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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硫酸钙合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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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硫酸钙合水相关的资讯

  • 多品牌牙膏被曝含亚硫酸盐 国标无相关检测
    亚硫酸盐已禁用 国产牙膏不含   “中华、高露洁、黑妹、佳洁士、黑人、立白6个品牌美白牙膏掺有漂白物亚硫酸盐及其类似物质”的消息让网友高呼中枪,美白牙膏真的会损伤牙齿吗?   口腔专家说,能美白牙齿的还有氧化剂,氧化剂并不等于漂白剂。希望权威机构予以检测,让大家都知道“美白成分”到底是否健康。   昨天,一则“中华、高露洁、黑妹、佳洁士、黑人、立白6种品牌美白牙膏掺有漂白物亚硫酸盐及其类似的物质,长期使用有健康隐患”的消息在网络上传播。   记者了解到,该消息来源于一广西媒体做的生活实验,用碘溶液、稀硫酸和淀粉调制出来的溶液作测试剂,6种牙膏使测试剂褪色,得出上述结论。   昨晚8点30分,中国口腔清洁护理用品工业协会为此发表声明,称该媒体采用的测试方法准确性有待考究,而且亚硫酸盐是国标中的禁用物质,“我国的牙膏产品是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   美白牙膏热销质监部门:未测过美白成分   昨天,华西都市报记者走访多家超市发现,目前正在销售的牙膏品牌功能繁多,销售人员称,能美白的牙膏已经持续热销几年。   销售人员称,在美白牙膏选择上,市民多会选择知名品牌,通常价格也更高。记者关注到各种美白牙膏都号称自己采用了“动态热能美白系统”“内层蓝光炫白科技配方”等,但在成分上并无标注。销售人员称,具体成分属于商业机密,厂家担心竞争对手剽窃,不会轻易透露。   记者通过电话采访了省质检院石化中心的专家,该专家直言:“日常对牙膏的检测只有针对一些微生物、含氟量等的标准,国家标准里也没有关于漂白物质的检测指标。”记者从省质监局多个部门也了解到,目前对于牙膏中的美白成分暂未实行针对性的检测。   口腔专家分析氧化剂也能美白牙齿   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口腔科副主任医师左渝陵介绍,牙膏能美白是因为其中含少量具有漂白功能的氧化剂,氧化剂并不等于漂白剂。   左渝陵说,国外长期的临床试验显示,短期使用含有低剂量氧化剂的牙膏,不会对牙齿造成损害。“从报道上看,媒体记者测试的是6种美白牙膏,其实用碘溶液、稀硫酸和淀粉调制出来的测试剂溶液褪色很正常,因为含有氧化剂的美白牙膏都可以让它褪色。”   而且,他声称,这样的测试方法他从未见过,无法确认这个检测方法是否科学。   涉事一企业回应不含亚硫酸盐物理美白   针对这些牙膏是否真的添加了漂白剂,记者昨日也电话或邮件采访了涉事的中华、高露洁、黑妹、佳洁士、黑人、立白6大品牌企业。其中,立白集团的新闻发言人徐晓东称:“确保立白旗下所有牙膏均符合国标,绝对不含亚硫酸盐”,他还称研发部门正在对美白牙膏进行检测,并且将寻求有资质的权威机构予以检测,预计一个星期会出结果。   黑人牙膏所在的好来化工(中山)有限公司,用邮件回复记者称,亚硫酸盐属于牙膏禁用物质,黑人牙膏不含亚硫酸盐,也不含过氧化物等漂白剂。好来化工(中山)有限公司还称,黑人美白牙膏是通过物理作用去除牙齿表面的外源性色斑,达到清洁和美白牙齿的效果。   口腔协会发声明亚硫酸盐属于禁用物   昨晚8点30分,牙膏行业唯一的国家级协会中国口腔清洁护理用品工业协会对此发声明称,“按照有关报道描述的实验细节,使用碘溶液、稀硫酸和淀粉做测试剂,测试美白牙膏中美白成分的方法,从科学原理上讲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很多因素和物质都可以改变该溶液的颜色,如pH值的改变,以及原料维生素C等。”   记者也注意到,该报道有“本次实验非权威部门检测,仅对实验样品负责,结果仅供参考”的提醒。   同时,协会声明称“亚硫酸盐”是强制性国标GB22115-2008《牙膏用原料规范》中明确的禁用物质,根据目前国家轻工业牙膏蜡制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对牙膏产品的检测结果,“我国的牙膏产品均是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目前牙膏常用美白成分有二氧化硅、碳酸钙、过氧化氢、焦磷酸钠、珍珠粉等。上述美白成分,都必须符合国标的具体规定。”   相关报道   美白牙膏含亚硫酸盐   5月1日,记者到南宁市聚福隆超市随意采购了中华、高露洁、黑妹、佳洁士、黑人、立白共6个品牌的美白牙膏,走进广西民族大学绿色化学与技术实验室做生活实验,看看结果如何。   实验用碘溶液、稀硫酸和淀粉调制出来的溶液做测试剂,如果牙膏中有漂白剂的存在,它会使这个溶液褪色。   “通过实验,我们可以看出,6种牙膏都或多或少有漂白剂成分。”实验人员黄普惠说,“根据实验推断,这种漂白物质是一种亚硫酸盐及其类似的物质。亚硫酸盐及其类似的物质在通常情况下,一般用在工业领域,如造纸以及类似的行业。
  • RO反渗透系统氯和亚硫酸盐过程控制应用
    RO反渗透系统氯和亚硫酸盐过程控制应用解决方案众所周知,工业生产中会涉及到众多的反渗透(RO)系统,这些系统如果不采用一些氧化剂或者生物杀菌剂,就会极易受到生物污染,从而会导致该系统功能退化和膜的寿命显著下降,所以在这个过程中,一般都会加入氯(Cl2)来消灭大多数的致病微生物。然而,在反渗透(RO)系统中,膜极易受到进水中氯的破坏,这会导致较低的盐排斥率和较差的渗透。用户不得不频繁的更好价格昂贵的RO反渗透膜,以及面对频繁的设备停机。为了保护反渗透(RO)系统,氯的残留必须要维持到一个非常低得浓度,用户在除氯的过程中,一般采用颗粒活性炭(GAC)来消除水中的氯,那么实时监测GAC系统的健康状况,就变得尤为重要,这就需要一个非常灵敏、准确且易于使用的仪器来完成这项任务,但是传统的DPD法或者安培滴定法都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另外,亚硫酸氢钠经常被用于降低进入反渗透系统(RO)中的氯,在这个过程中,亚硫酸氢钠的用量至关重要,因为亚硫酸氢盐会与溶解物发生反应,让水中的氧气导致厌氧生物生长加速,从而迅速污染反渗透(RO)系统。 但是由于氯或次氯酸盐的浓度会随着其年龄的变化而变化,因此获取氯或次氯酸盐的难度很大,这也意味着监测亚硫酸氢盐是困难的。传统的亚硫酸盐分析方法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比如量程,准确性,精确度和易用性。即使不存在氯,过量的亚硫酸氢盐会降低pH值,也会导致ORP读数增加,这样会导致控制系统提示需要加入更多的亚硫酸氢盐,最终产生生物淤积,降低了膜的使用寿命。由此可知,一个灵敏、精确和易用的氯监测和亚硫酸盐检测仪器,对解决用户上述的痛点至关重要,传统的DPD法或者安培滴定法存在量程、精确性和易用性等方面的局限性,因而市场上缺乏可以真正解决用户这些痛点的在线或实验室,亦或者两者相结合的整体解决方案。哈希公司一直致力于对氯参数的分析和研究,在该领域拥有超过60年的技术研究历史,深厚的技术积淀为用户找到了一套切实可行的在线和实验室超低量程氯和亚硫酸盐监测方案提供了可能性。ULR CL17 sc总氯分析仪DR 1300 FL荧光比色计ULR CL17 sc是哈希最新推出的一款超低量程的总氯分析仪,它的量程范围可达0 – 5 PPM,并且检出限可以做到8ppb, 是一款非常灵敏型和准确性的过程仪表,它既可以单独用于过程中超低浓度总氯的检测与控制,也可以配套最新上市的DR 1300 FL荧光比色计,这是一款实验室用途的分析仪,是采用荧光原理来监测RO反渗透系统进水中的超低浓度的总氯、余氯和亚硫酸盐等参数,ULR CL17sc和DR 1300 FL一起组成了哈希在RO反渗透系统中对超低浓度的氯和亚硫酸盐等参数的检测,为保护用户重要的设备和资产,以及过程工艺中精确控氯和加亚硫酸盐提供了科学的决策依据,帮助您降低生产成本,提高运营效率,创造更大价值。END
  • 《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正式实行
    公开征求意见已超过一年的《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近日将正式发布并实行。记者11月12日了解到,《标准》的实施进一步限制了硫酸企业尾气中二氧化硫的排放量:从标准实施之日起,新建的硫酸企业二氧化硫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为400毫克/立方米 2013年1月1日,现有硫酸企业二氧化硫污染物排放浓度全部达到这一限值。目前,部分硫酸企业已经开始抓紧改造以适应新标准,硫酸行业将借助新标准推动产业结构调整、设备改造和技术升级。   标准主要起草人之一、青岛科技大学环境保护研究所所长杨波教授告诉记者,硫酸行业的二氧化硫排放量在化工行业中占有较大比例,引起了社会各界和环保部门的高度重视。在即将出台的《标准》中,对于硫酸工业二氧化硫排放有了更严格的规定,对于已经建成的硫酸企业,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二氧化硫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为860毫克/立方米 自2013年1月1日起,二氧化硫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为400毫克/立方米。   杨波表示,目前我国多个行业都对二氧化硫排放有严格的规定,现行的《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规定的二氧化硫排放浓度限值96毫克/立方米已经难以满足硫酸工业二氧化硫限排要求。从2008年起,环保部委托青岛科技大学、中国硫酸工业协会等单位,就硫酸工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等,展开深入的研究,并于2009年9月公布《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并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综合考虑了当前我国硫酸工业技术水平和污染控制技术水平,使污染物排放限值全面与国际接轨,这要求我国现有的硫酸企业不仅二氧化硫排放浓度要满足目前的国家标准,而且还要为2013年后更加苛刻的排放限值作准备。   据了解,我国硫酸生产主要采用两转两吸工艺,由于受到装置转化率的限制,传统两转两吸硫酸生产装置,难以满足二氧化硫排放浓度限制400毫克/立方米的要求,目前我国大多数硫酸装置都达不到这一要求,尤其是中小企业,为了降低装置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必然进行设备改造升级,增加生产成本。对此中国硫酸工业协会理事长齐焉表示,国家新出台的“三废”排放、综合能耗等硬性指标规定,将加速淘汰一批中小产能,实现行业产品的结构调整。   齐焉指出,新标准的实施将促进硫酸行业进一步优胜劣汰、转型升级,提高整体环保水平。企业应着力寻求减排的有效方法,以科技推动环保升级。针对硫酸行业新的“三废”排放标准,应通过两个途径解决达标问题:一是改进国产钒催化剂,国内、国外催化剂并用,改造转化系统,加强管理控制 二是增加尾气处理装置,以氨水、胺液、柠檬酸钠等碱性溶液处理。在“十二五”期间,要加快高品质国产催化剂的研制,同时推进超重力场机替代高塔提高脱吸率等措施,以保证硫酸企业尾气排放等指标达标。   有业内人士认为,由于传统两转两吸工艺难以适应新的排放标准,企业将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合适的工艺,改造传统装置和上马新装置,选择关键在于操作成本,未来我国硫酸生产工艺可能会趋于多元化,例如采用一转一吸联用尾气脱硫工艺装置。未来二氧化硫排放标准日趋严格,将推动相关设备、脱硫技术、催化剂开发等行业的发展。   据了解,目前已经有不少硫酸企业,尽管尾气排放指标控制在860毫克/立方米标准之内,也开始为400毫克/立方米新标准进行改造。中石化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磷肥厂采用氨―酸法回收尾气,生产液体二氧化硫 开封化肥厂、太原化工总厂等均改用三级氨法尾气回收生产固体亚硫酸铵和高浓度亚硫酸氢铵溶液,降低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量 浙江巨化硫酸厂采用超重力吸收技术进行硫酸尾气脱硫改造,采用空塔和超重力设备进行硫酸尾气氨法脱硫工艺处理,项目预计今年底完成,届时巨化硫酸厂的二氧化硫排放水平将达到国家即将推行的新标准。
  • 四川泸州15吨硫酸泄漏 饮水河流险遭污染
    21日凌晨5时01分,一辆从四川泸州出发前往重庆潼南县、牌照为川Z15809的运输槽车,在行至重庆大足县中敖镇加油站时,满载15吨硫酸的运输槽车突然发生泄漏,大量浓硫酸直喷而出,流下公路的排水沟,直逼大足县城居民饮水主河流。   重庆大足县消防大队接警后,迅速调集3台消防车、24名官兵赶赴现场。5时11分,消防官兵到场后勘察发现,硫酸运输槽车的车尾阀门螺丝松落,大量硫酸正猛烈向外喷射,外泄的硫酸混顺着公路往下流淌。   经询问得知,运输槽车里共装有15吨硫酸,浓度为98%,属浓硫酸。硫酸槽车上喷射的硫酸压力很大,根本无法进行堵漏。现场抢险人员在向当地政府应急办汇报的同时启动化危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请求调集石灰到场对流淌硫酸进行中和处理,并立即协助现场交巡警,将现场堵塞的车辆及时清理。   不断喷出的硫酸很快淌下高速路的排水沟,消防官兵经侦查发现,大足县城居民饮水主河流距事发地不到100米,一旦遭遇污染,后果不堪设想。消防官兵迅速利用水枪对泄漏硫酸进行稀释,并向大足县相关领导汇报请求支援。   5时34分,重庆大足县相关领导率领县安监、环保等部门人员赶到现场,首先命令救援人员挖沟筑坝,对泄漏的硫酸混合物进行封堵,防止进入河流,同时命令就近的中敖派出所立即调运10吨石灰到现场,对硫酸进行稀释处理。   同时,当地交巡警也立即将此路段双向封锁,确保石灰运输车可逆向行驶,快速将石灰运抵现场 安监、环保、卫生、水利等部门则负责对硫酸流经的下水道进行监测。   随着石灰运来,消防官兵连续奋战3小时,一边对硫酸槽车喷射的硫酸一边将石灰扛到公路旁的下水沟里,堵住硫酸淌下河流,利用酸碱中和反应原理,对硫酸水进行处理。   8时21分,硫酸槽车泄漏口压力变小,处置硫酸专业技术人员到场,将硫酸槽车泄漏口进行了堵漏,剩余的浓硫酸被安全转移。8时50分,经过多部门近4个多小时的联合处置,事故现场全部清理完毕。
  • 中关村材料试验技术联盟立项《多钒酸铵分析方法 第1部分:五氧化二钒含量测定 过硫酸铵氧化硫酸亚铁铵滴定法》等9项团体标准
    经中国材料与试验标准化委员会(以下简称:CSTM标准化委员会)标准化领域委员会审查,CSTM标准化委员会批准(具体标准如下,详细公告内容请至CSTM官网查看),特此公告。序号标准名称标准立项号所属委员会1多钒酸铵分析方法 第1部分:五氧化二钒含量测定 过硫酸铵氧化硫酸亚铁铵滴定法CSTM LX 2000 01429.1—2024FC202多钒酸铵分析方法 第2部分:硅含量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CSTM LX 2000 01429.2—2024FC203多钒酸铵分析方法 第3部分:铁、磷 硫含量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CSTM LX 2000 01429.3—2024FC204多钒酸铵分析方法 第4部分:氧化钾、氧化钠含量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CSTM LX 2000 01429.4—2024FC205多钒酸铵分析方法 第5部分:烧得率的测定 高温煅烧法CSTM LX 2000 01429.5—2024FC206民用大型客机 热固性液体垫片材料 热循环稳定性测试方法CSTM LX 6600 01430—2024FC667泵组碳足迹核算与碳标签评价规范CSTM LX 9500 01431—2024FC958零碳建造评价规范CSTM LX 9500 01432—2024FC959水质 急性毒性现场快速监测 发光细菌法CSTM LX 9803 01433—2024FC98/TC03联系方式如有单位或个人愿意参与该标准项目的工作,请与项目牵头单位联系。CSTM标准化委员会秘书处联系方式联系人:陈鸣,范小芬办公电话:010-62187521手机:13011072266,13426028810邮箱:chenming@ncschina.com,fanxiaofen@ncschina.com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高梁桥斜街13号钢研集团新材料大楼1020邮编:100081
  • 硫酸盐气溶胶污染或导致中亚干旱区夏季降水增加
    南亚和东亚的人为硫酸盐气溶胶污染导致中亚干旱区夏季降水增加的机制示意图论文作者供图包括中亚五国和我国新疆的亚洲中部干旱区,称为“中亚干旱区”,常年干旱少雨,是地球上最大的非地带性干旱区之一,也属于水资源和生态系统最脆弱的地区。据研究文献报道和依据多种观测资料显示,中亚干旱区特别是我国新疆地区在过去几十年来呈现出显著的变湿趋势。但这一变湿趋势的影响因素和驱动机制至今尚不完全清楚。最近,中国科学院地球环境研究所气候模拟团队解小宁研究员等联合美国、欧洲及日本的科学家,通过基于降水驱动和响应模式比较计划(PDRMIP)进行多模式模拟研究。他们的研究结果表明,南亚和东亚的人为硫酸盐气溶胶污染会导致中亚干旱区夏季降水特别是对流性降水和极端降水显著增加。“由此可以解释中亚干旱区的显著变湿趋势。” 解小宁讲述,“南亚和东亚污染地区的硫酸盐气溶胶浓度升高,通过快反应过程降低了亚洲中纬度地区大气温度,从而引发对流层高层亚洲西风急流向赤道方向移动。”“我们又通过水汽收支分析发现,西风急流南移有利于来自低纬度的水汽供应增多及水汽在中亚干旱区的汇聚。” 解小宁进一步说明,“与此相反,吸收性黑碳气溶胶会使得亚洲西风急流向北移动,而导致中亚干旱区夏季降水有所减少,这可能会部分地抵消硫酸盐气溶胶的气候效应。”上述研究成果发表于《通讯-地球与环境》( Communications Earth & Environment)。该研究领域的专家认为,这一研究结果也表明中亚干旱区降水异常与南亚和东亚地区人为气溶胶排放之间存在遥相关,突出了人为气溶胶对大气环流和水循环影响的远程效应,并指出我国西北地区气候变化除了受到全球温室气体排放的影响,还依赖于南亚和东亚污染区的气溶胶排放,也为准确预估我国西北地区未来气候变化提供了新的线索。据悉,该研究得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 (41991254)和中国科学院战略性先导科技专项 (XDB40030100)等项目的共同资助。
  • 答记者问:专家详解电厂污染控制技术路线
    p   在19日举办的中国煤电清洁发展与环境影响发布研讨会上,中电联党组成员、专职副理事长、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副会长、秘书长易斌、清华大学环境学院院长、中国工程院院士、国电环境保护研究院院长朱法华、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公司副总工程师、工程技术中心副主任龙辉对记者提出的有关电厂污染控制技术路线中,白雾、烟气换热器、氨逃逸、硫酸盐、颗粒物等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解答。 /p p   问题:我想请教一下王理事长,我们在平时的生活中经常看到电厂有一些大量的白色烟雾排放出来。有人认为这个是水汽,也有人说这是一个污染。还有一种说法就是干法脱硫是没有白烟出来的,我想问一下普通民众有没有办法进行判断?还有这种白色烟气对雾霾影响大吗? /p p   王志轩:确实, 作为普通民众来判断烟囱里冒出的烟是水蒸气还是排放的污染物确实不容易,说实在的,即便是专业工程师也不一定能够判断出来。因为烟气的颜色既与烟气的特性有关,也与环境的温度、湿度都有关系,比如天有时候是蓝天白云,但有时候也是乌云密布,所以同样的水汽也有各种不同的表现方式。但是可以这样说,现在中国的燃煤电厂我们能看到的排放的白色的烟雾大部分是水汽。之所以能够看到,那就是水蒸气在遇到温度低的时候会形成很小的液滴,我们看到的实际上是很微小的液滴组成的烟雨。但是水蒸气或者水汽所产生的影响对环境来说基本上是没有的,不然美国在早期开始研究烟气脱硫之后为什么不加水汽呢?最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当污染物控制下来以后,水汽对于环境污染的影响实际上已经很小。但是可能会产生视觉的污染,有的叫污染,有的可能叫视觉的影响,就是我不喜欢看,也有这种情况。另外可能也有在烟囱周围小的水滴下来了,我们叫烟囱雨。如果说除尘效果不好的话,有一些脱硫以后的石膏加在里面形成石膏雨。一般情况下这种污染物是烟囱周围二三百米的范围。当然有时候你看冷却塔的排放也是白色的烟雨,一般情况下大概在1公里左右。所以一般我们现在最核心的还是看它采取什么最核心的污染控制措施,如果你看到烟囱是浓烟滚滚,那肯定是污染物排放。另外刚才说到干法脱硫或者是半干法脱硫就不向空气里排水,实际上这也是一种误解。我们能看到的实际上就是水汽凝结以后形成的小液滴。但是干法脱硫温度高的话或者是湿法脱硫加温以后看不见了,大家可以想一想,水仍然存在。 /p p   比如我们家里蒸馒头,锅开了以后,虽然是开了,盖着盖,馒头、包子看得很清楚,一打开锅盖以后蒸汽出来了,难道锅盖盖的时候没有蒸汽吗?不是。再比如我们冬天经常在汽车里面看到玻璃上的雾,一加热就没有了。包括舞台上的效果,并不是喷水,只是把干冰、二氧化碳温度降低了以后,把空气里的水凝结了。这就是能看见的和看不见的,不等于没有水汽。实际上干法脱硫和半干法脱硫也是排水的,水从哪里来?从煤中来。比如说煤中氢燃烧形成的水,和煤本身的外在水份、内在水分。 /p p   湿法脱硫和干法脱硫水分能增加多少?就我们国家平均来看,大致可以增加10%左右。但是也不能一概而论,有一些干法脱硫,我们褐煤还是比较高的,如果是湿法脱硫还可以把水分去掉,因为湿法脱硫温度低。所以总体来说不能靠视觉来判断情况。第二,即便水分排出去以后并不是污染。第三,个别的如果说没有按照规定做的,可能会在烟囱周围会有雨滴或者是石膏雨的情况出现,一般这种情况下,并不是说不能加温,要根据实际情况,这个我们可以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和其他方式加以解决。 /p p   问题:我想问一下贺教授。刚才报告中提到“十一五”、“十二五”期间电力行业大气污染排放量大幅度下降,“十三五”还会继续下降,您怎么样评价电力行业对大气污染减排的贡献呢? /p p   贺克斌:电力行业对大气污染减排和治理的贡献可以从两方面讲。第一个是直接减排的污染物,我刚才发言里讲到了,在过去“十一五”、“十二五”期间,中国出现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的拐点,就是我们电力增长情况下出现的总排放量的拐点主要是电力贡献的,我们其他的非电工业、民用等等有一部分还有所增加。所以减排的幅度比例在报告里都有数据,我就不一一列举了。但是有一个数据就是减了这些污染物以后,空气当中空气质量的贡献是怎么样的?在去年的中国工程院受环保部委托做了一个“大气十条”实施效果评估,组织了一批国内专家评估。从2013年到2015年“大气十条”的中期,PM2.5的浓度改善平均在25%左右。而这25%里贡献最大的是重点污染源的改造,剩下的还有结构调整、扬尘治理、机动车等等都有,但是最大的是重点行业的提标改造,贡献达到了三分之一左右。而重点行业提标改造最大的贡献者就是电力行业。所以从排放量和空气当中的浓度下降这两个指标都可以说明,在已经发生的这个阶段电力行业是最重要的贡献者。 /p p   问题:我想请教一下朱院长。最近比较热的是有专家说湿法脱硫中烟气中含有可溶性的硫酸盐颗粒物,每年会有很多排到大气当中,是导致空气污染的元凶。但是我也看过朱院长的文章,您说湿法脱硫是治疗雾霾的功臣。到底湿法脱硫是元凶还是功臣,希望您给介绍一下。还有在未来的发展趋势上,湿法脱硫的技术在推广和普及的价值上是怎么样的?或者还有其他的哪些技术值得推广? /p p   朱法华:谢谢你关心我的文章。我想湿法脱硫大家最关心的就是排放的可溶盐。首先说湿法脱硫里有没有可溶盐?当然有。在湿法脱硫中形成的盐主要是硫酸钙、亚硫酸钙,以及没有反应的碳酸钙。这些盐就和大家在家里吃的盐差不多,它们是不会汽化和升华的,这些盐不会自己变成气体跑出来,只能是以固体形式存在或者是溶解在水里面。如果是以固体形式,就是可过滤颗粒物,如果是以液态存在的,就溶解在水里面,就像大家回家以后把盐放在水里一搅会溶掉。我刚才讲到的脱硫过程中形成的硫酸钙、亚硫酸钙以及没有反应的碳酸钙在水里的溶解度比我们吃的盐要低得多,就是不太容易溶解,我们叫它微溶。这是第一个想法。 /p p   第二个想告诉大家的,湿法脱硫替代了大量的水汽。50度左右的水汽的含量应该在112克每立方米。所以含的水汽是比较多的,但是就像大家看的烟囱冒的一样,大量的是水蒸气。根据我们测试,99.6%左右是水蒸气。水蒸气里面是不含盐的,水蒸气是不溶解盐的,气态水。只有0.4%左右的水是液态水,就是液滴里面可能溶解盐。由于刚才讲的盐都是微溶的,水量只有0.4%左右,所以两者相乘大家就知道湿法脱硫替代的可溶盐不可能多。正是因为不可能多,所以全世界采用湿法脱硫已经有50年的历史,但是没有一个国家制定湿法脱硫可溶盐的排放监测方法,并没有湿法脱硫排放的可溶盐标准。刚才这些都是理论分析,在这个基础上因为大家关切,我们也做了一些工程,对可溶盐里面进行了研究性监测。为什么是研究性监测?因为没有标准的测试方法。所以我们进行了多种方法,在多个电厂进行研究性监测,监测的结果都表明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后,适应性排放替代的可溶盐小于一毫克每立方米,所以这个浓度很低。折算全国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排放的可溶盐也就是一万吨左右,所以这个对霾的影响是非常小的。这是回答你说的第一个问题。第二个问题就是推广和其他方法的前景和普及情况。我想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湿法脱硫在我国以及在世界其他燃煤电厂为主的国家都是主流技术,但是我们仍然希望有新的技术出现,就是现在国家大气专项里提出研究的,就是资源化技术。怎么把燃煤烟气当中的二氧化硫进行资源化。比如说我们正在开展研究的,也是国家支持的,活性焦脱硫、脱硝、脱汞,把二氧化硫变成硫酸或者是其他硫产品,这个就是一种新技术。当然现在还在研究和示范过程中,我感觉是比较有前景的一种方法。谢谢。 /p p   提问:我想问一下龙总,是不是发达国家湿法脱硫后都安装了GGH呢?为什么我国大部分电厂没有安装呢? /p p   龙辉:刚才美国环保协会的张博士也提到了美国1996年以后基本上不设GGH。美国火电机组主要是以湿烟气为主,他们的大多数机组都是离城区非常远,有几百公里。他们基本上都是不设GGH。另外是在日本,我和日本的三菱、日立公司接触问他们为什么设GGH?因为他们国家非常小,他们的电厂分布基本上都是在城市密集的地区。他们的第一台燃煤火电机组上脱硫的时候确实没设GGH,但是飘了一些石膏雨或者是白烟,影响了当地居民。所以他们上了一百多台的GGH,我和日本的阿尔斯通公司的经理交流,他说后面的机组全部上了GGH,为了满足当地老百姓的要求。德国以前有一个排烟温度的要求,2002年以前有一个72度的排烟温度烟气要求。所以那个之前上了一些机组,但是那些机组都是41万或者35万的机组。2002年以后他们上了一些大机组,全部采用排烟塔排放,去了GGH。 /p p   还有一个就是国内,国内的发展历程是这样,国内一开始上脱硫脱销装置的时候,有30%到40%的电塔当时上了回转式GGH,回转式GGH实际运行情况基本上都是在1%以上,甚至是接近2%。这个要满足我们国家现在的99%以上的脱硫效果的话肯定是不行的。所以大部分的电厂把回转式的脱硫器都拆除了。再一个就是部分电厂上了MGGH,改成MGGH的电厂是无泄漏式的GGH,这个现在也很多了,不是说大多数,就是电厂没有上GGH。现在从秦皇岛开始,到后来华能的海平电厂和其他一些电厂,咱们五大电力集团都有一些电厂现在都陆续上了MGGH。他们有些是为了满足城市电厂的需要,包括上海外高桥电厂或者是上海的外高桥一厂二厂、三厂,他们主要是当地有一些环保要求,人口密集、不影响老百姓的生活,所以他们上了,是这么一种情况。 /p p   王志轩:我补充一下,我们国家从开始说有后来又没有,这个过程可以说是中国的环保工程师经过了若干次的讨论。而且我记得很清楚,当时我们在进行湿法脱硫的技术引进之前的前期学习,当时用的世界银行的贷款,由美国的工程师给中国工程师培训。首先是编制教材,教材当时是电力环保所翻译的,上面专门讲GGH的问题,讲了美国的经验,美国是大部分取消了,美国老百姓可以认同这个烟气不产生污染。还有一个需要说明的是,我们和当年的德国技术合作公司,也是德国政府资助的,也是给中国培训脱硫的教材,对于设GHH和烟气温度的问题都做了非常详细的解释。核心一点,GGH提高烟气温度扩散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和脱硫之后,控制下来是最主要的。剩下的扩散了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微乎其微。 /p p   现在有一种说法是温度高可以增大扩散,扩散了以后对环境很好。事实上扩散只是说最大落地浓度的点,原来没有GGH可能近一点,有GGH可能远一点,但是总量是没有变化的,而且环境质量并不产生影响,因为97%以上的污染物都得到了减排。但是还有一点很重要,不是说不加热抬升高度就一定低。大家可以想想GGH是通过锅炉烟气自身的温度在加热,不进GGH这些能量整体要算,也不一定就产生出气体。为什么?因为我们一般算都是干烟气抬升,如果是湿烟气抬升,我们专门有专家研究过,比如说在南方如果湿度大的时候,湿烟气的抬升比干烟气的抬升还要高。可以说这是经过多位大气污染物扩散的专家反复讨论所得到的结果,既有国际的经验也有我们自己的实践,谢谢。 /p p   提问:我想问一下贺院士,就是燃煤电厂采用超低排放后比天然气电厂还要干净,您如何评价? /p p   贺克斌:发电的两种燃料就是煤电和气电。长期以来大家知道天然气因为燃料特性决定了硫和尘的排放是非常低的,如果氮氧化物不采取任何措施,是有一定的初始浓度的。燃煤电厂是三种污染物都要对付。我们1996年的时候硫的标准是几百上千,但是现在进展到了特别排放限值,然后再到了超低排放,比如二氧化硫从原来的几百变成了几十,然后到现在是35的量。氮氧化物从原来的几百变成50,颗粒物要求严到了10左右。所以实现燃煤电厂的超低排放,还有一个词叫近零排放,就是在硫和尘的指标上已经和天然气的效果是一样的了。但氮氧化物的指标,天然气和煤都要采取措施。有一段时间有人讲天然气跟煤的比较。如果说采取了低氮燃烧加后续的后处理装置,天然气的氮氧化物也会降下来。现在初始浓度和降的水平来看,超低排放采取的措施和没有超低排放采取的措施,使尘、硫、氮三个指标都跟天然气采取了氮的措施之后的那一个指标,三个加在一起对比的时候基本上是一致的。当然说比它还要干净的说法可能不那么绝对,因为不同的案例。但是总体上讲达到相当的水平更准确一些。 /p p   提问:我想问下易会长,燃煤电厂现在用的脱硫工艺90%以上是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技术,请问脱硫技术路线现在是怎么选择的?有没有考虑用干法脱硫? /p p   易斌:刚才我发言的时候讲的比较快,可能没有说的很清楚。为什么使用湿法,刚才几位专家介绍了美国、欧洲和日本的情况,应该说比较清晰了。在我们国家遇到的情况也是类似的,我想主要有几个原因。从早期来讲,八十年代的时候我们国家在很多电厂还是做了一些干法的实验,到后来还在一些小规模装置上做了电子树、活性焦的实验。当时追求的目标是考虑到中国当时经济实力较弱。做了很多年下来的结果最后还是选择了湿法,主要的原因就是几个比较重要的原因。我们现在真正应用的一个是石灰石石膏法,另外一个是烟气循环流化床,烟气循环流化床刚才王理事长说了,我在报告里特别强调了它是一个半干法。另外一个还有氨法,还有一些大的应用。其实技术路线选择的过程中更多的主要还是从可靠性,要达到比较高的要求,特别是对电厂来讲可靠性是非常重要的。另外还有一个是脱硫产物资源化利用的问题,等等综合因素的决定,所以电厂主要是选择了干法。 /p p   举一个例子,现在的烟气循环流化床大家看到的是水用的少,其实少多少呢?只是水的用量少了三分之一左右,因为氮最后也是以水蒸汽形式排出去的。它最大的问题是对大的机组,要长期稳定可靠不停运行的话是有难度的。另外副产物也是很重要的,副产物不是稳定的,石灰石膏法的副产物是比较稳定的石膏,是亚硫酸钙为主,应用过程中有很多问题,工业化的利用也有很多问题。所以现在目前主要还是用在小型的机组,特别是在一些工业上用的比较多。这是一个情况。另外,国家的有关政策方面一直都是多方案的选择,我想更多的还是方方面面的原因,一直强调因地制宜、因厂制宜、因煤制宜等等这些因素考虑的,不是简单的说谁非要用这个石灰石石膏法。 /p p   王志轩:我简单补充一下。首先中国电力行业是不是忽视了干法或者忽略了干法,没有注意。当然,干法一般来说比如用CFB锅炉,可以说是干法,一般的烟气脱硫是半干法,主要是为了提高反应的速度和活性。我想说的是中国从七十年代末到九十年代,对于干法的研究工业实验,一直到现在都没有停止过,为什么?因为我们从八十年代、九十年代开始,当时湿法脱硫的成本大致占当时电厂筹资的三分之一左右,所以当时我们干不起。但是干法脱硫相对比较便宜,再一个是系统比较简单,另外省一点水。所以说根据当时中国的国情,我们首先先选择干法,做了大量的实验室实验、工业实验。我自己到了能源部之后,包括国际合作项目,比如跟日本的绿色援助计划,就是在山东洪岛有一个半干法的工业实验,当时就想将来这些方法可能在中国比较适合,因为它的造价比较便宜,脱硫的效率当时按照85%左右设计。在南京下关电厂,单位引进的也是半干法。中国有很多已经进入了商业化的阶段,确实再大的机组,从全世界来说,像今天介绍的日本用活性焦,我也看过,但是一般的半干法在大型机组中用得比较少。我曾经在德国跟专门搞半干法设计的工程师聊过,有两台30万就是经他手设计的,但是后来不行。我们是通过对半干法的反复实验、研究,包括国际经验,最后得到一个现有的湿法脱硫工艺的选择,更重要的是效率、稳定性、副产物的处理整体上的考虑。我也非常赞成刘司长讲到的现在的脱硫工艺是全世界中环保工程师几十年研究、实验、检验的结果,不是说中国几个人拍脑袋形成的现在的情况。谢谢。 /p p   提问:我想问一下王理事长,目前燃煤电厂从大气方面来说脱硫、脱硝、除尘的工艺大家愿意上,而且也是强制性上的,另外废水零排那块,从目前来说国内也只是鼓励和推荐,没有形成强制性,目前会有这方面的政策出台吗?另外如果现在做零排的话,对水资源的匮乏和环境污染会有很大的影响吗? /p p   王志轩:简单回答一下。首先今天潘主任在发布报告的时候也涉及到燃煤电厂的用水和排水的情况。大家看一度电的时候可能看电是能量单位。但是我们搞环保的、资源的,我们看一度电的时候,它不仅是能量也是资源。比如说当我看一度电的时候我想到它消耗了多少煤、排放了多少污染。过去我们的一度电消耗三公斤水,但是现在我们和过去比节水达到了90%,应该说达到了世界先进水平。是不是一定要零排放?我个人的意见是首先要从需求出发,零排放一个是从水资源的角度,第二个是从环境治理或者对环境影响的角度,这是最核心的。因为污染物的排放与当地的水的功能是相关的,因为我们现在电厂排放的水的污染对燃煤电厂来说目前主要的还是里面的盐,就是可溶盐,原因主要是湿法脱硫产生的。湿法脱硫本身并不是原料里的,而是煤里面的氯化物通过湿法脱硫过程中的捕缉,最后基本上达到2万多毫克甚至3万毫克的程度,因为不能在系统里停留了,必须要排出去,这部分首先是要看当地的水环境质量的要求是什么情况。 /p p   在国际上并不是说全世界湿法脱硫的水都是要零排放,恰恰大部分都是排放的,因为要满足当地的环境质量。从水资源的角度也是这样,要综合考虑。如果零排放的话,不仅仅要考虑到水,零排放现在的工艺不管怎么说,最后的盐到哪儿去了?如果这部分盐不能够得到有效的利用,或者是它里面的污染物不能得到很好的无害化的处理,也是需要考虑的。所以总的来说一定要注意到零排放环境的需求、资源的需求和它产生的其他二次污染物综合的影响,才能决定是不是在全国、全行业大面积推广。对于已经确定的采取的工艺或者要求,我认为还是要严格进行评估。谢谢。易斌:回答你的第一个问题,据我了解现在从国家的层面,没有统一要求电厂都要做零排放,我想短期内也不会有这样的要求。第二,技术的问题和工程的问题,现在是有少量的电厂,包括别的行业在做含盐废水零排放的工作,我们电厂也有建好的,但是主要的问题是不太经济,还是很贵。这是第一个问题。第二个问题,盐的出路问题,如果我们要做零排放,关键是盐要有销路,我们现在很多地方,包括一些煤化工所谓的零排放,盐是做成杂盐,杂盐出来是危险废物。如果做成混合的盐,这条路线可能是有问题的。如果要做,一定要分成一个个的单质盐才有可能将来应用。但是单质盐的成本比较高,还有行业接受度的问题,比如说我们不是电厂的,是做煤化工的,将来煤化工回收的是氯化钠还是氯化钾,要在化工行业用,在哪儿找出路现在是一个很难的问题。因为中国不缺盐,电厂的废水里回收的盐也主要是氯化钠。 /p p   提问:我想问一下王理事长。我国火电厂年利用小时数在下降,火电厂调峰任务增多,机组运行不稳定,启停增多,请问环保设施受影响吗?是否会增加空气污染?谢谢。 /p p   王志轩:这个问题问得很专业。我想是这样的,作为脱硫装置来说,包括污染控制设施来说,最希望的是主机稳定运行,最好是投上以后一年运行6000小时或者是5500小时。所有的工程设计都是按照基本工控。但是现在不可避免的从未来来看,燃煤电厂的利用小时数下降这也是个趋势,最主要的原因是燃煤电厂的功能可能会发生一些变化,调峰的任务更加频繁,低负荷运行时间也会增多,特别是启停的时候增多。这些情况毫无疑问对于污染控制设施系统上是有影响的,而且脱硝、除尘、脱硫三个装置之间互相也有影响。我记得日本最早开始的时候,这三个是分开的,后来合在一起,就是要充分考虑它们之间的互相影响。而机组的影响必然造成对系统的影响,这需要我们环保产业公司在脱硫工艺考虑的时候要充分考虑到这种影响。当然现在我认为已经考虑到了,因为中国是世界上燃煤电厂全部取消了烟气旁路的国家,烟气旁路取消了就意味着一旦你环保设施出了问题的时候,整个机组必须要停,因为没有办法,所以说设施的可靠性必须要保证。而且相对处理污染物的容量也要大一些,因为适应它的波动性。 /p p   另外,为什么说我们现在脱硫脱硝的技术,在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上又前进了呢,就是要更多地考虑到它波动性的影响。我相信第一有影响。第二有办法可以解决。但是我们的核心还是要考虑这种影响最终对环境质量影响的大小,如果说这种影响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并没有明确的相关,我们应该允许它在非正常情况下的排放,在排放标准的评价上要有所适应。比如说我们现在燃煤电厂控制它的达标情况基本上或者达成一种共识,按照一小时超标就算超标,当然有个省不是这样。美国是按照月平均值,甚至有一些特殊工程的话,是三个月滚动评估,欧盟也是月评估。所以如果我们按照排放标准的数字,在不影响环境质量的前提下可以使我们的污染控制设施的运行和它的投入或者成本能够达到一个很好的适应。谢谢。 /p p   提问:我想请教一下朱法华先生。我之前看到过一次硫酸工业协会关于硫酸的工作简报,就是湿法脱硫后的烟气当中含有可溶性的硫酸盐细颗粒物,他们检测的结果是最高到200毫克每立方米,一般情况下是30毫克每立方米,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行业的原因所以特别高。我们燃煤电厂的湿法脱硫当中的硫酸盐可溶性离子含量您刚提到大约是0.4%的液态水中含有可溶性盐。看起来排放量不是特别高。但是有一种说法就是这种可溶性盐离子排放到大气中之后会形成一个核,吸附其他的小颗粒,从而形成PM2.5。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讲,不知道这种烟气是否应该回收处理?另外,我在中国知网的门户中检索发现至少有几十篇各个电力公司工程师们发表的论文,就是关于湿法脱硫之后排气当中检测到了极细颗粒物,它的浓度是增加的,就是PM2.5的处理效果很好,但是这些细颗粒物的浓度增加了,我比较奇怪,像这种情况的出现是因为我们湿法脱硫技术后续过滤的装置和其他处理技术还不够完善,还是因为我们的燃煤有独特性或者是其他什么原因,有没有改善的办法?谢谢。 /p p   朱法华:谢谢你的问题,很专业。我刚才前面回答的问题是可溶盐,你刚才讲到硫酸工业协会的简报,实际上是讲硫酸物,我前面讲的是盐,盐在常温情况下以及烟气条件下是固态的。硫酸物是指三氧化硫,因为三氧化硫在常温条件下都是气态的,看不见的,但是存在着。但是三氧化硫有水的时候它跟水会接触,有一部分会溶解在水里面,那个在我讲的第一点上的问题,就是硫酸盐里。另外一方面,三氧化硫跟水接触以后呈雾状的,就是气态的。我们要弄清楚三氧化硫是从哪儿来的?实际上三氧化硫是煤燃烧过程中部分硫被氧化成三氧化硫,绝大部分都是氧化成二氧化硫。氧化成三氧化硫比例在0.5%-2%,大数是1%左右。另外,现在性催化还原,就是SCR烟气脱硝过程中也会有一部分的二氧化硫被氧化为三氧化硫,这个比例大数也是在1%左右。这个就是氧化形成三氧化硫,所以进行湿法脱硫,有一部分溶解到水里,有一部分是以雾状形式存在。所以首先三氧化硫的产生和湿法脱硫是没有关系的,湿法脱硫不会形成三氧化硫。相反,湿法脱硫可以脱除部分三氧化硫。我们早期测试的结果破除三氧化硫在百分之二三十左右,因为早期的脱硫效率比较低,现在都测到90%的脱除效率。 /p p   为什么脱三氧化硫的效率提高呢?是因为我们现在的湿法脱硫脱二氧化硫的效率高了,就要延长接触时间,进一步增加烟气和浆液的接触,在这个过程中三氧化硫脱除的量也增多了。所以现在一般来说对于复合法脱硫脱除三氧化硫的效率一般在70%以上,所以效果还是很明显的。脱除以后,三氧化硫有没有?还有,所以三氧化硫这块在国内外都有测试方法标准,因为它还是有一定的量的。所以这块实施我们国家实施的方法标准就是GBT-T21508-2008,就是有一个国标,就是燃煤烟气脱硫设备性能测试规范,在这个规范里有附录C是专门测烟气中三氧化硫浓度的。怎么测试?是通过一个水流的装置来采集烟气中的三氧化硫或者是硫酸物进行分析,我们对全国100多台机组进行过测试,在没有搞超低排放之前,三氧化硫浓度平均在不到30毫克每立方米,搞了超低排放以后,因为湿法脱硫,脱除三氧化硫的效率要提高很多。所以现在超低排放以后,我们测出来的结果平均值在8.86毫克每立方米。后面加了湿式电除尘器机组,平均值是6.6毫克每立方米。所以实际上超低排放以后三氧化硫的排放量也是大幅下降的。 /p p   第二个问题,湿法脱硫以后极细颗粒物浓度增加了,是不是技术不完善或者怎么样?湿法脱硫就像下大暴雨一样,喷淋层在里面一直喷,所以绝大部分湿法脱硫之后总颗粒物浓度以及细颗粒物浓度都是有所下降的。但是在早期的脱硫装置当中,确实存在着总颗粒物浓度和细颗粒物浓度都上升的情况,就像你讲的好多工程师很关注这个事情,为什么关注?它不正常,所以大家关注。就是说通过研究,发现湿法脱硫导致颗粒物浓度增加主要有三方面原因,实际上就是总颗粒物浓度增加,细颗粒物浓度增加,增加主要是三方面原因。第一个是除雾器的效果不好,第二个是塔内的烟气流出过大或者不均匀,就是局部过大,第三个是喷淋塔喷淋出来的液滴过小,也会导致细颗粒物浓度增加或者总颗粒物浓度增加。所以现在原因弄得比较清楚了,解决这个问题也比较有针对性。我想2015年以后石膏雨的影响越来越少了,从现在测试的结果来看,湿法脱硫对颗粒物的脱除效果从早期的50%提高到现在的80%,这个结果和日本测试认定的湿法对颗粒物的脱除效果也是比较一致的,甚至有些还会更高。我们86.7%都测到过。所以对细颗粒物的浓度还是有很大改善的。前面讲到电力行业不仅对酸雨改善作出了巨大贡献,对现在大气的治理也在发挥重要的作用,所以总量浓度肯定是下降的。粒子可能会变小,但是变小的比例,在总的颗粒物里小的比例是增多了,但是小的绝对值是没有增加的。所以这个技术应该说还是很完善的。 /p p   另外,冲洗是一个物理过程,就像下雨的时候,大气当中有什么颗粒跟颗粒的性质没有关系,不管什么颗粒都得淋下来。所以跟颗粒的性质没有什么关系,总体来说效果还是很好的。当然,烟气脱硫系统也好,脱硝系统也好,除尘系统也好,不是说没有进一步完善的地方,因为现在实现了超低排放,超低排放是一个系统工程,前面理事长也提到了,日本原来除尘是除尘的规范,脱硫是脱硫的规范,脱硝是脱硝的规范,我们国家也是这样,我们现在正在制定燃煤电厂烟气超低排放工程技术规范,就不是一个一个的了。为什么要组合在一块?就是燃煤电厂超低排放烟气治理系统是个系统工程,之间相互影响,所以怎么对系统进行优化,可以实现减排的同时还实现积累。这个我们都有工程案例,没有实现超低排放之前,厂用电力比实现超低排放之后还要高,实现超低排放之后厂用电力还下降了。所以可以做到节能和减排,当然这个是需要工程技术人员进一步优化,目前电厂一般人员还很难做到。所以这个应该说也是下一步电力行业烟气治理进一步做到节能减排的一个方向,也是我们院现在正在做的事情。 /p p   问题:刚才介绍一些脱硫和脱硝的技术,我们也看到一些燃煤电厂在烟气脱硝的过程中会用到氨,也有一些案例和报道提到过量的喷氨会产生氨逃逸,我想问一下王理事长过量的氨逃逸会对环境造成哪些影响?会造成哪些污染? /p p   王志轩:首先是尽可能地控制,不要让氨过量。但是有些措施具体喷氨的工艺等等可能会造成过量,这个过量一般是叫做氨逃逸,氨逃逸主要是在脱硝的工序里多出了一部分氨。逃逸之后并不是直接逃到空气里,是进入到后续系统,所以它和烟气里其他的污染物,比如说形成硫酸氨还有其他污染物,可能会粘在后面的空气预热器和其他的设备上,这个会对系统后面的设备产生堵塞等等各个方面的问题,所以首先从工艺上要进行避免。专门有这样的标准,就是说每立方米里逃逸的氨不能超过规定的限值,这个是技术规范有要求。当然,如果说在规范之内逃出去以后,在设备上粘到一些,后面有除尘系统,都会把逃逸的一部分氨拿下来。1992年欧洲经济委员会专门有一个烟气脱硝的工作组,他们在当时就做了大量的分析工作,分析氨逃逸之后到底跑哪儿去了?基本上80%多是逃到灰里面去了,还有一部分逃到水里了。 /p p   所以我们前面的脱硝,后面脱硫的时候,为什么脱硫废水里面检测出氨呢?实际上就是逃逸氨出来了。还有一部分是通过烟囱最后排出去了,这一部分对大气环境造成了污染。一部分变成颗粒物了,一部分变成气溶胶了,逃出的这部分氨大致说在5%以内。当然有时候也能看到有一些电厂所谓的蓝色烟雨或者褐色的烟雨,也有这样的问题。但是这个问题首先是它没有按照规范或者不是按照达标排放标准做的,相当于是一个病人。我们首先谈的前提是说按照技术规范的要求,可以说按技术规范是可以做到的,比如说为什么脱硝的时候要进行流程模拟,要加上喷烟的喷嘴或者格栅的布局,整个系统首先是可以做到的,但是没有做到,那是设计、建造、运行的问题。我想说的是逃出的这部分氨是能够满足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基本要求。 /p p   易斌:我补充一下。脱硝的国家标准里明确提到大概是3个PPM,是在氨反应器的出口,不是指烟囱的出口,大家一定要把这个概念搞清楚,就是每立方米2.28毫克,从设计来讲确实这个规范基本上能做到。因为脱硝的反应是个化学反应,要有一定的化学当量比,比脱除的氮氧化物当量还低的话就做不到高效的脱除氮氧化物,所以有一点氨的逃逸是技术工程上的问题。另外,其实进入大气的很少,一个是进入后面除尘系统里80%以上,还有将近20%是形成了铵盐,在系统里,不会到烟囱里。前一段时间人家给我提出今年20个电厂测试的结果,我们标准要求是2.8个毫克每立方米,这些厂家都做到2以下,1点几,基本上是这么一个水平。 /p p   提问:我想问一下朱院长,刚才提到PM2.5的浓度和细颗粒物的浓度倒挂的现象,您刚才提到三个原因,这是极个别的现象吗?另一个问题问一下王理事长,现在很多超低排放,在华北、华东地区的一些火电厂出现了预热器堵塞的问题,想问一下您怎么看待这个问题? /p p   朱法华:湿法脱硫之后颗粒物浓度增加,这种情况应该说在我们国家早期投运的脱硫装置当中也不算是个别现象。应该说当时大家关注的是脱硫,实际上需要获得一定的脱硫效率,对脱硫这块除尘的结果,去除颗粒物的效果不是太关注。再一个,一开始对脱硫技术本身也不是很懂,所以石膏雨在五年前或者更长一点经常听到很多人说它,就像前面的记者问的,他在网上查了很多文章,那个时候是一个比较大的问题,也是一个热点问题,所以大家做了很多研究。弄明白了,解决这个问题也就比较容易了。现在如果说还有这种倾向,那应该是个别的。比如说现在哪个厂脱硫之后颗粒物浓度显著增加,那一定是个别的,而且这个厂的环保电价是拿不到的。为什么拿不到?因为我们现在超低排放火电厂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这个也是我牵头制定的,环保部5月份发布的标准,这里面我们对湿法脱硫后烟气当中的雾滴浓度规定要小于25毫克每立方米。 /p p   原来的工程技术规范是75毫克每立方米,所以现在工程质量明显提高了。雾滴浓度低了,里面含的成份,自然而然排放颗粒物的浓度也就少了,因为好多颗粒也是跟着水出去的。这个我觉得也很正常,任何一个技术发展都有一个过程,从不成熟到成熟,从不会用到用得越来越熟练,就像我刚才前面提到的,超低排放工程是一个系统工程,尽管我们现在大量的电厂都实现超低排放了,但实际上目前来说对超低排放系统工程的优化应该说还远不到位。包括前面讲的氨逃逸,要搞超低排放,喷淋氨就增多,如果没有完全反应,逃逸的量就会增大,还是说明对它认识不到位。如果喷进去的氨是完全可以反应掉的,所以这个就有优化。实际上这个我们也在做研究,包括流程研究、喷氨精准控制方面的研究,包括温度场的研究等等都在做。总体来说我们现在已经实现超低排放了,下一步会在超低排放的基础上更进一步节能减排,我讲的节能减排包括减少液氨的消耗量,包括减少用电,同时减少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的排放。 /p p   王志轩:我用一句话回答一下这个问题,大约20年前我的一位老领导,也是一位老专家,总结了国际上当时普遍应用的脱硫技术的时候,他说湿法脱硫我们现在可以用,就是湿法烟气治理技术的历史就是一部与腐蚀、磨损、堵塞做斗争的历史。到今天这句话仍然适用,好在我们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积累了相当的经验,可以解决这些问题。 /p
  • 上海废弃硫酸实行“点对点”资源化利用 破解集成电路芯片产业发展难题
    上海被赋予打造集成电路产业高地的重大任务,随着产业规模逐步扩大,废酸环境无害化处置成为突出问题。据了解,上海通过 “点对点”资源化定向再利用创新模式已破解这一难题。  日前,一辆挂有危险标识的罐装运输车稳稳驶入厂区,公司专职管理员引导车辆,过磅、取样、检验、联单签收… … 一系列流程后,车被引导至专用卸车区,车上的特殊液体被接收到公司的原料储料罐中,等待用于后续的生产。  这是记者在位于金山第二工业区内的上海澎博钛白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澎博公司)看到的场景。罐装车内装运的是液体硫酸,它的特殊性在于是上游集成电路芯片生产企业使用过的废弃硫酸。  在现场,公司负责人何文龙告诉记者,公司是上海市集成电路芯片行业产生的废硫酸资源化利用定点单位,每天安排专用车辆将废酸运回工厂,经过严格的检验流程后再投入到钛白粉生产当中,今年1月-7月已处置利用废酸1.5万吨。  新模式解决行业发展难题  据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上海首创的废硫酸“点对点”资源化定向再利用模式运用逐步成熟,目前已经全部覆盖了上海具备回收废酸条件的集成电路芯片制造企业,总体上稳定地解决了上海集成电路芯片制造企业废硫酸处置问题。  据上海市集成电路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介绍,集成电路产业生产过程中会使用大量浓硫酸,排放以硫酸物质为主,处理废硫酸成本很高,同时会存在一定的生态环境安全风险。这个问题成为阻碍行业发展的难题。  直面痛点。在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的支持下,上海市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上海市集成电路行业协会积极探索,多次召开专家研讨会论证处置方案,并于2016年开始由中芯国际和澎博公司开展废硫酸“点对点”资源化定向再利用试点运行,经过多轮试点验证,最终形成较为成熟的经验。  去年,上海市集成电路行业协会会同多部门专门编写形成了《钛白粉用集成电路制造行业废硫酸》(T/SICA001-2020)团体标准,在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网站和国家标准网上进行公示,全力保障废酸源头质量的把控。  多维度再利用效益明显  废硫酸“点对点”资源化定向再利用,这一新模式的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都很显著。相关专家告诉记者,模式的核心是实现集成电路制造过程中产生的废硫酸替代钛白粉生产工艺过程中用到的工业硫酸。经过试点验证,这种模式技术可行性很强,废酸再利用单位在使用废硫酸生产钛白粉时,不需要调整现有工艺。同时,替用过程不增加额外的环境负担与风险,不影响产品的质量,符合“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原则。  谈到经济效益,这位专家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澎博公司再利用废硫酸每吨收费500元,按照上海市往年废硫酸处置费每吨2000元计算,今年1月至7月,澎博公司累计利用废硫酸1.5万吨,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可节约2250万元。同时,澎博公司也节省了购置工业浓硫酸的费用,产废企业和再利用企业达到了“双赢”。  此外,新模式还符合循环经济产业需求,不仅解决了废硫酸处置出路难、处置费用高的难题,降低了企业生产成本和废硫酸处理费用,还促进了钛白粉生产单位的升级改造、精准转型和绿色发展,为日后集成电路产业的蓬勃发展铺平了道路。  深入推进“点对点”资源化再利用  “在探索推行这一新模式的过程中,我们以守好环境底线为前提,做到严格把关,按程序推进。”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前期提出设想并加以论证的基础上,他们于2016年发文,同意将中芯国际和澎博公司设立为上海市首个废硫酸定向再利用试点单位,利用芯片废硫酸生产钛白粉。  2019年11月,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同意4家企业废硫酸定向资源化再利用备案。2020年10月,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扩大废硫酸定向资源化再利用备案,新增4家企业,全面覆盖上海市具备回收废酸条件的集成电路制造企业。  据介绍,目前,各方进展顺利,各试点企业在严格执行危险废物各项管理制度下,废硫酸源头品质得到保障,并委托具有相关运输资质的单位专人专车进行运输。澎博公司在废酸使用期间,生产运行稳定,各项污染物排放环保指标检测均符合排放标准。同时,澎博公司对生产设备工艺进行优化改造,在末端形成了可满足近期集成电路产业发展需求的每年6万吨废硫酸利用能力。  “十四五”期间,上海的集成电路产量将快速增长,需处置的废硫酸量也将随之增加。据最新统计,2020年产生废酸1.25万吨,2021年预计为2.8万吨,到2022年上海芯片企业产生的废硫酸将高达6万吨,2025年将达到10万吨以上。  面对这一形势,上海各相关部门召开会议制定了“提前谋划改造,形成需求匹配、长久稳定”的废硫酸利用原则。上海市发改委、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还专门组织专家队伍到资源化综合利用企业澎博公司开展现场调研,了解情况,听取企业和行业专家的意见和建议。  作为废酸再利用定点企业,澎博公司也启动了匹配废酸资源化利用技改规划,积极响应上级部门对澎博公司以废定产、提前谋划的要求,规划“集成电路行业10万吨废酸资源化利用”技改。  在上海市人民政府近日印发的《上海市2021-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文件上,记者也注意到相关条文:在环境可控的前提下,持续推动集成电路行业废酸等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资源化利用工作,形成稳定的与集成电路行业未来发展相适应的废酸处置利用能力。  据悉,未来,这种废弃硫酸“点对点”资源化定向再利用模式,将有力保障我国集成电路行业的发展,也将对其他行业的危险废物综合利用起到借鉴和引领作用。
  • 硫酸铜产线颗粒管控利器——普洛帝硫酸铜液体颗粒计数器
    硫酸铜生产线上的颗粒管控,历来是确保产品纯度与品质的关键环节。而今,这一领域迎来了一位革新性的守护者——普洛帝硫酸铜液体颗粒计数器,它不仅是生产线上的科技明珠,更是提升生产效率与产品质量的智慧之钥。 普洛帝,以其精准的测量技术与非凡的创新设计,颠覆了传统颗粒检测的方式。这款液体颗粒计数器,专为硫酸铜溶液量身打造,如同一位精密的侦探,能在微观世界中捕捉每一粒可能影响产品纯净度的微小颗粒。其采用先进的光学传感技术,结合智能算法分析,能够实时、准确地计数并分类溶液中的微小颗粒,确保每一滴硫酸铜都纯净无瑕。在繁忙的生产线上,普洛帝展现出了无与伦比的稳定性与高效性。它能够连续工作,不间断地监测硫酸铜溶液的颗粒状况,为生产人员提供即时、可靠的数据支持。这不仅大大降低了人工检测的误差与成本,更使得生产线能够迅速响应颗粒污染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从而保障了产品的整体质量。 普洛帝硫酸铜液体颗粒计数器的出现,无疑是硫酸铜生产领域的一次重大飞跃。它以其卓越的性能与广泛的应用前景,赢得了业界的广泛赞誉与信赖。在未来的日子里,普洛帝将继续以其专业的精神与不懈的努力,为硫酸铜生产线的颗粒管控贡献更多的智慧与力量。
  • 万万没想到!海关检验检测中心这样处理浓硫酸!
    浓硫酸(h2so4 )纯净的浓硫酸是无色、粘稠、油状液体,不易挥发。常用的浓硫酸浓度是98%。浓硫酸具有很强的吸水性,对皮肤、衣物等有很强的腐蚀性,如果不慎在皮肤或衣物上沾上硫酸,应立即用布拭去,再用大量的清水冲洗。浓硫酸(h2so4 )的移取目前,一般实验室采用量筒、移液管、移液枪等移取浓硫酸,采用量筒、移液管等固态玻璃量具移取时,会存在移液不安全、人为读数误差大、移液效率低等问题;采用移液枪移取时,由于浓硫酸密度大,粘度大,有粘滞性,会出现移液体积误差较大甚至是无法吸液等现象,且硫酸蒸汽的强腐蚀性会损坏枪体,降低移液枪使用寿命。针对这些问题,某海关检验检测中心采用了世界上最先进的数字化液体处理设备——德国赫施曼全能型瓶口分配器,实现对浓硫酸快速、安全、高效的移取。具体操作如下:(1)将瓶口分配器安装在装有浓硫酸的试剂瓶上。(2)调节仪器上端刻度环至所需刻度,正反向调节皆可,平视刻度即可,无人为读数误差。(3)缓慢匀速向上拉起控制活塞,进行吸液操作。阶梯式设计控制量程,确保分液量高度精确。(4)吸液操作完成,开始排液。下按活塞,在排液管管口处接收浓硫酸,移取浓硫酸操作完毕。(5)移液操作完毕后,旋转密封安全阀对试剂瓶中浓硫酸进行密封,在瓶口位置形成的一层密封性特氟龙材质瓶盖,有效避免瓶中浓硫酸及其蒸汽进入套筒进而损害仪器。另外,他们还安装防倒底座确保实验操作稳定性;利用万能底座从各种容器中快捷移液。而且,他们还采用赫施曼延长排液管进行远距离移液,实现快速多次分液。自从使用了德国赫施曼全能型瓶口分配器,有效规避了浓硫酸移取数据不精准、移取操作不安全、移取效率低、移液枪经常性损坏等问题,海关检验检测中心的实验人员再也不担心移取浓硫酸的实验了。高效、安全、环保、精准,宝宝以后操作浓硫酸就用它了——赫施曼全能型瓶口分配器!!!
  • 湿法脱硫产生二次颗粒物的机理与治理方法
    p   湿法脱硫是中国燃煤烟气主要的脱硫方法,中国绝大多数的燃煤电厂,工业燃煤锅炉、采暖热水锅炉、烧结机、玻璃窑使用这种方法脱硫,每年脱除的二氧化硫高达数千万吨,大大减少了大气中的二氧化硫浓度,因而减少了酸雨和在大气中碱性物质与二氧化硫合成的硫酸盐颗粒物。 /p p   但是,近年来,各地逐渐发现,大气中硫酸盐颗粒物在PM2.5中所占的比例显著升高,经常成为非采暖季大气中PM2.5的主要成分,很可能就是采暖季大气污染的罪魁祸首。从逻辑上讲,因为燃煤烟气大规模地脱硫,使得大气中二氧化硫的浓度降低了,在大气中合成的硫酸盐会大大降低。那么大气中这么多的硫酸盐是哪里来的?莫非是什么设备把硫酸盐排到了大气中? /p p   我们在一个燃煤烟气污染治理可行性研究的调查工作中发现,湿法脱硫工艺产生了大量极细的硫酸盐,排放到大气中。而同一时期,很多专业人士也发现了这个问题。某省的一位专业环保官员告诉我,这种湿法脱硫工艺产生的烟气颗粒物,还有一个俗称,叫“钙烟”。 /p p   那么湿法脱硫工艺是如何产生极细的硫酸盐的?我下面试图用科普方式来解释。 /p p   燃煤烟气中的主要大气污染物是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当然还有一些次要颗粒物,如汞等重金属。一些特殊的燃煤或固体燃料的燃烧过程如烧结机和垃圾焚烧,还会产生其它的污染物,如氟化氢、氯化氢、二恶英等,篇幅所限本文暂不涉及。 /p p   大部分燃煤烟气污染物减排的主要任务就是除尘(去除颗粒物)、脱硫(去除二氧化硫)和脱硝(去除氮氧化物)。 /p p   一般来说,在烟气污染物减排过程中脱硝是第一道工艺,因为除了低温脱硝工艺外,一般的脱硝工艺采用锅炉内(900~1100℃)的高温脱硝方法——非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NCR),或者锅炉外(300~400℃)的中温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这两种方法都需要加氨水或尿素水作为还原剂。氨逃逸就在此时发生,氨逃逸量与氨喷射和控制技术有关,同时也与要求氮氧化物脱除的排放上限成反比。在技术相同的情况下,要求排放的氮氧化物越少,氨的使用量就越多,逃逸量也就越多。氨逃逸会在湿法脱硫环节惹麻烦。 /p p   脱硝后,就开始进行烟气的换热降温,以回收烟气中的热量。一般先通过省煤器,将锅炉的进水加热,而后再经过空气预热器,将准备进入到锅炉里燃烧煤炭的空气加热,经过这两道节能换热过程后,烟气的温度下降到100℃左右,就开始进入第二道工序,除尘,即去除颗粒物,一般采用静电除尘或袋式除尘工艺。如果设计合理,设备质量合格,一般情况下,静电除尘器可以将烟气中的颗粒物浓度降至5毫克/立方米以下,袋式除尘器甚至可以将烟气中的颗粒物浓度降至1毫克/立方米以下。今天,除尘技术已经非常成熟。 /p p   烟气经过除尘后,就开始了第三道减排工艺,脱硫。湿法脱硫是现在中国普遍采用的脱硫方法。大部分湿法脱硫工艺是使用脱硫塔,把大量的水与石灰石(主要成分为碳酸钙)粉或生石灰粉(生石灰粉的主要成分是氧化钙,与水反应生成后的主要成分是氢氧化钙)混合,形成石灰石或熟石灰碱性乳液,从脱硫塔的上部喷洒,这些液滴向脱硫塔下滴落 在风机的作用下,含有大量二氧化硫的酸性烟气则从下向上流动,碱性乳液中的石灰石或熟石灰及其它少量的碱性元素(如镁、铝、铁和氨等)与二氧化硫的酸性烟气相遇,就生成了石膏(硫酸钙)及其它硫酸盐。由于石膏在水中的溶解率很低,因此,收集落到塔底的乳液,将其中的石膏分离出来,剩下的就是含有大量可溶性硫酸盐的污水,这些硫酸盐包括:硫酸镁、硫酸铁、硫酸铝和和硫酸铵等,需要去除这些硫酸盐后,污水才能排放或重新作为脱硫制备碱性乳液的水使用。 /p p   中间插一段儿:恰恰这些含有硫酸盐的污水的处理现在存在很大的问题。因为这些污水的处理耗资巨大,因此有很多燃煤企业或将这些污水未经处理排放到河流中,或者不经处理重新作为制备脱硫碱性乳液的水使用 前者严重地污染了水体,后者则将这些可溶盐排放到了空中(原因在下面解释)。我曾经去过一家企业考察燃煤锅炉,锅炉的运行人员告诉我们,锅炉污水零排放。一同考察的专家们讽刺到,污水中的污染物都排放到空中了。这个燃煤企业实际的做法是不对湿法脱硫产生的废水中溶解的硫酸盐做去除处理,而是将溶有大量硫酸盐的废水反复使用,还美其名曰,废水零排放。废水是零排放了,可溶性的硫酸盐倒是全都撒到天上了,每立方米的燃煤烟气中,有好几百毫克的硫酸盐,全都变成PM2.5了。还不如不做烟气脱硫处理呢!这就是经过几年的大规模燃煤烟气处理,大气中的PM2.5没有大幅度下降的原因! /p p   接下来说:并不是所有的乳液都落到了塔底。因为进入到脱硫塔里的烟气温度很高,于是将大量的乳液液滴蒸发。越到脱硫塔的底部,烟气的温度就越高,乳液液滴的蒸发量就越大。不幸的的是,越到底部,乳液液滴中所含的硫酸盐也就越多(如果反复使用未经处理的含有大量硫酸盐的废水,则硫酸盐就更多了),由于乳液液滴的蒸发速度很快,一些微小液滴中的可溶性硫酸盐来不及结晶,液滴就完全蒸发,因此析出极细的硫酸盐固体颗粒,平均粒径很小,大量的颗粒物直径在1微米以下,即所谓的PM1.0。当然乳液中最大量的固体还是硫酸钙(石膏),不过其不溶于水,硫酸钙颗粒的平均粒径比较大。 /p p   这些含有硫酸钙颗粒和可溶盐的盐乳液的蒸发量非常巨大。对应一台100万千瓦的燃煤发电机组,在烟气脱硫塔中这些盐溶液的蒸发量每小时会达到100吨左右。因此,析出的极细颗粒物数量巨大。 /p p   这些极细的颗粒物随着烟气向脱硫塔上部流动,大部分被从上部滴落的液滴再次吸收和吸附(于是这些极细的颗粒物在脱硫塔中被反复地吸收/吸附和析出),但仍有可观的残留颗粒物随着烟气从塔顶排出。需要说明的是,颗粒物的粒径越小,残留的就越多。 /p p   有人会有疑问,从塔顶喷洒的液滴密度很大,难道不能将这些极细颗粒物都洗掉?遗憾的是,不能。早先锅炉的烟气除尘就用过水膜法,即喷射水雾除尘,除尘效果很差。道理很简单,同样的颗粒物重量浓度,颗粒物的粒径越小,颗粒物的数量就越多,从水雾中逃逸的比例就越大。 /p p   烟气出了脱硫塔后,在早先的燃煤烟气处理工艺中,就算完成烟气处理工艺了,烟气经过烟囱排放到大气中,当然,那些在湿法脱硫过程中产生的大量的二次颗粒物——硫酸盐们,也随着烟气排放到大气中。其中石膏颗粒物粒径较大,于是就跌落在距烟囱不远的周围,被称为石膏雨。那些粒径较小的可溶盐,则随风飘向远方,并逐渐沉降,提高了广大地区大气中颗粒物的浓度。烟气中的颗粒物浓度常常达到几百毫克/立方米,比起脱硫前烟气中的颗粒物,增加了好几倍甚至几十倍。所以有人讽刺,湿法脱硫把黑烟(烟尘)和黄烟(二氧化硫)变成了白烟(硫酸盐)。 /p
  • 味精里掺杂盐和硫酸镁 谷氨酸钠严重不达标
    味精颗粒   杂味的味精   小王是个挺较真的人。最近他和朋友到一家饭馆吃饭,觉得菜比往常咸了很多。服务员解释说可能是味精放多了。服务员的这番解释让小王感到非常奇怪,菜炒咸了,跟味精有什么关系呢?较真的小王回到家就上网查了起来。   小王:在网上了解会往里边掺加一些盐、糖或者是淀粉其它一些东西。   小王在网上查询后了解到,味精,学名“谷氨酸钠”,成品为白色柱状晶体,可以增加食物的鲜度,不应该有咸味。同时,小王还发现,有很多网友爆料说,味精里其实并不全是“谷氨酸钠”。真得是这样吗?为了了解更多,小王又到市场走了一圈,发现了一些他以前不知道的事。   小王:我到市场以后,通过跟商户交谈,商户就跟我说这味精里边,它的谷氨酸钠的含量都不够,里边它本身就是,往里边掺很多东西。   “炒菜不用放盐了”   小王打听到,这些大包装的袋装味精虽然都标注了谷氨酸钠大于等于99%,但是里面却并非都是纯粹的谷氨酸钠,那都加了什么呢?按照小王提供的信息,记者走访了青岛市的两个批发市场。   在青岛市抚顺路蔬菜副食品批发市场里有数十个批发调味料的摊位,每家都有几种牌子的味精在卖。记者在市场里看到,这里销售的味精有三种,无盐味精、加盐味精和增鲜味精,三种味精当中的谷氨酸钠含量也各不相同。摊主告诉记者,这种2.5公斤装的“无盐味精”,谷氨酸钠含量能达到99%以上,销量最好。   记者:这种一般你一个月能走多少?(好了能走200袋,不好能走150袋。)   商户:这一个月我光在这个地方就十几吨吧。   商户告诉记者,这种2.5公斤装的味精,普通家庭并不常用,主要供应酒店、饭馆等一些餐饮机构。   商户:这个货就可以呀,一般酒店用都用这种。   商户:基本都是川菜馆。   商户:饭店都吃。   商户:反正就是周边这几个饭店,还有学校,那些大学,大学那一要就一大包。   记者在市场上发现,虽然都是2.5公斤装的无盐味精,可是价格却不同,从十八九元到二十八九元不等,一袋味精的价格竟然能相差近十元钱,这是为什么呢?   商户:你去检验去吧,里边全是盐,你不用看,都是一个厂家的,你不信拿着上工商吧,你这两袋都拿着,你去检验去吧,我给你出钱不要紧。   味精里加盐?这不是无盐味精吗?怎么会加盐呢?怕记者不信,商铺老板还认真地指给记者看,袋子里一粒粒的细碎的小颗粒,老板说那就是盐了。   商户:看见没有?这都是盐,你看盐的晶体,炒菜不用放盐了呗,这个绝对不用放盐。   果然,这种售价为22元标称为谷氨酸钠含量99%以上的无盐味精里除了针状的结晶外,还有一些圆形的小颗粒,跟味精的的形状完全不同,尝起来咸咸的。   这位经营者说,加盐是为了降低生产成本,盐掺得越多,自然厂家赚得也就越多。   商户:这个五斤味精里边掺上半斤盐,(半斤盐差多少钱?)它那五元多钱一斤一下子成了多少?一下减了三四元,你掺上一斤呢,好味精的话五斤掺上一斤盐没问题的,绝对没问题。   包装是一回事实际含量是另一回事   记者走访发现,其实,往无盐味精里掺盐在市场上已经是个公开的秘密了。在青岛市城阳蔬菜调味品交易批发市场,一些经营者告诉记者,因为味精里掺了大量的盐,所以,一些饭馆里的厨师炒菜根本不再放盐,只放味精就行了。而且,很多杂牌味精都是买了别家的纯谷氨酸钠味精自己再勾兑包装后出售的。   商户:等于就是说这些味精,全是买它家的味精作原料,然后勾兑的,再做成的味精,就它家是原料。   商户:(一般都加啥呀?)加盐加糖和淀粉,(那不能看出来吗?)你要是亮度不好的话,发黑的话里边就加了,盐它根本就不像味精那么亮,加上盐它没那么亮。   虽然在外包装上标注的,都是谷氨酸钠含量达99%以上的无盐味精,但商户们心里很清楚,包装上标的是一回事,里面实际含量又是另一回事。关键还要看价格。   商户:我说要是便宜的你就算呗,肯定是加盐加的就多,越便宜加盐越多,没听懂啊?盐便宜,盐才一元来钱一斤。   商户:6.5元一斤,盐才几角钱一斤,这不就钱出来了。   记者在市场上还了解到,由于近一段时间市场加强了管理,工商部门要求产品都要由厂家提供检验合格证书才能销售,所以许多味精厂把过去的产品包装换掉了,本来是标称99%的谷氨酸钠味精,现在都标成了80%。   发苦的味精   其实味精掺假,不仅仅局限在加盐上,还有其它的东西!因为味精颗粒有大小之分,而盐和淀粉的颗粒比较细,所以厂家一般会掺到小颗粒的味精里。那么大颗粒的味精里又会掺些什么东西呢?   记者购买了一些元味苑牌的无盐味精,它标称谷氨酸钠达到99%以上。但记者打开包装后发现,里有一些形状与味精相似的结晶体,个头要比味精的颗粒大些,尝起来有一点苦涩的味道。随后,记者在青岛建航牌的无盐味精中也发现了这种味道发苦的大个晶体。   小王:有的味精颗粒比较小,里边会掺加一些盐、糖,这都能看出来,还有一些颗粒比较大的,长粒的跟味精很相似的一种味精,但是颜色上不一样,用嘴一尝呢,它略微有种发苦的味道,跟味精的味道是不一样的,所以我就怀疑我说这种是什么东西。   这个形状跟味精相似,味道却大不一样的晶体到底是什么呢?除了盐、糖以外,味精里还加了其它的东西吗?   这袋名为元味苑的味精,是由青岛知味居味精有限公司生产的,记者按照包装上的厂址找了过去。但到了村口打听了很久,也没人听说过有家味精厂,几经周折,记者终于在一个深深的胡同当中,发现了一栋有厂房的大院,但院门口却没有挂任何的名牌和标志。村民们告诉记者,这里就是知味居味精厂。   村民:它家一直就是味精厂。   这个神秘的知味居味精厂位置并不显眼,也不挂任何厂牌,工作人员也很是神秘,不知道它们生产的东西到底加了什么。   添加物不止是盐、淀粉、石膏   记者又来到了一家生产“六合香”味精的厂家,这里的销售人员给记者讲述了一些业内的秘密。   销售人员:因为假的比较多,以次充好的比较多,非常乱,(味精能假到哪去?)加东西嘛,主要是盐,也有加其它的东西,包括最厉害的是在市场上出现的,加乱七八糟不能吃的东西,包括食品添加剂里边的东西。   这位销售员对味精里添加的不能吃的东西欲言又止,接着,他又给我们拿出了一盒他们自己从市场上搜集来的其它厂的掺假味精,并告诉我们,这些产品不论标称谷氨酸钠含量是99%,还是80%,基本上都没有达标。   销售员:(谷氨酸钠百分之八十这个能达到多少?)达到七十四点几吧,百分之七十五吧。   销售员说,别看只比标准低几个点,利润就是这样省出来的。   销售员:它的含量低五个点,每低一个点的味精,它加上盐之后,就得省八十元钱一吨,一个点,你说它差这五个点,它说八十的,给你的是七十五的,那五个点就等于说是四百元钱,这个它还是合算的,一样的钱它多赚四百元钱。   这位销售人员告诉我们,除非他们这些专业人士,不然一般人是看不出来味精里到底有没有掺假。   销售人员:这个里边道道很多,小商贩它越小,猫腻越多,往里边加了很多东西,(都加什么呀?)不好说,有一些业内的一些东西呀,不太想透露,就是对这个行业不好。   在记者的一再追问下,销售员打开了电脑,给记者查起了网页。我们看到了盐、淀粉、石膏等这些添加物。   销售人员:还有厉害的。   除了盐、淀粉、石膏外,还有更厉害的添加物,到底是什么呢?销售人员给记者打开了一个名为味精状硫酸镁的图片。   销售人员:这个就是味精状硫酸镁,一模一样啊,所以说你刚才看那个晶体或怎么样,你根本看不出来是吧,(你发现过有人加了吗?)我发现过。   据这位销售员说,某些小企业,会往味精中添加一种名为味精状硫酸镁的东西。那么,记者和小王在味精中发现的这些针状晶体就是味精状硫酸镁吗?   打破砂锅问到底,小王把自己买到的这种元味苑味精,拿到了当地的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测。国家标准中,没有关于“硫酸镁“的检验方法。因此,检测单位对硫酸根和镁分别进行了检测,结果是,样品中谷氨酸钠的含量只有69.2%,与标称的99%相差30%,每100克味精中,镁的含量达到了2.3毫克。   五、六百元的硫酸镁不可能是食品级的   这些镁是怎么进入味精的呢,记者在网上搜索了一些生产味精状硫酸镁的厂家,它们大都宣称这是味精专用添加剂,记者给其中一些厂打了电话。   记者:味精状的,(你要要,最便宜495一吨),有没有味精厂用过你这个东西?(有,有用过的,他们回去还得掺别的东西。)   记者:你那有硫酸镁吗?(有,550元每吨),供没供过味精厂?(味精厂,多,差不多味精厂都用这个,有的味精厂大点的,一个月差不多七八十吨。)   记者共打了近十个厂家的电话,其中有五六家说自己给味精厂提供过硫酸镁,但一位生产食品级硫酸镁的厂家销售员却说,五、六百元的硫酸镁不可能是食品级的,是不能食用的。   销售员:我觉得500元不可能是食品级的,一到食品级它就不一样了,就比较差的食品级,也得一两千元了,应该就差在,它的卫生各个方面不达标,就是重金属,还有各个细菌,大肠杆菌之类的,还有重金属类的都会超标。   味精的国家标准中要求,谷氨酸钠味精中,谷氨酸钠的含量要达到99%,那么,记者发现的那两种有杂质的味精是否能达到这个标准呢?它里面到底添加了什么呢?   记者在批发市场上购买了两个品牌的无盐味精,分别是青岛市知味居有限公司生产的元味苑牌味精,和青岛建航味精有限公司生产的建航牌味精。两袋味精都标称自己的谷氨酸钠含量为99%,记者把这两袋味精送到了北京市理化分析测试中心进行了检测。   结果显示,元味苑牌味精的谷氨酸钠含量只有70.9%,与99%的要求相差近30%,味精中硫酸盐的含量超出了国家标准,大于0.05%,而且,镁的含量达到了每公斤102毫克。   建航牌味精的谷氨酸钠含量只有63.8%与标准要求相差35%左右,同样,它的硫酸盐含量也大于0.05%,镁含量甚至达到了每公斤143毫克。
  • 便携式水质综合分析仪全新上市
    水质检测在水环境保护,水污染处理和水环境健康维护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对于饮用水,如果水中含有伤寒,霍乱,痢疾和其他细菌等有害细菌,则会传播各种传染病。当水中存在大量浮游生物时,那么水中的含氧量就会减少,就会造成水中大量鱼类的死亡。如果饮用水中的氟化物过多,会导致牙齿出现条纹并导致“斑块病”。在严重的情况下,牙齿可能会完全溃疡。因此,对监测饮用水水质是否符合饮用水标准对我们的日常生活用水至关重要。对于工业用水,根据不同的用途分类也有很多的类型。例如,锅炉水一定不能含有大量的硫酸钙和硫酸镁,否则锅炉中会产生水垢,这不仅会消耗过多的燃料,还会导致锅炉爆炸。再例如,冶金厂的冷却设备中,给水中的悬浮物含量有非常严格的规定。此外,水质监测还可以为环境管理和环境科学研究提供数据和信息 确定水体中污染物的分布,追踪污染物的来源,污染途径,迁移,转化和生长与下降的规律,并预测水污染的趋势 判断水污染对环境生物和人体健康的影响,评估污染预防措施的实际效果 提供代表水质现状的数据,用于评估水体的环境质量 探究污染原因,污染机理和各种污染物。也正因如此我们生产并升级打造了便携式水质综合分析仪。下面是该产品的具体的介绍:B3120便携式水质综合分析仪是一款高性能的便携式测量仪表,用于测量水溶液的pH、ORP、电导率、盐度、TDS等参数,其外形简洁、重量轻、集成电路,智能程度高,使用人机对话的方式,宜于理解和操作,测量精度高,特别适用在石化、电力、饮料、制药、半导体、科研院所等行业应用。产品升级点:1、宽温、高亮度的点阵液晶显示,可视角度大,可适用于灰暗、温度低下使用2、结构简单、体积小、重量轻、携带方便、使用灵活3、智能型人机对话操作界面,便于理解和使用4、间断或连续数据存储,测量数据可上传电脑,进行二次存储和处理5、自带USB接口,具有自充电、数据导出功能6、关键参数密码保护,防止非操作人员对本机误操作,保证仪器的基本性能7、具有测量数据、运行、校准记录存储查询功能,可存储测量数据600条8、连续使用时间不低于40个小时
  • 日立实验|荧光分析法测定硫酸奎宁含量
    ▶#日立实验#荧光分析法某些物质的分子能吸收能量而发射出荧光,根据荧光的光谱和荧光强度,对物质进行定性或定量的方法,称为荧光分析法。荧光分析法具有灵敏度高、选择性强、需样量少和方法简便等优点,它的测定下限通常比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低2~4个数量级,在生化分析中的应用较广泛;既可依据发射光谱特征,又可依据激发光谱特征进行测试。摘要本实验采用日立F-4700荧光分光光度计对不同浓度硫酸奎宁溶液进行测试。实验原理1.硫酸奎宁的分子结构特征硫酸奎宁属生物碱类抗心率失常药,其分子具有喹啉环结构,可产生较强的荧光,可直接用荧光法测定其荧光强度,由校正曲线求出回归方程进而求出试样中奎宁的浓度。2.定量依据与方法2.1定量依据:在低浓度时,溶液的荧光强度与溶液中荧光物质的浓度呈线性关系。2.2定量方法:标准曲线法:配制一系列标准浓度试样测定荧光强度,绘制标准曲线,再在相同条件下测量未知试样的荧光强度,在标准曲线上求出浓度。测试条件测试结果配置不同浓度硫酸奎宁标准样品,测试其标准曲线如下结论本次实验采用荧光分析法对硫酸奎宁溶液进行定量测试。结果表明,日立荧光分光光度计测定硫酸奎宁溶液标准品线性良好,同时对未知浓度样品进行测试,结果准确,测试结果不受其它干扰物质影响,说明日立荧光分光光度计灵敏度高,满足用户需求。END公司介绍:日立科学仪器(北京)有限公司是世界500强日立集团旗下日立高新技术有限公司在北京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秉承日立集团的使命、价值观和愿景,始终追寻“简化客户的高科技工艺”的企业理念,通过与客户的协同创新,积极为教育、科研、工业等领域的客户需求提供专业和优质的解决方案。 我们的主要产品包括:各类电子显微镜、原子力显微镜等表面科学仪器和前处理设备,以及各类色谱、光谱、电化学等分析仪器。为了更好地服务于中国广大的日立客户,公司目前在北京、上海、广州、西安、成都、武汉、沈阳等十几个主要城市设立有分公司、办事处或联络处等分支机构,直接为客户提供快速便捷的、专业优质的各类相关技术咨询、应用支持和售后技术服务,从而协助我们的客户实现其目标,共创美好未来。
  • SICS法催化氧化脱硫脱硝工艺
    p   有机催化法脱硫脱硝原理: /p p   有机催化法脱硫是利用有机催化剂L中的分子片段与亚硫酸结合形成稳定的共价化合物,有效地抑制不稳定的亚硫酸的逆向分解,并促进它们被持续氧化成硫酸,催化剂随即与之分离。生成的硫酸在塔底与加入的碱性物质如氨水等快速生成高品质的硫酸铵化肥,其反应原理和过程与工业硫酸铵化肥的生产相似。 /p p   脱硝与脱硫原理相类似,当加入强氧化剂时,NO转化为易溶于水的高价氮氧化物生成亚硝酸。有机催化剂促进它们被持续氧化成硝酸,随即与之分离。加入碱性中和剂后可制成硝酸铵化肥。 /p p   该工艺流程: /p p   焦炉烟气先经过臭氧氧化,烟气温度小于150℃,然后进入脱硫塔,烟气中的SO2和NOx溶解在水里分别生成H2SO3和HNO2。有机催化剂捕捉以上两种不稳定物质后形成稳定的络合物L?H2SO3和L?HNO2,并促使它们被持续氧化成H2SO4和HNO3,催化剂随即与之分离。生成的H2SO4和HNO3很容易被碱性溶液吸收,这样就在一个吸收塔内同时完成了脱硫和脱硝,该工艺采用氨水做吸收剂,涤后的烟气通过填料层、二级除雾器除去水滴后,回送至焦炉烟囱直接排放至大气。 /p p   该工艺主要由以下系统组成: /p p   烟气系统:由焦炉引出焦炉烟气,经过化肥液体及喷水降温,由200℃降低到150℃以下,以适应臭氧反应温度低于150℃的要求。 /p p   吸收系统:烟气自下而上进入吸收塔,循环浆液自上而下喷淋,烟气和循环浆液直接接触,完成捕捉过程,处理后的洁净气体经过除雾器除雾后,排至烟囱。 /p p   脱硝氧化系统:脱硝氧化系统提供能氧化NO气体的氧化剂——臭氧。臭氧经过烟道内混合器后与烟气中的NO充分混合,将其氧化成易溶解的氮氧化物,进入吸收塔后被吸收得以去除。 /p p   盐液分离及化肥回收系统:吸收塔里浆液化肥浓度达到30%左右时,开启浆液排出泵,将其送入过滤器,分离出其中的灰尘。然后浆液进入分离器,将有机催化剂和盐液分开。催化剂返回吸收系统循环利用,盐液则进入化肥回收系统。 /p p   催化剂供给系统:捕捉浆液中不稳定的H2SO3和HNO2后形成稳定的络合物,在氧化空气下被持续氧化成H2SO4和H2NO3,被碱性溶液吸收,生成硫酸铵和硝酸铵。 /p p   该工艺主要特点: /p p   1)脱硫效率& gt 99%,脱硝效率& gt 85%,氨回收利用率& gt 99.0% 通过增加催化剂,提高亚硫酸铵的氧化效率,运行pH值低于氨法脱硫,能有效抑制氨的逃逸,氨逃逸率& lt 1%。 /p p   2)在同一系统中可同时实现脱硫、脱硝、脱重金属汞、二次除尘等多种烟气减排效果 整个过程无废水和废渣排放,不产生二次污染,同时净烟气中NH3含量小于8mg/Nm。 /p p   3)对烟气硫分适应强,可用于150-10000mg/Nm3甚至更高的硫分,因此,可使用高硫煤降低成本 对烟气条件的波动性有较强的适应能力。 /p p   4)可实现焦炉烟气低温脱硝,减少对设备的腐蚀 副产品硫铵质量达标,且稳定。 /p
  • 质检总局公布我国最新食品添加剂标准目录
    国家质检总局7月26日消息,我国最新的食品添加剂标准目录公布,详细见下表: 食品添加剂品种名称 标准名称 备注 1.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 GB 1987-2007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   2.食品添加剂 乳酸 GB 2023-2003 食品添加剂 乳酸   3.食品添加剂 dl-酒石酸 GB 15358-2008 食品添加剂 dl-酒石酸   4.食品添加剂 L(+)-酒石酸 GB 25545-2010 食品添加剂 L(+)-酒石酸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5.食品添加剂 L-苹果酸 GB 13737-2008 食品添加剂 L-苹果酸   6.食品添加剂 DL-苹果酸 GB 25544-2010 食品添加剂 DL-苹果酸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7.食品添加剂 冰乙酸(冰醋酸) GB 1903-2008 食品添加剂 冰乙酸(冰醋酸)   8.食品添加剂 碳酸钾 GB 25588-2010 食品添加剂 碳酸钾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9.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钾 GB 14889-1994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钾   10.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钠 GB 6782-2009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钠   11.食品添加剂 富马酸 GB 25546-2010 食品添加剂 富马酸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2.食品添加剂 磷酸三钾 GB 25563-2010 食品添加剂 磷酸三钾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3.食品添加剂 碳酸氢三钠(倍半碳酸钠) GB 25586-2010 食品添加剂 碳酸氢三钠(倍半碳酸钠)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4.食品添加剂 盐酸 GB 1897-2008 食品添加剂 盐酸   15.食品添加剂 氢氧化钠 GB 5175-2008 食品添加剂 氢氧化钠   16.食品添加剂 碳酸钠 GB 1886-2008 食品添加剂 碳酸钠   17.食品添加剂 氢氧化钙 GB 25572-2010 食品添加剂 氢氧化钙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8.食品添加剂 氢氧化钾 GB 25575-2010 食品添加剂 氢氧化钾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9.食品添加剂 碳酸氢钾 GB 25589-2010 食品添加剂 碳酸氢钾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20.食品添加剂 磷酸二氢钾 GB 25560-2010 食品添加剂 磷酸二氢钾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21.食品添加剂 磷酸三钠 GB 25565-2010 食品添加剂 磷酸三钠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22.食品添加剂 磷酸二氢钙 GB 25559-2010 食品添加剂 磷酸二氢钙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23.食品添加剂 磷酸氢钙 GB 1889-2004食品添加剂 磷酸氢钙   24.食品添加剂 焦磷酸二氢二钠 GB 25567-2010 食品添加剂 焦磷酸二氢二钠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25.食品添加剂 焦磷酸钠 GB 25557-2010 食品添加剂 焦磷酸钠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26.食品添加剂 乳酸钠(溶液) GB 25537-2010 食品添加剂 乳酸钠(溶液)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27.食品添加剂 磷酸 GB 3149-2004 食品添加剂 磷酸   28.食品添加剂 六偏磷酸钠 GB 1890-2005 食品添加剂 六偏磷酸钠   29.食品添加剂 硫酸钙 GB 1892-2007 食品添加剂 硫酸钙   30.食品添加剂 乳酸钙 GB 6226-2005 食品添加剂 乳酸钙   31.食品添加剂 L-乳酸钙 GB 25555-2010 食品添加剂 L-乳酸钙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32.食品添加剂 磷酸三钙 GB 25558-2010 食品添加剂 磷酸三钙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33.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一钠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一钠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 34.食品添加剂 亚铁氰化钾(黄血盐钾) GB 25581-2010 食品添加剂 亚铁氰化钾(黄血盐钾)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35.食品添加剂 二氧化硅 GB 25576-2010 食品添加剂 二氧化硅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36.食品添加剂 硅铝酸钠 GB 25583-2010 食品添加剂 硅铝酸钠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37.食品添加剂 滑石粉 GB 25578-2010 食品添加剂 滑石粉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38.食品添加剂 微晶纤维素 食品添加剂 微晶纤维素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 39.食品添加剂 叔丁基-4-羟基茴香醚 GB1916-2008 食品添加剂 叔丁基-4-羟基茴香醚   40.食品添加剂 二丁基羟基甲苯(BHT) GB 1900-2010 食品添加剂 二丁基羟基甲苯(BHT)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41.食品添加剂 没食子酸丙酯 GB 3263-2008食品添加剂 没食子酸丙酯   42.食品添加剂 茶多酚 QB 2154-1995(2009)食品添加剂 茶多酚   43.食品添加剂 植酸(肌醇六磷酸) HG 2683—1995(2007)食品添加剂 植酸(肌醇六磷酸)   44.食品添加剂 特丁基对苯二酚 GB 26403-2011食品添加剂 特丁基对苯二酚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7号 45.食品添加剂 甘草抗氧物 QB 2078-1995(2009)食品添加剂 甘草抗氧物   46.食品添加剂 抗坏血酸钙 GB 15809-1995食品添加剂 抗坏血酸钙   47.食品添加剂 L-抗坏血酸棕榈酸酯 GB 16314-1996食品添加剂 L-抗坏血酸棕榈酸酯 食品添加剂 抗坏血酸棕榈酸酯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 48.食品添加剂 迷迭香提取物 QB/T 2817-2006食品添加剂 迷迭香提取物   49.食品添加剂 D-异抗坏血酸钠 GB 8273-2008食品添加剂 D-异抗坏血酸钠   50.食品添加剂 D-异抗坏血酸 GB 22558-2008食品添加剂 D-异抗坏血酸   51.食品添加剂 抗坏血酸钠 GB 16313-1996食品添加剂 抗坏血酸钠   52.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E(dl-a-醋酸生育酚) GB 14756-2010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E(dl-a-醋酸生育酚)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53.食品添加剂 山梨酸 GB 1905-2000食品添加剂 山梨酸   54.食品添加剂 山梨酸钾 GB 13736-2008食品添加剂 山梨酸钾   55.食品添加剂 羟基硬脂精(氧化硬脂精) 食品添加剂 羟基硬脂精(氧化硬脂精)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 56.食品添加剂 硫代二丙酸二月桂酯 食品添加剂 硫代二丙酸二月桂酯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 57.食品添加剂 连二亚硫酸钠(保险粉) GB 22215-2008食品添加剂 连二亚硫酸钠(保险粉)   58.食品添加剂 焦亚硫酸钠 GB 1893-2008食品添加剂 焦亚硫酸钠   59.食品添加剂 无水亚硫酸钠 GB 1894-2005食品添加剂 无水亚硫酸钠   60.食品添加剂 焦亚硫酸钾 GB 25570-2010 食品添加剂 焦亚硫酸钾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61.食品添加剂 亚硫酸氢钠 GB 25590-2010 食品添加剂 亚硫酸氢钠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62.食品添加剂 硫磺 GB 3150—2010 食品添加剂 硫磺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63.食品添加剂 碳酸氢铵 GB 1888-2008食品添加剂 碳酸氢铵   64.食品添加剂 酒石酸氢钾 GB 25556-2010 食品添加剂 酒石酸氢钾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65.食品添加剂 复合膨松剂 GB 25591-2010 食品添加剂 复合膨松剂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66.食品添加剂 硫酸铝钾 GB 1895-2004食品添加剂 硫酸铝钾   67.食品添加剂 硫酸铝铵 GB 25592-2010 食品添加剂 硫酸铝铵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68.食品添加剂 羟丙基淀粉醚 QB 1229-1991(2009)食品添加剂 羟丙基淀粉醚   69.食品添加剂 山梨糖醇液 GB 7658-2005食品添加剂 山梨糖醇液   70.食品添加剂 聚葡萄糖 GB 25541-2010 食品添加剂 聚葡萄糖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71.食品添加剂 碳酸氢钠 GB 1887-2007食品添加剂 碳酸氢钠   72.食品添加剂 碳酸钙 GB 1898-2007食品添加剂 碳酸钙   73.食品添加剂 碳酸镁 GB 25587-2010 食品添加剂 碳酸镁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74.食品添加剂 偶氮甲酰胺 食品添加剂 偶氮甲酰胺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 75.食品添加剂 苋菜红 GB 4479.1—2010 食品添加剂 苋菜红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76.食品添加剂 苋菜红铝色淀 GB 4479.2-2005食品添加剂 苋菜红铝色淀   77.食品添加剂 胭脂红 GB 4480.1-2001食品添加剂 胭脂红   78.食品添加剂 胭脂红铝色淀 GB 4480.2-2001食品添加剂 胭脂红铝色淀   79.食品添加剂 柠檬黄 GB 4481.1—2010 食品添加剂 柠檬黄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80.食品添加剂 柠檬黄铝色淀 GB 4481.2—2010 食品添加剂 柠檬黄铝色淀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81.食品添加剂 日落黄 GB 6227.1—2010 食品添加剂 日落黄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82.食品添加剂 日落黄铝色淀 GB 6227.2-2005食品添加剂 日落黄铝色淀   83.食品添加剂 亮蓝 GB 7655.1-2005食品添加剂 亮蓝   84.食品添加剂 亮蓝铝色淀 GB 7655.2-2005食品添加剂 亮蓝铝色淀   85.食品添加剂 新红 GB 14888.1-2010 食品添加剂 新红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86.食品添加剂 新红铝色淀 GB 14888.2-2010 食品添加剂 新红铝色淀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87.食品添加剂 诱惑红 GB 17511.1-2008食品添加剂 诱惑红   88.食品添加剂 诱惑红铝色淀 GB 17511.2-2008食品添加剂 诱惑红铝色淀   89.食品添加剂 赤藓红 GB 17512.1-2010 食品添加剂 赤藓红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90.食品添加剂 赤藓红铝色淀 GB 17512.2-2010 食品添加剂 赤藓红铝色淀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91.食品添加剂 β-胡萝卜素 GB 8821—2010 食品添加剂 β-胡萝卜素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92.食品添加剂 天然β-胡萝卜素 QB 1414-1991(2009)食品添加剂 天然β-胡萝卜素   93.食品添加剂 甜菜红 QB/T 3791-1999(2009)食品添加剂 甜菜红   94.食品添加剂 紫胶红色素 GB 4571—1996食品添加剂 紫胶红色素   95.食品添加剂 辣椒红 GB 10783-2008食品添加剂 辣椒红   96.食品添加剂 焦糖色(亚硫酸铵法、氨法、普通法) GB 8817-2001食品添加剂 焦糖色(亚硫酸铵法、氨法、普通法)   97.食品添加剂 红米红 GB 25534-2010 食品添加剂 红米红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98.食品添加剂 栀子黄 GB 7912-2010 食品添加剂 栀子黄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99.食品添加剂 菊花黄 QB 3792-1999(2009)食品添加剂 菊花黄   100.食品添加剂 黑豆红 QB 3793-1999(2009)食品添加剂 黑豆红   101.食品添加剂 高粱红 GB 9993-2005食品添加剂 高粱红   102.食品添加剂 可可壳色素 GB 8818-2008食品添加剂 可可壳色素   103.食品添加剂 红曲米(粉) GB 4926-2008食品添加剂 红曲米(粉)   104.食品添加剂 红曲红 GB 15961-2005食品添加剂 红曲红   105.食品添加剂 天然苋菜红 QB 1227-1991(2009)食品添加剂 天然苋菜红   106.食品添加剂 姜黄色素 QB 1415-1991(2009)食品添加剂 姜黄色素   107.食品添加剂 叶绿素铜钠盐 GB 26406-2011 食品添加剂 叶绿素铜钠盐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7号 108.食品添加剂 萝卜红 GB 25536-2010 食品添加剂 萝卜红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09.食品添加剂 二氧化钛 GB 25577-2010 食品添加剂 二氧化钛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10.食品添加剂 蔗糖脂肪酸酯 食品添加剂 蔗糖脂肪酸酯 GB 8272-2009食品添加剂 蔗糖脂肪酸酯   食品添加剂 蔗糖脂肪酸酯(丙二醇法) GB 10617-2005食品添加剂 蔗糖脂肪酸酯(丙二醇法)   食品添加剂 蔗糖脂肪酸酯(无溶剂法) QB 2245-1996(2009)食品添加剂 蔗糖脂肪酸酯(无溶剂法)   111.食品添加剂 酪蛋白酸钠 QB/T 3800-1999(2009)食品添加剂 酪蛋白酸钠(原GB 10797-89)   112.食品添加剂 蒸馏单硬脂酸甘油酯 GB 15612-1995 食品添加剂 蒸馏单硬脂酸甘油酯   113.食品添加剂 山梨醇酐单硬脂酸酯(司盘60) GB 13481-2010 食品添加剂 山梨醇酐单硬脂酸酯(司盘60)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14.食品添加剂 山梨醇酐单油酸酯(司盘80) GB 13482-2010 食品添加剂 山梨醇酐单油酸酯(司盘80)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15.食品添加剂 单、双硬脂酸甘油酯 GB 1986-2007食品添加剂 单、双硬脂酸甘油酯   116.食品添加剂 辛癸酸甘油酯 QB 2396-1998(2009)食品添加剂 辛癸酸甘油酯   117.食品添加剂 聚氧乙烯木糖醇酐单硬脂酸脂 QB/T 3790-1999(2009)食品添加剂 聚氧乙烯木糖醇酐单硬脂酸脂   118.食品添加剂 木糖醇酐单硬脂酸酯 QB/T 3784-1999(2009)食品添加剂 木糖醇酐单硬脂酸酯   119.食品添加剂 改性大豆磷脂LS/T 3225-1990食品添加剂 改性大豆磷脂(原GB 12486-90)   120.食品添加剂 山梨醇酐单月桂酸酯(司盘20) GB 25551-2010 食品添加剂 山梨醇酐单月桂酸酯(司盘20)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21.食品添加剂 山梨醇酐单棕榈酸酯(司盘40) GB 25552-2010 食品添加剂 山梨醇酐单棕榈酸酯(司盘40)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22.食品添加剂 双乙酰酒石酸单双甘油酯 GB 25539-2010 食品添加剂 双乙酰酒石酸单双甘油酯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23.食品添加剂 三聚甘油单硬脂酸酯 GB 13510-1992食品添加剂 三聚甘油单硬脂酸酯   124.食品添加剂 聚氧乙烯(20)山梨醇酐单硬脂酸酯(吐温60) GB 25553-2010 食品添加剂 聚氧乙烯(20)山梨醇酐单硬脂酸酯(吐温60)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25.食品添加剂 聚氧乙烯(20)山梨醇酐单油酸酯(吐温80) GB 25554-2010 食品添加剂 聚氧乙烯(20)山梨醇酐单油酸酯(吐温80)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26.食品添加剂 果胶 GB 25533-2010 食品添加剂 果胶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27.食品添加剂 卡拉胶 GB 15044-2009食品添加剂 卡拉胶   128.食品添加剂 藻酸丙二醇酯 GB 10616-2004食品添加剂 藻酸丙二醇酯   129.食品添加剂 松香甘油酯和氢化松香甘油酯 GB 10287-1988食品添加剂 松香甘油酯和氢化松香甘油酯 食品添加剂 氢化松香甘油酯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 130.食品添加剂 乳酸脂肪酸甘油酯 食品添加剂 乳酸脂肪酸甘油酯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 131.食品添加剂 乙酰化单、双甘油脂肪酸酯 食品添加剂 乙酰化单、双甘油脂肪酸酯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 132.食品添加剂 硬脂酸钙 食品添加剂 硬脂酸钙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 133.食品添加剂 硬脂酸镁 食品添加剂 硬脂酸镁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 134.食品添加剂 硬脂酰乳酸钙 食品添加剂 硬脂酰乳酸钙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135.食品添加剂 硬脂酰乳酸钠 食品添加剂 硬脂酰乳酸钠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 136.食品添加剂 丙二醇脂肪酸酯 食品添加剂 丙二醇脂肪酸酯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 137.食品添加剂 聚甘油脂肪酸酯 食品添加剂 聚甘油脂肪酸酯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 138.食品添加剂 乳糖醇 食品添加剂 乳糖醇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 139.食品添加剂 α-淀粉酶制剂 GB 8275-2009食品添加剂 α-淀粉酶制剂   140.食品添加剂 糖化酶制剂 GB 8276-2006食品添加剂 糖化酶制剂   141.食品添加剂 果胶酶制剂 QB 1502-1992(2009)食品添加剂 果胶酶制剂   142.食品添加剂 真菌α-淀粉酶 QB 2526-2001(2009)食品添加剂 真菌α-淀粉酶   143.食品添加剂 α-葡萄糖转苷酶 QB 2525-2001(2009)食品添加剂 α-葡萄糖转苷酶   144.食品添加剂 a-乙酰乳酸脱羧酶制剂 GB 20713-2006食品添加剂 a-乙酰乳酸脱羧酶制剂   145.食品添加剂 纤维素酶制剂 QB 2583-2003 纤维素酶制剂   146.食品工业用酶制剂 GB 25594-2010 食品添加剂 食品工业用酶制剂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47.食品添加剂 5'-鸟苷酸二钠 QB/T 2846-2007食品添加剂 5'-鸟苷酸二钠   148.食品添加剂 呈味核苷酸二钠 QB/T 2845-2007食品添加剂 呈味核苷酸二钠   149.食品添加剂 甘氨酸(氨基乙酸) GB 25542-2010 食品添加剂 甘氨酸(氨基乙酸)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50.食品添加剂 L-丙氨酸 GB 25543-2010 食品添加剂 L-丙氨酸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51.食品用石蜡 GB 7189-1994食品用石蜡   152.食品级白油 GB 4853-2008食品级白油   153.食品添加剂 吗啉脂肪酸盐果蜡 GB12489-2010 食品添加剂 吗啉脂肪酸盐果蜡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54.食品添加剂 紫胶(虫胶) LY 1193—1996 食品添加剂 紫胶(虫胶)   155.食品添加剂 松香季戊四醇酯 食品添加剂 松香季戊四醇酯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 156.食品添加剂 巴西棕榈蜡 食品添加剂 巴西棕榈蜡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 157.食品添加剂 蜂蜡 食品添加剂 蜂蜡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 158.食品添加剂 三聚磷酸钠 GB 25566-2010 食品添加剂 三聚磷酸钠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59.食品添加剂 磷酸氢二钾 GB 25561-2010 食品添加剂 磷酸氢二钾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60.食品添加剂 磷酸二氢铵 GB 25569-2010 食品添加剂 磷酸二氢铵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61.食品添加剂 磷酸氢二钠 GB 25568-2010 食品添加剂 磷酸氢二钠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62.食品添加剂 磷酸二氢钠 GB 25564-2010 食品添加剂 磷酸二氢钠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63.食品添加剂 L-赖氨酸盐酸盐 GB 10794-2009 食品添加剂 L-赖氨酸盐酸盐   164.食品添加剂 牛磺酸 GB 14759-2010食品添加剂 牛磺酸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65.食品添加剂 左旋肉碱 GB 17787-1999 食品添加剂 左旋肉碱 食品添加剂 左旋肉碱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 166.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A GB 14750-2010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A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67.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B1(盐酸硫胺) GB 14751-2010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B1(盐酸硫胺)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68.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B2(核黄素) GB 14752-2010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B2(核黄素)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69.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B6(盐酸吡哆醇) GB 14753-2010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B6(盐酸吡哆醇)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70.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C(抗坏血酸) GB 14754-2010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C(抗坏血酸)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71.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D2(麦角钙化醇) GB 14755-2010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D2(麦角钙化醇)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72.食品添加剂 烟酸 GB 14757-2010 食品添加剂 烟酸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73.食品添加剂 叶酸 GB 15570-2010 食品添加剂 叶酸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74.食品添加剂 乳酸亚铁 GB 6781-2007 食品添加剂 乳酸亚铁   175.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钙 GB 17203-1998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钙   176.食品添加剂 葡萄糖酸钙 GB 15571-2010食品添加剂 葡萄糖酸钙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77.食品添加剂 生物碳酸钙 QB 1413-1999(2009)食品添加剂 生物碳酸钙   178.食品营养强化剂 煅烧钙 GB 9990-2009 食品营养强化剂 煅烧钙   179.食品添加剂 L-苏糖酸钙 GB17779-2010 食品添加剂 L-苏糖酸钙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80.食品添加剂 乙酸钙 GB 15572-1995 食品添加剂 乙酸钙及第1号修改单   181.食品添加剂 葡萄糖酸锌 GB 8820-2010 食品添加剂 葡萄糖酸锌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82.食品添加剂 天然维
  • 水中硫化物的测定 你要注意这些“东西”
    试剂的影响1实验用水将蒸馏水新煮沸并加盖冷却,所有实验用水均为无二氧化碳水。2硫酸铁铵溶液的配制配制硫酸铁铵溶液,常常出现不溶物或混浊现象,应过滤后使用。3显色剂的使用显色剂质量的好坏是整个分析过程的关键。对氨基二甲基苯胺盐酸盐为白色粉末,酸性溶液为无色透明液体,冰箱保存时间较长。存放时间过长的对氨基二甲基苯胺盐酸盐因被空气氧化,为黑色,配制出的溶液为褐色,空白值偏高,且很快变为蓝色失效。失效的蓝色显色剂不和硫离子作用生成亚甲蓝,用失效的蓝色显色剂测定硫化物会导致严重错误监测结果。4硫化钠标准溶液用于配制标准溶液的硫化钠,其结晶表面常含亚硫酸盐,从而造成测定误差,所以用水淋洗要称量的硫化钠其除去亚硫酸盐。5硫化钠标准使用溶液在配制使用液以及标准样品时,在容量瓶中加入乙酸锌-乙酸钠后,容量瓶内会出现较大絮状悬浊液。在取用已经稀释的标准样品前,必须将容量瓶摇晃使样品均匀,否则由于样品不均匀产生测定误差。水样保存过程中的影响由于硫离子很容易氧化,硫化氢易从水样中逸出。采样时每100 mL水样加0.3 mL1 mol/L的乙酸锌,摇匀,放置3~5 min,使水样中游离的S2-与Zn2+充分反应,生成ZnS悬浮物。再滴加0.6 mL1 mol/L的氢氧化钠溶液,使水样的pH值在10~12之间。加氢氧化钠一是使水样中的H2S、HS-转化成S2-,二是生成Zn(OH)2絮状沉淀,这种絮状物有吸附作用,在沉淀过程中吸附ZnS共沉淀,达到现场固定目的。不要加过多氢氧化钠,否则生成沉淀,取样时不易摇匀造成误差。进行预处理取样时,一定充分摇匀已固定的样品,使预处理样品均匀,真实代表水样。样品预处理过程中的影响水样中的还原性物质都能阻止氨基二甲基苯胺与硫离子的显色反应而干扰测定;悬浮物、色度等也对硫化物的测定产生干扰。所以需对样品进行预处理。最常用的是酸化吹气法。吹气时,氮气纯度应大于99.99%,否则,空白值增大;整个吹气装置密封性必须好,接口处应用标准磨口,否则漏气影响测定结果的准确度;水浴锅温度要保持60~70 ℃,水温过高而室温较凉时,反应瓶内上部壁上沾有水雾将吸收少量硫化氢气体,影响测定结果准确度;注意磷酸的质量,当磷酸中含有氧化性物质时,可使测定结果偏低。样品分析过程中的影响预处理过的含硫离子的水样与对氨基二甲基苯胺的酸性溶液混合,加入Fe3+后,溶液先变成红色,生成中间体化合物,继而生成蓝色的亚甲基兰染料。酸度影响亚甲基兰染料的生成,所以水样的测定必须与校准曲线相同;显色时,加入的两种试剂(对氨基二甲基苯胺溶液与硫酸铁铵溶液)均含有硫酸,应沿管壁徐徐加入,并加塞混匀,避免硫化氢逸出而损失;文献报道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测定硫化物标准样品时,实验的温度选择在18~22 ℃为宜,随着显色温度的增高或降低,亚甲基兰的吸光度均降低;试剂加入顺序不能颠倒,否则,显色度明显降低。
  • 质检总局检验司:进口食品添加剂标准将放宽
    4月21日,质检总局正式发文,明确进口食品添加剂检验监管适用标准对暂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添加剂,在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布实施前,现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仍然有效,可作为进口食品添加剂检验监管的适用标准。  依据2015年10月1日起实施的新《食品安全法》,进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不得继续使用其它标准作为进口食品检验的适用标准。  检验检疫部门在执行过程中,陆续接到进口企业反映,由于部分产品尚无对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严格执行新《食品安全法》要求无法进口,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正常的进口贸易。  对此,检验检疫部门积极沟通国家卫计委、食药监总局等单位,争取其同意放宽相关适用标准要求。  除上述进口食品添加剂适用标准放宽外,2016年1月还明确在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布实施前,现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仍然有效,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及其监督管理应当按照现行相关标准执行。  深圳口岸是我国进口食品的主要口岸之一。2015年10月以来,深圳检验检疫局严格贯彻落实新《食品安全法》要求,截至2016年4月中旬,共监管深圳口岸进口食品30987批,151.23万吨,货值35.16亿美元,实验室检测83046项次,检出不合格187批次,主要不合格项目为大肠菌群、菌落总数及食品添加剂。对检出不合格食品,均严格做退运或销毁处理。  常用的食品添加剂有哪些?  (一) 防腐剂  防腐剂就是能够杀灭微生物或抑制其繁殖作用,减轻食品在生产、运输、销售等过程中因微生物而引起腐败的食品添加剂。防腐剂可以有广义和狭义之不同。狭义的防腐剂主要指山梨酸、苯甲酸等直接加入食品中的化学物质 广义的防腐剂除包括狭义防腐剂所指的化合物质外,还包括那些通常认为是调味料而具有防腐作用的物质,如食盐、醋等,以及那些通常不直接加入食品,而在食品贮藏过程中应用的消毒剂和防腐剂等。作为食品添加剂应用的防腐剂是指为防止食品腐败、变质,延长食品保存期,抑制食品中的微生物繁殖的物质,但在食品中具有同样作用的调味品如食盐、糖、醋、香辛料等不包括在内。食品容器消毒灭菌的消毒剂亦不在此列。常见的几种防腐剂:苯甲酸及其钠盐(目前食品工业中最常见的防腐剂之一,主要用于饮料等液体的防腐。在偏酸性的环境中,具有较广泛的抗菌谱。)  (二) 抗氧化剂  能防止或延缓食品成分氧化变质的食品添加剂称为抗氧化剂。抗氧化剂按溶解性可分为油溶性与水溶性抗氧化剂两类。按来源可分为天然的与人工合成的两类。抗氧化剂能够防止或延缓食品氧化反应的进行,但不能在食品发生氧化后使之复原。因此,抗氧化剂必须在氧化变质之前添加。抗氧化剂的用量一般很少(0.0025%-0.1%),但必须与食品充分混匀才能很好的发挥作用。另外,柠檬酸、酒石酸、磷酸及其衍生物均与抗氧化剂有协同作用,起到增效剂的效果。  (三) 酸味剂  酸味剂是以赋予食品酸味为主要目的的食品添加剂,它还有调节食品pH的作用。酸味剂分为有机酸和无机酸。食品中天然存在的主要有机酸包括柠檬酸、酒石酸、苹果酸和乳酸等。目前,实际应用的酸味剂主要是这些有机酸。酸均有一定抗菌作用,尽管单独使用酸来抑制防腐所需浓度太大,并且会影响食品感官特性,因而难以实际应用。但是,以足够浓度的酸味剂与其他保藏方法并用,可以有效的延长食品的保存期。上述各种酸味剂虽然都可以参加人体内正常代谢,但受消费者可接受性的限制,食品中加入酸味剂的量不可过大。  (四) 着色剂  着色剂是使食品着色和改善食品色泽的食品添加剂,通常包括合成色素和食用天然色素两大类。食用合成色素主要是指化学方法所制得的有机色素。合成着色剂的着色能力强、色泽鲜艳、不易褪色、稳定性好、易溶解、易调色、成本低,但安全性较差。按化学结构又可分为偶氮类和非偶氮类两类。前者有苋菜红、柠檬黄等,后者有赤藓红和亮蓝等。油溶性偶氮类着色剂不溶于水,进入人体内不易被排出体外,毒性较大,目前基本不在使用。水溶性偶氮类着色剂较容易排出体外,毒性较低,目前世界各地允许使用的合成色素几乎全是水溶性的色素。  (五) 漂白剂和护色剂  漂白剂是破坏、抑制食品的发色因素,使其褪色或使食品免于变色的添加剂,分为氧化漂白剂及还原漂白剂两类。氧化漂白剂是通过其本身强烈的氧化作用使着色物质被氧化破坏,从而达到漂白的目的。还原漂白剂大都属于亚硫酸及其盐类,它们通过其所产生的SO2还原作用可使果蔬褪色。而氧化漂白剂主要指过氧化苯甲酰等面粉漂白剂,其他实际应用很少。漂白剂除可改善食品色泽外,还有抑制及抗氧化等作用,在食品加工中应用甚广,可广泛应用于食品的保藏,如果蔬干制和糖制都要熏硫处理使其获得很好的 保藏性。  护色剂又称发色剂,是能与肉及肉制品中成色物质作用,使之在食品加工,保藏等过程中不致分解,破坏,呈现良好色泽的物质。这主要是由亚硝酸盐所产生的NO与肉类中的肌红蛋白和血红蛋白结合,生成一种具有鲜艳红色的亚硝酸基肌红蛋白所致。硝酸盐则需在食品加工中被细菌还原生成亚硝酸盐后再起作用。亚硝酸盐是具有一定毒性,尤其可与胺类物质生成强致癌物亚硝胺,因而人们一直试图开发出某种适当的物质取而代之。亚硝酸盐除可护色外,还能抑制梭状芽孢杆菌为代表的腐败菌的繁殖,从而防止其产生毒素,阻止蛋白质的分解,特别是对于食物中的肉毒梭状芽孢杆菌具有抑制作用,抑制或延缓其产毒。此外,亚硝酸盐还具有增强肉制品风味的作用。迄今为止,尚未见到即能护色又能抑菌,又能增强肉制品的风味的替代品。为此,各国都在保证安全和产品质量的前提下,严格控制亚硝酸盐的使用量。  (六) 乳化剂  乳化剂就是指添加于食品后可显著降低油水两相界面张力,使互不相溶的油和水形成稳定的乳浊液的食品添加剂。食品乳化剂是表面活性剂的一种,其分子结构的共同特点是分子两端不对称,一端是极性的亲水基,另一端是非极性的疏水剂。乳化剂从来源可分为天然和人工合成两大类。而按其在两相中所形成的乳化体系的性质又可分为水包油型和油包水型。  食品是含有水、蛋白质、糖、脂肪等成分的多相体系,食品中许多成分是互不相溶的,由于各组分混合不均匀,致使食品多相体系中各组分相互融合,形成稳定、均匀的形态,改善内部结构,简化和控制加工过程,提高食品质量的一类添加剂。在食品工业中,常常使用食品乳化剂来达到乳化、分散、起酥、稳定、发泡或消泡等目的。此外,有的乳化剂还有改进食品风味、延长货架期等作用。  (七) 增稠剂  增稠剂是指改善食品的物理性质或组织状态,使食品黏滑适口的食品添加剂,也称增黏剂、胶凝剂、乳化稳定剂等。它们在加工食品中的作用是提供稠性、黏度、黏附力、凝胶形成能力、硬度、紧密度、稳定乳化及悬浊体等。由于增稠剂均属亲水性高分子化合物,可水化形成高黏度的均相液,故也称水溶胶、亲水胶体或食用胶。  使用增稠剂后可显著提高食品的粘稠度或形成凝胶,从而改变食品的物理性状,赋予食品黏润、适宜的口感,并兼有乳化、稳定或使其悬浮状态的作用。  增稠剂有60余种,品种很多,按来源可分为天然和人工合成增稠剂两类。多数天然增稠剂来自植物,也有来自动物和微生物的。来自植物的增稠剂有树胶、种子胶、海藻胶和其他植物胶,改性淀粉也被列为食品增稠剂。改性淀粉是一大类物质,由淀粉经不同工序处理后制得,如酸处理淀粉、碱处理淀粉和氧化淀粉等,它们在凝胶强度、流动性、颜色、透明度和稳定性等方面均不同。来自动物的有明胶、酪蛋白酸钠等,来自微生物的有黄原胶等。明胶、酪蛋白酸钠、改性面粉除有增稠作用外,还有一定营养价值、安全性高,应用较广。人工合成的增稠剂如羧甲基纤维素和聚丙烯酸钠等应用较广,安全性也较高。  (八) 稳定剂和凝固剂  稳定剂和凝固剂使食品结构稳定或使食品组织结构不变,增强黏性固形物的一类食品添加剂。常见的有各种钙盐,如氯化钙、乳化钙等。它能使可溶性果胶成为宁胶状果胶酸钙,以保持果蔬加工制品的脆度和硬度,防止果蔬软化。用低酯果胶可制造低糖果冻等。在豆腐生产过程中,则用盐卤、硫酸钙等蛋白凝固剂,来达到固化的目的。另外,金属离子螯合剂能与金属离子在 其分子内形成内环,使金属离子成为此环的一部分,从而形成稳定而又能溶解的复合物,消除了金属离子的有害作用,从而提高食品的质量和稳定性。最典型的螯合物是EDTA。  (九) 水分保持剂  水分保持剂用于保持食品的水分,属于品质改良剂,品种较多。我国允许使用的磷酸盐是一类具有多功能的水分保持剂,广泛应用于各种肉、蛋、水产品、乳制品、谷物制品、饮料、果蔬、油脂以及改性淀粉中中具有明显品质的作用。例如,磷酸盐可增加制品的持水性,减少加工时的原汁的流失,从而改善风味,提高出品率,并可延长贮藏期 防止水产品冷藏时蛋白质变性,保持嫩度,减少解冻损失 也可增加方便面的复水性 还可用于生产改性淀粉。食品加工中常用的磷酸盐、焦磷酸盐、聚磷酸盐和偏磷酸盐等。  延伸阅读:  《进口食品添加剂检验监管适用标准问题通知》原文:各直属检验检疫局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质检总局的相关文件要求,以及与国家卫生计生委的沟通情况,现将进口食品添加剂检验监管适用标准有关问题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在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布实施前,现行的国家标准,即相关标准号中带“GB”字样的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仍然有效,可作为进口食品添加剂检验监管的适用标准。  二、对于暂无国家标准的进口食品添加剂,应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1﹞20号)以及《关于印发的通知》(国质检食监﹝2011﹞241号)要求,有关企业或者行业组织可以依据有关规定向卫计委提出参照国际组织或相关国家标准指定产品标准的申请,各地检验检疫机构应严格按照卫计委指定标准进行检验。  质检总局检验司  2016年4月12日
  • 湖北省质检院研发成功电子级硫酸产品检测新方法
    近日,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以下简称“湖北省质检院”)联合赛默飞世尔仪器(中国)有限公司、美国爱博才思(AB Sciex)分析仪器中国有限公司和湖北兴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在武汉联合举办“猇亭区新材料产业园质量提升项目成果报告会”。与会单位交流电子级硫酸杂质阴离子检测技术联合攻关成果,讨论下一步技术与参数的优化方案。据了解,电子化学品是电子工业重要的支撑材料。湖北兴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是国内主要的电子化学品生产企业,其3万吨/年电子级磷酸产能规模居行业前列,开创了国产化电子级磷酸用在8英寸(1英寸=2.54厘米)及以上集成电路的先河。但由于国家标准GB/T 41881-2022《电子级硫酸》采用目视比色法等半定量方法检测,不能准确检测杂质离子含量,国内外相关技术开发也存在空白,不能满足下游芯片、集成电路客户需求,制约了该类产品的质量技术提升。湖北省质检院通过开展技术调研,联合国内外知名仪器设备制造商的技术开发专家,对电子级硫酸产品质量特点、国标要求、杂质离子检测技术等开展联合攻关,研发成功电子级硫酸产品中杂质阴离子检验检测方法,检测结果能准确反映产品质量水平,填补了国内空白。据介绍,此项技术成果为电子级硫酸产品杂质含量检测、质量技术升级和品牌提升、更好地满足下游芯片客户特别是高端芯片客户需求打下了坚实基础,对提升湖北省电子化学品产业核心竞争力,助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 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我部决定制定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于2009年9月10日前反馈我部科技标准司。   联 系 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司蔚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电话:(010)66556214   传  真:(010)66556213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3.《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   附件一: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水利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农业部办公厅   国家质检总局办公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   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   环境保护部对外合作中心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中国无机盐工业协会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中国硫酸工业协会   中国石化集团南京设计院   全国硫酸工业信息站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铜陵市铜官山化工有限公司   云浮硫铁矿企业集团公司化工厂   韶关市化工厂   武汉市中东化工有限公司   湖北省黄麦岭磷化工有限公司   武汉青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普兰店市成达磷肥化工有限公司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漾濞县跃进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宁夏鲁西化工化肥有限公司   宜昌禾友有限责任公司   九江中伟科技化工有限公司   龙蟒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云南禄丰勤攀磷化工有限公司   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西洋肥业有限公司   无锡东沃化能有限公司   双狮(张家港)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上海华谊集团上硫化工有限公司   云南云峰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中化重庆涪陵化工有限公司   贵州开磷(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昆明化肥有限责任公司   湖北新洋丰肥业有限公司   四川龙蟒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红日阿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云南云天化国际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富瑞分公司   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公司   山东鲁北企业集团总公司
  • 媒体曝高露洁等牙膏含漂白剂 协会质疑检测方法
    依照广西某家媒体的说法,他们购买中华、高露洁、黑妹等六个品牌美白牙膏,并交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后,发现以上品牌的美白牙膏均或多或少含有漂白剂成分,并推断这种漂白物质是一种亚硫酸盐或者类似的物质。中国口腔清洁护理用品工业协会在5月3日的说明中对这种试验方法提出了质疑,指出:碘溶液、稀硫酸和淀粉做测试剂,测试美白牙膏成分的方法,从科学原理上讲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很多因素和物质都可以改变该溶液的颜色。根据该协会的说法,被媒体报道的美白牙膏含亚硫酸盐的问题,与事实存在出入。   目前国内执行的牙膏国家标准修订于2008年,不过记者发现,该国标对硫酸盐没有要求,与2001版比,并没有在漂白剂或摩擦剂方面对牙膏标准做显著提升。如今市面上的美白牙膏林林总总,但对消费者来说,最大疑问还在于我们使用的美白牙膏安不安全?浙江工业大学化材学院副教授王力耕说,从市面上销售的美白牙膏外包装上注明的成分来看,里面都含有碳酸钙成分,要说如果有漂白剂,最大可能是加入过氧化氢,也就是用于医疗美容的漂白剂,俗称双氧水。   王力耕:其他的漂白剂一般都不会用的,因为其他的漂白剂用起来,人都能感觉到,就是说相对来讲残留是比较多的,可能带来一些其他物质。   浙江工业大学化材学院老师黄荣斌:牙膏当中即使有这些漂白成分也是微量的,商家不可能做到拼命往里面大把大把加。   既然牙膏里含有增白成分,为什么不标明浓度值呢?杭州市口腔医院洁牙美牙科主任桑国炜介绍说,这是因为国内还没有明确的标准规定,但其实牙膏里含有的这些增白成分在日常使用的过程中,远不至于对健康造成影响。   桑国炜:这些牙膏中所含有的一些带漂白功能的双氧水或者其他的都比较微量,它的成分比较少。   有媒体质疑多种品牌的“美白”牙膏含有漂白剂或亚硫酸盐,中国口腔清洁护理用品工业协会已经专门辟谣,且不论该事件的结果如何,但是一口洁白的牙齿,真的可以通过美白牙膏刷出来吗?   现在打着各种新潮美白概念的牙膏越来越多,各种功效让人眼花缭乱。更重要的是,几乎所有品牌的美白牙膏都比普通牙膏卖得贵。在中华口腔医学会牙周病学组委员毕良佳教授看来,任何美白牙膏的作用都不大。而且牙齿的洁白程度和牙釉质、牙本质都有关系,中国人的牙齿结构就已经决定了我们牙齿颜色白偏黄,这一点是再昂贵的美白牙膏都无法改变的。那么,这些价格比一般牙膏贵、号称有美白效果的牙膏到底有什么作用?杭州市口腔医院洁牙美牙科主任桑国炜表示,其实只是起到干净的效果,并不是美白的效果。   桑国炜:主要成分是碳酸钙、还有一些二氧化硅,掺合了这些材料进去以后,对牙齿表面起到一些碾磨作用,把所谓的一些烟渍、茶渍都碾磨干净了,其实只是起到干净的效果,并不是美白的效果。
  • 《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等3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发布
    关于发布《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等3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现批准《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等3项标准为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并由我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132-2010)   二、硝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131-2010)   三、非道路移动机械用小型点燃式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与测量方法(中国第一、二阶段)(GB 26133-2010)   按有关法律规定,以上标准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以上标准自2011年3月1日起实施。   以上标准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bz.mep.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此公告业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纪正昆会签)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 河南宝丰黑木耳检测镁超标3倍!硫酸镁浸泡为增重
    近日,河南宝丰黑木耳被检测发现镁超标,每千克黑木耳中镁的含量竟然达到了8500多毫克,而国家限定不得超过2500毫克。  宝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以顾客的身份买了一些黑木耳,并连夜送往洛阳黎明化工研究院化工新材料检测中心进行检测,监测结果让执法人员大吃一惊。  黑木耳被检测,镁超标指数惊人!  宝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在杨庄监督检查之后,看到路边晾晒了大面积的黑木耳。而执法人员警觉到,宝丰不属于这类黑木耳的生产地,这批黑木耳应该有很大的问题。  随即,执法人员以消费者的身份购买了一批黑木耳,并连夜将这些黑木耳送往洛阳黎明化工研究院化工新材料检测中心进行检测。  经过一个夜晚的等待,黑木耳的检测结果也很快出来,从检测报告上来看,每千克黑木耳中镁的含量竟然达到了8500多毫克,而国家限定黑木耳中的镁元素含量每千克不得超过2500毫克,所以,这批黑木耳中的镁元素严重超标。  惊人!这样的黑木耳生产过程!  宝丰县食药监局稽查大队负责人张晓兵告诉记者,这家黑作坊的老板的黑木耳是从山东滕州进购的。  黑作坊老板把进购来的黑木耳再掺入硫酸镁、白糖等东西,将黑木耳进行二次加工。加工之后,老板再将黑木耳摊放在比较隐蔽的地方进行晾晒。  在确定了黑作坊的违法事实后,执法人员将黑作坊的所有不合格黑木耳全部没收。最后确定,不合格的黑木耳总重高达2905.5公斤。  我们将这批有问题的黑木耳送到了河南国康监测中心,中心的张主任告诉我们,不法商贩之所以用硫酸镁和白糖浸泡黑木耳是为了给其增重。但是这些用硫酸镁等化学原料浸泡的黑木耳会让食用者出现恶心、呕吐、腹泻,甚至是昏迷的不良反应。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目录(截至2023年9月共1563项)
    序号标准名称标准号通用标准  15项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2,4-滴丁酸钠盐等112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1-2022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41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1-2022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2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散装即食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31607-202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GB 9685-2016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14880-2012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1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11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2013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标识通则GB 29924-2013食品产品标准  72项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干酪GB 5420-202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清粉和乳清蛋白粉GB 11674-2010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浓缩乳制品GB 13102-2022   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生乳GB 19301-2010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乳GB 19302-2010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粉GB 19644-2010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巴氏杀菌乳GB 19645-2010  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稀奶油、奶油和无水奶油GB 19646-2010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灭菌乳GB 25190-201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调制乳GB 25191-201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再制干酪和干酪制品GB 25192-2022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蜜GB 14963-20111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速冻面米与调制食品GB 19295-2021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碘含量GB 26878-2011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GB 2757-2012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酒及其配制酒GB 2758-2012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面筋制品GB 2711-2014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豆制品GB 2712-2014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酿造酱GB 2718-20142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菌及其制品GB 7096-2014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巧克力、代可可脂巧克力及其制品GB 9678.2-2014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水产调味品GB 10133-2014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糖GB 13104-2014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淀粉糖GB 15203-20142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保健食品GB 16740-20142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膨化食品GB 17401-20142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2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20142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淀粉制品GB 2713-20153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腌菜GB 2714-20153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味精GB 2720-2015 3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GB 2721-2015 3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腌腊肉制品GB 2730-2015 3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动物性水产品GB 2733-20153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蛋与蛋制品GB 2749-20153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冷冻饮品和制作料GB 2759-20153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罐头食品GB 7098-20153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2015 3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饼干GB 7100-2015 4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GB 7101-20224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水产制品GB 10136-20154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动物油脂GB 10146-20154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胶原蛋白肠衣GB 14967-2015 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油脂制品GB 15196-20154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工业用浓缩液(汁、浆)GB 17325-20154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方便面GB 17400-2015 4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果冻GB 19299-20154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植物油料GB 19641-20154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干海参   GB 31602-2015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GB 2707-20165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粮食GB 2715-20165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GB 2726-20165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蜜饯GB 14884-20165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加工用粕类GB 14932-20165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糖果GB 17399-20165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冲调谷物制品GB 19640-20165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藻类及其制品GB 19643-20165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加工用植物蛋白GB 20371-20165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花粉GB 31636-2016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淀粉GB 31637-2016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酪蛋白GB 31638-2016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加工用菌种制剂GB 31639-2023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酒精GB 31640-20166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GB 2716-20186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油GB 2717-20186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醋GB 2719-2018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用天然矿泉水GB 8537-20186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糖GB 25595-20186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复合调味料GB 31644-20187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胶原蛋白肽GB 31645-20187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茶叶GB 31608-20237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加工用植物蛋白肽GB 31611-2023特殊膳食食品标准  10项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5-2021  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较大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6-2021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幼儿配方食品GB 10767-2021    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GB 10769-2010    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GB 10770-2010    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通则GB 25596-2010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GB 29922-2013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辅食营养补充品GB 22570-2014 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运动营养食品通则GB 24154-2015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GB 31601-2015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及相关标准   639项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复配食品添加剂通则GB 26687-201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料通则GB 29938-2020 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精GB 30616-2020    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碳酸钠GB 1886.1-202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碳酸氢钠 GB 1886.2-2015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磷酸氢钙GB 1886.3-202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六偏磷酸钠GB 1886.4-2020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硝酸钠GB 1886.5-2015 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硫酸钙 GB 1886.6-2016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焦亚硫酸钠 GB 1886.7-2015 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亚硫酸钠GB 1886.8-2015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盐酸GB 1886.9-20161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冰乙酸(又名冰醋酸)GB 1886.10-2015 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亚硝酸钠 GB 1886.11-2016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丁基羟基茴香醚(BHA)GB 1886.12-2015 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高锰酸钾GB 1886.13-2015 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没食子酸丙酯GB 1886.14-2015 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磷酸GB 1886.15-2015 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香兰素GB 1886.16-2015 2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紫胶红(又名虫胶红)GB 1886.17-2015 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糖精钠GB 1886.18-2015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红曲米GB 1886.19-2015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氢氧化钠GB 1886.20-2016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乳酸钙GB 1886.21-20162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柠檬油GB 1886.22-20162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小花茉莉浸膏GB 1886.23-2015 2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桂花浸膏GB 1886.24-2015 2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钠 GB 1886.25-20162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石蜡 GB 1886.26-20163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蔗糖脂肪酸酯GB 1886.27-2015 3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D-异抗坏血酸钠GB 1886.28-20163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生姜油GB 1886.29-2015 3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可可壳色GB 1886.30-20153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对羟基苯甲酸乙酯GB 1886.31-2015 3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高粱红GB 1886.32-20153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桉叶油(蓝桉油)GB1886.33-2015 3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辣椒红GB 1886.34-20153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山苍子油GB 1886.35-2015 3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留兰香油GB 1886.36-2015 4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环己基氨基磺酸钠(又名甜蜜素)GB 1886.37-2015 4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薰衣草油GB 1886.38-2015 4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山梨酸钾GB 1886.39-2015 4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L-苹果酸GB 1886.40-2015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黄原胶GB 1886.41-2015 4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dl-酒石酸GB 1886.42-2015 4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抗坏血酸钙GB 1886.43-2015 4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抗坏血酸钠GB 1886.44-20164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氯化钙 GB 1886.45-20164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低亚硫酸钠 GB 1886.46-2015 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又名阿斯巴甜)GB 1886.47-20165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玫瑰油GB 1886.48-2015 5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D-异抗坏血酸GB 1886.49-20165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2-甲基-3-巯基呋喃GB 1886.50-2015 5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2,3-丁二酮GB 1886.51-2015 5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植物油抽提溶剂(又名己烷类溶剂)GB 1886.52-2015 5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己二酸GB 1886.53-2015 5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丙烷GB 1886.54-2015 5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丁烷GB 1886.55-2015 5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1-丁醇(正丁醇)GB 1886.56-2015 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单辛酸甘油酯GB 1886.57-2016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乙醚GB 1886.58-2015 62 GB 1886.65-2015 6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红曲黄色素GB 1886.66-20157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皂荚糖胶GB 1886.67-2015 7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二甲基二碳酸盐(又名维果灵)GB 1886.68-2015 
  • 新增多项!截至2024年3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共1610项!
    近日,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公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目录,截至2024年3月共1610项。其中通用标准15项、食品产品标准72项、特殊膳食食品标准10项、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及相关标准643项、食品营养强化剂质量规格标准75项、生产经营规范标准36项、理化检验方法标准256项、寄生虫检验方法标准6项、微生物检验方法标准45项、农药残留检测方法标准120项、被替代(拟替代)和已废止(待废止)标准190项。序号标准名称标准号通用标准  15项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2,4-滴丁酸钠盐等112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1-2022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41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1-2022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2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散装即食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31607-202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GB 9685-2016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14880-2012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1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11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2013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标识通则GB 29924-2013食品产品标准  72项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干酪GB 5420-202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清粉和乳清蛋白粉GB 11674-2010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浓缩乳制品GB 13102-2022   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生乳GB 19301-2010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乳GB 19302-2010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粉和调制乳粉GB 19644-2024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巴氏杀菌乳GB 19645-2010  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稀奶油、奶油和无水奶油GB 19646-2010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灭菌乳GB 25190-201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调制乳GB 25191-201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再制干酪和干酪制品GB 25192-2022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蜜GB 14963-20111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速冻面米与调制食品GB 19295-2021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碘含量GB 26878-2011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GB 2757-2012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酒及其配制酒GB 2758-2012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面筋制品GB 2711-2014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豆制品GB 2712-2014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酿造酱GB 2718-20142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菌及其制品GB7096-2014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巧克力、代可可脂巧克力及其制品GB 9678.2-2014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水产调味品GB 10133-2014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糖GB 13104-2014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淀粉糖GB 15203-20142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保健食品GB 16740-20142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膨化食品GB 17401-20142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2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20142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淀粉制品GB 2713-20153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腌菜GB 2714-20153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味精GB 2720-2015 3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GB 2721-2015 3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腌腊肉制品GB 2730-2015 3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动物性水产品GB 2733-20153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蛋与蛋制品GB 2749-20153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冷冻饮品和制作料GB 2759-20153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罐头食品GB 7098-20153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2015 3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饼干GB 7100-2015 4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GB 7101-20224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水产制品GB 10136-20154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动物油脂GB 10146-20154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胶原蛋白肠衣GB 14967-2015 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油脂制品GB 15196-20154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工业用浓缩液(汁、浆)GB 17325-20154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方便面GB 17400-2015 4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果冻GB 19299-20154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植物油料GB 19641-20154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干海参   GB 31602-2015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GB 2707-20165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粮食GB 2715-20165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GB 2726-20165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蜜饯GB 14884-20165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加工用粕类GB 14932-20165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糖果GB 17399-20165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冲调谷物制品GB 19640-20165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藻类及其制品GB 19643-20165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加工用植物蛋白GB 20371-20165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花粉GB 31636-2016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淀粉GB 31637-2016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酪蛋白GB 31638-2016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加工用菌种制剂GB 31639-2023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酒精GB 31640-20166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GB 2716-20186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油GB 2717-20186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醋GB 2719-2018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用天然矿泉水GB 8537-20186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糖GB 25595-20186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复合调味料GB 31644-20187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胶原蛋白肽GB 31645-20187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茶叶GB 31608-20237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加工用植物蛋白肽GB 31611-2023特殊膳食食品标准  10项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5-2021  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较大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6-2021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幼儿配方食品GB 10767-2021    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GB 10769-2010    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GB 10770-2010    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通则GB 25596-2010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GB 29922-2013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辅食营养补充品GB 22570-2014 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运动营养食品通则GB 24154-2015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GB 31601-2015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及相关标准   643项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复配食品添加剂通则GB 26687-201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料通则GB 29938-2020 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精GB 30616-2020    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碳酸钠GB 1886.1-202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碳酸氢钠 GB 1886.2-2015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磷酸氢钙GB 1886.3-202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六偏磷酸钠GB 1886.4-2020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硝酸钠GB 1886.5-2015 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硫酸钙 GB 1886.6-2016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焦亚硫酸钠 GB 1886.7-2015 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亚硫酸钠GB 1886.8-2015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盐酸GB 1886.9-20161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冰乙酸(又名冰醋酸)GB 1886.10-2015 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亚硝酸钠 GB 1886.11-2016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丁基羟基茴香醚(BHA)GB 1886.12-2015 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高锰酸钾GB 1886.13-2015 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没食子酸丙酯GB 1886.14-2015 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磷酸GB 1886.15-2015 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香兰素GB 1886.16-2015 2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紫胶红(又名虫胶红)GB 1886.17-2015 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糖精钠GB 1886.18-2015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红曲米GB 1886.19-2015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氢氧化钠GB 1886.20-2016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乳酸钙GB 1886.21-20162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柠檬油GB 1886.22-20162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小花茉莉浸膏GB 1886.23-2015 2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桂花浸膏GB 1886.24-2015 2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钠 GB 1886.25-20162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石蜡 GB 1886.26-20163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蔗糖脂肪酸酯GB 1886.27-2015 3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D-异抗坏血酸钠GB 1886.28-20163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生姜油GB 1886.29-2015 3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可可壳色GB 1886.30-20153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对羟基苯甲酸乙酯GB 1886.31-2015 3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高粱红GB 1886.32-20153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桉叶油(蓝桉油)GB 1886.33-2015 3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辣椒红GB 1886.34-20153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山苍子油GB 1886.35-2015 3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留兰香油GB 1886.36-2015 4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环己基氨基磺酸钠(又名甜蜜素)GB 1886.37-2015 4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薰衣草油GB 1886.38-2015 4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山梨酸钾GB 1886.39-2015 4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L-苹果酸GB 1886.40-2015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黄原胶GB 1886.41-2015 4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dl-酒石酸GB 1886.42-2015 4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抗坏血酸钙GB 1886.43-2015 4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抗坏血酸钠GB 1886.44-20164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氯化钙 GB 1886.45-20164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低亚硫酸钠 GB 1886.46-2015 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又名阿斯巴甜)GB 1886.47-20165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玫瑰油GB 1886.48-2015 5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D-异抗坏血酸GB 1886.49-20165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2-甲基-3-巯基呋喃GB 1886.50-2015 5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2,3-丁二酮GB 1886.51-2015 5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植物油抽提溶剂(又名己烷类溶剂)GB 1886.52-2015 5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己二酸GB 1886.53-2015 5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丙烷GB 1886.54-2015 5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丁烷GB 1886.55-2015 
  • 香港一实验室发生化学事故 一人被硫酸溅伤
    p   据香港《明报》网站报道,香港柴湾吉胜街一个实验室29日发生化学事故,一名女职员颈部被硫酸溅中,其他人士见状大惊,于是报警,由救护车将伤者送院治理。警方正调查事件原因。 /p p   事件在下午2时许发生,女伤者姓黄,事后一直保持清醒,需要用急救面膜保护伤口,由担架床送院治理。案件列作“有人意外受伤”处理。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9250D63A9F17F8F8521A4841F31DE63F.jpe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603/noimg/655a22ca-ece1-4515-8b10-a0eb1aab545f.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女职员颈部被硫酸溅中,敷上急救面膜送院。 /p
  • 《重磅新闻:新国标GB5009.34-2022 食品中二氧化硫的测定发布》济南盛泰科技推出专用机
    2022年7月28日国家卫生健康委颁布了新的食品二氧化硫国家标准《GB5009.34-2022 》,并定于2022年12月30日实施。新国标与原GB 5009.34-2016比较,其主要变化有以下几点:(1)修订了原滴定法为酸碱滴定法。(2)增加分光光度法、离子色谱法。第一法 酸碱滴定法,前处理使用充氮蒸馏方法,试样酸化后在加热条件下亚硫酸盐等系列物质释放二氧化硫,使用过氧化氢溶液吸收,二氧化硫被氧化为硫酸根离子,采用氢氧化钠标准溶液滴定,根据消耗量计算二氧化硫的含量。第二法 分光光度法,样品使用甲醛缓冲吸收液浸泡或加酸充氮蒸馏使其中的二氧化硫释放被甲醛溶液吸收,生成稳定的羟甲基磺酸加成化合物,酸性条件下与盐酸副玫瑰苯胺生成蓝紫色络合物,通过测定该络合物的吸光度得到二氧化硫的浓度。第三法 离子色谱法,前处理通过将试样中的亚硫酸盐系列物质进行酸处理后转化为二氧化硫,采用充氮-水蒸气蒸馏方法随水蒸气馏出,被过氧化氢吸收并氧化为硫酸根离子,使用离子色谱仪进行测定。在标准附录B中,对水蒸气蒸馏装置(图5)进行了要求。相比于前两种方法,离子色谱法的水蒸气蒸馏装置更加复杂,对检测机构和食品企业出厂检测的效率提出了挑战。同时存在占用实验室空间、蒸气与氮气流量不易控制、装置气密性难以保证等问题,最终影响到检测结果。在新标准中,上述第一法与第二法的前处理过程均使用了玻璃充氮蒸馏器装置(图2)济南盛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继为《GB5009.34-2016》国标研制了全国第一台型号为:ST106-1RW的智能一体化蒸馏仪(又名:食品二氧化硫测定仪),具有:远红外自动加热+自动称重计量蒸馏+内置压缩机冷却水自循环系统+自动清洗等特色功能,深受国内各级食药检验检测单位、海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的喜爱。这次新国标的修订,济南盛泰科技全程参与了新国标数据的验证,并为此次新国标研发了四款全新配套仪器,ST109A/ST109B/ST109C/ST109D。可适用于第一法、第二法的全自动化检测或充氮蒸馏预处理;第三法离子色谱法的水蒸气蒸馏。这四款产品的型号分别为:ST109A全自动食药二氧化硫分析仪ST109B智能食药二氧化硫测定仪ST109C智能食药二氧化硫测定仪ST109D智能一体化水蒸气蒸馏仪欢迎大家做更多的了解!济南盛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高“颜值”产品买不得?玫瑰花茶检测出二氧化硫超标
    p   玫瑰花茶养颜、美容,是不少爱美女士夏季的首选饮品。但网传一些玫瑰花茶用硫黄熏制,事实真的如此吗? /p p   5月23日,记者带着11份网售、微店店主自制的“零添加”玫瑰花茶送检。检测结果显示,除一份样品因颜色过红影响结果判定以外,其他10份样品均检出二氧化硫,其中两份样品含量较高,达到150mg/kg。 /p p   专家提醒消费者,二氧化硫有一定的护色作用,还能防腐保鲜,但国家规定,玫瑰花茶等代茶及茶饮料不允许添加。“网售、微店售卖的所谓零添加的产品未必真的零添加,建议消费者到大超市选购大品牌的产品,买玫瑰花茶不要看‘颜值’,玫瑰花干制的过程中会褐变,越鲜艳的产品越不安全。” /p p    strong 实验目的 /strong /p p strong   玫瑰花茶硫黄熏? /strong /p p   夏天到了,单位空调开得很足,能养颜、美容的玫瑰花茶成了不少爱美女士的首选。但网传一些玫瑰花茶经硫黄熏制。记者调查发现,不少年轻人为了避免买到硫黄熏的产品,青睐在网上购买“零添加”的自制玫瑰花茶,“店主自家产自家制的,什么也没加。” /p p   法晚记者登录不少网店、微店了解到,店主大多宣称自家有玫瑰园,玫瑰花天然烘干,百分百“零添加”。记者随后从网店、微店购买了11个样品送检。 /p p   一位淘宝店主除了寄来自家的商品,还贴心地寄来了一小份“对照含硫样本”。这位商家说,他家的产品保证没用硫黄熏过,但不少人卖的就是“含硫”的产品,让大家仔细分辨,切莫上当。那么,这些自制产品真的零添加吗?真能放心饮用吗? /p p   5月23日,法晚记者带着11份样品送检,并在新浪、北京时间、腾讯、凤凰网对测试过程进行直播,观众达50万人。 /p p    strong 实验准备 /strong /p p   样品来源:网店、微店购买的11份店主自制玫瑰花茶样品。 /p p   检测项目:玫瑰花茶中二氧化硫的含量检测。 /p p   检测目的和原因:有些商家为了让玫瑰花颜色更好看,或者为了延长保质期,用二氧化硫熏制。 /p p   检测单位:北京智云达食品安全检测中心(检测为快速检测方法,属于初筛,只对样品负责,检测结果不具备法律效力)。 /p p   检测试剂:二氧化硫快速检测盒。 /p p   检测依据:代茶及茶饮料不允许添加二氧化硫。 /p p    strong 检测过程 /strong /p p   称取样品1g,加入50ml蒸馏水,搅拌均匀,浸泡10分钟,过滤后备用 在1.5ml离心管中先滴加2滴检测液A,1滴检测液B,上下摇动、混匀 然后加入1ml样品液,立即盖塞混匀,放置5分钟,对比色卡。 /p p    strong 检测结果 /strong /p p   编号 SO2 /p p   1 40 /p p   2 50 /p p   3 40 /p p   4 150 /p p   5 30 /p p   6 30 /p p   7 30 /p p   8 70 /p p   9 无法检测 /p p   10 70 /p p   11 150 /p p   12 50(对照样品) /p p   单位:(mg/kg) /p p    strong 结果分析 /strong /p p strong   送对照样品商家 自家产品也检出二氧化硫 /strong /p p   检测结果显示,5号样品二氧化硫为30mg/kg,12号对照样品二氧化硫含量为50mg/kg,两个样品均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 /p p   需要说明的是,5号样品的卖家就是同样提供了“含硫对照样品”的贴心卖家,意外的是,他自家的产品也检出了二氧化硫,只是比他提供的“含硫样本”含量略低一些。 /p p   9号样品颜色干扰检测 其他均检出二氧化硫 /p p   检测人员杨宇斯表示,9号样品玫瑰花茶与其他样品不同,其他样品均为花骨朵,只有9号样品是花朵干制而成,颜色为深紫色。溶于水后,迅速变成深紫色的水溶液。过滤后颜色仍较深。样品溶液放入二氧化硫检测试剂后,迅速变成红色,无法与色卡比对。所以,9号样品无法判定结果。 /p p   除9号样品外,其他样品均检出二氧化硫,“其中4号和11号含量较高,从外观也可以看出,这两款玫瑰花颜色比较鲜艳,不像天然干制后的颜色。” /p p    strong 专家观点 /strong /p p strong   加二氧化硫熏制 是为了让玫瑰花更鲜艳 /strong /p p   北京智云达食品安全检测消费者体验中心技术经理张玉萍告诉记者,玫瑰花干制的过程中会发生“非酶促褐变”反应,导致颜色逐渐加深。一些商贩为了让玫瑰花茶看上去更好看,可能使用了漂白剂。 /p p   常用的漂白方法是硫黄熏蒸或亚硫酸盐浸泡法,在漂白过程中起作用的就是二氧化硫,二氧化硫不仅具有漂白作用,还能保持较好的色泽,具有防腐保鲜的作用,可谓一举多得。按照国家规定,玫瑰花茶不允许添加二氧化硫,可以说,本次网店、微店自制的产品均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p p   二氧化硫具有一定的刺激性气味,又溶于水,长期摄入二氧化硫超标的食物,可能引发一定的胃肠道反应,如恶心、呕吐等,另外二氧化硫进到人体内会形成亚硫酸,亚硫酸是酸性物质,影响人体对钙的吸收,还会促进身体钙的流失。 /p p   张玉萍提醒消费者,买玫瑰花茶,闻一下有没有刺激性气味,饮用后有没有不适反应,“不要轻信网售自制产品零添加,如果销量大了,卖主为了颜色好看,为了延长保存期,也可能用二氧化硫熏制。切记购买时不要看‘颜值’,鲜艳的产品安全隐患大。” /p p br/ /p
  • 中国建材总院在低碳水泥研究方面取得新进展
    日前,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绿色建筑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低碳水泥研究团队在《Cement and Concrete Research》发表了题为“Influence of free calcium sulfate levels on the early hydration of sulfate-rich belite sulfoaluminate clinkers: A comparative study with anhydrite and gypsum”(游离硫酸钙含量对富硫型高贝利特硫铝酸盐熟料早期水化的影响:与硬石膏和二水石膏的比较研究)的论文。富硫型高贝利特硫铝酸盐水泥(sulfate-rich BSAC)是在高贝利特硫铝酸盐水泥的矿物组成基础上,提高熟料中SO3含量,并使之以高温煅烧游离硫酸钙形式存在的一种新型水泥。高温煅烧游离硫酸钙对熟料组成、水化有重要影响。同时硬石膏和二水石膏又是调节硫铝酸盐水泥性能的重要组分。因此,研究新型熟料中高温煅烧游离硫酸钙与硬石膏/二水石膏共同作用下,富硫型高贝利特硫铝酸盐熟料的水化机理具有重要意义。为此,绿色建筑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张文生团队探讨了sulfate-rich BSAC这种新型水泥熟料中游离硫酸钙含量对熟料水化的影响,研究了石膏种类和掺量对水泥水化过程中的水化放热、水化产物的演变和水泥的物理性能的影响。研究取得的成果如下:1. 不含游离硫酸钙BSA熟料在6h内的水化速度较慢。与硬石膏相比,二水石膏能显著提高BSA熟料的早期水化速度[图1(a)]。2. 随着sulfate-rich BSAC中游离硫酸钙含量的增加,熟料中高活性c-C4A3$含量增加,熟料的早期水化速率也相应提高。此外,游离硫酸钙促进了熟料的水化和AFt的生成。游离硫酸钙含量低时,由于SO42⁻ 离子不足,导致浆体中逐渐形成AFm相,样品抗压强度降低。反之,充足的游离硫酸钙含量可确保C4A3$充分反应,从而提高早期抗压强度[图1(b、c)]。3. sulfate-rich BSAC中的游离硫酸钙溶解较快,可以使溶液中的Ca2+和SO42⁻ 离子快速饱和,从而抑制二水石膏的溶解[图2(a)]。4. 与二水石膏相比,高溶解度的硬石膏能提高溶液中Ca2+和SO42⁻ 浓度,促进C4A3$的水化。因此,硬石膏对sulfate-rich BSAC的早期性能的提高更为明显[图1(d)]。图1 硬石膏(A)/石膏(G)对熟料早期水化放热与抗压强度的影响图2 硬石膏(A)/石膏(G)对熟料水化产物的影响该成果有以下主要创新点:通过对比研究游离硫酸钙sulfate-rich BSAC与BSA熟料早期水化,以及游离硫酸钙与硬石膏/二水石膏协同作用下sulfate-rich BSAC的早期水化特征。发现,sulfate-rich BSAC较BSA水泥具有更好的小时级强度,其6h强度超过15MPa。此外,sulfate-rich BSAC中掺加硬石膏能进一步提高早期水化速度,使6h强度达到20MPa。研究阐明了硬石膏和二水石膏影响sulfate-rich BSAC早期水化的机制,为sulfate-rich BSAC熟料制备水泥时,选择石膏种类和掺量提供了理论支撑。
  • 北京市沃尔玛姜粉检出二氧化硫
    今日,沃尔玛又被检出一批不合格产品,沃尔玛一分店销售的姜粉检出二氧化硫残留。而二氧化硫因其对人体有一定的危害,在我国禁止用于姜粉这类食物。二氧化硫 二氧化硫通常由燃烧硫黄或黄铁矿而得。二氧化硫可以作为食品添加剂,在葡萄酒中很常见,在其它产品中也有使用。这些产品中二氧化硫的使用量都有严格的限制。为保证消费者健康,我国在食品添加剂标准中规定了二氧化硫类物质在食品中的使用范围、使用量及允许最大残留量。硫磺只限于熏蒸蜜饯、干果、干菜、粉丝和食糖;低亚硫酸钠可用于蜜饯、干果、干菜、粉丝、葡萄糖、食糖、冰糖、饴糖、糖果、液体葡萄糖、竹笋、蘑菇及蘑菇罐头,最大使用量为0.40g/kg;二氧化硫可用于葡萄酒、果酒等的最大使用量不应超过0.25g/kg。竹笋、蜜饯、蘑菇及蘑菇罐头、葡萄、葡萄酒和果酒等二氧化硫残留量均不得超过0.05g/kg。饼干、食糖和粉丝残留量不得超过0.1g/kg。二氧化硫的危害 消费者可能会出现恶心、呕吐、头昏、腹痛和全身乏力等不良症状。此外,二氧化硫会破坏酶的活力,影响碳水化合物及蛋白质的代谢,影响人体对钙的吸收。在硫磺熏蒸食品中产生的二氧化硫是强还原剂,能起漂白、保鲜食品的作用,可使食品表面颜色显得白亮、鲜艳。熏制过程中残留的硫遇高温会生成亚硫酸盐、焦亚硫酸盐、低亚硫酸盐等,这些盐类亦具有很好的漂白、抗氧化、防腐等作用。但是二氧化硫及亚硫酸盐等会破坏维生素 B1,影响生长发育,易患多发性神经炎,出现骨髓萎缩等症状,具有慢性毒性。长期食用会造成肠道功能紊乱,损害肝脏,严重危害人体的消化系统。亚硫酸盐还会引发支气管痉挛,引发哮喘。因此,严格控制食品中的二氧化硫及亚硫酸盐等含量,是治理餐桌污染,保障消费者的健康权益的重要工作。二氧化硫测定 (1)亚硫酸盐漂白法:亚硫酸盐是一种无毒无气味的白色结晶粉末,能安全、高效地清除食品中SO2的残留,有效地控制食品中SO2残留量,使之达到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提高食品的质量,并且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应用于年糕、米粉、食用菌、蔬菜、水果、果脯、蜜饯、米粉、面制品等食品的加工以及药材、木筷等的加工。同时,它适用于焦亚硫酸钠、亚硫酸钠、硫代硫酸钠等硫化物作为漂白剂的残留物的清除。在使用亚硫酸盐进行颜色处理后,用清水冲洗,使用前先将亚硫酸盐用10-50倍清水稀释,然后将处理的物品在亚硫酸盐稀释液中浸泡15-30分钟 或用水稀释100-200倍,浸泡1-2小时。然后捞起,用清水清洗即可,亚硫酸盐的稀释倍数应视被处理的物品中SO2的残留量而定。亚硫酸盐浓度高,其去除SO2的能力就强。能把处理物品中SO2的残留量1000mg/Kg降到20mg/Kg以下,甚至为0。亚硫酸盐1Kg可处理至少500Kg含硫物料。 (2)气相色谱法:将食品中的游离亚硫酸和总亚硫酸分别用酒石酸提取液提取后,取出一定量在密封容器中使之成为酸性挥发亚硫酸,取顶空气体,注入附有火焰光度检测器(FPD)的气相色谱仪中进行定量。通过将膨化大枣中的结合态二氧化硫在酸性条件下转化为二氧化硫气体,取顶空气体进行气相色谱分析。通过测定气相中二氧化硫的含量,间接测定样品中的二氧化硫含量,实验结果的相对标准偏差为1.65%。本方法具有操作简便、快速、准确、灵敏度高等优点。 (3) 二氧化硫测定法:北京智云达科技有限公司研发生产的二氧化硫速测盒就可以准确进行二氧化硫测定是否超标。操作也很简单,只要将在 1.5ml 离心管中先滴加 2 滴检测液 A,1 滴检测液 B,上下摇动,混匀;然后加入 1ml 样品液,搅拌或振摇混匀。放置5分钟观察颜色变化,并与色卡对照,就可以得出样中二氧化硫或亚硫酸盐是否超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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