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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甲脒标准品

仪器信息网双甲脒标准品专题为您提供2024年最新双甲脒标准品价格报价、厂家品牌的相关信息, 包括双甲脒标准品参数、型号等,不管是国产,还是进口品牌的双甲脒标准品您都可以在这里找到。 除此之外,仪器信息网还免费为您整合双甲脒标准品相关的耗材配件、试剂标物,还有双甲脒标准品相关的最新资讯、资料,以及双甲脒标准品相关的解决方案。

双甲脒标准品相关的论坛

  • CATO独家 | 双氯芬酸钠杂质标准品

    CATO独家 | 双氯芬酸钠杂质标准品

    ◇双氯芬酸钠杂质在双氯芬酸钠的生产和储存过程中,可能会产生一些杂质,双氯芬酸钠的杂质有多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双氯芬酸钠杂质A:这是一种具有特定CAS号(15362-40-0)和分子式(C14H9Cl2NO2)的杂质。其分子量为278.13,密度为1.4±0.1 g/cm3,沸点为488.6±45.0°C at 760 mmhg,熔点为115-119°C;双氯芬酸钠杂质(1-(2,6-DICHLOROPHENYL)INDOLIN-2,3-DIONE):这是一种具有CAS号的杂质,其化学式为C14H7Cl2NO2。双氯芬酸钠的其他杂质:除了上述两种杂质外,双氯芬酸钠还可能存在其他杂质,如乙酰氯芬酸杂质、醋氯芬酸杂质等。CATO标准品提供的双氯芬酸钠全套的杂质,这些杂质对于药物的纯度和稳定性研究至关重要,也是药物研发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img=,607,518]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4/02/202402192056045756_8062_6381607_3.png!w607x518.jpg[/img]广州佳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知药物研发与质量控制的重要性,CATO标准品厂家,提供双氯芬酸钠全套的杂质,为客户提供更加精准、可靠的分析标准品,助力药物研发事业的快速发展,以满足客户在药物研发和质量控制方面的需求。

  • 【求助】食品添加剂双乙酸钠的标准

    最近我们要做一个食品添加剂的检测:双乙酸钠,其中乙酸钠的检测手头只有仪器的方法,没有化学分析这方面的资料,如果谁有这方面的标准及详细分析方法,当然越全越好!拜托上传一下,或者发给我油箱,谢谢了!附油箱:ysj2345@sina.com

  • 新西兰MPI:双氰胺在食品中的限量尚无国际标准

    据新西兰初级产业部(MPI)消息,针对新西兰牛奶中检出低含量双氰胺的报道,新西兰两家最大的肥料公司已暂停双氰胺的销售,新西兰初级产业部对两家公司采取的行动表示支持。 双氰胺是肥料辅助品,用于牧场可增加牧草的产量,还可防止肥料的副产品硝酸盐流入河流和湖泊,并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 新西兰初级产业部表示,目前双氰胺在食品中的限量尚无国际标准,使用双氰胺不存在食品安全风险,而且双氰胺毒性较低,未发现高剂量使用会出现不良反应。 然而新西兰MPI担心,由于目前尚无国际标准,消费者不能接受牛奶中检出双氰胺的事实,这可能会对新西兰的乳品贸易产生影响。 原文链接:据了解,现在有很多第三方机构及政府机构提供双氰胺检测的方法有HPLC \LC-MS\LC-MS-MS ,后者居多,本机构也是提供LC-MS-MS 检测方法检测

  • 【求助】关于过期的标准品问题

    请教各位大虾,我06年10月份买的sigma的双甲脒标准品,由于当时在做另外一个药物,今天才来做双甲脒,发现标准品到2007年6月份就到期了,这个标准品还能用吗?

  • 双甲脒以及代谢物测定GB/T21169-2007

    最近在做国标21169-2007蜂蜜中双甲脒及其代谢物的扩项(液相色谱法),按照方法做出来,双甲脒回收率在百分之七八十左右,2,4-二甲基苯胺在百分之三四十左右,死活都达不到标准方法里说的双甲脒回收率99.8%以上,2,4-二甲基苯胺71.7%以上。不知道有没有老师做过这个方法,怎么才能提高双甲脒和2,4-二甲基苯胺的回收率?

  • 农残中双甲脒的检测?

    请教下各位老师,我用LC-MS/MS检测双甲脒发现新配制的标准溶液这个化合物的相应比较好,在冰箱4度保存一周后相应一下就变得很低,甚至没有,不知道是降解了还是其他问题?

  • 【原创大赛】关于气相色谱—质谱法测定蜂蜜中双甲脒残留量的测量不确定度评定

    【原创大赛】关于气相色谱—质谱法测定蜂蜜中双甲脒残留量的测量不确定度评定

    [align=center][b]关于[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Mp]气相色谱[/url]—质谱法测定蜂蜜中双甲脒残留量的测量不确定度评定[/b][/align][align=left][b][b]1. 编制目的[/b]1.1给出蜂蜜中双甲脒残留量的测量不确定度。1.2在测量结果处于临界状态时,用于对测量结果作出正确的判定。1.3用于评价实验室中针对本实验测量比对结果的质量。[b]2. 编制依据[/b]2.1《测量不确定度的评估》2.2 CNAS-GL06:2006《化学分析中不确定度的评估指南》2.3 《农业部781号公告-8-2006》[b]3. 方法原理[/b] 样品溶解在PH=11.0的氢氧化钠水溶液中,残留的双甲脒及代谢产物2,4-二甲基苯胺用正己烷提取,离心后,取上层有机相,浓缩后用气-质联用仪分析,外标法定量。[b]4. 实验方法4.1 标准溶液配制[/b]标准品:双甲脒(纯度99.0%,最大允差为1.0%,德国Dr.Ehrenstorfer标准品);2,4-二甲基苯胺(纯度99.5%,最大允差为0.5%,德国Dr.Ehrenstorfer标准品);[b]4.1.1 双甲脒标准储备液:[/b]准确称取100 mg双甲脒标准品,置于1000 mL容量瓶中并用乙腈定容,稀释成浓度为0.1 mg/mL的贮备液。[b]4.1.2 2,4-二甲基苯胺标准储备液:[/b]准确称取100 mg的2,4-二甲基苯胺准品,置于1000 mL容量瓶中并用乙腈定容,稀释成浓度为0.1 mg/mL的贮备液。[b]4.1.3 混合标准中间液配制:[/b]用1ml移液管分别移取0.10 ml双甲脒、2,4-二甲基苯胺标准储备液(100 μg/ml)至10 ml容量瓶中,并用正己烷定容至刻度,得到双甲脒、2,4-二甲基苯胺混合标准溶液的浓度为1.0 μg/ml。[b]4.1.4 标准工作曲线的配制:[/b]先用1 ml移液管移取0.20 ml双甲脒、2,4-二甲基苯胺混合标准中间液(1.0 μg/ml)至100 ml容量瓶中,用正己烷定容至浓度为0.002 μg/ml;再用5 ml移液管分别移取0.2 ml、1.0 ml、2.0 ml、4.0 ml双甲脒、2,4-二甲基苯胺混合标准中间液(1.0 μg/ml)至10 ml容量瓶中,用正己烷定容至浓度分别为0.02 μg/ml,0.10 μg/ml,0.20 μg/ml,0.4 μg/ml。[b]4.2 样品测定[/b]称取2.00(±0.05) g样品于50ml离心管中,加PH=11.0的水溶液6 ml,涡旋混合,待样品完全溶解后,加入20 ml正己烷,低俗振荡5 min,超声提取15 min,4000 r/min下离心5 min,取正己烷层,再用20 ml正己烷提取一次,合并提取液,在25 ℃旋蒸近干,用5 ml正己烷涡旋定容,样液过滤膜后,供[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联用仪[/color][/url]分析。[b]5. 双甲脒和2,4-二甲基苯胺测量不确定度评定5.1 建立数学模型1)双甲脒残留量测定的数学模型[/b][/b][/align][align=left][b][b][img=,690,598]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9/07/201907010925249113_5880_2166779_3.png!w690x598.jpg[/img][img=,616,441]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9/07/201907010925305716_9092_2166779_3.png!w616x441.jpg[/img][img=,616,475]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9/07/201907010925351872_7063_2166779_3.png!w616x475.jpg[/img][img=,633,733]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9/07/201907010925398802_1138_2166779_3.png!w633x733.jpg[/img][img=,650,753]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9/07/201907010925456672_3479_2166779_3.png!w650x753.jpg[/img][img=,690,704]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9/07/201907010925508759_6495_2166779_3.png!w690x704.jpg[/img][img=,660,203]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9/07/201907010925557712_6701_2166779_3.png!w660x203.jpg[/img][/b][/b][/align]

  • 农业部公告-8-2006蜂蜜中双甲脒的测定

    各位老师。这个标准看群里前辈的问题说,1,双甲脒和其代谢物标准上的保留时间是反的。2,浓缩后回收率很低。有个前辈的原创说加正己烷5到10毫升。扩项考核不幸加标抽中了这个项目。前段时间方法确认又没做到。各位老师,帮帮忙,跪求!

  • 【分享】《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蜜》国家标准将征求意见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卫生部组织制订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蜂蜜》(征求意见稿),将于近期在卫生部官方网站公开征求意见。该标准包括了GB18796的一部分理化指标,并增加了噬酸酵母菌的限量要求。建议协会会员关注。届时,各位会员可以按照卫生部的要求直接反馈意见或建议,也可转给协会秘书处,由秘书处汇总反映。  另外,《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征求意见稿),已经在卫生部网站公开征求意见。该标准规定了蜂蜜及其制品中沙门氏菌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菌的限量和检验方法,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蜜》对致病菌的要求有所不同。请于2011年2月16日前按以下方式反馈意见:  传真010-67711813  电子邮箱foodsafetystandards@gmail.com

  • 热点解读:《速冻面米制品》国家标准即将施行

    热点解读:《速冻面米制品》国家标准即将施行 卫生部称 速冻食品安全标准并未降低日前,有媒体报道称“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仅二成接轨国际”,也有人质疑速冻面米制品新标准降低了。在卫生部11月24日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卫生部有关负责人指出,这种说法既不全面,也不科学,缺乏依据。  速冻食品标准参照国际规定  速冻食品新国标——《速冻面米制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将于今年12月21日起施行。  在现行标准中,速冻食品的“金黄色葡萄球菌”不得检出,但在新标准中,却规定了可以检出的限量值。那么,这是否意味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降低了呢?  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副巡视员段冬梅说,新标准修改了速冻面米制品的相关术语和定义,使其更加准确;参考国际食品微生物标准委员会采样方案和限量规定,修改了微生物指标规定,采用了微生物分级采样方案。同时,根据致病菌风险评估结果,调整了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的限量规定,使其更具科学性和合理性。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研究员刘秀梅说,我们过去的标准规定致病菌不得检出,没有定量检测的要求,只是定性检测的概念,检出就不合格。但是,从1999年国际食品卫生法典委员会对食品当中的微生物危害进行控制的原则发生改变以后,这个概念就不一样了。  刘秀梅说,在某些食品中,不是所有的致病性微生物都会产生同样的危害。根据食品风险分析原则,特定病原菌在某些特定食品中要作为重点来控制。如果按照过去的标准,泛泛地规定致病菌不得检出,是缺乏科学依据的。  新标准采样范围、采样量和限量要求更科学合理  刘秀梅说,在修订《速冻面米制品》国家标准之前,我们按照分级定量检测要求,全面启动了我国微生物系列检验方法修订,逐渐引进一些微生物定量检测方法,其中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方法就是首先修订的。  据介绍,在国际食品微生物标准委员会的采样方案中,某种食品中存在某种致病菌,是按风险来分级考虑的。  金黄色葡萄球菌属于一般性危害致病菌,金黄色葡萄球菌食物中毒并不是由细菌本身引起的,而是由大量的金黄色葡萄球菌聚集产生的肠毒素引起的。按照国际食品微生物标准委员会的原则,对于金黄色葡萄球菌,并不是按沙门氏菌和大肠杆菌那样高的危险度来定的,而是有条件允许下的一定的限量范围。  刘秀梅介绍说,在含有金黄色葡萄球菌不超过10的5次方的时候,它产生肠毒素的可能性就极小,同样,对人的身体健康产生危害的风险度也小。10的5次方是它产毒的界限,现在我们的标准定在10的2次方到3次方,生制米面制品定在10的2次方到4次方,这个限量都是参考国际食品微生物标准委员会标准,符合国际规则。  就采样来说,刘秀梅表示,新采样方案中设了4个要素。过去,我们采1件就判定产品合格与否。因为微生物的污染和分布是不均匀的,如果采1件,可能会检到致病菌,但也很有可能会漏掉已经被致病菌污染的产品,采5件从均匀度和采样的科学性上大大提高了。也就是说,新的标准在采样范围、采样量和限量要求方面,是更科学、更合理的。  据介绍,针对速冻面米食品的饮食方法,加热到100摄氏度,破坏了蛋白,就使金黄色葡萄球菌失去了活性。也就是说,在100摄氏度的条件下,食品煮熟了,这种细菌就不存在了。  正在制定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大部分指标和要求与国际标准一致  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食品安全标准处处长张旭东说,我国加入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后,积极参考和借鉴国际食品法典标准,如食品污染物标准,和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制定的标准有70%以上是一致或相近的。  他说,我国最近正在制定的食品污染物、致病菌限量标准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大部分指标和要求是与国际标准一致的,尤其是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和食品安全标准采用的风险评估原则,应该说是和国际标准一致的。  张旭东认为,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不存在内外有别,甚至比国外标准低的问题。各国为保护公众健康,基于充足的科学依据,可以制定不同的食品安全标准。由于食品消费及膳食结构不同,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各异,各国的食品标准差异是客观存在的。因此,对不同国家标准的比较,应当全面、客观,不应仅以个别标准或个别指标进行比较。  食品标准被企业绑架了吗  最近,很多食品安全标准公布后,总有人认为,这些标准是为大企业服务的。那么,食品安全标准是否会被企业绑架呢?  刘秀梅说,制定食品产品的安全标准,一定要有监管部门、科研机构和行业、企业参与。有些指标需要反复讨论,技术方面是由专家进行把关的。这些指标并不是企业提出来的数据,而是借鉴了国际食品法典和国际食品微生物标准委员会的规定。  刘秀梅说,我们不能把企业参与、提出意见或者某一个企业情况符合现行标准,就认为是被企业绑架。  张旭东说,为避免企业利益对标准的影响,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标准起草单位主要是研究机构、教育机构、学术团体和行业协会;二是标准草案严格公开征求意见程序,包括企业、消费者在内的社会各方均可提出修改意见;三是严格遴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委员,特别规定委员不得在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担任职务。

  • 【分享】GB 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1999年增补品种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GB2760-1996(1999年增补品种)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及使用量。本标准适用于1999年度申请单位申报的新增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卫生标准以及某些现有品种的扩大使用范围和使用量。本标准为GB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的续篇。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 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改,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2760-1996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12493-1990 食品添加剂分类和代码GB14880-1994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 1999新增食品添加剂品种种类(代码) 名称 使用范围 最大使用量(g/kg) 酸度调节剂(01.0) 磷酸硷 非硫酸饮料 2.0 磷酸三钾 非硫酸饮料 1.5 酶制剂(11.0) 真菌淀粉酶(米曲酶) 低聚异麦芽糖生产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转移葡萄糖苷酶(黑色曲霉) 水份保持剂(15.0) 乳酸钠60% 肉和禽肉类;糖果;饺子皮类 30102.4 乳酸钾 肉和禽肉类;糖果; 3010 营养强化剂(16.0) 二十二碳六烯酸(DHA,双鞭甲藻) 婴儿配方奶粉 0.4~1.8 二十二碳六烯酸(DHA23,金枪鱼油) 婴儿配方奶粉孕产妇乳粉 0.4~1.80.3~0.5 花生四烯酸(ARA) 婴儿配方奶粉 1.6~2.6 富硒食用菌粉 按GB14880规定执行 稳定性维生素A 、B1、 B2、 E 按GB14880规定执行 甘氨酸钾 按GB14880规定执行 甜味剂(19.0) D-甘露糖醇 无糖口香糖 200   氧化羟丙基淀粉 各类食品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磷酸酯双淀粉 葫芦巴胶 冷冻食品烘烤食品糖果面粉 0.10.150.20.3 聚丙烯酸钠 各类食品 2.0 沙蒿胶 饺子粉杂粮面方便面;火腿

  • 2012年新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2012年7月17日实施的新食品微生物学检验GB 4789.5-20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志贺氏菌检验GB 4789.13-20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产气荚膜梭菌检验GB 4789.34-20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双歧杆菌的鉴定GB 4789.38-20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埃希氏菌计数希望大家跟帖

  • 蜂蜜中双甲脒的检测

    农业部781号公告-8-2006,蜂蜜中双甲脒的检测,双甲脒的回收率还好,但是2,4-二甲基苯胺的回收率很差,有哪位大神知道原因吗?

  • 国标《蜜饯 山楂制品》标准审定通过

    日前,由中焙糖协蜜饯专业委员会组织的国标《蜜饯 山楂制品》标准审定会在北京召开。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处长谷京宇、国家食品安全风险中心副研究员张俭波、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主任曹红、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主任元晓梅、国标委标准审查部副主任王长林、全国食品标委会副秘书长杨晓明、标准出版社副社长白德美、中国焙烤食品糖制品工业协会理事长朱念琳、副秘书长张九魁等领导到会。  专家组由谷京宇担任组长并主持审定会。会上,专家组对国标《蜜饯 山楂制品》标准逐条进行了认真讨论和审定,并提出了4 条修改意见。到会专家一致认为国标《蜜饯 山楂制品》标准属于产品质量标准,会后,由起草组将标准文本按要求修改后形成报批稿上报。专家组认为,起草工作组在制标过程中广泛收集了国内相关标准资料,深入调查研究了蜜饯行业山楂制品现状的基本情况,在广泛调研和验证基础上全面考虑、结合实际,多渠道听取各方面意见,起草工作细致严谨,基础工作扎实,提供的资料完整,制标依据充分,符合制标程序,文本编写规范,符合制标条件,该标准通过审定符合条件可以上报。  同时,参加会议的还有国标《蜜饯 山楂制品》标准起草小组成员国家蔬菜质量监督技术中心主任许军、来自河北怡达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的王树林、来自北京御食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董立军、天喔(福建)食品有限公司厂长周志民、来自北京康贝尔食品有限公司的孙玉平、中国焙烤食品糖制品工业协会副秘书长赵燕萍、张斌等。

  • CATO独家 | 米诺地尔杂质标准品

    CATO独家 | 米诺地尔杂质标准品

    [font=宋体]◇米诺地尔杂质[/font][font='Segoe UI'][color=#05073b][back=#fdfdfe] 米诺地尔杂质是在米诺地尔的生产或保存过程中产生的非目标化合物。这些杂质可能会影响米诺地尔的纯度和效果。[/back][/color][/font][font=宋体][color=#05073b][back=#fdfdfe]在临床上,[/back][/color][/font][font='Segoe UI'][color=#05073b][back=#fdfdfe]米诺地尔是一种用于治疗高血压和男性型脱发的药物[/back][/color][/font][font=宋体][color=#05073b][back=#fdfdfe]。[/back][/color][/font][font='Segoe UI'][color=#05073b][back=#fdfdfe]米诺地尔杂质有多种类型,每一种都具有不同的化学特性,如CAS号、分子式、分子量等。例如,米诺地尔杂质E、米诺地尔EP杂质A35139-67-4、米诺地尔杂质C1798387-81-1以及米诺地尔杂质18等。[/back][/color][/font][font=宋体][font=Calibri] CATO[/font][font=宋体]标准品提供的米诺地尔全套的杂质[/font][/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这些杂质对于药物的纯度和稳定性研究至关重要,也是药物研发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font][font=宋体]。[img=,605,525]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4/02/202402182145360113_7602_6381607_3.png!w605x525.jpg[/img][/font][font=宋体][color=#05073b][back=#fdfdfe] 广州[/back][/color][/font][font='Segoe UI'][color=#05073b][back=#fdfdfe]佳途科技[/back][/color][/font][font=宋体][color=#05073b][back=#fdfdfe]股份有限公司[/back][/color][/font][font='Segoe UI'][color=#05073b][back=#fdfdfe]深知药物研发与质量控制的重要性[/back][/color][/font][font=宋体][font=宋体],[/font][font=Calibri]CATO[/font][font=宋体]标准品厂家,提供米诺地尔全套[/font][/font][font=宋体]的[/font][font=宋体]杂质,为客户提供更加精准、可靠的分析标准品,助力药物研发事业的快速发展[/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以满足客户在药物研发和质量控制方面的需求。[/font]

  • 蜂蜜中双甲脒GC-MS检测求助

    本人采用Agilent 7000D [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Mp]gc[/url]-MS检测蜂蜜中双甲脒及其代谢物2,4-二甲基苯胺,采用方法为农业部781号公告-8-2006,标液是双甲脒和2,4-二甲基苯胺混标。2,4-二甲基苯胺线性和回收率都还好,双甲脒低点2mg/mL和4mg/mL这两个点测下来偏高,加标回收也145%以上,重复实验低点依旧测不准,请问各位大神这可能是什么原因呢?跪求~~

  • 新食品安全标准今起实施

    今天,我国食品安全国家修订后的新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2)正式实施。新的GB2762对构成我国居民健康较大风险的铅、镉、汞、砷等13种食品污染物和居民食用量较大的谷物、蔬菜、水果、肉类、水产品等20余大类食品种类设置了限量规定,共设定160余个限量指标。增加了双壳类、腹足类、头足类、棘皮类等鲜、冻水产动物镉限量标准,限量值为2.0mg/kg(去除内脏)。比如广东人喜爱的生蚝就是一种双壳类水产食品。按要求,镉含量超过2.0mg/kg的生蚝属于不合格食品,应避免食用。同时新食品标准还删除了对我国不适用的硒、铝和氟的限值。最近炒得较热的镉大米,仍沿用0.2mg/kg的允许限值。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与GB 2760-2014标准文本比对

    [font=SimSun, STSong, &]2024年3月12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并将于2025年2月8日实施。食品伙伴网将2024版GB 2760与2014版及其纳入新版标准中的增补公告进行了比对分析,以下概述了2024版GB 2760较2014版的整体变化及各个附表的主要变化,供相关食品企业参考。[/font][font=SimSun, STSong, &]一、纳入了增补公告批准使用的添加剂[/font][font=SimSun, STSong, &]为了方便标准使用者查询,GB 2760-2024纳入了GB 2760-2014实施以来国家卫生健康委以公告形式批准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和使用规定,截至国家卫生健康委2023年第5号公告。[/font][font=SimSun, STSong, &]二、正文的修订情况[/font][font=SimSun, STSong, &](1)修订食品添加剂定义,在定义中增加了营养强化剂的内容,并明确营养强化剂的使用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14880)和相关规定。[/font][font=SimSun, STSong, &](2)修订INS和CNS定义,并明确说明当CAC的INS号发生变化时以CAC的INS号为准。[/font][font=SimSun, STSong, &](3)“4食品分类系统”的修改:删除“如允许某一食品添加剂应用于某一食品类别时,则允许其应用于该类别下的所有类别食品,另有规定的除外”内容,将其体现在附录A的A.3中。[/font][font=SimSun, STSong, &](4)增加了“8食品添加剂的功能类别”“9附录A中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索引”“10营养强化剂”“11胶基糖果中基础剂物质”内容。[/font][font=SimSun, STSong, &]三、附录A的修订情况[/font][font=SimSun, STSong, &](1)修改附录A中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的查询方式。将2014版标准中表A.3的内容体现到表A.1和表A.2中,原表A.2合并入表A.1。2024版标准中表A.2规定了表A.1中例外食品编号对应的食品类别。[/font][font=SimSun, STSong, &](2)修订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进一步明确继承原则和完善相同色泽着色剂、防腐剂、抗氧化剂总和不超过1原则的描述,实质性要求未变化。[/font][font=SimSun, STSong, &]2024版标准规定“表A.1列出的食品添加剂按照规定的使用范围和最大使用量使用。如允许某一食品添加剂应用于某一食品类别时,则允许其应用于该类别下的所有类别食品,另有规定的除外。下级食品类别中与上级食品类别中对于同一食品添加剂的最大使用量规定不一致的,应遵守下级食品类别的规定”。[/font][font=SimSun, STSong, &]1、表A.1的修订情况[/font][font=SimSun, STSong, &](1)修订部分食品添加剂品种和/或使用规定。删除了落葵红、密蒙黄、酸枣色、2,4-二氯苯氧乙酸、海萝胶、偶氮甲酰胺;删除了罐头类食品中防腐剂的使用规定,涉及ε-聚赖氨酸盐酸盐、乳酸链球菌素、山梨酸及其钾盐、稳定态二氧化氯;删除食醋中冰乙酸、果蔬汁浆中纳他霉素、蒸馏酒中β-胡萝卜素和双乙酰酒石酸单双甘油酯、凉果类和话梅类中滑石粉、“16.07其他(发酵工艺)”中聚氧乙烯木糖醇酐单硬脂酸酯等的使用规定;[/font][font=SimSun, STSong, &](2)修改了部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要求。增加了阿斯巴甜、安赛蜜与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乙酰磺胺酸等在相同食品类别中共同使用时的总量要求;完善了饮料类别中液体饮料与相应的固体饮料食品添加剂使用的对应关系,修改备注为“以即饮状态计,相应的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修订了二氧化硫、脱氢乙酸及其钠盐等在部分食品类别中的使用规定;将原标准中归类为“其他类”的部分食品类别重新进行了归类,并调整了相应的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等;[/font][font=SimSun, STSong, &](3)修改了部分食品添加剂的基本信息。例如修改了苯甲酸及其钠盐等食品添加剂的中文名称、中国编码(CNS号);爱德万甜等食品添加剂的英文名称和国际编码(INS号)等。[/font][font=SimSun, STSong, &]2、表A.2的修订情况[/font][font=SimSun, STSong, &]2024版表A.2为表A.1中例外食品编号对应的食品类别,相对于2014版GB2760的表A.3,其主要变化如下:[/font][font=SimSun, STSong, &](1)修订食品类别名称:如将“灭菌乳”修订为“灭菌乳和高温杀菌乳”,在该分类下增加了“高温杀菌乳”;将“白糖及白糖制品(如白砂糖、绵白糖、冰糖、方糖等)”修订为“白砂糖及白砂糖制品、绵白糖、红糖、冰片糖”,将原11.01.02 的红糖、冰片糖整合至11.01.01。删除了“等”字,说明除已在11.01.01名称中列明的,其他的全部转入11.01.02类别中的“其他糖”。[/font][font=SimSun, STSong, &](2)细分部分食品分类:如2014版“02.01(基本不含水的脂肪和油)”大类修改为02.01的细分类“02.01.01.01(植物油)、02.01.01.02(氢化植物油)、02.01.02(动物油脂(包括猪油、牛油.鱼油和其他动物脂肪等))、02.01.03(无水黄油、无水乳脂)”。[/font][font=SimSun, STSong, &]四、附录B的修订情况[/font][font=SimSun, STSong, &](1)修订食品用香料、香精使用原则。进一步明确具有其他食品添加剂功能或其他食品用途的食品用香料的使用要求,应配制成食品用香精用于食品加香。如:苯甲酸、肉桂醛、瓜拉纳提取物、双乙酸钠(又名二醋酸钠)、琥珀酸二钠、磷酸三钙、氨基酸类等。[/font][font=SimSun, STSong, &]1、表B.1的修订情况[/font][font=SimSun, STSong, &]2024版表B.1为不得添加食品用香料、香精的食品名单,相对于2014版GB 2760,其主要变化如下:[/font][font=SimSun, STSong, &](1)修订食品类别名称:将“灭菌乳”修订为“灭菌乳和高温杀菌乳”,在该分类下增加了“高温杀菌乳”;[/font][font=SimSun, STSong, &](2)新增食品分类:增加“13.02 婴幼儿辅助食品”类别,通过新增食品类别从而进一步明确禁止“婴幼儿辅助食品”使用香精香料。[/font][font=SimSun, STSong, &]2、表B.2、B.3的变化[/font][font=SimSun, STSong, &]修改完善了部分食品用香料品种。梳理了表B.2和表B.3的食品用香料名单,进行以下调整:[/font][font=SimSun, STSong, &](1)删除了多个香料品种。删除了枯茗油、葫芦巴、玫瑰茄、石榴果汁浓缩物、玉米穗丝、3-乙酰基-2,5-二甲基噻吩、氨基乙酸(羟基乙腈法)。其中,枯茗油、葫芦巴已为香辛料,玫瑰茄、石榴果汁浓缩物、玉米穗丝已为普通食品,3-乙酰基-2,5-二甲基噻吩行业已不再使用。[/font][font=SimSun, STSong, &](2)非洲竹芋提取物由合成香料调整为天然香料。[/font][font=SimSun, STSong, &](3)大茴香脑、根皮素由天然香料调整为合成香料。[/font][font=SimSun, STSong, &](4)多项香料修改或增加的中英文名称、FEMA编号、编码。例如:葡萄糖基甜菊糖苷、非洲竹芋提取物、6-甲基辛醛、香兰醇、4-癸烯酸等。[/font][font=SimSun, STSong, &]五、附录C的修订情况[/font][font=SimSun, STSong, &]1、表C.1、C2的修订情况[/font][font=SimSun, STSong, &]2024版表C.1为可在各类食品加工过程中使用,残留量不需限定的加工助剂名单(不含酶制剂),表C.2为需要规定功能和使用范围的加工助剂名单(不含酶制剂),相对于2014版GB 2760,其主要变化如下:[/font][font=SimSun, STSong, &](1)明确过氧化氢的使用范围。将过氧化氢从表C.1中删除,列入表 C.2,并规定其功能为“脱硫剂、脱色剂、去碘剂”,使用范围为“淀粉糖和淀粉加工工艺、油脂加工工艺、海藻加工工艺、胶原蛋白肠衣加工工艺、乳清粉和乳清蛋白粉的加工工艺”。[/font][font=SimSun, STSong, &](2)删除了1,2-二氯乙烷、矿物油、磷酸铵、抗坏血酸、抗坏血酸钠5个加工助剂品种。根据JECFA最新评估结果,同时参考美国、欧盟的规定,删除了1,2-二氯乙烷品种和使用规定。将矿物油使用规定与白油(液体石蜡)的使用规定进行整合。将磷酸铵使用规定与磷酸氢二铵和磷酸二氢铵进行整合。将抗坏血酸和抗坏血酸钠纳入附录A进行规定。[/font][font=SimSun, STSong, &](3)修订部分加工助剂的功能和使用范围。例如,删除了β-环状糊精用于巴氏杀菌乳、灭菌乳的规定;增加离子交换树脂用于糖处理工艺的规定;删除了白油(液体石蜡)功能中的“被膜剂”功能,增加了“防黏剂”功能。[/font][font=SimSun, STSong, &](4)统一规范了消泡剂的使用规定。删除了表A.1中丙二醇和吐温类中的消泡剂功能,在表 C.2 丙二醇的功能中增加消泡剂,删除了表A.1中吐温类用于豆类制品的使用规定,在表 C.2 中吐温类的使用范围中增加“豆类制品(最大使用量为0.05g/kg,最大使用量以每千克黄豆的使用量计)”。[/font][font=SimSun, STSong, &](5)修订部分加工助剂的中英文名称表述。例如,氮气修改为“氮气(液氮)”,6号轻汽油(植物油抽提溶剂)修改为“植物油抽提溶剂”,植物活性炭(稻壳活性炭)修改为“植物活性炭(稻壳来源)”。[/font][font=SimSun, STSong, &]2、表C.3的修订情况[/font][font=SimSun, STSong, &]2024版表C.3为食品用酶制剂及其来源名单,相对于2014版GB 2760,其主要变化如下:[/font][font=SimSun, STSong, &](1)新增1中酶制剂。新增“普鲁兰酶(Pullulanase),来源为李氏木霉Trichodermareesei,供体为Aspergillusnishimurae”。[/font][font=SimSun, STSong, &](2)删除1种酶制剂。删除了“溶血磷脂酶(磷脂酶B)Lysophospholipase (lecithinase B),来源为李氏木霉Trichoderma reesei,共体为Aspergillus nishimurae”。[/font][font=SimSun, STSong, &](3)修订部分酶制剂的中英文名称。例如,果糖基转移酶(又名β-果糖基转移酶)修改为“蔗糖1-果糖转移酶(又名果糖基转移酶 )”,纤维二糖酶修改为“β-葡萄糖苷酶(又名纤维二糖酶)”,果胶酯酶修改为“果胶酯酶(果胶甲基酯酶)”,葡糖异构酶修改为“葡糖异构酶(木糖异构酶)”。[/font][font=SimSun, STSong, &](4)修订部分酶制剂来源或供体名称、供体的描述。[/font][font=SimSun, STSong, &]六、附录D的修订情况[/font][font=SimSun, STSong, &](1)附录D中增加了营养强化剂的编号D.16,并根据GB 14880的规定增加了营养强化剂的定义。[/font][font=SimSun, STSong, &](2)根据GB 30616-2020中关于食品用香料的定义,将D.21食品用香料定义修改为“添加到食品产品中以产生香味、修饰香味或提高香味的物质”。[/font][font=SimSun, STSong, &]七、附录E的修订情况[/font][font=SimSun, STSong, &]为了使食品分类描述更加科学合理,进一步规范了部分食品类别的描述,表E.1的主要变化如下:[/font][font=SimSun, STSong, &]2024版表E.1为食品分类系统,相对于2014版GB 2760,其主要变化如下:[/font][font=SimSun, STSong, &](1)新增7个食品类别。在相关食品类别中增加兜底的其他类别,如06.03.02.06其他小麦粉制品(如面筋等)、06.05.02.05其他淀粉制品(如凉粉等)、06.12其他粮食制品、08.02.03肉丸类、08.02.04其他预制肉制品、12.10.03.05其他液体复合调味料;增加了16.05食品加工用菌种制剂(16.04除外)。[/font][font=SimSun, STSong, &](2)为与相关食品产品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保持协调一致,修改了部分食品类别。删除12.03.01酿造食醋、12.03.02配制食醋、12.04.01酿造酱油、12.04.02配制酱油、12.05.01酿造酱,将配制酱油和配制食醋归入12.10.03液体复合调味料;删除12.05.02配制酱,将其归入12.10.02 半固体复合调味料,并将大类12.05食品类别名称修改为“酿造酱”。并对相应的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进行修改。[/font][font=SimSun, STSong, &](3)调整部分食品类别。例如:1.01分类中增加了“高温杀菌乳”;修改了蜜饯凉果的食品分类;调整食糖、调味酱的分类;删除半起泡葡萄酒食品分类;将原08.03.07.03 肉脯类调整至08.03.02“熏、烧、烤肉类(熏肉、叉烧肉、烤鸭、肉脯等);将09.02.03分类的名称由“冷冻鱼糜制品(包括鱼丸等)修改为“冷冻水产糜及其制品(包括冷冻丸类产品等)”;[/font][font=SimSun, STSong, &](4)修订部分食品分类号。将“面糊(如用于鱼和禽肉的拖面糊)、裹粉、煎炸粉”的食品分类号由“06.03.02.04”调整为“06.11”。[/font]

  • 坛墨质检-国家标准物质目录(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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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批准发布《润肤膏霜》、《护发素》、《爽身粉、祛痱粉》、《化妆品中黄芩苷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4项化妆品行业标准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3年第71号,《润肤膏霜》、《护发素》、《爽身粉、祛痱粉》、《化妆品中黄芩苷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4项化妆品行业标准已发布,现将标准相关信息予以公布,请各单位抓紧做好标准实施前的准备工作。附件:3项新发布的化妆品标准一览表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标准主要内容代替标准采标情况实施日期1QB/T 1857-2013润肤膏霜本标准规定了润肤膏霜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滋润人体皮肤(或以滋润人体皮肤为主兼具修饰作用)的具有一定稠度的乳化型膏霜。QB/T 1857-20042014-07-012QB/T 1975-2013护发素本标准规定了护发素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由抗静电剂、柔软剂和各种护发剂等原料配制而成,用于保护头发、使头发有光泽,易于梳理的乳液状或膏霜状护发产品。QB/T 1975-2004QB/T 2835-20062014-07-013QB/T 1859-2013爽身粉、祛痱粉本标准规定了爽身粉、祛痱粉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粉体原料为基质,添加其他辅料成分配制而成的爽身粉、祛痱粉。QB/T 1859-20042014-07-014QB/T 4617-2013化妆品中黄芩苷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本标准规定了用高效液相色谱法测定化妆品中黄芩苷的含量。本标准适用于水剂、乳剂化妆品中黄芩苷的测定。本方法黄芩苷的检出限、定量下限分别为10.0 mg/kg、30.0 mg/kg。使用固相萃取时检出限、定量下限分别为3.0 mg/kg、10.0 mg/kg[fo

  • 坛墨质检-国家标准物质目录(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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