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仪器信息网 > 行业主题 > >

乌头碱标准品

仪器信息网乌头碱标准品专题为您提供2024年最新乌头碱标准品价格报价、厂家品牌的相关信息, 包括乌头碱标准品参数、型号等,不管是国产,还是进口品牌的乌头碱标准品您都可以在这里找到。 除此之外,仪器信息网还免费为您整合乌头碱标准品相关的耗材配件、试剂标物,还有乌头碱标准品相关的最新资讯、资料,以及乌头碱标准品相关的解决方案。

乌头碱标准品相关的资讯

  • 云南白药被指含毒性乌头类生物碱 药监局称安全
    2月5日,香港卫生署发布公报称,因云南白药散剂等5个品种含有可能带有毒性的乌头类生物碱,要求予以回收。昨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称,已经关注云南白药安全性问题,对云南白药的不良反应进行了监测,未发现严重的不良反应报告。   有毒物质使用不当可致命   香港卫生署此前化验发现,由内地制造在香港销售的五款云南白药产品含有未标示的乌头类生物碱。根据产品注册资料及中药文献,有关中成药的成分不应包含此类成分,因此发出指令,要求回收这五款云南白药产品。涉及回收的五款产品分别为云南白药胶囊、云南白药散剂、云南白药膏、云南白药气雾剂和云南白药酊。   据了解,乌头类生物碱可能带有毒性,如使用不当,将会引致口唇和四肢麻痹、恶心、呕吐及四肢无力等不适症状,严重者更会导致呼吸困难和心率失常并危及生命。   “经过炮制可使毒性大大降低”   国家药监局昨日发布公告称,在此之前已注意到近期媒体对云南白药含乌头碱的关注,及时约谈了企业有关负责人。   国家药监局公告还显示,由其批准的云南白药配方中含有乌头碱类物质的药材。经过炮制,可使毒性大大降低。   “如果企业严格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配方工艺以及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的要求组织生产,其产品总体是安全的。”国家药监局表示。   国家药监局称,对云南白药的不良反应进行了监测,未发现严重的不良反应报告。为进一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公众,要在医生的指导下,严格按说明书使用云南白药,不要超剂量使用,不要长时间使用。如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及时就医,并报告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云南白药未表示将召回   昨日,云南白药也在其官网贴出公告,就有关香港卫生署检出“乌头类生物碱”一事做出说明。   云南白药称,含有乌头碱类成分的药材在炮制前后毒性完全不同。通过炮制,乌头碱水解成乌头次碱并进一步水解成苯甲酰乌头原碱,可使毒性大大降低(炮制指将药材通过净制、切制、炮炙处理)。   “云南白药通过独特的炮制、生产工艺,在加工过程中,已使乌头碱类物质的毒性得以消解或减弱。”云南白药表示。   虽然目前在香港相关产品已经被责令收回。但迄今为止,云南白药并未提及是否会在大陆采取召回措施。   昨日,云南白药小幅低开,早盘一小时后股价迅速下挫,跌幅近6%。截至收盘,报75.3元,与前一交易日持平。   ■ 追问   配方是国家秘密不用公开?   此次云南白药相关产品被指未注明含有毒性成分,此点遭到消费者广泛质疑。   对此,云南白药及药监局回应称,之所以不注明成分是因为,1956年,国务院保密委员会将云南白药处方、工艺列为国家保密范围(战备物资)。其配方、工艺被国家相关单位确定为国家秘密,严格保密。根据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凡列入国家秘密技术项目的品种,其说明书、标签可不列成分项目。   对此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会长于明德表示,云南白药此次面临的问题关键在成分标示、尊重消费者知情权上面。于明德认为,过去将云南白药、安宫牛黄丸、片仔癀等列入国家级保密处方,是因为无其他知识产权保护法“护航”,而现已经是近60年以后,这样的“护航”已不再适用。   信息披露为何中外有别?   此外,此次云南白药被指标示“内外有别”。云南白药在国内以绝密为由拒绝公开配方,而在美国却详细标示具体成分,如“云南白药酊”的具体成分被列出有田七、冰片、散瘀草、白牛胆、穿山龙、淮山药、苦良姜、老鹳草、酒精。   今年1月17日,湖南天戈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罗秋林也对云南白药成分标注提出质疑,并以云南白药侵犯消费者知情权和人格尊严权将其告上法庭。   罗秋林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云南白药产品在国内宣传成分保密,但罗秋林托人从美国购买的云南白药散剂说明书中对所含成分及各自含量都标明得很清楚。   云南白药方面对此回应称,产品在美国是作为膳食补充剂销售,并依据当地法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但“所提交的资料并非云南白药保密配方”。还表示,“至今没有一个环节出现过泄密”。   ■ 药店情况   云南白药在正常销售   记者昨日走访了北京的几家药店,方庄附近一家药店工作人员表示,尚未听到云南白药在香港被回收的消息,不过曾听来购药的消费者表达过对成分保密的好奇及抱怨。该店员表示,云南白药相关产品目前均在正常售卖,并不需要处方。   在崇文门京隆堂大药房里,记者也看到有云南白药膏、云南白药胶囊和云南白药散剂等在售,销售人员称,并未听说云南白药产品含乌头碱的消息,也没有收到这方面的通知,目前药品均正常销售。“如果产品不合格,药监局肯定会下发通知,药店也会下架。”至于销量,她表示:“没有什么好不好的,顾客有需要就会买。”   ■ 背景   保密品种可享定价权   云南白药近年向“大健康”转型,推出白药牙膏、养元青等明星产品,也被其他药企奉为典范。按照市场价格,一支180克的云南白药牙膏零售价超过30元,相比同类产品售价高出一头。   近两年,中药材成本上升,药价遭监管打压,两面夹击药企。而生产上述跻身国家级中药保密品种的中药企业,由于掌握稀缺资源,也享有了其他中成药所不能的定价权。   例如,2012年7月1日,同仁堂的安宫牛黄丸涨价,由每丸350元调到560元,涨幅接近70% 去年11月,“涨”声不断的片仔癀又从每粒280元变为320元,为半年内第二次调价。   据了解,乌头类生物碱可能带有毒性,如使用不当,将会引致口唇和四肢麻痹、恶心、呕吐及四肢无力等不适症状,严重者更会导致呼吸困难和心率失常并危及生命。
  • 中药“有毒”是误读:欧美用食品标准来管中药
    中药重金属超标是个老话题。海外消费者对中药存在误解,西医理念和中医理念不一致。   最近,中药重金属超标问题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实际上,这在中药领域是个老话题。盘点这些所谓&ldquo 超标&rdquo 事件,一个最为鲜明的特点是:出口转内销。境外市场发现超标毒中药,经媒体报道后在国内形成轩然大波。香港卫生署发布公告称,一批同仁堂健体五补丸被检测出汞含量超标,另外两款产品牛黄千金散及小儿至宝丸的朱砂成分含量超标。   朱砂所含&ldquo 汞&rdquo 和水银之&ldquo 汞&rdquo 是两回事,此&ldquo 汞&rdquo 非彼&ldquo 汞&rdquo 。国家药典委员会首席专家钱忠直教授认为,汞对人体的毒性,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它的存在形式,而朱砂的主要成分为硫化汞(HgS),是典型的共价键化合物,化学性质稳定,溶解度极小,甚至不溶于盐酸和硝酸,难以在胃中分解被人体吸收进入体内。因此,对朱砂和含朱砂中成药的毒性评价,不能简单套用&ldquo 汞&rdquo 的毒性数据来进行折算,应区分药物中含有的是什么形态和价态的汞。将汞毒性套在朱砂身上,是不符合化学原理的。在此事件之前,华润三九集团生产的治疗偏头疼中药正天丸在英国被认为可能含有毒性,因为正天丸中含有乌头草,这是一种曾被古希腊人视为&ldquo 毒药之王&rdquo 的药草,可能对心脏或者神经系统有毒性。华润三九集团相关人员表示,正天丸说明书中披露的处方包含的附片为附子的炮制品。附子是毛茛科植物乌头的子根加工品,而乌头为毛茛科植物乌头的母根,附子与乌头入药部位不同。因此,经过炮制后,附子所含乌头类生物碱毒性大大降低。   汉森制药旗下拳头产品四磨汤被曝出含致癌物槟榔。原因是国外2003年有一篇文章,列出槟榔、烟草等118种致癌物质。文章对东南亚、马来西亚、泰国、印度进行了流行病学调查,调查显示长时间咀嚼槟榔的人口腔癌发病率要高一些,结论说长期咀嚼槟榔可能诱发口腔癌。&ldquo 嚼槟榔&rdquo 与&ldquo 槟榔入药&rdquo 有根本区别,此槟榔非彼槟榔。中国工程院院士李连达总结出几点&ldquo 不一样&rdquo :一是所用原料部位不一样。&ldquo 嚼槟榔&rdquo 所用槟榔是&ldquo 幼果&rdquo ,而药用槟榔使用成熟的果仁。二是炮制加工不一样。&ldquo 嚼槟榔&rdquo 用石灰水浸泡,再加上碱性、刺激性很强易引起口腔黏膜损伤。中药槟榔则须经炮制、加工、提取、除杂,有明显的解毒作用。三是入口方式不一样。&ldquo 嚼槟榔&rdquo 有的人一嚼几个小时,而中药槟榔是汤剂口服,不会长时间刺激口腔黏膜。四是用量不一样。&ldquo 嚼槟榔&rdquo 没有限时,属于大量、无限制的使用。而中药用槟榔一天一般是3&mdash 5克。   中国中药协会会长房书亭认为,中药有毒主要是海外消费者对中药存在误解,西医理念和中医理念不一致。如果单纯地把它们作为一个化学分子看待,那药就成了害人的毒药 如果当作一个有机整体看待,它就是治病的良药。中药之害在医不在药。中药临床是否安全的关键,不在于自身是否有毒性,而是在于临床能否合理应用   &ldquo 龙胆泻肝丸事件&rdquo 始于上个世纪90年代至本世纪初。由于外国人不懂中医药、不按中医理论辨证,给病人长期使用含马兜铃酸的中药减肥致使一些人肾脏受损。一些西方国家媒体借机大肆炒作,最终多达70余种中药材遭到株连,酿成了&ldquo 马兜铃酸事件&rdquo 。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研究员梁爱华指出,在国内,中药是遵中医理论、辨证施治,出问题较少。国外用法不同,没有在中医理论指导下使用,出现问题是正常的。不能在国外一出问题,遭到禁用,国内就觉得问题不得了。中西药都有不良反应,关键是要合理使用。   &ldquo 临床中,我从未发现一例患儿因使用朱砂或含有朱砂的中成药出现不良反应。&rdquo 北京东直门中医院儿科教授徐荣谦说,朱砂在临床上主要用于危、急、重病症。中医最著名的、用于急救的&ldquo 成药三宝&rdquo 安宫牛黄丸、局方至宝丸、紫雪丹的配方中都含有朱砂。凤凰卫视主持人刘海若在英国被西医宣布为脑死亡,回国采用中医治疗后,竟然又可以说话、走路了。治疗过程中,起重要作用的就是安宫牛黄丸。   古人说:&ldquo 药之害在医不在药&rdquo 。离开中医的整体观,不懂辨证论治和君臣佐使,乱用或滥用中药,就容易出问题。诚如清代医家徐灵胎所言:&ldquo 虽甘草、人参,误用致害,皆毒药之类也。&rdquo 古来亦有&ldquo 医不三世,不服其药&rdquo 之说,意指中医如果没有深厚的中医药知识,不服其药。   全国政协委员王承德说,中药有毒与无毒,关键是能否对证治疗。只要对证治疗,有毒的也安全。不对证治疗的,无毒的也有毒。他希望正确认识中药的毒性问题。   中国中医科学院柳长华研究员指出,朱砂等含汞中药引发毒性反应的主要原因,是错误地将含汞药物作为保健药物,超量、超时使用。中医服药讲究&ldquo 中病即止&rdquo ,&ldquo 有病病受之,无病体受之&rdquo ,只要在医生指导下,按照安全剂量、用药时间服用,就不会引发毒性反应。   北京市中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含重金属等矿物如朱砂、自然铜、石膏等入药是中医的传统,《神农本草经》就有记载。经过数千年的临床实践,许多老专家临床上应用矿物药治疗病症,常能起到一般药物所没有的积极作用,所以,含重金属矿物药是中医药特色和优势的组成部分。实际上,中药临床是否安全的关键不在于自身是否有毒性,而是在于临床能否合理应用。很多毒性药,只要应用得当,通过复方配伍和辨证论治,就能在临床上起到很好的治疗作用。&ldquo 实际上,毒性不仅仅存在于中药与中成药身上,许多西药也存在对人体脏器的损伤作用。比如使用庆大霉素就存在致聋危险与肾损伤的危险,但是在科学用药、保证剂量的前提下,多数药品的毒副作用对人体不构成威胁。&rdquo 梁爱华说。   钱忠直强调,是药三分毒。所有的药上市批准,找不到一个百分之百安全的药。吃药一点风险都没有,这样的药是找不到的。而医生根据经验指导患者服药,就可以有效地规避药品风险。   欧美国家采用食品标准检测中药。所谓中药&ldquo 超标&rdquo 事件,其实是因标准不同、测量方法不同而导致的评价差异。很多国家和地区,包括香港、东南亚国家、日本在内,对于中药重金属的限量标准,采用的是食品标准。特别是在欧美国家,并不承认中药是药。中药是以食品、保健品等名义出口的,欧美国家采用的是食品标准对中药进行检测。钱忠直指出,药品并不像食品一样大量地、经常地食用,是短期内在医生的指导下限量服用。药品重金属的含量,不能简单地用食品的标准来代替,只能是参考。王承德认为,用食品标准来管中药,限制含重金属中药的使用,导致中医大夫不敢使用,许多有特色的中医治疗方法失传,大大降低了中医的治疗效果。李连达不无担心地说,这个有毒应该禁用,那个有毒应该禁用,没完没了,如果这样搞下去,什么中药都不能用了。这不仅仅是一个品种、一味药的问题,而是关系到整个中医药事业的发展。梁爱华说,国际上以某一单一成分是否有毒,来判定中药药材是否有毒,这是欠科学的。   所谓中药&ldquo 超标&rdquo 事件,其实是因标准不同、测量方法不同而导致的评价差异。当朱砂做成中成药时,测定其中有毒的游离可溶性汞,目前国际上采用的方法均是消解破坏法,其结果是,在破坏和消除了有机物干扰的同时,不溶性的朱砂(HgS)分解成了有毒的Hg2+、Hg+。测定的物质和人们服用的物质不是同一种形态。所以,会得出中成药汞超标几十倍、几百倍的报告结论。   柳长华认为,中药讲究用药性治病,而西药根据成分治病。中西医之间存在很大差别,用西医标准来评价中医,本身就是对中医的不尊重。化学测汞采用的是原子吸收法,检测出的是朱砂中所有汞成分,而不仅是游离汞。因此,以此指责中药有毒是不合理的。   钱忠直介绍,含朱砂中成药安全性质量控制的一个关键问题,就是要建立能够选择性测定不同形态和价态汞的方法。这个课题国家药典委员会正委托上海药检所在研究,有望在2015年版中国药典中收载。   推动中药质量评价体系研究,已成为我国中药产业发展面临的重要课题。钱忠直指出,药品重金属限量标准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应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综合考虑资源的有效性等多方面因素,不断积累数据,最后形成科学的限量标准。
  • 公安部最新发布!100项标准!涉及多种物质的检测
    公安部集中发布100项公共安全行业标准涉及刑事技术、社会治安防控、公安交通管理三个大类10月14日是第52个世界标准日,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集中发布100项公共安全行业标准。据了解,相关标准包括刑事技术类、社会治安防控类、公安交通管理类三大类,其中属于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的标准有90项,属于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的标准有4项,属于全国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的标准有6项。发布会指出,公安部经过前期深入、全面、细致梳理分析,根据专家意见,以需求为导向,围绕公安司法鉴定、打击毒品犯罪、防爆安全检查、社会治安防范、道路交通管理等业务领域急需的技术规范,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公安队伍教育整顿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积极推进相关标准制修订工作。此次标准的集中发布实施将从三个方面为公安机关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助力:一是为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护航平安中国构筑坚实的技术基础。本次发布的标准中,属于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的标准有90项,涉及毒物毒品、微量物证、声像资料、电子物证、法医、DNA、指纹、痕迹、文件检验、警犬技术等专业领域。这些标准的发布,为刑法、刑事诉讼法、禁毒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实施提供了全方位的技术支持,成为侦查、诉讼、审判过程的科学依据和操作守则。二是为提升社会治理水平、构建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发挥重要支撑作用。本次发布的标准中,属于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的标准有4项。如防爆安全检查设备类标准在对爆炸物、毒品、刀具等违禁品进行安全检查,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方面将发挥重要作用;钢丝焊接网安全围栏对于提高重点单位周界安全防护能力,促进产业健康发展,提升产品质量具有重要意义。三是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公安服务管理水平提供了重要保障。本次发布的标准中,属于全国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的标准有6项。这些标准的发布,对持续不断优化道路交通组织,有效提高各项交管业务标准化进程,更好地保障群众出行安全和道路畅通发挥重要作用。道路交通相关标准为道路交通安全法、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地提供了重要遵循,对于统一规范道路交通管理、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意义重大。附:100项公共行业安全标准序号标准名称标准编号代替标准编号发布日期实施日期1法庭科学 生物检材中毒物毒品定性定量检验方法通用要求GA/T 1900-20212021/10/142022/5/12法庭科学 生物检材中89种农药及代谢物筛选 气相色谱-质谱法GA/T 1901-20212021/10/142022/5/13法庭科学 生物检材中巴比妥等46种安眠镇静类药物筛选 (第1部分:气相色谱-质谱法 第2部分:液相色谱-质谱法)GA/T 1902.1~2-20212021/10/142022/5/14法庭科学 生物检材中吗啡等29种毒品及代谢物筛选 液相色谱-质谱法GA/T 1903-20212021/10/142022/5/15法庭科学 生物检材中乌头碱等21种生物碱筛选 液相色谱-质谱法GA/T 1904-20212021/10/142022/5/16法庭科学 生物检材中溴敌隆等14种抗凝血鼠药检验 液相色谱-质谱法GA/T 1905-20212021/10/142022/5/17法庭科学 生物检材中甲基苯丙胺等10种毒品检验 液相色谱-质谱法GA/T 1906-20212021/10/142022/5/18法庭科学 生物检材中克百威等7种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检验 液相色谱-质谱法GA/T 1907-20212021/10/142022/5/19法庭科学 生物检材中雷公藤内酯甲等4种雷公藤毒素检验 液相色谱-质谱法GA/T 1908-20212021/10/142022/5/110法庭科学 生物检材中α-茄碱和α-卡茄碱检验 液相色谱-质谱法GA/T 1909-20212021/10/142022/5/111法庭科学 生物检材中百草枯检验 液相色谱-质谱法GA/T 1910-20212021/10/142022/5/112法庭科学 生物检材中草甘膦和氨甲基膦酸检验 液相色谱-质谱法GA/T 1911-20212021/10/142022/5/113法庭科学 生物检材中敌敌畏和敌百虫检验 气相色谱-质谱和液相色谱-质谱法GA/T 187-2021GA/T 187-19982021/10/142022/5/114法庭科学 生物检材中钩吻素甲和钩吻素子检验 气相色谱-质谱法GA/T 1912-20212021/10/142022/5/115法庭科学 生物检材中钩吻素甲和钩吻素子检验 液相色谱-质谱法GA/T 1913-20212021/10/142022/5/116法庭科学 生物检材中夹竹桃苷和夹竹桃苷乙检验 液相色谱-质谱法GA/T 1914-20212021/10/142022/5/117法庭科学 生物检材中硫化氢检验 气相色谱和气相色谱-质谱法GA/T 1915-20212021/10/142022/5/118法庭科学 生物检材中氟乙酸根离子检验 液相色谱-质谱法GA/T 1916-20212021/10/142022/5/119法庭科学 毛发中地西泮等18种苯二氮䓬类药物检验 液相色谱-质谱法GA/T 1917-20212021/10/142022/5/120法庭科学 亚硝酸根离子检验 化学和离子色谱法GA/T 1918-20212021/10/142022/5/121法庭科学 琥珀胆碱和琥珀单胆碱检验 液相色谱-质谱和红外光谱法GA/T 1919-20212021/10/142022/5/122法庭科学 疑似毒品中211种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检验 气相色谱-质谱法GA/T 1920-20212021/10/142022/5/123法庭科学 疑似毒品中202种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检验 液相色谱-质谱法GA/T 1921-20212021/10/142022/5/124法庭科学 疑似毒品中8种芬太尼类物质检验 气相色谱和气相色谱-质谱法GA/T 1922-20212021/10/142021/10/142022/5/136
  • “儿童食品”无具体标准 竟成企业牟利噱头
    儿童挂面、儿童牛奶、儿童肉松、儿童酱油......超市货架上包装精致的“儿童专用”食品越来越多,价签也同样刺眼,比普通食品贵上不少。“营养价值肯定高”“孩子更爱吃......这些理由都让带着“儿童”字样的食品备受家长青睐。儿童食品果真更有营养更让人放心吗?食品专家表示,一些企业把“儿童食品”当成了宣传噱头,不仅价格虚高,同时还不见得更有利于儿童的营养吸收(11月2日光明网)。  近年来,不少食品商家赚钱无底线,乱打儿童牌,在多类食品上标注“儿童”二字并大肆宣传,高价出售。家长很容易被“儿童专用”“幼儿”之类的字眼所忽悠,不计成本地争相抢购。这些所谓“儿童食品”一般包含“四多”——多添加剂、多糖、多盐、多油,给孩子们带来健康隐患。譬如,所谓儿童饮料,其实就是多添加了吸引孩子的色素和一些香精、糖。这些儿童食品对儿童的身体健康非但无益,反而有害。  目前我国还没有出台专门针对儿童的食品标准,仅有的是目前的婴幼儿食品相关标准,主要建立了针对0至36个月的婴幼儿配方食品、辅食的食品安全标准。有学者研究显示,目前我国的婴幼儿配方食品安全标准与欧盟标准基本保持一致。对于婴儿(0至6个月)的配方食品要求,差异较小,大部分指标比较接近。但是对于较大婴幼儿(6至36个月)的配方食品,与欧盟标准的差异明显,我国的指标要求相对宽松,但是欧盟却沿用了婴儿(0至6个月)配方食品的要求模式,对指标的上下限都作了具体规定。  对于3周岁以上的低龄儿童,我国还没有专门的儿童食品安全标准,更没有明确的“儿童食品”定义。国家在制定食品添加剂标准时,是以60公斤的成人为标准制定的,在婴幼儿和成人之间的儿童群体,没有允许摄入添加剂的具体标准,其添加量没有考虑儿童身体的安全。而在儿童食品的标签标示方面,国家标准与法规也很少,目前只有一个果冻标准规定了产品标签要标示食用安全警示。  值得关注的是,儿童的身体尚未发育成熟,排解能力差,倘若按照成年人的标准摄入添加剂,无疑给儿童健康带来风险。因此,向儿童提供的食品不管在安全性和营养性上,都应该有更为严格的标准。有关部门要针对儿童食品制定和实施严格的法律规定和标准规范,不断提高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科技含量、实用价值和个性特征,充分满足行业发展、市场体制和社会大众的需求。同时,引导和鼓励食品企业生产和研发更多适合儿童食用的安全、营养均衡的食品。  当务之急是,针对3周岁以上的低龄儿童经常食用的食品,制定更为严格的安全标准,要求生产厂家在生产“普通版”的同时推出“绿色儿童版”,以供儿童和家长选择。“绿色儿童版”食品可以使用的添加剂种类应该更少,允许添加的限量应该更低。  国家还应尽快出台规定,要求在真正适合儿童消费的休闲食品或饮料上有醒目标识,在产品外包装或说明中写清楚成分并标注配料表,明确标注食品营养成分和能量值等情况,以帮助消费者作出正确选择。此外,进一步完善检测标准和质量认证体系,强化生产经营企业的质量意识,建立儿童食品安全监测、检测和预警机制,也是必不可少的。
  • 广药毒药门风波:中药标准缺失导致检测执行难
    按计划,2013年,广药集团要完成重要转型——重组上市。重组后,广药集团将横跨沪、深、港三地交易所,成为全国首例。   重组方案已酝酿近三年,但无奈广药集团一直官司缠身,新闻不断,重组方案被迫一拖再拖。   2012年年底,广药集团重组方案终于获得证监会批准,得以启动。按照方案,广药集团将以白云山为核心品牌,打造“大南药” 以王老吉为核心品牌,打造“大健康”。   但现实是,“大”字之下,隐忧重重。   3月26日,广药集团“涉毒山银花”事件令公众震惊,家庭常备用药维C银翘片成为含砷、汞的毒药。   “涉毒山银花”暴露出广药集团的“外包”存在重重隐患:广药集团拥有近30家成员企业,子公司和三级子公司众多,外包和代工环节复杂,为广药集团提供原材料、生产、加工和服务的企业更是难以计数,如此大的摊子,如何实现有效的监督管控?   “大”字战略之下,过长的产业链和良莠不齐的代工厂都成为隐患滋生的温床。   与此同时,外界的另一个担心是,外包会否成为企业规避责任的避风港。   广药集团副总经理、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倪依东日前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表示:“虽然我们制定了标准,在合同上也作了约定,但不同企业有不同的利益驱使,如何约束,避免非法行为是需要多方面努力的。”   “涉毒山银花”有多毒?   替代物的成本低6~7倍 药效几乎全无 但有巨毒。   3月26日,中央电视台《经济半小时》爆出惊人消息:广药集团子公司广西盈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广西盈康”)生产的维C银翘片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用山银花的枝梗替代山银花花冠,且山银花经过工业硫磺熏蒸,含剧毒砷汞残留。   作为家庭常备用药,维C银翘片的“安全隐患”引发轰动。3月28日,广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因药材原料存疑,广西盈康已全厂停产配合检查,仓库中的维C银翘片已被就地封存,暂停销售。   但令外界不解和吃惊的是,当事方对此事的回应态度和处理对策:广西盈康和广药集团不仅没有迅速做出道歉、追责和产品召回的反应,而且还先后公开表态,表示制造银翘片半成品银翘干膏的供货商——广东宝山堂制药有限公司(下称“宝山堂”)未按合同履行供货要求,如有问题应追责宝山堂的责任。   “我们在合同中跟它约定,用山银花的花冠。”广药集团副总经理、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倪依东在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表示,“宝山堂不仅有供应制药企业的渠道,本身也有供应食品的渠道,山银花枝梗是可以用来做食品的,它到底有没有混淆提取物,我们现在正在调查。”   作为中药原材料,山银花的主要功能是清热解毒,疏散风热,多用于治疗风热感冒、痈肿疗疮。“但山银花的枝叶几乎是没有药效的。”中药材天地网副总经理贾海彬向《中国经济周刊》介绍说,“山银花干花为60元~70元/千克,山银花枝梗的价格不到10元/千克。”   “在调查期间不应该下太多的结论,如果结果是对方没有按合同履行,那么责任应该在对方。”倪依东表示,宝山堂是否按合同履约,广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及广东省揭阳市政府相关部门正在核查。   随后媒体又报道称,被查出“涉毒山银花”的宝山堂不仅提供中药提取物,还是专业生产各种凉茶冲剂的厂家。因此,有消息称,广药集团生产的王老吉有可能使用“涉毒山银花”替代金银花。对此,广药集团表示,“不作任何回应。”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副会长、广东省食品行业协会会长张俊修曾公开表示,目前市场上存在以山银花来代替金银花的情况。   “用山银花替代金银花可以降低成本,山银花干花为60元~70元/千克,金银花在120元/千克以上。”贾海彬介绍两者之间的成本相差近一倍。   此外,山银花种植范围大,产量高。“山银花亩产量达200~300千克,是金银花亩产的两倍。”贾海彬介绍说,“全国金银花年需求量为干花3万吨左右,而真正的金银花只有8000吨。”   王老吉凉茶的金银花从何采购?能否保质保量呢?倪依东表示,“王老吉凉茶的原材料采购都是来自全国各地,金银花是山东、河北比较多,鸡蛋花以进口为主,在泰国、马来西亚比较多,凉粉草、仙草在两广比较多”。具体的原料采购指标“不太清楚,需要问具体的人员”。   截至记者发稿前(4月3日),广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仍未公布此次“涉毒山银花”检测结果。   如果检测结果证明产品确实有质量问题,广药集团是否会考虑产品召回呢?倪依东并没有给出明确的答案,只是表示,“我们一定会认真地对待,而且会对所有的消费者负责”。“负责”将以何种方式体现,他没有作进一步说明。   中药标准缺失导致检测执行难   “中药检测方法主要依赖专家观察、品尝等人工方法”   来自宝山堂的“涉毒山银花”卖给了广西盈康,用来制成维C银翘片,据广西盈康公布的信息显示,“一天生产可能6万多到7万多瓶”。这样大量的产品,如何检测它的成分?   “干花也好,桔梗也好,在加工时要磨制成粉,再蒸馏提取,最后交出的产品是银翘干膏,肉眼是看不出来具体成分的。” 贾海彬分析说。   事发之后,广西盈康的相关负责人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非常震惊”。他称,广西盈康对宝山堂供应的相关材料进行检测时,检测结果一直是符合要求的,没有发现过问题。   如果药品原材料以次充好,但“检测结果符合要求”的说法是否成立呢?中国中医药大学中药资源学专家魏德云在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表示,“有可能成立。”   一直以来,《中国药典》是我国中药标准体系的唯一法律依据,但《中国药典》主要在原材料使用和饮片标准上有所限定,在中药加工环节,仍存在很多盲点和灰色地带,中药产品的监测主要还是依赖企业自查和药监管理部门的监查通报。   中药标准体系的缺失一直是制约中药行业发展的重要因素。魏德云分析说,尤其在半成品加工环节,广西盈康无法通过准确的检验指标来确定有效成分的含量。“目前,中药的主要检测方法还是依赖人工检测,就是有经验的专家通过观察、品尝等办法判断原材料的好坏,至于有毒添加物,更是没有相关标准和成熟的检测办法。”   那么,维C银翘片在出厂时能否发现问题?“中成药的出厂检验指标也只能检查主要成分。”魏德云认为,作为知名药企,广药集团应该不会因为成本控制而恶意造假,更多可能是中间商违规供药,广药集团因监管不严而遭受牵连。   比以次充好更严重的是工业硫磺熏蒸。为防止药材腐烂和虫蛀,药材种植户会通过“土办法”、“传统工艺”进行药材保存初加工,多年来,花类药材熏硫磺已经成为业内普遍现象,同样被硫磺熏蒸的还有菊花、藏红花、三七花等。   国家药典委员会制定了《中药材及其饮片二氧化硫残留限量标准》(征求意见版),要求中药材及饮片中二氧化硫残留限度值不得超过400 mg/kg。这一规定明确了硫磺熏蒸属于非法加工手段。   但现实是,目前并没有更好的替代技术,如果严控硫磺熏蒸,药品产量会大大降低,在众多业内人士看来,限量标准要求过高,不现实。因此,限量标准于2011年6月和2012年4月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都引起了较多争议,中药材唯一的标准始终难以实施。   “硫磺本身也是一种药材,它属于矿物药材。”广药集团副总经理倪依东表示,“中药加工中采用硫磺熏蒸是普遍存在的,我不能说它一定合理,但是我相信它是一个事实,既然是事实就有它的原因,应该慎重对待,哪些是可以规避的,哪些是应该禁止的,应该做出原则规定,无论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还是各个省市的药监部门,都应该慎重地去了解情况,然后根据实际情况来制定相应的要求。”   倪依东认为,国家一些相应的法律法规在制定的过程中有时限性,制定标准的时间和行业通行的处理办法之间有时间差。“标准能否执行得了,应该客观看待。”   硫磺熏蒸也有等级之分,“硫磺分食品级和工业级,食品级可以防腐漂白,主要用于干果加工,工业级主要用于制造,二者含量不同、精细要求也不同。”魏德云介绍说,二者价格差距较大,食品级的粉末状硫磺2000元~3000元/吨,工业级的颗粒硫磺1300元/吨左右。   “工业硫磺中常含有砷、汞等有毒重金属,食用是有危害的。”魏德云表示,药材经过硫磺熏蒸后,二氧化硫和砷、汞的含量会非常高,而砷、汞都是剧毒,是砒霜的主要组成部分。“二氧化硫会造成呼吸道系统损伤,砷中毒会导致肠胃道血管损伤,汞中毒会导致口腔发炎、肌肉震颤和精神失常等。重金属一旦进入体内,很难排出,会造成沉积。”   外包隐忧   “杂牌军”带来管理失控和质量隐患   广药集团官方网站的“公司简介”显示,作为广州市政府授权的国有独资公司,广药集团主要从事中成药及植物药、化学原料药及制剂、生物医药制剂等领域的研究、开发、制造和经营业务,现有医药产品有1000多种,是国内药企的领军者,拥有“广州药业”(600332.SH,00874.HK)和“白云山”(000522.SZ)两家上市公司和成员企业近30家,在中国企业500强中排名第277位。   近年来,随着广药集团的发展壮大,原材料供应、生产、加工、销售、服务等各个环节被逐渐细化分包。但对分包企业管控不力,导致广药集团产品质量安全备受质疑。“我相信任何一个行业、任何一个企业都存在这个问题,这是有风险的,虽然我们制定了标准,在合同上也作了约定,但不同企业有不同的利益驱使,如何约束,避免非法行为是需要多方面努力的。”倪依东表示。   “外包”,作为资源配置的新模式在制造业中被广泛应用。但在中药领域,由于中药行业的特殊性,如标准体系的缺失等,再加上行业整体规模较小、小企业多,所以“外包”模式并不普遍。但广药集团作为我国中药行业的排头兵,规模大、领域宽、产业链长,成为“外包”问题较为突出的样本。   在这次“毒药门”事件之前,广药集团就曾因其王老吉的“外包”隐患引发过媒体的质疑和消费者的爆料。   2012年7月,历时一年半的王老吉商标所有权官司终于尘埃落定,广药集团获得最后的胜利,为了在销售旺季抢占市场,延续品牌效应,在几乎没有任何基础和准备的情况下,广药集团利用代工厂仓促上马,意图完成产量目标。   代工厂团队的庞大和纷杂令人咂舌。据不完全统计,除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食品饮料分公司以外,王老吉凉茶还在佛山、深圳、厦门、珠海、广西等地有8家代工厂,包括实达轩(佛山)饮料有限公司、广西宏邦食品有限公司、珠海市西部天元食品公司、深圳市深晖企业有限公司等。   其中,实达轩(佛山)饮料有限公司曾因生产山寨“王老世家”凉茶饮料而被查处,此番被广药集团重用,引发业内质疑和担忧。   除此之外,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还与统一、银鹭等全国30多家大型食品生产、供应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共享其渠道资源。广药集团也曾表态,“不排除代工的可能性。”   “杂牌军”带来的直接后果是渠道管理失控和产品质量隐患。2013年3月,有网友曝出,在宁波三江地区的一些超市,王老吉凉茶以2.99元/罐的价格进行低价销售,价格混乱。更有网友拍照为证,买到“倒装罐”王老吉,引得网友纷纷“吐槽”其产品质量问题。而广药集团方面则表示:“这是为了做活动宣传。”   “大”字战略:管理跟不上?   “大南药”战略隐患重重,“大健康”战略也备受质疑。   2011年,广药集团就制定了“大南药”、“大健康”战略。但无疑,这次的“涉毒山银花”事件给广药集团的“大”字战略敲响了警钟,管控“外包”业务成为广药集团的一大挑战。   中投顾问医药行业研究员郭凡礼在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分析说,药企采购环节长期存在灰色地带,导致采购不合格原材料等问题层出不穷,要解决此类问题,必须要减少中间环节,企业应该直接建立药材种植基地以确保药材质量,并与权威的检测检验机构建立合作关系。   建设中药材种植基地,广药集团绝对是动手早的。1998—2012年,广药集团先后在广东、安徽、河南、江苏、四川等中药材主产地积极布局,建立了32个符合国际规范的GAP(良好农业规范)中药材种植基地。   作为稀缺资源,中药材种植基地总量有限,尤其在各家跑马圈地的争夺之下,广药集团的上游产业链整合逐渐遭遇瓶颈。近年来,广药集团快速完成了全国各地多家医药公司的并购项目,在陕西、河南、海南及粤东地区扩大了商业流通板块的规模。   然而,上游的积累远远赶不上下游的扩张,加之广药集团下属子公司和三级子公司众多,其中包括全资、控股、参股等多种形式,仅从企业规模和组织架构来看,全部建立药材种植基地并不现实。因此,广药集团只有退而求其次,通过建立统一的采购体系,以控制原料质量。   广药集团旗下流通公司——广州采芝林药业成为最后的选择。按照广药集团的规划,广州采芝林药业将成为中药材、饮片的集中采购中心,承担统一采购职能,并供应给各子公司。   但现实是,至今,广药集团和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尚未完成重组,对广州采芝林药业等其他资产的整合也仍待时日。   “大南药”战略隐患重重,“大健康”战略也备受质疑。   从2010年开始,广药集团就开始全球招商,意图将“王老吉”品牌向药酒、药妆、保健品、食品、运动器械等多个领域扩张,并一度推出“王老吉固元粥”和“王老吉莲子绿豆爽”等新产品,但至今仍未批量生产。   广药集团做大“王老吉”的计划引发了业内热议,许多专家认为,在没有延续“王老吉凉茶”品牌效应的前提下,盲目扩大品牌领域和种类,会削减品牌的影响力和美誉度。   对话   倪依东:管控需要多方规范   《中国经济周刊》:“涉毒山银花”事件是否暴露了广药集团在外包管理上的问题?   倪依东:只能说更进一步地净化行业标准,或者是一些不规范的行为,然后使制药企业或者是生产企业能够更好地去生产符合质量要求的、满足消费者要求的产品,任何一个事情都不是为了打消一个行业的存在、一个产品的生存。   《中国经济周刊》:广药集团拥有多家子公司、供应商和代工厂,如果管控不严是否会影响广药集团的发展?   倪依东:管控问题需要多方面规范:一是通过合法的人去约束 二是通过双方互信互利来实现 三是通过合同约定来支持合法行为,避免非法行为 四是通过消费者和相应的机构去监督,包括我国的很多准入机构和惩罚机制都需要进一步完善。   《中国经济周刊》:王老吉凉茶的生产使用了多家代工厂,广药集团在其中扮演什么样的角色?能否进行有效的产品质量控制?   倪依东:中药材是有规范的供应售出地的,哪个地方生产的最地道、最优质,我们就优先采购,现在是由王老吉药业和王老吉大健康两个公司分别采购,每一个凉茶的组成里面都已经约定了成分,但具体的成分比例是需要保密的,如果有人认为它有问题,那么是由国家相关部门出具检测报告以后才能够予以证实。我们有很多代工厂,华南地区比较多,王老吉的生产加工一部分是代工厂在做,一部分是广药的人直接在做。   药品安全事件“黑名单”   四川蜀中   2012年3月8日,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四川蜀中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复方黄连素、川贝枇杷糖浆两个品种药物在生产工艺上存在不规范问题,对企业做出了罚没共计600多万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召回2010年1月至2011年3月期间生产销售的上述两个品种。   白云山、修正药业、通化金马等   2012年5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通报了铬超标胶囊药品的抽检结果,全国有254家企业上榜,占到总抽检企业的12.7%,包括白云山、联邦制药、通化金马等十余家上市公司亦赫然在列。5月2日,修正药业发出声明,称该公司已经将召回所有不合格胶囊产品,集中焚烧销毁,并再次向消费者致歉。吉林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表示,按规定将对不合格产品组织召回和销毁,产品涉及金额 36.08万元,损失难以估量。   康美药业   2012年7月17日,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康美药业的诺氟沙星胶囊药物溶出度检验结果不合格。康美药业表示,此事主要与储存条件有关,2011年该批次产品全部价值11.55万元,占公司营收比例极小,该产品已全部召回并按规定处理。   太极集团   2012年7月18日,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披露太极集团四川南充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清热解毒口服液PH值测定不合格。7月20日,太极集团称,PH值变化可能与流通环节运输储存中的温差大有关,公司已启动该产品的召回工作。   仁和药业   2013年1月,江西仁和药业有限公司明星产品“优卡丹”遭遇“毒害肝肾”的质疑。随后,国家药监局下发通知,修订“优卡丹”说明书,因缺乏新生儿和1岁以下婴儿安全性和有效性的数据,要求在此类群体中禁用有关药品。   云南白药   2013年2月5日,云南白药7款产品因未标注有毒物质乌头碱,被港澳召回。随后,云南白药紧急发布公告致歉,承认其独家配方中含有乌头碱类物质,但同时表示,公司已通过炮制,使毒性大大降低。
  • 315 | 守护食品安全,槽头肉鉴别标准品现货供应!
    今年315晚会曝光某些企业用未经严格处理的槽头肉制作梅菜扣肉预制菜。槽头肉,里面含有较多淋巴结和甲状腺,在日常生活中也被称为淋巴肉。国家《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检疫规范》等法律明令禁止含有‘三腺’的肉类流向市场,而‘三腺’指的是甲状腺、肾上腺和病变淋巴腺,由于它们含有大量的内分泌激素和病原微生物,倘若误食了“三腺”,会对人体造成一定的伤害。 国标GB/T 17236-2019 生猪屠宰操作规程也明确生猪必须去除可视病变淋巴结,摘除甲状腺,才能用于食品生产。本次“315晚会”《梅菜扣肉里的“糟心肉”》案例,引发了公众和市场对肉类产品等领域食品安全问题的高度关注,国务院食安办、公安部、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今年将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图片来源:千图网阿尔塔科技作为被CNAS认可的食品安全检测有机标准物质生产制造商,全力配合总局专项整治活动,由于槽头肉通过加工后,外观、口感与正常的肉品没有太大差别,阿尔塔结合淋巴结产生免疫应答导致炎症反应致使炎症相关代谢物变化的情况常备炎症和免疫相关代谢物标准品,用于槽头肉中炎症和免疫相关代谢物的定量分析,结合化学计量学构建槽头肉判别模型,为槽头肉鉴别提供了一种可靠的方法,为打击槽头肉违法使用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也为食品安全检测提供保障。相关产品:了解相关检测文献,更多相关产品或定制服务,请联系我们。关于阿尔塔天津阿尔塔科技有限公司立于2011年,是中国领先的具有标准物质专业研发及生产能力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坚守“精于标准品科技创新,创造绿色安全品质生活“的企业愿景,秉持”致力于成为全球第一品牌价值的标准品提供者”的企业使命。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可的标准物质/标准样品生产者(通过ISO 17034/CNAS-CL04认可),并通过了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公司于2022年获批筹建“天津市标准物质与稳定同位素标记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并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天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天津市瞪羚企业等,与安捷伦共建创新合作实验室,成立了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院士创新中心,建立了国家食品安全重大专项稳定同位素产业基地,主持完成和参加了多项天津市重大科研支撑项目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大专项,荣获2022年中国分析测试协会科学技术奖,CAIA一等奖,处于我国标准品和稳定同位素标记内标行业的领先地位。经过10余年的努力,阿尔塔科技以其卓越的品质和全方位的技术支持与服务受到全球客户的广泛认可和良好赞誉,成长为行业内国产高端有机标准品的知名品牌。2022年底,阿尔塔成功携手杭州凯莱谱精准医疗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迪安诊断旗下子公司),进一步开拓医药和临床检测标准品,为多组学创新技术以及质谱标准化的解决方案提供技术保障,为广大人民的健康生活做出贡献,真正实现From Medicare to Healthcare。
  • 建立中药生物学标准 推动中药质量一致性
    日前,国务院印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中医药发展规划升级至国家战略。《纲要》指出,到2020年,中药产业将成为国民经济重要支柱之一。而当前首先且最重要的就是建立细致的中药质量标准体系。  作为中药国际化研究的创新方向,生物效价分析方法用于复方植物药的质量控制已经获得了FDA、EMA等机构的重视并写入研发指南,鼓励各申办方在研究中予以广泛应用。  三届药典委委员,杭州民生药业有限公司的首席科学家郭殿武先生,针对中药质量一致性评价以及生物学效价研究等热点话题进行了降解。  问:何谓生物学标准?  生物学标准(生物效价)是以药物的生物效应为基础,利用整体动物、离体组织、器官、微生物和细胞以及相关生物因子建立相应药理模型,评价药物有效性或安全性,从而达到控制或评价药物质量的基本目的。  对于成分复杂及药理作用多样的中药以及制剂,目前仅仅能控制少数成分,尚不能完全控制质量或反映疗效。因此,非常有必要建立一个行之有效的生物学标准(评价方法与指标)方法,尤其对于多组分多靶点天然药物,要找出一个或几个主要作用靶点,针对主要靶点建立药理模型。同时,化学标准是不能排斥的,但不能用单一标准来控制临床安全性和有效性,以及不同厂家不同批次的质量一致性。  问:就目前来说什么样的中药品种或者适应症可适用生物效价分析手段来建立质量体系?  理论上讲,生物学标准(生物效价)可适用于所有的中药,特别是对那些结构复杂、药效物质不清或理化测定不能反映其临床生物活性的中药。 最早应用生物效价测定方法的是在抗生素领域,其以抗生素的杀菌力作为衡量效价的标准。小鼠血糖法测定胰岛素效价具有节省动物、设备简单、操作简便等优点,后被英国药典(1980版)所收载。在中国传统中药领域,板蓝根类、金银花类等抑菌制剂的生物效价测定,可建立其对敏感菌株的剂量效应曲线、并且根据其量效关系测定不同企业的中药皮重效价,从而建立其中药品种的质量标准。  对于“有毒”类中药则可以用生物学标准来对其进行安全性控制,以附子为代表,可建立基于最小致死量检测的毒价测定法,为乌头类中药质量控制和合理用药提供客观准确的技术支持。  近日在昆明举行的“全国中药材资源与生态种植研讨会”中,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就直言不讳的表示,中医有可能会毁在中药上。“中医毁于中药”的说法给大家提出了一种警示,就是中药材的质量要引起大家的关注。  问:针对日前由中药材质量下降引发行业内“中医可能毁在中药”上的担忧,生物效价检测方法是否可以对中药饮片建立效价标签?  道地药材及其商品规格等级,是历代中医评价药材质量优劣的重要标准。采用生物效价技术,研究发现,不同商品规格的大黄药材泻下生物效价差异显著。不过,有些药材的生物效价与现行的商品规格等级划分无关。目前有很多的药材商品等级不能有效的反映药材质量的优劣,因此有专家就提出,生物效价等级概念,使药材质量标准直接关切临床疗效,为临床合理用药提供参考。  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植物药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和各国政府的关注。美国国会1997年通过了"植物药在美批准法",开始允许传统药物中的天然复方混合制剂作为药物进入美国市场。美国的植物药市场以每年20%的速度递增。与此同时,其他发达国家的植物药市场也在不断扩大,英国自1987年以来上升了约70% 法国上升了约50%。这些数据表明,植物药正在世界范围内逐步得到承认和接受,并在全球医药行业内掀起植物药开发的浪潮。  问: 生物学标准的建立对中药品种开展国际申报能有什么好处与挑战?  目前在欧盟已有地奥心血康和天士力的丹参胶囊分别获得了欧盟传统药物注册批件 九个复方中药产品在美国进行新药临床试验申请(Investigational New Drug, IND)和新药临床试验申请前咨询(Pre-IND Meeting, PIND)阶段,其中复方丹参滴丸已完成三期临床研究,连花清瘟胶囊已启动二期临床研究工作,杭州民生药物研究院的参芍降脂片也已完成其生物学标准的研究,已正向CFDA申请临床批件中。  与此同时,国际化研究的成功开展也存在着很多的挑战。作为中药国际化研究的创新方向,生物效价分析方法用于复方植物药的质量控制获得了FDA、EMA等机构的重视并写入研发指南,鼓励各申办方在研究中予以广泛应用。生物效价分析就是以药理为基础,生物统计为工具,运用特定的实验设计,利用生物体在一定条件下比较供试品于相应的标准品或对照品所产生的特定反应(可测定、量化生理指标或生物学特性的变化),来测定药物生物活性(药效、活力或毒力)的一种定量的方法。  问:中药质量生物评价中有哪些容易混淆的误区?  中药质量生物评价与临床疗效和安全性关联精密,但不是取代或减少化学和常规检验方法 实践中,往往会忽视中药生物学评价的分析属性,其并不等同于中药品种的药理药效分析 另外也会忽视生物评价自身的特点,以理化检定的方法学质量苛求中药生物学评价方法,不可否认,生物评价标准的方法学质量评价指标如专属性、准确性、精密度、线性范围、检测限度以及耐用性等均不及理化检定。
  • 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罐头分技术委员会发布《罐头食品的检验方法》等两项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征求意见稿)
    附件:1、《罐头食品的检验方法》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征求意见稿)2、《罐头食品的检验方法》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3、《罐头食品的检验方法》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表4、《罐头食品代号》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征求意见稿)5、《罐头食品代号》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6、《罐头食品代号》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表
  • 同仁堂旗下药品屡曝含毒 中药现代化受阻
    继炮轰胶原蛋白之后(《每日经济新闻(微博)》5月23日曾作报道),北京积水潭医院烧伤科主治医师再将矛头指向了连日来饱受争议的同仁堂。   这位微博名为 “烧伤超人阿宝”的主治医师在微博中称,同仁堂名下有近150款中成药含有国外禁用成分。尤为引人关注的是,大量的儿科药物里面含有朱砂,其中包括小儿惊风散和小儿至宝丸。小儿至宝丸是同仁堂名下被曝汞超标的产品。这一信息已经多家媒体证实。   昨日 (5月23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就此向同仁堂有关负责人求证时,上述人士表示,同仁堂的药品都是符合国家药典的。同仁堂是否对含有可引起中毒成分的药品进行过相关临床试验?该负责人和同仁堂品牌部均未作出回应。   2002年,多部门出台了《中药现代化发展纲要(2002~2010)》,提出要在2010年争取2~3个中药品种进入国际医药主流市场。然而,由于在药理毒理的明确上存在缺失,中成药反而在国外频频受挫。   两成药品被曝含毒原料   朱砂是传统的中药材,主要成分是硫化汞。在现行2010年版《中国药典》中,朱砂具有清心镇惊、安神、明目、解毒的功效。但是,目前朱砂已经在大部分国家和地区被禁用,而在国内,关于朱砂是否应该退出中药市场这一话题也一直存有争论。   据“烧伤超人阿宝”统计,同仁堂在国家食药监总局注册的732条不重复药方记录中,含朱砂(硫化汞)的86条、含轻粉(氯化亚汞)的8条、含红粉(氧化汞+硝基汞)的4条、含雄黄(硫化砷)的46条,各类铅剂(红丹、官粉、黑锡)6条。而以上成分在中国以外的大部分地区都被禁用。这150条药方,占到其注册总量的五分之一。   据河南媒体报道,同仁堂陷入此次风波后,郑州的牛黄千金散和小儿至宝丸已经停售。《海口晚报》报道称,小儿至宝丸涉嫌含毒已经导致家长恐慌。昨日,记者在走访北京清河附近的同仁堂时,也未见到牛黄千金散出售,但小儿至宝丸仍在售。   记者就有关问题向同仁堂有关负责人求证时,其负责人表示,同仁堂对此已经给出声明,其含有的朱砂符合国家药品标准。   同仁堂声明称,同仁堂中成药使用朱砂是在中医理论的指导下,与其他中药配伍使用,符合中医配伍理论,患者遵照医嘱按照药品使用说明书服用是安全有效的。   中成药国外屡遭拒   医药行业资深人士边晨光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中、西医理论体系不同,遭遇尴尬在所难免。也有业内人士表示,中医如果要和世界医学接轨,中国必须遵照现代医学的标准,不能一直停留在药物禁忌、不良反应等均不明确的阶段。   据悉,中药现代化早在上个世纪90年代就被提上日程,2002年,科技部、原国家计委、经贸委、原卫生部、原药品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等多部门出台《中药现代化发展纲要(2002~2010)》,提出要在2010年争取2~3个中药品种进入国际医药主流市场。   然而3年过去了,至今仍未见到中药品种进入国际医药主流市场,中成药在国际主流医药市场受阻的消息反而屡见报端。   资料显示,2004年,欧盟颁布《传统草药药品注册指令》,规定所有在欧盟销售的中成药,都必须在2011年4月30日前完成性新法规的注册,否则不予销售。消息发布后,国内中成药企业哀鸿一片。据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统计,在2011年,中成药对欧盟出口量同比下降13.5%。   今年3月份,我国香港卫生署、澳门卫生局发文禁售5种云南白药制剂,因为发现其中含有未标示的乌头类生物碱。今年,4月份,英国卫生部门发文称,华润三九的正天丸服用后可引发严重的健康问题。   对此,华润三九、同仁堂、汉森制药等企业均以符合药典标准作为回应。而媒体询问是否针对这些成分的毒性进行过相关的临床试验时,并未得到相关的回复。   业内人士表示,药物作用机理不明,缺乏相应的临床研究是受阻的重要原因。而国内由于中成药在注册时标准比较宽松,很多药品的说明书中根本不列出这些内容,对不良反应也缺乏相应的临床研究。   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打假工作委员会投诉举报办公室主任贾宁此前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进入《中国药典》并不一定就是安全的。“祛火良药”龙胆泻肝丸曾造成消费者肾伤害,其含有的“关木通”一直被列入《中国药典》,上世纪60年代就有伤害的案例,但直到2002年,国家药典委员会才批准用“木通”取代“关木通”。   中药现代化遇阻   2002年   多部门颁布《中药现代化发展纲要 (2002~2010)》,提出要在2010年争取2~3个中药品种进入国际医药主流市场。   2004年   欧盟颁布 《传统草药药品注册指令》,规定所有在欧盟销售的中成药都必须在2011年4月30日前完成新法规的注册,否则不准予销售。   2011年   我国中成药对欧盟出口量同比下降13.5%。   2013年3月   香港卫生署、澳门卫生局发文禁售5种云南白药制剂,因为发现其中含有未标示的乌头类生物碱。   2013年4月   英国卫生部门发文称,华润三九的正天丸服用后可引发严重的健康问题。
  • 警惕!断肠草又现江湖,还是剧毒生物碱惹的祸!
    导读近期,广东省报告了1起较大级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因有人误食混有钩吻的树根泡酒,导致中毒3例,死亡1例。那么什么是“钩吻”?它为什么具有毒性,又该如何快速判定是钩吻中毒呢?什么是钩吻?其实,它有一个俗称:断肠草,在有些地方也叫它大茶药、毒根、胡蔓藤等,而它的学名叫“钩吻,Gelsemium elegans (Gardn. & Champ. ) Benth.”,是马钱科常绿木质藤本植物。断肠草是一种全株都有剧毒的植物,它的根、茎、叶中都含有一种叫“钩吻生物碱”的物质,误食者轻则呼吸困难,重则致命,5-8片叶子就能放倒一个成年人,毒性之烈不容小觑。华南地区主要有毒植物有150余种,很多人喜欢到野外采挖中药材服用,导致误采误服事件时有发生。钩吻的致命密码钩吻含有一类名为钩吻素的生物碱,是很强的神经抑制剂,可以抑制脑间的呼吸中枢,最后使人因呼吸麻痹而死。目前,相关科研工作者已从钩吻中分离出了多种有毒的生物碱,其中含量最大的是钩吻素子,其次是钩吻素甲。生物检材中钩吻生物碱的快速鉴定参考《GA/T 1912-2021 法庭科学 生物检材中钩吻素甲和钩吻素子检验 气相色谱-质谱法》方法,称取适量的生物检材样品,用乙酸乙酯提取后,8000r/min离心5min,取上清液用GCMS分析,使用岛津GCMS-QP2020 NX气质联用仪即可轻松鉴定其“真身”。岛津气质联用仪方法优势&bull 钩吻素甲和钩吻素子检测浓度在5-10 ng/mL 水平,远低于标准要求。&bull 样品前处理简单快速,操作人员易学易会。样品前处理标准曲线图1. 钩吻素甲和钩吻素子标准曲线回收率测试将钩吻素甲和钩吻素子标准溶液添加到空白血液检材样品中,样品加标浓度为1.0 μg/mL,按照样品前处理方法制备,分别平行制样3次。空白血液样品谱图以及空白血液加标样品谱图如图2和3所示。回收率结果见表1。表1. 回收率结果(%)小编温馨提醒许多生物碱对人体具有药理或毒理作用,除了断肠草中的钩吻碱,还有乌头碱、吗啡等。中毒原因多为误服,也有用作自杀和他杀的。最后小编提醒,断肠草也常被人误作野菜或者金银花食用而中毒。因此,为了您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请大家务必要提高食品安全意识,珍惜生命,切勿随意采集、食用不熟识的植物,以防误食中毒。“生物碱类毒物分析系列”后续预告&bull 乌头碱&bull ……本文内容非商业广告,仅供专业人士参考。
  • 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罐头分技术委员发布《罐头食品检验规则》行业标准(征求意见稿)
    附件1 《罐头食品检验规则》行业标准(征求意见稿)附件2《罐头食品检验规则》行业标准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附件3 行业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表
  • 工信部行标复审 五项食品标准废止
    按照工业行业标准复审计划,现已完成了工业行业标准的复审工作。   据来自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的消息,按照工业行业标准复审计划,现已完成了工业行业标准的复审工作。涉及食品的《罐头食品检验规则》等41 项标准继续有效,《火腿午餐肉罐头》等37项标准将予以修订,《裹衣花生》等5 项标准自2010年1月14日起废止。   附:2009 年消费品工业行业标准复审结论表(食品行业) 序号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复审结论 1 QB 1006-1990(2009) 罐头食品检验规则 继续有效 2 QB 1007-1990(2009) 罐头食品净重和固形物含量的测定 继续有效 3 QB 1036-1991(2009) 工业用三聚磷酸钠(包括食品工业用)氯化物含量的测定电位滴定法 继续有效 4 QB 1118-1991(2009) L-天门冬氨酸 继续有效 5 QB 1228-1991(2009) 食品添加剂红米红 继续有效 6 QB 1805.1-1993(2009) 工业用α-淀粉酶制剂 继续有效 7 QB 1805.3-1993(2009) 工业用蛋白酶制剂 继续有效 8 QB 1805.4-1993(2009) 工业用脂肪酶制剂 继续有效 9 QB 2245-1996(2009) 食品添加剂蔗糖脂肪酸酯(无溶剂法) 继续有效 10 QB 2393-1998(2009) 食品添加剂乙酰磺胺酸钾(AK 糖) 继续有效 11 QB 2483-2000(2009) 食品添加剂天然维生素E 继续有效 12 QB 2484-2000(2009) 食品添加剂果胶 继续有效 13 QB 2554-2002(2009) 食用氯化钾 继续有效 14 QB 2555-2002(2009) 食用硫酸镁 继续有效 15 QB 2581-2003(2009) 低聚果糖 继续有效 16 QB 2582-2003(2009) 酵母抽提物 继续有效 17 QB/T 1733.2-1993(2009) 花生类糖制品 继续有效 18 QB/T 1733.4-1993(2009)花生酱 继续有效 19 QB/T 1804-1993(2009) 工业酶制剂通用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继续有效 20 QB/T 1805.3-1993(2009) 蛋白酶制剂 继续有效 21 QB/T 1805.4-1993(2009) 脂肪酶制剂 继续有效 22 QB/T 1879-2001(2009) 液体盐 继续有效 23 QB/T 2306-1997(2009) 耐高温α-淀粉酶制剂 继续有效 24 QB/T 2605-2003(2009) 工业氯化镁 继续有效 25 QB/T 2606-2003(2009) 肠衣盐 继续有效 26 QB/T 3535-1999(2009) 碘 继续有效 27 QB/T 3599-1999(2009) 罐头食品的感官检验 继续有效 28 QB/T 3775-1999(2009) 全脂无糖炼乳检验方法 继续有效 29 QB/T 3777-1999(2009) 硬质干酪检验方法 继续有效 30 QB/T 3778-1999(2009) 粗制乳糖 继续有效 31 QB/T 3779-1999(2009) 粗制乳糖检验方法 继续有效 32 QB/T 3780-1999(2009) 工业干酪素 继续有效 33 QB/T 3781-1999(2009) 工业干酪素检验方法 继续有效 34 QB/T 3782-1999(2009) 脱盐乳清粉 继续有效 35 QB/T 3783-1999(2009) 食品添加剂叶绿素铜钠盐 继续有效 36 QB/T 3784-1999(2009) 食品添加剂木糖醇酐单硬脂酸酯 继续有效 37 QB/T 3790-1999(2009) 食品添加剂聚氧乙烯木糖醇酐单硬脂酸酯 继续有效 38 QB/T 3791-1999(2009) 食品添加剂甜菜红 继续有效 39 QB/T 3792-1999(2009) 食品添加剂菊花黄 继续有效 40 QB/T 3793-1999(2009) 食品添加剂黑豆红 继续有效 41 QB/T 3800-1999(2009) 食品添加剂酪蛋白酸钠 继续有效 42 QB 1353-1991 火腿午餐肉罐头 修订 43 QB 1364-1991 红烧鸡罐头 修订 44 QB 1373-1991 油炸禾花雀罐头 修订 45 QB 1376-1991 凤尾鱼罐头 修订 46 QB 1380-1991 糖水龙眼罐头 修订 47 QB 1381-1991 糖水山楂罐头 修订 48 QB 1382-1991 糖水葡萄罐头 修订 49 QB 1386-1991 杏酱罐头 修订 50 QB 1389-1991 西瓜酱罐头 修订 51 QB 1395-1991 什锦蔬菜罐头 修订 52 QB 1399-1991 香菇罐头 修订 53 QB 1401-1991 雪菜罐头 修订 54 QB 1402-1991 榨菜罐头 修订 55 QB 1404-1991 榨菜肉丝罐头 修订 56 QB 1406-1991 小竹笋罐头 修订 57 QB 1407-1991 水煮笋罐头 修订 58 QB 1603-1992 糖水莲子罐头 修订 59 QB 1606-1992 红烧排骨罐头 修订 60 QB 1608-1992 红烧元蹄罐头 修订 61 QB 1610-1992 酥炸鲫鱼罐头 修订 62 QB 1611-1992 糖水杏罐头 修订 63 QB 1687-1993 浓缩苹果清汁 修订 64 QB 1688-1993 糖水染色樱桃罐头 修订 65 QB 2604-2003 食用氯化镁 修订 66 QB/T 1409-1991 花生米罐头 修订 67 QB/T 1498-1992 液态法白酒 修订 68 QB/T 1612-1992 红焖大头菜罐头 修订 69 QB/T 1981-1994 露酒 修订 70 QB/T 1982-1994 山葡萄酒 修订 71 QB/T 1998-1994 栗(豆)羊羹 修订 72 QB/T 2021-1994 工业溴 修订 73 QB/T 2076-1995 水果、蔬菜脆片 修订 74 QB/T 2187-1995 芝麻香型白酒 修订 75 QB/T 2221-1996 八宝粥罐头 修订 76 QB/T 3605-1999 豆豉鲮鱼罐头 修订 77QB/T 3770.1-1999 压缩啤酒花及颗粒啤酒花 修订 78 QB/T 3770.2-1999 压缩啤酒花及颗粒啤酒花取样和试验方法 修订 79 QB/T 1733.3-1993 裹衣花生 废止 80 QB/T 1733.5-1993 油炸花生仁 废止 81 QB/T 1733.6-1993 烤花生仁 废止 82 QB/T 1733.7-1996 咸干花生 废止 83 QB/T 2319-1997 液体葡萄糖 废止
  • 薄膜透湿性、透氧性、透气性标准物质,让您的仪器有标准可依
    广州标际包装设备有限公司薄膜透湿性、透氧性、透气性标准物质研讨会(第二期)在广州东山宾馆顺利举办,并取得圆满成功。本次研讨会受到了各界专家的高度重视,中检院、包装联合会、广州质检、广州药检、安姆科、南方包装、伊利集团、华南计量院、贵州计量院、湖南工业大学等纷纷出席了本次标准物质发布会,共同见证这一盛举,掀起了一股对广州标际产品关注的新浪潮。本次研讨会的主要内容有:1、透气性、透氧性、透湿性标准物质简介、研制过程及应用;2、标准物质校正、校准、检定方法;3、标准物质测试及性能介绍;4、透气性、透氧性、透湿性标准物质不确定度评定;5、透气性、透氧性、透湿性测试过程数据异常及误差分析;6、包材实验室建设方案;7、仪器用户权限和数据追踪介绍。近年来,因包装质量隐患引发的食品药品霉变、酸败、氧化、潮解、涨袋等安全问题愈发凸显,国务院下发的《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中,食品安全、药品安全更是成为重中之重,促使食品企业开始重新审视包装质量控制的重要性。标准物质主要应用于食品包装和药品包装的透气性、透湿性、透氧性进行校正、校准和检定。标准物质是检验食品药品包装保证的最重要一道工序。广州标际研制出薄膜透气性、透氧性、透湿性标准物质,先后获国家二级标准物质认定,成为亚太地区首家薄膜透气性、透氧性、透湿性标准物质研制单位。广州标际研发的透气性标准物质适用于所有GB/T1038-2000压差法透气性仪器校正、校准及检定;透湿性标准物质适用于所有GB/T1037-1988杯式法透湿性仪器校正、校准及检定;透氧性测定仪适用于所有GB/T 19789-2005电量法透氧仪仪器校正、校准及检定。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十二五”规划》印发
    卫生部等8部门关于印发《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卫监督发〔2012〕4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农业、畜牧、渔业厅(局),商务主管部门,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我们制定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十二五”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六月十一日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十二五”规划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家食品安全监管相关规划,为做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工作,完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制定本规划。   一、食品安全标准现状   (一)建设成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属于强制性国家标准,是保护公众身体健康、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措施,是实现食品安全科学管理、强化各环节监管的重要基础,也是规范食品生产经营、促进食品行业健康发展的技术保障。各部门、各地高度重视食品安全标准制定、修订工作。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标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食品安全法》公布施行前,我国已有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国家标准2000余项,行业标准2900余项,地方标准1200余项,基本建立了以国家标准为核心,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为补充的食品标准体系。   《食品安全法》公布施行后,食品安全标准工作力度逐步加大,又取得了新进展,主要有:一是完善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制度。公布实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和企业标准备案办法,明确标准制定、修订程序和管理制度。组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制度。二是加快食品标准清理整合。重点对粮食、植物油、肉制品、乳与乳制品、酒类、调味品、饮料等食品标准进行清理整合,废止和调整了一批标准和指标,初步稳妥处理现行食品标准间交叉、重复、矛盾的问题。三是制定公布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已制定公布269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括乳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复配食品添加剂、真菌毒素限量、预包装食品标签和营养标签、农药残留限量以及部分食品添加剂产品标准,补充完善食品包装材料标准,提高了标准的科学性和实用性。四是推进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顺利实施。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宣传培训,组织开展标准跟踪评价,指导食品行业严格执行新的标准。五是深入参与国际食品法典事务。担任国际食品添加剂和农药残留法典委员会主持国,当选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亚洲区域执行委员,主办国际食品添加剂法典会议、农药残留法典会议,充分借鉴国际食品标准制定和管理的经验。   (二)存在问题和制约因素。受食品产业发展水平、风险评估能力等因素制约,现行食品安全标准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标准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法》公布前,各部门依职责分别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卫生、食品质量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标准总体数量多,但标准间既有交叉重复、又有脱节,标准间的衔接协调程度不高。二是个别重要标准或者重要指标缺失,尚不能满足食品安全监管需求,例如部分配套检测方法、食品包装材料等标准缺失。三是标准科学性和合理性有待提高。目前标准总体上标龄较长,食品产品安全标准通用性不强,部分标准指标欠缺风险评估依据,不能适应食品安全监管和行业发展需要,影响了相关标准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四是标准宣传培训和贯彻执行有待加强。食品安全标准指标多、技术性强、强制执行要求高,社会高度关注,需要进一步完善标准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改进征求意见的方式方法,做好标准的宣传解读和解疑释惑等工作。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工作的制约因素有:一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基础研究滞后,风险评估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食品安全暴露评估等数据储备不足,监测评估技术水平有待提高。二是保障机制有待建立完善,目前专门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技术管理机构缺乏,人员力量严重不足,标准工作经费严重不足,与当前标准制定、修订工作不相适应,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标准工作的质量。三是标准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我国食品安全标准研制基础薄弱,专业人才不足且较分散,研制标准的能力和水平不能适应当前的工作需要。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坚持“预防为主、科学管理”的原则,以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为宗旨,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为基础,积极借鉴国际经验,加快我国食品标准清理整合,制定科学合理、安全可靠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基本构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需要、符合我国国情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原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体现《食品安全法》立法宗旨,以保护公众健康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落实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要求,涵盖与人体健康密切相关的食品安全要求。   2.坚持以风险评估为基础的科学性原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为依据,以对人体健康可能造成食品安全风险的因素为重点,科学合理设置标准内容,提高标准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3.坚持立足国情与借鉴国际标准相结合的原则。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当符合我国国情和食品产业发展实际,兼顾行业现实和监管实际需要,适应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需要,同时要积极借鉴相关国际标准和管理经验,注重标准的操作性。   4.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完善标准管理制度,注重在标准制定、修订过程中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拓宽征求意见的范围和方式,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修订工作,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主要目标。   ——清理整合现行食品标准。到2015年基本完成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以及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内容的清理整合工作,基本解决现行标准交叉、重复、矛盾的问题,形成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   ——加快制定、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通用性、科学性和实用性,建立基本符合我国国情的、与产业发展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相适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   ——完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机制。建立程序规范、公开透明、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提高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强化标准宣传贯彻和实施工作。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宣传培训,促进各部门、各单位学习贯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实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进一步改善食品安全状况。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清理整合现行食品标准。对现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以及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内容进行清理,解决标准间交叉、重复、矛盾等问题。   对涉及食品安全的指标和强制执行的质量指标进行比较分析,确定标准清理的原则和方法并开展清理工作。到2013年底,基本完成对现行2000余项食品国家标准和2900余项食品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内容的清理,提出现行相关标准或技术指标继续有效、整合和废止的清理意见。2015年底前基本完成相关标准的整合和废止工作。   (二)加快制定、修订食品安全基础标准。按照“边清理、边完善”的工作原则,在对现行食品标准开展清理的同时,积极借鉴国际组织和国外食品安全标准,加快制定、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完善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解决食品安全重要标准不足和标准不配套等问题,提高标准的科学性。   重点做好食品中污染物、真菌毒素、致病性微生物等危害人体健康物质限量,农药和兽药残留限量,食品添加剂使用、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预包装食品标签和营养标签,食品包装材料及其添加剂等食品安全基础标准制定、修订工作。2015年底前,修订食品污染物、真菌毒素、农药和兽药残留等限量标准和食品添加剂使用、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制定食品中致病性微生物限量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指示性微生物控制要求、即食食品微生物控制指南,科学设置食品产品中的微生物指标、限量和控制要求,完善食品容器、包装、加工设备材料标准和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添加剂使用等食品相关产品标准。   (三)完善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标准。按照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过程安全控制的要求,做好食品生产经营规范标准制定、修订工作,强化原料、生产过程、运输和贮存、卫生管理等要求,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过程,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   2015年底前,制定公布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卫生规范、经营企业卫生规范、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等20余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基本形成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的食品安全控制标准体系。按照食品类别、生产经营方式等特点,进一步细化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控制食品污染的要求和规定。   (四)合理设置食品产品安全标准。根据食品不同特性和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以风险评估为依据,将肉类、酒类、植物油、调味品、婴幼儿食品、乳品、保健食品等主要大类食品以及食品添加剂产品标准作为食品产品安全标准工作的优先领域,制定食品安全基础标准不能涵盖的危害因素限量要求和食品安全相关的强制性质量指标,标准制定中将侧重通用性和覆盖面,避免标准间的重复和交叉。   2015年底前,制定、修订肉类、酒类、植物油、调味品、婴幼儿食品、乳品、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水产品、粮食、豆类制品、饮料等主要大类食品产品安全标准,制定已有国际标准或已有进口贸易但我国尚缺失相关标准的食品产品安全标准。   (五)建立健全配套食品检验方法标准。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限量指标配套检测方法为重点,建立完整配套的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标准体系。   2015年底前,重点制定、修订食品中各类污染物、真菌毒素、致病性微生物、农药和兽药残留以及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等分析检测方法标准,进一步完善食品毒理学安全性评价程序和检验方法等标准。   (六)完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制度。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科学合理、安全可靠的要求,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健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广泛征求意见的机制,保障反馈意见渠道畅通。   2012年底前,公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规范等相关制度。2013年底前,完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制定、修订、征求意见、标准审评、审评委员会委员管理、标准公布以及标准申报、咨询和解释等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加强标准制定、修订过程中的风险沟通与交流,使标准制定、修订工作更加公开、透明。   (七)加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宣传和贯彻实施。加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公布实施后的宣传、培训、咨询和跟踪评价等工作力度,促进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贯彻实施。重点做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宣传和标准相关科普知识的宣传,特别是技术性强、公众普遍关注标准的宣传和解读,及时解答各方关注的标准问题,督促行业、企业主动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监管部门依法、依标准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开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掌握标准执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适时修订完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八)开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相关研究。根据食品安全标准制定、修订工作需要,系统开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关基础研究工作,增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2015年底前,基本完成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原则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中的应用研究、国际食品安全标准追踪比较研究、食品中微生物指标体系设置研究、主要功能类别食品添加剂使用原则等基础研究,并在标准工作中积极转化和应用研究成果。   (九)提高参与国际食品法典事务的能力。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建设需要,积极参与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工作,学习和借鉴国际食品标准管理经验,同时参与国际食品法典标准制定、修订工作,维护我国食品贸易利益。   到2015年,实现全面参与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各项活动,动态跟踪食品法典标准工作,全面了解世界贸易组织(WTO)主要贸易成员食品安全标准体系,跟踪其食品安全法规、标准工作进展,做好WTO/SPS通报及评议工作,参与或牵头与我国食品贸易利益密切相关的国际食品标准制定、修订和相关技术交流,不断完善国际食品添加剂法典委员会和农药残留法典委员会主持国、亚洲地区执行委员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协调配合工作机制。由卫生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农业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粮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家标准委、国家认监委、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部门建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会商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共同研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建设重大问题,协商落实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划各项工作,细化分解本规划确定的任务,明确具体工作的目标,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卫生部牵头本规划的组织实施,会同各相关部门开展标准清理和制定、修订工作。食品各相关监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参与食品国家、行业标准的清理,提供日常监测和监督检查数据,敦促行业和企业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组织生产经营,及时收集、汇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通报卫生部门。行业部门要主动参与和配合标准体系建设,配合做好标准制定、修订和标准宣传、行业引导等工作。   (二)加大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建设的投入。国家财政要继续加大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修订工作经费的支持力度,重点支持开展本规划确定的重点标准制定、修订工作,保障经费投入,同时严格监管标准工作经费使用,确保经费使用高效、合规。充分利用现有食品标准研制机构和行业组织,设立各类标准的技术性平台,参与标准制定和修订、宣传和技术咨询等工作。   (三)加强食品安全标准的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建设,引进优秀领军人才,增加标准研制和管理工作人员配备,充实食品安全标准技术力量。加强对重点科研院校、技术机构专业人才的标准化培训,加快培养一支数量足、水平高的从事标准研制的专家队伍,做好食品安全标准制定、修订工作。   (四)督促落实各项工作任务。根据食品安全监管和标准管理要求,卫生部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科学、动态调整规划,制定年度实施计划,认真组织落实好规划。同时,及时组织对本规划工作任务进行检查,加强督促检查和效果评估,确保每项任务落实到位。
  •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国家标准发布
    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日前,卫生部发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2)。详情如下: 关于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2) 的公告 (卫生部公告2012年第2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现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2)。   特此公告。   附件 :GB2762-20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pdf   卫生部   2012年11月13日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2)问答   一、《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修订情况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卫生部于2010年6月部署开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清理工作,重点对食品中污染物等食品安全基础标准进行清理整合。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牵头承担《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修订工作。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组织农业、卫生、质检、粮食等领域科研院所专家组建了标准起草组,细化修订工作原则和重点,对600多项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质量、食品卫生和行业标准中涉及污染物限量指标和要求进行全面梳理,以我国食品生产和食品污染物监测数据为基础,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借鉴了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欧盟、美国和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际组织、国家(地区)的食品安全标准,对2005年发布的《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05)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新的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   新《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2,以下简称新的GB2762)标准已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向世贸组织(WTO)成员通报,并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主任会议审议通过,于2012年11月13日发布,自2013年6月1日正式施行。   二、修订原则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是食品安全基础标准,对保障食品安全、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维护公众健康具有重要意义。标准修订工作严格遵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以风险评估为依据,科学合理设置污染物指标及限量,体现了以下工作原则:   一是坚持《食品安全法》立法宗旨,以保障公众健康为基础,重点对我国居民健康构成较大风险的食品污染物和对居民膳食暴露量有较大影响的食品种类设置限量规定,突出安全性要求   二是坚持以风险评估为基础,遵循CAC食品中污染物标准制定原则,结合污染物监测和暴露评估,确定污染物及其在相关食品中的限量,确保科学性   三是整合现行食品卫生、食品质量、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以及行业标准中污染物限量规定,避免标准间的重复、交叉、矛盾,确保标准的统一性   四是坚持食品污染物源头控制和生产过程控制相结合,重点对食品原料中污染物进行控制,通过严格生产过程卫生控制,降低食品终产品中相关污染物含量   五是强调无论是否制定污染物限量,食品生产和加工者均应采取控制措施,突出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污染物控制要求,使食品中各种污染物的含量达到最低水平,从而最大程度维护消费者健康利益   六是坚持标准工作的公开透明和各领域专家广泛参与。本标准由卫生、农业、质检、粮食、食品工业等相关专业专家共同研究论证,充分听取相关部门、行业和社会各界意见,对收到的190余条反馈意见进行梳理研究,履行WTO通报程序,并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主要内容   《食品安全法》实施以前,我国涉及食品污染物限量的食品标准共有608项,包括食品卫生标准86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35项、食品质量标准76项、相关行业标准411项,涵盖铅、镉、总汞和甲基汞、砷和无机砷、锡、镍、铬、亚硝酸盐和硝酸盐、苯并[a]芘、N-亚硝胺、多氯联苯、3-氯-1,2-丙二醇、稀土元素、硒、铝、氟等16种食品污染物。  新的GB2762逐项清理了以往食品标准中的所有污染物限量规定,整合修订为铅、镉、汞、砷、苯并[a]芘、N-二甲基亚硝胺等13种污染物在谷物、蔬菜、水果、肉类、水产品、调味品、饮料、酒类等20余大类食品的限量规定,删除了硒、铝、氟等3项指标,共设定160余个限量指标,基本满足我国食品污染物控制需求,适应我国食品安全监管需要。   四、国际上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是影响食品安全的重要因素之一,是食品安全管理的重点内容。国际上通常将常见的食品污染物在各种食品中的限量要求,统一制定公布为食品污染物限量通用标准。如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制定公布的《食品和饲料中污染物和毒素通用标准》,涉及食品污染物、毒素和放射性核素限量规定(我国对毒素、放射性核素另行制定了相关标准) 欧盟委员会No 1881/2006指令,规定了食品中特定污染物(含真菌毒素)限量 澳新食品标准局公布的《食品法典标准》的1.4.1《污染物及天然毒素》中规定了特定的金属和非金属污染物、天然毒素限量。   在新的GB2762修订过程中,标准起草组专家认真分析对比了我国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与CAC限量,新的GB2762与CAC公布的限量指标基本一致。   五、关于标准间的差异   按照世贸组织相关协议规定,各国可以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食品消费及膳食结构的不同和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制定不同的安全标准,特别是污染物限量标准重点针对可能对本国公众健康构成较大风险的污染物和对本国消费者膳食暴露量有较大影响的食品,因此各国标准规定的食品污染物种类、食品类别和限量规定可能存在一定差异。此外,农业生产和地理区域影响、食品污染物特点和控制状况、环境污染状况、居民膳食消费习惯也影响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规定。   六、关于污染物的定义   食品污染物是食品从生产(包括农作物种植、动物饲养和兽医用药)、加工、包装、贮存、运输、销售、直至食用等过程中产生的或由环境污染带入的、非有意加入的化学性危害物质。我国对食品中农药残留限量、兽药残留限量、真菌毒素限量、放射性物质限量另行制定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因此,新的GB2762标准不包括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和放射性物质限量指标。   七、关于标准实施的原则   本标准在实施中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是食品生产企业应当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和标准组织生产,符合食品污染物限量标准要求。二是对标准未涵盖的其他食品污染物,或未制定限量管理值或控制水平的,食品生产者应当采取控制措施,使食品中污染物含量达到尽可能的最低水平。三是重点做好食品原料污染物控制,从食品源头降低和控制食品中污染物。四是鼓励生产企业采用严于GB2762的控制要求,严格生产过程食品安全管理,降低食品中污染物的含量,推动食品产业健康发展。   八、与相关标准的衔接   新的GB2762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属于强制执行的标准。标准实施后,其他相关规定与本标准不一致的,应当按照本标准执行。自新标准实施之日起,卫生部2005年公布的《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05)即行废止。在新标准实施日期前已生产的食品,可在产品保质期内继续销售。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严格执行食品生产经营规范标准,严格生产经营过程的污染物控制。食品污染物的检验方法应按照新的GB2762引用的检验方法执行。其他食品标准中如有污染物限量要求,应当引用本标准规定或者与其保持一致。   九、关于可食用部分   新的GB2762增加了“可食用部分”的定义,即食品原料经过机械手段去除非食用部分后,所得到的用于食用的部分,一是有利于重点加强食品可食用部分加工过程管理,防止和减少污染,提高了标准的针对性 二是可食用部分客观反映了居民膳食消费实际情况,提高了标准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本标准规定的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如无特别规定的,均是以食品的可食用部分计算。   十、如何判定干制食品的污染物限量?   食品经过脱水、腌制、晒干或浓缩等生产加工工艺而制成的干制食品,其污染物含量将明显高于食品原料。为明确干制食品污染物含量计算和判定,新的GB2762规定了“干制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以相应食品原料脱水率或浓缩率折算。脱水率或浓缩率可通过对食品的分析、生产者提供的信息以及其他可获得的数据信息等确定”。因此,新的GB2762(包括附录A食品类别(名称)说明)中除明确规定以“干重计”或者特别规定干制食品外,所有食品均是指未经脱水、晒干或浓缩的食品原料或制品。   十一、关于硒、铝、氟限量   (一)硒:硒是人体必需微量元素,但过量硒摄入也会对人体产生不良健康效应。除极个别地区外,我国大部分地区是硒缺乏地区。《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05)将硒作为污染物进行限量规定,同时为确保缺硒人群硒元素摄入,《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14880)也规定在特定食品种类中,可按照规定强化量对食品进行强化。   随着对硒的科学认识不断深入,CAC和多数国家、地区将硒从食品污染物中删除。我国实验室检测、全国营养调查和总膳食研究数据显示,各类地区居民硒摄入量较低,上世纪60年代以来,我国极个别发生硒中毒地区采取相关措施有效降低了硒摄入,地方性硒中毒得到了很好控制,多年来未发现硒中毒现象。以上情况表明,硒限量标准在控制硒中毒方面的作用已经有限。2011年卫生部取消《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05)中硒指标(2011年第3号公告),不再将硒作为食品污染物控制。   (二)铝:《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05)规定了面制食品中铝残留限量。调查研究发现面制品中铝的主要来源是加工过程中使用了含铝食品添加剂(如明矾),《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已明确规定了面制品中含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用量和残留量,因此新的GB2762不再重复设置铝限量规定。食品中使用含铝添加剂应严格按照GB2760执行。   (三)氟:氟是人体必需微量元素,但过量摄入也会对人体产生不良健康效应。《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05)规定了粮食、豆类、蔬菜、水果、肉类、鱼类和蛋类食品中氟残留限量。随着对氟研究的不断深入,国际上普遍不再将氟作为食品污染物管理,新的GB2762取消了氟限量规定。如对个别食品需要制定氟限量的,可以在风险评估基础上,经研究论证后在相应的产品标准中予以管理。   十二、关于铅、镉限量修订情况   铅、镉是主要的食品污染物,CAC和各国对铅、镉制定了严格的限量规定。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联合食品添加剂专家委员会(JECFA)2010年取消了铅的PTWI(暂定每周耐受摄入量),建议成员国努力降低食物中铅的含量,保障本国居民健康。标准起草组将铅限量作为工作重点,根据我国食品铅污染监测和总膳食调查数据,开展风险评估并修订标准,严格限定了谷物及其制品、蔬菜及其制品、水果及其制品、食用菌及其制品、豆类及其制品、藻类及其制品、坚果及籽类、肉及肉制品、水产动物及其制品、乳及乳制品、蛋及蛋制品、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食糖及淀粉糖、淀粉及淀粉制品、焙烤食品、饮料类、酒类等食品中铅限量规定。   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联合食品添加剂专家委员会(JECFA)2010年将镉的PTWI(暂定每周耐受摄入量)改为PTMI(暂定每月耐受摄入量)并调低数值。大米是我国居民膳食镉的主要来源,控制大米镉含量几乎能控制我国居民二分之一的镉膳食暴露。2005年发布的污染物限量标准中,我国大米镉限量严于CAC和部分国家规定,根据现有研究结果,新标准维持了原标准的限量规定。此外,参照CAC标准,结合我国主要消费食品及镉污染特点,设置谷物及其制品、蔬菜及其制品、新鲜水果、食用菌及其制品、豆类、花生、肉及肉制品、水产动物及其制品、蛋及蛋制品、调味品、饮用水等相关食品镉限量要求。其他食物对我国居民膳食镉的摄入量影响较低,设置限量规定对总人群的保护影响较小。   十三、关于铬限量   CAC、美国、日本、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和我国台湾地区未规定食品中铬限量。欧盟仅规定了明胶、胶原蛋白中铬限量,香港规定了谷类、蔬菜、鱼、蟹、蚝、明虾、小虾、动物肉类和家禽肉类中铬限量。根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情况,新的GB2762标准中设置了部分食品的铬限量。   十四、关于稀土限量   稀土元素包括钪(Sc)、钇(Y)、镧(La)、铈(Ce)等17种元素,在自然界以氧化物或含氧酸盐矿物形式存在,GB2762-2005规定了相关食品中稀土限量要求。CAC、澳大利亚和新西兰、日本、美国和我国台湾地区未规定食品中稀土元素管理要求。   标准起草组经反复研究,认为我国居民膳食稀土元素暴露水平很低,稀土元素的健康风险较低。根据CAC食品污染物标准制定原则,建议取消稀土限量指标。有专家提出,我国现有稀土风险评估和科学依据尚不完善,建议开展稀土食品安全基础研究,并重新评估稀土的健康影响。为审慎处置稀土限量问题,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主任会议审议,暂不取消现行标准中稀土限量指标,在新的GB2762标准中代替原《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05)中除稀土限量指标外的其他指标。稀土限量继续按照原《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05)执行。   十五、关于附录A食品类别(名称)   食品类别(名称)说明(附录A)用于界定污染物限量的适用范围,借鉴了CAC《食品和饲料中污染物和毒素通用标准》中的食品分类系统(GSCTF),并参考了我国现有食品分类,结合我国食品中污染物的污染状况制定,仅适用于GB2762。当某种污染物限量应用于某一食品类别(名称)时,则该食品类别(名称)内的所有类别食品均适用,有特别规定的除外。制定附录A主要用于界定污染物限量的适用范围,即确定污染物限量针对的食品范围。附录A涉及22大类食品,每大类下分为若干亚类,依次分为次亚类、小类等。   十六、标准的实施   本标准实施日期之前,允许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新标准执行。在实施日期之后,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和检验机构应当按照新的GB2762执行,在实施日期前已生产的食品可在保质期内继续销售。   进口食品的标准执行时间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卫生部将组织对新的GB2762实施情况进行跟踪评估,根据跟踪评估情况适时修订标准。欢迎各界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标准工作,推进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贯彻实施,保护公众健康,促进食品行业健康发展。   卫生部《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媒体通气会文字实录   时  间:2013年1月28日14:30   地  点:卫生部五层多功能厅   主 持 人: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新闻办主任宋树立   出  席:卫生部监督局食品安全标准处处长张旭东、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的首席专家吴永宁、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副研究员王君   宋树立:今天的媒体通气会主要是向大家介绍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情况,我们请来了卫生部监督局食品安全标准处处长张旭东、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的首席专家吴永宁、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副研究员王君三位同志来向我们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的问题。   下面先请张旭东处长来介绍一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制定公布情况。   张旭东:非常高兴和大家见面,每次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出台之后,我们都希望与大家沟通标准相关情况,介绍标准的背景、目的、需要把握的关键点。今天的通气会,我向大家通报三个方面的情况:   第一方面,2012年食品安全标准工作情况。卫生部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工作,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初见成效,一是出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十二五”规划》和《食品标准清理整顿方案》,全面启动对现行近5000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以及行业标准强制执行内容进行清理,将于2013年底完成标准清理。二是加快食品安全标准制修订工作,不断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截止目前已经公布乳品安全标准、真菌毒素、农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使用、预包装食品标签和营养标签等302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覆盖了各类食品中涉及健康危害的数千项指标。《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出台后,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中的食品安全基础标准清理整合工作基本完成,为下一步做好食品标准清理整合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三是我国充分利用担任国际食品添加剂法典委员会、农药残留法典委员会主持国和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亚洲地区执行委员的有利条件,加强国际食品标准的跟踪研究,促进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与国际交流合作。   第二方面,全力做好食品标准清理工作。为做好食品标准清理工作,卫生部组建了食品标准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技术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卫生部副部长陈啸宏同志担任。专家技术组由148位来自农业、质检、卫生、商务等相关部门和科研院校、行业协会的相关领域权威专家组成,专家技术组组长由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王竹天研究员担任。我们将按照公开透明、广泛参与的原则,及时公布食品标准清理工作情况和工作进展,同时,我们还将重点做好食品污染物限量、营养标签通则等重点标准的宣传和贯彻等工作。   第三方面,关于食品污染物限量标准。为严格食品污染物管理,保护消费者健康,卫生部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组织修订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2),将于2013年6月1日正式施行。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是重要的食品安全基础标准,新标准体现以下特点:一是重点对我国居民健康构成较大风险的食品污染物和对居民膳食暴露量有较大影响的食品种类设置限量规定,突出安全性要求 二是坚持以风险评估为基础,遵循CAC食品中污染物标准制定原则,结合污染物监测和暴露评估,确定污染物及其在相关食品中的限量,确保科学性 三是整合现行食品标准中污染物限量规定,避免标准间的重复、交叉、矛盾 四是坚持食品污染物源头控制和生产过程控制相结合,重点对食品原料中污染物进行控制,通过严格生产过程卫生控制,降低食品终产品中相关污染物含量 五是强调无论是否制定污染物限量,食品生产和加工者均应采取控制措施,突出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污染物控制要求,使食品中各种污染物的含量达到最低水平,最大程度维护消费者健康利益,这是《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标准制定的宗旨,也是国际食品污染物法典委员会非常强调的原则 六是坚持标准工作的科学合理、公开透明原则,各领域专家广泛参与。由卫生、农业、质检、粮食、食品工业等相关专业专家共同研究论证,充分听取相关部门、行业和社会各界意见,履行WTO通报程序,并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议通过。目前,《食品污染物限量》标准文本和问答材料可以在卫生部网站上免费下载查询。   我们欢迎和鼓励社会各方对食品安全标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网站已经开设了食品标准清理专栏并在新浪网站开设“食品安全标准”官方微博,将及时公布食品标准工作信息和进展,欢迎社会各方积极参与,建言献策。谢谢。   宋树立:大家手里有标准文本,也有关于标准的答问。可以就有关问题来提问,专家将给予解答。   中央电视台:我想问一下,污染物限量标准中有没有一些跟我们近期食品安全事件比较相关的、曾经引起一些热点的指标争议?这个新的标准和原来相比,它是不是有什么事件影响,限量值有没有变化?   张旭东:我举两个例子,第一个是铬,去年发生了铬问题胶囊事件,我们重新评估了食品中铬限量指标。第二个是稀土指标。我国是稀土生产大国,也是使用大国,有的地方将稀土作为植物生长调节剂使用。少量稀土有利于植物生长,但是大量使用会对土壤造成污染,对食品安全构成影响。因此,在标准修订过程中,我们多次召开专家研讨会,研究稀土管理措施和限量。具体情况可参考标准问答材料。   吴永宁:关于限量值调整的问题。食品污染物标准修订要实现科学合理、安全可靠,维护消费者健康利益,就要遵循风险评估的原则,严格污染物限量规定。比如,多氯联苯限量由GB2762-2005版标准中的2.0毫克/千克修订为新标准中的0.5毫克/千克。   对于我国标准与国际标准的问题,需要说明一下为什么各国的标准有所不同?我们在制定污染物标准时,污染物总耐受量是采纳的国际数据,而中国人膳食结构和国外不一样,中国人通过食物摄入污染物的量也与国外不同。因此,污染物的限量标准不会完全与国际标准相同。例如,大米中的镉限量。国际标准是0.4毫克/千克,我国标准是0.2毫克/千克。我国对大米镉限量的争论持续了两年,方方面面很多不同意见,最后我们还是维持0.2毫克/千克,比国际标准严格。这是根据我国居民膳食中大米镉的风险评估结果来制定的,通俗来讲就是因为中国人食用的大米比外国人多。   另外,拿我国标准与CAC的污染物通用标准、欧盟标准比较,可以发现我国标准中限量值的数量比较多。其中,大米砷的限量只有中国规定了无机砷,其他国家如澳大利亚规定的是总砷。目前,国际上正在由中国牵头工作组,欧盟、美国、日本、澳大利亚等参与,起草砷的国际食品法典标准。关于铅的指标,CAC、欧盟、澳大利亚的标准只有半页规定,我们是两页,在解决食品中铅污染和制定污染物限量方面,我们在国际上面还是走在前面的。   我国污染物限量标准的根本目的是更好的保护中国人健康。中国加入WTO以后要遵守国际规则,遵守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WTO/SPS贸易协定),这个规则就是科学,要求标准都是在风险评估基础上制定的。WTO允许不同国家有自己的标准,但必须要有科学依据。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在食品标准修订公开透明方面会有一些什么样的举措,更好让公众来理解我们的标准是怎么制订出来的。   张旭东:《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都明确要求食品安全标准制定过程要公开透明,食品安全标准要科学合理、安全可靠。为实现这个目标,不管是在标准程序中,还是在日常工作中,我们都非常注重采取公开透明的方式。   食品安全标准制定环节主要包括立项、起草、审评、批准等程序。在立项阶段,我们通过在卫生部网站,在网上公开向社会征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的建议,同时将立项建议研究的情况也在卫生部网上公布,听取大家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的意见。   在起草阶段,我们要求起草单位广泛听取意见,深入调查研究,组成由多个专业领域和不同行业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共同研究起草标准。在起
  • (西安站)国家透湿性、透气性、透氧性标准膜暨包材检测仪器研讨会邀请函
    如今的中国经济腾飞,物质充裕,日新月异。而且物资日趋膨胀,安全隐患也随之层出不穷。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近年来,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也引起国家的高度重视,为保障食品药品的卫生和安全,国家出台多项相关政策,以保证其监督的有效性。其中,包装材料对食品药品安全起着决定性作用,如果包装材料质量不过关,就可能带来有毒物质滲漏,食品药品变质、失效等一系列严重后果。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性已成为相关企业的重大社会责任。广州标际包装设备有限公司,基于社会责任感,历时五年研制出国家透湿性、透气性、透氧性标准物质。为食品药品包装的安全检测提供重要保障。会议内容1、透气性、透氧性、透湿性标准物质误差分析与不确定度评定2、透气性、透氧性、透湿性测试及性能方法3、仪器用户权限和数据追踪4、用标准物质对仪器进行校正、校准、检定的方法5、透气性、透氧性、透湿性测试数据异常及故障排除6、透气性、透氧性、透湿性高效测试效率及保养方法7、现场技术交流会议时间会议时间:2016年11月18日 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7日~2016年11月17日报到时间:2016年11月17日 14:00~19:00会议地址会议地点:西安黄城豪门酒店会议地址:西安市碑林区东大街334号(炭市街与东大街丁字路口对面)会议费用本次标准物质研讨会不收取费用,会议期间餐饮住宿费用自理。报名方法请填写报名回执表盖章(附件),发邮件或传真至广州标际市场部联系人:陈马蓬 电话:18825066456 020-86153717传 真:020-82087405 邮箱:mapoon@qq.com标准物质种类 透气性标准物质:125μm聚酯薄膜气体透过量标准物质 gbw(e)130541300μm聚酯薄膜气体透过量标准物质 gbw(e)130542透湿性标准物质:125μm聚酯薄膜水汽透过量标准物质 gbw(e)130543300μm聚酯薄膜水汽透过量标准物质 gbw(e)130544透氧性标准物质:25μm聚酯薄膜氧气透过量标准物质 gbw(e)130497125μm聚酯薄膜氧气透过量标准物质 gbw(e)130498注:透气性标准物质适用于所有gb/t1038-2000压差法透气性仪器校正、校准及检定;透湿性标准物质适用于所有gb/t1037-1988杯式法透湿性仪器校正、校准及检定;透氧性标准物质适用于所有gb/t 19789-2005电量法透氧性仪器校正、校准及检定。往期部分会议回顾广州标际在全国举办了标准物质研讨会,吸引了海内外众多知名的食品、药品、软包装企业,也吸引众多检测单位、科研单位、高校等专家前来。药检单位:中检院、浙江药检、黑龙江药检、安徽药检、四川药检等;质检单位:广州质检、山西质检、河南质检、佛山质检、福州质检等;计量单位:华南计量院、贵州计量院等;大专院校:北京印刷学院、湖南工业大学等;药厂:广药集团、华润三九、以岭药业等;包装:安姆科、南方包装、易盈包装、信安包装等。(国家标准物质研讨会广州站) (国家标准物质研讨会北京站) (国家标准物质研讨会杭州站)
  • 安捷伦宣布收购聚合物标准品公司PSS
    安捷伦本周二表示收购了聚合物标准品制造商Polymer Standards Service(PSS),交易的财务条款未披露。  PSS公司是全球知名的凝胶渗透色谱 (GPC) 和尺寸排阻色谱 (SEC)高品质标准品制造商之一,可提供从小型实验室规模(1克)到量产级别(5千克或更多)的聚合物标准品、特制聚合物、聚合物颗粒、聚合物网络等产品,专注用于表征分子结构的构建和修饰的硬件和软件解决方案。  此次收购拓宽和扩展了安捷伦的产品组合和客户服务范围,特别是在化学和生物制药行业,用于分析核酸、蛋白质、单克隆抗体、多糖和合成塑料等天然和合成聚合物。  据悉,安捷伦还将添加一个关键软件组件,以补充其凝胶渗透色谱/尺寸排除色谱产品组合。  同时,安捷伦覆盖全球的业务范围也将助力用户更广泛地使用PSS产品和专业知识。  安捷伦生命科学和应用市场集团总裁 Jacob Thaysen 表示:“我们非常高兴PSS团队加入安捷伦,帮助我们扩大在液相色谱和 GPC/SEC 市场的领导地位。即将添加到安捷伦产品组合中的先进的 PSS 硬件、软件、色谱柱和参比材料,将增强我们的产品,并确保我们提供客户重视的广泛的液相色谱设备、GPC/SEC 分析以及软件。”  PSS 董事总经理 Thorsten Hofe 表示:“这对 PSS 和安捷伦来说都是非常具有战略意义的举措。我们可以一起为客户提供全系列的 GPC 和 LC 产品,并将 PSS 产品的覆盖范围扩展到快速增长的新市场。对于 PSS 团队来说,这是一个激动人心的时刻。”
  • 《透皮吸收化妆品通用要求》团体标准T/ACCEM 024-2024公布
    中国商业企业管理协会关于发布《透皮吸收类化妆品通用要求》等八项团体标准的公告各有关单位:根据《中国商业企业管理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中央空调节能效果评价导则》(编号T/ACCEM 023-2024)等八项团体标准,已按规定程序审查、审批通过,现予发布。特此公告!联系电话:刘主任 010-64201932 13426196358相关标准如下:T/ACCEM 024-2024 透皮吸收类化妆品通用要求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十二五”规划》发布
    一、《规划》制定的背景   食品安全标准是维护公众身体健康、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措施,是实现食品安全科学管理、强化各环节监管的重要基础。《食品安全法》公布施行前,我国有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国家标准2000余项,行业标准2900余项,地方标准1200余项,基本建立了以国家标准为核心,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为补充的食品标准体系。   受食品产业发展水平、风险评估能力等因素制约,现行食品安全标准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尽管标准总体数量多,但标准间存在矛盾、交叉、重复,个别重要标准或重要指标缺失,部分标准科学性和合理性有待提高,标准宣传贯彻执行有待加强。此外,食品安全标准工作还存在基础研究滞后、保障机制不健全、人才队伍缺乏等深层问题。   针对食品安全标准存在的问题,卫生部高度重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制度,公布实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办法,组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成立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努力为完善标准提供科学依据,加快食品安全标准清理整合和标准制定(修订)工作。目前已公布了新的乳品安全标准、真菌毒素、农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使用、预包装食品标签和营养标签、速冻面米制品等269项标准,覆盖了各类食品中涉及的健康危害因素数千项指标,标准间交叉和重复、矛盾和缺失的问题正在得到逐步解决。   近期,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和《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十二五”规划》,强调要尽快做好食品安全标准工作,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务院部署要求,卫生部会同相关部门认真分析食品安全标准工作需求,借鉴国际标准管理经验,多次组织行业协会和专家专题调研和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制定公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该《规划》是指导我国未来五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二、《规划》的主要内容   《规划》立足于我国食品安全标准的实际状况,围绕国务院食品安全工作部署,以“基本构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符合我国国情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为总体目标,着力解决现行食品安全标准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食品安全标准能力建设,健全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制度和机制,适应公众食品安全和健康需求。《规划》主要分为食品安全标准现状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 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等四个部分。   (一)关于指导思想。坚持“预防为主、科学管理”的原则,以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为宗旨,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为基础,积极借鉴国际经验,加快我国食品标准清理整合,到“十二五”末,基本构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需要、符合我国国情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   《规划》强调了我国食品安全标准工作的基本原则,即“坚持依法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原则 坚持以风险评估为基础的科学性原则 坚持立足国情与借鉴国际标准相结合的原则 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这4项工作原则,是保障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的基础,是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工作准则。   (二)关于主要目标。《规划》提出了四项工作目标:一是清理整合现行食品标准,到2015年底基本完成现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以及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内容的清理整合工作。二是加快制定、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提高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通用性、科学性和实用性。三是完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机制,建立程序规范、公开透明、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四是强化标准宣传贯彻和实施工作,促进各部门、各单位学习贯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实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三)关于工作任务。《规划》明确了近一段时期的标准工作任务、时限和具体要求,包括全面清理整合现行食品标准、加快食品安全基础标准制修订、完善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标准、合理设置食品产品安全标准、建立健全配套食品检验方法标准、完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宣传和贯彻实施等。   (四)关于保障措施。《规划》是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和《国家食品安全监管十二五规划》,促进食品安全标准工作的重要措施,任务具体明确,涉及食品安全监管各个环节。《规划》明确要求建立食品安全标准协调配合工作机制、加大食品安全标准建设的投入、人才队伍建设和督促落实任务等四项保障措施,进一步推动和保障《规划》的落实。   下一步,卫生部将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做好《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一是加强宣传动员,促进各监管部门、行业协会和公众了解《规划》内容,积极参与标准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 二是启动《规划》重点任务的专项工作方案制定工作,近期将印发新一轮《食品标准清理工作方案》,全面启动对5000余项食品标准的系统清理工作,到2013年底,提出现行相关标准或技术指标继续有效、整合和废止的清理意见 三是加快食品安全标准制修订工作步伐,包括《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和《食品中致病菌限量》等基础标准,尽快发布施行 四是做好新标准解读和实施工作,对《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等重点标准要加大宣传贯彻力度,不断满足食品安全工作需要,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会同各部门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的食品安全。
  • 云南白药隐瞒有毒成分曾致人死亡
    近日,一直以来对其药物成分讳莫如深的云南白药,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新规要求下,修改了药品说明书,正式承认其配方中含有毒性药品草乌(又称断肠草)成分。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方面同时对外强调称,云南白药中所含的草乌为炮制后的乌头属类药材,通过独特的炮制、生产工艺,其毒性成分可基本消除,含量在安全范围内。   实际上,近年来,云南白药所含毒性成分已引起多地多起中毒病例,甚至被指导致多人死亡。不过,一直以来,云南白药以配方保密为由,拒绝透露其药物成分,诉诸法院的多名患者也因为证据不足而不了了之。   值得注意的是,在修改说明书之前,国内版云南白药产品说明书中从未标注草乌等成分及含量,但在美国版云南白药说明书中,则皆按当地监管机构要求标注了成分及含量。所谓的&ldquo 双重标准&rdquo ,令外界倍觉蹊跷。同时,宣扬治疗伤痛有显著疗效的云南白药,在美国销售的身份竟然是膳食补充剂,而非药品品类。   正式承认含断肠草   云南白药在日前发布的公告中承认,其配方中含有草乌成分。云南白药在修改后的新版说明书中显示:&ldquo 本品含草乌(制),其余成分略。&rdquo   &ldquo 尽管草乌早在1988年就被列为医疗用毒性药品,草乌制药品应在包装上标有毒药标志及用量,不过,云南白药公司却长期以&lsquo 国家保密配方&rsquo 为由,名正言顺地隐瞒其有毒成分。&rdquo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   上述人士表示,上述所指的草乌所含乌头类生物碱为剧毒物质,其中毒症状包括恶心呕吐、四肢麻痹、呼吸困难以及心律失常等,口服0.2mg即可中毒,2-4mg可致死。在欧美等国,草乌普遍被严格控制或禁止用药。   云南白药的&ldquo 含毒&rdquo 风波要追溯到去年2月份,香港特区政府化验所在抽检中发现云南白药样本中含有未标示的毒性物质乌头类生物碱,香港卫生署随即下令回收云南白药旗下的云南白药胶囊、散剂、气雾剂等5款产品。同日,澳门卫生局也发出停用回收通知。至此,云南白药公司不得不出面承认配方中含有乌头碱类物质,而这也是云南白药第一次公开承认其产品含有毒成分。   9个月后,国家食药总局发布了《关于修订含毒性中药饮片中成药品种说明书的通知》。该通知规定,产品中含有毒性药材的中药饮片企业,必须在说明书中写明毒性成分并添加警示语。生产企业最晚必须在2013年12月31日前,提出修订说明书的补充申请报备案,并在备案后6个月内对已出厂的说明书予以更换。   国务院早在1988年颁布的《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中便规定,包括砒霜、水银、生川乌、生草乌、雄黄在内的28种毒性中药品种需要特别注明。   根据国家新规,即便是涉及国家秘密技术的中成药品种也不能例外。直到日前,云南白药才开始修改说明书,增加草乌毒性说明,不过,对于配方中的其他成分则依然保密。   &ldquo 此项要求并非针对云南白药一家,国家规定含有28种有毒中药材的中成药都需要修改说明书。云南白药只是牵涉其中的一种药品。&rdquo 云南白药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则强调,云南白药中所含的草乌(制)为炮制后的乌头属类药材,通过独特的炮制、生产工艺,其毒性成分可基本消除,云南白药在安全范围内。   长期隐瞒有毒成分   尽管云南白药在披露风险的同时不断重申其安全性,但历年来的多起案例,则向外界揭露了云南白药的另一面:毒性成分疑致多名患者身体受损,对簿公堂皆因&ldquo 国家保密配方&rdquo 而败诉。   最惨的一个事故发生在11年前。   2003年,华南农业大学大四学生杨钧参加完学校运动会,出现排黑便及呕吐症状,被送往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治疗。病情并不严重的杨钧,在住院三天后,病情趋于平稳。但随后主治医生王平多次以每次4克的药量给杨钧服用云南白药,致其在12小时之内便出现手足抽搐、口吐白沫、持续高烧、血管收缩无法输液的惨状,一个星期之后,这个鲜活的生命便撒手人寰。
  • 国网智能:牵头制定两项ISO国际标准,“领航”无人机检测行业
    国网智能公司是国内最早开展电力机器人研发和推广应用的高新技术企业,走进公司的展厅,两项刚发布的ISO国际标准尤其引人注目——该公司牵头制定的ISO 5286-2023《民用轻小型固定翼无人机系统飞行性能试验方法》和ISO 5332-2023《民用轻小型无人机低气压检测方法》两项国际标准于近期正式获批发布,这是国网公司首次在国际标准化组织主导发布标准,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国网智能公司是国网系统内最早开展无人机检测技术研究应用的单位之一,经过十余年的技术积累,在无人机性能检测方面建立了一整套体系方案,自主研发了多项无人机飞行性能与环境检测装置,建成了国内首个“无人机自然环境仿真实验室”,并主导编制了多项行业和国家标准,这也为其牵头制定ISO国际标准奠定了基础。国际标准化组织(International Standardization Organization,简称ISO)是世界上最大的非政府性标准化专门机构,ISO颁布的标准在世界上具有很强的权威性、指导性和通用性,对世界标准化进程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所以各国都非常重视ISO标准。ISO国际标准最终形成要经历5个阶段,工作组草案(WD)→委员会草案(CD)→国际标准草案(DIS)→最终国际标准草案(FDIS)→国际标准(IS),周期长达3-4年时间。每一阶段都必须要在规定时间完成,并且要经过严格的审查流程。2019年11月,国网智能公司在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的指导下,在ISO TC20/SC16无人机分委会第九次全体上发起两项标准提案。ISO国际标准制定对语言、技术、经验等综合素质要求极高,由于是首次参与,对标准流程管理、会议组织等方面存在经验不足问题,编制组成员利用工作之余,积极参加语言培训和技能培训课程,对标准化能力提升起到了很大帮助。2020年9月,在各方积极努力下,国网智能公司提出的两项标准正式立项,这对所有人来说是莫大的鼓舞,也对标准编制工作充满了信心,但是在制定两项标准时,正值全球新冠疫情爆发时期,面临线下会议的全面取消和延期,可能无法按期完成的不利因素影响下,为确保相关技术内容的合理性和科学性,公司组织技术骨干人员,克服疫情困难,消化技术疑难,对核心技术指标进行了反复的分析和验证,并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的形式与国内外相关领域专家进行技术研讨,并主持WG5检测与评价工作组会议就征集意见积极协调沟通,为后续各阶段投票环节奠定基础。ISO国际标准会议参会人员来自加拿大、美国、英国、日本、韩国、印度等国,视频会议时各国存在时差,北京时间一般为晚上开始,并且会一直持续到凌晨,国网智能公司编制组成员克服困难,白天完成本职工作,晚上参加视频会议与各国专家进行研讨。2022年4月,两项标准提案一路过关斩将,高票通过委员会草案阶段投票,同年11月,顺利通过问询阶段投票,并最终于2023年9月通过出版阶段投票,获批发布。配图说明:轻小型无人机在特高压换流站开展自主巡检。《民用轻小型无人机系统低气压环境试验方法》填补了国内外科学检测评价无人机低气压性能的空白,解决了低气压环境下民用轻小型无人机系统性能变化不明确、检测环境不可控、试验方法不统一等问题。《民用轻小型固定翼无人机系统飞行性能试验方法》统一了民用固定翼无人机系统的飞行性能测试方法,对保障无人机安全飞行起到重要作用。两项标准的发布建立了民用轻小型无人机系统国际统一的检测规则,有效规范了无人机市场准入,同时将我国相应检测方法与经验推送到国际,对提升全球无人机系统装备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 环保建材成噱头 检测标准滞后将拖延环保进程
    随着人们对生活品质要求的提高,环保已经成为了当前最为热点的话题。家装建材是否环保关系到人们的日常居住环境,尤为受到重视。顺应消费者的需求,各种评比、认证纷纷出台,大量打着环保大旗的新技术、新产品也不断面世,使得消费者眼花缭乱,无所适从。   环保评审亟待规范   现在建材市场上形形色色的“环保产品”是否真的环保,还有待消费者的慧眼辨认。因为,有的企业虽然被抽检和送检的产品合格,但并不能说明该企业的所有产品都符合环保标准 有的企业,在多年以前通过了国家的环保认证,就一直把过期的环保认证当成永久有效的招牌……   目前,我国相关部门的环保检测只是一年一次,甚至几年才进行一次,而且检测方式多是企业送检或权威部门抽检,很容易让个别企业钻检测的空子。   环保成为炒作噱头   目前,各类的环保标准和环保证书充斥着建材市场,让消费者无法辨其真伪。有些环保认证,就连一些业内人士都没有听说过。   以木地板为例,有专家称,目前国内强化木地板行业暂无E0级板材甲醛释放限量国家标准。但是,由于商家的宣传,很多消费者被动地认为E0级的地板板材更环保,市场上便出现了林林总总的E0级板材。那么,究竟应该如何评价市场上的E0级健康地板?业内人士表示,E0级表示地板的环保性能最高,也代表了地板行业未来发展的趋势。但目前,有一些不法商家为了迎合市场,大炒概念,而消费者也是一知半解,对市场的规范极为不利。   再看看装修中使用率最高的涂料,我国近期出台政策,对油性涂料进行限制,导致现在在涂料市场上,相对环保的水性木器涂料备受消费者关注,水性涂料即将全面取代油性涂料的呼声日渐高涨。但是,在涂料市场上,消费者看到的经常是商家对于水性涂料环保性能的夸大宣传,而有关水性涂料的产品性能和装涂效果,消费者却知之甚少。   标准滞后拖延环保进程   在走访建材生产企业和建材销售商家时,他们纷纷表示为了企业的可持续性发展,他们愿意迈上环保型发展的道路。但是,由于我国目前相关的环保标准制定还没有跟上市场发展的步伐,导致一些标准的适用性受到质疑。而且,不同行业的环保标准不统一,甚至经常有所矛盾,这让企业和商家颇感无奈。   某家具生产企业的负责人说,家具的环保标准和室内空气质量标准是由不同部门各自制定的,有时候家具本身的有害物质含量符合相关标准,达到了环保要求,但当消费者放置到室内后,室内的空气质量检测却可能不达标。这种标准差异给生产厂家带来了很大的困扰 同时,标准之间的不统一,有可能会让一些商家钻了空子,让消费者的维权成为难题。   诚信销售标准透明   有关调查显示,去年,家居业被评为消费者满意度最差的行业。在行业标准滞后、行业内缺少相关规范的时候,企业更应加强诚信建设,推行透明化销售显得尤为重要。家居建材卖场作为生产厂家和消费者的中间环节,应该本着诚信销售、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将产品的真实情况告诉消费者,让消费者在信息透明的前提下自主选择适合自己需求的产品。
  • 99项食品和植物检疫行业标准通过审定
    12月8日至10日,由国家认监委主办,中国检科院承办的2009年检验检疫食品专业行业标准审定会和植物检疫行业标准审定会在京召开。会议审定并通过了2009年73项检验检疫食品专业行业标准和26项植物检疫行业标准。此次通过审定的行业标准能够适应我国检验检疫新的形势和现行监管法规要求以及检验检疫标准体系建设需要,有效地满足进出口检验检疫监督管理,为检验检疫提供了有效的检测鉴定依据。对于保障进出口食品安全,防止重大植物疫病传入传出,促进进出口贸易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 毒跑道频频出现 有机物释放检测标准缺失
    2016年5月下旬,成都一所被标榜为城北“最现代化小学”的学校,有部分学生出现了流鼻血、出红疹、呕吐、眼睛红肿等症状。家长们把矛头指向了学校刚刚装修的教室和新铺的塑胶跑道。  近年来,“毒跑道”和“毒装修”事件在各地屡见不鲜,其背后到底有哪些原因?  标准宽松导致大量使用有机溶剂甚至毒性溶剂  2016年5月疑出现“毒跑道”“毒装修”的成都一所小学,投入使用还不到一个学期。当地教育局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学校于2014年9月开工建设,2015年11月建成。正式移交前,承建方委托了四川省建筑质量检测中心对学校室内及运动场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均显示正常。  对于教育局的回复,许多家长表示不解。他们反映,每次一靠近学校的塑胶跑道,就有一股浓烈的刺鼻味道,“天气越热,味儿越浓”。  对于符合标准却仍然异味浓烈的现象,四川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副教授王斌表示,目前,对于我国塑胶跑道的检测,只有产品质量的检测标准,其侧重点为一些物理性能参数,而反映有机物释放的参数并未纳入检测标准。  “这就是为什么学校给出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是合格的,学生身体却出现一些疑似不良症状的原因。”王斌说,“跑道的材料只是在特定检测项目中合格,而引起人不适的因素,可能并不在这些检测项目中。”  王斌表示,塑胶跑道的铺设是按比配好材料,再运到场地上进行现场施工。为了使各项材料更好地分散和聚合,制造商在施工时会使用大量的有机溶剂。“这些有机溶剂和未完全反应的材料单体是刺鼻气味的一大来源,例如苯、甲苯、TDI(甲苯二异氰酸酯)等有害物质,而这些有机物的挥发需要相当长的时间。”  2011年,国家标准委颁布了两个标准:《体育场地使用要求及检验方法第6部分:田径场地》(GB/T 22517.6-2011)和《合成材料跑道面层》(GB/T 14833-2011)。这两项标准对于苯、甲苯和二甲苯总和、游离甲苯二异氰酸酯、重金属四项指标的最高限量作了规定。  参与制定GB/T 22517.6-2011标准的华东理工大学教授陈建定在一篇文章中披露,最终颁布的标准删除了报批稿中关于有机溶剂(VOC)的限量,而对苯类溶剂、TDI限量作了放宽调整。  陈建定教授在《我们如何才能远离“塑胶毒跑道”》(《中国政府采购》2016年第一期)中说:“这确实导致后来厂商在铺设塑胶面层时大量使用有机溶剂,甚者使用毒性臭味溶剂。”  家长、专家呼吁执行更严格的标准  在发生“毒装修”事件的一所小学,当地教育局提供了一份“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的检测报告。该报告的检测依据是由原建设部制定的GB50325-2010(2013年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四川省建筑质量检测中心室内环境污染检测室的一位检测人员表示,该规范主要从工程验收的角度出发,针对建筑材料及其装修,要求在工程完工至少7天之后、交付使用前进行检测。  “课桌、柜子等搬进去后,这个标准就不适用了。”这位检测人员解释,一般推荐的标准是环保部颁布的《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一些家长还指出,环保部颁布的《室内空气质量标准》要求采样空气前关闭门窗12个小时。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要求在对室内环境中的某些成分进行检测时,检测应在对外门窗关闭1小时后进行。家长认为,应该按照更严格的标准对教室环境进行检测。对此,当地教育局负责人对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表示,在学校建设中,他们是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来施工验收的。  “孩子在有多媒体、桌椅、黑板、装饰墙的环境下学习,依据《室内空气质量标准》进行检测更贴近实际,更加合理,数据也更具说服力。”该检测室另一位检测人员表示。  一些厂家图便宜用劣质材料,不等检测报告出来就开始施工  某塑胶跑道施工单位的负责人陈强(化名)告诉记者,按照标准,塑胶跑道在大面积铺设前,施工方要等所有材料到场后,试铺小面积的跑道,等材料固化形成成品,再切割送去第三方检测。“等检测报告显示合格了,才能进行大面积铺设。”他说。  按照《合成材料跑道面层》国家标准,以每项工程所用合成材料跑道面层为一批,每批均应进行技术性能检验。陈强说,塑胶跑道的施工工艺在温度、湿度、材料配方方面要求很高,即便是同一个厂家,在不同的地方施工,制作的配比也不一样。  上述国家标准要求,样品在现场条件下停放时间为14天。但有的厂家并没有严格执行这一要求。陈强坦言,这一系列流程下来大概要一个月,由于施工工期的要求,很多厂家没等检测报告结果出来就施工了。  陈强还透露,由于相关部门监管力度不够,那么多场地不可能一个个拿去检测,厂家为了短期利益,就会选择买便宜、劣质的材料施工。一位检测机构的专家分析,这些不知成分的材料很多是可挥发分解、散发毒性的废料。“不同的材料含有不同的化学成分,国家标准规定的检测项目并没有涵盖这些成千上万种的化学物质。”  在上述案例中,四川省建筑质量检测中心室内环境污染检测室一位检测人员表示,在塑胶跑道方面,校方仅委托他们对塑胶跑道专用胶液进行了3项指标(苯、甲苯和二甲苯总和、甲苯二异氰酸酯)的检测,检测结果为合格。  “这几个指标合格了,并不一定代表塑胶跑道合格。”这位检测人员说,“最具有说服力的还是塑胶跑道成品的检测报告。”  低价竞标压力下以次充好,有的专家封个红包就放宽标准  一位塑胶跑道材料生产厂家负责人向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坦言,大多数厂家知道用便宜的化工材料不好,可是没有办法,很多厂家在“低价竞标”的压力下一再压低成本。  2001年,原建设部(现住建部)颁布了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三种级别的专业承包资质,明确规定了各级资质承包工程的范围。随后,国内又出现一批铺设厂商和施工队伍。  2014年11月,住建部发布新版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该标准取消了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住建部在修订说明中指出:“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不涉及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可通过行业自律加强管理,允许市场自由选择。”业内专家分析,这意味着开放了市场,没有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资质的公司也可以参与投标,建筑工程的总包商也可以自主地把塑胶场地铺设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厂商或制造商。  “市场开放及需求带动了行业的盲目扩张。”长期从事塑胶跑道行业的陈强感受到由政策带来的市场变化,短短几年,一大批生产塑胶材料的小厂子应运而生。“它们规模小,在技术上竞争不过大厂,只能在价格上打主意。”  一家塑胶跑道材料生产厂家负责人李建(化名)告诉记者,一些建筑公司为了中标,就把价格压低,要想获得利润,建筑公司就会向材料生产厂家采购更低价的原材料。原材料厂家为了获得利润,也不得不把成本再往下压。“这样一环套一环,恶性循环。”李建透露,现在市面上很多“透气型”塑胶跑道材料价格每平方米100元左右,甚至还有更低的。“这样的价格,不可能做出符合标准的材料”。而合格的“混合型”塑胶跑道材料一般价格为每平方米200元。  更令人担忧的是,监管、验收环节也出了问题。有厂家负责人透露:“验收程序也就是看线画得直不直、厚度够不够,有的专家封个红包就能放宽某些标准。”李建说,在多种因素的共同作用下,许多场地做成之后一两年就坏了,出现“毒跑道”也就不足为奇。
  • 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十三五”规划发布 风险监测覆盖县乡村
    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了关于《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规划》指出到“十三五”末,将完成300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制定修订,根据标准分类重点建设7个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与标准研制核心实验室。发展基于全基因组测序的食源性致病微生物鉴定、耐药和环境抗性预测技术,食源性病毒高通量检测分型技术。  《规划》还强调,风险监测覆盖所有县级行政区域并延伸到乡镇农村 省、地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达到相应监测能力建设标准要求。中西部地区,特别是贫困地区监测队伍得到充实,监测能力显著提升。  以下为“规划”全文:  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  食品安全关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重大民生问题。为贯彻《食品安全法》,落实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和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整体要求,切实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发展,根据《“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有关任务和党中央、国务院食品安全工作部署,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基础和面临形势  (一)工作成效。  近年来,卫生计生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断强化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工作,坚持改革创新,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工作体系,加强能力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全面完成标准清理整合,初步构建一整套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框架体系。建立完善标准管理制度,清理整合近5000项食品标准,解决长期以来食品标准之间交叉、重复、矛盾等问题。制定公布926项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涵盖1万余项参数指标,基本覆盖所有食品类别和主要危害因素。担任国际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法典委员会主持国,牵头研制多项国际标准,协调解决涉外贸易食品安全标准问题。二是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全面推进,为保障食品安全提供有力技术支持。设立风险监测点2656个,覆盖所有省、地市和92%的县级行政区域,建立起以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为技术核心,各级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机构为主体,相关部门技术机构参与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制定实施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监测品种涉及30大类食品,囊括300余项指标,累积获得1500余万个监测数据,基本建立了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据库。三是风险评估工作不断深入,为食品安全标准制定和风险管理提供重要依据。制定一系列风险评估相关规定和技术指南,开展食物消费量调查、总膳食研究、食品毒理学研究等风险评估基础性工作,逐步构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基础数据库。累计开展近百项风险评估项目。四是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网络覆盖所有县级行政区域,初步掌握了我国食源性疾病分布及流行趋势。在全国设置主动监测哨点医院3883家,建成覆盖全部县级行政区域的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系统。五是完善配套管理制度,履职能力不断提升。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监测和评估等管理办法,规范工作程序,制定疾病预防控制、监督机构食品安全工作规范,明确职责任务。组建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成立由8个部门、10余个领域400余名专家组成的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审评委员会和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中央投资23亿元,支持建立8个国家级参比实验室、32个省级风险监测中心,加强400余个地市级技术机构建设,提升基层履职能力。  (二)形势与挑战。  党中央、国务院始终把食品安全摆在突出重要位置。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食品安全是重大民生工程、民心工程,要求食品安全落实最严谨的标准等“四个最严”的要求。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形成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  “十三五”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党中央、国务院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彰显了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坚定信心和坚强决心,为我们加强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工作提供了新的机遇。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为我们从大健康、大卫生的角度做好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工作指明了方向。当前,我国居民消费结构正在转型升级,食品消费从全面温饱型向营养健康型转变,居民对食品营养安全的需求越来越高。一方面,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和市场化的快速发展,食品生产经营量大、面广,我国仍处于食品安全矛盾凸显期和问题高发期。另一方面,食品新技术、新工艺的不断开发应用,以及各种新的食品化学污染物和致病微生物不断出现,给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同时,在食品产业供给侧改革的新形势下,如何促进食品安全标准更好地适应经济发展,释放产业活力,以及改革和加强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等“三新食品”管理,也对我们的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当前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工作,与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健康保障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各地监测评估能力发展不均衡,基层监测能力总体较弱。我国食品安全标准数量与指标仍有缺失,食品安全标准研制和跟踪评价能力不足。二是 “互联网+”和大数据分析等信息化新技术对食品营养安全惠民措施的支撑作用有待充分发挥。食物消费量、食品毒理学和营养监测等风险评估基础数据库不够系统全面,食品安全未知风险识别技术研发力量薄弱。三是相关行业和社会机构有序参与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工作的协作共享机制尚不完善。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实现百姓“吃的安全、吃的健康”目标,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必须做到“四个最严”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立足国情民情、跟踪国际前沿,坚持以健康为中心,促进食品安全与健康融合,坚持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深化改革创新,坚持以基层为重点,补齐短板,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充分发挥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工作在“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  (二)基本原则。  1.依法履职,强基固本。  围绕法定职责,针对履职中的薄弱环节,找准建设重点,合理配置资源,加强履职能力建设,筑牢工作基础。通过规划建设,提高国家级食品安全机构技术能力,强化地方,特别是市县工作基础,全面提高食品安全工作能力和保障水平。  2. 改革创新,科学实用。  坚持科学实用、以用为本,科学规划制定相关发展目标和能力建设标准,发挥优势、补齐短板。加快推进“互联网+”发展,全面深化食品安全大数据运用,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标准研制能力、风险隐患发现和系统性风险识别能力。  3.统筹规划,分级负责。  适应现状和发展需要,统筹国家和地方不同层级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工作体系发展规划和能力建设,加强顶层设计,合理确定各级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食品安全技术机构的建设任务。各地按照规划总体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各司其职、分级负责,有序推进任务落实。  4.开放共享,协同共治。  秉持开放共享理念,整合优势资源,发挥行业组织、科研院所、第三方机构等社会力量的作用,鼓励多方参与,推动形成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在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工作中构建政府管理、行业自律、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共治格局。  (三)发展目标。  以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实施国家食品安全战略为契机,全面构建“标准严谨实用、监测准确高效、评估科学权威、履职保障有力”的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工作体系。到“十三五”末,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工作体系和能力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制度创新和重点领域改革取得新的突破,国家、省、地市、县并延伸至乡镇和农村的四级工作网络基本完善,人才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升,信息化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和信息惠民的能力显著提高,为公众健康和饮食安全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1. 食品安全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围绕建立最严谨的标准,不断构建和完善以国家标准为框架、地方标准为补充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完成300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制定修订 根据标准分类重点建设7个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与标准研制核心实验室 加强标准宣传、培训和跟踪评价,提升标准服务,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食品安全标准的咨询等服务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2.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明显提升。风险监测覆盖所有县级行政区域并延伸到乡镇农村 省、地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达到相应监测能力建设标准要求。中西部地区,特别是贫困地区监测队伍得到充实,监测能力显著提升。  3.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全面推进。形成相对完善的风险评估管理规范和技术指南体系 完成第6次全国总膳食研究,构建覆盖24大类食品的食物消费量和毒理学数据库 完成食品中25种危害因素的风险评估,阶段性开展食品安全限量标准中重点物质的再评估。  4. 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不断加强。国家食源性疾病报告覆盖县乡村,食源性疾病暴发监测系统覆盖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国家食源性疾病分子分型溯源网络逐步延伸到地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能力得到提升。  5. 人才培养和信息化建设得到加强。到2020年,在全国卫生计生系统打造一支100人左右的食品安全技术领军人才队伍,为省级培训食品安全专业人才1000人,为地市级培训4000人,为区县级培训10000人,人才队伍结构基本满足工作需要 建成国家和省级两级信息化平台,并实现与地市级、区县级的互联互通。  三、“十三五”时期主要任务  (一)依法履职,统筹做好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工作。  1.不断健全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提升标准实用性。  一是制定、修订300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针对监管需要和产业现状与发展趋势,制定修订亟需的基础标准、生产经营卫生规范、配套检验方法和农兽药残留等标准。重点加强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特殊人群营养型食品标准,以及学校、医院、养老机构等重点人群集中供餐食品安全与营养操作规范类标准的研制。不断提升标准实用性,加强标准制定与监管的衔接。二是完善标准管理制度。制定公布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办法,实现食品安全标准与“三新食品”衔接,国家标准与地方标准衔接,食品安全标准制定与进口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指定标准衔接。三是提升标准服务能力。建立健全各级卫生计生部门食品安全标准工作平台,完善地方标准,使地方标准成为国家标准的有效补充。组织开展标准培训、咨询、跟踪评价工作,开展标准实施效果评价,服务监管部门、行业和企业。四是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基础研究。加强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物及其他有害因素的监测和抽检等数据在标准制定中的应用。整理完善国家层面技术法规与标准等方面基础数据,为标准制定修订、行政监管、产业发展、风险交流等提供技术基础。根据监测和评估结果及时修订完善标准。加强标准相关基础研究,推动促进相关科技成果向标准转化。  2.提高风险监测工作质量,提升监测科学性。  一是科学布局监测网络。以点带面、规范发展,将监测网络覆盖至全国所有县级行政区域,并向乡镇农村延伸,逐步消除监测的“死角”和“盲点”,综合运用统计学原理、地理定位和信息技术,科学设置监测点,结合地域特点和重点污染地区、婴幼儿和学生等重点人群需求,分类监测,强化监测工作的针对性和代表性。二是科学设置监测项目。根据食品安全形势研判和治理需要,每年适当调整或增加可能存在隐患风险的监测项目,提高风险隐患发现能力。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国家风险监测计划和地域特点,制定本省(区、市)风险监测方案。三是强化监测质量管理。建立健全监测工作管理办法和采样、检验、信息报告等技术规范,在各级监测技术机构建立和应用风险监测实验室质量流程管理系统,制定监测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加强监测工作的督导,强化监测全程质量控制,保障数据的准确可靠。四是做好风险监测数据的科学分析和利用。不断充实完善我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相关基础数据,系统绘制重点食品污染谱系图,掌握重点污染地区特异性污染状况。加强风险监测结果分析和通报会商,发挥监测数据在风险预警和健康宣教中的作用。  3. 夯实风险评估工作基础,保障风险评估权威性。  一是逐步完善评估相关基础数据。开展食物消费量调查、总膳食研究和人群生物样本监测,实施毒理学计划。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组织开展食物消费量调查等风险评估基础性工作。二是着力研发新的评估技术方法。借鉴国际经验,建立基于疾病负担和预期寿命的定量综合评估模型,探索研究生态环境-食品安全-食品营养-人群健康的内在联系和共性指标。结合《国民营养计划》开展健康影响的风险-受益评估等技术研究。三是提高未知风险识别能力。建立未知风险的识别和排查关键技术,开展新型风险隐患评估研究。依托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和32个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与标准研制实验室。四是扎实有序开展评估工作。系统开展食品中25种危害因素的风险评估,逐步开展食品安全限量标准中重点物质的再评估,提出标准制定修订、风险控制和食品安全治理咨询建议。  4.加强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提高通报及时性。  一是国家食源性疾病报告覆盖县乡村,加强食源性疾病暴发监测能力和国家食源性疾病分子分型溯源网络建设。建立主要有毒动植物DNA条形码、国家食源性致病微生物全基因组序列等数据库。二是地方各级食源性疾病监测溯源实现互联互通,开展食源性疾病信息与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关联性分析,建立与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及时通报食品安全隐患信息。三是县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立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和现场卫生处理专业技术队伍,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四是加强食源性疾病监测相关技术研究。发展基于全基因组测序的食源性致病微生物鉴定、耐药和环境抗性预测技术,食源性病毒高通量检测分型技术。  5.加强营养与食品安全知识科普宣传,防控食品安全引发的营养健康问题。  全面部署并实施以保障食品安全为基础的《国民营养计划》。一是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纠正不洁饮食习惯和行为,减少贫困地区居民由食源性疾病引发的营养缺乏和健康损害。二是研究编写中小学食育课外读物,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特点,指导开展形式多样的课内外食育教育活动。三是因地制宜制定膳食营养指导方案,编制立足于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适合于不同地区、不同人群的营养、食品安全科普宣传资料。四是拓展传播渠道,采用多种传播方式和渠道,定向、精准地将科普信息传播到目标人群,注重发挥媒体的正向引导作用。五是推动将公众营养、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纳入“健康城市”考核指标。加强营养、食品安全科普队伍建设。  (二)共建共享,强化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工作体系。  1.分级负责,建立完善工作网络。  围绕“完善体系、夯实基础、提升能力”,建立健全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和公众健康需求相适应,以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为主导,以专业评估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支撑,以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和医疗机构为辅助的食品安全标准、风险监测、风险评估和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的工作网络,科学、全面履行卫生计生系统食品安全标准、风险监测和评估职责。  一是重点加强国家级食品安全技术支撑机构建设。积极推进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能力建设和新址建设,将其建设成为国家食品安全科学技术资源中心。依托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建立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研究中心,提升标准工作能力。建立国家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病因学实验室应急检测技术平台,提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能力。二是加强地方食品安全技术支撑机构建设,建设以各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32个风险监测参比实验室为核心,以地市级技术机构为骨干,县级技术机构为基础的“横向贯通、上下联动”的工作网络。三是加强卫生计生系统基层食品安全工作规范管理,构建县、乡、村一体化的基层食品安全工作格局,畅通食品安全服务百姓“最后一公里”。  2.分层分类,培养开发人才队伍。  围绕“学科全面、技术领先、作用关键”,大力加强卫生计生食品安全人才队伍建设与培养,加大人力资源投入,优化人才配置结构。适度增加高层次专家型人才和基层一线紧缺人才,充实风险评估、检验分析、信息统计学、流行病学、食品营养等领域的专业人才。  一是完善人才结构。在省、地市、县各级卫生计生技术机构编制框架内明确适当比例专(兼)职人员从事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工作,均衡配置高中低研究人才与实用人才,发挥最大团队人才效益。二是实施卫生计生食品安全人才培育“1-1-4-1”工程。到2020年,在全国卫生计生系统打造一支100人左右的食品安全技术领军人才队伍 为省级培训食品安全专业人才1000人 为地市级培训4000人 为区县级培训10000人。开展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食源性疾病报告人员培训。三是进一步创新培训形式,提高培训效率。根据人才培养需求,有重点地开展分级、分类培训,采取集中式、分散式、互动式、模拟式等形式多样的现场教学,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增强培训的实战性。加强培训考核管理,促进食品安全人才队伍业务水平的整体提升。四是实施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523”人才计划,打造一流的国家级食品安全专家智库,落实食品安全首席专家制度。  3.互联互通,提升信息化支撑水平。  加快推动互联网与食品安全业务的深入融合和创新发展,构建“覆盖全国、资源共享、互联互通”的信息网络系统。  一是编制卫生食品安全大数据应用指导方案,明确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的信息化建设要求和具体路径。按照“标准统一、业务协同、信息共享、安全可靠”的原则构建互联互通的国家、省、地市、县四级网络体系。建立覆盖全国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目录检索系统,推进食品安全标准、风险监测、风险评估、食源性疾病等系统的整合升级和一体化应用。二是深入融合新技术,建设国家和省两级食品标准与安全大数据应用平台,注重数据的目录统一、分级管理、创新应用、安全可信。整合食品技术法规和标准、风险监测、食源性疾病、舆情监测、风险评估、消费量、总膳食、毒理学和营养健康等相关数据,构建基础数据库。融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监督抽检和食用农产品监测抽检等数据资源,深化可视化数据挖掘技术和风险预测模型的应用研究,形成跨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开展实时分析和跨界关联应用。建立覆盖县乡村医疗机构的国家食源性疾病网络直报系统,进一步完善食源性疾病暴发监测系统和国家食源性疾病分子分型溯源网络。构建互联互通的地方各级食源性疾病监测溯源平台。三是创新数据应用,优先推动便民惠民服务类数据向社会开放共享,促进业务创新发展。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做好标准在线查询及意见反馈等服务工作。开发个性化、差异化的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移动应用产品,如营养膳食计算器、患者营养支持、运动健康指导等,方便基层群众获得信息,提高信息服务覆盖面和精准度,提升公共信息服务水平,切实提高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的支撑能力。  (三)改革创新,加强国际国内合作,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工作制度机制。  1.健全工作制度。  制定、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风险监测、风险评估、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等配套制度,规范履职管理,优化工作流程,提高行政效能。制定卫生计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食品安全工作指南,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相关工作。  2.加强国际国内合作。  加强国际食品安全标准交流,开展我国标准与国际标准对比研究,加快研究转化适合我国国情的国际标准。做好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法典委员会主持国工作,牵头或参与制定国际标准,提高我国在国际食品安全标准制定中的话语权。吸纳国际知名专家参与编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增强我国标准的国际公信力。  加强部门协作,建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协作组,在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发布、风险监测与评估的数据共享和会商通报、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等方面,建立健全与食药、农业、国标委等部门协调配合、良性互动、顺畅高效的合作机制,形成合力。畅通高校、相关行业组织和专业机构有序参与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工作的渠道,充分借助国内外专家智库和外脑资源,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公信力。  3.创新管理方式。  适应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要求和相关产业发展需要,推动改革和加强“三新食品”管理。落实企业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地方标准的主体责任,鼓励企业加大在标准研制方面的投入,参与标准研制,促进技术创新和产业协调发展,形成社会共治格局。推进将标准制定、风险监测与评估工作作为科研项目的重要考核指标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依据,建立完善本领域专业与管理人才创新激励机制。强化大数据分析等信息化新技术手段对食品安全和营养惠民措施的支撑作用,针对特定目标人群,开展专项行动,创新膳食指导个性化、差异化和推广健康烹饪模式等,不断满足公众对改善食品安全和营养信息指导的需求。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领导责任。要健全责任制度,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分解规划任务,明确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督促落实重点工作任务,抓紧抓好实施工作。  (二)保障经费投入。 建立与职责和任务相匹配的财政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地方各级政府要依法将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工作经费纳入本级预算。中央财政加大对地方转移支付力度,地方要落实工作经费预算,形成国家、地方共同投入,工作经费和专项经费有效保障的经费保障机制。  (三)营造有利环境。通过“食品安全宣传周”、专业机构开放日、社区讲座、制作和散发各种形式的科普载体等活动,加强正面宣传和工作成果普及应用,做好相关政策措施和标准等的解读。全程引导,增强社会对食品安全标准、风险监测和评估等工作的认知和理解,争取社会支持,营造有利于食品安全协同共治的社会环境。  (四)加强督查评估。建立监督考核机制,将规划任务落实情况作为对相关单位和地方食品安全工作督查和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督促检查,定期开展考核。建立中期和末期评估制度,对规划实施进度和实施效果开展全面精细化评估,及时发现问题,研究解决对策,确保各项目标如期实现。
  • 提高药品标准,增强检验能力——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解读
    药品安全是重大的民生和公共安全问题。国务院今天(2月14日)出台的《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提出,经过今后5年的努力,我国全部化学药品、生物制品标准要达到或接近国际标准,中药标准主导国际标准制定,医疗器械采用国际标准的比例达到90%以上。   提高6500个药品标准   根据《规划》,我国将全面提高国家药品标准,完成6500个药品标准提高工作。其中,化学药2500个、中成药2800个、生物制品200个、中药材350个、中药饮片650个。提高139个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标准,制订100个常用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标准。提高132个药用辅料标准,制订200个药用辅料标准。   同时,要完善医疗器械标准:完成医用电气设备标准150项、无源医疗器械产品标准250项、诊断试剂类产品标准100项。完成对医用电气设备通用安全性标准(第三版)、电磁兼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完善标准物质研究工作机制,研制15项医疗器械标准物质。   《规划》还要求,2007年修订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施行前批准生产的仿制药中,国家基本药物和临床常用药品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药品生产100%符合2010年修订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生产100%符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药品经营100%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在实施国家药品标准提高行动计划中,参照国际标准,优先提高基本药物及高风险药品的质量标准。提高中药(材)、民族药(材)质量标准与炮制规范。   在实施国家医疗器械标准提高行动计划中,优先提高医疗器械基础通用标准,提高高风险产品及市场使用量大产品的标准。加强医疗器械检测技术和方法研究,增强标准的科学性。加快医疗器械标准物质研究和参考测量实验室建设。   就全面提高仿制药质量,对2007年修订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施行前批准的仿制药,分期分批与被仿制药进行质量一致性评价,其中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临床常用的仿制药在2015年前完成,未通过质量一致性评价的不予再注册,注销其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药品生产企业必须按《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要求,将其生产的仿制药与被仿制药进行全面对比研究,作为申报再注册的依据。   《规划》提出,健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为核心的国家药品标准管理体系。制(修)订药品、医疗器械标准管理办法,健全药品、医疗器械标准制定、修订、发布、实施、废止程序,建立标准评估、淘汰机制。加强医疗器械标准管理机构建设。建立政府主导,企业、检验机构、高校和科研机构共同参与的标准提高机制,引导和鼓励企业通过技术进步提升质量标准。   增强药品检验能力   《规划》要求,到“十二五”末,省级药检机构、口岸药检机构具备依据法定标准对化学药品和中药的全项检验能力,市级药检机构具备85%以上项目的检验能力。强化生物制品批签发检验能力,授权部分省级药检机构承担生物制品批签发任务,被授权的机构必须具备授权品种的独立全项检验能力。开展药品关键检验技术、药品快速检验技术和补充检验技术研究,搭建检验技术共享平台。   提高医疗器械检测能力,重点提高植入性医疗器械等高风险产品和电气安全、电磁兼容、生物安全性的检测能力。加强医疗器械检测机构资格认可和监督评审,建立退出机制。到“十二五”末,国家级医疗器械检测机构具备对所有归口产品的检测能力,省级医疗器械检测机构具备对95%以上常用医疗器械的检测能力。   完善药品抽验工作机制,扩大抽验覆盖面和抽验品种范围,增加抽验频次。药品抽验必须做到检验标准、检验程序公开,检验结果及时公告。对抽验不合格产品,及时依法处置。   健全药品上市再评价制   《规划》要求健全药品上市后再评价制度。开展药品安全风险分析和评价,重点加强基本药物、中药注射剂、高风险药品的安全性评价。完善药品再评价的技术支撑体系。经再评价认定疗效不确切、存在严重不良反应、风险大于临床效益危及公众健康的药品,一律注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建立医疗器械再评价制度,组织开展高风险医疗器械再评价工作。   同时,加强基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健全重点监测与日常监测相结合的监测机制,强化对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评价与预警。完善药品安全新闻发布制度,及时发布药品安全预警信息。加强特殊药品滥用监测。完善监测网络和制度,建立敏感人群用药调查监测机制,为特殊药品监管提供技术服务和保障。   落实药品安全责任   《规划》要求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要求,进一步健全药品安全责任体系。   企业要切实履行药品安全主体责任,完善质量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质量管理规范,禁止不合格药品出厂、销售,及时召回问题药品和退市药品。开展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建立从业人员诚信档案,对严重违规和失信的企业和从业人员实行行业禁入。   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的全过程监管,监督企业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质量规范生产、销售药品,监测药品不良反应,及时进行风险提示,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用药安全。   地方各级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药品安全工作,将药品安全列入政府考核测评体系,建立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制度。健全各级药品监管机构和农村药品监督网络,确保药品监管机构依法独立开展工作。
  • 第三届环渤海色谱质谱学术会议暨天津市色谱质谱学术交流会召开
    仪器信息网讯 由天津市色谱研究会、天津市分析测试协会主办的&ldquo 第三届环渤海色谱质谱学术会议暨天津市色谱质谱学术交流会&rdquo 于2014年8月29日至31日在天津市召开。北京理化分析测试技术学会、北京色谱学会、山东省分析测试协会、山东省化学化工学会、辽宁省分析测试协会、河北省分析测试协会、河北省色谱学会是本次大会的协办单位。来自京、津、冀、鲁、辽等多地色谱、质谱界约超过300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大会现场 环渤海色谱质谱学术交流会每两年举办一次,组织各个领域色谱、质谱界同行进行学术讨论,促进环渤海地区色谱质谱学科的进一步发展。本次会议的主题是&ldquo 前沿色谱、质谱新方法、新技术及其应用的最新进展&rdquo 。本次会议除了安排了大会报告之外,还组织了食品、环境、医药和仪器四个分论坛。 本次学术报告会由天津大学范国樑教授、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高级工程师许泓共同主持;出席此次大会的有天津市科协副主席白景美、天津市北辰区科委主任刘成华、中科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刘志强、北京市理化分析测试中心张经华、天津医科大学张锴、天津医科大学刘照胜、山东省分析测试中心赵汝松等。在大会开始,天津市色谱研究会秘书长吕宪禹介绍了第三届环渤海色谱质谱学术会议总体情况。 部分报告内容概要介绍如下。 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研究员 刘志强 刘志强主要介绍了现在质谱技术与传统中药研究。从三个方面阐述了现代质谱技术与传统中药研究:质谱技术在中药化学成分研究中的应用、质谱技术在中药活性筛选研究中的应用以及质谱技术在中药物质基础研究中的应用。在中药化学成分研究中,介绍中药复杂体系中皂苷类化合物的质谱分析、寡糖类化合物的质谱分析、代谢产物的质谱分析等;另外,DART-MS技术用于中药质谱指纹谱的构建,在制川乌DART-MS指纹谱中,谱图重现性好。在中药活性筛选研究中,主要介绍了直接亲和质谱法利用中药活性成分与DNA的相互作用研究对中药中的抗肿瘤成分进行了筛选和活性评价研究。在中药物质基础研究中,在乌头属有毒中药炮制机理的研究中,发现了乌头属有毒中药在不同炮制加工过程中双酯型生物碱成分C-8位基团发生的不同化学反应;建立了乌头属有毒中药炮制过程中化学研究的质谱分析方法。 北京理化分析测试中心主任 张经华 张经华介绍了我国天然产物标准样品的回顾与展望。全国标样委隶属于国家标准化委员会,下设多个分专业委员会和工作组。天然产物标准样品专业工作组是其中的分专业工作组之一。到目前为,能够检索到的国内已研制的天然产物提取物纯品有1000余种,申报189项,立项124项,通过国家审批的标准样品81项,参与天然产物标准样品申报的单位43家。另外张经华还对国家标准样品项目管理程序、上报文本、定值等内容进行了详细介绍。 天津医科大学教授 张锴 张锴介绍了组蛋白赖氨酸修饰的鉴定和定量研究。组蛋白修饰系统分析面临的挑战有组蛋白修饰种类复杂繁多、组蛋白修饰的动态变化、组蛋白修饰的含量差异较大、组蛋白富含赖氨酸和精氨酸。张锴在报告中主要介绍了组蛋白修饰的界定和定量研究:基于适配体识别富集组蛋白的研究、组蛋白修饰的系统鉴定和新修饰发现、基于二甲基化标记定量分析组蛋白修饰、基于SILAC定量分析组食管癌组蛋白修饰。 天津医科大学教授 刘照胜 刘照胜介绍了分子印迹聚合物在电色谱中的应用。分子印迹技术用于色谱固定相可进行手性分离,具有预定性及量身订作的特点,但是HPLC-MIP的柱效太低,峰展宽和拖尾现象较严重,定性和定量分析困难。主要面临的挑战有:如何增加柱效并获得高对称峰型、如何改进MIP印迹位点的不均匀性、如何降低交联度以增加柱效等,并给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最后,刘照胜指出,合适的实验设计已能解决由传质决定的MIP薄层及颗粒的峰拖尾问题,MIP薄层及MIP颗粒的CEC技术的位点不均匀引起的峰拖尾问题还有待解决,整体柱即使通过接枝聚合引入MIP薄层也不能解决拖尾的问题,拟采用与传统相分离机制不同的聚合方法如粘弹性相分离来解决MIP颗粒堆积结构的问题,亟待开发峰型对称、高效、低成本的新型MIP整体柱。 河北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高级工程师 艾连峰 艾连峰介绍了整体柱在线净化系统在食品污染物分析中的应用。主要涉及在线固相萃取液相色谱质谱联用系统、新型甲基丙烯酸酯类在线固相萃取整体柱的制备及其应用以及阳离子交换在线固相萃取整体柱的制备及其应用。据艾连峰介绍,沃特世公司的SPE柱具有与分析柱相似,粒径大,可重复使用的特点,多用于在水样分析,Spark公司的SPE柱与普通SPE柱的填料相似,多为一次性,在食品、生物、环境等样品都可应用;赛默飞公司的SPE柱是特有大孔填料的Turbotlow SPE柱,兼有体积排阻和分子间作用力,食品、生物、环境等样品都可应用。 艾连峰还介绍了聚甲基丙烯酸酯在线固相萃取整体柱与液质联用测定辣椒粉中4种苏丹染料的含量、食品中5种阿维菌素类药物的残留、动物源食品中多种兽药残留等。 另外,安捷伦、珀金埃尔默、岛津、沃特世、布鲁克、赛默飞、北京东西分析、北京普析通用、天津博纳艾杰尔、北京绿绵科技、日立高新技术公司都派资深技术专家介绍了最新技术进展。   报告题目:GCQQQ与GCQTOF技术相结合用于食品样品中未知农残的大规模筛查   报告人:安捷伦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曹喆   报告题目:PerkinElmer色谱质谱进展  报告人:珀金埃尔默仪器(上海)有限公司 韩志强   报告题目:岛津质谱技术新进展   报告人: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靳松   报告题目:布鲁克最新高分辨率质谱性能特点及其应用   报告人:布鲁克(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潘晨松   报告题目:沃特世最新质谱技术进展   报告人:沃特世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王静   报告题目:赛默飞色谱新技术与食品安全   报告人:赛默飞世尔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催晓亮   报告题目:Optimass9500 ICP-TOP-MS的应用   报告人:北京东西分析仪器有限公司 李小熊   报告题目:M7质谱新技术与分析专家系统的应用   报告人:北京普析通用仪器有限公司 郭春涛   报告题目:固相萃取在食品检测中的应用   报告人:天津博纳艾杰尔科技有限公司 苏璇   报告题目:全柱成像cIEF技术在蛋白检测中的应用   报告人:北京绿绵科技有限公司 欧阳伟民   报告题目:日立超高效液相色谱仪Chromaster Ultra Rs在制药领域的分析应用   报告人:日立高新技术公司 牟晓丽 参展厂商
  • 某药厂"飞行检查"遭省药监警告,竟然是因为小小的天平?
    近日,某药厂被省药监飞行检查时,因质检数据不合规和实验室管理不规范,遭cfda要求整改且警告一次。检查报告提到,该单位使用十万分之一天平称量检验用的乌头碱,而称样量在10mg以下,故此称量数据不合规。? ? ?what???竟然因为最不起眼的小仪器而遭批评?敲黑板了!!!别以为天平看起来就是随便称称重,但是也是有很多需要注意的知识点的哦。今日小编就给大家讲讲,关于天平最小称量的那些事儿。天平作为称量标定设备被人们开发出来,那么测量数据的准确度与精密度是该设备最核心的工作内容。要确保称量数据的准确,不但要关注天平质量、日常维护、测试环境,还有最容易被忽视的:选择使用量程与可读性合理的天平。天平的最小称样量是什么意思?为什么各国药典对样品量不能低于天平最小称样量有要求?如何确定最小称样量值? 一般人可能会以为:只要称量的物品质量在天平量程和可读性范围之内,则称量的数据就视为准确有效的?然而并不是这样的!!因为每个行业会有不同的精密度要求,例如说:使用同一款的天平在制药行业称相同的样品精密度要求可能要比食品行业高。 而且天平在称量量程边缘的任务时,称量结果精密度是在一定范围内波动的。这和传感器设计有关,是不可避免的。可谓是“鱼与熊掌不可兼得”。尤其是称量小的样品量时,相对称量不确定度会变得非常高,称量数据将不可信。故如制药等对于风险控制要求较高的行业,都会出台对天平精密度标准以管控风险。最小称样量应运而生,意在只能保证待称的样品最低量在天平准确度与精密度的范围内进行称量工作,那么我们的称量出来的数据是最稳定有效。 一般通用的计算公式:最小称样量=天平可读性/各行业精确度要求(称量不确定度) 按照2015年药典项下规定,天平的精密度要在千分之一以内。故上例中,十万分之一的天平最小称样量正好为10mg。关于最小称样量与精密度,若用十万分之一天平称6.6mg标品,精确度为(0.01mg÷6.6mg)x100%=0.15%,不符合药典要求。而使用百万分之一天平称量相同质量的同一标品,精确度为(0.001mg÷6.6mg)x100%=0.015%,远远符合中国药典要求的精确度0.1%。所以被要求整顿的某药厂,要改用百万分之一的天平称量10mg样品的标品才能符合规定。百万分之一天平虽有称量宽可读性优势,但是对环境要求高,而且价格昂贵。现在市面上还有一类新出的百万分之二天平,可以满足最小称量需求是在2-10mg以内的药典的要求,例如赛多利斯的secura 26-1s。价格会比0.001mg的要便宜的多,环境要求也没那么高,相对实用很多。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天平虽小,但是其重要性是绝不容忽视的,称量精密度对实验结果及产品质量都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况且成功者的共同点,不就是把细小的事情也做到极致么?
  • 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增设奶粉安全标准
    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28日为婴儿奶粉中三聚氰胺含量设定标准:如果奶粉中不同时含有三聚氰胺及其衍生物三聚氰酸且任一者含量不超过百万分之一,则为安全产品。   FDA官员称,按照这一新标准,几天前被这一机构检测出含“极微量”三聚氰胺的两款美产奶粉“没有安全问题”。   ■设定标准   FDA下属食品安全与应用营养学中心主任森德洛夫28日在新闻发布会上公布上述标准。他说,如果婴儿奶粉中只含三聚氰胺或三聚氰酸,且含量在百万分之一以下,不会给人体带来任何健康风险。因而,“美国国产婴儿奶粉是安全的”。   FDA25日公布的检测结果显示,美赞臣Enfamil LIPIL补铁婴儿奶粉样本含微量三聚氰胺,雀巢Good Start强化补铁婴儿奶粉样本含微量三聚氰酸,两者含量均远低于百万分之一。   ■转变态度   按照FDA一个多月前的说法,对婴儿而言,任何含量的三聚氰胺都无安全可言。   FDA10月3日在其网站上发表声明,表明当局对含三聚氰胺奶粉的“零容忍”态度。   声明说,研究人员无法为婴儿食品制定出三聚氰胺及其衍生物含量的安全范围,因为尚不能确定这些化学物质对婴儿的长期影响。而就在两款知名美产奶粉被检测出含微量三聚氰胺短短几天后,FDA迅速转变态度,划定三聚氰胺含量的“安全线”。   森德洛夫强调,美赞臣和雀巢的两款奶粉均只单独含三聚氰胺或三聚氰酸。这两种化学物质是否同时存在,对奶粉安全标准的制定至关重要。   他说,动物实验表明,单独摄入大量三聚氰胺对老鼠没有造成损害。而三聚氰胺和三聚氰酸混合后会形成黄色结晶,可能有损肾脏。但当局针对两者混合作用的研究尚未完成。   ■不做猜测   森德洛夫说,一些食品包装,如罐头内壁涂料等,含有三聚氰胺;而三聚氰酸则可用于清洗生产设备。当局尚不清楚为什么一些奶粉样品中检测出化学物质,而另一些则没有。   消费者团体显然并不满意FDA28日做出的种种解释。美国消费者权益组织“环境工作组”高级分析师伦德尔说:“FDA和这些奶粉生产商欠婴儿父母们一个承诺,即尽快设立限制、防止婴儿奶粉中出现这些本可避免的污染,同时提供数据证明微量三聚氰胺无害。”
  • 中国已牵头制定四项粮食国际标准
    “目前,我国已牵头制定《小麦规格》《玉米规格》等4项国际标准,并正在制定《谷物储存技术指南》等5项国际标准项目,可以说,我国已成为粮食国际标准体系的重要建设者、贡献者和引领者。”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标准质量中心主任王耀鹏介绍。  日前,由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联合重庆市人民政府主办的2021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粮食质量安全宣传日主会场活动在重庆举行,主题为“强化粮食标准引领和质量监管,确保‘舌尖上的安全’”。  作为粮食生产消费和贸易大国,我国粮食标准化工作日益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近年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与各有关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一道,认真抓好粮食质量安全工作,粮食标准化工作取得新突破。2020年制定、修订了33项粮油标准,申请立项25项国家标准,下达48项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标准引领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王耀鹏向记者举例:“《大米》国家标准通过加工精度指标调整,现在的总出米率大约提高了1.25%,促进了节粮减损。另外,我们首次组织开展粮油产品企业标准‘领跑者’活动,发布了30家企业的48项企业标准为‘领跑者’,有效推动了粮食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确保“舌尖上的安全”,要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据介绍,针对小麦、稻谷等主要粮食品种,全国每年累计监测样品数量超过40万份,对储存环节粮食每年组织开展库存粮食质量监测抽检,严把出入库粮食质量关。与此同时,全国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实现跨越式提升。  王耀鹏表示,“十三五”期间累计检验粮食样品超过250万份,为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强化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守护好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梁彦表示,“十四五”期间,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将坚持绿色导向、标准引领和质量监管,组织制定、修订并实施粮油相关标准,强化粮食质量检测、监测,充分发挥各级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机构在保障粮食质量安全方面的重要作用。  本次活动集中展示了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及粮食行业近年来在强化粮食标准化和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建设、开加快粮油标准制修订、促进粮食标准国际交流合作、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测、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效。  同时,通过现场发放科普手册、专家讲解粮食检验技术、重庆地方特色粮油产品展示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市民宣传普及食品安全和粮食质量安全知识,呼吁广大消费者增强粮食质量安全意识,安全消费、健康消费、绿色消费,收到了良好效果。
Instrument.com.cn Copyright©1999- 2023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页面内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