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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已基环已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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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已基环已烷相关的资讯

  • 欧盟委员会修订多环芳烃以及重金属相关法规
    据chemicalwatch网站消息,日前欧盟委员会在官方公报中修订了食品中多环芳烃污染物以及重金属污染物有关的法规。   鉴于近期的科研数据以及欧盟食品安全局食物链污染物专家组在2008年采纳的意见,欧委会决定以食物中四种多环芳烃污染物的总含量作为评价多环芳烃污染的一个指标,这四种多环芳烃分别为:苯并(a)芘、苯并(a)蒽、苯并(b)荧蒽、屈,另一个评价指标为苯并(a)芘的含量,以确保之前数据与以后数据的可比性。   与此同时,欧委会还在联合公报中修订了食品中苯并(a)芘以及重金属污染物的取样分析方法。   此次修订的生效日期为2012年9月1日。
  • 江苏常州检验检疫局成功开发环氧氯丙烷检测技术
    近日,江苏常州检验检疫局危包检测中心技术人员利用先进的高精密仪器GC/MS/MS,成功开发出了环氧氯丙烷的检测技术,其检测低限可达0.1mg/L,能够充分满足相关企业的检测需求,帮助其控制产品质量,应对国外技术壁垒,保障产品顺利出口。   环氧氯丙烷(又称表氯醇)是一种重要的有机化工原料和精细化工产品,用途十分广泛。以它为原料制得的环氧树脂具有黏结性强、耐化学介质腐蚀、化学稳定性好、抗冲击强度高以及介质电性能优异等特点,在涂料、胶黏剂、增强材料和食品接触材料等行业具有广泛的应用。环氧氯丙烷是一种毒性很强的有害物质,其蒸气对眼睛以及呼吸道有强烈刺激性,反复和长时间吸入能引起肺、肝和肾损害 皮肤直接接触液体可致灼伤,如果高浓度吸入还会导致中枢神经系统抑制甚至死亡。   针对环氧氯丙烷的健康危害性,众多国家均对食品接触材料中环氧氯丙烷的含量及迁移量有严格规定,日本和韩国食品接触材料法规明确规定食品模拟物中环氧氯丙烷迁移量不得超过0.5mg/L,欧盟塑料法规(EU)No.10/2011规定相关产品成品中环氧氯丙烷残留量不得超过1mg/Kg。此次常州局开发的新技术,将检测限度精确至0.1mg/L,有效地解决了企业的后顾之忧。
  • 美国环保局确定阻燃剂六溴环十二烷的替代品
    2013年9月24日,美国环境保护局(EPA)根据环境设计(DfE)项目颁布了阻燃剂六溴环十二烷(HBCD)替代物的报告草案。该机构称,六溴环十二烷具有持久性、生物累积性和毒性等特性。   DfE替代物评估报告确定了两种可行的用于聚苯乙烯建筑保温的HBCD替代物,以及一个目前预计不可行的替代物质列表。EPA在报道中称,其中一种物质,丁二烯-苯乙烯溴化共聚物(butadiene styrene brominated copolymer)预计比六溴环十二烷安全,目前在美国已经处于商业化生产中。   尽管EPA继续支持急需改革有毒物质控制法案(TSCA),该机构目前正采取措施解决公众关注的某些阻燃化学品的问题,包括向企业公开公司各种信息以帮助他们做出决定选择更安全的化学品。   今年三月,该机构根据TSCA工作计划决定对20种阻燃剂进行风险评估。包括六溴环十二烷在内的其中四种,都是“全面风险评估”的对象。EPA将于今年晚些时候开展评估,并预计于2014年将风险评估草案向公众公布,并接受同行评议。
  • 环保腐败引出环评利益链 环保部彻查环评机构
    对于某些环境影响评价(下称环评)机构而言,如今正处在一个如履薄冰的时刻。   由环保部牵头组织的检查小组,目前正在各地工作,11月22日之前完成对部分环评机构的现场检查;今年年底之前,环保部还将分批组织对部分环评报告的专项检查。   在环保部发布的2010年环评机构抽查行动的通知中,黑龙江、河北、浙江、广东、海南、四川的24家环评机构被列为现场抽查对象,北京、天津、山西等省市的53份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被列为专项检查对象。   环保部表示,将适时公布抽查结果,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质量差以及存在其他违规行为的评价机构及人员,要予以处罚。   “我们已经掌握一些线索,抽查的大部分机构和报告,一些属于最近没有进行考核,另一些是被人举报了。”环保部相关人士对本刊记者透露。   业内人士看来,这种一年一度、由国家最高环保行政部门开展的环评抽查行动,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起到震慑作用,但揭露的仅是“冰山一角”。整个环评市场的混乱,远非区区行政手段可以解决。   环评“卖方市场”   中国的环境影响评价体系已有30多年历史。尽管有质疑者认为建设项目环评是“治标不治本”,但不可否认,环评体系在调整产业结构、遏制污染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建设项目数量的逐年递增,越来越多的人盯上“环评”这块大蛋糕,催生了一条包括项目业主、环评机构、地方政府部门等在内,利益交织、环环相扣的产业链。   在这条产业链中,评价机构的角色尤为引人注目。今年6月,环保部公布了2009年度环评机构抽查结果:在全国20个省份抽选的75家环评单位中,有30家存在违规行为、工作质量较差或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比例高达40%。   一位从事环评审批的人士透露,这些现象在环评行业中早已是“公开的秘密”。“有的环评机构,一年可以完成十年的环评报告;有的干脆瞎编,内容弄虚作假,速度快的一天就可以交货,甚至出现了报告封面和内容牛头不对马嘴、北京的项目写成上海的情况。”   环保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研究员于敬文则表示,近年来环评报告的质量有所提升,但从整体来看,仍处在水平参差不齐和鱼龙混杂的状态。   一位业内人士认为,环评市场正常秩序之所以遭到破坏,原因之一是准入门槛太低。“许多编制环评报告的评价人员,甚至对项目所在的行业本身一窍不通。”   难以“脱钩脱利”   环评报告质量不过关,并不完全是环评行业饱受诟病的关键。毕竟,编制环评报告仅仅是第一步,接下来还需接受专家审核和环保部门的审批。   “所以问题就在于,那些明明质量不过关的报告是怎么通过审批,或者绕过审批的?”于敬文说。   总体而言,中国实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实行分类管理。2009年3月,环保部出台新规定,上收部分“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两高一资”行业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权,其他“对环境可能造成较大影响”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权力则适当下发至省级环保部门。   但本刊记者了解到,在地方层面,环评审批环节的薄弱已成常态。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加之监管不力,环评审批为腐败提供了温床和土壤。   一位负责环评审批的人士坦言,暗箱操作,利用行政职权“吃回扣”,项目业主直接行贿审批者的现象从未消失,环保部每年抽查出来的问题只是“冰山一角”。   2007年,杭州爆出建国以来最大一起环保腐败案,涉及90余人。据《南方周末》报道,该市环保系统普遍存在利用环评项目审批权,以20%至40%不等的比例收取环评管理费的现象。   2008年,福建省漳州市环保系统腐败案曝光。其中,10余名环保系统工作人员利用审批职权,以指定或变相指定的方式,为环评中介机构招揽业务,从中收受贿赂。   另据知情人士透露,在北京,近年来连续有司级干部因为环评腐败而下马。   环保行政机构中存在的寻租行为,以及一些地方政府官员出于政绩或私利考虑而迫切推动项目建设的做法,在很多情况下使环评报告沦为摆设。   11月5日,在北京召开的2010年环评审批工作专项执法检查情况汇报会上,环保部副部长吴晓青指出,“建设项目环境违法,部分地方政府行政干预影响环评法实施效果,环评承诺兑现难、环境执法软,一些地区规划环评进展缓慢等方面问题还比较突出。”   当一些业内人士以“一摊烂泥”来形容目前的环评市场时,环保部酝酿的环评机构改革也正在缓慢推进。   就目前而言,除了极少数私营企业具备环评资质,绝大多数环评机构是事业单位,隶属于地方环保系统或科研院所。其中,以地方环保系统下属的环科院所从事环评工作居多。   2008年,环保部副部长潘岳曾公开表示,要从改革体制入手,让环评机构与环保部门“完全脱钩、彻底脱利”,以确保环评审批不受利益干扰。   本刊记者获得的一份环保机构改革时间表显示,按照环保部最初的设想,全国各省市应有近600家科研事业单位分别于2011年底和2012年底前完成环评体制改革。但讨论了整整两年之后,环评机构与政府部门“脱钩脱利”的想法仍未成为现实。   在2009年4月的环保部华东地区环评机构改革座谈会上,与会环评机构代表的看法就颇具代表性。会议总结显示,参加座谈会的代表一致认为,华东地区各家环科院所均是独立的法人单位,所从事的环评工作与环保审批部门没有利益关系,根本不存在环评机构需要从环科院所中剥离或脱钩的问题。   这些代表还表示,没有环评收入的反哺,环科院所将面临资金不足的困境,最终导致环科院所运行困难和综合性专业人才的流失,服务环保局的能力水平必将大打折扣。而且,倘若环评机构企业化,面临竞争激烈的市场,很可能出现与项目建设单位挂钩的现象,“有失环评的公平和规范”。   本刊记者了解到,尽管有来自环评机构的反对之声,环保部仍将推行环评改革,并且是明年的重头戏之一。环评改革将从环保部自身开始,率先在其属下的环境规划研究院、环境科学研究院、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和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这五家事业单位开展“脱钩”试点工作,剥离研究院所下设的环评中心,将环评中心转制为企业。   但环保部环评司一位官员对本刊记者坦言,即使“拿自己开刀”,推进工作仍有相当的困难。“事业单位和企业在本质上有相当大的区别,需要协调,我们也很担心,万一改革过快,会丧失大量骨干人才,造成负面影响。”   这位官员说,环评机构改革最大的希望其实被依托于国家层面事业单位改革的一揽子计划。“国家计划一天没有出台,我们也只能慢慢试点,慢慢摸索。”   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司一位官员对本刊记者表示,环评机构的力量不足是制约环评质量的最根本因素。截至今年9月,全国共有1091家具备环评资质的机构,9000多名获得执业资格的环评工程师。而今年全国需要进行环评审批的项目却有30万多个。   他认为,目前环评市场作为卖方市场,具备资质的“合法”工程师供应远远跟不上各种新建、扩建的项目数量需求。长远来看,不仅很难保证环评质量,还会催生大批实际上不具备合法资质的“挂靠”单位和“挂靠”评价人员。   “很多地方县市,一家环评单位就可形成垄断,负责编制整个地区所有项目的环评报告,人数都跟不上,如何保证质量?”前述官员说。
  • 我国将全面禁止六溴环十二烷生产与使用,您准备好了吗?
    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ersistent Organic Pollutants),简称 POPs,是指高毒性的、持久的、易于生物积累并在环境中长距离转移的化学品,这类化学品对人类健康和全球环境有着严重的危害。2001年国际社会通过《斯德哥尔摩公约》,作为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免受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危害的全球行动。公约于2004 年生效,目前有124个成员国,其中包括中国。 为履行《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2016年12月26日,原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质检总局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新增列六溴环十二烷修正案〉生效的公告》,并于2018年联合编制《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国家实施计划(增补版),明确自2021年12月26日起,禁止六溴环十二烷的生产、使用和进出口。 了落实履约任务,确保如期实现履约目标,落实工作以企业主体责任,通过加强政策宣贯,组织开展部门联合调研督导,确保自2021年12月26日起全面停止六溴环十二烷的生产和使用,并且在2021年12月26日后,企业的六溴环十二烷库存,将依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按照危险废物进行处置。对违反非法生产、销售六溴环十二烷或含有六溴环十二烷产品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据《产品质量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予以处罚。 岛津六溴环十二烷检测解决方案 在检测六溴环十二烷,岛津在土壤、海洋、塑料制品、聚合物等领域有着全面的解决方案,能使用LC-MS/MS,LCMS-TOF,GC-MS等仪器对六溴环十二烷进行准确定量分析。 岛津对六溴环十二烷的全面解决方案,对企业与监管部门全面禁止六溴环十二烷生产、使用与进口以及我国履行斯德哥尔摩公约,提供强有力的帮助。 斯德哥尔摩公约延伸阅读:我国一直在为履约而努力,在2019年已经将林丹和硫丹列入禁止生产使用和进出口,并禁止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和全氟辛基磺酰氟除可接受用途外的生产、流通、使用和进出口。 由于斯德哥尔摩公约的增列,要求对短链氯化石蜡、十溴二苯醚、多氯萘、六氯丁二烯、五氯苯酚及其盐类和酯类、全氟辛酸(PFOA)及其盐类和相关化合物等6种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实施禁止或限制措施,虽然目前我国暂时还未生效,但在2019年09月18日,生态环境部《关于公开征集生产、使用和替代短链氯化石蜡等6种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相关信息的通知》,短链氯化石蜡、十溴二苯醚、多氯萘、六氯丁二烯、五氯苯酚及其盐类和酯类、全氟辛酸(PFOA)及其盐类将会是后续我国重点关注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 为了人类健康和全球环境,斯德哥尔摩公约在未来将继续增列,像德克隆、甲氧滴滴涕、UV-328等农药类与无意排放类物质,将是斯德哥尔摩公约后续关注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
  • 先河环保2700万与全军环科中心合资开公司
    3月10日晚间,先河环保发布公告称,公司与中国人民解放军环境科学研究中心签署了《大气污染治理战略合作协议》,在此基础上,先河环保将成立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公司,并与解放军环科研究中心合作成立工业有机废气治理技术研发机构。同日,先河环保发布对外投资公告,拟使用超募资金2700万设立合资子公司河北先河蓝宇环境治理技术有限公司(持股比例90%),开展废气(工业有机废气)治理业务。   公司合资成立先河蓝宇环境治理子公司拟进入大气治理行业。公司拟与李峰厚先生共同出资设立河北先河蓝宇环境治理技术有限公司,其中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2700 万元,控股90%,李峰厚先生出资300 万元,占比10%。该公司主营业务范围为:废气治理技术研发与咨询,废气治理设备研发、生产与销售,废气治理工程设计与承包,废气治理设施运营与托管服务。该合作将促进公司由单一环境监测业务向工业有机废气治理行业拓展,实现公司环境监测业务向环境监测+工业有机废气治理业务的发展。   公司与中国人民解放军环境科学研究中心签署了《大气污染治理战略合作协议》,加速相关技术成果转化。公司在此协议背景下成立大气治理公司并与全军环科中心合作成立工业有机废气治理技术研发机构,促进军民融合,进入大气治理领域。双方合作进行大气污染治理领域技术产业化开发以及相关技术成果转化。中国人民解放军环境科学研究中心成立于1954 年,现有院士三名,高级研究员数百名,具有环境工程博士、硕士授予权,1996 年获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设计资质,综合实力雄厚,我们预计该合作将有助于加速公司由单一环境监测业务向工业有机治理行业拓展。   点评:   研、产融合加速,可见公司经略已久。2013年公司收购的国际知名的重金属监测公司CES,即是纯技术型的公司,公司收购该公司即为了利用国外先进技术向国内重金属监测产业化方向转化。仔细解读10日两个公告,公司与解放军环科研究中心技术合作的同时,即拟进行对外投资设立专门开展废气(工业有机废气)治理业务的合资子公司,足可见公司在研、产加速融合方面已是经略已久,早有布局规划。   涉足VOCs治理,走在行业的前面。   此次与先河环保进行工业有机废气治理技术研发合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环境科学研究中心成立于1954年,即著名的解放军防化研究院。该中心现有中国工程院院士三名,高级研究人员数百名,是全军研发实力雄厚的专业可研院所之一。1996年解放军环科研究中心获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设计资质,2000年获环境影响评价甲级资质,可承担军内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环保工程设计、污染环境修复、环境监测、环保仪器设备研制及辐射安全培训等任务。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废气净化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单位,工业有机废气排放国家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另外,根据公司两份公告同日发布,我们判断解放军环科研究中心在工业有机废气、特别是VOCs方向应已具备强有力的研究及技术储备,公司此举加快研、产转化,直接切入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市场,走在了行业的最前面。   什么是VOCs?   VOCs是VolatileOrganicCompound的简称,中文名称为挥发性有机物。根据美国联邦环境署(EPA)的定义,VOCs是除CO、CO2、H2CO3、金属碳化物、金属碳酸盐和碳酸铵外,任何参加大气光化学反应的碳化合物。VOCs主要产生于石化、有机化工、合成材料、化学药品原料制造、塑料产品制造、装备制造涂装、包装印刷等工业行业。许多VOCs可以直接危害人类健康,如刺激皮肤和粘膜、致癌、致畸、致突变等,大多数VOCs可以在光照下与氮氧化物发生光化学反应,引起地表臭氧浓度的增加,形成光化学烟雾 部分VOCs可以成为二次有机颗粒物的重要前体物,影响粒子的质量浓度和组成,引发雾霾 几乎所有的VOCs都能吸收地表红外线,加剧全球变暖趋势 部分VOC可以消耗平均流层臭氧,导致臭氧层空洞。实际上从环保意义上出发,因为不能参加光化学反应不能挥发的有机物实质对环境和人体不能构成危害,因此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实质上即是VOCs治理。   VOCs治理市场亟待爆发,提前布局,迎接春天。造成大气污染除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粉尘外,挥发性有机物(VOCs)也是造成大气污染的主要元凶。按照北京市有关部门的统计,VOCs形成的PM2.5,占所有PM2.5的20%。近年来,国家及多个省市出台相关政策对挥发性有机物(VOCs)进行防治,2012年12月我国环保部公布的《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ldquo 十二五&rdquo 规划》显示,到2015年,重点区域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业烟粉尘排放量分别下降12%、13%、10%,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全面展开 2013年4月,北京市2013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首次将&ldquo 挥发性有机物&rdquo 纳入减排控制对象。2013年6月环保部发布《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进一步明确VOCs的治理方法和技术。而先河环保所在的河北本省的VOCS治理和监测工作目前已进展到规划层面上,《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ldquo 十二五&rdquo 规划》中提及&ldquo 为有效控制颗粒物和VOCs污染,深化颗粒物污染控制,河北将在火电行业普遍推广袋式除尘器和电袋复合除尘器,同时积极推进道路与建筑扬尘控制,防止二次污染。根据先河环保成立合资子公司的可研报告,我国大气污染治理未来的投资需求约有3500亿元,目前我国工业VOC废气治理率10%,且VOC提标潜力巨大,政策提标趋严下VOC治理行业迎来春天,VOCs治理或有年复合50%-80%爆发式增长。公司此次深度涉足VOCs治理,提前布局,有望尽享VOCs市场的春天。   投资建议:   维持增持评级。我们预测先河环保2013-2015年EPS为0.32、0.60、0.85元,对应PE为64、35、25倍。我们认为先河环保空气质量监测业务是业绩基础,14年有望爆发,监测业务向分析溯源体系的转变是长期看点 重金属污染监测和VOCs治理已做技术储备,提前布局,将迎来美好春天。我们看好公司监测-治理双轨并进,发掘产业链价值的成长模式,继续给予公司&ldquo 增持&rdquo 评级。
  • 加拿大发布十溴联苯醚和六溴环十二烷限制提案
    据CHEMICAL WATCH网站消息,近日,加拿大环境部公布了一份对多溴联苯醚(PBDEs)的限制提案。该提案认为十溴联苯醚可在有机体内大量累积,并可能转化成生物蓄积毒性或潜在生物蓄积毒性物质,对有机体高度有害。但溴化阻燃剂行业协会(BSEF)对此结论并不认同,特别是在十溴联苯醚的脱溴相关问题上,两者分歧十分严重。   加拿大政府于今年3月公布的多溴联苯醚风险管理修正策略在经过60天的公众评议后,现在做出最终决策论断:   按照加拿大环境保护法(CEPA)要求,需立即正式禁止制造、使用、销售和进口产品中的四溴、五溴、六溴二苯醚及所有多溴联苯醚。使用、销售和进口领域的禁令扩大到七溴、八溴、九溴和十溴联苯醚同类及所有树脂类或含有这些物质的聚合物。   禁止使用、销售和进口含四溴到十溴联苯醚超过0.1%的所有新产品。   加强联邦环境质量手册对多溴联苯醚的检测。   对包括含有多溴联苯醚及相关成分的堆填区、焚化炉和回收设施制定风险管理战略措施。   检测加拿大民众对于多溴联苯醚的暴露情况和空气中的多溴联苯醚浓度。   此外,加拿大环境部还针对六溴环十二烷(HBCD)发布了一份评估筛选报告草案和一份风险管理范围文件,两份文件的公众评议日期皆为60天,截至日期为10月27日。   BSEF协会还补充说,加拿大现在发布的六溴环十二烷筛选评估和风险控制范围报告即表示支持聚苯乙烯保温泡沫在联合国和欧盟整体过渡阶段授权使用六溴环十二烷。
  • 【新闻】热烈祝贺我司顺利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以及ISO4001环境认证体系
    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线,是企业的命脉和灵魂,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业务流程、有效控制风险,形成标准化经营、规范化管理的模式,杰普仪器公司于2019年年底起开始推行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并在2020年1月份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同时在2020年上半年通过专家组的审核,并在2020年7月份通过ISO4001环境认证体系以及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认证体系。热烈庆祝杰普公司顺利通过并取的ISO9001质量认证体系及ISO4001环境认证体系和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认证体系证书,这标志着我司已步入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的现代企业管理轨道,杰普公司遵循诚信立足,创新致远的管理理念。2020年我们将不忘初心,砥砺前行!
  • 建设单位可自行环评 环评监测市场迎新变化
    p   近日,全国人大正式发布修正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此次对环评法的修订主要针对建设项目的环评规定。其中很重要的一点是建设单位既可以委托技术单位进行环评,也可以自行开展环评。也就是说,环评监测未来面对的客户不仅包括专门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的技术单位,也可能是建设单位。 /p p   但环境影响评价毕竟是一项系统性的技术工作,建设单位如果自行开展环评需要有相对应的技术人员,一般建设单位可能会存在技术实力不足的情况,仍会倾向于选择专业的技术单位。而某些大型集团,如果长期开展项目的话,可能会组建自己的环评团队,甚至开设环评分公司。 /p p   无论如何修改,环评的监管会越来越严,环评监测的要求也肯定会越来越严格,修炼扎实的内功才是监测单位立足之本。 /p p   新环评法全文如下: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strong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2002年10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目  录 /strong /p p   第一章 总  则 /p p   第二章 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 /p p   第三章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 /p p   第四章 法律责任 /p p   第五章 附  则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第一章 总  则 /strong /p p   第一条 为了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预防因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制定本法。 /p p   第二条 本法所称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 /p p   第三条 编制本法第九条所规定的范围内的规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内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依照本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p p   第四条 环境影响评价必须客观、公开、公正,综合考虑规划或者建设项目实施后对各种环境因素及其所构成的生态系统可能造成的影响,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p p   第五条 国家鼓励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以适当方式参与环境影响评价。 /p p   第六条 国家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的基础数据库和评价指标体系建设,鼓励和支持对环境影响评价的方法、技术规范进行科学研究,建立必要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共享制度,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 /p p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建立和完善环境影响评价的基础数据库和评价指标体系。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第二章 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 /strong /p p   第七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其组织编制的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区域、流域、海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应当在规划编制过程中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写该规划有关环境影响的篇章或者说明。 /p p   规划有关环境影响的篇章或者说明,应当对规划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作出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作为规划草案的组成部分一并报送规划审批机关。 /p p   未编写有关环境影响的篇章或者说明的规划草案,审批机关不予审批。 /p p   第八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其组织编制的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的有关专项规划(以下简称专项规划),应当在该专项规划草案上报审批前,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向审批该专项规划的机关提出环境影响报告书。 /p p   前款所列专项规划中的指导性规划,按照本法第七条的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p p   第九条 依照本法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划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报国务院批准。 /p p   第十条 专项规划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p p   (一)实施该规划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 /p p   (二)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p p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 /p p   第十一条 专项规划的编制机关对可能造成不良环境影响并直接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规划,应当在该规划草案报送审批前,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案的意见。但是,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除外。 /p p   编制机关应当认真考虑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案的意见,并应当在报送审查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附具对意见采纳或者不采纳的说明。 /p p   第十二条 专项规划的编制机关在报批规划草案时,应当将环境影响报告书一并附送审批机关审查 未附送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机关不予审批。 /p p   第十三条 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审批专项规划草案,作出决策前,应当先由人民政府指定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部门召集有关部门代表和专家组成审查小组,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审查小组应当提出书面审查意见。 /p p   参加前款规定的审查小组的专家,应当从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立的专家库内的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p p   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审批的专项规划,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办法,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p p   第十四条 审查小组提出修改意见的,专项规划的编制机关应当根据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和审查意见对规划草案进行修改完善,并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和审查意见的采纳情况作出说明 不采纳的,应当说明理由。 /p p   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审批专项规划草案时,应当将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以及审查意见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 /p p   在审批中未采纳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以及审查意见的,应当作出说明,并存档备查。 /p p   第十五条 对环境有重大影响的规划实施后,编制机关应当及时组织环境影响的跟踪评价,并将评价结果报告审批机关 发现有明显不良环境影响的,应当及时提出改进措施。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第三章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 /strong /p p   第十六条 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 /p p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以下统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p p   (一)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 /p p   (二)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 /p p   (三)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p p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 /p p   第十七条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p p   (一)建设项目概况 /p p   (二)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p p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 /p p   (四)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 /p p   (五)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 /p p   (六)对建设项目实施环境监测的建议 /p p   (七)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 /p p   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内容和格式,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制定。 /p p   第十八条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当避免与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相重复。 /p p   作为一项整体建设项目的规划,按照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不进行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 /p p   已经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划包含具体建设项目的,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应当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应当根据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查意见予以简化。 /p p   第十九条 建设单位可以委托技术单位对其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设单位具备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能力的,可以自行对其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 /p p   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标准、技术规范等规定。 /p p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的能力建设指南和监管办法。 /p p   接受委托为建设单位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单位,不得与负责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审批部门存在任何利益关系。 /p p   第二十条 建设单位应当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接受委托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单位对其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承担相应责任。 /p p   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的监督管理和质量考核。 /p p   负责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将编制单位、编制主持人和主要编制人员的相关违法信息记入社会诚信档案,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布。 /p p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建设单位指定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单位。 /p p   第二十一条 除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前,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 /p p   建设单位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附具对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采纳或者不采纳的说明。 /p p   第二十二条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由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报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 /p p   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的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办理。 /p p   审批部门应当自收到环境影响报告书之日起六十日内,收到环境影响报告表之日起三十日内,分别作出审批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p p   国家对环境影响登记表实行备案管理。 /p p   审核、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以及备案环境影响登记表,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p p   第二十三条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审批下列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p p   (一)核设施、绝密工程等特殊性质的建设项目 /p p   (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 /p p   (三)由国务院审批的或者由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 /p p   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权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p p   建设项目可能造成跨行政区域的不良环境影响,有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有争议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共同的上一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 /p p   第二十四条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p p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原审批部门应当自收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之日起十日内,将审核意见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p p   第二十五条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p p   第二十六条 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当同时实施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部门审批意见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p p   第二十七条 在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情形的,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环境影响的后评价,采取改进措施,并报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部门和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备案 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部门也可以责成建设单位进行环境影响的后评价,采取改进措施。 /p p   第二十八条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对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后所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跟踪检查,对造成严重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的,应当查清原因、查明责任。对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存在基础资料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虚假,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正确或者不合理等严重质量问题的,依照本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追究建设单位及其相关责任人员和接受委托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属于审批部门工作人员失职、渎职,对依法不应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予以批准的,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第四章 法 律 责 任 /strong /p p   第二十九条 规划编制机关违反本法规定,未组织环境影响评价,或者组织环境影响评价时弄虚作假或者有失职行为,造成环境影响评价严重失实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p p   第三十条 规划审批机关对依法应当编写有关环境影响的篇章或者说明而未编写的规划草案,依法应当附送环境影响报告书而未附送的专项规划草案,违法予以批准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p p   第三十一条 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的,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 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p p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未经批准或者未经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同意,建设单位擅自开工建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处分。 /p p   建设单位未依法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备案,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p p   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有本条所列违法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处罚。 /p p   第三十二条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存在基础资料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虚假,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正确或者不合理等严重质量问题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建设单位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对建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p p   接受委托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单位违反国家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标准和技术规范等规定,致使其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存在基础资料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虚假,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正确或者不合理等严重质量问题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技术单位处所收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禁止从事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工作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p p   编制单位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编制主持人和主要编制人员五年内禁止从事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工作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终身禁止从事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工作。 /p p   第三十三条 负责审核、审批、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部门在审批、备案中收取费用的,由其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退还 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p p   第三十四条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部门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违法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第五章 附  则 /strong /p p   第三十五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要求对本辖区的县级人民政府编制的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本法第二章的规定制定。 /p p   第三十六条 军事设施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办法,由中央军事委员会依照本法的原则制定。 /p p   第三十七条 本法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 /p
  • 高能同步辐射光源储存环主体设备安装闭环,预计2024年发射第一束光
    HEPS最后一台二极磁铁就位。中国科学院高能物理研究所供图中国科学报讯(记者倪思洁)12月11日,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项目高能同步辐射光源(HEPS)加速器储存环最后一台磁铁就位,标志着HEPS储存环主体设备安装闭环。HEPS储存环为超低发射度电子环形加速器,束流轨道周长约1360.4米,是世界上第三大光源加速器、国内第一大加速器,环内面积约合20余个足球场大小,用于储存高能高品质电子束,同时产生同步辐射光。今年2月初,储存环启动隧道设备安装,安装团队历经10个月完成全环288个预准直单元、240台弯转二极磁铁、288个基座等主体设备安装,实现主体设备安装闭环。HEPS工程总指挥潘卫民指出,作为我国首台第四代同步辐射装置的核心组成部分,储存环是HEPS规模最大、研制精度最高、难度成分最多的部分,由48个改进型混合7弯铁消色散(7BA)磁聚焦结构周期组成,每个周期长度约28米,包含37台磁铁和支架等主体硬件设备,其中,超高梯度四极磁铁、电源数字控制器和高精度电流传感器、高稳定性磁铁支撑等设备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HEPS总工艺师林国平说,为了保证精度和效率,各系统设备完成加工测试后,在实验室完成预准直单元组装,实现预准直单元支架上磁铁的就位精度优于30微米后,方可运往储存环隧道进行安装。根据单元磁铁数不同,各预准直单元重约1.7吨至8.5吨,面对设备重、隧道设备密集、不能影响预准直精度等难点,安装团队提前设计定制专用吊臂车和工装,组织工艺安装实验,优化运输方案,检查设备接口、安装与操作空间,最终确认批量安装方案,为高效推进储存环隧道安装奠定基础。HEPS是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立项、由中国科学院高能物理研究所承担建设的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是北京怀柔科学城的核心装置。HEPS建成后,将成为我国首台高能量同步辐射光源,也是世界上亮度最高的第四代同步辐射光源之一,可以发射比太阳亮1万亿倍的光,有助于更深层次地解析物质微观结构和演化机制,为提升我国国家发展战略与前沿基础科学技术领域的原始创新能力提供高科技研究平台。HEPS自2019年6月启动建设以来,已完成直线加速器、增强器出束,储存环磁铁、机械、电源、预准直系统率先完成全部研制任务,真空、束控、注入引出、高频、低温等设备和光束线站批量加工测试工作正在紧张推进中,预计将于2024年发射第一束光。原标题:高能同步辐射光源储存环主体设备安装闭环
  • 核酸检测头部企业一季度维持高毛利 业绩增长显著放缓
    迪安诊断( 300244.SZ )一季度实现营收46.5亿元,同比增长62.08%,实现归母净利润7.5亿元,同比增长122.62% 金域医学( 603882.SH )实现营收42.5亿元,同比增长58.70%,实现归母净利润8.5亿元,同比增长58% 凯普生物( 300639.SZ )实现营收15.1亿元,同比增长147.87%,实现归母净利润4.99亿元,同比增长190.64%。这些企业发布的财报显示上述信息。  新冠病毒检测试剂、检测服务需求旺盛,是这些企业业绩近两年突飞猛进的主要动力。核酸检测是确诊新冠最重要的手段。2021年,随着各地进入“常态化防控”阶段,大规模核酸筛查已经相当普及,动辄数十万人测核酸的场景频频出现。2022年春季后,各地疫情反复,核酸检测的频次、规模均有所增加,核酸检测企业的业绩增长也相当显著。  不过,与2021年同期相比,多家企业的营收、净利增速放缓。迪安诊断、金域医学、凯普生物在2021年第一季度的营收增速分别为87.13%、128.81%和307.09%,归母净利润增速分别为4989.85%、1023.12%和771.05%。凯普生物的营收规模为三家中最小,增幅则最高。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三家企业的毛利率仍处于高位。迪安诊断、金域医学、凯普生物在2022年第一季度的毛利率分别为43.95%、46.3%和69.27%,基本同比持平。  但业内认为,市场竞争日渐激烈,越来越多省份对检测服务实施集中采购,核酸检测价格不断下调,新冠检测行业的高毛利难以持续。  金域医疗在2021年年报中称,至2021年年底,国内在业的第三方医检企业超过1800家,不同企业在其相应细分领域建立自身的优势和竞争壁垒。  4月初,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医疗救助组联合部署新一轮全国新冠核酸检测降价,要求各省份在2021年连续三次降价的基础上,于4月8日前将公立医疗机构新冠核酸检测的单人单检政府指导价下调至不高于28元/人份,多人混检政府指导价下调至不高于8元/人份。  例如在广东省,目前单样检测服务加上试剂费最高不能超过28元/人份。而按照2020年底的规定,同一收费标准为85元/人份,价格在一年半时间内下降近70%。日前,广东省组织18省联盟集中采购新冠检测试剂,普通核酸检测试剂的价格上限为6.4元/人份。
  • 环保部副部长潘岳七年后再分管环评 曾三掀环评风暴
    谈“环评风暴”:我一向如此,过去多少年如此,现在如此,未来也如此。谈从政:有人是为了饭碗,把政治当成一个职业,有人是为了理念,把政治当成事业来做。我属于后者。当为理念而奋斗时,你就会永远充满激情,你就不会在乎得失,你就无所谓压力与挫折。——潘岳8月31日记者从国家环境保护部获悉,经环保部党组研究,根据需要重新调整部领导分工。党组副书记、副部长潘岳再次分管环评。潘岳在环保部(原国家环保总局)任副部级官员已有12年,曾先后掀起数次环评风暴、推动绿色GDP核算,因敢说敢干被称作“个性官员”。曾掀“环评风暴”出生于1960年的潘岳,从2003年3月起担任原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党组成员。2004年底,潘岳开始分管环境影响评价,并自2005年初到2007年期间,连续掀起了三次“环评风暴”。这期间,有不少财大气粗的大型央企和备受关注的重大项目,前所未有地被环评“问候”。2005年初,原环保总局在十多天的时间里叫停了三十多家大型违法违规项目,包括三峡集团未批先建的金沙江溪洛渡水电站等。在2005年的松花江事件之后,原环保总局又展开了全国范围的环境风险大排查,给中石油、中石化等央企开出多张罚单和整改通知。2007年,原环保总局又叫停八十多家涉及钢铁、电力、冶金等领域的总投资超过千亿元人民币的大项目,包括给一些地方省委书记力推,但选址却不合理、环境隐患突出的重大项目开出“暂缓受理环评”的通知书。“敢摸老虎屁股”,成为舆论给予潘岳的评价,而潘岳也因此成为广受关注的少壮派“明星官员”。然而,从2008年开始,潘岳不再分管环评。也正是在那一年,环评系统多人因贪腐问题被查。2012年的十八大前夕,环保部与多省签订“部省协议”,在涉及到各省的重大项目环评审批方面,环保部给予积极配合。力推绿色GDP核算绿色GDP核算也是潘岳十年前曾力推的一项工作。2004年,环保总局决定先在2004年至2006年期间选择若干省市开展绿色GDP核算和环境污染损失调查工作试点,所谓“绿色GDP”指扣除自然资产损失后新创造的真实国民财富的总量核算指标。潘岳当时曾指出,“中国的人口状况、资源状况不允许走先发展后治理的道路。对于各级官员的考核必须加入环境保护一项。”而在地方仍然重视经济发展远远大于环境保护的当年,这受到了很多省份的明确反对,试点后不了了之。直到今年,环保部决定重启这一研究,建立绿色GDP2.0核算体系。受命“危难之时”2015年初,中央巡视组在向环保部反馈巡视问题的时候,重点指出了环评领域存在的“红顶中介”等问题,环保部也开始着力进行环评改革,包括将环保部门下属的环评机构限期“脱钩”,以及下放一大批行政审批权限等等。这期间,多位环评行业从业人员告诉记者,因为“顶层设计”未理顺,环评原本就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红顶”的寻租只是呈现出来的一种表象而已。因此,反腐还并不是全部,环评改革势在必行。只是,整个环评行业在这一时期都遭受到了一定程度的震动,尤其是不少环评从业人员的信心受到打击,出现不少人离职的现象。一位刚刚辞职的环评工程师告诉记者,她对这个行业感到很失望,环保部如何调整以重拾环评人的信心,是一个沉重的话题。尤其是,在各地依旧是以“G D P”挂帅的形式下,如果环评不妥协,如何才能够“硬起来”?规划环评如何从规划布局的前端介入起作用,项目环评如何对企业行为实现有效的约束,都是接下来必须获得回答的问题。2015年8月29日,环保部部长陈吉宁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一次会议中发言说:目前,规划环评的意见难以形成刚性约束,没有追责机制,“未评先批”的现象比较普遍。比如,全国有111个煤矿区的总体规划中,大概45%的规划环评滞后于规划审批,规划环评成果也往往被“选择性”落实。此外,由于项目环评的法律处罚过轻,执行起来也相当困难,一些地方对项目建设把关不严,降低了企业的入园门槛,未批先建、批建不符等违规现象比较普遍。上半年环保部开展了全国环保大检查,发现有3万多家企业存在着建设项目违法的问题。因此,陈吉宁表示,接下来环保部门将要推动环评法的修订,加大对未批先建等项目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强化规划环评的法律地位和刚性约束,明确法律责任和健全追责机制。两天后,潘岳即被宣布再次分管环评。环保部数位官员评价:虽然目前各方面的形势都已不同,但是在环评改革的重大关节点上,环保部再次让曾掀起“环评风暴”的副部长潘岳来分管环评,值得抱以期待。 来源:南方都市报
  • 环保部、外交部等11部委公告:禁止六溴环十二烷生产使用
    环境保护部、外交部等11部委近日联合发布关于《新增列六溴环十二烷修正案》生效的公告。  公告指出,自2016年12月26日起,禁止六溴环十二烷的生产、使用和进出口。但根据《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以下情形除外:用于建筑物中发泡聚苯乙烯和挤塑聚苯乙烯的(主要作为阻燃剂),在特定豁免登记的有效期内(2016年12月26~2021年12月25日),可生产、使用和进出口 用于实验室规模的研究或用作参照标准的,可生产、使用和进出口。  公告要求,各级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六溴环十二烷生产、使用和进出口的监督管理。一旦发现违反公告的行为,严肃查处。  据了解,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了上述修正案。
  • 四环拟斥7亿建新药研发中心及办公大楼
    四环医药宣布,北京通州区张湾开发区兴建的新生产及研发基地进行奠基,占地达175亩。第一期建设包括年产能达3亿瓶小容量注射剂、2,000万瓶冻乾粉针剂,以及2,000万支无菌粉针的生产线。预计可於2013年8月开始投产。此外,该公司计划建设面积达1.5万平方米的新药研发中心及集团办公大楼。整个项目总投资额约7亿元人民币,将以内部现金支付。
  • 楚环科技今日申购 顶格申购需配市值8万元
    楚环科技7月13日开启申购,公司此次发行总数为2009万股,其中网上发行804万股,申购代码001336,申购价格22.96元 ,发行市盈率为22.99倍,单一账户申购上限为8000.00股,申购数量为500股的整数倍。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废气恶臭治理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水处理设备销售及设备维修服务。基本信息项目1数据1项目2数据2股票代码001336股票简称楚环科技申购代码001336发行价22.96元发行市盈率22.99倍参考行业市盈率33.52申购日期2022.07.13网上发行数量803.70万股总发行数量2009.35万股申购股数上限8000股顶格申购需配市值8.0万元中签号公布及缴款日2022.07.15公司简介及募投项目项目投资金额(万元)废气治理设备系列产品生产线项目16830.42补充营运资金项目14262.90技术研发中心及信息协同平台建设项目7163.50主要财务指标财务指标/时间2021年2020年2019年总资产(亿元)8.535.993.20净资产(亿元)2.991.590.92营业收入(亿元)5.874.012.58净利润(亿元)0.840.740.32资本公积(亿元)0.57550.53800.2123未分配利润(亿元)1.62500.86170.2702基本每股收益(元)1.461.350.58每股经营现金流(元)0.721.050.55净资产收益率(加权)(%)36.8059.9844.08
  • E20专访环博会主理人:预见中国环博会产业新时代!
    E20专访环博会主理人:预见中国环博会产业新时代!进入3月中旬,2024第25届中国环博会(4月18—20日,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已经进入了展会筹备“冲刺”阶段。在环保行业面临增长困境的当下,作为生态环境治理行业的现象级展会,今年中国环博会的情况如何?在高质量发展的背景下,又将传递出怎样的发展趋势与信号?在展会即将举办之际,中国水网专访了展会主办方负责人中贸慕尼黑展览(上海)有限公司总经理江刚,提前解读展会看点,探讨行业发展机遇与方向。Q:被誉为我国环保产业风向标的中国环博会,在当前全球经济复苏滞缓、环保产业深度转型的当下,今年的展商规模和结构将会呈现出怎样的特点? 江刚:在过去的25年中,中国环博会作为我国环保产业发展的重要见证者,不仅见证了行业的崛起与壮大,同时也经历了自身平台由初创期的精心培育到后期规模化发展的过程,目前已发展成为继母展慕尼黑IFAT之后全球第二大环保展。而当前我国环保产业正处于深度转型期,众多环保企业面临应收账款回款难、企业经营成本增加等结构性困境。“精益管理,降本增效”是环保企业今年的普遍共识,企业在营销方面的投入表现出更为理性和注重实际效果的趋势。作为国内外环保产业商贸交流的重要舞台,中国环博会凭借其强大的规模效应和品牌效应,在企业营销预算缩减的情况下,依然是众多行业头部企业和新生企业在众多同类展会中坚定的选择。我们预计本届中国环博会的参展商数量仍将保持稳健增长,有望达到2500家左右,但是展会的整体规模与去年相比,应该不会出现显著增长。Q:现在很多环保企业都面临增长困境,大家都比较迷茫。您如何看待中国环博会在全球环保产业链中的角色定位? 江刚:目前我国环保产业已经发展到需要追求高质量阶段,未来社会对环保产业的需求已不只局限于末端治理,各行各业对环境技术的效果化、效率化、低碳化、智慧化、绿色化及定制化等不同层次的需求高涨。在当前环保需求转型升级的阶段,高品质、高集中度的展会平台不仅可以帮助企业进行短时间、高效率的产需对接,对环保企业了解市场需求、明确行业发展趋势、理清自身发展思路、找好企业市场定位和技术创新升级也有很好的帮助。寒意在背,抱团才能取暖。本届环博会上,我们能预见光大环境、威立雅、景津、盈峰环境、维尔利、清新环境、中国中车、新苏环境等来自全球25个国家近2500家世界500强、央企国企、上市公司、行业龙头、专精特新小巨人环保企业,与10万环保行业人士及需求用户之间,互相切磋、交流和碰撞,这有利于环保企业提升自主创新力,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激发市场活力,助推行业高质量发展。此外,鉴于当前经济形势,中国环博会作为行业举足轻重的交流舞台,肩负着义不容辞的责任。为了竭力营造积极的平台氛围,我们增加了宣传的人力和财力的投入,深入湖北、东三省、西部地区深度挖掘用户需求,并且继续推进特邀买家服务,精准施策,全力为供需双方搭建优质、通畅沟通桥梁。Q:您刚提到,环保市场需求呈现多样化趋势,环博会跟随产业变化是否有新的尝试?江刚:随着电子芯片、新能源等新兴产业的上升,相应地必然有环保需求释放,聚焦这一细分领域的企业自然赢得先机。本届环博会在这些领域也做了新的尝试,例如聚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的问题,和上海电力大学等机构合作开设了技术专区和配套论坛;再比如针对电子行业对超纯水制备和废水处理的需求设置了技术论坛,加强供需交流等。在“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的指导思想下,生态环境保护的内涵向着全过程减污、降碳和清洁生产延伸。在关注新兴产业需求释放带来转变的同时,我们也在尝试将环保的内容和边界不断与时俱进。在今年的环博会上,大家可以看到很多环保企业在工业节能改造、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新能源原材料制备、碳监测与减排、可持续材料等赛道的布局和尝试。今年会有很多新思路和新亮点,需要我们慢慢地细细地去逛。Q:今年两会,发展新质生产力成为热词,环博会在发展新质生产力,增强创新力方面,有哪些措施?江刚:新质生产力的本质,也就是以科技创新为主的生产力,更加重视创新、技术进步和智力资源对生产方式和生产效率的全面提升。近年来,环保企业近年来技改力度很大,不断进行存量改造,围绕“专精特新”在个性化和细分领域进行探索。部分环保装备技术和装备品质正在提升,例如膜分离技术和环境监测与检测产品向高端化发展,甚至在部分领域国产替代进程加快。这一趋势也将在本届展会上得到呈现。另外,始终将“以平台力量赋能环保产业”为核心理念的中国环博会,为了扶持走在行业技术创新前沿的初创企业和科研院所,今年在E3馆设置了“初创展区”。经过我们严格的筛选,现场将有近40家创新技术企业,在这里集中展示面向未来的环境解决方案、技术服务、科技成果以及创新商业模式等,为初创科技企业与创投机构搭建起交流平台。Q:我们也有注意到中国环博会的参观门票是需要付费的,这一决策在一众免费参观的贸易展中显得相对独特,采取此策略背后的考量是什么呢? 江刚:付费门票几乎是检验展会品质的炼金石,因为它增加了门槛,让非专业观众止步于门外。少了非专业观众的打扰,展商就有更多的时间可以和专业观众坐下来深入沟通,符合行业追求高质量发展的需求。中国环博会从2019年实施付费门票策略至今,切实有效地减少了闲杂观展人员的数量,为企业和客户创造了更加专注、高效的商贸洽谈环境,获得了客户的广泛认可。当然,为了吸引更多专业观众(买家)的到场,环博会也提供了多种免费入场门票的获取方式。专业观众可以通过提前登记、参展商邀请、行业机构和媒体的参观组织等途径获得免费门票。这些措施确保了专业观众能够顺利参加展会,同时也为展商提供了更多的曝光机会和潜在客户。高品质的旗舰型展会一向是展示行业最新发展趋势的风向标。总的来说,本届中国环博会尽管规模不会有大幅提升,但它仍将继承慕尼黑IFAT展的卓越品质,且在原来的基础上进行了创新和尝试,本届环博会依然是企业洞悉未来发展方向的最佳平台。
  • 成都环科院采购1695万进口仪器 国内几乎全空白
    近日,成都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拟采购1695万元监测仪器,包括气溶胶组分分析系统、VOC监测分析仪、八级颗粒物撞击采样器、空气动力学粒径谱仪、OC/EC分析仪、浊度仪、元素实时分析仪等。  在进口产品论证理由中,专家组认为上述产品(除元素实时分析仪外)在国内均无同类产品,因此建议采购进口仪器。  论证理由如下:  根据环保部在《环境空气颗粒物来源解析技术路线(试行)》环办[2015] 191号文、成都市人民政府于2014年3月发布的《成都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成府发【2014】8号文)的要求。成都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在现有的实验设施基础上,需要补充实验设备,建成成都市大气环境污染防治重点实验室,以提高大气环境研究能力,提高成都市大气污染物来源解析及组分快速分析能力。达到在重污染过程发生时,及时弄清楚污染物的来源,捕捉空气污染过程的特征,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建立快速的大气污染物来源解析及组分分析能力的目的。  1、气溶胶组分分析系统  采购人需要对重污染时段和重点地区空气中气体成分和气溶胶主要成分(SO42-、NO3-、NH4+、Cl-、Na+、Ca2+等指标)的浓度进行分析,以此为基础,分析大气气溶胶污染物主要成份、浓度、不同组分间相互转化、影响的规律,对不同时空条件下数值预报模式中二次气溶胶预报结果进行校核,改善预报结果。综上所述,采购人需要采购气溶胶组分分析系统,采购人需求合理。目前国内无同类产品,进口产品能够满足采购需求,且此类设备不属于《中国禁止进口限制进口产品目录》中被禁止或被限制进口的产品,建议同意采购进口产品。  2、VOC监测分析仪  采购人需要对VOC中不同成分(物种)的浓度进行分析,分析其来源和对大气化学作用的影响,不仅对挥发性有机物的控制提供决策依据,同时结合臭氧、氮氧化物和光照观测,研究光化学污染特征和成因,为二次复合型污染防治提供决策依据。这项工作需要对成分分析样本做到精确的数据采集,要求仪器提供连续在线自动监测功能,自动替换采样耗材,避免人工替换可能造成的样本污染,导致无法得出正确的数据,采购人需要采购能够提供连续在线自动监测的VOC监测分析仪,采购需求合理。目前国内无同类产品,进口产品能够满足采购需求,且此类设备不属于《中国禁止进口限制进口产品目录》中被禁止或被限制进口的产品,建议同意采购进口产品。  3、八级颗粒物撞击采样器  采购人需要对大气中的颗粒物进行分级采集,分析颗粒物质量浓度和粒径分布,要求设备能够同时采集八个不同粒径的颗粒物,粒径分级范围是10.0μm到0.4μm(空气动力学直径),为完成以上工作,需要采购八级颗粒物撞击采样器,采购人需求合理。目前国内无同类产品,进口产品能够满足采购需求,且此类设备不属于《中国禁止进口限制进口产品目录》中被禁止或被限制进口的产品,建议同意采购进口产品。  4、空气动力学粒径谱仪系统  采购人需要对空气中不同粒子分分布情况进行分析,需要采购空气动力学粒径谱仪测定气溶胶颗粒的空气动力学粒径,并给出气溶胶数量浓度、表面积浓度、体积浓度及质量浓度随粒径的分布,在重污染天气发生时,通过粒子分布情况及时分析清楚污染物的来源,依靠空气动力学粒径谱仪系统能快速测定气溶胶数量浓度、表面积浓度、体积浓度及质量浓度随粒径的分布,捕捉空气污染过程的特征,为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提供对策措施建议。采购人需要采购空气动力学粒径谱仪,采购需求合理。目前国内无同类产品,进口产品能够满足采购需求,且此类设备不属于《中国禁止进口限制进口产品目录》中被禁止或被限制进口的产品,建议同意采购进口产品。  5、OC/EC分析仪  采购人需要对大气中有机碳(OC)、元素碳(EC)进行分析,确定有机碳、元素碳的含量,获取大气中OC/EC的浓度和相关性,从而分析大气颗粒物的主要来源,要求产品能够连续实时分析大气气溶胶中的OC、EC等组分,为更有针对性的制定大气污染防治对策措施提供依据和支撑,需要采购OC/EC分析仪,采购需求合理。目前国内无同类产品,进口产品能满足采购需求,且此类设备不属于《中国禁止进口限制进口产品目录》中被禁止或被限制进口的产品,建议同意采购进口产品。  6、浊度仪  采购人需要连续观测大气气溶胶的散射系数,用于气候、沙尘、灰霾和空气质量监测,结合同时期气溶胶组分观测结果,分析气溶胶对大气散射系数的影响,为重污染天气的防控提供有效的决策方案,需要采购浊度仪,采购需求合理。目前国内无同类产品,进口产品能够满足采购需求,且此类设备不属于《中国禁止进口限制进口产品目录》中被禁止或被限制进口的产品,建议同意采购进口产品。  7、元素实时分析仪  采购人需要实时分析气溶胶中各种无机元素组分从而对污染物进行溯源并对污染源进行解析,需要采购元素实时分析仪。因气溶胶中Cd(镉)、Pb(铅)、Cr(铬)、Hg(汞)等元素要求检出限能达到pg/m3量级,才能提供精准的数据,完成采购人对大气污染物溯源的解析工作,要求元素实时分析仪的检出限能达到pg/m3量级,采购人需求合理。目前国内同类产品检出限只能达到ng/m3量级,无法对Cd(镉)、Pb(铅)、Cr(铬)、Hg(汞)等元素进行检查,影响采购人对可能出现的重金属污染无法进行准确有效的分析,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目前进口产品的检出限能够达到pg/m3量级,符合采购人项目工作的实际需求,采购人需求合理,且此类设备不属于《中国禁止进口限制进口产品目录》中被禁止或被限制进口的产品,建议同意采购进口产品。
  • 科技助力环保 天瑞仪器亮相2017中国环博会
    5月4日——6日,2017第十八届中国环博会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盛大举行。本次环博会占地10万平米,吸引了40个国家的1600多家展商,规模之浩大创历届参展记录。展会期间,天瑞仪器携一系列优秀产品与精彩解决方案亮相展会,以技术与实力在这个全球第二大环保行业交流盛会上展示了天瑞风采。天瑞仪器展位展会上,天瑞仪器现场展示了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GC-MS 6000S、烟气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系统CEMS V100、烟气重金属在线监测系统CEMS-X100、便携式综合毒性分析仪BIO 3000、多功能便携式重金属分析仪HM-5000P、手持式土壤重金属分析仪EXPLORE 9000、大气重金属在线分析仪EHM-X200等优秀产品,以及涵盖水污染、大气污染以及土壤污染的综合环境解决方案。这些产品与解决方案彰显了天瑞仪器在环境监测、检测、治理等领域的实力与技术。天瑞仪器副总经理黎桥指导现场工作本次展会,天瑞仪器以“企业环保管家”为主题,创新提出针对企业、市政部门以及环保单位的清洁生产解决方案,该方案从环评、监测、检测、治理与运维等多方面,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环保事业部总经理方军接受媒体采访展会现场,天瑞仪器的优秀产品与解决方案吸引了众多参展观众的目光,他们在天瑞展台驻足停留,详细了解展出仪器。天瑞工作人员积极热情地服务大家,与之沟通交流,答疑解惑。天瑞仪器的先进产品技术与分析检测解决方案获得了合作伙伴及用户的高度评价。天瑞仪器展位人气高涨工作人员介绍天瑞仪器CEMS V100今后,天瑞仪器将继续以“企业环保管家”为己任,为客户提供更为先进的产品和更加优质的服务,用科学技术助力环境保护,为碧水蓝天贡献一份力。此外,我们也将继续为食品安全、工业测试以及生命科学等众多领域提供更为完善的行业整体解决方案,力争做世界顶级的分析检测解决方案提供者。
  • 环科院发布4则仪器采购公告 均不接受进口产品
    1月11日,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发布4则仪器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分别求购柔性行波反馈式光学功放大器、交变微弱信号敏感器、颗粒物扫描监测仪和腔衰减相移式氮氧化物分析仪。仪器信息网整理如下:一、项目详情项目一:  项目编号:0702-21412W014  项目名称: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柔性行波反馈式光学功放大器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9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及数量:柔性行波反馈式光学功放大器1套  2)简要技术需求:柔性行波反馈式光学功放大器:光学功放大采用柔性有源行波腔功率放大方案。种光源为单频源,线偏输出,光纤柔性输出。种源光经过一级单模放大,经放大的后连续光通过调制器调制成单脉冲能量在μJ量级、平均功率几百μW的单频种脉冲。光脉冲首先经过五级放大,光栅选支。预放后的光脉冲通过柔性行波合束输入端耦合进入主机放大。有源反馈信号通过光栅实现。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项目二:  项目编号:0702-21412W013  项目名称: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交变微弱信号敏感器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9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及数量:交变微弱信号敏感器1套  2)简要技术需求:  交变微弱信号敏感器:交变微弱信号敏感器采用小视场、大视场兼容,远距离被动接收空间物质反射交变光信号,通过集成光片空间耦合进入接收通道,弱信号放大后进入敏感源比对光路。光束具有良好的空间相位条件和频率条件,输入的微弱信号携带了敏感源的谱态信息、时频信息,经过敏感器输出检测物对电信号。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后30天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项目三:  项目编号:0702-21412W012  项目名称: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颗粒物扫描监测仪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96.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96.00万元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及数量:颗粒物扫描监测仪1套  2)简要技术需求:  颗粒物扫描监测仪:激光器类型:全固态DPSSL激光器 发射激光束的波长:355nm或者532nm 等。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后30天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项目四:项目编号:0702-21412W011  项目名称: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腔衰减相移式氮氧化物分析仪、含氮氧化物分析仪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96.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96.00万元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及数量:腔衰减相移式氮氧化物分析仪1台 含氮氧化物分析仪1台  2)简要技术需求:  腔衰减相移式氮氧化物分析仪:利用双通道光路监测单元同时测出待测样品中的NO和NO2浓度,采用450nm光源对两个通路样品中的NO2浓度进行实时在线监测,其中一个光路中内置氮氧化物转换单元,通过O3将NO转化为NO2进行测量,进而计算出待测样品中NO的浓度值。  含氮氧化物分析仪:含氮氧化物分析仪需能够同时测得HONO和NO2的浓度,且具有双通道光路监测单元,分别采用不同的光源(如365nm光源和450nm光源)对样品中的HONO+NO2浓度和NO2浓度进行同时实时在线监测,进而计算出待测样品中HONO 的浓度值。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后30天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信用信息截止时点为谈判当日 (2)供应商应购买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1月12日 至 2021年01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一层标书室(疫情期间可以在中国通用招标网下载)。  方式:1.时间:2021年1月12日至2021年1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一层标书室(疫情期间可以在中国通用招标网下载)。 3.方式: (1)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采用纸质方式发售,不向供应商提供电子竞争性谈判文件。 (2)有意向的供应商应先在中国通用招标网http://cgci.china-tender.com.cn/免费注册,注册完成后请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进行购买。中国通用招标网技术支持电话:010-63348212、010-63348126。注册审核电话:010-63348420/ 010-63348287。 (3)购买标书流程:供应商先在通用招标网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一栏中对应的项目(标)下填写竞争性谈判文件购买申请,填写竞争性谈判文件购买申请后,具体购买方式包括: 1)选择网上支付方式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在标书款支付成功后(请选择标书款电子发票),即可至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层标书室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疫情期间可直接在本网站下载电子版竞争性谈判文件 2)选择以电汇方式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按照系统提供的账号进行汇款,在汇款成功后(请选择标书款电子发票),即可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层标书室领取纸质竞争性谈判文件,疫情期间可直接在本网站下载电子版竞争性谈判文件。 特别提示: 每次购买标书申请系统生成的账号不同,请按照系统生成的账号进行付款,不要重复支付 汇款金额必须与系统提示金额相同,否则将会被退回。 (4)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通用技术大厦标书室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一层。 (6)出售标书联系电话:标书室:010-63348281,联系人:杜先生 (7)标书室工作时间:上午9:00-11:00时、下午14:00-16:00 时。 4.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1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院首科大厦A座4层405号中国通用咨询投资有限公司会议中心第二评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1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院首科大厦A座4层405号中国通用咨询投资有限公司会议中心第二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品目清单中产品。  (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  (4)投标产品不得为进口产品。  本项目鼓励节能产品、环保产品和中小企业投标(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北苑大羊坊8号  联系方式:010-849359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  联系方式:010-63348629、010-6334849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笛、杨睿铭  电 话:010-63348629、010-63348494
  • 我国每年释放五亿吨多环芳烃? 专家:好比一人一天吃一万顿饭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煤炭挥发分而产生的多环芳烃是PM2.5的原始结构,也是PM量里最广的源头”。报道引用专家说法,认为“一吨燃煤在燃烧过程中会释放300公斤的多环芳烃”。按照2015年我国消耗煤炭量为36.98亿吨计算,“多环芳烃每年的释放量高达约5.55亿吨”。  报道引发了公众的广泛关注,那么真相到底如何?带着这个问题,记者采访了相关专家。  “这个数据无法与我们研究掌握的数据对比,直观感觉就是有人说他一天吃一万顿饭。”中科院院士、北京大学教授陶澍带领的团队长期从事多环芳烃排放清单的研究。对于报道中给出的每年释放5.55亿吨多环芳烃的数据,他这样表示。  查询资料显示,多环芳烃是带有两个以上苯环的碳氢化合物的统称。目前,主要管控的有16种母体多环芳烃。其中,苯并[a]芘是致突变性最强的化合物,环境管理中多采用苯并[a]芘代表多环芳烃实施管控。  陶澍介绍,根据自下而上获得的排放清单数据,基于各类排放源活动强度和排放因子计算得到的数据显示,2014年全球16种多环芳烃排放量为51万吨,而我国的排放量为12.5万吨左右。在我国,燃煤排放的多环芳烃约为5.6万吨,主要来源于民用煤炭、工业炼焦和工业锅炉,分别占比为48%、30%和18%。  “陶澍院士得出的结论与国际经验相符。”环境保护部评估中心石化部副主任崔积山表示,美国燃煤锅炉的排放因子为0.01克/吨煤,有处理设施和无处理设施条件下炼焦炉排放因子分别为1.5和2.1克/吨焦。也就是说,每燃烧一吨煤,炼焦炉产生的多环芳烃大约在2克左右,而燃煤锅炉产生的多环芳烃则约为0.01克。  崔积山进一步解释说,多环芳烃是一种可贵的油品资源,通过加氢工艺,即可获得优质油品,重组分油品中,多环芳烃是最主要的成分。而我国目前最先进的煤制油工艺,转化率也仅为24%,按照文章中一吨燃煤可释放300多千克的多环芳烃,则煤炭燃烧产生的多环芳烃还高于煤制油产率。“按照最好24%的转化率,1吨煤只能产生240千克油品,如果通过直接燃烧就能产生300多千克多环芳烃,煤制油工艺就没有了意义,这显然是不合理的。”崔积山说。  多环芳烃的排放量近年来有哪些变化趋势?陶澍表示,从研究结果和数据分析,我国苯并[a]芘排放量自1996年出现峰值后呈逐年下降趋势,这与上世纪末全面取消土炼焦等有密切关系。  “现在的工业用煤燃烧技术几乎没有多环芳烃排放,少量的排放主要集中在煤的低温干馏过程中。相比之下,民用燃煤的多环芳烃排放相对较大。特别是家庭煤炉在极其恶劣的燃烧条件下会产生较大的排放。”神华集团研究院院长杜铭华表示。  事实上,我国在环境管理中一直重视多环芳烃的排放控制。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研究员张国宁介绍,在环境质量标准中,《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和《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均对苯并[a]芘浓度限值提出了要求。  在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和《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等4项多环芳烃主要产生行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也将苯并[a]芘列入控制范围,除了铝工业标准外,排放限值均要求为0.0003毫克/立方米,铝工业标准仅对厂界浓度提出要求,限值为0.00001毫克/立方米。“目前看来,我国对于多环芳烃的控制要求,是严于发达国家的。”张国宁表示。
  • 对10万患者基因测序,以色列将建基因组数据库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今年早些时候,为确立自己在精准医学和数字健康领域的世界领先地位,以色列提出了一项开发基因组和临床数据研究平台的国家倡议。 strong 近日,以色列宣布将开启一项大型人口基因组计划,计划到2023年,对超过10万名患者进行基因组测序,以改善患者的个体化医疗服务。该计划还将于2019年初开始与以色列健康管理组织(HMO)合作并收集患者样本。 /strong span id=" _baidu_bookmark_start_25" style=" line-height: 0px display: none " ?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width=" 598" height=" 240" title=" 311.jpg" style=" width: 529px height: 218px " alt=" 311.jp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7f38dd31-6fc6-4abb-998b-cd6924afd51f.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凭借独特优势 建立国家健康数据库 /strong /p p   据悉,以色列政府计划花费约10亿新谢克尔(约2.66亿美元)来支持这项基因组和个性化医疗计划。该计划的共同组织者、以色列创新管理局技术基础设施部门高级专家Ora Dar表示,该计划的 strong 最初动机就是改进数字医疗健康技术和基础设施,使以色列人民受益。 /strong 除创新管理局外,以色列总理办公室、财政部、卫生部、社会平等部、经济部、科学技术部以及高等教育委员会的领导人也在牵头开展这项计划。据他透露,领导该计划的CEO已经被选举出来,将负责政府以外的资金筹集工作,详细信息目前尚未公布。 /p p   Dar介绍道,工作团队将专注于整合医学、学术科研和工业转化,以便为患有多种疾病患者提供个性化的解决方案。作为该计划的一部分,研究团队还将开展Mosaic Project,招募可代表以色列流行病和种族特征的志愿者, strong 在保证隐私安全和匿名的前提下,收集其临床和基因组信息,最终建立一个可用于研究遗传学和医学信息的国家健康数据库 /strong 。研究团队将在常规医院收集志愿者的生物样本,包括血液、唾液、尿液、粪便以及其他类型的样本,以收集全面的生物信息。志愿者还可以预约进行特定样本收集。 /p p   在Mosaic数据库中,研究人员可以通过识别不同患者的信息,选择性进行NGS测序和其他检测。同时,该研究团队也将开发数据分析技术,尤其是肿瘤的个性化治疗研究领域,但患者样本采集收集工作流程仍需要详细的验证。此外,该计划也将建立科学和伦理委员会,负责研究项目批准和测序资金分配。人们需要申请以获得数据可的访问权。 /p p   Mosaic数据库将借助以色列的独特“竞争优势”得到充实,包括国家获取的患者医疗数据,多样化的遗传人群、先进的科学研究项目以及日益增长的创业环境等。 strong 因为在过去的20年中,98%的以色列人口已经完全被电子医疗记录体系覆盖 /strong ,包括以色列人、贝都因人以及来自世界各地的人,而且大部分人都获得了两个大型HMOS的投保。Dar相信,借助近20年的医疗健康信息,Mosaic Project能够展示以色列公民患有的长期疾病和发病趋势。 /p p   尽管有政府支持,但不可否认的是,该计划的实施仍存在一些障碍。首先就是进一步加强数据系统和数据标准化。为方便人工智能检查患者的数据,要对患者的电子医疗记录、医学影像和样本进行实时监测。同时,还要改善和扩大研究人员获取临床数据的机会,以及加强数据分析人员的培训和资格认证。在道德伦理审查、知情同意和隐私安全方面也要投入大量精力。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大人群基因组计划的兴起 /strong /p p   除了以色列的基因测序计划,也有多个国家先后宣布启动大型人口基因组测序计划,夯实以基因数据为基础的精准医学,为疾病诊疗、药物研发提供更多的数据基础。近日,英国方面宣布,其“十万人基因组计划”工作已经完成。该计划于2012年启动,历经5年半,耗资超5亿美元。计划收集的10万人的基因组测序信息可以帮助科学家和医生更好的了解罕见病和癌症,创造新型“基因组医学服务”框架。此外,2018年10月,英国政府宣布将在未来5年内开展500万人基因组计划,这是迄今为止全球最大规模的人群基因组计划。 /p p   2017年12月,中国正式启动“十万人基因组计划”。这是我国在人类基因组研究领域实施的首个重大国家计划。该计划将绘制中国人精细基因组图谱,研究疾病健康和基因遗传的关系。其覆盖地域包含我国主要地区,涉及人群除汉族外,还将选择人口数量在500万以上的壮族、回族等9个少数民族。 /p p   2018年5月,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正式启动All of Us 研究项目,以加速精准医学研究、改善健康状况。All of Us是NIH近年来资助规模最大的项目之一,也是一项全民参与的健康研究项目。该项目预计纳入100万人的队列研究,参与者包括各种族、不同年龄和性别的人群,也包括病人和健康人。 /p p   此外,法国、澳大利亚、日本等国家都启动了大型的人口基因组测序计划。所有这些计划都指定了多个公司作为合作伙伴,为研究的开展提供特定测序技术服务,帮助分析基因组数据。以以色列的基因组计划为例,目前有500多家以色列公司在数字健康处理方面为该计划提供服务,同时将有更多技术型企业加入合作,某些公司还可以开发网络技术保护患者的个人数据和隐私。具体信息将在2019年年初公布。 /p p   基因组医学为医学研究带来了一场革命。随着世界各国万人级别基因组测序计划的逐渐兴起,以基因组学为基础的精准医学也迅猛发展,大数据竞备赛的帷幕已经拉开。大量基因测序计划的实施为为开发医疗解决方案和创建大数据分析平台提供了数据基础,为癌症、罕见病等疾病的研究提供了数据支持。同时,从事医疗设备、药品、医疗人工智能和数据分析的科学公司也能从中获得临床、基因组和其他相关数据,并最终造福患者。 /p p   参考资料: /p ol class=" list-paddingleft-2" style=" list-style-type: decimal " li p Israel to Sequence 100K People, Create Genomic Database to Support & #39 Digital Health& #39 /p /li /ol
  • 上海2016年环境运维服务招标已超千万元
    p    strong 仪器信息网讯 /strong & nbsp 《关于推进 a style=" color: rgb(255, 0, 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title=" " target=" _self" href=" http://www.instrument.com.cn/application/industry-S02.html"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strong 环境监测 /strong /span /a 服务社会化的指导意见》发布后,各地纷纷试点环境在线仪器第三方运维服务的模式。近日,仪器信息网编辑从中国政府采购网发现,上海市2016年环境运行维护服务的招中标规模已超过千万元。 /p p   2016年3月9日,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2016年度监测服务类项目(第二批)公开招标公告发布,预算金额为238万元,主要为超级站的运维服务 2016年1月8日,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2016年度监测服务项目(第一批)中标公告发布,中标金额869.61万元,主要为空气站和污染源在线监测的运维服务 2015年12月21日,上海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度运行维护招标项目中标公告,中标金额为278.80万元,主要为水质自动监测站的运维服务。三个项目的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总金额达到1386万元 /span 。 /p p    strong 项目名称: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2016年度监测服务类项目(第二批) /strong /p p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p p   包件一:浦东超级站运维 预算价人民币68万元 包件二:青浦超级站运维(在线离子色谱)(外包) 预算价人民币27万元 包件三:青浦超级站运维(包括大气Hg等)(外包) 预算价人民币63万元 包件四:青浦超级站运维(包括VOCs等)(外包) 预算价人民币80万元 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总预算价,且各分项预算价也不得超过,投标报价高于总价或任意分项预算价的按无效标处理。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参与一个包件或多个包件的投标(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技术需求) /p p   采购预算金额:2380000(国库资金:0 自筹资金:2380000) /p p    strong 项目名称: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2016年度监测服务项目(第一批) /strong /p p   中标信息: /p p   包件一为“环境采样质控质保、运维费”的中标供应商: a title=" " target=" _self" href=" http://www.instrument.com.cn/netshow/SH103351/" 上海贝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a ,中标金额:268800元, /p p   包件二为“区域降尘质控点巡检”的中标供应商:上海科德环保测试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中标金额:376200元, /p p   包件三为“国控点、市控点PM10、PM2.5手工采样比对审核(外包)”的中标供应商:上海贝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中标金额:478800元, /p p   包件四为“国控、市控站质控与审核(外包)”的中标供应商:上海科德环保测试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中标金额:517680元, /p p   包件五为“交通站运维(外包)”的中标供应商:上海科德环保测试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中标金额:1115800元, /p p   包件六为“市管废水重点污染源突击抽查监测”的中标供应商:上海市化工环境保护监测站,中标金额:661440元, /p p   包件七为“污染源废气监测费用”的中标供应商:上海市化工环境保护监测站,中标金额:948528元, /p p   包件八为“钢铁行业二恶英监测费(采样及分析)”的中标供应商:上海市检测中心,中标金额:633000元, /p p   包件九为“危废焚烧炉二恶英分析费”的中标供应商:上海市检测中心,中标金额:311000元, /p p   包件十为“危废焚烧炉常规因子监督监测”的中标供应商:上海市化工环境保护监测站,中标金额:293832元, /p p   包件十一为“煤样采集及分析”的中标供应商:上海科德环保测试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中标金额:237360元, /p p   包件十二为“炉窑及其他监测”的中标供应商:上海市化工环境保护监测站,中标金额:337072元, /p p   包件十三为“西部地区电厂锅炉监测”的中标供应商:上海市建材行业环境保护监测站,中标金额:798600元, /p p   包件十四为“南部地区电厂锅炉监测”的中标供应商: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环境监测站,中标金额:441000元, /p p   包件十五为“北部地区电厂锅炉监测”的中标供应商:上海市化工环境保护监测站,中标金额:738000元, /p p   包件十六为“东部地区电厂锅炉监测”的中标供应商: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环境监测站,中标金额:539000元 /p p    strong 项目名称:上海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度运行维护 /strong /p p   中标信息: /p p   包件一为“苏州河水质自动监测岸边站运维”的中标供应商:杭州鼎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中标金额:420000元, /p p   包件二为“淀山湖、苏州河等水质自动监测浮标站运维”的中标供应商:上海雷磁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中标金额:1785000元, /p p   包件三为“松浦大桥水质自动监测站运维”的中标供应商:上海市环境监测技术装备有限公司,中标金额:298000元, /p p   包件四为“大泖港水质自动监测站运维”的中标供应商:上海摩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标金额:145000元, /p p   包件五为“太浦河水质自动监测站运维”的中标供应商:上海雷磁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中标金额:140000元 /p
  • 环评资质挂靠成行内公开秘密
    工程未动,环评先行。在建设项目和规划动工之前做环境影响评价,是保护环境的第一道&ldquo 闸门&rdquo 。然而,记者采访发现,如今&ldquo 闸门&rdquo 开始松动,环评领域出现了&ldquo 有资质的不干活,干活的没资质&rdquo 的挂靠苗头。专家认为,这一现象是环评市场化过程中出现的&ldquo 阵痛&rdquo ,只有在改革现行的环评体制小气候,同时形成对排污高压的环保大气候后,这道&ldquo 闸门&rdquo 才能把得严、守得死。   环评市场存乱象   据环保部公布的数据显示,目前全国登记至环评机构或相关机构的环评师有10912人。而截至2014年2月,全国共有环评机构1158家,其中甲级机构192家,乙级机构966家。   &ldquo 环评机构申请资质或由乙级资质升到甲级都需要一定数量的环评师来支撑,而一直以来环评师并不富余,便有了挂靠这一说。&rdquo 重庆两江志愿服务发展中心工作人员丁文章介绍,目前环评资质挂靠可以分为个人的环评师挂靠和建设项目资质挂靠两种&ldquo 个人挂靠环评师资质每年能拿3万至6万元挂靠费 公司挂靠环评机构资质的,需要抽取建设项目费用的30%左右交给环评机构作为管理费。&rdquo   环评资质挂靠已经是行内公开的秘密。&ldquo 尽管国家相关部门一再禁止,这股歪风开始收敛,但还是比较严重。现在是干活的基本没资质,有资质的基本不干活。&rdquo 重庆两江志愿服务发展中心负责人向春说。   这可以从被查的环评机构中一窥全豹。据了解,2013年环保部在《关于部分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和人员处理意见的通报》中点名34家环评机构,其中有15家是因为&ldquo 借用外单位人员作为环评专职技术人员&rdquo 或&ldquo 环评文件部分章节由协作单位人员主持编制&rdquo 。情况还不仅如此&ldquo 去年底,我们在江苏、湖北两省调查时又发现了120多名公职人员涉嫌把环评师挂靠到53家环评机构中。可见现在挂靠现象有多严重。&rdquo 向春说。   不少受访专家认为,环评挂靠尤其是公职人员的挂靠行为,使得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中的编制和审批人员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严重扰乱了为环境把关的环评制度,丧失了环评的公信力和有效性,如果任由其发展,将会使通过环评的项目也存有极大的环境隐患。   挂靠是市场化过程的&ldquo 阵痛&rdquo   我国的环评实践起步于20世纪70年代,在80年代细化了基本建设项目环评的范围、内容和程序。在2002年,环评的地位获得空前提高,当年通过的《环评法》不但将环评对象的范围扩大到规划,而且将环评规定为审批规划或建设项目的前置条件。   &ldquo 从发展的趋势来看,挂靠是环评市场化过程中产生的阵痛。&rdquo 山西省环保厅一位工作人员说,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环评工作主要由环保系统的事业单位、高校机构等单位来做。后来民营机构进入环评市场时,环评资质的准入门槛已经比较高了&ldquo 为了有活干,民营机构只能去事业单位&lsquo 挖墙脚&rsquo ,但环评师又不想放弃体制内的身份。久而久之,就产生了挂靠现象。&rdquo   在市场化过程中,制度设计上也存有漏洞。北京大学环境学院副教授赵智杰说,比如,2005年出台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中规定,申请评价资质的机构需要提交相关工作业绩证明&ldquo 这是一个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问题,尽管后来把&lsquo 业绩&rsquo 的条件放宽,但仍有一些想进入环评市场的机构被逼走上了挂靠的路。&rdquo   同时,环评程序不透明,也让挂靠钻了空子。向春介绍说,按规定,环评单位资质和环评师资质在基本流程走完后会有一个公示期,把名单帖出来接受公众监督。然而,公示的媒介是政府机关网站,访问量难与大众化媒体相比,监督效果大打折扣。此外,公开的环评文件中,往往没有环评工程师、环评审查专家、合同等关键信息,公众不能方便有效地监督环评情况&ldquo 监督不到位,挂靠就不能及时发现&rdquo 。   &ldquo 从环评公司的角度来说,省钱是挂靠的直接动力。&rdquo 太原市一位环评机构负责人分析说,&ldquo 如果是挂个证,我每年花五六万元就够了,但要是聘环评师来正儿八经工作,没有10万请不来。为了省钱,不少环评机构都会用挂靠这一招。&rdquo   多举措把好环评闸门   环评是控制环境风险的重要手段,挂靠乱象却使得严格把关的环评制度遭遇信任危机。面对环评挂靠乱象,如何才能正本清源,把好这环保的第一道闸门?   &ldquo 相关部门应该改变多年来对甲级环评机构总量控制的思路,增加环评机构、培训环评师,以满足市场需求。&rdquo 丁文章说,多年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需要做环评的项目日益增多,环评市场需求非常大,但供给却有限。&ldquo 如果供需平衡了,挂靠现象自然就消失了。&rdquo   上述山西省环保厅人士认为,在技术方面,要避免环评师&lsquo 脚踏两只船&rsquo ,个人信息联网是关键。他分析说,一个人不可能在两个单位同时交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五险一金,只要个人信息实现全国联网,环评师与环评公司之间是不是有挂靠关系便一目了然,这将有效地打击挂靠行为。   向春则认为要发挥公众、环保团体等第三方的监督作用&ldquo 环保部门应建立畅通的信息公开渠道,及时、全面地公开环评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基本信息、业务信息等内容,给公众参与环评监督提供方便,鼓励公众和第三方专业组织参与监督。&rdquo   同时,要加快推进环评体制市场化改革。据悉,环保部在2013年、2014年两次出台规定,要求现有事业单位性质的环评机构要通过体制改革,形成独立企业法人性质的环评机构,与行政主管部门脱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业内人士认为,到2015年,挂靠的环评师将面临最后抉择,要么留在体制内,要么去公司真正地做环评。   更重要的是&ldquo 消除挂靠现象恐怕还要依赖整个环保的大气候。&rdquo 赵智杰说,随着明年新《环境保护法》的实施,环保监管将比以往大大加强,有了&lsquo 史上最严&rsquo 的排污处罚,企业环境违法造成的经营风险加大,将逐渐迫使其主动寻找正规资质的环评机构编写科学的环评报告,这样一来,环评挂靠也许会慢慢失去市场。
  • 第21届中国环博会定档6月,移师上海虹桥
    p   3月23日,中国环博会主办方宣布,第21届中国环博会IE expo China 2020延期至2020年6月10-12日移师国家会展中心(上海)举办,预计以18万平方米的展会面积,全力为环保产业奉献一场保障安全、富有成效、占得先机的交流盛会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3/uepic/c09a6739-2ebd-4c3c-8ac5-b4d458bc7396.jpg" title=" 12.jpg" alt=" 12.jpg" / /p p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胜之年,政府对生态环境监管力度将进一步加大,在这样的背景下,环保产业将迎来更多发展机遇。同时,就宏观而言,这次疫情不能改变中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发展态势,同样也没有影响环境治理的刚需特性。疫情期间所延迟或积累的市场需求会在疫情后集中释放,环保企业将面临更多新要求、新市场和新机遇。 /p p   作为我国环保产业发展的“风向标”与“加速器”,中国环博会主办方中贸慕尼黑展览(上海)有限公司总经理江刚先生表示:“随着全国相继出台企业帮扶措施,被压抑的环保需求相信会在第二季度开始全面复苏。中国环博会(上海)选择定档六月,也是期冀在国内疫情结束后,随着市场信心和国内经济重振之时,占据承上启下的贸易黄金周期,助力环保上下游产业链企业更好地抓住市场变化中所释放出的新需求。” /p p   针对在疫情中表现突出的环境治理板块以及市场释放的新需求,中国环博会其实已提前布局。据悉,今年的环博会上,包括焚烧、资源再生、危废等在内的大固废领域的展示规模较往年同期有较大提升 而特辟的智慧环卫板块,污水提标改造新科技巡礼,以及打通污水处理最后一公里的管网运维专区,也都收获了相关企业的热烈反馈,各大板块都颇具规模。 /p p   “接下来,我们会加大展会的宣传力度和曝光度,借助国家会展中心(上海)便利的交通网络,大力拓展上海以外观众的邀约。让参展的这些贴合市场热点的新技术,可以获得更为广泛的关注。”据主办方介绍,国家会展中心(上海)与虹桥火车站、虹桥机场紧密相连,展馆周边高速路网四通八达,1至2小时即可到达长三角各主要城市,航空2至3小时可直达亚太主要经济城市,便利的交通将为全国乃至国际观众前往展会现场提供极大便利。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3/uepic/f2b67f92-d8ca-4acc-babe-e167bac9560d.jpg" title=" 13.jpg" alt=" 13.jpg" / /p p   同时,在注重线下场馆升级的同时,中国环博会也顺应时局,积极整合筹备一系列数字化平台,在线上为终端用户寻找合适的解决方案和匹配的参展企业,为参展企业提供优质的无接触营销服务。 /p p   商机与契机并存,中国环博会将是环境企业在危机中抓住商机的最佳机会,也是了解最新行业趋势、建立品牌知名度、挖掘市场商机和进入中国环保市场的最好平台。据悉,主办方正在积极地与参展企业和合作伙伴逐一沟通,提供更为完善的后续服务。我们也期待第21届中国环博会在6月10日再次迎接所有环保人。 /p p br/ /p
  • 环保部长陈吉宁:环评缺少刚性约束力
    8月29日上午,环保部部长陈吉宁在回应全国人大常委会就《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的专题询问中坦言:目前规划环评意见难以形成刚性约束,没有追责机制,规划环评中“未评先批”的现象比较普遍。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刘德培指出水污染防治“重末端治理、轻源头预防问题比较突出”、询问如何落实“预防为主”时,陈吉宁做出上述回应。水污染“很多地方担心转变经济发展模式会影响GDP、税收”陈吉宁说,预防水污染,对地方经济、产业结构调整难以深入。“结构调整,环保只是一个手段和目的,很多地方对转变经济发展模式还有一些担心,比如对GDP、税收等的短期影响,积极性不是很高、调整手段也不多。”他坦言,目前规划环评意见难以形成刚性约束,也没有追责机制,规划环评中“未评先批”的现象比较普遍。比如全国有111个煤碳矿区的总体规划中,大概有45%的规划环评滞后于规划审批,规划环评成果往往也被选择性落实。此外,由于项目环评的法律处罚过轻,执行起来也相当的困难,一些地方对项目建设把关不严,降低了企业的入园门槛,未批先建、批建不符等违规现象比较普遍。上半年开展了全国环保大检查,发现有3万多家企业存在着建设项目违法的问题。记者了解到,规划环评是在项目规划阶段,对项目建设的环境影响情况做出评估,“未评先批”意味着环评成为一纸空文。陈吉宁表示,接下来,环保部门也将推动修订水污染防治法和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加大对未批先建等建设项目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强化规划环评的法律地位和刚性约束,明确法律责任,健全追责机制。重金属污染“重点监控的重金属企业排放达标率为77.2%,不乐观”“我曾在2012年人代会提交《关于防治重金属污染确保饮水安全的建议》,收到过一份几个部委联办的措词谨慎的回复,后来就没有后来了。”今天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就《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进行专题询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王明雯现场发问:“时隔几年,这项工作开展情况如何?”王明雯说,在2005年到2013年8年期间媒体公开报道的18起重大水污染事件中,有4起引起了人员中毒,9起影响到上百万人的饮水,这些事故绝大多数为重金属污染。可以毫不夸张的说,重金属污染已对我国饮水安全构成巨大危险。环保部部长陈吉宁回应询问表示,目前,我国对重金属行业执行严格的行业准入,此前4年,全国共淘汰4000多家涉重金属企业,淘汰铜冶炼204万吨,铅冶炼296万吨,锌冶炼85万吨,行业集中度和技术水平有明显提高。与此同时,对重点区域污染综合整治、严格考核落实地方政府责任、强化执法监管遏制重金属污染高发、以及完善相关法规标准方面,环保等部门也采取了系列措施。从2014年的数据来看,全国共发生4起涉重金属突发环境事件,比2011年有明显下降。2014年重金属污染排放的总量也在趋好,全国铅、汞、铬、镉和砷五种重金属排放量比2007年下降了20.8%。全国两次重金属污染调查普查情况也显示,重金属污染达标情况现在基本保持稳定。陈吉宁同时坦言,重金属污染防治中也面临诸多问题。目前,一是部分省份重金属污染排放量的增幅过快,规划中设定的部分重点项目进展较滞后。此外,涉重金属企业的环境管理也尚未到位,2014年监测显示,重点监控的重金属企业排放达标率为77.2%,情况不容乐观。陈吉宁表示,接下来,环保部门将继续推进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着重加强涉重金属企业突发环境事件的全过程管理,评估生命周期,建立全防全控的管理体系。来源:南方都市报
  • 先河环保拟1920万收购四川久环80%股权 拓展水质监测市场
    先河环保8月11日晚间公告称,公司拟与刘彬、韩隽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拟使用自有资金1920万元收购其持有的四川久环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80%股权。收购完成后,四川久环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据介绍,四川久环在地表水、污染源与重金属等水质自动监测领域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及市场,其结盟世界知名环境在线监测仪器制造商法国赛环,专业生产 SERES /SINOEPA 品牌系列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器,在市场拥有良好的信誉和品牌知名度,在各类重点监测项目上批量使用,是国家重点水质自动监测站使用和推荐的重点品牌之一。 数据显示,四川久环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44.14万元,净利润-202.50万元。  先河环保表示,水质监测市场将进入高速发展期,公司此次收购将提升公司在水质监测领域的领先地位,赢得水质监测市场的竞争优势,迅速占领水质监测市场,另外四川久环的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建设业务积累起来的第三方运营业务,也将成为上市公司未来稳定的利润增长点。收购完成后,公司水质监测产品线将更加丰富,充分满足客户的需求。  此外,四川久环现有管理团队在水质监测领域拥有丰富的市场经验,本次收购的成功将有效提升上市公司水质事业部的市场运作水平,有助于上市公司在水质监测领域取得突破。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等政策的出台,使水质在线监测迎来高速发展期。近期,环保部表示,将分3步完成国家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监测事权的上收。未来的环境质量监测点可能从设备到运营都交给第三方管理,从较为成熟的大气监测和水质监测入手的可能性更大,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将催生巨大的市场。
  • 环保部称环评机构将实现彻底脱钩
    针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的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下称《环评法》)实施情况的检查结果,今天(11月4日)环境保护部(下称环保部)做出正式回应,称环评机构将完全与环保部门脱钩,以确保整个中介市场真正独立。  今年6月至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环评法执法检查组共分五个小组,先后赴上海、重庆、山东、内蒙古和山西五个省(区、市),对《环评法》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同时,委托北京、辽宁、黑龙江、浙江、江苏、广东等11个省(区、市)的人大常委会,在其行政区域进行检查。  这是《环评法》自2003年9月1日开始实施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对环评法进行执行情况方面的检查。  今年10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环评法》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  该报告在肯定了《环评法》实施五年取得的主要成效外,也指出了诸多问题,比如,环保部门与环评机构存在利益关系,从而影响评审环节的公正性等。  对此,环保部副部长、新闻发言人潘岳今天公开承认,在中国现有环评机构中,有四分之一的甲级环评机构以及近半数的乙级环评机构均为科研机构。这些事业单位虽然在法理上已经独立,与其所属环保部门也脱离了行政关系,但由于天然的血缘关系,双方仍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他表示,环保部将下大决心,从改革体制入手,让环评机构与环保部门“完全脱钩、彻底脱利”,以确保环评审批不受利益干扰。  潘岳称,环保部将推进环评业务与环保系统所属的科研院所脱离,逐步解决环科院变成“环评院”、监测站变成“环评站”的问题。环评业务必须由真正独立的环评中介服务机构、独立的市场主体来承担。  同时,也将借鉴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结构的发展经验,制定分阶段、分类别的环评业务剥离方案。此外,环保部将严格禁止环保部门在环评机构参股分利,更不允许环保部门以各种明示、暗示方式,推荐、介绍、指定环评机构,索取、收受各种名目的“回报”,对此将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据悉,今年前九个月,环保部直接受理的群众行政复议案件数量,比2006年递增了170%,其中一半以上都涉及环评质量问题。  针对整个环评中介市场利益扭曲和鱼龙混杂的状况,潘岳承诺,环保部将严格淘汰机制,对弄虚作假、环评质量低劣的,要坚决予以淘汰,对机构吊销其资质,对人员注销其登记;其中包括推行“黑名单”制,对严重违规的,三年内禁止其从业等。  根据环保部的数据,2007年原国家环保总局通报的涉及全国22个省(区、市)电力、钢铁等12个行业的82个项目中,有59个严重违反环评法。一些地区和部门存在着“未批先建”“批小建大”“未评先批”等违法现象。  按照有关规定,超过两亿元的项目的环评报告书,应由环保部进行审批;低于两亿元的项目,归地方相关部门进行审批。  由于国家层面的审批过程更加严格、耗时更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汪劲教授告诉《财经》记者,目前一些高耗能、高污染企业惯常的做法是将建设项目“由大拆小”,将一个项目拆成几个项目,或者分为一期、二期工程,从而实现由环保部审批转为地方有关部门审批。  “这种现象,在电力、钢铁、化工等行业中尤其突出,”他解释说。  《环评法》执法检查报告还指出,过分强调审批而忽视全过程监管的问题也十分严重。据了解,环保部审批的所有项目中,大约有10%以上未申请验收即擅自投运。而申请验收的项目中,又有20%以上未完全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环保措施和要求。  2007年初,原国家环保总局在对100多个市县的上百个工业园区、500多家企业的现场检查中发现,有40%的建设项目缺乏后续监管,环评报告书提出的环保对策和措施难以得到落实。  人大常委会检查组还发现,某些企业、机构、部门在违反《环评法》相关规定后,执法部门不但未加处罚,反而以“不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或者以“不能影响当地经济发展”为由,为其开脱责任,使违法者未能得到法律规定本应受到的行政处罚或刑事责任追究。
  • 粤港澳大湾区向环保企业敞开大门,9月环博会广州展再扩容
    p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589px height: 251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7/uepic/6b30d197-a6f9-4576-8ac6-ef7571e6b5f4.jpg" title=" viewfile.jpg" alt=" viewfile.jpg" width=" 589" height=" 251" /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亚洲旗舰环保展-中国环博会,凭借强大的品牌影响力及“三城三展”联动宣传,继4月第20届上海展、以及首届成都展点燃行业非凡热度之后,华南高品质、大规模专业环保展——第5届中国环博会广州展即将进入倒计时60天,将于9月18-20日在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览馆再度精彩上演。 /p p   本届展会规模再度升级,将扩大至4个展馆38000平方米,助力600余家高品质环保企业对接粤港澳大湾区新发展机遇,以前沿绿色科技对标世界级绿色生态湾区。 /p p    /p p strong 粤港澳大湾区对标世界级湾区 环境治理需求巨量 /strong /p p   过去一年,以港珠澳大桥、广深港高铁顺利开通运营为代表,粤港澳大湾区规划建设迈出了实质性步伐。粤港澳大湾区由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和广东省的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等珠三角九市组成,总面积5.6万平方公里,2017年末总人口约7000万人,是中国开放程度最高、经济活力最强的区域之一,在国家发展大局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粤港澳大湾区经济繁荣,发展水平突出,但是也面临同样的产能过剩问题,需要改善供给结构,增强内生动力。 /p p   在今年2月18日公布的《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下称《规划纲要》),全文2.7万余字,35处提及“生态”,8处提及“环保”,直接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内容多达2300字,在走向“世界级城市群”的道路上,粤港澳大湾区的生态环境保护标准被要求与世界级湾区看齐,然而距离这一标准,粤港澳大湾区仍然面临很大的压力。 /p p   以水环境治理为例,水系治理在大湾区环境治理中被摆在重要位置。《规划纲要》中提出,要重点整治珠江东西两岸污染,强化深圳河等重污染河流系统治理。有业内分析认为,预计未来两年珠江流域治理总投资不低于300亿元。广州、佛山、东莞、惠州等多地有大量的水环境治理需求,而且地方政府支付能力良好,环保企业更愿意进入这一市场。另外,由于工业企业众多、人口密集,粤港澳大湾区在垃圾分类、垃圾焚烧、危废处置等固废市场的细分领域也呈现较为广阔的市场。有机构预测,预计到2022年大湾区垃圾焚烧缺口为1.5万吨/日,对应总投资75亿元。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7/uepic/b3df1a4b-f182-40da-947a-888c87e240ca.jpg" title=" 1.jpg" alt=" 1.jpg" / /p p    strong 粤港澳大湾区存在区位优势、经济优势、创新优势、对外开放优势和深厚的合作基础,政策制度利好、财政资金预算充足、市场需求巨量.......目前已经对环保企业产生了重要影响,一些市场机会让企业跃跃欲试,意图大展拳脚。 /strong /p p    /p p strong 三城三展联动宣传带动广州环博会反响火爆 /strong /p p   中国环博会始办于2000年,是全球旗舰环保展慕尼黑IFAT展全球系列展的中国系列。凭借全产业链行业生态优势,以及母展-慕尼黑IFAT展的国际资源,中国环博会成为了亚洲地区环保行业规模和影响力首屈一指的旗舰环保展品牌,是全球大型工程公司、环保各细分领域领先企业首选的展示平台。 /p p   凭借目前中国环博会4月上海、6月成都、9月广州的“三城三展”联动宣传的优势,今年6月在成都举办的首届成都环博会展商及观众的反响火爆,参观热度超乎预期。这也同样带动了环博会在华南的子展—由广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慕尼黑博览集团、中贸慕尼黑展览(上海)有限公司等单位共同主办的中国环博会广州展,在全国环保行业中的热度。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7/uepic/762876b5-9e29-452b-8a51-4272b4d74a26.jpg" title=" 2.jpg" alt=" 2.jpg" / /p p   据主办方相关负责人透露,粤港澳大湾区的政策制度利好、财政资金预算充足、市场需求巨量,目前已经对环保企业产生了重要影响,一些市场机会让企业跃跃欲试,意图大展拳脚。为满足市场需求,2019年第5届中国环博会广州展将扩大至4个展馆、38,000平米展示规模。而截止目前,展位预定面积比去年同期增长已超过44%。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7/uepic/26f04e58-bf3f-415e-8de1-7a1d44711307.jpg" title=" 3.jpg" alt=" 3.jpg" / /p p   无论是拥有较强的融资能力、社会资源、工程经验的大企业,还是在技术上有施展空间的中小企业,都在快马加鞭积极进驻或抢占大湾区的环保生态圈。盈峰环境、桑涂环境、中广核、景津、中大贝莱特、格源环保、国林环保、航天凯天、港荣水务、新环环保、沃派新能源、汇鹏环保、博一环保、三清环境、亚太泵阀、晟启能源、同臣环保、青岛崂应、洛克环保、碧沃丰、隽诺环保、中山斯瑞德等众环保领军企业纷纷一早加盟环博会广州展,并抢定大展位。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7/uepic/c1a61bf6-5421-47a1-ae0a-73bb49f77d45.jpg" title=" 4.jpg" alt=" 4.jpg" / /p p strong    /strong /p p strong 同期论坛聚焦湾区大格局打造高水平开放知识平台 /strong /p p   高品质的同期活动是中国环博会品牌特色,华南生态环境创新技术大会作为与中国环博会广州展比肩的行业知识学习平台,深受推崇。据主办方透露,今年的同期论坛将展开全面升级,议题紧跟地方政策导向,演讲嘉宾层次将进一步提升,通过高峰对话、主题演讲等形式,探讨华南生态环境系统化治理态势,分享内容更加贴合华南环保产业的市场情况,为行业各级人士提供免费的学习平台,帮助行业洞悉市场前景与发展脉搏。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7/uepic/16d46801-1615-4da7-a664-38fc84a27a7d.jpg" title=" 5.jpg" alt=" 5.jpg" / /p p   同时,在首届成都展上深受推崇的环博会又一活动品牌“一刻讲台 IE Talks”顺利举办,也将登陆9月环博会广州展。其借鉴风靡全球的TED演讲大会模式,以“激赏环保产业最精彩15’”为口号,邀请到诸多全球环境科技企业,展示分享年度最新、最热的技术方案,深入华南环保应用行业,为环保人带来兼具实用性和创新性的尖端应用解决方案。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7/uepic/50866a49-bc6a-4400-8d41-347c25f28608.jpg" title=" 6.jpg" alt=" 6.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谁先手 谁加鞭 争夺这个圈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展位=实力=商机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咨询电话:021-23521038 /strong /p p br/ /p
  • 942万!广东省广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2024年环境监测及分析仪器采购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YGZ-24-019项目名称:2024年环境监测及分析仪器购置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9,420,000.00元采购需求:采购包1(自动称量系统等设备):采购包预算金额:1,238,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1-1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自动称量系统1(套)详见采购文件550,000.00-1-2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流动注射分析仪1(台)详见采购文件200,000.00-1-3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智能试剂柜2(个)详见采购文件140,000.00-1-4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智能中控台(含称重系统)1(台)详见采购文件110,000.00-1-5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连续测氡仪1(台)详见采购文件100,000.00-1-6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周围剂量当量仪1(台)详见采购文件78,000.00-1-7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水质多参数测量计1(台)详见采购文件60,000.00-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至所有设备质保期完为止。采购包2(便携式井深测量计等设备):采购包预算金额:1,526,5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2-1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便携式井深测量计1(台)详见采购文件8,000.00-2-2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便携式水位计1(台)详见采购文件2,500.00-2-3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潜水泵2(台)详见采购文件3,000.00-2-4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便携式色度仪1(台)详见采购文件3,000.00-2-5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便携式测油仪1(台)详见采购文件250,000.00-2-6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便携式高精度X射线荧光光谱仪1(台)详见采购文件500,000.00-2-7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大流量低浓度烟尘/气测试仪2(台)详见采购文件260,000.00-2-8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便携式流动注射分析仪1(台)详见采购文件220,000.00-2-9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紫外烟气分析仪1(台)详见采购文件250,000.00-2-10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双体船式海洋垃圾采样装置1(套)详见采购文件30,000.00-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至所有设备质保期完为止。采购包3(气溶胶发生器):采购包预算金额:1,17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3-1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气溶胶发生器1(套)详见采购文件1,170,000.00-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至所有设备质保期完为止。采购包4(挥发性有机污染物VOCs在线分析仪等设备):采购包预算金额:994,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4-1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挥发性有机污染物VOCs在线分析仪1(台)详见采购文件600,000.00-4-2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核酸片段分析仪1(台)详见采购文件394,000.00-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至所有设备质保期完为止。采购包5(全自动定量氮吹仪等设备):采购包预算金额:1,00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5-1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全自动定量氮吹仪1(套)详见采购文件150,000.00-5-2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全自动固相萃取仪1(套)详见采购文件550,000.00-5-3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1(套)详见采购文件300,000.00-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至所有设备质保期完为止。采购包6(热释光测量系统等设备):采购包预算金额:991,5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6-1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A级防化服(含气罐)2(套)详见采购文件60,000.00-6-2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热释光测量系统1(套)详见采购文件170,000.00-6-3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超高效液相色谱仪1(套)详见采购文件740,000.00-6-4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便携式PH计1(台)详见采购文件3,500.00-6-5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便携式浊度计1(台)详见采购文件4,500.00-6-6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便携式ORP测定仪1(台)详见采购文件4,000.00-6-7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便携式溶解氧测定仪1(台)详见采购文件6,000.00-6-8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便携式电导率仪1(台)详见采购文件3,500.00-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至所有设备质保期完为止。采购包7(高通量测序平台):采购包预算金额:2,50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7-1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高通量测序平台1(套)详见采购文件2,500,000.00-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至所有设备质保期完为止。二、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06月19日 至 2024年06月26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方式:在线获取售价: 免费获取三、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广东省广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地 址: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中心南大街19号联系方式:020-3266215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广东中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金穗路8号星汇国际大厦西塔2801房联系方式:020-8352567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董先生、周小姐电 话:020-83525673
  • 生物安全的关键一环 低温储存设备市场“热闹”起来
    生物安全涉及人体健康、国防安全等多个方面,许多发达国家将生物安全战略纳入国家安全战略,我国也于今年4月15日开始实施《生物安全法》。生物安全是多学科交叉的综合性领域,生物安全解决方案是保障各项生物技术研究、开发和应用全流程有效实施的基础方案。随着生物制药、CXO、医学检验、体外诊断等各项生物技术创新速度加快和产业化应用场景扩容,生物安全解决方案的用户需求将持续快速增加。此外,国家也正从经费投入、基础设施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入手,来保障生物安全能力建设。受益于下游应用场景的扩容、政策法规的持续利好以及技术的持续迭代进步,生物安全解决方案市场空间预计将进一步扩大。从我国生物安全解决方案市场的发展现状来看,与国外发达国家还有一定差距,预计增速将高于全球平均水平。低温储存在生物安全解决方案中是非常重要的一环,低温储存设备属于医疗设器械,根据相关调研,2018年全球生物医疗低温储存设备市场规模为27.47亿美元,到2025年预计将达到36.47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为3.2%;中国2018年低温储存市场为1.45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超过4%。目前,全球生物医疗低温储存市场,强势品牌包括赛默飞、松下健康、普和希,国产厂商表现相对较弱。排名前五的企业占整个全球生物医疗低温储存市场份额的72.9%。注:2017年数据我国低温制冷设备行业尚处于起步阶段,市场潜力巨大,吸引了众多企业进入本行业。国内从事生物医疗低温储存业务的主流企业有海尔生物、中科美菱、澳柯玛、中科都菱等。据悉,海信、新飞、容声等企业也在积极布局。海尔生物是国内生物医疗低温储存的龙头企业,2020年海尔生物营收14.2亿元,主营产品中,超低温、低温保存箱营收4.55亿,此外恒温冷藏箱营收5.56亿。近年来,海尔生物在巩固增强国内占有率优势的同时,也在不断拓展和完善海外销售,有数据显示,2018年海尔生物在排到了前四位,在全球市场占比约10.7%,在中国市场占有主导地位。中科美菱低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科学院理化技术研究所合资成立的公司,2016年新三板挂牌,2020年营业收入为3.73亿元,增长率为67.95%,净利润4604万,其中医用冷藏设备系列产品销售总金额本期较上期增长 1681.99%,主要是随智慧冷链业务能力构建提升。澳柯玛生物医疗业务主要经营单位为控股子公司青岛澳柯玛超低温冷冻设备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超低温设备、生物医疗设备以及冷库的开发、生产、销售及服务。澳柯玛布局低温储存管线时间相对较晚,但近两年的增长速度却十分迅猛,2020年,该公司的营业收入为1.93亿元。生物医药、精准医疗产业的快速发展为低温储存设备市场的发展带来持续动力,而新冠疫情的爆发给生物医疗低温储存全球市场带来了更大的增量扩容,未来几年低温储存设备市场的复合增长率可能高于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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