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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偶姻标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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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偶姻标准品相关的论坛

  • 未知物定性求助-乙偶姻PG溶液

    10%乙偶姻PG溶液,有三组峰不确定是什么,麻烦大家帮忙看下,谢谢第一组: 14.71/14.98/15.10/16.46第二组:29.57/29.74/29.97/30.18/30.52/32.13/32.25第三组:34.10/34.25/34.33/34.50

  • 欧盟不断加严消费品中重金属限量标准

    欧盟对消费品中重金属限量标准被认为是“世界上最严格”法规。近年来,欧盟对消费品中重金属限量标准呈不断加严趋势。 去年9月,在REACH法规附件XVII中新增加了关于5种苯汞化合物的限制,同时将其汞限令扩大到工业和职业(包括卫生保健)用含汞测量仪器;附件XVII禁用物质清单内添加了针对珠宝产品的铅限量要求。2013年1月欧盟官网发布新闻简报,考虑将镉限制条款扩大到所有可能涉及的塑料材料。2013年3月,欧盟又考虑将皮革制品中的六价铬纳入到REACH法规附件XVII的禁用物质清单内。同时,展开公共咨询,拟将铅监管升级到包括运动休闲用品、服装、鞋履、手袋钱包、配饰、室内装饰品等多类服装鞋包类消费品中。自今年4月起,欧盟各成员国对纺织服装中金属配件和辅件的镍含量开始采用全新标准(EN 1811:2011)。该标准比旧标准严格近10倍。近期,欧洲议会环境委员会投票决定,自2014年起,纽扣电池中禁用汞,2015年起无绳工具中禁用含镉蓄电池。 欧盟是我国第一大贸易伙伴,也是我国消费品出口的主要市场。对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企业:一要重视欧盟新标准的变化,重点掌握各项重金属指令的管制范围、限量要求和检测方法;二要制定严格的生产工艺,明确质量保证条款,加强产品合格检测,避免因生产过程控制不当而造成重金属超标,同时加强供应商管理,严控原料采购流程,从产品源头追溯监管,控制有害物质添加量

  • 【原创大赛】灌装食品及饮料中重金属元素的限量和检测标准

    灌装食品及饮料中重金属的限量和检测标准一、 国内外限量标准1、GB 2762—2005 食品污染物限量对铅、镉、汞、砷、铬、硒,在不同种类食品中做了限量标准。表1是几种典型食品的重金属限量: 表1 食品重金属限量(1mg/Kg) 铅 镉汞(总汞) 砷(无机砷) 铬 硒 禽畜肉类 0.2 0.1 0.05 0.05 1.0 0.5 鱼类 0.5 0.1 0.5(甲基汞) 0.1 2.0 1.0 水果 0.1 0.05 0.010.05 0.5 0.052、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发布的《食品中污染物和毒素通用标准》对重金属元素铅、镉、汞、砷、铜、锡、铁、锌做了限量,限量值,基本与我国国标等同,只有一些小差别。3、欧盟EC 629/2008 和EC 1881/2006 两个食品特定污染物的限量对铅、镉、汞、锡作了限量标准,欧盟对食品分类较为细致,其中锡是特别针对罐装食品和饮料的。4、饮料 (1)国标GB 2759.2—2003 碳酸饮料卫生标准、GB 19296-2003 茶饮料卫生标准、GB 16322-2003 植物蛋白饮料卫生标准,三个标准对重金属的要求一样,如表2:表2 元素 Pb As Cu限量([fon

  • 食品香精未知组分求鉴定?

    19.842 乙偶姻 PG缩醛??20.600 乙偶姻 PG缩醛??26.742 31.60032.19232.958 Docosanoic acid, ethyl ester ?以上保留时间的组分鉴别不出,求助论坛里的各路高手解答,谢谢了~~

  • 进口大牌米制品砷含量超欧盟标准

    据英国《每日邮报》11月2日消息,最新研究发现英国近半畅销米制品中砷含量超欧盟最新标准,涉事商品包括家乐氏卜卜米、欧格妮全麦婴儿米粉及亨氏宝宝柔滑纯米糊等。检测发现,58%的米制品砷含量超标且远高于拟定于明年夏天生效的欧盟婴幼儿食品砷含量标准。在大部分食物和饮用水中均含有低量砷元素,但最新研究表明大米中砷含量或过高。大米富含维他命,纤维和蛋白质,但也是含有高量砷元素的唯一常见食品。大米砷含量也因品种而异,意大利糙米砷含量为160ppb,法国红米为310ppb,而印度香米仅为40ppb。英国第四频道将于11月3日晚播出名为《大米:我们食品到底安不安全?》的专题报道,披露贝尔法斯特女王大学全球食品安全研究所对81种不同米制品的检测结果。

  • 求助纺织品偶氮测试标准品的问题

    做偶氮测试要买标准品,买的标准品的溶剂有影响么,如果有的话要买什么溶剂的比较好?还有就是买纯品的标准品好不好,感觉纯品的便宜,而且要配制的溶剂可以随自己选择

  • 【分享】欧盟食品添加剂统一标准

    据泰国《世界日报》8月26日报道,泰国商业部外贸厅长安披拉迪25日表示,欧盟国家于2007年7月就建立食品使用添加剂的认证制度达成决议,以在欧盟国家使用统一的标准,此项对食品添加剂的管理规定估计在2007年正式在欧盟国家中实施和在2010年起对所有进入欧盟国家市场的食品实施同一标准。根据此决议和将执行的标准,对已经在使用的300多项食品添加剂将要重新审定和确认其安全性。 安披拉迪25日表示,欧盟国家于2007年7月就建立食品添加剂的认证制度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欧盟相关部门将制定对食品添加剂管理的统一标准以在欧盟国家内推行,估计在2007年内此规定即可出台,并从2010年起对所有进入欧盟市场的食品实施。根据此项制度的精神,涉及在食品中添加的色素、调味和调节口感的添加剂都将受到更加严格的规定,随着此规定的出台,现时批准使用的300多项食品添加剂也将重新被审定的认证。因此,今后未经批准的新食品添加剂将禁止在食品加工过程中使用,而且婴儿食品中使用的添加剂也将受到更加严格的管理。——转自食品伙伴网

  • 【共享】-欧盟饮用水水质标准

    上传一份《欧盟饮用水水质标准》,不知道现在能不能用了,我的资料中心里还有美国、日本的标准。[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19109]欧盟饮用水水质标准[/url]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正式实施

    据了解,《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料》(GB7101-2015)于2016年11月13日正式实施。该标准代替了GB2759.2-2003《碳酸饮料卫生标准》、GB7101-2003《固体饮料卫生标准》、GB11673-2003《含乳饮料卫生标准》、GB16321-2003《乳酸菌饮料卫生标准》、GB16322-2003《植物蛋白饮料卫生标准》、GB19296-2003《茶饮料卫生标准》、GB19297-2003《果蔬汁饮料卫生标准》、GB19642-2005《可可粉固体饮料卫生标准》。据悉,本标准适用于饮料,不适用于包装饮用水。新标准与被替代的标准相比,对标准名称、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进行了修改。标准名称修改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料”。污染物、真菌毒素、农药残留、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均按照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基础标准执行,避免了标准间的矛盾。污染物限量按照GB2762执行,保留了铅和锡的限量要求,取消了总砷的限量要求;金属罐包装物中的锌、铜、铁容易向果蔬汁饮料中迁移从而影响食品安全,因此新标准保留了原《果蔬汁饮料卫生标准》对金属罐装果蔬汁饮料中上述三个指标总和的规定;杏仁中含有氢氰酸,对人体有害,大豆中含有天然抗营养因子,主要是蛋白酶抑制剂、皂素、红细胞凝结素等,易引起头晕,恶心、呕吐等胃肠道症状,因此新标准保留了原《植物蛋白饮料卫生标准》中关于氰化物和脲酶实验的要求;此外,新标准还删除了水分、蛋白质、脂肪等品质指标。微生物方面,菌落总数、大肠菌群以及致病菌全部采用三级采样的方式,并根据产品特点,对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酵母区别规定限量,大肠菌群的检测方法由原来的MPN计数法改为平板计数法。新标准还要求乳酸菌饮料产品标签应标明活菌(未杀菌)型或非活菌(杀菌)型,并要求标示活菌型的产品乳酸菌数应≥106CFU/g(mL)。另外,含有活菌型乳酸菌、需冷藏储存和运输的饮料产品应在标签上标识贮存和运输条件。

  • 关于偶氮芳香胺标准品的疑问?

    实验室买到一瓶1ml偶氮芳香胺混标,10ppm,含有23种芳香胺。我跟gb17592上面的24种比对了一下,发现少了3种物质,多出来2种物质:少的是2,4-二甲基苯胺;2,6-二甲基苯胺和2,4-二氨基苯甲醚。多出来的是cas号为90-41-5和87-60-5的两种芳香胺。请问这个能作为GB17592测试的标准品来使用吗?我是不是买错了,大家做偶氮的用的都是什么样的混标呢?

  • 【原创】欧洲药典标准品介绍

    欧洲药典标准品介绍可提供1900多个参考标准品欧洲药典个论规定并正式有效:化学物质、生物制品和对照图谱。新:可在线查阅参考标准品批号有效期说明(BVS)。这个工具便于用户保证上批标准品效期的可追踪性。新启用参考标准品清单也同时在线公布。 欧洲药典:质量和可靠性的保证EDQM实验室按EP个论规定方法选择和检查参考标准品批号及其制备, 其官方报告由欧洲药典委员会批准。网址:http://crs.edqm.eu/需注意,欧洲药典标准品由于已通过欧洲药品委员会认证,故标准品不随带证书(见《欧洲药典关于标准品证书的声明》),纯度和有效期见以下介绍。欧洲药典关于纯度和有效期的说明:关于有纯度:一般可作为100%使用,详见以下描述。TOPICS : 03- Ph.Eur. REFERENCE STANDARDS (CRS/BRP) / 01- General / 05. How can I find out the assay/content of a CRS? You can obtain it from our catalogue of reference standards, which is available at http://CRS.edqm.eu. If the content is not required to perform the test(s) described in the Ph.Eur. monograph (see also the FAQ about "What is the intended use of CRS/BRP?"), it is not indicated in the catalogue or on the label (or on the leaflet) and you cannot assume the content of a CRS to be 100% for a quantitative test.However, when an impurity reference standard is used in a related substances test for the control of impurity, if no assigned content is stated on the label, the purity of the reference standard, for the purpose of this estimation, is considered to be 100 per cent.关于有效期:TOPICS : 03- Ph.Eur. REFERENCE STANDARDS (CRS/BRP) / 01- General / 04. How do we find out the Expiry date of CRS/BRP? No expiry date is indicated as European Pharmacopoeia Reference Standards are monitored regularly. It is down to the user to demonstrate that the CRS/BRP used in an official Ph. Eur. test or assay was current at the time of use. The “information” column of the catalogue may indicate an official date on which the batch is no longer valid as a CRS/BRP. Therefore, it is recommended to purchase only a sufficient amount for immediate need and to use the products as soon as possible. Moreover, the stability of the contents of opened vials or ampoules cannot be guaranteed.[em0812]

  • 【转帖】我国重修乳品安全标准力避婴幼儿食品安全隐患

    中新网10月21日电 卫生部日前在其官方网站就乳品安全标准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中专门提出了婴儿配方食品安全标准。卫生部指出,要力图避免因监管手段缺失发生新的婴幼儿食品安全隐患。尽管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允许使用水解蛋白质或单体氨基酸防止过敏体质的婴儿对蛋白质过敏,但考虑到配套食品安全监管手段等现实问题,此次标准修订中持谨慎态度,力图避免因监管手段缺失发生新的婴幼儿食品安全隐患。乳清蛋白与酪蛋白比例规定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产品的乳的来源,征求意见稿对此进行了规定。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和多数国家将DHA和ARA作为可选择添加成分,设置了最高添加量。目前尚没有充分的科学依据来确定DHA和ARA的最低限量,欧盟0.2%最低限量也是标签声称的要求,中国现有标签标准已明确DHA和ARA的标示规定。征求意见稿同时规定了供人体内合成DHA和ARA的前体物质亚油酸、亚麻酸等脂肪酸规定。对于生产过程的环境控制问题,考虑到沙门氏菌、阪崎肠杆菌作为常见的致病菌对婴幼儿,尤其是6月龄以下婴儿条件致病性,标准征求意见稿做出相应规定。对于工艺参数及指标问题,考虑到不同的乳制品产品的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等方面差别很大,标准征求意见稿对与安全密切相关的关键控制点设置了具体的参数要求。从2008年12月开始,卫生部牵头,会同十部门开展乳品安全标准制修订工作。经过系统梳理,目前中国各种乳品质量安全相关的标准共160余项(含已发布和正在制订过程中)。通过分析标准存在的问题,开展与国际标准的对比研究,并结合中国生产和消费的国情,提出了新的乳品质量安全标准框架和目录。清理后的标准共三大类75项,分为产品标准17项、生产规范2项、检验方法标准56项。

  • 【转帖】欧盟修订食品中微生物标准

    [size=3][font=Times New Roman] 2010年4月29日,欧盟在官方公报上发布委员会条例(EU)No.365/2010,修订关于食品中微生物标准的委员会条例(EC)No.2073/2005。具体修订的内容如下: 将用于烹调的禽肉碎肉和预制成品、禽肉制品中沙门氏菌的最大限值改为25g阴性; 增加对6个月以下婴儿奶粉和膳食补充剂中阪崎肠杆菌的规定,制定其最大限值为10g阴性,分析方法的参考标准为ISO/TS 22964; 增加了食盐中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菌的相关规定; 将巴氏杀菌奶和其它巴氏杀菌液态奶制品中肠杆菌科的最大限值规定为10cfu/ml,分析方法参考标准ISO 21528-2。(EU)No.365/2010见:[url]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LexUriServ.do?uri=OJ:L:2010:107:0009:0011:EN:PDF[/url](EC)No.2073/2005见:[url]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LexUriServ.do?uri=OJ:L:2005:338:0001:0026:EN:PDF[/url][/font][/size]

  • 求助禁用偶氮染料检验标准品的采购

    大家好,进口的禁用偶氮染料检验标准品25种共计一万五千多元RMB,对于我们这样的小机构来讲成本过高,不知道这些标准品是否有国产便宜的,怎样能够尽量控制检测成本?请懂行的帮忙分析下,谢了!

  • 【简讯】闽茶出口再遇欧盟食品农残新标准

    2008年7月29日,欧盟新的食品中农药残留标准正式执行。由于欧盟是福建茶叶重要的出口市场,这意味着闽茶出口又面临新的绿色壁垒。 据了解,这次欧盟颁布的新标准涉及范围很广,有些还是针对我国农药使用情况而做出的调整。总体而言,我国茶叶中农药残留水平从2000年开始明显下降,2004年起残留水平基本稳定,没能持续下降,农残现状仍然不容乐观。 有关专家建议,鉴于我国茶园在封园时广泛使用石硫合剂,应对使用石硫合剂后硫元素的降解动态进行研究,明确其降解速度和残留情况;及时开展茶叶中硫素的普查,了解残留状况,从而指导石硫合剂的正确使用。对茶园中除草剂西玛津和植物性农药印楝素、鱼藤酮、除虫菊素的使用情况展开调查,以便有效应对。同时,严格按照茶叶进口国现行的标准选用农药,尽量选用标准比较宽松的农药,不使用国家禁用的农药品种。

  • 欧盟烟草制品指令(2014/40/EU)

    考欧盟Tobacco Product Directive 2014/40/EU(TPD)法规对电子烟产品的要求,对电子烟器具及烟油产品安全性方面的一些检验项目:一、电子烟成分检测:尼古丁 乙酰化合物(双乙烯) 羰基化合物(甲醛、乙醛、丙烯醛、丙酮、丙醛、巴豆醛、2-丁酮、丁醛) 亚硝胺(NNN、NNK、NAT、NAB) 重金属(铅、锑、镉、汞、砷、铬、铁、镍、铜)二、电子烟烟气测试:雾化量 尼古丁(释放量、释放稳定性) 羰基化合物(甲醛、乙醛、丙烯醛、丙酮、丙醛、巴豆醛、2-丁酮、丁醛) 乙酰化合物(双乙酰、2.3-戊二酮) 溶剂杂质(乙二醇、二甘醇、三甘醇) VOC(苯、甲苯、乙苯、异戊二烯、1.3-丁二烯、二甲苯、苯乙烯) 亚硝胺(NNN、NNK、NAT、NAB) 重金属(铅、锑、镉、汞、砷、铬、铁、镍、铜)三、烟液的包括常规测试项目,成分测试,安全性指标,微生物。四、电子烟烟气安全行测试:释放成分分析、乙偶姻、咖啡因、牛磺酸、薄荷醇、酚类化合物、苯并芘、氰化氢。五、电子烟烟具安全可靠性。电子烟环境抗老化测试电子烟配件综合测试电子烟静电放电抗干扰测试电子烟电池GB31241.EN62133等安全性测试有在做这项业务的实验室吗?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将于11月13日正式实施

    据了解,《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GB 7101-2015)将于 2016年11月13日正式实施。  该标准代替了GB2759.2-2003《碳酸饮料卫生标准》、GB7101-2003《固体饮料卫生标准》、GB11673-2003《含乳饮料卫生标准》、GB16321-2003《乳酸菌饮料卫生标准》、GB16322-2003《植物蛋白饮料卫生标准》、GB19296-2003《茶饮料卫生标准》、GB19297-2003《果、蔬汁饮料卫生标准》、GB19642-2005《可可粉固体饮料卫生标准》。  据悉,本标准适用于饮料,不适用于包装饮用水。新标准与被替代的标准相比,对标准名称、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进行了修改。  标准名称修改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污染物、真菌毒素、农药残留、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均按照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基础标准执行,避免了标准间的矛盾。  污染物限量按照GB2762执行,保留了铅和锡的限量要求,取消了总砷的限量要求;金属罐包装物中的锌、铜、铁容易向果蔬汁饮料中迁移从而影响食品安全,因此新标准保留了原《果、蔬汁饮料卫生标准》对金属罐装果蔬汁饮料中上述三个指标总和的规定;杏仁中含有氢氰酸,对人体有害,大豆中含有天然抗营养因子,主要是蛋白酶抑制剂、皂素、红细胞凝结素等,易引起头晕,恶心、呕吐等胃肠道症状,因此新标准保留了原《植物蛋白饮料卫生标准》中关于氰化物和脲酶实验的要求;此外,新标准还删除了水分、蛋白质、脂肪等品质指标。  微生物方面,菌落总数、大肠菌群以及致病菌全部采用三级采样的方式,并根据产品特点,对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酵母区别规定限量,大肠菌群的检测方法由原来的MPN计数法改为平板计数法。  新标准还要求乳酸菌饮料产品标签应标明活菌(未杀菌)型或非活菌(杀菌)型,并要求标示活菌型的产品乳酸菌数应≥106CFU/g(mL)。另外,含有活菌型乳酸菌、需冷藏储存和运输的饮料产品应在标签上标识贮存和运输条件。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19298-2014)问答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19298-2014)问答一、制定情况根据原卫生部《关于印发2010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清理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10〕106号),浙江省卫生监督所、中国饮料工业协会、国家饮用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舟山市卫生监督所等承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起草组工作。起草组分析了国内外包装饮用水相关标准及安全指标要求,在《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GB 19298-2003)及《瓶(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GB 17324-2003)的基础上,整合修订形成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该标准由国家卫生计生委于2014年12月24日批准发布,自2015年5月24日起实施,标准中对包装饮用水的标签标识要求(4.1和4.2)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二、关于标准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直接饮用的包装饮用水,即:密封于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相关规定的包装容器中,可供直接饮用的水,不适用于饮用天然矿泉水。天然矿泉水将另行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用天然矿泉水》(GB 8537)。三、关于原料要求包装饮用水的原料有两种主要来源:一是公共供水系统,二是非公共供水系统的水源。非公共供水系统的水源又可分为地表水和地下水。来自于公共供水系统的水源,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的要求。来自于非公共供水系统的水源,应分别符合GB 5749中对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卫生的要求,即:采用地表水为水源时应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的要求,采用地下水为水源时应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要求。这些非公共供水系统的源水经处理后,其水质应达到GB 5749的要求,再进入生产包装饮用水的后续加工工序。由于非公共供水系统的源水经处理后,pH值一般不会发生变化,食品加工用水可以参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或《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的pH值执行。  四、关于“添加食品添加剂用于调节口味”的标识规定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当添加使用硫酸镁、硫酸锌、氯化钙、氯化钾等食品添加剂用于调节口味时,需在产品名称的邻近位置标示“添加食品添加剂用于调节口味”等类似字样。对仅使用加工助剂(如氮气)的,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规定,可不标示加工助剂,也不需标识“添加食品添加剂用于调节口味”等类似字样。  五、关于包装饮用水的名称包装饮用水的名称应当真实、科学,不得以水以外的一种或若干种成分来命名包装饮用水。包装饮用水的标签标识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包装通则》(GB 7718)的规定,应清晰、醒目、持久,使消费者购买时易于辨认和识读。包装饮用水的产品名称不得标注“活化水”、“小分子团水”、“功能水”、“能量水”以及其他不科学的内容。六、关于微生物指标本标准保留了大肠菌群指标,新增了铜绿假单胞菌指标,不再保留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计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及志贺氏菌指标。菌落总数、霉菌、酵母属于卫生指示菌,一般情况下不会影响公众健康,而过度控制卫生指示菌和杀菌可能导致饮用水中溴酸盐含量升高,构成健康风险。目前,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国际食品微生物标准委员会(ICMSF)、国际瓶装水协会(IBWA)、美国、澳大利亚和欧盟等相关标准法规中,未对包装饮用水设立卫生指示菌指标。我委正在组织起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生产卫生规范》,将通过生产加工过程控制,加强对卫生指示菌的监测和管理。因此,本标准不再保留上述指标。依据饮用水检测结果和CAC、ICMSF及我国相关标准,本标准保留了大肠菌群指标,增加了条件致病菌——铜绿假单胞菌(又称绿脓杆菌)指标。由于国际上没有饮用水中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及志贺氏菌指标,且尚无充分科学依据,本标准不再保留。七、关于标签标识的实施本标准对包装饮用水的标签标识要求(4.1和4.2)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2016年1月1日以后生产的包装饮用水的标签标识应当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19298-2014)要求,在此以前生产的包装饮用水可以继续销售至保质期为止。八、关于桶装水的周转桶的标签自2016年1月1日起,桶装水周转桶的标签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对于将不符合本标准规定的产品名称直接注塑凸印或漆印在桶身上的周转桶,对名称进行更正(如通过桶口套标的方式)后允许使用至2016年12月31日,并在产品保质期内销售。相关链接:GB 19298-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

  • 【我们不一YOUNG】果蔬制品控制的欧盟和部分国家标准

    [b][font=微软雅黑][color=#05073b][back=#fdfdfe]欧盟和部分国家标准[/back][/color][/font][/b][font=微软雅黑][color=#05073b][back=#fdfdfe]1、出口欧盟限值标准:[/back][/color][/font][b][font=微软雅黑][color=#05073b][back=#fdfdfe]EC 1441欧盟微生物限量标准[/back][/color][/font][/b][font=微软雅黑][color=#05073b][back=#fdfdfe]对于预切果蔬,未经巴氏杀菌的果蔬汁,[/back][/color][/font][b][font=微软雅黑][color=#05073b][back=#fdfdfe]主要的限值集中在大肠杆菌,接收值是100cfu/g,拒绝值是1000cfu/g,同一批产品取样5个样品,最多允许有2个样品结果大于100cfu/g,但是小于1000cfu/g[/back][/color][/font][/b][font=微软雅黑][color=#05073b][back=#fdfdfe]2、[b]针对于我国致病菌限量规定,即食果蔬制品,沙门氏菌不得检出,单增李斯特菌不得检出,致泻大肠埃希氏菌不得检出。[/b][/back][/color][/font][font=微软雅黑][color=#05073b][back=#fdfdfe]3、[b]果蔬汁饮料限值标准 行标[/b][/back][/color][/font][font=微软雅黑][color=#05073b][back=#fdfdfe]对于果蔬汁菌落总数行标要求是≤100cfu/g,大肠菌群不得检出,霉菌和酵母菌≤20cfu/g,沙门氏菌不得检出,金葡按照三级采样方案,5个样品中最多有一个样品结果大于100cfu/g,小于1000cfu/g;(转载自食品微生物工程师)[/back][/color][/font]

  • 【转帖】转帖]欧盟提高塑料类食品接触材料安全标准

    转帖-欧盟提高塑料类食品接触材料安全标准來源:WTO檢驗檢疫局 時間:2011-02-23近日,欧盟发布2011/8/EU号法令,禁止化学物质——双酚A(BPA)被用于生产婴儿奶瓶。同时,要求所有塑料类食品接触材料中,BPA允许迁移量不得高于0.6mg/kg。据了解, BPA因具有可提高产品透明度的特性而被广泛用于加工生产塑料制品。一些动物实验表明BPA会引起大脑生物化学物质改变,影响人体免疫系统,以及提高乳腺肿瘤感病几率。目前,加拿大、美国与澳大利亚已先后禁止儿童用品中使用双酚A。丹麦和法国是推动欧盟出台上述法规的积极倡导者,并已成为欧洲最早禁用双酚A奶瓶的国家。我国在食品接触材料安全监管方面,并没有针对该种化学物质提出限定要求。

  • 【资料】如何购买欧洲药典标准品?

    如何购买欧洲药典标准品?[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106895]如何购买欧洲药典标准品?[/url]

  • 欧盟修改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条件和标准

    近日,欧委会制定委员会法规草案,修改欧洲议会及理事会有关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条件和标准的第EC 1333/2008号法规附件II(欧共体批准用于食品的食品添加剂清单及使用条件)。为保证欧盟消费者铝允许周摄入量达到正常水平,建议将铝允许周摄入量(EFSA)降低到1mg/公斤体重/周。你认为欧盟的标准会不会对中国产生影响?

  • 【转帖】12月1日起运动饮料、塑料一次性餐饮具通用技术要求等食品标准正式实施多项标准加固食品安全网

    12月1日起,多项与食品质量直接相关的国家标准将正式实施,其中既有《运动饮料》等涉及具体食品的产品标准,也有《婴幼儿配方粉企业良好生产规范》等涉及企业质量安全管理的生产标准,更有《保健食品中大豆异黄酮的测定方法 高效液相色谱法》等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检测标准,还有《食品用塑料自粘保鲜膜》这样的包装标准和《塑料一次性餐饮具通用技术要求》这样的通用标准,它们将一起进入我国食品安全规范的大家庭,为食品安全保驾护航。 标准对兴奋剂等方面要求更严,运动饮料严禁添加世界反兴奋剂机构最新版规定的禁用物质。更新后的《运动饮料》将运动饮料定义为:“营养素及其含量能适应运动或体力活动人群的生理特点,能为机体补充水分、电解质和能量,可被迅速吸收的饮料”,首次强调运动饮料被机体迅速吸收的特点。 同时,新国标还取消了产品分类、对净含量的要求和“国际奥委会禁用物质”的附录。在理化指标上,放宽了钠和钾含量的范围,删除了抗坏血酸、硫胺素及其衍生物、核黄素及其衍生物、钙、镁等指标。同时,细化了卫生指标,要求铅含量≤0.3毫克/升;砷≤0.2毫克/升;每毫升样品中含有的菌落总数≤30000;不得检出致病菌。此前,我国尚未有一次性塑料餐具的国家标准,而是由每个企业制定企业标准,一次性塑料饭盒等不可降解餐具长期无标准可依,虽未明文禁止,却始终没有合法身份。12月1日起施行的国标《塑料一次性餐饮具通用技术要求》将彻底结束这一现状,长期不被认可的一次性塑料饭盒等不可降解餐具将有合法地位。 除此之外,标准还对一次性餐饮具的范围进行了明确的界定:是指预期用餐或类似用途的器具,包括一次性使用的餐盒、盘、碟、刀、叉、勺、筷子、碗、杯、罐、壶、吸管等,但不包括无预期用餐目的或类似用途的食品包装物,如生鲜食品托盘、酸奶杯、果冻杯等。同时,对餐饮具的耐热水性能、耐热油性能、漏水性能、负重性能以及微波炉耐温性能等,都作了具体的规定。 从12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国标《食品用塑料自粘保鲜膜》增加了对原料的技术要求,对于使用的树脂要求必须为“食品级”原料。而且,可用于包装食品的保鲜膜将标示“食品用”字样,并将标示出“不能接触带油脂食品”、“不得微波炉加热”、“不得高温使用”等警示性语言。 对于我国的广大婴幼儿配方企业来说,从12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国家标准《婴幼儿配方粉企业良好生产规范》,为其如何生产质量安全可靠的婴幼儿配方奶粉设定了“规矩”。该标准规定了婴幼儿配方生产企业在原材料采购、产品加工、包装及贮运等过程中,有关人员、建筑、设施、设备的设置,以及卫生、生产过程、产品品质等管理应达到的条件和要求,以确保提供安全、可靠、健康的产品。 以原材料为例,标准从原材料的采购与处理、原材料的卫生与质量管理等方面都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如标准规定,原料购进后对来源、规格、包装情况进行初步检查,按验收制度的规定填写入库账、卡,入库后应向质检部门申请取样检验。外包装有破损的原料应单独存放并有标示,在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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