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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氟消草标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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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氟消草标准品相关的资讯

  • 我国第二项烟草标准被国际标准化组织立项
    10月27日,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的国际标准化组织/烟草及烟草制品技术委员会/物理及尺寸测试分技术委员会(ISO/TC126/SC1)第28次会议上,由我国提出的“卷烟 端部掉落烟丝的测定 振动法”(ISO 3550-3)国际标准提案被成功立项,正式进入国际标准制修订程序的工作组草案阶段。这是继今年4月由我国烟草行业提出并牵头制定的第一项国际标准《烟草及烟草制品 箱内片烟密度偏差率的无损检测 电离辐射法》正式发布并出版,实现我国烟草行业国际标准“零”的突破后,第二个烟草类国际标准项目被国际标准化组织立项,进一步扩大了我国在烟草类国际标准制定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国家烟草专卖局局长姜成康、副局长张保振对此专门作出批示,要求有关部门精心组织、精益求精、抓好落实。  据悉,此前ISO/TC126/SC1针对“卷烟 端部掉落烟丝的测定”已制定了“旋转笼法”和“旋转箱法”两项国际标准,我国已将该两项国际标准分别转化为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并针对其中存在的技术缺陷,组织行业内外相关单位开展了4年多的深入研究,制定了“卷烟 端部掉落烟丝的测定 振动法”国家标准(GB/T 22823.17—2009)。2009年5月,在西班牙马德里召开的ISO/TC126/SC1第27次会议上,我国代表团就该方法做了专题报告并正式提出“振动法”国际标准项目,仅一票之差未能成功立项。在接下来的一年时间里,国家局组织行业内外相关技术力量继续开展新的试验研究,积累了大量具有说服力的科学数据,并制定了详细周密的参会预案,最终使该项目在本次会议上成功立项。  按照会议决议,我国将与英国、日本、韩国、印度共同组成工作组开展工作,由中国烟草标准化研究中心组织起草工作组草案,于2011年1月底前提交ISO/TC126/SC1秘书处进行投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对该项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卷烟端部落丝测试方法的研究”2007年被列入第一批国家标准化公益性行业科研项目,并于2009年顺利通过验收,相关仪器设备已投入运用并取得了良好效果。
  • 乳品新国标出台内幕曝光 乳业三巨头起草标准
    《谁在制订食品安全标准——专家讲述乳品新国标出台过程》   “内部待议稿上显示,巴氏奶标准初稿的起草单位是蒙牛乳业集团,生鲜乳标准由伊利集团起草,酸奶标准则由光明集团起草。”  ——曾寿瀛,中国奶业协会乳品工业委员会副主任,先后四次参加相关乳品标准制订的讨论会  “我至今也没有明白,反复讨论形成的送审稿,其中一些关键性标准,最后为什么会被推翻?”  ——魏荣禄,西部乳业协会执行副会长,先后三次参加相关乳品标准制订的讨论会  “我现在没什么可说的了。”“说了有什么用?”  ——多名曾经参与标准制订讨论会的奶业专家  谁在主导中国的食品安全标准制订?  2010年9月通过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规定,卫生部负责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卫生部组织成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负责审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草案。  从这个审评委员会的委员名单来看,目前担任副秘书长以上领导职务的14人当中,9人来自卫生部及其下属的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人来自农业部及中国农业科学院,还有1人来自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1人来自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一个食品安全标准的出台要经历哪些环节?  本报记者采访了参与乳品国家安全标准制订的专家,请他们讲述相关乳品国标的出台过程。  标准起草单位 最终没有公布  “三聚氰胺事件”爆发后,重新制订乳品安全国家标准成为共识。2008年12月,卫生部牵头,会同农业部、国家标准委、工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药监局等部门,以及中国疾控中心、轻工业联合会、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中国奶业协会等单位,成立了协调小组,对乳品安全国家标准进行整合完善。  协调小组各部门推荐了近70名专家组成专家组,组长由中国疾病控制中心食品与营养所副所长王竹天担任。  王竹天在2010年4月的《中国食品卫生杂志》上介绍,协调小组负责议定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专家组负责提出乳品安全标准,此外还设立了秘书处,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据介绍,在此期间,近600人次参加了各工作组、起草组以及专家组的研究与讨论。  2010年2月,第一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召开各分委员会会议,审查乳品安全国家标准草案。经主任会议审议,通过了66项乳品安全国家标准。新的乳品安全国家标准于3月26日由卫生部批准公布。  曾寿瀛,中国奶业协会乳品工业委员会副主任,先后四次参加上述标准的讨论会。根据他的回忆:“前几次参会人数都接近百人,相关部委、奶协、知名乳品企业、高校和研究机构都有代表参加。”  对于参会代表的比例,三次参加讨论的西部乳业协会执行副会长、西南民族大学教授魏荣禄有些看法:“1/3参会代表来自外资企业。”  至于具体的起草单位和个人,在2010年公布的生乳、灭菌乳等乳品标准及政府公告中,并没有具体介绍。而2005年卫生部和国家标准委发布的巴氏杀菌、灭菌乳卫生标准,前言部分公开了该标准起草单位为南京、天津、南宁等9个地方卫生防疫站,主要起草人为唐世树等9人。  两项关键标准 最后一刻翻盘  回忆起乳品新国标的制订过程,魏荣禄颇有些遗憾:“我至今也没有明白,反复讨论形成的送审稿,其中一些关键性标准,最后为什么会被推翻?”  与魏荣禄同样困惑的,还有和牛奶打交道近60年的曾寿瀛。据曾寿瀛介绍,他上世纪50年代从南京农学院毕业进入南京乳肉管理所工作,后来从南京疾控中心退休。  1962年,曾寿瀛开始参与牛奶标准的制订。在以往标准制订中,曾寿瀛曾任卫生部全国乳与乳制品定标组副组长。  2009年5月,曾寿瀛开始介入乳品新标准制订,“内部待议稿上显示,巴氏奶标准初稿的起草单位是蒙牛乳业集团,生鲜乳标准由伊利集团起草,酸奶标准则由光明集团起草。”  他说,“乳品新国标出台始末,我不是所有环节都很了解。我仅仅是参与了中后期的几次会议。前期是企业起草待议稿,最后阶段是如何操作,送审稿关键性标准为何翻盘,我不太清楚。”  上述专家所说的“关键性标准”,即后来公众广为关注的菌落总数、蛋白质含量。  2009年8月19日,魏荣禄最后一次参加乳品标准讨论会议,“会议规模仅十几人,时任卫生部监督局副局长的苏志代表部领导听取意见,王竹天主持会议,曾寿瀛、顾佳升(原上海奶业协会副秘书长)等专家都参加了。这次会议,我没有看到企业的代表。”  就在这次会议上,在几位奶业专家的力主下,每克生乳菌落不超过50万个、每百克生乳蛋白质不低于2.95克的标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最终送审稿。此后,曾、魏、顾三人就没有再介入乳品订标工作。  可是,2010年3月正式公布的方案,菌落放宽到200万个,蛋白质降低到2.8克。至于送审稿在哪个环节发生改动,为什么改动,魏荣禄和曾寿瀛表示他们不清楚。  乳品新国标公布后,遭到媒体和公众炮轰:“中国乳品标准创全球最差标准,标准制订被大企业所绑架。”  采访中,多名曾经参与标准制订讨论会的奶业专家选择不再表态:“我现在没什么可说的了。”“说了有什么用?”这是他们给记者的答复。  有关专家呼吁 公开会议纪要  关于食品安全标准的争议,乳品绝非唯一。  前不久,思念、三全、湾仔码头三大饺子品牌均被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随后,速冻面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布,允许存在金黄色葡萄球菌。消费者一时蒙了:又一个标准倒退了?  卫生部出面解释,标准制订过程中,多次召开研讨会,广泛听取各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企业意见,并在卫生部网站公开征求意见。  类似的解释,乳品安全国家标准也有。该标准曾先后“召开工作会议20余次,草案公开征求意见60天,同时向世贸组织通报。其间,共收到国内外反馈意见2000余条。”  但是,权威部门的解释,似乎难以从根本上消除一些专家和公众的疑惑。  对最后为何推翻生乳菌落50万个、蛋白质2.95克的标准,魏荣禄曾经托人打听。“据说是各部委协调的结果,怎么协调我们也不知道。”他说。  一位参与乳品新国标讨论会、不愿公开姓名的专家表示,卫生部当时有会议纪要,包括谁参加了会议,会上谁提出什么意见,如何辩论,整个过程一目了然。  “如果组织方愿意公开这些资料,展示终审稿某些结论被推翻的理由,只要能让大家信服,质疑的声音就没这么大。”上述专家说。  “过程更加民主、透明,是解除公众疑虑的一个重要途径。”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应松年说。  他同时指出,“公开透明也不是万能的,公众情绪并非完全理性。如果在讨论过程中,有专家提出某指标有害,但是经过大量的论证、调研证明其实是无妨的,最后标准采用了相对科学的意见。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整个过程都透明了,公众有可能还是会有所质疑:为什么不采用那个专家的意见,为什么不采取更严格的标准?”  应松年强调,本行业的专家是懂行的,整个订标过程至少应该对专家全透明。他们信服了,就不会产生反对的意见领袖,这样新标准执行将更加顺利。如果决策和专家的意见有大分歧,应该重新召开论证会,避免“暗箱操作”之嫌。
  • 欧委会发布EN71-1:2011/A2修订的起草标准
    欧盟委员会发布了欧洲玩具标准EN71-1:2011/A2修订的起草并征求公众意见,这份起草的修订版A2主要修订了欧洲玩具标准中的声音要求,如果被批准,该修订版A2将取代现行欧洲标准EN71-1:2011。  修改的内容如下:  1.修改取代了以下定义:  近耳玩具  手持玩具  摇铃  挤压玩具  桌面或地面玩具  2.引入了以下新定义:  儿童驱动玩具  设计用于发声的口动玩具  拖拉玩具  声音驱动玩具  自动驱动玩具  发射声压级  均时声压级  3.要求中的主要更变:  引入了声音类别1到声音类别4的概念,且修订了要求与测试方法,修订后声压级要求的概述如下表:玩具类型50厘米处的LpA50厘米处的LpCpeak自由空地中的LpA自有空地中的LpCpeak1) 近耳玩具60 dB110 dB 2) 容易与近耳玩具混淆的玩具60 dB110 dB 3) 类别1玩具80 dB110 dB 4) 类别2玩具85 dB110 dB 5) 类别3玩具90 dB110 dB 6) 头罩/耳机玩具 85 dB135 dB7) 类别4玩具90 dB125 dB
  • 全国烟草标委会信息分委会第二届第二次工作会议在渝召开
    近日,全国烟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信息分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信息分标委)第二届第二次工作会议在重庆召开。信息分标委委员,国家局信息中心、中国烟草标准化研究中心和标准项目承担单位相关人员出席了此次会议。  会议首先传达了张保振副局长在全国卷烟生产企业标准化工作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 听取了分标委秘书处的工作报告 审查通过了《烟草机械 产品制造用工艺装备代码编制方法》等5项标准 研讨了《烟草行业信息化标准体系》等3项标准。会议还对今后如何适应行业信息化建设的发展,有效推进标准化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与深入探讨,并在此基础上安排部署了下一步的标准推进工作。  本次会议明确提出了标准推进工作的目标,就是紧紧围绕“卷烟上水平”的行业工作基本方针和战略任务,在全面构建行业“基础性、前沿性、前瞻性”信息化标准化体系的基础上,提高标准的编制水平,强化贯标的技术手段,加快当前行业信息化工作急需标准的编制速度,以标准化为整个行业的信息化建设提供建设依据与执行标准,以标准化支撑“系统集成、资源整合、信息共享”的实现,以标准化推进行业信息化建设上水平。下一步,按照“强基础、抓急需、引方向、成体系”的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以修订信息化标准体系为起点,梳理行业信息化标准架构,制定下一步标准化工作方案。二是以数据标准为重点,制定数据资源规划。三是以探索代码中心的建设为试点,逐步建立标准动态维护机制。四是以发挥分标委委员的作用为出发点,加速行业信息化标准的制修订工作。五是以完成几项具体工作为立足点,切实做好分标委秘书处日常工作。
  • 广东省化妆品科学技术研究会征集《化妆品微生物防控效能验证方法》团体标准参编单位和起草组成员
    各会员单位及相关企业: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推动广东化妆品行业团体标准建设,构建广东省化妆品行业团体标准体系,引导社会团体制定高质量标准,根据《广东省化妆品科学技术研究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我会标委会专家组研究审议,批准《化妆品微生物防控效能验证方法》团体标准立项。化妆品微生物防控体系是确保化妆品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的基础,传统化妆品防腐挑战实验采用标准菌作为目标挑战菌种,但其难以应对微生物进化性导致的微生物防腐体系崩溃的情况。建立根据企业日常击破微生物体系的事故菌种库,利用它们补充传统防腐挑战实验利用标准菌的缺陷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根据挑战结果即时升级产品防腐体系,确保整个公司产品的微生物控制始终处于安全状态,对于企业正常经营和保障消费者健康权益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为了做好标准编审工作,确保标准内容的规范性和科学性,使标准更具实用性、广泛性、代表性,现公开征集标准参编单位与起草人,申报事项如下:一、参编单位、起草人资格条件1.参编单位应在行业中具有较高社会影响力和美誉度,且为依法经营的企业;2.标准起草人由参编单位推荐,应熟悉标准相关工作,具有丰富的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并积极参与标准起草的各项工作,确保标准的先进性、全面性、创新性和可验证性。二、参编单位、起草人享有以下权利和义务1.参与标准制定,成为标准起草组成员,并在标准文本中体现单位名称和起草人姓名(原则上每个单位限定为1人);2.标准升级成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区域国际标准或修订时,优先享有参与标准制修订的权利;3.优先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开展科技成果评价;4.全面负责所参与起草标准的质量及其技术内容,按时完成标准编制工作 5.全程参加标准起草相关工作会议、调研分析及实验验证等活动,按时完成标准起草工作组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6.保证在标准起草过程中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三、申报要求申请参与标准起草的相关单位需填写《团体标准起草参编单位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将申请表以邮件形式发送至研究会邮箱:3126145286@qq.com,并将原件快递至广东省化妆品科学技术研究会。四、广东省化妆品科学技术研究会联系方式联系人:林芝电话:18520226299邮箱:3126145286@qq.com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东莞庄路110号中创汇赛宝科技园E栋104室广东省化妆品科学技术研究会2024年3月4日
  • 落后标准绑架中国乳业 政府才是拍板敲定者
    一边是大企业需要的标准,一边是国内奶源七城散养的局面,政府决定艰难。  乳业“新国标”引发多方质疑,从“乳品相关标准被大企业绑架”到“关键性指标在最后一刻被推翻”再到“专家要求公开乳品新国标起草过程”,舆论将对乳业的“恨铁不成钢”的心情全部转嫁于大企业。然而,大企业真的是绑架农业部和卫生部的“幕后黑手”吗?  问题一:大企业起草标准究竟对不对?行业安全标准由行业大企业起草讨论稿在中国乃至全世界都是如此。在国际上,计算机系统制定标准不能缺少微软(微博),雀巢等乳业巨头也会参与很多国家标准的制定。不过,最终的标准仍需国家相关部门拍板敲定。  问题二:大企业会因为降低标准获利吗?区域小企业在某些标准上确实低于大企业,从商场的产品包装上蛋白质含量等各项指标上,消费者就可以清晰地判别。提高标准意味着行业门槛的提高,对大企业来说,行业壁垒的提高,他们则更具控制市场的能力。  问题三:谁决定“新国标”成为“世界最低”?一位参与国标制定的专家曾表示,在倒数第二次的讨论稿中,制定的标准是国际通用标准:“最高菌落总数50万”,而在最后一次会议上,标准却突然变成“200万”。这位专家指出,事实的真相是:一些小企业在某省行业协会的带领下向卫生部表示,“标准太高他们受不了”。不过,这样一条颇具意味的消息最终淹没在了一片“大企业无良”的骂声之中。  “‘新国标’究竟如何形成”,这段过去仅仅一年的历史,竟然在不同市场参与者眼中成为完全不同版本的“罗生门”。然而,常识和逻辑是人们判定事物的最好武器。显然,在最后时刻能够修改、真正修改乳业“新国标”的不可能是大企业,而是负责制定国标的行业主管部门。政府面临一个无法回避的现实问题:中国目前的奶源局面是七成散养,一家一户的农民难以在卫生标准和质量标准上提升,于是不得不降低标准迁就落后的养殖技术,这是一个“艰难决定”——虽然这样的行为逻辑既是对公众健康的不负责任,更是导致行业继续保持在落后水平上的一个负向激励。  作为一个产业链极长、社会关联度极广,而产业自身又极为脆弱的特殊行业,乳业在全世界的发展,都与所在国的国家政策紧密相关。如何通过政策、资金、财政扶持等杠杆来使得一家一户的农户能够被逐渐整合成为牧场,在乳业先进国家都是政府及主管部门在相当长一段时间的重要历史任务。而这些,单纯依靠企业自身的发展积累和扩张,是很难完成的。澳大利亚、新西兰、欧洲的政府直到今天依然对行业进行大量扶持和补贴。中国作为一个奶业资源并不发达、成本相对于国际水平高很多的国家,奶业要发展,政府的工作要做很多,但绝不是降低标准。  “新国标”颁布后的一个小插曲值得行业管理部门仔细品味:广东乳品企业日前声称,其地实行的标准要远远高于国家标准。乍一看,这对当地消费者来说无疑是好事一桩,但仔细分析则可发现其中的“悖论”:如果广东当地以高于国家规定的标准收购奶源,就意味着企业拒绝收购农民符合“国标”的原奶,这无疑违反了国家规定 另一方面,如果当地按照“国家标准”收购原奶,那么其“实行的标准要远远高于国家标准”则是一种变相的谎言。  乳品企业面对的这样一个“悖论”,恰恰是“新国标”迁就落后生产和养殖水平所带来的结果,也是“新国标”给我们带来的一系列危害的一个预警:一个落后的标准绑架了整个行业,最终,政府的姑息产生负激励,造成了公众、企业、政府公信力的多重损失,于是,最后的胜利者出现了,那就是在大洋彼岸觊觎中国本土乳业市场多时、正以汹涌澎湃的姿态涌入中国的洋奶粉与跨国企业。
  • 我国烟草X射线检测标准实现ISO"零"突破
    4月15日,由我国烟草行业制定和提交的第一个国际标准项目ISO12030“烟草及烟草制品—箱内片烟密度偏差率的无损检测—电离辐射法”正式被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批准发布,目前已进入国际标准的印刷出版阶段,提前一年完成了烟草行业国际标准“零”的突破计划。  该项目由郑州烟草研究院作为召集人,中国烟草标准化研究中心和工艺重点实验室以及中国烟草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秦皇岛烟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天昌国际烟草有限责任公司等有关单位具体承担研究、开发、试验工作。在国家烟草专卖局、总公司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有关部门的积极组织协调以及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等行业内外单位的大力支持下,项目组经过2年多的不懈努力,坚持科学严谨、有理有据、积极参与、满腔热情和决不言败的原则,认真研究和严格遵守国际规则,广泛征求国内外意见,努力与德、法、英、日、印、韩等国专家进行沟通和协调,历经波折,数易其稿,不断完善,最终获得国际标准化组织烟草及烟草制品技术委员会(ISO/TC126)28个成员国的一致认可并获得通过。  该标准首次提出了箱内片烟密度偏差率(DVR)的无损检测方法(X射线检测方法),并研制出了科学先进、成熟实用的仪器设备,将成为国际片烟贸易活动中共同遵守的一个准则。这一标准的通过和颁布,实现了我国烟草行业制定国际标准“零”的突破,也是首个由亚洲国家提出并获得通过的与烟草相关的国际标准,对提高箱内片烟均匀分布程度、减少片烟霉变损失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用价值,有助于扩大我国烟草行业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促进科研水平的提升。
  • 新版药典:药品标准工作格局仍待完善
    在我国,药品标准分两种:一是国家标准,即上述的《中国药典》,收载的品种为疗效确切、被广泛应用、能批量生产,质量水平较高并有合理的质量监控手段的药品 另一种是卫生部部颁药品标准和地方标准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批准的药品标准,将一些未列入国家药典的品种,根据其质量情况、使用情况、地区性生产情况的不同,分别收入部颁标准与地方标准,作为各有关部门对这些药物的生产与质量管理的依据。  毫无疑问的是,药品标准,特别是《中国药典》标准,对于药品生产企业有着巨大诱惑力,因此,药企也都极力想要介入药典药品的标准起草,以获得竞争优势。据了解,药企起草标准,不仅要花费数年时间,费用也达数百万元。且需经过地区药检所、省药检所、中央药检研究院层层把关,一些药物为了确定安全性还必须做动物实验。  但其所带来的经济价值也是巨大的。首先,我国医院用药市场占据着近80%的终端份额,而医生在开处方的时候,一般会尽量开药典上有记载的药物,因为药典上没有记载的药物疗效不敢肯定,安全性不够 其次,一种药物想要进入医保目录、成为国家基本药物,其前提则是要被药典录入 最后,从销售上来说,一旦被药典收录,一年一个品种的药物卖一个亿都是有可能的。  但我国药品标准整体水平仍然不高,目前,我国部颁或局颁标准有13000多个,占76%,这些标准普遍存在着检测方法落后、专属性不强、不能准确测定有效成分、不能真实反应杂质含量等问题。同时,药品标准淘汰机制不健全、药企提高药品标准的能力和内在动力不足等情况也亟待解决。此外,我国尚未建立起统一、动态、高效的药品标准信息平台,导致标准整体水平不明,难以查询最新标准,使执行容易出错。  有消息表示,在未来,药品标准的发展将逐步建立起&ldquo 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导向、社会共举&rdquo 的药品标准工作格局。旨在使标准适应市场和企业的需求,使企业成为标准化活动的主体。  其中,在市场导向方面,国家将充分利用市场的作用,提高药品标准的市场适应性。并明确,药品标准的制定和应用应是一种市场行为,也是应用者的自愿行为,而不是政府的行政性行为。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要使药品标准体系建设有利于促进市场经济发展,有利于建立统一的市场秩序。通过药品标准化战略的实施,从标准化角度促进我国市场经济的改革和完善。  在此背景下,药企方面若想要获得更多的竞争优势,一是根据企业自身定位,积极开展本企业的标准化活动,在采纳和吸收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的基础上,形成既有自身技术特点,又有竞争力的标准 二是积极从事本行业的标准制修订工作,争取成为主导者 三是代表企业或行业积极参与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并成为主要力量和贡献者 四是积极争取参与国际标准的制修订活动,凭借自身的技术能力和对国际标准化工作的熟悉与了解,影响国际标准的制定,使其内容向更加公平的方向发展。
  • 钢研纳克牵头申请起草的四项无损检测推荐性国家标准立项获批
    2023年12月28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决定下达2023年第四批推荐性国家标准计划和推荐性国家标准外文版计划。本批推荐性国家标准计划共计754项,钢研纳克无损检测专业牵头起草标准3项、参研1项(其中3项标准制定、1项标准修订),见下表:
  • 中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会征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信息化管理系统应用标准》等三项团体标准起草单位和起草人
    各有关单位:中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会团体标准是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备案(团体标准代码:CIET),旨在通过标准化工作推动技术创新,驱动经济发展,促进技术成果转化,引领企业增强国际市场竞争力。为更好地促进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提升管理能力,增强市场竞争力,推动检测行业建设及运行管理,满足市场和创新需求。中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要求,结合检测检验管理相关规定,拟立项制订《建设工程质量见证取样检测标准》等三项团体标准。以上标准起草工作由中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拟于2023年11月底完成标准起草工作。为了更好地完成三项团体标准制定工作,中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会决定面向全国质量检测检验单位公开征《建设工程质量见证取样检测标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仪器设备、设施配置标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信息化管理系统应用标准》三项标准起草单位和起草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起草单位、起草人资格条件(一)依法经营、业绩突出、在质量检测检验相关领域排名前列的企业和相关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工程物资供应链企业相关机构、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起草单位应在检测检验行业具有较高的社会影响力和美誉度。(二)起草人应具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理论水平,并能积极参与标准起草的各项工作,确保标准的技术性、适用性、有效性和先进性。二、起草单位、起草人权利和义务(一)参编起草单位列入《设建设工程质量见证取样检测标准》等三项团体标准起草单位名单。(二)参编起草单位主要人员姓名列入《建设工程质量见证取样检测标准》等三项团体标准主要起草人名单。备注:每单位限定列名1-2人。(三)标准升级成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修订时,优先享有参与标准的制修订的权利。(四)协助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科技成果评价”。(五)为参与起草的企事业单位提供证明文件,协助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申请办理财政补贴。(六)能够坚持全程参加标准起草工作会议,按时完成标准起草工作组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七)按时参加与该标准起草相关的各类座谈会、讨论会、协调会及调研活动。(八)能够共享本单位在其行业领域所取得的优秀成果,提供给标准起草工作组参考。(九)在标准起草过程中发表独立见解,并逐字逐句对标准提出建设性修改意见。(十)在可以公开的前提下,向标准起草工作组提供个人相关研究成果、经典案例和数据,供起草标准参考。(十一)在标准起草过程中提供的信息真实、客观、科学。三、参编单位中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会标准化工作秘书处将根据报名情况,优选20 家以内的检测检验企业、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工程物资供应链企业相关机构、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作为此项标准起草单位。四、参与原则《建设工程质量见证取样检测标准》等三项团体标准起草单位应对所制定标准的质量及其技术内容全面负责,要求参与标准起草工作的单位应提供必要的技术与资源的支持,以确保标准制定计划项目按时完成。五、上报要求拟申请成为《建设工程质量见证取样检测标准》等三项团体标准起草单位的检测、检验企业,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工程物资供应链企业相关机构、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等,请按照中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会团体标准立项申报要求,填写申报表电子版于2023年9月28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中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会标准化工作秘书处。六、联系方式中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会标准化工作秘书处联系人联系人:陈 悦 电话:010-57745908 微信:18366593438刘唯唯 电话:010-57811642 微信:18766109739邮箱:china_CIET@163.com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1号建设部南新楼405室附件:1、三项团体标准名称及编号2、团体标准起草单位申报表中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8月13日关于征集《建设工程质量见证取样检测标准》等三项团体标准起草单位和起草人的通知.PDF
  • 815项国家标准拟废止 含大量仪器检测标准
    5月18日,国家标准委发布关于对《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变色酸光度法测定钛量》等815项拟废止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的通知,其中涉及大量仪器检测标准,包括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气相色谱法、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分光光度测定方法等。  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19日。  部分内容如下:中文名称归口单位名称GB/T4071-1983光致荧光粉测试方法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GB/T4072-1983阴极射线致荧光粉测试方法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GB/T15555.9-1995固体废物镍的测定直接吸入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环境保护部GB/T15555.2-1995固体废物铜、锌、铅、镉的测定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环境保护部GB/T15555.6-1995固体废物总铬的测定直接吸入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环境保护部GB/T6276.1-2008工业用碳酸氢铵的测定方法第1部分:碳酸氢铵含量酸碱滴定法全国肥料和土壤调理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GB/T6276.2-2010工业用碳酸氢铵的测定方法第2部分:氯化物含量电位滴定法全国肥料和土壤调理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GB/T6276.3-2010工业用碳酸氢铵的测定方法第3部分:硫化物含量目视比浊法全国肥料和土壤调理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GB/T6276.4-2010工业用碳酸氢铵的测定方法第4部分:硫酸盐含量目视比浊法全国肥料和土壤调理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GB/T6276.5-2010工业用碳酸氢铵的测定方法第5部分:灰分含量重量法全国肥料和土壤调理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GB/T6276.6-2010工业用碳酸氢铵的测定方法第6部分:铁含量邻菲啰啉分光光度法全国肥料和土壤调理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GB/T6276.7-2010工业用碳酸氢铵的测定方法第7部分:砷含量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全国肥料和土壤调理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GB/T6276.8-2010工业用碳酸氢铵的测定方法第8部分:砷含量砷斑法全国肥料和土壤调理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GB/T6276.9-2010工业用碳酸氢铵的测定方法第9部分:重金属含量目视比浊法全国肥料和土壤调理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GB/T223.55-2008钢铁及合金碲含量的测定示波极谱法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GB/T20127.6-2006钢铁及合金痕量元素的测定第6部分:没食子酸-示波极谱法测定锗含量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GB/T20127.7-2006钢铁及合金痕量元素的测定第7部分:示波极谱法测定铅含量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GB/T223.57-1987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萃取分离-吸附催化极谱法测定镉量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GB/T223.48-1985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半二甲酚橙光度法测定铋量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GB/T223.16-1991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变色酸光度法测定钛量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GB/T6155-2008炭素材料真密度和真气孔率测定方法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GB/T15750-2008压电陶瓷材料性能测试方法老化性能的测试全国海洋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GB/T3389-2008压电陶瓷材料性能测试方法性能参数的测试全国海洋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GB/T7739.11-2007金精矿化学分析方法第11部分:砷量和铋量的测定全国黄金标准化技术委员会GB/Z26083-2010八辛氧基酞菁铜分子在石墨表面吸附结构的测试方法(扫描隧道显微镜)全国纳米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GB/T11114-1989人造石英晶体位错的X射线形貌检测方法全国频率控制和选择用压电器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GB/T21198.2-2007贵金属合金首饰中贵金属含量的测定ICP光谱法第2部分:铂合金首饰铂含量的测定采用所有微量元素与铂强度比值法全国首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GB/T15403-1994大豆制品甲酚红指数的测定全国饲料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GB/T8381.5-2005饲料中北里霉素的测定全国饲料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GB/T8381.8-2005饲料中多氯联苯的测定气相色谱法全国饲料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GB/T8381-2008饲料中黄曲霉毒素B1的测定半定量薄层色谱法全国饲料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GB/T14634.4-2002灯用稀土三基色荧光粉试验方法电传感法粒度分布测定全国稀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GB/T15917.3-1995金属镝及氧化镝化学分析方法对氯苯基荧光酮-溴化十六烷基三甲基胺分光光度法测定钽量全国稀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GB/T16480.3-1996金属钇及氧化钇化学分析方法氟量的测定全国稀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GB/T16484.17-1996氯化稀土、碳酸稀土化学分析方法碳酸稀土中水分量的测定全国稀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GB/T15679.3-1995钐钴永磁合金粉化学分析方法钙量的测定全国稀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GB/T15679.1-1995钐钴永磁合金粉化学分析方法钐、钴量的测定全国稀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GB/T15679.2-1995钐钴永磁合金粉化学分析方法铁量的测定全国稀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GB/T15679.4-1995钐钴永磁合金粉化学分析方法氧量的测定全国稀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GB/T16481-1996稀土元素微波等离子体炬发射光谱(MPT-AES)标准谱表全国稀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GB/T3856-2005单向纤维增强塑料平板压缩性能试验方法全国纤维增强塑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GB/T21131-2007环境烟草烟气可吸入悬浮颗粒物的估测用紫外吸收法和荧光法测定粒相物全国烟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GB/T27525-2011卷烟侧流烟气中苯并[a]芘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全国烟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GB/T23354-2009卷烟滤嘴总植物碱截留量的测定光度法全国烟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GB/T27524-2011卷烟主流烟气中半挥发性物质(吡啶、苯乙烯、喹啉)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全国烟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GB/T27523-2011卷烟主流烟气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1,3-丁二烯、异戊二烯、丙烯腈、苯、甲苯)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全国烟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GB/T23358-2009卷烟主流烟气总粒相物中主要芳香胺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全国烟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GB/T23226-2008卷烟总粒相物中总植物碱的测定光度法全国烟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GB/T28971-2012卷烟侧流烟气中烟草特有N-亚硝胺的测定气相色谱-热能分析仪法全国烟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GB/T23357-2009烟草及烟草制品水分的测定卡尔费休法全国烟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GB/T23225-2008烟草及烟草制品总植物碱的测定光度法全国烟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GB/T21134-2007烟草及烟草制品不溶于盐酸的硅酸盐残留物的测定全国烟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GB/T21132-2007烟草及烟草制品二硫代氨基甲酸酯农药残留量的测定分子吸收光度法全国烟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GB/T21135-2007烟草及烟草制品空气中气相烟碱的测定气相色谱法全国烟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GB/T8156.4-1987工业用氟化铝化学分析方法EDTA容量法测定铝量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GB/T8156.2-1987工业用氟化铝化学分析方法电量法测定水分含量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GB/T8156.5-1987工业用氟化铝化学分析方法火焰发射光度法测定钠量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GB/T8156.7-1987工业用氟化铝化学分析方法邻二氮杂菲光度法测定铁量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GB/T8156.8-1987工业用氟化铝化学分析方法硫酸钡重量法测定硫酸根量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GB/T8156.6-1987工业用氟化铝化学分析方法钼蓝光度法测定硅量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GB/T8156.9-1987工业用氟化铝化学分析方法钼蓝光度法测定磷量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GB/T8156.3-1987工业用氟化铝化学分析方法蒸馏-硝酸钍容量法测定氟量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GB/T8156.1-1987工业用氟化铝化学分析方法重量法测定湿存水量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GB/T8156.10-1987工业用氟化铝中硫量的测定X射线荧光光谱分析法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GB/T17086-1997车间空气中2-丁氧基乙醇的溶剂解吸气相色谱测定方法卫生部GB/T17084-1997车间空气中2-甲氧基乙醇的溶剂解吸气相色谱测定方法卫生部GB/T17089-1997车间空气中N,N-二甲基苯胺的溶剂解吸气相色谱测定方法卫生部GB/T17088-1997车间空气中N-甲基苯胺的溶剂解吸气相色谱测定方法卫生部GB/T16031-1995车间空气中氨的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测定方法卫生部GB/T16100-1995车间空气中苯胺的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测定方法卫生部GB/T16045-1995车间空气中苯的热解吸气相色谱测定方法卫生部GB/T16044-1995车间空气中苯的溶剂解吸气相色谱测定方法卫生部GB/T16043-1995车间空气中苯的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测定方法卫生部GB/T16054-1995车间空气中苯乙烯的热解吸气相色谱测定方法卫生部GB/T16053-1995车间空气中苯乙烯的溶剂解吸气相色谱测定方法卫生部GB/T16052-1995车间空气中苯乙烯的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测定方法卫生部GB/T16116-1995车间空气中吡啶的巴比妥酸分光光度测定方法卫生部GB/T17070-1997车间空气中苄基氯的气相色谱测定方法卫生部GB/T17071-1997车间空气中苄基氰的气相色谱测定方法卫生部GB/T16064-1995车间空气中丙醇的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测定方法卫生部GB/T17069-1997车间空气中丙酸的气相色谱测定方法卫生部GB/T16059-1995车间空气中丙酮的溶剂解吸气相色谱测定方法卫生部GB/T16058-1995车间空气中丙酮的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测定方法卫生部GB/T16099-1995车间空气中丙烯腈的热解吸气相色谱测定方法卫生部GB/T16097-1995车间空气中丙烯腈的溶剂解吸气相色谱测定方法卫生部GB/T16098-1995车间空气中丙烯腈的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测定方法卫生部GB/T17092-1997车间空气中丙烯酸乙酯的溶剂解吸气相色谱测定方法卫生部GB/T16024-1995车间空气中臭氧的丁子香酚-盐酸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测定方法卫生部GB/T16092-1995车间空气中滴滴涕的气相色谱测定方法卫生部GB/T16120-1995车间空气中敌敌畏的溶剂解吸气相色谱测定方法卫生部GB/T16123-1995车间空气中碘甲烷的1,2-萘醌-4-磺酸钠分光光度测定方法卫生部GB/T17075-1997车间空气中丁醇的溶剂解吸气相色谱测定方法卫生部GB/T16065-1995车间空气中丁醇的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测定方法卫生部GB/T16040-1995车间空气中丁二烯的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测定方法卫生部GB/T16060-1995车间空气中丁酮的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测定方法卫生部GB/T16121-1995车间空气中对硫磷的溶剂解吸气相色谱测定方法卫生部GB/T17072-1997车间空气中对硝基苯胺的溶剂解吸气相色谱测定方法卫生部GB/T16051-1995车间空气中二甲苯的热解吸气相色谱测定方法卫生部GB/T16050-1995车间空气中二甲苯的溶剂解吸气相色谱测定方法卫生部GB/T16049-1995车间空气中二甲苯的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测定方法卫生部GB/T16111-1995车间空气中二甲基甲酰胺的气相色谱测定方法卫生部GB/T16028-1995车间空气中二硫化碳的二乙胺分光光度测定方法卫生部GB/T16079-1995车间空气中二氯甲烷的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测定方法卫生部GB/T16086-1995车间空气中二氯乙烷的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测定方法(PEG20M)卫生部GB/T16085-1995车间空气中二氯乙烷的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测定方法(ApiezonL)卫生部GB/T16112-1995车间空气中二硝基苯的气相色谱测定方法卫生部GB/T16115-1995车间空气中二硝基氯苯的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测定方法卫生部GB/T16025-1995车间空气中二氧化硫的盐酸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测定方法卫生部GB/T17066-1997车间空气中二乙胺的气相色谱测定方法卫生部GB/T16072-1995车间空气中酚的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测定方法卫生部GB/T16073-1995车间空气中酚的溶剂解吸气相色谱测定方法卫生部GB/T16030-1995车间空气中氟化氢及氟化物的离子选择电极测定方法卫生部GB/T16108-1995车间空气中锆及其化合物的二甲酚橙分光光度测定方法卫生部GB/T16012-1995车间空气中汞的冷原子吸收光谱测定方法卫生部GB/T16013-1995车间空气中汞的双硫腙分光光度测定方法卫生部GB/T16022-1995车间空气中钴及其化合物的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测定方法卫生部GB/T16077-1995车间空气中光气的紫外分光光度测定方法卫生部GB/T17073-1997车间空气中环己酮的溶剂解吸气相色谱测定方法卫生部GB/T16042-1995车间空气中环己烷的溶剂解吸气相色谱测定方法卫生部GB/T16041-1995车间空气中环己烷的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测定方法卫生部GB/T16076-1995车间空气中环氧氯丙烷的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测定方法卫生部GB/T16075-1995车间空气中环氧乙烷的热解吸气相色谱测定方法卫生部GB/T16074-1995车间空气中环氧乙烷的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测定方法卫生部GB/T16110-1995车间空气中黄磷的气相色谱测定方法卫生部GB/T16122-1995车间空气中甲拌磷的溶剂解吸气相色谱测定方法卫生部GB/T16048-1995车间空气中甲苯的热解吸气相色谱测定方法卫生部GB/T16047-1995车间空气中甲苯的溶剂解吸气相色谱测定方法卫生部GB/T16046-1995车间空气中甲苯的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测定方法卫生部GB/T16063-1995车间空气中甲醇的热解吸气相色谱测定方法卫生部GB/T16062-1995车间空气中甲醇的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测定方法卫生部GB/T16117-1995车间空气中甲基对硫磷的气相色谱测定方法卫生部GB/T17064-1997车间空气中甲硫醇的气相色谱测定方法卫生部GB/T16057-1995车间空气中甲醛的酚试剂(MBTH)分光光度测定方法卫生部GB/T17068-1997车间空气中甲酸的气相色谱测定方法卫生部GB/T16118-1995车间空气中乐果的气相色谱测定方法卫生部GB/T16119-1995车间空气中乐果的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测定方法卫生部GB/T16055-1995车间空气中联苯-苯醚的紫外分光光度测定方法卫生部GB/T16037-1995车间空气中磷化氢的钼酸铵分光光度测定方法卫生部GB/T16011-1995车间空气中硫化铅的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测定方法卫生部GB/T16027-1995车间空气中硫化氢的硝酸银比色测定方法卫生部GB/T17077-1997车间空气中硫酸二甲酯的溶剂解吸液相色谱测定方法卫生部GB/T16026-1995车间空气中硫酸及三氧化硫的氯化钡比浊测定方法卫生部GB/T16093-1995车间空气中六六六的气相色谱测定方法卫生部GB/T16090-1995车间空气中氯丙烯的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测定方法卫生部GB/T16029-1995车间空气中氯的甲基橙分光光度测定方法卫生部GB/T16091-1995车间空气中氯丁二烯的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测定方法卫生部GB/T16101-1995车间空气中氯化苦的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测定方法卫生部GB/T16109-1995车间空气中氯化氢及盐酸的硫氰酸汞分光光度测定方法卫生部GB/T16078-1995车间空气中氯甲烷的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测定方法卫生部GB/T16089-1995车间空气中氯乙烯的热解吸气相色谱测定方法(DNP)卫生部GB/T16087-1995车间空气中氯乙烯的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测定方法(DNP)卫生部GB/T16088-1995车间空气中氯乙烯的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测定方法(PEG6000)卫生部GB/T16018-1995车间空气中锰及其化合物的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测定方法卫生部GB/T16017-1995车间空气中锰及其化合物的磷酸-高碘酸钾分光光度测定方法卫生部GB/T17087-1997车间空气中钼的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测定方法卫生部GB/T16103-1995车间空气中钼及其化合物的硫氰酸盐分光光度测定方法卫生部GB/T16056-1995车间空气中萘的溶剂解吸气相色谱测定方法卫生部GB/T16021-1995车间空气中镍及其化合物的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测定方法卫生部GB/T16023-1995车间空气中铍的桑色素荧光光度测定方法卫生部GB/T17065-1997车间空气中偏二甲基肼的气相色谱测定方法卫生部GB/T16010-1995车间空气中铅的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测定方法卫生部GB/T16008-1995车间空气中铅的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测定方法卫生部GB/T16009-1995车间空气中铅的双硫腙分光光度测定方法卫生部GB/T16107-1995车间空气中氢氧化钠的火焰光度测定方法卫生部GB/T16106-1995车间空气中氢氧化钠的酸碱滴定测定方法卫生部GB/T16033-1995车间空气中氰化氢及氢氰酸盐的异菸酸钠-巴比妥酸钠分光光度测定方法卫生部GB/T16039-1995车间空气中溶剂汽油的热解吸气相色谱测定方法卫生部GB/T16038-1995车间空气中溶剂汽油的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测定方法卫生部GB/T16081-1995车间空气中三氯甲烷的溶剂解吸气相色谱测定方法卫生部GB/T16080-1995车间空气中三氯甲烷的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测定方法卫生部GB/T17090-1997车间空气中三氯乙烯的气相色谱测定方法卫生部GB/T17078-1997车间空气中三硝基苯酚的高效液相色谱测定方法卫生部GB/T16113-1995车间空气中三硝基甲苯的气相色谱测定方法卫生部GB/T16034-1995车间空气中三氧化二砷及五氧化二砷的二乙氨基二硫代甲酸银分光光度测定方法卫生部GB/T17067-1997车间空气中三氧化二砷原子吸收光谱测定方法卫生部GB/T16019-1995车间空气中三氧化铬、铬酸盐、重铬酸盐的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测定方法卫生部GB/T16020-1995车间空气中三氧化铬的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测定方法卫生部GB/T16035-1995车间空气中砷化氢的二乙氨基二硫代甲酸银分光光度测定方法卫生部GB/T16094-1995车间空气中四氟乙烯的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测定方法卫生部GB/T16083-1995车间空气中四氯化碳的溶剂解吸气相色谱测定方法卫生部GB/T16082-1995车间空气中四氯化碳的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测定方法卫生部GB/T17063-1997车间空气中锑及其化合物的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测定方法卫生部GB/T16104-1995车间空气中钨或碳化钨的硫氰酸钾-三氯化钛分光光度测定方法卫生部GB/T16105-1995车间空气中五氧化二钒的N-肉桂酰-邻-甲苯羟胺分光光度测定方法卫生部GB/T16036-1995车间空气中五氧化二磷的钼酸铵分光光度测定方法卫生部GB/T17062-1997车间空气中锡及其无机化合物的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测定方法卫生部GB/T16102-1995车间空气中硝基苯的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测定方法卫生部GB/T16084-1995车间空气中溴甲烷的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测定方法卫生部GB/T16032-1995车间空气中氧化氮的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测定方法卫生部GB/T16016-1995车间空气中氧化镉的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测定方法卫生部GB/T16015-1995车间空气中氧化锌的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测定方法卫生部GB/T16014-1995车间空气中氧化锌的双硫腙分光光度测定方法卫生部GB/T16114-1995车间空气中一硝基氯苯的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测定方法卫生部GB/T16096-1995车间空气中乙腈的溶剂解吸气相色谱测定方法卫生部GB/T16095-1995车间空气中乙腈的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测定方法卫生部GB/T16071-1995车间空气中乙醚的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测定方法卫生部GB/T17074-1997车间空气中乙醛的溶剂解吸气相色谱测定方法卫生部GB/T17081-1997车间空气中乙酸丙酯的溶剂解吸气相色谱测定方法卫生部GB/T16068-1995车间空气中乙酸丙酯的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测定方法卫生部GB/T17082-1997车间空气中乙酸丁酯的溶剂解吸气相色谱测定方法卫生部GB/T16069-1995车间空气中乙酸丁酯的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测定方法卫生部GB/T17079-1997车间空气中乙酸甲酯的溶剂解吸气相色谱测定方法卫生部GB/T16066-1995车间空气中乙酸甲酯的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测定方法卫生部GB/T17083-1997车间空气中乙酸戊酯的溶剂解吸气相色谱测定方法卫生部GB/T16070-1995车间空气中乙酸戊酯的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测定方法卫生部GB/T17080-1997车间空气中乙酸乙酯的溶剂解吸气相色谱测定方法卫生部GB/T16067-1995车间空气中乙酸乙酯的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测定方法卫生部GB/T17076-1997车间空气中异丁醇的溶剂解吸气相色谱测定方法卫生部GB/T16287-1996食品中淀粉的测定方法酶-比色法卫生部GB/T16286-1996食品中蔗糖的测定方法酶-比色法卫生部GB/T7604-1987矿物绝缘油芳烃含量测定法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GB/T29566-2013蚊类对杀虫剂抗药性的生物学测定方法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GB/T29567-2013蝇类对杀虫剂抗药性的生物学测定方法微量点滴法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GB/T16257-2008纺织纤维短纤维长度和长度分布的测定单纤维测量法中国纤维检验局GB/T6098.2-1985棉纤维长度试验方法光电长度仪法中国纤维检验局GB/T4298-1984半导体硅材料中杂质元素的活化分析方法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 “烤烟标准修订研究”项目研讨会在郑州召开
    中国烟叶公司在近日组织召开了“烤烟标准修订研究”项目研讨及实物制作会议。  该项目是中国烟叶公司重点技改项目,由中国烟叶公司组织,郑州烟草研究院和中国农业科学院烟草研究所共同承担。部分全国烟草标准化农业分技委委员和全国烟叶分级大赛能手参加会议,对项目组提出的烤烟标准修订草案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讨,统一了认识 并依据标准草案,制作了2009年云南、河南、贵州、湖南、山东、辽宁和四川等7个产区烟叶的实物样品,圆满完成了会议预定的各项任务。  会议期间,中国工程院院士、郑州烟草研究院名誉院长朱尊权到现场指导并同与会专家就上部烟标准修订问题进行了交流。
  • 贵州起草制订两大特色食品地方标准 网上征求意见
    p  日前,由贵州省分析测试研究院牵头组织起草制订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贵州苕粉》、《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贵州米豆腐》征求意见稿均已完成。现正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时间30天。/pp  贵州米豆腐是我省具有地方特色的食品,深受消费者的青睐。省内大多数是以小作坊模式进行生产制作,至今尚无该类产品的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在日常监管和抽样检验工作中,无标准可依。/pp  为此,省卫计委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批准立项开展贵州米豆腐地方标准的制定工作,以增强贵州米豆腐市场竞争力,更为日常食品安全监管提供技术依据。经对市场摸底,并对比分析实际样品的检测数据后,标准起草小组结合米豆腐生产消费的实际情况,制订出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贵州米豆腐(征求意见稿)》。标准从色泽、状态、滋味以及霉菌、大肠杆菌等11个项目制定说明,明确贵州米豆腐是以大米为原料,经磨浆、煮浆、凝固、成型等工序生产制成的食品,但不得使用人工色素等添加剂进行增色。/pp  另外,近年来,有报道称,苕粉生产过程中,存在添加“明矾”等物质,以达到提升口感的现象。监督人员在日常检测工作中发现,现有标准对产品污染物的限量要求模糊,为此,贵州开展了苕粉地方标准的制定工作。/pp  2014年至2017年,标准起草小组对省内苕粉生产工艺进行调研,制定出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贵州苕粉(征求意见稿)》。其中规定,苕粉是以新鲜番薯为主要原料,经和浆(打糊)、成型(漏粉)、冷却、干燥、包装制成的非即食干粉条。其外形可分为圆条形、方条形(含长方条形)。/pp  目前,两项征求意见稿正在贵州省卫计委官方网站(http://www.gzhfpc.gov.cn/)公开征求意见,时间30天。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标准征求意见稿有异议,均可书面反馈。/pp/p
  • 国家烟草专卖局对《电子烟管理办法》和《电子烟》国家标准等有关问题的解答
    制定《电子烟管理办法》、《电子烟》国家标准及配套政策,是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电子烟产业法治化、规范化治理要求、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解决目前电子烟市场与产业存在的突出问题、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2022年3月11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公布《电子烟管理办法》;4月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电子烟》国家标准。4月13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烟草专卖局有关部门就公众关注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解答。一、《电子烟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答:《电子烟管理办法》共六章四十五条,对电子烟生产、销售、运输、进出口和监督管理等作出了规定,主要明确了以下几个方面:(一)明确了监管对象。电子烟、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及其他新型烟草制品等均纳入了监管范围。电子烟包括烟弹、烟具以及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等。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和可自行添加雾化物的电子烟,将不含烟碱的电子烟产品纳入监管范围。加热卷烟属于卷烟,已纳入卷烟管理,《电子烟管理办法》对此进行了强调。目前,我国未批准加热卷烟在境内上市销售,任何市场主体不得非法经营加热卷烟。(二)明确了监管主体。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即国家烟草专卖局,下同)主管全国电子烟监督管理工作,各省、市、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即各省、市、县级烟草专卖局,下同)依据规定职权负责本行政区内的电子烟监督管理工作。(三)明确了监管措施。一是对生产、批发和零售市场主体实行许可证管理。二是严格质量管控,建立电子烟产品技术审评、抽检抽测和追溯管理制度。三是实行销售渠道管理。建立全国统一的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将电子烟有关经营活动纳入平台管理。依法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电子烟产品生产企业、电子烟品牌持有企业等应当通过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将电子烟产品销售给电子烟批发企业。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具备从事电子烟零售业务资格的企业或者个人应当通过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从当地电子烟批发企业购进电子烟产品,并不得排他性经营上市销售的电子烟产品。四是对运输依法实施监管。电子烟、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等的运输应当接受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监管。五是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对电子烟生产企业、雾化物生产企业和电子烟用烟碱生产企业等境内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进行前置审查。六是对电子烟进出口贸易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依法进行监督管理,完善管理措施,优化工作流程,服务好符合相关要求的电子烟出口。二、《电子烟》国家标准的制定背景和主要内容是什么?答:2021年11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国令第750号,以下简称《决定》),增加第六十五条,“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本条例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2022年3月11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制定发布了《电子烟管理办法》,将于5月1日正式施行,办法提出“电子烟产品应当符合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因此,制定《电子烟》强制性标准是落实上述法律法规的重要手段,也是建立电子烟监管体系的重要技术支撑。2022年4月8日,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发布了GB 41700-2022《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该标准由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国家烟草专卖局,组织全国烟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相关技术机构制定。标准内容主要包括:一是明确了电子烟、雾化物等相关术语、定义;二是对电子烟设计和原材料的选用等提出原则要求;三是对电子烟烟具、雾化物和释放物分别提出明确的技术要求,并给出了配套的试验方法;四是对电子烟产品标志及说明书进行了规定。三、过渡期什么时候结束?过渡期的政策是什么?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自《决定》2021年11月10日公布施行之日起,开展电子烟生产经营活动应当获得准入许可,产品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电子烟进出口应当遵守相关规定等要求。考虑到《电子烟管理办法》、《电子烟》国家标准及配套政策出台、实施有个过程,为保障有关电子烟生产经营主体合法权益,更好落实相关监管要求,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在《决定》公布施行后,设置了过渡期,并明确了过渡期的相关要求。鉴于《电子烟管理办法》将于2022年5月1日起施行、《电子烟》国家标准将于2022年10月1日起实施,现确定过渡期到2022年9月30日结束。    过渡期内,2021年11月10日《决定》发布前既存的电子烟生产经营主体(即存量电子烟生产经营主体)可继续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并应按照《电子烟管理办法》、《电子烟》国家标准及配套政策要求,申请有关许可证及产品技术审评等,对产品进行合规性设计,完成产品改造,配合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有序开展电子烟监管工作。同时,为规范电子烟市场秩序,将电子烟产业平稳纳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与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和《电子烟管理办法》、《电子烟》国家标准及配套政策等相衔接,继续执行过渡期内的相关要求:各类投资者暂不得投资新设电子烟生产经营企业;存量电子烟生产经营主体暂不得新建或扩大生产能力,暂不得新设电子烟零售点。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不受理在过渡期内违规新设的电子烟、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生产企业等或生产点的许可申请;不受理过渡期内违规新增的零售市场主体的许可申请;暂不受理《决定》发布前既存的电子烟、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生产企业等扩大生产能力的许可申请等(具体受理时间将另行通知)。市场监管部门根据相关规定不核发过渡期内违规新设的电子烟、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生产企业等或生产点和零售市场主体的营业执照。过渡期结束后,电子烟生产经营主体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和《电子烟管理办法》、《电子烟》国家标准等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四、从事电子烟相关生产、批发、零售的市场主体分别需要办理何种烟草专卖许可证?答:从事电子烟、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等生产经营活动,应当依法向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企业,应当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变更许可范围后方可从事电子烟产品批发业务;从事电子烟零售业务,应当依法向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或者变更许可范围。五、如何申请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答:电子烟、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生产企业等,应当申请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申请人可以向其住所(主要经营场所或经营场所,下同)所在地的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包括大连市、深圳市烟草专卖局,下同)许可证办理窗口或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政务服务行政许可网上办理平台提出申请。详细的办理流程、所需材料等可登录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政府网站查询。过渡期内,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受理2021年11月10日《决定》发布前已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且如实完成电子烟生产经营主体信息申报的市场主体(即存量电子烟、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生产企业等)的许可申请;暂不受理存量电子烟、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生产企业等扩大生产能力的许可申请(具体受理时间将另行通知);不受理在过渡期内违规新设的电子烟、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生产企业等或生产点的许可申请。自2022年5月5日起,存量电子烟、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生产企业等可以向其住所所在地的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的申请意向,再按照排期要求提交正式申请。过渡期结束后,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将受理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市场主体的许可申请。六、如何申请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答:已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企业方可申请从事电子烟批发业务。已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企业,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变更许可范围后方可从事电子烟批发业务。七、如何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答:从事电子烟(包括烟弹、烟具以及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等)零售业务的市场主体,可以通过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地市级、县级烟草专卖许可证办理窗口或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政务服务行政许可网上办理平台,申请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详细的办理流程、所需材料等可登录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政府网站查询。过渡期内,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受理2021年11月10日《决定》发布前已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且如实完成电子烟生产经营主体信息申报的电子烟零售市场主体(即存量电子烟零售市场主体)的许可申请;不受理在过渡期内违规新增的电子烟零售市场主体的许可申请。自2022年6月1日起,存量电子烟零售市场主体可以向其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地市级、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申请。过渡期结束后,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将受理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市场主体的许可申请。八、为什么要进行电子烟产品技术审评?如何申请?答:技术审评是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产品质量安全的必要措施。技术审评工作由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业机构实施。《电子烟管理办法》施行后,申请人可通过电子烟技术审评管理系统,向企业住所所在地的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技术审评申请。九、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什么时候上线?答:建设全国统一的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是规范电子烟市场秩序、促进电子烟产业有序运行的重要环节。交易管理平台上线运行后,取得烟草专卖相关许可证的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批发企业和零售市场主体,通过技术审评的电子烟产品等,均应在平台上进行交易。自2022年6月15日起,取得烟草专卖相关许可证的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批发企业和零售市场主体逐步在平台上进行交易。十、《电子烟》国家标准技术内容的突出特点是什么?答:《电子烟管理办法》明确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和可自行添加雾化物的电子烟。基于《电子烟管理办法》的监管要求,并接轨国际监管趋势,借鉴国际监管经验,《电子烟》国家标准提出了科学适用的技术内容,其突出特点体现在:第一,规定电子烟是“用于产生气溶胶供人抽吸等的电子传送系统”,将不含烟碱的电子烟纳入电子烟定义范围。第二,鉴于水果、食品、饮料等调味电子烟和无烟碱电子烟对未成年人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容易诱导未成年人吸食,标准明确规定不应使产品特征风味呈现除烟草外的其他风味,并明确要求“雾化物应含有烟碱”,即不含烟碱的电子烟产品不得进入市场销售。第三,标准依据添加剂的使用原则,经过充分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实验验证并广泛征求意见后,明确列出允许使用的101种添加剂,纳入添加剂“白名单”。十一、《电子烟》国家标准将于今年10月1日正式实施,设置该实施日期是基于什么样的考虑?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十五条有关规定,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服务,不得生产、销售、进口或提供。标准正式实施后,市场上销售的电子烟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考虑到《电子烟》国家标准发布后,电子烟生产企业需要根据标准要求对产品进行合规性设计,完成产品改造,并向有关部门申请产品检测和技术审评等工作,这些都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设定了5个月的实施过渡期。在实施过渡期期间,电子烟生产企业要开展标准的宣贯培训,深入了解标准技术内容,尽早实现产品达标。十二、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将在电子烟有关政务服务方面重点开展哪些工作?答: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将积极开展政策宣传,引导电子烟生产经营主体诚实守信,履行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完善政务服务平台,加强对相关经营主体的业务指导和政务服务,引导电子烟生产经营主体按照《电子烟管理办法》、《电子烟》国家标准以及相关政策要求,申请有关许可证及产品技术审评等,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十三、近期,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重点采取哪些举措查处涉电子烟违法违规行为?答: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和《电子烟管理办法》等规定,督促各类电子烟市场主体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业务,依法查处违反过渡期有关政策要求的行为。会同、配合有关部门加强专项治理,重点清理中小学校园周边电子烟销售网点及电子烟自动售卖机,删除网上销售电子烟信息,查处向未成年人售卖电子烟等违法案件,侦破添加合成大麻素等“上头电子烟”新型毒品违法犯罪典型案件,有效保障和维护未成年人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十四、发现违法生产经营电子烟的如何举报?答:发现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生产销售伪劣电子烟产品、通过信息网络销售电子烟等有关违法行为的,可以拨打12313烟草市场监管服务热线或通过各地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政府网站公布的举报渠道提供违法行为线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法核实处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十五、下一步还有哪些涉及电子烟的规定出台?答: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即将公布电子烟相关许可证管理、技术审评、产品追溯等有关政策文件,陆续出台电子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鉴别检测、产品包装等配套政策和实施细则,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警语标识、检验检测机构、税收、寄递、入境携带等相关政策,建立健全配套政策体系。
  • 卫生部委托开展完善食品添加剂标准工作
    卫生部监督局关于委托开展完善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标准工作的函    卫监督食便函〔2010〕85号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根据卫生部等9部门《关于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卫监督发〔2010〕89号),对尚无质量规格标准的食品添加剂,由卫生部会同有关部门指定。  为做好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标准指定工作,现委托你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对现行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标准进行梳理,收集有关部门、协会和企业提出的指定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标准材料,参照国际组织和相关国家的标准,组织相关机构起草标准草案报我局。有关工作进展请及时函告我局。  联系人:张哲、刘明  联系电话:68792839,68792986  传真:68792408  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 韩国拟定食品标准和规范修正案草案
    近日,韩国发出通报(通报号为G/SPS/N/KOR/448),食品药物安全部拟定食品标准和规范修正案草案。该修正案草案旨在:  (1)制定即食食品大肠弯曲杆菌标准。  (2)为与国际标准协调一致,修订食品内微生物沙门氏菌标准,包括微生物标准抽样计划:在奶油面包中抽取5个样品,没有样品检测值超过10克时,即为合格。在可可产品或巧克力、巴氏杀菌加工肉和蛋制品、加工花生和坚果产品、即食食品中抽取5个样品,没有样品检测值超过25克时,即为合格。  (3)修订多年生根菜类植物中多年生人参、桔梗花及轮叶党参中铅和镉标准:铅2.0mg/kg,镉0.2mg/kg。  (4)制定婴幼儿配方食品内铅的新标准低于0.01mg/kg。  (5)规定双甲脒(Amitraz)的最大残留限量(杀虫剂,单位:mg/kg):在牛瘦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5mg/kg 在牛肝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2mg/kg,在牛肾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2mg/kg,在牛肥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2mg/kg。在猪瘦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5mg/kg,在猪肝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2mg/kg,在猪肾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2mg/kg,在猪肥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4mg/kg。在绵羊瘦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5mg/kg,在绵羊肝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1mg/kg,在绵羊肾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2mg/kg,在绵羊肥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4mg/kg,在绵羊肥乳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1mg/kg。  (6)制定婴儿配方食品及断奶后配方食品新标准,以便与国际标准相协调一致。  (7)根据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CITES),禁止用沉香(Aquilaria agallocha)、淡水龟(Chinemys reevesii)作为食品成分。  目前该通报正在征求意见中。
  • 国家药监局关于鼓励企业和社会第三方参与中药标准制定修订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中药标准管理能力,建立最严谨的标准,优化标准工作机制,全面构建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社会参与、开放融合的中药标准工作新格局,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标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现就鼓励企业和社会第三方参与中药标准制定修订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公告所称中药标准是指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布的中药标准,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颁布的中药材标准、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和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对于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中药注册标准,对其完善的主体责任由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中药生产企业履行。  二、鼓励和支持企业、社会第三方在中药标准研究和提高方面加大信息、技术、人才和经费等投入,并对中药标准提出合理的制定修订意见和建议。  三、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中药生产企业、企业与科研机构组成的联合体、社会团体或独立的社会第三方机构等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参与中药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  (一)根据中药研发、生产及质量控制情况,在采用科学先进、经济合理的技术方法不断完善药品标准的基础上,向国家药典委员会或各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需要制定或修订的中药标准立项建议或申请。  (二)按照药品标准管理部门公开发布的中药标准制定修订工作计划,申请承担标准的研究起草工作或前瞻性研究项目。  (三)在标准制定修订过程中,按照相应技术规范要求,研究提供中药标准物质、试验样品以及本单位相关产品的检测数据等。  (四)在标准研究过程中,参与标准起草单位组织开展的扩大验证或标准复核,按照公示的中药标准草案开展生产验证或标准复核工作,并提供有关验证或复核检验数据,以及对验证或复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合理化意见或建议。  (五)按规定列席或参与中药标准的有关论证、审核、咨询或讨论会议;参与或支持中药标准相关工作调研、专题研讨会、座谈会,并积极献言献策。  (六)参与或支持开展中药标准执行情况调研,收集和反馈本企业或行业执行中药标准情况,根据标准执行情况提出完善的意见和建议。  (七)参与或支持中药标准相关配套技术要求、配套丛书、著作等出版物的编制、出版工作。  (八)参与和支持中药标准相关数据库、信息服务平台、数字化标准的建立和制定;提供信息数据和技术支持用于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应用和维护。  (九)参与或支持中药标准以及检验技术宣贯、培训以及应用推广等工作。  (十)参与或支持国际植物药(草药)标准制定修订工作、技术合作交流以及双边或多边协调、标准互认活动。  四、一般情况下,企业或社会第三方应当在国家药典委员会或各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布标准制定修订工作计划前提出立项建议或申请,并按照以下方式实施:  (一)立项建议,应当包括研究目的、研究内容和前期工作基础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要解决的重要问题、立项的背景和理由、现有药品质量控制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依据等),并将立项建议按照优先顺序进行排序。  (二)国家药典委员会或各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组织对企业或社会第三方提出的中药标准立项建议或申请进行论证,遴选出需要制定、修订的中药标准纳入标准制定修订计划,公布遴选结果,并组织开展立项研究;必要时可邀请提出标准制定修订建议或申请的单位参加论证。  (三)参与中药标准制定修订研究的企业或社会第三方应当在国家认可且具有资质的实验室完成相关研究工作,并按照最新版《国家药品标准工作手册》等技术要求,结合药品质量控制风险制定或修订药品标准,起草中药标准草案和起草说明。  (四)企业和社会第三方应当对起草标准的质量及其技术内容全面负责。提交的中药标准草案,一般需经过由国家认可且具有资质的一家或多家检验机构进行复核,以保证标准起草工作的科学性和可重复性。  五、研究提供中药标准物质应当符合《中国药典》及《国家药品标准工作手册》等的相关要求。新增中药标准物质按备案程序到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备案。  六、参与中药标准草案生产验证的中药生产企业应当根据标准草案对药品安全性、有效性、质量可控性的影响及相关技术要求开展相应工作;参加中药标准生产验证的药品生产企业及技术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资格。  七、国家药典委员会或各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采取在发布的药品标准(公示稿或征求意见稿)中对承担课题单位和支持单位署名、颁发荣誉证书、授牌药品标准科研基地等方式,鼓励企业和社会第三方参与或支持中药标准制定修订工作。  八、国家药典委员会和各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本公告要求和精神,改革、优化中药标准工作相关制度、程序、技术要求,及时公开中药标准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信息,保障企业和社会第三方广泛、有序参与中药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推进制定最严谨的中药标准。  特此公告。
  • “火锅底料”等三项国家标准通过审议
    2010年7月16日,由中国调味品协会和全国调味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共同组织的《火锅底料》、《豆瓣酱》和《豆豉》三项国家标准的专家审定会在北京召开。  三项标准的审定会,由中国调味品协会常务副会长、全国调味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卫祥云出任审定会专家组组长。审定会邀请了卫生监督中心谷京宇处长、国家标准技术审查部王长林副主任、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标准处朱玉梅、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王晓燕、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专家陈瑶君、国家副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刘稼俊副主任等部门领导和有关行业专家。审定会上,三项标准的起草标准的执笔人对标准的送审稿和编制说明作了详尽的汇报,与会专家也针对标准文本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  经与会专家认真审议,认为三个标准起草工作组在修订标准过程中,深入调研行业现状 查阅并研究了大量相关标准、法规和资料 标准审定会上,所提供的资料完整,制标依据充分,文本编写规范,符合制标程序。其次,三项该标准的制定均参考了相关标准及有关规定,并密切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的各项条款合理,体现了科学性、先进性和可操作性原则。最后,专家认为标准的发布实施,将进一步规范调味品行业的生产及销售,有利于保护消费者利益,有利于行政执法监督部门对饮料产品的监管,有利于新产品的开发,有利于该产品的健康发展。  最后,经与会专家认真审议,一致通过标准送审稿,建议起草单位尽快按专家组意见进行修改,形成标准报批稿,作为推荐性国家标准发布实施。
  • 食药监总局发布《药品标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44号),进一步规范药品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起草了《药品标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办法》明确将标准分割为了国家药品标准、药品注册标准以及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地方药材标准、中药饮片标准或炮制规范、医疗机构制剂标准。药典虽属国家药品标准,仍有许多品种、方法并非它收纳。  药品标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药品标准的制定、修订和发布实施工作,加强药品标准的实施和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药品标准包括国家药品标准、药品注册标准以及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地方药材标准、中药饮片标准或炮制规范、医疗机构制剂标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以下简称《中国药典》)和药品标准为国家药品标准。  第三条药品注册标准,是指在药品注册工作中,由药品注册申请人制定,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核准的特定药品的质量标准,生产该药品的药品生产企业必须执行该注册标准。药品注册标准应符合《中国药典》的通用技术要求,并不得低于国家药品标准的规定。  第四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国药品标准工作。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国家药典委员会,负责编制《中国药典》及其增补本,以及国家药品标准的制定和修订,负责国家药品标准物质的筛选和审核等工作。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药品检验机构负责国家药品标准物质的标定等工作。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设置的药品审评机构负责药品注册标准的技术审评等工作。  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标准工作,组织制定和修订本行政区域内的医疗机构制剂标准、地方中药材标准和中药饮片标准或炮制规范。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国家药品标准的制定与修订、实施以及对药品标准实施进行的监督。  第六条《中国药典》的凡例、通则是药品标准的通用技术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上市的所有药品均应符合《中国药典》通用技术要求的规定。  第七条对下列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规定的药品通用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国家药品标准(含标准物质的制备):  (一)药品的通用名称和专业技术术语   (二)药品的生产工艺、检验方法以及相关质量控制技术要求   (三)药品标准物质的相关技术要求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技术要求。  第八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审评机构按照《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规定,对申请人提交的质量技术文件/研究数据进行审评,对于符合要求的下列药品注册申请核准药品注册标准:  (一)新药申请或按照新药申请程序上报的药品注册申请   (二)生产工艺、检测方法、质量指标等优于同品种国家标准的仿制药申请   (三)进口药申请   (四)修订药品注册标准、变更药品处方中已有药用要求的辅料、改变影响药品质量的生产工艺等补充申请   (五)恢复生产被中止标准执行效力品种的注册申请。  第九条药品标准工作,包括国家药品标准的规划、制定与修订、审批、颁布、实施、复审、监督等内容。  第十条药品标准工作应当贯彻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符合国家制定的药品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 坚持科学先进、实用规范的原则 确保公开、公正、公平,促进药品质量提高,促进药品技术进步,促进产业结构优化,使药品标准工作适应科学监管、保障人民安全用药、提高社会经济效益和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需要。  第十一条鼓励将科学先进、经济合理的技术方法应用于药品标准。鼓励药品生产企业不断完善药品标准。鼓励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药品标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二条药品标准工作中应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参与药品标准的国际协调。  第二章 规划  第十三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按照国家药品安全发展和质量监督管理的需要,组织国家药典委员会制定国家药品标准工作规划及其实施计划。  国家药品标准工作规划及其实施计划,应包括国家药品标准工作的阶段发展目标、实施方案和保障措施等内容,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布。  第十四条国家药典委员会根据国家药品标准工作规划,制定《中国药典》编制大纲。《中国药典》编制大纲经全体药典委员大会审核后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布。  第十五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国家药典委员会制定国家药品标准制定和修订工作计划。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在每年编制国家药品标准制定和修订工作计划前,向国家药典委员会提出需要制定和修订的标准立项建议或申请。立项建议或申请应当包括要解决的重要问题、立项的背景和理由、现有药品质量控制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依据等内容。  任何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都可以向国家药典委员会提出国家药品标准立项的建议或申请。  第十六条国家药典委员会组织对国家药品标准立项建议进行审核,遴选出需要制定和修订的药品标准纳入国家药品标准的制定和修订计划。  第十七条在执行国家药品标准制定和修订工作计划过程中,根据药品标准管理工作的需要,可对计划项目的内容进行调整。凡需要调整的项目,标准起草、复核单位或者其他组织和个人可提出申请,经国家药典委员会审查同意后立项。  第十八条 国家药品标准制定和修订计划及立项工作应当向社会公开。  第三章 制定与修订  第十九条 国家药典委员会按照国家药品标准工作规划及其实施计划,组织对已批准上市生产的药品制定国家药品标准,并对需要修订的国家药品标准组织修订。  第二十条 国家药品标准的制定与修订,应按照起草、审核、公示等环节进行。如遇药品安全等重大突发事件,可根据需要制定或修订国家药品标准,并按本办法规定执行,但可视需要适当缩短公示时间。  第二十一条药品标准起草单位应按照国家药品标准技术规范的要求,结合药品质量控制风险制定和修订国家药品标准,起草标准草案,同时编写“起草说明”及有关附件。  药品标准起草单位应对起草标准的质量及其技术内容全面负责,提交的标准草案,必须经过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或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进行复核,以保证标准起草工作的科学性、真实性和可重复性。  第二十二条药品标准起草工作完成后,由标准起草单位负责整理有关技术资料,形成药品标准草案,并将药品标准草案、起草说明及标准研究资料、复核资料和实验数据一并提交审核。  第二十三条对于未列入国家药品标准制定和修订工作计划的药品,若该药品生产企业主动提出制定、修订国家药品标准,可按照本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开展药品标准起草工作,并按规定提交相关资料。  第二十四条国家药典委员会组织对标准草案及相关资料进行技术审核,需要对标准草案进行修改的,提出审核意见,并发送至起草单位,起草单位应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修改工作并报送至国家药典委员会。  第二十五条国家药典委员会根据药品标准技术审核意见和结论,拟定药品标准征求意见稿。  第二十六条除药品注册标准外,药品标准征求意见稿应对外公示,广泛征求意见。一般情况下,药品标准征求意见稿公示期为3个月。  药品标准征求意见稿的公示,应符合国家科技保密有关规定。  第二十七条反馈意见涉及技术要求的,应当及时将意见发送至标准起草单位,由起草单位进行研究确认并提出处理意见后报国家药典委员会,国家药典委员会审核后决定是否再次公示。  第二十八条对需要使用新标准物质对照的国家药品标准,应在颁布国家药品标准前,制备相应的国家药品标准物质。  国家药品标准物质的建立包括确定品种、制备药品标准物质候选物、建立标准物质质量标准、分析标定、审核批准等步骤。药品标准起草单位,在完成新的国家药品标准物质候选物研究和原料制备后,经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以下简称中检院)对药品标准物质候选物和相关技术资料审核,报国家药典委员会,通过审核后提交标准物质候选物至中检院,由中检院组织制备、分装、标定、供应等。  第二十九条药品标准起草单位,应按时完成项目并保存标准研究过程中的原始数据,必要时可由国家药典委员会组织对原始数据进行核查。  国家药典委员会对技术审核工作实行品种负责人员公示和委员利益冲突回避制度,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十条根据国家药品标准发展的要求,为满足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监督及检验等方面的需要,国家药典委员会对符合《中国药典》收载品种遴选原则的药品标准以及通用检测方法和通则等进行立项,编制《中国药典》及其增补本。《中国药典》收载品种遴选原则另行制定。  第三十一条《中国药典》收载的品种应当为临床常用、疗效确切、工艺成熟、质量可控的药品。  第三十二条为保障《中国药典》的实施和国际化战略的需要,国家药典委员会组织编制《中国药典》英文版及有关配套工具书。  第三十三条编制《中国药典》及其配套工具书,应遵循国家药品标准工作规划和《中国药典》编制大纲的要求。  第三十四条《中国药典》收载标准经修订后,有关内容增订至新版《中国药典》或其增补本。  第四章 审批与颁布  第三十五条国家药典委员会根据药品标准征求意见稿公示结果,拟定药品标准报批稿,及时将药品标准报批稿、起草说明及综合审核意见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审批。  第三十六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根据国家药典委员会综合审核意见,作出审批决定。  第三十七条通过审批的国家药品标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统一进行编号,并颁布实施。  《中国药典》及其增补本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后颁布实施。  第三十八条《中国药典》每5年颁布一版,《中国药典》增补本原则上每年颁布一版。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国家药典委员会将未收载进《中国药典》的国家药品标准定期汇集,印制成册。  第五章 实施  第三十九条国家药品标准经批准颁布后,自实施之日起,该品种药品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监督及检验等活动均应严格执行。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药品,一律不得生产、销售和使用。  第四十条国家药品标准颁布后,一般给予药品生产企业6个月的标准执行过渡期。  第四十一条《中国药典》一经颁布实施,其同品种原国家标准即同时废止。  新版《中国药典》不再收载的历版《中国药典》品种,除因安全性、有效性等问题被撤销药品标准的品种外,在新标准颁布前,仍按原《中国药典》收载的药品标准执行,但相关规定应符合新版《中国药典》的通用技术要求。  第四十二条《中国药典》或国家药品标准颁布后,药品生产企业应当及时审查其药品注册标准的适用性。对于药品注册标准与《中国药典》或国家药品标准的有关技术要求不符的、药品注册标准收载的检验项目少于《中国药典》或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药品注册标准收载的质量指标低于《中国药典》或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药品生产企业应当按照《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修订,或申请废止该药品注册标准,执行《中国药典》或国家药品标准。  对于药品注册标准收载的检验项目多于(包括异于)《中国药典》或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药品注册标准收载的质量指标严于《中国药典》或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药品生产企业应在执行《中国药典》或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基础上,同时执行药品注册标准的相应项目和指标。  第四十三条药品生产企业应积极参与国家药品标准的起草工作,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样品和资料。对主动参与并承担国家药品标准起草工作的药品生产企业,由国家药典委员会在《药品标准征求意见稿》中予以公示。国家药典委员会定期公布参与标准起草的相关单位名单,可供相关部门在临床使用、招标采购、医保报销等政策制定中参考。  国家药品标准属于科技成果,可作为标准主要研究起草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依据。对技术水平高、取得显著效益的国家药品标准,应予以奖励。  第四十四条药品生产企业应当在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上标注所执行的药品标准和标准编号。  第四十五条药品标准英文版与药品标准中文版存在内容异议时,以中文版为准。  第四十六条国家药品标准物质供执行国家法定的药品标准使用,使用时应按标准物质标签说明书的要求使用。  对执行国家药品标准的法定检验,应使用由中检院标定的标准物质。  第四十七条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及时组织对制定和修订的国家药品标准进行宣传贯彻。  第四十八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国家药典委员会对国家药品标准进行解释。  第六章 复审  第四十九条 国家药品标准颁布实施后,应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和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药品质量监督管理的需要,由国家药典委员会适时组织复审,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5年。  第五十条国家药典委员会对国家药品标准的适用性进行评估后,提出复审意见,并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一)对于不需要修订的标准,提出继续有效的意见。  (二)对质量控制方法落后、技术存在缺陷及标准有误或不能满足药品监管需求的药品标准,提出需要修订的意见 需要修订的国家药品标准,应当及时纳入国家药品标准修订立项计划。  (三)对因企业不生产没有样品所致无法进行复审及无法开展标准研究工作的药品标准,提出中止标准执行效力的意见 被中止执行效力的国家药品标准,药品生产企业如需恢复生产该药品,则必须完成标准研究工作,按照《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提出补充申请,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审评部门技术审评后,核发药品注册标准后方可继续生产、销售。  (四)对因安全性问题已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规定退市的药品,其药品标准同时废止。  第五十一条国家药典委员会将国家药品标准复审意见汇总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期3个月。根据公示反馈意见,拟定复审报告,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并将复审结果予以发布。  第七章 信息管理和公开  第五十二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制定统一药品标准数据规范基础上,通过统一的药品标准数据信息平台对药品标准实行信息化管理,并对社会开放。药品标准数据规范另行制定。  第五十三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药品标准信息平台的整体建设和运行,国家药典委员会负责对载入该信息平台《中国药典》等国家药品标准数据的更新和维护,并实施动态管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药品审评机构负责对药品注册标准信息库的更新和维护,并实施动态管理。  第五十四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应遵循公正、公平和公开的原则,向公众和有关组织公开、通报国家药品标准有关信息 国家药品标准信息公开内容应尽可能满足社会公众用药安全有效及药品监督管理的需要。  第八章 监督  第五十五条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按规定对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实施药品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十六条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或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负责监督药品标准实施情况所需的药品检验工作。  第五十七条在对药品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验工作中,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给予配合,不得拒绝和隐瞒情况。监督检查人员对所取得的资料和样品负有保密义务。  第五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举报或者反映违反药品标准的行为。收到举报或者反映的部门,应当及时按规定作出处理。  第五十九条生产、销售、使用、进口不符合药品标准的药品,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药品标准所设的各项规定,适用于按照药品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生产的产品。任何违反药品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生产的药品,即使按药品标准所设定的项目检验合格,亦不能认为其符合规定。  第九章 地方药品标准  第六十条地方药品标准包括医疗机构制剂标准以及国家药品标准没有规定的地方药材标准、中药饮片标准或炮制规范。  第六十一条地方药品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参照本办法制定和修订,并在标准发布后30日内将地方药品标准批准证明文件、地方药品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备案。  第六十二条下列情形禁止收载入地方药品标准:  (一)无本地区临床习用历史的药材、中药饮片   (二)已有国家标准的药材、中药饮片及医疗机构制剂   (三)国内新发现的药材   (四)药材新的药用部位   (五)从国外进口、引种或引进养殖的非我国传统习用的动物、植物、矿物等产品   (六)经基因修饰等生物技术处理的动植物产品   (七)其他不适宜收载入地方药品标准的品种。  第六十三条地方药品标准应当符合《中国药典》的通用技术要求。  第六十四条地方药品标准在上升为国家药品标准并颁布实施后,即行废止。  第十章 附则  第六十五条制定药品标准过程中形成的有关资料,相关单位应按档案管理规定的要求,及时进行归档。  第六十六条国家药品标准制定、修订经费纳入国家财政预算安排,并按照国家有关财经制度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管理。  第六十七条国家药品标准的编号规则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另行制定。  第六十八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药品标准:是根据药物自身的理化与生物学特征,按照来源、处方、制法和运输、贮藏等条件所制定的、用以检测药品质量是否达到用药要求并衡量其质量是否稳定均一的技术规定。  药品标准起草单位:是指按照药品标准的制定、修订计划,承担药品标准研究工作的单位,包括药品研究、生产、检验机构等。  复审:是指组织制定药品标准的部门对药品标准的技术内容和指标水平所进行的重新审核,以确认标准有效性、先进性和适用性的过程。  中止标准执行效力:是指对已颁布实施的国家药品标准,规定暂时停止执行。  第六十九条药品注册标准的制定与修订按照《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十条药用辅料、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国家标准,参照本办法制定和修订。  第七十一条本办法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解释。  第七十二条本办法自201X年XX月XX日起实施。
  • 2010年国家仪器及分析测试标准制修订计划汇总
    近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决定下达2010年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请各单位组织、监督有关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主要起草单位,抓紧落实和实施计划,在标准起草中加强与有关方面的协调,广泛听取意见,保证标准质量和水平,按时完成国家标准制修订任务。  本批制修订计划共计2385项,其中制定1195项,修订1101项,国家标准样品89项(见附件2)。其中有关仪器及分析测试的制定标准共220项(见下表),修订标准334项(见附件1)。2010年国家标准制定计划项目汇总表序号计划编号项目名称标准性质完成时间主管部门技术归口单位起草单位采用国际标准120100116-T-469光伏电池用硅材料表面Fe、Cu、Ni、Cr、Zn、Na、K、Al金属杂质含量测量方法推荐2012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全国半导体设备和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四十六研究所 220100118-T-469光伏电池用硅材料中B、Al受主杂质含量的SIMS测量方法推荐2012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全国半导体设备和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四十六研究所 320100119-T-469光伏电池用硅材料中Fe、Cu、Ni、Cr、Zn金属杂质含量的ICP-MS测量方法推荐2012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全国半导体设备和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四十六研究所 420100120-T-469光伏电池用硅材料中P、As、Sb施主杂质含量的SIMS测量方法推荐2012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全国半导体设备和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四十六研究所 520100131-T-469车用甲醇汽油中甲醇含量检测方法推荐2012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全国醇醚燃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国家煤及煤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山西省醇醚清洁燃料行业技术中心、山西华顿实业有限公司 620100140-T-469电子电气产品中多环芳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推荐2011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全国电工电子产品与系统的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深圳检验检疫局、广东检验检疫局、宁波检验检疫局、南京检验检疫局、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福建检验检疫局、浙江检验检疫局 720100141-T-469电子电气产品中六溴环十二烷的测定推荐2011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全国电工电子产品与系统的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广东检验检疫局、深圳检验检疫局、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北京检验检疫局、福建检验检疫局、浙江检验检疫局 820100215-T-469颗粒材料物理性能测试推荐2012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全国颗粒表征与分检及筛网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北京市理化分析测试中心、中机生产力促进中心 920100216-T-469粒度分析电阻法推荐2011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全国颗粒表征与分检及筛网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中机生产力促进中心ISO13319:20071020100217-T-469粒径分析的结果表征第6部分粒形的描述与定量表征推荐2012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全国颗粒表征与分检及筛网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北京市理化分析测试中心、中机生产力促进中心ISO9276-61120100223-T-469粗苯中三苯含量的测定方法推荐2012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全国煤化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河南济源金马焦化有限公司、国家煤及煤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 1220100256-T-469分枝杆菌菌种鉴定基因芯片检测方法推荐2013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全国生物芯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博奥生物有限公司 1320100257-T-469疾病易感基因SNP型检测基因芯片推荐2013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全国生物芯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博奥生物有限公司 1420100258-T-469轻质石油馏分和石油产品中烯烃、总芳烃和苯的测定气相色谱法推荐2011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全国石油产品和润滑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 1520100259-T-469燃料油中铝、硅、钒、镍、铁、钠、钙、锌和磷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推荐2012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全国石油产品和润滑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IP501/051620100272-T-469岩心分析方法推荐2011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全国石油天然气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国石化股份胜利油田分公司地质科学研究院、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APIRP40:19981720100273-T-469油气化学勘探试样测定方法推荐2012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全国石油天然气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无锡石油地质研究所 1820100300-T-469饲料原料光学显微镜检查第2部分:图谱推荐2012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全国饲料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国家饲料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武汉)、山东六和集团有限公司 1920100301-T-469饲料中苯甲酸雌二醇、戊酸雌二醇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推荐2012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全国饲料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成都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2020100302-T-469饲料中二恶英及具有二恶英毒性的多氯联苯的测定高分辨率气相色谱-高分辨率质谱法推荐2012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全国饲料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国家饲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 2120100303-T-469天然维生素E中生育酚和生育三烯酚的测定推荐2012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全国饲料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与检测技术研究所[国家饲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江苏春之谷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南京农业大学 2220100318-T-469化学品两栖动物蜕变试验方法推荐2012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口化学品安全研究中心、中化标准化研究所、常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2320100319-T-469稀有鮈鲫急性毒性试验推荐2012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上海市检测中心、环境保护部化学品登记中心、中科院水生生物研究所、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南京环境保护研究所、沈阳化工研究院安评中心 2420100320-T-469表面化学分析俄歇电子能谱和X射线光电子能谱-测定峰强度的方法和报告结果所需的信息推荐2013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全国微束分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福建光电有限公司、厦门大学固体表面物理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ISO20903:20062520100321-T-469表面化学分析样品的分析前处理推荐2013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全国微束分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福建光电有限公司、厦门大学固体表面物理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ISO18117:20062620100322-T-469块状试样波谱法定量点分析推荐2012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全国微束分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国科学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ISO22489:20062720100367-T-469镧镁合金化学分析方法推荐2012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全国稀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国家稀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包头稀土研究院 2820100371-T-469镨钕镝合金化学分析方法推荐2012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全国稀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国家稀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包头稀土研究院 2920100475-T-469PPR、PPB、PPH管材材质鉴定分析方法推荐2012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全国质量监管重点产品检验方法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广州市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3020100476-T-469氨基树脂、酚醛树脂及其包装容器制品中甲醛迁移的测定乙酰丙酮法推荐2012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全国质量监管重点产品检验方法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国家包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州) 3120100477-T-469包装件和容器水蒸气透过性测试方法红外传感器法推荐2012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全国质量监管重点产品检验方法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国家包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州) 3220100478-T-469包装件和容器氧气透过性测试方法库仑计检测法推荐2012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全国质量监管重点产品检验方法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国家包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州) 3320100479-T-469给水塑料管道轴向线膨胀系数试验方法推荐2012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全国质量监管重点产品检验方法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建科检验有限公司 3420100480-T-469化妆品中保泰松含量的测定方法高效液相色谱法推荐2012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全国质量监管重点产品检验方法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国家化妆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 3520100481-T-469化妆品中甲基丁香酚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推荐2012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全国质量监管重点产品检验方法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国家化妆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 3620100482-T-469化妆品中氯磺丙脲、氨磺丁脲、甲苯磺丁脲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推荐2012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全国质量监管重点产品检验方法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国家化妆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 3720100483-T-469聚氯乙烯革、聚氨酯革材质鉴定方法推荐2012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全国质量监管重点产品检验方法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广州市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3820100484-T-469聚酯树脂及其成型品中的锑含量的测定原子荧光光度法推荐2012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全国质量监管重点产品检验方法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国家包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州) 3920100485-T-469塑料薄膜与水接触角度的测量推荐2012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全国质量监管重点产品检验方法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广州市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ISO15989:20044020100486-T-469天然皮革定性PCR检测方法推荐2012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全国质量监管重点产品检验方法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广州市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4120100487-T-469硬质酚醛泡沫制品甲醛释放量的测定方法推荐2012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全国质量监管重点产品检验方法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广州市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4220100488-T-469硬质酚醛泡沫制品游离苯酚释放量的测定方法推荐2012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全国质量监管重点产品检验方法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广州市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4320100518-T-4492-硫代巴比妥酸(TBA)值的测定推荐2012国家粮食局全国粮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国家粮食局科学研究院AOCSCd19-904420100521-T-449谷物及其制品中磷、铝、钡、钙、铜、铁、钾、镁、锰、钠、锌、镍、锡、钼、铷、锶、钨、钒含量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ICP-OES)法推荐2012国家粮食局全国粮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国家粮食局科学研究院ISO660:20094520100523-T-449粮油检验谷物及其制品水溶性膳食纤维的测定酶重量法推荐2012国家粮食局全国粮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农业部谷物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哈尔滨)AACC32-064620100524-T-449粮油检验谷物中可溶性糖的测定铜还原-碘量法推荐2012国家粮食局全国粮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农业部谷物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哈尔滨)AOAC931.02-2000AOAC933.02-2000AOAC959.11:20004720100525-T-449粮油检验粮油籽粒水分活度的测定推荐2012国家粮食局全国粮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国家粮食局科学研究院AOACOfficialMethod978.184820100526-T-449粮油检验小麦粉淀粉损伤测试仪器法推荐2012国家粮食局全国粮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国家粮食局科学研究院AACC76-33、ICC1724920100527-T-449粮油检验小麦粉溶剂保持力的测定推荐2012国家粮食局全国粮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AACC56-11:2000、AACC56-10:19945020100529-T-449食用油脂中矿物油的检测推荐2012国家粮食局全国粮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国家粮食局标准质量中心、河南工业大学 5120100530-T-449芝麻油中芝麻素和芝麻林素的高效液相色谱测定推荐2012国家粮食局全国粮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上海市粮食科学研究所 5220100531-T-449植物油脂卵磷脂中磷脂含量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蒸发光散射检测法推荐2012国家粮食局全国粮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武汉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国家饮料及粮油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武汉工业学院ISO11701:20095320100540-T-432木材及其复合材料耐火试验方法锥形量热仪法推荐2012国家林业局全国木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北京盛大华源科技有限公司、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木工所ISO5660-1:20025420100573-T-421商业轮转胶印纸张印刷适性标准及检验方法推荐2013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全国印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金东纸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5520100574-T-456卷烟侧流烟气中苯并[a]芘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推荐2012国家烟草专卖局全国烟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郑州烟草研究院、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5620100575-T-456卷烟侧流烟气中烟草特有亚硝胺的测定气相色谱-热能分析仪法推荐2012国家烟草专卖局全国烟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720100576-T-456卷烟主流烟气中半挥发性物质(吡啶、苯乙烯、喹啉)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推荐2012国家烟草专卖局全国烟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5820100577-T-456卷烟主流烟气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1,3-丁二烯、异戊二烯、丙烯腈、苯、甲苯)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推荐2012国家烟草专卖局全国烟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中国烟草标准化研究中心、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5920100578-T-456烟叶和烟叶提取物中茄尼醇的测定推荐2012国家烟草专卖局全国烟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福建省农业科学研究院中心实验室 6020100602-T-334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测定砚石中的稀土元素推荐2011国土资源部全国珠宝玉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桂林工学院 6120100617-T-360初中理科教学仪器配备要求推荐2012教育部全国教学仪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教育部教学仪器研究所 6220100618-T-360高中理科教学仪器配备标准推荐2012教育部全国教学仪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教育部教学仪器研究所 6320100619-Q-360教学实验室设备易燃品、毒害品储存柜的安全要求强制2012教育部全国教学仪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上海联盈实验室设备有限公司、教育部教学仪器研究所 6420100620-T-360教学用玻璃仪器一般质量要求和试验方法推荐2013教育部全国教学仪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嘉兴市教育装备与信息中心、四川隆昌玻璃仪器厂 6520100623-T-360小学数学科学教学仪器配备标准推荐2012教育部全国教学仪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教育部教学仪器研究所 6620100630-T-306分子光谱多元校正定量分析通则推荐2012科学技术部全国仪器分析测试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北京化工大学ASTME1655-006720100642-T-326犬细小病毒PCR检测及病毒基因分型推荐2012农业部全国动物防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扬州大学、江苏畜牧兽医职业技术学院 6820100644-T-326转基因植物及其产品成分检测抗病毒转CP基因番木瓜定性PCR方法推荐2012农业部全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农业部甘蔗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转基因生物产品成分检测室) 6920100645-T-326蔬菜、水果及其制品葡萄糖、果糖和蔗糖的测定离子色谱法推荐2012农业部全国蔬菜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国农业科学院蔬菜花卉研究所、农业部蔬菜品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北京) 7020100802-T-608纺织品含纤维素纺织品抗微生物的测定土埋试验第1部分:防腐性的评定推荐2012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纺标(北京)检验认证中心有限公司等ISO11721-1:20017120100803-T-608纺织品含纤维素纺织品抗微生物的测定土埋试验第2部分:长期防腐性的确定推荐2012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纺标(北京)检验认证中心有限公司等ISO11721-2:20017220100804-T-608纺织品静电性能的评定静电衰减法推荐2011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上海佰洁静电检测技术中心、国家纺织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晨隆静电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防静电工业协会 7320100805-T-608纺织品全氟辛烷磺酰和全氟辛酸的测定推荐2011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纺织工业标准化研究所、东华大学等 7420100806-T-608纺织品色牢度试验标准贴衬织物第x部分:二醋酯纤维推荐2011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上海市纺织工业技术监督所、国家棉印染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ISO105-F07:20017520100807-T-608纺织品色牢度试验拼接互染色牢度推荐2012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纺织工业标准化研究所 7620100808-T-608纺织品总铅、总镉含量的测定及限量推荐2011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纺织工业标准化研究所、中纺标(北京)检验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7720100809-T-608纺织制品中附件镍释放量测定及限量推荐2011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纺织工业标准化研究所 7820100812-T-608服装磨损试验及评价方法推荐2011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全国服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温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上海市服装研究所.BS7754:19947920100814-T-608毛巾产品毛圈抗钩拉力测试方法推荐2012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全国家用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山东滨州亚光毛巾有限公司 8020100815-T-608丝绸氨基酸的测定推荐2011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全国丝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浙江丝绸科技有限公司等 8120100960-T-609太阳光伏玻璃光学性能测试方法推荐2012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全国工业玻璃和特种玻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国建筑材料检验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 ,8220100961-T-609特种玻璃高温弹性性能试验方法脉冲激振法推荐2012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全国工业玻璃和特种玻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国建筑材料检验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 8320100962-T-609氮化硅结构工程陶瓷微粉技术要求推荐2012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全国工业陶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山东淄博恒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山东硅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420100963-T-609精细陶瓷界面拉伸和剪切粘结强度试验方法十字交叉法推荐2012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全国工业陶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国建筑材料检验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8520100964-T-609精细陶瓷涂层结合力试验方法划痕法推荐2012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全国工业陶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上海应用技术学院、中国科学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ISO20502:20058620100965-T-609建筑玻璃风险检测及寿命预测方法推荐2012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全国建筑用玻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国建筑材料检验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8720100966-T-609低密度矿物棉毯绝热材料热阻评价方法推荐2012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全国绝热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南京玻璃纤维研究设计院ASTMC653:19978820100968-T-609硅酮结构密封胶中有害增塑剂的检测方法推荐2012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全国轻质与装饰装修建筑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河南建筑材料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郑州中原应用技术研究开发有限公司等 8920100970-T-609人造石英光学低通滤波器基片及试验方法推荐2012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全国人工晶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烁光特晶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020100973-T-609水泥生产企业二氧化碳排放量计算方法推荐2012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全国水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中国可持续发展工商理事会 9120100974-Q-609混凝土外加剂中残留甲醛的限量强制2012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全国水泥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江苏中凯新材料有限公司、苏州混凝土水泥制品研究院 9220100976-T-609纤维增强复合材料筋基本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推荐2012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全国纤维增强塑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深圳市海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启鹏工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9320100977-T-491超导电性块状高温超导体的测量大晶粒氧化物超导体的俘获磁通密度推荐2011中国科学院全国超导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中国科学院电工研究所IEC61788-9:2005ED.1.09420100980-T-491空间微重力流体物理流场光学诊断技术第1部分:定性测量-阴影法、纹影法推荐2012中国科学院全国空间科学及其应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国科学院力学研究所 9520100983-T-491纳米材料电阻的测量标准推荐2012中国科学院全国纳米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 9620100988-T-603固体生物质燃料发热量测定方法推荐2012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全国煤炭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煤炭科学研究总院煤炭分析实验室 9720100989-T-603固体生物质燃料中氮的测定方法推荐2012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全国煤炭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煤炭科学研究总院煤炭分析实验室 9820100990-T-603固体生物质燃料中氯的测定方法推荐2012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全国煤炭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煤炭科学研究总院煤炭分析实验室 9920100992-T-603煤层气含量快速测定方法推荐2012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全国煤炭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煤炭科学研究总院西安研究院、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抚顺研究院 10020100993-T-603煤的工业分析方法仪器法推荐2012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全国煤炭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煤炭科学研究总院煤炭分析实验室 10120100994-T-603煤粉(泥)浮选试验第1部分:试验过程推荐2012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全国煤炭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唐山研究院ISO8858-1:199010220101000-T-603煤炭液化特性的高压釜试验方法推荐2012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全国煤炭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北京煤化工研究分院 10320101001-T-603煤炭直接液化生成气的组成分析气相色谱法推荐2012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全国煤炭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北京煤化工研究分院 10420101002-T-603煤炭直接液化液化残渣灰分的测定方法推荐2012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全国煤炭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北京煤化工研究分院 10520101003-T-603煤炭直接液化液化残渣软化点的测定方法(环球法)推荐2012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全国煤炭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北京煤化工研究分院 10620101004-T-603煤炭直接液化液化重质产物组分分析溶剂萃取法推荐2012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全国煤炭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北京煤化工研究分院 10720101005-T-603煤炭直接液化油煤浆表观粘度的测定方法推荐2012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全国煤炭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北京煤化工研究分院 10820101006-T-603煤芯煤样可选性试验方法推荐2012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全国煤炭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唐山研究院 10920101007-T-603煤中碳氢氮测定方法仪器法推荐2012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全国煤炭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煤炭科学研究总院煤炭分析实验室ISO12902:200111020101030-T-607白酒风味物质阈值品评指南推荐2012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全国白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等 11120101031-T-607白酒感官分析与评价术语推荐2012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全国白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等 11220101032-T-607白酒感官品评导则推荐2012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全国白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等 11320101036-T-607家具中挥发性有机物释放量的测定排放试验室法推荐2011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全国家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ISO16000-10:200611420101054-T-607钮扣通用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法不饱和聚酯树脂类推荐2012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全国钮扣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温州新城钮扣饰品有限公司 11520101055-T-607钮扣通用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法锌合金类推荐2012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全国钮扣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福建省石狮市华联服装配件企业有限公司、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1620101056-T-607皮革和毛皮化学试验致癌染料的测定推荐2011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全国皮革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国家皮革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浙江)、中国皮革和制鞋工业研究院 11720101057-T-607皮革和毛皮化学试验致敏性分散染料的测定推荐2011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全国皮革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国家皮革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浙江)、中国皮革和制鞋工业研究院 11820101060-T-607食品用洗涤剂安全性试验方法甲醇含量的测定推荐2012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全国食品用洗涤消毒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国日用化学工业研究院 11920101061-T-607食品用洗涤剂安全性试验方法甲醛含量的测定推荐2012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全国食品用洗涤消毒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国日用化学工业研究院 12020101062-T-607食品用洗涤剂安全性试验方法砷含量的测定推荐2012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全国食品用洗涤消毒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国日用化学工业研究院 12120101063-T-607食品用洗涤剂安全性试验方法荧光增白剂限量试验推荐2012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全国食品用洗涤消毒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国日用化学工业研究院 12220101064-T-607食品用洗涤剂安全性试验方法重金属限量试验推荐2012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全国食品用洗涤消毒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国日用化学工业研究院 12320101068-T-607搪瓷耐化学侵蚀的测定第1部分室温下耐酸侵蚀的测定推荐2012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全国食品直接接触材料及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东华大学、国家眼镜玻璃搪瓷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ISO28706-1:2008(E)12420101069-T-607搪瓷耐化学侵蚀的测定第2部分耐沸腾酸、沸腾中性液体及其蒸气化学侵蚀的测定推荐2012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全国食品直接接触材料及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东华大学、国家眼镜玻璃搪瓷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ISO28706-2:2008(E)12520101070-T-607搪瓷耐化学侵蚀的测定第3部分用六角形容器进行耐碱溶液侵蚀的测定推荐2012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全国食品直接接触材料及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东华大学、国家眼镜玻璃搪瓷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ISO28706-3:2008(E)12620101071-T-607搪瓷耐化学侵蚀的测定第4部分用圆柱形容器进行耐碱溶液侵蚀的测定推荐2012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全国食品直接接触材料及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东华大学、国家眼镜玻璃搪瓷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ISO28706-4:2008(E)12720101072-T-607搪瓷耐化学侵蚀的测定第5部分在封闭系统中的耐化学侵蚀的测定推荐2012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全国食品直接接触材料及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东华大学、国家眼镜玻璃搪瓷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ISO28706-5:2008(E)12820101079-T-607化妆品中4种卤代酚含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推荐2012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国家化妆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12920101080-T-607化妆品中7种水溶性着色剂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推荐2012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 13020101081-T-607化妆品中9种禁用偶氮染料的测定方法推荐2012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 13120101082-T-607化妆品中N-亚硝基二乙醇胺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推荐2012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上海市日用化学工业研究所、国家化妆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ISO15819:200813220101083-T-607化妆品中苯扎氯铵及其同系物含量的测定推荐2012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北京市海淀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国家化妆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上海市日用化学工业研究所 13320101084-T-607化妆品中二-烷残留量的测定推荐2012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上海市日用化学工业研究所 13420101085-T-607化妆品中二乙氨基羟苯甲酰基苯甲酸己酯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推荐2012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国家保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13520101086-T-607化妆品中防腐剂十一烯酸及其盐类的测定推荐2012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上海市日用化学工业研究所、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 13620101087-T-607化妆品中防腐剂脱氢醋酸及其盐类的检验方法推荐2012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北京市海淀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国家化妆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上海市日用化学工业研究所 13720101088-T-607化妆品中呋喃并香豆素及其衍生物的测定推荐2012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 13820101089-T-607化妆品中氟化物、溴酸盐、碘酸盐的测定离子色谱法推荐2012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 13920101090-T-607化妆品中磺脲类的测定方法推荐2012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山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14020101091-T-607化妆品中甲醛含量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推荐2012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 14120101092-T-607化妆品中甲硝唑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推荐2012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国家加工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山东) 14220101093-T-607化妆品中食品橙8的测定方法高效液相色谱法推荐2012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宁波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国家香料香精化妆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14320101094-T-607化妆品中双酚A残留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推荐2012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北京市海淀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国家化妆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 14420101095-T-607化妆品中酮麝香、二甲苯麝香的测定推荐2012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上海市日用化学工业研究所、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 14520101096-T-607化妆品中维甲酸类(维甲酸、异维甲酸、阿达帕林、他扎罗汀)的测定液相色谱法推荐2012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研究院 14620101097-T-607化妆品中游离甲醇的测定推荐2012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上海市日用化学工业研究所 14720101098-T-607化妆品中总铬、镍、锑、钴、锡、碲含量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推荐2012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国家日用小商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 14820101126-T-606过磷酸钙中三氯乙醛含量的测定推荐2012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全国肥料和土壤调理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国家化肥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等 14920101127-T-606光学功能薄膜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薄膜双折射测定方法推荐2012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全国光学功能薄膜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国乐凯胶片集团公司 15020101129-T-606工业用精对苯二甲酸中对羧基苯甲醛和对甲基苯甲酸含量的测定推荐2012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研究院 15120101133-T-606轮胎中邻苯二甲酸酯盐类的测定推荐2012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全国轮胎轮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杭州中策橡胶有限公司、山东玲珑轮胎有限公司、北京橡胶工业研究设计院 15220101134-T-606轮胎中铅、镉、汞、六价铬的测定推荐2012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全国轮胎轮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北京橡胶工业研究设计院、山东玲珑轮胎有限公司、杭州中策橡胶有限公司 15320101162-T-606数字印刷材料用产酸剂三嗪B含量的测定反相高效液相色谱法推荐2012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全国数码影像材料与数字印刷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乐凯集团第二胶片厂 15420101179-T-606炭黑中镉、铅、汞含量的测定推荐2012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全国橡胶与橡胶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橡集团炭黑工业研究设计院IEC62321/2NDCDV(111/95/CDV)15520101180-T-606天然胶乳橡胶避孕套中可迁移到各种介质中的亚硝胺的测定推荐2012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全国橡胶与橡胶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国化工橡胶株洲研究设计院ISO/DIS29941:200915620101181-T-606橡胶裂解气相色谱法第1部分:聚合物(单一及并用)的鉴定推荐2012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全国橡胶与橡胶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安徽佳通轮胎有限公司等ISO7270-1:200315720101182-T-606橡胶包装用薄膜第3部分:乙烯-丙烯-二烯烃橡胶(EPDM)、丙烯腈-丁二烯橡胶(NBR)、氢化丙烯腈-丁二烯橡胶(HNBR)、乙烯基丙烯酸橡胶(AEM)和丙烯酸橡胶(ACM)推荐2012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全国橡胶与橡胶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研究院ISO20299-3:200815820101183-T-606磷矿石和磷精矿中砷、铅、汞含量的测定推荐2012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自贡鸿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 15920101184-T-515天然气含硫化合物的测定第10部分:气相色谱法推荐2011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全国天然气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油西南油气田公司天然气研究院、中国石油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廊坊分院、中国石油管道科技研究中心ISO19739:200416020101185-T-515天然气含硫化合物的测定第11部分:用检测管着色长度法测定硫化氢含量推荐2011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全国天然气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天然气研究院、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国石油管道科技研究中心 16120101186-T-515天然气含硫化合物的测定第8部分:用紫外荧光光度法测定总硫含量推荐2012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全国天然气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公司输气管理处、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公司天然气研究院 16220101187-T-515天然气气体标准物质的验证方法推荐2011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全国天然气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天然气研究院、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16320101189-T-515天然气烃露点计算的气相色谱分析要求推荐2011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全国天然气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油西南油气田公司天然气研究院、中国石油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廊坊分院、中国石油管道科技研究中心ISO23874:200616420101197-T-610钼化学分析方法铝、镁、钙、钛、钒、铬、锰、铁、钴、镍、铜、锌、砷、镉、锡、锑、钨、铅和铋量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推荐2012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nb,sp  16520101198-T-610钼化学分析方法氢量的测定惰气熔融红外检测法/热导法推荐2012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16620101211-T-442轧花企业粉尘检测方法推荐2012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全国棉花加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郑州棉麻工程技术设计研究所、中国棉花协会棉花加工分会、中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等 16720101212-T-442辣椒及其油树脂总辣椒碱含量的测定HPLC法推荐2012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全国辛香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辛香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ISO7543-2:199316820102331-T-607化妆品中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的测定推荐2011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全国质量监管重点产品检验方法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北京市海淀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广州市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16920100245-T-469合格评定能力验证的通用要求推荐2011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全国认证认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 17020100246-T-469检测实验室安全第1部分:总则推荐2012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全国认证认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 17120100247-T-469检测实验室安全第2部分:电气因素推荐2012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全国认证认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广州电气安全检验所 17220100248-T-469检测实验室安全第3部分:机械因素推荐2012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全国认证认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机电产品检测技术中心 17320100249-T-469检测实验室安全第4部分:非电离辐射推荐2012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全国认证认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17420100250-T-469检测实验室安全第5部分:化学因素推荐2012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全国认证认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福建省中心检验所 17520100251-T-469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要求推荐2012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全国认证认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 17620100252-T-469实验动物机构质量和能力的通用要求推荐2012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全国认证认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 17720100253-Q-469移动式实验室生物安全要求强制2011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全国认证认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 17820100254-T-469有机食品认证机构通用要求推荐2012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全国认证认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认可技术研究所 17920100255-T-469植物水溶性氨基酸的测定推荐2012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全国生化检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 18020100432-T-469白条天牛(非中国种)检疫鉴定方法推荐2012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全国植物检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18120100433-T-469柏锈病菌检疫鉴定方法推荐2012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全国植物检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18220100434-T-469材小蠹(非中国种)检疫鉴定方法推荐2012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全国植物检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18320100435-T-469草莓枯萎病菌检疫鉴定方法推荐2012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全国植物检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18420100436-T-469齿裂大戟检疫鉴定方法推荐2012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全国植物检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18520100437-T-469翅蒺藜检疫鉴定方法推荐2012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全国植物检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18620100438-T-469番茄黑环病毒检疫鉴定方法推荐2012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全国植物检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18720100439-T-469甘蔗病毒检测技术规程甘蔗杆状病毒实时荧光PCR法推荐2012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全国植物检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农业部甘蔗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农业部甘蔗遗传改良重点开放实验室、福建农林大学甘蔗所 18820100440-T-469甘蔗病菌检测技术规程甘蔗宿根矮化病菌实时荧光PCR法推荐2012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全国植物检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农业部甘蔗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农业部甘蔗遗传改良重点开放实验室、福建农林大学甘蔗所 18920100441-T-469柑橘斑点病菌检疫鉴定方法推荐2012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全国植物检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汕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19020100442-T-469黑高粱检疫鉴定方法推荐2012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全国植物检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19120100443-T-469花生黑腐病菌检疫鉴定方法推荐2012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全国植物检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烟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19220100444-T-469花园葱蜗牛检疫鉴定方法推荐2012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全国植物检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19320100445-T-469咖啡黑长蠹检疫鉴定方法推荐2012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全国植物检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19420100446-T-469可可丛枝病菌检疫鉴定方法推荐2012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全国植物检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19520100447-T-469宽叶酢浆草检疫鉴定方法推荐2012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全国植物检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 19620100448-T-469兰花褐斑病菌检疫鉴定方法推荐2012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全国植物检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19720100449-T-469蓝莓果腐病菌检疫鉴定方法推荐2012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全国植物检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19820100450-T-469梨衰退植原体检疫鉴定方法推荐2012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全国植物检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19920100451-T-469木薯细菌性叶斑病菌检疫鉴定方法推荐2012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全国植物检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20020100452-T-469苜蓿籽蜂检疫鉴定方法推荐2012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全国植物检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嘉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20120100453-T-469南北美大豆猝死综合症病菌检疫鉴定方法推荐2012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全国植物检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 20220100454-T-469欧洲榆小蠹检疫鉴定方法推荐2012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全国植物检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内蒙古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20320100455-T-469啤酒花潜隐类病毒检疫鉴定方法推荐2012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全国植物检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石河子大学、中国农业科学研究院植物保护研究所、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20420100456-T-469苹果瘿蚊检疫鉴定方法推荐2012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全国植物检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20520100457-T-469葡萄藤猝倒病菌检疫鉴定方法推荐2012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全国植物检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20620100458-T-469十字花科蔬菜黑胫病菌检疫鉴定方法推荐2012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全国植物检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 20720100459-T-469十字花科细菌性黑斑病菌检疫鉴定方法推荐2012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全国植物检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湖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国检验检疫科学院等 20820100460-T-469松纺锤瘤锈病菌检疫鉴定方法推荐2012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全国植物检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20920100461-T-469松球果锈病菌检疫鉴定方法推荐2012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全国植物检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21020100462-T-469桃树细菌性溃疡病菌检测与鉴定方法推荐2012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全国植物检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21120100463-T-469香石竹环斑病毒分子生物学检测方法推荐2012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全国植物检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21220100464-T-469小麦基腐病菌检疫鉴定方法推荐2012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全国植物检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21320100465-T-469小条实蝇属检疫鉴定方法推荐2012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全国植物检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21420100466-T-469斜纹卷蛾检疫鉴定方法推荐2012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全国植物检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烟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21520100467-T-469燕麦花叶病毒检疫鉴定方法推荐2012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全国植物检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浙江省农业科学研究院、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21620100468-T-469杨树枯萎病菌检疫鉴定方法推荐2012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全国植物检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烟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21720100469-T-469洋葱粉色根腐病菌检疫鉴定方法推荐2012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全国植物检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21820100470-T-469银毛龙葵检疫鉴定方法推荐2012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全国植物检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山东检验检疫局 21920100471-T-469玉米褪绿矮缩病毒检疫鉴定方法推荐2012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全国植物检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22020100472-T-469最大拟长针线虫检疫鉴定方法推荐2012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全国植物检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   附件:  1.2010年国家仪器及分析测试标准修订计划项目汇总表.xls  2.2010年国家标准样品计划项目汇总表.xls
  • 我国化妆品功效标准起草中
    现状:名词混乱 功效标准缺位  众所周知,目前对化妆品划分为普通化妆品和特殊用途化妆品两类,管理方式各有不同,其中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祛斑、防晒类为特殊化妆品,实施审批制,取得批准文号后方可生产、销售 其他普通化妆品则在各省(区、市)化妆品卫生监管部门做好备案即可。而在《化妆品卫生规范》中,详细规定了化妆品中禁用和限用物质 限用防腐剂、防晒剂和着色剂 规定了化妆品包装的基本要求:规定了最终产品必须使用安全,不得对使用部位产生明显刺激和损伤,且无感染性等众多内容。  “但没有一项规定是针对化妆品的功效的。”北京工商大学化工学院副教授赵华表示,他是皮肤用化妆品功效性评价标准(由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的起草人之一。赵华介绍说:“化妆品行业其实已存在若干标准:有针对重金属含量的,有针对原材料的,有针对膏、霜、粉、乳液这些基本形态做出规定的,有针对外包装的……但是,一瓶标注着‘美白霜’的化妆品,是否真的能美白、美白功效如何?谁也不知道。消费者购买之后,即使觉得毫无效果,也没有办法。”  赵华表示,目前惟一一个功效评价标准做得比较好的就是防晒类化妆品,这类产品有个通用的标准:SPF值。所谓SPF值,即防晒系数,表明防晒用品所能发挥的防晒效能的高低。它是根据皮肤的最低红斑剂量来确定的。SPF防晒系数的数值适用于每一个人,其计算方法是:假设紫外线的强度不会因时间改变,一个没有任何防晒措施的人如果待在阳光下20分钟后皮肤会变红,当他采用SPF15的防晒品时,表示可延长15倍的时间,也就是在300分钟后皮肤才会被晒红。另外还有一个指数是PA。PA是1996年日本化妆品工业联合会公布的“UVA防止效果测定法标准”,是目前日系商品中广被采用的标准,防御效果被区分为三级,即PA+、PA++、PA+++,PA+表示有效、PA++表示相当有效、PA+++表示非常有效。  但除此之外,其他化妆品的功效标准都是一片空白。在广告中经常使用的“深度锁水保湿”、“享受时光、点亮青春”、“肌肤寸寸嫩滑”、“28天让你草地变森林”等语句,用含混不清的表述和暗示,刻意地夸大了产品功效。  完善:制定太难 推广尚待时日  “我们联合了中国检验检疫科学院、空军总医院,还有上海家化、欧莱雅等知名企业,研究了4年,目前也只有一项‘保湿化妆品标准’基本成型。”赵华表示,制定化妆品功效标准是一件太复杂的事。  赵华拿出起草的“保湿标准”向记者介绍,保湿功效的检测方法应该是最简单的一种:电容法测定皮肤角质层水分含量。它的原理是基于水和其他物质的介电常数差异显著,按照皮肤含水量的不同,测得的皮肤的电容值不同,其观测参数可代表皮肤水分值。检测时,环境温度应保持22±1℃,湿度保持在50±5%,需选用30名以上的志愿者,受试部位前2~3天不能使用任何产品(化妆品或外用药品)。试验前,受试者需要统一清洁双手前臂内侧,用干的面巾纸擦拭干净。清洁后在受试者双手前臂内侧做好测量区域标记。实验中左右手前臂内侧标记4×4cm2试验区域,同一手臂可同时标记多个区域,区域间隔1cm。测试产品和空白对照均随机分布在左右手臂上。涂抹后分别测量1小时、2小时、4小时受试区域和空白对照区域的皮肤含水量。  “但是,这样的检测方法也受到了各种局限:首先是地域,比如上海和北京,温湿度差距太大,即使是同一个试验者在不同的地点,得出的数据也会相差很大。其次是人体变化,即使是同一个人、同一地点,不同时间段也会测出不同的结果。”赵华介绍,结果的随机性是标准迟迟难以出炉的主要原因。而化妆品的功效其实并不难判定,比如美白产品,可以检测使用前后皮肤的色度和黑色素值是否有变化 抗皱产品,可检测皮肤的纹理度是否变化 育发产品则更简单……  “我们现在只能做这样的事:同类产品比对结果。即同时使用测试品和对照品,进行功效比对,最后出具检测报告。”赵华表示,相关的功效标准正在制定中,最快明年就可以出台。“届时无论是厂家还是消费者,只要有硬件设备,都可以自己利用标准来对化妆品做出评测。”那么,今后的化妆品能否如防晒指数那样,直接标以“保湿指数”、“美白指数”、“抗皱指数”呢?“这是一个理想的结果,意味着对化妆品的产品说明、广告用语做出了严格规范,让消费者对功效一目了然。但是让标准实际用于产品中并得到大众的承认,还需要很长的时间。”赵华说。
  • 华爱色谱参与起草的国家标准《电子特气 六氟丁二烯》发布
    由华爱色谱参与起草的国家标准GB/T 40417-2021《电子特气 六氟丁二烯》于2021年8月20日发布。这项标准规定了六氟丁二烯的技术要求,检验规则,试验方法,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的要求。适用于由工业六氟丁二烯提纯制备的电子级六氟丁二烯。爱色谱自2004年成立以来,先后参与了1项国际标准ISO19230-2020《Gas analysis-Sampling guidelines》,和近百项《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在气相色谱生产和应用领域,华爱色谱拥有几十项专利技术,先后承担过国家创新基金、重点新产品计划、火炬计划、成果转化等多项国家和上海市的科技项目,确立了华爱色谱在色谱分析行业内的地位。座落于黄浦江畔的生产车间,具备完善的管理制度和的生产环境,2008年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拥有GC-9560系列实验室气相色谱仪、HA-9660在线式气相色谱仪、GC-9760便携式气相色谱仪三大系列,二十余种产品,可配备FID、TCD、FPD、PDD、PED、ZrO2等各种检测器。
  • 农夫山泉被曝砷镉标准仅国标1/5
    曾经以“我们不生产水,我们只做大自然的搬运工”广告语走红的农夫山泉,正在因“搬运工”身份遭遇质疑。  与此同时,中国民族卫生协会健康饮水专业委员会秘书长马锦亚向媒体声称,农夫山泉执行的标准的确不如自来水标准。农夫山泉因此引发的一系列水质问题不再让农夫山泉“有点甜”,而是有点烦了。  标准被指低于国标  3月8日,消费者李女士向媒体表示,她所在公司购买的多瓶来自农夫山泉湖北丹江口有限公司生产的未开封380ml饮用天然水中出现很多黑色不明物。  后经与农夫山泉的多番交涉,3月13日,农夫山泉向媒体提供了一份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供的检验报告,表明水是合格的。但正是这份检测报告使得农夫山泉产品质量成为此后被质疑的关键。  这份报告依据的标准是浙江地方标准(DB33/383-2005),该标准被认为远低于卫生部2004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标准号为“GB19298-2003”的《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且这份标准本身还被认为相较于其自身2002版本,2005版本在微生物检测、镉等指标上出现了退步。  与此同时,这个浙江地方标准被认为如同此前的乳业国标一样,涉嫌被企业绑架。  浙江地方标准“DB33/383-2005”显示,该标准的起草单位包含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在起草单位中,仅有农夫山泉一家是饮用水生产企业。  而中国消费者保护基金协会一名人士认为:“标准由谁起草并不是主要问题,由龙头企业牵头起草行业标准,几乎是一种惯例,因为龙头企业一般掌握先进技术、工艺,并选中起草行业标准并不奇怪。但在此次浙江地方标准中,农夫山泉作为行业领导者参与起草标准应该更严格才对,卫生部制定的国标已是行业最低法定标准,其他机构再制定标准,必须高于或严于这个标准,否则就没有制定的必要了,做水的标准比国标还宽松的话就是笑话。”  “现在国内标准制定太过混乱,政府制定标准时太容易被企业影响,应该增加一些独立专家和研究机构来代表消费者利益与企业进行公开透明博弈,国外很多大品牌被曝出存在安全隐患,都是由民间研究机构最先检测发布的,国内出现明显过低标准,严重损害了政府标准的公信力。”上述人士称。  而马锦亚的表态更让农夫山泉的标准遭遇质疑。中国民族卫生协会经由卫生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和民政部审核并报国务院批准成立。  竞争对手所为?  4月12日,农夫山泉在官方微博上反驳,称其品质远高于现有国家标准,媒体所发报道称农夫山泉标准不如自来水、浙江标准低于国标是不严谨、不科学的。  在坚称产品品质高于国家标准的同时,农夫山泉并把近期一系列公司负面事件指向竞争对手华润怡宝蓄意策划。  农夫山泉在官方微博称,华润怡宝“在世界水日大肆宣传我国2008~2012年惊动全国的水污染事件”,并在醒目位置标明“从大自然‘搬运’来的水你还敢喝吗?”,制作“中国饮用水之殇”,通过网络媒体“强化对民众感官的刺激”。农夫山泉还称,这些证据说明华润怡宝对农夫山泉蓄谋已久。  而华润怡宝公关部总监陈越昨日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称:“莫名其妙,我们只是做自己的商业推广,完全没有指向它,完全跟它没有关系,它自己非要对号入座。”华润怡宝同时称,其此举是利用媒体转移公众视线,将自身危机转嫁到竞争对手身上。  水源之殇  农夫山泉的品质问题仍需要来自国家级质检部门的报告。不过,在“标准门”背后,其水源问题开始引发外界的关注和担忧,在国内水源污染受到普遍质疑下,这或将成为一直自诩为“大自然搬运工”的农夫山泉面临的下一个难题。  在农夫山泉回复媒体所引用的浙江2005标准上,在两个关键性指标砷和镉上均宽于国家标准,浙江2005标准≤0.05mg/L,而国家标准为≤0.01mg/L,前者是后者的5倍。  环保专家董良杰认为,农夫山泉“标准门”核心正是砷和镉。“农夫不是矿泉水也不是自来水,它定义为天然水,8~10年前做大自然的搬运工还可以,但是现在污染很大,做大自然的搬运工基本不可能,企业因循守旧很容易出问题。”董良杰称,“0.01mg/L就是安全阀值,0.05mg/L就是不安全,事实上,在国外瓶装水的品质要高于饮料中水的品质,因为饮料中有其他元素平衡,而水只有水,标准最为严格。”  “化工、冶炼,尤其是矿山产生的大批矿渣中的重金属对山泉水、湖泊水影响最大,并且最难一点就是处理砷,一些山泉水、地下水砷含量严重超标,尤其是低浓度砷,按照现行的活性炭、沙滤等一般工艺根本处理不掉,非得用专业化设备工艺才行,但成本昂贵。据此农夫山泉一吨水成本要增加3元,每瓶水成本增加3分钱。”董良杰表示。  在上述农夫山泉被指问题水背后,其水源地之一——湖北丹江口也被媒体质疑受到生活垃圾污染。  农夫山泉目前拥有四个主要水源基地,分别位于浙江千岛湖、南水北调基地湖北丹江口、广东万绿湖,以及吉林省靖宇县的长白山。  昨日晚间,记者发稿前,农夫山泉官方微博陆续发布了由国家饮用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第三方检测机构谱尼测试出具的针对上述水源基地产品合格的检测报告。
  • 《速冻食品HACCP体系应用标准》12月1日正式实施
    由中国商业联合会和郑州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金城速冻食品有限公司、河南省速冻食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上海市冷冻食品行业协会等历时两年联合起草的GB/T25007-2010《速冻食品HACCP体系应用标准》(以下简称“标准”)于9月份发布,即将于12月1日正式实施。  这意味着,真正属于速冻行业的HACCP体系标准即将为行业发展保驾护航。  【名解】  HACCP:世界最先进的预防性食品安全控制体系  HACCP(HazardAnalysisandCriticalControlPoint),即“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是目前世界上最先进的,最科学、简便、实用的预防性食品安全控制体系,是企业建立在GMP(良好操作规范)和SSOP(卫生标准操作程序)基础上的食品安全自我控制的最有效手段之一。  HACCP于上世纪60年代始创于美国,体系建立的初衷是为太空作业的宇航员提供食品安全方面的保障。  这些年,美国、英国和澳大利亚等国家纷纷将HACCP体系的要求变为市场准入要求。HACCP作为控制食源性疾患最为有效的措施,被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法典委员会批准。  现状:速冻食品行业没有HACCP  国家HACCP应用研究中心一名工作人员说:“出口企业是必须有HACCP的,这是强制要求。而国内速冻食品加工领域,还没有这方面的要求。”  中国商业联合会行业发展规范处处长曹德胜告诉中国食品报冷冻产业周刊记者,在这个准则出来前,速冻食品行业只是参照了其他食品类的HACCP,缺少真正属于行业的HACCP.  “我们这个标准制定的起点是非常高的,按照国际标准来制定。”曹德胜表示,“推行HACCP控制、加强食品安全卫生体系的管理,已成为食品企业尤其是出口食品企业迎接WTO挑战、打破进口国的技术壁垒、实现食品安全控制技术进步的当务之急。”  三全食品副总经理张宁鹤介绍,三全食品作为行业领军企业,长期以来积极跟踪国际和国外先进标准和安全发展动态,重点研究国际标准化组织、美国、欧盟、日本等国际组织和发达国家食品标准,以期带领速冻行业的正确发展,提升我国行业食品安全标准的整体水平,“标准凝聚了我们的希望”.  标准:提供原理性指导而非“一刀切”  标准就HACCP体系的原理、应用、速冻食品良好操作规范(GMP)和速冻食品卫生操作程序、生产工序操作要求、微生物检验、HACCP计划建立规程等进行了详细阐述。  HACCP的原理主要有七部分组成:进行危害分析、确定关键控制点(CCPs)、建立关键限值、建立关键控制点(CCPs)的监控体系、当监控表明某个特定CCP偏离时的纠偏措施、确定HACCP体系运行的有效性而建立的验证程序、建立有关上述原理及其在应用中的所有程序和记录的文件系统。  HACCP的应用逻辑程序,标准以图表的形式进行示范:组成HACCP小组、产品介绍、确定预期使用目的、确定流程图、流程图现场验证、列出所有危害与控制危害的所有措施、确定CCPs点、建立每个CCP的关键限值等。(如图)  参与起草标准的三全食品品管部总监苏玲表示,每个企业的管理体系不同,所有关键控制点不尽相同,标准只是提供了一个原理性的指导,无法对关键控制点进行一一规定。“比如有的企业在肉的解冻这一环节有很好的条件,所以在这一环节不会存在关键控制点,但是有些企业可能风险就在这一块。因此没法一刀切地进行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标准明确危害分析时应将安全问题与一般质量问题分开,涉及安全问题的危害有:生物危害(包括细菌、病毒、霉菌毒素、寄生虫、有害生物因子)、化学危害(天然的化学物质、超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无意或偶然加入的化学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害化学物质)、物理危害(潜在于食品中不常发现的有害异物如玻璃、金属等。)  意义:从源头上杜绝食品安全隐患  曹德胜表示,标准作为国家速冻行业HACCP认证的“国标”,在整个行业进行推行和实施,意味着中国速冻食品行业的食品安全管理开始科学、系统化,并和国际先进的食品安全管理标准相接轨,保证食品加工者可以用它来确保提供给消费者更安全的食品。  传统的食品安全控制流程一般建立在产品测试上,通过“望闻问切”的方法倒推潜在的危害,而不是采取事先预防的方式,因此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在HACCP的指导下,食品安全被融入到设计的过程中,能更有效地保障食品的安全。  “这次三全食品参与标准的制定,这是我们的荣耀,我们也希望以我们的影响力来带动行业整体安全和质量水平的提升。我们相信通过系统、科学的管理,食品安全完全可控。”张宁鹤说。  “食品安全已成为社会和各级政府十分关注的焦点问题。要从根本上解决频发的食品安全卫生问题、确保食品安全,最科学有效的手段就是依靠HACCP应用,在食品生产企业全面推行HACCP认证。”国家HACCP应用研究中心工作人员称。  推广:HACCP的建立需6~12个月  曹德胜介绍,这个标准是按照国际标准来制定的,准则发布和实施只是前行了一小步,他们还要和三全公司接头洽谈此准则的宣传和贯彻,“这是个推荐性标准,我们还将就具体如何推广制定一些细化的措施”.  据了解,实施HACCP需要看公司已有工艺和体系的范围、建立HACCP所需的过程和资源的复杂程度,平均来讲,从建立HACCP到实施,需要半年到一年。  张宁鹤坦言,提高食品质量、保障食品安全是一项任重道远的事业,HACCP的实施需要包括政府、企业和消费者在内的社会各界共同参与,“这样才能更好地带动整个食品产业链朝着健康安全的方向发展,将中国的食品质量安全和国家先进的食品安全管理和技术接轨,将速冻食品行业乃至整个食品行业的安全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 《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批准发布 对这些指标有要求
    4月12日,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GB 41700-2022), 2022年10月1日起实施。国家标准《电子烟》由TC144 (全国烟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烟草专卖局 。主要起草单位包括上海新型烟草制品研究院 、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 、云南烟草科学研究院 、中国烟草标准化研究中心 、国家烟草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发布,意味着中国电子烟长时间以来无国家标准生产阶段的结束,对行业具有重要意义。标准规定,电子烟雾化物中的烟碱浓度不应高于20mg/g,烟碱总量不应高于200mg,烟碱释放量不应高于0.2mg/puff。此外,标准也对雾化物杂质和污染物中如重金属、砷等进行了限量要求,明确了雾化物中允许使用的添加剂和最大使用量。
  •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2023年度省级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做好2023年度省级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突出省级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的科学性、规范性、先进性和时效性,发挥标准化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基础性、战略性和引领性作用,更好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现向全社会征集2023年度省级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原则(一)立足需求,服务发展。深入实施《甘肃省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聚焦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省委省政府以及社会发展的重点工作,坚持需求导向,积极开展省级地方标准研制,全面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二)依法依规,协调一致。严格限定省级地方标准制修定范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6号)等有关规定,突出我省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特殊技术要求。注重与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协调配套,加大省级地方标准整合修订力度,不断优化完善省级地方标准体系。(三)科学论证,突出重点。加快省级地方标准由追求数量规模向注重质量效益转变,进一步强化省级地方标准申报项目的前期预研,加强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技术研究、试验验证和效益评估等工作,不断提高省级地方标准申报项目的质量水平和成熟度。(四)开放透明,注重实效。省级地方标准的申报应坚持开放、透明、公平的原则,以解决实际问题为目的,有利于科学合理利用资源,推广科学技术成果,做到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二、申报重点(一)以深化“放管服”改革,倾力营造一流营商环境为重点,突出政务服务、数字政府、行政许可、电子政务、公共资源交易、贸易服务、融资服务、招商引资、投资审批、招投标、品牌培育、信用监管、信息共享、市场监管等领域的标准项目。(二)以振兴实体经济,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为重点,突出先进装备制造、智能制造、绿色制造、增材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数字经济、大数据、数据安全与治理、数据交易流通、数据资产价值评估、区块链、中医药产业等领域的标准项目(产品质量及其方法标准除外)。(三)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推进乡村振兴为重点,突出乡村建设与治理、农村综合改革、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乡村人居环境提升、民俗、智慧农业、休闲农业、农村电商、数字乡村、农村寄递物流、农业种养殖新技术、高标准农田建设、节粮减损、种质资源保护利用、道地药材种植养殖、动植物疫病防控、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绿色和有机农产品生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原质检总局批准)等领域的标准项目。(四)以促进消费扩容升级,增加消费对经济社发展的基础性作用为重点,突出消费环境治理、便民市场、特色街区、农村商贸中心建设与服务、森林康养、旅游交通、住宿、餐饮和智慧旅游、研学旅游、养生旅游、红色旅游、乡村旅游、自驾车旅游、休闲旅游、冰雪运动等领域的标准项目。(五)以深化科技创新驱动,塑造经济社会发展动能为重点,突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产学研融合、知识产权保护与转化、人才评价与培育等领域的标准项目。(六)以守护青山、厚植绿色,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循环利用为重点,突出黄河流域上游生态保护和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生态保护、耕地保护、湿地和草原修复管护、智慧河湖建设、生态系统服务与评价、生物多样性保护、污染物排放(含噪声)、生态环境监测、土壤污染治理、矿山环境治理、碳达峰与碳中和、应对气候变化、节能、节水、节地、节材、节矿、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废旧家电回收、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垃圾分类与回收利用等领域的标准项目。(七)以促进产业融合、商业模式和管理创新,推动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为重点,突出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科技服务、金融服务、信息服务、就业创业服务与管理、职业技能培训、医疗卫生服务、教育服务、养老服务、托育服务、家政服务、残疾人服务、母婴照护、中介和咨询服务等领域的标准项目。(八)以健康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推动文体产业发展为重点,突出公共文化设施服务、公共阅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物保护、古籍保护与推广、文化鉴赏、文博服务、文化遗产保护、文化公园和科普基地建设、全民健身、民族传统体育、社区健身、体育赛事活动等领域的标准项目。(九)以夯实公共安全基础,提升平安建设水平为重点,突出新业态和新兴行业安全、网络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劳动保护、防灾减灾救灾、特种设备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治安防控、核辐射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处置、矛盾纠纷调处以及自然灾害监测、预警、预防、应急处置等安全管理领域的标准项目。(十)以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增进民生福祉为重点,突出社会治理、反对食品餐饮浪费、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保障、智慧城市、公共交通、医疗卫生一体化、医养结合、公共法律服务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标准项目。(十一)以提升军民通用标准化水平,推动军民融合纵深发展为重点,突出基础设施以及后勤保障、装备维修服务、退役军人服务等领域军民通用或军标转地标的标准项目。三、申报要求(一)省级地方标准制修订实行常年公开征集制度。各级地方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和个人均可以向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有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先提交至标委会,由标委会遴选后提交至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提出需要制定或修订的省级地方标准项目。(二)通过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的省级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可通过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或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申报(在甘肃省地方标准管理信息系统“http://124.152.25.55:8096/Login.aspx”中提交电子版材料,加盖公章的上传扫面件)。(三)省级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单位和个人应加强项目预研,做好项目申报前的调研分析和相关试验、验证、论证工作。各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要对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论证评估。(四)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要畅通标准化工作咨询渠道,向咨询单位或人员及时解答省级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四、申报材料(一)甘肃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书(见附件)。应填写完整、内容详实。修订项目应在《甘肃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书》的“主要技术内容”一栏中重点阐述技术内容的先进性、创新性和主要技术差异。(二)地方标准草案。省级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单位和个人应认真起草标准草案,明确提出主要章节及各章节所规定的主要内容,格式应符合GB/T 1.1-2020的规定。(三)预研材料。省级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的调研分析报告(重点阐述调研范围、标准化对象产业发展状况、国内外标准情况、标准解决的问题、标准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协调性、标准实施效益评估等),试验、验证报告等。(四)其他材料。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证书、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证书、品种推广证明以及与申报项目有关的专利、科技项目支撑等材料。五、项目管理(一)各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要加强省级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编制过程的监督,对起草单位不认真开展编制工作、标准技术内容与当前实际脱节等情况进行纠正与指导,必要时向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终止项目立项计划的建议。(二)标准起草单位要严格按照省级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计划中明确的标准名称编制标准,不得随意变更标准名称、标准适用范围等。(三)各有关单位要强化省级地方标准全生命周期管理,严格按照省级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计划中明确的期限完成标准制修订工作。需要延期的应在项目周期期满前1个月向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延期申请,经同意后可适当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未提出延期申请的,项目周期期满后计划自动终止执行。附件:甘肃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书联系人:赵金鹏、张晓春电 话:0931-8533593、8533565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金昌南路279号邮 编:730030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3月14日
  • 药典委:远志(远志)配方颗粒等4个标准草案(修订草案)公示
    8月31日,国家药典委发布了4则标准公示通知,分别为远志配方颗粒标准、泽泻配方颗粒标准、山楂配方颗粒标准和苍术配方颗粒标准,公示期均为1个月。详情如下:山楂(山里红)配方颗粒国家药品标准草案(修订草案)我委拟修订山楂(山里红)配方颗粒国家药品标准,标准编号:YBZ-PFKL-2021111。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现将拟修订的山楂(山里红)配方颗粒国家药品标准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详见附件)。因仅对【特征图谱】项下供试品溶液的制备进行修订,公示期调整为自发布之日起1个月。请认真研核,若有异议,请及时来函提交反馈意见,并附相关说明、实验数据和联系方式。相关单位来函需加盖公章,个人来函需本人签名,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苍术(北苍术)配方颗粒国家药品标准草案(修订草案)我委拟修订苍术(北苍术)配方颗粒国家药品标准,标准编号:YBZ-PFKL-2021162。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现将拟修订的苍术(北苍术)配方颗粒国家药品标准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详见附件)。因仅对【鉴别】项下薄层色谱检视条件进行修订,公示期调整为自发布之日起1个月。请认真研核,若有异议,请及时来函提交反馈意见,并附相关说明、实验数据和联系方式。相关单位来函需加盖公章,个人来函需本人签名,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泽泻(泽泻)配方颗粒国家药品标准草案(修订草案)我委拟修订泽泻(泽泻)配方颗粒国家药品标准,标准编号:YBZ-PFKL-2021148。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现将拟修订的泽泻(泽泻)配方颗粒国家药品标准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详见附件)。因仅对【特征图谱】项下对照药材参照物溶液的制备进行修订,公示期调整为自发布之日起1个月。请认真研核,若有异议,请及时来函提交反馈意见,并附相关说明、实验数据和联系方式。相关单位来函需加盖公章,个人来函需本人签名,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远志(远志)配方颗粒国家药品标准草案(修订草案)我委拟修订远志(远志)配方颗粒国家药品标准,标准编号:YBZ-PFKL-2021146。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现将拟修订的远志(远志)配方颗粒国家药品标准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详见附件)。因修订内容为删除特征峰指认,以及分子式勘误,公示期调整为自发布之日起1个月。请认真研核,若有异议,请及时来函提交反馈意见,并附相关说明、实验数据和联系方式。相关单位来函需加盖公章,个人来函需本人签名,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联系人:张雪,祁进电话:010-67079632,010-67079633电子邮箱:zhangxue@chp.org.cn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法华南里11号楼 国家药典委员会办公室邮编:100061 附件:远志(远志)配方颗粒国家药品标准草案(修订项目)公示稿.pdf泽泻(泽泻)配方颗粒国家药品标准草案(修订项目)公示稿.pdf苍术(北苍术)配方颗粒国家药品标准草案(修订项目)公示稿.pdf山楂(山里红)配方颗粒国家药品标准草案(修订项目)公示稿.pdf
  • 英国食品标准局商讨起草双酚A禁令
    英国食品标准局(FSA)12月23日召开磋商会议,商议起草相关国家条例以执行欧盟关于婴儿(大于12个月)喂食用具中双酚A(BPA)的禁令。食品标准局渴望能听取到各利益相关方的就此国家条例(草案)的相关建议。  关于双酚A  双酚A主要用于生产聚碳酸酯,使塑料更加透明,坚固,耐冲击。它几乎被应用于各种产品当中,从汽车头灯到食品储存容器,也包括婴儿喂食用具。BPA也被用于罐头食品的内层涂料当中,用于防止因罐体腐蚀而对食物或饮料造成污染。研究表明只有非常微量的BPA会从包装中迁移到食物和饮料当中,根据每日允许摄入量,现已制定了食品接触性材料中BPA的法定限量。  相关欧盟指令  由于消费者对BPA的持续关注,欧盟委员会已于2010年11月实施了关于婴儿喂食器具中BPA的禁令。而相关行业也已采取自愿行为,限制在婴儿奶瓶生产中使用BPA。  来自欧盟食品安全局专家小组的最新科学评估报告表明:截至目前,都还没有新的证据表明有必要修改现行的对于BPA的每日允许摄入量。而英国食品标准局对于BPA的观点认为,目前食品接触性材料中BPA的暴露量对消费者的健康并不构成风险(包括婴儿)。但同时FSA也不得不承认,目前消费者对于婴儿饮食用具中BPA的关注程度实在是太高了。
  • 《冬虫夏草(鲜品)》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发布!
    冬虫夏草是冬虫夏草菌(Ophiocordyceps sinensis)侵染寄主蝙蝠蛾(Hepiahus/Thitarodes spp.)幼虫而形成的虫菌复合体。冬虫夏草是一种名贵的中藏药资源,广泛分布于青藏高原的大部分地区。冬虫夏草常被称作“冬虫草”或“虫草”,藏语称之为“雅扎衮布”,意为“冬天的虫,夏天的草”。近些年,随着保鲜技术、快递业快速发展,以及新媒体的日新月异,使得消费者短时间内获得新鲜冬虫夏草成为可能,新鲜冬虫夏草的市场也在不断扩大。据统计,近年来青海省冬虫夏草(鲜品)的交易额已突破30 亿元,在冬虫夏草的交易比重中逐渐增大。然而,在逐渐增大的市场大背景下,对于新鲜冬虫夏草的除杂、包装、运输等都缺乏统一的标准,尤其是缺乏野生冬虫夏草(鲜品)的标准。冬虫夏草(鲜品)市场上出现人工冬虫夏草掺杂、以次充好、“水洗草”等现象时有发生,给冬虫夏草(鲜品)产业的发展带来巨大的阻力。因此,急需对冬虫夏草(鲜品)的除杂、包装、运输等环节进行深入研究,制定冬虫夏草(鲜品)的标准,为冬虫夏草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由青海省冬虫夏草协会归口,青海省药品检验检测院起草的《冬虫夏草(鲜品)》团体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为了保证该团体标准的科学性、实用性以及可操作性,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3年7月20之前以邮件(287560889@qq.com)方式反馈至协会,逾期未回复意见的按无异议处理。《冬虫夏草(鲜品)》团体标准(意见稿)规定了冬虫夏草(鲜品)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及贮存。本标准适用于采集自青海省冬虫夏草产区内,海拔≥3500m,采集时间为4月上旬至6月下旬的冬虫夏草采挖季节内的野生冬虫夏草(鲜品)。  在“技术要求”方面,该标准规定了冬虫夏草的原料、虫草性状、感官、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特殊规定及净含量等要求。值得一提的是,冬虫夏草需要满足不使用化学方式处理(如:使用硫磺熏制等);不添加防腐剂;不使用着色剂;不添加金属类物质(如:注入、裹杂金属或重金属类物质等);不添加可影响产品性能、影响产品重量或颜色的任何异物(如:在子座上裹杂水泥等)等特殊规定。 理化指标在检验方法中也对原料感官要求、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进行了详细规定,水分、砷、铅、汞、二氧化硫残留量按照GB5009系列标准测定,腺苷按照附录B测定。检验规则中也对抽样有明确规定;从同一时间、同地点、同等级虫草成品中,随机抽取30 根,其中20 根用作检验,余样封存备查。在“标志、标签、贮存和保质期”方面,该标准规定冬虫夏草(鲜品)的标志、标签应符合符合GB7718的规定;贮存温度≤-20℃,相对湿度≤30%;成品在符合本标准条件下,保质期为30天。  其他详细内容可下载下文附件查看。《冬虫夏草(鲜品)》(征求意见稿).pdf意见反馈表.doc
  • 《建筑防水涂料有害物质限量》行业标准出台
    众所周知,防水涂料与防水卷材是防水工程中使用广泛的两大类防水材料,防水涂料广泛应用于屋面、厕卫间、地下等防水工程。近十多年来,又扩大至桥梁、隧道、地铁、水利、蓄水池、污水处理等功能性防水领域。  其优良的防水性能、易于施工等特性使其受到工程界的青睐。但由于生产防水涂料过程中,有些企业采用焦油等有毒物质作溶剂,在生产及施工过程中有害物质大量挥发,导致每年都有工人中毒身亡的事故发生,不仅严重污染环境,还危害生产与施工人员的健康。  当前市场上销售的“非焦油”、“绿色环保”防水涂料,均无判定标准与适用的测定方法。防水涂料市场上,泥砂俱下,鱼龙混杂,良莠不齐,真假难辨,制定全国统一的《建筑防水涂料有害物质限量》行业标准成为当务之急。  日前,全国轻质与装饰装修建筑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召开了《建筑防水涂料有害物质限量》行业审查会,会议审查通过了该项标准,建议尽快上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颁布、实施。为了制定《建筑防水涂料有害物质限量》行业标准,负责起草标准的单位。  中国化建公司苏州防水材料研究设计所、建筑材料工业技术监督研究中心组织国内知名科研院所、质检机构及中国建筑材料检验认证中心、北京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在全国范围内广泛收集了生产企业、防水市场上不同类型的防水涂料,进行了三次系统性的试验验证,以确定《建筑防水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行业标准中的技术指标以及相适用的试验方法。  在试验验证过程中,发现同一个试样,某些技术指标在不同实验室的试验结果相差很大。为了缩小实验室的试验误差,提高试验方法的复演性,使试验结果能准确反映防水涂料中有害物质的含量,参加试验验证的科研院所、质检机构曾多次开会对试验结果分析研究,寻找原因,从取样、存放时间与制备到试验条件、操作细节、试验结果的计算等等,一一罗列,相互比较,找出差异,达到统一,使五个参加试验验证的单位在试验方法上尽最大可能一致,以保证试验结果的准确性与可比性,为标准制定提供可靠的科学依据。  《建筑防水涂料有害物质限量》行业标准的制定,是科研院所、质检机构与生产企业通力协作取得的科技成果,国内有6家科研院所、质检机构参加起草,承担试验研究任务。广东科顺、上海隧道、湿克威、北京东海、东方雨虹等11家国内知名防水涂料企业参加起草。  德国巴斯夫(中国)公司也积极参与了标准起草工作。在已审查通过的《建筑防水涂料有害物质限量》行业标准中,规定标准“适用于建筑防水涂料和防水材料配套用的辅助材料”。  根据有害物质含量将防水涂料分为A级、B级。A级为环保类防水涂料 B级含量作为防水涂料进入市场的门槛,是防水涂料必须达到的最低要求。  根据建筑防水涂料的性质又分为:水性、反应型、溶剂型三类防水涂料。水性、反应型防水涂料根据有害物质含量分为A、B两级,溶剂型防水涂料仅有B级。  标准要求中,对三类防水涂料A、B级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游离甲醛、苯、甲苯、乙苯和二甲苯总和、可溶性重金属(铅、镉、铬、汞)、苯酚、蒽、萘、游离TDI等分别作了明确规定。水性防水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严于GB18582-2007《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报批稿)的规定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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