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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甲基三尖杉酮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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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甲基三尖杉酮碱相关的资讯

  • 赫施曼助力胶鞋 、运动鞋N-甲基吡咯烷酮含量的测定
    胶鞋和运动鞋是我们日常生活中常见的鞋子类型,在生产过程中需要考虑到其材料成分及安全性。N-甲基吡咯烷酮是一种化学物质,对人体有一定的危害,因此需要进行检测和限制其含量。根据GB/T 38349-2019,测定胶鞋和运动鞋中N-甲基吡咯烷酮的方法是高效液相色谱法。实验涉及标准溶液的配置:N-甲基吡略烷酮标准储备溶液,20mg/L:用Miragen电动移液器移取0.5mL浓度为1000mg/L的N-甲基吡咯烷酮标准溶液至25mL容量瓶中,用甲醇(色谱纯)定容至刻度,得到20mg/L的标准储备溶液。N-甲基吡咯烷酮标准工作溶液:采用10mL规格的Miragen电动移液器,单吸多排模式设置5个体积分别为0.25、0.5、1.0、2.5和5mL,然后按分液键,将5个体积的N-甲基毗咯烷酮标准储备溶液(20mg/L)分别加入到10mL容量瓶中,然后用甲醇(色谱纯)定容至刻度,得到浓度分别为0.5、1、2、5和10mg/L标准工作溶液,与20mg/L的N-甲基吡咯烷酮标准储备液组成六个不同浓度的标准工作溶液。 实验室移取小体积(几微升到10毫升)的液体,一般采用移液器。Miragen电动移液器,数值靠设定或选定,电机控制活塞运动,吸液和排液也更加稳定,还有步骤少、调数快、模式多等诸多优势。Miragen电动移液器可给电机多段信号,从而达到吸液和排液分多次且各体积独立可调。比如上面的标准溶液的移取,就可设置单吸多排,单次吸取9.25mL,分5次排液(0.25、0.5、1.0、2.5和5mL),程序可存储和调用,非常便捷。
  • 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实施30项国家计量比对项目
    一、2022年国家计量比对项目   (一)2022年A类国家计量比对项目,包括一等标准铂铑30-铂铑6热电偶检定装置计量比对等13项(见附件)。已取得相关计量标准考核证书以及获得相关检定、校准项目授权的计量技术机构和取得标准物质定级证书的单位必须报名参加。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报名参加的,需发证机构书面同意,并报市场监管总局计量司备案。对于报名实验室数量较多的国家计量比对项目,市场监管总局将选取部分实验室参加本次计量比对。华北大区紫外可见近红光分光光度计计量比对等7项由大区国家计量测试中心组织的国家计量比对项目,有关计量技术机构按照大区相关管理规定参加。A类国家计量比对项目主要由市场监管总局给予经费补助,参加计量比对实验室无需交纳比对费用。   (二)2022年B类国家计量比对项目,包括粉尘浓度测量仪计量比对等10项(见附件)。各类计量技术机构或相关标准物质研制生产机构可自愿报名参加B类项目。   二、认真抓好项目组织实施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及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各大区国家计量测试中心及有关单位应当按照本通知要求及时组织做好2022年国家计量比对项目的报名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在本通知印发后30日内将本地区应参加A类项目的计量技术机构名单报送市场监管总局计量司,并依法依规做好对本地区应报名参加A类项目而未报名单位的督促和处理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要及时将本通知转发法定或授权计量技术机构、社会第三方计量机构及有关单位,鼓励各机构自愿参加B类国家计量比对项目。   (二)各项目主导实验室要对国家计量比对项目的具体实施负主体责任,按照《计量比对管理办法》和相关计量技术规范要求,认真做好国家计量比对项目实施方案编制与论证、征求意见以及项目实施、验收、总结等工作。项目实施方案应当充分考虑传递标准(样品)稳定性、溯源性、重复性以及实验操作安全、数据处理、避免串通或作弊、结果利用等方面内容,确保国家计量比对结果的真实性、科学性、公正性和权威性。主导实验室要加强技术交流研讨,及时妥善处置参加计量比对实验室技术需求和疑难问题。比对实施过程中,不得擅自更改比对项目参数以及比对方案,无正当理由且未经市场监管总局同意,不得延误国家计量比对。   各项目主导实验室在项目完成后15日内组织专家评审,经征求各参加比对实验室意见后,向市场监管总局计量司报送国家计量比对项目总结报告、专家评审意见以及参加机构名单等相关材料。项目主导实验室要对参加计量比对实验室提交比对结果的不确定度与其计量标准、计量授权考核的不确定度、准确度等级和最大允许误差进行对比分析。   (三)各有关计量技术机构和标准物质研制生产机构要按照要求参加国家计量比对项目,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真实有效的比对结果,配合主导实验室做好结果分析等相关工作。对于参加计量比对实验室比对结果异常的,视为本次计量比对结果不符合规定要求。参加计量比对项目的有关具体事宜可直接与项目主导实验室联系。   (四)各项目主导实验室和参加计量比对实验室要结合实际制定内部激励约束和奖励惩罚措施,可以将国家计量比对工作量作为年度考核内容予以重视。要加强诚信和保密管理,在国家计量比对结果公布前不得泄露相关数据和信息。   三、强化计量比对结果使用   (一)市场监管总局将向社会公布国家计量比对结果。对项目主导实验室和比对结果符合规定要求的计量技术机构、标准物质研制生产机构,在接受计量授权监督检查和到期复核、计量标准监督检查和复查考核、标准物质监督检查时,相关项目可免于现场试验。参加B类项目且比对结果符合规定要求的计量技术机构,在申请新建与该项目相关的计量标准考核时,可根据情况简化现场考核程序。   (二)对于应参加A类项目但无故不参加以及参加国家计量比对项目过程中经核实存在串通结果或提供虚假数据等情况的单位,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对于参加国家计量比对项目但比对结果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计量技术机构,已取得相关计量标准考核证书的应暂停相关计量标准的量值传递工作并限期整改。对在规定期限内不能完成整改并重新确认的计量技术机构和标准物质研制生产机构,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 晋陕豫三省检验检疫部门达成合作机制
    7月6日,晋陕豫黄河金三角检验检疫合作机制备忘录在山西运城正式签署,在随后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记者获悉,在国家质检总局的大力支持下,黄河金三角区的产品进出将享受最大便捷,企业通关成本将得以有效降低,对于该区域防范质量安全风险,改善投资环境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地区位于山西、陕西、河南三省交界地带的黄河沿岸,包括运城市、临汾市、渭南市和三门峡市。黄河金三角处于我国中西部结合带和欧亚大陆桥重要地段,是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的重点区域,在我国区域发展格局中具有重要地位。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批复精神,支持黄河金三角区域加快开放,经国家质检总局同意,山西、陕西、河南三地检验检疫部门率先行动,主动作为,及时跟进,于今天正式签署&ldquo 晋陕豫黄河金三角检验检疫合作机制备忘录&rdquo ,以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为纽带,进一步加强三方检验检疫合作,共同推动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外向型经济发展。   据悉,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内的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涉及山西、陕西、河南三个直属检验检疫局,目前在四市范围分别设立了侯马、运城、渭南、三门峡四个分支机构,具体负责金三角区域内的全部出入境检验检疫业务。   据介绍,合作三方将以建立黄河金三角区域检验检疫工作联动机制为核心,在区域出口优势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建设、区域产业承接发展重点项目落地服务机制、便利化通关协调共享机制、区域动植物疫情疫病联防联控机制、支持区域外包业、旅游业发展服务机制、区域内检测资源共享和科研合作机制、跨区域企业扶助机制、出入境产品检验检疫信息互通机制、重大事项统筹协调机制、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联动机制、协同宣传机制等11个主要方面展开合作。   据了解,质检部门是第一个出台区域合作措施支持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发展的政府部门。备忘录的签署将对黄河金三角区协同推进改革开放产生积极意义。通过探索建立检验检疫工作区域协调机制,构建提升质量、保障安全、促进发展的检验检疫一体化把关服务格局,将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为黄河金三角一体化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23年国家计量比对项目的通知
    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中国计量测试学会,中国计量协会,各大区国家计量测试中心,各参加比对实验室: 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计量比对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市监计量〔2020〕127号),更好发挥计量比对在保障量值准确可靠、提升计量技术机构能力方面的重要作用,市场监管总局决定组织实施17项国家计量比对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年国家计量比对项目 (一)国家计量基准比对项目。根据国家计量基准管理需求,结合具体工作实际,市场监管总局决定组织中频振动基准计量比对等10项国家计量基准比对项目(附件1)。 (二)大区计量比对项目。为提升大区国家计量测试能力水平,市场监管总局决定组织二等标准铂电阻温度计计量比对等7项大区计量比对项目(附件2)。 二、认真抓好项目组织实施 (一)各主导实验室要对国家计量比对项目的具体实施负主体责任,按照《计量比对管理办法》和相关计量技术规范要求,认真做好国家计量比对实施方案编制与论证、征求意见以及项目实施、验收、总结等工作。实施方案应当充分考虑传递标准(样品)稳定性、溯源性、重复性以及实验操作安全、数据处理、避免串通或作弊、结果利用等方面内容,确保国家计量比对结果的真实性、科学性、公正性和权威性。主导实验室要加强技术交流研讨,及时妥善处置参加计量比对实验室技术需求和疑难问题。计量比对实施过程中,不得擅自更改计量比对参数及计量比对实施方案,无正当理由且未经市场监管总局同意,不得延误国家计量比对。主导实验室不得收取参加比对实验室任何费用。 各主导实验室在项目完成后15日内组织专家评审,经征求各参加比对实验室意见后,向市场监管总局计量司报送国家计量比对总结报告、专家评审意见以及参加机构名单等相关材料。各主导实验室要对参加计量比对实验室提交比对结果的不确定度与其国家计量基准、计量标准、计量授权考核的不确定度、准确度等级和最大允许误差进行对比分析。 (二)各参加比对实验室要按照要求参加国家计量比对,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真实有效的比对结果,配合主导实验室做好结果分析等相关工作。对于参加比对实验室比对结果异常的,视为本次计量比对结果不符合规定要求。参加计量比对有关具体事宜可直接与项目主导实验室联系。 (三)各主导实验室和参加比对实验室要结合实际制定内部激励约束和奖励惩罚措施,可以将国家计量比对工作量作为年度考核内容予以重视。要加强诚信和保密管理,在国家计量比对结果公布前不得泄露相关数据和信息。 三、国家计量比对结果使用 (一)市场监管总局定期向社会公布国家计量比对结果。国家计量比对结果符合规定要求的,可以作为计量基准和计量标准复查考核、计量授权以及实验室认可的参考依据。对主导实验室和比对结果符合规定要求的计量技术机构,在接受计量授权监督检查和到期复核、国家计量基准现场复核、计量标准监督检查和复查考核,相关项目可在5年内免于现场试验。 (二)对于应参加国家计量比对,但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以及参加过程中经核实存在串通结果或提供虚假数据等情况的单位,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对于参加国家计量比对项目但比对结果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计量技术机构,已取得相关国家计量基准证书、计量标准考核证书的,应暂停相关量值传递工作并限期改正。对在规定期限内不能完成整改并重新确认的计量技术机构,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联系人:计量司 刘国传 010-82262865 张 楠 010-82261832 附件:1.2023年国家计量基准比对项目汇总表 2.2023年大区计量比对项目汇总表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2023年4月18日 2023 年国家计量基准比对项目汇总表.pdf2023 年大区计量比对项目汇总表.pdf(此件公开发布)
  •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组织实施2024年国家计量比对项目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中国计量测试学会,中国计量协会,各全国专业计量技术委员会、大区国家计量测试中心、国家专业计量站、参加比对实验室:为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国发〔2021〕37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计量比对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市监计量〔2020〕127号),依据《计量比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更好发挥计量比对在保障量值准确可靠、提升计量技术机构能力方面的重要作用,市场监管总局决定组织实施57项国家计量比对项目(见附件1)。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24年国家计量比对项目(一)A类国家计量比对项目1. 计量基准比对项目。为保障计量基准量值一致性,检验计量基准运行维护管理情况和保存、复现量值的能力,市场监管总局决定组织实施低频垂直向振动基准计量比对等18项计量基准比对项目。2. 计量标准、标准物质比对项目。聚焦民生和法制计量、产业计量和碳排放计量等重点领域,市场监管总局决定组织实施透射式烟度计检定装置吸收比计量比对等12项计量标准、标准物质比对项目。3. 大区计量比对项目。为提升大区和区域计量测试能力水平,市场监管总局决定组织实施东北大区接地电阻表检定装置计量比对等7项大区计量比对项目。对于本次组织实施的A类国家计量比对项目,已取得相关计量基准证书、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标准物质定级证书以及获得相关检定、校准项目授权的计量技术机构必须向主导实验室报名参加计量比对。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报名参加的,需发证机构同意并报市场监管总局计量司备案。对于参加比对实验室(包括主导实验室、参比实验室)数量过多的A类国家计量比对项目,主导实验室将参加比对实验室名单报送市场监管总局计量司,由市场监管总局计量司按比例选取部分实验室参加本次计量比对。A类国家计量比对项目由市场监管总局给予主导实验室经费补助,参加比对实验室无需交纳比对费用。(二)B类国家计量比对项目根据各专业领域实际需求,市场监管总局决定组织实施体温计检定装置计量比对、石油螺纹量规校准装置计量比对等20项B类国家计量比对项目。B类国家计量比对项目采取自愿参加原则,各类计量技术机构或相关标准物质研制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报名参加。二、认真抓好项目组织实施(一)主导实验室要对国家计量比对项目的具体实施负主体责任,按照《计量比对管理办法》和相关计量技术规范要求,认真做好国家计量比对实施方案编制与论证、征求意见,及时填报国家计量比对项目任务书(见附件2),并于2024年3月29日前盖章pdf版和可编辑wps版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jlslzc@samr.gov.cn,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项目编号及项目名称。实施方案应当充分考虑传递标准(样品)稳定性、溯源性、重复性以及试验操作安全、数据处理、避免串通或作弊、结果利用等方面内容,确保国家计量比对结果的真实性、科学性、公正性和权威性。(二)主导实验室要抓紧做好项目实施、验收、总结等工作,加强技术交流研讨,及时妥善处置参加比对实验室技术需求和疑难问题。实施国家计量比对,不得擅自更改计量比对参数及计量比对实施方案。无正当理由且未经市场监管总局同意,项目完成不得晚于规定的截止时间;如确有需要延长预计完成时间的,应于截止日期前3个月由立项推荐单位向市场监管总局提交书面申请。对于实施周期超过6个月的国家计量比对项目,主导实验室应每隔6个月向市场监管总局报送计量比对项目工作进展。市场监管总局将对进行中的国家计量比对项目开展不定期监督检查。(三)主导实验室在项目完成后15日内,应按照《计量比对管理办法》、JJF 1117《计量比对》、JJF 1117.1《化学量计量比对》、JJF 1960《标准物质计量比对计量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及时组织专家召开项目验收会,组织参比实验室召开比对总结会。经专家评审和征求参加比对实验室意见后,向市场监管总局计量司报送国家计量比对总结报告、项目验收材料、比对结果公开意见等(见附件3、附件4)。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并提供盖章pdf版和可编辑wps版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jlslzc@samr.gov.cn,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项目编号及项目名称。(四)主导实验室按照《计量比对管理办法》、JJF 1117《计量比对》、JJF 1117.1《化学量计量比对》、JJF 1960《标准物质计量比对计量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撰写国家计量比对总结报告,对参加比对实验室提交比对结果的不确定度与其计量基准、计量标准、计量授权考核的不确定度、准确度等级、最大允许误差进行对比分析。主导实验室应告知参加比对实验室本次计量比对结果,参加比对实验室应向主导实验室报送有关同意计量比对结果公示的书面确认函。(五)参加比对实验室要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真实有效的计量比对结果,配合主导实验室做好结果分析等相关工作。对于计量比对结果偏离正常范围的参加比对实验室,应由主导实验室组织其尽快整改并进行一次补测。补测结果未偏离正常范围的视为本次计量比对结果符合规定要求。参加计量比对有关具体事宜可直接与主导实验室联系。(六)主导实验室和参加比对实验室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计量比对内部管理细则和奖惩措施,可以将国家计量比对工作量和完成情况列入年度考核内容。加强诚信和保密管理,各相关方在国家计量比对结果公布前不得泄露相关数据和信息。市场监管总局将把国家计量比对的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开,各主导实验室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可公开性负责。三、国家计量比对结果使用(一)市场监管总局定期向社会公布国家计量比对结果。国家计量比对结果符合规定要求的,可作为计量基准和计量标准复查考核、计量授权以及实验室认可的参考依据。对主导实验室和比对结果符合规定要求的计量技术机构,在接受计量授权监督检查和到期复核、国家计量基准现场复核、计量标准监督检查和复查考核时,相关项目可在5年内免于现场试验。(二)对于应参加国家计量比对,但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以及参加过程中经核实存在串通结果或提供虚假数据等情况的参加比对实验室,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三)对于本次国家计量比对结果偏离正常范围的计量技术机构,已取得相关国家计量基准证书、计量标准考核证书的,应暂停相关量值传递工作并限期改正。对在规定期限内不能完成整改并达到规定要求的计量技术机构和标准物质生产研制机构,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联系人:计量司 李建威 010-82262871张 溯 010-82261419附件: 附件1:2024年国家计量比对项目汇总表.pdf 附件2:2024年国家计量比对项目任务书.docx 附件3:国家计量比对项目验收材料(示例).docx 附件4:国家计量比对结果公开意见.docx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2024年3月5日
  • 甲基化成肿瘤检测新靶标?五种新型DNA甲基化酶检测技术进展揭秘
    DNA甲基化是哺乳动物基因组中最常见的表观遗传事件之一,即DNA中核苷酸与甲基基团的共价修饰[2]。DNA甲基化与人的生命进程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细胞的增殖与分化、染色体完整性的维护或者X染色体的活性等等都离不开DNA甲基化的控制,DNA甲基化流程在胚胎发育中是无处不在的[1]。如果DNA甲基化进程出现异常,会导致生物体出现各种各样的疾病以及身体的生长缺陷或生理紊乱。DNA与蛋白质之间的相互作用如果出现异常,会影响基因的表达,从而引起人体内肿瘤的发生或者肿瘤的转移,这一切的源头都是DNA甲基化进程出现异常的结果[3]。DNA甲基化酶是肿瘤治疗靶点DNA甲基化酶是一种修饰酶,经常与限制性内切酶一同出现。在真核生物基因组以及原核生物基因组中,普遍存在DNA甲基化酶维持以及催化DNA甲基化过程的现象。DNA甲基化酶被广泛认为是一种治疗靶点以及预测生物甲基化过程的标志物,在单细胞水平上准确灵敏地检测DNA甲基化酶对于肿瘤医学上的临床诊断以及临床治疗甚至是生物学研究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根据甲基化的核苷酸和位置被分为三组,即腺嘌呤的甲基化、胞嘧啶的4-N甲基化和胞嘧啶的5-C甲基化。所有已知的DNA甲基化酶在其甲基化过程中以s-腺苷甲硫氨酸作为甲基供体。最常见的DNA甲基化不仅发生在胞嘧啶嘧啶环5-C位置的CpG位点上,还发生在对称四核苷酸5’-G-A-T-C-3’ 中腺嘌呤环的6-N位置[4,5]。传统DNA甲基化酶检测方法有局限 DNA甲基化酶活性的高灵敏度检测在基因调控、表观遗传修饰、临床诊断和治疗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传统用于检测DNA甲基化酶活性的方法包括高效液相色谱法(HPLC)[6], 聚合酶链反应(PCR)[7],凝胶电泳[8],高效毛细管电泳(HPCE)[9],以及使用同位素标记的s-腺苷甲硫氨酸甲基化检测[10,11]。尽管这些技术在实验室实践中被证明是有用的,但它们具有局限性。例如,大多数技术不仅使用笨重昂贵的设备,而且需要复杂的样品制备和数据分析所需的大量时间。同位素标记等技术是有效的,但它们往往需要费力的样品制备、同位素标记、复杂的设备和大量的DNA,使得它们不适合在医护点使用。所以,DNA甲基化酶活性检测迫切需要简单、便携、高灵敏度和低成本的检测方法。在最近的技术进步中,许多替代的DNA甲基化酶活性测定方法,如放射法、比色法、荧光法、电化学法等已被提出。此外,其中许多与纳米材料或酶结合,以显著提高它们的敏感性。放射法、蛋白质纳米孔等新型检测技术兴起 放射法:同位素标记作为最早检测DNA甲基化酶活性的方法之一,早期广泛应用于检测DNA甲基化酶和DNA甲基化的活性[12,13]。在由DNA甲基化酶催化的甲基化过程中,同位素标记的甲基部分转移到DNA上,从而赋予甲基化的DNA放射性。这种放射性可以很方便地用闪烁计数器或放射自显像仪来检测。可惜的是,放射性试剂的介入是限制这种试验在中央实验室进行的最大缺点。对无辐射DNA甲基化酶活性检测的研究导致了甲基化特异性PCR[14]、HPCE[9]和HPLC等替代品的发展[7,14],而甲基化特异性PCR被认为是较好的方法。尽管非放射性,上述DNA甲基化酶活性检测需要庞大且通常昂贵的设备,冗长且耗时的样品制备和数据分析,以及繁琐的检测方案,这在临床实践中也比较难以实现全覆盖。比色法:比色法用于DNA甲基化酶活性检测依赖于颜色变化的目视观察或与DNA甲基化酶相关的吸收光谱的光谱测量。它们具有成本低、简单、可移植性和在某些情况下无需仪器的优点。虽然紫外-可见光谱法可以量化DNA,但甲基化和未甲基化DNA在紫外-可见吸收特性上的低灵敏度和不显著差异基本否定了紫外-可见光谱法直接检测DNA甲基化酶活性[15~17]。金纳米粒子:金纳米粒子(AuNPs)由于其表面的等离子体共振吸收的高消光系数且强依赖于粒子间距离,在DNA甲基化酶活性检测的比色法研究中引起了广泛关注。如图1 所示,金纳米粒子表面包覆有双链DNA (ds-DNA),其中一条链包含DNA甲基化酶识别序列和5’-硫醇末端。在DNA甲基化酶存在的情况下,如图1 B 所示,DNA甲基化酶被共价标记在ds-DNA中碱基环的6-C位置,因为在5-N位置缺乏一个质子阻止了β-消除,甲基化的DNA不能被核酸外切酶 ExoⅠ剪切,因此金纳米粒子仍然均匀地分散在溶液中 [18]。从而实现DNA甲基化酶活性的检测。结果表明,在526 nm处,金纳米粒子聚集物的吸光度与DNA甲基化酶的活性呈2 ~ 32 U / mL的线性关系,检出限为0.5 U/ mL。图1. (A)基于ABP的比色生物传感器的示意图(B) DNA甲基化酶的检测机制 荧光法:荧光指吸收激发荧光团的光,以促进电子从基态到激发态,电子迅速地回到激发态的最低能级,然后当电子最终返回基态时,发出波长较长的光。与其他DNA甲基化酶活性测定法相比,荧光法检测DNA甲基化酶活性的优点是检测过程简单,灵敏度高,但其复杂的光学性能限制了其在集中实验室的应用[19~20]。图2. 基于外切酶的靶循环的DNA甲基化酶活性检测原理图电化学法:电化学生物分析技术的发展一直是现代分析化学研究的热点之一。电化学法用于DNA甲基化酶分析包括测量电流、电压、电荷和电阻等电量,以反映DNA甲基化酶的活性。与许多其他类型的DNA甲基化酶活性的检测相比,它们具有低成本、高灵敏度、执行现场监测的能力以及非常适合微型化和集成微制造技术的优点[22~23]。Zhi-Qiang Gao等人在2014年报道了一种简单、高灵敏度的DNA甲基化酶电化学活性测定方法。该方法采用电催化氧化抗坏血酸(AA)的信号放大手段,通过一个螺纹插层N,N -2(3-丙基咪唑)-1,4,5,8-萘二酰亚胺(PIND)电催化氧化还原Os(bpy)2Cl+ (PIND-Os),包含5’-CCGG-3’ 对称序列的ds-DNA首先固定在金电极上。然后用DNA甲基化酶孵育电极,经过酶催化特定CpG二核苷酸的甲基化,然后用识别5’-CCGG-3’ 序列的限制性内切酶 Hpa II 剪切酶处理电极,从而实现DNA甲基化酶活性检测的目的[24]。图3. DNA甲基化酶活性的检测原理示意图蛋白质纳米孔:蛋白质纳米孔检测技术是在单分子水平上以低成本、无标签和高通量的方式研究生物分子的检测技术。近年来,纳米孔技术正从生物传感的角度进行研究[25]。应用于核酸特征鉴定、化学反应过程的测量、蛋白质分析、疾病相关蛋白状态的检测以及酶动力学的研究等[26]。α-溶血7素是一种蛋白质纳米孔,它自发地插入到脂质双层膜中,形成一个纳米孔[27]。当一个带电分子在外加电势下通过蛋白质纳米孔时,它会引起离子电流的瞬态变化,电流变化事件被记录下来。被分析物可以通过当前电流发生的频率进行量化,特征电流信号则可以揭示被分析物的各种特征[28~30]。该检测方法不需要对DNA探针进行任何化学修饰,既方便又节约成本,减少了样品消耗。 图4. 用于分析DNA甲基化酶活性的纳米孔试验的示意图 在过去的十几年中,DNA甲基化酶活性的检测取得了重大进展。有几种方法有希望可在临床检测,使得该方法在用于癌症诊断、预后和治疗方面显示出了希望。比色法依赖于颜色变化的目视观察或与DNA甲基化酶相关的吸收光谱的光谱测量,具有成本低、简单、可移植性和在某些情况下无需仪器的优点,但是检出限相对较高。荧光法检测DNA甲基化酶活性的检测过程简单,检出限相对理想,但其复杂的光学性能以及昂贵的仪器设备限制了其在生活中的应用。电化学法由于需要构建较复杂的反应电极材料而使得其在临床上受到了一定的限制。蛋白质纳米孔的检测方法不需要对DNA探针进行任何化学修饰,既方便又节约成本,减少了样品消耗,检出限相对较为理想,并且已经成功应用于人类血清样本。这类检测可能最终为常规DNA甲基化酶活性的检测和分子诊断打开大门,为疾病的管理和诊断带来新的前景。 作者:王家海、骆 乐 作者简介:王家海,博士,教授,硕士生导师/博士生导师,广州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分析化学专业;主要研究领域为“基于核算纳米结构为信号传导载体的纳米孔传感器”;在核酸探针和仿生纳米孔两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分子识别的工作,也为将来进一步开展分析化学研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期间积累了多种前沿分析方法和技术:仿生纳米孔制备和检测;微纳米加工技术;核酸探针人工合成技术。参 考 文 献 [1] 陈晓娟,闫少春,邵国,等.人DNA甲基化转移酶的分类及其功能[J].包头医学院学报,2014,30(04):136-138.[2] Das PM, et 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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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和科仪朱家尖普陀山三日游
    夏末秋初,人和的小伙伴们整装齐发,来到了舟山群岛的第五大岛朱家尖,饱览海岛风情。并且乘船前往中国四大佛教名山之一,素有“人间第一清净地”之誉的普陀山拜谒观音菩萨的正身。 朱家尖岛风光秀丽迷人。岛上金沙连绵,碧浪荡漾,奇石峻拔,洞礁错置,海光迷幻,森林广布,潮音不绝,空气清新;沙滩连环。而普陀山与山西五台山、四川峨眉山、安徽九华山并称为中国佛教四大名山,是观音菩萨的道场。普陀山面积近13平方公里,与舟山群岛的沈家门隔海相望,以其神奇、神圣、神秘为特点,素有“海天佛国”、“南海圣境”之称。第一天, 我们来到了朱家尖的核心景区,位于朱家尖南端的大青山国家公园,这里集聚了阳光、沙滩、礁石、渔村与千岛海景。虽然天公不作美,在我们即将抵达景区的时候,下起了小雨,天空中甚至出现了一道道闪电划破长空。但这也不能阻挡小伙伴们登山远眺,下海嬉戏的热情。第二天, 一大早我们驱车前往东港塘头麒麟山东海岸户外拓展基地,参加拓展训练及真人CS野战。 结束了激烈的拓展训练和CS战争,我们行程中最快乐的一段时光开始了!大家伙儿分工协作,集体制作当天的午餐。才知道有人只会做西红柿炒蛋,有人不仅工作出色,烧菜也是煎炒烹炸样样拿手。虽然上午的训练已经把我们的体力消耗殆尽,但大家都兴致高涨的尽自己所能的一起帮忙,充分体现了团队协作的精神。此时,我们的总经理李永现在也架起一只炉灶,亲自下厨参加准备午餐的队伍,更是让我们的士气大增,干劲十足!这真是一次充满野趣、童真的野餐! 吃饱喝足,下午我们来到南沙景区参加正在那里举行的东海音乐节,动感的音乐、绚丽的舞台、充满创意的沙滩市集,当然还有不能缺少的阳光、沙滩和养眼的比基尼美女,撑起遮阳伞,在阳光下看海中嬉戏的人群,耳边是动感十足的音乐,吹着海风,吃着西瓜,心情就像海浪一样欢快 第三天, 收拾心情,乘船前往普陀山,游览海天佛国普陀山,普济寺中虔诚的上上一炷香,许下一个心愿。再漫步紫竹林禅院,不肯去观音院和潮音洞,让心灵得到一次净化。最后去拜见庄严肃穆的南海观音像,观音菩萨的身姿高大优美,面容慈祥安宁,世界一切不过都在眼下罢了,这是一趟寻找迷失的自我,重塑心灵的旅程。 就这样,我们结束了在朱家尖、普陀山的三日之行。旅行的时光总是短暂的,体验其中的美好,与同事们增进互动与了解,留下的回忆才是绵长的。因为这一次的集体活动,我们一起互相协作完成任务,在海边肆意挥洒纯真,到普陀山中参佛礼佛,让我们玩的开心,走的更近,明年,还要一起出发!更多详情欢迎来电咨询:400 820 0117 同时欢迎点击我司网站 www.renhe.net 查询更多产品优惠信息 扫描以下二维码或是添加微信号“renhesci”,加入人和科仪的微信平台,即刻成为人和大家庭中的一员。 现在加入更有好礼相送! 上海人和科学仪器有限公司 上海市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虹漕路39号华鑫科技园区B座四楼(200233) 电话:021-6485 0099 传真:021-6485 7990 公司网址: www.renhe.net E-mail:info@renhesci.com 【上海人和科学仪器有限公司数十年来一直致力于提升中国实验室水平,从提供全球一流品质的实验室仪器、设备,到为客户度身定制系统的实验室整体解决方案,通过专业、细致和全面的技术支持服务实现“为客户创造更多价值”的承诺。主要代理品牌:DRAGONLAB、BROOKFIELD、BRUINS、GRABNER、EXAKT、ATAGO、ART、ILMVAC、IKA、MIELE、MEMMERT、KOEHLER、YAMATO、海洋光学、全谱科技等。】
  • 中科院开发可实时浏览芦山灾区三维场景监测系统
    4月21日,中国科学院遥感与数字地球研究所科研人员基于数字地球科学平台,利用高分辨率航空遥感影像,叠加高精度DEM数据、地名、道路、水系等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制作了四川芦山县地震灾区灾情三维监测与评估系统。   该系统基于数字地球科学平台的高质量、高效三维渲染引擎,在获取航空影像的第一时间实时生成灾区大规模三维场景,并集成了交互式漫游和三维分析功能。基于该系统,不仅可以实时导航浏览灾区的真实三维场景,直观观测灾区的三维自然环境,还可以结合灾区的地形、地貌,分析灾区的滑坡等次生灾害及潜在危险区域,分析灾区道路、建筑物损毁情况,从而为抗震救灾提供一系列实时灾情评估报告。
  • 沪苏浙首次协同出立法通过长三角示范区条例,环境监测高质量“协同”发展
    上海、江苏、浙江两省一市人大常委会日前分别表决通过了《促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三地的《条例》将共同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2019年11月,由上海市青浦区、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组成的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成立。经过五年的探索和建设,三地首次协同出立法,实现了三个“共同”和三个“同步”,即共同起草、共同调研、共同修改和同步审议、同步通过、同步实施,为示范区的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基础性法治保障。《条例》共计九章六十六条,对示范区内规划建设、生态环境、创新发展、江南水乡文化、公共服务等跨区域协同制度,作出了全方位、多维度的规定。三地《条例》规定,建立生态环境标准区域协同工作机制,推进监测数据信息共享、结果互认,制定统一的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规范,在示范区统一生态环境标准、生态环境监测监控网络和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制定示范区统一的产业发展指导目录,重点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生命健康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端现代服务业;加大对示范区内企业创新支持力度,鼓励示范区内高等学校、研究开发机构、企业等申报长三角科技攻关项目,支持示范区构建科技成果与产业需求高效对接的平台和服务网络,通过科技创新券等方式引导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利用长三角全域的技术研发、技术转移、检验检测、人才培养、资源开放等服务,推进科技创新资源一体化配置。在水体共治联保方面,《条例》支持示范区实施联合河湖长制,协调统一太浦河、淀山湖、元荡、汾湖等主要水体的环境要素功能目标、污染防治机制和评估考核制度,加强跨界水体共保联治,推进周边以及沿岸地区综合整治和生态保护修复;在固废处理方面,《条例》支持在示范区建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联防联控机制,统筹规划编制、设施建设、固体废物转移等工作,提高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农业固体废物等源头减量和综合利用水平。在实现“双碳”目标任务方面,《条例》支持示范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推动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开展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产品碳标识认证等试点示范;建立碳普惠机制,逐步推动碳普惠规则共建、标准互认、信息共享和项目互认。附: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三地《条例》内容一致,以下为江苏省促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条例。江苏省促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条例(2024年3月27日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4号《江苏省促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条例》已由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3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4年3月29日目 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治理体制第三章 规划建设第四章 生态环境第五章 创新发展第六章 江南水乡文化第七章 公共服务第八章 法治保障第九章 附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深入实施长江三角洲区域(以下简称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发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的先手棋和突破口作用,打造中国式现代化的长三角样本,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省促进示范区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示范区范围包括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上海市青浦区、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以下简称两区一县)。第三条 示范区建设应当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创新引领,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制度与方式创新,加快从形态开发向功能开发跃升,率先实现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率先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势,率先探索从区域项目协同走向区域一体化制度创新,不破行政隶属、打破行政边界,探索生态友好型发展模式,实现绿色经济、高品质生活、可持续发展的有机统一。第四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落实国家有关示范区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大对示范区建设的支持力度,加强与上海市、浙江省人民政府的协调配合,定期开展沟通,研究解决示范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强化改革集成、资金投入、项目安排、资源配置等工作,为示范区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省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本省促进示范区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的有关统筹协调工作。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应当落实国家和本省有关示范区建设的工作部署,有序推进示范区建设工作。省、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职责分工,做好示范区建设相关工作。第五条 本省会同上海市、浙江省通过规划统筹、标准统一、平台共建、资源共享、资质互认、数据互通等方式,畅通要素流动,推进跨区域共建共享,加快示范区一体化制度创新和项目建设。第六条 支持示范区率先在改革开放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创新探索、先行先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为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提供示范。国家和本省明确的改革举措,支持在示范区先行试点、集中落实、率先突破。本省实施的改革创新试点示范成果,鼓励在示范区复制推广。第七条 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示范区建设,发挥其在科技创新、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发展、乡村振兴等领域中的作用,推动形成多方参与、协同推进的发展机制。第八条 对推进示范区一体化高质量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第二章 治理体制第九条 本省与上海市、浙江省联合成立示范区理事会,作为示范区建设重要事项的决策平台。示范区理事会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和协调推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研究确定示范区建设的发展规划、改革事项、支持政策和年度工作安排,统筹协调跨区域、跨部门的重要事项,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立协同督办机制,督促检查有关工作的组织落实情况。第十条 本省与上海市、浙江省共同设立示范区执行委员会(以下简称执委会)。执委会是示范区理事会执行机构和示范区开发建设管理机构,履行下列职责:(一)负责示范区发展规划、制度创新、改革事项、支持政策的研究拟订和推进实施;(二)负责示范区内除国家另有规定外的跨区域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和备案管理;(三)联合两区一县人民政府行使示范区先行启动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村庄规划除外)的审批权;(四)国家和本省确定的其他职责。执委会可以在职权范围内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执委会应当加强统筹协调,通过定期会商等机制,会同上海市、浙江省、江苏省有关部门和两区一县人民政府推动落实示范区建设相关政策、措施。第十一条 本省有关行政机关可以就示范区规划统筹、标准统一、项目合作、设施共建、平台互通、信息共享等事项,与上海市、浙江省有关行政机关签署相关合作协议。执委会可以对协议的签署及其内容提出建议。第十二条 本省有关行政机关可以与上海市、浙江省有关行政机关建立区域合作机制,根据需要对示范区内开发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市场监督管理、城市管理、渔业渔政等方面的事项进行协同管理。第十三条 省、苏州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以根据示范区建设实际,依法将有关管理权限授权或者委托执委会、吴江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行使。执委会可以根据示范区建设实际,提出需要授权或者委托的事项,并按照法定程序报请有权机关决定。第十四条 在跨区域项目建设中,行政许可依法由本省和上海市、浙江省的行政机关分别实施的,本省可以会同上海市、浙江省共同确定一个行政机关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实行集中办理、联合办理。在跨区域项目建设中,本省具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可以依法委托上海市或者浙江省的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第十五条 支持示范区探索建立跨区域投入共担、利益共享的财税分享机制和水乡客厅区域共同账管理机制,探索财政资金的跨区域统筹使用。第十六条 本省会同上海市、浙江省建立示范区统计制度与统计工作协作机制。执委会会同上海市、浙江省、江苏省人民政府统计部门,聚焦高质量、一体化、生态绿色和社会评价等核心发展指标,制定示范区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发布反映示范区整体发展状况和趋势的发展指数。第三章 规划建设第十七条 吴江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应当体现示范区一体化高质量发展要求,并征求执委会的意见。第十八条 本省与上海市、浙江省共同完善示范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协调规划目标,统一基础底板、规划基期、规划期限和核心指标,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加强规划编制、土地利用、项目建设的跨区域协同和有机衔接。第十九条 示范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由省人民政府与上海市、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同组织编制、报批。跨区域的国土空间相关专项规划由本省有关部门与上海市、浙江省有关部门共同组织编制,按照规定报批、联合印发。吴江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国土空间相关专项规划应当符合示范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第二十条 示范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按照行政区划管辖权限纳入本省国土空间规划,建立规划实施的动态监测、定期评估和及时维护制度,落实全过程管理。示范区规划建设用地机动指标由执委会统筹使用。执委会在水乡客厅等重点区域探索建立总规划师制度,对相关规划编制和建设项目方案设计提供第三方专业咨询和技术支持。第二十一条 示范区应当严格落实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和文化保护控制线,实施国土空间分级分类用途管制。第二十二条 本省优先保障示范区建设项目用地指标,统筹安排水乡客厅等重点区域内项目和区域规划的轨道交通、高速公路、国道、航道、通用机场以及水利、供排水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用地指标。省、苏州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根据本省、苏州市和吴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国土空间规划等,指导吴江区研究制定年度用地计划。第二十三条 本省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稳妥推进示范区内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支持示范区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在确保耕地总量不减、质量提升、结构优化前提下,推进省际毗邻区域空间布局优化、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生态功能提升、农村资源要素盘活,促进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第二十四条 省人民政府与上海市、浙江省人民政府按照国家规定,联合制定示范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执委会与上海市、浙江省、江苏省有关部门建立跨区域投资项目的监管衔接工作机制,依托国家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优化投资审批服务,加强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与用地、环境影响评价、洪水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等方面的协调联动。第二十五条 本省与上海市、浙江省共同推进示范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加强示范区电力、水利、燃气、供排水、交通、通信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建立跨区域一体化基础设施网络体系。本省与上海市、浙江省共同推进示范区公共交通建设,完善轨道交通布局,加强城镇之间公共交通网和特色交通系统建设,实现公共交通线路跨区域联通。第四章 生态环境第二十六条 本省会同上海市、浙江省建立生态环境标准区域协同工作机制,推进监测数据信息共享、结果互认,制定统一的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规范,在示范区统一生态环境标准、生态环境监测监控网络和生态环境监管执法。第二十七条 省生态环境部门应当会同执委会推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在示范区应用。支持示范区按照国家规定推行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等相关改革试点工作。第二十八条 支持示范区实施联合河湖长制,协调统一太浦河、淀山湖、元荡、汾湖等主要水体的环境要素功能目标、污染防治机制和评估考核制度,加强跨界水体共保联治,推进周边以及沿岸地区综合整治和生态保护修复。第二十九条 支持在示范区建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联防联控机制,统筹规划编制、设施建设、固体废物转移等工作,提高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农业固体废物等源头减量和综合利用水平。第三十条 支持在示范区建立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推进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支持在示范区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完善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探索推进生态产品的价值核算、经营开发、保护补偿和供需对接等工作,打造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示范基地。第三十一条 支持示范区按照国家规定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和标识体系,推动示范区绿色认证协同发展,加快长三角绿色认证先行区建设。第三十二条 支持示范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推动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开展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产品碳标识认证等试点示范;建立碳普惠机制,逐步推动碳普惠规则共建、标准互认、信息共享和项目互认。第三十三条 支持示范区强化生物多样性、野生动植物资源及其栖息地的本底调查、监测、评估、保护和修复,规范增殖放流,防治外来物种入侵,推动区域生物多样性保护试点示范。支持示范区实施生态系统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提升区域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第三十四条 支持示范区聚焦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现代乡村产业体系构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等重点领域,率先建成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第五章 创新发展第三十五条 执委会会同上海市、浙江省、江苏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制定示范区统一的产业发展指导目录,重点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生命健康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端现代服务业。支持示范区对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传统产业实施改造提升,推进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第三十六条 执委会会同上海市、浙江省、江苏省有关部门制定示范区产业发展专项规划,加强区域内招商平台的沟通联系,完善重点产业链,引导产业合理布局和集聚发展,推动形成合作共赢的区域产业集群。第三十七条 支持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创新主体深化产学研合作机制,推动示范区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支持示范区聚焦重点产业和重点领域,推进实施联合攻关计划项目,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广应用科技成果。本省加大对示范区内企业创新支持力度,鼓励示范区内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企业等申报长三角科技攻关项目,支持示范区构建科技成果与产业需求高效对接的平台和服务网络,通过科技创新券等方式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使用长三角全域的技术研发、技术转移、检验检测、人才培养、资源开放等服务,推进科技创新资源一体化配置。第三十八条 支持示范区科技创新载体建设,加大知识创新型总部培育和基地建设;支持示范区引进国内外知名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鼓励高等学校在示范区设立研究机构。第三十九条 支持吴江区与青浦区、嘉善县以“一区多园”模式建设跨区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第四十条 支持在示范区建立金融信息共享合作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在示范区提供同城化便利服务,依法开展跨区域联合授信。第四十一条 支持示范区推进知识产权跨区域联合保护和公共服务一体化。支持知识产权相关服务机构为示范区内企业提供专利培育、侵权监测、风险预警、价值评估、知识产权转化和交易等服务。第四十二条 支持在示范区建立统一的产业人才评价体系和高端人才评价标准,开展职称联合评审。本省有关部门会同上海市、浙江省有关部门在示范区建立相关职业资格、职称、继续教育学时互认机制,畅通人才流动渠道。第四十三条 支持示范区建设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长三角国家枢纽节点,加快示范区数据中心集群建设,优化数据中心和存算资源布局,推动算力、数据、应用资源集约和服务创新。第六章 江南水乡文化第四十四条 支持示范区根据镇水相依的水乡聚落特征和吴根越角的历史文化特色,推动建设江南运河、太湖—黄浦江、嘉兴—吴淞江等历史文化带,塑造新江南水乡风貌,打造体现江南水乡特色的文化标识地。执委会会同两区一县人民政府建立江南水乡文化保护区域协同工作机制,推进示范区内江南水乡古镇的整体性保护以及联合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等工作。第四十五条 鼓励、支持单位和个人举办昆曲、嘉善田歌、江南丝竹、芦墟山歌等传统戏曲和音乐表演活动,经营传统手工艺和特色食品,研究发掘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历史文化价值,展示江南水乡独特的文化内涵,传承和保护江南水乡文化。示范区可以通过提供就业指导、技能培训、经费补助等方式,鼓励在江南水乡古镇居住、就业、创业,展示当地民风民俗、传统礼仪、饮食文化等传统文化生活业态。第四十六条 支持在示范区开展江南水乡文化相关文艺作品创作和文化产品开发,共同策划品牌主题推介活动,培育示范区江南水乡文化品牌。支持在示范区合作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化利用,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传承、传播。执委会会同两区一县人民政府推进与国际、国内文化遗产保护组织等的文化交流和项目合作。第四十七条 支持示范区拓展民间民俗文化旅游服务,推动古镇群落文化休闲和旅游资源的联动开发,打造文商旅体融合、区域品牌鲜明、营商环境优良的文旅服务、消费和产业集聚区。支持示范区建立跨区域联合办赛机制,举办跨区域品牌赛事,引导高水平、高级别的赛事品牌落户示范区。第七章 公共服务第四十八条 执委会会同两区一县人民政府编制示范区共建共享公共服务项目清单并动态更新,推进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教育、养老、住房保障等领域公共服务共建共享。支持示范区构建跨区域公共数据共享机制,提升公共数据资源利用效率。第四十九条 支持示范区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开展教师一体化培养,建立智库共享、课程共建、名师联训、品牌联建机制,建设优质教育资源线上共享平台,共建优质教育资源库。支持示范区推进职业教育一体化工作,开展跨省域职业教育人才培养。鼓励示范区推进高等学校校际学分互认、教师交流,发展高水平、开放式的高等教育。第五十条 支持在示范区推进医疗保障同城化,实行示范区内异地就医免备案直接结算,推动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统一,推行医保电子凭证一码通。支持在示范区推进医疗机构协作,建立跨区域医疗资源共享机制,组建跨区域医疗联合体,促进医师跨区域多点执业,推进影像资料、检验报告互联互通互认。第五十一条 支持在示范区加强养老服务合作,建设康养基地,推动实现养老服务补贴和长期护理保险异地结算,为异地养老提供便利。第五十二条 支持在示范区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在交通出行、旅游观光、文化体验、社会保障、医疗卫生、金融服务等领域实现同城化服务。第五十三条 支持在示范区建立统一的公共信用信息归集标准,促进公共信用信息跨区域共享;支持市场化信用服务机构参与示范区公共信用体系建设,开发跨区域融合信用产品,拓展跨区域信用服务应用场景。第八章 法治保障第五十四条 省、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省、苏州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示范区建设的需要,决定就特定事项在示范区内暂时调整或者暂时停止适用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部分规定。因推行制度创新、重大改革等举措,需要在示范区内暂时调整或者暂时停止适用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部分规定的,执委会可以向省、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省、苏州市人民政府提出建议。第五十五条 支持示范区推进生态环境、营商环境、公共服务、工程及服务等领域的标准化建设,探索建立示范区协同团体标准采信机制。第五十六条 支持示范区通过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简化审批流程等方式,探索生产经营相关许可证件、资质资格等跨区域互认通用。第五十七条 支持本省行政机关与上海市、浙江省有关行政机关在示范区加强行政执法协同,建立跨区域、跨部门行政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完善常态化联合监管、违法线索移送、案件移送、联合执法、执法协助、信息共享等工作。对青浦区、嘉善县行政机关依法调查收集的证据材料,吴江区有关行政机关经审核符合证据效力要求的,可以作为行政执法证据使用。第五十八条 本省与上海市、浙江省在示范区探索推进行政裁量权基准统一,推动示范区内类别、性质、情节相同或者相近事项处理结果基本一致。吴江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以根据示范区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的需要,在法定范围内对相关行政裁量权基准适用的条件、种类、幅度、时限等予以合理细化量化。第五十九条 吴江区人民政府应当与青浦区、嘉善县人民政府加强应急管理协同,建立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跨区域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做好风险防范、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置等工作。第六十条 吴江区公安机关应当与青浦区、嘉善县公安机关建立跨区域重大110接处警、突发事件处置联勤联动和快速反应工作机制,实行先期到场和协同处置。第六十一条 本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上海市、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示范区建立劳动争议联合调解和协同仲裁机制,统一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协同处理的区域标准。第六十二条 支持在示范区创新司法协作机制,在跨区域诉讼服务、调查取证、涉案企业合规、诉讼保全、执行联动、文书送达、信息共享、审判交流等方面加强协作。第六十三条 支持在示范区推动律师、公证、司法鉴定、调解、仲裁、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协作,保障示范区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的法律服务需求。第九章 附则第六十四条 示范区先行启动区包括吴江区黎里镇,青浦区金泽镇、朱家角镇,嘉善县西塘镇、姚庄镇。水乡客厅包括吴江区黎里镇、青浦区金泽镇、嘉善县西塘镇和姚庄镇各一部分,北至沪渝高速,南至丁陶公路—纽扣路,西至汾湖大道,东至金商公路。第六十五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示范区协调区(昆山市锦溪镇、淀山湖镇、周庄镇)推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的相关活动,参照适用本条例。第六十六条 本条例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同时废止。
  • 深圳检测生蚝扇贝等204个贝类产品 34个镉超标
    今年头9个月,深圳检出34个贝类产品样本镉超标。   昨日,深圳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局(下称&ldquo 深圳市食安局&rdquo )通报该市贝类水产品检测情况,2013年1月~9月,该局日常监测中,共检测样品3988批次,总体抽检合格率为95.7%。其中,该局抽取204个双壳类水产品样品检测重金属镉和铅的含量,铅的项目全部合格,而镉的超标样品数有34个,合格率为83.3%。   深圳市食安局副局长陈建民介绍,本月,该局针对深圳湾的非法捕捞情况进行了连续3日的跟踪调查,发现从这一海域打捞的大量水产品流向深圳南山区集贸市场和市外。此次行动中,该局对集贸市场索证检查以及对5个样品进行抽检,发现1个批次的生蚝镉含量超标,目前已对涉事集贸市场的相关档位进行立案调查。   同时,该局对全市餐饮环节的扇贝、元贝、花甲、生蚝、带子、象拔蚌等18种常见贝类水产进行了抽检,检验项目包括无机砷、甲基汞、镉、铅等污染物。抽检的99批次产品中,合格92批次,不合格样品检出率为7.1%,其中7批次不合格产品分别为扇贝5批次,带子1批次,生蚝1批次,不合格项目全部为镉含量超标,未发现其他污染物超标的情况。   新快报记者发现,此次专项检查的不合格产品大多数来自烧烤店和海鲜小吃店,位于南山区的深圳市海辉东江饮食服务有限公司所售的散装带子不合格,同样位于南山区的隋记木屋烧烤店被查出售卖的扇贝不合格,此外,毗邻海边的餐饮店也有上榜,深圳市龙岗区南澳街道的鹏润海鲜店被检出扇贝不合格。   内脏镉含量更高 食用时应该去除   专家表示,因养殖和捕捞环境的恶化,水产品往往会受到水环境中重金属的污染。水产品中常见的重金属污染主要有镉、铅、汞等。镉的蓄积性较强,主要是通过大气沉降和陆源污染物的排放等途径入海,一部分溶于海水,另一部分呈悬浮状态沉在海底,蓄积性也很强,而养殖贝类的栖息地一般位于水底污泥,最靠近陆源排污处,这两种状态的镉易能被贝类特别是牡砺、贻贝等所富集,其体内的镉含量可能比水体浓度高几十倍甚至上千倍,而且难以代谢排出。   镉能够取代骨中钙,使骨骼严重软化,骨头寸断,长期摄入微量镉容易引起骨痛病。1950年代在日本造成过轰动一时的&ldquo 痛痛病&rdquo 。长期摄入过量的镉,会造成肝肾损害、肺气肿、支气管炎、内分泌失调、食欲不振、失眠等问题。另外,镉也是一种致癌物质,可能诱发前列腺癌症。   根据参考文献记载,贝类的生物特性,镉、铅等重金属容易富集在内脏、鳃等部位。考虑到部分市民食用贝类时不去除内脏的习惯,深圳市食安局专门对部分贝类样品进行了内脏与贝肉镉含量比对测试,通过比对试验发现贝类水产品内脏的镉含量均比贝肉高,实验发现所检样品内脏的镉含量水平为贝肉镉含量的1.18倍至8.0倍不等。专家建议市民在食用贝类时应去除内脏,这样可以很大程度地降低摄入超量镉的风险。
  • 王家海团队最新成果:开发纳米孔计数器检测甲基化基因方法 检测限达到1aM以下
    近日,化学化工学院王家海教授团队开发了基于纳米孔计数器检测甲基化基因的方法,成果以“Nanopore counter for highly sensitive evaluation of DNA methylation and application for in vitro diagnostics”为题发表在国际知名学术期刊Analyst上。1、研究背景 DNA甲基化是一种重要的表观遗传修饰,在维持正常细胞功能、染色体结构、胚胎发育和衰老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DNA异常的甲基化水平被认为是重要的恶性肿瘤生物标记物之一,开发一种简单而灵敏的DNA甲基化水平检测方法是必要的。固态纳米孔是纳米孔技术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其对双链DNA(dsDNA)的检测具有无标记和超高灵敏度的特性。将DNA甲基化程度通过合适的转换机制,变换成特定长度双链DNA的浓度,有助于开发信号读出良好,灵敏度高的甲基化传感器。2、研究内容受此思路启发,王家海教授团队提出了一种过程简单,条件温和的甲基化监测方案——即通过纳米孔计数器对双链的读出能力,结合双限制性内切酶(BstUI/HhaI)消化策略和聚合酶链式反应(PCR)扩增将DNA甲基化转换为PCR扩增物的数量来评估DNA甲基化的程度。相比于传统亚硫酸氢盐转化方法,基于双甲基化敏感内切酶的消化策略结合纳米孔是更好的选择。首先,基于甲基化敏感的核酸内切酶的消化策略可以在更加温和的条件下特异性地消化未甲基化的DNA,这对于开发简单、通用的甲基化检测方法至关重要;此外,基于甲基化敏感的核酸内切酶消化策略的可以将非甲基化的DNA切碎,这可以大大减少背景信号,从而显著简化纳米孔传感器的数据分析,使得信号更加规整、好读。而加入PCR策略,是将信号灵敏度和选择性进一步提升,使其达到临床所需。图1 技术原理图:(a) 双内切酶系统可以消化未甲基化的DNA,但保留甲基化的完整DNA,完整的甲基化DNA可以通过PCR反应扩增并产生大量固定长度的双链DNA扩增子。(b) 通过玻璃纳米孔计数器直接检测PCR扩增子。由于PCR扩增子的规律性,信号是非常均匀、好读出的。3、工作亮点在本工作中,我们根据PCR扩增的效率以及产生信号的信号比优化了PCR产物的长度,使得传感器兼顾灵敏度以及读出信号的方便性。结合PCR技术产生固定长度扩增子后,该传感技术对DNA甲基化的检测达到了1aM以下的检测限,并且具有1aM~100pM之间(109倍)的超宽传感器线性区间:图2 PCR扩增子长度的优化。(a)扩增子的引物的位置。(b)凝胶电泳图,说明经过反应后,只有甲基化SEPT7基因可以保持完整,并成功产生不同长度的产物条带。(c)三种长度的PCR扩增子的易位信号,可以看出随着扩增子长度的增加,信噪比提升。(d) 317、406和806bp扩增子的信号幅度分布直方图,可以看到扩增子越长,信号率下降,传感器灵敏度下降。图3 纳米孔传感器对甲基化DNA的定量测试。(a)甲基化PUC57-SEPT9浓度范围为1 aM至100 pM时的校准曲线。(b)传感器的对数校准曲线。对数校准曲线的分段线性范围为1 aM至100 aM(c)和100 aM至100pM(d)。(e) 传感器在5秒内对不同浓度的甲基化PUC57-SEPT9的易位信号。此外,传感器具备优秀的选择性,能在大量非甲基化的基因中检测出仅有0.01%的甲基化基因。与其他现存技术相比,我们的技术在检测限及监测范围中有足够的优势。图4 传感器对DNA甲基化水平的测试。(a)用不同甲基化水平的DNA测试时的事件率。(b)测量的甲基化水平与实际输入甲基化水平之间的关系。结果显示即使在低至0.01%的浓度水平下也具有良好的一致性。表1 本文结果与其他甲基化检测方法的性能比较方法扩增手段检测范围检测下限fluorescenceOxidation damage base-based amplification100 fM-100 nM34.58fMelectrochemistryElectrochemical strategies for tetrahedral RCA amplification1 fM-1 nM100 aMchemiluminescenceSynergistic in situ assemblies of G-quadruplex DNAzyme nanowires1 aM-100 pM0.565 aMfluorescenceDual endonucleases digestion coupled with RPA-based CRISPR/Cas13a200 aM-20 pM86.4 aMfluorescenceFluorescence nanosensor based on Fe3O4/Au core/shell nanoparticles3.2 fM-800 fM310 aMNanopore(this work)Dual endonucleases digestion combined with PCR-based nanopore1 aM-100 pM0.61 aM4、研究相关 王家海教授为论文第一作者,团队成员陈达奇(广州大学讲师)为论文通讯作者,广州大学为第一通讯单位。文章链接: https://pubs.rsc.org/en/content/articlelanding/2023/an/d3an00035d
  • 中科院生物物理所在蛋白调节DNA去甲基化的新发现
    11月10日,《分子细胞》(Molecular Cell)杂志在线发表了题为Cooperative Action between SALL4A and TET Proteins in Stepwise Oxidation of 5-Methylcytosine 的研究文章,报道了在小鼠胚胎干细胞中,SALL4A蛋白与TET家族双加氧酶共同调节增强子上5-甲基胞嘧啶(5mC)的氧化过程。  哺乳动物DNA的胞嘧啶甲基化修饰被认为是最稳定的表观遗传修饰,在维持性DNA甲基转移酶的作用下,亲代细胞基因组的DNA甲基化信息经过有丝分裂以半保留复制的方式传递给子代细胞。近年来的研究发现,TET家族蛋白能够将5mC逐步氧化成5-羟甲基胞嘧啶(5hmC)、5-醛基胞嘧啶(5fC)和5-羧基胞嘧啶(5caC),并走向最终的去甲基化。这种动态变化拓展了DNA甲基化所承载的表观遗传信息的可塑性。在基因组上,5mC的氧化受到严格地控制,在某些基因组区域,5hmC会稳定存在,而在别的基因组区域5hmC只是进一步氧化和去甲基化的中间体。这一选择性事件的分子基础尚不明朗。  该研究利用稳定同位素标记的细胞培养(SILAC)联合亲和纯化与蛋白质定量质谱技术,发现锌指结构域蛋白SALL4A倾向于结合含有5hmC修饰的DNA。SALL4是早期胚胎发育过程中的一个重要基因,它的突变会导致常染色体显性遗传的Duane-radial ray综合症。Sall4基因敲除的小鼠胚胎在围着床期即停止发育,并很快死亡。该研究发现,在小鼠胚胎干细胞中,SALL4A蛋白主要定位于增强子,其与染色质的结合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TET1蛋白。进一步分析基因组上SALL4A结合位点的胞嘧啶修饰状态发现,这些位点上缺乏稳定的5hmC,却富集了进一步氧化的产物5fC和5caC,提示SALL4A可能促进5hmC的进一步氧化。果然,敲除Sall4导致在原先的SALL4A结合位点上积累较高水平的5hmC,因为敲除Sall4降低了TET2的稳定结合,不利于5hmC的进一步氧化。  这一工作丰富了对TET家族蛋白调控的DNA氧化和去甲基化过程的理解,并提出了5mC的协同性递进氧化概念。促进了对DNA甲基化的动态性及其在胚胎干细胞功能及重编程中作用的理解。  中国科学院生物物理研究所研究员朱冰和副研究员张珠强为本文的共同通讯作者。朱冰课题组熊俊和张珠强为本文的并列第一作者。同济大学教授高绍荣和博士陈嘉瑜,北京生命科学研究所研究员陈涉、丁小军和许雅丽,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研究员汪海林和博士黄华,中科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生物化学与细胞生物学研究所研究员徐国良,日本熊本大学教授Ryuichi Nishinakamura也参与了该项研究。该研究得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科技部、中科院战略性先导专项和美国霍华德?休斯医学研究所国际青年科学家项目的资助。图示:SALL4A促进由TET1和TET2介导的5mC氧化过程
  • 水相中氧化亚铜-锐钛矿异质结上太阳光驱动的5-羟甲基糠醛催化选择氧化
    1.文章信息标题:Sunlight-drivenphotocatalyticoxidationof5-hydroxymethylfurfuraloveracuprousoxide-anataseheterostructureinaqueousphase中文标题:水相中氧化亚铜-锐钛矿异质结上太阳光驱动的5-羟甲基糠醛催化选择氧化页码:AppliedCatalysisB:Environmental320(2023)122006DOI:https://doi.org/10.1016/j.apcatb.2022.1220062.文章链接https://doi.org/10.1016/j.apcatb.2022.1220063.期刊信息期刊名:AppliedCatalysisB:EnvironmentalISSN:0926-33732021年影响因子:24.319分区信息:中科院一区Top涉及研究方向:化学4.作者信息第一作者是:云南大学张奇钊;通讯作者:云南大学方文浩。5.光源型号:CEL-HXF300-T3文章简介将5-羟甲基糠醛(HMF)选择氧化为2,5-二甲酰基呋喃(DFF)是糠醛类生物质平台分子转化利用的重要途径之一。DFF是合成糠基生物聚合物、药物中间体、杀菌剂以及荧光剂等的重要单体。传统的热催化氧化技术通常依赖于苛刻的温度和氧压,容易诱发安全和环境隐患。因此,迫切需要开发在温和条件下高效转化HMF为DFF的环境友好型催化体系。于是,光催化氧化技术,因为具有光生空穴和氧气存在下产生的活性氧物种可以在温和条件下驱动该反应的进行而成为科学家们研究的热点。然而现有的金属氧化物光催化剂的制备大部分较为复杂或者以有机试剂(即乙腈、三氟化苯等)作为反应溶剂导致较高的制备成本和环境污染。因此,非常需要低成本、易于制备和易于调节的氧化物催化剂。此外,使用水代替有机溶剂作为反应介质更环保,但对于金属氧化物催化剂来说可能具有很大的挑战性。因为作为副产物的水往往会阻碍正向反应,并且水也可能加剧金属浸出。基于上述研究背景,云南大学化学科学与工程学院方文浩教授课题组通过化学还原沉淀法制备了具有p-n异质结的(Cu2O)x‖TiO2光催化剂,实现了以H2O为反应溶剂,O2作为氧化剂,在无任何添加剂条件下高效利用太阳光催化氧化HMF制DFF。通过调变两种金属的比例和二氧化钛的晶相,深入研究了催化剂能带结构对反应机理的影响。研究发现Cu2O的含量决定HMF的转化率,而TiO2的晶相(即锐钛矿和金红石)影响DFF的选择性。通过清除剂实验研究揭示了空穴(h+)会将HMF深度氧化为CO2,而单线态氧(1O2)能够将HMF选择氧化为DFF。结合莫特肖特基曲线和价带谱数据可以推出半导体的能带结构,由此可得Cu2O的价带位置显然比HMF氧化为DFF的氧化电位更正,但比DFF的氧化电位更负。这表明Cu2O的价带上的光生空穴可以将HMF氧化成DFF,但不能进一步氧化DFF。相反,TiO2的价带位置比DFF的氧化电位更负,因此TiO2价带上的光生空穴能够进一步氧化DFF。p-n异质结的形成不仅抑制了TiO2上羟基自由基(•OH)的产生,而且还促进了O2在Cu2O上活化产生1O2。因此p-n异质结的形成增强了Cu2O的氧化还原能力同时增强了TiO2光利用效率。此外,通过光致发光谱,光电流响应以及电化学阻抗谱表征发现(Cu2O)0.16‖TiO2(A)具有最佳的光生电子和空穴的分离效率以及最佳的电荷迁移效率。与此相对应的,(Cu2O)0.16‖TiO2(A)催化剂在水相、35℃、10mLmin-1O2和模拟太阳光下的温和条件下(如图1所示),产生64.5mggcatal.-1h-1的DFF生成速率。这是目前文献报道的以水为反应介质金属氧化物光催化剂上取得的最佳结果。此外,该催化剂可直接在太阳光和空气下工作,且多次循环使用未见失活。该工作通过一系列的光电性质与形貌表征,深入揭示了异质结催化剂中两种半导体间的强相互作用。研究了在光催化反应过程中光生空穴与各个活性氧物种的作用。并通过能带结构解释了晶相与催化活性的构效关联问题。期望本研究建立的反应选择性和能带结构之间的关系可以应用于其他异质结光催化体系。
  •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为加强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的全周期管理,以保障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更好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计量工作改革需要,市场监管总局组织起草了《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3年6月21日前反馈市场监管总局。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www.moj.gov.cn、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samr.gov.cn),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3.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jlsglc@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管理办法》反馈意见”字样。   4.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56号,市场监管总局计量司,邮编100088。请在信封注明“《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管理办法》反馈意见”字样。   市场监管总局   2023年5月22日   附件: 附件1:《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起草说明.docx  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原名称: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的管理,保障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的立项、制定(含修订,下同)、批准发布、组织实施以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国家计量技术规范,是指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制定并批准发布,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的计量技术规范,包括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国家计量检定规程、国家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大纲、国家计量校准规范以及其他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其他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包括:   (一)各领域计量名词术语及定义;   (二)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与表示要求;   (三)规范计量活动的规则、细则、指南、通用要求;   (四)测量方法、测量程序;   (五)标准参考数据的技术要求;   (六)算法溯源技术方法;   (七)计量比对方法;   (八)其他需要规范的技术要求。   第四条 制定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应当有利于提升量值传递溯源能力、服务和支撑计量管理、促进科技进步、推动产业发展、便利经贸往来、实施国家战略。   第五条 制定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适用范围必须明确,在其界定的范围内力求完整;各项要求科学合理,并考虑操作的可行性及实施的经济性;全过程应当公开、透明,广泛征求各方意见。   第六条 积极推动采用国际法制计量组织(OIML)发布的国际计量技术规范及有关国际组织发布的国际技术文件。在采用中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坚持结合国情、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七条 市场监管总局统一管理国家计量技术规范,负责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的立项、组织制定、编号、批准发布和组织实施及监督管理。   第八条 由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建立的全国专业计量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技术委员会),受市场监管总局委托,负责开展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的立项评估、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定、效果评估、复审和宣贯工作,承担归口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的解释工作。   第九条 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及外文版依法受到版权保护。市场监管总局享有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的版权。   第十条 对具有先进性、引领性,实施效果良好,需要在全国范围推广实施的部门行业和地方计量技术规范,可以按程序制定为国家计量技术规范。   第二章 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的立项   第十一条 市场监管总局提出国家计量技术规范项目的申报原则要求,政府部门、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人根据经济社会发展以及计量法制管理需要,可以向有关技术委员会提出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的立项建议,也可以直接向市场监管总局提出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的立项建议。   立项建议应说明制定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的必要性、可行性、适用范围和与现行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的兼容性等。   第十二条 市场监管总局应当组织技术委员会对立项建议进行评估。  第十三条 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立项建议经评估后适合立项的,由技术委员会报市场监管总局提出立项申请。未成立技术委员会的,市场监管总局可以委托有关技术委员会提出立项申请。   立项申请材料应当包括项目申报书和国家计量技术规范草案。   项目申报书应当说明制定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国内外技术规范水平现状和发展趋向、与相关国际技术文件的一致性程度,关键技术要求(或者主要内容),实施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的条件,进度安排,预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等。   第十四条 对立项建议存在重大分歧的,市场监管总局应当组织有关技术委员会对争议内容进行协调,形成处理意见。   第十五条 市场监管总局决定予以立项的,应当下达项目计划至各技术委员会。   第十六条 在执行国家计量技术规范计划过程中,有下列情形时可以对计划项目进行调整:   (一)确属急需制定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的项目,可以增补;   (二)确属不再适宜制定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的项目,应予撤销;   (三)确属特殊情况,可以对计划项目进行调整。   第十七条 调整国家计量技术规范计划项目应当由归口技术委员会提出,经市场监管总局批准后实施;未获批准的,有关技术委员会和起草单位应当按照原计划实施。   第三章 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的制定   第十八条 市场监管总局批准下达的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制修订项目计划应当由技术委员会组织起草单位实施。   起草单位应当具有专业性和广泛代表性,负责国家计量技术规范起草的调研、试验验证、编制和征求意见处理等工作。   第十九条 制定国家计量技术规范从计划下达到报送报批材料的周期一般不得超过二十四个月。不能按照项目计划规定周期报送的,应当提前三十日申请延期。制定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的延长周期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无法继续执行项目计划的,由技术委员会报市场监管总局批准后,终止国家计量技术规范项目。   第二十条 制定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应当按照编写规则要求,在调查研究、试验验证的基础上,起草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写说明以及其他有关材料。   第二十一条 编写说明应当包含以下内容:阐明任务来源、编写依据、起草过程、与相关国际技术文件的一致性程度、与国家标准的兼容情况,对所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试验条件、试验方法的有关说明,对重要条款的解释,对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结果和依据等,必要时还应说明实施技术规范的风险评估及对经济社会发展可能产生的影响、贯彻实施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的要求、措施、过渡期和实施日期等建议,以及其他应当说明的事项。在修订时,还应列出和原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的主要差异情况并进行说明。   如适用,附件还应包括以下文件:   (一)试验报告。对国家计量技术规范规定的技术要求,应当用规定的试验条件和试验方法对其适用范围的对象进行检测,用试验数据证明其是否科学、合理和可行。   (二)测量不确定度评定报告。应当用测量不确定度评定方法分析所规定的技术要求、试验条件、试验方法是否科学合理。   (三)采用相关国际技术文件的原文及中文译本。   第二十二条 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和编写说明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同时向涉及的有关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相关方征求意见。   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   第二十三条 起草单位应当对征集的意见进行处理,形成征求意见汇总表,对征求意见稿修改完善后,形成国家计量技术规范报审稿,报送归口技术委员会。   第二十四条 技术委员会应当按照《全国专业计量技术委员会章程》规定的工作程序,对国家计量技术规范报审稿开展审定。技术委员会应当审定以下内容:   (一)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情况,以及与相关国际技术文件和国家标准的兼容性;   (二)主要技术内容的科学性、先进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三)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的规范性、严谨性以及试验报告、测量不确定度评定报告的可靠性;   (四)是否符合公平竞争的规定;   (五)意见采纳情况和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结果。   第二十五条 审定可通过会议审定或函件审定。   会议审定时,该技术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参加方为有效。会议审定应当协商一致,如需投票(赞成、反对、弃权)表决,应当获得到会委员人数四分之三以上赞成方为通过。技术委员会委员和被审定国家计量技术规范起草人应当参加审定会议;咨询委员、顾问、工作组成员和通讯单位成员可列席审定会议。必要时可邀请特邀代表列席审定会议。   函件审定时,该技术委员会四分之三以上委员回函赞成方为通过。   起草人员不参加表决。咨询委员、顾问、工作组成员、通讯单位成员、特邀代表不参加表决,但应当将其意见记录在案。   会议审定和函件审定应形成审定意见书,并经参加全体委员签字。审定意见书应当包括审定时间地点、参加委员名单、具体对技术规范的审定意见和结论等。   第二十六条 起草单位根据审定意见整理形成报批稿和相关报批材料,经技术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报市场监管总局。报批材料包括:   (一)国家计量技术规范报批公文;   (二)国家计量技术规范报批稿;   (三)国家计量技术规范报批表;   (四)编写说明;   (五)征求意见汇总表;   (六)审定意见书;   (七)试验报告(如适用);   (八)测量不确定度评定报告(如适用);   (九)国际相关技术文件的原文和中文译本(如适用);   (十)其他有关材料。   第二十七条 市场监管总局委托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审查部对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的报批材料进行审查。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审查部应当审查下列内容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   (一)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的编写质量;   (二)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的法制性;   (三)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的适用性;   (四)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的兼容性;   (五)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的技术性。   第四章 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的批准发布   第二十八条 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由市场监管总局统一批准、编号,以公告形式发布。   第二十九条 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的编号由其代号(JJG或JJF)﹑顺序号和发布年号组成。   代号“JJG”用于国家计量检定规程和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代号“JJF”用于国家计量校准规范、国家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大纲和其他国家计量技术规范。   第三十条 制定国家计量技术规范过程中形成的有关资料应当由市场监管总局和归口技术委员会分别归档。   第三十一条 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经批准发布后,由市场监管总局委托出版机构出版。   市场监管总局按照有关规定公开国家计量技术规范文本,供公众查阅。   需要翻译成外文的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其译文由归口的技术委员会组织翻译和审定,如需出版,应当经市场监管总局批准,由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的出版机构出版。   第五章 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的实施与监督管理   第三十二条 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的发布与实施之间应当设置合理的过渡期。   第三十三条 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发布后,市场监管总局应当组织技术委员会开展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的宣贯和推广工作。鼓励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各有关政府部门、行业协会、计量技术机构采用多种形式开展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的宣传和推广工作。   第三十四条 鼓励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各有关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和技术委员会在日常工作中收集相关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实施信息,主要起草单位应当对已发布的计量技术规范进行有效性跟踪。鼓励社会公众通过相关门户网站反馈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在实施中产生的问题和意见建议。   第三十五条 市场监管总局建立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实施效果评估机制,定期组织开展重点领域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实施效果评估。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实施效果评估主要包括技术规范的适用性、协调性、技术水平、结构内容、应用状况、实施成效和问题等内容。   第三十六条 市场监管总局委托技术委员会开展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复审工作。技术委员会应根据复审情况提出继续有效、修订或者废止的结论,报市场监管总局。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五年。   各技术委员会应当密切关注可能影响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合法合规性和科学性的国际、国内重大变化情况,或者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导致现有国家计量技术规范整体或部分条款不适用等情况,经研判后及时向市场监管总局提出复审建议。   第三十七条 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经复审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对不需要修订的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确认继续有效,由归口技术委员会填写复审意见表,报市场监管总局批准。   (二)对需要修订的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由归口技术委员会填写复审意见表,报市场监管总局批准,作为修订项目列入计划;修订的国家计量技术规范顺序号不变,将年号改为修订后批准发布的年号。   (三)对不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或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由归口技术委员会填写复审意见表,提出废止建议,报市场监管总局批准。拟废止的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由市场监管总局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少于三十日。   第三十八条 经过复审确认继续有效或批准废止的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目录,由市场监管总局以公告形式发布。   第三十九条 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发布后,个别技术要求需要调整、补充或者删减,可以通过修改单进行修改。由起草单位填写修改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申报表,经归口技术委员会审核同意,报市场监管总局批准,以公告形式发布。国家计量技术规范修改单与技术规范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市场监管总局批准,不得随意改动国家计量技术规范。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应当对直接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给予行政处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 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属于计量科技创新,应当纳入国家或部门科技进步奖项范围。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自20XX年X月X日起实施。2002年12月31日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36号令发布的《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为加强国家计量技术规范体系管理,以更好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计量工作改革需要,市场监管总局组织修订了《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就修订的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修订《办法》必要性   计量技术规范是计量活动中使用的技术文件,是贯彻实施计量法律和规章制度的重要技术支持, 是保证计量单位的统一和计量器具量值的准确的重要技术依据,是完善国家计量体系的重要保障。当前我国的国家计量技术规范体系,既包括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国家计量检定规程,也包括国家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大纲、国家计量校准规范,以及其他随着计量科学技术及其应用发展和计量活动实践演进逐步形成的新类型计量技术规范。据最新统计数据,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现行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共1958项,包括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95项、国家计量检定规程824项、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大纲147项、国家计量校准规范767项和其他计量技术规范125项。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完善国家计量技术规范体系建设多次提出要求,《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指出,要紧贴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等重点领域需求,突破一批关键测量技术,研制一批新型标准物质,不断完善国家计量体系。《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提出,要加快完善以国家计量技术规范为主体、部门行业和地方计量技术规范为补充的计量技术规范体系。建立计量技术规范与计量标准建设协调机制,开展计量技术规范制修订、实施和效果评估。积极采用国际计量规范,提升我国计量技术规范的国际化水平。   按照《计量法》第十条规定,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和国家计量检定规程被赋予法律地位,原质检总局于2002年12月31日发布实施《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管理办法》,二十年来,《办法》对保障国家计量技术规范体系的不断完善和逐步实现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全生命周期的管理起到重要作用。目前,对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和国家计量检定规程依据《办法》管理,对其他类型的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的管理也全部参照《办法》执行,相关工作程序和管理要求完全一致。在此背景下,为完善优化国家计量技术规范体系建设,明确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的定义和范围,总局计量司启动《办法》修订工作,将名称修改为《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管理办法》。此外,近年来因机构改革和管理模式变化,《办法》部分条款需调整,因此,对《办法》作出修订。《办法》的发布实施,将进一步明确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定义和范围,规范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全生命周期管理,切实保障对各项法定计量职责的履行和国家法定计量任务的落实。   二、修订过程   2020年开始组织前期调研工作,2022年成立起草小组,多次召开研讨会并广泛听取意见,先后对《办法》修订初稿进行三次修订。2023年3月16日召开专家研讨会,根据意见反馈,形成修订讨论稿,3月31日现场听取各全国专业计量技术委员会秘书长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形成修订稿,5月5日征求计量司各处意见建议后形成征求意见稿。现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下一步,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基础上,形成修订草案,并按照有关程序进行公平竞争性审查,与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以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工作。   三、修订的主要内容   本次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一)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计量司承担国家计量技术规范体系建立及组织实施工作。为了做到规章与工作实践相符,履行好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管理职能,本次修订将《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管理办法》更名为《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管理办法》,并将正文中的“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统一修改为“国家计量技术规范”。   (二)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市场监管总局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本次修订将《办法》涉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质检总局)的内容统一修改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市场监管总局)。   (三)本次修订进一步明确了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在立项、制定修订、批准发布和实施监督管理各阶段程序的工作要求,完善了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发布实施后的信息反馈机制。增加对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制定周期的具体要求,增加总局委托开展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审查工作的内容,增加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实施与监督的内容和要求等。   (四)关于测量不确定度评定,由国际计量局(BIPM)和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等国际组织共同发布的国际标准《测量不确定度表示指南》,被社会广泛应用,其评定方法吸纳了包括误差分析方法在内的新发展。而误差分析方法则无统一的国际标准。本次修订,将原《办法》要求提供的误差分析材料改为测量不确定度评定度报告。采用测量不确定度评定,是制造和贸易全球化的需要,有利于测量结果间的可比性,有利于国际交流与互认。   (五)删除原《办法》附件。附件为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的申报计划、制修订、审批、发布、复审过程中的文件、表格样式,删除的内容将在其他配套行政性文件中作出具体要求。   (六)明确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版权所属。   (七)其他文字性修改。
  • 安捷伦工程师在四川芦山监测灾区水质
    在四川雅安芦山县地震发生后,为了保障灾区用水安全,载有安捷伦公司上海团队研发的Agilent 5975TGC-MSD气质联用仪的移动监测车前往芦山。由于雅安地区的阴雨天气,通往灾区的道路损毁严重,移动监测车最终在4月23日晚11时抵达灾区。   芦山的现场条件艰苦,那是一定的。安捷伦工程师李鹏志随同水质监测中心已抵达第一线,当晚李鹏志住在一个菜馆内。在他的报平安短信中,他说:&ldquo 这里不是九点,这是菜馆。老板已经撤退了,满地的雨水,房顶上楼下来的。好不容易找到这块地盘。地上还有屋顶上震下来的天花板。外面下着大雨,俺就这样过夜了。希望半夜天花板和雨水不要找俺麻烦。&rdquo   4月24日。今天是安捷伦工程师李鹏志@为什么名字都被别人占用了,跟随载有5975T的移动监测车在芦山灾区工作的第一天!当地条件十分艰苦,移动监测车在为水质检测工作做着各项准备。李鹏志和灾区人民同甘共苦,在他的回复中,他说:"哪里需要就去哪里帮个手!"   4月25日,李鹏志在芦山工作的第二天。在这里,大家都非常有秩序地排队打饭。   移动监测车准备到位,5975T开机,正式进入工作状态。李鹏志在给仪器进行憋压测试、更换分流衬管等一系列准备工作后,仪器泄露测试通过了。目前确定所有软件控制正常,质谱正常,吹扫泄露测试,温度控制都正常,只待做样验证下吹扫就行了。   生命来源于水,水质安全关系灾区人民的健康安危。灾区人民对移动监测车以及车上的检验设备开始很新奇。在了解到用途后,都备感安慰,并对每一位工作人员表示感谢。   李鹏志,作为安捷伦科技的一名普通工程师,这次能够跟随移动监测车来灾区,为灾区人民贡献自己的微薄之力,他非常骄傲,也感到自己的责任重大。同时,他希望灾区人民要坚强,争取早日重建家园!
  • 北京工商大学孙宝国院士团队:综合多种方法探究芝麻香型白酒中二甲基三硫与香气活性化合物间的相互作用
    2023年1月,北京工商大学孙宝国院士团队在国际食品Top期刊Food Chemistry(Q1,IF: 8.8)发表题为“Investigation on the interaction between 1,3-dimethyltrisulfide and aroma-active compounds in sesame-flavor baijiu by Feller Additive Model, Odor Activity Value and Partition Coefficient”的研究性论文。北京工商大学硕士研究生杨世琪为第一作者,通讯作者为北京工商大学中国轻工业酿酒分子工程重点实验室副研究员李贺贺。芝麻香型白酒作为十二大香型之一,以其独特风味受到消费者的喜爱。但迄今为止芝麻香型白酒特征风味物质尚不明确,越来越多的研究推测芝麻香型白酒特征风味的形成源自于香气活性化合物间的相互作用。本研究以芝麻香型白酒中关键风味物质为研究对象,综合利用S型曲线法、OAV法、分配系数法等探究了芝麻香型白酒中二甲基三硫与酯类、醇类、酸类、醛类间的相互作用类型及规律。结果表明,物质的结构和特征香气是影响相互作用结果的重要原因之一,并且在52%乙醇-水溶液中,二甲基三硫与己酸乙酯、癸酸乙酯、糠醇香气的释放呈促进作用。分配系数法证明了二甲基三硫的添加会导致酯类化合物的峰面积和分配系数的变化,而化合物挥发性的变化是相互作用影响香气感知的原因之一,并且在较高相比下,碳链较长的乙酯类化合物的挥发性更易受到促进。此外,初步提出了相互作用预测模型为 y = 2.0112 ln(x) + 0.1461,预测模型表明当酯类化合物的嗅觉阈低于33.80 μg/L时更易于二甲基三硫发生正向作用。本研究为风味物质间相互作用规律和影响因素的探究提供了新思路,有助于相互作用机制的揭秘,同时也为芝麻香型白酒特征风味物质的揭示以及国标的建立奠定了基础。研究亮点首次探究了芝麻香型白酒中关键风味物质间的相互作用。证明了结构和相比会影响二甲基三硫添加后酯类化合物挥发性的变化。首次建立了相互作用预测模型,实现了二元混合物间相互作用的快速判定。研究结论通过S型曲线法和OAV法明确了二甲基三硫与18种关键香气活性化合物间的相互作用类型,证明了二甲基三硫可以促进某些呈水果香气和烤香物质的挥发,如己酸乙酯、糠醇等。分配系数法结合OAV法和S型曲线法进一步证明了物质挥发性的变化是相互作用影响人体嗅觉感知的重要原因之一,并且在较高相比下,碳链较长的乙酯类化合物的挥发性更易受到促进。如分配系数法证明二甲基三硫添加后己酸乙酯的峰面积与分配系数增大,同时S型曲线法与OAV法表明两者为加成作用;且随着体系相比的增加,己酸乙酯峰面积的增大程度逐渐加强。根据相互作用结果建立了二甲基三硫与酯类化合物间相互作用预测模型,实现了二元混合物间相互作用类型的快速判断。预测模型表明33.80 μg/L的酯类化合物嗅觉阈值浓度是二甲基三硫与酯类化合物之间相互作用类型变化的临界值。原文链接https://doi.org/10.1016/j.foodchem.2023.135451
  • 上海自贸区进出口将采信第三方检测结果
    近日,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一名内部人士告诉早报记者,2014年,在上海自贸试验区贸易便利化这一块,涉及检验检疫部门的改革主要包括:推进&ldquo 单一窗口&rdquo ,检管分离推出第三方机构采信新模式,进口食品监管新模式,动植物源性食品的审批授权下放,支持跨境电子商务的便利化方案等。   这名内部人士说,今年要在第三方检验机构方面,推进监管制度的建立,并研究在进出口工业产品的检验监管工作中,先行实施采信第三方检测结果。这些进出口工业产品主要包括,进口机动车辆、进口消费品或儿童用品等。   单一窗口今年肯定会推   已经落地的一项国际贸易便利化举措,是在洋山保税港区率先启动试点的&ldquo 单一窗口&rdquo 。   2月21日,上海自贸试验区洋山保税港区&ldquo 单一窗口&rdquo 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当天,海关总署党组成员、&ldquo 单一窗口&rdquo 试点工作组组长、国家口岸办主任黄胜强,上海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戴海波,以及国家部委相关司局、中央在沪查验单位、上海市相关职能部门等有关负责人,出席了启动会议。   这里说的&ldquo 单一窗口&rdquo ,指的是针对国际贸易的综合性公共电子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主要涉及检验检疫、海关、海事、边检等查验单位,目的是在这些单位之间同步实施&ldquo 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rdquo 的通关模式,实现信息互换、执法互助、监管互认,这就需要几个单位之间互通信息、平台相互开放。   按官方宣布的进展,上海国际贸易&ldquo 单一窗口&rdquo 信息平台将力争于今年6月上线测试,洋山保税港区将作为首批试点单位率先建立&ldquo 单一窗口&rdquo 。   &ldquo 洋山港很多货物是直接进口到国内的,一旦试点成功等于可以全国推开。&rdquo 一名知情人士说。   稍早之前,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另一名知情人士曾提到,监管层是希望,海关与检验检疫两个部门整合,但涉及部门利益,所以顶层设计有难度。不过,大趋势是整合。   &ldquo &lsquo 单一窗口&rsquo 今年肯定是会推的。估计要半年(时间)吧!&rdquo 前述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内部人士称,&ldquo 前一段时间,我们和自贸试验区管委会、海关、口岸办开了很多会,专门为&lsquo 单一窗口&rsquo 这件事,大家都很努力在促成。&rdquo   至于未来上述几个部门各自放开哪些信息,这还需国家质检总局、海关总署的层面来敲定。   尚无官方认定可采信的第三方检验机构   除了&ldquo 单一窗口&rdquo ,自贸试验区未来有望推出的另一项贸易便利化举措,是检管(检验和监管)分离。   据了解,去年,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牵头的第三方检验机构管理课题,已经有研究成果出来了。这种国际通行的做法,将在上海自贸试验区率先施行。不过,目前还没有第三方检验机构被政府认定可采信。   前述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内部人士称,今年上海自贸试验区要在第三方检验机构方面,推进监管制度的建章立制和先行先试,并研究在进出口工业产品的检验监管工作中,先行实施采信第三方检测结果。这些进出口工业产品主要包括,进口机动车辆、进口消费品或儿童用品等。   &ldquo 这三类产品是消费者最关心的,放开第三方检验能更方便消费者。&rdquo 上述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内部人士说。   试点跨境电商货物 便利化监管模式   此外,上海方面还冀望,动植物源性食品检疫的审批授权能够下放。   据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一名内部人士称,这一报告已经打到国家质检总局了。动植物源性食品入境需要许可证,证的发放权在国家质检总局,一般需要20个工作日才能下来。现在上海局希望总局能把这个权限下放到上海,&ldquo 这样的话,时间从20个工作日缩减到10个工作日是没问题的。&rdquo   进境动物源性食品包括如肉类及其产品(含脏器)、鲜蛋、鲜奶、食用明胶、可食用骨蹄角及其产品等 植物源性食品,包括各种杂豆、杂粮、茄科类蔬菜等。   对于一般食品的检验检疫,企业还有更多期待。一跨境电商高管说,&ldquo 检验检疫有很多项目,比如测毒理性、洋酒塑化剂等等,这样批批检验的方式既耽误时间,又花钱耗精力。&rdquo   一个好消息是,对跨境电商这类新业态,上海自贸试验区未来可能出台更多支持政策。   前述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内部人士称,未来自贸试验区可能会适时引入第三方检验结果采信和网上公示机制,试点跨境电商贸易项下进出口商品的便利化监管模式。   已经在做的是,对自贸试验区海淘正规军&mdash &mdash 跨境通的货物,已放置在自贸试验区仓库内的,就实行预检验模式。所谓预检验,是指在进境备案状态下,对区内货物实行预先检验,合格后在货物进口(进入国内)环节进行核销数重量,不再进行品质检验。   这种模式在货物备案状态就进行抽样送实验室检测,使得相对较长的实验室检测过程,不再影响进口通关时获取卫生证书。&ldquo 尤其适用于将自贸区作为分拨物流中心的企业。&rdquo 上述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内部人士说,现在一共有约10家企业有享受预检验的资格
  • 17项国家计量比对项目将组织实施,涉及多种仪器设备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23年国家计量比对项目的通知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中国计量测试学会,中国计量协会,各大区国家计量测试中心,各参加比对实验室: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计量比对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市监计量〔2020〕127号),更好发挥计量比对在保障量值准确可靠、提升计量技术机构能力方面的重要作用,市场监管总局决定组织实施17项国家计量比对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23年国家计量比对项目(一)国家计量基准比对项目。根据国家计量基准管理需求,结合具体工作实际,市场监管总局决定组织中频振动基准计量比对等10项国家计量基准比对项目(附件1)。(二)大区计量比对项目。为提升大区国家计量测试能力水平,市场监管总局决定组织二等标准铂电阻温度计计量比对等7项大区计量比对项目(附件2)。二、认真抓好项目组织实施(一)各主导实验室要对国家计量比对项目的具体实施负主体责任,按照《计量比对管理办法》和相关计量技术规范要求,认真做好国家计量比对实施方案编制与论证、征求意见以及项目实施、验收、总结等工作。实施方案应当充分考虑传递标准(样品)稳定性、溯源性、重复性以及实验操作安全、数据处理、避免串通或作弊、结果利用等方面内容,确保国家计量比对结果的真实性、科学性、公正性和权威性。主导实验室要加强技术交流研讨,及时妥善处置参加计量比对实验室技术需求和疑难问题。计量比对实施过程中,不得擅自更改计量比对参数及计量比对实施方案,无正当理由且未经市场监管总局同意,不得延误国家计量比对。主导实验室不得收取参加比对实验室任何费用。各主导实验室在项目完成后15日内组织专家评审,经征求各参加比对实验室意见后,向市场监管总局计量司报送国家计量比对总结报告、专家评审意见以及参加机构名单等相关材料。各主导实验室要对参加计量比对实验室提交比对结果的不确定度与其国家计量基准、计量标准、计量授权考核的不确定度、准确度等级和最大允许误差进行对比分析。(二)各参加比对实验室要按照要求参加国家计量比对,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真实有效的比对结果,配合主导实验室做好结果分析等相关工作。对于参加比对实验室比对结果异常的,视为本次计量比对结果不符合规定要求。参加计量比对有关具体事宜可直接与项目主导实验室联系。(三)各主导实验室和参加比对实验室要结合实际制定内部激励约束和奖励惩罚措施,可以将国家计量比对工作量作为年度考核内容予以重视。要加强诚信和保密管理,在国家计量比对结果公布前不得泄露相关数据和信息。三、国家计量比对结果使用(一)市场监管总局定期向社会公布国家计量比对结果。国家计量比对结果符合规定要求的,可以作为计量基准和计量标准复查考核、计量授权以及实验室认可的参考依据。对主导实验室和比对结果符合规定要求的计量技术机构,在接受计量授权监督检查和到期复核、国家计量基准现场复核、计量标准监督检查和复查考核,相关项目可在5年内免于现场试验。(二)对于应参加国家计量比对,但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以及参加过程中经核实存在串通结果或提供虚假数据等情况的单位,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三)对于参加国家计量比对项目但比对结果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计量技术机构,已取得相关国家计量基准证书、计量标准考核证书的,应暂停相关量值传递工作并限期改正。对在规定期限内不能完成整改并重新确认的计量技术机构,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联系人:计量司 刘国传 010-82262865 张 楠 010-82261832 附件:1.2023年国家计量基准比对项目汇总表W020230421360603789596.pdf2.2023年大区计量比对项目汇总表W020230421360603792923.pdf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2023年4月18日
  • 不畏艰险,勇登高峰----朗诚公司组织集体登山穿越活动
    2012 年6月2日,为丰富员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增强团队凝聚力,推进企业文化建设,加深员工之间的交流和沟通,激发全体员工以饱满的热情和激昂的斗志迎接新的挑战,深圳市朗诚实业有限公司全体员工在朱总的带领下到塘朗山进行登山穿越活动。 上午九点,参加活动的全体员工就来到了塘朗山脚下。大家沿着登山阶梯向顶峰奋勇冲击,大有&ldquo 不登上山誓不罢休&rdquo 的劲头。虽然天气稍有些热,但员工们登山的热情不减,情绪高昂。尽管有个别同事由于身体原因使登山的脚步慢了下来,但我们之间互相鼓励,相互扶持,处处体现出深圳市朗诚实业有点公司员工团结、不畏艰险、勇攀高峰的精神。 登临山顶后,俯瞰茂密的树林,嫩绿的山坡,深圳美景尽收眼底,大家兴致高涨,或觅景留影,或放声高歌,或追逐嬉戏。 经过了将近5个小时的长途跋涉,大家顺利地完成了整个登山穿越活动,然后集体聚餐, 享受着胜利的喜悦。 这次爬山活动,展现了朗诚团队克服困难、积极向上、勇于拼搏、团结和谐的精神风貌。也磨练了员工的意志,达到了强身健体、释放工作压力的目的。在今后的工作中,朗诚员工也将会以&ldquo 不畏艰险,勇登高峰&rdquo 的精神、厚积薄发,迎难而上,以更加饱满的精神状态投入到工作中,再创佳绩!
  • 不畏艰险,勇登高峰 ----朗诚公司组织集体登山穿越活动
    2012 年6月2日,为丰富员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增强团队凝聚力,推进企业文化建设,加深员工之间的交流和沟通,激发全体员工以饱满的热情和激昂的斗志迎接新的挑战,深圳市朗诚实业有限公司全体员工在朱总的带领下到塘朗山进行登山穿越活动。 上午九点,参加活动的全体员工就来到了塘朗山脚下。大家沿着登山阶梯向顶峰奋勇冲击,大有&ldquo 不登上山誓不罢休&rdquo 的劲头。虽然天气稍有些热,但员工们登山的热情不减,情绪高昂。尽管有个别同事由于身体原因使登山的脚步慢了下来,但我们之间互相鼓励,相互扶持,处处体现出深圳市朗诚实业有点公司员工团结、不畏艰险、勇攀高峰的精神。 登临山顶后,俯瞰茂密的树林,嫩绿的山坡,深圳美景尽收眼底,大家兴致高涨,或觅景留影,或放声高歌,或追逐嬉戏。 经过了将近5个小时的长途跋涉,大家顺利地完成了整个登山穿越活动,然后集体聚餐, 享受着胜利的喜悦。 这次爬山活动,展现了朗诚团队克服困难、积极向上、勇于拼搏、团结和谐的精神风貌。也磨练了员工的意志,达到了强身健体、释放工作压力的目的。在今后的工作中,朗诚员工也将会以&ldquo 不畏艰险,勇登高峰&rdquo 的精神、厚积薄发,迎难而上,以更加饱满的精神状态投入到工作中,再创佳绩!
  • 全国饲料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发布国家标准《饲料中新甲基橙皮苷二氢查耳酮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
    国家标准计划《饲料中新甲基橙皮苷二氢查耳酮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由 TC76(全国饲料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主要起草单位 山东省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山东奔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饲料中新甲基橙皮苷二氢查耳酮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pdf《饲料中新甲基橙皮苷二氢查耳酮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编制说明.pdf
  • 驰援武汉 | 聚光科技捐赠火神山、雷神山医院水质在线监测设备已进入运行
    近日发生的新型肺炎疫情来势汹汹、波及全国,牵动民心。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对疫情防控进行部署,要求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目前疫情防控已进入阻击战最后关键阶段,中国举全国之力,短短9天完成了湖北武汉火神山医院的建设于2月2日晚正式投入使用,雷神山医院于2月5日晚交付使用。“中国速度”医院火速交付的背后,是社会各界全力响应及急速支持。  为确保医院日产千吨废水严格的监测及处理任务,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光科技”)积极响应、主动承担,积极参与火神山、雷神山医院废水排放监测保障工作。在接有关单位通知后,于2020年1月29日上午紧急召集供应链中心人员投入生产,完成全部驰援设备的生产,并于当晚加急将水质在线检测设备紧急发往火神山医院和雷神山两家速建医院现场,相关技术人员也火速奔赴第一线。  此次紧急驰援前方现场设备为公司助力武汉防疫定向捐赠,包括COD、氨氮、余氯等参数水质在线监测设备,2月2日水质在线监测设备均已完成现场安装调试,截至2月5日所有监测设备已全部投入正常运行。同时,为全力支持两家速建医院污水处理环节水质在线监测设备的良好运行,聚光工程技术人员一直奋战在疫情第一线,确保现场水质在线监控数据的“真准全”以预警污水二次污染环境,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1月29日上午 紧急生产:紧急召集供应链中心人员投入生产。1月29日下午 完成备货:完成全部驰援设备的生产。1月29日晚上 加急发货:并于当晚加急将水质在线检测设备紧急发往火神山医院和雷神山两家速建医院现场。2月3日中午 运抵现场:现场设备包括COD、氨氮、余氯等参数水质在线监测设备。2月3日下午一线安装技术人员火速奔赴第一线开始设备安装 。2月3日晚上 现场调试:目前所有的监测设备都已完成现场的安装调试。2月4日凌晨 完成交付: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2月5日凌晨 正式运行:目前设备开始正常监测运行。  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聚光人必将全力以赴,主动作为,圆满完成这项特殊而光荣的任务。相信伟大的中华民族必能众志成城,打赢这场疫情控制的阻击攻坚战!  加油武汉!加油中国!
  • 驰援武汉 | 聚光科技捐赠水质在线监测设备支援火神山 雷神山医院速建
    近日湖北省发生新型肺炎疫情,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各省纷纷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目前,疫情也影响了全国多省市,疫情防控目前已进入严峻的阻击战。与此同时,社会各界积极响应,多项物资紧急驰援湖北。   湖北武汉市蔡甸区火神山医院和雷神山医院的建设,作为疫情防控工作的关键举措之一,需要在极其有限的时间内建设完成。昨夜,3000万民众深夜在线关注火神山医院和雷神山医院的建设进度。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光科技”)积极响应、主动承担,接有关单位通知后,于2020年1月29日上午紧急召集供应链中心人员投入生产,并于当晚加急发货以确保2020年2月2日第一批设备到两家紧急速建医院开展现场安装调试。本次聚光科技为火神山医院和雷神山医院驰援的第一批设备为6套水质在线监测设备,包括COD、氨氮、余氯等。聚光科技将尽全力支持两家速建医院的污水处理环节水质在线监测设备良好运行,全力确保其水质在线监控数据“真准全”以预警污水二次污染环境,这是一项特殊而光荣的任务,聚光人必将全力以赴。我们众志成城、齐心协力,共同助力武汉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聚光供应链中心紧急集中人员生产现场
  •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桃胶等15种“三新食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审评机构组织专家对桃胶等4种物质申请新食品原料、丝氨酸蛋白酶等6种物质申请食品添加剂新品种、C.I.颜料黑7等5种物质申请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的安全性评估材料进行审查并通过。特此公告。附件:三新食品公告.pdf国家卫生健康委2023年9月22日一、新食品原料解读材料(一)桃胶桃胶是以蔷薇科李属植物桃树(Prunus persica(L.)Batsch)分泌的胶状物为原料,经采摘、分选、晾晒、清洗、干燥等工艺制成。主要营养成分为膳食纤维、多糖、水分、蛋白质和维生素等。桃胶在我国湖北、江苏及浙江等地区有一定的食用历史,食用方式主要有做汤、粥、羹、甜品等。本产品推荐食用量为≤30克/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审评机构依照法定程序,组织专家对桃胶的安全性评估材料审查并通过。新食品原料生产和使用应当符合公告内容以及食品安全相关法规要求。鉴于桃胶在婴幼儿、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人群中的食用安全性资料不足,从风险预防原则考虑,上述人群不宜食用,标签及说明书中应当标注不适宜人群和食用限量。该原料的食品安全指标按照公告规定执行。(二)油莎豆本产品的基源植物为莎草科莎草属植物油莎草(Cyperusesculentus L.var.sativus Boeck.),原产于中非洲,在地中海地区被广泛种植,于上世纪五十年代引入我国,目前在我国河北、甘肃和山东等地区种植。申报产品油莎豆为其地下块茎,主要营养成分为碳水化合物、脂肪、膳食纤维、水分和维生素等。欧洲将油莎豆作为普通食品管理;加拿大认为油莎豆奶具有作为食品安全食用的历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审评机构依照法定程序,组织专家对油莎豆的安全性评估材料审查并通过。新食品原料生产和使用应当符合公告内容以及食品安全相关法规要求。该原料的食品安全指标按照我国现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坚果与籽类食品的规定执行。(三)肠膜明串珠菌乳脂亚种肠膜明串珠菌乳脂亚种主要存在于天然发酵的乳制品、干酪、泡菜等中。本产品使用的菌种是从乳制品分离得到的,该菌种已被列入欧洲食品安全局资格认定(QPS)名单的推荐生物制剂列表、国际乳品联合会公报(Bulletin of the IDF 514/2022)的“在发酵食品中证明安全的微生物品种目录”以及丹麦的《食品中使用的微生物菌种名单记录》。本次批准列入《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使用范围包括乳及乳制品、果蔬制品、谷物制品的发酵加工,不包括婴幼儿食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审评机构依照法定程序,组织专家对肠膜明串珠菌乳脂亚种的安全性评估材料进行审查并通过。新食品原料生产和使用应当符合公告内容以及食品安全相关法规要求。待食品加工用菌种制剂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布后,按照食品加工用菌种制剂的标准执行。(四)吡咯并喹啉醌二钠盐本产品以食葡萄糖食甲基菌(Methylovorus glucosotrophus)为发酵菌种,经发酵、提取、纯化、结晶、干燥等工艺制成。吡咯并喹啉醌二钠盐天然存在于多种食物如牛奶、鸡蛋、菠菜等中。我国已于2022年批准合成法制得的吡咯并喹啉醌二钠盐为新食品原料。吡咯并喹啉醌二钠盐在美国被作为“一般认为安全的物质(GRAS)”管理,可作为原料用于能量饮料、运动饮料、电解质饮料等食品;欧盟和加拿大作为膳食补充剂或天然保健食品。本产品推荐食用量为≤20毫克/天(即含量为98%的吡咯并喹啉醌二钠盐推荐食用量为≤20毫克/天,超过该含量的按照实际含量折算)。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审评机构依照法定程序,组织专家对吡咯并喹啉醌二钠盐的安全性评估材料进行审查并通过。新食品原料生产和使用应当符合公告内容以及食品安全相关法规要求。鉴于吡咯并喹啉醌二钠盐在婴幼儿、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人群中的食用安全性资料不足,从风险预防原则考虑,上述人群不宜食用,标签及说明书中应当标注不适宜人群和食用限量。该原料的食品安全指标按照公告规定执行。二、食品添加剂新品种解读材料(一)丝氨酸蛋白酶    1.背景资料。地衣芽孢杆菌(Bacillusli cheniformis)来源的丝氨酸蛋白酶申请作为食品工业用酶制剂新品种。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法国食品安全局、丹麦兽医和食品局、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食品标准局等允许其作为食品工业用酶制剂使用。    2.工艺必要性。该物质作为食品工业用酶制剂,主要用于催化胰凝乳蛋白的水解。其质量规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食品工业用酶制剂》(GB 1886.174)。(二)乳酸镁    1.背景资料。镁作为食品营养强化剂已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14880),允许用于调制乳粉、饮料类(14.01及14.06涉及品种除外)、固体饮料类等食品类别。本次申请的乳酸镁是镁的一种化合物来源,其使用范围和用量与GB 14880中已批准镁的规定一致。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欧盟委员会等允许其用于婴幼儿配方食品等食品类别。    2.工艺必要性。该物质作为食品营养强化剂用于调制乳粉(食品类别01.03.02)、饮料类(14.01及14.06涉及品种除外)(食品类别14.0)和固体饮料类(食品类别14.06),强化食品中镁的含量。其质量规格按照公告的相关要求执行。(三)2’-岩藻糖基乳糖    1.背景资料。2’-岩藻糖基乳糖申请作为食品营养强化剂新品种。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欧盟委员会、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食品标准局等允许2’-岩藻糖基乳糖用于婴幼儿配方食品等食品类别。    2.工艺必要性。该物质作为食品营养强化剂,是母乳中一种主要的母乳低聚糖。其质量规格按照公告的相关要求执行。(四)乳糖-N-新四糖1.背景资料。乳糖-N-新四糖申请作为食品营养强化剂新品种。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欧盟委员会、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食品标准局等允许乳糖-N-新四糖用于婴幼儿配方食品等食品类别。    2.工艺必要性。该物质作为食品营养强化剂,是母乳中一种主要的母乳低聚糖。其质量规格按照公告的相关要求执行。(五)乳酸钙1.背景资料。乳酸钙作为酸度调节剂、抗氧化剂、乳化剂、稳定剂和凝固剂、增稠剂已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允许用于加工水果、糖果、固体饮料、膨化食品等食品类别,本次申请扩大使用范围用于腌渍的蔬菜(食品类别04.02.02.03),蔬菜罐头(食品类别04.02.02.04)。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欧盟委员会等允许其作为增稠剂、酸度调节剂用于加工蔬菜、蔬菜罐头。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评估结果,该物质的每日允许摄入量“不作具体规定”。    2.工艺必要性。该物质作为稳定剂和凝固剂、酸度调节剂用于腌渍的蔬菜(食品类别04.02.02.03),蔬菜罐头(食品类别04.02.02.04),改善产品稳定性。其质量规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乳酸钙》(GB 1886.21)。(六)三赞胶1.背景资料。国家卫生健康委2020年第4号公告批准食品添加剂新品种三赞胶作为增稠剂、稳定剂和凝固剂用于肉灌肠类、果蔬汁(浆)类饮料和植物蛋白饮料的食品类别。本次申请扩大使用范围用于调制乳(食品类别01.01.03),复合蛋白饮料(食品类别14.03.03)和风味饮料(食品类别14.08)。    2.工艺必要性。该物质作为增稠剂、稳定剂和凝固剂用于调制乳(食品类别01.01.03),复合蛋白饮料(食品类别14.03.03)和风味饮料(食品类别14.08),改善产品稳定性。其质量规格执行国家卫生健康委2020年第4号公告。三、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解读材料(一)C.I.颜料黑7;炭黑1.背景资料。该物质常温下为黑色粉末,不溶于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GB 9685-2016)已批准该物质作为添加剂用于橡胶、涂料及涂层、纸和纸板、油墨以及聚乙烯(PE)、聚丙烯(PP)、聚苯乙烯(PS)等多种塑料材料及制品。此次申请将其使用范围扩大到聚醚醚酮(PEEK)塑料材料及制品。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欧盟委员会、日本厚生劳动省和南方共同市场均允许该物质用于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2.工艺必要性。该物质是一种常用的黑色颜料,具有较好的色强度。(二)丙烯酰胺与甲基丙烯酰氧乙基三甲基氯化铵、衣康酸和N,N'-亚甲基双丙烯酰胺的共聚物1.背景资料。该物质为水溶性物质,在水溶液状态下为透明至琥珀色。国家卫生健康委2023年第1号公告中已批准该物质作为添加剂用于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最大使用量为1%,此次申请将其最大使用量扩大为1.5%。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和德国联邦风险评估研究所均允许该物质用于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    2.工艺必要性。该物质作为干强剂用于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可增强纸张强度、增加纤维和填料等的留着性能以及纸浆的滤水性能。(三)2-(乙烯氧基)-1,2,3-丙三羧酸三丁基酯1.背景资料。该物质在常温下为无色粘稠液体。GB 9685-2016已批准该物质作为添加剂用于塑料材料及制品,此次申请将其使用范围扩大到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油墨。欧洲印刷油墨协会、瑞士联邦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德国联邦食品和农业部均允许该物质用于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油墨。    2.工艺必要性。该物质作为添加剂用于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油墨,能增强油墨的热塑性能和耐水性能。(四)1,4-苯二甲酸与癸二酸和1,2-乙二醇的聚合物1.背景资料。该物质在常温下为乳白色固体,不溶于水。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和欧洲委员会均允许该物质用于食品接触用涂料及涂层。    2.工艺必要性。该物质用于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酯(PET)膜材表面涂层,具有较好的耐热性和耐化学性。(五)甲基丙烯酸与甲基丙烯酸丁酯、丙烯酸乙酯和甲基丙烯酸甲酯的聚合物和对苯二酚与4,4-亚甲基双(2,6-二甲基酚)和氯甲基环氧乙烷的聚合物与N,N-二甲基乙醇胺的反应产物1.背景资料。该物质不溶于水,分散在水中呈现为乳白色液体状态,也几乎不溶解于大多数有机溶剂。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和欧洲委员会均允许该物质用于食品接触用涂料及涂层。    2.工艺必要性。该物质为涂料的主要成膜物质,具有较强的附着力和耐腐蚀性。
  • 昆山:政府招标引入第三方检测
    6月11日,昆山质监局与花桥经济开发区党政办联合出台了《关于做好花桥经济开发区招标物资验收工作的通知》,昆山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作为第三方公正法定检验机构,全面介入花桥政府招标采购物资的质量检测工作。这是市质检所首次在区镇招标工作中担当质量“仲裁”角色。《通知》明确了采购当事人的权力、职责,界定了生产单位的质量安全要求,规范了在日常采购中的基本行为。《通知》还明确由市质检所对花桥开发区采购的产品提供相关的检验检测。对问题产品,企业无法提供检验报告,将被取消招标资格。招标方发现可疑产品,应直接委托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测,市质检所作为第三方公正法定检验机构,承担采购产品的质量监督检测任务,为政府行政部门把好质量验收关。   据了解,质监局将在花桥试点的基础上,根据各个区镇的需求,将逐步推广质检所第三方检测认证工作。
  • 砥砺前行 再创佳绩 三德科技SDPS全通制样系统连续中标燃料智能化建设项目
    近期,市场一线传来捷报,三德科技先后与神华国能宁夏鸳鸯湖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华鸳鸯湖”)、珠海Y公司(最终用户为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以下简称“中铝兰州”)和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粮生化”)成功签约,为其提供SDPS全通制样系统。神华鸳鸯湖采购的自动制样系统主要用于电厂二期2×1000MW级超超临界机组扩建工程。该工程位于宁夏自治区毛乌素沙漠内,机组为目前全国最大间接空冷超超临界百万级燃煤发电机组,是国家“一带一路”、“西电东送”战略高地的重要支点。该项目建设内容包含自动制样系统、自动存查柜系统及除尘系统,是三德科技与神华集团签订的首套自动制样系统项目,将为该电厂“无人化”制样、“无人化”存取样的实现提供智能硬件支撑。 神华鸳鸯湖冬季施工全景(图片来源自网络) 神华鸳鸯湖SDPS全通制样系统方案效果图中铝兰州位于甘肃省兰州市,是国家“二五”期间在大西北建设的第一家电解铝厂,迄今已有五十多年发展历史。中铝兰州自备电厂燃煤机组容量3×300MW,2008年12月全面建成投产,来煤以火车煤、汽车煤为主。本次项目建设内容主要是对电厂来煤入厂及采制样环节进行智能化改造,具体包括:新建全自动制样系统;新建汽车机械采样机及配套的集样间;完善火车、汽车入厂自动识别系统等。项目建成后,将有效促进中铝兰州燃料智能化管理及企业经营绩效提升。中铝兰州(图片来源自网络)中铝兰州SDPS全通制样系统方案效果图中粮生化位于安徽省蚌埠市,是我国农产品深加工大型骨干企业、国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该公司热电厂新建自动制样系统,希望燃煤样品采制样环节真正实现自动、环保、无人值守。鉴于此,经多次调研、对比其他同类型发电企业产品选型与应用情况,最终综合评标采购了三德科技SDPS全通制样系统(含采制对接、自动制样、气动传输、斗提装置等)。中粮生化(图片来源自网络)中粮生化SDPS全通制样系统方案效果图 目前,上述三个项目的标的产品正在交付过程中。
  • 中国化工学会关于《工业用2-氯-6-三氯甲基吡啶》等 4项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专家:由中国化工学会组织制定的《工业用2-氯-6-三氯甲基吡啶》等4项团体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3年4 月21日之前将征求意见表(见附件5)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中国化工学会。联系人:张颖 电话:010-64455951邮箱:zhangy@ciesc.cn附 件1.《工业用2-氯-6-三氯甲基吡啶》征求意见稿2.《电子级丙二醇甲醚》征求意见稿3.《电子级丙二醇甲醚醋酸酯》征求意见稿4.《啶氧菌酯原药》征求意见稿5. 征求意见表 中国化工学会2023年3月21日附件3《电子级丙二醇甲醚醋酸酯》征求意见稿.pdf附件1《工业用2-氯-6-三氯甲基吡啶》征求意见稿.pdf附件2《电子级丙二醇甲醚》征求意见稿.pdf附件5 征求意见表.doc《工业用2-氯-6-三氯甲基吡啶》等4项团体标准征求意见通知.pdf附件4《啶氧菌酯原药》征求意见稿.pdf
  • 仪真分析独家代理美国EPA推荐的BRL全自动甲基汞/总汞测定仪
    仪真分析仪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仪真)于2011年10月份正式成为美国布鲁克兰实验室(Brooks Rand Lab)的全自动总汞,全自动甲基汞及二位一体形态汞分析仪器MERX的全国独家代理商,并且全面负责该产品的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工作。从此,中国的众多客户可以得到近距离的贴切服务。 MERX 系统功能齐全,可用于总汞和甲基汞和其他汞形态的分析,一个系统全部搞定。MERX还可以与市场上所有ICP/MS 联用,实现GC-ICP/MS 形态汞测定。模块式的设计让系统具备无与伦比的灵活性,为客户节省费用及开支。MERX系统还是全球运用最多,市场占有率最大的甲基汞分析仪器,为美国EPA 1630方法所推荐。MERX所拥有的优越性能,将有助于推广总汞及甲基汞的检测范围和应用领域。特别有助于在环境,农林牧渔的样品中总汞及形态汞的研究及检测。 关于美国布鲁克兰实验室(Brooks Rand Lab)-http://www.brooksrand.com 美国的布鲁克兰试验室是世界上最大的甲基汞分析仪器生产商及商业分析实验室,具有三十多年重金属分析经验,在原有的知名总汞分析仪器基础上,三年前推出了世界上第一台商品化的,完全符合美国EPA 1630 甲基汞分析方法的,应用气相色谱-高温裂解-冷原子荧光检测的最新全自动甲基汞分析仪器MERX,能够分析从常量到痕量的甲基汞,结束了甲基汞测试步骤繁琐且重复性差的历史。布鲁克兰实验室的研发人员来自在美国从事汞分析的多年的专家,对从总汞到形态汞的检测具备独到的经验,为客户分析提供完整的解决方案。 仪真分析拥有强大的技术支持团队,为布鲁克兰实验室钦定的大中国的独家代理.相关产品垂询,敬请与我们联系将为您的实验室提供最优质的服务和解决方案。 更多产品请登陆仪真官网:www.esensing.net 仪真分析仪器有限公司 电话:(021) 62087664 传真:(021) 62191934 E-Mail:yu@esensing.net
  • 聚光、力合、佳明等厂商助力武汉火神山、雷神山医院水质检测
    p & nbsp & nbsp 近日湖北省发生新型肺炎疫情,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各省纷纷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目前,疫情也影响了全国多省市,疫情防控目前已进入严峻的阻击战。与此同时,社会各界积极响应,多项物资紧急驰援湖北。& nbsp & nbsp /p p & nbsp & nbsp 湖北武汉市蔡甸区火神山医院和雷神山医院的建设,作为疫情防控工作的关键举措之一,需要在极其有限的时间内建设完成。昨夜,3000万民众深夜在线关注火神山医院和雷神山医院的建设进度。 /p p & nbsp & nbsp 作为收治肺炎病人的专科医院,两家速建医院的污水排放安全至关重要。目前,多家环境厂商积极行动起来,驰援两所医院的建设!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1/uepic/29d702a8-03d8-43ea-9ff9-0960032f6102.jpg" title=" 佳明_副本.jpg" alt=" 佳明_副本.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佳明测控人员调试设备中 /strong br/ /p p & nbsp & nbsp 1月29日晚上九点多,位于青岛高新区的青岛佳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验室灯火通明,数名研发工程师正在马不停蹄的调试设备。 /p p & nbsp & nbsp “我们了解到正在建设的武汉火神山和雷神山医院需要微生物检测设备,已经第一时间与武汉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取得联系,无偿提供 strong 两套微生物水质在线监测系统 /strong ,目前正在加紧测试,保障安装即可使用,预计明天下午就能发货!同时储备多台设备随时发往武汉,后期会根据需要进行设备的研发升级及数据分析。”青岛佳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战略拓展部部长荆立明表示。 /p p & nbsp & nbsp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作为一家高科技环保企业,青岛佳明公司第一时间召开紧急会议,积极响应社会号召,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公司成员立马调整到高速运转的状态,为保障医院污水排放安全,加紧生产调试水质在线监测设备,同时组建技术骨干团队,第一时间前往武汉,共抗疫情。 /p p & nbsp & nbsp 荆立明介绍,即将投入火神山和雷神山医院使用的微生物四项检测仪是以酶-底物法微生物检测技术为核心的检测产品,可任意组合检测污水、地表水、地下水、海水和饮用水水中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耐热(粪)大肠菌群和大肠埃希氏菌四种常规微生物指标,可根据需求实现MPN法检测,在6-18小时内实现多种微生物的培养检测,具有操作便捷,结果精确,可代替繁琐的实验室人工操作等快速检测的优势。 /p p & nbsp & nbsp “1月29日,武汉市生态环境局已经为我们提供了支援武汉新型肺炎防控工作车辆通行服务的函,保障我们的通行。”荆立明表示,万众一心,众志成城。面对这突如其来的疫情,公司每个人都是行动者,他们也坚信能打赢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1/uepic/25887439-b609-4be9-ab33-039b237bb5a2.jpg" title=" 聚光科技_副本.jpg" alt=" 聚光科技_副本.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聚光科技驰援物资 /strong br/ /p p & nbsp & nbsp 作为上市公司的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光科技”)也作出积极响应、主动承担,接有关单位通知后,于2020年1月29日上午紧急召集供应链中心人员投入生产,并于当晚加急发货以确保2020年2月2日第一批设备到两家紧急速建医院开展现场安装调试。本次聚光科技为火神山医院和雷神山医院驰援的第一批设备为 strong 6套水质在线监测设备 /strong ,包括COD、氨氮、余氯等。聚光科技将尽全力支持两家速建医院的污水处理环节水质在线监测设备良好运行,全力确保其水质在线监控数据“真准全”以预警污水二次污染环境,这是一项特殊而光荣的任务,聚光人必将全力以赴。我们众志成城、齐心协力,共同助力武汉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450px height: 179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1/uepic/40e5341b-3457-43e2-a7a2-9c9b5d207cd7.jpg" title=" 企业微信截图_20200131145422.jpg" alt=" 企业微信截图_20200131145422.jpg" width=" 450" height=" 179" border=" 0" vspace=" 0" / /p p & nbsp & nbsp 另一家上市公司力合科技是在1月29日接到武汉方面的消息,需要对新建的火神山、雷神山及金银潭等9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定点医院的污水及周边水源水质情况开展监测。力合科技表示,助力疫情阻击战,无偿提供相关设备和技术支持,立即安排了相关仪器设备的准备工作,已装备、调试完成了 strong 三台应急监测车 /strong ,配备了余氯、生物毒性、粪大肠菌群等十余项指标的监测仪器。 br/ /p p & nbsp & nbsp 力合科技相关负责人介绍,1月30日晚间,第一台应急监测车从长沙启程已抵达武汉,除相关水质检测专业设备外,还随车携带了一批消毒杀菌物资。由于目前防护服、护目镜等专业物资十分缺乏,而定点医院的废水监测必须做到严密防护,另两队人员暂时无法前往武汉,力合科技已上报省卫健委、省工信厅,并正多方积极筹备相关防护物资。 /p p & nbsp & nbsp 该负责人表示,除提供应急监测设备和技术支援外,后续还将调集一批在线监测设备对有关医院废水进行24小时连续监测,确保对医院废水污染及时预警,减少疫情带来的次生灾害。 /p
  • 华大基因多家医学实验室满分通过全国SDC2基因甲基化检测室间质评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临床检验中心 (NCCL) 公布了《2023年全国SDC2基因甲基化检测室间质量评价预研活动结果报告》,华大基因旗下深圳、武汉、天津3地医学检验所均以满分成绩通过。这是5月华大基因深圳、天津医学检验所满分通过全国肿瘤游离DNAEGFR基因突变检测室间质评以来的再次满分认证通过,多次获得国家权威机构组织的充分肯定,证明了华大基因在肿瘤防控领域的专业检测能力。华大基因多家医学检验所满分通过室间质评华大基因十分注重医学检验所的质量管理。从2020年参与室间质评以来,多次以满分高分通过国家级室间质评。此次室间质评是国家卫健委临床检验中心首次针对SDC2基因甲基化检测面向全国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开展的室间质量评价,通过SDC2基因甲基化检测的定性检测,对临床实验室进行质量评价。华大基因三家医学实验室采用华大基因自主研发的粪便DNA甲基化检测试剂参加本次室间质评,阳性符合率和阴性符合率均为100%,满分通过该项能力验证,这也充分证明了华大基因粪便DNA甲基化检测技术的稳定性与高质量水平。在加速技术创新及完善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的同时,华大基因基于粪便DNA甲基化检测技术推出多款基因检测方案,其中,采用荧光定量PCR技术的华常康[gf]ae[/gf]粪便DNA甲基化检测,能够通过检测粪便携带的肠道脱落细胞中的3个肠癌相关基因 (SDC2、ADHFE1、PPP2R5C) 的甲基化水平,从而评估受检者罹患肠癌的风险。此外,华大基因为检测试剂提供配套处理系统,实现低中高通量的结直肠癌防控一站式自动化整体解决方案,为合作伙伴打造疾病检测和肿瘤防控“平急两用”通用型平台。近年来,华大基因始终坚持“防大于治、人人可及”的公共卫生普惠精准防控理念,不断创新技术,推动普惠民生项目。未来,华大基因仍将积极探索新模式、新思路、新技术与新场景,将基因科技赋能精准医学, 为加快实现‘健康中国2030’贡献科技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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