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萜品醇对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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萜品醇对照品相关的资讯

  • 化学药品研发中对照品(标准品)有关技术要求
    药物的质量研究与质量标准的制订是药物研发的主要内容之一,药品标准物质也是质量标准和质量研究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药品质量标准的物质基础。药品标准物质在新药研究中与产品定性、杂质控制及量值溯源密切相关,标准物质的运用贯穿于质量研究与质量标准的制订工作中。一、概述标准品、对照品系指用于药品鉴别、检查、含量测定的标准物质,即药品标准中使用的具有确定的特性或量值,用于对供试药品赋值、定性、评价测定方法或校准仪器设备的物质,其中标准品系指用于生物检定、抗生素或生化药品中含量或效价测定的标准物质。《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规定“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负责标定和管理国家标准物质”,“申请人在申请新药生产时,应当向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提供制备该药品标准物质的原材料,并报送有关标准物质的研究资料”。但在新药研究中,普遍存在对照品(标准品)的应用超前于中检所制备和标定的情况,鉴于新药研究的连续性以及标准物质在新药研究中涉及量值溯源、产品定性、杂质控制及其在药品质量控制中的重要性,标准物质的制备和标定与药品的质量研究、稳定性研究乃至药理毒理学研究中剂量的确定等临床前基础研究间存在密切关系,因此,药品对照品(标准品)的研究(制备与标定)也是药品审评的一项重要内容。二、对照品来源1、所用对照品(标准品)中检所已经发放提供,且使用方法相同时,应使用中检所提供的现行批号对照品(标准品),并提供其标签和使用说明书,说明其批号,不应使用其他来源者;如使用方法与说明书使用方法不同(如定性对照品用作定量用、效价测定用标准品用作理化测定法定量、UV法或容量法对照品用作色谱法定量等),应采用适当方法重新标定,并提供标定方法和数据;若色谱法含量测定用对照品用作UV法或容量法,定量用对照品用作定性等,则可直接应用,不必重新标定。2、申报临床研究时,如中检所尚无供应,为不影响注册进度,可先期与中检所接洽制备和标定,申报时提供标定报告、标签(应标明效价或含量、批号、使用效期)和使用说明书;也可与省所合作标定,申报时提供标准品或对照品研究资料,“说明其来源、理化常数、纯度、含量及其测定方法和数据”;标定有困难时,可使用国外药品管理当局或药典委员会发放的对照品(标准品)或国外制药企业的工作对照品(标准品),进行标准制订和其他基础性研究,但应提供其标签(应标明其含量)和使用说明书,能保证其量值溯源性;也可使用国外试剂公司(如sigma公司等)提供的对照品(标准品),但应提供试剂公司该批对照品(标准品)的检测报告(用作含量测定时,应有确定的含量数据),如为高纯度试剂,提供了国外试剂公司检测报告(用作含量测定时,应有确定的含量数据)时,也可使用,并应能保证其量值溯源性,但申请人应及时与中检所接洽对照品(标准品)的标定事宜,临床研究期间完成此工作。3、直接申报生产品种,如中检所尚无供应,可参照2中要求进行,并提供相应研究资料,但申请人在标准试行期间应与中检所接洽并完成的标定事宜。三、对照品(标准品)标定的技术要求1、创新药物应说明对照品(标准品)原料的制备路线、精制方法、质检报告,提供理化常数和纯度的测定数据及分析结果(包括相关图谱),提供标定方法的研究和验证资料(如与原料药质量研究项下相同,可不再提供)、含量测定数据及经统计分析得到的对照品(标准品)含量结果,并说明进行临床前药学研究、药理毒理学研究所用样品的含量是否用该批对照品(标准品)确定或可用该批对照品(标准品)进行量值溯源。纯度测定方法应选用色谱法,并采用两种以上不同分离机理或不同色谱条件并经验证的色谱方法相互验证比较,同时采用二极管阵列检测器或其它适宜方法检测HPLC法的色谱峰纯度,而后根据测定结果经统计分析确定对照品(标准品)原料的纯度。对于组份单一、纯度较高的药物,对照品(标准品)标定方法宜首选可进行等当量换算、精密度高、操作简便快速的容量法。可根据药物分子中所具有的官能团及其化学性质,选用不同的容量分析方法,但应符合如下条件:(1)反应按一个方向进行完全;(2)反应迅速,必要时可通过加热或加入催化剂等方法提高反应速度;(3)共存物不得干扰主药反应,或能用适当方法消除;(4)确定等当点的方法要简单、灵敏;(5)标化滴定液所用基准物质易得,并符合纯度高、组成恒定且与化学式符合、性质稳定(标定时不发生副反应)等要求。标定方法的选择要关注如下事项:(1)供试品的取用量应满足滴定精度的要求(消耗滴定液约20ml);(2)滴定终点的判断要明确,提供滴定曲线。如选用指示剂法,应考虑其变色敏锐,并用电位法校准其终点颜色;(3)为排除因加入其它试剂而混入杂质对测定结果的影响,或便于剩余滴定法的计算,可采用“将滴定的结果用空白试验校正”的办法;(4)要给出滴定度(采用四位有效数字)的推导过程。标定结果要根据3个以上实验室各不少于15组测定结果经统计分析,去除离群值和可疑值后的结果,并报告可信限。如该药物没有可进行等当量换算并符合要求的容量法时,可采用反复纯化的原料,色谱法确定纯度后扣除有关物质、炽灼残渣、水分和挥发溶剂等后的理论含量确定为标准品含量,以此为基准进行对照品(标准品)的换代和量值传递。用于抗生素微生物检定法的第一代基准标准品可参照上述方法标定,如为多组份抗生素,其组份比例应与拟上市产品组份比例一致或接近,或以其中某一组份纯品为基准标准品,但要注意标准品换代时量值传递的恒定。仅用于鉴别定性的化学对照品,注重其结构确证的研究资料,纯度和含量的要求一般可适当降低。杂质对照品,用作限度要求时,应提供其来源(合成路线)、结构确证的研究资料,应具备较高的纯度和含量,并提供纯度和含量的的测定结果,提供质量控制标准。2、其他类别药物用于抗生素微生物检定法的标准品须用上市国的国家标准品或原发厂的工作标准品为基准标准品进行标定。标定时采用的原料药应符合相应要求,并提供原料的制备路线、精制方法、质检报告,提供理化常数和纯度的测定数据及分析结果(包括相关图谱)。标定须用现行版中国药典附录收载的“抗生素微生物检定法”-三剂量法,并提供详细的方法学研究,包括检定菌和培养基的选择、剂量和剂距选择、缓冲液选择(如与质量研究项下相同,可不再提供)。每次标定结果均应照“生物检定统计法-量反应平行线测定法(3.3)”法进行可靠性测验及效价计算。对照品是质量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日常工作中发现,研发单位在对照品的制备、研究、标定、使用及保存过程中,仍存在部分问题。作为对照品,其研究工作的质量以及质量标准的高低直接影响新药研究的质量,对其提出技术要求是为了保证药品的质量控制与新药研究的结果准确有效,需重视起来。
  • 对照品如何保存,又应该如何使用?
    对照品系指用于鉴别、检查、含量测定的标准物质,包括杂质对照品,不包括色谱用的内标物质。在药品检验工作中我们常会用到一种用来检查药品质量的特殊参照物——药品标准物质(对照品)。它在药品检验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随着仪器分析的广泛使用,必将越来越多地使用药品标准物质。下面远慕生物就来介绍一下如何对对照品进行保存和使用:  (1)对照品应按说明书规定的条件妥善保存,一般置干燥阴凉处保存,某些对照品如维生素E等需避光低温保存。要注意对照品的使用期限,过期、变质的对照品不宜再使用。开瓶后建议短期内用完,避免开瓶后长期不用,同时,在重复使用过程中应尽量避免对照品的分解、污染或吸潮。  (2)使用中检所对照品时,应严格按说明书执行。一般情况下,供鉴别、检查用的对照品不能用于含量测定。红外鉴别用的对照品使用时应注意与样品在晶型上的差异,必要时可采用相同的方法对样品和对照品重结晶。例如氨苄西林钠具有多种不同的晶型,可用丙酮对样品和对照品重结晶后测定,以确保二者晶型和红外光谱图的一致。  (3)由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提供的对照品或国际对照品为法定对照品,以法定对照品作对照标化的原料可称为二级对照品或工作对照品。药品生产单位为节约成本,可使用工作对照品进行日常检验,但药品检验所必须使用法定的对照品,出具的检验报告书才具有法律效力。  (4)除另有规定外,对照品使用时应采用适宜的方法测定其水分的含量,按干燥品(或无水物)进行计算后使用,否则会造成含量测定结果偏高。对热稳定的对照品可直接干燥后使用;对热不稳定的对照品可同时另取一份作干燥失重,扣除水分后使用。此外,对照品若含有结晶水或盐基,使用时应注意其换算。  远慕生物提供以下服务:  1.中药提取物的定制研发和生产,中药提取物代加工相关服务。  2.中药高含量提取物的工业化高效分离及分离纯化生产  3.天然产物原料药和中间体的生产,定制(包括合成,半合成)
  • 专家视角丨药物研发过程中的化学对照品探讨
    精准药物分析的工作,离不开稳定的分析系统和可靠的标准物质(标准品/对照品等)。标准物质具有复现、保存和传递量值的基本作用,对实现测量结果的溯源性,保证测量结果在时间与空间上的连续性与可比性,进而确保测量结果的准确可靠、有效与国际互认具有关键作用。 岛津为制药行业客户提供稳定可靠的标准品/对照品制备解决方案:制备液相系统(Prep LC)、质谱引导的制备液相系统(MS-trigger Prep LC),超快速制备纯化液相色谱系统(UFPLC)、制备超临界流体色谱(Prep SFC)。 超快速制备纯化液相色谱系统(UFPLC)可在线完成从分离、浓缩、纯化到回收的制备全过程。 2020年,中国药科大学药物分析系吴春勇博士于新药仿药CMC实操讨论群进行了精彩而全面的主题分享,并发表在“新药仿药CMC实操讨论”公众号,经过“新药仿药CMC实操讨论”的授权,在此分享吴春勇博士的《化学药物研发过程中的对照物探讨》。 概述案例 对于吴春勇博士的《化学药物研发过程中的对照物探讨》,新药仿药CMC实操讨论群也进行了较为热烈的探讨。PPT正文后续延申的讨论内容如下(基本按照时间先后顺序列出)。 沈晓斌博士(前FDA资深审评员,FDA报批咨询顾问):very nice.吴博士论述的非常全面、非常细。我们就说比如说在FDA做review的时候呢,我们个人不会接触那么全面,各种各样的方式,这个标准品的这个去就是抽点它的含量呀,就是拿到他的COA,通常不会把各种方法都是看过一遍的。 就是它这个PPT呢,把所有的东西都给想细细的捋了一遍,个人觉得就是这是一个对知识体系的全面的补充,有些东西,因为你以前没有接触过,你不会考虑那么细,当在FDA的时候你看到的是公司怎么做,然后你来评估他是否合理,是否可以接受,或者跟FDA的现有要求,来评估。 想要就说一点,FDA本身他不去说去该怎么去定量,这个标准品他只是负责审评,就是评审你(的资料),外界可以自己去建议你想要的方式,但是你要有足够多的科学依据,然后他(FDA)来评估是否可以接受,就是完全靠自己来论述清楚。 另外就是说国内看起来,这个我以前对国内这个没有太多的,而且也没有特别去关注,因为我这个工作最早才从FDA报批方面的东西,吴教授这个主题一讲,觉得国内在有些方面其实要求是似乎是比USP、FDA的要求更细更多一些,有一种感觉就是弯道超车已经超了,在有些方面实际上是做的更好。只不过,过去这些年,西方就是设定了这种既定的质量标准,那其他国家,就因为你要照着西方去做仿药嘛,你就必须根据他的规则来走,更多的是这方面的区别。 孙亚洲老师(长沙晶易首席科学家):意见1:研发人员买的非法定对照品,外标法测定杂质含量时,很多人直接采用了COA的赋值,也直接采用相应的测定结果订入了标准,有些不妥。包括批检验,最初的朔源需要是法定对照或者经过标定的对照品。 意见2:在吴博士的ppt中,对于非法定来源的如百灵威,sigma等买到的杂质对照品,拿到后是否需要再行进行研究工作或者分析一下是否存在风险,似乎没有提出来。这个问题建议大家是否深入思考一下。 群主补充:只有经过标化赋值且可溯源(过程,方法,验证)的,风险才是最低的。 群主补充:尽管杂质测定中,如5%的误差是可以接受的(这属于科学性的范畴);但不等同于对照品/标准品可以草率拿来,草率采用他人的赋值,这完全是两个范畴。也许某份杂质对照品中含水量10%,无机成分包括前处理过程带来的硅胶等30%,若草率定量,杂质的真实含量会被低估如40%。 沈晓斌博士:同意以上的观点。 群友1:通过药品杂质的公司购买的对照品,我们就碰到了,欧美的一家知名公司提供的对照品结构出现偏差,我们通过多次比对都无法拿到和代谢产物吻合的结果,多次交涉和讨论之后才发现该公司的产品是另外一个同分异构体。 吴春勇博士(中国药科大学药物分析系副教授):看来概率虽然小,这个问题还是客观存在的。 沈晓斌博士:提供化合物的公司没有责任和义务。使用者必须做该做的来证明给监管机构标准品的使用是合理的。 刘国柱博士(长沙晨辰医药创始人、技术总监):我请教吴博士一个问题,目前国内杂质对照品市场非常混乱,大部分购买的杂质对照品都是经几手倒卖才到厂家手里,对照品塑源存在问题,谱图与赋值真实性也存在问题,请问对此引入的风险有何看法? 群友2:在购买对照品的时候,在COA的同时能否得到该合成方法的信息,这个在技术层面上是有难度的。没有哪个合成公司愿意提供产品合成路线给对方的。 群友3:好多杂质对照品本身不稳定,需要在-20℃保存,有可能在运输过程中就发生了变化,拿到的第一时间应该进行确认,遇到好几次这种情况。 吴春勇博士:在现有的条件下,购买的商业化对照品全部自己赋值,实践上还是存在相当的困难,成本上也没法控制。所以我个人观点:1)尽量选择知名公司;2)自己对风险进行评估,尤其是校正因子与各国药典不同,或者结构上与待测药物的生色团类似,分子量相当,校正因子却有显著不同。 【插话:知名公司依旧有风险或风险大】 是的,分享的那个案例,购买公司是业界相当知名的! 群友4:购买杂质时能同时获得合成信息的可能性非常小,最多提供四大谱(还不带解谱的),那就需要公司内部有比较强大的解谱能力,有碰到过解谱结果和供应商提供的不一致的情况,所以购买“商业化”的杂质对照风险是很大,市场良莠不齐,缺乏有效的管控。 群友5:我们碰到问题的那家公司就是业界知名对照品公司,也有出失误的概率。 刘国柱博士:另请教吴博士及大家一个问题,目前国内许多企业对于杂质对照品的结构确证,很多时候都只做了质谱与NMR氢谱与碳谱,不做二维;而事实上不做二维NMR谱,NMR信号是无法归属的,从而不足以确定杂质结构,有可能确证的结构是错的;请问这个问题大家如何看待? 吴春勇博士:我个人只要做结构确认,一定做二维。 刘国柱博士:那我和您观点一致,强烈呼吁大家做结构确证一定要做二维。 购买的杂质对照品一般只提供质谱与NMR氢谱与碳谱,不做二维与结构解析;在此习惯引导下,国内许多企业自已做杂质结构确证也只做个质谱与NMR氢谱与碳谱,个人观点这是存在风险的做法。 代孔恩(安士研发总监):法规有明确规定必须这么表征,很多标准品量很小,做全应该不容易。【插话:情况多,复杂,没法一刀切】 黄常康博士(南京百泽医药创始人):有些杂质是定向合成的,或者是有文献数据的。我觉得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需不需要。不用二维定不了结构的,该做就做,有些简单的杂质,其实氢谱已经足够了,质谱只是多一个证据。 自己做的话,还需要加上做结构确证的杂质的钱,很多时候会差很多。 群友6:对照品的检测分析,既要有普遍性的,也要特殊性的,这个普遍性与特殊性的界点怎么界定,很难有一个文件化的说法。 以上讨论内容来源: 新药仿药CMC实操讨论公众号
  • SGLC全面销售岛津分析仪器专用试剂、标准品和对照品
    岛津分析仪器专用试剂、标准品和对照品是由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联合四川中测标物科技有限公司共同推出。由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确保质量,按照岛津仪器性能特点研发生产。用于评估分析仪器的分析能力和工作状态,确保仪器达到设计需要的分析能力和精密度,保证分析仪器处于稳定可靠、灵敏准确的优良工作状态。 岛津(上海)实验器材有限公司作(简称SGLC)为岛津集团在中国成立的专门经营销售岛津分析仪器纯正部件、色谱消耗品及相关小型仪器的子公司。现全面负责岛津分析仪器专用试剂、标准品和对照品在国内的对外销售业务。 岛津分析仪器专用试剂、标准品和对照品现已涵盖的机种类型有岛津GC、GC-MS、GC-MS/MS,HPLC,LCMS-IT-TOF,LC-MS、LC-MS/MS,UV,AAS,ICP-OES,ICP-MS,TOC等机型。包括仪器重现性测试标准物质、灵敏度测试标准物质、调谐标准物质和验收标准物质等。具体产品选择请参考“岛津分析仪器专用试剂、标准品和对照品”产品目录。(下载产品目录) SGLC一直秉持为仪器分析客户提供更丰富的解决方案,此次引入岛津仪器专用试剂产品,将进一步扩充产品阵容,为分析仪器领域的客户提供更多专业利器。
  • 现代中药对照品与标品资源库落户中山
    全国规模最大的现代中药及天然产物活性物质对照品与标准品资源库,将落户中山健康科技产业基地。   全国标准样品技术委员会天然产物标样专业工作组常务副组长张天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国个别中药药品近年来相继出现的问题,正是标准缺失所致。从现代中药及天然产物活性物质中提取有效成分制作对照品与标准品,使之成为溯源性的根据、分析检测仪器的校准标准物质和质量控制的标准,可为中药新药研发、生产提供标准,“这是中药走向国际市场,突破国际技术壁垒的途径。”   国家药监局原副局长任德权称,选择在中山建立这个资源库,不仅因为中山国家健康科技产业基地已经具备承载这个项目的成熟条件,而且由于中山毗邻港澳,可联合粤、港、澳的资源共同打造一个国家级的标准平台,为中国争取在国际标准化中的话语权。   “这样,中药出口就拿到了‘国际通行证’。”中山国家健康科技产业基地公司总经理梁兆华形象地比喻。   该项目由中山健康科技产业基地、全国标准样品技术委员会、中山大学药学院和广东新龙和药业有限公司合作,项目运营后,3至5年内可以建成拥有几千种对照品与标准品的资源库。该项目有望在今年“328”招商经贸洽谈会上签约。
  • 中检院出版《化学药品对照品图谱集-质谱》分册
    《化学药品对照品图谱集》整理了600余种常用化学药品对照品各类谱图数据,从结构到性质对对照品进行了比较全面的描述。化学药品对照品是国家标准物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依法实施药品质量控制的基础。药品标准物质的质量和水平,与医药工业的健康发展和公众安全用药休戚相关。首次结集出版的《化学药品对照品图谱》分为6本——总谱,质谱,红外、拉曼、紫外光谱,核磁共振,热分析,动态水分吸附。 《化学药品对照品图谱集-质谱》分册由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出版,全部质谱数据采集由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采用岛津产品完成,其中十种使用岛津GCMS,其余品种使用岛津LCMSMS。该书实际包含近700个常用化学药品对照品的二级质谱图,裂解规律及相关物性,是目前最全的化学药品对照品质谱图集,对药品生产企业、检验检测机构和高校科研院所人员有很好的参考价值。 关于岛津 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是(株)岛津制作所于1999年100%出资,在中国设立的现地法人公司,在中国全境拥有13个分公司,事业规模不断扩大。其下设有北京、上海、广州、沈阳、成都分析中心,并拥有覆盖全国30个省的销售代理商网络以及60多个技术服务站,已构筑起为广大用户提供良好服务的完整体系。本公司以“为了人类和地球的健康”为经营理念,始终致力于为用户提供更加先进的产品和更加满意的服务,为中国社会的进步贡献力量。 更多信息请关注岛津公司网站www.shimadzu.com.cn/an/ 。 岛津官方微博地址http://weibo.com/chinashimadzu。岛津微信平台
  • 药品研发中杂质与杂质对照品研究监控、新理念新技术研讨会召开
    p   由天津市滨海新区科学技术协会和中国蛋白药物质量联盟主办,北京医恒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和天津市滨海新区蛋白药物质量和产业技术创新研究会承办的“药品研发中杂质与杂质对照品研究监控、新理念新技术研讨会”于12月10日在天津巨川百合酒店胜利召开。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2/insimg/bc2519d0-e110-45f9-a4b9-a587227c56be.jpg" title=" 培训现场.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培训现场 /span /strong /p p   本次研讨会来自全国各地的医药企事业单位及科研院所的药品研发人员、注册申报人员、质量控制人员、项目负责人等有关人员参加了本次研讨会。10日上午,研讨会开幕式由中国蛋白药物质量联盟秘书长史晋海博士主持,介绍了出席此次会议开幕式的嘉宾,包括天津市滨海新区科学技术协会学会处侯立群处长,三位演讲专家余立老师、周立春老师,山广志老师。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2/insimg/3ed2bb10-7c99-43a4-a149-f4b53818d3c8.jpg" title=" 史晋海博士主持.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史晋海博士主持 /span /strong /p p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pan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2/insimg/d08b2e76-4772-4265-a184-7061d03658ea.jpg" title=" 余立老师2 .jpg" / br/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余立老师 /span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2/insimg/b04550f4-a0d4-4b49-96d8-975893232c64.jpg" style=" " title=" 周立春老师.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周立春老师 /span /strong /p p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pan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2/insimg/94d80e5c-6b2f-49ab-8f61-a6f64f658cb3.jpg" title=" 山广志老师.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山广志老师 /span /strong /p p   无论是创新药研发还是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无论是原料药还是制剂产品,无论是药品临床前开发还是上市后质量监控,杂质的研究无疑都是重头戏。也是药品申报资料中出现问题最多的模块。由于药品中杂质含量的水平比较活性成分而言大多都是百分之几、千分之几、甚至更低数量级的,一种药品中含有几种、十几种、乃至几十种杂质,所以药品杂质的定性定量都远比活性成分难度要大的多。余立老师就杂质研究与控制思路为与会人员进行的讲解。 br/ /p p   杂质定向控制越来越细,质量标准中特定杂质越规定越多,定位,定量,测定响应因子,哪个也少不了杂质对照品。类杂质对照品的制备、纯化、结构确证,特别是赋值方法都有哪些要求,还有杂质对照品分装、保存时的注意事项的相关细节,山广志老师就在这次研讨会中介绍了这方面的常见问题与案例分析。 /p p   微信群中常有问杂质研究与杂质检测方法学验证方面的的问题。但微信交流信息局限大,讨论不方便也不具有系统性,解决一两个问题其他问题还是不明白。周立春老师用她30多年的一线审评与实验室工作经验为与会人员讲解了杂质研究与杂质检测的方法学验证。 /p p   会后问答环节讨论热烈。与会者意犹未尽,期待更多交流机会。 /p p   生物医药产业是天津市八大优势支柱产业之一,更是滨海新区重点发展产业。本次研讨会将创造机会,促进天津市滨海新区与顶级生物制药企业和专业人才的合作,极大地推动相关领域健康快速发展。此次会议搭建了具有国内影响力的生物医药专业交流平台,既利于增强新区医药企业实施创新发展及国际化战略的信心,又扩大新区医药企业在生物医药领域中的影响力,大力促进新区医药产业的健康发展。 /p p   /p
  • 同田,第一家在国外设立代理商的中国中药对照品企业
    上海同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Shanghai Tauto Biotech Co., Ltd)于2008年底已在西班牙,比利时,韩国,泰国,新加坡,瑞士,南非,捷克,意大利。印度等十一个国家设立代理商,共同致力于同田生物公司对照品业务的国际市场开拓和产品品牌建设,是第一家在国外设立代理商的中国中药对照品企业! 现面对全国诚招各地代理商,我们将提供优惠的代理政策及完善的服务,望共同拓展国内对照品市场,携手共创美好的未来! 招商电话:021-51320588-8026 E-mail:sales2@tautobiotech.com URL: www.tautobiotech.com
  • 396万!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2022年实验用试剂、耗材、对照品项目
    项目编号:2022zfcg00371项目名称: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2022年实验用试剂、耗材、对照品项目预算金额:396.48(万元)最高限价:396.48(万元)采购需求:具体品目、技术参数和数量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规格书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标准解读︱GB 5009.225-20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酒和食用酒精中乙醇浓度的测定》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了2023年第6号文件,关于85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3项修改单的公告,其中包括GB 5009.225-20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酒和食用酒精中乙醇浓度的测定》(以下称新标准)。新标准将替代GB 5009.225-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酒中乙醇浓度的测定》(以下称旧标准),并于2024年3月6日起实施。二、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本标准适用于酒中乙醇浓度的测定。其中,第一法密度瓶法适用于酒和食用酒精中的乙醇浓度(酒精度)的测定;第二法酒精计法适用于酒(除啤酒外)和食用酒精中的乙醇浓度(酒精度)的测定;第三法气相色谱法适用于无醇啤酒中的乙醇浓度(酒精度)的测定;第四法数字密度计法适用于酒和食用酒精中的乙醇浓度(酒精度)的测定。本标准修订充分考虑饮料酒行业发展,主要参照OML-TS-90国际酒精度表,扩展了GB5009.225-2016标准中附录A.1酒精水溶液密度和乙醇含量(酒精度)对照表(20℃)和附录B.1酒精计温度与20℃乙醇含量(酒精度)换算表的范围:修订了附录B中90%o以上温度和酒精度的间隔:修订了密度瓶法的适用范围;修订了酒精计法的原理及部分内容:修订了气相色谱法的适用范围、仪器条件及部分内容:修订了数字密度计的名称、原理、适用范围及校正。对修订的方法进行了系统研究,并开展实验室间方法验证。乙醇浓度(酒精度)是酒类食品中重要的检测项目,是评价饮料酒质量的关键指标。那么,新标准与旧标准比较,主要有哪些变化呢?修改标准名称旧标准名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酒中乙醇浓度的测定》。新标准改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酒和食用酒精中乙醇浓度的测定》。修改第一法密度瓶法的适用范围旧标准:适用于蒸馏酒、发酵酒和配制酒。新标准:适用于酒和食用酒精。修改第二法酒精计法的适用范围旧标准:适用于酒精和蒸馏酒、发酵酒和配制酒(除啤酒外)。新标准:适用于酒(除啤酒外)和食用酒精。修改第四法的方法名称、适用范围旧标准名称:数字密度计法新标准名称:U型震荡管数字密度计法旧标准适用范围:啤酒、白兰地、威士忌和伏特加。新标准适用范围:酒和食用酒精修改试样处理将试样处理修改为不含二氧化碳、含二氧化碳的酒样品制备和食用酒精样品制备三种情况。修改第二法酒精计法的取样量新标准中第二法的取样量可以根据酒精计的情况调整,而不再要求100mL的取样量,调整后适用多数大小规格的酒精计检测。修改第三法气相色谱法所用的标准品、标准溶液配制和仪器条件修改了第四法的原理描述新增第四法仪器的要求等相关内容新增第四法仪器的要求、优化了对数字密度计的校正,新增《附录C U型震荡管数字密度计的校正》。修改附录A和附录B相关内容修改旧标准中附录A和附录B中部分数据错误、参照OIML-ITS-90国际酒精度表扩展了附录A、附录B的酒精度查表范围,填补了检测范围的空白,避免了部分样品存在方法不适用的问题。旧标准附录A酒精度查表范围:0.00—70.00 %vol新标准附录A酒精度查表范围:0.00—100.00 %vol旧标准附录B酒精度查表范围:0.00—70.00 %vol ,91—98 %vol新标准附录B酒精度查表范围:0.00—100.00 %vol乙醇浓度(酒精度)是酒类食品中最常见的检测项目,是判断酒类品质好坏的重要标志,2016版的标准仅对以前老旧的测试方法进行了汇总,对某些不合理的地方未加以修订。通过对旧版标准中四种检测方法的不合理之处进行了大范围修订,最终形成184页的标准文本。修订后的标准解决了原方法范围不适用、仪器条件不合理、酒精度对照表和温度换算表多处缺失和错误、易受环境影响等因素。该项标准的发布实施,能够满足酒和食用酒精中乙醇浓度的测定要求,有利于政府的监督抽查、企业的质量控制及实现酒类产品生产和加工的标准化,从而推动万亿酒类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酒和食用酒精中乙醇浓度的测定》正式征求意见
    10月22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发布关于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橡胶材料及制品》等34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食标秘发〔2021〕12号),正式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酒和食用酒精中乙醇浓度的测定》公开征求意见。   该标准修订任务来源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修订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适用于酒中乙醇浓度的测定。其中,第一法密度瓶法适用于酒和食用酒精中的乙醇浓度(酒精度)的测定;第二法酒精计法适用于酒(除啤酒外)和食用酒精中的乙醇浓度(酒精度)的测定;第三法气相色谱法适用于无醇啤酒中的乙醇浓度(酒精度)的测定;第四法数字密度计法适用于酒和食用酒精中的乙醇浓度(酒精度)的测定。  本次修订主要技术内容有以下变化:   1、标准修订充分考虑饮料酒行业发展,主要参照OIML-ITS-90国际酒精度表,扩展了GB 5009.225-2016标准中附录A.1酒精水溶液密度和乙醇含量(酒精度)对照表(20 ℃)和附录B.1 酒精计温度与20 ℃乙醇含量(酒精度)换算表的范围;   修订了附录B中90%vol以上温度和酒精度的间隔;   修订了密度瓶法的适用范围;   修订了酒精计法的原理及部分内容;   修订了气相色谱法的适用范围、仪器条件及部分内容;   修订了数字密度计的名称、原理、适用范围及校正。   对修订的方法进行了系统研究,并开展实验室间方法验证。   2、密度瓶法,范围增加了食用酒精。   3、酒精计法,对其部分内容进行了规范整理,使其更简单明了。   4、气相色谱法,范围从适用于葡萄酒、果酒、啤酒修改为无醇啤酒。   5、U型振荡管数字密度计法,测试范围从适用于啤酒、白兰地、威士忌和伏特加扩展为食用酒精和酒。 按照通知要求,反馈意见需于2021年11月20日前登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信息系统(https://sppt.cfsa.net.cn:8086/cfsa_aiguo)在线提交。 相关报道: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关于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橡胶材料及制品》等34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食标秘发〔2021〕12号)日期:2021-10-28
  • 《婴幼儿配方食品》新国标今起实施,都涉及这些科学仪器
    备受关注的婴幼儿配方食品系列标准将于2023年2月22日正式实施,分别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儿配方食品》(GB10765-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较大婴儿配方食品》(GB10766-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幼儿配方食品》(GB10767-2021),对应的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1段、2段、3段婴幼儿奶粉。新国标对婴幼儿配方奶粉中营养元素添加量、营养元素完整性等方面做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现在,小编就带领大家一起学习下新国标都有哪些变化,又涉及哪些科学仪器。一、三大国标变更对比1. GB 10765-2021 1段婴儿配方食品(适用于0-6月龄)新国标修订了1段婴儿配方食品中蛋白质、脂肪、多种维生素、矿物质及部分可选择性成分含量的限值。同时,将胆碱由之前的“可选择性成分”调整为“必需成分”,最小值和最大值均调高了2~3倍。新国标还新增了牛磺酸和DHA的最小值,二者均有助于婴儿大脑和视力发育。详细的变化请见下表:表1. 1段婴儿配方食品新国标变化对照表(以每100KJ计)指标分类具体指标GB 10765-2010(旧)GB 10765-2021(新)最大值最小值最大值最小值宏观营养素蛋白质(乳基)/g 0.450.700.43 ↓0.72 ↑蛋白质(豆基)/g0.500.700.53 ↑0.72 ↑脂肪/g1.051.401.051.43 ↑亚油酸/g0.070.330.070.33α-亚麻酸/mg12N.S.12N.S.亚油酸与α-亚麻酸比值5:115:15:115:1碳水化合物/g2.23.32.23.3维生素维生素A/μg RE14431436 ↓维生素D/μg0.250.600.48 ↑1.20 ↑维生素E/mg α-TE0.121.200.121.20维生素K1/μg1.06.50.96 ↓6.45 ↓维生素B1/μg14721472维生素B2/μg1911919120 ↑维生素B6/μg8.545.08.4 ↓41.8 ↓维生素B12/μg0.0250.3600.024 ↓0.359 ↓烟酸(烟酰胺)/μg7036096 ↑359 ↓叶酸/μg2.512.02.9 ↑12.0泛酸/μg9647896 ↑478维生素C/mg2.517.02.4 ↓16.7 ↓生物素/μg0.42.40.36 ↓2.39 ↓胆碱/mg可选择→必需1.712.04.8 ↑23.9 ↑矿物质钠/mg5147 ↑14钾/mg144317 ↑43铜/μg8.529.014.3 ↑28.7 ↓镁/mg1.23.61.23.6铁/mg0.100.36乳基:0.10豆基:0.15 ↑乳基:0.36豆基:0.36锌/mg0.120.36乳基:0.12豆基:0.18 ↑乳基:0.36豆基:0.36锰/μg1.224.00.72 ↓23.90 ↓钙/mg12351235磷/mg624乳基:6豆基:7 ↑乳基:24豆基:24钙磷比值1:12:11:12:1碘/μg2.514.03.6 ↑14.1 ↑氯/mg12381238硒/μg0.481.900.72 ↑2.06 ↑可选择性成分肌醇/mg1.09.51.09.6 ↑牛磺酸/mgN.S.30.8 ↑4.0 ↑左旋肉碱/mg0.3N.S.0.3N.S.二十二碳六烯酸(DHA)/mgN.S.0.5%3.6 ↑9.6 二十碳四烯酸(AA/ARA)/mgN.S.1%N.S.19.1 注:N.S.为没有特殊说明2、GB 10766-2021 2段较大婴儿配方食品(适用于6-12月龄)此前,2段和3段婴幼儿配方食品共同遵循国标《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GB 10767-2010)。本次修订将该标准分成了2个:《较大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6-2021)和《幼儿配方食品》(GB 10767-2021)。同时,在《较大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6-2021)中,胆碱、锰、硒也由之前的“可选择性成分”调整为“必需成分”。新国标具体的变化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表2. 2段较大婴儿配方食品新国标变化对照表(以每100KJ计)指标分类具体指标GB 10767-2010(旧)GB 10766-2021(新)最大值最小值最大值最小值宏观营养素蛋白质/g 0.71.2乳基:0.43 ↓豆基:0.53 ↓乳基:0.84 ↓豆基:0.84 ↓脂肪/g0.71.40.84 ↑1.43 ↑亚油酸/g0.07N.S.0.070.33 ↓α-亚麻酸/mg//12N.S.亚油酸与α-亚麻酸比值//5:115:1碳水化合物/g//2.23.3维生素维生素A/μg RE18541843 ↓维生素D/μg0.250.750.48 ↑1.20 ↑维生素E/mg α-TE0.15N.S.0.14 ↓1.20 ↓维生素K1/μg1N.S.0.96 ↓6.45 ↓维生素B1/μg11N.S.14 ↑72 ↓维生素B2/μg11N.S.19 ↑120 ↓维生素B6/μg11N.S.11.0 41.8 ↓维生素B12/μg0.04N.S.0.041 ↑0.359 ↓烟酸(烟酰胺)/μg110N.S.110 359 ↓叶酸/μg1N.S.2.4 ↑12.0 ↓泛酸/μg70N.S.96 ↑478 ↓维生素C/mg1.8N.S.2.4 ↑16.7 ↓生物素/μg0.4N.S.0.41 ↑2.39 ↓胆碱/mg可选择→必需1.712.04.8 ↑23.9 ↑矿物质钠/mgN.S.20N.S.20钾/mg18691854 ↓铜/μg7358.4 ↑28.7 ↓镁/mg1.4N.S.1.2 ↓3.6 ↓铁/mg0.250.50乳基:0.24 ↓豆基:0.36 ↑乳基:0.48 ↓豆基:0.48 ↓锌/mg0.10.3乳基:0.12 ↑豆基:0.18 ↑乳基:0.36 ↑豆基:0.36 ↑锰/μg可选择→必需0.2524.00.24 ↓23.90 ↓钙/mg17N.S.1743 ↓磷/mg8.3N.S.乳基:8 ↓豆基:10 ↑乳基:26 ↓豆基:26 ↓钙磷比值1.2:12:11.2:12:1碘/μg1.4N.S.3.6 ↑14.1 ↓氯/mgN.S.52N.S.52硒/μg可选择→必需0.481.900.482.06 ↑可选择性成分肌醇/mg1.09.51.09.6 ↑牛磺酸/mgN.S.30.8 ↑4.0 ↑左旋肉碱/mg0.3N.S.0.3N.S.3.6维生素维生素A/μg RE185418
  • 中国化学试剂工业协会印发2023年第二批中国化学试剂工业协会团体标准《化学试剂 气相色谱用对照品 N,N-二甲基甲酰胺》等14项团体标准项目
    各有关单位: 按照《中国化学试剂工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2021 年修订版)》(中试协字〔2021〕 63 号)的要求,现予批准印发中国化学试剂工业协会 2023 年第二批团体标准《化学试剂 气相色谱用对照品 N,N-二甲基甲酰胺》等 14 项团体标准。请起草单位抓紧落实和实施项目计划,在标准制定过程中加强与有关方面的协调,广泛听取意见,保证标准质量和水平,按时完成团体标准制定任务。标准项目计划执行过程中有关问题,请及时与中试协团标委办公室联系。联系方式:联系人:朱传俊电话:18526778029中试协团标办公室邮箱:hxsjtbw@163.com中国化学试剂工业协会2023年8月16日文件66 2023年印发第二批14项团体标准制定计划通知.pdf
  • 全自动农药残留检测仪需要做空白对照吗
    全自动农药残留检测仪需要做空白对照吗,全自动农药残留检测仪需要做空白对照。空白对照是指不给予任何处理的对照,这在动物实验以及实验室方法研究中常采用,以评定测量方法的准确度以及观察实验是否处于正常状态等。全自动农药残留检测仪在检测食品中农药残留量时,为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通常需要进行空白对照。具体来说,空白对照在全自动农药残留检测仪中的作用可能包括:评估仪器性能:通过空白对照,可以评估仪器在无任何农药残留的情况下,其测量值是否稳定,是否符合预期,从而判断仪器是否处于正常的工作状态。校正误差:在检测过程中,可能会存在各种误差,如仪器误差、试剂误差、操作误差等。通过空白对照,可以及时发现并校正这些误差,提高检测结果的准确性。设定阈值:空白对照的结果可以作为设定阳性阈值的参考。阳性阈值是指判断食品中农药残留是否超标的临界值。通过空白对照,可以确定在无任何农药残留的情况下,仪器的测量值范围,从而设定合理的阳性阈值。此外,一些全自动农药残留检测仪具有空白对照自动检测功能,可以自动进行空白对照操作,并将结果保存于系统中,方便后续分析和查询。这种设计可以进一步提高检测效率和准确性。综上所述,全自动农药残留检测仪需要做空白对照,以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 多参数食品安全检测仪
    YT-G2400多参数食品安全检测仪(Multi parameter food safety detector)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大力支持推广食品安全检测技术,加强食品安全质量检测,通过科学、及时、准确的检测。对市场、超市的食品进行综合评价,并根据科学研究和生产实际,推广食品检测技术,为发展食品安全规划提供科学依据。山东云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拥有完善的国家认可的检测资质,对于食品元素分析有较强的方案把控能力,能根据国家标准严格控制检测流程,出具可靠实验数据,做好食品检测工作,为广大客户提供食品检测技术支持。多参数食品安全检测仪可快速检测200多项目,包含非食用化学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病害肉、营养强化剂、抗生素类残留、激素类残留、真菌毒素类残留、化学类残留等现场的定性定量检测。该多功能食品安全检测仪为集成化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分析设备,广泛应用于食药监局、卫生部门、高教院校、科研院所、农业部门、养殖场、屠宰场、食品肉产品深加工企业、检验检疫部门等单位使用。 检测项目: 食品添加剂:二氧化硫、双氧水、亚硝酸盐、硝酸盐、苯甲酸钠、山梨酸、糖精钠、甜蜜素、硫酸镁有毒有害物质:甲醛、吊白块、硼砂、过氧化苯甲酰、溴酸钾、罗丹明B、三聚氰胺、苏丹红果蔬中:农药残留,病害肉诊断:组胺、挥发性盐基氮、肉制品酸价、水发产品中组胺重金属含量:铅、镉、铬、汞、砷、锡、镍、铝。食用油脂检测:过氧化值、酸价、油脂丙二醛。瘦肉精激素类(兽药):盐酸克伦特罗、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己烯雌酚等抗生素残留类(兽药):四环素类、硝基呋喃类、磺胺类、沙星类、磺胺类、喹诺酮类水产品安全类:孔雀石绿、氯霉素、呋喃妥因代谢、呋喃西林代谢、呋喃它酮代谢、呋喃唑酮代谢真菌毒素类:食用油、粮食及饲料中黄曲霉毒素B1、奶中黄曲霉毒素M1、呕吐毒素、玉米赤霉烯酮、赭曲霉毒素A等水酒饮品分析:乳品及牛奶中蛋白质,酒中甲醇、乙醇、杂醇油,蜂蜜中果糖和葡萄糖、蔗糖、淀粉酶、酸度,水中氰化物、余氯,饮料中维C调味品成分:食醋的总酸、酱油的总酸、芝麻油纯度、谷氨酸钠、酱油氨基酸态氮、食盐中亚铁氰化钾、食盐中碘食用色素类:红色色素(胭脂红、苋菜红)、黄色色素(柠檬黄、日落黄)、蓝色色素(亮蓝)动物疫病类:猪蓝耳病毒、猪瘟病毒、猪伪狂犬病毒、猪伪狂犬病毒gE蛋白、猪口蹄疫3ABC蛋白、猪口蹄疫病毒IgG、猪细小病毒、鸡禽流感多参数食品安全检测仪性能:1、安卓智能操作系统,采用更加高效和人性化操作,仪器具有wifi联网上传、4G联网传输、GPRS无线远传、网线连接功能,快速批量上传数据。2、智能化程度高,仪器具有自检功能:具有开机自检和调零功能,具有自动检测重复性功能。3、新一代高速热敏打印机,检测完成可自动打印或批量打印检测报告和二维码。4、仪器带有监管平台,数据可局域网和互联网数据上传,检测结果直接传至食品安全监管平台。进行区域食品安全监管及大数据分析处理与数据统计,检测区域食品安全长短期动态,达到食品安全问题预估、预警5、一体化主机,包含食品安全检测模块、多通道农药残留检测模块、胶体金免疫层析检测模块。 6、一体化便携式快检设备,满足现场及流动检测使用需求,能够在同一软件下实现所有检测项目的检测,并可通过同一窗口直观显示检测结果。 7、胶体金模块检测方式:轨道式自动传输扫描,检测完成后自动退出检测卡。 8、CT线自动识别,无需手动调整。 9、仪器具有品类多种类样品菜单库,可灵活选择检测样品,不同的检测通道可同时检测不同的样品项目。10、样品处理简单省力,整体操作快速、安全、便捷。 11、仪器具有自身保护功能,可设置用户名及密码,防止非工作人员操作等。12、高灵敏度,高检测精度,高重复性精度,扫描式高精度光学传感器。 13、内置强大的数据库,可在仪器上直接选择样品名称、检测指标、送检单位等信息,也可在仪器上直接编辑录入样品名称、检测指标、送检单位等信息并保存进样品数据库。 14、仪器具有重新校准、锁定、恢复出厂设置功能。15、结果判定线可修改,对照值标定值可保存,断电不丢失数据。16、兼容市场上所有的胶体金卡,使用耗材不受限制,极大增强用户使用体验。
  • 食品安全检测仪器厂家【供应商|品牌|报价】2021快检仪器大全
    食品安全检测仪器厂家【供应商|品牌|报价】2021快检仪器大全  近年来,我国不断出台有关食品安全检验行业的调整和促进食品检验检测服务业发展的相关产业政策,推动我国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服务业进入历史发展的重要时期。  作为确保食品安全的重要手段,食品安全检测仪的性能非常重要。如果检测精度低,检测速度慢的仪器不如未使用,则良好的食品安全检测仪器广泛应用于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安全检测机构和相关部门。  检测项目:  食品添加剂:二氧化硫、双氧水、亚硝酸盐、硝酸盐、苯甲酸钠、山梨酸、糖精钠、甜蜜素、硫酸镁  有毒有害物质:甲醛、吊白块、硼砂、过氧化苯甲酰、溴酸钾、罗丹明B、三聚氰胺、苏丹红  果蔬中:农药残留,病害肉诊断:组胺、挥发性盐基氮、肉制品酸价、水发产品中组胺  重金属含量:铅、镉、铬、汞、砷、锡、镍、铝。食用油脂检测:过氧化值、酸价、油脂丙二醛。  瘦肉精激素类(兽药):盐酸克伦特罗、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己烯雌酚、喹乙醇等  抗生素残留类(兽药):四环素类、硝基呋喃类、磺胺类、沙星类、喹诺酮类、庆大霉素、链霉素、阿莫西林、红霉素等  水产品安全类:孔雀石绿、氯霉素、呋喃妥因代谢、呋喃西林代谢、呋喃它酮代谢、呋喃唑酮代谢  真菌毒素类:食用油、粮食及饲料中黄曲霉毒素B1、奶中黄曲霉毒素M1、呕吐毒素、玉米赤霉烯酮、赭曲霉毒素A等  水酒饮品分析:乳品及牛奶中蛋白质,酒中甲醇、乙醇、杂醇油,蜂蜜中果糖和葡萄糖、蔗糖、淀粉酶、酸度,水中氰化物、余氯,饮料中维C  调味品成分:食醋的总酸、酱油的总酸、芝麻油纯度、谷氨酸钠、酱油氨基酸态氮、食盐中亚铁氰化钾、食盐中碘  食用色素类:红色色素(胭脂红、苋菜红)、黄色色素(柠檬黄、日落黄)、蓝色色素(亮蓝)  动物疫病类:猪蓝耳病毒、猪瘟病毒、猪伪狂犬病毒、猪伪狂犬病毒gE蛋白、猪口蹄疫3ABC蛋白、猪口蹄疫病毒IgG、猪细小病毒、鸡禽流感  产品性能:  1、安卓智能操作系统,采用更加高效和人性化操作,仪器具有wifi联网上传、4G联网传输、GPRS无线远传、网线连接功能,快速批量上传数据。  2、智能化程度高,仪器具有自检功能:具有开机自检和调零功能,具有自动检测重复性功能。  3、新一代高速热敏打印机,检测完成可自动打印或批量打印检测报告和二维码。  4、仪器带有监管平台,数据可局域网和互联网数据上传,检测结果直接传至食品安全监管平台。进行区域食品安全监管及大数据分析处理与数据统计,检测区域食品安全长短期动态,达到食品安全问题预估、预警  5、一体化主机,包含食品安全检测模块、多通道农药残留检测模块、胶体金免疫层析检测模块。  6、一体化便携式快检设备,满足现场及流动检测使用需求,能够在同一软件下实现所有检测项目的检测,并可通过同一窗口直观显示检测结果。  7、胶体金模块检测方式:轨道式自动传输扫描,检测完成后自动退出检测卡。  8、CT线自动识别,无需手动调整。  9、仪器具有品类多种类样品菜单库,可灵活选择检测样品,不同的检测通道可同时检测不同的样品项目。  10、样品处理简单省力,整体操作快速、安全、便捷。  11、仪器具有自身保护功能,可设置用户名及密码,防止非工作人员操作等。  12、高灵敏度,高检测精度,高重复性精度,扫描式高精度光学传感器。  13、内置强大的数据库,可在仪器上直接选择样品名称、检测指标、送检单位等信息,也可在仪器上直接编辑录入样品名称、检测指标、送检单位等信息并保存进样品数据库。  14、仪器具有重新校准、锁定、恢复出厂设置功能。  15、结果判定线可修改,对照值标定值可保存,断电不丢失数据。  16、兼容市场上所有的胶体金卡,使用耗材不受限制,极大增强用户使用体验。
  • 【新旧对照】GB 29921-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
    致病菌是常见的致病性微生物,能够引起人或动物疾病。食品中的致病菌主要有沙门氏菌、副溶血性弧菌、大肠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据统计,我国每年由食品中致病菌引起的食源性疾病报告病例数约占全部报告的40%至50%。  《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目前,我国涉及食品致病菌限量的现行食品标准共计500多项,标准中致病菌指标的设置存在重复、交叉、矛盾或缺失等问题。 为控制食品中致病菌污染,预防微生物性食源性疾病发生,同时整合分散在不同食品标准中的致病菌限量规定,国家卫生计生委委托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牵头起草《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29921-2013,以下简称GB29921)。标准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于2013年12月26日发布,自2014年7月1日正式实施。  GB29921属于通用标准,适用于预包装食品。其他相关规定与本标准不一致的,应当按照本标准执行。其他食品标准中如有致病菌限量要求,应当引用本标准规定或者与本标准保持一致。该标准实施过程中遇到很多问题,在历年食品安全抽检实施过程中得到反馈的问题较多,因此相关部门于2017年1月正式启动修订,2019年12月公开征求意见,现GB 29921-2021于2021年9月7日发布,2021年11月21日实施。同期公布的《GB 31607-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散装即食食品中致病菌限量》也如约而至,这两个新标准 的正式实施将为食品人提供强有力的法规支持,话不所说,我们还是先重点看一下GB 29921-2021较GB 29921-2013有哪些变化吧。新版变化1.修改标准名称2021版标准由《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修改为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2.修改适用范围3.应用原则4.指标要求(1)食品类别增加增加了乳及乳制品、特殊膳食用食品的致病菌限量要求,食品类别由11类增加到13类。(2)肉制品删除2013版肉制品类别下的熟肉制品和即食生肉制品删除 大肠埃希氏菌 O157:H7 要求增加致泻大肠埃希氏菌要求,并在备注中限定仅用于牛肉制品,即食生肉制品、发酵肉制品。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方法由GB4789.10第二法改为GB4789.10,不再限定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方法为第二法。(3)水产制品01删除2013版水产制品类别下熟制水产品、即食生制水产品、即食藻类制品02增加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要求03删除金黄色葡萄球菌要求(4)即食蛋制品无变化(5)粮食制品01删除粮食制品类别下熟制粮食制品(含焙烤类)、熟制带馅(料)面米制品、方便面米制品02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方法由GB4789.10第二法改为GB4789.10,不再限定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方法为第二法。(6)即食豆制品01删除即食豆制品类别下发酵豆制品、非发酵豆制品02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方法由GB4789.10第二法改为GB4789.10,不再限定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方法为第二法。同时m和M单位由CFU/g改为CFU/g(ml)(7)巧克力类及可可制品无变化(8)即食果蔬制品01删除 大肠埃希氏菌 O157:H7 要求02增加致泻大肠埃希氏菌要求,并在备注中限定仅用于牛肉制品,即食生肉制品、发酵肉制品。详细的标准全文如下图:
  • 台湾禁止化妆品中使用杜鹃醇
    据9月9日发布的通知,为保护消费者产品使用安全,台湾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署(TFDA)自9月9日起停止台湾化妆品中使用杜鹃醇物质(化学名称:4-(4-羟基苯基)-2-丁醇)。化妆品生产企业被下令停止生产含杜鹃醇的化妆品 化妆品进口商禁止进口任何含杜鹃醇的化妆品。如未来企业有进一步的安全性评估资料,可另行评估。   2013年7月4日,日本佳丽宝公司公布消费者使用含杜鹃醇成分的美白化妆品,造成消费者产生肤色不均现象。台湾立即要求台湾佳丽宝公司做下架处理,并要求其提供完成的安全性评估资料。在台湾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署就安全性相关资料,对经济和风险评估结果进行议会讨论后,决定禁止杜鹃醇在化妆品中的使用。   同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FDA)也收到了日本佳丽宝公司的召回通知。核实后,CFDA表示佳丽宝公司确曾向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提出过化妆品新原料“杜鹃醇”(化学名称:4-(4-羟基苯基)-2-丁醇)的行政许可申请,但未通过安全性审批,含有该成分的化妆品均未获批上市销售。
  • 食品药监局就化妆品用乙醇等9种原料征求意见
    关于征求有关化妆品用乙醇等9种原料要求意见的函   食药监许函[2011]21号 有关单位:   为规范化妆品原料技术要求,我司组织编制了化妆品用乙醇等9种原料要求(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将修改意见于2011年2月10日前反馈我司。   联 系 人:陈志蓉   电子邮件:chenzr@sfda.gov.cn   传  真:010-88373268   附件:   1.《化妆品用乙醇原料要求》(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   2.《化妆品用滑石粉原料要求》(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   3.《化妆品用甘油原料要求》(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   4.《化妆品用DMDM乙内酰脲原料要求》(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   5.《化妆品用月桂醇聚醚硫酸酯钠原料要求》(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   6.《化妆品用合成熊果苷原料要求》(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   7.《化妆品用聚丙烯酰胺原料要求》(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   8.《化妆品用乙醇胺原料要求》(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   9.《化妆品用椰油酰胺丙基甜菜碱原料要求》(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   10.反馈意见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许可司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日
  • 2024年8月份有241份标准将实施 ——多项食品安全标准密集发布为食品保驾护航
    2024年8月份有241份标准将实施——多项食品安全标准密集发布为食品保驾护航随着8月的到来,一批新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开始实施,涵盖了多个领域,包括农林牧渔食品、环境保护、医药卫生、石油天然气、冶金矿产、化工塑料、轻工纺织、电力半导体、机械车辆等多个领域。这些新标准的实施将进一步推动相关行业的规范化发展,提升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其中,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占据相当大的比重,涵盖了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微生物检验等多个方面。环境保护领域的标准聚焦于土地复垦、生态修复、碳循环监测等热点话题。医药卫生方面发布了包括车辆驾驶人员血液酒精含量阈值在内的重要准。此外,本次发布的标准还包括多项与新兴技术相关的内容,如柔性显示器件、纳米材料、燃料电池电动汽车等。值得注意的是绿色制造、数字化治理等领域也有多项标准出台,反映了当前产业发展的趋势。另外还有大量的计量检定规程实施,这为仪器校准提供了依据。这些新标准的实施将对相关行业的规范化发展和技术进步起到重要推动作用,有利于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体2024年8月份主要新实施的标准如下:需要相关标准的,点击链接即可下载收藏↓校准规范标准(33份)JJF 633-2024气体容积式流量计 JJF 738-2024出租汽车计价器检定装置 JJF 959-2024光时域反射计 JJF 976-2024透射式烟度计 JJF 1029-2024电子探针定量分析用标准物质研制(生产)技术要求 JJF 1184-2024热电偶检定炉温度场测试技术规范 JJF 2091-2024X、γ辐射个人剂量当量 Hp(10)监测仪型 式评价 大纲 JJF 2092-2024射频与微波衰减器校准规范 JJF 2093-2024高加速寿命和应力筛选试验 系统校准规范 JJF 2094-2024行星式 水泥胶砂搅拌机 校准规范 JJF 2095-2024压力数据采集仪校准规范 JJF 2096-2024软包装件密封性试验仪 校准规范 JJF 2097-2024骨导助听器电声特性校准规范JJF 2098-2024高声强定向声源测试技术规范JJF 2099-2024光学接触角测量仪校准规范 JJF 2100-2024色温表校准规范 JJF 2101-2024血液辐照仪校准规范 JJF 2102-2024X 射线安全检查计算机断层成像装置(CT)校准规范 JJF 2103-2024原子时 标标准 技术要求 JJF 2104-2024海水溶解氧测量仪校准规范 JJF 2105-2024海水温盐测量仪校准规范 JJF 2106-2024基于导航卫星的陆地定向系统校准规范 JJF 2107-2024OIML 证书指定实验室通用规则 JJF 2108-2024OIML 证书试验附加要求 OIML R46(有功电能表) JJF 2109-2024标准物质定值技术要求 有机同位素稀释质谱法 JJF 2110-2024稳定同位素标准物质研制 (生产)技术要求 JJG 633-2024气体容积式流量计检定规程 JJG 643-2024标准表法流量标准装置检定规程 JJG 738-2024出租汽车计价器检定装置 检定规程 JJG 959-2024光时域反射计检定规程 JJG 976-2024透射式烟度计检定规程 JJG 2075-2024电容计量器具检定系统表 JJG 2076-2024电感计量器具检定系统表 农林牧渔食品标准(81份)GB 1886.96-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松香季戊四醇酯 GB 1886.98-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乳糖醇(又名4-β-D 吡喃 半乳糖-D-山梨醇) GB 1886.104-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喹啉黄 GB 1886.174-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食品工业用酶制剂 GB 1886.227-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吗 啉 脂肪酸 盐果蜡 GB 1886.256-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甲基纤维素 GB 1886.374-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纤维素 GB 1886.375-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氢氧化钙 GB 1886.376-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5- 戊基 -3H-呋喃-2-酮 GB 1886.377-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爱 德万甜 GB 1886.378-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茶黄素 GB 1886.379-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皂树皮提取物 GB 1886.38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甲酸钠 GB 1886.381-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酒石酸铁 GB 1903.65-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花生四烯酸油脂(发酵法) GB 1903.66-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二十二碳六烯酸油脂(发酵法) GB 1903.67-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植物甲 萘醌 (维生素K1) GB 1903.68-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钼酸铵 GB 1903.69-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5'-单磷酸尿苷 GB 1903.7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电解铁 GB 1903.71-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全反式视黄 醇 GB 4789.4-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17-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肉与肉制品采样和 检样 处理 GB 4789.18-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 微生物学检验 乳与乳制品采样和 检样 处理 GB 4789.19-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 微生物学检验 蛋与蛋制品采样和 检样 处理 GB 4789.2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 微生物学检验 水产品及其制品采样和 检样 处理 GB 4789.22-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 微生物学检验 调味品采样和 检样 处理 GB 4789.23-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 微生物学检验 豆制品采样和 检样 处理 GB 4789.24-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 微生物学检验 糖果、巧克力和代可可脂巧克力及其制品、可可制品采样和 检样 处理 GB 4789.25-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 微生物学检验 酒类、饮料、冷冻饮品采样和 检样 处理 GB 4789.28-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 微生物学检验 培养基和试剂的质量要求 GB 4789.33-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 微生物学检验 粮食制品采样和 检样 处理 GB 4789.4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克罗诺杆菌 检验 GB 4789.46-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 微生物学检验 生鲜果 蔬 及其制品、食用菌制品、坚果 与籽类食品 采样和 检样 处理 GB 4789.47-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 微生物学检验 食用油脂制品采样和 检样 处理 GB 4789.48-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蜂产品采样和 检样 处理 GB 4789.49-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 微生物学检验 产志贺 毒素大肠埃希氏菌检验 GB 5009.2-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相对密度的测定 GB 5009.11-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 总砷及无机 砷的测定 GB 5009.138-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镍的测定 GB 5009.191-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 中氯丙醇及其脂肪酸酯、缩水甘油酯的测定 GB 5009.205-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 中二噁英及其类似物毒性当量的测定 GB 5009.299-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 中乳铁蛋白的测定 GB/T 51461-2024农业工程术语标准 DB63/T 2299-2024 高海拔城镇针叶树种养护规范 DB63/T 2298-2024 草 畜平衡 核算及评价技术 DB63/T 2297-2024 蕨麻良种繁育技术规范DB63/T 2296-2024 黄 帚橐 吾防治技术规范 DB5306/T 132-2024柑橘实蝇为害调查及为害程度评价规程 DB41/T 613-2024 地理标志产品 淮阳黄花菜 DB41/T 2675-2024 月季苗木质量分级规程 DB41/T 2674-2024 芝麻种质资源表型性状精准鉴定技术规程 DB41/T 2673-2024 牛至栽培技术规程 DB41/T 2672-2024 白花蛇舌草栽培技术规程 DB14/T 3022—2024 地方习用对照药材制备通用技术要求 DB14/T 3021—2024 中药材产地加工技术规程 射干 DB14/T 3020—2024 中药材产地加工技术规程 小秦艽 DB14/T 3019—2024 中药材产地加工技术规程 苦参 DB14/T 3018—2024 中药材产地加工技术规程 北苍术 DB14/T 3017—2024 中药材产地加工技术规程 药用山楂 DB14/T 3016—2024 中药材产地加工技术规程 山桃仁 DB5227/T 130-2024 病死畜禽及病害畜禽产品收运 贮 技术规范 DB44/T 2516—2024 猪牛鸡生理、生产与环境数据采集技术规范 DB35/T 2176-2024 海峡两岸共通 中式插花技艺通用要求 DB35/T 2182-2024 茶园栽培管理技术农事导则
  • 红外光谱官能团对照表——永恒的经典还是过时的工具?
    红外光谱官能团对照表是用于解释化合物红外光谱的图形工具。这些图表提供了不同官能团特征分子振动所产生的相对应的吸收峰位置。随着尖端技术和先进仪器的不断发展,分析技术的日益提升,红外光谱官能团对照表尽管看似有些落伍,但其实用性却已成功经受了时间的考验。下面,我们将探究为何这种“化石般古老的”光谱解释工具能够长期沿用,为何它们在如今快节奏的世界中仍然存在很高科学价值。红外光谱官能团对照表的永恒魅力过去,人们在使用FTIR光谱仪进行红外光谱测试时,需要参照样品红外光谱官能团对照表来鉴定材料。不仅如此,这些官能团对照表在鉴定官能团方面具有非常可靠的参照价值。由于包含大量信息且内容高度浓缩,这些图表还成为分享信息和进行现场分析的理想工具。为什么呢?因为只需扫一眼谱图的特征峰,即可快速查到所需答案。在大学校园里,这种简单直观的查询方法非常方便。它可以指导学生如何解释官能团,以及如何更方便地获取复杂的数据,并让学生学会识别不同官能团的特征峰,从而为化合物分析奠定坚实的基础。在实验室中,红外光谱官能团对照表仍然发挥着它的价值。在有机化学、制药和材料科学研究中,红外光谱官能团对照表依然是不可或缺的工具。例如,研究人员可利用该工具,快速识别和确认新合成化合物中的官能团。为此,他们只需将FTIR光谱中观察到的峰值与红外光谱对照图上的特征吸收频率进行比较。这种对比验证对于确保准确合成新化合物至关重要,并且有助于排除故障和优化工艺。在识别官能团方面,尤其是在无法使用高级软件或大规模谱库的情况下,使用红外光谱官能团对照表的方法省时又省力。现代化学分析中不太起眼的老工具尽管红外光谱官能团对照表对比分析方法一直存在,但不可否认的是,在当今FTIR技术背景下,它们已成为一种不太起眼的老工具。利用现代FTIR仪器,我们能够毫不费力地在包含大量化合物信息的庞大数据库中进行检索。这些数据库中甚至还包含一些罕见的、特殊的化合物结构。这些软件通过便捷的自动化分析,简化了鉴定过程,此外,光谱比较、峰值标定和定量分析等功能还有助于增强我们对样品的了解。布鲁克OPUS软件(所有布鲁克光谱仪器都安装了该软件)是一款将丰富的常用功能,与用户友好的界面,高级扩展功能无缝衔接的优秀软件。在此基础上,布鲁克公司开创性的开发出业界首款用于红外光谱的触控软件OPUS TOUCH。通过该软件,您能够以前所未有的方式,直观便捷地控制您的红外分析过程。即使是初次使用FTIR光谱仪的用户,也能够便捷、快速并准确的操控仪器。按步骤轻松完成FTIR分析。1:选择光谱测试工作流;2:选择测试方法,预览测试谱图;3:查看谱图分析结果;4:生成PDF报告结论红外光谱官能团对照图表具有快捷、直观、官能团参考对比价值和节省成本的优点。因此在研究机构等领域,它们仍然具有非常高的实用性。相比之下,现代谱库检索工具可提供全面的光谱数据库、自动化分析和更高的准确性。您选择哪种工具呢?归根结底,这取决于化合物鉴定所涉及的具体要求、资源和复杂程度。但无论您选择哪种工具,布鲁克将始终为您提供合适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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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月旭科技 月旭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8月在上海注册成立,2011年在浙江金华成立全资子公司,2014年10月完成股份制改造,2015年5月在Q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上市(股票代码:832463)。2019年6月,月旭科技入驻上海启迪漕河泾科技园,并成立研发及客户服务中心。2020年4月公司投资成立江苏月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及全体员工始终以让公众的饮食健康更有保障为使命;发扬积极开拓进取,努力创造价值的精神,为广大客户提供极限的性能,合理的价格,ZH好的服务。公司始终秉承客户优先,团队至上;学习分享,创新克难;诚信卓识,开放进取;敬业职守,共赢共利的核心价值观。公司福利 优厚的薪酬:基础薪资+月度奖金+年终奖金+项目奖金;健全的福利:五险一金+午餐补贴+岗位补贴+节假日津贴;完善的培养机制:系统化的培训体系+完善的晋升机制;多元的文体活动:员工活动、旅游、生日会、团建活动等。招聘岗位 技术型岗位 一、研发工程师工作地:上海、金华岗位职责:1、主要负责聚合物、硅胶类等不同材质合成、微球制备、表面修饰及性能表征和液相色谱柱的装填工艺研发和产品开发工作等;2、根据需要调研文献,设计可行的实验方案并开展实验;3、对实验现象和实验数据的准确、详实记录并进行合理分析和及时总结、整理。任职要求:1、有机合成、高分子化学、应用化学、材料化学、分析化学或生物化学、免疫学专业研究生以上学历;2、熟悉有机合成和材料表征方面的专业知识,具备较强的实验动手能力和研究精神;3、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能通过已有知识或查阅文献、书籍等手段提出解决问题的初步思路与方案。 二、分离纯化工程师工作地:上海、金华岗位职责:1、根据公司或客户样品(大分子、小分子等)负责分离纯化技术应用和方法开发;2、为销售及客户提供技术指导;3、制备产品的资料编写。任职要求:分析化学、生物化学化工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有相关分离纯化工作经验优先。 三、产品专员(经理)工作地:上海、金华岗位职责:1、负责公司含色谱柱、标准品、样品前处理等实验室耗材的产品管理、开发、引进和市场拓展;2、负责公司产品线售前、售后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工作;3、协助客户完成产品运用。任职要求:1、化工类、制药类、环境类、食品类、生物类等相关涉及化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2、有相关行业工作经验者优先;3、能适应出差。 四、技术应用工程师工作地:上海、金华岗位职责:1、负责月旭色谱分析应用研发工作,包括根据《中国药典》等一些标准或特定方法进行的HPLC、GC的测试;2、根据客户需求,负责公司产品如液相分析柱、气相柱或SPE柱等验证或者选型、开发方法等实验;3、实验室其他事务。任职要求:1、化学、生物、医药、环境、食品及相关化工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拥有HPLC、GC等操作经验者优先;2、具有良好的专研精神。 五、嵌入式软件工程师工作地:上海岗位职责:1、采用C、C++等语言进行软件开发;2、底层硬件驱动及应用软件开发及调试;3、软件文档编写,能够合理分解开发任务,控制开发进度;4、对公司已有程序进行测试和完善,并进行二次开发,同时参与硬件的调试等工作。任职要求:1、熟练掌握C,C++语言,有丰富的编程经验;2、熟悉STM32等系列核心板的开发,能够独立完成所负责的模块开发;3、熟悉各种通讯接口;4、熟悉仪器标准命令、语法的使用;5、对基板、电路、回路软件的基础知识有一定的掌握。 六、工艺工程师工作地:金华岗位职责:1、根据产品要求进行工艺方案、工艺流程的设计,编制工艺手册、质量控制点指导书等工艺文件;2、对公司现有产品工艺流程文件进行整理与编写;3、与产品开发部门协作,参与新产品的设计开发,对准备工作和修改工作实行管理;4、与质检部密切合作,分析解决加工中的工艺问题,提高生产良率;5、负责生产员工的技能培训与指导。任职要求:1、化学类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有1年以上液相色谱相关行业工作经验,本科应届生也可以;2、有工艺及产品开发经验者优先;3、有很强的钻研精神和责任心;4、沟通协调能力强,工作主动性强,热爱工作;5、愿意加班,能承担高度的工作压力;6、有液相色谱耗材产品使用经验或制造经验者优先;7、熟练使用CAD等制图软件。 七、QC工作地:金华岗位职责:1、负责公司生产部门送检样品的检测和检验,例如色谱柱;2、负责公司生产产品资料的完善与编写,完善检测的sop等;3、及时完成检测检验并形成报告,反馈检测检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任职要求:1、药学、化学、分析类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2、熟悉液相等实验室常用仪器的使用、维护;3、熟练使用Microsoft office,包括Word、Excel、PowerPoint等;4、有药厂仪器使用QC经验者优先考虑。 八、实习生工作地:上海、金华、南京技术岗:化学类、食品类、制药类、生物类、机械类等专业本科以上学历。营销岗: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化学,食品,制药等专业优先考虑。内勤岗: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办公地点上海公司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明南路85号启迪漕河泾(中山)科技园紫荆园10号楼招聘人:孙小姐 yilisun@welchmat.com浙江公司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秋滨街道双林南街168号招聘人:张小姐 xingyuezhang@welchmat.com江苏公司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扬子江大道208号涵碧楼金融中心1406室招聘人:吴小姐 yanhanwu@welchmat.com Q国各地(北京、天津、黑龙江哈尔滨、山东济南、河南郑州、陕西西安、四川成都、河北石家庄、湖北武汉、江苏南京、江苏苏州、江苏连云港、广东广州)均设有办事处。
  • “检测直通车”之食品及水样中诺如病毒的检测
    我要测讯 诺如病毒(Norovirus)是一组杯状病毒属病毒,其原型株诺瓦克病毒(Norwalk-like viruses)于1968年在美国诺瓦克市被分离发现。诺如病毒感染性强,以肠道传播为主,可通过污染的水源、食物、物品、空气等传播,常在社区、学校、餐馆、医院、托儿所、孤老院及军队等处引起集体暴发。感染者发病突然,主要症状为恶心、呕吐、发热、腹痛和腹泻。   世界上很多地区都有暴发的案例,例如2010年广州从化因为水污染引起的诺如病毒感染事件,共有429人发病 2012年9月底,德国首都柏林以及东部三个地区1万多名小学生和托儿所的幼儿发生疑以诺如病毒食物中毒 尤其以2012年12月,日本各地接连发生一系列因诺如病毒而引起的集体食品中毒事件最此人关注,从爱知县名古屋市一直到广岛县广岛市总的中毒人数1809人。   诺如病毒是全球流行性与散发性腹泻的主要病原之一,受污染的食品、水源是诺如病毒传播的重要污染源,例如贝类、水果、蔬菜、饮用水、水源水等。目前,我国在食品与水样中诺如病毒检测方面还没建立有相关的国家标准。根据文献报道,诺如病毒的检测方法主要包括电镜法、免疫法及分子扩增法(主要为PCR方法),其中分子扩增方法被认为是食品中检测诺如病毒的唯一方法(其他两种方法灵敏度差),而PCR则为“金标准”而被广泛作地采用。因此,完整的食品与水样中诺如病毒检测的主要流程共包括病毒的提取、核酸的纯化以及病毒的分子检测。   食品及水样中诺如病毒的检测方法   (protease K digestion & real-time reverse transcription-PCR)   一、实验原理   挑取被检样本或者被检样本中病毒易富集部位(例如贝类的消化腺组织),通过蛋白酶K消化的方法解离病毒,然后通过异硫氰酸胍等试剂纯化病毒RNA,接下来继续将病毒RNA进行反转录,最后将产物cDNA进行PCR检测。   二、仪器和试剂   荧光定量PCR仪、振荡培养箱、涡旋振荡器、离心机,TRIzol试剂、MMLV反转录试剂盒、Taqman realtime-PCR试剂盒超均为商品化试剂,其他试剂为国产分析纯,实验用水为不含核酸酶的超纯水。   三、实验方法   1.食品前处理   选取被检适当量样本(不同种类食品样本量不同)。以贝类样本为例,一般取5~10个左右,用无菌水冲洗干净贝壳表面后撬开贝壳,然后用无菌的手术刀切取其中的消化腺组织共1.5g,并尽量切碎贝类组织。   2.蛋白酶K消化   诺如病毒解离的方法有很多,包括PEG沉淀法、超滤法、超速离心法等等,而蛋白酶K消化的方法由于其自身简单、耗时短、稳定性高等特点,而被欧洲标准化委员会认定为贝类中诺如病毒解离的标准操作方法。   ①向1.5g被检样本中加入2mL PBS,并加入蛋白酶K至浓度0.2mg/mL   ②涡旋振荡混匀后,置于37℃、300r/min的振荡器中孵育1h   ③孵育后样本置于65℃10min,进行蛋白酶K灭活处理   ④灭活后样本于3000r/min下离心5min,取上清进行下一步实验。   3.核酸纯化   RNA纯化用硅胶膜试剂盒与TRIzol试剂是目前主要采用的病毒RNA的纯化方法。目前本实验室采用TRIzol试剂法进行诺如病毒RNA的纯化:   ①取300μL上清液,加入到含1mL预冷的Trizol的EP管中,混匀后室温放置5min,加入0.2mL氯仿,充分混匀或旋窝震荡15s,室温放置5min,12000g离心15min   ②小心取上层水相600μL至含有预冷的600μL异丙醇的EP管中,混匀,室温放置10min,12000g离心10min   ③小心倒掉上清,加入1ml 75%乙醇(用DEPC处理的水进行配制),洗涤沉淀,12000g离心5min 倒掉上清,尽量吸净残留液体,室温放置风干数分钟   ④加入50μL无Rnase的H2O溶解RNA,可选择于70℃水浴5min加速RNA溶解,然后放于-80℃保存或直接用于反转录操作。   4.反转录   本实验目前采用两步法RT-PCR的方法进行诺如病毒的检测,因此首先将纯化的RNA进行反转录操作。采用M-MLV反转录试剂盒进行病毒RNA的反转录:   ①取10μLRNA,2μL Rondom Primer(50uM),5.5μL无Rnase的H2O,混匀后70℃热激5min并立即冰浴   ②加入1μLM-MLV(200U/ul),0.5μLRNA酶抑制剂(40U/μL),5μL5×Buffer,1μL dNTP(10μmol/L),共25μL混匀离心   ③按以下程序进行反转录:30℃预处理10min,37℃反转录60min,最后70℃处理15min以灭活反转录酶等。   5.PCR检测   PCR检测的方法可分为定性检测与定量检测,而realtime PCR被引入到诺如病毒检测后,由于其灵敏度高、检测时间短、污染风险小等优点而被广泛使用。本实验室目前采用Taqman realtime-PCR方法进行诺如病毒的定量检测。   ①采用国际上普遍使用的引物与探针 名称 引物序列 方向 QNIF2d ATGTTCAGRTGGATGAGRTTCTCWGA + COG2R TCGACGCCATCTTCATTCACA - QNIFS FAM- AGCACGTGGGAGGGGATCG -TAMRA QNIF4 CGCTGGATGCGNTTCCAT + NV1LCR CCTTAGACGCCATCATCATTTAC - NV1LCpr TGGACAGGAGAYCGCRATCT   ②首先加入10 μL 2×PCR Mix,然后加入适当浓度的引物及探针,然后加入2 μL模板,最后ddH2O补足20 μL体系。   ③按以下程序进行反应:94℃预变性10 s,然后94℃变性5 s,60℃延伸20 s,共循环45次。 图1 荧光定量PCR仪 图2 荧光定量PCR反应   5.对照设置   为了保证实验的准确性,在过程每一步均设立阳性对照与阴性对照。其中阴性对照均采用超纯水,而阳性对照分别为:PCR过程采用构建的标准质粒,RT过程采用标准质粒体外转录得到的标准RNA。   四、附图:Realtime PCR定量检测的标准曲线 图3 两步法Taqman RT-qPCR标准曲线   其中X轴为检测模板拷贝数的对数值,Y轴为qPCR检测的CT值。一般以CT值处于15~35之间为检测范围,对应的检测模板量约为102~108copies。   附:广东省微生物分析检测中心   广东省微生物分析检测中心是1999年经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在广东省微生物研究所的基础上成立,并于当年通过计量认证(CMA),现隶属广东省科学院,在检测业务上接受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领导。2004年,中心通过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是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第三方实检测验室。   主要对外业务包括:食品、保健品、饮料及饮用水检测 食品安全性检测与评价 农产品检测 药品、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检测 化妆品、日化产品、卫生用品检测 防霉、抗菌、消毒产品及消毒器械的检测 玩具、电器、空气净化器、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检测 公共场所用具及包材检测 微生物菌剂的环境安全性测试和评价 水质检测 空气检测 菌种鉴定 微生物控制及检测培训与技术服务等。   检测中心自成立以来,业务遍及全国,具有很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检测中心的科技人员积极跟踪国内外相关行业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的制定、修订的发展情况,主持和参与了50多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2006年被广东省科技厅批准为 “广东省食品安全检测与评价科技创新平台”食品微生物安全性检测与评价中心,并成为该平台建设的主要承担单位。2010年亚运会在广州举办之时,受邀参与“第十六届亚运会公共卫生保障合作实验室”,成为广州地区共同承担“亚运期间新发传染病、食物中毒等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验室检验检测工作”的8家实验室之一。
  • 国家药监局发布《临床试验用药品(试行)》附录
    5月27日,国家药监局发布《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临床试验用药品附录的公告(2022年 第43号),根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第三百一十条规定,现发布《临床试验用药品(试行)》附录,作为《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配套文件,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以下为附录全文:临床试验用药品(试行)第一章 范 围第一条 本附录适用于临床试验用药品(包括试验药物、安慰剂)的制备。已上市药品作为对照药品或试验药物时,其更改包装、标签等也适用本附录。第二章 原 则第二条 临床试验用药品的制备和质量控制应当遵循《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相关基本原则以及数据可靠性要求,最大限度降低制备环节污染、交叉污染、混淆和差错的风险,确保临床试验用药品质量,保障受试者安全。第三条 临床试验用药品的制备和质量控制具有以下特殊性:(一)在新药早期临床试验阶段,通常尚未形成成熟的制备工艺,尚不具备充分确认和验证的条件;(二)对新药的特性、潜在作用及毒性的了解不够充分,对试验药物关键质量属性的识别,对质量控制指标和方法的研究还需进一步深入;(三)临床试验用药品制备过程可能同时涉及试验药物制备、安慰剂制备、对照药品和试验药物更改包装标签等不同活动,随机和盲法的要求也增加了临床试验用药品制备过程混淆和差错的风险。应当基于以上的特殊性,以及其不同研发阶段的特点和临床试验设计的要求等,对临床试验用药品进行相应的控制。第四条 在保证受试者安全且不影响临床试验质量的前提下,临床试验用药品的质量风险管理策略可根据研发规律进行相应调整。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所急需的药物研发,应当根据应急需要按照安全可靠、科学可行的原则进行临床试验用药品制备。第三章 质量管理第五条 临床试验用药品制备单位应当基于风险建立质量管理体系,该体系应当涵盖影响临床试验用药品质量的必要因素,并建立文件系统,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第六条 申请人对临床试验用药品的质量承担责任。如临床试验用药品委托制备,申请人应当对受托单位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审计和确认,并签订委托协议和质量协议,明确规定各方责任,确保临床试验用药品符合预定用途和质量要求。第七条 临床试验用药品制备场地、处方工艺、批量规模、质量标准、关键原辅料和包装材料等发生变更,以及进行技术转移时,应当对可能影响临床试验用药品安全性的变更进行评估,变更和评估情况应当有记录,确保相关活动可以追溯。应当对偏离制备工艺、质量标准的情况,以及其它可能影响临床试验用药品质量的偏差进行调查评估,并有相应记录。第四章 人 员第八条 参与临床试验用药品制备的人员应当具有适当的资质并经培训,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负责制备和质量管理的人员不得互相兼任。第九条 申请人应当配备放行责任人,负责临床试验用药品的放行。(一)资质:放行责任人应当至少具有药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药师资格),具有至少五年从事药品研发或药品生产质量管理工作的实践经验,其中至少有一年的药品质量管理经验。放行责任人应当具备必要的专业理论知识,并经过与放行有关的培训。(二)主要职责:放行责任人承担临床试验用药品放行的职责,确保放行的每批临床试验用药品的制备均符合相关法规和质量标准,并出具放行审核记录。第五章 厂房、设施和设备第十条 制备临床试验用药品的厂房、设施和设备应当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及相关附录的基本要求。厂房、设施、设备的确认范围应当基于风险评估确定。第十一条 应当根据临床试验用药品的毒性、药理活性与潜在致敏性等特性,结合品种的适用人群、给药途径、受试者的风险等因素,进行临床试验用药品与其它临床试验用药品或已上市药品等共线生产的可行性评估。共线生产时,应当采取适当的控制措施(如阶段性生产方式等),最大限度地降低制备过程中污染与交叉污染的风险。在早期临床试验阶段,如对试验药物毒性、药理活性等的认识不充分,试验药物的制备宜使用专用或独立的设施、设备。第六章 物料管理第十二条 应当建立原辅料及包装材料质量标准,其内容的详细程度应当与药物研发所处阶段相适应,并适时进行再评估和更新。制备单位应当对临床试验用药品制备所用原辅料及包装材料进行相应的检查、检验,合格后方可放行使用。对于早期临床试验用药品所用辅料及包装材料可依据供应商的检验报告放行,但至少应当通过鉴别或核对等方式,确保其正确无误。临床试验用药品为无菌药品的,其制备所用辅料、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还应当进行微生物和细菌内毒素等安全性方面的检验。第十三条 应当建立操作规程,对物料留样进行管理。用于临床试验用药品制备的每个批次的原辅料、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均应当留样。留样数量应当至少满足鉴别的需要。留样时间应当不短于相应的临床试验用药品的留样时间(稳定性较差的原辅料除外)。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如输液瓶),如成品已留样,可不必单独留样。第七章 文件管理第十四条 应当制定临床试验用药品制备的处方工艺、操作规程,以及所用原辅料和包装材料、中间产品及成品的质量标准和检验操作规程等文件。文件内容应当尽可能全面体现已掌握的产品知识,至少涵盖当前研发阶段已知的或潜在的临床试验用药品的关键质量属性和关键工艺参数。在药物研发的不同阶段应当对处方工艺、质量标准、操作规程等文件进行评估,必要时进行更新。更新的文件应当综合考虑最新获取的数据、适用的技术要求及法规要求,并应当能够追溯文件修订历史情况。第十五条 临床试验用药品制备过程中,如处方工艺调整或变更,应当对不同的处方工艺进行唯一性识别编号,并能够追溯到相应的制备过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制定规程明确临床试验用药品包装中药物编码的生成、保密、分发、处理和保存等要求。涉及盲法试验的,还应当制定紧急揭盲的程序和文件。第十七条 申请人应当建立临床试验用药品档案,并随药物研发进展持续更新,确保可追溯。(一)档案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临床试验用药品研究情况的概述,包括化学结构、理化特性、生物学特性、药理毒理特性、拟定临床适应症及用药人群特征等;2.原辅料、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的生产商信息;3.原辅料、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中间产品、原液、半成品和成品的质量标准及分析方法;4.处方工艺;5.中间控制方法;6.历次成品标签;7.历次临床试验方案与药物编码(如适用);8.与受托方相关的质量协议(如适用);9.稳定性数据;10.贮存与运输条件;11.批生产记录、批包装记录及检验报告;12.对照药品的说明书(如适用);13.临床试验用药品为中药制剂的,还需包括所用药材基原、药用部位、产地、采收期,饮片炮制方法,药材和饮片的质量标准等;14.临床试验用药品为生物制品的,应当包括制备和检定用菌(毒)种和细胞系/株的相关信息。(二)档案应当作为临床试验用药品放行的评估依据。(三)临床试验用药品在不同场地进行不同制备步骤的操作时,申请人需在档案中汇总保存全部场地的上述相关文件或其核证副本。第十八条 临床试验用药品档案至少应当保存至药品退市后2年。如药品未获批准上市,应当保存至临床试验终止后或注册申请终止后2年。第八章 制备管理 第一节 制 备第十九条 临床试验用药品制备应当尽可能采取措施防止污染、交叉污染以及混淆、差错。应当制定清洁操作规程明确清洁方法,并进行必要的确认或验证,以证实清洁的效果。第二十条 在工艺开发期间,应当逐步识别关键质量属性,确定关键工艺参数,并对制备过程进行适当的中间控制。随着对质量属性认识的深入及制备过程数据的积累,制定工艺规程,明确工艺参数及控制范围。临床试验用药品的制备管理应当持续改进、优化和提高,保证临床试验用药品符合质量要求。第二十一条 临床试验用药品的关键制备工艺应当按照相关技术要求进行评估和论证。早期临床试验阶段,试验药物制备工艺尚不能完全确定的,应当通过必要的监测以保证符合质量要求,保障受试者安全。确证性临床试验阶段进行工艺验证的,其范围和程度应当基于风险评估确定。临床试验用药品为无菌药品的,灭菌工艺或无菌生产工艺的验证应当遵循现行相关技术要求,确保其无菌保证水平满足要求;临床试验用药品为生物制品的,还应当确保病毒等病原体或其他外源因子灭活/去除效果,保障受试者安全。第二十二条 临床试验用药品制备应当能够确保同一批次产品质量均一。在确定处方工艺后,应当确保临床试验用药品批间质量一致。第二十三条 临床试验用药品在不同的场地进行制备时,应当开展不同场地之间药物质量的可比性研究。第二节 对照药品第二十四条 采用已上市药品进行对照试验时,应当确保对照药品的质量。盲法试验中,需要将对照药品进行改变包装、标签等操作时,应当充分评估并有数据(如稳定性、溶出度等)证明所进行的操作未对原产品的质量产生明显影响。第二十五条 因盲法试验需要,使用不同的包装材料重新包装对照药品时,重新包装后对照药品的使用期限不应当超过原产品的有效期。盲法试验中试验药物和对照药品使用期限不一致时,有效期标注应当以较近的使用期限为准。第二十六条 采用安慰剂进行对照试验时,应当确定安慰剂的处方工艺,避免安慰剂的外观和性状引起破盲。制备安慰剂所用物料应当符合相应的质量要求。应当建立安慰剂的质量标准,检验合格方可放行用于临床试验。应当依据稳定性研究确定安慰剂的贮存条件和有效期。第三节 包装、贴签第二十七条 临床试验用药品通常以独立包装的形式提供给临床试验中的受试者。应当充分考虑临床试验方案设计样本量以及质量检验、留样和变更研究等所需要的临床试验用药品数量,根据临床试验进展计划足量制备、采购或进/出口。为确保每种产品在各个操作阶段数量准确无误,应当进行物料平衡计算,并对偏离物料平衡的情况进行说明或调查。第二十八条 为确保临床试验用药品包装和贴签的准确性,应当建立操作规程,明确防止贴错标签的措施,如进行标签数量平衡计算、清场、由经过培训的人员进行中间控制检查等。涉及盲法试验的,还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试验药物与对照药品(含安慰剂)出现贴签错误。对于需要去除原有产品标签和包装的操作,应当采取相应措施防止试验药物与对照药品(含安慰剂)出现污染、交叉污染以及混淆、差错。第二十九条 临床试验用药品的包装应当能够防止和避免其在贮存和运输过程中变质、污染、损坏和混淆,任何开启或更改包装的活动都应当能够被识别。第三十条 试验药物和对照药品通常不得在同一包装线同时包装。因临床试验需要在同一包装线同时包装的,应当有适当的操作规程及设备,并确保相关操作人员经过培训,避免发生混淆和差错。第三十一条 临床试验用药品的标签应当清晰易辨,通常包含下列内容:(一)临床试验申请人、临床试验用药品的名称等;(二)识别产品与包装操作的批号和/或编号(用于盲法试验的临床试验用药品的标签信息应当能够保持盲态);(三)临床试验编号或其他对应临床试验的唯一代码;(四)“仅用于临床试验”字样或类似说明;(五)有效期,以XXXX(年)/XX(月)/XX(日)或XXXX(年)/XX(月)等能明确表示年月日的方式表示;(六)规格和用法说明(可附使用说明书或其他提供给受试者的书面说明,内容应当符合临床试验方案要求);(七)包装规格;(八)贮存条件;(九)如该临床试验用药品允许受试者带回家使用,须进行特殊标注,避免误用。第三十二条 内外包装上均应当包含本附录第三十一条中全部标签内容。如内包装标签尺寸过小无法全部标明上述内容,应当至少标注本附录第三十一条中标签内容的(一)至(四)项。第三十三条 如需变更有效期,临床试验用药品应当粘贴附加标签,附加标签上应当标注新的有效期,同时覆盖原有的有效期。粘贴附加标签时不得覆盖原批号或药物编码。经申请人评估后,可在开展临床试验的机构进行粘贴变更有效期的附加标签操作。粘贴附加标签操作应当按照申请人批准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人员须经培训并批准,操作现场需有人员复核确认。粘贴附加标签应当在临床试验相关文件或批记录中正确记录并确保可追溯。申请人应当对附加标签操作的临床试验用药品进行质量审核。第三十四条 应当根据临床试验方案的设盲要求,对临床试验用药品包装的外观相似性和其他特征的相似性进行检查并记录,确保设盲的有效性。第九章 质量控制第三十五条 质量控制活动应当按照质量标准、相关操作规程等组织实施。每批次临床试验用药品均须检验,以确认符合质量标准。应当对检验结果超标进行调查评估。第三十六条 每批临床试验用药品均应当留样:(一)留样应当包括试验药物和安慰剂,留样的包装形式应当与临床试验用药品的包装形式相同,留样数量一般至少应当能够确保按照相应质量标准完成两次全检,并至少保留一件最小包装的成品。(二)已上市对照药品的留样数量可基于风险原则确定,留样数量应当满足对照药品可能的质量调查需要,并至少保留一件最小包装的成品。(三)临床试验用药品更改包装的,应当按更改前后的包装形式分别留样,每种包装形式至少保留一件最小包装的成品。(四)留样应当包括已设盲的临床试验用药品,至少应当保存一个完整包装的试验药物、对照药品(含安慰剂),以备必要时核对产品的信息。(五)临床试验用药品的留样期限按照以下情形中较长的时间为准:1.药品上市许可申请批准后两年或临床试验终止后两年;2.该临床试验用药品有效期满后两年。第三十七条 应当制定稳定性研究方案,稳定性研究的样品包装应当与临床试验用药品的包装形式一致。对于更改包装材料的临床试验用药品,应当考察变更包装后样品的稳定性。第十章 放 行第三十八条 临床试验用药品的放行应当至少符合以下要求:(一)在批准放行前,放行责任人应当对每批临床试验用药品进行质量评价,保证其符合法律法规和技术要求,内容包括:1.批记录,包括批生产记录、批包装记录、批检验记录等;2.所有偏差和变更、后续完成的调查和评估已完成;3.临床试验用药品包装符合要求,标签正确无误;4.生产条件符合要求;5.设施设备的确认状态、制备工艺与检验方法的验证状态;6.原辅料放行情况及中间产品、成品检验结果;7.对照药品(含安慰剂)的有关检验结果(如适用);8.稳定性研究数据和趋势(如适用);9.贮存条件;10.对照品/标准品的合格证明(如适用);11.受托单位质量管理体系的审计报告(如适用);12.对照药品合法来源证明(如适用);13.其他与该批临床试验用药品质量相关的要求。 (二)临床试验用药品的质量评价应当有明确的结论,如批准放行、不放行或其他决定,并经放行责任人签名。(三)应当出具临床试验用药品放行审核记录。第十一章 发 运第三十九条 申请人在临床试验用药品发运至临床试验机构之前应当至少确认以下内容,并保存相关记录:(一)临床试验用药品已批准放行;(二)已符合启动临床试验所必需的相关要求,如伦理委员会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或同意;(三)对运输条件的检查和确认。第四十条 临床试验用药品的发运应当根据申请人的发运指令及具体要求进行。第四十一条 申请人应当根据临床试验用药品的包装、质量属性和贮存要求,选择适宜的运送方式,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出现变质、破损、污染、温控失效等问题,并确认临床试验用药品被送至指定的临床试验机构。第四十二条 向临床试验机构运送的临床试验用药品应当至少附有合格证明、运送清单和供研究机构人员使用的接收确认单。临床试验用药品的运送应当保留完整的书面记录,记录内容通常应当包括临床试验用药品名称或代码、剂型、规格、批号或药物编码、数量、有效期、申请人、制备单位、包装形式、贮存要求以及接收单位和地址、联系方式、发运日期、运输方式、过程中的温度监控措施等。如委托运输,还应当包括承运单位的相关信息。运送记录的内容可根据设盲需要进行适当调整。第四十三条 临床试验用药品通常不得从一个临床试验机构直接转移至另一临床试验机构。如必需时,申请人和交接双方的临床试验机构应有完善的转移临床试验用药品的质量评估及操作规程,充分评估并经申请人批准后方可执行。第十二章 投诉与召回第四十四条 对由于临床试验用药品质量问题引起的投诉,申请人应当与制备单位、临床试验机构共同调查,评估对受试者安全、临床试验及药物研发的潜在影响。放行责任人及临床试验相关负责人员应当参与调查。调查和处理过程应当有记录。第四十五条 需要召回临床试验用药品时,申请人应当根据操作规程及时组织召回。临床研究者和监查员在临床试验用药品召回过程中应当履行相应的职责。第四十六条 当对照药品或临床试验方案规定的其他治疗药品的供应商启动药品召回时,如涉及产品质量和安全性问题,申请人应在获知召回信息后立即召回所有已发出的药品。第十三章 收回与销毁第四十七条 申请人应当建立相应的操作规程,明确临床试验用药品的收回流程和要求。收回应当有记录。收回的临床试验用药品应当有明确标识,并储存在受控、专用的区域。第四十八条 收回的临床试验用药品通常不得再次用于临床试验。如必需时,申请人应当对收回的临床试验用药品的质量进行充分评估,有证据证明收回的临床试验用药品质量未受影响,并按照相应的操作规程处置后方可再次使用。第四十九条 申请人负责对未使用的和收回的临床试验用药品进行销毁。如授权临床试验机构或第三方进行销毁,应当书面授权,必要时申请人进行检查,以防止临床试验用药品被用于其他用途。确认临床试验用药品的发出、使用和收回数量平衡后,方可对未使用的和收回的临床试验用药品进行销毁。销毁应当有完整记录,内容至少包括销毁原因、销毁时间、销毁所涉及的批号和/或药物编码、实际销毁数量、销毁人、监督人等信息。销毁记录应当由申请人保存。第十四章 附 则第五十条 本附录下列术语的含义是:(一)放行责任人指具有一定的专业资历和药品研发及生产质量管理经验,承担每批临床试验用药品放行责任的人员。(二)临床试验用药品档案包括临床试验用药品研发、制备、包装、质量检验、放行及发运等相关活动的一组文件和记录。(三)药物编码通过随机分组的方法分配到每个独立包装的编码。(四)早期临床试验是指临床药理和探索性临床试验,原则上应包括初步的安全性评价、药代动力学研究、初步的药效学研究和剂量探索研究。第五十一条 临床试验用药品所用原料药参照本附录执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2年第43号公告附件.doc
  • 标准品和高纯试剂的区别
    标准品,国内和国际上有很多叫法,不同体系的称呼也不同,这里只是遵循国际上常规的称呼,即用RM即Reference Materials作为标准品的统称。在ISO体系中有参考物质(RM)和认证参考物质(CRM)两种计量的标准物质。根据ISO Guide 30规定, 参考物质/标准物质是含有一种或多种特定属性值并且足够均匀和稳定的物质,专用于测量过程,评价测量方法或给材料赋值的材料或物质。认证参考物质的特点是通过可计量的有效程序指定一个或多个属性,并连同一证书,提供指定属性的值,相关的不确定度,以及计量的可追溯性的声明。认证参考物质和参考物质的相同点和不同点主要见下表:标准品是按照ISO 17034:2016《标准物质/标准样品生产者能力认可准则》来指导生产,那么什么是ISO 17034?• ISO 17034是标准物质/标准样品生产者能力认可的国际标准。• 从原材料选择、生产、质量控制、运输和储存到售后实行质量监管。• 生产:原材料选择和纯化,生产计划和控制;• 描述:检测方法、不确定度、溯源性;• 批次稳定性评估;• ISO Guide 34 从2016年11月已经正式更名ISO 17034。试剂规格基本上按纯度(杂质含量的多少)划分,共有高纯、光谱纯、基准、分光纯、优级纯、分析和化学纯等7种。国家和主管部门颁布质量指标的主要优级纯、分级纯和化学纯3种。1.优级纯(GR:Guaranteed reagent),又称一级品或保证试剂,99.8%,这种试剂纯度zui高,杂质含量zui低,适合于重要jing密的分析工作和科学研究工作,使用绿色瓶签。2.分析纯(AR),又称二级试剂,纯度很高,99.7%,略次于优级纯,适合于重要分析及一般研究工作,使用红色瓶签。3.化学纯(CP),又称三级试剂,≥99.5%,纯度与分析纯相差较大,适用于工矿、学校一般分析工作。使用蓝色(深蓝色)瓶签。4.实验试剂(LR:Laboratory reagent),又称四级试剂。纯度远高于优级纯的试剂叫做高纯试剂(≥99.99%)。高纯试剂是在通用试剂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它是为了专门的使用目的而用特殊方法生产的纯度zui高的试剂。它的杂质含量要比优级试剂低2个、3个、4个或更多个数量级。因此,高纯试剂特别适用于一些痕量分析,而通常的优级纯试剂就达不到这种jing密分析的要求。除对少数产品制定国家标准外(如高纯硼酸、高纯冰乙酸、高纯氢氟酸等),大部分高纯试剂的质量标准还很不统一,在名称上有高纯、特纯(ExtraPure)、超纯、光谱纯等不同叫法。[1]高纯试剂通常应用于色谱使用的色谱纯试剂、光谱使用的光谱纯试剂,此外,电路、液晶等领域都有各自行业标准的高纯试剂。但是高纯试剂通常不使用在分析纯试剂使用的领域,如配制标准溶液、滴定剂等,高纯的单质例外。也就是说高纯试剂不是一个计量学概念的物质,而标准品是在计量学范畴内的。高纯试剂遵循的生产标准是ISO9001。不同行业使用的高纯试剂有各自的标注方式,通用的标注是用9的数目来表示。例如,纯度为99.999%,含五个九则表示为5N;纯度为99.995%,含四个九一个五,表示为4.5N。高纯试剂不需要确定不确定度,溯源性,主要是对试剂的纯度和杂质的控制,没有计量学的要求,所以标准品的生产在jing准方面,要求会更高。月旭提供的A2S在生产有机标准品方面已经通过ISO9001, ISO Guide 34 (现ISO17034)资质认证,目前可以提供高品质纯品型标准品、单标溶液、混标溶液,并且可以为客户提供混标个性化定制服务,如GB2763、GB23200系列多农残查混标定制,欢迎大家咨询选购!
  • 一文读懂|我国食品真实性及产地溯源标准与法规
    虽然食品真实性问题大多数不会对人体产生急性损害,但有时也会造成消化不良、恶心呕吐以及肝、肾慢性损伤等危害,更为重要的是食品的营养成分及价值的大幅降低,会使消费者蒙受经济损失,进而对我国食品消费市场产生冲击。为此我国科技部在2017年发布《“十三五”食品科技创新专项规划》,明确支持食品真实性技术的发展,大力构建针对大宗食品真实性溯源的同位素、特殊成分和DNA分子指纹库,建立食品反欺诈数据及技术体系。在此背景下,我国食品真实性检测标准在基因组学、同位素溯源以及风味物质色谱数据库等方面有了快速发展,并形成了相关的标准体系。基于基因组学的食品真实性检测标准作为生物工程领域中的关键性方法,基因组学技术在我国被广泛用于农产品种类鉴别、植物源性食品掺假、动物源性食品掺假检测等方面。该方法目前主要分为普通PCR法和实时荧光定量PCR法。采用普通PCR法鉴定食品掺假的相关标准主要有GB/T39914—2021《主要农作物品种真实性和纯度SSR分子标记检测玉米》、GB/T39917—2021《主要农作物品种真实性和纯度SSR分子标记检测稻》、NY/T4199—2022《甜瓜品种真实性鉴定SSR分子标记法》以及NY/T4200—2022《黄瓜品种真实性鉴定SSR分子标记法》、GB/T35918—2018《动物制品中动物源性检测基因条码技术Sanger测序法》、SN/T3731.1—2013《食品及饲料中常见禽类品种的鉴定方法第1部分》以及SN/T3731.2—2013《鹌鹑成分检测PCR法:食品及饲料中常见禽类品种的鉴定方法第2部分:鹅成分检测PCR法》。以GB/T39914—2021为例,采用CTAB或试剂盒方法提取待测玉米中DNA模板后,加入特异性引物、DNA聚合酶以及dNTPS等物质构建PCR扩增体系,PCR扩增后利用毛细管电泳或变性凝胶聚丙烯酰胺凝胶电泳进行产物分离,将电泳结果与玉米SSR指纹数据库比对,进行结果判定。采用实时荧光定量PCR法的检测标准主要为BJS202304《果汁中植物源性成分的测定》、SN/T3730.1—2013《食品及饲料中常见畜类品种的鉴定方法第1部分:貂成分检测实时荧光PCR法》等系列标准和SN/T3731.3—2013《食品及饲料中常见禽类品种的鉴定方法第3部分:鸽子成分检测实时荧光PCR法》等系列标准,BJS202304该标准采用商业试剂盒提取样品中的DNA后,使用核酸蛋白仪或紫外分光光度计验证浓度和纯度,然后用荧光标记的待测植物组分引物与提取的DNA构建实时荧光PCR反应体系,同时设立阳性对照、阴性对照以及空白对照,若阴性对照与空白对照无荧光信号检出,阳性对照与待测样品有荧光信号且Ct值≤35,证明有黄瓜品种真实性成立。基于同位素溯源的食品真实性检测标准利用同位素质谱溯源食品真实性逐渐成为科研及标准制定的发展方向,同位素是指原子核中质子数相同、中子数不同的同一种元素,它们具有相同的化学性质但具有不同的质量数,由于同种元素在生物机体或产品中经历的环境条件与生物反应具有差异,导致同一元素的同位素在不同物质中具有不同丰度和分布特征,因此可以通过同位素的比例来确定其来源和运动路径。BJS202302《冰乙酸假冒食醋的鉴别方法气相色谱-稳定同位素比值质谱法》便是利用该原理鉴别勾兑醋与发酵醋的区别。基于化学特征色谱数据库的食品真实性检测标准利用食品中某些特异成分或风味物质的化学特征与相应的液(气)相色谱数据库比对,出峰数量及峰形吻合的说明待测样品中含有该成分。目前国内已经发布采用该方法的相关标准有GH/T1087—2013《蜂胶真实性鉴别方法高效液相色谱指纹图谱法》。食品真实性及产地溯源鉴定涉及的方法及仪器食品真实性检测和溯源技术是保障食品质量安全和食品真实性的重要手段。食品真实性辨别包括食品掺假、食品掺杂、食品伪造等分析;目前分子生物学、光谱法、色质谱技术、组学方法、NMR技术、及各类无损检测和快速检测技术等在该领域应用较广.食品“真实性”需法规保障对于如何保证食品“真实性”的问题?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技术总师吴永宁此前认为,需要新的法规层面的设计。他提到,现行的《食品安全法》主要讲安全问题,不覆盖有关的“真实性”问题;而质量标准中更多是讲营养问题,对此也没有约束性;而造假光有《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要求是不够的,需要新的法规层面的设计。“长久以来,我国对食品‘真实性’技术的投入缺乏,难以保障食品‘真实性’科学监管。”吴永宁建议加大食品“真实性”的科技投入,攻克食品“真实性”技术难点和监管问题;同步加快食品“真实性”技术标准转化力度,制定相应的方法标准,为我国食品“真实性”科学监管提供技术支撑。点击图片 免费报名参会为一定程度促进食品真实性及溯源技术的进步,仪器信息网将于9月13日举办“第三届食品真实性及产地溯源鉴定新技术”主题网络研讨会,我们将会邀请权威专家及厂商技术人员带来精彩分享,把最新的技术和科研成果呈现给大家。
  • 【瑞士步琦】通过SFC(超临界流体色谱)分离三萜香树脂醇的方法
    分离三萜香树脂醇的方法香树脂醇属于三萜类的天然产物,它们有一个双键,结构为五环三萜醇。自然界中的香树脂醇通常以 α-香树脂醇和 β-香树脂醇形式存在,它们互为同分异构体。其中 β-香树脂醇,又称白桦酯醇,具有较高的药用价值,能抑制胆固醇和甘油三酯合成,有效预防肥胖症、动脉粥样硬化症和 2 型糖尿病。α-香树脂醇β-香树脂醇作为两个极性接近的同分异构体,如何利用色谱法有效分离和收集 α-香树脂醇和 β-香树脂醇一直是天然产物界的研究课题之一。由于香树脂醇的化学结构特性,在 HPLC-UV 上会采用 200nm 左右的吸收波长来检测,很容易受到溶剂或其他杂质的影响,而且分离时间也比较长。如图 1 采用 250×3mm I.D,3μm 的 C18 色谱柱分离一系列三萜化合物的混合物。 M. Martelanc et al. / J. Chromatogr. A 1216 (2009) 6662–6670图1、用 HPLC-UV 分离羽扇豆醇(L1),羽扇烯酮(L3),α-香树脂醇(αAm),β-香树脂醇(βAm),δ-香树脂醇(δAm),乙酸环阿屯酯(C2), β-谷甾醇(S2)以及豆甾醇(S1)混合物,流动相为 6.5%水/93.5% 乙腈。本文介绍了一种利用 BUCHI Sepiatec SFC 仪器分离 α-香树脂醇和 β-香树脂醇的方法。SFC 仪器与蒸发光散射检测器(ELSD)相连。为了提高生产效率,采用了堆叠注入模式。▲ BUCHI Sepiatec SFC-50 1实验条件设备Sepiatec SFC-50色谱柱Reprosher C30 10um 100x10mm流动相种类A=CO2B=甲醇流动相条件A/B=85%/15%,等度 18min流速30 mL/min背压150 bar柱温40℃样品25 mg/mL 香树脂醇甲醇溶液进样量11 次叠层进样,每次 100uL▲ 图2、香树脂醇经过 11 次叠层进样,分离为 α-香树脂醇和 β-香树脂醇 2结果与讨论由于 α-香树脂醇和 β-香树脂醇之间没有基线分离,所以分为三组馏分收集,中间部分重新注入以提高回收率。在图 1 的 HPLC-UV 分离方法中,α-香树脂醇和 β-香树脂醇的出峰时间为 20-25 分钟,基线部分波动较大。在图 2 中,SFC-ELSD 采用 11 次叠层进样,总时长为 18 分钟,相比 HPLC 法效率更加高,基线也更加平稳。在馏分收集方面,得益于叠层进样和主要溶剂为 85% CO2,可以在收集大量样品的同时减少溶剂后处理的时间。 3结论α-香树脂醇和 β-香树脂醇可以用 Sepiatec SFC-50 有效分离,结合 ELSD 可实现高产率的检测和连续分馏。 4文献来源Separation and identification of some common isomeric plant triterpenoids by thin-layer chromatography and high-performance liquid chromatographyMitja Martelanc, Irena Vovk, Breda SimonovskaNational Institute of Chemistry, Laboratory for Food Chemistry, Hajdrihova 19, SI-1000 Ljubljana, Slovenia
  • 欧盟对EDTA铁钠作为食品中铁强化剂的科学意见
    EDTA铁钠作为铁强化剂的安全性以及来自EDTA铁钠的铁的生物利用率。至于铁本身的安全性--可能的铁摄入量--并不在这个科学委员会的评估范围之内。   应欧盟委员会的要求,食品添加剂及营养强化剂科学委员会公布EDTA(乙二胺四乙酸)作为普通食品(包括食品补充剂)以及特殊营养用途食品的铁强化剂的科学意见。所公布的科学意见涉及EDTA铁钠作为铁强化剂的安全性以及来自EDTA铁钠的铁的生物利用率。至于铁本身的安全性--可能的铁摄入量--并不在这个科学委员会的评估范围之内。   有关EDTA铁钠的铁生物利用率的信息立基于人体铁强化研究。科学委员会根据这些研究得出结论,来自于EDTA铁钠的铁具有生物可利用性。研究进一步发现,EDTA铁钠中的铁的生物利用率是硫酸亚铁的二至三倍,同时可以有效与血红蛋白的结合。   科学委员会指出,EDTA铁钠中的铁的吸收会依照人体的铁量进行调整,方式与其他铁化合物类似,通过在食品中添加EDTA铁钠进行铁强化并不会导致人体铁过载。这些研究同样对动物(老鼠)和人体(铁强化研究)内EDTA铁钠对食品中其他营养物质(例如锌、铜、钙、锰以及镁)的吸收和代谢产生的影响进行了分析,结果并未发现影响吸收和代谢现象。   科学委员会称,两项为期90天针对老鼠体内EDTA铁钠的研究为他们提供了数据。根据这些数据,委员会得出的无可见不良作用剂量水平为每天每公斤体重250毫克EDTA铁钠。根据一项为期61天的老鼠摄入EDTA铁钠研究,委员会得出的无可见不良作用剂量水平为每天每公斤体重84.3毫克(提供每天每公斤体重11.2毫克铁)。基于这项研究得出的发现,联合食品添加剂专家委员会(JECFA)2000年得出结论,在饮食中填入EDTA铁钠在满足铁营养需求的同时并不会导致铁的过量摄入。   委员会指出,针对鼠伤寒沙门氏菌(7株)和大肠杆菌(2株)的试管内诱变性试验结果显示为阴性,但试管内老鼠淋巴瘤试验结果显示为微弱阳性,观察到中度细胞毒性。在此次试管内老鼠淋巴瘤试验中,还观察到与其他铁化合物有关的类似结果,EDTA钠铁(III)产生的影响可能与铁有关,而不是EDTA.此外,试管内老鼠微核试验结果显示为阴性。   欧盟一份EDTA风险评估报告指出,EDTA及其钠盐在极高摄入剂量情况下可产生较低的致突变性。根据多项结果为阴性的研究以及一项非整倍体诱发剂作用机制阀值的假设,EDTA及其钠盐对人体并不具有致突变性。科学委员会认为,根据所获得的信息,EDTA铁钠作为铁强化剂不会产生基因毒性方面的安全隐患。   虽然并未对EDTA铁钠进行化学毒性和致癌性研究,但对于包括EDTA 三钠、EDTA二钠钙和EDTA磷酸氢二钠在内的其他EDTA盐还是进行了一些研究。与其他EDTA金属一样,EDTA铁钠在内脏内分裂为一种具有生物可利用性的铁和一种EDTA盐,在评估EDTA铁钠的安全性时,其他EDTA盐的毒理学研究具有可参考性。根据这些研究,EDTA盐并不具有致癌性。   根据老鼠食用EDTA磷酸氢二钠、EDTA三钠、EDTA四纳、EDTA二钠钙等类似EDTA盐的发育研究获取的数据,死亡率、生育能力或者致畸作用均与这些化合物无关。根据老鼠EDTA铁钠的一项发育毒性研究,科学委员会得出的无可见不良作用剂量水平为每天每公斤体重200毫克。   发展中国家对将EDTA铁钠作为食品的一种铁强化剂进行了大量现场测试。根据这些测试,EDTA铁钠并未对参与长期EDTA铁钠强化测试的人产生副作用。委员会指出,EDTA的光降解能够促进甲醛的形成。欧洲食品安全局的食品添加剂、调味料、加工辅料和原料专家组(AFC)对甲醛在食品添加剂生产和制备过程充当防腐剂进行了分析,结果并未发现口服摄入的甲醛具有致癌性的任何证据。AFC专家组认为,在遵照相关部门建议的量摄入EDTA铁钠情况下,EDTA的降解产物甲醛并不对人体造成安全隐患。   食品添加剂及营养强化剂科学委员会请求将EDTA铁钠作为一种铁强化剂,建议应该在特殊营养用途食品中添加EDTA铁钠,每天为体重60公斤的成年人提供22.3毫克铁,为体重30公斤的儿童提供11.1毫克铁。为了达到这一铁摄入量,成年人和儿童每天分别需要摄入大约168毫克和84毫克EDTA铁钠。   对于食品补充剂,委员会并没有建议具体的摄入量,但指出应该与当前被批准用于食品补充剂的其他铁类似。以EDTA铁钠形式摄入的铁量,体重60公斤的成年人每天不应超过22.3毫克,体重30公斤的儿童每天不应超过11.1毫克。为达到同样的摄入量,食品补充剂中添加的EDTA铁钠应与特殊营养用途食品相同,即成年人和儿童每天分别需要摄入大约168毫克和84毫克EDTA铁钠。   委员会指出,维生素与矿物质专家组(EVM)建议的摄入量只供参考,补充摄入量大约为每天17毫克铁,(相当于体重60公斤的成年人每天每公斤体重摄入0.28毫克)。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这一摄入量不会产生副作用。每天17毫克铁可由128.3毫克EDTA铁钠提供,EDTA为89毫克,相当于成年人每天每公斤体重摄入大约1.5毫克EDTA,体重15公斤的儿童每天每公斤体重摄入5.9毫克EDTA.   基于这些摄入量,委员会计算出所有铁以EDTA铁钠形式摄入情况下的EDTA摄入量。对于特殊营养用途食品,成年人每天摄入的EDTA大约在116毫克左右,儿童为每天58毫克左右。对于食品补充剂,成年人每天摄入的EDTA大约在116毫克左右,儿童为大约在58毫克左右。这两种情况下的EDTA摄入量为,成年人每天每公斤体重1.9毫克左右,体重15公斤的儿童为每天每公斤体重3.9毫克左右。   对于强化食品,假设EDTA铁钠摄入量按照委员会的建议,体重15公斤的儿童每天摄入的EDTA平均在11.3毫克,成年男性为24.6毫克,第95百分位的儿童为24.6毫克,成年人为58.5毫克。若以单位体重表示则分别为每天每公斤体重0.8毫克和0.4毫克,第95百分位情况下分别为每天每公斤体重1.7毫克和1.0毫克。   委员会指出,虽然EDTA的每日允许摄入量还没有确定,但联合食品添加剂专家委员会已制定了EDTA二钠钙的每日允许摄入量标准,为每天每公斤体重2.5毫克,摄入的EDTA为每天每公斤体重1.9毫克。EDTA二钠钙为欧洲唯一获得批准的EDTA衍生物。   如果将EDTA铁钙作为一种铁强化剂,添加进所有3种来源--特殊营养用途食品、强化食品和食品补充剂,儿童平均每天摄入的EDTA为每天每公斤体重8.6毫克,成年人平均每天摄入的EDTA为每天每公斤体重4.2毫克 第95百分位的儿童为每天每公斤体重9.5毫克,成年人为每天每公斤体重4.8毫克。这超过了为EDTA二钠钙制定的EDTA每日允许摄入量标准,也就是每天每公斤体重1.9毫克。委员会无法评估个体摄入所有3种添加EDTA铁钠的产品的可能性,但这种可能性并不高。   如果以EDTA铁钠形式每天摄入22.3毫克铁(相当于摄入165毫克EDTA铁钠),每天将额外摄入9毫克纳。通常情况下,欧洲人每天摄入的纳平均在4500至1.1万毫克之间,即使食用所有3种添加EDTA铁钠的产品,额外摄入的纳量也不足为虑。   委员会认为,来自EDTA铁钠的铁具有生物可利用性,如果每天摄入的EDTA不超过每天每公斤体重1.9毫克,将EDTA铁钠作为普通食品的一种铁强化剂不会造成安全隐患。如果按照建议的量,将EDTA铁钠作为公众强化食品的一种铁强化剂,同样不会造成安全隐患。委员会指出,如果将EDTA铁钠用于特殊营养用途食品或者童提供11.1毫克铁,EDTA的成年人摄入量将为每天每公斤体重1.9毫克,儿童为3.9毫克。
  • 总局:检验合格的进口佳丽宝化妆品未含杜鹃醇成分
    7月30日,就日本佳丽宝公司及旗下化妆品因质量问题召回事件,以及我国进口该公司产品是否含有“杜鹃醇”成分等问题,记者走访了国家质检总局。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佳丽宝化妆品(中国)有限公司于近期向国家质检总局报告,称日本部分消费者使用含有“杜鹃醇”成分的美白产品后,皮肤出现白斑现象。同时该公司表示,已对相关产品进行自主召回,并称含有上述成分的产品并未进入中国市场。   据悉,国家质检总局接到该公司的报告后,立即进行核查。经核查,该公司提出“杜鹃醇”作为化妆品新原料的行政许可申请,尚未通过中国相关主管部门的安全性审批,含有该成分的化妆品也未获得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因此,经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合格进口到中国的佳丽宝公司产品,配方中均未含有该成分。   据了解,按照《进出口化妆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首次进口的化妆品,进口商须向检验检疫机构提供产品配方和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等资料,并经检验检疫合格方可进口。截至目前,国家质检总局尚未接到消费者投诉,同时,已要求该公司严把产品质量关,保障消费者健康安全。检验检疫机构将继续严格核查相关许可批件,对进口化妆品实施检验检疫,确保进口产品符合要求。
  • 风途发布食品安全检测仪-食品检测设备新品
    食品安全检测仪-食品检测设备Food safety detector  检测项目:  食品添加剂:二氧化硫、双氧水、亚硝酸盐、硝酸盐、苯甲酸钠、山梨酸、糖精钠、甜蜜素、硫酸镁  有毒有害物质:甲醛、吊白块、硼砂、过氧化苯甲酰、溴酸钾、罗丹明B、三聚氰胺、苏丹红  果蔬中:农药残留,病害肉诊断:组胺、挥发性盐基氮、肉制品酸价、水发产品中组胺  重金属含量:铅、镉、铬、汞、砷、锡、镍、铝。食用油脂检测:过氧化值、酸价、油脂丙二醛。  瘦肉精激素类(兽药):盐酸克伦特罗、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己烯雌酚等  抗生素残留类(兽药):四环素类、硝基呋喃类、磺胺类、沙星类、磺胺类、喹诺酮类  水产品安全类:孔雀石绿、氯霉素、呋喃妥因代谢、呋喃西林代谢、呋喃它酮代谢、呋喃唑酮代谢  真菌毒素类:食用油、粮食及饲料中黄曲霉毒素B1、奶中黄曲霉毒素M1、呕吐毒素、玉米赤霉烯酮、赭曲霉毒素A等  水酒饮品分析:乳品及牛奶中蛋白质,酒中甲醇、乙醇、杂醇油,蜂蜜中果糖和葡萄糖、蔗糖、淀粉酶、酸度,水中氰化物、余氯,饮料中维C  调味品成分:食醋的总酸、酱油的总酸、芝麻油纯度、谷氨酸钠、酱油氨基酸态氮、食盐中亚铁氰化钾、食盐中碘  食用色素类:红色色素(胭脂红、苋菜红)、黄色色素(柠檬黄、日落黄)、蓝色色素(亮蓝)  动物疫病类:猪蓝耳病毒、猪瘟病毒、猪伪狂犬病毒、猪伪狂犬病毒gE蛋白、猪口蹄疫3ABC蛋白、猪口蹄疫病毒IgG、猪细小病毒、鸡禽流感  多功能食品安全检测仪可快速检测200多项目,包含非食用化学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病害肉、营养强化剂、抗生素类残留、激素类残留、真菌毒素类残留、化学类残留等现场的定性定量检测。  该多功能食品安全检测仪为集成化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分析设备,广泛应用于食药监局、卫生部门、高教院校、科研院所、农业部门、养殖场、屠宰场、食品肉产品深加工企业、检验检疫部门等单位使用。  产品性能:  1、安卓智能操作系统,采用更加高效和人性化操作,仪器具有wifi联网上传、4G联网传输、GPRS无线远传、网线连接功能,快速批量上传数据。  2、智能化程度高,仪器具有自检功能:具有开机自检和调零功能,具有自动检测重复性功能。  3、新一代高速热敏打印机,检测完成可自动打印或批量打印检测报告和二维码。  4、仪器带有监管平台,数据可局域网和互联网数据上传,检测结果直接传至食品安全监管平台。进行区域食品安全监管及大数据分析处理与数据统计,检测区域食品安全长短期动态,达到食品安全问题预估、预警  5、一体化主机,包含食品安全检测模块、多通道农药残留检测模块、胶体金免疫层析检测模块。  6、一体化便携式快检设备,满足现场及流动检测使用需求,能够在同一软件下实现所有检测项目的检测,并可通过同一窗口直观显示检测结果。  7、胶体金模块检测方式:轨道式自动传输扫描,检测完成后自动退出检测卡。  8、CT线自动识别,无需手动调整。  9、仪器具有品类多种类样品菜单库,可灵活选择检测样品,不同的检测通道可同时检测不同的样品项目。  10、样品处理简单省力,整体操作快速、安全、便捷。  11、仪器具有自身保护功能,可设置用户名及密码,防止非工作人员操作等。  12、高灵敏度,高检测精度,高重复性精度,扫描式高精度光学传感器。  13、内置强大的数据库,可在仪器上直接选择样品名称、检测指标、送检单位等信息,也可在仪器上直接编辑录入样品名称、检测指标、送检单位等信息并保存进样品数据库。  14、仪器具有重新校准、锁定、恢复出厂设置功能。  15、结果判定线可修改,对照值标定值可保存,断电不丢失数据。  16、兼容市场上所有的胶体金卡,使用耗材不受限制,极大增强用户使用体验。  主要参数:  1、主控芯片采用ARM Cortex-A7,RK3288/4核处理器,主频1.88Ghz,运转速度更快速,稳定性更强。  2、显示方式:10英寸液晶触摸屏显示,人性化中文操作界面,读数直观、简单。  3、交直流两用,直流12V供电,可连接车载电源,可配6ah大容量充电锂电池,方便户外流动测试。  4、四波长冷光源,24个检测通道,每个通道均配置410、520、590、630nm波长光源,标配先进的光路切换装置,专业光路切换功能可实现最多64波长,并且所有检测项目可实现所有通道同时检测。  5、光源亮度自动调节与校准  6、智能恒流稳压,光强自动校准,长时间连续工作光源无温漂现象。  7、内置新国家限量标准,与所测结果进行现场比对,并持续更新标准。  8、不间断进样,连续检测  9、样本编号自动累加。  10、检测结果为Excel表格,连接电脑即可拷贝。  11、检测结果存储容量20万条  12、支持U盘存储,标准USB接口,免驱动安装。  13、检测项目可扩充,固件可升级  14、仪器尺寸:43×35×20cm, 主机净重:5.1kg  技术参数:  1、农 残: 检出下限:抑制率 5% ,检测范围:抑制率(0~100)%  2、甲 醛: 检出下限:1mg/kg ,检测范围:(0~100) mg/kg  3、亚硝酸盐: 检出下限:1mg/kg ,检测范围:(0~100) mg/kg  4、二氧化硫: 检出下限:1mg/kg 5mg/kg ,检测范围:(0~100) mg/kg (0~500) mg/kg  5、吊 白 块: 检出下限:5 mg/kg ,检测范围:(0~500) mg/kg  6、蛋 白 质: 检出下限:0.5% ,检测范围:(0~50)%  7、硼 砂: 检出下限:5 mg/kg ,检测范围:(0~100) mg/kg  8、双 氧 水: 检出下限:5 mg/kg 10 mg/kg 100 mg/kg ,检测范围:(0~500) mg/kg (0~1000) mg/kg (0~10000) mg/kg  9、硝 酸 盐: 检出下限:10 mg/kg 40 mg/kg ,检测范围:(0~1000) mg/kg (0~4000) mg/kg  10、重金属铅: 检出下限:0.5 mg/kg 0.2 mg/L ,检测范围:(0~50) mg/kg (0~20) mg/L创新点:全新24个检测通道,可检测200多项 食品安全检测仪-食品检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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