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仪器信息网 > 行业主题 > >

苯基茶碱

仪器信息网苯基茶碱专题为您提供2024年最新苯基茶碱价格报价、厂家品牌的相关信息, 包括苯基茶碱参数、型号等,不管是国产,还是进口品牌的苯基茶碱您都可以在这里找到。 除此之外,仪器信息网还免费为您整合苯基茶碱相关的耗材配件、试剂标物,还有苯基茶碱相关的最新资讯、资料,以及苯基茶碱相关的解决方案。

苯基茶碱相关的资讯

  • 【瑞士步琦】SFC应用——苯基吡啶的纯化
    SFC应用—苯基吡啶的纯化3-苯基吡啶与4-苯基吡啶都是生产高附加值精细化工产品的重要有机原料,随着农药、医药等精细化工行业的蓬勃发展,对两者的需求日益增高。两者的沸点接近(分别为 144.14℃ 和 145℃),性质相似。依靠传统的分离方法,如精馏、普通的溶剂萃取无法将其分离。而采取化学转化法则会有污水量大、产率低等缺点。虽然邻苯二甲酸法和铜盐法研究较多,但相对来说步骤比较繁琐。现如今通过 SFC 可以有效将两者进行分离,高效快速的同时也解决了有机溶剂污水处理量大等难题。1SFC 分离条件设备Sepiatec SFC-50色谱柱AS-HUV波长254nm改性剂MeOH,5%进样体积15 ul流速8 ml/min压力100bar温度40℃2实验结果▲图1.SFC 在 5% MeOH 等度条件下对 3-苯基吡啶与 4-苯基吡啶分离色谱图3叠加进样▲图2. 3-苯基吡啶与 4-苯基吡啶在 6 次叠加进样状态下的分离色谱图4结论与传统的分离方式相比,通过超临界流体色谱可以快速有效的将 3-苯基吡啶与 4-苯基吡啶进行分离,并将分离时间控制在 4min 之内,除此之外,较少的改性剂使用也为用户解决溶剂成本及后续废液处理等烦恼。通过叠加进行功能,在保证两者分离度的情况下可以更加快速的对样品进行制备,避免非必要的时间等待,叠加进样功能可将每次进样时间控制在 1.6min 以内。
  • 沃特世隆重推出CORTECS C8以及苯基1.6和2.7 μm色谱柱
    这两款实心颗粒色谱柱产品系列的新成员将为突破分离效率和分析通量极限带来新的可能 美国马萨诸塞州米尔福德市,2016年2月2日 – 沃特世公司(纽约证券交易所代码:WAT)今日隆重推出两款采用新型填料的色谱柱产品,进一步壮大了CORTECS色谱柱产品系列。Waters CORTECS C8和CORTECS苯基分析柱采用沃特世成熟的实心颗粒技术,能够让科研人员在扩大色谱分离应用范围的同时,最大程度提升小分子HPLC、UHPLC或UPLC分离的分离速度、分离度和灵敏度。这两款色谱柱兼具高柱效、低柱压的优势,为科研人员带来更多的选择性的同时,能够有效缩短方法开发的时间,通过单次分析运行可获得的信息量也更大。CORTECS C8和CORTECS苯基填料有两种粒径可选(1.6和2.7 μm),可提供总共50种不同的色谱柱配置。 “沃特世推出的这些新型色谱柱产品为那些希望提高分离度、分析速度和灵敏度的实验室提供了更丰富的选择,”沃特世科技公司主管消耗品业务的副总裁Michael Yelle说道,“我们将努力拓宽CORTECS实心颗粒色谱柱产品系列的选择性范围,同时在产品批次间重现性、产品可靠性及产品品质方面保持一贯的市场领先地位,不辜负客户对沃特世的期望。” CORTECS C8色谱柱的疏水性比一般的C18键合相更弱,适用于分离强疏水性化合物。对于希望使用更稳定的色谱柱技术来转换或按比率缩放药典C8 HPLC方法的化学家而言,这类色谱柱也将成为他们的理想之选。 基于苯基键合相独特的选择性,CORTECS苯基色谱柱将成为常用C18键合相的最佳替代品,尤其是在分析芳香族化合物时。 CORTECS C8和CORTECS苯基色谱柱均具有全面的可扩展性,能够在1.6和2.7 μm两种粒径之间实现无缝的方法转换。 CORTECS UPLC 1.6 μm颗粒色谱柱经过专门设计,与超低扩散性Waters ACQUITY UPLC仪器平台联用时可实现最高柱效。在分离市场领域,它能够为科研人员提供前所未有的性能水平。 CORTECS 2.7 μm颗粒色谱柱用于UHPLC和HPLC仪器平台时,能够依靠其独特的设计展现出最大的灵活性。这款色谱柱能够在较低的柱压下高效运行,因此分析人员可以使用更长的色谱柱来提高分离度,或者采用更快的流速加快仪器分析速度和提高通量。 这两款新型色谱柱填料进一步扩充了沃特世的CORTECS产品系列,是对CORTECS C18+、C18和HILIC等现有填料的补充。 关于沃特世实心颗粒技术CORTECS色谱柱颗粒的特点是在多孔硅胶外层内有一个不能渗透的实心硅胶核,固定相和分析物之间的相互作用即在多孔硅胶外层中进行。凭借沃特世在键合和表面技术领域四十余年的知识积累以及在亚2 μm颗粒色谱柱合成与填充方面十余年的技术经验,新开发的CORTECS色谱柱系列充分体现了实心核颗粒技术的领先优势。 更多信息:www.waters.com/cortecs 关于沃特世公司(www.waters.com)50多年来,沃特世公司(纽约证券交易所代码:WAT)通过提供实用、可持续的创新,使医疗服务、环境管理、食品安全和全球水质监测领域有了显著进步,从而为实验室相关机构创造了业务优势。 作为一系列分离科学、实验室信息管理、质谱分析和热分析技术的开创者,沃特世技术的重大突破和实验室解决方案为客户的成功创造了持久的平台。 2014年沃特世拥有19.9亿美元的收入,它将继续带领全世界的客户探索科学并取得卓越成就。 ### Waters、UltraPerformance LC、UPLC、ACQUITY、ACQUITY UPLC和CORTECS是沃特世公司的商标。
  • 沃特世推出新品CORTECS C8和CORTECS苯基分析柱
    美国马萨诸塞州米尔福德市,2016年2月2日 – 沃特世公司(纽约证券交易所代码:WAT)今日隆重推出两款采用新型填料的色谱柱产品,进一步壮大了CORTECS色谱柱产品系列。Waters CORTECS C8 和CORTECS苯基分析柱采用沃特世成熟的实心颗粒技术,能够让科研人员在扩大色谱分离应用范围的同时,最大程度提升小分子HPLC、UHPLC或UPLC分离的分离速度、分离度和灵敏度。这两款色谱柱兼具高柱效、低柱压的优势,为科研人员带来更多的选择性的同时,能够有效缩短方法开发的时间,通过单次分析运行可获得的信息量也更大。CORTECS C8 和CORTECS苯基填料有两种粒径可选(1.6和2.7μ m),可提供总共50种不同的色谱柱配置。  “沃特世推出的这些新型色谱柱产品为那些希望提高分离度、分析速度和灵敏度的实验室提供了更丰富的选择,”沃特世科技公司主管消耗品业务的副总裁Michael Yelle说道,“我们将努力拓宽CORTECS实心颗粒色谱柱产品系列的选择性范围,同时在产品批次间重现性、产品可靠性及产品品质方面保持一贯的市场领先地位,不辜负客户对沃特世的期望。”  CORTECS C8 色谱柱的疏水性比一般的C18键合相更弱,适用于分离强疏水性化合物。对于希望使用更稳定的色谱柱技术来转换或按比率缩放药典C8 HPLC方法的化学家而言,这类色谱柱也将成为他们的理想之选。  基于苯基键合相独特的选择性,CORTECS苯基色谱柱将成为常用C18键合相的最佳替代品,尤其是在分析芳香族化合物时。  CORTECS C8和CORTECS苯基色谱柱均具有全面的可扩展性,能够在1.6和2.7μ m两种粒径之间实现无缝的方法转换。  CORTECS UPLC 1.6 μ m色谱柱经过专门设计,与超低扩散性Waters ACQUITY UPLC仪器平台联用时可实现最高柱效。在分离市场领域,它能够为科研人员提供前所未有的性能水平。  CORTECS 2.7 μ m颗粒色谱柱用于UHPLC和HPLC仪器平台时,能够依靠其独特的设计展现出最大的灵活性。这款色谱柱能够在较低的柱压下高效运行,因此分析人员可以使用更长的色谱柱来提高分离度,或者采用更快的流速加快仪器分析速度和提高通量。  这两款新型色谱柱填料进一步扩充了沃特世的CORTECS产品系列,是对CORTECS C18+、C18和HILIC等现有填料的补充。  关于沃特世实心颗粒技术  CORTECS色谱柱颗粒的特点是在多孔硅胶外层内有一个不能渗透的实心硅胶核,固定相和分析物之间的相互作用即在多孔硅胶外层中进行。凭借沃特世在键合和表面技术领域四十余年的知识积累以及在亚2 μ m颗粒色谱柱合成与填充方面十余年的技术经验,新开发的CORTECS色谱柱系列充分体现了实心核颗粒技术的领先优势。  更多信息:www.waters.com/cortecs  关于沃特世公司(www.waters.com)  50多年来,沃特世公司(纽约证券交易所代码:WAT)通过提供实用、可持续的创新,使医疗服务、环境管理、食品安全和全球水质监测领域有了显著进步,从而为实验室相关机构创造了业务优势。  作为一系列分离科学、实验室信息管理、质谱分析和热分析技术的开创者,沃特世技术的重大突破和实验室解决方案为客户的成功创造了持久的平台。  2014年沃特世拥有19.9亿美元的收入,它将继续带领全世界的客户探索科学并取得卓越成就。  Waters、UltraPerformance LC、UPLC、ACQUITY、ACQUITY UPLC和CORTECS是沃特世公司的商标。
  • 昆明理工大学在单分子内苯基迁移机理研究取得新进展
    日前,昆明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蔡金明教授团队研究成果以“Real-Space Imaging of a Phenyl Group Migration Reaction on Metal Surfaces”为题,发表在Nature Communications14, 970 (2023)上。该研究工作得到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云南省科学基金项目、中科院战略先导项目等多个项目资助。据介绍,表面合成由于其精准性和易观测性,一直是化学合成领域的重要方向,然而目前表面合成只实现了少数已有的化学反应,探索表面合成过程中的新反应、新机理一直是国际上的研究热点,是精准制备低维纳米材料的关键所在。化学迁移反应是一类特殊的化学重排反应,会在分子中的某一位点产生自由基,随后高反应活性的自由基位点在分子内部转移,导致分子中基团位置的改变。与传统的亲核重排反应不同,芳香基自由基迁移反应的机理一直以来都存在争议。鉴于此,昆明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蔡金明教授团队系统研究了1,4-二甲基-2,3,5,6-四苯基苯(DMTPB)分子在Au(111)、Cu(111)和Ag(110)三种基底上不同反应活性和不同对称性的化学反应。利用具有原子分辨能力的扫描隧道显微镜(STM)和具有化学键分辨能力的非接触原子力显微镜(NC-AFM)精确识别了反应过程中的中间产物以及最终产物的精细结构,证实了在DMTPB分子内发生了新奇的苯基迁移反应,并结合第一性原理计算,揭示了DMTPB分子内苯基迁移反应的机制。该工作为简化化学反应路径、合成新的低维纳米材料提供了新的研究思路。
  • 沃特世最新PFP(全氟苯基)色谱柱适用于USP方法紫杉醇及其注射液含量测定
    紫杉醇(Paclitaxel)最初是从红豆杉科红豆杉属(Taxus)植物的树皮中提取得到的二萜类化合物,具有独特抗癌活性,曾被美国国立癌症研究所认为是近15~20年来肿瘤化疗的最重要的进展。紫杉醇注射液功效主治卵巢癌和乳腺癌及NSCLC的一线和二线治疗。头颈癌、食管癌,精原细胞瘤,复发非何金氏淋巴瘤等。 USP对紫杉醇[1]以及紫杉醇注射液[2]的含量测定系统方法(系统方法参见色谱通则*): 流动相:水-乙腈 11:9(即 55:45),如需要时可适当调整比例。 洗脱:等度,1.5mL/min[1] 色谱柱:5um, 4.6[1] 或 4.0[2] mmID x 250mmL,L43(即:PFP,全氟苯基) 检测:UV227nm 要求:拖尾因子0.7-1.3范围内[1];紫杉醇峰的保留时间在6.0-10.0min范围内[2] *USP Chromatography 允许调整范围如下而仍具有法规依从性: - 色谱柱粒径可减小(但减小程度最多为50%) - 柱长度可调整± 70% - 流速可调整± 50% 使用沃特世最新产品XSelect&trade HSS PFP色谱柱(3.5um, 4.6x150mm, PN186005862),流速1mL/min,可对混标得到如下分离效果,满足对紫杉醇定量分析的要求。沃特世公司也提供更多规格XSelect HSS PFP色谱柱以满足不同应用与需要。 适当调整流动相,如降低乙腈浓度至42%v/v,即可获得更完全可靠的紫杉醇分离度如下: 关于沃特世XSelect&trade HSS PFP柱产品: 是目前市场上稳定性最好的、最具重现性的PFP(全氟苯基)柱 基于沃特世HSS(高强度硅胶)颗粒,有完全对等的ACQUITY UPLC亚二微米柱,可供未来无忧升级至UPLC技术平台 独特的PFP(全氟苯基)键合相对碱性化合物和平面状芳香族化合物具有独特选择性 (产品手册请见:http://www.waters.com/waters/library.htm?cid=511436&lid=134643659,欢迎垂询索取中文资料) [1] USP34, 3798, Assay of Paclitaxel Monograph. [2] USP34, 3799, Assay of Paclitaxel Injection Monograph.
  • Supelco推出Ascentis Express F5五氟苯基柱
    Sigma-Aldrich旗下著名分析品牌Supelco 近日宣布推出基于熔融核® 色谱填料技术的Ascentis® Express F5 五氟苯基柱。Supelco 早先推出的Discovery HS F5 五氟苯基柱,一直就深受广大分析工作者的喜爱。现在推出基于更高技术的Ascentis® Express F5 五氟苯基柱,使得广大分析工作者不但可以享受五氟苯基所带来的独特选择性,又可享受到更加快速、高效的分离。   基于熔融核® 色谱填料技术的Ascentis® Express系列色谱柱是一款高速,高性能液相色谱。熔融核® 颗粒2.7um粒径,中心实心核1.7um,外层0.5um键合不同固定相的多孔硅胶。更短的扩散通道,2.7um 总粒径,使得Ascentis Express 系列色谱柱更加高效。加上非常窄的填料粒径分布,高填充密度,Ascentis Express系列色谱柱每米塔板数可达240,000N/m,是传统3um色谱柱柱效的2倍,完全可以和亚2um色谱柱相媲美。Ascentis Express 色谱柱目前有:   Ascentis Express C18,   Ascentis Express C8,   Ascentis Express 反相酰胺(RP-Amide) ,   Ascentis Express HILIC,   Ascentis Express ES-C18 多肽柱,   Ascentis Express F5五氟苯基柱   固定相产品线。   Ascentis Express F5五氟苯基柱,除具有熔融核技术带来的快速、高效、低背压的特点外,还具有:   *替代C18的理想选择   *可保留碱性化合物,比C18的疏水性低   *可在反相、HILIC、100%纯水模式下操作   *稳定、低流失适用于LC-MS,LC-UV等。
  • 日本纪本电子意欲进军中国PM2.5监测市场
    只需轻触按钮,PM2.5每小时浓度值实时显现,硫酸根离子、硝酸根离子、可溶性有机物等化学成分浓度一一显示,一年以内的历史数据随时可查 全中文触摸屏操作界面,数台仪器,只需1人就可实现全天侯24小时、全年365天长达十几年的正常运转……原以为高深莫测的仪器操作,却如此轻松、智能,甚至有点“傻瓜式”,无不让参观者啧啧称奇。这是科技日报记者在5月9日举行的PM2.5测定技术专题研讨会演示现场看到的一幕。   这场由廊坊城城环保有限公司主办的研讨会在距离北京40公里的河北廊坊召开,吸引了来自中日两国环保组织、科研院所和环保企业的30余名环境专家。   研讨会上,日本分析化学会副会长、大气环境协会理事、环境监测著名专家纪本岳志作了题为《PM2.5测定历史与课题》的主题演讲。他在总结英国、日本等国治理大气污染的历史经验时表示,中国当前治理PM2.5,首要的基础是要获得精准的监测数据,而这需要更为精确的测定技术方法和设备仪器。他还详细展示和讲解了技术团队研制的大气气溶胶化学成分连续自动测定装置和技术。   记者获悉,该项技术以大气中气溶胶的化学成分和质量浓度作为测定目标,可对微小粒子(PM2.5)和粗大粒子(PM10—2.5)进行分项同时测定,实现每小时1次连续自动分析。纪本岳志表示,这种测定方法与传统的24小时滤膜采样——手动分析法(FRM测定法等)相比,成功解决了“大气气溶胶酸碱度”受气体吸附及粒子挥发影响而不能正确测定的难题,在世界上首次实现了对气溶胶酸碱度和硝酸根离子浓度的精准测定。他们的PM2.5连续自动监测设备在日本国内市场占有率达到70%,并出口韩国、美国和欧洲等世界多个国家和地区。   在廊坊城城环保有限公司的PM2.5测定仪器的演示现场,记者和与会专家一起动手操作了PM2.5浓度及其化学成分在线监测仪ACSA-08及PM712、PM717等PM2.5在线监测仪器。仪器的中文操作系统、及时数据分析界面、自动校准和后期维护的简易性等特点,得到专家的一致认同。   清华大学环境学院副研究员马永亮认为,这套技术及装置在测定PM2.5浓度的基础上,实现了对PM2.5化学成分及来源构成的精准分析,这是很大的一个技术进步。“更为重要的是,这种测定方法不仅可以实现PM2.5数据区域性差异化分析,而且还可为政府环保部门制定PM2.5综合治理决策提供可靠科学依据。”在他看来,这种测定技术及方法非常适合中国PM2.5治理的具体国情及市场需求,值得大力引进和推广。   廊坊城城环保有限公司董事长刘世达透露,该公司已于2011年8月31日同日本纪本电子工业株式会社达成合作协议,引进大气气溶胶化学成分连续自动测定技术,双方将在廊坊经济开发区合资建厂,并于近期完成首批产品的组装和生产。刘世达认为,此次合作标志着我国PM2.5监测和治理将进入精准测定阶段,同时有望进一步降低我国PM2.5检测设备仪器的采购成本,并可培养一批相关本地化专业人才,这不仅可以促进我国PM2.5监测技术的升级,还可进一步推动目前潜力巨大的国内PM2.5治理环保市场的健康良性发展。
  • 安捷伦科技新增C3和二苯基固定相的亚2µ m蛋白质分析生物色谱柱以提供更多选择性和
    安捷伦科技新增C3和二苯基固定相的亚2µ m蛋白质分析生物色谱柱以提供更多选择性和更好峰形 2012 年 2 月 6 日,安捷伦科技公司(纽约证交所:A)宣布了其用于反相液相色谱仪的孔径 300 Å 、亚 2 µ m 填料色谱柱系列迎来了新成员:超高压快速高分离度 ZORBAX 300SB-C3 和 300-二苯基 1.8 µ m 色谱柱。 这两种色谱柱的加入实现了超高效液相色谱(UHPLC)的反相生物分子分离。C3固定相能够为大分子蛋白质分离(包括抗体在内)提供更多选择性和更好的峰形,回收率也更高而 二苯基固定相通过一级结构中的芳香族氨基酸的pi-pi 相互作用带来更多选择性。 安捷伦产品经理 Linda Lloyd 说道:“安捷伦现有的亚 2 µ m 宽孔径生物色谱柱能够全面满足反相液相色谱系统的需求新型 1.8 µ m 色谱柱进一步扩展了 ZORBAX C18、C8 和 C3 固定相系列,这三种固定相已有 3.5 和 5 µ m 两种规格的填料。我们非常高兴能够为 UHPLC 用户带来更准确的鉴定和更快的分析速度。” 该款粒径 1.8 µ m,孔径 300Å 的色谱柱将 UHPLC 特有的效率、分离度和强大的定量功能在反相液相色谱蛋白质分离上发挥到极致。此外,该色谱柱在高达 1200 bar 的压力下同样稳定安捷伦的 C18、C8 和 C3 色谱柱采用成熟的 StableBond 技术,加上封端的联苯和 Pursuit 色谱柱的化学性质,当采用三氟乙酸或甲酸流动相改性剂时能够得到对称峰形,即使在低 pH 条件下亦是如此。丝毫无损色谱柱寿命。 目前,全套 ZORBAX 超高压快速高分离度色谱柱系列包括用于小分子应用的 13 种固定相(包括 HILIC)以及用于大分子分离的四种固定相。如此广的选择范围使得色谱分析人员能够选择最适合的色谱柱来优化 UHPLC 分离。此外,RRHD 高达 1200 bar 的稳定性也提供了更灵活的流速和流动相选择。 要了解更多信息,请访问:www.agilent.com/chem/biohplcproteins。 关于安捷伦科技 安捷伦科技公司(纽约证交所:A) 是全球领先的测量公司,同时也是通信、电子、生命科学和化学分析领域的技术领导者公司的 18,700 名员工为 100 多个国家的客户提供服务在 2011 财政年度,安捷伦的业务净收入为 66 亿美元。要了解安捷伦科技的信息,请访问:www.agilent.com.cn。 编者注:更多有关安捷伦科技公司的技术、企业社会责任和行政新闻,请访问安捷伦新闻网站:www.agilent.com.cn/go/news。
  • 江苏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督查检查领导小组来天瑞考察
    11月23日,江苏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督查检查领导小组,在省纪委驻省科技厅纪检组组长陶静带领下,来到天瑞仪器考察。总经理应刚、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肖廷良接待了来宾。 江苏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督查检查领导小组是由江苏省纪委、科技厅、环保厅等相关部门组成。此次来访,主要为了听取天瑞仪器&ldquo 省成果转化科技项目&rdquo 进度及公司环保状况报告。 总经理应刚、副总经理肖廷良陪同来宾参加了天瑞产品展厅、化学实验室等区域,并仔细介绍公司近年来的产品研发及市场拓展情况。 &ldquo 江苏省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汇报会&rdquo 在二楼会议室召开。总经理应刚作会议汇报,他重点介绍了天瑞仪器省成果转化科技项目&mdash &mdash &ldquo 手持式智能化能量色散X荧光光谱仪产业化&rdquo 的进展情况。&ldquo 手持式X荧光光谱仪已更新至第四代,实现了体积更小、重量更轻、检测速度更快、稳定性更好、软件设计更人性化等目标。并且在市场上取得了日益广泛的应用。&rdquo 天瑞仪器近年来大幅加大研发投入,积极推动科学仪器的便携化及专用化,并对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等社会热点领域倾注更多的关注,不断致力于提供优质的国产科学仪器设备及完整的解决方案。 总经理应刚为来宾现场演示手持式X荧光光谱仪的测试效果 总经理应刚为来宾介绍EDX 1800B X荧光光谱仪工作原理 来宾在天瑞照片墙前驻足观看 汇报会现场 副总经理肖廷良为来宾介绍手持式XRF系列的更新进程 了解天瑞仪器:www.skyray-instrument.com
  • 直播预约|如何熟练掌握FLIR智能巡检功能插件?ITC红外培训讲师在线教学
    FLIR 软件直播课 6月30日(周四)14:00-15:00 Teledyne FLIR微信直播间为了让新老菲粉们尽快掌握FLIR智能巡检功能Teledyne FLIR软件直播间又要开课啦~本次是教大家“如何借助FLIR智能巡检功能插件轻松完成大型现场或多个地点的设备巡检”小伙伴们可千万不要错过哦~# 直播主角:FLIR智能巡检功能插件#FLIR Route Creator是FLIR Thermal Studio Pro软件的智能巡检功能插件,借助此插件,您可以预先创建巡检路径,并将企业资产以形成的路径文件上传至一台FLIR热像仪中。随后在热像仪中运行该巡检路径,按照巡检路径的引导前往各个待检测设备及其检查点,自动化采集和保存热图像和温度数据。完成巡检后,您可直接使用巡检报告模板导入图像、数据和注释等信息,有效节省报告时间。 # 直播要点:创建路径前后的操作#在本次直播中,你将可以学会以下内容:★ 如何在FLIR Thermal Studio Pro软件中激活FLIR Route Creator智能巡检功能插件?★ 如何在Thermal Studio Pro软件中创建巡检路径?★ 完成现场巡检任务后,如何在Thermal Studio Pro软件中进行后期处理?★ 如何使用Thermal Studio Pro软件自定义巡检报告模板或制作巡检报告?讲师:ITC红外培深讲师孙裕(Neo) Teledyne FLIR公司红外培训中心(ITC)课程培训讲师,持有ITC一级和二级证书,拥有6年+的技术培训讲师生涯。毕业于福州大学工业电气自动化专业。喜爱物理学,喜欢从理性的角度分析处理问题。2018年加入FLIR公司从事红外热像师培训工作,以及各类行业用户的应用培训。各位菲粉们你想要在未来的工作中面对大量设备检测更加智能高效吗?随时掌握设备检测的进度吗?完成巡检后,制作报告更加快捷吗?那就报名参加FLIR软件直播课吧~
  • 直播回顾|不仅仅是重点!带你全方位解读FLIR智能巡检功能插件
    经过上周的直播讲解各位菲粉们肯定对FLIR智能巡检功能插件有了系统的了解别担心会错过直播难点小菲为大家整理了课上的重点问题小伙伴们一起来看看吧~QFLIR Routing Inspection 插件是否支持Linux操作系统?A此插件是基于Thermal Studio(简称“TS”)且需要Thermal Studio Pro的License来支持。目前我们的Thermal Studio只有Windows版本的支持。因此,如果需要Linux系统支持,敬请大家关注后续,FLIR Thermal Studio如果能支持Linux或者Mac的系统,那么Routing才能够相应支持。Q报告模板中我们看到了非常多的英文,我们是否可以自定义中文模板?是否可以通过有道词典直接把整个英文模板一步汉化成中文模板?A之前的培训中有提到过,我们的报告柔性化程度相当高,所以用户完全可以把原有的英文报告模板中的英文字段汉化成中文,并且可另存为常用模板。但我们无法通过第三方软件一步将英文报告模板直接翻译成中文,只能通过逐个的编辑英文字段,翻译成中文,然后再另存为中文报告模板。虽然有点耗时,但“磨刀不误砍柴工”,将来多次调用就事半功倍了!QTS的巡检功能很棒,是不是所有的FLIR热像仪都可以通过这个插件去完成巡检任务呢?A并不是所有FLIR热像仪都支持Routing Inspection巡检功能,其中部分FLIR Exx和Txxx以及GF系列的热像仪支持此功能,大家可以通过刷新FLIR热像仪的巡检固件功能,执行巡检任务时打开巡检功能后,方能用热像仪完成TS端布置下发的巡检任务。Q巡检任务是否需要通过无线方式下发到热像仪上?热像仪完成任务后是否可以通过WiFi上传到PC端?WiFi信号是否要经过国外的服务器?是否会影响传输?A目前FLIR巡检功能只能通过SD卡或者数据线连接来实现巡检任务的下发和巡检结果的上传。并且都是通过本地线下完成的,无需使用到网络资源,除了报告中的实时地图功能需要网络之外,巡检任务的上传下发都是通过本地独立完成,所以不存在网络的传输问题。Q资产列表可以线下编辑好再导入到软件中吗?A完全可以,资产列表文件*.act不仅可以在TS里面直接编辑,更可以导出到*.csv文件中通过WPS,EXCEL等外部第三方软件进行编辑,然后再通过TS导入到资产列表中更新现有列表。Q巡检完的资产颜色是在热像仪上判定的吗?A是的,通常来说,用户在现场执行巡检任务时,在热像仪端对设备的故障严重程度是通过颜色来进行标识。但是我们在终端的电脑上也可以后期选择下拉菜单标识故障处理的优先等级。Q图片关联资产的时候,必须把图片导入电脑吗?A建议如此,因为在做巡检报告时,TS还是要通过*.route文件和拍摄的照片进行编辑和预处理,所以虽然我们可以连着数据线,或者插着SD卡编辑报告。但是拷贝到本地硬盘来进行编辑,更加稳定可靠。Q巡检过程中仪器如何识别到相应的位置?巡检报告是否可以插入关联视频?FLIR纪念T恤
  • 大连市分析测试学会关于发布《蔬菜中含氰基拟除虫菊酯类农药残留快速检测》等3项团体标准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根据《大连市分析测试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大连市分析测试学会批准发布《蔬菜中含氰基拟除虫菊酯类农药残留快速检测》(T/DSAT 0001-2024)、《冷鲜牛羊肉中鸭源性成分快速检测方法-胶体金免疫层析法》(T/DSAT 0002-2024)、《水果蔬菜中三苯基氢氧化锡(三苯基乙酸锡)、苯丁锡、三唑锡(三环锡)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T/DSAT 0003-2024)共3项团体标准,自2024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现予以公告。 关于发布《蔬菜中含氰基拟除虫菊酯类农药残留快速检测》等3项团体标准的公告.pdf大连市分析测试学会 2024年2月1日食用农产品上市期短,食用农产品的安全监管需要高效、简便的监管技术,因此食品快速检测是基层农产品安全监管不可缺少的技术手段。《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可以采用国家规定的快速检测方法对食品进行抽查检测,支持并肯定了快速检测技术在食品安全抽检中的地位。2022 年最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可以采用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认定的快速检测方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检测。抽查检测结果确定有关农产品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可以作为行政处罚的证据。”随着该部法律的出台,快速检测将在“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工作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2023 年 1 月发布的《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食品快速检测使用意见的通知》对食用农产品、散装食品、餐饮食品、现场制售食品等快速检测工作作出进一步的规范,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对食品快检机构严格监督检查。2023年8月,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公开征求《食品快速检测服务能力评价指南》等4项地方标准意见的通告,其中包含两项食品快检相关地方标准意见:《食品快速检测服务能力评价指南》与《食品快速检测工作指南》。
  • 武汉长江新区党政办公室本级134.00万元采购样品前处理
    html, body { -webkit-user-select: text } * { padding: 0 margin: 0 } .web-box { width: 100% text-align: center } .wenshang { margin: 0 auto width: 80% text-align: center padding: 20px 10px 0 10px } .wenshang h2 { display: block color: #900 text-align: center padding-bottom: 10px border-bottom: 1px dashed #ccc font-size: 16px } .site a { text-decoration: none } .content-box { text-align: left margin: 0 auto width: 80% margin-top: 25px text-indent: 2em font-size: 14px line-height: 25px } .biaoge { margin: 0 auto /* width: 643px */ width: 100% margin-top: 25px } .table_content { border-top: 1px solid #e0e0e0 border-left: 1px solid #e0e0e0 font-family: Arial /* width: 643px */ width: 100% margin-top: 10px margin-left: 15px } .table_content tr td { line-height: 29px } .table_content .bg { background-color: #f6f6f6 } .table_content tr td { border-right: 1px solid #e0e0e0 border-bottom: 1px solid #e0e0e0 } .table-left { text-align: left padding-left: 20px } 详细信息 武汉长江新区党政办公室本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服务征求意见公告 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 状态:预告 更新时间: 2024-03-30 招标文件: 附件1 武汉长江新区党政办公室本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服务征求意见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 (一)采购编号:东盛(鄂)[2024]-ZB-011 (二)项目名称: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服务 (三)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420120-2024-00034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服务 2、采购预算:134万元 3、服务地点:武汉长江新区 4、服 务 期:一年(本项目采取一次招标三年沿用、分三个年度分别签订合同); 5、付款方式:合同另行约定。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6. (一)项目区域基本情况 武汉长江新区区划总面积约610平方公里,下辖谌家矶、三里桥、六指、武湖、仓埠、阳逻6个街道,1个办事处(大潭)和2个产业园(智能制造产业园和临港产业园),常住人口约52万人。 (二)委托工作范围为:农产品检测工作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工作。 1、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任务 1)服务单位应在2024年度协议有效期内,保证完成蔬菜检测有效样本815批次(含定量检测815批次);食用菌检测有效样本5批次(含定量检测5批次);水果检测有效样本50批次(含定量检测50批次);茶叶检测有效样本10批次(含定量检测10批次);畜禽产品检测有效样本210批次(含定量检测10批次);水产品检测有效样本30批次(含定量检测10批次)。 2)服务单位应在2024年度协议有效期间,保证按采购单位监管区域规模,合理、均衡安排抽检数量。 3)服务单位对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采购单位下达的临时性检测相关工作,应及时保证完成。 4)服务单位配合采购单位完成养殖环节和市场环节巡查检测工作。 5)服务单位应在2024年度协议有效期间,配合采购单位完成产地环境监测工作。 6)服务单位应在2024年度协议有效期间,配合采购单位完成粮食产品监测工作。 7)服务单位配合采购单位完成农事时节开展的农业投入品监测工作。 8)服务单位协助采购单位完成国家、省、市相关部门下达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安全监测工作。 9)服务单位协助采购单位开展“两品一标”的认证、农业品牌建设、放心农产品基地评选等服务工作。 2、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工作 1)服务单位协助采购单位完成各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培训计划及专项整治方案的制定和落实工作。 2)服务单位协助采购单位完成对各街道农产品检测工作的监督和考核工作。 3)服务单位协助采购单位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的登记、录入等运行工作。 3、其他工作 1)服务单位协助采购单位组织开展向各街道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政策、法律法规的活动。 2)服务单位协助采购单位及时处理采购单位管辖区域内有关农产品、投入品等有关的投诉,做到积极回应,妥善处理。 3)服务单位协助采购单位做好农产品质量监督(含鲜果、茶叶、桑蚕、中药材等经济作物)、农业生产环境等方面的执法监管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 (三)项目预算:134万元,预算控制最高价:134万元。 三、征求意见截止日期 从2024年03月31日至2024年04月04日 四、征求意见的提交方式 对采购需求提出相关意见(应说明理由)应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并在公示期内将相关意见以电子文档形式(加盖公章)发送至湖北兴业东盛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指定的电子邮箱(99126515@qq.com);邮件主题注明“(公司名称)关于(项目名称)采购需求反馈意见”,邮件内容应包括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等内容;(二)需求公示的目的:就采购需求的公正性与专业性征询各潜在供应商的意见,无论是否反馈意见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后期的采购活动。 五、采购文件或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六、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情况 采购人:武汉长江新区党政办公室本级 地 址:汉口北大道208号 联系人姓名:张文 联系电话:15607133519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兴业东盛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 吴家山临空港大道特1号融园国际7楼707 兴业集团 项目联系人:孙俊 联系电话:18771300924 采购需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服务)修2014.3.28.docx × 扫码打开掌上仪信通App 查看联系方式 $('.clickModel').click(function () { $('.modelDiv').show() }) $('.closeModel').click(function () { $('.modelDiv').hide() })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样品前处理 开标时间:null 预算金额:134.00万元 采购单位:武汉长江新区党政办公室本级 采购联系人:点击查看 采购联系方式:点击查看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兴业东盛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点击查看 代理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详细信息 武汉长江新区党政办公室本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服务征求意见公告 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 状态:预告 更新时间: 2024-03-30 招标文件: 附件1 武汉长江新区党政办公室本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服务征求意见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 (一)采购编号:东盛(鄂)[2024]-ZB-011 (二)项目名称: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服务 (三)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420120-2024-00034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服务 2、采购预算:134万元 3、服务地点:武汉长江新区 4、服 务 期:一年(本项目采取一次招标三年沿用、分三个年度分别签订合同); 5、付款方式:合同另行约定。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6. (一)项目区域基本情况 武汉长江新区区划总面积约610平方公里,下辖谌家矶、三里桥、六指、武湖、仓埠、阳逻6个街道,1个办事处(大潭)和2个产业园(智能制造产业园和临港产业园),常住人口约52万人。 (二)委托工作范围为:农产品检测工作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工作。 1、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任务 1)服务单位应在2024年度协议有效期内,保证完成蔬菜检测有效样本815批次(含定量检测815批次);食用菌检测有效样本5批次(含定量检测5批次);水果检测有效样本50批次(含定量检测50批次);茶叶检测有效样本10批次(含定量检测10批次);畜禽产品检测有效样本210批次(含定量检测10批次);水产品检测有效样本30批次(含定量检测10批次)。 2)服务单位应在2024年度协议有效期间,保证按采购单位监管区域规模,合理、均衡安排抽检数量。 3)服务单位对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采购单位下达的临时性检测相关工作,应及时保证完成。 4)服务单位配合采购单位完成养殖环节和市场环节巡查检测工作。 5)服务单位应在2024年度协议有效期间,配合采购单位完成产地环境监测工作。 6)服务单位应在2024年度协议有效期间,配合采购单位完成粮食产品监测工作。 7)服务单位配合采购单位完成农事时节开展的农业投入品监测工作。 8)服务单位协助采购单位完成国家、省、市相关部门下达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安全监测工作。 9)服务单位协助采购单位开展“两品一标”的认证、农业品牌建设、放心农产品基地评选等服务工作。 2、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工作 1)服务单位协助采购单位完成各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培训计划及专项整治方案的制定和落实工作。 2)服务单位协助采购单位完成对各街道农产品检测工作的监督和考核工作。 3)服务单位协助采购单位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的登记、录入等运行工作。 3、其他工作 1)服务单位协助采购单位组织开展向各街道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政策、法律法规的活动。 2)服务单位协助采购单位及时处理采购单位管辖区域内有关农产品、投入品等有关的投诉,做到积极回应,妥善处理。 3)服务单位协助采购单位做好农产品质量监督(含鲜果、茶叶、桑蚕、中药材等经济作物)、农业生产环境等方面的执法监管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 (三)项目预算:134万元,预算控制最高价:134万元。 三、征求意见截止日期 从2024年03月31日至2024年04月04日 四、征求意见的提交方式 对采购需求提出相关意见(应说明理由)应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并在公示期内将相关意见以电子文档形式(加盖公章)发送至湖北兴业东盛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指定的电子邮箱(99126515@qq.com);邮件主题注明“(公司名称)关于(项目名称)采购需求反馈意见”,邮件内容应包括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等内容;(二)需求公示的目的:就采购需求的公正性与专业性征询各潜在供应商的意见,无论是否反馈意见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后期的采购活动。 五、采购文件或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六、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情况 采购人:武汉长江新区党政办公室本级 地 址:汉口北大道208号 联系人姓名:张文 联系电话:15607133519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兴业东盛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 吴家山临空港大道特1号融园国际7楼707 兴业集团 项目联系人:孙俊 联系电话:18771300924 采购需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服务)修2014.3.28.docx
  • 海南启动第三批土壤普查检测实验室筛选工作
    为保障我省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关于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检测实验室筛选有关情况的说明》等文件精神,现启动第三批土壤普查检测实验室筛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检测实验室职责任务  (一)依据《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保存、流转和检测技术规范(试行)》等要求和海南省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土壤普查样品检测任务安排,做好样品制备、保存、流转和检测工作。  (二)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有关要求,制定内部质量控制计划、编制质量评价报告等,确保工作质量。  (三)自觉接受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海南省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管理,接受国家级质量控制实验室和海南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的技术指导等。  二、实验室条件要求  (一)总体要求  实验室应是依法设立,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单位,对其出具的检测结果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实验室需经所属法人单位同意并授权。实验室或者其所在的单位,无检测数据造假等违法违规不良信用记录。实验室应建立防范和惩治弄虚作假行为的制度和措施,确保其出具的检测结果准确、客观、真实和可追溯。实验室应独立承担普查任务,不得分包和转包。实验室及其人员应严格执行普查工作有关规定,并落实相关责任。  (二)检测实验室条件要求  1.资质条件。应具有保证其检测活动独立、公正、科学、诚信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持有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具备《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保存、流转和检测技术规范(试行)》中规定的样品制备保存设备设施与场地条件;具备全部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理化性状指标检测能力,及所需仪器设备(见附件2、附件3);资质认定批准或实验室认可的检测能力范围应涵盖50%以上的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理化性状指标。经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组织专家(不少于7名)确认的省级及以上科研、教学单位实验室,可视为具有上述同等资质条件。  2.能力证明。应具有与所申请承担任务相适应的工作经验,近3年内应开展过土壤相关检测活动,年检土壤样品能力不少于3000个。提交近3年参加的与所申请承担土壤普查检测任务相关的能力验证与考核等情况的证明材料。  3.人员队伍。应具有与所申请承担任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人员技术能力和数量应能满足普查检测任务需要。应对所有从事样品制备、检测、签发检测报告等工作人员,进行相应的教育、培训,确认相应资格并颁发上岗证。上岗证应标明准许操作的仪器设备、检测指标等。关键岗位(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质量监督员等)人员,应具备土壤检测相关的专业背景或工作经历,并保证能直接参与普查样品检测、质量控制等工作。通过所申请检测指标能力确认且在岗的检测人员不少于15人。检测人员应熟悉相关检测方法和质量控制措施;样品制备人员应熟练掌握一般样品和土壤剖面样品等样品制备流程;质量控制人员能够按照有关要求开展实验室内部质量控制工作,具备判断实验室检测数据准确性、方法有效性以及编写质量评估报告的能力。在承担土壤普查任务期间,实验室应保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基本稳定。  4.场所环境。应具有固定的样品制备、保存和检测场所,并符合温度、湿度等场所环境有关要求。承担样品制备任务的,样品制备室面积不少于80m2,样品保存室面积不少于50m2,制样室内应具备互联网络条件,并安装在线全方位监控摄像头,确保可以接受远程实时检查。检测室设施条件和环境应满足分析仪器、检测方法等有关要求。样品制备和检测区域应有明显标识,对相互有影响的活动区域进行有效隔离,防止交叉污染。对可能影响检测结果质量的环境条件,应进行识别、监控和记录,保证其符合相关技术要求。  5.设备设施。应配备数量充足,且技术指标符合所申请普查样品制备或检测任务要求的仪器设备设施,仪器设备设施完好。对检测结果准确性或有效性有影响,或计量溯源性有要求的仪器设备,投入使用前应计量检定或校准,并保持其在有效期内使用。辅助仪器设备应进行功能核查。所用质控样品和化学试剂等应符合相关检测标准要求。质控样品应能溯源到标准物质(或参比物质)。化学试剂有专人负责,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加强安全管理。  6.检测方法。应能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保存、流转和检测技术规范(试行)》规定的检测方法(包括样品制备和前处理方法),完成所承担的样品制备或检测等任务。所用检测方法应经方法验证或确认,并形成满足方法检出限、精密度、准确度等质量控制要求的相关记录。  7.质量保证。应能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有关要求,对样品制备或检测等任务制定内部质量控制计划,实施全过程质量控制,确保工作质量。不受任何部门和经济利益的影响,保证样品制备、检测等工作客观、公正。应建立检测数据和报告质量审核制度,指定数据审核人员和检测报告的编制、审核及签发人员。  三、实验室申请  凡符合本公告中检测实验室条件要求且实验室所在地为本省的单位,可填写《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实验室申请书》(附件1),向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将组织专家依据有关规定进行筛选。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逾期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单位视为放弃参与实验室筛选。  五、有关要求  申报单位须根据本公告要求,认真核对申报条件,如实填写《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实验室申请书》,严禁伪造数据、弄虚作假等行为。申请书及有关资料一式三份报至省农业农村厅农田建设管理处,电子版发至邮箱nfb1110@163.com。  联系人及电话:吴瑞,19989757880、65364930;  钟昌柏,13976688796、65364930。
  • 沃特世推出高通量、快速筛查检测系统
    POSI±IVE System™ 高通量、快速筛查检测系统解决方案   目前对于目标化合物的定量检测,国内外的食品法规均是采用三重四极串联质谱。三重四极串联质谱不仅具有多样性的功能和先进的定量分析能力,而且在灵敏度和选择性方面也非常出色,但是它只能检测设定的目标化合物,对非目标化合物的检测和未知物的定性分析则不能完全胜任,并且无法对样品进行筛查检测存档。此外,随着法规的日益严格,要求检测的食品污染物数量越来越多,通过多反应监测(MRM)模式进行检测的传统方法已经无法满足这种高通量筛查的要求,如要求通过一次同时检测1000种以上农药时,三重四极串联质谱则无能为力。对于三重四极串联质谱的这些不足,飞行时间四极杆串联质谱(QTof)完全可以弥补。QTof主要应用于全化合物的筛查检测和未知物定性分析,在食品安全分析领域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作为致力于液相色谱、质谱开发的公司,沃特世(Waters)公司2009年1月推出灵敏度最高和操作最简便的Xevo QTof™ 硬件系统,之后将其与ACQUITY UPLC® 以及ChromaLynx™ XS、TargetLynx™ 两款应用管理器完美的结合在一起,推出了一套独特的高通量快速筛查检测系统——POSI±IVE System。      沃特世公司的POSI±IVE System   POSI±IVE System   原理:凭借Xevo QTof高灵敏的全扫描检测能力以及与ACQUITY UPLC完美的兼容性对样品全质量范围内数据进行采集,之后利用ChromaLynx应用管理器的去卷积算法对复杂混合物中的洗脱成分进行定位、峰检测并提取清晰的质谱图,然后自动与筛查列表中的化合物进行检索与匹配,再通过精确分子量、保留时间、特征碎片一种或几种的匹配模式筛选确认出阳性、疑似和阴性化合物成分,然后自动创建TargetLynx定量方法,实现阳性和疑似化合物的Tof定量。对于关系合规性的阳性样品,可采用Xevo TQ MS四极串联质谱进行进一步的定量确证。   应用:用于食品安全或其他相关领域中实现高通量农药残留筛查、兽药残留筛查、污染物筛查、未知物筛查等分析。   亮点:通过自动化的软件,一次分析即可完成污染物的筛查、定性确证、Tof定量,突破了当前其他筛查方案需要分析2-3次样品,并需要大量手动工作的技术瓶颈。   Xevo QTof   主要性能:(1)精确质量误差范围:2 ppm RMS。(2)高分辨率:超过 10,000 半峰宽(FWHM)。(3)高灵敏度:行业领先的灵敏度,包括增强占空比功能(EDC),在特定质荷比范围内获得最大占空比。(4)动态范围:线性范围超过四个数量级。(5)超高效液相色谱UPLC 兼容的采集速率:每秒钟20张谱图。   主要技术   1. IntelliStartTM Technology   IntelliStartTM Technology(智能启动技术)是一套可连续监测流体学、电子学和软件集成性能的智能系统,通过一系列的诊断检查,质谱检测器可以报告何时即可使用,出现的任何错误将触发一个红灯系统状态,警告在样品分析之前需采取的措施。IntelliStartTM Technology可以将系统进行自动化设置,实现自动调谐和校准系统,优化分析 报告液相色谱/质谱LC/MS 系统性能 解决系统警告 对操作人员要求不高,保证每次都生成高质量、高重现性的超高效液相色谱/质谱/质谱UPLC® /MS/MS 数据。   2. UPLC/MSE   质谱采集模式除了 MS和MS/MS,还有UPLC/MSE。Xevo QTof采用了沃特世公司独特的UPLC/MSE 操作模式,可以从一次进样中获得最大量的数据信息。UPLC/MSE 克服从混合样品中丢失信息的方式有以下几种:(1)使用常规的方法,无需了解样品的详细信息。(2)在UPLC分离的所有时间内,从所有离子中采集分子离子和碎片离子数据,克服了常规DDA方法的不足。(3)得到的数据文件是样品数的子记录,可以重新分析数据,而不是重新分析样品。(4)可以对大量批次样品进行定量比对。   3. 最新的大气压电离(API)源技术   Xevo QTof质谱仪配备了一系列大气压电离源,采用多种离子化技术,可分析最宽范围的化合物。不同离子源可快速简便的互换,从而为实验方法的选择提供极佳的简易性和灵活性。新的离子源是一系列创新的成果,包括优化的气流动力学和脱溶剂加热器设计,极大的提高了离子化效率,并且无需利用工具操作使仪器的设定和维护变得更加容易。   电喷雾离子源 为使HPLC和UPLC完全兼容,电喷雾离子源可以在2 毫升/分钟的流速内优化LC流动相操作,无论何种溶剂组成。   耐用的双正交大气压离子源(ZSprayTM) 可最大限度的延长离子源寿命,针对污染样品的保护性,并允许在不破坏真空的条件下简便更换清洗离子源部件。   多重离子源 包括电喷雾离子源ESI/大气压化学电离源APCI/电喷雾离子源和大气压化学电离源的复合源ESCi® ,大气压光致电离源APPI/大气压化学电离源APCI,3 纳升电喷雾离子源NanoFlow ESI。   大气压固相分析探头ASAP源 ASAP通过API探针所释放热的脱溶剂气体使样品蒸发,可以对固体、液体、组织或聚合物样品等物质进行快速分析。该技术成本较低并且是其他方法很难分析的非极性化合物的理想选择。   沃特世大气压气相色谱(APGC)源 能够实现实验室用相同的QTof或串联四极杆质谱仪从LC/MS/MS到GC/MS/MS的转换。利用它的灵活性,可以分析中低极性的挥发或半挥发性化合物(通常使用GC/MS 进行分析)。从LC/MS/MS模式的电喷雾离子源转换到GC/MS/MS的大气压气相色谱源只需要短短5分钟。一旦转换成功,大气压气相色谱源将和标准的毛细气相色谱仪对接,从而传递准确的、高灵敏度的GC/MS/MS数据。   ChromaLynx应用管理器   可自动处理LC/MS、GC/MS、LC/MS/MS 或GC/MS/MS 数据,快速检测、辨别并半定量检测复杂混合物中的所有成分。具体功能包括:(1)检测并定位样本中成分的最大值。(2)鉴定样本中成分的最大值。(3)检测成分浓度。(4)将样本与对照进行比较,以鉴定常规和独特成分。   TargetLynx应用管理器   可自动获得样本数据、处理并报告定量结果,它包含了一系列确认检查从而辨别落在用户定义或调整的阈值外的样本。在样本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时,TargetLynx™ 皆可进行快速辨别和标示。(1)检测物高于预定的最大报告水平(MRL)。(2)检测物确认离子比超限。(3)一种或多种检测物信噪比低于预定值。(4)一种检测物保留时间或相对保留时间超限   (5)检测物浓度低于设定的LOD和LOQ阈值。(6)QC标准中的反应标准误超过预定值   (7)空白反应过高。(8)校准曲线的决定系数(r2)超过预定值。
  • 北京对481项检验检查结果跨医院互认,项目清单来了
    北京市卫健委、市医保局等四部门日前联合发布《北京市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实施方案》。本市对181项医学检验结果、300项医学影像检查结果实行互认。医疗机构应当在不影响疾病诊疗的前提下,对标有含本市在内的地区互认标识的检查检验结果能认尽认。北京市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提高医疗资源利用率,减轻人民群众就医负担,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根据《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结合本市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一、组织机制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本市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工作。各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工作。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北京市医学检验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北京市临床检验中心、北京市医学影像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北京市超声医学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制订完善本市检查检验项目质量评价指标、质量管理要求及统一的报告单样式,并组织开展质量评价工作。市级质控中心可根据工作需要指导相应区级质控中心对辖区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按照市级质量评价标准完成质量评价工作。各区级质控组织应在同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上级质控中心指导下加强本辖区本专业检查检验项目的质量管理,定期规范开展质量评价工作,推动本辖区医疗机构提升检查检验质量。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在职责范围内推进本市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支持工作。各区医疗保障主管部门在职责范围内推进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支持工作。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和军队卫生主管部门分别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本市中医和军队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工作。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本机构内的互认工作管理制度,加强人员培训,规范工作流程,按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信息系统接口方案要求及编码对照表(另行下发),分期分批进行医疗机构信息系统适配改造、前置机服务器准备、网络专线链路开通、安全措施保障等工作,为有关医务人员开展互认工作提供必要的设备设施及保障措施。医联体牵头医院应当推进医联体内数据信息的互联互通,加强检查检验的质量控制,提升检查检验的同质化水平,实现检查检验结果的互认共享。二、适用范围及基本原则(一)适用范围本办法所称检查结果,是指通过超声、X线、核磁共振成像、电生理、核医学等手段对人体进行检查,所得到的图像或数据信息;所称检验结果,是指对来自人体的材料进行生物学、微生物学、免疫学、化学、血液免疫学、血液学、生物物理学、细胞学等检验,所得到的数据信息。检查检验结果不包括医师出具的诊断结论。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二)基本原则医疗机构应当按照“以保障质量安全为底线,以质量控制合格为前提,以降低患者负担为导向,以满足诊疗需求为根本,以接诊医师判断为标准”的原则,开展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三、互认规则1.互认区域。满足北京市质量评价指标,并参加北京市医学检验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北京市临床检验中心、北京市医学影像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质量评价合格的检查检验项目,互认范围为全市。本市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由区级质控中心按照市级质量评价标准完成质量评价工作的,可列入全市互认范围。中医机构由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相关专业质控中心完成质量评价工作(二级及以下中医机构由区级质控中心负责完成质量评价工作)。满足区域(如:京津冀)质量评价指标,并参加相关区域对应专业质控中心质量评价合格的检查检验项目,互认范围为相关区域。2.互认项目。(一)医学检验结果互认项目共181项。参与互认的检查检验项目应当具备较好的稳定性,具有统一的技术标准,便于开展质量评价。(二)医学影像检查互认项目共300项。参与互认的医学影像检查资料应做到检查规范、部位正确、序列完整、图像清晰、质量可靠、达到诊断要求(具有时效性),患者基本信息和检查日期准确。应包括医疗机构影像检查产生的、诊疗所需的无损DICOM格式影像和后处理影像以及影像科医生签发的报告。X线平片、胃肠及乳腺钼靶产生的所有图像均需上传;CT产生的影像检查资料,应上传厚层及薄层图像,除上传原始影像以外还需上传相应的后处理生成的影像;MR产生的影像检查资料,应上传检查时生成的各序列影像,对于血管成像、功能性成像等序列,除上传原始影像以外还需上传相应的后处理生成的影像。医疗机构应保证提供的影像检查图像质量,对临床医疗无利用价值的数据,应避免上传,以减少冗余无效数据,节省存储空间。互认项目随着医疗和信息化发展,适时进行动态调整。3.互认机构。(一)医学检验项目被互认的医疗机构需通过国家、省级室间质评。(二)二级乙等及以下医疗机构间、二级甲等及以上医疗机构间医学影像检查结果予以互认。二级乙等及以下医疗机构对二级甲等及以上医疗机构医学影像检查结果予以认可。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医学影像检查结果予以互认。如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的医学影像检查结果符合诊断结果的质量要求,三级医院也可予以认可。4.互认标识。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标志统一为HR。检查检验项目参加相应专业市级质控组织开展的质量评价并合格的,医疗机构应当标注其相应的互认范围+互认标识,如:“北京HR”“京津冀HR”等。需要采用英文标识的,采用互认范围英文首字母+互认标识,如:北京市互认为“BJHR”,京津冀区域互认为“JJJHR”。如同一项目满足多个互认范围,则以最大范围的名称标注。未按要求参加质量评价或质量评价不合格的检查检验项目,不得标注。5.对于患者提供的已有检查检验结果符合互认条件、满足诊疗需要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重复进行检查检验。出现以下情况,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可以对相关项目进行重新检查:(一)因病情变化,已有的检查检验结果难以反映患者当前实际病情的;(二)检查检验结果与疾病发展关联程度高、变化较大或较快的;(三)检查检验项目对于疾病诊疗意义重大的(如手术、输血等重大医疗措施前);(四)已有的检查检验结果与患者临床表现、疾病诊断不符,难以满足临床诊疗需求的;(五)对已有检查检验结果存疑的;(六)图像质量和方法不能满足诊断要求的医学影像学检查;(七)患者处于急诊、急救等紧急状态下的;(八)患者或其家属要求进一步复查的;(九)涉及司法、伤残及病退等鉴定的;(十)其他符合诊疗需要,确需复查的情形;(十一)系统数据异常或错误。四、工作要求(一)加强质量管理医疗机构开展检查检验所使用的仪器设备、试剂耗材等应当符合有关要求,并按规定对仪器设备进行检定、检测、校准、稳定性测量和保养。医疗机构应当加强检查检验科室的质量管理,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并将质量管理情况作为科室负责人综合目标考核的重要指标。医疗机构应当规范开展室内质量控制,并按照有关要求向同级质控组织及时、准确报送本机构室内质量控制情况等相关质量安全信息。本市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参加质控组织开展的质量评价。已标注互认标识的检查检验项目参加相应质量评价的频次不得少于半年一次。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同级质控中心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辖区医疗机构的检查检验质量情况进行抽查。抽查工作应当以“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组织开展。(二)强化政策落实本市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在不影响疾病诊疗的前提下,对标有含本市在内的地区互认标识的检查检验结果能认尽认。医务人员应当根据患者病情开具检查检验医嘱。对于符合互认条件的检查检验项目,不得以与其他项目打包等形式再次收取相关费用。鼓励医务人员结合临床实际,在不影响疾病诊疗的前提下,对其他检查检验结果予以互认。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加强医患沟通,对于检查检验项目未予互认的,应当做好解释说明,充分告知复检的目的及必要性等。各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加强辖区检查检验能力建设,定期组织开展人员培训、现场检查、结果监控等工作,确保政策落实到位。本市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开展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的情况将纳入本市医疗机构绩效考核,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将本院医务人员开展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的情况纳入本机构绩效分配考核机制。(三)加强医保管理1.检查检验结果即可满足诊疗需要的,医疗机构按门(急)诊诊查收取相应的医事服务费,不额外收费。2.检查检验结果符合互认要求,但确需相应检查检验科室共同参与方可完成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的,可在收取医事服务费的基础上参照本院执行的价格政策加收院内会诊费用。3.检查检验结果符合互认条件,但属于本方案第三项可以重新检查所规定情形,无法起到辅助诊断作用,确需重新检查的,收取实际发生的医疗服务费用。4.对于未定点医疗机构的检验结果可以互认,但费用不予报销。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应当积极推进支付方式改革,引导医疗机构主动控制成本,加强医疗服务行为的纵向分析与横向比较,强化医保基金使用以质量评价为核心的激励约束机制。同时,合理确定医保基金预算总额,不因检查检验结果互认调减区域总额预算和单个医疗机构预算总额。(四)加强监督管理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有权通过查阅、记录等方式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开展互认工作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医疗机构不得拒绝、阻碍或者隐瞒有关情况。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对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和资料共享情况进行监测,对问题突出的医疗机构提出改进要求。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指导同级质控组织定期梳理辖区医疗机构互认项目清单,并加强公示公开,便于医疗机构和社会公众查询了解。对于违反有关规定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对于因检查检验结果互认而产生纠纷的,各责任主体依法依规承担相应责任。伪造、变造、隐匿、涂改检查检验结果造成不良后果的,由违规主体依法依规承担相应责任。
  • 农业农村部制定《兽药质量监督抽查检验管理办法》即日起施行
    为规范兽药质量监督抽查检验工作,提高工作效能,保障兽药产品质量,我部组织制定了《兽药质量监督抽查检验管理办法》,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农业农村部 2023年2月5日附件:兽药质量监督抽查检验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兽药质量监督抽查检验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组织开展兽药质量监督抽查检验相关工作,适用本办法。兽药质量监督抽查检验是落实兽药监督管理的重要措施,应当遵循科学、规范、合法、公正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 农业农村部负责组织全国兽药质量监督抽查检验工作,制定国家年度兽药质量监督抽查检验计划,根据需要对全国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兽药组织开展抽查检验,指导协调地方兽药质量监督抽查检验工作。 省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兽药质量监督抽查检验工作,承担农业农村部下达的监督抽查检验任务,制定实施本行政区域年度兽药质量监督抽查检验计划;组织查处监督抽查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的兽药和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 市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兽药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承担上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下达的监督抽查检验任务;查处监督抽查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的兽药和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四条 兽药检验机构承担兽药质量监督抽查的检验任务。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负责全国兽药质量监督抽查检验信息采集、统计分析和信息系统建设维护等工作。 第五条 兽药质量监督抽查检验所需费用(包括样品的购买和邮寄费用、检验费用、人员差旅费用等),由下达计划任务或组织实施相应任务的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从各级财政列支。第二章 兽药抽样 第六条 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抽样工作,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兽药检验机构进行抽样。 第七条 抽样人员应当熟悉兽药管理规定,具有相应的兽药专业知识,掌握抽样工作程序和抽样操作技术,并经相关培训。 第八条 现场抽样人员不得少于2人,抽样时应当向被抽样单位说明抽样任务来源,并出示执法证件或抽样通知、抽查检验计划等相关文件。 第九条 抽样场所由抽样人员根据被抽样单位的类型确定。兽药生产企业的抽样场所一般为兽药成品库(区),兽药经营企业的抽样场所一般为兽药仓库和经营场所,养殖场、动物诊疗机构等兽药使用单位的抽样场所一般为药房。对明确标识为待验、退货或不符合规定的兽药不予抽样。 第十条 坚持抽查检验和监督检查相结合,在抽样过程中发现违法违规线索时,及时报告抽样所在地农业农村部门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发现未赋兽药追溯二维码、兽药追溯二维码无法识读或查询不到追溯信息的兽药,依据《兽药管理条例》及配套规章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不得上市销售,并进行抽查检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凭检验结果依法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 被抽样单位应当配合抽样人员进行抽样,并根据抽查检验工作要求,提供生产、经营资质证明性材料和抽取样品的合格证明、生产销售和库存量、购货凭证、供货单位等资料。 被抽样单位为兽药经营企业和兽药使用单位的,抽样人员应当复印购货发票、收据或结算单等购货凭证,留存备查,并对现场核实复印资料负保密义务。 第十二条 具体抽样数量根据检验需求确定,原则上应当为监督抽查检验所需量的3倍。抽取同一企业相同品种原则上每次不超过3批次。 第十三条 抽样人员在抽样时,应当对兽药贮藏条件和温湿度记录等开展现场核查,发现未按批准的贮藏要求进行存储等影响兽药质量问题的,应当固定证据,继续抽取样品送检,并由被抽样单位所在地有关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置。 第十四条 抽样时,抽样人员应当检查所抽样品的外观、贮藏条件和有效期等情况,确定通用名称、生产批号、批准文号、数量、包装状况等信息准确无误,并通过国家兽药产品追溯系统核实样品。对经营、使用环节抽样,应当核实供货单位信息。对近效期的兽药,应当能满足检验、结果确认和复检等工作时限需要,否则不得抽样。 第十五条 抽样时,原则上应当抽取兽药的最小独立包装。对于包装规格较大的兽药,在保证取样条件符合要求的前提下,可从原包装中抽取适量样品,抽样操作应当规范、迅速、安全,样品和被拆包装的兽药应当尽快密封,不得影响兽药质量。 第十六条 抽样人员应当准确、规范、完整地填写农业农村部规定的兽药质量监督抽查抽样单(附件1)和兽药样品封签(附件2),由抽样人员和被抽样方负责人签名,并加盖抽样单位和被抽样单位公章。 抽样单一式3份,1份交被抽样方作抽样凭证,1份封存于样品包装内,1份由抽样单位保存备查。 采用电子化信息系统填写抽样单的,兽药质量监督抽查抽样单和兽药样品封签上应当有抽样人员和被抽样方负责人的电子签名。 第十七条 抽样人员应当使用兽药样品封签签封样品。样品一般分成3份,1份作为检验样品,2份作为兽药检验机构的留样。 第十八条 抽样单位应当按规定时限将样品、兽药质量监督抽查抽样单等相关资料送达或寄送至承担检验任务的兽药检验机构。抽取的样品应当按照其规定的贮藏条件进行储运,特殊管理兽药的储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抽样人员在抽样过程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样品签封后擅自拆封或更换样品; (二)泄露被抽样单位商业秘密; (三)其他影响抽样公正性的行为。第三章 兽药检验 第二十条 兽药检验机构应当对检验工作负责,坚持科学、独立、客观、公正原则,按照兽药质量标准和检验技术要求开展检验。 第二十一条 兽药检验机构接收样品时应当检查、记录样品的外观、状态、兽药样品封签有无破损及其他可能对检验结果或者综合判定产生影响的情况,并在确认样品与兽药质量监督抽查抽样单的记录相符、兽药样品封签完整等情况下予以收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兽药检验机构可拒绝接收: (一)样品包装破损、污染的; (二)样品封签不完整或未在规定签封部位签封,可能影响样品公正性的; (三)兽药质量监督抽查抽样单填写信息不准确、不完整,或与样品实物明显不符的; (四)样品批号或品种混淆的; (五)包装容器不符合规定、可能影响检验结果的; (六)有证据证明储运条件不符合规定,可能影响样品质量的; (七)样品数量明显不符合检验要求的; (八)品种类别与当次抽查检验工作任务不符的; (九)样品效期不能满足检验等工作时限需要的; (十)其他可能影响样品质量和检验结果情形的。 兽药检验机构拒绝接收样品的,兽药检验机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抽样单位说明理由,退回样品,并及时向质量监督抽查检验任务下达单位报告。 第二十二条 兽药检验机构应当对签收样品逐一登记并加贴标识,分别用于检验、留样,留样应当按贮藏要求妥善保存。 兽药检验机构自收到样品之日起,兽用生物制品类样品应当在60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报告,按照有关规定需重检的应当在90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报告;非兽用生物制品类样品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报告;因特殊原因需延期的,应当报下达监督抽查检验任务的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批准。 第二十三条 兽药质量检验结果符合规定的样品,留存期应当为检验报告发出之日起3个月;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的样品,应当保存至有效期结束,但最长不超过2年。 第二十四条 兽药检验机构原则上不得将承担的兽药检验任务委托给其他检验机构;对不具备资质的检验项目或因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检验任务的,报下达监督抽查检验任务的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批准后,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检验机构承担。 第二十五条 兽药检验机构应当对出具的兽药质量检验报告负法律责任,检验报告应当格式规范、内容真实齐全、数据准确、结论明确。 检验原始记录、检验报告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6年。 第二十六条 兽药检验机构应当具备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应当加强对检验人员、仪器设备、实验物料、检测方法、检测环境等质量要素的管理,强化检验过程质量控制;做到原始记录详细、准确、完整,保证检验结果准确、检验过程可追溯。 第二十七条 兽药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员在检验过程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更换样品; (二)隐瞒、篡改检验数据或出具虚假检验报告; (三)泄露当事人技术秘密; (四)擅自发布抽查检验信息; (五)其他影响检验结果公正性的行为。 第二十八条 兽药检验机构在检验过程中发现下列情形时,应当立即向下达监督抽查检验任务的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报告,不得迟报漏报: (一)兽药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风险需采取控制措施的; (二)涉嫌存在非法添加其他药物成分的; (三)涉嫌存在违法违规生产行为的; (四)同一企业3批次以上产品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的; (五)其他可能存在严重风险隐患的情形。 第二十九条 兽药检验机构应当按照规定时间报送检验报告。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在自检验报告签发盖章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报告送被抽样单位所在地省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省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收到检验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应当通知被抽样单位。 从经营、使用环节抽查检验的兽药,检验结果为违法添加其他药物成分或产品有效成分含量为0等严重不符合规定的情形,兽药检验机构还应当将检验报告发送标称兽药生产企业所在地省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收到检验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送达标称兽药生产企业。 第三十条 被抽样单位或标称兽药生产企业收到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检验报告后,应当对抽查检验结果等情况进行确认,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验报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实施检验的兽药检验机构或其上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设立的兽药检验机构申请复检,说明复检理由。未确认也未申请复检的,视为认可检验结果。 第三十一条 申请复检的,应当一次性交齐以下资料: (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复检申请书; (二)申请复检的项目及理由; (三)兽药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第三十二条 兽药检验机构应当自收到复检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如不受理应当出具不予受理复检的书面意见,逾期未回复的视为受理。 涉及下列情形的,不予复检: (一)兽药国家标准中规定不得复试或重检的检验项目; (二)重(装)量差异、最低装量、无菌、热原、细菌内毒素、微生物限度等不宜复检的检验项目; (三)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复检申请或已进行过复检的; (四)其他不能复检的情形。 第三十三条 受理复检申请的兽药检验机构应当及时安排复检,检验时限等检验要求与首次检验要求一致。自复检报告签发盖章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检验报告发送申请复检单位、下达监督抽查检验任务的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被抽样单位所在地省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必要时还应当发送标称兽药生产企业所在地省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因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应当报下达监督抽查检验任务的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批准。复检机构出具的复检结论为最终检验结论。 第三十四条 复检费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定执行。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七条 标称兽药生产企业否认其生产的,标称兽药生产企业所在地和被抽样单位所在地省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分别组织对标称生产企业和被抽样单位进行调查核实,核实结果报农业农村部。 第三十八条 确认为假、劣兽药的或查明属于假、劣兽药的,被抽样单位或标称兽药生产企业不得擅自转移、使用、销毁该批次兽药及相关材料,并履行以下义务:
  • 我司成功安装一套Cryomagnetics的9T/1T/1T三轴磁体+Janis的超高真空(UHV)变温插件系统
    p & nbsp & nbsp 我司于6月下旬在合肥强磁场中心成功安装一套Cryomagnetics生产的9T/1T/1T三轴磁体+Janis公司生产的超高真空(UHV)变温插件系统。 /p p & nbsp /p p & nbsp & nbsp 该套三轴磁体的冷孔孔径达5.03“,UHV变温插件的变温范围从1.4K-300K,该插件提供四个19pin UHV电学接头、4个SMA 电学接头和两个光纤密封接头,样品腔直径达4”(10.2cm),长度达18“(45cm)。 /p p & nbsp /p p br/ /p p img title=" 20157311529174818133.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601/uepic/02b245f5-ba20-43a2-9f9e-0a55d20c2c97.jpg" / /p
  • 博纳艾杰尔提供茶油中苯并芘检测方案
    关注食品,关注健康——博纳艾杰尔提供茶油中苯并芘检测方案 事件背景: 苯并芘又称苯并(a)芘,是一种常见高活性间接致癌物,不具直接致癌性,经细胞微粒体中的混合功能氧化酶激活才具有致癌性。 按照中国国家GB2716-2005《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要求,在食用植物油类产品中苯并芘的安全限量为不超过10微克/千克。 近期市场上某些茶油中的苯并芘超标,引发了消费者和检测机构对苯并芘检测的关注,关注食品,关注健康! 博纳艾杰尔与您分享相关产品和检测方法,如您需要任何帮助,请致电客服400-606-8099咨询。 检测方法: 目前各检测单位通用的是国标方法,即 GBT 22509-2008 动植物油脂 苯并(a)芘的测定 反相高效液相色谱法.pdf 我们的产品: 根据国标,我们可提供的检测产品如下: 博纳艾杰尔产品 规格 订货号 报价 包装 Cleanert BaP (苯并芘专用固相萃取柱) 22g/60mL BaP2260 48元/支 10支/包 Venusil PAH (多环芳烃专用色谱柱) 4.6*250 5um VP952505-L 5200元/支 1支 Venusil PAH保护柱芯 4.6*19 5um VP95105-L 1200 1支 保护柱套 CH-100 1200 1个 应用案例: 油脂中的苯并a芘测定.pdf 问题交流: 1. BaP苯并芘专用固相萃取柱是什么? 即调整活度后的中性氧化铝柱。 国标方法采用Brockman活度为Ⅳ级的的氧化铝柱,需要经过大量实验进行调整、装填、测试、再调整…。博纳艾杰尔经过测试,研发出直接可用的商品化小柱!帮助您节省了层析柱的准备时间,可直接进行实验! 2. 用我们的BaP苯并芘专用柱需要改变方法吗? 不需要!我们的产品完全按照国标方法开发,只需将自己处理装填的层析柱换成我们的BaPP苯并芘专用固相萃取柱,一切问题就迎刃而解! 3. Venusil PAH有什么用处? 国标中明确规定色谱柱使用多环芳烃分析柱,而我们的Venusil PAH正是这样一款柱子!这款产品在双层表明处理技术上,采用先进的多层键合方式,精确控制硅胶表面键合的反相C18的立体结构,使其对多环芳烃具有特异的选择性,能够对多种多环芳烃的空间异构体实现基线分离。 如您还有任何其他问题,请拨打我们的客服热线400-606-8099或E-mail至service@agela.com.cn
  • 全国土壤污染物状况详查检测项目和分析方法汇总
    近日,国务院下发通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为全面掌握我国土壤资源情况,国务院决定自2022年起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  据仪器信息网跟踪,其中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相关监测评估或是至关重要的一环,将涉及大量分析检测与仪器配置等相关工作。仪器信息网特别整理2017年发布的“全国土壤污染物状况详查检测项目和采用的分析方法”,供广大用户与仪器企业参考。详查计划检测项目和采用的分析方法一览表序号检测领域检测项目分析方法参考标准编号1土壤无机污染物总镉GAAS法、ICP-MS法GB/T 17141-1997、HJ 766-2015总汞原子荧光法GB/T 22105.1-2008总砷原子荧光法GB/T 22105.2-2008、HJ 766-2015总铅ICP-MS法、ICP-AES法、GAAS法HJ 766-2015和GB/T 14506.30-2010、HJ 781-2016、GB/T 17141-1997总铬ICP-AES法、ICP-MS法、FAAS法HJ 781-2016、HJ 766-2015、HJ 491-2009总铜ICP-AES法、ICP-MS法、FAAS法HJ 781-2016、HJ 766-2015、GB/T 17138-1997总镍ICP-AES法、ICP-MS法、FAAS法HJ 781-2016、HJ 766-2015、GB/T 17139-1997总锌ICP-AES法、ICP-MS法、FAAS法HJ 781-2016、HJ 766-2015、GB/T 17138-1997总钴ICP-AES法、ICP-MS法HJ 781-2016、HJ 766-2015总钒ICP-AES法、ICP-MS法HJ 781-2016、HJ 766-2015总锑ICP-AES法、ICP-MS法HJ 781-2016、HJ 766-2015总铊ICP-AES法、ICP-MS法HJ 781-2016、HJ 766-2015总锰ICP-AES法、ICP-MS法HJ 781-2016、HJ 766-2015总铍ICP-AES法、ICP-MS法HJ 781-2016、HJ766-2015总钼ICP-MS法HJ 766-2015氟化物离子选择性电极法GB/T 22104-2008氰化物异烟酸-巴比妥酸分光光度法、异烟酸-吡唑啉酮分光光度法HJ 745-20152土壤有机污染物多环芳烃GC-MSD法HJ 805-2016有机氯农药GC-MSD法HJ报批稿2土壤有机污染物邻苯二甲酸酯类GC-MSD法ISO 13913-2014石油烃(C10-C40)GC-FID法ISO 16703:2011挥发性有机物顶空GC-MSD法、吹扫捕集GC-MSD法HJ 642-2013、HJ 605-2011酚类GC-FID法HJ 703-2014硝基苯类GC-MSD法EPA method 8270D苯胺类GC-MSD法EPA method 8270D多氯联苯GC-MSD法HJ 743-2015二噁英类和呋喃HRGC-HRMS法HJ 77.4-20083土壤理化性质水分重量法HJ 613-2011pH值玻璃电极法NY/T 1377-2007有机质重铬酸钾容量法LY/T1237-1999机械组成吸管法、密度计法LY/T 1225-1999阳离子交换量乙酸铵交换法、氯化铵-乙酸铵交换法NY/T 295-19954农产品(水稻/小麦)污染物总砷ICP-MS法、AFS法GB 5009.11-2014总铅GAAS法、AFS法、ICP-MS法GB 5009.12-2010总镉GAAS法、ICP-MS法GB 5009.15-2014总汞原子荧光法、冷原子吸收法GB 5009.17-2014总铜FAAS法、GAAS法、ICP-MS法GB 5009.13-2003总锌FAAS法、ICP-MS法GB 5009.14-2003总镍GAAS法、ICP-MS法GB 5009.138-2003总铬GAAS法、ICP-MS法GB 5009.123-20145地下水无机污染物金属元素(同土壤)ICP-AES法、ICP-MS法、AFS法HJ 776-2015、HJ 700-2014、HJ694-2014氟化物离子选择性电极法、离子色谱法GB 7484-87、HJ 84-2016氰化物异烟酸-吡唑啉酮分光光度法HJ 484-20096地下水有机污染物多环芳烃GC-MSD法HJ 478-2009有机氯农药类GC-MSD法HJ 699-2014邻苯二甲酸酯类GC-MSD法ISO 18856-2004石油烃(C10-C40)GC-FID法ISO 9377-2:2000挥发性有机物顶空GC-MSD法、吹扫捕集GC-MSD法HJ 810-2016、HJ 639-2012酚类GC-MSD法HJ 744-2015硝基苯类GC-MSD法HJ 716-2014苯胺类GC-MSD法USEPA Method 8270D多氯联苯GC-MSD法HJ 715-2014二噁英类和呋喃HRGC-HRMS法HJ 77.1-2008检测方法说明:ICP-MS 等离子体质谱 ICP-AES 等离子体发射光谱 GAAS石墨炉原子吸收 FAAS火焰原子吸收 AFS 原子荧光GC-FID 气相色谱火焰光度 GC-MSD气相色谱质谱 HRGC-HRMS 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
  • 谱尼测试2023年再次中标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本级食品安全承检机构
    2023年4月22日,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总局)2023年本级食品安全承检机构食品公开招标项目中再次成功中标,继续作为总局本级食品安全承检机构开展本级普通食品抽检。   食品安全是重大的基本民生问题,食品安全抽检是实施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手段,是从整体上统筹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的极其重要的一环,是监管工作由事后查处为主向关口前移、预防为主转变的重要举措,是全面掌握食品安全形势和质量安全状况的重要措施,也是查办食品违法案件的技术支持。   继2022年中标成为本级食品安全承检机构,谱尼测试严格依据总局制定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总局本级食品抽检任务,本次能再次在众多检测机构中脱颖而出,中标成为总局本级承检机构,充分证明了谱尼测试在食品检测领域的技术实力和深厚的项目承担能力,也是总局对谱尼测试综合实力的肯定和信任。   谱尼测试将按照总局部署和工作要求,秉承着“守护食品安全”的信念砥砺前行,充分发挥谱尼专业、高效、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科学统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总局本级食品抽检任务,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 日本加强对中国产荷兰芹中六氯苯的监控检查
    2013年3月13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医药食品局食品安全部监视安全课发布食安输发0313第1号:加强对中国产荷兰芹中六氯苯的监控检查。   根据2012年度进口食品等的监控检查计划,按2012年3月29日发布的食安输发0329第2号(最终修正:2013年3月12日发布的食安输发0312第1号),对中国产生鲜荷兰芹实施检查时,发现其违反了食品卫生法。因此,将对其残留农药六氯苯的监控检查频率提高到30%。具体如下记: 强化检查日期 国家 检查对象 检查项目 制造商、制造厂、出口商及包装商 2013年3月13日 中国 荷兰芹及其加工品(限简单加工) 残留农药(六氯苯) SHIJIAZHUANG AODEJIA IMP. & EXP. TRADE CO.,LTD.
  • 湖南省公布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检测实验室和省级质控实验室推荐名单
    按照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实验室筛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单位申报、专家初筛和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会议审定,拟向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湖南品标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等27家单位为湖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检测实验室参评单位,确定湖南省农业科学院农化检测中心等3家单位为湖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省级质控实验室,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5月20日-2022年5月25日17:30。湖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检测实验室推荐名单湖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省级质控实验室推荐名单
  • 国家药监局开展医疗器械质量抽查检验复检机构推荐工作
    日前,新修定《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发布,将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为贯彻落实《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规定,3月22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通知,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质量抽查检验复检工作,决定开展医疗器械质量抽查检验复检机构推荐工作。每个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原则上推荐1家辖区内的医疗器械检验机构,中检院推荐全国范围内3家医疗器械检验机构,于4月30日前在国家医疗器械抽检信息系统中报送相关材料。  通知要求,推荐的检验机构应当具备医疗器械检验资质和复检工作能力,具有丰富的医疗器械检验和相关研究经验,有意愿承担医疗器械复检工作,能够及时、准确、规范完成复检工作。需要满足6项基本条件,包括依法成立的医疗器械检验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需经所在法人单位授权;取得医疗器械领域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且取得资质认定的能力范围能够满足复检工作需要;拥有完备的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并能够持续良好运行;能够对出具的检验报告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自2016年起,承担2年(含)以上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委托的国家医疗器械抽检任务以及近3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与此同时,被推荐机构还应满足5项能力要求。包括近3年组织或参加3次(含)以上医疗器械领域的国际能力验证、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并取得满意结果;具备与复检项目相匹配的检验工作经历,配备与复检项目相匹配的固定且能够独立运行的实验场所、实验室环境设施、人员及技术能力;具备在医疗器械相关法规、标准、规范等变化时,及时进行相应变更和扩项的能力;具备对检验结果进行分析研判,并按照要求开展相关技术交流的能力;检验报告授权签字人具有3年(含)以上医疗器械检验检测领域工作经验,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等。以下为通知原文: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推荐医疗器械质量抽查检验复检机构的通知药监综械管〔2021〕3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中检院:   为贯彻落实《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质量抽查检验复检工作,现决定开展医疗器械质量抽查检验复检机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原则   推荐的检验机构应当具备医疗器械检验资质和复检工作能力,具有丰富的医疗器械检验和相关研究经验,有意愿承担医疗器械复检工作,能够及时、准确、规范完成复检工作。   二、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依法成立的医疗器械检验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需经所在法人单位授权。   2.取得医疗器械领域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且取得资质认定的能力范围能够满足复检工作需要。   3.拥有完备的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并能够持续良好运行。   4.能够对出具的检验报告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自2016年起,承担2年(含)以上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委托的国家医疗器械抽检任务(包括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涉及的检验任务)。   6.近3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二)能力要求   1.近3年组织或参加3次(含)以上医疗器械领域的国际能力验证、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并取得满意结果。   2.具备与复检项目相匹配的检验工作经历,配备与复检项目相匹配的固定且能够独立运行的实验场所、实验室环境设施、人员及技术能力。   3.具备在医疗器械相关法规、标准、规范等变化时,及时进行相应变更和扩项的能力。   4.具备对检验结果进行分析研判,并按照要求开展相关技术交流的能力。   5.检验报告授权签字人具有3年(含)以上医疗器械检验检测领域工作经验,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三、工作程序   (一)推荐。每个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原则上推荐1家辖区内的医疗器械检验机构。中检院推荐全国范围内3家医疗器械检验机构。无符合条件的,可不推荐。   (二)专家评审。各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中检院书面推荐后,通过国家医疗器械抽检信息系统提交申报材料,中检院组织专家对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审。   (三)现场核查。中检院组织对通过专家评审的检验机构开展现场核查,重点核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并对检验机构整体质量体系和实际工作情况进行审查。   (四)发布名单。根据专家评审、现场核查的情况,兼顾复检工作需要及复检机构地域分布,形成复检机构名单,经国家药监局核准后发布。   各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中检院应当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医疗器械复检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按照原则、条件和程序组织开展推荐工作。请于2021年4月30日前研究确定推荐机构,按要求填写《医疗器械复检机构推荐表》(见附件),并附佐证材料(原件一套由省级局留存至少五年),同时在国家医疗器械抽检信息系统中上传推荐表及佐证材料的电子扫描件。   联系人:中检院技术监督中心 郝擎(010-53851433)       器械监管司 王晓雪(010-88330619)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2021年3月15日医疗器械复检机构推荐表.doc
  • 推动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我国医学实验室认可数量大幅提升
    记者从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了解到,截至2024年8月31日,我国获认可医学实验室数量963家。CNAS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推动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为以患者为中心提高医疗服务能力明确了方向,社会各界对医学实验室认可的需求和关注度不断提升。据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统计,近年来我国医学实验室认可数量逐年上升,截至2024年8月31日,我国获认可医学实验室数量963家,覆盖全国31个省、直辖市、民族自治区及澳门特别行政区,比去年同期增长30.3%。上述负责人表示,这些医学实验室分别来自医院、血站、体检中心及第三方医学检验,认可项目覆盖血液学、体液学、生物化学、免疫学、微生物学、分子生物学、输血、病理学等多个专业。医学实验室认可工作在加强检查检验的质量控制,提升检查检验的同质化水平,实现检查检验结果的互认共享提供了有力支撑。
  • Restek应对HJ743-2015土壤和沉积物中多氯联苯检测解决方案
    多氯联苯(PCBs)系一组化学性质极其稳定的氯代芳烃类化合物。由于其难降解,可通过食物链富集而直接危害人类的健康,已成为全球性的重要污染物之一。多氯联苯在环境中很难降解,在水和土壤中存在,且容易在生物体内蓄积产生慢性中毒,人体摄入0.5~2g/kg时即出现食欲不振、恶心、头晕、肝肿大等中毒现象。目前,多氯联苯属于世界银行规定的“需要进行评价的有害物质”名单中的有毒物质,也是重要的内分泌干扰物。 此前,国家尚未对土壤和沉积物中多氯联苯的检测出台相应的方法标准, 2015年7 月1日国家环境保护部首次正式发布HJ43-2015土壤和沉积物中多氯联苯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方法中明确规定土壤和沉积物中7种指示性多氯联苯和12种共平面多氯联苯的测定方法。 RESTEK迅速对此作出一整套完整的解决方案。方案中包括应对此标准RESTEK定制的19种标准物质(其中包括一种内标物),据悉目前国内尚无应对此方案的全套标准物质;推荐了高性能Rxi-XLB色谱柱用于多氯联苯的分析,此款色谱柱是低极性专有固定相,具有极低的流失,是GC/MS的理想选择,此外提供了一系列RESTEK用于前处理的产品,在此基础上制作出了数据集。方案简介如下,期待我们的工作对您有所帮助。 如需了解详情,请拨打4000-815-005热线咨询。HJ743-2015 土壤中的多氯联苯检测解决方案【1】常规检测器:色谱柱:Rxi?-XLB, 30 m , 0.25 m m ID, 0.25 μ m (cat.# 13723)载气: Helium , constant flow @ 1.68 m L/m线速度: 40.0 cm /sec出口压力(abs):大气压程序升温: 120 ° C (hold 1.0 m in) to 200 ° C @ 30 ° C/m in to 320 ° C @ 12 ° C/m 【2】MS分析方法色谱柱:Rxi?-XLB, 30 m , 0.25 m m ID, 0.25 μ m (cat.# 13723)载气: Helium , constant flow @ 1.40 m L/m线速度: 44 cm /sec出口压力(abs):真空程序升温: 120 ° C (hold 0.9 m in) to 200 & #176 C @ 32.8 ° C/m in to 320 ° C @ 12.7 ° C/m【3】色谱图:【4】标准中列出的化合物系组分以及RESTEK定制的混合标准品信息:【5】 前处理过程中RESTEK提供的试剂:1 铜粉2 Florisil小柱3 Si小柱4 石墨碳小柱5 硅藻土6 无水硫酸钠【6】 标准溶液1多氯联苯标准储备液 2 内标3 替代物储备液4 十氟三苯基磷(DFTPP) 【6】 推荐产品为确保满足标准的检测限要求以及检测结果的重现性,特推荐以下产品SKY衬管:a 产品图片:b 优点: 专利设计,特别设计了气化腔的Precision衬管 检测限更低 检测的重现性更好 惰性超强
  • 华测检测24地实验室入围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检测实验室公示名录
    2022年7月,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CTI华测检测”)郑州环境实验室喜中昆山市第三次土壤普查表层土壤样品检测项目,顺利开启今年首个土壤三普检测工作!本次郑州环境实验室土壤三普检测项目在疫情防控期间开展,实验室留守14位技术人员,在三普样品到达后严格按照土壤三普规范性文件要求,有序开展样品制备和检测工作,并做好实验室全程质量控制。作业期间团队14人齐心协力,共克时艰,历战30天完成277个土壤三普检测工作。此次三普项目的阶段性成果,也为CTI华测检测在全国开展土壤三普服务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022年,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正式启动,CTI华测检测在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初筛环节脱颖而出,24地实验室入围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检测实验室公示名录。CTI华测检测入围土壤三普检测实验室名录,标星为农业农村部耕地质量标准化实验室此外,CTI华测检测15地实验室被授予农业农村部耕地质量标准化验室,也是农业农村部授予的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监测样品承检机构、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检测实验室。CTI华测检测郑州环境实验室成立于2015年,是入围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检测公示名录的实验室之一,占地面积约4282㎡,其中实验室面积约3400㎡。实验室设置样品风干室、制样室、样品保存室、有机/无机/理化室、前处理室、微生物室、高温室、天平室、标物试剂室、档案室、气瓶间、危险化学品库、废液暂存室等。CTI华测检测郑州环境实验室拥有一支具备资深土壤学背景的技术专家团队和完善的检测、调查设备,实验室设置接样、制样组,无机组,有机组,理化组,报告组,质控组等,为客户提供土壤三普野外调查与采样、样品制备与流转、实验室检测分析及耕地质量等级评价等一系列服务。任务开展前的培训和实操截至2022年11月,CTI华测检测中标多个土壤三普试点项目,已在北京、辽宁、江苏、山东、贵州、云南、湖南、重庆等全国多个省市参与试点工作。未来,CTI华测检测将致力于在更多的省市区县开展三普服务工作,为各地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占补平衡补充耕地质量验收评定、耕地与基本农田质量保护、调查监测与评价、监督管理、考核评价等工作,提供客观、公正和独立的检测服务。
  • 日本加强对中国产羽衣甘蓝中六氯苯的监控检查
    2013年8月15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医药食品局食品安全部监视安全课发布食安输发0815第1号:加强对中国产羽衣甘蓝中六氯苯的监控检查,取消对中国产乌龙茶中苯胺灵除草剂的强化监控检查。   根据2013年度进口食品等的监控检查计划,按2013年3月29日发布的食安输发0329第3号(最终修正:2013年8月14日发布的食安输发0814第9号),对中国产生鲜羽衣甘蓝实施检查时,发现其违反了食品卫生法。因此,将对其残留农药六氯苯的监控检查频率提高到30%。具体如下记: 强化检查日期 国家 检查对象 检查项目 2013年7月10日 中国 羽衣甘蓝及其加工品(限简单加工) 残留农药(六氯苯)   同时,根据迄今为止的检查结果,取消对中国产乌龙茶中苯胺灵除草剂、尼日利亚产芝麻籽中黄曲霉毒素的强化监控检查。   来源:http://www.forth.go.jp/keneki/kanku/syokuhin/tsuuchi/2013/8/15_1.pdf   【原标题】日本加强对中国产羽衣甘蓝中六氯苯的监控检查,取消对中国产乌龙茶中苯胺灵除草剂的强化监控检查
  • 这一地方启动2023年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工作
    各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司法局、生态环境局、交通委(建交委)、农业农村委、国动办,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市市场监管局机场分局,市环境执法总队、市环境监测中心、市减污降碳管理运行技术中心,市民防监督管理事务中心,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各检验检测机构:为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监管,规范检验检测市场秩序,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1号)、《市场监管总局等16部门关于印发〈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的通知》(国市监信〔2020〕111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的意见》(国市监信发〔2022〕6号)、《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沪市监信用〔2023〕64号)等文件要求,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国动办、上海海关、市药品监管局、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本市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开展市级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2023年,市级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共计检查120家机构,抽查总体比例为10%。将直接关系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的领域纳入重点监管范围,加大对机动车检验、生态环境监测领域的抽查力度,提高抽查比例。持续巩固深化2022年检验检测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成果,针对检查发现存在违法行为的机构,加强监督抽查。强化机构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充分运用信用等级评价、告知承诺后续监管等结果,实施差异化监管。现场检查原则上于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9月30日前汇总检查情况,并将检查发现机构涉嫌存在的违法行为移送各有关执法部门作进一步调查处理。现场检查期间,请各区市场监管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市市场监管局机场分局、市环境执法总队、市环境监测中心、市减污降碳管理运行技术中心、市民防监督管理事务中心、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在执法检查人员配备上做好支持配合。(一)联合实施机动车检验机构“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联合对获得本市资质认定许可的机动车检验机构实施重点监管。结合深化机动车检验制度改革优化车检服务、货车非法改装改标整治等工作,严厉打击不执行国家标准检验、替检代检、篡改检验数据、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查实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的,公安、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处罚,移送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撤销资质。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计划抽查机构数30家。(二)联合实施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对获得本市资质认定许可的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实施重点监管。重点检查检测场所、设施环境、设备人员等基本资质条件能否有效保持,以及未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提供有关环境服务活动情况。严厉打击未经检验检测出具监测数据和结果、篡改伪造监测数据和报告、未按规定采样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查实出具虚假或不实检验检测报告的,生态环境、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罚。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计划抽查机构数30家。(三)联合实施司法鉴定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联合对获得本市资质认定许可的司法鉴定机构实施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机构在司法鉴定执业活动中的技术规范适用和鉴定质量管控情况。严厉打击违反司法鉴定程序或标准进行鉴定、超出资质认定能力范围出具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计划抽查机构数5家。(四)联合实施食品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委联合对获得本市资质认定许可的食品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检测仪器设备、设施条件和检测能力是否符合要求,严厉打击技术能力和基本条件不能持续保持、未按照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开展检验检测活动、出具不实或者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计划抽查机构数20家。(五)联合实施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市市场监管局、市国动办联合对获得本市资质认定许可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机构在防护设备关键原材料性能、产品质量和安装后功能检测方面的能力保持情况以及现场检测过程的规范性。严厉打击超出资质认定能力范围出具报告、检测报告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计划抽查机构数5家。(六)联合实施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上海海关、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对获得本市资质认定许可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实施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机构检测条件和技术能力情况,以及检验鉴定结果是否真实、客观、公正。严厉打击未经许可擅自从事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出具虚假的检验结果和证明等违法违规行为。计划抽查机构数10家。(七)联合实施化妆品检验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市市场监管局、市药品监管局联合对获得本市资质认定许可的化妆品检验机构实施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机构场所条件、环境设施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严厉打击不具备相应检验条件和能力、未按照规定检验方法开展检验、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计划抽查机构数5家。(八)实施其他领域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市市场监管局对获得本市资质认定许可的其他领域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机构能力条件持续保持情况,检验检测活动合规性及结果有效性。计划抽查机构数15家。二、开展各区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各区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应参照市级检查要求,由市场监管部门联合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共同开展,对辖区内获得本市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的随机抽查比例应不低于15%。各监管部门要围绕本级政府工作重点和本通知要求,加强跨部门沟通协作,合理制定本辖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方案,被检查对象原则上与市级监督检查随机抽取的检验检测机构不发生重复。其中,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应根据全市的统一安排,统筹推进。(一)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贯彻“双随机、一公开”理念,规范开展随机抽查。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科学规范、公正透明地开展检查工作。针对不同行业不同领域,可以邀请行业技术专家参与辅助检查,提高检查问题发现率。监督检查结果应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形成有效震慑。(二)强化重点领域监管。根据有关市级部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持续在机动车检验、生态环境监测、碳排放检验检测领域开展专项检查,加大监管力度,提高抽查比例。针对往年检查发现的共性问题,切实抓好机构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工作。要结合《关于强化检验检测领域执法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工作要求,加强检验检测领域专项执法。(三)完善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各区相关监管部门要不断完善联合监管机制建设。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各区市场监管、公安、生态环境、道路运输管理等部门要通力协作,压实各自职责,细化责任分工,确保机动车检验、生态环境监测、碳排放检验检测领域专项检查工作落地见效。在司法鉴定、食品农产品检验检测、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化妆品检验以及其他检验检测领域,各区市场监管部门与有关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强沟通,更好发挥综合监管和专业监管的各自优势,切实履行好属地化监管职责。(四)做好信用监管衔接。除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之外,不断创新丰富监管方式。要强化机构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的综合应用,针对不同风险等级、信用水平的机构,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促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有效衔接,提高监管精准性。(五)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对检查中发现检验检测机构存在的问题,各区市场监管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强分析研判,依法及时认定违法违规行为的种类和性质,并由各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开展后续调查处理。对发现的突出违法行为,坚持从严从重查处。要强化对违法行为的失信惩戒,对查处的虚假或者严重失实检验检测案件,各部门应依法依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共同推进落实失信联合惩戒。三、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自查自纠工作检验检测机构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扎实开展自查自纠,深入排查风险隐患,系统做好风险分析,并采取针对性措施有效预防、规避和降低风险。自查的重点为:检验检测活动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是否真实、客观、准确;机构人员、场所环境、设备设施和管理体系是否能够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等。各检验检测机构应按照《2023年度上海市检验检测机构自查表》(详见附件)要求,于2023年6月15日前完成自查和整改工作,并形成自查报告。四、工作要求(一)强化组织保障。市、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检验检测监管工作,认真谋划、周密部署,做好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的组织协调,切实加强人员、物品、经费和技术装备保障,共同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二)压实工作责任。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全面依法履行职责、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全面增强事中事后监管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各部门之间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明晰责任边界,避免出现职责交叉、边界不清等问题。(三)依法主动公开。坚持依法公开的原则,及时、准确、全面向社会公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计划和查处结果,确保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有序开展,杜绝随意执法。(四)恪守工作纪律。监督抽查应当严守公正、客观、严肃的工作纪律,遵守保密规定,严格依法履职。现场检查应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不得由被检查机构承担任何费用,不得收取被检查机构给予的劳务费、礼金或礼品等。(五)加强信息报送。请各区市场监管部门于2023年6月30日前将本区年度监督抽查工作方案报送市市场监管局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处,并于9月30日前报送年度监督抽查工作总结和典型案例。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司法局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国防动员办公室上海海关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局2023年5月31日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本级128.00万元采购激光干涉仪
    html, body { -webkit-user-select: text } * { padding: 0 margin: 0 } .web-box { width: 100% text-align: center } .wenshang { margin: 0 auto width: 80% text-align: center padding: 20px 10px 0 10px } .wenshang h2 { display: block color: #900 text-align: center padding-bottom: 10px border-bottom: 1px dashed #ccc font-size: 16px } .site a { text-decoration: none } .content-box { text-align: left margin: 0 auto width: 80% margin-top: 25px text-indent: 2em font-size: 14px line-height: 25px } .biaoge { margin: 0 auto /* width: 643px */ width: 100% margin-top: 25px } .table_content { border-top: 1px solid #e0e0e0 border-left: 1px solid #e0e0e0 font-family: Arial /* width: 643px */ width: 100% margin-top: 10px margin-left: 15px } .table_content tr td { line-height: 29px } .table_content .bg { background-color: #f6f6f6 } .table_content tr td { border-right: 1px solid #e0e0e0 border-bottom: 1px solid #e0e0e0 } .table-left { text-align: left padding-left: 20px } 详细信息 建立高精度集成式多自由度激光干涉仪性能计量技术规范及标准装置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市-海淀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4-03-30 项目概况 建立高精度集成式多自由度激光干涉仪性能计量技术规范及标准装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902A(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C240H0X2 项目名称:建立高精度集成式多自由度激光干涉仪性能计量技术规范及标准装置 预算金额:12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旨在针对集成式多自由度激光干涉测量仪测角误差、直线度测量误差等关键计量特性,进行系统的测试与评价,制定相关计量技术规范,建立校准装置,以保证其在实际应用中量值溯源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品目清单中产品。 ②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③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货物和服务项目评审时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④本项目鼓励节能产品、环保产品和中小企业响应(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的具体办法详见第七章《评标办法和标准》中的“评审办法”。与“评审办法”内容不一致的,以“评审办法”规定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符合以下特定条件:(1) 投标人应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第六条:依法成立的企业、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公益二类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以及具备条件的个人可以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的规定;(2) 投标人应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第八条: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的规定。(3) 投标人应具有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3.2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记录为准)。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3.4从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正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29日 至 2024年04月0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902A(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 方式:本项目采用线下发售招标文件方式,有意购买标书的潜在投标人,请务必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前往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902A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需要携带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1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6层第六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发布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发布。 中标候选人公示也将在上述媒介上发布。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开 户 名: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营业部 账号:0200 0496 1920 0362 296 行号:10210000496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本级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 联系方式:陈老师010-822603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 联系方式:刘思明010-619540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思明 电 话: 010-61954023 × 扫码打开掌上仪信通App 查看联系方式 $('.clickModel').click(function () { $('.modelDiv').show() }) $('.closeModel').click(function () { $('.modelDiv').hide() })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激光干涉仪 开标时间:2024-04-19 09:00 预算金额:128.00万元 采购单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本级 采购联系人:点击查看 采购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点击查看 代理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详细信息 建立高精度集成式多自由度激光干涉仪性能计量技术规范及标准装置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市-海淀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4-03-30 项目概况 建立高精度集成式多自由度激光干涉仪性能计量技术规范及标准装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902A(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C240H0X2 项目名称:建立高精度集成式多自由度激光干涉仪性能计量技术规范及标准装置 预算金额:12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旨在针对集成式多自由度激光干涉测量仪测角误差、直线度测量误差等关键计量特性,进行系统的测试与评价,制定相关计量技术规范,建立校准装置,以保证其在实际应用中量值溯源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品目清单中产品。 ②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③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货物和服务项目评审时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④本项目鼓励节能产品、环保产品和中小企业响应(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的具体办法详见第七章《评标办法和标准》中的“评审办法”。与“评审办法”内容不一致的,以“评审办法”规定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符合以下特定条件:(1) 投标人应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第六条:依法成立的企业、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公益二类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以及具备条件的个人可以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的规定;(2) 投标人应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第八条: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的规定。(3) 投标人应具有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3.2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记录为准)。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3.4从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正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29日 至 2024年04月0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902A(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 方式:本项目采用线下发售招标文件方式,有意购买标书的潜在投标人,请务必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前往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902A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需要携带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1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6层第六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发布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发布。 中标候选人公示也将在上述媒介上发布。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开 户 名: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营业部 账号:0200 0496 1920 0362 296 行号:10210000496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本级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 联系方式:陈老师010-822603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 联系方式:刘思明010-619540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思明 电 话: 010-61954023
Instrument.com.cn Copyright©1999- 2023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页面内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