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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薄荷脑标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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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薄荷脑标准品相关的资讯

  • 2012年香料行业标准征求意见
    各有关单位:   按照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下达的轻工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要求,由多家单位完成了“L-乳酸薄荷酯”等44个行业标准征求意见稿。为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现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请各有关单位组织人员进行讨论,并将意见于2012年9月25日前寄到、发邮件或传真至秘书处。同时欢迎各相关单位积极参与标准制修订工作,提供相关数据等。   秘书处联络信息:   地址:上海市南宁路480号   邮编:200232   电话:021-64087272转3010分机   传真:021-54483431   联系人:徐易 曹怡   E-mail: xuyi1960@sina.com caoyisq@163.com   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2012年7月26日 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目录 序号 项目名称 备注 1 3-L-孟氧基-1,2-丙二醇(Ws-10) 2 97%柠檬醛 修订QB/T 1789-2006 3 L-乳酸薄荷酯 4 β-苯乙醇 修订QB/T 1782-2006 5 δ-癸内酯 6 δ-十二内酯 7 艾薇醛 8 苯甲酸苄酯 修订QB/T 1780-2006 9 苯甲酸乙酯 修订QB/T 1779-2006 10 苯乙酸苯乙酯 11 丙二醇碳酸薄荷酯 12 丙酸苄酯 修订QB/T 1772-2006 13 丙酸乙酯 修订QB/T 1771-2006 14 薄荷酮甘油缩酮 15 草蒿脑 16 大茴香醛 17 丁酸丁酯 修订QB/T 1774-200618 丁酸二甲苄基原酯 19 丁酸乙酯 修订QB/T 1773-2006 20 丁酸异戊酯 修订QB/T 1775-2006 21 对叔丁基环己醇 22 二氢茉莉酮酸甲酯 23 复盆子酮 修订QB/T 1632-2006 24 己酸乙酯 修订QB/T 1778-2006 25 甲基紫罗兰酮 26 邻叔丁基环己醇 27 女贞醛 28 萨利麝香 29 天然薄荷脑 修订QB/T 1793-2006 30 香茅醇 31 香茅醛 32 香叶醇 33 小茴香(精)油 34 洋茉莉醛 修订QB/T 1788-2006 35 乙二醇碳酸薄荷酯 36 乙基香兰素 修订QB/T 1791-2006 37 乙酸苄酯 修订QB/T 1769-2006 38 乙酸二甲苄基原酯 39 乙酸苏合香酯 40 乙酸香叶酯 41 乙酸异戊酯 修订QB/T 1770-200642 异甲基紫罗兰酮 43 异戊酸乙酯 修订QB/T 1776-2006 44 异戊酸异戊酯 修订QB/T 1777-2006 附件: 修订的18个标准.rar 制定的26个标准.rar
  • 乐百氏薄荷水被检出菌落总数超标
    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近日发布2009年第二季度食品抽验不合格食品公示,乐百氏薄荷水、中华老字号上海鼎丰白醋榜上有名。当地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局目前正在制定处罚方案,消费者若购买了问题批次产品可向工商部门投诉。   此次乐百氏薄荷水的检验结果是菌落总数超标。菌落总数是食品受微生物污染程度的一个卫生指标,食品中的菌落总数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加速食品的腐败变质。   “我们没有接到这个消息,没有这回事,现在假冒我们产品的现象很严重,我们一直在忙着打官司。”上海鼎丰酿造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沈中华说。但公开信息显示,去年,在浙江省金华市工商局发布的2008年度流通领域醋类抽检不合格名单上,上海鼎丰酿造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上海鼎丰白醋也赫然在列。
  • 2020版药典∣中药增修订指纹、特征图谱、含量测定项目解决方案
    2020版药典实施在即,岛津对药典一部中药增修订项目变化进行了汇总。津津老师发现多个品种标准【含量测定】项目发生了较大变化,另外部分药材、饮片及植物提取物各论下增订了指纹图谱和特征图谱。为了帮助广大用户更好应对即将实施的新版药典,做好相关检测项目调整,岛津对增修订标准做了梳理,并提供分析仪器、色谱柱选型、应用文集一体化解决方案。 中药指纹图谱、特征图谱、含量测定项目变化汇总表 中药增修订项目应对方案 分析仪器色谱柱 应用实例 银杏叶提取物“检查”项下【指纹图谱】测定供试品和对照提取物指纹图谱相似度比较(S1:对照品 S2:供试品) 参照药典【指纹图谱】项下“方法二”条件,岛津建立了银杏叶提取物指纹图谱的UHPLC测定方法。该方法分析时间仅为17.5分钟,相比HPLC法节省近60分钟。供试品和银杏叶提取物中17个主色谱峰分离效果良好。全峰相似度在0.927以上,满足药典中不低于0.90的规定。6针重复性测试显示,17个目标物保留时间和峰面积RSD分别在0.106%-0.636%和0.152%-2.601%之间,仪器精密度良好,可作为银杏叶提取物的质量控制方法。 天麻【特征图谱】测定 供试品溶液色谱图 对照药材参照物溶液色谱图 参照药典【特征图谱】项下条件,采用色谱柱Shim-pack GISS C18(4.6×250 mm,5 μm)。对对照药材参照物溶液、对照品参照物溶液和供试品溶液进行分析,结果显示规定的 6 个特征峰在供试品溶液中均有呈现,且与对照药材参照物溶液特征图谱中的 6 个特征峰相对应,其中峰 1、峰 2 与天麻素对照品和对羟基苯甲醇对照品参照物保留时间相一致,且重现性良好。此方法可为天麻特征图谱分析提供参考。 地黄【含量测定】项下“地黄苷D”测定 供试品溶液色谱图 按照 2020 版《中国药典》中色谱条件,建立了地黄中地黄苷 D 的 HPLC 测定方法。结果表明,采用色谱柱 SHIMSEN Ankylo C18 分析地黄苷 D,地黄苷 D 的理论塔板数为13909(药典要求在5000以上),且与相邻杂质峰能达到基线分离,重复性测试表明保留时间RSD和峰面积RSD分别达到0.17%和0.18%,样品中地黄苷D含量计算值为0.101%,满足《中国药典》要求(不低于0.10%)。此方法可为地黄中地黄苷 D 的检测提供参考。 薄荷中“薄荷脑”含量测定 供试品溶液色谱图 按照 2020 版《中国药典》中色谱条件,建立了薄荷中薄荷脑含量测定方法。结果表明,采用色谱柱 SK-WAX分析薄荷中的薄荷脑,峰形对称,理论塔板数按薄荷脑峰计算远高于 10000,且各目标物峰与相邻杂质峰能达到基线分离,重复性测试表明保留时间RSD和峰面积RSD分别达到0.07%和1.71%,样品检测薄荷脑计算值为2.38%,满足《中国药典》要求(不低于0.20%)。此方法可为薄荷中薄荷脑的含量检测提供参考 注:篇幅所限,仅列举检测实例部分内容,完整应用报告请点击下方“阅读原文”获取。
  • 【瑞士步琦】卷烟中薄荷油微胶囊的制备及应用
    卷烟中薄荷油微胶囊的制备及应用当前,烟草行业提出低焦油、低危害、高香气的发展趋势,在满足低焦油卷烟的同时面临着香气不足的缺点,卷烟生产中需要大量增补烟香,以满足低焦油、低危害、高香气特点。当前研究主要集中在两部分:制丝线加料环节添加增香成分在滤嘴中添加香料微胶囊其中在滤嘴中添加香料微胶囊的方式得到了较好的产品反馈。通常,香料微胶囊放置在滤嘴与烟支接头处,或滤嘴中段制成复合型滤嘴,烟支点燃吸食时微囊内部的香料即可释放香味成分,增香的同时也有效避免因高温燃烧破坏香味成分的风险。本文在原香味卷烟制备[1]的基础上,重点介绍采用微胶囊造粒仪 B-390 进行香料薄荷油成分包埋,对高价位低焦油卷烟进行增香处理。 1实验仪器步琦微胶囊造粒仪 B-390,配喷嘴加热模块步琦加热水浴锅 B-305步琦循环冷水机 F-314外置注射泵磁力搅拌器显微镜 2实验材料30 %(w/v)明胶水溶液中链甘油三酯薄荷油蒸馏水 3实验流程将 30% 明胶水溶液置于 65℃ 水浴中预热备用,防止实验过程中温度降低而影响明胶溶液的流动性。开启微胶囊造粒仪 B-390 的喷嘴加热装置至 70℃,实际喷嘴温度达到设定数值后进行微胶囊包埋,制备薄荷油微胶囊。实验参数如下:喷嘴尺寸同心喷嘴:450 μm(薄荷油)900 μm(明胶)进样流速薄荷油:注射泵速:2.4 mL/min明胶:30 - 35 mL/min振动频率100 – 140 Hz压力180 - 220 mbar振幅9喷嘴加热温度70 ℃水浴锅加热温度65 ℃准备中链甘油三酯接收液用于接收微胶囊(冷油浴),使用循环冷却水机提前预冷至 10℃。注意:中链甘油三酯溶液高度至少要保证 10cm,以便于薄荷油微胶囊有足够的下沉时间进行冷凝,并进行磁力搅拌(形成温和缓慢的旋涡,无气泡)。 4实验结果使用步琦微胶囊造粒仪 B-390 可以一步化进行薄荷油微胶囊的制备。微胶囊造粒仪 B-390 的喷嘴配有加热功能,可以使明胶溶液的温度一直高于其固化温度,保证溶液的流动性便于从喷嘴处喷出并被振动切割为颗粒体。通过显微镜观察制得的薄荷油微胶囊,其外观呈现球型,微胶囊尺寸均匀,直径在 1.7-1.8 mm(Std.Dev. ±5 %)。5参考文献包秀萍、王松峰等。薄荷油微胶囊的制备及其在卷烟中的应用,河南农业科学,2013,42(3):146-149
  • 中药配方颗粒国家标准助力中医药发展
    日前,国家药监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公告,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首批160个中药配方颗粒国家标准也将于不久发布。首批中药配方颗粒国家标准的制定凝聚了药品监管部门、企业、专家等各个方面的辛勤努力和付出,目标是形成“最严谨的标准”。中药配方颗粒国家标准的出台将有助于全面实现对中药配方颗粒安全性、有效性的整体质量控制,是一个具有历史意义的工作,也是中医药产业的传承和创新发展的一个重大里程碑。  此次建立的160个中药配方颗粒国家标准,每个标准设立的项目、指标、限度等均可较好地实现从中药材、中药饮片到中药配方颗粒全过程的质量控制,特别是对其中的基原、质量传递、量值关系、稳定性以及安全性等方面的质量控制具有开创性特点。整体而言,中药配方颗粒国家标准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明确多基原药材品种,使中药基原源头可控更精准。在中药配方颗粒国家标准研究制定过程中,注重对多基原药材品种的深入研究,分析不同基原内在质量的差异。标准原则上区分了不同基原,并建立了专属的质量标准。如甘草,研究发现目前资源主要为乌拉尔甘草,因此甘草配方颗粒暂以乌拉尔甘草为基原建立了其配方颗粒的质量标准。随着研究的深入,将不断研究建立其他基原的甘草配方颗粒标准,这更好地厘清了不同基原的中药差异,便于更精准地使用中药。  二是充分体现水煎煮传统工艺,确保饮片足量投料。标准制定过程充分考虑了经研究确定的饮片量、水煎煮工艺、干燥浓缩方式、浸膏出膏率以及制成量等信息,确保了饮片的足量投料,充分体现了水煎煮传统工艺。  三是能有效甄别中药配方颗粒的真伪优劣,实现中药的整体质量控制。中药配方颗粒国家标准基本均设置了薄层鉴别、特征/指纹图谱、浸出物、含量测定等项目。既可以很好地反映中药配方颗粒的真伪,又可体现其优劣,同时充分反映了中药复杂体系质量控制的特点,更好地保证了中药配方颗粒产品的质量。  在标准研究和审核中,充分考虑了大量样品的研究情况,制定相对合理的有关限度及评判指标等,尽可能地合理考虑了中药材种植具有一定不确定性的特点,又科学防止了随意使用不合格原料投料等问题。  如钩藤配方颗粒,设置了以钩藤(钩藤)对照药材、异钩藤碱对照品作为对照的薄层鉴别,高效液相色谱法【特征图谱】中规定了10个特征峰的控制,可基本保障钩藤配方颗粒的真伪和足量投料。另外,还设置了浸出物项目规定不得少于20.0%,含量测定规定每1g含去氢钩藤碱(C22H26N2O4)、异去氢钩藤碱(C22H26N2O4)、钩藤碱(C22H28N2O4)和异钩藤碱(C22H28N2O4)总量的上下限,这有效保证了钩藤配方颗粒质量的优劣。  四是全面实施新版《中国药典》对外源性有害残留物的要求,使中药配方颗粒更具安全保障。在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的研究起草中,对一些毒性药材、外源性有害残留物以及生产过程可能转化的一些需要控制的成份作了很多研究工作。通过研究,也促进企业加强了对中药饮片炮制工艺的研究、中药材种植基地的建设及源头管控等方面的工作,使中药全产业链质量控制走上正规。  在对中药配方颗粒进行外源性等有害残留物研究的基础上,对农残、重金属及有害元素、真菌毒素等参照2020年版《中国药典》进行了统一的规定要求,大大提高了中药的安全性。还对一些需要控制的成份进行了合理的检查限量控制。如酒萸肉配方颗粒,对炮制产生的5-羟基糠醛进行了合理的上下限控制,既考虑了传统的炮制方法,又防止了过度炮制的问题。  五是合理规定贮藏、流通环节条件,更好保障中药配方颗粒质量。中药配方颗粒的质量与贮藏及流通环节条件息息相关,在标准的起草中,充分考察了有关方面的情况,对影响安全性、有效性的因素,如水分的合理限度、贮藏方式进行了充分考虑。例如,薄荷配方颗粒,由于其具挥发性成份多,储存条件对产品质量影响大,经专家审核,不同意去除“阴凉处”,并要求补充薄荷脑的含量测定项目,保证其质量。  综上,首批推出的中药配方颗粒国家标准整体经过了深入研究、认真审评、充分讨论。标准整体设置合理,具有可操作性。当然,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对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控制的认识也会不断提高,未来还有很多工作要进一步优化。相信,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公众用药安全有效会得到越来越好的保障,中医药现代化、国际化会越走越强。  (作者: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季申)
  • 安徽丰乐香料有限责任公司540.00万元采购冷水机
    html, body { -webkit-user-select: text } * { padding: 0 margin: 0 } .web-box { width: 100% text-align: center } .wenshang { margin: 0 auto width: 80% text-align: center padding: 20px 10px 0 10px } .wenshang h2 { display: block color: #900 text-align: center padding-bottom: 10px border-bottom: 1px dashed #ccc font-size: 16px } .site a { text-decoration: none } .content-box { text-align: left margin: 0 auto width: 80% margin-top: 25px text-indent: 2em font-size: 14px line-height: 25px } .biaoge { margin: 0 auto /* width: 643px */ width: 100% margin-top: 25px } .table_content { border-top: 1px solid #e0e0e0 border-left: 1px solid #e0e0e0 font-family: Arial /* width: 643px */ width: 100% margin-top: 10px margin-left: 15px } .table_content tr td { line-height: 29px } .table_content .bg { background-color: #f6f6f6 } .table_content tr td { border-right: 1px solid #e0e0e0 border-bottom: 1px solid #e0e0e0 } .table-left { text-align: left padding-left: 20px } 详细信息 安徽丰乐香料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000吨天然薄荷脑、薄荷素油等系列天然香料及合成香料建设项目设备招标 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3-02-21 招标文件: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附件5 附件6 附件7 安徽丰乐香料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000吨天然薄荷脑、薄荷素油等系列天然香料及合成香料项目设备3标段招标公告(电子招标投标)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安徽丰乐香料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000吨天然薄荷脑、薄荷素油等系列天然香料及合成香料建设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合发改备(2022)13号、关于安徽丰乐香料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000吨天然薄荷脑、薄荷素油等系列天然香料及合成香料项目备案的通知 1.4 招标人:安徽丰乐香料有限责任公司 1.5 项目业主:安徽丰乐香料有限责任公司 1.6 资金来源: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安徽丰乐香料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000吨天然薄荷脑、薄荷素油等系列天然香料及合成香料项目设备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3BFFWZ00146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4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本招标项目共划分4个标段(2023BFFWZ00146-1、2023BFFWZ00146-2、2023BFFWZ00146-3、2023BFFWZ00146-4) 2.5 招标项目地点: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区长松路与长乐路的东南方向 2.6 招标项目规模:丰乐香料年产 5000 吨天然薄荷脑、薄荷素油等系列天然香料及合成香料项目设备,共计11个标段,本次拟招标4个标段,1标段为不锈钢反应釜、冷凝器设备;2标段为不锈钢储罐设备,3标段为制冷系统设备;4标段为空压、制氮设备 2.7 合同估算价:1标段:540万元;2标段:760万元;3标段:500万元;4标段:90万元 2.8 招标范围:丰乐香料年产 5000 吨天然薄荷脑、薄荷素油等系列天然香料及合成香料项目设备,详见技术参数表格 2.9 交货地点: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区长松路与长乐路的东南方向 2.10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约120日历天),初步拟定交货时间2023年5月31日,具体交货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11 项目类别:货物 2.12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标段资质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须为所投设备生产厂商;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容器)(D1、 D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制造)(D1、 D2级)。 2标段资质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须为所投设备生产厂商;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容器)(D1、 D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制造)(D1、 D2级)。 3标段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所投设备生产厂商。 4标段资质要求:投标人为所投设备生产厂商(或代理商)均可。 3.2 业绩要求: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1标段投标人须具有不锈钢反应釜及冷凝器设备供货业绩,且单个合同中不锈钢反应釜及冷凝器设备供货金额不少于300万元。 2标段投标人须具有不锈钢储罐设备供货业绩,且单个合同中不锈钢储罐设备供货金额不少于500万元。 3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制冷系统设备供货业绩,且单个合同中制冷系统设备供货金额不少于300万元。 4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空压及制氮设备供货业绩,且单个合同中空压及制氮设备供货金额不少于60万元。 3.3 财务要求:/ 3.4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本招标项目不适用)。 3.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4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4个标段。 3.8 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3年01月20日00:00至2023年02月15日11:00。 4.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无需支付。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6223270、66223831。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2月15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3年02月15日11时00分 6.2 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6号开标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 招标人:安徽丰乐香料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天湖路1号 邮 编:230000 联系人:王祥能 电 话:0551-65310281 8.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邮 编:230000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270、66223831 8.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 998 0000 8.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8.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滨湖区南京路2588号 电话:0551-66223530、0551-66223546 9. 其他事项说明 9.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9.2 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以最新公告为准)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10. 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标段简称:3标段 中心徽商 户名: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023701021001095993240988 开户银行: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中国银行 户名: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75253699536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合肥北城支行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安徽丰乐香料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000吨天然薄荷脑、薄荷素油等系列天然香料及合成香料建设项目设备招标 原项目编号:2023BFFWZ00146 原公告日期:2023年01月20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丰乐香料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000吨天然薄荷脑、薄荷素油等系列天然香料及合成香料建设项目设备-3标段招标补疑 (2023BFFWZ00146-3) 第一部分:招标文件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最多可中标段数量 1 ”; 现更正为“ 最多可中标段数量 4 ”。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安徽丰乐香料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天湖路1号 联系人:王工 电 话:0551-65310281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 2588 号 (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邮 编:230601 联系人:郑工 电 话:0551-66223270 2023年2月20日 附件: 安徽丰乐香料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000吨天然薄荷脑、薄荷素油等系列天然香料及合成香料建设项目设备招标1标段补疑3.pdf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安徽丰乐香料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000吨天然薄荷脑、薄荷素油等系列天然香料及合成香料建设项目设备招标 原项目编号:2023BFFWZ00146 原公告日期:2023年01月20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丰乐香料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000吨天然薄荷脑、薄荷素油等系列天然香料及合成香料建设项目设备招标-3标段项目补疑2 (2023BFFWZ00146-3)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一、机组一 1.热回收功能,具体要什么型式的热回收 答:高效管壳式换热器。 2.需要配套的导热油泵是用在哪里的,热回收上的吗需要配套的冷媒储罐是热回收上用的吗 答:热回收配套2台19m3/h常温导热油泵(1用1备),常温冷媒储罐3m3用于加热后的冷媒储存,2台20m3/h常温导热油泵(1用1备)用于岗位上设备输送加热后的冷媒。 3.泵的数量都是2个是都要一备一用吗 答:是。 二、机组二 1.冷冻水箱,机组配套6T左右的就能满需求,方案中要24T,是为什么要这么大的水箱,水箱选的过大,会影响机组制冷,达不到需要的制冷温度。 答:按照24m3冷冻水箱进行设计报价。 2.循环泵和送冷泵分别是用在哪里的答:循环泵用于机组蒸发器、水箱间的内循环,送冷泵用于从水箱输送冷媒到各车间用冷点。 三、机组三 1.冷冻水箱,机组配套3T左右的就能满足需求,选12T,是为什么要这么大的水箱,水箱选的过大,会影响机组制冷,达不到需要的制冷温度。 答:按照12m3冷冻水箱进行设计报价。 2.循环泵和送冷泵分别是用在哪里的 答:循环泵用于机组蒸发器、水箱间的内循环,送冷泵用于从水箱输送冷媒到各车间用冷点。 3.要求外形尺寸是2000*3000*2000mm,我们机组预估尺寸在4200*2200*2700mm左右。 答:外形尺寸是2000*3000*2000mm为冷冻水箱尺寸。 4.我方机组设计不是采用的分段制冷,直接做复叠机组,所有温度段的载冷剂都是从低温级蒸发器出。 答:如果复叠机组满足在-25℃制冷时稳定性和经济性需求,可以采用此方案。 四、机组四 1.冷冻水箱,机组配套10T左右的就能满足需求,方案选24T,是为什么要这么大的水箱,水箱选的过大,会影响机组制冷,达不到需要的制冷温度。 答:按照24m3冷冻水箱进行设计报价。 2.循环泵和送冷泵分别是用在哪里的 答:循环泵用于机组蒸发器、水箱间的内循环,送冷泵用于从水箱输送冷媒到各车间用冷点。 五、机组五 1.机组的温控范围写的-0℃~10℃,制冷量写的1450-1500KW(-20℃),是按照-20℃出水温度选型吗 答:按照7℃出水温度选型。 2.机组制冷量较大,是否需要两台双机头冷水机同时使用,才能满足要求。 答:是的。 3.循环泵和送冷泵分别是用在哪里的 答:循环泵用于机组蒸发器、水箱间的内循环;送冷泵用于从水箱输送冷媒到各车间用冷点。 4.两台双机头冷水机的总尺寸会超招标方案要求的5000*3000*2000mm,序号6开始的制冷冷却塔、循环水泵是要单独配吗,是的话,泵的管径需要多大的提供一下。 答:外形尺寸是5000*3000*2000mm为冷冻水箱尺寸。制冷冷却塔为5台机组共用的循环水冷却塔,P13C02ABC为2(C1305)、3(C1306)、4(C1308)共用循环水泵,2用1备;P13C03AB为1(C1302)循环水泵,1用1备;P13C05AB为5(C1307)循环水泵,1用1备;循环水塔和循环水泵以投标方最终选型参数为准。 第二部分:招标文件补充内容 制冷系统设备(10台/套):低温冷冻机组(C0302)附属的8台泵的电机要求防爆,防爆等级:dⅡBT4;低温冷冻机(C0302)要求是整机防爆,防爆等级:dⅡBT4。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安徽丰乐香料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天湖路1号 联系人:王工 电 话:0551-65310281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 2588 号 (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邮 编:230601 联系人:郑工 电 话:0551-66223270 2023年2月6日 附件: 安徽丰乐香料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000吨天然薄荷脑、薄荷素油等系列天然香料及合成香料建设项目设备招标3标段补疑2.pdf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安徽丰乐香料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000吨天然薄荷脑、薄荷素油等系列天然香料及合成香料建设项目设备招标 原项目编号:2023BFFWZ00146 原公告日期:2023年01月20日 00:00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丰乐香料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000吨天然薄荷脑、薄荷素油等系列天然香料及合成香料建设项目设备招标-3标段项目补疑 (2023BFFWZ00146-3) 延期部分内容 1.原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15日11:00”,现延期到“2023年2月20日11:00”; 2.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7号开标室。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安徽丰乐香料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天湖路1号 联系人:王工 电 话:0551-65310281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 2588 号 (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邮 编:230601 联系人:郑工 电 话:0551-66223270 2023年2月3日 附件: 安徽丰乐香料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000吨天然薄荷脑、薄荷素油等系列天然香料及合成香料建设项目设备招标3标段补疑1.pdf 安徽丰乐香料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000吨天然薄荷脑、薄荷素油等系列天然香料及合成香料建设项目设备招标-3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丰乐香料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000吨天然薄荷脑、薄荷素油等系列天然香料及合成香料建设项目设备招标 项目编号:2023BFFWZ00146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01月20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3年02月20日 标段(包)名称:安徽丰乐香料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000吨天然薄荷脑、薄荷素油等系列天然香料及合成香料建设项目设备招标-3标段 标段(包)编号:2023BFFWZ00146-3 安徽丰乐香料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000吨天然薄荷脑、薄荷素油等系列天然香料及合成香料建设项目设备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广州恒星制冷设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北片果园四路一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 肆佰贰拾叁万零壹佰壹拾壹元整(¥4230111.0 元) 质量:合格 工期:120天 备注说明:中标候选人信息表及评标情况一览表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无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工程货物一批 招标(采购)人名称:安徽丰乐香料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天湖路1号 联系人: 王祥能 联系方式:0551-6531028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项目负责人:郑永瑞 联系电话:0551-66223270 公示期:2023年02月21日至2023年02月24日17时30分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78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0551-66223530;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0551-66223546【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2月21日 附件: 中标候选人信息表及评标情况一览表.docx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投诉操作手册-投标人.pdf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附件5
  • 香料香精标准超期服役导致监管出现盲区
    近日,媒体对湖北省武汉市餐饮业滥用食品添加剂“一滴香”的真实情况进行披露后,引起广大消费者的强烈反响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关注。   食品添加剂五花八门   9月4日,记者来到武汉有名的汉正街批发市场,一家调料用品店内,各种瓶瓶罐罐琳琅满目,老板打开一瓶粉末,香气扑鼻而来。“这是味极鲜味素,一般的味精、鸡精没得比。”说完他又拿出一袋“肉馅宝”上写着:包子、饺子、馄饨馅料专用。他告诉记者,不少做早点生意的人来买,把这种粉末跟肉馅一起搅拌,能增加浓郁的香味。   记者发现,几乎每家调料店里都出售“肉宝王”,500克一罐,售价50到100元不等。记者询问店主效果最好的是哪一种,该店主回库房拿出一瓶“美国肉宝王”:“这一种的渗透力最强,能掩盖肉的不良气味,去腥、去苦、去异味,用了之后肉会特别嫩滑。”   厨房是关起门来做事   这些品种繁多的食品添加剂,大都在包装说明中标明了用量。某品牌的“土鸡肉香粉精”建议用量为0.2%~0.3%,某烧烤专用调料标注的参考用量为0.2%~0.4%,某“猪骨浓汤”上标明按成品量的4%~5%酌量添加。而不论这些添加剂的建议用量是否精确,实际操作中并没有太多顾忌。青山工业二路一餐馆厨师却向记者透露,就算产品没问题,不少厨师也都是超量使用的。“为了让菜和汤特别鲜美,通常都是加量地放,不然炒熟了味道还是不够浓。”该厨师说。在餐饮企业工作了近10年的杨先生告诉记者,如果是做大鱼大肉的菜,添加剂的量绝对少不了 而当天的肉质量若是不好,还要加量。   对此,湖北省烹饪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介绍,国家出台的《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对可以使用的食用香料、香精做了明确规定,但食品添加剂的生产、销售、使用究竟该如何规范,还是一个有待解决的课题。   使用一滴香应该明示   对于包括一滴香在内形形色色的食品添加剂,湖北省消委会秘书长贾明乡称,餐饮商家使用“一滴香”等应该明示,目前餐饮企业在给顾客的菜单上只会标明是何种汤,而没有写明添加“一滴香”等合成香料。贾明乡认为,餐饮企业用合成香料调制成高汤味道的锅底,冒充高汤,这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事实上,新近曝光的“一滴香”只是餐饮企业使用的数百种添加剂中的一种,还有大量食品添加剂在暗中使用,只是消费者不知道而已。对于记者实地暗访获得的信息,比如肉馅宝、辣椒素以及豆浆香精等,武汉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只要是取得国家生产许可证的食品添加剂,都可以依据相关标准进行使用。问题的关键不仅仅是“一滴香”等是否有质量问题,还在于企业在使用时应该向消费者明示。”   今年以来国家相继出台《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等新法规,明文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需要向消费者明示,例如目前在饮料、红酒等产品标签上已经标注出所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具体化学名称,但是目前各地频频使用添加剂的餐饮行业,并未对外明示。   香料标准缺失严重   记者从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了解到,据初步统计,目前国家食品工业分类有共计1097种可以使用的食品香料,但香料类产品有标准的仅42个,香精类标准有两个。1000多种香料,仅有几十个产品标准,不到总量的4%,这严重影响了香精香料行业的发展,产品质量自然存在安全隐患。   据介绍,合成香料是一个纯粹的化学过程,产生有毒有害副产物在所难免,如果没有产品标准,很难控制产品品质以及安全。天然香料在提取过程中也大量使用化工产品作为溶剂,包括一些致癌物质,如苯、甲苯和二甲苯等,如果没有产品标准的科学规范,这些提取剂残留就没有界定,可多可少,受危害的最终还是消费者。   此外,相关标准都“太老了”,现有的标准除了乙基麦芽酚(GB12487-2004)是近期的外,其他都已经十几年了。如天然薄荷脑(GB3862-1983)以及香兰素(GB3861-1983)等的标准已经20多年,按照标准一般3年就要更新的国际惯例,香精香料的标准远远超期服役。   因此,“一滴香”等食品添加剂生产环节的标准过时,使用环节的标准落空,才导致餐饮行业种种乱象层出不穷。如何从根本上对上述问题加以治理,相关部门应尽快制定治本之策。
  • 安徽丰乐香料有限责任公司115.00万元采购气相色谱仪
    html, body { -webkit-user-select: text } * { padding: 0 margin: 0 } .web-box { width: 100% text-align: center } .wenshang { margin: 0 auto width: 80% text-align: center padding: 20px 10px 0 10px } .wenshang h2 { display: block color: #900 text-align: center padding-bottom: 10px border-bottom: 1px dashed #ccc font-size: 16px } .site a { text-decoration: none } .content-box { text-align: left margin: 0 auto width: 80% margin-top: 25px text-indent: 2em font-size: 14px line-height: 25px } .biaoge { margin: 0 auto /* width: 643px */ width: 100% margin-top: 25px } .table_content { border-top: 1px solid #e0e0e0 border-left: 1px solid #e0e0e0 font-family: Arial /* width: 643px */ width: 100% margin-top: 10px margin-left: 15px } .table_content tr td { line-height: 29px } .table_content .bg { background-color: #f6f6f6 } .table_content tr td { border-right: 1px solid #e0e0e0 border-bottom: 1px solid #e0e0e0 } .table-left { text-align: left padding-left: 20px } 详细信息 【公告未开始】安徽丰乐香料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000吨天然薄荷脑、薄荷素油等系列天然香料及合成香料建设项目综合楼实验室设备招标项目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4-06-01 安徽丰乐香料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000吨天然薄荷脑、薄荷素油等系列天然香料及合成香料建设项目综合楼实验室设备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 安徽丰乐香料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现对安徽丰乐香料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000吨天然薄荷脑、薄荷素油等系列天然香料及合成香料建设项目综合楼实验室设备招标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人参加。 1.项目概况与范围 1.1招标项目名称:安徽丰乐香料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000吨天然薄荷脑、薄荷素油等系列天然香料及合成香料建设项目综合楼实验室设备招标项目 1.2招标项目编号:2024BTFAZ00954 1.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1.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BTFAZ00954 1.5招标项目地点:合肥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1.6招标项目规模:安徽丰乐香料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000吨天然薄荷脑、薄荷素油等系列天然香料及合成香料建设项目综合楼实验室设备招标 1.7 合同估算价:115万元 1.8 招标范围:新厂综合楼四层、五层实验室、化验室、检测室的气象色谱仪、密度仪、折光仪等设备,以及配套的实验台、通风橱、实验器材等。 1.9 交货(安装)地点: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循环经济示范园长松路8号安徽丰乐香料有限责任公司 1.10 交货(安装)周期:除部分设备要求在试生产前(2024年6月30日)提供外,其余设备需在2024年8月30日前提供。约70日历天。 1.11 项目类别:货物 1.12 其他:/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 业绩要求:自 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合同总金额不少于80万元的实验室设备(供货业绩中必须包含:气相色谱仪或折光仪或密度仪)供货业绩。 2.3 财务要求:/ 2.4 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 其他要求:/。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时间:2024年06月1日00:00至2024年06月21日 10:30。 3.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系统”)查阅招标文件。 (3)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在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4)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网上支付。 (5)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6223272、66223831。 3.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40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21日 10: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开标时间及地点 5.1 开标时间:2024-06-21 10:30 5.2 开标地点: 合肥市滨湖新区徽州大道4872号金融港中心A9幢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二楼开标舱二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7.1招标人 招标人:安徽丰乐香料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天湖路1号 联系人:王工 电 话:0551-65310281 7.2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李工 电 话:0551-66223272,66223831 7.3电子交易系统 名 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 电 话:400 998 0000 7.4监督管理部门 监督管理部门: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6500号 电 话:0551-62239553 8.其他事项说明 8.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8.2投标人如需开具标书工本费发票,在项目开标次日后自行登录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平台打印。 9.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标段简称:1标段 光大银行合肥阜南路支行 户名: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76700188014902250 开户银行:光大银行合肥阜南路支行 徽商银行合肥蜀山支行 户名: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023701021000135582274304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合肥蜀山支行 建行合肥庐阳支行营业部 户名: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6232811630000437505 开户银行:建行合肥庐阳支行营业部 × 扫码打开掌上仪信通App 查看联系方式 $('.clickModel').click(function() { $('.modelDiv').show() }) $('.closeModel').click(function () { $('.modelDiv').hide() })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气相色谱仪 开标时间:2024-06-21 10:30 预算金额:115.00万元 采购单位:安徽丰乐香料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联系人:点击查看 采购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点击查看 代理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详细信息 【公告未开始】安徽丰乐香料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000吨天然薄荷脑、薄荷素油等系列天然香料及合成香料建设项目综合楼实验室设备招标项目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4-06-01 安徽丰乐香料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000吨天然薄荷脑、薄荷素油等系列天然香料及合成香料建设项目综合楼实验室设备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 安徽丰乐香料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现对安徽丰乐香料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000吨天然薄荷脑、薄荷素油等系列天然香料及合成香料建设项目综合楼实验室设备招标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人参加。 1.项目概况与范围 1.1招标项目名称:安徽丰乐香料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000吨天然薄荷脑、薄荷素油等系列天然香料及合成香料建设项目综合楼实验室设备招标项目 1.2招标项目编号:2024BTFAZ00954 1.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1.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BTFAZ00954 1.5招标项目地点:合肥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1.6招标项目规模:安徽丰乐香料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000吨天然薄荷脑、薄荷素油等系列天然香料及合成香料建设项目综合楼实验室设备招标 1.7 合同估算价:115万元 1.8 招标范围:新厂综合楼四层、五层实验室、化验室、检测室的气象色谱仪、密度仪、折光仪等设备,以及配套的实验台、通风橱、实验器材等。 1.9 交货(安装)地点: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循环经济示范园长松路8号安徽丰乐香料有限责任公司 1.10 交货(安装)周期:除部分设备要求在试生产前(2024年6月30日)提供外,其余设备需在2024年8月30日前提供。约70日历天。 1.11 项目类别:货物 1.12 其他:/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 业绩要求:自 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合同总金额不少于80万元的实验室设备(供货业绩中必须包含:气相色谱仪或折光仪或密度仪)供货业绩。 2.3 财务要求:/ 2.4 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 其他要求:/。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时间:2024年06月1日00:00至2024年06月21日 10:30。 3.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系统”)查阅招标文件。 (3)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在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4)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网上支付。 (5)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6223272、66223831。 3.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40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21日 10: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开标时间及地点 5.1 开标时间:2024-06-21 10:30 5.2 开标地点: 合肥市滨湖新区徽州大道4872号金融港中心A9幢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二楼开标舱二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7.1招标人 招标人:安徽丰乐香料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天湖路1号 联系人:王工 电 话:0551-65310281 7.2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李工 电 话:0551-66223272,66223831 7.3电子交易系统 名 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 电 话:400 998 0000 7.4监督管理部门 监督管理部门: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6500号 电 话:0551-62239553 8.其他事项说明 8.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8.2投标人如需开具标书工本费发票,在项目开标次日后自行登录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平台打印。 9.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标段简称:1标段 光大银行合肥阜南路支行 户名: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76700188014902250 开户银行:光大银行合肥阜南路支行 徽商银行合肥蜀山支行 户名: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023701021000135582274304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合肥蜀山支行 建行合肥庐阳支行营业部 户名: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6232811630000437505 开户银行:建行合肥庐阳支行营业部
  • 中药材遭药企大面积退货 药商迎来大洗牌
    最近,不断有药材供货商收到药厂和医院退货单,多数供货商为屡屡退货而烦恼!退货的原因以硫磺、重金属、农残超标为主,也有的药材某种有效含量达不到《中国药典》标准而退货。   原因无他,在目前国家药监部门的监管越来越严格的情况下,药品质量对药企的影响越来越大,药商作为中药企业的上游也必然会直接感受到此影响。以前对药材质量还会有睁一眼闭一只眼情况将不会再有,中药材正迎来真正的质量年、监管年。   国家监管趋紧、药企对上游检查趋严,将会使药材商迎来一轮洗牌。业内专家表示。   药监部门频频出手,飞检太狠了   从去年以来,国家飞行检查频频出手,据粗略统计有50家药企被收回了GMP证书,其中,中药饮片占据了不少,50家被收证企业中,涉及中药生产的有40家,占收证总数的80% 40家中其中有20家为中药饮片企业,另外20家涉及中成药、中药前处理和提取生产。   今年前5个月,又有44家药企被收回GMP,还不到半年的时间就有赶超去年全年之势,这其中中药饮片公司仍是占据了大头。   我们预计今年国家飞检还会更加严格。在最近一次中央政治局会议上,习大大提出了四个&ldquo 最严&rdquo :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   有了习大大的指示,未来,药监部门飞检只会更加严格。从目前引发行业震动的银杏叶案也可以管窥国家局的雷霆手段,公开通报,追踪每一公斤的流向,银杏叶提取物卖给了哪家公司,怎么用,制成药品、保健品都需要召回,药监部门对召回情况进行公示了,包括产品卖出去多少,召回了多少,限期整改等等。浏览了各省药监局的网站,我们发现,虽然有的公司未进入国家局的召回名单,但是在此情况,也纷纷采取主动召回工作。   药品质量出问题影响企业中标   对药企来说,医院是其主要销售市场,而要进入医院,最主要的要通过招标,而从目前招标政策来看,药品质量在招标中已经具有了一票否决权。   以四川省药品招标采购为例,一旦发现了药品质量不合格,哪怕一批次不合格,四川都会取消其药品中标资格,并且该品种三年内不得参加四川省药品招标,同时药企还被列入黑名单。   上海市在其带量采购也明确,参加带量采购的药品必须要经得起质量挑战,为保证中标药品在中标前后质量稳定一致,投标企业投标的药品如果中标必须接受招标人采用近红外光谱建模跟踪检测方式对供应的中标药品每批次进行监测。   近红外光谱跟踪检测主要包含检测原辅料组分变化及投标前后药品主要成分、辅料、相关物质的来源、含量等应该保持一致。中标企业应配合招标人做好近红外光谱建模,并承担需要中标企业承担的相关费用。中标企业不予以配合近红外光谱建模的取消中标资格,并按规定进行处罚。   在国家监管趋严、药企现实利益前,中药材质量将会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药商也应将质量监控提上日程,以往薰蒸、造假、增重等做法将会行不通了,质量好的药材会受到追捧,药商也要开始转变观念了。   影响药材质量四要素   1,超量使用化肥、农药   要想弄清楚影响中药材质量的根本原因,必须从种植源头找答案。如今,药农为追求高收益,在栽种药材时超量施足了肥料,比如:栽种一亩白术,以前一亩地施复合肥一袋(50千克),现在栽种一亩白术施复合肥两袋(100千克),磷肥一袋(50千克),同时还施微量元素铁、锰、铜、锌、硼,氯和钼。   有的还喷施叶面肥,更有的为促使根茎膨大使用状根灵等等。从栽种前给土壤撒&ldquo 多菌灵&rdquo ,再到用&ldquo 甲基托布津&rdquo 或&ldquo 苯骈咪唑&rdquo 浸种,以及管理期间灌根、叶面喷施&ldquo 乐果&rdquo 、&ldquo 敌百虫&rdquo 、&ldquo 敌克松&rdquo ,&ldquo 敌敌畏&rdquo 等农药。化肥农药超量使用,这些药材重金属、农残怎能不超标?   2,采收后初加工大量使用硫磺   在药材采收后,药农多用硫磺熏一下,把里面的水份熏出来,缩短干货晾晒时间。比如:白芷、菊花、白芍、丹皮等,都是采用这种办法。由于硫磺的大剂量使用,所熏药材硫磺多超标严重。   在药材储存期间,易出现虫蛀、霉变、变色、走油、变味等败坏变质现象,为了避免这些问题,药商多用硫磺熏几次。如:桔梗、毛知母、紫菀、党参、当归等,几乎所有的药材在仓储期间都要熏磺。除了晒干、储藏期间用硫磺,在加工饮片时也要用硫磺熏一熏。由此可见,多数药材硫磺超标的事实多么普遍和严重。   3,异地种植道地药材不道地   除了种植、管理储存,加工过程中,传统的以及不科学的方法,使得中药材重金属、农残、硫磺超标外,还有哪些因素影响了药材质量。我国地域辽阔,自然条件优越,分布着极为丰富的传统药物资源。据1986年全国中药材资源普查,已查明可以确定的中药材已达5000余种,不仅是世界上天然药物资源种类最多、栽培历史最悠久的国家,而且许许多多的道地药材,如:吉林人参,内蒙黄芪,甘肃、青海大黄,四川川芎、泽泻、黄连,云南三七,山东金银花及河南四大怀药,安徽四大皖药,浙江产的浙八味等。   这些药材有着很强的区域性,所产药材称为&ldquo 道地药材&rdquo 。其有效成份,含量均超过其非主产区。但是,近几年在追求药材高收益的利益驱使下,出现了&ldquo 南药北种,北药南种&rdquo 现象。比如:板蓝根栽种在东北,甘肃一带质量比较好,可是在湖南、江西,甚至福建都有人在推广种植。   白芍,原产安徽亳州,近几年发展到了湖北、河南、贵州、甘肃等地。这样的事例很多,如:丹皮、白术、桔梗、白芷、丹参、防风、紫菀、旱半夏、菊花等。在长城内外,大江南北几乎都有种植。这种遍地开花种药现象,不但打乱了生产,而且降低了药材有效含量,进一步影响了药材质量。   近年来,随着中药行业的飞猛发展,市场对药材需求也迅速增加,尤其是各种道地药材,由于其质量优良,更是出现了供不应求的状况,这也就造成了不同产地的药材纷纷在市场上出现,使药材质量参差不齐,直接影响了药材产品的质量 同时,一些劣质药材也冒充道地药材,严重冲击了道地药材的市场,损害了种植方的利益。   因此,有必要对道地中药材的种植质量进行控制和研究,严格固定药材来源,控制药材种植,建立优质道地药材,更加完善的质量标准体系,从而有利于提高道地药材的市场竞争力,加强对道地药材的保护力度,推动道地药材的健康发展。   4,采收不适时药材有效成份降低   中药材采收有很强的季节性,俗话说:&ldquo 春采茵陈夏成蒿,秋天采了当柴烧&rdquo 。说明中药材的采收季节性是很严格的。因此,做到适时和合理采收中药材,是关系到中药品质优劣、有效成份含量的高低以及保护和扩大药材资源的关键问题。   合理采收中药材,不但与采收时期有关,而且与药用植物的种类、供药用的部位以及有效成份含量的变化等亦有密切关系。如薄荷在生长初期不含薄荷脑,而在开花末期,薄荷脑的含量才急剧增加 又如杜仲要在定植15-20年后剥皮,质量才符合药典规定的要求。   但是,近几年在高价的诱惑下,一些药材多提前产新,如:连翘、辽五味、酸枣仁、栀子等都有这种现象。一些根茎类药材有时因价格高低或推迟或提前采收,如:白芍正常生长周期需4-5年采挖,可是由于前几年行情好,生长3年的都挖了出来。还有桔梗,正常生长周期2年,2011年前价格持续低落,有的药农便延长到4-5年才采挖,甚至有的推迟到6年。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提前或推迟采收中药材,无意中降低了某些有效成份,影响了药材质量。
  • 特朗普出手整治 调味电子烟或被禁?
    p   当第六起疑似与吸食电子烟有关的死亡案例出现时,特朗普政府也坐不住了,一场大规模的禁令已经开始浮现。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strong 特朗普政府出手整治电子烟 /strong /span /p p   特朗普政府近日宣布,其正在着手解决美国青年流行电子烟的问题。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打算在未来几周内敲定一项合规政策,优先执行包括薄荷和薄荷脑在内的非烟草味电子烟的上市前授权要求,清除市场上未经授权的非烟草味电子烟产品。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600px height: 403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9/uepic/4a20e00f-f46b-449a-877b-14d1d2f696f5.jpg" title=" 1.jpg" alt=" 1.jpg" width=" 600" height=" 403" border=" 0" vspace=" 0" / /p p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电子烟是新兴的公共卫生危机 /span /strong /p p   美国卫生与公众服务部部长Alex Azar表示:“特朗普政府明确表示打算清理调味电子烟市场,以扭转青少年使用电子烟的流行趋势,这种流行正对儿童、家庭、学校和社区造成影响。”“我们不会坐视这些产品成为新一代年轻人吸易燃性香烟或尼古丁上瘾的入口。” /p p   据美国全国青少年烟草调查的初步数据显示,青少年电子烟使用率持续上升。仅在2019年,超过四分之一的高中生目前(过去30天)使用了电子烟,且绝大部分青少年电子烟用户表示使用了流行的水果或薄荷口味电子烟产品。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594px height: 400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9/uepic/03b0fabe-0eba-4bd2-b2be-f7671ab62561.jpg" title=" 2.jpg" alt=" 2.jpg" width=" 594" height=" 400" border=" 0" vspace=" 0" / /p p   医学博士代理FDA局长Ned说:“没有人希望看到孩子们对尼古丁上瘾,我们将继续充分利用我们的监管权力,深思熟虑地彻底解决这一日益严重的公共卫生危机。” /p p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市售电子烟不合法 /span /strong /p p   抽过电子烟的朋友一定都对电子烟的不同口味流连忘返,草莓味、蓝莓味、蜜桃味、薄荷味& #8230 & #8230 甜甜的口味让人更加上瘾,更仿佛成为一种时髦、一种个性、一种潮流,许多年青人们为了获取关注,原本不抽烟的他们也慢慢入了电子烟的坑。 /p p   这种香甜的味道是怎么来的?这是由于烟油中添加了一种物质——双乙酰(diacetyl)。这种物质会导致一个严重的肺部疾病——闭塞性支气管炎。这是一种罕见、致命且不可逆的阻塞性肺病,会使肺逐渐走向衰竭。 /p p   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和美国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cdc)正在调查与使用电子烟产品有关的严重呼吸道疾病事件。关于这些电子烟的产品信息,包括获取方式以及所含物质,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p p   除了电子烟所含物质的不确定性,目前市售电子烟产品均不合法!需要政府采取行动进行约束。根据2016年8月8日生效的一项规定,所有电子尼古丁输送产品需要在两年内向FDA提交上市前烟草产品申请。FDA预计将在未来几周公布调味电子烟产品相关政策。 /p
  • 警惕:冰激凌之夏 慎防添加剂过量
    冰激凌加工店内,工作人员在操作台前用机器制作冰激凌可食用托盘。 制作不同风味的冰激凌需要不同的配料。 制作完成的冰激凌。   作为一种冷冻乳制品,冰激凌是夏季常见的消暑食品之一。   形式最简单的冰激凌,是利用常见的食品(牛奶、乳酪、奶油等)与一些甜品和其他调味料混合制成。将它们混合在一起之后需要将温度降到非常低,以确保形成比较松软的形态而不是一个大冰块。   在一些现场加工制作不同口味冰激凌的品牌店铺,也会有一块温度保持在零下9度左右的大理石,避免冰激凌原液过快融化,影响口感。   广东省韶关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系教授彭珊珊介绍,冰激凌中含有大量的食品添加剂,主要有乳化剂、增稠剂、甜味剂、酸度调节剂、着色剂等几类,用于满足其色泽、口味、形态等需求。   记者随机从市场上购买了一些冰激凌,发现它们的配料表中确实都包含了多种食品添加剂,少则六七种,多则十几种。   食品安全专家   过量食品添加剂有潜在危害   &ldquo 夏天常吃的冰激凌中普遍含有多种人工合成色素,其中的胭脂红、柠檬黄、日落黄、亮蓝及铝色淀添加剂已在国外禁用,但在国内仍被广泛使用。&rdquo 彭珊珊说,如果长期大量食用含有这些添加剂的食品,对于身体各项机能尚未发育健全的儿童会存在一些潜在危害。   食品安全专家董金狮表示,食用过量的添加了食品添加剂的食品,会给身体健康带来诸多隐患。如甜蜜素是一种常用于增加口感的甜味剂,如果经常食用甜蜜素含量超标的冰激凌,就会因摄入过量对人体肝脏和神经系统造成危害,特别对体质弱的老人、孕妇、小孩,因其代谢排毒的能力相对较弱,危害更明显。   冰激凌生产商   &ldquo 不超标就是安全的&rdquo   有冰激凌生产商则指出,冰激凌中添加剂的使用量其实非常少。国家出台的《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督管理规定》要求所生产的食品必须明确食品添加剂标签。因此,冰激凌标签上以往标注的增稠剂、食用色素、香精等名称改成了具体的使用配料,哪怕是只有毫克的微量,因而就出现了多达十几种的食品添加剂。&ldquo 不超标,就是安全的。&rdquo   据了解,食品添加剂有个使用原则,就是能不使用就不使用。随着消费者食品安全消费意识的提高,现在业内为了应对市场需求,也日渐减少添加剂的使用。比如,越来越多的厂家放弃了价格低廉的甜蜜素,而采用传统的白砂糖来增甜,而前者的价格是白砂糖的1/50。   ■ 详解   冰激凌定型需要添加乳化剂   ●彭珊珊,广东省韶关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系教授   1、稳定剂   也称增稠剂,用以提高冰激凌的黏稠度和膨胀度,从而改变食品的物理性质,赋予食品黏稠、润滑、适宜的口感,并有乳化、稳定作用。冰激凌生产中常用的稳定剂有海藻酸盐、瓜尔豆胶、卡拉胶等。   2、乳化剂   冰激凌是一个极为复杂的三维体系,既可看成是水包油乳状液,又可认为是液/气两相混合的泡沫体系。而油和水是两种互不相溶的液体,它们在机械外力的作用下,可以互相混合,但一般难以混合成稳定的乳浊液,当施加的外力消失时,它们又会很快分离为原来的两种液体,为了使互相均匀混合的状态得以长久保持,需要添加乳化剂,这样冰激凌才具有所需的泡沫和组织造型。   3、甜味剂   通常所说的甜味剂是指人工合成的非营养甜味剂、糖醇类甜味剂与非糖天然甜味剂3类。甜味剂在冰激凌中主要有改善口感、调节和增强风味、掩蔽不良风味等作用。常用的有甜蜜素、木糖醇等。   4、香精香料   食品中常用的天然香料主要有柑橘油类和柠檬油类。柑橘油类和柠檬油类都属于芸香料植物的产物,其中有甜橙油、酸橙油、橘子油、柚子油、柠檬油、香柠檬油、白柠檬油、橙叶油等品种。其他使用较多的天然香料还有薄荷素油和留兰香油。合成香料大多配成食用香精后使用。食品中直接使用的合成香料仅有香兰素、苯甲醛和DL-薄荷脑等少数品种。   ■ 趋势   低脂无糖冰激凌大受欢迎   ●宋瑀,冰激凌制造者   冰激凌的口味主要由原料决定。原料包括冰激凌原液和配料,原液是工业化生产,主要是原味和巧克力两种。而配料有几十上百种,包括水果、蛋糕、饼干等,不同的创意,做出来的冰激凌完全不同。原味和巧克力味冰激凌,用原液就可以直接做出来。如果是特殊口味,如薄荷味、草莓味冰激凌,就要在原液中加入薄荷、草莓糖浆,搅拌后才能做出来。   近几年,由于功能甜味剂和油脂替代物的不断发展,以及人们对健康食品的追求和口味的不断变化,低脂和无脂冰激凌大受欢迎。典型的商品冰激凌含12%~16%的乳脂肪,低脂和无脂冰激凌的乳脂肪含量则要低很多。   无糖是指无蔗糖,即用阿斯巴甜和其他低热量甜味来替代蔗糖。低脂或无脂是用脂肪替代品如Litesse、Dairy-lo等替代冰激凌中加入的脂肪,从而降低脂肪含量,减少热量,并可强化产品口感、质地、稳定性、增加容积等。   ■ 辨析   冰激凌不能解渴   解渴需要的主要是水,并不需要吃蛋白质、脂肪,这些东西都没有解渴的作用,甚至正相反,它会使水的吸收更慢一些,所以说吃冰激凌绝对起不到解渴作用,甚至可能越吃越渴。如果真想解渴又想吃雪糕,那应该去啃冰棍,因为它的主料就是水和糖。   吃雪糕不一定导致肥胖   如果按正常计算,一般每人每天食用一份50至150g的冰激凌,热量为100至300千卡路里,是人们日常饮食摄入量的1/10至1/15。所以,吃冰激凌并不必然导致肥胖。但是,如果脂肪、糖、蛋白质等摄取已经足够,再多吃冰激凌,它当然就成了&ldquo 垃圾食品&rdquo ,即使是低脂、低糖产品,虽然单位卡路里含量减少了,但吃得多了,总热量还是很高的。因此,凡是冷冻饮品都不能过量食用。
  • 从“彩虹”到光谱仪 聊聊检测新“利器”
    p   1666年,23岁的牛顿在幽暗房间的护窗板上开了一个小孔,一束太阳光进入并从放置好的玻璃棱镜上传过,诞生了科学史上有名的“人造彩虹”——那束折射到墙上的光不仅是变宽的光点,更是红、橙、黄、绿、蓝、紫排列的彩色光带。牛顿又将这条“人造彩虹”通过反向放置的第二个棱镜重新结合,又变成了白色的光。 /p p   基于便携式光谱模块的食品安全检测仪 /p p   一直以来遵循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人们,第一次认识到了习以为常的“光”也是一个神秘的复杂体。 /p p   随着科学的不断进步与教育的广泛普及,现代的人们早在孩提时代就知道了下雨过后的彩虹并不是天上神仙的“拱桥”,而是由于光线照射到空气中的水滴形成反射和折射后产生的。 /p p   人们日常生活中所见的光,是由多种颜色构成的复色光,通过棱镜,或者类似棱镜功能的水滴等分光后显现的就变成了颜色各异的单色光。这些单色光按不同波长(或频率)大小依次排列形成的图案,就是光谱。 /p p   光谱分析是人类借助光认知世界的重要方式。地球上不同的元素及其化合物都有自己独特的光谱特征,光谱因此被视为辨别物质的“指纹”。如果说肉眼能看到物质的形状、尺寸等信息,光谱分析则能获取物质的成分信息,帮助我们看清事物的本质。 /p p   光谱仪又叫分光仪,是将成分复杂的光分解为光谱线的科学仪器,由棱镜或衍射光栅等构成。通过光谱仪分析不同物质的光谱,可以探查出许多重要信息,比如未知星球的表体信息、钢材和宝石的品质、爆炸物特性等等。 /p p   前段时间火爆的纪录片《我在故宫修文物》中就有这样一个例子:描绘乾隆皇帝的母亲崇庆皇太后八十大寿时现场祝寿实景的《崇庆皇太后八旬万寿图》,历经250多年之后非常残破,绢面有缺损断裂,甚至还有霉迹。要想恢复原作风貌,修复时就要了解当时所用的颜料。 /p p   科研人员利用光谱扫描仪对古画颜料进行了扫描,提取了古画颜料信息,由此推算出当初绘画所用矿物原料的种类。根据不同颜料产地光谱曲线的差异,科技人员甚至还能反推出颜料的产地——这就为修复选用精准颜料提供了依据。 /p p   其实,光谱仪的应用不止于此,光谱仪的研发离我们也并不遥远。有专业调查机构预测,在2015至2021期间,整个光谱仪器市场年增长率为7%,而小型/微型光谱仪的复合年增长率将达11%,2021年市场将达3亿美元。从这些数据可以看出,光谱市场发展前景较好。 /p p   伴随我国经济迅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不论是在工业还是生活方面,产品质量愈加受到关注,各类检测需求不断涌现,这就促使光谱仪器的市场逐渐扩大。中科院深圳先进院集成所精密工程中心副研究员林慧博士及其团队就一直致力于光谱仪器的核心器件、仪器的整机设计和应用解决方案的研发。在过去的7年里,他的团队研发的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仪已经在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推广应用 药物质量在线监控系统已在三九皮炎平生产线顺利运行。 /p p   林慧博士介绍,光谱仪的应用方向包括食品药品检测、生化检测、环境监测、照明检测、石油化工、航天军工等,关乎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根据检测目标的要求,才能从技术上精准定义最适合的光谱仪器方案。比如有的场合适合用高精度的大中型光谱仪,有的场合适合用便携式或超微型光谱仪 有的样品对光谱分辨率要求高,有的样品对光谱重复性要求高。 /p p   光谱仪是如何帮助人们进行检测的呢?以市面上销售的橄榄油、核桃油等高端油品为例,由于这些油营养价值丰富,所以相应价格也较一般食用油更贵,所以有的不法分子在其中掺入其他便宜油种来欺骗消费者,从而赚取利润。如何不通过人的视觉、嗅觉、味觉等感官体验来检测油品是否掺假呢?通过近红外光谱方法有望建立起一套快速有效的评价标准。研究人员将主要的橄榄油品类进行光谱扫描,基于采集的数据建立起标准光谱数据库,在此基础上开发一套定性鉴别或定量检测的化学计量学分析算法和准则。有了这样一个准则,之后的油品检测都可以与此进行比较,鉴别真伪。 /p p   从光谱仪的发展趋势来看,实验室级大型光谱仪器的市场已趋于稳定,而工业和生活中的光谱检测应用不断扩大,因此,林慧博士和团队将重点放在适合于现场快速检测的光谱仪器,尤其是便携式光谱仪的研发上。如团队历时一年多开发的多功能食品快速检测仪,其内嵌了便携式光谱仪模块,利用不同化学物质的特征光谱吸收峰,可以在一台机器上实现农药残留、化学添加剂、重金属等多个项目的定量快速检测,从而大大提高了食品监管部门的效率。该产品已经获得广东省计量院校准证书,并在市场上推广应用。再如前文提到的已在三九皮炎平生产线中使用的近红外药物质量在线检测系统,通过对皮炎平乳膏混匀过程中的光谱信号的实时采集和分析,能够监控醋酸地塞米松、樟脑、薄荷脑等三种主药的成分是否在合格范围,从而判断药物是否进行了充分混合。该系统已在华润三九制膏生产线顺利运行,提高了三九皮炎平的生产质量控制水平。 /p p   最近,林慧博士和团队关注便携式光谱仪在健康检测中的应用,正在研发面向心脑血管疾病监测的血小板功能检测仪。心脑血管疾病已成为目前全球死亡率最高的疾病,且有越来越年轻化的趋势。服用抗血小板聚集药物如阿司匹林、氯吡格雷等是临床上预防、治疗血栓性疾病的普遍措施,但目前的抗栓药物治疗基本上采用普适原则,从而会引发两个不同方向的问题。一方面,对于约10%的患者而言,抗血小板药物剂量过大,在缺血事件得到控制的同时,出血事件概率增加。另一方面,约有30%的患者会出现用药抵抗,血栓概率增加5倍!通过研发基于散射光谱技术的血小板功能检测仪,可以监测患者的血小板聚集情况,将为个性化科学用药提供依据,也有利于提前发现隐患并进行干预。 /p p   随着光谱应用外延的不断扩大,便携式光谱仪也许还不够,能够被更多人使用的超微型光谱仪已经成为产业界与学术界关注的焦点。超微型光谱仪实际上就相当于一个传感器,被誉为“口袋中的实验室”,具有体积小(U盘大小)、价格低廉的优势。只有超微型光谱仪能成功并推广,光谱仪器才有可能跳出仪器的范畴,走进千家万户。目前,只有日本滨松公司在2015年推出了超微型光谱仪模块产品,而我国尚属空白。林慧博士及其团队已经将未来的目标瞄准了超微型光谱仪这一前沿课题,以应用为导向,以微纳技术为核心,力求帮助人们实现日常检测的愿望。比如对一些高端的酒类产品的快速鉴别,由于造假技术越来越“出神入化”,单凭嗅觉和视觉去判断真假已经很困难,但如果只有通过饮用才能判断真伪又“为时晚矣”,超微型光谱仪技术有望为类似场景提供参考依据。此外对于爱美的女士和妈妈,美容类产品和母婴类产品的检测需求也越来越多,超微型光谱仪可以快速检测相关产品的有害成分、也可以测定皮肤健康度等等。 /p p   超微型光谱仪本身就是一个高度集成的模块,从技术和成本上都不可能复制购买核心器件再集成的方式,需要从设计、工艺上一气呵成。目前,我国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主要是在基础零部件,因此必须掌握器件技术,包括衍射光栅和微纳工艺,才能建立核心竞争力,为产业化奠定基础。 /p p   可以想见,未来,人们携带着超微型光谱仪,能够对食品的营养成分和品质进行快速分析,能够对健康指标进行快速监测,人们的健康就有了科技手段做保障。林慧博士说:“光谱仪器体积越来越小,价格越来越低,应用越来越广,光谱仪器微小型化后,价格会变得非常低廉,总有一天可以走向普罗大众。” /p
  • 液相高分辨质谱法—连花清瘟胶囊抗新冠肺炎药理活性成分取得新进展
    连花清瘟胶囊是以中医络病理论为指导,集合传统经典名方及临床实践研制的创新中药,其成分为连翘、金银花、炙麻黄、炒苦杏仁、石膏、板蓝根、绵马贯众、鱼腥草、广藿香、大黄、红景天、薄荷脑、甘草。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连花清瘟作为国家层面推荐的“三方三药”之一,先后被国家卫健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四/五/六/七/八版)及20余个省市的新冠肺炎诊疗方案推荐,在疫情的防治中发挥了巨大作用。近日,厦门大学药学院吴彩胜教授联合海军军医大学柴逸峰教授团队在连花清瘟胶囊防治新冠肺炎的药理活性成分和机制研究方面取得新进展,研究成果《基于人体暴露和ACE2生物色谱筛选传统中药连花清瘟胶囊的抗COVID -19药理活性成分》在药学顶级期刊《药学学报》(《Acta Pharmaceutica Sinica B》,该杂志影响因子7.097)获得发表,这是中药连花清瘟防治新冠肺炎的最新证据。这项研究基于HRMS和智能非靶向数据挖掘技术,全面分析了多次给药后人血浆和尿液中的连花清瘟胶囊成分,合成了全新的ACE2生物色谱固定相,筛选出连花清瘟胶囊提取物和人尿液样品潜在的ACE2靶向成分。实验结果表明,在多次给药后的人体内成功鉴定出连花清瘟85个相关成分,并选择小部分成分通过SPR分析验证了ACE2结合能力,成分苦杏仁苷、野黑樱苷、甘草酸、连翘苷A、连翘苷I、大黄酸、芦荟大黄素等都与ACE2有结合亲和力。值得一提的是,这些成分不仅显示出对ACE2的良好亲和力,而且通过计算机辅助对接结果证实可以有效地结合在ACE2和S蛋白复合物的接触表面上,这些ACE2结合成分可能通过有效影响ACE2和S蛋白之间的结合而抑制新冠病毒(SARS-CoV-2),为连花清瘟胶囊预防和治疗新冠肺炎(COVID-19)提供了实验依据。  这次刊发的研究成果是连花清瘟胶囊的人体体内成分研究信息的首次阐述,为其在抗新冠肺炎(COVID-19)的药理活性成分和作用机制研究提供了化学和药理学理论依据,从人体体内的角度进一步阐述了连花清瘟是如何发挥作用和是什么成分发挥作用的,是连花清瘟治疗新冠肺炎实验研究和临床证据的延伸。
  • 卫计委发布243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关于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磷酸氢钙》(GB 1886.3-2016)等243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2项标准修改单的公告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2016年 第11号 /p p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现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磷酸氢钙》(GB 1886.3-2016)等243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2项标准修改单。其编号和名称如下: /p p   GB 1886.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磷酸氢钙 /p p   GB 1886.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硫酸钙 /p p   GB 1886.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盐酸 /p p   GB 1886.1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亚硝酸钠 /p p   GB 1886.2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氢氧化钠 /p p   GB 1886.2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乳酸钙 /p p   GB 1886.2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柠檬油 /p p   GB 1886.2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钠 /p p   GB 1886.2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石蜡 /p p   GB 1886.2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D-异抗坏血酸钠 /p p   GB 1886.4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抗坏血酸钠 /p p   GB 1886.4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氯化钙 /p p   GB 1886.4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又名阿斯巴甜) /p p   GB 1886.4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D-异抗坏血酸 /p p   GB 1886.5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单辛酸甘油酯 /p p   GB 1886.6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乙酰磺胺酸 /p p   GB 1886.7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聚氧乙烯聚氧丙烯胺醚 /p p   GB 1886.7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L-半胱氨酸盐酸盐 /p p   GB 1886.7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罗汉果甜苷 /p p   GB 1886.7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番茄红素(合成) /p p   GB 1886.8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铵磷脂 /p p   GB 1886.8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冰乙酸(低压羰基化法) /p p   GB 1886.9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硬脂酸镁 /p p   GB 1886.9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硬脂酰乳酸钠 /p p   GB 1886.9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亚硝酸钾 /p p   GB 1886.9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松香季戊四醇酯 /p p   GB 1886.9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乳糖醇(又名4-β-D吡喃半乳糖-D-山梨醇) /p p   GB 1886.10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硬脂酸(又名十八烷酸) /p p   GB 1886.10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硬脂酸钙 /p p   GB 1886.10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辣椒橙 /p p   GB 1886.12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山楂核烟熏香味料I号、II号 /p p   GB 1886.14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d-核糖 /p p   GB 1886.16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卡拉胶 /p p   GB 1886.17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5′-鸟苷酸二钠 /p p   GB 1886.17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5′-呈味核苷酸二钠(又名呈味核苷酸二钠) /p p   GB 1886.17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迷迭香提取物 /p p   GB 1886.17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乳酸 /p p   GB 1886.17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食品工业用酶制剂 /p p   GB 1886.17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亚麻籽胶(又名富兰克胶) /p p   GB 1886.17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异构化乳糖液 /p p   GB 1886.17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D-甘露糖醇 /p p   GB 1886.17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聚甘油脂肪酸酯 /p p   GB 1886.17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硬脂酰乳酸钙 /p p   GB 1886.18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β-环状糊精 /p p   GB 1886.18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红曲红 /p p   GB 1886.18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异麦芽酮糖 /p p   GB 1886.18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苯甲酸 /p p   GB 1886.18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苯甲酸钠 /p p   GB 1886.18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琥珀酸单甘油酯 /p p   GB 1886.18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山梨酸 /p p   GB 1886.18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山梨糖醇和山梨糖醇液 /p p   GB 1886.18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田菁胶 /p p   GB 1886.18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3-环己基丙酸烯丙酯 /p p   GB 1886.19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乙酸乙酯 /p p   GB 1886.19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柠檬醛 /p p   GB 1886.19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苯乙醇 /p p   GB 1886.19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丙酸乙酯 /p p   GB 1886.19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丁酸乙酯 /p p   GB 1886.19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丁酸异戊酯 /p p   GB 1886.19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己酸乙酯 /p p   GB 1886.19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乳酸乙酯 /p p   GB 1886.19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α-松油醇 /p p   GB 1886.19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天然薄荷脑 /p p   GB 1886.20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香叶油(又名玫瑰香叶油) /p p   GB 1886.20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乙酸苄酯 /p p   GB 1886.20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乙酸异戊酯 /p p   GB 1886.20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异戊酸异戊酯 /p p   GB 1886.20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亚洲薄荷素油 /p p   GB 1886.20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d-香芹酮 /p p   GB 1886.20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l-香芹酮 /p p   GB 1886.20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中国肉桂油 /p p   GB 1886.20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乙基麦芽酚 /p p   GB 1886.20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正丁醇 /p p   GB 1886.21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丙酸 /p p   GB 1886.21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茶多酚(又名维多酚) /p p   GB 1886.21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酪蛋白酸钠(又名酪朊酸钠) /p p   GB 1886.21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二氧化硫 /p p   GB 1886.21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碳酸钙(包括轻质和重质碳酸钙) /p p   GB 1886.21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白油(又名液体石蜡) /p p   GB 1886.21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氧化镁(包括重质和轻质) /p p   GB 1886.21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亮蓝 /p p   GB 1886.21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亮蓝铝色淀 /p p   GB 1886.21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苋菜红铝色淀 /p p   GB 1886.22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胭脂红 /p p   GB 1886.22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胭脂红铝色淀 /p p   GB 1886.22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诱惑红 /p p   GB 1886.22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诱惑红铝色淀 /p p   GB 1886.22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日落黄铝色淀 /p p   GB 1886.22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乙氧基喹 /p p   GB 1886.22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海藻酸丙二醇酯 /p p   GB 1886.22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吗啉脂肪酸盐果蜡 /p p   GB 1886.22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二氧化碳 /p p   GB 1886.22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硫酸铝钾(又名钾明矾) /p p   GB 1886.23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抗坏血酸棕榈酸酯 /p p   GB 1886.23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乳酸链球菌素 /p p   GB 1886.23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羧甲基纤维素钠 /p p   GB 1886.23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E /p p   GB 1886.23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木糖醇 /p p   GB 1886.23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 /p p   GB 1886.23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丙二醇脂肪酸酯 /p p   GB 1886.23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植酸(又名肌醇六磷酸) /p p   GB 1886.23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改性大豆磷脂 /p p   GB 1886.23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琼脂 /p p   GB 1886.24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甘草酸一钾 /p p   GB 1886.24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甘草酸三钾 /p p   GB 1886.24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甘草酸铵 /p p   GB 1886.24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海藻酸钠(又名褐藻酸钠) /p p   GB 1886.24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紫甘薯色素 /p p   GB 1886.24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复配膨松剂 /p p   GB 1886.24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滑石粉 /p p   GB 1886.24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碳酸氢钾 /p p   GB 1886.24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稳定态二氧化氯 /p p   GB 1886.24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4-己基间苯二酚 /p p   GB 1886.25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植酸钠 /p p   GB 1886.25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氧化铁黑 /p p   GB 1886.25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氧化铁红 /p p   GB 1886.25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羟基硬脂精(又名氧化硬脂精) /p p   GB 1886.25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刺梧桐胶 /p p   GB 1886.25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活性炭 /p p   GB 1886.25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甲基纤维素 /p p   GB 1886.25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溶菌酶 /p p   GB 1886.25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正己烷 /p p   GB 1886.25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蔗糖聚丙烯醚 /p p   GB 1886.26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橙皮素 /p p   GB 1886.26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根皮素 /p p   GB 1886.26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柚苷(柚皮甙提取物) /p p   GB 1886.26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玫瑰净油 /p p   GB 1886.26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小花茉莉净油 /p p   GB 1886.26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桂花净油 /p p   GB 1886.26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红茶酊 /p p   GB 1886.26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绿茶酊 /p p   GB 1886.26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罗汉果酊 /p p   GB 1886.26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黄芥末提取物 /p p   GB 1886.27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茶树油(又名互叶白千层油) /p p   GB 1886.27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香茅油 /p p   GB 1886.27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大蒜油 /p p   GB 1886.27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丁香花蕾油 /p p   GB 1886.27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杭白菊花油 /p p   GB 1886.27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白兰花油 /p p   GB 1886.27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白兰叶油 /p p   GB 1886.27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树兰花油 /p p   GB 1886.27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椒样薄荷油 /p p   GB 1886.27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洋茉莉醛(又名胡椒醛) /p p   GB 1886.28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2-甲基戊酸乙酯 /p p   GB 1886.28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香茅醛 /p p   GB 1886.28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麦芽酚 /p p   GB 1886.28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乙基香兰素 /p p   GB 1886.28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覆盆子酮(又名悬钩子酮) /p p   GB 1886.28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丙酸苄酯 /p p   GB 1886.28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丁酸丁酯 /p p   GB 1886.28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异戊酸乙酯 /p p   GB 1886.28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苯甲酸乙酯 /p p   GB 1886.28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苯甲酸苄酯 /p p   GB 1886.29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2-甲基吡嗪 /p p   GB 1886.29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2,3-二甲基吡嗪 /p p   GB 1886.29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2,3,5-三甲基吡嗪 /p p   GB 1886.29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5-羟乙基-4-甲基噻唑 /p p   GB 1886.29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2-乙酰基噻唑 /p p   GB 1886.29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2,3,5,6-四甲基吡嗪 /p p   GB 1886.29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铁铵 /p p   GB 1903.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5& #39 -胞苷酸二钠 /p p   GB 4789.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小肠结肠炎耶尔森氏菌检验 /p p   GB 4789.41-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肠杆菌科检验 /p p   GB 5009.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相对密度的测定 /p p   GB 5009.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p p   GB 5009.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 /p p   GB 5009.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还原糖的测定 /p p   GB 5009.3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对羟基苯甲酸酯类的测定 /p p   GB 5009.3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p p   GB 5009.3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合成着色剂的测定 /p p   GB 5009.4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盐指标的测定 /p p   GB 5009.4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味精中麸氨酸钠(谷氨酸钠)的测定 /p p   GB 5009.4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氯化物的测定 /p p   GB 5009.8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维生素B1的测定 /p p   GB 5009.8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抗坏血酸的测定 /p p   GB 5009.9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的测定 /p p   GB 5009.12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丙酸钠、丙酸钙的测定 /p p   GB 5009.12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脱氢乙酸的测定 /p p   GB 5009.14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诱惑红的测定 /p p   GB 5009.15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植酸的测定 /p p   GB 5009.15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有机酸的测定 /p p   GB 5009.16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牛磺酸的测定 /p p   GB 5009.17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三甲胺的测定 /p p   GB 5009.18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丙二醛的测定 /p p   GB 5009.20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油中极性组分(PC)的测定 /p p   GB 5009.21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泛酸的测定 /p p   GB 5009.21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有机锡的测定 /p p   GB 5009.22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大豆制品中胰蛋白酶抑制剂活性的测定 /p p   GB 5009.22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酒中乙醇浓度的测定 /p p   GB 5009.22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过氧化氢残留量的测定 /p p   GB 5009.22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 /p p   GB 5009.22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挥发性盐基氮的测定 /p p   GB 5009.22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酸价的测定 /p p   GB 5009.23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羰基价的测定 /p p   GB 5009.23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水产品中挥发酚残留量的测定 /p p   GB 5009.23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水果、蔬菜及其制品中甲酸的测定 /p p   GB 5009.23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醋中游离矿酸的测定 /p p   GB 5009.23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铵盐的测定 /p p   GB 5009.23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氨基酸态氮的测定 /p p   GB 5009.23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植物油脂水分及挥发物的测定 /p p   GB 5009.23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pH值的测定 /p p   GB 5009.23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水分活度的测定 /p p   GB 5009.23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酸度的测定 /p p   GB 5009.24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伏马毒素的测定 /p p   GB 5009.24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高温烹调食品中杂环胺类物质的测定 /p p   GB 5009.24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二氧化氯的测定 /p p   GB 5009.24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聚葡萄糖的测定 /p p   GB 5009.24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二氧化钛的测定 /p p   GB 5009.24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纽甜的测定 /p p   GB 5009.24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叶黄素的测定 /p p   GB 5009.24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铁强化酱油中乙二胺四乙酸铁钠的测定 /p p   GB 5009.25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乙基麦芽酚的测定 /p p   GB 5009.25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1,2-丙二醇的测定 /p p   GB 5009.25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乙酰丙酸的测定 /p p   GB 5009.25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源性食品中全氟辛烷磺酸(PFOS)和全氟辛酸(PFOA)的测定 /p p   GB 5009.25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植物油脂中聚二甲基硅氧烷的测定 /p p   GB 5009.25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果聚糖的测定 /p p   GB 5009.25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多种磷酸盐的测定 /p p   GB 5009.25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反式脂肪酸的测定 /p p   GB 5009.25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棉子糖的测定 /p p   GB 5009.25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生物素的测定 /p p   GB 5009.26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叶绿素铜钠的测定 /p p   GB 5413.3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生乳冰点的测定 /p p   GB 5413.4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核苷酸的测定 /p p   GB 14883.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放射性物质检验 总则 /p p   GB 14883.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放射性物质氢-3的测定 /p p   GB 14883.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放射性物质锶-89和锶-90的测定 /p p   GB 14883.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放射性物质钷-147的测定 /p p   GB 14883.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放射性物质钋-210的测定 /p p   GB 14883.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放射性物质镭-226和镭-228的测定 /p p   GB 14883.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放射性物质天然钍和铀的测定 /p p   GB 14883.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放射性物质钚-239、钚-240的测定 /p p   GB 14883.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放射性物质碘-131的测定 /p p   GB 14883.1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放射性物质铯-137的测定 /p p   GB 31604.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高锰酸钾消耗量的测定 /p p   GB 31604.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树脂干燥失重的测定 /p p   GB 31604.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树脂中挥发物的测定 /p p   GB 31604.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树脂中提取物的测定 /p p   GB 31604.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树脂中灼烧残渣的测定 /p p   GB 31604.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脱色试验 /p p   GB 31604.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总迁移量的测定 /p p   GB 31604.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食品模拟物中重金属的测定 /p p   GB 31604.1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2,2-二(4-羟基苯基)丙烷(双酚A)迁移量的测定 /p p   GB 29202-20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氮气 第1号修改单 /p p   GB 30616-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精 第1号修改单 /p p   特此公告。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国家卫生计生委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6年8月31日 /p p   附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磷酸氢钙》(GB 1886.3-2016)等243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2项标准修改单.rar /p p br/ /p
  • 75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布 含多项检测标准
    近日,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国家卫生计生委2013年第7号公告》发布了75项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本次公布的《食品添加剂标识通则》(GB 29924-2013)对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和包装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参考相关国际标准,结合我国食品添加剂的实际生产、经营和使用情况,本标准规范了食品添加剂标签标识的术语、定义、基本内容和有关要求,进一步细化了对食品添加剂标签标识的管理。认真贯彻执行GB 29924-2013,对于确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者、消费者和管理者获取真实、准确的信息,依法加强食品添加剂的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本次公布的《食品用香料通则》(GB29938-2013)是食品用香料通用的质量规格与安全要求标准。制定本标准参考了世界卫生组织(WHO)和联合国粮农组织(FAO)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JECFA)的规定,也参考了美国《食品化学法典》(FCC)关于食品用香料的质量规格要求,共对 1600多种食品用香料的质量规格作出了规定,基本解决了食品用香料质量规格标准缺失问题。   第7号公告同时公布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副溶血性弧菌检验》(GB 4789.7-2013)等8项检验方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食品添加剂 明胶》(GB 6783&mdash 2013)等65项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方面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关于发布《食品微生物检验 副溶血性弧菌检验》(GB4789.7-2013)等75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等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现发布《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副溶血性弧菌检验》(GB 4789.7-2013)等75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食品添加剂二丁基羧基甲苯(BHT)》(GB 1900-2010)第1号修改单。其编号和名称如下:   GB 4789.7-2013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副溶血性弧菌检验(代替GB/T 4789.7-2008)   GB 4789.26-2013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商业无菌检验(代替GB/T 4789.26-2003)   GB 4789.28-2013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培养基和试剂的质量要求(代替GB/T 4789.28-2003)   GB 4789.31-2013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志贺氏菌和致泻大肠埃希氏菌的肠杆菌科噬菌体诊断检验(代替GB/T 4789.31-2003)   GB 4789.39-2013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粪大肠菌群计数(代替GB/T 4789.39-2008)   GB 5009.205-2013 食品中二噁英及其类似物毒性当量的测定(代替GB/T 5009.205-2007)   GB 5413.20-2013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胆碱的测定(代替GB 5413.20-1997)   GB 5413.31-2013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脲酶的测定(代替GB 5413.31-1997)   GB 6783-2013 食品添加剂 明胶(代替GB 6783-1994)   GB 29924-2013 食品添加剂标识通则   GB 29925-2013 食品添加剂 醋酸酯淀粉   GB 29926-2013 食品添加剂 磷酸酯双淀粉   GB 29927-2013 食品添加剂 氧化淀粉   GB 29928-2013 食品添加剂 酸处理淀粉   GB 29929-2013 食品添加剂 乙酰化二淀粉磷酸酯   GB 29930-2013 食品添加剂 羟丙基淀粉   GB 29931-2013 食品添加剂 羟丙基二淀粉磷酸酯   GB 29932-2013 食品添加剂 乙酰化双淀粉己二酸酯   GB 29933-2013 食品添加剂 氧化羟丙基淀粉   GB 29934-2013 食品添加剂 辛烯基琥珀酸铝淀粉   GB 29935-2013 食品添加剂 磷酸化二淀粉磷酸酯   GB29936-2013 食品添加剂 淀粉磷酸酯钠   GB 29937-2013 食品添加剂 羧甲基淀粉钠   GB 29938-2013 食品用香料通则   GB 29939-2013 食品添加剂 琥珀酸二钠   GB 29940-2013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亚锡二钠   GB 29941-2013 食品添加剂 脱乙酰甲壳素(壳聚糖)   GB 29942-2013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E(dl-&alpha -生育酚)   GB 29943-2013 食品添加剂 棕榈酸视黄酯(棕榈酸维生素A)   GB 29944-2013 食品添加剂 N-[N-(3,3-二甲基丁基)]-L-&alpha -天门冬氨-L-苯丙氨酸1-甲酯(纽甜)   GB 29945-2013 食品添加剂 槐豆胶(刺槐豆胶)   GB 29946-2013 食品添加剂 纤维素   GB 29947-2013 食品添加剂 萜烯树脂   GB 29948-2013 食品添加剂 聚丙烯酸钠   GB 29949-2013 食品添加剂 阿拉伯胶   GB 29950-2013 食品添加剂 甘油   GB 29951-2013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脂肪酸甘油酯   GB 29952-2013 食品添加剂 &gamma -辛内酯   GB 29953-2013 食品添加剂 &delta -辛内酯   GB 29954-2013 食品添加剂 &delta -壬内酯   GB 29955-2013 食品添加剂 &delta -十一内酯   GB 29956-2013 食品添加剂 &delta -突厥酮   GB 29957-2013 食品添加剂 二氢-&beta -紫罗兰酮   GB 29958-2013 食品添加剂 l-薄荷醇丙二醇碳酸酯   GB 29959-2013 食品添加剂 d,l-薄荷酮甘油缩酮   GB 29960-2013 食品添加剂 二烯丙基硫醚   GB 29961-2013 食品添加剂 4,5-二氢-3(2H)噻吩酮(四氢噻吩-3-酮)   GB 29962-2013 食品添加剂 2-巯基-3-丁醇   GB 29963-2013 食品添加剂 3-巯基-2-丁酮(3-巯基-丁-2-酮)   GB 29964-2013 食品添加剂 二甲基二硫醚   GB 29965-2013 食品添加剂 二丙基二硫醚   GB 29966-2013 食品添加剂 烯丙基二硫醚   GB 29967-2013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三乙酯   GB 29968-2013 食品添加剂 肉桂酸苄酯   GB 29969-2013 食品添加剂 肉桂酸肉桂酯   GB 29970-2013 食品添加剂 2,5-二甲基吡嗪   GB 29971-2013 食品添加剂 苯甲醛丙二醇缩醛   GB 29972-2013 食品添加剂 乙醛二乙缩醛   GB 29973-2013 食品添加剂 2-异丙基-4-甲基噻唑   GB 29974-2013 食品添加剂 糠基硫醇(咖啡醛)   GB 29975-2013 食品添加剂 二糠基二硫醚   GB 29976-2013 食品添加剂 1-辛烯-3-醇   GB 29977-2013 食品添加剂 2-乙酰基吡咯   GB 29978-2013 食品添加剂 2-己烯醛(叶醛)   GB 29979-2013 食品添加剂 氧化芳樟醇   GB 29980-2013 食品添加剂 异硫氰酸烯丙酯   GB 29981-2013 食品添加剂 N-乙基-2-异丙基-5-甲基-环己烷甲酰胺   GB 29982-2013 食品添加剂 &delta -己内酯   GB 29983-2013 食品添加剂 &delta -十四内酯   GB 29984-2013 食品添加剂 四氢芳樟醇   GB 29985-2013 食品添加剂 叶醇(顺式-3-己烯-1-醇)   GB 29986-2013 食品添加剂 6-甲基-5-庚烯-2-酮   GB 29987-2013 食品添加剂 丁苯橡胶   GB 29988-2013 食品添加剂 海藻酸钾(褐藻酸钾)   GB 29989-2013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左旋肉碱的测定   GB 1900-2010 第1号修改单 食品添加剂 二丁基羧基甲苯(BHT)第1号修改单   特此公告。   附件:75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BHT第1号修改单.zip   国家卫生计生委   2013年11月29日
  • 福建13家医疗机构制剂室检查 仪器成了“重灾区”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楷体_GB2312,SimKai " 日前,按照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医疗机构制剂室专项整治的工作部署及《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试行)》的要求,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双随机方案组织5个检查组分赴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等13家医疗机构,就制剂室人员、设施设备、物料、卫生、配制管理、质量管理等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整治检查。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楷体_GB2312,SimKai "   本次检查共发现缺陷139项,相关需要说明问题6项,其中约10项涉及分析仪器的使用不当或不具备。福建省食药监局此次发布的检查结果中,分析仪器也成了“重灾区”: /span /p p    strong 1、药检室中电导率仪、安捷伦7890AGC无仪器状态标识,部分仪器缺合格标志。 /strong /p p strong   2、依沙吖啶溶液(批号170519)含量测定中,依沙吖啶乳酸盐对照品未恒重,未使用相适应的电子天平 紫外分光光度法缺原始图谱 药检室未按规范使用预检定的滴定管 部分制剂未按规范进行微生物限度检测。 /strong /p p strong   3、药检室仪器使用记录不完整,如pH计使用记录中,无样品的批号。 /strong /p p strong   4、化验室未配置纯化水检验用所需电导率检测仪器。 /strong /p p strong   5、未制定纯化水制备系统使用、维护、保养管理制度,未定期更换纯水机滤芯。 /strong /p p strong   6、部分仪器不符合物料检验要求,如复方薄荷脑滴鼻液成品的樟脑鉴别所用的紫外分光光度计(型号7520)不能在230nm到350nm波长间进行扫描,不能精确测定吸收值峰值。用于呋麻滴鼻液成品的盐酸麻黄碱含量测定所使用的旋光仪(型号WZM001)不能正常使用。 /strong /p p br/ /p p    strong 7、纯化水系统制水设备无状态标识。 /strong /p p strong   8、缺部分物料检验所需要仪器设备,如用于复方呋喃西林滴鼻液成品的盐酸麻黄碱含量测定的旋光仪,用于隆力福胶囊成品的三七皂苷R1含量测定的高效液相色谱仪。 /strong /p p strong   9、用于中药饮片粉碎的设备无设备铭牌,无状态标识。 /strong /p p strong   10、药检室未配备电导率仪。 /strong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strong 附缺陷汇总清单: /strong /span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一、现场检查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发现缺陷项目10项: /strong /span /p p   1、该制剂室配制的品种及批次较多,制剂室与药检室专业技术人员偏少。 /p p   2、制剂室部分人员接受本规范培训效果欠佳。 /p p   3、固体制剂车间面积偏小。 /p p   4、液体制剂分装间台面与墙壁之间有裂缝 制材制粒粉碎间墙体上有3个普通插座 固体制剂车间烘干间有一台家用分体式空调。5、洁净区内配制内服与外用的纯化水软管未严格区分。 /p p   5、洁净区内配制内服与外用的纯化水软管未严格区分。 /p p    strong 6、药检室中电导率仪、安捷伦7890AGC无仪器状态标识,部分仪器缺合格标志。 /strong /p p   7、成品库中,各成品缺明显的状态标识 电脑管理的台账未按批号进行区分。 /p p   8、配制间洁净室及药检洁净室内清洁不同部位的毛巾未进行严格区分 清洁用刷子易产生脱落物 洁净区内已清洁的配液罐及搅拌罐内部有水珠 样品实验室高效过滤器表面大量粉尘。 /p p   9、甘安合剂与呋麻滴鼻液的批配制记录中,称量及投料工序缺对特殊药品原料(复方樟脑酊、盐酸麻黄碱)监控记录 肚液散(批号20161215)批配制记录中,粉碎工序与混合工序缺使用的设备名称、型号、编号的记录。部分文件制定前未进行认真核对,部分文字内容有误,如:《氧化锌Ⅱ号洗剂工艺规程》(编号:PR-TS-01-052-01)中,氧化锌处方量有误 《3%薄荷乳膏工艺规程》(编号:PR-TS-01-057-01)所写的处方用量与批准的处方用量不同。 /p p   10、成品检验原始记录存在较多缺陷,如:3%薄荷乳膏(批号170506)薄层鉴别缺原始图谱,装量原始记录不完整,数据不原始 strong 依沙吖啶溶液(批号170519)含量测定中,依沙吖啶乳酸盐对照品未恒重,未使用相适应的电子天平 紫外分光光度法缺原始图谱 药检室未按规范使用预检定的滴定管 部分制剂未按规范进行微生物限度检测。 /strong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二、现场检查福建省漳州市皮肤病防治院发现缺陷项目11项: /strong /span /p p   1、制剂配制人员、药检人员接受本规范培训效果不佳。 /p p   2、洁净区洗手池的下水管封闭不严。 /p p   3、洁净区内的温湿度计、压力表、压差计无检定的标识 玻璃器皿自检记录不完整。 /p p    strong 4、药检室仪器使用记录不完整,如pH计使用记录中,无样品的批号。 /strong /p p   5、标签发放记录中,发放人员未签名。 /p p   6、固体物料与液体物料未合理分区存放,可能造成交叉污染。 /p p   7、已清洁的不锈钢配制桶内有少量残留水。 /p p   8、已消毒的洁净服没有包装,没有标明有效期。 /p p   9、文件缺生效及执行日期 已过时的文件,如:蒸馏水器使用操作规程(编码:SOP-M015)未及时销毁 文件未及时更新,多数技术标准中,工艺用水仍写为“蒸馏水” 2015年度配制记录和检验记录未按规定保存2年备查。 /p p   10、制剂规程中无不合格品的处置程序及监督措施。 /p p   11、制剂室规章制度中,半成品的内控标准及检验操作规程不完整 无培养基管理方法 洁净区的微生物数未按规章制度进行检测。检验原始记录存在缺陷,如:炉甘石硫洗剂(批号:20170601)装量检测错误 硼酸溶液(批号:20170601)含量测定计算错误 复方氯霉素洗剂(批号:20170601)pH值测定错误 曲安缩松乳膏(批号:20170501)装量检测取样错误。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三、现场检查泉州市第一医院发现缺陷项目11项: /strong /span /p p   1、原辅料库、包材库面积较小,不能分类、分区、离墙存放,较拥挤。 /p p   2、2016年度《空气洁净度检测报告书》(报告编号:201645)部分项目不符合规范要求,如内服配制间、内服分装间换气次数不符合规范要求(只达12次) 化糖间0.5微米的悬浮粒子超标 主要操作间的照度均达不到300Lx,未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p p   3、外墙进入化糖间的蒸气管道与墙壁连接部位未密封。 /p p   4、微生物限度检查缺少相应的阳性对照间。 /p p   5、物料无入库验收记录、物料货位卡,部分物料领用记录不规范,物料无法按批号进行追溯。 /p p   6、复方樟脑酊、颠茄酊未按要求阴凉储存。 /p p   7、内服器具洗涤间使用铁丝球做为器具洗涤工具。 /p p   8、配制规程和配制记录中缺少具体的配制参数,如单糖浆配备过程中缺少加热温度、加热时间等参数。 /p p   9、未制订原辅料和内包材的检验操作规程 成品检验记录缺性状和装量检查项目。 /p p   10、部分管理文件从2006年至今未审核修订。 /p p   11、滴定液未按要求进行双人标定。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四、现场检查泉州市正骨医院发现缺陷项目15项: /strong /span /p p   1、部分人员按《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培训不到位。2、洁净区内缺少相应的酒剂、搽剂的灌装间,器具和洁具洗涤共用一个功能间 药材净制、炼蜜、炸枯、炼油工序在同一操作间操作 中药饮片烘干使用的HX-20热风循环烘箱位于附属楼五层楼梯口 缺少一般区的更衣区域。 /p p   3、中药饮片和制剂成品存放于同一库房 内包材库通风防潮措施不足,现场检查时发现有霉味 /p p   4、洁净区内的干燥间和清洁间内表面不光滑。 /p p   5、洁净区内空气洁净度监测未按《洁净区使用、管理和监测制度》执行。2015年度《空气洁净度检测报告书》部分项目不符合规范要求,如总混间、制丸间一、制丸间二、缓冲间换气次数不符合规范要求,主操作间照度达不到300Lx。 /p p   6、制水车间位于洁净区内,制水车间与提取车间之间的墙壁存在多处的缝隙。 /p p   7、洁净区与一般区的压差达不到10帕。 /p p   8、空调净化系统新风采集室内风,部分新风过滤后进入初效前段,部分新风与回风混合后直接进入中效前段,初效、中效两端未安装压差装置。 /p p   9、纯化水采取二级反渗透制备,但缺少一级反渗透水储罐。 /p p   10、微生物限度检查缺少相应的阳性对照间。 /p p   11、物料无入库验收记录、物料货位卡 伤科搽剂和正骨活络油未按阴凉条件储存 贮存于内包材中转间的空心胶囊无标识,从2016年12月2日使用完后一直放置于内包材中转间。 /p p   12、胶囊填充机清洁不彻底,有残留的空心胶囊 胶囊填充间高效口有残留药物粉尘。 /p p   13、《生产操作规程》中散剂品种的工艺流程与《福建省医院制剂配制规程》不一致,在低温间歇灭菌工序前增加了一道烘干工序。 /p p   14、竭七胶囊配制中三七净制后无称量记录。 /p p   15、该制剂室无相关的自检记录。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五、现场检查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福州市传染病医院)发现缺陷项目15项: /strong /span /p p   1、制水岗位操作人员操作技能培训效果不佳。 /p p   2、洁净室内个别功能间现场发现有蚊子 中药饮片仓库门缝较大,防止昆虫和其他动物进入措施不足。 /p p   3、内服器具洗涤存放间水池与地面接口出现开裂 洁具洗涤存放间地面有霉迹。 /p p   4、未配置鲜金线莲榨汁设备。 /p p   5、部分已停用设备未及时搬出生产场所,如:DTQ新型自控多功能中药提取器、多功能无级调程自动泡罩包装机等 中药提取车间用于提取液过滤的筛网已破损,未及时更换 中药提取车间的蒸汽输送管道部分保温材料脱落,裸露部位金属材料生锈腐蚀较为严重,存在安全隐患。 /p p   6、未建立物料台账 物料采用货位卡管理,但已使用完的物料货位卡未归档,无法对物料进行追溯。 /p p   7、未规定鲜金线莲及鲜金线莲汁、中药提取液的储存条件及储存期限。 /p p   8、降酶灵胶囊标签、说明书中功能与主治未按省局新颁布实施的医疗机构制剂规程相应内容及时更新。 /p p   9、现场未能提供洁净室地漏定期消毒记录,地漏液封出现混浊及颜色发黑的情况,个别地漏有蟑螂出没。 /p p   10、抗纤I号片配制操作规程制定内容不完整,未制定相关操作工序的技术参数,可操作性不强。) /p p   11、现场使用的《YG.10B易拉瓶自动灌装机操作规程》无制定、审查和批准人的签名。 /p p   12、磨粉设备清场不彻底,现场发现设备内部有残留物 YG 10B易拉瓶自动灌装机灌装部位(含玻璃活塞、硅胶管)清洗不彻底 100万CC热回流提取浓缩回收机组中的提取罐内的管道出口有霉迹。 /p p   13、批制剂记录内容不完整,个别配制环节未在批记录中体现。 /p p   14、部分制剂用的原辅料未按标准进行检验后使用。 /p p   15、自检记录未见评价及改进措施。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六、现场检查福州市皮肤病防治院发现缺陷项目11项及相关需要说明问题4项: /strong /span /p p   1、仓库管理人员及检验人员对本岗位岗位技能培训效果不佳。 /p p   2、未单独设置成品库,现场检查时成品存放于外包装间 包材库面积偏小,不能满足生产实际需要。 /p p   3、酊剂分装间部分墙面有霉迹。 /p p   strong  4、化验室未配置纯化水检验用所需电导率检测仪器。 /strong /p p   5、物料货位卡内容不完整,未体现规格、有效期等信息 货位卡未按产品批号分开填制,无法对物料去向进行追溯 包材仓库内用于洗剂、溶液剂内包装的塑料瓶未密封存放 个别物料在仓库内称量发放,如单、双硬脂酸甘油酯。 /p p   6、成品存放场所未设置温湿度调控及监测设备,需阴凉储存的薄荷脑、鱼肝油等原料存放场所温度超标(现场温湿度显示装置显示温度为27℃)。 /p p   7、复方硫磺洗剂2号标签中主要成分标识有误:把“硫磺”误写成“雷磺” 补骨脂酊标签中“注意事项”项下内容与注册批件不一致。 /p p   8、检查发现补骨脂酊、含酚炉甘石洗剂和尿素乳膏未制定中间品检验规程。 /p p   9、留样观察室工作制度无文件制定人、复核人及批准人签字及批准日期。 /p p   10、检查发现补骨脂酊、含酚炉甘石洗剂和尿素乳膏批检验记录“检查”项未检验 部分制剂用原辅料未按标准检验后使用。 /p p   11、2016年自检记录缺问题评价及改进措施。 /p p   需要说明问题4项: /p p   1、在省局已发布的“福建省医疗机构制剂规程1-8批品种目录公告”中,涉及该院制剂品种13个。该院未按照文件要求,对涉及的制剂品种进行相关文件(如:制剂规程、检验规程、标签说明书)的修改。 /p p   2、酊剂配制间内使用的抽滤装置未配置防爆型电机,存在安全隐患。 /p p   3、该院制剂成品及纯化水的微生物限度检验项目委托本院化验室检验。 /p p   4、该院部分制剂品种(地塞米松冰片乳膏、复方氢化可的松乳膏、氢松鱼石糊、粘膜溃疡脂、地塞米松磷酸钠乳膏)使用激素类原料配制,与其他制剂品种共用生产设备。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七、现场检查三明市皮肤病医院发现缺陷项目13项及相关需要说明问题2项: /strong /span /p p   1、制水岗位操作人员及检验人员对本岗位技能培训效果不佳。 /p p   2、制剂室现有面积、洁净区功能间与所配制制剂剂型和规模不相适应 制剂室未配备产品阴凉留样场所。 /p p   3、制剂配制用95%乙醇存放场所排气扇不能启动,照明设施及其开关无防爆功能 原辅料常温库内设有一厕所,防污染措施不到位。 /p p   4、未对洁净室内空气的微生物数和尘粒数开展定期检测。 /p p   5、洁净区内灌装间与空调机房出入门加锁关闭,门下部有一回风口与外界直接相通。 /p p   6、制剂室现有纯化水制备设备产量不能满足现有制剂配制需要。 /p p    strong 7、未制定纯化水制备系统使用、维护、保养管理制度,未定期更换纯水机滤芯。 /strong /p p   8、个别物料在仓库内称量发放,如硬脂酸。 /p p   9、地塞米松冰片乳膏、硼酸洗剂、炉甘石硫磺洗剂说明书的“适应症”、“用法用量”等内容与省局发布的规程不一致 所有制剂品种的标签、说明书无“本制剂仅限本医疗机构使用”字样。 /p p   10、中间品未制定检验操作规程。 /p p   11、药检室留样管理规程(文件编号:JYSOP-007-00)对产品留样时间、样品销毁方式制定不科学。 /p p   12、对照品、滴定液未制定管理办法 部分原料未按法定标准检验,只进行了部分检验。 /p p   13、2017年自检记录缺问题评价及改进措施。 /p p   需要说明问题2项: /p p   1、在省局已发布的“福建省医疗机构制剂规程1-8批品种目录公告”中,涉及该院制剂品种11个。该院未按照文件要求,对涉及的制剂品种进行相关文件(如:制剂规程、检验规程、标签说明书)的修改。 /p p   2、该院部分制剂品种(地塞米松冰片乳膏、克氯乳膏、曲安缩松乳膏、复方克林霉素搽剂、粘膜溃疡脂、地塞米松新霉素糊)使用激素类原料配制,与其他制剂品种共用生产设备。 /p p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八、现场检查福建省南平市第一医院发现主要缺陷项目1项,一般缺陷9项: /span /strong /p p   主要缺陷为部分原辅料、半成品未开展取样及检验工作。 strong 部分仪器不符合物料检验要求,如复方薄荷脑滴鼻液成品的樟脑鉴别所用的紫外分光光度计(型号7520)不能在230nm到350nm波长间进行扫描,不能精确测定吸收值峰值。用于呋麻滴鼻液成品的盐酸麻黄碱含量测定所使用的旋光仪(型号WZM001)不能正常使用。 /strong /p p   一般缺陷为 /p p   1、纯化水管道上穿洁净室顶部处部分接口不严密,有缝隙 洁净走廊墙壁与地面交界处的部分弧形接口开裂。 /p p   2、空气净化系统维护保养不到位,无初中效清洗更换相关记录,空调净化机组间存放大量杂物。 /p p   3、不合格品区设置在楼道走廊,未上锁管理。 /p p   4、部分配制用设备、容器无清洁状态标识。 /p p   5、纯化水管道未标识内容物及流向。 /p p   6、部分成品(如水合氯醛)未按要求阴凉储存。 /p p   7、外用工具间存放的标准筛清洗不彻底,残留少量白色粉末。 /p p   8、50%硫酸镁溶液(批号20170207,批量40000ml)配制记录不完整,缺少分2次配制20000ml,再混合成40000ml的配制过程记录。 /p p   9、未制定液体定量灌装机(型号ZYG30ml)的清洁标准操作规程。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九、现场检查南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皮肤病性病防治院中心门诊部发现主要缺陷项目1项,一般缺陷10项: /strong /span /p p   主要缺陷为: /p p   部分制剂品种未制定原辅料、半成品的质量标准和检验操作规范。部分原辅料、半成品未开展取样及检验工作。 /p p   一般缺陷为: /p p strong   1、纯化水系统制水设备无状态标识。 /strong /p p   2、空气净化系统维护保养不到位,男一更间安装的压差计损坏未及时更换。 /p p   3、、物料仓库存放的物料无状态标识,未划分不合格品区。 /p p   4、原辅料库和成品库无相关温湿度记录,无降温除湿设备和防虫纱窗,成品库无货位卡并存放无关的杂物。 /p p   5、部分配制用设备、容器无清洁状态标识。 /p p   6、配制规程内容不够完整,缺部分具体操作步骤和技术参数等内容。配制记录设计内容不完整,配制过程的记录内容不全。 /p p   7、检验记录书写不规范,如有效数字使用不规范,含量检测项目未计算相对标准偏差。成品硼酸氧化锌粉(批号170508)检验记录缺干燥失重项目检测的数据。 /p p   8、洁具清洗间地漏无消毒液液封,用水管道未标识内容物及流向。 /p p   9、部分成品和原辅料(如氯倍他索尿素软膏、鱼肝油)未按要求阴凉储存。 /p p   10、FZ-1型半自动乳膏定量灌装机未制定标准清洁操作规程。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十、现场检查福建省南平市人民医院发现主要缺陷项目1项,一般缺陷8项: /strong /span /p p   主要缺陷为: /p p   部分用于制剂的中药材(如三七)、中药饮片(如当归、炙甘草)未开展取样及检验工作。部分制剂品种(如大黄微粉胶囊)缺直接入药的中药粉末入药前的微生物限度检查。 strong 缺部分物料检验所需要仪器设备,如用于复方呋喃西林滴鼻液成品的盐酸麻黄碱含量测定的旋光仪,用于隆力福胶囊成品的三七皂苷R1含量测定的高效液相色谱仪。 /strong /p p   一般缺陷为: /p p   1、口服液灌装间墙壁与地面交界处的部分弧形接口开裂 蒸汽管道上穿洁净室顶部处接口不严密,有缝隙 更衣间、收膏间的洗手池表面锈蚀。 /p p   2、空气净化系统维护保养不到位,无初中效清洗更换相关记录,空调净化机组间存放大量杂物,男更衣室、女更衣室安装的压差计损坏未及时更换。 /p p   3、物料仓库存放的物料无货位卡,未划分不合格品区。 /p p   4、中药材三七外包装无产地、批号、采收日期等信息。 /p p    strong 5、用于中药饮片粉碎的设备无设备铭牌,无状态标识。 /strong /p p   6、调配液罐(型号PYG-200)清洁不彻底,罐内残留少量的液体。 /p p   7、九九降压1号胶囊(批号20170606)批记录未记录中药饮片白芍、钩藤粉碎过筛和胶囊填充的过程。 /p p   8、中药材及中药饮片洗涤、浸润、提取用水未定期检验。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十一、现场检查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发现主要缺陷项目2项,一般缺陷6项: /strong /span /p p   主要缺陷为 /p p   1、制剂室储存物料的库房面积与所配制制剂不匹配。购进的五桶口服液玻璃瓶盖存放于制剂大楼三楼走廊,未严格按照物料购进验收管理规程进行验收,产品外包装无厂家、批号等信息,且无货位卡 合格物料、待验物料及不合格物料未分别存放,且无明显标识,制剂大楼二楼原辅料暂存间内水杨酸等原料货位卡未记录批号 制剂大楼二楼洁净走廊内存放有12筐250ml玻璃瓶及两筐空试剂瓶 标签说明书存放于制剂大楼四楼空调机房内,未按品种、规格专柜(库)存放 /p p   2、药检室未能履行其主要职责: /p p   (1)成品检验微生物限度检查项目未能进行阳性对照试验 /p p   (2)未定期监测洁净室的微生物数和尘粒数 /p p   (3)毒性试剂未建立购进使用台账 /p p   (4)冰箱内存放已配制的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胰酪大豆胨琼脂培养基等未标注有效期。 /p p   一般缺陷为: /p p   1、菌检室空调系统关闭与打开两种状态下,一更与二更压差计指数均为10Pa /p p    strong 2、药检室未配备电导率仪 /strong /p p   3、容器具存放间内已清洁容器无清洁状态标识 /p p   4、中药制剂配制规程未及时修订,批准日期为2005年,中药材质量标准仍为《中国药典》2005年版 化药制剂配制规程缺少原辅料、中间产品的质量标准、技术参数等,且无文件制定、批准人签名 /p p   5、《紫草油配制规程》(PZ-Sop-65-00)规程规定加热前浸渍半天,紫草油(批号:170325)配制记录浸渍时间为48小时,且未记录浸渍起始、结束时间 /p p   6、主要原辅料来源发生变更时未进行再验证。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十二、现场检查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发现主要缺陷项目1项,一般缺陷7项: /strong /span /p p   主要缺陷为: /p p   1、该院制剂微生物限度检查项目在该院检验科内完成,未对每批制剂及纯化水储罐用水进行微生物限度检验,无法提供样品交接记录,制剂微生物限度检验记录中检验数据的填写及检验人员签名均为制剂室工作人员 需进行微生物限度检查的成品未及时送检,如:复方氯霉素洗剂(批号:20161114)生产日期为2016年11月,微生物限度检验记录中检验日期为2017年4月7日,药品检验合格报告日期为2016年11月14日,制剂于2016年11月放行,但未记录制剂质量审核日期。 /p p   一般缺陷为: /p p   1、部分容器具存放于外用原料暂存称量间 /p p   2、内服原料称量间标准砝码已生锈未更换 /p p   3、未根据洁净式空调洗消规程(文件编号:GC-PZ-WS-KT)对空调系统进行清洁保养 /p p   4、原辅料货位卡未记录批号 /p p   5、留样间无温湿度调控设备 /p p   6、配制规程缺少原辅料、中间产品的质量标准、技术参数、包装材料的要求等信息 配制记录内容不全,如:克氯乳膏(批号:170613)未记录有关设备名称与操作记录、称量过程、温度控制参数等,装量差异检查未记录数据 /p p   7、外用制剂1功能间内配液罐(MF-100)清洁不彻底,罐体仍有白色粉末残留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十三、现场检查宁德市中医院发现一般缺陷7项: /strong /span /p p   1、提取车间无防虫措施 /p p   2、工作间未按制剂工序要求合理布局,制粒工序与干燥工序共用功能间,摇摆式颗粒机与热风循环风箱共同放置在干燥间 菌检室与阳性对照检查室未分离,阳性间无传递窗 /p p   3、药剂科中药材仓库(制剂室所用中药材领用处)内荷叶(批号:1608099,浙江华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放置于地面 原药材及中药饮片未严格分区存放,已合格的中药饮片仍存放于待验区 未对原辅料库内存放的甘草流浸膏(批号:160923,福州海王金象中药制药有限公司)退库的数量进行复核 原辅料库内抽检后剩余的250g氧化锌粉(批号:20170101)包装袋敞口存放 水杨酸甲酯货位卡名称未使用药品通用名 /p p   4、配制规程不完善,未体现原辅料、包装材料的质量标准,个别工艺参数未制定,如脉康宁胶囊配制规程(SOP-PZ018-04-01)未规定提取液与粉末混合时间 配制记录内容不完整,如清淤排石颗粒(批号:170404)未记录烘干时间、烘干铺盘厚度、在线装量差异监测数据、熔封温度等,脉康宁胶囊(批号:170102)未记录混合起止时间 /p p   5、椎消突胶囊配制规程(SOP-PZ019-04-01)规定煎煮分为两次,每次1小时,与《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福建省医疗机构制剂规程第三批品种目录的通告》中规定的煎煮分为两次,每次1.5小时不符 /p p   6、锌氧油(批号:170302)配制记录描述为在研钵中研匀,实际操作为在不锈钢盆中搅匀 /p p   7、玫瑰红钠琼脂培养基已过有效期未及时清除 滴定液标定记录未体现复标人操作。 /p p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辖区市食品药品监管(市场监督)部门督促相关医疗机构限期整改,同时应继续加强对医疗机构制剂的监督检查。 /p
  • 卫生部就71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征求《食品添加剂 庚酸烯丙酯》等71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卫办监督函〔2011〕56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我部组织制定了《食品添加剂 庚酸烯丙酯》等71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部门意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可从卫生部网站http://www.moh.gov.cn下载),请于2011年8月16日前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我部。   传 真:010-67711813   电子信箱:gb2760@gmail.com。   二○一一年六月十四日   附件:   《食品添加剂 庚酸烯丙酯》等71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 序号 标准名称 1 食品添加剂 庚酸烯丙酯 2 食品添加剂 苯甲醛 3 食品添加剂 月桂酸乙酯 4 食品添加剂 肉豆蔻酸乙酯 5 食品添加剂 乙酸香茅酯 6 食品添加剂 丁酸香叶酯 7 食品添加剂 乙酸丁酯 8 食品添加剂 乙酸己酯 9 食品添加剂 乙酸辛酯 10 食品添加剂 乙酸癸酯 11 食品添加剂 顺式-3-己烯-1-醇乙酸酯(又名乙酸叶醇酯) 12 食品添加剂 乙酸异丁酯 13 食品添加剂 丁酸戊酯 14 食品添加剂 丁酸己酯 15 食品添加剂 顺式-3-己烯醇丁酸酯(又名丁酸叶醇酯) 16 食品添加剂 己酸顺式-3-己烯酯(又名己酸叶醇酯) 17 食品添加剂 2-甲基丁酸乙酯 18 食品添加剂 2-甲基丁酸 19 食品添加剂 乙酸薄荷酯 20 食品添加剂 乳酸l-薄荷酯 21 食品添加剂 二甲基硫醚 22 食品添加剂 3-甲硫基丙醇 23 食品添加剂 3-甲硫基丙醛 24 食品添加剂 3-甲硫基丙酸甲酯 25 食品添加剂 3-甲硫基丙酸乙酯 26 食品添加剂 乙酰乙酸乙酯 27 食品添加剂 乙酸肉桂酯 28 食品添加剂 肉桂醛 29 食品添加剂 肉桂酸 30 食品添加剂 肉桂酸甲酯 31 食品添加剂 肉桂酸乙酯 32 食品添加剂 肉桂酸苯乙酯 33 食品添加剂 5-甲基糠醛 34 食品添加剂 苯甲酸甲酯 35 食品添加剂 茴香醇 36 食品添加剂 大茴香醛 37 食品添加剂 水杨酸甲酯(又名柳酸甲酯) 38 食品添加剂 水杨酸乙酯(又名柳酸乙酯) 39 食品添加剂 水杨酸异戊酯(又名柳酸异戊酯) 40 食品添加剂 丁酰乳酸丁酯 41 食品添加剂 乙酸苯乙酯 42 食品添加剂 苯乙酸苯乙酯 43 食品添加剂 苯乙酸乙酯 44 食品添加剂 苯氧乙酸烯丙酯 45 食品添加剂 二氢香豆素 46 食品添加剂 2-甲基-2-戊烯酸(又名草莓酸) 47 食品添加剂 4-羟基-2,5-二甲基-3(2H)呋喃酮 48 食品添加剂 2-乙基-4-羟基-5-甲基-3(2H)-呋喃酮 49 食品添加剂 4-羟基-5-甲基-3(2H)呋喃酮(又名菊苣酮) 50 食品添加剂 2,3-戊二酮 51 食品添加剂 靛蓝 52 食品添加剂 靛蓝铝色淀 53 食品添加剂 植物炭黑 54 食品添加剂 酸性红 55 食品添加剂 β-胡萝卜素(发酵法) 56 食品添加剂 栀子蓝 57 食品添加剂 玫瑰茄红 58 食品添加剂 葡萄皮红 59 食品添加剂 辣椒油树脂 60 食品添加剂 紫草红 61 食品添加剂 番茄红(天然) 62 食品添加剂 核黄素磷酸钠 63 食品添加剂 辛癸酸甘油酯 64 食品添加剂 辛烯基琥珀酸淀粉钠 65 食品添加剂 可得然胶 66 食品添加剂 普鲁兰多糖 67 食品添加剂 磷脂 68 食品添加剂 乳酸钾 69 食品添加剂 瓜尔胶 70 食品添加剂 L-精氨酸 71 食品添加剂 麦芽糖醇和麦芽糖醇液
  • 国家药监局:脑蛋白水解物注射液药品标准不完善
    据国家药监局网站消息,为确保公众用药安全,国家药监局日前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对脑蛋白水解物注射液的监督检查。   通知称,在全国开展注射剂类药品生产工艺和处方核查工作中,发现脑蛋白水解物注射液品种在药品标准和执行工艺处方等方面存在着较为突出的问题,主要是企业选用猪脑原料的质量标准不完善 企业之间现行生产工艺差别较大 猪脑水解所用的蛋白酶种类、酶量及水解温度、时间等不一致,甚至有补加氨基酸的行为。针对上述突出问题,部分地区已采取了控制措施。   通知指出,一、要充分认识到脑蛋白水解物注射液在产品质量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各地应在注射剂类药品生产工艺和处方核查工作的基础上,积极组织力量认真做好监督检查工作。要建议辖区内脑蛋白水解物注射液生产企业主动停止该品种的生产,并要求脑蛋白水解物注射液生产企业按相关技术要求,组织开展改进工艺和质量控制方法的研究工作,在相关工艺改进和质量标准未经批准前,暂不宜恢复生产。   二、对于生产企业认为其脑蛋白水解物注射液生产工艺合理、质量可控,继续进行生产的,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对其生产全过程予以跟踪检查,并对监督生产的产品进行现场抽样,由省级药品检验所检验。   凡生产企业存在未按批准变更生产处方工艺生产,或在制成品中补加氨基酸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现场抽样检验不合格的,应依法予以严厉查处。   三、国家局将组织有关专家开展脑蛋白水解物注射液有效性、安全性评价工作,组织对脑蛋白水解物注射液生产工艺的改进、质量控制标准的提高工作,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监管措施和改进意见。
  • 欧盟建议修改多种农药的最大残留限量标准
    近两月,欧盟建议修改多种农药的最大残留限量标准 ,具体如下:   杀虫剂溴氰菊酯:2010年11月10日,欧盟建议修改杀虫剂溴氰菊酯在土豆中的最大残留量限量标准,由0.05mg/kg(定量检出限)修改为0.2mg/kg。   杀虫剂刺糖菌素:2010年11月22日,欧盟建议修改杀虫剂刺糖菌素(spinosad)在草药浸剂(叶子、花和根)中的最大残留量限量标准,将薄荷和香油(balm,薄荷一类有香味的植物)叶子中的标准由0.05mg/kg(定量检出限)修改为3mg/kg。   杀菌剂咯菌酯:2010年11月22日,欧盟建议修改杀菌剂咯菌酯在番薯、甜薯和葡萄中的最大残留量限量标准,将番薯、甜薯中的标准由0.5mg/kg(定量检出限)修改为10mg/kg,餐桌葡萄和酿酒葡萄中的标准分别由2 mg/kg修改为5 mg/kg和4 mg/kg。   杀菌剂醚菌酯:2010年12月1日,欧盟建议修改杀菌剂醚菌酯(kresoxim-methyl)在蓝莓和蔓越橘中的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由0.05mg/kg(定量限LOQ)修改为1mg/kg。   杀螨剂灭螨醌:2010年12月9日,欧盟建议修改杀螨剂灭螨醌在啤酒花中的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由0.02mg/kg(定量限LOQ)修改为15mg/kg。   杀虫剂噻虫啉: 2010年12月9日,欧盟建议修改杀虫剂噻虫啉在带豆荚豌豆中的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由0.02mg/kg(定量限LOQ)修改为0.2mg/kg。
  • 挠性覆铜板铜箔的剥离强度试验
    摘 要:本文介绍使用鲲鹏BOYI 2025电子万能材料试验机,配合500N气动双推拉伸夹具及挠性覆铜板剥离夹具,根据《IPC-TM-650试验方法手册》第2.4.9节-1. 柔性介电材料的覆盖铜的剥离强度,进行了挠性覆铜板的剥离试验的实例,通过剥离强度表征覆铜层与基材的粘合强度,试验结果表明,使用鲲鹏BOYI 2025电子万能材料试验机能够完全对应挠性覆铜板的剥离试验。 关键词:鲲鹏BOYI 2025电子万能材料试验机 挠性覆铜板 柔性介电材料 剥离试验挠性覆铜板(FPC)是以聚酰亚胺或聚酯薄膜为基材制成的一种具有高度可靠性,绝佳的可挠性印刷电路板。FPC又被称为软性电路板、挠性电路板。FPC通过在可弯曲的轻薄塑料片上,嵌入电路设计,使在窄小和有限空间中堆嵌大量精密元件,从而形成可弯曲的挠性电路。此种电路可随意弯曲、折迭重量轻,体积小,散热性好,安装方便,冲破了传统的互连技术。在柔性电路的结构中,组成的材料有绝缘薄膜、导体和粘接剂。其中胶粘剂的一个重要作用就是将绝缘薄膜与导电材料粘接在一起,粘贴的好坏将影响挠性覆铜板的可靠性以及使用寿命,所以粘合强度的测试对挠性覆铜板显得十分必要,而粘合强度则通过剥离强度表征,本应用介绍了挠性覆铜板的剥离强度试验。鲲鹏试验机配备的气动双推拉伸夹具以及挠性覆铜板剥离夹具,可以完全满足标准的要求,气动双推夹具可以快速的夹持样品,提高测试的效率;而挠性覆铜板剥离夹具则是为此类试验专门开发的,具有精度高,阻力小,角度限位准确等优势,可以确保剥离测试过程中的平稳以及角度保持,确保结果准确,除夹具外,试验机主机的高精度以及超过1000HZ的采集频率,可以完整的记录剥离过程中的所有特征数据,给用户提供准确可靠的试验数据,配合智能化的测试软件可以同时提供单试样、多试样、双坐标等各种测试曲线,让不同的用户均可以拥有良好的交互体验,为企业的研发、质量以及产品控制保驾护航。1. 实验部分1.1仪器与夹具BOYI 2025-001 电子万能试验机500N气动双推拉伸夹具挠性覆铜板剥离夹具Smartest软件1.2分析条件试验温度:室温20℃左右载荷传感器:1000N(0.5级) 加载试验速率:50.8mm/min1.3样品及处理本次试验,选取固定粘合宽度为3.00mm的试样,且铜箔表面采用专用胶带进行加强。预先将试样剥离一定距离,剥离端应保证铜箔与胶带黏贴良好,避免出现分成或边缘破损,确保在剥离过程中不会出现断裂情况,同时保证剥离端长度足够,可以被上夹具充分夹持,剥离试验要求试验机夹具夹持端始终与基板保持垂直进行剥离。2试验介绍使用BOYI 2025-001电子万能试验机进行试验,将样品的薄膜层背面通过双面胶,粘贴在剥离夹具的旋转鼓上,铜箔夹在上夹具中,二者成垂直剥离状态,如下(图1)所示。以50.8mm/min的速率进行试验。测量剥离过程中的力以及位移数据,取剥离状态过程中的平均剥离力,得到剥离力并计算剥离强度数据(表1),并生成剥离曲线(图2~3)。图1 测试系统图(主机、夹具)3.结果与结论3.1试验结果 试验后,试样剥离测试的载荷-位移曲线见(图2~3),剥离过程中,细微的力值波动信号被主机捕获,形成稳定的剥离曲线,利用测试软件,可以在在曲线上获取载荷以及位移等数据,并且获取平均剥离强度。具体试验结果如下(表1)。图2 剥离曲线图(多试样) 单试样 局部放大 图3 剥离曲线图(单试样) 图4 试样剥离状态表1.测试结果试样编号剥离强度(N/mm)1#0.912#0.913#0.964#0.925#0.95平均值0.93 从上(表1)数据以及剥离后试样状态可以看出,整个测试过程中,试样剥离状态平稳,波动非常小,无异常剥离现象, 5个试样结果平均值非常接近,最大值与最小值相差在0.2N/mm以内。从本次试验结果可以体现出鲲鹏BOYI 2025-001 电子万能试验机的高精度及高稳定性。4.结论 综上所述,鲲鹏BOYI 2025-001 电子万能试验机、500N气动双推拉伸夹具及挠性覆铜板剥离夹具,可以完全满足《IPC-TM-650试验方法手册》第2.4.9节1-柔性介电材料的覆盖铜的剥离强度标准要求,高效高质完成试验。通过高精度高采样率的测试系统,可以获得覆铜板的各项力学数据,且稳定可靠,这对于挠性覆铜板产业的技术发展非常重要,能够为企业的产品研发、品质管理,以及该行业的标准化、规范化提供数据支持与技术保障。
  • 卫生部:53项食安标准征求意见
    12月21日,卫生部发布消息,征求《食品用香料通则》等53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2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修改单意见的函,并要求于2013年2月20日前将相关意见反馈至卫生部。原文如下: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征求《食品用香料通则》等53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及2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修改单意见的函 卫办监督函〔2012〕1145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我部组织制定了《食品用香料通则》等53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和《食品添加剂 二丁基羟基甲苯(BHT)》等2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修改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3年2月20日前将意见反馈表(附件56)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我部。   传 真:010-52165424   电子信箱:zqyj@cfsa.net.cn   附件:   《食品用香料通则》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琥珀酸二钠》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1-辛烯-3-醇》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2,5-二甲基吡嗪》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2-己烯醛(叶醛)》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2-巯基-3-丁醇》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2-乙酰基吡咯》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2-异丙基-4-甲基噻唑》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3-巯基-2-丁酮(3-巯基-丁-2-酮)》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4,5-二氢-3(2H)噻吩酮(四氢噻吩-3-酮)》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6-甲基-5-庚烯-2-酮》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d,l-薄荷酮甘油缩酮》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l-薄荷醇丙二醇碳酸酯》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N-[N-(3,3-二甲基丁基)]-L-α-天门冬氨-L-苯丙氨酸1-甲酯(纽甜)》征求意见稿及编.zip   《食品添加剂 N-乙基-2-异丙基-5-甲基-环己烷甲酰胺》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γ-辛内酯》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δ-己内酯》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δ-壬内酯》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δ-十四内酯》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δ-十一内酯》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δ-突厥酮》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δ-辛内酯》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阿拉伯胶》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苯甲醛丙二醇缩醛》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丁苯橡胶》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二丙基二硫醚》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二甲基二硫醚》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二丁基羟基甲苯(BHT)》修改单.doc   《食品添加剂 二糠基二硫醚》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二氢-β-紫罗兰酮》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二烯丙基硫醚》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甘油》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海藻酸钾(褐藻酸钾)》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槐豆胶(刺槐豆胶)》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聚丙烯酸钠》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糠基硫醇(咖啡醛)》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离子交换树脂》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吗啉脂肪酸盐果蜡》修改单.doc   《食品添加剂 明胶》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三乙酯》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亚锡二钠》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脂肪酸甘油酯》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肉桂酸苄酯》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肉桂酸肉桂酯》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四氢芳樟醇》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萜烯树脂》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脱乙酰甲壳素(壳聚糖)》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E(dl-α-生育酚)》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烯丙基二硫醚》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纤维素》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氧化芳樟醇》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叶醇(顺式-3-己烯-1-醇)》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乙醛二乙缩醛》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异硫氰酸烯丙酯》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棕榈酸视黄酯(棕榈酸维生素A)》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卫生部办公厅   2012年12月18日
  • 国家标准委关于批准发布《食用盐》等175项国家标准的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轻质石油产品酸度测定法》等175项国家标准,现予以公布(附件.docx)。  国家质检总局 国家标准委  2016年6月14日食品相关标准列表如下:序号 国家标准编号 国 家 标 准 名 称 代替标准号 实施日期 1 GB/T 5461-2016 食用盐 GB 5461-2000 2017-1-1 2 GB/T 7652-2016 八角 GB/T 7652-2006 2017-1-1 3 GB/T 14456.3-2016 绿茶 第3部分:中小叶种绿茶 2017-1-1 4 GB/T 14456.4-2016 绿茶 第4部分:珠茶 2017-1-1 5 GB/T 14456.5-2016 绿茶 第5部分:眉茶 2017-1-1 6 GB/T 14456.6-2016 绿茶 第6部分:蒸青茶 2017-1-1 7 GB/T 17776-2016 饲料中硫的测定 硝酸镁法 GB/T 17776-1999 2017-1-1 8 GB/T 32470-2016 生活饮用水臭味物质 土臭素和2-甲基异莰醇检验方法 2016-11-1 9 GB/T 32687-2016 氨基酸产品分类导则 2017-1-1 10 GB/T 32689-2016 发酵法氨基酸良好生产规范 2017-1-1 11 GB/T 32690-2016 发酵法有机酸良好生产规范 2017-1-1 12 GB/T 32712-2016 条斑紫菜 种藻 2017-1-1 13 GB/T 32713-2016 刀鲚人工繁育技术规范 2017-1-1 14 GB/T 32714-2016 冬枣 2016-10-1 15 GB/T 32717-2016 番木瓜长尾实蝇检疫鉴定方法 2017-1-1 16 GB/T 32719.1-2016 黑茶 第1部分:基本要求 2017-1-1 17 GB/T 32719.2-2016 黑茶 第2部分:花卷茶 2017-1-1 18 GB/T 32719.3-2016 黑茶 第3部分:湘尖茶 2017-1-1 19 GB/T 32719.4-2016 黑茶 第4部分:六堡茶 2017-1-1 20 GB/T 32727-2016 肉豆蔻 2017-1-1 21 GB/T 32728-2016 刺柏果 2017-1-1 22 GB/T 32729-2016 干鼠尾草 2017-1-1 23 GB/T 32730-2016 芥末籽 2017-1-1 24 GB/T 32731-2016 辣椒粉 显微镜检查法 2017-1-1 25 GB/T 32732-2016 香草 试验方法 2017-1-1 26 GB/T 32733-2016 香草 2017-1-1 27 GB/T 32734-2016 葫芦巴 2017-1-1 28 GB/T 32735-2016 干百里香 2017-1-1 29 GB/T 32736-2016 干薄荷 2017-1-1 30 GB/T 32742-2016 眉茶生产加工技术规范 2017-1-1 31 GB/T 32743-2016 白茶加工技术规范 2017-1-1 32 GB/T 32744-2016 茶叶加工良好规范 2017-1-1 33 GB/T 32750-2016 茶花鸡 2017-1-1 34 GB/T 32751-2016 林甸鸡 2017-1-1 35 GB/T 32755-2016 大黄鱼 2017-1-1 36 GB/T 32756-2016 刺参 亲参和苗种 2017-1-1 37 GB/T 32757-2016 贝类染色体组型分析 2017-1-1 38 GB/T 32758-2016 海水鱼类鱼卵、苗种计数方法 2017-1-1 39 GB/T 32759-2016 瘦肉型猪活体质量评定 2017-1-1 40 GB/T 32760-2016 反刍动物甲烷排放量的测定 六氟化硫示踪—气相色谱法 2017-1-141 GB/T 32761-2016 溧阳鸡 2017-1-1 42 GB/T 32762-2016 鹿苑鸡 2017-1-1 43 GB/T 32763-2016 藏猪 2017-1-1 44 GB/T 32764-2016 边鸡 2017-1-1 45 GB/T 32765-2016 渤海黑牛 2017-1-1 46 GB/T 32779-2016 超级杂交稻制种气候风险等级 2017-1-1 47 GB/T 32780-2016 哲罗鱼 2017-1-1 48 GB/T 32781-2016 中华鲟 2017-1-1 49 GB/T 32782-2016 冰淇淋和冷冻甜食品中的脂肪测定 哥特里-罗紫法 2017-1-1 50 GB/T 32783-2016 蓝莓酒 2016-10-1
  • 2013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计划征求意见
    据2013-03-19卫生部消息 :卫生部审评委员会秘书处拟定了《2013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计划(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可从卫生部网站http://www.moh.gov.cn下载)。请于2013年4月5日前将意见反馈至审评委员会秘书处。详情如下: 卫生部关于公开征求《2013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计划(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卫办监督函〔2013〕216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为做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修订工作,我部公开征集了2013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建议。根据各方意见建议,结合目前食品标准清理工作情况,并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评委员会)各相关专业分委员会意见,审评委员会秘书处拟定了《2013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计划(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可从卫生部网站http://www.moh.gov.cn下载)。请于2013年4月5日前将意见反馈至审评委员会秘书处。   传 真:010-52165408   电子信箱:biaozhun@cfsa.net.cn   附件:2013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计划(征求意见稿).docx   2013年3月15日 附件1:2013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计划(征求意见稿) 序号 项目名称 制定/修订 建议承担单位 食品产品 1 藻类制品 修订 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微生物检验方法 2 食品微生物检验采样与检样处理规程 修订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理化检验方法 3 食品中B族和G族黄曲霉毒素的测定 修订 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4 食品中M族黄曲霉毒素的测定 修订 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食品添加剂 5 食品添加剂 4-己基间苯二酚 制定 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院 6 食品添加剂 冰结构蛋白 制定 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 7 食品添加剂 刺梧桐胶 制定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8 食品添加剂 甲基纤维素 制定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9 食品添加剂 偏酒石酸 制定 天津科技大学 10食品添加剂 植酸钠 制定 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11 食品添加剂 羟基硬脂精 制定 上海食品添加剂行业协会 12 食品添加剂 海藻酸钠 修订 黄海水产研究所、中国海藻工业协会 13 食品添加剂 36项香料标准包括: 制定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上海香料研究所 橙苷(柚皮甙提取物)、橙皮素、丁香花蕾油、根皮素、黄芥末提取物、可可酊、葡萄籽提取物、大蒜油、白兰花油、白兰叶油、红茶酊、玫瑰净油、杭白菊油、罗汉果酊、小花茉莉净油、树兰油、桂花净油、绿茶酊、椒样薄荷油、茶树油、香茅醛(合成)、香茅(精)油、麦芽酚、覆盆子酮(悬钩子酮)、丙酸苄酯、丁酸丁酯、异戊酸乙酯、苯甲酸乙酯、苯甲酸苄酯、2-甲基吡嗪、2,3-二甲基吡嗪、2,3,5-三甲基吡嗪、5-羟乙基-4-甲基噻唑、2-乙酰基噻唑、2,3,5,6-四甲基吡嗪、乙基香兰素 营养强化剂 14 食品营养强化剂质量规格(尚无标准的营养强化剂,如:醋酸视黄酯、维生素E琥珀酸钙、亚硒酸钠、盐酸氰钴胺、维生素C磷酸酯镁、D-泛酸钠、D-生物素等72种) 制定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江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营养与特殊膳食食品 15 运动营养食品通则 修订 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运动营养食品分会 16 孕产妇和乳母用营养补充品通用标准 制定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 生产经营规范 17 食品用菌种生产卫生规范 制定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18 航空食品生产卫生规范 制定 中国航空运输协会航空食品委员会   附:卫生部关于2013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计划(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根据卫生部《关于社会公开征集2013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计划项目的公告》,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挂靠单位,以下简称食品风险评估中心)采用网络平台收集了全国提交的标准立项建议书。截止2013年1月11日,食品风险评估中心共收到标准立项建议书644份,其中560份制定标准建议,84份修订标准建议。   2012年12月12日,食品风险评估中心组织召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工作会议。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十二五”规划》和食品标准清理工作安排,结合目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需要,食品风险评估中心初步筛选立项建议并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评委员会)各专业分委员会意见。   2013年1月28日,食品风险评估中心再次对初步立项建议进行研究,拟定了《2013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计划(征求意见稿)》。   二、确立项目的具体情况及说明   2013年拟开展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共18项,包括食品产品1项、检验方法3项(微生物1项、理化2项)、食品添加剂9项、营养强化剂1项、营养和特殊膳食食品2项、生产经营规范2项。   (一)食品产品。   共收到食品产品标准92项立项建议。按照食品标准清理工作情况以及食品产品标准体系框架构建原则,经征求审评委员会食品产品分委员会意见,确定《藻类制品》作为2013年食品产品标准立项计划。   (二)检验方法。   1.微生物方法:2013年拟修订《食品微生物检验采样与检样处理规程》,为微生物检验方法的整体修订以及微生物指标的配套检验奠定基础。   2.理化方法:在现行理化检验方法标准清理工作完成前,暂不开展新标准立项。征求审评委员会检验方法与规程分委会意见后,优先立项修订两个黄曲霉毒素检测方法标准。   (三)食品添加剂。   共收到食品添加剂立项建议项目282份,整理合并229项(53项重复),其中营养强化剂项目43项。根据监管工作需要,优先制修订已列入《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中但无产品标准的食品添加剂标准项目9项(其中大蒜油等36项香料的质量规格标准合成1项)。   (四)营养强化剂。   建议对已列入《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14880)和《食用盐碘含量》(GB26878)中,但尚无标准的营养素化合物统一制定质量规格标准。   (五)营养和特殊膳食食品。   共收到立项建议8项(不包括营养强化剂质量规格标准)。根据营养和特殊膳食食品标准框架体系,结合食品标准清理情况,经征求审评委员会营养和特殊膳食食品分委员会部分委员意见,建议立项《运动营养食品》和《孕产妇及乳母用营养补充品通用标准》。   (六)生产经营规范。   共收到24项立项建议申请书。鉴于《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已经在报批过程中,2013年仅对行业急需的《食品用菌种生产卫生规范》和《航空食品生产卫生规范》予以立项。
  • “降温神器”,冰宝贴那些事—MB23水分测定仪在日化行业的应用
    冰宝贴是由水溶性高分子凝胶配以天然薄荷等纯中药成分精制而成,通过水溶性高分子凝胶可快速吸热蒸发,使身体局部快速降温,从而起到退热、降温、镇静、止痛、醒脑提神等作用。因冰宝贴含有薄荷成分,按照药典中的规定需要对其水分含量进行控制,行业标准范围在11%—16%,水分含量过高,容易变软、霉变、不易储存, 水分过低又容易破碎,那么究竟要如何将水分控制在标准范围内呢?客户案例某制药集团主要从事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及日用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产品有,暖宝宝,冰宝贴等。产品应用通过对3~5g样品磨粉,用110℃测试样品15 分钟,最后手动控制测量结束,最终将水分含量控制在14%,符合行业标准。 经过奥豪斯团队调研分析,推荐用户使用MB23水分测定仪产品,其特点如下:带背光LCD显示屏,RS232接口,最大可称重110g,可读性0.01/0.1%,使用红外加热灯管,具有准确可靠、操作简便、坚固耐用等特点的同时,更兼具优异性价比的特性。 客户评价MB23红外水分测试仪能满足厂家对于产品水分控制的要求,使用简单、安全、高效!
  • 浙江检出7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超标、兽药残留超标等
    6月2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3年第22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检出不合格食品7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超标、兽药残留超标、质量指标不达标。   4批次食品检出兽药残留超标   4批次食品检出兽药残留超标,分别为乐清市北白象镇前程村农贸市场赵顺博摊位销售的黄鳝,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温州市鹿城区小南谭军水产店销售的黄鳝,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温州洞头南洋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购进的黄鳝,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南浔月冉蔬菜店在饿了么(网店)销售的鳙鱼,地西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恩诺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31650-2019)中规定,黄鳝中最高残留限量为100μg/kg,摄入恩诺沙星超标的食品,可能引起头晕、头痛、睡眠不良、胃肠道不适等症状,甚至还可能引起肝损害。   地西泮为苯二氮卓类镇静催眠药,临床上用于抗焦虑、镇静催眠、抗惊厥、抗癫痫及中枢性肌肉松弛作用。201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31650-2019)中明确地西泮药物允许作食用动物的治疗用,但不得在动物性食品中检出。   薄荷糕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还有1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为临海市顶库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瑞安市富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薄荷糕,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霉菌属于真菌,在自然界中广泛存在,糕点中的霉菌超标可能是由于原料受到污染,或是在生产、存储、运输、销售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当而导致产品被霉菌污染。霉菌污染可使食品腐败变质,破坏食品的色、香、味,失去食品的食用价值,并产生真菌毒素危害人类健康。   雪梨蒜检出食品添加剂超标   1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超标,为宁波市海曙区佐味食品店销售的标称杭州神田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雪梨蒜(糖醋蒜),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氧化硫、焦亚硫酸钾、亚硫酸钠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使用后产生二氧化硫残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腌渍的蔬菜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得超过0.1g/kg。二氧化硫进入人体后最终转化为硫酸盐并随尿液排出体外,少量二氧化硫进入人体不会对身体带来健康危害,但若过量食用可能引起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   此外,还有1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不达标,为宁波奉化凯杰副食店销售的标称余姚市名邦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糟烧王(液态法白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要求杭州、宁波、温州、湖州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宁波、温州、湖州、台州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不合格产品信息序号标称生产企业名称标称生产企业地址被抽样单位名称被抽样单位地址食品名称规格型号商标生产日期/批号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检验机构备注1//北白象镇前程村农贸市场赵顺博浙江省乐清市北白象镇前程村农贸市场94号黄鳝//2022/12/4恩诺沙星║722μg/kg║≤100μg/kg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险隐患治理专项抽检2//温州市鹿城区小南谭军水产店温州市蝉河81号黄鳝//2022/12/6恩诺沙星║691μg/kg║≤100μg/kg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险隐患治理专项抽检3//温州洞头南洋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北岙街道霞光大道87号黄鳝//2022/12/6恩诺沙星║1.20×10³μg/kg║≤100μg/kg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险隐患治理专项抽检4余姚市名邦酒业有限公司余姚市泗门镇大沽塘路62号宁波奉化凯杰副食店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锦屏街道西溪村中央墙弄东63号(自主申报)糟烧王(液态法白酒)2.5L/瓶,42%vol名邦及图形商标2021/10/29酒精度║28.6%vol║42(明示)±1.0%vol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5杭州神田屋食品有限公司杭州市桐庐县横村镇横村村牛岩坞80号宁波市海曙区佐味食品店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礼嘉桥村牌楼对面东第2-3间雪梨蒜(糖醋蒜)380g/袋/2023/2/13二氧化硫残留量║0.81g/kg║≤0.1g/kg舟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6瑞安市富华食品有限公司瑞安市塘下镇东陈村惠民路155号临海市顶库超市有限公司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古城街道靖江中路336号朗城时代4、5幢1号内二楼薄荷糕散装称重楠溪印象2023/3/14菌落总数║6.7×10³、9.5×10³、1.1×10⁴、1.2×10⁴、1.3×10⁴CFU/g║n=5,c=2,m=10000,M=100000CFU/g,大肠菌群║35、30、鳙鱼//2023/3/6地西泮║12.3µg/kg║不得检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来源: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165项保健食品用原料团体标准8月1日正式实施(附全文下载)!
    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批准发布《保健食品用原料人参叶》(T/CNHFA111.21-2024)等165项团体标准,现予公告,自2024年8月1日起实施。附件:批准发布团体标准信息111.21-2024 保健食品用原料人参叶团体标准.pdf111.22-2024 保健食品用原料土茯苓团体标准.pdf111.23-2024 保健食品用原料大蓟团体标准.pdf111.24-2024 保健食品用原料女贞子团体标准.pdf111.26-2024 保健食品用原料川牛膝团体标准.pdf111.25-2024 保健食品用原料山茱萸团体标准.pdf111.29-2024 保健食品用原料马鹿茸团体标准.pdf111.30-2024 保健食品用原料五加皮团体标准.pdf111.27-2024 保健食品用原料川贝母团体标准.pdf111.28-2024 保健食品用原料川芎团体标准.pdf111.33-2024 保健食品用原料天门冬团体标准.pdf111.32-2024 保健食品用原料升麻团体标准.pdf111.31-2024 保健食品用原料五味子团体标准.pdf111.34-2024 保健食品用原料天麻团体标准.pdf111.35-2024 保健食品用原料太子参团体标准.pdf111.36-2024 保健食品用原料巴戟天团体标准.pdf111.38-2024 保健食品用原料木贼团体标准.pdf111.37-2024 保健食品用原料木香团体标准.pdf111.40-2024 保健食品用原料车前子团体标准.pdf111.39-2024 保健食品用原料牛蒡子团体标准.pdf111.41-2024 保健食品用原料车前草团体标准.pdf111.42-2024 保健食品用原料北沙参团体标准.pdf111.43-2024 保健食品用原料平贝母团体标准.pdf111.45-2024 保健食品用原料生地黄团体标准.pdf111.44-2024 保健食品用原料玄参团体标准.pdf111.48-2024 保健食品用原料白术团体标准.pdf111.46-2024 保健食品用原料生何首乌团体标准.pdf111.49-2024 保健食品用原料白芍团体标准.pdf111.51-2024 保健食品用原料石决明团体标准.pdf111.47-2024 保健食品用原料白及团体标准.pdf111.50-2024 保健食品用原料白豆蔻团体标准.pdf111.52-2024 保健食品用原料地骨皮团体标准.pdf111.54-2024 保健食品用原料竹茹团体标准.pdf111.53-2024 保健食品用原料当归团体标准.pdf111.55-2024 保健食品用原料红花团体标准.pdf111.56-2024 保健食品用原料怀牛膝团体标准.pdf111.57-2024 保健食品用原料杜仲团体标准.pdf111.59-2024 保健食品用原料沙苑子团体标准.pdf111.58-2024 保健食品用原料杜仲叶团体标准.pdf111.60-2024 保健食品用原料牡丹皮团体标准.pdf111.62-2024 保健食品用原料苍术团体标准.pdf111.61-2024 保健食品用原料芦荟团体标准.pdf111.64-2024 保健食品用原料诃子团体标准.pdf111.63-2024 保健食品用原料补骨脂团体标准.pdf111.65-2024 保健食品用原料赤芍团体标准.pdf111.66-2024 保健食品用原料远志团体标准.pdf111.69-2024 保健食品用原料佩兰团体标准.pdf111.68-2024 保健食品用原料龟甲团体标准.pdf111.70-2024 保健食品用原料侧柏叶团体标准.pdf111.67-2024 保健食品用原料麦门冬团体标准.pdf111.73-2024 保健食品用原料刺五加团体标准.pdf111.74-2024 保健食品用原料泽兰团体标准.pdf111.72-2024 保健食品用原料制何首乌团体标准.pdf111.71-2024 保健食品用原料制大黄团体标准.pdf111.76-2024 保健食品用原料玫瑰花团体标准.pdf111.78-2024 保健食品用原料罗布麻团体标准.pdf111.75-2024 保健食品用原料泽泻团体标准.pdf111.77-2024 保健食品用原料知母团体标准.pdf111.79-2024 保健食品用原料金荞麦团体标准.pdf111.81-2024 保健食品用原料青皮团体标准.pdf111.80-2024 保健食品用原料金樱子团体标准.pdf111.82-2024 保健食品用原料厚朴团体标准.pdf111.84-2024 保健食品用原料姜黄团体标准.pdf111.83-2024 保健食品用原料厚朴花团体标准.pdf111.86-2024 保健食品用原料枳实团体标准.pdf111.87-2024 保健食品用原料柏子仁团体标准.pdf111.85-2024 保健食品用原料枳壳团体标准.pdf111.89-2024 保健食品用原料胡芦巴团体标准.pdf111.88-2024 保健食品用原料珍珠团体标准.pdf111.90-2024 保健食品用原料茜草团体标准.pdf111.92-2024 保健食品用原料韭菜子团体标准.pdf111.93-2024 保健食品用原料首乌藤团体标准.pdf111.95-2024 保健食品用原料党参团体标准-.pdf111.94-2024 保健食品用原料香附团体标准-.pdf111.96-2024 保健食品用原料桑白皮团体标准.pdf111.91-2024 保健食品用原料荜茇团体标准.pdf111.97-2024 保健食品用原料桑枝团体标准.pdf111.99-2024 保健食品用原料益母草团体标准.pdf111.101-2024 保健食品用原料菟丝子团体标准.pdf111.100-2024 保健食品用原料积雪草团体标准.pdf111.98-2024 保健食品用原料浙贝母团体标准.pdf111.104-2024 保健食品用原料番泻叶团体标准.pdf111.105-2024 保健食品用原料蛤蚧团体标准.pdf111.102-2024 保健食品用原料野菊花团体标准.pdf111.103-2024 保健食品用原料湖北贝母团体标准.pdf111.106-2024 保健食品用原料槐实团体标准.pdf111.109-2024 保健食品用原料蜂胶团体标准.pdf111.110-2024 保健食品用原料墨旱莲团体标准.pdf111.107-2024 保健食品用原料蒲黄团体标准.pdf111.108-2024 保健食品用原料蒺藜团体标准.pdf111.111-2024 保健食品用原料熟大黄团体标准.pdf111.114-2024 保健食品用原料丁香团体标准.pdf111.113-2024 保健食品用原料鳖甲团体标准.pdf111.112-2024 保健食品用原料熟地黄团体标准.pdf111.116-2024 保健食品用原料刀豆团体标准.pdf111.115-2024 保健食品用原料八角茴香团体标准.pdf111.119-2024 保健食品用原料山药团体标准.pdf111.117-2024 保健食品用原料小茴香团体标准.pdf111.118-2024 保健食品用原料小蓟团体标准.pdf111.121-2024 保健食品用原料马齿苋团体标准.pdf111.122-2024 保健食品用原料乌梢蛇团体标准.pdf111.120-2024 保健食品用原料山楂团体标准.pdf111.125-2024 保健食品用原料火麻仁团体标准.pdf111.124-2024 保健食品用原料木瓜团体标准.pdf111.123-2024 保健食品用原料乌梅团体标准.pdf111.127-2024 保健食品用原料玉竹团体标准.pdf111.126-2024 保健食品用原料覆盆子团体标准.pdf111.128-2024 保健食品用原料甘草团体标准.pdf111.130-2024 保健食品用原料白果团体标准.pdf111.132-2024 保健食品用原料龙眼肉(桂圆)团体标准.pdf111.131-2024 保健食品用原料白扁豆团体标准.pdf111.133-2024 保健食品用原料百合团体标准.pdf111.129-2024 保健食品用原料白芷团体标准.pdf111.135-2024 保健食品用原料肉桂团体标准.pdf111.136-2024 保健食品用原料余甘子团体标准.pdf111.137-2024 保健食品用原料佛手团体标准.pdf111.134-2024 保健食品用原料肉豆蔻团体标准.pdf111.138-2024 保健食品用原料杏仁(苦)团体标准.pdf111.139-2024 保健食品用原料沙棘团体标准.pdf111.141-2024 保健食品用原料芡实团体标准.pdf111.142-2024 保健食品用原料花椒团体标准.pdf111.140-2024 保健食品用原料牡蛎团体标准.pdf111.143-2024 保健食品用原料赤小豆团体标准.pdf111.146-2024 保健食品用原料麦芽团体标准.pdf111.144-2024 保健食品用原料阿胶团体标准.pdf111.145-2024 保健食品用原料鸡内金团体标准-.pdf111.148-2024 保健食品用原料大枣团体标准.pdf111.147-2024 保健食品用原料昆布团体标准.pdf111.151-2024 保健食品用原料青果团体标准.pdf111.150-2024 保健食品用原料郁李仁团体标准.pdf111.152-2024 保健食品用原料鱼腥草团体标准.pdf111.153.2-2024 保健食品用原料姜(干姜)团体标准.pdf111.149-2024 保健食品用原料罗汉果团体标准.pdf111.153.1-2024 保健食品用原料姜(生姜)团体标准.pdf111.156-2024 保健食品用原料胖大海团体标准.pdf111.154-2024 保健食品用原料栀子团体标准.pdf111.157-2024 保健食品用原料香橼团体标准.pdf111.158-2024 保健食品用原料香薷团体标准.pdf111.155-2024 保健食品用原料砂仁团体标准.pdf111.159-2024 保健食品用原料桃仁团体标准.pdf111.160-2024 保健食品用原料桑叶团体标准.pdf111.162-2024 保健食品用原料薄荷团体标准.pdf111.161-2024 保健食品用原料桑椹团体标准.pdf111.163-2024 保健食品用原料桔梗团体标准.pdf111.166-2024 保健食品用原料莲子团体标准.pdf111.164-2024 保健食品用原料荷叶团体标准.pdf111.165-2024 保健食品用原料莱菔子团体标准.pdf111.168-2024 保健食品用原料淡竹叶团体标准.pdf111.169-2024 保健食品用原料淡豆豉团体标准.pdf
  • “莱伯泰科云直播”第二期视频回放
    2020年6月,《中国药典》2020年版正式出版,33种禁用农药正式列入新版《中国药典》四部通则《0212药材和饮片检定通则》,新版药典的主要变化内容:新增品种319种,修订3177种,不再收载10种,品种调整合并4种,共收载品种5911种。在中药安全性控制方面,新版药典要求有效控制外源性污染物的影响,并有效控制内源性有毒成分对中药安全性产生的影响。此次新版药典,为用药安全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也对药品生产和监管提出了更高标准要求。 为了帮助检测人员进一步掌握中药材中农残检测的前处理操作技能,2021年11月24日,莱伯泰科特推出“中药材前处理一站式解决方案”主题网络直播,邀请莱伯泰科有机事业部产品经理刘雪和应用工程师乔三洋使用Flex-MVP全自动真空浓缩仪和SPE1000全自动固相萃取仪现场演示中药材中农残检测的前处理过程,并就注意事项进行详细介绍。 在会议期间,应用工程师乔三洋先为大家简单介绍了中药及其相关检测项目,以便大家更好地了解中药检测的主要检测标准和检测流程。随后,乔经理和刘经理带着直播间的朋友们共同见证了三种常规中药(丹参、薄荷和姜黄)的前处理整体实验过程,包括均质、浓缩、萃取和净化多个实验操作流程,并向用户展示了最终实验结果,得到了澄清的检测样品(如图所示)。除此之外,莱伯泰科特意在直播过程中安排了2轮红包雨,回馈在线观众。 此外,为了帮助朋友们后续更好的学习相关知识,在此我们也特意将直播视频剪辑好置于本文内。如若小伙伴们还有其他问题,也可以联系我们莱伯泰科,我们会安排专业工程师积极、耐心地为您解答。 最后,热烈祝贺莱伯泰科本次“中药材前处理一站式解决方案”直播圆满成功,我们莱伯泰科将继续秉承着“为全世界的实验室用户提供高性价比的产品和满意的服务”的理念,帮助客户免费学习到更多仪器知识。也感谢在本场直播中一直陪伴我们的观众朋友们,后续每周三下午2:00,莱伯泰科均会安排专业人员,共同为大家带来更多莱伯泰科产品的详细讲解和实操演练,敬请期待!
  • 一批进口奶制品查出质量问题 永和豆浆检出转基因成分
    国家质检总局近日公布新一批不合格进口食品化妆品黑榜,共有183批进口食品、6批化妆品上榜。其中,台湾永和国际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永和豆浆,检出转基因成分 中粮我买网从波兰进口的一批伍吉棒棒糖,因违规使用化学物质维生素A被销毁。 此次检出的不合格食品涉及18类产品,主要是糕点饼干类、粮谷及制品类和水产及制品类,证书不合格、微生物污染和品质不合格等项目为主要不合格原因。   洋奶粉质量一直最受关注。质检总局此次公布的信息显示,来自澳大利亚的3批星允幼儿配方奶粉1、2、3段,铜和硒含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OZ Milko婴儿配方奶粉一阶段营养素含量未达标,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奶粉二阶段、幼儿配方奶粉三阶段未提供所需证书。来自澳大利亚的金太阳全脂鲜牛奶,货证不符。上海辰冠进出口有限公司从奥地利进口的优质草莓味牛奶饮料、优质可可味牛奶饮料,未提供所需证书。   此外,来自台湾的永和豆浆检出转基因成分。中粮我买网有限公司从波兰进口的伍吉棒棒糖,违规使用化学物质维生素A。中国免税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从荷兰进口的万乐珠珍宝装果汁糖,超范围使用、违规使用化学物质花青素 从德国进口的过八点薄荷巧克力,超范围使用、违规使用化学物质转化酶。来自韩国的乐天制果株式会社苏格兰三种味糖,大肠菌群超标。玛氏食品(嘉兴)有限公司从印度尼西亚进口的印尼优选可可浆,菌落总数超标。   不合格化妆品主要是禁限用物质不合格、货证不符和微生物污染。其中,玫琳凯(中国)化妆品有限公司从美国进口的面部精华素(研发试用样品),菌落总数超标。玫琳凯中国公司昨天声明称,该产品是玫琳凯总部提供给玫琳凯中国的测试用样品,是试验过程中用于配方研发的,未在中国市场销售,&ldquo 可能是在长途转运过程中因为包装破损受到污染&rdquo ,目前这些测试样品均已销毁。
  • 穿越“电荷纷飞”的寒冬,领略精准称量的“温暖”
    寒冷干燥的冬季,我们在日常生活总会遭到一些现象的“亲切问候”:清早的头发,总是越梳越乱;脱毛衣时,经常能听见人心惶惶的噼里啪啦声;衣服上的灰尘很多,却怎么也拍不掉;触摸门把手、窗户框等金属器物,甚至跟人握手时,手总会感到电击似的刺痛̷̷有时候这些无法逃避的日常事情真是让人烦恼不堪,痛苦不已。 原来这都是静电惹的祸——在我国大部分地区的冬季,由于空气湿度小,化纤衣物、地毯、坐垫等受到摩擦,就会产生静电。如果静电聚集达到一定的电压,人接触时,就会产生“触电”现象。 关于静电的常识你了解多少? 所谓静电,就是一种宏观上暂时处于静止状态的电荷,当这些电荷聚集在某个物体中或表面上的时候就形成了静电。由于电荷分为正电荷和负电荷两种,所以静电现象也分为正静电和负静电。但无论是哪种静电,当带静电的物体接触零电位的物体或与其有电位差的物体时,都会发生电荷转移,发生放电现象。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各种原因都会导致静电的产生。最常见的原因是两种材料的接触和分离,比如人的走动,物品的搬运,工具的放置等。典型起电的方法就不同的物体相互摩擦,摩擦产生的电荷在导体上可迅速流失,而在诸如化纤、毛织物等不导电的绝缘体上则不会流失,形成静电。不要小看这些静电,静电荷积聚累积静电压,并产生静电引力,一般来说,这个引力对日常生活并无大碍,但是如果在制药厂或无菌尘的生化实验室等对环境要求苛刻的场所,静电会吸附尘埃导致样品纯度下降,同时干扰相关精密仪器的正常工作,对实验或生产结果造成不良影响。 此外,如果大量的静电荷积聚可造成巨大的静电压——在干燥的季节若穿着化纤衣服和绝缘鞋在绝缘的地面行走,人体身上的静电压可达几千伏甚至几万伏,而橡胶和塑料薄膜行业的静电更是可高达十多万伏。静电高压往往会引起火花放电,同时释放出能量,如果发生在加油站、造纸厂、粮食加工厂等易燃易爆的气体、蒸汽或粉尘存在的场合中,很有可能引发火灾或爆炸,酿成不堪设想的巨大灾祸。 在实验室称量中不得不说的那些事 如前所述,恼人的静电作为一种常见的物理现象,经常会使人抓狂不已,在实验室称量中也不例外。绝大多数情况下,静电会对称量过程本身或实验结果产生不良影响。因此,怎样将静电的影响降至最低,在实验室中具有重要的研究意义。 A. 静电——形影不离的“称量好基友” 通常,在称量物和诸如防风罩或外壳等不与秤盘相接的天平固定部件上会附着静电荷,从而在它们之间形成一个静电场,导致静电干扰力的产生,这很有可能会引起称量值读数的变化,小到毫克,大到克的范围内。对于天平这种精密的称量仪器来说,这显然是不能接受的。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处理或传送样品时,摩擦过程是不可避免的,比如称量物本身的摩擦、称量物在容器或皮重容器上面的摩擦、干燥箱内空气对流时的摩擦、托架上过滤器的摩擦̷̷而发生摩擦的大多数都是如塑料、玻璃、过滤介质、粉末等导电性不高的材料,因而接收的电荷只能极其缓慢地传给外界环境。所以说静电或多或少总是存在的。 在称量时,如果不采用任何除静电的措施,我们除了要测量出错误的绝对称量值以外,更重要的是还要通过较大的称量值偏差和很差的重复性估算出称量结果。由于静电荷之间的相互作用力分为吸引力和排斥力两种,所以称量结果的偏差也有正值和负值之分。如果是吸引力作用,称量物显得比实际上的要轻,排斥力作用则反之。 B. 空气湿度的影响 对于形形色色的电子天平来说,称量材料的静电特性主要取决于居支配地位的空气湿度。之所以干燥的冬季比潮湿的夏季更容易产生静电,正是因为当空气的相对湿度在65~70%以上时,物体表面往往会形成一层极微薄的水膜,使表面电阻率大大降低,静电荷就不易积聚;而如果相对湿度降至45%或更低时,如同在我们所处纬度气候条件下的冬季或空调室内环境,静电荷不容易逸散,就有可能形成高电位。因此保持工作环境的相对湿度是实验室中最简单的预防静电产生的方法。 C. 辅助装置 事实上,空气湿度增大虽然能够降低静电的影响,但是过大的湿度也会导致另外的不良结果,如样品受潮变质。归根结底,通过控制空气湿度来消除静电不是长久之计。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人们通过进行不同的静电与称量试验,尝试了在静电产生过程中进行干预的各种方法,主要都是关注在天平上安装辅助装置的问题。 为了增强空气电离,人们曾经设想了在防风罩里安装一种放射性金属的辐射器,起到对静电荷的中和作用。但是后来考虑到放射性辐射的危险性,再加上设备的高成本,这个计划就胎死腹中;又比如,使用基于电离法的反静电枪,在高压电源电极上进行电晕放电,或通过离子轰击使物体表面中和,并进行强制通风,可有效减少电荷积聚。但是该方法如果操作不当很容易引发触电危险。 另外,还有一些规避静电源的一些办法,比如实验人员禁止穿着化纤外衣,不要使用塑料、玻璃等易产生静电的材料作为容器来装盛样品等。 根除恼人静电,称量无懈可击! 读到这里,有人肯定要问除静电到底有没有安全省事的好办法啊?别着急,小编马上来给大家开开眼界。 (登陆“腾讯视频”搜索“EX5准微量天平”观看天平除静电实验视频) 视频中的这款天平堪称奥豪斯天平家族里身份最高大上的一款——Explorer准微量天平自动风罩门型号。为实现更加自动化的精准称量,此款天平设计了最大程度减震的自动风罩门,用户无需放下手中的样品,只需在感应器上方轻轻一挥,即可开启风罩门。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天平内部自带静电消除器,不断释放正负离子,来平衡被称量样品上的离子,从而消除静电,保证称量的准确性。 那么对于那些不带静电消除器的天平又如何摆脱静电的困扰呢?作为一家百年衡器品牌,奥豪斯早就为您想好啦!看到下面这幅图了吗?它可不是我们的T81电子称重仪表哦,而是奥豪斯专用的独立静电消除器ION-100A,跟我们的电子天平家族可是绝配哦!至于它有什么高端过人之处,快跟随小编一起来瞧瞧吧!A. 直流电晕放电在传统交流电晕放电过程中,单个放电针按一定时间间隔释放单一类型的正离子或负离子。离放电针越近,消除的静电才越多。而ION-100A采用直流电晕放电,两极放电针持续释放1×106/cm3正、负离子来平衡附着于样品上的电荷,且拥有10~40cm的宽泛距离来充分消除静电; B. 无风扇技术传统放电方法,由于设计功能上的局限,需要通过通风设备来吹走样品上附着的电荷,而ION-100A放电针采用无风扇技术,可消除容易上99%的静电,确保样品的完整; C. 结构设计,巧夺天工ION-100A拥有紧凑的机构,无需占用过多的实验台面空间,其高度和角度可根据需要调节到最佳位置。同时放电针持久耐用,可轻松替换,工作时限可达15,000个小时; D. 标配内置,选件伴侣Explorer准微量天平系列的自动门型号标配内置静电消除器,其他系列天平可外接选配此产品。相信您看了下面的视频一定会有更深刻的印象:(登陆“腾讯视频”搜索“天平静电消除器”观看静电消除器实验视频)怎么样,除静电的过程是不是变得安全而又简单?如果您想了解更多相关案例以及奥豪斯天平家族的产品信息,或正在寻求更专业细致的选型指导,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的工程师们将会在第一时间为您提供专业的解答和建议!参考文献:托马斯 佩尔奇 [德国],王文革. 分析称量时的静电影响[J]. 衡器,2003年第1期
  • 穿越“电荷纷飞”的寒冬,领略精准称量的“温暖”
    寒冷干燥的冬季,我们在日常生活总会遭到一些现象的“亲切问候”:清早的头发,总是越梳越乱;脱毛衣时,经常能听见人心惶惶的噼里啦声;衣服上的灰尘很多,却怎么也拍不掉;触摸门把手、窗户框等金属器物,甚至跟人握手时,手总会感到电击似的刺痛̷̷有时候这些无法逃避的日常事情真是让人烦恼不堪,痛苦不已。 原来这都是静电惹的祸——在我国大部分地区的冬季,由于空气湿度小,化纤衣物、地毯、坐垫等受到摩擦,就会产生静电。如果静电聚集达到一定的电压,人接触时,就会产生“触电”现象。 关于静电的常识你了解多少? 所谓静电,就是一种宏观上暂时处于静止状态的电荷,当这些电荷聚集在某个物体中或表面上的时候就形成了静电。由于电荷分为正电荷和负电荷两种,所以静电现象也分为正静电和负静电。但无论是哪种静电,当带静电的物体接触零电位的物体或与其有电位差的物体时,都会发生电荷转移,发生放电现象。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各种原因都会导致静电的产生。最常见的原因是两种材料的接触和分离,比如人的走动,物品的搬运,工具的放置等。典型起电的方法就不同的物体相互摩擦,摩擦产生的电荷在导体上可迅速流失,而在诸如化纤、毛织物等不导电的绝缘体上则不会流失,形成静电。不要小看这些静电,静电荷积聚累积静电压,并产生静电引力,一般来说,这个引力对日常生活并无大碍,但是如果在制药厂或无菌尘的生化实验室等对环境要求苛刻的场所,静电会吸附尘埃导致样品纯度下降,同时干扰相关精密仪器的正常工作,对实验或生产结果造成不良影响。 此外,如果大量的静电荷积聚可造成巨大的静电压——在干燥的季节若穿着化纤衣服和绝缘鞋在绝缘的地面行走,人体身上的静电压可达几千伏甚至几万伏,而橡胶和塑料薄膜行业的静电更是可高达十多万伏。静电高压往往会引起火花放电,同时释放出能量,如果发生在加油站、造纸厂、粮食加工厂等易燃易爆的气体、蒸汽或粉尘存在的场合中,很有可能引发火灾或爆炸,酿成不堪设想的巨大灾祸。 在实验室称量中不得不说的那些事 如前所述,恼人的静电作为一种常见的物理现象,经常会使人抓狂不已,在实验室称量中也不例外。绝大多数情况下,静电会对称量过程本身或实验结果产生不良影响。因此,怎样将静电的影响降至最低,在实验室中具有重要的研究意义。 A. 静电——形影不离的“称量好基友” 通常,在称量物和诸如防风罩或外壳等不与秤盘相接的天平固定部件上会附着静电荷,从而在它们之间形成一个静电场,导致静电干扰力的产生,这很有可能会引起称量值读数的变化,小到毫克,大到克的范围内。对于天平这种精密的称量仪器来说,这显然是不能接受的。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处理或传送样品时,摩擦过程是不可避免的,比如称量物本身的摩擦、称量物在容器或皮重容器上面的摩擦、干燥箱内空气对流时的摩擦、托架上过滤器的摩擦̷̷而发生摩擦的大多数都是如塑料、玻璃、过滤介质、粉末等导电性不高的材料,因而接收的电荷只能极其缓慢地传给外界环境。所以说静电或多或少总是存在的。 在称量时,如果不采用任何除静电的措施,我们除了要测量出错误的绝对称量值以外,更重要的是还要通过较大的称量值偏差和很差的重复性估算出称量结果。由于静电荷之间的相互作用力分为吸引力和排斥力两种,所以称量结果的偏差也有正值和负值之分。如果是吸引力作用,称量物显得比实际上的要轻,排斥力作用则反之。 B. 空气湿度的影响 对于形形色色的电子天平来说,称量材料的静电特性主要取决于居支配地位的空气湿度。之所以干燥的冬季比潮湿的夏季更容易产生静电,正是因为当空气的相对湿度在65~70%以上时,物体表面往往会形成一层极微薄的水膜,使表面电阻率大大降低,静电荷就不易积聚;而如果相对湿度降至45%或更低时,如同在我们所处纬度气候条件下的冬季或空调室内环境,静电荷不容易逸散,就有可能形成高电位。因此保持工作环境的相对湿度是实验室中最简单的预防静电产生的方法。 C. 辅助装置 事实上,空气湿度增大虽然能够降低静电的影响,但是过大的湿度也会导致另外的不良结果,如样品受潮变质。归根结底,通过控制空气湿度来消除静电不是长久之计。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人们通过进行不同的静电与称量试验,尝试了在静电产生过程中进行干预的各种方法,主要都是关注在天平上安装辅助装置的问题。 为了增强空气电离,人们曾经设想了在防风罩里安装一种放射性金属的辐射器,起到对静电荷的中和作用。但是后来考虑到放射性辐射的危险性,再加上设备的高成本,这个计划就胎死腹中;又比如,使用基于电离法的反静电枪,在高压电源电极上进行电晕放电,或通过离子轰击使物体表面中和,并进行强制通风,可有效减少电荷积聚。但是该方法如果操作不当很容易引发触电危险。 另外,还有一些规避静电源的一些办法,比如实验人员禁止穿着化纤外衣,不要使用塑料、玻璃等易产生静电的材料作为容器来装盛样品等。 根除恼人静电,称量无懈可击! 读到这里,有人肯定要问除静电到底有没有安全省事的好办法啊?别着急,小编马上来给大家开开眼界。 (登陆“腾讯视频”搜索“EX5准微量天平”观看天平除静电实验视频) 视频中的这款天平堪称奥豪斯天平家族里身份最高大上的一款——Explorer准微量天平自动风罩门型号。为实现更加自动化的精准称量,此款天平设计了最大程度减震的自动风罩门,用户无需放下手中的样品,只需在感应器上方轻轻一挥,即可开启风罩门。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天平内部自带静电消除器,不断释放正负离子,来平衡被称量样品上的离子,从而消除静电,保证称量的准确性。 那么对于那些不带静电消除器的天平又如何摆脱静电的困扰呢?作为一家百年衡器品牌,奥豪斯早就为您想好啦!看到下面这幅图了吗?它可不是我们的T81电子称重仪表哦,而是奥豪斯专用的独立静电消除器ION-100A,跟我们的电子天平家族可是绝配哦!至于它有什么高端过人之处,快跟随小编一起来瞧瞧吧!A. 直流电晕放电在传统交流电晕放电过程中,单个放电针按一定时间间隔释放单一类型的正离子或负离子。离放电针越近,消除的静电才越多。而ION-100A采用直流电晕放电,两极放电针持续释放1×106/cm3正、负离子来平衡附着于样品上的电荷,且拥有10~40cm的宽泛距离来充分消除静电; B. 无风扇技术传统放电方法,由于设计功能上的局限,需要通过通风设备来吹走样品上附着的电荷,而ION-100A放电针采用无风扇技术,可消除容易上99%的静电,确保样品的完整; C. 结构设计,巧夺天工ION-100A拥有紧凑的机构,无需占用过多的实验台面空间,其高度和角度可根据需要调节到最佳位置。同时放电针持久耐用,可轻松替换,工作时限可达15,000个小时; D. 标配内置,选件伴侣Explorer准微量天平系列的自动门型号标配内置静电消除器,其他系列天平可外接选配此产品。相信您看了下面的视频一定会有更深刻的印象:(登陆“腾讯视频”搜索“天平静电消除器”观看静电消除器实验视频)怎么样,除静电的过程是不是变得安全而又简单?如果您想了解更多相关案例以及奥豪斯天平家族的产品信息,或正在寻求更专业细致的选型指导,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的工程师们将会在第一时间为您提供专业的解答和建议!参考文献:托马斯 佩尔奇 [德国],王文革. 分析称量时的静电影响[J]. 衡器,2003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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