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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氟己酰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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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氟己酰氟相关的资讯

  • 《粮油检验 粮食中硫酰氟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征求意见发布
    由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组织起草的《粮油检验 粮食中硫酰氟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标准已形成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19日。意见反馈邮箱:tc270sc1@ags.ac.cn。粮食中硫酰氟的测定方法现状及分析硫酰氟(Sulfuryl fluoride,简称 SF)是国际上常用的一种广谱熏蒸剂,分子式 SO2F2,由于其具有杀虫效果好、渗透性强、杀虫谱广、杀虫速度快、散气时间短、对发芽率没有影响、毒性中等、不燃、不爆、不腐蚀、没有残渣、使用温度范围广等优点,通过直接或与磷化氢气体混合使用的方式,用于粮食害虫熏蒸。美国环境保护局(EPA)、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欧盟、日本和加拿大等规定了粮油中硫酰氟残留限量,GB 2763-2016 中规定粮食中最大残留为 0.1mg/kg,但没有提供相应的检测方法标准,经检索,未找到相关的国家和行业方法标准,仅有测氟离子残留的标准,但不能直接测定粮食在熏蒸后对硫酰氟的吸附造成的残留含量。随着硫酰氟熏蒸剂使用的逐渐增多,残留检测需求也逐渐增多,急需制定相应的检测标准方法,用于实验室准确定量检测。本标准的制定将填补我国粮食中硫酰氟残留量定量检测标准的空白,可以为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提供标准支持,从根本上保障我国粮食中硫酰氟残留量的检测和监测,提升我国粮食质量安全检测的水平。本标准的试验原理试样在密闭容器中经加热使硫酰氟释放,经过一定时间后可达到平衡,采用顶空进样注入具有电子捕获检测器的气相色谱仪分析测定,以保留时间定性,外标法定量。 检出限及定量限本方法检出限为3 μg/kg,定量限为10 μg/kg。粮油检验 粮食中硫酰氟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pdf2 粮油检验 粮食中硫酰氟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编制说明.pdf
  • 水质49种全氟和多氟化合物,一针进样全搞定
    导读全氟和多氟烷基化合物(per-and polyfluoroalkyl substances, PFAS)是一类新型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广泛应用于日常生活和工业用品中。研究表明这些化合物易于生物累积,且可能导致肝毒性、致癌性、生殖毒性以及干扰内分泌等特性。如今,天然环境中化学抗性PFAS的排放量不断增加,同时这些人为污染物在天然和处理水域、人类和动物生物体中的存在都构成了巨大的环境挑战。 全氟辛酸小档案中文名:全氟辛酸英文名:Perfluorooctanoic AcidCAS号:335-67-1分子式:C8HF15O2分子量:414.07 PFAS法规要求及分析特点PFAS含有几乎无法被破坏的C-F键,被称为“永生的分子”,由于其没有显示出任何被生物降解的迹象,因此也被称为“永久性化学品”。 斯德哥尔摩公约于2009年通过了全氟辛烷磺酸及其盐类和全氟辛烷磺酰氟成为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的一个重要检测项目。2010年3月17日,欧盟委员会发布2010/161/EU号议案,建议对食品中全氟烷基化合物进行监控。 PFAS的检测面临诸多挑战,一是来源于玻璃器皿和实验器材的本底污染,这对前处理耗材、检测仪器纯净的要求极高,简单的前处理步骤也更有利于降低干扰;二是浓度低,美国EPA于2016年发布的水质安全建议中,要求水质中PFOA和PFOS的限量是70 ppt,因此要求仪器具备较高灵敏度。 岛津解决方案岛津超高效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LCMS-8050 参考美国ASTM D7979标准水质PFAS的分析方法,采用岛津超高速LC-MS/MS(UFMSTM)技术,建立了快速、稳定、高灵敏度的49种PFAS(30种目标物和19种内标)分析方法,为客户提供环境中PFAS痕量分析的全方位解决方案。 表 1 PFAS检测标准比较 样品前处理分析条件 表2 梯度条件干扰的消除PFAS可能存在于溶剂、玻璃器皿、移液管、导管、脱气机和LC-MS/MS仪器的其它部件中。为了避免来自系统的干扰,在溶剂和样品阀之间放置一个延迟柱,延迟来自系统的PFAS出峰时间,从而消除系统的干扰。图1 PFOA色谱图:(a)无延迟柱(b)使用延迟柱 绘制9点校准曲线对PFAS目标物进行校准,线性范围5 ppt-200 ppt,所有化合物线性回归系数R20.99。各标准品校准误差均在±30%以内。 图2 49种混标溶液(100 ppt)TIC图(黑色)和MRM图(其它颜色) 表3 保留时间、检出限、线性范围、准确度、精密度*FHEA, FOEA ,FDEA使用400 ng/L计算准确度和精密度 结语 随着PFAS的不断向全球扩散,或许我们已经找不到一片极净之境。在你所不知道的隐秘角落,这种 “永生的分子”正在威胁着人类赖以生存的水源安全。淘汰有害PFAS制品的活动正在一步一步推进,在这个过程中,岛津公司愿与所有致力于地球和人类健康的人们一道,利用科学、高效、灵敏的分析手段共同守护我们的生命之泉。 *数据来源于岛津科学仪器-美国 参考资料: 1.U.S.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 "US EPA Method 537: Determination of Selected Perfluorinated Alkyl Acids in Drinking Water by Solid Phase Extraction and Liquid Chromatography / Tandem Mass Spectrometry (LC/MS/MS)," Washington D.C., 2009.2.ASTM International, "ASTM D7979-17: Standard Test Method for Determination of Perfluorinated Compounds in Water, Sludge, Influent, Effluent and Wastewater by Liquid Chromatography Tandem Mass Spectrometry (LC/MS/MS)," West Conshohocken, 2017.3.ASTM International, "ASTM D7968-17a: Standard Test Method for Determination of Perfluorinated Compounds in Soil by LIquid Chromatography Tandem Mass Spectrometry (LC/MS/MS)," West Conshohocken, 2017.United States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 "US EPA - PFAS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14 August 2018.
  • 科研院所招聘|中检院吴先富博士课题组诚招博士后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是国家药品、生物制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质量检验的法定机构,是集检定、科研、教学、标准化研究于一体的综合性国家级检验检测研究机构,具有独立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资格。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增强国际竞争力、提高科研队伍水平,培养和吸引高层次优秀人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一、团队负责人介绍吴先富,博士,研究员,中检院标物中心技术室副主任(主持工作)。2006年硕士毕业于沈阳药科大学,2009年博士毕业于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物研究所。2009年至2012年中国科学院微生物所任助理研究员,2012年至今中检院任研究员。主要从事新技术和新方法在复杂药物分析中的应用研究。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J Pharm Biomed Anal, Anal Bioanal Chem, Org. Lett, Eur J Org Chem,Tetrahedron等SCI杂志和中文核心期刊发表文章50余篇。国家药典委员会委员、农业部兽药评审专家、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全国标准物质委员会审评专家组专家和全国标准物质委员会审评库专家。国际期刊《Mini-Reviews in Medicinal Chemistry》客座编辑,《Phytomedicine》、《Molecules》和《Natural Product Communications》审稿专家。研究课题:新技术新方法在药品标准物质和药品质量分析中的应用研究研究内容概述:随着科技和社会的发展,对于药品标准物质和药品的质量要求越来越高,特别是如何有效控制复杂药物的质量是药物分析学科亟需解决的课题。本研究利用近年来出现的分析新技术新方法,如核磁共振波谱新技术、各种新型质谱技术和LC-MS各种联用新技术,探索建立药品标准物质定值和药品质量控制的新方法,为保障药品标准物质定值准确性奠定基础,为实现复杂药物的质量可控提供参考和借鉴。二、专业、学术背景及相关科研经验要求药物分析学、分析化学、中药分析学、中药学、药物化学、中药化学、植物化学等相关专业,药物分析、分析化学、天然药物(中药)化学、植物化学等相关科研经验,具有一定科研创新能力。三、招收基本条件(一)品学兼优,身体健康,无不良记录。(二)应具有博士学位且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或2023年应届毕业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在35周岁及以下。申请从事第二站及以上博士后研究人员,获得博士学位的年限不受限制。(三)热爱科研工作,能够吃苦耐劳、诚实可信, 具有良好的工作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 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能够尽职尽责地完成博士后科研工作。(四)在职人员必须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不可兼职,同时须满足各科研任务招收人员的具体要求。四、招收人数及在站工作年限招收1人,一般为两年,根据科研任务需要可适当延长。五、待遇条件按照相关规定,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较好的工作、学习、研究条件。(一)博士后研究人员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我院博士后人员工资待遇相关规定执行。(二)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享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三)为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博士后公寓或补贴。六、报名方式自发布此通知之日起至2023年7月2日之前,符合上述条件的应聘者,请以“项目代码—导师姓名—***(申请人姓名)”为主题将以下材料以附件形式发送至:jypx@nifdc.org.cn。(一)博士后申请表(附件2)。(二)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即将毕业的博士研究生请提供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有关证明材料。备注:我院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本站将对申请者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并根据具体情况要求申请者提供进一步相关材料。初审合格者将安排面试、体检等。具体形式、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报名材料,恕不退还)。期间未经邀请不接待来访。七、联系方式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教育培训中心(研究生院)联系人:徐老师联系电话:010-53851325邮箱:jypx@nifdc.org.cn。【附件】 附件1:中检院2023年度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基本信息表(20230615).pdf 附件2:博士后申请表.docx
  • POPs2016上的“明星”—全氟化合物
    仪器信息网讯 谈起POPs,人们首先想到的就是垃圾焚烧厂排放的二噁英,然而最近在西安举办的第十一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国际学术研讨会上,全氟化合物(PFASs)受到了与会专家的诸多关注,成为报告者讨论最多的化合物。会议现场  全氟化合物是碳氢化合物(及其衍生物)中的氢原子全部被氟原子取代后所形成的一类化合物,具有持久稳定性、生物累积性等特点。2009年5月,斯德哥尔摩公约第四次缔约方大会决定将全氟辛烷磺酸及其盐类(PFOS)与全氟辛烷磺酰氟(PFOSF)列入公约附件B(限制类),并于2013年8月在我国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2015年,斯德哥尔摩缔约方大会通过了全氟辛酸(PFOA)及其盐类和相关化合物的附件D审查(POPs特性筛选),认为PFOA符合附件D筛选标准,决定在其附件E审查时应纳入可降解为PFOA的盐类和相关化合物。为适应新的履约需求,在我国近期更新的中国履行《斯德哥尔摩公约》国家实施计划中,也将PFOS纳入了计划中,并将动用2400万美金来实现其在重点行业的淘汰和替代。这也许就是全氟化合物受到大家广泛关注的原因。  除了大会报告和各分会场中有多个涉及全氟化合物的报告外,为了集中讨论全氟化合物的问题,本次研讨会特设了“PFOS履约与安全替代”专场,邀请国内外专家共同探讨全氟化合物的危害和替代品。“PFOS履约与安全替代”专场  各位专家主要围绕全氟化合物的分布、危害和替代品三方面进行了报告。  POPs Environmental Consulting 的Roland Weber博士讲解了PFOS引起的水污染问题以及针对此问题的管理策略和成本。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王亚韡研究员以我国最大的全氟磺酸盐生产工厂为例,研究了周边地下水、表层土壤、职业工人、周边居民和周边母鸡中全氟化合物的分布、迁移、暴露以及消除规律,并根据研究成果提出了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南开大学祝凌燕教授介绍了其团队在环境中全氟化合物的研究,主要结论包括河流输入是太湖水体中PFAFs的主要来源 直接排放是城市大气中PFOS和PFOA的主要来源 PFASs可以通过与气溶胶或颗粒物结合的形式在大气中传输 我国人体血清中以PFOS为主,短链化合物如PFHxS等有升高的趋势。  农业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耿岳博士以“母亲全血中全氟化合物水平同胎儿先心病发生的相关性”为题,讲解了其在母亲全血中检出的全氟化合物浓度及种类,频率最高的是PFOS和PFOA,并且病例组和对照组之间没有显著性的差异。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贾旭宏博士的团队成员为大家讲解了其团队开发的一种PFOS替代品——以短氟碳链(≤ C4)为基础的阴阳碳氟-碳氟表面活性剂复配体系, 并详细介绍了其在水成膜泡沫灭火剂中替代C8基氟表面活性剂的潜力。科慕化学(上海)有限公司Kai-Volker Schuber 博士介绍了其公司产品短链Capstone 含氟表面活性剂作为灭火剂原材料的风险,分别从原材料、产品以及降解产品三个方面,进行了环境、毒理、生态等方面的评估,论证了此种产品的环境友好性。中科院动物研究所戴家银研究员从分布特征和迁移转化规律、内分泌干扰与生殖毒性、复合毒性效应的表征、毒性效应的分子机制等四方面对全氟化合物进行研究,此次报告主要讲解了F-53B的研究成果,认为其各种效应仅次于PFOS和PFOA,不能作为PFASs的替代品。  在会议的茶歇期间,“PFOS履约与安全替代”专场主持人清华大学黄俊副教授接受了仪器信息网的采访,为我们系统介绍了全氟化合物的使用和研究情况。  仪器信息网:我国PFOS的应用情况如何?  黄俊:根据公约和我国的批准,总体来说,用于电镀、农药等特定豁免用途的PFOS将在五年之后全部淘汰,用于消防和全封闭体系电镀等可接受用途的PFOS将可继续使用。与无意产生的二噁英不同,PFOS是一种化工品。在消防领域,PFOS被认为是一种很好的灭火剂生产原料,由于我国石化基地比较多,可以说火灾防不胜防,如果不能找到效果良好的替代品,将对我国消防安全产生较大的影响。”  仪器信息网:PFOS是斯德哥尔摩公约新增列物质,这是否意味着PFOS的毒性小于二噁英等第一批列入公约的物质?  黄俊:这不一定,是否列入公约主要取决于科学认知和国家提名。一种物质如果产量较小,没有引起关注,但因为偶然原因发生危害并被证明毒性较大,可能就会被马上列入公约。再有一个是国家提名,不管一种物质的危害性如何,如果没有任何国家提名的话,也是不会列入公约的。  目前全氟化合物的很多毒理学性质还不清楚,虽然目前公约主要考虑PFOS和PFOA,但是研究者普遍认为应该有更多种类的全氟化合物属于POPs。现在的问题在于,研究众多,但是还没有一个公认的结论。就像阻燃剂一样,刚开始的时候,五溴二苯醚和八溴二苯醚被列入公约,对于十溴二苯醚大家经过了很长时间的争论,最终也列入了公约,这是一个科学证据完善的过程。  仪器信息网:全氟化合物的分析技术是否成熟?  黄俊:全氟化合物是表面活性剂,有阴离子型和阳离子型两种,种类非常复杂,且带有电性,有疏水性的,也有亲水性的,并且物质性质比较特别,所以在用液质联用同时分析多种全氟化合物时,就需要找到一个兼顾所有分析需求的方法。总之,多种全氟化合物的同时分析并不容易。  另外一个就是排除干扰。仪器中的很多密封件是采样特氟龙材质,这种材质会溶出全氟化合物从而形成干扰,目前的解决方法包括更换材质、增加预柱消除干扰、采用同位素稀释方法消除干扰。还有就是实验室的本底控制也很重要,像冲锋衣、地毯、涂料之类的,都会释放出干扰物质。编辑:李学雷
  • 全国新污染物治理版图已现!各地区行动方案全梳理
    随着2022年5月国务院印发《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微塑料等新污染物开始得到人们重视。该《行动方案》提出了明确的任务线:即2022年发布首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建立健全有关地方政策标准等;2023年年底前,完成首轮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和首批环境风险优先评估化学物质详细信息调查;2025年年底前,初步建立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那么,截至2023年初,全国各地区是否已跟上国家脚步?仪器信息网近日对全国已发布的各地区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进行了汇总,并梳理了其中值得关注的共性及差异。据不完全统计,截至发稿时,全国共有28个地区发布了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包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上海、山东、江苏、浙江、江西、安徽、福建、湖南、河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宁夏、新疆、青海、黑龙江、吉林、辽宁。行动目标与国务院《行动方案》同步,各地区均已设下2025年长期目标,即2025年底前完成国家重点管控物质和本市重点行业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并完成高关注、高产(用)量的化学物质筛选和环境风险评估,逐步形成新污染物治理试点示范。其中,山西、山东、陕西、新疆、甘肃等地区已设下2023年短期目标,即2023年年底前,完成首轮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和首批优先评估化学物质详细信息调查。可以预见的是,近期,各地区新污染物基本信息“摸底”工作将陆续开展,2025年前,各地区将逐步开始探索建立环境中新污染物痕量检测、同步检测分析方法,并建立相关监测网络。监测领域据统计,在监测领域这一维度上,水、土、气仍然是各大地区部署工作的重要脉络。比如在监测点布局方面,各地区均提到了要“在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典型工业园区开展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试点。”具体来说,在水环境监测方面,各地区皆有提到有关地下水、地表水、污染源废水中新污染物的调查监测。其中,山东、浙江、河南、湖南、海南等地区特别提出,要在各大江大河流域、各大河流入海口等重点区域设置新污染物的调查监测试点;在土壤环境监测方面,河南、福建、安徽、江西、辽宁等地区提到,要持续推进省内土壤新污染物监测,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在大气环境监测方面,黑龙江、云南、四川、甘肃、广西等地区提到要加强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环境治理,对排放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排放口及其周边环境定期开展环境监测,评估环境风险。目标污染物正如前文提到的,所谓新污染物,涵盖了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微塑料等。在国家刚刚发布的《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中明确提到,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类、有毒有害污染物类、环境内分泌干扰物类、抗生素类这四大类14种污染物应严格按照要求落实禁止、限制、限排。可以看到的是,在污染物种类方面,各地区行动方案中提及的重点监测污染物亦有诸多共性。天津、河北、山东、浙江、江西、湖南、河南、海南、重庆、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这14个地区明确要求要在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典型地表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典型市政污水处理厂、典型工业企业或园区开展内分泌干扰物环境调查监测试点。作为内分泌干扰物下的重要一项,农药污染在近年广受各地重视,几乎所有地区均提到了要强化农药使用管理。作为重要的共性之一,仪器信息网发现,除内分泌干扰物外,抗生素、微塑料是被所有地区共同关注的重点,其市场的发展值得期待。所有地区均提到要将抗生素、微塑料等其他重点新污染物纳入“一品一策”管控措施,其中,上海更是在刚刚印发的《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中明确将微塑料提上重点管控名单。各地区行动方案的共性中仍然略有差异,各地区行动方案中虽然均提到要开展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监测,但大多数地区并未给出此大类下的具体监管名单。少数地区提到了该大类下的具体化合物:河北提出,要开展全氟辛基磺酸类化合物、六溴环十二烷、十溴二苯醚、氯化石蜡、全氟辛酸及其盐类和相关化合物等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以及汞或汞化合物的生产和加工使用企业环境信息调查;同样是持久性有机物污染物,上海给出的清单略有不同,包括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和全氟辛基磺酰氟(PFOS类)、全氟辛酸及其盐类和相关化合物(PFOA类)、全氟已基磺酸及其盐类和相关化合物(PFHxS类)、壬基酚、二氯甲烷、三氯甲烷、双酚A等;浙江要求严厉打击六溴环十二烷、氯氟烃、1,1,1-三氯乙烷、四氯化碳、含滴滴涕的涂料、三氯杀螨、醇等已淘汰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河南提到要探索开展含全氟辛烷磺酰基化合物废弃泡沫灭火剂环境无害化处置,同时,要从饮用水水源到用水末端全程关注消毒副产物、藻毒素和全氟化合物等。从上述名单中可以看出,含氟、含氯化合物是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大类下备受重视的。我们再就“全氟化合物”这一关键词在各地区行动方案中进行了筛选,发现除上述地区以外,海南提到要重点关注饮用水中直接影响人民健康的消毒副产物、农药和全氟化合物等新污染物;宁夏提到要选取重点化工企业实施全氟化合物治理试点;四川提到在川南经济区选择自贡等市开展重点化工企业全氟化合物治理试点。可见,含氟、含氯化合物仍然在各地区存在不同程度的监测需求,并且多集中于水质监测领域。能力建设另外,作为各地区行动方案重要的共性,各地区在能力建设方面提出的要求是基本相同的,涉及到两大重要方向:1.加强新污染物监测技术攻关,开展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与管控关键技术研究。鼓励龙头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建设重点实验室,开展新污染物生态环境危害领域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2. 培育一批符合实验室规范的化学物质危害测试实验室。开展相关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和专项培训,全面提升人才支撑能力。值得注意的是,在能力建设方面,有些地区特别提到了对于监测设备的最新配备需求。比如,福建提出要提升监督、执法装备和环境监测仪器设备的标准化水平;陕西提出要依托现有的分析测试能力,购置新污染物相关监测仪器设备;辽宁提出要完善新污染物环境监测资质、设备建设,提升新污染物非靶向监测分析能力;河北提出要培育化学物质危害测试实验室,完善新污染物环境监测资质、设备建设等。能力建设方面,共性中同样存在差异,这体现在各地区对于监测网络部署的具体方案上。有地区提出,要依托本省现有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进行新污染物信息调查后,再行构建新的监测方案,比如内蒙古、湖南等;有地区提出,要探索新污染物的调查监测试点,并逐步将其纳入全省环境监测体系,进而鼓励新污染物社会化监测,比如青海、山东等;有地区提到要依托高等学校、研究院所和企业等科技资源,进一步推进新污染物治理科技成果转化,比如重庆等;此外,山东特别提出,要搭建新污染物快检快评平台;结语2022年11月,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主持召开部务会议,强调国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区重点管控新污染物补充清单和管控方案,将新污染物治理融入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中,进一步加强《清单》与现有污染防治制度机制的有机衔接。可以预见的是,在2023年,各地方新污染物的有关行动方案应会得到进一步完善,并于2025年建立各地独立完善的监测体系。
  • 中国氟硅有机材料工业协会《含氢硅油中含氢量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法》等25项待发布团体标准公示
    经项目征集、审核、发布审议等程序,氟硅协会拟于2023年3月发布《含氢硅油中含氢量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法》等25项待发布团体标准,为保障项目立项的公正性,现对13项氟硅团体标准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3月16日至3月25日,共计10日。如任何单位、个人对拟发布标准持有异议,请以正式发函方式向协会提出意见和建议。氟硅协会标委会邮箱:fsibwh@163.com。1、FGJ2021001《含氢硅油中含氢量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法》报批稿.pdf2、FGJ2021002《乙烯基硅油、甲基乙烯基硅橡胶中乙烯基含量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法》报批稿.pdf3、FGJ2021033《“领跑者”标准评价要求 硅酮建筑密封胶》报批稿.pdf4、FGJ2021034 《硅橡胶组合物 分类与命名》 报批稿.pdf5、FGJ2021034《六甲基二硅烷》报批稿.pdf6、FGJ2021040《乙烯基三甲基硅烷》报批稿.pdf7、FGJ2021041《低挥发性环甲基硅氧烷端乙烯基硅油》报批稿.pdf8、FGJ2021042《低挥发性甲基环硅氧烷的二甲基硅油》(报批稿).pdf9、FGJ2021057 《缩合型甲基苯基硅树脂》 报批稿.pdf10、FGJ2021052《纸张用无溶剂型有机硅离型剂》报批稿.pdf11、FGJ2021046 《乙烯基三甲氧基硅烷》 报批稿.pdf12、FGJ2021048《274#高真空扩散泵油》报批稿.pdf13、FGJ2021049 《275#高真空扩散泵油》报批稿.pdf14、FGJ2021050《通讯基站冷缩套管用硅橡胶》报批稿.pdf15、FGJ2021051《新能源汽车线缆用硅橡胶》报批稿.pdf16、FGJ2021056《加成型硅凝胶》报批稿.pdf17、FGJ2021013《保护膜用加成型有机硅压敏胶》报批稿.pdf18、FGJ2021016《按键用液体硅橡胶》(报批稿).pdf19、FGJ2021017《冷缩电缆附件用液体硅橡胶》(报批稿).pdf20、FGJ2021036《绝缘栅双极型晶体管用有机硅凝胶》(报批稿).pdf21、FGJ2021009《全氟-2-(2-硫酰氟乙氧基)丙基乙烯基醚》 报批稿.pdf22、FGJ2021010《全氟乙基乙烯基醚》报批稿.pdf23、FGJ2021011《全氟甲基乙烯基醚》报批稿.pdf24、FGJ2021012《全氟正丙基乙烯乙基醚》报批稿.pdf25、FGJ2021059《乙烯-三氟氯乙烯共聚物(ECTFE)树脂》(报批稿).pdf
  • 寰和科技 领先服务
    在本届慕尼黑生化分析展的人和展位上出现了一个新的身影&mdash &mdash 寰和科技。作为人和科仪一个全新的服务理念,寰和在此次展会上的闪亮登场吸引了众多观众与同行纷纷驻足参观,大家反响十分热烈,踊跃地询问有关寰和的各种问题,均表示寰和的诞生引领了当今科学仪器行业的发展潮流,必将对行业的今后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寰和科技是由原人和科仪的技术服务专家组成,秉承关注您、服务您、成就您的宗旨,为您提供完整的服务和支持解决方案。从实验室的设计、建设,到仪器设备的配置、购置,以及日常运行维护,您可以放心地交给我们,而您只需聚焦在您的核心业务之中。 寰和的技术团队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已服务过上千家企事业单位并广受好评,凭借丰富的服务经验提供个性化的服务,帮助您提高生产力,降低总体拥有成本,并确保整个实验室的完好运行。 我们的全方位服务: &diams 仪器租赁 根据实际需求与市场环境,为制造与研发行业提供各种仪器的中短期经营性租赁、长期金融性租赁、第三方托管与外包等专业化服务。 &diams 维修维护保养 整合行业资源。为实验室的正常运行提供快捷完善的修理以及日常的维护保养。 &diams 实验室设计建设 凭借丰富的实验室设计施工经验、经典的大型实验室设计建设的案例以及多年的成功运行,我们可以自豪地承接复杂的实验室项目。 &diams 咨询培训 咨询培训贯穿实验室的整个过程,从初期的仪器选型、方法建立、人员操作技巧培训,到成长过程中人员管理、工作流程控制、分析方法优化等。 &diams 计量校准 凭借与各类专业机构长期合作关系,我们将以协作方式为您提供计量检定、应急检测、校准等服务。 &diams 安装调试 经过原厂充分培训与授权,我们承接原厂委托的仪器安装、调试,并持续服务,保障您长期无忧使用。 寰和诚邀更多的合作伙伴加入这场服务运动,为您扩大市场份额,提升知名度和美誉度。通过提供专业及时的本地化服务,让客户满意,形成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创造多赢、共赢的局面。 欢迎来电咨询:400-820-0117 更多信息请访问 www.labhome.com.cn
  • 生态环境部关于公开征求《水质 全氟辛基磺酸和全氟辛基羧酸的测定 固相萃取/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等四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意见
    各有关单位: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我部组织编制了《生态遥感地面观测与验证技术导则》等四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征求各有关单位意见。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其他各有关单位和个人也可提出意见和建议。请于2022年1月10日前将意见建议书面反馈我部,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电子文档同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联系人:生态环境部监测司 曹 宇电话:(010)65646228传真:(010)65646236邮箱:zhiguanchu@mee.gov.cn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邮编:100006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2.生态遥感地面观测与验证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3.《生态遥感地面观测与验证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4.固定污染源废气 烟气黑度的测定 林格曼望远镜法(征求意见稿)5.《固定污染源废气 烟气黑度的测定 林格曼望远镜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6.水质 全氟辛基磺酸和全氟辛基羧酸的测定 固相萃取/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征求意见稿)7.《水质 全氟辛基磺酸和全氟辛基羧酸的测定 固相萃取/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8.土壤和沉积物 全氟辛基磺酸和全氟辛基羧酸的测定 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征求意见稿)9.《土壤和沉积物 全氟辛基磺酸和全氟辛基羧酸的测定 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1年12月9日(此件社会公开)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生态环境部各流域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监测与科研中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监测站(中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第一监测站各环境保护重点城市生态环境监测站(中心)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河北环境工程学院
  • 日日更新 月月不同 | 更多的全氟和阻燃剂筛查方案它来了
    日日更新 月月不同 | 更多的全氟和阻燃剂筛查方案它来了原创 飞飞 赛默飞色谱与质谱中国 关注我们,更多干货和惊喜好礼牛夏梦由于新污染物本身具有的生物毒性、环境持久性、生物累积性以及对人体健康存在的潜在风险引起大家的广泛关注。目前国际上广泛关注的新污染物包括全氟化合物(per-and polyfluoroalkyl substances,PFAS)、抗生素(Antibiotic)、阻燃剂(Flame Retardant,FR)、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ersistent Organic Pollutants,POPs)、内分泌干扰物(Endocrine-Disrupting Chemicals,EDCs)、微塑料(Microplastics),药物与个人护理品(Pharmaceuticals and personal care products,PPCP)等。健康风险有毒物质和疾病登记局(ATSDR)显示根据全氟化合物的动物试验研究发现PFAS 会对肝脏和免疫系统造成损害,还会导致实验动物出生体重低、出生缺陷、发育迟缓以及新生儿死亡;复旦大学医学研究院比较了全球范围内不同人群经呼吸道和胃肠道暴露于OPFRs的水平以及其在体内的负荷水平;归纳和总结了长期低水平的OPFRs暴露对儿童神经发育、成年人的生殖系统以及甲状腺功能等方面的潜在危害;抗生素的耐药性则是全球需要面对的公共卫生挑战,抗菌素耐药性增加是导致严重感染、并发症、住院时间延长和死亡率增加的原因。赛默飞新污染物解决方案新污染物覆盖种类较为广泛,目前除了主要关注的新污染物除了抗生素以外,热度比较高的新污染物还有全氟化合物PFAS以及阻燃剂,其中阻燃剂中添加型阻燃剂中的有机磷阻燃剂则是目前使用较多的一种,也是目前污染较为广泛的一类。赛默飞为了满足客户检测筛查更多种类的全氟化合物以及更广泛新型有机污染物的需求,进行了新污染物种类的扩项。本次方案更新亮点:更多的全氟化合物,赛默飞推出市面覆盖最多的全氟化合物的谱图库(Library)以及数据库(Database),100多种全氟化合物可供筛选,其中包括磺酸类、羧酸类、酰胺类及醇类;新类别的有机磷阻燃剂的筛查方案,增加了40多种有机磷阻燃剂,扩大大家对于新污染物的发现范畴,覆盖更广更全面;同一个的方法,有效数据级别up,新添加的化合物均存在出峰时间、分子式以及碎片的全部信息,方便大家实现更高级别的鉴定;当前最新方法包的新污染物类别组成如下:图1 数据库中新污染物类别分布(点击查看大图)有机磷阻燃剂存在较多的异构体,该方法包可以实现异构体的有效分离:图2 磷酸三(1-氯-2-丙基)酯和三(3-氯丙基)磷酸酯(上)、磷酸三丙酯和磷酸三异丙基酯(下)(点击查看大图)该方案基于赛默飞高分辨仪器平台Orbitrap Exploris系列静电场轨道阱质谱,Orbitrap超高的分辨率(12W以上)尽可能的实现分子量相近化合物的分离分析;精确的质量精度,在标配的Easy-IC功能下,可以做到小于1ppm的质量偏差,最大程度的解析未知物的元素组成;正负切换,得到的更多方向的二级碎片以及更多种类的化合物,更有利于目标物质的高通量筛查。赛默飞高分辨新污染物筛查数据库目前已更新400多种,之后也会进一步持续更新,助力更广度的新污染物筛查工作持续有效进行。赛默飞依托完整的产品线以及优异的质谱性能,助力新污染筛查分析,致力于世界更健康、更清洁、更安全。赛默飞推出的全新高分辨新污染物筛查方法包已上线,该方法包种包括仪器进样方法、数据处理方法、报告模板以及新污染物的具体信息,如需该方案致电联系相关销售即可免费获得。推荐阅读:● 重磅来袭|赛默飞新污染监测高通量方案再升级 ► 点击阅读 ● 磨砺以须 倍道而进|新污染物高分辨液质筛查方案就现在! ► 点击阅读 ● 简单上手 快速落地 | 新污染物液质解决方案看这里 ► 点击阅读 如需合作转载本文,请文末留言。
  • 广东省环境监测协会立项《水质 六溴环十二烷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等两项团体标准
    各有关单位:依据《广东省环境监测协会团体标准制定程序》,广东省环境监测协会组织专家对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牵头提出的《水质 六溴环十二烷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水质 全氟辛基磺酰氟的测定 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两项团体标准立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项目符合立项要求,现批准立项。请标准起草单位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和要求,高质按期完成制定任务。同时欢迎关注新污染监测的高校、科研机构及相关企事业单位加入标准制定工作。有意参与标准制定工作的请与协会秘书处联系。联系人:高哲仪 何小燕联系电话:020-34476317 34476361电子邮箱:gdsaem@126.com 广东省环境监测协会2024年3月7日粤环监协〔2024〕2号—关于《水质 六溴环十二烷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等两项团体标准立项的公告.pdf
  • 麦当劳重金属超标9倍 存致皮肤癌风险
    台北县昨日公布快餐业油炸油第二波检验报告,抽查4家业者的7家分店,知名快餐业者麦当劳和连锁比萨的永和中正店等,都验出重金属“砷”,超出标准高达9到11倍!显示这些炸油确实有害健康,除了勒令改善,也将移送卫生局,最高罚30万。“砷”这种致癌物质,怎么会超标这么多,连毒物科专家都感到不解 但能够确定的是,除了重金属之外,7家店(包括肯德基)的炸油,还全部验出另一种致癌物质“丙烯酰胺”(动物实验证实致癌),消保官表示,丙烯酰胺对人体有害,将与相关单位研究,是否做出相关规范。   声音   修法禁用滤油粉   “所有抽验的油品均含丙烯酰胺,台湾虽未订定含量标准,但可能致癌,使用滤油粉只是造成清洁假象,不能阻止油品劣化及产生致癌物,将建请‘中央’修法订定丙烯酰胺含量标准及禁止使用滤油粉。”——台北县法制局长陈坤荣   台麦当劳查出重金属超标9倍   台北县府法制局昨天邀集快餐业,公布上个月21日、27日连续2次抽检快餐业者油品及面包含防腐剂结果,麦当劳、达美乐炸油验出重金属砷,县府不排除开罚。另外,麦当劳土城金城店、中央店、永和中正店及达美乐永和市中正店、拿坡里土城中央店、肯德基土城金城店、永和中正店的油品都验出丙烯酰胺。业者则当场出示其他检验证明自清,并要求复验。   其中,油品含酸价中,麦当劳土城中央店最高,达23.88mgKOH/g,麦当劳土城金城店、中央店除面包被检出丙酸(防腐剂),还分别验出含砷0.923PPM、1.038PPM 连锁比萨的达美乐永和中正店也验出砷1.105PPM,远超过0.1ppm以下的台湾标准值9倍以上。   面对县府令人震惊的检验结果,麦当劳出示送验报告自清,麦当劳公关部协理曹昌杰表示,每天以试纸抽验油品并公布结果,也曾自行抽样送SGS(台湾检验科技公司)检测,都没有验出含重金属砷。   不过,曹昌杰说,自行送验没有验出砷,却验出有微量铜,可能与存放油品的环境有关,而这并不影响食品安全。麦当劳将要求县府复检自清外,也决定汉堡面包不再添加防腐剂,保鲜期将由原先6天减为3天。   重金属“砷” 有致皮肤癌等风险   与会的消基会秘书长吴家诚表示,砷不可以出现在油品跟食物中,因其可能引发乌脚病、末稍神经的迫害,本身还有致皮肤癌等潜在性风险。   台北县法制局长陈坤荣表示,所有抽验的油品均含丙烯酰胺,台湾虽未订定含量标准,但可能致癌,使用滤油粉只是造成清洁假象,不能阻止油品劣化及产生致癌物,将建请修法订定丙烯酰胺含量标准及禁止使用滤油粉。   他说,麦当劳若对抽验结果有疑义,可在15天内提出复检申请。麦当劳及达美乐等业者代表当场都表示将会要求复检。   师大化学系教授吴家诚:“我很想知道这油从哪来,它炸了哪些东西,当然,砷(重金属)这东西,不可以出现在我们的油里面。”   原本猜测可能是油炸鱼类食品,因此才跑出毒性较低的有机砷,没想到,验出来的竟然都是致癌的无机砷,而且数据高到连毒物专家都傻眼,快餐龙头这回又有两家分店上榜,赶紧出示自行送验的报告,希望降低伤害。   抽查7店 全都被验出丙烯酰胺   而且,抽查4家业者,7家分店全都被验出丙烯酰胺,12.4到22.4ppb不等,虽然数据相对很低,但在动物实验也证实致癌,这种只要是淀粉类经过高温油炸,就容易产生。虽然台湾并未对丙烯酰胺做严格规定,但消保官认为丙烯酰胺对于人体还是有害,会建议相关单位,研究一下是否要做出相关规范。   报告显示,快餐业者用油已经产生有害健康物质,最高可以罚到30万,而且再这样炸下去可不行,消保官要求,除了每天2次试纸检验油品,每个炸锅只能炸一种食物,并且停止使用滤油粉,快餐业者也只能乖乖配合,挽救重伤的业绩。   他说,麦当劳若对抽验结果有疑义,可在15天内提出复检申请。麦当劳及达美乐等业者代表当场都表示将会要求复检。   名词解释   ■无机砷   国际癌症研究机构于1980年将无机砷正式确认为人类致癌物。在自然界中,砷多以无机砷化合物的形式存在于火成岩和沉积岩中。工业与矿产开发排放的含砷废水和废弃物及农业中使用的含砷杀虫剂、除草剂,也是砷来源之一。   ■丙烯酰胺   丙烯酰胺是一种白色晶体化学物质,是生产聚丙烯酰胺的原料。淀粉类食品在高温(120℃)烹调下易产生丙烯酰胺。2002年4月,瑞典在一些油炸和烧烤的淀粉类食品,如炸薯条、炸土豆片等食物中率先检出丙烯酰胺。丙烯酰胺进入体内后,会导致遗传物质损伤和基因突变。
  • 食品中全氟和多氟烷基化合物测定的国标方法修订进展
    PFAS,即全氟和多氟烷基物质,是一组多样化的人造化学品。PFAS结构稳定、不易降解,具有优良的表面活性功能,因此广泛的应用到包装、表面处理、灭火器、卫生用品等各种消费品和工业产品中。传统PFAS的代表性化合物、以及研究最热门的PFAS,为全氟烷基羧酸类化合物(PFOA)及全氟烷基磺酸类化合物(PFOS)两大类。目前,全球许多国家或地区都已经对PFAS进行限制,此前小编已将PFAS相关管控要求概况成文:管控再升级!2024年全球PFAS管控法规大盘点 2019年3月11日中国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禁止生产、流通、使用和进出口林丹等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公告》自2019年3月26日起,禁止 PFOS及其盐类和 PFOSF 除可接受用途外的生产、流通、使用和进出口。PFAS国内外风险评估及膳食暴露2022年12月8日,欧盟委员会法规(EU)2022/2388 发布,修订了关于某些食品中全氟烷基物质最高含量的法规,该条例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目前国内未制定食品中PFAS的限量值。欧盟2022/2388指导限量要求在中国 66 个城市中的调查表明,近 1 亿人的饮用水中 PFAS 浓度高于安全水平。多国的暴露评估数据表明,膳食摄入是人体PFAS暴露的最主要途径。在第六次中国总膳食研究(TDS)中,水产类、蛋类、肉类中PFAS污染水平较高,乳类膳食中未检出PFAS,植物性膳食中检出率浓度水平较低。PFAS国标方法修订进展GB 5009.25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源性食品中全氟辛烷磺酸(PFOS)和全氟辛酸(PFOA)的测定》是现行的食品PFAS检测标准。但该标准食品基质适用范围窄,规定了动物源性食品中全烷基化合物的分析方法,未包含植物源性食品。并且标准中检测化合物覆盖少,仅规定了PFOS和PFOA含量的测定方法,未包含其他碳链长度的全氟磺酸和全氟烷酸、同分异构体和替代物,不再适用国际现行标准和我国国情。正在制定中的食品中全氟和多氟烷基化合物测定标准,将适用于食品中11种C4~C14的全氟烷酸7种C4~C12全氟磺酸、8种全氟辛酸和全氟辛烷磺酸同分异构体、4种全氟烷基化合物替代物,共计30种全氟/多氟烷基化合物的测定。标准方法基于碱消解提取和固相萃取柱净化的原理,采用同位素稀释-超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适用于动物源性和植物源性的食品基质,有助于我国准确开展PFAS和新污染物的膳食暴露评估。标准制定进展相关专家表示,标准标准中样品前处理方法、仪器分析方法已制定完成。并完成菠菜、大米、香干、猪肉、猪肝、草鱼、扇贝、酸奶、鸡蛋、婴儿配方粉、蜂蜜实验室内验证;大米、猪肉、草鱼、鸡蛋、婴儿配方粉实验室间验证。修订中的国标方法操作的关键点和注意事项仪器本底水平:液相系统中存在各种聚四氟乙烯材料的管路和密封圈,除更换相关管路外,同时需要在液相泵和进样阀之间加两根串联的预柱,以分开仪器污染峰与样品峰,对样品进行准确定量。部分仪器不存在全氟烷基化合物的污染,在确定后可以不再额外添加预柱。试剂空白:不同品牌试剂中全氟烷基化合物的本底水平均不同,特别是PFOA、PFNA和PFDA在试剂中存在一定的本底水平,因此在使用前需要将试剂浓缩50倍以上,进样测定其本底水平,选择不含有全氟烷基化合物的试剂进行前处理。近两年,试剂中PFBA的本底水平较高。SPE柱空白:不同批次的SPE柱中全氣烷基化合物的本底水平均不同,因此需要在甲醇活化步骤前采用氨水甲醇活化,去除SPE柱中全氟烷基化合物的污染。方法空白:每批样品均需做两个方法空白,控制整个前处理过程中的本底水平,方法空白要求小于LOD。上机前去除杂质方式:采用高速离心的方式去除杂质,不要使用滤膜,各种类型的滤膜中均存在全氟烷基化合物的污染,且存在吸附现象。点击进入相关话题点击图片 免费参会
  •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再禁9种有毒化学物质
    新华网日内瓦5月9日电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9日发表声明说,来自全球16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当天在日内瓦达成共识,同意减少并最终禁止使用9种严重危害人类健康与自然环境的有毒化学物质。   声明说,十氯酮等9种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在杀虫剂和阻燃剂等物品中广泛使用,与会代表因此决定,将它们列入《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这也使该公约所禁止生产和使用的化学物质增至21种。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执行主任施泰纳说,修改公约的禁用名单表明了国际社会已认识到这9种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危害性,各国政府应该高度重视,减少并最终禁止使用这些有毒化学物质。   这9种有机污染物分别是:α-六氯环己烷 β-六氯环己烷 六溴联苯醚和七溴联苯醚 四溴联苯醚和五溴联苯醚 十氯酮 六溴联苯 林丹 五氯苯 全氟辛烷磺酸、全氟辛烷磺酸盐和全氟辛基磺酰氟。
  • 高端仪器被垄断 科学家如何应对——北大核磁中心维权始末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3/uepic/7e17ace6-0753-47d2-8f39-33ccbc6dcca0.jpg" title=" 1.jpg" alt=" 1.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北大核磁中心一台950兆赫的核磁共振仪器正在工作。甘晓摄 /span /p p   在我国,核磁共振、电镜、液相色谱—质谱联用等高端科研仪器市场被国外厂商垄断已是不争的事实。受整体制造业水平影响,国内科研工作在未来一段时期内,依然将高度依赖进口高性能仪器设备。 /p p   除了在长期战略上继续加强高端科研仪器研发和生产,当科学家作为消费者遭遇“被垄断”的种种问题时,应该采取怎样的策略? /p p   过去4个月里,因供应商恶劣的售后服务,北京大学北京核磁共振中心联合全国几十家核磁用户发起一场维权活动。在“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前夕,本文详细梳理了这一事件,以期为读者遭遇类似情况提供解决“当务之急”的借鉴。 /p p    strong “失超”之后 /strong /p p   在位于北京大学西门内的北京核磁共振中心(以下简称北大核磁中心)地下一层实验室里,10台总价值约2亿元人民币的核磁共振波谱仪正在满负荷运行,这里是全国拥有这类仪器数量最多、规模最大的实验室。 /p p   几个月前,2018年12月5日深夜,在没有人使用和操作仪器的情况下,白雾从一台800兆赫兹谱仪的液氦充填口中喷出,发出了尖锐的响声——谱仪发生了“快失超”。 /p p   这是核磁共振波谱仪发生的一种严重故障。这类仪器的工作原理基于物理学——用合金导线绕成螺线管线圈,在满足超导条件下,通过电流产生稳定的“静磁场”。而要实现超导,则必须保证螺线管处在接近绝对零度的温度下,并用液氦、液氮逐层保护。 /p p   静磁场是仪器正常工作的基本条件。如果发生故障导致线圈温度上升,会造成超导现象消失,线圈中的电流随热损耗降低,磁场强度下降乃至消失,核磁谱仪无法正常工作,这类故障就叫做“失超”。 /p p   “失超”发生时,产生磁场的电流会进一步使得线圈温度升高,导致谱仪中的液氦和液氦因快速蒸发而喷出。谱仪的失超又分为“快失超”和“慢失超”。慢失超一般过程较长,可以及时补救 而快失超发生在较短的时间内,一般较难逆转。 /p p   故障发生后,北大核磁中心随即联系仪器制造商布鲁克公司,要求其在调查清楚仪器失超原因后,尽快提供解决方案。但是,布鲁克公司中国区售后人员的答复却是“先付费再升场”,闭口不谈造成失超的原因。 /p p   “布鲁克的工程师提出,让我们先付23万元人工费,他们再去准备液氦。”该中心首席科学家金长文回忆,“也就是说如果没成功,我们这几十万就白花了。” /p p   他当即否决了这个方案,并限定对方在一星期内解决这个问题。 /p p   “虽然你们的机器已经过了保修期,但我们会对这台机器的问题负责,不用担心??”布鲁克方面的答复空泛而缺乏实质性进展,让金长文深感失望。 /p p   “就是一种敷衍。”这也是该中心主任夏斌的内心感受。 /p p   作为一家初创于德国的高端分析仪器制造商,布鲁克公司在历经核磁共振部门BioSpin于2008年在美国上市、最大竞争对手安捷伦公司于2014年退出核磁市场后,成为全球高端核磁仪器最具优势的供应商。 /p p   一家独大的垄断局面让售后服务部门成为公司逐利的“发动机”。 /p p   10多天过去了,“失超”报修事件未取得进展。“北大核磁中心不能接受布鲁克公司这种不负责任的态度,我们必须要做些什么。”金长文和夏斌认为。 /p p   北大核磁中心拥有的10台核磁仪器全部购买自布鲁克公司,是这家公司在中国乃至全世界的VIP客户。在全国众多核磁用户中,也只有他们才有和供应商较劲的可能。 /p p   不久后,一封题为《关于终止与布鲁克中国区业务往来的声明》的公开信出炉,信中宣布了4条决定,包括“终止部分与布鲁克(中国)公司售后服务相关的业务”“正在计划中的老旧谱仪升级将不再考虑布鲁克公司”“将向布鲁克公司的董事会进行投诉”“正在咨询法律专家以确认布鲁克公司是否违法”等。 /p p   这封公开信发送给布鲁克方面的同时,还抄送给了全国核磁共振领域的大约30余位学者。公开信快速被转发,不断有布鲁克公司的其他用户反馈受到该公司售后部门的不合理、不公正待遇。 /p p   中科院过程工程研究所研究员郝冬霞也收到了这封公开信,信中内容让她想起两年多前受的“委屈”。 /p p   2016年,郝冬霞所在实验室的一台室外机出现故障,报修后布鲁克方面提出鉴于保修期已过,实验室必须花20多万元重新购买。“我们查询资料后发现,找一个厂家修好只需要花1万多元。”郝冬霞向《中国科学报》表示。 /p p   令她感到震惊的是,布鲁克售后部门获知他们找到第三方公司维修后,通知这家公司立刻中止与郝冬霞实验室的合作。 /p p   据媒体报道,从公开信的反馈来看,郝冬霞的遭遇也不是孤立事件。布鲁克报价2.2万元的交换机,有用户花200多元在淘宝上买到同款 布鲁克报价20万元的配件单元,有用户花2万元元左右找其他公司搞定。 /p p    strong 学会牵头成立“特别委员会” /strong /p p   布鲁克很快回信称,愿意免费给北大核磁中心“失超”的这台仪器进行保修期外的维修。 /p p   “看到全国核磁用户对公开信的反应,我们认为这已经不是赔偿北大的问题,而是全国普遍存在的问题,我们要求布鲁克先解决其他用户的质疑,我们的问题可以在其他用户的问题得到解决后再谈。”金长文指出,“希望他们能够公平对待大用户和小用户。” /p p   当时,作为中国物理学会波谱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的金长文看到,全国核磁用户数量多、组织松散,光靠发邮件维权恐怕不是办法。“学会,应该是把大家联合起来的最好组织。” /p p   2018年12月23日,经中国物理学会波谱学专业委员会授权,布鲁克核磁用户维权特别委员会(以下简称特别委员会)临时成立,由金长文主持,并由复旦大学教授唐惠儒、中国科学院武汉物理与数学研究所研究员邓风和王申林共同担任委员会发言人,厦门大学教授林东海主要负责用户间的信息反馈。涵盖了中国所有高场核磁共振波谱仪所在单位的学者陆续加入特别委员会。 /p p   随后,特别委员会面向全国用户对布鲁克公司售后服务的满意度及相关问题进行了调查。 /p p   结果出炉后,唐惠儒代表特别委员会向布鲁克公司管理团队发去一份官方声明,声明中称,“来自中国103所大学的逾190名核磁用户超过95%对布鲁克售后部门的服务感到不满意”“为解决这个问题希望你们立即开展内部调查”。 /p p   接下来,当事双方通过电子邮件进行了多个回合的密切磋商。 /p p   《中国科学报》从《波谱学杂志》微信公号公布的内容中读到,布鲁克方面希望一对一地与中国用户商讨,但特别委员会方面则一再强调,中国科学家需要的是包括全国所有用户的集体解决方案。 /p p   对话陷入胶着。 /p p    strong 深入问题本质 /strong /p p   包括金长文、夏斌、唐惠儒等在内的特别委员会核心成员一致认为,特别委员会提出的问题,本质上是希望布鲁克能彻底解决售后服务方面的问题,而不是仅仅解决这些具体的个案。 /p p   “售后不应该以盈利为主,布鲁克需要采取实际有效的行动改进在中国甚至全球的运营政策,以保证以后不要再出现类似的问题。”夏斌指出。 /p p   1月4日,布鲁克BioSpin售后服务和全生命周期支持部门总裁Andreas Kamlowski前往北大核磁中心,与金长文进行了一次会面。遗憾的是,此次会面以失败告终。金长文告诉《中国科学报》:“上午9点半开始谈,对话只进行了20分钟,我们就请他离开了。” /p p   《波谱学杂志》微信公号于当天推送了一篇文章,指出中方用户代表坚决不接受布鲁克售后经理避重就轻,试图将全国用户的售后问题简化为小部分用户个别问题的态度。“提议中国广大核磁相关科技工作者团结一致,同时应该让全世界的核磁共振波谱仪用户了解中国用户经历的售后服务问题,并提供我们所掌握的证据。” /p p   这篇报道同时附上了金长文发给布鲁克BioSpin总裁Falko Busse的公开信全文。 /p p   1月10日,Busse在回信中提出3点解决方案,包括中国区服务部门人事变动、建立“特别工作组”对整体售后服务做出改进意见等,拟定新的用户调查方案。根据这一解决方案,布鲁克副总裁Michael Engelhardt开始代管中国区服务部门。 /p p   1月25日,包括布鲁克销售部门在内的4名工作人员来到北大核磁中心,与特别委员会的4名中国科学家会面。 /p p   会面中,布鲁克方面表示将重新规范中国市场零配件价格。“尤其对于那些能够在中国当地市场进行采购的配件,将根据当地价格附加手续费进行合理定价。”Engelhardt承诺。 /p p   一个月后的2月25日,Busse等赴北大核磁中心,与特别委员会7位成员会面。他提出几项关键措施,包括由资深维修工程师在线远程指导快速排查故障,在北京建立first-level探头维修中心、线路板检查维修中心等机构,加强工程师培训也已提上议事日程等。同时还对“以旧换新”政策,售出配件是否标注新件、翻新件或置换件,不会干扰第三方机构提供维修服务作出承诺。 /p p   《中国科学报》近期就上述承诺的落实进展通过邮件询问布鲁克媒体联络人。该联络人在3月13日回复的邮件中称,截至当日,布鲁克“特别工作组”已经拜访了位于中国7座城市的22家用户,工作组由Busse亲自督导。针对售后服务的改进措施包括设备维修、定价和第三方服务等多个方面,如为布鲁克中国的工程师团队制订了专门的培训计划,并推出了升级服务水准的新措施。 /p p   此外,布鲁克媒体联络人称,在完成内部调查后,布鲁克已从2月18日起终止与其全国售后主管的雇佣关系。“目前,就这一职位,布鲁克正在招聘合适人选,期间将由Engelhardt继续代管中国区售后部门。” /p p   未来,对布鲁克售后服务的整改措施是否会停留在纸面上,目前仍是未知数。《中国科学报》将持续关注这一事件。 /p p    strong 面对垄断如何应对 /strong /p p   在中国,高端科研仪器高度依赖进口已是不争的事实。目前,常用的核磁共振仪、高分辨质谱仪等大型分析仪器,以及大部分的生命科学仪器如磁共振成像仪、超分辨荧光成像仪、冷冻透射电镜等都大量依靠进口。 /p p   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分析仪器分会副秘书长吴爱华向《中国科学报》提供的资料显示,2016年进口仪器仪表449.6亿美元,仅次于石油和电子器件,是第三大进口产品。2017年专业、科学及控制用仪器和装置总金额在“中国进口商品”额中排第五。根据海关统计数据,2013年到2017年,六大类进口仪器每年在700亿元到900亿元人民币之间。 /p p   除核磁外,电镜类、液相色谱—质谱联用等也存在高度依赖进口的问题。“不太一样的地方是,核磁基本上被布鲁克一家垄断,电镜和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器还存在不同品牌间的竞争。”吴爱华介绍。 /p p   例如,国内液质联用每年采购约2200台,100%为进口,来自AB Sciex、沃特世、安捷伦、赛默飞等公司。而以扫描电镜、扫描隧道显微镜和透射电镜为主的电镜类则采购自赛默飞、日立高新、日本电子、蔡司等公司。“这两个领域的公司占有的市场份额比较分散,相对均衡。”吴爱华说。 /p p   在刚刚结束的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期间,全国政协委员蓝闽波指出,高端科研仪器一旦形成垄断,将对中国科研产生较大影响。 /p p   业内人士认为,面对垄断,北大核磁中心维权的做法值得提倡。全国政协委员、中科院化学所研究员王春儒在两会期间接受《中国科学报》采访时建议:“遇到类似情况,行业内科学家应广泛团结起来,一起去和国外厂商谈判。” /p p   “北大核磁中心的做法值得赞赏。”上海政法学院竞争法研究中心主任丁茂中告诉《中国科学报》,“这不仅有助于积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还在客观上有助于推动相关行业的竞争治理,引起国家和社会对这个产业发展的重视与关注。” /p p   丁茂中根据目前从公开渠道获得的信息判断,布鲁克的做法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有关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禁止规定。“包括‘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或者只能与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在交易时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没有正当理由,对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差别待遇’等。”他说。 /p p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教授焦海涛则在采访中建议科学家在协商谈判后先观察一段时间,“如果情况改善则罢,如果供应商又回到原状,则可以向执法机构申请立案调查”。 /p p   在他看来,中国科学家目前受制于布鲁克的市场支配地位,不建议与布鲁克进行面对面法律诉讼。“通过媒体报道等方式引起执法机构注意,执法机构先是约谈布鲁克,若约谈无效,则进行立案调查并予以罚款和责令改正。”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内容参考《中国科学报》 /p
  • 欧盟可能限制使用全氟辛酸及相关物质
    德国与挪威合作,计划于2014年10月17日就全氟辛酸提交一份文件,称为《附件XV限制资料文件》。该份文件根据《化学品註册、评估、授权和限制法规》(REACH法规)附件XV内的相关资料规定匯编而成。   2014年3月5日,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宣布,德国与挪威政府已展开一项资料收集工作,以确定全氟辛酸及全氟辛酸相关物质的使用、数量和供应情况,以及技术上和经济上可行的替代品。   这些资料将会用于评估替代品以及匯编「限制资料文件」。该份文件最终可能会导至限制含有全氟辛酸的物品及混合物在市场贩售。如当局採用限制措施,欧洲委员会将会把有关措施纳入REACH法规附件XVII内。   附件XVII现已载有一份禁止在欧盟市场贩售的产品清单,包括含有若干类邻苯二甲酸盐的玩具和儿童护理物品,以及含偶氮染料的纺织品。   多项产品会含有全氟辛酸,包括纺织品、地毯、家具布料、纸张、皮革、碳粉、清洁剂和地毯护理剂、密封剂、地板蜡及油漆。全氟辛酸会残留在若干物件上,包括电线绝缘体、专用电路板、用于衣服的防水膜(如Gore-Tex)、外科植入物、牙线和不粘涂层。此外,瑞典化学品管理局(KEMI)在一份报告中特别指出,进口产品(如户外衣服)是全氟辛酸的主要来源。   德国及挪威正制订限制全氟辛酸及相关物质(可以分解为全氟辛酸的前体物质)的建议。建议将涉及全氟辛酸、相关物质、其混合物、製品以及其他物质成份的製造、使用及市场贩售。含有全氟辛酸及相关物质的进口货亦包括在内。   德国及挪威展开资料收集工作的目的,在于尽量鼓励更多相关人士回答问卷,就全氟辛酸及相关物质的使用、供应以及技术上和经济上可行的替代品等问题提供资料。   收集资料的对象包括全氟辛酸、全氟辛酸盐和全氟辛酸相关物质的生产商、替代品生产商、消防泡沫生产商,以及纺织品整理加工业、摄影成像业及半导体业等下游使用者。   德国及挪威邀请可能受限制措施影响或持有相关资料的人士,于2014年4月30日提出意见。相关人士可以通过以下网址填写问卷及提交资料:http://goo.gl/yqWbFq   若德国及/或挪威提出限制措施的建议,欧洲化学品管理局亦会进行公众谘询。
  • 日本修订关于化学物质控制法的内阁法令
    2009年7月30日,日本经济产业省、厚生劳动省、环境省发布G/TBT/N/JPN/307号通报,修订关于化学物质控制法的内阁法令。内容如下:   根据化学物质控制法(以下称为“法案”) 第6和11条,下列化学物质的生产或进口须经授权:   1.全氟辛烷磺酸(PFOS)及其盐类   2.全氟辛烷磺酰氟(PFOSF)   3.五氯苯   4.α六氯环己烷   5.ß 六氯环己烷   6.林丹(丙体六氯环己烷)   7.十氯酮   8.六溴联苯   9.四溴联苯醚   10.五溴联苯醚   11.六溴联苯醚   12.七溴联苯醚   根据法案第13条,下列产品如果使用了I类化学物质PFOS及其盐类、四溴联苯醚或五溴联苯醚则禁止进口:   1.航空液压液   2.纱线处理剂   3.复合金属及半导体腐蚀剂(除高频复合半导体以外)   4.金属电镀   5.半导体防反射涂层   6.工业用复合磨料   7.灭火器灭火泡沫   8.杀虫剂和蚂蚁诱饵   9.印刷纸   :   1.涂料   2.粘合剂   该通报拟于2009年10月批准,2010年4月生效。通报评议截止日期为2009年9月25日。
  • 全球受限和禁用有毒化学品新增9种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表示,《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修正案已于近日正式生效,该修正案将9种对人类和动物健康以及环境有害的有毒化学物质列入限制和禁止使用的化学品名单中,从而使公约中被限制和禁止使用的化学物质的总数达到了21种。   新列入的这9种化学物质在世界各地都存在,常被用作杀虫剂和阻燃剂,广泛存在于工农业生产和城市建设等使用的化学品之中。由于它们容易被摄入人和动物的器官内,不易分解,具有转移到下一代体内并在多年后显现其危害的特点,属于有生物积累性的毒性化学品。   这9种化学物质包括:α-六氯环己烷、β-六氯环己烷、六溴二苯醚和七溴二苯醚、四溴二苯醚和五溴二苯醚、十氯酮、六溴联苯、林丹、五氯苯、全氟辛烷磺酸及其盐类和全氟辛基磺酰氟。本次修改案是《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第一次增加限制和禁止使用的化学物质名单,对公约的修改说明各国政府已将有毒化学品问题提到了全球日程之上。   在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的倡导下,国际社会在2001年通过了《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当时公约限制和禁止12种化学物质的生产和使用,其中包括滴滴涕、氯丹、灭蚁灵等在内的8种有机氯杀虫剂,包括多氯联苯在内的2种工业化学品以及包括二恶英在内的2种工业生产或燃烧产生的副产品,该公约于2004年11月11日对中国正式生效。
  • 泉州鞋服企业积极申报国家实验室
    昨日,众多纺织服装企业负责人云集泉州,一起探讨提高纺织服装供应链管理的质量和效率。当日,由中国纺织信息中心、中国纺织工业协会检测中心主办的2009全国纺织服装企业质量管理和实验室建设论坛在九牧王公司召开。   论坛还特邀已获得国家实验室认可(CNAS)的国内知名品牌企业的实验室代表,介绍企业实验室国际化、标准化建设和质量管理的成功经验,探索企业健康发展的道路,为行业提供范例加以借鉴。   据了解,目前,国内的纺织服装企业越来越重视产品的研发和产品质量检测水平的提升,各个产业集群及产业聚集度较高的地方政府机构也在大力推动质量检测体系的建设,同时,企业也纷纷建立自己的产品检验实验室、培训企业自己的专业人才。   中国纺织工业协会检测中心副主任张翠竹介绍:“自2004年福建凤竹集团作为泉州第一家获得国家实验室认可之后,泉州很多企业都纷纷开展国家实验室认可申报,如九牧王、安踏、七匹狼、劲霸、特步等企业都在积极申报中。”
  • 欧盟将全面禁用全氟己烷磺酸
    近日,欧盟委员会在其官方公报上发布法规(EU)2023/1608,对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法规(EU)2019/1021进行修订,正式将全氟己烷磺酸和盐类及其相关物质列入欧盟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法规禁用物质清单。新法规于官方公报发布后的第20天起生效。全氟己烷磺酸及其盐此前已经于2017年7月7日列入SVHC候选物质清单。现在此类物质被加入《斯德哥尔摩公约》,日后将在全球范围内淘汰。2023年3月,欧洲化学品管理局已经公布了针对超过1万种全氟或多氟烷基类物质的REACH法规限制提案,相关企业必须做好市场评估和化学品替代的准备。全氟和多氟烷基化合物由数千种物质组成,由于其含有极其稳定的碳氟键,使得此类物质具有很强的化学稳定性和表面活性、优良的热稳定性和疏水疏油性,被广泛应用于工业生产和生活消费领域。但此类物质具有蓄积性、生殖毒性、诱变毒性、发育毒性、神经毒性、免疫毒性等多种毒性,是一类具有全身多脏器毒性的环境污染物,目前各国已经在逐步管控此类化合物。
  • 沃特世最新PFP(全氟苯基)色谱柱适用于USP方法紫杉醇及其注射液含量测定
    紫杉醇(Paclitaxel)最初是从红豆杉科红豆杉属(Taxus)植物的树皮中提取得到的二萜类化合物,具有独特抗癌活性,曾被美国国立癌症研究所认为是近15~20年来肿瘤化疗的最重要的进展。紫杉醇注射液功效主治卵巢癌和乳腺癌及NSCLC的一线和二线治疗。头颈癌、食管癌,精原细胞瘤,复发非何金氏淋巴瘤等。 USP对紫杉醇[1]以及紫杉醇注射液[2]的含量测定系统方法(系统方法参见色谱通则*): 流动相:水-乙腈 11:9(即 55:45),如需要时可适当调整比例。 洗脱:等度,1.5mL/min[1] 色谱柱:5um, 4.6[1] 或 4.0[2] mmID x 250mmL,L43(即:PFP,全氟苯基) 检测:UV227nm 要求:拖尾因子0.7-1.3范围内[1];紫杉醇峰的保留时间在6.0-10.0min范围内[2] *USP Chromatography 允许调整范围如下而仍具有法规依从性: - 色谱柱粒径可减小(但减小程度最多为50%) - 柱长度可调整± 70% - 流速可调整± 50% 使用沃特世最新产品XSelect&trade HSS PFP色谱柱(3.5um, 4.6x150mm, PN186005862),流速1mL/min,可对混标得到如下分离效果,满足对紫杉醇定量分析的要求。沃特世公司也提供更多规格XSelect HSS PFP色谱柱以满足不同应用与需要。 适当调整流动相,如降低乙腈浓度至42%v/v,即可获得更完全可靠的紫杉醇分离度如下: 关于沃特世XSelect&trade HSS PFP柱产品: 是目前市场上稳定性最好的、最具重现性的PFP(全氟苯基)柱 基于沃特世HSS(高强度硅胶)颗粒,有完全对等的ACQUITY UPLC亚二微米柱,可供未来无忧升级至UPLC技术平台 独特的PFP(全氟苯基)键合相对碱性化合物和平面状芳香族化合物具有独特选择性 (产品手册请见:http://www.waters.com/waters/library.htm?cid=511436&lid=134643659,欢迎垂询索取中文资料) [1] USP34, 3798, Assay of Paclitaxel Monograph. [2] USP34, 3799, Assay of Paclitaxel Injection Monograph.
  • 岛津UFMSTM ,与您一起共护我们的水源
    ---地表水中全氟烷基化合物分析之路 全氟/多氟烷基化合物 (PFAS) 在日常生活用品中应用范围很广,成为环境中容易污染水源的化学物质。全球的斯德哥尔摩公约于2009年通过了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和全氟辛基磺酰氟成为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中(POPs)的一个重要检测项目,美国EPA于2016年发布的水质安全建议中,要求水质中PFOA和PFOS的限量是70ppt。当前越来越多的国家及其相关检测机构越来越关注此类化合物,而且也有专家学者还发现了全氟/多氟烷基化合物中的新型氯化聚氟烷基磺酸盐等污染物质。 岛津制作所作为分析仪器的全球集团化公司,自1875年创业以来始终坚持“以科学技术向社会做贡献”,不断钻研领先时代、满足社会需求的科学技术,开发生产具有高附加值的产品。并以实现“为了人类和地球的健康”这一愿望作为公司的经营思想,不断革新,不断挑战,一如既往地对科学技术发展做出贡献。 岛津公司参考美国ASTMD7979标准中水质PFAS的分析方法,采用岛津的UFMSTM质谱技术,建立了快速、稳定、高灵敏度的49种PFAS(30种目标物和19种内标)的LCMS-8060分析方法,为客户提供环境中PFAS痕量分析的全方位解决方案。样品前处理:1.标准样品采用含0.1%乙酸的甲醇水稀释(V/V为1:1);内标样品采用95:5(V/V)乙腈:水,且内标浓度配置为20ug/L; 2. 5mL的水样放置于15mL的PP/HDPE瓶,然后用甲醇1:1稀释,添加内标液40uL 3.涡旋2分钟;4.样品过滤;5.添加10uL的乙酸,调节PH值,然后转1mL的样品到2.0mL的样品瓶,上仪器LCMS-8060分析49种PFAS的MRM定量离子、保留时间、检测限、标准曲线范围、回收率及重现性更详细的应用可参考岛津公司推出的白皮书《Ultra-fast LCMS/MS Analysis of PFAS in Environmental Samples》,请扫描以下二维码进入下载.
  • 微塑料、双酚A上榜!上海印发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
    随着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单位联合印发《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并宣布该清单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四大类14种新污染物治理被国家提上日程。各地方亦对此积极响应,全国各大省份的具体行动方案在去年下半年陆续出台。近日,根据《上海市新污染物治理行动工作方案》(沪府办规〔2023〕3号)和生态环境部等六部委印发的《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生态环境部2022年第28号令),上海市印发《上海市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以下简称《清单》),据悉,该清单将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对比国家提出的《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上海在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和全氟辛基磺酰氟(PFOS类)、全氟辛酸及其盐类和相关化合物(PFOA类)、十溴二苯醚、短链氯化石蜡、六氯丁二烯、五氯苯酚及其盐类和酯类、三氯杀螨醇、全氟己基磺酸及其盐类和其相关化合物(PFHxS类)、得克隆及其顺式异构体和反式异构体、二氯甲烷、三氯甲烷、壬基酚这几项新污染物的要求上几乎相同。此外,上海提到抗生素(抗菌药物)这类新污染物,并提出要推进自来水厂在常规工艺基础上增加深度处理工艺,有效去除抗生素等新污染物。仪器信息网关注到,与国家《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不同的是,《清单》特别提到微塑料,要求禁止生产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含塑料微珠的日化用品;厚度低于 0.025 毫米的超薄型塑料袋、厚度低于 0.01 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等;以及,对于双酚A,《清单》要求落实国家禁止、加工使用有关要求,如禁止销售含双酚A的婴幼儿食品容器,热敏纸产品中不得含有双酚A。详情参见:
  • 四大类14种 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征求意见
    2022年9月,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污染物治理的决策部署,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按照《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国办发〔2022〕15号)关于“2022年发布首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的要求,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了《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2年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该《清单》共分为四大类,主要包括 14 种类新污染物,仪器信息网整合如下:(一)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类1.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和全氟辛基磺酰氟(PFOS 类)2.全氟辛酸及其盐类和相关化合物1(PFOA 类)3.十溴二苯醚4.短链氯化石蜡5.六氯丁二烯6.五氯苯酚及其盐类和酯类7.三氯杀螨醇8.全氟己基磺酸及其盐类和相关化合物3(PFHxS 类)9.得克隆及其顺式异构体和反式异构体14.已淘汰类 (六溴环十二烷、氯丹、灭蚁灵、 六氯苯、滴滴涕、α六氯环己烷、β-六氯环己烷、林丹、硫丹原药及其相关异构体、多氯联苯)(二)有毒有害污染物类10.二氯甲烷11.三氯甲烷(三)环境内分泌干扰物类12.壬基酚(四)抗生素类13.抗生素对列入《清单》的新污染物(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应严格按照要求落实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2年版)(征求意见稿)  3.《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2年版)(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4.意见反馈单
  • 挪威将限制消费品中的全氟辛酸
    挪威近日宣布将限制消费品中的全氟辛酸化合物(perfluorinated compound ,PFOA)。生效日期将根据产品属性从2014年6月开始生效。   2013年6月28日,挪威环保局宣布了一项消费品中PFOA及其盐类和酯类的国家禁令。限制令适用于固体和液体产品,也包括纺织品。   PFOA被用于一系列消费品。它可被用于制造含氟聚合物,转而用于防水夹克。还可被用于制造地板蜡、蜡纸以及电线中的绝缘体。   该公告修订了《挪威产品法》第2-32节。禁令的生效日期根据产品属性从2014年6月1日开始。   新法律的重点图表格一所示:   表格一 管辖范围 法规 物质 范围 要求 生效日期 挪威 产品法规第2-32节“含有全氟辛酸铵的消费品” PFOA及其盐类和酯类 纯物质 混合物 ≤10毫克/千克 2014年6月1日 2016年1月1日 (半导体的粘合剂以及胶卷、相纸或屏幕的摄影涂层) 纺织品 地毯 表面有涂层的消费品 ≤1.0微克/平方米 2014年6月1日 消费品 ≤0.1% 2014年6月1日 2016年1月1日 (半导体中的箔或磁带) 豁免 食品包装和食品接触材料 医疗设备 2014年6月1日之前销售的消费品备用零件
  • 国务院发布“土十条”2020年前实现土壤监测县级全覆盖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国发〔2016〕31号 /p p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p p   现将《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国务院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6年5月28日 /p p   (此件公开发布)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a title=" " target=" _self" href=" http://www.instrument.com.cn/news/20160601/192456.shtml" 图解 /a ) /strong /p p   土壤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关系美丽中国建设,保护好土壤环境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内容。当前,我国土壤环境总体状况堪忧,部分地区污染较为严重,已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之一。为切实加强土壤污染防治,逐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制定本行动计划。 /p p   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立足我国国情和发展阶段,着眼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实施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治理,严控新增污染、逐步减少存量,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促进土壤资源永续利用,为建设“蓝天常在、青山常在、绿水常在”的美丽中国而奋斗。 /p p   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国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到2030年,全国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到本世纪中叶,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p p   主要指标: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 /p p    strong 一、开展土壤污染调查,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 /strong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一)深入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在现有相关调查基础上,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2018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 2020年底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制定详查总体方案和技术规定,开展技术指导、监督检查和成果审核。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定期调查制度,每10年开展1次。(环境保护部牵头,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等参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span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二)建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统一规划、整合优化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2017年底前,完成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位设置,建成国家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充分发挥行业监测网作用,基本形成土壤环境监测能力。各省(区、市)每年至少开展1次土壤环境监测技术人员培训。各地可根据工作需要,补充设置监测点位,增加特征污染物监测项目,提高监测频次。2020年底前,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所有县(市、区)全覆盖。(环境保护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等参与) /span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三)提升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水平。利用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农业等部门相关数据,建立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构建全国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力争2018年底前完成。借助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拓宽数据获取渠道,实现数据动态更新。加强数据共享,编制资源共享目录,明确共享权限和方式,发挥土壤环境大数据在污染防治、城乡规划、土地利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环境保护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林业局等参与) /span /p p    strong 二、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建立健全法规标准体系 /strong /p p   (四)加快推进立法进程。配合完成土壤污染防治法起草工作。适时修订污染防治、城乡规划、土地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增加土壤污染防治有关内容。2016年底前,完成农药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发布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2017年底前,出台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等部门规章。到2020年,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规体系基本建立。各地可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土壤污染防治地方性法规。(国务院法制办、环境保护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等参与) /p p   (五)系统构建标准体系。健全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2017年底前,发布农用地、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完成土壤环境监测、调查评估、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等技术规范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制修订工作 修订肥料、饲料、灌溉用水中有毒有害物质限量和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等标准,进一步严格污染物控制要求 修订农膜标准,提高厚度要求,研究制定可降解农膜标准 修订农药包装标准,增加防止农药包装废弃物污染土壤的要求。适时修订污染物排放标准,进一步明确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完善土壤中污染物分析测试方法,研制土壤环境标准样品。各地可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地方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环境保护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部、质检总局、国家林业局等参与) /p p   (六)全面强化监管执法。明确监管重点。重点监测土壤中镉、汞、砷、铅、铬等重金属和多环芳烃、石油烃等有机污染物,重点监管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开采、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以及产粮(油)大县、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等区域。(环境保护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等参与) /p p   加大执法力度。将土壤污染防治作为环境执法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环境监管网格,加强土壤环境日常监管执法。严厉打击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违法违规存放危险化学品、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行为。开展重点行业企业专项环境执法,对严重污染土壤环境、群众反映强烈的企业进行挂牌督办。改善基层环境执法条件,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配备必要的土壤污染快速检测等执法装备 /span 。对全国环境执法人员每3年开展1轮土壤污染防治专业技术培训。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完善各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加强环境应急管理、技术支撑、处置救援能力建设。(环境保护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安全监管总局、国家林业局等参与) /p p    strong 三、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保障农业生产环境安全 /strong /p p   (七)划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按污染程度将农用地划为三个类别,未污染和轻微污染的划为优先保护类,轻度和中度污染的划为安全利用类,重度污染的划为严格管控类,以耕地为重点,分别采取相应管理措施,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2017年底前,发布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指南。以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为依据,开展耕地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与评价,在试点基础上有序推进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逐步建立分类清单,2020年底前完成。划定结果由各省级人民政府审定,数据上传全国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根据土地利用变更和土壤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定期对各类别耕地面积、分布等信息进行更新。有条件的地区要逐步开展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等工作。(环境保护部、农业部牵头,国土资源部、国家林业局等参与) /p p   (八)切实加大保护力度。各地要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除法律规定的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外,其他任何建设不得占用。产粮(油)大县要制定土壤环境保护方案。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向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的地区倾斜。推行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少耕免耕、粮豆轮作、农膜减量与回收利用等措施。继续开展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农村土地流转的受让方要履行土壤保护的责任,避免因过度施肥、滥用农药等掠夺式农业生产方式造成土壤环境质量下降。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对本行政区域内优先保护类耕地面积减少或土壤环境质量下降的县(市、区),进行预警提醒并依法采取环评限批等限制性措施。(国土资源部、农业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水利部等参与) /p p   防控企业污染。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现有相关行业企业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加快提标升级改造步伐。(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参与) /p p   (九)着力推进安全利用。根据土壤污染状况和农产品超标情况,安全利用类耕地集中的县(市、区)要结合当地主要作物品种和种植习惯,制定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等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强化农产品质量检测。加强对农民、农民合作社的技术指导和培训。2017 年底前,出台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指南。到2020年,轻度和中度污染耕地实现安全利用的面积达到4000万亩。(农业部牵头,国土资源部等参与) /p p   (十)全面落实严格管控。加强对严格管控类耕地的用途管理,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严禁种植食用农产品 对威胁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安全的,有关县(市、区)要制定环境风险管控方案,并落实有关措施。研究将严格管控类耕地纳入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实施范围,制定实施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计划。继续在湖南长株潭地区开展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及农作物种植结构调整试点。实行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到2020年,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面积力争达到2000万亩。(农业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局参与) /p p   (十一)加强林地草地园地土壤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林地、草地、园地的农药使用量,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完善生物农药、引诱剂管理制度,加大使用推广力度。优先将重度污染的牧草地集中区域纳入禁牧休牧实施范围。加强对重度污染林地、园地产出食用农(林)产品质量检测,发现超标的,要采取种植结构调整等措施。(农业部、国家林业局负责) /p p    strong 四、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防范人居环境风险 /strong /p p   (十二)明确管理要求。建立调查评估制度。2016年底前,发布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规定。自2017年起,对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用地,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上述企业用地,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 已经收回的,由所在地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开展调查评估。自2018年起,重度污染农用地转为城镇建设用地的,由所在地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开展调查评估。调查评估结果向所在地环境保护、城乡规划、国土资源部门备案。(环境保护部牵头,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参与) /p p   分用途明确管理措施。自2017年起,各地要结合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情况,根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结果,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合理确定土地用途。符合相应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地块,可进入用地程序。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划定管控区域,设立标识,发布公告,开展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空气环境监测 发现污染扩散的,有关责任主体要及时采取污染物隔离、阻断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国土资源部牵头,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等参与) /p p   (十三)落实监管责任。地方各级城乡规划部门要结合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加强城乡规划论证和审批管理。地方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加强土地征收、收回、收购以及转让、改变用途等环节的监管。地方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要加强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和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活动的监管。建立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部门间的信息沟通机制,实行联动监管。(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 /p p   (十四)严格用地准入。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城市规划和供地管理,土地开发利用必须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地方各级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等部门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关规划时,应充分考虑污染地块的环境风险,合理确定土地用途。(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环境保护部参与) /p p    strong 五、强化未污染土壤保护,严控新增土壤污染 /strong /p p   (十五)加强未利用地环境管理。按照科学有序原则开发利用未利用地,防止造成土壤污染。拟开发为农用地的,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组织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评估 不符合相应标准的,不得种植食用农产品。各地要加强纳入耕地后备资源的未利用地保护,定期开展巡查。依法严查向沙漠、滩涂、盐碱地、沼泽地等非法排污、倾倒有毒有害物质的环境违法行为。加强对矿山、油田等矿产资源开采活动影响区域内未利用地的环境监管,发现土壤污染问题的,要及时督促有关企业采取防治措施。推动盐碱地土壤改良,自2017年起,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地开展利用燃煤电厂脱硫石膏改良盐碱地试点。(环境保护部、国土资源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等参与) /p p   (十六)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染。排放重点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时,要增加对土壤环境影响的评价内容,并提出防范土壤污染的具体措施 需要建设的土壤污染防治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有关环境保护部门要做好有关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工作。自 2017年起,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要与重点行业企业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明确相关措施和责任,责任书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部负责) /p p   (十七)强化空间布局管控。加强规划区划和建设项目布局论证,根据土壤等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区域功能定位、空间布局。鼓励工业企业集聚发展,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减少土壤污染。严格执行相关行业企业布局选址要求,禁止在居民区、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周边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焦化等行业企业 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产业结构调整和化解过剩产能等,有序搬迁或依法关闭对土壤造成严重污染的现有企业。结合区域功能定位和土壤污染防治需要,科学布局生活垃圾处理、危险废物处置、废旧资源再生利用等设施和场所,合理确定畜禽养殖布局和规模。(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等参与) /p p    strong 六、加强污染源监管,做好土壤污染预防工作 /strong /p p   (十八)严控工矿污染。加强日常环境监管。各地要根据工矿企业分布和污染排放情况,确定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实行动态更新,并向社会公布。列入名单的企业每年要自行对其用地进行土壤环境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有关环境保护部门要定期对重点监管企业和工业园区周边开展监测,数据及时上传全国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结果作为环境执法和风险预警的重要依据。适时修订国家鼓励的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品目录。加强电器电子、汽车等工业产品中有害物质控制。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拆除生产设施设备、构筑物和污染治理设施,要事先制定残留污染物清理和安全处置方案,并报所在地县级环境保护、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备案 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安全处理处置,防范拆除活动污染土壤。2017年底前,发布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技术规定。(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 /p p   严防矿产资源开发污染土壤。自2017年起,内蒙古、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新疆等省(区)矿产资源开发活动集中的区域,执行重点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全面整治历史遗留尾矿库,完善覆膜、压土、排洪、堤坝加固等隐患治理和闭库措施。有重点监管尾矿库的企业要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储备应急物资。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的辐射安全监管,有关企业每年要对本矿区土壤进行辐射环境监测。(环境保护部、安全监管总局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参与) /p p   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标准并落实相关总量控制指标,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企业,依法责令其停业、关闭,并将企业名单向社会公开。继续淘汰涉重金属重点行业落后产能,完善重金属相关行业准入条件,禁止新建落后产能或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建设项目。按计划逐步淘汰普通照明白炽灯。提高铅酸蓄电池等行业落后产能淘汰标准,逐步退出落后产能。制定涉重金属重点工业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方案,鼓励企业采用先进适用生产工艺和技术。2020年重点行业的重点重金属排放量要比2013年下降10%。(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参与) /p p   加强工业废物处理处置。全面整治尾矿、煤矸石、工业副产石膏、粉煤灰、赤泥、冶炼渣、电石渣、铬渣、砷渣以及脱硫、脱硝、除尘产生固体废物的堆存场所,完善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设施,制定整治方案并有序实施。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对电子废物、废轮胎、废塑料等再生利用活动进行清理整顿,引导有关企业采用先进适用加工工艺、集聚发展,集中建设和运营污染治理设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自2017年起,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的部分城市开展污水与污泥、废气与废渣协同治理试点。(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参与) /p p   (十九)控制农业污染。合理使用化肥农药。鼓励农民增施有机肥,减少化肥使用量。科学施用农药,推行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现代植保机械。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自2017年起,在江苏、山东、河南、海南等省份选择部分产粮(油)大县和蔬菜产业重点县开展试点 到2020年,推广到全国30%的产粮(油)大县和所有蔬菜产业重点县。推行农业清洁生产,开展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技术模式。严禁将城镇生活垃圾、污泥、工业废物直接用作肥料。到2020年,全国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提高到90%以上。(农业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供销合作总社等参与) /p p   加强废弃农膜回收利用。严厉打击违法生产和销售不合格农膜的行为。建立健全废弃农膜回收贮运和综合利用网络,开展废弃农膜回收利用试点 到 2020年,河北、辽宁、山东、河南、甘肃、新疆等农膜使用量较高省份力争实现废弃农膜全面回收利用。(农业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总局、供销合作总社等参与) /p p   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严格规范兽药、饲料添加剂的生产和使用,防止过量使用,促进源头减量。加强畜禽粪便综合利用,在部分生猪大县开展种养业有机结合、循环发展试点。鼓励支持畜禽粪便处理利用设施建设,到2020年,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比例达到75%以上。(农业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参与) /p p   加强灌溉水水质管理。开展灌溉水水质监测。灌溉用水应符合农田灌溉水水质标准。对因长期使用污水灌溉导致土壤污染严重、威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及时调整种植结构。(水利部牵头,农业部参与) /p p   (二十)减少生活污染。建立政府、社区、企业和居民协调机制,通过分类投放收集、综合循环利用,促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建立村庄保洁制度,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整治非正规垃圾填埋场。深入实施“以奖促治”政策,扩大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范围。推进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试点。鼓励将处理达标后的污泥用于园林绿化。开展利用建筑垃圾生产建材产品等资源化利用示范。强化废氧化汞电池、镍镉电池、铅酸蓄电池和含汞荧光灯管、温度计等含重金属废物的安全处置。减少过度包装,鼓励使用环境标志产品。(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参与) /p p    strong 七、开展污染治理与修复,改善区域土壤环境质量 /strong /p p   (二十一)明确治理与修复主体。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造成土壤污染的单位或个人要承担治理与修复的主体责任。责任主体发生变更的,由变更后继承其债权、债务的单位或个人承担相关责任 土地使用权依法转让的,由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或双方约定的责任人承担相关责任。责任主体灭失或责任主体不明确的,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依法承担相关责任。(环境保护部牵头,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参与) /p p   (二十二)制定治理与修复规划。各省(区、市)要以影响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的突出土壤污染问题为重点,制定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明确重点任务、责任单位和分年度实施计划,建立项目库,2017年底前完成。规划报环境保护部备案。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地区要率先完成。(环境保护部牵头,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等参与) /p p   (二十三)有序开展治理与修复。确定治理与修复重点。各地要结合城市环境质量提升和发展布局调整,以拟开发建设居住、商业、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项目的污染地块为重点,开展治理与修复。在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等省份污染耕地集中区域优先组织开展治理与修复 其他省份要根据耕地土壤污染程度、环境风险及其影响范围,确定治理与修复的重点区域。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面积达到1000万亩。(国土资源部、农业部、环境保护部牵头,住房城乡建设部参与) /p p   强化治理与修复工程监管。治理与修复工程原则上在原址进行,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污染土壤挖掘、堆存等造成二次污染 需要转运污染土壤的,有关责任单位要将运输时间、方式、线路和污染土壤数量、去向、最终处置措施等,提前向所在地和接收地环境保护部门报告。工程施工期间,责任单位要设立公告牌,公开工程基本情况、环境影响及其防范措施 所在地环境保护部门要对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工程完工后,责任单位要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治理与修复效果进行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实行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终身责任制,2017年底前,出台有关责任追究办法。(环境保护部牵头,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参与) /p p   (二十四)监督目标任务落实。各省级环境保护部门要定期向环境保护部报告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作进展 环境保护部要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督导检查。各省(区、市)要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本行政区域各县(市、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进行综合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2017年底前,出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评估办法。(环境保护部牵头,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参与) /p p    strong 八、加大科技研发力度,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strong /p p   (二十五)加强土壤污染防治研究。整合高等学校、研究机构、企业等科研资源,开展土壤环境基准、土壤环境容量与承载能力、污染物迁移转化规律、污染生态效应、重金属低积累作物和修复植物筛选,以及土壤污染与农产品质量、人体健康关系等方面基础研究。推进土壤污染诊断、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等共性关键技术研究,研发先进适用装备和高效低成本功能材料(药剂),强化卫星遥感技术应用,建设一批土壤污染防治实验室、科研基地。优化整合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支持土壤污染防治研究。(科技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林业局、中科院等参与) /p p   (二十六)加大适用技术推广力度。建立健全技术体系。综合土壤污染类型、程度和区域代表性,针对典型受污染农用地、污染地块,分批实施 200个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2020年底前完成。根据试点情况,比选形成一批易推广、成本低、效果好的适用技术。(环境保护部、财政部牵头,科技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等参与) /p p   加快成果转化应用。完善土壤污染防治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建成以环保为主导产业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一批成果转化平台。2017年底前,发布鼓励发展的土壤污染防治重大技术装备目录。开展国际合作研究与技术交流,引进消化土壤污染风险识别、土壤污染物快速检测、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阻隔等风险管控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科技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中科院等参与) /p p   (二十七)推动治理与修复产业发展。放开服务性监测市场,鼓励社会机构参与土壤环境监测评估等活动。通过政策推动,加快完善覆盖土壤环境调查、分析测试、风险评估、治理与修复工程设计和施工等环节的成熟产业链,形成若干综合实力雄厚的龙头企业,培育一批充满活力的中小企业。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建设产业化示范基地。规范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从业单位和人员管理,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将技术服务能力弱、运营管理水平低、综合信用差的从业单位名单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开。发挥“互联网+”在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全产业链中的作用,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商务部、工商总局等参与) /p p    strong 九、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构建土壤环境治理体系 /strong /p p   (二十八)强化政府主导。完善管理体制。按照“国家统筹、省负总责、市县落实”原则,完善土壤环境管理体制,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属地责任。探索建立跨行政区域土壤污染防治联动协作机制。(环境保护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等参与) /p p   加大财政投入。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加大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支持力度。中央财政整合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等,设立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用于土壤环境调查与监测评估、监督管理、治理与修复等工作。各地应统筹相关财政资金,通过现有政策和资金渠道加大支持,将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测土配方施肥等涉农资金,更多用于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的县(市、区)。有条件的省(区、市)可对优先保护类耕地面积增加的县(市、区)予以适当奖励。统筹安排专项建设基金,支持企业对涉重金属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进行技术改造。(财政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农业部等参与) /p p   完善激励政策。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激励相关企业参与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研究制定扶持有机肥生产、废弃农膜综合利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等企业的激励政策。在农药、化肥等行业,开展环保领跑者制度试点。(财政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税务总局、供销合作总社等参与) /p p   建设综合防治先行区。2016年底前,在浙江省台州市、湖北省黄石市、湖南省常德市、广东省韶关市、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和贵州省铜仁市启动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重点在土壤污染源头预防、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监管能力建设等方面进行探索,力争到2020年先行区土壤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要编制先行区建设方案,按程序报环境保护部、财政部备案。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可因地制宜开展先行区建设。(环境保护部、财政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等参与) /p p   (二十九)发挥市场作用。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发挥财政资金撬动功能,带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土壤污染防治。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推动受污染耕地和以政府为责任主体的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积极发展绿色金融,发挥政策性和开发性金融机构引导作用,为重大土壤污染防治项目提供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企业发行股票。探索通过发行债券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在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开展试点。有序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牵头,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参与) /p p   (三十)加强社会监督。推进信息公开。根据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和调查结果,适时发布全国土壤环境状况。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定期公布本行政区域各地级市(州、盟)土壤环境状况。重点行业企业要依据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其产生的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排放总量,以及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环境保护部牵头,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等参与) /p p   引导公众参与。实行有奖举报,鼓励公众通过“12369”环保举报热线、信函、电子邮件、政府网站、微信平台等途径,对乱排废水、废气,乱倒废渣、污泥等污染土壤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需要聘请环境保护义务监督员,参与现场环境执法、土壤污染事件调查处理等。鼓励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以及民间环境保护机构参与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环境保护部牵头,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等参与) /p p   推动公益诉讼。鼓励依法对污染土壤等环境违法行为提起公益诉讼。开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改革试点的地区,检察机关可以以公益诉讼人的身份,对污染土壤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也可以对负有土壤污染防治职责的行政机关,因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造成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行为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相关案件办理工作和检察机关的监督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牵头,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等参与) /p p   (三十一)开展宣传教育。制定土壤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制作挂图、视频,出版科普读物,利用互联网、数字化放映平台等手段,结合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世界土壤日、世界粮食日、全国土地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普及土壤污染防治相关知识,加强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解读,营造保护土壤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把土壤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融入党政机关、学校、工厂、社区、农村等的环境宣传和培训工作。鼓励支持有条件的高等学校开设土壤环境专门课程。(环境保护部牵头,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网信办、国家粮食局、中国科协等参与) /p p    strong 十、加强目标考核,严格责任追究 /strong /p p   (三十二)明确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实施本行动计划的主体,要于2016年底前分别制定并公布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确定重点任务和工作目标。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投入,创新投融资模式,强化监督管理,抓好工作落实。各省(区、市)工作方案报国务院备案。(环境保护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等参与) /p p   (三十三)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建立全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协调机制,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协同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环境保护部要抓好统筹协调,加强督促检查,每年2月底前将上年度工作进展情况向国务院报告。(环境保护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等参与) /p p   (三十四)落实企业责任。有关企业要加强内部管理,将土壤污染防治纳入环境风险防控体系,严格依法依规建设和运营污染治理设施,确保重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造成土壤污染的,应承担损害评估、治理与修复的法律责任。逐步建立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企业行业自律机制。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要带头落实。(环境保护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等参与) /p p   (三十五)严格评估考核。实行目标责任制。2016年底前,国务院与各省(区、市)人民政府签订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分年度对各省(区、市)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评估,2020年对本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和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环境保护部牵头,中央组织部、审计署参与) /p p   评估和考核结果作为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分配的重要参考依据。(财政部牵头,环境保护部参与) /p p   对年度评估结果较差或未通过考核的省(区、市),要提出限期整改意见,整改完成前,对有关地区实施建设项目环评限批 整改不到位的,要约谈有关省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负责人。对土壤环境问题突出、区域土壤环境质量明显下降、防治工作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地区,要约谈有关地市级人民政府和省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对失职渎职、弄虚作假的,区分情节轻重,予以诫勉、责令公开道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 对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调离、提拔或者退休的,也要终身追究责任。(环境保护部牵头,中央组织部、监察部参与) /p p   我国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提高环境质量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土壤污染防治任务艰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清形势,坚定信心,狠抓落实,切实加强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如期实现全国土壤污染防治目标,确保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改善、各类自然生态系统安全稳定,为建设美丽中国、实现 “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贡献。 /p
  • 农夫山泉频出质量问题 网友:农夫山泉有点悬
    中新网3月26日电 综合报道,最近,农夫山泉“有点烦”,在不到20天的时间里,农夫山泉先后被曝出喝出黑色不明物、棕色漂浮物以及“水源地垃圾围城”等消息。号称“大自然的搬运工”的农夫山泉接二连三地陷入“质量门”,令消费者心头上蒙上了一层阴影。   农夫山泉水中现黑色不明物   315前期,有消费者投诉农夫山泉水中现黑色不明物。媒体报道指出,2013年3月8日,消费者李女士投诉称,其公司购买的多瓶未开封农夫山泉380ml饮用天然水中出现很多黑色的不明物。发现这些水中的黑色不明物后,消费者李女士曾与农夫山泉联系,但是农夫山泉坚称产品合格的做法让其很气愤,也并未解答其黑色不明物究竟是何物的疑问。   对此,农夫山泉3月15日通过其官方微博发表声明表示,近期有消费者反应农夫山泉丹江口工厂生产的部分瓶装水中有细小沉淀物。获悉后,农夫山泉将产品送至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检测结果显示,其符合国家标准的各项安全指标。   农夫山泉强调,含有天然矿物元素的瓶装水在运输储存过程中,有时会受到温差等影响而析出矿物盐,并不影响饮用,亦无安全问题。农夫山泉还称,若消费者仍对此有疑虑,将予免费更换。   农夫山泉中现棕红色漂浮物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315过后,媒体又曝出农夫山泉一起“质量门”。据中国广播网3月22日报道,宁夏消费者王先生今年3月11号购买了一瓶550ml装的农夫山泉,第二天正要打开喝时,突然发现瓶中有不少棕红色的漂浮物,水看着还有些浑浊。   于是,王先生找到经销商投诉,经销商在未取走问题样品的情况下回复表示,自己是从湖北丹江口工厂进的货,经过厂家检测得出的结果是,棕红色的不明物质为矿物质析出所致,水可以正常饮用。农夫山泉总裁办主任钟晓晓在接受采访时也坚称,农夫山泉在生产工艺肯定没有问题。   对此,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资深媒体人张立栋表示,由于近年来居民对于普通水质的担忧,农夫山泉的产量、销售确实得到了很大的提升。但张立栋称,农夫山泉的产量、人力、物力的投入应该成正比,不能因为市场需求大,“萝卜快了不洗泥”。针对消费者投诉的问题,农夫山泉没有作出一个科学合理的解释,而是比较武断的回复,这不太负责任。   丹江口水源地“垃圾围城”?   值得注意的是,先后发生的这两起“质量门”中的水均产自农夫山泉的水源地之一:湖北丹江口。那么湖北丹江口的水源地到底是怎么样呢?   据21世纪网3月25日报道,经过实地调查发现,在风景秀丽的丹江口水库背后,掩藏的是农夫山泉水源惊人的污染。在农夫山泉取水点周边水域岸上,遍是各种各样的生活垃圾,其中不乏大量疑似医用废弃药瓶,俨然“垃圾围城”之势,让人产生误入垃圾掩埋场的感觉。而农夫山泉用焚烧的方式来处理这些垃圾,其焚化后渗入水中对水质的影响不免令人担忧。然而,农夫山泉厂区人员却表示,生活垃圾对水质影响不大,犹如“米饭中的沙粒”。   对此,农夫山泉25日晚通过其官方微博发表了“关于丹江口岸边杂物的说明”,说明中表示,媒体所报道的不整洁区域距离其公司取水口下游约1.4公里,对取水质量并无影响。声明表示,农夫山泉取水口源水符合DB33/383-2005《瓶装饮用天然水》天然水源水质量要求。   网友:农夫山泉,有点悬   虽然一再澄清,但屡屡发生的质量事件,让部分网友对其失望。网友“8千与千寻8”说,“我们不生产水,我们只是大自然的搬运工。原来就是搬运点垃圾水!” 网友“左岸华叔”则评论称““农夫山泉,有点悬”。   中新网财经频道了解到,农夫山泉目前拥有四个主要水源基地,分别位于浙江千岛湖、湖北丹江口、广东万绿湖和吉林长白山。除了此次被曝光的湖北丹江口外,其余三个水源地是否被污染尚未可知。
  • 吴晓青:逐步实现县级环境监测工作全覆盖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部署推进环境监测相关改革工作,由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举办,为期两天的全国环境监测分管厅(局)长培训班于9月29日在四川省都江堰市开班。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吴晓青在开班仪式上强调,各地环保部门要充分认清形势,增强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面落实好各项任务要求。  吴晓青首先就今年环境监测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回顾总结。他指出,各地环保部门狠抓工作落实,全力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在环境质量例行监测、污染源监测、预警和应急监测、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大气颗粒物源解析、源清单编制、环境监测改革等方面取得了较大进展和明显成绩,特别是在天津港“812”突发爆炸事故环境应急监测工作中,打了一场漂亮的环境监测保卫战,为“93”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大会的成功举办、实现“阅兵蓝”,提供了强有力的空气质量保障。  吴晓青强调,面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必须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加快改革、强化管理,进一步落实政府、企业、社会的责任和权利,紧紧依靠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提高生态环境监测立体化、自动化、智能化水平,全面实现生态环境监测和监管有效联动。同时,各地环保部门还要全力做好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监测网络规划布局工作,大力推进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改革、环境监测数据联网共享与统一发布和社会化服务,积极加强环境质量与风险预报预警、强化环境监测质量控制,不断加强环境监测基础能力建设。  吴晓青指出,作为生态文明总体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涉及众多部门,其中既有能力建设问题,也有机制改革、制度建设、技术创新等问题,工作任务很重。地方环保部门要认真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用改革的思路、创新的举措全力抓好贯彻落实,紧密结合环境监测“十三五”规划编制,科学谋划各级监测网络的长远规划布局,逐步实现县级环境监测工作全覆盖。
  • 江苏苏美达仪器设备有限公司关于倒置显微镜等设备的招标公告
    江苏苏美达仪器设备有限公司受南通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倒置显微镜等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倒置显微镜等设备  项目编号:1749-1640SUMEC220D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洪玫  项目联系电话:025-8453129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通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102号  联系方式:戴小程0513-6858859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江苏苏美达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崔媛媛、曹坡  代理机构地址: 025-84532581,84532535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分包号产 品 名 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用途预算 (人民币/万元)1倒置显微镜1符合人体工程学的可以调整角度的双目观察镜筒...机场快速检疫查验8.5数码生物体视镜1高分辨率体视光学成像系统...机场快速检疫查验16.4高灵敏度制冷CCD1冷CCD制冷系统:低于环境温度18℃或以上...实验室检疫鉴定12.82分散机1转速控制精度10rpm...农产品检测10电熔融炉1工作及加热方式:全自动样品熔融混匀、电加热...实验室设备正常更新423梯度PCR仪1加热块模式:0.2 ml专用合金...分子检测12酸纯化装置1在蒸馏至近干时,TFM? PTFE和近干的液体都不会吸收很大的红外辐射,可防止装置因过热而损坏...适用于痕量分析中超纯酸的制备,保证ICP、ICP-MS、AAS在检测中不受杂质干扰,以达到满意的检测数值。94硫酰氟残留红外分析仪1精度:± 1ppm(0-10ppm)...对熏蒸其他(硫酰氟)残留浓度检测8.8红外水份测定仪1采用第二代环形卤素灯及镀金辐射体加热单元,更快捷、均匀的加热样品...成份检测8A级化学防护服(含正压呼吸器)1防化手套:连接设计独特,无需任何工具可轻松更换...化学有害因子现场处置个人防护5手持式化学探测器1能够对探测化学制剂进行定性定量检测,配有显示屏并可实时显示探测化学战剂的详细种类、具体名称、浓度数值范围...主要用于海港或空港口岸环境中化学战剂(CWA)气体的监测,如神经性毒剂、H类糜烂性毒剂以及血液性毒性气体和其他种类的学化学物质,特别是在突发事件处置中用以化学有害因子的监测与排查,为应急处置和人员防护提供依据。20溴甲烷气体残留检测仪1软件: 报警方式:具有视觉、振动和声音(95 分贝)...熏蒸过程中,检测是否有溴甲烷、磷化氢气体泄漏;熏蒸散气后,检测溴甲烷、磷化氢的残留量。2.85多样品自动浓缩仪1单个样品的体积范围:0.5-30mL...实验室仪器设备正常更新19全自动凝胶成像系统1采用CCD摄像头实时采集图象,采集状况可在电脑屏幕上直接观察并控制...卫生检疫设备正常更新12药品柜1柜体材质 镀锌钢板,涂有抗酸碱的环氧树脂涂层...检疫鉴定3低温冰箱1无CFC聚氨酯发泡,超厚保温层,保温效果好...植检检疫样品、试剂保存46便携式溴甲烷气体检测仪(低浓度)1检测范围: 0-200/0-2000ppm...口岸核生化防护设备1.45杂草检测图像采集设备1EF 24-105mm f/4L IS USM红圈防抖镜头,EF100mm f/2.8L IS USM微距镜头...杂草检测图像采集1.95便携式磷化氢高浓度检测仪1重量:不超过250克...口岸核生化防护设备1.5便携式溴甲烷熏蒸气体检测仪(高浓度)1提供现场实时检测溴甲烷气体的浓度和温度、对数据即时保存和打印的功能...熏蒸过程中,检测是否有溴甲烷、磷化氢气体泄漏;熏蒸散气后,检测溴甲烷、磷化氢的残留量。1.98手持式磷化氢气体检测仪(低浓度)1检测气体:空气中的磷化氢检测范围:0~10ppm分辨率:0.01ppm 产品类型:扩散式电化学有毒气体检测仪,带数据存储...熏蒸过程中,检测是否有溴甲烷、磷化氢气体泄漏;熏蒸散气后,检测溴甲烷、磷化氢的残留量。1.98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的具体资质要求: 2.1 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2 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 2.3 若投标人不是投标产品制造商的,投标人必须具有下列授权文件之一: a.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正本 b.制造商的国内全资子公司出具的授权函正本 c.制造商对授权的区域代理商出具的授权函复印件及该区域代理商出具的授权函正 本 d.投标人取得的产品代理证书复印件(正本备查)。 2.4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书(复印件)(开标前三个月内)。 2.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 式自拟)或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2.6 投标人资格证明。 2.7 投标人需要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2.8 本次采购均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02.1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7月05日 17:30 至 2016年07月12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苏美达仪器设备有限公司,南京市长江路198号5楼。  招标文件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当面购买或邮购,每包8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国内邮购须另加50元人民币。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27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27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南京市长江路198号苏美达大厦二楼开标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等政府采购文件。
  • 全哲洙部长莅临上海复享
    中共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全国工商联党组书记、第一副主席全哲洙带领调研组到江苏、广西、广东、浙江四省区开展调研工作。在上海经过我杨浦区创业区实习基地。在领导的陪同下,全部长了解我公司在光谱测量领域的运营情况,并对复享的光纤光谱仪、微型光谱仪赞不绝口。 复享仪器经理向部长汇报光谱测量的发展 全哲洙认为目前我国的中小企业已经超过1000多万家,占企业总数的99%,提供了近80%的城镇就业岗位,完成了75%以上的企业技术创新,创造的最终产品和附加值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的60%,纳税额为国家税收总额的接近50%,已经成为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基础,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 全部长给大家鼓劲,在全球经济环境不景气的情况下,说信念特别重要。 一定要挺住,一定要顽强的活着。 享有光谱领域权威的上海复享仪器在全部长的鼓励下,一定在光谱应用领域不断追求发展,将光纤光谱仪、微型光谱仪发展壮大。
  • 我国将全面禁止六溴环十二烷生产与使用,您准备好了吗?
    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ersistent Organic Pollutants),简称 POPs,是指高毒性的、持久的、易于生物积累并在环境中长距离转移的化学品,这类化学品对人类健康和全球环境有着严重的危害。2001年国际社会通过《斯德哥尔摩公约》,作为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免受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危害的全球行动。公约于2004 年生效,目前有124个成员国,其中包括中国。 为履行《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2016年12月26日,原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质检总局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新增列六溴环十二烷修正案〉生效的公告》,并于2018年联合编制《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国家实施计划(增补版),明确自2021年12月26日起,禁止六溴环十二烷的生产、使用和进出口。 了落实履约任务,确保如期实现履约目标,落实工作以企业主体责任,通过加强政策宣贯,组织开展部门联合调研督导,确保自2021年12月26日起全面停止六溴环十二烷的生产和使用,并且在2021年12月26日后,企业的六溴环十二烷库存,将依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按照危险废物进行处置。对违反非法生产、销售六溴环十二烷或含有六溴环十二烷产品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据《产品质量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予以处罚。 岛津六溴环十二烷检测解决方案 在检测六溴环十二烷,岛津在土壤、海洋、塑料制品、聚合物等领域有着全面的解决方案,能使用LC-MS/MS,LCMS-TOF,GC-MS等仪器对六溴环十二烷进行准确定量分析。 岛津对六溴环十二烷的全面解决方案,对企业与监管部门全面禁止六溴环十二烷生产、使用与进口以及我国履行斯德哥尔摩公约,提供强有力的帮助。 斯德哥尔摩公约延伸阅读:我国一直在为履约而努力,在2019年已经将林丹和硫丹列入禁止生产使用和进出口,并禁止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和全氟辛基磺酰氟除可接受用途外的生产、流通、使用和进出口。 由于斯德哥尔摩公约的增列,要求对短链氯化石蜡、十溴二苯醚、多氯萘、六氯丁二烯、五氯苯酚及其盐类和酯类、全氟辛酸(PFOA)及其盐类和相关化合物等6种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实施禁止或限制措施,虽然目前我国暂时还未生效,但在2019年09月18日,生态环境部《关于公开征集生产、使用和替代短链氯化石蜡等6种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相关信息的通知》,短链氯化石蜡、十溴二苯醚、多氯萘、六氯丁二烯、五氯苯酚及其盐类和酯类、全氟辛酸(PFOA)及其盐类将会是后续我国重点关注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 为了人类健康和全球环境,斯德哥尔摩公约在未来将继续增列,像德克隆、甲氧滴滴涕、UV-328等农药类与无意排放类物质,将是斯德哥尔摩公约后续关注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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