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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见草油对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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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见草油对照品相关的资讯

  • 专家视角丨药物研发过程中的化学对照品探讨
    精准药物分析的工作,离不开稳定的分析系统和可靠的标准物质(标准品/对照品等)。标准物质具有复现、保存和传递量值的基本作用,对实现测量结果的溯源性,保证测量结果在时间与空间上的连续性与可比性,进而确保测量结果的准确可靠、有效与国际互认具有关键作用。 岛津为制药行业客户提供稳定可靠的标准品/对照品制备解决方案:制备液相系统(Prep LC)、质谱引导的制备液相系统(MS-trigger Prep LC),超快速制备纯化液相色谱系统(UFPLC)、制备超临界流体色谱(Prep SFC)。 超快速制备纯化液相色谱系统(UFPLC)可在线完成从分离、浓缩、纯化到回收的制备全过程。 2020年,中国药科大学药物分析系吴春勇博士于新药仿药CMC实操讨论群进行了精彩而全面的主题分享,并发表在“新药仿药CMC实操讨论”公众号,经过“新药仿药CMC实操讨论”的授权,在此分享吴春勇博士的《化学药物研发过程中的对照物探讨》。 概述案例 对于吴春勇博士的《化学药物研发过程中的对照物探讨》,新药仿药CMC实操讨论群也进行了较为热烈的探讨。PPT正文后续延申的讨论内容如下(基本按照时间先后顺序列出)。 沈晓斌博士(前FDA资深审评员,FDA报批咨询顾问):very nice.吴博士论述的非常全面、非常细。我们就说比如说在FDA做review的时候呢,我们个人不会接触那么全面,各种各样的方式,这个标准品的这个去就是抽点它的含量呀,就是拿到他的COA,通常不会把各种方法都是看过一遍的。 就是它这个PPT呢,把所有的东西都给想细细的捋了一遍,个人觉得就是这是一个对知识体系的全面的补充,有些东西,因为你以前没有接触过,你不会考虑那么细,当在FDA的时候你看到的是公司怎么做,然后你来评估他是否合理,是否可以接受,或者跟FDA的现有要求,来评估。 想要就说一点,FDA本身他不去说去该怎么去定量,这个标准品他只是负责审评,就是评审你(的资料),外界可以自己去建议你想要的方式,但是你要有足够多的科学依据,然后他(FDA)来评估是否可以接受,就是完全靠自己来论述清楚。 另外就是说国内看起来,这个我以前对国内这个没有太多的,而且也没有特别去关注,因为我这个工作最早才从FDA报批方面的东西,吴教授这个主题一讲,觉得国内在有些方面其实要求是似乎是比USP、FDA的要求更细更多一些,有一种感觉就是弯道超车已经超了,在有些方面实际上是做的更好。只不过,过去这些年,西方就是设定了这种既定的质量标准,那其他国家,就因为你要照着西方去做仿药嘛,你就必须根据他的规则来走,更多的是这方面的区别。 孙亚洲老师(长沙晶易首席科学家):意见1:研发人员买的非法定对照品,外标法测定杂质含量时,很多人直接采用了COA的赋值,也直接采用相应的测定结果订入了标准,有些不妥。包括批检验,最初的朔源需要是法定对照或者经过标定的对照品。 意见2:在吴博士的ppt中,对于非法定来源的如百灵威,sigma等买到的杂质对照品,拿到后是否需要再行进行研究工作或者分析一下是否存在风险,似乎没有提出来。这个问题建议大家是否深入思考一下。 群主补充:只有经过标化赋值且可溯源(过程,方法,验证)的,风险才是最低的。 群主补充:尽管杂质测定中,如5%的误差是可以接受的(这属于科学性的范畴);但不等同于对照品/标准品可以草率拿来,草率采用他人的赋值,这完全是两个范畴。也许某份杂质对照品中含水量10%,无机成分包括前处理过程带来的硅胶等30%,若草率定量,杂质的真实含量会被低估如40%。 沈晓斌博士:同意以上的观点。 群友1:通过药品杂质的公司购买的对照品,我们就碰到了,欧美的一家知名公司提供的对照品结构出现偏差,我们通过多次比对都无法拿到和代谢产物吻合的结果,多次交涉和讨论之后才发现该公司的产品是另外一个同分异构体。 吴春勇博士(中国药科大学药物分析系副教授):看来概率虽然小,这个问题还是客观存在的。 沈晓斌博士:提供化合物的公司没有责任和义务。使用者必须做该做的来证明给监管机构标准品的使用是合理的。 刘国柱博士(长沙晨辰医药创始人、技术总监):我请教吴博士一个问题,目前国内杂质对照品市场非常混乱,大部分购买的杂质对照品都是经几手倒卖才到厂家手里,对照品塑源存在问题,谱图与赋值真实性也存在问题,请问对此引入的风险有何看法? 群友2:在购买对照品的时候,在COA的同时能否得到该合成方法的信息,这个在技术层面上是有难度的。没有哪个合成公司愿意提供产品合成路线给对方的。 群友3:好多杂质对照品本身不稳定,需要在-20℃保存,有可能在运输过程中就发生了变化,拿到的第一时间应该进行确认,遇到好几次这种情况。 吴春勇博士:在现有的条件下,购买的商业化对照品全部自己赋值,实践上还是存在相当的困难,成本上也没法控制。所以我个人观点:1)尽量选择知名公司;2)自己对风险进行评估,尤其是校正因子与各国药典不同,或者结构上与待测药物的生色团类似,分子量相当,校正因子却有显著不同。 【插话:知名公司依旧有风险或风险大】 是的,分享的那个案例,购买公司是业界相当知名的! 群友4:购买杂质时能同时获得合成信息的可能性非常小,最多提供四大谱(还不带解谱的),那就需要公司内部有比较强大的解谱能力,有碰到过解谱结果和供应商提供的不一致的情况,所以购买“商业化”的杂质对照风险是很大,市场良莠不齐,缺乏有效的管控。 群友5:我们碰到问题的那家公司就是业界知名对照品公司,也有出失误的概率。 刘国柱博士:另请教吴博士及大家一个问题,目前国内许多企业对于杂质对照品的结构确证,很多时候都只做了质谱与NMR氢谱与碳谱,不做二维;而事实上不做二维NMR谱,NMR信号是无法归属的,从而不足以确定杂质结构,有可能确证的结构是错的;请问这个问题大家如何看待? 吴春勇博士:我个人只要做结构确认,一定做二维。 刘国柱博士:那我和您观点一致,强烈呼吁大家做结构确证一定要做二维。 购买的杂质对照品一般只提供质谱与NMR氢谱与碳谱,不做二维与结构解析;在此习惯引导下,国内许多企业自已做杂质结构确证也只做个质谱与NMR氢谱与碳谱,个人观点这是存在风险的做法。 代孔恩(安士研发总监):法规有明确规定必须这么表征,很多标准品量很小,做全应该不容易。【插话:情况多,复杂,没法一刀切】 黄常康博士(南京百泽医药创始人):有些杂质是定向合成的,或者是有文献数据的。我觉得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需不需要。不用二维定不了结构的,该做就做,有些简单的杂质,其实氢谱已经足够了,质谱只是多一个证据。 自己做的话,还需要加上做结构确证的杂质的钱,很多时候会差很多。 群友6:对照品的检测分析,既要有普遍性的,也要特殊性的,这个普遍性与特殊性的界点怎么界定,很难有一个文件化的说法。 以上讨论内容来源: 新药仿药CMC实操讨论公众号
  • 天然提取物:现代化妆品的健康新趋势
    在当前消费者越来越注重产品成分天然健康的市场环境下,植物提取物因其独特的功效和相对较低的副作用风险,成为化妆品研发的重要方向。化妆品中的天然提取物以其绿色、自然和健康的特性,在现代化妆品行业中的应用日益广泛,据不完全统计,天然化妆品在整个化妆品中的比例已经达到40%。本文汇总了天然提取物在美白祛斑、防晒、抗衰老、保湿、乳化、防腐、透皮吸收促进、香料等8个方面的应用情况,供大家阅读参考。1、天然提取物-美白剂传统美白剂有稳定性不佳,刺激,功效显现缓慢等劣势。而天然来源的美白剂可结合多成分、多靶点与多功效的优势,同时还兼具温和、安全、持久的特点,已成为美白化妆品行业的一个趋势。常见的天然美白成分有金银花、茶多酚、石榴、花青素、珍珠等。化妆品常见天然美白提取物汇总2、天然提取物-抗衰剂以天然提取物为原料的抗衰老化妆品同样越来越多的被应用于化妆品中。根据衰老学说,天然提取物的抗衰机制主要有以下几点:①通过提取物中的抗氧化组分,减少皮肤的自由基损伤,来调节皮肤免疫和提高自我保护作用。②通过抑制MMP表达,或促进组织型抑制剂(TIMP)表达来维持真皮层的结构。此外,防晒组分可有效防止紫外线对皮肤的伤害。而由于天然物种中组分较为复杂,往往能够多靶点协同作用起到抗衰老的效果,因此备受市场欢迎。常见天然抗衰剂有番红花素、人参皂苷、姜黄提取物、丹参酮、牡丹花等。化妆品常见天然抗衰提取物汇总3、天然提取物-保湿剂天然提取物在保湿方面的机制一般为:1、天然多酚羟基与水以氢键形式结合,形成锁水膜。2、其中的神经酰胺成分可以修护皮肤屏障,从而提高锁水能力。3、抑制透明质酸酶活性,减少皮肤保湿剂-HA的降解。常见的天然保湿成分有白及成分、竹叶黄酮、甘草提取物、芦荟有机酸、百合提取物等。化妆品常见天然保湿提取物汇总4、天然提取物-防晒剂目前市面上的防晒产品多为物理紫外屏蔽剂、化学紫外吸收剂,这两种类型的防晒剂均会给皮肤造成不同程度的负担,同时对水体生态环境也是造成了不小的压力。天然来源的防晒剂则具有广谱防晒、副作用小等特点。我国目前已将芦荟、黄岑、甘草、桂皮、沙棘等用于防晒产品中。化妆品常见天然防晒剂汇总5、天然提取物-毛发用剂发用化妆品中添加一些中药提取物已经比较常见,主要是可以使头发柔软、促进头发生长等。如何首乌、五味子、黑芝麻、人参、侧柏叶等都具有不错的养发护发的功效。此外,有一部分的收涩药含有的有机酸和鞣质能与美发剂中的铁、铜结合,用于染发剂的制备。化妆品常见天然护发剂汇总6、天然提取物-防腐剂化妆品中常用的防腐剂有尼泊金酯类、咪唑烷基脲、苯甲酸及其衍生物、醇类及其衍生物类等。安全的天然防腐剂一直成为化妆品研究的热点。常用的天然防腐剂有芦荟、益母草、黄岑、月见草、金缕梅等。化妆品常见天然防腐剂汇总7、天然提取物-香精天然香料是指以自然界存在的动植物的芳香部位为原料提取加工而成的原态香材天然香料。动物香料常用的有香、龙涎香、灵猫香、海狸香和香鼠香等,一般作定香剂使用,价格比较昂贵。植物性香料由植物的花、果、叶、茎、根、皮或者树木的木质茎、叶、树根和树皮中提取的易挥发芳香组分的混合物。常见的天然香精有玫瑰、薰衣草、苦橙叶、迷迭香、茉莉等。化妆品常见天然香精汇总8、天然提取物-其他功能① 乳化乳化剂是化妆品的重要辅助原料,具有乳化作用的天然提取物一般含有皂苷、树胶、蛋白质、胆固卵磷脂、明胶等。② 头皮吸收促进剂如月桂氮卓酮之类的化学合成促进剂,毒性大,长时间会对皮肤造成伤害。对比之下,天然的促进剂如薄荷油、桉油、丁香油、蛇床子油、当归挥发油、川芎挥发油等则有促渗作用强,不良反应小等特点。9、品牌天然提取物及功效举例
  • 对照品如何保存,又应该如何使用?
    对照品系指用于鉴别、检查、含量测定的标准物质,包括杂质对照品,不包括色谱用的内标物质。在药品检验工作中我们常会用到一种用来检查药品质量的特殊参照物——药品标准物质(对照品)。它在药品检验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随着仪器分析的广泛使用,必将越来越多地使用药品标准物质。下面远慕生物就来介绍一下如何对对照品进行保存和使用:  (1)对照品应按说明书规定的条件妥善保存,一般置干燥阴凉处保存,某些对照品如维生素E等需避光低温保存。要注意对照品的使用期限,过期、变质的对照品不宜再使用。开瓶后建议短期内用完,避免开瓶后长期不用,同时,在重复使用过程中应尽量避免对照品的分解、污染或吸潮。  (2)使用中检所对照品时,应严格按说明书执行。一般情况下,供鉴别、检查用的对照品不能用于含量测定。红外鉴别用的对照品使用时应注意与样品在晶型上的差异,必要时可采用相同的方法对样品和对照品重结晶。例如氨苄西林钠具有多种不同的晶型,可用丙酮对样品和对照品重结晶后测定,以确保二者晶型和红外光谱图的一致。  (3)由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提供的对照品或国际对照品为法定对照品,以法定对照品作对照标化的原料可称为二级对照品或工作对照品。药品生产单位为节约成本,可使用工作对照品进行日常检验,但药品检验所必须使用法定的对照品,出具的检验报告书才具有法律效力。  (4)除另有规定外,对照品使用时应采用适宜的方法测定其水分的含量,按干燥品(或无水物)进行计算后使用,否则会造成含量测定结果偏高。对热稳定的对照品可直接干燥后使用;对热不稳定的对照品可同时另取一份作干燥失重,扣除水分后使用。此外,对照品若含有结晶水或盐基,使用时应注意其换算。  远慕生物提供以下服务:  1.中药提取物的定制研发和生产,中药提取物代加工相关服务。  2.中药高含量提取物的工业化高效分离及分离纯化生产  3.天然产物原料药和中间体的生产,定制(包括合成,半合成)
  • 化学药品研发中对照品(标准品)有关技术要求
    药物的质量研究与质量标准的制订是药物研发的主要内容之一,药品标准物质也是质量标准和质量研究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药品质量标准的物质基础。药品标准物质在新药研究中与产品定性、杂质控制及量值溯源密切相关,标准物质的运用贯穿于质量研究与质量标准的制订工作中。一、概述标准品、对照品系指用于药品鉴别、检查、含量测定的标准物质,即药品标准中使用的具有确定的特性或量值,用于对供试药品赋值、定性、评价测定方法或校准仪器设备的物质,其中标准品系指用于生物检定、抗生素或生化药品中含量或效价测定的标准物质。《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规定“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负责标定和管理国家标准物质”,“申请人在申请新药生产时,应当向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提供制备该药品标准物质的原材料,并报送有关标准物质的研究资料”。但在新药研究中,普遍存在对照品(标准品)的应用超前于中检所制备和标定的情况,鉴于新药研究的连续性以及标准物质在新药研究中涉及量值溯源、产品定性、杂质控制及其在药品质量控制中的重要性,标准物质的制备和标定与药品的质量研究、稳定性研究乃至药理毒理学研究中剂量的确定等临床前基础研究间存在密切关系,因此,药品对照品(标准品)的研究(制备与标定)也是药品审评的一项重要内容。二、对照品来源1、所用对照品(标准品)中检所已经发放提供,且使用方法相同时,应使用中检所提供的现行批号对照品(标准品),并提供其标签和使用说明书,说明其批号,不应使用其他来源者;如使用方法与说明书使用方法不同(如定性对照品用作定量用、效价测定用标准品用作理化测定法定量、UV法或容量法对照品用作色谱法定量等),应采用适当方法重新标定,并提供标定方法和数据;若色谱法含量测定用对照品用作UV法或容量法,定量用对照品用作定性等,则可直接应用,不必重新标定。2、申报临床研究时,如中检所尚无供应,为不影响注册进度,可先期与中检所接洽制备和标定,申报时提供标定报告、标签(应标明效价或含量、批号、使用效期)和使用说明书;也可与省所合作标定,申报时提供标准品或对照品研究资料,“说明其来源、理化常数、纯度、含量及其测定方法和数据”;标定有困难时,可使用国外药品管理当局或药典委员会发放的对照品(标准品)或国外制药企业的工作对照品(标准品),进行标准制订和其他基础性研究,但应提供其标签(应标明其含量)和使用说明书,能保证其量值溯源性;也可使用国外试剂公司(如sigma公司等)提供的对照品(标准品),但应提供试剂公司该批对照品(标准品)的检测报告(用作含量测定时,应有确定的含量数据),如为高纯度试剂,提供了国外试剂公司检测报告(用作含量测定时,应有确定的含量数据)时,也可使用,并应能保证其量值溯源性,但申请人应及时与中检所接洽对照品(标准品)的标定事宜,临床研究期间完成此工作。3、直接申报生产品种,如中检所尚无供应,可参照2中要求进行,并提供相应研究资料,但申请人在标准试行期间应与中检所接洽并完成的标定事宜。三、对照品(标准品)标定的技术要求1、创新药物应说明对照品(标准品)原料的制备路线、精制方法、质检报告,提供理化常数和纯度的测定数据及分析结果(包括相关图谱),提供标定方法的研究和验证资料(如与原料药质量研究项下相同,可不再提供)、含量测定数据及经统计分析得到的对照品(标准品)含量结果,并说明进行临床前药学研究、药理毒理学研究所用样品的含量是否用该批对照品(标准品)确定或可用该批对照品(标准品)进行量值溯源。纯度测定方法应选用色谱法,并采用两种以上不同分离机理或不同色谱条件并经验证的色谱方法相互验证比较,同时采用二极管阵列检测器或其它适宜方法检测HPLC法的色谱峰纯度,而后根据测定结果经统计分析确定对照品(标准品)原料的纯度。对于组份单一、纯度较高的药物,对照品(标准品)标定方法宜首选可进行等当量换算、精密度高、操作简便快速的容量法。可根据药物分子中所具有的官能团及其化学性质,选用不同的容量分析方法,但应符合如下条件:(1)反应按一个方向进行完全;(2)反应迅速,必要时可通过加热或加入催化剂等方法提高反应速度;(3)共存物不得干扰主药反应,或能用适当方法消除;(4)确定等当点的方法要简单、灵敏;(5)标化滴定液所用基准物质易得,并符合纯度高、组成恒定且与化学式符合、性质稳定(标定时不发生副反应)等要求。标定方法的选择要关注如下事项:(1)供试品的取用量应满足滴定精度的要求(消耗滴定液约20ml);(2)滴定终点的判断要明确,提供滴定曲线。如选用指示剂法,应考虑其变色敏锐,并用电位法校准其终点颜色;(3)为排除因加入其它试剂而混入杂质对测定结果的影响,或便于剩余滴定法的计算,可采用“将滴定的结果用空白试验校正”的办法;(4)要给出滴定度(采用四位有效数字)的推导过程。标定结果要根据3个以上实验室各不少于15组测定结果经统计分析,去除离群值和可疑值后的结果,并报告可信限。如该药物没有可进行等当量换算并符合要求的容量法时,可采用反复纯化的原料,色谱法确定纯度后扣除有关物质、炽灼残渣、水分和挥发溶剂等后的理论含量确定为标准品含量,以此为基准进行对照品(标准品)的换代和量值传递。用于抗生素微生物检定法的第一代基准标准品可参照上述方法标定,如为多组份抗生素,其组份比例应与拟上市产品组份比例一致或接近,或以其中某一组份纯品为基准标准品,但要注意标准品换代时量值传递的恒定。仅用于鉴别定性的化学对照品,注重其结构确证的研究资料,纯度和含量的要求一般可适当降低。杂质对照品,用作限度要求时,应提供其来源(合成路线)、结构确证的研究资料,应具备较高的纯度和含量,并提供纯度和含量的的测定结果,提供质量控制标准。2、其他类别药物用于抗生素微生物检定法的标准品须用上市国的国家标准品或原发厂的工作标准品为基准标准品进行标定。标定时采用的原料药应符合相应要求,并提供原料的制备路线、精制方法、质检报告,提供理化常数和纯度的测定数据及分析结果(包括相关图谱)。标定须用现行版中国药典附录收载的“抗生素微生物检定法”-三剂量法,并提供详细的方法学研究,包括检定菌和培养基的选择、剂量和剂距选择、缓冲液选择(如与质量研究项下相同,可不再提供)。每次标定结果均应照“生物检定统计法-量反应平行线测定法(3.3)”法进行可靠性测验及效价计算。对照品是质量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日常工作中发现,研发单位在对照品的制备、研究、标定、使用及保存过程中,仍存在部分问题。作为对照品,其研究工作的质量以及质量标准的高低直接影响新药研究的质量,对其提出技术要求是为了保证药品的质量控制与新药研究的结果准确有效,需重视起来。
  • 现代中药对照品与标品资源库落户中山
    全国规模最大的现代中药及天然产物活性物质对照品与标准品资源库,将落户中山健康科技产业基地。   全国标准样品技术委员会天然产物标样专业工作组常务副组长张天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国个别中药药品近年来相继出现的问题,正是标准缺失所致。从现代中药及天然产物活性物质中提取有效成分制作对照品与标准品,使之成为溯源性的根据、分析检测仪器的校准标准物质和质量控制的标准,可为中药新药研发、生产提供标准,“这是中药走向国际市场,突破国际技术壁垒的途径。”   国家药监局原副局长任德权称,选择在中山建立这个资源库,不仅因为中山国家健康科技产业基地已经具备承载这个项目的成熟条件,而且由于中山毗邻港澳,可联合粤、港、澳的资源共同打造一个国家级的标准平台,为中国争取在国际标准化中的话语权。   “这样,中药出口就拿到了‘国际通行证’。”中山国家健康科技产业基地公司总经理梁兆华形象地比喻。   该项目由中山健康科技产业基地、全国标准样品技术委员会、中山大学药学院和广东新龙和药业有限公司合作,项目运营后,3至5年内可以建成拥有几千种对照品与标准品的资源库。该项目有望在今年“328”招商经贸洽谈会上签约。
  • 中检院出版《化学药品对照品图谱集-质谱》分册
    《化学药品对照品图谱集》整理了600余种常用化学药品对照品各类谱图数据,从结构到性质对对照品进行了比较全面的描述。化学药品对照品是国家标准物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依法实施药品质量控制的基础。药品标准物质的质量和水平,与医药工业的健康发展和公众安全用药休戚相关。首次结集出版的《化学药品对照品图谱》分为6本——总谱,质谱,红外、拉曼、紫外光谱,核磁共振,热分析,动态水分吸附。 《化学药品对照品图谱集-质谱》分册由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出版,全部质谱数据采集由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采用岛津产品完成,其中十种使用岛津GCMS,其余品种使用岛津LCMSMS。该书实际包含近700个常用化学药品对照品的二级质谱图,裂解规律及相关物性,是目前最全的化学药品对照品质谱图集,对药品生产企业、检验检测机构和高校科研院所人员有很好的参考价值。 关于岛津 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是(株)岛津制作所于1999年100%出资,在中国设立的现地法人公司,在中国全境拥有13个分公司,事业规模不断扩大。其下设有北京、上海、广州、沈阳、成都分析中心,并拥有覆盖全国30个省的销售代理商网络以及60多个技术服务站,已构筑起为广大用户提供良好服务的完整体系。本公司以“为了人类和地球的健康”为经营理念,始终致力于为用户提供更加先进的产品和更加满意的服务,为中国社会的进步贡献力量。 更多信息请关注岛津公司网站www.shimadzu.com.cn/an/ 。 岛津官方微博地址http://weibo.com/chinashimadzu。岛津微信平台
  • SGLC全面销售岛津分析仪器专用试剂、标准品和对照品
    岛津分析仪器专用试剂、标准品和对照品是由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联合四川中测标物科技有限公司共同推出。由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确保质量,按照岛津仪器性能特点研发生产。用于评估分析仪器的分析能力和工作状态,确保仪器达到设计需要的分析能力和精密度,保证分析仪器处于稳定可靠、灵敏准确的优良工作状态。 岛津(上海)实验器材有限公司作(简称SGLC)为岛津集团在中国成立的专门经营销售岛津分析仪器纯正部件、色谱消耗品及相关小型仪器的子公司。现全面负责岛津分析仪器专用试剂、标准品和对照品在国内的对外销售业务。 岛津分析仪器专用试剂、标准品和对照品现已涵盖的机种类型有岛津GC、GC-MS、GC-MS/MS,HPLC,LCMS-IT-TOF,LC-MS、LC-MS/MS,UV,AAS,ICP-OES,ICP-MS,TOC等机型。包括仪器重现性测试标准物质、灵敏度测试标准物质、调谐标准物质和验收标准物质等。具体产品选择请参考“岛津分析仪器专用试剂、标准品和对照品”产品目录。(下载产品目录) SGLC一直秉持为仪器分析客户提供更丰富的解决方案,此次引入岛津仪器专用试剂产品,将进一步扩充产品阵容,为分析仪器领域的客户提供更多专业利器。
  • 同田,第一家在国外设立代理商的中国中药对照品企业
    上海同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Shanghai Tauto Biotech Co., Ltd)于2008年底已在西班牙,比利时,韩国,泰国,新加坡,瑞士,南非,捷克,意大利。印度等十一个国家设立代理商,共同致力于同田生物公司对照品业务的国际市场开拓和产品品牌建设,是第一家在国外设立代理商的中国中药对照品企业! 现面对全国诚招各地代理商,我们将提供优惠的代理政策及完善的服务,望共同拓展国内对照品市场,携手共创美好的未来! 招商电话:021-51320588-8026 E-mail:sales2@tautobiotech.com URL: www.tautobiotech.com
  • 我国化妆品功效标准起草中
    现状:名词混乱 功效标准缺位   众所周知,目前对化妆品划分为普通化妆品和特殊用途化妆品两类,管理方式各有不同,其中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祛斑、防晒类为特殊化妆品,实施审批制,取得批准文号后方可生产、销售 其他普通化妆品则在各省(区、市)化妆品卫生监管部门做好备案即可。而在《化妆品卫生规范》中,详细规定了化妆品中禁用和限用物质 限用防腐剂、防晒剂和着色剂 规定了化妆品包装的基本要求:规定了最终产品必须使用安全,不得对使用部位产生明显刺激和损伤,且无感染性等众多内容。   “但没有一项规定是针对化妆品的功效的。”北京工商大学化工学院副教授赵华表示,他是皮肤用化妆品功效性评价标准(由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的起草人之一。赵华介绍说:“化妆品行业其实已存在若干标准:有针对重金属含量的,有针对原材料的,有针对膏、霜、粉、乳液这些基本形态做出规定的,有针对外包装的……但是,一瓶标注着‘美白霜’的化妆品,是否真的能美白、美白功效如何?谁也不知道。消费者购买之后,即使觉得毫无效果,也没有办法。”   赵华表示,目前惟一一个功效评价标准做得比较好的就是防晒类化妆品,这类产品有个通用的标准:SPF值。所谓SPF值,即防晒系数,表明防晒用品所能发挥的防晒效能的高低。它是根据皮肤的最低红斑剂量来确定的。SPF防晒系数的数值适用于每一个人,其计算方法是:假设紫外线的强度不会因时间改变,一个没有任何防晒措施的人如果待在阳光下20分钟后皮肤会变红,当他采用SPF15的防晒品时,表示可延长15倍的时间,也就是在300分钟后皮肤才会被晒红。另外还有一个指数是PA。PA是1996年日本化妆品工业联合会公布的“UVA防止效果测定法标准”,是目前日系商品中广被采用的标准,防御效果被区分为三级,即PA+、PA++、PA+++,PA+表示有效、PA++表示相当有效、PA+++表示非常有效。   但除此之外,其他化妆品的功效标准都是一片空白。在广告中经常使用的“深度锁水保湿”、“享受时光、点亮青春”、“肌肤寸寸嫩滑”、“28天让你草地变森林”等语句,用含混不清的表述和暗示,刻意地夸大了产品功效。   完善:制定太难 推广尚待时日   “我们联合了中国检验检疫科学院、空军总医院,还有上海家化、欧莱雅等知名企业,研究了4年,目前也只有一项‘保湿化妆品标准’基本成型。”赵华表示,制定化妆品功效标准是一件太复杂的事。   赵华拿出起草的“保湿标准”向记者介绍,保湿功效的检测方法应该是最简单的一种:电容法测定皮肤角质层水分含量。它的原理是基于水和其他物质的介电常数差异显著,按照皮肤含水量的不同,测得的皮肤的电容值不同,其观测参数可代表皮肤水分值。检测时,环境温度应保持22±1℃,湿度保持在50±5%,需选用30名以上的志愿者,受试部位前2~3天不能使用任何产品(化妆品或外用药品)。试验前,受试者需要统一清洁双手前臂内侧,用干的面巾纸擦拭干净。清洁后在受试者双手前臂内侧做好测量区域标记。实验中左右手前臂内侧标记4×4cm2试验区域,同一手臂可同时标记多个区域,区域间隔1cm。测试产品和空白对照均随机分布在左右手臂上。涂抹后分别测量1小时、2小时、4小时受试区域和空白对照区域的皮肤含水量。   “但是,这样的检测方法也受到了各种局限:首先是地域,比如上海和北京,温湿度差距太大,即使是同一个试验者在不同的地点,得出的数据也会相差很大。其次是人体变化,即使是同一个人、同一地点,不同时间段也会测出不同的结果。”赵华介绍,结果的随机性是标准迟迟难以出炉的主要原因。而化妆品的功效其实并不难判定,比如美白产品,可以检测使用前后皮肤的色度和黑色素值是否有变化 抗皱产品,可检测皮肤的纹理度是否变化 育发产品则更简单……   “我们现在只能做这样的事:同类产品比对结果。即同时使用测试品和对照品,进行功效比对,最后出具检测报告。”赵华表示,相关的功效标准正在制定中,最快明年就可以出台。“届时无论是厂家还是消费者,只要有硬件设备,都可以自己利用标准来对化妆品做出评测。”那么,今后的化妆品能否如防晒指数那样,直接标以“保湿指数”、“美白指数”、“抗皱指数”呢?“这是一个理想的结果,意味着对化妆品的产品说明、广告用语做出了严格规范,让消费者对功效一目了然。但是让标准实际用于产品中并得到大众的承认,还需要很长的时间。”赵华说。
  • 我们有烟草院士 却没有地沟油院士
    地沟油问题,似乎已经成为最大的中国难题,由于未找到检测技术,各地地沟油仍是猖獗,某地甚至发生了学生怒砸涉嫌使用地沟油的学校食堂。继上次公开征集的地沟油检验方法被证明不靠谱、无法检测出地沟油之后,卫生部近来又征集到了数十种新方法。广东省药监局已经委托广东省药品检验所开展“地沟油”快筛技术研究,目前已经进入专家论证阶段。(综合近日媒体报道)   其实也不是方法不靠谱,而是地沟油太狡猾,对手太强大,每发现一种检测的新方法,造地沟油的就会改良地沟油,而让它符合新的检测标准。就这样玩躲猫猫,检测地沟油的,老是躲不过造地沟油的,明摆着就是地沟油,你就是检测不出来,比真的食用油还像真的,这是件挺让政府部门和科学家脸红的事情。但愿这一次征集到的方法真的靠谱。   不可否认中国科学界、中国科学家在这个问题上存在让人尴尬的失语和缺位。有关部门一直在向社会征集方法,看起来好像是很尊重民间的智慧,可不得不反思一下,那些靠纳税人的钱供养起来的科学家们,靠财政供养起来的研究员、研究机构们,这一次在这个问题上怎么没有发挥作用,而任由地沟油生产商的嘲弄。   不说别的,就说前段时间先后公开名单的中科院院士和工程院院士,今年,中科院新增选了51名院士,工程院增选了54名,加起来有100多名,可是,查阅这些院士的简历可知,这100多名新增院士中,没有一个是研究地沟油、或是在检测地沟油上作出贡献的院士。地沟油问题这么严重,可没有一个院士在检测地沟油上向社会作出了贡献,去证明科学的力量。相反,倒是早几个月前传出一个丑闻:明明餐桌上很多地沟油了,可一位院士接受采访时还说“地沟油不可能回到餐桌”。食品安全方面的院士不仅不研究地沟油的检测技术,反而替地沟油打掩护,真让人不可思议。   没有出一个研究地沟油的院士,倒是出了一个烟草院士,一时引发舆论大哗--明为降低烟草危害,可很多科学家说这是伪科学,没有技术含量,实际上只会促进烟草的销量。限烟禁烟之下,为什么工程院竟然会选出烟草院士?可想而知,因为研究这个领域,有企业提供的很多科研经费,烟草堪称当下最赚钱的行业。为什么没有地沟油院士呢?答案也很简单,做这个可能没那么多经费,找不到课题。这就是利益驱动。科学奖励机制的错位下,我们会有烟草院士,而没有地沟油院士。   期待下一次院士增选的时候,出一个地沟油院士吧。别依赖向社会征集,这事儿,本就该是院士们研究的。谁研究出这个问题,从贡献上看,我觉得不仅可以给他个院士,获个诺贝尔奖都不为过。
  • 396万!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2022年实验用试剂、耗材、对照品项目
    项目编号:2022zfcg00371项目名称: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2022年实验用试剂、耗材、对照品项目预算金额:396.48(万元)最高限价:396.48(万元)采购需求:具体品目、技术参数和数量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规格书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药品研发中杂质与杂质对照品研究监控、新理念新技术研讨会召开
    p   由天津市滨海新区科学技术协会和中国蛋白药物质量联盟主办,北京医恒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和天津市滨海新区蛋白药物质量和产业技术创新研究会承办的“药品研发中杂质与杂质对照品研究监控、新理念新技术研讨会”于12月10日在天津巨川百合酒店胜利召开。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2/insimg/bc2519d0-e110-45f9-a4b9-a587227c56be.jpg" title=" 培训现场.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培训现场 /span /strong /p p   本次研讨会来自全国各地的医药企事业单位及科研院所的药品研发人员、注册申报人员、质量控制人员、项目负责人等有关人员参加了本次研讨会。10日上午,研讨会开幕式由中国蛋白药物质量联盟秘书长史晋海博士主持,介绍了出席此次会议开幕式的嘉宾,包括天津市滨海新区科学技术协会学会处侯立群处长,三位演讲专家余立老师、周立春老师,山广志老师。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2/insimg/3ed2bb10-7c99-43a4-a149-f4b53818d3c8.jpg" title=" 史晋海博士主持.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史晋海博士主持 /span /strong /p p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pan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2/insimg/d08b2e76-4772-4265-a184-7061d03658ea.jpg" title=" 余立老师2 .jpg" / br/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余立老师 /span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2/insimg/b04550f4-a0d4-4b49-96d8-975893232c64.jpg" style=" " title=" 周立春老师.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周立春老师 /span /strong /p p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pan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2/insimg/94d80e5c-6b2f-49ab-8f61-a6f64f658cb3.jpg" title=" 山广志老师.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山广志老师 /span /strong /p p   无论是创新药研发还是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无论是原料药还是制剂产品,无论是药品临床前开发还是上市后质量监控,杂质的研究无疑都是重头戏。也是药品申报资料中出现问题最多的模块。由于药品中杂质含量的水平比较活性成分而言大多都是百分之几、千分之几、甚至更低数量级的,一种药品中含有几种、十几种、乃至几十种杂质,所以药品杂质的定性定量都远比活性成分难度要大的多。余立老师就杂质研究与控制思路为与会人员进行的讲解。 br/ /p p   杂质定向控制越来越细,质量标准中特定杂质越规定越多,定位,定量,测定响应因子,哪个也少不了杂质对照品。类杂质对照品的制备、纯化、结构确证,特别是赋值方法都有哪些要求,还有杂质对照品分装、保存时的注意事项的相关细节,山广志老师就在这次研讨会中介绍了这方面的常见问题与案例分析。 /p p   微信群中常有问杂质研究与杂质检测方法学验证方面的的问题。但微信交流信息局限大,讨论不方便也不具有系统性,解决一两个问题其他问题还是不明白。周立春老师用她30多年的一线审评与实验室工作经验为与会人员讲解了杂质研究与杂质检测的方法学验证。 /p p   会后问答环节讨论热烈。与会者意犹未尽,期待更多交流机会。 /p p   生物医药产业是天津市八大优势支柱产业之一,更是滨海新区重点发展产业。本次研讨会将创造机会,促进天津市滨海新区与顶级生物制药企业和专业人才的合作,极大地推动相关领域健康快速发展。此次会议搭建了具有国内影响力的生物医药专业交流平台,既利于增强新区医药企业实施创新发展及国际化战略的信心,又扩大新区医药企业在生物医药领域中的影响力,大力促进新区医药产业的健康发展。 /p p   /p
  • 美国为塑化剂建“黑名单”
    美国是对塑化剂控制较为严格的国家,各种有关空气、食品和饮用水安全的法案中都严格限制塑化剂含量,并不断更新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塑化剂“黑名单”。   塑化剂是工业上被广泛使用的高分子材料助剂,严禁添加到食品中。从上世纪80年代初以来,目前使用最广泛的塑化剂——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就引起研究机构和环保组织的担心。相关研究指出,它们会对鼠类造成肝脏肿瘤,有可能对环境、人类生殖系统和激素功能造成影响。   1980年,美国环保署首次将6种塑化剂列入“黑名单”,对其生产、使用制定了严格规定,理由是这些化学物质有可能对人类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并会对环境造成污染。   随着相关研究和社会关注的增加,美国环保署、食品和药物管理局等多家政府机构开始对空气、水、产品中的塑化剂含量设立“硬指标”,美国政府也颁发了多项塑化剂管控法规条例。《资源保护和恢复法案》、《清洁水法》、《安全饮用水法》和《清洁空气法》等一系列法规条例都明确限定了塑化剂含量。如《安全饮用水法》规定,饮用水中塑化剂DEHP含量最高浓度为每升水0.006毫克。   美国于2009年实施“邻苯二甲酸酯行动计划”,对8种毒性明显的塑化剂加强管控,此次中国“白酒塑化剂风波”中的几种塑化剂也名列其中。目前,美国对塑化剂在玩具、儿童用品和可食用产品中的含量有明确限制,而在美国职业安全和卫生署的规定中,工作环境每立方米空气中DEHP含量的上限为5毫克。   美国环保署等还委托相关研究机构就塑化剂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影响进行研究,并根据研究结果,及时更新可能危害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塑化剂“黑名单”。   不过,尽管严加防范,美国也曾发生过“塑化剂风波”。2011年,美国向中国香港出口的膳食补充剂“医之选——月见草油”样本中就检出含塑化剂。此前,在加利福尼亚州也曾发生过超市销售的饮料塑化剂超标事件。   美国环保署署长莉萨杰克逊表示将加强和改革有毒物质管理体系,美国环保署还希望建立“受关注化学物质表”,将更多有毒化学物质列入“黑名单”。
  • 中国化学试剂工业协会印发2023年第二批中国化学试剂工业协会团体标准《化学试剂 气相色谱用对照品 N,N-二甲基甲酰胺》等14项团体标准项目
    各有关单位: 按照《中国化学试剂工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2021 年修订版)》(中试协字〔2021〕 63 号)的要求,现予批准印发中国化学试剂工业协会 2023 年第二批团体标准《化学试剂 气相色谱用对照品 N,N-二甲基甲酰胺》等 14 项团体标准。请起草单位抓紧落实和实施项目计划,在标准制定过程中加强与有关方面的协调,广泛听取意见,保证标准质量和水平,按时完成团体标准制定任务。标准项目计划执行过程中有关问题,请及时与中试协团标委办公室联系。联系方式:联系人:朱传俊电话:18526778029中试协团标办公室邮箱:hxsjtbw@163.com中国化学试剂工业协会2023年8月16日文件66 2023年印发第二批14项团体标准制定计划通知.pdf
  • 化妆品中草药的防紫外线透过测定方法
    简介太阳的紫外线辐射(UVR)分为三类:UV-C(200-280 nm)、UV-B(280-320nm)和UV-A(320-400 nm)。UV-C是生物学上最有害的辐射,但它是由臭氧层过滤掉。目前,UV-B辐射和在较小程度上UV-A辐射是诱发皮肤癌。防晒霜和防晒是化学物质,吸收或阻挡紫外线和显示各种阳光的免疫抑制作用。[ 1 ]皮肤护理产品添加一些有效的药物在使用防晒霜一起通过不同途径工作的使用可能会降低uv-b-generated ROS介导的光老化的有效方法。[ 2 ]从水果和蔬菜种子中提取的许多液体油是轻,低粘度和较低的闭塞比油。他们的渗透和承载特性,以及其天然含量的维生素E,类胡萝卜素和必需脂肪酸,使他们非常有价值的。几种天然基础防晒乳液,包括杏仁、鳄梨、椰子、棉籽、橄榄、花生油、芝麻、大豆,已报道有紫外线过滤器。一般来说,当应用于皮肤,植物油很容易吸收,并表现出巨大的铺展。挥发油有恶臭的原则,这是在植物的各个部分,并作为一个香水和在室温下蒸发。精油有三个明显的作用:生理(如抗炎作用),心理(如芳香疗法)和化妆品(例如,防腐效果由于抗菌和抗氧化性能),与相应的好处。精油用于香料香水和护肤产品促进荷尔蒙平衡对抗毒素的堆积和软化皮肤。[ 3 ],我们选择了一些草药油(挥发性以及非易失性),通常用于化妆品。防晒霜的效果通常是由防晒系数(SPF)表示,它的定义是需要产生一个最小红斑剂量的紫外线能量(MED)保护皮肤,分为生产所需的无保护的皮肤医学的UV能量(公式1):最小红斑剂量(MED)被定义为最低的时间间隔或剂量的UV光的照射,足以产生最小可察觉的红斑,无保护的皮肤。[4,5]防晒指数越高,更有效的是防止晒伤的产品。体外筛选方法可能是一种快速、合理的刀具数量减少的体内实验和风险的人类受试者的紫外线照射有关,当技术试验参数进行了调整和优化。[ 6 ]在体外培养的方法有两类:包括一般吸收或透射紫外辐射防晒产品的薄膜在石英板或生物膜的测量方法,和方法的防晒剂的吸收特性是基于分光光度法测定稀溶液。[ 11 ] 7–计算确定的紫外线防护因子由COLIPA标准及其他监管机构的定义包括在紫外光谱防晒乳液样品的透光率测量的加权的红斑加权因子在不同波长。[ 12 ]在体外模型是根据所描述的方法确定。[ 9,13,14 ]所观察到的吸光度值在5 nm波长间隔(290-320 nm)用公式计算:在CF =修正系数(10),EE(λ)=辐射波长λerythmogenic效果,ABS(λ)=波长λ光度吸光度值。我×EE值是常数。他们是由塞尔等人确定。,[ 15 ],见表1水醇非易失性草药油的吸光度(固定油)然而,有SPF值测定的影响因素很多,如不同的溶剂中溶解的防晒霜使用;和防晒剂的浓度组合;乳液型;与车辆部件的相互作用,如酯类、配方中使用润肤剂和乳化剂;与皮肤车辆的相互作用;其他活性成分的添加;pH体系和乳液的流变性能,除其他因素外,可增加或减少每个防晒紫外吸收。不同的溶剂和软化剂对最大吸收波长和对几种化学防晒的紫外吸光度的影响,单独或组合,是众所周知的记载。[16,17],辅料及其它活性成分也可以产生紫外吸收带,从而干扰的UV-A和UV-B防晒霜。这种影响体现在成品制剂,尤其是大于15的SPF的护肤液。[ 18 ]使用防晒霜的车辆水醇乳液、水乳剂和油性润肤油或油的水。的防晒制剂必须涂在皮肤上,应继续保留作为一个连续的薄膜,应坚持表面应耐洗了汗水。当水醇溶液使用,水和酒精很快蒸发,留下一个自增塑膜的防晒霜完全覆盖皮肤紧贴于它。防晒霜或防晒制剂的分光光度法评价标准技术涉及到一个已知重量的溶剂紫外透明屏幕或制备溶液。材料与方法:乙醇(默克?)分析级。从当地药店购买了各种厂家的油。不同比例的乙醇和蒸馏水对油的溶解性进行了测定。据报道,最大的50%的乙醇可用于化妆品。因此,在蒸馏水中,油的溶解度被检测到10%至50%的乙醇。观察到40%乙醇和60%蒸馏水溶液中的最大溶解度。初始库存的溶液的制备以1% V / V油在乙醇和水的溶液(40:60)。然后从这个股票的解决方案,0.1%准备。此后,从290到320 nm处测定吸光度值,每个部分的准备,在5纳米的间隔,以40%的乙醇和60%的蒸馏水溶液为空白,使用岛津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岛津1800,日本);值如表1所示。有人发现,如果我们增加了油的浓度,然后浊度增加;和减少的浓度,得到的负读数。太阳保护因子测定等分试样制备扫描290和320 nm之间,所得到的吸光度值与相应的电子倍增(λ)值。然后,他们的总和,并乘以与校正因子(10)讨论:SPF是一个防晒配方的有效性的定量测量。为了有效地防止晒伤和其他皮肤损害,防晒产品应该有一个广泛的吸收,即,在290和400纳米之间。体外SPF是有用的筛选试验,在产品开发过程中,作为体内防晒措施的补充。在本研究中,挥发性和非挥发性植物油是用紫外分光光度法应用曼苏尔数学方程评价。[ 9 ] SPF值的样品使用紫外分光光度法在表?tables11和?22所示。酒精挥发的草药油的吸光度:它可以从表3中发现的非挥发性油的SPF值在2和8之间;和挥发油,在1和7之间。从这些非易失性或固定油,橄榄油和椰子油的SPF值为8左右;6左右;蓖麻油,杏仁油,5左右;3左右的芥子油和芥子油,芝麻油,2左右。因此可以得出结论,橄榄油和椰子油有最好的SPF值,这一发现将有助于固定液的选择防晒剂配方中。分光光度法计算太阳保护因子值的草药油:同样,SPF值的挥发油被发现是在1和7之间。从这些精油,薄荷油,罗勒油被发现是大约7的SPF值;薰衣草油,橙油,6左右;4左右;桉树油,茶树油,3左右;2左右;和玫瑰油,1左右。因此可以得出结论,薄荷油和罗勒油有最好的SPF值,这一发现将有助于香水的选择防晒剂配方中。因此开发具有更好的安全性和高防晒系数的防晒霜,配方设计师必须了解物理化学原理,不仅对活性紫外吸收而且车辆部件,如酯类润肤剂,配方中所用的乳化剂和香料,因为防晒霜可以与车辆其他部件相互作用,这些相互作用会影响防晒霜的疗效。结论:该紫外分光光度法简便、快速,采用低成本的试剂可用于体外测定在许多化妆品配方的SPF值。所提出的方法可能是有用的,作为一种快速的质量控制方法。它可用于在生产过程中,在分析的最终产品,并可提供重要的信息,然后进行到体内试验。对非易失性油SPF值的知识将有助于油的选择各种化妆品剂型的配方油面霜和乳液的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同样,SPF值挥发油在香水的选择是有帮助的。更多关于 防紫外透过率测试仪:http://www.zxlry.com/product/product-111.html
  • 全自动农药残留检测仪需要做空白对照吗
    全自动农药残留检测仪需要做空白对照吗,全自动农药残留检测仪需要做空白对照。空白对照是指不给予任何处理的对照,这在动物实验以及实验室方法研究中常采用,以评定测量方法的准确度以及观察实验是否处于正常状态等。全自动农药残留检测仪在检测食品中农药残留量时,为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通常需要进行空白对照。具体来说,空白对照在全自动农药残留检测仪中的作用可能包括:评估仪器性能:通过空白对照,可以评估仪器在无任何农药残留的情况下,其测量值是否稳定,是否符合预期,从而判断仪器是否处于正常的工作状态。校正误差:在检测过程中,可能会存在各种误差,如仪器误差、试剂误差、操作误差等。通过空白对照,可以及时发现并校正这些误差,提高检测结果的准确性。设定阈值:空白对照的结果可以作为设定阳性阈值的参考。阳性阈值是指判断食品中农药残留是否超标的临界值。通过空白对照,可以确定在无任何农药残留的情况下,仪器的测量值范围,从而设定合理的阳性阈值。此外,一些全自动农药残留检测仪具有空白对照自动检测功能,可以自动进行空白对照操作,并将结果保存于系统中,方便后续分析和查询。这种设计可以进一步提高检测效率和准确性。综上所述,全自动农药残留检测仪需要做空白对照,以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 北京药监局:甘草片甘草含量不足
    今日,北京市食药监局通报江西草珊瑚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江绿甘草片,甘草酸的实测值只有标准值的4%。   甘草是日常人们用户缓解嗓子不舒服的常用药品,具有补脾益气,清热解毒,祛痰止咳,缓急止痛,调和诸药,含量不足,药效也大打折扣。日常老百姓对药品的含量了解主要以药品标签为参考,并无直接测定的工具及途径,相关政府部门加大对药品生产企业及经营企业的抽检力度可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人们的用药安全和药效。   按照现行《中国药典》,甘草主要采用液相色谱法测定其中的甘草苷(C21H22O9)和甘草酸(C42H62O16),以干燥品计算,甘草苷(C21H22O9)不得少于0.50%,甘草酸(C42H62O16)不得少于2.0%。   附:《中国药典》关于甘草的测定方法   色谱条件与系统适用性试验: 以十八烷基硅烷键合硅胶为填充剂,以乙腈为流动相A,以0.05%磷酸溶液为流动相B,按下表中的规定进行梯度洗脱 检测波长为237nm。理论板数按甘草苷峰计算应不低于5000。   对照品溶液的制备: 取甘草苷对照品、甘草酸铵对照品适量,精密称定,加70%乙醇分别制成每1ml含甘草苷20&mu g、甘草酸铵0.2mg的溶液,即得(甘草酸重量=甘草酸铵重量/1.0207)。   供试品溶液的制备: 取本品粉末(过三号筛)约0.2g,精密称定,置具塞锥形瓶中,精密加入70%乙醇100ml,密塞,称定重量,超声处理(功率250W,频率40kHz)30分钟,放冷,再称定重量,用70%乙醇补足减失的重量,摇匀,滤过,取续滤液,即得。   测定法: 分别精密吸取对照品溶液与供试品溶液各10&mu l,注入液相色谱仪,测定,即得。   本品按干燥品计算,含甘草苷(C21H22O9)不得少于0.50%,甘草酸(C42H62O16)不得少于2.0%。
  •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2013年10月1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向国务院报送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送审稿)》(以下简称送审稿)。送审稿从落实监管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成果、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强化地方政府责任落实、创新监管机制方式、完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严惩重处违法违规行为六个方面对现行法律作了修改、补充,增加了食品网络交易监管制度、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禁止婴幼儿配方食品委托贴牌生产等规定和责任约谈、突击性检查等监管方式。在行政许可设置方面,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经过专项论证,在送审稿中增加规定了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业资格和保健食品产品注册两项许可制度。   为了进一步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决定将送审稿及其修订说明、送审稿与现行法律条文对照表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13年11月29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可登录中央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gov.cn)、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sda.gov.cn),浏览送审稿及其修订说明、送审稿与现行法律条文对照表全文。   对送审稿的相关意见、建议,请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通过网站首页左侧的《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提出。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2067信箱(邮政编码:10003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食品安全法修订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spaq@chinalaw.gov.cn。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2013年10月29日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送审稿)》的修订说明   一、修订的必要性   200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国食品安全工作取得积极进展,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中向好,但影响和制约我国食品安全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新一届政府改革完善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着力建立最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加快构建食品安全法治秩序,积极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不断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全会精神,巩固监管体制改革成果,完善监管制度机制,创新监管方式方法,破解食品安全监管难题,有必要对《食品安全法》进行修订。   二、修订过程   国务院已将《食品安全法》修订列入立法计划。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高度重视《食品安全法》修订工作,按照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原则,制定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和专家指导组 梳理当前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进行了评估 研究借鉴国内外有关食品安全工作的实践和经验 征求各地区、相关部门、行业协会、食品企业以及社会公众意见和建议5000余条 委托有关单位开展课题研究30多项 召开相关座谈会、研讨会近30次 多次进行实地调研,听取基层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形成了《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送审稿)》(以下简称《送审稿》),共134条。   三、修订的主要内容   (一)落实监管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成果。第一,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调整了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责,涉及30多个条文。第二,将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三项许可整合为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第31条)。第三,强化对食品添加剂流通的监管,将食品添加剂经营纳入许可(第47条)。第四,将小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饮店和食品摊贩的监督管理办法授权省级人大常委会或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第31条)。   (二)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第一,明确提出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当履行“诚信自律”的义务(第4条)。第二,为强化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职业素质,《送审稿》提出,国家建立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业资格制度。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第35条)。第三,为落实食品企业追溯义务,《送审稿》提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追溯管理制度,保证食品可追溯(第39条)。第四,为加强食品网络交易监管,《送审稿》规定了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并承担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未履行法定义务,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并先行赔付(第59条)。第五,为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送审稿》提出,国家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制度。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第65条)。第六,借鉴有关国家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送审稿》提出,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本单位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并记录。鼓励食品生产经营者聘请食品安全社会专业机构,定期对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进行评价。食品生产经营者发现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时,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并报告县级以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第60条)。第七,为强化对婴幼儿配方食品的严格监管,《送审稿》提出,国家对婴幼儿配方食品实行严格监督管理。食品生产企业生产婴幼儿配方食品应当将生产原料、产品配方及标签等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不得以委托、贴牌、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食品(第57条)。第八,为防止市场退出食品回流,《送审稿》提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对召回、超过保质期等市场退出的食品采取补救、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第62条)。   (三)强化地方政府责任落实。第一,为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送审稿》提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能力建设,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保障(第6条) 应当将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抽样检验、风险监测、宣传教育、能力建设等经费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第93条)。第二,吸纳监察部牵头起草的《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责任追究的规定(草案送审稿)》的相关内容,《送审稿》提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中未按照规定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第125条)。   (四)创新监管机制方式。第一,借鉴国外立法经验,《送审稿》提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原则(第3条)。第二,为贯彻风险管理原则,《送审稿》提出,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分类分级监督管理制度。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程度确定监督管理的重点、方式、频次等(第91条)。第三,为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地方政府落实食品安全责任,《送审稿》提出,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对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地方人民政府未履行食品安全职责,未及时消除区域性重大食品安全隐患的,上级人民政府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第99条)。第四,借鉴药品监管经验,增加突击性检查制度。《送审稿》提出,对涉嫌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可能造成严重危害或重大社会影响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上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对其实施突击性现场检查(第100条)。第五,借鉴《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送审稿》提出,国家建立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第101条)。第六,为规范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工作,《送审稿》提出,新闻媒体应当客观、公正报道食品安全问题(第9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授权不得发布依法由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食品安全信息(第103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布可能对社会或食品产业造成重大影响的食品安全信息,应当事先向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行业协会、科研机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实。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未经核实的食品安全信息,不得编造、散布虚假食品安全信息(第106条)。   (五)完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第一,为加强食品安全风险交流,《送审稿》提出,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制度。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机构按照科学、客观、及时、公开的原则,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交流(第19条)。第二,为发挥行业协会作用,保护消费者权益,《送审稿》提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应当有食品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的代表(第25条)。第三,为进一步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送审稿》提出,国家将食品安全知识纳入国民素质教育,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和知识,开展食品安全公益宣传(第9条)。   (六)严惩重处违法违规行为。第一,为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送审稿》将对违法违规结果的惩戒改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戒(第30条)。第二,在刑事责任方面,完善了行刑衔接机制(第107条)。第三,在行政责任方面,强化对违法违规食品生产经营者、技术机构的处罚。如在财产罚方面,将非法添加等严重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为罚款额度由原法中五至十倍罚款提高到十五至三十倍(第110条) 在资格罚方面,《送审稿》提出,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第119条)。承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工作的技术机构、技术人员出具虚假监测、评估报告的,依法对技术机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技术人员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120条) 食品检验机构、食品检验人员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由有关部门没收所收取的检验费用,并处检验费用三至五倍的罚款(第121条)。在人身罚方面,《送审稿》按照审慎的原则补充了行政拘留的处罚(第110条)。第四,在民事责任方面,加大经济惩罚力度。一是规定了最低额赔偿制度。《送审稿》提出,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赔偿一千元(第127条)。二是加大对虚假广告的惩戒力度。《送审稿》提出,明知或者应知食品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发布,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广告的设计者、制作者、发布者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第63条)。三是加大虚假检验报告或认证结论的惩戒。《送审稿》提出,食品检验机构、认证机构出具虚假检验报告、虚假认证结论,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121条、第122条)。四是强化对虚假食品安全信息发布者的民事责任。《送审稿》提出,编造、散布食品安全虚假信息,或者发布未经核实的食品安全信息,使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第124条)。 食品安全法修改稿.rar 对照表食品安全法修订稿.rar 修订说明.rar
  • 巴西发布烟草制品有害物质含量通报
    巴西卫生监督局2010年12月15日发布了G/TBT/N/BRA/407号通报。标题:在烟草制品中允许的焦油、尼古丁和一氧化碳最高含量和禁止的添加剂。   该决议草案规定了在香烟的主流烟雾中允许的焦油、尼古丁和一氧化碳最高含量,以及在巴西生产和商品化的所有烟草制品的生产中禁止使用的添加剂。其中:   第4条规定了,在所有烟草制品的包装或广告材料中禁止使用任何一种可能引起消费者误解的关于这些产品中所含含量解释的名称,例如种类、超低含量、低含量、温和的、轻的、淡味的、适度的、高含量,以及其他。   第5条禁止所有在本国生产和商品化的吸烟烟草制品的合成物中含有本决议附件1中所列的添加剂。   决议将在批准的日期生效。然而第8和9条规定了适合的期限。   第8条为烟草制品的生产商和进口商规定了自本决议公布日期起最长4个月的期限投放市场遵照决议第4条规定的包装。   第9条为烟草制品的生产商和进口商规定了自本决议公布日期起最长12个月的期限投放市场遵照本决议第5条规定的产品。   决议草案撤销2001年3月28日的决议RDC No. 46。   决议拟批准日期待定。拟生效日期为批准的日期。提意见截止日期:2011年3月31日。
  • 阿根廷发布修订阿根廷食品法典决议草案
    阿根廷2009年12月15日发布G/TBT/N/ARG/257号通报,标题为:修订阿根廷食品法典(CAA)第III章“食品”关于反式脂肪酸含量的决议草案。主要内容有:通报的决议草案提出阿根廷食品法典(CAA)第155条文本被以下部分代替:“食品中工业反式脂肪酸含量不得超过直接消费植物油和人造黄油总脂肪含量的2%,或其它食物总脂肪含量的5%。这些限制不适用于包括牛奶脂肪在内的反刍动物源脂肪”。决议草案还提出将第155条tris(Article 155 tris)-包含被取代的现行第155条文本-合并到阿根廷食品法典(CAA)中。自官方公报公布之日起,直接消费植物油和人造黄油有2年时间适应修订提案,其它食物有4年时间。   拟批准日期:在官方公报上公布之日,拟生效日期:批准之后8天。提意见截止日期:通报之后60天。
  • 荧光定量PCR,你做对照了吗?
    前言吾日三省吾身,定量实验做对照了吗?在荧光定量PCR实验中遇到没有曲线、曲线异常等情况,我们总是会在第一时间去看阳性对照和阴性对照的扩增情况来分析原因。由此可见,实验中做对照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在荧光定量PCR实验中,我们通常会按照如下的流程进行实验:样品采集,运输,样品处理,核酸提取,反转录(RNA 病毒),扩增 ,结果读取。为了提高实验结果的精准度,我们通常会通过设置对照的方式对检测的各个环节进行监控。阴性对照荧光定量PCR的灵敏度较高,对实验室的污染也非常敏感,阴性对照可以用来监控和发现污染的发生。常用的阴性对照包括以下几种:无模板对照(No Template Control, NTC)使用水代替荧光定量 PCR反应中的核酸,其它试剂按比例正常加入,用于监控扩增反应体系中的污染。正常情况下,NTC孔不会有扩增;当NTC出现扩增,则预示体系中有污染。在SYBR Green实验中,引物二聚体的形成也可能导致NTC出现扩增。阴性样本对照(Negative Sample Control)阴性样本对照指不含有目的基因或者靶序列的样本,也可以是样本保存液。和含有目的基因的样本一起进行核酸提取等过程。如果出现扩增,则说明实验过程中存在污染,结合NTC结果进行判断。无逆转录酶对照(No Reverse-Transcriptase Control, No RT)当进行RNA定量实验时,如果引物和探针设计在同一个外显子上,扩增有可能来源于未去除干净的DNA,此时可以设置无逆转录酶对照。无逆转录酶对照中不加逆转录酶。由于没有cDNA,DNA聚合酶无法扩增mRNA,则不应发生扩增。如果检测到扩增,则样本中可能含有未去除干净的DNA。阳性对照阳性对照必然是阳性的结果,用于排除假阴性。如果检测出来了这个样本不是阳性,则说明实验有问题,不可靠。阳性样本对照(Positive Sample Control)阳性内对照虽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应核酸提取效率,但是却很难反馈提取流程中对核酸释放的效率。为了能更好的反映提取效率,可以选择已知阳性的样本或者保存在相似基质中已知浓度的病原体,作为单独的样本进行提取和后续的RT-PCR,通过Ct值评断实验流程。内参基因(Endogenous Control)内参基因可以用于反应样本本身的质量,比如拭子是否刮取到样本、RNA在运输和保存过程中是否有严重的降解等问题。内参基因一般选择在取样组织或细胞中均有足量表达的基因,且其表达量不受环境、实验处理条件和取样时间等因素影响,常用内参基因如表1所示。没有某个内参基因是万能的,内参基因需要根据样本类型和实验处理方式进行评估和选择。实验中通过内参基因的Ct值来判断取样和样本降解情况。在相对定量实验中,内参基因亦可用于对取样量进行均一化。▲ 表1: 已报道的部分物种qPCR内参基因扩增对照(Amplification Control)可使用含有扩增片段的质粒、假病毒或者基因组DNA/cDNA作为扩增阳性对照,监控荧光定量PCR的体系是否正常。当扩增对照没有扩增,或者Ct值大于预期,则说明定量PCR体系存在问题。内部阳性对照(Internal Positive Control, IPC)如果想监控每一份样本的整个实验过程,可以在提取之前在每个样本中加入一段外源DNA或RNA(不含目的片段),并在定量PCR时进行单管多重PCR,同时检测目的基因和这段序列。在每个样本中加入特定拷贝数的IPC,进而从该段序列的Ct值判断对应样品孔中的核酸富集和扩增效率。
  • 红外光谱官能团对照表——永恒的经典还是过时的工具?
    红外光谱官能团对照表是用于解释化合物红外光谱的图形工具。这些图表提供了不同官能团特征分子振动所产生的相对应的吸收峰位置。随着尖端技术和先进仪器的不断发展,分析技术的日益提升,红外光谱官能团对照表尽管看似有些落伍,但其实用性却已成功经受了时间的考验。下面,我们将探究为何这种“化石般古老的”光谱解释工具能够长期沿用,为何它们在如今快节奏的世界中仍然存在很高科学价值。红外光谱官能团对照表的永恒魅力过去,人们在使用FTIR光谱仪进行红外光谱测试时,需要参照样品红外光谱官能团对照表来鉴定材料。不仅如此,这些官能团对照表在鉴定官能团方面具有非常可靠的参照价值。由于包含大量信息且内容高度浓缩,这些图表还成为分享信息和进行现场分析的理想工具。为什么呢?因为只需扫一眼谱图的特征峰,即可快速查到所需答案。在大学校园里,这种简单直观的查询方法非常方便。它可以指导学生如何解释官能团,以及如何更方便地获取复杂的数据,并让学生学会识别不同官能团的特征峰,从而为化合物分析奠定坚实的基础。在实验室中,红外光谱官能团对照表仍然发挥着它的价值。在有机化学、制药和材料科学研究中,红外光谱官能团对照表依然是不可或缺的工具。例如,研究人员可利用该工具,快速识别和确认新合成化合物中的官能团。为此,他们只需将FTIR光谱中观察到的峰值与红外光谱对照图上的特征吸收频率进行比较。这种对比验证对于确保准确合成新化合物至关重要,并且有助于排除故障和优化工艺。在识别官能团方面,尤其是在无法使用高级软件或大规模谱库的情况下,使用红外光谱官能团对照表的方法省时又省力。现代化学分析中不太起眼的老工具尽管红外光谱官能团对照表对比分析方法一直存在,但不可否认的是,在当今FTIR技术背景下,它们已成为一种不太起眼的老工具。利用现代FTIR仪器,我们能够毫不费力地在包含大量化合物信息的庞大数据库中进行检索。这些数据库中甚至还包含一些罕见的、特殊的化合物结构。这些软件通过便捷的自动化分析,简化了鉴定过程,此外,光谱比较、峰值标定和定量分析等功能还有助于增强我们对样品的了解。布鲁克OPUS软件(所有布鲁克光谱仪器都安装了该软件)是一款将丰富的常用功能,与用户友好的界面,高级扩展功能无缝衔接的优秀软件。在此基础上,布鲁克公司开创性的开发出业界首款用于红外光谱的触控软件OPUS TOUCH。通过该软件,您能够以前所未有的方式,直观便捷地控制您的红外分析过程。即使是初次使用FTIR光谱仪的用户,也能够便捷、快速并准确的操控仪器。按步骤轻松完成FTIR分析。1:选择光谱测试工作流;2:选择测试方法,预览测试谱图;3:查看谱图分析结果;4:生成PDF报告结论红外光谱官能团对照图表具有快捷、直观、官能团参考对比价值和节省成本的优点。因此在研究机构等领域,它们仍然具有非常高的实用性。相比之下,现代谱库检索工具可提供全面的光谱数据库、自动化分析和更高的准确性。您选择哪种工具呢?归根结底,这取决于化合物鉴定所涉及的具体要求、资源和复杂程度。但无论您选择哪种工具,布鲁克将始终为您提供合适的解决方案。
  • 灵芝是仙草还是保健品?是时候揭晓真相了!—上海净信
    灵芝是中国传统的特有药材,有“仙草”、“神芝”之称,具备很高的药用价值,一直被古中医学视为补气安神、延年益寿的中草药,灵芝在古代时就被道教当作吉祥、美好、长寿的象征,传说灵芝食之能够长生不老。   中医药文化深远流长,几千年来,在许多自然植物的使用价值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最早提及灵芝的古医学著作是《神农本草经》和《本草纲目》,此书将药品分为上、中、下三品。而灵芝就被列入上品之中,不过灵芝的功效主要有哪些呢?真的是一味上好的药品吗?   (1)灵芝是最佳的免疫功能调节和激活剂,可显著提高机体的免疫功能,对于抗肿瘤、预防癌症或者辅助治疗癌症是上好的药物;  (2)灵芝对多种理化及生物因素引起的肝损伤有保护作用,如果肝脏有损伤或轻微中毒,灵芝都可以有较好的疗效;  (3)灵芝可有效地扩张冠状动脉,增加冠脉血流量,改善心肌微循环,增强心肌氧和能量的供给,因此,灵芝对心肌缺血具有保护作用,可广泛用于冠心病、心绞痛等的治疗和预防;  (4)灵芝可明显降低血胆固醇、脂蛋白和甘油三脂,并能预防动脉粥样硬化斑块的形成,灵芝有降低动脉壁胆固醇含量、软化血管、防止血管进一步损伤的作用;  (5)灵芝可改善局部微循环,阻止血小板聚集。这些功效对于多种类型的中风有良好的防治作用。  (6)灵芝所含的多糖、多肽等成分有明显延缓衰老的功效。对于成年人和老年人而言,灵芝可以明显延缓衰老。   灵芝有如此多的奇功妙效,古人将其称谓“仙草”,真是名副其实,随着人们健康意识的提升,灵芝的供给量不断扩大,成为了很多老年人和中年人养生的关键一环,然而市场上的灵芝良莠不齐,欺瞒消费者的情况时有发生,我们该如何避免呢?让净信来告诉您答案~   首先灵芝是一种在山区生长于枫、栎等阔叶林里枯木或被表土掩盖的老树根的腐生真菌,有一个无柄的种名叫树舌,和灵芝长得是非常相似,鉴别的方法就是看看有无柄,然而除开此种容易鉴别的假冒伪劣产品,还有一种极端而又普遍的情况,那就是:以人工栽培和量产的灵芝代替野生灵芝进行售卖,对于这种欺瞒手法着实有效,因为人工栽培的灵芝和野生灵芝确实外观上几近相同,可效用却相去甚远,好在随着科学手段和把控力度的加强,各省市的食品药品检测局能够从源头掐灭欺骗的火苗;如何能够简便而又快速的分辨呢?其实,只要用研磨仪对样品进行比对,既可以鉴别真伪。 上海净信全自动液氮冷冻研磨仪JXFSTPRP-II-01  应用原理:使用-196°液氮作为降温介质,使物料在脆化点温度附近进行机械粉碎,能够粉碎各种高韧性、高油、高糖以及各种常规样品,在低温环境下可以保持样品的各种特性不变,如:可以粉碎各种高分子材料、可以保持各种食品的原始特性、营养成分、气味等,设备经过设计优化,操作简单,能耗低、效率高,先进的氮气回路系统可以最大化利用低温液氮。  研磨实例:  1、将灵芝从树干上取下来剪成可以放入所需钢罐中;  2、将处理好的样品加入钢罐中,并放入净信研磨仪中  3、加入配套的研磨珠子一颗,放入研磨仪开启液氮预冷几分钟;  4、设定好所需运行参数;  5、启动仪器至研磨程序结束,可得到如图所示样品。  研磨前后对比图:
  • 3D打印多仿生槽锥刺结构实现跨气-液界面微油滴高效定向操控
    复杂环境下的低表面能液滴操控对于混合液相分离、化学微反应废物处理等能源、环境与健康领域的应用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具有液体靶向运输控制功能的仿生结构表面为微滴操控提供了一种能耗更低、制备工艺更简单的解决策略。目前实现基底表面液滴智能运输主要依赖于材料润湿性梯度和结构的不对称性,且相关研究均集中于水处理。油等低表面能液滴的低接触角滞后和接触线滑移使其相比水运动路径更难控制,尽管具有亲油表面的传统圆锥形结构可以实现微油滴的自运输,但复杂环境下的实用性、大容量自发连续低表面张力微液滴输送系统是亟待解决的行业难题与挑战。如何突破现有微滴操控不对称性结构的功能局限实现微油滴气-液界面跨相传输提取更是鲜有研究。近日,西南科技大学微纳仿生系统与智能化研究团队李国强教授与海河实验室曹墨源研究员合作,受鱼刺微油滴操控功能、水稻叶表面各向异性液滴滑动现象启发,利用PμSL高精密3D打印(摩方精密,nanoArch S140,P150)技术制备了一种多仿生槽锥刺结构(BGCS)实现水下油滴的逆重力高效运输与收集。在非对称拉普拉斯压力和表面毛细力的协同作用下,所设计的2-BGCS结构具备在水下、空气以及跨气-液两相界面超快、连续传输油滴的功能,运输速度最高可达70.2 mm/s。与传统圆锥形结构相比,倾斜角20°时,2-BGCS结构的输送速度提高9倍。在逆重力传输油滴时,2-BGCS结构能够提升超过22 μL的重油滴,通量提升5倍,极大的改善了圆锥结构的功能与性能,且具有输运大体积油滴的潜力。仿生槽锥刺集油阵列装置表现出在水环境下连续、自发地收集油滴的性能。该研究为复杂环境下的油滴从输送到收集提供了一种集成、通用的新策略,在水下微油滴收集系统、生物分析及污染治理等领域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评审人对该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基于锥形结构和沟槽结构的巧妙结合和功能设计为微流控等领域提供新的仿生策略。该工作以“Directional and Adaptive Oil Self-transport on a Multi-bioinspired Grooved Conical Spine”为题发表在国际著名期刊《Advanced Functional Materials》上。西南科技大学机械工程2019级硕士生李耀霞和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仪器科学与技术2021级博士生崔泽航为共同一作,通讯作者为李国强教授和曹墨源研究员。图1 仿生槽锥刺结构的设计与性能对比。受鱼刺和水稻叶启发,利用精密3D打印制备了不同槽个数的仿生锥形结构。梯度槽和锥形结构的结合,使仿生结构具备水下超快逆重力定向传输功能,对比不同槽数的仿生结构以及传统锥形结构,2-BGCS结构的运输效果最佳。图2 不同结构连续输送油滴及理论机制的比较。对仿生槽锥形结构、传统锥形结构以及对称圆柱结构在水下进行连续逆重力输送实验对比,微油滴在不同结构上连续运输的高度对比说明仿生槽锥形结构上的微油滴能够不断连续输送,且不影响下一次循环。基于不同结构对比实验,对油滴沿结构运输的模型进行机理分析。图3 仿生槽锥刺结构在不同环境下油滴运输的应用。基于仿生槽锥形结构水下逆重力油滴运输的优异性能,进一步探讨了在多环境下的油滴运输功能,不仅能够实现微油滴在空气中的超快输送,还可以实现气-液界面跨相油滴传输,集成收集装置能够实现水下油滴的大通量收集。小结综上所述,受鱼刺空中油滴定向输送以及水稻叶各向异性槽的启发,作者借助精密3D打印制备新型仿生功能结构,由锥形结构产生的非对称拉普拉斯压力和凹槽结构产生的表面毛细力的共同作用下,提高了油滴在水下传输能力,极大的改善了传统圆锥结构的功能与性能。同时,利用不对称结构实现油滴跨气-液两相界面的精准高效传输,仿生槽锥刺集油阵列装置实现在水环境下超快、连续收集油滴,为复杂环境下的油滴从输送到收集提供了新的方法。微纳仿生系统与智能化团队一直致力于超快激光微纳精密制造和超精密3D/4D打印制造的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以开发微纳功能结构、芯片、器件及集成系统为目标,服务于能源、环境、健康等重点领域。近年来,该团队报道了一系列高水平研究成果,包括水平振动模式高性能微滴定向驱动(Adv. Mater., 2020, 2005039),飞秒激光诱导自生长蘑菇头凹角结构微柱(Nano Lett., 2021, 21, 9301−9309 ACS Nano2022, 16, 2730-2740),激光3D打印和飞秒激光直写构筑仿鱼骨微液滴多相分流器、仿荻草叶保水功能“即插即用”式高效集水灌溉装置(J. Mater. Chem. A, 2021, 9, 9719 J. Mater.Chem. A, 2021, 9, 5630 Nano-Micro Lett., 2022,14:97),精密3D打印构建仿生麦芒分级系统用于高效雾水收集、受蚊眼启发的激光织构化仿生多功用玻璃(Chem. Eng. J, 2020.125139 Chem. Eng. J,2021.129113),一种用于微样分析的仿生微滴操控器(ACS Appl. Mater. Interfaces 2021, 13, 14741−14751)等40余篇。这些重要成果体现了机械工程学科在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方面的新成就。该研究受到国防科工局十四五基础科研计划项目、装备预研领域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四川省科技创新基金等项目的支持。
  • 海能技术参与起草的《粮油检验 植物油挥发性风味成分的测定 气相色谱-离子迁移谱法》公开征求意见!
    近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发布公开征求《青稞储存品质判定规则》等8项标准意见的通知,其中海能技术参与起草了《粮油检验 植物油挥发性风味成分的测定 气相色谱-离子迁移谱法》,并参与联合方法验证。我国植物食用油市场体量巨大, 植物食用油含有人体必需脂肪酸和丰富的油溶维生素, 是人体营养物质和能量的重要来源之一。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和饮食观念的改变, 食用油的品质安全和挥发性风味营养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 油脂挥发性风味是植物油中的次生特异性标志物, 其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植物油的品质、用途和市场的可接受程度, 是评价植物油质量的重要指标。相关研究表明,油脂风味并不是由一种或几种化合物来体现, 而是由多种成分协同作用的结果。挥发性风味物质相互间通过的累加、协同、抑制等途径, 导致植物油呈现风味特征的差异化和特异性。油脂的风味受原料的品种、成熟度、环境条件、生长 区域、储存和加工工艺的影响, 其中, 加工工艺的影响最大,不同工艺将直接影响油脂挥发性有机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VOCs)的种类、含量和感官阈值。 目前, 植物油脂挥发性风味成分检测方法中, 感官检验法、理化指标检验法、 色谱法、光谱法等较为普遍, 但感官检验法因个体差异使得方法准确性存在局限 常规理化检验只能测定油脂中物质的总量, 不能用于物质组成的定性和定量分析 光谱法检测过程尽管简单快速, 却很难实现对样品质量的完整表征 因此, 如何对油脂风味进行科学、快速、准确的品质判定, 受到科研人员的广泛关注。气相色谱-离子迁移谱(gas chromatography-ion mobility spectrometry, GC-IMS)最早应用于检测爆炸物和化学试剂, 是具有高分离能力的气相色谱和快速响应能力的离子迁移谱的有机结合。现已广泛应用于农业食品安全、质量控制、风味分析等领域, 在食用植物油的质量判定中, GC-IMS 结合化学分析检测大量应用于橄榄油、棕榈油、菜籽油等油脂的掺假测定, 为油脂的的掺假、掺杂辨别鉴定提供了新的解决方式。但在油脂风味品质判定、油脂产品风味稳定性监测等方面的研究较少。 本标准依托 GC-IMS 技术, 探究食用植物油脂风味品质判定的检测方法,对于进一步推测产品调配比例, 保证产品品质一致性和稳定性、优化产品生产工艺、实现油脂风味品质判定方法的标准化和适用性具有重要意义。文本-粮油检验 植物油挥发性风味成分的测定--气相色谱-离子迁移谱法.pdf编制说明-粮油检验 植物油挥发性风味成分的测定--气相色谱-离子迁移谱法.pdf
  • 中药抗“疫”:莪术油注射液协同治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line-height: 1.75em "   背景介绍: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VID-19)的治疗尚无特效药,国家医疗救治主管部门陆续发布多个针对COVID-19的诊疗方案。 strong 莪术油及其制剂在抗病毒、治疗肺纤维化等方面的疗效已被多项基础研究及临床应用所证实,推测在COVID-19的临床治疗中可试用莪术油注射液,特别是治疗肺间质改变造成的肺纤维化、促进止泻、减少患者发热时间等。 /strong 此外,与抗病毒、抗生素等临床配伍使用的经验提示,莪术油注射液可用于减少COVID-19患者在治疗过程中药物引发性肝损伤,提高治疗效果。为莪术油及其制剂在协同治疗COVID-19中的科学使用提供理论依据。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line-height: 1.75em "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ronavirus disease 2019,COVID-19)呈现全球蔓延之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七版)》指出,该病毒感染临床表现为潜伏期1~14 d,一般为3~7 d。以发热、乏力、干咳为主要表现。少数患者伴有鼻塞、流涕、腹泻等症状。重症患者多在发病1周后出现呼吸困难和/或低氧血症,严重者快速进展为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脓毒症休克、难以纠正的代谢性酸中毒和出凝血功能障碍等,胸部影像学的早期呈现多发小斑片影及间质改变,以肺外带明显。进而发展为双肺多发磨玻璃影、浸润影,造成肺间质改变,严重者可出现肺实变,胸腔积液少见。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line-height: 1.75em "   我国首例COVID-19病例遗体解剖报告称:尸体检验肉眼所见与影像学改变分布情况相符合,即与肉眼所见肺泡灰白色病灶对应,提示COVID-19主要引起深部气道和肺泡损伤为特征的炎性反应。新型冠状病毒(SARS-CoV-2)感染后病变仍聚焦于肺部,肺部有纤维化及实变,但严重程度小于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sever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SARS),其他脏器损伤尚证据不足。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line-height: 1.75em "   鉴于SARS-CoV-2和SARS在分类序列和引起疾病临床症状上均具有相似性,并且2003年SARS病毒感染康复患者大部分都有不同程度的肺部病变,推测COVID-19患者康复后也会有肺部遗症、肝心遗症和心理遗症。同时,在温州COVID-19患者的定点收治医院,临床专家发现患者在康复且核酸转阴后遗留有不同程度的肺间质改变。因此,如何在临床治疗中阻断肺间质改变,避免肺纤维化,尤为重要。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line-height: 1.75em "   莪术油系从莪术Rhizoma CurcumaeCurcuma 中提取所得的挥发油,主要成分有莪术醇、莪术二酮、榄香烯等。临床多用其治疗病毒性肺炎、妇科炎症、小儿呼吸道疾病等。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line-height: 1.75em text-indent: 2em " 本文通过对莪术油及其制剂在抗病毒、治疗肺纤维化等方面的众多基础研究及临床应用报道进行梳理,结合SARS-CoV-2自身病理学特征、现有临床诊疗报道和患者遗体病理解剖等特点,初步探索莪术油及其制剂协同治疗COVID-19的可行性,以期为临床科学使用提供参考依据。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line-height: 1.75em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莪术油及其制剂概述 /strong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line-height: 1.75em text-indent: 2em " 莪术为姜科植物温郁金Curcuma wenyujin Y. H. Chen et CLing、广西莪术C.kwangsiensis S. G. Lee et C. F. Liang或蓬莪术C. phaeocaulis Val. 的干燥根茎,其性温,味辛、苦,归肺、肝、脾经,有行气破血、消积止痛之效。莪术油系从莪术中提取得到的挥发油,其主要成分有莪术醇、莪术二酮、莪术烯醇、异莪术烯醇、吉马酮、榄香烯、姜黄素等,最早收载于《中国药典》1977年版。莪术油具有多种药理作用,包括抗肿瘤、抗炎、抗病原体、增强免疫力等,以及广泛的临床应用,包括小儿呼吸道疾病、病毒性肺炎、病毒性脑炎、病毒性肠炎、妇科炎症等。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line-height: 1.75em "   采用现代制药技术精制而成的莪术油注射液,其原药材为温莪术,原料药为莪术油,辅料为聚山梨酯80。临床适应证为“用于病毒引起的感冒、上呼吸道感染、小儿病毒性肺炎 消化道溃疡,甲型病毒性肝炎,小儿病毒性肠炎及病毒性心肌炎、脑炎等”。虽早在20世纪70年代即开始研究,20世纪90年代获准生产,2002年7月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但受原料药限制,莪术油注射液目前仅浙江天瑞药业有限公司独家生产,2019年销售量近160万支。临床治疗呼吸道感染和支气管炎占比最多,分别为46.40%、21.71% 其次为病毒性感冒、病毒性脑炎、肺炎、病毒性肠炎、疱疹性咽颊炎、腮腺炎,占比为1%~7%。迄今累计销售额逾1.2亿元,数百万患者获益。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line-height: 1.75em "   莪术油注射液临床不良反应发生率为0.2%~0.3%[8-9],包括变态反应、呼吸系统反应、胃肠道反应等,主要表现为呼吸困难、紫绀、过敏样反应、胸闷、过敏性休克、血压降低、脉搏微弱等。儿童使用发生不良反应的比例较高,这与其在儿科应用较广泛、儿童脏器尚未发育成熟等有关,但不良反应消除速度快、预后好,长期使用也未见对主要脏器的明显损害。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line-height: 1.75em "   莪术油注射液用于呼吸道感染疾病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低于利巴韦林、青霉素、头孢类等抗病毒和抗生素类药物,但应注意控制静脉滴注速度,并在使用前对患者进行过敏反应测试。现有针对莪术油注射液提高稳定性和降低溶血性风险的研究结果提示,后续可通过改变莪术油注射液的配方等,以降低不良反应发生率。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line-height: 1.75em "   综上所述,莪术油与其制剂莪术油注射液在临床治疗用途上具有较高的一致性。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line-height: 1.75em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莪术油及其制剂治疗COVID-19的可行性分析 /strong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line-height: 1.75em "    strong 治疗炎症反应的可行性分析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line-height: 1.75em "   魏海明团队研究发现在SARS-CoV-2感染后,CD4+ T细胞被迅速激活,成为致病性Th1细胞,并产生粒细胞-巨噬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M-CSF) 同时诱导炎症CD14+和CD16+以及单核细胞的白细胞介素-6(IL-6)的高表达,加速炎症的产生。这些过多又异常的免疫细胞可能大量进入肺循环,进而破坏免疫环境导致肺功能损伤。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line-height: 1.75em "   莪术油有活血祛癖之效,临床多用于治疗痈疽肿毒等症,结合现有研究,推测莪术油具有良好的镇痛、镇静、消炎的功效。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line-height: 1.75em "   莪术油发挥抗炎作用是通过抑制诱导型一氧化氮合酶(iNOS)的mRNA表达和蛋白水平,下调由脂多糖(LPS)诱导产生的肿瘤坏死因子-α(TNF-α)、IL-1β和IL-6水平,通过减少氨基末端激酶(JNK)的磷酸化水平,从而产生抗炎活性 以及通过抑制TNF-α、Toll样受体2(TLR2)mRNA、可溶性钙结合(S100B)蛋白表达从而发挥抗炎疗效。此外,莪术油中的莪术二酮、姜黄素等单体化合物等通过抑制核转录因子-κB(NF-κB)、IL-1β、IL-6及TNF-α等蛋白分子的高表达,从而抑制炎症反应。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line-height: 1.75em text-indent: 2em " strong 直接作用于SARS-CoV-2的可行性分析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line-height: 1.75em "   临床上通过观察70例小儿病毒性肺炎患者发现,莪术油对呼吸道合胞病毒有直接抑制作用,对流感病毒A1和A2有直接灭活作用。莪术油能使H1N1病毒蛋白的表达和RNA合成均受到抑制,从而抑制H1N1病毒的复制。通过体内实验发现,莪术油还可以减少由H1N1引起的肺损伤以及血清和全血细胞中的病毒载量,以及抗病毒蛋白的表达和细胞内病毒数量,这进一步证明了莪术油能抑制病毒复制。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line-height: 1.75em "   已上市品种莪术油注射液多年临床使用结果显示,其可有效影响病毒的侵入和复制 可抑制病毒核蛋白(NP)表达、减少病毒粒子 对呼吸综合症病毒均具有一定的抑制、杀灭或阻断作用 对流感甲型病毒、柯萨奇病毒B3、呼吸道合胞病毒、腺病毒3型等有抑制作用 可以迅速缓解病毒性肺疾病的症状和体征、明显缩短患者病程,预后良好,且安全性较高。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line-height: 1.75em "   2003年广州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广州呼吸疾病研究所临床团队研究了SARS中医药介入治疗效果,研究表明采用中西医结合治疗组(在SARS憋喘期病情平稳时,配合莪术油注射液静脉滴注,每日1次)患者临床症状严重程度改善显著,且时间较早,重症患者病死率低。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line-height: 1.75em "   根据最新研究,在早期从5名武汉COVID-19患者体内获得的5例SARS-CoV-2基因组基本上一致,通过对其保守的7个非结构蛋白进行对比,发现SARS-CoV-2属于SARS相关病毒(SAR-Sr-CoV),并与SARS具有高度同源性。莪术油注射液在SARS病例中有过临床应用,故推测对于SARS-CoV-2也有药效。来自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第二医院的最新临床观察性研究(浙江大学应急专项课题,项目编号2020XGZX029)结果则显示,莪术油注射液可有效改善COVID-19普通型患者的咳嗽等症状,促进肺部病灶吸收等。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line-height: 1.75em "    strong 治疗肺纤维化的可行性分析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line-height: 1.75em "   根据国家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七版)》诊断标准中可以总结出,SARS-CoV-2感染患者肺部间质改变易导致肺纤维化,从而导致呼吸窘迫甚至衰竭[38],而肺纤维化病变的发展可以作为判断COVID-19患者病情的发展依据。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line-height: 1.75em "   莪术油中的莪术醇可抑制肺纤维化大鼠肺组织中转化生长因子-β1(TGF-β1)和纤溶酶原激活剂抑制剂-1(PAI-1)的表达,缓解博来霉素诱导的大鼠肺纤维化。莪术醇还可通过将细胞周期阻滞于G0/G1,减少DNA复制,抑制人胚肺成纤维细胞增殖和细胞分泌胶原。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line-height: 1.75em "   莪术与三棱联合用药能有效降低大鼠肺组织中羟脯氨酸(Hyp)含量,同时减少肺组织细胞过度凋亡,从而抑制博来霉素诱导的肺纤维化。莪术与黄芪联合用药时能显著抑制博莱霉素致大鼠肺纤维化的作用,抑制TGF-β1及TGF-β1 mRNA的表达是其可能的机制之一。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line-height: 1.75em "    strong 治疗发热与腹泻的可行性分析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line-height: 1.75em "   莪术油治疗病毒引起的发热和腹泻,主要是通过抑制病毒的活性,其次其活血化瘀、改善肠道微循环的作用可促进受损上皮细胞的再生,进而促进肠道对水和电解质的回吸收,治疗腹泻 以及通过增加巨噬及中性粒细胞吞噬能力治疗发热。莪术油退热、止泻作用良好,在临床上已经有很多成功使用莪术油注射液治疗的病例。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line-height: 1.75em "   袁洞君等研究发现在治疗小儿病毒性肺炎时,莪术油注射液治疗组总有效率(96.2%)显著高于利巴韦林对照组(76.0%),同时莪术油注射液组体温恢复正常时间、咳嗽缓解时间、肺啰音消失时间均显著短于利巴韦林治疗组。莪术油注射液联合奥司他韦治疗小儿病毒性肺炎,发现治疗组患儿喘憋消失时间、体温恢复正常时间及X线恢复正常时间均显著短于对照组(P& lt 0.05),并且在治疗后,两组患者血清IL-8、C反应蛋白(CRP)、肌酸激酶(CK)、心肌肌钙蛋白T(CTnT)水平均较治疗前显著降低(P& lt 0.05)。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line-height: 1.75em "   张玉玲取轮状病毒引起的腹泻病61例,用莪术油注射液治疗后,总有效率87.50%,高于对照组(病毒唑,总有效率为68.96%)。单晓英等对100例秋季腹泻患儿除用常规治疗(使用利巴韦林抗病毒,通过补充电解质,纠正酸中毒并加强对症支持治疗及口服微生态制剂和黏膜保护剂等综合治疗),还加用莪术油静滴治疗,结果治疗组有效率达96%。周云兰用莪术油注射液和利巴韦林治疗160例婴幼儿秋季腹泻患儿,结果治疗组总有效率90.0%,高于(P& lt 0.01)对照组总有效率(77.5%)。郭仲田将莪术油注射液用于160名患者进行腹泻治疗,结果显示5 d内治疗组与对照组退热、止吐、止泻、脱水纠正的例数两组间均有显著差异,此方法用于婴幼儿腹泻治疗同样有效。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line-height: 1.75em "   上述研究提示,对于病毒性肺炎引起的发热,莪术油及其制剂的退热效果好于利巴韦林、奥司他韦等常规药物,并兼有治疗腹泻等作用。因此可以考虑用于有发热、腹泻等症状的COVID-19患者。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line-height: 1.75em "    strong 与其他治疗药物合用的可行性分析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line-height: 1.75em "   在2003年SARS爆发期间,医院采用大剂量激素疗法,虽然保住了患者的性命,但大多数患者发生了股骨头坏死等后遗症。在此次COVID-19疫情中针对炎症的治疗方面,最初诊疗方案中也推荐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据统计在128例COVID-19患者中仅有45%的患者接受了糖皮质激素治疗,且未收到预期效果,表明糖皮质激素可用于COVID-19的治疗证据有限。虽然使用糖皮质激素会抑制免疫反应,减轻肺部炎症渗出,但也可能导致病毒清除延迟,最终增加患者死亡风险。而同期使用中药治疗的患者预后良好,无股骨头坏死等不良反应。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line-height: 1.75em "   莪术油及其制剂莪术油注射液单独使用时可治疗病毒性肺炎、支气管肺炎,与抗生素、抗病毒药联合使用能提高这些药物单独使用时的疗效,且与大部分抗生素都能配伍。莪术油注射液联合奥司他韦治疗小儿病毒性肺炎,能显著改善患者临床症状,降低血清因子水平 联合利巴韦林注射液治疗115例小儿急性呼吸道感染的总有效率明显优于利巴韦林注射液组(P& lt 0.05)[66] 联合抗生素头孢唑啉钠治疗病毒性肺病,能缩短体温恢复正常、喘憋消失、肺部啰音消失、咳嗽缓解时间。这些研究说明,莪术油注射液与其他抗病毒药物联用时,除协同增效外,还能提高总有效率,减少喘憋时间、体温恢复正常时间以及X线恢复正常时间等。推测莪术油注射液对人感染冠状病毒后常见体征如呼吸道症状、发热、咳嗽、气促和呼吸困难等都将有所改善。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line-height: 1.75em "   莪术油注射液临床不良反应发生率低于抗病毒和抗生素类药物,因此合理使用莪术油注射液,还能降低其他抗病毒药物的使用量,减少药物毒性。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line-height: 1.75em "    strong 提升免疫力并保护肝脏的可行性分析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line-height: 1.75em "   COVID-19患者机体本身有炎性反应,而病毒会引起胆汁淤积,由此进一步激发的炎性反应可能造成肝损伤,甚至引发细胞因子风暴。此外,COVID-19患者在发生呼吸窘迫综合征时由于缺氧时引发炎症因子进一步的释放,也会引起肝损伤。然而目前针对COVID-19的治疗药物如利巴韦林、糖皮质激素等,均会引起一定程度的肝损伤。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line-height: 1.75em "   多项研究证明,莪术对多种肝脏疾病肝纤维化、乙型肝炎、肝癌有治疗作用。莪术油中的莪术醇可以抑制Ras同源基因-Rho相关螺旋卷曲蛋白激酶(Rho-ROCK)信号通路,达到抗肝纤维化的效果 莪术油可通过下调TGF-β1、转录激活因子2(Smad2)、转录激活因子3(Smad3)蛋白和mRNA表达来减轻血瘀证肝纤维化小鼠的肝纤维化程度 或通过下调瘦素诱导活化的大鼠肝星形细胞(HSC)中锌指蛋白1(Gli1)的表达,参与Hedgehog信号通路,抑制HSC的活化与增殖,并能通过下调Gli1的表达而下调Wnt信号通路关键因子β-连环蛋白(β-catenin)的表达,抑制HSC活化与增殖,从而抑制肝纤维化。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line-height: 1.75em "   Diao等研究分析了2019年12月—2020年1月在武汉2家医院住院的522名COVID-19患者的住院数据中T细胞、CD4+、CD8+ T细胞和血清中细胞因子浓度。结果表明,COVID-19患者,尤其是老年患者(60岁以上)和需要重症监护病房(ICU)护理的患者,T细胞、CD4+和CD8+ T细胞总数显著减少。T细胞数与血清IL-6、IL-10和TNF-α浓度呈负相关,疾病衰退期患者的IL-6、IL-10和TNF-α浓度有所下降,T细胞计数恢复。莪术油可以通过下调Fas/Fas L通路,使得TLR2、TLR4蛋白和RAF原癌基因丝氨酸/苏氨酸-蛋白激酶(C-Raf)蛋白表达下调,导致相关因子TGF-β1以及IL-10等的表达下调,起到免疫增强作用。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line-height: 1.75em text-indent: 2em " strong 从中医理论角度出发的可行性分析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line-height: 1.75em "   自COVID-19暴发以来,临床针对其各种症状进行差异化治疗,目前尚无特效药。除直接使用抗病毒药物以外,还配合其他药物以减轻炎症反应,提高免疫力,有效退热、止泻以及保护肺器官以防发生肺纤维化损伤。根据现有临床研究报道,COVID-19患者多表现为发热、咳嗽、乏力,严重时可见细胞因子风暴综合征(CSS)、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ARDS)的发生。中医认为COVID-19属于疫戾之气的范畴,具有很强的传染性,其病位在肺脾,基本病机特点为“湿、毒、瘀、闭”,以“瘀”贯穿疾病始终,因实邪阻滞,经脉不畅,气血不通,而至“瘀”。莪术具有活血化瘀之效,活血化瘀主要是针对脏腑、经络之气阻滞不畅,引起血液的运行瘀滞 现代医学研究证明,血液循环瘀阻,是许多疾病发生的基础,而胸闷、呼吸困难是肺部纤维化的表现形式。中药以疗效佳、毒副作用低体现其优势。针对本病的病机,在COVID-19治疗中可减轻患者肺部纤维化程度,从而提高患者愈后的生活质量。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line-height: 1.75em "   关于COVID-19的病灶,多数中医专家认为在肺,如王玉光教授认为“湿毒”是COVID-19的病理核心,病灶在肺,基本病机特点为“湿、毒、瘀、闭” 国医大师熊继柏教授指出本病的主要病位在肺,胃肠道的症状仅是一个兼证。各省市自治区诊疗方案将COVID-19归属于疫病范畴,病灶在肺,可累及脾胃,为感受疫戾之气所致。肺纤维化的病机复杂、变化多端,临床治疗以辨证治疗为主,有益气养阴、活血化瘀、扶正祛邪、软坚散结、宣肺涤痰、清热解毒、宽胸理气等治疗方法。而这次感染SARS-CoV-2的患者,其病情发展都较为迅速,使得身体极度虚弱,按照《难经》中“虚则补其母,实则泻其子”的治疗理论,此时应该先补脾,再健肺。中药莪术归肝、脾、肺经,《本草经疏》《药品化义》《萃金裘本草述录》和《汤液本草》等医学著作认为莪术具有行气破血、消积止痛、益气之效,能够同时补气健脾,强健肺气。《中国药典》2015年版也载明其功能主治为“行气破血,消积止痛。用于癥瘕痞块,瘀血经闭,胸痹心痛,食积胀痛”等。因此,采用现代工艺提取温莪术挥发油并精制而成的莪术油注射液,可避免中药传统口服给药方式起效慢、有效成分利用率低等不足,并通过血液循环系统快速到达因SARS-CoV-2感染的病理部位,及时发挥药效。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line-height: 1.75em "    strong 结语与展望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line-height: 1.75em "   自COVID-19疫情发生以来,国家主管部门积极鼓励中医药疗法的介入,临床上通过“强化中西医结合”切实缩短了病程,这对中西医结合治疗疫病无疑是一大肯定。中医根据疾病的演变,适时调整治疗方案。此次针对COVID-19的诊疗,除探究其成因,根据患者的临床表现将其分型,并跟西医的分型对比衔接,做到辨证施治、对症下药,如中医初期寒湿郁肺证对应西医临床轻型,此时可应用麻杏石甘汤 重症期内闭外脱对应临床危重型,推荐使用醒脑静注射液。中西医在临床诊疗上精准协同,有助于深入认识COVID-19,优化诊疗方案,增强用药的精准度,从而全面提升临床救治效果。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line-height: 1.75em "   莪术油注射液治疗COVID-19同时具备中医理论和现代化研究成果依据,推测其在促进患者退热、加速止泻、减少肺纤维化、提升免疫力及改善患者肝功能上将有积极作用,并可与其他抗病毒药物协同作用,如配合糖皮质激素治疗可降低药物毒性 联合利巴韦林、奥司他韦降低药物毒性缩短退热时间并治疗因疾病引起的腹泻 对于初期COVID-19患者,可强健肺气,防止其向中期、重症期发展,可实现中医“治未病”初衷 对于处于重症期的患者可配合其他药物在抗病毒的同时治疗肺纤维化 对处于身体恢复期的人能补气健脾,助益身体机能恢复和提高免疫力,防止再次感染,为解决此次疫情中“肺疾”问题新增一味良药。这些都有待于进一步临床观察性研究,获得更多统计学数据后,科学辨证施治。此外,莪术油注射液源于中药材温莪术,其原料药莪术油成分亦较复杂,生产工艺、原药材和辅料的质量等都可能影响到制剂质量。因此,未来要加强原料药莪术油物质基础研究,建立多指标检测方法,控制其化学成分、杂质成分的含量,提高莪术油注射液质量标准 保障临床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中药注射液的安全性在目前仍然是受关注度比较高的问题,而注射液能在患者昏迷不能吞咽时使用成为它的一个优势。因此,使用中药注射液进行临床治疗前应对其进行充分的安全性测试,使用时应做到完全遵守医嘱,杜绝滥用。同时寻找新的注射液配方,如载药脂肪乳,以及筛查中药注射液中能起到治疗的成分,在最大程度上降低因成分复杂而导致的安全性问题。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line-height: 1.75em "   随着越来越多中药、中成药及其治疗方案的融入,中医药在抗击COVID-19疫情期间的作用和价值得以进一步发挥。通过梳理莪术油注射液对抗COVID-19多个方面的可行性,以期为后续临床验证性试验提供理论依据,为进一步挖掘莪术油注射液抗SARS-CoV-2的机制提供基础信息,加快其获准临床应用速度,从而为我国快速打赢这次疫情保卫战做出应有贡献。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line-height: 1.75em "   /p p br/ /p
  • 2015年版《中国药典》草案发布 或由三部变为四部
    2014年3月28日,国家药典委员会官网发布关于《中国药典》2015年版通则(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通知中称,目前国家药典委组织相关专业委员会已完成了通则(附录)编制及编码的研究工作,并于2014年1月通过国家药典委员会官网的药典论坛向全体药典委员征求意见。   《中国药典》2015年版总(草案)则征求意见稿显示,2010年版《中国药典》中药、化学药、生物制品三部分别收载的附录凡例、制剂通则、分析方法指导原则、药用辅料等三合一,独立成卷作为第四部。   2015版《中国药典》通则目录及增修订征求意见稿增订了多种仪器和方法,如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拟)新增了拉曼光谱法、超临界流体色谱法、临界点色谱法、农药残留量测定法、黄曲霉毒素测定法,(拟)新增了抑菌效力检查法、组胺类物质检查法、中药材DNA条形码分子鉴定法、元素形态及其价态测定法等。   通知原文如下: 关于对《中国药典》2015年版通则(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药典》2015年版编制大纲有关要求,我委组织相关专业委员会开展了药典一、二、三部附录整合、增修订及单独成卷工作。经过各相关专业委员会的努力和各有关单位的大力配合,目前已完成了通则(附录)编制及编码的研究工作,并于2014年1月通过我委网站的药典论坛向全体药典委员征求意见。根据反馈意见和建议,目前已形成了&ldquo 《中国药典》2015年版总则(草案)&rdquo 的整体框架和内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并说明如下:   一、为进一步完善新版药典总则内容,我委将对药典总则(草案)整体框架和药典通则内容(征求意见稿)分批在网站公开征求意见,现将第一批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即日起公示期为三个月。   二、独立一卷的名称为&ldquo 《中国药典》2015年版总则&rdquo ,包括现有药典一部、二部、三部的附录内容和药用辅料品种正文(详见附件1)。   三、通则编码拟采用&ldquo XXYY&rdquo 两层四位罗马数字来表示,其中XX代表现有附录编码的大罗马字母(Ⅰ、Ⅱ、Ⅲ&hellip &hellip ),YY代表现有附录编码的英文字母(A、B、C&hellip &hellip )。新旧附录/通则编码对照表详见附件2。   四、根据文字整合和试验研究,已完成的增修订通则草案详见附件3。请相关单位认真研核,若有异议,可填写反馈意见表(见附件4.),并附相关说明及/或实验数据,以来文来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我委。未完成的增修订内容将在第二批进行公示。   五、为保证《中国药典》2015年版的顺利实施,我委对药典通则内容在网上公示的同时,也将其进行汇编成册,并于2014年4月份举办新版药典通则增修订内容的宣讲班,以便广大药品标准工作者更好地了解《中国药典》2015年版总则的编制情况,请予以关注。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许华玉(电话:010&ndash 67079521)   靳桂民(电话:010&ndash 67079527)   洪小栩(电话:010&ndash 67079593)   传 真:010&ndash 67152769   E-mail: ywzhc@chp.org.cn   附件:   1. 《中国药典》2015年版总则(草案)   2. 新旧附录/通则编码对照表   3. 《中国药典》2015年版通则目录及增修订内容   0100 制剂通则   0101 片剂   0102 注射剂   0103 胶囊剂   0104 颗粒剂   0105 眼用制剂   0106 鼻用制剂   0107 栓剂   0108 软膏剂   0109 乳膏剂   0110 糊剂   0111 吸入制剂   0112 喷雾剂   0113 气雾剂   0114 凝胶剂   0115 散剂   0116 滴丸剂   0117 糖丸   0118 糖浆剂   0119 搽剂   0120 涂剂   0121 涂膜剂   0122 酊剂   0123 贴剂   0124 贴膏剂   0125 口服溶液剂口服混悬剂口服乳剂   0126 植入剂   0127 膜剂   0128 耳用制剂   0129 洗剂   0130 冲洗剂   0131 灌肠剂   0181 丸剂   0182 合剂   0183 锭剂   0184 煎膏剂(膏滋)   0185 胶剂   0186 酒剂   0187 流浸膏剂与浸膏剂   0188 膏药   0189 露剂   0190 茶剂   0200 其他通则   0211 药材和饮片取样法(未修订)   0212 药材和饮片检定通则(第二增补本)   0213 炮制通则(未修订)   0251 药用辅料通则   0261 制药用水   0271 药包材通则(待定)   0272 玻璃容器(待定)   0291 国家药品标准物质通则(第二增补本)   0300   0301 一般鉴别试验(第二增补本)   0400 光谱法   0401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   0402 红外分光光度法   0405 荧光分光光度法   0406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0407 火焰光度法   0411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   0412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增订)   0421 拉曼光谱法(新增)   0431 质谱法   0441 核磁共振波谱法   0451 X射线衍射法   0500 色谱法(未修订)   0501 纸色谱法   0502 薄层色谱法   0511 柱色谱法(未修订)   0512 高效液相色谱法   0513 离子色谱法   0514 分子排阻色谱法   0521 气相色谱法   0531 超临界流体色谱法(拟新增)   0532 临界点色谱法(拟新增)   0541 电泳法   0542 毛细管电泳法   0600 物理常数测定法   0601 相对密度测定法(未修订)   0611 馏程测定法   0612 熔点测定法   0613 凝点测定法   0621 旋光度测定法   0622 折光率测定法(未修订)   0631 pH值测定法   0632 渗透压摩尔浓度测定法   0633 黏度测定法   0661 热分析法(第二增补本)   0681 制药用水电导率测定法(未修订)   0682 制药用水中总有机碳测定法(未修订)   0700 其他测定法Other Assays   0701 电位滴定法与永停滴定法(未修订)   0702 非水溶液滴定法   0703 氧瓶燃烧法(未修订)   0704 氮测定法   0711 乙醇量测定法   0712 甲氧基、乙氧基与羟丙氧基测定法(未修订)   0713 脂肪与脂肪油测定法(未修订)   0721 维生素A测定法(未修订)   0722 维生素D测定法(未修订)   0731 蛋白质含量测定法   0800 限量检查法   0801 氯化物检查法(未修订)   0802 硫酸盐检查法(未修订)   0803 硫化物检查法(未修订)   0804 硒检查法(未修订)   0805 氟检查法(未修订)   0806 氰化物检查法   0807 铁盐检查法(未修订)   0808 铵盐检查法(第二增补本)   0821 重金属检查法(第一增补本)   0822 砷盐检查法(未修订)   0831 干燥失重测定法   0832 水分测定法   0841 炽灼残渣检查法(第二增补本)   0842 易炭化物检查法(未修订)   0861 残留溶剂测定法(未修订)   0871 甲醇量检查法   0872 合成多肽中的醋酸测定法(未修订)   0873 2-乙基己酸测定法(未修订)   0900 物理特性检查法   0901 溶液颜色检查法   0902 澄清度检查法   0903 不溶性微粒检查法   0904 可见异物检查法   0921 崩解时限检查法   0922 融变时限检查法(未修订)   0923 片剂脆碎度检查法(未修订)   0931 溶出度测定法(合并释放度测定法)   0941 含量均匀度检查法   0942 最低装量检查法   0951 吸入制剂微细粒子的空气动力学评价方法(原雾滴粒分布测定法)   0952 贴膏剂黏附力测定法   0981 结晶性检查法(未修订)   0982 粒度和粒度分布测定法(第一增补本)   0983 锥入度测定法   1000 分子生物学技术   1001 核酸分子鉴定法(待定)   1100 生物检查法   1101 无菌检查法   1105 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微生物计数法   1106 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控制菌检查法   1107 非无菌药品微生物限度标准   1121 抑菌效力检查法(第三增补本、新增)   1141 异常毒性检查法   1142 热原检查法   1143 细菌内毒素检查法   1144 升压物质检查法  1145 降压物质检查法(未修订)   1146 组胺类物质检查法(新增)   1147 过敏反应检查法(未修订)   1148 溶血与凝聚检查法   1200 生物活性测定法   1201 抗生素微生物检定法(未修订)   1202 青霉素酶及其活力测定法(未修订)   1205 升压素生物测定法   1206 细胞色素C活力测定法(未修订)   1207 玻璃酸酶测定法(未修订)   1208 肝素生物测定法(第三增补本)   1209 绒促性素生物测定法   1210 缩宫素生物测定法   1211 胰岛素生物测定法(未修订)   1212 精蛋白锌胰岛素注射液延缓作用检查法(未修订)   1213 硫酸鱼精蛋白生物测定法(未修订)   1214 洋地黄生物测定法(未修订)   1215 葡萄糖酸锑钠毒力检查法(未修订)   1216 卵泡刺激素生物测定法   1217 黄体生成素生物测定法   1218 降钙素生物测定法   1219 生长激素生物测定法(未修订)   1401 放射性药品检定法(未修订)   1421 灭菌法(未修订)   1431 生物检定统计法(未修订)   2000 中药相关检查方法   2001 显微鉴别法(第二增补本)   2002 中药材DNA条形码分子鉴定法(新增)   2101 膨胀度测定法(第二增补本)   2102 膏药软化点测定法(未修订)   2201 浸出物测定法(未修订)   2202 鞣质含量测定法(第二增补本)   2203 桉油精含量测定法(未修订)   2204 挥发油测定法(未修订)   2301 药材和饮片杂质检查法   2302 灰分测定法(未修订)   2303 酸败度测定法(未修订)   2321 铅、镉、砷、汞、铜测定法(未修订)   2322 元素形态及其价态测定法(拟新增)   2331 二氧化硫残留量测定法   2341 农药残留量测定法(第二增补本+增订)   2351 黄曲霉毒素测定法(第二增补本+增订)   2400 中药注射剂有关物质检查法(拟修订)   2401 中药注射剂蛋白质检查法(待定)   2402 中药注射剂鞣质检查法(待定)   2403 中药注射剂树脂检查法(待定)   2404 中药注射剂草酸盐检查法(待定)   2405 中药注射剂钾离子检查法(待定)   2406 中药注射剂高分子聚合物检查法(待定)   3000 生物制品相关检查方法(待定)   3100 含量测定法   3101 固体总量测定法   3102 唾液酸测定法   3103 磷测定法   3104 硫酸铵测定法   3105 亚硫酸氢钠测定法   3106 氢氧化铝(或磷酸铝)测定法   3107 氯化钠测定法   3108 枸橼酸离子测定法   3109 辛酸钠测定法   3110 乙酰色氨酸测定法   3111 苯酚测定法   3112 间甲酚测定法   3113 硫柳汞测定法   3114 对羟基苯甲酸甲酯、对羟基苯甲酸丙酯含量测定法   3115 O-乙酰基测定法   3116 己二酰肼含量测定法   3117 高分子结合物含量测定法   3118 人血液制品中糖及糖醇测定法   3119 人血白蛋白多聚体测定法   3120 人免疫球蛋白类制品IgG单体加二聚体测定法   3121 人免疫球蛋白类制品甘氨酸含量测定法   3122 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蛋白质含量测定法   3123 组胺人免疫球蛋白中游离磷酸组胺测定法   3124 IgG含量测定法   3200 化学残留物测定法   3201 乙醇残留量测定法   3202 聚乙二醇残留量测定法   3203 聚山梨酯80残留量测定法   3204 戊二醛残留量测定法   3205 磷酸三丁酯残留量测定法   3206 碳二亚胺(EDAC)残留量测定法   3207 游离甲醛测定法   3208 人血白蛋白铝残留量测定法   3300  微生物检查法   3301 支原体检查法   3302 病毒外源因子检查法   3303 鼠源性病毒检查法   3400  生物测定法   3401 免疫印迹法   3402 免疫斑点法   3403 免疫双扩散法   3404 免疫电泳法   3405 肽图检查法   3406 质粒丢失率检查法   3407 SV40核酸序列检查法   3408 外源性DNA残留量测定法   3409 抗生素残留量检查法(培养法)   3410 激肽释放酶原激活剂测定法   3411 抗补体活性测定法   3412 牛血清白蛋白残留量测定法   3413 大肠杆菌菌体蛋白质残留量测定法   3414 假单胞菌菌体蛋白质残留量测定法   3415 酵母工程菌菌体蛋白质残留量测定法   3416 类A血型物质测定法   3417 鼠IgG残留量测定法   3418 无细胞百日咳疫苗鉴别试验(酶联免疫法)   3419 抗毒素、抗血清制品鉴别试验(酶联免疫法)   3420 A群脑膜炎球菌多糖分子大小测定法   3421 伤寒Vi多糖分子大小测定法   3422 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疫苗多糖含量测定法   3423 人凝血酶活性检查法   3424 活化的凝血因子活性检查法   3425 肝素含量测定法   3426 抗A、抗B血凝素测定法   3427 人红细胞抗体测定法   3428 人血小板抗体测定法   3429 猴体神经毒力试验   3500  生物活性/效价测定法   3501 重组乙型肝炎疫苗(酵母)体外相对效力检查法   3502 甲型肝炎灭活疫苗体外相对效力检查法   3503 人用狂犬病疫苗效价测定法   3504 吸附破伤风疫苗效价测定法   3505 吸附白喉疫苗效价测定法   3506 类毒素絮状单位测定法   3507 白喉抗毒素效价测定法   3508 破伤风抗毒素效价测定法   3509 气性坏疽抗毒素效价测定法   3510 肉毒抗毒素效价测定法   3511 抗蛇毒血清效价测定法   3512 狂犬病免疫球蛋白效价测定法   3513 人免疫球蛋白中白喉抗体效价测定法   3514 人免疫球蛋白Fc段生物学活性测定法   3515 抗人T细胞免疫球蛋白效价测定法(E玫瑰花环形成抑制试验)   3516 抗人T细胞免疫球蛋白效价测定法(淋巴细胞毒试验)   3517 人凝血因子Ⅱ效价测定法   3518 人凝血因子Ⅶ效价测定法   3519 人凝血因子Ⅸ效价测定法   3520 人凝血因子Ⅹ效价测定法   3521 人凝血因子Ⅷ效价测定法   3522 重组人促红素体内生物学活性测定法   3523 干扰素生物学活性测定法   3524 重组人白介素-2生物学活性测定法   3525 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生物学活性测定法   3526 重组人粒细胞巨噬细胞刺激因子生物学活性测定法   3527 重组牛碱性成纤维细胞生长因子生物学活性测定法   3528 重组人表皮生长因子生物学活性测定法   3529 重组链激酶生物学活性测定法   3600  特定生物原材料/动物   3601 无特定病原体鸡胚质量检测要求   3602 实验动物微生物学检测要求   3603 实验动物寄生虫学检测要求   3604 新生牛血清检测要求   3611 细菌生化反应培养基   8000 试剂和标准物质(待定)   8001 试药   8002 试液   8003 试纸   8004 缓冲液   8005 指示剂与指示液   8006 滴定液   8061 标准物质   9000 指导原则   9001 原料药与药物制剂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待定)   9011 药物制剂人体生物利用度和生物等效性试验指导原则(待定)   9012 生物样品定量分析方法指导原则(待定)   9013 缓释、控释和迟释制剂指导原则(未修订)   9014 微粒制剂指导原则(待定)   9015 注射剂制备指导原则(拟新增,待定)   9101 药品质量标准分析方法验证指导原则   9102 药品杂质分析指导原则   9103 药物引湿性试验指导原则(未修订)   9104 近红外分光光度法指导原则(未修订)   9105 多晶型药品的质量控制技术与方法指导原则(新增)   9106 基于基因芯片技术的药物安全性和有效性评价技术指导原则(新增)   9201 药品微生物检验替代方法验证指导原则(未修订)   9202 微生物限度检查法应用指导原则   9203 药品微生物实验室质量管理指导原则(第三增补本)   9204 微生物鉴定指导原则(新增)   9205药品洁净实验室微生物监测和控制指导原则(新增)   9206 无菌检查用隔离系统验证指导原则(新增)   9301 注射剂安全性检查法应用指导原则   9302 有害残留物限量制定指导原则(新增)   9401 中药生物活性测定指导原则   9501 正电子类放射性药品质量控制指导原则(未修订)   9502 锝[99mTc]放射性药品质量控制指导原则(未修订)   9701 药用辅料性能指标研究指导原则(第三增补本、拟新增)   9901 国家药品标准物质制备指导原则(第二增补本)   附表 原子量表(未修订)   附表 国际单位转换表(待定)   4. 《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表 国家药典委员会 2014年3月28日
  • 标准首发 | Grabner参与起草DB51T 3054-2023《四川省成品油快速筛查技术规范》
    标准立项背景成品油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成品油市场供应和秩序直接关系社会生产生活的稳定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成品油的质量对大气污染治理、蓝天保卫战和区域环境质量有着重要影响。国家和各地方有关职能部门通常会对辖区内的成品油流通领域进行成品油质量进行定期抽检执法检查。目前在成品油的监督抽查中,通过常规实验室检测周期过长,最终判定油品质量是否合格,需要经过检测、异议处理和复检等环节,耗时至少几天甚至十几天,待结果出来,即时存在不合格油品可能已被销售完。同时,常规实验室检验设备昂贵、人力和行政资源投入较大等严重问题,导致执法部门抽检频次低等问题,严重制约了成品油质量监管效能。常规的监督方式逐渐不再适应新形势下的监管要求和监管力度。 为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促进成品油流通领域的健康发展,助力生态环保、打赢蓝天保卫战,满足新形势下成品油的监管要求和监管力度,避免不合格成品油流向市场,建立成品油的快速筛查技术规范和引入成品油快速检测技术迫在眉睫。 标准重要意义由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研究院、奥地利格拉布纳仪器公司等参与起草的DB51/T 3054-2023《四川省成品油快速筛查技术规范》于2023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标准的建立、发布和实施填补了对四川省内生产、储运、销售和使用环节等成品油产品进行快速现场筛查的执法方法和执法标准的空白,使得成品油快速筛查工作有据可依。同时,该方法在极大缩短成品油检验周期,大幅降低抽样和运输成本,扩大抽检覆盖范围,增加抽检力度和频次,规范成品油快速筛查行为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建设性作用,为四川省全面开展成品油流通市场监管与治理工作提供有力技术支撑。标准筛查项目该标准不仅规定了车用汽油/柴油的主要筛查项目、阈值和试验方法(如汽油的辛烷值、苯、芳烃、烯烃、氧含量、甲醇等,柴油的多环芳烃、十六烷值等采用中红外光谱法作为成品油快速检测方法;柴油闪点测试方法为SH/T0768微量闭口闪点测定仪)。同时,也列出了车用汽油/柴油的参考性筛查项目和实验方法(如车用汽油中苯胺、甲缩醛等非法添加物GB/T33648中红外光谱方法,蒸气压采用SH/T0794微量方法;车用柴油脂肪酸甲酯GB/T23801及十六烷指数等中红外光谱法) 取样:按照GB/T4756规定抽取300-400ml的代表性样品用于快速筛查。 方法验证:由本省国家级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进行快速筛查方法的定期评估,快速筛查方法定期评估时间为每半年一次。快速筛查方法需与GB17930和GB19147规定的仲裁方法进行比对试验,两种方法结果的差值应满足前述两种仲裁方法中的再现性要求。 结果处理与报告:检测结果符合标准中规定阈值,则快速筛查结果为通过,可出具快速筛查报告单。若有一项及以上检测结果超过阈值,则快速筛查结果为可疑。 附录 成品油快速检测方法 中红外光谱法其中在标准的附录A (成品油快速检测方法 中红外光谱法)中介绍了通过主成分分析、偏最小二乘法(PLS)等现代化学计量学方法(符合GB/T 29858),以及朗博-比尔定律,建立光谱与质量指标之间的线性或非线性关系(校正模型),从而实现利用光谱特征吸收峰对待测样品的多种化学组分质量指标进行快速测定。温度影响:考虑到所有的光谱分析技术在分析过程中,由于光谱信号受温度变化的影响比较大,光谱数据可能出现偏差,从而影响光谱分析结果的准确性、有效性和可靠性。因此,该标准也是充分考虑到温度的影响后,在标准中的样品测定部分,规定样品分析前应在室温23℃±5℃下恒定,为满足快速检测需求,样品池部分可配置制冷、加热恒温装置或快检车内环境温度符合要求。奥地利格拉布纳成品油快检设备1、中红外汽柴油分析仪傅里叶中红外光谱全谱分析热电温度控制:进样器、密度计、样品池三处实时温度控制,保证整个测试过程恒温内置主成分分析、PLS偏最小二乘法等化学计量学方法内置安东帕U型振荡密度计,可实时进行密度测试便携式、全自动、一键式操作设计测试时间仅5min,样品量仅6ml满足GB/T33648 苯胺,甲缩醛等非法添加物检测方法一次可得到汽油的辛烷值、密度、总芳烃、总烯烃、总氧含量、苯含量、甲醇、乙醇、MTBE等80多个指标;柴油的十六烷值、十六烷指数、总芳烃、多环芳烃、脂肪酸甲酯、凝点、冷滤点、密度等20多个指标;以及航空煤油的10多个指标。该仪器被广泛的应用于成品油的快速出入库,油品质量控制和加油站油品现场抽检工作中。 2、微量闭口闪点测定仪 安全的闪点测定仪无明火,无刺激性气体电弧点火,连续闭杯操作过程样品量仅仅1-2ml,测试时间仅仅3-5min,便携式、全自动、一键式操作设计10英寸全彩工业级触摸屏被广泛应用于危化品的闪点测试工作中3、微量蒸气压测定仪内置完整的蒸气压测试标准样品量仅仅1ml测试时间仅仅5min测试前无需样品准备,无需配置真空泵便携式、全自动、一键式操作设计10英寸全彩工业级触摸屏完全可以应用于汽油航煤等蒸气压指标的现场抽检工作 关于奥地利格拉布纳成品油快检车 从2003年起,奥地利格拉布纳就已经开始全球销售快检车(燃油移动检测车)到欧洲、北美州等各国家。并逐步扩大到南美洲、非洲、中东以及东南亚国家以及我们中国。截至目前,奥地利格拉布纳总计已销售200多套快检车至全球各地,配备超过600套奥地利格拉布纳Grabner快检设备。
  • 中石化“问题汽油”事件为何频发
    从香港的士死火、河南问题乙醇汽油,到海南中石化疑似问题汽油,  前几年就已经频繁曝光的劣质汽油事件近期再度成为媒体和公众关注的焦点。不过颇为意外的是,前几年的事件卷入的大多数是民营加油站,而近期频频曝光的则是国内石油巨头中石化。从今年初的香港的士死火事件,到3月份的河南93号问题乙醇汽油事件,再到近日海南中石化疑似问题汽油事件,今年短短4个多月来,消费者针对中石化问题油的投诉已见第三桩。   尽管目前还未有确切证据证明,海南中石化汽油真的出了问题,但接二连三的负面案例却着实应引起中石化有关高层的思考,为什么近期中石化“问题汽油”事件频发?到底是油品质量、过程监管、运输渠道还是库站管理出了问题?   ■事情回放   问题汽油已送惠州国家检测中心检验   据新华社海口5月8日报道,自4月下旬以来,海口市出现多起品牌汽车由于“问题油”导致汽车损坏事件,海南省工商部门和质检部门已介入调查。   使用“问题油”导致损坏的汽车包括一汽丰田、长安铃木、别克、雪佛兰等多个品牌,其中,尤以一汽丰田车较为严重。   据海口丰正华一汽丰田特约店维修服务部技术主管邓先生称,自4月30日以来,丰正华一汽丰田已经接到19辆由于汽油质量问题导致汽车出现故障的情况。“主要由于汽油杂质过多,燃烧不完全,导致积碳过多,从而出现熄火、带速抖动、启动困难等故障。”   卷入投诉的有海南文昌一加油站、海口市永成加油站等民营油站和海口市龙华路中石化加油站。   目前海南省工商局和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介入调查,包括卷入的中石化加油站和民营加油站已进行抽检,并送往国家石油化工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惠州)检验。   ■专家分析   运输储存监管均可能导致质量问题   对于此次海南问题汽油事件,由于卷入的对象包括一些民营加油站和国有的中石化一加油站,公众得以对民营加油站和中石化加油站进行比较,舆论认为,民营加油站反应相对更迅速,而中石化海南分公司相对更霸气。   在问题汽油事件发生后,永成加油站已明确表示,由加油站承担车主车辆维修损失,而中石化海南分公司刚开始则坚称,自查后其油品质量没问题。   5月7日,中石化海南公司就此事声明称,公司所有油库、加油站所经营的成品油均来自中国石化海南炼油化工有限公司,海南炼化产品优质,生产的成品油除供应中石化外,长期供应香港、广东等地区,均未出现过任何质量问题。目前公司未接到相关投诉,“有关报道的问题油导致海口部分车辆损坏的问题与我公司无关。”口气之强硬令车主难以接受。   其实,以前未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的汽油不等于现在或未来就不会出现问题。一位接受采访的专家表示,成品油的质量安全要求很高,除了油品的质量本身,还涉及油品的运输配送、油库油站的储存、管理监管等环节,任何一个环节出问题都可能出问题,只是通过自查就早早剔除自身需负的责任未免显得草率。   已经过去的中石化香港的士死火事件和中石化河南“问题油”事件,都说明中石化在成品油质量安全方面并未十全十美、无可挑剔。   3月16日香港机电工程署公布的“石油气车辆事件”调查结果认为,由于中石化未能提供充分合理解释,项目小组有合理“怀疑”在重点调查时段内,中石化有违规操作的行为。中石化最后也表示,关注并考虑优化加强监察气库的“扽缸”运作的有关安排。   而中石化河南“问题油”事件,刚开始也是推托责任,最后被定性为一起“严重的质量事件”。   以上种种案例证实,油品质量问题不是民营油站的专利,关键是怎样对待之。有关专家表示,像今年的中石化问题汽油事件,实际上就是企业的危机公关事件,如何掌握对公众信息披露的尺度和艺术,不同的处理方式会有不同的效果,未来,中国的国有企业不妨在危机面前学习一些成功的外资企业低下高高的头颅,从国外汽车召回中获取经验,这样国有企业的品牌在消费者中会赢得更多的尊重。   暴利也是劣质汽油走俏市场根源之一   其实,劣质成品油行走市场并不是现在才有,早已是业内公开的秘密。在2005年前后华南“油荒”之际,成品油供应紧缺,国内外油价倒挂,一些无良民营加油站为了生存,不惜在合格成品油中兑入非标油,以次充好,以低标号油充高标号油。   “这些手法是为了牟取更高的利润。”广东业内人士称,去年下半年来,国内成品油供过于求,油品资源泛滥,再度催生一些民营加油站利用非标油品以次充好便宜卖给车主,以更好地跟正规油站竞争,“今年三四月份,国内成品油批发价和零售价差价达1000多元,本来利润就很高,以次充好销售的加油站牟取的是暴利。”该人士披露。   针对今年频繁发生的中石化问题汽油事件,有关专家分析,尽管现在海南中石化油品是否有问题还需更高层面的检测。但从企业监管的角度,中石化或可找到一些漏洞。业内人士都知道,中石化在各地的加油站中,只有一部分是自营油站,中石化系统外的联营油站占了很大比例,这些油站的油源是否完全由中石化提供,对联营加油站自购的油源监管是否严格到位,如果有少数联营加油站受利益驱动采购非标油销售,将会直接关系到成品油的质量安全,一旦这些方面出问题,危害的就是中石化自身的品牌,“如何加强联营加油站的监管将是摆在中石化面前的一道现实课题。”
  • SPM系列丨润滑油固液界面特性表征
    润滑油是各种机械设备上用以减少摩擦,保护机械及加工件的液体或半固体润滑剂。润滑油如发动机机油,润滑原理是其中所含的添加剂成分会在金属表面形成吸附膜,从而减少摩擦作用,并通过防止金属与金属间的直接接触来阻止金属磨损。 但目前常用的测试方法并不能直接观察吸附膜,因此在实际的润滑油开发过程中,需要使用大型装置进行重复测试,例如采用真实车辆测试和发动机测试,以缩小改性剂候选范围和最佳浓度范围。此类开发方式需要大量的时间与物料成本,因此迫切需要一种新的方法。 原子力显微镜是一种通过检测纳米级针尖和样品间作用力获得信息的高分辨工具。但是传统原子力显微镜对力的检测分辨率不够高,因此需要使用调频模式的原子力显微镜。调频模式下探针可以检测到一个或几个分子对探针的扰动,非常适合对润滑油吸附膜这种单分子膜进行观测。 SPM-8100FM调频原子力显微镜仅需500μl润滑油样品,即能够以分子级分辨率观察润滑油-氧化铁界面。 使用SPM-8100FM对润滑油中氧化铁表面上所形成的磷酸酯吸附膜进行分析基油为PAO 4(聚α-烯烃),添加剂为C18AP(正磷酸油酸酯)。 图示为4组对照实验,分别是仅使用PAO(不添加C18AP)和添加了浓度为0.2 ppm、 2 ppm、20 ppm和200 ppm的C18AP的润滑油。 在未添加C18AP的PAO中,观察到层间距离0.66 nm的层状结构。通过这一层次可以看出,PAO分子在氧化铁膜表面上形成了平行于表面的平坦的覆层。随着C18AP浓度不断增加,从0.2 ppm到2 ppm后,层状结构开始消失,最后在20 ppm和200 ppm时完全观察不到。层状结构消失表明PAO分子定向已被C18AP破坏,即C18AP在氧化铁基片上的形成了吸附膜。氧化铁基片在浓度为2ppm时部分覆盖,在20ppm和200ppm时完全覆盖。可以推断,随着C18AP浓度不断增加,氧化铁基片表面逐渐被吸附膜覆盖。 对照使用摆锤式摩擦力测试仪测量获得的钢-润滑油-钢界面的摩擦系数。 在添加C18AP浓度到达20 ppm后,PAO的摩擦系数大大降低。 SPM-8100FM界面图像表明,PAO中C18AP的浓度高于20ppm时,C18AP吸附层完全覆盖了氧化铁基片表面。 尽管对滑动条件和静态条件下实施表面分析的动态环境存在差异,但是这些实验结果表明,使用SPM-8100FM对润滑油-氧化铁界面实施分析进而评估滑动表面摩擦特性是可行的。该技术对于润滑油开发,可有效加快润滑油开发进度,在研发的初期阶段就可以在实验室中进行测试,完成开发初始阶段筛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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