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仪器信息网 > 行业主题 > >

正辛腈标准品

仪器信息网正辛腈标准品专题为您提供2024年最新正辛腈标准品价格报价、厂家品牌的相关信息, 包括正辛腈标准品参数、型号等,不管是国产,还是进口品牌的正辛腈标准品您都可以在这里找到。 除此之外,仪器信息网还免费为您整合正辛腈标准品相关的耗材配件、试剂标物,还有正辛腈标准品相关的最新资讯、资料,以及正辛腈标准品相关的解决方案。

正辛腈标准品相关的资讯

  • 如何理解经认证的标准品的不确定度
    目的许多公司都需要进行风险评估,以便采取预防措施来降低风险、防止发生生产事故。在制药和半导体行业,测量的准确性至关重要,了解和评估工艺或产品的风险因素是生产规划和质量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苏伊士公司是Sievers品牌分析仪器和耗材的生产供应商,我们非常了解仪器和标准品对工艺风险评估的重要影响。Sievers产品的测量不确定度都经过严格的表征,能够帮助用户进行全面性判断,使用户在工艺风险评估中正确使用Sievers产品。本文详细介绍如何确定Sievers认证标准品的不确定度,以及Sievers认证标准品如何满足国际标准化组织(ISO)17034号文件的要求,即《标准品供应商能力认可的一般性要求(General Requirements for the Competence of Reference Material Producers)》。概述不确定度是指测量结果值的可能范围,可被视为测量值不确定性的量化表现。了解不确定度及其对总体质量管理体系的影响,对于确保进行正确的风险管理和运营决策来说至关重要。在报告样品的测量值(例如总有机碳TOC)时,测量值的质量和可靠性必须有很高的置信度。用户必须了解测量系统的不确定度以及造成这些不确定度的原因。造成测量值的总体不确定度的两大原因是:- 测量仪器的不确定度- 用于校准或确认测量仪器的经认证标准品的不确定度测量仪器的不确定度来自于多种因素,其中包括仪器的精确度、仪器的维护、以及其它环境条件1。对于经认证标准品来说,必须了解标准品本身的不确定度、该不确定度对其认证值的意义、以及如何解释标准品的不确定度对应用的影响。在评估测量值的限值范围以及该范围对所监测的工艺或产品的影响时,必须充分了解经认证标准品的不确定度,这一点至关重要。在评估不同供应商的经认证标准品时,必须正确理解供应商提供的分析证书上的信息,方能确保符合企业内部要求和当地法规要求。不应将分析证书上标明的经认证标准品的不确定度当作该标准品的实际接受标准。在设定接受标准时,必须同时考虑标准品的不确定度和测量仪器所造成的不确定度或偏差。分析证书上标明的标准品不确定度,只源自造成该标准品认证值偏差的因素。以下介绍ISO 17034标准所要求的5个项目,这5个项目构成认证标准品的分析证书上标明的总体不确定度。本文参照ISO 17034的要求,比较了几家标准品供应商的不确定度。虽然这里讨论的是TOC,但同样的道理也适用于其它认证数据,比如电导率。影响不确定度的因素ISO 17034 是国际标准,定义了对经认证标准品的要求,其中包括总体不确定度(UCRM,Uncertainty of Certified Reference Materials)。ISO文件规定,在计算每个认证标准品的不确定度时,都必须包括以下5项2 :1) Ults — 长期稳定性的差异2) Usts — 短期稳定性的差异3) Uhom — 同批标准品的同质性差异4) Uchar — 标准品制备的差异5) k — 包含因子长期稳定性长期稳定性的不确定度(Ults)是指标准品在有效期内的TOC变化。TOC标准品会随着时间而变化,同一批标准品在有效期内的不同时间会报告不同的结果,因此必须量化这种不稳定性。这种不稳定性通常是导致总体不确定度的最重要因素。影响TOC标准品稳定性的因素包括:化学品的不稳定性、使用的防腐剂的不稳定性、标准品的储存条件的差异。短期稳定性短期稳定性的不确定度(Usts)是指标准品在转移过程中的TOC变化。当标准品暴露于不同的存储条件(例如不同的温度或光照)时,TOC就会发生变化,因此必须考虑这些短期变化所造成的不确定度。如果标准品的供应商能够提供恰当的运输条件,通常可以忽略此项。3同质性同质性的不确定度(Uhom)是指同一批次标准品的同质性差异,即同一批次的标准品之间的差别4。在计算Uhom时,必须考虑以下两个因素:“样品瓶内差异(Uwb)”和“样品瓶间差异(Ubb)”4。对于TOC标准品来说,同一批次的各个样品瓶之间(Ubb)以及同一个样品瓶之内(Uwb)都有一定的差异,必须充分考虑和量化这种差异。造成TOC标准品的同质性差异的因素包括:存储TOC标准品的容器的清洁度、样品制备区的清洁度、确保溶液同质性的生产工艺的总体稳定性。同质性差异也是造成总体不确定度的重要因素,其重要程度取决于企业对产品质量的要求。表征表征的不确定度(Uchar)是指在设定标准品认证值的过程中所产生的不确定度。对于TOC标准品来说,表征不确定度等于标准品制备工艺的不确定度。造成表征不确定度的因素包括:生产标准品的设备和原料的不确定性、操作人员的技术不确定性、标准品制备工艺的质量和一致性的不确定性。由于经认证标准品的生产商通常会花大力气来培训技术熟练的操作人员,来维护高质量的标准品制备设备,来制定完善的标准品制备工艺,因此表征不确定度对总体不确定度的影响较小。TOC标准品的生产工艺通常使用经过校准的天平和玻璃器皿。ISO 4787或ASTM E438所规定的高质量玻璃器皿的不确定度通常在0.1%至1%之间5。对于典型的TOC标准品制备工艺来说,如果使用经过校准的天平,而且操作人员训练有素,则预期测量值的表征不确定度估计在0.5%范围内。包含因子包含因子(k)为标准品供应商报告的总体不确定度提供一定的置信度。包含因子定义了一定比例的标准品的不确定度范围。标准品供应商根据想要的置信度来设定经认证标准品的包含因子。较小的包含因子会产生较小的标称不确定度,但同时也会降低分析证书上标明的标准品不确定度范围的置信度。包含因子通常为2,可以得到约95%的置信度4。比较供应商我们在比较研究中评估了几个标准品供应商的标称不确定度和实测结果。如表1所示,苏伊士公司和供应商A的分析证书上所标明的不确定度差别很小,而供应商B的不确定度就要低得多。这表明他们在不确定度计算中使用了不同的包含因子,供应商B的数据不完全符合ISO 17034要求。表1:各供应商的两种经认证标准品的报告的不确定度。表中是各供应商的标准品分析证书上标明的不确定度比较研究中的数据表明,如果使用2作为分析证书中的包含因子,供应商B的两种经认证标准品的实际不确定度就要比表1中所列的不确定度高出约3倍。供应商B的长期稳定性的实测不确定度(Ults)要高于其分析证书所报告的总体不确定度。关键性的工艺必须有明确定义的和易于理解的不确定度范围,才能确保将产品控制在这些范围之内。如果标准品制备工艺的不确定度范围不明确,就会增加工艺风险,发生代价高昂的质量偏差。总结在综合评估工艺的不确定性时,必须将认证标准品的不确定度这个重要因素考虑进去,并且在公司的风险管理评估中予以充分重视。Sievers经认证的标准品都经过严格的测试和表征,通过了ISO 17034认证。苏伊士Sievers分析仪致力于提供最优产品,符合全世界的法规和各个行业用户的需求。我们的技术人员将帮助您分析和解释如何使Sievers产品的不确定度适用于您的应用,使您可以高效、自信地进行操作。如果发生不合规的情况,我们会提供《Sievers事故分析报告》,帮助您快速完成事故调查并降低损失。从仪器和经认证标准品,到产品质量和技术服务,苏伊士Sievers分析仪为您提供最完整的解决方案,确保您的工作成功,并将风险降到最低。参考文献1.Joint Committee for Guides in Metrology. (2008, September). Evaluation of Measurement Data-Guide to the Expression of Uncertainty in Measurement.2.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 (2016). ISO 17034: 2016-General Requirements for the Competence of Reference Material Producers.3.Lensinger, T. P., Van der Veen, A. M., & Lamberty, A. (2001). Uncertainty Calculation in the Certification of Reference Materials 3. Stability Study. Accreditation and Quality Assurance, 257-263.4.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 (2017). Guide 35-Reference Materials-Guidance for characterization and assessment of homogeneity and stability. Geneva, Switzerland.5.American Society for Testing and Material. (2018). ASTM E438-Standard Specification for Glasses in Laboratory Apparatus.Conshohocken, PA, USA.
  • 澳新食品标准局就批准糖精作为食品添加剂征求意见
    2010年9月6日消息,澳新食品标准局(FSANZ)近日邀请有兴趣人士对国家食品标准草案进行评论以确保种子发芽行业的产品安全以及批准糖精(Advantame)为高强度甜味剂的申请。   FSANZ对其他主要行业都制定了规,称为初级生产和加工标准。现如今,正在对鸡蛋和蛋制品、肉类和肉制品、鲜奶制品和种子发芽等制定法规。   FSANZ现邀请食品行业、政府机构和消费者对Advantame以及种子发芽作出点评和评论,并在10月18日前发送给FSANZ.   提议P1004-第二次评估,主要初级产品和种子发芽进程。种子发芽指的是任何天然或者加工过的种子的萌芽形式。包括苜蓿芽、洋葱芽、绿豆芽等。目前并没有与种子幼苗相关的国家法规。FSANZ现对食品标准法典提出修正案,为种子萌芽设定食品安全监管措施。   应用A1034,将Advantame是一种高强度甜味剂。只有通过主管当局的批准Advantame才能作为一种食品添加剂在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使用。Ajinomoto公司要求FSANZ将Advantame作为一种高强度甜味剂,使之在代糖和一系列饮料、茶、咖啡中使用。Ajinomoto公司已向FSANZ提供了全面、安全和Advantame的技术性用途的数据。
  • 卫生部对新《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征求意见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卫生部组织制订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征求意见稿)。   据悉,《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GB14880-1994)1994年02月22日由卫生部批准,1994年9月1日开始实施。随着食品工业的发展,近年来在该标准实施过程中,逐渐凸显出没有明确的食品营养强化原则,没有统一的食品营养强化用载体分类系统,婴幼儿食品中使用的营养强化剂的一些规定与现行的系列婴幼儿产品标准存在不一致等问题。为此,卫生部参照国内外食品营养强化政策法规标准的最新进展并结合我国食品营养强化的实际情况,对原有标准进行了更新完善并制订了《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征求意见稿)》,并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与旧版标准相比,新版标准主要对以下部分进行了修订:删除了原标准中附录A“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实施细则”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 增加了营养强化原则、营养强化剂的使用原则和强化载体的选择原则 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结合食品分类系统,调整、整合了部分营养强化剂的使用品种、使用范围和使用量,删除了部分不适宜强化的产品类别 列出了允许使用的营养强化剂化合物来源名单 增加了可用于特殊膳食用食品的营养强化剂化合物来源名单和部分营养物质的使用量 增加了食品分类系统。   本次征求意见的截止日期为2010年11月16日。   卫生部监督局关于公开征求《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 北京市卫生局公开征集食品地方标准清理意见
    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食品地方标准清理工作的通知》(卫办监督函〔2013〕332号)要求和本市食品地方标准清理工作方案,我局正对北京市现行食品地方标准进行清理。按照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公开透明"的管理原则,现对23个现行食品地方标准(见附件1)公开征集社会清理意见,欢迎广大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北京市现行食品地方标准提出清理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2013年6月29日。   一、重点清理内容   重点清理食品地方标准与国家标准存在交叉、重复、矛盾的问题。对已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将废止相应的食品地方标准,对现行地方标准中食品安全指标与强制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不一致的,将废止地方标准或进行修订。   二、清理意见分类   通过食品地方标准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进行比较,并结合我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的相关规定,可得出不属于食品安全标准范围、建议废止、建议保留并修订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三种结论。可参照上述三种结论提出清理意见,并填写《北京市食品地方标准清理意见反馈表(一)》。   (一)不属于食品安全标准的范围,转相关部门管理   (二)建议废止。   1.已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见附件4)规定的标准的,地方标准废止   2.不属于本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范围的,或不属于卫生部规定的重点立项范围且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严重不一致的,予以废止。   (三)保留并修订为食品安全标准。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也没有《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标准的,监管工作需要,食品地方标准可继续保留并修订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三、修订意见反馈   清理意见为保留并修订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请提出具体修订建议及具体理由,填写《北京市食品地方标准清理意见反馈表(二)》。以单位名义提出意见的,请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人及电话:孙鑫贵 64407175,李春雨 64407170 彭天雅 83560891.传真:64407175   电子邮箱:spaqbzc@bjhb.gov.cn   附件:   1. 23个现行食品地方标准文本.zip   2. 北京市食品地方标准清理意见反馈表(一).doc   3. 北京市食品地方标准清理意见反馈表(二).doc   4. 《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二条.doc
  • 澳新食品标准局拟修改食品标准法典
    澳新食品标准局(FSANz)对外公布了拟议的澳新食品标准法典(Food Standards Code)修改草案详情,并征求有关团体和个人的评议意见。   新的澳新食品标准法典的修改包括批准一种转基因玉米、用作高强度甜味剂的Steviol(甜菊)以及特殊医疗用食品等。FSANz将会仔细考虑来自各方的评论,任何人都可以申请修改食品标准法典,澳新食品标准局对食品、物质以及食品生产技术进行评估,并进行管理效果分析,确保修改结果有益于社会。   特殊医疗用食品 Proposal P242,初步评定为最后的评估结果。特殊医疗用食品(FSMP)指的是在医生或其他健康专业人士(如营养师,护士)监督下使用的,治疗慢性病患者、残疾人、急性病患者或受伤者的食品。目前,澳新食品标准法典中并没有明确关于FSMP的标准。FSANZ拟议制定一个关于FSMP的标准,并欢迎来自公众的意见。   而对于由转基因抗除草剂玉米DAS-40278-9制成的食品 Application A1042,属于第一次评估。陶氏益农澳大利亚公司正寻求批准由转基因抗除草剂玉米DAS-40278-9制成的食品。FSANZ对该转基因玉米进行了充分的科学评估,以保证人类使用的安全性,目前该评估正在进行中。   对于甜菊糖甙的允许含量 Application 1037的评估:嘉吉公司正在寻求批准提高甜菊糖甙在冰淇淋,水基饮料,酿造软饮料,配方饮料和调味酱油中的最大允许含量。甜菊醇甙是食品产业用作糖替代品的高强度甜味剂。嘉吉公司声称需要提高最大允许含量,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口感。   木质素磺酸钙(40-65)作为食品添加剂 Application A1030的评估:帝斯曼营养产品澳大利亚公司已要求批准将木质素磺酸钙(40-65)用作脂溶性维生素(A,D,E和K)和类胡萝卜素的载体制成食品添加剂和营养物质,以帮助这些营养物质融入水基食品。木质素磺酸钙(40-65)帮助不溶于水的维他命和类胡萝卜素均匀分布在水基食品和饮料中。FSANZ正在寻求评议意见,特别是来自食品行业的意见。   对澳新食品标准法典的维护 Proposal P1013的评估:FSANZ还将定期修订澳新食品标准法典,以维护其通用性和透明度。这些修订旨在解决澳新食品标准法典中不一致的地方,拼写错误,语法和印刷错误,遗漏以及需要更新或澄清的项目。
  • 澳新食品标准局征集对婴幼儿配方奶粉中新成分的意见
    2012年12月17日消息,澳新食品标准局(FSANZ)当日发布通知,就一份在婴幼儿及儿童奶粉中使用一种新成分的申请征集意见。   FSANZ首席执行官McCutcheon称,FSANZ正在考虑关于提炼自蔗糖的短链低聚果糖(fructo-oligosaccharides,FOS)的使用申请,申请的使用限量水平与从菊粉(inulin)中提炼的物质,包括菊粉中提炼的短链低聚果糖一样。   短链FOS是不易消化的碳水化合物。制造商希望在婴幼儿配方奶粉中添加这些物质,以更好地让奶粉喂养的婴儿具有与母乳喂养孩子同样性状的更软的大便。   该申请要求允许将源自蔗糖的短链FOS添加到婴儿配方奶粉和食品,以及一到三岁儿童的辅食中。   申请方同时要求允许将一种源自转化酶的新微生物用作在蔗糖中提炼短链FOS的加工助剂,该转化酶从黑曲霉(Aspergillus niger)真菌某个菌株中获得。   对于这份申请,FSANZ还未发现任何对公共健康和安全有影响的问题。   意见提交截止日期为2013年2月11日。
  • 我国拟全面清整现行食品安全质量等标准
    相关新闻 卫生部:2015年底前修订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日前,卫生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制定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十二五”规划(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提出要全面清理整合现行食品标准,将对现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以及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内容进行清理,解决标准间交叉、重复、矛盾等问题。   具体通知内容如下所示: 各有关单位: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我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制定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十二五”规划(征求意见稿)》(可从卫生部网站下载)。现公开征求社会各方意见,请于2012年2月28日前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我部监督局。   传真:010-68792408   电子邮件:biaozhun@moh.gov.cn 二○一二年一月二十日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十二五”规划(征求意见稿)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为做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工作,完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制定本规划。   一、食品安全标准现状   (一)建设成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属于强制性技术法规,是维护公众身体健康、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措施,是实现食品安全科学管理、强化各环节监管的重要基础,也是规范食品生产经营、促进食品行业健康发展的技术保障。各部门、各地高度重视食品安全标准制定、修订工作。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标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基本建立了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为核心,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为补充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现有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国家标准近1900项,地方标准1200余项,行业标准3100余项。   《食品安全法》公布施行后,食品安全标准工作力度逐步加大,取得了一定进展,主要有:一是完善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制度。公布实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和企业标准备案办法,明确标准制定、修订程序和管理制度。组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制度。二是加快食品标准清理整合。重点对粮食、植物油、肉制品、乳与乳制品、酒类、调味品、饮料等食品标准进行清理整合,废止和调整了一批标准和指标,稳妥处理现行食品标准间交叉、重复、矛盾的问题。三是制定公布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已制定公布185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括乳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复配食品添加剂、真菌毒素限量、预包装食品标签和营养标签、农药残留限量以及部分食品添加剂产品标准,补充完善食品包装材料标准,提高了标准的科学性和实用性。四是推进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顺利实施。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宣传培训,组织开展标准跟踪评价,指导食品行业严格执行新的标准。五是深入参与国际食品法典事务。承担国际食品添加剂和农药残留法典委员会主持国,当选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亚洲区域执行委员,主办国际食品添加剂法典会议、农药残留法典会议,充分借鉴国际食品标准制定和管理的经验。   (二)存在问题和制约因素。近年来,受食品产业发展水平、风险评估能力和食品标准研制条件等因素制约,现行食品安全标准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问题表现在:一是标准体系有待进一步清理完善。《食品安全法》公布前,各部门依职责分别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卫生、食品质量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标准总体数量多,但标准间既有交叉重复、又有脱节,标准间的衔接协调程度不高。二是个别重要标准或者重要指标缺失,尚不能满足食品安全监管需求,例如部分配套检测方法、食品包装材料等标准缺失。三是标准科学性和合理性有待提高。目前标准总体上标龄较长,食品产品安全标准通用性不强,部分标准指标欠缺风险评估依据,不能适应食品安全监管和行业发展需要,影响了相关标准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四是标准宣传培训和贯彻执行有待加强。食品安全标准指标多、技术性强、强制执行要求高,社会关注度高,需要进一步完善标准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改进征求意见的方式和方法,做好标准的宣传解读和解疑释惑等工作。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工作的制约因素有:一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基础研究滞后,风险评估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食品安全暴露评估等数据储备不足,监测评估技术水平有待提高。二是保障机制有待建立完善,目前缺乏专门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技术管理机构,人员力量严重不足,标准工作经费严重不足,与当前标准制定、修订工作不相适应,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标准工作的质量。三是标准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我国食品安全标准研制基础薄弱,专业人才不足且较分散,研制标准的能力不足。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坚持“预防为主、科学管理”的原则,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为基础,积极借鉴国际经验,加快我国食品标准清理整合,制定完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努力提高标准的科学性和实用性,基本构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需要,符合我国国情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   (二)基本原则。   1.以保护公众健康为宗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体现《食品安全法》立法宗旨,标准项目与指标要涵盖与人体健康密切相关的食品安全要求。   2.以风险评估为科学基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为基础,以对人体健康可能造成食品安全风险的因素为重点,科学合理设置标准内容,提高标准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3.坚持立足国情的原则。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当符合中国国情和食品产业发展的实际,兼顾行业现实和监管实际需要及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需要,注重标准的可操作性。   4.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完善标准管理制度,注重在标准制定、修订过程中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拓宽征求意见的范围和方式,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修订工作。   (三)主要目标。   ——清理整合现行食品标准。到2015年基本完成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以及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内容的清理整合工作,解决现行标准交叉、重复、矛盾的问题。   ——加快制定、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通用性、科学性和实用性,建立基本符合我国国情的、与产业发展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相适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   ——完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机制。建立程序规范、公开透明、政府主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机制,提高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鼓励各方参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工作。   ——强化标准宣传贯彻和实施工作。大力开展宣传培训,促进各部门、各单位学习贯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监督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实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提高食品安全状况。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清理整合现行食品标准。对现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以及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内容进行清理,解决标准间交叉、重复、矛盾等问题。   对涉及食品安全的指标和强制执行的质量指标进行比较分析,确定标准清理的原则和方法并开展清理工作。到2013年底,基本完成对现行1900项食品国家标准和3000余项食品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内容的清理,根据标准清理结果,提出现行标准继续有效、整合和废止相关标准或技术指标的清理意见 根据标准清理结果,2015年底前基本完成相关标准的整合和废止工作。   (二)加快制定、修订食品安全基础标准。按照“边清理、边完善”的工作原则,在对现行食品标准清理的同时,积极借鉴国际组织和国外食品安全标准,加快制定、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完善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解决食品安全重要标准不足和标准不配套等问题,提高标准的科学性。   重点做好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污染物、生物毒素、致病性微生物等危害人体健康物质限量、农药和兽药残留限量、食品添加剂使用、食品标签、食品安全术语、分类等食品安全基础标准制定、修订工作。   2015年底前,修订食品污染物、生物毒素、农药和兽药残留等限量标准和食品添加剂使用、食品添加剂产品标准、食品标签标准 制定食品安全术语、分类标准 制定食品致病性微生物限量标准和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指示性微生物控制要求,制定餐饮业即食食品微生物标准,科学设置食品产品中的微生物指标和限量 完善食品容器、包装、加工设备材料标准和食品容器、包装用添加剂使用等食品相关产品标准。   (三)完善食品生产经营规范。按照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过程安全控制的要求,做好食品生产经营规范标准制定、修订工作,强化原料、生产过程、运输和贮存、卫生管理等要求,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过程,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   2015年底前,制定公布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卫生规范、经营企业卫生规范、餐饮服务单位卫生规范等20余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基本形成食品生产经营和餐饮服务全过程的食品安全控制标准体系。按照食品类别、生产经营方式等特点,进一步细化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控制食品污染的要求和规定。   (四)合理设置食品产品安全标准。根据食品不同特性和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以风险评估为依据,制定食品中基础标准不能涵盖的危害因素限量要求和食品安全相关的强制性质量指标,覆盖日常消费量大的食品原料及产品等。   2015年底前,制定、修订肉类食品、水产品、粮食、食用油脂、酒类、调味品、豆类制品、饮料等主要大类食品产品标准,侧重通用性和覆盖面,避免标准间的重复和交叉。   (五)建立健全配套食品检验方法标准。针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规定的限量指标,制定、修订配套的检测方法标准。   2015年底前,重点制定、修订食品中各类污染物、微生物、农药和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以及产品标准指标、包装材料等分析检测方法标准,进一步完善食品毒理学安全性评价程序和检验方法等标准。   (六)完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制度。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科学合理、安全可靠的要求,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   2012年底前,公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规范等相关法规。2013年底前,完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修订、征求意见、标准审评、审评委员会委员管理、标准公布等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实现标准工作的公开、透明。   (七)加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宣传、沟通交流和贯彻实施。加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公布实施后的宣传、培训、咨询和跟踪评价等工作力度,促进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贯彻实施。重点做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宣传和标准相关知识科普,特别是技术性强、公众普遍关注标准的宣传和解读 完善标准申报、咨询和解释等程序,建立食品安全标准事件舆情处置程序,及时解答各方关注的标准问题 督促行业、企业主动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监管部门依标准做好食品安全监管 开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掌握标准执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适时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八)开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相关研究。根据食品安全标准制定、修订工作需要,系统开展食品安全标准相关的基础研究工作,增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2015年底前,基本完成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原则在食品安全标准制定中的应用研究、国际食品安全标准追踪比较研究、食品中微生物指标体系设置研究、主要功能类别食品添加剂使用原则等基础研究,并在标准工作中积极转化和应用研究成果。   (九)提高参与国际食品法典事务的能力。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建设需要,积极参与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工作,学习和借鉴国际食品标准管理经验,同时参与国际食品法典标准制定、修订工作,维护我国食品贸易利益。   到2015年,实现全面参与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各项活动,动态跟踪食品法典标准工作 参与或牵头与我国食品贸易利益密切相关的国际食品标准制定、修订和相关技术交流 不断完善国际食品添加剂法典委员会、农药残留法典委员会主持国、亚洲地区执行委员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协调配合工作机制。由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粮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家标准委、国家认监委、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部门建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会商机制,研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建设重要问题,协商落实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划各项工作,细化分解本规划确定的任务,明确具体工作的目标和责任主体,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并督促检查工作进展情况。   (二)落实各部门和行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建设的责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建设需要各部门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卫生部要牵头规划实施,组织标准清理和制定、修订工作 食品相关监管部门要对本部门制定公布的食品国家、行业标准进行清理,提出标准清理的意见并提供日常监测和监督检查数据,敦促行业和企业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组织生产经营 行业部门要主动参与和配合标准体系建设,配合标准制定、修订和标准宣传、行业引导等。   (三)加大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建设的投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任务繁重、工作量大,需要配备必要的经费保障。国家财政要继续加大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修订工作经费的支持力度,重点支持开展本规划确定的重点标准制定、修订工作,保障经费投入,同时严格监管标准工作经费使用,确保经费高效合规使用。充分利用现有食品安全标准研制机构和行业组织,设立各类标准的技术性平台,参与标准制定和修订、宣传和技术咨询等工作。   (四)加强食品安全标准的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建设,引进优秀领军人才,增加标准工作人员配备,充实食品安全标准技术力量。加强对重点科研院校、技术机构专业人才的标准化培训,加快培养一支数量足、水平高的从事标准研制的专家队伍,做好食品安全标准制定、修订工作。   (五)督促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及时组织对本规划工作任务进行检查和考核,加强督促检查和效果评估,确保每项任务落实到位,同时根据食品安全监管和标准管理要求,及时、科学、动态调整本规划。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十二五”规划(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卫生部负责制定、公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为做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工作,卫生部组织起草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作为指导未来五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一、主要依据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以及国务院商务、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划及其实施计划。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划及其实施计划,应当公开征求意见。”正在制定的《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十二五”规划》,对制定食品安全标准规划和加快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提出具体要求,正在制定的《“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也对食品安全标准等工作作出规定。依据上述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我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起草《规划》。   二、起草过程   2010年,我部委托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承担《规划》起草任务,并于2011年请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研究并修改完善《规划》。   2011年5月至8月,多次组织召开《规划》研讨会,研究食品安全标准基本状况,存在问题、食品安全标准框架和食品安全标准制定、修订重点工作,形成《规划》初稿。   2011年9月至10月,进一步研究完善《规划》文本,请相关部门提供以往公布的食品国家、行业标准和相关建议等,充实和完善《规划》内容,并征求相关专家意见。   2011年10月至11月,组织召开3次专家研讨会,认真研究《规划》文本,梳理相关问题,进一步完善文本。   2011年11月底,组织召开相关部门、行业研讨会,通报工作情况,听取各相关部门、行业协会对《规划》意见。   2011年12月,发文征求各相关部门、有关协会、部内司局等单位意见,共计收到来自23个单位64条意见。   2011年12月2日,提交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第六次主任会议研究,并根据委员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文本,形成征求意见稿。   三、主要内容说明   (一)关于《规划》的定位。起草过程中对《规划》定位进行了反复研究,主要包括:一是《规划》涵盖的范围。经研究,《规划》包括食品安全标准的机制建设、人才队伍等体系建设内容,还包括标准清理完善和标准制定、基础研究等具体工作内容 二是《规划》的名称。根据《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确定《规划》的名称,不采纳《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规划》、《食品安全标准制定规划》、《食品安全标准工作规划》等意见 三是仅限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工作内容,各省份可以参照《规划》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规划。   (二)关于《规划》的框架。经反复研究,最终确定了四部分内容:第一部分食品安全标准现状,介绍了《食品安全法》公布前后的食品标准工作和食品安全标准现状,分析食品安全标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制约因素。第二部分明确食品安全标准指导思想、工作原则,提出清理整合现行标准、加快标准制定、修订、完善标准管理制度、强化标准宣传贯彻和实施工作等主要目标。第三部分明确提出“十二五”期间食品安全标准工作的主要任务,确定食品安全标准清理整合、标准制定、修订工作重点,明确基础标准、生产经营规范、产品标准、检验方法标准的制定、修订重点任务等。第四部分保障措施,特别提出建立部门会商机制,强化各相关部门和行业在标准工作中的责任,加大标准建设经费投入,开展标准相关基础研究等要求。   (三)关于标准建设成效。起草过程中曾多次研究食品标准现状,经征求专家和部门意见后,确定分别介绍《食品安全法》公布前后的工作情况。我部还专门发文请相关部门提供其颁布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情况,便于准确反映食品标准现状和存在问题、制约因素。   (四)关于工作任务。《规划》突出了食品安全标准清理整合工作,本着“先清理”现行食品标准,再逐步“整合”完善为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原则,加快推进标准的清理整合工作。在食品安全标准制定、修订方面,特别突出加快基础标准和生产经营规范标准制定、修订工作,此外还分析提出了基础标准、生产经营规范、产品标准和检验方法标准的工作重点和每类标准的具体工作任务。   (五)关于食品中违法添加物管理。根据国际食品安全管理经验,食品污染物指食品在正常生产经营中本身含有或带入的物质,不包括违法添加的物质,通常不将违法添加物作为食品安全标准管理。《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疾病信息和监督管理信息等,对发现的添加或者可能添加到食品中的非食品用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的名录及检测方法予以公布。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采取相应的监督管理措施。根据上述规定,我部研究公布了食品中非法添加物和易滥用食品添加剂“黑名单”及其检测方法,现已公布六批“黑名单”涉及非法食品添加物64种、易滥用食品添加剂22种,为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六)关于保障措施。食品安全标准工作需要相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经反复研究,提出建立标准工作部门会商机制,会同相关部门共同研究解决标准体系建设重点问题。请食品相关监管部门清理本部门制定公布的标准,提供日常食品安全监测和监督检查数据,请行业部门主动参与和配合食品安全标准制定、修订,并做好行业引导等工作。此外,还特别提出开展标准相关基础研究,为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提供技术支持。
  • 以“标准化+”推动食品及包装材料检测技术创新--2018年食品及包装材料质量安全控制技术创新与标准化学术研讨会在南京召开
    p    strong 仪器信息网讯 /strong & nbsp 2018年10月17日,2018年食品及包装材料质量安全控制技术创新与标准化学术研讨会在南京曙光国际大酒店隆重召开,150多位来自全国多家高校、科研院所、相关领域政府监管部门、检测机构和生产企业的代表参会。会议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主办,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食品安全质量检测学报》、中食药监管信息网协办,仪器信息网作为本次会议的支持媒体对会议进行相关报道。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0/uepic/f4347da0-419f-4592-a6d4-6ca118479ce2.jpg" title=" 会议现场.jpg" alt=" 会议现场.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会议现场 /p p   大会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食品与农业标准化研究所所长刘文主持并致欢迎词。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0/uepic/136db9d7-292f-4ebb-8b23-8b798678eb07.jpg" title=" 刘文1.JPG" alt=" 刘文1.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食品与农业标准化研究所所长 刘文 /p p   刘文致辞中表示,本次会议旨在促进技术创新驱动,提升食品及食品包装全产业链发展水平,搭建食品及食品包装领域产学研结合的技术交流平台,发挥“标准化+”提升带动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的作用。2018年10月1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张茅局长在世界标准日主题活动上指出,要以机构改革为契机,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扎实推进标准化体系建设,全面提高标准化工作水平,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提升我国制造业水平,促进高质量发展。本次学术研讨会的召开正是践行世界标准日主题活动,落实总局领导指示精神,提高食品和食品包装领域标准化工作水平的一个重要活动。 /p p   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院长周骏贵也为本次大会致辞。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0/uepic/d606f6b7-d1f7-4d6e-bf3d-ce071d8cef02.jpg" title=" 周骏贵.JPG" alt=" 周骏贵.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院长 周骏贵 /p p   周骏贵在致辞中说到,本次会议汇聚了全国众多的行业精英和专家学者,会议内容极为丰富,涵盖食品生产消费链条各个环节,涉及标准、检测、追溯、大数据等行业关注的热点,是一次高水平的学术会议。作为东道主,他首先向来自全国各地的参会代表们表示热烈的欢迎,欢迎各位领导、专家、学者莅临南京质检院交流指导。同时,他代表南京质检院表态,将以更加开放、包容的姿态强化对接交流,发挥各自竞争优势,共同构筑食品和食品包装材料整体的发展优势。 /p p   致辞过后,会议进入大会报告环节。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0/uepic/87807f63-f526-438d-aa1b-7540975b4e31.jpg" title=" 崔伟.JPG" alt=" 崔伟.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司动物源性食品监管一处副处长 崔伟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报告题目: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现状 /strong /p p   崔伟的报告结合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司近两年来的工作情况对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现状进行了汇报。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司近年来一直坚持标准监制、产管并重的原则,不断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模式,着力构建一个保障食品安全的长效机制。从坚持依法治理、坚持从严监管、坚持风险管理、坚持全程监管、坚持服务发展、坚持社会公示等方面来开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从2017年以来每年对不少于一百家食品生产企业进行飞行检查,即企业在生产经营当中发现了问题,针对问题对企业进行深入检查,这种检查基本上由总局或省局直接组织,对产业整体能力素质的提升发挥了很大的作用。截至今年5月底,一共完成了食品监督抽检9.6万批次,不合格率仅为2.85%,查处各类案件2.6万件,涉及金额14.9亿元。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0/uepic/81bd3746-6f5b-486f-9e0a-90e596e861d5.jpg" title=" 杨晓明.JPG" alt=" 杨晓明.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64)秘书长 杨晓明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报告题目:食品标准现状与发展趋势 /strong /p p   2018年上半年食品工业运行平稳,规模以上食品工业累计完成主营业务收入42882.7亿元,同比增长6.4%。据不完全统计,食品工业已制定完成的国家强制标准1157项,推荐标准865项,行业标准项数由于商业行业标准(SB)清理调整中无法统计。根据《食品行业“十三五”技术标准体系建设方案》,食品领域拟在十三五期间制修订标准380项,其中国家标准90项,行业标准290项。标准的重点制定方向包括打造中国绿色食品工业制造体系、标准体系;开展传统地方特色食品、方便食品标准的制定;开展营养食品标准的制定以及大力开展团体标准的制定。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0/uepic/58667b5b-c9c2-4c8b-a275-c202fc1a4327.jpg" title=" 张铎.JPG" alt=" 张铎.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物流标准化研究所所长 张铎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报告题目:食品追溯关键技术现状及发展趋势 /strong /p p   报告中从追溯编码标识技术、追溯数据链技术、追溯平台技术、食品追溯质量安全技术、食品追溯物联网技术等方面对食品追溯关键技术现状及发展趋势进行了介绍。遵循GS1全球统一商品编码标准体系,统一食品安全追溯系统应用过程中的产品代码,有效规范食品的数字化表示,为有效快速整合线上/线下、相关领域信息资源奠定了基础。解决了产品代码不唯一,导致食品安全追溯系统难以实现供应链全过程管理的难点问题。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0/uepic/07d9c908-494b-41d9-ab49-a215250dde43.jpg" title=" 马强.JPG" alt=" 马强.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工业与消费品安全研究所副所长 马强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报告题目: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质量安全检测新技术 /strong /p p   食品接触材料门类复杂、品种繁多、功能各异、材质多样,除了自身材质的安全性应该受到高度关注以外,其安全性也随着与食品的接触程度不同、接触周期长短、周边环境差异等外在因素的变化而呈现不同的风险特征,因此属于一个非常复杂而系统的监管领域,也是长期以来备受世界各国政府监管部门关注的重要领域。报告中主要采用超分子溶剂液液分散微萃取方法对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进行前处理,采用原位电离小型便携式质谱和高分辨质谱技术分别对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进行快速检测和高通量筛查,操作简便、绿色环保、且数据可回溯。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0/uepic/b0a11278-7415-4b2a-819c-7d10a9554cf2.jpg" title=" 刘文2.JPG" alt=" 刘文2.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食品与农业标准化研究所所长、全国食品质量控制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13)秘书长 刘文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报 /strong strong 告题目:食品质量安全控制技术与标准化现状及发展趋势 /strong /p p   食品质量安全控制与管理技术主要涵盖养殖、食品加工、储藏、运输、销售、餐饮等环节,主要包括物理技术、化学技术、生物技术和信息化技术四种技术手段。食品质量安全控制与管理技术在进行有害物质消减控制的同时更加注重减少食品品质的影响,其研究更着力于控制效率的提升,力求实现在线快速控制。新形势对食品质量安全控制与管理标准化提出了新的要求,诸如多目标物的食品加工全程质量安全控制技术与包容性强的食品质量安全综合控制的标准、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控制技术的智能化控制装备技术与适应食品质量安全智能化控制的标准、食品质量安全在线控制技术与针对在线控制的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的标准等。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0/uepic/fb0ec0c3-740c-48eb-a1ae-d339ce858a41.jpg" title=" 大会合影.JPG" alt=" 大会合影.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大会合影 /p p   下午的报告环节为专题报告,分为 strong “食品质量安全控制与检测” /strong 和 strong “食品包装材料质量安全控制与检测” /strong 两大专题。 /p p   其中, strong “食品质量安全控制与检测” /strong 专题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食品与农业标准化研究所食品与生物室主任李强主持,报告专家有: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所长佟颖、中国食品工业协会中国食协法规委员会副主席王昉、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科室主任尹华涛、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副所长胡文彦。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0/uepic/033a553a-1bcf-4e00-9bbd-dbe50af19868.jpg" title=" 报告专家1.jpg" alt=" 报告专家1.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报告专家: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所长佟颖(左上)、中国食品工业协会中国食协法规委员会副主席王昉(右上)、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科室主任尹华涛(左下)、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副所长胡文彦(右下) /p p    strong “食品包装材料质量安全控制与检测” /strong 专题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食品与农业标准化研究所助理研究员段敏主持,报告专家有: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食品相关产品检测室主任刘峻、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副院长张驰、国家塑料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综合部副部长王蕾、中国农业大学食品学院分析实验中心副主任王军。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0/uepic/56fccbdf-00c3-432b-8678-da3cd18869eb.jpg" title=" 未命名_meitu_1.jpg" alt=" 未命名_meitu_1.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报告专家: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食品相关产品检测室主任刘峻(左上)、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副院长张驰(右上)、国家塑料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综合部副部长王蕾(左下)、中国农业大学食品学院分析实验中心副主任王军(右下) /p p   欲了解更多会议详情,敬请关注仪器信息网后续报道。 /p p   相关新闻: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news/20181021/473421.shtml" target=" _blank" “食品包装材料质量安全控制与检测”全方位解读——2018年食品及包装材料质量安全控制技术创新与标准化学术研讨会分会场 /a /p p br/ /p
  • 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关于对2023年第一批化妆品标准(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
    标委会委员单位及有关单位: 按照标准起草的有关有求,现在网上对《化妆品限用组分月桂醇聚醚-9 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化妆品中限用组分二氨基嘧啶氧化物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两项化妆品国家标准制定项目公开征求意见。请各有关单位组织人员进行讨论,有意见的单位填写《征求意见表》并于2023年6月19日前将《征求意见表》以电子邮件或传真的形式反馈给起草单位(联系方式见《征求意见表》),并抄送标委会秘书处。同时,按照GB/T1.1-2020的最新要求,在提交反馈意见时,也请将您知道的相关专利连同支持性文件一并附上。 根据《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被征求意见的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回复意见,如没有意见也应复函说明,逾期不复函,按无异议处理。对比较重大的意见,应说明论据或提出技术经济论证。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秘书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斌、康薇 电话:021-64087272*3012 传真/电话:021-54483433 邮箱:tc257sc2@sriffi.com 邮编:200232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南宁路480号上海香料研究所 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化妆品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2023年4月19日化妆品限用组分月桂醇聚醚-9 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征求意见稿.pdf化妆品中限用组分二氨基嘧啶氧化物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pdf
  • 澳新食品标准局修订食品标准法典
    澳新食品标准局2013年8月1日发布公告,修订澳新食品标准法典第1.1.1条(基本规定-申请,阐述及常规禁律)、第1.3.3条(加工助剂)、第2.9.1条(婴儿配方产品)、第2.9.2条(婴儿食品)、第2.9.3条(配方膳食替代品及配方辅助食品)。   此次修订的依据是A1055号提案《短链低聚果糖》,该提案申请批准短链低聚果糖可作为菊源果糖的替代品用于婴儿配方产品、婴儿食品和幼儿辅助食品。
  • 毕井泉:药品标准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
    p   8月29日上午,第十一届药典委员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全体会议在京召开。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第十届药典委员会主任委员陈竺出席会议,并向第十届药典委员会委员代表颁发感谢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长、第十一届药典委员会主任委员毕井泉为新一届药典委员会委员代表颁发聘书,并发表讲话。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9/insimg/bad5729f-30e8-49c1-9bd4-7fcfccaa08cd.jpg" title=" 1_副本.jpg" / /p p   “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举行第十一届药典委员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全体会议。我代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对大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全体委员,特别是新当选的委员表示诚挚的问候! /p p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部署2020年版《中国药典》编制工作,推进药品标准改革,加强药品标准全程管理,推动药品质量水平进一步提高。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p p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一、充分认识药品标准的极端重要性 /span /strong /p p   药典是药品科学技术发展成果的结晶,是一个国家药品产业发展水平的标志,是药品生产经营者的基本遵循,是药品监管工作的准绳。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把“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落到实处,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习近平总书记把“最严谨的标准”放在首位,突显了标准对于药品监管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习近平总书记还强调,“谁制定标准,谁就拥有话语权 谁掌握标准,谁就占据制高点”,深刻阐述了标准对于产品质量的决定性作用。李克强总理多次强调要下决心提高药品质量,严守从实验室到医院的每一道防线。 /p p   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药品标准工作。1949年,新中国刚刚成立,就组织专家研究编制新中国药典,把药品标准化建设作为改变我国医药产业基础薄弱、人民群众缺医少药落后局面的战略措施。19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委员会成立,这是新中国最早的标准化组织。1953年,国家颁布第一版《中国药典》。改革开放以后,药品管理法明确了药品标准的法定地位和药典委员会的法定职责,每五年编制一版药典,药品标准工作和《中国药典》制修订工作步入法治化轨道。 /p p   迄今为止,我国已经颁布实施十版药典,药品标准从无到有、收载品种从少到多、标准水平从低到高,对提高我国药品质量水平、促进医药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了重要作用。历届药典委员会功不可没。我们大力提高药品安全性标准,加强药品安全监管,近几年没有发生大的、影响恶劣的药害事件。这些都要充分肯定。但是,我们也要看到,由于历史条件所限,产业发展起步较晚,政府监管能力较弱,药品标准还不能适应监管的需要,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药品质量疗效与美欧日国家有差距,很大程度上是药品上市标准不高,市场上缺乏原研产品作为参比对照。标准缺失、标准落后、标准不管用、标准执行不到位等问题也不同程度存在。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药品监管工作的重要指示,加快标准制修订工作,建立科学、全面、可检验、能执行的标准体系,用“最严谨的标准”提高药品质量疗效,防范药品安全风险,为药品监管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p p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二、希望认真研究的几个问题 /span /strong /p p   在新一届药典委员会成立、2020年版药典全面启动编制的时候,我想请药典委员会各位委员共同研究几个问题。这几个问题,对于制订标准、修订法律、推进改革、加强监管,都具有重要意义。 /p p   (一)研究药典工作的定位。药典编制工作要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服务于药品监管工作,服务于改革创新,服务于制药产业的发展。编制药典的目的是鼓励好药、淘汰差药、识别劣药假药。 /p p   (二)研究现代药的本质特征和传统药的本质特征,以及现代药与传统药的区别。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药品管理法都提出了国家发展现代医药和传统医药的要求。要研究现代药与传统药的基本概念,明确界定其内涵和外延。 /p p   药的概念自古有之。各民族历史上都有自己的传统药。我国的中医药文化更是博大精深,在中华民族繁衍生息、与疾病作斗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说我们曾经历过缺医少药的年代,主要指的是缺现代医药。 /p p   现代药伴随着现代医学传入中国。现代药是在传统药的基础上,结合现代循证医学,逐步完善形成了今天的基本特征:以医学、化学、生物学等理论为基础 一般都具有明确的活性成分,并不断研究完善其作用机理 经过随机双盲大样本的临床试验,通过试验数据证明对某种适应症有效,对病人个人或人类社会特定疾病的预防或治疗获益大于风险。所以药品审评要临床主导,由临床医生背景的审评员作审评组长。此外,还有经过监管部门审批的制作方法和工艺,确保质量均一、稳定 对药品的全面监督,由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履行全生命周期的责任,开展上市后研究,监测不良反应,完善对药品的认识,包括药品说明书中载明的副作用、禁忌、注意事项等 对已上市药品不断评价、退出市场的规范制度。 /p p   传统药是传统的医学理论、传统的制备方法指导下,采取传统的剂型和使用方式、传统的适应症表述、传统的循证方法,有多年使用历史、公众认可的药品。传统的中医药理论是中华民族的文化瑰宝,我们必须发扬光大,继承发展。现代药与传统药最重要的区别就是双盲随机大样本的临床试验证据,获益大于风险的适应症结论,产品均一、稳定的质量控制。如果用现代医学、现代药学理论,现代制备方法、现代循证方法研究传统药,其成果应按现代药申报、审评和监管。这些年,我们在用现代药方法研究开发传统药方面,取得过重要成果。青蒿素、黄连素、麻黄素的发现,特别是青蒿素的发现,是我们对人类社会的重大贡献。用三氧化二砷治疗白血病作用的研究,也是举世瞩目的成果。我们要认真总结这些年天然药物开发研究的经验教训,有哪些临床接受、国际公认的成果,又有哪些教训,走了哪些弯路,对我们继承发展传统药意义重大。 /p p   (三)研究新药上市标准、橙皮书和药典的关系。按照现代药品监管的理念和实践,批准上市一种创新药,就是批准一种药品的标准,包括活性成分、配方、用药途径、剂型、规格、使用方法、制作工艺及作为企业商业秘密的工艺参数。这些也是产品上市后的监管依据。企业必须按照批准的标准生产,整个生产过程的数据都要做到真实、完整,及时记录,可以溯源,否则就要以掺假药品论处。这种经监管部门审批上市的新药带有原创性、标杆性,其申请的专利受专利法保护。专利到期后,企业申报仿制药生产上市可以借用原研企业的成果和数据,免于重新做大样本临床试验,监管部门按原研药的标准审查其药学等效性和生物等效性,二者等效即视为疗效等效,可以在临床上相互替代。上述经批准上市的作为参比制剂的原研药与经评价疗效等效的仿制药载入一个目录集,及时更新,这就是国际上的橙皮书制度。我们也要建立中国的橙皮书制度。我们要研究批准上市新药的标准、橙皮书和药典之间的关系,各自发挥什么作用。 /p p   编制修订药典,一定意义上是对已上市药品的再次审查和确认。药典编制过程中,要对收载、更新、修订的内容进行真实性、可靠性、科学性的审核,评估其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真实性、可靠性、科学性存疑的,安全性、有效性、质量可控性存疑的,要向监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多年不生产的药品,要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上市后多年没有进行不良反应监测、不良反应不详的药品也要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委员们要在修订药典时严格把关,这是对公众负责,也是专家委员会的责任。 /p p   (四)在药典修订中体现改革成果,为改革创新服务。2015年以来,总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会同相关部门全面推进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改革已不限于审评审批,逐步拓展为药品监管制度的全面变革。 /p p   为什么要改革?一是药品可及性基本解决,但质量疗效上有差距。二是药品研发、生产、经销生态出了问题。研发中数据不真实、不完整的现象 生产加工过程中擅自更改工艺、掺杂使假、偷工减料的现象,数据不完整、不真实、不可靠、不可溯源的现象 经销过程中夸大宣传、无科学依据地乱吹牛的现象,屡见不鲜,屡禁不止。三是审评和监管力量薄弱。与制药产业的迅猛发展相比,我们的监管队伍人员严重缺乏,能力不足,难以实施有效监管,漏洞死角很多。对存在的问题认识到了,但解决起来困难重重,心有余力不足。四是申请积压,效率低下。这是前三个问题交织的必然结果。 /p p   怎么改革?党中央、国务院已经作了一系列重大决策。2015年8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44号),2015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在10个省市开展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2016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国办发〔2016〕8号),2017年2月国务院印发《“十三五”国家药品安全规划》(国发〔2017〕12号),2017年7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经国务院批准,我们加入了国际人用药品注册技术协调会(ICH),下一步还要争取加入国际药品认证合作组织(PIC/S)。 /p p   改革总的目标就是与国际接轨。药品上市的基本标准就是新药要“全球新”,仿制药要与原研药质量疗效一致。要研究建立药品数据保护制度、专利补偿制度、药品审评与专利链接制度,把专利纠纷解决在药品上市之前,既鼓励药品创新,使创新者受到激励 也鼓励仿制,降低企业仿制成本和法律风险。要建立临床主导的团队审评制度、与申请人会议沟通制度、项目管理员与申请人联系制度、专家咨询委员会公开论证重大争议制度、审评结论和依据向社会公开制度,保证审评的公平公正。要实现药品全生命周期管理,实现药品研发、加工、经销、使用全链条的监管。药品批准文件持有人要承担研发、加工、经销、不良反应监测、完善药品质量等全生命周期的法律责任。临床试验数据不真实、不完整、不可溯源的申请,一律予以退回。生产加工过程违反GMP规范,数据不真实、不完整、不可溯源的,要严肃处理,并向社会公开处理结果。对造假等严重违法者,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建立审评员、检查人员、检验人员、执法人员保守企业商业秘密制度,建立禁止工作人员私下透露药品审评信息制度。严禁工作人员以审评谋私、以检查谋私、以企业商业秘密谋私。通过保密责任的落实取信于民,保证监管权威。 /p p   改革既包括今后上市药品如何审评审批,也包括对以前批准上市药品的评价和清理。规定期限通不过评价的要退市。长期不生产的、自行改变工艺的、没有履行上市后研究和药物警戒责任的、安全性有效性质量稳定性存在问题的,要清理、纠正,性质严重的要退市。要研究制定药品退市的标准、条件与程序。 /p p   新一版药典编制,正处于改革关键时期,情况会有很多变化。药典编制工作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药品审评审批、药品监管改革的一系列要求,体现改革的成果,及时反映药品质量疗效的提高。希望新一届药典委员会的每一位委员都秉持严谨、科学、公正、客观的态度,积极参与改革,推动改革,服务改革。我们每一位制药业的从业人员、药学研究工作者、监管者,都是改革的参与者、推动者。符合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有利于促进公众健康的事情,都要积极推动 不符合人民群众利益,不利于促进公众健康的事情,就要果断放弃。我们所有的工作,都要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也要改造我们的主观世界,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创新体制机制,加强能力建设。 /p p   (五)研究药典编制如何为破解掺假、造假的“潜规则”服务,为监管服务。当前有一种现象,药典中规定检验哪些指标,就有人研究如何骗过这些指标的掺假造假方法。请各位专家结合自己专长研究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及时堵住漏洞,破解“潜规则”。 /p p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三、提几点要求 /span /strong /p p   药典委员会是我国药学领域最具权威性的技术机构,承担着党和国家赋予的制定国家药品标准的神圣使命。编制药典,是现代“悬壶济世”的功业。第十一届药典委员会今天正式成立了,各位作为国家的一名药典委员,不仅仅是响当当的荣誉,更是沉甸甸的责任。我们每一位药典委员都要把使命和责任铭刻在心,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圆满完成药典编制工作。 /p p   第一,坚持科学态度。各位委员来自不同的领域和专业,要互相尊重,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平等讨论。以科学严谨的作风、求真务实的态度、勇于创新的精神努力工作。 /p p   第二,勇于担当作为。每一个标准的修订都会遇到各种矛盾、困难和问题,任何一种选择都可能有不同意见。我们要以人民利益、公众健康为基本出发点,敢于直面问题,勇于担当作为,化解工作难题,做出“仰不愧于天,俯不怍于人”的工作业绩。 /p p   第三,加强制度建设。要修订标准工作规章制度,完善标准工作程序,建立利益冲突回避制度、公开论证重大分岐制度、公开回应未采纳的实质性意见制度,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公开决策,接受社会监督。 /p p   第四,坚守清正廉洁的职业道德。制修订标准是履行国家的公权力。药典委员必须遵守国家公职人员的法律、纪律。党员委员在履职过程中,还要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员的各项纪律,非党员委员也要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要求自己,坚持原则,不为利益所惑,不为私情所动。如有违反国家法律和职业道德的行为,要从严查处并公开处理结果。 /p p   各位委员、同志们,药品标准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用更科学的标准保障药品质量,支撑药品监管,引领产业发展,以优异的经得住历史检验的工作成果,为中华民族健康事业作出新的贡献。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9/insimg/c1f7746c-b26f-4016-92d0-c4bc28568d59.jpg" title=" 2_副本.jpg" / /p p br/ /p
  • 基础化妆品新国标实施 部分标准高于美日
    日前,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批准,GB/T29665-2013《护肤乳液》和 GB/T29680-2013《洗面奶、洗面膏》两个国家标准于8月起实施。购买化妆品应选择大型商超或者信誉较好企业,要求商家提供发票或者电脑打印小票,上面注明品名、厂家等内容,利于以后维权。   京华时报讯(记者钱宇阳)日前,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批准,GB/T29665-2013《护肤乳液》和GB/T29680-2013《洗面奶、洗面膏》两个国家标准于8月起实施。至此,中国化妆品行业摆脱了基础化妆品无国家标准的尴尬境地。业内人士指出,国标的实施必将提高整个行业的门槛,也将带动整个行业的洗牌。   卫生安全指标趋严   护肤乳液和洗面奶是消费者使用最广泛的两款基础化妆品,然而此前这两个产品却一直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   据了解,《护肤乳液》和《洗面奶、洗面膏》两项新的国家标准在原料、卫生标准等方面作出严格规定,修订完善了禁限用物质表等内容。   以卫生指标为例,产品中不得检出粪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和金黄色葡萄球菌。并且规定汞含量不得大于1mg/kg、铅含量不得大于10mg/kg、砷含量不得大于4mg/kg。除了砷含量高于欧盟标准外,其他的均一样,其中部分标准高于美国和日本的标准。   资深化妆品专家晁龙表示,两款基础化妆品产品国标的出台,必将提高整个行业的门槛,将对大量低端化妆品企业形成冲击,中高端的企业会获益。行业兼并重组也将加速。   选购化妆品要&ldquo 三看&rdquo   市场上化妆品鱼龙混杂,消费者在购买时该如何选择?国际美妆教练林琼介绍,选购化妆品要&ldquo 三看&rdquo 。   一看产品外包装。购买化妆品时应仔细检查产品外包装上是否有厂名、产品名、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特殊用途化妆品许可证。打开顶盖,查看产品外观有无变色、膨胀、浑浊、起泡、分层、干缩、裂缝、霉点等现象,有无酸败气味或其他异味。   二看使用产品是否过敏。在首次购买和更换原有化妆品时,可取出少量产品均匀涂擦在手腕内侧,观察是否过敏。如果产品能均匀紧致地附着在皮肤表面,有润滑舒适感觉,说明产品质地细腻,适合购买。   三看合法票据。购买化妆品应选择大型商超或者信誉较好企业,要求商家提供发票或者电脑打印小票,上面注明品名、厂家等内容,利于以后维权。
  • 国家标准《天然食品成分使用指南》征求意见
    各有关单位,国家标准《天然食品成分使用指南》(征求意见稿)已经完成,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具体内容详见附件!请于8月15日前将意见反馈回TC64秘书处。附件:《天然食品成分使用指南》征求意见反馈表.doc天然食品成分使用指南编制说明.pdf天然食品成分使用指南征求意见稿.pdf随着我国食品工业的迅速发展,与之相关的食品配料行业发展也非常迅猛。目前,我国 食品配料行业的企业数和产值,以及配料产品的数量、应用非常广泛。食品配料已成为我国 食品工业发展和产品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几年,我国食品配料行业也提出了大力开发“天 然、营养、多功能食品配料”的绿色方针,食品成分“回归自然”已成为不可逆转的潮流。 如今,天然食品已成为食品研究开发的重点。食品配料可大致分为蛋白类配料、脂肪改性类 配料、膳食纤维、新食品原料、调味配料、动物提取物配料、植物提出物配料和水产提取物 配料等十几类。 尽管很多消费者对所有“天然”的东西都有着浓厚的兴趣,但实际上“天然的”食品成 分究竟是什么?人们对此一直争论不休。上世纪 90 年代末,食品法典委员会曾做过几次尝 试,除此之外,天然的食品原料和食品加工工艺方面没有国际公认的要求。ISO/TS 19657 规范提出了为有关“天然”食品配料的商业间沟通提供了准则。这也有助于食品和饮料行业 业内的公平竞争,确保公平的商业行为。现行标准中没有“天然食品成分”的明确规定,涉及到有关“天然”的术语与征求意见稿也有一定的不同。《食品工业基本术语》(GB/T 15091-1994)规定,天然食品(natural food)指“生长在自然界,经粗(初)加工或不加工即可食用的食品”。征求意见稿规定“天然食品成分”原材料应“来源于植物、藻类、真菌、动物、微生物、矿物质或海水中的一种或几种”,并没有规定应来源于“天然食品”,且征求意见稿中“天然食品成分”的工艺要求也不仅限于“粗(初)加工或不加工”。征求意见稿中天然食品成分的技术要求(1)属性要求:“天然食品成分”应属于“食品成分”,即“任何用于制造或配制食品并且可能以改良形式存在于最终产品中的物质”。(2)原材料要求:天然食品成分的原材料应来源于植物、藻类、真菌、动物、微生物、矿物质或海水中,化石燃料不应用作原材料。但“天然矿泉水”“瓶装水”“调味料”不属于标准规定的范围。(3)工艺要求:天然食品成分应通过物理和/或酶和/或微生物处理从原料中获得,但惰性和/或微生物处理不应生产自然界中不存在的物质,可以使用 pH 调节;当没有物理和/或酶和/或微生物处理工艺时,可以使用不改变成分的其他工艺;复合食品成分中每种食品成分应符合相应生产工艺要求。(4)生产要求:可在天然食品成分生产过程中使用和掺入水;在不影响食品成分的前提下,可从食品成分中去除一种或多种成分。(5)产品判定:天然食品成分应根据标准中的决策树进行判断。
  • 沃特世公司推出可追溯的认证分析标准品与试剂新生产线
    独立来源的随时可用的标准品与试剂可以提高实验室的产能,降低浪费,增加分析结果的可信度 奥兰多,福罗里达州-2012年3月12日 - 沃特世公司(WAT:NYSE)今天启用了一条分析标准品和试剂的新生产线,目前它可以向科研实验室提供200多种预包装的标准品和试剂。沃特世分析标准品和试剂满足了实验室对提高工作量、支持全球化、刺激业务增长和加强合规性的需要。 沃特世公司将在美国科罗拉多州Golden新建成的工厂生产标准品和试剂。全球客户现在可以立即订购沃特世公司的分析标准品和试剂,从小分子、单一化合物标准品、到蛋白酶切和多糖标品,品种繁多。为满足客户需求,沃特世今后还将推出更多新品。 &ldquo 对于认证的LC和LC/MS分析而言,标准品和试剂对获得理想的性能,以及符合法规十分重要。配置过程从纯净的起始材料开始,经过适当的混合,到稳定性分析和准确记录,&rdquo 化学商业运营部高级总监Mike Yelle说。&ldquo 我们调查了上百名科研人员并且发现,目前即使不是绝大多数,也有很多实验室从外部供应商购进化学原料,然后自己亲手配制标准品。说实话,实验室不想再干这些事情了。因为他们的工作不是配制标准品;而是进行化验,发现新成果。因此,我们将配制分析标准品和试剂作为我们的业务。&rdquo 分析标准品和试剂对正确校准、控制、量化和评估分析操作中使用的LC、SFC或LC/MS系统至关重要。而对于一家拥有全球实验室网的组织而言,保持分析与分析、仪器与仪器,以及实验室与实验室之间质量水平的一致性非常重要。而在数据的可比性和可防御性方面,在较长的一段时间内,完全可重复地配制标准品极为关键,因此沃特世公司按照严格的规范生产标准品和试剂。 沃特世标准品和试剂具有绝对的可追溯性,这是她标志性的特征。为了确保真实性,测定的属性必须通过明确与完整的可追溯链条,直接与标准品的来源相关联。 沃特世公司作为一个有资质的,可随时使用的标准品与试剂的单独来源的认证的供应商,它能帮助实验室: 将员工从繁琐和低效的手工操作中解放出来 让员工参与到更有价值的工作中 压缩库存控制/控制运营成本 降低损耗和对环境的影响 简化工作流程/降低运营成本/采用更加一致 更容易地评估分析测定的质量 通过消除标准品和试剂导致的错误,提高了对分析准确性和质量的信心 符合更严格的法规要求 缩短了分析结果的周转时间 沃特世公司为客户提供标准品与试剂的历史可以回溯到很多年前。沃特世公司对每个工序的所有权与控制权,促进了每批次、每月和每年生产的产品性能不变,从而可以确保目前开发出的分析方法在产品的有效期之内始终有效。 沃特世分析标准品和试剂的推出,使沃特世公司实现了它作为端对端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的承诺,它为分析测定提供了最佳的设备、信息、色谱柱,现在又为它提供了标准品和试剂。 实验室可以通过www.waters.com网上直接购买沃特世产品。 了解更多信息:www.waters.com/standards 关于沃特世公司 (www.waters.com) 50多年来,沃特世公司(NYSE:WAT)通过提供实用和可持续的创新,使医疗服务、环境管理、食品安全和全球水质监测领域有了显著进步,从而为实验室相关机构创造了业务优势。 作为一系列分离科学、实验室信息管理、质谱分析和热分析技术的开创者,沃特世技术的重大突破和实验室解决方案为客户的成功创造了持久的平台。 2010年沃特世拥有16.4亿美元的收入和5,400名员工,它将继续带领全世界的客户探索科学并取得卓越成就。 联系人: 叶晓晨 沃特世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市场服务部 xiao_chen_ye@waters.com 周瑞琳(GraceChow) 泰信策略(PMC) 020-83569288 13602845427 grace.chow@pmc.com.cn
  • 乳品新国标被指全球最差标准
    中国乳品新标准争论焦点   新国标被指偏向常温奶 导致巴氏杀菌鲜奶市场占有率不足20%   对乳品新国标的质疑声再在业内响起。据报道,日前,广州市奶业协会理事长王丁棉反映中国乳业行业标准被个别大企业绑架,是全球最差标准。   据悉,导致争议再度升温的仍然是卫生部去年敲定的乳业新国标中,原奶细菌数允许最大值为每毫升200万个,而此前的标准是50万个。王丁棉昨日对本报说,新国标过于偏向常温奶,已经导致巴氏杀菌鲜奶在我国液态奶中所占份额连20%都不到。   反方:应逐渐恢复巴氏鲜奶的主导地位   王丁棉说,由于巴氏杀菌鲜牛奶需要的奶源质量很高,而新国标对原奶细菌数如此宽松显得过于偏向常温奶,这导致巴氏奶目前在我国液态奶中所占的份额连20%都不到。   王丁棉说,目前全国性的乳业巨头都是以常温奶为主打,“这些巨头普遍没有自己的奶源,在他们的游说下,上午专家设定好的新国标下午就被有关部门推翻了。”他说,国家应给予政策及经济扶持,逐渐恢复巴氏鲜奶的主导地位。   正方:可维护我国奶业稳定发展   在去年,《生乳》国家标准中将生鲜奶源的蛋白质含量从原来的2.95%下调至2.8%,细菌总数从50万个落菌单位上调至200万个落菌单位,这是业内人士质疑的两大热点。   卫生部的辩护称,目前我国奶牛小规模散养比例较高,100头以上规模养殖比例仅为23.1%,5头以下比例为32.4%,这种小规模养殖的现状短期内难以改变,而养殖水平低造成生鲜乳菌落总数相对较高。   按卫生部的解释,设置菌落总数的指标符合“我国发展实际”,能够保护大量中小规模奶农的利益,维护奶业稳定发展,但是仍然鼓励企业设置菌落总数分级收购标准,引导奶农标准化规模养殖。   专家视点   不如由国标改为企业标准或行业标准   黑龙江省乳品工业研究所郦韬珉指出,与其将就乳品新国标,还不如由国家标准改为企业标准或行业标准(由专业委员会审核),以减少负面影响和降低损失。
  • 乳品安全标准征求意见稿凸显四大看点
    一场三聚氰胺事件,让乳品质量成为公众关注的热点。在上周末,卫生部对外公开了一批“乳品安全标准(征求意见稿)”,它们都是由国家七部委联同乳业有关行业协会起草,在11月20日前征集各界反馈。这意味着我国繁多的各项乳品安全标准即将面临一次“大修理”。   经过系统梳理,目前我国各种乳品质量安全相关的标准多达160余项,而新提出的乳品质量安全标准框架和目录在清理后标准大为减少,分为三大类75项。   看点一:   不得用辐照处理原料   以最受瞩目的《婴儿配方食品》国标草稿为例,在原料要求上,明确不得使用非脱盐乳清粉,所使用的原辅材料和食品添加剂不应含有谷蛋白,不应使用氢化油脂和不应使用经辐照处理过的原辅材料,更不能添加氟。   “很显然,新标准更看重安全。”中山大学营养学系教授蒋卓勤对本报说。   看点二:   蛋白质含量有上限   “三聚氰胺就是作为一种蛋白质被添加到牛奶中去,以假蛋白提高来混过蛋白质标准验收关。”广州市奶业协会理事长王丁棉说。   为此,新国标对于乳基婴儿配方食品中蛋白质规定有所变动。虽然含量的计算仍以“氮(N)×6.25”间接得出,不过和以前只有下限(如1段配方奶粉每100克不少于18克蛋白质)相比新标有了上限,改为以每100千焦耳在0.45~0.7克之间。   看点三:   包装禁用婴儿妇女形象   此外,和旧标准比,婴儿配方食品还具体列明各种微生物指标。例如问题奶粉中常常会出现的大肠菌群、阪崎肠杆菌和沙门氏菌等有了各自的限值。   在标签上,新国标要求婴儿配方食品要标明这样一句话:“对于0~6月的婴儿最理想的食品是母乳,在母乳不足或无母乳时可食用本产品”。此外,标签上不能有婴儿和妇女的形象。   看点四:   巴氏奶突围“禁鲜令”   除了整合外也有旧标准被“拆分”:巴氏杀菌乳和灭菌乳被分为三个标准,如灭菌乳(即市面上常见的利乐包装牛奶)独立成为一个标准而且强化了各自的标签。例如,巴氏杀菌乳、灭菌乳在标识上得用不小于产品名称字号,分别标注“鲜牛奶/乳”、“纯牛奶/乳”。   “巴氏奶可以保存3~7日,灭菌乳可以保存6~8个月,巴士杀菌温度没有那么高,对牛奶中的维生素保留得更加好。”蒋卓勤说。王丁棉认为这使得一直困扰巴氏奶企业的“禁鲜令”基本得以解除了。
  • 两项食品快检地方标准公开征求意见!
    8月28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公开征求《食品快速检测服务能力评价指南》等4项地方标准意见的通告,其中包含两项食品快检相关地方标准意见:《食品快速检测服务能力评价指南》与《食品快速检测工作指南》。食用农产品上市期短,食用农产品的安全监管需要高效、简便的监管技术,因此食品快速检测是基层农产品安全监管不可缺少的技术手段。《中华人民共和 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可以采用国家规定的快速检测方法对食品进行抽查检测,支持并肯定了快速检测技术在食品安全抽检中的地位。2022 年最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可以采用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认定的快速检测方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检测。抽查检测结果确定有关农产品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可以作为行政处罚的证据。”随着该部法律的出台,快速检测将在“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工作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2023 年 1 月发布 的《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食品快速检测使用意见的通知》对食用农产品、散装食品、餐饮食品、现场制售食品等快速检测工作作出进一步的规范,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对食品快检机构严格监督检查。 从 2016 年起,广东省政府将全省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快检工作纳入“十件民生实事”强力推进。深圳市自 2018 年起,将食品安全检测“一街一车一室” 项目纳入深圳市食品安全战略项目重点推进,在全国率先建成了覆盖全市 76 个街道的食品安全快检“一街一车一室”,将食品安全预警前移,变事后监管为事 前预警,全力保障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的食品安全。 为进一步规范食品快速检测行业健康发展,2018 年起,广东省出台了《规 范食品快速检测产品评价技术规范》(粤食药监办科[2017]672 号)和《规范食 品快速检测产品使用管理的通知》(粤食药监办科[2017]680 号)。期间,深圳市也先后出台了《深圳市食品安全“一街道一快检车一快检室”运行管理制度》、《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食品安全初步筛查管理规定(试行)》、 《深圳市食品安全“一 街一车一室”质量监督管理方案》、《深圳市食 品安全“一街一车一室”抽样检测和质量控制通用要求等,对全市 74 个快检室和 74 辆快检车的运营提出了具体要求,包括人 员、车辆、管理体系、抽样检测、阳性样品结果后处理等管理要求。2020 年,深圳市发布并实施了地方标准《食品农产品快速检测质量控制指南》《食品农产品快速检测实验室技术要求》《食品农产品快速检测车技术要求》《食品快速检测产品评价技术规范》,对食品农产品快速检测质量控制、食品农产品快速检测实验室和食品农产品快速检测车运营、食品快速检测产品等做出了具体技术要 求,进一步提升了深圳市食品快速检测行业发展质量。目前我国食品快速检测行业正处于高速发展的阶段,因缺乏相关配套规定未能进行有效监管,在发展过程中逐渐出现许多问题。一是标准体系建设缺位,市场竞争无序。目前可查询到的快速检测的国家标准少之又少,标龄长,不合适现在的快速检测技术。近年来,随着快速检测在市场监管的应用,市场监管总局逐渐重视快速检测的应用与方法的研究,主要下发了规范快速检测工作的指导意见,并发布了快速检测方法 40 项。但与食品安全标准体系相比而言,无论是从工作规范到检测方法,快速检测仍处于起步阶段,标准体系建设缺位。快速检测产品无标准可依,检测服务机构无标准约束,无论是产品质量还是检测质量都处于鱼龙混杂的阶段,快检的工作成效难以发挥最大化。二是快检机构服务能力评价缺位,部分检测如同虚设。由于缺乏相应的能力评价体系约束,对快检服务机构无资质要求,存在从业门槛低,管理不完善、从业人员素质低、低价恶性竞争 的普遍现象,快检工作质量难以保证,甚至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三是快检产品评价机制缺位,产品质量难以保障。目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快速检测方法,同时发布快检方法的评价规范,但由于快速检测技术与传统的检测方法相比, 检测方法与检测产品往往是有机整体,无法简单分割,脱离快检产品这一载体开 展快检方法评价存在很大争议;目前由于开展评价的产品种类有限,无法满足快检工作的需要。生产企业抓住监管漏洞,以次充好,快检测产品质量良莠不齐, 市场竞争无序,影响快速检测产品行业生态圈。 诸如此引起的“恶性竞争严重”“创新投入不足”“散而不强”“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已经引起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重视。针对上述问题,制定《食品快速检测服务能力评价指南》与《食品快速检测工作指南》,可以有效地解决快速检测工作过程规范性 问题,有助于食品检测的规范化管理,同时是对标准体系建设缺位的有效补充, 为食品快速检测提供更高的准确性和可靠性。附件1《食品快速检测服务能力评价指南》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zip附件2《食品快速检测工作指南》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zip
  • 《冬虫夏草(鲜品)》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发布!
    冬虫夏草是冬虫夏草菌(Ophiocordyceps sinensis)侵染寄主蝙蝠蛾(Hepiahus/ Thitarodes spp.)幼虫而形成的虫菌复合体。冬虫夏草是一种名贵的中藏药资源,广泛分布于青藏高原的大部分地区。冬虫夏草常被称作“冬虫草”或“虫草”,藏语称之为“雅扎衮布”,意为“冬天的虫,夏天的草”。近些年,随着保鲜技术、快递业快速发展,以及新媒体的日新月异,使得消费者短时间内获得新鲜冬虫夏草成为可能,新鲜冬虫夏草的市场也在不断扩大。据统计,近年来青海省冬虫夏草(鲜品)的交易额已突破30 亿元,在冬虫夏草的交易比重中逐渐增大。然而,在逐渐增大的市场大背景下,对于新鲜冬虫夏草的除杂、包装、运输等都缺乏统一的标准,尤其是缺乏野生冬虫夏草(鲜品)的标准。冬虫夏草(鲜品)市场上出现人工冬虫夏草掺杂、以次充好、“水洗草”等现象时有发生,给冬虫夏草(鲜品)产业的发展带来巨大的阻力。因此,急需对冬虫夏草(鲜品)的除杂、包装、运输等环节进行深入研究,制定冬虫夏草(鲜品)的标准,为冬虫夏草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由青海省冬虫夏草协会归口,青海省药品检验检测院起草的《冬虫夏草(鲜品)》团体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为了保证该团体标准的科学性、实用性以及可操作性,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3年7月20之前以邮件(287560889@qq.com)方式反馈至协会,逾期未回复意见的按无异议处理。《冬虫夏草(鲜品)》团体标准(意见稿)规定了冬虫夏草(鲜品)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及贮存。本标准适用于采集自青海省冬虫夏草产区内,海拔≥3500m,采集时间为4月上旬至6月下旬的冬虫夏草采挖季节内的野生冬虫夏草(鲜品)。  在“技术要求”方面,该标准规定了冬虫夏草的原料、虫草性状、感官、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特殊规定及净含量等要求。值得一提的是,冬虫夏草需要满足不使用化学方式处理(如:使用硫磺熏制等);不添加防腐剂;不使用着色剂;不添加金属类物质(如:注入、裹杂金属或重金属类物质等);不添加可影响产品性能、影响产品重量或颜色的任何异物(如:在子座上裹杂水泥等)等特殊规定。 理化指标在检验方法中也对原料感官要求、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进行了详细规定,水分、砷、铅、汞、二氧化硫残留量按照GB5009系列标准测定,腺苷按照附录B测定。检验规则中也对抽样有明确规定;从同一时间、同地点、同等级虫草成品中,随机抽取30 根,其中20 根用作检验,余样封存备查。在“标志、标签、贮存和保质期”方面,该标准规定冬虫夏草(鲜品)的标志、标签应符合符合GB7718的规定;贮存温度≤-20℃,相对湿度≤30%;成品在符合本标准条件下,保质期为30天。  其他详细内容可下载下文附件查看。《冬虫夏草(鲜品)》(征求意见稿).pdf意见反馈表.doc
  • 卫生部乳品安全标准(征求意见稿)出炉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公开征求乳品安全   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根据《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规定,我部会同农业部、国家标准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轻工业联合会、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中国奶业协会等单位成立了乳品安全标准工作协调小组和乳品安全标准工作专家组开展标准制修订工作。现公开征求乳品安全标准(征求意见稿,可从卫生部网站http://www.moh.gov.cn下载)意见,请于2009年11月22日前按以下方式反馈意见:传真010-67711813或电子信箱food204@163.com。   附件:乳品安全标准(征求意见稿).rar 注:本次修改专家组提出了新的乳品质量安全标准框架和目录。清理后的标准共三大类75项,分为产品标准17项、生产规范2项、检验方法标准56项。根据本次公开征求意见并履行世界贸易组织成员通报后,专家组将进一步修改完善标准文本,经协调小组同意后进入审议报批阶段。   标准文本目录 序号 标准名称 标准类别 1 生鲜乳 产品标准 2 巴氏杀菌乳 3 灭菌乳 4 调制乳 5 发酵乳 6 炼乳 7 乳粉 8 乳清粉 9 奶油、稀奶油、无水奶油 10 干酪 11 再制干酪 12 乳糖 13 婴儿配方食品 14 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 15 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 16 婴幼儿谷基辅助食品 17 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 18 乳制品企业良好生产规范 生产规范 19 婴幼儿配方粉企业良好生产规范 20 生鲜乳中相对密度的测定 检测方法 21 乳和乳制品中杂质度的测定 22 乳和乳制品中酸度的测定 23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脂肪的测定 24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溶解性的测定 25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乳清蛋白的测定 26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脂肪酸的测定 27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乳糖、蔗糖的测定 28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不溶性膳食纤维的测定 29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维生素A、D、E的测定 30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维生素K1的测定 31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维生素B1的测定 32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维生素B2的测定 33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维生素B6的测定 34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维生素B12的测定 35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烟酸和烟酰胺的测定 36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叶酸(叶酸盐活性)的测定 37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泛酸的测定 38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维生素C的测定 39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游离生物素的测定 40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胆碱的测定 41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钙、铁、锌、钠、钾、镁、铜和锰的测定 42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磷的测定 43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碘的测定 44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氯的测定 45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肌醇的测定 46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牛磺酸的测定 47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左旋肉碱的测定 48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β-胡萝卜素的测定 49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核苷酸的测定 50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反式脂肪酸的测定 51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脲酶的测定 52 乳和乳制品中黄曲霉毒素M1的测定 53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 54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55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 56 食品中铅的测定 57 食品中氟的测定 58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59 食品中亚硝酸盐和硝酸盐的测定 60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M1与B1的测定 61 食品中硒的测定 62 乳与乳制品中苯甲酸和山梨酸的测定 63 干酪及加工干酪制品中添加的柠檬酸盐含量的测定 64 生鲜乳冰点的测定 65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66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67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68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69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 70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乳与乳制品检验 71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生鲜乳中抗生素残留量检验 72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检验 73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乳酸菌检验 74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计数 75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阪崎肠杆菌检验
  • 卫计委公开征求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办法意见
    p   为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工作,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 国家卫生计生委组织起草了《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于2017年7月15日前反馈意见。 /p p   邮箱:biaozhunchu@126.com /p p   传真:010-68791474 /p p   附件: /p p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doc.gif"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06/ueattachment/33b2a800-60e8-4423-99b5-45a6fefc070e.docx" 1.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a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doc.gif"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06/ueattachment/e328236f-1852-4344-8a52-3c361b0daee6.docx" 2.《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docx /a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strong 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办法 /strong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strong (征求意见稿) /strong /span strong br/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第一章 总则 /strong /p p   第一条 为规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制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制定本办法。 /p p   第二条 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应当以保障公众健康为宗旨,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为依据,做到科学合理、公开透明、安全可靠。 /p p   第三条 国家卫生计生委会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负责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工作。 /p p   国家卫生计生委、农业部会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负责食品中农药残留、兽药残留标准制定工作。 /p p   第四条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农业部、质检总局等部门应当结合食品安全监管实际提出食品安全标准立项建议、提供标准制定的有关条件,组织开展标准跟踪评价并及时通报国家卫生计生委。 /p p   鼓励跨部门、跨领域的专家和团队组成标准协作组参与标准研制、跟踪评价和宣传培训等工作。 /p p   第五条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工作包括规划、计划、立项、起草、征求意见、审查、批准、编号、公布以及跟踪评价等。 /p p   第六条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评委员会)负责审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科学性、实用性以及其他技术问题,提出实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建议,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重大问题提供咨询。 /p p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负责审评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协助拟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计划,督促检查标准制定项目执行情况,审核并上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草案,开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咨询、答复、跟踪评价、研究和交流,负责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信息化管理。 /p p   秘书处设在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p p   第七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工作。 /p p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制定工作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法》和本办法有关要求。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第二章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划、计划和立项 /strong /p p   第八条 国家卫生计生委会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农业部、质检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划。 /p p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划应当明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发展目标、实施方案和保障措施等。 /p p   第九条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农业部、质检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有关部门认为需要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应当征集本系统意见,并在编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年度制定计划期间,向国家卫生计生委提出立项建议。 /p p   相关行业协(学)会、消费者协会、技术机构、食品生产经营者等可以提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建议。 /p p   第十条 建议立项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 /p p   第十一条 立项建议应当包括需要解决的主要食品安全问题、立项的背景和理由、现有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依据、可能产生的经济和社会影响、标准候选起草单位等。 /p p   第十二条 审评委员会根据食品安全标准工作需求,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建议进行研究,向国家卫生计生委提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计划的咨询意见。 /p p   秘书处根据立项建议和审评委员会的咨询意见提出承担标准起草单位的建议。 /p p   第十三条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年度制定计划在公布前,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p p   第十四条 国家卫生计生委会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农业部等部门,公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年度制定计划。 /p p   第十五条 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计划的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 /p p   根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可以紧急增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项目。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第三章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起草 /strong /p p   第十六条 国家卫生计生委与标准起草单位签订委托协议。相关部门应当指导督促本系统标准起草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p p   第十七条 起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当依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并充分考虑食用农产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考虑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客观实际的需要,参考相关的国际标准和国际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 /p p   第十八条 标准起草单位和起草负责人在起草过程中,应当组成标准起草协作组深入调查研究,保证标准起草工作的科学性、真实性。食品安全监管及其他相关部门、行业协(学)会、技术机构、食品生产经营者等应对标准起草工作给予支持和配合。 /p p   第十九条 标准起草过程中,标准起草单位应当充分听取标准使用单位、有关科研院校和专家的意见。 /p p   第二十条 标准起草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起草工作,并将标准草案、编制说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对世界贸易组织通报材料等送审材料及时报送秘书处。 /p p   标准草案、编制说明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编写要求由秘书处另行制定。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第四章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和审查 /strong /p p   第二十一条 秘书处对送审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及与其他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之间的协调一致性等进行初步审查,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并及时报送国家卫生计生委。 /p p   第二十二条 国家卫生计生委组织征求部门、行业意见,在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并按照规定履行向世界贸易组织的通报程序。 /p p   相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应当组织本部门(行业)认真研究,在规定时限内反馈意见。 /p p   第二十三条 标准起草单位应对收集到的反馈意见进行研究,完善标准征求意见稿,对不予采纳的意见应当说明理由,形成标准送审稿。 /p p   第二十四条 秘书处适时提请专业委员会审查标准送审稿。 /p p   专业委员会负责对标准送审稿的科学性、实用性进行审查。单位委员派员参加专业委员会会议,并代表本单位提出标准审查意见。 /p p   第二十五条 专业委员会审查通过的标准,由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签署审查意见后,提交审评委员会主任会议审查。经主任会议审查通过的标准送审稿应当经技术总师签署审查意见,形成标准报批稿,报送国家卫生计生委。 /p p   第二十六条 未通过审查的标准,审评委员会应当说明未予通过的理由并提出修改意见。标准起草单位应当根据修改意见修改,由秘书处审核后提交专业委员会、主任会议审查。 /p p   有重大原则性修改内容的,应再次公开征求意见。 /p p   第二十七条 遇有特殊或紧急情况,标准审查程序可简化,由审评委员会主任委托技术总师牵头组织相关专业委员会和专家会议共同审查标准后,按程序报批。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第五章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批准、编号和公布 /strong /p p   第二十八条 国家卫生计生委会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农业部等部门联合批准并以公告形式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p p   食品中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限量及其检验方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家卫生计生委、农业部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其他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家卫生计生委会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联合发布。 /p p   根据需要,国家卫生计生委可会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联合发布有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p p   批准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部门在标准会签过程中应当审核待发布标准的制定程序、与相关法律法规的协调性。 /p p   第二十九条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编号工作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标准委的协商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 /p p   第三十条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在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上公布,供公众免费查阅、下载。 /p p   第三十一条 根据需要,秘书处组织标准起草单位等编写标准实施要点问答,报国家卫生计生委审核后发布,为标准的实施提供指导。 /p p   第三十二条 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解释,标准解释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p p   食品中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限量及其检验方法标准的解释由农业部负责。 /p p   秘书处组织标准起草人和起草单位为标准解释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p p   第三十三条 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地方有关部门,依据标准解释及问答等给予指导、解答。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第六章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 /strong /p p   第三十四条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布实施后,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宣传工作。 /p p   第三十五条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会同同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农业行政等部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工作。 /p p   第三十六条 各有关部门应当组织本系统并广泛发动食品行业协会、科研机构、教育机构、食品生产经营者等社会资源,收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意见和建议。 /p p   第三十七条 秘书处应当对收集的标准跟踪评价意见进行汇总分析,并反馈标准起草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秘书处可组织开展重点标准的专项跟踪评价工作。 /p p   第三十八条 跟踪评价结果应当作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修订的重要依据。 /p p   第三十九条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公布后,相关技术内容需作纠正、调整、修改时,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修改单形式修改。 /p p   第四十条 标准修改单经专业委员会审查通过,报请审评委员会技术总师签署意见后,由秘书处报送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 /p p   第四十一条 对标准编辑性错误等非实质内容进行调整时,国家卫生计生委可以通过发布标准勘误加以修正。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第七章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strong /p p   第四十二条 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参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要求,制定、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开展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宣传、跟踪评价和咨询等。 /p p   第四十三条 地方特色食品,指在部分地域有30年以上传统食用习惯的食品,包括地方特有的食品原料和采用传统工艺生产的食品。 /p p   第四十四条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应当包括地方特色食品原料及产品、与地方特色食品配套的检验方法与规程、与地方特色食品配套的生产经营过程卫生要求等。 /p p   第四十五条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不得与国家标准交叉、重复或矛盾。 /p p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通用标准或食品产品标准等已经涵盖的食品、检验方法,以及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等不得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p p   第四十六条 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备案制度和工作程序。秘书处负责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备案具体工作。 /p p   第四十七条 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立项计划书面报送秘书处征求意见。 /p p   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在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公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秘书处提交报送文件、标准文本以及编制说明等备案材料(含电子版)。 /p p   第四十八条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抵触的,秘书处书面反馈不予备案意见。 /p p   第四十九条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编号应符合下列规定: /p p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编号由代号、顺序号和年代号三部分组成。代号由汉语拼音字母“DBS”加上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划代码前两位数加斜线组成,标准顺序号与年代号之间的连接号为“-”字线。 /p p   第五十条 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可以联合制定发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p p   第五十一条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发布实施后,如需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相关部门、行业协(学)会、消费者协会、技术机构、食品生产经营者等可以提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建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公布实施后,相应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自行废止。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第八章 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 /strong /p p   第五十二条 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是指由境外生产经营的,出口国有相应的食品安全法规、标准进行规范,而我国尚未制定公布相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进口无国标食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管理规定。进口无国标食品不包括以下情形: /p p   (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通用标准或产品标准已经涵盖的食品 /p p   (二)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告或审批的食品 /p p   (三)由已有食品安全标准的各种原料混合而成的预混食品 /p p   (四)其他不属于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情形。 /p p   第五十三条 国家卫生计生委委托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负责进口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指定适用标准的技术审查工作。 /p p   第五十四条 根据审查需要,由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中选择相关专家承担具体申请材料的技术审查工作。根据需要,可邀请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农业部、国家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等的有关技术机构的专家参与审查工作。 /p p   第五十五条 进口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需要指定适用标准的,由境外出口商、境外生产企业或者其委托的进口商将出口国所执行的标准或者国际标准、其他国家相关标准等材料提交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进行技术审查。 /p p   第五十六条 国家卫生计生委对技术审查意见审核通过后,发布暂予适用标准。 /p p   第五十七条 需要制定、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按照本办法规定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工作程序执行。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公布后,原文件自行废止。 /p p   第五十八条 有证据表明进口无国标食品其安全可能存在问题或所执行的标准技术指标发生变化等情形的,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组织对发布的进口无国标食品的适用标准进行重新审核。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第九章 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的标准化管理 /strong /p p   第五十九条 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参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查程序开展安全性审查,公布适用标准。 /p p   第六十条 秘书处负责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审查具体工作。 /p p   第六十一条 相关行业协(学)会、消费者协会、技术机构、食品生产经营者或公民等可以向秘书处提出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的标准立项建议,提交标准草案、编制说明(包括产品安全性评估资料)。 /p p   第六十二条 对符合要求的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立项建议,秘书处提交审评委员会审查 对不符合要求的立项建议,应当书面告知申请者。 /p p   第六十三条 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标准草案征求意见、审查实施等参照本办法第四章、第五章执行。 /p p   第六十四条 审查通过的标准,秘书处将审查意见报送国家卫生计生委,由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 未通过审查的标准,秘书处应明确理由并告知申请者。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第十章附则 /strong /p p   第六十五条 食品安全标准制定、修订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安排,并按照国家、地方有关财经制度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管理。 /p p   第六十六条 标准文本应在前言中注明起草单位、主要起草人等信息。 /p p   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属于科技成果,并作为标准主要起草人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依据。 /p p   第六十七条 本办法自2017年月日起施行。 /p
  • 调味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意见征集通知
    各会员企业:   根据卫生部《2010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清理完善工作》(卫办督函〔2010〕607)号的要求:《酱油卫生标准》、《食醋卫生标准》、《酱卫生标准》、《味精卫生标准》、《食盐卫生标准》、《食糖卫生标准》、《水产调味品卫生标准》、《香辛料名单》(制定)将清理整合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按照标准制修订程序,现征集各会员企业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修订意见(建议),以及在执行原卫生标准(见附件)中遇到的问题及相关意见和建议。请各会员企业于4月25日前,将意见传真或邮寄至中国调味品协会秘书处。   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7号天行建商务大厦605室   邮编:100036   传真:010-51921087   邮箱:zhtx_kjb@163.com   附件:1. 酱油卫生标准.doc   2. 食醋卫生标准.zip   3. 酱卫生标准.zip   4. 味精卫生标准.zip   5. 食用盐卫生标准.zip   6. 食糖卫生标准.zip   7. 水产调味品卫生标准.rar   8. 香辛料和调味品 名称.rar   9.标准意见反馈表.doc   中国调味品协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一日
  • 上新| 85项食品安全标准物质解决方案上架
    2023年9月25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在官网发布2023年第6号公告,新发布85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3个标准修改单,其中新发布的17项食品接触材料标准涉及塑料、金属、橡胶、复合材料、油墨、迁移通则、方法验证通则、特定迁移量检验方法等。这些标准的发布进一步提升了食品接触材料国家标准体系的完整性,涵盖的产品范围更加全面,标准之间的配套性更加完善,能更好满足市场监管和行业发展需求。阿尔塔科技作为被CNAS认可的有机标准物质的生产制造商,紧跟卫健委的步伐,推出对应的标准物质混标解决方案,协助相关实验室高效的完成85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扩项工作,为新标准顺利落地实施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部分相关产品:了解更多产品或需要定制服务,请联系我们关于我们:天津阿尔塔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是国内领先的具有专业研发及生产能力的国产标准品企业,公司坚守“精于科技创新,保障人民健康安全生活”的企业愿景,秉持”致力于成为标准品第一品牌”的企业使命。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可的标准物质/标准样品生产者(通过ISO 17034/CNAS-CL04认可),并通过了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公司于2022年获批筹建“天津市标准物质与稳定同位素标记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并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天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天津市瞪羚企业等,成立了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院士创新中心,建立了国家食品安全重大专项稳定同位素产业基地,主持完成和参加了多项天津市重大科研支撑项目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大专项,处于我国标准品和稳定同位素标记内标行业的领先地位。经过10余年的努力,阿尔塔科技以其卓越的品质和全方位的技术支持与服务受到全球客户的广泛认可和良好赞誉,成长为行业内国产高端有机标准品的知名品牌。2022年底,阿尔塔成功携手杭州凯莱谱精准医疗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迪安诊断旗下子公司),进一步开拓医药和临床检测标准品,为多组学创新技术以及质谱标准化的解决方案提供技术保障,精于标准品科技创新,创造绿色健康品质生活,真正实现From Medicare to Healthcare。
  • 16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征求《食品添加剂 醋酸酯淀粉》等16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我部组织制定了《食品添加剂 醋酸酯淀粉》等16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部门意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2年7月16日前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我部。   传  真:010-67711813   电子信箱:gb2760@gmail.com 二○一二年五月十六日 《食品添加剂 醋酸酯淀粉》等16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 编号 标准名称 1. 食品添加剂 醋酸酯淀粉 2. 食品添加剂 磷酸酯双淀粉 3. 食品添加剂 氧化淀粉 4. 食品添加剂 酸处理淀粉 5. 食品添加剂 乙酰化二淀粉磷酸酯 6. 食品添加剂 羟丙基淀粉 7. 食品添加剂 羟丙基二淀粉磷酸酯 8. 食品添加剂 乙酰化双淀粉己二酸酯 9. 食品添加剂 氧化羟丙基淀粉 10. 食品添加剂 辛烯基琥珀酸铝淀粉 11. 食品添加剂 磷酸化二淀粉磷酸酯 12. 食品添加剂 淀粉磷酸酯钠 13. 食品添加剂 羧甲基淀粉钠 14. 食品添加剂 松香甘油酯和氢化松香甘油酯 15. 食品添加剂 天门冬氨酸钙 16. 食品添加剂 凹凸棒粘土   附件:16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rar
  • 新冠肆虐,谨慎购买使用进口标准品!
    事件起因:近日南京大学生物科学院紧急通知:采购进口试剂被检测出新冠病毒!南京大学目前已经高度重视这件事,涉及课题组全部成员必须接受核酸检测、自我隔离。学院其他老师应检尽检,进出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此外,相关楼层的物业保洁人员必须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整个生物科学院大楼进行进行消毒。涉及此事件的某知名生物实验室产品公司仓库已被热搜“XXX仓库阳性”!《南京发布》发布此次事件公告美国大选疫情失控、欧洲病毒变异以及相关国家无力抗疫… … 以国外疫情目前状态估算,病毒从原食品冷链转战至其他进口产品包装只是时间的问题。检测实验室的老师们注意啦!狡猾的新冠病毒已经开始转身抄生物实验室老窝,因国外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控制不力,您购买的的进口标准品和进口试剂很可能携带新冠病毒!疫情面前无小事,严防死守不可掉以轻心。小坛提醒:为了有效防控新冠病毒的传播,在使用进口标准品和进口试剂时,一定要事先进行充分消毒,方法包括:75%酒精喷洒消毒、紫外灭菌20分钟等,根据不同的环境及产品性质选择适当的消毒方法。为了有效应对进口标准品可能对国内广大检测实验室的老师们产生的风险,坛墨质检已加大生产力度,大力推动研发生产国外标准品的替代产品工作,同时我司积极响应国家管控部门的相关要求,配合实施各种防范措施,在生产、仓储、运输环节确保产品零风险!关于我司产品生产后在仓库的相关消杀工作坛墨质检所有标准品均源自于千级、万级、十万级超净间,严谨有序的生产流程严格控制有生命微粒(细菌)与无生命微粒(尘埃)对标准品的污染。产品生产完成后将在“防疫消毒区”完成消毒,防疫消毒水方法采用消毒水(酒精,过氧乙酸)喷淋法,即使用消毒水(酒精,过氧乙酸)喷雾对产品外包装四周进行喷洒。产品外包装喷洒消毒水后,将在“防疫消毒区”静置30分钟后,再由库房相应人员对产品进行及时转移至对应的待验区进行清点查验,并做入库。我司及相关合作方会始终严格遵守相关政府部分的防疫要求,全力对送达贵司的产品做到严格防控,疫情无国界,国货当自强!坛墨质检愿与您携手共同渡这场疫情危机。坛墨质检—标准物质中心
  • “我与标准品的那些事”征文通知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 标准品是建立化学测量值溯源体系的有效工具,是生产检测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对于改进检测工作质量,提高检测准确度,保证检测结果的一致性和有效性具有重要意义。可为科技进步与创新以及标准制定、实施和验证、民生保障等提供坚实的支撑。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 为此仪器信息网特推出专题——“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color: rgb(192, 0, 0) " strong 我与标准品的那些事 /strong /span ”,并推出征文活动,如果你在使用标准品的过程中发生过什么有趣的“故事”,就赶快来与我们分享吧!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6/uepic/d5514d55-2877-4357-9c19-9879460c2c76.jpg" title=" w330h185biaozhun_副本.jpg" alt=" w330h185biaozhun_副本.jpg" /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text-indent: 2em " strong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 这里的“故事”是广义的,可以包括且不限于如下题材 /span /strong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 :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 1、结合您的自身心得体会,叙述您在学习或工作中与标准品发生的一件事或几件事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 2、讲述自己与标准品的不解情缘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 3、提出当前标准品行业存在的问题、个人对行业发展的看法、具体的建议和措施等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 4、对比国产与进口标准品的差异,提出国产标准品的发展之路。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 征稿要求:凡与标准品相关内容均可投稿。稿件要求作者原创且未在其他媒体公开发表过、题目自拟、体裁不限、500字以上,投稿数量不限。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text-indent: 2em " strong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 征稿时间 /span /strong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 :2020年6月1日-8月15日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text-indent: 2em " strong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 投稿方式 /span /strong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 :(二选一)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 1、登录仪器论坛或原创大赛主题页面发布参赛帖或选择相应的赛区进行投稿: /span a href=" https://yc.instrument.com.cn/yc/2020/zp?ID=264" target=" _self" strong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color: rgb(84, 141, 212) " https://yc.instrument.com.cn/yc/2020/zp?ID=264 /span /strong /a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 ,并在标题中加入【 strong 标准品专题 /strong 】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 2、投稿邮箱:zhangyy@instrument.com.cn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text-indent: 2em " strong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 征稿奖励 /span /strong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 :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 参与本次活动,作品通过审核的,即可获得原创大赛参赛奖励(4000~8000积分),同时还有机会获取以下双重大奖!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 1、原创大赛月度及年度大奖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 详情请参照原创大赛章程及奖励规则: /span a href=" https://yc.instrument.com.cn/yc/2020/rule" target=" _self" strong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color: rgb(84, 141, 212) " https://yc.instrument.com.cn/yc/2020/rule /span /strong /a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 2、仪器信息网提供奖项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 一等奖:1名,奖金800元;二等奖:3名,奖金500元;三等奖:5名,奖金200元。(注:该奖项由仪器信息网编辑评定,并将从中选取优秀作品发布到资讯频道!)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 br/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text-indent: 2em " strong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font-size: 20px " 关于原创大赛更多信息,请点击 /span /strong a href=" https://yc.instrument.com.cn/yc/2020/index" target=" _self" style=" font-size: 20px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trong span style=" font-size: 20px " span style=" font-size: 20px 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color: rgb(192, 0, 0) " https://yc.instrument.com.cn/yc/2020/index /span /span /strong /a strong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font-size: 20px " 查看 /span /strong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font-size: 20px " ! /span /p p br/ /p
  • 176项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公布
    记者20日上午从卫生部获悉,截至目前,64种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22种易滥用食品添加剂品种进入“黑名单”。同时,176项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已向社会公布。   20日上午,卫生部公布食品安全相关工作进展情况,还表示,通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2010年共对12.4万件样品进行了风险检测。   64种非食用物质上“黑名单”   卫生部通报的情况显示,2009年,卫生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监察部、农业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9部门成立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为严厉打击食品违法添加行为,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目前,共公布了6批64种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22种易滥用食品添加剂品种“黑名单”。   同时,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建立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   按照《2010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安排,卫生部牵头组织对日常消费量大的食品共计67类12.4万件样品进行了风险监测。目前,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正组织专家对有关监测数据进行评估。   未来,卫生部还将出台《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报告工作规范》、《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检验机构能力条件与工作规范》、《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质量手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电子数据采集与交换技术规范》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   今年将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卫生部表示,为加强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首先,今年将组织制订并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划 (2011年 -2015年)》,加快食品安全标准清理修订工作,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   同时,选择部分省份开展乳品、部分基础标准和食品添加剂产品等国家标准的跟踪评价 开展食品污染物、真菌毒素、食品添加剂、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等重点标准的宣传培训。   其次,将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体系。加紧组建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认真完成2011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组织开展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将启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据交换平台和监测数据库建设工作。   同时,建立食品化学污染物、农药和致病性微生物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模型。   此外,及时更新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食品添加剂品种“黑名单”。   另外,卫生部还将强化食品安全事故组织查处和应急处置,加紧制订并发布《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办法》,完善责任调查处理机制。   ●相关新闻   八成防腐剂等已有产品标准   20日上午,卫生部发布,八成防腐剂、着色剂、甜味剂等已有产品标准。   卫生部表示,在《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规定的防腐剂、着色剂、甜味剂等332个常用品种中,274个已有产品标准(包括质量要求和检验方法),覆盖率达82.5%。也就是说,目前,还有58种常用食品添加剂暂未有产品标准。   卫生部表示,目前正在继续加紧依法制(修)订食品添加剂产品标准。
  • 我国正逐步建立食品安全限量值标准体系
    我国正逐步建立食品安全限量值标准体系 用标准给食品安全划出底线   【最新进展】   限量值,一个陌生的名词突然间让许多中国人熟悉起来。   国务院近日颁布实施《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六条明确规定: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应当包括乳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乳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通用的乳品检验方法与规程,与乳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以及其他需要制定为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的内容。   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不但乳制品的质量安全标准需要对这些物质含量进行限定,其他食品安全标准同样需要。   “农药残留、致病微生物、重金属等物质的限量值,我国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里基本上都有相关规定。兽药残留方面目前稍微欠缺一些。”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前秘书长郝煜说。   据了解,早在3年前,我国就颁布实施了有关食品安全中相关物质限量值规定的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该标准对“污染物”的界定是“食品在生产(包括农作物种植、动物饲养和兽医用药)、加工、包装、贮存、运输、销售、直至食用过程或环境污染所导致产生的任何物质,这些非有意加入食品中的物质为污染物,包括除农药、兽药和真毒素以外的污染物”,而“限量”则指的是“污染物在食品中允许的最大浓度”。   “这个标准对于有关物质限量的要求还太少,不能完全满足目前食品安全检测限量的相关要求。”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主任曹宝森说。   郝煜指出,制定一套完整有关食品安全限量值的标准体系,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因为每一个物质的限量值标准都需要相关的检测标准做支撑。这对我国食品安全检测人员和设备等提出了一系列的要求。相关工作非一日之功。   【追踪阅读】   尽管自2002年起,中国乳制品就被禁止进入欧盟。但在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发生后,欧盟委员会还是要求欧盟各国进一步加强对入境奶制品的控制。欧盟海关将对于所有奶粉含量超过15%的中国入境食品进行严密检查。对于已经在欧洲市场上流通和销售的同类产品,将进行随机抽样检查。   曹宝森表示,在发达国家,由于经济水平、历史发展等一系列原因,目前对于食品安全标准中一些物质的限量值要求非常具体,也非常完善。除了类似三聚氰胺这样明确不能加入的物质外,一般性的物质,在食品中都有相关限量值的要求,他们能根据试验数据很快做出相应的风险评估。   “建立有关食品安全限量值的标准体系是一个系统工程,同样也是国际食品安全发展的大趋势。我们呼吁国家相关部门能尽快启动这样的系统工程建设,早日让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跟国际接轨。”曹宝森说。   据悉,今年4月公布的《食品安全法》(草案)中,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内容”方面,就明确提出要有“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记者点评】   一个小小的“限量值”,不但能确保很多食品的质量安全,更重要的是确保消费者的身体安全。尽快建成这样的标准体系,已迫在眉睫。
  • 感恩过往,致敬未来 – LGC标准品部门2018年回顾
    春雷乍动,万木甦醒。寒冷的冬日即将过去,我们送走了难忘的2018,迎来了充满机遇和挑战的2019。回首2018,LGC持续以丰富的产品和服务为全球客户提供全方位支持,并积极践行LGC集团的愿景:科学,为了一个更安全的世界。 LGC Standards(标准品部门),也为这个愿景做了重要的贡献:在食品领域,我们实现了“科学,为了更安全的食品供应链”:● BRC Global Standards(其中BRC指英国零售协会),是LGC的子公司,发布了其第八版食品安全标准。这是全球食品安全倡议(GFSI)认可的标准,在世界各地有20,000多家生产基地以及全球众多久负盛名的零售商、食品、饮料制造商和快餐厅通过BRC标准保证其食品供应链的运营一致性、食品安全和产品质量。● 我们继续加强标准物质产品线的全球市场领导地位。LGC标准物质生产中心分布于美国(曼彻斯特、查尔斯顿)、德国(奥格斯堡、卢肯瓦尔德)、英国(特丁顿),最近还增加了中国(南京)标准物质生产中心。这些标准物质广泛应用于食品和环境检测实验室,用以检测并筛选出那些危害人类健康的有害物质。● 我们的能力验证服务持续为世界各地的食品和环境检测实验室提供支持,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以满足各国监管机构的要求,并最终为全球消费者的食品与环境安全保驾护航。 在临床诊断业务中,我们实现了“科学,为了更安全的诊断”:● Maine Standards临床校准标准品业务为全球客户提供仪器校准品,帮助临床检验实验室进行仪器的全量程性能验证。我们新并购的SeraCare业务则为方法开发科学家、IVD制造商和临床实验室提供血液、分子和临床基因组测试所需的标准物质。这些产品对于确保检测的准确性以进行正确的疾病诊断而言都至关重要。● LGC 能力验证部门通过特拉弗斯城、约翰内斯堡和伯里的发样中心,持续服务于世界范围内的临床实验室,帮助这些实验室监控他们的检测水平、高质量地提供临床检验服务。 我们的医药标准物质,通过持续服务广大医药行业的客户实现了“科学,为了更安全的药物”:● 2018 年,我们盛大庆祝了LGC医药标准物质品牌Mikromol 成立25周年,我们将持续为市场提供优质的医药杂质标准品,帮助仿制药公司准确筛选其药品中的杂质。 LGC运动补剂业务,为公平竞技贡献己力,实现了“科学,为了更安全的运动”:● LGC 多是届奥运会反兴奋剂检测服务商,也是众多国际赛马和赛狗竞赛的兴奋剂检测服务提供者,为公平竞技持续发力;此外,LGC的运动补剂认证项目(Informed-Sports, Informed-Choice)为赛事机构、专业运动员和普通消费者远离违禁添加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刚刚过去的2018 年,是中国改革开放40周年,艰难困苦,玉汝于成。40年来,中国走过了不平凡的历程。伟大的中国人民立足国情,放眼世界,既从悠久的中华文明中汲取智慧,又博采东西方各国之长,充分展现了坚韧不拔、契而不舍的民族个性,发扬了脚踏实地、吃苦耐劳的民族精神,抓住机遇,艰苦奋斗,40年间取得了举世瞩目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成就。我们感恩这个伟大的时代,为LGC在中国实现其愿景提供了广阔的舞台。 刚刚过去的2018 年,是LGC Standards业务在中国精益运营的5周年:过去五年,我们从北京亦庄一隅的两间办公室、几个员工成长为遍布京、沪、宁三地四十余人的专业团队;过去五年,我们的业务模式从简单的贸易发展为涵盖市场销售、仓储物流和研发生产的全业务线;过去五年,我们从起初的批批进口,改善到在国内建立了五千余种产品的现货供应,更快地响应客户的需求;过去五年,我们为国内客户提供的产品从两三千个品种提高到一万多个品种、涵盖医药、食品环境、冶金、石化、材料等多领域,为国内市场提供了品类齐全的医药杂质和农残标准品以及丰富的能力验证项目。我们感恩中国团队的每一员,是他们让愿景落地,让我们的中国战略完美执行。 刚刚过去的2018年,是南非前总统曼德拉先生诞辰100周年。他有一句名言:“攀上一座高山后,你会发现,还有更多的高山等着你去攀登”。过去几年来,LGC标准品中国业务已经大有作为,新征程上仍大有可为。我们不会满足现状、固步自封、因循守旧。下一个五年,我们将继续在医药、食品、环境、消费者安全领域积极进取,为国人的用药安全、食品安全、环境保护、消费者权益贡献力量;下一个五年,我们将结合LGC集团近200年的知识储备和LGC中国本地运营的优势,为中国检测市场提供完整的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解决方案;下一个五年,我们将全面打造本土供应链,给客户带来服务水平质的提升。 我们的业务活动创造了广泛而深刻的社会价值,我们的每个员工都为其工作所带来的社会贡献而自豪。科学,为了一个更安全的世界!这一愿景阐述了我们作为一个组织存在的根本原因,我们将在2019年继续努力。“新故相推,日生不滞”,我们将携手合作伙伴,和我们的客户一起,服务“质量兴国”战略,不断努力,奔向未来。
  • 新的食品添加剂国际标准将出台
    20种食品添加剂和111种香料的新标准或修订标准将于7月在国际食品法典大会上审议,核准后即成为新的国际食品添加剂标准   2009年3月16日-20日,国际食品添加剂法典委员会(Codex Committee on Food Additives,缩写为CCFA)第41届会议在上海举行。本次会议共审议了20种食品添加剂的新标准或修订标准,以及111种香料的新标准。一旦7月得到国际食品法典大会的审核批准,即成为新的国际食品添加剂标准。   本次会议共有56个成员国、1个成员组织和25个国际组织的代表出席,中国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陈君石院士连续第三次主持会议。   中国卫生部部长陈竺在开幕式上表示,中国在2月28日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颁布了新的《食品安全法》。根据此法,卫生部将对中国现行食品安全相关标准予以整合,统一公布强制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并将继续在危险性评估的基础上完善食品添加剂标准。   FAO的代表在本届会议上通报了去年两次特设工作组会议的最新科学建议,一个是食品加工用含氯消毒剂的使用利弊,一个是食品中三聚氰胺的危险性评估。   关于后者的通报显示,2008年12月初,FAO和WHO联合在加拿大召开了专家会议,除评估三聚氰胺的化学特性、分析方法、产生和暴露原因,还确定了三聚氰胺的日耐受量(TDI)为0.2mg/kg bw(毫克每公斤体重)。根据这一耐受量,许多国际机构确定的食品中三聚氰胺的现行限量(婴儿配方奶粉1ppm,其他奶粉2.5ppm,ppm为百万分之一)是安全的。“但这是针对食品包装渗透进食品中的三聚氰胺含量,而不是针对有目的人为添加。”WHO参会代表崔明慎女士说,中国去年发生的情况比较特殊。   关于三聚氰胺的报告还强调了动物饲料中发现三聚氰胺的问题,因为三聚氰胺可以由此转移到鸡蛋、牛奶、肉等人类食品中。此外,JECFA指出,天然存在于食品和精油中的六种香料对人体健康有潜在风险,包括芹菜醛(Apiole)、榄香素(elemicin)、八角茴香油(Estragole)、甲基丁香酚(methyl eugenol)、肉豆蔻油(Myristicin)和黄樟油精(Safrole)。   在上届会议上,中国代表提出了应针对铝化合物食品添加剂的安全性进行评估的意见,因为油条等食品中普遍含有铝化合物添加剂。这次会议上明确了日本将在2009年年底提供含铝化合物(硫酸铵铝、乳酸铝和硫酸铝)的生物利用度和两代生殖毒性研究。   对于另一种中国消耗比较大的食品——面粉添加剂的使用规定,这次会议上认为以往的二氧化氯2500mg/kg的限值过宽,其可接受的水平应为普通面粉0-40 mg/kg,特殊面粉为40 mg/kg -75 mg/kg。对于面粉增白剂——过氧化苯甲酰,这次会议认为原有的规定是合适的,其限值为普通面粉0-40 mg/kg,特殊面粉为40 mg/kg -75 mg/kg。   陈君石院士表示,CCFA所制定的食品安全方面的标准,将作为各个国家制定本国食品安全标准的参照,而且这一标准也将是国际贸易领域仲裁的标准,因此积极参与这一标准的制定,对于中国的食品安全与国际接轨有积极意义。   而参加会议的中国专家表示,制定严格的标准是前提,但重在执行,实现发达国家的食品大规模统一生产和监管,摆脱现有的分散式、作坊式的生产模式,才是保证中国食品安全的长久之计。 附:CCFA是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odex Alimentarius Commission,缩写为CAC)的十个综合委员会之一,具体负责规定食品添加剂的最大使用量、功能分类、规格和纯度、食品添加剂分析方法,以及向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和世界卫生组织(WHO)联合食品添加剂专家委员会(JECFA)提出优先评价名单等相关内容。CCFA会议每年一届,明年3月将在北京召开第42届会议。
  • 《化妆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关于征求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化妆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我部决定制定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化妆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于2010年4月1日前反馈我部科技标准司。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滕云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电话:(010)66556216   传真:(010)66556213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化妆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3.《化妆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二○一○年二月一日   附件一: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水利部办公厅   农业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质检总局办公厅   中国科学院办公厅   中国工程院办公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   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   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环境保护部对外合作中心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   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   广东省轻工业协会   江苏省日用化学品行业协会   上海日用化学品行业协会   浙江省日用化学品协会   北京工商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中国中轻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轻工业杭州机电设计院   纳爱斯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立白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宝洁有限公司   联合利华(中国)有限公司   广州蓝月亮有限公司   西安开米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花王有限公司   完美(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   北京绿伞化学有限公司   汉高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广州露纯化妆品有限公司   南方李锦记有限公司   欧莱雅(中国)有限公司   上海华银日用品有限公司   上海卓多姿中信化妆品有限公司   丝宝精细化工(武汉)有限公司   中山市嘉丹婷日用品有限公司   资生堂丽源化妆品有限公司   玫琳凯(中国)化妆品有限公司   曼秀雷敦(中国)药业有限公司   妮维雅(上海)有限公司   强生(中国)有限公司   (部内征求意见单位:总量司、环评司、监测司、污防司、环监局、应急中心)
Instrument.com.cn Copyright©1999- 2023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页面内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