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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证吡咯标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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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证吡咯标准品相关的资讯

  • 首批皮革化学品检测方法团体标准发布
    记者日前从中国皮革协会获悉,经过大量的基础性研究、征求行业意见以及多次专家研讨审定,标准内容不断完善。8月2日,中国皮革协会正式批准发布《制革用聚(甲基)丙烯酸树脂复鞣剂测试方法》(T/CLIAS008-2023)、《制革用氨基树脂复鞣剂测试方法》(T/CLIAS009-2023)、《制革用中和剂测试方法》(T/CLIAS010-2023)、《制革用脱灰剂测试方法》(T/CLIAS011-2023)等4项团体标准,并将于今年9月1日正式实施。中国皮革协会表示,上述四项皮革化学品检测方法团体标准有效填补了国内外标准空白,为皮革化工生产企业和制革企业的生产管理、质量检验、推进制革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必要的技术支撑,对规范皮革化学品市场具有重要意义。据介绍,皮革化学品是决定皮革质量与风格的核心要素之一,与皮革机械一起被形容为制革工业高质量发展的“双翼”。然而,市场上皮革化学品质量参差不齐、缺少统一的产品质量标准。近年来,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制革企业反映,在生产过程中经常出现皮革化学品消耗量明显超过工艺需求的情况,一方面严重影响了制革企业的正常生产,另一方面还加大了环境治理的难度,并且在供需双方遇到皮革化学品质量纠纷时无标可依,企业合法利益难以得到充分保障。为着手解决这些问题,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开始重点研究皮革化学品品质管控标准的制定。中国皮革协会对此高度重视,并委托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牵头,邀请皮革行业部分皮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制革企业,共同参与制定皮革化学品的产品质量标准。重点针对出现问题较多、用量较大、对皮革质量影响较突出的聚(甲基)丙烯酸树脂复鞣剂、氨基树脂复鞣剂、中和剂、脱灰剂等四类化学品检测方法进行分析研究,制定首批皮革化学品检测方法团体标准。
  • 宁夏化学分析测试协会发布《大米中2-乙酰基-1-吡咯啉的测定 顶空固相微萃取-气质联用法》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
    各相关单位:按照宁夏化学分析测试协会团体标准工作程序,标准起草组已完成《大米中2-乙酰基-1-吡咯啉的测定 顶空固相微萃取-气质联用法》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的编制工作。现按照我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程序》要求,公开征求意见。请有关单位及专家提出宝贵意见,并将征求意见表(附件)于2023年10月14日前反馈给秘书处。联系人:张小飞 电 话:13995098931邮箱:1904691657@qq.com 宁夏化学分析测试协会2023年9月14日关于团标征求意见函 -9.14.pdf团标表格7-专家意见表.doc大米中2-乙酰-1-吡咯啉的测定.pdf
  • 皮革和合成革产品国家环保标准首次颁布实施
    由环境保护部环境发展中心、中国皮革和制鞋工业研究院牵头编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皮革和合成革》已于2009年10月30日正式批准颁布,于2010年1月1日起实施。   近几年,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人们对生活品质的要求也逐渐提高,从而带动了皮革和合成革行业的迅猛发展。由于生产企业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研发力量参差不齐,缺乏环保标准约束等原因,致使后续加工的产品和生产过程屡屡出现环境问题或影响人类身体健康,这些问题已经制约了我国皮革和合成革行业发展。制定和实施皮革和合成革产品环保标准十分必要,对终端产品朝着环保型产品发展有积极的引导作用,并推动行业向健康良性循环方向发展。
  • 广西肥料协会发布《大米中2-乙酰基-1-吡咯啉含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团体标准
    各有关单位:依据《广西肥料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分析测试研究中心提出,广西壮族自治区分析测试研究中心、广西大学、广西西大检测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等单位编写,经过调研、立项、起草、广泛征求意见,专家组进行了评审论证,现批准发布《大米中2-乙酰基-1-吡咯啉含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标准号:T/GXAF 0011-2023)为本协会团体标准,该标准于2023年4月10日发布,2023年5月1日实施,现予以公告。广西肥料协会2023年4月10日
  • 中科院举行2021年新当选院士颁证仪式暨座谈会
    7月14日,2021年新当选中国科学院院士颁证仪式暨座谈会在北京举行。中科院院长、党组书记,学部主席团执行主席侯建国出席颁证仪式并讲话。中科院副院长,学部主席团执行委员会秘书长高鸿钧主持活动。颁证仪式暨座谈会现场  侯建国为各位新当选院士颁发了院士证书,新当选院士现场签署了承诺书,郑重承诺将正确行使院士权利,履行院士义务,珍惜院士荣誉,发挥明德楷模作用,致力于促进科学技术发展,推动科学技术队伍建设,发扬优良学风,普及科学知识,为学部发挥国家科学思想库作用做出贡献。侯建国为新当选的李陟院士颁发院士证书  侯建国在讲话中首先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指示精神,代表中科院党组和学部主席团向各位新当选院士表示祝贺。他回顾了院士群体在党的百年科技奋斗历程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和作出的重要贡献,要求新当选院士传承和发扬老一辈院士们的宝贵精神,准确把握世界格局新变化和国家发展新阶段,紧紧围绕科技创新新方向和科技攻关新任务,主动承担院士群体新职责和战略科技人才新使命,进一步增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建设科技强国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侯建国强调,新当选院士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胸怀祖国、服务人民的表率,做追求真理、勇攀高峰的表率,做坚守学术道德、严谨治学的表率,做甘为人梯、奖掖后学的表率”。一是保持深厚的家国情怀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围绕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制约和重大挑战,产出更多原创性成果;围绕党中央重大关切和国家发展战略问题,开展更多前瞻性、战略性咨询研究,提出更多专业性、针对性意见和建议。二是继续在学术事业上深耕不辍,带领科研攻关团队凝心聚力、潜心致研、攻坚克难,不断取得新的更大成就,努力提升我国在全球科学界的影响力和话语权。三是坚守院士称号学术性、荣誉性的本质,带头涵养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带头培育严谨求是的科学文化。四是在创新人才培养中发挥识才、育才、用才的导师作用,为青年人才施展才干提供更多机会和更大舞台,积极为提升全民科学素养、厚植科技人才培养沃土贡献力量。他号召全体院士带头肩负起建设世界科技强国、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时代责任,不辜负党、国家和人民的期望,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在颁证仪式上,刘仓理、王梅祥、杨正林、底青云、丁赤飚、范瑞祥6位新当选院士代表表示,要以老一辈院士们为榜样和楷模,弘扬和践行科学家精神,兢兢业业、努力拼搏、严谨治学、甘为人梯,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待,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建设世界科技强国发挥应有的作用。  在座谈会上,中科院学部工作局负责人介绍了中国科学院和学部的历史,饶子和、胡海岩、龚旗煌、尹浩4位院士介绍了学部四个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孙昌璞、李衍达、匡廷云3位院士作了“弘扬科学家精神”主题发言。与会新当选院士围绕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珍惜院士荣誉、履行院士义务进行了热烈讨论,一致表示将继续秉持追求真理、献身科学的初心,自觉践行“四个表率”的要求,勇挑时代重担,勇做创新先锋,切实担负起新时代赋予中科院院士的历史责任。  中科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张涛,党组成员、秘书长汪克强,中科院机关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颁证仪式。中科院各专业学部常务委员会、专门委员会负责人和特邀院士出席活动。  中国科学院学部成立于1955年,是国家在科学技术方面的最高咨询机构,为国家科学技术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中国科学院院士是国家设立的科学技术方面的最高学术称号,为终身荣誉。此次新当选院士的加入,为院士群体增添了新的重要力量。在座谈会上,中科院学部工作局负责人介绍了中国科学院和学部的历史,饶子和、胡海岩、龚旗煌、尹浩4位院士介绍了学部四个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孙昌璞、李衍达、匡廷云3位院士作了“弘扬科学家精神”主题发言。与会新当选院士围绕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珍惜院士荣誉、履行院士义务进行了热烈讨论,一致表示将继续秉持追求真理、献身科学的初心,自觉践行“四个表率”的要求,勇挑时代重担,勇做创新先锋,切实担负起新时代赋予中科院院士的历史责任。新当选院士及部分与会人员合影中国科学院学部 是国家在科学技术方面的最高咨询机构。中国科学院院士是国家设立的科学技术方面的最高学术称号,为终身荣誉。此次新当选院士的加入,为院士群体增添了新的重要力量。2021年中国科学院选举产生了65名中国科学院院士,有5位女性科学家当选。新当选院士平均年龄为57.4岁,最小年龄为45岁,最大年龄为68岁,60岁(含)以下的占76.9%。此外,新当选中国科学院外籍院士25人,分别来自11个国家,韩国和瑞士首次有科学家当选中国科学院外籍院士。本次增选后,现有中国科学院院士850人,外籍院士129人。
  • 日本工业规定纺织和皮革产品自愿性偶氮染料标准
    据悉,《家居用品中有害物质管制法》(Act on Control of Household Products Containing Harmful Substances)(Act No. 112 of 1973)对日本某些纺织产品中的有害物质进行规范,如甲醛和狄氏剂等。然而,已在欧盟、中国、台湾和韩国市场被禁的致癌物芳香胺不受目前日本法规的规管。因此,制定偶氮染料的限制规定可消除日本纺织和皮革产品中有害偶氮着色剂的危害。   考虑到与国外法规的统一性以及保护消费者健康,日本的一些协会,包括纺织业联盟(Japan Textile Federation ,JTF)和皮革工业协会(Japan Leather Industry Association ,JLIA)已为纺织和皮革产品制定了偶氮染料标准,也鼓励成员采纳这些标准。   日本经济产业省(METI)近日敦促行业采纳自愿性标准以减少纺织和皮革产品中有害偶氮着色剂的使用。有害偶氮着色剂可释放致癌的芳香胺物质。   自愿性标准规定了纺织和/或皮革产品中致癌物芳香胺的测试方法和最大限量。自愿禁止使用的胺类列表、测试方法和限量都基于目前其他国家的禁令。愿意遵循自愿性偶氮染料标准的可通过提供(1)化验证明书或(2)自我声明来表明。信息应通过供应链进行分享。   日本纺织业联盟和日本皮革工业协会的偶氮染料自愿性标准重点如表格1所示: 表格1:日本自愿性偶氮染料标准概要 自愿性偶氮染料标准 日本纺织业联盟(JTF) 日本皮革工业协会(JLIA) 范围 纺织产品 皮革产品 芳香胺数量 22种(见表2) 22种(见表2) 测试方法 EN 14362-1:2003 EN 14362-2:2003 ISO 17234-1/IUC 20-1 ISO/DIS 17234-2/IUC 20-2 最大限量 30毫克/千克 30毫克/千克 表格2:22种致癌性芳香胺 数量 物质名称 CAS 号. 数量 物质名称 CAS 号. 1 联苯-4-基胺 92-67-1 12 3,3'-二甲基联苯胺 119-93-7 2 联苯胺 92-87-5 13 4,4'-亚甲邻甲苯胺 838-88-0 3 4-氯邻甲苯胺 95-69-2 14 6 - 甲氧基-M-苯胺 120-71-8 4 2-萘胺 91-59-8 15 4,4 - 亚甲基双(2 - 氯苯胺) 120-71-8 5 邻氨基偶氨甲苯 97-56-3 16 4,4'-二氨基二苯醚 101-80-4 6 5 - 硝基邻甲苯胺 99-55-8 17 4-4-二氨基二苯硫醚 139-65-1 7 4-对氯苯胺 106-47-8 18 邻甲苯胺 95-53-4 8 4 - 甲氧基间苯二胺 615-05-4 19 4-甲基-M-二苯胺 95-80-7 9 4,4’-亚甲基联苯胺 101-77-9 20 2,4,5-三甲基苯胺 137-17-7 10 3,3'-二氯联苯胺 91-94-1 21 鄰-甲氧苯胺 90-04- 11 3,3'-二甲氧基联苯胺 119-90-4 22 4-氨基偶氮苯 60-09-3
  • 纺织皮革业污染排放标准将严格执行
    近日召开的2011年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披露,2011年我国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已经确定,同2010年相比,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化物和氮氧化物这4种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均要下降1.5%。   据介绍,今年我国将把结构减排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提高并严格执行纺织、皮革、化工、造纸等行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标准,严格执行产业政策和国家下达的落后产能关停计划。继续强化工程减排和管理减排。全面建设污水处理厂,开展农业源污染减排工程。继续加强燃煤电厂脱硫,切实加强电厂脱硝,严格控制机动车尾气排放。深入研究城镇污水处理厂脱氮、化工行业氨氮处理、污水处理厂污泥和垃圾渗滤液处理等关键技术。   今年我国还将积极完善有利于减排的政策机制。研究出台非电行业脱硫、火电行业脱硝电价优惠政策,适度提高城镇污水处理收费和排污收费标准,建立企业和地区减排财政补贴激励机制。推进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出台鼓励农业源污染防治的经济政策,研究制定促进有机肥使用、秸秆和畜禽粪便等农村废弃物综合利用、有机农产品发展的财政扶持政策。在重点区域和城市开展机动车排污费试点。
  • 宁夏化学分析测试协会批准发布《大米中2-乙酰基-1-吡咯啉的测定 顶空固相微萃取-气质联用法》等6项团体标准
    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和《宁夏化学分析测试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我协会对《大米中2-乙酰基-1-吡咯啉的测定 顶空固相微萃取-气质联用法》等6项团体标准进行了评审,已经通过了专家审查,现予以发布,自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特此公告。序号标准号标准名称发布日期实施日期1T/NAIA0271-2023大米中2-乙酰基-1-吡咯啉的测定 顶空固相微萃取-气质联用法2023-12-312024-01-0102T/NAIA0272-2023铂钯铑铁合金2023-12-312024-01-013T/NAIA0273-2023二乙烯基苯2023-12-312024-01-014T/NAIA0274-2023反式-1,2-二氯乙烯2023-12-312024-01-015T/NAIA0275-2023氯乙酰氯2023-12-312024-01-016T/NAIA0276-2023三氯乙酰氯2023-12-312024-01-01 宁夏化学分析测试协会2023年12月31日2023协会团体标准公告-12.31.pdf
  • 环保标准《制革及毛皮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
    关于征求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革及毛皮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防治污染,我部决定制定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革及毛皮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该标准草案曾于2008年公开征求意见,按我部要求,编制单位针对近年来环境保护新要求对标准草案进行了完善。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11年7月1日前反馈我部科技标准司。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胡林林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电话:(010)66556621   传真:(010)66556213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 周羽化 原霞   联系电话:(010)84915203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制革及毛皮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      3.《制革及毛皮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二○一一年六月二日   附件一: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辽河保护区管理局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   环境保护部对外合作中心   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   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中国皮革和制鞋工业研究院   中国轻工业清洁生产中心   轻工环保研究所   山东省皮革工业研究所   东南大学环境工程系   辛集制革区管委会   北京隆达兴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河南隆丰皮革有限公司   浙江通天星集团股份公司   北京元隆皮草皮革有限公司   广州市德威皮革制品有限公司   泰庆皮革有限公司   淄博大桓九宝恩皮革集团有限公司   晋江兴业皮制品有限公司   烟台制革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乐山振静皮革有限公司   四川省皮革行业协会   山东省皮革行业协会   浙江省皮革行业协会   河南省皮革工业协会   湖南省皮革工业协会   广东省皮革协会   温州市鞋革行业协会   海宁市皮革工业协会   河北省肃宁裘革行业协会   桐乡市崇福皮毛协会   孟州市皮毛协会  (部内征求环评司、监测司、污防司、环监局的意见)
  • 卫计委对35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征求《食品理化检验方法 总则》等35项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和2项标准修改单意见的函 国卫办食品函〔2014〕527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商务部、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办公厅,粮食局、标准委、认监委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我委组织拟订了《食品理化检验方法总则》等35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和2项标准修改单,现征求你单位意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可从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http://www.nhfpc.gov.cn下载)。请于2014年7月15日前将意见反馈表(附件38)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我委。   传 真:010-52165414、52165424   电子信箱:spbz@cfsa.net.cn、zqyj@cfsa.net.cn   附件:1.《食品理化检验方法 总则》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rar   2.《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微生物酶源制剂中抗菌活性的测定》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rar   3.《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小肠结肠炎耶尔森氏菌检验》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rar   4.《食用淀粉》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rar   5.《食用盐》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rar   6.《方便面》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rar   7.《食品添加剂 皂荚糖胶》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rar   8.《食品添加剂 甘草酸三钾》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rar   9.《食品添加剂 二甲基二碳酸盐(维果灵)》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rar   10.《食品添加剂 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乙酰磺胺酸》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rar   11.《食品添加剂 罗汉果甜苷》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rar   12.《食品添加剂 沙蒿胶》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rar   13.《食品添加剂 1,2-二氯乙烷》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rar   14.《食品添加剂 聚氧乙烯聚氧丙烯胺醚》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rar   15.《食品添加剂 甘草酸铵》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rar   16.《食品添加剂 不溶性聚乙烯聚吡咯烷酮》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rar   17.《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钾》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rar   18.《食品添加剂 L-半胱氨酸盐酸盐》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rar   19.《食品添加剂 半乳甘露聚糖》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rar   20.《食品添加剂 红花黄》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rar   21.《食品添加剂 姜黄》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rar   22.《食品添加剂 姜黄素》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rar   23.《食品添加剂 硅酸镁》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rar   24.《食品添加剂 膨润土》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rar   25.《食品添加剂 焦糖色(普通法、苛性亚硫酸盐法、氨法、亚硫酸铵法)》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rar   26.《食品添加剂 6号轻汽油(己烷类溶剂)》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rar   27.《食品添加剂 单辛酸甘油酯》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rar   28.《食品添加剂 己二酸》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rar   29.《食品添加剂 石油醚》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rar   30.《食品添加剂 丙烷》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rar   31.《食品添加剂 丁烷》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rar   32.《食品添加剂 1-丁醇(正丁醇)》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rar   33.《食品添加剂 乙醚》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rar   34.《食品营养强化剂 低聚半乳糖》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rar   35.《食品辐照加工卫生规范》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rar   36.《食品添加剂 聚丙烯酸钠》(GB 29948-2013)第1号修改单.doc   37.《食品添加剂 麦芽糖醇和麦芽糖醇液》(GB 28307&mdash 2012)第1号修改单.doc   3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docx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4年6月18日
  • 宁夏化学分析测试协会批准《稻米中2-乙酰-1-吡咯啉的含量测定 固相微萃取-气相色谱质谱法》团体标准立项
    各会员及相关单位:宁夏化学分析测试协会经研究审核,决定对宁夏农林科学院农业生物技术研究中心申报的《稻米中2-乙酰-1-吡咯啉的含量测定 固相微萃取-气相色谱质谱法》团体标准批准立项,现予以公示。欢迎与该团体标准有关的科研、生产单位加入该标准的编制工作,有意者请与协会秘书处联系。联系人:张小飞电话: 13995098931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新田商务中心413室邮箱:1904691657@qq.com 宁夏化学分析测试协会2023年6月25日
  • 埃及纺织品和皮革制品检验证书执行推迟生效
    日前,埃及进出口管制局(GOEIC)发出通知,部长级决议626/2011号和660/2011号中列出的进口纺织品和皮革制品强制性检验证明要求推迟至2012年9月15日生效。   根据埃及进口检验要求,所有626/2011号和660/2011号部长级决议中罗列的进口纺织品和皮革制品,在进口到埃及时,每批次或每个预注册号的货物都必须附有第三方检验公司出具的检验证书。在到决议正式生效的这段时间里,进口商可以选择按照决议继续为产品进口提供第三方检验公司出具的检验证书,或按照法律获得一份GOEIC的清关证书直至2012年9月15日。特别注意的是,出口商在向第三方国际检验机构申请检验时,应确认该机构已在GOEIC登记备案,具有出具检验证书的资格。任何未在埃及GOEIC登记注册的国际检验机构,其出具的证书一律无效。   为此,检验检疫机构提醒广大出口企业和贸易公司:要高度重视埃及强制性技术标准的实施,了解埃及标准的具体要求及动态 选择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实施检测 提高纺织品和皮革制品的质量,以减少因为检测不合格而导致的滞留或退货现象。
  • 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计划征求意见稿发布
    卫办监督函〔2012〕284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为做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修订工作,我部公开征集了2012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建议。根据各方意见建议,结合2012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工作重点领域,并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评委员会)各相关专业分委员会意见,审评委员会秘书处拟定了《2012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计划(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项目计划中未确定建议承担单位的,建议有关部门推荐符合相应条件的单位承担标准起草任务。请于2012年4月20日前将意见或推荐单位有关信息反馈至审评委员会秘书处。   传  真:010-67711813   电子信箱:foodsafetystandars@gmail.com   附件:2012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计划(征求意见稿)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   2012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计划   (征求意见稿) 序号 项目名称 制定/修订 建议承担单位 基础标准 1 餐饮业即食食品微生物限量 制定 江苏省卫生监督所、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2 食品中放射性核素限制浓度 修订 中国医学科学院放射医学研究所 3 食品分类和名词术语 制定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中国食品工业协会 4 保健(功能)食品通用标准 修订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审评中心 食品添加剂 5 食品添加剂 聚氧乙烯聚氧丙烯胺醚 制定 广东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 6 食品添加剂 正己烷 制定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7 食品添加剂 硅酸镁 制定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8 食品添加剂 活性炭 制定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9 食品添加剂 膨润土 制定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10 食品添加剂 钯 制定 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 11 食品添加剂 高岭土 制定 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 12 食品添加剂 聚丙烯酰胺 制定 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 13 食品添加剂 磷酸钙 制定 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 14 食品添加剂 氯化铵 制定 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 15 食品添加剂 镍 制定 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 16 食品添加剂 氢气 制定 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 17 食品添加剂 珍珠岩 制定 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 18 食品添加剂 1-丁醇 制定 中石化北京化工研究院 19 食品添加剂 6号轻汽油 制定 中石化北京化工研究院 20 食品添加剂 丙烷 制定 中石化北京化工研究院 21 食品添加剂 丁烷 制定中石化北京化工研究院 22 食品添加剂 石油醚 制定 中石化北京化工研究院 23 食品添加剂 乙醚 制定 中石化北京化工研究院 24 食品添加剂 罗汉果甜苷 制定 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 25 食品添加剂 聚二甲基硅氧烷及其乳液 制定 待定 26 食品添加剂 不溶性聚乙烯聚吡咯烷酮 制定 待定 27 食品添加剂 高碳醇脂肪酸酯复合物 制定 待定 28 食品添加剂 固化单宁 制定 待定 29 食品添加剂 聚苯乙烯 制定 待定 30 食品添加剂 聚甘油聚亚油酸酯 制定 待定 31 食品添加剂 聚氧丙烯甘油醚 制定 待定 32 食品添加剂 聚氧丙烯氧化乙烯甘油醚 制定 待定 33 食品添加剂 矿物油 制定 待定 34 食品添加剂 蔗糖聚丙烯醚 制定 待定 35 食品添加剂 L-半胱氨酸盐酸盐 制定 待定 36 食品添加剂 半乳甘露聚糖 制定 待定 37 食品添加剂 单辛酸甘油酯 制定 待定 38 食品添加剂 甘草酸三钾 制定 待定 39 食品添加剂 海萝胶 制定 待定 40 食品添加剂 红花黄 制定 待定 41 食品添加剂 己二酸 制定 待定 42 食品添加剂 姜黄素 制定 待定 43 食品添加剂 酒石酸 制定 待定 44 食品添加剂 聚乙二醇 制定 待定 45 食品添加剂 聚乙烯醇 制定 待定 46 食品添加剂 皂荚糖胶 制定 待定 47 食品添加剂 乙二胺四乙酸二钠钙 制定 待定 48 食品添加剂 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乙酰磺胺酸 制定 待定 49 食品添加剂 液体二氧化碳(煤气化法) 制定 待定 生产经营规范 50 肉类加工厂卫生规范 修订 商务部流通产业中心、黑龙江省卫生监督所、山东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51 调味品生产卫生规范 修订 中国调味品协会 52 速冻食品生产卫生规范 制定 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 53 畜禽屠宰消毒卫生规范 制定 商务部流通产业中心 54 定型包装饮用水生产卫生规范 修订 中国饮料工业协会 55 热加工香料生产卫生规范 制定 上海香料研究所 56 保健(功能)食品良好生产规范 修订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检验方法与规程 57 食品中酸价的测定 修订 上海市粮食科学研究所 58 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 修订 武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59 食品中羰基价的测定 修订 深圳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60 食品中残留溶剂的测定 修订 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 61 食品中挥发性盐基氮的测定 修订 天津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62 食品中三甲胺氮的测定 修订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63 食品中甲醇和高级醇的测定 修订 待定 64 食品中氰化物的测定 修订 山西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农业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湛江) 65 食用油煎炸过程中极性组分的测定 修订 待定 66 食品中甲醛的测定 修订 待定 67 食品中丙二醛的测定 修订 广西出入境检验检验局 68 食品中姜黄素、叶黄素、β-胡萝卜素等着色剂的测定 修订 福建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沈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69 食品中己二酸、富马酸等酸度调节剂的测定 修订 黑龙江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湖南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70 复合袋、膜中二氨基甲苯的测定 修订 重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71 食品中聚葡萄糖的测定 制定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72 食品中1,3-二油酸2-棕榈酸甘油三酯的测定 制定 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73 食品中乳铁蛋白的测定 制定 待定 74 食品中低聚果糖、低聚半乳糖的测定 制定 待定 75 食品中棉子糖的测定 制定 待定 76 甜味剂乙酰磺胺酸钾的测定 修订 待定 77 食品微生物检验复检技术规范 制定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78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肉毒梭菌及肉毒毒素检验 修订 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79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常见产毒霉菌的鉴定 修订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80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小肠结肠炎耶尔森氏菌检验 修订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81 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病理学检查技术要求 制定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82 食品中放射性核素的高纯锗γ能谱分析方法 制定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 83 食品和饮水中放射性物质检测方法 修订 中国医学科学院放射医学研究所
  • 关于征求2023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计划(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为做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修订工作,经向部门、行业和社会广泛征集年度立项建议,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各相关专业委员会审议通过,我委拟订了《2023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计划(征求意见稿)》,优先制定、修订风险防控和产业急需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39项。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3年3月17日前将意见书面反馈秘书处。传真:010—68792408 附件:2023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计划(征求意见稿)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2023年3月6日 (信息公开方式:主动公开)附件2023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计划(征求意见稿)序号建议项目名称制定/修订建议承担单位食品添加剂标准 12项1食品添加剂 L-苹果酸钠制定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中国生物发酵产业协会、湖南省产商品质量检验研究院2食品添加剂 三赞胶制定天津科技大学、天津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天津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3食品添加剂 番茄红(GB 28316-2012)修订江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西省检验检测认证总院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4食品添加剂 辣椒红(GB 1886.34-2015)修订江西省检验检测认证总院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发酵行业生产力促进中心5食品添加剂 果胶(GB 25533-2010)修订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6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B2(GB 14752-2010)修订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7食品添加剂 月桂酸(GB 1886.81-2015)修订上海市食品添加剂和配料行业协会、华中农业大学8食品添加剂标识通则(GB29924-2013)修订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中国标准化研究院9食品添加剂 L-丙氨酸(GB 25543-2010)修订中国生物发酵产业协会、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湖南省产商品质量检验研究院10食品添加剂 赤藓糖醇(GB 26404-2011)修订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发酵行业生产力促进中心11食品添加剂 香兰醇制定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天津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12食品添加剂 L-半胱氨酸盐酸盐(GB 1886.75-2016)修订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广州海关技术中心、山东省农业科学院、发酵行业生产力促进中心食品相关产品标准 1项13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GB 9685-2016)修订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广州海关技术中心、中国包装联合会、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污染物标准 3项14肉类干制品中重金属限量修订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5干制水产品中重金属限量修订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16液态特医食品中污染物、真菌毒素限量修订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理化检验方法与规程标准 11项17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反式脂肪酸的测定(GB 5413.36-2010) 修订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盘锦检验检测中心、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18食品中氨基酸的测定(GB 5009.124-2016)修订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19食品中指示性多氯联苯含量的测定(GB 5009.190-2014)修订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食品中全氟烷基化合物的测定(GB 5009.253-2016)修订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厦门海关技术中心、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中国农业大学21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2-甲基-1,3-丁二烯的测定和迁移量的测定制定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宁波海关技术中心、深圳大学22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柠檬酸三乙酯、乙酰柠檬酸三丁酯和癸二酸二正丁酯迁移量的测定制定广州海关技术中心、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厦门海关技术中心、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23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双酚A-二缩水甘油醚、双酚F-二缩水甘油醚及其羟基和氯化衍生物迁移量的测定制定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广州海关技术中心、发酵行业生产力促进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原子能利用研究所24食品中β-羟基-β-甲基丁酸钙的测定制定杭州海关技术中心、上海体育学院、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方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协作组25食品中二氢槲皮素的测定制定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上海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检验方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协作组26食品中吡咯并喹啉醌二钠盐的测定制定厦门海关技术中心、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检验方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协作组27食品中γ-氨基丁酸的测定制定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检验方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协作组微生物检验方法与规程标准 5项28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致泻大肠埃希氏菌检验(GB 4789.6-2016)修订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29食品用菌种检验 双歧杆菌属检验制定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发酵行业生产力促进中心、检验方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协作组30食品用菌种检验 乳球菌属检验制定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广东工业大学、检验方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协作组31食品用菌种检验 魏茨曼氏菌属检验制定发酵行业生产力促进中心、大连民族大学、检验方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协作组32食品用菌种检验 片球菌属检验制定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深圳海关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检验方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协作组毒理学评价方法与规程标准1项33体内大鼠外周血Pig-a基因突变试验制定四川大学、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重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食品产品标准1项34植物油(GB 2716-2018)修订江南大学、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科学研究院、中国粮油学会油脂分会特殊膳食食品标准2项35胃肠道吸收障碍、胰腺炎全营养配方食品制定解放军总医院第一医学中心、北京协和医院、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哈尔滨医科大学36麸质不耐受人群特殊膳食食品制定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中国海洋大学、南昌大学、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健康所食品营养强化剂标准3项37食品营养强化剂 酪蛋白磷酸肽(GB 31617-2014)修订东北农业大学、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大连工业大学、湖南省产商品质量检验研究院38食品营养强化剂 羰基铁粉(GB 29212-2012)修订江西省检验检测认证总院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江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济南大学39食品营养强化剂 肌醇(环己六醇)(GB 1903.42-2020)修订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湖南省产商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江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农业大学
  • 65人当选!中科院举行2021年新当选院士颁证仪式
    7月14日,中国科学院举行2021年新当选中国科学院院士颁证仪式暨座谈会。中科院学部是国家在科学技术方面的最高咨询机构,中科院院士是中国科学技术方面的最高荣誉称号。全体新当选院士签署了院士承诺书,承诺将正确行使院士权利,履行院士义务,珍惜院士荣誉,发挥明德楷模作用,致力于促进科学技术发展,推动科学技术队伍建设,发扬优良学风,普及科学知识,为学部发挥国家科学思想库作用作出贡献。根据《中国科学院院士章程》《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工作实施细则》《中国科学院外籍院士选举办法》等规定,2021年中国科学院选举产生了65名中国科学院院士,有5位女性科学家当选。新当选院士平均年龄为57.4岁,最小年龄为45岁,最大年龄为68岁,60岁(含)以下的占76.9%。其中,数学物理学部12人,化学部11人,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10人,地学部9人,信息技术科学部10人,技术科学部13人。通过特别推荐评审机制,国防和国家安全领域有5人当选,新兴和交叉学科领域有3人当选,院士队伍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此外,新当选中国科学院外籍院士25人,分别来自11个国家,韩国和瑞士首次有科学家当选中国科学院外籍院士。本次增选后,中国科学院共有院士850人,外籍院士129人。
  • 我国鞋制品中有机锡等物质检测将采用国际标准
    仪器信息网讯 日前,《2013年第一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公布,通知显示国家标准委将制定《鞋类和鞋类部件中存在的限量物质 邻苯二甲酸酯的测定》、《鞋类和鞋类部件中存在的限量物质 有机锡的测定》等国家标准,这两项标准均为我国初次制定,并将分别采用国际标准ISO/TS 16181:2011和ISO/TS 16179:2012,起草单位为中国皮革和制鞋工业研究院。   同时,中国皮革和制鞋工业研究院还将参与起草《皮革 材质鉴别 显微镜法》、《皮革 化学实验:二甲基甲酰胺含量的测定》、《皮革和毛皮化学试验 防霉剂(TCMTB、CMK、OPP、OIT)的测定-液相色谱法》、《皮革和毛皮化学试验:短链氯化石蜡的测定》。这4项标准也为我国初次制定。 《2013年第一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中鞋及皮革检测相关标准 计划编号 项目名称 标准性质 制修订 代替标准号 采用国际标准 完成时间 主管部门 归口单位 起草单位 20130991-T-607 鞋类和鞋类部件中存在的限量物质 邻苯二甲酸酯的测定 推荐 制定  ISO/TS 16181:2011 2015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全国制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中国皮革和制鞋工业研究院等 20130992-T-607 鞋类和鞋类部件中存在的限量物质 有机锡的测定 推荐 制定   ISO/TS 16179:2012 2015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全国制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中国皮革和制鞋工业研究院等 20130951-T-607 皮革 材质鉴别 显微镜法 推荐 制定   ISO/DIS 17131:2012 2014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全国皮革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国家皮革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浙江)、广州市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中国皮革和制鞋工业研究院 20130952-T-607 皮革 化学实验:二甲基甲酰胺含量的测定 推荐 制定     2014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全国皮革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检测研究院、中国皮革和制鞋工业研究院 20130953-T-607 皮革和毛皮 化学试验 防霉剂(TCMTB、CMK、OPP、OIT)的测定-液相色谱法 推荐 制定   ISO 13365:2011 2014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全国皮革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国家皮革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浙江)、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国皮革和制鞋工业研究院、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20130954-T-607 皮革和毛皮 化学试验:短链氯化石蜡的测定 推荐 制定     2014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全国皮革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检测研究院、中国皮革和制鞋工业研究院、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 胶原蛋白企业亮出检测报告自证清白 各自执行企业标准
    10月8日,有媒体声称其自行送检的7款口服胶原蛋白产品中3款并未检出胶原蛋白的特征氨基酸&mdash &mdash 羟脯氨酸。对于这一结果,相关企业均强烈否认并亮出检测报告自证清白。据了解行业内一直未形成对于胶原蛋白产品的统一标准,各大公司执行自己的企业标准。   胶原蛋白产品不含胶原蛋白? 涉事企业强烈否认   胶原蛋白可谓命运多舛,日前又被爆成分争议&ldquo 不含胶原蛋白&rdquo 。昨日,有媒体声称其自行送检的7款口服胶原蛋白产品中,汤臣倍健胶原蛋白粉、颜如玉胶原蛋白口服液、无限极美姿力胶原蛋白果味饮料等3款产品中,并未检出胶原蛋白的特征氨基酸&mdash &mdash 羟脯氨酸。另外Fancl、Lumi、丸美、安婕妤4款产品胶原蛋白含量则远低于宣称的含量。不过,报道未披露具体数据,也未交代其送检机构。对于这一结果,相关企业均强烈否认并亮出检测报告&ldquo 自证清白&rdquo 。   记者了解到,目前胶原蛋白产品始终未有统一标准,特异性指标也未能明确,造成行业频频陷入舆论危机。   从成本看似无造假必要   汤臣倍健昨日在给本报的声明说,其胶原蛋白采购自法国罗赛洛公司,检测显示羟脯氨酸含量为9.33%,并能提供检测报告。该公司指,一直严守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   无限极声明表示,报道提及的产品其生产标准在广东省卫生厅备案,原料经第三方权威机构检测完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昨日已再次送检,结果会及时公布。   而广州颜如玉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的声明则称,上述口服液取得国家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标志性成分为低聚肽而非羟脯氨酸。此外,有关产品是海洋鱼皮胶原低聚肽口服液,而不是胶原蛋白口服液,用评价胶原蛋白的方法来评价低聚肽是不专业的,&ldquo 被检产品未经我们公司确认,是否属实,不得而知。&rdquo   羟脯氨酸是胶原蛋白18种氨基酸中的一种,为胶原蛋白特有,但从成本角度看,企业似乎并无造假必要。南海水产研究所一位研究员昨日对本报说,只要采用一般鱼类的&ldquo 边角料&rdquo 进行水解就能提取,&ldquo 甚至不法之徒用皮革的下脚料,也能得到羟脯氨酸。&rdquo   记者翻查资料发现,乳业之前曾热炒&ldquo 皮革奶&rdquo ,即添加皮革下脚料来&ldquo 增加&rdquo 蛋白质,科研人员就是通过检测奶中是否含有羟脯氨酸来辨别的。&ldquo 普通猪皮中就能弄出羟脯氨酸。&rdquo 上述研究员说。   各公司执行自己的标准   不过,胶原蛋白近期先后被质疑功效、涉嫌违法宣传,还是让这种在近年被不断应用于食品、保健品、化妆品中的成分受到了高度关注。记者了解到,事实上目前胶原蛋白仍未有国标,消费者对其作用也是&ldquo 蒙查查&rdquo 。   目前,我国已认可胶原蛋白、胶原肽的保健功效只有保护皮肤水分、增加骨密度、增强免疫力三项。但市民麦小姐说,她选购胶原蛋白的理由是冲着它&ldquo 可以修复肌肤、保持弹性,人变得更年轻。&rdquo   据记者昨日获得的一份由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在2011年撰写的胶原蛋白标准研讨会摘要显示,在2010年国内胶原蛋白年产值保守估计已经达到100亿元,产能在600多吨或日本的十分之一。   该学会指出,在胶原蛋白生产过程中都存在水解或酶解过程,最终很多产品已经以多肽的形式存在,因此行业内一直未形成对于胶原蛋白产品的统一标准。此外,行业也需要明确胶原蛋白的特异性指标,例如羟脯氨酸的含量比例,或者是甘氨酸、脯氨酸和羟脯氨酸的总含量占到蛋白质的50%左右。   记者还了解到,《水解胶原蛋白》国标曾在2007年对外征求意见,但该稿一度被业内指出&ldquo 操作性不够好&rdquo ,而且最终版本始终未能落地。目前各大公司执行自己的企业标准。   胶原蛋白或将   禁止以口服液形式销售   国庆长假期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官方网站征求对保健食品监管新规的意见,提出拟于2014年1月1日起,禁止食品以片剂、胶囊、口服液、丸剂等形状生产销售,&ldquo 如仅取得食品生产许可(QS标志),国家食药总局拟于2014年1月1日起,禁止其以片剂、胶囊、口服液、丸剂等形状生产销售 禁止营养补充剂宣称有保健功能。&rdquo   而据记者走访药店、超市、便利店以及从业界了解得知,目前市面上充斥的大量胶原蛋白产品刚好就处于此政策&ldquo 打击&rdquo 范围内:基本上既属于普通食品,又主要以口服液形式存在。&ldquo 不少消费者将胶原蛋白口服液当美颜饮料喝,而且相信了其铺天盖地宣传的保健功效,但实际上它作为普通食品,功效推广属于违法,而且口服液形式也会暗示和催眠消费者,其具有不错的保健功效甚至药效。&rdquo 一位行业观察人士表示,胶囊和口服液暗示产品的药用性太强,的确应进行规范整顿。
  • 28项涉及仪器及检测方法的标准征求意见
    近日,国标委发布通知,公开征集对《硝酸铵生产安全技术规范》等175项行业标准和29项国家标准计划项目的意见。其中28项行业标准涉及分析仪器及检测方法,如TOC、溶出度仪、试验机、灭菌器等。征集意见截止日期为8月9日。如对拟立项标准项目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填写《标准立项反馈意见表》(见附件3)并反馈至我司,电子邮件发送至KJBZ@miit.gov.cn(邮件主题注明:标准立项公示反馈)。 申报号 项目名称 性质 制修订 代替标准 采标情况 完成年限 QBFFXT1893-2014 毛皮 耐日晒色牢度试验方法 推荐 修订 2015 QBFFXT1899-2014 箱包 行走试验方法 推荐 修订 2015 QBFFZT1900-2014 箱包配件 机械式密码锁 轮式密码轮耐用性能试验方法 推荐 制定 2015 QBFFZT1901-2014 箱包配件 机械式密码锁 盘式密码轮耐用性能试验方法 推荐 制定 2015 QBFFZT1903-2014 牛肉类罐头中猪鸡源性成分检测方法 推荐 制定 2016 QBFFZT1907-2014 猪肉糜类罐头中鸡鸭源性成分检测方法 推荐 制定 2016 QBCPZT1950-2014 皮革机械 皮革磨擦色牢度试验机 推荐 制定 2015 QBCPZT1951-2014 皮革机械 皮革破裂强度试验机 推荐 制定 2015 QBCPZT1956-2014 制鞋机械 旋转滚筒式磨耗试验机 推荐 制定 2015 QBFFXT1909-2014 白色类陶瓷颜料化学分析方法 推荐 修订QB/T 1967.3-1995 2015 QBFFXT1910-2014 彩色类陶瓷颜料化学分析方法 推荐 修订 QB/T 1967.1-1994 QB/T 1967.2-1994 QB/T 1967.4-1994 2015 QBFFXT1911-2014 黑色类陶瓷颜料化学分析方法 推荐 修订 QB/T 1967.5-1996 2015 QBFFZT1915-2014 陶瓷艺术品表面微观结构测试方法 体视显微镜法 推荐 制定 2015 QBFFZT1862-2014 表面活性剂中水溶性伯胺仲胺的测定 推荐 制定 2015 QBFFXT1865-2014 肥皂试验方法 肥皂中游离苛性碱含量的测定 推荐 修订 QB/T 2623.1-2003 ISO 456:1973,MOD 2015 QBFFXT1866-2014肥皂试验方法 肥皂中总游离碱含量的测定 推荐 修订 QB/T 2623.2-2003 ISO 684:1974,MOD 2015 QBFFZT1867-2014 肥皂试验方法 肥皂中总有效物含量的测定 推荐 制定 2015 QBFFXT1873-2014 洗涤剂中碳酸盐含量的测定 推荐 修订 QB/T 2115-1995 2015 QBFFZT1933-2014 圆珠笔书写滑度的测定 推荐 制定 2015 QBFFZT1938-2014 手表用高分子材料 耐老化试验方法 推荐 制定 2015 JBCPZT1976-2014 澄明度检测仪 推荐 制定 2016JBCPZT1978-2014 过氧化氢灭菌器 推荐 制定 2016 JBCPZT1984-2014 热原检测仪 推荐 制定 2016 JBCPZT1985-2014 溶出度检测仪 推荐 制定 2016 JBCPZT1991-2014 微生物限度检验仪 推荐 制定 2016 JBCPZT1992-2014 无菌操作手套捡漏仪 推荐 制定 2016 JBCPZT1995-2014 细菌内毒素测定仪 推荐 制定 2016JBCPZT2008-2014 制药用水总有机碳(TOC)分析仪 推荐 制定 2016
  • 喜报 | 聚光科技荣获标准化良好AAAAA等级证书 !
    喜报2022年05月31日,经中国标准化协会CAS审批确认,聚光科技顺利通过标准化良好行为复评,获得协会颁发的标准化良好AAAAA等级证书,这是标准化良好行为的最-高等级。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评价是对企业标准化工作、企业标准体系以及体系运行的效果是否符合GB/T 35778-2017《企业标准化工作指南》等五项国家标准而实施的第三方评价活动。具体评价程序包括材料初审、社会评价、非现场评价、专家现场评价、复核、公示、颁证七个阶段。企业根据评价分数获得相应等级的标准化良好行为证书。本次标准化良好复评从材料初审到现场评价历时20天,评价涉及产品实现、基础保障、岗位标准三大体系,细分68个子体系内容。在现场评价过程中,省标协专家组对照各子体系标准清单审核标准文件,并对各部门标准化兼职人员展开沟通访谈。最终,综合标准文件及沟通访谈的各方面情况,由省标协专家组认定,中国标准化协会审批,聚光科技标准化工作符合GB/T 35778-2017《企业标准化工作指南》等五项国家标准的规范和要求,顺利通过标准化良好行为AAAAA等级认证。 FPI通过标准化良好AAAAA等级认证,是对我们当前标准化工作的认可,也是我们持续改进的新篇章。我们将以标准化体系为基础,持续开展固化标准、实施标准、改进标准的工作,让聚光标准持续引领行业标杆!
  • 皮革环保安全测试技术填补多项空白
    由国家皮革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浙江)承担的高档皮革环保安全测试关键技术研究项目,日前获得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科技进步优秀奖,这是该中心首次获得部级科技成果奖,其中该项目中的多项科研成果填补国内皮革行业相关技术标准空白。   皮革和毛皮制品的环保安全性能日益受到社会的关注,特别是有关皮革安全性的质量技术指标问题成为皮革行业的焦点。由于目前我国皮革标准化体系落后,相关检测标准缺乏,已有的测试标准可操作性较差,严重制约并影响了我国皮革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据介绍,通过该项目研究工作,有效解决了六价铬测试过程中颜色干扰的难题,并能快速、准确测定皮革化工材料中游离甲醛的含量。此外,皮革及制品防霉性能测试方法研究,皮革及制品防霉性能测试方法研究,皮革用颜料膏热稳定性测试技术研究等多项技术还填补了国内测试技术空白,为提升国内皮革质量,增强国际市场竞争力,以及提高革制品环保安全性能等方面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
  • 卫生部:53项食安标准征求意见
    12月21日,卫生部发布消息,征求《食品用香料通则》等53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2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修改单意见的函,并要求于2013年2月20日前将相关意见反馈至卫生部。原文如下: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征求《食品用香料通则》等53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及2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修改单意见的函 卫办监督函〔2012〕1145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我部组织制定了《食品用香料通则》等53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和《食品添加剂 二丁基羟基甲苯(BHT)》等2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修改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3年2月20日前将意见反馈表(附件56)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我部。   传 真:010-52165424   电子信箱:zqyj@cfsa.net.cn   附件:   《食品用香料通则》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琥珀酸二钠》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1-辛烯-3-醇》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2,5-二甲基吡嗪》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2-己烯醛(叶醛)》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2-巯基-3-丁醇》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2-乙酰基吡咯》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2-异丙基-4-甲基噻唑》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3-巯基-2-丁酮(3-巯基-丁-2-酮)》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4,5-二氢-3(2H)噻吩酮(四氢噻吩-3-酮)》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6-甲基-5-庚烯-2-酮》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d,l-薄荷酮甘油缩酮》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l-薄荷醇丙二醇碳酸酯》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N-[N-(3,3-二甲基丁基)]-L-α-天门冬氨-L-苯丙氨酸1-甲酯(纽甜)》征求意见稿及编.zip   《食品添加剂 N-乙基-2-异丙基-5-甲基-环己烷甲酰胺》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γ-辛内酯》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δ-己内酯》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δ-壬内酯》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δ-十四内酯》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δ-十一内酯》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δ-突厥酮》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δ-辛内酯》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阿拉伯胶》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苯甲醛丙二醇缩醛》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丁苯橡胶》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二丙基二硫醚》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二甲基二硫醚》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二丁基羟基甲苯(BHT)》修改单.doc   《食品添加剂 二糠基二硫醚》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二氢-β-紫罗兰酮》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二烯丙基硫醚》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甘油》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海藻酸钾(褐藻酸钾)》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槐豆胶(刺槐豆胶)》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聚丙烯酸钠》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糠基硫醇(咖啡醛)》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离子交换树脂》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吗啉脂肪酸盐果蜡》修改单.doc   《食品添加剂 明胶》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三乙酯》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亚锡二钠》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脂肪酸甘油酯》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肉桂酸苄酯》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肉桂酸肉桂酯》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四氢芳樟醇》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萜烯树脂》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脱乙酰甲壳素(壳聚糖)》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E(dl-α-生育酚)》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烯丙基二硫醚》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纤维素》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氧化芳樟醇》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叶醇(顺式-3-己烯-1-醇)》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乙醛二乙缩醛》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异硫氰酸烯丙酯》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棕榈酸视黄酯(棕榈酸维生素A)》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卫生部办公厅   2012年12月18日
  • 输欧皮革制品中六价铬将受管制
    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社会经济分析委员会(SEAC)于2013年3月12日表示,支持丹麦就限制皮革物品的六价铬含量所提出的议案,即建议可与皮肤直接及长期或重复接触的皮革物品,若含有浓度超出3毫克/千克的六价铬,则不得投放市场。上述限制措施可能影响的皮革物品包括皮革家具、手袋、骑乘装备、皮革服饰、鞋帽、手套、表带及其他腕带、发带或汽车座椅、玩具等。   欧洲化学品管理局将在报告草案进行评估后加入12个月的过渡期,以消化二手市场流通的含铬皮革和现有的含铬皮革存货。因此,针对皮革中六价铬的限制可能要到2015年初才开始生效。欧洲议会及欧盟部长理事会不反对议案,欧洲委员会将最终决定是否采纳限制措施。限制措施如获采纳,六价铬将被列入《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法规》(REACH法规)附件17的禁用物质清单,届时,超过限量的六价铬将不得投放于欧盟市场。   检验检疫部门提醒,虽然离正式的生效日期仍有较长一段时间,但企业切莫因此在生产过程中放松对有毒有害物质使用限制的警惕。一方面,企业应实时通过WTO检验检疫信息网等技术贸易措施平台掌握法规的制定过程,以便及早应对,同时与国外客户保持良好的沟通联系 另一方面,提升自身在技术方面的应对水平,加强原辅材料的风险管理以及成品检验等关键环节的管控,研发新型制造技术,增强出口皮革制品的竞争力,如适当控制鞣皮工序,可避免产生六价铬,确保产品符合出口国法规。
  • 皮革致敏化学品及厕所香剂化学品料将受管制
    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社会经济分析委员会于2013年3月12日表示,支持丹麦就限制皮革物品的六价铬含量所提出的议案。此外,该委员会亦发出一份评估报告草案,赞成一项禁止空气清新剂及厕所香剂使用1,4二氯苯的议案。   丹麦建议,可与皮肤直接及长期或重复接触的皮革物品,若含有浓度相等于或超出3毫克/千克的六价铬,不得投放市场。   现时已知六价铬会导致严重的过敏接触性皮炎,即使浓度很低,亦能触发皮炎,对消费者以及皮革业工人构成风险。   社会经济分析委员会认为,衡量过社会经济成本及裨益,在全欧盟实施上述限制以处理六价铬风险,是最适当的措施。   限制措施如获采纳,六价铬将被列入《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法规》(REACH法规)附件XVII的禁用物质清单,而限制措施将于全欧盟实施。任何物品及混合物若含有附件XVII所列的物质,而且符合附件就每种物质列明的情况,将不得投放市场。   上述议案详细列出可能受限制措施影响的皮革物品例子,包括内衣、颈带、汽车軚盘套、汽车座椅及其他家具、手袋、骑乘装备、狗带、鞋履、手套、表带及其他腕带、发带或发箍、外套及大衣、裤子、帽子和玩具等。   其他未列入清单内的物品,若可与皮肤长时间接触,而其六价铬浓度又超出限制,亦会受措施影响。   欧洲化学品管理局指出,虽然生产商并非故意在制造皮革及皮革物品时加入六价铬,但在鞣制皮革时所用的三价铬或会在氧化过程中产生六价铬。不过,若适当控制鞣皮工序,则可避免产生六价铬。   社会经济分析委员会根据接获的意见,认为毋须修订先前发出的评估报告草案。不过,该委员会其后在评估报告草案加入12个月的过渡期,让在二手市场流通的含铬皮革和现有的含铬皮革存货逐渐消失。因此,针对皮革中六价铬的限制可能要到2015年初才开始生效。假如欧洲议会及欧盟部长理事会不反对议案,欧洲委员会将最终决定是否采纳限制措施。   另一方面,社会经济分析委员会亦发出另一份评估报告草案,赞成禁止空气清新剂及厕所香剂含有1,4二氯苯的议案,认为该项限制适宜在全欧盟实施。   限制议案针对1,4二氯苯含量高达99%(余下1%为染料及/或香水)的空气清新剂及厕所香剂。社会经济分析委员会在评估报告草案中表示,赞成同时限制该种物质的家居及专业用途。   空气清新剂及厕所香剂主要用于公众及家居厕所作除臭用途。欧洲化学品管理局的报告指出,1,4二氯苯已被列为第二类致癌物,并对肝脏、肾脏及呼吸道产生毒害,因此以1,4二氯苯制造的产品会构成重大风险。   欧洲化学品管理局于2012年6月19日至12月19日谘询公众意见,期间该局辖下的社会经济分析委员会以及风险评估委员会开始评估议案。   风险评估委员会指出,厕所香剂及空气清新剂一般在家居室内范围、公厕、办公室及其他公共室内范围使用,假如该等产品含有1,4二氯苯,将会构成风险。   欧洲化学品管理局邀请公众人士就社会经济分析委员会的评估报告草案提出意见,截止日期为2013年5月17日。之后,委员会将审阅公众意见,于6月19日开会,提出最终版本的评估报告。   风险评估委员会及社会经济分析委员会的最终评估报告,将交由欧洲委员会审议,决定应否禁止空气清新剂及厕所香剂含有1,4二氯苯。限制措施如获通过,将纳入《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法规》的监管框架(附件 XVII)。   公众人士可通过欧洲化学品管理局的网站,就社会经济分析委员会的评估报告草案提出意见,网址为http://echa.europa.eu/restrictions-under-consideration。
  • 《保健食品用原料 枸杞子》等20项团体标准问答
    一、团体标准的制定目的是什么?  答:保健食品标准体系建设是监管部门工作重点之一,也是保健食品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必要条件。我国尚未形成独立系统的保健食品标准体系,保健食品研发、注册、生产、监管过程中存在引用或参考其他类别产品标准、使用标准与质量标准脱节、标准缺失或标准水平参差不齐等问题,制约了保健食品高质量和创新发展。国家鼓励具备相应能力的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等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标准,增加标准的有效供给。  为加强源头标准建设,填补标准空白,提升标准水平,做好国家标准制定技术储备,进一步服务保健食品监管工作,推动保健食品行业技术进步与管理规范,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以下简称中营保协会)联合检验机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行业企业等单位,开展了保健食品用原料系列团体标准研究。此次发布的20项团体标准系中营保协会提出并归口,由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中药民族药检定所、北京中医药大学、深圳市药品检验研究院等单位主要起草,是首批食药物质和可用于保健食品物品这一类别的保健食品用原料团体标准研究成果,也是中营保协会落实国家培育团体标准的具体体现。  二、团体标准如何理解和使用?  答:中营保协会依据《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51号)附件1(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及附件2(可用于保健食品物品的名单),分两批共立项了191项保健食品用原料团体标准,分为两个类别:《保健食品用原料团体标准编制通则(一)》团体标准(以下称《通则(一)》、《保健食品用原料枸杞子》等各保健食品用原料团体标准(以下称《各论》)。此次发布的20项团体标准,是上述团体标准中的1项《通则(一)》和19项《各论》。  《通则(一)》仅适用于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和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质。《通则(一)》规定了《各论》团体标准项目设置、技术指标、检验方法等研究制定规则及要求、主要内容和制定依据,用于指导和统一《各论》团体标准的研究、起草、制修订、复核及审定等工作,是《各论》团体标准研究制定的基础和遵循的技术依据。  《各论》仅为《通则(一)》规定规范内的原料。《各论》需按《通则(一)》的要求,根据各保健食品用原料具体情况开展研究、社会调研和征求意见,最终形成规范的标准文本。《各论》可作为保健食品的原料标准直接采用,并在应用中不断完善。  同时,协会未来将积极沟通监管及技术审评部门,探索技术审评衔接机制及转化国家标准可行性。  三、团体标准有哪些特点?  答:该系统团体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尊重传统与食品属性,依据保健食品原料的自身特点和监管政策,综合功能性(有效性)、安全性、质量可控性、行业需求,遵循严谨、科学、实用、规范及环保性原则等开展研究。考虑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等药品标准的差异性,标准在必设检验项目的基础上,结合各品种的特性再增设安全性和功能性(有效性)检测项目,充分体现该系列标准的“食品味”和“中药味”双重属性。  (一)主要制定依据  根据保健食品相关法规文件规定,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保健食品》(GB 16740)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第一部及第四部等药典标准、科学文献转化而来,依据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要求形成标准文本。  (二)部分技术项目及指标说明  团体标准紧紧结合不同原料特性、围绕安全性和可控性,在《通则(一)》中提出了“必设项目+可选择项目”模式,并规定了《各论》项目选择和指标确定的原则及依据。部分项目及指标说明如下:  1.来源:根据保健食品相关规定、技术审评要求确定。  2.水分、灰分:不同检验方法可能会造成水分、灰分检测结果的差异,鉴于尚未进行依据食品安全标准检验方法进行中药材水分、灰分检验研究,故《各论》中水分、灰分检验方法及指标值均按《中国药典》进行标示。  3.铅、总砷、总汞:铅(以Pb计)、总砷(以As计)、总汞(以Hg计)三项指标为理化指标中的必设指标(一致性指标),其制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第四部9302中药有害残留物限量制定指导原则中有关药材及饮片(植物类)的重金属及有害元素一致性限量指导值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保健食品》(GB 16740),鉴于中药材的检验方法与食品检验方法基本相同,故《各论》中铅、总砷、总汞检验均采用GB 5009检验方法。  4.内源性成分:若有文献报道某内源性成分的毒性研究结果明确,应根据毒性研究结果、安全风险评估结果等科学依据,将该有害或有毒成分作为质量控制指标,并制定合理的上下限控制要求列入必设项目理化指标中。如何首乌中蒽醌类成分、佩兰中的吡咯里西啶生物碱(PA)成分等。  5.标志性成分:鼓励开展基础研究,增加标志性成分指标,若检验方法为自行研究的,需提供方法研究及验证材料。  四、团体标准研究进展如何?  答:(一)《各论》团体标准  首批《通则(一)》及《保健食品用原料枸杞子》等共20项团体标准已发布,于2023年4月10日正式实施。  第二批《保健食品用原料人参叶》等171项《各论》团体标准正在起草过程中,拟于2023年底前完成。  (二)提取物原料团体标准  中营保协会正在积极开展保健食品用原料提取物团体标准研究相关工作,探索建立提取物原料的《保健食品用原料团体标准编制通则(二)》等系列团体标准。目前已立项《保健食品用原料骨碎补提取物》等6项提取物团体标准,标准研究及文本起草工作正在进行中。  (三)其他保健食品用原料团体标准  保健食品原料除食药物质和可用于保健食品的中药材及其提取物外,还包括食品原料、新食品原料、营养强化剂等,中营保协会将按照保健食品用原料团体标准体系规划,开展不同类别原料《通则》及《各论》团体标准的研究。另外,协会还开展保健食品辅料、产品、检测方法等相关团体标准制定工作,进一步构建完善、系统、全面的保健食品团体标准体系。  五、团体标准查询采用渠道有哪些?  答:团体标准立项、发布及标准文本信息可通过中营保协会官方网站“法规标准”栏目进行查询。  团体标准自愿采用,鼓励相关单位积极采用并提出意见,采用团体标准或若对团体标准有任何建议,可通过协会团体标准邮箱(TB cnhfa.org.cn)与协会进行联系。
  • "皮革奶粉"检测难于三聚氰胺
    旧皮鞋提炼蛋白粉掺入牛奶 检测难于三聚氰胺   两年前的三聚氰胺事件让家长们仍心有余悸,近日"皮革奶"的消息又让人谈奶色变。2月12日中国政府网挂出农业部近日下发的《2011年度生鲜乳制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其中除了要求检测奶粉当中的三聚氰胺之外,还要检测皮革水解蛋白。   皮革水解蛋白就是利用已经废弃的动物皮革制品甚至动物毛发水解之后制成粉状,再混入到牛奶中,以提高其蛋白质含量。长期食用"皮革奶"可能会致癌。   昨日广州市质监局表示,广州市多年来还未接到相关投诉,也未查处过相关案件。不过目前国内质监部门对"皮革水解蛋白粉"的检测并无相关国家标准。专家认为,不排除部分乳酸饮品企业违规使用不合格的水解蛋白,但乳制品企业大规模使用水解蛋白的可能性很小。   2009年浙江曾查处"皮革奶"   "继三聚氰胺奶粉被取缔后,有不法商人用新有毒物质'皮革水解蛋白粉'加入奶粉中,提高蛋白成分。"近日这样一则耸人听闻的消息在网络中迅速传播,引发众多网友关注,所有人的目光再次聚焦到奶制品安全问题上来。   南都记者查阅了网上多则类似消息,发现相关事件的描述都来自国内一家媒体2009年的报道。2009年4月1日至25日,都市快报追踪报道了浙江金华市晨园乳业公司多个批次牛奶中被检出"皮革水解蛋白粉"。该企业法人代表毛建华等3人被刑拘。   2月12日,中国政府网刊出农业部今年1月5日下发的《农业部关于开展2011年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的通知》,其中"2011年全国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计划"中提出,此次安全监测计划检测项目包括三聚氰胺、皮革水解蛋白和碱类物质。其中所有抽检样品都必须检测三聚氰胺,30%的样品检测皮革水解蛋白和碱类物质。   此次网上突然出现大量关于"皮革奶"的消息,正是综合了以上两则消息后引发。   但据卫生部网站报道,2010年全国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上,农业部奶业管理办公室主任王俊勋说,2010年农业部组织抽检生鲜乳样品7406批次,未检出皮革水解蛋白和碱类物质等违禁添加物,全国生鲜乳质量安全状况总体良好。   "皮革奶粉"检测难于三聚氰胺   皮革水解蛋白的检测难度比三聚氰胺更大,因为它本来就是一种蛋白质。目前农业部规定的检测方法,主要是检查牛奶中是滞含有皮革水解蛋白,这是动物胶原蛋白中的特有成分,在乳酷蛋白中则没有,所以一旦验出,则可认为含有皮革水解蛋白。   针对网上相关情况,记者昨日联系到广州市质监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广州市这么多年以来还未接到过相关投诉,也未查处过相关案件。但目前实际情况是,国家相关质监部门对于"皮革水解蛋白粉"的检测暂时没有相关的国家标准。同时,这位工作人员也告诉记者,在实际操作中,因为皮革中含有金属"铬"的成分,因此一旦在检测中发现其含量较高的话,一般都会引起重视。   2009年浙江金华市晨园乳业有限公司被查出的含有"皮革水解蛋白粉"问题奶制品,涉事乳制品主要为标称"浙江金华市晨园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晨园"牌甜牛奶乳饮料、A D钙奶乳饮料、乳味饮料 "阳光田园"牌乳酸饮料、高钙乳酸菌饮料、甜牛奶乳饮料,生产批号大都为2009年2至3月间生产的。昨日南都走访广州市内部分大型超市,并无发现同类商标品牌的产品。   卫生部曾明令禁止以水解蛋白加工乳制品   据网上相关报道,早在2004年,国家卫生部门在食品卫生监督检查中发现,一些企业以皮革废料等为原料,使用石灰、盐酸、双氧水等工业原料生产食用明胶、水解蛋白(用做奶粉原料)。利用非食品原料制备的明胶和水解蛋白含有多种有害残留物,食用后将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为加强食品卫生监管,2004年5月27日,卫生部发布卫生部公告2004年第10号,明令禁止使用皮革废料、毛发等非食品原料生产食用明胶和水解蛋白 禁止以非食品原料生产的明胶、水解蛋白为原料生产加工乳制品、儿童食品和其他食品。   2009年3月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了《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近期工作重点及要求》(卫监督发[2009]21号)的通知。其中,打击添加皮革水解物是乳及乳制品生产领域的重中之重。   皮革水解蛋白粉   旧皮鞋旧沙发提炼 含二噁英等有毒物质  旧皮衣、皮鞋、手袋、沙发等废旧皮革制品或是皮具厂的边角碎料,经过清洗、浸软,加入石灰和盐酸,再经过高温长时间熬煮,皮革中的胶质就会溶入水中,再加入双氧水漂白,然后将溶液冷却,提炼出来的就是"皮革水解蛋白",但重金属等其他有害物质也会混入其中。卫生部曾明令禁止水解蛋白为原料生产加工乳制品。   江南大学食品学院乐国伟教授说,所谓皮革水解蛋白粉,是指利用皮革生产过程中部分不能使用的皮革、毛发、毛囊等物质,甚至是动物屠宰场所收集的毛发类物质,通过化学方法加工,使之水解成为蛋白质。尽管这种方法水解出来的蛋白质,与在家里熬制猪皮汤、猪蹄汤得到的"肉冻"成分相差不多,但是由于加工过程中带入了重金属铬,原材料本身带来的诸如二噁英、多氯联苯等毒害物质,使其不可能作为食品或者药品级的添加剂。而生产加工这类产品的多为地下小作坊,很难对产品进行纯化使之达到国家标准,这也正是皮革水解蛋白成为"有毒"添加剂的原因。   专家说法   皮革水解蛋白粉,又一个三聚氰胺?   皮革水解蛋白粉会不会是又一个三聚氰胺?广东省奶业协会副会长王丁棉表示,不排除部分乳酸饮品企业违规使用不合格水解蛋白,但乳制品企业大规模使用水解蛋白的可能性很小。   在三聚氰胺事件发生之前,水解蛋白已经作为乳品添加剂使用。早在2005年,山东等地就曝出"正规生产的乳制品很难进入市场,而水解蛋白制作的牛奶反而卖得很好"的事件,当时山东省工商部门至少查获2.8万多件使用水解蛋白的乳制品,有200多家小厂从事这类生产。但2005年后情况相对好很多。   相比乳品中违规使用,饲料行业的违规使用情况更早更复杂,比如在进口鱼粉中添加皮革水解蛋白粉,一度几乎是饲料行业公开的秘密。   违规使用水解蛋白类添加剂在广东省也曾发现过。王丁棉说,2006年全国曾查出38家企业违规添加糠氨酸,广东至少有3家。   "三聚氰胺事件后,不排除有部分企业再次将水解蛋白作为替代添加剂。"王丁棉说,比如2009年浙江金华发现的违规添加事件,这也正是本次港媒报道的主要消息来源,"但大规模使用的可能性不大",因为2009年金华奶粉事件发生后,水解蛋白已成为乳品中明确禁止添加的物质,也是必检项目。之所以禁止添加水解蛋白,原因在于现有的检测方法,只能检测出乳制品中是否添加水解蛋白,但没法检测出水解蛋白中是否有媒体称的"含致癌物质",只能通过单独的重金属检测确定是否添加不合格水解蛋白。   "但确实不能完全排除仍有乳制品企业违规使用水解蛋白",王丁棉说,比如饲料行业中使用,或者部分不法企业为保证蛋白质含量达标违规使用。   王丁棉也认为,在蛋白质含量达标的情况下,添加水解蛋白实际上没有必要,增加成本不说,还会改变产品的品质。
  • 皮革测试仪器——皮革测试一般用到哪些仪器?
    标准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技术部专业为用户介绍,皮革测试一般用到哪些具体的仪器设备,从要测试的性能出发、为您详细介绍测试每个指标需要哪些具体的设备。  皮革测试用什么仪器?不少客户要测试皮革的某些项目,不太清晰应该用什么仪器来测试。更不用谈那个供应商的仪器品质好,进口的供应商与国产的供应商仪器在各方面有哪些区别了。以下,标准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技术部为您介绍,皮革测试常用哪些仪器。  首先,要了解测试皮革的哪些属性。  皮革的测试一般要测试:  1、皮革的厚度,皮革的抗张强度,皮革的伸长率,皮革的撕裂强度(里面强度和伸展高度),皮革的伸展定型性,皮革的耐冲击性,皮革的耐折牢度,皮革的颜色坚牢度 其中颜色方面还包括耐干擦,湿擦,耐汗,耐热,耐水牢度,耐洗,耐沾色等等,  2、涂层粘着牢度,收缩温度,密度,吸水性能,透气性,透水汽性,动态防水性,软度,耐磨性,水平燃烧性,雾化性,气味,耐老化,耐黄变性等等。  3、汽车内饰皮革,主要以汽车坐垫为主,一般测皮革的抗磨强度,皮革的颜色耐擦牢度,皮革的耐折牢度,皮革的涂层粘着牢度等性能。  4、鞋类产品的皮革测试主要包括:标准照片、图谱等外观检测 还包括一些非强制性的测试:老化、色牢度、耐黄变测试、耐曲折、防滑、耐磨性。  其次,要了解测试某个性能的测试标准。以色牢度测试为主,皮革的色牢度测试标准主要包括:AATCC8/116,ASTMD1593,BS1006X12,BS1006UKLC,DIN53339,ISO105/11640QB /T1327/1873/2001/2307/2537,JIS0849,SATRATM8/TM167/PM173  再次,确定测试的仪器名称。常用的皮革测试仪器有:皮革柔软度试验机、皮革撕裂强度试验机、皮革耐挠性试验机、皮革染色耐磨试验机、 皮革耐破度仪  最后,根据厂家和价格,综合多种因素进行判断比较。  文章来源:http://www.standard-groups.com/News/203.html
  • 75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布 含多项检测标准
    近日,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国家卫生计生委2013年第7号公告》发布了75项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本次公布的《食品添加剂标识通则》(GB 29924-2013)对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和包装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参考相关国际标准,结合我国食品添加剂的实际生产、经营和使用情况,本标准规范了食品添加剂标签标识的术语、定义、基本内容和有关要求,进一步细化了对食品添加剂标签标识的管理。认真贯彻执行GB 29924-2013,对于确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者、消费者和管理者获取真实、准确的信息,依法加强食品添加剂的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本次公布的《食品用香料通则》(GB29938-2013)是食品用香料通用的质量规格与安全要求标准。制定本标准参考了世界卫生组织(WHO)和联合国粮农组织(FAO)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JECFA)的规定,也参考了美国《食品化学法典》(FCC)关于食品用香料的质量规格要求,共对 1600多种食品用香料的质量规格作出了规定,基本解决了食品用香料质量规格标准缺失问题。   第7号公告同时公布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副溶血性弧菌检验》(GB 4789.7-2013)等8项检验方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食品添加剂 明胶》(GB 6783&mdash 2013)等65项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方面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关于发布《食品微生物检验 副溶血性弧菌检验》(GB4789.7-2013)等75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等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现发布《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副溶血性弧菌检验》(GB 4789.7-2013)等75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食品添加剂二丁基羧基甲苯(BHT)》(GB 1900-2010)第1号修改单。其编号和名称如下:   GB 4789.7-2013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副溶血性弧菌检验(代替GB/T 4789.7-2008)   GB 4789.26-2013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商业无菌检验(代替GB/T 4789.26-2003)   GB 4789.28-2013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培养基和试剂的质量要求(代替GB/T 4789.28-2003)   GB 4789.31-2013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志贺氏菌和致泻大肠埃希氏菌的肠杆菌科噬菌体诊断检验(代替GB/T 4789.31-2003)   GB 4789.39-2013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粪大肠菌群计数(代替GB/T 4789.39-2008)   GB 5009.205-2013 食品中二噁英及其类似物毒性当量的测定(代替GB/T 5009.205-2007)   GB 5413.20-2013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胆碱的测定(代替GB 5413.20-1997)   GB 5413.31-2013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脲酶的测定(代替GB 5413.31-1997)   GB 6783-2013 食品添加剂 明胶(代替GB 6783-1994)   GB 29924-2013 食品添加剂标识通则   GB 29925-2013 食品添加剂 醋酸酯淀粉   GB 29926-2013 食品添加剂 磷酸酯双淀粉   GB 29927-2013 食品添加剂 氧化淀粉   GB 29928-2013 食品添加剂 酸处理淀粉   GB 29929-2013 食品添加剂 乙酰化二淀粉磷酸酯   GB 29930-2013 食品添加剂 羟丙基淀粉   GB 29931-2013 食品添加剂 羟丙基二淀粉磷酸酯   GB 29932-2013 食品添加剂 乙酰化双淀粉己二酸酯   GB 29933-2013 食品添加剂 氧化羟丙基淀粉   GB 29934-2013 食品添加剂 辛烯基琥珀酸铝淀粉   GB 29935-2013 食品添加剂 磷酸化二淀粉磷酸酯   GB29936-2013 食品添加剂 淀粉磷酸酯钠   GB 29937-2013 食品添加剂 羧甲基淀粉钠   GB 29938-2013 食品用香料通则   GB 29939-2013 食品添加剂 琥珀酸二钠   GB 29940-2013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亚锡二钠   GB 29941-2013 食品添加剂 脱乙酰甲壳素(壳聚糖)   GB 29942-2013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E(dl-&alpha -生育酚)   GB 29943-2013 食品添加剂 棕榈酸视黄酯(棕榈酸维生素A)   GB 29944-2013 食品添加剂 N-[N-(3,3-二甲基丁基)]-L-&alpha -天门冬氨-L-苯丙氨酸1-甲酯(纽甜)   GB 29945-2013 食品添加剂 槐豆胶(刺槐豆胶)   GB 29946-2013 食品添加剂 纤维素   GB 29947-2013 食品添加剂 萜烯树脂   GB 29948-2013 食品添加剂 聚丙烯酸钠   GB 29949-2013 食品添加剂 阿拉伯胶   GB 29950-2013 食品添加剂 甘油   GB 29951-2013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脂肪酸甘油酯   GB 29952-2013 食品添加剂 &gamma -辛内酯   GB 29953-2013 食品添加剂 &delta -辛内酯   GB 29954-2013 食品添加剂 &delta -壬内酯   GB 29955-2013 食品添加剂 &delta -十一内酯   GB 29956-2013 食品添加剂 &delta -突厥酮   GB 29957-2013 食品添加剂 二氢-&beta -紫罗兰酮   GB 29958-2013 食品添加剂 l-薄荷醇丙二醇碳酸酯   GB 29959-2013 食品添加剂 d,l-薄荷酮甘油缩酮   GB 29960-2013 食品添加剂 二烯丙基硫醚   GB 29961-2013 食品添加剂 4,5-二氢-3(2H)噻吩酮(四氢噻吩-3-酮)   GB 29962-2013 食品添加剂 2-巯基-3-丁醇   GB 29963-2013 食品添加剂 3-巯基-2-丁酮(3-巯基-丁-2-酮)   GB 29964-2013 食品添加剂 二甲基二硫醚   GB 29965-2013 食品添加剂 二丙基二硫醚   GB 29966-2013 食品添加剂 烯丙基二硫醚   GB 29967-2013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三乙酯   GB 29968-2013 食品添加剂 肉桂酸苄酯   GB 29969-2013 食品添加剂 肉桂酸肉桂酯   GB 29970-2013 食品添加剂 2,5-二甲基吡嗪   GB 29971-2013 食品添加剂 苯甲醛丙二醇缩醛   GB 29972-2013 食品添加剂 乙醛二乙缩醛   GB 29973-2013 食品添加剂 2-异丙基-4-甲基噻唑   GB 29974-2013 食品添加剂 糠基硫醇(咖啡醛)   GB 29975-2013 食品添加剂 二糠基二硫醚   GB 29976-2013 食品添加剂 1-辛烯-3-醇   GB 29977-2013 食品添加剂 2-乙酰基吡咯   GB 29978-2013 食品添加剂 2-己烯醛(叶醛)   GB 29979-2013 食品添加剂 氧化芳樟醇   GB 29980-2013 食品添加剂 异硫氰酸烯丙酯   GB 29981-2013 食品添加剂 N-乙基-2-异丙基-5-甲基-环己烷甲酰胺   GB 29982-2013 食品添加剂 &delta -己内酯   GB 29983-2013 食品添加剂 &delta -十四内酯   GB 29984-2013 食品添加剂 四氢芳樟醇   GB 29985-2013 食品添加剂 叶醇(顺式-3-己烯-1-醇)   GB 29986-2013 食品添加剂 6-甲基-5-庚烯-2-酮   GB 29987-2013 食品添加剂 丁苯橡胶   GB 29988-2013 食品添加剂 海藻酸钾(褐藻酸钾)   GB 29989-2013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左旋肉碱的测定   GB 1900-2010 第1号修改单 食品添加剂 二丁基羧基甲苯(BHT)第1号修改单   特此公告。   附件:75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BHT第1号修改单.zip   国家卫生计生委   2013年11月29日
  • 中国副食流通协会提议组建儿童食品专题工作组 研究行业问题 完善行业标准 建立评价体系
    目前,我国儿童食品行业尚存在法规体系不完善、行业标准缺失等问题,导致市场上 “儿童专用”鱼龙混杂。为此,中国副食流通协会日前提议组建儿童食品专题工作组,助力规范儿童食品产业健康发展。  “少年强,则国强”。然而,当下我国儿童健康问题不容乐观,据《中国居民营养与慢性病状况报告(2020)年》显示,我国儿童营养失衡现象严重,儿童超重肥胖问题不断凸显,6-17岁、6岁以下儿童青少年超重肥胖率分别达到19%和10.4%,而不健康饮食、身体活动不足是导致儿童肥胖率居高不下的两大“元凶”。  与此同时,随着政府和家长对儿童健康的日趋重视,市场上涌现出一批 “儿童专用”的食品,但鱼龙混杂。  对此,中国副食流通协会专业人士建议,首先,在法规体系建设上,针对我国现有法律法规中很少涉及儿童食品这一现象,应将儿童食品单独分类,对儿童食品的定义、标准、生产加工条件、市场监管、法律界定等做出明确规定,补全空白法律,完善儿童食品法律体系,为监管提供执法依据。  另外,针对企业概念炒作、虚假推广、“垃圾食品”营销等问题,该人士认为,应将儿童食品广告纳入严格的监管范围,在相关法律条例中增加规范儿童食品广告宣传和保护儿童消费者权益的内容 坚决打击不符合标准规范和产品本身的食品广告,以免对消费者造成误导 重点关注路边摊、学校周边小卖部等场所的食品安全质量。  2020年5月17日,中国副食流通协会联合良品铺子等企业正式发布儿童零食标准《儿童零食通用要求》,同期发布《儿童零食市场调查白皮书》。《儿童零食通用要求》是我国第一项专门针对儿童零食制定的标准,对零食、儿童零食概念进行科学界定,并明确了儿童零食的生产原料要求、感官、营养成分、理化指标、污染物指标、真菌毒素指标要求、微生物指标要求、食品添加剂要求。这一标准的建立标志着我国儿童零食标准体系的建设工作正式启动,其发布实施将对我国儿童零食的市场规范和行业健康发展起到积极的引领作用。  “尽管《儿童食品通用要求》已发布,但细分产品的标准仍旧空白。”该人士介绍,协会提议组建的儿童食品专题工作组将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细分产品的标准体系,比如:围绕儿童喜爱食用的糖果、膨化食品、乳制品、坚果、饮品、肉制品、果脯制品、饼干各类食品都需要有对应的具体标准,而这一过程需要协会和全行业共同努力才能实现。  同时建立儿童食品等级评定规范类准则。从保质期、添加剂、食品原材料、包装材料、冷链要求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和等级划分,并据此对市场上的儿童食品进行评估分类,从而能够帮助企业精准定位自身产品、帮助消费者选择合适的儿童食品、帮助市场规范经营秩序。  并建立适用于儿童食育的专用商业评价体系。工作组将结合我国儿童食品行业特征、食育要求、标准体系、行业发展趋势等问题建立儿童食育专用标识、专用名称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检测要求、认证及颁证流程等。  工作组还将根据研究课题、行业调查数据、政策法规发布行业发展报告。  与此同时,食品企业也应提高食品安全责任意识,消费者要争取成为“购买专家”,懂得如何挑选正确的儿童食品,合力规范市场发展。  儿童是祖国的希望,呵护儿童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是家庭和社会共同的责任。针对儿童食品市场乱象频发问题,政府加强法律法规管理,协会推动标准体系建立,企业把控好食品安全第一防线,消费者强化食品安全与营养认知,“各主体相互协同,为儿童食品市场密织出一张保护之网,对于提升儿童食品品质,引导中国儿童食品产业的健康、规范发展,打造一批有国际竞争力的中国食品品牌有着重要意义。”该人士表示。
  • 1.1类乳腺癌新药吡咯替尼获批,凭借2期研究获SDA优先审批上市
    p   今日,业内传来重磅新药上市消息,江苏恒瑞医药宣布,其自主研发的1.1类新药吡咯替尼(商品名:艾瑞妮& reg )凭借2期临床研究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下称“SDA”)优先审批上市,目前状态为审批完成,待制证。吡咯替尼是一种泛-ErbB受体酪氨酸激酶抑制剂,用于人表皮生长因子受体 2(HER2)阳性晚期乳腺癌的靶向治疗。值得注意的是,该药物凭借1期研究结果登上全球顶级期刊《JCO》,又凭借2期临床获得SDA的优先审评上市,回顾整个过程可谓是中国自主研发创新药物优先审批的典范之一。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width=" 276" height=" 184" title=" 2018.8.14 2-1.jpg" style=" width: 329px height: 152px "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8/insimg/e6cc6de8-0bf7-44f9-a99f-9a447161c25c.jpg" / /p p   吡咯替尼是获得国家“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资助,作为泛-ErbB受体酪氨酸激酶抑制剂,可同时靶向作用于人表皮生长因子受体2(HER2)、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和人表皮生长因子受体4(HER4),其疗效显著优于多个小分子抗HER2药物。 /p p   · 2017年5月,《JCO》杂志首次全文发表了吡咯替尼的1期研究结果,中国自主研发抗肿瘤药物仅凭1期研究就登上全球知名期刊十分难得。 /p p   · 2017年8月,吡咯替尼凭借2期研究结果中极为出色的疗效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下称:CDE)列为优先审评创新药物。同年12月,2期临床研究结果在美国圣安东尼奥乳腺癌大会上报道,并被列入2017年乳腺癌重大事件年度回顾。 /p p   · 2018年8月, SDA正式批准吡咯替尼用于HER2阳性晚期乳腺癌治疗。吡咯替尼凭借2期临床研究的结果即获得优先审批,且从递交临床数据报告及上市申请到正式获得上市批准仅历时10个月。 /p p   吡咯替尼是一款不可逆的泛-ErbB受体酪氨酸激酶抑制剂,靶点包括HER2、EGFR和HER4。吡咯替尼与EGFR、HER2和HER4的胞内激酶区ATP结合位点共价结合,阻止同/异源二聚体形成,不可逆的抑制自身磷酸化,阻断下游信号通路的激活,抑制肿瘤细胞生长。 /p p   据了解,吡咯替尼单药治疗晚期乳腺癌1b期临床研究旨在确定最大耐受剂量,评估药代动力学和初步疗效。研究结果显示出其极为出色的抗肿瘤疗效及较好的安全性。值得一提的是,1b期研究结果全文发表在全球顶级期刊《JCO》,中国自主研发抗肿瘤药物仅仅凭借I期研究就登上全球知名期刊十分难得。同期,另一肿瘤领域顶级期刊《Lancet Oncology》杂志也对吡咯替尼的1b期研究发表点评,对该新药出色疗效和较好的安全性做出了高度评价。 /p p   基于1b期研究的疗效和安全性,恒瑞迅速开展了2期临床研究,评估吡咯替尼联合卡培他滨方案对比拉帕替尼联合卡培他滨方案治疗HER2阳性转移性乳腺癌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研究结果表明,其临床获益,且较现有治疗手段具有明显优势,这一结果首次在2017年美国圣安东尼奥乳腺癌大会上报告。 /p p   由于研究结果与现有治疗相比存在重大突破,吡咯替尼仅凭2期临床研究结果即被CDE列入优先审评。由于其临床获益且较现有治疗手段具有明显优势,符合国家对临床急需药品(指对用于治疗严重危及生命且尚无有效治疗手段的疾病的创新药)有条件批准上市的相关要求。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width=" 600" height=" 416" title=" 2018.8.14 2-2.jpg" style=" width: 445px height: 238px "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8/insimg/074fb1a4-8553-4941-950d-0fd1e9f386aa.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font-size: 14px "  恒瑞吡咯替尼获批状态 /span /p p   2018年8月,吡咯替尼已经进入审批完毕,待制证状态。这是自1998年抗HER2治疗开始以来,中国首个自主研发的抗HER2靶向药物。 /p p & nbsp /p
  • 埃及政府拟对进口纺织品、皮革和鞋类商品强制第三方检验证书
    根据埃及贸易和工业部2011年626和660号部长令,自6月15日起,要求进口商进口的纺织品、皮革和鞋类商品,必须出具出口商提供的并且经埃及进出口监管总局(以下称GOEIC)认可的国际检验证书。主要内容如下:   一、商品种类   纺织品(成衣、服装、制衣用亚麻制品和纺织品、染色纱线、地毯、家用纺织品) 天然和人造皮革 鞋类及其部件 箱包。   二、两种认证方式   (一)一次性检验   进口商每次进口所有上述商品在装运前均需在原产地由第三方国际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并获得检验检测证书。该方式适用于向埃及出口频次较少的贸易。   (二)生产商备案制   所有进口商(本地代理、客户代表和零售商)均需在GOEIC注册备案,并满足以下要求:   1. 包含生产商和进口产品名称的书面申请   2. 生产商法人实体证明   3. 生产商生产经营许可证   4. 生产商具备质量控制体系认证   5. 产品需符合埃及质量检验标准。   根据第4、第5点要求,生产商应出具经GOEIC认证的第三方国际检验机构出具的审计证明。备案6月更新一次。该方式适用于在一定时期内向埃及出口频次较多的贸易。   三、检测机构资格   检验报告应由符合ISO17020标准的第三方国际检验机构出具。以下是GOEIC推荐的机构名单。   ILAC International Laboratory Accreditation Cooperation   IAAC Inter American Accreditation cooperation   APLAC Asia Pacific Laboratory Accreditation cooperation   EA European Cooperation of Accreditation   Arab Accreditation Agency   AFR AC African Accreditation Cooperation   其他检测机构也可以向GOEIC申请资质,在获得GOEIC认可后,为出口商提供检验报告。   特别提醒:出口商在向第三方国际检验机构申请检验时,应确认该机构已在GOEIC登记备案,具有出具检验证书的资格。任何未在埃及GOEIC登记注册的国际检验机构,其出具的证书一律无效。   四、实施时间   上述规定推迟至6月15日起实施。   驻埃及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处   二〇一二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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