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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鼠李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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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鼠李碱相关的论坛

  • 【分享】英国就将芡欧鼠尾草籽用于烘焙制品征求意见

    据英国食品安全局官方网站消息,澳大利亚The Chia Company公司已请求该局批准将芡欧鼠尾草籽(chia seed)用于烘焙制品、谷物早餐以及水果、坚果、种子的混合食品。按照欧盟新型食品法规,该公司的相关产品已获得批准,法规要求该公司面包制品中鼠尾草籽的含量不得超过5%。芡欧鼠尾草是一种夏播一年生草本植物,隶属于薄荷科。该植物已在几个拉美国家与澳大利亚进行商业化种植,然而由于其在欧盟并无重大消费历史,因此应被纳入新型食品。附:新型食品是指1997年5月前在欧盟市场无重大消费历史的食品或食品配料。任何一种新型食品在获准进入欧盟市场之前,都必须经过严格的食用安全性评估。在英国,负责开展该项评估工作的部门为新型食品咨询委员会(ACNFP),ACNFP是英国食品标准局所指定的一个独立的科学机构

  • 【分享】儿童乔装服饰输欧有新规!

    儿童打扮或乔装服饰正成为一个发展前景广阔的新兴产业。但是,最近欧盟发布儿童乔装服饰修正案,对此类服饰作出特别规定。 乔装服饰能充分满足儿童扮演各种角色的需要和丰富的想象力,趣味性强,但同时,此类服装因绳带、小零部件设计不合理、安全项目不合格,而造成儿童意外受伤的事件时有发生,安全状况不容乐观。有鉴于此,欧盟将乔装服饰纳入了《玩具安全指令》的严格管束范围中,表示玩具安全指令EN 71并没有充分涵盖针对14岁以下儿童有关乔装服饰(打扮服装)束绳和束带的意外伤害和潜在风险,因此有必要对EN 71作修正。按照修正案的要求,乔装服饰必须同玩具一样接受EN71的评估,对其毒性、锐边、小型零件、易燃性等潜在危险制订统一的标准。值得提出的是,欧盟标准EN14682-2007也特别对14岁以下儿童乔装服装上的束带或绳索(包括纺织或非纺织材料的绳索、链带、条带、细绳、狭条和塑料绳索),对其安全消费作了总体规定。因此,乔装服饰在欧盟销售如不符合上述两项标准,将被彻底拒之门外。 宁波服装冲破重重阻力,发挥竞争优势,在国际市场占据了一席之地。今年以来,检验检疫部门完成出口欧盟服装检验共7336批,货值1.87亿美元。日前,国家质检总局也发出通知,要求各地检验检疫部门加强对出口儿童服装上绳带和小部件安全项目的检验监管。因此,各出口服装企业要高度重视服装安全设计,采取针对性措施对乔装服饰的设计、生产中加以控制,严加防范乔装服饰上绳带和小部件存在的潜在危险;另一方面,加强实验检测,完善生产工艺流程和质量管理制度,有效化解出口风险。

  • 输欧玩具谨防小零件酿成大损失

    欧洲标准化委员会发布了欧盟玩具标准EN 71-1(物理和机械要求)的修订版本A3,并将于欧盟官方公报刊登后正式成为最严欧盟玩具指令2009/48/EC的协调标准。标准就玩具中纸板组成的零部件是否遵照小零件要求,以及不同情况下的要求作了说明。标准指出,当纸板作为与其他组件共同构成的零部件时,且可以用25牛顿以下的力拆卸,就属于小零件,因其干燥时可咽下引起窒息风险,因此这种纸板小零件和弱连接小零件都是不允许的;而当纸板作为单一组件的零部件时,当孩子咀嚼、咬纸使纸板湿润时,不会造成重大的令人窒息风险,就排除在小零件之外。另外,该标准还对警告用语的可视性和易读性提供了一些良好实践指导。

  • 欧盟获批签署减免税协议 仪器仪表关税即将减让

    欧洲议会全体会议8日通过决议,支持欧盟签署世界贸易组织(WTO)关于减免201项高新技术产品关税的协议,为欧盟正式签署该协议亮了绿灯。  去年底,包括中国在内的世贸组织扩大《信息技术协定》产品范围谈判25个参加方就扩围谈判达成全面协议。尽管欧盟作为一方参加了谈判并与其他各方达成了协议,但根据欧盟内部相关规定,欧盟必须得到欧洲议会批准才能正式签署和实施该协议。  这项协议涉及的201项产品是在1996年《信息技术协定》产品范围基础上新增加的,主要包括信息通信技术产品、半导体及其生产设备、视听产品、医疗器械以及仪器仪表等。根据协议,这些产品将于2016年7月1日起逐步减税,其中绝大多数产品将在2019年7月取消关税。  欧洲议会与欧盟委员会等欧盟其他机构在很多问题上经常意见不一致。然而,此次欧洲议会却高票批准欧盟签署减免税协议。有分析说,这与欧洲议员认为欧盟将从中获益密不可分。  欧洲议会的数据显示,目前《信息技术协定》涉及的欧盟出口产品金额为1890亿欧元(约合2155亿美元),而减免201项高新技术产品关税协议生效后,欧盟将增加收益50亿至83亿欧元(约合57亿至94亿美元)。  另据了解,中国于2003年正式加入《信息技术协定》,目前已经发展成为全球信息技术产品第一大生产和出口国、第二大进口国,是信息技术产品全球价值链的重要参与方。中国在扩围产品全球贸易额中占比约为四分之一,位居全球第一。  商务部网站消息指出,扩围谈判达成协议后,将有助于中国相关产品扩大出口,也有利于降低有关元器件和设备的进口成本,为企业用户和消费者带来福利。同时,协议的达成有利于巩固中国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推动中国信息技术产品向全球价值链高端延伸,助力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推进“中国制造2025”。此外,中国积极参与扩围谈判,是继续推动改革开放的具体体现,将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外资对华投资信心,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 欧核中心首次成功制造出反氢原子束

    欧核中心首次成功制造出反氢原子束向超精细反氢原子光谱研究迈出重要一步 科技日报讯 (记者华凌)据物理学家组织网1月22日(北京时间)报道,欧洲核子研究中心(CERN)的ASACUSA(低速反质子原子光谱和碰撞)实验首次成功制造出反氢原子束,并在产生反氢原子地方向下2.7米的范围内,即远离强磁场的区域,检测到80个反氢原子。这个结果意味着朝向精确的超精细反氢原子光谱研究迈出重要一步。该研究结果刊登在1月21日的《自然·通讯》杂志上。 为什么宇宙是由正物质而非反物质构成?当前有关亚原子世界的最优理论——粒子物理标准模型也无法给出答案。但科学家认为,物质和反物质属性之间的微小差异可能就是答案所在,而这种差异体现在违反CPT对称定理上。CPT对称指把粒子用反粒子替换,右手坐标系换成左手坐标系,以及所有粒子速度反向,物理定律不变。而反氢原子由一个反质子和一个正电子构成,这样简单的结构是测试CPT对称的最佳模型。 迄今,在宇宙中从未观测到原始的反物质,CERN在实验中通过将反电子(正电子)和由反质子减速器产生的低能量反质子混合,产生大量反氢原子。氢和反氢原子的光谱预测是完全相同的,所以在它们之间的任何微小差异会给新的物理学打开一扇窗口,并可能在解决反物质之谜方面有所助力。凭借其单一质子只伴随有一个电子,氢是最简单存在的原子,在现代物理学中是最精确研究并极好理解的一种体系。因此,比较氢和反氢原子构成是执行物质/反物质对称性高精度测试的最佳途径之一。 当物质和反物质相遇,它们会立刻消减,因此除了创建反氢原子,保持反原子(由反粒子组成的原子)远离普通物质更是关键挑战。要做到此点,实验需利用反氢原子的磁特性(类似于氢气的),并使用非常强的非均匀磁场诱捕反原子足够长的时间来研究。然而,强磁场的场梯度会降低(反)原子的光谱性质。 在ASACUSA实验中,研究人员开发出一个创新的粒子陷阱装置——“卡斯波”陷阱,可利用多个磁场的综合作用将反质子和正电子集合到一起,形成反氢原子。然后这些反氢原子转移到远离强磁场的区域,导入真空管状通道中呈现飞行状态,由此测量反氢原子由基态开始的超精微跃迁。 ASACUSA协作团队领导者、日本理化学研究所山崎说:“由于反氢原子没有电荷,这给将其从陷阱中运送出来造成一大挑战。这项研究结果对超精细反氢原子研究非常有前景,特别是光谱特性。在反氢原子中其测量将允许对物质/反物质对称性最敏感的测试,我们期待今年夏天将这个装置重新启动改进。”ASACUSA实验下一步将优化反氢原子束的强度和动能,以更好地了解其量子状态。 总编辑圈点 绘制精确的超精细反氢原子光谱,进而比较氢和反氢原子构成,将提供探索宇宙起源和检验宇宙大爆炸理论的基础数据,把它比作物理学的一座“圣杯”并不为过。无论最后结果如何,都能使人类在微观和宏观两个层次上的认识尺度有跨越式提升。现在,欧核中心向伟大成功又迈了一大步,从十几年前首次制造出微量反氢原子,到2011年使数百个反氢原子停留近16分钟,再到制造出反氢原子束,他们已经踩在诺贝尔奖的节奏上。来源:中国科技网-科技日报 2014年01月23日

  • 【原创大赛】欧盟承压设备指令关于无损检测要求

    [align=center]SGS解析:欧盟承压设备指令关于无损检测要求[/align][align=center] 徐顺序[/align][align=center][b] 摘要:在欧盟承压设备指令(PED)的CE标志认证中,对无损检测(NDT)的认证是依据欧盟承压设备指令和ENISO9712标准执行的。认证过程分为文件审核和现场人员能力考核,包括无损检测管理文件、各种无损检测程序文件、无损检测人员的培训、工作经验、考试等要求。它与美国ASME对无损检测人员的审核不尽相同。[/b][/align][b]关键词:[/b]欧盟;承压设备指令;无损检测;审核[b]1 背景欧共体承压设备指令(PressureEquipment Directive 97/23/EC,简称PED)[/b]的CE标志认证已于2002年5月29日起强制执行。要求所有用于欧共体的III类和IV类承压设备,在制造前必须获得CE认证。2015年6月1日[b]97/23/EC 指令[/b]被新的指令[b]2014/68/EU[/b]替代并实施。2004年3月17日出版的关于《欧共体承压设备指令》所涉及的无损检测人员资格方面的书面解释[b]《指南6/13》[/b]中明确规定:无损检测人员必须取得相关标准的认证;可以由授权的第三方机构签发等同于强制标准([b]EN ISO9712[/b])资格证书。实际上PED审核就是由认可的第三方机构(RTPO)批准、通过相关审核的个人,对[b]97/23/EC[/b]指令规定的、欧盟承压设备III 类和IV类永久焊接接头、进行无损检测的过程。随着改革开放和一带一路政策的影响,欧盟已成为我国最大贸易伙伴之一,因此,该指令的实施理所当然地引起我国锅炉压力容器行业,特别是出口欧洲承压设备企业的关注。[b]2 无损检测人员资质[/b]按照欧盟承压设备指令和相关欧洲国家的规定,在制造III类和IV类承压设备之前,无损检测人员必须通过如下三种方式(A、B、C)之一获得无损检测认证:A类方式是无损检测人员可以从欧盟认可的无损检测机构考取符合[b]EN ISO9712[/b]标准的证书,如英国无损检测学会(BINDT)签发的PCN证书,澳大利亚无损检测学会 (AINDT)、韩国无损检测学会(KSNT)等机构签发的[b]EN ISO9712[/b]证书;注:此类证书完全满足欧盟承压设备指令(PED)要求,可以从事相关承压设备永久焊接接头的无损检测检测。B类方式从非欧盟认可机构考取符合[b]EN ISO9712[/b]证书,但需要由欧盟相关无损检测机构进行审核。审核时,需要提供相关符合[b]EN ISO9712[/b]标准要求的培训、考试记录,并得到欧盟压力容器指令审核员的验证;一旦审核通过和获取相关CE证书之后就从事无损检测工作;C类方式是公司内部按照无损检测人员管理程序(WRITTENPRACTICE,简称WP),经培训和考试合格后签发符合[b]EN ISO9712[/b]的无损检测证书;审核时,需要公司提供无损检测人员管理程序、人员视力检测记录、连续工作记录、人员培训记录和人员考试记录等;但此类证书不是[b]EN ISO9712[/b]证书,是公司内部证书,类似于公司签发的SNT证书,只在本公司内有效;需通过与B类证书一样的现场审核和人员能力验证,获取CE认证之后才能从事无损检测工作。[b]3 对无损检测人员审核过程[/b]PED审核的主要内容分为文件审核、设备审核、耗材审核、实验室环境条件审核和现场人员能力验证,具体如下:(1)文件审核:包含公司无损检测人员管理程序(WP)、各种无损检测方法的程序文件;人员档案包括学历证书、个人简历、连续工作记录、视力检测记录、培训记录和考试记录;其中:人员的视力检测必须符合[b]EN ISO9712[/b]要求,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视力测试,单眼或双眼校正视力要求不低于耶格视力表(Jaeger number letters )中的J1 或罗马数字(Times Roman)N4.5;辨色能力不能影响对相应无损检测方法的缺陷显示辨别能力,比如着色渗透检测人员能够区分红白色,UT检测人员能够看清楚仪器显示屏上的信号显示等;连续工作记录不能出现重大中断(连续六个月未从事相应无损检测方法或技术的检测);同时,人员的每种方法工作经验不能少于如下表1的要求;如果本人没有1级工作经验记录,直接参加2级培训时,培训前的工作经验不能少于1级和2级的工作经验之和;如UT工作人员直接参加2级培训,并且无1级工作经验记录,则至少需要12个月的工作经验;同样本人如果没有1级培训学时记录,直接参加2级培训,则需要的培训学时不能少于1级和2级人员培训学时之和;如UT工作人员直接参加2级培训,没有1级培训证书,则至少需要120小时培训学时。这样人员培训学时才能满足[b]EN ISO9712[/b]和[b]PED/15要求[/b]要求,如下表1的培训学时要求。[align=center]表1 连续无损检测工作经验和无损检测方法培训学时[/align][table=509][tr][td=1,2] [align=center]NDT 方法[/align] [/td][td=2,1] [align=center]工作经验(月)[/align] [/td][td=2,1] [align=center]培训学时(小时)[/align] [/td][/tr][tr][td] [align=center]1级[/align] [/td][td] [align=center]2级[/align] [/td][td] [align=center]1级[/align] [/td][td] [align=center]2级[/align] [/td][/tr][tr][td] [align=center]ET[/align] [/td][td] [align=center]3[/align] [/td][td] [align=center]9[/align] [/td][td] [align=center]40[/align] [/td][td] [align=center]40[/align] [/td][/tr][tr][td] [align=center]PT[/align] [/td][td] [align=center]1[/align] [/td][td] [align=center]3[/align] [/td][td] [align=center]16[/align] [/td][td] [align=center]24[/align] [/td][/tr][tr][td] [align=center]MT[/align] [/td][td] [align=center]1[/align] [/td][td] [align=center]3[/align] [/td][td] [align=center]16[/align] [/td][td] [align=center]24[/align] [/td][/tr][tr][td] [align=center]RT[/align] [/td][td] [align=center]3[/align] [/td][td] [align=center]9[/align] [/td][td] [align=center]40[/align] [/td][td] [align=center]80[/align] [/td][/tr][tr][td] [align=center]UT[/align] [/td][td] [align=center]3[/align] [/td][td] [align=center]9[/align] [/td][td] [align=center]40[/align] [/td][td] [align=center]80[/align] [/td][/tr][/table](2) 考试记录:[color=windowtext]包含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color]。理论考试[color=windowtext]分为通用理论考试和专业理论考试[/color];[color=windowtext]题目数量不少于[b]EN ISO9712[/b]规定,如下表2要求题目数量[/color];[color=windowtext]题型为单项选择题[/color];实际操作考试[color=windowtext]包含仪器调试能力、操作指导书的编写和完成至少两个试样或工件的相应方法的实际操作以及报告编写[/color]。[color=windowtext]每个试样或工件至少要求带有一个人工或自然缺陷[/color]。1级人员[color=windowtext]需要在书面操作指导书的指导下完成实际操作,不需要对缺陷按照相关标准进行级别评定或合格与否的判断。[/color]所有试卷[color=windowtext]必须按照《无损检测人员管理规定》,由相关授权的3级人员进行准备和评分[/color]。要求无损检测人员[color=windowtext]的单张试卷成绩不能低于70%,即通用理论、专业理论和每个试样或工件的考试成绩不能低于70%,总评成绩不能低于80%,即通用理论成绩、专业理论成绩和实际操作平均成绩之和的总平分不能低于80%。[/color][align=center]表2 无损检测理论题目[/align][table=537][tr][td=1,2] [align=center]NDT 方法[/align] [/td][td=2,1] [align=center]通用理论题目数量[/align] [/td][td=2,1] [align=center]专业理论题目数量[/align] [/td][/tr][tr][td] [align=center]1级[/align] [/td][td] [align=center]2级[/align] [/td][td] [align=center]1级[/align] [/td][td] [align=center]2级[/align] [/td][/tr][tr][td] [align=center]ET[/align] [/td][td] [align=center]40[/align] [/td][td] [align=center]40[/align] [/td][td] [align=center]25[/align] [/td][td] [align=center]30[/align] [/td][/tr][tr][td] [align=center]PT[/align] [/td][td] [align=center]30[/align] [/td][td] [align=center]40[/align] [/td][td] [align=center]25[/align] [/td][td] [align=center]30[/align] [/td][/tr][tr][td] [align=center]MT[/align] [/td][td] [align=center]30[/align] [/td][td] [align=center]40[/align] [/td][td] [align=center]25[/align] [/td][td] [align=center]30[/align] [/td][/tr][tr][td] [align=center]RT[/align] [/td][td] [align=center]40[/align] [/td][td] [align=center]40[/align] [/td][td] [align=center]25[/align] [/td][td] [align=center]30[/align] [/td][/tr][tr][td] [align=center]UT[/align] [/td][td] [align=center]40[/align] [/td][td] [align=center]40[/align] [/td][td] [align=center]25[/align] [/td][td] [align=center]30[/align] [/td][/tr][/table][align=left] (3) 设备和耗材的审核:[/align]包含设备计量证书的符合性、计量周期的有效性,还有设备期间核查记录的有效性和准确性,耗材的合格证书及其特殊要求,比如MSDS(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要求,实验室环境条件是否满足标准要求。(4) 现场人员能力验证:指检测人员按照相关批准的无损检测方法程序文件,在指定的试样或工件上进行无损检测实际操作能力的演示,主要考核无损检测人员对程序文件的熟练程度和理解能力,仪器调试能力、操作步骤的正确性、真伪缺陷显示的判断能力、缺陷尺寸和定位的准确性、缺陷评级和性质判断的能力以及报告编写能力,也包括2级人员编写操作指导书的能力。[b]4 欧盟承压设备指令与美国ASME对无损检测审核的不同[/b]美国ASME规范和欧盟承压设备指令关于无损检测的要求的主要区别为:(1)法律依据不同,ASME审核依据ASME 规范(第一卷至第十二卷), 欧盟压力容器指令审核依据欧盟指令[b]EU(2014/68/EU)[/b]和相关欧盟关于PED的标准;(2)无损检测人员管理标准不一致,美国承压设备采用[b]SNT-TC-1A[/b]标准,欧盟要求采用EN ISO9712标准;(3)对无损检测人员视力要求不一致,欧盟要求J1或N4.5,美标ASME要求J2即可;(4)题目数量不一致,包括通用理论、专业理论和实际操作考试试样数量,ASME要求的题目数量比欧盟承压设备的少,分别可以参考[b]SNT-TC-1A[/b]和[b]EN ISO9712[/b]标准规定;(5)现场实际操作能力考核要求不同,美标只要求演示程序文件的可行性和有效性,欧盟承压设备指令要求:除了演示程序文件的可行性和有效性,还需要演示个人的实际操作能力;(6)无损检测证书的有效期不一致,SNT证书有效期为3年或5年,取决于[b]SNT-TC-1A[/b]的不同版本的规定,欧盟承压设备指令规定PED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 [b]参考文献:[/b]Directive 2014/68/EU of the EuropeanParliament and of the Council of 15 May 2014 [s]Directive 97/23/EC of the European Parliament and of the Council of 29 May 1997 [s]EN ISO9712 Non-destructive testing-Qualification and certification of NDTpersonnel [s]: 2012PED/15 Qualification Criteria Applicable To NDT Personnel [s]: 2013ASNT/SNT-TC-1A Personnel Qualification andCertification in Nondestructive Testing [s]:2016Guideline 6/13 Pressure Equipment Directive 97/23/EC Commission’s Working Group“Pressure” :2004-03-17[/s][/s][/s][/s][/s]

  • 欧盟拟就特殊人群食品要求出台新规

    据新欧洲(NEWEUROPE)消息,欧洲议会公共卫生委员会5月29日就修改特殊食品标签及其内容有关要求达成一致意见。新要求将普通食品与特殊用途食品进行区分,包括低卡路里食品。议会在29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将对食品标签及成分要求进行简化和阐释。根据新要求,以牛奶为基础的12月以下婴儿食品标签不得含有婴儿照片或者其他“美化”该产品的其他图片,避免影响母乳喂养。关于葡萄糖和乳糖的特殊标签要求将另行立法进行规定。目前该类食品占整个食品市场的1-2%,包括婴儿配方食品,加工谷类食品、特殊医用食品以及减肥食品。消息称,婴儿和重病人不是普通消费者,他们的食品安全和质量应该进行调整。议会还呼吁欧委会对12-36个月儿童牛奶复杂的法律规定进行解释,并在必要情况下提出新的立法建议,并确保这些食品中的农药残留量降到最低点。议会还希望欧委会就体育运动人群食品立法的可能性提出报告。新的要求将于2013年6月在斯塔拉斯堡投票表决。

  • 【转帖】欧盟称原欧盟15国能完成2012年减排目标

    欧盟委员会负责环境事务的委员斯塔夫罗斯季马斯5月29日表示,随着温室气体排放量连续3年下降,原欧盟15国有信心完成到2012年的温室气体减排目标。 季马斯是在欧洲环境保护署发布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后作上述表示的。报告显示,原欧盟15国2007年温室气体排放量比2006年减少1.6%,与1990年基准年相比减少5%。 季马斯表示,原欧盟15国2007年温室气体排放量固然与暖冬等天气条件有关,但连续3年排放量减少更说明各国所采取的气候政策和有关措施开始发挥作用。原欧盟15国完全可以实现《京都议定书》规定的有关目标。 按照《京都议定书》的规定,欧盟27国没有整体的温室气体减排目标,而原欧盟15国有整体减排目标,即2008年至2012年间,在1990年的基础上实现减排8%。

  • 【分享】中药进欧盟有“道”更应有“术”

    [table][tr][td]专家指出:中药进欧盟有“道”更应有“术” [/td][/tr][tr][td] 作者:黄建银  来源:《中国医药报》2010-6-8报道   [/td][/tr][tr][td][/td][/tr][tr][td][/td][/tr][tr][td][table][tr] [td][/td][/tr][/table] “虽说《欧盟传统药品法》为中药以传统药品身份进入欧洲打开了大门,但遗憾的是,至今仍然没有一个中药注册成功。欧洲中医正面临着有医无药的尴尬境地。”日前,由荷兰海牙市政府和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共同主办的“中医药发展暨中药在欧洲注册国际论坛”在上海世博会召开。大会上,中外专家指出,中药进入欧盟既要讲究策略又要讲究方法,有“道”亦应有“术”。  面对欧洲:中药不得其门而入  2004年4月30日,《欧盟传统药品法》颁布。由于此前我国出口到欧盟的中成药产品均是以食品的角色进行销售,该法案的实施为中药以传统草药的身份进入欧盟药品市场开启了一扇门。《欧盟传统药品法》中明确, 2004年5月至2011年4月为过渡期,在此期间,已上市销售的传统药品可以按现行销售方式进行销售。  该法案自2005年开始实施以来,欧盟各成员国进展不一。其中以英国和德国最为迅速,德国是首先注册传统药的国家,英国则是注册传统药最多的国家,至今已有20多个传统药品得到注册,其他如芬兰、荷兰、瑞典等国也相继有注册。注册的传统药以单味药和欧洲传统药为主,也有一些复方制剂和非欧洲传统药获得注册。然而,虽然《欧盟传统药品法》的过渡期截止日近,却仍然还没有一种中药产品在欧盟以传统药品的身份成功注册。如果该法令按期执行,将对我国的中药出口十分不利。  有关专家分析,中国一直没有中药品种在欧盟注册成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方面,欧盟颁发的该法令要求中药注册需要满足至少30年的用药历史,并且包括在欧盟使用15年的历史,中国企业提供不了有关证明。另一方面,中药企业缺乏对该法令的准确和全面的了解,因而望而却步。  叩关海外:中药离欧洲并不远  “实际上,虽然两者相距千里,但中国和欧洲却比你想像的更相似。在中国,有各种各样的方言,在欧盟的27 个成员国中也有 23 种不同的语言。中国的长城很有名,而欧盟各种复杂的规章制度也像围绕着欧洲市场的长城,至少在许多中国生产商的眼里是这样的。”荷兰药品评估署草药评估部的部长Emiel van Galen 以一段感性的话表达他的观点。  van Galen介绍,传统草药产品登记应向欧盟成员国的相关机构提出申请。评估第一步的问题集中在是否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传统的使用”。对于传统中药来说,在欧盟提出评估申请的主要难题是大部分医学著作都是用中文写的,其在书中的记述虽然超过了30年,但却无法证明在欧盟至少使用了15年。面临这种情况时,申请者可以向“植物药委员会”提请以更严格的要求进行评估,即采用临床评估证明其药效。这就是所谓的“提名程序”。  “然而,中国人似乎对欧盟的官方程序不那么感兴趣。但实际上‘提名程序’对中药的进口商和生产商都是非常重要的。在‘提名程序’的帮助下,可以成功地爬上围在欧洲市场周围的长城。”van Galen说,认识并了解传统使用的草药产品的注册法律框架是非常重要的。另外,中药想在欧盟注册成功的另一个主要因素是保持好的质量标准。目前一些欧盟成员国已经积累了很多草药物质、草药制剂和草药产品评估方面的经验。  实施战略:中药进欧洲要过几道坎  有关专家介绍,欧盟所说的传统草药通常是指“成药”,由药用植物或该植物的一部分制成,有经批准的包装,明确指出药品用法、用量、用药时间等。  首先,van Galen指出,对于中国和世界其他地方的草药产品来说,对生产的第一步进行适当控制是极其重要的。因为在植物的自然生长中,产生药效的主要成分已经天然形成了。许多污染原材料的杂质或是错的植物品种其实是在生产的第一步混入的。最近几年,中国已经在这方面进行了很多改进和改良,这是非常积极的发展。但是,在过去的10年中,欧盟关于草药产品的规定也有所发展,特别是成员国之间不同的评估方法现在已经完全协调。这需要引起中国企业的重视。  其次,对于所有的中草药,说明植物的名称是非常重要的,这不仅应包括中文的名字,同时还应当提供植物的学名,即根据二名制[种、类、署、作者]用拉丁文命名,如生姜黄是 Curcuma longa L., rhizome。如果使用多种植物,所有的植物名称都应当包含在内。正确的植物名翻译和中文名称是相互理解的第一步。  再次,van Galen指出,申请者应能提供评估其安全性的所有资料。虽然按照目前的规定,考虑到草药产品是经传统使用证明了其在特定使用条件下是无害的,但这并不能排除产生不安全性的担忧。因此相关机构有权要求申请者提供所有有关药品质量和传统用法的资料,还可能会要求进行必要的植物化学、生物学和微生物学的测试。特别是如果申请的产品没有在欧盟使用的证据,就有必要更仔细地评估使用的有效性和适当性。在这种情况下,长期使用的证据将仅是评估的一部分。[/td][/tr][/table][color=#fe2419] 中药作为我国的传统药物,一直都在谋求进军欧美市场。然而,欧美的用药习惯、技术要求和安全性评价,令我国传统中药很难进入欧美市场,特别是作为药品进入。随着欧美,特别是欧盟对中药认识的加深,越来越多的中药逐渐在进入欧盟市场,希望这篇文章能对板油有所启发。[/color]

  • 可360度全方位减薄的特殊FIB透射取样Lift Out (附带简易明了图解透射样品制备流程)

    现阶段FEI,蔡司的双束FIB系统用于透射取样设备,基本上是3轴方向: 伸缩,“左右”移动,“上下”倾斜而做过透射制样的人都会发现,如果在微操作手臂拿起透射薄片时,如果能360度旋转的话将对于透射样品的减薄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也更加提高了透射样品制备效率。即一般FIB取样设备只能从透射薄片的一侧一直减薄Polish, 而此特殊Lift Out装置是可以让操作控制取出来透射薄片全方位(360度)任一角度进行减薄。即为4轴方向的移动。X 20mm Y 20mm Z 5mm R unlimited Tilt +/- 10 其他更大的移动范围可以定制

  • 【仪器心得】欧世盛科技在线傅里叶近红外检测器使用心得

    [align=center][size=21px]欧[/size][size=21px]世盛科技在线傅里[/size][size=21px]叶近红外检测器使用心得[/size][/align] [font=宋体][size=18px]欧世盛(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的这款在线傅里叶近红外检测器是结合了傅里叶近红外检测技术和在线检测技术而成的,可与多种液体系统联用进行分析检测,可用在实验室做研究、测试、分析,可用于流体,比如水质、化学流体、化学药物等在线分析,应用最多的是在流动化学领域,主要是化药合成、化工等行业,在线检测生产或研发或工艺过程中化合物成分及浓度。[/size][/font][img]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3/10/202310312116527533_1561_2369266_3.jpeg[/img][font=宋体] [size=18px]该款仪器采样了特殊的光学材料,可适用于多种工业现场分析检测;采用全反射镜光学系统,抗氧化线强,光学性能更好更稳定。它具有快速、准确、稳定、应用范围广等多重优点,检测时红外光和化合物相互作用,导致化合物不同化合建发生变化,产生红外吸收光谱,再红外吸收光谱的峰位、峰形和峰强就可以得到该化合物的特征吸收光谱图,对光谱图进行分析就可以定性定量的分析该化合物的实时浓度了。[/size][/font][size=18px][font=宋体] 该仪器应用时最好事先先做已知化合物定性定量检测的数据库,把已知的一些参数、信息做成数据库,检测中可直接与数据库样品信息做对比,分析结果会更准确。[/font][font=宋体] 该检测器光谱范围较宽,在[/font]500-5000nm[font=宋体]都有较强的响应,可分析的样品种类也相对较多。分辨率、准确度、精密度、稳定性、分析速度、耐酸性、耐腐蚀性、耐高温等指标也都不错,有需要的配置一台,做试验、搞研究效果不错。[/font][/size]

  • 【原创】化妆品原料输欧需进行REACH预注册

    化妆品原料输欧需进行REACH预注册 国家质检总局就出口到欧盟的化妆品原料是否需要按照欧盟《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与限制的法规》(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第1907/2006(EC)号法规,简称REACH法规)的相关规定进行注册等问题与欧方进行了沟通,欧方确认所有输往欧盟的化妆品原料,进口量在1公吨或以上的,生产企业或出口商须于2008年12月1日之前为这些物质预先向欧洲化学品管理局申请办理注册。 相关企业应在2008年11月30日前完成化学物质的预注册。

  • [我是王者]欧冠联赛~孰是王者?

    欧冠联赛四强已经产生:曼联,利物浦,切尔西,巴萨你支持哪支队伍?哪个是你心中的王者~尽在大家猜测中~投票结束时间5月21日~[size=4][color=red]猜对的将在最后每个人加5分~[/color][/size]

  • 【讨论】如何能够顺利的通过欧洲药典适应性证书(COS)认证

    背景资料: COS(Certificate of Suitability)指的是欧洲药典适用性认证,目的是考察欧洲药典是否能够有效地控制进口药品的质量。将原料药品出口到欧盟成员国的生产厂商向欧盟药品质量指导委员会(EDQM)提出COS认证申请,同时必须向EDQM提交产品的COS认证文件(COS Dossier),这一文件的内容与EDMF基本相同,在审查通过之后,EDQM会向原料药品的生产厂商颁发COS证书。如果欧盟成员国制药企业准备采用进口的原料时,只要在注册文件或变更文件中说明原料药品的COS证书即可非常容易地获得批准。 1999 年,在EDQM制订的COS认证指南中提出:原料药生产企业在COS认证的申请文件中必须附加两封承诺信,一封信承诺其申报的原料药是按照国际GMP规范(ICH Q7A)进行生产的,另一封信要求承诺同意欧洲GMP检查机构的官员进行现场检查。自2000年开始中国部分COS认证的申请厂家受到了来自欧洲的GMP检查,并且检查的频率正在逐年提高。 随着美国、欧盟和日本三方在药品注册程序和法规上的相互协调,欧盟在进口的原料药注册中逐步接近美国FDA的偏重现场GMP检查的办法,今后有可能对每一家提出COS认证的生产厂家进行现场的GMP检查。COS认证过程对企业是有积极意义的,会使企业的GMP管理达到国际水平,而且随着美、欧、日三方协调的进一步发展,通过欧盟的GMP检查和COS认证最终有可能直接进入美国和日本市场,至少会使美国FDA的注册变得更为容易。 因此,尽管目前EDQM还没有对COS认证的申请人全部进行GMP检查,但中国的原料药生产厂家在提出COS认证申请的同时,应当为欧盟GMP检查做好充分的准备。如果企业认为自己的GMP管理水平已经十分完善,甚至应当主动请求EDQM来做GMP现场检查,以取得欧洲GMP检查的认可。国外的制药企业主动请求GMP检查机构来做现场检查是很常见的。 欧盟GMP现场检查的依据是国际原料药GMP指导规范(ICH Q7A),此规范是ICH指导委员会推荐欧洲共同体、日本和美国的药政部门共同采取的原料药生产的GMP标准。欧洲委员会于 2001年7月18日发布公告,对于制药过程中的活性物质的GMP执行ICH Q7A标准,并且纳入了欧盟GMP标准(Eudralex Volume 4)的附件18之中。 我们公司正准备通过欧洲药典适应性证书(COS)认证,现在正在准备当中,不知道论坛上有没有经历过COS认证的朋友呢?可否交流,讨论?

  • 热电偶概述及其测量原理

    在工业生产的温度测量中,经常会用到热电偶。它有以下几个优点: ①测量精度高。热电偶在测量的时候能避开中间介质的影响,直接跟被测对象接触,所以其测量精度较高。 ②测量范围广。常用的热电偶从-50~+1600℃均可边续测量,某些特殊热电偶最低可测到-269℃(如金铁镍铬),最高可达+2800℃(如钨-铼)。 ③构造简单,使用方便。热电偶通常是由两种不同的金属丝组成,而且不受大小和开头的限制,外有保护套管,用起来非常方便。 1.热电偶测温基本原理 将两种不同材料的导体或半导体A和B焊接起来,构成一个闭合回路。当导体A和B的两个执着点1和2之间存在温差时,两者之间便产生电动势,因而在回路中形成一个大小的电流,这种现象称为热电效应。热电偶就是利用这一效应来工作的。 2.热电偶的种类及结构形成 (1)热电偶的种类 常用热电偶可分为标准热电偶和非标准热电偶两大类。所谓标准热电偶是指国家标准规定了其热电势与温度的关系、允许误差、并有统一的标准分度表的热电偶,它有与其配套的显示仪表可供选用。非标准化热电偶在使用范围或数量级上均不及标准化热电偶,一般也没有统一的分度表,主要用于某些特殊场合的测量。 (2)热电偶的结构形式 为了保证热电偶可靠、稳定地工作,对它的结构要求如下: ① 组成热电偶的两个热电极的焊接必须牢固; ② 两个热电极彼此之间应很好地绝缘,以防短路; ③ 补偿导线与热电偶自由端的连接要方便可靠; ④ 保护套管应能保证热电极与有害介质充分隔离。

  • 欧盟介绍(什么是欧洲联盟)

    我们讨论了半天RoHS/WEEE,可什么是欧盟,欧盟又是怎么组成的呢?请看摘自新华网的报道:“總有一天,到那時,……,所有的歐洲國家,無須丟掉你們各自的特點和閃光的個性,都將緊緊地融合在一個高一級的整體裏;到那時,你們將構築歐洲的友愛關係……” ——維克多雨果 歐洲聯盟(簡稱歐盟,European Union -- EU)是由歐洲共同體 (European communities) 發展而來的,是一個集政治實體和經濟實體於一身、在世界上具有重要影響的區域一體化組織。1991年12月,歐洲共同體馬斯特裏赫特首腦會議透過《歐洲聯盟條約》,通稱《馬斯特裏赫特條約》(簡稱《馬約》)。1993年11月1日,《馬約》正式生效,歐盟正式誕生。總部設在比利時首都布魯塞爾。 1957年3月25日,歐洲六國領導人在義大利首都羅馬市政大樓簽署了成立歐洲經濟共同體的《羅馬條約》。  1946年9月,英國首相丘吉爾曾提議建立 “歐洲合眾國”。1950年5月9日,當時的法國外長羅貝爾舒曼(1886年-1963年)代表法國政府提出建立歐洲煤鋼聯營。這個倡議得到了法、德、意、荷、比、盧6國的回應。1951年4月18日,法國、聯邦德國、義大利、荷蘭、比利時和盧森堡在巴黎簽訂了建立歐洲煤鋼共同體條約(又稱《巴黎條約》)。1952年7月25日,歐洲煤鋼共同體正式成立。1957年3月25日,這六個國家在羅馬簽訂了建立歐洲經濟共同體條約和歐洲原子能共同體條約,統稱《羅馬條約》。1958年1月1日,歐洲經濟共同體和歐洲原子能共同體正式組建。1965年4月8日,六國簽訂的《布魯塞爾條約》決定將三個共同體的機構合併,統稱歐洲共同體。但三個組織仍各自存在,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布魯塞爾條約》於1967年7月1日生效,歐洲共同體正式成立。1973年後,英國、丹麥、愛爾蘭、希臘、西班牙和葡萄牙先後加入歐共體,成員國擴大到12個。 歐共體12國間建立起了關稅同盟,統一了外貿政策和農業政策,創立了歐洲貨幣體系,並建立了統一預算和政治合作制度,逐步發展成為歐洲國家經濟、政治利益的代言人。 1991年12月11日,歐共體馬斯特裏赫特首腦會議透過了以建立歐洲經濟貨幣聯盟和歐洲政治聯盟為目標的《歐洲聯盟條約》,亦稱《馬斯特裏赫特條約》(簡稱“馬約”)。1993年11月1日“馬約”正式生效,歐共體更名為歐盟。這標誌著歐共體從經濟實體向經濟政治實體過渡。1995年,奧地利、瑞典和芬蘭加入,使歐盟成員國擴大到15個。歐盟成立後,經濟快速發展,1995年至2000年間經濟增速達3%,人均國內生產總值由1997年的1.9萬美元上升到1999年的2.06萬美元。歐盟的經濟總量從1993年的約6.7萬億美元增長到2002年的近10萬億美元。 2002年 11月18日,歐盟15國外長會議決定邀請塞浦路斯、匈牙利、捷克、愛沙尼亞、拉脫維亞、立陶宛、馬耳他、波蘭、 斯洛伐克和斯洛文尼亞10個中東歐國家入盟。2003年4月16日,在希臘首都雅典舉行的歐盟首腦會議上,上述10國正式簽署入盟協定。2004年5月1日,這10個國家正式成為歐盟的成員國。這是歐盟歷史上的第五次擴大,也是規模最大的一次擴大。此次擴大後的歐盟成員國從15個增加到25個。歐盟成員國的總面積達到397.3萬平方公里,人口約4.595億。整體國內生產總值將增加約5%,從現在的9萬多億美元增加到10萬多億美元,經濟實力與美國不相上下,歐盟的整體實力有所增強。  2005年10月25日,歐盟統計局公佈的統計數字顯示,截至2005年1月1日,歐盟25個成員國的人口總數達到4.595億,比上年同期增長了230萬,2004年歐盟全年人口平均增長率為0.5%。歐盟統計局在發佈這些數位時分析說,歐盟人口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移動人口增加。在增加的230萬人口中,190萬屬於移動人口,自然增長人口僅為40萬。 2003年7月,歐盟制憲籌備委員會全體會議就歐盟的盟旗、盟歌、銘言與慶典日等問題達成了一致。根據憲法草案:歐盟的盟旗仍為現行的藍底和12顆黃星圖案,盟歌為貝多芬第九交響曲中的《歡樂頌》,銘言為“多元一體”,5月9日為“歐洲日 ”。 歐盟的主要出版物 有:《歐洲聯盟公報》、《歐洲聯盟月報》、《歐洲文獻》、《歐洲新聞—對外關係》和《歐洲經濟》等。 歐盟的會旗 :1986年5月29日正式懸挂,會旗為天蘭色底,上面有12顆金黃色的星,表示歐洲聯盟12個成員國。製作會旗的目的是表示要建立一個統一的歐洲,增強人們對歐洲聯盟和歐洲同一性的印象。 歐盟的會徽:1988年1月開始使用,會徽的底呈蘭色,上面12顆星圍成一個圓圈,象徵著歐共體12個成員國,圓圈中間為各成員國國名。 “歐元女郎”  歐盟的統一貨幣 為歐元 (euro) ,1999年1月1日正式啟用。除英國、希臘、瑞典和丹麥外的11個國家於1998年首批成為歐元國。2000年6月,歐盟在葡萄牙北部城市費拉舉行的首腦會議批准希臘加入歐元區。這次會議還決定在2003年以前組建一支5000人的聯合警察部隊,參與處理髮生在歐洲的危機和衝突。2002年1月1日零時,歐元正式流通。2006年7月11日,歐盟財政部長理事會正式批准斯洛文尼亞在2007年1月1日加入歐元區 ,這將是歐元區的首次擴大。同時該國將成為新加入歐盟的10個中東歐國家中第一個加入歐元區的國家。   歐盟各國人均國內生產總值存在較大差距 歐盟的主要組織機構有: ——歐洲理事會 (European Council),即首腦會議,由成員國國家元首或政府首腦及歐盟委員會主席組成;負責討論歐洲聯盟的內部建設、重要的對外關係及重大的國際問題。每年至少舉行兩次會議。歐洲理事會主席由各成員國輪流擔任,任期半年。順序基本按本國文字書寫的國名字母排列。現任歐盟輪值主席國為奧地利,任期為2006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歐洲理事會是歐盟的最高權力機構,在決策過程中採取協商一致透過的原則。理事會下設總秘書處。 ——歐盟理事會,即部長理事會,主席由各成員國輪流擔任,任期半年。 歐盟理事會的表決機制 2004年8月20日,巴羅佐(前排右五)與其他新一屆歐盟委員會委員在布魯塞爾的歐盟經貿外交大廈合影。新一屆歐盟委員會成員由來自不同成員國的25名代表組成。 ——歐盟委員會 (Commission of European Union) ,是歐洲聯盟的常設機構和執行機構,負責實施歐洲聯盟條約和歐盟理事會作出的決定,向理事會和歐洲議會提出報告和立法動議,處理聯盟的日常事務,代表歐盟對外聯繫和進行貿易等方面的談判等。在歐盟實施共同外交和安全政策範圍內,只有建議權和參與權。總部設在比利時首都布魯塞爾法律大街200號一座十字形的大廈內。根據《馬斯特裏赫特條約》(簡稱《馬約》),自1995年起,歐盟委員會任期為5年,設主席1人、副主席2人。該委員會由來自不同成員國的25名代表組成。現任歐盟委員會主席巴羅佐,2004年11月上任;歐盟負責外交和安全政策的高級代表索拉納,1999年任職。 歐盟委員會主席人選由歐盟各成員國政府徵詢歐洲議會意見後共同提名,歐盟委員會其他委員人選由各成員國政府共同協商提議。按此方式提名的歐盟委員會主席和其他委員需一起經歐洲議會表決同意後,由歐盟成員國政府共同任命。 ——歐洲議會 (European Parliament) ,是歐洲聯盟的執行監督、諮詢機構,在某些領域有立法職能,並有部分預算決定權,並可以三分之二多數彈劾歐盟委員會,迫其集體辭職。議會大廈設在法國斯特拉斯堡,議會秘書處設在盧森堡;自1979年起,歐洲議會議員由成員國直接普選產生,任期5年。 新一屆歐洲議會選舉 西班牙前內閣大臣當選歐洲議會議長 歐盟總部大樓 此外,歐盟機構還包括設在盧森堡的歐洲法院和歐洲審計院。 ——歐洲法院是歐盟的仲裁機構,負責審理和裁決在執行歐盟條約和有關規定中發生的各種爭執。現有15名法官和9名檢察官,由成員國政府共同任命。 ——歐洲審計院負責歐盟的審計和財政管理。審計院1977年成立,由12人組成。

  • 输欧茶叶面临严检 出口茶企检测成本将大增

    欧盟新规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中国进口的茶叶必须通过欧盟指定口岸进入,所有货物必须有常规入境文件才会被允许进入指定口岸;另外,欧盟将对10%的货物进行农药检测,如果该批货物被抽中检测,就要进行100%检测。  农药残留项目检测达到欧盟新规并不难,难的是茶叶企业为此将新增大笔检测费用。"与其说欧盟新规又设了一道严格的门槛,还不如说是大大增加了出口检测费用。" 根据欧盟新规,一旦茶叶被抽到,必须进行新增的溴丙磷、氟乐灵、三唑酮等项目的检测。按目前行情,这三项检测费用需要1500元左右,加上原有的检测费用,如果每次出口以10吨计,分摊到每公斤茶叶农残检测成本就需要3角,这还没有算上异地口岸商检检查费用。

  • 欧盟公布空调及舒适风扇环保设计规例草案

    欧洲委员会于2011年7 月18日公布一项规例草案,以实行空调及舒适风扇的环保设计规定。规例草案一经采纳及于欧盟《官方公报》内刊登,即成为最新一项环保设计规例。规例草案为投放到市场出售的市电供电空调制订环保设计规定。这些空调设备的用电量少于或相等于12千瓦,用作提供冷气或暖气。规例亦涵盖用电量少于或相等于125瓦的舒适风扇。规例草案并不适用于非电力操作的装置或并非以空气作为传热媒界的空调。规例草案确立多项定义,包括特定产品的定义。例如:「舒适风扇」是指一种器具,其设计能使人体周围或人体个别部位附近的空气流动,以达至降温效果,亦包括可提供如照明等额外功能的舒适风扇。环保设计指令的一项重点是制订合格评核程序的责任。这项程序的详细规定载于第2009/125/EC号指令的第8条、附件4及附件5。规例草案订明,载于草案附件2的技术文件规定是合格评核程序的一环。此外,成员国可以凭借载于附件3的验证程序进行市场监察检查,确保载于规例内的规定获得遵守。鉴于技术不断推陈出新,欧洲委员会计划不时检讨环保设计规例,并在这项规例实施后5年,即2016年中,向环保设计谘询论坛汇报检讨结果。检讨将集中于能源效益和声功率级规定、推广使用低全球暖化潜能值的雪柜、空调规例的适用范围,以及各类设备的市占率变动,如额定输出达12千瓦以上的空调。欧委会亦会评估待机及关机状态规定,以及季节性计算及量度方法,包括考虑是否制订一个可行的季节性计算及量度方法,以便在冷暖季节量度所有空调。规例草案包括多个载有详细资料的附件,其中附件1载有环保设计规定,如表列生产商必须遵守的产品资料规定。这些附件提供以下资料:多项定义;环保设计规定: 最低能源效益规定、关机及待机能源消耗规定,以及最高声功率级规定;产品资料规定;载有技术参数的列表;量度及计算方法;进行市场监察时使用的验证程序;空调指标。规例一经采纳,将于2013年1月1日生效。不过,附件1内的时间表详细列明不同条款将分别从2013年1月1日或2014年1月1日开始实施。规例仍未达成最终定案,可以作出修改.

  • 欧盟船舶有害物质清单(IHM)检验及维护要点

    [align=center][/align]国际海事组织(IMO)于2009年通过了《香港国际安全与无害环境拆船公约》。公约旨在确保船舶在服务寿命结束后被安全回收,而且不会对人类健康安全和环境造成任何不必要的风险。此外,公约还约束了船上危险物质管理。欧洲议会和理事会No 1257/2013关于船舶回收和改造规则(EC)1013/2006和指令2009/16/EC于2013年11月20日通过,并于2013年12月10日在欧盟官方刊物上发布。该公约于2013年12月30日正式生效。所有悬挂欧盟成员国的船舶都应受该检验体系的约束,并应随船带有主管机关或由其授权的注册机构出具的“《国际有害物质清单证书》、《有害物质清单符合证明》”,并且由有害物质清单(IHM)第一部分作为补充。所有停靠欧盟成员国的港口或锚地的第三国船舶,都应随船携带由该第三国主管机关或经由主管机关授权的机构出具的符合证明,并且由有害物质清单(IHM)第一部分作为补充。华碧实验室以我们丰富的专业技术为客户提供IHM检测检验服务。根据由船东处收集的必要信息和文件,我们的验船师将进入船舶并采集样本,然后送往经认可的实验室进行分析。我们将根据检验结果签发报告和有害物质清单(IHM),列出船上所有的危险物质,并标明其数量和位置。IHM将随后由船级社进行认证。华碧实验室将确保IHM检验对船舶正常运作的影响降到最低。[b]IHM维护:[/b]由船舶建成乃至整个营运期间,有害物质清单都是尤关重要的。IHM维护的目的是定期纪录船舶上的物质变化,例如安装、移除、维修或更换船体、机械或设备,留意可能对环境造成损害的物料,及时更新有害物质清单。此外,我们也建议定期保存船舶维修保养计划数据和备件零件列表。华碧实验室采用云端IHM维护,既安全方便,又可保持数据完整。客户上载相关文件到云端后,我们的IHM专家会跟进分析及协助IHM维护,确保每艘船有害物质清单及时更新,在后续IHM检验时可供船级社验船师和港口国检查官作为依据。

  • 【书讯】《欧盟REACH法规实施指南丛书》已经开始陆续出版

    欧盟REACH法规已于今年6月1日开始注册,其预注册的期限很短,只有半年的时间,截止到2008年12月1日。为帮助国内产业界有效地应对欧盟REACH法规,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出口到欧盟的化学物质本身、配制品和物品中的物质的预注册,从而可以享受欧盟对分阶段物质的过渡期政策,保持我对欧贸易的连续性,由国家质检总局标准法规中心组织本系统专家编译的《欧盟REACH法规实施指南丛书》已经由中国标准出版社开始陆续出版。本丛书由国家质检总局分管相关工作的魏传忠副局长担任主编,并亲自撰写丛书总序。 2008年7月1日,第一卷《注册指南》已由中国标准出版社交付作者。第二卷《单体、中间体、聚合物和用于研发的物质指南》将于近日送到。第三卷《物质鉴别与命名指南》和第四卷《数据共享指南》正在印制之中。其余各卷在编辑中。《注册指南》定价45元。在京读者可与国家质检总局标准法规中心尚玉联系,电话:82262428、82000278/79转8030。京外读者请直接与中国标准出版社叶伊兵联系,电话:68523906;13366658606。 建议对于REACH法规本身还不大熟悉的读者,可于阅读指南丛书之前或同时阅读由国家质检总局标准法规中心编译、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的《欧盟REACH法规法律文本》和《欧盟REACH法规入门》。

  • 【讨论】中方首席代表称欧盟减排目标不厚道 让人失望

    本报哥本哈根讯(特派记者方利平、吴倩)当地时间8日下午5时,在哥本哈根会议中心的中国新闻与交流中心,中国代表团首席代表、副团长、国家发改委气候司司长苏伟举行了媒体吹风会。这是会议召开2天来中国代表团的第二次吹风会。由于紧张的谈判,苏伟被迫推迟10分钟才赶到会场。苏伟表示,中国的目标是单位GDP碳减排40%,这是国内目标,而欧盟将他们应承担的国际义务跟发展中国家的内部目标相比,这是不厚道的。中国的减排目标完全符合《公约》原则苏伟指出,中国提出“单位GDP碳减排40%”的目标完全符合《公约》的原则,也体现了巴厘路线图的要求。《公约》(包括《京都议定书》)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要求是不同的。《公约》明确要求发达国家缔约方要率先大幅度地减少排放,这是各国都同意的。《京都议定书》则进一步提出了“共同但有区别”的原则。苏伟称,气候变化问题是过去200年的发展过程中,由于发达国家的排放造成的。《公约》要求发展中国家做的就是尽可能采取措施减排。中国2007年已经发布国家方案,不久前又提出“到2020年单位GDP减排40%”的目标。欧盟代表在发布会上所提的中国目标与他们的义务是不具备可比性的。对于欧盟来讲,五年总共减排8%,现在欧盟又提出20%的目标,还不是国际承诺,这让人感到非常失望。又讯 在哥本哈根出席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的中国代表团团长解振华表示,西方国家要求中国提高减排目标是不科学的。他指出,要求中国在工业化的过程当中承担更多的减排义务显然是不合理的。苏伟如是说全球人均两美元 可能不够买棺材板大气的空间和资源是非常有限的,并不是说有钱就能买到排放的空间和资源。这也就是为什么发展中国家一再强调“发达国家要量化减排指标”。对未来的空间,发达国家就不要再占了。在资金和技术转让方面,发展中国家对发达国家寄予厚望,发达国家也说拿出钱资助发展中国家,如欧盟说2012年每年提供1000亿欧元。根据巴厘行动计划要求,要在2012年前加强公约的实施,2012年以后也要加强公约的实施。发达国家说要表达积极态度,在2012年前拿出100亿美元资金支持发展中国家,100亿美元听起来很多,其实全球人均也就是不到两美元。在丹麦,两美元还不够买咖啡的。因为咖啡和棺材板的发音在英文中非常相近,也许是我听力不好,我同事说,两美元可能还不够买棺材板呢。大会谈判4焦点■《京都议定书》还要不要中国代表团团长解振华表示,本次大会谈判需要解决四大焦点问题,首先,发展中国家坚持《公约》和《议定书》双轨谈判,发达国家主张单轨制,抛弃《京都议定书》。如果《京都议定书》取消了,“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就不会有实质内容。■发达国家到底减排多少其次,本次大会要确定发达国家2012年至2020年的中期减排目标是多少。因为根据《公约》和《议定书》规定,发达国家要率先大幅度减排。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强烈要求,会议一定要确定发达国家到底要减排多少。■“减排帮扶”如何来落实第三,按照《公约》和《议定书》的要求,发达国家要为发展中国家提供额外、充足的资金和技术支持。直到今天发达国家并没有作出实质性承诺和切实行动。“本次会议不能再像过去那样——发达国家开空头支票”。■减排是否执行一个标准第四,发达国家提出应讨论发展中国家是否也要作出“可衡量、可报告、可核实”的减排承诺或行动(简称“三可”标准)。对此,中国明确表示要完全按照“巴厘路线图”执行。因此,发展中国家自觉采取的减排行动,不必接受“三可”标准。[color=#DC143C][size=4][font=黑体] 大家有啥想法哈[/font][/size][/color]

  • 倩碧欧莱雅等化妆品被检出有毒重金属

    国际品牌化妆品检出有毒重金属  多款国际品牌化妆品涉毒。昨天有外电报道称,加拿大近期一项对49个知名品牌化妆品的测试结果发现,所有化妆品中几乎都含砷、镉、铅、汞等有毒物质。其中,倩碧和欧莱雅部分产品甚至均含有砷、铍、镉等6种重金属。消息传来,国内消费市场一片哗然。昨天,倩碧品牌方面回应记者称,在加拿大被检测的产品,在国内没有销售。欧莱雅中国公司则表示,在国内销售的产品均安全合格。有化妆品方面专家指出,上述重金属基本是原料里带进化妆品的,但在国家标准限量范围内使用是安全的。  倩碧、欧莱雅、封面女郎等检出多种重金属  昨天,英国《每日邮报》报道称,加拿大环保组织一份关于“潜藏在化妆品中重金属的危害”的报告指出,包括倩碧、欧莱雅、“封面女郎”品牌(Cover Girl)等品牌的部分化妆品里,都含有多种有毒含金属,其中倩碧的幻真控油粉底液含有砷、铍、镉、镍、铅和铊6种有毒物质,欧莱雅的睫毛膏“Bare Naturale”,也被检测出含有和倩碧一样的6种有毒物质。另外,“封面女郎”品牌的超完美眼线笔则含有铍、镉、镍和铅。  据介绍,此次共测试了49个知名品牌的化妆品,研究人员主要测试了这些化妆品中是否含有砷、镉、铅、汞、铍、镍、硒和铊8种有毒物质,其中,后4种化学物质在加拿大是被禁止的。  上述报道指出,每种参与测试的化妆品都含有4种以上令人担忧的有毒物质,但是却没有任何一种被标注在产品的包装上。  研究人员提醒,这些毒物可经由皮肤吸收,是引起健康问题的一大隐忧,并可能“致病”,轻则会导致头痛、呕吐、腹泻、皮炎、脱发、荷尔蒙失调、记忆力减退等;重则可能会导致肺损伤、神经和肾脏问题,甚至是癌症。  涉事企业急称被检产品国内没销售  记者昨天就上述事件采访了部分化妆品企业。拥有倩碧的 雅诗兰黛 中国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加拿大环保机构测试的幻真控油粉底液,在国内并没有销售。“在中国销售的所有产品上市前都经过国家主管部门严格检验和批准。”  欧莱雅中国公司方面昨天也向记者表示,该公司高度重视产品和消费者安全,“我们所销售的所有产品均严格符合中国政府的相关规定。至于(注:加拿大环保组织)提到的Bare Naturale睫毛膏,在中国市场没有销售。”  记者昨天在淘宝、部分海外代购网等网购平台看到,上述环保组织抽查检测的问题产品,均有销售。如在淘宝网上一家网店销售Cover Girl眼线,该网店宣称“大部分产自 美国 ”,售价为40―70元。记者查看销售记录,发现其中有一条中产品产自加拿大,价格为138元。  国家应严格限定化妆品重金属含量  专家建议  “化妆品里的重金属大多来自原料,是原料带进来的。”国内日用化工专家徐春生昨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国家不允许在化妆品里添加上述重金属,而很多化妆品里带有重金属主要是原料带进去的,“化妆品的国家标准里,对多个重金属含量都有严格限制,比如对汞的含量不能超过0.2毫克/千克,铅的含量不能超过5毫克/千克,砷则不能超过2毫克/千克。”上述专家同时指出,有部分厂家为增强化妆品的功效,可能人为添加,如有部分问题美白产品,为了美白效果而加入汞,使汞含量超标。  记者昨天查询我国化妆品相关国家标准,发现允许限量存在的重金属主要是铅、镉、汞、铜、砷。  此外,记者发现,国内销售的多种化妆品,包装上同样没有标明含哪些重金属、含量为多少。有消费者认为,这对于消费者选购来说造成一定困难,因有部分消费者可能对某种重金属敏感。  专家表示,国家标准中允许限量存在的重金属,量虽然很微少,但同样会透过皮肤进入人体。不过他又表示,微量重金属对人体危害不大,因人体有代谢能力,会自然将其排出。

  • 【分享】输欧玩具慎用邻苯二甲酸盐

    邻苯二甲酸盐又叫邻苯二甲酸酯、酞酸酯,是世界上生产量大、应用面广的人工合成有机化合物之一,主要用于聚氯乙烯材料,令聚氯乙烯由硬塑胶变为有弹性的塑胶,起到增塑剂的作用。 据统计,在2010年欧盟非食品消费类产品快速预警系统(REPAX)中通报的输欧产品中,邻苯二甲酸盐含量超标问题共计达到了135批次,其中玩具产品共计119批次,占了总体的88.1%,这些被通报后的问题产品均遭到退货乃至销毁的处理。 有关限制玩具及儿童护理用品的邻苯二甲酸盐含量的欧盟第2005/84/EC号指令,已于2007年1月16日生效。第2005/84/EC号指令其附件列明以下限制:玩具或儿童护理用品的塑料所含的3类邻苯二甲酸盐(DEHP、DBP及BBP)浓度不得超过0.1%,儿童可放进口中的玩具及儿童护理用品,其塑料所含的3类邻苯二甲酸盐(DINP、DIDP及DNOP)浓度不得超过0.1%。 据检验检疫部门调查分析,玩具产品中大量出现邻苯二甲酸盐含量超标问题主要有以下原因:部分玩具加工企业风险意识不强,盲目依赖原材料供应商提供的原料,没有及时对原料的邻苯二甲酸盐含量进行检测;邻苯二甲酸盐具有价格便宜、增塑效果好的特点,导致个别企业为降低成本在玩具产品中随意添加。 在此,检验检疫部门建议国内出口玩具企业:注意国内外玩具法律法规新动向,严格按照出口国要求组织生产,进一步规范出口玩具的化学安全性;提高产品风险意识,化学安全性一直以来都是欧盟玩具类产品的重点关注对象,关系到企业信誉和消费者的知情权,若在进口国检测不合格,将可能被退运;企业在采购时,应尽量选择诚信度好、规模大、检测手段完善的原材料供应商,从而把好最重要的原料合格关。

  • 【转帖】美国应对欧盟新法规REACH的做法及借鉴

    欧盟化学品生产和贸易居全球首位。为保持其竞争力并更好地保护环境,欧盟将于2007年6月开始实施《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法规》(REACH法规)。该法的制定历时6年,内容涉及强制对现有3万余种化学物质进行评估、注册等,被视为欧盟化学品管理制度的重大调整。美国作为欧盟在化学品领域的主要竞争对手,对该法的制定极为关注,认为REACH对化学品严苛的管理模式将冲击美对欧化学品贸易,因此自始至终坚持采取各种措施积极干预、竭力阻挠,取得了较好效果,其做法对我国内开展相关工作具有一定借鉴意义。   一、美国应对欧盟新法规的主要做法  1、企业作用突出。美国欧盟商会称,2001年作为改革蓝图的《欧盟未来化学品政策战略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公布前,美企在欧洲的分部已高度关注欧盟动向并将相关信息报回国内,引起美政府的重视。2003年REACH草案初稿公布后,美产业界向政府全面详尽阐述其内容及影响。在产业提供的信息和分析意见的基础上,2004年6月美国向世贸组织TBT委员会提交了美方立场文件,通过59条评论意见及大量技术数据历数REACH草案弊端。德国研究机构称,美国这份立场文件及美交涉和游说中所引用的数据及实验材料,皆来自美国产业界的报告,部分内容甚至是原文摘抄。2005至2006年间,美国欧盟商会曾多次以美在欧全体企业联名信的方式致函欧委会,详尽指出草案存在的种种问题。企业为主导的快速反应机制使美国的应对工作高效及时。  2、政府与行业紧密结合。欧盟《白皮书》公布后,美政府工作组与美国化工理事会(ACC)即组建“联合工作组”,通过联席会议、函电等方式,保持密切沟通与磋商,共同开展对外工作。美国环境健康基金(Environmental Health Fund)人士称,“根据美化工行业利益,美国政府组织广泛阵营阻碍REACH,美政府实质上成为美国化工产业的一个分办公室。”此外,双方在对外游说中也密切协作。美国商会(American Chamber of Commerce)以其欧盟分部为依托,借助其全球的分支机构在欧盟内外举办了十几场关于REACH草案的评论会和对话会,邀请各国代表及欧委会官员参会并发言。该商会负责人称,从会议筹备到起草美方官员发言稿都由商会负责,美政府派员赴各国主持会议,支持行业的游说工作。政府与行业的配合,使应对工作能够紧紧围绕行业利益展开,形成合力,保证了应对的效率。  3、政府部门联合行动。美商务部披露,在应对欧盟新法过程中,美政府内部形成了以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为中枢、以商务部(DOC)和环保局(EPA)为主要成员、以议员为有效补充的联盟阵线,全方位开展工作。USTR活跃于欧盟成员国及国际组织层面,联络相关利益方;DOC市场准入办公室利用大众媒体和培训会向各界宣讲美方立场;EPA通过国际会议和双边环境对话向欧方阐述美方观点;美重要议员均接受过REACH相关培训并充分利用各自出访的机会游说欧洲议会。美政府高层也对REACH给予关注。布什政府的两任国务卿——鲍威尔和赖斯都曾就该法制定致函美、欧有关部门,甚至总统布什也曾多次在对外讲话中对REACH表示关注,引起了美各界的高度重视。美政府部门的联合工作广泛调动了各部门资源,协调统一又各有侧重,使美国的对外交涉和游说层次高、范围广、力度强。  4、充分调动外交资源。美商务部称,仅在2002年3月一个月内,时任国务卿的鲍威尔就针对欧盟的《白皮书》分别致函美驻35国使馆以及美驻欧盟15国使馆,要求就此事积极开展工作;2003年10月,鲍威尔就REACH草案再次致函美15个使馆,其中包括即将入盟的10个东欧国家使馆,解释其内容并强化美国观点,敦促加强游说。在最短时间内,从新加坡到智利,从欧洲议会到欧盟成员国化工部,美利用其驻外机构快速建起庞大的游说网络,使欧盟内外对REACH的抨击和质疑迅速升温。欧盟为平息各方争议只得不断调整其草案内容并增强制定过程的透明度。   5、分化欧盟内部阵营。REACH因其大幅提高对化学品管理的强度,增加企业负担,引起盟内化工产业非议。美国借此积极宣传其观点,包括将给化工企业带来沉重经济负担、庞杂的管理方式不可执行、原有管理体制运行良好等等,以激化欧盟产业界的反对情绪。同时,美积极走访德、英等国,通过政府间对话、行业会晤等方式联络盟内各界向欧委会施压,力图阻拦REACH制定。德国工业联盟于2006年8月向欧委会递交报告称REACH将造成德国170万人失业,应终止制定。同年9月,英法德三国领导人联名致函欧委会,要求暂缓对REACH草案的审议。欧委会为缓解盟内压力,不得不延长草案的讨论期,延缓法案出台。  6、将双边问题多边化。为提高影响范围和力度,美积极拉拢巴西、加拿大及日本等大量非欧盟国家加入反REACH阵营,同时不断向各有关国际组织散发精心制作的“信息包裹”,强调REACH将给世界经济发展带来负面影响。美在2003年APEC会议上,号召各成员出面反对REACH,后又邀请APEC成员参加欧盟召开的关于REACH的论坛,并以APEC联合意见的名义就 “REACH的负面经济影响”致函欧委会。美国通过不懈努力,将REACH问题国际化,使美国的论点成为其他利益方的共同观点。面对巨大的国际压力,欧盟被迫在REACH的制定中分阶段开展全球范围的网上评议并根据评论结果对草案做出实质性修改。  二、美国干预欧盟新法规制定的效果  美国通过上述积极努力,尽管未能阻止REACH法规出台,但在干预其制定过程、影响法规内容上取得突出成效。  1、有效延缓了新法实施时间。原定于2005年通过的REACH法规拖至2006年12月才得以通过,而正式实施时间改为2007年6月。  2、大大弱化了新法管理力度。欧盟环保组织称REACH法规为“妥协的产物”,指责欧委会为平衡各方利益,大大降低了REACH法规的管理力度。比如减少了应注册化学物质数量、放宽了对所有塑料制品的监管、放松对年产量低于10吨的化工原料的管理等。 3、大幅度降低了企业负担。据欧委会企业总司官员称,REACH法规与《白皮书》的设想相比,压缩了工业界应承受管理费用的80%。  此外,美国等各方压力使欧盟在REACH法规实施上被迫加强了对外合作。欧委会于2004年世贸组织会议上推出中期战略(Interim Strategy),愿与重要战略伙伴共同就REACH法规实施进行合作。 美国现已加入欧盟REACH法规实施细则制定工作组,共同参与实施细则的制定。  三、总结  当今各国更加重视利用新的技术性贸易法规、标准等保护本国产业。尤其是欧盟,近年来不断推出环保及安全新法规,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我企业成本,影响了对欧贸易。中国现已成为欧盟第一大进口来源地,随着中欧贸易规模的扩大,欧盟技术贸易壁垒问题更为凸显,为国内各界所关注。美国在应对欧盟新法规制定过程中的做法,对我国相关工作的开展具有一定借鉴意义。

  • 【分享】欧盟各方对深度减排意见不一

    据法新社报道,在工业和成员国的压力下,欧盟委员会在上周三的一次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将对30%的深度减排目标实施降温处理。  “目前条件成熟吗?现在实施深度减排目标有意义吗?答案将是否定的。”欧盟气候行动委员会的康妮赫泽高(Connie Hedegaard)在发布一篇期待已久的气候报告时说道。  而就在上周二,德国、法国和其他国家就已经对该报告的观点表示反对,他们认为欧盟应该考虑单方面提高之前承诺的20%减排目标到30%的深度减排目标,而这一深度减排目标目前已达成了共识。  而欧盟态度的改变是该报告最后的少数更改中最明显的。  “该报告的目的不是决定现在是否提高至30%的减排目标,这主要是因为目前还没有明确确定相关的条件。”而最终报告中的这句话却没有出现在法新社之前看到的报告文本中。  在赫泽高的新闻发布会上,她表示,提高减排目标是“欧盟领导人在正确的时间和条件下做出的政治决策。但是,现在还不是时候。”  已经复苏的欧洲钢铁工业对赫泽高的言论表示欢迎,欧洲钢铁工业协会称赞说:“这样我们又回到了现实。”目前,欧洲正在努力从经济危机中得以快速复苏。  德国经济部长海那布吕德勒(Rainer Bruederle)和法国工业部长克里斯汀艾斯特鲁斯(Christian Estrosi)在上周二已经做出明确表示。  “我们已经就委员会的提案提出了我们的顾虑。” 艾斯特鲁斯说。  “如果其他主要经济体做出相同的承诺,欧盟将会采取30%的减排目标。” 艾斯特鲁斯补充道。  欧盟曾公布了有条件实施30%减排目标的相关内容,但是却无利于其他主要工业化国家,这点在去年年底的哥本哈根大会上十分明显。目前,欧盟仅同意了到2020年减少1990年20%的减排目标。  欧盟气候行动委员会希望欧盟各国政府首脑在6月17日的峰会上考虑他们的提议,而且在他们的报告中强调了“早点行动比晚点行动的优势所在”。  提高减排目标将“提升欧洲的长远竞争力,这样才能在全球快速发展的低碳技术市场中保有强大的地位”,委员会说。  委员会在其报告中估计,提高减排目标的总成本大约为810亿欧元(约1000亿美元),比之前的20%减排目标的总成本超出110亿欧元。  环境组织绿色和平称,欧盟预测的数据表示深度减排不仅仅会比原来预想的成本要低,而且还会对环境和经济带来好处。“我认为目前重要的是,我们确实有事实在手,而且不应受到业界散布恐慌的影响。”绿色和平的新闻发言人对法新社说。  英国是欧盟的重要国家,而且英国赞成实施深度减排目标。  “全球气候变化是全世界共同面对的最大挑战。因此,我们将推动欧盟通过提高深度减排目标来展示全球领导能力。”英国国务气候变化大臣克里斯胡恩(Chris Huhne)说。  赫泽高警告说,欧盟正在逐渐丢失新型绿色技术发展的优势,而美国和中国却在快速发展。(

  • 【分享】美国应对欧盟新法规的做法及借鉴

    来源: 发布时间:2008-5-5 8:39:00 --------------------------------------------------------------------------------  欧盟化学品生产和贸易居全球首位。为保持其竞争力并更好地保护环境,欧盟将于2007年6月开始实施《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法规》(REACH法规)。该法的制定历时6年,内容涉及强制对现有3万余种化学物质进行评估、注册等,被视为欧盟化学品管理制度的重大调整。美国作为欧盟在化学品领域的主要竞争对手,对该法的制定极为关注,认为REACH对化学品严苛的管理模式将冲击美对欧化学品贸易,因此自始至终坚持采取各种措施积极干预、竭力阻挠,取得了较好效果,其做法对我国内开展相关工作具有一定借鉴意义。  一、美国应对欧盟新法规的主要做法  1、企业作用突出。美国欧盟商会称,2001年作为改革蓝图的《欧盟未来化学品政策战略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公布前,美企在欧洲的分部已高度关注欧盟动向并将相关信息报回国内,引起美政府的重视。2003年REACH草案初稿公布后,美产业界向政府全面详尽阐述其内容及影响。在产业提供的信息和分析意见的基础上,2004年6月美国向世贸组织TBT委员会提交了美方立场文件,通过59条评论意见及大量技术数据历数REACH草案弊端。德国研究机构称,美国这份立场文件及美交涉和游说中所引用的数据及实验材料,皆来自美国产业界的报告,部分内容甚至是原文摘抄。2005至2006年间,美国欧盟商会曾多次以美在欧全体企业联名信的方式致函欧委会,详尽指出草案存在的种种问题。企业为主导的快速反应机制使美国的应对工作高效及时。  2、政府与行业紧密结合。欧盟《白皮书》公布后,美政府工作组与美国化工理事会(ACC)即组建“联合工作组”,通过联席会议、函电等方式,保持密切沟通与磋商,共同开展对外工作。美国环境健康基金(Environmental Health Fund)人士称,“根据美化工行业利益,美国政府组织广泛阵营阻碍REACH,美政府实质上成为美国化工产业的一个分办公室。”此外,双方在对外游说中也密切协作。美国商会(American Chamber of Commerce)以其欧盟分部为依托,借助其全球的分支机构在欧盟内外举办了十几场关于REACH草案的评论会和对话会,邀请各国代表及欧委会官员参会并发言。该商会负责人称,从会议筹备到起草美方官员发言稿都由商会负责,美政府派员赴各国主持会议,支持行业的游说工作。政府与行业的配合,使应对工作能够紧紧围绕行业利益展开,形成合力,保证了应对的效率。  3、政府部门联合行动。美商务部披露,在应对欧盟新法过程中,美政府内部形成了以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为中枢、以商务部(DOC)和环保局(EPA)为主要成员、以议员为有效补充的联盟阵线,全方位开展工作。USTR活跃于欧盟成员国及国际组织层面,联络相关利益方;DOC市场准入办公室利用大众媒体和培训会向各界宣讲美方立场;EPA通过国际会议和双边环境对话向欧方阐述美方观点;美重要议员均接受过REACH相关培训并充分利用各自出访的机会游说欧洲议会。美政府高层也对REACH给予关注。布什政府的两任国务卿——鲍威尔和赖斯都曾就该法制定致函美、欧有关部门,甚至总统布什也曾多次在对外讲话中对REACH表示关注,引起了美各界的高度重视。美政府部门的联合工作广泛调动了各部门资源,协调统一又各有侧重,使美国的对外交涉和游说层次高、范围广、力度强。  4、充分调动外交资源。美商务部称,仅在2002年3月一个月内,时任国务卿的鲍威尔就针对欧盟的《白皮书》分别致函美驻35国使馆以及美驻欧盟15国使馆,要求就此事积极开展工作;2003年10月,鲍威尔就REACH草案再次致函美15个使馆,其中包括即将入盟的10个东欧国家使馆,解释其内容并强化美国观点,敦促加强游说。在最短时间内,从新加坡到智利,从欧洲议会到欧盟成员国化工部,美利用其驻外机构快速建起庞大的游说网络,使欧盟内外对REACH的抨击和质疑迅速升温。欧盟为平息各方争议只得不断调整其草案内容并增强制定过程的透明度。  5、分化欧盟内部阵营。REACH因其大幅提高对化学品管理的强度,增加企业负担,引起盟内化工产业非议。美国借此积极宣传其观点,包括将给化工企业带来沉重经济负担、庞杂的管理方式不可执行、原有管理体制运行良好等等,以激化欧盟产业界的反对情绪。同时,美积极走访德、英等国,通过政府间对话、行业会晤等方式联络盟内各界向欧委会施压,力图阻拦REACH制定。德国工业联盟于2006年8月向欧委会递交报告称REACH将造成德国170万人失业,应终止制定。同年9月,英法德三国领导人联名致函欧委会,要求暂缓对REACH草案的审议。欧委会为缓解盟内压力,不得不延长草案的讨论期,延缓法案出台。  6、将双边问题多边化。为提高影响范围和力度,美积极拉拢巴西、加拿大及日本等大量非欧盟国家加入反REACH阵营,同时不断向各有关国际组织散发精心制作的“信息包裹”,强调REACH将给世界经济发展带来负面影响。美在2003年APEC会议上,号召各成员出面反对REACH,后又邀请APEC成员参加欧盟召开的关于REACH的论坛,并以APEC联合意见的名义就“REACH的负面经济影响”致函欧委会。美国通过不懈努力,将REACH问题国际化,使美国的论点成为其他利益方的共同观点。面对巨大的国际压力,欧盟被迫在REACH的制定中分阶段开展全球范围的网上评议并根据评论结果对草案做出实质性修改。  二、美国干预欧盟新法规制定的效果  美国通过上述积极努力,尽管未能阻止REACH法规出台,但在干预其制定过程、影响法规内容上取得突出成效。  1、有效延缓了新法实施时间。原定于2005年通过的REACH法规拖至2006年12月才得以通过,而正式实施时间改为2007年6月。  2、大大弱化了新法管理力度。欧盟环保组织称REACH法规为“妥协的产物”,指责欧委会为平衡各方利益,大大降低了REACH法规的管理力度。比如减少了应注册化学物质数量、放宽了对所有塑料制品的监管、放松对年产量低于10吨的化工原料的管理等。  3、大幅度降低了企业负担。据欧委会企业总司官员称,REACH法规与《白皮书》的设想相比,压缩了工业界应承受管理费用的80%。  此外,美国等各方压力使欧盟在REACH法规实施上被迫加强了对外合作。欧委会于2004年世贸组织会议上推出中期战略(Interim Strategy),愿与重要战略伙伴共同就REACH法规实施进行合作。美国现已加入欧盟REACH法规实施细则制定工作组,共同参与实施细则的制定。  三、总结  当今各国更加重视利用新的技术性贸易法规、标准等保护本国产业。尤其是欧盟,近年来不断推出环保及安全新法规,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我企业成本,影响了对欧贸易。中国现已成为欧盟第一大进口来源地,随着中欧贸易规模的扩大,欧盟技术贸易壁垒问题更为凸显,为国内各界所关注。美国在应对欧盟新法规制定过程中的做法,对我国相关工作的开展具有一定借鉴意义。

  • 【转帖】若哥本哈根达成协议 欧盟承诺于2050年减排95%

    在对抗全球变暖的今天,欧洲试图重新确立自己的国际领导地位,指出如果六周后的哥本哈根峰会能够达成气候变化协议,欧洲将在2050年前削减高达95%的温室气体排放,在2020年前减少30%。“这应被视为向世界发出的明确信息。”主持卢森堡会议的瑞典环境部长安德列亚斯卡尔格伦说。“我们期待在哥本哈根峰会达成协议。”来自27个国家的环境部长共同敲定了欧盟的谈判立场后,他补充说。他的乐观和世界各地日益增加的疑虑——是否有足够的时间让哥本哈根提供具约束力的协议——形成鲜明的对比。欧盟也仍需解决一些争端——有关欧盟的碳交易计划和如何支付资助发展中国家应付全球变暖影响的资金。昨天,欧洲的财长们没有就资助发展中国家的方案达成一致,波兰和其它较贫穷的东欧国家感到不快,因为方案要求他们采取行动,资助诸如中国和印度这些经济强劲发展中的国家。波兰也是欧盟碳交易计划(ETS)的主要反对方。欧盟的谈判立场提出,如果其它世界强国签署了类似的行动方案,欧盟将在2050年前削减温室气体排放80-95%,在2020年前进一步从20%削减到30%。部长们表示,他们还对采取强硬行动制止毁林达成一致,并一致同意,在2020年前,飞机制造业必须相对于2005年水平削减排放10%,船运削减20%。然而,美国印度这些大国并不愿意透露有关气候变化协议的目标或具体数字,在十二月哥本哈根联合国会议召开之前,欧盟在策略上产生了分歧。德国和意大利都不愿意这么早就当众确定一个数字,认为这可能会削弱欧盟讨价还价的地位。“我听到过有关战术的辩论,”欧盟环境委员会委员斯达渥迪马斯说,“不过,现在就宣布决定,我们能鼓励其它国家提出自己的建议。决议达不成,我们将一无所获。”英国、丹麦、瑞典和荷兰支持这个观点,认为如果欧洲充当先锋,掌握即将到来的哥本哈根峰会领导权,会获得更多的收益。“环境部长们下定决心,为了促进哥本哈根达成突破性协议,欧盟要坚持气候变化谈判的领导地位。”英国能源和气候变化大臣米利班德说。卡尔格伦说,波兰建议改变ETS,认为惩处其依赖煤炭的经济不公平,但许多成员国“不能接受”。迪马斯补充说,如果没有突破,ETS就可能“崩溃”,而欧洲人将EST视为一个潜在的全球碳总量限制和交易系统的先驱。各国领导人将于下星期召开布鲁塞尔峰会,制订出资助发展中国家的计划,预期欧盟每年提供的资助总额将达到一百五十亿欧元。尽管达成了今天的共识,环保主义者依然谴责欧盟协议不充分。“由环境部长提出的目标标准,在哥本哈根递交不出公平和公正的全球气候变化协议。”“地球之友”气候运动协调员索尼娅迈斯特说,“欧洲必须比现在走得更远,承诺在2020年前,国内削减排放40%,不辜负它的历史责任。”“欧盟的地位还没有强大到足以解开谈判僵局。”绿色和平组织评价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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