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仪器信息网 > 行业主题 > >

氟尼辛标准品

仪器信息网氟尼辛标准品专题为您提供2024年最新氟尼辛标准品价格报价、厂家品牌的相关信息, 包括氟尼辛标准品参数、型号等,不管是国产,还是进口品牌的氟尼辛标准品您都可以在这里找到。 除此之外,仪器信息网还免费为您整合氟尼辛标准品相关的耗材配件、试剂标物,还有氟尼辛标准品相关的最新资讯、资料,以及氟尼辛标准品相关的解决方案。

氟尼辛标准品相关的论坛

  • CATO独家 | 头孢呋辛杂质标准品

    CATO独家 | 头孢呋辛杂质标准品

    头孢呋辛是一种广泛使用的抗生素,主要用于治疗由敏感细菌引起的各种感染。在生产、储存和使用头孢呋辛的过程中,可能会产生一些杂质。这些杂质的存在可能会影响头孢呋辛的纯度和疗效,因此了解和控制这些杂质对于确保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至关重要。头孢呋辛的杂质有多种,其中一些具有特定的CAS号、化学式和分子量。例如,头孢呋辛杂质33(Cefuroxime Impurity 33)的CAS号为929531-94-2,分子式为C16H16N4O9S,分子量为440.38。此外,还有其他一些头孢呋辛杂质,如头孢呋辛杂质A、B、C、D、E、F、G、H等。 CATO标准品提供的头孢呋辛全套的杂质,这些杂质对于药物的纯度和稳定性研究至关重要,也是药物研发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img=,602,511]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4/02/202402192104451830_7644_6381607_3.png!w602x511.jpg[/img] 广州佳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知药物研发与质量控制的重要性,CATO标准品厂家,提供头孢呋辛全套的杂质,为客户提供更加精准、可靠的分析标准品,助力药物研发事业的快速发展,以满足客户在药物研发和质量控制方面的需求。[list][*]原创检测区[/list]◇头孢呋辛杂质头孢呋辛是一种广泛使用的抗生素,主要用于治疗由敏感细菌引起的各种感染。在生产、储存和使用头孢呋辛的过程中,可能会产生一些杂质。这些杂质的存在可能会影响头孢呋辛的纯度和疗效,因此了解和控制这些杂质对于确保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至关重要。头孢呋辛的杂质有多种,其中一些具有特定的CAS号、化学式和分子量。例如,头孢呋辛杂质33(Cefuroxime Impurity 33)的CAS号为929531-94-2,分子式为C16H16N4O9S,分子量为440.38。此外,还有其他一些头孢呋辛杂质,如头孢呋辛杂质A、B、C、D、E、F、G、H等。CATO标准品提供的头孢呋辛全套的杂质,这些杂质对于药物的纯度和稳定性研究至关重要,也是药物研发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广州佳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知药物研发与质量控制的重要性,CATO标准品厂家,提供头孢呋辛全套的杂质,为客户提供更加精准、可靠的分析标准品,助力药物研发事业的快速发展,以满足客户在药物研发和质量控制方面的需求。

  • 【转帖】澳新食品标准局拟修改食品标准法典

    2010年12月15日,澳新食品标准局(FSANZ)公布了拟修订食品标准法典(Food Standards Code)的细节内容,同时邀请利益相关组织和个人就修订事项进行评论。   拟修订内容包括:批准转基因玉米、甜菊醇作为高倍甜味剂、特殊药用食品。   任何人都可以申请修改食品标准法典,澳新食品标准局对任何的食品、物质以及食品生产技术进行评估,并进行管理效果分析,确保修改结果有益于社会。   澳新食品标准局将于2011年2月9获得修改意见书。

  • 标准品有效期(失效期)与复标期

    1、如无特殊情况,工作标准品的含量每半年复标一次或另取新生产的样品标定。当标准品暂不使用时,复标周期可能超过规定周期,在使用前进行复标,合格后可以继续使用。2、对于特定市场使用的工作标准品,复标可以按照当地药政局或者药典的规定的周期来进行。 3 、标准品若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异常或者较大变化,应停止使用该标准品,并考虑采用更严格的包装和保存方式或缩短其复标期等措施。 4、若老的基准标准品批号过期,则用此批基准标准品标定过的相应的工作标准品应按照新批号基准标准品进行重新标定,用此批标准品配制的储备溶液也应同时失效,应用新的批号基准标准品重新配制。5、基准标准品 按说明书要求,若标签或者化验单上没有指明有效期(失效期),可以到网站上查询,如USP,EP 标准品目录单,若无法查到,同本厂规定此种药品的有效期,若无法得知此批的标定日期,可以从收到标准品日期算起。 6、对于省药检所,兽药检所标定的工作标准品,有效期(失效期)同该产品的有效期。

  • 【讨论】食品安全的良心标准!

    食品安全和添加剂的肆无忌惮,让人们产生了食品信任危机,这时,很多人都在强调,加强法治引导,依法治理,加强职能部门的监测和检验力度。这样做当然是必须的,但也不能忽略“良心标准”。 法律的实施落实,在目前的中国司法环境中,仍存在着一些无法回避的“悬空状态”,有法不依、有法难依,人情交易泛滥,司法尊严受到挑战。法律再好,如果不能得到货真价实的落实,人们期待的食品安全期待就会成为泡影。 还有,法律的制定、修订和完善总是滞后的,三聚氰胺出来了,我们可以指定针对三聚氰胺的使用、检测标准。而未来生产发展中,谁能保证不会出现“五聚氰胺”、“ 六聚氰胺”等未知的化学成分和化学添加剂呢? 再者,有些企业界和有些政府职能部门已产生了“标准主义倾向”,“只要添加剂生产符合质量安全标准,就是可以接受的;只要没有对人体健康构成直接和立竿见影的威胁,就是被允许的”。却忘记了政府出台的添加剂使用标准,仅仅是单个项目的检测标准,而不是综合性检测标准。 单个检测是合格的,多种化学添加剂掺和一起,综合检测就会超标。仅依靠标准看守食品安全,也防不胜防啊! 不妨尝试一下 “良心标准”。 所谓“良心标准”,就是没有任何外在标准和法制的约束,生产者也能将食品安全放在重要位置,从各个环节认真履行食品安全责任,坚持履行“能不用添加剂就不用添加剂,能少用添加剂就不多用添加剂”的原则,尽可能坚持传统工艺和原汁原味,作为企业发展和生产标准,更长远地考虑消费者的健康需要和安全保障。而不是一味地降低成本,将添加剂控制在最高允许的限度内,为食品危害埋下了巨大安全隐患。 有人会说,市场经济不需要“良心标准”。此言太谬。中国企业道德的精华就是诚信、厚道和童叟无欺。时代进入了市场经济,可企业发展壮大仍要奠基在传统美德之上,让道德看守安全和企业形象。这就是著名经济学家茅于轼谈到的:市场经济既是法制经济也是道德经济,而并非一些人所认为的那样可以为所欲为,不择手段。既要取“道”于“法”,又要取“道”于“德”。推升市场道德、良心标准。有助于提升消费安全和法治化。 想到了《“食品添加剂之神”的“背叛”》的文章:今天,57岁的安部司出书、演讲,告诉人们每天填进肚子里的食品是怎样加工而成的,揭开添加剂世界里那些不为消费者所知的“内幕”。安部司并没有犯法,他一直严格遵守国家制定的添加剂使用方法、标准和用量,并且在产品标签上也做了明确标示。“ 但这样也抹不掉我的罪恶感。” 添加剂本身无所谓好坏,只要严格地遵照规定的标准,也根本不违法。 但是,安部司希望,在法律标准之外再加上另外一个标准——“良心标准”。安部司为什么会有忏悔感呢?他将生产奠基在不择手段的赚钱上,虽然不违背法律标准,却承受了巨大的道德煎熬,赚了钱,失了德,太不划算。推行道德和良心标准,也应该是企业发展的重要标准。

  • 标准品有效期与复标期 ?

    无特殊规定时,有效期及复标期如下:1、如无特殊情况,工作标准品的含量每半年复标一次或另取新生产的样品标定。当标准品暂不使用时,复标周期可能超过规定周期,在使用前进行复标,合格后可以继续使用。2、对于特定市场使用的工作标准品,复标可以按照当地药政局或者药典的规定的周期来进行。3 、标准品若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异常或者较大变化,应停止使用该标准品,并考虑采用geng严格的包装和保存方式或缩短其复标期等措施。4、若老的基准标准品批号过期,则用此批基准标准品标定过的相应的工作标准品应按照新批号基准标准品进行重新标定,用此批标准品配制的储备溶液也应同时失效,应用新的批号基准标准品重新配制。5、基准标准品 按说明书要求,若标签或者化验单上没有指明有效期(失效期),可以到网站上查询,如USP,EP 标准品目录单,若无法查到,同本厂规定此种药品的有效期,若无法得知此批的标定日期,可以从收到标准品日期算起。6、对于省药检所,兽药检所标定的工作标准品,有效期(失效期)同该产品的有效期。标准品一般在0℃~10℃之间冷藏保存(原则上保存在15℃以下的阴凉处),但相对于产品运输时,并不是所有产品的运输温度与储存温度一致,冷冻保存的温度在0℃以下。有些产品在运输时有暂时升温的可能性,个别产品特殊要求,我们将冷藏运输。为了增加稳定性,化学对照品的包装应能防潮、避光和抗氧化。一般固体韧应分装在可重新封闭的容器内,以便于多次使用.液体或易潮解物质分装在熔封的玻璃安瓶内。易氧化的物质可充氮包装。化学对照品的保存应以提高物质稳定性为原则.尽可能在干燥、低温条件下储藏。但易吸湿潮解的样品在普通冰箱或冷库中保存会因相对湿度较高而降低其稳定性.必须置密封容器中。

  • 13种食品污染物将有新限量标准

    铅、镉、汞、砷等13种食品污染物有了新的限量标准。记者昨天从卫生部获悉,新修订完成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2)(以下简称"新国标")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铅、镉、汞、砷等13种食品污染物有了新的限量标准。记者昨天从卫生部获悉,新修订完成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2)(以下简称"新国标")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据介绍,该新国标制定了铅、镉、汞、砷等13种污染物在谷物、蔬菜、水果、肉类、水产品、调味品、饮料、酒类等20余大类食品的限量规定,相比以往,则删除了硒、铝、氟等3项指标,共设定160余个限量指标。记者昨天从新国标看到,很多污染物都曾引发过多起轰动国内的食品安全事件,如镉大米、毒胶囊、血铅等。新国标不包括农残、辐射限量食品中污染物是影响食品安全的重要因素之一。"食品污染物是食品从生产(包括农作物种植、动物饲养和兽医用药)、加工、包装、贮存、运输、销售、直至食用等过程中产生的或由环境污染带入的、非有意加入的化学性危害物质。"卫生部专家指出,我国对食品中农药残留限量、兽药残留限量、真菌毒素限量、放射性物质限量另行制定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因此,新的GB2762标准不包括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和放射性物质限量指标。镉限量标准高于国际标准据了解,在《食品安全法》实施以前,我国涉及食品污染物限量的食品标准共有608项,包括食品卫生标准86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35项、食品质量标准76项、相关行业标准411项,涵盖16种食品污染物。但此次新国标清理了以往食品标准中的所有污染物限量规定,整合修订为铅、镉、汞、砷、苯并芘、N-二甲基亚硝胺等13种污染物在谷物、蔬菜、水果、肉类、水产品、调味品、饮料、酒类等20余大类食品的限量规定,删除了硒、铝、氟等3项指标,共设定160余个限量指标。专家表示,该新修订国标基本满足我国食品污染物控制需求,适应我国食品安全监管需要。此前,国内曾发生大米镉超标事件,对镉含量标准,消费者普遍关注。记者昨天从新国标获悉,食品中对镉的限量标准设定为0.2毫克/千克,据悉,该标准比国际标准的0.4毫克/千克要严格。卫生部解释,铅、镉是食品当中更为主要的污染物,涉及食品种类甚多,CAC和各国对铅、镉制定了严格的限量规定。"基于我国目前大范围铅污染仍比较严重的现状,新国标在2005年版本的基础上,继续扩大了涉及食品的种类,将原来的17类食品扩充到22个大类。"专家指出,对镉采取严控的主要原因是,大米是我国居民膳食镉的主要来源,控制大米镉含量几乎能控制我国居民二分之一的镉膳食暴露。硒、铝、氟三种元素被删除记者发现,上述新国标中,对硒、铝、氟在食品中的限量要求被删除了。对此,卫生部专家解释称,上述三种元素均是人体必需微量元素,过量硒摄入也会对人体产生不良健康效应。但由于实际情况的变化,有的已无需作为食品污染物进行控制,有的适用于其它管理范围。专家举例称,CAC和多数国家、地区将硒从食品污染物中删除。我国实验室检测、全国营养调查和总膳食研究数据显示,各类地区居民硒摄入量较低,上世纪60年代以来,我国极个别发生硒中毒地区采取相关措施有效降低了硒摄入,地方性硒中毒得到了很好控制,多年来未发现硒中毒现象。以上情况表明,硒限量标准在控制硒中毒方面的作用已经有限。对于铝,在旧国标里规定了面制食品中铝残留限量。调查研究发现面制品中铝的主要来源是加工过程中使用了含铝食品添加剂(如明矾),"《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已明确规定了面制品中含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用量和残留量,因此此次新国标不再重复设置铝限量规定。食品中使用含铝添加剂应严格按照GB2760执行。"另外,随着对氟研究的不断深入,国际上普遍不再将氟作为食品污染物管理,新国标也取消了氟限量规定。如对个别食品需要制定氟限量的,可以在风险评估基础上,经研究论证后在相应的产品标准中予以管理。

  • 【分享】泰国卫生部已公布启用新的食品辐射检测标准

    据泰国《世界日报》4月12日报道,卫生部部长朱林昨天(11日)表示,从即日起针对日本进口的食品公布辐射残留检测标准,并实施严格的检测措施,但凡检测到辐射含量超标一律不准入境。   朱林表示,新的食品辐射残留检测标准已正式公布启用,将严格推行该检测标准,主要针对从日本进口的蔬菜等食品,如果检测到碘131超过100贝克勒尔/公斤、铯134和铯137超过500贝克勒尔/公斤,这类食品将不允许进入泰国境内。  朱林指出,日本这次海啸和地震,导致核电站爆炸,受到波及的包括12个县,受影响的州府种植的蔬菜几乎都受到核辐射影响,变成食用后会对人体造成伤害的辐射残留蔬菜。  所以,为了保证泰国民众的饮食安全,卫生部特别出此禁令,要求涉及进出口日本食品的公司,在从日本进口食品时,必须多加一条核辐射检验,否则将不予以清关和入境。

  • 【讨论】工作标准品多久复标

    平时用到的自制工作标准品大家都是多长时间进行一次复标?应该算作工作标准品的期间核查吧?是在文件中有明确时间规定还是根据使用情况随机确定的呢?欢迎发表各自看法!谢谢![em61]

  • 【讨论】锌、铜、铁到底有没有毒?——对“卫生部拟废止食品中锌铜铁限量卫生标准”的质疑

    [color=#940000][size=3][size=5]刚刚看到一条新闻,说卫生部可能要废止铜铁锌的限量标准,这就会导致一个疑问,铜铁锌到底有没有毒?放开限制会不会导致食品中的这些元素超标?欢迎大家对此事件发表自己的看法。[/size] ======================================================相关新闻:[color=#000000]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办公厅《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要求,卫生部组织开展了食品中污染物安全标准修订工作。经研究并参考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拟不再将锌、铜、铁作为污染物指标,拟废止《食品中锌限量卫生标准》(GB13106-91)、《食品中铜限量卫生标准》(GB15199-94)、《食品中铁限量卫生标准》(GB15200-94)三项标准。[/color][color=#940000]======================================================如果大家有意见需要反馈可以给卫生部发传真或邮箱[/color][color=#000000]传真010-67711813或电子信箱food204@163.com[/color][/size][/color]

  • 澳新食品标准局就大麻用于食品征求意见

    据澳新食品标准局(FSANZ)消息,12月7日该局开始就将加工过的大麻(hemp)种子用于食品征求意见。 澳新食品标准局首席执行官史蒂芬.麦卡臣(SteveMcCutcheon)表示, FSANZ目前正在考虑对《食品标准法典》作出修订,以批准将大麻种子按照四氢大麻酚(THC)限量的要求应用于食品,这种大麻种子必须为加工过的大麻种子,而非生鲜大麻种子。 麦卡臣还表示,相关评估已确认含有较少四氢大麻酚的食品对人体无害,而且这类食品还含有多种营养素以及omega-3脂肪酸等不饱和脂肪酸,大麻在加拿大、美国以及许多欧盟国家已被广泛用于色拉油、豆腐等一系列产品。 澳新食品标准局欢迎政府机构、健康专家、企业与团体组织对此发表评论。此次征求意见的截止日期为2012年2月1日。 原文链接:

  • 日本新食品安全标准:铯含量不得超过1毫希沃特

    据《朝日新闻》报道,日本政府正围绕针对含有放射性物质食品的新安全标准进行讨论,厚生劳动相小宫山洋子28日在记者会上表示,新的安全标准将要求一年中摄入的放射性铯不得超过1毫希沃特,这一标准拟于明年4月份正式执行。现行的临时安全标准线为每年5毫希沃特。 小宫山洋子称调整食品安全标准主要基于以下两个方面的原因:1、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制定的食品安全标准即为一年不得超过1毫希沃特;2、当前食品放射性物质含量的监测数值呈下降趋势。 据悉,新标准将于年内整理完毕,然后听取文部科学省审议会等部门的意见,如果标准最终敲定,将于明年4月份正式开始实施。对于新标准实施前已在市场上流通的食品,仍然按照现行的标准执行。

  • 你是哪个级别的富人?中国贫富标准!

    你是哪个级别的富人?中国贫富标准! 死路一条的穷人: 年收入在 0.003 万以下的穷人. 穷得几乎要死的人: 年收入在 0.003 0.01 万之间的人. 穷的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穷人: 年收入在 0.01 0,1 万之间的穷人. 穷得没衣服穿的人: 年收入在 0.1 0.5 万之间的穷人 非常穷的人: 年收入在 0.5 - 1 万之间的穷人 很穷的人: 年收入在 1 - 3 万之间的穷人. 穷人: 年收入在 3 - 8 万之间的穷人 低产者: 年收入在 8 - 15 万之间的一般人 中产者: 年收入在 15 - 30 万之间的一般人 高产者: 年收入在 30 - 100 万之间的一般人 富人: 年收入在 100 - 300 万之间的有钱人 富豪: 年收入在 300 - 1000 万之间的有钱人. 大富豪: 年收入在 1000 - 5000 万之间的有钱人. 我已经熬到穷人一级了。 超级大富豪: 年收入在 5000 万以上的有钱人

  • 【资料】简介——《澳新食品标准法典》

    1. 标准的制定机构和执行机构 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主要的食品标准制定机构为澳大利亚新西兰食品标准局(FSANZ)。 澳大利亚联邦和州/地区政府及新西兰政府部门也与标准的制定过程保持密切的关系。 食品标准由澳大利亚州及特区政府的健康部门行使法律执行权;对于进口食品,则由澳大利亚检验检疫部门执行。 2. 标准的范围 FSANZ制定的食品标准涉及如下内容:对食品生产单位、食品标签包括食品进口标签等的法律约束要求; 政府许可的食品添加剂和催化剂一览表; 新特食物、转基因食品和放射性食品一览表; 食品中化学最大残留限制一览表; 食品的安全处理要求; 食品的初级生产(如生产基地)要求等。

  • 食品新标准稀土限量取消 标准新不如旧系误读?

    新速冻面米制品标准将对金黄色葡萄球菌不得检出、稀土限量取消 多家速冻食品巨头产品先后被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简称"金葡菌"),随后传出新速冻面米制品标准将对金黄色葡萄球菌不得检出的要求改为限量要求。无独有偶,此前立顿乌龙茶被检出稀土限量超标,同样牵出了稀土限量标准是否取消的争论。跟生乳国标被质疑一样,食品安全标准"被大企业绑架开倒车"的质疑声再次出现。 继思念、三全之后,湾仔码头的速冻食品也被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 早在思念水饺被指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后,"问题水饺符合新标准"的说法就令舆论炸开了锅。当时就有声音指出,在宽松的背后是为了更多地保护一些企业或行业利益,行业标准太多未能考虑到企业或行业的利益。有专家持不同意见 不过卫生部则在11月11日发出速冻面米食品微生物指标问题的说明,指出"有关新标准比老标准要求低系误读 ",因为《速冻面米制品(征求意见稿)》是采用国际食品微生物标准委员会ICMSF三级采样方案,用多个样品定量检测结果进行综合判定,限量指标与ICMSF基本一致,更加符合国际食品微生物采样检测要求。 从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李晓明博士也对本报指出,金黄色葡萄球菌在自然界广泛存在,而且比较脆弱,很容易被杀死,真正对人体产生比较严重危害的,是其产生的毒素,但这种毒素必须是在一定量的细菌中产生,新标准对细菌做出量的限制,就是出于控制毒素产生量的目的。 暨南大学食品研究中心主任傅亮对本报指出,按照不得检出的标准速冻食品工厂可能就很难生产出稳定质量的产品,这就让生产管理出现巨大难题。此外,由于速冻食品最终要经过煮熟后才食用的,高温烹饪后这种细菌对人体危害就降到了最低。 李晓明指,标准有三种"作用",一是保证产品质量,二是等级划分,三是作为技术壁垒。 他认为,国内的食品安全标准很难被企业绑架,因为标准制定并不是由企业一方决定,还有专家委员会,"标准制定可以说是三方权衡的过程,包括企业、专家、消费者,而生命健康始终是底线,是不可触碰的。"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按照正常的程序,新国标在起草或修订后都需要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但是是否接纳,接纳哪些意见往往难以掌握。 例如一份由广东奶协2007年向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上书的《对液态奶和酸牛奶新国标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就显示,当时本地高校的部分专家学习与讨论了新国标后就曾反映,新标准与原有国家标准相比,似乎没什么进步,反而在许多方面是倒退了。

  • 新合成药品标准品如何标定?

    对于目前国内还没有标准品的新合成药品,如何对他进行标定呢?急求,请大家不吝赐教~最好是有很清晰的文字说明,就如药品管理部门制作的标准品一样,谢谢!http://simg.instrument.com.cn/bbs/images/default/emyc1010.gif

  • 食品中氟的限量标准

    食品中氟的限量标准以前gb4809-1984中规定为不高于1mg/kg,后来gb4809被gb2762代替,新标准中没有氟的限量规定,请问同行现在食品中氟的限量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 我国拟修订化妆品安全性标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布公开征求意见函,就现行的《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修订征求意见。专家表示,拟更名为《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的新规范对产品中铅、砷的残留限量以及儿童相关产品的标准,将有更加严格的要求。  “与旧版的卫生规范相比,新的规范整体布局上更加简洁,在一些具体指标上更加严格。”参与制定该新规范的专家、空军总医院皮肤科主任医师刘玮近日接受采访表示,新的技术规范对产品中铅、砷的残留限量分别从现行的40mg/kg、10mg/kg,调整为10mg/kg、4mg/kg。这意味着对化妆品中杂质的含量提出更高要求,对选料与生产过程控制更加严格。  此外,对儿童化妆品的要求也是新技术规范的亮点之一。今年10月,我国出台了首个专门针对婴幼儿及儿童日化用品检测标准《儿童化妆品申报与审评指南》,提出应少用或者不用香精、着色剂、防腐剂等原则性要求。修订后的技术规范将提出进一步的量化规定,成为有关化妆品制售的“硬指标”。(新华网)

  • 新食品安全标准今起实施

    今天,我国食品安全国家修订后的新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2)正式实施。新的GB2762对构成我国居民健康较大风险的铅、镉、汞、砷等13种食品污染物和居民食用量较大的谷物、蔬菜、水果、肉类、水产品等20余大类食品种类设置了限量规定,共设定160余个限量指标。增加了双壳类、腹足类、头足类、棘皮类等鲜、冻水产动物镉限量标准,限量值为2.0mg/kg(去除内脏)。比如广东人喜爱的生蚝就是一种双壳类水产食品。按要求,镉含量超过2.0mg/kg的生蚝属于不合格食品,应避免食用。同时新食品标准还删除了对我国不适用的硒、铝和氟的限值。最近炒得较热的镉大米,仍沿用0.2mg/kg的允许限值。

  • 新国标面粉执行标准?市场监管总局回复

    您好,请问面粉执行标准为GB/T1355 类别:精制粉,是否符合2021年发布的新国标执行标准?执行标准GB/T1355后面的-2021是否为执行标准发布年份号?那-2021发布年份号是否可有可无呢?谢谢[align=center][img]https://xgzlyhd.samr.gov.cn/gjjly/img/fd-a-avator.png[/img][/align][b]回复部门: 标准技术管理司[/b][color=#999999][back=transparent]时间:2023-11-10[/back][/color]按照GB7718-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4.1.10规定,预包装食品应标示产品所执行的标准代号和顺序号。

  • 【转帖】CAC和部分国家地区辐照食品要求及标准

    CAC和部分国家地区辐照食品要求及标准 中国检验检疫 更新时间:2009-03-05 辐照食品是指用钴-60、铯-137产生的γ射线或电子加速器产生的低于10MeV电子束辐照加工处理的食品,包括辐照处理的食品原料、半成品。目前,全球很多国家为保障食品安全、延长食品货架期而广泛使用辐照技术,且被越来越多的消费者认可。该种技术如同低温冷藏、高温处理和化学处理等技术一样,能够去除食品中引起食品腐败和导致食源性疾病的微生物。日常所食用的猪肉、鸡蛋、家禽、水果和蔬菜、调味品、种子、调料、谷物、软体动物和甲壳类等很多产品都经过辐照处理。鉴于国内外对辐照食品的要求和标准不一,为合理应用辐照技术,避免不符合输入国家地区标准要求而造成损失,现将国内外有关辐照食品规定标准收集整理如下: 一、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 1.标准。现行有效的标准是修订后的《国际辐照食品通用标准》和2003年修订的《食品辐照加工工艺国际推荐准则》。主要要求是辐照食品的最大吸收剂量不应超过10kGy,确有必要除外。 2.标识要求。1991年CAC批准的《预包装食品标识的国际通用标准》中规定了对辐照食品标识的要求。 二、中国 1.规章标准。按照卫生部1996年4月5日颁布的《辐照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和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食品辐照通用技术要求》执行。主要规定了食品(包括食品原料)的辐照加工必须按照规定的生产工艺进行,并按照辐照食品卫生标准实施检验,凡不符合卫生标准的辐照食品,不得出厂或者销售。严禁用辐照加工手段处理劣质不合格的食品。一般情况下食品不得进行重复照射。辐照食品包装上必须同意标识,散装的必须在清单中注明“已经电离辐照”。 2.具体例子。制定了六大类辐照食品的卫生标准以及17个产品的辐照工艺标准。如《辐射香辛料卫生标准》,规定对香辛料类辐照吸收剂量不大于10kGy,最小外包装粘贴标志“辐照香辛料”。《辐照猪肉卫生标准》,规定辐照猪肉总体平均吸收剂量为0.65kGy。《辐照新鲜水果蔬菜类卫生标准》中规定新鲜水果蔬菜总体平均吸收剂量不大于1.5kGy,具体规定了17种典型产品,包括大蒜、生姜、刀豆、苹果、荔枝等。此外,还有辐照豆类、谷类及其制品卫生标准。剂量限制,辐照平均吸收剂量:豆类不大于0.2kGy,谷类0.4~0.6kGy;照射要求,照射均匀、剂量准确,平均吸收剂量的不均匀度≤1.5。 三、日本 日本对于食品辐照一直持谨慎态度,目前只允许对马铃薯进行辐照以抑制发芽。日本法规要求食品不得使用放射线照射,在具体执行过程中,按厚生劳动省公布的《关于被射线照射的食品的检知法(TL试验法)》进行检测,检出即判定为不合格。 2008年6月5日,日本厚生劳动省通报从富士岛(厦门)食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一批输日干香菇中检出放射性残留,之后,日本厚生劳动省加强了对进口调味料、蔬菜和茶叶中放射性残留的检测。 四、美国 美国作为最先对食品辐照进行研究和开发利用的国家之一,辐照食品比较普遍。食品辐照被批准用于去除或杀灭昆虫,延长货架期,控制病原菌或寄生虫,抑制蔬菜发芽。用于辐照的包括小麦及其制品、马铃薯、咸肉,香辛料、猪肉、水果和蔬菜、谷物等,最高允许剂量达30kGy。越来越多的消费者购买标明安全无毒的辐照食品。辐照不仅用于食品安全,而且用作加工技术的目的(如改善肉制品的颜色)和植物检疫处理方法之一。美国已制定了一系列法规和标准。其中规定,可进行辐照的食品种类、可进行食品辐照的处理过程、辐照的安全应用、辐照设施中工作人员的安全、放射性物质的安全运输等方面的要求。 在众多政府机构中,食品药品管理局是最主要的管理机构之一。食品药品管理局对于食品辐照的职责包括:(1)鉴定用于食品加工的放射源的安全性;(2)发布法规规定食品可被辐照的条件、最大允许辐照剂量;(3)检查辐照食品的设施。1986年食品药品管理局制定了《法规食品生产、加工和处理中的辐照》,后又几次增补修订,对不同用途的辐照源、食品种类、目的、辐照剂量、标识、包装等均作出了相应的规定。 2008年8月22日,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又批准了对新鲜菠菜和冷冻莴苣的辐照处理。根据规定,经辐照处理而引起感官、营养成分或者功能属性改变的新鲜蔬菜和冷冻莴苣将与其他辐照食品一样,要求加贴“radura”标识和注明“经辐照处理”的字样。 五、加拿大 加拿大政府对食品辐照的控制基于两个方面:安全和标识。《食品药物条例和法规》认可食品辐照为一种食品加工过程。《食品药物条例和法规》中对辐照食品的标识作出了规定。加拿大卫生部负责规定可以辐照的食品种类和允许的处理水平。加拿大食品检验局(CFIA)则负责管理辐照食品的标识。CFIA《商业进口食品指南》中也规定了允许辐照的食品种类、经过辐照和含辐照配料食品的标识,并强调在加拿大销售的辐照食品必须符合《食品药物条例和法规》。 六、韩国 1.规定标准。使用的放射线的线源及线种应为钴(60CO)的gamma线。经过放射的食品禁止重新照射。照射食品必须装入容器或包装后进行销售。放射线照射只限于食品的抑制发芽、杀虫灭菌及调节成熟度。标准如下: 植物食品类:马铃薯、洋葱、蒜0.15kGy以下 板栗0.25kGy以下 蘑菇1kGy以下;加工食品生产原料用的谷类、豆类及其制粉类5kGy以下;干燥蔬菜类、藻类食品、人参类7kGy以下;干燥香辛类及其调制品、浸出茶、粉末茶10kGy以下。 加工食品类:卵粉5kGy以下;加工食品、加工食品原料用肉干、鱼贝类粉末、大酱粉末、辣椒酱粉末、酱油粉末、酵母、酵素食品、芦荟粉末7 kGy以下;调味食品、沙司类、需要两次杀菌的患者食品10kGy以下。 2.标准管理。对辐照食品应该在包装或容器上按规定进行标识。 七、欧盟 在欧盟成员国中,对食品辐照的意见各有不同,主要持严格和谨慎态度。各成员国均立法对食品辐照管理措施作出规定。欧盟曾进行许多尝试来统一和协调各成员国食品辐照管理法规的不同,以达到为多数国家可接受。在英国,1990年许可进行食品辐照。原则上,根据辐照目的不同,许可对许多食品进行辐照。但是,由于消费者对辐照食品的恐慌,食品辐照实际上并未得以广泛应用。 欧盟于2000年9月20日开始实施两部辐照指令。第一个指令允许使用食品辐照的成员国建立主要的辐照规则,但不强制德国等国家放弃其对食品辐照的禁令。该指令涵盖辐照食品和食品配料的制造、营销和进口,对于食品辐照的条件、设施、放射源、辐照剂量、标识、包装材料等都作出了相关规定。第二个指令是“执行”指令,规定了可以在欧洲辐照及销售的产品清单。目前只允许植物性中药材和植物调料一类物质。任何规定或授权之外的辐照食品在欧盟都是不允许。如2008年6月13日,英国食品标准局通报了我国上海某公司出口的酵母粉经过辐照违反了英国法规,货物被要求下架。 八、澳大利亚和新西兰 总体上也是持严格和谨慎的态度。近年,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取消了1989年以来对食品辐照的禁令。1999年下半年澳大利亚新西兰食品标准委员会(ANZFSC)核准了澳新食品主管局(ANZFA)标准AI7《食品辐照》。该标准规定,对食品、食品配料或成分进行辐照或再次辐照要得到根据逐项审核原则作出的许可,并对有关的辐照剂量、包装材料及认可的场所和设施实施严格的条件限制。该标准要求辐照食品进行标识。 九、中国香港 根据香港法例第132章《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内的《食物及药物(成分组合及标签)规例》,所有储存辐照照食物的容器均须清晰用英文大楷列明“IRRADIATED”或“TREATED WITH IONIZING RADIATION”及用中文列明“辐照食品”。 任何人士如果违反上述法例,一经定罪,最高罚款50000美元及监禁6个月。具体的监控项目和标准是参照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 各出口食品加工企业在出口食品使用辐照技术时要严格遵守输入国家地区和我国的法规标准,避免因不符合输入国家地区的辐照食品法规标准而遭对方通报或下架,甚至退货等处理。

  • 【分享】CAC和部分国家地区辐照食品要求及标准

    【分享】CAC和部分国家地区辐照食品要求及标准

    辐照食品是指用钴-60、铯-137产生的γ射线或电子加速器产生的低于10MeV电子束辐照加工处理的食品,包括辐照处理的食品原料、半成品。目前,全球很多国家为保障食品安全、延长食品货架期而广泛使用辐照技术,且被越来越多的消费者认可。该种技术如同低温冷藏、高温处理和化学处理等技术一样,能够去除食品中引起食品腐败和导致食源性疾病的微生物。日常所食用的猪肉、鸡蛋、家禽、水果和蔬菜、调味品、种子、调料、谷物、软体动物和甲壳类等很多产品都经过辐照处理。鉴于国内外对辐照食品的要求和标准不一,为合理应用辐照技术,避免不符合输入国家地区标准要求而造成损失,现将国内外有关辐照食品规定标准收集整理如下: 一、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 1.标准。现行有效的标准是修订后的《国际辐照食品通用标准》和2003年修订的《食品辐照加工工艺国际推荐准则》。主要要求是辐照食品的最大吸收剂量不应超过10kGy,确有必要除外。 2.标识要求。1991年CAC批准的《预包装食品标识的国际通用标准》中规定了对辐照食品标识的要求。 二、中国 1.规章标准。按照卫生部1996年4月5日颁布的《辐照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和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食品辐照通用技术要求》执行。主要规定了食品(包括食品原料)的辐照加工必须按照规定的生产工艺进行,并按照辐照食品卫生标准实施检验,凡不符合卫生标准的辐照食品,不得出厂或者销售。严禁用辐照加工手段处理劣质不合格的食品。一般情况下食品不得进行重复照射。辐照食品包装上必须同意标识,散装的必须在清单中注明“已经电离辐照”。 2.具体例子。制定了六大类辐照食品的卫生标准以及17个产品的辐照工艺标准。如《辐射香辛料卫生标准》,规定对香辛料类辐照吸收剂量不大于10kGy,最小外包装粘贴标志“辐照香辛料”。《辐照猪肉卫生标准》,规定辐照猪肉总体平均吸收剂量为0.65kGy。《辐照新鲜水果蔬菜类卫生标准》中规定新鲜水果蔬菜总体平均吸收剂量不大于1.5kGy,具体规定了17种典型产品,包括大蒜、生姜、刀豆、苹果、荔枝等。此外,还有辐照豆类、谷类及其制品卫生标准。剂量限制,辐照平均吸收剂量:豆类不大于0.2kGy,谷类0.4~0.6kGy;照射要求,照射均匀、剂量准确,平均吸收剂量的不均匀度≤1.5。 三、日本 日本对于食品辐照一直持谨慎态度,目前只允许对马铃薯进行辐照以抑制发芽。日本法规要求食品不得使用放射线照射,在具体执行过程中,按厚生劳动省公布的《关于被射线照射的食品的检知法(TL试验法)》进行检测,检出即判定为不合格。 2008年6月5日,日本厚生劳动省通报从富士岛(厦门)食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一批输日干香菇中检出放射性残留,之后,日本厚生劳动省加强了对进口调味料、蔬菜和茶叶中放射性残留的检测。 四、美国 美国作为最先对食品辐照进行研究和开发利用的国家之一,辐照食品比较普遍。食品辐照被批准用于去除或杀灭昆虫,延长货架期,控制病原菌或寄生虫,抑制蔬菜发芽。用于辐照的包括小麦及其制品、马铃薯、咸肉,香辛料、猪肉、水果和蔬菜、谷物等,最高允许剂量达30kGy。越来越多的消费者购买标明安全无毒的辐照食品。辐照不仅用于食品安全,而且用作加工技术的目的(如改善肉制品的颜色)和植物检疫处理方法之一。美国已制定了一系列法规和标准。其中规定,可进行辐照的食品种类、可进行食品辐照的处理过程、辐照的安全应用、辐照设施中工作人员的安全、放射性物质的安全运输等方面的要求。 在众多政府机构中,食品药品管理局是最主要的管理机构之一。食品药品管理局对于食品辐照的职责包括:(1)鉴定用于食品加工的放射源的安全性;(2)发布法规规定食品可被辐照的条件、最大允许辐照剂量;(3)检查辐照食品的设施。1986年食品药品管理局制定了《法规食品生产、加工和处理中的辐照》,后又几次增补修订,对不同用途的辐照源、食品种类、目的、辐照剂量、标识、包装等均作出了相应的规定。 2008年8月22日,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又批准了对新鲜菠菜和冷冻莴苣的辐照处理。根据规定,经辐照处理而引起感官、营养成分或者功能属性改变的新鲜蔬菜和冷冻莴苣将与其他辐照食品一样,要求加贴“radura”标识和注明“经辐照处理”的字样。 五、加拿大 加拿大政府对食品辐照的控制基于两个方面:安全和标识。《食品药物条例和法规》认可食品辐照为一种食品加工过程。《食品药物条例和法规》中对辐照食品的标识作出了规定。加拿大卫生部负责规定可以辐照的食品种类和允许的处理水平。加拿大食品检验局(CFIA)则负责管理辐照食品的标识。CFIA《商业进口食品指南》中也规定了允许辐照的食品种类、经过辐照和含辐照配料食品的标识,并强调在加拿大销售的辐照食品必须符合《食品药物条例和法规》。 六、韩国 1.规定标准。使用的放射线的线源及线种应为钴(60CO)的gamma线。经过放射的食品禁止重新照射。照射食品必须装入容器或包装后进行销售。放射线照射只限于食品的抑制发芽、杀虫灭菌及调节成熟度。标准如下: 植物食品类:马铃薯、洋葱、蒜0.15kGy以下 板栗0.25kGy以下 蘑菇1kGy以下;加工食品生产原料用的谷类、豆类及其制粉类5kGy以下;干燥蔬菜类、藻类食品、人参类7kGy以下;干燥香辛类及其调制品、浸出茶、粉末茶10kGy以下。 加工食品类:卵粉5kGy以下;加工食品、加工食品原料用肉干、鱼贝类粉末、大酱粉末、辣椒酱粉末、酱油粉末、酵母、酵素食品、芦荟粉末7 kGy以下;调味食品、沙司类、需要两次杀菌的患者食品10kGy以下。 2.标准管理。对辐照食品应该在包装或容器上按规定进行标识。 七、欧盟 在欧盟成员国中,对食品辐照的意见各有不同,主要持严格和谨慎态度。各成员国均立法对食品辐照管理措施作出规定。欧盟曾进行许多尝试来统一和协调各成员国食品辐照管理法规的不同,以达到为多数国家可接受。在英国,1990年许可进行食品辐照。原则上,根据辐照目的不同,许可对许多食品进行辐照。但是,由于消费者对辐照食品的恐慌,食品辐照实际上并未得以广泛应用。 欧盟于2000年9月20日开始实施两部辐照指令。第一个指令允许使用食品辐照的成员国建立主要的辐照规则,但不强制德国等国家放弃其对食品辐照的禁令。该指令涵盖辐照食品和食品配料的制造、营销和进口,对于食品辐照的条件、设施、放射源、辐照剂量、标识、包装材料等都作出了相关规定。第二个指令是“执行”指令,规定了可以在欧洲辐照及销售的产品清单。目前只允许植物性中药材和植物调料一类物质。任何规定或授权之外的辐照食品在欧盟都是不允许。如2008年6月13日,英国食品标准局通报了我国上海某公司出口的酵母粉经过辐照违反了英国法规,货物被要求下架。 八、澳大利亚和新西兰 总体上也是持严格和谨慎的态度。近年,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取消了1989年以来对食品辐照的禁令。1999年下半年澳大利亚新西兰食品标准委员会(ANZFSC)核准了澳新食品主管局(ANZFA)标准AI7《食品辐照》。该标准规定,对食品、食品配料或成分进行辐照或再次辐照要得到根据逐项审核原则作出的许可,并对有关的辐照剂量、包装材料及认可的场所和设施实施严格的条件限制。该标准要求辐照食品进行标识。 九、中国香港 根据香港法例第132章《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内的《食物及药物(成分组合及标签)规例》,所有储存辐照照食物的容器均须清晰用英文大楷列明“IRRADIATED”或“TREATED WITH IONIZING RADIATION”及用中文列明“辐照食品”。 任何人士如果违反上述法例,一经定罪,最高罚款50000美元及监禁6个月。具体的监控项目和标准是参照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 各出口食品加工企业在出口食品使用辐照技术时要严格遵守输入国家地区和我国的法规标准,避免因不符合输入国家地区的辐照食品法规标准而遭对方通报或下架,甚至退货等处理。

  • COTO标准品|诺福韦杂质研究

    替诺福韦杂质是一种化学物质,它是替诺福韦的同分异构体或相关化合物。替诺福韦是一种核苷酸逆转录酶抑制剂,用于治疗HIV和乙型肝炎。COTO标准品是一种高纯度的标准物质,用于测定替诺福韦及其杂质的纯度、含量和化学性质。通过与COTO标准品进行对比和分析,可以确定替诺福韦及其杂质的结构、组成和含量,从而保证替诺福韦的质量和安全性。在药物研发和生产过程中,COTO标准品的使用非常重要。它可以提供可靠的参照物,用于质量控制、药物分析和化学计量学研究。通过使用COTO标准品,可以确保替诺福韦及其杂质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为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提供保障。总的来说,COTO标准品在替诺福韦杂质的研究和控制中具有重要作用。通过使用COTO标准品,可以更好地了解替诺福韦及其杂质的性质和含量,从而确保药物的安全和有效性。同时,也需要加强生产过程中的管理和监督,加强质量标准和监管措施的执行力度,确保药物质量和安全。

  • 【简讯】国家开始制定新乳品标准

    备受争议的牛奶“禁鲜令”在经过三度推迟后,近日,国家有关部门委托全国乳品标准化中心,开始制订新乳品标准,并就草案向有关专家征求意见。就此,一些地方乳业协会及乳品专家公开表示反对,称新标准不过是“禁鲜令”的翻版。   据介绍,名称为《液体乳》及《酸牛乳》的新乳品标准草案中,将原国家标准中的“巴氏杀菌乳”和“灭菌乳(通常称‘常温奶’)”两个标准归入了同一个标准,统一用“液体乳”标准来代替,这意味着新标准草案和“禁鲜令”一样,对“鲜奶”予以否定,认为巴氏杀菌奶(鲜奶)与常温奶可用相同标准衡量。此外,新标准草案中的卫生标准仅包括“铅、无机砷、黄曲霉毒素M1、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对其他重金属、农药和抗菌药物残留等有害物质却没有提及。   另外,新标准草案还在“纯奶”定义中加入“添加或不添加食品添加剂、食品营养强化剂”的说法,这与原国家标准规定的“灭菌乳不得添加辅料”有冲突。有专家认为,企业如在乳品中添加增稠剂、乳化剂和香精等违规行为将难以得到约束。

  • 【求助】做生物样品的标准曲线 标准品配好后需要氮气吹干后再复溶才能进样吗?

    1、一直以为标准品配好为需要的浓度后就可以直接进样了,但同学说做[b]生物样品的标准曲线,[/b]需要将配好的标准品溶液用氮气吹干后再复溶后才能进样,这样的目的是什么呢?2、如果我配置一个高浓度标准品溶液经氮气吹干后再复溶(浓度几乎不变)作为原液,可不可以用这个已经处理过的原液直接稀释配置成低浓度的标准品溶液而不经过原液(高浓度)的氮气吹干复溶过程?

  • 复配食品添加剂通则可以作为产品的标准依据吗?

    用到复配添加剂,现在是问他们生产复配添加剂的厂家索取证件时(包括他们的企业标准),都说现在国家不予备案了,我在网上看到有个GB26687---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复配食品添加剂通则。现在他们生产复配添加剂的厂家是不是在依照此标准可以作为他们的产品标准来用呢?

Instrument.com.cn Copyright©1999- 2023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页面内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