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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藓红标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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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藓红标准品相关的资讯

  • 关于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赤藓糖醇》 修订意见的通知
    赤藓糖醇,是一种填充型甜味剂,是四碳糖醇。赤藓糖醇在自然界中广泛存在,如真菌类蘑菇、地衣,瓜果类甜瓜、葡萄、梨,动物的眼球晶体、血浆、胎液、精液、尿液中也能少量检测到,在发酵食品葡萄酒、啤酒、酱油、日本清酒中也有少量存在。可由葡萄糖发酵制得,为白色结晶粉末,具有爽口的甜味,不易吸收,高温时稳定,在广泛pH范围内稳定,在口中溶解时有温和的凉爽感,适用于多种食品。近年来赤藓糖醇被应用于新型零热量、低热量饮料的研制。赤藓糖醇可以增加饮品的甜度、厚重感和润滑感,同时减少苦味,还可以掩盖其他气味,提高饮料风味。然而,近期权威期刊Nature Medicine杂志发表的一项来自美国克利夫兰诊所的新研究指出:赤藓糖醇会提升心血管疾病风险。在体外,赤藓糖醇通过增强血小板活化和聚集,促进血栓形成,形成的凝块可能会脱落,移动到心脏可引发心脏病发作,移动到大脑可引发中风。在体内,提高赤藓糖醇水平,血管损伤后血流停止更快。此外,健康个体摄入赤藓糖醇甜味饮料后,会导致血浆中的赤藓糖醇升高超过引起血小板聚集所需的水平,且这一影响将持续7天以上。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下达的 2023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 项计划,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单位与发酵行业生产力促进中心共同承担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赤藓糖醇》(GB 26404-2011)的修订任务。为科学合理地做好标准工作,现征求标准修订意见及建议。在GB 26404-2011中,对赤藓糖醇的使用范围、分子式、结构式和相对分子质量、技术要求有详细的规定。并且在附录A中将其检验方法进行规定,检测方法采用高效液相色谱(配备示差折光检测器)测定。附表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赤藓糖醇》修订意见反馈表.doc21-关于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赤藓糖醇》修订意见的通知.pdf
  • 陈啸宏:将组建“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中心”
    为加强我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交流和标准等技术领域的国际合作,学习国际先进经验,14日,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在山东省青岛市召开食品安全研讨会。食品安全专家围绕当前食品安全热点话题进行讨论。   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陈啸宏指出,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成立两年来,作为食品安全技术支撑体系的&ldquo 国家队&rdquo ,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标准制定修订等技术支撑工作,服务于行业创新发展,通过多种形式与广大消费者沟通,及时回应了社会关切,在&ldquo 从农田到餐桌&rdquo 全过程食品安全监管的技术支撑工作中发挥了技术&ldquo 龙头&rdquo 和&ldquo 晶核&rdquo 作用。   陈啸宏表示,依据当前食品安全新形势和&ldquo 国家食品安全监管十二五规划&rdquo 要求,将加强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建设,加快组建&ldquo 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中心&rdquo 推进以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为龙头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体系等项目建设,充分发挥技术机构的作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风险交流。
  • 食品安全标准公布之后为何频遭“炮轰”
    对话嘉宾   高秦伟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   宋华琳 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   舒洪水 西北政法大学教授   戚建刚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   三聚氰胺事件之后,国家颁布了《杀菌乳安全标准》、《灭菌乳安全标准》与《生鲜乳安全标准》等强制性国家标准,但令人不解的是,本该发生于标准公布前的质疑与讨论,却在标准实施之后出现。不仅仅是牛奶,酱油、食用盐、大米等安全标准的争论均发生于其食品添加剂标准公布之后。食品安全标准为何公布之后又遭到&ldquo 炮轰&rdquo ,专家认为,这种现象反映出,在标准制定过程中公众参与不足。   应该重视行业标准   记者:前不久,关于农夫山泉矿泉水适用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的问题,读者至今也没有搞清,也没有听到一个权威的声音。说明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体系还很不完善。请问中国食品安全标准主要问题是什么?   舒洪水:主要是标准交叉重复,衔接协调程度不高 个别标准或重要指标缺失 标准的科学合理性有待提高 标龄普遍较长 部分指标缺乏风险评估的依据 标准的宣传培训和贯彻执行不力。除此之外,基础研究滞后,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落后,这些都严重制约了我国食品安全标准的建设步伐。   高秦伟:标准化法规定我国标准有四类,但是食品安全法仅规定了三类:国家标准、地方标准与企业标准,否定了行业标准。之所以如此规定,原因在于许多的行业标准之间&ldquo 打架&rdquo ,因此食品安全法未对行业标准作规定。   事实上,许多的行业标准发挥了弥补国家标准不足的功用。例如,一些食品中有毒有害物质检测方法国家标准至今尚未制定,为了满足中国食品安全检验检疫及进出口贸易的需要,相关行业协会补充了约184项食品中有毒有害物质检测方法商检行业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共有82项食品安全控制技术规程,各行业根据自身的特点与需求,分别制定了336项食品安全控制技术规程。   政府主导力不从心   记者:为何食品安全标准公布之后经常遭到&ldquo 炮轰&rdquo ?   高秦伟:主要原因是在制定过程中,仅只有部分代表参与。以乳安全标准为例,奶农、消费者的利益并没有很好地得到体现。因此应该提高标准制定的透明度与公众参与度。   戚建刚:国家主导食品安全标准制定工作力不从心。产品的规范与标准来源于产业实践,多数首先由企业形成,随着产品的完善与标准不断修正,可能转换为行业(协会等)标准,进而再成为国家标准。在计划经济时代,重视国家标准、强化政府介入是有合理性的,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先于国家标准而制定出行业标准可能更有利于推动有关行业产品的快速发展与进步,而费时费力制定出的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刚刚颁布就可能存在滞后的问题了。   鼓励企标高于国标   记者:怎么能避免各类食品安全标准互相打架的局面?在各类食品安全标准中,应该以谁为主导?   宋华琳:为了解决目前食品安全标准相互冲突的混乱局面,一方面,应当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法律地位,限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适用条件和适用范围 另一方面仍需要全面清理整合现行食品标准,由卫计委牵头,会同各相关部门对现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以及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内容进行清理,解决标准间的交叉、重复、冲突等问题。   舒洪水:在国外食品安全监管实践以及讨论食品标准的文献中,由企业创设的私人标准占据着重要地位。未来,应鼓励企业制定并公布高于国家标准、地方标准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让企业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企业生产的食品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的,必须制定食品安全企业标准。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应成为企业组织生产的依据。食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将该企业依法备案的企业标准作为监督检查的依据。
  • 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虹鳟鱼(冰鲜、冷冻)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食品函〔2019〕556号)和《青海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青海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青海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等单位制订的虹鳟鱼(冰鲜、冷冻)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经我委经过初步审查通过,在我委网站上公示,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及个人对企业标准及编制说明提出意见和建议,请于公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意见提交至qhspc8244731@163.com邮箱。虹鳟鱼标准文本.pdf虹鳟鱼标准编制说明.pdf
  • 陈啸宏:中国正开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整合
    2014年3月17日至21日,第46届国际食品添加剂法典委员会(CCFA)会议在香港举行。来自56个成员国和1个成员组织(欧盟)及34个国际组织的260余名代表参加了本届会议。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陈啸宏出席开幕式并致辞。   陈啸宏指出,中国主持CCFA会议以来,与CCFA各成员国坦诚合作,认真负责推动各项工作。CCFA成员国和观察员人数平稳上升,先后完成了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和香料的使用等法典标准,审议通过了大量食品添加剂标准,国际食品添加剂通用法典标准取得显著进展,对维护消费者健康发挥了积极作用。他介绍, 2013年中国完成了近5000个食品标准的清理,目前正在抓紧开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整合工作,到2015年底基本形成中国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他表示,中国与各国紧密合作,积极参与国际食品安全标准工作,为维护食品安全、促进国际贸易做出贡献。   本次会议将重点研究食品添加剂法典通用标准(GSFA)、食品添加剂编码系统(INS)、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JECFA)优先评估的食品添加剂名单、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标准等相关内容。
  • 全国特殊食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发布国家标准《保健食品中番茄红素的测定》征求意见稿
    国家标准计划《保健食品中番茄红素的测定》由 TC466(全国特殊食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特殊食品司)。主要起草单位 中轻技术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有限公司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中轻检验认证有限公司 。附件:国家标准《保健食品中番茄红素的测定》征求意见稿.pdf国家标准《保健食品中番茄红素的测定》编制说明.pdf
  • 专家:标准线内辐照食品不影响人体健康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7时41分报道,河南开封杞县放射性物质钴60事件,一个多月来成为新闻热点,同时也把"辐照技术"这个陌生的专业字眼带到了公众面前。辐照--辐射的辐,照亮的照。这两个字的结合本属于核辐射的范围,可是如今,辐照这个词已经和我们吃的食品联系在了一起,于是产生了一个更新的名词:辐照食品。但是很少有人知道,自己吃的食品哪些可能就是被辐照过的? 辐照技术主要用于灭菌   辐照食品,是指用一种辐射加工技术,运用γ-射线的照射对食品进行加工处理,在强大的理化和生物效应下,对食品进行杀虫、灭菌、保持营养品质和延长保质期的特殊食物。   生活中究竟哪些食品是辐照食品?从干果果脯到水果蔬菜、从大蒜到辣椒粉、还有饭桌上的熟肉,冰箱里的冻虾仁,方便面里的调料,甚至是调理身体的中药丸,他们都有可能是辐照食品。   由于辐照食品要达到的灭菌效果,需要有放射源,所以当很多人知道自己吃下的中药丸、辣椒粉、甚至大蒜都是这种食品时,表现出的惊讶和后怕可想而知。于是不禁有人要问,为什么一定要用放射性物质进行食品的灭菌,甚至像中药丸这样的药品也要加入其中。一位长期从事中药生产管理的业内人士介绍了其中的缘由:“其实外人很陌生,干这个工作的人并不陌生。中药材本身从地下挖出来通过人的加工,在这个过程当中他有很多的细菌在里面,包括大肠杆菌和很多的杂菌。这些东西通过粉粹通过清洗晾干烘干,打成粉。打成粉以后装上袋子,送到农科所进行钴60灭菌。这在过去是不存在的,过去用硫磺熏,这样去一些虫子,不让他发霉变质。这个粉子钴60灭完以后回到工厂再加工成蜜丸,蜜丸(中药丸)蜡封以后装上盒,再重新装箱以后整箱的再去一次钴60,往往这样出来的产品没有菌了,到现在还是用这种方法。”   各国的辐照食品标准不一   世界上第一家商业食品辐照工厂1991年就在美国佛罗里达州注册。截至目前,世界上42个国家正式批准了240多种辐照食品的标准。有些国家则严格禁止辐照食品。   在我国,目前大约有近百种辐照食品通过了鉴定,已经有28个省市自治区建立了50多个辐照装置,专业的大型辐照工厂也已经达到了80-100家左右。2005年我国全年辐照食品产量就已达到世界辐照食品总量的三分之一,堪称辐照食品产量大国。   专家:标准线内的辐照食品安全   但是,河南钴60事件让辐照技术的应用范围浮出水面,也让人们的心提了起来。放射性物质辐照过的东西,人吃了到底安全不安全?下面我们就来连线中国疾病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罗雪云教授:   主持人:从您的研究来看,我们想知道,辐照食品到底对我们身体健康有没有危害呢?   罗雪云:实际上这个辐照食品,世界各国对它的安全性都非常的关注。刚刚是提到了美国,从1955年就开始研究它的安全性,做一般的要求,辐照食品要求进行两种动物经过两年的实验研究,包括它的疾病毒性,致癌性、致畸性和致多变性,还有它的生长实验,一共要做4代甚至7到8代的动物实验,所以从动物实验上来讲是这样的,我们国家从50年代就开始进行了辐照食品的毒性研究,70年代在国家科委组织领导下,在全国范围内,比如说北京、上海、天津、四川、河南、山东、广东都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工作,特别要提出来的就是我们卫生部组织先后在刚刚我们提到的那些省市自治区、直辖市进行了大量的人体实验,事实实验,就是吃辐照食品,一共做了将近450个人,试用时间从7周到15周。就是吃了一个50天到三个半月,吃的辐照食品的品种一共有35种,辐照食品占膳食食品的19%到70%,在做实验的期间,大米可以吃到一斤每天,就是辐照过的大米,所以那么进行了包括血液生化、还有染色体分析、肝肾的扫描进行了全项目的检验,都没有发现有什么问题。所以根据世界卫生组织,根据世界各国都进行了大量的研究,所以他们认为,得到的结论是10个kGy以下的产品,不需要再做毒理学的安全性评价,我们国家定的辐照的剂量,辐照食品的标准都在10个kGy以下,比如说肉、熟肉都是在8个kGy。   主持人:就是说在标准线以下的都是属于安全的?   罗雪云:对。   主持人:去商场,到超市,我们究竟怎样才能辨别出哪些食品是经过了辐照?   主持人:由于经过了辐照的食物口味基本不会改变,感观上也与一般食品没什么两样,仅凭肉眼您可能无法分清辐照食品与非辐照食品。所以,国家强制规定,经电离照射后的食品,必须在包装上加贴标识和中文解释。但现实是有令不行,我们发现,绝大部分辐照食品并没有加贴标识明示。所以,我们在提示大家购物时关注包装上辐照标志的同时,也要提醒广大商家别忘了在您的产品上亮出"辐照食品"的身份!
  • 《GB 5009.35-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合成着色剂的测定》标准解读!
    “食品5009”标准作为中国的一套食品卫生检验方法标准,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手段之一。该标准涵盖了多种食品卫生检验方法,包括食品中各种成分的测定方法,以及食品接触材料的环保测试等。5009系列标准与其他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互配套使用,形成了一个完整的食品安全检测体系。值得一提的是,仅今年实施的5009系列标准就已超过30项。在这样的背景下,仪器信息网特别策划了“2024年食品检测标准全面解读——GB 5009系列”主题约稿,以增强业界专家和技术人员、疾控中心相关机构工作者之间的信息交流,同时向仪器用户提供食品检测领域更丰富的产品、技术解决方案。本文邀请到广州莱奥实验室科技有限公司分享食品中合成着色剂测定新国标GB 5009.35-2023相关的技术及解决方案。食品着色剂在我们生活中无处不在,丰富的色彩感官能刺激我们的味蕾、增加我们的食欲;正因如此,商家经常会在食品中添加各种各样的食品着色剂,但着色剂问题不容忽视,今年4月3日,上海市场监管局公布万豪酒店分公司有5批次青团添加了禁用着色剂,有柠檬黄、亮蓝等着色剂;今年4月25日,四川凯佳瑞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麻辣牛肉片(2023/11/17、1.0kg/袋),胭脂红检测值为0.0097g/kg,国家标准规定不得使用。今年国家颁布了GB 5009.35-2023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合成着色剂的测定》代替了以下三大标准:1、GB 5009.141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诱惑红的测定》2、GB/T 9695.6-2008《肉制品 胭脂红着色剂测定》3、GB/T 21916-2008《水果罐头中合成着色剂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把不同基质的规整到新标,原理统一为固相萃取法,说明固相萃取针对不同基质,具有广泛的适配性;固相萃取技术中,正压固相萃取是较为先进技术,压力高达100psi,不合格事件中青团粘稠基质,需要用到正压固相萃取,才能充分的提取,保证结果准确性。本文对于新标着色剂实验中需要注意的地方进行方法解读,以及提供该方法的配套解决方案。一、 GB 5009.35-2016 与GB 5009.35-2023 对比需要注意的地方项目旧标准(5009.35-2016)新标准(5009.35-2023)原理变化聚酰胺粉吸附法/液-液分配法乙醇氨水提取-固相萃取净化仪器条件柱温:35℃,检测波长254nm柱温:30℃,检测波长:415 nm(柠檬黄、喹啉黄),520 nm(新红、苋菜红、胭脂红、日落黄、诱惑红、酸性红和赤藓红),610 nm(靛蓝、亮蓝)。分析时间21min42min检出限和定量限方法检出限:柠檬黄、新红、苋菜红、胭脂红、日落黄均为0.5mg/kg,亮蓝、赤藓红均为0.2 mg/kg(检测波长254 nm时亮蓝检出限为1.0 mg/kg, 赤藓红检出限为0.5mg/kg)。样品取样量为2g,定容体积为2mL时,柠檬黄、新红、胭脂红、日落黄、喹啉黄、赤藓红的检出限均为0.5 mg/kg,定量限均为1.5 mg/kg,苋菜红、诱惑红、亮蓝、酸性红、靛蓝的检出限均为(0.3mg/kg,定量限为1.0 mg/kg。二、实验过程注意事项:1、称取样品称取样品时,需要注意均匀取样,以果酱为例,如果是盒装的,需要上中下层均匀取样,保证样品颜色均匀;硬质糖果,可加5ml水,40℃恒温震荡溶解后,再进行提取步骤。2、样品提取1) 乙醇氨水属于易挥发溶剂,需要现用现配;2) 乳制品提取液遇到混浊,可采取高速冷冻离心或冰箱冷冻一段时间,再离心。3) 固体样品,如粉丝,样品干硬,若水浴后,溶胀效果不佳,可以适当延长水浴时间,让样品充分溶解。4) 准确移取(乙醇氨水)提取液10ml,50℃氮吹浓缩至3ml左右,目的是为了保证过柱之前,充分去除氨水,保证上样pH=6左右,满足WAX混合型弱阴离子对上样也要求,保证小柱对合成着色剂有很好的吸附作用。(WAX混合型弱阴离子小柱对强酸性化合物具有很好的选择性)3、过柱1) WAX阴离子固相萃取小柱,不同批次之间有误差,同一批次需要进行验收测试,合格后才进行实验,确保实验结果准确性。2) 淋洗过程,如茶叶为例,天然色素较多,可适当加多点甲酸水和甲醇的量,去除水溶性和脂溶性天然色素杂质。3) 洗脱,若基质着色剂含量较多,可适当增加洗脱溶剂含量,直至洗脱至溶液无色为止;洗脱液氨化甲醇现配现用。4) 氮吹过程,氮吹至近干,不要完全吹干,对于粘稠基质,吹干,不易复溶。复溶液需要pH=9的乙酸铵缓冲溶液复溶,确保赤藓红的回收率。5) 若洗脱后,填料上还有残留颜色,并且回收率偏低,则考虑含氨水的提取液和洗脱液是否现配现用,氨水含量不足,导致ph值偏低,洗脱不完全。4、实验结果1) 靛蓝合成着色剂性质不稳定,实验结果回收率偏低的话,很大原因是降解了,所以,建议靛蓝标准品现配现用。2) 实验结果11中合成着色剂回收率,除了赤藓红偏低,其余的回收率都满足90%-110%。最后一步的复溶液可试试pH=9的乙酸铵:甲醇=9:1,提高回收率。3) 过膜时候需要选择亲水的PTFE滤膜,才不会吸附色素。合成着色剂是食品安全中尤为重要的检测项目,针对蜜饯等等粘稠基质过柱,莱奥公司推出了正压固相萃取仪、氮吹浓缩仪和氮气发生器整套解决方案,粘稠基质轻松过柱,过柱后直接氮吹,无需转移样品;48位正压固相萃取仪48位氮吹浓缩仪氮吹用氮气发生器广州莱奥实验室科技有限公司:广州莱奥实验室科技有限公司总部位于广州,是一家专注于色谱质谱前处理仪器及氮气发生器开发制造的高科技企业,团队人员拥有十几年的质谱仪、前处理仪器、氮气发生器从业经历。公司自主开发生产氮气发生器、固相萃取仪、氮吹仪等,并代理国内知名品牌的色谱质谱仪器,服务于全国食品、制药、临床检验、环境、司法鉴定、科研院所等行业。莱奥将继续潜心研发,推出更多行业需要的产品和方案,努力成为您身边的质谱方案专家!
  • 上海市食品学会发布《番茄及其制品中六氢番茄红素和八氢番茄红素的测定》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
    各相关单位代表及专家:《番茄及其制品中六氢番茄红素和八氢番茄红素的测定》团体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的编制,根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的要求,为保证标准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操作性,现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请各相关单位代表及专家审阅标准文本,对本标准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于2023年10月27日前将《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附件二) 以E-mail形式反馈给上海市食品学会。逾期未复函,将按无异议处理。此致!附件一:《番茄及其制品中六氢番茄红素和八氢番茄红素的测定》(征求意见稿)附件二:《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联系人:郭燕茹联系电话:18018674491电子邮箱:ssfs_office@163.com 上海市食品学会2023年9月28日关于《番茄及其制品中六氢番茄红素和八氢番茄红素的测定》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函.pdf番茄及其制品中六氢番茄红素和八氢番茄红素的测定(征求意见稿).pdf《番茄及其制品中六氢番茄红素和八氢番茄红素的测定》征求意见反馈表.doc
  • 上海市食品学会发布《番茄及其制品中六氢番茄红素和八氢番茄红素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
    各相关单位代表及专家:《番茄及其制品中六氢番茄红素和八氢番茄红素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团体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的编制,根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的要求,为保证标准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操作性,现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请各相关单位代表及专家审阅标准文本,对本标准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于2023年11月11日前将《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附件二) 以E-mail形式反馈给上海市食品学会。逾期未复函,将按无异议处理。此致!附件一:《番茄及其制品中六氢番茄红素和八氢番茄红素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附件二:《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联系人:郭燕茹联系电话:18018674491电子邮箱:ssfs_office@163.com 上海市食品学会2023年10月12日关于《番茄及其制品中六氢番茄红素和八氢番茄红素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函.pdf番茄及其制品中六氢番茄红素和八氢番茄红素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pdf《番茄及其制品中六氢番茄红素和八氢番茄红素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征求意见反馈表.doc
  • 食品安全标准深陷拉锯战 公众参与被指走过场
    新京报漫画/许英剑   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拉锯战”   国标公众参与度较低被指程序不透明 参与制订专家称国标需考虑国情和行业因素   近日,媒体爆出生鲜乳国标在关键时刻“一夜翻盘”,两项关键性指标修改。这个标准曾被质疑为“倒退20年”。   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关乎每个人的生命健康,标准怎么制订,究竟谁会起到关键性作用?   卫生部官员表示,国标制订是相互“妥协”的过程,其底线是保证“安全”。   针对舆论的质疑,卫生部官员表示,主要问题不是公众对某一国标的关心,而是对整个食品安全的不信任。   对于食品安全标准制订过程中不透明等质疑,卫生部表示会采取措施做到公开、公正、透明。   “如果企业参与就等于绑架,这种话太幼稚了。”11月30日,卫生部一间会议室里,卫生部监督局食品安全标准处处长张旭东回应乳品标准被企业绑架时说。   两天前,《人民日报》报道79岁的西部乳业协会执行副会长魏荣禄,一直在为两年前的一场会议耿耿于怀:他不知道什么原因让协商一致的生鲜乳食品安全国标中的关键指标,在最后发布时发生颠覆性改变。   报道一出,立即引来舆论关注。   而这种对食品安全标准的质疑并非第一次。从2010年6月份开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就屡被质疑“降低”、“企业绑架”和“暗箱操作”。质疑范围囊括乳品国标、速冻食品标准、食品添加剂标准等多个方面。   据了解,自“三聚氰胺”事件后,食品安全就遭遇信任危机。   有卫生部官员表示,目前主要的问题是消费者对新国标缺乏信任。   对此,卫生部将采取措施,邀请消费者参与国标制订,并增加公示方法,广泛征求社会意见。   生鲜乳标准“妥协”   2009年,一场卫生部组织的十几名专家参与的小范围讨论会上,专家们对生鲜乳食品安全国标中关键指标达成一致意见:每克生乳菌落不超过50万个、每百克生乳蛋白质不低于2.95克。   就在这份送审稿提交半年后,2010年3月正式发布的生鲜乳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生鲜乳中这两项核心数据分别变为“200万和2.8克”。   “这是颠覆性的改变。”11月29日,魏荣禄说,这一蛋白质指标,甚至比1986年定的2.95克的标准还要低。   多位卫生部食品安全标准审评委员会专家表示,生鲜乳国标是协调妥协的结果。而农业部在这一标准的制订上,起到决定性作用。   12月4日,有参与该国标制订的专家透露,当时在对乳制品标准进行清理时,对是否制订生鲜乳安全标准就展开了激烈讨论。   因为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是消费者能买到的产品,要保证食用安全。但生鲜乳是原料,不会流通到普通消费者手上(生鲜乳是指刚吸取未经任何处理的奶)。   不过,农业部坚持认为,食品安全质量标准体系里面应包括生鲜乳,“这是考虑食品安全标准强制性强,有利于监督。”上述专家说。   还有内部专家回忆,部与部之间争论不下,最后必然要有一方妥协。“当时乳制品标准已制定了两年半时间,如果一方不妥协,整套乳制品标准体系可能就出不来。”   上述专家称,最后标准中选用的“2.8”即是农业部提出来的。   11月30日,张旭东坦言,生鲜乳标准制订时,他们和农业部讨论较多。   张旭东说,“2.8克”是经过“协商”,“左右衡量”的结果,采纳的是农业部门提供的行业基础数据。   参与制订标准的专家说,卫生部这个标准出来后,等于把球踢给了农业部。   生鲜乳菌落总数和蛋白质含量只关乎质量,而跟食品安全没关系,选择“2.8克”的安全低限后,有关部门需重新制订质量标准。   比如食品质量需增加分级,特级一级二级等。但食品安全标准是不能分级的,一级和二级必须都是一样安全。   “国标是安全的底线,我们鼓励企业制订更高的标准。”张旭东说。   “国情”下的安全标准   “说‘妥协’大家肯定不爱听,社会这么高的期望,会骂死你。”11月下旬,一名曾多次参与标准制订工作的专家说。   据其透露,制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时,除了保证安全之外,还要考虑经济、国际贸易、社会接受程度、宗教、文化、历史等因素。   简单言之,要因“国情”而“妥协”。   记者采访到的参与标准制订的专家都认为,“标准出来不能毁掉一个产业”。   根据农业部提供的数据,如果标准把蛋白质指标提高到2.95克,就会有一部分奶被销毁,但这部分奶并不影响安全。   “奶农的命运也是我们必须考虑的。”张旭东说。   据了解,1986年制订2.95克标准时,基本都是国营农场。而目前中国奶业76%都是散户养殖。   散户养殖的奶牛生长条件比较恶劣。另外,随着麦麸、玉米、精饲料等农产品价格上涨,奶农们不会亏本养牛。   中国农科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副所长王加启接受媒体采访时说,精饲料投入不足影响奶蛋白含量,而现在生鲜乳平均蛋白质含量甚至比1986年时还低。   几乎所有的专家都认为,如果标准影响食品供应,这就不是制订标准的初衷。   一位制订标准的专家举例称,国家收购粮食时,是收购后再将不合格的粮食销毁。而涉及粮食的安全标准,指标的高低关乎国家粮食供应安全。   “这也是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政府的观点,在有的吃的情况下再谈安全”。   这位专家说,“黄曲霉毒素B1”是一个比较明显的例子。谷物霉变产生这种霉菌,肝炎患者再受到这种毒素的攻击,患肝癌的几率会增大。   “这也是被判了死刑的毒素,但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还会允许粮食中存在一定量,为什么不是零呢?”11月23日,一位食品安全评审委员会专家说,“若定到零,那会损失多少粮食?又会让多少人挨饿?”   专家举例称,上世纪50年代,波兰政府将花生中的黄曲霉毒素定为“不得检出”,那几年,波兰人几乎就不知道花生是什么味道。   国际法典委员会作出风险评估,标准的改变,可能会减少多少肝癌患者,可能要销毁掉多少粮食等等。根据多方的衡量,最后给出“黄曲霉毒素B1”的指导限量值。   而各国在这一毒素限量的制订上,也有高有低。   “健康是需要有承受的,不是100%的零风险。”这位要求匿名的专家说,消费者肯定希望越严越好,“但就像降房价一样,老百姓的期望和国家的承受能力总是有区别的。”   上述评审委员会中的权威专家说,正是考虑国情、食品供应等因素,国标最终是由政府、行政部门进行风险评估来确定。   “每次都吵得很凶”   乳品安全标准制订,与制订其他标准最大的不同是:一支由十余个单位组成的协调小组,独立于专家组之外。   这个协调小组牵头人是卫生部副部长,协调小组成员包括农业部、国家标准委、工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十多个单位。   “协调小组负责人,主要是管理部门的领导。”11月30日,参与制订标准的专家透露,协调组推荐的70多名专家成立专家组。   张旭东说,食品安全法出台前,农业部、工信部、质检部门都有相关乳制品规定,制订新标准就需废止老规定,因此成立了协调组。   而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办法》,食品安全国标最权威的机构是卫生部组织成立的“食品安全标准审评委员会”。   11月30日,张旭东说,审评委员全部来自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并没有企业参与。   审评委员会最高级别的审评机构是主任委员会,其构成体现了行政与技术双重色彩。   参加者以卫生部部长陈竺级别最高,他也是审评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另外副主任委员分别是卫生部副部长陈啸宏、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   其他参加者除了三名院士外,还包括中国疾控中心主任、审评委员会秘书长、副秘书长等人,他们都是各部委的官员。   食品安全标准首先经秘书处初审,而后提交审评委员会分委员会审评,最终提交给主任委员会审评。   “简单来说,审评委员会分委会为食品安全标准提供技术支持,主任委员会则是行政把关。”   但有时行政权力也影响了分委会的决策。   有的审评委员会专家抱怨,有时候,部门领导参与分委会讨论,没有办法完全以科学为依据独立来审评标准。   审评委员会中,共有10个分委会300多名委员,包括污染物、添加剂、兽药残留等方面。   一位审评委员会专家描述说,每次分委会开会,“都吵得很凶”,在座的都是业内知名的专家,即使是分委会主任委员说的,有不同意见还是要说。   比如近期热议的农作物中的某种污染物,应该撤销还是保留,分委会主任委员试探性提出可以暂时保留,但是讨论会上其他专家几乎一致认为应该撤销。   最终,分委会达成一致,新标准中应撤销这一物质。   不过也有特殊情况。   在是否要撤销面粉增白剂——过氧化苯甲酰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时,专家都“吵破了头”,有人认为,增白剂添加在面粉里是安全可靠的,也没有证据证明增白剂影响健康,而另一批专家则持相反意见。   争论过于激烈,最后只能投票解决,有超过三分之二的专家认可撤销。   企业的因素   魏荣禄参加过三次乳品安全标准讨论会,他记得第一次时,“好几个国外乳企代表坐在那里”,让他“很不舒服”。   乳品标准关键数据的改变,也被多名专家质疑为“被企业绑架”。   “从程序看,这是不可能的。”卫生部11月30日举行的一次小范围的记者会面中,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研究员郭云昌说。   同日,卫生部监督局食品安全标准处处长张旭东说,此次提出异议的专家,在制订乳品国标时确实提出了不同意见,但这些意见,最后没有被采纳,“他们不是评审委员会的委员,也代表不了其他研讨会的其他委员”。   卫生部提供了一份“乳品质量安全标准工作专家组成员名单”,其中包括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3人,中国疾控中心工作人员16人,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大学、四川大学等学者5人,三元、蒙牛、伊利、光明、雅培、美赞臣、达能、湖南亚华等乳品企业代表9人。   卫生部的说法是,这些企业代表多是行业协会推荐,推荐的多是大企业。   有审评委员会专家透露,标准必须考虑行业的现状,大企业往往被认为是行业发展的方向。所以,有些标准会被误认为有利于大企业。   而事实上,大企业并非都希望标准降低。   一位专家记得,在一次关于食品微生物标准的研讨会上,专家认为可以取消某一种微生物的检测,但是企业则集体反对。他们认为行业发展良莠不齐,取消检测可能导致无法监管,最终影响消费者对整个行业产品的信任。   但是,有企业确实存在跟专家“拉关系”。   一位审评委员会专家发现,“跨国企业最关心标准,甚至有专人跟踪标准的制订,经常到部里,到专家这里了解情况。”   记者调查发现,有些企业还会想办法和专家进行“私下”沟通。   曾在一次食品安全论坛间隙,一企业的代表找到审评委员会某权威专家,让他建议放宽某食品安全指标,并交给他一份建议书。   这位专家说,按程序,建议书应交给审评委员会秘书处。   据一大型乳企原公关人员透露,大企业公关部主要针对两类人,一是媒体记者,另一部分则针对政府和专家。   沟通的方式有很多,企业会邀请专家参加论坛、还请专家对新技术论证评估等。   对于企业为食品安全标准赞助的说法,张旭东予以否认。他说,所有食品安全标准制订修订,都是由财政全额拨款。“不可能拉赞助”。   “我们要求委员,为了保证审评工作公正性,不能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兼职,或者从事有利益冲突的活动。”张旭东说。   对于企业和专家在私下里的接触,张旭东认为,标准制订遵循协商一致原则,最后还要分委会和主任会议决策,即便企业和某个专家有私下交易,也不可能影响标准制订。   “我们目前还没有发现专家和企业之间存在问题。”张旭东说,也欢迎公众发现问题向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公众参与被指“走过场”   但一个不能否认的事实是,权威专家在标准制订过程中作用很大。   据内部人士透露,12月2日审评委员会主任会议上,已经讨论通过撤销稀土限量标准。也就是说,茶叶中的污染物检测,将有望不再包含稀土。   但此标准定稿后,又进行了复议。   其中的原因是,有中科院院士给高层领导人写信,此信又被转到卫生部,于是分委会又对标准进行复议。   为此,专家组还专门去中科院院士局与写信的院士进行座谈,最后,院士们同意了分委会专家组的意见。   相对于专家们的热情,公众在常规标准制订中则显得“冷淡”。   目前,每项食品安全标准都要经过两个月公开征求意见。   2010年卫生部公布202项标准制订修订计划。今年公布100多项标准的制订修订计划,但在征求意见阶段引起舆论关注的只有乳品新国标、速冻米面食品、添加剂标准等几项。若不是媒体报道,更多的食品安全标准在两个月的公开征求意见中成为“零回应”。   正因此,征求意见被一些人认为是“走过场”。   “就像造飞机火箭,我也提不出意见。”一位审评委员会专家认为,隔行如隔山,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业属性导致很多普通人不能100%参与。   其中在大米中添加防腐剂问题上,食品添加剂标准刚公布,还是粮食部门和企业关注的,并通过媒体表达撤销诉求,遂引起舆论反弹,卫生部也做出要进行研究的表态。   但此事中,即便是专业人员,也未必能完全注意网上的征求意见稿。   针对上述问题,张旭东透露,卫生部正打算与消协合作,在食品安全制订过程中,将邀请消费者参与,提高标准的公开、公正和透明度。标准处也打算在卫生部官网,设立食品安全标准制订栏目,循环滚动征求意见。   安全是底线   “三聚氰胺事件”后,公众对乳品等食品安全的关注就像火药桶一触即发。   生鲜乳标准首次质疑在2010年,之后一年半中,多个食品安全国标遭舆论危机。   卫生部新闻办工作人员也有些无奈。几乎每3到6个月,就要处理一起有关食品安全标准的“危机”。   其中,卫生部组织相关的新闻发布会、媒体沟通会、专家见面会就不下四、五场。   标准过于专业和缺少公开透明的程序,被普遍认为是公众对新国标缺乏信任的原因之一。   有官员则说,“现在的问题不是消费者对某一标准的关心,而是对整个食品安全的不信任。”   之前,铁观音等茶叶中爆出稀土含量超标。12月2日,该限量标准被同意撤销,有卫生部官员担心,或将又会引起一场舆论危机。   但标准一味妥协,底线是什么?   对此,卫生部有关负责人说,安全肯定是第一位的。   他表示,很多人认为供港食品安全标准高,但这样食品成本也高,普通老百姓肯定承受不起。食品安全标准,保证安全是底线。   11月29日,魏荣禄记得在他参加的一次乳制品标准的讨论会上,主持人上来就说:“今天只谈安全,不谈健康。”   但魏荣禄仍坚持认为,健康和安全,应该“一起搞”。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流程图   立项:有关部门向卫生部提出立项建议。   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可以提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建议。   卫生部组织成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评委员会)对立项建议进行研究,向卫生部提出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咨询意见。   起草:卫生部采取招标、委托等形式,择优选择具备相应技术能力的单位承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起草工作。   标准起草完成后,应当书面征求标准使用单位、科研院校、行业和企业、消费者、专家、监管部门等各方面意见。   审查:审评委员会秘书处初审,通过初审的标准在卫生部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 审评委员会专业分委员会会议审查,采取协商一致的方式,在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参会委员四分之三以上(含四分之三)同意的,标准通过审查 审评委员会主任会议审议。审议通过后,秘书处报送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   批准: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审核后报送卫生部。审查通过的标准,以卫生部公告的形式发布。   (资料来源《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
  • 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海岸鸿蒙标准物质助力食品及农产品检测质量提升
    2023年6月25日~27日“第十二届中国食品与农产品安全检测技术与质量控制国际论坛”在苏州白金汉爵大酒店成功举办,大会由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分析仪器分会及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分析仪器分会三方共同主办。本届大会继续以“交流、促进、安全、健康、营养”为主题,有超过1000名国内外专家、学者及检验机构代表参会,并就“农药残留检测专题”、“快速检测技术专题”、“重金属及元素检测技术专题”、“食品与农产品生物测技术专题”等热点问题开展学术交流,北京海岸鸿蒙受邀作相关专题报告。北京海岸鸿蒙标准物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研发工程师 王亚玲守护舌尖安全,加快产品质量提档升级一餐一饭,维系万家烟火;柴米油盐,关乎发展大计。2023年2月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提高农产品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水平被明确写入《纲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实行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监管,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是加快产品质量提档升级的重要基础。《纲要》指出,要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制定农产品质量监测追溯互联互通标准,加大监测力度,依法依规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使用禁限用药物行为,严格管控直接上市农产品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加强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推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推进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良好农业规范的认证管理,深入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推进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试点。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推进食品安全放心工程。调整优化食品产业布局,加快产业技术改造升级。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推动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实施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加强生产经营过程质量安全控制。加快构建全程覆盖、运行高效的农产品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强化信用和智慧赋能质量安全监管,提升农产品食品全链条质量安全水平。食品与农产品质量作为关系民生福祉的重要基础,与之相关的安全问题始终被我国高度重视。然而我国作为经济大国、人口大国,当前产业质量水平的提高仍然滞后于社会整体发展。《纲要》的提出,对我国食品与农产品产业提出了更为严格的全方位要求,也为未来发展指出明确道路。海岸鸿蒙标准物质,助力食品及农产品检测质量提升食品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到公众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其安全问题产生受到产地环境因素、生产、收获、加工、贮藏、运输、销售等诸多因素影响。食品农产品安全管理通常以源头把控、质量检测、资质标准、追溯查验等方式为依托,确保进入市场的产品整体质量,其中精准的质量检测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不仅是保障“舌尖安全”的有效手段,更能推动我国产业高质量发展。海岸鸿蒙作为拥有强大自主研制实力的标准物质生产企业,在此次大会中展示了食品及农产品检测等相关标准物质产品,吸引了来自行业展商、专家学者、参展观众的广泛关注,并有众多专业人士来到公司展台,就食品与农产品安全检测技术进行深刻的咨询交流。海岸鸿蒙深耕标准物质领域二十七年,拥有食品检测标准物质1000余种,包含增塑剂、着色剂、甜味剂、防腐剂、瘦肉精、三聚氰胺以及保健品成分分析等品类;农残检测标准物质1400余种,包含常用有机磷、有机氯、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等不同浓度单标和混标,且国家标准物质300余种。助力食品及农产品检测质量提升,为中国检验检测机构的高质量发展持续赋能,共同推动质量强国建设。
  • 粒度的作用,海岸鸿蒙颗粒标准物质可以助力哪些领域
    在现代工业和科学研究中,颗粒的粒度是影响材料性能的关键因素之一。颗粒标准物质作为确保粒度测量准确性的关键工具,在多个行业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一、制药行业:粒度决定药效在制药行业中,颗粒的粒度对药物的溶解速率、释放特性和生物利用度起着决定性作用。例如,海岸鸿蒙提供的粒度标准物质可以帮助制药企业校准粒度分析仪器,确保药物颗粒大小的一致性,从而提高药物的疗效和安全性。此外,粒度的精确控制还有助于减少副作用,提高药物的稳定性和保质期。二、化工行业:粒度优化性能化工产品的性能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颗粒的粒度。例如,催化剂的粒度会影响化学反应的速率和选择性;涂料和塑料的粒度则影响其流动性、干燥时间和最终产品的机械性能。海岸鸿蒙的粒度标准物质用于校准粒度分析仪器,帮助科学家和工程师优化化学反应条件,提高产品性能和生产效率。三、材料科学:粒度塑造特性在材料科学领域,颗粒的粒度决定了材料的机械强度、热导率、电导率等关键性质。海岸鸿蒙的粒度标准物质使研究人员能够精确测量和控制颗粒大小,从而设计和开发具有特定性能的新材料。例如,在金属加工中,通过控制粉末的粒度,可以制造出具有优异机械性能的金属零件。四、环境科学:粒度影响空气质量环境科学中,大气颗粒物的粒度分布对空气质量和人类健康有着重要影响。细颗粒物(PM2.5)等微小颗粒可以深入肺部,对健康造成严重影响。海岸鸿蒙的粒度标准物质用于校准大气颗粒物监测设备,确保空气质量数据的准确性,为制定环境保护政策提供科学依据。五、食品工业:粒度提升食品品质在食品工业,颗粒的粒度影响食品的口感、颜色、保质期和营养成分的释放。例如,面粉的粒度影响面包的质地和口感;巧克力的粒度则关系到口感的细腻程度。海岸鸿蒙的粒度标准物质确保食品加工过程中粒度的一致性,提升食品的品质和消费者的食用体验。六、电子行业:粒度保障显示质量在电子行业,颗粒标准物质用于制造液晶显示器(LCD)的衬垫和光电子器件。精确控制微球的粒度对于保证显示图像的均匀性和精确性至关重要。此外,电子封装材料的粒度也会影响电子器件的散热性能和可靠性。七、纳米技术:粒度激发创新潜力纳米材料的粒度对其光学、磁学和催化性能有着决定性的影响。海岸鸿蒙的粒度标准物质在纳米材料的合成、表征和应用开发中发挥着关键作用。例如,在催化剂设计中,通过精确控制催化剂颗粒的粒度,可以提高其催化活性和选择性。在光学材料中,通过控制颗粒的粒度,可以制造出具有特定光学性质的材料,如光学涂层和光子晶体。海岸鸿蒙颗粒标准物质的研发已经达到国内领先、国际前沿水平,目前共有200余种颗粒标准物质,其中PM2.5、可见异物等百余种标准物质的研制成功填补了国内的空白,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批准为国家一级、二级标准物质。其颗粒产品包括颗粒标准物质和功能微粒两大类,共有3000多种产品,涵盖颗粒尺寸从30纳米到2000微米,涉及聚苯乙烯、二氧化硅、金属、胶体金和多元琼脂糖、等不同材质以及彩色微粒、荧光微粒、磁性微粒等不同功能的微粒产品。
  • 鸿蒙标准物质受邀赴国药集团化学试剂北京有限公司开展颗粒标准物质专题培训
    2024年7月15日,鸿蒙标准物质销售部长王丹受邀前往国药集团化学试剂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药试剂北京公司),为其进行颗粒标准物质专题培训。国药集团化学试剂北京有限公司前身是成立于1953年的北京化学试剂公司,是我国北方地区最大的专营化学试剂、玻璃仪器的国有商业企业,隶属于国药集团化学试剂有限公司。作为国药集团旗下的子公司,经营范围涵盖通用、分析、基准、生化试剂、标准物质、食品添加剂、化工原料、玻璃仪器、科学仪器、实验室用品、化工专业图书、医疗器械和临床诊断用品等十几大类、一万多个规格品种的商品,服务对象包括科研机构、高校、医院、制药企业、化工企业、食品生产企业等。此次培训旨在为国药试剂北京公司开展颗粒标准物质领域的相关业务奠定基础。培训通过产品讲解、案例分析、互动讨论等多种方式,帮助学员全面掌握颗粒标准物质的相关知识与应用场景,进而提升企业在该领域的专业能力,推动其在颗粒领域的业务拓展。培训过程中,王丹部长从颗粒的基本概念、尺寸分类、来源等基础知识着手,逐步深入讲述颗粒标准物质的定义、特性及其在不同应用场景中的关键作用,并结合实际案例,让学员们对颗粒标准物质有了充分了解。在交流互动环节,学员们就技术难点、应用困惑以及行业发展趋势等多个方面进行提问,王丹部长凭借其深厚的行业背景和丰富经验,提供了专业、细致且具有前瞻性的解答,涵盖了售前和售后环节的多个方面。此次颗粒标准物质专题培训标志着双方合作的进一步深化,鸿蒙标准物质未来将推出一系列更专业、更系统的培训项目,提升国药试剂北京公司员工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确保在颗粒标准物质领域的竞争力,共同推动颗粒标准物质领域的持续发展。展望未来,鸿蒙标准物质将通过不懈的技术创新、严格的质量管理、高效的服务体系,携手包括国药试剂北京公司在内的众多伙伴,继续开展产品研发、人才培养、标准制定等方面的合作,为行业进步贡献智慧与力量,共同塑造一个更加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的行业生态。
  • 海岸鸿蒙标准物质:保障食品检测准确性的秘诀
    在食品安全日益受到重视的今天,食品检测成为守护公众“舌尖上的安全”的重要防线。而在这道防线的背后,有一个关键因素——标准物质,它能成为保障食品检测准确性的秘诀。 标准物质,是具有一种或多种规定特性足够均匀和稳定的物质,它是食品检测实验室的“黄金标准”。在食品检测过程中,无论是仪器的校准、检测方法的验证,还是实验室质量控制,都离不开标准物质。仪器校准的“标尺”:标准物质是“瞄准镜”一样的存在。通过使用标准物质,可以校准仪器,确保其测量结果的精确性。这种精确度对于食品安全而言,是至关重要的。方法验证的“试金石”:在食品检测领域,检测方法的准确性同样至关重要。标准物质可以作为“试金石”,帮助实验室验证检测方法的可靠性,确保检测结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质量控制的核心:标准物质在实验室质量控制中扮演着核心角色。它们帮助实验室建立和维持检测过程的稳定性,确保检测结果的一致性和可比性。能力验证的“裁判”:在实验室间能力比对活动中,标准物质是评判实验室检测能力的“裁判”。通过比对不同实验室使用相同标准物质得出的检测结果,可以评估实验室的检测水平。溯源性的重要性:标准物质的溯源性是其最为关键的特性之一。它意味着标准物质的特性值可以通过一条具有规定不确定度的不间断比较链与测量基准联系起来。这种溯源性是检测结果准确性和可靠性的重要保障。在实际应用中,标准物质的种类繁多,包括食品营养成分、添加剂、污染物、微生物等。它们被广泛应用于食品安全检测的各个领域,如农产品、加工食品、饮料等,确保了检测的全面性和准确性。标准物质,这个看似不起眼的名词,却是保障食品检测准确性的关键所在。它们如同食品安全领域的“守护神”,默默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提供精确的测量标准和质量控制手段,标准物质确保了食品安全检测的可靠性,为我们的“舌尖上的安全”筑起了一道坚实的防线。在食品安全日益受到关注的今天,让我们更加重视标准物质的作用,共同守护我们的美好食光。海岸鸿蒙自主研发的溶液标准物质涵盖单元素、容量分析、临床分析、保健品成分分析、食品添加剂及限量物质、农药残留、油液污染、环境检测等系列,共6000余种产品。其中,700多种产品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批准为国家标准物质。自主研发生产食品检测标准物质1000余种,包含着色剂、甜味剂、防腐剂、瘦肉精、三聚氰胺等品类。
  • 卫生部修订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膨化食品拟禁铝
    卫生部拟修订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限制含铝添加剂使用   卫生部15日起就《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修订稿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新标准拟进一步限制含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以降低我国居民膳食铝摄入过量可能带来的健康风险。我国居民膳食铝暴露风险评估结果显示,7岁至14岁儿童通过膨化食品摄入的铝相对较高,并且随着年龄降低,铝摄入量有增高的趋势,膨化食品是该类人群铝摄入量主要来源之一。   卫生部15日起就《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修订稿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新标准拟进一步限制含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以降低我国居民膳食铝摄入过量可能带来的健康风险。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评估结果显示,我国低年龄组和高食物消费量人群膳食铝摄入量均已超过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专家联合委员会(JECFA)确定的每周耐受摄入量(2mg/kg体重/周)。面粉及面制品是我国膳食铝的主要来源。   为降低我国居民膳食铝摄入量,新修订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拟修订9种含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撤销3种含铝食品添加剂品种及其使用规定,其中包括删除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作为膨松剂用于发酵面制品的使用规定,以及撤销所有含铝食品添加剂(包括合成着色剂铝色淀)在膨化食品中的使用规定。   我国居民膳食铝暴露风险评估结果显示,7岁至14岁儿童通过膨化食品摄入的铝相对较高,并且随着年龄降低,铝摄入量有增高的趋势,膨化食品是该类人群铝摄入量主要来源之一。   为保护儿童身体健康,新标准拟撤销膨化食品中12种含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其中涉及的合成着色剂品种有:赤藓红及其铝色淀、靛蓝及其铝色淀、亮蓝及其铝色淀、柠檬黄及其铝色淀、日落黄及其铝色淀、胭脂红及其铝色淀、诱惑红及其铝色淀。   此外,新标准还将撤销含铝食品添加剂酸性磷酸铝钠、硅铝酸钠和辛烯基琥珀酸铝淀粉的品种,并删除其使用规定。   相关报道:卫生部拟撤销14种食品添加剂 膨化食品拟禁铝   15日,卫生部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征求意见稿),修订含铝食品添加剂规定,以解决我国居民铝摄入量超量问题,其中儿童膨化食品拟禁含铝添加剂。从总体品种上看,卫生部共拟撤销14种食品添加剂。   北方60%居民铝摄入超量   据了解,标准修订在2011年立项,由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以下简称“评估中心”)牵头,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国家粮食局标准质量中心等机构参与。其间工作组召开了10多次标准修订会议,完成了食品添加剂的管理范畴、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等内容修订工作。   据了解,2011年6月,在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下的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第74次大会上,将铝的暂定每周耐受摄入量(PTWI)修订为每公斤体重2mg。参考这一评价结果,我国评估中心2011年组织的对食品中铝的风险评估结果显示,我国全人群平均膳食铝摄入量低于2mg/kg体重/周 但低年龄组和高食物消费量人群膳食铝摄入量均已超量。   面粉及面制品是我国膳食铝的主要来源,北方地区居民由于面食消费量高,有60%居民的铝摄入量超量。相比之下,我国膳食铝摄入量高于其他国家。显示我国需要采取措施降低居民膳食铝摄入量,以降低铝摄入过量可能带来的健康风险。   据此,评估中心研究结果建议修订9种含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撤销3种含铝食品添加剂品种及其使用规定。   儿童膨化食品拟禁含铝添加剂   我国居民膳食铝暴露风险评估结果显示,7-14岁儿童通过膨化食品摄入的铝相对较高,并且随着年龄降低,铝摄入量有增高的趋势,膨化食品成为儿童铝摄入量主要来源之一。为保护儿童身体健康,新标准拟撤销膨化食品中12种含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其中涉及的合成着色剂品种有:赤藓红及其铝色淀、靛蓝及其铝色淀、亮蓝及其铝色淀、柠檬黄及其铝色淀、日落黄及其铝色淀、胭脂红及其铝色淀、诱惑红及其铝色淀。   此外,新标准还将撤销含铝食品添加剂酸性磷酸铝钠、硅铝酸钠和辛烯基琥珀酸铝淀粉的品种。   明确油条等含铝添加剂规定   根据评估结果,面食含铝量最高,且面粉、馒头、油条对铝暴露量的贡献率最高,因此新标准中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两种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范围由原来的“小麦粉及其制品”修改为“油炸面制品”和“面糊(如用于鱼和禽肉的拖面糊)、裹粉、煎炸粉”,并规定了使用量和残留量。这意味着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范围大大缩小。
  • 新西兰修订《澳新食品标准法典》
    近日,新西兰食品安全局(NZFSA)发布了对《新西兰(澳大利亚、新西兰食品标准法典)食品标准2002》的第31号修订案。   该修订案对《食品标准法典》作了第117号修订,主要内容如下:   1、允许在糖霜和糖粉中使用食用色素3号赤藓红   2、允许使用由转基因玉米(耐除草剂)LineDP-098140-6加工的食品   3、允许使用β-半乳糖苷酶作为加工助剂(酶)   4、允许使用麦芽四糖淀粉酶作为加工助剂(酶)。   该修订案将于2010年9月2日生效。
  • 我国食品安全标准远远滞后
    安全事件频发,食品标准可以相信谁?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然而近年来,食品安全却成为争议最大、批评最多的民生问题之一。2010年,食品安全问题也是层出不穷。在种种食品陷阱面前,人们不禁要问,现在吃什么才是安全的?面对质疑,行业规范模棱两可,权威标准或滞后或缺失,普通人应该相信谁?监管怎样摆脱疲软,问责如何不再松垮,我国食品安全怎样尽快“由乱而治”?   公信力遭遇危机   2010年1月,海南“毒豇豆”事件曝光,人人谈“豇”色变 3月,屡禁不止的“地沟油”再度现身,又让公众在外出就餐时蒙上了一层心理阴影 7月,三聚氰胺超标奶粉卷土重来 8月,南京医疗机构陆续收治了疑似食用小龙虾致横纹肌溶解综合征的患者 10月,“铁强化酱油”推广引起争议 11月,植物奶油事件又惹得消费者们颇为纠结 12月,“漂白”蘑菇、“化学”火锅,出口蔬菜农药残留超标40多倍……   不需要特别细心即可发现,食品问题的发生有着“老套路”——总是媒体或者网民曝光在先,才引起行业和主管部门的重视和采取行动,普通消费者一再成了“试错”的对象。监管部门除了坐等举报上门,甚少主动作为。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公信力面临不小危机。12月15日,某部门网站对是否禁止使用面粉增白剂——过氧化苯甲酰和过氧化钙公开征求意见,同时称,拟从明年12月起禁用面粉增白剂。消息一公布,引起各方关注,也引来质疑不断:为何要等一年?难道消化生产企业的库存,降低对产业的冲击,比亿万人的健康还重要?   标准制订远远滞后   近些年,不少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均与食品添加剂滥用有关。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营养与食品专家郭红卫教授说,对添加剂的监管缺失往往因为无据可依,“我国食品安全标准制订远远滞后。”   上海理工大学食品研究所所长徐斐说,《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食品添加剂应当在技术上确有必要且经过风险评估证明安全可靠,方可列入允许使用的范围。”但目前我国2200种食品添加剂,有检验方法标准的,只占总数的不到四成。相关的科研远远落后,甚至于出现国外禁用而国内推广的尴尬。如瘦肉精,1988年欧洲就禁止将其用于饲料添加,而同时期我国却将其作为科研攻关项目甚至高校“重点课题”予以推广,上世纪90年代末期才开始查禁,流毒至今未尽。   专家表示,食品安全领域出现的乱象并非偶发。一方面,极少数人和一些企业对生命缺少基本敬畏,利令智昏,无视基本的道德底线 另一方面,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管不作为或作为不够,对问题食品的生产与销售,事实上起到了间接的“纵容”,“保护食品安全的需求,与有力监管这一公共服务产品的提供之间,还不相匹配。”   强化问责防患未然   日前传来消息,全国人大常委会本月20日审议的刑法修正案(八)草案新增了食品安全监管渎职犯罪,修改了食品安全犯罪的刑罚条件,强化刑法对食品安全这一重大民生问题的保护。草案明确规定,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要担刑责。据了解,目前我国刑法对相关渎职犯罪如 “环境监管失职罪”、“商检失职罪”等,最高刑期都不超过三年,而 “食品安全监管渎职罪”最高刑期设定为十年,成为渎职罪最重的量刑,可见立法部门对食品安全的重视。   专家表示,增设“食品安全渎职罪”,虽然来得有些迟,但还是让百姓充满期待。食品安全究责,走出了“刑不及官”的误区,“监管部门官员只有切实感受到巨大的压力,并通过他们将这种压力传导到食品生产、加工、销售各个环节,才能保证食品的安全生产和规范流通。”   但专家同时直言,目前我国食品是多头监管,从农产品种植到加工生产流通,农业、卫生、工商和质监都各管一段,有交叉,有空白,有死角,“怎样建立一个多方合力而不是互相推卸责任的食品安全机制,仍是目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郭红卫说,随着时代的迅速发展,中外食品安全都已进入高风险时期。一方面,人们的要求与标准在提高 另一方面,新技术运用、环境因素改变等,都给食品安全打上了不确定的系数。一些国家的经验可资借鉴,如重视食品安全的预见性与风险评估,对标准实施动态管理,问题食品上市后主动召回等。   据悉,今年上海已在全国率先成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业委员会”,把涉及食品生产的上、中、下游专家集结在一个平台,对可能存在的问题“前置”处理,同时加强研究与行政管理、临床标准与实际监管指标的衔接,尽最大努力防患未然。   新闻回放   寒冬里,热气腾腾的火锅成了都市人饮食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本月有媒体对南京市场调查发现,由飘香剂、辣椒精和火锅红等添加剂组成的火锅锅底,几近“泛滥”。   据火锅店内部人士介绍,用化学添加剂制成的火锅锅底,比用纯种火锅材料制成的锅底成本上要低了很多,“现在市场上80%多的火锅,都包含这样的化学底料。”对此,中国烹饪协会火锅专业委员会回应:占全国7成份额的100家火锅企业底料检查100%合格。然而进一步调查发现,不但南京,在北京、安徽、山东等地都发现了大量使用 “火锅飘香剂”、“火锅红”、“辣椒精”的现象。网友忍不住感慨:“哥吃的不是火锅,哥在做化学试验……”   某地卫生监督工作人员直言,对于餐饮服务环节能否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及用量和范围等问题,我国尚没有明确规定。
  • 韩国拟修订33种食品添加剂标准规格
    2010年9月3日,韩国食品药物管理局发布第2010-189号预告通知:食品添加剂标准和规范拟定修改案。   该拟定法规修订“食品添加剂一般标准”及33种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1)、婴幼儿配方及配方辅助食品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重新分类名单。   (2)、修订以下33种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亚硒酸钠Sodium selenite 钼酸铵ammonium molybdate 氯化铬chromic chloride 葡萄糖酸锌zinc gluconate 葡萄糖酸铜copper gluconate 腺苷-5'-单磷酸5'-adenylic acid 5-胞苷酸5'-cytidylic acid 5'-胞苷酸二钠disodium 5'-cytidylate disodium 5'-uridylate 硫酸铜cupric sulfate 硫酸锌zinc sulfate 萄糖酸亚铁ferrous gluconate 叶绿醌phylloquinone 葡萄糖酸锰manganese gluconate L-抗坏血酸硬脂酸L-ascorbyl stearate 甜菊甙steviol glycoside 酶改性甜菊糖enzymatically modified stevia 柠檬黄(其铝湖色) tartrazine (其铝湖色) 日落黄FCF (其铝湖色) 蓝光酸性红(其铝湖色) 赤藓红erythrosine 胭脂红 ponceau 4R 艳红(其铝湖色) 固绿。
  •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废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乳与乳制品中 L-羟脯氨酸的测定》等7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食品函〔2019〕556号)要求,现决定自2023年10月15日废止以下7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其编号和名称如下:DBS22/010-2013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面制食品中十二烷基苯磺酸钠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荧光检测器法》DBS22/013-2013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α-玉米赤霉烯醇和赤霉烯酮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DBS22/017-2013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柑橘类水果及其饮料中橘红 2 号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DBS22/018-2013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鲜(冻)畜肉中鸭源性成分的定性检测PCR 方法》DBS22/003-2012《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生牛乳中雄激素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DBS22/004-2012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植物油中胆固醇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DBS22/008-2012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乳与乳制品中 L-羟脯氨酸的测定》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10月8日
  • 我国化妆品功效标准起草中
    现状:名词混乱 功效标准缺位   众所周知,目前对化妆品划分为普通化妆品和特殊用途化妆品两类,管理方式各有不同,其中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祛斑、防晒类为特殊化妆品,实施审批制,取得批准文号后方可生产、销售 其他普通化妆品则在各省(区、市)化妆品卫生监管部门做好备案即可。而在《化妆品卫生规范》中,详细规定了化妆品中禁用和限用物质 限用防腐剂、防晒剂和着色剂 规定了化妆品包装的基本要求:规定了最终产品必须使用安全,不得对使用部位产生明显刺激和损伤,且无感染性等众多内容。   “但没有一项规定是针对化妆品的功效的。”北京工商大学化工学院副教授赵华表示,他是皮肤用化妆品功效性评价标准(由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的起草人之一。赵华介绍说:“化妆品行业其实已存在若干标准:有针对重金属含量的,有针对原材料的,有针对膏、霜、粉、乳液这些基本形态做出规定的,有针对外包装的……但是,一瓶标注着‘美白霜’的化妆品,是否真的能美白、美白功效如何?谁也不知道。消费者购买之后,即使觉得毫无效果,也没有办法。”   赵华表示,目前惟一一个功效评价标准做得比较好的就是防晒类化妆品,这类产品有个通用的标准:SPF值。所谓SPF值,即防晒系数,表明防晒用品所能发挥的防晒效能的高低。它是根据皮肤的最低红斑剂量来确定的。SPF防晒系数的数值适用于每一个人,其计算方法是:假设紫外线的强度不会因时间改变,一个没有任何防晒措施的人如果待在阳光下20分钟后皮肤会变红,当他采用SPF15的防晒品时,表示可延长15倍的时间,也就是在300分钟后皮肤才会被晒红。另外还有一个指数是PA。PA是1996年日本化妆品工业联合会公布的“UVA防止效果测定法标准”,是目前日系商品中广被采用的标准,防御效果被区分为三级,即PA+、PA++、PA+++,PA+表示有效、PA++表示相当有效、PA+++表示非常有效。   但除此之外,其他化妆品的功效标准都是一片空白。在广告中经常使用的“深度锁水保湿”、“享受时光、点亮青春”、“肌肤寸寸嫩滑”、“28天让你草地变森林”等语句,用含混不清的表述和暗示,刻意地夸大了产品功效。   完善:制定太难 推广尚待时日   “我们联合了中国检验检疫科学院、空军总医院,还有上海家化、欧莱雅等知名企业,研究了4年,目前也只有一项‘保湿化妆品标准’基本成型。”赵华表示,制定化妆品功效标准是一件太复杂的事。   赵华拿出起草的“保湿标准”向记者介绍,保湿功效的检测方法应该是最简单的一种:电容法测定皮肤角质层水分含量。它的原理是基于水和其他物质的介电常数差异显著,按照皮肤含水量的不同,测得的皮肤的电容值不同,其观测参数可代表皮肤水分值。检测时,环境温度应保持22±1℃,湿度保持在50±5%,需选用30名以上的志愿者,受试部位前2~3天不能使用任何产品(化妆品或外用药品)。试验前,受试者需要统一清洁双手前臂内侧,用干的面巾纸擦拭干净。清洁后在受试者双手前臂内侧做好测量区域标记。实验中左右手前臂内侧标记4×4cm2试验区域,同一手臂可同时标记多个区域,区域间隔1cm。测试产品和空白对照均随机分布在左右手臂上。涂抹后分别测量1小时、2小时、4小时受试区域和空白对照区域的皮肤含水量。   “但是,这样的检测方法也受到了各种局限:首先是地域,比如上海和北京,温湿度差距太大,即使是同一个试验者在不同的地点,得出的数据也会相差很大。其次是人体变化,即使是同一个人、同一地点,不同时间段也会测出不同的结果。”赵华介绍,结果的随机性是标准迟迟难以出炉的主要原因。而化妆品的功效其实并不难判定,比如美白产品,可以检测使用前后皮肤的色度和黑色素值是否有变化 抗皱产品,可检测皮肤的纹理度是否变化 育发产品则更简单……   “我们现在只能做这样的事:同类产品比对结果。即同时使用测试品和对照品,进行功效比对,最后出具检测报告。”赵华表示,相关的功效标准正在制定中,最快明年就可以出台。“届时无论是厂家还是消费者,只要有硬件设备,都可以自己利用标准来对化妆品做出评测。”那么,今后的化妆品能否如防晒指数那样,直接标以“保湿指数”、“美白指数”、“抗皱指数”呢?“这是一个理想的结果,意味着对化妆品的产品说明、广告用语做出了严格规范,让消费者对功效一目了然。但是让标准实际用于产品中并得到大众的承认,还需要很长的时间。”赵华说。
  • 关注消费品标准:中国标准比国际低吗
    悄然之间,国民消费升级的步伐加速,人们日常消费越来越注重品质、安全、细节。相比之下,国产消费品升级的进程有些滞后,一些消费者加入“海淘族”。  标准是质量的基准线。有人说,消费品生产升级缓慢都是标准惹的祸,因为中国标准与国际标准相比水平偏低。中国消费品标准真的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吗?咱们的差距在哪儿?  中国标准总体水平不低  比对中外3816项消费品安全技术指标,有3000项与国际国外要求一致  “口罩要参照欧洲EN149、美国NIOSH标准来选,净水器要买美国NSF认证的,空气净化器得选经过美国CADR认证的̷̷”北京的准妈妈冯女士有一套自己的买东西准则,对各大生活用品的各大标准了如指掌、如数家珍。而最让她信赖的当属欧盟标准,对于中国标准,冯女士表示感觉国内标准在一些方面太宽松了、不够严,“还是有些不放心。”  中国标准的真实水平如何?  80%——国际标准的转化率(即国际标准被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国内标准采纳的比例)基本超过80%。国际标准化组织制定的标准是国际贸易的基础,也是产品参与国际竞争的入场券。目前,我国在家用电器、照明电器、纺织品、服装、家具、玩具、鞋类产品、纸质品、洗涤用品等主要消费品行业转化率均已超过80%,有些行业甚至更高一些。  79%——安全技术指标一致性达79%。国家标准委2014年启动了消费品安全国内外标准比对行动,在首批比较的12个行业3816项指标中,有3000项左右技术指标能够与国际技术法规和标准要求保持一致性,比重为79%。  具体而言,有2299项严于国际国外,728项与国际国外一致,529项宽于国际国外,260项与国际国外存在差异。71%的指标严于或与欧盟相关指令与协调标准一致 74%的指标严于或与美国相关法律法规与标准一致 90%的指标严于或与日本、加拿大的相关法律法规与标准一致。  “对比结果显示,我国消费品安全标准与国外相比总体水平并不低。”国家标准委工业标准二部主任戴红说,在储水式电热水器的防电墙要求、电压力锅、豆浆机等液态加热器的安全要求、纸质品的卫生要求等方面,中国标准甚至严于国际标准。  中国标准的水平还可从中国参与国际标准修制订的深度看出。  国家标准委主任田世宏介绍,目前在纺织服装、家用电器、烟花爆竹、制鞋、钟表等领域,我国承担了国际标准化组织、国际电工委员会两大国际组织下属10个技术机构的主席、副主席或秘书处、联合秘书处工作。  “在这10个机构中,我们都实质性地参与甚至领头承担国际标准的制定工作。”田世宏说,在家庭服务机器人等新兴技术领域、玩具等热点安全领域,中国也在推进相关国际标准的研制工作。  差距在化学安全领域  国外标准从安全要素出发,力求覆盖范围最大化,中国标准长期以来局限在行业内部  为何一些消费者会形成“国外标准更严格”的印象呢?  “我国与国外标准的差距主要体现在化学安全方面,且落后较多,而这恰恰是消费者颇为关注的领域。”戴红说。  高先生和妻子最近正在为即将出生的宝宝挑选儿童安全座椅,夫妻俩首选国外的牌子。“除了物理性能上的安全,我更关心座椅的塑料、面料等原材料是否含有有毒物质。”高先生说,化学物质的侵害看不见、摸不着但危害大,需要格外注意。  今年6月,欧洲化学品管理局发布了第15批SVHC清单(需要高度关注的物质清单),至此欧盟REACH法规(《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法案》)累计发布的清单中共有169种化学物质。根据REACH法规,如果物品中含有任何一种SVHC候选清单中的物质,且该物质的含量超过0.1%,则有告知消费者的义务。  以儿童安全座椅为例,我国国家标准仅针对8种可迁移元素(锑、砷、钡、镉、铬、铅、汞、硒)做出了限量要求,而欧洲则建立起了跨行业的化学品管控标准。可以说,我国消费品标准中涉及的化学危害指标不仅少且缺乏全产业链的通用要求。“尽管标准对部分化学物质进行了限量要求,但由于缺乏基础研究和伤害案例,仅能被动跟随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法规变化。”戴红说,我国标准仅针对产品领域进行化学安全要求,缺乏类似国外法律法规覆盖跨领域、全产业链的通用要求。  究其根本,差距源自我国与欧美发达国家在标准化理念上的差异。  一方面,欧美发达国家注重从安全要素出发,制定跨行业领域的顶层通用法规,强调源头控制。如欧盟REACH法规、ROHS指令等,均是以安全要素为线索,涉及前后产业链和相关产品,力求安全要求覆盖范围最大化。  “而我国长期以来制定标准更多是为了服务于行业管理,以产品为线索,局限在行业内部制定安全标准。虽然围绕具体某种产品的安全要求比较全面、系统,但标准适用范围窄,既容易出现标准的交叉重复,又容易出现标准覆盖不到的空白区域。”戴红说。  另一方面,欧美发达国家重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消费者所推崇的美国NIOSH口罩标准就是团体标准。而在去年标准化改革方案出台前,行业标准在我国尚不具备法律地位。即使是企业自己制定、内部使用的企业标准,也须到政府部门履行备案甚至审查性备案。  “国标其实只是个进入门槛,为适应市场竞争,追求更好水平的企业标准水平往往反而更高。”戴红说。  不让标准有短板  2020年,重点领域消费品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达到95%以上  消费升级,标准必须迎头赶上。近日发布的《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明确提出,到2020年,消费品整体质量要得到明显提升,重点领域消费品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达到95%以上。  “标准是动态变化的,比对工作将加快推进。”国家标准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说,首批中外消费品安全技术标准的比对集中在儿童用品(玩具、童鞋、童装、童车)、服装纺织、家用电器、首饰、家具、纸制品、插头、涂料等12个领域。根据《提升规划》,比对工作将逐步常态化,一方面要建立起消费品标准比对与报告制度,另一方面,要加强国内外标准比对数据资源的建立。除了关键技术指标的对比,比对工作也将拓展至试验方法的比对验证。  重要国际标准转化速度将加快。“我们将通过建设一批消费品的标准化示范区,探索经验、树立标杆,以期推动我国消费品标准更快地与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接轨,满足大家对更高品质消费品的需求。”田世宏说。  标准的结构优化也在同步推进。记者了解到,去年出台的标准化改革方案,赋予了团体标准合法身份。今后,我国将鼓励具备相应能力的学会、协会、联合会等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标准,供市场自愿选用。此外,还对团体标准不设行政许可,由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自主制定发布。  中国玩具和婴童用品协会就于今年6月发布儿童安全座椅的团体标准,其在三个方面都严于国家标准,并增加了对pH值、甲醛、邻苯二甲酸酯、阻燃剂等化学元素的限量要求。更为可贵的是,这一团体标准得到了15家企业的认同,他们发布声明自愿执行此标准。  在企业标准方面,根据改革方案,将逐步取消政府对企业产品标准的备案管理,推行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企业自我声明公开标准的视同完成备案。“希望通过这些举措,增加标准的有效供给,构建更成熟的中国标准体系。”田世宏说。
  • 质检总局公布我国最新食品添加剂标准目录
    国家质检总局7月26日消息,我国最新的食品添加剂标准目录公布,详细见下表: 食品添加剂品种名称 标准名称 备注 1.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 GB 1987-2007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   2.食品添加剂 乳酸 GB 2023-2003 食品添加剂 乳酸   3.食品添加剂 dl-酒石酸 GB 15358-2008 食品添加剂 dl-酒石酸   4.食品添加剂 L(+)-酒石酸 GB 25545-2010 食品添加剂 L(+)-酒石酸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5.食品添加剂 L-苹果酸 GB 13737-2008 食品添加剂 L-苹果酸   6.食品添加剂 DL-苹果酸 GB 25544-2010 食品添加剂 DL-苹果酸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7.食品添加剂 冰乙酸(冰醋酸) GB 1903-2008 食品添加剂 冰乙酸(冰醋酸)   8.食品添加剂 碳酸钾 GB 25588-2010 食品添加剂 碳酸钾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9.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钾 GB 14889-1994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钾   10.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钠 GB 6782-2009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钠   11.食品添加剂 富马酸 GB 25546-2010 食品添加剂 富马酸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2.食品添加剂 磷酸三钾 GB 25563-2010 食品添加剂 磷酸三钾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3.食品添加剂 碳酸氢三钠(倍半碳酸钠) GB 25586-2010 食品添加剂 碳酸氢三钠(倍半碳酸钠)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4.食品添加剂 盐酸 GB 1897-2008 食品添加剂 盐酸   15.食品添加剂 氢氧化钠 GB 5175-2008 食品添加剂 氢氧化钠   16.食品添加剂 碳酸钠 GB 1886-2008 食品添加剂 碳酸钠   17.食品添加剂 氢氧化钙 GB 25572-2010 食品添加剂 氢氧化钙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8.食品添加剂 氢氧化钾 GB 25575-2010 食品添加剂 氢氧化钾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9.食品添加剂 碳酸氢钾 GB 25589-2010 食品添加剂 碳酸氢钾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20.食品添加剂 磷酸二氢钾 GB 25560-2010 食品添加剂 磷酸二氢钾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21.食品添加剂 磷酸三钠 GB 25565-2010 食品添加剂 磷酸三钠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22.食品添加剂 磷酸二氢钙 GB 25559-2010 食品添加剂 磷酸二氢钙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23.食品添加剂 磷酸氢钙 GB 1889-2004食品添加剂 磷酸氢钙   24.食品添加剂 焦磷酸二氢二钠 GB 25567-2010 食品添加剂 焦磷酸二氢二钠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25.食品添加剂 焦磷酸钠 GB 25557-2010 食品添加剂 焦磷酸钠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26.食品添加剂 乳酸钠(溶液) GB 25537-2010 食品添加剂 乳酸钠(溶液)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27.食品添加剂 磷酸 GB 3149-2004 食品添加剂 磷酸   28.食品添加剂 六偏磷酸钠 GB 1890-2005 食品添加剂 六偏磷酸钠   29.食品添加剂 硫酸钙 GB 1892-2007 食品添加剂 硫酸钙   30.食品添加剂 乳酸钙 GB 6226-2005 食品添加剂 乳酸钙   31.食品添加剂 L-乳酸钙 GB 25555-2010 食品添加剂 L-乳酸钙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32.食品添加剂 磷酸三钙 GB 25558-2010 食品添加剂 磷酸三钙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33.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一钠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一钠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 34.食品添加剂 亚铁氰化钾(黄血盐钾) GB 25581-2010 食品添加剂 亚铁氰化钾(黄血盐钾)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35.食品添加剂 二氧化硅 GB 25576-2010 食品添加剂 二氧化硅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36.食品添加剂 硅铝酸钠 GB 25583-2010 食品添加剂 硅铝酸钠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37.食品添加剂 滑石粉 GB 25578-2010 食品添加剂 滑石粉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38.食品添加剂 微晶纤维素 食品添加剂 微晶纤维素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 39.食品添加剂 叔丁基-4-羟基茴香醚 GB1916-2008 食品添加剂 叔丁基-4-羟基茴香醚   40.食品添加剂 二丁基羟基甲苯(BHT) GB 1900-2010 食品添加剂 二丁基羟基甲苯(BHT)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41.食品添加剂 没食子酸丙酯 GB 3263-2008食品添加剂 没食子酸丙酯   42.食品添加剂 茶多酚 QB 2154-1995(2009)食品添加剂 茶多酚   43.食品添加剂 植酸(肌醇六磷酸) HG 2683—1995(2007)食品添加剂 植酸(肌醇六磷酸)   44.食品添加剂 特丁基对苯二酚 GB 26403-2011食品添加剂 特丁基对苯二酚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7号 45.食品添加剂 甘草抗氧物 QB 2078-1995(2009)食品添加剂 甘草抗氧物   46.食品添加剂 抗坏血酸钙 GB 15809-1995食品添加剂 抗坏血酸钙   47.食品添加剂 L-抗坏血酸棕榈酸酯 GB 16314-1996食品添加剂 L-抗坏血酸棕榈酸酯 食品添加剂 抗坏血酸棕榈酸酯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 48.食品添加剂 迷迭香提取物 QB/T 2817-2006食品添加剂 迷迭香提取物   49.食品添加剂 D-异抗坏血酸钠 GB 8273-2008食品添加剂 D-异抗坏血酸钠   50.食品添加剂 D-异抗坏血酸 GB 22558-2008食品添加剂 D-异抗坏血酸   51.食品添加剂 抗坏血酸钠 GB 16313-1996食品添加剂 抗坏血酸钠   52.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E(dl-a-醋酸生育酚) GB 14756-2010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E(dl-a-醋酸生育酚)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53.食品添加剂 山梨酸 GB 1905-2000食品添加剂 山梨酸   54.食品添加剂 山梨酸钾 GB 13736-2008食品添加剂 山梨酸钾   55.食品添加剂 羟基硬脂精(氧化硬脂精) 食品添加剂 羟基硬脂精(氧化硬脂精)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 56.食品添加剂 硫代二丙酸二月桂酯 食品添加剂 硫代二丙酸二月桂酯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 57.食品添加剂 连二亚硫酸钠(保险粉) GB 22215-2008食品添加剂 连二亚硫酸钠(保险粉)   58.食品添加剂 焦亚硫酸钠 GB 1893-2008食品添加剂 焦亚硫酸钠   59.食品添加剂 无水亚硫酸钠 GB 1894-2005食品添加剂 无水亚硫酸钠   60.食品添加剂 焦亚硫酸钾 GB 25570-2010 食品添加剂 焦亚硫酸钾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61.食品添加剂 亚硫酸氢钠 GB 25590-2010 食品添加剂 亚硫酸氢钠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62.食品添加剂 硫磺 GB 3150—2010 食品添加剂 硫磺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63.食品添加剂 碳酸氢铵 GB 1888-2008食品添加剂 碳酸氢铵   64.食品添加剂 酒石酸氢钾 GB 25556-2010 食品添加剂 酒石酸氢钾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65.食品添加剂 复合膨松剂 GB 25591-2010 食品添加剂 复合膨松剂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66.食品添加剂 硫酸铝钾 GB 1895-2004食品添加剂 硫酸铝钾   67.食品添加剂 硫酸铝铵 GB 25592-2010 食品添加剂 硫酸铝铵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68.食品添加剂 羟丙基淀粉醚 QB 1229-1991(2009)食品添加剂 羟丙基淀粉醚   69.食品添加剂 山梨糖醇液 GB 7658-2005食品添加剂 山梨糖醇液   70.食品添加剂 聚葡萄糖 GB 25541-2010 食品添加剂 聚葡萄糖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71.食品添加剂 碳酸氢钠 GB 1887-2007食品添加剂 碳酸氢钠   72.食品添加剂 碳酸钙 GB 1898-2007食品添加剂 碳酸钙   73.食品添加剂 碳酸镁 GB 25587-2010 食品添加剂 碳酸镁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74.食品添加剂 偶氮甲酰胺 食品添加剂 偶氮甲酰胺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 75.食品添加剂 苋菜红 GB 4479.1—2010 食品添加剂 苋菜红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76.食品添加剂 苋菜红铝色淀 GB 4479.2-2005食品添加剂 苋菜红铝色淀   77.食品添加剂 胭脂红 GB 4480.1-2001食品添加剂 胭脂红   78.食品添加剂 胭脂红铝色淀 GB 4480.2-2001食品添加剂 胭脂红铝色淀   79.食品添加剂 柠檬黄 GB 4481.1—2010 食品添加剂 柠檬黄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80.食品添加剂 柠檬黄铝色淀 GB 4481.2—2010 食品添加剂 柠檬黄铝色淀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81.食品添加剂 日落黄 GB 6227.1—2010 食品添加剂 日落黄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82.食品添加剂 日落黄铝色淀 GB 6227.2-2005食品添加剂 日落黄铝色淀   83.食品添加剂 亮蓝 GB 7655.1-2005食品添加剂 亮蓝   84.食品添加剂 亮蓝铝色淀 GB 7655.2-2005食品添加剂 亮蓝铝色淀   85.食品添加剂 新红 GB 14888.1-2010 食品添加剂 新红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86.食品添加剂 新红铝色淀 GB 14888.2-2010 食品添加剂 新红铝色淀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87.食品添加剂 诱惑红 GB 17511.1-2008食品添加剂 诱惑红   88.食品添加剂 诱惑红铝色淀 GB 17511.2-2008食品添加剂 诱惑红铝色淀   89.食品添加剂 赤藓红 GB 17512.1-2010 食品添加剂 赤藓红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90.食品添加剂 赤藓红铝色淀 GB 17512.2-2010 食品添加剂 赤藓红铝色淀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91.食品添加剂 β-胡萝卜素 GB 8821—2010 食品添加剂 β-胡萝卜素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92.食品添加剂 天然β-胡萝卜素 QB 1414-1991(2009)食品添加剂 天然β-胡萝卜素   93.食品添加剂 甜菜红 QB/T 3791-1999(2009)食品添加剂 甜菜红   94.食品添加剂 紫胶红色素 GB 4571—1996食品添加剂 紫胶红色素   95.食品添加剂 辣椒红 GB 10783-2008食品添加剂 辣椒红   96.食品添加剂 焦糖色(亚硫酸铵法、氨法、普通法) GB 8817-2001食品添加剂 焦糖色(亚硫酸铵法、氨法、普通法)   97.食品添加剂 红米红 GB 25534-2010 食品添加剂 红米红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98.食品添加剂 栀子黄 GB 7912-2010 食品添加剂 栀子黄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99.食品添加剂 菊花黄 QB 3792-1999(2009)食品添加剂 菊花黄   100.食品添加剂 黑豆红 QB 3793-1999(2009)食品添加剂 黑豆红   101.食品添加剂 高粱红 GB 9993-2005食品添加剂 高粱红   102.食品添加剂 可可壳色素 GB 8818-2008食品添加剂 可可壳色素   103.食品添加剂 红曲米(粉) GB 4926-2008食品添加剂 红曲米(粉)   104.食品添加剂 红曲红 GB 15961-2005食品添加剂 红曲红   105.食品添加剂 天然苋菜红 QB 1227-1991(2009)食品添加剂 天然苋菜红   106.食品添加剂 姜黄色素 QB 1415-1991(2009)食品添加剂 姜黄色素   107.食品添加剂 叶绿素铜钠盐 GB 26406-2011 食品添加剂 叶绿素铜钠盐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7号 108.食品添加剂 萝卜红 GB 25536-2010 食品添加剂 萝卜红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09.食品添加剂 二氧化钛 GB 25577-2010 食品添加剂 二氧化钛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10.食品添加剂 蔗糖脂肪酸酯 食品添加剂 蔗糖脂肪酸酯 GB 8272-2009食品添加剂 蔗糖脂肪酸酯   食品添加剂 蔗糖脂肪酸酯(丙二醇法) GB 10617-2005食品添加剂 蔗糖脂肪酸酯(丙二醇法)   食品添加剂 蔗糖脂肪酸酯(无溶剂法) QB 2245-1996(2009)食品添加剂 蔗糖脂肪酸酯(无溶剂法)   111.食品添加剂 酪蛋白酸钠 QB/T 3800-1999(2009)食品添加剂 酪蛋白酸钠(原GB 10797-89)   112.食品添加剂 蒸馏单硬脂酸甘油酯 GB 15612-1995 食品添加剂 蒸馏单硬脂酸甘油酯   113.食品添加剂 山梨醇酐单硬脂酸酯(司盘60) GB 13481-2010 食品添加剂 山梨醇酐单硬脂酸酯(司盘60)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14.食品添加剂 山梨醇酐单油酸酯(司盘80) GB 13482-2010 食品添加剂 山梨醇酐单油酸酯(司盘80)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15.食品添加剂 单、双硬脂酸甘油酯 GB 1986-2007食品添加剂 单、双硬脂酸甘油酯   116.食品添加剂 辛癸酸甘油酯 QB 2396-1998(2009)食品添加剂 辛癸酸甘油酯   117.食品添加剂 聚氧乙烯木糖醇酐单硬脂酸脂 QB/T 3790-1999(2009)食品添加剂 聚氧乙烯木糖醇酐单硬脂酸脂   118.食品添加剂 木糖醇酐单硬脂酸酯 QB/T 3784-1999(2009)食品添加剂 木糖醇酐单硬脂酸酯   119.食品添加剂 改性大豆磷脂LS/T 3225-1990食品添加剂 改性大豆磷脂(原GB 12486-90)   120.食品添加剂 山梨醇酐单月桂酸酯(司盘20) GB 25551-2010 食品添加剂 山梨醇酐单月桂酸酯(司盘20)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21.食品添加剂 山梨醇酐单棕榈酸酯(司盘40) GB 25552-2010 食品添加剂 山梨醇酐单棕榈酸酯(司盘40)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22.食品添加剂 双乙酰酒石酸单双甘油酯 GB 25539-2010 食品添加剂 双乙酰酒石酸单双甘油酯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23.食品添加剂 三聚甘油单硬脂酸酯 GB 13510-1992食品添加剂 三聚甘油单硬脂酸酯   124.食品添加剂 聚氧乙烯(20)山梨醇酐单硬脂酸酯(吐温60) GB 25553-2010 食品添加剂 聚氧乙烯(20)山梨醇酐单硬脂酸酯(吐温60)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25.食品添加剂 聚氧乙烯(20)山梨醇酐单油酸酯(吐温80) GB 25554-2010 食品添加剂 聚氧乙烯(20)山梨醇酐单油酸酯(吐温80)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26.食品添加剂 果胶 GB 25533-2010 食品添加剂 果胶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27.食品添加剂 卡拉胶 GB 15044-2009食品添加剂 卡拉胶   128.食品添加剂 藻酸丙二醇酯 GB 10616-2004食品添加剂 藻酸丙二醇酯   129.食品添加剂 松香甘油酯和氢化松香甘油酯 GB 10287-1988食品添加剂 松香甘油酯和氢化松香甘油酯 食品添加剂 氢化松香甘油酯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 130.食品添加剂 乳酸脂肪酸甘油酯 食品添加剂 乳酸脂肪酸甘油酯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 131.食品添加剂 乙酰化单、双甘油脂肪酸酯 食品添加剂 乙酰化单、双甘油脂肪酸酯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 132.食品添加剂 硬脂酸钙 食品添加剂 硬脂酸钙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 133.食品添加剂 硬脂酸镁 食品添加剂 硬脂酸镁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 134.食品添加剂 硬脂酰乳酸钙 食品添加剂 硬脂酰乳酸钙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135.食品添加剂 硬脂酰乳酸钠 食品添加剂 硬脂酰乳酸钠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 136.食品添加剂 丙二醇脂肪酸酯 食品添加剂 丙二醇脂肪酸酯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 137.食品添加剂 聚甘油脂肪酸酯 食品添加剂 聚甘油脂肪酸酯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 138.食品添加剂 乳糖醇 食品添加剂 乳糖醇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 139.食品添加剂 α-淀粉酶制剂 GB 8275-2009食品添加剂 α-淀粉酶制剂   140.食品添加剂 糖化酶制剂 GB 8276-2006食品添加剂 糖化酶制剂   141.食品添加剂 果胶酶制剂 QB 1502-1992(2009)食品添加剂 果胶酶制剂   142.食品添加剂 真菌α-淀粉酶 QB 2526-2001(2009)食品添加剂 真菌α-淀粉酶   143.食品添加剂 α-葡萄糖转苷酶 QB 2525-2001(2009)食品添加剂 α-葡萄糖转苷酶   144.食品添加剂 a-乙酰乳酸脱羧酶制剂 GB 20713-2006食品添加剂 a-乙酰乳酸脱羧酶制剂   145.食品添加剂 纤维素酶制剂 QB 2583-2003 纤维素酶制剂   146.食品工业用酶制剂 GB 25594-2010 食品添加剂 食品工业用酶制剂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47.食品添加剂 5'-鸟苷酸二钠 QB/T 2846-2007食品添加剂 5'-鸟苷酸二钠   148.食品添加剂 呈味核苷酸二钠 QB/T 2845-2007食品添加剂 呈味核苷酸二钠   149.食品添加剂 甘氨酸(氨基乙酸) GB 25542-2010 食品添加剂 甘氨酸(氨基乙酸)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50.食品添加剂 L-丙氨酸 GB 25543-2010 食品添加剂 L-丙氨酸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51.食品用石蜡 GB 7189-1994食品用石蜡   152.食品级白油 GB 4853-2008食品级白油   153.食品添加剂 吗啉脂肪酸盐果蜡 GB12489-2010 食品添加剂 吗啉脂肪酸盐果蜡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54.食品添加剂 紫胶(虫胶) LY 1193—1996 食品添加剂 紫胶(虫胶)   155.食品添加剂 松香季戊四醇酯 食品添加剂 松香季戊四醇酯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 156.食品添加剂 巴西棕榈蜡 食品添加剂 巴西棕榈蜡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 157.食品添加剂 蜂蜡 食品添加剂 蜂蜡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 158.食品添加剂 三聚磷酸钠 GB 25566-2010 食品添加剂 三聚磷酸钠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59.食品添加剂 磷酸氢二钾 GB 25561-2010 食品添加剂 磷酸氢二钾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60.食品添加剂 磷酸二氢铵 GB 25569-2010 食品添加剂 磷酸二氢铵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61.食品添加剂 磷酸氢二钠 GB 25568-2010 食品添加剂 磷酸氢二钠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62.食品添加剂 磷酸二氢钠 GB 25564-2010 食品添加剂 磷酸二氢钠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63.食品添加剂 L-赖氨酸盐酸盐 GB 10794-2009 食品添加剂 L-赖氨酸盐酸盐   164.食品添加剂 牛磺酸 GB 14759-2010食品添加剂 牛磺酸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65.食品添加剂 左旋肉碱 GB 17787-1999 食品添加剂 左旋肉碱 食品添加剂 左旋肉碱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 166.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A GB 14750-2010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A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67.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B1(盐酸硫胺) GB 14751-2010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B1(盐酸硫胺)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68.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B2(核黄素) GB 14752-2010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B2(核黄素)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69.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B6(盐酸吡哆醇) GB 14753-2010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B6(盐酸吡哆醇)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70.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C(抗坏血酸) GB 14754-2010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C(抗坏血酸)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71.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D2(麦角钙化醇) GB 14755-2010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D2(麦角钙化醇)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72.食品添加剂 烟酸 GB 14757-2010 食品添加剂 烟酸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73.食品添加剂 叶酸 GB 15570-2010 食品添加剂 叶酸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74.食品添加剂 乳酸亚铁 GB 6781-2007 食品添加剂 乳酸亚铁   175.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钙 GB 17203-1998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钙   176.食品添加剂 葡萄糖酸钙 GB 15571-2010食品添加剂 葡萄糖酸钙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77.食品添加剂 生物碳酸钙 QB 1413-1999(2009)食品添加剂 生物碳酸钙   178.食品营养强化剂 煅烧钙 GB 9990-2009 食品营养强化剂 煅烧钙   179.食品添加剂 L-苏糖酸钙 GB17779-2010 食品添加剂 L-苏糖酸钙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80.食品添加剂 乙酸钙 GB 15572-1995 食品添加剂 乙酸钙及第1号修改单   181.食品添加剂 葡萄糖酸锌 GB 8820-2010 食品添加剂 葡萄糖酸锌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82.食品添加剂 天然维
  • “霸王式危险”源自安全标准的空白与落后
    香港的《壹周刊》7月14日披露了一个惊人的消息——影星成龙代言的霸王洗发水含有被美国认定为致癌物的二恶烷。这条消息出来之后,霸王股价早盘即暴跌14%。   说到这个二恶烷,大家会觉得很陌生,简单来说,其实它就跟食品里面添加的苏丹红一样,有着极强的危险性,但很遗憾,在我国,这种添加剂最多不能添加多少,也跟当年的苏丹红一样,是没有标准的。   霸王公司首席执行官万玉华觉得很冤,他说,全行业都在用这个二恶烷,并且他强调:产品中含少量二恶烷,是绝对对人体无害的。万玉华的底气来自这样一个尴尬的现实:目前的化妆品规范2007版中,不论是原料还是产品中,对被副产品带入的二恶烷含量均未作出明确规定。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去年曾表示,化妆品中含微量二恶烷不会对人体产生伤害。这个表态,恐怕也给了添加二恶烷这一行业惯例的形成以“底气”。   查阅资料可以知道,美国对洗发水原料的行业标准为20PPM以内,成品的二恶烷含量应在10PPM以内(PPM即指百万分率),澳大利亚卫生局则认为,日常消费品中(食品和药品除外),二恶烷的理想限值是30ppm。但在我国,这个限值却一直是个空白。虽然霸王公司一直声称“旗下产品中二恶烷含量均小于10ppm,远低于世界安全指引”,但经验告诉我们,在权威部门的检测结果出来之前,这个说法也就只能将信将疑。   很自然地,我想到了苏丹红事件以及之前一系列的食品安全事件。每次事件中,我们都不得不感叹“原来我国对相关添加剂的使用没有硬性标准”。而在这些事件中,呼吁食品安全标准与发达国家近乎严苛的标准接轨,也都是最强的声音,但遗憾的是,类似呼吁不断出现,说明相关部门根本没打算接轨高标准。   洗发水虽然不是吃的,但一句“二恶烷可以致癌”也足以让你色变,在日用消费品的添加剂使用中,我们与苏丹红一样,处在了空白的保护中。很明显,光是一句疏忽,并不能解释这种令人愤怒的现状——光是二恶烷在美国被认定为致癌物,我们就必须有强制性的安全标准。或许每个国家对二恶烷最高限量的认定会有所不同,但安全标准整个是空白,却怎么也说不过去。事实上,我认为,在存在危险性的化学添加剂问题上,不管是食品还是日用品,为减少伤害国民的风险计,都应该制定偏向于严格的安全标准,毕竟,没有什么东西比老百姓的生命安全更重要。但奇怪的是,无论是食品安全标准还是日用品安全标准,我们却总是要落后一大截——要么没有安全标准,要么就是标准低得可怜。让人们时时生活在未知的危险中,这实在是监管部门的严重失职,霸王的二恶烷风波,只是再次强调了这一点而已。
  • BCEIA 2023,海岸鸿蒙颗粒标准物质强势吸睛
    九月金秋,桂子飘香,两年之约,如期而至。2023年9月6-8日,第二十届北京分析测试学术报告会暨展览会(BCEIA 2023)于北京中国国际展览中心(顺义馆)圆满落幕。此次会议秉承“分析科学创造未来”的愿景,围绕“生命 生活 健康——面向绿色未来”的主题组织了学术报告会、专题论坛及仪器展览会,共吸引了700余家厂商参展,万余名专业观众现场观摩。自正式入场开始,活动现场人潮汹涌,海岸鸿蒙明亮大气的展台人声鼎沸,各式不同的产品整齐有序地陈列在展台上,观众近距离了解各种标准物质的特点及应用。值得一提的是,海岸鸿蒙凭借在颗粒标准物质领域内的独家技术,引来现场众多关注,工作人员为参观者耐心讲解了颗粒标准物质从研发、生产、质量控制等生产程序,以及在环境监测、医疗制药、计量校准等领域发挥的功能作用。来自国内外的参展观众对颗粒标准物质的应用、特点及在各个领域中的重要性有了极大了解,无不认可海岸鸿蒙的研发实力。海岸鸿蒙自1996年成立,便着手颗粒标准物质的研发,27载深耕令海岸鸿蒙颗粒标准物质的研发已达到国内领先、国际前沿水平。其中PM2.5、可见异物等百余种标准物质的研制成功填补了国内的空白,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批准为国家一级、二级标准物质。颗粒产品包括颗粒标准物质和功能微粒两大类,共有3000多种产品,涵盖颗粒尺寸从30纳米到2000微米,涉及聚苯乙烯、不锈钢、二氧化硅、胶体金和多元琼脂糖等不同材质以及彩色微粒、荧光微粒、磁性微粒等不同功能的微粒产品。可以应用在激光粒度仪、流式细胞仪、微粒分析仪、尘埃粒子计数器、液体颗粒计数器、全自动灯检机等仪器的检定校准、分析测试中,也可用于质量控制及科研工作或输液器的滤除滤检测、药典可见异物检测等。颗粒产品可见异物标准物质中国药典用标准物质据工作人员统计,近半数来到海岸鸿蒙的观众表示颗粒标准物质与他们的研究或工作中有着关联性,并希望能够在未来的工作中使用上国产颗粒标准物质,他们深知使用国产颗粒标准物质对保证工作质量、提高设备准确性和优化性价比的重要之处,面对热情的参观者,海岸鸿蒙展台俨然成为了一个交流和学习的平台。展会期间,神州细胞、天津一方等企业,以及计量行业的专家代表前来交流,交谈中,专家代表们为海岸鸿蒙颗粒标准物质的产品竖起大拇指!相关企业先后在现场预约颗粒标物的培训课程,希望通过培训交流可以更好地了解颗粒标准物质的应用和重要性,提高他们的检测水平和质量保障能力。在我国制定的《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中,标准物质研发、推广及应用已经上升为“国家战略”。为满足国内相关企业对颗粒标准物质的应用需求,普及颗粒标准物质的专业知识,实现测量结果的有效溯源和量值统一,助力我国颗粒标准物质行业发展,海岸鸿蒙特开展“颗粒标准物质全国巡回培训班”,帮助更多的企事业及科研单位充分掌握颗粒标准物质的专业知识及具体应用。2023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间,有意者可联系海岸鸿蒙进行课程预约,海岸鸿蒙将进行1对1的精讲培训。此外,仪器信息网、仪器学习网等业界媒体先后来到海岸鸿蒙,围绕着行业未来发展趋势、市场模式变化、产品研发技术、商务合作等话题展开了热烈交谈。经过三天的盛会,BCEIA 2023圆满落幕。本次展会为行业提供了一个国际化的交流与合作平台,推动了领域内的互动与合作,为标准物质行业的未来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此次海岸鸿蒙不仅向业界展示了在标准物质领域技术研发上的雄厚实力,更提高了大众对标准物质行业的认知度。展望未来,海岸鸿蒙将继续深耕标物研发与创新,为各领域提供高质量的标准物质,为行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助力中国标物崛起。
  • 食品添加剂问题不等于标准问题
    近年来,老百姓对于食品添加剂是“谈虎色变”。国家《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也一再去除其中非必要的添加剂种类,尽管反对人士认为,目前并没有证据证明有些被禁用的添加剂是有害的。不过,专家指出,食品添加剂问题并不等同于标准问题,标准并不能确保食品安全。   2011年版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大米被允许添加双乙酸钠(防腐剂)、淀粉磷酸酯钠(增稠剂)、和脱乙酸甲壳素(又名壳聚糖,增稠剂、被膜剂)。根据2011版标准,淀粉磷酸酯钠使用的范围是粮食和粮食制品,包括大米、面粉、杂粮、块根植物、豆类和玉米提取的淀粉等(不包括原粮及焙烤食品),用量为“按生产适量使用”。双乙酸钠在大米中的最大使用量为0.2g/kg,但残留量要小于等于30mg/kg。壳聚糖在大米中使用量为0.1g/kg。   这三种食品添加剂立刻引起了粮食领域专家的注意,有专家表示,大米主要是淀粉、蛋白质和少量脂肪,淀粉和蛋白质相对稳定,在安全水分下,微生物变化非常小。大米可以保持其原有品质,不需要添加任何东西。而且添加的这三种物质在防虫上也没有作用。   国家粮食局标准质量中心原高级工程师谢华民对2011年的这次大米添加剂的风波记忆犹新。他认为,媒体的连续关注,让这三种完全没有必要出现在大米中的食品添加剂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在今年的3月15日,国家卫生部公开信息中公布的新版《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征求意见稿中,这三种添加剂的使用范围都进行了调整,大米彻底从添加剂中解放出来。淀粉磷酸酯钠的使用范围去掉了粮食和粮食制品一类,在双乙酸钠和壳聚糖两种添加剂的使用范围中都没有了大米的身影。   而在两年前的3月,一场持续了几年的关于面粉增白剂的存废之争最终有了结果。卫生部等部门3月1日正式发布公告,撤销食品添加剂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自2011年5月1日起,禁止生产、在面粉中添加这两种物质。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已无技术上的必要性,因此卫生部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联合发布公告,撤销过氧化苯甲酰和过氧化钙作为食品添加剂。   尽管如此,反对方始终认为,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增白剂是有害于健康的,国际食品发展委员会的食品添加剂也是允许使用的,在60mg/kg这一限量标准下使用,不会引起安全问题。   同时指出,加拿大批准的最大添加量为150mg/kg,菲律宾批准的最大添加量为150mg/kg,日本批准的最大添加量为300mg/kg,而美国批准“按生产需要添加”,并未给出最大添加量限值。   在记者采访中,不少专家表示,对于食品添加剂而言,不是必需品,原则上不建议列入《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但是,范志红告诉《中国科学报》记者,食品添加剂的问题其实并非标准问题。   仍以面粉为例,绝大多数消费者每天吃的面制品,比如现做现卖的烙饼、馒头、面条、包子、饺子等无论在超市、早市还是早点摊,都不属于预包装食品,也就是说,这类食品是不需要有食品标签对添加剂作任何说明的。事实上,包括各类餐馆提供的食物在内,理论上,消费者无法保证它们是绝对安全的。在李里特看来,再严苛的法律或是标准、条例,关键还在于监管部门的执行和企业的自律。   不过,范志红提到,食品安全是一项双向教育,买方市场同样需要反思自己的行为。她认为,老百姓在理性层面选择安全,但在感性层面却选择享受。   “酸奶追求黏稠,面粉追求细白,面包追求筋道……如此一来,那些没有任何添加剂的产品是得不到市场的。”因此,她认为,老百姓如何选择食品,一定程度上也影响着非法添加或者食品造假的市场。
  • 目前我国食品安全标准覆盖面能达90%以上
    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不仅追求吃得饱,更关注如何吃得安全、吃得健康。食品安全标准在整个食品安全工作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标准一室主任、研究员朱蕾介绍,“十三五”期间,我国食品安全标准工作成效是非常显著。截至目前,共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1366项。“目前的食品安全标准能够基本覆盖我国市场销售以及老百姓消费的主要食品类别,覆盖面能达到90%以上。”朱蕾表示。进入夏季,食品污染导致的健康问题也随之迎来高发期。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标准二室主任、研究员王君介绍,致病菌是常见的致病性微生物,能够引起人或者动物发生疾病。食品中的致病菌常见的主要有沙门氏菌、副溶血性弧菌、大肠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等。据统计,我国每年由于食品当中的致病菌引起的食源性疾病报告病例数大概占全部报告病例数的将近一半左右。为了控制食品当中的致病菌污染,预防食源性疾病,我国制定了食品当中的致病菌限量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29921-2013),2013年发布,2014年7月正式实施。这个标准在分析我国多年来食源性疾病发生原因的基础上,以及参照国际管理经验,结合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的结果,充分听取国家有关部门、研究机构、行业协会等多方面的意见,对于我们食品当中的肉制品、水产制品、即食蛋制品、粮食制品、即食豆制品、巧克力类以及即食果蔬制品、饮料、冷冻饮品、即时调味品等11类食品中沙门氏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大肠埃希氏菌O157:H7、金黄色葡萄球菌、副溶血性弧菌等5种致病菌提出了限量的要求。在选购食品时,除了注意致病菌的预防,还需注意食品添加剂一项。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副研究员王华丽表示,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要求,食品添加剂是指为了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加入到食品中的一些人工合成的或者天然的化学物质,常见的防腐剂、着色剂、营养强化剂、香精香料、胶基糖果中基础剂物质、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等都属于食品添加剂的范畴。她提示,凡是不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告允许使用的品种都不是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比如常见的苏丹红、三聚氰胺等,就是不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按照我国对食品添加剂管理范畴,目前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有2300余种,按功能类别分为23个类别,大家最熟悉的可能是防腐剂、糖果里的着色剂、香精香料等,不太熟悉的比如食品加工过程中要用的酶制剂、萃取剂、脱模剂、澄清剂等,这种物质也是属于食品添加剂。在2300多种食品添加剂品种里,香料占了很大一部分,将近1800多种。
  • 9月份有87项标准将实施 医药卫生、食品环境领衔
    9月份有87项标准将实施我们通过国家标准信息平台查询到,在2022年9月份将有87项与仪器及检测行业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团体标准将实施。8月份新实施的标准主要集中在医药卫生、食品环境相关领域。主要新实施的标准如下:需要相关标准的,点击链接即可下载收藏↓国家标准(6个)GB/T 2678.2-2021 纸、纸板和纸浆 水溶性氯化物的测定 GB/T 13214-2021 牛肉类、羊肉类罐头质量通则 GB/T 14215-2021 番茄酱罐头质量通则 GB 24539-2021 防护服装 化学防护服 GB 40554.1-2021 海洋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规程 第1部分:总则 GB 40162-2021 饲料加工机械卫生规范 行业标准(47个)JT/T 1428-2022 营运车辆后向碰撞预警系统性能要求和测试规程 LS/T 3549—2022 粮油储藏 横向通风风机技术要求 LS/T 1224—2022 花生储藏技术规范 LS/T 3270—2022 红米 LS/T 6140—2022 粮油检验 免疫亲和柱评价规范 LS/T 1301—2022GC/T 1801—2022 粮食和国家物资储备标准制定、修订程序和要求 YY/T 1809-2021 医用增材制造 粉末床熔融成形工艺金属粉末清洗及清洗效果验证方法 YY/T 1808-2021 医疗器械体外皮肤刺激试验 YY/T 1806.2-2021 生物医用材料体外降解性能评价方法 第2部分:贻贝黏蛋白 YY/T 1806.1-2021 生物医用材料体外降解性能评价方法 第1部分:可降解聚酯类 YY/T 1805.2-2021 组织工程医疗器械产品 胶原蛋白 第2部分:I型胶原蛋白分子量检测-十二烷基硫酸钠聚丙烯酰胺凝胶电泳法YY/T 1803-2021 聚乙烯醇止血海绵 YY/T 1802-2021 增材制造医疗产品 3D打印钛合金植入物金属离子析出评价方法 YY/T 1798-2021 一次性使用宫腔压迫球囊 YY/T 1797-2021 内窥镜手术器械 腔镜切割吻合器及组件 YY/T 1796-2021 医用干式胶片专用技术条件 YY/T 1788-2021 外科植入物 动物源性补片类产品通用要求 YY/T 1787-2021 心血管植入物 心脏瓣膜修复器械及输送系统YY/T 1782-2021 骨科外固定支架力学性能测试方法 YY/T 1781-2021 金属U型钉力学性能试验方法 YY/T 1778.1-2021 医疗应用中呼吸气体通路生物相容性评价 第1部分:风险管理过程中的评价与试验 YY/T 1764-2021 血管支架体外轴向、弯曲、扭转耐久性测试方法 YY/T 1748-2021 神经血管植入物 颅内弹簧圈 YY/T 1745-2021 自动粪便分析仪 YY/T 1708.6-2021 医用诊断X射线影像设备连通性符合性基本要求 第6部分:口腔X射线机 YY/T 1708.5-2021 医用诊断X射线影像设备连通性符合性基本要求 第5部分:乳腺X射线机 YY/T 1708.4-2021 医用诊断X射线影像设备连通性符合性基本要求 第4部分:数字减影血管造影X射线机 YY/T 1708.3-2021 医用诊断X射线影像设备连通性符合性基本要求 第3部分:数字化摄影X射线机 YY/T 1704.3-2021 一次性使用宫颈扩张器 第3部分:球囊式 YY/T 1629.6-2021 电动骨组织手术设备刀具 第6部分:锉刀 YY/T 0988.3-2021 外科植入物涂层 第3部分:贻贝黏蛋白材料 YY/T 0962-2021 整形手术用交联透明质酸钠凝胶 YY/T 0916.1-2021 医用液体和气体用小孔径连接件 第1部分:通用要求 YY/T 0910.1-2021 医用电气设备 医学影像显示系统 第1部分:评价方法 YY/T 0811-2021 外科植入物用大剂量辐射交联超高分子量聚乙烯制品 YY/T 0758-2021 医用激光光纤通用要求 YY/T 0719.9-2021 眼科光学 接触镜护理产品 第9部分:螯合剂测定方法 YY/T 0663.1-2021 心血管植入物 血管内器械 第1部分:血管内假体 YY/T 0617-2021 一次性使用人体末梢血样采集容器 YY/T 0616.6-2021 一次性使用医用手套 第6部分:抗化疗药物渗透性能评定试验方法 YY/T 0480-2021 诊断X射线成像设备 通用及乳腺摄影防散射滤线栅的特性 YY/T 0314-2021 一次性使用人体静脉血样采集容器 YY/T 0290.6-2021 眼科光学 人工晶状体 第6部分:有效期和运输稳定性 YY/T 0290.1-2021 眼科光学 人工晶状体 第1部分:术语YY/T 0106-2021 医用诊断X射线机通用技术条件 YY/T 1750-2020 超声软组织切割止血手术设备 YY/T 1749-2020 基于外部振动的肝组织超声弹性测量设备 地方/团体标准(34个)DB32/T 4331-2022 临床冠脉定量血流分数(QFR)检查技术规范 DB32/T 4330-2022 疫苗冷藏运输车厢体设计规范 DB32/T 4327-2022 化工消防救援站建设规范 DB32/T 4324-2022 河湖库利用变化高分遥感监测规范 DB1501/T 0028-2022 林业有害生物远程智能监测基站选址规范 DB15/T 2763—2022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用于矿山采坑回填和生态恢复技术规范 DB15/T 2762—2022 乳制品行业绿色工厂评价指南 DB2308/T 111-2022 水质 游离氯和总氯(便携式分光光度法)监测技术规范 DB2308/T 110-2022 黑臭水体监测技术规范 DB2308/T 109-2022 大气城市污染分布、污染时效性监测技术规范 DB15/T 2748—2022 绿色电力应用评价方法 DB37/T 4542—2022 固体废物 六价铬的测定 微波消解-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DB42/T 1700.3-2022 化肥农药减施增效技术规程 第3部分:棉花 DB42/T 1901-2022 生物质供热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DB41/T 1268-2022 粮食作物施肥配方设计规范 DB41/T 1263-2022 甜高梁青粗饲料生产技术规程 DB41/T 2278-2022 矿山地质环境调查评价技术要求 DB50/T 1257-2022 动力环境监控系统现场监控设备智能化技术规范 DB50/T 1256-2022 动力环境监控系统智能化技术规范 DB14/T 2469—2022 煤化工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规范 DB14/T 2467—2022 煤层气井采出水处理规范 DB50/T 1254-2022 山羊地方性鼻内肿瘤病毒EvaGreen荧光定量PCR检测方法 DB50/T 867.30-2022 安全生产技术规范 第30部分:有色金属铸造企业 DB50/T 867.29-2022 安全生产技术规范 第29部分:有色金属压力加工企业 DB50/T 1244-2022 基于plo基因的山羊化脓隐秘杆菌PCR检测方法 DB44/ 2367-2022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DB52/T 1669.4-2022 气瓶质量安全追溯系统第4部分:充装读写控制设备 DB52/T 1669.3-2022 气瓶质量安全追溯系统第3部分:气瓶信息化标签 DB52/T 1669.2-2022 气瓶质量安全追溯系统第2部分:数据接口 DB52/T 1669.1-2022 气瓶质量安全追溯系统第1部分:通用要求 DB32/T 4246-2022 江苏省环境卫生信息化系统技术标准 DB32/T 4245-2022 城镇供水厂生物活性炭失效判别和更换标准 DB32/T 4244-2022 餐厨垃圾与生活垃圾焚烧协同处理技术标准 DB65/T 4402-2021 石榴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规程 Get√小技巧:在仪器信息网APP里,可以免费下载上述标准→↓扫码到APP免费下载目前仪器信息网资料库 有近75万篇资料,内容涉及检测标准、物质检测方法/仪器应用、仪器操作/仪器维护维修手册、色谱/质谱/光谱等谱图。资料库每月有20多万人访问,上万人下载资料,诚邀您分享手头上的资源,与人分享于己留香!
  • 新品上市(十四)鸿蒙质选—食品安全检测标准物质
    甲醇中粉锈宁(三唑酮)溶液标准物质广泛适用于卫生、环保、医药、农业、化工、教学等领域的相关分析方法确认与评价、实验室质量控制,同时也适合计量系统量值传递,认证考核现场专用标准物质。 产品名称甲醇中粉锈宁(三唑酮)溶液标准物质产品信息产品信息适用于GB/T 5009.126-2003 植物性食品中三唑酮残留量的测定溯源性及定值方法本标准物质以配制值作为浓度标准值,采用气相色谱法进行量值核对。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确保标准物质量值的溯源性。包装、运输、储存及使用1.包装:本标准物质采用玻璃安瓿瓶包装,规格为1mL/支,使用时根据需要准确移取。2.运输:在运输时注意安瓿瓶包装防护,避免破损。3.储存及使用:冷藏避光条件下保存。使用前于室温(20℃±3℃)平衡,并摇动均匀。安瓿瓶一经打开,应立即使用,不可再次熔封后作为标准物质使用。该标准物质属于有毒有害物质,使用时应注意防护,戴口罩、乳胶手套,避免吸入及直接与皮肤接触。
  • 食品中苏丹红检测方法探讨
    摘 要 本文介绍了食品中苏丹红检测方法的研究进展,主要包括高效液相色谱(HPLC)、液相色谱-质谱(LC-MS)、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GC-MS)、薄层层析法等。   关键词 苏丹红 高效液相色谱 液相色谱-质谱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 薄层层析   近年来,一些国家和地区不断发生食品污染等恶性事件。特别是随着科技的发展,一些原来认为无害的食品添加剂,发现存在慢性或致癌作用,原来检测不出的有害物质被查出等。苏丹红是偶氮苯类人工色素,属于工业染料,主要用于油、蜡、鞋等的增光着色。由于苏丹红I、II、III、IV及其代谢产物具有致癌性,国家禁止作为色素添加剂在食品中使用。苏丹红I、II、III、IV的检测方法有高效液相色谱法[1]、液相色谱-质谱法[2]、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3]、薄层层析法[4]等。   1. 高效液相色谱法对食品中苏丹红的检测   高效液相色谱法是一种以液体为流动相的现代色谱柱分离分析方法,它是在经典液相色谱的基础上,引入气相色谱的理论和技术发展起来的[5]。原则上讲,只要能溶解在流动相中的物质都可以用高效液相色谱法分析。在目前已知的有机化合物中,有80%的有机化合物能用高效液相色谱法分析[6]。高效液相色谱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1.1 欧洲委员会推荐的液相色谱法[7]   该方法是将样品经匀浆化或粉碎后,加入乙睛(苏丹红III、IV加入氯仿)提取,过滤,滤液用反相高效液相色谱仪进行色谱分析。苏丹红I、苏丹红II的检测波长为478nm,苏丹红III、苏丹红IV则为520nm。苏丹I的检测限是0.013&mu g/ml、最低浓度为0.106&mu g/ml、在辣椒粉样品中的添加回收率高于90%。   1.2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高效液相色谱法   该方法在欧洲委员会公布的检验方法的基础上作了改进。苏丹红检测方法国家标准采用了简单的正相吸附固相萃取原理,一次性去除了样品中红辣椒和番茄中的干扰成分,使用目前国内已广泛应用的高效液相色谱仪就可准确完成4种苏丹红染料的检测。该法用正己烷代替乙睛做提取液,提取后经旋转蒸发仪蒸发浓缩,氧化铝层析柱固相萃取净化后,采用梯度洗脱,用反相高效液相色谱进行色谱分析,外标法定量。   检测波长:苏丹红I为478nm 苏丹红II、苏丹红III、苏丹红IV为520nm。于苏丹红I出峰后切换。   王艳春[8]等简化了样品的前处理,避免高效液相色谱淋洗液乙睛、丙酮溶液对人体的损害,降低了成本,提高了仪器稳定性[9]。用0.1%甲酸的甲醇溶液作为淋洗液,不用梯度洗脱测定食品中苏丹红含量。研究了用高效液相色谱法测定食品中苏丹红的色谱条件、线性范围。该方法的检出限苏丹红I、苏丹红II、苏丹红III、苏丹红IV分别为:11&mu g/kg、10&mu g/kg、8&mu g/kg、8&mu g/kg,相对标准偏差2.6%,回收率为88%~106%。   1.3 凝胶柱净化-高效液相色谱法   凝胶层析是指混合物随流动相流经作为固定相的凝胶层析柱时,混合物中各物质因分子大小不同而被分离的技术。凝胶颗粒是一类具有三维空间多孔性网络结构的物质,不带电荷,可起过滤或&ldquo 筛&rdquo 的作用,故又称为凝胶过滤或分子筛层析(gel chromatography)[10]。   Mazzctti M报道了一种简单而快速的苏丹I检测方法[11],包括Soxtcc萃取、高压凝胶层析纯化,HPLC紫外/VIS 检测器检测。最低检出限为7&mu g/kg,定量分析限为13&mu g/kg。   杨建荣等[12]认为苏丹Ⅰ分子结构上的偶氮键可表现为弱碱性,在低pH值时,偶氮键的氮原子可吸引少量质子H+,增强分子极性,洗脱加快 但洗脱液pH值在2~4.5时, pH值变化对分子极性影响不大,而pH值在4.0~6.0时,分子极性随pH值变化非常明显。并考察了联苯胺、苏丹红Ⅲ、偶氮蓝、丽春红4R四种偶氮染料对苏丹红I色谱分离的干扰,发现以pH值为2.65的冰乙酸水溶液和乙腈为流动相进行线形梯度洗脱,可获得很好的分离效果。杨建荣等[13]考察了不同配比的乙腈-磷酸、乙腈-乙酸乙酯和乙腈-甲酸体系对苏丹红的分离情况。结果表明,采用乙腈-乙酸溶液为流动相体系时,待测物谱峰纯度高。欧盟法[14]流动相为16.5%乙酸水溶液和乙腈,酸度较高,对柱子要求也比较高。张玉黔等[15]分别用0.1%、1%、10%醋酸-乙腈为流动相进行梯度洗脱。结果表明,醋酸浓度对苏丹红的分离没有影响,但低浓度醋酸对色谱柱的损害相对较小以及在此条件下待测样品的杂峰对苏丹红的测定也无影响,整个分析时间只需32 min。   2.LC/MS法对食品中苏丹红的测定   色谱-质谱联用技术结合了色谱、质谱两者的优点,故成为仪器分析进展的热点。LC可以直接分析不挥发性化合物、极性化合物和大分子化合物(包括蛋白、多肤、多糖、多聚物等),分析范围广,而且不需衍生化步骤[16]。MS作为理想的色谱检侧器,不仅特异,而且具有极高的检测灵敏度[17]。因此,色谱-质谱联用长期为人们所关注。随着各种离子化技术的不断出现,液质联用在生物、医学等领域的地位越来越重要[18]。   对于复杂食品基质本底或一种新的基质本底,HPLC检测后,通过LC/MS确证苏丹红的存在是必要的。此外,如果光谱分析结果不令人满意(如待分析物浓度较低或可能存在结构类似物时)也可用LC/MS技术进行确证。质谱法比高效液相法灵敏20倍[19]。可检出ppb数量级。由于涉及样品大多是辣椒和番茄制品,样品本身的复杂基质直接干扰仪器检测,且苏丹红具有非离子性脂溶物的特点,导致样品提取、纯化、富集非常困难,采用好的提取溶剂往往造成提取液中混入大量的干扰成分,若考虑低残留量进行富集往往首先浓缩的是样品的内源性物质,结果使得干扰更为严重[20]。由于这类染料的特点,先进国家普遍采用的研究方法是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技术。欧盟标准方法《辣椒粉及以辣椒为主要成分的产品中苏丹红和胭脂树橙的含量分析》中也使用大型液质联用仪。质谱检测仪具有定性优势,是我国标准发布前检测苏丹红常用的办法。有毛细管液相-电喷雾-飞行质谱法[21],液相色谱-大气压化学电离-多极质谱法[22]和液相色谱-电喷雾质谱法[23],均属于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检测法。该方法经过液相分离、光谱定量、质谱定性而最终实现对食品中苏丹红的检测。   用LC-ESI/MS法可以分析食品中4种苏丹红色素[10]。样品中的苏丹红用乙睛提取,需纯化。色谱柱为Agilnet C18,流动相为乙睛-0.5%乙酸溶液(体积比72:28)。采用正离子电离方式,每种化合物选择3个碎片离子为定性离子以获得高选择性,选取每个化合物丰度最高的碎片为定量离子以获得高灵敏度。4种苏丹红色素的检出限(LOD)和检量(LQO)均为ng/g水平。标准加入量为0.2&mu g/g水平时的回收率为86%~98%,且重现性良好。仪器分析时间仅需8min,适合于大量样品快速分析。   &ldquo 染红食品&rdquo 中苏丹红I、II、III和IV残留量的高效液相色谱(HPLC)初筛、质谱分析方法已经报道[4]。以MerckRP-18柱为分析柱,流动相:乙睛:水=90:10,二极管矩阵检测器(PDA)和MAX质谱仪为检测器。平均回收率(%):87.3、83.0、86.7和90.0。   3.GC/MS法对食品中苏丹红的测定   用气体作为流动相的色谱法称为气相色谱法(gas chromatography,GC)。它是由惰性气体将气化后的试样带入加热的色谱柱,并携带分子渗透通过固定相,达到分离的目的。气相色谱法具有分离效率高、灵敏度高及速度快的特点。气质联用系统中,质谱仪相当于色谱的定性检测器[16]。   气相色谱-质谱(GC-MS)选择离子检测法(SIM),同时测定了食品中苏丹红I~IV[25]。色谱柱为PR-SR石英毛细管柱载气He: EI离子源,选择m/z77,105,115,143,176,247,248,261,352,380用于SMI检测,并按不同的采样时间分成4组,每组4个离子,分别对应于每种苏丹红进行定性分析确证 选择苏丹红I~IV各自的分子离子峰m/z248,276,352,380作抽出离子图进行定量分析。苏丹红I、II的线性范围为0.01~10.0mg/L,苏丹红III、IV的线性范围为0.1~10.0mg/L 检出限:苏丹红I、II为1&mu g/kg,苏丹红III为5&mu g/kg,苏丹红IV为10&mu g/kg 回收率86%~95%。该法与欧洲健康与消费者保护委员会的方法(HPLC法)相比,灵敏度高1~2个数量级,分析时间缩短,用色谱保留时间,质谱同时定性,消除了食品中杂质的干扰,结果准确可靠,选择性和重复性好,适用于所有食品成品及原料的检验。   固相萃取-气质联用被用于测定辣椒油中苏丹红I和苏丹红II[26]。用Strata-X小柱进行辣椒油样品的前处理,用气质联用法对苏丹红I和苏丹红II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对苏丹红I和苏丹红II方法的检出限分别为0.5&mu g/L和0.7&mu g/L,平均回收率分别为93.8%和95.9%,RSD分别为2.7%~6.9%和1.1%~4.4%。   气相色谱-质谱(GC-MS)选择离子检测法(SIM),测定了食品中苏丹红I号[25]。用石英毛细管柱,He载气 EI离子源,选择m/z277、115、143、248离子用于SIM检测,并根据这4个抽出离子的峰面积比进行确证。苏丹红I号的线性范围为0.01~10.0mg/L,相对标准偏差小于6.1%,回收率85%~90%,检出限为0.001mg/kg,每个样品分析时间为5min。该法与欧洲健康与消费者保护委员会发布的方法(HPLC法)相比灵敏度高两个数量级,分析时间缩短,用色谱保留时间,质谱同时定性,消除了食品中杂质的干扰,避免了只用色谱保留时间定性可能产生的错误,结果准确可靠,选择性和重现性好,适用于所有食品成品及原料的检验。   4.薄层色谱法对食品中苏丹红的测定   薄板和展开剂的选择在薄层色谱法测定中均起着关键作用,也是食品中苏丹红薄层色谱法测定的研究重点。   薄板和展开剂对分开样品中苏丹红有重要影响。王鲜俊等[27]比较了同一展开剂甲醇-丙酮-醋酸在硅胶G薄层板、聚酰胺薄层板、硝酸盐-硅胶G板上对苏丹红Ⅰ~Ⅳ的展开效果,发现在聚酰胺薄层板上,苏丹红Ⅰ~Ⅳ快速展开,且斑点集中 而硅胶G薄层板对苏丹红Ⅰ、Ⅱ分不开,硝酸盐-硅胶G板对苏丹红Ⅲ、Ⅳ分不开。张杨[28]采用展开剂正丁醇-无水乙醇-氨水,在聚酰胺薄层板上可将苏丹红Ⅰ~Ⅳ分开,但有拖尾现象。庞艳玲[29]通过对比研究,发现在硅胶G板上,展开剂正己烷-二氯甲烷-氨水可迅速、稳定地分开样液和标液中的苏丹红Ⅰ~Ⅳ 而展开剂三氯甲烷-正己烷、三氯甲烷-石油醚、三氯甲烷-石油醚-醋酸不能将苏丹红Ⅰ、Ⅱ分开 展开剂甲醇- 丙酮- 醋酸对苏丹红Ⅰ~Ⅳ均不能分开。   5.结束语   国内外食品质量安全事件之所以接连发生,除了有关食品质量安全的法规不健全外,食品检测技术不过关、检测仪器使用不方便也是重要的原因。为保护人类健康,对食品中苏丹红染料的测定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尽快建立一种实用、快捷、准确可靠的检测技术。   参考文献   [1] 李军, 雍炜, 李刚,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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