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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二十七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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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二十七烷相关的资讯

  • 万测圆满收官第二十七届中国国际质量控制与测试工业设备展
    10月25日-27日,历时三天的第二十七届中国国际质量控制与测试工业设备展(2023′Q.C.China) 成功落下帷幕。 展会期间,万测展示了微机控制电子万能试验机、电液伺服疲劳试验机、复合材料试验机、复合材料落锤冲击试验机、机器人全自动电子拉力试验机等产品和解决方案。万测展位人气爆棚,众多参观者前来交流咨询。 电液伺服疲劳试验机主要用于检测金属、非金属材料的静态和动态力学性能。可实现拉伸、压缩、拉拉、压压和拉压等力学试验,还可实现高周疲劳、低周疲劳、裂纹扩展、断裂韧性等试验,实现正弦波、三角波、方波等各种波形输出。 本次展会是行业权威的技术与产品发布平台,也是全球同行相识交流的重要纽带。多年来,万测一直专注于试验机的研发,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的材料力学测试解决方案。未来,万测将继续致力于材料测试领域,助力行业高质量发展。
  • 二十七期质谱沙龙成功举办
    仪器信息网讯 2010年6月5日下午,第二十七期质谱沙龙活动在第二炮兵总医院药学部举行。该质谱沙龙活动由第二炮兵总医院和北京师范大学、AB SCIEX公司共同组织主办。10余位来自第二炮兵总医院、北京师范大学、空军总医院、安贞医院、AB SCIEX公司等单位的一线研究人员等参加了此次沙龙,仪器信息网亦应邀参加。   此质谱沙龙以专题报告和讨论为主,参与者均为从事液质联用工作的一线实验人员,着重于质谱应用技术的交流,大家将自己所做的工作以及工作中遇到的难题、积累的经验等提出来,讨论交流、相互帮助,开拓思路、解决问题。 质谱沙龙活动现场   第二炮兵总医院李鹏飞老师首先做题为“免疫抑制剂及其合并用药LC-MS/MS高通量检测方法研究”的报告。如今,“器官移植”已经成为治疗各种器官衰竭的有效手段,而为“器官移植学”三大支柱之一的免疫抑制剂的发展与应用,仍是器官移植成败的关键,免疫抑制剂的长期应用及其不良反应的控制仍是临床移植医学研究的重点。利用LC-MS/MS方法高通量同时检测免疫抑制剂及合并用药在人血中的浓度,可以为临床个体化给药提供依据,进而为验证或确认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提供方法支持,更好地为临床服务。 第二炮兵总医院李鹏飞老师   李鹏飞老师的报告中介绍了其在研究工作中,分别比较了选择1-2种不常用药物、选择1种非药物、选择同位素内标这三种内标物各自的优缺点,以及沉淀蛋白法、固相萃取法、液-液萃取法、固相微萃取法四种样品前处理方法的各自优势。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了霉酚酸酯、霉酚酸、硫唑嘌呤等10多种药物的同时检测样本的前处理方法、同时检测多种药物浓度的色谱条件、拟测定药物各自的质谱条件、定量分析方法的验证,并用建立的检测方法检测未知生物样本。   北京师范大学分析测试中心田菲菲博士做题为“混合炸药种类识别及溯源方法研究”的报告。田菲菲博士是北京师范大学分析测试中心谢孟峡教授的学生,谢孟峡教授近年进行的主要科研工作中包括公安部科研项目——爆炸物研究以及法医鉴定等。掌握爆炸案件现场爆炸残留物的检验方法,对于严厉打击利用爆炸进行的犯罪活动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国2007年各种工业炸药的总产量达2864906吨,其中乳化炸药和铵油炸药所占比例最多,分别是47.4%、39.1%,而乳化炸药和铵油炸药主要成分为硝酸铵。 北京师范大学分析测试中心田菲菲博士   田菲菲博士在研究工作中收集了77种工业硝铵炸药,采用GC/MS方法分别对其非炸药成分、爆炸残留物进行分析。结果表明:25种铵锑炸药中只有7种含有碳质燃料复合蜡,铵油炸药的废炸药成分主要为柴油等。24种乳状乳化炸药根据乳化剂的差异实现个体识别。乳状乳化炸药种类识别机溯源研究发现:乳化剂经过酯交换、硅烷化衍生得到的衍生产物具有灵敏度高、选择性的优点,且能排除环境的干扰。在乳化炸药原药及其300g、600g药量残留物中均检测到山梨醇硅烷酯、油酸甲酯和复合蜡等特征成分,能够实现炸药的溯源,也验证了次方法是可行的。   美国AB SCIEX中国公司市场部产品经理赵贵平先生做了题为“液相色谱基础—基础知识介绍”的报告。AB SCIEX公司虽然没有液相色谱,但其公司以液质联用产品为主,并且赵贵平先生在报告一开始即指出,色谱的分离效果严重影响整个实验的分析结果。 美国AB SCIEX中国公司市场部产品经理赵贵平先生   赵贵平先生的报告中从色谱法的起源、基本原理及术语概念、色谱图常见问题等开始讲解,继而介绍了液相色谱实验技术、液相色谱柱的选择及其使用保养、液相色谱方法开发。赵贵平先生凭借其多年分析仪器行业从业经验所做的液相色谱系统知识报告,对初学者以及实验室第一线的工作人员有很大帮助。
  • 鉴知技术携两款中药质量快检新品亮相第二十七届兰洽会
    2021年7月8日,第二十七届兰洽会在兰州召开,鉴知技术在会上展出了两款中药质量快检新品。本届兰洽会由商务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务院台办、甘肃省政府等联合主办。本次展出的两款新品—药鉴中药快速鉴定仪(IT2000)和 中药有害残留快检仪(RS1000),是在清华大学指导下,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与鉴知技术合作开发。作为甘肃省科技重大专项计划“甘肃省地方习用药材质量标准提升及产业化应用”的科技成果之一,这两款产品有助于实现对中药材及饮片的快速筛查,提升中药材及饮片的质量控制,并能有效提升检测效率。相关成果在展会上获得了来自甘肃省委、省政府、省科技厅、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单位的参会领导及嘉宾的广泛关注。 【IT2000药鉴中药快速鉴定仪】产品简介该仪器由甘肃省药检院与鉴知技术共同研发,可以快速鉴别中药材及饮片的真伪和掺假。IT2000使用衰减全反射-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技术(ATR-FTIR),内置含数百种中药材及饮片的光谱数据库,结合化学计量学和机器学习算法,实现了中药材及饮片鉴别的快速化、智能化、标准化,适用于中药材及饮片等生产、流通、使用和检验环节的快速筛查、风险监测。技术特点l 检测快速,无需前处理,1分钟即可报出分析结果l 适用各种形态样品,整颗、切片、粉末等均可检测l 无需试剂耗材,绿色检测,成本低廉l 设备小巧便携,抗震耐湿,适合现场快检使用l 智能识别,内置深度学习算法实现准确判断l 设备自动给出鉴别结果,避免引入人为干扰因素【RS1000 中药有害残留快检仪】产品简介该仪器集成多种检测技术,可对党参、当归、黄芪等药材中多种禁用农药残留、二氧化硫残留、黄曲霉毒素、重金属进行快速检测和筛查,协助中药材流通交易市场、中药材企业以及中药材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快速的中药材质量筛查和控制。技术特点l 功能丰富:实现中药材多种有害残留物质的检测l 检测快速:快速响应,30 min 内即可完成检测l 操作简单:便于操作的样品处理流程,所需前处理设备少l 小巧轻便:设备重量不足 500 g,真正灵活机动的掌上实验室l 结果可视化:直接报出结果,避免主观判断失误更多了解,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产品详情。于此,鉴知技术预祝第二十七届兰洽会完美收官、顺利落幕!
  • 第二十七次全国分析测试中心主任及地方协会负责人会议通知 (第二轮)
    第二十七次全国分析测试中心主任及地方协会负责人会议通知(第二轮)各测试中心主任及地方协/学会负责人:为促进分析测试工作的交流与合作,中国分析测试协会定于2024年5月,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召开第二十七次全国分析测试中心主任及地方协会负责人会议。会议由中国分析测试协会主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检验检测协会承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析测试研究院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领航迪泰(新疆)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协办。会议期间同期举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检验检测服务促进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论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会议内容会议将围绕分析测试行业如何更好地响应“一带一路”政策,推动科技创新;分析测试的高质量发展与服务地方经济:产教研融合发展经验分享等相关热点,邀请江桂斌院士、庞国芳院士及环保、质检、农业地矿、中医药、食品安全领域等相关专家作大会报告,分享行业前沿最新发展。同时组织专题论坛、开展研讨交流。二、会议时间2024年5月29日-31日(5月29日报到,30号、31号全天会议)三、会议地点尚德国际酒店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沟区尚德北路967号四、会议费用1、会议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2、会议费:会员单位1800元/人;非会员单位2000元/人。五、会议注册及缴费1、注册方式: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注册。2、缴费方式及发票1)银行转账户 名:中国分析测试协会账号:0200049209024907457开户行:工商银行北京市阜外大街支行备注:请注明“姓名+中心主任会”2)线上缴费(请务必注明参会人员姓名)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手机微信/支付宝扫描二维码进入支付页面缴费;请在支付页面“姓名”处填写“姓名+中心主任会”;完成缴费后在下一页面选择“去开票”,填写开票信息获取电子普通发票。电子普通发票提取方式:通过所填写开票信息中预留的手机号码或邮箱,查看“诺诺网”发送的短信或邮件,自行下载打印。增值税专用发票:银行汇款或现场缴费,可扫描下方二维码,上传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发票现场领取。3)现场缴费:现金、刷卡、扫码缴费。六、会议联系方式1、中国分析测试协会联系人:魏学楠(13578630576) 、李艳华(13683529625)电话:010-68512284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检验检测协会联系人:于洁电话:010-23180103、尚德国际酒店联系人:张引军电话:0991-2110686
  • 提效赋能 屹昇同行:屹尧科技&衡昇质谱联合出席第二十七次全国分析测试中心主任会议
    5月29-31日,由中国分析测试协会主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检验检测协会承办的第二十七次全国分析测试中心主任及地方协会负责人会议在乌鲁木齐市隆重召开。来自全国各级分析测试中心及协会、科研院所及生产制造企业等单位的两百余位代表出席会议。屹尧科技&衡昇质谱作为支持企业,携全自动元素分析联用系统联合参会,并承办“屹昇有你”主题专家晚宴。全自动元素分析系统iQuad 2300P最新进展衡昇质谱产品总监高光晔先生发表了题为《定量化全自动微波消解和ICP-MS联用应用进展》的主题报告,详尽介绍了今年推出的全自动元素分析系统iQuad 2300P在食品、环境等领域的最新应用进展,引起了与会听众的极大关注。高光晔先生于近期加入衡昇质谱,此前曾先后在赛默飞、安捷伦和珀金埃尔默等知名公司任职,有超过30年原子光谱和无机质谱的技术支持及技术管理工作经验,精通原子光谱和ICPMS技术支持工作。元素分析最后一公里本次会议围绕分析测试行业如何更好地响应“一带一路”政策,推动科技创新,分析测试的高质量发展与服务地方经济等议题,并邀请江桂斌院士、庞国芳院士及环保、质检、食品安全领域等专家作大会报告。屹尧科技&衡昇质谱的元素分析整体解决方案吸引力参会观众的关注与驻足,前来观摩和交流的专业观众络绎不绝。响应新质生产力需求,提效赋能,从消解到ICP-MS分析,实现全流程自动化,解决当今实验室日益激增的降本增效需求,打通元素分析最后一公里。屹路同行 屹昇有你屹尧科技&衡昇质谱作为支持企业,有幸承办了“屹昇有你”主题专家晚宴,旨在搭建分析测试行业专家、用户与企业充分交流的平台。衡昇质谱总经理祝敏捷先生代表主办方致辞,向院士、专家及现场来宾介绍了衡昇质谱与屹尧科技深度合作的渊源与未来展望,并感谢中国分析测试协会、行业专家及用户朋友一路以来的支持与认可。科学仪器行业的“国产替代”之路,任重而道远。期待与更多分析测试行业的同路人携手共进,一路有你,“屹昇”有你!
  • 第二十七届高校分析测试中心研究会年会暨第三届中国分析测试协会高校分析测试分会年会举行2023年度优秀科研仪器案例入选证书颁发仪式
    4月20日,在第二十七届高校分析测试中心研究会年会暨第三届中国分析测试协会高校分析测试分会年会中,举行2023年度优秀科研仪器案例入选证书颁发仪式。高校分析测试分会副主任委员,四川大学分析测试中心主任 吕弋教授主持颁发仪式。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战略部署,坚持“破四唯”和“立新标”并举,加快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体系。自2021年起中国科协开始建设案例库,2023年中国仪器仪表学会联合高校分析测试分会、仪器信息网共同举行遴选活动,共收集到来自26个高校分会会员单位的64篇论文,116个视频案例。高校分析测试分会学术奖励评审委员会从选题意义、内容与结构、推广与应用、写作与形式四个方面,对投稿案例进行评审,经过形式审查、函评,遴选出入选中国科学科协优秀案例30个,入选中国仪器仪表学会案例库64个。高校分析测试分会秘书长、清华大学姚文清教授宣读入选名单(颁奖嘉宾:高校分会副主任委员、北京师范大学 李崧教授,高校分会副主任委员、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刘文齐教授,高校分会副秘书长、北京大学分析测试中心 张莉常务副主任)入选中国仪器仪表学会案例库名单(颁奖嘉宾:高校分会学术奖励评审委员会主任、清华大学 朱永法教授,浙江工业大学 莫卫民教授,华东理工大学 蓝闽波教授,四川大学 侯贤灯教授)入选中国科协会案例库名单(颁奖嘉宾:中国分析测试协会理事长、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江桂斌院士,中国仪器仪表学会科技咨询部 杨娟主任)获奖代表发表感言:乔祎 北京科技大学新金属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力学测试中心主任
  • 第二十七次全国分析测试中心主任及地方协会负责人会议在乌鲁木齐隆重召开
    仪器信息网讯 2024年5月30日,第二十七次全国分析测试中心主任及地方协会负责人会议在乌鲁木齐隆重召开。本次会议由中国分析测试协会主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检验检测协会承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析测试研究院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领航迪泰(新疆)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协办。来自各级分析测试中心及协会、科研院校、生产制造企业等200余位代表出席本次会议。高校或地方分析测试中心、第三方检测实验室是科研测试服务的大平台,如何抓住机遇,更好地推动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服务地方经济、产教研融合,是此次会议力求探讨的热点问题。 会议现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二级巡视员李坤祯致辞 中国分析测试协会理事长/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江桂斌院士致辞本次会议围绕分析测试中心的融合发展以及分析测试新技术新方法等主题,组织专题报告、开展研讨交流。新技术新方法新标准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江桂斌院士、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庞国芳院士、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常务副院长商洪才研究员、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吴永宁研究员、四川省食品检验研究院余晓琴正高级工程师分别分享了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医药健康与人类健康密切相关热点研究进展。江桂斌院士2005年提出了成组毒理学,并申请了中国科学院仪器研制项目“成组毒理学分析仪”,实现分离测定与毒性评价一体化;2015年申请成功重大仪器研制专项,结合生物技术、质谱技术和自动化技术研制了高通量多功能成组毒理学分析仪;目前团队正在研制ITA小型机、并进行市场推广;团队已建立全覆盖的一体化高通量干细胞毒理学研究平台。庞国芳院士从事食品农药残留检测技术标准化研究已经有30年的时间了,立足岗位、服务食品安全、对接国际AOAC;跨越了气相色谱、液相色谱、碳同位素质谱、低分辨质谱、高分辨质谱五个研究发展阶段;为中国产品出口保驾护航、促进国际贸易发展,掌握了国际标准研究的主动权、提升了国际影响力,创建农药电子身份证、实现农药残留检测信息化。新食品资源与生产系统是当下国际战略前沿。习总书记提出:树立大农业、大食物观,向耕地草原森林海洋、向植物动物微生物要热量、要蛋白,全方位多途径开发食物资源。如今,国内合成生物学科研取得了一定突破,企业创新产品技术不断推出。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中提出,中国2035食品安全总体目标:2035年基本实现食品安全领域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食品安全标准水平进入世界前列;食品安全风险管控能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体系运行有效。 报告题目:土壤、面源污染防治及综合利用发展至今报告人: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中国分析测试协会理事长 江桂斌院士 报告题目:食品安全农兽药残留检测技术标准化研究30多年报告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院 庞国芳院士 报告题目:证据基础上的中医药数智技术赋能报告人: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常务副院长商洪才研究员 报告题目:新食品原料与生产系统:合成生物学产品的科学监管报告人: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吴永宁研究员 报告题目:新业态法添加食品安全技术需求思考报告人:四川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余晓琴正高级工程师高水平分析仪器作为社会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之一,其发展与应用直接反映了社会的科技水平和文明进步。分析测试技术是科技创新必不可少的支撑,其不断发展为科技创新提供了强大的推动力;同时,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对分析测试技术的要求也日益提高。随着科技的进步,如今分析测试技术正朝着在线、原位、在场、实时、成像、快速、高通量、低成本等方向发展。 本次会上,上海屹尧仪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成都科林分析技术有限公司、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上海仪电科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创谱仪器科技有限公司、梅特勒-托利多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布鲁克(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日立科学仪器(北京)有限公司等科学仪器企业展示和介绍了其最新的理念与新技术新应用。 报告题目:定量化全自动微波消解和ICP-MS联用的应用报告报告人:衡昇质谱(北京)仪器有限公司产品总监 高光晔高级工程师 报告题目:气体萃取技术应用一高通量在线处理和进样技术报告人:成都科林分析技术有限公司 何启发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报告题目:革新未来一试验机在新材料与新能源领域的前沿探索及应用报告人: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毕梦园分析计测事业部专员 报告题目:全自动滴定及电化学分析系统在分析测试中的应用及解诀方案报告人:上海仪电科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许佰功市场营销部总经理 同期小型展览检验检测行业发展为了弥补因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市场缺陷,降低交易成本,保证贸易活动的顺利进行,检验活动应运而生。检验是国家质量基础设施工程,没有高质量的检验,就没有高质量的产品和经济的高质量发展。2001年检测机构数量只有9860家,经过20多年的发展,2023年检测机构数量已达53900家,市场规模4929亿元,保持了较高增长速度。中国检验产业已经成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国家重点发展的八类高技术服务业之一,也是全球最大、最重要检验认证市场。但是,中国检验行业人均产值只有28.77万,与国际知名检验机构相比我国检验行业小、散、弱的现状没有改变。展望未来,大型、综合型的检验认证机构的进一步整合;机构数量的整合优化:机构数量增长放缓、行业整合优化;市场规模:2万亿-3万亿;从业人员数量:200万-300万;知名综合机构的发展和引领,每家年产值30亿元以上,具备全球化的服务能力。 报告题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检验检测基本情况及发展规划报告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处 玛依拉伊德里斯调研员 报告题目:我国检验行业的发展与展望报告人: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马振珠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报告题目:探索产教研融合 赋能高校公共平台高质量发展报告人:重庆大学 周小元教授 报告题目:检验检测服务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及实验室运行经验分享广东省科学院测试分析研究所(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 曾莉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报告题目:中国分析测试协会工作介绍报告人:中国分析测试协会副理事长 刘虎威教授 庞国芳院士从自身30年经历体会出发,对分析测试行业从业人员提出了殷切希望:一个科技工作者的脉搏跳动要与国家和人民需要一脉相承,要时刻准备着满足人民需要,解决国家急需是最大的创新。创新是一个科技工作者的天职。一个科技工作者要切忌浅尝辄止,急功近利,创新要有系统思维能力,要遵循由浅入深、由低到高、由片面到全面的实践论和认识论,循序渐进,积沙成塔。“一个人的脑子不够,要扩大 一个人的手臂不够,要加长”,要组建建团队,既要有国内团队,也要有国际团队。事业的成功必定是团队精诚团结,合力攻关的结果。一个科研工作者要不断培养逢山开路,遇水架桥的综合解决问题的能力。一个科技带头人项目主持人要努力做到三项率先垂范,三项淋漓尽致。立足岗位育才,创新实现成才。愿科学仪器及分析测试行业同行者共勉!
  • 第二十七届高校分析测试中心研究会年会暨第三届中国分析测试协会高校分析测试分会年会在郑州举行
    2024年4月20日,第二十七届高校分析测试中心研究会年会暨第三届中国分析测试协会高校分析测试分会年会在郑州举行。本次会议由中国分析测试协会高校分析测试分会(下称“高校分会”)主办、郑州大学现代分析与基因测序中心承办、郑州轻工业大学河南省表界面科学重点实验室、河南省分析测试协会色谱专业委员会等单位协办。中国分析测试协会高校分析测试分会主任委员、清华大学李景虹院士,中国分析测试协会理事长、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江桂斌院士,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张玉奎院士,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发展中心处长杨建安,郑州大学副校长刘春太教授,河南分析测试协会理事长张国宝等嘉宾出席本次会议。会议包括6个主题论坛:分析测试平台管理与资质认定、分析测试技术标准宣贯、分析测试技术研究与应用、分析测试与学术前沿交叉:能源材料、分析测试与学术前沿交叉:生命分析、分析测试与学术前沿交叉:环境催化。通过3位院士和8位杰青长江等11个大会报告、45个邀请报告及若干普通报告及墙报展示,围绕前沿科学研究与技术创新发展等相关热点问题,分析测试平台发展与标准化体系建设的机遇和挑战开展研讨交流。来自全国高校、中科院、科研院所等单位及国内外仪器企业600余人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现场张玉奎院士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 张玉奎院士作了《失控蛋白质组学分析新技术》大会报告。江桂斌院士中国分析测试协会理事长、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江桂斌院士大会致辞并作了《分析测试仪器的技术进步与国家需求》大会报告。李景虹院士中国分析测试协会高校分析测试分会主任委员、清华大学 李景虹院士作《高校分析测试分会2023年工作报告》和《细胞基因通路中G-四链体的生物分析化学》大会报告。郑州大学副校长 刘春太教授郑州大学副校长刘春太在大会致辞中介绍了郑州大学建设和发展情况,表示年会提供了与分析测试领域专家、学者学习交流的机会,也必将促进该校相关学科的交流互鉴、融合发展。会议同期举办了高校分会“战略合作签约仪式暨项目启动”、“CMA资质认证闭门会议”、“高校分会常委会”、“高校分析测试中心主任论坛”、“研究生快闪论坛”等活动。战略合作签约仪式暨项目启动,按与高校分会合作时间顺序,依次进行。高校分会副主任委员、中山大学 欧阳钢锋教授和赛默飞企业市场与传播高级总监 杨冬岚女士签署战略协议高校分会主任委员、清华大学 李景虹院士和赛默飞世尔科技(中国)有限公司中国区企业市场与传播高级总监 杨冬岚启动《第四届赛默飞青年人才支撑计划及学术交流》高校分会副主任委员、南京大学 董林教授和北京信立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会议运营部内容总监 宋苑苑女士签署战略协议并启动《第三届“信立方杯”高校分析测试技术培训微课大赛》高校分会副主任委员、中山大学 欧阳钢锋教授和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市场与品牌中心总经理 陈艳凤女士签署战略协议签署战略协议。高校分会主任委员、清华大学 李景虹院士和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藏牧先生启动《第一届“皖仪科技”卓越工程师提升计划》高校分会副主任委员、西安交通大学 高禄梅教授和中数云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姚帆先生签署战略协议并启动《仪站维保平台》
  • 聚光科技参加第二十七届中国国际测量控制与仪器仪表展览会
    p style=" text-indent:28px" 2016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年 /span 9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月 /span 21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日,第二十七届中国国际测量控制与仪器仪表展览会在北京中国国际展览中心正式拉开序幕,该会议是由中国仪器仪表学会主办的亚洲最具影响力的测量控制、仪器仪表及自动化权威展览会,本届展会展出总面积超过 /span 30000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平米,有来自全球 /span 20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多个国家和地区近 /span 500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家企业参展及来自石油、化工、电力、煤炭、冶金、有色、轨道交通、汽车、新能源、轻工等行业超过 /span 30000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名专业观众参观。 /span /p p style=" text-indent:28px"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多国仪器仪表展览会一直以厂商参与广泛、观众数量众多著称,因此也是采购人员终端用户、研发工程师及技术经理不容错过的行业盛会。作为国内测量控制、仪器仪表及自动化行业的风向标,它已经成为全行业洞察企业动向以及整体市场波动的窗口。展会现场可以看到川仪、横河、梅特勒等仪器仪表界的知名企业,在展出各自产品的同时,也能了解到整个行业的动向。 /span /p p style=" text-indent: 28px"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聚光科技此次携新品 /span LGA6000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系列亮相,让众人耳目一新,迎来了广大观众的关注与支持,现场互动一片火爆,更是有中国仪表网的记者来到现场做专访。工业事业部市场中心总监陈会明代表聚光科技对公司产品业务以及 /span LGA6000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系列新品作了系统介绍,赢得了在场观众的一片掌声。以“科技感知世界,绿色改变未来”为使命,聚光科技将继续不断创新,引领绿色科技。 /span /p p style=" text-indent:28px"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span br/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609/uepic/6941da03-573b-46fe-b9ad-77c3c62b98b3.jpg" style=" float:none " title=" 8.png" / /p p br/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609/uepic/caaba4b6-6f89-48ba-8016-4679fb271739.jpg" style=" float:none " title=" 6.png" / /p p br/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609/uepic/506d92a8-2d8f-4eb4-90cc-883fcb1b0567.jpg" style=" float: none width: 362px height: 445px " title=" 5.png" height=" 445" width=" 362" / /p p br/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609/uepic/6b30c749-53b1-4890-b8f9-1c210b65bb63.jpg" style=" float:none " title=" 4.png" / /p p br/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609/uepic/e022f65c-1107-4289-b394-004ae1337bd6.jpg" style=" float: none width: 521px height: 373px " title=" 2.png" height=" 373" width=" 521" / /p p br/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609/uepic/6b332a9b-42bc-40a8-8303-fd0be1c36ea3.jpg" style=" float:none " title=" 1.png" / /p p br/ /p
  • 岛津积极参加第二十七届高校分析测试中心研究会年会暨第三届中国分析测试协会高校分析测试分会年会
    2024年4月19-22日,第二十七届高校分析测试中心研究会年会暨第三届中国分析测试协会高校分析测试分会年会在郑州圆满召开。本次大会由中国分析测试协会高校分析测试分会主办,三位院士、各高校专家、学者近600人齐聚一堂,旨在加强全国高校分析测试中心的交流与合作,研究在新时代下高校分析测试领域面临的机遇与挑战,研讨高校测试中心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和社会服务中如何充分发挥重要支撑作用,培养和建设高水平分析测试技术人才队伍,拓展现代仪器设备的技术功能,提升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程度,强化资质认定实验室的管理,推动高校“双一流”高质量发展,以便更好地服务于教学、科研、经济发展和社会民生。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岛津”)积极参会并发表报告。大会现场大会伊始,分别由郑州大学副校长刘春太、中国分析测试协会理事长/中国科学院院士江桂斌、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发展中心杨健安、河南分析测试协会理事长张国宝致开场词。岛津发表岛津中国创新中心 李晓东部长做题为《岛津创新质谱技术在临床环境等领域的应用》的邀请报告发表李晓东部长向在座专家介绍了岛津中国创新中心的概况,重点介绍了田中耕一先生团队开发的高性能血浆β-淀粉样蛋白标志物检测预测阿尔茨海默症的方法*,并介绍了岛津的高端机种,DPiMS、MALDI-TOF、质谱成像显微镜、GCMSMS技术在甲状腺穿刺液分析、病原体多重核酸质谱检测、癌类型癌组织分类及呼出气成分分析等领域开展疾病研究的方法理念*,同时基于暴露组学的概念,介绍了岛津GC-MS特色代谢物数据库&全氟和多氟烷基化合物MRM数据库。*注:仅供研究参考,不作为临床诊断依据。岛津分析计测事业部市场部教育行业 朱挺锋先生做题为《岛津质谱技术助力环境暴露》的报告发表朱挺锋先生首先介绍了新污染物检测的分类及对应的主要检测仪器,并介绍了岛津的质谱家族气质、液质及高分辨质谱仪,重点介绍了岛津质谱技术在环境暴露领域的研究方案,包括全氟和多氟烷基化合物解决方案、新型溴代阻燃剂解决方案、抗生素等PPCPs解决方案、以及代谢组学整体解决方案。岛津展台本文内容非商业广告,仅供专业人士参考。
  • 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无损检测分会第十二届年会暨第二十七届中国国际质量控制与测试工业设备展览会第二轮通知
    为庆祝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无损检测分会成立45周年,全面总结我国无损检测技术近年来的研究成果,加强相关行业间的交流与合作,促进无损检测新理论、新方法、新技术的推广与应用,推动中国无损检测事业的发展,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无损检测分会决定于2023年10月24-27日在上海世贸商城举办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无损检测分会第十二届年会暨换届大会,同期举办第二十七届中国国际质量控制与测试工业设备展览会。本届大会由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无损检测分会和上海材料研究所有限公司联合主办。会议主题:“睿智检测,创新发展迈进世界无损检测科技前沿”。会议主要内容有无损检测学术交流、仪器设备展览、分会换届等,届时将公布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无损检测分会第十二届委员会名单。殷切希望全国各行业的广大无损检测研究人员、用户、厂商和技术人员能踊跃报名参加此次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大会报到日期:2023年10月24日 大会主题报告信息:1、国内外无损检测标准现状及发展展望 报告人:沈功田主任委员2、大型复杂形面航空复合材料部件超声成像检测技术及装备 报告人:周正干副主任委员3、多维度应力场无损检测与校准技术 报告人:徐春广副主任委员 一、组织委员会 大会主席:沈功田大会副主席:徐永昌大会秘书长:季敬元大会副秘书长:胡斌,王莹贇委员:沈功田,孙丹,徐永昌,蒋建生,朱亚青,季敬元,王莹贇,胡斌,咸洋 二、论文工作组 由分会各专业大会负责论文征集、审核,《无损检测》编辑部负责编辑出版。论文联络人:朱绍华展会及会务联络人:王为纲,樊晓艳 三、论文征稿范围 1.无损检测基础理论和应用研究2.无损检测仪器设备的设计和研发3.无损检测方法的实际应用4.无损检测法规和标准5.无损检测培训、教育、资格鉴定和认证6.材料性能无损评价7.无损检测安全性和可靠性8.无损检测生物医学的应用9.其他论文具体提交方式详见征稿通知。 四、会议注册要求 作者和大会代表请扫描下方相应的二维码进行注册,在线完整填写注册登记表,方视为注册成功。作者注册请扫描:参会代表注册请扫描:作者(仅限第一作者,不包括其他作者)注册费1500元(食宿自理)大会代表注册费2200元(食宿自理)学生作者代表(限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注册费500元(食宿自理)学生代表注册费800元(食宿自理)注册费支付方式:(1) 银行转账单位名称:上海材料研究所有限公司银行帐号:1001232009014409183开户行:工商银行上海市大柏树支行特别注意:(1) 请作者于2023年7月20日之前进行会议注册,否则论文不收入论文集;(2) 本公司开具全电发票,在注册表中填写正确的电子邮箱便于接收发表,并勾选需要的发票类型;(3) 汇款时,请务必在备注栏或用途中注明“无损年会+姓名”。 五、联系方式 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无损检测分会年会大会秘书处联系人:季敬元,王莹贇地址:上海市辉河路100号3号楼6楼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无损检测分会秘书处邮编:200437电话:021-65550277Email:chsndt2008@163.com中国国际质量控制与测试工业设备展览会组委会联系人:王为纲,樊晓艳,咸洋地址:上海市邯郸路99号1号楼6楼邮编:200437电话:021-65555687Email:qc@mat-test.com,qc215@mat-test.com 六、住宿信息 大会配套酒店为上海光大会展中心国际大酒店,如需入住请下载酒店住宿登记表,按要求填写信息后,提交酒店邮箱和大会组委会邮箱,并向酒店支付首日房费(支付方式见登记表)。光大酒店住宿表.pdf酒店地址:上海市漕宝路66号电话:021-64842500房价:商务标准房450元/间,含双早商务大床房450元/间,含单早联系人:张小姐手机:13918970010邮箱:zhangyw@secec.com抄送组委会邮箱:qc@mat-test.com
  • 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无损检测分会第十二届年会暨第二十七届中国国际质量控制与测试工业设备展览会第四轮通知
    为庆祝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无损检测分会成立45周年,全面总结我国无损检测技术近年来的研究成果,加强相关行业间的交流与合作,促进无损检测新理论、新方法、新技术的推广与应用,推动中国无损检测事业的发展,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无损检测分会决定于2023年10月24-27日在上海世贸商城举办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无损检测分会第十二届年会暨换届大会,同期举办第二十七届中国国际质量控制与测试工业设备展览会。本届大会由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无损检测分会和上海材料研究所有限公司联合主办。会议主题:“睿智检测,创新发展迈进世界无损检测科技前沿”。会议主要内容有无损检测学术交流、仪器设备展览、分会换届等,届时将公布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无损检测分会第十二届委员会名单。殷切希望全国各行业的广大无损检测研究人员、用户、厂商和技术人员能踊跃报名参加此次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会报到 2023年10月24日 8:30-20:30报到地点:上海光大会展中心国际大酒店大厅(上海市漕宝路66号)2023年10月25日 7:30-8:30报到地点:上海世贸商城7楼金色大厅(上海市兴义路99号) 二、大会报告 三、合作伙伴 四、大会日程 大巴发车时间:10月25日7:15 光大酒店至世贸商城17:15 世贸商城至光大酒店10月26日7:30 光大酒店至世贸商城17:15 世贸商城至光大酒店10月27日7:30 光大酒店至世贸商城13:00 世贸商城至光大酒店 五、大会注册 作者和大会代表请扫描下方相应的二维码进行注册,在线完整填写注册登记表,方视为注册成功。作者注册请扫描:参会代表注册请扫描:作者(仅限第一作者,不包括其他作者)注册费1500元(食宿自理)大会代表注册费2200元(食宿自理)学生作者代表(限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注册费500元(食宿自理)学生代表注册费800元(食宿自理)注册费支付方式:(1) 银行转账单位名称:上海材料研究所有限公司银行帐号:1001232009014409183开户行:工商银行上海市大柏树支行特别注意:(1) 本公司开具全电发票,在注册表中填写正确的电子邮箱便于接收发表,并勾选需要的发票类型;(2) 汇款时,请务必在备注栏或用途中注明“无损年会+姓名”。 六、展会信息 时间:2023年10月25-27日地点:上海世贸商城一层地址:上海市兴义路99号展会详情请关注QC展公众号 七、住宿信息 大会配套酒店为上海光大会展中心国际大酒店,如需入住可以提前登记或者现场办理。提前登记请下载酒店住宿登记表,按要求填写信息后,提交酒店邮箱和大会组委会邮箱,并向酒店支付首日房费(支付方式见登记表)。光大酒店住宿表.pdf酒店地址:上海市漕宝路66号电话:021-64842500房价:商务标准房450元/间,含双早商务大床房450元/间,含单早联系人:张小姐手机:13918970010邮箱:zhangyw@secec.com抄送组委会邮箱:qc@mat-test.com 八、联系方式 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无损检测分会年会大会秘书处联系人:季敬元,王莹贇地址:上海市辉河路100号3号楼6楼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无损检测分会秘书处邮编:200437电话:021-65550277Email:chsndt2008@163.com中国国际质量控制与测试工业设备展览会组委会联系人:王为纲,樊晓艳,咸洋地址:上海市邯郸路99号1号楼6楼邮编:200437电话:021-65555687Email:qc@mat-test.com, qc215@mat-test.com
  • 泰坦匠心出品(二十七):更专业的实验室耗材——不锈钢清洗篮
    不忘初心,只因感动!Titan新品回顾(点击可查看详情)泰坦匠心出品(一):Titan更专业的实验室耗材——白大褂泰坦匠心出品(二):Titan更专业的实验室耗材——量筒A级泰坦匠心出品(三):Titan泰坦更专业的实验室量器——单标记移液吸管(大肚)A级泰坦匠心出品(四):Titan更专业的实验室量器——烧杯泰坦匠心出品(五):Titan更专业的实验室量器——环标刻度吸管A级泰坦匠心出品(六):Titan更专业的实验室耗材——滴定管A级泰坦匠心出品(七):Titan更专业的实验室耗材——容量瓶泰坦匠心出品(八):Titan更专业的实验室耗材——PET聚酯瓶泰坦匠心出品(九):Titan更专业的实验室耗材——一次性针头式滤器泰坦匠心出品(十):Titan更专业的实验室耗材——移液吸头泰坦匠心出品(十一):Titan更专业的实验室耗材——移液器泰坦匠心出品(十二):Titan更专业的实验室耗材——不锈钢标准筛泰坦匠心出品(十三):Titan更专业的实验室耗材——冻存管泰坦匠心出品(十四):Titan更专业的实验室耗材——冻存盒泰坦匠心出品(十五):Titan更专业的实验室耗材——手套泰坦匠心出品(十六):Titan更专业的实验室耗材——离心管泰坦匠心出品(十七):Titan更专业的实验室耗材——微量离心管泰坦匠心出品(十八):Titan更专业的实验室耗材——细胞培养瓶泰坦匠心出品(十九):Titan更专业的实验室耗材——细胞培养皿泰坦匠心出品(二十):Titan更专业的实验室耗材——细胞培养板泰坦匠心出品(二十一):Titan更专业的实验室耗材——玻底培养板泰坦匠心出品(二十二):Titan更专业的实验室耗材——PCR单管?条管?盖泰坦匠心出品(二十三):Titan更专业的实验室耗材——细胞过滤器泰坦匠心出品(二十四):Titan更专业的实验室耗材——炫彩不干胶标签泰坦匠心出品(二十五):更专业的实验室耗材——口罩泰坦匠心出品(二十六):更专业的实验室耗材——不锈钢试管架
  • 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无损检测分会第十二届年会暨第二十七届中国国际质量控制与测试工业设备展览会第一轮通知
    为庆祝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无损检测分会成立45周年,全面总结我国无损检测技术近年来的研究成果,加强相关行业间的交流与合作,促进无损检测新理论、新方法、新技术的推广与应用,推动中国无损检测事业的发展,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无损检测分会决定于2023年10月25-27日在上海世贸商城举办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无损检测分会第十二届年会暨换届大会,同期举办第二十七届中国国际质量控制与测试工业设备展览会。本届大会由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无损检测分会和上海材料研究所有限公司联合主办。会议主题:“睿智检测,创新发展迈进世界无损检测科技前沿”。会议主要内容有无损检测学术交流、仪器设备展览、分会换届等,届时将公布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无损检测分会第十二届委员会名单。殷切希望全国各行业的广大无损检测研究人员、用户、厂商和技术人员能踊跃报名参加此次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大会报到日期:2023年10月24日报到地点将于第二轮会议通知公布 大会主题报告信息:1、国内外无损检测标准现状及发展展望报告人:沈功田主任委员2、大型复杂形面航空复合材料部件超声成像检测技术及装备报告人:周正干副主任委员3、低应力制造技术报告人:徐春广副主任委员一、组织委员会大会主席:沈功田大会副主席:徐永昌大会秘书长:季敬元大会副秘书长:胡 斌,王莹贇委员:沈功田,孙 丹,徐永昌,蒋建生,朱亚青,季敬元,王莹贇,胡 斌,咸 洋二、论文工作组由分会各专业大会负责论文征集、审核,《无损检测》编辑部负责编辑出版。论文联络人:朱绍华展会及会务联络人:王为纲,樊晓艳三、论文征稿范围1.无损检测基础理论和应用研究2.无损检测仪器设备的设计和研发3.无损检测方法的实际应用4.无损检测法规和标准5.无损检测培训、教育、资格鉴定和认证6.材料性能无损评价7.无损检测安全性和可靠性8.无损检测生物医学的应用9.其他论文具体提交方式详见征稿通知。四、会议注册要求作者和大会代表请分别扫描下方相应的二维码进行注册,在线完整填写注册登记表,方视为注册成功。作者注册请扫描:参会代表注册请扫描:作者(仅限第一作者,不包括其他作者)注册费1500元(食宿自理)大会代表注册费2200元(食宿自理)学生作者代表(限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注册费500元(食宿自理)学生代表注册费800元(食宿自理)注册费支付方式:(1) 银行转账单位名称:上海材料研究所有限公司银行帐号:1001232009014409183开户行:工商银行上海市大柏树支行特别注意:(1) 请作者于2023年7月20日之前进行会议注册,否则论文不收入论文集;(2) 本公司开具全电发票,在注册表中填写正确的电子邮箱便于接收发表,并勾选需要的发票类型;(3) 汇款时,请务必在备注栏或用途中注明“无损年会+姓名”。五、参展事宜请待后续详细通知。六、联系方式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无损检测分会年会大会秘书处联系人:季敬元,王莹贇地址:上海市辉河路100号3号楼6楼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无损检测分会秘书处邮编:200437电话:021-65550277Email:chsndt2008@163.com中国国际质量控制与测试工业设备展览会组委会联系人:王为纲,樊晓艳,咸洋地址:上海市邯郸路99号1号楼6楼邮编:200437电话:021-65555687Email:qc@mat-test.com,qc215@mat-test.com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无损检测分会第十二届年会征稿通知为庆祝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无损检测分会成立45周年,全面总结我国无损检测技术近年来的研究成果,加强相关行业间的交流与合作,促进无损检测新理论、新方法、新技术的推广与应用,推动中国无损检测事业的发展,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无损检测分会决定于2023年10月在上海举办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无损检测分会第十二届年会。会议特向国内外无损检测学者、专家、研究人员、技术人员征稿,论文集将以具有正式刊号的著作形式出版。一、征文范围1. 无损检测基础理论和应用研究2. 自动化、智能化、可视化无损检测技术3. 无损检测仪器设备的设计和研发4. 无损检测方法的实际应用5. 无损检测法规和标准6. 无损检测培训,教育,资格鉴定和认证7. 材料性能无损评价与结构健康监测8. 无损检测安全性和可靠性9. 其他二、论文递交1. 论文分口头交流和书面交流,大会论文组审核后提前一个月通知作者。2. 论文递交日期:全文递交日期为即日起至2023年6月20日。3. 论文按专业分类通过E-mail向各专业大会递交,投递方式见表1;各专业组将于2023年7月20日前将审核录用后的文章发至《无损检测》编辑部(ndt@mat-test.com)。作者递交论文时请务必注明完整的通信方式(姓名、手机、邮箱、邮寄地址、邮编)。三、论文格式正文写作字体为宋体五号。(一)前文1. 中文题目(一般20个汉字以内为宜)2. 作者署名(作者单位完整名称(高等院校署至院系,勿用简称),市地名+邮政编码)(多个作者姓名间用逗号隔开,多个作者单位在同一括号内用1.、2.、3……分列)3. 中文摘要:(目的、方法、过程、结论;第三人称、过去式写法;一般200字左右)4. 关键词:(3~8个)5. 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志码:6. 英文题目(一般10个实词以内为宜)7. 作者署名汉语拼音(姓全部大写,名首字母大写,其余小写,双名之间用连字符)(作者单位英文名称,市地名+邮政编码,China)8. 英文Abstract:(一般250个实词以内,应较详细和突出文章的重点)9. 英文关键词Key words:(3~8个)(二)正文(正文章节及其序号编写参照一般科技论文的格式)(三)后文1. 参考文献2. 致谢(需要时)四、其他注意事项1. 所投稿件必须通过投稿人所在单位的保密审查,所有投稿论文视为作者已经完成保密审查工作。2. 保密单位应署公开的名称,不用代号。3. 全文(包括图、表、参考文献、电脑空格等)请尽量控制在8000字以内。所投论文视为作者同意论文被收入论文集中。4. 图片尺寸一般控制在50mm×70mm以内;坐标图应标明中文物理量的名称、符号和单位。5. 表格请用三线表(必要时可添加辅线)。6. [参考文献]著录格式为:(1) 期刊:[序号]主要责任者. 文献题名[J]. 刊名,年,卷(期):起止页码. (其中主要作者写至第三人,后面用等代替)(2) 专著[M]、论文集[C]、学位论文[D]、报告[R]:[序号]主要责任者.文题题名[ ].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任选).(3) 论文集中的析出文献:[序号]析出文献主要责任者. 析出文献题名[C]//会议名称或论文集名称. 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4) 国际、国家标准:[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S].(5) 专利:[序号]专利所有者. 专利题名[P].专利国别:专利号,出版日期.(6) 电子文献:[序号]主要责任者. 电子文献题名[电子文献/载体类型标识]. 电子文献的出处或可获得地址,发表或更新日期/引用日期(任选).电子文献及载体类型标识符号:联机网上数据库[DB/OL],磁带数据库[DB/MT],光盘图书[M/CD],磁盘软件[CP/DK],网上期刊[J/OL],网上电子公告[EB/OL].7. 请在稿件首页左下方用横线隔开标注:(1) 收稿日期:xxxx-xx-xx(年-月-日)(2) 基金项目:名称(编号)(3) 作者(指第一作者)简介:姓名(出生年—)、性别、工作单位、职称、学位、主要工作内容或研究方向(4) 通信作者:姓名,E-mail地址。8. 作者发稿前请先行全面仔细校对(特别是英文),尽力做到:论点严谨、数据可靠,言简意明、图表清晰,标点准确、符号明显,书写规整、格式一致。表1 论文投递方式专业审核老师联系方式邮箱超声波香勇13910787225paper@utndt.com电磁王亚婷15259233830wyt@eddysun.com磁粉、渗透黄丽13474101378xachl@sina.com射线邬冠华13970940474cnndtrt@163.com声发射蒋鹏13674593486jpnepu@163.com教育培训刘晴岩13641699798liusnx@163.com新技术郭琦15990571425guoqindt@163.com应力测试辛伟13699287332stress2016@sina.com智能检测刘松平13501205627liusping2014@163.com状态监测张君娇15210835045chsndt_cm@csei.org.cn其他朱绍华021-65559079ndt@mat-test.com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无损检测分会2023-05-11
  • TSI公司将参加第二十七届中国制冷展
    美国TSI公司将参加于2016年4月7日-9日在中国国际展览中心新馆举办的“国际制冷、空调、供暖、通风及食品冷冻加工展览会”(简称中国制冷展)。 “中国制冷展”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北京市分会、中国制冷学会、中国制冷空调工业协会共同主办。世界各地的制冷空调暖通专业组织都将齐聚“中国制冷展”,吸引来自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超过五万名专业观众前往参观。 美国TSI公司针对制冷、空调、供暖、通风等领域的测试需要,将于会上展示多种检测技术和设备,可适用于室内外的不同应用和监测需求。 随着雾霾天气的日趋严重以及人们对室内空气质量的不断关注,使用完全适合国标检测标准的TSI公司的DUSTTRAK系列便携式PM2.5快速检测仪,可以快速检测颗粒物的质量浓度。 TSI 公司的ACCUBALANCE 数字式风量罩可测定流经各种风口(散流器、百叶等)的风量。体积轻巧,仅重3.4Kg,便于携带使用。把风量罩安放在风口上,就可由数字显示屏直接读出进风或排风量。 TSI公司同时还将展出一款强大的完全适合国标的检测标准的手持式多功能通风测试仪器VELOCICALC 9565 型系列产品,以及AirAssure? 室内PM2.5在线监测仪,可提供实时的、精确可靠的商业建筑室内 PM2.5 粉尘浓度的监测。 敬请大家届时光临美国TSI集团中国公司在中国国际展览中心新馆W4馆A30的展位! 更多信息,请关注美国TSI公司官方网站: www.tsi.com/cn 关于TSI公司TSI公司研究、确定和解决各种测量问题,为全球市场服务。作为精密仪器设计和生产的行业领导者,TSI与世界各地的科研机构和客户合作,确立与气溶胶科学、气流、健康和安全、室内空气质量、流体力学及生物危害检测有关的测量标准。TSI总部位于美国,在欧洲和亚洲设有代表处,在其服务的全球各个市场建立了机构。每天,我们专业的员工都在把科研成果转化成现实。
  • 分析仪器产业调研万里行"第二十七站"——北京先驱威锋技术开发公司
    仪器信息网讯 2015年3月11日,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分析仪器分会、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分析仪器分会、仪器信息网共同发起、组织的&ldquo 分析仪器产业调研万里行&rdquo (以下简称:产业调研)&mdash &mdash 北京先驱威锋技术开发公司顺利成行。总经理范飞等接待了调研人员一行。   北京先驱威锋技术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先驱威锋)成立于1994年,是一家致力于医药、化工、食品、环保等领域的仪器研发、生产和销售型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成立之初研发的第一款产品&ldquo 全自动微生物自动测试仪&rdquo 即荣获国家级新产品奖,该产品主要用于所有实验用标示菌形成的抑菌圈的测量。靠着抑菌圈测量分析仪在市场上的良好表现,先驱威锋逐步发展起来。到目前为止,公司产品已从单一的微生物测试仪发展为涉及多个领域、多个行业的产品系列。其中,先驱威锋生产的WBS-100微生物比浊化测定仪可以对细菌生长过程进行实时的检测,ZJL-200菌落计数分析仪可以识别包括霉菌在内的各种菌落。在电化学领域,先驱威锋和国家粮标委合作完成了粮食中的脂肪酸测定,同时先驱威锋的产品已被用于全军油料仓库成品油的分析。2014年公司研发的ZDJ-3D全自动电位滴定仪、ZDJ-3S全自动卡氏水分测定仪被评为&ldquo 国产好仪器&rdquo 。此外,先驱威锋也在逐渐推广物理方面的检测技术,例如色差仪、浊度仪等。 技术总监夏吉安向调研人员介绍公司产品   据范飞介绍,起初,用户了解先驱威锋主要是通过其多年来在医药市场上取得良好成绩的抑菌圈测量分析仪,但经过多年在电化学仪器领域的市场培育,先驱威锋的卡式水分测定仪、电位滴定仪等电化学分析仪器逐渐被用户所熟知并认可。由于先驱威锋生产的电化学分析仪器大部分仪器零配件都是靠自己研发、组装,因此在成本上与国外知名品牌的同类仪器相比有较大的优势,从而迫使国外竞争对手产品价格大幅下降,使用户获得了真正的实惠。   未来,先驱威锋在电化学分析仪器领域中的发展主要集中于中端市场,同时将以产品的实用性与完善的技术体系服务于用户,根据用户各自不同的需要获得为其量身定制的技术解决方案。在个性化服务体系方面,公司甚至可以为用户定制其专用的操作系统和硬件设备,同时先驱威锋将以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赢得国内外用户的信任,打响民族仪器品牌。 总经理范飞(右三)、技术总监夏吉安(右五)、总经理助理艾虎(左二)等和调研人员一行 范飞说到,先驱威锋的发展理念是为客户创造价值、为员工赢得尊重、为社会贡献力量。先驱威锋发展到今天的规模,主要取决于创新和对产品质量的追求。在先驱威锋,有很多非常年轻的员工,在他们身上充满了激情,同时他们有着很多创新的想法和理念,公司鼓励这些员工大胆提出自己的想法,并付诸行动,通过这种方式,员工在公司得到了很好的成长,实现了个人的发展需要,同时也增强了企业的活力和竞争力,成就了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之道。 附录:&ldquo 分析仪器产业调研万里行&rdquo 活动介绍   &ldquo 分析仪器产业调研万里行&rdquo 由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分析仪器分会、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分析仪器分会、仪器信息网共同组织,科技部、北京市科委给予多方指导。近年,国内外经济比较低迷,石油、化工、制药、钢铁等行业形势严峻,相关仪器行业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波及。本次调研活动旨在全面了解国产分析仪器企业发展状况,以撰写《2014年中国分析仪器行业发展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为政府、企业制定发展战略提供依据。报告编写取材方式多样:企业走访、企业问卷调查、网络统计调查、用户调查、座谈会等,并承诺给予参与调研的企业单位一份企业版《报告》。
  • 市场监管总局拟废止《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复议办法》、删除《计量标准考核办法》第二十条、修订《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共23件部门规章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律法规政策清理的决策部署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结合规章清理工作有关安排,市场监管总局对市场监管领域内现行有效规章进行了清理,起草形成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1.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samr.gov.cn),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2.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fgs@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规章清理征求意见”字样。3.通过信函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九号市场监管总局法规司,邮政编码:100088。信封上请注明“规章清理征求意见”字样。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22日。  市场监管总局  2024年8月23日———————————华丽分割线———————————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为贯彻实施新制修订的法律法规,依法科学设定罚款事项,增强部门规章的系统性、规范性、协调性,确保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决定:一、对1件部门规章予以废止。(附件1)二、对23件部门规章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附件2)本决定自 年 月 日起施行。附件:1.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决定废止的部门规章 2.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决定修改的部门规章 附件1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决定废止的部门规章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复议办法 》(2013年11月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号公布)附件2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决定修改的部门规章1、 对《计量标准考核办法 》(2005年1月14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2号公布)作出修改删去第二十条。二、对《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监督暂行规定》(2019年12月3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2号公布)作出修改(一)规章名称修改为:“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监督规定”。(二)第五条修改为:“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各内设机构根据职责分工和相关规定,负责实施本业务领域的执法监督工作。“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法制机构在本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领导下,负责建立执法监督制度机制,统筹执法监督工作。”(三)删去第七条第七项。(四)第八条第二款修改为:“本规定第七条第六项、第七项所规定的执法监督方式,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内设的各业务机构和法制机构单独或者共同实施。其中,对具体监管事项和执法案件的监督由各业务机构依照督查督办等相关规定实施。”(五)删去第十条。(六)删去第十九条第一款中的“必要时可以直接纠正”。(七)增加一条,作为第二十六条:“本规定所称执法监督属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内部监督。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执法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属于信访事项的,依照《信访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处理。”三、对《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18年12月2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号公布)作出修改(一)第六十七条第二款中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由办案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并当场交付当事人”修改为“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二)第七十七条第二项中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的”修改为“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或者终结执行的”。四、对《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2019年11月3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公布)作出修改(一)增加一条,作为第六条:“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举报,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得利用投诉举报牟取不正当利益,侵害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二)第九条改为第十条,其中的第一款修改为:“投诉应当提供下列材料:“(一)投诉人的真实身份信息、电话号码、通讯地址;“(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姓名)、地址;“(三)具体的投诉请求以及消费者权益争议事实依据。”(三)第十四条改为第十五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对投诉作出不予受理决定的,还应当告知投诉人不予受理的理由和其他解决争议的途径。”(四)第十五条改为第十六条,其中的第六项修改为:“按照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有关规定不予受理的其他情形。”(五)第十七条改为第十八条,其中的第一款修改为:“经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同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依法将投诉委托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六)第二十条改为第二十一条,其中的第一款修改为:“需要进行鉴定、检测的,由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协商一致,共同委托具备相应条件的技术机构承担。无法协商一致的,受理投诉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指定鉴定、检测机构。”(七)第二十一条改为第二十二条,其中的第五项修改为:“自投诉受理之日起六十日内投诉人和被投诉人未能达成调解协议的”。(八)第三十六条中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畅通全国12315平台、12315专用电话等投诉举报接收渠道”修改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畅通和规范全国12315平台、12315专用电话等投诉举报接收渠道”。五、对《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2021年3月1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7号公布)作出修改(一)第十八条修改为:“网络交易经营者采取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方式提供服务的,应当在消费者接受服务前和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日期前,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由消费者自主选择。“网络交易经营者采取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方式提供服务的,在服务期间内,应当为消费者提供显著、简便的随时取消或者变更的选项,并不得收取不合理费用。”(二)第四十一条修改为:“网络交易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六条、第十八条第二款,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职责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罚款。“网络交易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处理。”六、对《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2023年5月1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7号公布)作出修改第十八条修改为:“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第九条、第十二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罚款。“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处理。”七、对《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2016年7月13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7号公布)作出修改第三十八条修改为:“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未依法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或者入网食品生产者超过许可的类别范围销售食品、入网食品经营者超过许可的经营项目范围从事食品经营的,依照《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八、对《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2021年4月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9号公布)作出修改(一)增加一条,作为第六条:“检验检测机构应当落实机构主体责任,明确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等管理人员职责,规范检验检测从业人员行为。”(二)第二十三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检验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投诉举报等属地负责工作制度和程序。”(三)第二十四条改为第二十六条,将其中的“说服教育、提醒纠正等非强制性手段”修改为“说服教育、提醒敦促、约谈纠正等非强制性手段”。(四)第二十六条改为第二十八条,修改为:“检验检测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对行政处罚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行政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对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的检验检测机构处五万元以下罚款,对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的检验检测机构处十万元以下罚款。”九、对《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2001年9月27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信息产业部令第4号公布)作出修改(一)删去第七条中的“产品说明书应当按国家标准GB52961《消费品使用说明总则》规定要求编写,应当明确产品的功能特点、适用范围、使用、维护与保养方法、注意和警示事项、常规故障判断等”。(二)第八条修改为:“移动电话机主机三包有效期为一年,附件的三包有效期见附录1《实施三包的移动电话机商品目录》。三包有效期自销售者向消费者交付商品之日起计算,需要销售者另行安装的商品,有效期限自商品安装完成之日起计算。经营者修理的时间不计入上述有效期限。”(三)第十一条中的“消费者要求退货时,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为消费者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修改为“消费者要求退货时,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为消费者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销售者能够证明消费者实际支付的价格与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上显示的价格不一致的,按照消费者实际支付的价格退清相关款项”。(四)第十四条中的“与主机一起销售的,按退货当时单独销售的价格一次退还货款”修改为“与主机一起销售的,按退货当时单独销售的价格一次退还货款。销售者能够证明消费者实际支付的价格与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上显示的价格不一致的,按照消费者实际支付的价格退清相关款项”。(五)第十八条中的“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为消费者退货,并按发货票的价格一次退清货款”修改为“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为消费者退货,并按发货票的价格一次退清货款。销售者能够证明消费者实际支付的价格与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上显示的价格不一致的,按照消费者实际支付的价格退清相关款项”。(六)第二十六条修改为:“消费者因商品三包问题,与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发生消费争议,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进行调解的,相关组织应当及时处理。”(七)第二十七条修改为:“消费者因商品三包问题,与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发生消费争议,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的,依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有关规定处理。“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更换、退货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处理。”(八)删去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九)删去“附录1:实施三包的移动电话机商品目录”中的“折旧率(日)”一列内容。十、对《固定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2001年9月27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信息产业部令第4号公布)作出修改(一)删去第七条中的“(二)产品使用说明书应按国家标准GB52961《消费品使用说明总则》的规定编写”。(二)第八条修改为:“固定电话机主机三包有效期为一年,附件的三包有效期见附录1《实施三包的固定电话机商品目录》。三包有效期自销售者向消费者交付商品之日起计算,需要销售者另行安装的商品,有效期限自商品安装完成之日起计算。经营者修理的时间不计入上述有效期限。”(三)第十一条中的“消费者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为消费者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修改为“消费者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为消费者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销售者能够证明消费者实际支付的价格与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上显示的价格不一致的,按照消费者实际支付的价格退清相关款项”。(四)第十四条中的“销售者应当免费为消费者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修改为“销售者应当免费为消费者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销售者能够证明消费者实际支付的价格与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上显示的价格不一致的,按照消费者实际支付的价格退清相关款项”。(五)第十五条中的“销售者应当免费为消费者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修改为“销售者应当免费为消费者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销售者能够证明消费者实际支付的价格与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上显示的价格不一致的,按照消费者实际支付的价格退清相关款项”。(六)第二十六条修改为:“消费者因商品三包问题,与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发生消费争议,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进行调解的,相关组织应当及时处理。”(七)第二十七条修改为:“消费者因商品三包问题,与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发生消费争议,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的,依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有关规定处理。“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更换、退货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处理。”(八)删去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九)删去“附录1:实施三包的固定电话机商品目录”中的“折旧率(日)”一列内容。十一、对《家用视听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2002年7月23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信息产业部令第24号公布)作出修改(一)删去第七条中的“产品使用说明书应按国家标准GB5296.1《消费品使用说明书总则》的规定编写”。(二)第九条修改为:“三包有效期自销售者向消费者交付商品之日起计算,需要销售者另行安装的商品,有效期限自商品安装完成之日起计算。经营者修理的时间不计入上述有效期限。”(三)第十二条中的“消费者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为消费者免费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修改为“消费者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为消费者免费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销售者能够证明消费者实际支付的价格与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上显示的价格不一致的,按照消费者实际支付的价格退清相关款项”。(四)第十五条中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为消费者免费退货,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修改为“销售者应当负责为消费者免费退货,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销售者能够证明消费者实际支付的价格与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上显示的价格不一致的,按照消费者实际支付的价格退清相关款项”。(五)第二十六条修改为:“消费者因商品三包问题,与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发生消费争议,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的,依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有关规定处理。“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更换、退货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处理。”(六)删去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七)删去“附件1:实施三包的家用视听商品目录”中的“折旧率(日)”一列内容。十二、对《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2002年7月23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信息产业部令第24号公布)作出修改(一)删去第七条中的“产品使用说明应按照国家标准GB5296.1《消费品使用说明》和GB5296.2《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使用说明》的规定编写”。(二)第八条修改为:“微型计算机商品的三包有效期分为整机三包有效期、主要部件三包有效期。三包有效期见本规定《实施三包的微型计算机商品目录》。三包有效期自销售者向消费者交付商品之日起计算,需要销售者另行安装的商品,有效期限自商品安装完成之日起计算。经营者修理的时间不计入上述有效期限。”(三)第十一条中的“消费者要求退货时,销售者应当负责为消费者免费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修改为“消费者要求退货时,销售者应当负责为消费者免费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销售者能够证明消费者实际支付的价格与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上显示的价格不一致的,按照消费者实际支付的价格退清相关款项”。(四)第十四条中的“消费者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为消费者免费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修改为“消费者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为消费者免费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销售者能够证明消费者实际支付的价格与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上显示的价格不一致的,按照消费者实际支付的价格退清相关款项”。(五)第十七条中的“选购件更换两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为消费者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修改为“选购件更换两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为消费者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销售者能够证明消费者实际支付的价格与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上显示的价格不一致的,按照消费者实际支付的价格退清相关款项”。(六)第十八条中的“更换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应当由销售者负责免费为消费者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修改为“更换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应当由销售者负责免费为消费者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销售者能够证明消费者实际支付的价格与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上显示的价格不一致的,按照消费者实际支付的价格退清相关款项”。(七)第三十条修改为:“消费者因商品三包问题,与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发生消费争议,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的,依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有关规定处理。“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更换、退货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处理。”(八)删去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九)删去“附件1:实施三包的微型计算机商品目录”中的“折旧率(日)”一列内容。十三、对《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2021年7月2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3号公布)作出修改(一)第十八条中的“开具购车发票日期与交付家用汽车产品日期不一致的,自交付之日起计算”修改为“开具购车发票日期与交付家用汽车产品日期不一致的,自交付之日起计算。经营者向消费者履行更换义务后,承担更换、修理等义务的有效期限自更换完成之日起重新计算。经营者修理的时间不计入上述有效期限”。(二)删去第二十七条。十四、对《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2021年7月3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公布)作出修改删去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中的“经营异常名录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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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ml, body { -webkit-user-select: text } * { padding: 0 margin: 0 } .web-box { width: 100% text-align: center } .wenshang { margin: 0 auto width: 80% text-align: center padding: 20px 10px 0 10px } .wenshang h2 { display: block color: #900 text-align: center padding-bottom: 10px border-bottom: 1px dashed #ccc font-size: 16px } .site a { text-decoration: none } .content-box { text-align: left margin: 0 auto width: 80% margin-top: 25px text-indent: 2em font-size: 14px line-height: 25px } .biaoge { margin: 0 auto /* width: 643px */ width: 100% margin-top: 25px } .table_content { border-top: 1px solid #e0e0e0 border-left: 1px solid #e0e0e0 font-family: Arial /* width: 643px */ width: 100% margin-top: 10px margin-left: 15px } .table_content tr td { line-height: 29px } .table_content .bg { background-color: #f6f6f6 } .table_content tr td { border-right: 1px solid #e0e0e0 border-bottom: 1px solid #e0e0e0 } .table-left { text-align: left padding-left: 20px } 详细信息 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深圳医院医疗设备购置项目2023年第二十七批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市-丰台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3-11-02 招标文件: 附件1 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深圳医院医疗设备购置项目2023年第二十七批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2023年11月02日 11:04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深圳医院医疗设备购置项目2023年第二十七批采购 品目 货物/设备/医疗设备/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 采购单位 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深圳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 行政区域 北京市 公告时间 2023年11月02日 11:0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年11月03日至2023年11月09日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8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金泽东路通用时代中心C座 开标时间 2023年11月27日 14:00 开标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167号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科研楼二层咖啡厅会议室。接收投标文件时间:2023年11月27日13:30-14:00(北京时间)。 预算金额 ¥529.75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泽民 项目联系电话 010-81168263 采购单位 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深圳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朗山路1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付老师,电话:0755-82180028转8171、侯老师,电话:010-88398541 代理机构名称 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金泽东路通用时代中心C座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刘泽民,电话:010-81168263 附件:附件1 购买招标文件采购文件登记表.docx 项目概况 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深圳医院医疗设备购置项目2023年第二十七批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丰台区金泽东路通用时代中心C座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7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0708-CMC23N7108 项目名称: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深圳医院医疗设备购置项目2023年第二十七批采购 预算金额:529.75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设备名称 数量 采购预算 (人民币 万元) 简要技术要求 交货期 备注 品目1 心电遥测系统(1拖20) 5套 150 具有多参融合算法,良好的抗干扰性能 合同签订后30天内 只采购国产设备 品目2 中央监护系统(1拖20) 1套 160 模块化插件式床边监护仪,主机、显示屏和插件槽一体化设计,主机插槽数 6个 合同签订后30天内 只采购国产设备 品目3 动态心电记录仪 15套 12.75 记录时间:可连续24小时 合同签订后30天内 只采购国产设备 品目4 动态血压记录仪 20套 40 测量原理:震荡示波法 合同签订后30天内 只采购国产设备 品目5 食道调搏仪 2套 20 食管刺激 脉宽10ms,电压5~30V可调 合同签订后30天内 只采购国产设备 品目6 多通道靶控注射泵 10套 35 速率范围:0.01-2300ml/h, 最小步进0.01ml/h 合同签订后30天内 只采购国产设备 品目7 输注泵(1拖4) 8套 32 速率范围:0.01-2300ml/h 合同签订后30天内 只采购国产设备 品目8 输注泵(1拖9) 5套 45 快进流速范围:0.01-2300ml/h,具有自动和手动快进可选 合同签订后30天内 只采购国产设备 品目9 NO治疗仪 1套 35 治疗用一氧化氮(NO)气体来源:电化学催化法。即时生发,无需外接储气钢瓶 合同签订后30天内 只采购国产设备 注.投标人必须对要求的所有货物和服务给予报价。投标文件正、副本必须分开装订成册。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投标人不能是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能是被列入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仍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03日 至 2023年11月0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金泽东路通用时代中心C座 方式:请电汇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8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有兴趣的供应商可在2023年11月3日至2023年11月9日期间每个工作日下午16:00(北京时间)前汇款(不接受个人汇款)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汇款时请必须注明“23N7108标书款”。汇款后请将汇款凭证和填写完毕的《购买招标文件/采购文件登记表》(1份可编辑的word版本及1份不可编辑的PDF版本),同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liuzemin@cmc.gt.cn。采购代理机构工作日当日16:00时前收到邮件的于当日发送招标文件,16:00时后收到的将视为是下一个工作日收到的邮件。 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7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7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167号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科研楼二层咖啡厅会议室。接收投标文件时间:2023年11月27日13:30-14:00(北京时间)。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银行账户: 开户名: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北京大郊亭支行 人民币账号:0200 0484 1920 0210 659 行号:1021 0000 4847 2 本项目招标公告、更正公告及中标结果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 .gov.cn)上刊登。 3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只开立纸质增值税普通发票并于开标当天现场领取。 4 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 请在招标公告标题右下角 显示公告概要 的附件中下载。为便于识别,请将电子邮件名称写为 23N7108-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公司名称) 。 5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5.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5.2 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5.3 政府采购鼓励节能、环保产品 5.4 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5.5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深圳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朗山路12号 联系方式:付老师,电话:0755-82180028转8171、侯老师,电话:010-883985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金泽东路通用时代中心C座 联系方式:刘泽民,电话:010-811682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泽民 电 话: 010-81168263 × 扫码打开掌上仪信通App 查看联系方式 $('.clickModel').click(function () { $('.modelDiv').show() }) $('.closeModel').click(function () { $('.modelDiv').hide() })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脑立体定位仪 开标时间:2023-11-27 14:00 预算金额:529.75万元 采购单位: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深圳医院 采购联系人:点击查看 采购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点击查看代理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详细信息 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深圳医院医疗设备购置项目2023年第二十七批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市-丰台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3-11-02 招标文件: 附件1 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深圳医院医疗设备购置项目2023年第二十七批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2023年11月02日 11:04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深圳医院医疗设备购置项目2023年第二十七批采购 品目 货物/设备/医疗设备/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 采购单位 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深圳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 行政区域 北京市 公告时间 2023年11月02日 11:0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年11月03日至2023年11月09日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8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金泽东路通用时代中心C座 开标时间 2023年11月27日 14:00 开标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167号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科研楼二层咖啡厅会议室。接收投标文件时间:2023年11月27日13:30-14:00(北京时间)。 预算金额 ¥529.75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泽民 项目联系电话 010-81168263采购单位 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深圳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朗山路1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付老师,电话:0755-82180028转8171、侯老师,电话:010-88398541 代理机构名称 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金泽东路通用时代中心C座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刘泽民,电话:010-81168263 附件: 附件1 购买招标文件采购文件登记表.docx 项目概况 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深圳医院医疗设备购置项目2023年第二十七批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丰台区金泽东路通用时代中心C座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7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0708-CMC23N7108 项目名称: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深圳医院医疗设备购置项目2023年第二十七批采购 预算金额:529.75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设备名称 数量 采购预算 (人民币 万元) 简要技术要求 交货期 备注 品目1 心电遥测系统(1拖20) 5套 150 具有多参融合算法,良好的抗干扰性能 合同签订后30天内 只采购国产设备 品目2 中央监护系统(1拖20) 1套160 模块化插件式床边监护仪,主机、显示屏和插件槽一体化设计,主机插槽数 6个 合同签订后30天内 只采购国产设备 品目3 动态心电记录仪 15套 12.75 记录时间:可连续24小时 合同签订后30天内 只采购国产设备 品目4 动态血压记录仪 20套 40 测量原理:震荡示波法 合同签订后30天内 只采购国产设备 品目5 食道调搏仪 2套 20 食管刺激 脉宽10ms,电压5~30V可调 合同签订后30天内 只采购国产设备 品目6 多通道靶控注射泵 10套 35 速率范围:0.01-2300ml/h, 最小步进0.01ml/h 合同签订后30天内 只采购国产设备 品目7 输注泵(1拖4) 8套 32 速率范围:0.01-2300ml/h 合同签订后30天内 只采购国产设备 品目8 输注泵(1拖9) 5套 45 快进流速范围:0.01-2300ml/h,具有自动和手动快进可选 合同签订后30天内 只采购国产设备 品目9 NO治疗仪 1套 35 治疗用一氧化氮(NO)气体来源:电化学催化法。即时生发,无需外接储气钢瓶 合同签订后30天内 只采购国产设备注.投标人必须对要求的所有货物和服务给予报价。投标文件正、副本必须分开装订成册。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投标人不能是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能是被列入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仍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03日 至 2023年11月0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金泽东路通用时代中心C座 方式:请电汇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8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有兴趣的供应商可在2023年11月3日至2023年11月9日期间每个工作日下午16:00(北京时间)前汇款(不接受个人汇款)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汇款时请必须注明“23N7108标书款”。汇款后请将汇款凭证和填写完毕的《购买招标文件/采购文件登记表》(1份可编辑的word版本及1份不可编辑的PDF版本),同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liuzemin@cmc.gt.cn。采购代理机构工作日当日16:00时前收到邮件的于当日发送招标文件,16:00时后收到的将视为是下一个工作日收到的邮件。 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7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7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167号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科研楼二层咖啡厅会议室。接收投标文件时间:2023年11月27日13:30-14:00(北京时间)。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银行账户: 开户名: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北京大郊亭支行 人民币账号:0200 0484 1920 0210 659 行号:1021 0000 4847 2 本项目招标公告、更正公告及中标结果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 .gov.cn)上刊登。 3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只开立纸质增值税普通发票并于开标当天现场领取。 4 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 请在招标公告标题右下角 显示公告概要 的附件中下载。为便于识别,请将电子邮件名称写为 23N7108-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公司名称) 。 5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5.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5.2 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5.3 政府采购鼓励节能、环保产品 5.4 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5.5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深圳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朗山路12号 联系方式:付老师,电话:0755-82180028转8171、侯老师,电话:010-883985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金泽东路通用时代中心C座 联系方式:刘泽民,电话:010-811682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泽民 电 话: 010-81168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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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   最新消息,针对VOCs是征收排污费,还是环境税的问题,环保部部长信箱予以回复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第六条规定:“环境保护税的税目、税额,依照本法所附《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执行”,其所附的《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及《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中不包括VOCs。《环境保护税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依照本法规定征收环境保护税,不再征收排污费。”则对VOCs依法不再征收排污费,也不征收环境保护税。 /p p   关于挥发性有机物VOCs是否征税的回复 /p p   来信: /p p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国家海洋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停征排污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税〔2018〕4号)中明确自2018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停征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减免及缓缴排污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03〕38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 lt 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办法& gt 的通知》(财税〔2015〕71号)、《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批准收取海洋工程污水排污费的复函》(财综〔2003〕2号)等有关文件同时废止。按上述文件要求VOCs不再征收排污费,是否需要征收环保税,如果需要征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附表中“大气污染物当量值”规定的污染物仅有44项,是否可以认为VOCs征税的范围仅为表中的44项。 /p p   回复: /p p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第六条规定:“环境保护税的税目、税额,依照本法所附《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执行”,其所附的《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及《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中不包括VOCs。《环境保护税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依照本法规定征收环境保护税,不再征收排污费。”则对VOCs依法不再征收排污费,也不征收环境保护税。 /p
  • 一检测公司被罚23万
    贵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贵市监处罚〔2022〕1005号当事人(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贵港市天新液化石油气钢瓶检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住所:贵港市港南区南江村罗泊湾法定代表人:张**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2021年10月9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贵港市天新液化石油气钢瓶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1.在当事人的配件房内有两张工作台,台面各有一套打码工具及少量“河池市三鼎钢瓶检测有限责任公司”、“韶关安顺液化气钢瓶检测有限公司”、“玉林澳华钢瓶检验有限公司”、“鹤山市鹤新钢瓶检测有限公司”、“柳州市液化石油气钢瓶检修站”、“崇左市金辉钢瓶检验有限公司”、“南宁兴源钢瓶检测有限公司”、“广西百色市钢瓶检验站”、“玉林市钢瓶检测站”等9家检验单位的液化石油气钢瓶的全新检验环,其中部分检验环已经打印了检验有效期的月份和编号,上述检验环均标示有效期2021年-月起2025年-月止;2.在当事人的配件房进门右手边第一张工作台的左侧摆放有一本《工作手册》,打开手册里面第一页记载“3/4 玉4月900,玉4月600小30(四位数),百4月322、玉5月840 小100、天4月210、天4月134(记录)、奥4月30小”等字样,最后一页记载“8/10 百10月440、南宁10月300、鹤10月300、左10月570、柳10月170、玉10月850”等字样;3.在当事人的配件房地面上摆放有纸箱装的检验环,经当事人的工作人员与执法人员一起清点,配件房内共有标示“河池市三鼎钢瓶检测有限责任公司”检验环9600个、“鹤山市鹤新钢瓶检测有限公司”检验环17400个、“柳州市液化石油气钢瓶检修站”检验环10000个、“崇左市金辉钢瓶检验有限公司”检验环11700个、“南宁兴源钢瓶检测有限公司”  检验环17000个、“广西百色市钢瓶检验站”检验环20000个、“玉林市钢瓶检测站”检验环5200个、“玉林澳华钢瓶检验有限公司”检验环4700个、“凭祥市裕安钢瓶检验有限公司”检验环15360个、“韶关安顺液化气钢瓶检测有限公司”检验环162个,均为全新检验环。上述检验环标示有效期2021年-月起2025年-月止,其中“南宁兴源钢瓶检测有限公司”检验环17000个及“柳州市液化石油气钢瓶检修站”检验环10000均已经完成检验环有效期月份的标注。执法人员经向局领导请示批准,对上述涉嫌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的检验环共111122个采取了扣押行政强制措施。此后,我局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张志来及授权委托人刘新华进行了调查询问,并收集相关的书证材料。与此同时发函到检验环上涉及的企业或者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协助调查,并已收到相应的复函。经查明,2021年10月9日被我局扣押的标称“河池市三鼎钢瓶检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河池三鼎公司)、“韶关安顺液化气钢瓶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韶关安顺公司)、“鹤山市鹤新钢瓶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鹤山新鹤公司)、“柳州市液化石油气钢瓶检修站”(以下简称:柳州检修站)、“崇左市金辉钢瓶检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崇左金辉公司)、“凭祥市裕安钢瓶检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凭祥裕安公司)、“南宁兴源钢瓶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宁兴源公司)、“广西百色市钢瓶检验站”(以下简称:百色检验站)、“玉林澳华钢瓶检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林澳华公司)、“玉林市钢瓶检测站”(以下简称:玉林检测站)等10家检验单位的检验环,其中河池三鼎公司、韶关安顺公司、鹤山鹤新公司、柳州检修站、南宁兴源公司、凭祥裕安公司等6家公司(单位),均没有授权许可当事人使用标注其公司名称的检验环,均为当事人擅自使用;而崇左检验公司、百色检验站、玉林澳华公司等3家公司(单位)与崇左市金辉钢瓶检验有限公司、广西百色市钢瓶检验站、玉林澳华钢瓶检验有限公司,全称虽然不完全一致,但字号简称却完全相同,当事人也没有得到相应公司的授权许可,均为当事人擅自使用;另外玉林检测站则是不存在的,属于当事人标注的虚假检验单位的检验环。同时在该公司的配件房内发现的一本《工作手册》上记载了“池、召、鹤、柳、左、南宁、百、奥、玉”等字样,相应字样后面均跟着阿拉伯数字,从现场检查情况看,可以判定此《工作手册》为当事人记录上述10家检验单位检验环的使用情况。当事人在调查中辩称:1. 上述10家公司的检验环是一个自称李总的人向其公司站长刘新华推销,因无法带走,暂时放在了他们公司的配件房;2.不知道是谁把该工作手册放在配件房,也不知道是作何用。上述辩解显然不符合常理,我局不予以采信。因当事人共使用了多少上述检验环到液化石油气钢瓶上无法核实,故违法经营额无法计算。假冒的检验环按照被假冒的企业检验环制作成本计算,伪造的厂名的检验环按照均值0.2元/个计算,当事人被扣押的检验环的货值金额为9600个×0.22元/个+17400个×0.24元/个+10000个×0.25元/个+11700个×0.2元/个+17000个×0.19元/个+20000个×0.2元/个+162个×0.22元/个+5200个×0.2元/个+4700个×0.2元/个+15360个×0.2元/个=23445.64元。另外,液化石油气钢瓶检验检测机构属于特殊的行业,获得从业资格条件较高,管控较严,目前全广西各地市取得液化石油气钢瓶检验检测资质的企业仅为1至3家,故认定该类企业在当地相关行业内为具有一定影响的企业。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1.《案件来源登记表》1份,证明案件来源;2.当事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资格;3.《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延长行政强制措施期限决定书》、各1份,送达回证2份,证明对当事人使用的标注他人公司名称检验环采取扣押措施的事实;4.询问笔录2份(张志来)、询问笔录1份(刘新华)、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当事人提供的情况说明,证明当事人对被扣押的检验环购进和使用情况不如实交代;5.《关于查询区内各地市取得液化石油气钢瓶检验检测资质企业名册的请示》、全区钢瓶检验检测机构企业名单(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的答复),证明区内各地市取得液化石油气钢瓶检验检测资质的企业为1至3家,当事人所冒用的他人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在当地行业内是具有一定影响的企业;6.现场笔录1份、单据/照片贴存(复制)单1份、询问笔录3份、《工作手册》1本;河池三鼎公司、韶关安顺公司、鹤山鹤新公司、柳州检修站、南宁兴源公司、凭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崇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百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9单位的复函,证明当事人在检验环上标注不存在的公司(单位)、检验环标注虚假安全使用期、被查扣检验环的货值、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和伪造、冒用他人厂名的事实。本案调查终结后,2022年1月27日,本局向当事人直接送达了《贵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贵市监罚告[2022]1005号),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当事人未经授权许可使用河池三鼎公司、韶关安顺公司、鹤山鹤新公司、柳州检修站、南宁兴源公司、凭祥裕安公司、崇左检验公司、百色检验站、玉林澳华公司等9家企业名称的检验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二)项“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二)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的规定,构成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的行为。当事人加工制作“玉林市钢瓶检测站”的检验环所标示的检验单位并不存在,未经授权加工制作河池三鼎公司、韶关安顺公司、鹤山鹤新公司、柳州检修站、南宁兴源公司、凭祥裕安公司、崇左检验公司、百色检验站、玉林澳华公司等9家企业名称的检验环(气瓶定期检验标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条“生产者不得伪造产地,不得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的规定,构成伪造和冒用他人厂名的行为。当事人对其伪造和冒用他人厂名的检验环进行检验有效期的标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四)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的规定,构成标注虚假安全使用期的行为。自由裁量理由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当事人伪造、冒用他人厂名和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的检验环,为使用在液化石油气钢瓶上,用于向消费者证实该液化石油气钢瓶已经检测且安全有效,如果当事人将此伪造、冒用他人厂名和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的检验环用于液化石油气钢瓶,则会导致大量未经检测合格的液化石油气钢瓶流入市场,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且一旦出现问题,不但可以规避自身责任,还可以转嫁责任给被其伪造或冒用的企业,性质恶劣。另外当事人伪造、冒用他人厂名和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的检验环达10家之多,企业不只涉及我区的多个地市,更是有涉及邻省广东的企业,且检验环数量仅现场查扣就达11万余个,数量巨大。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定》第十五第一款第(十四)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从重处罚:(十四)连续违法时间较长,或者涉案产品数量较多,或者涉案产品货值较大的;”的规定,适用从重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六条规定实施混淆行为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商品。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并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伪造产品产地的,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第五十四条“产品标识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责令改正;有包装的产品标识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同一个违法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范应当给予罚款处罚的,按照罚款数额高的规定处罚。”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理:(一)责令停止伪造和冒用他人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的检验环的违法行为;(二)没收伪造和冒用他人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的检验环111122个(货值金额:¥23445.64);(三)处贰拾叁万元整罚款(¥230000 .00),上缴国库。当事人应自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交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罚没款代收机构(1.代收机构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贵港市财政支行,地址:贵港市金港大道,户名:贵港市财政局,账号:2111711109264000517;2.代收机构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分行;地址:贵港市解放路;户名:贵港市财政局;账号:45001753748059996688)。逾期不缴纳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 警告!地球健康16个“生命体征”亮红灯
    目前,大气中二氧化碳含量达到创纪录的420ppm。从严重的森林火灾和极端热浪,到风暴潮和毁灭性洪水,温室气体导致的全球气候变化愈发严重。在一项近日发表于《生物科学》的研究中,由气候科学家组成的国际联盟发布了地球“红色代码”,明确并警告了在温室气体排放持续上升数十年后,人类将面临“气候紧急状态”。研究人员评估了地球35个“生命体征”,发现包括牲畜数量、人口、全球天然气消费量、温室气体浓度和海洋温度在内的16个“生命体征”,正处于有记录以来的最极端状态,在气候指标中亮起了“红灯”。“我们追踪了从森林砍伐到海洋酸化的地球35个‘生命体征’,这有助于描绘气候危机状态的完整图景。”该论文作者、美国俄勒冈州立大学的William Ripple说,他们希望直观描述灾难性气候变化的影响,使更多人重视关于“气候紧急状态”的警告。距科学家首次发出人类对地球影响的警告已经有30年,其间,类似的警告不时发出,但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仍然增加了约40%。2019年,Ripple和1.1万名同人警告称,如果不采取切实行动,地球将进入“气候紧急状态”。然而,过去的两年中,情况愈发严重,包括甲烷、二氧化碳和一氧化二氮在内的污染物达到了创纪录的水平,极地冰层覆盖率达到创纪录的低点;与此同时,海洋迅速升温。但Ripple指出,也有值得乐观的因素,比如从化石燃料公司撤资的机构快速增多,以及“气候紧急状态”声明的增加,这可能带来更多缓解气候变化的努力。据悉,该研究是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十七次缔约方大会(COP27)召开前发布的。与此同时,由贝索斯地球基金会支持的气候组织——系统变革实验室分析师发布的一项评估报告表明,全球升温仍将大幅超过1.5°C的阈值。这份报告成为COP27与会者“手册”。报告警告称,尽管各国在推广可再生能源和电动汽车方面取得了一些进展,但在许多领域仍须大幅加快减排行动。
  • 2010年拟立项国家标准项目征求意见
    关于对2010年拟立项国家标准项目征求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国家标准委决定对2010年拟立项国家标准项目(见附件)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10年10月27日。   请将意见回复表发至电子信箱:plan@sac.gov.cn,邮件标题请注明“×××单位对2010年国家标准立项的意见”。   附件1:2010年拟立项国家标准制定项目.xls   附件2:2010年拟立项国家标准修订项目.xls   附件3:国家标准立项意见回复表.xls   二O一O年九月二十七日
  • 230万!西湖大学激光共聚焦显微镜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0625-21108A04项目名称:西湖大学科研仪器设备(第一百二十七批)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230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标项序号标项内容数量单位预算金额(万元)简要技术要求、用途备注1激光共聚焦显微镜1套230详见招标文件。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895万元!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物研究所购买离子色谱串联飞行时间质谱系统等一批仪器
    9月8日,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物研究所公开招标购买离子色谱串联飞行时间质谱系统、圆二色光谱仪、天然手性分子构型测定仪等一批仪器,预算2895万元。  项目编号:TC210304C  项目名称: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物研究所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89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项目名称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品目号设备名称数量(台/套)各品目分项预算(万元人民币)简要规格描述是否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物研究所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品目一天然手性分子构型测定仪1330.00详见附件技术需求书是品目二激光片层扫描显微镜1300.00是品目三离子色谱串联飞行时间质谱系统1190.00是品目四流化床1180.00是品目五细胞能量代谢分析系统1150.00是品目六一体化智能行为学系统1125.00是品目七便携式天然产物快速组分分析确证系统1120.00是品目八单细胞收缩功能与钙离子浓度同步测量系统1115.80是品目九圆二色光谱仪188.50是品目十实时无标记活细胞成像及微孔板检测分析系统180.00是品目十一便携式小动物彩色多普勒超声成像测定仪177.70否品目十二全功能超灵敏报告基因分析系统176.00是品目十三神经传导记录系统163.00是品目十四蛋白质层析纯化系统160.00是品目十五单四级杆液相质谱仪160.00是品目十六天然产物活性成分提取纯化仪155.00是品目十七生物合成分析仪154.60是品目十八同步热分析仪150.00是品目十九实时荧光定量PCR仪149.60是品目二十傅立叶变换近红外光谱仪149.50是品目二十一生物遗传药物鉴定细胞成像分析仪148.00是品目二十二微波合成仪145.00是品目二十三差示扫描量热仪142.90是品目二十四药物气溶胶多级碰撞采样器140.20是品目二十五多功能酶标仪140.00是品目二十六高效毛细管电泳仪137.50是品目二十七呼吸模拟器137.20是品目二十八自动控温型多波长旋光仪135.00是品目二十九多功能读板机133.00是品目三十氮气发生器130.00是品目三十一双向电泳系统129.70是品目三十二电位滴定仪124.00是品目三十三溶剂干燥纯化系统122.00是品目三十四全自动脑立体定位仪120.00是品目三十五全自动蛋白质印迹杂交系统120.00是品目三十六程控式液氮罐119.50是品目三十七全自动薄层色谱点样仪115.00否品目三十八离心机115.00是品目三十九全自动组织细胞提取仪114.90是品目四十薄层色谱数字成像仪1112.30是品目四十三冷冻干燥机112.00否  具体详见技术需求。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预计2021年9月到质保期结束。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开标时间:2021年09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03++技术需求书.pdf
  • 绵阳市骨科医院150.00万元采购核磁共振
    html, body { -webkit-user-select: text } * { padding: 0 margin: 0 } .web-box { width: 100% text-align: center } .wenshang { margin: 0 auto width: 80% text-align: center padding: 20px 10px 0 10px } .wenshang h2 { display: block color: #900 text-align: center padding-bottom: 10px border-bottom: 1px dashed #ccc font-size: 16px } .site a { text-decoration: none } .content-box { text-align: left margin: 0 auto width: 80% margin-top: 25px text-indent: 2em font-size: 14px line-height: 25px } .biaoge { margin: 0 auto /* width: 643px */ width: 100% margin-top: 25px } .table_content { border-top: 1px solid #e0e0e0 border-left: 1px solid #e0e0e0 font-family: Arial /* width: 643px */ width: 100% margin-top: 10px margin-left: 15px } .table_content tr td { line-height: 29px } .table_content .bg { background-color: #f6f6f6 } .table_content tr td { border-right: 1px solid #e0e0e0 border-bottom: 1px solid #e0e0e0 } .table-left { text-align: left padding-left: 20px }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 核磁共振 开标时间: null 采购金额: 150.00万元 采购单位: 绵阳市骨科医院 采购联系人: 李永吉 采购联系方式: 立即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久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罗茜 代理联系方式: 立即查看 详细信息 绵阳市骨科医院“核磁共振(MRI)维保”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 状态:预告 更新时间: 2022-02-25 招标文件: 附件1 2022-02-25 16:24 绵阳市骨科医院“核磁共振(MRI)维保” 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项目信息 采购人:绵阳市骨科医院 项目名称:核磁共振(MRI)维保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50万元 釆用单一来源釆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采购人现用GE BRIVO MR 355设备由通用电气医疗系统贸易发展(上海)有限公司研发和生产,具有较高的复杂性和精密性,为保障设备性能,其后续主要零备件更换有统一规格的需要,只能向原厂商采购。 2.该设备的维修工具等具有特殊性,其他品牌的检修工具不能完全反应该设备的性能状态。 3、该设备的操作系统具有唯一性,其他品牌的系统不能满足现有设备的要求。 、成都慕康隆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为GE BRIVO MR 355设备厂家通用电气医疗系统贸易发展(上海)有限公司在绵阳地区的唯一授权代理商。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有技术,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拟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实施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成都慕康隆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剑南大道中段1537号3栋4层14号 三、公示期限 2022年02月28日至2022年03月04日(公告公示期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绵阳市骨科医院 联 系 人:李永吉 联系地址:四川省绵阳市长虹大道南段158号 联系电话:0816-2335773 财政部门:绵阳市涪城区财政局 联 系 人:王平 联系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文庙街13号 联系电话:0816-2263495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久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罗茜 联系地址:四川省绵阳市科创园园艺街20号C301 联系电话:0816-2779007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绵阳市骨科医院 2022.2.25 附件: × 扫码打开掌上仪信通App 查看联系方式 $('.clickModel').click(function () { $('.modelDiv').show() }) $('.closeModel').click(function () { $('.modelDiv').hide() })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核磁共振 开标时间:null 预算金额:150.00万元 采购单位:绵阳市骨科医院 采购联系人:点击查看 采购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久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点击查看 代理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详细信息 绵阳市骨科医院“核磁共振(MRI)维保”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 状态:预告 更新时间: 2022-02-25 招标文件: 附件1 2022-02-25 16:24 绵阳市骨科医院“核磁共振(MRI)维保” 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项目信息 采购人:绵阳市骨科医院 项目名称:核磁共振(MRI)维保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50万元 釆用单一来源釆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采购人现用GE BRIVO MR 355设备由通用电气医疗系统贸易发展(上海)有限公司研发和生产,具有较高的复杂性和精密性,为保障设备性能,其后续主要零备件更换有统一规格的需要,只能向原厂商采购。 2.该设备的维修工具等具有特殊性,其他品牌的检修工具不能完全反应该设备的性能状态。 3、该设备的操作系统具有唯一性,其他品牌的系统不能满足现有设备的要求。 、成都慕康隆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为GE BRIVO MR 355设备厂家通用电气医疗系统贸易发展(上海)有限公司在绵阳地区的唯一授权代理商。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有技术,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拟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实施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成都慕康隆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剑南大道中段1537号3栋4层14号 三、公示期限 2022年02月28日至2022年03月04日(公告公示期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绵阳市骨科医院 联 系 人:李永吉 联系地址:四川省绵阳市长虹大道南段158号 联系电话:0816-2335773 财政部门:绵阳市涪城区财政局 联 系 人:王平 联系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文庙街13号 联系电话:0816-2263495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久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罗茜 联系地址:四川省绵阳市科创园园艺街20号C301 联系电话:0816-2779007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绵阳市骨科医院 2022.2.25 附件:
  • 环保部就3项土壤测定国家标准征求意见
    关于征求《土壤 毒鼠强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等三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提高环境管理水平,规范环境监测工作,我部决定制订《土壤 毒鼠强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等3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并于2010年8月31日前反馈我部。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李晓弢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电话:(010)66556215   传真:(010)66556213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土壤毒鼠强的测定气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   3.《土壤毒鼠强的测定气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4.《土壤总磷的测定消解—钼锑抗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   5.《土壤总磷的测定消解—钼锑抗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6.《土壤可交换酸度的测定氯化钡提取—滴定法》(征求意见稿)   7.《土壤可交换酸度的测定氯化钡提取—滴定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 葡萄酒、黄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
    关于征求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葡萄酒、黄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防治污染,我部决定制定《葡萄酒、黄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该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该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11年1月30日前反馈我部。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胡林林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电话:(010)66556215   传真:(010)66556213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 原霞 周羽化   通信地址:北京市安外大羊坊8号   邮政编码:100012   联系电话:(010)84934068   传真:(010)84921403   附件:1.《葡萄酒、黄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2.《葡萄酒、黄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 吉林省环保厅2000万仪器采购结果揭晓
    2011年4月27日,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发布公告,“吉林省环境保护厅科研仪器及设备项目”招标工作已结束,预中标结果如下:   1.招标项目名称:吉林省环境保护厅科研仪器及设备项目   项目简要情况:进口科研仪器及设备一批。   2.招标文件编号:JLZC2010-0679   3.发布招标公告日期:2010年11月12日、2011年4月1日   4.评定预中标结果的日期:2011年4月26日   5. 中标情况 包号 仪器名称 数量 (台) 中标单位 价格 1 水样自动采样器 6 北京华尔达科贸有限责任公司 2460000元 便携式流速流量测量仪 6 气质谱联用仪 2 2 流动注射仪 3 长春市奥瑞特科技有限公司 1485000元 3 便携式多功能烟气测试仪 10 暂停 预算343万元 发光细菌检测仪 11 PID检测仪 11 气体快速检测仪 11 4 重金属测定仪 11 废标 预算400万元 离子色谱 1 便携式多参数废水测定仪 11 自动吹扫捕集 3 5 便携式色谱质谱联用仪 2 废标 预算360万元 6 便携式余氯测定仪 11 废标 预算110万元 气体应急检测箱 10 烟尘烟气测定仪 7 汽车尾气检测仪 6 土壤采样器 6 7 原子吸收光度计 2 长春赛恩斯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995800元 十万分之一天平 1 8 电感耦合等离子质谱仪 3 吉林省永淳科技有限公司 4323000元   6.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于连贵、陈丁发、敬永奎、闫玉华、李绍民、曲博、刘晓惠   7.评标监督人员名单:王兆伟、国立军   8.采购人名称:吉林省环境保护厅   联系人:刘晓惠 联系电话:0431-89963033   9.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李国庆 联系电话:0431-88905742   以上预中标结果公示七个工作日(自2011年4月27日起至2011年5月6日止)。在公示期间如果没有异议,预中标人将被确定为中标人并向其发中标通知书。如果本项目的投标人对预中标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向采购中心提出质疑。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 奖励100万丨新认定CMA认证检验检测机构、CNAS实验室可获一次性奖励
    《暂行办法》对检验检测产业扶持提出了多条奖励措施,其中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国家计量-认证(CMA)的检验检测中心(企业),给予 100 万元一次性奖励。在支持国家质检中心建设方面,当年对新建的国家级产品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实际到位固定资产投资额的8%给予补贴,最高补贴不超过800万元。芜湖市湾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政府质量提升发展专项资金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广大群众,社会各界人士:为全面实施质量强区战略,大力推进质量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实现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我局牵头修订起草了《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政府质量提升发展专项资金暂行办法》。为充分了解社会各方的意见和建议,提高立法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修改意见,可在2021年12月9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芜湖市湾沚区行政4号楼芜湖市湾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邮政编码:2411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政府质量提升发展专项资金暂行办法征求意见”字样。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491897163@QQ.com。芜湖市湾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1月10日附件:湾沚区质量提升发展专项资金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全面实施质量强区战略,大力推进质量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实现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根据《中共芜湖市委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建设质量强市的实施意见》(芜市发〔2019〕2 号)、《芜湖市扶持产业发展政策(2020-2021年)》(芜政〔2020〕46 号)、《中共芜湖县委 芜湖县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持续推进质量强县的实施意见》(芜发〔2019〕10号)、《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湾沚区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加快发展扶持政策的通知》(湾政办〔2020〕20号)、《湾沚区2021年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若干政策》湾政办〔2021〕2号,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设立区本级质量提升发展基金,基金规模为1亿元,纳入区财政预算管理,并按照每年不低于10%的额度递增。主要用于质量强区和高质量发展,支持质量创新能力、质量创新平台、质量品牌升级、质量基础设施(标准、计量、检验检测、合格评定)建设,实施知识产权服务与运用、制造技术及工艺水平提高、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研究推广、培育质量人才队伍、完善应用现代质量管理体系等质量提升行为和各类表彰奖励。第三条 各镇、安徽新芜经济技术开发区应同步设立质量提升发展专项资金。第二章 资金的使用范围第四条 推进质量创新能力建设。(一)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对于上一年度实际销售收入首次达到 2000 万元、1 亿元,且增幅超过当年全区规上工业企业平均增长水平且当年盈利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企业经营管理团队5万元奖励,奖励分两年发放,第一年、第二年各 2.5 万元。鼓励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对上一年度实际销售收入首次达到 5亿元、10亿元、20亿元、50亿元、100亿元,且增幅超过当年全区规上工业企业平均增长水平且当年盈利的企业,分别给予企业经营管理团队10 万元、30万元、50万元、80 万元、15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超过20亿元的,按每新增 2 亿元,再奖励企业经营管理团队5万元。(牵头单位:区经信局) (二)支持首(台)套装备认定。对经省级认定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洁净厂房”企业, 给予省级奖补资金 20%的配套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 200 万元。(牵头单位:区经信局)(三)支持关键创新产品。对通过省级以上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的基地企业,按照成套技术装备、单台设备、关键部件三种类别,给予省奖励资金 1:1 配套资金支持。对基地重点企业通过自主研发、项目引进等方式,取得国家级各类认证的核心产品给予最高不超过 600 万元奖励支持,并可根据取证进度分阶段兑付。(牵头单位:区经信局)(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在省奖励的基础上,新认定和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 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规模以下高新技术企业首次达到规模以上的,规模以上企业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在高企认定奖励基础上,再给予 20 万元一次性奖励。在省、市、区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的基础上,对当年通过第一批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每个企业再奖励5万元,通过第二批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每个企业再奖励2万元(第二批才达到申报年限要求的按第一批奖励)。(牵头单位:区科技局)(五)鼓励企业承担国家、省科技项目。支持科技型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单独或联合申报争取国家和省科技计划项目,对承担国家和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给予国家、省拨款额 20%的配套补助,单个项目最高配套补助不超过 500 万元。对承担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含定向委托项目)的单位,给予项目研发投入不超过 20%的补助,单个项目最高配套补助不超过 1000 万元。(牵头单位:区科技局) (六)支持重大科技项目建设。对企业为主体实施的为国际、国内最新技术、投资总量大、产业关联度高,对全市经济拉动性强的重大科技项目和解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利益的“卡脖子”技术重大项目,按其当年项目研发投入的 5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资助最高可达 1000 万元,滚动支持不超过 3 年,每年不超过10 项。(牵头单位:区科技局) (七)激发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活力。面向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团队每年发放最高 20 万元的科技创新券,用于补助企业或团队按规定购买科技创新过程中所需要的科技服务。(牵头单位:区科技局) (八)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激励机制。对本地企业购买市外先进技术成果在芜转化、产业化的,按其技术合同成交并实际支付额给予 10%的补助,单个法人企业年度最高补助不超过100 万元。对高校、科研院所在我市设立技术转移机构的,给予10 万元运营启动经费。促进长三角(G60 科创走廊)区域科技成果来芜转移转化,支持本地企业和长三角(G60 科创走廊)区域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联合开展科技成果工程化研发,采取申报遴选的方式,在承担单位自行投入基础上,每年立项支持不超过 10 个项目,给予项目研发总经费 30%的资助,单个项目资助不超过 500 万元。(牵头单位:区科技局)(九)加大创新奖励力度。对获得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的个人和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的第一项目完成单位,按照国家奖励资金 1:0.5 给予奖励。对获得省重大科技成就奖的个人和获得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科学技术合作奖的第一项目完成单位,按照省奖励资金 1:0.5 给予奖励。以上奖金除国家和省另有规定外,70%用于单位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30%用于项目完成人(团队)奖励。(牵头单位:区科技局)(十)给予科技创业在孵企业租金资助。对进入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的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以及获得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登记入库的在孵企业,给予租金资助。租用孵化器场地在 200 平方米以内的,按其实际支付租金的 100%给予资助,超出部分按 50%给予资助,连续资助三年。(牵头单位:区科技局)(十一)培育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对入选省级优秀企业级、行业级工业互联网(云)平台、省级工业互联网优秀解决方案、省级“网效之星”的企业分别给予省奖励资金的 20%配套资金支持。(牵头单位:区经信局)(十二)促进“5G+工业互联网”应用。对入选省级“5G+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典型应用、“网效之星”以及优秀案例与解决方案的企业,分别给予省级奖补资金20%的配套奖励。(牵头单位:区经信局)(十三)提升创新服务水平。除市政府另有规定外,当年对国内知名高校、国家级科研院所在芜建立公共研发、产品检验检测机构的,每年按其研发费用的不高于 50%比例给予资金补助,连续补 3 年,每年最高不超过 2000 万元。(牵头单位:区科技局)(十四)支持工厂数字化改造。鼓励企业采用信息技术和控制系统,运用APS、MES、WMS等工业软件实现车间生产过程的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实现设备互联互通。对购买软件和系统用于数字化改造设备的企业,按其购置费的2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牵头单位:区科技局)(十五)支持项目列入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库。对列入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库,并获得专项资金支持的,按省与市1:2 比例配套。(牵头单位:区科技局)(十六)支持文化产业品牌创建,培育龙头企业。对被国家相关部门新认定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或其他国家级示范基地)的企业,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被省级相关部门新认定的省级文化产业园区(或其他省级示范基地)的企业,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牵头单位:区文旅体局)(十七)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皖产道地中药材的新食品原料和药品的研发,通过安徽省新产品认定的给予 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获得省“十大皖药”产业示范基地的给予 5万元一次性奖励。(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第五条 推进质量创新平台建设。 (十八)建设重大公共研发平台。按照《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重点研发创新平台管理办法的通知》(芜政办〔2020〕14 号)精神给予运营经费补贴、绩效考核奖励和研发投入补助等支持,对重大公共研发平台原则上每年度给予不高于 2000 万元的运营奖补,可设立不超过 1000 万元的成果转化资金和奖教(学)金,支持平台开展核心技术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孵化。对事关全市产业转型升级的重大公共研发平台,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支持额度可突破上述标准。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对纳入市重点研发创新平台管理的企业研发平台给予研发设备和研发费用投入不超过 30%的补助。对入驻平台的企业、研发机构,给予连续 5 年,最高 100%的租金补贴。设立区级科技研发中心,由区科技局认定授牌。经认定的区级科技研发中心,给予一次性2万元的科技研发经费资助。(牵头单位:区科技局)(十九)引进高水平研发机构。国家级科研机构、国内外知名高校院所、中央直属企业、国内行业龙头企业、知名跨国公司在芜湖全资或控股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研发机构和研发总部,引入核心技术并配置核心研发团队的,对其用于科研业务用房建设(租赁)经费以及研发设备购置经费,按照30%比例给予补助,累计补助金额最高为 1 亿元。市与县(市)、区按 1:1 比例承担。(牵头单位:区科技局) (二十)加强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对省新型研发机构,市本级财政给予其当年新增研发仪器设备投入额 50%、每年最高 200 万元资助。已纳入市重点扶持的产业技术研究院按合同约定期限继续享受新增研发仪器设备投入额 50%、每年最高 500 万元资助。(牵头单位:区科技局) (二十一)支持创建国家、省级研发平台。当年对新认定的国家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以及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工业设计中心(企业)、国家级检验检测(产业计量测试)机构,给予 400 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国家计量-认证(CMA)的检验检测中心(企业),给予 100 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安徽省实验室、安徽省技术创新中心给予 100 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安徽省新型研发机构、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重点)实验室、工业设计中心(企业)、检验检测(产业计量测试)中心(企业)给予 50 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计量认证(CMA)检验检测中心(企业),给予 30 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院士工作站和博士后工作站,给予 10 万元一次性奖励。(区科技局、区经信局、区发改委、区市场监管局根据分工各自负责) (二十二)推行运行评估和绩效评价。当年对国家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以及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重点)实验室、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企业)、国家检验检测中心,在国家组织的运行评估中获优秀等次的,给予 100 万元一次性奖励。开展省级以上研发机构绩效评价,对获得优秀等次的国家级、省级研发机构分别给予 100 万元、50 万元一次性奖励,每年不超过 20家。开展省级以上检验检测机构绩效评价,对获得优秀等次的国家级、省级检验检测机构分别给予 50 万元、30 万元一次性奖励。(牵头单位:区科技局,配合单位:区经信局、区市场监管局)(二十三)支持创新创业载体建设。省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区本级再按当年省级及以上奖励金额1∶1的比例给予运营费用奖励。(牵头单位:区科技局)(二十四)支持创新基地建设。对成功创建国家级创新型县(市、区)、创新型镇的和省级创新型县(市、区)、创新型镇的,按照省奖励资金 1:0.5 给予县(市、区)政府、镇政府奖励,用于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和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对我市企业参加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获得国家或省奖项的项目,根据国家、省奖励资金给予 1:1 配套奖励。支持农作物种质资源搜集与保护,对国家级、省级种质资源保护区分别给予 50 万元、20 万元奖励。(牵头单位:区科技局)(二十五)加强创新创业公共服务。对技术转移和科技创新券、大仪设备共享平台等运营机构进行绩效考核,每年择优对不超过 10 家技术转移机构分别给予 A 类 30 万元和 B 类 20 万元的资助。支持区域性技术转移平台建设,对国家级或国内外知名技术转移服务平台在我市设立或共建的分中心、技术大市场等,根据绩效考核情况,每年给予最高 100 万元资助。对当年服务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达到 50 家以上的科技服务机构实行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择优选择 5 家机构分别给予最高 20 万元奖励。对托管服务小微企业数达 50 家、100 家的专利代理机构,分别给予 5 万元、10万元奖励。(牵头单位:区科技局)(二十六)推进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共用。对纳入省、市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平台网向社会开放服务的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及设施(单台价格在 30 万元以上、成套价格在 100 万元以上)的管理单位,按出租仪器设备年度收入的 20%给予设备管理单位补助,每个单位最高不超过 500 万元。租用省、市共享服务平台入网仪器设备进行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开发的单位,按租用仪器设备年度支出的 20%给予补助,每个租用单位最高不超过 200 万元。(牵头单位:区科技局)(二十七)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发展。对新入选长三角 G60 科创走廊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以及长三角 G60 科创走廊推荐目录的工业互联网平台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湾沚区行业级(或企业级)互联网平台,服务企业数超100家、连接设备数超1000台的,给予10万元平台运营扶持;对湾沚区本地工业企业应用行业级(或企业级)互联网平台,按购买平台服务费用的2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年服务费用补助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牵头单位:区经信局)(二十八)支持现代物流企业信息平台建设。对物流企业投资建设的物流信息平台投资额达 500 万元以上的,按项目投资额的 10%给予一次性奖补,最高不超过 200 万元。(牵头单位:区发改委)(二十九 )推进“智慧旅游”建设。鼓励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旅行社开展智慧旅游创建,对达到国家旅游局发布的《旅游企业信息化服务指南》标准的智慧旅游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 5 万元、3 万元、3 万元奖励。(牵头单位:区文旅体局)第六条 推进质量品牌升级建设。(三十)支持品牌建设。对新认定的驰名商标企业给予 100 万元奖励。对申报中国驰名商标的单位,当年区级财政给予10万元费用补助,每年限报前3名,同一单位只能享受一次奖补政策,不得重复享受。对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企业或组织,在国家、省、市奖励基础上,区级财政分别再给予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 厦门市检验检测认证协会立项《检验检测机构诚信评价 管理办法》团体标准
    各有关单位:根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和《厦门市检验检测认证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结合检验检测行业发展需要,经专家审核,同意由厦门市检验检测认证协会牵头主编的《检验检测机构诚信评价 管理办法》团体标准立项,现予以公示。为使立项标准的制定具有广泛性和科学性,欢迎有参与该团体标准编制工作意向的单位或个人与协会联系。联系人:杨美玲;电话:13950070210;邮箱:649909177@qq.com厦门市检验检测认证协会二○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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