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凤冈锌硒乌龙茶》地方标准通过贵州省质量技监局组织的专家审定,使这一工艺有了规范。 说起乌龙茶,人们就会自然而然地想起铁观音、单枞、冻顶等茶叶。近两年来,贵州凤冈县致力于以当地优质茶树鲜叶为原料,以乌龙茶制作工艺制成乌龙茶,目的在于提高茶叶资源的利用率,增加茶产业的附加值和茶农收入。 据遵义市质量技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遵义茶叶以湄潭翠芽最负盛名,凤冈县与湄潭县相邻,位于黔东北部,冬无严寒,夏无酷暑,雨热同季,年平均降雨量1257毫米,年平均气温16.8℃,非常适合茶树的生长。更难得的是这里土壤肥沃,生态环境优良,无污染,有机质含量丰富,特别是钾、锌、硒含量丰富,有“中国富锌富硒有机茶之乡”之美誉,凤冈天然富锌富硒茶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2006年,凤冈县引进贵州老中种植茶园开发有限公司,以凤冈优良茶树鲜叶为原料,开始开发锌硒乌龙茶。公司引进国内先进的制茶机器和设备,聘请了福建安溪的技术专家,通过乌龙茶传统工艺,制成的成品外观苍绿油润,茶型坚实,泡后花香清醇高雅、持久,汤色密黄艳丽,回甘明显,凤冈锌硒乌龙茶得到了著名茶文化专家林治教授的高度评价。
分享食品中农残、兽残、添加剂、污染物及真菌毒素限量标准,其中农残、添加剂、污染物及真菌毒素限量标准为国家强制标准、兽残为农药部公告。
阿维菌素测定时,标准品要求阿维菌素B1a大于87%,那在配制储备液时,需不需要折算纯度?还有的标准只要求阿维菌素纯度大于99%,没有折算。但疑惑的是阿维菌素的残留物是阿维菌素B1a,而测定结果是阿维菌素。应该不是同一物质吧。
春节长假进入尾声,“马年”第一份食品下架名单今天出笼。据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上午发布,“乐益佳”蒜香青豆、“兆泰”牛汁兰花豆等6种不合格食品被查出质量问题,全市商超、市场、食品店即刻排查予以停售。 卫生问题往往是导致食品下架的主要原因,市食药监执法人员在抽检中发现,北京市乐益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乐益佳”蒜香青豆、北京润海福业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兆泰”牛汁兰花豆,都出现大肠菌群超标。潮安县梅园食品有限公司的“牛大妈”一口脆菌落总数实测值达到标准值的57倍。这“一口脆”变成了“一口菌”。 据了解,大肠菌群、菌落总数超标,说明产品在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工序中对卫生条件控制不严,受到污染,或者在食品加工处理过程不能有效地达到灭菌效果。造成超标最常见的原因:一是生产环境卫生状况不佳;二是操作人员不注意个人卫生。专家表示,食用大量细菌超标的食品后,会导致腹泻、呕吐、头痛等现象。 市食药监局提醒市民,过节“打牙祭”留神别让不洁食品溜进您的胃。凡已购买不合格批次食品的消费者,可凭购物小票和食品外包装向销售单位要求退货。
5月16-17日,伊斯兰国家标准化与度量衡学院(Inmpi)技术委员会在雅温得举行会议,审议喀麦隆清真产品三项标准等事项。会上,喀麦隆工业、矿产与技术开发部秘书长于尔班·诺埃尔·埃邦·姆乌(UrbainNo·lEbangMve)表示,出台清真产品标准有利于促进对外贸易与交流,同时将进一步促进标准化能力建设。他还说,西欧食品加工行业中的清真产品约占其全部加工食品的10%-15%,其中法国每年向北非出口清真肉类达20万吨,清真鸡肉高达25万吨。据悉,大会结束后将向欧盟递交相关参考资料。目前,欧盟正在商讨出台一项清真产品标准化法案。
我们单位的某一农药:14吡虫啉+15戊菌隆FS(拌种剂)的分析,没有国标和行标,查询了文献,在期刊上有它的报道。参考分析,流速和最大吸收波长都是用的报道上的值,出峰情况:吡虫啉的峰形较好,与前后杂质分离完全,但另一主分戊菌隆的出峰的峰形不对称,且与前后杂质不完全分离,这样的情况下就不能用它的峰面积来计算含量了。分离的问题可以解决,走高压梯度就好,但是峰形不知道怎么解决。
【解读】GB 29921-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2014-10-22 SMQ食品检测1标准的制定目的致 病菌是常见的致病性微生物,能够引起人或动物疾病。食品中的致病菌主要有沙门氏菌、副溶血性弧菌、大肠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目前,我国涉及食品致病菌限量的现行食品标准共计500多项,标准中致病菌指标的设置存在重复、交叉、矛盾或缺失等问题。 为控制食品中致病菌污染,预防微生物性食源性疾病发生,同时整合分散在不同食品标准中的致病菌限量规定,国家卫生计生委委托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牵头起草《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29921-2013,以下简称GB29921)。标准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于2013年12月26日发布,自2014年7月1日正式实施。 GB29921属于通用标准,适用于预包装食品。其他相关规定与本标准不一致的,应当按照本标准执行。其他食品标准中如有致病菌限量要求,应当引用本标准规定或者与本标准保持一致。2标准的适用范围和主要内容 适用食品类别肉制品、水产制品、即食蛋制品、粮食制品、即食豆类制品、巧克力类及可可制品、即食果蔬制品、饮料、冷冻饮品、即食调味品、坚果籽实制品等五种致病菌限量◆沙门氏菌◆ 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 大肠埃希氏菌O157:H7◆ 金黄色葡萄球菌◆ 副溶血性弧菌该标准中未规定致病菌限量的食品类别包括:★ 非即食生鲜类食品,致病菌应主要通过生产加工过程标准(规范)进行控制;★ 乳与乳制品、婴幼儿食品以及特殊膳食食品中的致病菌限量,暂时按现行有效的产品安全标准执行;★ 甜味料、蜂蜜及蜂蜜制品、发酵酒及其配制酒、脂肪和油及乳化脂肪制品、果冻等,及糖果、食用菌属于微生物风险较低的食品或食品原料,参照CAC、ICMSF等组织的制标原则,不对致病菌进行规定;★ 罐头类食品应达到商业无菌的要求,因此不在该标准中规定致病菌限量。3新标准修订重点适用范围:只适用于预包装食品,不适用于罐头类食品及散装或现场制售等食品。不论是否规定致病菌限量,各生产企业和经营者在食品生产、加工和经营过程中均应采取控制措施,尽可能降低食品中的致病菌含量水平。原致病菌限值多存在于相关的卫生标准或食品标准中,常指沙门氏菌、志贺氏菌和金黄色葡萄球菌,限值要求均为不得检出。新标准取消对志贺氏菌、溶血性链球菌的限值要求,增加大肠埃希氏菌O157:H7、副溶血性弧菌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限值要求为不得检出或允许有最大限值。新标准采取二级或三级采样方案。4常见问题解答Q1:其他标准中的致病菌限值与本标准不同的,应如何处理?答:《GB29921-2013食品中致病菌限量》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属于强制执行的标准。其他食品标准中如有致病菌限量要求,应当引用本标准规定或者与本标准保持一致,其他相关规定与本标准不一致的,应当按照本标准执行。Q2:取消志贺氏菌指标和限量的理由和依据?答:根据ICMFS(1996)五册,志贺氏菌的传播一般是由于手被粪便污染或食物被飞蝇污染所导致,或因饮用水处理不当或下水道污水渗漏,使水成为了志贺氏菌传播的载体。在我国,志贺氏菌感染人群主要发生在餐饮业而非食品加工工业化食品,结合我国志贺氏菌食品安全事件的实际发生情况和多年来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中鲜有在加工食品中检出的事实,参考CAC、ICMSF、欧盟、美国、加拿大、澳新等食品安全标准,本标准未规定志贺氏菌的限量要求。Q3:取消溶血性链球菌指标和限量的理由和依据?答:溶血性链球菌在自然界中分布较广,存在于水、空气、尘埃、粪便及健康人和动物的口腔、鼻腔、咽喉中,可通过直接接触、空气飞沫传播或通过皮肤、粘膜伤口感染,被污染的食品如奶、肉、蛋及其制品也会对人类进行感染。上呼吸道感染患者、人畜化脓性感染部位常成为食品污染的污染源。一般来说,溶血性链球菌常通过以下途径污染食品:1)食品加工或销售人员口腔、鼻腔、手、面部有化脓性炎症时造成食品的污染;2)食品在加工前就已带菌、奶牛患化脓性乳腺炎或畜禽局部化脓时,其奶和肉尸某些部位污染;3)熟食制品因包装不善而使食品受到污染。所以溶血性链球菌主要发生在餐饮业而非食品加工工业化食品中,结合我国溶血性链球菌食品安全事件的实际发生情况和多年来鲜有在加工食品中检出的事实,本标准未规定溶血性链球菌的限量要求。
2009年7月7日,据食品导航网站消息,欧盟食品法典委员会(CAC)于本周批准了30个有关丙烯酰胺、较大婴儿配方奶粉、即食食品李斯特检测的准则和操作守则。1.减少食品中的丙烯酰胺,防止马铃薯加工过程中致癌物质的形成。措施包括对原料,其它配料的增补及加工和加热等步骤的要求,据悉,该物质2002年首次发现用于碳水化合物较多的食品的煎、烤过程;2.即食食品单核增生性李斯特菌。新的致命细菌的微生物检测及环境监测参数将获得批准;3.减少多环芳烃的污染。食品法典采纳了减少从食物中摄入多环芳烃的第一项指南;4.粉末状较大婴儿配方奶粉。食品法典委员会批准了6岁以上较大婴儿配方奶粉中沙门氏菌和细菌的标准,其中2008批准的6岁以下粉末状婴儿奶粉中坂崎肠杆菌细菌的特定标准将适用于较大婴儿配方奶粉。5.预防咖啡中赭曲霉素A污染。新指南将确保咖啡的制造国制定和执行自己国家的预防及减少赭曲霉素A污染的计划。
菌落总数是食品中重要的安全卫生指标,表示食品受细菌污染的程度。但很多人确不知道食品落菌总数的标准,上海尼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摘录下,仅供参考。1、膨化食品的落菌总数标准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GB17401-2003《膨化食品卫生标准》规定,膨化食品的菌落总数应为≤10000cfu/g、大肠菌群应为≤90MPN/100g,超过国家标准规定可判断为不合格膨化食品。2、固体饮料的落菌总数标准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GB7101-2003《固体饮料卫生标准》规定,固体饮料产品的菌落总数应≤1000cfu/g;大肠菌群应≤90MPN/100g;霉菌应≤50cfu/g,超过国家标准规定可判断为不合格固体饮料。3、糕点、面包、月饼的落菌总数标准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GB 7099-2003《糕点、面包卫生标准》规定,月饼产品中菌落总数不得超过1500cfu/g,大肠菌群不得超过30MPN/100g,霉菌计数不得超过100cfu/g;蛋糕生产的标准要求:菌落总数≤10000cfu/g,大肠菌群≤300MPN/100g,霉菌≤150cfu/g,超过国家标准规定可判断为不合格糕点类产品。4、食醋的落菌总数标准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GB2719-2003《食醋卫生标准》规定,食醋中菌落总数不得超过10000cfu/mL ,超过国家标准规定可判断为不合格食醋。5、冷冻饮品的落菌总数标准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GB2759.1-2003《冷冻饮品卫生标准》规定,含淀粉或果类的冷冻饮品菌落总数应≤3000cfu/g,大肠菌群应≤100MPN/100g;含乳蛋的冷冻饮品的菌落总数应≤25000cfu/g,大肠菌群应≤450MPN/100g,超过国家标准规定可判断为不合格雪糕或冷饮。6、饼干的落菌总数标准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GB7100-2003《饼干卫生标准》规定,非夹心饼干的菌落总数不得超过750cfu/g,夹心饼干菌落总数不得超过2000cfu/g;饼干产品的霉菌计数不得超过50cfu/g,超过国家标准规定可判断为不合格饼干。7、巴氏杀菌、灭菌乳的落菌总数标准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GB19645 -2005《巴氏杀菌、灭菌乳卫生标准》规定,灭菌乳菌落总数不得超过10cfu/g,大肠菌群不得超过3MPN/100g,超过国家标准规定可判断为不合格乳制品。8、蜜饯的落菌总数标准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GB14884-2003《蜜饯卫生标准》规定,蜜饯食品中菌落总数不得超过1000cfu/g;霉菌不得超过50cfu/g,超过国家标准规定可判断为不合格乳蜜饯产品。9、调味品的落菌总数标准 依据SB/T10371-2003《鸡精调味料》标准规定,鸡精调味料中大肠菌群不得超过90MPN/100g,超过国家标准规定可判断为不合格鸡精产品。10、瓶装水的落菌总数标准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GB17324-2003《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规定,饮用纯净水的菌落总数应≤20cfu/ml,大肠菌群≤3MPN/100ml;强制性国家标准GB19298-2003《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饮用水的菌落总数应≤50 cfu/ml,大肠菌群应≤3MPN/100ml;强制性国家标准GB8537-1995《饮用天然矿泉水》规定,天然矿泉水的菌落总数为50cfu/ml,大肠菌群为0。若超过国家标准规定可判断为不合格纯净水或矿泉水。11、酱腌菜的落菌总数标准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GB2714-2003《酱腌菜卫生标准》规定,酱腌菜产品的大肠菌群不得超过30MPN/100g,若超过国家标准规定可判断为不合格酱腌菜。12、食糖的落菌总数标准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GB13104-2005《食糖卫生标准》规定,白砂糖、绵白糖的菌落总数不得超过100cfu/g,超过国家标准规定可判断为不合格糖制品。13、肉干、肉铺的落菌总数标准依据强制性国家标准GB2726-2005《熟肉制品卫生标准》规定,肉制品中大肠菌群不得超过30MPN/100g,超过国家标准规定可判断为不合格肉制品。14、油炸小食品的落菌总数标准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GB16565-2003 《油炸小食品卫生标准》规定,油炸类炒货大肠菌群为≤30MPN/100g,超过国家标准规定可判断为不合格炒货制品。15、果、蔬汁饮料的落菌总数标准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GB19297-2003《果、蔬汁饮料卫生标准》规定,果(蔬)汁及果(蔬)汁饮料产品的菌落总数不得超过100cfu/mL,酵母不得超过20cfu/mL,超过国家标准规定可判断为不合格果、蔬汁饮料。16、果冻的落菌总数标准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GB19299-2003《果冻卫生标准》规定,果冻中菌落总数≤100cfu/g、大肠菌群≤30MPN/100g,超过国家标准规定可判断为不合格果冻产品。17、黄酒的菌落总数标准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GB2758-2005《发酵酒卫生标准》规定,黄酒产品的菌落总数应≤50cfu/ml,超过国家标准规定可判断为不合格黄酒。18、芝麻酱的菌落总数标准依据国家标准规定芝麻酱产品的大肠菌群应≤90个/100g,超过国家标准规定可判断为不合格芝麻酱。19、碳酸饮料的菌落总数标准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GB2759.2-2003《碳酸饮料卫生标准》规定,碳酸饮料产品的酵母应≤10cfu/mL,菌落总数应≤100cfu/mL,大肠菌群应≤6MPN/100mL;超过国家标准规定可判断为不合格碳酸饮料。20、熟肉制品的菌落总数标准强制性国家标准GB2726-2005《熟肉制品卫生标准》规定,菌落总数标准限量值为≤30000cfu/g,超过国家标准规定可判断为不合格熟肉制品。21、豆制品及面筋的菌落总数标准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GB2711-2003《非发酵性豆制品及面筋卫生标准》规定,定型包装非发酵豆制品的菌落总数为≤750 cfu/g;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GB2712-2003《发酵性豆制品卫生标准》规定,定型包装发酵性豆制品的大肠菌群为≤30MPN/100g。若超过国家标准规定可判断为不合格豆制品或面筋。22、方便面的菌落总数标准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GB17400-2003《方便面卫生标准》规定,方便面的面块+调料菌落总数为≤50000cfu/g,大肠菌群为≤150 MPN/100g,超过国家标准规定可判断为不合格方便面。
2010年11月15日泰国发布通报,泰国食品药品管理局办公室公布拟制定作为食品成分的益生菌的使用标准。 本法规草案提议制定作为食品成分的益生菌的使用标准如下: –No. 1:益生菌不包括在公共卫生部通告附件1中公布的食品中禁止的微生物、细菌和酵母菌列表中; –No. 2:“益生菌”意指当以足够的数量控制时,将对宿主生物体具有有益作用的活的微生物,豁免的生物治疗剂、不在食品和转基因微生物中使用的有益微生物 “健康声明”意指涉及食品、食品成分或营养的,与健康直接和间接相关的声明或其它信息; –No. 3:益生菌作为食品成分应用应当经过泰国食品药品管理局的许可: 3.1除了应当论证安全使用的证据和遵循由泰国食品药品管理局发布的标准之外,益生菌作为食品成分应当按照附件II中所列; 3.2 含有益生菌的食品在储存和使用期间应当保持每克食物活力益生菌不少于1,000,000菌落; –No. 4:益生菌健康声明应当按照泰国食品药品管理局发布的标准; –No. 5:含有益生菌的食品应当依照下列各项标示: (1) 公共卫生部关于标签的通告 (2) 公共卫生部关于此类食品的通告 无论在什么情况下涉及健康声明,应当标示下列详细资料: –添加的益生菌的属、种类和菌株; –按照声明对消费者有益的数量和推荐的持续时间; –健康声明的综述; –使用和储存条件的说明; –提供给消费者的联系地址、电话号码或网址; –No. 6:含有益生菌的食品的包装应当按照公共卫生部关于包装的通告; –No.7:本通告应当在政府官方公报上公布日期后实施。
[align=center][b]化妆品项目中标准菌株的管理[/b][/align] 公司新增化妆品检测项目,为加强微生物实验室的工作管理,保证实验室的检测质量,保证微生物实验室标准菌株的质量控制和管理,本文根据 SNT 2632-2010 微生物菌种常规保藏技术规程 SN/T1538.1-2005.培养基制备指南 第1部分:实验室培养基制备质量保证通则进行讲解化妆品项目中标准菌株的管理。 首先确定范围和依据,这个上述已讲,然后确定人员职责,确定使用者编写,管理者审核,负责人批准。 1、购置 微生物实验室主管每年根据检定菌株的使用情况,提出购买计划,交由实验室经理审批后,向有资质的机构或者供应商采购所需的标准菌株,购买时,需询问与确定菌株的编号和代数,以便确认菌株种属和传代时控制代数。 2、验收 购买标准菌株到货后,由试剂管理员和微生物检测人员共同核对生产企业提供的资料、菌株名称、规格数量、外观特征、批号、保质期是否符合要求。同时应填写“标准菌株接收记录”,内容包括:名称、数量、编号(无编号者按检定菌种的编号原则编号)、代数、来源、接收日期、接收人等,贴好标签并按照产品说明要求储存于适宜的温度环境。 3、储存实验室采用MAST Cryobank菌种保藏管对标准菌株进行保存。菌种保藏管内含特制的小珠多颗和特殊溶液,将培养好的菌株接入溶液中,摇匀成菌悬液,菌体即吸附于小珠上,然后吸出溶液,将保藏管置-70℃可保存 10 年,置-10℃至-15℃可保存 1-3 年。对需要保存的菌株进行必要的纯化,挑取生长旺盛时期的菌落,接入Cryobank 小管中,通常需要接 入4-7 环,对于苛养菌应多接一些。拧上盖子,充分剧烈震荡,用无菌吸管将溶液吸走,尽可能吸干,马上放入冰箱中,温度越低越有利于保存。4、复苏将Cryobank 小管从冰柜中取出。不要让小管内融化。若一次取出多支小管可以使用CRYOBLOCK 以防止融化现象。在无菌条件下,打开小管用无菌针或无菌镊子取出一颗小珠。将小珠放在适合该菌生长的平板上滚动或直接置于肉汤中培养。最后,将小珠以污染材料的推荐处理方式安全地丢弃。5、制备标准储备菌株复苏标准菌株前应准备适于该菌种生长的培养基和培养设备,所有操作均应在符合生物安全保护及无菌条件下进行。 启开标准菌株前,用75%酒精棉消毒西林瓶表面。在无菌条件下,按铝盖上的箭头方向打开塑盖,撕开铝盖,打开西林瓶胶塞,加入复苏液(购买菌株包装中提供),将标准菌株冻干菌种(干粉)制成悬浮液,然后用无菌滴管或[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9p][color=#3333ff][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9p][color=#3333ff]移液器[/color][/url][/color][/url]吸取适量,移至非选择性固体培养基平板(或液体培养基)上(除特殊情况或特别推荐外),按附件2所述的培养条件进行培养和传代保存以标准储备菌株。有个别冻干菌种(如弧菌属、乳杆菌属等)复苏速度较慢,可操作后,同时将菌悬液置推荐的培养条件培养过夜,再选用适合生长的选择性培养基进行分离,操作见培养后观察菌种的生长情况,并检查其纯度,如发现纯度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选用适合该标准菌株生长的选择性培养基进行分离,并按推荐的培养条件进行培养,培养后观察目标菌的菌落特征与生化特征,挑取典型菌落做纯培养后再使用。6、制备工作菌株当工作菌株代数小于5时,可直接用上一代工作菌株转接下一代工作菌株。取在冰箱 2~8℃保存的工作菌株用适宜的培养基进行传代,并将新传代的培养物替代原有的菌种,作为工作用菌种。也可取用MAST Cryobank菌种保藏管保存的菌种,进行复苏,直接作为工作菌株。细菌每1个月传代一次;霉菌、酵母菌每2个月传代一次。当超过5代,须用标准储备菌株传代。传代时注意无菌操作,使菌株不死亡,不污染、不丢失。同时实验人员也要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进行自我保护,如工作时必须穿工作服,佩带无菌手套,实验完成以后消毒实验进行的区域、实验仪器和器具。如发生意外,如菌株泄漏或人员受伤,微生物学检测人员应立即向主管报告以便及时进行处理。代后,按标准菌株的编号原则编号,并在每一支菌种管上贴上标签,标签内容包括:名称、编号、代数、传代日期、操作人、有效期。同时及时填写《菌种传代、分离记录》7、编号及保管标准菌株的编号采用字母加数字表示:英文缩写字母—代次—传代日期—顺序号菌株的英文缩写字母:大肠埃希菌(E.c)、金黄色葡萄球菌(S.a)、黑曲霉菌(A.n)代数用一位带有下标数字的字母表示:标准储备菌株用G表示;工作菌株用W表示;如G3表示标准储备菌株第3代;W3表示工作菌株第3代。传代日期用6位数字表示:年份取最后两位数,月、日分别用两位数。如2019年10月12日传代的第一支大肠埃希菌作为标准储备菌株的编号为:E.c - G[sub]1[/sub]- 01。标准菌株的保管标准菌株设专人加双锁保管,并对所保存的菌种建立《标准菌株保存、领用登记台账》8、检定菌种的定期检查与鉴定 (期间核查)在菌种的保存期间,应每天检查保存菌种冰箱的温度、菌种管的塞子是否松动或生霉,并及时填写《标准菌株检查记录》(附表4),如有异常应及时处理。菌种在保存期内均应根据菌种的特性(工作菌株每转种两代一次、标准储备菌株每三个月一次)检查其菌落性状、革兰染色、显微镜下菌体形态及生化特性等项目,若发现与原菌种变异较大,应重新分离、纯化、鉴定、再加以保存或购置新的标准菌株,并做好《标准菌株鉴定记录》9、领用与使用微生物检测人员从微生物实验室主管领取工作菌株或标准储备菌株,用于日常检验或验证试验,使用后及时填写《标准菌株使用登记台账》,以便追踪菌株使用历史。10、销毁下列情况的菌株或培养物或被污染的器具等,必须采用121℃、45分钟湿热灭活处理:新一代菌株制备成功后的上一代菌株;使用完后的菌株和带有标准菌株的器具和培养物;超过有效期的菌株;凡被污染、变异、可疑等异常情况菌株;其他应废弃的菌株。废弃菌株的销毁由微生物检测人员提出申请,交微生物实验室主管批准后,由微生物检测人员进行灭活处理,并有其他人在场监督,并填写《废弃菌株(物品)销毁处理记录》综上,购置标准菌株后,应通过接收、验收、复苏、传代、存储、使用、期间核查和废弃销毁等工作步骤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并建立相应的表格,保证可追溯。
美国环境保护部(EPA)于2009年3月初公布了一些除草剂和杀菌剂的残留量限制标准。 主要内容: 1. 丙苯磺隆(Propoxycarbazonehe)及其代谢物Pr-2-OH 美国环境保护部根据Bayer Crop Science公司的申请制定了丙苯磺隆(Propoxycarbazonehe)及其代谢物Pr-2-OH在一些商品上的残留限量标准,该申请提出要遵循联邦食物,药品和化妆品法案(FFDCA)。 该法规最终规定以下商品内的丙苯磺隆(Propoxycarbazonehe)及其代谢物Pr-2-OH的综合残留限量为:牧草25ppm;干草20ppm。 该法规已于2009年3月4日生效,有关意见和听证要求务必于2009年5月4日前收悉。 2. 精吡氟禾草灵(Fluazifop-P-butyl) 美国环境保护部根据Syngenta Crop Protection, Inc.公司的申请制定了精吡氟禾草灵(Fluazifop-P-butyl)在一些商品上的残留限量标准。 该法规最终规定以下商品内的精吡氟禾草灵(Fluazifop-P-butyl)的综合残留限量为:干豆种子50ppm;胡萝卜根2.0ppm;牛脂肪、山羊脂肪、猪脂肪、马脂肪、家禽脂肪和绵羊脂肪0.05ppm;牛肉、山羊肉、猪肉、马肉、家禽肉和绵羊肉0.05ppm;牛肉副产品、山羊肉副产品、猪肉副产品、马肉副产品、家禽肉副产品和绵羊肉副产品0.05ppm;棉油0.2ppm;未脱绒棉籽0.1ppm;鸡蛋0.05ppm;菊苣6.0ppm;核果类水果0.05ppm;牛奶0.05ppm;澳洲坚果0.1ppm;洋葱球茎0.5ppm;花生1.5ppm;花生饼粉2.2ppm;美洲胡桃0.05ppm;大豆种子2.5ppm;菠菜6.0ppm;甘薯0.05ppm;芦笋3.0ppm;咖啡豆0.1ppm;塔巴斯科辣椒1.0ppm;大黄0.5ppm。 该法规已于2009年3月4日生效,有关意见和听证要求务必于2009年5月4日前收悉。 3. 恶唑酮菌(Famoxadone) 美国环境保护部根据第4 (IR-4) 号地区间研究项目要求修订了恶唑酮菌(Famoxadone)在一些商品上的残留限量标准。 该法规最终规定以下商品内的恶唑酮菌(Famoxadone)的综合残留限量为:蔓越莓亚组13-07A 10ppm;芫荽叶25ppm;洋葱球茎亚组3-07A 0.45ppm;绿色洋葱亚组3-07B 40ppm;菠菜50ppm;多叶蔬菜 芸苔除外、组4 菠菜除外25ppm。 该法规已于2009年3月4日生效,有关意见和听证要求务必于2009年5月4日前收悉。 4. 戊唑醇(Tebuconazole) 美国环境保护部根据第4 (IR-4) 号地区间研究项目要求修订了戊唑醇(Tebuconazole)在一些商品上的残留限量标准,该要求提出要遵循联邦食物,药品和化妆品法案(FFDCA)。 该法规最终规定以下商品内的戊唑醇(Tebuconazole)的综合残留限量为:甜樱桃采收前后5.0ppm;酸樱桃采收前后5.0ppm。 该法规已于2009年3月4日生效,有关意见和听证要求务必于2009年5月4日前收悉。 5. 烯酰吗啉(Dimethomorph) 美国环境保护部根据第4 (IR-4) 号地区间研究项目要求修订了烯酰吗啉(Dimethomorph)在一些商品上的残留限量标准,该要求提出要遵循联邦食物,药品和化妆品法案(FFDCA)。 该法规最终规定以下商品内的烯酰吗啉(Dimethomorph)的综合残留限量为:高丽参0.90ppm;葡萄干6.0ppm;马铃薯0.05ppm;去皮马铃薯0.20ppm;青萝卜20.0ppm;多肉利马豆0.60ppm;葡萄3.5ppm。 该法规已于2009年3月4日生效,有关意见和听证要求务必于2009年5月4日前收悉。 6. 百菌清(Chlorothalonil)及其代谢物4-hydroxy 美国环境保护部根据美国农业部(USDA)的要求修订了百菌清(Chlorothalonil)及其代谢物4-hydroxy在一些商品上的残留限量标准,该要求提出要遵循联邦食物,药品和化妆品法案(FFDCA)。 该法规最终规定以下商品内的百菌清(Chlorothalonil)及其代谢物4-hydroxy的综合残留限量为: 荔枝15ppm;杨桃3.0ppm。 该法规已于2009年3月4日生效
细菌内毒素标准品溶液的制备,在美国药典中是“根据包装说明书上的标准和内毒素储备标准溶液的标签上关于制备和贮存的说明”进行储备液的制备,再由“充分混合内毒素储备标准溶液后,用细菌内毒素试验检查用水(BET检查用水)稀释,制成适当的系列稀释液,即得BET检查用内毒素标准溶液。”这具体是一个怎样的制备过程?而在中国药典中,标准品溶液的制备,按照说明书上步骤加内毒素检查用水后在漩涡混合器上进行15min的混合。但是,我公司所购买内毒素工作标准品说明书上提到的是进行5min的混合。这两个时间如何取舍。如果按中国药典上进行15min的混合,时间会不会过长,如此会不会对标准品有所影响?
自从1996年世界上第一只体细胞克隆羊“多利”在英国诞生以来,克隆技术似乎变得越来越普及,各国很多科学家都掌握了这种技术,更有许多科学家雄心勃勃,朝着克隆动物产品产业化的目标进发。 在中国,已经有数家科研机构有能力克隆动物,并让不少的克隆动物存活下来。中国科学院动物所首席研究员陈大元、2007年12月刚当选为中国工程院院士的中国农业大学李宁教授等,都已经成功培养出克隆牛,中国工程院院士、上海医学遗传研究所所长曾溢滔也在克隆牛和羊的工作上稳步前进。 药物也好,牛排也好,克隆技术最终的目标,都是制造产品送进人的身体里,所以,“克隆离餐桌有多远”这个问题,永远吸引人们的关心。美国FDA认可了部分克隆动物食品的安全性以后,中国大众也开始讨论克隆食品能不能吃的问题。 关于克隆食品的安全性,中国农业大学李宁教授介绍说,目前国内还没有相关的标准出台,有关部门领导碰面时会提及标准问题,但距离正式的探讨还有距离。“中国与美国的情况不同,美国的产业部门会向FDA提出制定克隆动物食品标准的要求。”李宁教授说,产业部门的呼吁已有五六年之久,FDA关于安全性的标准和认可姗姗来迟。为此,产业部门极为不满。他在国外参加学术会议时,常常听到国外专家的抱怨。但在国内,动物产品生产的各个环节分属不同部门管理,很难有部门主动“应战”。 但李宁教授认为,目前中国克隆动物产品距离产业化还有“漫长的道路”,原因并不在于缺乏安全性审查的标准,因为安全性标准完全可以参照国外既有的标准。他认为,真正的距离在于技术。“个别的科研团体能够克隆,是不可能实现产业化的。” 陈大元教授同样不够“乐观”。他自己带领的克隆牛研究,就还没有达到理想的“效率”。2002年陈大元的团队培养出第一批克隆牛,14头成功克隆的牛最后只存活下5头牛犊,第一头克隆牛在出生不久以后夭折。2003年在新疆成功的31头克隆牛,也只有12头存活。不久前,中科院一个研究小组培育的克隆牛,全部存活,这几乎是克隆实验中的“奇迹”,陈大元介绍说,这次“例外”的原因,科研人员正在研究当中。 尽管有“例外”发生,克隆动物存活率低的问题,仍然是目前克隆技术产业化的瓶颈,如果没有新的方法解决,对产业化的期待,也许还为时尚早。不过,陈大元认为,最近日本和美国实现了“诱导多能干细胞”技术,如果尽快把这一技术应用到克隆中,那么产业化也许可以早点到来。“只要是健康存活下来的克隆动物,作为食物就跟传统动物没有两样,是安全的,问题在于我们的技术还没有能力批量地生产克隆动物产品。”陈大元说。 “1980年初,外国哺乳动物克隆研究走得很快,中国科学界直到1990年才追上克隆技术的步伐。”陈大元说。不过,上世纪90年代以后,中国克隆技术的进步,立即进入加速度,兔、鼠、猪、牛、羊等等动物的克隆,都被中国的科学家实现。陈大元把这个时期形容为“登峰造极”。2000年以后,随着克隆技术的成熟,世界各地的科学家开始探索克隆产业化,中国的科研工作者也加入了实现产业化的努力当中。在很多国外研究者看来,中国人的智慧和勇气,常常能制造轰动性的成果,在克隆动物产品产业化的领域,中国的表现也值得期待。
细菌内毒素标准品溶液的制备,在美国药典中是“根据包装说明书上的标准和内毒素储备标准溶液的标签上关于制备和贮存的说明”进行储备液的制备,再由“充分混合内毒素储备标准溶液后,用细菌内毒素试验检查用水(BET检查用水)稀释,制成适当的系列稀释液,即得BET检查用内毒素标准溶液。”这具体是一个怎样的制备过程?而在中国药典中,标准品溶液的制备,按照说明书上步骤加内毒素检查用水后在漩涡混合器上进行15min的混合。但是,我公司所购买内毒素工作标准品说明书上提到的是进行5min的混合。这两个时间如何取舍。如果按中国药典上进行15min的混合,时间会不会过长,如此会不会对标准品有所影响?
韩国食品医药品安全局于2009年5月7日公布了强化食品中有害物质安全标准的相关文件。 以下为其附则中的主要内容: 一、新设标准等强化的内容 1. 新设对玉米及其单纯加工品的丝状真菌毒素(伏马毒素)标准 - 新设玉米的伏马毒素标准为‘4ppm以下',新设玉米单纯加工品(粉碎,切断等)及玉米面的伏马毒素标准为'2ppm以下'。 2. 新设小麦、黑麦、大麦及咖啡中丝状真菌毒素(赭曲毒素)标准 - 新设小麦、黑麦、大麦及炒咖啡的赭曲毒素A的标准为5ppb以下,新设速溶咖啡的赭曲毒素A的标准为10ppb以下。 3. 新设及强化液状茶的重金属标准 - 像饮料一样饮用的液状茶(在市场上销售的液态的‘对身体好的某某茶'同类的茶)的含铅标准从2.0ppm以下强化到0.3ppm以下(与雪绿茶和玄米绿茶一样的浸出茶为5.0mg/kg以下)。 - 新设含镉标准为0.1ppmg以下(与饮料的重金属标准相同) 4. 新设腹泻性贝毒标准 - 二枚贝类(与牡蛎,贻贝相同由两枚壳构成的蛤蚌类,海螺等一枚贝类)的腹泻性贝类毒素标准与 Codex, EU等诸国的标准相同新设为0.16ppm以下。 5. 修正农药及动物用药品的残留许用标准 - 修正醚菊酯等15种农药(包含人参一种)及氨苯砜等29种动物用药品的残留许用标准。 二、中国许可农药中韩国未许可的农药目录 除草剂(19种):莠灭净Ametryn,氰草津Cyanazine,磺草灵asulam,甜安宁phenmedipham,灭草猛vernolate,氯嘧磺隆chlorimuron-ethyl,玉嘧磺隆rimsulfuron,胺苯磺隆ethametsulfuron-methyl,甲磺隆metsulfuron-methyl,苯磺隆tribenuron-methyl,甲氧咪草烟Imazamox,甲咪唑烟酸imazapic,灭草喹imazaquin,咪草烟imazethapyr,异丙隆isoproturon,溴苯腈bromoxynil,环庚草醚Cinmethylin,吡氟草胺diflufenican,哒草特pyridate 杀虫剂(3种):杀螟腈cyanophos,地虫硫磷 fonafos,烯虫灵nitenpyram 植物生长调节剂(1种):烯效唑Uniconazole 三、有中国标准而没有韩国标准的动物用医药品目录 此次公布的2种药品:伊维菌素Abamectin,盐酸沙拉沙星sarafloxacin 本周中预告立案的5种药品:头孢氨苄素Cafalexin,二氟沙星difloxacin,氟苯尼考Florfenicol,吉他霉素kitasamycin,丙氧咪唑Oxibendazole 计划年内开发试验法的15种药品:倍他米松Betamethasone,越霉素A DestomycinA,地塞米松Dexamethesone,卤喹酮Halofuginone,马拉硫磷Malathion,甲苯达唑mebendazole,安乃近Metamizole,硝碘酚腈Nitroxinil,苯唑青霉素Oxacillin,哌嗪Piperazine,碘醚柳胺Rafoxanide,氯苯胍Robenidine,洛克沙胂Roxarsone,氨苯磺酰胍sulfaguanidine,甲基三嗪酮Toltrazuril 四、保存流通标准及原料标准的修订 1. 强化新鲜方便食品(沙拉)及熏制鲢鱼的保存及流通标准 - 沙拉及熏制鲢鱼的保存及流通温度由10℃以下修订为5℃以下以防止李斯特菌生长。 2. 追加‘食品不能使用的原料'品目 - 在附表3‘食品不能使用的原料'目录中(现有木炭等82个品目)增加大麻等46个品目,共计128个品目。
食品微生物检测,菌落总数限量标准规定样品中蛋白质含量大于40%时,菌落总数限量为40000,如果是氨基酸含量大于40%是否适用于这一限量标准呢?(正常情况下的限量标准是1000)
如题,尼龙布+聚酯涂层的食品接触用品依照什么卫生标准进行检测?按照GB 4806.7+GB 4806.10?
求助食品中环氟菌胺有检测标准吗?有的话标准号多少?谢谢
[size=16px]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标准更新;GB 3160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散装即食食品中致病菌限量》新标准出台。两个标准共同构成了我国对食品中致病菌的限量标准,有助于保障食品安全和消费者健康,强化食品生产、加工和经营全过程管理,助推行业提升管理水平和健康发展。[/size][align=center][size=16px]这两个标准针对食品中致病菌的新要求有哪些呢?[/size][/align][align=center][size=16px]下面小C带大家解读这两个标准,[/size][/align][align=center][size=16px]便于相关生产经营企业做好质量管控[/size][/align][b][size=24px]标准解读[/size][size=18px]1.适用范围[/size][/b][size=16px]◆ GB 29921-2021(简称“新版”)相较于GB 29921-2013(简称“旧版”)[/size][size=16px]新版适用范围:保留了“预包装食品”的要求;且产品类别增加乳制品和特殊膳食食品两项。[/size][size=16px]新版不适用范围:不适用于执行商业无菌要求的食品、包装饮用水、饮用天然矿泉水。其中,“执行商业无菌要求的食品”替代了旧版“罐头类食品”;“包装饮用水、饮用天然矿泉水”则是替代了旧版本标准正文的“包装饮用水除外”,明确写到不适用范围中。[/size][size=16px]◆ GB 31607-2021为新增的散装即食食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size][size=16px]适用范围:适用除预先包装但需要计量称重的散装即食食品外的散装即食食品,包括热处理散装即食食品、部分或未经热处理散装即食食品、其他散装即食食品。[/size][size=16px]不适用范围:餐饮服务中的食品、执行商业无菌要求的食品、未经加工或处理的初级农产品。[/size][b][size=18px]2.GB 29921新旧版变化细节[/size][/b][align=center][img]https://p2.itc.cn/images01/20210926/9a63ca5bf5da41598e4c4ba59936e84c.png[/img][/align][size=18px][b]3.新标GB 31607中散装即食食品中致病菌限量[/b][/size][size=16px]该标准为第一个散装即食食品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含了5种致病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蜡样芽胞杆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副溶血性弧菌。[/size][align=center][img=,500,363]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1/09/202109271802214475_5794_3169908_3.png!w500x363.jpg[/img][/align][b][size=24px]企业风险管控建议[/size][/b][size=16px]1)标准的实施日期。GB 29921-2021于2021年11月22日实施,GB 31607-2021于2022年3月7日实施;产品的生产日期在标准实施后应当满足新标准要求,尤其是散装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关注致病菌在销售过程中的风险防控。[/size][size=16px]2)乳制品、特殊膳食用食品除满足产品标准要求外,致病菌需同时满足GB 29921-2021要求;且不同细类的产品金黄色葡萄球菌所采用的检测方法不同。[/size][size=16px]3)水产制品、即食果蔬制品和冷冻饮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关注单核增生李斯特氏菌的污染风险和超标风险。[/size][size=16px]4)即食调味品生产企业应当加强金黄色葡萄球菌风险控制。[/size][size=12px]参考资料来源: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数据检索平台[/size]
大家好! 附件中是我单位发出的关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罐头食品商业无菌检验(征求意见稿)》,即原GB/T 4789.26-2003罐头食品商业无菌的检验的修订稿、标准编制说明、征求意见单。 该标准按照统一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格式要求,参照现行的美国FDA的检验方法对标准文本格式、检验步骤进行了较大修改,请各位提出相应建议和意见。 请各位填写并回复征求意见单电子版(无修改意见也行),并在3月27日之前将盖单位公章的征求意见单的纸质版以快件方式寄出,万分感激各位同行的支持! 邮箱地址: QFMA@163.com 邮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津泰路76号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邮编:350001 收件人:马群飞 电话:13959186633 附件: http://www.foodmate.net/member/fckeditor/editor/images/ext/zip.gif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修订稿征求意见 (2).zip(转载)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菌及其制品
GB 29921-201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2014年7月1日实施
食品中大肠杆菌的标准是多少
对照品和标准品,内标物的区别是什么? 如果这样问你,你是否能脱口而出正确答案? 工作中,一般做液相要用到对照品,标准品可以从试剂公司买,但有的物质是没有标准品的,大家就常说那是对照品,纯度都可以达到98%,但是到底对照品和标准品有一个严格的界定呢?还有,做内标法,说用的是内标物,这个内标物和对照品和标准品又有什么不同呢? 将一个已知质量,样品中不含有杂质的纯物质,加入至待测样品溶液中,以此纯物质的量为标准,对比测定待测组分的含量,该纯物质称为内标物。内标物需满足下列要求:能完全溶解于样品中,且不与待测组分发生化学作用;峰位尽可能与待测组分的峰位靠近,但能与待测组分完全分开(分离度R≥1.5)的纯物质。若得不到纯品,必须预先测定其准确含量,且杂质峰不得干扰待测组分峰。内标物有时不易寻找是内标法的缺点。此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1.内标物应是该试样中不存在的纯物质;2.它必须完全溶于试样中,并与试样中各组分的色谱峰能完全分离;3.加入内标物的量应接近于被测组分;4.色谱峰的位置应与被测组分的色谱峰的位置相近,或在几个被测组分色谱峰中间。对照品是指用于鉴别、检查、含量测定和校正检定仪器性能的标准物质,采用化学方法来测定,即是一般仪器的都叫做对照品。对照品分为官方标准品和工作对照品,试剂公司买的不能作为正常的对照品使用,必须经过标定之后才可使用。举个例子,药典规定若是血液制品,用来对照的叫标准品,若是药材,用作对照的叫对照品,内标物一般是在用内标法测挥发性成分时加入的物质。这样会不会好理解一点?对于内标法定量分析来说,内标物的选择是极其重要的。它必须满足如下的条件:⑴内标物与被分析物质的物理化学性质要相似(如:沸点、极性、化学结构等);⑵内标物应能完全溶解于被测样品(或溶剂)中,且不与被测样品起化学反应;⑶内标物的出峰位置应该与被分析物质的出峰位置相近,且又不共溢出,目的是为了避免GC的不稳定性所造成的灵敏度的差异;⑷选择合适的内标物加入量,使得内标物和被分析物质二者峰面积的匹配性大于75%,以免由于它们处在不同响应值区域而导致的灵敏度偏差。 标准品、对照品系指用于鉴别、检查、含量测定的标准物质。标准品与对照品(不包括色谱用的内标物质)均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单位制备、标定和供应。标准品系指用于生物检定、抗生素或生化药品中含量或效价测定的标准物质,按效价单位(或μg)计, 以国际标准品进行标定;对照品除另有规定外,均按干燥品(或无水物)进行计算后使用。 标准品与对照品的建立或变更其原有活性成分和含量,应与原标准品、对照品或国际标准品进行对比,并经过协作标定和一定的工作程序进行技术审定。 标准品与对照品均应附有使用说明书,标明批号、用途、使用方法、贮藏条件和装量等。(文章来源:实验与分析编辑整理)
多菌灵标准品用什么溶剂配制?看网络上有用甲醇配标的,可是我在配的时候发现溶解不好。
异菌脲标准品的色谱图是什么样的?我做的图谱峰形都不好,都是前拖峰,这是什么原因呢?
[size=15px] 实际工作中,一般做[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5p][color=#3333ff]液相[/color][/url]要用到对照品,标准品可以从试剂公司买,但有的物质是没有标准品的,大家就常说那是对照品,纯度都可以达到98%,但是到底对照品和标准品有没有一个严格的界定呢?还有,做内标法,说用的是内标物,这个内标物和对照品和标准品又有什么不同呢?[/size] [size=15px] 将一个已知质量,样品中不含有杂质的纯物质,加入至待测样品溶液中,以此纯物质的量为标准,对比测定待测组分的含量,该纯物质称为内标物。[/size] [size=15px] 内标物需满足下列要求:[/size] [size=15px] 能完全溶解于样品中,且不与待测组分发生化学作用 峰位尽可能与待测组分的峰位靠近,但能与待测组分完全分开(分离度R≥1.5)的纯物质。若得不到纯品,必须预先测定其准确含量,且杂质峰不得干扰待测组分峰。内标物有时不易寻找是内标法的缺点。[/size] [size=15px] 此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size] [size=15px] 内标物应是该试样中不存在的纯物质 [/size] [size=15px] 2.它必须完全溶于试样中,并与试样中各组分的色谱峰能完全分离 [/size] [size=15px] 3.加入内标物的量应接近于被测组分 [/size] [size=15px] 4.色谱峰的位置应与被测组分的色谱峰的位置相近,或在几个被测组分色谱峰中间。[/size] [size=15px] 对照品是指用于鉴别、检查、含量测定和校正检定仪器性能的[color=var(--weui-LINK)]标准物质[i][/i][/color],采用化学方法来测定,即是一般仪器的都叫做对照品。[/size] [size=15px] 对照品分为标准品和工作对照品,试剂公司买的不能作为正常的对照品使用,必须经过标定之后才可使用。[/size] [size=15px] 举个例子,药典规定若是血液制品,用来对照的叫标准品,若是药材,用作对照的叫对照品。[/size] [size=15px] 内标物一般是在用内标法测挥发性成分时加入的物质。这样会不会好理解一点?对于内标法定量分析来说,内标物的选择是极其重要的。[/size] [size=15px] 它必须满足如下的条件:[/size] [size=15px] ⑴内标物与被分析物质的物理化学性质要相似(如:沸点、极性、化学结构等) [/size] [size=15px] ⑵内标物应能完全溶解于被测样品(或溶剂)中,且不与被测样品起化学反应 [/size] [size=15px] ⑶内标物的出峰位置应该与被分析物质的出峰位置相近,且又不共溢出,目的是为了避免GC的不稳定性所造成的灵敏度的差异 [/size] [size=15px] ⑷选择合适的内标物加入量,使得内标物和被分析物质二者峰面积的匹配性大于75%,以免由于它们处在不同响应值区域而导致的灵敏度偏差。[/size] [size=15px] 标准品、对照品系指用于鉴别、检查、含量测定的标准物质。标准品与对照品(不包括色谱用的内标物质)均由国wu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单位制备、标定和供应。标准品系指用于生物检定、抗生素或生化药品中含量或效价测定的标准物质,按[color=var(--weui-LINK)]效价单位[i][/i][/color](或μg)计,以国际标准品进行标定 对照品除另有规定外,均按干燥品(或无水物)进行计算后使用。[/size] [size=15px] 标准品与对照品的建立或变更其原有活性成分和含量,应与原标准品、对照品或国际标准品进行对比,并经过协作标定和一定的工作程序进行技术审定。[/size] [size=15px] 标准品与对照品均应附有使用说明书,标明批号、用途、使用方法、贮藏条件和装量等。[/size]
最近,一些食品生产商为了吸引眼球,打出了“儿童食品”或儿童词的标注,目前我国没有“儿童食品”的概念和相关食品标准。中国协会明确表示,一些高糖,高热,高钠或含有一些调味品,添加剂和其他休闲食品,不适合儿童的零食消费长期大。由于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的关注,安全,营养均衡的食物对孩子成为父母的追求。但在我国,目前,除三岁的年龄,没有概念和相关食品标准的儿童食品。即使明确标注“儿童”或印有孩子的头的话(卡通)的食物,只能用普通的食品标准管理。中国协会还指出,高热高糖,目前的数量,高钠或含有一些调味品,添加剂和其他休闲食品不适合儿童长期食用的零食。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在配料中的成分的产品包装或说明书,标明食品的营养和能量值,等等。如果食品生产主要针对儿童,建议标签,如实反映食品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利用营养成分,能量值,敏感材料,提醒,最好根据每公斤体重标签推荐有限的日常消费和充分保护消费者的权利要知道回避和选择,让孩子们享受一个安全,健康和美味的食物。严格的法律法规和儿童食品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引导和鼓励行业内的生产企业,以及研究和开发更适合儿童食用安全、营养均衡的食物。学校和家长应该教育孩子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健康饮食,食品购买前仔细检查食品包装说明,引导他们远离“山寨”和“三不”的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