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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毒喹标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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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毒喹标准品相关的资讯

  • 月旭科技-专家讲座系列之36项兽药残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解读
    月旭科技第六期专家讲座现已开放预约!本期讲座特约嘉宾现在揭晓!… … 鉴于《GB 31658.17-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食品中四环素类、磺胺类和喹诺酮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已于近期正式实施。本期专家讲座咱们邀请到了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的秦宇老师,为您详细解读《36项兽药残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准备好小板凳,一起来听课吧!勘误:下图讲座时间应为6月30日(周四)01主讲人简介高级工程师,博士在读,食品科学专业,就职于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累计从事食品检测工作10年,完成近超8万批次样品测试,完成国家及省市政府组织食品检测能力验证65项。完成上海市科委国内合作项目2项,技术标准专项2项,上海市农委“科技兴农重点攻关”项目1项,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系统项目6项;参与制定ISO国际标准1项和国家标准4项,发表文章14篇(其中SCI收录2篇),申请发明专利4项。02讲座主题《36项兽药残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解读》内容摘要1. 新发布36项兽药残留标准之《GB 31658.17-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食品中四环素类、磺胺类和喹诺酮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标准解读;2. 四环素类、磺胺类和喹诺酮类药物残留检测现状;3.《GB 31658.17-2021》操作注意事项。03讲座时间2022年6月30日(本周四)14:00-16:00
  • 专家解读食品安全热点:不能以外国标准为标准
    2012年,一部《舌尖上的中国》引起人们的热议,让人充满了对中国传统美食的向往。然而,去年诸多的食品安全事件,仿佛又给人们蒙上了一层浓浓的阴霾。从年初的螺旋藻、明胶到年中的荧光增白剂、硼砂,再到岁尾的白酒塑化剂,使消费者不知如何是好。   前不久,由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公室和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联合发布的“2012年公众关注的12个食品安全热点点评”,12位知名专家对12个热点进行了逐一解读。   针对去年4月老酸奶、果冻的“明胶门”事件,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教授级高工孙颖解读说:“老酸奶、果冻添加工业明胶一事没有依据,属于非食品安全事件。如果以工业明胶冒充药用明胶制成药用胶囊,造成严重铬污染,则属于违法犯罪行为,也不属于食品安全事件。”而去年4月,媒体报道披露,可口可乐山西饮料公司因管道改造,致使消毒用的含氯处理水混入公司9个批次价值约500万元左右的12万箱可乐产品中,部分产品已被当作合格产品销往市场。随后,山西省质监局发布一则通知,认定媒体报道情况属实。对此,中国工程院院士、北京工商大学副校长孙宝国教授解读说:“这是一起典型的由于过程控制不到位,而造成的食品安全事件。这表明即使知名企业在食品质量安全控制和管理方面也存在严重疏漏,生产过程监督严重缺位。”   去年7月,河南省工商部门在对方便面食品的例行抽查中,发现今麦郎公司生产的“一元王香辣牛肉面”、“今野拉面”方便面均被检测为酸价超标。时隔不久,三门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表声明,承认其自身方便面酸价指标检测资质认证不全,此前对今麦郎方便面的三份检测报告予以收回并声明无效,同时对今麦郎食品有限公司表示道歉。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副主任教授级高工元晓梅评价说:“检验机构必须依法从事食品检验活动。食品检验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认证认可的规定取得资质认定后,方可从事食品检验活动”。   随着专家们逐一解读,一个个案例抽丝剥茧地揭开。其中12个热点问题,只有两个是真正意义上的食品安全事件。很多问题是消费者、媒体和业界专家对于热点的认知存在着较大的差异造成的。诸多热点问题分别存在标准引用有误、判定依据不足、企业生产过程管理和控制不到位、执法不当、企业超范围使用新资源食品配料、外源性迁移污染等。   “其实,中国食品安全的最大危机是消费者对食品工业的信任危机。企业界、科技界和媒体都应承担重要责任,科学认知食品安全问题已刻不容缓。”中国食品科学学会孟素荷理事长强调说。她认为,透明产生信任,这需要食品企业要让自己的生产过程透明 政府的管理要透明 媒体的透明是把食品安全的问题回归到食品安全问题的本身,而不能成为一个炒作的课题。   孙宝国院士说:“对‘量效关系’的理解才是当前食品安全公众科普中最为紧迫、也是最为重要的内容,需要让消费者建立‘检出不代表违规,检出不代表会对身体造成伤害’的科学认知”。孙宝国院士还说,不是所有外国的标准都比我们高,如我国明令禁止使用的瘦肉精,而美国的瘦肉精标准是10ppb,欧盟是2ppb 日本饮用水含铅的标准是35微克/升,我国是20微克/升。我们不能以外国的标准为标准,而是应该以安全为标准。
  • 多位行业大咖齐聚,权威解读食品新标准
    过去的一年里,我国在食品安全领域取得了显著的进步。不仅首部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规划出台,婴配粉“史上最严”新国标正式实施、同时还发布了85项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就在今年3月,又公布了47项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这些举措都旨在强化国家食品安全保障。为了促进食品及农产品行业分析检测技术交流,研讨国内外最新研究应用进展,仪器信息网3i讲堂将于6月19-21日举办第四届“食品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及检测新技术”主题网络研讨会。本次会议特邀请到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研究员肖晶、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教授刘丽萍、 厦门海关技术中心研究员徐敦明、中国海关科学技术研究中心研究员曾静等多位标准制修订专家,从各自的专业角度出发,对最新标准进行权威解读,为与会者提供宝贵的参考和指导。点击图片 免费报名 点击链接,报名会议:https://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s/agrfood2024/扫描二维码报名肖晶 研究员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大会报告:食品安全检验方法标准现状及发展趋势个人简介:药学硕士,食品学博士。现担任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标准四室主任,第二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理化检验方法与规程专委会副主任委员。承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理化、微生物、毒理检验方法标准专委会相关工作,建立食品安全检验方法标准体系,起草检验方法类标准制定、修订、审查、解读等指南性文件。先后制定多项国家标准、检验方法技术规范,以及国际标准,参与完成国家科技部、国家自然基金等科研课题,出版检验方法标准实施指南系列从书。同时担任中国食品法典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国家市场局食品抽检监测分析专委会委员,第十二届药典委员、AOAC中国分部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食品卫生》和《食品安全质量检测学报》等杂志审稿人。刘丽萍 教授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大会报告:《GB5009.11-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标准解读个人简介:兼任首都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 兼任第一届国家疾病预防控制标准委员会地方病标准专委会委员,中华预防医学会卫生检验专业委员会水质检验学组副组长,中国农业国际合作促进会功能农产品专家委员会富硒专家组委员,国家卫健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高级人才评价项目专家,标准物质技术评审专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评审专家,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检验检测设备分会应用原子光谱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评审专家,北京理化分析测试技术学会质谱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北京预防医学会第七届、第八届理事会理事;质谱学报编委;国家级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员,CNAS实验室认可评审员。 主持和参加包括卫健委、市科委、国际合作等多项科研课题及项目工作;研制多项涉及食品安全、饮用水国家标准检验方法及行业标准检验方法;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00余篇,其中第一作者(含通讯作者)60多篇。参与多起涉及食品安全、饮水安全等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徐敦明 研究员厦门海关技术中心大会报告:《GB 5009.2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化学分析方法验证通则》标准解读个人简介:博士、研究员,厦门海关技术中心;硕士生导师,厦门市第十批拔尖人才,受聘第二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委员。长期从事食品安全研究与检测、食品安全科普。持参与35项国家及省部级科技项目,主持参与28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修订。获各类科技进步奖17项、省标准贡献奖4项。罗媛媛 农艺师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大会报告:农药残留国家标准制修订现状与展望个人简介: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残留审评处、国家农药残留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农艺师,主要从事农药登记管理、农药残留风险管理和农药合理使用准则制定等工作。主要负责组织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及农药检测方法国家标准的立项、起草、征求意见、送审、报批等工作。先后参与起草2019版、2021版和2022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参与起草《农作物中农药残留试验准则》《畜禽中农药残留试验准则》《畜禽中农药代谢残留试验准则》等多项残留试验准则。张玉洁 高级兽医师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大会报告:我国兽药残留标准发展趋势个人简介: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 标准处 张玉洁 高级兽医师,全国兽药典委员会办公室、全国兽药残留专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主要从事兽药残留标准研究及管理工作,持续跟踪参与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兽药残留标准进展。承担多项兽药残留国家标准制修订任务,GB 31650.1-2022制定项目、GB 31650修订项目主要执行人之一。赵云峰 研究员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大会报告:食品中全氟和多氟烷基化合物的国标检测方法修订进展个人简介:赵云峰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研究员,化学实验室主任,第二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理化检验方法与规程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国家卫生计生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曾静 研究员中国海关科学技术研究中心大会报告:食品标准体系和食品微生物检验个人简介:毕业于中国农业大学微生物专业,获理学博士学位。在微生物专业领域具有30年工作经验。第一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评审委员会委员,第二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评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参与制定国家食品安全卫生标准 微生物限量标准GB29921;主持和参与科技部重大专项6项,获得省部级一、二、三等奖共计9项,制定行业标准30余项,发表科研论文40余篇。李丹 研究员广州海关技术中心 研究员大会报告: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化学分析方法验证通则个人简介:现任食品接触材料检测国家重点实验室(广东)技术负责人。长期从事进出口商品质量检验工作,及食品接触材料检测与风险评估工作。曾主持食品接触材料领域国家标准5项、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10项,参与制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20余项,发表论文10余篇,获省部级科研奖励5项殷丽燕 检测工程师南京海关危险货物与包装检测中心大会报告:《GB 31604.54-20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双酚F和双酚S迁移量的测定》标准解读个人简介:任国家食品接触材料检测重点实验室(常州)资深食品接触材料检测工程师,主要负责食品接触材料的检测和标准研究工作。在实验室检测行业深耕15年,对食品接触材料中有机污染物研究分析有丰富的实战经验。多次参与新国标方法验证工作,为新标准的出台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持;其次还多次参与过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相关工作以及参与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等。刘 莉 高级技术专家上海华测品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大会报告:《GB 4806.7-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标准解读个人简介:从事第三方检测服务十余年,中级工程师。主要负责研究欧美、中国和日韩等地区食品接触材料法规标准,多次参与省级政府风险监测项目,完成电子烟材料的风险评估研究项目。将会议链接(https://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s/agrfood2024/)转发至朋友圈邀请好友参会,集赞30个即可获得《食品标准与法规(第三版)》一本,可添加助教微信(微信号:13261573827)领取!限前20名!
  • 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国家标准解读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2024年第1号公告,发布47项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6项修改单。其中包括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该标准代替 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将于2025年2月8日正式实施。该标准增加了2016年以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陆续公布的食品添加剂规定,并对附录A、B、C、D、E、F都有了补充和修订。(一)关于GB 2760与国家卫生健康委有关食品添加剂公告的关系  我国对于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实行行政许可,对于许可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及使用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以公告形式予以增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食品添加剂生产使用者就可以按照公告的规定生产使用批准的食品添加剂。为了方便标准使用者查询,GB 2760-2024纳入了GB 2760-2014 实施以来国家卫生健康委以公告形式批准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和使用规定,截至国家卫生健康委2023年第5号公告。  (二)关于食品添加剂定义的修订  根据2015年实施的《食品安全法》,在食品添加剂的定义中增加了包含营养强化剂的内容。新品种许可、复配食品营养强化剂等食品营养强化剂的管理可参考食品添加剂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三)关于附录A的修订  附录A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一是修改了附录A中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的查询方式。将原标准中表A.3的内容体现在表A.1和表A.2中,原表A.2合并入表A.1。二是基于食品添加剂安全性和工艺必要性的最新评估结果,修订了部分食品添加剂品种和/或使用规定。例如删除了落葵红、密蒙黄、酸枣色、2,4-二氯苯氧乙酸、海萝胶、偶氮甲酰胺等经过调查不再具有工艺必要性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及其使用规定;删除了罐头类食品中防腐剂、食醋中冰乙酸、果蔬汁浆中纳他霉素、蒸馏酒中β-胡萝卜素和双乙酰酒石酸单双甘油酯等的使用规定。三是修改了部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要求。如增加了阿斯巴甜、安赛蜜与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乙酰磺胺酸等在相同食品类别中共同使用时的总量要求;完善了饮料类别中液体饮料与相应的固体饮料食品添加剂使用的对应关系;修订了二氧化硫、卡拉胶、瓜尔胶、脱氢乙酸及其钠盐等的使用规定;将原标准中归类为“其他类”的部分食品类别重新进行了归类,并调整了相应的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等。四是修改了部分食品添加剂的基本信息。例如修改了苯甲酸及其钠盐等食品添加剂的中文名称、中国编码(CNS号),按照国际食品法典标准等的最新规定,修改了爱德万甜等食品添加剂的英文名称和国际编码(INS号)等。  (四)关于附录B的修订  附录B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一是对食品用香料、香精使用原则的修订。为避免食品用香料滥用,在B.1.4进一步明确了具有其他食品添加剂功能或其他食品用途的食品用香料的使用要求,如苯甲酸、肉桂醛、瓜拉纳提取物、双乙酸钠、琥珀酸二钠、磷酸三钙、氨基酸类等;明确食品用香料、食品用香精的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标识通则》(GB 29924-2013)的规定,凡添加了食品用香料、香精的预包装食品应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进行标示;明确食品用香料质量规格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料通则》(GB 29938-2020)及相关香料产品标准的规定。二是修改完善了部分食品用香料品种。梳理了表B.2和表B.3的食品用香料名单,删除了枯茗油等6个香料品种(其中枯茗油、葫芦巴已为香辛料,玫瑰茄、石榴果汁浓缩物、玉米穗丝已为普通食品,3-乙酰基-2,5-二甲基噻吩行业已不再使用);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JECFA)、食用香料和提取物制造者协会(FEMA)对于香料管理的变化,将大茴香脑、根皮素调整为合成香料;修改和/或增加了柚苷(柚皮甙提取物)等香料的中英文名称、FEMA编号、编码等。  (五)关于附录C的修订  附录C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一是删除了部分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品种。如删除了矿物油,将其使用规定与白油(液体石蜡)的使用规定进行整合;删除了磷酸铵,将其使用规定与磷酸氢二铵和磷酸二氢铵进行整合。二是基于安全性和工艺必要性的最新评估结果,结合行业实际使用情况,修订了部分加工助剂品种和/或使用规定。例如根据JECFA最新评估结果,同时参考美国、欧盟的规定,删除了1,2-二氯乙烷品种和使用规定;基于工艺必要性原则,删除了β-环状糊精用于巴氏杀菌乳、灭菌乳的规定;明确了过氧化氢作为加工助剂使用时的具体功能和使用范围等。三是规范部分加工助剂的中英文名称表述。例如将6号轻汽油(植物油抽提溶剂)修改为“植物油抽提溶剂”,植物活性炭(稻壳活性炭)修改为“植物活性炭(稻壳来源)”,修改了纤维二糖酶等部分酶名称,修改了埃默森篮状菌Talaromyces emersonii等的菌种名称等。  (六)关于附录D的修订  根据修改后食品添加剂的定义,附录D中增加了营养强化剂的编号D.16,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14880-2012)最新修订版的规定增加了营养强化剂的定义。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精》(GB 30616-2020)中关于食品用香料的定义,将D.21食品用香料定义修改为“添加到食品产品中以产生香味、修饰香味或提高香味的物质”。  (七)关于附录E的修订  食品工业的快速发展导致GB 2760-2014中部分食品类别与相关食品行业分类不一致,不能实现对实际食品类别的精准定位。为了使食品分类描述更加科学合理,在对各个食品行业进行广泛调研、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了部分食品类别的描述。例如,为与相关食品产品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保持协调一致,修改了部分食品类别:如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油》(GB 2717-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醋》(GB 2719-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复合调味料》(GB 31644-2018)等规定,将配制酱油(食品分类号 12.04.02)和配制食醋(食品分类号 12.03.02)这两类产品归入液体复合调味料(食品分类号 12.10.03),将“醋(食品分类号12.03)”修改为“食醋(食品分类号12.03)”等,并对相应的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进行修改。再如:根据行业反馈意见,结合行业现状,修改了部分食品类别,如增加肉丸类食品类别,删除半起泡葡萄酒食品分类,修改了蜜饯凉果的食品分类,调整食糖的食品分类等。GB 2760-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pdf点击图片获取更多标准解读》》》》》》
  • “2024年食品检测标准全面解读——GB 5009系列”主题约稿函
    过去的一年里,我国在食品安全领域取得了显著的进步。不仅首部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规划出台,婴配粉“史上最严”新国标正式实施、同时还发布了85项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就在今年3月,又公布了47项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这些举措都旨在强化国家食品安全保障。其中,“食品5009”标准作为中国的一套食品卫生检验方法标准,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手段之一。该标准涵盖了多种食品卫生检验方法,包括食品中各种成分的测定方法,以及食品接触材料的环保测试等。5009系列标准与其他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互配套使用,形成了一个完整的食品安全检测体系。值得一提的是,仅今年实施的5009系列标准就已超过30项。在这样的背景下,仪器信息网特别策划了“2024年食品检测标准全面解读——GB 5009系列”主题约稿,诚邀各位专家和仪器厂商踊跃投稿,共同探讨和分享食品及农产品行业分析检测技术的最新研究与应用。投稿文章将在专题展示并在仪器信息网相关渠道推广,投稿邮箱:caixf@instrument.com.cn,关于征稿内容要求也可邮件咨询或电话联系:13001246355(同微信)。1、 约稿主题:2024年食品检测标准全面解读——GB 5009系列2、 稿件字符数不少于1000字,如有图片,图片像素应不低于300DPI;3、 稿件无抄袭、署名排序无争议,文责自负,请勿一稿多投;4、 投稿须为Word文档,本网编辑有权对文稿进行修改,如不同意请注明。5、 供稿人建议是贵公司相关产品负责人,请提供姓名、职务、照片等信息。6、 稿件内容会择时在仪器信息网资讯栏目发布显示(单独成文/整合综述文章),同时在专题中推送宣传。7、 回稿时间2024年7月15日前投稿邮箱:caixf @instrument.com.cn 仪器信息网编辑部附问题:您可以根据下述列表中某一标准解读进行稿件撰写,也可以由此展开相关话题。1、对于下述列表中新标准的深度解读;2、标准新增和修订了哪些方法,您认为这种方法相比之前的方法有什么优势和特点?3、标准新增了的该方法,贵司是否有满足该标准要求的仪器设备,以及解决方案?4、新标准的实施对于食品检测领域会产生哪些影响?您认为这种变化会带来哪些机遇和挑战?标准名称GB 5009.8-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果糖、葡萄糖、蔗糖、麦芽糖、乳糖的测定 GB 5009.9-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淀粉的测定GB 5009.12-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15-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镉的测定 GB 5009.16-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锡的测定 GB 5009.123-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铬的测定 GB 5009.36-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氰化物的测定 GB 5009.43-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味精中谷氨酸钠的测定 GB 5009.88-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膳食纤维的测定 GB 5009.89-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烟酸和烟酰胺的测定 GB 5009.97-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环己基氨基磺酸盐的测定 GB 5009.26-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 N-亚硝胺类化合物的测定 GB 5009.129-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乙氧基喹的测定 GB 5009.140-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乙酰磺胺酸钾的测定 GB 5009.154-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维生素B6的测定 GB 5009.189-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米酵菌酸的测定 GB 5009.210-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泛酸的测定 GB 5009.225-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酒和食用酒精中乙醇浓度的测定 GB 5009.227-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 GB 5009.240-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伏马菌素的测定 GB 5009.259-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生物素的测定 GB 5009.270-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肌醇的测定 GB 5009.35-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合成着色剂的测定 GB 5009. 296-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维生素D的测定 GB 5009. 298-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三氯蔗糖(蔗糖素)的测定 GB 5009. 295-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化学分析方法验证通则 GB 5009. 297-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钼的测定 GB&ensp 5009.294-2023&ensp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ensp 食品中色氨酸的测定GB 5009. 293-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单辛酸甘油酯的测定 GB 5009. 292-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β-阿朴-8‘-胡萝卜素醛的测定 GB 5009. 289-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低聚半乳糖 的测定 GB 5009. 291-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氯酸盐和高氯酸盐的测定 GB 5009. 290-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维生素K2 的测定 GB 5009. 288-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胭脂虫红的测定 GB 5009.2-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相对密度的测定GB 5009.138-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镍的测定GB 5009.11-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91-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氯丙醇及其脂肪酸酯、缩水甘油酯的测定GB 5009.299-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乳铁蛋白的测定GB 5009.205-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二噁英及其类似物毒性当量的测定
  • 【百家论坛】直播回顾:标准解读—新发布36项兽药残留检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由中国农业农村部、卫健委、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的36项兽药残留检测标准已于2022年2月1日实施。为了帮助食品生产企业及食品检测机构更好地应用标准,提高检测技能,保障食品安全,坛墨质检将举办“新发布兽药残留检测标准解读”系列线上交流会。首期百家论坛于2022年2月23日成功举办!邀请坛墨特聘专家,就职于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的高级工程师秦宇老师为大家授课,秦宇老师长期从事兽药残留检测工作10余年,完成近8万批次样品测试,完成国家及省市政府部门组织有关兽药残留能力验证63项。下面就由小坛带大家一起来回顾一下秦老师的首期精彩课程!本次讲解的兽药残留与国家标准体系主要分四部分:后期将针对国抽和实际检测中常使用的检测标准如GB 31658.17-2021 等进行深度解读,期待与伙伴们继续学习和分享检测中遇到的问题。新发布36项兽药残留检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解读 课题《新发布36项兽药残留检测食品安全》标准解读 秦宇 高级工程师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从事兽药残留检测工作10余年,完成近8万批次样品测试,完成国家及省市政府组织的有关兽药残留能力验证63项。完成上海市科委国内合作项目2项,技术标准专项2项,上海市农委“科技兴农重点攻关”项目1项,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系统项目6项。参与制定ISO国际标准1项和国家标准4项,发表文章12篇(其中SCI收录2篇),申请发明专利4项。
  • 专家解读|2022版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国家标准制修订情况分析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2763) 是目前我国统一规定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MRLs) 的强制性国家标准。2022 年 11 月 11 日,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农业农村部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 2, 4-滴丁酸钠盐等112 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2763. 1-2022) 标准 (以下简称增补版), 自 2023 年 5 月 11 日起正式实施。 GB 2763. 1-2022 是 GB 2763-2021 的 增补版, 可以配套使用。 为进一步强化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宣贯,促进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人员和食品生产者及时全面了解国家最新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仪器信息网邀请到了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罗媛媛老师,对两个标准文本的异同及使用注意事项等情况进行了比对分析, 以便于标准使用者更好的理解和正确使用。一、增补版标准概况本次发布的增补版标准规定了2, 4-滴丁酸钠盐等112 种农药在 99 种 (类) 食品上的 290项最大残留限量标准, 并规定了 37 项配套检测方法标准。 GB 2763-2021 规定的同一农药和食品的限量值与增补版不同时, 以增补版为准。作为 GB 2763-2021 的增补版, GB 2763. 1-2022规定的相关检测方法可以与 GB 2763-2021 配套使用。 此外, GB 2763-2021 规定的食品类别及测定部位 (附录 A) 同样适用于增补版标准。增补版中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基于我国登记的农药品种制定, 其中, 对于存在异构体的农药, 以实际登记的农药普通体名称或高效体名称表示, 包括氟氯氰菊酯、 精甲霜灵、 精喹禾灵、 氯氟氰菊酯、 氰戊菊酯、 异丙甲草胺等6种农药残留限量标准, 这些限量标准也适用于残留物定义相同的其他异构体, 待与 GB 2763- 2021 整合时, 将与残留物定义相同的其他异构体相关限量予以合并。增补版标准均是基于我国农药登记相关残留试验数据确定农药最大残留水平, 结合农药毒理学数据和我国膳食消费数据, 进行膳食风险评估, 再依据评估结果推荐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MRLs)。 之后, 在广泛征求社会意见、 有关部门意见并向世界贸易组织 (WTO) 成员通报的基础上, 先后经国家农药残留标准审评委员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再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农业农村部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 标准制修订的程序规范、 数据充分、 方法严谨, 将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保障消费者食用安全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二、增补版标准主要内容1、新增农药品种及其限量制定情况与 GB 2763-2021 相比, 增补版标准新增了 22 种 农药品种, 相应增加限量标准 51 项 。2、 GB 2763-2021 中相关农药品种及其限量制修订情况与 GB 2763-2021 已有农药品种相比, 增补版标准制修订相关限量 239 项, 包括制定 205 项, 修订 34 项。 需要说明的是, 限量值修订涉及阿维菌素等 19 种农药在杏等 27种食品 (组) 上的 34 项限量标准 , 其中, 修订了阿维菌素、 苯醚甲环唑、 腐霉利等3 种农药的单个食品的限量, 另外修订的 31 项限量涉及倍硫磷、 苯醚甲环唑等 17 种农药在24 种食品 (组) 中的限量, 增补版标准规定的上述农药和食品的限量标准将替代GB 2763- 2021 规定的相关限量标准。 待与 GB 2763-2021 标准文本整合发布时, 限量修订涉及的相关食品组名称将修订为 “食品组 (某种食 品除外) ”, 例如, 增补版修订了倍硫磷在菜用大豆上的限量, 将 GB 2763-2021 倍硫磷相关食品名称由 “豆类蔬菜” 修订为“豆类蔬菜 (菜用大豆除外)。三、增补版标准的主要特点1、完善了农药残留标准体系此次发布的增 补版标准主要依据我国新增农药登记残留试验 数据或残留验证试验数据制修订, 及时填补了 新增农药登记作物的残留限量标准缺失, 进一 步扩大了食品中农药残留监管的覆盖面, 为指 导农药科学使用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 供了技术支撑。 2、提高了标准的适用性增补版标准基于我 国农药残留试验数据, 经膳食风险评估, 对 GB 2763- 2021 中部分转化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 的食品组限量标准进行了修订, 提高了 标准的适用性。 在使用此类标准时, GB 2763- 2021 规定的同一农药和食品的限量值与增补版 标准不同时, 以增补版标准为准。 2023 年 1 月 1 日新修订实施的 《中华人民 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要求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 确保严格实施。 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技术判定依据。 本次发布的 GB 2763. 1 - 2022 是对现行GB 2763-2021 的补充和完善。 截至目前, 我国已发布农药残留限量标准总数累计达到 10379项, 进一步扩大了农药残留标准覆盖范围, 切实提高了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 有关部门应该针对农产品生产、 贸易、 监管等相关方面大力开展新标准的宣贯和培训解读工作,重点关注标准更新变化情况, 让标准使用者正确理解和使用 加强科学用药指导, 让农民根据用药实际, 科学选药、 合理用药, 从源头上提高农药使用水平 加强农产品质量抽检和监督执法工作, 加快解决禁用农药违法使用、 常规农药残留超标等问题,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作者简介:罗媛媛 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残留审评处、国家农药残留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农艺师,主要从事农药登记管理、农药残留风险管理和农药合理使用准则制定等工作。主要负责组织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及农药检测方法国家标准的立项、起草、征求意见、送审、报批等工作。先后参与起草2019版、2021版和2022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参与起草《农作物中农药残留试验准则》《畜禽中农药残留试验准则》《畜禽中农药代谢残留试验准则》等多项残留试验准则。
  • 《GB 5009.35-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合成着色剂的测定》标准解读!
    “食品5009”标准作为中国的一套食品卫生检验方法标准,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手段之一。该标准涵盖了多种食品卫生检验方法,包括食品中各种成分的测定方法,以及食品接触材料的环保测试等。5009系列标准与其他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互配套使用,形成了一个完整的食品安全检测体系。值得一提的是,仅今年实施的5009系列标准就已超过30项。在这样的背景下,仪器信息网特别策划了“2024年食品检测标准全面解读——GB 5009系列”主题约稿,以增强业界专家和技术人员、疾控中心相关机构工作者之间的信息交流,同时向仪器用户提供食品检测领域更丰富的产品、技术解决方案。本文邀请到广州莱奥实验室科技有限公司分享食品中合成着色剂测定新国标GB 5009.35-2023相关的技术及解决方案。食品着色剂在我们生活中无处不在,丰富的色彩感官能刺激我们的味蕾、增加我们的食欲;正因如此,商家经常会在食品中添加各种各样的食品着色剂,但着色剂问题不容忽视,今年4月3日,上海市场监管局公布万豪酒店分公司有5批次青团添加了禁用着色剂,有柠檬黄、亮蓝等着色剂;今年4月25日,四川凯佳瑞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麻辣牛肉片(2023/11/17、1.0kg/袋),胭脂红检测值为0.0097g/kg,国家标准规定不得使用。今年国家颁布了GB 5009.35-2023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合成着色剂的测定》代替了以下三大标准:1、GB 5009.141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诱惑红的测定》2、GB/T 9695.6-2008《肉制品 胭脂红着色剂测定》3、GB/T 21916-2008《水果罐头中合成着色剂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把不同基质的规整到新标,原理统一为固相萃取法,说明固相萃取针对不同基质,具有广泛的适配性;固相萃取技术中,正压固相萃取是较为先进技术,压力高达100psi,不合格事件中青团粘稠基质,需要用到正压固相萃取,才能充分的提取,保证结果准确性。本文对于新标着色剂实验中需要注意的地方进行方法解读,以及提供该方法的配套解决方案。一、 GB 5009.35-2016 与GB 5009.35-2023 对比需要注意的地方项目旧标准(5009.35-2016)新标准(5009.35-2023)原理变化聚酰胺粉吸附法/液-液分配法乙醇氨水提取-固相萃取净化仪器条件柱温:35℃,检测波长254nm柱温:30℃,检测波长:415 nm(柠檬黄、喹啉黄),520 nm(新红、苋菜红、胭脂红、日落黄、诱惑红、酸性红和赤藓红),610 nm(靛蓝、亮蓝)。分析时间21min42min检出限和定量限方法检出限:柠檬黄、新红、苋菜红、胭脂红、日落黄均为0.5mg/kg,亮蓝、赤藓红均为0.2 mg/kg(检测波长254 nm时亮蓝检出限为1.0 mg/kg, 赤藓红检出限为0.5mg/kg)。样品取样量为2g,定容体积为2mL时,柠檬黄、新红、胭脂红、日落黄、喹啉黄、赤藓红的检出限均为0.5 mg/kg,定量限均为1.5 mg/kg,苋菜红、诱惑红、亮蓝、酸性红、靛蓝的检出限均为(0.3mg/kg,定量限为1.0 mg/kg。二、实验过程注意事项:1、称取样品称取样品时,需要注意均匀取样,以果酱为例,如果是盒装的,需要上中下层均匀取样,保证样品颜色均匀;硬质糖果,可加5ml水,40℃恒温震荡溶解后,再进行提取步骤。2、样品提取1) 乙醇氨水属于易挥发溶剂,需要现用现配;2) 乳制品提取液遇到混浊,可采取高速冷冻离心或冰箱冷冻一段时间,再离心。3) 固体样品,如粉丝,样品干硬,若水浴后,溶胀效果不佳,可以适当延长水浴时间,让样品充分溶解。4) 准确移取(乙醇氨水)提取液10ml,50℃氮吹浓缩至3ml左右,目的是为了保证过柱之前,充分去除氨水,保证上样pH=6左右,满足WAX混合型弱阴离子对上样也要求,保证小柱对合成着色剂有很好的吸附作用。(WAX混合型弱阴离子小柱对强酸性化合物具有很好的选择性)3、过柱1) WAX阴离子固相萃取小柱,不同批次之间有误差,同一批次需要进行验收测试,合格后才进行实验,确保实验结果准确性。2) 淋洗过程,如茶叶为例,天然色素较多,可适当加多点甲酸水和甲醇的量,去除水溶性和脂溶性天然色素杂质。3) 洗脱,若基质着色剂含量较多,可适当增加洗脱溶剂含量,直至洗脱至溶液无色为止;洗脱液氨化甲醇现配现用。4) 氮吹过程,氮吹至近干,不要完全吹干,对于粘稠基质,吹干,不易复溶。复溶液需要pH=9的乙酸铵缓冲溶液复溶,确保赤藓红的回收率。5) 若洗脱后,填料上还有残留颜色,并且回收率偏低,则考虑含氨水的提取液和洗脱液是否现配现用,氨水含量不足,导致ph值偏低,洗脱不完全。4、实验结果1) 靛蓝合成着色剂性质不稳定,实验结果回收率偏低的话,很大原因是降解了,所以,建议靛蓝标准品现配现用。2) 实验结果11中合成着色剂回收率,除了赤藓红偏低,其余的回收率都满足90%-110%。最后一步的复溶液可试试pH=9的乙酸铵:甲醇=9:1,提高回收率。3) 过膜时候需要选择亲水的PTFE滤膜,才不会吸附色素。合成着色剂是食品安全中尤为重要的检测项目,针对蜜饯等等粘稠基质过柱,莱奥公司推出了正压固相萃取仪、氮吹浓缩仪和氮气发生器整套解决方案,粘稠基质轻松过柱,过柱后直接氮吹,无需转移样品;48位正压固相萃取仪48位氮吹浓缩仪氮吹用氮气发生器广州莱奥实验室科技有限公司:广州莱奥实验室科技有限公司总部位于广州,是一家专注于色谱质谱前处理仪器及氮气发生器开发制造的高科技企业,团队人员拥有十几年的质谱仪、前处理仪器、氮气发生器从业经历。公司自主开发生产氮气发生器、固相萃取仪、氮吹仪等,并代理国内知名品牌的色谱质谱仪器,服务于全国食品、制药、临床检验、环境、司法鉴定、科研院所等行业。莱奥将继续潜心研发,推出更多行业需要的产品和方案,努力成为您身边的质谱方案专家!
  • 关于“三新食品”目录及适用的食品安全标准的公告及解读
    5月1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发布了一则《关于“三新食品”目录及适用的食品安全标准的公告》,原文内容转载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我委组织汇总整理2009年至2021年公告的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和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简称“三新食品”)目录及适用的食品安全标准,现予公布。原公告内容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对其中新食品原料目录及适用的食品安全标准设置18个月过渡期。    特此公告。 附件:“三新食品”目录及适用的食品安全标准国家卫生健康委2023年4月19日5月10日,后续国家卫生健康委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发布了上述公告的详细解读,原文内容转载如下: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专业技术机构梳理了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和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简称“三新食品”)目录及适用的食品安全标准,范围涵盖自原卫生部2009年第3号公告至国家卫生健康委2021年第9号公告的新食品原料(菌种除外)、自原卫生部2009年第11号公告至国家卫生健康委2021年第9号公告的食品添加剂新品种、自原卫生部2012年第11号公告至国家卫生健康委2021年第9号公告的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共计98个新食品原料品种、215个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和235个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该目录涉及的新食品原料食品安全指标包括过氧化值、真菌毒素、污染物和微生物限量;种属基原、食用量、食用和使用方法、生产工艺、发酵菌、副产物和溶剂残留限量等仍按照发布时公告执行;农药和兽药的使用应符合农业农村部的相关规定。监管部门、行业企业等相关机构在“三新食品”的监管、生产和使用中应按照要求执行该公告的相关标准。对新食品原料目录的食品安全标准设置18个月过渡期,在公告前和过渡期内按照原标准和要求生产的新食品原料,可销售和使用至保质期结束。2022年以后公告的“三新食品”的食品安全指标按照发布时公告要求执行。本次“三新食品”适用的食品安全标准梳理主要遵循以下原则:一、新食品原料(一)归类处理原则。现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适用的食品类别可以覆盖的产品,对其进行归类处理。菌类按食用菌类、藻类按食用藻类标准执行;植物类中,水果类按有关水果标准执行;直接食用的植物按有关蔬菜标准执行;作为调味品使用的(显脉旋覆花(小黑药)),按照香辛料标准执行。此外,综合考虑产品的原料来源、加工工艺的相近性以及食品安全指标的实际检测数据,对于可以符合相关食品安全标准中对某类食品要求的,参照该类食品执行。食用方式仅限冲泡的产品应归类为代用茶,目前直接列出相关指标,待代用茶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布后,则按照代用茶的标准执行。(二)既定参照原则。对具有多重身份的产品,如具有新食品原料和营养强化剂双重身份的产品,其食品安全指标基本参照已有的营养强化剂相关标准执行。(三)个案处理原则。对于现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食品类别无法覆盖的产品,如新工艺合成的或纯度较高的提取物等,基于新食品原料评审会议专家审议通过的企业标准,列出具体指标,并与现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原则和要求相匹配:原企业标准中,致病菌限定为“不得检出”但未写单位的,统一单位为“/25 g”;大肠菌群指标的限量按照现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进行规范;无需制定志贺氏菌、溶血性链球菌、致泻性大肠埃希氏菌以及农药残留等指标的产品,删除该类指标;无需制定微生物指标(如油脂类)和生物毒素指标(如以藻类或微生物为原料制得的油脂类)的产品,删除该类指标;重金属污染物指标统一保留至小数点后一位。二、食品添加剂新品种(一)已制定发布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品种,其质量规格要求按照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执行,共涉及156个品种。(二)尚未制定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品种,其质量规格要求仍按照发布公告时规定的要求执行,共涉及59个品种。 三、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一)考虑到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并未设置质量规格标准,因此主要根据品种的功能类别及所批准的使用范围确定其适用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即新品种的使用原则及管理方式应符合相应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二)对于公告批准的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其适用标准统一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GB 9685-2016)。(三)对于公告批准的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基础树脂或新材料,其适用标准为使用范围所对应的产品标准,如塑料材料及制品用基础树脂适用标准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树脂》(GB 4806.6-2016),其中对应多个使用范围的基础树脂分别列出相应类别的产品标准。“三新食品”目录及适用的食品安全标准的公告.pdf
  • 8月6日线上+线下|深入解析食品中最新标准解读及应用技术
    随着食品安全问题日益受到关注,对食品中各种成分的检测需求不断增加。离子色谱技术因其快速方便、灵敏度高、选择性好、可同时分析多种离子化合物以及分离柱的稳定性好、容量高等特点,在食品分析领域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随着离子色谱技术的不断发展,其在食品分析领域的应用将更加广泛。同时,离子色谱法与其他分析技术相结合,形成更加高效、快速的检测方法,为食品安全和品质保障提供有力支持。为了更好地了解离子色谱在食品检测领域最新的应用进展以及相关标准的建设情况,探究行业发展方向脉络,搭建仪器企业与专家用户之间的交流平台,仪器信息网计划于2024年8月6日在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举办“食品中最新标准解读及应用技术交流会”。围绕离子色谱在食品领域的最新技术进展等大家关心的话题共同探讨,为广大从事离子色谱及食品分析检测工作的用户搭建一个高效的交流和学习平台。点击图片 免费报名参会本会议采用线下会场召开+线上同步直播方式,欢迎各位老师来线下会场与专家面对面交流~线下会场地点: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北路甲3号)8月6日 食品中最新标准解读及应用技术交流会》》》点击报名 报告时间报告题目报告专家09:30--10:0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和无机砷的测定》标准解读刘丽萍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主任技师/教授10:00--10:30离子色谱在糖类物质检测中的应用梁敏慧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技术专家/中级10:30--11:00离子色谱在食品安全行业的应用王禹青岛盛瀚色谱技术有限公司 产品经理12:00--12:05第一轮线上抽奖12:05--13:30午休13:30--14:00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与检验检测技术许秀丽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 副所长/研究员14:00--14:30全景风味组学技术白酒品质表达中研究与应用高红波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教授级高工/中心主任14:30--15:00预制菜出口流程以及预制菜进出口检测常见的质量问题(暂定)孔维恒中国海关科学技术研究中心 高级工程师15:00--15:05第二轮线上抽奖15:05--16:00参观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扫描二维码 免费报名参会
  • 关于召开“新版《食品安全法》标准解读与科学监管专题研修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将于2015年10月1日正式实施,被冠以“史上最严”称号。从新修订的这部法律诸多规定发出的信息,我们如何判断今后一段时期食品安全形势和企业面临的挑战,认识和利用有关食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防范法律风险,服务产业发展。  为了帮助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与食品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准确理解立法精神和法律政策,使监管人员依法正确从事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食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依法合规生产。中国老年学学会老年营养与食品专业委员会邀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计生委法规司、疾控局、监督局、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法学研究院校等相关参与新法修订的专家,针对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进行全面解读、分析,于2015年8月20日至22日在北京举办“新版《食品安全法》标准解读与科学监管专题研修班”。现将有关事宜函知如下:  一、研修时间:2015年8月20日至22日(20日全天报到)  研修地点:北京(具体地址会前七天发给参会人员)  二、研修内容:  1、新《食品安全法》修订背景、原则及亟需解决的问题   2、新旧《食品安全法》的重大变化与企业面临的新挑战   3、新《食品安全法》下监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两法衔接”   4、新《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者与监管部门责任划分   5、新《食品安全法》执行的标准和执法中问题解析   6、新《食品安全法》食品违法行为预防与安全社会共治的具体体现   7、新《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标准制定程序   8、新《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风险治理(风险监管、评估及分级管理)   9、新《食品安全法》下食品追溯体系建立与食品安全溯源技术解决方案   10、新《食品安全法》餐饮食品安全供应链管理、检测及认证   11、新《食品安全法》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12、新《食品安全法》网购食品交易监管前沿问题剖析   13、新《食品安全法》企业自查与认证认可的有效运作   14、新《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特殊食品监管制度特点与要求   15、专家及学员互动答疑环节。  三、拟邀专家:  任端平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法规司处长  严卫星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常务副所长 中国营养学会副理事长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副主任  李 宁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主任助理,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副秘书长  王竹天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主任助理,中国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副所长  罗云波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学院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院长  金宗濂 北京联合大学保健食品功能检测中心主任,参与新法修订  宋华琳 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中国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研究员,参与新法修订  高秦伟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食品安全法研究中心主任,参与新法修订  注:每位专家讲解后会有十分钟左右的互动时间,请大家提前准备。  四、研修对象:  1、食品饮料、乳制品、保健食品、农产品、水产品、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负责人及质量授权人、法规人员等   2、餐饮企业、集体用餐单位、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品安全负责人   3、大、中、小学及托幼机构后勤食品安全分管领导等   4、各级食品药品监管系统食安办负责人,分管食品行业系统人员   5、各级省、市、县检验机构,卫生防疫机构相关负责人   6、政府、高校等食品质量技术与标准研究专家   7、食品安全检测仪器、设备企业相关人员   8、投资机构、咨询机构负责人及相关专业人士。  五、研修费用:  会务费1800元/人 (含会议期间午餐、会议筹备费、资料费、场地费等),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联系方式:  中国老年学学会老年营养与食品专业委员会培训部  负 责 人:陈好  手 机:15311210159  电话/传真:010-66706820  邮 箱:chenhao_0531@sina.com或者407382866@qq.com  中国老年学学会  老年营养与食品专业委员会  2015-07-07  附件:新版《食品安全法》标准解读与科学监管专题研修班  参会回执表 单位名称邮 编通讯地址联 系 人部 门Email手 机电 话传 真参会 代 表 登记 姓 名性 别职务/称 手 机 电子 邮 箱是否寻求技术合作:是○ 否 ○ 住宿:标间○ 合住 ○技术(项目)推广与需求名称:是否参加产品推广:是○ 否○ 展位○ 会刊彩页○ 大会发言○ 费用:会务组指定账号账户名:中国老年学学会老年营养与食品专业委员会开户行:华夏银行北京两广支行账 号:1026 7000 0004 46771可开票项目:培训费、会务费、服务费、咨询费等1、请您务必准确完整填写上表各项信息,以便制作代表证、通讯录等相关会务资料。2、请您在回传此确认表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付款,汇款注明:食品安全会议费 。3、请您付款后把汇款底单回传至010-66706820,款到后我们会给您邮寄正式发票。4、我们在会议前一周左右给您发第二轮报到通知。是否参加会议发言: 发言题目: 感兴趣的议题: 参会目的: 其他要求: 联 系 人:陈好 手 机:15311210159 电话/传真:010-66706820 邮 箱:chenhao_0531@sina.com或者407382866@qq.com
  • 专家解读农残限量标准实施对食品安全的影响
    仪器信息网讯 作为我国监管食品中农药残留的唯一强制性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2),从3月1日起正式实施,不到一个月时间,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再次发布关于公开征求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意见的函,对食品中2,4-滴等113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食品类别及测定部位广泛征求意见。此次征求意见稿与GB2763-2012相比有哪些变动,新标准实施后相关技术设备是否能够匹配,新标准是否已经与国际接轨,针对这些问题,仪器信息网编辑采访了农业部农药检定所进出口处处长叶贵标,请他解读此次发布的《农业部对113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中增加了单种农药在单种农产品中的使用限量。每种农药的使用范围各不相同,一种农药可能被多种农作物施用,比如农药阿维菌素,其在柑橘,苹果和甜瓜类水果都施用,那么柑橘,苹果和甜瓜类水果应各制定一个限值,3月1日实施的新标准中规定了柑橘,苹果的阿维菌素的残留,此次征求意见稿又纳入了甜瓜类水果的阿维菌素的最大残留限量。   此次征求意见稿对农药残留的限定更为细化。叶贵标介绍说,这些限值制定综合考虑了多方面的因素,包括农药使用情况,农药使用对人类健康所产生的影响,在GB2763-2012的基础上,查漏补缺,制定出此次征求意见稿。因此,拟定的新标准建立在科学论证和实践的基础上,可以更有效地保障食品安全。   今年3月1日正式实施的《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规定了食品中2,4-滴等322种农药2293项最大残留限量。此次公开征求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意见的征求意见稿中又涉及了113种农药的1280项最大残留限量。   尽管如此,我国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与国际食品法典标准、以及美国、日本等国的相关标准相比,还存在有一定差距。目前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有3820个农药残留限量标准,美国有1.1万个,日本有5万多个,我国的相关标准还将继续完善,根据 《农产品质量安全 “十二五”发展规划》,到 “十二五”末,我国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将达到7000个。   这种差距是否意味着我国农产品农残多,叶贵标表示,我国标准数量与美国、日本的差距是客观存在的,因为美国、日本的标准已经制定了五六十年,我国只是近几年才开始这方面的工作。但标准多少与农残多少并没有相关性。GB2763-2012选择了最重要的作物,最主要的农药以及消费过程中急需的标准先行制定。对比我国与美国的标准,有一些标准要严于美国。标准的制定既要保护本国消费者,又要兼顾农产品在国际贸易的竞争力。   新标准扩大了检测范围,也意味着对检测技术和仪器设备提出更高的要求,我国是否具备执行这些新标准的能力呢?叶贵标认为,新标准在扩大范围的同时,也推荐了配套的检测方法标准,绝大多数标准在我国都可以顺利执行。相关的检测方法,技术以及相关设备大多可以达到新标准要求。   另外,此次征求意见稿还规定了《食品类别及测定部位》,叶贵标介绍说,《食品类别及测定部位》作为GB2763-2012的补充,使得新标准的操作性也有所增强,对食品安全监管具有重要意义。 附录:食品中2,4-滴等106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征求意见稿).doc 食品中胺鲜酯等7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征求意见稿).doc 食品类别及测定部位(征求意见稿).doc
  • 标准解读|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茶叶》(GB 31608—2023)
    我国已制定茶叶相关国家标准100余项,虽然各个茶叶产品标准或基础标准中均有茶叶的术语、定义和技术要求,但各标准之间也不完全一致,目前没有统一的茶叶定义术语标准。经过起草、制定、专家反复研讨,以及在行业内征求意见等过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茶叶》(GB 31608—2023)标准于2023年9月6日发布,并将于2024年9月6日实施。 本文对该标准的适用范围、茶叶的定义和术语、原料要求、感官要求等主要技术指标进行解读,以期促进茶叶新标准的宣贯和更好实施。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茶叶》(GB31608—2023)为首次制定的茶叶产品强制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且是茶叶产品目前唯一一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将是其他推荐性茶叶产品标准的基础标准。一、标准的主要内容解读本标准规定了标准范围、术语和定义、原料要求、感官要求、污染物限量、农药残留限量和食品添加剂等技术要求。1. 标准的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直接或者非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茶叶产品,包括仓储、批发进货的各种大包装茶叶、最小销售单元的小包装茶叶,以及农贸市场、专卖店在售的散装或预包装茶叶产品。2. 茶叶的术语和定义茶叶与一般的食品不同,是不能添加任何化学物质、无非茶类夹杂物、不含任何添加剂的,明确限制是以适制品种山茶科山茶属茶树[Camellia sinensis (L.) O.Kuntze]上的新梢为原料加工的产品。1) 茶鲜叶本标准确定茶鲜叶的定义为:从山茶科山茶属茶树[Camellia sinensis (L.) O.Kuntze]上采摘的新梢,作为各类茶叶加工的原料。本标准在对鲜叶的定义中确定采用“新梢”,以涵盖了各类茶叶原料。新梢是自新芽生长点长出的枝、叶芽,包括对夹叶、驻芽;茶树新梢包含茶树当年新生长的枝、叶、芽。2) 茶叶基于第二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食品产品专业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查意见,茶叶的定义修改为:以茶鲜叶为原料,采用特定加工工艺,供人们饮用或食用的产品,包括绿茶、黄茶、黑茶、白茶、青茶(乌龙茶)、红茶,及以上述茶叶为原料再加工的花茶、紧压茶、袋泡茶和粉茶。3. 技术要求1) 原料要求标准要求“原料应品质正常,无劣变、无异味,符合相应的食品标准和有关规定”。本标准中的原料种类分为茶叶和花坯,对茶叶原料要求品质正常,无劣变,无异味,不含非茶类夹杂物;对花茶窨制中的花坯原料要求品质正常,无劣变、无异味、不含香精香料等任何添加剂,均应符合相应的茶叶产品标准要求和规定。2) 感官要求标准中感官要求包括外形和内质两个项目。标准要求外形“具有正常的外形和色泽,符合所属茶类应有的品质特征,无劣变,无霉变”。标准要求内质“具有正常的汤色、香气和滋味,符合所属茶类应有的品质特征,无异气,无异味”。感官要求的检验方法经过修订与讨论明确为:取适量试样置于洁净的白色样盘中,在自然光下观察形态和色泽。称取混匀试样3~10 g置入带盖审评杯中,按照茶水比1:50(质量比)加入沸水,浸泡5 min后,将茶汤沥入评茶碗中,嗅茶底香气,用温开水漱口,品尝茶汤滋味。3) 污染物限量和农药残留限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中对茶叶产品已有规定,本标准直接引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中对茶叶的动态管理要求,不另做要求。4) 食品添加剂茶叶生产加工过程中添加剂的使用应满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的要求,目前GB 2760—2014中茶叶的分类为16.02.01。根据GB 2760—2014的规定,茶叶不能使用任何食品添加剂。5) 其他说明关于茶叶标签标识的规范,在标准起草过程中,起草组成员认为:为规范茶叶产业,应增加标签相关要求。“除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外,还应标示初制月份,也可标示到初制/炒制日期”。在行业征求意见过程中,考虑到目前跨国性的茶叶生产企业从全球采购茶叶,茶叶经精制后出口到指定国进行拼配和包装,而其他国家没有对茶叶产品标示“茶叶初制日期”的要求;很多的大宗茶(产品原料、茶坯、出口茶的相关订单的拼配茶样等)都是根据不同季节、不同产地、不同等级,通过毛茶筛分精制,以半成品拼配为主形成最终的茶叶产品。目前要求茶叶产品标注初制的月份或日期,实施难度大,且没有可操作性的辨别标准。鉴于以上原因,茶叶标签仍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要求,本标准暂不考虑增加标注毛茶产品的初制日期。 二、标准可能带来的经济和社会影响评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茶叶》(GB 31608—2023)的制定,对维护茶叶产品安全意义重大。本标准规范了茶叶生产加工行为,维护茶叶产业健康稳定发展,是目前我国唯一的一部茶叶产品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是其他推荐性茶叶标准的基础标准,将为我国茶叶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基础性支撑。过去茶叶已有着明确的定义,如《农产品基本信息描述—茶叶》(GB/T 38208-2019)中便对茶术语定义做了规范,如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茶叶》的发布,则把这种定义升格为国家食品标准,对茶产业发展来说是一种提高和进步。对茶叶强化食品安全规范,并严格按照标准去生产执行,有积极的促进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茶叶》明确了“茶鲜叶”就是从山茶科山茶属茶树[Camellia sinensis(L.)O.Kuntze]上采摘的新梢,作为各类茶叶加工的原料。明确了“茶叶”就是以茶鲜叶为原料,采用特定加工工艺制作,供人们饮用或食用的产品,包括绿茶、黄茶、黑茶、白茶、青茶(乌龙茶)、红茶,及以上述茶叶为原料再加工的花茶、紧压茶、袋泡茶和粉茶。过去“茶鲜叶”在学术上已有概念,但在专门的茶叶国家标准中明确提出还是首次。过去的类似标准描述中采用的往往是“不得添加非茶类物质”的说法,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茶叶》直接明确指出在茶叶生产过程中不因添加食品添加剂,对于茶叶的食品安全也是一大保障。
  • 10月29日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最新标准和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解读研讨会
    伟业计量线上研讨会,老时间,老地方,每周五上午九点半伟业计量直播间来相见!2021年10月15日(周五)上午9:30分,由伟业计量和仪器信息网联合举办的“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最新标准和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解读研讨会”即将开启,欢迎大家锁定伟业计量直播间!直播当天,研讨会讲师、助教将进行在线答疑,您有任何关于课程、研讨会以及伟业计量的问题,都可以在留言区进行提问。另外,我们还为当天参会的观众准备了惊喜活动,让您在兼具趣味性与创意性的视频教学中吸收知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最新标准和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解读研讨会”课程表讲师简介:罗叶丽:毕业于吉林大学食品科学专业,硕士研究生,中级工程师,在校期间发表SCI论文四篇,目前就职于渭南市检验检测研究院,熟悉食品相关法律法规及检测相关标准,能够熟练操作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紫外分光光度计、原子荧光光度计、ICP-MS、蛋白质测定仪等仪器,重点检测重金属项目,获得2018年“食药检验”竞赛活动一等奖。张德新:中共党员,教授,硕士生导师,湖北中医药大学检验学院实验教学中心主任。现从事食品质量与安全管理、食品安全检测技术、实验室管理的教学和研究工作,主要研究方向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质量安全与卫生控制。现为国家注册ISO22000、HACCP体系审核员及有机产品检查员,注册营养师,全国特殊膳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466)委员,湖北省药膳食疗研究会常务理事,湖北省预防医学会卫生检验专业委员会常委,中国医药导报杂志编委。(关注助教微信号,免费获得研讨会相关回放链接)温馨提示:伟业计量线上研讨会将于每周五上午09:30(节假日除外)定期举办。如果您是食品/环境/微生物等检测相关专业老师,有相关检测类课程想与我们交流分享,欢迎您加入伟业计量讲师团队,共享学术赋能,课酬丰厚,期待您的加入!联系助教:手机微信同号:15637658007
  • 月15日实施的新国标解读和标准品解决方案!点进来一解详情?
    生态环境部发布的HJ 1153-2020 《固定污染源废气 醛、酮类化合物的测定 溶液吸收-高效液相色谱法》和HJ 1154-2020 《环境空气 醛、酮类化合物的测定 溶液吸收-高效液相色谱法》将于2021年3月15日正式实施。醛、酮类化合物具有很大的人体危害性和环境危害性。以甲醛为例,研究表明:甲醛具有强烈的致癌和促癌作用。大量文献记载,甲醛中毒对人体健康的影响主要表现嗅觉异常、刺激、过敏、肺功能异常、肝功能异常和免疫功能异常等方面。长期接触低剂量甲醛,会引起慢性呼吸道疾病,引起鼻咽癌、结肠癌、脑瘤、月经紊乱、细胞核的基因突变,DNA单链内交连和DNA与蛋白质交连及抑制DNA损伤的修复、妊娠综合症、引起新生儿染色体异常、白血病 ,引起青少年记忆力和智力下降。甲醛在我国有毒化学品优先控制名单上高居第二位。已经被世界卫生组织确定为致癌和致畸形物质,是公认的变态反应源,也是潜在的强致突变物之一。为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对于排放到环境空气中的醛、酮类化合物含量的检测是必要的。检测方法解读我们对于HJ 1153-2020和HJ 1154-2020两个标准中关于醛、酮类化合物检测方法进行一下解读。标准中采用的是醛、酮类化合物在酸性介质中与吸收液中的 2,4-二硝基苯肼(DNPH)发生衍生化反应,生成 2,4-二硝基苯腙类化合物,经高效液相色谱分离,紫外或二极管阵列检测器检测。反应原理如下图所示:HJ 1154-2020 《环境空气 醛、酮类化合物的测定 溶液吸收-高效液相色谱法》其中检测16种醛酮,而HJ 1153-2020 《固定污染源废气 醛、酮类化合物的测定 溶液吸收-高效液相色谱法》检测12种醛酮。两者相差4个组分为:邻甲基苯甲醛、间甲基苯甲醛、对甲基苯甲醛和 2,5-二甲基苯甲醛,这4个组分的沸点偏高,故在HJ 1153-2020中未列为检测项。注意事项:1. 丙烯醛在DNPH 饱和吸收液中衍生化生成丙烯醛腙及其聚合物,在色谱图中出现双峰,需使用丙烯醛标准使用液制备丙烯醛腙及其聚合物进行定性。(丁烯醛同理)。针对此问题,本公司提供丙烯醛和丁烯醛单标储备液供客户选择。2. 每批 DNPH 饱和溶液应在采样前48 h内准备和纯化。纯化后空白应满足国标要求。为减少空白问题,在采样前后必须存储在一个未被污染的环境中。 HJ 1153-2020和HJ 1154-2020系列产品推荐 坛墨质检仔细研究了标准HJ 1153-2020 《固定污染源废气 醛、酮类化合物的测定 溶液吸收-高效液相色谱法》和HJ 1154-2020 《环境空气 醛、酮类化合物的测定 溶液吸收-高效液相色谱法》,推出下列完全符合使用要求的产品,清单如下:附图:乙腈中16种醛酮-DNPH混标/以醛酮计文章版权归坛墨质检-标准物质中心所有
  • 群贤共议|食品中最新标准解读及应用技术交流会圆满召开!
    仪器信息网讯8月6日,由仪器信息网和青岛盛瀚色谱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瀚”)共同组织的“食品中最新标准解读及应用技术交流会”在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成功举办。此次研讨会围绕食品领域的最新技术进展等大家关心的话题共同探讨,为广大从事食品分析检测工作的用户搭建一个高效的交流和学习平台。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技师/教授刘丽萍、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技术专家梁敏慧、盛瀚产品经理王禹、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副所长/研究员许秀丽、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教授级高工/中心主任高红波、中国海关科学技术研究中心高级工程师孔维恒、青岛崂山矿泉水有限公司品控主管/高级工程师沈俊平出席并分享主题报告,四十多位高校及科研院所所代表出席大会。此次活动采用线下会场召开+线上同步直播方式,线上直播吸引近千人次观看,引发热烈讨论与交流。回放链接:https://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s/ic240806.html 点击图片 观看回放交流会现场报告题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和无机砷的测定》标准解读报告人: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技师/教授 刘丽萍砷被广泛认为是致癌物质,但其毒性取决于具体的化学形态。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已将砷及其无机形态列为对人类具有最高致癌风险的物质。在我国,砷及其无机形态同样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2024年3月12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与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了GB 5009.11-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标准,该标准替代了GB 5009.11-2014,并计划于同年8月8日起正式施行。刘丽萍老师重点对食品中的总砷和无机砷的限量要求、新标准中总砷和无机砷测定方法的主要变化及测定时的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了细致的讲解。报告题目:离子色谱在糖类物质检测中的应用报告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技术专家 梁敏慧糖类是自然界中广泛分布的重要有机化合物,对改善肠道菌群、抗肿瘤、抗氧化、抗衰老、降血糖和降血脂等方面具有显著效果,因此在食品和医药领域应用广泛。然而,糖类分析的难点在于它们的极性强、同分异构体多,导致常规色谱柱对其保留和分离效果不佳;此外,糖类无紫外吸收或吸收较弱,一般检测器无法直接检测,需要衍生化处理,操作较为复杂。面对这些分析难题,梁敏慧老师介绍了离子色谱在糖类物质检测中的应用,该方法利用专门的糖分析色谱柱,有效地实现了糖类物质的保留与分离。同时,搭配脉冲安培检测器(PAD),它能够针对糖类物质展现出特异性的响应和高灵敏度。离子色谱法的优势在于无需复杂的衍生化步骤,即可直接进行准确检测,且具有良好的重复性。此外,该方法适用于检测包括单双糖、低聚糖、多聚糖、糖醇、氨基糖、酸性糖在内的多种糖类物质。报告题目:离子色谱在食品安全行业的应用报告人:青岛盛瀚色谱技术有限公司产品经理 王禹离子色谱技术作为一种强大的分析方法,在食品安全领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它能够对食品中的有害物质进行快速、准确地检测,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食品安全。王禹经理详细介绍了盛瀚离子色谱在检测农药残留、消毒副产物和食品添加剂方面的应用方案。此外,离子色谱仪不仅限于有害物质的检测,还能分析食品中的盐类、氨基酸、有机酸等营养成分,从而更全面地评估食品的营养价值。报告题目: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与检验检测技术报告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副所长/研究员 许秀丽许秀丽详细的介绍了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体系,该体系旨在保障消费者健康和食品质量安全,涵盖法律法规、标准制定与监管、食品安全标准、检测监测等多个层面。法律法规方面,中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文件,明确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的责任与义务,为食品安全提供法律保障。监管机构如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负责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执行和监管,确保食品行业规范运作。食品安全标准是体系的核心,包括食品质量、添加剂使用、农药残留等标准,规定食品中物质的安全含量和生产要求,保障食品质量和安全。检测监测环节则通过采样、检测、监督等手段,追踪食品链各环节的食品安全状况,及时处理问题,确保消费者食用安全。报告题目:全景风味组学技术白酒品质表达中研究与应用报告人: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教授级高工/中心主任 高红波中国白酒风味体系复杂而庞大,且大部分风味成分的风味贡献和影响机制尚不明晰。随着风味组学技术在白酒风味化学研究中的快速发展,风味组学作为主要研究策略在白酒特征风味解析中应用越来越广泛。高红波老师分享了色质联用技术在白酒成分分析中的最新应用进展,深入探讨了风味组学技术在白酒研究中的作用,并对白酒成分分析的未来研究方法提出了前瞻性的见解。报告题目:预制菜行业发展现状及营养品质评价技术报告人:中国海关科学技术研究中心高级工程师 孔维恒随着国家经济转型和民众消费方式的变化,源于传统菜肴的工业化产品“预制菜”脱颖而出,成为食品行业发展速度最快的品类之一,进一步丰富了与工业化主食、休闲方便食品、预制餐、净菜配菜等共同构建的满足现代消费需求的预制食品体系。预制菜在工业化国家作为预制食品的成员之一,在工艺、标准和市场等方面趋于成熟,而我国尚处于发展初期,存在概念模糊、技术和设备落后、标准不配套、安全隐患突出等问题。孔维恒老师在报告中深入分析了预制菜的发展现状、研究动态及存在的问题,并对其未来发展的路径提出了前瞻性展望。报告题目:离子色谱技术在瓶装饮用水检测中的应用报告人:青岛崂山矿泉水有限公司品控主管/高级工程师 沈俊平离子色谱法是一种用于分离和检测化合物中离子的分析方法。在饮用水领域,离子色谱法可以用来检测各种污染物、消毒副产物、天然成分以及理化指标等。沈俊平老师详细阐述了离子色谱在崂山矿泉水生产过程中的应用,包括源水控制、生产流程以及成品检测等关键环节。他强调离子色谱在饮用水检测中的三大优势:一是拓宽了水中成分的检测范围,二是提升了检测的精确度,三是实现了多种成分的同时检测。水厂可以利用最新的研究成果来加强对产品品质的监控,并可根据自身产品的特点,研发定制化的水质监控方法。仪器信息网战略发展部陈勋主持大会报告环节大会结束后,参会嘉宾一同参观中国检验检验科学研究院综合测试中心。与会嘉宾共同参观中国检验检验科学研究院综合测试中心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隶属于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中心业务范围涵盖食品及食品添加剂、饲料及饲料添加剂、轻纺产品、化妆品、建筑材料、涂料、电子电气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检测,特别在食品中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二噁英、转基因、微生物及毒素、食品辐照检测等方面在国际国内同行中领先。中心实验室使用面积约6800平方米,拥有各类测试分析仪器共450余台/套,价值约1.7亿元人民币。在所检测的领域内仪器先进,配备齐全,经过多年的实践证明,完全能满足检测和测试需要。参会合照
  • 【百家论坛】直播回顾: 36项兽药之四环素类药物残留检测标准解读!
    继3月3日学习了新发布36项兽药残留之喹诺酮类的检测方法后,3月10日小伙伴们又如约来到坛墨直播间,聆听四环素类药物残留的检测关键点:首先,秦老师带领大家分析了四环素类兽药的结构特点:接着对比了四环素类相关检测标准在适用范围,提取溶剂,净化柱等方面的区别;最后重点介绍了新国标gb 31656.11和gb 31658.6两个标准前处理过程中需要注意的关键细节。 新发布36项兽药残留检测标准解读系列(三)课题新发布36项兽药残留检测标准解读系列(三)直播间的小伙伴们都非常的积极,纷纷提出自己检测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秦老师一一给与了详细的解答。 q1: 配制四环素类标准品时的注意事项?储存条件和保质期?a: 由于四环素类兽药的热稳定性较差,见光易分解;建议不要配制太高浓度,防止析出;配制100 μg/ml标准储备液, -18℃ 以下避光保存,有效期1个月;混合标准工作液,2℃~8℃保存,现用现配。q2:样品前处理中加入乙腈后,样品成团,能均质吗?如何避免成团? a: 样品成团是因为蛋白质遇到有机溶剂变性所致;建议加入适量纯水,使样品形成糊状,然后再均质;后续的除水可以通过加入氯化钠或者无水硫酸镁进行盐析去除。 q3: gb 31656.11四环素类测定,加入醋酸铅后,依然难过柱,如何更好地解决? a: 重点是样品提取过程中把蛋白等杂质去除干净,需要充分地离心;建议离心时间稍微长一点,低温高速多次离心,快速过滤。听完秦老师的技术分享,小伙伴们对坛墨产品的呼声也很高,研发张金龙经理对配套标准品进行了一一讲解,并给出了直播间最优的折扣。如果还有疑问的同学可以在本条公众号下留言。感谢大家的参与,持续关注我们,下期再见哟~
  • “食品安全”如何让政府不再惭愧
    “很惭愧啊,刚吃饱,就出现了食品安全的问题。”3月6日下午,国务院副总理王岐山参加山东代表团审议,提到食品安全问题时连称惭愧。他表示,食品安全问题的解决将是长期的,日常生活食品的保障能否做到像奥运会、世博会、亚运会一样,这个问题值得研究。   面对老百姓对食品安全的担忧和质疑,国务院副总理王岐山连称“惭愧”,一再表示“不好意思”,这充分表明政府对食品安全的极大关注和对监管不力的深刻认识。   如何让政府不再为此“惭愧”,应当是政府道歉之后的工作重点。解读王岐山副总理对食品安全的意见,人们不难得到四点信息:一是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将是政府长期的任务 二是食品安全当从源头抓起 三是保障食品安全需要部门合力 四是严管食品安全需要常态化。归纳起来就是四个字:“责任”、“落实”。   让政府不再“惭愧”,必须充分认识食品安全问题的长期性。食品安全问题伴随着人们的一日三餐、一生一世。政府抓食品安全要持之以恒、警钟长鸣,不能“刮风”,不能指望“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运动式“专项治理”。必须综合治理,常抓不懈。树立“长期任务”的可持续管理理念至关重要。   让政府不再“惭愧”,必须强化部门协作监管机制。小小“餐桌”涉及农业、工商、卫生、质监等多个部门的监管责任。治理食品安全乱象,确保人民“买着放心、吃着舒心”,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有关部门要切实负起监管之责,形成齐抓共管的综治格局。用王岐山的话讲,就是部门间要“搭把手”、“莫推诿”。在分工明确的基础上完善“搭把手”的协作机制,并实施严格的问责追究,非常重要。   让政府不再“惭愧”,必须落实“从源头抓起”的监管理念。首先,食品安全标准要与时俱进。食品安全标准“不标准”一直是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软肋,标准的陈旧与缺失让食品安全的防线一次次失守。解决“太老、太少、太多、太乱”的标准乱象,势在必行。其次,加强食品添加剂的风险监管。其三,构建强势的监管预警机制。既要建立和落实食品生产经营的准入、食品安全信用档案、不安全食品召回等规章制度,更要加大对监管部门和认证机构人员的失职、渎职行为的问责力度。   食品安全问题暴露的是监管漏洞,折射的是作风不正。对此王岐山副总理的忠告一语破的:“说千道万,最终还是办实事,最终还是落实、落实、再落实。”只有措施切实、作风务实、责任落实,老百姓对食品安全才能心里踏实。
  • 【线下交流会邀请函】食品中最新标准解读及应用技术交流会
    为了更好地了解食品检测领域最新应用进展及相关标准建设情况,探究行业发展方向脉络,搭建仪器企业与专家用户之间的交流平台,仪器信息网计划于2024年8月6日举办“食品中最新标准解读及应用技术交流会”。围绕食品领域的最新技术进展等大家关心的话题共同探讨,为广大从事食品分析检测工作的用户搭建一个高效的交流和学习平台。一、主办单位仪器信息网(www.instrument.com.cn)青岛盛瀚色谱技术有限公司二、会议时间2024年8月6日(1天)三、参会形式本会议采用线下会场召开+线上同步直播方式,欢迎各位老师来线下会场与专家面对面交流,线下参会请提前报名,审核后方可参会。线下会场地点: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北路甲3号)四、主要参会人群参会人情覆盖从事食品及农产品生产、研发、检测的食品企业、第三方检测、科研院所工作者、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质检部门、农产品安全监管部门,国家食品药品检验所、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省(市)农业科学院、国家食品安全重点实验室、食品安全风险检测实验室、大专院校中的食品学院、各级食品安全检测检验中心(站)、各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中心(站)、各级农产品质量检测检验中心(站)等相关技术负责人、采购人员等。五、会议日程*最终日程以会议官网公布为准六、报名联系方式联系人:王老师 手机:13269891028 Email:wangxin@instrument.com.cn会议报名地址: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1ho 北京信立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仪器信息网)2024年7月25日
  • GB 4806.15-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黏合剂》标准解读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2024年第1号公告,发布47项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6项修改单。其中包括GB 4806.15-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黏合剂》,该标准将于2025年2月8日正式实施。GB 4806.15-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黏合剂.pdf(一)国内外有关粘合剂法规和标准情况说明①欧盟尚未制定粘合剂产品法规,但鉴于粘合剂是在复合材料及制品中应用最为广泛且多数情况下粘合剂在食品接触材料中属于非直接接触食品部分、与食品之间有功能阻隔层阻隔的特点,将粘合剂作为塑料制品的一部分来进行管理。因此,欧盟主要通过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框架法规(Regulation (EC)1935/2004)、良好生产规范法规(Regulation(EC)2023/2006)和塑料法规(Regulation (E)10/2011)三项法规对粘合剂进行管理。②美国:21CFR175.105和21CFR175.125 是美国联邦法规第 21章中专门管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粘合剂的相关章节。21CFR175.105 适用于一般粘合剂(不包括压敏胶),21CFR175.125适用于压敏胶。两个章节中分别列出了允许用于两种粘合剂的物质清单及其用途、最大使用量等限制条件。③德国:德国联邦风险评估所(BfR)建议的第 25 和第 26 章管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粘合剂。第 25 章适用于食品接触用聚氨粘合剂,规定了允许用于聚氨粘合剂的起始物、单体、添加剂和助剂,及其限制要求。第 26 章适用于固体石蜡、微品蜡及蜡、树脂和塑料的混合物制成的食品接触材料,包括涂层、直接与食品接触的粘合剂等。此章节规定了可用于食品接触材料的天然来源,如固体石蜡、微晶蜡、合成固体石蜡、低分子聚丙烯及其混合物的质量规格要求、允许添加的添加剂及其限制要求。(二)关于黏合剂的分类根据黏合剂是否与食品直接接触,标准将黏合剂分为直接接触食品用黏合剂和间接接触食品用黏合剂。直接接触食品用黏合剂指用于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的食品接触面,预期直接与食品接触的黏合剂,如水果贴纸用压敏胶等。间接接触食品用黏合剂指用于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的非食品接触面,预期不与食品直接接触,但其成分可能转移到食品中的黏合剂,如复合材料层间使用的黏合剂等。两者预期用途不同,可按照其涂布面以及是否预期与食品直接接触进行区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黏合剂使用企业应通过接缝和边缘等包装设计、增加有效阻隔层等方式尽可能防止间接接触食品用黏合剂与食品直接接触。   (三)关于黏合剂用原料的管理   考虑到直接接触食品用黏合剂的安全风险相对较高,标准分别针对直接接触食品用黏合剂和间接接触食品用黏合剂的基础原料采用不同的管理模式。附录A和附录B分别规定了直接接触食品用黏合剂和间接接触食品用黏合剂允许使用的基础原料及使用要求。直接接触食品用黏合剂基础原料采用聚合物管理模式,仅能使用附录A及相关公告中列出的物质。间接接触食品用黏合剂基础原料则允许使用聚合物和部分已经过安全性评估的单体、其他起始物,且直接接触食品用黏合剂所使用的基础原料也可用于间接接触食品用黏合剂。同时,黏合剂中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GB 9685)及相关公告的要求,直接接触食品用黏合剂所使用的添加剂也可用于间接接触食品用黏合剂。  (四)关于黏合剂中的芳香族伯胺(PAA)  芳香族聚氨酯类黏合剂、使用了胺类固化剂的环氧型黏合剂、聚酰亚胺类黏合剂等产品在固化反应过程中均可能产生PAA。为更好地管控该类物质的安全风险,标准中设置了PAA迁移总量限量要求,并规定该指标仅适用于含有芳香族聚氨酯等可能产生PAA的黏合剂。考虑到黏合剂固化反应过程是PAA的主要产生阶段,因此标准规定应在黏合剂固化反应完成后,对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终产品开展PAA的迁移量检测。对于本标准附录A、附录B、GB 9685及相关公告中已经规定了迁移限量的PAA,其限量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不计入PAA迁移总量。点击图片获取更多标准解读》》》》》》
  • GB 5009.271-2016 食品中邻苯二甲酸酯的测定标准解读
    本标准代替gb/t21911—2008《食品中邻苯二甲酸酯的测定》和sn/t3147—2012《出口食品中邻苯二甲酸酯的测定》。 本标准与gb/t21911—2008 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 标准名称修改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邻苯二甲酸酯的测定”; ● 增加了邻苯二甲酸二烯丙酯和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两种目标化合物; ● 增加了同位素内标法定量作为第一法。 新国标对应的标准品是17 种混标+1 种dinp 单标的形式: ●e.1 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dinp)标准溶液(1.0μg/ml)的总离子流色谱图(外标法)见图e.1。图 e.1 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dinp)标准溶液(1.0μg/ml)的总离子流色谱图(外标法) ●e.2 17种邻苯二甲酸酯标准溶液(0.12μg/ml)的总离子流色谱图(外标法)见图e.2。图 e.2 17种邻苯二甲酸酯标准溶液(0.12μg/ml)的总离子流色谱图(外标法) dnp 和dinp 的解读: ● cas 84-76-4 邻苯二甲酸二壬酯(dnp 单峰); ● cas 28553-12-0 是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dinp)一类同分异构体的混合物,此物质适宜做标准品; ●cas 68515-48-0 是邻苯二甲酸酯的混合物,含有三类同分异构体: 邻苯二甲酸二异辛酯(diop), 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dinp), 邻苯二甲酸二癸酯(didp),其中主要成分是dinp。 推荐标准品:
  •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36项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起草专家标准解读会议,报名通道开启!
    2022年9月2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回应社会关切,实现从田间地头到百姓餐桌的全过程、全链条监管,进一步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治保障。2022年7月28日,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2022年第3号公告,发布36项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3项修改单。主要包括:《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1项污染物标准、《饮料》(GB 7101-2022)等3项食品产品标准、《洗涤剂》(GB 14930.1-2022)等3项食品相关产品标准、《食品添加剂 丁香酚》(GB 1886.129-2022)等11项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 二十二碳六烯酸油脂(金枪鱼油)》(GB 1903.26-2022)等9项食品营养强化剂质量规格标准、《食品中二氧化硫的测定》(GB 5009.34-2022)等9项检验方法标准,以及《食品添加剂 蜂蜡》(GB 1886.87-2015)第1号修改单等3项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修改单。每次新法规新标准的制定,都会影响到各单位科研人员、各生产企业的研究、生产、检测等环节,为了让大家更清晰地了解法规标准的要点等内容,仪器信息网将于10月19日举办“食品安全国标准解读”主题网络研讨会,我们将会邀请法规标准起草人、权威专家及厂商技术人员带来精彩分享,把最新的标准动向、技术要点等内容呈现给大家。欢迎大家踊跃报名!点我或扫描下方二维码,免费,免费,免费报名!若报名不成功,或关于会议任何问题,可扫描下方二维码加食品领域小助手微信号:更多免费会议,欢迎关注网络讲堂服务号:相关会议赞助,请联系刘经理,欢迎各位厂商前来咨询!
  • 普瑞邦2016真菌毒素检测新标准解读与新技术应用研讨会圆满结束
    2016年12月10号,青岛普瑞邦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举办的2016真菌毒素检测新标准解读与新技术应用研讨会在泉城济南隆重举行。 近年来,食品、药品、饲料等行业的安全问题受到国家的高度关注。为进一步规范真菌毒素风险监管工作,国家标准委员会于2015年开始着手整合修订真菌毒素方面相关标准,在各行业专家的共同努力下,新的国家标准现已修订完成并即将颁布实施。在本次的标准整理和修订过程中,一些新技术得到应用推广,并写入了新的标准中。Pribolab公司作为全球专业的的真菌毒素检测技术与产品服务商,一直致力于真菌毒素检测的研究与服务,为帮助大家提前了解真菌毒素新国标和真菌毒素最新前沿技术,青岛普瑞邦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特邀国家真菌毒素标准制定专家组成员,清华大学长三角研究院首席科学家,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理化所名誉所长任一平教授和真菌毒素检测领域内专家吴振兴高级工程师、孙长坡博士、李俊博士对真菌毒素检测新标准和现状进行现场讲解。此次会议是一场全国性的真菌毒素研讨会,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山东省粮油监测中心、山东省理化测试中心、济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青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潍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潍坊检验检疫局、山东省医学科学院基础医学研究所、泰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烟台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威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淄博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临沂市粮食质量检测中心、德州质检、聊城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聊城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聊城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质量安全研究所、昆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企事业单位、检测单位人员均到场参加。 任一平教授就新真菌毒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进行了解读,着重讲解了真菌毒素食品安全方法修订与整合任务内容,真菌毒素的实验室检测方法以及生物毒素检测方法的要求趋势---液相色谱法,并针对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族和G族的测定进行了讲解。 国家粮食局科学研究院微生物研究室主任孙长坡博士对粮食中真菌毒素污染与污染粮食利用进行了讲解。 国家农业部饲料研究所李俊博士就我国饲料中真菌毒素监管现状及趋势进行讲解,尤其对饲料卫生新标准进行了着重解读。山东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生物毒素实验室吴振兴主任就三项真菌毒素国家整合标准的制定--赭曲霉毒素A、桔霉素、T-2毒素进行了讲解。青岛普瑞邦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作为专业的真菌毒素检测技术和产品服务商,本着“专业、专注、专心”的服务理念,一直致力于真菌毒素检测的研究,本次会议中青岛普瑞邦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就真菌毒素多毒素大量样品的检测介绍了公司最新研究成果:Amvas Multi-Prep 2000S全自动多样品均质器、多毒素复合免疫亲和柱、Auto IPS-6060 自动化免疫亲和操作仪,这三款产品真正实现大量样品多毒素高效、快速、自动化的检测。Amvas Multi-Prep 2000S全自动多样品均质器做到4通道全自动完成均质、萃取、刀头清洗全过程,将您完全从大量重复、无聊的均质操作中解脱出来。多毒素复合免疫亲和柱针对萃取和净化两个耗时最长的步骤,多个真菌毒素只需一种萃取方法,无需额外增加仪器设备,多个毒素分析只需一套SOP规程,满足法规对同一样品的多毒素检测要求。 Auto IPS-6060自动化免疫亲和操作仪,该仪器集上样、淋洗、洗脱免疫纯化标准程序于一体,标准程序方法稳定性高、重复性好,匀速双向富集,流速控制准确,全自动选择切换溶剂,可以自动化完成免疫纯化全过程;整套体系具有良好的回收率和样品适应性,完全满足2015版新药典,真菌毒素新国标以及欧盟、AOAC等国际标准要求。普瑞邦高级工程师从实际操作入手,深入浅出的就2015版新药典黄曲霉毒素检测技术方法进行了讲解。 会议过程中,不少企事业单位参会人事针对黄曲霉毒素检测、检测过程中的疑问提出了不少问题,在座的专家、普瑞邦工程师针对性的给予一一解答,得到与会人员的肯定。中场休息的环节,普瑞邦贴心的为大家准备了抽奖环节、有奖抢答环节,现场气氛一度达到高潮。 会议期间,专家和很多客户均对普瑞邦自主研发的自动萃取装置、其他产品耗材感兴趣,现场工作人员热情给予讲解并协助客户签署了试用协议。 至此,普瑞邦(中国)举办的各种培训会、研讨会已达到上百场,平均每月2-3场次,涵盖全国质监所、疾控中心、药检所、中药企业、食品企业、饲料企业等等。普瑞邦作为专业的真菌毒素检测服务商,后期类似的会议会越来越多,为真菌毒素检测、检测人员培训、食品安全监管做好带头作用。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花生四烯酸油脂(发酵法)》(GB 1903.65-2024)等7项食品营养强化剂标准解读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2024年第1号公告,发布47项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6项修改单。(可点击相关话题:47项食品国家标准解读)本次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花生四烯酸油脂(发酵法)》等7项食品营养强化剂质量规格标准包括2项修订标准和5项制定标准,规定了各类食品营养强化剂的范围(包括生产工艺等)、化学名称、分子式、结构式、相对分子质量、感官要求、理化指标以及配套的检验方法等内容。标准名称检测方法相关仪器GB 1903.65-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花生四烯酸油脂(发酵法)含量(以 C20H32O2甘油三酯计),w/% ;检验方法采用GB5009.16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脂肪酸的测定。匀浆机、气相色谱仪、恒温水浴锅、电子天平、、离心机、旋转蒸发仪。GB 1903.66-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二十二碳六烯酸油脂(发酵法)GB 1903.67-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植物甲萘醌(维生素K1)含量以总植物甲萘醌和顺式植物甲萘醌计;检测方法采用该标准附录A3方法。电子天平、 液相色谱仪。GB 1903.68-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钼酸铵含量以(NH4)6Mo7O244H2O 计],w/%;检测方法采用GB/T657 化学试剂四水合钼酸铵(钼酸铵)中5.3方法。电子天平、烘箱。GB 1903.69-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5'-单磷酸尿苷含量以5'-单磷酸尿苷(以干基计),w/%;检测方法采用该标准附录 A 中 A.4方法。电子天平、 紫外分光光度计。液相色谱仪、pH计。GB 1903.70-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电解铁含量以铁(Fe),w/%计;检测方法采用该标准附录 A 中 A.4方法。电子天平、 恒温水浴锅GB 1903.71-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全反式视黄醇含量以全反式视黄醇计。检测方法采用该标准附录中 A.4方法。电子天平、 液相色谱仪。上述标准均为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14880-2012)配套的食品营养强化剂质量规格标准。标准发布能够更好地适应我国食品营养强化剂生产和使用需求,促进相关行业的健康发展。点击图片获取更多标准解读 》》》》》》
  • 三泉中石Sumspring《无菌药品包装系统密封性指导原则》标准解读工作圆满结束!
    三泉中石Sumspring《无菌药品包装系统密封性指导原则》标准解读工作圆满结束!2024年2月药典委发布《9650 无菌药品包装系统密封性指导原则》征求意见工作,之后在6月又发布了《9628 无菌药品包装系统密封性指导原则》(第二次公示)。对于药品的包装系统密封性,目前在国内制药行业已经达成一致的共识,即包装系统密封性对于药品本身质量至关重要,是药品质量控制的重要指标。Sumspring三泉中石积极参与国家标准起草工作,在两年前就受邀参加《无菌药品包装系统密封性指导原则》中附1真空衰减试验法和附4压力衰减试验法两个方法标准起草工作。在标准起草过程中承担了众多基础性研究工作,积累了大量数据和理论知识。做为国内从事包装密封完整性研究的高科技企业佼佼者,Sumspring三泉中石拥有众多制药行业微泄漏密封性测试仪用户。随着标准的实施,用户对标准存在众多疑问,本着对客户负责的态度,Sumspring三泉中石有义务将在标准制定过程中获取的信息传递给每个行业用户。为此在2024年6月至8月之间,Sumspring三泉中石举办了多场专业的标准解读会。介绍国内外各种真空衰减法的标准,帮助行业用户提高理论知识。同时,解读在9650和9628起草过程中药典委各位专家的关注点。培训工作结束后,不断有用户发来感谢信,表示Sumspring三泉中石组织的标准解读会让他们对标准有了更深入了解,对日常密封性质量控制很有指导意义,对Sumspring三泉中石的技术支持给予充分的肯定。Sumspring三泉中石一直牢记自己的责任和使命,提高自身技术能力的同时,更好的服务制药行业用户,为“中国包装检测技术与世界同步”而不懈努力!
  •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标准解读及解决方案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标准解读及解决方案12月4日,“水污染源在线监测标准解读及解决方案” 主题网络研讨会将在仪器信息网平台举行。为规范污水监测的相关技术要求,2019年12月25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4项水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这四项标准于2020年3月24日起实施,为我国的水污染治理提供坚实可靠的支持。 本次会议,将邀请环境监测总站专家及哈希水质分析仪器公司的产品专家,讲解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相关标准,带来水污染源在线监测最新解决方案。主题:水污染源在线监测标准解读及解决方案参加费用: 免费参加方法: 文章底部,点击“阅读原文”即可报名开始时间: 2020年12月4日星期五下午14:00-16:00观看平台: 仪器信息网 专家介绍左航,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高级工程师,主要研究领域为水质在线监测技术和分析方法的开发研究以及标准化等工作,主要负责的课题有:《水环境监测现代装备发展策略研究》、《水环境监测现代装备技术转化平台》,组织制定《化学需氧量(CODCr)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氨氮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铅水质自动监测仪技术要求与检测方法》、《COD光度法快速测定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安装技术规范》、《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验收技术规范》和《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运行技术规范》、《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等10余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黄林,哈希高级定制品及系统集成经理,从事水质在线监测事业18年,有着多年的仪器硬件研发、软件开发、分析应用的经验。常年负责水质在线系统的研发和技术支持工作,参与诸多领域的水质相关监测技术方案的编写和相关应用项目的开展。在水污染源、地表水等水质监测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不要犹豫,报名及获取更多资讯,点击下方的阅读原文,报名参与吧。END
  • 中药“有毒”是误读:欧美用食品标准来管中药
    中药重金属超标是个老话题。海外消费者对中药存在误解,西医理念和中医理念不一致。   最近,中药重金属超标问题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实际上,这在中药领域是个老话题。盘点这些所谓&ldquo 超标&rdquo 事件,一个最为鲜明的特点是:出口转内销。境外市场发现超标毒中药,经媒体报道后在国内形成轩然大波。香港卫生署发布公告称,一批同仁堂健体五补丸被检测出汞含量超标,另外两款产品牛黄千金散及小儿至宝丸的朱砂成分含量超标。   朱砂所含&ldquo 汞&rdquo 和水银之&ldquo 汞&rdquo 是两回事,此&ldquo 汞&rdquo 非彼&ldquo 汞&rdquo 。国家药典委员会首席专家钱忠直教授认为,汞对人体的毒性,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它的存在形式,而朱砂的主要成分为硫化汞(HgS),是典型的共价键化合物,化学性质稳定,溶解度极小,甚至不溶于盐酸和硝酸,难以在胃中分解被人体吸收进入体内。因此,对朱砂和含朱砂中成药的毒性评价,不能简单套用&ldquo 汞&rdquo 的毒性数据来进行折算,应区分药物中含有的是什么形态和价态的汞。将汞毒性套在朱砂身上,是不符合化学原理的。在此事件之前,华润三九集团生产的治疗偏头疼中药正天丸在英国被认为可能含有毒性,因为正天丸中含有乌头草,这是一种曾被古希腊人视为&ldquo 毒药之王&rdquo 的药草,可能对心脏或者神经系统有毒性。华润三九集团相关人员表示,正天丸说明书中披露的处方包含的附片为附子的炮制品。附子是毛茛科植物乌头的子根加工品,而乌头为毛茛科植物乌头的母根,附子与乌头入药部位不同。因此,经过炮制后,附子所含乌头类生物碱毒性大大降低。   汉森制药旗下拳头产品四磨汤被曝出含致癌物槟榔。原因是国外2003年有一篇文章,列出槟榔、烟草等118种致癌物质。文章对东南亚、马来西亚、泰国、印度进行了流行病学调查,调查显示长时间咀嚼槟榔的人口腔癌发病率要高一些,结论说长期咀嚼槟榔可能诱发口腔癌。&ldquo 嚼槟榔&rdquo 与&ldquo 槟榔入药&rdquo 有根本区别,此槟榔非彼槟榔。中国工程院院士李连达总结出几点&ldquo 不一样&rdquo :一是所用原料部位不一样。&ldquo 嚼槟榔&rdquo 所用槟榔是&ldquo 幼果&rdquo ,而药用槟榔使用成熟的果仁。二是炮制加工不一样。&ldquo 嚼槟榔&rdquo 用石灰水浸泡,再加上碱性、刺激性很强易引起口腔黏膜损伤。中药槟榔则须经炮制、加工、提取、除杂,有明显的解毒作用。三是入口方式不一样。&ldquo 嚼槟榔&rdquo 有的人一嚼几个小时,而中药槟榔是汤剂口服,不会长时间刺激口腔黏膜。四是用量不一样。&ldquo 嚼槟榔&rdquo 没有限时,属于大量、无限制的使用。而中药用槟榔一天一般是3&mdash 5克。   中国中药协会会长房书亭认为,中药有毒主要是海外消费者对中药存在误解,西医理念和中医理念不一致。如果单纯地把它们作为一个化学分子看待,那药就成了害人的毒药 如果当作一个有机整体看待,它就是治病的良药。中药之害在医不在药。中药临床是否安全的关键,不在于自身是否有毒性,而是在于临床能否合理应用   &ldquo 龙胆泻肝丸事件&rdquo 始于上个世纪90年代至本世纪初。由于外国人不懂中医药、不按中医理论辨证,给病人长期使用含马兜铃酸的中药减肥致使一些人肾脏受损。一些西方国家媒体借机大肆炒作,最终多达70余种中药材遭到株连,酿成了&ldquo 马兜铃酸事件&rdquo 。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研究员梁爱华指出,在国内,中药是遵中医理论、辨证施治,出问题较少。国外用法不同,没有在中医理论指导下使用,出现问题是正常的。不能在国外一出问题,遭到禁用,国内就觉得问题不得了。中西药都有不良反应,关键是要合理使用。   &ldquo 临床中,我从未发现一例患儿因使用朱砂或含有朱砂的中成药出现不良反应。&rdquo 北京东直门中医院儿科教授徐荣谦说,朱砂在临床上主要用于危、急、重病症。中医最著名的、用于急救的&ldquo 成药三宝&rdquo 安宫牛黄丸、局方至宝丸、紫雪丹的配方中都含有朱砂。凤凰卫视主持人刘海若在英国被西医宣布为脑死亡,回国采用中医治疗后,竟然又可以说话、走路了。治疗过程中,起重要作用的就是安宫牛黄丸。   古人说:&ldquo 药之害在医不在药&rdquo 。离开中医的整体观,不懂辨证论治和君臣佐使,乱用或滥用中药,就容易出问题。诚如清代医家徐灵胎所言:&ldquo 虽甘草、人参,误用致害,皆毒药之类也。&rdquo 古来亦有&ldquo 医不三世,不服其药&rdquo 之说,意指中医如果没有深厚的中医药知识,不服其药。   全国政协委员王承德说,中药有毒与无毒,关键是能否对证治疗。只要对证治疗,有毒的也安全。不对证治疗的,无毒的也有毒。他希望正确认识中药的毒性问题。   中国中医科学院柳长华研究员指出,朱砂等含汞中药引发毒性反应的主要原因,是错误地将含汞药物作为保健药物,超量、超时使用。中医服药讲究&ldquo 中病即止&rdquo ,&ldquo 有病病受之,无病体受之&rdquo ,只要在医生指导下,按照安全剂量、用药时间服用,就不会引发毒性反应。   北京市中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含重金属等矿物如朱砂、自然铜、石膏等入药是中医的传统,《神农本草经》就有记载。经过数千年的临床实践,许多老专家临床上应用矿物药治疗病症,常能起到一般药物所没有的积极作用,所以,含重金属矿物药是中医药特色和优势的组成部分。实际上,中药临床是否安全的关键不在于自身是否有毒性,而是在于临床能否合理应用。很多毒性药,只要应用得当,通过复方配伍和辨证论治,就能在临床上起到很好的治疗作用。&ldquo 实际上,毒性不仅仅存在于中药与中成药身上,许多西药也存在对人体脏器的损伤作用。比如使用庆大霉素就存在致聋危险与肾损伤的危险,但是在科学用药、保证剂量的前提下,多数药品的毒副作用对人体不构成威胁。&rdquo 梁爱华说。   钱忠直强调,是药三分毒。所有的药上市批准,找不到一个百分之百安全的药。吃药一点风险都没有,这样的药是找不到的。而医生根据经验指导患者服药,就可以有效地规避药品风险。   欧美国家采用食品标准检测中药。所谓中药&ldquo 超标&rdquo 事件,其实是因标准不同、测量方法不同而导致的评价差异。很多国家和地区,包括香港、东南亚国家、日本在内,对于中药重金属的限量标准,采用的是食品标准。特别是在欧美国家,并不承认中药是药。中药是以食品、保健品等名义出口的,欧美国家采用的是食品标准对中药进行检测。钱忠直指出,药品并不像食品一样大量地、经常地食用,是短期内在医生的指导下限量服用。药品重金属的含量,不能简单地用食品的标准来代替,只能是参考。王承德认为,用食品标准来管中药,限制含重金属中药的使用,导致中医大夫不敢使用,许多有特色的中医治疗方法失传,大大降低了中医的治疗效果。李连达不无担心地说,这个有毒应该禁用,那个有毒应该禁用,没完没了,如果这样搞下去,什么中药都不能用了。这不仅仅是一个品种、一味药的问题,而是关系到整个中医药事业的发展。梁爱华说,国际上以某一单一成分是否有毒,来判定中药药材是否有毒,这是欠科学的。   所谓中药&ldquo 超标&rdquo 事件,其实是因标准不同、测量方法不同而导致的评价差异。当朱砂做成中成药时,测定其中有毒的游离可溶性汞,目前国际上采用的方法均是消解破坏法,其结果是,在破坏和消除了有机物干扰的同时,不溶性的朱砂(HgS)分解成了有毒的Hg2+、Hg+。测定的物质和人们服用的物质不是同一种形态。所以,会得出中成药汞超标几十倍、几百倍的报告结论。   柳长华认为,中药讲究用药性治病,而西药根据成分治病。中西医之间存在很大差别,用西医标准来评价中医,本身就是对中医的不尊重。化学测汞采用的是原子吸收法,检测出的是朱砂中所有汞成分,而不仅是游离汞。因此,以此指责中药有毒是不合理的。   钱忠直介绍,含朱砂中成药安全性质量控制的一个关键问题,就是要建立能够选择性测定不同形态和价态汞的方法。这个课题国家药典委员会正委托上海药检所在研究,有望在2015年版中国药典中收载。   推动中药质量评价体系研究,已成为我国中药产业发展面临的重要课题。钱忠直指出,药品重金属限量标准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应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综合考虑资源的有效性等多方面因素,不断积累数据,最后形成科学的限量标准。
  • 上海市食品研究所与泰坦科技(Titan)达成贝类毒素标准品战略合作
    2015年4月16日,泰坦科技副总裁周晓伟先生应邀出席上海市食品所关于贝类毒素标准品相关事宜的讨论会议,并参观食品所的样品分析实验室。作为食品所的科研物资总服务商,泰坦科技针对海洋食品安全中的贝类毒素的检测提供了解决方案,并受到食品所相关领导的充分肯定和认可。 泰坦科技发布贝类毒素(甲藻毒素)标准品,填补国内空白 贝类毒素其实是甲藻毒素,因容易在以海藻为食的贝类海产品中富集而被称为贝类毒素。近年来,食用贝类毒素中毒事件频发: 1.从2010年5月15日起,粤港澳陆续发生逾60例“毒带子”中毒事件,最终鉴定为贝类毒素中毒;2012年11月7日 – 香港进口的一批来自澳洲生产的活紫贻贝,验出麻痹性贝类毒素。2.浙江紫贻贝毒倒宁德100多人:2011年5月25日至30日,福建宁德市发生食用紫贻贝中毒事件,共有168位疑似食用淡菜中毒者入院治疗,中毒症状主要是呕吐和腹泻, 疑似“腹泻性贝毒”中毒。 雪卡毒素中毒事件:1.2006年广东雪卡毒素中毒人数就达数百人,汕头、深圳等地均发生过大规模中毒事件。其罪魁祸首是广东人喜欢食用容易遭受雪卡毒素污染的深海热带鱼类,如老虎斑、东星斑、西星斑、杉斑、苏眉等石斑鱼和鲈鱼等。 2.2012年4月,香港出现进食海鱼引起雪卡毒素中毒的事件。 赤潮毒素的源头是有毒甲藻,甲藻(Dinoflagellate)又称双鞭毛藻,个体通常约几十微米大小,为海洋低等单细胞藻类,起源于15-14亿年前,是地球上最古老的生物之一,为海洋第二大浮游植物。全世界已记录的约有130个属,代表种约有1200多种,是赤潮生物中最主要的门类,大部分种属分布于热带海洋。 赤潮(甲藻)毒素为非蛋白质有机小分子化合物,一般具有热稳定性, 可以通过食物链传递造成人类中毒。按中毒症状和毒素来源不同,甲藻毒素可分为以下5种类型:全球范围内DSP的分布(摘自美国伍兹霍尔海洋研究所网页) 目前已有13个国家或组织制定了贝类水产品中DSP的限量标准,范围从16~200(OA)μg/100g。(1)其中美国FDA、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朝鲜为20μg/100g (2)欧盟、德国、葡萄牙、爱尔兰、英国制定DSP(主要指OA)为16μg/100g (3)而日本规定了紫贻贝和扇贝中肠腺的标准分别为120μg/100g、200μg/100g (4)澳大利亚和德国规定贝类肝胰腺的标准为40μg/100g。我国也对海产品中贝类毒素进行了限量:(1)农业部2001-09-03发布2001-10-01实施的行业标准NY5073-2001《无公害食品水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限量》规定DSP不得检出(贝类);(2)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在2001年曾经发布了《无公害水产品的安全要求》,规定PSP含量 ? 80 pg/100g,DSP含量 ? 60 pg/100g ;(3)2002年国家海洋局发布海洋生物质量检测技术规程规定,DSP含量? 200mg/kg。但我国尚未制定水产品中DSP国家限量标准。 而作为检测DSP的关键试剂“大田软海绵酸标准品”,因技术原因,长期以来一直被国外海洋研究所垄断,非常昂贵,每毫克的价格要接近1.2万人民币。泰坦科技化学品产品团队联合国内海洋学,生物发酵学,化学分析学三个顶尖实验室,立项攻克难关,从Prorocentrum属甲藻中分离出Okadaic Acid并成功实现量产,填补了我国长期在该领域依赖进口标准品的技术空白,针对海洋食品安全中的贝类毒素检测提供标准品依据和相关技术服务,为我国食品安全事业添砖加瓦。Prorocentrum lima 的实验室规模培养 大田软海绵酸 (OA) 的1H-NMR图谱 软海绵酸 (OA) 分子式 最后,泰坦科技软海绵酸(OA)产品已经上市啦,【探索平台】(www.tansoole.com)有售哦!
  • 中包联“包材检测实验室质量管理与食品安全标准解读培训会”即日起免费报名
    2017年5月17日至18日,中国包装联合会塑料制品包装委员会联合济南兰光机电技术有限公司将于广州莱福广武酒店举办“包材检测实验室质量管理与食品安全标准解读培训会”,即日起即可免费报名参加。  本此培训面向国内包材实验室管理与专业技术人员,主要围绕“包材检测实验室质量管理”和“最新食品安全相关标准”两大主题展开讲授。会上,将着眼于实验室管理体系的具体要求,并结合当前包材检测实验室的实际情况,从实验室职责、人员管理、设备使用、环境维护、资料管理等方面,细致讲解包材检测实验室的质量管理要求。同时,将引入一种新型绿色的包材检测实验室管理系统,帮助各单位有效提高实验室管理的合规性和高效性。  对于4月刚刚全面实施的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食品安全新国家标准这一重要事件,会上也将重点解读其对包材生产及应用领域带来的影响。并通过包材应用的实际案例,列举包材常见问题及对应的相关性能指标、检测数据,帮助参会人员更加明了直观的了解包材质量管控的意义与方法。  本次培训会5月16日全天报到,17日至18日上午正式培训。免费报名参加,请联系:  侯晓东 15976595862 houxiaodong2000@163.com  陈 曦 18553101518 chenxi@labthink.com  李晓慧 13611116984 PPACK2005@163.com
  • 全国兽药残留专家委员会办公室公开征求《水产品中喹诺酮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等16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意见
    各相关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我办组织起草了《水产品中喹诺酮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等16项兽药残留国家标准。现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请于2023年10月6日前反馈至全国兽药残留专家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张玉洁联系电话:010-62103930E-mail:syclyny@163.com地址:北京中关村南大街8号科技楼206邮编:100081附件:1.《水产品中喹诺酮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标准文本(征求意见稿)2.《水产品中地克珠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标准文本(征求意见稿)3.《动物性食品中127种药物残留的筛查 液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标准文本(征求意见稿)4.《禽蛋中氯霉素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标准文本(征求意见稿)5.《禽蛋中左旋咪唑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标准文本(征求意见稿)6.《动物性食品中庆大霉素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标准文本(征求意见稿)7.《动物性食品及尿液中乙酰孕激素类药物多残留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标准文本(征求意见稿)8.《蜂产品中氨基糖苷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标准文本(征求意见稿)9.《蜂产品中硝基咪唑类药物及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标准文本(征求意见稿)10.《蜂产品中抗病毒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标准文本(征求意见稿)11.《蜂蜜和蜂王浆中酰胺醇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标准文本(征求意见稿)12.《蜂产品中拟除虫菊酯类药物多残留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标准文本(征求意见稿)13.《蜂产品中双甲脒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标准文本(征求意见稿)14.《蜂产品中酞丁安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标准文本(征求意见稿)15.《蜂产品中磺胺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标准文本(征求意见稿)16.《蜂蜜和蜂王浆中红霉素及其降解产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标准文本(征求意见稿)17. 兽药残留国家标准征求意见表全国兽药残留专家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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