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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果定标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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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果定标准品相关的论坛

  • 食品中各元素测定标准

    讨论:各类食品中重金属、有害元素、微量元素等等的测定标准,欢迎大家分享与讨论!大家平时在食品检验工作中测定最多的元素又是哪些呢?

  • 折扣处理EP和USP法定标准品

    因公司项目停止,购买的法定标准品(EP和USP)现全部闲置,都是现行批号,有证书,现全部低价处理,有需要的全部拿走 联系QQ:342832185声明一下,不能开票哦

  • 食品中激素多残留标准GB/T 21981-2008中的问题谁遇到过

    食品中激素多残留测定标准GB/T 21981-2008中使用了100mL水(即25%甲醇)进行净化,先用ENVI-CARB活性炭柱,但是总是容易堵上,样品溶液过不下来,用泵抽也很难。上质谱后回收也不太好。谁有好的办法?减少甲醇体积?害怕不能完全提取。

  • 【分享】药品注册现场核查工作方案、要点及判定标准

    《药品注册现场核查要点及判定标准》课件-11-14版(幻灯片)药品注册现场核查工作方案1106 药品注册现场核查要点及判定标准发文报表7个(附表1药品注册撤回申请表,附表2药品注册申请撤回汇总报表,附表3药品注册自查报告表,附表4药品注册全面现场核查报告表,附表5药品注册全面现场核查汇总报表,附表6药品注册现场核查委托表,附表7药品注册现场核查委托报告表)[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52224]都在这一个包里了[/url]

  • 【转帖】关于速报食品添加剂产品指定标准相关资料的通知(中食添协〔2011〕14号)

    各会员单位: 近日,国家卫生部和质检总局发布2011年第6号公告,再次重申食品添加剂的标准包括使用安全标准和产品质量规格标准,且均纳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范围。公告规定,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应依据相应国家标准或指定标准组织生产,生产企业不需要制定食品添加剂产品企业标准,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和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亦不再对食品添加剂产品企业标准进行备案;对于生产尚没有国家质量规格标准的食品添加剂产品,可依据卫生部等九部门《关于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督管理的通知》(卫监督发89 号)的规定,提出参照国际组织和其它国家标准(含质量要求、检验方法)的资料,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作为指定标准的依据。 在我国现行生产监管体制下,国家标准和指定标准是企业组织产品生产的重要技术文件,也是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申领生产许可证的必要条件之一。为此,协会希望各生产企业进一步重视标准方面的工作,对企业所生产的食品添加剂产品的标准进行认真梳理,对于没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产品,按照公告的规定,尽快向卫生部委托的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上报参照国际组织和其它国家标准制定产品指定标准(含质量要求、检验方法)的文本和国内外相关标准的资料,便于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组织专家研究,缩短指定标准颁布实施的时间,减少因缺失标准造成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联系方式: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南里7 号,邮编:100021电话:010-87776914 传真:010-67711813电邮:GB2760@gmail.com二、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6 号万通中心3 座1402 室,邮编:100020电话:010-59795833 传真:010-59071335电邮:cfaa2003@yahoo.com.cn 二○一一年四月六日

  • 判定标准需要受控吗?

    背景: cma认证参数表各参数均一 一对应方法标准,代表本检测机构的检测能力。观点一:检测机构标准管理时仅和参数表对应,对方法标准按照流程进行识别和受控管理,对于判定标准则无需纳入受控文件管理。判定标准时合同评审时与客户约定的内容,且判定标准可以是国、行、地、企四类标准,也可以为非现行有效的标准版本,判定标准与检测机构能力之间无必然联系,因此判定标准可不纳入标准受控范围。观点二:尽管目前参数表中均使用方法标准,但是作为判定的标准也应该受控,因为判定标准也需要检测机构对其现行有效性进行必要的分析,判定标准可以不按标准管理流程进行分析、识别、受控;但是也应该按照文件管理进行必要控制。观点三:将现有标准进行分类管理,分为“受控标准”和“受控资料”;方法标准视为“受控标准”适用《标准管理程序》需要进行分析、识别、受控,并加盖受控章,保准受控状态并动态更新。判定标准“受控资料”适用《文件管理程序》识别机构现有版本与官方版本的一致性后即加盖“资料章“。请坛内各位大佬各抒己见,学生拜谢。

  • 【资料】药品GM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 2008

    供参考。新标准更严了感觉上借鉴了些 欧洲GMP的要求[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78840]药品GM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url]

  • 药品GMP认证评定标准及发展变化

    [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34469]药品GMP认证评定标准及发展变化[/url]看看吧

  • 【分享】乳与乳制品中蛋白质测定标准发布

    乳与乳制品中蛋白质测定标准发布有助于三聚氰胺等非蛋白含氮物不再被误判为蛋白质本报讯 近日,作为我国农业行业标准,《乳与乳制品中蛋白质的测定 双缩脲比色法》(NY/T 1678-2008)标准发布并实施。 该标准的发布,标志着在利用其进行乳与乳制品中蛋白质测定的前提下,三聚氰胺等非蛋白含氮物将不会再被误判为蛋白质,也不会再出现蛋白质测定值虚高的问题。 该标准由中国农业大学食品学院牵头,农业部乳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农业部奶及奶制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北京)、农业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上海)共同完成。 据悉,早在2004年,中国农业大学研究人员就开展了鉴别在食品中非法添加“非蛋白含氮物”的研究,奠定了研发此项技术的基础。中国农业大学食品学院侯彩云教授表示,新标准的出台,为堵塞乳与乳制品中恶意造假行为提供了必要的技术支撑,但乳品质量安全保障还需要标准体系的进一步完善,以及食品安全长效保障机制的进一步健全。(记者赵陕雄) 信息来源:中国质量报 发布时间:2008-11-21

  • 【分享】产品销售与回收《药品GM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08版

    【分享】产品销售与回收《药品GM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08版

    [center]产品销售与回收《药品GM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08版[/center][im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09/04/200904030735_142125_1626679_3.jpg[/img][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142126]产品销售与回收《药品GM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08版[/url]

  • 【转帖】韩国通报“食品标签标准的建议修订”

    韩国通报“食品标签标准的建议修订”来源:不详 韩国于2009年10月2日发布通报G/TBT/N/KOR/236,通报名称为“食品标签标准的建议修订”。该通报建议对《食品标签标准》修订的内容有: ——OEM(原始设备生产商)生产的产品应标示在外包装的主显示面上,并且字体大小不小于产品名称字体大小的一半,或者按照一定比例标示在主显示面上; ——对于经过生产厂解冻后流通的冷冻蛋糕或是盐渍发酵水产品,“生产品日期”、“解冻日期”、“解冻后的出售日期”、“解冻后的具体储藏条件和使用条件”、都应该以不小于12镑大小的字体显示在包装的主显示面上; ——含有苯酚甲醛或尿素甲醛的食品器具或容器上应该标有“禁止微波”; ——耐热玻璃杯应标有使用指示:“直接加热”、“适用于微波”、“适用于烤箱”或“禁止加热”; ——如果食品中部分含有或全部含有人造或天然香料,应在紧挨着食品名称的地方以与食品名称同样大小或更大的字体标出“香料”名称; ——如果人造或天然香料仅被用于调味,则外包装不可使用制成调味料的水果或蔬菜的图片,避免误导消费者; ——由于有机加工食品的认证制度是由韩国食品工业促进法制定,应在食品标签标准中去掉有机加工食品的特定标签标准; ——在口香糖生产中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清单应列出; ——按照韩国食品添加剂法典的规定,应将食品添加剂的名称标出。 该通报于2009年12月1日开始生效。

  • 【转帖】韩国拟对《食品标签标准》进行修订

    韩国于2009年10月2日发布通报G/TBT/N/KOR/236,通报名称为“食品标签标准的建议修订”。该通报建议对《食品标签标准》修订的内容有: —— OEM(原始设备生产商)生产的产品应标示在外包装的主显示面上,并且字体大小不小于产品名称字体大小的一半,或者按照一定比例标示在主显示面上; —— 对于经过生产厂解冻后流通的冷冻蛋糕或是盐渍发酵水产品,“生产品日期”、“ 解冻日期”、“解冻后的出售日期”、“解冻后的具体储藏条件和使用条件”、都应该以不小于12镑大小的字体显示在包装的主显示面上; —— 含有苯酚甲醛或尿素甲醛的食品器具或容器上应该标有“禁止微波”; —— 耐热玻璃杯应标有使用指示:“直接加热”、“适用于微波”、“适用于烤箱”或“禁止加热”; —— 如果食品中部分含有或全部含有人造或天然香料,应在紧挨着食品名称的地方以与食品名称同样大小或更大的字体标出“香料”名称; —— 如果人造或天然香料仅被用于调味,则外包装不可使用制成调味料的水果或蔬菜的图片,避免误导消费者; —— 由于有机加工食品的认证制度是由韩国食品工业促进法制定,应在食品标签标准中去掉有机加工食品的特定标签标准; —— 在口香糖生产中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清单应列出; —— 按照韩国食品添加剂法典的规定,应将食品添加剂的名称标出。 该通报于2009年12月1日开始生效。来自技术壁垒资源网(http://www.tbtmap.cn)信息来源:技术壁垒资源网

  • CNAS关于判定标准的要求和标识使用

    [color=black]CNAS在申请和标识使用时有些困惑,求坛友们指点[/color][color=black]1,CNAS申请时必须将判定标准一起申请吗?[/color][color=black]2,客户指定有判定标准,如果不申请认可该判定标准,能否在检验报告上盖CNAS章?[/color][color=black]3,如果申请认可判定标准,那客户的判定标准经常变换是不是很麻烦,还得重新申请?[/color][color=black]4,CANS标识使用里有一个要求不太明白,如下[[color=black]5.3.14[/color][color=black]根据检测或校准结果,与规范或客户的规定限量做出的符合性判断,不属于本规则所规定的[/color][color=black]“[/color][color=black]意见和解释[/color][color=black]”[/color][color=black]。实验室签发的报告或证书中仅包含判定标准(无具体的检测或校准方法)时,不得在报告或证书上使用认可标识或声明认可状态。[/color]][/color][color=black]字面意思是:报告中只标识有判定标准(不含检测方法)时不能盖章;那么报告中包含判定标准(未申请认可)和检测标准(已申请认可)时能否给客户盖章?还是二者都要过认可才能盖章?[/color]

  • 关于判定标准的问题

    请教各位老师,CNAS关于标识使用有一份指引,说CNAS认可的是实验室的检测能力,一般情况下判定标准不需认可,只要检测依据的检测方法和判定标准中引用的检测方法标准均已获得认可,检验报告中可以使用认可标识。那我想咨询一下,判定标准申请认可和不申请认可有什么区别呢?因为现场评审时我们有些不带测试方法的技术要求,老师建议放在判定标准里申请。谢谢。

  • 如何制定标准物质的核查计划

    大家在平常的工作中都是如何制定标准物质的核查计划的呀?又是如何按计划做好该项工作的?我们实验室的主要检测项目包括玩具涂层的可迁移元素、总铅、邻苯二甲酸盐、十六种多环芳烃和纺织品中的禁用偶氮测定等,希望检测项目类似的老师们多多指导,以便制定相对切实可行计划并能更好地实施。如已有成型的模版请提供参考,谢谢!

  • GB601标准中规定标定标准溶液时

    GB601标准中规定标定标准溶液时,每人四平行测定结果的极差与平均值之比与两人测定结果平均值之差分别应符合(  )。 A、≤0.1%和≤0.2% B、≤0.2%和≤0.1% C、均应≤0.1% D、均应≤0.2%

  • 请诸位看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中环境空气中总烃的测定标准方法中,认为

    请诸位看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中环境空气中总烃的测定标准方法中,认为以氮气为载气时,总烃峰中包含氧组分,样品中的氧对响应有效应,因此用除烃的净化空气求空白或用含氧量与空气中氧[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Mp]气相[/url]同的氮气做载气空出干扰,我不明白的是,氧怎么会在fid检测器上有响应?我怀疑它这里讲的是否是空气峰?可是空气峰也不是因氧组分引起的!请赐教,想不出来真难受。

  • 判定标准与检测标准

    判定标准里面推荐使用的检测标准还没有进行扩项,可以使用其他相似的标准替代吗?可以盖CMA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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