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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烷醛标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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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十三五”我国将制修订医药、化妆品标准逾千项
    提高药品质量、制修订完成国家药品标准3050个和医疗器械标准500项??国务院近日印发《“十三五”国家药品安全规划》指出,“十三五”期间,我国将进一步提高药品质量,不断提升相关标准,逐步完善审评审批体系,推进健康中国建设。  “十二五”时期,我国药品安全形势稳定向好,公众用药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法规标准体系不断完善,全过程监管制度基本形成。但专家指出,药品质量总体水平有待提高,一些临床急需产品难以满足公众实际需求,不合理用药问题突出。  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有利于提高药品有效性、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利于节约医疗费用。规划强调,鼓励企业开展一致性评价工作,完善一致性评价工作机制,充实专业技术力量,严格标准、规范程序,按时审评企业提交的一致性评价资料和药品注册补充申请。  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是推动由制药大国向制药强国迈进的有力抓手。规划指出,要完善审评审批机制,严格相关要求,鼓励研发创新,完成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鼓励具有临床价值的新药和临床急需仿制药研发上市。国家行政学院副教授胡颖廉认为,这体现了规划以提升药品质量为中心目标,寓最严监管于最优服务之中。  健全法规标准体系是构建药品质量安全的基础设施。规划指出,“十三五”期间将制修订国家药品标准3050个,医疗器械标准500项,化妆品禁、限用物质检验检测方法30至50项,完善相关技术标准和技术指导原则。  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才能让群众放心用药。规划提出,要加强生产、流通、使用等全流程监管,严肃查处药品生产偷工减料、掺杂使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为提升用药专业化水平、指导公众安全合理用药,规划还明确执业药师数量超过每万人口4人的目标,所有零售药店主要管理者具备执业药师资格、营业时有执业药师指导合理用药。
  • 广东“十三五”时期制定先进企业标准累计要超8万项
    标准是经济社会有序发展的技术支撑,是国家治理体系建设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基础。  日前,《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推进广东先进标准体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印发出台。《意见》明确,“十三五”时期,广东省要从标准化管理体制、标准体系、标准化基础、标准化服务水平等四方面入手,推动广东省成为先进标准创新创制的示范区和辐射源,建成标准强省。据悉,这是全国首个以省政府名义出台的推进先进标准体系建设方面的《意见》。  四大任务着手 构建广东先进标准体系  《意见》明确,“十三五”时期,广东省要建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具有广东特色、国内领先、与国际接轨的标准化管理体制和标准体系,广东标准的有效性、先进性、适用性明显增强,对经济社会的贡献率和国际竞争力大幅提升,标准化改革创新取得突出成效。  广东先进标准一直是全国标准化工作的亮丽名片,联盟标准的概念更是广东的首创。《意见》明确,适应省情、接轨国际、核心技术指标先进、对产业发展引领带动作用突出的先进标准在各领域的覆盖率明显提高,要新编制发布重点产业、行业标准体系规划与路线图15项以上,全省企事业单位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累计达1500项以上、国家标准累计达5500项以上、行业标准累计达4500项以上、地方标准累计达2500项以上、团体(联盟)标准累计达1500项以上,制定重要指标高于国际、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的先进企业标准累计达80000项以上。  在夯实标准化基础上,要更加合理布局标准化技术机构、规范管理、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落户广东的国际、国家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工作组(TC/SC/WG)新增30个以上,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新增30个以上,培养和引进国际标准化高端复合型人才200人以上。  在提升标准化服务水平上,主要消费品标准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要达95%以上。标准国际化程度大幅提升,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能力进一步增强。新创建国家和省级标准化示范试点300个以上,建成国家及省级产业技术标准创新基地20个以上。  实施11项工程 强力推进标准强省建设  《意见》选取了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体系建设工程、优势传统产业标准化水平提升工程、现代服务业标准化建设工程、现代农业标准化建设工程、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工程、海洋经济标准体系建设工程、“广东制造”标准提升工程、节能减排标准化体系建设工程、创新成果标准化转化工程、电子商务产品标准明示及鉴证工程、工程建设标准化工程等11项工程进行重点推进和突破。  在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体系建设工程上,要围绕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珠江东岸电子信息产业带等重点产业布局及需求,开展高端新型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和新材料等领域共性和关键技术标准的研发和推广。  在消费品安全标准化建设工程上,《意见》明确,要围绕消费品化学安全、机械物理安全、生物安全和使用安全,建立完善消费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研究制订一批消费品质量安全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  《意见》还提出,要结合广东省现代服务业发展状况,着重建立健全与促进广东经济发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相关的金融服务、交通运输、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等生产性服务业,以及与群众幸福感、获得感相关的旅游、健康服务、法律服务、家庭服务、养老服务等民生性服务业标准体系。
  • 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十三五”规划发布 风险监测覆盖县乡村
    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了关于《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规划》指出到“十三五”末,将完成300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制定修订,根据标准分类重点建设7个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与标准研制核心实验室。发展基于全基因组测序的食源性致病微生物鉴定、耐药和环境抗性预测技术,食源性病毒高通量检测分型技术。  《规划》还强调,风险监测覆盖所有县级行政区域并延伸到乡镇农村 省、地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达到相应监测能力建设标准要求。中西部地区,特别是贫困地区监测队伍得到充实,监测能力显著提升。  以下为“规划”全文:  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  食品安全关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重大民生问题。为贯彻《食品安全法》,落实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和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整体要求,切实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发展,根据《“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有关任务和党中央、国务院食品安全工作部署,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基础和面临形势  (一)工作成效。  近年来,卫生计生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断强化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工作,坚持改革创新,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工作体系,加强能力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全面完成标准清理整合,初步构建一整套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框架体系。建立完善标准管理制度,清理整合近5000项食品标准,解决长期以来食品标准之间交叉、重复、矛盾等问题。制定公布926项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涵盖1万余项参数指标,基本覆盖所有食品类别和主要危害因素。担任国际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法典委员会主持国,牵头研制多项国际标准,协调解决涉外贸易食品安全标准问题。二是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全面推进,为保障食品安全提供有力技术支持。设立风险监测点2656个,覆盖所有省、地市和92%的县级行政区域,建立起以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为技术核心,各级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机构为主体,相关部门技术机构参与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制定实施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监测品种涉及30大类食品,囊括300余项指标,累积获得1500余万个监测数据,基本建立了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据库。三是风险评估工作不断深入,为食品安全标准制定和风险管理提供重要依据。制定一系列风险评估相关规定和技术指南,开展食物消费量调查、总膳食研究、食品毒理学研究等风险评估基础性工作,逐步构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基础数据库。累计开展近百项风险评估项目。四是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网络覆盖所有县级行政区域,初步掌握了我国食源性疾病分布及流行趋势。在全国设置主动监测哨点医院3883家,建成覆盖全部县级行政区域的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系统。五是完善配套管理制度,履职能力不断提升。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监测和评估等管理办法,规范工作程序,制定疾病预防控制、监督机构食品安全工作规范,明确职责任务。组建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成立由8个部门、10余个领域400余名专家组成的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审评委员会和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中央投资23亿元,支持建立8个国家级参比实验室、32个省级风险监测中心,加强400余个地市级技术机构建设,提升基层履职能力。  (二)形势与挑战。  党中央、国务院始终把食品安全摆在突出重要位置。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食品安全是重大民生工程、民心工程,要求食品安全落实最严谨的标准等“四个最严”的要求。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形成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  “十三五”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党中央、国务院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彰显了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坚定信心和坚强决心,为我们加强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工作提供了新的机遇。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为我们从大健康、大卫生的角度做好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工作指明了方向。当前,我国居民消费结构正在转型升级,食品消费从全面温饱型向营养健康型转变,居民对食品营养安全的需求越来越高。一方面,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和市场化的快速发展,食品生产经营量大、面广,我国仍处于食品安全矛盾凸显期和问题高发期。另一方面,食品新技术、新工艺的不断开发应用,以及各种新的食品化学污染物和致病微生物不断出现,给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同时,在食品产业供给侧改革的新形势下,如何促进食品安全标准更好地适应经济发展,释放产业活力,以及改革和加强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等“三新食品”管理,也对我们的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当前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工作,与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健康保障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各地监测评估能力发展不均衡,基层监测能力总体较弱。我国食品安全标准数量与指标仍有缺失,食品安全标准研制和跟踪评价能力不足。二是 “互联网+”和大数据分析等信息化新技术对食品营养安全惠民措施的支撑作用有待充分发挥。食物消费量、食品毒理学和营养监测等风险评估基础数据库不够系统全面,食品安全未知风险识别技术研发力量薄弱。三是相关行业和社会机构有序参与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工作的协作共享机制尚不完善。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实现百姓“吃的安全、吃的健康”目标,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必须做到“四个最严”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立足国情民情、跟踪国际前沿,坚持以健康为中心,促进食品安全与健康融合,坚持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深化改革创新,坚持以基层为重点,补齐短板,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充分发挥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工作在“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  (二)基本原则。  1.依法履职,强基固本。  围绕法定职责,针对履职中的薄弱环节,找准建设重点,合理配置资源,加强履职能力建设,筑牢工作基础。通过规划建设,提高国家级食品安全机构技术能力,强化地方,特别是市县工作基础,全面提高食品安全工作能力和保障水平。  2. 改革创新,科学实用。  坚持科学实用、以用为本,科学规划制定相关发展目标和能力建设标准,发挥优势、补齐短板。加快推进“互联网+”发展,全面深化食品安全大数据运用,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标准研制能力、风险隐患发现和系统性风险识别能力。  3.统筹规划,分级负责。  适应现状和发展需要,统筹国家和地方不同层级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工作体系发展规划和能力建设,加强顶层设计,合理确定各级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食品安全技术机构的建设任务。各地按照规划总体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各司其职、分级负责,有序推进任务落实。  4.开放共享,协同共治。  秉持开放共享理念,整合优势资源,发挥行业组织、科研院所、第三方机构等社会力量的作用,鼓励多方参与,推动形成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在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工作中构建政府管理、行业自律、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共治格局。  (三)发展目标。  以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实施国家食品安全战略为契机,全面构建“标准严谨实用、监测准确高效、评估科学权威、履职保障有力”的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工作体系。到“十三五”末,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工作体系和能力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制度创新和重点领域改革取得新的突破,国家、省、地市、县并延伸至乡镇和农村的四级工作网络基本完善,人才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升,信息化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和信息惠民的能力显著提高,为公众健康和饮食安全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1. 食品安全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围绕建立最严谨的标准,不断构建和完善以国家标准为框架、地方标准为补充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完成300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制定修订 根据标准分类重点建设7个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与标准研制核心实验室 加强标准宣传、培训和跟踪评价,提升标准服务,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食品安全标准的咨询等服务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2.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明显提升。风险监测覆盖所有县级行政区域并延伸到乡镇农村 省、地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达到相应监测能力建设标准要求。中西部地区,特别是贫困地区监测队伍得到充实,监测能力显著提升。  3.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全面推进。形成相对完善的风险评估管理规范和技术指南体系 完成第6次全国总膳食研究,构建覆盖24大类食品的食物消费量和毒理学数据库 完成食品中25种危害因素的风险评估,阶段性开展食品安全限量标准中重点物质的再评估。  4. 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不断加强。国家食源性疾病报告覆盖县乡村,食源性疾病暴发监测系统覆盖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国家食源性疾病分子分型溯源网络逐步延伸到地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能力得到提升。  5. 人才培养和信息化建设得到加强。到2020年,在全国卫生计生系统打造一支100人左右的食品安全技术领军人才队伍,为省级培训食品安全专业人才1000人,为地市级培训4000人,为区县级培训10000人,人才队伍结构基本满足工作需要 建成国家和省级两级信息化平台,并实现与地市级、区县级的互联互通。  三、“十三五”时期主要任务  (一)依法履职,统筹做好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工作。  1.不断健全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提升标准实用性。  一是制定、修订300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针对监管需要和产业现状与发展趋势,制定修订亟需的基础标准、生产经营卫生规范、配套检验方法和农兽药残留等标准。重点加强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特殊人群营养型食品标准,以及学校、医院、养老机构等重点人群集中供餐食品安全与营养操作规范类标准的研制。不断提升标准实用性,加强标准制定与监管的衔接。二是完善标准管理制度。制定公布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办法,实现食品安全标准与“三新食品”衔接,国家标准与地方标准衔接,食品安全标准制定与进口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指定标准衔接。三是提升标准服务能力。建立健全各级卫生计生部门食品安全标准工作平台,完善地方标准,使地方标准成为国家标准的有效补充。组织开展标准培训、咨询、跟踪评价工作,开展标准实施效果评价,服务监管部门、行业和企业。四是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基础研究。加强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物及其他有害因素的监测和抽检等数据在标准制定中的应用。整理完善国家层面技术法规与标准等方面基础数据,为标准制定修订、行政监管、产业发展、风险交流等提供技术基础。根据监测和评估结果及时修订完善标准。加强标准相关基础研究,推动促进相关科技成果向标准转化。  2.提高风险监测工作质量,提升监测科学性。  一是科学布局监测网络。以点带面、规范发展,将监测网络覆盖至全国所有县级行政区域,并向乡镇农村延伸,逐步消除监测的“死角”和“盲点”,综合运用统计学原理、地理定位和信息技术,科学设置监测点,结合地域特点和重点污染地区、婴幼儿和学生等重点人群需求,分类监测,强化监测工作的针对性和代表性。二是科学设置监测项目。根据食品安全形势研判和治理需要,每年适当调整或增加可能存在隐患风险的监测项目,提高风险隐患发现能力。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国家风险监测计划和地域特点,制定本省(区、市)风险监测方案。三是强化监测质量管理。建立健全监测工作管理办法和采样、检验、信息报告等技术规范,在各级监测技术机构建立和应用风险监测实验室质量流程管理系统,制定监测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加强监测工作的督导,强化监测全程质量控制,保障数据的准确可靠。四是做好风险监测数据的科学分析和利用。不断充实完善我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相关基础数据,系统绘制重点食品污染谱系图,掌握重点污染地区特异性污染状况。加强风险监测结果分析和通报会商,发挥监测数据在风险预警和健康宣教中的作用。  3. 夯实风险评估工作基础,保障风险评估权威性。  一是逐步完善评估相关基础数据。开展食物消费量调查、总膳食研究和人群生物样本监测,实施毒理学计划。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组织开展食物消费量调查等风险评估基础性工作。二是着力研发新的评估技术方法。借鉴国际经验,建立基于疾病负担和预期寿命的定量综合评估模型,探索研究生态环境-食品安全-食品营养-人群健康的内在联系和共性指标。结合《国民营养计划》开展健康影响的风险-受益评估等技术研究。三是提高未知风险识别能力。建立未知风险的识别和排查关键技术,开展新型风险隐患评估研究。依托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和32个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与标准研制实验室。四是扎实有序开展评估工作。系统开展食品中25种危害因素的风险评估,逐步开展食品安全限量标准中重点物质的再评估,提出标准制定修订、风险控制和食品安全治理咨询建议。  4.加强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提高通报及时性。  一是国家食源性疾病报告覆盖县乡村,加强食源性疾病暴发监测能力和国家食源性疾病分子分型溯源网络建设。建立主要有毒动植物DNA条形码、国家食源性致病微生物全基因组序列等数据库。二是地方各级食源性疾病监测溯源实现互联互通,开展食源性疾病信息与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关联性分析,建立与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及时通报食品安全隐患信息。三是县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立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和现场卫生处理专业技术队伍,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四是加强食源性疾病监测相关技术研究。发展基于全基因组测序的食源性致病微生物鉴定、耐药和环境抗性预测技术,食源性病毒高通量检测分型技术。  5.加强营养与食品安全知识科普宣传,防控食品安全引发的营养健康问题。  全面部署并实施以保障食品安全为基础的《国民营养计划》。一是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纠正不洁饮食习惯和行为,减少贫困地区居民由食源性疾病引发的营养缺乏和健康损害。二是研究编写中小学食育课外读物,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特点,指导开展形式多样的课内外食育教育活动。三是因地制宜制定膳食营养指导方案,编制立足于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适合于不同地区、不同人群的营养、食品安全科普宣传资料。四是拓展传播渠道,采用多种传播方式和渠道,定向、精准地将科普信息传播到目标人群,注重发挥媒体的正向引导作用。五是推动将公众营养、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纳入“健康城市”考核指标。加强营养、食品安全科普队伍建设。  (二)共建共享,强化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工作体系。  1.分级负责,建立完善工作网络。  围绕“完善体系、夯实基础、提升能力”,建立健全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和公众健康需求相适应,以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为主导,以专业评估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支撑,以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和医疗机构为辅助的食品安全标准、风险监测、风险评估和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的工作网络,科学、全面履行卫生计生系统食品安全标准、风险监测和评估职责。  一是重点加强国家级食品安全技术支撑机构建设。积极推进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能力建设和新址建设,将其建设成为国家食品安全科学技术资源中心。依托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建立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研究中心,提升标准工作能力。建立国家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病因学实验室应急检测技术平台,提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能力。二是加强地方食品安全技术支撑机构建设,建设以各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32个风险监测参比实验室为核心,以地市级技术机构为骨干,县级技术机构为基础的“横向贯通、上下联动”的工作网络。三是加强卫生计生系统基层食品安全工作规范管理,构建县、乡、村一体化的基层食品安全工作格局,畅通食品安全服务百姓“最后一公里”。  2.分层分类,培养开发人才队伍。  围绕“学科全面、技术领先、作用关键”,大力加强卫生计生食品安全人才队伍建设与培养,加大人力资源投入,优化人才配置结构。适度增加高层次专家型人才和基层一线紧缺人才,充实风险评估、检验分析、信息统计学、流行病学、食品营养等领域的专业人才。  一是完善人才结构。在省、地市、县各级卫生计生技术机构编制框架内明确适当比例专(兼)职人员从事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工作,均衡配置高中低研究人才与实用人才,发挥最大团队人才效益。二是实施卫生计生食品安全人才培育“1-1-4-1”工程。到2020年,在全国卫生计生系统打造一支100人左右的食品安全技术领军人才队伍 为省级培训食品安全专业人才1000人 为地市级培训4000人 为区县级培训10000人。开展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食源性疾病报告人员培训。三是进一步创新培训形式,提高培训效率。根据人才培养需求,有重点地开展分级、分类培训,采取集中式、分散式、互动式、模拟式等形式多样的现场教学,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增强培训的实战性。加强培训考核管理,促进食品安全人才队伍业务水平的整体提升。四是实施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523”人才计划,打造一流的国家级食品安全专家智库,落实食品安全首席专家制度。  3.互联互通,提升信息化支撑水平。  加快推动互联网与食品安全业务的深入融合和创新发展,构建“覆盖全国、资源共享、互联互通”的信息网络系统。  一是编制卫生食品安全大数据应用指导方案,明确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的信息化建设要求和具体路径。按照“标准统一、业务协同、信息共享、安全可靠”的原则构建互联互通的国家、省、地市、县四级网络体系。建立覆盖全国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目录检索系统,推进食品安全标准、风险监测、风险评估、食源性疾病等系统的整合升级和一体化应用。二是深入融合新技术,建设国家和省两级食品标准与安全大数据应用平台,注重数据的目录统一、分级管理、创新应用、安全可信。整合食品技术法规和标准、风险监测、食源性疾病、舆情监测、风险评估、消费量、总膳食、毒理学和营养健康等相关数据,构建基础数据库。融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监督抽检和食用农产品监测抽检等数据资源,深化可视化数据挖掘技术和风险预测模型的应用研究,形成跨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开展实时分析和跨界关联应用。建立覆盖县乡村医疗机构的国家食源性疾病网络直报系统,进一步完善食源性疾病暴发监测系统和国家食源性疾病分子分型溯源网络。构建互联互通的地方各级食源性疾病监测溯源平台。三是创新数据应用,优先推动便民惠民服务类数据向社会开放共享,促进业务创新发展。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做好标准在线查询及意见反馈等服务工作。开发个性化、差异化的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移动应用产品,如营养膳食计算器、患者营养支持、运动健康指导等,方便基层群众获得信息,提高信息服务覆盖面和精准度,提升公共信息服务水平,切实提高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的支撑能力。  (三)改革创新,加强国际国内合作,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工作制度机制。  1.健全工作制度。  制定、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风险监测、风险评估、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等配套制度,规范履职管理,优化工作流程,提高行政效能。制定卫生计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食品安全工作指南,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相关工作。  2.加强国际国内合作。  加强国际食品安全标准交流,开展我国标准与国际标准对比研究,加快研究转化适合我国国情的国际标准。做好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法典委员会主持国工作,牵头或参与制定国际标准,提高我国在国际食品安全标准制定中的话语权。吸纳国际知名专家参与编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增强我国标准的国际公信力。  加强部门协作,建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协作组,在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发布、风险监测与评估的数据共享和会商通报、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等方面,建立健全与食药、农业、国标委等部门协调配合、良性互动、顺畅高效的合作机制,形成合力。畅通高校、相关行业组织和专业机构有序参与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工作的渠道,充分借助国内外专家智库和外脑资源,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公信力。  3.创新管理方式。  适应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要求和相关产业发展需要,推动改革和加强“三新食品”管理。落实企业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地方标准的主体责任,鼓励企业加大在标准研制方面的投入,参与标准研制,促进技术创新和产业协调发展,形成社会共治格局。推进将标准制定、风险监测与评估工作作为科研项目的重要考核指标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依据,建立完善本领域专业与管理人才创新激励机制。强化大数据分析等信息化新技术手段对食品安全和营养惠民措施的支撑作用,针对特定目标人群,开展专项行动,创新膳食指导个性化、差异化和推广健康烹饪模式等,不断满足公众对改善食品安全和营养信息指导的需求。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领导责任。要健全责任制度,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分解规划任务,明确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督促落实重点工作任务,抓紧抓好实施工作。  (二)保障经费投入。 建立与职责和任务相匹配的财政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地方各级政府要依法将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工作经费纳入本级预算。中央财政加大对地方转移支付力度,地方要落实工作经费预算,形成国家、地方共同投入,工作经费和专项经费有效保障的经费保障机制。  (三)营造有利环境。通过“食品安全宣传周”、专业机构开放日、社区讲座、制作和散发各种形式的科普载体等活动,加强正面宣传和工作成果普及应用,做好相关政策措施和标准等的解读。全程引导,增强社会对食品安全标准、风险监测和评估等工作的认知和理解,争取社会支持,营造有利于食品安全协同共治的社会环境。  (四)加强督查评估。建立监督考核机制,将规划任务落实情况作为对相关单位和地方食品安全工作督查和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督促检查,定期开展考核。建立中期和末期评估制度,对规划实施进度和实施效果开展全面精细化评估,及时发现问题,研究解决对策,确保各项目标如期实现。
  • “十三五”技术标准科技创新规划发布 强调支持团体标准
    p   日前,科技部、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印发《“十三五”技术标准科技创新规划》。《规划》中谈到,虽然“十二五”期间,在政策的引导和科技计划的支持下,我国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取得显著成效,标准化发展进入新阶段。但是,面对新形势与新需求,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重点领域标准供给能力有待提高,技术标准与科技、产业结合不够紧密,市场主体开展技术标准研制的动力不足、能力不强,标准化工作机制有待完善、发展政策环境需要优化 技术标准在推动科技创新成果产业化,以及提升我国产业国际竞争力等方面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没有充分显现,技术标准的质量效益亟待提升。 /p p   “十三五”期间,将以实施技术标准战略为主线,以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和政策制度优化完善为动力,激发技术标准创新活力,着力构建新型技术标准体系,进一步发挥技术标准在淘汰落后产能、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和提高产品质量等方面的引领作用 着力提升科技创新、技术标准研制与产业发展的互动支撑能力,助推加速实现发展动力的转换 着力健全技术标准创新服务体系,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p p   具体来说,有如下目标: /p p   研制技术标准成为科技计划的重要任务,国家科技计划支持研制基础通用与公益、产业共性技术国家标准1000项以上,一些新兴和交叉领域标准水平领跑国际 研制国际标准200项以上,推动1000项以上中国标准被国外标准引用、转化,或被境外工程建设和产品采用,技术标准在国际贸易、多双边合作,以及推动中国技术、产品和服务“走出去”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在重点领域和区域建设50个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有效支撑科技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工作,满足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需求的标准化服务体系基本建立 建设50个国家级标准验证检验检测点,为标准技术方法和关键指标的确定提供技术支撑 培育形成一批重要的团体标准,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应用的载体更加丰富、渠道更加通畅 培育一批以标准引领发展的创新型、先导型企业,企业技术标准创新能力显著提升 科技人员参与技术标准工作越来越普遍,企业技术标准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跨界、复合型和具有国际视野的标准化人才不断涌现。 /p p   值得注意的是,《规划》中多次强调团体标准的重要地位: /p p   支持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依托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团体,建立和完善利益共建共享和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机制措施,及时将创新技术和产品制定为联盟标准或团体标准,加快市场化推广。 /p p   支持有条件的社会团体积极承担创新性、引领性及交叉融合技术领域的专业标准化技术组织,推荐专家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研制工作。积极推动团体标准纳入科技成果统计,将团体标准纳入科技和标准化奖励范畴。鼓励各地方、各部门在产业政策制定、政府采购、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方面引用具有自主创新技术和竞争优势的团体标准。建立团体标准转化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政府主导制定标准的机制,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产业发展需求,鼓励联盟、社会团体等与标准化专业机构加强合作,将实施效果良好的团体标准转化为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推动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和应用。 /p p   鼓励社会团体建立健全团体标准中专利处置、管理、收益分配等制度措施,推动社会团体成员自有和共有专利融入团体标准,提升协作创新、全产业链创新效益和效率。 /p p   简化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制定程序,培育发展团体标准,快速承接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科技创新成果转化需求。 /p p   详细内容如下: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十三五”技术标准科技创新规划 /strong /p p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等战略部署和政策规划,全面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健全科技与标准化互动支撑机制,引导科技、产业等各类资源积极参与技术标准研制与应用,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建立健全新型技术标准体系,促进发展动力转换,提升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制定本规划。 /p p   一、形势与需求 /p p   “十二五”期间,在政策的引导和科技计划的支持下,我国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取得显著成效,标准化发展进入新阶段。我国技术标准总体水平明显提升,对制定国际标准的贡献显著增加,科技和标准化互动支撑能力明显增强,技术标准在推动科技创新产业化、市场化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已经成为促进我国科技和经济紧密结合、提升国际竞争力的有力抓手。 /p p   进入“十三五”,世界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推进,产业跨界融合发展愈发明显,新模式、新业态层出不穷,产品更新步伐加快,技术创新和标准研制日益融合发展。世界各国纷纷利用技术、标准、专利等资源禀赋优势,加快创新布局,争夺标准制定主导权,抢占产业竞争制高点,确立竞争新优势。 /p p   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增长速度从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发展方式从规模速度型转向质量效率型,发展动力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创新成为引领发展的第一驱动力。中央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要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科技与经济的联系,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发展的质量效益。这些都对增强技术标准创新能力、增加标准有效供给、提升技术标准创新服务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特别是《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提出实施标准战略,明确了技术标准创新发展的重点,要求进一步健全技术创新与标准化互动支撑机制,及时将先进技术转化为标准。 /p p   面对新形势与新需求,重点领域标准供给能力有待提高,技术标准与科技、产业结合不够紧密,市场主体开展技术标准研制的动力不足、能力不强,标准化工作机制有待完善、发展政策环境需要优化 技术标准在推动科技创新成果产业化,以及提升我国产业国际竞争力等方面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没有充分显现,技术标准的质量效益亟待提升。满足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技术标准创新提出的需求,解决技术标准研制存在的问题,迫切需要加强技术标准战略实施的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创新工作机制和模式,增强技术标准有效供给。 /p p   二、总体要求 /p p   (一)指导思想 /p p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实施技术标准战略为主线,以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和政策制度优化完善为动力,激发技术标准创新活力,着力构建新型技术标准体系,进一步发挥技术标准在淘汰落后产能、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和提高产品质量等方面的引领作用 着力提升科技创新、技术标准研制与产业发展的互动支撑能力,助推加速实现发展动力的转换 着力健全技术标准创新服务体系,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p p   (二)基本原则 /p p   深化改革,创新驱动。全面落实科技体制改革与标准化工作改革要求,破除科技创新成果向技术标准转化的障碍,为技术标准创新发展提供动力 将创新置于技术标准发展的核心位置,以机制创新为抓手,以制度和模式创新为突破,发挥科技创新在技术标准工作中的引领作用,全面提升技术标准水平。 /p p   政府引导,协同推进。发挥政府在实施技术标准战略中的引导作用,加强顶层设计,优化完善政策环境,持续加强对基础通用与公益、产业共性技术标准研制的支持力度 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充分调动各部门和地方的积极性,引导产学研用等各方面加大投入,推进创新性、引领性技术标准研制与应用。 /p p   立足国情,面向国际。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对技术标准工作提出的要求,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着力补齐技术标准研制与应用短板,加速科技创新成果产业化、市场化进程 统筹技术标准“引进来”与“走出去”,加大优势特色领域国际标准研制力度,围绕“一带一路”建设及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推动中国标准“走出去”,提高我国标准与国际标准的一致性程度。 /p p   (三)发展目标 /p p   到2020年,技术标准创新政策环境进一步优化,技术标准研制能力和服务水平大幅提升,政府引导、社会广泛参与的科技创新与标准化协同推进、融合发展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技术标准战略实施更加深入人心,为促进科技与经济更加紧密结合、培育国际竞争新优势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p p   ——研制技术标准成为科技计划的重要任务,国家科技计划支持研制基础通用与公益、产业共性技术国家标准1000项以上,一些新兴和交叉领域标准水平领跑国际 /p p   ——研制国际标准200项以上,推动1000项以上中国标准被国外标准引用、转化,或被境外工程建设和产品采用,技术标准在国际贸易、多双边合作,以及推动中国技术、产品和服务“走出去”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p p   ——在重点领域和区域建设50个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有效支撑科技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工作,满足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需求的标准化服务体系基本建立 /p p   ——建设50个国家级标准验证检验检测点,为标准技术方法和关键指标的确定提供技术支撑 /p p   ——培育形成一批重要的团体标准,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应用的载体更加丰富、渠道更加通畅 /p p   ——培育一批以标准引领发展的创新型、先导型企业,企业技术标准创新能力显著提升 /p p   ——科技人员参与技术标准工作越来越普遍,企业技术标准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跨界、复合型和具有国际视野的标准化人才不断涌现。 /p p   三、以科技引领技术标准水平提升 /p p   (一)加强新兴和交叉领域技术标准研制 /p p   在现代农业技术、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绿色服务制造技术、新材料技术、清洁高效能源技术、现代交通技术与装备、高效生物技术、现代食品制造技术、现代服务技术等创新活跃、技术融合度较高的领域,鼓励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用相结合,同步部署产品和技术研发、标准研制与产业化推广,通过技术标准加速创新技术和产品市场化进程、缩短产业化周期。 /p p   支持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依托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团体,建立和完善利益共建共享和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机制措施,及时将创新技术和产品制定为联盟标准或团体标准,加快市场化推广。鼓励标准化技术组织和国内技术对口单位,在重要战略领域积极组织相关技术研发机构,主导提出或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国际标准研制工作,通过标准提升产业竞争优势。 /p p   (二)推动基础通用与公益和产业共性技术标准优化升级 /p p   将研制形成技术标准作为具有市场应用前景、产业目标导向的科技计划项目的研究目标内容,加大科技计划对重要基础通用与公益和产业共性技术标准研制的支持力度,将先进适用科技创新成果融入技术标准,更新标准核心技术和关键指标,持续提升标准技术水平。围绕国家基础保障和治理能力提升对技术标准的需求,开展能源与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卫生健康、重要领域安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方面技术标准研制工作,加快健全基础通用与公益技术标准体系,为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国家治理能力和体系现代化提供技术支撑。落实国家重大产业政策规划,加强农业、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共性技术标准研制,开展重要产业领域综合标准化研究,以标准水平提升引领和倒逼产业转型升级。 /p p   专栏1 基础通用与公益和产业共性技术标准研制 /p p   1. 基础通用与公益标准 /p p   研究节能、节地、节水、节材、资源循环利用及能源与环境管理、环保服务、应对气候变化等标准 人类工效、图形符号、术语、元数据、标准数据、标准样品、统计方法等技术标准 消费品、特种设备、信息、交通、消防、海洋、危险化学品等领域通用标准 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社会信用、社会责任、品牌培育、质量追溯、防灾减灾等社会公益标准。 /p p   2. 产业共性技术标准 /p p   研究基础数据共享和交换、数字化协同、系统集成、过程控制、自动识别以及制造服务等智能制造标准 生态设计和评价、工艺及供应链等绿色制造标准 基础工艺、基础零部件、基础材料、基础制造装备等制造业共性标准 结构性材料、功能性材料等新材料标准 清洁能源、智能电网等新能源标准 5G、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网络安全、新型显示、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标准 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科技服务、标准服务等服务业共性标准。 /p p   (三)加强技术标准研制过程中的科技支撑 /p p   强化科技资源对重要标准研制的技术支持。在基础通用与公益、产业共性技术标准和我国主导制定的国际标准,以及市场自主制定标准的研制和实施过程中,开展国家级标准验证检验检测点建设,对标准的重要技术内容、指标、参数等进行试验验证和符合性测试,逐步建立完善重要技术标准的试验验证和符合性测试机制,增强技术标准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p p   四、以技术标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p p   (一)加强对科技计划中研制技术标准的服务 /p p   鼓励和支持标准化技术组织(机构)积极参与科技计划中技术标准研制需求必要性、可行性的论证,结合标准体系、国内外现状等,为研制技术标准类型、性质、适用范围、主要内容等的确定提供咨询意见。标准研制任务确立后,标准化技术组织(机构)应积极配合科技计划研制技术标准任务的实施,组织开展标准立项、起草、征求意见、审查、报批等工作。 /p p   标准化主管部门建立健全科技计划研制技术标准的快速立项程序,对前期已经充分论证并纳入科技计划研究任务的技术标准,简化立项程序、缩短立项周期。根据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的实际需求,丰富技术标准形式,拓宽科技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和推广应用的渠道。依托国家技术标准资源服务平台,为有标准研制任务的科技计划承担单位提供国内外标准题录检索、强制性国家标准全文免费阅读、经授权的标准文本在线阅读等服务。 /p p   (二)推动科技计划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 /p p   开展科技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的方法研究,研制科技成果向技术标准转化的指南,为科技计划成果转化为标准提供技术支撑。开展科技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试点,建立科技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效果的评估评价机制,健全科技计划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的长效机制,持续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p p   (三)创新技术标准服务模式 /p p   加快培育发展标准化服务业。鼓励利用“互联网+”等手段,培育发展第三方标准化服务,通过市场化运作,孵化出嵌入企业核心业务的技术标准战略咨询、标准化整体解决方案提供等专业化服务业态和模式,满足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对技术标准的需求。 /p p   围绕落实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和政策规划,加快建设区域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聚焦区域产业集群发展对技术标准的需求,集聚标准化、科技创新及产业资源,打造涵盖技术标准研制与应用全过程、为广大企业特别是采用“四众”模式的中小微企业提供标准创新服务的平台。 /p p   在国家重要政策规划提出的重点产业和优先发展领域,建设一批领域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着眼于新兴和交叉融合领域技术创新、产业发展对技术标准的需求,围绕创新链、产业链整合标准化资源,打造创新技术和产品标准化、产业化、市场化和国际化的孵化器,及时制定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技术标准。 /p p   五、培育中国标准国际竞争新优势 /p p   (一)提高我国对国际标准的技术贡献 /p p   加大科技计划对国际标准研制的支持力度,加强我国优势特色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国际标准研制的前瞻布局,持续开展国际国外技术标准、技术法规跟踪及其与我国技术标准的比对研究,及时将我国具有比较优势的技术和标准研制为国际标准。将国际标准化纳入国际科技合作重要内容,联合相关国家共同推动国际标准研制。 /p p   鼓励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行业协会(学会)等积极与国际、国外相关组织进行对接,组织企业、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等广泛参与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研制。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科研院所牵头建设以国际标准化工作为主的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通过市场化协作机制,构建产学研用共同参与的国际标准创新服务平台。鼓励企业结合在海外设立研发中心,联合相关领域的科研机构和标准化专业机构等,将自主创新技术和产品以及企业标准研制为国际标准,提升中国主导和参与制定国际标准比重。 /p p   专栏2 重要领域国际标准研制 /p p   主导或参与信息通信与网络、深海、极地、空天等新领域国际标准研制,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海洋技术、航空航天、高端制造装备等新兴产业领域,冶金、机械、电工、船舶等技术基础好的传统产业,以及农林、轻纺、有色金属、家电、中医药、食品及稀土、煤炭、工程建筑等我国优势特色领域,研制一批包含我国自主创新技术的国际标准。 /p p   (二)以科技创新推动中国标准“走出去” /p p   围绕“一带一路”建设、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需求,依托国家科技计划实施和境外工程建设,开展我国优势技术标准在境外的适用性技术研究,以及我国标准与目标国家标准的互认支撑技术研究,促进中国标准被国外标准引用和转化,或被境外工程建设和产品采用,助推我国技术、产品和服务“走出去”。鼓励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行业协会(学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企业等牵头组织,围绕重要贸易国家、区域设施联通和贸易畅通需求,开展基于我国创新技术的标准研制与应用合作,推动我国自主创新技术和标准的海外实际应用。 /p p   专栏3 中国标准“走出去”适用性技术研究 /p p   在钢铁、有色、铁路、公路、水运工程、石油天然气、民用核能、特色农产品等领域,配合我国海外工程服务开展中国标准境外适用性研究 在电力、汽车、航空航天、中医药、海洋工程等领域,推进实施综合标准化,提高全产业链标准水平,促进与国际标准整体接轨。 /p p   六、激发市场主体技术标准创新活力 /p p   (一)提升企业的技术标准创制能力 /p p   加强对企业特别是创新型企业标准化知识和技能的培训,鼓励企业将技术标准工作纳入企业核心战略,围绕核心技术和产品研发、推广,加强技术标准创制,厚植企业竞争优势。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联合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标准化专业机构共同承担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研制任务。全面取消企业技术标准备案,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为企业技术标准创新松绑。鼓励企业将自主研发的技术标准进行自我声明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健全基于第三方的企业技术标准水平、标准创新型企业评估评价机制和技术标准领跑者制度,逐步形成第三方机构实施、社会监督、市场选择和政府采信的技术创新、标准研制、产业升级协同发展的正循环,促进企业技术进步和产品质量提升,培育企业创新发展新动能。 /p p   (二)增强社会团体的技术标准创新活力 /p p   支持有条件的社会团体积极承担创新性、引领性及交叉融合技术领域的专业标准化技术组织,推荐专家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研制工作。积极推动团体标准纳入科技成果统计,将团体标准纳入科技和标准化奖励范畴。鼓励各地方、各部门在产业政策制定、政府采购、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方面引用具有自主创新技术和竞争优势的团体标准。建立团体标准转化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政府主导制定标准的机制,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产业发展需求,鼓励联盟、社会团体等与标准化专业机构加强合作,将实施效果良好的团体标准转化为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推动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和应用。 /p p   七、健全技术标准创新协同推进机制 /p p   (一)健全技术创新、专利保护与标准化互动支撑机制 /p p   加强科技主管部门、标准化主管部门与行业主管部门在战略、规划、政策制定等工作中的协作,对于产业化目标明确的科技计划、以技术为引领的产业和工程项目,同步部署技术标准研制工作。在科技计划、产业和工程项目实施中,强化项目承担单位与标准化技术组织(机构)的协作,推动科技研发、标准研制与产业升级协同发展。将标准化专家纳入科技专家库和行业专家库,推动标准化专家库与科技专家库、行业专家库共建共享。探索建立科技信息资源与标准化信息资源对接和交汇机制,推进科技与标准化资源共建共享。 /p p   鼓励企业基于创新技术、专利,制定优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培育市场竞争优势。鼓励社会团体建立健全团体标准中专利处置、管理、收益分配等制度措施,推动社会团体成员自有和共有专利融入团体标准,提升协作创新、全产业链创新效益和效率。健全技术标准中涉及专利的管理措施,统筹协调好专利保护和技术标准研制工作。 /p p   (二)健全军民标准融合发展机制 /p p   建立健全军民标准通用化协调推进工作机制,加强军民标准规划、计划的协调对接。健全军民标准化技术组织融合发展机制,加强军民标准化技术组织合作与人员交流,推动军民融合重点领域标准化技术组织的共建共管。完善军民标准双向转化和军民通用标准制修订制度措施,推动军方采用民用标准和军用标准转化为民用标准,加强军民通用标准制定和整合。建立完善军民标准信息共享机制,开展军民标准数字化和共享服务平台建设。 /p p   八、强化规划实施保障 /p p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p p   充分发挥国务院标准化协调推进部际联席会议作用,加强科技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与标准化主管部门的协调与沟通,研究本规划实施涉及的重大政策,对跨部门跨领域、存在重大争议技术标准的研制与实施进行协调。加强本规划与科技创新规划、行业发展规划实施的衔接,鼓励各行业制定实施支持技术标准创新的政策措施。 /p p   充分发挥各地方标准化协调推进机制作用,推动将实施技术标准战略纳入地方政府重要工作内容,制定实施鼓励和支持技术标准创新的政策措施。加强地方科技管理部门、标准化管理部门与行业管理部门在技术标准创新方面的互动支持,对能培育新业态、新模式和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的技术标准研制项目,地方科技管理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给予优先支持 对有技术标准需求的地方科技项目、产业项目和工程项目,地方标准化管理部门主动协调服务,推动相关标准立项与实施。 /p p   (二)加强新模式、新业态下技术标准发展路径研究 /p p   开展“互联网+”标准化研究,推动技术标准数字化、信息化、网络化发展,加快构建适应互联网、物联网等发展需要的技术标准体系架构 开展“标准化+”研究,优化完善标准化与科技创新、现代农业、先进制造、生态文明、消费升级和公共服务等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更好发挥标准化的基础性、战略性和引领性作用,引领产业转型升级和产品质量提升 开展消费结构升级背景下技术标准创制模式研究,使技术标准研制、应用更好适应产品生产与服务个性化、定制化的发展趋势。 /p p   (三)健全科技成果向技术标准转化机制措施 /p p   推进实施《关于在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实施中加强技术标准研制工作的指导意见》,建立科技计划研制的技术标准快速立项通道。加快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建设,建立国家级标准验证检验检测点,积极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试点工作,探索建立科技成果快速转化为技术标准机制。简化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制定程序,培育发展团体标准,快速承接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科技创新成果转化需求。 /p p   (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p p   在科技计划实施中,为科研人员提供技术标准研制与应用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鼓励一线科研人员积极参与技术标准研制活动,提升科研人员技术标准创新意识和能力。面向企业广泛开展技术标准知识宣传普及活动,鼓励企业技术研发人员参与技术标准创新,鼓励企业专家牵头承担重要技术标准研制项目。依托科技计划和标准研制项目,支持科研人员广泛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活动,支持科研人员主动提出并主持国际标准制修订项目。 /p p   (五)完善技术标准创新多元化投入机制 /p p   科技计划专项经费主要支持具有战略意义、技术含量较高的基础通用与公益标准、产业共性技术标准、强制性标准、国际标准的研究,以及中国标准“走出去”适用性技术研究。对于实施效果好、技术引领和产业带动作用明显的技术标准,以风险补偿、财政后补助和政府采购等方式予以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行业,探索建立以研制技术标准作为无形资产进行融资的政策措施,引导企业、科研机构等社会各方面共同投入技术标准研制。 /p
  • “十三五”节能减排方案:出台涂料VOCs限值强制环保标准
    p   国务院近日印发《“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了“十三五”节能减排工作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对全国节能减排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p p   《方案》指出,要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动力,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驱动、社会参与,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到2020年,全国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 15%,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50亿吨标准煤以内。全国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2001万吨、207万吨、1580万吨、 1574万吨以内,比2015年分别下降10%、10%、15%和15%。全国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比2015年下降10%以上。 /p p   《方案》从十一个方面明确了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的具体措施。一是优化产业和能源结构,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新兴产业,降低煤炭消费比重。二是加强重点领域节能,提升工业、建筑、交通、商贸、农村、公共机构和重点用能单位能效水平。三是深化主要污染物减排,改变单纯按行政区域为单元分解控制总量指标的方式,通过实施排污许可制,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总量控制制度,控制重点流域和工业、农业、生活、移动源污染物排放。四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动园区循环化改造,加强城市废弃物处理和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五是实施节能、循环经济、主要大气污染物和主要水污染物减排等重点工程。六是强化节能减排技术支撑和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区域、城镇、园区、用能单位等系统用能和节能。七是完善支持节能减排的价格收费、财税激励、绿色金融等政策。八是建立和完善节能减排市场化机制,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绿色标识认证、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电力需求侧管理。九是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强化评价考核。十是健全节能环保法律法规标准,严格监督检查,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十一是动员全社会参与节能减排,推行绿色消费,强化社会监督。 /p p   《方案》提出推进工业污染物减排。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加强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理。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实行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等量或减量替代。建立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工业企业环境管理体系。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继续推行重点行业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制度,逐步扩大总量减排行业范围。以削减挥发性有机物、持久性有机物、重金属等污染物为重点,实施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工业特征污染物削减计划。 /span /strong 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加快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大力推进石化、化工、印刷、工业涂装、电子信息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全面推进现有企业达标排放,研究制修订农药、制药、汽车、家具、印刷、集装箱制造等行业排放标准,出台涂料、油墨、胶黏剂、清洗剂等有机溶剂产品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限值强制性环保标准,控制集装箱、汽车、船舶制造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推动有关企业实施原料替代和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强化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出口加工区等工业聚集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及污染治理。加强工业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推动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建立企业排放红黄牌制度。 /p p   《方案》提出要推进主要大气污染物重点减排工程。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程,到2020年累计完成5.8亿千瓦机组超低排放改造任务,限期淘汰2000万千瓦落后产能和不符合相关强制性标准要求的机组。实施电力、钢铁、水泥、石化、平板玻璃、有色等重点行业全面达标排放治理工程。实施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煤改气”和“煤改电”工程,扩大城市禁煤区范围,建设完善区域天然气输送管道、城市燃气管网、农村配套电网,加快建设天然气储气库、城市调峰站储气罐等基础工程,新增“煤改气”工程用气450亿立方米以上,替代燃煤锅炉18.9万蒸吨。实施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程,到2020年石化企业基本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治理。 /p p   《方案》将“十三五”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分解到各省(区、市),提出了主要行业和部门节能目标,明确了“十三五”各地区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重点地区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十三五”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狠抓贯彻落实,强化考核问责,确保完成节能减排目标。 /p
  • 毕井泉:药品标准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
    p   8月29日上午,第十一届药典委员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全体会议在京召开。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第十届药典委员会主任委员陈竺出席会议,并向第十届药典委员会委员代表颁发感谢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长、第十一届药典委员会主任委员毕井泉为新一届药典委员会委员代表颁发聘书,并发表讲话。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9/insimg/bad5729f-30e8-49c1-9bd4-7fcfccaa08cd.jpg" title=" 1_副本.jpg" / /p p   “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举行第十一届药典委员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全体会议。我代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对大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全体委员,特别是新当选的委员表示诚挚的问候! /p p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部署2020年版《中国药典》编制工作,推进药品标准改革,加强药品标准全程管理,推动药品质量水平进一步提高。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p p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一、充分认识药品标准的极端重要性 /span /strong /p p   药典是药品科学技术发展成果的结晶,是一个国家药品产业发展水平的标志,是药品生产经营者的基本遵循,是药品监管工作的准绳。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把“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落到实处,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习近平总书记把“最严谨的标准”放在首位,突显了标准对于药品监管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习近平总书记还强调,“谁制定标准,谁就拥有话语权 谁掌握标准,谁就占据制高点”,深刻阐述了标准对于产品质量的决定性作用。李克强总理多次强调要下决心提高药品质量,严守从实验室到医院的每一道防线。 /p p   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药品标准工作。1949年,新中国刚刚成立,就组织专家研究编制新中国药典,把药品标准化建设作为改变我国医药产业基础薄弱、人民群众缺医少药落后局面的战略措施。19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委员会成立,这是新中国最早的标准化组织。1953年,国家颁布第一版《中国药典》。改革开放以后,药品管理法明确了药品标准的法定地位和药典委员会的法定职责,每五年编制一版药典,药品标准工作和《中国药典》制修订工作步入法治化轨道。 /p p   迄今为止,我国已经颁布实施十版药典,药品标准从无到有、收载品种从少到多、标准水平从低到高,对提高我国药品质量水平、促进医药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了重要作用。历届药典委员会功不可没。我们大力提高药品安全性标准,加强药品安全监管,近几年没有发生大的、影响恶劣的药害事件。这些都要充分肯定。但是,我们也要看到,由于历史条件所限,产业发展起步较晚,政府监管能力较弱,药品标准还不能适应监管的需要,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药品质量疗效与美欧日国家有差距,很大程度上是药品上市标准不高,市场上缺乏原研产品作为参比对照。标准缺失、标准落后、标准不管用、标准执行不到位等问题也不同程度存在。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药品监管工作的重要指示,加快标准制修订工作,建立科学、全面、可检验、能执行的标准体系,用“最严谨的标准”提高药品质量疗效,防范药品安全风险,为药品监管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p p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二、希望认真研究的几个问题 /span /strong /p p   在新一届药典委员会成立、2020年版药典全面启动编制的时候,我想请药典委员会各位委员共同研究几个问题。这几个问题,对于制订标准、修订法律、推进改革、加强监管,都具有重要意义。 /p p   (一)研究药典工作的定位。药典编制工作要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服务于药品监管工作,服务于改革创新,服务于制药产业的发展。编制药典的目的是鼓励好药、淘汰差药、识别劣药假药。 /p p   (二)研究现代药的本质特征和传统药的本质特征,以及现代药与传统药的区别。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药品管理法都提出了国家发展现代医药和传统医药的要求。要研究现代药与传统药的基本概念,明确界定其内涵和外延。 /p p   药的概念自古有之。各民族历史上都有自己的传统药。我国的中医药文化更是博大精深,在中华民族繁衍生息、与疾病作斗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说我们曾经历过缺医少药的年代,主要指的是缺现代医药。 /p p   现代药伴随着现代医学传入中国。现代药是在传统药的基础上,结合现代循证医学,逐步完善形成了今天的基本特征:以医学、化学、生物学等理论为基础 一般都具有明确的活性成分,并不断研究完善其作用机理 经过随机双盲大样本的临床试验,通过试验数据证明对某种适应症有效,对病人个人或人类社会特定疾病的预防或治疗获益大于风险。所以药品审评要临床主导,由临床医生背景的审评员作审评组长。此外,还有经过监管部门审批的制作方法和工艺,确保质量均一、稳定 对药品的全面监督,由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履行全生命周期的责任,开展上市后研究,监测不良反应,完善对药品的认识,包括药品说明书中载明的副作用、禁忌、注意事项等 对已上市药品不断评价、退出市场的规范制度。 /p p   传统药是传统的医学理论、传统的制备方法指导下,采取传统的剂型和使用方式、传统的适应症表述、传统的循证方法,有多年使用历史、公众认可的药品。传统的中医药理论是中华民族的文化瑰宝,我们必须发扬光大,继承发展。现代药与传统药最重要的区别就是双盲随机大样本的临床试验证据,获益大于风险的适应症结论,产品均一、稳定的质量控制。如果用现代医学、现代药学理论,现代制备方法、现代循证方法研究传统药,其成果应按现代药申报、审评和监管。这些年,我们在用现代药方法研究开发传统药方面,取得过重要成果。青蒿素、黄连素、麻黄素的发现,特别是青蒿素的发现,是我们对人类社会的重大贡献。用三氧化二砷治疗白血病作用的研究,也是举世瞩目的成果。我们要认真总结这些年天然药物开发研究的经验教训,有哪些临床接受、国际公认的成果,又有哪些教训,走了哪些弯路,对我们继承发展传统药意义重大。 /p p   (三)研究新药上市标准、橙皮书和药典的关系。按照现代药品监管的理念和实践,批准上市一种创新药,就是批准一种药品的标准,包括活性成分、配方、用药途径、剂型、规格、使用方法、制作工艺及作为企业商业秘密的工艺参数。这些也是产品上市后的监管依据。企业必须按照批准的标准生产,整个生产过程的数据都要做到真实、完整,及时记录,可以溯源,否则就要以掺假药品论处。这种经监管部门审批上市的新药带有原创性、标杆性,其申请的专利受专利法保护。专利到期后,企业申报仿制药生产上市可以借用原研企业的成果和数据,免于重新做大样本临床试验,监管部门按原研药的标准审查其药学等效性和生物等效性,二者等效即视为疗效等效,可以在临床上相互替代。上述经批准上市的作为参比制剂的原研药与经评价疗效等效的仿制药载入一个目录集,及时更新,这就是国际上的橙皮书制度。我们也要建立中国的橙皮书制度。我们要研究批准上市新药的标准、橙皮书和药典之间的关系,各自发挥什么作用。 /p p   编制修订药典,一定意义上是对已上市药品的再次审查和确认。药典编制过程中,要对收载、更新、修订的内容进行真实性、可靠性、科学性的审核,评估其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真实性、可靠性、科学性存疑的,安全性、有效性、质量可控性存疑的,要向监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多年不生产的药品,要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上市后多年没有进行不良反应监测、不良反应不详的药品也要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委员们要在修订药典时严格把关,这是对公众负责,也是专家委员会的责任。 /p p   (四)在药典修订中体现改革成果,为改革创新服务。2015年以来,总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会同相关部门全面推进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改革已不限于审评审批,逐步拓展为药品监管制度的全面变革。 /p p   为什么要改革?一是药品可及性基本解决,但质量疗效上有差距。二是药品研发、生产、经销生态出了问题。研发中数据不真实、不完整的现象 生产加工过程中擅自更改工艺、掺杂使假、偷工减料的现象,数据不完整、不真实、不可靠、不可溯源的现象 经销过程中夸大宣传、无科学依据地乱吹牛的现象,屡见不鲜,屡禁不止。三是审评和监管力量薄弱。与制药产业的迅猛发展相比,我们的监管队伍人员严重缺乏,能力不足,难以实施有效监管,漏洞死角很多。对存在的问题认识到了,但解决起来困难重重,心有余力不足。四是申请积压,效率低下。这是前三个问题交织的必然结果。 /p p   怎么改革?党中央、国务院已经作了一系列重大决策。2015年8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44号),2015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在10个省市开展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2016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国办发〔2016〕8号),2017年2月国务院印发《“十三五”国家药品安全规划》(国发〔2017〕12号),2017年7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经国务院批准,我们加入了国际人用药品注册技术协调会(ICH),下一步还要争取加入国际药品认证合作组织(PIC/S)。 /p p   改革总的目标就是与国际接轨。药品上市的基本标准就是新药要“全球新”,仿制药要与原研药质量疗效一致。要研究建立药品数据保护制度、专利补偿制度、药品审评与专利链接制度,把专利纠纷解决在药品上市之前,既鼓励药品创新,使创新者受到激励 也鼓励仿制,降低企业仿制成本和法律风险。要建立临床主导的团队审评制度、与申请人会议沟通制度、项目管理员与申请人联系制度、专家咨询委员会公开论证重大争议制度、审评结论和依据向社会公开制度,保证审评的公平公正。要实现药品全生命周期管理,实现药品研发、加工、经销、使用全链条的监管。药品批准文件持有人要承担研发、加工、经销、不良反应监测、完善药品质量等全生命周期的法律责任。临床试验数据不真实、不完整、不可溯源的申请,一律予以退回。生产加工过程违反GMP规范,数据不真实、不完整、不可溯源的,要严肃处理,并向社会公开处理结果。对造假等严重违法者,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建立审评员、检查人员、检验人员、执法人员保守企业商业秘密制度,建立禁止工作人员私下透露药品审评信息制度。严禁工作人员以审评谋私、以检查谋私、以企业商业秘密谋私。通过保密责任的落实取信于民,保证监管权威。 /p p   改革既包括今后上市药品如何审评审批,也包括对以前批准上市药品的评价和清理。规定期限通不过评价的要退市。长期不生产的、自行改变工艺的、没有履行上市后研究和药物警戒责任的、安全性有效性质量稳定性存在问题的,要清理、纠正,性质严重的要退市。要研究制定药品退市的标准、条件与程序。 /p p   新一版药典编制,正处于改革关键时期,情况会有很多变化。药典编制工作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药品审评审批、药品监管改革的一系列要求,体现改革的成果,及时反映药品质量疗效的提高。希望新一届药典委员会的每一位委员都秉持严谨、科学、公正、客观的态度,积极参与改革,推动改革,服务改革。我们每一位制药业的从业人员、药学研究工作者、监管者,都是改革的参与者、推动者。符合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有利于促进公众健康的事情,都要积极推动 不符合人民群众利益,不利于促进公众健康的事情,就要果断放弃。我们所有的工作,都要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也要改造我们的主观世界,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创新体制机制,加强能力建设。 /p p   (五)研究药典编制如何为破解掺假、造假的“潜规则”服务,为监管服务。当前有一种现象,药典中规定检验哪些指标,就有人研究如何骗过这些指标的掺假造假方法。请各位专家结合自己专长研究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及时堵住漏洞,破解“潜规则”。 /p p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三、提几点要求 /span /strong /p p   药典委员会是我国药学领域最具权威性的技术机构,承担着党和国家赋予的制定国家药品标准的神圣使命。编制药典,是现代“悬壶济世”的功业。第十一届药典委员会今天正式成立了,各位作为国家的一名药典委员,不仅仅是响当当的荣誉,更是沉甸甸的责任。我们每一位药典委员都要把使命和责任铭刻在心,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圆满完成药典编制工作。 /p p   第一,坚持科学态度。各位委员来自不同的领域和专业,要互相尊重,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平等讨论。以科学严谨的作风、求真务实的态度、勇于创新的精神努力工作。 /p p   第二,勇于担当作为。每一个标准的修订都会遇到各种矛盾、困难和问题,任何一种选择都可能有不同意见。我们要以人民利益、公众健康为基本出发点,敢于直面问题,勇于担当作为,化解工作难题,做出“仰不愧于天,俯不怍于人”的工作业绩。 /p p   第三,加强制度建设。要修订标准工作规章制度,完善标准工作程序,建立利益冲突回避制度、公开论证重大分岐制度、公开回应未采纳的实质性意见制度,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公开决策,接受社会监督。 /p p   第四,坚守清正廉洁的职业道德。制修订标准是履行国家的公权力。药典委员必须遵守国家公职人员的法律、纪律。党员委员在履职过程中,还要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员的各项纪律,非党员委员也要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要求自己,坚持原则,不为利益所惑,不为私情所动。如有违反国家法律和职业道德的行为,要从严查处并公开处理结果。 /p p   各位委员、同志们,药品标准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用更科学的标准保障药品质量,支撑药品监管,引领产业发展,以优异的经得住历史检验的工作成果,为中华民族健康事业作出新的贡献。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9/insimg/c1f7746c-b26f-4016-92d0-c4bc28568d59.jpg" title=" 2_副本.jpg" / /p p br/ /p
  • 十三五中医药科技创新规划:技术与标准并行
    p   日前,科技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正式发布“十三五”中医药科技创新专项规划,明确指出到2020年,要建立更加协同、高效、开放的中医药科技创新体系,解决一批制约中医药发展的关键科学问题,突破一批制约中医药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加速推进中医药现代化和国际化发展,构建更加符合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特点的研究模式和技术体系,显著增强中医药科技创新能力。 /p p   规划中强调要提高中药资源保障水平和新药研发能力。攻克一批常用大宗中药材种植(养殖)、加工、质量控制的技术难题,培育一批中药材大品种,打造中药材大健康产业链 突破中药新药发现、制剂、安全性评价等瓶颈问题,研发一批创新中药 研发数字化、智能化现代制药装备,促进中药工业绿色智能升级。 /p p   在标准体系方面,规划中特别指出要建立健全中医药标准体系,推进中医药国际化发展,完善中医药国际标准,形成不少于50项药典标准和100项行业标准,完成5-10个中成药品种在欧美等发达国家作为药品注册 建立一批中医药研究中心与联合实验室,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合作。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楷体_GB2312, SimKai " 专栏& nbsp 中药标准化在行动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楷体_GB2312, SimKai " strong 中药质量标准提升研究 /strong 。加强中药质量标准的基础研究,突破中药药效指标成分确认、中药质量评价分析方法、中药毒性成分微量分析等关键技术,提高质量标准整体研究水平,开展100-150种常用中药材及饮片、100个大品种中成药的现代质量标准研究,健全完善中药质量标准体系,建立具有整体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的现代中药质量标准方法学体系。 strong 力争50项示范性中药质量标准进入国家药典,100项成为行业标准。 /strong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楷体_GB2312, SimKai "    strong 中药质量标准国际化研究 /strong 。选择50种国际认可度高、出口份额大、拟开展国际注册的中成药产品原料药材,按照符合国际主流药典和国际标准化组织(《美国药典》、《欧盟药典》、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等)的相关技术要求,制定质量标准专论,被《美国药典》、《欧盟药典》等国际主流药典和ISO收录。同时,选择20-30种拟开展欧盟传统药物注册的中成药产品原料药材,撰写其安全性和有效性专论,通过欧盟药监局(EMA)专家委员会的评审,进入欧盟药监局草药专论目录。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楷体_GB2312, SimKai " 专栏 strong 中医药“一带一路” /strong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楷体_GB2312, SimKai "    strong 建立若干中医药、民族医药研究中心或联合实验室,开展联合产品研发、传统医药知识产权保护、跨境民族医药标准研究等国际科技合作 /strong 建立“一带一路”药用植物资源保护平台、中试技术平台 推进相关民族医药古籍文献保护利用、理论研究以及医药产品和保健品研发等合作,培养中医药“走出去”专职科研团队,帮助技术力量薄弱的国家与地区培养中医药科技人才。 /span /p p    strong 发展前沿关键技术与创新方法 /strong 是十三五期间中医药发展的一项重点任务,其中特别指出要发展中药智能制造技术和新型中医诊疗信息采集前沿技术。具体来说发展符合中药制造特点的信息物理系统、物联网技术、人工智能技术、虚拟现实和增强现实技术、基于模型技术、混合制造技术,加快智能装备、智能生产线、网络化分布生产设施研发,构建智能化生产系统、智能化工厂(或车间),推动我国中药制造技术迈向高端水平 运用信息理论与技术、类脑计算与人工智能技术等多学科方法,结合太赫兹波、电致人体发光、人体成像等现代技术,重点发展新型中医诊疗信息采集、识别、处理与分析的方法、技术和装备,构建现代化中医诊断系统和平台。 /p p   此外,在规划中还多次强调构建 strong 中医药创新网络与支撑体系 /strong ,具体来说要统筹加强和积极推进国家、部门和地方重点实验室、中医临床研究基地、技术创新中心、多学科交叉研究中心等建设,推进科技资源和数据信息开放共享,建立适应中医药现代化、国际化发展需求的科技创新协作网络,打造一批中医药临床研究、产业转化的高地,以新的组织模式和运行机制加快推进中医诊疗防治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和中药产业发展。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楷体_GB2312, SimKai " 专栏 中医药创新网络与支撑体系 /span /strong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楷体_GB2312, SimKai "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楷体_GB2312, SimKai "   1.大力推进国家中医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面向我国疾病防治需求,以临床应用为导向,以医疗机构为主体,围绕重大疾病、优势病种、特色疗法等方向推进国家中医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及协同创新网络建设,系统开展中医药临床研究、协同创新、学术交流、人才培养、成果转化、推广应用,打造高水平的中医药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类国家科技创新基地。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楷体_GB2312, SimKai "   2.统筹加强中医药科技创新基地平台建设。统筹加强国家和省级重点实验室、中医临床研究基地、重点研究室和协同创新中心的建设,完善名老中医传承、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中药资源动态监测及服务体系和中药种质资源库等服务平台,深化中医药防治慢病和传染病临床科研协作体系、中医药康复临床科研协作体系与中医药科研伦理平台体系建设。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楷体_GB2312, SimKai "   3.促进中医药科技资源和数据信息开放共享。加强中医药古籍与现代科技文献数据库、中医药科研信息数据库和生物样本信息库建设。整合各类科技资源和数据信息, strong 推进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科技文献、科学数据等中医药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加快建立健全开放共享的运行服务管理模式和支持方式。 /strong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楷体_GB2312, SimKai "   4.强化中医药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服务平台建设。培育与壮大科技中介服务主体,加强技术和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建设,探索符合中医药成果特点的融资模式,促进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楷体_GB2312, SimKai "   5.促进国家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种植)基地发展。加强国家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种植)基地建设,积极推进中药材种植服务、“互联网+”中药产业、中医药健康产品、中药产业园区集群等方面创新创业,大力发展中药大健康产业。 /span /p p   详细内容请查看附件: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doc.gif"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06/ueattachment/e70f15a4-6e0a-43f3-afaa-e20600e00add.doc" 十三五中医药科技创新专项规划.doc /a /p
  • 争做国内微生物标准品“领头羊”——访北纳生物(BNCC)市场总监万晓雨
    仪器信息网讯 恰逢北纳生物(BNCC)成立第十三周年,仪器信息网特别采访了北纳生物(BNCC)市场总监万晓雨,请她就北纳生物近年来取得的亮眼成绩以及未来发展进行了分享。北纳生物(BNCC)市场总监 万晓雨以下为视频采访实录:仪器信息网:请您介绍一下北纳生物(BNCC),以及目前可提供的主营产品和服务。万晓雨:北纳生物(BNCC)成立于2010年,现科研基地占地面积一万平,总投资1.8亿元,是一家专注于实验细胞、微生物菌种、微生物质控品领域,集研发、生产与应用为一体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就产品而言:北纳生物(BNCC)对外可提供标准菌株、质控菌株、细胞系、细胞培养基、核酸标准品、液体室内质控品、检测试剂盒等多种产品,可满足各类科研人员的需求。就服务而言,北纳生物(BNCC)自成立以来就拥有自己的独立门户网站,可支持查询、订购、定制等一站式服务,同时有专业化的客服团队为客户提供售前售后的相关服务。北纳生物(BNCC)产品种类齐全,也可为广大客户提供1对1的定制服务,比如高浓度的定量菌液、细胞沉淀等定制化产品;我们也将结合市场标准及需求,攻坚克难,开拓创新,研制更多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拳头产品!仪器信息网:正值北纳生物(BNCC)成立13周年之际,请为我们介绍下近年来取得了哪些亮眼成绩?万晓雨:北纳生物(BNCC)近年来自主研发产品不断取得突破,引进数字PCR仪等高精准仪器,为核酸检测提供系列标准品,如菌类核酸参考品、细胞DNA标准品等,同期也上架了水质检测系列质控产品,应用于生活饮用水、城市废水、医疗机构污水检验检测等。今年北纳生物(BNCC)研发中心再创辉煌,成功申报金葡、大肠埃希氏菌、菌落总数平板计数国家二级标准物质,主要应用于培养基性能测试、阳性对照等,这标志着BNCC再上新台阶!仪器信息网:请您分享下后期研发工作的规划。万晓雨:近年来,北纳生物(BNCC)的微生物质控品、DNA核酸衍生品等自研产品在行业内的核心竞争力不断增强,销量连年增长!作为企业发展的核心,后续我们将构建和完善更好的生产体系,明确发展方向,细化应用领域,在基础产品上不断衍生出更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接下来我们将进军微生物检测领域,加大微生物标准物质的申报力度,丰富质控品类产品和微生物检测方向的产品线,将系列产品做精做强,真正做到微生物检测领域的专家企业。
  • “十三五”环保规划意见稿印发 250项标准项目将启
    12月14日,环保部对外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十三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系统地制定出三大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施工图,同时提出,我国“十三五”期间将启动约250项环保标准项目、推动约30项重点环保标准实施评估。“十三五”环保规划意见稿印发 250项标准项目将启  环保部12月14日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十三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规划意见。  意见稿指出,“十二五”期间,共发布国家环保标准493项,在现行环保标准中,环境质量标准15项,污染物排放标准161项,环境监测规范(包括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环境监测仪器技术要求、环境标准样品1001项,环境基础类标准(包括环境基础标准和标准制修订技术规范)21项,管理规范类标准499项。  同时,我国环保标准工作中存在部分标准制修订项目进展滞后、与排污许可制度的协同配套有待加强、标准制修订的科学基础需夯实强化、标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需着力提升等问题。  意见稿提出,我国“十三五”期间将启动约250项环保标准项目、推动约30项重点环保标准实施评估,并计划开展国家级培训3000 人次以上,带动地方培训15000人次以上。  土壤污染方面,要求贯彻落实国务院《土十条》要求,2017 年底前发布农用地、建设用地土壤环境  水污染物排放方面,要求贯彻落实《水十条》要求,围绕工业源、生活源、农业源等水污染防治重点领域,优先配套相关排放标准。以提高标准制修订的质量与效率、加强标准间协调、便于标准实施为原则,整合农药、食品加工、酒类、无机颜料、无机磷化工、电子等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优化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积极配套排污许可等新型环境管理制度的实施,研究将达标判定、达标排放量核算等技术要求纳入排放标准,完善标准技术内容,提高标准科学性、适用性。在“十二五”末期64 项标准的基础上制修订形成由约90 项标准构成、覆盖全面、重点突出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  大气污染方面,要求贯彻落实《大气十条》相关要求,围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高能耗高污染行业大气污染、面源污染、移动源污染等大气环境管理重点领域,优先配套相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以提高标准制修订的质量与效率、加强标准间协调、便于标准实施为原则,整合无机磷化工、无机颜料、化肥等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优化标准体系。配套排污许可制的实施,研究将达标判定、达标排放量核算等技术要求纳入排放标准,完善标准技术内容,提高标准科学性、适用性。在 “十二五”末期47 项大气固定源和26 项移动源标准的基础上制修订形成由约70 项大气固定源和40 项移动源标准构成的覆盖全面、重点突出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  固体废物方面,要求根据《土十条》中加强工业废物处理处置的要求,按照全过程管理与风险防范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理处置与资源再生利用全过程的污染控制标准体系。修订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完善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控制要求。制修订皮革废料、煤化工废渣等固废污染控制标准,促进行业固体废物的减量化和无害化处理处置。修订危险废物贮存、填埋、焚烧等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修订医疗废物、含多氯联苯废物的处理处置污染控制,针对环境风险控制重点环节,完善污染控制要求。制订生物有机质堆肥污染控制标准,促进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
  • “十三五”食品领域对分析仪器的需求
    仪器信息网讯 2015年即将过去,很多单位已经开始了年终总结和计划,食品领域的五年规划也是如此。“十二五”食品安全科技支撑计划硕果累累,集中在食品安全高新检测技术研究与产品研发、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关键技术研究、食品安全溯源控制及预警技术研究与推广示范、食品非法添加物筛查技术和装备研发等领域。“十三五”还在紧张的制定中,具体规划内容仍无从得知,然而中国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首席科学家吴永宁在会议中透露了“十三五”重点研究计划总体思路。他介绍说,“在创新危害识别技术、突破前沿评估技术、集成溯源预警技术、发展安全控制技术等总体思路下将实现五个转移”。我们具体来看这“五个转移”将会对分析仪器带来哪些影响。  突破人源性细胞体外替代毒性测试  “十三五”规划五个转移中第一条就是“以动物实验为基础的传统评估技术向人为基础的新型评估技术的转移”。新的《食品安全法》将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高度。评估中的毒性测试通常以动物试验为主,然而以动物实验结果进行的风险评估与实际仍有很大出入,因此该项转移具有很大的实用性。  该项转移的关键技术领域是“突破人源性细胞体外替代毒性测试”。该技术可分为两步,分别是人源性细胞株的培养及毒性测试机制。毒性测试机制很复杂,包括中国人群食品过敏成因与免疫识别机制、食品中病原生物耐药性传播机制、食源性致病菌的肠道分子生态学以及作用机制等。在这些基础研究领域中需要大量的生命科学仪器,例如:基因测序、流式细胞仪、PCR等。2014年,全球生命科学仪器市场销售额超过400亿美元,并以6%的速度增长,预计将来5年内将有长足的发展。  未知物筛查类仪器将大行其道  “食品化学危害物检测从定向检测到非定向筛查的转变”同样列在“十三五”规划的五个转移中。目前我国的食品化学危害物检测主要以定向检测为主,即已经确定了检测目标物,然后按照标准和流程把它检测出来。但是这种方法并不能有效的预防未知潜在危害物,例如2008年“三聚氰胺”事件,事件发生后我们才开始研究这个危害物是什么,如何检测它。  其实食品中的未知物的筛查研究,国内已经有很多单位在做。如果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中心的张朝晖、国家加工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冼艳萍等。使用的仪器包括高分辨质谱、生物芯片技术、核磁共振、红外光谱仪等。此次将食品化学危害物未知物筛查作为“十三五”规划重点,将对未知物筛查仪器的研发、应用和研究起到促进作用。  基因测序在微生物诊断溯源领域发力  “微生物诊断溯源由传统技术向下一代全基因测序转移”是“十三五”规划中的既定目标。目前,微生物导致的食源性疾病广受关注,而常用的微生物检测的主要方法有培养法以及利用微生物的抗原、核酸或一些小分子来指示微生物的种类和数量。微生物的全基因测序技术成熟后,不仅能快速检测特定、已知微生物,也可以将“未知”微生物无论是细菌、真菌或者是病毒等通过一次实验全部筛出来。不仅能快速诊断由微生物导致的食源性疾病并溯源,对新兴抗体的识别和制备技术的发展都有助益。  应用基因测序进行食源性疾病的微生物检测将主要集中在全国的医疗卫生机构。截至2015年5月,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数达98.7万个,其中,医院2.6万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92.2万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3.5万个,其他机构0.3万个。  其中,医院中:公立医院13326个,民营医院13153个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中: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490个,卫生监督所(中心)3093个。  分析仪器将应用在食品生产全链条  “五转移”第四条是“食品安全控制理念从HACCP向脆弱性评估为基础全程控制转变”。 其关键技术领域包括:食物链脆弱性评估、产品真实性溯源、产地污染(农兽药、重金属、真菌毒素和海洋毒素等)与农畜水产品安全控制等技术等。  近些年来,一些专家学者一直呼吁从种、养殖等源头控制食品安全。此次纳入“十三五”规划中可以预见到分析仪器将应用在食品生产全链条。主要分析仪器类别可包括:产地污染中应用在农残检测的气相色谱仪、气质联用仪,兽药残留检测的液相色谱仪、液质联用仪,重金属检测的原子吸收光谱仪、原子荧光光谱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质谱联用仪等,以及真菌毒素和海洋毒素检测类仪器。同时也将促进食品安全现场和在线监管所需的新型试剂与装备的研发。  溯源预警从分散趋于统一  “溯源预警从分散趋于统一”是“十三五”规划中“五转移”中的第五条。目标是研究“食品安全信息传播规律和预警的大数据汇聚融合理论”“开发食品安全风险预警的大数据系统”,倚重大数据对某个区域或某种食品进行风险预警。  其实溯源预警在有些省份已经开始实施,如吉林省政府采购吉大小天鹅公司生产的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仪配备到省内蔬菜批发市场、超市等单位,检测数据通过设备的上传功能进行上传,并标记数据检测所在地。可直观的显示出省内食品安全状况,对食品安全进行有效风险预警。但是有的省份出于检测设备没有数据上传功能或没有建立溯源机制,或有溯源机制的省份由于溯源内容、预警评判指标等不同,而不能在全国产生协同效应。此次将溯源预警从分散趋于统一,将对分析仪器的数据传输、储存、分析等提出更进一步的要求。  食品快速检测仪器潜力无限  近来,食品快速检测产品市场迅速增长。除“十三五”给分析仪器市场带来的影响外,新《食品安全法》的颁布为食品快速检测产品带来了春天。新《食品安全》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快速检测可以作为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等政府管理部门进行初步筛查的手段。  各协会学会也在积极推进快速检测标准化工作,如,中国分析测试协会在全国仪器分析测试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81工作的基础上,组建《中国分析测试协会标准委员会》,并启动了制定筛检技术CAIA 标准(中国分析测试协会标准)项目的征集工作。全国质量监管重点产品检验方法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长尹建军也曾说,“将要筹建‘全国质量监管重点产品检验方法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食品安全快速检验方法专业工作组’”。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分析仪器分会快速检测技术及仪器专业委员会也于2014年成立。  食品快速检测仪器种类很多,除统称的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仪、食品品质检测仪外,还包括牛奶分析仪、农药残留速测仪、谷物分析仪、食用油品质分析仪等。除此之外,众多厂商也在开发多种快速检测仪器,如欧普图斯(苏州)光学纳米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激光拉曼光谱仪、上海矽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离子迁移谱快速检测仪、苏州派尔精密仪器有限公司开发的基于长光程紫外光谱技术的高精度植物油检测仪等。  据统计,2014年全国食品快速检测仪器市场约20亿元,随着新《食品安全法》的实施,快速检测标准和产品标准的逐步完善,未来食品快速检测产品市场将潜力无限。撰稿:孙立桐
  • 海洋局携国标委、质检总局全面部署“十三五”海洋标准
    12月19日,国家海洋局召集各海洋部门及相关单位,在北京共聚一堂,共商海洋标准计量质量改革发展的大计。这也是首次在海洋领域召开的全国海洋质量管理工作会议,对推进海洋标准计量质量工作、落实建设海洋强国战略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近年来,国家海洋局全面加强海洋标准计量质量工作,大力推进改革创新,着力提升能力水平。“十二五”以来,国家海洋局发布了海洋观测预报及防灾减灾等7个标准体系,正在制定海岛保护与利用等5个标准体系,海洋标准体系已初步建立。发布了32项海洋国家标准和108项海洋行业标准,近3年每年海洋标准项目立项近百项。海洋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数量较“十一五”末分别增长了39%和51%,行业标准立项数量较“十一五”期间翻了一倍,基本实现了海洋标准在各业务领域的全覆盖。一大批重要的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对海洋工作起到了有效的规范和指导作用。  在海洋计量工作方面,目前已有41套海洋计量标准装置涵盖海流等13个要素,其中“十二五”期间新增7套,有33套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成为统一全国海洋计量单位制的最高标准。14套海洋校准装置通过了实验室认可,大幅拓展了校准服务的能力范围。成立了全国海洋专用计量器具计量技术委员会,发布和正在制定15项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填补了海洋领域空白。海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和标准物质基本能够覆盖海洋水文、气象和化学领域80%以上的仪器种类,年均提供检定校准服务5000余台套,海洋计量检测服务能力处于国内先进行列,保障了全国海洋仪器设备的量值准确可靠。海洋计量检测工作国际影响力也显著增强。  据介绍,目前我国海洋质量管理体系已初步建立。通过《海洋观测预报条例》等法律文件,强化了海洋质量管理工作,加强了海洋公益服务的质量管理。初步建立了海洋领域质量监督组织体系,已有62家海洋检验检测机构通过了国家级计量认证评审,新增7家海洋单位通过了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同时,推进了海洋专项和海洋公益服务的质量工作,提升了重点海洋产品的质量。  据国家海洋局副局长林山青介绍,今年该局先后分别与国家标准委、质检总局联合印发了《全国海洋标准化“十三五”发展规划》和《全国海洋计量“十三五”发展规划》,近日又出台了《关于加强海洋质量管理的指导意见》,对“十三五”海洋标准计量质量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十三五”期间,该局将在更高起点上推动海洋标准计量质量工作大发展。首先是着力提高海洋标准有效供给,大力实施“海洋标准化+”工程,积极开展海洋标准“走出去”工程,提高标准化创新能力。其次是着力提高海洋计量检测水平,加强海洋公益服务的计量检测工作,强化海洋产品的计量检测服务,提升海洋计量国际化水平。其三是着力加强和规范海洋质量管理,大力推进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创新质量管理手段和方式,提升海洋产品质量。
  • 测绘地理标准化十三五发布:将制修60项国标、80项行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局所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基础测绘中长期规划纲要(2015-2030年)》、《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十三五”规划》和《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结合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实际,我局编制了《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十三五”规划》,已经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  2016年11月25日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十三五”规划  “十三五”时期是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全面深化改革、开创发展新格局的关键五年。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是测绘地理信息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测绘地理信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转型升级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实现测绘地理信息公益性服务和产业化服务协同发展的重要保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国基础测绘中长期规划纲要(2015-2030年)的批复》(国函〔2015〕92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13号)的精神,依据《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十三五”规划》(发改地区〔2016〕1907号)和《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国办发〔2015〕89号),制定本规划。  一、工作回顾  (一)“十二五”期间工作进展  标准制修订工作卓有成效。围绕技术进步、需求变化以及事业快速发展需要,制修订并发布了27项国家标准、60项行业标准、6项计量检定规程、 30余项地方标准。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和地图产品等数据资源类标准不断丰富,三维地图模型、地下空间测绘和地理信息系统软件与接口等新技术应用类标准相继涌现,测绘地理信息质量检验、仪器检定类标准更加完善,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等一批新领域新技术标准完成立项。初步形成了由114项国家标准、140项行业标准、6项计量检定规程、50余项地方标准等组成的较为完善的测绘地理信息标准体系。  保障支撑作用显著提升。基础地理信息地形要素数据规范、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基本规定、地理空间框架基本规定和地理国情监测内容框架等多个工程建设亟需标准相继制定,为各类测绘地理信息工程实施提供了有力的标准化支撑,确保了测绘地理信息重大工程的顺利开展。数字表面模型、公开地图产品、导航与位置服务、地下空间测绘、卫星测绘等一批实用型标准成功研制,大幅推动了地理信息资源的市场化开发利用,有力促进了地理信息产业的快速发展。  国际化取得实质性突破。我国主导编制的首个地理信息国际标准《地理信息 影像与格网数据的内容模型及编码规则》(编号:ISO 19163)正式发布,开创了我国参与地理信息国际标准化工作的新局面。国际标准项目提案ISO 19159-3的立项工作也由我国主导完成。我国承办地理信息国际标准化活动日益频繁,中国测绘地理信息专家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项目逐步增多,在国际标准化组织地理信息技术委员会(ISO/TC 211)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明显提升。  标准化工作机制逐步健全。开放型标准制修订机制逐渐形成,企业参与标准化的积极性明显提高。标准化工作更加公开透明。标准化组织体系进一步完善,全国地理信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测绘标准化工作委员会不断扩大委员覆盖范围,部分省(区、市)建立了地方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标准化与科技创新形成良性互动,公益性科研专项中专门设置标准研究课题,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规范的比例明显提升。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快速适应技术和市场需求的标准不全,基础通用、支撑管理和促进跨界融合等方面标准仍然欠缺。标准研制周期相对过长,少数标准之间存在不协调等问题。标准化研究、投入和实施评价机制尚需健全,基层企事业单位主动参与程度不高,部分标准使用者对标准的理解与掌握不够。标准化工作力量长期以来相对薄弱的问题未得到根本改变。  二、发展趋势与需求分析  (一)发展趋势  国际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正在向强化基础、重在实现、促进融合、满足需求等方面推进。测绘地理信息领域传统、基础、共性国际标准制修订项目逐年减少。新立项国际标准更加关注从概念模型到计算机网络互操作的实现,信息技术跨界融合应用国际标准日益得到强化。国际地理信息标准化工作模式从原有专业团队研究向广泛参与、强化实施转变。主要发达国家及相关团体更加注重引导使用者参与标准化活动,并采取标准认证等方式强化标准实施,逐步建立与地理信息标准化相依存的法律法规环境。  根据国家标准化改革的具体要求,未来一段时期,我国标准化工作将呈现以下趋势:标准化将更注重提高质量、增加效益。强制性国家标准正在精简整合,其统一性、权威性将得到强化,形成统一的强制性国家标准体系。推荐性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体系结构将进一步优化,合理界定各级推荐性标准的制定范围,突出其公益属性,逐步缩减数量和规模。在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基础上,鼓励地方、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等根据各方面尤其是市场需求制定要求更高的地方标准、企业标准或团体标准等。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大环境下,建立适应新技术发展要求,满足测绘地理信息事业转型发展需要的新型测绘地理信息标准体系,已成为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工作的重中之重。  (二)需求分析  1.测绘地理信息事业转型发展要求  为全面支撑测绘基准现代化、数据获取实时化、数据处理自动化、数据资源管理智能化、信息服务网络化、信息应用社会化、测绘业务管理信息化的信息化测绘体系建设,构建新型公益性测绘地理信息保障服务体系,保障重大测绘地理信息工程项目实施,促进测绘地理信息技术装备和技术方法快速更新,加快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形成地理信息产业规模化效益,需要持续推进标准社会化应用和新技术领域测绘地理信息标准的研制、完善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服务、提升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水平。  2.全面深化标准化改革要求  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改革方案和国家测绘地理信息深化改革部署,急需加快推进现行测绘地理信息标准清理和整合,构建符合全面深化改革要求、适应当前市场和技术发展需要的新型测绘地理信息标准体系 不断完善标准形成机制,理顺标准化工作中政府与市场各自定位和相互衔接关系,提升标准的质量和权威性 加强标准的信息化服务,强化标准的贯彻实施。  3.全球化和信息化发展要求  支撑我国测绘地理信息“走出去”发展战略,应对全球化和信息化纵深发展带来的国际化挑战,需要强化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基础,加快国家测绘地理信息标准体系建设步伐,推进测绘地理信息标准与国际标准的接轨和转化,增强国际标准化的参与程度和影响力。应对互联网、移动通信、大数据和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快速发展带来的生产模式和服务方式变革,以及新型仪器装备及技术的日益广泛应用,需要及时研制新技术标准,加快技术创新成果向标准成果转化,促进新技术成果的推广应用。  三、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准确把握“加强基础测绘、监测地理国情、强化公共服务、壮大地信产业、维护国家安全、建设测绘强国”的事业发展战略,坚持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应用服务为根本,深化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改革,推进标准化工作由政府单一供给为主向政府主导标准和市场驱动标准平衡发展转变、由以标准制修订为主的工作模式向包括标准制修订、宣贯培训、应用服务、实施评价、标准体系动态更新的全过程工作模式转变,为测绘地理信息事业转型升级发展提供坚实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创新引领  坚持把创新引领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工作摆在首要位置,推进标准制修订、宣贯培训、实施评价、标准体系更新等方面创新,加强标准与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协调创新,实现标准化工作机制创新、管理创新、领域创新的有机统一和协同发展。  2.协调统一  贯彻全面深化标准化改革要求,统筹推进跨部门、跨领域标准合作,加强军民测绘地理信息标准衔接,推进军民标准通用化,促进测绘地理信息各级各类标准的统一和协调,显著提升标准的技术支撑、保障服务能力,提高标准化效益。  3.开放包容  围绕政产学研用多方协同,扩大标准化工作的参与主体范围,使标准化工作更加公开透明,增强标准化公信力。推动中国地理信息标准“走出去”,加强在测绘地理信息国际标准制定中的参与力度和主导地位,提高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国际化水平。  4.跨界共享  坚持面向生产、保障服务、引领技术,提高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兼容性,实现应用服务领域共享的突破,使标准化成为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跨部门、跨领域共享的桥梁和纽带。创新标准宣贯方式,扩大标准化服务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参与、协同推进的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工作体系更加完善,适应测绘地理信息转型升级发展需要的新型测绘地理信息标准体系基本建立,标准的权威性、科学性和适用性显著增强,标准化服务更加高效,标准对事业发展支撑能力显著提升,中国测绘地理信息标准“走出去” 取得持续性突破,国际影响力进一步扩大,开创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工作新格局。  工作机制更加健全。开放统一、协调有序的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工作局面初步形成,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各级标准协调配套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标准使用评价和贯彻实施的监督检查工作体系基本建立。  标准体系更加完善。科学适用、结构合理、重点突出、与时俱进的新型测绘地理信息标准体系基本建立。标准化与科技创新、重大工程、产业发展的有机衔接和相互转化显著增强,制修订完成60项左右国家标准、80项左右行业标准。强化对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制修订的指导,探索培育团体标准。  标准服务更加完备。营造测绘地理信息行业懂标准、用标准的良好标准化氛围,加大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宣传贯彻与培训力度,形成上下联动、以上带下的标准宣贯新局面,实现国家级标准宣传贯彻与培训5000人次以上,带动地方培训80000人次以上。开展一批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综合试点。完善多媒体网络化测绘地理信息标准服务体系。  国际化水平显著提高。力争主导编制4项以上测绘地理信息国际标准,参与国际标准化组织地理信息技术委员会(ISO/TC 211)30%以上国际标准的制修订。加大国际标准跟踪、评估和转化力度,推动与主要合作国之间的标准互认,促进与国际标准的接轨。  四、重点任务  (一)建立完善新型测绘地理信息标准体系  以国家深化标准化改革方案为指导,以科学适用、层次清晰、结构合理、与时俱进为工作目标,建立新型测绘地理信息标准体系。全面梳理各级测绘地理信息标准的技术内容和层次关系,建立适应信息化测绘体系和新型基础测绘、地理国情监测、应急测绘、航空航天遥感测绘、全球地理信息资源开发五大公益业务体系构建要求的新型测绘地理信息标准体系。开展现行测绘地理信息国家和行业标准的集中复审清理和整合修订,整合确立若干必要、基础、权威的测绘地理信息强制性国家标准,优化现有测绘地理信息标准体系的标准构成。以强化基础通用、支撑公益服务重点工程和引领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等重点领域重要急需标准研制为重点,加大测绘地理信息公益性成果、技术、服务、新型测绘装备质量评价和管理标准供给,建立和完善配套的具体实施标准,丰富测绘地理信息标准体系内涵。  (二)统筹推进重要急需标准制修订  按照基础通用标准政府主导、重点工程标准以点带面、技术创新标准引领产业、管理标准保驾护航的标准研制策略,对重要标准的制修订加强统筹、协调推进。优先支持以下重要急需领域测绘地理信息标准的制修订:  1.基础通用领域  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指南,包括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制修订程序、编写规则等标准的制定。  术语定义,包括地理国情监测、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地下空间测绘、多规合一、不动产测绘、海洋测绘、时空政务地理信息等术语标准的制定,以及测绘基本术语、地理信息术语等基础术语定义的修订。  时空基准,包括国家地球参考框架等标准的制定,以及基础时空基准标准的修订。  图示符号,包括系列地理信息产品和成果的图示符号的制修订。  地理实体编码与要素分类代码,包括地理实体、地名地址及其编码标准的制定和地理国情要素、空间规划地理要素(多规合一)、不动产地理要素、地下空间信息要素等分类代码标准的制定,以及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代码标准的修订。  采标及其转化应用,包括地理信息参考模型、本体及语义、地理信息本体、地理信息语义等ISO/TC 211地理信息国际标准的采标及其配套应用标准的制定,以及相关采标标准的修订。  2.重点工程领域  现代测绘基准体系建设,包括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建设、运维、管理、服务及应用以及航空重力测量等方面标准的制修订。  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建设,包括海岛(礁)测绘、内陆水下地形测绘、海洋测绘(水深测量、岸线测量、海底地形测量等)、极地测绘、地下空间测绘等方面的标准。  新型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建设,包括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体系、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集成应用与联动更新、地理实体数据及数据库建设等标准的制定。  地理国情监测,包括地理国情监测内容、成果、应用服务及技术方法等标准的制定。  应急测绘,包括应急测绘基础底图、应急地理信息专题数据、应急地图分层与标记、应急平台与服务等标准的制定。  航空航天遥感测绘,包括低空(无人机)遥感测绘、倾斜摄影测量、卫星立体测绘、航空航天遥感测绘等标准的制修订。  全球地理信息资源开发,包括全球地理信息数据资源采集、处理、数据库成果与应用、地表覆盖数据产品与信息服务等标准的制定。  智慧城市时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包括时空信息云平台建设、共享与服务、时空信息数据及数据库建设等标准的制定。  不动产测绘,包括不动产测绘基本技术、地理底图编绘、数据整合等标准的制定。  3.产业发展领域  移动测量,包括车载移动测量、船载移动测量、室内移动测量等相关标准的制定。  导航与位置服务,包括室内外无缝导航、室内外多模式协同定位、室内多维位置信息、位置智能感知、无人驾驶地图服务等标准的制定。  地理信息数据共享与利用,包括地理信息元数据、数据格式与接口协议等标准的制定。  公开地图数据产品与服务,包括公共服务电子地图数据、公开版地图地名表示、公开版地图产品及质量评定等标准的制修订。  信息融合应用,包括大数据挖掘、云计算、物联网、车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测绘地理信息融合应用标准的制定。  4.管理类标准  安全管理,包括测绘设备安全、从业单位及人员安全、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网安全以及各类测绘地理信息成果与服务安全等标准的制定。  质量管理,包括测绘地理信息单位质量管理体系、测绘地理信息软件、数据成果(产品)的质量要求与评价、仪器装备校准及检定以及测绘地理信息计量标准的制定。  项目管理,包括测绘工程监理技术、测绘项目文档编制等标准的制定。  成果管理,包括测绘成果编目与标识、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备份、测绘成果汇交等标准的制定。  归档管理,包括测绘资料文档归档、测绘数据成果归档等标准的制定。  (三)加大标准宣传贯彻和监督实施力度  加大标准宣传贯彻和培训力度,带动相关人员全面参与,推进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基础理论与体系研究著作以及科学普及测绘地理信息标准相关知识图书的出版工作,开展将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纳入高校测绘地理信息专业教育课程等试点。加强标准实施的配套软硬件工具研发和测试环境建设。强化强制性标准的制定和实施监督,强化强制性标准对成果质量和信息安全的“硬约束”地位。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落实企业标准化主体责任,对企业公开的标准开展比对和评价,强化社会监督。建立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应用实施评价机制,组织地方测绘地理信息部门及有关社会团体、科研机构、质检机构、企业共同参与评价,将评价结果作为标准制修订立项的重要依据。  (四)完善标准化管理和服务体系  整合现有国内外标准化资源,建立统一的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网络综合服务平台,实现测绘地理信息标准体系框架内容以及各级标准相关信息的一站式查询获取和在线管理,提升标准网络化管理和服务水平。建立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提案申报、意见建议征询反馈等机制,提升标准制修订质量,缩短标准研制和出版周期,提高标准化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开展测绘地理信息及相关行业、领域标准一致性、协调性等的测试和比对研究,提高标准适用性。  (五)提高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国际化水平  深度发掘国内优势技术和特色产品,将更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以标准化手段推向国际舞台,在中国主导编制的国际标准的数量和质量上取得更大突破,使之成为打破国外技术壁垒、保护自主知识产权、保障国家信息安全的重要手段。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加强同ISO、IHO、IEEE、IEC、OGC等国际组织的交流与合作,拓宽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国际化合作新领域。加大国际标准翻译跟踪、研究评估和转化力度,积极采用国际先进标准,开展全球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对比研究,推动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及其他主要合作国之间的标准化互利合作,推进标准互认。加快形成推动我国地理信息标准 “走出去”的政策措施,带动我国优势地理信息产品、技术、装备、服务“走出去”,积极主动融入全球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格局,为实现测绘强国战略奠定标准化基础。  五、保障措施  (一)完善体制机制  按照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的总体要求和统一部署,,研究出台深化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工作改革实施方案,修订整合《测绘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和《地理信息标准化工作管理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建立完善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参与、协同推进的标准化管理体制与工作机制。提高企业在标准研究、制定、应用等全过程的参与度,推进标准的全面应用。进一步完善开放型的标准制修订工作机制,健全标准制修订过程中的信息通报和技术协调机制。探索建立军民标准通用化的长效工作机制。推动地方标准化机构建设,力争新组建5-8个省级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深入挖掘社团、联盟及企业团体需求,研究团体标准制修订程序及配套管理办法。引导开展一批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综合试点,通过标准体系建立、标准实施、信息服务、品牌创建等标准化实践,建立具有优势技术和特色产品的标准化示范基地。  (二)加强统筹协调  加强与国土、建设、水利、交通、农业、统计、环保、海洋、林业、质检等部门及相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互动协调,推动重点领域跨行业标准制修订与实施。加强与计算机信息系统、通信网络及新兴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等的沟通协调,促进测绘地理信息跨行业、跨领域的深度融合和共享合作。加强与军队有关部门的沟通合作,协调开展测绘地理信息领域军民标准通用化相关研究,推动卫星导航定位、时空基准等重点领域的军民通用标准制定。促进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与科技创新、重大工程、产业发展的有机衔接,将标准测试、配套软硬件研发等标准化科研内容纳入科技创新支持范围,将标准化成果作为科研项目和重大工程项目考核的重要技术指标,促进生产、科研产出的共性技术成果加速向标准转化,使标准化成为科技创新同经济对接、创新成果同产业对接、创新项目同现实生产力对接的桥梁和纽带。  (三)加大投入力度  增加中央财政对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工作的投入,开设面向地方、社团、企业的标准化奖励性补贴投入渠道,形成稳定增长机制。探索建立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制修订工作的多元化投入机制,鼓励企业自筹经费开展标准研制,引导地方政府增加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投入。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行业普遍适用性的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及企业标准逐步上升为行业、国家标准,并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加强对工程项目、科技项目设计阶段的标准预研设计,以及标准前期研究和试验验证的经费保障。  (四)强化人才培养  加大标准化人才教育和培训力度,支持更多高校、科研机构开设测绘地理信息方面的标准化课程,逐步建立以实地培训和网络培训互补的覆盖全行业所有测绘资质单位的标准化培训机制。强化对标准化人才队伍的分类培养,逐步形成标委会委员、标准化科研机构人员、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人员、生产服务单位技术骨干 “四位一体”的技术支撑队伍格局。研究建立标准化人才培养激励机制,重点培养高层次、创新型标准化人才,将技术人员参与标准化及取得成就等情况作为测绘地理信息高层次技术人才评选、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重要依据。推动我国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人才在国际标准化重要组织和机构中任职,逐步形成专业结构合理、创新能力强、相对稳定的国际标准化人才队伍。
  • 环保部十三五拟发布769项标准(含制修订)
    近日,环保部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十三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此意见稿对我国“十三五”期间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规定进行了详细规划。据了解,2016年-2010年,我国拟发布的环境保护标准共769项,其中环境质量类标准11项,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86项,环境监测规范403项,环境基础类标准6项,管理规范类环境保护标准145项,核与电磁辐射环境保护标准46项,工程技术规范标准38项,实施评估标准25项。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标准修订计划含多项重量级标准的修订,尤其是环境质量标准、排放标准以及一些涉及首次进入环境标准领域的仪器的监测标准。  简单列表如下: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修订GB3838-2002)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修订GB18918-2002)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修订GB8978-1996)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修订GB14554-93)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修订GB16297-1996)  机动车污染物排放道路遥感测量方法  固定污染源废气VOCs的测定 便携气相色谱-质谱法  环境空气 颗粒物中有机碳和元素碳的测定 热光分析法  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便携式气相色谱-质谱法  环境空气和废气恶臭气体在线监测技术规范  地表水无人船水质监测技术规范  细颗粒物(PM2.5)卫星遥感监测应用技术指南  ̷̷  更多内容见附件: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十三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pdf
  • 仪器人不可不看的“十三五”国家药品安全规划
    2017年2月21日下午,中国政府网公布《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和“十三五”国家药品安全规划的通知》。“十三五”国家药品安全规划正式发布,与仪器人息息相关的关键点有哪些?仪器信息网编辑现整理节选如下:  加快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药品生产企业是一致性评价工作的主体,应按相关指导原则主动选购参比制剂,合理选用评价方法,开展研究和评价。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一致性评价工作的指导,制定完善相关指导原则,及时公布参比制剂信息,逐步建立我国仿制药参比制剂目录集。  完善技术标准  对照国际先进水平编制《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化学药品标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生物制品标准接近国际先进水平,中药(材)标准处于国际主导地位。提高药用辅料、药包材标准整体水平,扩大品种覆盖面,稳步提高民族药(材)标准。建立药品标准淘汰机制,全面清理历版药典未收载品种标准和各类局(部)颁标准,提升一批,淘汰一批。加快医疗器械国际标准研究转化,优先提高医疗器械基础通用标准和高风险类产品标准。制修订化妆品相关标准。  强化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加强国家、省、市三级药品检验检测体系能力建设,加强国家、省两级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机构和市级分中心能力建设。国家级检验机构具备较强的科学研究、技术创新、仲裁检验、复检等能力 省级检验机构能够完成相应的法定检验、监督检验、执法检验、应急检验等任务,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能够开展基础性、关键性检验检测技术以及快速和补充检验检测方法研究 市级检验机构能够完成常规性监督执法检验任务 县级检验机构具备快速检验能力。加强检验检测信息化建设。鼓励大专院校、企业检验机构承担政府检验任务。  加强重点实验室和口岸检验机构建设。重点实验室在相关领域具备国内一流检验水平和技术攻关能力,口岸药品检验机构具备依据法定标准进行全项检验的能力和监测进口药品质量风险的能力。  加强疫苗等生物制品批签发体系和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国家级具备生物制品标准制定和标准物质制备能力,能够依据法定标准进行生物制品全项检测 省级能够依据法定标准对本行政区域内企业生产的生物制品进行全项检测。加强国家微生物标准物质库建设和疫苗检验检测技术研发。  加强科技支撑  研究攻关适宜技术,为监管和产业发展服务。开展药品安全基础、质量控制、安全评价与预警、检验检测新技术、标准和质量提高研究,强化提升药品纯度等方面的技术支撑。依托现有资源设立一批药品安全研究基地,培养药品安全科技人才。专栏2 标准提高行动计划(一)药品标准提高行动计划。制修订国家药品标准3050个,包括中药民族药标准1100个、化学药品标准1500个、生物制品标准150个、药用辅料标准200个、药包材标准100个。制修订药品注册技术指导原则350项。制修订药典收载的检测方法、通则(总论)以及技术指导原则100项。根据需要及时制定发布一批药品补充检验方法。研制中药民族药和天然药物标准物质,包括化学对照品200种、对照药材150种、对照提取物100种。研制药用辅料和药包材标准物质,包括药用辅料对照品150种、药包材对照物质10种。(二)医疗器械标准提高行动计划。制修订医疗器械标准500项,包括诊断试剂类标准80项、有源医疗器械标准200项、无源医疗器械和其他标准220项。制修订医疗器械技术审查和临床试验指导原则200项。研制体外诊断试剂标准物质150种。建立健全医疗器械标准化管理体系,依托现有资源,加强国家医疗器械标准管理中心建设,配备满足需要的标准管理人员。(三)化妆品标准提高行动计划。制修订化妆品禁用、限用物质检验检测方法30—50项。专栏5 技术支撑能力建设项目(一)国家级审评中心建设。探索创新药品医疗器械审评机构体制机制和法人治理模式。改革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建立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与科研院所、医院联合培养审评人员。健全完善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数据库。(二)检查能力建设。合理保障检查工作需要,确保具备完成药品医疗器械日常检查、注册检查、飞行检查、境外检查任务的能力。保障各级审评、检查、监测评价等技术支撑业务用房。(三)检验检测能力建设。1.检验检测能力达标工程。编制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标准,根据标准建设各级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机构。依托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建设国家级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机构。改造升级省级和口岸药品检验机构、省级医疗器械检验机构。依托现有资源,建设一批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管重点实验室。2.疫苗批签发体系建设工程。完善以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为核心、省级疫苗批签发机构参与的国家疫苗批签发体系。依托现有资源,建立符合国际标准的细胞资源库、干细胞资源库、菌(毒)种库,建立完善生物制品标准物质研究和供应平台、质量评价标准和技术平台。(四)不良反应和不良事件监测能力建设。依托现有资源,建设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二期)和国家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利用医疗机构电子数据,建立药品医疗器械安全性主动监测与评价系统。在综合医院设立300个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哨点。在精神疾病专科医院及综合医院设立100个药物滥用监测哨点。药品不良反应县(市、区)报告比例达到90%以上。对100个医疗器械产品开展重点监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县(市、区)报告比例达到80%以上。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数达到50份/百万人。专栏8 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科技支撑任务(一)药品检验检测关键技术研究。开展药品快速检验新技术及装备、应急检验方法、补充检验方法等研究。加强药品研发生产及质量控制关键技术研究。(二)药品安全性、有效性评价技术研究。开展化学药品、新型生物制品、毒性中药材、疫苗、新型药物和特殊药物剂型等的安全性、有效性评价技术研究,加强药包材和药用辅料安全性评价研究。(三)检验检测研究平台、数据库等建设。建立中药注射剂、中药材检验检测数据库以及多糖类药物和多组分生化药质量控制技术平台,开展药品安全大数据分析研究。(四)医疗器械检验检测关键技术研究。开展各类数字诊疗装备、个体化诊疗产品、生物医用材料的质量评价、检测技术及检测规范研究,加强常用医疗器械快速检验系统、高风险医疗器械检验检测平台研究。开展在用医疗器械现场检验方法、检测平台及装备研究。(五)医疗器械安全性评价体系研究。加强医疗器械安全性评价技术及标准体系研究,系统开展植入性等高风险医疗器械安全性研究,开展医用机器人、医用增材制造等创新医疗器械标准体系研究。附:《“十三五”国家药品安全规划》全文“十三五”国家药品安全规划.pdf
  • 《北京市“十三五”时期食品药品安全发展规划》发布 建重点实验室20家以上
    11月22日,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北京市“十三五”时期食品药品安全发展规划”,“规划”指出到“十三五”末,全市食品药品安全检验、评估、鉴定领域重点实验室达到20家以上,食品药品检验评估和审评认证机构的中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比例达到70%以上。本市年监测抽检(抽验)食品药品样本20万个以上,重点食品监测抽检合格率、药品抽验合格率、社区基本药物和零差率药品抽验合格率继续保持全国领先水平。 以下为“规划”全文:北京市“十三五”时期食品药品安全发展规划   目  录  前 言  一、规划背景  (一)发展基础  (二)风险与挑战  二、发展思路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规划目标  三、加强监管  (一)完善地方规章和标准体系  (二)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实施最严格监管  (三)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四)加强人才队伍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五)推进信用监管体系建设  (六)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体系  (七)强化应急管理,做好重大活动食品药品安全保障  (八)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  四、深化改革  (一)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转变职能服务发展  (二)落实国家试点改革政策,促进医药产业创新发展  (三)推动京津冀协同监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强化政策和资金支持  (三)严格督导实施  前  言  食品药品安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重大民生问题。“十三五”时期,全面推进本市食品药品安全发展,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是落实国家食品安全战略的具体举措,是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的基本保障,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  《北京市“十三五”时期食品药品安全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等编制,是本市“十三五”时期市级重点专项规划。本《规划》总结了“十二五” 时期本市食品药品安全发展成果,分析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面临的风险与挑战,提出了“十三五”时期食品药品安全发展思路、重点监管任务和深化改革措施,是指导“十三五”时期本市食品药品安全发展的行动指南。  本《规划》所指食品药品为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药品(含中药、民族药)、医疗器械、化妆品的统称。  本《规划》实施期限为2016-2020年。  一、规划背景  (一)发展基础  1.监管体制改革顺利完成。深入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全会精神,依据《国务院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18号),本市组建了市、区、街道(乡镇)三级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和监管机构,实现了对全市食品药品的统一监管。  2.食品药品安全水平整体提高。“十二五”末,本市重点食品监测抽检合格率达到98.4%,药品抽验合格率达到99.7%,全市未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  3.法规标准体系不断完善。修订实施了《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建立了符合市情、严格规范的市场准入和监管执法规则,制定了24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和10项医疗机构制剂技术指导原则,为监管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  4.技术支撑体系不断健全。建立了市、区、街道(乡镇)三级食品药品安全检测机构,组建了食品药品审评认证和风险监测机构,食品药品监管技术水平得到提升。目前,本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中,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占人员总数的90%,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占 23%,监管队伍呈现高素质、专业化的特点。  5.产业发展优势显现。“十二五”末,本市共有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34万余家,其中食品生产经营企业 25.9万余家,药品生产经营企业0.6万余家,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1.5万余家,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6万余家。一批大型食品药品产业集团在京落户,食品药品检测、研发机构和专家队伍集聚北京,成为助推产业发展的优势资源。  (二)风险与挑战  “十二五”时期,本市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也存在一定的风险与挑战。主要表现在:一是统一、权威的监管体系仍需巩固完善。二是作为超大型消费城市,面临较大的食品药品安全输入性风险。三是相关法规规章尚不健全,标准体系有待完善。四是食品药品质量规范、技术规程等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差距,检验检测资质国际互认与共享尚未实现。五是产业发展水平与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相协调,创新能力不足。  二、发展思路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北京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把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不断提高首都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让人民群众更放心、更满意,为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作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服务大局。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水平与首都市民的基本需求相适应、与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的战略目标相适应。  2.依法行政,强化监管。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加强食品药品法治建设,严格依法监管,营造公平、和谐、有序的食品药品市场环境。  3.深化改革,开拓创新。深化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探索适应京津冀协同发展的监管新政策、新机制,为科学监管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为产业发展提供更加高效的服务。  4.科技引领,开放共享。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积极推进食品药品监管现代化。开展食品药品国际通用质量技术标准体系建设,加强交流合作,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5.体系带动,整体提升。以法规标准体系、安全责任体系、风险防控体系、信用监管体系、技术支撑体系、社会共治体系等建设为牵引,不断改进本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提升安全监管和服务发展的水平。  (三)规划目标  1.监管体系日益完善。各级政府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全面落实,各级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统筹协调作用不断增强,各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履职规范高效,统一、权威的监管体系全面形成,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各项目标全部实现。  2.食品药品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到“十三五”末,本市年监测抽检(抽验)食品药品样本20万个以上,重点食品监测抽检合格率、药品抽验合格率、社区基本药物和零差率药品抽验合格率继续保持全国领先水平。  3.技术支撑体系更加完备。国际一流的食品药品重点实验室建成并发挥作用,审评认证、监测评价、风险预警等体系不断完善,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能力进一步提升。与高校、科研院所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实现食品药品监管人才联合培养、实验室资源开放共享和科研项目合作的常态化,全面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技术支撑能力。  4.京津冀协同监管基本实现。京津冀三地食品药品监管政策、制度平稳对接,监管资源逐步整合,食品药品日常监管、行政许可、审评认证、监督执法、检验检测等信息实现共享,京津冀区域协同监管能力全面提升。  5.食品药品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产业政策引导效应显著,科研成果有效转化,在创新药物、医疗器械、检验检测精密仪器等领域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实施一批重大应用工程,构建符合高精尖经济结构的生物医药、医疗器械等相关产业集群,打造首都经济发展新引擎。  6.监管基础更加牢固。按照国家关于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执法基本装备配备的指导标准和办公业务用房建设的指导意见,本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执法装备、业务用房、快检设备、应急装备等全部达标,满足统一监管执法需要。  三、加强监管  (一)完善地方规章和标准体系。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加快推进《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的修订工作。完善本市地方特色食品的食品安全标准,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研究制订本市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规范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行为。修订本市中药炮制规范和医疗机构制剂规程,满足药品、医疗器械监督检验和规范管理需求。  (二)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实施最严格监管。严格督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依照法律、法规和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承担社会责任,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食品药品安全。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网络食品药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要严格履行入场(入网)食品药品经营者资质审查义务,学校校长、建筑工程承包单位法人代表要对所在学校、建筑工地的食品安全负总责。引导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采用先进的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到 “十三五”末,本市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均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良好生产规范(GMP)等管理措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均符合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的要求。餐饮服务单位全部实现明厨亮灶,零售药店全部配备执业药师。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餐饮服务全过程监管以及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研发、生产、经营、使用全链条监管,严格实行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健全对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以及血液制品、生物制品、植入类医疗器械的监管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衔接,加大对跨区域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震慑力度。  (三)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完善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建立市、区、街道(乡镇)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和社区监测、企业自检相结合的风险监测体系,实现“十三五”期间全市年度监测抽检(抽验)不少于20万个样本、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数达到 700份/百万人、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数达到200份/百万人。以畜产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以及药品、第三类医疗器械为重点,建立健全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立风险信息通报机制和风险控制网络,完善食品药品召回、下架、退市全过程管理制度,定期发布风险监测结果和消费预警信息,对存在较高风险的食品药品及时采取市场控制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其风险和危害。  (四)加强人才队伍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全面提升食品药品监管队伍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培养熟练掌握法律法规和具备专业技术背景的高素质、复合型监管人才。全面整合市级食品药品专业检验评估机构,强化设施和装备保障,提升检验评估技术水平。着力提高食品药品中未知物质和有毒有害物质鉴定能力。积极参与国家标准、国际标准的研究制定工作。健全食品药品技术审评、认证机构。加强与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交流合作,共同开展重点实验室建设和监管领域重大课题研究。充分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数据中心建设,推进互联网食品药品交易监测技术研发和应用。到“十三五”末,全市食品药品安全检验、评估、鉴定领域重点实验室达到20家以上,食品药品检验评估和审评认证机构的中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比例达到70%以上。  (五)推进信用监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食品药品监管、国有资产监管、税务、工商、质量技术监督、银行业监管、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的严重失信行为,采取从严从重处罚、加大日常监督检查频次、提高企业风险管理等级、限制相关责任人从事食品药品生产经营活动等约束措施,同时对其申请信贷融资、参与政府采购等采取限制措施。全面公开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的行政许可、监督检查、抽检监测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记录,鼓励社会各界监督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行为。  (六)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体系。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引导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履行诚信自律义务。强化媒体监督,完善举报奖励制度,调动社会各界参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发挥首都智力资源优势,建立完善本市食品药品安全专家委员会及其各专业委员会。在全市建立1000个社区监测点,为居民提供食品药品安全监测服务。在全市500个社区建立食品药品安全基层联络站,组建食品药品安全义务监督员、信息员、志愿者队伍,参与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科普宣传等工作。  (七)强化应急管理,做好重大活动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完善全市统一的食品药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食品药品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全面提升应急储备供应和应急处置能力。统筹做好2019年中国北京世界园艺博览会等重大活动的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为成功举办北京 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积累经验。  (八)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的要求,制定完善本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方案和标准细则。动员各区政府和各有关部门、企业、行业协会、消费者组织、新闻媒体、市民共同参与,经过3年努力,成功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市民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四、深化改革  (一)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转变职能服务发展。修订药品注册快速审评办法,对国家政策支持、列入科技重大专项的创新药物实行特殊审评制度,推进创新成果在京快速转化。建立医疗器械绿色审评审批通道,优化医疗器械生产现场检查程序,缩短审评审批时限。编制食品药品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主动向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社会公众公开。完善食品药品监管网上公共服务平台。  (二)落实国家试点改革政策,促进医药产业创新发展。试点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调动药品研发机构和科研人员创新的积极性。全面推进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工作,提高仿制药质量,实现与原研药品在临床上相互替代。支持临床试验机构按照国际标准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学科建设,培养骨干人才。鼓励高端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企业总部、研发中心以及绿色创新型药品和医疗器械企业落户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三)推动京津冀协同监管。建立完善京津冀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共同研究制定食品药品监管技术规范,统一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建立检验互认制度,共享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协作打击跨区域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推动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以及大型连锁超市、食品批发市场与天津市、河北省优质食用农产品基地建立产销衔接机制,全面提升食品安全供应保障水平。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监督、指导、协调作用,统筹推进本《规划》实施。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制定配套措施,形成工作合力。各区政府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抓好贯彻落实。  (二)强化政策和资金支持。用好用足支持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食品药品监管及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加快制定本市配套措施,确保《规划》稳步推进、有序落实。坚持食品药品监管财政资金投入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同时积极引入社会力量,拓宽资金来源渠道,为本《规划》顺利实施提供有效保障。  (三)严格督导实施。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对本《规划》确定的目标、重点监管任务和深化改革措施进行分解,明确责任单位和进度安排,加强督促检查。同时要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对《规划》内容及实施情况主动公开,广泛接受公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确保规划目标任务全面落实。
  • 上海发布《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 完善检验检测与风险监测体系
    p   上海市政府7月发布了《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力争在未来五年严把从农田到餐桌、从实验室到医院每一道防线,建立与特大型城市相符合的食品药品安全现代制度体系。《规划》明确提出构建“ 四位一体” 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 实现全市食品药品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检验检测项目全覆盖,基层街镇监管所快速检测装备标准化配备率到达 1 0 0 % ,快速检测项目比“十二五”期末增加 4 0 % 。 /p p   《规划》指出,“十三五”期间上海全市要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按照统筹规划、 合理布局、 分级负责、规范建设的原则, 以市级检验检测机构为龙头, 区域检验检测机构为骨干, 基层监管所快速检测为基础, 第三方机构和企业检验检测为补充, 构建科学、 公正、 权威、 高效的“四位一体”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 实现全市食品药品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检验检测项目全覆盖。基层街镇监管所快速检测装备标准化配备率到达 1 0 0 % ,快速检测项目比“ 十二五暠 期末增加 4 0 % 。 /p p   市级检验检测机构重点构建国家级检验检测研究中心和国家、 省部级重点实验室。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提高科技研发、 技术仲裁、 风险评价和针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全面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的综合性、 专业化、 国际化水平。区域检验检测机构重点满足食品药品监管的技术保障要求, 为区县日常监管和应急处置提供可靠和必要的技术支撑。在基层监管所建立规范、 达标的快速检验室, 具备食品药品中主要微生物、 重金属、 农药残留、理化指标等定性快速检测能力, 基本覆盖日常监管需求。充分发挥社会第三方机构和企业自检实验室的作用, 基本满足食品药品产业发展和企业产品质量检验需要。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612/insimg/104eea50-2809-4064-8c9c-29f82ec65da6.jpg" title=" 1.jpg" / /p p   完善风险监测评估体系。建立风险识别和预警机制, 完善市、 区县两级食品、 药品、 医疗器械、 化妆品不良反应/ 事件和安全风险监测、 评估和预警的机构、 机制建设, 建立覆盖不良反应/ 事件监测、 质量抽验、 投诉举报、 监督执法及舆情监测等全方位的风险监测与评估体系。 /p p   “十三五”期末, 实现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数达到 1 0 0 0 份/ 百万人,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数达 2 0 0 份/ 百万人, 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数达 1 0 0 份/ 百万人。建立部门间风险监测数据实时共享机制, 完善食品药品风险监测的信息平台建设, 提高监测数据分析的智能化水平。加强药品、 医疗器械和化妆品风险监测哨点医院建设, 提高重点品种监测和风险预警能力 积极培育和引导高校、 科研院所和其他相关专业机构等社会第三方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参与食品药品风险技术评估 加强风险交流, 及时向社会发布相关监测预警信息。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612/insimg/b5881dab-7f14-40a8-bc54-06a407024ad0.jpg" style=" " title=" 2.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612/insimg/2d7ab89d-9e46-4f2b-9c1d-1c27d24cce6a.jpg" style=" " title=" 3.jpg" / /p p   附件: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style=" line-height: 16px "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612/ueattachment/f97e3b64-e78d-47db-99b5-0390a3bf170e.pdf" style=" line-height: 16px " 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pdf /a /p p br/ /p
  • 甘肃省“十三五”实现基层食药快检全覆盖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甘肃省“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规划的通知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甘政办发〔2016〕163号 /p p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p p   《甘肃省“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6年9月23日 /p p   (此件公开发布)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甘肃省“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规划 /strong /p p   食品药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是贯彻五大发展理念、着力增进人民福祉的重要内容,是推进健康中国和健康甘肃建设的着力点,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重大任务。根据国家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依据《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甘政发〔2016〕23号),制定本规划。 /p p   strong  第一章 现实基础与发展环境 /strong /p p strong   一、现实基础 /strong /p p   (一)监管体制机制逐步健全。“十二五”时期,我省率先在全国完成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建立省、市、县、乡四级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建立省、市、县三级食品药品稽查和检验检测体系,在乡镇(街道)设立食品快速检测室,全省监管机构、检验机构和人员编制均得到大幅度提升。全面推行网格化监管模式,实施模块化、痕迹化、精细化管理,构建了以市、县、乡为主体的行政监督网、执法督查网和日常巡查网。加强食用农产品源头管控,建立食品药品行刑衔接机制、风险会商机制,完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加强特殊药品监管,强化药械不良反应监测,强化部门协作和联合执法,维护市场秩序,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提供了有力保障。 /p p   (二)法规配套体系不断完善。全面贯彻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落实“四个最严” (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率先在全国制定食品安全监管责任问责、追溯管理办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办法,修订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出台食品生产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等制度,全省食品药品监管法治体系不断完善。 /p p   (三)监管能力建设成效显著。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全面实施食品药品为民办实事项目,县城以上零售药店电子查询覆盖率达到100%,在大型农贸市场和商场超市建成300个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设置1000台食品安全信息溯源机。实施15个国家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建设项目和68个县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项目。 /span 加强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实现县市区100%全覆盖。加强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培训,监管工作水平不断提升。加强清真食品安全监管,建设了中国—马来西亚清真食品国家联合实验室。 /p p   (四)社会共治氛围逐步形成。强化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体系建设,公开曝光食品药品典型案例,实行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公示制度。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在新闻媒体开设《食品药品安全》等专栏专刊,发布食品药品消费警示。开展投诉举报宣传月、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科普大讲堂等活动。开展示范创建工作,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24个、示范街43条、学校食堂127所、示范店367个。 /p p   (五)重点领域问题得到有效治理。深入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率先在全国试行专柜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和转基因食品,全面禁止销售使用散装食用油、醋和酱油。全面推行药品生产流通企业《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建立药品生产规范化质量控制实验室和正品标本室,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覆盖全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乡镇以上医疗机构。构建了涵盖食品准入系统、食品安全追溯系统、食品安全监管系统、网格化管理系统、信用等级管理系统、从业人员管理和培训功能的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全省食品生产、批发企业、商场超市、中型以上餐馆、学校单位食堂已全部纳入食品安全追溯信息平台,食品小作坊、小商店、小餐饮店60%纳入食品安全追溯信息平台。建立执法案件信息公示和“红黑名单”制度,推进诚信体系建设,督促和警示生产经营者全面履行质量安全责任。 /p p    strong 二、困难和挑战 /strong /p p   随着“健康中国”、“健康甘肃”战略的实施,《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等国家标准以及我省相关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的颁布执行,人民群众对身体健康、生活质量和权益保护的关注度进一步提高,对食品药品安全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提升。一方面,食品药品安全影响因素更加多样、复杂。食品药品产业基础较为薄弱,监管对象多、小、散、乱 食品生产经营环节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超限量、超范围使用添加剂等 农业生产环境受到污染,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隐患 部分不法分子的手段越来越隐蔽等,都对食品药品安全及其监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另一方面,食品医药行业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和新商业模式的不断涌现,迫切需要探索创新出与之相对应的监管工作理念、制度以及方式手段等。这些困难和挑战迫切需要在“十三五”时期得到有效破解和应对。 /p p    strong 第二章 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 /strong /p p strong   一、指导思想 /strong /p p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大力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切实提高药品质量,坚持产管并重,抢抓机遇、开拓创新,加快健全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加快构建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全面提升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 /p p    strong 二、基本原则 /strong /p p   (一)坚持问题导向。根据我省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实际,建立健全风险评估研判、风险分级分类等机制,注重源头治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列出问题清单,坚决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风险。 /p p   (二)坚持深化改革。推进监管创新,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加强基层基础,形成上下贯通、权责明确、统一完善的监管体系。加快推进信息化与科学监管深度融合,为食品药品监管提供规范、高效、优质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健全飞行检查、动态监督、随机抽检、明查暗访等立体风险防控体系,切实推动监管工作由事后查处向主动排查、预防为主转变。 /p p   (三)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全面落实“四有两责”(食品药品监管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和检验职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惩处食品药品违法违规行为。加快立法进程,提高立法质量,增强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强化执法监督,规范行政行为。 /p p   strong  三、发展目标 /strong /p p   (一)总体目标。建立完善法规制度、检验检测、科技信息、追溯管理、人才队伍五大支撑体系,力争食品安全源头治理取得突破性进展,食品药品安全法规标准制度更加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有效解决,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确保不发生重大以上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食品药品安全水平、治理能力、服务产业发展水平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明显提升。 /p p   (二)具体指标: /p p   1.全省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规范化建设达到100%。省、市、县、乡(街道)四级监管机构基础设施普遍达标,执法装备配备基本实现标准化。 /p p   2.省、市、县、乡(街道)监管队伍中,药学、食品和法律相关专业人员达到90%以上。建立省、市、县三级食品生产检查员队伍。 /p p   3.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食品药品监测抽检批次较“十二五”期间增加20%,高风险食品生产流通企业、重点餐饮服务单位及基本药物监督抽检覆盖率达到100%。 /span /p p   4.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达到200份/百万人口,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数达到100份/百万人口。 /p p   5.食品生产企业实行风险分级管理,覆盖75%以上的食品经营市场和90%以上食品生产企业和90%以上的食品类别。 /p p   6.省、市、县三级监管部门对药品生产企业每年进行GMP跟踪检查,检查覆盖率达到100%。 /p p   7.保健食品生产企业100%符合保健食品质量管理规范 化妆品生产企业100%符合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 /p p   8.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生产100%符合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规范。 /p p   9.餐饮服务单位100%实行量化分级管理。 /p p   10.依据法定标准,提高化学药品和中药的独立全项检验能力,省级药品检验机构全项检验率不低于90%,市级药品检验机构全项检验率不低于80%。省级医疗器械检验机构检测能力覆盖省内80%的医疗器械注册产品,对市场常规产品的检测能力不低于90%。 /p p   11.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依据现有国家标准,省级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对省内生产的食品(保健食品)和化妆品检验检测能力达到80%以上,市级食品检验机构对辖区内生产的食品(保健食品)和化妆品检验检测能力达到60%以上。县级食品检验机构100%具备基本理化和细菌学监测能力,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100%具备食品快速检验能力。 /span /p p   12.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建立具备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及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三项职能的哨点至少达到50个。 /span /p p   13.行政审批100%实行网上办理。 /p p   14.食品药品重点生产经营主体的信用信息覆盖率达到80%以上,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有力有效,信用体系在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上发挥重要的基础性作用。 /p p   15.食品药品科普宣教活动覆盖所有乡镇。 /p p    strong 第三章 主要任务 /strong /p p strong   一、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 /strong /p p   (一)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继续完善省、市、县三级食品药品监管体系、稽查和检验检测体系,完善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所建设,加强食品药品行政管理、监管执法、技术支撑和基层监管“四位一体”监管体系建设,不断提升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 /p p   (二)完善食品药品安全标准体系。加快食品药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制定、修订和完善,鼓励推动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加强标准制定与标准执行衔接,增强标准制定的适用性、配套性和针对性。 /p p   (三)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综合协调体系。落实地方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属地责任,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机构机制建设,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统筹协调。强化各级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与绩效评估,督促各级各部门落实监管责任。 /p p   二、构建食品药品风险防控机制 /p p   (一)建立风险发现机制。加大日常巡查和风险排查力度,及时发现各种风险隐患。健全源头预防措施,充分利用检验监测技术手段,加强对高风险、高隐患品种和类别的系统性排查,增强排查的靶向性和针对性。制定“问题发现率”绩效考评办法,健全食品药品风险隐患发现机制。 /p p   (二)建立风险评估机制。省级每3个月、市级每2个月、县级每1个月结合日常监管、抽样检验、系统督查等发现的问题开展一次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分析评估,及时有效处理突出问题,有效防控风险,同时做好风险评估结果运用,切实提高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预警和管控水平。 /p p   (三)建立风险应急机制。完善食品药品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制度,根据产品类别、管理能力、信用等级等合理划分风险等级,制定风险隐患应急处置措施,有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p p   (四)建立风险管理机制。完善食品安全风险会商联席会议、隐患防控会商等制度,定期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会商,及时发布抽验质量、案件查处和食品安全形势公告等信息。省、市两级加快建立食品药品安全智慧管理平台,运用大数据强化风险分析能力,实现风险信息的互联互通和监测预警。 /p p    strong 三、加强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建设 /strong /p p   (一)加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能力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全面完成2个省级、14个市级和68个县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建设项目。加大县级食品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力度,推进县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规范化建设。加大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快速检测室标准化建设,形成以市州检验机构为中心,县级检验机构合理分布,乡镇食品快速检测为补充的全方位、层级式检测体系。 /span /p p   (二)加强食品药品应急处置能力。制定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制度,强化食品药品突发事件信息通报制度,促进应急管理标准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有效防范和处置食品药品突发事件。深化部门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合作,充分发挥专业化与属地化优势,促进应急资源的合理共享和有效利用。 /p p   (三)提升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能力。建设省、市两级数据中心,优先建立覆盖全省行政区域、全品种的“四品一械”监管基础信息数据库。健全省、市、县三级投诉举报体系,逐步建成横向联通、纵向联动、集散一体、高效运行的投诉举报业务系统。建立审评审批信息化系统,实现从受理、技术审评、行政审批的全程信息化管理。建立食品药品稽查业务管理系统,探索利用信息网络技术实现移动执法。积极推进食品药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编制实施食品药品监管“互联网+”工作方案,完成食品药品信息专网向乡镇监管所延伸,抓好办公自动化、稽查执法、行政审批系统、视频会议系统扩容等项目建设。 /p p   (四)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加大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办案程序等基本技能的学习培训,提高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技能,优化队伍知识结构,切实提高行政执法的有效性、规范性。参照国家标准,结合我省实际,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为食品药品监管执法队伍配备基本装备、取证工具、快速检测和应急处置等现代化监管执法装备,提升食品药品监管执法能力。 /p p    strong 四、提升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 /strong /p p   (一)提升食品安全水平。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入市食用农产品100%纳入监管,大中型农贸市场和商场超市100%建立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 /span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持证率达到100% 食品安全抽检达到4批次/千人,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等级、“外置化”、“负面清单”等管理覆盖率达到100%,“阳光操作”、“透明车间”、“阳光仓储”、“明厨亮灶”等覆盖率达到100%,食品安全追溯平台的加入率和应用率、“电子一票通”的索取率均达到95%以上。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店、示范学校食堂创建率逐年提升,认真做好7个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 /p p   (二)提升药品安全水平。加快药品标准提升及工艺技术改造。健全完善药品全品种、全过程追溯体系,强化药品安全风险管控,保障GMP、GSP、GPP(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有效实施,全面推进药品生产企业转型升级。推进中药质量提升计划,提高医疗机构制剂质量标准。强化特殊药品源头治理,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推进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全省药品制剂生产企业100%建立规范化质量控制实验室,中药制剂生产企业100%建立正品标本室。 /span 全省药品生产企业成品留样率、原辅料留样率达到100%。药品评价性抽检、基本药物全品种抽检覆盖率达到100%。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分析、预警能力全面提升。 /p p   (三)提升医疗器械安全水平。深入推进医疗器械审批制度改革,严格落实医疗器械分级分类管理要求和质量管理规范,加强大型医疗设备、高风险、植入性和无菌医疗器械等重点领域、重点品种的常态化监管,加强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推进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信息化管理,配合完成重离子等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医疗器械生产企业100%实施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第二、三类医疗器械临床数据核查率达到100% 植入性等高风险医疗器械100%可追溯。 /p p    strong 五、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strong /p p   (一)加强食品药品地方性立法建设。根据《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本省实际,积极做好地方性法规、规章立法调研等工作,加快建立与国家法律体系相配套、与本省公众饮食用药安全需求相适应的地方法规体系,完善法规保障机制,推动出台《甘肃省食品生产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制定修订《甘肃省中药饮片管理办法》等政府规章。 /p p   (二)加大食品药品行政执法力度。公开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行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信息公开。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建设,推进基层规范化执法,统一行政执法内容、程序、文书、标准,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则及相关标准,推进说理性处罚决定书的实施。落实投诉举报奖励制度,充分发挥举报投诉的案源发现作用,促进社会共治。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共享案件信息,落实涉刑案件移送保障措施,探索建立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合办案工作机制。 /p p   (三)提高食品药品执法规范化水平。突出问题导向,针对行政执法的突出问题开展执法监督检查。突出目标管理,开展政府食品药品安全目标考核和工作督查,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突出质量提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规范行政复议程序,完善工作机制,注意分析解决趋势性问题,做到“案结讼止”。落实问责机制,依法追究行政过错责任。 /p p    strong 六、推进社会共治 /strong /p p   (一)加强社会监督。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组织、领导、引导和推动作用,加快构建统一权威、科学高效的食品药品安全综合治理体系。完善有奖举报制度,拓展互动方式,畅通执法监督、纪检监察投诉渠道,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社会监督的作用,鼓励和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监督,加快形成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建立食品药品新闻发言人制度,权威发布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曝光典型案件,震慑违法犯罪行为。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协调,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积极参与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p p   (二)强化行业自律。进一步规范全省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秩序,强化企业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和自律意识。支持、引导、培育食品药品行业社会组织发展壮大,积极发挥监督教育功能,引导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诚信经营,提高行业组织成员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服务、自我规范水平。强化食品药品企业法人代表、质量负责人第一责任,健全企业管理机构,完善管理制度,落实企业食品药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行业规范和奖惩机制,引导和督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推动行业诚信建设。 /p p    strong 七、加强基层监管能力建设 /strong /p p   (一)推进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规范化建设。继续加大基层监管所硬件、软件投入,起草制定业务工作流程,推进现场表格化检查、基层网格化监管、执法规范化建设,实现工作程序化、规范化。 /p p   (二)加强基础设施与执法装备建设。建立适应实际需要的基层监管保障设施,按标准配备县、乡两级监管机构业务用房、执法车辆、执法装备。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有机构、有场所、有人员、有经费、有制度、有职责、有考核、有办公设施、有基本的执法装备,监管人员有执法服装、执法证件等。 /p p   (三)提升基层监管队伍业务素质。分级分类加强基层食品药品监管人员年度集中培训。采用请进来、送出去以及现场指导、组织观摩等培训方式,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及执法技能培训。选派业务骨干到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实地指导日常巡查、行政审批现场核查、案件查办、食品快速检验,重点提升对农村集体聚餐检查、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预防及处置能力。 /p p    strong 八、服务食品医药产业发展 /strong /p p   (一)服务食品产业发展。在审批、技术与培训等方面支持我省食品龙头企业和特色产业。加强与国内外清真食品认证机构的合作,有序推进全省清真食品产业发展,不断提高我省食品企业市场竞争力,保障食品质量安全。 /p p   (二)服务特色中藏药产业发展。积极推进国家中医药产业发展综合示范区创建工作,发挥当归、党参、黄芪等道地药材优势,开展中药材重大课题基础性研究,加强特色中药企业的指导和培育 争取国家支持,推进我省中药材交易市场建设,服务和促进陇药产业发展。培育壮大我省中藏药产业,积极支持中藏药研发注册。 /p p   (三)服务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推动建立医药企业与科研院所、检验机构合作机制,提高医药企业研发能力。推动生物医药产业资源有序合理流动,促进企业产品结构优化,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和产业集中度。鼓励支持骨干企业通过收购、兼并等方式,对零售单体药店进行整合,发展大型医药零售连锁业,壮大医药商业与流通业。推进重离子治疗项目建设。加大对企业和检验人员的培训力度,帮助企业及时掌握药品生产、经营新要求,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p p    strong 九、加强食品药品信用建设 /strong /p p   (一)建设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十三五”初期,完成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的顶层设计,完善相关制度,建立企业及相关人员信用信息档案,启动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探索制定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管理标准,初步建立信用等级评价机制。“十三五”中期,初步建成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信息数据库,完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评价制度和信用分级分类管理标准,全面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十三五”末期,建立省、市、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之间互联互通的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信息数据库,并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实现对接,与相关监管部门实现信息共享与交换、信用结果公开与联合惩戒,全面实现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相关人员信用分级分类管理。 /p p   (二)健全食品药品信用管理制度。实行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档案“一户一档”管理模式,持续推进不合格药品招标采购“一票否决制”等信用监管制度,逐步推进行业协会等第三方机构参与的食品药品信用评价机制。继续实施严重违法企业与责任人“黑名单”制度,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和产品的公示力度。 /p p   (三)开展文明诚信创建活动。开展“文明诚信企业”创建活动,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定期向社会公布守信企业、不合格产品和违法违规企业,激励诚信企业,培育守信典范,惩治失信企业。建立健全信用评价系统,大力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县、示范街、示范店(企业)创建活动。 /p p    strong 第四章 保障措施 /strong /p p strong   一、加强组织领导 /strong /p p   加强对本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市、县两级要根据本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分工,认真组织实施。有关部门发挥各自优势,密切协作配合,研究完善工作措施,形成工作合力。 /p p    strong 二、保障经费投入 /strong /p p   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对规划提出的项目在充分利用和合理配置现有资源的基础上,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争取中央、省、市、县四级财政共同投入,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能力,保证监管执法工作顺利开展。 /p p    strong 三、严格考核评估 /strong /p p   建立健全规划评估和监督机制,省级监管部门牵头实施本级《规划》的中期评估,对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进行动态跟踪,加强督促检查和绩效考核评估,强化属地管理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p p    strong 附件: /strong /p p strong   “十三五”时期食品药品重点项目附件“十三五”时期食品药品重点项目 /strong /p p   一、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数据平台项目 /p p   按照国家统一的标准规范体系要求,利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建设食品药品全过程的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构建全省食品药品安全信息专网,为省、市、县三级监管人员和行政相对人开展行政许可、稽查执法、检验检测等监管工作提供决策支持,为社会各界提供数据共享服务,实现对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社会舆情的监测和预警。建设省、市两级数据中心,实现资源整合和数据共享 建设食品药品许可监管、诚信管理、风险管理、稽查执法等监管应用系统 建设市州到县市区视频会议系统,形成省、市、县三级一体化视频会议系统。 /p p   二、监管能力提升项目 /p p   建设覆盖全省的网络教育培训平台,健全监管人才培养机制,提升监管人员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建设互联互通的省、市、县三级应急指挥平台和省、市、县、乡四级信息填报系统,建成省、市、县三级标准化、规范化应急队伍,加强应急装备配备,提高现场快速检测能力和快速反应能力。加大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硬件、软件投入,持续推进规范化建设,力争到“十三五”末,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所100%取得独立办公用房,配备执法车辆等。 /p p   三、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追溯与信用管理建设项目 /p p   建立以绿色食品、乳制品、国家基本药物等为重点的质量安全电子追溯系统,实现从生产到消费、从田间到餐桌的无缝对接,实现问题产品源头追溯、迅速及时召回。 /p p   四、食品安全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p p   建立基于大数据技术的数据集成中心系统,建设全省统一的食品安全风险监管信息化平台,整合食品准入、监管、执法等在内所有数据资源,实现全省企业、产品、检测、信用数据的共享 优化食品安全监管与服务的信息化环境,为政府、企业、消费者提供食品安全综合信息服务。 /p p   五、医疗器械检测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p p   实施甘肃省医疗器械检测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完成11800平方米综合实验楼建设,逐步扩大检验项目。力争“十三五”时期,将医疗器械检测类别扩大到各类X射线机、B超、超声多普勒成像仪、多参数监护仪、胎儿监护仪、脑电图机、动态心电监护仪、婴儿培养箱等常用医疗设备,稳步推进我省在用医疗设备的监管和风险监测工作。 /p p br/ /p
  • 《苏州市“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规划》发布
    近日,苏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苏州市“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规划的通知,表示《苏州市“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要求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 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以下为“规划全文”:苏州市“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规划  ??食品药品安全是重大民生问题,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对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促进食品药品产业健康发展、高水平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为全面加强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依据《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十二五”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情况  ??“十二五”是我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全面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持续好转的时期。全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不断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力度,着力解决影响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突出问题,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一)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逐步完善。深入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市一级重新组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挂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原属于市工商、质监部门的食品生产和流通环节监管职能及人员划转至新成立的市食药监局,全面履行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从生产到消费的全过程监管职责。加快推进市级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单位改革,建立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中心,协助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各市(县)、区相继组建了市场监督管理局,加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牌子。各乡镇按区域设立监管分局(分所),在农村行政村和城镇社区配备食品药品协管员,基本建成盖边沉底的监管网络。各市(县)、区相继成立综合性检验检测中心,将食品检验检测职能整合到检验检测中心。  ??(二)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不断深入。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天安行动”、“食品药品安全放心行动”、药品“两打两建”、保健食品“打四非”、医疗器械 “五整治”等专项整治,强化对食品药品安全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和重点品种的检查,深入推进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市公安局在市食药监局设立警务室,始终保持打假治劣高压态势,严惩重处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累计查处违法案件7236件,罚没款6200万元,处理投诉举报 17800余件。移送工商部门查处违法广告3274条,取缔无证经营户1692个,捣毁制假售假窝点416个,停业整顿生产经营户662家,移送司法机关查办涉嫌犯罪案件739件,追究刑事责任1083人。公安部挂牌督办7件。  ??(三)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能力显著提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推动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工作,全面梳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完善行政审批流程,探索并联审批模式,建立审批事项电子档案。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凡是依法可以下放的,均下放到位。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不断规范,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审查机制日益完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日渐完善,部门协作联动顺畅有序,食品安全监测预警能力不断提升,在全省率先建成覆盖城乡的食品安全监测预警网络体系。建成乳制品、白酒、食品添加剂三类食品生产企业电子追溯系统,其中全市乳制品生产企业已实现追溯系统全覆盖,同时在60家食品流通企业和10家餐饮单位开展追溯试点。持续推行餐饮安全“五常法”、“六T法”等先进管理方法,推进远程监控技防设施应用,全市大多数A级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近一半学校和幼托机构食堂实施了“五常法”管理并安装监控设施。完成第四次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第53届世界乒乓球锦标赛等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任务1323余次,实现食品安全零差错零事故。开展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分类分级管理,实现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受权人工作常态化。79家在产药品生产企业100%通过新版GMP认证,通过认证企业数量居全省第一。加强基本药物生产监管,对在产基本药物品种按品规全面开展质量风险评估。药品批发企业新版GSP认证率100%,零售连锁企业认证率90%,单体零售药店认证率80%,均居全省前列。深入推进医疗器械 GMP认证,企业认证通过率位居全省前列。加强对高风险医疗器械生产监管,检查覆盖率100%。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积极推进“网格化”监管和分级分类监管,深入实施“双随机”工作机制,推行食品药品安全约谈制度。  ??(四)食品药品技术支撑体系日益健全。药品进口口岸功能建设取得积极成果,2013年10月,国家食药监总局与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公告,允许苏州工业园区口岸进口药品,增加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口岸药品监督管理局。至“十二五”末,苏州口岸办共核发《进口药品通关单》189单,进口药品498批次,共计119万公斤,货值12015万美元。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以创建口岸药品检验所为目标,持续提升检验检测能力,2012年实现整体搬迁,新所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人员编制从40人增加到68人,在编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比例超过75%,配置货值近亿元的仪器设备560多台(套),检测能力包括药品、医疗器械、药品包装材料、保健食品、化妆品、洁净室性能检测六大类共378个参数,药品检测能力基本覆盖了《中国药典》2010年版和国际通用药典的检测项目,基本达到口岸药品检验所的标准。江苏省医疗器械检验所苏州分所于2012年正式设立,运行以来,每年检测业务受理量以25%以上的速度增长,检测业务辐射上海、浙江、无锡、南通等省市。全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覆盖面进一步扩大,2015年全市食品每千人抽检率达5.05,在全省处于领先水平。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不断健全,全市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每百万人口报告率逐年上升。  ??(五)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逐步形成。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纲要(2011~2015年)》,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活动。重点围绕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面向执法人员、企业和群众开展法律法规宣贯。加大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公示力度,每月在市主流媒体公布食品抽检信息,切实按照国家总局和省局部署推进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动态,建立官方微博、微信发布食品药品安全消费提示,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积极发挥12331投诉举报平台功能,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建立有奖举报机制,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和参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积极性明显提高,形成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人人关注、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和社会氛围。这些成绩的取得,为做好“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也为在新的起点上推进监管事业发展积累了有益经验。  ??二、“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势  ??“十三五”是我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关键时期,是率先全面建成高水平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随着人民生活水平和健康需求的不断提高,全社会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越来越强,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期望值越来越高,这给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带来了巨大压力,也为提升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提供了重要契机和强大动力。随着食品药品产业的快速发展,更多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得到广泛应用,这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面临许多新的课题、新的挑战。当前食品药品安全总体上仍处于风险高发期,影响食品药品安全的因素呈现出多样性、复杂性 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有待完善,各监管环节之间尚未真正实现无缝衔接 基层食品药品监管力量薄弱,仅靠现有的人员编制和专业能力难以完成面广量大责任重的日常监管工作 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冒伪劣药品等违法行为尚未彻底根治,城乡结合部及广大农村地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基础仍较薄弱 食品检测职能及机构还分散在多部门,尚未形成统一的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必须主动顺应全面建设高水平小康社会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过上更加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把确保食品药品安全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和保障改善民生的重点领域,切实加强和改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不断提高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能力,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提高全民健康素质、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作出应有贡献。  ??三、“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四个最严”总体要求和“两个率先”光荣使命,全面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贯彻落实党政同责和“四有两责”,加快食品药品安全治理法治化、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进程,不断提升依法监管、科学监管、全程监管的能力和水平,健全完善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大力促进食品药品产业健康发展,切实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把苏州建设成为全国食品药品最安全、消费最放心的城市之一。  ??(二)工作目标。通过5年努力,力争到2020年末,基本建成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初步形成 监管队伍能力素质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适应监管工作任务需求,监管基础设施和执法装备不断改善,依法监管、科学监管、全程监管水平显著提升 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非法添加、制假售假等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餐桌污染”源头治理取得突破性进展 食品药品安全状况持续稳定向好,食品药品产业迈向中高端水平,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满意度得到明显提升。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覆盖所有食品供应渠道、食品品种和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重点项目。食品检验量达到6份/千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食品抽检信息公示率达到100%。  ??——食品药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覆盖面达到100%。原则上,对高风险食品药品生产企业每年检查不少于3次。食品生产监管违法问题发现率达到5%,问题处置率达到100%。  ??——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评价性抽验总体合格率达到95%以上。  ??——药品质量抽验生产企业覆盖率达到100%。  ??——化妆品质量抽验生产企业覆盖率达到100%。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100%符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无菌、植入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率达到100%。  ??——对高风险品种经营企业、基本药物配送企业、短缺药品定点储备单位日常监管做到100%全覆盖。  ??——食品药品生产企业量化等级评定率达到100%。  ??——食品生产企业电子追溯系统覆盖率达到80%。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处置率100%。  ??——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公开率100%。  ??四、主要任务  ??(一)着力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  ??1.构建统一权威高效的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继续深入推进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推动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进一步向专业化、系统化、独立化方向发展,进一步完善市、县、镇三级监管网络,确保监管无盲点、无空白。切实加强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的内部整合,理顺监管职能和运行机制。加快推进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改革,完成食品检验检测职能的调整和机构的整合,分别建立市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和市药品检验检测机构。  ??2.全面落实“四有两责”。深化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重要性和特殊性的认识,强化对食品药品监管资源的投入,确保食品药品监管有职责、有岗位、有人员、有手段,落实日常检查责任和监督抽检责任,着力推动食品药品安全属地监管责任落实到位,配足日常监督检查、市场抽检执法、产品技术检验三类岗位,配齐具有专业知识、法律知识和工作技能的监管执法人员和专职检查员,配备日常检查、市场抽验、样品检验必需的设备。  ??3.强化食品药品综合协调机制。推动完善市、县、镇三级食品药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建设,强化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职责,推进综合协调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打通“最后一公里”。逐步完善基层食品安全责任机制、隐患排查机制、问题发现报告机制、群防群控机制等相关制度规范,夯实基层监管工作基础。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考核评价体系,将食品药品安全全面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核范围,充分发挥考核评价“指挥棒”的作用。  ??4.进一步明晰食品药品监管事权。按照政府事权“规范化、法律化”的要求,对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审批、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食品药品监管事权进行合理划分,明晰职责分工,明确工作责任,规范权力行使,充分调动各级监管部门履职尽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统一规范、权责明确、上下协调的事权体系。按照属地管理要求,通过加强督导检查、强化考核考评等途径,层层传递压力,健全完善“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  ??(二)加强食品药品依法行政建设。  ??1.深入实施食品药品监管政策法规。着力做好新修订《食品安全法》《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等重点法律法规的学习贯彻落实。制定出台苏州市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自动售货设备销售食品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等规章、文件。根据机构改革后的监管新形势和新要求,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制度规范的建设。依法做好全系统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发布及后评估和定期清理工作。  ??2.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规范行政许可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投诉举报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等行政行为,完善执法程序,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推行网格化监管、“双随机”抽查监管机制,推动行政执法公开公示制度,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等。  ??3.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重大案件查处及执法案卷评查为切入点,推动落实法制工作例会制度,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监督与检查,做好行政执法培训、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等相关工作,完善行政执法监督长效机制建设。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主体责任。  ??(三)严格食品药品安全全程监管。  ??1.强化食品生产监管。按照《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和“三分监管”有关要求,有效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根据划定的企业监管频次和检查计划,开展双随机监督检查,实现监管对象全覆盖,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自查报告制度。建立完善监管信息内部通报、案件线索及时移送等工作机制,加大日常监管与执法事中事后衔接力度。加强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动态管理,建立基于风险管理的重点食品生产企业名单,针对性地制定监管措施。推进食品生产企业安全信息公示制度,覆盖全市所有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  ??2.强化食品流通监管。完善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机制,建立食用农产品全程溯源管理机制,建立以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为重点的食用农产品快检筛查体系。完善食用农产品监管部门协同机制,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保障食用农产品消费安全。加强食品销售、仓储、运输和食品销售摊贩的监管,加大法定抽样检测力度,切实增强对食品销售、仓储、运输的全程监控,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加大农村市场治理力度,鼓励农村市场规模化经营,实施农村市场“百千万”计划。  ??3.强化餐饮安全监管。制定、修订《苏州市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指导意见》《苏州市农村集体聚餐管理操作手册》等制度规范,提升对基层监管工作的指导效率。继续倡导实施先进管理方法,继续推进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和分级管理。加强对高风险品种、高风险场所和高风险危害因素的抽检,主动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加大监督抽检力度和分析研判力度,提高数据利用效率。深入开展餐饮环节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和重点业态监管和专项整治力度,重点加大对学校和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建筑工地等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力度。规范网络订餐经营行为,加强对上线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管。提前介入重大活动的筹办,确保重大活动期间供餐单位和辖区内均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4.强化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建立健全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基本监管数据库,完善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档案。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分类分级动态监管,规范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行为。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建立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机制。组织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示范企业、保健食品化妆品示范经营企业等创建活动。探索建立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信息可追溯制度。加强互联网经营保健食品、化妆品的长效监管机制,规范互联网销售行为。  ??5.强化药品生产安全监管。强化基本药物生产监管,继续开展年度基药质量风险评估及每年2次监督检查。继续做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实施工作,不断提高药品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确保注射剂类药品认证下放省局后我市企业新版GMP实施水平不下降。建立分类分级监管制度,强化对高风险对象的监管,突出对生产行为和产品上市后的监管。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药品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建设,提高不良反应监测报告的数量和质量。强化特殊药品、特药复方制剂日常监管,严防麻黄碱复方制剂流弊事件的发生。加强药包材生产企业监管,全面完成医院制剂质量标准提高工作。  ??6.强化药品流通环节安全监管。严格药品经营许可管理。严格市场准入,优化存量资源,推动药品流通市场持续向集约化、规模化、规范化方向发展。严格监督实施药品GSP。强化GSP认证通过后跟踪(飞行)检查。运用飞行检查、通报、曝光、约谈等监管举措,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加快完善药品追溯体系,督促企业加强药品购销渠道和安全风险管控。确保药品流通环节药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规范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服务行为,督促网售药品配送严格执行药品GSP要求。加强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监管。贯彻实施新颁布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切实加强疫苗流通监管。  ??7.强化医疗器械安全监管。继续修订、完善全市医疗器械监管各项工作程序、工作制度和工作要求,确保全市医疗器械依法监管,协调统一。深入推进实施《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管理规范》,依据《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分类分级监督管理规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分类分级监督管理规定》,按照“属地分级监管”的原则,做好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管工作,完善日常监管档案和电子信息档案。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建设,提升不良事件监测报告的数量和质量。  ??(四)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切实按照“四个最严”的工作要求,保持打假治劣高压态势,丰富执法措施和手段,提高案件查办效能。畅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健全证据互认、证据转换、涉案产品检验认定、处置以及办案经费保障等工作机制,提高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行为的合力。抓住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带有行业潜规则性质的问题,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科学制定食品药品监督抽验计划,抓住问题较集中的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地区、重点问题,发挥监督检验在稽查打假中的技术支撑作用。建立稽查与投诉举报工作互通机制,形成从投诉举报中善于发现案源、通过投诉举报情况分析发现案件动向的良好格局。鼓励各地区、部门之间根据实际需要建立协作机制,签订相关的协作协议与协作章程,制定具体的实施标准与细则,形成稽查“大协作”格局。  ??(五)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专业化能力建设。  ??1.加强全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理顺培训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党组统一领导、责任处室牵头、有关处室齐抓共管的教育培训工作机制。坚持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管理制度。实施教育培训学分制,建立干部教育培训档案和师资库,编写具有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干部教育培训特点的配套性教材。开展网络教育,实施联合办学,鼓励干部在职自学。选派干部下基层挂职锻炼、进企业跟班学习和赴境外参加培训。  ??2.完善人才选拔、培养和使用机制。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符合市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实际的竞争性干部选拔机制和交流轮岗制度,提高选人用人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健全考核考评机制,加大考核在干部提拔使用中的权重。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人员竞聘上岗和绩效考核等工作,配优配强有关事业单位领导班子。  ??3.建立食品药品职业化检查员和检验员。根据食品药品监管专业性强的特点,积极探索开展食品药品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通过职业化培训教育、专业化考核考评,加快建立与专业化监管任务相适应的检查员队伍,提升监管的专业化水平,有效防控食品药品安全系统化风险。突出抓好技术监督机构人才队伍建设,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要按照专家型、国际化的标准,科学规划、严格选拔、精心培养,努力造就一支与履行技术监督职能需要相匹配的专业人才队伍,做好检验员队伍的业务知识更新培训,注重优秀人才的吸收引进,在提升科研能力上取得新的突破。  ??(六)建立科学权威的食品药品监管技术支撑体系。  ??1.进一步完善检验检测体系。加强进口药品口岸药检所功能建设,创成口岸药品检验所。深化江苏省医疗器械检验所苏州分所建设,探索在分所建立江苏省医疗器械监管人员和监管企业培训基地。建设江苏省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检验检测基地,建成全省保健食品化妆品检测技术中心。推进食品检验检测机构专业化、系统化建设,不断拓展检验检测项目,持续延伸检验检测覆盖范围,着力突出食品安全快检能力建设,在县(区)、乡镇建立快检室,实现基层食品快检能力全覆盖。鼓励督导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高风险主体,积极开展快检工作。充分发挥市级、县级食品安全检验机构和社会第三方检验机构各自的技术优势,建立优势互补的食品安全法检体系。  ??2.着力强化信息化监管能力建设。科学编制全市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规划,全面统筹信息化监管建设项目,建立基于大数据处理和云平台运行的监管基础数据库,努力构建涵盖“四品一械”行政许可审批、日常监督检查、行政处罚、信用体系建设、信息公开公示、举报投诉管理、风险监测预警、应急管理等监管事项的信息化监管系统,通过信息化建设,实现上下对接通畅、信息及时共享、移动执法便捷、数据分析精准的监管目标,切实将监管效能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3.积极参与药品医疗器械审批审评机制改革。支持苏州高新区筹划建设国家食药监总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分中心项目,推进江苏省食药监局认证审评中心在苏州高新区建设医疗器械审评分中心。支持苏州工业园区在省内率先实施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方案》规定,推荐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开展先行先试,积累经验,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和机制,为江苏的试点工作多做贡献。  ??4.进一步完善监测预警体系。完善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管理系统,有效联通和共享各级食品监管部门的食品抽检监测信息,完善全市统一的抽检结果处理程序。加强市、县两级药品和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评价和预警能力建设,加快设立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  ??5.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建立健全覆盖市、县两级监管部门,上下贯通、高效运转的应急管理组织体系。按照协调有序、职责明确、运转高效的要求,建立完善监测预警、应急保障、社会动员和总结评估等机制,推进跨区域跨部门应急协作、信息通报等机制建设。加强食品药品安全舆情监测
  • "十三五”分析仪器领域标准计划项目开始征集
    p   日前,全国工业过程测量控制和自动化标准技术委员会分析仪器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下发通知,根据《关于开展机械工业“十三五”技术标准体系建设方案编制的通知》(机联秘标[2016]138 号)的要求,开始向行业内各有单位征集2017~2019年度分析仪器领域内的标准计划项目,本次征集项目主要类型包括基础通用类标准、产品类标准和方法类标准。本次征集方案后,原则上 3 年内不再对新标准项目进行征集立项工作。 /p p   10月17日,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工业和通信业“十三五”技术标准体系建设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16〕516号)的要求,编制了《机械工业“十三五”技术标准体系建设方案》,围绕产业生态链部署标准体系建设,系统推进重点标准和基础公益类标准制定,不断完善优化机械工业标准体系,增加标准的有效供给,提升标准的技术水平和国际化水平,服务机械工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和健康发展。《体系建设方案》是指导机械工业“十三五”标准化工作的重要依据,涉及专业领域多、任务重、要求高,分析仪器领域内的标准计划项目在此次标准体系建设内。 /p p   以下为通知原文(拟立项标准申报表见附件):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关于开展分析仪器领域机械工业“十三五”技术标准体系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建设方案的通知 /strong /p p 各有关单位: /p p   根据《关于开展机械工业“十三五”技术标准体系建设方案编制的通知》(机联秘 /p p   标[2016]138 号)的要求,为更好贯彻《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要求,按照《机械工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的指导意见》的部署,切实推进《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规划》实施,围绕产业生态链部署标准建设体系,系统推进重点标准和基础公益类标准制定。我分委会特向行业内各有单位征集2017~2019年度分析仪器领域内的标准计划项目。本次征集方案后,原则上 3 年内不再对新标准项目进行征集立项工作。 /p p   本次征集项目主要类型包括: /p p   1、基础通用类标准,如指导标准编写的基础性标准,通用技术语言标准,产品 /p p   质量保证和环境条件标准等 /p p   2、产品类标准,如工业产品标准,产品相应的生产技术、管理技术的通用要求 /p p   等 /p p   3、方法类标准,如有关产品技术要求的检验方法、统计方法、作业方法、操作 /p p   规程和施工规范等。 /p p   请各有关单位将拟立项项目按照附件要求填写,并于 2017 年 1 月 30 日前, /p p   将计划申报项目报送至秘书处(电子邮箱:myajuan@126.com,联系人:马雅娟)。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全国工业过程测量控制和自动化标准技术委员会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分析仪器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附件: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doc.gif"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612/ueattachment/0de4eeb4-d702-4808-b2db-fc5d63f0fb13.doc" 机械行业十三五标准规划的通知.doc /a /p p br/ /p
  • 食品药品安全纳入“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
    近日,国务院发布《“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了“十三五”时期科技创新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规划》是国家在科技创新领域的重点专项规划,是我国迈进创新型国家行列的行动指南。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前期积极参加“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的编制工作,系统凝练食品药品安全科技需求,加强与科技部的沟通协调,确保了食品药品安全内容纳入“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为未来五年的食品药品安全科技指明了目标和方向。  在食品质量安全方面,《规划》强调,要重视食品质量安全,聚焦食品源头污染问题日益严重、过程安全控制能力薄弱、监管科技支撑能力不足等突出问题,重点开展监测检测、风险评估、溯源预警、过程控制、监管应急等食品安全防护关键技术研究。重点突破食品风险因子非定向筛查、快速检测核心试剂高效筛选、体外替代毒性测试、致病生物全基因溯源、全产业链追溯与控制、真伪识别等核心技术,强化食品安全基础标准研究,加强基于互联网新兴业态的监管技术研究,构建全产业链质量安全技术体系。  在药品质量安全方面,《规划》指出,要瞄准临床用药需求,完善化学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技术体系,开展高风险品种、儿童用药、辅助用药的质量和疗效评价,以及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评估、药品质量控制等研究,提高我国居民的用药保障水平,提升药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  创新驱动发展是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的重要基础,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将深入贯彻落实《规划》提出的要求,大力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着力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创新能力,积极创造良好的创新生态环境,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三五的部署和要求上来,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推进健康中国建设贡献力量。
  • 国务院审议通过“十三五”国家食品和药品安全规划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月3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十三五”国家食品和药品安全规划,有效保障人民健康福祉。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会议通过“十三五”国家食品和药品安全两个规划。确定:一是强化全过程监管。落实地方尤其是县级政府保障食品安全责任,加大对校园、小摊贩等重点区域和对象的日常监管,深入开展农药兽药残留等源头治理,重拳整治违法添加等行为,严防发生系统性风险。强化药品临床试验数据真实性监督,加快推进药品生产经营各环节可核查可追溯机制建设,严打制假售假,严防药品安全事件发生。二是强化抽查检验和风险预警。加强检查员队伍专业化能力建设,完善检验检测体系,对所有类别和品种的食品、血液制品和疫苗、基本药物实行全覆盖抽检,提高风险监测评估和应急处置能力。构建权威信息发布机制。三是强化技术支撑。加快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提高行动。推进药品医疗器械注册审评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试点,对具有临床价值的创新药和临床急需药品实行优先审评审批。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实施在线智慧监管,严格落实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检测、监管等各环节安全责任。让广大群众饮食用药无安全之忧。
  • “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印发 仪器及检测需求“爆棚”
    p   日前,国务院正式印发《“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 /p p   “十二五”期间,我国食品安全支撑保障能力稳步加强:实施了食品安全检(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安排中央基建投资184.5亿元。食品安全科技创新体系逐步完善。食品监测覆盖范围不断扩大,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络哨点医院达3883家,食品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点达2656个。成立了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建立了100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 /p p   同时,法律法规标准体系也进一步健全。修订食品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等10部法律法规,制修订20余部食品安全部门规章,6个省(区、市)出台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地方性法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国家卫生计生委清理食品标准5000项,整合400项,发布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926项、合计指标1.4万余项。农业部新发布农药残留限量指标2800项,清理413项农药残留检验方法。 /p p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规划》中也指出,我国仍处于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凸显和食品安全事件集中爆发期,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其中特别指出,食品安全标准与发达国家和国际食品法典标准尚有差距。食品安全标准基础研究滞后,科学性和实用性有待提高,部分农药兽药残留等相关标准缺失、检验方法不配套。 /p p   针对当前的形势,十三五期间,国家食品安全规划将在食品安全治理能力、食品安全水平、食品产业发展水平和人民群众满意度等方面明显开展一系列的工作,具体目标如下: /p p   (1)食品安全抽检覆盖全部食品类别、品种。国家统一安排计划、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分别组织实施的食品检验量达到每年4份/千人。其中,各省(区、市)组织的主要针对农药兽药残留的食品检验量不低于每年2份/千人。 /p p   (2)农业源头污染得到有效治理。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30%以上,农药利用率达到40%以上,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达到97%以上。 /p p   (3)食品安全现场检查全面加强。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基本建成,实现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标准化、规范化。对食品生产经营者每年至少检查1次。实施网格化管理,县、乡级全部完成食品安全网格划定。 /p p   (4)食品安全标准更加完善。制修订不少于300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评估转化农药残留限量指标6600余项、兽药残留限量指标270余项。产品标准覆盖包括农产品和特殊人群膳食食品在内的所有日常消费食品,限量标准覆盖所有批准使用的农药兽药和相关农产品,检测方法逐步覆盖所有限量标准。 /p p   (5)食品安全监管和技术支撑能力得到明显提升。实现各级监管队伍装备配备标准化。各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达到国家建设标准,进出口食品检验检测能力保持国际水平。 /p p   针对食品安全重点科技工作,《规划》中重点指出,十三五期间将建立全覆盖、组合式、非靶向检验检测技术体系。研发食品中化学性、生物性、放射性危害物高效识别与确证关键技术及产品,研发生化传感器、多模式阵列光谱、小型质谱、离子迁移谱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智能化快速检测试剂、小型化智能离线及在线快速检测装备30—50台(套),制定检验规程120—150项,研制食品安全基体标准物质60—80种。开展食品安全第三方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科技示范。 /p p   此外,还将建立科学合理的食品安全监测和评价评估技术体系。开展体外替代毒性测试、混合污染物毒性评价及风险评估等食品安全危害识别与毒性机制等研究。研发新一代毒性测试方法技术20—30项。 /p p   更多详情如下: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strong “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 /strong /p p   保障食品安全是建设健康中国、增进人民福祉的重要内容,是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为实施好食品安全战略,加强食品安全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p p   一、现状和形势 /p p   “十二五”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向好,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p p   (一)食品产业快速发展。到“十二五”末,全国获得许可证的食品生产企业13.5万家、流通企业819万家、餐饮服务企业348万家 规模以上食品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11.35万亿元,年均递增12.5%。进出口食品贸易额增长23.9%。 /p p   (二)监管力度持续加大。无公害农产品种植面积增加2000万亩。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95.8万起,侦破食品安全犯罪案件8万余起。2015年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17.2万批次,合格率为96.8%。进出口食品安全水平持续稳定。实行“明厨亮灶”的餐饮服务企业41.8万家,实行量化分级管理的餐饮服务企业275万家。在100个城市开展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 /p p   (三)支撑保障能力稳步加强。实施食品安全检(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安排中央基建投资184.5亿元。食品安全科技创新体系逐步完善。食品监测覆盖范围不断扩大,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络哨点医院达3883家,食品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点达2656个。成立了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建立了100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 /p p   (四)监管体制不断完善。国务院成立食品安全委员会,组建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各级政府普遍建立了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并明确办事机构,统一权威监管体制建设取得显著进展。 /p p   (五)法律法规标准体系进一步健全。修订食品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等10部法律法规,制修订20余部食品安全部门规章,6个省(区、市)出台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地方性法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国家卫生计生委清理食品标准5000项,整合400项,发布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926项、合计指标1.4万余项。农业部新发布农药残留限量指标2800项,清理413项农药残留检验方法。 /p p   (六)社会共治格局初步形成。连续5年举办“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累计覆盖7亿多人次。食品生产经营者诚信守法意识、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和社会参与度进一步提高。开通“12331”全国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电话,推行有奖举报制度。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获得诚信管理体系评价证书的食品企业600余家,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全部建立诚信管理体系。 /p p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认识到,我国仍处于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凸显和食品安全事件集中爆发期,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一是源头污染问题突出。一些地方工业“三废”违规排放导致农业生产环境污染,农业投入品使用不当、非法添加和制假售假等问题依然存在,农药兽药残留和添加剂滥用仍是食品安全的最大风险。二是食品产业基础薄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多、小、散,全国1180万家获得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中,绝大部分为10人以下小企业。企业诚信观念和质量安全意识普遍不强,主体责任尚未完全落实。互联网食品销售迅猛增长带来了新的风险和挑战。三是食品安全标准与发达国家和国际食品法典标准尚有差距。食品安全标准基础研究滞后,科学性和实用性有待提高,部分农药兽药残留等相关标准缺失、检验方法不配套。四是监管能力尚难适应需要。监管体制机制仍需完善,法规制度仍需进一步健全,监管队伍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短缺,打击食品安全犯罪的专业力量严重不足,监管手段、技术支撑等仍需加强,风险监测和评估技术水平亟待提升。 /p p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全面建立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的关键时期。尊重食品安全客观规律,坚持源头治理、标本兼治,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客观需要,是公共安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必须下大力气抓紧抓好。 /p p   二、总体要求 /p p   (一)指导思想。 /p p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全面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着力推进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和依法治理,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动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体系建设,促进食品产业发展,推进健康中国建设。 /p p   (二)基本原则。 /p p   1.预防为主。坚持关口前移,全面排查、及时发现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严把食品安全的源头关、生产关、流通关、入口关,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的底线。 /p p   2.风险管理。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强化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和风险交流,建立健全以风险分析为基础的科学监管制度,严防严管严控风险隐患,确保监管跑在风险前面。 /p p   3.全程控制。严格实施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监管,建立健全覆盖全程的监管制度、覆盖所有食品类型的安全标准、覆盖各类生产经营行为的良好操作规范,全面推进食品安全监管法治化、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 /p p   4.社会共治。全面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和有关部门监管责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和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加快形成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p p   (三)发展目标。 /p p   到2020年,食品安全治理能力、食品安全水平、食品产业发展水平和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主要实现以下目标: /p p   1.食品安全抽检覆盖全部食品类别、品种。国家统一安排计划、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分别组织实施的食品检验量达到每年4份/千人。其中,各省(区、市)组织的主要针对农药兽药残留的食品检验量不低于每年2份/千人。 /p p   2.农业源头污染得到有效治理。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30%以上,农药利用率达到40%以上,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达到97%以上。 /p p   3.食品安全现场检查全面加强。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基本建成,实现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标准化、规范化。对食品生产经营者每年至少检查1次。实施网格化管理,县、乡级全部完成食品安全网格划定。 /p p   4.食品安全标准更加完善。制修订不少于300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评估转化农药残留限量指标6600余项、兽药残留限量指标270余项。产品标准覆盖包括农产品和特殊人群膳食食品在内的所有日常消费食品,限量标准覆盖所有批准使用的农药兽药和相关农产品,检测方法逐步覆盖所有限量标准。 /p p   5.食品安全监管和技术支撑能力得到明显提升。实现各级监管队伍装备配备标准化。各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达到国家建设标准,进出口食品检验检测能力保持国际水平。 /p p   三、主要任务 /p p   (一)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p p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严格落实法定责任和义务。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采取多种措施,确保生产过程整洁卫生并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确保生产经营各环节数据信息采集留存真实、可靠、可溯源。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主动监测已上市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及时报告风险隐患,依法召回、处置不符合标准或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 /p p   开展食品安全师制度试点。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设规模化原辅材料和食品加工、配送基地,加强供应链管理,发展连锁经营、集中采购、标准化生产、统一配送等现代经营方式。加强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冷链物流管理标准和管理水平。鼓励企业按照良好生产经营规范组织生产,实施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良好生产规范、食品安全管理体系、食品防护计划等自愿性质量管理规范,通过相关认证的可以在其产品包装上予以标识。鼓励和支持食品生产经营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改善生产经营条件。加强食品品牌建设。 /p p   (二)加快食品安全标准与国际接轨。 /p p   建立最严谨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加快制修订产业发展和监管急需的食品基础标准、产品标准、配套检验方法标准、生产经营卫生规范等。加快制修订重金属、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食品安全标准。密切跟踪国际标准发展更新情况,整合现有资源建立覆盖国际食品法典及有关发达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技术法规的数据库,开展国际食品安全标准比较研究。加强标准跟踪评价和宣传贯彻培训。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鼓励行业协会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团体标准。依托现有资源,建立食品安全标准网上公开和查询平台,公布所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其他相关标准。整合建设监测抽检数据库和食品毒理学数据库,提升标准基础研究水平。将形成技术标准作为组织实施相关科研项目的重要目标之一,并列入食品科研重要考核指标,相关成果可以作为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依据。 /p p   专栏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提高行动计划 /p p   (一)制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p p   制修订不少于300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加快生产经营卫生规范、检验方法等标准制定。制修订农药残留限量指标3987项,评估转化农药残留限量指标2702项,清理、修订农药残留检验方法413项,研究制定农药残留国家标准技术规范7项,建立农业残留基础数据库1个。制定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完成31种兽药272项限量指标以及63项兽药残留检测方法标准制定。 /p p   (二)加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专业技术机构能力建设。 /p p   依托国家和重点省份食品安全技术机构,设立若干标准研制核心实验室。 /p p   (三)完善法律法规制度。 /p p   加快构建以食品安全法为核心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农药管理条例、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法、粮食法、肥料管理条例等立法进程。推动各地加快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等地方性法规规章制修订。制修订食品标识管理、食品安全事件调查处理、食品安全信息公布、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配套规章制度。完善国境口岸食品安全规章制度。 /p p   (四)严格源头治理。 /p p   深入开展农药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开展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全面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农药精准高效施用。加快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新品种研发和推广,实施高毒、高残留农药替代行动。实施兽用抗菌药治理行动,逐步淘汰无残留限量标准和残留检测方法标准的兽药及其制剂。严格落实农药兽药登记和安全使用制度,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制度。推进重金属污染源头治理,摸清土壤污染分布情况,开展污染耕地分级分类治理。 /p p   提高农业标准化水平。实施农业标准化推广工程,推广良好农业规范。继续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园艺作物标准园、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水产健康养殖场建设。支持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品牌农产品发展,提高安全优质品牌农产品比重。建立健全畜禽屠宰管理制度,加快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与养殖业保险联动机制建设,加强病死畜禽、屠宰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测与监管,推动建立重金属等超标粮食处置长效机制。推动农产品生产者积极参与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运行。开展肉类、蔬菜等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地区要加快建立高效运行长效机制。 /p p   专栏2食用农产品源头治理工程 /p p   (一)农药残留治理工程。 /p p   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30%以上,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以上,农药利用率达到40%以上。 /p p   (二)兽药残留治理工程。 /p p   新研发和推广低毒、低残留新兽药产品100种,淘汰高风险兽药产品100种。动物产品兽药残留合格率保持在97%以上。 /p p   (三)测土配方施肥推广工程。 /p p   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0%以上,畜禽粪便养分还田率达到60%以上,水肥一体化技术推广面积达到1.5亿亩,机械施肥面积占主要农作物种植面积的40%以上,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达到40%以上。 /p p   (四)农业标准化推广工程。 /p p   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场)全部通过“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登记,有机农产品种植基地面积达到300万公顷,绿色食品种植基地面积达到1200万公顷。 /p p   (五)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程。 /p p   完善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提高基层监管能力。 /p p   (五)严格过程监管。 /p p   严把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关。对食品(含食品添加剂)生产、直接接触食品的包装材料等具有较高风险的相关产品、食品经营(不含销售食用农产品)依法严格实施许可管理。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许可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整合现有资源,建立全国统一的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信息公示系统。落实地方政府尤其是县级政府责任,实施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获得许可证的餐饮服务单位全面推行“明厨亮灶”。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建设。 /p p   严格生产经营环节现场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严格遵守许可条件和相关行为规范。科学划分食品生产经营风险等级,加强对高风险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科学制定国家、省、市、县级食品检查计划,确定检查项目和频次。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管有关部门负责建立和完善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制度和技术规范,依据职责监督抽查大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 省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制定本省(区、市)年度监督管理计划,抽查本行政区域内大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督导核查市、县级监督管理工作 市、县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负责日常监督检查,在全覆盖基础上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开展日常检查。现场检查应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进行,覆盖所有生产经营者,重点检查农村、学校、幼儿园等重点区域,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等重点对象,冷链贮运等重点环节,以及中高风险食品生产经营者。大力推进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实时监控工作。 /p p   严格特殊食品监管。推进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制改革,完善保健食品保健功能目录,科学调整功能表述。制定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可用和禁用于保健食品物品名单。严厉打击保健食品虚假宣传、商业欺诈、诱骗消费者购买等违法行为。严格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 /p p   严格网格化监管。科学划定县、乡级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网格,合理配备监管协管力量,做到“定格、定岗、定员、定责”。建立健全责任包干、信息管理、上下联动、社会协作、协调处理、宣传引导、考核评价等制度,有效消除各类风险隐患。到“十三五”末,县、乡级100%完成食品安全网格划定。 /p p   严格互联网食品经营、网络订餐等新业态监管。加强互联网食品经营网上监测能力建设。落实网络平台食品经营资质审核责任,完善网上交易在线投诉和售后维权机制。 /p p   严格食品相关产品监管。通过安全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对高风险的食品相关产品实施生产许可,逐步形成以监督检查为手段,以风险监测和抽样检验为验证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 /p p   严格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实施进口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强化口岸检验检疫。实施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和进出口企业信誉记录制度,建立风险预警平台,大力加强境外体系检查。完善进出口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制定进口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风险监测计划。严格实施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加强跨境电子商务进口食品检验检疫监管。 /p p   推动特色食品加工示范基地建设。在原料资源丰富地区,选择一批地方特色突出的食品产业园区,以知名品牌和龙头企业为引领,开展集食品研发创新、检测认证、包装印刷、冷链物流、人才培训、工业旅游、集中供热、污水集中处理等于一体的现代食品工业基地建设示范,提高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开展集中监管,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食品产业转型升级和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整体提升。 /p p   (六)强化抽样检验。 /p p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覆盖所有食品类别、品种,突出对食品中农药兽药残留的抽检。科学制定国家、省、市、县级抽检计划。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管有关部门主要承担规模以上或产品占市场份额较大食品生产企业的产品抽检任务,省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主要承担本行政区域内所有获得许可证的食品生产企业的产品抽检任务,市、县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主要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具有一定规模的市场销售的蔬菜、水果、畜禽肉、鲜蛋、水产品农药兽药残留抽检任务以及小企业、小作坊和餐饮单位抽检任务。市、县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全面掌握本地农药兽药使用品种、数量,特别是各类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过程中农药兽药使用情况,制定的年度抽检计划和按月实施的抽检样本数量要能够覆盖全部当地生产销售的蔬菜、水果、畜禽肉、鲜蛋和水产品,每个品种抽样不少于20个,抽样检验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将食品安全抽检情况列为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的重点内容。 /p p   专栏3食品安全监管行动计划 /p p   (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程。 /p p   到2020年,国家统一安排计划、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分别组织实施的食品检验量达到每年4份/千人。其中,各省(区、市)组织的主要针对农药兽药残留的食品检验量不低于每年2份/千人。探索开展国家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工作。 /p p   (二)特殊食品审评能力建设。 /p p   加强特殊食品审评工作,加强专职审评员队伍建设,依法按时完成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技术审评任务。 /p p   (三)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提升计划。 /p p   对50个主要对我国出口食品的国家(地区)开展食品安全体系评估和回顾性检查。严格实施进口食品监督抽检,监督抽检产品种类实现全覆盖。建设20个进口食品进境检验检疫指定口岸。新建100个国家级出口食品安全示范区。 /p p   (四)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 /p p   推进餐饮业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加强餐饮食品安全员考核,完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标准。落实地方政府尤其是县级政府责任,实现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全覆盖。 /p p   (七)严厉处罚违法违规行为。 /p p   整治食品安全突出隐患及行业共性问题。重点治理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使用工业明胶生产食品、使用工业酒精生产酒类食品、使用工业硫磺熏蒸食物、违法使用瘦肉精、食品制作过程违法添加罂粟壳等物质、水产品违法添加孔雀石绿等禁用物质、生产经营企业虚假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保健食品标签宣传欺诈等危害食品安全的“潜规则”和相关违法行为。完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国家禁用和限用农药名录、食用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他化合物清单,研究破解“潜规则”的检验方法。 /p p   整合食品安全监管、稽查、检查队伍,建立以检查为统领,集风险防范、案件调查、行政处罚、案件移送于一体的工作体系。各级公安机关进一步加强打击食品安全犯罪的专业力量建设,强化办案保障。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建立证据互认、证据转换、法律适用、涉案食品检验认定与处置等协作配合机制。推动出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处罚到人的法律措施。完善政法委牵头、政法部门和监管部门共同参与的协调机制。 /p p   (八)提升技术支撑能力。 /p p   提升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等能力。全面加强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物、食品中有毒物质监测,强化监测数据质量控制,建立监测数据共享机制。完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体系,通过综合分析监测数据及时评估并发现风险。建立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协调机制,将“米袋子”、“菜篮子”主要产品纳入监测评估范围。食品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网络覆盖所有县级行政区域并延伸到乡镇和农村,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系统覆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p p   健全风险交流制度。按照科学、客观、及时、公开的原则,定期组织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检验机构、认证机构、食品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以及新闻媒体等,就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信息进行交流沟通。规范食品安全信息发布机制和制度。建立国家、省、市、县四级食品安全社会公众风险认知调查体系和国家、省、市三级风险交流专家支持体系。鼓励大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参与风险交流。 /p p   专栏4风险监测预警、评估能力提升项目 /p p   (一)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 /p p   依托现有资源建设风险监测区域重点实验室和省级参比实验室。进一步完善国家食源性疾病监测系统,建立覆盖全部医疗机构并延伸到农村的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网络。依托现有资源构建地方各级食源性疾病监测溯源平台。建立覆盖全国的食品安全风险预警系统和重点食品品种风险预警模型。建立健全覆盖主要贸易国家(地区)的进出口食品安全信息监测网络和进出口食品安全数据库。 /p p   (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能力。 /p p   建立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加快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分中心建设,建设风险评估区域重点实验室。实施食物消费量调查、总膳食和毒理学研究计划。建立完善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基础数据库。构建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分级模型。 /p p   加快建设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构建国家、省、市、县四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国家级检验机构具备较强的技术性研究、技术创新、仲裁检验、复检能力和国际合作能力 省级检验机构能够完成相应的法定检验、监督检验、执法检验、应急检验等任务,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能够开展有机污染物和生物毒素等危害物识别及安全性评价、食源性致病微生物鉴定、食品真实性甄别等基础性、关键性检验检测技术,能够开展快速和补充检验检测方法研究 市级检验机构具备对食品安全各项目参数较全面的常规性检验检测能力 食品产业大县和人口大县要具备对常见微生物、重金属、农药兽药残留等指标的实验室检验能力及定性快速检测能力。加强检验检测信息化建设。鼓励大专院校、企业检验机构承担政府检验任务。组织开展食品快速检测方法评价,规范快速检测方法应用。 /p p   提高食品安全智慧监管能力。重点围绕行政审批、监管检查、稽查执法、应急管理、检验监测、风险评估、信用管理、公共服务等业务领域,实施“互联网+”食品安全监管项目,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大数据资源共享和应用,提高监管效能。 /p p   加强基层监管能力建设。各级食品安全监管机构业务用房、执法车辆、执法装备配备实现标准化,满足监督执法需要。 /p p   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完善国家、省、市、县四级应急预案体系,健全突发事件跟踪、督查、处理、报告、回访和重大事故责任追究机制。强化食品安全舆情监测研判。开展应急演练。 /p p   专栏5监管能力建设项目 /p p   (一)检验检测能力建设项目。 /p p   实施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达标工程。根据国家建设标准建设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依托现有资源建设一批食品安全监管重点实验室,在相应特色领域具备国内一流检验水平和技术攻关能力。全面推进县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鼓励通过建设省、市级检验机构区域分中心的方式开展跨层级整合。做好与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项目的统筹衔接。 /p p   实施食用农产品和进出口食品检验机构改造项目。升级改造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机构。建设进出口食品质量检(监)测基准实验室。升级改造部分省级进出口食品质量安全检(监)测重点实验室。 /p p   (二)“互联网+”食品安全监管项目。 /p p   继续推进实施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工程建设项目。依托现有机构,整合现有资源,重点建设全国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信息公示系统,以及食品生产经营监管、检验监测、信用管理、应急管理、风险评估和移动执法系统 完善婴幼儿配方乳粉、生鲜农产品和酒类食品追溯信息管理平台 建设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工程和粮食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 构建食品安全监管数据中心和监管信息资源数据库。 /p p   (三)基层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项目。 /p p   合理保障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执法基本装备、执法取证装备、快检装备配备和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到“十三五”末,实现各级监管队伍装备配备标准化。 /p p   (四)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p p   加强应急能力培训,提升调查分析能力、风险防控能力、信息公开能力和舆论引导能力。建立以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为龙头,以7—10个区域性应急检验检测重点实验室为支撑的应急检验检测体系。加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流行病学调查和卫生学处置能力建设,整合建立重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病因学实验室应急检测技术平台。 /p p   强化科技创新支撑。利用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企业投入、社会资本等统筹支持食品安全创新工作。重点支持研发冷链装备关键技术、过程控制技术、检验检测技术等。 /p p   专栏6食品安全重点科技工作 /p p   (一)建立科学、高效的过程控制技术体系。 /p p   开展农药兽药、持久性有机污染物、重金属、微生物、生物毒素等食品原料中危害物迁移转化机制与安全控制机理等技术研究。提出相应控制规范,研发控制新工艺和新设备。研发质量安全控制新技术30—50项。 /p p   (二)建立全覆盖、组合式、非靶向检验检测技术体系。 /p p   研发食品中化学性、生物性、放射性危害物高效识别与确证关键技术及产品,研发生化传感器、多模式阵列光谱、小型质谱、离子迁移谱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智能化快速检测试剂、小型化智能离线及在线快速检测装备30—50台(套),制定检验规程120—150项,研制食品安全基体标准物质60—80种。开展食品安全第三方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科技示范。 /p p   (三)建立科学合理的食品安全监测和评价评估技术体系。 /p p   开展体外替代毒性测试、混合污染物毒性评价及风险评估等食品安全危害识别与毒性机制等研究。研发新一代毒性测试方法技术20—30项。 /p p   (四)研发急需优先发展的冷链装备关键技术。 /p p   研究和开发高效、环保、精准冷链装备,研究氨制冷系统安全技术,研究基于信息技术的绿色冷链物流系统优化技术。 /p p   (五)整合现有资源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执法智慧工作平台研发。 /p p   研究食品安全风险分级评价与智能化现场监管、网络食品安全监控等技术。研发致病微生物全基因溯源、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模拟仿真模型等应急处置新技术30—40项,研发风险预警模型和可视化决策支持的云服务平台,形成监督管理新技术20—30项。 /p p   (六)强化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 /p p   研究农药和兽药的关键限量标准不少于20种,新发毒素、污染物标准不少于5种。 /p p   (七)综合示范应用。 /p p   通过研究成果转化、应用和集成研究,提出食品安全解决方案。开展区域和产业链综合示范,发挥科技成果在服务产业发展和支撑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重要作用。 /p p   (九)加快建立职业化检查员队伍。 /p p   依托现有资源建立职业化检查员制度,明确检查员的资格标准、检查职责、培训管理、绩效考核等要求。加强检查员专业培训和教材建设,依托现有资源设立检查员实训基地。采取多种合理有效措施,鼓励人才向监管一线流动。 /p p   专栏7专业素质提升项目 /p p   (一)建立职业化检查员队伍。 /p p   加强培训考核,使职业化检查员符合相应的工作要求。 /p p   (二)加强人才培养。 /p p   推进网络教育培训平台建设。依托现有省级教育培训机构建立专业教学基地。加强跨学科高端人才培养。 /p p   监管人员专业化培训时间人均不低于40学时/年,新入职人员规范化培训时间人均不低于90学时。对地方各级政府分管负责人进行分级培训。对各级监管机构相关负责人进行国家级调训。本科以上学历专业技术人员达到食品安全监管队伍总人数的70%以上,高层次专业人才占技术队伍的15%以上。食品安全一线监管人员中,食品相关专业背景的人员占比每年提高2%。 /p p   (十)加快形成社会共治格局。 /p p   完善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制度。各级监管部门及时发布行政许可、抽样检验、监管执法、行政处罚等信息,做到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将相关信息及时纳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档案、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开展联合激励和惩戒。 /p p   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严格投诉举报受理处置反馈时限。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员工举报违法行为,建立举报人保护制度,落实举报奖励政策。加强舆论引导,回应社会关切,鼓励新闻媒体开展食品安全舆论监督。食品安全新闻报道要客观公正,重大食品安全新闻报道和信息发布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p p   支持行业协会制订行规行约、自律规范和职业道德准则,建立健全行业规范和奖惩机制。提高食品行业从业人员素质,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负责人和主要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安全管控等方面的培训。 /p p   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增强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鼓励通过公益诉讼、依法适用民事诉讼简易程序等方式支持消费者维权。继续办好“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将食品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作为公民法制和科学常识普及、职业技能培训等的重要内容。加强科普宣传,推动食品安全进农村、进企业、进社区、进商场等,鼓励研究机构、高校、协会等参与公益宣传科普工作,提升全民食品安全科学素养。 /p p   专栏8社会共治推进计划 /p p   (一)建设投诉举报业务系统。 /p p   建成覆盖国家、省、市、县四级的投诉举报业务系统,实现网络24小时接通,电话在受理时间内接通率不低于90%。 /p p   (二)扩大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 /p p   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政策,充分发挥保险的风险控制和社会管理功能,探索建立行业组织、保险机构、企业、消费者多方参与、互动共赢的激励约束机制和风险防控机制。 /p p   (三)开展食品行业从业人员培训提高项目。 /p p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每年安排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主要从业人员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科学知识和行业道德伦理的集中培训。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培养师资力量,制定培训大纲和教材,利用大专院校、第三方机构等社会资源开展培训。鼓励行业协会对从业人员开展培训。 /p p   (四)开展食品安全状况综合评价。 /p p   研究建立食品安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开展食品安全指数评价和发布试点工作。 /p p   (五)实施立体化科普宣传计划。 /p p   整合现有资源,加强科普示范基地建设,建立完善统一的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库。充实宣传力量。推广“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深入开展“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等科普宣传活动。将食品安全教育内容融入有关教育教学活动。 /p p   (十一)深入开展“双安双创”行动。 /p p   继续开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即“双安双创”)行动,实施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引领工程,鼓励各地分层次、分步骤开展本区域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创建行动,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p p   专栏9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引领工程 /p p   (一)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 /p p   在4个直辖市、27个省(区)的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和其他部分条件成熟的地级市(共约100个),开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行动。 /p p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 /p p   在具备条件的“菜篮子”产品主产县(共约1000个)开展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行动。 /p p   四、保障措施 /p p   (一)加强组织领导。 /p p   地方各级政府要根据本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切实落实监管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履行日常监管、监督抽检责任。实行综合执法的地方要充实基层监管力量,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作为首要职责。 /p p   (二)合理保障经费。 /p p   按照《国务院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49号)要求,落实财政投入政策。继续安排中央基建投资对食品安全监管基础设施和装备给予支持。完善执法能力建设投入机制,讲求效益,注重资源共享。制定完善各类项目支付标准,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投入效益。资金投入向基层、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以及对口支援地区等适当倾斜。 /p p   (三)强化综合协调。 /p p   加强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及食品安全办建设,健全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工作协同配合机制以及信息通报、形势会商、风险交流、协调联动等制度,统筹协调、监督指导各成员单位落实食品安全职责,加大督查考评力度,形成监管合力。乡镇(街道)要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加强力量建设,确保事有人做、责有人负。 /p p   (四)深化国际合作。 /p p   加强与发达国家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及重要国际组织合作,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和标准制定,应对国际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提高全球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加强食品安全国际化人才培养,鼓励支持我国专家在食品相关国际机构任职。做好我国作为国际食品法典添加剂委员会和农药残留委员会主席国的相关工作。 /p p   (五)严格考核评估。 /p p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细化目标,分解任务,制订实施方案,落实各项规划任务。要健全完善考核评估和监督机制,并将本规划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对各相关部门和下一级政府的考核评价内容。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牵头对本规划执行情况及时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nbsp /p
  • 邀请函∣11.22-11.23日 · 第十三届全国纺织服装标准与质量管理论坛
    p style=" line-height: 200%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line-height: 200% font-family: 宋体 " 邀请函 /span /strong /p p style=" line-height:200%" span style=" font-size:16px line-height:200% font-family:宋体" 尊敬的各位客户: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200%" span style=" font-size:16px line-height:200% font-family:宋体" 第十三届全国纺织服装标准与质量管理论坛将于 span 2019 /span 年 span 11 /span 月 span 22 -23 /span 日,由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检测中心与中国纺织工程学会标准与检测专业委员会联合在广州虎门美思威尔顿酒店举办。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200%" span style=" font-size:16px line-height:200% font-family:宋体" 全国纺织服装标准与质量管理论坛创办于 span 2007 /span 年,创办以来为提高纺织服装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和效率做出了重要贡献,被誉为纺织服装行业质量和标准的学术盛会。本次会议以“创造力与责任”为主题 span , /span 围绕品质管理的协同创新与社会责任展开讨论,探索新理念、新模式,促进产业融合和行业信息共享,推动企业品质管理模式创新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200%" span style=" font-size:16px line-height:200% font-family:宋体" 作为全球领先的科学仪器及解决方案供应商,珀金埃尔默将携新品 span FT9700 /span 傅里叶变换近红外光谱仪亮相此次会议,并设有展位,并带来精彩的大会报告。欢迎大家莅临!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right line-height:200%" span style=" font-size:16px line-height:200% font-family:宋体" 珀金埃尔默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200%" span style=" font-size: 16px line-height:200% font-family:宋体" & nbsp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200%" strong span style=" font-size:16px line-height:200% font-family:宋体" 第十三届全国纺织服装标准与质量管理论坛 /span /strong /p p style=" line-height:200%" span style=" font-size:16px line-height:200% font-family:宋体" 时间: span 2019 /span 年 span 11 /span 月 span 22 /span 日 span -23 /span 日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200%" span style=" font-size:16px line-height:200% font-family:宋体" 地点:美思威尔顿酒店 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虎门大道黄河中心大厦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200%" span style=" font-size:16px line-height:200% font-family:宋体" 会议报告 span : /span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200%" span style=" font-size:16px line-height:200% font-family:宋体" 《近红外光谱技术助力纺织品绿色检测》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200%" span style=" font-size:16px line-height:200% font-family:宋体" 主讲人:珀金埃尔默食品业务新产品经理 郁露 /span /p p style=" margin-right: 29px line-height: 200% " span style=" font-size:16px line-height:200% font-family:宋体" 签到有好礼 /span /p
  • 国务院办公厅发文:健全农产品标准化体系,制修订农兽药残留等标准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践行大食物观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全文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践行大食物观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的意见。(点击可查看)其中,第十三条涉及“提升食物质量安全水平”:“(十三)提升食物质量安全水平。健全农产品标准化体系,制修订农兽药残留、产地环境、投入品管控、产品加工、储运保鲜等标准。实施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三品一标”行动,扩大绿色、有机、名特优新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规模。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推广农牧结合、种养循环模式。全面落实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普及新型速测技术,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和全链条管理,扩大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范围。建立健全与食物开发相适应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做好新型食品安全性评估,强化全过程监管。”而各地政府官网也陆续报道,各地也在积极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速测技术,以提高农产品检测效率和准确性,保障消费者食品安全。例如,9月12日,山东省莱西市农业农村局通过培训20余名检测人员,强化了胶体金速测技术的应用。8月16日,阜新市农业农村局也组织了胶体金速测技术培训,53名参训人员通过现场演示和实践操作,提升了快检技术水平。5月16日,广东省江门市农检中心则举办了快速检测技术培训班,80名检测人员接受了理论知识与实操演示的培训,并进行了理论考试。这些培训活动不仅提升了检测人员的技术水平,也加强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力度,为确保公众食品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参考资料:莱西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2024农产品胶体金速测技术培训. 信网,2024年9月12日广东省江门市农检中心举办农产品快速检测技术培训班. 江门市人民政府官网,2024年5月16日提升检测能力 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胶体金速测技术培训会.阜新市人民政府官网,2024年8月16日
  • “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印发 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日前,国务院印发了“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的通知(以下简称:规划),明确到2020年,我国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人均预期寿命在2015年基础上提高1岁。  《规划》指出,为强化我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将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完善食品安全法规制度。健全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完善标准管理制度,加快制定重金属、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重点食品安全标准,完成不少于300项标准的制定、修订。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工作网络,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推进食物消费量调查和总膳食研究,系统完成25项食品化学污染物等物质的风险评估。  同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机制,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网络覆盖县乡村。实施国家药品标准提高行动计划,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健全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技术支撑体系,提高检验检测能力,提升对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的监测评价和风险预警水平。加强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建设。健全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加大农村食品药品安全治理力度,完善对网络销售食品药品的监管。加强食品药品进口监管。专栏7 综合监督与食品安全项目国家重点监督抽检网络建设:国家重点监督抽检,医疗机构医疗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监督抽检;公共场所、学校和供水单位公共卫生监督抽检;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采供血机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和涉水产品生产企业监督抽检。(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整合现有资源进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网络和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网络与溯源平台建设,食源性疾病管理和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能力建设。(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  此外,还将大力发展创新发展药品、医疗器械等产业。鼓励创新药和临床急需品种上市。在加强行业规范的基础上,推动基因检测、细胞治疗等新技术的发展。引导企业提高创新质量,培育重大产品。支持企业兼并重组、强强联合,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提高产业集中度。大力发展智能健康医疗装备。支持提升医疗设备的产业化能力和质量水平,推进发展应用。开发可穿戴生理信息监测设备、便携式诊断设备等移动医疗产品和可实现远程监护、诊断、治疗指导的远程医疗系统。  附件:“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docx
  • “十三五”食药安全规划出台将实现快检全覆盖
    昨天,记者从南通市食药监局了解到,未来五年内,南通市所有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型超市都将建有食用农产品(食品)快检室,每天对蔬菜、肉类、水果等进行快速检测并发布结果,市民可以及时知晓自己所购食品是否安全。  据介绍,日前,南通市“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专项规划正式出台,规划对14项指标作出明确规定,并提出通过五年努力建成国家食品安全城市,社会公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知晓率90%以上,满意度不低于70%。  《规划》围绕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抽检、规范管理等内容,明确到“十三五”末,市、县、乡镇三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区域覆盖率达100%,监督抽检覆盖所有食品供应渠道、食品品种和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重点项目,抽检样本量达到6件/千人 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企业抽检覆盖率达100% 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报告率、调查率、处置及时率均达到100%,确保不发生源头性、区域性重特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 舆情监测网络覆盖率达到100%。  食品药品溯源是老百姓关心的问题,根据《规划》,南通市将围绕粮食、食用农产品、婴幼儿配方食品、肉制品等重点食品和药品,健全完善“从田间到餐桌”、“从实验室到医院”的食品药品全过程监管机制,每个食品、药品都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  对于菜、油反复回收利用等问题,今后80%以上餐饮服务单位将安装油水分离装置,主城区餐饮服务单位每日产生的餐厨废弃物80%以上进入集中收集处置体系,收集处置量定期向社会公示。此外,全市实施量化分级评定的餐饮服务单位将不少于90%、市民就餐可以根据“笑脸”选择卫生环境更好、食品安全等级更高的餐厅。
  • “十三五”食药安全规划出台将实现快检全覆盖
    昨天,记者从南通市食药监局了解到,未来五年内,南通市所有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型超市都将建有食用农产品(食品)快检室,每天对蔬菜、肉类、水果等进行快速检测并发布结果,市民可以及时知晓自己所购食品是否安全。据介绍,日前,南通市“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专项规划正式出台,规划对14项指标作出明确规定,并提出通过五年努力建成国家食品安全城市,社会公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知晓率90%以上,满意度不低于70%。《规划》围绕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抽检、规范管理等内容,明确到“十三五”末,市、县、乡镇三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区域覆盖率达100%,监督抽检覆盖所有食品供应渠道、食品品种和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重点项目,抽检样本量达到6件/千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企业抽检覆盖率达100%;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报告率、调查率、处置及时率均达到100%,确保不发生源头性、区域性重特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舆情监测网络覆盖率达到100%。食品药品溯源是老百姓关心的问题,根据《规划》,南通市将围绕粮食、食用农产品、婴幼儿配方食品、肉制品等重点食品和药品,健全完善“从田间到餐桌”、“从实验室到医院”的食品药品全过程监管机制,每个食品、药品都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对于菜、油反复回收利用等问题,今后80%以上餐饮服务单位将安装油水分离装置,主城区餐饮服务单位每日产生的餐厨废弃物80%以上进入集中收集处置体系,收集处置量定期向社会公示。此外,全市实施量化分级评定的餐饮服务单位将不少于90%、市民就餐可以根据“笑脸”选择卫生环境更好、食品安全等级更高的餐厅。来源:仪器信息网
  • 重磅:环保部“十三五”将发布321项环境监测仪器标准(附全名单)
    p   日前,环保部印发《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十三五”发展规划》,同时披露“十三五”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项目清单。清单覆盖950项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环境监测类标准、环境基础类标准、管理规范类环境保护标准、工程技术规范、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及实施评估。据仪器信息网编辑不完全统计,仅环境监测类仪器方法标准就达321项。 /p p   仪器信息网编辑摘录环境监测类标准规划及仪器标准清单如下,更多信息请见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04/ueattachment/196a1e61-a140-4922-a433-f42a0cd64567.pdf" style=" line-height: 16px color: rgb(0, 176, 24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十三五”发展规划.pdf /span /a 。 /p p    strong 环境监测类标准 /strong /p p   根据《大气十条》 《水十条》 《土十条》环境管理需求和监测技术进展,着力构建支撑质量标准、排放标准实施的环境监测类标准体系。贯彻《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 (国办发〔2015〕56 号)中建立统一的环境质量监测网络的要求,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重点推动涉水和土壤监测方法和技术规范的统一,细化和规范相关指标分析方法,提高部门之间监测数据的可比性和评价体系的一致性。在标准制修订过程中,加强对实际样品采集、保存、前处理、干扰消除等环节,以及同一介质和同一污染物不同分析方法的可比性、方法质量保证和控制等研究工作,突出实用性与指导性。结合排污许可制度实施的要求,在监测技术规范中,进一步统一监测断面(点位)设置要求,明确各类监测工作的采样监测技术要求和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措施。加强自动监测技术规范制修订,提升环境监测信息化能力与水平。 /p p    strong (1)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 /strong /p p   水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方面,优先配套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以及城镇污水处理厂和石油化工、农药等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修订与实施,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制修订相关水污染物项目监测分析方法标准。满足履约工作需要,加快全氟辛基磺酸、多溴联苯醚等新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监测分析方法标准的制订, /span 尽快修订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标准,支持实验室中消耗臭氧层物质—四氯化碳的淘汰。满足新型特征污染物等环境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工作需要,开展针对抗生素、二酚基丙烷(双酚 A) 、多氯萘等新型污染物监测分析方法标准的研究制订,提高环境风险防控和突发事件应急监测能力。制订一批反映水生生物急性毒性、慢性毒性以及致突变性的监测分析方法标准,配套水环境综合毒性评价体系的建立,健全生物类监测分析方法标准制修订技术方法体系。 /p p   大气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方面,支撑石油化工、农药、纺织染整、制药等行业以及大气综合排放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修订与实施,制修订有关挥发性有机物、恶臭污染物等大气污染物的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配套火电行业超低排放污染控制要求,制订发布低浓度颗粒物监测分析方法标准。加强大气颗粒物中重金属元素、有机碳、元素碳、水溶性离子手工和在线监测方法体系建设,支持大气颗粒物源解析工作。 /p p   土壤及固体废物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方面,配套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的修订,土壤环境调查工作以及典型污染场地环境风险评估工作的需求,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结合先进大型分析仪器和快速分析方法的推广和普及使用,制修订一批涉及土壤基本理化指标以及重金属、多环芳烃、石油烃、农药等有毒有害污染物的监测分析方法标准。 /span 配套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固体废物共处置污染控制标准等的实施,制修订相关固体废物监测分析方法标准。 /p p    strong (2)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strong /p p   完善地表水与污水监测技术规范体系,制修订地表水和污水手工监测、自动监测技术规范,修订地下水、近岸海域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制订地表水无人船水质监测技术规范,促进无人船监测技术的发展应用。 /p p   完善空气与废气监测技术规范体系。配套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实施,制修订环境空气手工监测、自动监测技术规范,制订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数据采集、传输、编码技术规范以及自动监测与手工监测现场比对核查技术规定,明确数据质量要求,加强自动在线监测质控。提高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制订空气质量数值预报技术规范。修订固定污染源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制订汞、挥发性有机物、恶臭污染物、二噁英等监测技术规范。 /p p   根据《土十条》中建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的要求,修订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进一步规范土壤环境监测点位设置、采样要求等技术内容, /span 支持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实施及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工作的开展。贯彻《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 (国办发〔2015〕56 号)中健全重点污染源监测制度的要求,落实重点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的法定责任, 制订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系列标准,开展造纸、火电、污水处理厂、石油炼制与石油化工、制药、纺织、有色等重点行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制订工作。支持天地一体化生态遥感监测系统建立,出台相关遥感监测应用技术指南,推进卫星遥感技术在秸秆焚烧、水华、细颗粒物监测领域的应用。 /p p   开展生态环境、生物、环境振动、环境噪声等监测技术规范制修订,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满足环境监管各领域的需求。 /p p    strong (3)环境监测仪器技术要求 /strong /p p   加强主要污染物及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的监测监控,配套环境质量以及污染源自动监测工作的进一步推进,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制修订水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油类、总铬、六价铬、汞、溶解氧以及大气中颗粒物、氨、硫化氢、汞、挥发性有机物等在线自动监测仪器技术要求 /span ,制订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 /p p    strong (4)环境标准样品 /strong /p p   根据“十三五”环保标准中污染物项目以及实施相应监测方法标准的需求,开展基于环境土壤、水、空气、生物和固体废物等环境标准样品的研究,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重点加强挥发性有机物、多氯联苯、多溴联苯醚、农药类、重金属类等环境监测和科研急需的标准样品研制, /span 健全环境标准样品体系。修订完善环境标准样品研制技术导则,规范标准样品管理。做好环境标准样品储备,开展环境标准样品应用技术研究,为提高环境监测工作质量提供技术支持。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十三五”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项目清单(仪器部分)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1.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insimg/30333165-9e17-4bb9-b07e-b37857940eb7.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2.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insimg/5feec33d-b2ff-49fe-99e2-bae55960802c.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3.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insimg/f1a0bf31-8d34-484e-a8b9-384f9b80bec6.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4.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insimg/37c1c526-e9ba-4dc2-9cf0-957e3eb209af.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5.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insimg/a83742f4-3bda-4884-8551-dad73d3b237a.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6.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insimg/ac9e085f-f890-4910-91ab-d6634b922276.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7.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insimg/185c79e0-6019-4344-b2a9-fe7a5204df40.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8.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insimg/6def1391-9e6b-4c55-8853-2161b6ddeff0.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9.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insimg/77838177-2377-4d3b-bd29-ffc582a44170.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10.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insimg/bef240d4-b3ac-4e62-8425-7be12f9df2ae.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11.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insimg/bfffe451-43f5-405f-93cc-907893d36530.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12.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insimg/296775a5-39b6-462c-81c0-e09550769cf5.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13.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insimg/c4a99146-42c6-42ac-94a1-b9e707da5833.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14.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insimg/e8aee20c-282c-405c-9014-8b77ed4795bf.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15.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insimg/08fedd4c-6b98-4259-b9cb-246364b34744.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16.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insimg/79af6b2d-67e6-40a7-9e87-199703552ef8.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17.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insimg/f405745b-a0c2-4d83-9939-6e1d989132ee.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18.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insimg/46ae2457-5f7b-41cf-99d7-bfb532769eb9.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19.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insimg/3fc9505a-47bc-4b8b-a620-0ce546bdeb6e.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20.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insimg/2253ee1c-7de4-4768-a5c5-1a3428c07d50.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21.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insimg/4c8ed263-4cb5-441a-a56e-dfd7db1e46ac.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22.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insimg/1cd4b8a7-f5ae-4fad-a440-647526c56121.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23.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insimg/760e303c-279d-4792-812b-22523ad8cc6e.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24.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insimg/49ac44dc-48ca-4f12-9aab-7a830b48a97c.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25.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insimg/9f8b1bee-1f36-497a-b576-7c6f1f2b7eec.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26.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insimg/9e48810c-8bbf-4a43-9ba9-272720ee19d2.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27.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insimg/11e6a4f9-46b1-4f12-b622-60c6f4517b9c.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28.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insimg/157bbdb1-0977-4256-9cab-b38cf184f0f2.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29.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insimg/4bc4ce54-48fc-4a3b-b53a-8c8c271ad742.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30.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insimg/8973e127-39c2-4694-89a7-4701745447d8.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31.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insimg/5cc805cf-e295-4586-91d3-ad0cd6ba46bd.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32.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insimg/66fb3120-3799-4f2c-bdc7-5799fc13eca2.jpg" / /p p & nbsp /p
  • 追踪:上海检测报告佐证农夫山泉标准宽于国标
    图片来自农夫山泉前天公布的检测报告截图   在被中国民族卫生协会健康饮水专业委员会(下称“协会”)批评“执行的产品标准不如自来水标准”以后,农夫山泉不正视其执行的标准低于国标的问题,而是于前天公布了几份检测报告来表明其“产品品质高”,试图转移视线。不过,其中的一份检测报告恰恰向外界证实:农夫山泉一直执行的浙江地标(DB33/383-2005),就是不如自来水标准。   此前,协会指出,农夫山泉目前执行的浙江地标不仅不如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即自来水标准),也不如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GB19298-2003,2008年修改后版本),而后两项标准是瓶装水企业执行标准的底线。   对于协会指出的这一问题,浙江质监局食品监督管理处处长周晓林曾解释说:上述3个标准中的微生物指标完全相同。但是,周晓林却“忽略”了一个重要的细节——国家标准委2008年两次针对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下发修改单,对该标准中的砷、镉、溴酸盐等危害人体物质的指标限量做了从严修订。此番修订过后,在砷、镉、溴酸盐等指标上,自来水标准和瓶装饮用水标准完全一致,而浙江地标不仅宽松于前二者,对溴酸盐指标还没有作出规定 在危害人体物质硒的指标上,浙江地标甚至比自来水标准宽松至5倍。   上述修改细节被披露后,上周五有媒体报道称,浙江省卫生厅和浙江省质监局发布了一个新闻通稿,这才公布了“国家标准委曾下发修改单”一事,并称,省质监局已根据以上修改单的内容,在《浙江省饮用天然水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评价规则》中作了相应修改。   如果按照新闻通稿的说法,修改过的浙江地标应该在砷、镉、溴酸盐等指标上与自来水标准、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两个国标一致了,但是,农夫山泉昨天公布的一份检测报告却显示,农夫山泉目前执行的浙江地标,根本没在砷、镉、溴酸盐、硝酸盐等指标上做任何修订。   这份由上海某检测机构于2012年11月为农夫山泉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其采用的衡量指标仍是浙江地标(DB33/383-2005),其中对于砷、镉、硒、溴酸盐的指标限值仍不及自来水标准(图中红圈部分)。   “事情过了这么多天,农夫山泉一直说他们执行的地标中有两项指标限值超过了国家标准,而回避砷、镉、硒、硝酸盐等指标限值宽松于国家标准的事实。”协会方面表示,饮用水标准的各项指标限值要遵循“水桶理论”——只要有一块短板,就会被否定全部。   ■相关   农夫山泉起步阶段曾借修订标准抨击对手   农夫山泉现在逃避“就高”修订标准,不过在十几年前,刚刚起步的农夫山泉却是修订标准的积极推动者,曾凭借“标准要与时俱进”抨击竞争对手。   据《投资导报》报道,2000年4月下旬,农夫山泉以“长期饮用纯净水无益人体健康”为由宣称:基于对消费者负责的考虑,决定就此退出纯净水市场。此举一出,业界哗然。2000年6月8日,由娃哈哈发起、全国69家主要纯净水生产企业及行业协会参与的声讨大会在杭州召开,会议指责农夫山泉不正当竞争,要求其立即停止诋毁纯净水的广告宣传活动并公开道歉。   面对众多纯净水厂商的责难,农夫山泉再次主动出击。2000年6月15日下午,其设擂广州召开“饮用水市场发展恳谈会”,与参与《瓶装饮用水》(1998年版)国家标准的制定者,就纯净水的生产标准进行切磋。会上,农夫山泉表示,1989年4月1日国家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十三条规定:标准实施后,制定标准的部门应当根据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经济建设的需要适时进行复审,以确认现行标准继续有效或者予以修订、废止。   农夫山泉董事长钟睒睒当时表示,随着时代的发展,旧有的标准已不再适合。尽管国家对纯净水的标准早有规定,但由于国家标准往往是最低标准,只是最低的市场通行证。“该标准只代表了制定时的最高水平,随着日新月异的科技进步和人们对事物的认识程度加深,有必要与标准的制定者就现行标准的认识差异性进行交流切磋,这有利于进一步提高人们对‘水’的认识,有利于进一步培育和发展全国饮用水市场。”   彼时农夫山泉强调的“水标准应及时修订、废止”,今天依然适用。然而时异事殊,十几年后的农夫山泉,却从旧标准的挑战者变成了维护者。
  • CFDA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标准工作的指导意见
    p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总局机关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p p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深入推进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厅字〔2017〕42号)标准相关工作,加快建立“最严谨的标准”,构建科学、全面、可检验、能执行的食品药品标准体系,全面提升食品药品监管水平,提出以下意见。 /p p   strong  一、总体要求 /strong /p p   (一)指导思想 /p p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推动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健全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助力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完善标准工作管理机制,优化标准体系,强化标准制定与监管衔接,夯实标准技术基础,提高标准国际化水平。加强与《“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十三五”国家药品安全规划》《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有机衔接,充分发挥食品药品标准在公众健康保护、安全监管中的技术支撑作用,助推食品药品行业产业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 /p p   (二)基本原则 /p p   支撑监管,需求导向。在审评审批、市场准入、生产经营许可、行政执法、监督抽查(检)等监管政策措施中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充分发挥标准对提升食品药品监管科学化、现代化的基础性作用。加快推进与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密切相关的食品药品标准制修订,不断完善标准体系。加大食品药品补充检验方法研制力度,突破监督执法技术“瓶颈”,助力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行为。 /p p   改革创新,科学引领。全面贯彻落实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和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要求,以创新发展为驱动,推进标准研制、标准实施和产业发展一体化,促进药品医疗器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满足人民群众饮食用药需求。鼓励创新、自主制定标准,用先进标准引领产品质量提升,推动我国特色优势领域技术标准的国际化进程。 /p p   统一规划,统筹管理。切实加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标准政策指引、制度建设、组织协调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加强标准顶层设计和合理规划,实施食品药品标准提高行动计划,实现标准与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配套衔接。合理确定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标准工作侧重,形成系统合力。 /p p   协同推进,强化实施。提高标准制定的开放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鼓励科研院所、检验机构、行业企业等多方参与标准研制与应用,构建标准研制、实施监督、跟踪评价、复审修订闭环动态工作机制。加大标准的实施和监督力度,强化标准工作意识,规范监管行为,提高监管效能。 /p p   (三)主要目标 /p p   到2020年,基本建立适应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需求、体系完整、结构合理、技术突出的标准体系,标准科学性、有效性、适用性显著增强。标准管理机制更加健全,基本形成公众饮食用药安全有标可保、监管执法有标可依、市场规范有标可循、创新驱动有标引领的良好局面。 /p p   ——食品安全标准与监管得到有效衔接,推动修订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制定发布兽药残留限量标准。强制性标准得到全方位贯彻实施。 /p p   ——制修订国家药品标准3050个,其中中药民族药标准1100个、化学药品标准1500个、生物制品标准150个、药用辅料标准200个、药包材标准100个。 /p p   ——制修订医疗器械标准500项,包括诊断试剂类标准80项、有源医疗器械标准200项、无源医疗器械和其他标准220项。 /p p    strong 二、加快提升标准水平 /strong /p p   (四)提高食品标准科学实用性,保障公众饮食安全 /p p   重点推进食品中农兽药残留限量及其检验方法、生物毒素、污染物限量等食品安全标准的制修订,加快保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修订,建立符合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保健食品标准体系,加大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产品标准、生产经营规范类标准的参与程度。建立健全食品补充检验方法体系,解决方法缺失问题。完善食品标准制定与安全监管的衔接机制,积极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提出意见建议,进一步提高标准的科学性、适用性和操作性。开展国内外食品安全标准比对分析研究,推动食品安全标准与国际对接。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标准宣贯培训,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实施,切实保证标准执行到位。 /p p   (五)加快药品标准提档升级,保障药品安全有效 /p p   开展药品标准提高行动计划,构建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为核心的国家药品标准体系,重点修订完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品种相关标准,不断提升临床治疗用药质量,满足临床用药需求。推动中药(材)标准处于国际主导地位,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标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进一步提高横向覆盖中药、化学药品、生物制品、原料药、药用辅料、药包材以及标准物质的质量控制技术要求,进一步完善纵向涵盖药典凡例、制剂通则、总论、检验方法以及指导原则的制定和修订,逐步加强和完善涉及药品研发、生产、流通和使用等环节的通用性技术要求以及指导原则体系建设,体现药品质量源于设计,有赖于全过程控制保障的理念。建立药品标准淘汰机制,全面清理历版药典未收载品种标准和各类局(部)颁标准,加大对已取消文号、质量不可控、稳定性不高的药品标准的淘汰力度。 /p p   (六)提升医疗器械标准科技创新能力,引领高新技术产品发展 /p p   适应科学技术快速发展形势下对医疗器械标准制定的新要求,加强生物医学工程、新型医用材料、高性能医疗仪器设备、医用机器人、家用健康监护诊疗器械、先进生命支持设备以及中医特色诊疗设备等重点领域标准制修订工作,优先提高医疗器械基础通用标准和高风险类产品标准。促进高温合金、耐高温高强度工程塑料等增材制造专用材料和创新生物材料等新材料、基因检测和诊断等新技术在医疗器械标准中的应用转化,促进产业升级和产品质量国际竞争力提升。通过标准完善推动移动医疗、远程医疗等诊疗新模式,促进智慧医疗产业发展,推广应用高性能医疗器械,推进适应生命科学新技术发展的新仪器和试剂研发,提升我国医疗器械产业整体竞争力。加快医疗器械标准与国际接轨。 /p p   (七)完善化妆品标准体系,促进产品安全优质 /p p   适应消费者对化妆品功效的多样化需求,加快制修订基础通用、重要产品和检测方法等标准,加强安全性风险物质残留限量标准的研究,重点制定儿童等特殊群体使用化妆品等产品标准,加快特殊用途化妆品中限用组分等检测方法标准研究。开展化妆品禁限用物质检验方法研制,为打击化妆品掺杂掺假提供支撑。 /p p    strong 三、完善标准管理机制 /strong /p p   (八)加强标准统筹管理 /p p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实行标准统一归口管理,健全标准规划和计划制定、实施和监督工作制度,建立标准问题快速响应机制,及时协调解决监管亟需,加大标准制定与监管的衔接力度。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建立健全辖区内食品安全标准问题协调会商和收集反馈机制,进一步规范中药饮片的炮制规范等地方药材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按规定报送总局备案。 /p p   (九)加强标准基础研究 /p p   加大对标准基础性研究的支持力度,将标准相关研究作为科研项目的重点领域,开展标准研制的理论和方法学研究。研究开展国家级标准验证检验检测点建设,对标准的重要技术内容、指标、参数等进行试验验证和测试,充分利用食品药品风险监测、监督抽检等大数据资源,提高标准研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p p   (十)加强标准人才队伍建设 /p p   积极探索食品药品标准人才培养途径,把食品药品标准人才队伍建设纳入食品药品监管人才队伍体系建设规划。依托现有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根据不同领域和学科,建设一批标准研究、转化、推广中心,形成国家各层次食品药品标准化研究团队。加大国际标准化高端人才队伍建设力度,加强标准化专业人才、管理人才培养和企业标准化人员培训,满足不同层次、不同领域的标准化人才需求。 /p p   (十一)加强国际交流合作 /p p   开展国内外食品药品标准跟踪比对研究,积极采用国际公认的风险分析和风险管理原则,在充分考虑我国国情基础上,提高国际标准转化水平。加大与世界卫生组织、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医疗器械国际标准化组织的沟通交流合作,积极参加国际标准会议等各项活动,鼓励牵头和参与国际标准制定,推动我国食品药品标准“走出去”,增强标准制定话语权,提升我国标准影响力。 /p p   (十二)加强标准贯彻实施 /p p   在审评审批、生产经营许可、行政执法、监督抽查(检)等工作中,严格实施标准,规范自身管理。组织开展标准培训、标准竞赛、技能比武,切实提高监管人员对标准的理解程度和执行能力,助力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依法对从业人员的标准培训与考核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严格执行标准。采用传统培训与“互联网+”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加大对标准的培训宣传力度,推动食品药品标准知识“进校园”“进社区”。组织开展标准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和评估,加大对标准实施的跟踪评价力度,完善标准实施信息反馈渠道,不断提升标准的实用性和适用性。鼓励企业制定和执行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提高产品质量。 /p p    strong 四、健全标准保障措施 /strong /p p   (十三)加强组织领导 /p p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食品药品标准工作的认识,将标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食品药品标准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将标准化建设纳入当地食品药品监管与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予以重点布置和安排。健全地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检验检测机构的标准工作机制,安排专人负责,落实工作责任。建立标准化工作检查督导制度,对承担的标准工作任务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加大支持力度,为承担标准制修订项目的单位以及标准起草人提供必要条件和基本保障。 /p p   (十四)保障经费投入 /p p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大标准工作的经费支持力度,在业务经费中设立标准工作专项,形成持续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建立与标准制修订项目挂钩的长效投入机制。同时拓宽经费渠道,鼓励社会各界自筹经费参与标准制修订,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多元投入机制,引导和鼓励有条件的检验检测机构、科研机构、生产企业、临床使用单位等加大投入。强化标准工作经费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p p   (十五)完善激励机制 /p p   标准成果属于科研成果,可作为相关申请科研奖励和参加职称评审的依据。建立标准制定与工作业绩、绩效工资、职称评审相联系的激励机制,对社会贡献大、推动解决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检验方法等标准研制单位和人员给予表彰。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8年1月17日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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