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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苍子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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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苍子油相关的资讯

  •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发布《粮油储藏 粮仓气密性要求》等14项标准征求意见稿
    各有关单位:我们组织起草的《粮油储藏粮仓气密性要求》等3项国家标准和《库存粮食识别代码》等11项行业标准已形成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2日。请将意见和建议反馈至对应的分技术委员会(SC)秘书处。有关分技术委员会联系信息如下:1.粮食储藏及流通分技术委员会(SC3)秘书处联系人:王艳艳 18623719538电子邮箱:tc270sc3@163.com2.原粮及制品分技术委员会(SC1)秘书处联系人:陈 园 010-58523656电子邮箱:tc270sc1@ags.ac.cn附件:1.《粮油储藏 粮仓气密性要求》(征求意见稿)文本及编制说明(SC3)2.《粮油储藏 平房仓隔热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文本及编制说明(SC3)3.《粮油储藏 平房仓局部通风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 文本及编制说明(SC3)4.《储粮害虫抗药性测定方法第1部分:熏蒸剂抗性测定方法》(征求意见稿) 文本及编制说明(SC3)5.《粮食和物资储备应用系统建设规范 视频监控管理平台》(征求意见稿)文本及编制说明(SC3)6.《粮油仓储企业生产安全检查要点》(征求意见稿)文本及编制说明(SC3)7.《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标准》(征求意见稿)文本及编制说明(SC3) 8.《库存粮食识别代码》(征求意见稿) 文本及编制说明(SC3)9.《粮食信息基础数据元 第1部分:分类》(征求意见稿)文本及编制说明(SC3)10.《粮食信息基础数据元 第2部分 基本属性》(征求意见稿)文本及编制说明(SC3)11.《粮食信息基础数据元 第3部分 命名和标识原则》(征求意见稿)文本及编制说明(SC3)12.《粮食仓储业务数据元》(征求意见稿)文本及编制说明(SC3)13.《粮食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测试指南》(征求意见稿)文本及编制说明(SC3)14.《粮油检验 稻谷、大米蒸煮食用品质评价方法》(征求意见稿)文本及编制说明(SC1)15.意见反馈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标准质量管理办公室2024年2月1日(此件公开发布)
  • 国家成品油检测重点实验室在太仓揭牌
    近日,太仓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实施三大服务工程暨建立大质检合作机制”推进会在锦江国际大酒店举行。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郭喜良,太仓市委书记浦荣皋,市委副书记、市长陆留生,副市长陆燕,市政协副主席郑银林等出席会议。   浦荣皋在会上作重要讲话,他对太仓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出的实施“三大服务工程”、建立大质检合作服务机制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这次会议提出了促进太仓港发展的措施、促进太仓工业经济“三年翻番”的措施、打造公共检测技术服务平台的措施,这些既符合全市经济发展大局的要求,也符合企业和基层的需求,更体现了质检系统在服务方面有了新的提升。出台的这些服务措施,最终在于要落实到位,让政策产生实质性效果。在落实过程中,要围绕加快太仓港发展开展主动服务,要围绕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服务,要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实现创新服务,要在实际工作中推动务实服务。   郭喜良表示,太仓港具有很大的发展潜力,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将对“三大服务工程”予以关注和支持。   郭喜良和陆留生共同为国家成品油及石油产品检测重点实验室揭牌。   据悉,“三大服务工程”具体内容分别是:“支持服务太仓港口岸建设与发展”15项措施,“对接市工业经济‘三年翻番’”10项措施、“打造公共检测技术服务平台”7项措施。会上,太仓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太仓质量技术监督局签订了大质检合作备忘录,双方将在合力服务经济发展、共同推进诚信建设、检测技术优势互补等10个方面开展广泛合作。   华东理工大学、扬州大学、健雄职业技术学院分别与太仓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建立华东理工大学检学研合作基地、扬州大学教学实习基地、健雄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科研基地,并举行了揭牌仪式。
  • 沧州市华油飞达石油装备有限公司115.00万元采购切割机
    html, body { -webkit-user-select: text } * { padding: 0 margin: 0 } .web-box { width: 100% text-align: center } .wenshang { margin: 0 auto width: 80% text-align: center padding: 20px 10px 0 10px } .wenshang h2 { display: block color: #900 text-align: center padding-bottom: 10px border-bottom: 1px dashed #ccc font-size: 16px } .site a { text-decoration: none } .content-box { text-align: left margin: 0 auto width: 80% margin-top: 25px text-indent: 2em font-size: 14px line-height: 25px } .biaoge { margin: 0 auto /* width: 643px */ width: 100% margin-top: 25px } .table_content { border-top: 1px solid #e0e0e0 border-left: 1px solid #e0e0e0 font-family: Arial /* width: 643px */ width: 100% margin-top: 10px margin-left: 15px } .table_content tr td { line-height: 29px } .table_content .bg { background-color: #f6f6f6 } .table_content tr td { border-right: 1px solid #e0e0e0 border-bottom: 1px solid #e0e0e0 } .table-left { text-align: left padding-left: 20px } 详细信息 光纤激光切割机采购 河北省-沧州市-任丘市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3-03-12 招标文件: 附件1 项目名称: 光纤激光切割机采购 项目概况: 1、采购范围:光纤激光切割机,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2、资金来源:自筹。3、交货地点:沧州市华油飞达石油装备有限公司院内。4、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0日内。5、规格标准:详见“商务技术要求”。6、最高限价:1150000.00元,含13%增值税、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技术培训费等交付用户使用的全部费用。7、其 它:详见“询价采购文件”。 项目单位: 华北油田天成集团 项目类别: 物资类 项目分类: 其他 供应商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具备合格有效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且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的制造商。2、财务要求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证明,提供2021年01月至今的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完税证明或银行缴税回执)。成立不满6个月(响应截止之日止)的企业,由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无欠税证明。3、信誉要求3.1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暂停,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系统查询,供应商无失信惩戒信息。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采购文件的获取: 四、采购文件的发售与获取1、采购文件的发售时间2023年03月12日18:00:00至2023年03月15日23:59:59。2、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2.1文件发售期内,凡有意参加采购的供应商,可于北京时间上午 8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8 时在 河北省任丘市渤海南区物业站办公楼三层309室 购买报名文件,本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为 300 元人民币,除采购人原因项目终止或购买文件不足3家的可退还采购文件购买费用以外,其他情况售出不退。2.2不能现场领取的,将缴费凭证和其他资料发送至邮箱(354048660@qq.com)完成登记,经采购代理机构确定信息无误后获取采购文件。3、获取采购文件时提供的资料3.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3.2法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3.3采购报名及采购文件领取表(采购代理机构提供,加盖公章)。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1、响应文件应于 2023 年 03 月 20 日 09:30 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河北省任丘市渤海南区物业站办公楼三层315室,方式为现场送达或邮寄。2、超过截止时间递交响应文件的将拒绝接收。 六、开启1、文件开启时间为 2023 年 09 月 30 日 09:30 时(北京时间),方式为现场开启。2、“采购文件”明确规定公开组织开启响应文件的,应邀请所有响应人派代表参加,响应人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并视为认同开标过程和结果。 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信息1、采购人信息采购人:沧州市华油飞达石油装备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13803257305地 址:河北省沧州市新华区工业园区永济东路100号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采购代理机构:河北华翔兴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韩先生 电话:13803230947地 址:任丘市渤海南区物业站办公楼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北石油分行帐户名:河北华翔兴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13001699808050004906 采购公告发布网站: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 项目单位联系人: 周先生 项目单位联系方式: 13803257305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韩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3803230947 其他: 无 附件 采购公告、授权书、报名领取表.pdf × 扫码打开掌上仪信通App 查看联系方式 $('.clickModel').click(function () { $('.modelDiv').show() }) $('.closeModel').click(function () { $('.modelDiv').hide() })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切割机开标时间:null 预算金额:115.00万元 采购单位:沧州市华油飞达石油装备有限公司 采购联系人:点击查看 采购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华翔兴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点击查看 代理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详细信息 光纤激光切割机采购 河北省-沧州市-任丘市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3-03-12 招标文件: 附件1 项目名称: 光纤激光切割机采购 项目概况: 1、采购范围:光纤激光切割机,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2、资金来源:自筹。3、交货地点:沧州市华油飞达石油装备有限公司院内。4、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0日内。5、规格标准:详见“商务技术要求”。6、最高限价:1150000.00元,含13%增值税、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技术培训费等交付用户使用的全部费用。7、其 它:详见“询价采购文件”。 项目单位: 华北油田天成集团 项目类别: 物资类 项目分类: 其他 供应商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具备合格有效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且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的制造商。2、财务要求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证明,提供2021年01月至今的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完税证明或银行缴税回执)。成立不满6个月(响应截止之日止)的企业,由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无欠税证明。3、信誉要求3.1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暂停,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系统查询,供应商无失信惩戒信息。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采购文件的获取: 四、采购文件的发售与获取1、采购文件的发售时间2023年03月12日18:00:00至2023年03月15日23:59:59。2、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2.1文件发售期内,凡有意参加采购的供应商,可于北京时间上午 8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8 时在 河北省任丘市渤海南区物业站办公楼三层309室 购买报名文件,本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为 300 元人民币,除采购人原因项目终止或购买文件不足3家的可退还采购文件购买费用以外,其他情况售出不退。2.2不能现场领取的,将缴费凭证和其他资料发送至邮箱(354048660@qq.com)完成登记,经采购代理机构确定信息无误后获取采购文件。3、获取采购文件时提供的资料3.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3.2法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3.3采购报名及采购文件领取表(采购代理机构提供,加盖公章)。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1、响应文件应于 2023 年 03 月 20 日 09:30 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河北省任丘市渤海南区物业站办公楼三层315室,方式为现场送达或邮寄。2、超过截止时间递交响应文件的将拒绝接收。 六、开启1、文件开启时间为 2023 年 09 月 30 日 09:30 时(北京时间),方式为现场开启。2、“采购文件”明确规定公开组织开启响应文件的,应邀请所有响应人派代表参加,响应人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并视为认同开标过程和结果。 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信息1、采购人信息采购人:沧州市华油飞达石油装备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13803257305地 址:河北省沧州市新华区工业园区永济东路100号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采购代理机构:河北华翔兴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韩先生 电话:13803230947地 址:任丘市渤海南区物业站办公楼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北石油分行帐户名:河北华翔兴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13001699808050004906 采购公告发布网站: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 项目单位联系人: 周先生 项目单位联系方式: 13803257305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韩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3803230947 其他: 无 附件 采购公告、授权书、报名领取表.pdf
  • 药学家沈家祥逝世 93岁还坐轮椅去实验室
    2015年7月30日5时5分,新中国现代医药工业的奠基人、中国工程院院士、天津大学教授沈家祥在天津走完了他94岁的人生。  “我对于我的私生活不保存有任何奢望,我的快乐和幸福绝大部分寄托在我的工作上,和全国人民的快乐和幸福是分不开的。为人民的建设事业,我愿意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半个多世纪前,沈家祥在日记中写到的这句话,在他的人生画上句号的时候再看,恰如其分地描述了他的一生。  而在他离世后,也同样如此:遵照他的遗嘱,丧事从简,家中不设灵堂,不接受花圈、花篮和挽联。沈家祥院士。(图片由天津大学提供)  现代医药奠基人:工作便是他的一切  沈家祥院士的孙子沈赤兵和孙媳妇蔡巍至今还记得爷爷向他们“炫耀”自己满满一箱子工作日记时那自豪的表情。“爷爷很少和我们谈家常,我们一说,他就不怎么说话了。反而是他的同事和学生来和他谈工作,他就滔滔不绝地一直讲。”沈赤兵告诉记者,即便是被“下放”到湖南的那段时间,爷爷都在坚持工工整整地记工作日记。  而在沈家祥的子女沈坚和沈安的童年记忆里,父亲就是“一直在外面工作”的,反而是“文革”中母亲被带走,只有父亲一个人照顾他们那段岁月,才让他们感到父亲也可以是“温柔”的。  当时,孩子们或许并不知道,他们的父亲沈家祥一直忙的“工作”,关乎全国人民的病痛疾苦,而做价格便宜的新药,让老百姓都能用得起,正是沈家祥不停工作的动力。  中国现代医药工业拉开序幕有三个重要产品:第一个是氯霉素,第二个是青霉素,第三个是磺胺。沈家祥院士领导了氯霉素,参与了磺胺。  新中国建立伊始,曾在战火中艰辛求学的沈家祥刚刚拿到伦敦大学博士学位便依然回到祖国。新中国百废待兴,沈家祥知道,国家对医药行业最需要的就是抗生素。回国后,他领导攻坚小组,仅经过4个多月的研究就在1952年底完成了中国人自己创造的氯霉素的合成方法。后来,沈家祥对氯霉素生产工艺进行重大革新,大幅度降低了成本,使氯霉素终于能够迅速投入生产,新工艺于1957年推广并用于生产,标志着中国现代医药工业的发展进入了大规模、成批量生产的阶段。  沈家祥研究的内容,始终围绕着国家和百姓需要而展开,努力在原有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升华,并降低成本。当时甾体激素的品种中,有一个号称“激素之王”的地塞米松,这个药在当时是“救命”的特效药,被称为王牌激素。但其价格昂贵,老百姓用不起。中国如果要合成这个药物,从原料的来源、工艺路线、生产技术等方面来说,存在很多困难。但很多地方都急需这种药品,沈家祥就瞄准这个目标,用8年时间领导完成了地塞米松的合成研究,这个过程被沈家祥等戏称为“八年抗战”。  建国后不久,我国很多有识之士提出了控制人口的理念。这一期间,由于许多生理学家、化学家和药理学家多年不懈的努力,甾体口服避孕药开始问世。上世纪50年代末期,沈家祥就开展了性激素化合物的研究,并在1972年完成中国在甾体避孕药方面自己做出来的第一个新药品种:三烯高诺酮。  沈家祥在药物研究的很多方面都作出了重要成绩。比如,他领导设计了从国产原料山苍子油出发的维生素A合成路线,并取得成功。  天大药学院的创办人:93岁生日前夕他坐着轮椅去了实验室  80岁高龄之际,沈家祥被礼聘为天津大学教授,并以名誉院长的身份参与到天大药学院的创建中。  “2006年,他已经85岁高龄了,但还坚持给本科新生讲授《中国现代药学发展》,通过讲课、以身示范告诉青年人做科研要不断创新。”药学院党委书记冯翠玲告诉记者,这门课他讲授了3年,而只要身体条件允许,每年新生开学的时候,他都要和新生聊聊药学,聊聊创新,而一直到88岁他还坚持几乎每天去实验室,去年在他93岁生日前他还坐着轮椅来到实验室。  “在实验室,他会手把手地教你怎么使用那些仪器,告诉我们要有信念比别人做的更好。”他在天大指导的第一位博士生郭翔海回忆说,尽管看起来平易近人,但事实上上沈先生对自己要求非常严格。“他甚至要求学生在刷洗玻璃器皿的时候一定要认真地刷五遍。”曾和他一起工作过的蔡巍说。  沈家祥的晚年有一桩心愿,就是在天津大学药学院设立一个基金用以支持天大药学发展,支持更多年轻人创新。2014年6月,93岁的沈家祥院士终于实现了自己的夙愿,他将自己和老伴陈燕娜多年的积蓄一百万元捐赠给了天津大学成立“沈家祥教育基金”,当时已近已近期颐之年的沈家祥念念不忘的仍是创新:“我这么做是响应中央的号召,国家鼓励我们创新、再创新,而我们现在的药物研究与世界水平还有差距。”  尽管临终前的半年,沈家祥大多数的时间都在“睡觉”,但他仍然会关心时事,会看新闻,关注国家“正能量”的信息。沈赤兵告诉记者,在清醒的时候,也有可能随时冒出新的想法,比如,爷爷吃过一次日本纳豆,突然琢磨起纳豆里有助于缓解骨质疏松的维生素K,他便“发动”家里的两位保姆,在家里轮着做实验,研究怎样发酵纳豆,分析其中的维生素K。教育基金的设立,也让沈家祥把对创新的殷殷期望寄托在了年轻人身上。  附沈家祥院士简介:  沈家祥先生,药物化学家,1921年生于江苏省扬州市,1949年于伦敦大学获博士学位。曾任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研究员,东北制药总厂中心实验室主任,化工部北京医药工业研究所副总工程师,国家医药管理局副总工程师,中国医药研究开发中心主任、名誉主任,兼任沈阳药科大学药物化学教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医学学科评议组成员,国家科委发明评审委员会医药卫生组副组长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委员会医药卫生组副组长,中国药学会常务理事等职,1985年当选为法国国家药学科学院通讯院士,1999年当选中国工程院院士。沈家祥先生长期从事氯霉素、地塞米松、阿奇霉素、维生素A、D等多种药物的研究,曾获得中国科学大会奖5项,国家发明三等奖1项,国家新产品奖2项。沈家祥先生的研究成果使我国的氯霉素生产一直处于世界领先地位,他指导鹤草酚的全合成,并为我国甾族类药物的工业全合成打下了基础。他重视人才培养,五十年代初培养出我国第一批制药工程设计人员,2014年6月捐资100万元,在天津大学设立沈家祥教育基金用于支持药学学科的发展。(原标题:著名药学家沈家祥院士逝世:他走完了鞠躬尽瘁的一生)
  • “地沟油”出现变种 “鸭子油”危害大
    “地沟油”不能吃,这个大伙儿都知道 可从烤鸭炉中渗出的“烤鸭油”有怎样的危害,许多人恐怕就不知道了。记者调查发现,厦门的一些不良商贩就在做着“烤鸭油”的买卖,卖给一些餐饮店。   鸭子油是什么 鸭子油详细介绍   鸭子油,顾名思义就是烤完鸭子剩下的油。所谓鸭子油就是烤鸭摊点、酒店厨房烤鸭时,鸭子身上滴下来的油。危害除了卫生条件恶劣,来源不明,鸭子油的危害性还远远不止如此。据华中农业大学食品技术科学院王承明教授说,烤鸭油是废弃油脂,是国家(食品)安全法里面严格禁止再食用的。专家对鸭子油表示非常的担忧。除了和地沟油一样属于废弃油脂不能食用之外,专家提醒鸭子油在制作过程中卫生条件难以保证,而且烤鸭时温度高达200多度,油脂在高温中容易被氧化生成大量的脂肪酸致癌物。这种油是很容易致癌的废品油,不能再次使用的了。   鸭子油市场   据记者在武汉几家烤鸭店进行了暗访的调查,这种鸭子油的买卖已经存在了好几年,一斤鸭子油只要两块钱左右,只是市场上的食用油的价格的四分之一,因为便宜,生意越来越好做。在暗访过程中,价格一百九十块一百斤的鸭子油,每过几天就会有鸭子油卖出。据武汉烤鸭店的摊主说,鸭子油总比电视报纸报道的地沟油要干净得多,地沟油哪有鸭子油这么“香”。一位摊主甚至推销说,鸭子油本身就含有香料,稍微加点盐,炒出的菜就特别香,又由于鸭子油含有些许骚腥味,所以味重的菜才能用。调查发现仅一家烤鸭店就能供应十多家餐馆烧烤摊的用油。来买油的人打个电话就来了,不用讨价还价,来了就倒光,交了钱就走了,已经是长期合作了。按照这位摊主的说法,隔几天就有两桶,一个星期就能供应一百五十多斤左右的鸭子油。简单算来,一个月,从这家规模很小的烤鸭店就有一千斤的鸭子油流进市场。   相关报道:   致癌烤鸭油被回收使用 工商部门将严查   烤鸭很好吃,但是很少有人知道从烤鸭炉当中滴出来的烤鸭油是会致癌的。老板告诉记者,由于烤鸭里有多种调料,烤鸭油里也有一定的滋味,特别受到包子、烤串店的欢迎。而在北京南二环和西三环的一些农贸市场,烤鸭作坊无一例外地将烤鸭油出售给烧烤摊主和小饭馆。   烤鸭很好吃,但是很少有人知道从烤鸭炉当中滴出来的烤鸭油是会致癌的。今天央视报道称,这些烤鸭油每天都会被一些单位食堂、包子铺以及烧烤摊来使用。   对此,北京两大烤鸭销售集团今天上午均表示,门店的烤鸭油都有专门的回收商。工商部门也将在近期对食品安全进行清查。   记者暗访   小作坊卖鸭油 一月回收600公斤 多赚3600元   据央视报道,在北京一些小店,烤鸭滴下来的油成了商品。记者在一家小店看到,一台烤鸭炉旁摆着个大号塑料桶。柜台上摆放着烤熟的鸭子,从鸭身上溢出的油不断向下面的金属盘内流去。虽然这个油的味道当时闻起来很香,但是油却是黑色的,而且还漂着许多杂质。   据央视报道,这些烤鸭油都是抢手货,一般当天就会被买走。买家有烤羊肉串的摊贩、早点摊、小饭馆,甚至职工食堂。大部分被用来当成加工或制作麻辣烫、烧饼、油条等食品的原料。   老板告诉记者,由于烤鸭里有多种调料,烤鸭油里也有一定的滋味,特别受到包子、烤串店的欢迎。   一个烤鸭作坊一个月能回收600公斤的烤鸭油,每公斤售价6元。仅这一项,这个烤鸭作坊一个月就能多赚3600元。   而在北京南二环和西三环的一些农贸市场,烤鸭作坊无一例外地将烤鸭油出售给烧烤摊主和小饭馆。   企业说法   "烤鸭油由有资质回收商处理"   记者随后采访了全聚德、便宜坊两家北京最大的烤鸭销售集团。全聚德表示,该集团门店的烤鸭油都由有资质的回收商进行处理,不会流到市场上。   而便宜坊集团更为明确地表示,该集团有固定的化工厂家每天到店回收这些废油。不仅有接收的手续,每天的接收时间、接收量等都会一一注明。"他们回收主要是用来做肥皂。"便宜坊相关人士表示。   官方回应   工商将查"重灾区"剑指批发市场   记者了解到,烤鸭油是垃圾油的一种。和煎炸废油、"地沟油"一样,都属于废弃油脂,已经失去食用价值,并且含有致癌物质,这样的油是禁止出售和食用的。   根据国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的规定》,废弃油脂只能销售给废弃油脂加工单位和从事废弃物收购单位。从事加工废弃油脂活动的单位,不得将废弃油脂加工以后再作为食用油脂使用或者销售,不得将未经处理的油脂排入周围环境。   今天上午,丰台区工商分局召集辖区内所有的市场、商场召开了食品安全会议。虽然没有直接涉及烤鸭油一事,但丰台工商相关负责人表示,近期将对市场上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一次清查。   据了解,此次清查的重点将是批发市场。而在央视的报道中,批发市场是烤鸭油销售的重灾区。   此外,海淀区工商分局也从今天开始展开了夏季市场食品安全检查。其也会对批发市场的食品安全进行清查。(法制晚报)  网友讨论:“鸭子油”再引轩然大波,食品安全机制何在?
  • 2023年11月份有129项标准将实施——涉及多款分析仪器检测项目
    我们通过国家标准信息平台查询到,在2023年11月份将有129项与仪器及检测行业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将实施,具体数量明细如下:在11月份新实施的标准中,与食品相关的标准有43个,占据了33%,据统计,食品相关标准已连续6个月“霸榜”榜首。紧随其后的领域为轻工纺织、医药卫生和能源。与食品相关的43个标准中,主要为地方标准,包括农业种植类技术规程、各种食品产品标准。轻工纺织标准22个,主要涉及纺织仪器、纺织品、织物等。在11月份新实施的标准中,包含了多品类科学仪器,如:火花放电原子发射光谱 仪 、高效液相色谱 仪 、X 射线荧光光谱仪 、X 射线衍射仪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差示扫描量热仪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 仪 等。具体2023年11月份主要新实施的标准如下:需要相关标准的,点击链接即可下载收藏↓农林牧渔食品标准(43个)GB/T 41716-2022 漆树中主要有效成分含量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NB/T 11243-2023 设施农业太阳能季节蓄热供热工程技术规范 NB/T 11242-2023 家禽养殖场太阳能多能互补采暖系统通用要求 NB/T 11237-2023 养殖用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 热风机 DB63/T 1133-2023 柴达木绿色枸杞生产质量控制规范 DB63/T 2167-2023 林业碳汇造林 项目监测与计量技术规程 DB63/T 2157-2023 林草科技示范推广示范项目工作规范 DB63/T 2155-2023 马 尿泡种苗及生产技术规范 DB63/T 2154-2023 山莨菪种苗生产技术规范 DB63/T 2153-2023 山莨菪栽培技术规程 DB5227/T 129-2023 龙里豌豆 尖生产 技术规程 DB41/T 1395-2023 无性系良种茶树栽培技术规程 DB41/T 716-2023 信阳红茶初制加工技术规程 DB41/T 715-2023 信阳毛尖茶清洁化生产技术规程 DB41/T 2461-2023 玉米籽粒联合收获机操作技术规程 DB41/T 2457-2023 冬小麦育种气候风险等级 DB41/T 2452-2023 豫南黑毛茶加工技术规程 DB41/T 2451-2023 迎春花培育技术规程 DB41/T 2450-2023 淫羊 藿 ( 箭叶淫羊藿 )栽培技术规程 DB41/T 2449-2023 豫南酿酒小麦生产技术规程 DB41/T 2448-2023 沿黄稻麦两熟秸秆全量还田轮作技术规程 DB41/T 2447-2023 沿黄粳稻直播化肥 农药减施栽培 技术规程 DB41/T 2446-2023 沿黄 稻鸭共 作生态种养技术规程 DB41/T 2444-2023 黄山松立木材积表 DB41/T 2443-2023 花 绒寄甲 人工繁育技术规程 DB41/T 2441-2023 果园生 草技术 规程 DB41/T 2440-2023 苹果带分枝苗木繁育技术规程 DB4101/T 72-2023 刺槐萌生林培育技术规程 DB4101/T 70-2023 女贞花果化学控制技术规程 DB4101/T 69-2023 悬铃木插干育苗技术规程 DB5206/T 158-2023 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质量要求 铜仁珍珠花生 DB5206/T 156-2023 淀粉型甘薯地膜覆盖栽培技术规程 DB5206/T 155-2023 淀粉型甘薯贮藏技术规程 DB5206/T 154-2023 藤 椒 种植技术规程 DB44/T 2435—2023 水稻全程机械化生产技术规程 DB44/T 2434—2023 机插水稻基质育秧技术规程 DB5202/T 039—2023 地理标志产品质量要求 老厂竹根水 DB4408/T 25-2023 汤类湛江菜名品菜典 DB4408/T 24-2023 小吃类湛江菜名品菜典 DB4408/T 23-2023 植物类湛江菜名品菜典 DB4408/T 22-2023 禽畜类湛江菜名品菜典 DB4408/T 21-2023 水产类湛江菜名品菜典 DB4408/T 20-2023 湛江菜术语及定义 环境环保标准(4个)NB/T 11254-2023 重金属污染土壤千年 桐 栽培技术规程 NB/T 11253-2023 重金属污染土壤蓖麻栽培技术规程 SY/T 7680-2023石油类污染场地岩土工程勘察与修复技术规范DB41/T 2456-2023 频域反射法自动土壤水分观测站维护规范 医药卫生标准(14个)GB/T 2766-2022 外科器械 非切割铰接器械通用要求和试验方法 GB/T 42063-2022 锐器伤害保护 要求与试验方法 一次性使用皮下注射针、介入导管导引针和血样采集针的锐器伤害保护装置 GB/T 36917.4-2022 牙科学 技工室用 刃具 第 4 部分: 技工室用 微型硬质合金刃具 GB/T 36917.3-2022 牙科学 技工室用 刃具 第 3 部分:铣床用硬质合金刃具 GB/T 42062-2022 医疗器械 风险管理对医疗器械的应用 GB/T 42061-2022 医疗器械 质量管理体系 用于法规的要求 GB/T 19042.5-2022 医用成像部门的评价及例行试验 第 3-5 部分: X 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成像性能验收试验与稳定性试验 GB/T 14233.1-2022 医用输液、输血、注射器具检验方法 第 1 部分:化学分析方法 YY/T 0688.1-2023 感染病原体敏感性试验与抗微生物药物敏感性试验设备的性能评价 第 1 部分:抗微生物药物对感染性疾病相关的快速生长需氧菌的体外活 性检测的肉汤微量稀释参考方法 DB63/T 1201-2023 小蠹虫防控技术规范 DB63/T 2156-2023 草原有害生物防控服务质量评价规范 DB41/T 1160-2023 茶树主要病虫害测报调查与绿色防控技术规程 DB41/T 2442-2023 杨树黑斑病防治技术规程 DB4101/T 71-2023 悬铃木食叶害虫无人机防治技术规程 石油天然气标准(11个)SY/T 7695-2023石油工业标准化文件的俄文译本通用表述SY/T 7694-2023 石油天然气钻采设备 井口装置和采油树的修理和再制造 SY/T 7693-2023石油天然气钻采设备 防喷器胶芯SY/T 7692-2023 石油天然气钻采设备 海洋钻井隔水管检验、修理与再制造 SY/T 7685-2023 陆地节点地震仪 SY/T 5585-2023 地震勘探电缆 SY/T 6841-2023 电法勘探时频电磁 仪 SY/T 0523-2023 油田水处理过滤器 SY/T 4113.12—2023管道防腐层性能试验方法 第12部分:耐水浸泡SY/T 4113.10—2023管道防腐层性能试验方法 第10部分:冲击强度测试SY/T 4113.11—2023管道防腐层性能试验方法 第11部分:漏点检测冶金矿产标准(7个)YB/T 6089-2023 连铸坯火焰切割机 YB/T 6088-2023 氮化硅铁 钙、铝、铬、锰、钛、磷含量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 YB/T 6087-2023 高铬合金磨球 多元素含量的测定 火花放电原子发射光谱法(常 规法) YB/T 6086-2023 球磨机用锻(轧) 钢段 YB/T 5265-2023 耐火材料用铬矿石 YB/T 4066-2023 铬 精矿 YB/T 6084-2023 激光熔覆用铁 基合金粉末 化工塑料标准(11个)HG/T 6152-2023 甲基异丁基甲醇脱氢制甲基异丁基甲酮催化剂化学成分分析方法 HG/T 6151-2023 常温氧化锌脱硫剂 硫容试验 方法 HG/T 6150-2023 润滑油加氢异构催化剂化学成分分析方法X 射线荧光光谱法 HG/T 6149-2023 加氢催化剂及其载体中 二氧化硅晶相含量 的测定 X 射线衍射法 HG/T 6148-2023 铬系乙烯 聚合催化剂活性试验方法 HG/T 6147-2023 铂钯系脱氧剂 化学成分分析方法 HG/T 6091-2023 煤矿用芳纶 阻燃输送带 HG/T 6092-2023 一般用途芳纶帆布芯输送带 HG/T 6090-2023 地下矿井用抗撕裂钢丝绳芯阻燃输送带 HG/T 6089-2023 地下矿井用多层织物芯阻燃输送带 HG/T 6153-2023 甲基氯硅烷中乙基二氯硅烷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 轻工纺织标准(22个)FZ/T 92063.5-2023 纺织纸管机械与附件 第 5 部分:纸管尾丝槽用刃具 FZ/T 92063.4-2023 纺织纸管机械与附件 第 4 部分:螺旋纸带卷管机用环形平带 FZ/T 92083-2023 纺织机械与附件 卷布 辊 技术条件 FZ/T 92064-2023 纺纱机械 梳毛机用搓条胶板技术条件 FZ/T 91007-2023纺织机械产品涂装工艺FZ/T 54140-2023 相变储能粘胶长丝 FZ/T 50010.8-2023 再生纤维素纤维用浆 粕 尘埃度的测定 FZ/T 50010.5-2023 再生纤维素纤维用浆 粕 灰分含量的测定 FZ/T 50061-2023 化学纤维 相变材料蓄热和 释热 性能试验方法 差示扫描量热法( DSC ) FZ/T 43024-2023 伞用织物 FZ/T 43065-2023 蚕丝拉绒织物 FZ/T 43064-2023 丝棉交织物 FZ/T 40004-2023 蚕丝含胶率试验方法 FZ/T 13059-2023 涤纶与涤纶工业长丝交织本色帆布 FZ/T 13058-2023 涤纶本色帆布 FZ/T 13004-2023 再生纤维素纤维本色布 FZ/T 12078-2023 粘胶纤维与腈纶 混纺色 纺纱 FZ/T 12077-2023 棉与腈纶 混纺色 纺纱 FZ/T 12076-2023 棉涤纶低弹丝 包芯色 纺纱 FZ/T 12012-2023 棉粘胶纤维涤纶混纺本色纱 FZ/T 01170-2023 纺织品 防花粉性能试验方法 模拟环境吸附法 FZ/T 01169-2023 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 聚丙烯酸酯 纤维与某些其他纤维的混合物 能源标准(14个)NB/T 11244-2023 太阳能供热工程全过程管理规范 NB/T 11241-2023 光伏光热一体组件技术规范 NB/T 11240-2023 空气源热泵干燥系统节能量和减排量计算方法 NB/T 11239-2023 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用导流集热装置技术规范 NB/T 11238-2023 空气源热泵供暖系统运 维管理 规范 NB/T 11255-2023 木质纤维素类生物质原料结晶度的测定 NB/T 11251- 2023 能源用 山苍子 苗木培育及质量分级 NB/T 11250-2023 木质纤维素类生物质原料聚合度的测定 NB/T 11249-2023 秸秆类生物质能 源原料储存规范第 3 部分消防 安全 NB/T 11248-2023 秸秆类生物质能 源原料储存规范第 2 部分监测 NB/T 11247-2023 秸秆类生物质能 源原料储存规范第 1 部分存放 NB/T 11245-2023 固体生物质燃料中微量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DB41/T 2453-2023 煤矿带式输送机保护装置安装及试验技术规范 DB41/T 2460-2023 地热能供热制冷计量与核算规范 其他标准(3个)BB/T 0053-2023 模内标签 DB36T 1778-2023 锂云母渣在水泥和混凝土中的应用技术规程 DB41/T 2454-2023 测量仪器检定校准证书有效性确认技术规范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目录(截至2023年9月共1563项)
    序号标准名称标准号通用标准  15项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2,4-滴丁酸钠盐等112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1-2022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41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1-2022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2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散装即食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31607-202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GB 9685-2016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14880-2012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1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11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2013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标识通则GB 29924-2013食品产品标准  72项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干酪GB 5420-202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清粉和乳清蛋白粉GB 11674-2010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浓缩乳制品GB 13102-2022   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生乳GB 19301-2010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乳GB 19302-2010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粉GB 19644-2010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巴氏杀菌乳GB 19645-2010  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稀奶油、奶油和无水奶油GB 19646-2010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灭菌乳GB 25190-201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调制乳GB 25191-201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再制干酪和干酪制品GB 25192-2022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蜜GB 14963-20111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速冻面米与调制食品GB 19295-2021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碘含量GB 26878-2011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GB 2757-2012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酒及其配制酒GB 2758-2012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面筋制品GB 2711-2014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豆制品GB 2712-2014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酿造酱GB 2718-20142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菌及其制品GB 7096-2014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巧克力、代可可脂巧克力及其制品GB 9678.2-2014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水产调味品GB 10133-2014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糖GB 13104-2014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淀粉糖GB 15203-20142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保健食品GB 16740-20142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膨化食品GB 17401-20142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2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20142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淀粉制品GB 2713-20153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腌菜GB 2714-20153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味精GB 2720-2015 3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GB 2721-2015 3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腌腊肉制品GB 2730-2015 3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动物性水产品GB 2733-20153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蛋与蛋制品GB 2749-20153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冷冻饮品和制作料GB 2759-20153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罐头食品GB 7098-20153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2015 3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饼干GB 7100-2015 4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GB 7101-20224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水产制品GB 10136-20154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动物油脂GB 10146-20154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胶原蛋白肠衣GB 14967-2015 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油脂制品GB 15196-20154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工业用浓缩液(汁、浆)GB 17325-20154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方便面GB 17400-2015 4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果冻GB 19299-20154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植物油料GB 19641-20154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干海参   GB 31602-2015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GB 2707-20165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粮食GB 2715-20165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GB 2726-20165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蜜饯GB 14884-20165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加工用粕类GB 14932-20165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糖果GB 17399-20165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冲调谷物制品GB 19640-20165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藻类及其制品GB 19643-20165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加工用植物蛋白GB 20371-20165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花粉GB 31636-2016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淀粉GB 31637-2016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酪蛋白GB 31638-2016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加工用菌种制剂GB 31639-2023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酒精GB 31640-20166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GB 2716-20186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油GB 2717-20186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醋GB 2719-2018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用天然矿泉水GB 8537-20186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糖GB 25595-20186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复合调味料GB 31644-20187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胶原蛋白肽GB 31645-20187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茶叶GB 31608-20237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加工用植物蛋白肽GB 31611-2023特殊膳食食品标准  10项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5-2021  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较大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6-2021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幼儿配方食品GB 10767-2021    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GB 10769-2010    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GB 10770-2010    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通则GB 25596-2010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GB 29922-2013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辅食营养补充品GB 22570-2014 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运动营养食品通则GB 24154-2015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GB 31601-2015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及相关标准   639项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复配食品添加剂通则GB 26687-201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料通则GB 29938-2020 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精GB 30616-2020    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碳酸钠GB 1886.1-202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碳酸氢钠 GB 1886.2-2015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磷酸氢钙GB 1886.3-202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六偏磷酸钠GB 1886.4-2020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硝酸钠GB 1886.5-2015 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硫酸钙 GB 1886.6-2016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焦亚硫酸钠 GB 1886.7-2015 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亚硫酸钠GB 1886.8-2015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盐酸GB 1886.9-20161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冰乙酸(又名冰醋酸)GB 1886.10-2015 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亚硝酸钠 GB 1886.11-2016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丁基羟基茴香醚(BHA)GB 1886.12-2015 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高锰酸钾GB 1886.13-2015 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没食子酸丙酯GB 1886.14-2015 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磷酸GB 1886.15-2015 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香兰素GB 1886.16-2015 2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紫胶红(又名虫胶红)GB 1886.17-2015 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糖精钠GB 1886.18-2015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红曲米GB 1886.19-2015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氢氧化钠GB 1886.20-2016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乳酸钙GB 1886.21-20162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柠檬油GB 1886.22-20162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小花茉莉浸膏GB 1886.23-2015 2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桂花浸膏GB 1886.24-2015 2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钠 GB 1886.25-20162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石蜡 GB 1886.26-20163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蔗糖脂肪酸酯GB 1886.27-2015 3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D-异抗坏血酸钠GB 1886.28-20163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生姜油GB 1886.29-2015 3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可可壳色GB 1886.30-20153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对羟基苯甲酸乙酯GB 1886.31-2015 3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高粱红GB 1886.32-20153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桉叶油(蓝桉油)GB1886.33-2015 3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辣椒红GB 1886.34-20153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山苍子油GB 1886.35-2015 3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留兰香油GB 1886.36-2015 4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环己基氨基磺酸钠(又名甜蜜素)GB 1886.37-2015 4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薰衣草油GB 1886.38-2015 4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山梨酸钾GB 1886.39-2015 4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L-苹果酸GB 1886.40-2015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黄原胶GB 1886.41-2015 4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dl-酒石酸GB 1886.42-2015 4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抗坏血酸钙GB 1886.43-2015 4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抗坏血酸钠GB 1886.44-20164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氯化钙 GB 1886.45-20164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低亚硫酸钠 GB 1886.46-2015 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又名阿斯巴甜)GB 1886.47-20165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玫瑰油GB 1886.48-2015 5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D-异抗坏血酸GB 1886.49-20165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2-甲基-3-巯基呋喃GB 1886.50-2015 5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2,3-丁二酮GB 1886.51-2015 5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植物油抽提溶剂(又名己烷类溶剂)GB 1886.52-2015 5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己二酸GB 1886.53-2015 5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丙烷GB 1886.54-2015 5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丁烷GB 1886.55-2015 5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1-丁醇(正丁醇)GB 1886.56-2015 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单辛酸甘油酯GB 1886.57-2016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乙醚GB 1886.58-2015 62 GB 1886.65-2015 6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红曲黄色素GB 1886.66-20157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皂荚糖胶GB 1886.67-2015 7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二甲基二碳酸盐(又名维果灵)GB 1886.68-2015 
  • 新增多项!截至2024年3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共1610项!
    近日,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公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目录,截至2024年3月共1610项。其中通用标准15项、食品产品标准72项、特殊膳食食品标准10项、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及相关标准643项、食品营养强化剂质量规格标准75项、生产经营规范标准36项、理化检验方法标准256项、寄生虫检验方法标准6项、微生物检验方法标准45项、农药残留检测方法标准120项、被替代(拟替代)和已废止(待废止)标准190项。序号标准名称标准号通用标准  15项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2,4-滴丁酸钠盐等112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1-2022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41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1-2022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2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散装即食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31607-202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GB 9685-2016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14880-2012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1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11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2013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标识通则GB 29924-2013食品产品标准  72项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干酪GB 5420-202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清粉和乳清蛋白粉GB 11674-2010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浓缩乳制品GB 13102-2022   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生乳GB 19301-2010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乳GB 19302-2010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粉和调制乳粉GB 19644-2024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巴氏杀菌乳GB 19645-2010  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稀奶油、奶油和无水奶油GB 19646-2010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灭菌乳GB 25190-201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调制乳GB 25191-201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再制干酪和干酪制品GB 25192-2022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蜜GB 14963-20111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速冻面米与调制食品GB 19295-2021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碘含量GB 26878-2011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GB 2757-2012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酒及其配制酒GB 2758-2012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面筋制品GB 2711-2014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豆制品GB 2712-2014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酿造酱GB 2718-20142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菌及其制品GB7096-2014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巧克力、代可可脂巧克力及其制品GB 9678.2-2014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水产调味品GB 10133-2014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糖GB 13104-2014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淀粉糖GB 15203-20142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保健食品GB 16740-20142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膨化食品GB 17401-20142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2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20142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淀粉制品GB 2713-20153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腌菜GB 2714-20153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味精GB 2720-2015 3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GB 2721-2015 3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腌腊肉制品GB 2730-2015 3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动物性水产品GB 2733-20153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蛋与蛋制品GB 2749-20153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冷冻饮品和制作料GB 2759-20153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罐头食品GB 7098-20153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2015 3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饼干GB 7100-2015 4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GB 7101-20224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水产制品GB 10136-20154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动物油脂GB 10146-20154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胶原蛋白肠衣GB 14967-2015 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油脂制品GB 15196-20154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工业用浓缩液(汁、浆)GB 17325-20154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方便面GB 17400-2015 4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果冻GB 19299-20154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植物油料GB 19641-20154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干海参   GB 31602-2015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GB 2707-20165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粮食GB 2715-20165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GB 2726-20165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蜜饯GB 14884-20165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加工用粕类GB 14932-20165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糖果GB 17399-20165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冲调谷物制品GB 19640-20165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藻类及其制品GB 19643-20165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加工用植物蛋白GB 20371-20165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花粉GB 31636-2016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淀粉GB 31637-2016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酪蛋白GB 31638-2016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加工用菌种制剂GB 31639-2023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酒精GB 31640-20166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GB 2716-20186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油GB 2717-20186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醋GB 2719-2018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用天然矿泉水GB 8537-20186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糖GB 25595-20186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复合调味料GB 31644-20187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胶原蛋白肽GB 31645-20187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茶叶GB 31608-20237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加工用植物蛋白肽GB 31611-2023特殊膳食食品标准  10项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5-2021  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较大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6-2021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幼儿配方食品GB 10767-2021    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GB 10769-2010    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GB 10770-2010    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通则GB 25596-2010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GB 29922-2013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辅食营养补充品GB 22570-2014 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运动营养食品通则GB 24154-2015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GB 31601-2015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及相关标准   643项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复配食品添加剂通则GB 26687-201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料通则GB 29938-2020 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精GB 30616-2020    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碳酸钠GB 1886.1-202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碳酸氢钠 GB 1886.2-2015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磷酸氢钙GB 1886.3-202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六偏磷酸钠GB 1886.4-2020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硝酸钠GB 1886.5-2015 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硫酸钙 GB 1886.6-2016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焦亚硫酸钠 GB 1886.7-2015 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亚硫酸钠GB 1886.8-2015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盐酸GB 1886.9-20161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冰乙酸(又名冰醋酸)GB 1886.10-2015 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亚硝酸钠 GB 1886.11-2016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丁基羟基茴香醚(BHA)GB 1886.12-2015 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高锰酸钾GB 1886.13-2015 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没食子酸丙酯GB 1886.14-2015 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磷酸GB 1886.15-2015 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香兰素GB 1886.16-2015 2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紫胶红(又名虫胶红)GB 1886.17-2015 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糖精钠GB 1886.18-2015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红曲米GB 1886.19-2015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氢氧化钠GB 1886.20-2016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乳酸钙GB 1886.21-20162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柠檬油GB 1886.22-20162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小花茉莉浸膏GB 1886.23-2015 2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桂花浸膏GB 1886.24-2015 2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钠 GB 1886.25-20162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石蜡 GB 1886.26-20163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蔗糖脂肪酸酯GB 1886.27-2015 3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D-异抗坏血酸钠GB 1886.28-20163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生姜油GB 1886.29-2015 3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可可壳色GB 1886.30-20153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对羟基苯甲酸乙酯GB 1886.31-2015 3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高粱红GB 1886.32-20153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桉叶油(蓝桉油)GB 1886.33-2015 3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辣椒红GB 1886.34-20153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山苍子油GB 1886.35-2015 3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留兰香油GB 1886.36-2015 4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环己基氨基磺酸钠(又名甜蜜素)GB 1886.37-2015 4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薰衣草油GB 1886.38-2015 4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山梨酸钾GB 1886.39-2015 4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L-苹果酸GB 1886.40-2015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黄原胶GB 1886.41-2015 4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dl-酒石酸GB 1886.42-2015 4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抗坏血酸钙GB 1886.43-2015 4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抗坏血酸钠GB 1886.44-20164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氯化钙 GB 1886.45-20164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低亚硫酸钠 GB 1886.46-2015 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又名阿斯巴甜)GB 1886.47-20165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玫瑰油GB 1886.48-2015 5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D-异抗坏血酸GB 1886.49-20165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2-甲基-3-巯基呋喃GB 1886.50-2015 5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2,3-丁二酮GB 1886.51-2015 5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植物油抽提溶剂(又名己烷类溶剂)GB 1886.52-2015 5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己二酸GB 1886.53-2015 5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丙烷GB 1886.54-2015 5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丁烷GB 1886.55-2015 
  • 多家正规油企参与制售地沟油
    2010年3月24日晚,游走在安徽合肥街头收泔水的三轮车。合肥市一城中村内,发现有人用泔水炼制“地沟油” 公安部统一部署打掉60个制售“地沟油”黑色网络,涉及28省份,涉案“黑工厂”关停 本报讯 (记者刘刚) 近日,记者从公安部获悉,在公安机关“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中,根据公安部统一部署,全国公安机关组织开展了打击“地沟油”犯罪破案会战。 3个多月来,各地侦破利用“地沟油”制售食用油犯罪案件120余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700余名,查实涉案油品6万余吨;打掉集掏捞、批发、销售等多环节于一体的制售“地沟油”犯罪网络60个,涉及全国28个省份。 会战期间,经公安部协调,各地共投入警力9万人次,排查油脂企业10万余家,摸排线索1.1万余条。大批利用“地沟油”制售食用油的不法分子落网;在一些油脂加工较为集中的地区,涉嫌以生产生物柴油等为幌子,从事制售“地沟油”的“黑工厂”“黑作坊”关停。 重庆警方介绍,在打击“地沟油”行动中发现,在粗加工、精加工和销售3个环节,当地正规食用油生产企业参与其中。 此外,批发商将“地沟油”与正品油勾兑,规避风险牟取暴利。“这增强了犯罪的隐蔽性,导致打击难度增大。”重庆警方相关负责人说。 ■ 典型案例 九起制售“地沟油”案件 1.江西南昌环宇生物柴油公司 今年6月以来,该公司大量收购餐厨废弃油脂生产“饲料混合油”,销往广东省东莞市胜辉饲料制品经营部。胜辉饲料制品经营部经深加工后,假冒食用油销给东莞市中天食品公司、粮油批发市场经营户。 现已查明,该案共制售“地沟油”1600余吨,案值1300余万元。 2.河南惠康油脂有限公司 2010年3月至2011年7月间,河南惠康油脂有限公司从山东济南格林生物有限公司购进“地沟油”,经与正品食用植物油按一定比例勾兑后销售。 现已查明,该案共制售“地沟油”近8000吨,案值6400余万元。 3.四川眉山永健畜禽食品有限公司 2010年4月以来,该公司大量购进用餐厨废弃油脂加工成的“饲料混合油”,按一定比例将正品食用油掺入到“饲料混合油”中,销售给餐饮企业、食品加工摊点。 现已查明,该案共制售“地沟油”2000余吨,案值1700余万元。 4.辽宁郭志芹犯罪团伙 今年5月以来,郭志芹犯罪团伙从山东人肖某处,购进以回锅油等餐厨废弃油脂为原料生产的“地沟油”,转手卖给粮油经销商金丽萍等人,并传授其勾兑方式,销售给当地粮油批发市场、餐馆等。 现已查明,该案共制售“地沟油”2000余吨,案值1700余万元。5.山东济南发达油脂工业有限公司 2009年以来,该公司建立两条生产线,大量购进餐厨废弃油脂等原料,以生产饲料油、油酸、硬脂酸等产品的名义生产“地沟油”,主要销往省内外一些粮油经销企业。 现已查明,该案共制售“地沟油”1500余吨,案值1300余万元。 6.湖南株洲邓佑秋、陈建华等人 今年4月以来,邓佑秋等人注册成立环宇再生油脂收购站生产“地沟油”,销往山东省东明县兴隆油脂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将其加工为成品桶装食用油后进行销售。 陈建华等另成立建华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和再生油脂收购站,大量收购劣质动物油渣,加工后销售给湖南鑫龙油脂公司等食用油加工企业。 现已查明,该案共制售“地沟油”1000余吨,案值近900万元。 7.江苏淮安裕丰饲料油脂有限公司 2008年以来,犯罪嫌疑人卞军等投资建立淮安市裕丰饲料油脂有限公司,购买相关设备并招聘相关技术人员及生产工人,大量购进餐厨废弃油脂生产“地沟油”销往粮油市场。 现已查明,该案共制售“地沟油”1000余吨,案值近900万元。 8.吉林长春超越饲料油脂厂 2010年7月以来,犯罪嫌疑人周松岭等大量收购火锅油等餐厨废弃油脂生产“地沟油”,销往粮油市场。 现已查明,该案共制售“地沟油”180余吨,案值150余万元。 9.山西侯马添仓有限公司 2009年3月至2010年12月期间,临汾添仓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小花等人,先后40余次从山东平阴某油脂公司购进“地沟油”,掺入棉籽油等正规食用油后,以桶装、壶装等形式销往粮油市场。 现已查明,该案共销售“地沟油”400余吨,案值320余万元。 ■ 调查 养猪场潲水窝点牵出“地沟油”产业链 重庆警方破获西南地区最大规模“地沟油”案,批发商用“地沟油”勾兑正品油销售 重庆市九龙坡区走马镇灯塔村1组,一个叫“马厂”的角落,有一处废弃的养猪场。 今年3月,几个陌生男子频繁出入,搬来锅炉、砌起灶台,每天烧煮从村外拉回的潲水。 4月20日,走马镇派出所民警获悉后,在养猪场内将老曹等6人抓获。 经重庆警方调查,发现老曹从潲水里烧煮提取的“地沟油”,辗转重庆、四川等正规食用油生产企业,流入油脂批发市场,按不同比例掺进正品食用油,最后上到餐桌。 公安部将此案列为“420”专案挂牌督办,警方顺藤摸瓜,揭开当地“地沟油”的黑色产业链,侦破西南地区最大规模制售“地沟油”案。目前,已查实涉案“地沟油”2000余吨,案值1700余万元,抓获涉案人员84人。 源头 用餐厨垃圾提炼“毛油” 重庆沙坪坝大学城食堂和周边餐馆的餐厨垃圾,是潲水的主要来源。 老曹今年60岁,养猪10多年,有2辆车,雇了5个工人,每天开车到大学城收潲水,运回灯塔村的养猪场,猪场内有锅炉、分离池、储油池。 取油的工序很简单。老曹介绍,工人将潲水倒入加工池,潲水煮沸后,舀出浮在上面的油层,转至水池沉淀。 沉淀池内的油被称作“毛油”,一个月能提1000斤左右的“毛油”。老曹说,重庆璧山县的“徐科”专门收购“毛油”,每公斤3.2元。 重庆警方查明,今年以来,老曹还在沙坪坝区等地,以同样方法将潲水生产成油脂销售,获利上万元。 粗加工 收购“毛油”转卖炼油厂 25岁的徐科专门收购老曹的“毛油”,他被视为“地沟油”制售环节的“中转站”。 徐科“子承父业”,租住在璧山县一民房,院子里堆放着装满“毛油”的铁桶。每次交易,炼油厂会派车来拉原货。 在重庆璧山县,大量饲料加工厂聚集其中,很多人像徐科一样,做中转生意,通过散发广告,从老曹等人手里收购“毛油”,贮存一定量,再批量转卖给炼油厂。 据警方统计,徐科每吨按3200元-4600元不等的价格批量销售。 通过徐科的银行账号,警方发现徐科主要将货发给重庆永川的“冠南烽烁油脂厂”和四川隆昌的“嘉吉豪饲料油脂厂”。 警方到四川隆昌“嘉吉豪饲料油脂厂”调查发现,“地沟油”在这里完成粗加工,进行简单脱色、去臭工序,“地沟油”部分流向该厂的油脂经营部;其他则流回重庆的食用油企业。 经查,2010年3月至2011年4月,该厂又将大量的饲料混合油以每吨7500元左右的价格,出售给“重庆永亨油脂有限公司”。 精加工 正规食用油企业加工 重庆永亨油脂有限公司,是一家正规的食用油生产企业,经营范围包括:“食用动物油、食用植物油生产销售。” 根据银行交易进行比对,警方核实,重庆永亨油脂有限公司加工“精油”的原料,来自于隆昌嘉吉豪饲料油脂厂生产的饲料油,这些油以餐厨垃圾为原料。 从“嘉吉豪饲料油脂厂”进货的,除了“永亨油脂公司”,还有“冠南烽烁油脂厂”,该厂位于重庆永川区大安镇,同样是一家正规企业。 销售 勾兑正品油批发零售 重庆彭水县林波粮油公司曾从“冠南烽烁油脂厂”购进“地沟油”30余吨,直销给县城的饭馆及农贸市场。 警察在彭水办案时,一名叫“杨平”的“大鱼”进入警方视野。“杨平”是重庆益顺油脂有限公司的老板,此人在重庆油脂界“很有名气”,他的销售网点和仓库分布市内多个区。 9月16日,重庆警方通过益顺油脂有限公司的3本原始账目发现,益顺公司销售食用油时,曾将“地沟油”掺进正规植物油中,大多流向当地和四川,进入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 警方调查,益顺油脂的货卖到四川泸州一家粮油公司。零售商范围涉及四川、云南等地的粮油经营部。
  • 5万亿设备更新:高等职业学校粮油储藏与检测技术专业仪器设备装备规范
    3月13日,国务院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明确到2027年,工业、农业、教育、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 在教育领域,明确“推动符合条件的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更新置换先进教学及科研技术设备,提升教学科研水平。”其中强调,“严格落实学科教学装备配置标准,保质保量配置并及时更新教学仪器设备。” 以下为仪器信息网整理高等职业学校粮油储藏与检测技术专业仪器设备装备规范: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动植物油脂 甘油一酯、甘油二酯、甘油三酯和甘油的测定 高效体积排阻色谱法(HPSEC)》等339项拟立项国家标准项目公开征求意见
    各有关单位:经研究,国家标准委决定对《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纤维及切片的相对分子质量及其分布的测定高效聚合物色谱-多角度激光光散射法(APC-MALLS)》等339项拟立项国家标准项目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4日。请登录请登录标准技术司网站征求意见公示网页http://std.samr.gov.cn/gb/gbSuggestionPlan?bId=10001379,查询项目信息和反馈意见建议。2023年9月4日相关标准如下:#项目中文名称制修订截止日期1动植物油脂 甘油一酯、甘油二酯、甘油三酯和甘油的测定 高效体积排阻色谱法(HPSEC)制定2023-10-042橄榄油和橄榄果渣油中脂肪醇和三萜醇含量的测定 毛细管气相色谱法制定2023-10-043粮油储藏 就仓干燥技术规范修订2023-10-044粮油储藏技术规范修订2023-10-045粮油机械 大米色选机修订2023-10-046塑料平托盘修订2023-10-047塑料制品碳足迹核算通则制定2023-10-048碳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XX部分:日用陶瓷企业制定2023-10-049小麦和小麦粉 面筋含量 第1部分:手洗法测定湿面筋修订2023-10-0410小麦硬度测定 硬度指数法修订2023-10-0411溴敌隆母药修订2023-10-0412溴敌隆原药修订2023-10-0413溴甲烷原药修订2023-10-0414溴鼠灵母药修订2023-10-0415溴鼠灵原药修订2023-10-0416药品冷链物流追溯管理要求制定2023-10-0417一次性托盘修订2023-10-0418医药产品冷链物流温控设施设备验证 性能确认技术规范修订2023-10-0419标准化教育课程建设指南 药学标准化制定2023-10-0420电子商务平台交易信息监测指南制定2023-10-0421电子商务平台适老化通用要求制定2023-10-04
  • 2010年西藏8个城市空气自动监测子站启用
    日前,从召开的自治区环境监测技术工作会议上获悉,在国家环境保护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和对口支援兄弟省市的大力资助和支持下,西藏自治区环境监测能力得到全面提升。   截至目前,国家已累计向西藏自治区环保系统各类能力建设投资14139万元。《全国环保系统“十一五”对口援藏规划》确定的资金、设备投入已超额完成,“十一五”环保能力建设对口援助项目总投资达13961万元,为我区环境监测工作取得重大进展提供了坚实后盾。   应急监测体制进一步健全。西藏自治区采矿企业众多,为了防范可能出现的水体重金属污染事故,区环境监测中心站拟定了《西藏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预案》,配备了便携式重金属分析仪,建立健全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机制,进一步提高了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应急监测和处理能力。   BOD监测分析能力有效增强。西藏自治区海拔高、氧气含量低,导致水中饱和溶解氧含量也较低。作为一种对水中有机物污染状况进行监测的环境监测指标,高原低氧环境下的BOD5监测分析一直是西藏自治区环境监测中的一个技术难题。区环境监测站在组建BOD5实验室后,重新购置了符合规范的50个溶解氧瓶和相关试剂药品,并通过培养与国际方法不同的一种新型接种液,初步解决了高原低氧条件下BOD5监测分析这一难题。   仪器分析方法得到完善。根据西藏自治区原子荧光检测的实际情况,区环境监测站在援藏技术骨干的协助下,开展了原子荧光分析水中砷、硒、汞的基础实验,编制了原子荧光法测定水中砷、硒的作业指导书、原子荧光法测定水中汞的作业指导书以及AFS-830原子荧光光度计操作维护程序,完善了水中砷、硒、汞的分析方法。   生态环境监测与评价工作初显成效。生态环境监测与评价一直是我区环境监测站的薄弱领域,没有专用电脑和软件、基础数据也是一片空白。根据形势发展和工作需要,区环境监测站在2009年聘用了四川高等院校的在校学生,并在援藏技术人员的主持下开展了我区生态环境监测与评价工作,完成了卫星图片的解释、数据整理、现场核实和初步报告编写等工作,为西藏自治区正式独立开展生态环境监测与评价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据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相关负责人介绍,在环境监测系统短期技术援藏的大力支持下,区环境监测中心站还先后配置了城市空气自动监测系统、原子吸收、原子荧光、离子色谱、气质联用等多台大型分析仪器设备,开展了拉萨市空气质量日报预报、饮用水源地水质、噪声和地表水等多项监测工作。此外,2008年中央减排专项资金为西藏自治区七地市安排的8个城市空气自动监测子站、7个酸沉降监测子站、2个重点城市应急监测、1个国家空气背景监测子站、1个农村环境空气监测子站都将在今年建成投用。
  • 菜籽油国家标准将修改
    进入21世纪,我国经济建设进一步加快,国民社会需求和食品安全对食用油质量提出更严格要求,特别是加入世贸组织后,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已成为标准化工作时代潮流,原有标准已大大落后于我国客观实际与国际标准,修订《菜籽油》国家标准(GBl536-2004) 2005年8月1日实施,该标准已实施5年,目前将着手对该标准的修订。本文拟通过对《菜籽油》国家标准特点及质量要求阐述,以期准确理解和实施、指导企业生产、引导消费、规范市场质量监督与管理提供必要帮助。   五年来标准执行的情况   菜籽油国家标准与国际标准靠拢原则,在“特征指标”中项目和指标值设定上,菜籽油和低芥酸菜籽油指标与脂肪酸组成见表1。这既有利于与国际标准接轨,也可为植物油掺伪试验提供鉴定依据。通过对待测定样品进行理化指标测定和脂肪酸成份分析,再与标准中特征指标值相对照,即可对油脂纯度如何作出判定。   取消原国标将菜籽色拉油、高级烹调油、一级油与二级油分别在三个独立标准中予以规定。国标将上述四个等级层次菜籽油纳入同一标准中,按质量状况分别冠以一级、二级、三级、四级,虽部分指标值有所调整,但从总体看,原菜籽色拉油相当于新国标一级油。使国标既简捷明嘹,又便于查阅、对照和贯彻执行。   新国标技术术语和名词定义除以中文表述外,还同时注以英文,有利于国际贸易和中外菜籽油质量标准文本交流时能准确理解。   增加原油品质质量指标。在菜籽油现今内外贸易中,有些是以半成品原油(即未经任何精炼处理,不能直接供人类食用菜籽油,俗称“毛油”)进行交易 加工企业也需要对原油生产工序质量予以控制。   将部分卫生指标纳入质量指标作常规检验,增加这些卫生指标受检频率。产品出厂检验一般主检质量指标,抽检卫生指标。   产品标签增加几项新规定。除要求应符合食品标签通用标准GB77l8外,还有:   1 转基因菜籽油要按国家有关规定标识。为保护消费者知情权,应予标注,由消费者自主选择食用何种商品。   2 压榨菜籽油、浸出菜籽油要在产品标签中分别标识“压榨”、“浸出”字样。压榨菜籽油不会含有有机溶剂,食用比较安全,油中不得检出溶剂残留。浸出菜籽油会含有极少量有机溶剂,溶剂残留量符合标准要求时食用安全。两类油明确标注后,可给消费者以选择余地。   3 应注明产品原料生产国名。鉴于菜籽原料来源已不只本国一家,标注出生产国名,同样是保护消费者知情权。   4 除按原菜籽油国家标准要求菜籽油中不得掺有其它食用油和非食用油外,国标还要求菜籽油中不得添加任何香精和香料。   新国标将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修改   增加对低芥酸菜籽油规定。上世纪80年代,因发现高芥酸菜籽油对大白鼠新陈代谢有影响,从而在世界范围内引发对食用高芥酸菜籽油忧虑,各国竞相研究培育低芥酸菜籽新品种。虽现对高芥酸菜籽油是否影响人体健康仍尚无定论,但在国际市场上低芥酸菜籽油更为畅销,且价格相对较高,发达国家基本不食用高芥酸菜籽油。所以有必要在菜籽油新国标中对低芥酸菜籽油作出规定。新国标规定,凡标注为低芥酸菜籽油产品,必须按特征指标进行检测,质量指标与一般菜籽油相同。菜籽油国家标准中低芥酸菜籽油中芥酸含量的是否由3%改为5%,这与油菜籽的品种有关,与种植环境也有关。菜籽油国际标准中低芥酸菜籽油中芥酸含量为2%,在我国芥酸含量5%的值,这是根据中国的国情,力争国际上通过,对我国菜籽油的发展和推进有很大的作用。   国家标准中烟点指标的问题,建议取消。这有利于与国际标准接轨,有利于节能降耗、有利于人为的误差减少。   酸值的问题。国家标准一级油的酸值是否需定为0.2,具体指标需再确定,建议一级0.5或1.0,四级油的酸价改为4.0。   新一轮的菜籽油国家标准制定,大体的模式不变,但新的元素要添加进去,怎样体现科学的发展观比较重要的,完善标准的体系。标准的体系要统一,其中的特殊因素需研究的,要具体到项目,再进行科学的研究。   随着国际油脂行业的发展以及各国之间油脂贸易的开展,对油料、油脂的检测技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单指标检测技术已不能满足对大批量油料和油脂检测的要求。目前油脂品质多指标同时测定技术得到了快速发展,但是由于技术水平的限制,多指标同时测定技术的准确性还有待提高。近些年来随着环保意识和安全意识的加强,绿色检测的理念也得到广泛共识,所以今后要加大油料绿色多指标检测技术的开发力度,以满足油脂产业发展的需要。油脂是国计民生的重要物资,是人民生活的最基本保障,油脂科学研究涉及到国家粮食安全和食品安全的两大“国计民生”的问题,是国家兴旺发达、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前提。通过科学研究减少油料产后的损失,从而增加油脂产量。油料、油脂及相关产品品质评价与检验的建立,对油脂的科学加工、使用和消费,保障人们健康的一个重要领域,在油脂的科学研究上,应给予足够的重视和倾斜,以确保油脂产品的安全、营养与环保。国家科技中长期规划和粮食安全大政方针等重大政策方面,应给予产业科技的连续性保障。
  • 柴油新国标致紫外荧光市场增长成定局
    仪器信息网讯 2月7日起实施的GB 19147-2013《车用柴油(Ⅳ)》国家标准,意味着紫外荧光法将成为未来轻质油硫含量测定的主角。该标准延续了其前一版本的规定,将紫外荧光法作为仲裁标准方法,发生的变化是在推荐方法中去除了能量色散X荧光法和燃灯法,保留了波长色散X荧光法,新增了单波长色散X荧光法。   据石化行业业内人士称,波长色散法测定轻质油中的硫含量虽然检测限低,重复性好,但是存在着仪器系统复杂、价格昂贵的问题,所以在业内应用并不多。紫外荧光法仪器价格相对较低、操作简单、分析速度快,并且是仲裁方法,因而企业一般会优先考虑该方法。   同时鉴于相关国标对检测方法的修订,能量色散X荧光法或可能无缘轻质油硫含量分析检测市场。与此相对应的,当前的进出口检测和第三方检测机构,以及生产企业中,已经有使用能量色散X荧光光谱仪的用户,或会更换检测方法,从而带来紫外荧光法仪器的采购需求。   此外,虽然第五阶段车用汽油的检测国标尚未推出,但根据GB 17930-2011《车用汽油》国家标准可预知的是,汽油新国标中,仲裁方法亦将是紫外荧光法。据了解,当前体系内实验室在测定汽油中的硫含量时,库仑法和紫外荧光法都是常用的方法,但随着国家标准的实施,以及库仑法在操作中对实验员有较高的要求等影响,库仑法的应用市场将会被挤压,为紫外荧光法带来新的市场机遇。   声明:此为仪器信息网研究中心的研究信息,未经仪器信息网书面形式的转载许可,谢绝转载。仪器信息网保留对非法转载者的侵权责任追讨权。   (撰稿:李晨 秦丽娟)   相关新闻:《车用柴油(Ⅳ)》国家标准2月7日起实施
  • 中科院藏药研究重点实验室正式成立(组图)
    根据中国科学院文件科发计字201348号,为加强我院科研基地建设,促进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社会公益性研究工作持续、稳定地发展,经院长办公会议批准,决定成立中国科学院藏药研究重点实验室(西北高原生物研究所),实验室代码:2013DP 17 32 54。     中国科学院西北高原生物研究所   对于中国科学院西北高原生物研究所而言,中国科学院藏药研究重点实验室的成立又是一个丰硕而辉煌的历史结点。   正如西高所所长、藏药研究重点实验室主任张怀刚所说:&ldquo 自1962年到2012年,西高所人扎根高原,默默耕耘,在特殊的自然环境条件下,以青藏高原众多珍稀独有的生物资源为研究对象,经过几代人的努力,在高原生态学、高原生态农业,尤其是在藏药材和藏药产品的标准化研究,以及特色生物资源的高效持续利用等方面取得了一系列丰硕成果,共取得科研成果317项,获奖成果135项,其中国家奖 15 项 发表论文3735篇,出版著作121部。&rdquo      研究领域   五十年来,特别是由西高所第八任所长张宝琛教授领衔的高原鼢鼠项目,是国家&ldquo 八五&rdquo 重大科技攻关项目。该项目以穴居于海拔4千多米青藏高原高寒干燥、低压缺氧极端环境两米以下冻土层中的高原鼢鼠(藏名:塞隆)的骨骼,对照治疗骨科疾病的传统&ldquo 圣药&rdquo &mdash 虎骨,进行了为期20年的对比研究。   研究发现,高原鼢鼠骨骼的性味、功效、成分与虎骨几乎一致。药理实验结果进一步表明:在1:1原料对比下,抗炎、镇痛、促进骨折愈合及增强机体抵抗能力方面,其具有与虎骨同等的药效,其中止痛、消炎效果更是虎骨的2倍!   上万次的实验分析证明,高原鼢鼠骨骼与虎骨具有相同或更高的药用价值,祛风散寒、除痹祛湿、通络止痛、填精补髓,成为卫生部批准的建国以来第一个国家一类动物新药材,作为虎骨替代品入药。   其提取物SLG骨肽及SLG骨油高活性透骨因子,能迅速消除风湿、类风湿、滑膜炎等骨关节炎症 增强软骨滑膜营养,修复损伤的关节软骨。用于风湿类风湿、肩周炎、颈椎炎、腰肌劳损、骨刺、骨折等骨病,消炎止痛,促进骨重建,维护骨健康。   采取气相色谱-质谱-计算机( GC-MS-M SD)和气相色谱-红外-计算机( GC-IR-M SD) 联用技术对高原鼢鼠骨骼脂肪油化学成分进行了分析,从高原鼢鼠骨骼脂肪油部分色谱分离出35个组分,该油脂部分的药理试验表明:对大白鼠毛细血管渗透性,皮肤渗透性的影响400 mg kg-1 有极显著的抑制作用( P   该科研项目,实现了1个国家一类新药材、1个国家一类新药,2个国家3类新药的成果转化,获得了中国科研界的最高奖项&mdash 国家科技进步奖三等奖,中国科学院科技进步一等奖。目前刚研制完成的&ldquo 安然SLG按摩膏&rdquo 是其典型代表。   以甘于奉献、勇于创新为核心价值观,以&ldquo 不畏艰苦、忍辱负重、不计报酬,但求奉献&rdquo 的高原科研&ldquo 牦牛精神&rdquo 为鼓舞,西高所人正在满怀激情地大踏步跨入国家&ldquo 十二五&rdquo 规划及中科院&ldquo 创新2020&rdquo 规划的崭新篇章,迎接新的机遇和挑战,为国民健康做出更大贡献。
  • 源头消灭地沟油 上海研制油水分离装置
    据有关部门不完全统计,全国每年有二、三百万吨“地沟油”进入食品流通领域,即使政府投入巨额财政监管,仍有部分不法分子用此牟利。今天上海市环境保护工业行业协会与市科学传播学会联合发布了一项通过反复试验并经过环境保护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总站检测通过的创新科研成果,从源头上遏制“地沟油”流入市场,大大降低了对环境的影响。记者了解到,“地沟油”是一种毒害物质,有强烈的致癌危险。目前上海20余万家餐饮食堂排入地沟的油脂数量巨大。虽然政府投入巨额财政监控,控制了绝大部分“地沟油”,但只要有1%的“地沟油”被不法分子取得,“地沟油”危险就依旧存在。 发布会现场   11月9日,为了从源头上彻底消灭人人喊打的“地沟油”,上海源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科技人员经一年多的时间,成功研制出“离子活性氧源头灭油除臭地沟油水分离器”,经上海市环境保护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总站和市环境保护工业行业协会专家测定,认为这项成果是目前解决“地沟油”的最有效方法,24小时油脂降解率达到了99%。“也就是说,使用了该项技术,地沟油将被全部降解成为亲水物质。”上海市环境保护工业行业协会秘书长赵关良说。   该研发公司总工程师华元琪也表示,该机器可在源头将装置产生的离子生物氧,通过曝气技术强化“地沟油”的氧化,使之产生裂变降解成为酒石酸、甲醇和甲酸等亲水性降解物,最终为水中微生物分解。生物氧在分解油脂的同时,也去除油脂污水池内各种细菌以及由细菌引起的恶臭,有效地改善了排放的水质,也改善了厨房的环境。在已投入该设备进行应用的锦沧文华大酒店里,东方网记者看到,原本油腻不堪的淀油池现在变得非常干净,也没有异味。   “经处理后的油脂污水接近直接排放江河的标准,而且不会存在二次污染,减轻了城市污水处理的压力。”华元琪说:“其实,如果把地沟油通过技术生产成生物柴油也是进行了二次利用,但其中采集、运输、购买生物柴油机器无一不显示其成本的昂贵。”赵关良也表示,目前“地沟油”的监控仍会有漏网之鱼,而这一项科技成果的诞生则是从源头上解决了“地沟油”之后的各类衍生问题,有望切断地沟油回收、再加工、回流餐桌的黑色产业链。   据悉,目前这项设备作为新颖实用技术,已向国家专利局申报专利。目前该装置已在锦沧文华大酒店和杏花楼集团南新雅大酒店试用,经上海市环境保护工业行业协会专家测定,污油去除率达99%。成本方面,每台设备的安装费用为2万—4万元。
  • 盘点:2016年实施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知多少
    目前,国家卫生计生委已发布683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加上待发布的400余项整合标准,共涵盖1.2万余项指标,初步构建起符合我国国情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此处收集整理了2016年实施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供大家参考。  产品类  2016-09-22实施:  GB 14930.1-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洗涤剂  GB 14967-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胶原蛋白肠衣  GB 17400-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方便面  GB 2713-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淀粉制品  GB 2714-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腌菜  GB 2720-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味精  GB 2721-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  GB 2730-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腌腊肉制品  GB 7099-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  GB 7100-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饼干  GB 31603-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31604.1-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迁移试验通则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方便面(征求意见稿)     2016-11-13实施:  GB 10136-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水产制品  GB 10146-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动物油脂  GB 15196-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油脂制品  GB 17325-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工业用浓缩液(汁、浆)  GB 19299-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果冻  GB 19641-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植物油料  GB 24154-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运动营养食品通则  GB 2733-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动物性水产品  GB 2749-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蛋与蛋制品  GB 2759-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冷冻饮品和制作料  GB 7098-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罐头食品  GB 7101-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  GB 31601-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  GB 31602-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干海参  食品营养强化剂类  2016-03-22实施:  GB 30604-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1,3-二油酸-2-棕榈酸甘油三酯  2016-05-13实施:  GB 1903.10-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葡萄糖酸亚铁  GB 1903.11-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乳酸锌  GB 1903.1-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L-盐酸赖氨酸  GB 1903.12-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L-硒-甲基硒代半胱氨酸  GB 1903.2-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甘氨酸锌  GB 1903.3-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5’单磷酸腺苷  GB 1903.4-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氧化锌  GB 1903.6-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维生素E琥珀酸钙  GB 1903.7-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葡萄糖酸锰  GB 1903.8-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葡萄糖酸铜  GB 1903.9-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亚硒酸钠  检测方法类  2016-03-21实施:  GB 5009.11-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211-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叶酸的测定  GB 5009.74-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中重金属限量试验  GB 5009.75-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中铅的测定  GB 5009.76-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中砷的测定  GB 5009.88-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膳食纤维的测定  食品添加剂类  2016-01-05实施:  GB 1886.109-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羟丙基甲基纤维素(HPMC) (有关问题的复函)  GB 1886.109-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羟丙基甲基纤维素(有关问题复函)  2016-03-22实施:  GB 1886.100-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乙二胺四乙酸二钠  GB 1886.10-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冰乙酸(又名冰蜡酸)  GB 1886.103-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微晶纤维素  GB 1886.107-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一钠  GB 1886.111-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甜菜红  GB 1886.112-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聚氧乙烯木糖醇酐单硬脂酸酯  GB 1886.113-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菊花黄浸膏  GB 1886.114-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紫胶(又名虫胶)  GB 1886.115-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黑豆红  GB 1886.116-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木糖醇酐单硬脂酸酯  GB 1886.117-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羟基香茅醛  GB 1886.118-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杭白菊花浸膏  GB 1886.119-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1,8-桉叶素  GB 1886.1-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碳酸钠  GB 1886.120-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己酸  GB 1886.121-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丁酸  GB 1886.12-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丁基羟基茴香醚(BHA)  GB 1886.122-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桃醛(又名γ -十一烷内酯)  GB 1886.123-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α -己基肉桂醛  GB 1886.124-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广藿香油  GB 1886.125-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肉桂醇  GB 1886.126-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乙酸芳樟酯  GB 1886.128-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甲基环戊烯醇酮(又名 3-甲基-2-羟基-2-环戊烯-1-酮)     GB 1886.129-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丁香酚  GB 1886.130-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庚酸乙酯  GB 1886.131-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α -戊基肉桂醛  GB 1886.13-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高锰酸钾  GB 1886.132-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己酸烯丙酯  GB 1886.133-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枣子酊  GB 1886.134-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γ -壬内酯  GB 1886.135-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苯甲醇  GB 1886.136-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丁酸苄酯  GB 1886.137-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十六醛(又名杨梅醛)  GB 1886.138-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2-乙酰基吡嗪  GB 1886.139-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百里香酚  GB 1886.140-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八角茴香油  GB 1886.14-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没食子酸丙酯  GB 1886.142-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α -紫罗兰酮  GB 1886.143-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γ -癸内酯  GB 1886.144-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γ -己内酯  GB 1886.145-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δ -癸内酯  GB 1886.146-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δ -十二内酯  GB 1886.147-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二氢香芹醇  GB 1886.148-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芳樟醇  GB 1886.149-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己醛  GB 1886.150-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甲酸香茅酯  GB 1886.151-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甲酸香叶酯  GB 1886.15-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磷酸  GB 1886.152-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辛酸乙酯  GB 1886.153-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乙酸 2-甲基丁酯  GB 1886.154-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乙酸丙酯  GB 1886.155-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乙酸橙花酯  GB 1886.156-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乙酸松油酯  GB 1886.157-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乙酸香叶酯  GB 1886.158-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异丁酸乙酯  GB 1886.159-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异戊酸 3-己烯酯     GB 1886.160-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正癸醛(又名癸醛)  GB 1886.161-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棕榈酸乙酯  GB 1886.16-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香兰素  GB 1886.162-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2,6-二甲基-5-庚烯醛  GB 1886.163-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2-甲基-4-戊烯酸  GB 1886.164-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2-甲基丁酸 2-甲基丁酯  GB 1886.165-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2-甲基丁酸 3-己烯酯  GB 1886.166-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γ -庚内酯  GB 1886.167-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大茴香脑  GB 1886.168-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γ -十二内酯  GB 1886.17-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紫胶红(又名虫胶红)  GB 1886.2-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碳酸氢钠  GB 1886.23-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小花茉莉浸膏  GB 1886.24-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桂花浸膏  GB 1886.27-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蔗糖脂肪酸酯  GB 1886.29-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生姜油  GB 1886.31-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对羟基苯甲酸乙酯  GB 1886.33-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桉叶油(蓝桉油)  GB 1886.35-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山苍子油  GB 1886.36-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留兰香油  GB 1886.37-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环己基氨基磺酸钠(又名甜蜜素)  GB 1886.38-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薰衣草油  GB 1886.39-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山梨酸钾  GB 1886.41-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黄原胶  GB 1886.42-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dl-酒石酸  GB 1886.43-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抗坏血酸钙  GB 1886.46-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低亚硫酸钠  GB 1886.48-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玫瑰油  GB 1886.50-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2-甲基-3-巯基呋喃  GB 1886.51-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2,3-丁二酮  GB 1886.5-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硝酸钠  GB 1886.52-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植物油抽提溶剂(又名己烷类溶剂)  GB 1886.53-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己二酸  GB 1886.54-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丙烷  GB 1886.55-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丁烷  GB 1886.56-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1-丁醇(正丁醇)  GB 1886.58-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乙醚  GB 1886.59-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石油醚  GB 1886.62-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硅酸镁  GB 1886.65-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单,双甘油脂肪酸酯  GB 1886.67-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皂荚糖胶  GB 1886.68-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二甲基二碳酸盐(又名维果灵)  GB 1886.70-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沙蒿胶  GB 1886.71-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1,2-二氯乙烷  GB 1886.7-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焦亚硫酸钠  GB 1886.73-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不溶性聚乙烯聚吡咯烷酮  GB 1886.79-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硫代二丙酸二月桂酯  GB 1886.80-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乙酰化单、双甘油脂肪酸酯  GB 1886.81-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月桂酸  GB 1886.84-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巴西棕榈蜡  GB 1886.87-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蜂蜡  GB 1886.88-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富马酸一钠  GB 1886.90-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硅酸钙  GB 1886.93-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乳酸脂肪酸甘油酯  GB 1886.95-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聚甘油蓖麻醇酸酯(PGPR)  GB 1886.97-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5‘-肌苷酸二钠  GB 1886.99-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L-α -天冬氨酰-N-(2,2,4,4-四甲基-3-硫化三亚甲基)-D-丙氨酰胺(又名阿力甜)  2016-05-13实施:  GB 1886.104-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喹啉黄  GB 1886.106-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罗望子多糖胶  GB 1886.108-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偶氮甲酰胺  GB 1886.109-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羟丙基甲基纤维素(HPMC)  GB 1886.110-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天然苋菜红  GB 1886.18-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糖精钠  GB 1886.19-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红曲米  GB 1886.30-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可可壳色  GB 1886.32-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高粱红  GB 1886.34-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辣椒红  GB 1886.40-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L-苹果酸  GB 1886.4-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六偏磷酸钠  GB 1886.60-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姜黄  GB 1886.61-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红花黄  GB 1886.63-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膨润土  GB 1886.64-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焦糖色  GB 1886.66-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红曲黄色素  GB 1886.74-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钾  GB 1886.76-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姜黄素  GB 1886.8-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亚硫酸钠  GB 1886.82-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5‘-尿苷酸二钠  GB 1886.86-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刺云实胶
  • 我国制订的油茶籽油国际标准获批发布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近日,由浙江大学和浙江常发粮油食品有限公司提供的《美国食品化学法典(Food Chemicals Codex, FCC)油茶籽油标准》[(编号:CAS:(225233-97-6)]已获美国药典委(United States Pharmacopeia , USP)批准出版发布。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油茶籽油(山茶油,Camellia Seed Oil)是用我国特有的木本食用油料树种油茶树(Camellia oleifera abel)果榨取的纯天然植物油,我国南方和西南地区栽培油茶历史已有2300年以上。由于油茶籽油与橄榄油同样为优质木本坚果食用油,两种油的化学成分,尤其是脂肪酸成分含量与比例非常类似,并具有类似的营养健康功能,因此被称为东方橄榄油。”浙江大学教授沈立荣告诉科技日报记者。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鉴于现有国家标准、浙江省地方标准等标准的检测特征指标过于简单,缺乏有效的打假鉴别检测方法,容易被走私廉价果渣橄榄油等假冒,自2011年以来,沈立荣教授团队与浙江常发粮油食品有限公司、中国林业科学院亚热带林业研究所和美国药典委中华区总部合作,开展了以真实性检测技术为基础的《FCC—油茶籽油标准》制订研究。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沈立荣介绍,该项研究过程中改变了以往标准研发主要从市场和加工企业采集成品油作为检测对象的方法,采用以油茶果实和橄榄果实为主要检测样本,成品油为辅助样本的可靠策略,从浙江和江西等油茶主产区采集了22 种油茶果实,从四川广元地区采集了四种鲜橄榄果实,加之从产地企业采集的商品油茶籽油,进口商提供的商品橄榄油,开展了脂肪酸、多酚类和甾醇类成分的全面检测和成分含量分析比较,确定β-香树脂醇为代表的5个甾醇成分为油茶籽油的特征组分。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最后,美国药典委通过对来自浙江、江西、安徽、福建、湖南、广东、广西、云南等省19家企业的油茶籽油样品和其他食用油的检测验证,将浙江大学研究团队建立的油茶籽油特征成分检测方法纳入新建《FCC—油茶籽油标准》。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千人计划专家胡江滨博士对沈立荣教授团队《FCC-油茶籽油标准》研发的成功给予高度评价,他说:“中国与美国核心竞争力的差别,关键在于美国掌握了很多行业标准。预期,《FCC-油茶籽油标准》的发布实施为油茶籽油提供了国际权威性真实性检测方法,将使我国油茶籽油的国际认可度和影响力得到极大提升。有助于油茶籽油产品市场竞争力和经济效益的提高,油茶产地农民经济收益的提高,促进我国油茶产业的持续发展。” /p
  • 央视曝黑窝点用工业盐添加剂制出海天酱油
    央视曝光江苏张家港黑窝点,用醋酸加上添加剂勾兑出“品牌醋”,在假味精中掺入工业盐,大多销售到工地食堂、农贸市场。   江苏省张家港市金港镇朱家宕村是一个小村落,近些年,年轻人都去外面打工,村子里许多院落都闲置了起来,可是自从2011年年初以来,位于村东北角的一处闲置多年的院落突然变得热闹起来。   张家港市公安局城西派出所高勇:外面大门紧闭,里面有机器的声音,还有那种厢式货车往外拉货。   张家港市公安局治安警察大队米自强:在这个院子门口还装着监控头,一般正常的企业是不会装的,而且会开着门,不怕别人参观。   经过十天时间的侦查,警方终于摸清了这个院子里隐藏的秘密。   张家港市公安局治安警察大队米自强:跟踪发现他们的车辆运货到无锡、吴江、苏州等地的批发市场,货物主要是酱油和醋,另外我们向厂房房东了解,租房的缪某和张某有重大嫌疑,我们判断这是一个生产、销售假冒伪劣调味品的黑窝点。   醋酸加上添加剂勾兑出“品牌醋”   在院子的厂房里,警方抓获了犯罪嫌疑人缪金龙和张惠刚。   张家港市公安局治安警察大队米自强:窝点里卫生条件非常差,我们发现了大量假冒的“海天”酱油和“恒顺”陈醋以及大量的生产原料。   原料车间里有几十个麻袋里装着假冒的“海天”酱油塑料瓶盖和塑料瓶 在另外一个角落,摆放着“恒顺”香醋的醋瓶和整箱的标签。在生产车间,摆满了用于生产假冒酱油和醋的机器、设备。   在这个窝点里假冒的“海天”牌酱油就有四种:草菇老抽酱油、老抽王、海鲜老抽以及老抽酱油,总计296箱,假冒的“恒顺”牌醋有两种:“恒顺”香醋和“恒顺”陈醋,总计100余箱,假冒注册商标和标识11万余只。   在一个原料车间,办案民警发现了用于制作假冒品牌酱油和食醋的工业用盐1.3吨以及大量的制假原辅材料,总价值120余万元。同时在生产车间里悬挂着5只巨大的白桶,其中有4只桶是用来灌装酱油的,装有未灌装的酱油3.7吨,另外1只桶是用来灌装醋的,装有未灌装的醋0.8吨。   张家港市公安局治安警察大队米自强:这是嫌疑人制假的设备工具,他们先是通过注塑机制作酱油的红色手柄和盖子,然后再用吹塑机制作成假冒的海天酱油的瓶子,然后假酱油他们主要是用水来勾兑这种酱色原料,同时添加甜蜜素、日落黄等添加剂,最后再添加这种工业盐,做成假冒伪劣的品牌酱油 他们做假醋也是同样的方法,玻璃的瓶子是回收的,然后用水勾兑这种醋酸,再加上甜蜜素、日落黄、工业用盐就做成了,他们制作出来的假冒伪劣产品对消费者的人身健康有严重的潜在危害。   在张家港市第二看守所,记者见到了犯罪嫌疑人缪金龙和张惠刚。   缪金龙主要负责制造、销售假冒注册商标标识、包装瓶   张惠刚主要负责生产、销售假冒“海天”牌酱油、“恒顺”牌陈醋香醋   缪金龙:“海天”、“恒顺”有名,做他们的牌子能挣钱,正规的瓶子0.8厘米厚,6角钱我们的0.4厘米厚,3角钱,一个瓶子赚3角钱。   张惠刚:正规的“海天”酱油一箱要50多块钱,我们的一箱30多块钱,这样有利润。现在我们知道这是错误的,对人不好。   查处了现场之后,办案民警会同苏州市质监稽查支队将查获的假冒的“海天”酱油和“恒顺”香醋送到了苏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进行检验。   苏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李培:酱油和醋的主要指标都不合格,而且是不允许添加日落黄和甜蜜素的,更不允许添加工业盐。   假味精中掺入工业盐   经过近一个月的时间,张家港警方在苏州警方的协助下,成功摧毁了这个黑窝点,然而正当人们认为这个案子即将结束的时候,在办案现场又发现了一个新的线索。   苏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三大队梁咏:在这个窝点车间的一个角落,发现了一页纸,上面一排模糊写着酱油、醋,另一排写着味精、盐的字样,还有一个柯字和一个号码。   在张家港这个窝点里,警方只发现了假冒的“海天”酱油和“恒顺”醋,并没有发现有味精和食用盐的产品,那这张纸上出现的味精字样又是什么意思呢?   苏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三大队梁咏:我们怀疑这张纸条是犯罪嫌疑人的交易记录,他们有可能是以货换货,你给我假酱油、醋,我给你味精、盐,用这种方式进行串货。   苏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三大队梁咏:我们怀疑这个和张家港串货的人应该姓柯,这个手机号码应该是柯某的号,我们的目标就是找到柯某。   通过侦查,苏州警方发现柯某的活动范围主要集中在苏州市沧浪区解放东路福耀玻璃厂仓库和福星一村附近。   苏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三大队梁咏:有一辆车牌为苏EBV700的蓝色面包车经常出入这两个地点。   苏州市公安局沧浪分局治安大队沙涛:解放路仓库最里面有一个门洞,经常不见有人进出,只有一辆车经常进出。这辆车还在福星小区的居民楼下的车库出现过。   苏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三大队梁咏:这辆车每天上午先到解放路的仓库,过半个小时后再到福星一村,有时它会直接开到市区的农贸批发市场,我们判断柯某是在去往市场送货,至于送什么货,我们还不清楚。   办案民警根据这辆车的活动轨迹顺藤摸瓜,在农贸批发市场上发现了包装成箱的味精产品、“海天”酱油以及“恒顺”醋,这个侦查结果和在张家港窝点发现的纸条上出现的内容完全吻合。   2011年8月2日,上午十点半左右,侦查人员发现柯某的蓝色面包车开进了位于解放东路福耀玻璃厂的仓库之后,抓捕行动开始。   苏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三大队梁咏:我们冲进去的时候,柯某很惊讶,他正在生产假冒的味精。厂房里卫生非常差,他就在这个环境里生产。   犯罪嫌疑人柯某:我生产的是假冒的味精,假的当真的卖挣钱。   在生产车间里,办案民警缴获了假冒的“99梅花”味精和“菊花”味精共计8吨左右,假冒的“海天”酱油300箱、假冒的“恒顺”香醋100余箱。   仔细排查之后,办案民警发现了柯某制造假味精的原料----工业盐和散装的“圣花”牌味精。   苏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三大队梁咏:他就是把工业盐和糖掺进这种廉价的“圣花”牌味精,搅拌后装进99梅花味精和菊花牌味精的包装袋里,用封口机封口后出售,这种假冒、伪劣产品对人体健康有很大危害。   苏州市盐务管理局盐政稽查大队陈健:工业用盐也属于氯化钠,但是它主要用于印染、医药、漂白增色等方面,可能含有亚硝酸盐、铅或者砷等有害物质,是绝对不允许用于添加进食品中的,如果人一旦长期误食过量的工业盐,会导致全身无力、头痛、恶心等中毒症状,甚至会昏迷,危害生命安全。   据柯某交代,他生产的假冒、伪劣味精已经有相当一部分销售到工地食堂、农贸市场,苏州警方会同质监部门已经根据线索进行了追查。
  • 汽油化学添加剂泛滥 氯含量超美标6000倍
    [导读]越来越多添加剂不断出现在汽油当中,并导致用车安全隐患的现实,过量添加化学添加剂早已不是新鲜事,而我国对于车用汽油18项检测标准中,并没有化学添加剂方面较为具体的规定。   一个多月前在江苏太仓发生的数千辆汽车加油后集体抛锚事故或许有新的解释。   5月28日,上海一家第三方检测机构——SGS通标国际检测中心给第一财经(微博)频道记者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太仓事故所涉油品中有两项指标明显偏高,其中氯含量高达6400PPM,超过美国标准6000多倍。   尽管目前,该事故受理方中国石油苏州分公司坚决否认成品油质量出了问题,但记者调查显示,成品油中的化学添加剂存在较大嫌疑。   在此背后,是越来越多添加剂不断出现在汽油当中,并导致用车安全隐患的现实,过量添加化学添加剂早已不是新鲜事,而我国对于车用汽油18项检测标准中,并没有化学添加剂方面较为具体的规定。   这也意味着,在食品安全问题堪忧的今天,汽车的食品安全,也被打上了巨大的问号,对于此,未来又将何解呢?   太仓数千加油车辆停摆事件   5月12日,在太仓市一处由中国石油苏州分公司设立的登记点,上千名车主正在排队进行赔偿登记,这已是赔偿登记的最后一天,现场显得特别混乱。用车频繁的商人马先生对记者表示,从4月下旬开始,自从在家门口的一家加油站加过油之后,自己的轿车就出现了各种反常现象。   “开着开着就感觉跑不起来,使不上劲,而且那个排气管也一直在往外滴液体。我仔细地想了一下,估计是汽油上面有问题。因为我这个车一直在开,从来没有这样的毛病。”马先生说。   据马先生透露,由于家住附近,平时又经常顺路,所以他一直在一家名为富豪的加油站加油,直到车辆损坏,他也不敢相信是汽油出了问题。“我其实没想到是汽油出了问题,因为这个加油站是中石油开的。”   也是在不久前,马先生就得知,仅在太仓当地,短短不到一周时间,共有将近4000辆大大小小的车辆都出现了类似的情况,而除了富豪加油站,在太仓还有另一个加油站出现了类似情况。   最终车主们认为是所加汽油导致的问题。   而在柳园路上,记者看到了车主们所提到的这家名为富豪的加油站,顶棚上方挂着醒目的“中石油”三个大字。然而,富豪加油站已经没有工作人员工作,据记者了解,事发之后,中石油公司已对这座加油站进行停业整顿。   根据中石油苏州分公司给出的消息,两座问题加油站相关人员都已经被辞退,记者试图联系加油站负责人,电话却已无人接听。然而,关闭加油站,辞退相关人员,并不代表着事件已经结束。   在赔偿登记现场,一位车主向记者出示了4月26日在富豪加油站加油后留下的发票,他表示,他的维修费由谁来支付,依然寻路无门。“我就不知道该找谁,该怎么办,排气管和发动机都有问题。”这位车主说。   就在这位车主向记者叙述情况期间,不少驾车路过的车主也纷纷停车,并向记者表示,他们的车全都因为问题汽油而损坏严重。   一位车主发动汽车,短短十秒不到,排气管便开始滴落黑色液体,同样的加油经历,同样的车况故障,让人们一致将矛头对准了油箱内的汽油。而这一点,也得到了当地不少汽修公司的印证。   太仓市龙腾汽修服务公司经理张立军对记者表示,他已接触到大概二三十辆类似的汽车,基本上都是发动机抖动,启动了,然后容易熄火,还有部分是排气管腐烂。   自从问题出现之后,张立军的汽修公司就不断收到来自车主的维修申请。截止到5月中旬,张立军几乎每天都要接手至少两辆以上情况类似的问题车辆。而对于为何汽油会出现异常,多年从事汽修工作的张立军表示,他也没有遇到过类似情况。   “当时这样的问题,开始我们查也查不出过多的问题,就发现火花塞拆下来以后,有的车用了一两千公里的,感觉上去就像用了五六万公里那么久的火花塞,上面有很多积碳,初步判断基本上跟油品质量可能会有部分关系。”张立军说。   检测与赔偿疑团   然而,4月29日,太仓市工商部门将汽油样品封存之后,送往当地有关部门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却完全出乎车主们的意料。结论显示,导致数千辆汽车出现同样问题的汽油,完全符合国家标准。   面对如出一辙的损坏状况,太仓的不少车主表示,“油品合格”之说完全让人无法信服。   那么,究竟是怎么回事呢?记者拨通了太仓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电话,该检验检疫局一位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这个检测不是我们抽的样,是工商局抽的样,送样的货是合格的。”   对于合格的具体标准,上述工作人员透露,检测是按照93号的要求做的,其他货他表示不知道。   随后,记者拨通负责具体操作实验的一位叶姓主任的电话。对于是何人送检,送检样品的日期又是否与疑似问题汽油吻合?在这些关键性问题上,叶主任均表示完全不知情。   记者又找到了一位曾于2012年4月26日在中石油柳园路加油站加过油的车主,他向记者提供了他所保留的疑似问题汽油,并要求通过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所谓的“完全符合国家标准”的汽油,进行再次检测。   为了保证汽油在运送途中不被污染,临行前,上述车主将装有疑似问题汽油的干净的铁桶用胶带封装。之后,记者跟随车主来到了位于上海市化学工业区的SGS通标国际检验中心。   根据车主委托,该第三方检验中心将对送检油品进行国家18项标准之外的检测,检测结果将在一周之后出炉。而在太仓市,坚称汽油不存在任何问题的中石油苏州分公司,却已经着手对车主们进行赔偿,赔偿标准为每辆车3500元。   3500元的“一刀切”赔偿方案,对于一些问题严重的车辆而言,显然微不足道。而对于车主们的议论,中石油方面却鲜有回应。并且在5月初强硬地宣布,赔偿登记正式开始,却只字未提为何要向车主们赔偿。   “这几天我去4S店检查了一下,我的整个排气系统全部坏掉。发动机也有问题,这些都要换。一套换下来,要差不多12万块钱。”马先生说。   在5月12日赔偿登记现场,一位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他只负责登记名字,并不知道目前一共有多少车主来登记。而从现场来看,前来登记的车主络绎不绝,初步估算至少也有上千人的规模。   当天,前去寻求解决问题的马先生,也没有得到妥善的答复。几天之后,中石油再次宣布,只对4月24日至28日在富豪、金山两座中石油加油站内加过油的车主提供赔偿。这一决定,让不少车主完全无法接受。   当天,为了维持秩序,登记点所在的太仓市人民路两端被临时封闭,武警和公安严阵以待。然而即便如此,由于在费用和日期上,车主与中石油双方存在较大差异,现场一度失控。   氯超美国标准6000多倍   5月28日,记者收到了来自SGS通标国际检测中心的一封邮件。邮件中明确指出,在国标18项检测项目之外,该油品有两项指标明显偏高。在SGS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中,检测人员告诉记者,其中的总有机氯和硅,这两项化学元素的含量明显偏高。   SGS通标国际检验中心经理黎鸿举对记者表示,他们推荐了四五个测试项目,其他的像金属含量,还有一些氧化物的含量,没有看到太多的异常。但是他们发现有一个氯的含量,总有机氯的含量,结果与平时做的样品有明显的差异,即跟正常的汽油有明显的差异。   “差异是明显的高了?”记者问。   “明显的高了。”黎鸿举说。   检测结果表明,在车主送检的油品当中,总有机氯含量为0.643%,相当于6400PPM。而这一项,恰恰是国家标准内并没有限制和规定的。   黎鸿举表示,像我们的国家标准、车用汽油的标准,包括国际标准里面,对氯的含量是没有特别规定的,我们目前只能参照一个,即提到氯标准的美国乙醇汽油指标。   在美国的乙醇汽油中,对氯含量的要求标准是1PPM,而此次检测结果却显示,车主送检的油品中,氯含量高达6400PPM,超过美国标准的6000多倍。   黎鸿举表示,美国的指标设得很低,是1个PPM,所以检测出的氯含量看起来非常高。这也相当于是美国有氯含量的6000多倍。“因为汽油都是汽车发动机引擎在用,所以我觉得是可以考虑去参照那个标准。”   在黎鸿举看来,过高的氯含量极有可能就是太仓车辆损坏的主要原因。   “这种油因为发动机的高温,它会变成离子形态的氯,那么它会对整个气缸,包括活塞、喷嘴等这些东西都可能会形成一种点蚀,像我们说的一点点小坑的这种腐蚀性。那么这种腐蚀就会慢慢地导致比如说它的气密性就不好,喷油效果不好,有可能会导致发动机不工作,或者是打不着火等这种情况都有可能发生。”黎鸿举说。   根据实验人员的介绍,按照正常的炼油工艺,成品汽油中理应不会出现氯离子。那么,来自中石油下辖加油站内的汽油,为何会出现这种对车辆损坏极大的化学元素呢?   黎鸿举解释称,这个是一种化工原料,这个化工原料有很多地方会生产的,而且价格也很便宜,大概一两千元/吨,与汽油的价格差别蛮大。5月29日,中石油下调了汽柴油大区调拨价格,其中,北京京标准的90号汽油价格就高达9120元/吨。   SGS通标国际检测中心的检测人员告诉记者,这种含有氯的化合物可以很好地溶于汽油,并且沸点也和汽油相似。如果有别有用心的人利用这种方法对汽油进行搀兑,一般情况下很难发现。   添加化学原料已非新鲜事   在调查和了解的过程中,不少人也告诉记者,太仓油品事件,只是目前国内油品现状的冰山一角。在调查中记者发现,由于国家标准的滞后和缺失,越来越多的添加剂,正迅速地出现在本不该出现的汽油当中。   资料显示,日常人们经常听到的93号,或者是97号汽油,实际上指的是汽油的辛烷值指标。掌握了提高辛烷值的手段,也就意味着,可以轻而易举将不合标准的汽油,变成达标汽油。   而在网上,记者通过“群”的方式,进入到一个声称是专门出售违规“调和”汽油的群体。其中的一位知情人向记者描述了汽油是如何“脱胎换骨”的。   “为什么我们国家调油的越来越多,利益驱动。”上述知情人说。   据上述知情人表示,假设90号汽油9000元/吨,将8000元/吨的汽油加入10%的添加剂,“那么这10%的利润不就出来了吗?主要是赚这个差价。”   “兑什么东西呢?”记者问道。   “各种东西,种类太多了。”该知情人说。   据上述知情人介绍,目前国内最为流行的是一种名叫“羰基锰”的化学原料,他还简单地向记者讲述了如何将不合标准的88号汽油,变成93号汽油。   而从上述知情人所透露的信息看,目前添加了化学原料的汽油,在全国亦分布广泛。   “我那个客户,人家都是有油库的。在常熟,都是在码头边,调完以后就直接装船了。装船拉哪呢? 重庆啊,广州啊,都送。都是调出来的。他们量大,都是靠量。”上述知情人说。   这种依靠某种化学原料便可改变汽油标号的做法是否属实?这一说法也得到了不少专家的认同。华东理工大学石油加工研究所所长施力表示,随意、过量添加羰基锰,在油品调和中已不是什么新鲜事。   据施力介绍,这种叫做“羰基锰”的化学原料,最早起源于美国,但由于对车辆损伤过大而饱受争议。目前在美国已经基本停用,但在中国,不知从何时开始,在标号较低的汽油中添加羰基锰,已成了行业内人尽皆知的“秘密”。   知情人对记者透露,目前国内将90号汽油添加化学原料后变成93号汽油,这种“变戏法”的做法也是易如反掌。对于调油的商贩来说,唯一需要注意的,正是目前已经明显滞后的“国家标准”。   资料显示,目前,我国对于车用汽油的检测标准为18项,主要检测辛烷值、焦值和抗爆指数等数据。然而,在化学添加剂方面,却并没有较为具体的规定。也正因为如此,大量被肆意添加了过量羰基锰或其他化学原料的汽油,正通过各种非法渠道,源源不断地流向市场。
  • 国家计划出台“菜籽油”新国标
    来自国家粮食局标准质量中心、中国粮油学会油脂分会、中国农科院油料所以及相关科研院校的专家8日齐聚湖北,讨论“菜籽油”国家标准修订方案,以进一步提升民族菜籽油的产业竞争力。   据了解,加入WTO后,我国面对国际市场上质优价廉油料油品的冲击,如何利用标准化手段提高我国油料油品质量特别是菜籽油的安全水平及市场竞争力是当前的重要课题。为此,中国农科院油料所与全国粮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油料及油脂技术工作组联合主办了本次研讨会。   中国粮油学会油脂分会会长王端元说,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公众对食品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市场上供应的食用油不少都含有反式脂肪酸。此次标准修订将从源头即标准制定环节就最大限度地降低菜籽油中的反式脂肪酸含量,让公众能安全、放心的食用菜籽油。   全国粮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油料及油脂技术工作组组长何东平介绍,我国“菜籽油”国家标准(GB 1536-2004)于2004年修订并颁布实施,至今已经6年,一些指标已不能满足当前规范市场流通、产品质量监控和提高产品质量的需要,因此国家计划进行修订,使标准内容更加符合我国油菜产业实际情况。   他说,新国标大体的模式不变,但新的元素要添加进去,目前已计划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修改,包括将增加对低芥酸菜籽油的相关规定,取消烟点指标,以及提高旧标准对菜籽油的酸值标准。   中国农科院油料所所长王汉中表示,修订国标对于促进菜籽油产业发展进而提振民族食用油市场意义重大。尤其在当前我国食用油对外依存度高达60%,大豆产业沦陷、其他油料作物难以在短期内大幅增加种植与供给的背景下,利用冬闲田发展油菜生产,做大做强菜籽油产业,是提高食用油自给率是一条可靠途径。   据了解,油菜是产油效率最高的油料作物之一,是国产食用植物油的第一大来源,目前我国油菜的种植面积和产量均居世界首位。
  • 彩色瓜子“走进”实验室 检出非食用色素、矿物油
    新闻闪回:记者调查发现,市场上销售的散装彩色瓜子其实是用色素泡制的,此外,还有商贩用抛光手段为瓜子“扮靓”。    12月13日下午2时许,大润发超市2楼内散货干果区,一排排已经包装好的各种散货干果摆在货架上,唯独没有了绿茶瓜子。记者 王冠楠 摄   记者将这些外表鲜艳的瓜子送到沈阳农业大学食品学院检验。在孙希云博士的实验过程中这些瓜子都褪下彩色的外衣。视频截图   推荐词:彩色瓜子   词解提要:昨日下午,记者走访了家乐福、乐购、大润发等沈城多家大型超市。超市内已均无散装彩色瓜子销售。   昨日下午2时许,大润发超市2楼散货干果区,一排排已经包装好的各种散货干果摆在货架上,唯独没有了绿茶瓜子。   看到一位理货员正在工作,记者以“回头客”身份上前询问,“绿茶瓜子怎么没有了,以前买过的。”当理货员听到“绿”字时,突然抬头打量记者,随后谨慎地表示,“是没有了,原来卖过。 ”   当记者追问不卖的原因时,她并没有回答,而是低头急忙理货,之后迅速消失在记者视线内。   此时,一位同样在选购干果的顾客看到记者询问绿茶瓜子时,好心地提醒,“你还买绿茶瓜子?没看报纸都曝光了么? ”   而在沈阳市铁西区家乐福金牛店内,也没有了绿茶瓜子的踪迹。在乐购超市铁西店,理货员表示,曾经销售过绿茶瓜子,但是现在不卖了,以后是否还会卖并不知情。   彩色瓜子走进实验室现原形   12月13日上午,记者带着从市场上买来的多种彩色瓜子来到了沈阳农业大学食品学院的实验室。该学院的孙希云博士通过实验为我们揭开了彩色瓜子的秘密。   在实验台上,非食用色素、矿物油成分现出原形。   实验一:非食用色素现原形   看了记者手中的瓜子,孙博士也觉得颜色有些奇怪,“如果纯植物泡制,很难会这么绿,可能是添加了色素。 ”   孙博士介绍,色素分为食用色素和非食用色素,如果商家使用非食用色素将会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先将记者带来的红、绿两色瓜子分别置于两个小烧杯中,加入清水。 2分钟后,与记者之前的实验一样,清水分别变成了红色和绿色。而瓜子本身变成灰白色。   过滤后,将变红、变绿的滤液分别收集于洁净的烧杯中备用。   分别取红绿色滤液10毫升,加入浓度为0.1g/ml氯化钠溶液1毫升,混合均匀,放进脱脂棉0.1克,加热搅拌片刻,取出脱脂棉,用水洗涤。   此时,两块白色脱脂棉分别变成红色和绿色。  将已经变色的脱脂棉放入蒸发皿中,加1%浓度的氨水溶液10毫升,加热数分钟,取出脱脂棉水洗,两块脱脂棉均未褪色。“脱脂棉未褪色,证明溶液中含有非食用色素。 ”孙博士解释称,非食用色素在氯化钠溶液中,可使脱脂棉染色,而这种被染色的脱脂棉经氨水溶液洗涤后不会褪色。   孙博士告诉记者,如果食品中添加了非食用色素或者过量添加食用色素,对于食用者的健康来说都是很大的威胁,“如果食用过多轻则出现肠胃疾病,重则可能引发癌症。 ”   实验二:矿物油显形   那么又是什么让黑瓜子变亮呢?抓起一把油亮的瓜子,孙博士端详后发现,不少亮瓜子上挂着白色结晶,“正常煮出来的瓜子绝对不会这么亮,这白色结晶应该就是问题所在。 ”   将一把亮瓜子放入烧杯,用70℃以上的热水将烧杯填满,然后用洁净的牙签轻轻搅动一分钟,加入温度计放置。   半小时后,温度计示数为46℃,烧杯中液体表面出现细微的油珠。   1小时后,温度计示数10℃,油珠开始聚集在一起。“这结晶体,就是矿物油。”孙博士介绍,由于矿物油的熔点在50℃以上,在高于50℃的水中,它会溶于水,低于50℃以后,会从水中分离,并且由于比重较低,将浮于水面。“其实,用矿物油为黑瓜子抛光,已经是行业中公开的秘密了。 ”孙博士说。   孙博士称,市民在吃瓜子时,量都比较小,所以很少有人在吃完瓜子后马上身体就会有反应得病,“很多时候这些有毒物质都是慢慢在人体内积累,让人防不胜防,而这恰恰是最危险的。”   孙博士建议市民在购买瓜子时应注意以下两点:一是应选购正规企业生产的产品,切不可贪图便宜在街头巷尾的小作坊或小摊贩处购买散装产品 二是在商场购买袋装瓜子时要看清包装上的产品标签、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切记要选有‘QS’标志的产品。”   染色瓜子为啥没人管?   昨日,有多位读者打电话来向本报发表看法。   读者胡晓青看到报道后吃了一惊,她说瓜子曾经是自己最喜欢的零食,彩色瓜子也曾经买过,“当时吃,就觉得味不对,可是没细想。 ”   读者李平凡表示以后一定不会再买散装的瓜子,“过去一直认为包装好的瓜子没有散装的实惠,没想到有这么严重的问题。”“为什么发现问题的总是媒体,而不是相关的职能部门? ”读者曲静表示,彩色瓜子的出现,职能部门要负主要责任。“这种染色瓜子会长期在市场上销售,难道就没人管管吗? ”读者徐强认为,干果市场需要引起相关职能部门的重视。
  • 下脚料猪油合格 检测标准不合格
    据5月2日新华社报道,4月底,长沙市和雨花区工商执法人员突击检查一个肮脏恶臭、无证无照的猪油作坊时,发现这里在用廉价收购的生猪屠宰“下脚料”炼猪油,时间已达3年多。在长沙市查办此案过程中,权威部门出示的检验报告却显示,在这种地方生产的“下脚料猪油”竟是“合格食品”。   尽管,一位街道办干部说,“见过那个场面,一辈子都不想再吃猪油!”更有卫生监督部门专家指出,“这种东西应该只能炼工业油脂。做食用油,恶心啊!”可是,眼见的事实好像并没有十足的说服力,这些用廉价收购的生猪屠宰“下脚料”炼的猪油,在经历了权威部门最严格的“全检”后,已经“过关斩将”,过了“理化关”“水分关”和“重金属关”,专家称,需要数天时间才能出结果的微生物检验通不过的可能性不大——或许,连那些无证无照的黑猪油作坊主,都会惊诧于自己产品的质量水准吧!早知道质量如此过硬,我们何必偷偷摸摸地生产啊!   这即意味着,即使是肮脏恶臭、无证无照,即使是“做食用油,恶心啊”,即使是“四处飘荡着腥臭味,成群的苍蝇嗡嗡乱飞”,这些食品,却是硬碰硬、实打实的“合格食品”,如果不是无证无照,它照样能畅销于市场,“行走”于千家万户!此情此景,我倒要建议那些设备精良、卫生可靠的正规生产厂家,多去肮脏恶臭、无证无照的猪油黑作坊参观学习吧,学学人家如何在条件极端恶劣的小作坊里,潜心埋伏、不畏脏臭,却照样生产出令世人震惊的“合格食品”来!   这是一种怎样的讽刺和嘲笑啊!貌似严格、精良的检测设备,竟然不及人们的肉眼、不及人们的感官,最后还告诉我们,这样的食品,仍属“合格食品”,雷人之极!荒诞之极!以至于一位参与查办此案的专家也无奈地说:“标准太低,覆盖面太窄,太没有技术含量!”我国很多食品卫生的标准,还是上个世纪“食品短缺”时代制定的,很多标准没有与社会日益发达的物质文明相衔接。此外,与“黑心食品”制造技术不断升级相比,执法检验手段也明显落后。   这样的说辞和原因,我们多么似曾相识!   几年前,人造鸡蛋“风起云涌”,一市民投诉买到了蛋清、蛋黄和蛋壳全部是用化学原料制成的人造鸡蛋,记者联系了一系列相关部门,希望能作出科学的测定,结果却大失所望——农业部门所属的农产品[15.40 2.80%]检测站答复:没有获得检测许可,不能做此类的质量检验。国家也没有出台鸡蛋真伪的辨别标准,所以很难鉴定。找到质量技术监督局下属检测中心,该中心的检测员也称无法为“人造鸡蛋”进行检测。   唉!究竟是我们太小瞧了类似“下脚料猪油商”的食品安全意识,还是我们的监管手段、技术甘当“马后炮”,永远在“亡羊补牢”?
  • 青海成功研制出诃子酸、诃黎勒酸、胡麻苷等六种藏药标准样品
    p   由中国科学院西北高原生物研究所承担的6个国家天然产物标准样品研制项目近日通过专家评审。 /p p   2006年,藏医药被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近年来,藏医药在保持传统的同时,积极探索标准化、国际化发展方向。 /p p   据中科院西北高原生物研究所研究员李玉林介绍,他所在的科研团队于2015年启动“6个国家天然产物标准样品研制项目”,与山东省分析测试中心联合协作,近10名科研人员刻苦攻关,以诃子酸、诃黎勒酸、胡麻苷、雏菊叶龙胆酮、大麦黄苷和皀草黄苷6种藏药材中的特征性活性化学成分为研究对象,研制出国家天然产物标准样品。 /p p   “这六种标准品,对解决过去存在的不同成分质量差异难题具有重要意义,意味着藏药从传统作坊走向标准化产业化又迈进一步。”长期致力于藏药标准化研究的李玉林说。 /p p   “藏药化学标准品的研制,对于藏药材标准升级、藏药现代化研究工作及推动藏医药产业发展具有重要的价值。”青海省科技厅组织专家对项目成果进行评审和验收,来自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中心的国家药典委员刘海青说,研究成果对于解决藏药标准化的技术瓶颈问题具有重要示范意义和应用前景。 /p p br/ /p
  • 飞翔赛思获多项紫外测油仪软件著作权
    由北京飞翔赛思科技有限公司技术团队自主开发的Flyscience4000全自动紫外分光测油仪上位机软件和Flyscience4000全自动紫外分光测油仪萃取板软件,经过国家版权保护中心的严格审查,获得由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 基于太赫兹技术的地沟油快速检测仪问世
    地沟油是中国食品安全领域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之一。科研人员研制的“一秒钟准确检测地沟油”设备将亮相将要举行的第14届中国国际工业博览会,据介绍,该设备检测准确率超过90%,可解决当下地沟油监管难、检测难的问题。目前,该检测仪样机已成形,并付诸批量生产,年底前或将面世。   10月23日,在上海市教委举办的首场专题新闻发布会上,上海理工大学首度展出“基于太赫兹技术的地沟油快速检测仪”。据悉,太赫兹技术被认为是未来改变世界的十大技术之一,是一种介于红外线和手机无线电波之间的电磁波。2000年,美国罗切斯特大学光学中心主任、华裔科学家张希成破解了之一电子学界的难题,使得太赫兹逐步在雷达、通讯、生物监测等领域得到运用。   校方介绍,太赫兹电磁波可以与油脂中的有机物产生共振。地沟油多来源于餐厅的废弃油渣或者提炼死亡动物尸体、内脏,大部分地沟油都含有动物脂肪,或者加工过程中产生过氧化物。动物油脂的结构比植物油脂结构复杂,两者的太赫兹电磁波检振动频率差别很大。根据此原理,通过数据比对,就能够找出潜在的地沟油。   据知,该检测仪由上海现代光学系统重点实验室与上海市分析检测协会合作研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上海理工大学教师朱亦鸣说,这款新型仪器,长、宽各一米,放在监管部门执法车上非常方便。朱亦鸣告诉记者,科研人员已通过太赫兹与油脂中六边形苯环的共振,将30种不同的地沟油和20多种食用油的不同震动频率与细微差别记录下来,形成一个大型油脂数据库。据称,科研人员还在不断扩大油脂库,进一步提高数据准确率。
  • 打击地沟油犯罪陷三难困境
    鉴定标准滞后 检测费用过高 取证过程困难   打击地沟油犯罪三道坎   用地沟油生产出的食品,两家机构却作出截然相反的鉴定结论:一个说符合国家标准,一个说不符合。更令办案机关困惑的是,用地沟油加工食品的犯罪分子被依法惩处,其上线生产地沟油的犯罪分子却因证据难以查实,不能作出处理。   黑作坊用地沟油加工食品   几张复合板晾晒台上沾着黏糊糊的花生残渣,脏兮兮的扫帚、铁锹、畚箕等操作工具摆在一旁,厂房一角堆放着10余桶加工产品用的油、添加剂,一些已经发霉的花生堆放在角落里……这是2011年9月14日,徐州市公安机关查获一家地下食品加工场所时的场景。公安机关当场扣押了这个食品加工场所老板邱宏革用于生产“酒鬼花生”、“酒鬼瓜子”等小包装食品的机器和面粉、花生、油等原料,以及已经生产出尚未销售的成品“酒鬼花生”1100箱,货品价值3.74万元。   邱宏革,安徽和县人。2010年到徐州一蛋糕房打工,后从一个福建人手中接手了一套加工小食品的设备,租了个仓库,就开始生产“酒鬼花生”、“酒鬼瓜子”,生产所用的油品则是从当地市场购买的散装地沟油。   随后,公安机关顺藤摸瓜找到油品提供者石某。石某交代,2010年5月至10月,他曾数次到山东等地收购用鸡、鸭、鹅屁股和猪花油等动物废弃物提炼的油脂40余吨,用于贩卖。   2011年9月,邱宏革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公安机关移送云龙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办案机关查明,2010年4月至2011年9月间,在没有食品生产许可证、不符合食品卫生条件的情况下,邱宏革以发霉花生为原料,利用地沟油生产“酒鬼花生”等小包装食品,销售金额达180余万元。经徐州市云龙区检察院提起公诉,邱宏革近日被法院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100万元。   虽然邱宏革受到了应有的惩处,但石某制售地沟油一案则因取证问题,目前仍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两份截然不同的鉴定结论   承办邱宏革案的检察官王广宾介绍,生产“酒鬼花生”采用的油是否为地沟油的鉴定结论,是该案的关键证据之一。   2011年10月,公安机关将查获的“酒鬼花生”送往徐州市一家鉴定机构进行鉴定,该机构依据《油炸小食品卫生标准》(GB16565-2003)等标准出具的检验报告显示,送检的“酒鬼花生”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定要求。   用不合格的材料竟然生产出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这样的鉴定结果让办案人员大吃一惊:“难道邱宏革使用的不是地沟油?”   带着这样的疑问,公安机关立即将扣押油品送往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下称“疾控中心”)再行检测。经疾控中心检验,邱宏革用于生产小包装食品的食用油中,含有的苯并(a)芘(高致癌)不符合国家《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GB2716-2010)的要求。   笔者在仔细查看上述徐州市这家鉴定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后发现,作出鉴定结论所依据的《油炸小食品卫生标准》(GB16565-2003)中19项检测项目中并不包含苯并(a)芘。即:《油炸小食品卫生标准》对油品的检验标准滞后于《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   “这就像检查一个烂掉一块的苹果,只抽取没腐烂的部分检验,肯定会得出是个好苹果的结论。用一个滞后的标准来检验地沟油,检测不出也就不足为奇。”王广宾分析说。   鉴定费高、取证难阻碍办案   王广宾说,让办案机关困惑的另一个原因是,疾控中心虽然检测出样品不符合国标要求,但其出具的薄薄两页纸的鉴定结论,检测费用却高达2.8万元,大大增加了办案的成本。“公安机关办案经费有限,从长远来说,办案高成本不利于打击此类犯罪。”   让公安机关非常头疼的是此类犯罪的侦查工作是“难上加难”。据侦查该案的民警孟洪君介绍,地沟油的生产销售环节都比较隐蔽。由于提炼地沟油时异味大,黑窝点一般都选在偏远地点,不易被发现。生产设备也相当简单,往往一口大锅加一些添加剂就是全部家当,即使被发现也很容易“另起炉灶”。本案中邱宏革生产“酒鬼花生”的厂房位于一个郊区村庄的仓库里,平时大门紧锁,附近的村民只能听到里面生产时机器发出的响声。   在销售环节,地沟油生产者往往用一个油罐车把成品油拉到销售集散地,零售商每人几桶把油买走后双方各自离开。如果没有相关账目登记,油品消耗或灭失后很难追查。这也是对邱宏革的上线石某生产地沟油一案侦查一直陷于僵局的原因,办案人员也感到很无奈,这也正是地沟油案件办理的难点所在。   “之所以比较顺利地办理邱宏革一案,是因为在他的厂子里发现了油品采购记录。”孟洪君说,“如果没有相关记录,依靠我们基层派出所的力量,此类案件的取证难度将会非常困难。”   应加强地沟油源头管理   对于目前打击地沟油犯罪的困难局面,基层司法机关呼吁,应加强对地沟油的源头管理和控制。   “地沟油问题突出,从表面上看是由于不法商贩见利忘义,更深层次的原因在于监管不到位,废弃油脂回收处理制度不健全等社会问题。最关键的还是要建立废弃油品的统一回收处理机制,避免再次流向餐桌。”王广宾说。   王广宾分析认为,制售地沟油涉及废油收集、提炼加工、销售等多个环节,治理地沟油并非单个部门所能完成的,必须有公安、工商、质检等多个部门通力合作,要通过立法明确环保、工商、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对屠宰场、餐馆废油的管理,彻底捣毁制售地沟油的生产源头。他建议相关部门及时完善油炸小食品的卫生标准,以免再次出现“烂苹果变成好苹果”的尴尬 建立专门的餐饮行业废弃用油统一回收制度 增加不法分子的违法成本及刑罚处罚力度,震慑该类犯罪。   孟洪君建议,给食用油从生产源头到流通环节的经销信息制作条形码,对运输的油罐车备案登记,以便于发现问题后追溯。   司法机关还呼吁出台一个检测地沟油确实可靠、成本较低的鉴定方法,以便于打击地沟油制售犯罪。
  • 探究智云达“地沟油”快检产品
    摘要:“地沟油上餐桌”新闻爆出,让市民恐慌。专家们意见不统一,有的认为是谎言,有的认为实际情况更严重,市民不知道该相信谁。如果您怀疑自己吃到了“地沟油”,那就自己来检测吧。   近日媒体报道,一款“地沟油”检测产品《“地沟油”多参数综合快速筛查速测盒》即将面市,为了了解该产品的具体情况,仪器信息网编辑走访了该产品的生产企业——北京智云达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智云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云达)副总经理李坚刚先生及研发人员热情的接待了我们。   有关媒体称,5月22日,卫生部表示初步确定了4个仪器法和3个可现场使用的快速检测法。李坚刚介绍说,“地沟油”多参数综合快速筛查方法(以下简称:多参数检测法)是3个快速检测方法之一,该方法是由智云达和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联合成立的“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研究中心”的研究人员研发而成,已被国家卫生部作为鉴别“地沟油”的筛查方法推荐给工商总局、农业部、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安部、商务部等相关政府部门使用。   智云达的研发人员介绍说,多参数检测法主要通过3步对油样品进行检测: 第一步:取一定样品,加入适量试剂1,在沸水中加热5分钟,与标准比色管对比,如样品的颜色接近或深于标准比色管的颜色,则样品极性指标不合格 第二步:将适量样品置于0~10摄氏度的冰箱中30分钟,如样品出现凝固或絮状物,则样品可能参杂了动物油脂 第三步:取一定样品,加入适量试剂2,摇匀,静置10分钟,如果样品显纯浅黄色,则表示样品酸价过高,如溶液浑浊,说明样品水分超出正常值。如果上述4项指标任何一项为阳性,,则表示该样品为阳性、不合格,建议不要食用。   研发人员接着说,多参数检测法非常易学上手。方法中使用的设备非常简单:杯子、瓶子、架子、管子、电热杯、冰箱 操作过程也非常通俗:加液体、摇动、计时、煮沸、看颜色、冷藏。这是一种非常适合餐饮企业和普通消费者等没有专业背景的人员检测食用油是否是地沟油的方法。 智云达开发的地沟油多参数综合快速筛查试剂盒   该试剂盒针对不同的使用用户有不同的包装,给餐饮企业和消费者定制的小包装为10个样本装,售价460元。并且此包装已经在智云达的淘宝商铺进行销售。   产品详细情况请查看:http://www.instrument.com.cn/netshow/SH101881/
  • PHASE发布PHASE原油、渣油、船用燃料油析蜡点/浊点和熔蜡点分析仪新品
    析蜡点(WAT)和熔蜡点(WDT)原油、渣油、重质船用燃料油测试的突破作为开发低温流动性能检测方法的世界知名品牌,Phase有着悠久而引人注目的历史,现在已经扩展了它的能力,包括原油的关键测量:析蜡点(WAT)。析蜡点也被称为浊点,是原油样品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冷却时,首次析出固体蜡质的温度。同样,熔蜡点(WDT)是在升温循环中末期的蜡固体熔化成液体的温度。结束了主观的、乏味的测试目前为止,尝试测定原油的析蜡点或浊点是一个不精确、单调和主观的过程。已经尝试了各种手动方法,但都很困难,而且耗时很长,产生的结果误差大得令人无法接受。Phase新推出的WAT-70Xi分析仪创新性的改变了上游和中游石油行业,它是世界上首台一个完全自动测量原油、渣油、船用燃料油WAT和WDT的分析仪。基于ASTM D5773,我们独有的光学闪射技术以极高的灵敏度和准确度检测相位变化。检测速度快,无需设置或清洗这一重要的科学突破意味着,即使是最黑暗、最不透明的样品,现在也可以很容易地进行测试,精度为1.0℃。只需加载样品,其余均由分析仪完成,测试只需15-30分钟即可完成。不需要费时的手动设置,每次测试后自动清洗。值得信赖的70Xi平台设计新的WAT分析仪建立在70Xi系列平台上,具有省时、高效的特点。速度和精度有利于上游和中油石油行业检测WAT和WDT两个关键测试参数有助于理解原油、渣油、重质船用燃料油性质,也决定了蜡沉积和熔化的速度。比所有其他测试方法更快只需15-30分钟即可得到结果,而其他方法的平均测试时间为几个小时。测试不透明样品增强的光学结构可以“看到”黑暗的样品自清洗每次测试后自动使用溶剂冲洗无需手动设置简单地将样品直接注入分析仪后即可开始测试运行优越的精度重复性1.0℃更加敏感可控的自动测试方法确保报告结果没有主观性信息丰富、实时的测试结果完整的相图(回路)清楚地说明了WAT、蜡的相对形成量和WDT。直观的,易于使用的界面全彩色15英寸高分辨率触摸屏,一键式预设“收藏夹”。应用析蜡点(WAT)和熔蜡点(WDT)有助于预测原油中蜡质沉积的发生,对上游和中游石油企业具有重要意义。在油田应用中,WAT和WDT可以帮助确定蜡结晶改进剂和/或蜡沉积抑制剂的优良水平。WAT也是潜在原油不相容的一个指标,也是原油质量变化的一个监测指标。来自同一地区的原油可能具有截然不同的特性,其蜡沉积和溶解速率也不尽相同。位置的变化,提取深度的变化,时间的演变,甚至生产和混合的方法都可以通过WAT来验证。通过管道、铁路或游轮运输原油、渣油 、船用燃料油以及储油,蜡结晶可能会限制流量或造成完全堵塞。WAT和WDT可以帮助定义可接受的可操作性限制,并计算与清洗相关的停机时间和费用。WAT是一种准确预测管道和储罐中蜡沉积的有效工具,具有巨大的潜在节约价值。海底和陆地管道系统的设计和开发以及蜡质修复方案的实施得益于WAT数据的分析。创新点:在原油、蜡油、重质船用燃料油低温测试领域,弥补了空白。对于炼油厂、储运公司及船舶公司检测意义深远。 PHASE原油、渣油、船用燃料油析蜡点/浊点和熔蜡点分析仪
  • 潲水油变身食用油系油脂业潜规则
    日前,重庆破获“潲水油”案,其产销链横跨川渝等6个省市。潲水油多项指标可达到或接近食用油指标,难以检测。潲水回收炼出“潲水毛油”能卖到约3000元一吨,获利颇丰。   2月3日,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李发强、周祖健等13人以及重庆市永川冠南烽烁油脂厂(以下简称冠南厂)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一案。   检方指控,冠南厂及其李发强、周祖健、代元东、代元友4名股东,员工代元秀将所收购的潲水油进行深加工后,以食用油名义销售给经销商,再由经销商销售给消费者。   该案因涉案人数多、查扣数量大,被称为重庆市最大的“潲水油”案。   本案13名被告,除冠南厂的5名被告外,还有8名潲水油贩子。检方指控,其中6名被告(潲水油贩子)曾向冠南厂销售潲水油,另两名被告(潲水油贩子)向这6名被告及重庆禾沁油脂有限公司等销售过潲水油,他们明知所收购、销售的潲水油系用作生产食用油原油,仍以非法牟利为目的,予以生产、销售。   中国青年报记者注意到,迄今为止,我国公开报道收购、倒卖、销售潲水油构成犯罪的案例很罕见,从这个角度看,如果法院最终判决各被告人构成犯罪,本案将可能成为潲水油行业的标志性案件。   被控用潲水油制作食用油   公诉机关指控称,2009年6月,李发强、周祖健、代元东、代元友等人共同出资,以周祖健个人名义成立了个人独资性质的冠南厂。由周祖健负责管理全面工作,李发强负责销售,代元东负责管理车间事务,代元友负责财务,代元秀负责食用油检验。   为获取生产原料,冠南厂从徐科、刘德勇、何中国、欧武刚、欧武亮、王进贤处收购了大量潲水油。冠南厂将所收购的潲水油进行深加工后,以食用油名义销售给经销商,再由经销商销售给消费者。   2007年以来,刘德勇、黄德禄、何中国、欧武刚、徐科、欧武亮、王进贤、曹先合向冠南厂、重庆禾沁油脂有限公司等分别销售了价值6万余元至500余万元不等的潲水油。2011年1月至4月,冠南厂销售了价值433万余元的不合格食用油。   2011年5月,公安机关从冠南厂处查获未销售的成品油、原料油等伪劣食用油共30余吨,价值25万余元 从刘德勇、欧武刚、徐科、欧武亮、王进贤、曹先合处查获未销售的潲水油3.5吨至45吨不等 以上查获的潲水油、成品油、原料油等累计达120余吨,价值58.7万余元。   公诉机关认为,冠南厂以非法牟利为目的,生产、销售伪劣食用油 李发强、周祖健系单位直接负责人,代元东、代元友、代元秀系单位直接责任人,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相关规定,应当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追究刑事责任。刘德勇、黄德禄、何中国等明知所收购、销售的潲水油系作为生产食用油的原油,仍然以非法牟利为目的,予以生产、销售,也应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案中,检方举示了大量证据。控辩双方存有较大争议,几名被告的辩护人选择了无罪辩护。3日9时许,该案正式开庭,直至当日20时才结束庭审,法院未当庭宣判。中国青年报记者旁听了此案。   本案的审理,让潲水油由收集、加工、倒卖直至生产、销售“食用油”的黑色链条凸显出来。   第一步:从餐馆、食堂收取潲水制成“毛油”   去年4月20日,重庆警方在九龙坡区走马镇灯塔村的一个废旧养猪场内查获一个加工潲水、提取潲水油的窝点。随后,本报记者曾赴现场采访,该窝点苍蝇横飞,恶臭味飘到几百米外,令人极度恶心,现场照片在网上发布后,被网友评价为“让人恶心得不想吃饭”,当时,与记者同行的多人当场呕吐。   该窝点的老板叫曹先合,也是本案的被告之一。庭审中,61岁的曹先合自始至终表示,自己认罪伏法。   庭审显示,2009年下半年至2011年4月,曹先合开设了多个养猪场,雇用工人在没有收购废旧物资资质的情况下,从学校食堂、餐馆收购潲水。   然后,曹先合及其工人通过除渣、加热沉淀等环节,提取浮在上面的油脂,形成“毛油”。   由此,曹先合完成了潲水油黑色链条的第一道环节:收购潲水、提取毛油。   在这个环节,需要面对腐败变质的食物残渣,酸臭不堪, 这是多数人避之不及的业务,但利润空间是较为可观的。   记者通过其他渠道获悉,曹先合原来是养猪的,自己去餐馆、食堂收集潲水,拿来作饲料。后来,他发现,如果对潲水进行熬煮掏捞,制成“毛油”,利润空间能大大提高。曹先合就买了设备,由养猪转向“掏油”,想多赚点。   于是,他每天到各个餐馆、学校食堂收取潲水,然后在养猪场里经过加热、过滤,将废油脂捞出来分装。行业将这种油叫“毛油”,提取的地方一般都在远离城区的农村养猪场等偏远地。   曹从学校食堂回收潲水不用付钱,从小餐馆收潲水,平均一个餐馆每月只需几十元。加上运费,回收潲水的平均价格在每吨700元至1000元。提取“毛油”卖给油贩子,可以卖到3000元/吨,利润显而易见。   检方指控,从2009年下半年至2011年4月,曹先合在明知被告人徐科收购其潲水油是用于生产食用油的情况下,仍以3200元/吨的价格向其销售19.5吨,销售金额6.24万元。警方将曹抓获时,现场还查获3.5吨潲水油。   庭审中,多名“懂油”的被告表示,“毛油”的油质很稀、颜色很深,底部大多有食物残渣等沉淀物,有比较重的酸臭味,专业人员很容易就能辨认。   第二步:倒卖“毛油”至加工厂家   包括曹先合的下家徐科在内的多名被告,则完成潲水油变成食用油的第二道环节:倒卖“毛油”。   在本案“油贩子”被告中,检方指控的销售金额最大的被告是刘德勇,超过500万元。   庭审中,37岁的刘德勇表示,自己在2005年左右入行,以前买卖工业原料油,比如罐头厂的“下脚料油”。后来买卖潲水油、鸭油(鸭身上的油以及烤鸭时滴下来的油)、卤油(卤肉后产生的油)等。他的油曾被销往成都、乐山、湖北等地的公司。   与刘德勇有亲戚关系的黄德禄也是个典型的“油贩子”,40岁,检方指控其销售金额超过400万元。   本报记者从其他渠道获悉,黄德禄本来想到重庆主城区收“毛油”,但主城区的“油贩子”太多,就到区县专门找养猪场收“毛油”。收来“毛油”后,装在铁桶里,统一放在璧山县丁家镇租来的一个农村土坝子,囤积一定的量以后,就联系下家销售。   他的下家不仅有重庆市的铜梁县、璧山县、永川区等地,还有云南、山东、四川内江、成都等地。   根据庭审中的信息,能大致推断出这些“油贩子”的利润空间。   2006年1月,黄德禄卖给何中国,3490元/吨,2011年,黄德禄卖给何中国,4700元/吨。   38岁的被告何中国是黄德禄的下家之一,4000元/吨是他较为常见的收购价格:2009年至2010年11月,他从胡某处收购潲水油,4000元/吨,30吨,支付货款12万元 2008年至2010年,他从刘德勇处收购潲水油,4000元/吨,130吨,支付货款52万元 2009年至2010年,他从欧武亮处收购潲水油,4000元/吨,30吨,支付货款12万元。   庭审中,从业多年的黄德禄表示,“毛油”的市场行情有所波动,以前在3000元/吨左右,后来涨到5000元/吨,他一般有100元/吨的纯利润。   综合上述信息,本报记者发现,在买卖“毛油”环节,往往会经过多名贩子的倒卖,其价格也由链条第一步的3000元/吨提升到4000元/吨左右。每个贩子大多每吨有100元或略高的利润,如果量大,积累起来,仍有较大的牟利空间。   由此,潲水油的黑色链条完成第二步,其市场价格也有所提高。   第三步:初加工,“这样的油,我们自己都不吃”   如果进行细分,本案被告何中国、欧武刚可划分到潲水油黑色链条中的又一环节。   庭审中,39岁的何中国自称2007年入行,2008年办理个体经营执照,2009年2月成立重庆禾沁油脂有限公司,从事收购、加工、销售动植物废油。   检方指控,他对收购的潲水油进行加工后,转卖给其他公司进行销售或者再加工。庭审中,何中国否认检方对其“曾以食用油名义对外进行销售”的指控,但检方提供了大量证据材料证实自己的指控。   而37岁的顾武刚则入行更早,2005年成立璧山鑫艺饲料油脂厂,从事收购、加工、销售非食用动植物废油。   检方指控,他收购潲水油后,进行再次加工,并作为食用原油销售给冠南厂潲水油60吨,价值21万元。他还向何中国销售,收取货款近60万元。   撇开庭上控辩双方对二人是否有罪的争议,仅从潲水油的生产链条看,二人处于第三个环节:初加工。   欧武刚的璧山鑫艺饲料油脂厂(2010年6月被政府要求停产)对潲水油进行再次加工,但因为设备等原因,无法直接生产出经得过检验的食用油,便将自己生产出的“食用原油”销售给冠南厂,由冠南厂提炼生产食用油。   庭审中,顾武刚宣称,自己的工厂加工后的油,仍是红色的,还有很大的气味。其他被告也曾提及,顾武刚因为设备的性能不够,不能进行精加工。   由此,顾武刚等人完成的是潲水油的“初加工”。这种“初加工”的油还不能达到以假乱真的效果。庭审质证时,检方出示了顾武刚妻子的证言,她说:自己厂里的油,“我们都不吃,工人也不吃。”   这一“初加工”环节并非必须,油贩子可以跳过这一环节,直接将“毛油”贩卖给冠南厂进行“精加工”。但是,冠南厂在收购经过“初加工”的油时,价格会比“毛油”略高一些,换言之,处于潲水油生产链条上的“初加工”环节仍是有利可图的。   第四步:精加工后,潲水油成“食用油”   本案的被告单位冠南厂处于潲水油生产链条的最关键环节:精加工。该环节将潲水油加工成足以通过检测的“食用油”。   庭审显示:冠南厂虽然经过工商登记注册,但实际上却是“挂羊头卖狗肉”。名义上声称生产饲料油,实际上,大肆从油贩子处收购毛油或者初加工后的潲水油,进行加工后,以食用油名义卖给销售商。   庭审中,公诉人曾多次举示不同“从业人员”的供述或证言,说“油脂厂以潲水油为原料生产饲料油的名义,生产食用油的作法,是业界的潜规则,行话叫‘一石二鸟’。”   中国青年报记者综合庭审信息和其他渠道的信息,发现冠南厂提炼油的原材料有卤油、鸭油、毛油,这些原材料能够加工出两种食用油:一种是比较浑浊的、行话叫“干油”的“食用油” 一种是通过对毛油脱色、脱臭、脱酸等程序后,制成色泽较好的、行话叫“清油”的“食用油”,价格相对于“干油”而言,稍高一些。   庭审中,冠南厂的几名股东表示,将潲水油精加工成食用油,工艺上有几个环节:将毛油加入白土(天然粘土经酸处理后而成,主要成分是硅藻土)脱色、高温脱水、脱酸、脱臭等环节后,进行过滤,“检验”合格后,成为“食用油”。   如果“检验”不合格,就再次重复这个过程——厂里配备了专门的检验人员。   经过这个将潲水油变成食用油的关键环节后,潲水油成了食用油,并进行销售,最终进入百姓餐桌。   检方指控,冠南厂对潲水油深加工后,以食用油名义销售给食用油经销商,再由经销商销售给消费者,检方指控了三笔:   2011年1至2月,销售给彭水某粮油有限公司食用油33.04吨,收取货款11.376万元。   2010年10月至2011年4月,销售给重庆某油脂经营部,收取货款302.2423万元。   2011年2至4月,销售给重庆某粮油有限公司,收取货款119.441万元。   冠南厂的核心人物、负责供货和销售的股东、1号被告李发强在法庭上说,10吨毛油,根据其“品质”的差异,大概能提炼出8.5吨至9吨的食用油。而冠南厂的法人、2号被告周祖健在法庭上说,该厂前年收购潲水油的价格在4000元/吨左右,去年在6000元/吨左右。   本案的多名被告当庭表示:用潲水油制作的“食用油”比正规食用油的市场价格低1000元左右,用鸭油、卤油制作出的“食用油”也比市场价低500元左右。   本案案发前,正规食用油的市场行情在9000元/吨左右,潲水油制成的“食用油”大多在8000元/吨左右,鸭油、卤油制成的“食用油”大多在8500元/吨左右。   综合上述信息,在这一环节,利润是惊人的,相对于“毛油”的市场行情而言,每吨“食用油”与之有几千元的差价,而用“毛油”生产“食用油”,并无太大损耗,堪称暴利。   记者调查获悉,除了本案被告涉及的上述环节外,潲水油最终为老百姓所食用,大多还需要经过如下环节。   一是,再下一层的经销商,会将冠南厂等厂家生产出的“食用油”做进一步的处理,将颜色更深的“干油”勾兑成“菜油”,将颜色更浅的“清油”勾兑成“色拉油”,后一情形更为普遍。   二是,通过油脂门市将这些由潲水油做成的“菜油”和“色拉油”卖给餐馆、农贸市场或消费者。   在销售的最终端,这种“色拉油”比正规的色拉油每吨低400元至900元不等,很多贪图便宜的餐馆老板购买这些油以后,用其炒饭、炒菜,这些潲水油加工后就这样被端上了顾客的餐桌。   本报记者进行估算后发现,其实用前身为潲水油的油做一份菜,比用正规油节省不了多少钱,一份菜可能少用不到一毛钱,可是,为了这几分钱的利润,顾客却要付出健康的代价。   中国青年报记者曾采访过本案中提取潲水油的现场和精炼“食品油”的工厂,留下的记忆是从业来最为深刻的片段。本案的庭审,是记者追踪“潲水油”行业最重要的一步。   在整个追踪中,最大的反差是,一方面,本案的几乎所有被告,都表示“用潲水油制造食用油,是业界的潜规则,油脂行业几乎都知道。”另一方面,政府监管的现状,不足以消除这种“业界尽人皆知的‘潜规则’”,或许,这种“潜规则”仅仅存在于“油脂业界”范畴,外界对此一无所知。   本案的审理,折射出潲水油行业的很多问题:   一是监管的漏洞。   按国家有关规定,餐厨废弃油脂可以用于加工饲料油,而饲料油的生产工序与食用油较为接近,这就要求对从事饲料油加工的企业和个人加强监管。   本案中,冠南厂是由潲水油变成“食用油”的关键环节,是这一工厂有饲料油脂深加工提炼的资质,其利用这一合法的幌子,生产的“食用油”最终却流向消费者的餐桌。   显然,潲水油进入该企业后,最终的流向并未得到有效监管,我们不得不怀疑对这类企业存有监管的盲区,部分油脂厂家由此打着生产饲料油的幌子,用潲水油生产食用油。   庭审中,油脂行业的“潜规则”成为提及频率最高的词汇之一。公诉人几乎会提交每个人关于“潜规则”的供述,表述大同小异,主要内容是这个行业的人都知道加工饲料油的厂家会用潲水油来做“食用油”,大家对此心知肚明,但没人管它,只要能赚钱就行。公诉人的目的是以此部分地证明被告人主观上的“明知”。   而没有被告反驳这一“潜规则”的存在,只是辩解说,自己知道业界有会这么做的潜规则,不等于知道冠南厂一定会这么做。   显然,“潜规则”是客观存在的。问题在于,如何通过有效的监管,让这一“潜规则”失去变成现实的基础。   政府需要理顺各部门的关系,改变“九龙不治水”的局面,解决各部门监管边界不清、监管重复以及监管空白等难题。   庭审中,有一个耐人寻味的细节。检方出示一份公安部门关于“冠南厂负责财务的代元友销毁了公司的账目”的证明材料时,代元友当庭表示,公司并没有任何账目,“都是一单了一单”,因为本来就没有账目,所以自己并没有销毁账目。   如果代元友声称的内容属实,这让人简直难以置信,在这样一个“潜规则”盛行的油脂领域,管理如此随意的油脂厂,竟然存在了近两年,直到被法办,有关部门为何失语?   人们希望,监管能落到实处,实现专项和长期检查结合、公开和“微服”检查结合,最大限度地杜绝潲水油进入餐桌的可能。   二是标准上的难题。   本案中,如何界定用潲水油生产出的食用油属于“伪劣产品”,这是难以绕开的问题。   一个具有讽刺意味的问题是:用潲水油生产的食用油,可能足以通过国家的检测。这意味着,用潲水油生产出的食用油有可能合乎国家标准。   尽管在本案中,对用潲水油制成的“食用油”的检测结果等问题,并未产生大的争议。但社会公众仍迫切地希望,能出台足以将源于潲水油的“食用油”检测出来的检测标准和检测方法,保证人民的健康。   三是行业发展的环境。   本案很可能成为潲水油行业标志性的案件,这样的刑事审判,所能产生的社会警示和震慑力量必将是巨大的。潲水油一旦成为“食用油”,进入社会后,危害的是不确定的公众,这比其他刑事案件中受害人较少的情形更为社会所难以容忍。   潲水油每天都在大量产生,如何处理潲水油是不可回避的问题。要让潲水油远离老百姓的餐桌,不能仅仅依靠这样的刑事审判对潲水油“黑色链条”进行威慑和打击,更根本的是,给潲水油一个出口,有一个“阳光链条”让它流向应该去的地方。   公众一直在呼吁,对潲水油的下游产业——饲料油、生物柴油等——给以必要的补贴,让潲水油的“黑市”和“红市”的牟利水平大体相当,这样,就不会出现正规的潲水油处理企业“喊饿”与不法厂家“坑民”并存的窘境。   人们期望,有关部门能正视这些呼吁,这样的“大案”能少发甚至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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