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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丹醚标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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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丹醚标准品相关的资讯

  • 月饼硫残留是公开秘密 国家标准无相关限制
    “今年油、面粉、糖和做馅用的各种原料价格上涨,月饼主要生产企业整体市场零售价随之上涨10%,然而市场上仍有相当一部分小的月饼厂家借机大打价格战,为了缩减制作成本,月饼馅料二氧化硫残留有可能发展成产业内的一场'三聚氰胺危机’。”日前,华南月饼制造业资深人士卢超明(化名)告诉本报记者。记者4日在广州某大超市看到,店内至少销售20款月饼,价格参差不齐,以一盒四个普通装双黄白莲蓉月饼为例,最低不到30元一盒,而最高超过200元一盒。卢超明称,国内月饼市场容量达200亿元,而前十名的大企业只占约10%的市场份额,中小品牌众多以及巨大的市场空间给行业的质量监控提高了难度。   原材料价格上涨月饼普涨   “受农副产品市场价格影响,今年生产月饼的主要原材料成本与去年同比大幅上涨,如莲子价格约为4.8万元/吨,同比上涨165% 五仁类原材料同比上涨40%-60% 糖约为5500元/吨,同比上涨30% 花生油约为1.7万元/吨,同比上涨50% 面粉约为5000元/吨,同比上涨15%。”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吴家威告诉本报记者,广州酒家今年中秋月饼原材料成本平均升幅高达30%。由于主要原材料成本大幅上涨,记者发现去年广式月饼主要品牌月饼系列的价格不超过百元的月饼占到六七成,但是今年预计单价超过或接近百元左右的品种占月饼总销量的70%。“从1994年开始,安琪月饼只提过一次价,今年是第二次。”深圳市场月饼龙头老大深圳安琪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梁球胜告诉本报记者,今年安琪双黄白莲蓉月饼每盒零售价从原来的108元提高10元,标价118元,产品平均增幅在10%左右。   从制定国内月饼国家标准,到生产企业强制Q S认证,国内月饼市场近年得到较大程度的规范,然而国内月饼市场容量达200亿元,而前十名大企业只占约10%的市场份额。“国内目前月饼的生产巨头有上海杏花楼、广州酒家、深圳安琪、北京稻香村、北京好利来和东莞华美等大品牌,销售额最大的杏花楼不过3亿元左右,广州酒家约2.5亿元,深圳安琪约2亿元,排名前十位的生产企业的市场销售总额接近20亿元,只占200亿的市场整体容量的10%份额。”华南月饼制造业资深人士卢超明(化名)告诉本报记者。   以劣充好,食品安全隐患上升   依据国家月饼标准,包括以莲子为主要原料加工成馅的月饼,除油、糖外的馅料原料中,莲子含量应不低于60%,然而由于今年莲蓉价格大涨,不少企业以“薯粉”冒充莲蓉。然而化学物在月饼中的残留,造成的质量影响更大。“月饼制作过程中不少企业为图价格优势,使用硫化糖,该类糖含有一定的二氧化硫残留,并容易带入月饼馅料中。除此外,莲蓉的制作过程中,为令莲子漂白,行内普遍用食用碱水,但是有不法商家为加快进程,用一种含有二氧化硫的化学物,这无疑增加了莲子硫残留风险。”卢超明称。当前关于月饼的国家标准中,并没有针对硫残留含量限制的相关条款,而月饼的硫残留已成为行业公开的秘密。   乳业三聚氰胺危机令乳业巨头掀起奶源基地兴建热潮,苏丹红风波令食品行业加强对色素的监管,而月饼行业的安全隐患却鲜为人知。“广式月饼的主要原料有莲子、蛋黄、面粉、糖、油等,其中又属莲子和蛋黄最关键。”安琪董事长梁球胜告诉记者。为把控莲蓉的品质监控,今年安琪在湖北仙桃建立逾万亩湘莲种植基地,并与武汉大学开展无公害莲业科研合作,该项合作被列为“十一五”国家支撑计划重大项目。而在湖北仙桃沙湖,安琪也建立了非饲料养殖的养鸭基地。“苏丹红事件后,使用工业色素'上色’的投机行为少了,但市场上不少表面看上去颜色鲜亮的咸蛋黄,其实养殖过程中鸭农仍然喂饲了可食用的胡萝卜素。相比之下富含天然胡萝卜素的麦黄角草是沙湖的特产,以该草料喂养的鸭子所产咸蛋,出油、起沙和色泽都是最出色的。该莲子和养鸭基地一年可以为安琪提供充足的莲蓉和咸蛋黄,这标志着安琪正突破当前月饼产业收购莲子中间存在原料多重购销环节的模式,从莲子种植、莲业研发、莲蓉制作,到月饼产销,开创月饼全产业链时代。”梁球胜称。
  • 担心农残标准不合格?甲胺磷、甲基对硫磷等高毒农残标准现状
    目前我国农产品农药残留现状,可以用三句话来概括,即近年不断好转,总体现状较好,但仍存在隐患。具体来说,一是全国每年3-5次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显示逐年好转和大为改善的结果,不仅表现于农药残留超标率逐年持续下降,已从十年前的超过50%到目前的10%以下;而且表现在残留检出值也是明显降低,十年前检出超过1 mg/kg农药残留量的蔬菜数量较多,但现已很少见,仅偶有检出超过1 mg/kg的。二是目前农产品农药残留监测合格率总体较高,如稻米和水果高达98%以上,蔬菜和茶叶也达95%以上。 三是目前农药残留状况尚不稳定,仍然存在着一些风险隐患,如南方地区或其他地区的夏季由于病虫害发生重、农药使用量大、易造成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又如在设施反季节栽培情况下由于农药用量大并且不易降解、也易引起农药残留超标,还有随着国内外残留限量标准的提高或监测农药种类的增加、原来不超标的农产品变成了超标;特别是由于我国农业生产的产业规模太小,有众多千家万户的农民分散生产和经营,加上生产技术较为落后,基地准出和市场准入难以真正做到,造成监管更加困难。 同时,人们往往喜欢比较我国与欧美发达国家的标准。在农药残留标准数量方面,由于欧美农药管理历史长,我国农药残留的标准数量相对还比较少,因此,加快制定和完善农药残留标准是十分重要的工作。但有一点要明白,在标准的水平方面,很难比较各国残留标准的高低。从技术层面讲,各国的农业生产、农药使用情况和食物结构等不同,因此,残留标准会存在一定差异。从管理层面讲,尽管制定残留标准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确保食品安全,但现在各国越来越将农药残留作为农产品国际贸易的技术壁垒,必要时进而用作政治筹码。各国农药残留标准差异还受以下几个因素的影响。一是对于本国不生产不使用的农药,往往制定最严格的标准,而本国使用的农药特别是在出口农产品上使用的农药,残留标准在安全范围内尽可能松。如美国、欧盟和日本对本国没有登记使用的农药按照一律限量标准(即0.01~0.05mg/kg)执行,而这个浓度许多发展中国家的仪器都难以检测;但是在本国登记使用的农药,即使农药毒性高,其标准却松。如美国规定高毒农药甲胺磷在芹菜上的标准为1mg/kg,花椰菜上为0.5mg/kg,日本规定芹菜上为5mg/kg,花椰菜上为1mg/kg。 二是本国没有或主要依靠进口的作物上的标准严。如氯虫苯甲酰胺是个新杀虫剂,欧盟在葡萄上的标准为1mg/kg,而在大米等粮谷上却为0.01mg/kg,茶叶上为0.02mg/kg,按理葡萄可鲜食,标准应该更高,但葡萄是欧洲的优势作物,因此制定的标准松;再如常用的杀菌剂百菌清,欧盟在直接食用的苹果、梨上标准为1mg/kg,而在大米等粮谷上却为0.01mg/kg,在茶叶上为0.1mg/kg。 三是同一作物,各国标准也不同,如安全性不很高的杀菌剂克菌丹在稻谷中的残留标准,日本是5mg/kg,欧盟为0.02mg/kg,相差100倍;又如高毒农药甲基对硫磷,日本为1mg/kg,欧盟为0.02mg/kg,相差50倍。 为了协调和统一残留标准,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负责制定农药残留国际标准,但即使有国际残留标准,大部分发达国家都执行自己的本国标准,而绝大部分发展中国家因为制定残留标准能力弱,往往只能执行国际标准。 我国是国际食品法典农药残留标准委员会的主席国,因此,我国的农药残留标准尽可能与国际食品法典标准(而不是欧美日标准)接轨,有的标准比发达国家低,但有的标准比发达国家高。 如新农药甲氧虫酰肼我国在甘蓝中的标准为2mg/kg,而美国和日本的为7mg/kg;马拉 硫磷是老农药,我国在柑橘、苹果、菜豆中的标准为2mg/kg,在糙米中为1mg/kg,在萝卜中为0.5mg/kg,均严于美国8mg/kg的标准;嗪草酮在大豆中标准为0.05mg/kg,而美国的为0.3mg/kg、欧盟和日本为0.1mg/kg的标准;常用杀菌剂噻菌灵我国在蘑菇中的标准为5mg/kg,美国为40mg/kg、欧盟10mg/kg、日本60mg/kg,分别比他们严格8、2、和12倍。 我国制定农药残留标准主要考虑安全,很少涉及贸易保护问题。由此可知,不管各国残留标准水平是否存在差异,残留标准都是根据安全风险评价而制定的,只要符合残留标准,农产品是安全的,不能用别国的标准来判断是否存在安全,不能用一国标准否定别国的标准,这缺乏科学性。因为农药残留标准是不仅仅根据安全风险评估结果来制定,也综合考虑产业发展、国际贸易等各方面因素。 如果不能确定或者过分担心农药残留标准不合格,还可以自行进行检测。 BePure专注于标准物质的研发和生产已有20多年,对于农药残留检测有着丰富的经验,满足国内检测实验室在农残领域的要求。配套的营运中心和售前售后团队保证产品品质和服务可靠快速。现在是很多政府实验室、制药企业、第三方机构和科研单位“指定供应商”。
  • 百灵威农药残留标准品助您鉴别毒茶
    我g作为茶叶生产、消费和输出的大g,有着悠久的茶文化,但是茶叶中农药残留c标却时刻威胁茶文化的传承和人们的身体健康。研究表明,饮用农残c标茶叶,可致癌、损害生育能力和胎儿发育,甚至损害人的神经系统和遗传基因。y边是农残c标质量堪忧的茶叶,y边是浑然不觉、盲目饮用消费,茶叶是否正悄悄成为&ldquo 荼叶&rdquo &mdash &mdash 荼毒生灵之叶?百灵威提供与g家检测标准相符合的农残标准品,帮助各质检单位及时发现有害茶叶,以保障大家饮茶安全与身体健康。 百灵威大型标准品库产品系列涉及农药、石化、环境、食品、无机、烟草等多个l域。所有化学对照品都达到或c过美g化学会z新的分析试剂标准。所有分析标准品都符合ISO34以及ISO 17025认证,并可溯源到NIST、BAM或IRMM等g立计量科学研究院,可满足z高质量控制体系要求。每份标准样品均附带原批次质检报告和材料安全数据卡,并且可以为用户提供专业标准品的定制服务。 ■ 茶叶中常检农残标准品 产品编号 产品名称 包装 目录价 P-445N 联苯菊酯 Bifenthrin 10 mg ¥590 P-595N 噻嗪酮 Buprofezin 10 mg ¥450 P-577N 杀螟丹 Cartap 10 mg ¥730 P-447N 苯醚甲环唑 Difenoconazole 10 mg ¥309 P-377N 除虫脲 Diflubenzuron 10 mg ¥169 P-091N &alpha -硫丹 Endosulfan I 10 mg ¥309 P-092N &beta -硫丹 Endosulfan II 10 mg ¥309 P-015N 草甘膦 Glyphosate 10 mg ¥169 P-057N 三氯杀螨醇 Kelthane 10 mg ¥309 P-032S 灭多威 Methomyl 1 mg/mL in MeOH 1 mL ¥518 ■ 其他相关分析耗材产品 产品编号 产品名称 包装 目录价 116481 甲醇, 99.9% [HPLC/ACS] 4 L ¥180 134752 乙腈, 99.9% [HPLC/ACS] 4 L ¥400 187553 水 [HPLC] 4 L ¥375 S02302 J&K C18柱(250 mm× 4.6 mm, 5 &mu m) 1 支 ¥2,800 S010125-3002 AB-1气相柱, 30 m × 0.25 mm × 0.25 &mu m 1 支 ¥3,960 ZTLMGL-4.1 针筒式滤膜过滤器 Ф13 0.2 &mu m(有机) 100 片/包 ¥150 WKLM-3 微孔滤膜 Ф50 0.45 &mu m(水相) 100 片/包 ¥380 901275 J&K瓶口分配器(5.0-50.0 mL) 1 支 ¥2,000 958945 J&K单道手动可调移液器(100-1000 &mu L) 1 支 ¥340 928429 J&K磁力搅拌器(数显、加热、不锈钢) 1 台 ¥3,112 5182-0553 螺纹透明样品瓶(蓝色螺纹盖,PTFE红色硅橡隔垫) 100 个/包¥527 5182-0728 聚丙烯螺纹瓶盖(无隔垫) 100 个/包 ¥109 5183-4759 高j绿色隔垫(带预穿孔) 50 个/包 ¥699 CER-001-1 1.5 mL标准毛细储存瓶 1 个 ¥240 以上价格仅供参考,详情请致电400-666-7788!
  • 中国食品药品企业质量安全促进会关于《口服胶原蛋白生物利用度的评价方法》、《化妆品用原料 麦角硫因》两项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及专家:由广西神冠胶原生物集团有限公司提出,中国保健协会食物营养与安全专业委员会、中国海洋大学等单位参与起草的《口服胶原蛋白生物利用度的评价方法》团体标准;由世卫国华(北京)医疗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提出,上海麦角硫因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默沃智造(上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等单位参与起草的《化妆品用原料 麦角硫因》团体标准,在汇总了标准起草工作组成员单位及有关企业和专家意见的前提下,现已完成征求意见稿,为保证该团标的科学性、实用性及可操作性,现公开征求意见。请各有关单位及专家认真审阅标准文本,对标准的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1、附件3)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将征求意见反馈表(详见附件5)于2023年04月11日前以信函或邮件的形式反馈至联系人,逾期未反馈意见的单位及个人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冯斯雯联系方式:010-62484982邮箱:FDSA@fdsa.org.cn 附件1:《口服胶原蛋白生物利用度的评价方法》征求意见稿附件2:《口服胶原蛋白生物利用度的评价方法》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附件3:《化妆品用原料 麦角硫因》征求意见稿附件4:《化妆品用原料 麦角硫因》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附件5: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 中国食品药品企业质量安全促进会2023年3月7日关于《口服胶原蛋白生物利用度的评价方法》、《化妆品用原料 麦角硫因》两项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的函.pdf附件1:《口服胶原蛋白生物利用度的评价方法》征求意见稿.docx附件2:《口服胶原蛋白生物利用度的评价方法》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docx附件3:《化妆品用原料 麦角硫因》征求意见稿.doc附件4:《化妆品用原料 麦角硫因》编制说明.docx附件5: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docx
  • 日本修订农药化学品残留限量标准
    2009年4月1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了修订食品卫生法项下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准和规范(修订农化物残留标准)。拟定了氯虫酰胺(Chlorantraniliprole)、氰氟虫腙(metaflumizone)、甲基碘(methyl iodide)及巴龙霉素(Paromomycin)的最大残留限量(MRLs) 。   涉及的产品有肉及可食用内脏、鱼及甲壳类动物、乳品、可食用植物及某些根茎和块茎植物、可食用水果及坚果, 柑橘与/瓜皮、茶、粮谷、油果、杂谷、种子和果实。
  • 韩国发布蛋制品微生物标准
    近日,韩国发布G/SPS/N/KOR/351号通报,将蛋加工品中未杀菌产品的共同标准及规格与Codex等国际标准进行接轨,以此强化相关产品的卫生管理。此次通报对输韩蛋制品的微生物指标作出了更加严格的规定,因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出口生产企业需留意具体更新事项。   韩国发布的此份通报中,主要修订内容为蛋制品微生物的标准,涉及细菌总数、大肠菌群及沙门氏菌,具体内容如下:第一,对蛋加工品的细菌总数标准进行了修改,将杀菌产品的菌落总数限定在10000cfu/g(每克菌落形成单位)以下,而未杀菌产品定为500000cfu/g以下,而原先的标准并未规定未杀菌产品的限量 第二,将杀菌产品的大肠菌群的标准规定为10MPN/g(每克最可能菌落数)以下,而未杀菌产品则必须为100MPN/g以下 第三,沙门氏菌的标准由现行的阴性(限于杀菌产品或皮蛋)修改为全部产品必须为阴性 第四,在蛋加工品的标准及规格中,将未杀菌液卵破卵后保存48小时以上时必须为0℃以下保管的条款修改为未杀菌液卵破卵超过48小时后不可保存。   目前,在中韩双边贸易稳定快速发展的驱动下,中国输往韩国的出口量也逐年递增。特别是对于宁波地区来说,韩国是食品出口的主要国家之一。据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统计,2009年度内,宁波地区输往韩国的食品总计1771批次,货值1.07亿美元。此外,据统计,2009年度内,共计有3批输韩食品因为微生物指标超标而导致未能出口,这3批未出口食品均被检出大肠菌群超标,而本次韩国方面的通报正是针对输韩食品的微生物检测方面。因此,如果相关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不注意对微生物指标的控制,那么今后出口产品一旦被韩国方面检出超标后通报,就会造成出口退货的不良影响,这将会极大损害中国制造在国际贸易中的形象及地位。   鉴于此,检验检疫部门建议:首先,相关输韩食品生产企业要积极关注此次微生物标准更新的最新动态,提前按输韩的蛋制品标准进行生产自查,进而避免为输韩贸易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乃至经济损失 第二,面对各进口国不断修订完善各类标准规定的环境,企业可与当地检验检疫部门密切合作,由检验检疫部门的专家对企业进行相关的国内外最新标准培训,以增强应对各种新规定的能力。
  • 高度的食品安全标准—丹麦食品产品及技术走向世界的金钥匙
    ----&ldquo 第二届中丹食品安全大会&rdquo 侧记 4月22日, 中国国家质检总局与丹麦王国驻华使馆在北京成功地举办了&ldquo 第二届中丹食品安全大会&rdquo . 参加大会的代表来自国内有关的各个部门, 以及丹麦粮农及渔业部的代表团, 丹麦企业驻华机构等. 丹麦粮农及渔业部大臣伊娃&bull 克杰&bull 汉森女士(H.E. Ms. Eva Kjer Hansen)应邀出席了此次会议并作讲话. 此次会议的宗旨在于加强两国在食品安全领域的交流与技术合作,促进两国双边进出口食品贸易的健康发展. 无论是在上午的大会还是下午的专题讨论会上, 丹麦政府代表团以及商业机构关于食品安全的发言都引起了中方参会者极大的兴趣. 人们都迫切地想了解丹麦是如何管理食品安全的, 对于食品安全的重视在丹麦食品产品和技术跻身国际市场的过程中又起到了怎样的作用. 丹麦是一个以农业生产为主的国家, 可耕地面积占国土总面积的63%. 农牧业一直是丹麦出口创汇的支柱产业. 丹麦农业科技水平和生产效率居世界前列, 农牧业产品的三分之二供出口。 在丹麦的畜牧业中, 养猪占的比重最大. 令丹麦人自豪的是, 丹麦是世界上人均产猪肉最多的国家, 在世界上被公认为&ldquo 养猪王国&rdquo . 2004年, 丹麦的猪肉出口量占世界猪肉出口总量的12%, 居世界第一位. 丹麦的乳制品更是以档次高、品质优良而闻名于世. 这次参会的阿拉集团(Arla)主要生产婴儿奶粉和配方奶粉,在北京、上海等地都有分公司. 该公司的乳品主业名列全球第二位、欧洲第一位, 技术力量雄厚,尤其是配方奶粉技术处于全球领先地位. 2006年, 该公司还与国内乳业著名企业蒙牛合作,成立合资企业, 生产以婴幼儿奶粉为主的高档配方奶粉. 在食品生产和加工领域, 丹麦的技术和设备不仅历史悠久, 先进可靠, 而且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广泛地应用. 有的可能不为普通人所熟知, 如: 致力于益生菌研究的科汉森公司(Chr. Hansen), 酶制剂及微生物领域的世界先导者&mdash 诺维信公司(Novozymes), 为食品和医药等行业提供检测仪器的佼佼者&mdash 福斯公司(FOSS) 还有的是早已为中国及世界各地消费者所欢迎的知名品牌, 如: 嘉士伯啤酒, 等等. 丹麦的产品和技术遍步世界各地, 并且受到当地消费者和用户的欢迎和追捧, 这其中的原因自然是多方面的, 诸如: 贸易格局、 政策、体制、科技、教育、法律等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但从参会代表的发言中, 人们强烈地感受到, 高度的食品安全标准以及一套科学、严格的食品质量安全保证体系是众多丹麦产品及技术能够长期畅销世界的共同特点和先决条件. 养猪业在丹麦就是这样一个十分典型的例子. 丹麦的猪肉生产行业实行了一系列肉制品加工的质量保证措施, 达到了世界上最高级的卫生标准. 在屠宰场,所有生猪必须经过由政府雇佣的兽医的严格检查后方能屠宰. 这些检疫人有权独立行使监督检查职能, 一旦发现问题, 就立即建议采取及时的改进措施,情况严重的,可要求关闭工厂. 所有拉运生猪的运输车辆都是专用车,而且每次运输后要清洗、消毒, 避免交叉感染. 根据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计划, 丹麦在生猪品种改良和疫病防控方面作出了巨大的努力,取得了一系列的成就. 丹麦始终拥有世界一流的猪种. 通过多年的努力, 丹麦基本消灭了各种危害猪健康的传染性疾病, 保证了猪群的健康. 当前猪肉的沙门氏菌检出率最低为1%, 世界上目前只有丹麦和瑞典能达到这一水平. 欧洲各地以前发生的食品卫生事件从未波及到丹麦, 其关键原因在于丹麦拥有健全的保障食品安全的法制和有效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短短一天的交流大会很快就过去了, 但丹麦人对于食品安全的重视以及高度的食品安全在丹麦食品和技术出口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却给参会的人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完)
  •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发布
    近日,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2)新国标出台,自2013年3月1日起实施。下面是具体内容: 2012年 第22号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现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2),自2013年3月1日起实施。   下列标准自2013年3月1日起废止: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05)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05)第1号修改单   《粮食卫生标准》(GB2715-2005)中的4.3.3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食品中百菌清等12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5193-2010)   《食品中百草枯等54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6130-2010)   《食品中阿维菌素等85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8260-2011)。   特此公告。   附件: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2012年11月16日
  • 24种偶氮染料混标 标准品 大促销
    货号:CYCT-LA18000376AL 名称:24种偶氮染料混标 标准品 品牌:Dr 批号:批号90331AL 有效期到2010.4.16 浓度:各10 ng/ul于乙腈,1ml 数量:2瓶 价格:600/瓶 应用范围:适用于纺织品、皮革中偶氮染料的检测。 数量有限,预购从速。 联系方式:021-54890099 顾君 成分: 1 对氨基偶氮苯 4-Aminoazobenzene [60-09-3] 24-氨基联苯 4-Aminobiphenyl [92-67-1] 3 邻氨基偶氮甲苯 4-Amino-2',3-dimethylazobenzene[97-56-3] 4 2-萘胺 2-Aminonaphthalene [91-59-8] 5 2-氨基-4-硝基甲苯 2-Amino-4-nitrotoluene [99-55-8] 6 4,4-二氨基联苯醚 4-Aminophenylether (4,4'-Oxydianiline) [101-80-4] 7 4,4-二氨基二苯硫醚 4-Aminophenylthioether [139-65-1] 8 邻甲氧基苯胺2-Anisidine (2-Methoxyaniline) [90-04-0] 9 联苯胺 4,4&rsquo -Benzidine [92-87-5] 10 4,4'-二氨基二苯基甲烷 Bis-(4-aminophenyl)methane [101-77-9] 11 对氯苯胺 4-Chloroaniline [106-47-8] 12 4-氯邻甲苯胺 4-Chloro-2-methylaniline [95-69-2] 13 3,3'-二甲基-4,4'-二氨基二苯基甲烷 4,4'-Diamino-3,3'-dimethyldiphenyl methane [838-88-0]14 2,4-二氨基甲苯 2,4-Diaminotoluene [95-80-7] 15 3,3'-二氯联苯胺 3,3'-Dichlorobenzidine [91-94-1]16 3,3'-二甲氧基联苯胺 3,3'-Dimethoxybenzidine [119-90-4] 17 3,3'-二甲基联苯胺 3,3&rsquo -Dimethylbenzidine (o-Tolidine) [119-93-7] 18 2-甲氧基-5-甲基苯胺 2-Methoxy-5-methylaniline (Cresidine) [120-71-8] 19 4-甲氧基-1,3-苯二胺/2,4-二氨基苯甲醚 4-Methoxy-1,3-phenylenediamine [615-05-4] 20 4,4'-二氨基-3,3'-二氯二苯甲烷 4,4&rsquo -Methylene-bis(2-chloroaniline) [101-14-4] 21 o-甲苯胺 o-Toluidine [95-53-4] 22 2,4,5-三甲基苯胺 2,4,5-Trimethylaniline [137-17-7] 23 2,4-二甲基苯胺 2,4-Dimethylaniline (2,4-Xylidine)[95-68-1] 24 2,6-二甲基苯胺 2,6-Dimethylaniline (2,6-Xylidine) [87-62-7]
  • 2024年8月份有241份标准将实施 ——多项食品安全标准密集发布为食品保驾护航
    2024年8月份有241份标准将实施——多项食品安全标准密集发布为食品保驾护航随着8月的到来,一批新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开始实施,涵盖了多个领域,包括农林牧渔食品、环境保护、医药卫生、石油天然气、冶金矿产、化工塑料、轻工纺织、电力半导体、机械车辆等多个领域。这些新标准的实施将进一步推动相关行业的规范化发展,提升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其中,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占据相当大的比重,涵盖了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微生物检验等多个方面。环境保护领域的标准聚焦于土地复垦、生态修复、碳循环监测等热点话题。医药卫生方面发布了包括车辆驾驶人员血液酒精含量阈值在内的重要准。此外,本次发布的标准还包括多项与新兴技术相关的内容,如柔性显示器件、纳米材料、燃料电池电动汽车等。值得注意的是绿色制造、数字化治理等领域也有多项标准出台,反映了当前产业发展的趋势。另外还有大量的计量检定规程实施,这为仪器校准提供了依据。这些新标准的实施将对相关行业的规范化发展和技术进步起到重要推动作用,有利于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体2024年8月份主要新实施的标准如下:需要相关标准的,点击链接即可下载收藏↓校准规范标准(33份)JJF 633-2024气体容积式流量计 JJF 738-2024出租汽车计价器检定装置 JJF 959-2024光时域反射计 JJF 976-2024透射式烟度计 JJF 1029-2024电子探针定量分析用标准物质研制(生产)技术要求 JJF 1184-2024热电偶检定炉温度场测试技术规范 JJF 2091-2024X、γ辐射个人剂量当量 Hp(10)监测仪型 式评价 大纲 JJF 2092-2024射频与微波衰减器校准规范 JJF 2093-2024高加速寿命和应力筛选试验 系统校准规范 JJF 2094-2024行星式 水泥胶砂搅拌机 校准规范 JJF 2095-2024压力数据采集仪校准规范 JJF 2096-2024软包装件密封性试验仪 校准规范 JJF 2097-2024骨导助听器电声特性校准规范JJF 2098-2024高声强定向声源测试技术规范JJF 2099-2024光学接触角测量仪校准规范 JJF 2100-2024色温表校准规范 JJF 2101-2024血液辐照仪校准规范 JJF 2102-2024X 射线安全检查计算机断层成像装置(CT)校准规范 JJF 2103-2024原子时 标标准 技术要求 JJF 2104-2024海水溶解氧测量仪校准规范 JJF 2105-2024海水温盐测量仪校准规范 JJF 2106-2024基于导航卫星的陆地定向系统校准规范 JJF 2107-2024OIML 证书指定实验室通用规则 JJF 2108-2024OIML 证书试验附加要求 OIML R46(有功电能表) JJF 2109-2024标准物质定值技术要求 有机同位素稀释质谱法 JJF 2110-2024稳定同位素标准物质研制 (生产)技术要求 JJG 633-2024气体容积式流量计检定规程 JJG 643-2024标准表法流量标准装置检定规程 JJG 738-2024出租汽车计价器检定装置 检定规程 JJG 959-2024光时域反射计检定规程 JJG 976-2024透射式烟度计检定规程 JJG 2075-2024电容计量器具检定系统表 JJG 2076-2024电感计量器具检定系统表 农林牧渔食品标准(81份)GB 1886.96-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松香季戊四醇酯 GB 1886.98-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乳糖醇(又名4-β-D 吡喃 半乳糖-D-山梨醇) GB 1886.104-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喹啉黄 GB 1886.174-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食品工业用酶制剂 GB 1886.227-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吗 啉 脂肪酸 盐果蜡 GB 1886.256-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甲基纤维素 GB 1886.374-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纤维素 GB 1886.375-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氢氧化钙 GB 1886.376-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5- 戊基 -3H-呋喃-2-酮 GB 1886.377-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爱 德万甜 GB 1886.378-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茶黄素 GB 1886.379-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皂树皮提取物 GB 1886.38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甲酸钠 GB 1886.381-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酒石酸铁 GB 1903.65-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花生四烯酸油脂(发酵法) GB 1903.66-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二十二碳六烯酸油脂(发酵法) GB 1903.67-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植物甲 萘醌 (维生素K1) GB 1903.68-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钼酸铵 GB 1903.69-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5'-单磷酸尿苷 GB 1903.7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电解铁 GB 1903.71-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全反式视黄 醇 GB 4789.4-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17-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肉与肉制品采样和 检样 处理 GB 4789.18-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 微生物学检验 乳与乳制品采样和 检样 处理 GB 4789.19-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 微生物学检验 蛋与蛋制品采样和 检样 处理 GB 4789.2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 微生物学检验 水产品及其制品采样和 检样 处理 GB 4789.22-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 微生物学检验 调味品采样和 检样 处理 GB 4789.23-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 微生物学检验 豆制品采样和 检样 处理 GB 4789.24-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 微生物学检验 糖果、巧克力和代可可脂巧克力及其制品、可可制品采样和 检样 处理 GB 4789.25-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 微生物学检验 酒类、饮料、冷冻饮品采样和 检样 处理 GB 4789.28-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 微生物学检验 培养基和试剂的质量要求 GB 4789.33-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 微生物学检验 粮食制品采样和 检样 处理 GB 4789.4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克罗诺杆菌 检验 GB 4789.46-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 微生物学检验 生鲜果 蔬 及其制品、食用菌制品、坚果 与籽类食品 采样和 检样 处理 GB 4789.47-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 微生物学检验 食用油脂制品采样和 检样 处理 GB 4789.48-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蜂产品采样和 检样 处理 GB 4789.49-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 微生物学检验 产志贺 毒素大肠埃希氏菌检验 GB 5009.2-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相对密度的测定 GB 5009.11-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 总砷及无机 砷的测定 GB 5009.138-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镍的测定 GB 5009.191-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 中氯丙醇及其脂肪酸酯、缩水甘油酯的测定 GB 5009.205-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 中二噁英及其类似物毒性当量的测定 GB 5009.299-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 中乳铁蛋白的测定 GB/T 51461-2024农业工程术语标准 DB63/T 2299-2024 高海拔城镇针叶树种养护规范 DB63/T 2298-2024 草 畜平衡 核算及评价技术 DB63/T 2297-2024 蕨麻良种繁育技术规范DB63/T 2296-2024 黄 帚橐 吾防治技术规范 DB5306/T 132-2024柑橘实蝇为害调查及为害程度评价规程 DB41/T 613-2024 地理标志产品 淮阳黄花菜 DB41/T 2675-2024 月季苗木质量分级规程 DB41/T 2674-2024 芝麻种质资源表型性状精准鉴定技术规程 DB41/T 2673-2024 牛至栽培技术规程 DB41/T 2672-2024 白花蛇舌草栽培技术规程 DB14/T 3022—2024 地方习用对照药材制备通用技术要求 DB14/T 3021—2024 中药材产地加工技术规程 射干 DB14/T 3020—2024 中药材产地加工技术规程 小秦艽 DB14/T 3019—2024 中药材产地加工技术规程 苦参 DB14/T 3018—2024 中药材产地加工技术规程 北苍术 DB14/T 3017—2024 中药材产地加工技术规程 药用山楂 DB14/T 3016—2024 中药材产地加工技术规程 山桃仁 DB5227/T 130-2024 病死畜禽及病害畜禽产品收运 贮 技术规范 DB44/T 2516—2024 猪牛鸡生理、生产与环境数据采集技术规范 DB35/T 2176-2024 海峡两岸共通 中式插花技艺通用要求 DB35/T 2182-2024 茶园栽培管理技术农事导则
  • 【小坛微课】以土壤中六价铬为例!揭秘标准溶液和标准样品的区别和使用
    本期视频以土壤中的六价铬的检测为例,讲解了标准溶液和标准样品的区别和使用。视频内容包括标准溶液和标准样品的区别、标准曲线绘制、样品检测分析过程、样品测定步骤等。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吧。 课程老师介绍 课程老师坛墨质检化学产品部技术总监谢英梅 2021年3月加入坛墨质检,担任化学产品部技术总监,主要负责环境、职业卫生、食品等领域基质标物项目的研发工作。负责项目《土壤污染监测及溯源技术产品的开发》获2021年常州市创新创业大赛三等奖。 讲解老师坛墨质检基质研发工程师董慧莹 2021年4月加入坛墨质检,担任基质研发工程师,主要负责基质产品的研发。基质产品涵盖环境、职业卫生、食品等领域。参与项目《土壤污染监测及溯源技术产品的开发》获2021年常州市创新创业大赛三等奖。课程列表 标准溶液和标准样品的区别标准曲线绘制样品检测分析过程样品测定步骤
  • 标准解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2,4-滴丁酸钠盐等112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5月11日,GB 2763.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2,4-滴丁酸钠盐等112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正式实施,本文件是 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增补版,相关检测方法可以与GB2763—2021配套使用。最新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2,4-滴丁酸钠盐等112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1—2022)在广泛征求社会意见、有关部门意见和向世界贸易组织(WTO)成员通报的基础上,经国家农药残留标准审评委员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技术总师会议及秘书长会议审查通过,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农业农村部和市场监管总局于2022年11月11日发布,将于2023年5月11日起实施。本文件是 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增补版,相关检测方法可以与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配套使用。GB 2763.1-2022除前言外,主体部分依然由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与定义、技术要求、索引五大部分组成。一、范围GB 2763.1-2022规定了食品中112种农药共290项最大残留限量。二、规范性引用文件GB 2763.1-2022规范性引用文件共涉及GB/T5009.174花生大豆中异丙甲草胺的残留量的测定等37个检测方法三、技术要求该部分是GB 2763.1-2022的重点部分。其中每种农药的技术要求均由主要用途、ADI值、残留物、最大残留限量表、检测方法构成,主要新增和修订内容如下:1. GB 2763.1-2022规定了112种农药290项最大残留限量。2. 其中22种为新农药项目,新标准规定了22种农药中51 项最大残留量限量。3. 具体新增和修订的农药项目及残留限量可下载标准查看。GB2763.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2,4-滴丁酸钠盐等112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pdf
  • 《食品添加剂标准》允许大米含3种添加剂遭质疑
    日前,有匿名的粮食系统内专家反映,新版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简称"新标准")中,大米被允许添加包括防腐剂在内的三种添加剂。该专家认为,大米使用防腐剂在工艺上并无必要,按照《食品安全法》应该撤销。   三种物质包括防腐剂   上述专家所指的三种添加剂分别为淀粉磷酸酯钠,功能为增稠剂 双乙酸钠,功能为防腐剂 脱乙酰甲壳素(又名壳聚糖),功能为增稠剂、被膜剂。   根据新标准,淀粉磷酸酯钠使用的范围是粮食和粮食制品,包括大米、面粉、杂粮、块根植物、豆类和玉米提取的淀粉等(不包括原粮及07.0类焙烤制品),用量为"按生产适量使用".   双乙酸钠在大米中的最大使用量为0.2g/kg,但残留量要小于等于30mg/kg.壳聚糖在大米中使用量为0.1g/kg.   尚未发现有企业添加   该专家介绍说,双乙酸钠是防腐剂,在查找有关资料时,没看到国际标准或外国标准里可以用在大米里的情况。   之前有往大米里添加香精或食用油的情况,但都已被禁止或严厉打击。现在大米很干净,"没听说过有大米企业添加双乙酸钠等这三种添加剂的情况。"   长期从事大米研究的河南工业大学粮油食品学院教授周显青也认为,新标准"无法理解".在他接触的大米生产厂家中,也没有用到这三种添加剂的。周显青说,一是没有使用必要,二是增加了厂家成本。   "你说的是什么?"北大荒米业八五九制米厂的李经理昨日听记者提到这三种添加剂时感到有些奇怪,"我们没用过。"   是不是真如专家所说,没有企业在使用这三种物质?记者前日就此向中国疾控中心发去了采访函,但截止到发稿时,未收到回复。   允许使用将埋下隐患   "大米是我国主粮,也都是食品原料,其中允许使用添加剂,应十分慎重。"上述粮食系统内专家说:"食品安全标准允许使用,这无异埋下了隐患。"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添加剂应当在技术上确有必要且经过风险评估证明安全可靠,方可列入允许使用的范围".之前,即因无技术必要而撤销了面粉增白剂---过氧化苯甲酰和过氧化钙。   从保证健康的角度,大米一旦被列入允许添加防腐剂,就可能会有人去"钻研",可能有人想到不去控制水分进行保鲜。"粮食应该回到它的天然属性。对添加剂的使用,应该宁缺勿滥。"周显青表示。   ■ 专家释疑   大米加防腐剂是否多此一举?   河南工业大学粮油食品学院教授周显青表示,"大米主要是淀粉、蛋白质和少量脂肪,淀粉和蛋白质相对稳定,在安全水分下,微生物变化非常小。大米可以保持其原有品质,不需要添加任何东西。"   此外,周显青说,这三种物质在防虫上也没有作用。   北大荒米业八五九制米厂李经理也介绍说,按标准,生产时将大米内的水分控制在14.5%以内,就能保证大米在保质期内不生虫,也保证卫生,"所以不需要添加任何东西。"   那么,这三种物质是否应在国家粮食储备上使用?据了解,大米储备粮的保存是以原粮保存,即保存的是稻谷或糙米,因此不受标准影响。   周显青还认为,在实际生产中,大米使用添加剂比较困难,它是颗粒,不像淀粉,很难均匀分布。   ■ 新闻主角   三种添加剂大揭底   解读人:河南工大粮油食品学院教授周显青   双乙酸钠--本身是防腐剂,比较安全。但根据目前掌握的技术,用干燥的方式就可以让水分降到安全储藏水平,微生物很难滋长,正常情况下大米的保鲜在三个月到半年没有问题。   壳聚糖--本身是增稠剂、被膜剂,大米加工成本高,利润又低,所以实际生产中很少使用。粮企有可能将其用于大米表面的被膜或抛光,给大米表面覆一层膜,就像是水果包上了保鲜膜一样,但是这种物质成本高。目前大米的抛光技术,能使表面非常好,没必要使用添加剂。   淀粉磷酸酯钠---本身是一种淀粉的变性产品,有吸水的作用,成本较高。可能用在大米制品譬如汤圆、米粉等。   ■ 市场探访   看包装标志如读天书   "我们一般就看厂家和分量,后面的标签也看不懂。"日前,在北京市朝阳区双井附近的世纪联华超市里,马阿姨和老伴儿来买米。   记者随机询问了几名消费者,他们都不知道大米还能使用防腐剂。   在散装大米周围,没有看到任何标志。而袋装大米的标志则过于专业,让消费者一头雾水。   袋装大米上除了会写明产地外,也会写出执行何种国家标准,比如"执行GB 1354-2009",但没有写大米中添加了什么物质。   记者通过上网查询才知道,"GB 1354-2009"即2009年开始实施的大米国标,规定"生产过程中,除符合GB 5749规定的水之外不得添加任何物质",并且这一规定为强制性条款。   ■ 商家举措   日前,海底捞16家门店正式"亮锅底儿",公示10种食品中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成为北京首家公示食品添加剂的餐饮企业。   按照北京市卫生局的要求,本月底前,自制火锅底料、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的餐饮单位应向卫生监督部门备案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称,并在店堂醒目位置或菜单上予以公示。对于不公示者,将责令整改。同时,对故意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餐饮单位一律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不仅要行政处罚,还要交给公安部门进行刑事处理。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107项国标发布(附编号名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现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等107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其编号和名称如下:  GB 2763-2016(代替GB 2763—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23200.1-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除草剂残留量检测方法 第1部分:气相色谱-质谱法测定 粮谷及油籽中酰胺类除草剂残留量  GB 23200.2-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除草剂残留量检测方法 第2部分:气相色谱-质谱法测定 粮谷及油籽中二苯醚类除草剂残留量  GB 23200.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除草剂残留量检测方法 第3部分: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测定 食品中环己酮类除草剂残留量  GB 23200.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除草剂残留量检测方法 第4部分:气相色谱-质谱/质谱法测定 食品中芳氧苯氧丙酸酯类除草剂残留量  GB 23200.5-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除草剂残留量检测方法 第5部分: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测定 食品中硫代氨基甲酸酯类除草剂残留量  GB 23200.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除草剂残留量检测方法 第6部分: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测定 食品中杀草强残留量  GB 23200.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蜜、果汁和果酒中497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GB 23200.8-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水果和蔬菜中500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GB 23200.9-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粮谷中475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GB 23200.10-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桑枝、金银花、枸杞子和荷叶中488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GB 23200.11-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桑枝、金银花、枸杞子和荷叶中413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法  GB 23200.12-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菌中440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法  GB 23200.1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茶叶中448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法  GB 23200.1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果蔬汁和果酒中512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法  GB 23200.15-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菌中503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GB 23200.1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水果和蔬菜中乙烯利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法  GB 23200.1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水果和蔬菜中噻菌灵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法  GB 23200.18-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蔬菜中非草隆等15种取代脲类除草剂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法  GB 23200.19-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水果和蔬菜中阿维菌素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法  GB 23200.20-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阿维菌素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GB 23200.21-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水果中赤霉酸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GB 23200.22-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及坚果制品中抑芽丹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法  GB 23200.2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地乐酚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GB 23200.2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粮谷和大豆中11种除草剂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GB 23200.25-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水果中噁草酮残留量的检测方法  GB 23200.2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茶叶中9种有机杂环类农药残留量的检测方法  GB 23200.2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水果中4,6-二硝基邻甲酚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GB 23200.28-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多种醚类除草剂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GB 23200.29-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水果和蔬菜中唑螨酯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法  GB 23200.30-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环氟菌胺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GB 23200.31-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丙炔氟草胺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GB 23200.32-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丁酰肼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GB 23200.3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解草嗪、莎稗磷、二丙烯草胺等110种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GB 23200.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涕灭砜威、吡唑醚菌酯、嘧菌酯等65种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GB 23200.35-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取代脲类农药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质谱法  GB 23200.3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氯氟吡氧乙酸、氟硫草定、氟吡草腙和噻唑烟酸除草剂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GB 23200.3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烯啶虫胺、呋虫胺等20种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GB 23200.38-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环己烯酮类除草剂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GB 23200.39-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噻虫嗪及其代谢物噻虫胺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GB 23200.40-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可乐饮料中有机磷、有机氯农药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GB 23200.41-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噻节因残留量的检测方法  GB 23200.42-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粮谷中氟吡禾灵残留量的检测方法  GB 23200.4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粮谷及油籽中二氯喹磷酸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GB 23200.4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粮谷中二硫化碳、四氯化碳、二溴乙烷残留量的检测方法  GB 23200.45-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除虫脲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质谱法  GB 23200.4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嘧霉胺、嘧菌胺、腈菌唑、嘧菌酯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GB 23200.4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四螨嗪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GB 23200.48-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野燕枯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GB 23200.49-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苯醚甲环唑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GB 23200.50-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吡啶类农药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GB 23200.51-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呋虫胺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GB 23200.52-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嘧菌环胺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GB 23200.5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氟硅唑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GB 23200.5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甲氧基丙烯酸酯类杀菌剂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GB 23200.55-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21种熏蒸剂残留量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法  GB 23200.5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喹氧灵残留量的检测方法  GB 23200.5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乙草胺残留量的检测方法  GB 23200.58-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氯酯磺草胺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GB 23200.59-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敌草腈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GB 23200.60-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炔草酯残留量的检测方法  GB 23200.61-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苯胺灵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GB 23200.62-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氟烯草酸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GB 23200.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噻酰菌胺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GB 23200.6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吡丙醚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GB 23200.65-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四氟醚唑残留量的检测方法  GB 23200.6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吡螨胺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GB 23200.6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炔苯酰草胺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GB 23200.68-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啶酰菌胺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GB 23200.69-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二硝基苯胺类农药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GB 23200.70-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三氟羧草醚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GB 23200.71-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二缩甲酰亚胺类农药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GB 23200.72-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苯酰胺类农药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GB 23200.7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鱼藤酮和印楝素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GB 23200.7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井冈霉素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GB 23200.75-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氟啶虫酰胺残留量的检测方法  GB 23200.7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氟苯虫酰胺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GB 23200.7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苄螨醚残留量的检测方法  GB 23200.78-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肉及肉制品中巴毒磷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GB 23200.79-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肉及肉制品中吡菌磷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GB 23200.80-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肉及肉制品中双硫磷残留量的检测方法  GB 23200.81-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肉及肉制品中西玛津残留量的检测方法  GB 23200.82-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肉及肉制品中乙烯利残留量的检测方法  GB 23200.8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异稻瘟净残留量的检测方法  GB 23200.8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肉品中甲氧滴滴涕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GB 23200.85-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及乳制品中多种拟除虫菊酯农药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GB 23200.8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及乳制品中多种有机氯农药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GB 23200.8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及乳制品中噻菌灵残留量的测定荧光分光光度法  GB 23200.88-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水产品中多种有机氯农药残留量的检测方法  GB 23200.89-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源性食品中乙氧喹啉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法  GB 23200.90-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及乳制品中多种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质谱法  GB 23200.91-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源性食品中9种有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GB 23200.92-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源性食品中五氯酚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质谱法  GB 23200.9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有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GB 23200.9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源性食品中敌百虫、敌敌畏、蝇毒磷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GB 23200.95-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产品中氟胺氰菊酯残留量的检测方法  GB 23200.9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蜜中杀虫脒及其代谢产物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GB 23200.9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蜜中5种有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GB 23200.98-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王浆中11种有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GB 23200.99-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王浆中多种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GB 23200.100-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王浆中多种菊酯类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GB 23200.101-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王浆中多种杀螨剂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GB 23200.102-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王浆中杀虫脒及其代谢产物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GB 23200.10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王浆中双甲脒及其代谢产物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GB 23200.10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肉及肉制品中2甲4氯及2甲4氯丁酸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质谱法  GB 23200.105-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肉及肉制品中甲萘威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柱后衍生荧光检测法  GB 23200.10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肉及肉制品中残杀威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特此公告。  国家卫生计生委  农业部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6年12月18日
  • 我国大米农药残留检测标准比日本苛刻
    大米是我们餐桌上“头号主角”,受到市民的关注。“近年来,通过国家和省部级检测机构调查,江苏的稻田重金属镉的含量是合格的,铅的超标土地也已经转移不再用于种植水稻。”江苏省农科院刘贤金副院长告诉记者,目前我省稻米质量安全的潜在威胁是农药残留。该院专家历时三年,找到了播撒农药技术的“黄金组合”,在保证“消灭”病虫害的前提下,成功将我省水稻种植期间用药从10次压缩到2—3次。“此外,我们还依托最精密的仪器,可以实现一次检测近大米500种农药残留,比日本的标准还‘苛刻’,这在全国还属于首次,也欢迎大米种植企业来检验。”  大米生产中的威胁是农药残留  2013年5月中国广东发现大量湖南产的含镉毒大米,一度引起轰动。镉通常通过废水排入环境中,再通过灌溉进入食物,水稻是典型的“受害作物”。其实不光是我国,日本也频频出现“镉大米”事件。  不光是镉、铅这样的重金属污染,现在的稻米还面临着农药残留的威胁。就江苏而言,目前按照最严格的国内外标准,江苏稻田重金属镉的含量是合格的 铅超标的土地也已经转移基本不再用于种植水稻。对江苏大米来说,目前最主要的威胁是农药残留,这对我省的稻米产业也产生巨大的安全标准挑战。  从10次减少到2—3次,大米“吃药”越来越少  想要控制稻米的农药残留,最有效的方法就算是“少打药”。以江苏为代表的长江中下游稻区,水稻的“生育期”长达6个月,由于天气的原因,一些重大病虫害发生的危害特别大。如果少打药,那虫害如何规避?  据了解,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科研人员建立了稻田全程施药操作规范标准化技术。以太仓稻区为例,采用“1+3+x”的减次减量施药模式,即在水稻移栽时进行一次杂草防除,到分蘖末期、拔节期等关键时间播撒相应农药等,这样水稻抽穗扬花后50天内都不用再打药了。与常规用药相比,至少减少3次用药,还降低了用工成本,比常规用药稻区增产5%以上。  日本大米VS国产大米,结果你想到了吗  一提到日本大米,很多人都觉得它肯定比我们地产大米要安全,不少去日本的人还抢购了不少大米。但是事实真是如此吗?在省农科院食检所, “史上最严格”的稻米“评选标准”会告诉你并不是这样。“我们利用最精密的高分辨仪器,可以实现一次检测近500种农药残留,这在水稻上还是首次。”刘贤金告诉记者,此前,我国实行的水稻农残检测有183种。日本检测300多种,而欧盟达到了500多种。“预计我们明年能够检测农残的种类将达到600多种。”  这种技术不光可以检测农药残留,铅、镉为代表的重金属,多氯联苯为代表的工业污染物都可以同时检测,最快三天就可以出检测报告。“前几年,浙江有水稻企业有大米要出口到日本,就曾经利用我们的技术做过检测,后来出口去了日本。”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说。“我们曾经在超市随机购买过5种国产大米,和从日本带回来的大米品种一起做农残和重金属的检测,利用我们的技术和仪器、外国检测公司以及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检测的结果都是同样安全。”
  • 六部委拟制定药品招标国家标准
    计划年内或以六部委名义发布的《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暂定名,下称《规范》)正在小范围内非公开地征求意见。   《第一财经日报》在独家获取的《规范》中注意到:公立医院强制执行、提高质量要素权重过半,以及“禁止任何形式的地方保护”等内容被明确写入。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规范》进一步提出,“进入欧美主流市场实际发生销售药品”和“通过国家新版GMP认证品种”等具备质量优势的药品品种将在分类时特别考虑。   推进加速   记者独家获悉,18日下午2时,国药、重庆医药股份、北医股份、九州通和广药、上药等国内六大医药商业公司,以及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参加了针对《规范》的一场非公开讨论会 而在当天上午,由国内几家大医药工业企业参与的相同内容的讨论会刚刚在卫生部结束。   “其实,会上大部分人都觉得现行的招标效果不好,不如取消。”当日,参加讨论的某医药商业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即便是6家企业,对一些问题仍有分歧,但总的来说,还是希望取消目前的药品招标采购制度。   今年“两会”期间,全国医药行业18家协会甚至联合20余位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递交《关于铲除地方保护主义,规范药品招标采购工作的八条建议》,直指当前招标工作中存在的诸种问题,并直接送达全国人大秘书处。   或许在这样的压力助推下,《规范》的出台开始加速。   “国家标准”   “现在看来,国家是想对招标采购设定一个大致的标准,也可以理解为一个框架性的‘国家标准’。”另一参会者向记者谈道。   记者看到,《规范》内有规定,“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机构由省(区、市)人民政府牵头领导”,而其“负责制定本省(区、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的实施意见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换言之,在国家标准的大框架下,《规范》仍然延续以往的思路,将细则制定的裁量权下放各地。   这一职能划分之外,《规范》对于“药品集中采购交易平台”的表述也值得关注——作为政府建立的非营利性药品集中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平台,它将承担包括国家基本药物在内的各种药品、医用耗材等药械采购工作,而医疗机构也必须通过这一平台完成药品采购交易。   “我觉得可能会有点问题,大家当时在会上分析了这些年招标采购出现的问题,认为其中主要的一个原因是政出多门,现在这份文件是否要延续以往的监管模式,怎样与基本药物的招标采购衔接,还是只涉及非基本药物部分,都还不明朗。”前述负责人说。   “春节前,就这个讨论稿我曾经和(卫生)部里的同志们讨论了整整5个小时,现在看来,还是涉及很多问题。”国内某著名医药物流专家在看过文件后认为,这次出台的文件更多的是对这几年政府主导和以省为单位招标采购工作的总结和概括,可行性仍需要进一步研究。   而对于这份招标文件和基本药物招标文件之间的关系,他告诉记者,基本药物是由卫生部基本药物司负责,而这次的《规范》是由卫生部规划财务司牵头,本意设计上后者应该是不涉及基本药物招标采购工作的,但“将来也许还是会参考这个框架来开展基本药物的相关工作”。   强者受益   正在酝酿的《规范》也有诸多亮点。   “对于‘质量优先、价格合理’有了明确的措施,比如明确提出循证原则综合评价药品质量、价格、服务和信誉等,对国家专利、国家保密处方、原研和通过GMP认证的药品梯度定价等。”该负责人认为,此举将非常有利于产品结构调整和扶优扶强,有望扭转一直以来优势品种在招标过程中的颓势。   不仅如此,文件还规定,国家一类新药、国家权威部门发布的排名靠前的药品生产企业的产品、进入欧美主流市场实际发生销售的药品,以及临床具有制剂创新和生产工艺创新的药品,还有通过国家新版GMP认证企业的药品,都将在药品综合评价中有所考虑。   依此规定,国内各品种排名靠前企业、保密品种企业云南白药(000538.SZ)以及浙江海正(600267.SH)、华海药业(600521.SH)等积极认证、已经开拓国际市场的“外向型”企业,都将有望因此政策明显受益。   对于目前招标中价格考量过重,而忽视质量的倾向,《规定》明确:质量要素权重一般应不低于总分的50%,服务和信誉权重不超过总分的30%,并建立企业申诉机制,邀请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消费者代表全程监督。
  • 10月29日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最新标准和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解读研讨会
    伟业计量线上研讨会,老时间,老地方,每周五上午九点半伟业计量直播间来相见!2021年10月15日(周五)上午9:30分,由伟业计量和仪器信息网联合举办的“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最新标准和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解读研讨会”即将开启,欢迎大家锁定伟业计量直播间!直播当天,研讨会讲师、助教将进行在线答疑,您有任何关于课程、研讨会以及伟业计量的问题,都可以在留言区进行提问。另外,我们还为当天参会的观众准备了惊喜活动,让您在兼具趣味性与创意性的视频教学中吸收知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最新标准和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解读研讨会”课程表讲师简介:罗叶丽:毕业于吉林大学食品科学专业,硕士研究生,中级工程师,在校期间发表SCI论文四篇,目前就职于渭南市检验检测研究院,熟悉食品相关法律法规及检测相关标准,能够熟练操作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紫外分光光度计、原子荧光光度计、ICP-MS、蛋白质测定仪等仪器,重点检测重金属项目,获得2018年“食药检验”竞赛活动一等奖。张德新:中共党员,教授,硕士生导师,湖北中医药大学检验学院实验教学中心主任。现从事食品质量与安全管理、食品安全检测技术、实验室管理的教学和研究工作,主要研究方向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质量安全与卫生控制。现为国家注册ISO22000、HACCP体系审核员及有机产品检查员,注册营养师,全国特殊膳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466)委员,湖北省药膳食疗研究会常务理事,湖北省预防医学会卫生检验专业委员会常委,中国医药导报杂志编委。(关注助教微信号,免费获得研讨会相关回放链接)温馨提示:伟业计量线上研讨会将于每周五上午09:30(节假日除外)定期举办。如果您是食品/环境/微生物等检测相关专业老师,有相关检测类课程想与我们交流分享,欢迎您加入伟业计量讲师团队,共享学术赋能,课酬丰厚,期待您的加入!联系助教:手机微信同号:15637658007
  • 2021版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国家标准解析
    农药残留是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因素。制定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是加强农药残留风险管理的重要技术手段,也是世界各国的通行做法,对我国科学规范合理用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维护农产品国际贸易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是目前我国统一规定的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强制性国家标准。一、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制修订情况2009年《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前,我国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主要由原卫生部和原农业部制定,截至2009年底,农药残留限量仅有870多项,存在标准缺失、重复和矛盾等诸多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8号)和《卫生部、农业部关于印发2010 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原农业部对农药残留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进行了清理,2012年将相关标准统一合并后发布为2012版GB 2763,实现了农药残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统一发布,提高了标准的系统性和实用性。此后,2014年、2016年、2018年、2019年和2021年先后五次进行修订。其中,2021版GB 2763规定了2,4-滴等564种农药在376种(类)食品中10092项残留限量标准。其中,谷物、油料和油脂、蔬菜、干制蔬菜、水果、干制水果、坚果、糖料、饮料类、食用菌、调味料、药用植物、动物源食品的限量总数分别为1415、758、3226、55、2468、152、148、180、196、70、360、161、903项。全面覆盖了我国批准使用的农药品种和主要植物源性农产品,完成了国务院批准的《加快完善我国农药残留标准体系的工作方案》规定的“十三五”末1万项的目标任务,农药品种和限量标准数量达到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相关标准的近2倍,标志着我国农药残留标准制定工作迈上新台阶。二、2021版GB 2763标准的主要变化(一)新增部分农药残留限量2985项。与2019版GB 2763相比,2021版GB 2763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数量增加2985项。其中,蔬菜、水果等居民日常消费的重点农产品的限量标准数量增长明显,分别增加了960项和615项,占新增限量总数的32.2%和20.6%,两类限量总数分别占2021版GB 2763食品限量总数的32.0%和24.5%。(二)修订农药残留限量194项。由于实施禁限用管理政策、获得新的农药登记残留试验数据或规范统一残留物定义等原因,基于膳食风险评估结果,对2,4-滴等46种农药在玉米等106种(类)食品中194项残留限量标准进行了修订。同时,由于推荐增补了配套农药残留检测方法,将2甲4氯(钠)等17种农药的176项限量由临时限量修改为正式限量;由于缺乏配套检测方法,将噻草酮等3种农药的19项限量由正式限量修改为临时限量。需要重点关注的是,此次制修订涉及的胺苯磺隆等7种禁用农药和毒死蜱等9种限用农药,均按照检测方法的定量限水平设定限量值,实现了对相应禁限用范围食品种类的全覆盖。(三)新增农药品种81种。与2019版GB 2763相比,2021版GB 2763 新增了81种农药,相应增加限量标准1343项。其中,42种农药已在我国批准登记,39种农药尚未在我国取得登记。(四)修订部分农药残留物监测定义和每日允许摄入量(ADI)。为保证膳食风险评估数据的科学性,参考FAO/WHO农药残留专家联席会议(JMPR)评审结果,2021版GB 2763修订了2,4-滴异辛酯、吡氟禾草灵和精吡氟禾草灵、氟噻草胺、甲基碘磺隆钠盐、井冈霉素、喹禾灵和精喹禾灵、螺虫乙酯、氰霜唑、三唑醇、噻唑锌等12种农药残留物监测定义及表述,修订了丁苯吗啉、氟苯脲、喹禾灵和精喹禾灵等4种农药每日允许摄入量(ADI)。 (五)新增或修订食品名称。根据农产品商品形态、主要用途以及相关残留限量制定等情况,2021版GB 2763修订了规范性附录A(食品类别及测定部位),增加了小麦全粉、黄花菜(干)、番茄干、马铃薯干、香瓜茄、柑橘肉(干)、苹果干、茉莉花、蒌叶、马郁兰、夏香草、番茄酱、贝母(鲜)、贝母(干)、百合(干)、三七花(干)、哺乳动物脂肪(乳脂肪除外)、鸡脂肪、鸭脂肪、鹅脂肪等20种食品名称,修订了小茴香、莲子、人参、三七、白术、百合、元胡、石斛、黄花菜、菊花、浆果和其他小型水果、热带和亚热带类水果、羊肉、羊脂肪、羊乳等15种食品名称,并将枸杞(干)的食品类别从干制水果调整为药用植物的花及果实类。(六)调整部分配套农药残留检测方法。根据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制修订情况,2021版GB 2763增加了GB 23200.116、GB 23200.117、NY/T 1721、SN/T 1971、SN/T 4066、SN/T 4591、SN/T 4655共7项农药残留检测方法标准;由于检测方法标准进行了修订,对引用的2项检测方法标准表述作了相应更新,即更新后的《出口水果中克菌丹残留量的检测 气相色谱法和气相色谱-质谱/质谱法》(SN/T 0654)和《进出口植物性产品中氰草津、氟草隆、莠去津、敌稗、利谷隆残留量检验方法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SN/T 1605);由于前处理要求使用危险化学品等原因,不再推荐《植物性食品中氯氰菊酯、氰戊菊酯和溴氰菊酯残留量的测定》(GB/T 5009.110)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苯酰胺类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GB 23200.72)等2项检测方法标准。三、2021版GB 2763标准的主要特点(一)涵盖农药品种和限量标准数量大幅增加。2021版GB 2763规定了564种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包括我国批准登记农药428种、禁限用农药49种、我国禁用农药以外的尚未登记农药87种,同时规定了豁免制定残留限量的低风险农药44种。从涵盖的农药品种数量看,已超过CAC、美国,基本接近欧盟。与2019版GB 2763相比,新版标准中农药品种增加81个,增幅为16.7%;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增加2985项,增幅为42%,基本覆盖我国批准使用的农药品种和主要植物源性农产品,为加强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了充分的技术支撑。(二)高风险农药品种监管力度持续加大。2021版GB 2763重点突出高风险禁限用农药的监管,规定了29种禁用农药792项限量值、20种限用农药在限用作物上的345项限量值。按照农药残留检测方法能够检测的最低浓度水平(定量限),制修订了胺苯磺隆等16种禁限用农药的限量值,实现了禁用农药在12类植物源性农产品、限用农药在相应限用农产品种类上限量的全覆盖,强化了禁限用农药监管。同时,通过评估转化CAC标准等方式,制定了除我国禁用农药外的87种尚未在我国批准使用农药的1742项残留限量,为加强进口农产品监管、保障我国居民消费安全提供了技术依据。(三)蔬菜等特色小宗作物限量标准显著增加。特色小宗作物用药登记是一个国际性难题,由于农药市场小、回报低等原因,企业主动申请农药登记的积极性不足,导致无合法药可用、无限量标准可依的问题突出。近年来农业农村部高度重视,重点针对社会关注度高的蔬菜、水果等鲜食农产品,制修订了5766项残留限量,占目前限量总数的57.1%。同时,在广泛开展农业生产实际用药调研、验证试验、征求意见和专家论证等基础上,制定了阿维菌素等67种农药589项特色小宗作物上的限量标准,发布了505项农药残留风险控制技术方案,指导地方制定临时用药措施并鼓励企业申请农药扩大使用范围登记,创新探索解决特色小宗作物“无药可用、无标可依”难题的工作机制,一些区域性集中种植、产业规模大的特色作物用药短缺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四)农药残留限量配套检测方法标准更加完善。2021版GB 2763新增推荐7项配套检测方法,同步发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331种农药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法》等4项新制定的农药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可以作为相关农药残留限量的配套检测方法,将有效解决1000多项农药残留限量标准“有限量、无方法”问题。同时,为提高配套检测方法的适用性,2021版GB 2763按照每种农药同类基质不超过5个且同类仪器的检测方法仅限1个的原则推荐配套检测方法,以兼顾不同检测机构的实际需要。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肿瘤全营养配方食品》等11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各有关单位: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我委组织起草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肿瘤全营养配方食品》等11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修改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3年12月15日前登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信息系统(https://sppt.cfsa.net.cn:8086/cfsa_aiguo)在线提交反馈意见。附件:征求意见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目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2023年9月12日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征求《食品中亚硝酸盐与硝酸盐的测定》等19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修改单(征求意见稿)意见
    各有关单位: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我委组织起草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用香料通则》等19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修改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4年10月18日前登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信息系统(https://sppt.cfsa.net.cn:8086/cfsa_aiguo)在线提交反馈意见。 附件:征求意见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目录.doc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2024年9月30日下载: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zip征求意见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目录序号标准名称制定/修订食品添加剂 6项1. 食品用香料通则修订2. 食品添加剂 赤藓糖醇修订3. 食品添加剂 海藻酸钠(又名褐藻酸钠)修订4. 食品添加剂 亮蓝等6种着色剂标准修改单修改单5. 食品添加剂 单,双甘油脂肪酸酯等9种乳化剂标准修改单修改单6. 食品添加剂 麦芽糖醇和麦芽糖醇液等4种甜味剂标准修改单修改单污染物 1项7. 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第2号修改单修改单食品产品 1项8. GB 25190-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灭菌乳》第1号修改单修改单理化检验方法与规程 10项9. 食品中丙烯酰胺的测定修订10. 食品中亚硝酸盐与硝酸盐的测定修订11. 食品中维生素C的测定修订12. 食品中乙二胺四乙酸盐的测定修订13.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修订14.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修订15. 食品中脂肪的测定修订16.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环氧乙烷和环氧丙烷的测定和迁移量的测定修订17.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苯甲酸、苯二甲酸和苯三甲酸迁移量的测定修订18.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柠檬酸酯和癸二酸酯类化合物迁移量的测定制定微生物检验方法与规程1项19.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产肉毒毒素梭菌及肉毒毒素检验修订
  • 标准品样品免费申请,先到先得!晒单更有奖励!
    ??????????????????? 好消息!好消息!为感谢一直以来关注阿尔塔科技的伙伴们,我们特选出以下几种有代表性的标准溶液作为样品,免费试用!免费领取!数量有限,赠完为止。First Standard?好不好,试一试才知道!????????????订货信息中文名称英文名称CAS#浓度包装????1ST20005-10H4, 4’-滴滴伊溶液,10ppm4,4’-DDE solution, 10ppm72-55-910ppm1ml1ST20022-10Mγ -六六六溶液,10ppmgamma-HCH solution, 10ppm58-89-910ppm1ml1ST20008-10H2, 4’-滴滴涕溶液, 10ppm2,4’-DDT solution, 10ppm789-02-610ppm1ml??1ST20508-100H??2, 4' -滴滴滴溶液, 100ppm2,4' -DDD solution, 100ppm53-19-0100ppm1ml1ST20111-100B杀螟硫磷溶液, 100ppmFenitrothion solution, 100ppm122-14-5100ppm1ml1ST20094-100B?二嗪磷溶液, 100ppmDiazinon solution, 100ppm333-41-5100ppm1ml???1ST20210-100H联苯菊酯溶液, 100ppmBifenthrin solution, 100ppm82657-04-3100ppm1ml1ST20271-100M克百威溶液, 100ppmCarbofuran solution, 100ppm1563-66-2100ppm1ml??1ST4017-100M磺胺嘧啶 (SDZ)溶液, 100ppmSulfadiazine solution, 100ppm68-35-9100ppm1ml1ST5738-100M诺氟沙星溶液, 100ppmNorfloxacin solution, 100ppm70458-96-7100ppm1ml??1ST4102-100A四环素溶液, 100ppmTetracycline solution, 100ppm60-54-8100ppm1ml1ST1114-100H邻苯二甲酸二丁酯溶液, 100ppmDibutyl phthalate solution, 100ppm84-74-2100ppm1ml1ST1114-10H邻苯二甲酸二丁酯溶液, 10ppmDibutyl phthalate solution, 10ppm84-74-210ppm1ml领取方式:您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领取1. 网站申请请点击阿尔塔网站http://www.altascientific.cn/y/web/ 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2. 手机申请请关注阿尔塔微信公共平台(微信号Alta-Scientific),在底部的标准品商城中找到您希望申请的标准品(价格为1元),点击“立即购买”,在卖家留言中按以下格式填写您的信息并点击购买您所在的公司/单位:EmailQQ申请理由请注意:*无论何种申请方式,本次活动的样品运费由阿尔塔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但是因为手机商城系统要求,所有样品的价格设置为1元,您可以联系卖家,索取1元优惠码,实现0元领取,如果您愿意,直接壕掷1元购买也是可以的!*请在收货地址及手机联系方式中填写真实有效信息,便于我们发货*每个单位/公司限领一个样品 晒单有奖手机购买结束后,请在我的记录中找到您的订单记录,点击右下角的“我要晒订单”,将您的购买记录分享到朋友圈,还可以获得抽绳背包一个!礼品将随免费样品同时发放到您手中!填写试用反馈表可继续领取!第一次领取后,我们将给您发放样品试用反馈表,详细填写此表格并Email给阿尔塔市场部,您将获得第二次免费申请样品的机会!????????????????
  • 重磅!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最新标准发布 将于6个月后实施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农业农村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公告,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5项标准于2021年3月3日正式发布,并将于六个月后正式实施。本次发的5项标准包括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3200.118-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单氰胺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法、GB 23200.119-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沙蚕毒素类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GB 23200.120-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甜菜安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法、GB 23200.121-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331种农药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法。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其中,农药残留是食品安全标准中必须包含的内容,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老版标准是2019年发布并实施,其中规定了483种农药在356种(类)食品中7107项残留限量,新版标准又将会有哪些亮点?仪器信息网会持续关注!
  • 关于做好2021版农药残留限量食品安全 国家标准跟踪评估工作的通知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于2021年9月3日起正式实施。根据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关于做好2021版农药残留限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宣贯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质标函〔2021〕131号)(附件1)要求,现开展GB 2763-2021标准实施情况跟踪评估,请相关单位和专家填写《农药残留国家标准跟踪评估意见反馈表》(附件2),于2021年11月1日之前反馈至国家农药残留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 联系人:国家农药残留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残留审评处)廖先骏;联系电话:010-59194078;邮箱:nyclbz@agri.gov.cn。附件1:关于做好2021版农药残留限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宣贯实施工作的通知.pdf2:农药残留国家标准跟踪评估意见反馈表.doc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 国家农药残留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 2021年9月30日
  • 食品安全再强化:19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修改单公开征求意见!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10月8日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关于征求等19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修改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19项标准中包含食品添加剂 6项、污染物 1项、食品产品 1项、理化检验方法与规程 10项、微生物检验方法与规程1项。各有关单位: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我委组织起草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用香料通则》等19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修改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4年10月18日前登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信息系统(https://sppt.cfsa.net.cn:8086/cfsa_aiguo)在线提交反馈意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2024年9月30日19项征求意见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主要变化序号标准名称制定/修订主要变化食品添加剂6项1. 食品用香料通则食品用香料通则(GB 29938-2020)_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_公开征求意见.pdf食品用香料通则(GB 29938-2020)_标准文档_公开征求意见.pdf修订修订的18种香料物质的相关指标并规范文字表述2. 食品添加剂赤藓糖醇食品添加剂 赤藓糖醇(GB 26404-2011)_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_公开征求意见.pdf食品添加剂 赤藓糖醇(GB 26404-2011)_标准文档_公开征求意见.pdf修订修改了标准范围,增加了铅(Pb)的检验方法和商品化产品的描述。3. 食品添加剂 海藻酸钠(又名褐藻酸钠)食品添加剂 海藻酸钠(又名褐藻酸钠)(GB 1886.243-2016)_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_公开征求意见.pdf食品添加剂 海藻酸钠(又名褐藻酸钠)(GB 1886.243-2016)_标准文档_公开征求意见.pdf修订修改了标准范围,增加了气味的规定,修改了铅的限量,增加了甲醛的限量、商品化产品的描述,增加了铅、砷的检验方法及甲醛的检验方法。4. 食品添加剂亮蓝等6种着色剂标准修改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亮蓝等6种着色剂标准修改单_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_公开征求意见.pdf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亮蓝等6种着色剂标准修改单_标准文档_公开征求意见.pdf修改单在实际食品生产过程中,着色剂在食品中使用量较少,而固体产品纯度高,直接称量使用通常存在较大误差;其次,色素的水溶解度为8-10%,实际食品工业化生产使用浓度一般为20-40%,部分食品企业自行添加其他食品添加剂以达到适宜浓度,便于使用。因此,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亮蓝》(GB1886.21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柠檬黄》(GB4481.1-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日落黄》(GB6227.1-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苋菜红》(GB4479.1-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胭脂红》(GB1886.220-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诱惑红》(GB1886.222-2016)6项着色剂标准中增加商品化产品的描述。修改单与原标准相比,主要变化是在理化指标表格中增加了商品化产品的描述及要求。 5. 食品添加剂单,双甘油脂肪酸酯等9种乳化剂标准修改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单,双甘油脂肪酸酯等9种乳化剂标准修改单_标准文档_公开征求意见.pdf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单,双甘油脂肪酸酯等9种乳化剂标准修改单_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_公开征求意见.pdf修改单标准修改单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单,双甘油脂肪酸酯》(GB1886.65-2015)第1号修改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乙酰化单、双甘油脂肪酸酯》(GB1886.80-2015)第1号修改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柠檬酸脂肪酸甘油酯》(GB29951-2013)第1号修改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双乙酰酒石酸单双甘油酯》(GB25539-2010)第1号修改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乳酸脂肪酸甘油酯》(GB1886.93-2015)第1号修改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聚甘油蓖麻醇酸酯(PGPR)》(GB1886.95-2015)第1号修改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硬脂酰乳酸钠》(GB1886.92-2016)第2号修改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山梨醇酐单硬脂酸酯(司盘60)》(GB13481-2011)第1号修改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山梨醇酐三硬脂酸酯(司盘65)》(GB29220-2012)第1号修改单相比,主要是分别增加了商品化产品的描述。根据行业对产品的实际生产应用需求,为进一步加工、贮存、溶解等工艺目的需要添加适量的食品添加剂和食品原料,对最终食品并不起功能作用。理由如下:添加抗氧化剂、酸度调节剂等主要作用为维持乳化剂产品本身的稳定,以确保功能和正常使用。国际上很多国家和地区都是允许这类食品添加剂制剂的合规存在,如欧盟法规,批准了可用于食品添加剂的具体物质名单、使用范围和使用量。因此,在相应产品规格标准中增加单,双甘油脂肪酸酯等9种乳化剂的商品化产品描述。此外,其他修改内容包括:乙酰化单、双甘油脂肪酸酯的瑞修-迈色值检验方法优化,乳酸脂肪酸甘油酯的酸值、总乳酸公式错误更正,聚甘油蓖麻醇酸酯(PGPR)的鉴别试验中蓖麻油酸试验取样来源,山梨醇酐单硬脂酸酯(司盘60)的感官色泽要求修改。6. 食品添加剂麦芽糖醇和麦芽糖醇液等4种甜味剂标准修改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麦芽糖醇和麦芽糖醇液等4种甜味剂标准修改单_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_公开征求意见.pdf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麦芽糖醇和麦芽糖醇液等4种甜味剂标准修改单_标准文档_公开征求意见.pdf修改单标准修改单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麦芽糖醇和麦芽糖醇液》(GB28307-2012)及第1号修改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D-甘露糖醇》(GB1886.17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山梨糖醇和山梨糖醇液》(GB1886.18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木糖醇》(GB1886.234-2016)相比,仅分别增加了商品化产品的描述。污染物1项7. GB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第2号修改单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第2号修改单_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_公开征求意见.pdf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第2号修改单_标准文档_公开征求意见.pdf修改单限量的修订本次修订工作深入分析了全国各类肉制品中重金属检测数据,并调研了我国目前肉制品生产行业实际生产水平。经研究,肉类干制品(包括畜禽内脏干制品)铅、镉、砷、铬的限量可以与其他肉制品(包括其他畜禽内脏制品)采用相同限量要求。表10的调整表10“食品类别(名称)”中删除“熟肉干制品”,“限量”中删除“3.0µ g/kg”。该编辑性修改,不影响熟肉干制品中N-二甲基亚硝胺限量为3.0µ g/kg的规定。3、附录A的修订附录A表A.1中“发酵肉制品类”下增加“熟肉干制品”。食品产品1项8. GB25190—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灭菌乳》第1号修改单GB 25190-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灭菌乳》第1号修改单_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_公开征求意见.pdfGB 25190-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灭菌乳》第1号修改单_标准文档_公开征求意见.pdf修改单(一)对“3术语和定义”的修改将GB25190—2010中的3.1、3.2修改为:3.1超高温灭菌乳ultrahigh-temperaturemilk以生牛(羊)乳为原料,在连续流动的状态下,加热到至少132℃并保持很短时间的灭菌,再经无菌灌装等工序制成的液体产品。3.2保持灭菌乳retortsterilizedmilk以生牛(羊)乳为原料,无论是否经过预热处理,在灌装并密封之后经灭菌等工序制成的液体产品。(二)对“4技术要求”的修改删除GB25190—2010中的4.1.2。(三)对“5其他”的修改删除GB25190—2010中的5.2和5.3。理化检验方法与规程10项9. 食品中丙烯酰胺的测定食品中丙烯酰胺的测定(GB 5009.204-2014)_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_公开征求意见.pdf食品中丙烯酰胺的测定(GB 5009.204-2014)_标准文档_公开征求意见.pdf修订相较于GB5009.204-2014,删除了第一法“离子阱串联质谱仪”章节,增加了咖啡、茶叶、食糖、婴幼儿配方食品和婴幼儿辅助食品中丙烯酰胺的测定,增加了基质分散固相萃取净化方法,以满足所有食品中丙烯酰胺的测定。10. 食品中亚硝酸盐与硝酸盐的测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亚硝酸盐与硝酸盐的测定_标准文档_公开征求意见.pdf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亚硝酸盐与硝酸盐的测定_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_公开征求意见.pdf修订增加了连续流动分析-分光光度法为第三法,其前处理参考第二法,检出限和定量限也同第二法。11. 食品中维生素C的测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维生素C的测定_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_公开征求意见.pdf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维生素C的测定_标准文档_公开征求意见.pdf修订扩大了液相色谱法和荧光分光光度法的适用范围;修改了液相色谱法和荧光分光光度法检出限、定量限和标准曲线浓度范围;优化了液相色谱法的色谱条件。12. 食品中乙二胺四乙酸盐的测定食品中乙二胺四乙酸盐的测定(GB 5009.278-2016)_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_公开征求意见.pdf食品中乙二胺四乙酸盐的测定(GB 5009.278-2016)_标准文档_公开征求意见.pdf修订标准主要修订内容有:将标准适用范围扩大到食品基质;删除了复合调味料中乙二胺四乙酸二钠钙的测定方法;修改了方法原理、试样及标准品配制过程、前处理步骤以及分析结果的表述。13.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食品中灰分的测定(GB 5009.4-2016)_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_公开征求意见.pdf食品中灰分的测定(GB 5009.4-2016)_标准文档_公开征求意见.pdf修订主要对第一法进行了修订。包括修改了第一法的原理,修改了第一法灼烧时间的要求,增加了样品制备步骤,明确了小麦粉样品归类,增加了试样干物质含量测定方法。14.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3-2016)_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_公开征求意见.pdf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3-2016)_标准文档_公开征求意见.pdf修订增加了第二篇原粮和油料中水分的测定第一篇修改了适用范围,并规范文字表述15. 食品中脂肪的测定食品中脂肪的测定(GB 5009.6-2016)_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_公开征求意见.pdf食品中脂肪的测定(GB 5009.6-2016)_标准文档_公开征求意见.pdf修订相较于GB5009.6-2016,增加了可可制品、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调味品、特殊膳食用食品、豆制品等基质适用范围16.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环氧乙烷和环氧丙烷的测定和迁移量的测定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环氧乙烷和环氧丙烷的测定和迁移量的测定_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_公开征求意见.pdf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环氧乙烷和环氧丙烷的测定和迁移量的测定_标准文档_公开征求意见.pdf修订标准名称修改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环氧乙烷与环氧丙烷的测定和迁移量的测定”;修改了范围;修改了“第一部分环氧乙烷和环氧丙烷残留量的测定”;增加了“第二部分环氧乙烷和环氧丙烷迁移量的测定”。17.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苯甲酸、苯二甲酸和苯三甲酸迁移量的测定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苯甲酸、苯二甲酸和苯三甲酸迁移量的测定_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_公开征求意见.pdf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苯甲酸、苯二甲酸和苯三甲酸迁移量的测定_标准文档_公开征求意见.pdf修订标准名称修改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苯甲酸、苯二甲酸和苯三甲酸迁移量的测定》;修改了范围,增加了苯甲酸、邻苯二甲酸、间苯二甲酸、偏苯三甲酸、均苯三甲酸迁移量的测定。18.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柠檬酸酯和癸二酸酯类化合物迁移量的测定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柠檬酸酯和癸二酸酯类化合物迁移量的测定_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_公开征求意见.pdf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柠檬酸酯和癸二酸酯类化合物迁移量的测定_标准文档_公开征求意见.pdf制定本标准采用GC-MS法对6种目标物进行检测,试液通过气相色谱柱分离,质谱检测器检测,峰面积外标法定量。微生物检验方法与规程1项19.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产肉毒毒素梭菌及肉毒毒素检验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产肉毒毒素梭菌及肉毒毒素检验(GB 4789.12-2016)_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_公开征求意见.pdf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产肉毒毒素梭菌及肉毒毒素检验(GB 4789.12-2016)_标准文档_公开征求意见.pdf修订1、 增加了梭菌荧光PCR鉴定方法2、 修改了标准名称3、 增加了分离用培养基种类4、 修改了检验程序
  • 我国食品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发布 新增至3650项
    日前,农业部与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4)。我国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指标将由现行的2293项增加到3650项,新增1357项。作为我国监管食品中农药残留的唯一强制性国家标准,该标准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食品中农药残留国家标准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对生产有标可依、产品有标可检、执法有标可判,严格监管乱用、滥用农药,保证&ldquo 产&rdquo 出安全食品和&ldquo 管&rdquo 出安全食品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对转变农业生产方式,推进绿色生产,提高农产品国际竞争力,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新发布的《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4)在科学性、针对性和实用性上都有显着提升,力求用最严谨的标准,为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人民群众&ldquo 舌尖上的安全&rdquo 提供法定的技术依据。新标准规定了387种农药在284种(类)食品中3650项限量指标,较2012年颁布实施的《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2),新增加了65种农药、43种(类)、1357项限量指标。此次新发布标准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扩大了食品农产品种类。新标准为284种(类)食品农产品规定了多种农药的残留限量标准,覆盖了蔬菜、水果、谷物、油料和油脂、糖料、饮料类、调味料、坚果、食用菌、哺乳动物肉类、蛋类、禽内脏和肉类等12大类作物或产品。除常规的谷物、蔬菜、水果外,首次制定了果汁、果脯、干制水果等初级加工产品的农残限量值,基本覆盖百姓经常消费的食品种类。   二是覆盖了农业生产常用农药品种。为防治各种病虫害对农作物生长的侵害,我国不同地区、不同农作物生产中经常使用的农药品种大约为350个左右,而新标准为387种农药制定了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基本覆盖了常用农药品种,今后覆盖面还会进一步扩大。   三是重点增加了蔬菜、水果等鲜食农产品的限量标准。针对蔬菜、水果、茶叶等鲜食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问题,多发、易发问题,新标准重点规定了鲜食农产品中农药残留限量,为115个蔬菜种(类)和85个水果种(类)制定了2495项限量标准,比2012版本增加了904项限量标准。新增蔬菜水果限量占总新增限量的67%,其中水果上农药残留限量增加473项,蔬菜(包括食用菌)上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增加431项。   四是新标准基本与国际标准接轨。在新发布的标准中,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已制定限量标准的有1999项。其中,1811项国家标准等同于或严于国际食品法典标准,占90.6%.在标准制定过程中,所有限量标准都向世界贸易组织(WTO)各成员国进行了通报,接受了各成员国的评议,并对所提意见给出了科学、令人信服的解释。   据了解,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和实用性,农药残留限量标准都是根据农药毒理数据、我国农药残留田间试验数据、我国居民膳食消费数据和国内农产品市场监测数据,经过科学的风险评估后制定的。制定过程中,还广泛征求了社会公众、农产品生产和进出口企业、相关行业协会和相关行业部门的意见。   新标准将于2014年8月1日起开始施行,《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2)同时废止。
  • 新标准应对| 食品安全GB 31656系列兽药残留新标准解读及应对
    2022年初,根据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第388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牛可食性组织中氨丙啉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和高效液相色谱法》(GB31653.1-2021)等36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于2月1日正式实施。标准中涉及水产品、动物性食品、蜂产品、乳制品等领域的兽药残留检测标准,涉及高效液相色谱法,气相色谱法,气相色谱-质谱法等分析仪器及相关技术方法。东西分析作为国内较早成立的科学分析仪器生产厂商之一,拥有质谱、光谱、色谱等多条产品线,检测项目覆盖无机元素、有机化合物及微生物病菌,检测领域涵盖食品安全、环境监测、制药研发、矿物冶金等,积累了丰富的分析经验。具体有些标准及如何应对呢?跟随小编了解下。应 对液相产品LC-5520液相色谱仪等度系统、二元高压系统、四元低压系统任意选择;立式柱温箱,可容纳任意两根分析色谱柱; 高性能可变波长紫外-可见光检测器; 可选配多种检测器;软件强大得数据处理功能,遵循GLP规范;可兼顾半制备液相。适用标准气质联用仪GC-MS3200气相色谱(四极)质谱联用仪先进的灯丝控制模块,智能调整发射电流和电子能量;DC补偿技术,改善信噪比;可调正化学电离源(PCI)功能,拓展了应用领域;气相部分高配置,提高了测试的重复性;更加可靠、方便易安装、维护的结构。适用标准气相色谱GC-4100气相色谱仪高自动化配置,气路EPC控制;热导检测器死体积小、灵敏度高、使用寿命长。RSD适用标准
  • 食品污染物限量新标6月1日施行:大米中镉等限量严于国际标准
    新修订的《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6月1日施行   160多个指标防范 13种食品污染物   1月29日,卫生部在其网站上发布了《(GB2762-2012)问答》,对将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的修订后的《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进行解释说明。新标准逐项清理了以往食品标准中的所有污染物限量规定,整合修订为铅、镉、汞、砷、苯并[a]芘、N-二甲基亚硝胺等13种污染物在谷物、蔬菜、水果、肉类、水产品、调味品、饮料、酒类等20余大类食品的限量规定,删除了硒、铝、氟等3项指标,共设定160余个限量指标。   农兽药残留等限量另行制定   食品污染物是食品从生产(包括农作物种植、动物饲养和兽医用药)、加工、包装、贮存、运输、销售直至食用等过程中产生的或由环境污染带入的、非有意加入的化学性危害物质。食品中污染物是影响食品安全的重要因素之一,是食品安全管理的重点内容。   《问答》指出,我国对食品中农药残留限量、兽药残留限量、真菌毒素限量、放射性物质限量另行制定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因此,新的标准不包括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和放射性物质限量指标。   大米中镉等限量严于国际标准   新标准重点对我国居民健康构成较大风险的食品污染物和对居民膳食暴露量有较大影响的食品种类设置限量规定,突出安全性要求。   例如,对大米中镉的限量标准规定为0.2毫克/千克,高于国际标准0.4毫克/千克。据《问答》,大米是我国居民膳食镉的主要来源,其他食物对我国居民膳食镉的摄入量影响较低,控制大米镉含量几乎能控制我国居民二分之一的镉膳食暴露。在2005年发布的污染物限量标准中,我国大米镉限量就严于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和部分国家规定,根据现有研究结果,新标准维持了原标准的限量规定。此外,参照CAC标准,结合我国主要消费食品及镉污染特点,设置谷物及其制品、蔬菜及其制品、新鲜水果等相关食品镉限量要求。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的首席专家吴永宁对媒体表示,拿我国标准与CAC的污染物通用标准、欧盟标准比较,可以发现我国标准中限量值的数量比较多。其中,大米砷的限量只有中国规定了无机砷,其他国家如澳大利亚规定的是总砷。关于铅的指标,CAC、欧盟、澳大利亚的标准只有半页规定,我们是两页,在解决食品中铅污染和制定污染物限量方面,我们在国际上还是走在前面的。   硒、氟不作为食品污染物控制   新标准中删除了硒、铝、氟等3项指标。除因为食品中的铝主要来自含铝食品添加剂而执行《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外,硒、氟都不再作为食品污染物控制。   硒、氟都是人体必需微量元素,但过量摄入也会产生不良健康效应。2005年发布的《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曾将硒、氟作为污染物进行限量规定。但随着对硒、氟的科学认识不断深入,CAC和多数国家、地区将硒从食品污染物中删除,国际上也普遍不再将氟作为食品污染物管理。2011年,卫生部取消《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05)中硒指标,新的《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也取消了氟限量规定。   此外,《问答》中指出,无论是否制定污染物限量,食品生产和加工者均应采取控制措施,突出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污染物控制要求,使食品中各种污染物的含量达到最低水平,最大程度维护消费者健康利益。
  • 《动物源性食品中多兽药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团体标准发布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 近日,中国食品药品企业质量安全促进会发布了关于 strong 《动物源性食品中多兽药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strong 团体标准的公告。公告中称,该标准将于2020年1月3号正式实施。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 据悉,该标准规定了肉及肉制品(包括猪肉、羊肉、牛肉、家禽肉和水产品)、奶及奶制品、蛋及蛋制品和动物内脏等中64 种兽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量液相色谱-质谱测定方法。 其他动物源性食品也可参照执行。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12/uepic/50fbefda-cf83-473c-8317-4c04668881cb.jpg" title=" 1_副本.png" alt=" 1_副本.png" /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 附件: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text-indent: 2em " img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 a style=" font-size:12px color:#0066cc "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912/attachment/d4a89b43-fb2b-4ed9-92b7-d8a21395e6ab.pdf" title=" 中国食品药品企业质量安全促进会关于批准发布《动物源性食品中多兽药残留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团体标准的公告.pdf" 中国食品药品企业质量安全促进会关于批准发布《动物源性食品中多兽药残留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团体标准的公告.pdf /a /p p br/ /p
  • 我国食品中兽药残留限量标准增至2191项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日前,农业农村部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将于2020年4月1日起实施。 strong 此次发布的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规定了267种(类)兽药在畜禽产品、水产品、蜂产品中的2191项残留限量及使用要求,基本覆盖了我国常用兽药品种和主要食品动物及组织 /strong ,标志着我国兽药残留标准体系建设进入新阶段。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据介绍,此次新发布的标准有三大亮点: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strong 一是涵盖兽药品种和限量数量大幅增加 /strong 。与此前发布的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相比,新标准规定的兽药品种增加76种、增幅39.8%,残留豁免品种增加66种、增幅75%,残留限量增加643项、增幅41.5%,基本解决了当前评价动物性食品“限量标准不全”的问题。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strong 二是标准要求与国际全面接 /strong strong 轨 /strong 。新发布的标准全面采用CAC和欧盟、美国等发达国家或地区的最严标准,对农业部公告第235号涉及的残留标志物、日允许摄入量、残留限量值、使用要求等重要技术参数进行了全面修订,设定的残留限量值与CAC兽药残留限量值一致率达90%以上;对氧氟沙星等10多种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兽药品种予以淘汰或改变用途。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strong 三是标准制定更加科学严谨 /strong 。本次标准制定中充分考虑了我国动物性食品生产、消费实际和现行兽药残留限量标准实施中的关键问题,遵照国际通行做法开展了相关风险评估,广泛征求了行业、专家、消费者、社会公众、相关机构的意见,并接受了世界贸易组织成员的评议。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据悉,新发布标准将代替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的相应部分。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科学规划、重点突破、循序推进的原则,不断加大兽药残留标准制修订力度,积极推进兽药残留标准体系建设,力争用3至5年时间,实现限量标准对所有批准使用兽药的全覆盖和所有允许使用食品动物及组织的全覆盖,基本实现检测方法标准对所有限量标准的全覆盖,为我国动物性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更为有力的支撑。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 nbsp /p
  • 83种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发布!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2763) 是目前我国统一规定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MRLs) 的强制性国家标准。2022 年 11 月 11 日,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农业农村部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 2, 4-滴丁酸钠盐等112 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2763. 1-2022) 标准, 自 2023 年 5 月 11 日起正式实施。GB 2763. 1-2022是GB 2763-2021的 增补版,可以配套使用。此次公布的《食品中2甲4氯异辛酯等83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征求意见稿)》实施后也将于GB 2763配套使用。为进一步强化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宣贯,促进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人员和食品生产者及时全面了解国家最新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仪器信息网邀请到了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罗媛媛老师,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2763)和GB 2763. 1-2022中农药残留限量配套检测方法进展进行了详细分析, 以便于标准使用者更好的理解和正确使用。专家解读|2022版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国家标准制修订情况分析专家解读|GB 2763.1-2022中农药残留限量配套检测方法修订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规定,我部组织拟定了《食品中2甲4氯异辛酯等83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征求意见稿)》和《动物源产品中胺苯吡菌酮等57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征求意见稿)》标准文本。现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请分别填写征求意见表,于2024年8月22日前反馈国家农药残留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  联系人:罗媛媛  电话:010-59194077  传真:010-59194107  电子邮箱:nyclbz@agri.gov.cn  附件:  1. 食品中2甲4氯异辛酯等83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征求意见稿)标准文本83项.pdf  2. 动物源产品中胺苯吡菌酮等57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征求意见稿)标准文本57项.pdf  3. 农药残留限量国家标准征求意见表征求意见表.pdf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202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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