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涕辛酯标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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涕辛酯标准品相关的论坛

  • CATO独家 | 头孢呋辛杂质标准品

    CATO独家 | 头孢呋辛杂质标准品

    头孢呋辛是一种广泛使用的抗生素,主要用于治疗由敏感细菌引起的各种感染。在生产、储存和使用头孢呋辛的过程中,可能会产生一些杂质。这些杂质的存在可能会影响头孢呋辛的纯度和疗效,因此了解和控制这些杂质对于确保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至关重要。头孢呋辛的杂质有多种,其中一些具有特定的CAS号、化学式和分子量。例如,头孢呋辛杂质33(Cefuroxime Impurity 33)的CAS号为929531-94-2,分子式为C16H16N4O9S,分子量为440.38。此外,还有其他一些头孢呋辛杂质,如头孢呋辛杂质A、B、C、D、E、F、G、H等。 CATO标准品提供的头孢呋辛全套的杂质,这些杂质对于药物的纯度和稳定性研究至关重要,也是药物研发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img=,602,511]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4/02/202402192104451830_7644_6381607_3.png!w602x511.jpg[/img] 广州佳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知药物研发与质量控制的重要性,CATO标准品厂家,提供头孢呋辛全套的杂质,为客户提供更加精准、可靠的分析标准品,助力药物研发事业的快速发展,以满足客户在药物研发和质量控制方面的需求。[list][*]原创检测区[/list]◇头孢呋辛杂质头孢呋辛是一种广泛使用的抗生素,主要用于治疗由敏感细菌引起的各种感染。在生产、储存和使用头孢呋辛的过程中,可能会产生一些杂质。这些杂质的存在可能会影响头孢呋辛的纯度和疗效,因此了解和控制这些杂质对于确保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至关重要。头孢呋辛的杂质有多种,其中一些具有特定的CAS号、化学式和分子量。例如,头孢呋辛杂质33(Cefuroxime Impurity 33)的CAS号为929531-94-2,分子式为C16H16N4O9S,分子量为440.38。此外,还有其他一些头孢呋辛杂质,如头孢呋辛杂质A、B、C、D、E、F、G、H等。CATO标准品提供的头孢呋辛全套的杂质,这些杂质对于药物的纯度和稳定性研究至关重要,也是药物研发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广州佳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知药物研发与质量控制的重要性,CATO标准品厂家,提供头孢呋辛全套的杂质,为客户提供更加精准、可靠的分析标准品,助力药物研发事业的快速发展,以满足客户在药物研发和质量控制方面的需求。

  • 【简讯】国家开始制定新乳品标准

    备受争议的牛奶“禁鲜令”在经过三度推迟后,近日,国家有关部门委托全国乳品标准化中心,开始制订新乳品标准,并就草案向有关专家征求意见。就此,一些地方乳业协会及乳品专家公开表示反对,称新标准不过是“禁鲜令”的翻版。   据介绍,名称为《液体乳》及《酸牛乳》的新乳品标准草案中,将原国家标准中的“巴氏杀菌乳”和“灭菌乳(通常称‘常温奶’)”两个标准归入了同一个标准,统一用“液体乳”标准来代替,这意味着新标准草案和“禁鲜令”一样,对“鲜奶”予以否定,认为巴氏杀菌奶(鲜奶)与常温奶可用相同标准衡量。此外,新标准草案中的卫生标准仅包括“铅、无机砷、黄曲霉毒素M1、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对其他重金属、农药和抗菌药物残留等有害物质却没有提及。   另外,新标准草案还在“纯奶”定义中加入“添加或不添加食品添加剂、食品营养强化剂”的说法,这与原国家标准规定的“灭菌乳不得添加辅料”有冲突。有专家认为,企业如在乳品中添加增稠剂、乳化剂和香精等违规行为将难以得到约束。

  • 【分享】关于废止《食品中锌限量卫生标准》   等3项国家标准的公告

    2011年第3号 国家标准公告查询 附件下载:2011年第3号.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公   告 2011年第3号   关于废止《食品中锌限量卫生标准》  等3项国家标准的公告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的意见,卫生部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决定废止GB 13106-1991《食品中锌限量卫生标准》等3项国家标准,请各有关方面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停止使用已经废止的国家标准。    二 〇 一 一 年 一 月 十 日 序号 标准号 标准名称 备注 1 GB 13106-1991 食品中锌限量卫生标准 2 GB 15199-1994 食品中铜限量卫生标准 3 GB 15200-1994 食品中铁限量卫生标准

  • 农药标准品的替代

    各位中午好,我们之前用的农药标准品是日本关东化学农药混合试剂,但是因为通关问题,日本出口不了了。原来是五种混合试剂,现在其中三种已经不够。1.怎样找到替代品?2.还有替代品与原来剩余的两种关东化学试剂可以混合使用吗?3.新的标准品是否需要咨询是否适合使用GC/MS仪器?4.新的标准品与原来剩余的是否需要分析条件是一致才能混合使用?

  • 【求助】液体标准品的配制

    之前好象有类似的关于标准品配制的帖子,但一时没有找到,故重提一下:大部分的农残标准品可能是液体的,不知道大家是如何配制的?以何种方式配制准一些呢?是把1ml直接当1mg还是直接称重呢?

  • 澳新食品标准局就大麻用于食品征求意见

    据澳新食品标准局(FSANZ)消息,12月7日该局开始就将加工过的大麻(hemp)种子用于食品征求意见。 澳新食品标准局首席执行官史蒂芬.麦卡臣(SteveMcCutcheon)表示, FSANZ目前正在考虑对《食品标准法典》作出修订,以批准将大麻种子按照四氢大麻酚(THC)限量的要求应用于食品,这种大麻种子必须为加工过的大麻种子,而非生鲜大麻种子。 麦卡臣还表示,相关评估已确认含有较少四氢大麻酚的食品对人体无害,而且这类食品还含有多种营养素以及omega-3脂肪酸等不饱和脂肪酸,大麻在加拿大、美国以及许多欧盟国家已被广泛用于色拉油、豆腐等一系列产品。 澳新食品标准局欢迎政府机构、健康专家、企业与团体组织对此发表评论。此次征求意见的截止日期为2012年2月1日。 原文链接:

  • 【资料】-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之问题zz

    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之问题------------------------------------------------------------- 我国现行的食品安全标准重叠交叉,缺乏统一。据悉,我国食品标准体系由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等4级构成。目前,我国共有1070项食品工业国家标准和1164项食品工业行业标准;为了适应进出口食品检验,还有进出口食品检验方法行业标准578项。 1 我国食品标准过多过滥,常常令执法部门和企业无所适从 (1)生产流通和市场秩序之所以如此混乱,食品标准之间相互交叉、相互矛盾是其中原因之一。去年我国辽宁、湖南、河南等地陆续被发现氧化硫残留超标的黄花菜,销量随后急剧下降,菜农及加工企业也因此遭受重大损失。有关部门调查发现,《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明确黄花菜不属于“干菜”,不得使用硫磺等漂白剂,因此不能有二氧化硫残留;而质检、农业部门的标准中规定“干菜”包括黄花菜,且明确二氧化硫的残留限量是0.1g/kg。相关部门标准互相矛盾,各执一词,不仅给黄花菜的种植、初加工、流通造成极大混乱,更使消费者一头雾水,无法消费。最终国务院有关部门迅速行动,重新确定黄花菜属于“干菜”,二氧化硫残留不得超过0.2g/kg,才使问题得以解决。 (2)同一类食品国标、行标相互重复的情况也比较突出。小小一个苹果,既有国家标准,又有农业部颁布的无公害标准、绿色标准、苹果外观等级标准,还有原商业部颁布的苹果销售质量标准。最令执法部门头痛的当属标准的技术内容与相关法律不一致。例如,火腿目前共有《火腿卫生标准》等六项标准,其感官指标规定二级鲜度的色泽,表面可以有霉点,组织状态,肉身稍软,气味、风味略咸,脂肪有轻度酸败味。但《食品卫生法》第六条:“食品应当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香、味等感官形态。”两条关于感官指标规定显然不一致,这必然大大降低了《火腿卫生标准》的使用价值,给食品卫生监督执法带来不少困难。 (3)标准越多、内容越细不一定就能保障消费者的安全健康,同一产品没有必要制定众多标准,多标准就等于没标准,实际上只有一个行业标准就完全可以了。同一产品有几个标准,并且检验方法不同、含量限度不同,不仅给实际操作带来困难,也无法适应目前食品的生产及市场监管需要,亟待尽快协调统一,这既有利于企业去遵循和执行,也有利于有关部门监管执法。2 标准残缺:适用性较差 虽然我国食品安全标准总共将近3000项,但在某些方面的空白和不配套依然是其无法回避的“硬伤”。目前我国相关标准结构不配套,内容不全面,指标设计涵盖范围窄且存在空白,再加上检验方法不配套,计量单位不规范,由此导致标准的适用性较差。 据了解与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的标准体系相比,我国果蔬标准缺乏一些重要食品加工原料的质量标准和分级标准,无法实现对产品质量认证及优质优价,贮藏运输及包装标识标准不能满足果蔬贮藏流通需要,果蔬制品中目前还没有二氧化硫、镉、砷、汞等有害物质含量的检测方法标准。 我国农业初级品标准与生产和进出口贸易要求配套性差,标准间不协调。在分析方法中,大多是用常规的重量法、容量法和比色法,这些方法操作流程长,费工费时,对伪劣假冒产品特别是恶意掺假产品的辨别能力较差。而对酶制剂、促长剂等又缺乏精确有效的监测技术和检验方法,农产品安全卫生指标多是以微量、痕量水平衡量的,很难用常规的分析手段进行检测。目前我国不仅缺乏农药多残留检测方法标准,单残留检测方法标准也有限,在酱油卫生标准中氨基酸态氮以“%”表示而不是采用国际法定单位,但在分析方法中氨基酸态氮又以“g/1000ml”表示,使监督检测部门难以掌握及正确使用。 我国农业初级品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的主线也各不相同。《农产品安全无公害蔬菜安全产品要求》标准的主线是产品,《农药合理使用准则》、《双甲脒等农药在食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的主线是农药的品种,《稻谷中甲胺磷最大残留限量》的主线是产品和农药品种。这无疑给标准使用者在使用标准之前的查找工作带来麻烦,不知道从哪条主线去寻找标准、使用标准,也容易造成部分企业和某些执法部门在标准使用过程中有的使用不全。例如,一般人认为我国茶叶农药残留限量指标仅有六六六、滴滴涕两种,但在《农药合理使用准则》、《大米、蔬菜、柑橘、茶叶中喹硫磷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等标准中共制定了22项农药残留限量指标(不包括无公害茶叶和有机茶叶标准)。而与此形成对比的是,国际上使用FAO/WHO食品法典委员会(CAC)的《食品中农药残留最大限量标准》时,按照农药品种这条主线就可以寻找到某种产中所有的农药残留限量要求。3 接轨:抓紧标准修订工作 老标准不及时修订,新标准未及时制订,束缚我国食品安全工作的开展。据介绍,我国食品一直延续计划经济时期各部委制定的标准,这就难以避免标准政出多门、交叉重复、指标不统一的现象。虽然有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但由于《标准化法》的限制,实际上无法发挥统一规划、制定、审查、发布的作用,管理上缺位、错位、混乱,有的标准竟然超过10年、20年都不修订,这明显是管理工作不到位。 有关资料显示,我国食品标准中的各项具体指标大都低于国际标准和国外标准。例如,欧盟技术法规规定,酱油三氯丙醇限量为0.02mg/kg,而我国《酱油卫生标准》(GB2717-2003)中并未列入三氯丙醇的项目,在较新发布的酱油行业标准中,三氯丙醇的限量与欧盟比较相差50倍。由此可见我国的在食品质量安全方面与国际上差距。 目前 我国食品安全标准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比例为23%,远远低于我国国家标准采标率44.2%的总体水平,行业标准国际采标率就更低。我国农业初级品标准采标率尤其国家标准采标率、行业标准采标率安全标准指标水平过低,为后期的食品加工质量安全埋下了隐患。 我国政府已明确表示,我国要构建新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将尽快清理与食品安全有关的产品和卫生标准,加强农药、重金属检验标准的修订工作,积极参与国际食品法典修订,提高国际标准的采标率,制订出既能满足进出口贸易的需要,又符合中国国情食品标准新的体系。(中国农药信息网) [em06] [em06] [em06]

  • 食品新标准稀土限量取消 标准新不如旧系误读?

    新速冻面米制品标准将对金黄色葡萄球菌不得检出、稀土限量取消 多家速冻食品巨头产品先后被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简称"金葡菌"),随后传出新速冻面米制品标准将对金黄色葡萄球菌不得检出的要求改为限量要求。无独有偶,此前立顿乌龙茶被检出稀土限量超标,同样牵出了稀土限量标准是否取消的争论。跟生乳国标被质疑一样,食品安全标准"被大企业绑架开倒车"的质疑声再次出现。 继思念、三全之后,湾仔码头的速冻食品也被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 早在思念水饺被指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后,"问题水饺符合新标准"的说法就令舆论炸开了锅。当时就有声音指出,在宽松的背后是为了更多地保护一些企业或行业利益,行业标准太多未能考虑到企业或行业的利益。有专家持不同意见 不过卫生部则在11月11日发出速冻面米食品微生物指标问题的说明,指出"有关新标准比老标准要求低系误读 ",因为《速冻面米制品(征求意见稿)》是采用国际食品微生物标准委员会ICMSF三级采样方案,用多个样品定量检测结果进行综合判定,限量指标与ICMSF基本一致,更加符合国际食品微生物采样检测要求。 从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李晓明博士也对本报指出,金黄色葡萄球菌在自然界广泛存在,而且比较脆弱,很容易被杀死,真正对人体产生比较严重危害的,是其产生的毒素,但这种毒素必须是在一定量的细菌中产生,新标准对细菌做出量的限制,就是出于控制毒素产生量的目的。 暨南大学食品研究中心主任傅亮对本报指出,按照不得检出的标准速冻食品工厂可能就很难生产出稳定质量的产品,这就让生产管理出现巨大难题。此外,由于速冻食品最终要经过煮熟后才食用的,高温烹饪后这种细菌对人体危害就降到了最低。 李晓明指,标准有三种"作用",一是保证产品质量,二是等级划分,三是作为技术壁垒。 他认为,国内的食品安全标准很难被企业绑架,因为标准制定并不是由企业一方决定,还有专家委员会,"标准制定可以说是三方权衡的过程,包括企业、专家、消费者,而生命健康始终是底线,是不可触碰的。"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按照正常的程序,新国标在起草或修订后都需要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但是是否接纳,接纳哪些意见往往难以掌握。 例如一份由广东奶协2007年向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上书的《对液态奶和酸牛奶新国标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就显示,当时本地高校的部分专家学习与讨论了新国标后就曾反映,新标准与原有国家标准相比,似乎没什么进步,反而在许多方面是倒退了。

  • 13种食品污染物将有新限量标准

    铅、镉、汞、砷等13种食品污染物有了新的限量标准。记者昨天从卫生部获悉,新修订完成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2)(以下简称"新国标")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铅、镉、汞、砷等13种食品污染物有了新的限量标准。记者昨天从卫生部获悉,新修订完成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2)(以下简称"新国标")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据介绍,该新国标制定了铅、镉、汞、砷等13种污染物在谷物、蔬菜、水果、肉类、水产品、调味品、饮料、酒类等20余大类食品的限量规定,相比以往,则删除了硒、铝、氟等3项指标,共设定160余个限量指标。记者昨天从新国标看到,很多污染物都曾引发过多起轰动国内的食品安全事件,如镉大米、毒胶囊、血铅等。新国标不包括农残、辐射限量食品中污染物是影响食品安全的重要因素之一。"食品污染物是食品从生产(包括农作物种植、动物饲养和兽医用药)、加工、包装、贮存、运输、销售、直至食用等过程中产生的或由环境污染带入的、非有意加入的化学性危害物质。"卫生部专家指出,我国对食品中农药残留限量、兽药残留限量、真菌毒素限量、放射性物质限量另行制定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因此,新的GB2762标准不包括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和放射性物质限量指标。镉限量标准高于国际标准据了解,在《食品安全法》实施以前,我国涉及食品污染物限量的食品标准共有608项,包括食品卫生标准86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35项、食品质量标准76项、相关行业标准411项,涵盖16种食品污染物。但此次新国标清理了以往食品标准中的所有污染物限量规定,整合修订为铅、镉、汞、砷、苯并芘、N-二甲基亚硝胺等13种污染物在谷物、蔬菜、水果、肉类、水产品、调味品、饮料、酒类等20余大类食品的限量规定,删除了硒、铝、氟等3项指标,共设定160余个限量指标。专家表示,该新修订国标基本满足我国食品污染物控制需求,适应我国食品安全监管需要。此前,国内曾发生大米镉超标事件,对镉含量标准,消费者普遍关注。记者昨天从新国标获悉,食品中对镉的限量标准设定为0.2毫克/千克,据悉,该标准比国际标准的0.4毫克/千克要严格。卫生部解释,铅、镉是食品当中更为主要的污染物,涉及食品种类甚多,CAC和各国对铅、镉制定了严格的限量规定。"基于我国目前大范围铅污染仍比较严重的现状,新国标在2005年版本的基础上,继续扩大了涉及食品的种类,将原来的17类食品扩充到22个大类。"专家指出,对镉采取严控的主要原因是,大米是我国居民膳食镉的主要来源,控制大米镉含量几乎能控制我国居民二分之一的镉膳食暴露。硒、铝、氟三种元素被删除记者发现,上述新国标中,对硒、铝、氟在食品中的限量要求被删除了。对此,卫生部专家解释称,上述三种元素均是人体必需微量元素,过量硒摄入也会对人体产生不良健康效应。但由于实际情况的变化,有的已无需作为食品污染物进行控制,有的适用于其它管理范围。专家举例称,CAC和多数国家、地区将硒从食品污染物中删除。我国实验室检测、全国营养调查和总膳食研究数据显示,各类地区居民硒摄入量较低,上世纪60年代以来,我国极个别发生硒中毒地区采取相关措施有效降低了硒摄入,地方性硒中毒得到了很好控制,多年来未发现硒中毒现象。以上情况表明,硒限量标准在控制硒中毒方面的作用已经有限。对于铝,在旧国标里规定了面制食品中铝残留限量。调查研究发现面制品中铝的主要来源是加工过程中使用了含铝食品添加剂(如明矾),"《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已明确规定了面制品中含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用量和残留量,因此此次新国标不再重复设置铝限量规定。食品中使用含铝添加剂应严格按照GB2760执行。"另外,随着对氟研究的不断深入,国际上普遍不再将氟作为食品污染物管理,新国标也取消了氟限量规定。如对个别食品需要制定氟限量的,可以在风险评估基础上,经研究论证后在相应的产品标准中予以管理。

  • 【转帖】乳制品产品标准的征求意见稿中的新看点

    [B]看点一[/B]原料不得辐照处理在原料要求上,新国标明确,不得使用非脱盐乳清粉,所使用的原辅材料和食品添加剂不应含有谷蛋白,不应使用氢化油脂和不应使用经辐照处理过的原辅材料,更加不能添加氟。“很显然,新标准更看重安全。”中山大学营养学系教授蒋卓勤说,限制非脱盐乳清粉,应该是在为奶粉纯度考虑。限谷蛋白,是为了杜绝在奶粉里添加米粉、面粉。氢化油脂容易导致血脂高。辐照处理是保存食品的方法,婴儿奶粉最好就不要用了。氟虽然是人体需要的微量元素,但是容易过量中毒。[B]看点二[/B]蛋白质含量有上限“三聚氰胺就是作为一种蛋白质被添加到牛奶中去,以假蛋白提高来混骗乳品厂的蛋白质标准验收一关的。”广州市奶业协会理事长王丁棉说。为此,新国标对于乳基婴儿配方食品中蛋白质规定有所变动。以前只有下限,新国标有了上限。“蛋白质太低,奶粉营养自然不好,可是太高却加重肾脏负担。”蒋卓勤说,新国标是从安全角度考虑制订的限制。[B]看点三[/B]包装禁用婴儿妇女形象在标签上,新国标也有不少值得关注的动作。例如婴儿配方食品要标明这样一句话:“对于0~6月的婴儿最理想的食品是母乳,在母乳不足或无母乳时可食用本产品”。此外标签上不能有婴儿和妇女的形象。[B]看点四[/B]鲜牛奶、纯牛奶将严格区分新国标还规定,巴氏杀菌乳、灭菌乳在标识上得用不小于产品名称字号,分别标注“鲜牛奶/乳”、“纯牛奶/乳,这样就把两者严格区分了。“巴氏奶可以保存3~7日,灭菌乳可以保存6~8个月,巴氏杀菌温度没有那么高,对牛奶中的维生素保留得更加好。”

  • 四项新食品安全标准公布

    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分别是《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GB29922-2013)、《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GB29923-2013)、《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29921-2013)和《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13432-2013)。国家卫生计生委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我国将于2014年年底前完成50%以上整合工作任务,到2015年底,完成对各类食品标准中涉及安全内容的整合工作,基本解决现行标准交叉、重复、矛盾的问题。  国家卫生计生委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司长苏志介绍说,2014年还将加快食用植物油、蜂蜜、饮用水、粮食等重点领域、品种的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修订,形成符合我国国情,与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框架、原则、主要内容基本一致的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  苏志说,为了方便社会各界使用标准,卫生计生委将认真落实《关于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地方做好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和企业标准备案工作,开展标准的宣传贯彻和跟踪评价,改进标准的查询、咨询等服务工作。  据介绍,2013年卫生计生委基本完成食品标准清理工作,实现了预期目标。系统梳理近5000项现行食品标准,包括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以及行业标准;深入研究现行标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标准或指标废止、修订和继续有效的清理意见;构建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框架,这个框架包括约1000项标准的各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目录;明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整合工作任务。在清理基础上,制定整合工作方案,部署2014-2015年食品标准整合工作,为构建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奠定了基础。

  • 固体标准品配制

    固体标准品在配制标准溶液曲线时是如何操作的?用溶液稀释后的浓度如何计算才是正确的?直接用天平称量后用溶剂容解,将百分比换算成PPM值还是需分不同的物质根据其化学式和分子量去计算呢?请楼上楼下,左邻右舍的朋友们帮帮忙,谢谢

  • 【讨论】食品安全的良心标准!

    食品安全和添加剂的肆无忌惮,让人们产生了食品信任危机,这时,很多人都在强调,加强法治引导,依法治理,加强职能部门的监测和检验力度。这样做当然是必须的,但也不能忽略“良心标准”。 法律的实施落实,在目前的中国司法环境中,仍存在着一些无法回避的“悬空状态”,有法不依、有法难依,人情交易泛滥,司法尊严受到挑战。法律再好,如果不能得到货真价实的落实,人们期待的食品安全期待就会成为泡影。 还有,法律的制定、修订和完善总是滞后的,三聚氰胺出来了,我们可以指定针对三聚氰胺的使用、检测标准。而未来生产发展中,谁能保证不会出现“五聚氰胺”、“ 六聚氰胺”等未知的化学成分和化学添加剂呢? 再者,有些企业界和有些政府职能部门已产生了“标准主义倾向”,“只要添加剂生产符合质量安全标准,就是可以接受的;只要没有对人体健康构成直接和立竿见影的威胁,就是被允许的”。却忘记了政府出台的添加剂使用标准,仅仅是单个项目的检测标准,而不是综合性检测标准。 单个检测是合格的,多种化学添加剂掺和一起,综合检测就会超标。仅依靠标准看守食品安全,也防不胜防啊! 不妨尝试一下 “良心标准”。 所谓“良心标准”,就是没有任何外在标准和法制的约束,生产者也能将食品安全放在重要位置,从各个环节认真履行食品安全责任,坚持履行“能不用添加剂就不用添加剂,能少用添加剂就不多用添加剂”的原则,尽可能坚持传统工艺和原汁原味,作为企业发展和生产标准,更长远地考虑消费者的健康需要和安全保障。而不是一味地降低成本,将添加剂控制在最高允许的限度内,为食品危害埋下了巨大安全隐患。 有人会说,市场经济不需要“良心标准”。此言太谬。中国企业道德的精华就是诚信、厚道和童叟无欺。时代进入了市场经济,可企业发展壮大仍要奠基在传统美德之上,让道德看守安全和企业形象。这就是著名经济学家茅于轼谈到的:市场经济既是法制经济也是道德经济,而并非一些人所认为的那样可以为所欲为,不择手段。既要取“道”于“法”,又要取“道”于“德”。推升市场道德、良心标准。有助于提升消费安全和法治化。 想到了《“食品添加剂之神”的“背叛”》的文章:今天,57岁的安部司出书、演讲,告诉人们每天填进肚子里的食品是怎样加工而成的,揭开添加剂世界里那些不为消费者所知的“内幕”。安部司并没有犯法,他一直严格遵守国家制定的添加剂使用方法、标准和用量,并且在产品标签上也做了明确标示。“ 但这样也抹不掉我的罪恶感。” 添加剂本身无所谓好坏,只要严格地遵照规定的标准,也根本不违法。 但是,安部司希望,在法律标准之外再加上另外一个标准——“良心标准”。安部司为什么会有忏悔感呢?他将生产奠基在不择手段的赚钱上,虽然不违背法律标准,却承受了巨大的道德煎熬,赚了钱,失了德,太不划算。推行道德和良心标准,也应该是企业发展的重要标准。

  • CATO独家 | 达沙替尼杂质标准品

    CATO独家 | 达沙替尼杂质标准品

    [font=宋体]◇达沙替尼[/font][font=宋体]杂质[/font][font=宋体] 达沙替尼[/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其英文名为[/font][font='Segoe UI'][color=#05073b][back=#fdfdfe]Dasatinib[/back][/color][/font][font=宋体][color=#05073b][back=#fdfdfe],)是一种创新的第二代双重酪氨酸激酶抑制剂(TKI),也被称作DASA锡IB或商品名SPRYCEL(施达赛)。[/back][/color][/font][font=宋体]达沙替尼[/font][font=宋体][font=宋体]杂质过抑制[/font][font=Calibri]BCR-ABL[/font][font=宋体]蛋白的活性来发挥治疗作用。达沙替尼能够与[/font][font=Calibri]BCR-ABL[/font][font=宋体]蛋白结合并抑制其激酶活性,从而阻断白细胞的异常增殖,并促进正常白细胞的生成。[/font][/font][font=宋体][font=Calibri] CATO[/font][font=宋体]标准品提供的达沙替尼杂质用途主要是用于分析化学物质和质量控制的化学物质。[img=,603,608]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4/02/202402062123365450_9441_6381607_3.png!w603x608.jpg[/img][/font][/font][font=宋体][font=宋体] 广州佳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font][font=Calibri]CATO[/font][font=宋体]标准品厂家,提供达沙替尼全套[/font][/font][font=宋体]的[/font][font=宋体]杂质,通过全面的检测、高效的沟通、专业的服务和完善的售后,确保所有产品均能现货供应[/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优质的服务,以满足客户在药物研发和质量控制方面的需求。[/font]

  • 【讨论】如果你做能力验证,你会使用液体的标准品还是固体标准品

    如果是你参加能力验证Or计量审核,你的标液会优先考虑那种?是纯的少量的标准品,量大的纯标准品,还是液体的配置好的标准品?我先谈谈我的看法,不知是否会被接受Or正确:1.量大的纯标准品 优点:可以自己称量,然后按照自己的要求配置不同高的浓度,自己操作过程,自己了解标准品过程的影响,自己信心比较的足; 缺点:一般称量比较的少,对天平和环境的要求比较高,如果标准品本身就是液体的,取样不是很方便,而且还会有损失,害怕污染;一些标准品还不知道溶解度是多少,在配置母液的时候,不知道是否溶解完成;自己配置的标准品的时候玻璃器皿很少会经过去活化,玻璃器皿的影响也待确认。 2.液体的配置好的标准品 优点:可以直接用来使用,可以往下配置一系列的标液做标准曲线,使用方便 缺点:一般量比较的少,浓度比较低,只可以把曲线往低的点去配置,不能有高浓度的标准曲线3.纯的少量的标准品 优点:可以一定量的高浓度的点,成本比较的低 缺点:量少,配置的时候对称量的准确度要求比较高,不能配置量大,浓度高的标准液。使用建议: 1.少量的纯标准品和液体的配置好的标准品不能就使用标准品上写的质量和体积,使用称量的重量Or取出的体积,因为由溯源性考量,都只有对标准品的纯度Or浓度可以溯源(有不确定度),而体积和质量都会有一些的偏差; 2.做计量审核的话,尽量去参加的机构那边去采购标液,他的基质会和样品的基本一致,参加能力验证就如现在的6P,PBDE 的,尽量采用Accu的,因为现在大多数做这块的都是使用这个品牌的标液和大多是保持一致,那么结果就会更与大家结果保持接近!纯属个人所想!希望可以有人讨论!

  • 农残标准品(液体)配制方法。

    各位大侠,我们购买了农业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的农药标准品100ug/ml,1ml/支。现在需要稀释配制,按照说明书上的要求:开瓶后,全部取出到10ml容量瓶,稀释液清洗标准品瓶子几次,定容后就是10ug/ml了。但是百度了一下,有些人说标准品的体积不是很准确,有些人说大于1ml,有些说小于1ml,最好用移液管取例如0.5ml出来,定容成5ug/ml。不知道那种方法较好?如果用移液管取,还必须用大肚子管取,目前没有买用不了啊。请各位给点建议,新手感谢!还有一个问题,怎么知道我配制的标准品准不准啊?最简单的方法,是和别的实验室配制的比较吗?

  • 如何用工作标准品代替国家标准品

    在制药行业,对含量进行检定时,需要用到国家标准品,但是如果使用量太多的话成本会很高,如何用自制的工作标准品替代国家标准品?需要做什么验证?

  • 国标与国际接轨,是标准的进步还是标准的倒退?——论战:速冻食品新国标

    国标与国际接轨,是标准的进步还是标准的倒退?——论战:速冻食品新国标

    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1/11/201111251023_332863_1622715_3.jpg速冻食品新国标终于和国际标准接轨了,由之前的“不得检出”到现在修正后的“可限量检出”这次,国人终于笑了,是苦笑!此次接轨到底是标准的进步还是标准的倒退???此次修订到底是“更科学”还是“更令人心寒”?这难道中国特色又一次与国际接轨的“佳绩”?!制定或修订国标的人们,你们到底为谁服务???为企业放行,就等于残害我们这些老百姓啊!!!食品安全事件一次又一次的爆发难道还不反思??欢迎大家点评此次卫生部发布速冻食品新国标,你又有什么话想说???http://www.instrument.com.cn/application/pic/Banner124.jpg

  • 【转帖】卫生部新乳品安全国家标准有四大新特点

    经第一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卫生部日前公布了《生乳》(GB1930t一2010)等66项新乳品安全国家标准。新的乳品安全国家标准包括乳品产品标准15项、生产规范2项、检验方法标准49项。 与以往乳品标准比较,新的乳品安全国家标准有以下特点: 一是新的乳品安全国家标准严格遵循食品安全法的要求,突出与人体健康密切相关的限量规定。 二是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为基础,兼顾行业现实和发展需要。乳品安全国家标准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数据为依据,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同时注重听取业主管部门和协会意见,充分考虑我国乳品行业实际情况,确保标准的实用性。 三是整合现行乳品标准,扩大标准的覆盖范围。乳品安全国家标准整合了以往乳品标准中的强制性规定,在减少标准数量的同时,提高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通用性和覆盖面,避免标准间的重复和交叉。 四是与现行法规和产业政策相衔接,确保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卫生部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清理完善,新的乳品安全国家标准基本解决了现行乳品标准的矛盾、重复、交叉和指标设置不科学等问题,提高了乳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科学性,形成了统一的乳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 一年多来,卫生部牵头、会同农业部、国家标准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和轻工业联合会、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乳制品工业协会、奶业协会等单位成立乳品安全标准协调小组和专家组,在协调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对涉及乳品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进行整合完善,由卫生部统一公布为乳品安全国家标准。

  • 乳品新标准只高不低 不可能被企业绑架

    据新华社电 有媒体对有关乳品新国标的制定过程产生质疑,公众担心为保障大企业利益而降低乳品标准。卫生部相关负责人及几位专家近日表示,企业并未参与审评委员会工作,新标准只高不低。“企业不可能‘绑架’乳品标准。”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食品安全标准处处长张旭东肯定地说,“审评委员全部来自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并没有企业参与。”在乳品新国标制定过程中,大约有600名各界人士参与,具体起草的专家有70多位,其中有企业代表9人。在关键的审评及以后的各个环节,并无企业参与。“我可以负责任地说,对于放到百姓餐桌上的产品,新标准只高不低。”乳品安全标准专家组组长、中国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副所长王竹天说。专家介绍,在新发布的66个乳品安全国家标准中,包括生乳、婴幼儿食品、乳制品等乳品产品标准15项,生产规范标准2项和检验方法标准49项。与过去的标准相比,新国标突出与人体健康密切相关的限量规定以及标准的强制性,其中对“百姓餐桌”上可见产品的各项指标均有所提高,无一例外。

  • 美国食品化学法典增加新质量标准

    美国食品化学法典增加新质量标准 来源: WTO 检验检疫信息网 时间: 2011-09-08 美国药典食品化学法典(FCC)日前起草了新的质量标准,涵盖婴儿配方成分、功能食品成分、甜味剂和食品色素。新的质量标准正征求公众意见,截至日期为 9 月30日。新增内容有: 钼酸钠:必需微量元素钼的来源,可用于稍大些的婴儿和幼童的配方中,作为一种食品增补剂满足特定的膳食需要。这是全球首个有关此成分在食品中应用的详细规定。FCC建议每日限量在45微克。FCC还制订了许多婴儿配方成分的标准,如核苷酸等,而且其中许多都是新近才加入到药典中去的。海藻油来源的DHA:鱼油中的一种必需omega-3脂肪酸,其因盛传的健康作用而被添加到多种功能性食品中。FCC 制订了其他来源的 DHA 的质量标准及 ARA 油(omega-6脂肪酸)的质量标准。这些成分通常用于传统及功能食品中,某些也用于婴儿配方中。 新橙皮苷二氢查尔酮(NDHC):这种植物源甜味剂甜度是蔗糖的 340 倍左右,可用于软饮料、口香糖、乳制品及甜点等食品饮料中。NDHC 可有效修饰柑橘成分的苦味。欧盟已批准NDHC作为甜味剂使用,并取得在美国的GRAS身份。但是,NDHC在美国的应用并不怎么流行。 三种合成红色素:FCC 新增了苋菜红、偶氮玉红和胭脂红这三种色素的标准和质量规范。国际上部分国家已批准了这三种色素的使用,包括部分欧洲和亚洲国家。但是,美国并未将其列入7种批准使用的合成色素中。

  • 新合成药品标准品如何标定?

    对于目前国内还没有标准品的新合成药品,如何对他进行标定呢?急求,请大家不吝赐教~最好是有很清晰的文字说明,就如药品管理部门制作的标准品一样,谢谢!http://simg.instrument.com.cn/bbs/images/default/emyc1010.gif

  • 关于标准品配制的情况的咨询

    最近到了一个新的实验室,配制标准遭遇了没有遇到过的问题。之前配制标准品都是称量了用容量瓶定容,或者称量了用称量溶剂溶解定容(标准液都是mg/L级别的,想必标准对溶剂体积的影响也不大)到了这里后不少人往买来的标准品瓶子里面直接加溶剂溶解【比如说标准品标注100mg,溶解定容到1L溶剂里面,他们就标称是100mg/L】[b][color=#ff0000]关于这些有两方面的顾虑,[/color][/b][color=#ff0000][b]一是:这样配制的标准保存期难定不下来,定三个月吧,感觉很浪费。时间长了又觉得不可靠。大家一般的保存期多久呀?(我是做兽药残留分析的)[/b][/color][color=#ff0000][b]二是:标称100mg,到底里面是不是100mg?会不会多了或者少了些呢?那些标称5mg、10mg的标准品会不会波动更大?[/b][/color]请赐教!

  • 元芳有话说:乳品新国标出台:“不如没有”的国家标准

    http://club.chem17.com/Services/ForumAttachment.ashx?AttachmentID=2222元芳有话说:乳品新国标出台:“不如没有”的国家标准66项乳制品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从一落地就面临舆论炮火。特别是乳品新标中蛋白质含量和微生物菌群总数这两项理化指标,自从广州市奶业协会理事长王丁棉和国内最大巴氏奶生产企业光明乳业总裁郭本恒炮轰其“倒退25年”“全球最差”“垃圾生产出来的就是垃圾”后,“谈乳色变”的国人施以更为激烈的讨伐。http://club.chem17.com/Services/ForumAttachment.ashx?AttachmentID=2144  愤怒当然是因为乳品安全关乎亿万民众切身利益,但吊诡的是,被舆论批评为“垃圾”的乳品新标,本身就是应“全面加强生鲜乳及乳制品质量和安全监管,尽快恢复消费者对国产乳品的信心”而进行的“高标准严要求”回炉再造。  集十余部委机构、70多位专家耗时两年拿出的强制性新国标,6月1日起实施。但不仅没能如三聚氰胺事件后背负信任危机的政府所愿,为奶业的全面整顿和重新振兴保驾护航,反而让监管者陷入更大的监管混乱和民众质疑。这个为加强监管而出台的国家标准,它的难产与先天不足本身,就暴露出了监管者的超能与无能。  http://club.chem17.com/Services/ForumAttachment.ashx?AttachmentID=2143这样的乳品新国标不如没有的国家标准  事实上,很多乳品质量安全标准工作专家组成员,在确定“乳品质量安全标准目录”之时,并不认为后来引起轩然大波的《生乳》标准(GB19301-2010)有制定的必要。  此前一直使用的生乳卫生标准,是1986年原国家农牧渔业部颁布的一项农产品收购标准。本次生乳标准的修订初稿,由卫生系统的黑龙江省卫生监督所承担起草,伊利集团的一位专家也参与了起草工作,主要沿袭的是卫生部2003年发布的《生鲜乳卫生标准》。  无论是初稿,还是2009年8月底专家组递交给标准制定主持单位卫生部的送审稿中,蛋白质含量最低线均沿袭了原标准2.95%(即100克生乳含2.95克蛋白质)的规定,最高容许的菌落总数50万 CFU/毫升比农业部《生鲜牛乳收购标准》原有的50万、100万、200万、400万分级规定要高。   在最终正式颁布的66项乳品质量安全国标中,人们发现,每一项标准的末尾并没有针对立项部门、起草部门以及主要起草人的说明。http://club.chem17.com/Services/ForumAttachment.ashx?AttachmentID=2142  几乎所有程序环节都被批评  既想左右标准,又不愿承担责任,作为“加强监管”的制度起点,乳业新标以倒逼始,以倒退终,期间的拉扯与冲突自然而然。一个标准制订的所有重要环节,牵头部委、起草组中专家和利益相关者组成、论证基础和调研数据支撑、最终定稿程序等等,几乎都存在着让那些参与者至今愤愤摇头的争议。  2008年9月,三聚氰胺毒奶粉事件震惊全国。10月9日,紧急出台的《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正式将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综合协调职权交给卫生行政部门。国务院决定改变“九龙治水”的乱局,实施统一归口管理,正式赋予了卫生部组织制定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的职责,要求用一年左右时间整合现行乳品标准,抓紧组织修订乳品质量安全标准,作为国家强制标准执行。  2009年2月28日由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的《食品安全法》,第21条再次明确写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公布”;第22条则要求“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这样的法规标准本是协调生产者和消费者利益的,不能成为维护部门利益或争权夺利的武器。”他说,“法是国家的法,是天下公器,不是部门的法。立法过程部门化的结果是部门利益法律化,巩固和强化部门的监管权力。”  每一次骇人听闻的食品安全事件之后,加强监管都会成为朝野共同的呼吁。而当监管权在这些扩权欲望强烈的部门间争夺之时,一个必然的结果就是协调机构的无能为力。无论是国家法制局还是标准委,最可能的选择就是“和稀泥”,所谓的协调不过是采取简单的“一字否决”原则:有任何一个权力部门对某条内容提出反对意见,该内容肯定不会被写入最后的定稿之中。“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出来了,如果还是没人能回答老百姓究竟能不能喝上放心奶的疑问,“这样的标准有存在的意义吗?”

  • 【讨论】锌、铜、铁到底有没有毒?——对“卫生部拟废止食品中锌铜铁限量卫生标准”的质疑

    [color=#940000][size=3][size=5]刚刚看到一条新闻,说卫生部可能要废止铜铁锌的限量标准,这就会导致一个疑问,铜铁锌到底有没有毒?放开限制会不会导致食品中的这些元素超标?欢迎大家对此事件发表自己的看法。[/size] ======================================================相关新闻:[color=#000000]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办公厅《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要求,卫生部组织开展了食品中污染物安全标准修订工作。经研究并参考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拟不再将锌、铜、铁作为污染物指标,拟废止《食品中锌限量卫生标准》(GB13106-91)、《食品中铜限量卫生标准》(GB15199-94)、《食品中铁限量卫生标准》(GB15200-94)三项标准。[/color][color=#940000]======================================================如果大家有意见需要反馈可以给卫生部发传真或邮箱[/color][color=#000000]传真010-67711813或电子信箱food204@163.com[/color][/size][/co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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