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氯贝胆碱标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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氯贝胆碱标准品相关的资讯

  • 婴幼儿乳粉中胆碱的测定等7项国家标准审查会召开
    12月20日,受全国食品安全管理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13)、全国乳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33和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食品通用检测技术分技术委员会(SAC/TC64/SC8)的委托,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长春主持召开了婴幼儿乳粉中胆碱的测定等7项国家标准(送审稿)审查会。   会上,标准审查委员会听取了标准编制组国家标准送审报告和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的处理意见汇报,查看了送审资料,并对标准送审稿中重要内容的编制依据和成熟度进行了认真审查,经充分讨论和协商,专家一致认为这7项标准的编制工作符合国家标准编制程序,提供的审查资料齐全、内容翔实,试验验证数据准确,送审稿达到了科学性、先进性、协调性和可操作性的要求,并在诸多方面具有重要创新。   据专家介绍,这7项标准项目主要涉及婴幼儿乳粉、燕窝等食品主要营养成分测定、植物源性食品农残含量测定、植物毒素含量测定、动物源性食品药残含量测定等食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检测方法国家标准的研究制定,具有技术含量高、采标率高、覆盖范围广等特点,部分标准技术指标达到甚至超过国际标准,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填补了国内空白。这些标准的发布和实施将为提高我国食品检测效率,及时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保护消费者身体健康,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撑。同时,也将促进食品工业技术进步,为我国农产品、食品生产企业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提升出口产品质量,提高产品国内外市场竞争力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保障。   同时,这7项国家标准的制定也对完善我国的食品检测标准体系具有积极意义。不仅填补了国内食品质量安全检测方法标准空白,而且部分标准技术指标达到甚至高于国际标准,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   相关链接   《婴幼儿乳粉中胆碱的测定-离子色谱法》《食品中胆碱的检测-液相色谱法》《燕窝及其制品中唾液酸含量的测定-液相色谱法》《大豆和花生中稀禾定的测定液相色谱/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粮食、水果中戊唑醇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动物源性食品中庆大霉素、链霉素的测定液相色谱柱后衍生荧光法》《豆类食品中胰蛋白酶抑制剂活性的测定》7项国家标准项目2007年列入了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   根据国家计划,这7项标准的起草制定工作由国家农业深加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暨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承担。   项目承担单位经过充分的调研、试验论证等前期工作,起草并形成了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在相关归口的国家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的支持下,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了广泛的征求意见,完成了这7项国家标准送审稿。   审查会后,编制组将依据审查会专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作进一步修改后形成报批稿。
  • CAIA标准《乙酰胆碱酯酶 活性检测 分光光度法》将于12月1日实施
    10月25日,中国分析测试协会发布《乙酰胆碱酯酶 活性检测 分光光度法》CAIA标准,于12月1日实施。据悉,此标准由中国分析测试协会标准化委员会和中国材料与试验团体标准委员会科学试验领域委员会提出;由中国分析测试协会标准化委员会和中国材料与试验团体标准委员会科学试验领委员会科学试验创新方法技术委员会归口;由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分析测试研究所、吉林大学、广东省科学院测试分析研究所、长春吉大小天鹅仪器有限公司、盘锦检验检测中心、广州市食品检验所六家单位为起草单位。文件规定了用分光光度法测定乙酰胆碱酯酶活性的方法,适用于有机磷与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检测专用试剂中乙酰胆碱酯酶活性的测定。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乙酰胆碱酯酶 活性检测 分光光度法》.pdf更多内容:《中国分析测试协会标准》团体标准合集
  • 【热讯】国家卫健委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等17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1项修改单的公告
    2021年  第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现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21)等17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1项修改单。其编号和名称如下:GB 29921-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31607-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散装即食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19295-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速冻面米与调制食品GB 1886.349-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五碳双缩醛(又名戊二醛)GB 1886.350-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氧化亚氮GB 1886.351-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α-环状糊精GB 1886.352-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β-环状糊精GB 1886.353-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γ-环状糊精GB 1886.354-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3-[(4-氨基-2,2-二氧-1H-2,1,3-苯并噻二嗪-5-基)氧]-2,2-二甲基-N-丙基丙酰胺GB 1903.52-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氯化高铁血红素GB 1903.53-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D-泛酸钙GB 1903.54-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酒石酸氢胆碱GB 5009.17-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GB 5009.265-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多环芳烃的测定GB 5009.283-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偶氮甲酰胺的测定GB 5009.284-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香兰素、甲基香兰素、乙基香兰素和香豆素的测定GB 31604.8-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总迁移量的测定GB 24154-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运动营养食品通则》第1号修改单以上标准文本可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数据检索平台(https://sppt.cfsa.net.cn:8086/db)查阅下载。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2021年9月7日
  • 乳及乳制品的安全品质相应检测标准大全
    乳与乳制品以其独特的营养与保健功能受到了消费者的喜爱,但近年来不断发生“毒奶”事件等公共卫生问题。所以针对乳和乳制品的安全,国家出据了多个国标来规范和制约其安全性,以下是针对乳和乳制品的品质和安全多种指标的检测的相应国标可供参考:乳粉相关检测标准产品标准1.GB 19301-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生乳2.GB 19644-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粉3.GB/T 20715-2006 犊牛代乳粉4.GB 10765-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儿配方食品5.GB 10767-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6.GB 10769-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7.GB 10770-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8.GB 22570-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辅食营养补充品9.GB 25190-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灭菌乳10.GB 19645-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巴氏杀菌乳11.GB 25191-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调制乳12.GB 19302-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乳13.GB 19646-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稀奶油、奶油和无水奶油14.GB 5420-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干酪15.GB 25192-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再制干酪 通用标准1.GB2760-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2.GB2761-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3.GB2762-2017 食品安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4.GB 2763-20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6.GB7718-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7.GB13432-201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8.GB 14880-20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9.GB 28050-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10.GB29921-201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微生物标准GB 4789.1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GB 4789.26-2013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商业无菌检验GB 4789.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4789.18-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乳与乳制品检验GB 4789.1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GB 4789.4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阪崎肠杆菌检验理化标准GB 5009.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GB 5009.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脂肪的测定GB 5009.23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酸度的测定GB 5413.3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和乳制品杂质度的测定GB 5009.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413.3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生乳冰点的测定GB 5009.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相对密度的测定GB 5413.39-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和乳固体中非脂乳固体的测定GB 5009.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GB 5413.5-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乳糖、蔗糖的测定GB 5009.3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亚硝酸盐与硝酸盐的测定GB 5413.6-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不溶性膳食纤维的测定维生素标准GB 5009.8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维生素A、D、E的测定GB 5009.15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维生素K1的测定GB 5009.8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维生素B1的测定GB 5009.8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维生素B2的测定GB 5009.15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维生素B6的测定GB 5413.14-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维生素 B12 的测定GB 5009.8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烟酸和烟酰胺的测定GB 5009.211-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叶酸的测定GB 5009.21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泛酸的测定GB 5413.18-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维生素 C 的测定GB 5009.25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生物素的测定GB 5413.20-201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胆碱的测定矿物质标准GB 5009.26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多元素的测定GB 5009.9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铁的测定GB 5009.9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钙的测定GB 5009.13-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铜的测定GB 5009.14-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锌的测定GB 5009.91-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钾、钠的测定GB 5009.241-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镁的测定GB 5009.242-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锰的测定GB 5009.8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磷的测定GB 5009.26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碘的测定GB 5009.4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氯化物的测定GB 5009.93-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硒的测定污染物限量标准GB 5009.11-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17-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GB 5009.123-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铬的测定GB 5009.3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亚硝酸盐与硝酸盐的测定添加物标准GB 5009.2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苯甲酸、山梨酸和糖精钠的测定GB 5009.26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阿斯巴甜和阿力甜的测定GB 22255-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三氯蔗糖(蔗糖素)的测定GB/T 22388-2008 原料乳与乳制品中三聚氰胺检测方法真菌毒素标准GB 5009.2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黄***素 M1 和B1 的测定
  • 75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布 含多项检测标准
    近日,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国家卫生计生委2013年第7号公告》发布了75项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本次公布的《食品添加剂标识通则》(GB 29924-2013)对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和包装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参考相关国际标准,结合我国食品添加剂的实际生产、经营和使用情况,本标准规范了食品添加剂标签标识的术语、定义、基本内容和有关要求,进一步细化了对食品添加剂标签标识的管理。认真贯彻执行GB 29924-2013,对于确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者、消费者和管理者获取真实、准确的信息,依法加强食品添加剂的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本次公布的《食品用香料通则》(GB29938-2013)是食品用香料通用的质量规格与安全要求标准。制定本标准参考了世界卫生组织(WHO)和联合国粮农组织(FAO)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JECFA)的规定,也参考了美国《食品化学法典》(FCC)关于食品用香料的质量规格要求,共对 1600多种食品用香料的质量规格作出了规定,基本解决了食品用香料质量规格标准缺失问题。   第7号公告同时公布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副溶血性弧菌检验》(GB 4789.7-2013)等8项检验方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食品添加剂 明胶》(GB 6783&mdash 2013)等65项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方面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关于发布《食品微生物检验 副溶血性弧菌检验》(GB4789.7-2013)等75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等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现发布《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副溶血性弧菌检验》(GB 4789.7-2013)等75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食品添加剂二丁基羧基甲苯(BHT)》(GB 1900-2010)第1号修改单。其编号和名称如下:   GB 4789.7-2013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副溶血性弧菌检验(代替GB/T 4789.7-2008)   GB 4789.26-2013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商业无菌检验(代替GB/T 4789.26-2003)   GB 4789.28-2013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培养基和试剂的质量要求(代替GB/T 4789.28-2003)   GB 4789.31-2013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志贺氏菌和致泻大肠埃希氏菌的肠杆菌科噬菌体诊断检验(代替GB/T 4789.31-2003)   GB 4789.39-2013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粪大肠菌群计数(代替GB/T 4789.39-2008)   GB 5009.205-2013 食品中二噁英及其类似物毒性当量的测定(代替GB/T 5009.205-2007)   GB 5413.20-2013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胆碱的测定(代替GB 5413.20-1997)   GB 5413.31-2013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脲酶的测定(代替GB 5413.31-1997)   GB 6783-2013 食品添加剂 明胶(代替GB 6783-1994)   GB 29924-2013 食品添加剂标识通则   GB 29925-2013 食品添加剂 醋酸酯淀粉   GB 29926-2013 食品添加剂 磷酸酯双淀粉   GB 29927-2013 食品添加剂 氧化淀粉   GB 29928-2013 食品添加剂 酸处理淀粉   GB 29929-2013 食品添加剂 乙酰化二淀粉磷酸酯   GB 29930-2013 食品添加剂 羟丙基淀粉   GB 29931-2013 食品添加剂 羟丙基二淀粉磷酸酯   GB 29932-2013 食品添加剂 乙酰化双淀粉己二酸酯   GB 29933-2013 食品添加剂 氧化羟丙基淀粉   GB 29934-2013 食品添加剂 辛烯基琥珀酸铝淀粉   GB 29935-2013 食品添加剂 磷酸化二淀粉磷酸酯   GB29936-2013 食品添加剂 淀粉磷酸酯钠   GB 29937-2013 食品添加剂 羧甲基淀粉钠   GB 29938-2013 食品用香料通则   GB 29939-2013 食品添加剂 琥珀酸二钠   GB 29940-2013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亚锡二钠   GB 29941-2013 食品添加剂 脱乙酰甲壳素(壳聚糖)   GB 29942-2013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E(dl-&alpha -生育酚)   GB 29943-2013 食品添加剂 棕榈酸视黄酯(棕榈酸维生素A)   GB 29944-2013 食品添加剂 N-[N-(3,3-二甲基丁基)]-L-&alpha -天门冬氨-L-苯丙氨酸1-甲酯(纽甜)   GB 29945-2013 食品添加剂 槐豆胶(刺槐豆胶)   GB 29946-2013 食品添加剂 纤维素   GB 29947-2013 食品添加剂 萜烯树脂   GB 29948-2013 食品添加剂 聚丙烯酸钠   GB 29949-2013 食品添加剂 阿拉伯胶   GB 29950-2013 食品添加剂 甘油   GB 29951-2013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脂肪酸甘油酯   GB 29952-2013 食品添加剂 &gamma -辛内酯   GB 29953-2013 食品添加剂 &delta -辛内酯   GB 29954-2013 食品添加剂 &delta -壬内酯   GB 29955-2013 食品添加剂 &delta -十一内酯   GB 29956-2013 食品添加剂 &delta -突厥酮   GB 29957-2013 食品添加剂 二氢-&beta -紫罗兰酮   GB 29958-2013 食品添加剂 l-薄荷醇丙二醇碳酸酯   GB 29959-2013 食品添加剂 d,l-薄荷酮甘油缩酮   GB 29960-2013 食品添加剂 二烯丙基硫醚   GB 29961-2013 食品添加剂 4,5-二氢-3(2H)噻吩酮(四氢噻吩-3-酮)   GB 29962-2013 食品添加剂 2-巯基-3-丁醇   GB 29963-2013 食品添加剂 3-巯基-2-丁酮(3-巯基-丁-2-酮)   GB 29964-2013 食品添加剂 二甲基二硫醚   GB 29965-2013 食品添加剂 二丙基二硫醚   GB 29966-2013 食品添加剂 烯丙基二硫醚   GB 29967-2013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三乙酯   GB 29968-2013 食品添加剂 肉桂酸苄酯   GB 29969-2013 食品添加剂 肉桂酸肉桂酯   GB 29970-2013 食品添加剂 2,5-二甲基吡嗪   GB 29971-2013 食品添加剂 苯甲醛丙二醇缩醛   GB 29972-2013 食品添加剂 乙醛二乙缩醛   GB 29973-2013 食品添加剂 2-异丙基-4-甲基噻唑   GB 29974-2013 食品添加剂 糠基硫醇(咖啡醛)   GB 29975-2013 食品添加剂 二糠基二硫醚   GB 29976-2013 食品添加剂 1-辛烯-3-醇   GB 29977-2013 食品添加剂 2-乙酰基吡咯   GB 29978-2013 食品添加剂 2-己烯醛(叶醛)   GB 29979-2013 食品添加剂 氧化芳樟醇   GB 29980-2013 食品添加剂 异硫氰酸烯丙酯   GB 29981-2013 食品添加剂 N-乙基-2-异丙基-5-甲基-环己烷甲酰胺   GB 29982-2013 食品添加剂 &delta -己内酯   GB 29983-2013 食品添加剂 &delta -十四内酯   GB 29984-2013 食品添加剂 四氢芳樟醇   GB 29985-2013 食品添加剂 叶醇(顺式-3-己烯-1-醇)   GB 29986-2013 食品添加剂 6-甲基-5-庚烯-2-酮   GB 29987-2013 食品添加剂 丁苯橡胶   GB 29988-2013 食品添加剂 海藻酸钾(褐藻酸钾)   GB 29989-2013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左旋肉碱的测定   GB 1900-2010 第1号修改单 食品添加剂 二丁基羧基甲苯(BHT)第1号修改单   特此公告。   附件:75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BHT第1号修改单.zip   国家卫生计生委   2013年11月29日
  • 深圳市分析测试协会就色谱、光谱、质谱检测等8项团体标准公开征求意见
    深圳市分析测试协会组织起草了《唐菖蒲伯克霍尔德氏菌及米酵菌酸产毒株检测方法 实时荧光PCR法》、《食品中胆碱和左旋肉碱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农产品中克百威的快速检测方法 胶体金免疫层析法》、《禽蛋类中氟苯尼考及代谢物的快速检测方法 胶体金免疫层析法》、《海水中多元素检测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深圳市贝类质量安全评价方法》、《几种常见水产品及其养殖或暂养用水中孔雀石绿的检测 拉曼光谱法》、《水产品中多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8项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可将《征求意见反馈表》反馈至协会邮箱szaia_test@vip.163.com,截止日期2021年3月10日。标准文本-几种常见水产品及其养殖或暂养用中孔雀石绿检测 拉曼光谱法(征求意见稿).pdf标准文本-海水中多元素检测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征求意见稿).pdf标准文本-禽蛋类中氟苯尼考及代谢物的快速检测方法 胶体金免疫层析法(征求意见稿).pdf标准文本-农产品中克百威的快速检测方法 胶体金免疫层析法(征求意见稿).pdf标准文本-深圳市贝类产品质量安全评价方法(征求意见稿).pdf标准文本-食品中胆碱和左旋肉碱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征求意见稿).pdf标准文本-唐菖蒲伯克霍尔德氏菌及米酵菌酸产毒株检测方法 实时荧光PCR法(征求意见稿).pdf标准文本-水产品中多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征求意见稿).pdf编制说明-几种常见水产品及其养殖或暂养用水中孔雀石绿检测 拉曼光谱法.pdf编制说明-禽蛋类中氟苯尼考及代谢物的快速检测方法 胶体金免疫层析法.pdf编制说明-农产品中克百威的快速检测方法 胶体金免疫层析法.pdf编制说明-深圳市贝类产品质量安全评价方法.pdf编制说明-海水中多元素检测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pdf编制说明-唐菖蒲伯克霍尔德氏菌及米酵菌酸产毒株检测方法 实时荧光PCR法.pdf编制说明-水产品中多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pdf编制说明-食品中胆碱和左旋肉碱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pdf附件3 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表.xls
  • 12月30日有36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将实施 ——含GB 8538-2022标准
    12月30日将有36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将实施——含GB 8538-2022标准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丁香酚》(GB 1886.129-2022)等36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3项修改单的公告(2022年 第3号)”,在2022年12月30日将有36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3项修改单将实施。在将要实施的标准中水和饮品有4项标准,以GB 8538-20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用天然矿泉水检验方法典型代表;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营养强化剂类的标准分别有11项和9项标准将实施,除此之外还有食品中的污染物、微生物、接触材料等标准也将实施。具体实施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如下:需要相关标准的,点击链接即可下载收藏↓食品标准(36个)GB 2762-20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1886.129-20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丁香酚 GB 1886.355-20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甜菊糖苷 GB 1886.356-20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丙酸钙 GB 1886.357-20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靛蓝铝色淀 GB 1886.358-20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磷脂 GB 1886.359-20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胶基及其配料 GB 1886.360-20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茶多酚棕榈酸酯 GB 1886.361-20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叶绿素铜 GB 1886.362-20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ε-聚赖氨酸 GB 1886.363-20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植物活性炭(稻壳活性炭) GB 1886.364-20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越橘红 GB 1903.26-20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二十二碳六烯酸油脂(金枪鱼油) GB 1903.27-20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低聚半乳糖 GB 1903.30-20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多聚果糖 GB 1903.33-20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5'-单磷酸胞苷(5'-CMP) GB 1903.40-20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低聚果糖 GB 1903.55-20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L-抗坏血酸钾 GB 1903.56-20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硒酸钠 GB 1903.57-20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柠檬酸锰 GB 1903.58-20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碳酸锰 GB 4789.2-20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 4806.8-20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 GB 4806.12-20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竹木材料及制品 GB 5009.34-20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GB 5009.211-20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叶酸的测定 GB 5009.285-20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维生素B12的测定 GB 5009.286-20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纳他霉素的测定 GB 5009.287-20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胭脂树橙的测定 GB 5413.20-20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胆碱的测定 GB 7101-20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 GB 8538-20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用天然矿泉水检验方法 GB 13102-20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浓缩乳制品 GB 14930.1-20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洗涤剂 GB 25192-20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再制干酪和干酪制品 GB 31604.53-20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5-亚乙基-2-降冰片烯迁移量的测定 GB 1886.87-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蜂蜡》第1号修改单 GB 1886.9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硬脂酰乳酸钠》第1号修改单 GB 1886.17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硬脂酰乳酸钙》第1号修改单 Get√小技巧:在仪器信息网APP里,可以免费下载上述标准→↓扫码到APP免费下载目前仪器信息网资料库 有近75万篇资料,内容涉及检测标准、物质检测方法/仪器应用、仪器操作/仪器维护维修手册、色谱/质谱/光谱等谱图。资料库每月有20多万人访问,上万人下载资料,诚邀您分享手头上的资源,与人分享于己留香!
  • 卫生部乳品安全标准(征求意见稿)出炉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公开征求乳品安全   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根据《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规定,我部会同农业部、国家标准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轻工业联合会、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中国奶业协会等单位成立了乳品安全标准工作协调小组和乳品安全标准工作专家组开展标准制修订工作。现公开征求乳品安全标准(征求意见稿,可从卫生部网站http://www.moh.gov.cn下载)意见,请于2009年11月22日前按以下方式反馈意见:传真010-67711813或电子信箱food204@163.com。   附件:乳品安全标准(征求意见稿).rar 注:本次修改专家组提出了新的乳品质量安全标准框架和目录。清理后的标准共三大类75项,分为产品标准17项、生产规范2项、检验方法标准56项。根据本次公开征求意见并履行世界贸易组织成员通报后,专家组将进一步修改完善标准文本,经协调小组同意后进入审议报批阶段。   标准文本目录 序号 标准名称 标准类别 1 生鲜乳 产品标准 2 巴氏杀菌乳 3 灭菌乳 4 调制乳 5 发酵乳 6 炼乳 7 乳粉 8 乳清粉 9 奶油、稀奶油、无水奶油 10 干酪 11 再制干酪 12 乳糖 13 婴儿配方食品 14 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 15 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 16 婴幼儿谷基辅助食品 17 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 18 乳制品企业良好生产规范 生产规范 19 婴幼儿配方粉企业良好生产规范 20 生鲜乳中相对密度的测定 检测方法 21 乳和乳制品中杂质度的测定 22 乳和乳制品中酸度的测定 23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脂肪的测定 24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溶解性的测定 25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乳清蛋白的测定 26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脂肪酸的测定 27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乳糖、蔗糖的测定 28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不溶性膳食纤维的测定 29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维生素A、D、E的测定 30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维生素K1的测定 31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维生素B1的测定 32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维生素B2的测定 33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维生素B6的测定 34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维生素B12的测定 35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烟酸和烟酰胺的测定 36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叶酸(叶酸盐活性)的测定 37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泛酸的测定 38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维生素C的测定 39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游离生物素的测定 40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胆碱的测定 41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钙、铁、锌、钠、钾、镁、铜和锰的测定 42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磷的测定 43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碘的测定 44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氯的测定 45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肌醇的测定 46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牛磺酸的测定 47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左旋肉碱的测定 48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β-胡萝卜素的测定 49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核苷酸的测定 50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反式脂肪酸的测定 51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脲酶的测定 52 乳和乳制品中黄曲霉毒素M1的测定 53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 54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55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 56 食品中铅的测定 57 食品中氟的测定 58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59 食品中亚硝酸盐和硝酸盐的测定 60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M1与B1的测定 61 食品中硒的测定 62 乳与乳制品中苯甲酸和山梨酸的测定 63 干酪及加工干酪制品中添加的柠檬酸盐含量的测定 64 生鲜乳冰点的测定 65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66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67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68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69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 70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乳与乳制品检验 71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生鲜乳中抗生素残留量检验 72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检验 73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乳酸菌检验 74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计数 75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阪崎肠杆菌检验
  • 现货!维生素B12、胆碱、丁香酚、叶酸等36项食品安全国标新发布,阿尔塔标品同步更新!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发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丁香酚》(GB1886.129-2022)等36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3项修改单,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最严谨的标准”要求。新标准将于2023年6月30日起正式实施。此次制定、修订既充分考虑了群众健康权益,也兼顾了食品产业发展需求。‍主要内容■《食品添加剂 丁香酚》(GB1886.129-2022)等11项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 L-抗坏血酸钾》(GB1903.55-2022)等9项食品营养强化剂质量规格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22)1项污染物标准■《食品中叶酸的测定》(GB5009.211-2022)等9项检验方法标准作为国内一家标准物质专业研发企业,新标准出台后,阿尔塔科技研究团队迅速响应,更新了相应的标准品及解决方案以匹配最新食品安全标准,现向广大实验室提供以下标准物质解决方案,为食品检测实验室工作顺利开展保驾护航。部分标准品信息参见表格,全部现货供应!更多产品信息请致电垂询!标准配套部分混标:
  • 权威发布 ▏17项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布
    17项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近日,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2021年第8号公告,发布17项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1项修改单。本次公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充分考虑群众健康权益,兼顾食品产业发展需求,参考国际相关法规和通行做法,为食品安全监管所需,标准制定、修订过程充分征求了社会各方意见并向世贸组织通报。主要包括:《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21)等2项微生物限量标准、《速冻面米与调制食品》(GB 19295-2021)1项食品产品标准、《食品添加剂 五碳双缩醛(又名戊二醛)》(GB 1886.349-2021)等6项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 氯化高铁血红素》(GB 1903.52-2021)等3项营养强化剂质量规格标准、《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GB 5009.17-2021)等5项检验方法与规程标准,以及《运动营养食品通则》(GB 24154-2015)第1号修改单。上述标准文本和《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散装即食食品中致病菌限量》《速冻面米与调制食品》等3项标准解读材料请登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数据检索平台(https://sppt.cfsa.net.cn:8086/db)查阅下载2021年第8号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现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21)等17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1项修改单。其编号和名称如下:● GB 29921-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 GB 31607-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散装即食食品中致病菌限量● GB 19295-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速冻面米与调制食品● GB 1886.349-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五碳双缩醛(又名戊二醛)● GB 1886.350-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氧化亚氮● GB 1886.351-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α-环状糊精● GB 1886.352-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β-环状糊精● GB 1886.353-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γ-环状糊精● GB 1886.354-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3-[(4-氨基-2,2-二氧-1H-2,1,3-苯并噻二嗪-5-基)氧]-2,2-二甲基-N-丙基丙酰胺● GB 1903.52-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氯化高铁血红素● GB 1903.53-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D-泛酸钙● GB 1903.54-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酒石酸氢胆碱● GB 5009.17-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 GB 5009.265-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多环芳烃的测定● GB 5009.283-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偶氮甲酰胺的测定● GB 5009.284-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香兰素、甲基香兰素、乙基香兰素和香豆素的测定● GB 31604.8-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总迁移量的测定● GB 24154-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运动营养食品通则》第1号修改单以上标准文本可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数据检索平台(https://sppt.cfsa.net.cn:8086/db)查阅下载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2021年9月7日
  • 深入了解食品 守护你的餐桌|2022年即将实施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仪器信息网“深入了解食品 守护你的餐桌” 专题即将上线,专题内容包括食品中蛋白质检测、污染物和添加剂分析、食品掺假鉴定、产地溯源等多项解决方案的展示。用户可以通过仪器检测更加深入地了解食品,在对比分析后确认食品中物质含量以及原产地等信息,“吃”得更安心、更放心。在这个过程中,相关标准的发布也至关重要,检测人员对食品中物质含量的限值、检测方法的规范都变得有迹可循。日前,仪器信息网编辑整理了2022年2月1日即将实施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其中涉及水产品、动物性食品和峰产品等物质含量测定方法,使用最多地便是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详情点击此处查看。 而在本文中,小编将对2022年3月7日即将实施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涉及分析仪器方法的部分进行详细地介绍。2022年3月7日即将实施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一览GB 5009.284-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香兰素、甲基香兰素、 乙基香兰素和香豆素的测定GB 5009.283-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偶氮甲酰胺的测定GB 5009.265-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多环芳烃的测定GB 5009.17-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GB 31607-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散装即食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31604.8-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总迁移量的测定GB 19295-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速冻面米与调制食品GB 1903.54-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酒石酸氢胆碱GB 1903.53-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D-泛酸钙GB 1903.52-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氯化高铁血红素GB 1886.354-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3-[(4-氨基-2,2-二氧- 1H-2,1,3-苯并噻二嗪-5-基)氧]-2,2- 二甲基-N-丙基丙酰胺GB 1886.353-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γ-环状糊精GB 1886.352-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β-环状糊精GB 1886.351-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α-环状糊精GB 1886.350-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氧化亚氮GB 1886.349-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五碳双缩醛(又名戊二醛)在标准GB 5009.284-2021中,提到了液相色谱法、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气相色谱-质谱法这三种测试方法。在众多标准中,使用最多的也是这三种检测方法,还有对其更细致地描述,如高效液相色谱仪带紫外检测器 、高效液相色谱仪配备示差折光检测器、超高效液相色谱仪配备二极管阵列检测器、气相色谱仪配氦放电离子化检测器、气相色谱仪配热导检测器、气相色谱仪配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等。在标准GB 5009.265-2021中,分别介绍了食品中16种多环芳烃的气相色谱-质谱测定方法和食品中15种多环芳烃的液相色谱测定方法,这些多环芳烃分别是:在第一法中,还特别提到了安捷伦的DB-EUPAH毛细管柱。在标准GB 5009.17-2021,介绍了食品中总汞的测定方法和水产动物及其制品、大米、食用菌中甲基汞的测定方法。该标准共分成两篇,第一篇介绍了原子荧光光谱法、直接进样测汞法、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参加GB5009.268)以及冷原子吸收光谱法测定食品中总汞含量;第二篇介绍了液相色谱-原子荧光光谱联用法和液相色谱-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测定食品中甲基汞的含量。除上述仪器外,标准中还提及了红外光谱仪、紫外分光光度计、旋光仪、pH计、酸度计、氮氧化物分析仪。可以看到,在对食品的检测中,分析仪器有很多的用处,更多关于食品解决方案,可点击仪器信息网“深入了解食品 守护你的餐桌”专题查看。
  • 绿A汤臣倍健产品检测合格 业内质疑检测标准
    网易财经3月30日讯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今日公布以螺旋藻为原料保健食品重金属专项监督检查结果。通告称绿A、汤臣倍健和金奥力螺旋藻片铅含量均未超过国家最高的胶囊检测限量标准。   据悉,此次国家药监局检测所使用的标准为铅指标限量2.0mg/kg,该指标为胶囊类产品的铅指标限量标准,而不是媒体报道中所提到的0.5mg/kg。对此,国家药监局方面表示,以藻类为唯一原料辅以少量辅料组方的产品,应该按照囊类产品进行检测 不以藻类为唯一原料组方的产品,其铅指标限量为0.5mg/kg。   而还有知情人士指出,“以藻类和茶类为原料的固体饮料和胶囊产品铅限量为2.0mg/kg”这一国标在2006年就废除了,即现在以螺旋藻为原料的保健食品“其实是没有国标的,只有企业标准”。如果真的按照重金属铅含量不得超过0.5mg/kg来进行检测,则包括绿A、汤臣倍健和金奥力在内的螺旋藻产品此次将难以“全身而退”。   对于此次螺旋藻产品铅含量超标风波,有消费者向网易财经指出,“其实我不关心什么标准不标准的,但是螺旋藻是保健食品,我们看重的是它的保健作用,我们用它是为了增强我们自身的体质,达到保健强生的目的。产品被检出含铅,是板上钉钉事情,企业应该明白什么是责任和良知,而不是一味的开脱”。   绿A、汤臣倍健和金奥力过关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今日公布以螺旋藻为原料保健食品重金属专项监督检查结果。药监局检测结果显示,媒体报道的绿A牌螺旋藻精片、汤臣倍健牌螺旋藻片和金奥力牌三达紫光螺旋藻片等其他产品铅含量在本次监督检查中均未超过国家最高的胶囊检测限量标准。此次还检出康爱斯牌螺旋藻片、澳奈斯绿色经典牌螺旋藻片、鸿洋神螺旋藻3个产品为假冒保健食品 福建省幸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幸福来牌螺旋藻片(康特力斯)20111214批次的产品铅、砷超过限量标准。   国家药监局在通告中指出,按照国家标准和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定的有关标准,以藻类为唯一原料辅以少量辅料组方的产品,其铅指标限量为2.0mg/kg 不以藻类为唯一原料组方的产品,其铅指标限量为0.5mg/kg。   据悉,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还未公布此次产品检测结果,包括绿A、汤臣倍健在内的多家公司已经提前拿到了此次检测结果,并“迅速”的第一时间发布“声明”称产品通过国家相关部门检测,并指出之前检出其螺旋藻产品铅含量严重超标的第三方检测SGS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不具有权威性”“检测结果不能代表最终的检测结果”。并指责之前螺旋藻产品铅含量严重超标的报道是“记者对保健品食品通用卫生要求的标准不了解,是断章取义的行为”。   检测标准被业内质疑   对于此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使用的检测标准,业内确有不同的看法。有有知情人士指出,“以藻类和茶类为原料的固体饮料和胶囊产品铅限量为2.0mg/kg”这一国标在2006年就废除了,即现在以螺旋藻为原料的保健食品“其实是没有国标的,只有企业标准”。   绿A公司市场部陈先生向网易财经表示,目前国家对于螺旋藻产品检测标准还没有具体的划分,在绿A看来,国家药监局的选用的检测标准和结果才是最权威的。   知情人士向网易财经透露,中国所选用的铅含量理化指标限量是1997年限定的,距今已有15年之久,此外该指标从国际上来说,也基本属于最低标准的范畴,但如果选用国际上普遍的标准进行检测,那么包括绿A、汤臣倍健和金奥力在内的多家螺旋藻生产企业此次将难以“全身而退”。   消费者称企业应该明白什么是责任和良知   于此次螺旋藻产品铅含量超标风波,有消费者向网易财经指出,“其实我不关心什么标准不标准的,但是螺旋藻是保健食品,我们看重的是它的保健作用,我们用它是为了增强我们自身的体质,如果吃保健品是为了“服毒”相信是没有人愿意购买的”。   也有消费者反映,螺旋藻产品属于保健食品,在市场的售价普遍偏高。“我们花了高价的钱希望卖到更好的产品,这也是很合理的吧,保健食品的价格会比一般食品的价格高的多,我们为什么不能要求生产厂家提供更好更优质的保健食品呢?产品被检出含铅,是板上钉钉事情,企业应该明白什么是责任和良知,而不是一味的开脱”。
  •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食品添加剂 三聚甘油单硬脂酸酯》等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工作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部、国家林草局、国家疾控局、国家矿山安监局、国家药监局办公厅(办公室、综合司):为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有序推进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工作,推动标准复审常态化和制度化,依据《标准化法》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开展2023年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复审标准范围截至2023年底,实施满5年或距上次复审满5年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纳入本次复审范围,已提出修订项目或已列入修订计划的除外,拟开展复审的标准清单见附件1。未列入附件1中的标准也可根据需要纳入复审范围。二、标准复审内容根据《标准化法》及《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从标准的适用性、规范性、时效性和协调性等方面进行复审,复审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标准的适用性。标准涉及的产品、过程或服务是否已被淘汰,已被淘汰的,应给出“废止”的结论。标准的适用范围是否详细具体,能够覆盖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或新服务,适用范围不够具体或不能覆盖新情况的,应给出“修订”的结论。标准规定的内容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制定范围,属于超范围制定的,应给出“修订”(修订转化为推荐性国家标准)或“废止”的结论。(二)标准的规范性。标准技术内容是否可验证、可操作,若技术内容存在不可验证、不可操作的情况,或者标准中未规定证实方法,应给出“修订”的结论。标准是否为全文强制,若标准为条文强制,应给出“修订”的结论。(三)标准的时效性。与产业发展实际水平和健康、安全、环保最新需求相比,标准技术指标及要求是否需要提升,若因标准的指标缺失或要求过低可能导致安全事故或存在较大安全风险,应给出“修订”的结论。与国际国外最新技术法规或标准相比,是否与国际标准或法规主要技术指标一致,若不一致,原则上应给出“修订”的结论。标准的规范性引用文件是否现行有效,若引用的标准已废止或注日期引用的标准已更新,应给出“修订”的结论。(四)标准的协调性。如出现标准与现行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强制性国家标准或国家产业政策不协调、不一致的情况,应给出“修订”的结论。三、标准复审工作安排标准复审工作分三个阶段开展:(一)第一阶段:工作组复审阶段。组织起草部门可成立复审工作组或委托有关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成立复审工作组,开展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工作。复审工作组针对附件1中的具体标准,依据标准复审内容,通过问卷调查、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企业调研、专家论证等方式,开展标准复审,形成每一项标准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工作报告》(附件2)。(二)第二阶段:专家论证阶段。组织起草部门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复审工作组形成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工作报告》进行论证,给出最终的复审结论。(三)第三阶段:材料报送阶段。组织起草部门于2023年11月30日前,将《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结论汇总表》(附件3)和各项标准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工作报告》报送国家标准委。同时,在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子系统中填报各标准的复审信息和报告。四、复审结论的处理国家标准委对组织起草部门报送的复审结论审核后,按照复审结论类别进行分类处理,具体如下:1. 复审结论为“废止”的标准,将通过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以书面形式征求该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实施监督管理部门意见。无重大分歧意见或者经协调一致的,我委将以公告形式废止该强制性国家标准。2. 复审结论为“修订”的标准,组织起草部门应在报送复审结论时同步提出修订项目。国家标准委将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程序进行办理。3. 复审结论为“继续有效”的标准,将通过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告知标准的复审时间。联系人: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 付允 陈如意联系方式:010-82262614,010-82262616邮箱:chenruyi@samr.gov.cn国家标准技术审评中心 叶子青联系方式:010-65007855邮箱:yezq@ncse.ac.cn附件:1. 2023年复审标准清单2. 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工作报告3. 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结论汇总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23年8月3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下载国标委发〔2023〕40号-2023年强标复审通知-附件.doc相关标准如下: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主管部门1GB 13510-1992食品添加剂 三聚甘油单硬脂酸酯国家卫生健康委2GB 14891.1-1997辐照熟畜禽肉类卫生标准国家卫生健康委3GB 14891.3-1997辐照干果果脯类卫生标准国家卫生健康委4GB 14891.4-1997辐照香辛料类卫生标准国家卫生健康委5GB 14891.5-1997辐照新鲜水果、蔬菜类卫生标准国家卫生健康委6GB 14891.7-1997辐照冷冻包装畜禽肉类卫生标准国家卫生健康委7GB 14891.8-1997辐照豆类、谷类及其制品卫生标准国家卫生健康委8GB 1986-2007食品添加剂 单、双硬脂酸甘油酯国家卫生健康委9GB 1253-2007工作基准试剂 氯化钠工业和信息化部10GB 1254-2007工作基准试剂 草酸钠工业和信息化部11GB 1257-2007工作基准试剂 邻苯二甲酸氢钾工业和信息化部12GB 12593-2007工作基准试剂 乙二胺四乙酸二钠工业和信息化部13GB 13735-2017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工业和信息化部14GB 15346-2012化学试剂 包装及标志工业和信息化部15GB 19105-2003过氧乙酸包装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16GB 19107-2003次氯酸钠溶液包装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17GB 19109-2003次氯酸钙包装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18GB 21178-2007自反应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分类程序工业和信息化部19GB 28670-2012制药机械(设备)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通则工业和信息化部20GB 21175-2007危险货物分类定级基本程序国家标准委21GB 28932-2012中小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管理规范国家疾控局22GB 15213-2016医用电子加速器 性能和试验方法国家药监局23GB 2024-2016针灸针国家药监局24GB 9706.14-1997医用电气设备 第二部分:X射线设备附属设备安全专用要求国家药监局25GB 9706.21-2003医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用于放射治疗与患者接触且具有电气连接辐射探测器的剂量计的安全专用要求国家药监局26GB 11767-2003茶树种苗农业农村部27GB 13078-2017饲料卫生标准农业农村部28GB 18133-2012马铃薯种薯农业农村部29GB 19169-2003黑木耳菌种农业农村部30GB 19170-2003香菇菌种农业农村部31GB 19171-2003双孢蘑菇菌种农业农村部32GB 19172-2003平菇菌种农业农村部33GB 20802-2017饲料添加剂 蛋氨酸铜络(螯)合物农业农村部34GB 21034-2017饲料添加剂 蛋氨酸羟基类似物钙盐农业农村部35GB 21694-2017饲料添加剂 蛋氨酸锌络(螯)合物农业农村部36GB 22489-2017饲料添加剂 蛋氨酸锰络(螯)合物农业农村部37GB 22548-2017饲料添加剂 磷酸二氢钙农业农村部38GB 22549-2017饲料添加剂 磷酸氢钙农业农村部39GB 23386-2017饲料添加剂 维生素A棕榈酸酯(粉)农业农村部40GB 29382-2012硝磺草酮原药农业农村部41GB 29384-2012乙酰甲胺磷原药农业农村部42GB 34456-2017饲料添加剂 磷酸二氢钠农业农村部43GB 34457-2017饲料添加剂 磷酸三钙农业农村部44GB 34458-2017饲料添加剂 磷酸氢二钾农业农村部45GB 34459-2017饲料添加剂 硫酸铜农业农村部46GB 34460-2017饲料添加剂 L-抗坏血酸钠农业农村部47GB 34461-2017饲料添加剂 L-肉碱农业农村部48GB 34462-2017饲料添加剂 氯化胆碱农业农村部49GB 34463-2017饲料添加剂 L-抗坏血酸钙农业农村部50GB 34464-2017饲料添加剂 二甲基嘧啶醇亚硫酸甲萘醌农业农村部51GB 34465-2017饲料添加剂 硫酸亚铁农业农村部52GB 34466-2017饲料添加剂 L-赖氨酸盐酸盐农业农村部53GB 34467-2017饲料添加剂 柠檬酸钙农业农村部54GB 34468-2017饲料添加剂 硫酸锰农业农村部55GB 34469-2017饲料添加剂 β-胡萝卜素(化学合成)农业农村部56GB 34470-2017饲料添加剂 磷酸二氢钾农业农村部57GB 6141-2008豆科草种子质量分级农业农村部58GB 7293-2017饲料添加剂 DL-α-生育酚乙酸酯(粉)农业农村部59GB 7294-2017饲料添加剂 亚硫酸氢钠甲萘醌(维生素K3)农业农村部60GB 7298-2017饲料添加剂 维生素B6(盐酸吡哆醇)农业农村部61GB 7300-2017饲料添加剂 烟酸农业农村部62GB 7301-2017饲料添加剂 烟酰胺农业农村部63GB 9454-2017饲料添加剂 DL-α-生育酚乙酸酯农业农村部64GB 9840-2017饲料添加剂 维生素D3(微粒)农业农村部65GB 9847-2003苹果苗木农业农村部66GB 13458-2013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生态环境部67GB 19430-2013柠檬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生态环境部68GB 21523-2008杂环类农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生态环境部69GB 21903-2008发酵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生态环境部70GB 21904-2008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生态环境部71GB 21905-2008提取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生态环境部72GB 21906-2008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生态环境部73GB 21907-2008生物工程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生态环境部74GB 21908-2008混装制剂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生态环境部75GB 21909-2008制糖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生态环境部76GB 3544-2008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生态环境部
  • 水质28种有机磷农药检测标准来了,您准备好了吗?
    导读有机磷农药,指含有磷元素的有机物农药,主要用于植物病虫害防治,具有明显的刺激性气味及较强的挥发性,因在农业生产中大量使用,并受地表径流等汇集作用而在环境水体中存在不同程度的残留。为规范环境水中有机磷农药的测定方法,生态环境部颁布了《水质 28种有机磷农药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HJ 1189-2021),并将于2022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 有机磷农药的危害有机磷农药具有神经毒性,通过与胆碱酯酶结合,形成磷酰化胆碱酯酶,抑制胆碱酯酶活性,使胆碱酯酶失去催化乙酰胆碱水解作用,积聚的乙酰胆碱进而引起神经毒性。有机磷见光易分解、受热不稳定、在碱性条件下更是会迅速降解,目前常用的有机磷农药主要有乐果、敌敌畏、甲拌磷、毒死蜱、甲基对硫磷等。图1. 4种常见有机磷农药 有机磷农药可经地表径流汇入地表饮用水源,并通过食物链富集进入动物及人体内,对人类健康造成不可忽视的风险。此外,有机磷农药一旦渗入地下水,在地下环境中受光照及温度影响较小,难以自然降解,极易造成长期残留,因此对水体中有机磷农药残留量监测变得刻不容缓。 新标准实施在即,岛津GCMS助您从容应对参考HJ 1189-2021标准,使用岛津气质联用仪GCMS-QP2020 NX建立了一种快速准确测定环境水中28种有机磷农药含量的方法,同位素内标定量,轻松应对新标准。图2. 岛津气质联用仪(GCMS-QP2020 NX) ◦分析条件图3. 有机磷农药及内标溶液色谱图1、萘-d8(内标)2、敌敌畏3、(E)-速灭磷4、(Z)-速灭磷5、苊-d10(内标)6、内吸磷7、灭线磷8、治螟磷9、甲拌磷10、特丁硫磷11、二嗪磷12、地虫硫磷13、异稻瘟净14、(E)-磷胺15、菲-d10(内标)16、氯唑磷17、乐果18、甲基毒死蜱19、(Z)-磷胺20、甲基对硫磷21、毒死蜱22、马拉硫磷23、杀螟硫磷24、对硫磷25、甲基异柳磷26、溴硫磷27、水胺硫磷28、稻丰散29、苯线磷30、丙溴磷31、三唑磷32、䓛-d12(内标)33、蝇毒磷 ◦样品处理流程参照HJ 1189-2021标准,水样中敌百虫经碱解转化为敌敌畏间接测定,其他27种有机磷农药经萃取浓缩后直接测定。图4. 样品前处理流程简图 ◦方法学结果考察0.2-20 μg/mL浓度范围内各目标物线性关系,将0.5 μg/mL标准溶液连续进样6次计算峰面积重复性以考察进样精密度,并以50 μg/L浓度添加回收试验并平行处理3份进行回收率测试。结果表明,方法准确度及精密度均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表1. 28种有机磷农药方法学考察结果 结语使用岛津GCMS-QP2020 NX气质联用仪,可准确测定环境水中有机磷农药含量,轻松应对《水质 28种有机磷农药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HJ 1189-2021)标准要求,水质监测刻不容缓,岛津方案助您从容应对。 本文内容非商业广告,仅供专业人士参考。
  • 卫计委对15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公开征求意见
    各有关单位: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我委组织拟订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乳糖》(征求意见稿)等15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6年11月25日前登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信息系统(http://bz.cfsa.net.cn/cfsa_aiguo)在线提交反馈意见。  附件: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糖》(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复合调味料》(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蜜》(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胶原蛋白肽》(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剂》(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竹、木和软木材料及制品》(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聚氧丙烯甘油醚》(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聚氧丙烯氧化乙烯甘油醚》(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冰结构蛋白》(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酪蛋白钙肽》(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氯化胆碱》(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葡萄糖酸钾》(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柠檬酸铁》(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琥珀酸亚铁》(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海藻碘》(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下载链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糖》等15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rar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6年9月27日
  • 公安部最新发布!100项标准!涉及多种物质的检测
    公安部集中发布100项公共安全行业标准涉及刑事技术、社会治安防控、公安交通管理三个大类10月14日是第52个世界标准日,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集中发布100项公共安全行业标准。据了解,相关标准包括刑事技术类、社会治安防控类、公安交通管理类三大类,其中属于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的标准有90项,属于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的标准有4项,属于全国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的标准有6项。发布会指出,公安部经过前期深入、全面、细致梳理分析,根据专家意见,以需求为导向,围绕公安司法鉴定、打击毒品犯罪、防爆安全检查、社会治安防范、道路交通管理等业务领域急需的技术规范,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公安队伍教育整顿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积极推进相关标准制修订工作。此次标准的集中发布实施将从三个方面为公安机关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助力:一是为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护航平安中国构筑坚实的技术基础。本次发布的标准中,属于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的标准有90项,涉及毒物毒品、微量物证、声像资料、电子物证、法医、DNA、指纹、痕迹、文件检验、警犬技术等专业领域。这些标准的发布,为刑法、刑事诉讼法、禁毒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实施提供了全方位的技术支持,成为侦查、诉讼、审判过程的科学依据和操作守则。二是为提升社会治理水平、构建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发挥重要支撑作用。本次发布的标准中,属于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的标准有4项。如防爆安全检查设备类标准在对爆炸物、毒品、刀具等违禁品进行安全检查,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方面将发挥重要作用;钢丝焊接网安全围栏对于提高重点单位周界安全防护能力,促进产业健康发展,提升产品质量具有重要意义。三是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公安服务管理水平提供了重要保障。本次发布的标准中,属于全国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的标准有6项。这些标准的发布,对持续不断优化道路交通组织,有效提高各项交管业务标准化进程,更好地保障群众出行安全和道路畅通发挥重要作用。道路交通相关标准为道路交通安全法、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地提供了重要遵循,对于统一规范道路交通管理、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意义重大。附:100项公共行业安全标准序号标准名称标准编号代替标准编号发布日期实施日期1法庭科学 生物检材中毒物毒品定性定量检验方法通用要求GA/T 1900-20212021/10/142022/5/12法庭科学 生物检材中89种农药及代谢物筛选 气相色谱-质谱法GA/T 1901-20212021/10/142022/5/13法庭科学 生物检材中巴比妥等46种安眠镇静类药物筛选 (第1部分:气相色谱-质谱法 第2部分:液相色谱-质谱法)GA/T 1902.1~2-20212021/10/142022/5/14法庭科学 生物检材中吗啡等29种毒品及代谢物筛选 液相色谱-质谱法GA/T 1903-20212021/10/142022/5/15法庭科学 生物检材中乌头碱等21种生物碱筛选 液相色谱-质谱法GA/T 1904-20212021/10/142022/5/16法庭科学 生物检材中溴敌隆等14种抗凝血鼠药检验 液相色谱-质谱法GA/T 1905-20212021/10/142022/5/17法庭科学 生物检材中甲基苯丙胺等10种毒品检验 液相色谱-质谱法GA/T 1906-20212021/10/142022/5/18法庭科学 生物检材中克百威等7种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检验 液相色谱-质谱法GA/T 1907-20212021/10/142022/5/19法庭科学 生物检材中雷公藤内酯甲等4种雷公藤毒素检验 液相色谱-质谱法GA/T 1908-20212021/10/142022/5/110法庭科学 生物检材中α-茄碱和α-卡茄碱检验 液相色谱-质谱法GA/T 1909-20212021/10/142022/5/111法庭科学 生物检材中百草枯检验 液相色谱-质谱法GA/T 1910-20212021/10/142022/5/112法庭科学 生物检材中草甘膦和氨甲基膦酸检验 液相色谱-质谱法GA/T 1911-20212021/10/142022/5/113法庭科学 生物检材中敌敌畏和敌百虫检验 气相色谱-质谱和液相色谱-质谱法GA/T 187-2021GA/T 187-19982021/10/142022/5/114法庭科学 生物检材中钩吻素甲和钩吻素子检验 气相色谱-质谱法GA/T 1912-20212021/10/142022/5/115法庭科学 生物检材中钩吻素甲和钩吻素子检验 液相色谱-质谱法GA/T 1913-20212021/10/142022/5/116法庭科学 生物检材中夹竹桃苷和夹竹桃苷乙检验 液相色谱-质谱法GA/T 1914-20212021/10/142022/5/117法庭科学 生物检材中硫化氢检验 气相色谱和气相色谱-质谱法GA/T 1915-20212021/10/142022/5/118法庭科学 生物检材中氟乙酸根离子检验 液相色谱-质谱法GA/T 1916-20212021/10/142022/5/119法庭科学 毛发中地西泮等18种苯二氮䓬类药物检验 液相色谱-质谱法GA/T 1917-20212021/10/142022/5/120法庭科学 亚硝酸根离子检验 化学和离子色谱法GA/T 1918-20212021/10/142022/5/121法庭科学 琥珀胆碱和琥珀单胆碱检验 液相色谱-质谱和红外光谱法GA/T 1919-20212021/10/142022/5/122法庭科学 疑似毒品中211种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检验 气相色谱-质谱法GA/T 1920-20212021/10/142022/5/123法庭科学 疑似毒品中202种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检验 液相色谱-质谱法GA/T 1921-20212021/10/142022/5/124法庭科学 疑似毒品中8种芬太尼类物质检验 气相色谱和气相色谱-质谱法GA/T 1922-20212021/10/142021/10/142022/5/136
  • 3项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相关团体标准将在4月21日正式实施!
    对于食品检测来说,它面临的最大的难题是对复杂基质中痕量成分的多残留组分的检测分析,传统的仪器检测方法很难解决这些问题。液相色谱-串联质谱联用技术已成为食品检测中广泛使用的仪器,它不仅分离能力强、选择性好、灵敏度高,而且还可以对复杂基质中的痕量物质进行确认分析。 3月21日深圳市分析测试协会发布了3项使用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检测食品中多种化合物的团体标准,这3项标准也将在4月21日正式实施。 T/SATA 039-2023水产品中多类禁、限用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适用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水产品中多类禁、限用药物残留量的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测定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鱼、虾、贝等水产品的可食组织中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妥因代谢物、呋喃它酮代谢物、呋喃唑酮代谢物)、三苯甲烷类(孔雀石绿、隐色孔雀石绿)、磺胺类(磺胺嘧啶、磺胺二甲嘧啶、磺胺甲基嘧啶、磺胺甲噁唑、磺胺间二甲氧嘧啶、磺胺喹噁啉、磺胺二甲异噁唑、磺胺噻唑、磺胺二甲噁唑、磺胺二甲异嘧啶、磺胺间甲氧嘧啶、磺胺甲氧哒嗪、磺胺甲噻二唑、磺胺邻二甲氧嘧啶)和喹诺酮类(氧氟沙星、培氟沙星、诺氟沙星、依诺沙星、氟罗沙星、环丙沙星、洛美沙星、丹诺沙星、恩诺沙星、沙拉沙星、氟甲喹、恶喹酸、萘啶酸)、酰胺醇类(氯霉素、甲砜霉素、氟苯尼考)药物残留量的测定。T/SATA 040-2023食品中胆碱和左旋肉碱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适用范围:本文件规定了胆碱和左旋肉碱的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测定方法,适用于食品中胆碱和左旋肉碱的测定。T/SATA 042-2023鲜湿米粉中米酵菌酸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适用范围:本文件规定了鲜湿米粉中米酵菌酸的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适用于鲜湿米粉中米酵菌酸的测定。
  • 卫计委征求《食品营养强化剂植物甲萘醌》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意见函
    p   各有关单位: /p p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我委组织拟订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 植物甲萘醌》等3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8年2月28日前登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信息系统(http://bz.cfsa.net.cn/cfsa_aiguo)在线提交反馈意见。 /p p   附件: /p p & nbsp & nbsp & nbsp 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植物甲萘醌》(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p p   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酒石酸氢胆碱》(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p p   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氯化钠》(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7年12月12日 /p p    a title=" "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href=" http://www.nhfpc.gov.cn/ewebeditor/uploadfile/2017/12/20171226135322495.rar" target=" _self"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下载链接:附件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植物甲萘醌》等3项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span /a /p
  • 婴幼儿配方食品系列标准问答
    一、制定修订婴幼儿配方食品系列标准的目的是什么?母乳是婴儿最理想的食物,但当少数乳母因患有疾病、乳汁分泌不足或无乳汁分泌等原因不能进行母乳喂养时,需要通过配方食品提供婴幼儿生长发育所需营养物质。婴幼儿配方食品是无法实现母乳喂养婴幼儿的重要的,甚至是唯一的营养物质来源。制定修订并实施婴幼儿配方食品系列标准,是保障婴幼儿配方食品安全性、营养充足性的重要手段,是指导和规范食品生产企业科学生产的技术要求,也是监管部门开展监督执法的重要依据。目前,我国婴幼儿配方食品系列标准包括《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5-2021,以下简称GB10765)、《较大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6-2021,以下简称GB10766)、《幼儿配方食品》(GB 10767-2021,以下简称GB10767)和《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通则》(GB 25596-2010,以下简称GB25596)。本问答内容仅适用于GB 10765、GB 10766和GB 10767,不涉及GB 25596。二、婴幼儿配方食品系列标准的修订背景是什么?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婴幼儿配方食品的安全,在《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等文件中均明确提出要加强标准引领和创新驱动,加快修订完善婴幼儿配方乳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2010版婴幼儿配方食品系列标准自发布以来,在规范引导我国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保障婴幼儿配方食品安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随着各国对母乳成分、婴幼儿营养素需要量以及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研究不断深入,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欧盟、澳新等国际组织和国家(地区)陆续开展婴幼儿配方食品标准的修订工作。为了更好地适应中国婴幼儿的营养健康需求,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对现行婴幼儿配方食品系列标准进一步修订完善。三、婴幼儿配方食品系列标准的修订原则是什么?标准修订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坚持《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立法宗旨,充分保证婴幼儿配方食品安全,保障婴幼儿营养和健康;二是全面贯彻落实“最严谨的标准”要求,充分考虑标准科学性、合理性和规范性;三是吸取国内外婴幼儿营养学最新研究成果,充分考虑我国婴幼儿生长发育特点和营养素需要量;四是科学借鉴国际组织和主要发达国家标准管理经验,综合考虑我国国情、生产企业工艺现状及市售产品营养素含量分布情况;五是坚持公开透明,深入调研,广泛收集行业、科研院所、监管部门、消费者等多方意见建议。四、婴幼儿配方食品系列标准修订的主要变化有哪些?一是与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修订趋势一致,将《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GB 10767-2010)分为2个标准,即GB 10766和GB 10767;二是为充分保证婴幼儿配方食品营养有效性,修订或增加了产品中营养素含量的最小值;三是为充分保障婴幼儿营养的安全性,修订或增加了产品中营养素含量的最大值;四是将2010版标准中部分可选择成分调整为必需成分;五是污染物、真菌毒素和致病菌限量要求统一引用相关基础标准,体现标准间协调性。五、如何界定婴幼儿配方食品?本次标准修订明确了婴儿、较大婴儿的乳基和豆基配方食品概念。两种不同基质的产品应分别以乳类及乳蛋白制品(乳基),或大豆及大豆蛋白制品(豆基)为主要蛋白来源,两者不可混合使用。对于幼儿配方食品,则可以单独或同时使用;当单独使用时,分别为乳基幼儿配方食品或豆基幼儿配方食品。无论乳基还是豆基产品,均指产品中蛋白质的主要来源应为乳类及乳蛋白制品,或大豆及大豆蛋白。此外,随着食品生产加工工艺的不断改进和消费者对产品多样化的需求,本次修订取消了2010版标准中对产品形态的要求。六、宏量营养素(即:蛋白质、碳水化合物和脂肪)指标的修订有哪些?根据最新的科学证据,参考国际标准的修订趋势,结合我国婴幼儿的营养素需要量,对宏量营养素进行修订:一是调整了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中蛋白质含量要求,并增加了较大婴儿配方食品中乳清蛋白含量要求;二是调整了较大婴儿配方食品中碳水化合物含量要求,与婴儿配方食品要求一致;三是增加了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中乳糖含量要求,并明确限制蔗糖在婴儿和较大婴儿配方食品中添加。通过修订进一步提高对产品中宏量营养素含量和质量要求。七、GB 10765和GB 10766中果糖和蔗糖的要求是什么?GB 10765和GB 10766中修订了对果糖和蔗糖的要求。新标准中规定,婴儿和较大婴儿配方食品不应使用果糖、蔗糖,以及果葡糖浆等含有果糖和/或蔗糖的原料作为主要碳水化合物来源。八、维生素和矿物质的修订有哪些?标准中维生素和矿物质含量值的修订主要包括:一是设定了部分指标的最小值,以保证营养素摄入的充足性;二是设定了部分指标的最大值,以保证营养素摄入的安全性;三是考虑豆基婴幼儿配方食品对铁、锌和磷吸收利用率的影响,增加了豆基产品中对铁、锌、磷含量的单独规定。九、由可选择成分调整为必需成分的修订有哪些? 胆碱、硒和锰对婴幼儿生长发育具有重要作用,结合当前我国市场产品中上述营养素的实际添加情况,将婴儿和较大婴儿配方食品中的胆碱从可选择成分调整为必需成分,将较大婴儿配方食品中的锰和硒从可选择成分调整为必需成分。十、婴幼儿配方食品可用菌种的要求是什么? 如果生产企业在婴幼儿配方食品中添加菌种,产品中的活菌数应≥106 CFU/g(mL),菌种(菌株号)应符合原卫生部、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允许用于婴幼儿食品的菌种名单。十一、污染物、真菌毒素和致病菌限量要求是什么?新修订的标准中删除了其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基础标准中已涵盖的相关内容,如污染物、真菌毒素、致病菌限量指标等,相关技术要求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以及《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的规定。《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13)目前正在修订过程中,新版标准尚未发布前,婴幼儿配方食品系列标准中涉及的致病菌限量要求应符合《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5-2010)和《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GB 10767-2010)的要求;待新版标准发布后则遵照执行。十二、在婴幼儿配方食品中使用既属于营养强化剂又属于新食品原料物质的要求是什么?婴幼儿配方食品中允许添加低聚半乳糖等既属于营养强化剂又属于新食品原料的物质。如果以营养强化为目的,其使用应符合《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14880)要求;如果作为食品原料,应符合新食品原料相关公告的规定。十三、标准的实施要求有哪些?婴幼儿配方食品系列标准实施过渡期设置参考了以往版本标准的规定,兼顾婴幼儿配方食品监管注册的实际需求,综合各方因素设为2年。婴幼儿配方食品系列标准属于强制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在该系列标准实施日期前,允许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本标准执行。在该系列标准实施日期之后,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和检验机构应按照本标准执行。在实施日期前已生产的食品可在保质期内继续销售。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等127项国标发布(附编号名称)
    p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GB 2707-2016)等127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已经发布,其中14个食品产品标准、19个卫生规范标准、13个食品营养强化剂标准、81个检验方法标准,具体名单如下: /p p   GB 270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 /p p   GB 271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粮食 /p p   GB 272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 /p p   GB 1488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蜜饯 /p p   GB 1493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加工用粕类 /p p   GB 1739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糖果 /p p   GB 1964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冲调谷物制品 /p p   GB 1964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藻类及其制品 /p p   GB 2037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加工用植物蛋白 /p p   GB 3163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花粉 /p p   GB 3163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淀粉 /p p   GB 3163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酪蛋白 /p p   GB 3163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加工用酵母 /p p   GB 3164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酒精 /p p   GB 895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罐头食品生产卫生规范 /p p   GB 895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生产卫生规范 /p p   GB 895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啤酒生产卫生规范 /p p   GB 895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醋生产卫生规范 /p p   GB 895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植物油及其制品生产卫生规范 /p p   GB 895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蜜饯生产卫生规范 /p p   GB 895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卫生规范 /p p   GB 1269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畜禽屠宰加工卫生规范 /p p   GB 1269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生产卫生规范 /p p   GB 1269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酒及其配制酒生产卫生规范 /p p   GB 1312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谷物加工卫生规范 /p p   GB 1740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糖果巧克力生产卫生规范 /p p   GB 1740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膨化食品生产卫生规范 /p p   GB 1852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辐照加工卫生规范 /p p   GB 2079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肉和肉制品经营卫生规范 /p p   GB 2094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水产制品生产卫生规范 /p p   GB 2171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蛋与蛋制品生产卫生规范 /p p   GB 2250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原粮储运卫生规范 /p p   GB 3164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航空食品卫生规范 /p p   GB 1903.1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左旋肉碱(L-肉碱) /p p   GB 1903.1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柠檬酸钙 /p p   GB 1903.1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醋酸钙(乙酸钙) /p p   GB 1903.1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焦磷酸铁 /p p   GB 1903.1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乳铁蛋白 /p p   GB 1908.1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柠檬酸苹果酸钙 /p p   GB 1903.1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骨粉 /p p   GB 1903.2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硝酸硫胺素 /p p   GB 1903.2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富硒酵母 /p p   GB 1903.2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富硒食用菌粉 /p p   GB 1903.2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硒化卡拉胶 /p p   GB 1903.2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维生素C磷酸酯镁 /p p   GB 1903.2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D-生物素 /p p   GB 5009.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 /p p   GB 5009.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脂肪的测定 /p p   GB 5009.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果糖、葡萄糖、蔗糖、麦芽糖、乳糖的测定 /p p   GB 5009.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淀粉的测定 /p p   GB 5009.2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族和G族的测定 /p p   GB 5009.2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M族的测定 /p p   GB 5009.2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杂色曲霉素的测定 /p p   GB 5009.2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N-亚硝胺类化合物的测定 /p p   GB 5009.2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苯并(a)芘的测定 /p p   GB 5009.2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苯甲酸、山梨酸和糖精钠的测定 /p p   GB 5009.3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9种抗氧化剂的测定 /p p   GB 5009.3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亚硝酸盐与硝酸盐的测定 /p p   GB 5009.3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氰化物的测定 /p p   GB 5009.8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维生素A、D、E的测定 /p p   GB 5009.8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胡萝卜素的测定 /p p   GB 5009.8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维生素B2的测定 /p p   GB 5009.8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磷的测定 /p p   GB 5009.8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烟酸和烟酰胺的测定 /p p   GB 5009.9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铁的测定 /p p   GB 5009.9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钙的测定 /p p   GB 5009.9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赭曲霉毒素A的测定 /p p   GB 5009.11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及其乙酰化衍生物的测定 /p p   GB 5009.11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T-2毒素的测定 /p p   GB 5009.12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氨基酸的测定 /p p   GB 5009.12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胆固醇的测定 /p p   GB 5009.13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锑的测定 /p p   GB 5009.14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栀子黄的测定 /p p   GB 5009.15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红曲色素的测定 /p p   GB 5009.15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维生素B6的测定 /p p   GB 5009.15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维生素K1的测定 /p p   GB 5009.16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脂肪酸的测定 /p p   GB 5009.18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展青霉素的测定 /p p   GB 5009.18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米酵菌酸的测定 /p p   GB 5009.19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氯丙醇及其脂肪酸酯含量的测定 /p p   GB 5009.19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贝类中失忆性贝类毒素的测定 /p p   GB 5009.20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水产品中河豚毒素的测定 /p p   GB 5009.20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生物胺的测定 /p p   GB 5009.20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玉米赤霉烯酮的测定 /p p   GB 5009.21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贝类中腹泻性贝类毒素的测定 /p p   GB 5009.21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贝类中麻痹性贝类毒素的测定 /p p   GB 5009.22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桔青霉素的测定 /p p   GB 5009.26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贝类中神经性贝类毒素的测定 /p p   GB 5009.26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溶剂残留量的测定 /p p   GB 5009.26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阿斯巴甜和阿力甜的测定 /p p   GB 5009.26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乙酸苄酯的测定 /p p   GB 5009.26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多环芳烃的测定 /p p   GB 5009.26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甲醇的测定 /p p   GB 5009.26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碘的测定 /p p   GB 5009.26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多元素的测定 /p p   GB 5009.26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滑石粉的测定 /p p   GB 5009.27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肌醇的测定 /p p   GB 5009.27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邻苯二甲酸酯的测定 /p p   GB 5009.27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磷脂酰胆碱、磷脂酰乙醇胺、磷脂酰肌醇的测定 /p p   GB 5009.27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水产品中微囊藻毒素的测定 /p p   GB 5009.27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水产品中西加毒素的测定 /p p   GB 5009.27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硼酸的测定 /p p   GB 5009.27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葡萄糖酸-δ-内酯的测定 /p p   GB 5009.27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双乙酸钠的测定 /p p   GB 5009.27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乙二胺四乙酸盐的测定 /p p   GB 5009.27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木糖醇、山梨醇、麦芽糖醇、赤藓糖醇的测定 /p p   GB 5413.3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和乳制品杂质度的测定 /p p   GB 853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用天然矿泉水检验方法 /p p   GB 2192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含脂类辐照食品鉴定 2-十二烷基环丁酮的气相色谱-质谱分析法 /p p   GB 2374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辐照食品鉴定 筛选法 /p p   GB 3164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辐照食品鉴定 电子自旋共振波谱法 /p p   GB 3164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含硅酸盐辐照食品的鉴定 热释光法 /p p   GB 4789.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 /p p   GB 4789.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p p   GB 4789.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p p   GB 4789.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p p   GB 4789.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致泻大肠埃希氏菌检验 /p p   GB 4789.1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p p   GB 4789.1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肉毒梭菌及肉毒毒素检验 /p p   GB 4789.1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常见产毒霉菌的形态学鉴定 /p p   GB 4789.3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检验 /p p   GB 4789.3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双歧杆菌检验 /p p   GB 4789.3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乳酸菌检验 /p p   GB 4789.3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埃希氏菌O157:H7/NM检验 /p p   GB 4789.4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克罗诺杆菌属(阪崎肠杆菌)检验 /p p   GB 4789.4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诺如病毒检验 /p p   GB 4789.4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微生物源酶制剂抗菌活性的测定 /p p br/ /p
  • 益生菌活菌率检测方法标准制定正式启动 汤臣倍健引领行业高质量发展
    作为当下高速发展的新兴赛道,益生菌正被越来越多人知道和使用。而活菌率是衡量益生菌质量的重要标准,益生菌能否经过消化道胃酸及胆汁酸的考验保持高存活率到达肠道,成为大众购买益生菌产品时的关注重点,但目前业内尚无标准的评价方法能够客观呈现益生菌产品在消化道的耐受性。近日,《食用菌剂体外模拟消化道的活菌率检验方法》行业标准制定工作在珠海正式启动。该行业标准旨在通过建立益生菌对胃酸及胆汁酸耐受性的检验方法,考察益生菌经消化道后的存活情况,对产品质量评价提供更加丰富的方法与依据,大众选购将更有科学指引。此次《食用菌剂体外模拟消化道的活菌率检验方法》行业标准制定由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汤臣倍健等主要发起,中国检科院、蒙牛、丹尼斯克(IFF)、微康、安琪酵母、新希望、SGS通标、美赞臣、完美、凯爱瑞、伊利等20余家机构和企业参加了启动会。标准的启动将通过建立益生菌剂(食品用菌剂)原料和益生菌类食品对胃酸及胆汁酸耐受性具体评价方法,明确其质量评价要求,推动行业对高质量益生菌菌株的筛选及研发工作,有助于益生菌类新产品开发和创新。汤臣倍健副董事长梁水生在启动会上表示,益生菌行业作为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典型代表,近年来发展迅猛。加强益生菌相关标准建设、提供给大众更优质的产品、创建健康的益生菌市场环境是行业参与者在这个千亿赛道共同努力的方向。希望通过推动益生菌相关标准制定,助力行业可持续健康发展。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副院长郭新光表示,行业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推广对于正确引导市场具有巨大作用,我国益生菌市场规模快速增长,大众对此类产品的认知也逐渐加深。建立科学的益生菌评价标准体系,对构建益生菌健康发展新生态、促进益生菌行业专业化发展具有重要引领作用。作为标准制定发起单位,汤臣倍健坚持“科学营养”战略,依托现代营养科学,积极推动产业规范化和行业高质量发展,推进新功能相关标准、原料质量标准等营养健康领域的标准化研究。2022年5月,汤臣倍健与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艾地盟(ADM)、丹尼斯克、科汉森等权威机构与知名企业共同发布的《益生菌食品活菌率分级规范》,引起业内外广泛关注。
  • 上海市食品研究所与泰坦科技(Titan)达成贝类毒素标准品战略合作
    2015年4月16日,泰坦科技副总裁周晓伟先生应邀出席上海市食品所关于贝类毒素标准品相关事宜的讨论会议,并参观食品所的样品分析实验室。作为食品所的科研物资总服务商,泰坦科技针对海洋食品安全中的贝类毒素的检测提供了解决方案,并受到食品所相关领导的充分肯定和认可。 泰坦科技发布贝类毒素(甲藻毒素)标准品,填补国内空白 贝类毒素其实是甲藻毒素,因容易在以海藻为食的贝类海产品中富集而被称为贝类毒素。近年来,食用贝类毒素中毒事件频发: 1.从2010年5月15日起,粤港澳陆续发生逾60例“毒带子”中毒事件,最终鉴定为贝类毒素中毒;2012年11月7日 – 香港进口的一批来自澳洲生产的活紫贻贝,验出麻痹性贝类毒素。2.浙江紫贻贝毒倒宁德100多人:2011年5月25日至30日,福建宁德市发生食用紫贻贝中毒事件,共有168位疑似食用淡菜中毒者入院治疗,中毒症状主要是呕吐和腹泻, 疑似“腹泻性贝毒”中毒。 雪卡毒素中毒事件:1.2006年广东雪卡毒素中毒人数就达数百人,汕头、深圳等地均发生过大规模中毒事件。其罪魁祸首是广东人喜欢食用容易遭受雪卡毒素污染的深海热带鱼类,如老虎斑、东星斑、西星斑、杉斑、苏眉等石斑鱼和鲈鱼等。 2.2012年4月,香港出现进食海鱼引起雪卡毒素中毒的事件。 赤潮毒素的源头是有毒甲藻,甲藻(Dinoflagellate)又称双鞭毛藻,个体通常约几十微米大小,为海洋低等单细胞藻类,起源于15-14亿年前,是地球上最古老的生物之一,为海洋第二大浮游植物。全世界已记录的约有130个属,代表种约有1200多种,是赤潮生物中最主要的门类,大部分种属分布于热带海洋。 赤潮(甲藻)毒素为非蛋白质有机小分子化合物,一般具有热稳定性, 可以通过食物链传递造成人类中毒。按中毒症状和毒素来源不同,甲藻毒素可分为以下5种类型:全球范围内DSP的分布(摘自美国伍兹霍尔海洋研究所网页) 目前已有13个国家或组织制定了贝类水产品中DSP的限量标准,范围从16~200(OA)μg/100g。(1)其中美国FDA、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朝鲜为20μg/100g (2)欧盟、德国、葡萄牙、爱尔兰、英国制定DSP(主要指OA)为16μg/100g (3)而日本规定了紫贻贝和扇贝中肠腺的标准分别为120μg/100g、200μg/100g (4)澳大利亚和德国规定贝类肝胰腺的标准为40μg/100g。我国也对海产品中贝类毒素进行了限量:(1)农业部2001-09-03发布2001-10-01实施的行业标准NY5073-2001《无公害食品水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限量》规定DSP不得检出(贝类);(2)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在2001年曾经发布了《无公害水产品的安全要求》,规定PSP含量 ? 80 pg/100g,DSP含量 ? 60 pg/100g ;(3)2002年国家海洋局发布海洋生物质量检测技术规程规定,DSP含量? 200mg/kg。但我国尚未制定水产品中DSP国家限量标准。 而作为检测DSP的关键试剂“大田软海绵酸标准品”,因技术原因,长期以来一直被国外海洋研究所垄断,非常昂贵,每毫克的价格要接近1.2万人民币。泰坦科技化学品产品团队联合国内海洋学,生物发酵学,化学分析学三个顶尖实验室,立项攻克难关,从Prorocentrum属甲藻中分离出Okadaic Acid并成功实现量产,填补了我国长期在该领域依赖进口标准品的技术空白,针对海洋食品安全中的贝类毒素检测提供标准品依据和相关技术服务,为我国食品安全事业添砖加瓦。Prorocentrum lima 的实验室规模培养 大田软海绵酸 (OA) 的1H-NMR图谱 软海绵酸 (OA) 分子式 最后,泰坦科技软海绵酸(OA)产品已经上市啦,【探索平台】(www.tansoole.com)有售哦!
  • 湖北领衔修订皮蛋新国家标准
    我国上千年来含铅加工皮蛋的工艺将宣告结束。1月6日从湖北神丹健康食品有限公司获悉,由该公司牵头修订的《皮蛋国家标准》近日通过了专家审定,上报国家标准化委员会批准执行。   据了解,修订的皮蛋新国标的最大特点是,删除了原皮蛋标准中传统的含铅加工工艺,新增了无铅加工工艺。拟定的新标准规定,皮蛋的含铅量不大于0.5毫克/千克,比原标准下降了5倍。   这就意味着,新标准一旦批准实施,传统有铅加工皮蛋的工艺将终结,消费者对皮蛋含铅量也将更加放心。此外,新标准还增加了汞、镉、铬及部分抗生素指标限量及皮蛋流通中的产品召回、储运技术要求。   此前,神丹牵头制定的《蛋制品生产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已于上月1日起施行。
  • 我国乳品标准被指倒退 菌落数高欧美20倍
    今年6月1号起,由卫生部批准公布的乳品安全国家标准正式实施,其中共包括66项具体标准,涉及生乳、巴氏杀菌乳、灭菌乳等所有乳类和乳制品。这是2008年“三聚氰胺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对1986年颁布的乳品标准进行的一次重大修订,因此也被称为乳品新国标。然而,正是这个新国标却在行业内外引发了一场激烈争论。   这是2008年“三聚氰胺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对乳液新标准进行的一次重大修订。然而,新国标从标准正式发布到实施,引发无数争论。争论焦点之一是蛋白质含量,新国标中,蛋白含量每100克含2.8克,这个数字低于国际标准3.0克,也低于1986年旧国标的2.95克 争论焦点之二是每毫升牛奶中的菌落总数,新标准由原来的50万上升到了200万,比美国、欧盟10万的标准高出20倍,被业界惊呼为一夜倒退25年。更有舆论指出,这个乳业新国标让“中国原奶质量降到了全世界最低”。   新国标制定专家起草组组长 国家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副所长王竹天   王竹天:这个标准是适合于我们国家现在的这种养殖方式下的一个标准   中国畜产品加工研究会名誉会长农业部(奶类)顾问 骆承庠   骆承庠:中国的乳品工业恐怕要完了。   中国奶业协会乳品工业委员会副主任、卫生部原乳品订标组副组长副组长 曾寿瀛   曾寿瀛:不能像某些领导所讲的,这个标准是相互协调,相互照顾,这样的一个产物。   围绕乳品新国标,我们听到了两种针锋相对的声音。争论第一大焦点就是1986年颁布的生鲜牛乳收购标准和2003年卫生部的鲜乳卫生标准,都要求蛋白质含量为2.95%,新国标却把蛋白质含量降低为2.8%。那么,这项标准究竟是怎么定下来的?能否保证今后原奶的质量呢?我们再来看看专家的分析。   中国农科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副所长 王加启   王加启:不是说这个蛋白质的含量从2.95降到2.8以后,这个牛奶就不能喝了,   中国奶业协会乳品工业委员会副主任 全国乳与乳制品订标组 副组长 曾寿瀛   曾寿瀛 国际上没有一个标准,原料奶、生奶是2.8的,没有。   对于蛋白质标准,支持者和反对者各执一词,记者注意到,我国1986年的“国标”2.95与国际标准已有明显差距,2010年的标准在其基础上为何又降到了2.8呢?参与这次国标制定的中国农科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副所长王加启告诉记者,影响奶蛋白含量的因素很多,饲料是其中最关键的一个因素,而目前中国奶业有76%都是散户养殖,在精饲料投入不足,这不可避免地影响了奶蛋白含量。1986年制定标准时,我国以国营农场为主,奶牛数量少,都是集中养殖,2.95的指标就当时的情况来说并不高。而现在的情况已经大不一样了。   中国农科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 中国奶业协会 副理事长 王加启   王加启:分散饲养、多种模式饲养的这么一个奶业发展的局面,那么这就导致了奶牛的品种,饲养的水平,管理的水平和饲养的环境参差不齐。   中国农业大学的李胜利教授是国家奶牛产业技术体系首席科学家。他告诉我们,新国标中,蛋白质含量的标准,是根据检测部门长期监测得出的数据确定的。此前中国农业大学在全国设立了24个试验站,150个辐射点收集信息,相当一部分企业的奶蛋白含量实际上达不到2.95。这是工作人员在黑龙江省一个国内大型乳制品生产企业监测的数据,我们看到,这家企业在东北地区奶蛋白含量达到2.95以上的比例是75.1%,中南地区是63.7%,西北地区仅为23.6%。   中国农业大学 国家奶牛产业技术体系首席科学家 李胜利   李胜利:超过2.95的你看只有多少,它基本上有接近一半都活不了,你算吧。   记者:这也是一个很大的企业吗?   李胜利:很大的企业。   对于新国标把奶蛋白含量标准最终定为2.8, 86岁高龄的中国奶业协会顾问曾寿瀛则有不同的观点。   中国奶业协会顾问曾寿瀛   曾寿瀛:我看到材料上介绍的,内蒙、黑龙江有6%和10%的奶牛达不到2.95,只能达到2.8,那么这些地方的是不是应该分析一下,他为什么达不到。   从1985年开始,曾寿瀛老人作为主要标准制定者和起草人,参与了《消毒牛奶》《酸牛奶》《全脂奶粉》等8项目乳品卫生标准的制定,参与并见证了1986年的乳业国标制定。   中国奶业协会乳品工业委员会副主任 全国乳与乳制品订标组 副组长 曾寿瀛  曾寿瀛:以前过去中国那时候有一个叫北方奶牛一宗族,中国南方奶牛一宗族,那个资料都充分地显示,都是收购的牛奶在2.95,或者接近2.95,或者高于2.95,2.8是三级品,是等外品,2.95才是正品,现在是次品变正品。   曾寿瀛认为规范养殖和科学饲喂,达到2.95以上并不困难。他给记者拿出了一组数据。这是位于福建南平的一家大型乳制品生产企业,从2007年到2009年生鲜牛乳主要指标中,记者看到,除了个别月份乳蛋白的含量在2.96以上,其他均在3.0以上,2009年4月份的最高数值达到了3.08。   对于目前的乳业生产状况,两方给出了不同的数据,那个数据更接近真实的情况呢?记者选择了双方提供的两个奶牛养殖基地进行了调研,一个位于江苏省常州市,一个位于黑龙江哈尔滨南岗区。   在黑龙江哈尔滨南岗区的红旗满族乡,在这儿呢,奶牛养殖是当地的支柱产业,同时也是农民的主要收入,据了解当地农户都是分散式的小规模养殖,而且每户养殖八到十头,能占到90%以上的比例。   在村子里,我们碰到了几位在路边放牛的奶牛养殖户。他们告诉记者,家里的玉米秸秆喂完了,暂时把牛栓在路上补充些青草。   黑龙江红旗满族乡农民 付明禹   付明禹:现在苞米秸秆一块钱一捆,你算算,啥都是钱,现在工钱都没有,我们俩的工钱都没有。   记者:我们养牛不赚钱吗?   付明禹:赚啥钱,多少年没赚钱,四五年没赚钱了。   养了20多年牛的农户付明禹告诉记者,饲料的连年上涨,奶牛养殖户的利润越来越小。跟去年比,今年的玉米价格,每公斤上涨了四毛多,豆饼每吨上涨了三四百元,配合饲料每吨也上涨了500元,饲养一头牛每月的饲料成本直接增加200多元,而现在每公斤奶的价格是2.7元,一直没有太大的变化。养牛不挣钱,养殖户都喂不起精饲料。   黑龙江红旗满族乡农民 付明禹   付明禹:要是有盈利了就多给点,没有盈利就少给点,我还没有吃饭钱,得给我对付点吃饭钱。   记者在红旗满族乡走访了多户村民,发现这些分散饲养的奶牛的饲料多是玉米秸秆,豆饼,或是混合饲料,每天每头牛的饲料成本都不超过30元。当地的奶牛合作社站长告诉记者,饲料的情况,直接影响了奶蛋白含量,从他们收奶的情况来看,大部分养殖户送来的奶,蛋白含量在2.8-2.9的占50%,2.9以上高指标的奶占50%。   黑龙江浩源奶业合作社站长 关凤春   记者:你们想收高指标的奶吗?   关凤春:想,为啥不想收过指标奶。   记者:收得上来吗?   关凤春:收不上来,因为奶户这一块,牛本身出的奶就稀,就出那个奶。   随后记者又来到了位于双城县幸福乡的庆源牧业,这里是有着900头奶牛的规模牧场。记者主要,这里每头牛每天的饲喂成本达到了40多元,为提高蛋白还添加了每吨1200元的羊草。但是厂长告诉我们,按照DHI来检测的话,还有20%奶蛋白含量达不到2.8。   黑龙江庆源牧业场长 薛英峰   薛英峰:就是增加饲养这块,调整个体牛的营养指标。   薛英峰告诉记者,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规模至少能保障80%的奶品奶蛋白含量达到2.9以上。但是他们所在的双城县,像他这样具备同等实力的牧场不过三家,对于有着22万头奶牛存栏量的双城县来讲,90%以上的散户小规模养殖,难以达到2.9的标准。   黑龙江奶业协会秘书长 吴和平   吴和平:原因就是这个时间呢,它的一个饲料结构,也就是营养结构,牛体状况和气侯条件所影响的。   吴和平认为2.8的数据符合奶牛泌乳期规律,而北方地区奶牛养殖量占全国的82%,其中70%以上是农户散养,又是一个不得不面对的客观事实。那么农户养牛到底有没有突破?能否养出奶蛋白在2.95以上的奶牛来呢?中国奶业协会乳品工业委员会副主任曾寿瀛告诉我们这并不难,老人带记者来到了江苏省常州市横山镇的这家奶牛合作社进行了调研。   常州横山镇苏农奶牛专业合作社顾春元   顾春元:喂的是玉米粉,还有黄豆、豆粕什么,混合的。   中国奶业协会乳品工业委员会副主任 曾寿瀛   曾寿瀛:你要给奶牛吃好,奶牛才能给人吃好,如果你给奶牛天天吃的稻草,水葫芦,水花生,在青饲料里面也克扣它,它怎么能让你牛奶里营养成分好呢?   顾春元告诉记者,他们每天给牛配备的精料有十几种,达九公斤,除此之外每天还要给牛配备青饲料50公斤,分三次喂食。   常州横山镇苏农奶牛专业合作社 张正东   记者:你觉得就高好了还是就低好呢?奶蛋白。   张正东:那肯定高好了。   记者:为什么呢?但是你要增加成本,你高了之后。   张正东:成本是,但是有回报。   陈建国说,奶蛋白含量是2.8,2.9还是3.0,三个数字表面看起来差异不大,但是实际上事关成本大小。按照他们的计算,蛋白含量每提高0.1个百分点,喂饲料成本就得相应增加五块钱左右。这个合作社实行的是按质论价,他们以奶蛋白2.9为标准,以每公斤牛奶3元钱为相应的定价基础,每高出0.1个蛋白含量就会增加5分钱。同样,每低于0.1个百分点会有相应的惩罚性罚款。计算下来,每产一公斤奶,蛋白含量2.95要比2.8,能多卖1.23元左右。   常州横山镇苏农奶牛专业合作社 负责人 陈建国   陈建国:你一头牛(一年),那就算300块钱,一头牛一年它就要相差三百。   曾寿瀛的课题组长期对这个合作社进行质量检测,他们发现,在合作社实施按质论价的体系后,从日常监测数据来看,牛奶蛋白达到2.95的比例占95%以上。   中国奶业协会乳品工业委员会副主任 曾寿瀛   曾寿瀛:每天要检测,一个月三十天,他一年下来要多少份数,三年的份数,证实了他的牛奶常年维持到2.95。   在采访中,我们还得到了一组数据,目前发达国家的原奶奶蛋白含量可以达到3.2%,加拿大的奶蛋白含量在3.3%,新西兰能够达到3.8%。显然,只有先进的集中饲养模式才能培育更好的牛,吃上更好的饲料,产出更好的牛奶。但对中国乳品行业来说,完成这个庞大的系统工程不是一朝一夕的事。面对这种困境,国家标准到底应该是就高还是就低呢?   对于中国乳品行业来说,短时间内改变散户养殖占90%的传统模式确实很难,所以很多人认为,新国标如果提高奶蛋白标准,结果只能是纸上谈兵。而反对方的观点是,不能因为发展水平低,就降低标准,以至于整个产业陷入恶行循环,更何况从操作环节看,可以实行优质优价的办法,用市场手段推行高标准。这个两难的问题似乎陷入了无解的尴尬。   中国农业大学 国家奶牛产业技术体系首席科学家 李胜利   李胜利:如果采用原来的国标的话,意味着我们有将近20%多比例的奶,都可能成为不合格的。大部分人进不去,可能有一些奶农会出现倒奶的可能性。   李胜利认为,针对目前全国70%以上乳品来自散户养殖的现状,过高的蛋白标准,只能催发更多的倒奶事件发生。   在李胜利看来,过高的标准对提高奶品质量也是有害无益。   中国农业大学 国家奶牛产业技术体系首席科学家 李胜利   李胜利:三聚氰胺在发生之前就是因为奶源过剩。   李胜利分析,正是因为达不到企业的收购标准,一些人为了把牛奶卖出去,宁愿铤而走险添加三聚氰胺。但是对于低标准一直持反对态度的曾寿瀛并不认同这个观点。   中国奶业协会乳品工业委员会副主任 卫生部原乳品订标组副组长副组长 曾寿瀛   曾寿瀛:三聚氰氨它是这种见利忘义,对不对,怎么会是被迫呢?怎么会是因为2.95的问题?你2.8就不掺假了?   曾寿瀛告诉记者,现在把标准降低,无法遏制不法分子添加三聚氰胺,而且,他认为低标准也会带来另外一种隐患,乃蛋白含量低会影响牛奶固有的香味和脂气味,难以避免一些企业不用添加剂或者脱水奶粉以次充好。   中国奶业协会乳品工业委员会副主任 卫生部原乳品订标组副组长副组长 曾寿瀛   曾寿瀛:带来的是你用这个原料奶做出来的所有的成品都要受到影响的问题,   奶蛋白数据的降低,会不会使生产企业为提高口感而使用添加剂呢?低标准对企业加工又会有什么影响呢?带着这样的疑问,我们的记者联系了多家大型乳品企业,最终只有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接受了我们的采访。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钮立平   记者:为了保持以前这个品质,或者口感,会增加其它的添加剂,有没有这样的情况?   钮立平:我们这个企业不存在这个问题,一方面呢就是我刚才说了,一个产品线很丰富,2.8的奶也可以生产出产品,2.95以上也可以生产出自己的产品,   记者:如果要生产我们的极致奶,只有2.8奶蛋白这样的奶,那我们。   钮立平:不能生产,就不能生产。是不能够添加任何东西的,你只能用优质的奶源去生产。   记者:普通的一些中型或小型企业。   钮立平:因为小型企业呢,我觉得它主要是一个,当然它也有成本上的考虑。因为它的脂肪可能低了,为了达到你那个标准去添加一些东西,这个说不好。   看来,奶蛋白含量标准高低对乳品行业究竟会带来什么影响,还有很多未知数。而围绕乳品新国标的争论中还有另一个焦点就是菌落总数。新标准由原来的50万调高到了200万,比美国、欧盟10万的标准高出了20倍,被业界惊呼为一夜倒退25年。那么,这个标准又是如何确定的?   新国标制定专家起草组组长 国家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副所长 王竹天   王竹天:就是如果是真的把它整到50万的话,就会把这一些大量的这些牛奶拒之门外。   中国畜产品加工研究会名誉会长、农业部(奶类)顾问 骆承庠   骆承庠:韩国的(菌落总数)不是7000吗?你们中国的奶200万,这不是开玩笑吗?   参与国标制定工作的中国农科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副所长王加启告诉我们菌落总数定在200万的原因。   中国农科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副所长 王加启   王加启:在新的标准里面,菌落总数定的是200万,在1986年的标准里面分了四级,一级是50万,二级是100万,三级是200万,四级是400万,所以说你比较两个标准的话,你会发现新的标准,既没有严格,也没有放松,它相当于原来标准的三级的那种标准。   王加启认为依照中国目前的养殖现状菌落总数如果设置在50万,会有一半牛奶被拒之门外。而曾寿瀛则认为菌落指标过高会直接影响牛奶的安全性。   中国奶业协会乳品工业委员会副主任 卫生部原乳品订标组副组长副组长 曾寿瀛   曾寿瀛:你200万的细菌数,我们不可能把所有的细菌杀灭掉,那么牛奶中残存了一定量的数量,这个数量对牛奶在运转的过程中,保质期必然要缩短。   那么菌落值在50万和200万到底对安全性的影响有多大呢?农业部奶及奶制品质量监督检测室王俊博士,向我们展示了菌落总数在50万和200万的照片。照片上白点菌群的分布情况差异很大。   农业部奶及奶制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检测室主任 王俊博士   王俊:如果是50万的数的话,在这个挤奶的奶站里面,应该大家能觉得,就是说进去一看的话,应该觉得比较干净,地面上没有残余的牛奶。200万的话应该就是比较脏的条件,应该基本上来说夏天苍蝇是满处飞的,然后会有一些残余的牛奶散落在地面上,卫生设备,有些时候可能会闻到一些异味。   王俊认为,菌群数量不同,对乳品的安全性有一定的影响。不过,在国家疾控中心,负责营养与食品安全的王竹天副所长则认为菌落微生物不是致病菌,不会影响乳品安全。   新国标制定专家起草组组长 国家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副所长 王竹天   王俊:大的方面来讲的话,菌落总数,不是一个直接的食品安全指标,它和我们人类的致病没有关系。   菌群数量的不同,到底对乳品会有什么影响呢,采访中,我们找到了有20年乳品安全生产经验的王炎场长。   记者:有的人说微生物含量它不是致病菌,而且还有后续的加工,说影响不到这个品质。   王炎:不可能的,不可能的,那是肯定能够影响的。   记者:根据您的经验。   王炎:肯定是影响的,但是因为他消毒,可能说不能够给人致病,但是它的新鲜感,它的口感肯定是要受影响的,   王炎告诉记者,菌落总数体现出牛奶生产的卫生状况,同时也影响着奶制品的保质期。冷链生产控制,牛奶挤下后进入这些储罐中,温度迅速降到4度以下,然后再装冷藏车,运往加工厂。整个过程一直在低温下运行,这样细菌总数可以控制在10万以下。对企业来说,相应设备的投入和改造则需要大笔资金。而很多企业会把成本转移到终端产品上去。   乳品厂管理人员:今年将近三百万投入,光北京地区。   记者:如果全范围内来讲都投入到的话又是多大?   乳品厂管理人员:那得上千万了。   在我们的印象中,社会在进步,技术在提高,消费需求在提升,相关的行业标准似乎也应该芝麻开花节节高。但是,在乳品新国标的制定中,却出现了相反的动向。这种反常的现象背后,到底折射出中国乳品行业的哪些困境?我们也听到了不少声音。   尽管对此次乳业新国标的一直是支持态度的,但是王加启认为,现行乳业新标准确实偏低,他认为这个标准会在一两年的时间内协调改进,而优质优价体系势在必行。   中国农科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副所长 王加启   王加启:企业实施真正的优质优价的体系,是推动牛奶品质提高的绝对性力量,其它的都是辅助性力量,因为市场它是一个最大的推动力量。   王加启说,在美国乳制品安全体系中最重要的《A级高温灭菌奶法令》被记录于美国《联邦法规法典》,该法规为美国奶制品的检验检测提供了可靠依据。   中国农科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副所长 王加启   王加启:监管的力度和规范,在这一点我们国家比较欠缺。   黑龙江奶协秘书长吴和平同样赞同从事实出发制定新国标,但是针对目前中国奶业的发展,他认为应该用奶粉贮备流转制度和相应的金融服务体系对奶业行业进行保障。   黑龙江奶业协会秘书长 吴和平   吴和平:在我们国内制订一个长期的一个奶粉储备流转的制度,它会对稳定行业高峰低谷这种不断的变化起到一个稳定作用。   作为卫生部原乳品订标组副组长:曾寿瀛,一直坚持用高标准引领行业发展,他告诉我们,乳蛋白含量指标定在2.8,菌落总数定在200万的低标准严重制约了我国乳业的发展。中国乳业发展可以借鉴新西兰,建立第三方检测机构。新西兰拥有全球领先的乳品第三方检测机构-SAITL乳品检测中心。第三方检测实验室的建立可以为奶户和乳制品企业提供公正的交易平台,与按质论价价格体系相结合,保障奶农与企业利益的均衡,促使奶农主动提高生鲜乳质量。   中国奶业协会乳品工业委员会副主任 卫生部原乳品订标组副组长副组长 曾寿瀛   曾寿瀛:我们国家对生乳的标准,是不是能够分级,不要实行一个项目只有一个指标,例如蛋白质就是2.8,例如菌落总数就是200万,为什么不可以考虑分级呢?这个分级对消费者来讲是有好处,对乳品企业来讲也有好处,对奶农来讲它也有好处   乳品新国标究竟是订高了还是低了,我们不是专业人士,也很难给出一个定论。这场没有结果的争论里,却让我们看到了乳品行业的窘境。客观地讲,中国乳品行业最近十几年确实取得了跨越式发展,但是很多结构性的缺陷一直被表面繁荣所掩盖。一个很简单的道理,喝上好奶,必须养好奶牛。然而,过去大量投资都集中在乳品生产销售环节,并不缺少先进的技术设备,对行业基础的养殖环节,反倒没有相应规划,以至于产业链前后脱节,养殖水平落后于很多国家,原奶质量不稳。扭曲的产业结构不仅给国家标准怎么制定带来了一系列两难,也对乳制品的安全构成了隐患。不过,我想不管怎么样,安全和品质都应该是一个产业发展始终不渝的目标,作为制定标准的主管部门,在顾及现实利益的同时,千万别忘了这点。
  • 最新!“疑似病例具肺炎影像学特征”成湖北临床诊断标准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2月5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发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五版)》 span style=" color: rgb(127, 127, 127) " (见文末附件) /span span style=" text-indent: 2em " ,将“疑似病例具有肺炎影像学特征者”作为湖北省临床诊断病例标准, span style=" text-indent: 2em color: rgb(255, 0, 0) " strong 这提示湖北地区新型冠状病毒诊断不再依赖核酸检测结果 /strong /span strong 。 /strong /span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text-indent: 2em " strong “第五版”官方解读表示,“ span style=" text-indent: 2em color: rgb(0, 112, 192) " 湖北省增加“临床诊断”分类。而且“疑似病例”标准修改为:无论有没有流行病学史,只要符合“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和“发病早期白细胞总数正常或降低,或淋巴细胞计数减少”这2条临床表现,便可考虑为疑似病例。相当于疑似病例标准放宽了 /span 。 span style=" text-indent: 2em color: rgb(255, 0, 0) " 疑似病例具有肺炎影像学特征者,为临床诊断病例 /span 。 span style=" text-indent: 2em color: rgb(0, 112, 192) " 确诊病例诊断标准没变 /span 。” /strong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600px height: 319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2/uepic/94a63805-da05-4bd1-bce5-74d9c3feb85e.jpg" title=" 1.png" alt=" 1.png" width=" 600" height=" 319" border=" 0" vspace=" 0" / /p p style=" text-indent: 0em "   日前,武汉大学中南医院医学影像科副主任张笑春教授在朋友圈发布“强烈推荐CT影像作为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首选诊断方法”言论,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p p style=" text-indent: 0em "   “这是根据医学科学和临床经验所得。”张笑春5日对此公开说明,“病毒核酸检测是最终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无创诊断的金标准,然而检测结果‘CT阳性、核酸阴性’的结果,可能影响临床排查。目前核酸检测特异性高、敏感性偏低,不排除存在部分假阴性。” /p p style=" text-indent: 0em "   她认为,新型冠状病毒被发现不久,检测和诊疗还需要一个认识的过程,加上核酸试剂盒研发时间较短,现有采样人员紧缺,检测时间相对较长等因素,短期内对大量密切接触、家庭留观及高度疑似患者检测排查存在一定困难。 /p p style=" text-indent: 0em "   “CT检查方便、快捷、直观,在基层医院易于普及。虽然CT只是辅助诊断手段,但在防控形势严峻的今天,武汉等地区的防控必须采取‘不放过一个’的非常规手段,减少交叉感染。”张笑春说。 /p p style=" text-indent: 0em "   张笑春提醒,CT阳性和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的患者,也要被纳入隔离治疗,非常时期“宁错勿漏”,即使是其他病原体肺炎,也会因为及时治疗而受益。这样才能尽快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使尽可能多的人不被感染,感染的无症状患者能及时被发现和及早治疗。 /p p style=" text-indent: 0em "   武汉大学中南医院医学影像科主任,中华放射学会神经学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徐海波教授表示,CT既是专业手段,也是循证工具;既是诊断者,也是评价者。CT作为快速诊断有特有优势。在湖北等疫情严重地区,CT筛选或将成为诊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首选方法。 /p p style=" text-align: left text-indent: 2em " strong 官方解读: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五版)解读 /span /strong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2020年2月5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五版)》(以下简称“诊疗方案第五版”,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br/   2019年12月以来,湖北省武汉市陆续发现了多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随着疫情的蔓延,我国其他地区及境外也相继发现了此类病例。目前报告的病例多数有武汉居住史或旅行史,在个别地区已发现无武汉旅行史病例。现已将该病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br/   疫情发生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相关专家制定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试行第二版、试行第三版和试行第四版。 br/   试行第五版内容包括冠状病毒病原学特点、临床特点、病例定义、鉴别诊断、病例的发现与报告、治疗、解除隔离和出院标准、转运原则和医院感染控制等内容。 br/   第一,冠状病毒病原学特点介绍了冠状病毒亚科分为α、β、γ和δ四个属。加上这次新发现的冠状病毒,已知感染人的冠状病毒有7种。大多数冠状病毒引起上呼吸道感染,而中东呼吸综合征相关冠状病毒、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相关冠状病毒及这次的新型冠状病毒可引起肺炎、甚至重症肺炎,且可在人际间传播。 br/   冠状病毒对紫外线和热敏感,大部分消毒剂可有效灭活病毒,但氯己定不能有效灭活病毒,应避免使用含有氯己定的手消毒剂。 br/   第二,流行病学特点。传染源改为“目前所见传染源主要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患者。无症状感染者也可能成为传染源。” br/   第三,临床表现。潜伏期1-14天,一般为3-7天。以发热、乏力、干咳为主要表现。少数患者伴有鼻塞、流涕、腹泻等症状。因部分重症患者无明显呼吸困难,表现为低氧血症,改为“重症患者多在发病一周后出现呼吸困难和/或低氧血症,严重者快速进展为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脓毒症休克、难以纠正的代谢性酸中毒和出凝血功能障碍等。”强调“轻型患者仅表现为低热、轻微乏力等,无肺炎表现。” br/   实验室检查增加“部分患者可出现肝酶、LDH、肌酶和肌红蛋白增高;部分危重者可见肌钙蛋白增高。”和“鼻咽拭子、痰、下呼吸道分泌物、血液、粪便等标本中可检测出新型冠状病毒核酸。” br/   胸部影像学的早期呈现多发小斑片影及间质改变,以肺外带明显。进而发展为双肺多发磨玻璃影、浸润影,严重者可出现肺实变,胸腔积液少见。 br/   第四,病例诊断根据湖北省和湖北省以外其他省份区别对待。 br/   湖北以外其他省份仍然分为“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两类。基于已经发现没有明确流行病学史的确诊病例,故将“无明确流行病学史的,符合临床表现中的3条(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具有上述肺炎影像学特征;发病早期白细胞总数正常或降低,或淋巴细胞计数减少。)”也纳入疑似病例进行排查。确诊病例诊断标准没变(需有呼吸道标本或血液标本行实时荧光RT-PCR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或病毒基因测序,与已知的新型冠状病毒高度同源。) br/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湖北省增加“临床诊断”分类。而且“疑似病例”标准修改为:无论有没有流行病学史,只要符合“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和“发病早期白细胞总数正常或降低,或淋巴细胞计数减少”这2条临床表现,便可考虑为疑似病例。相当于疑似病例标准放宽了。 /strong /span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strong 疑似病例具有肺炎影像学特征者,为临床诊断病例。 /strong /span 确诊病例诊断标准没变。 br/   第五,临床分型。根据是否有临床症状、是否有肺炎、肺炎的严重程度、是否出现呼吸衰竭、休克、有无其他器官功能衰竭等分为轻型(临床症状轻微,影像学未见肺炎表现);普通型(发热、呼吸道等症状,影像学可见肺炎表现的);重型(呼吸窘迫,RR≥30次/分;静息状态下,指氧饱和度≤93%;动脉血氧分压(PaO2)/吸氧浓度(FiO2)≤300mmHg)和危重型(出现呼吸衰竭,且需要机械通气;出现休克;合并其他器官功能衰竭需ICU监护治疗。) br/   第六,鉴别诊断。引起社区获得性肺炎的病原多达100余种,其中病毒约占30%,而且其它病毒导致的肺炎与常见的流感病毒、副流感病毒、腺病毒、呼吸道合胞病毒、鼻病毒、人偏肺病毒、SARS冠状病毒等有相似之处,单从临床表现、胸部影像学难以鉴别,需依靠病原学检测来区分。 br/   第七,病例的发现、报告与排除。湖北省和湖北以外其他省份有所不同。 br/   湖北以外其他省份,病例的发现与被告程序和第四版一样,没有变化,强调转运要确保转运安全前提下尽快将疑似患者转运至定点医院。 br/   针对湖北省,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发现符合病例定义的疑似病和临床诊断病例后,应当立即进行隔离治疗,疑似病例和临床诊断病例要单间隔离,对疑似病例和临床诊断病例要尽快采集标本进行病原学检测。 br/   疑似病例连续两次呼吸道病原核酸检测阴性(采样时间至少间隔1天),方可排除。 br/   第八,治疗包括隔离、对症支持,同时密切监测病情变化,尤其是呼吸频率、指氧饱和度等。 br/ 疑似病例应单人单间隔离治疗,确诊病例可收治在同一病室。 br/   危重症病例应尽早收入ICU治疗。 br/   抗菌药物使用:要避免盲目或不恰当使用抗菌药物,尤其是联合使用广谱抗菌药物。 br/   抗病毒治疗:增加“目前没有确认有效的抗病毒治疗方法。”?在可试用α-干扰素雾化吸入、洛匹那韦/利托那韦基础上,增加“或可加用利巴韦林”。同时,要注意洛匹那韦/利托那韦相关腹泻、恶心、呕吐、肝功能损害等不良反应,以及和其它药物的相互作用。 br/   重症、危重症病例的成功治疗是降低病死率的关键。要积极防治并发症,治疗基础疾病,预防继发感染,及时进行器官功能支持。患者常存在焦虑、恐惧情绪,应加强心理疏导。 br/ 病情监测,增加“有条件者,可行细胞因子检测。” br/   呼吸支持:(1)氧疗:重型患者应接受鼻导管或面罩吸氧,并及时评估呼吸窘迫和(或)低氧血症是否缓解。(2)高流量鼻导管氧疗或无创机械通气:当患者接受标准氧疗后呼吸窘迫和(或)低氧血症无法缓解时,可考虑使用高流量鼻导管氧疗或无创通气。强调“若短时间(1-2小时)内病情无改善甚至恶化,应及时进行气管插管和有创机械通气。”(3)有创机械通气:采用肺保护性通气策略,即小潮气量(4-8ml/kg理想体重)和低吸气压力(平台压& lt 30cmH2O)进行机械通气,以减少呼吸机相关肺损伤。(4)挽救治疗:对于严重ARDS患者,建议进行肺复张。在人力资源充足的情况下,每天应进行12小时以上的俯卧位通气。俯卧位通气效果不佳者,如条件允许,应尽快考虑体外膜肺氧合(ECMO)。 br/   循环支持:充分液体复苏的基础上,改善微循环,使用血管活性药物,必要时进行血流动力学监测。 br/   其他治疗措施:可根据患者呼吸困难程度、胸部影像学进展情况,酌情短期内(3~5日)使用糖皮质激素,建议剂量不超过相当于甲泼尼龙1~2mg/kg/日,应当注意较大剂量糖皮质激素由于免疫抑制作用,会延缓对冠状病毒的清除;可静脉给予血必净100ml/次,每日2次治疗;可使用肠道微生态调节剂,维持肠道微生态平衡,预防继发细菌感染;可采用恢复期血浆治疗;对有高炎症反应的危重患者,有条件可以考虑使用体外血液净化技术。 br/   关于中医治疗。本病属于中医疫病范畴,病因为感受疫戾之气,病位在肺,基本病机特点为“湿、热、毒、瘀”;各地可根据病情、当地气候特点以及不同体质等情况,可参照推荐的方案进行辨证论治。 br/   第九,解除隔离和出院标准。在“体温恢复正常3天以上、呼吸道症状明显好转”基础上,增加“肺部影像学显示炎症明显吸收”,连续两次呼吸道病原核酸检测阴性(采样时间间隔至少1天),可解除隔离出院或根据病情转至相应科室治疗其他疾病。 br/   第十,转运原则。为保证转运安全,运送患者应使用专用车辆,并做好运送人员的个人防护和车辆消毒。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附件: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download/shtml/932018.shtml" target=" _blank"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五版).pdf /span /a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br/ /p
  • 胶原蛋白产品目前无国标 汤臣倍健自称符合标准
    10月8日《消费者报道》发文:汤臣倍健胶原蛋白粉被检出不含胶原蛋白   10月9日《消费者报道》追踪报道:胶原蛋白粉成分谎言:配料乾坤颠倒   10月8日,《消费者报道》发布了7款胶原蛋白产品的第三方检测结果,其中汤臣倍健、颜如玉、无限极等3款胶原蛋白产品未检出胶原蛋白,其余4款产品检测出的胶原蛋白含量也与企业宣传相去甚远。   截至目前,汤臣倍健、颜如玉两家企业已对本刊报道作出回应,其他企业暂无回应。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在其发布的《关于汤臣倍健胶原蛋白产品的情况说明》中指出,其使用的胶原蛋白粉,采购自法国罗赛洛集团有限公司,经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检测(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显示:各项指标均符合标准,其中羟脯氨酸含量为9.33%。   在汤臣倍健提供的这份2013年4月1日出具的检测报告中,其中羟脯氨酸检测方法为GB/T 9695.23-2008《肉与肉制品中羟脯氨酸含量测定》。   本刊经查阅发现, GB/T 9695.23-2008标准的适用范围为肉与肉制品中羟脯氨酸含量低于0.5%(质量分数)的产品。而在本刊送检之前,为汤臣倍健出具检测报告的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业务人员曾回复本刊称:&ldquo 国家没有胶原蛋白中羟脯氨酸的检测标准,我们无法接检。&rdquo   据本刊了解,目前胶原蛋白检测方法除了《肉与肉制品中羟脯氨酸含量测定》之外,还有《乳与乳制品中动物水解蛋白鉴定&mdash &mdash L(-)-羟脯氨酸含量测定法》,本刊送检机构参考了后一种测定方法,使用高效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法,得出检测结果。   本刊同时亦了解到,除了前述两种方法之外,目前确没有专门针对于胶原蛋白美容产品的国家标准。对此,本刊亦呼吁监管部门与企业本着为消费者负责任的态度,共同推动和制定保障产品质量的统一标准。   另一家在本刊送检中同样未检出胶原蛋白含量的企业&mdash &mdash 颜如玉也对本刊送检结果做出了回应。   颜如玉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王中振8日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颜如玉的胶原蛋白口服液中主要成分为低聚肽粉,低聚肽由胶原蛋白分解而成,低聚肽表现出比大分子的胶原蛋白更易吸收的特点。并称&ldquo 低聚肽的形式不会被分解,当然也就测不出羟脯氨酸&rdquo 。   但经本刊查询,国家对于低聚肽中羟脯氨酸含量有具体的标准,在GB/T22729-2008《海洋鱼低聚肽粉》要求的理化指标中,明确规定羟脯氨酸在海洋鱼皮胶原低聚肽粉和海洋鱼骨胶原低聚肽粉中需分别大于等于3.0%和2.0%。   《消费者报道》是一家专注于商品独立检测发布的媒体,目的在于为消费者提供更清晰的消费参考与指引,降低商品消费中的信息不对称。在此,我们也希望企业能够以认真、坦诚的态度面对消费者,提供更好的产品。
  • 他来了!他来了!岛津带着公安行业新标准解决方案走来了!
    本文将介绍岛津公安司法行业生物样品中毒物毒品检测相关行业标准相关的仪器应用方案,凭借自动化仪器样品预处理产品+质谱检测方案+质谱检测数据库的“一站式”配套方案满足2022年公安新标准的实际需求。 新标准分类 ² 毒素类/生物碱类² 农药类/毒药物类² 其它生物样品预处理共性分析自动化预处理设备 ATLAS系列产品可提升生物样品的预处理流程的自动化,降低致病原感染风险和部分手工操作的失误,提高样品萃取精度。ATLAS系列产品可适用于血液、尿液、毛发样品中各类化学成分的液体萃取、基质沉淀萃取和枪头转移式固相萃取。样品预处理的程序可根据标准方法需要更新和自主设定,制备的样品可用于液相色谱质谱分析和气相色谱质谱分析。 ATLAS-LEXT系列全自动样品预处理平台 l 自定义前处理流程ATLAS采用图形化界面,简洁明了,方便客户自定义前处理流程。新标准相关的应用数据l 案例1:LCMS-8060测定全血和尿液中溴敌隆检测岛津超高效液相色谱仪LC-30A和三重四极杆质谱仪LCMS-8060联用测定全血和尿液中溴敌隆含量的方法:检出限和定量限分别为0.003和0.01 ng/mL。该方法具有分析速度快、灵敏度高、重复性好的优势,可用于生物样品中溴敌隆的检测。溴敌隆是一种比较典型的香豆素类杀鼠剂,液质是较为好用的检测方案。但是酸性化合物检测(负离子模式)是常规液质技术难点:低浓度检测质谱检测器难度较高,稳定性不好保持。常规方案采用HILIC色谱柱,流动相中大比例的有机相也会增加淋洗梯度的不稳定性。岛津方案采用Inertsil Sustain GISS C18 Column(2.1 mm I.D.×50 mm L., 1.9 μm)常规C18液相色谱柱提高了色谱分离的稳定性。 溴敌隆标准样品色谱图 l 案例2:LCMS-8060测定全血中百草枯和氯化琥珀胆碱百草枯和氯化琥珀胆碱检出限分别为0.003和0.007ng/mL,定量限分别为0.01和0.02ng/mL,灵敏度良好,线性良好。凭借岛津LC-30A和三重四极杆质谱仪LCMS-8060联用仪的高可靠性,此方法具有分析速度快、灵敏度高、重复性好的特点,可用于生物样品中溴敌隆的检测。百草枯和琥珀胆碱标准样品色谱图百草枯和琥珀胆碱校准曲线 岛津各类数据库简介 本文内容非商业广告,仅供专业人士参考。
  • 卫生部:有关乳品安全国家标准的23项问答
    一、为什么要整合完善乳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品是我国消费者日常生活不可或缺的食品。近年来,我国乳品消费量迅速攀升,乳品行业快速发展,成为重要的食品产业之一。乳品安全直接关系到消费者身体健康与社会经济稳定。国家高度重视乳品安全和乳制品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国务院颁布实施了《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等法规政策,部署开展食品整顿工作,要求整合完善乳品安全国家标准。2009年6月1日实施的《食品安全法》,对包括乳品在内的食品安全标准提出了明确要求。截至2009年底,我国以往的乳品相关标准共160余项,存在部分指标交叉、重复、矛盾,以及重要指标缺失等问题。为了规范乳品生产经营,保证乳品质量安全,确保消费者健康,根据《食品安全法》、《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的规定,卫生部牵头会同各相关部门对乳品标准进行整合完善,统一公布为乳品安全国家标准。   二、整合完善乳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原则。   乳品安全国家标准整合完善工作坚持了以下原则:一是体现《食品安全法》立法宗旨,突出安全性要求。乳品安全国家标准严格遵循《食品安全法》要求,突出与人体健康密切相关的要求与规定 二是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为基础,兼顾行业现实和发展需要。乳品安全国家标准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数据为依据,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同时注重听取行业主管部门和协会意见,充分考虑我国乳品行业实际情况,确保标准的实用性 三是整合现行乳品标准,扩大标准的覆盖范围。乳品安全国家标准整合了以往乳品标准中的强制性规定,在减少标准数量的同时,提高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通用性和覆盖面,避免标准间的重复和交叉 四是与现行法规和产业政策相衔接,确保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乳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制定和公布   按照《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要求,2008年12月,卫生部牵头会同农业部、国家标准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轻工业联合会、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中国奶业协会等单位成立了乳品安全国家标准整合完善工作开始即组成的协调小组,负责对乳品安全国家标准进行整合完善。同时成立了由协调小组各部门推荐的近70名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分别来自管理部门、专业技术机构、大专院校、行业协会以及乳品企业,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协调小组先后召开3次全体会议。专家组和起草工作组先后召开工作会议20余次,充分听取专家、学者、企业和行业协会代表等各界意见。在执行现行国家标准制定程序的基础上,乳品安全国家标准草案首次在卫生部网站上全文公布,公开征求意见60天,同时向世贸组织(WTO)通报。期间,共收到国内外反馈意见2000余条。专家组和起草工作组集中对反馈意见逐条进行研究处理,对标准草案进行完善。   2010年2月,第一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召开各分委员会会议审查乳品安全国家标准草案,经主任会议审议通过了66项乳品安全国家标准。新的乳品安全国家标准于3月26日由卫生部批准公布。   四、乳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哪些标准组成?   新发布的66个乳品安全国家标准分为乳品产品标准(包括生乳、婴幼儿食品、乳制品等,共15项)、生产规范标准(2项)和检验方法标准(共49项),形成了统一的乳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   五、乳品安全国家标准有哪些改进?   与以往乳品标准比较,乳品安全国家标准有以下特点:一是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为基础,在制定过程中广泛听取意见,确保了标准的科学性 二是严格遵循《食品安全法》要求,突出与人体健康密切相关的限量规定,体现了标准的强制性 三是整合了食品卫生标准、质量标准、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以及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内容,避免标准间的重复、交叉和矛盾等问题,体现了标准的统一性 四是符合中国国情和产业实际,注重可实施性,并精简了乳品安全国家标准文本内容和格式,明确标准的统一归口解释部门,体现了标准的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五是参照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系统修订微生物指标,按照国际通用原则改进了微生物的采样方案,与国际标准的要求相一致。   六、如何理解乳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实施日期?   为做好新旧标准衔接,乳品安全国家标准设置了具体的实施日期。在实施日期前,鼓励并允许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组织生产经营,生产企业应当在标签上标明具体执行的标准。在实施日期后,食品企业应严格按新标准组织生产经营。除对食品生产经营时限有特殊规定外,在实施日期前生产的食品可在产品保质期内继续销售。   七、液体乳安全标准有何特点?   液体乳标准主要对原有标准进行整合,一是明确了液体乳各类产品的分类和定义,如巴氏杀菌乳、灭菌乳、调制乳等 二是限定了液体乳中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的使用品种,使用添加剂的必须进行标示,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 三是明确了复原乳的使用,并要求在标签中予以标识 四是蛋白质指标和以往标准一致,同时对微生物限值和检验方法进行改进。   八、乳品安全国家标准对农兽药残留做出了哪些规定?   农兽药残留主要来自饲料和养殖环节,目前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和相关国家仅在食品原料中设置农兽药残留规定,不在乳制品中设置上述要求。我国参照国际组织和多数国家做法,仅在《生乳》标准中设置农兽药残留规定,具体按照现有农药残留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公告执行。目前农业部正在抓紧完善食品中农兽药残留标准。   九、乳品安全国家标准对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的使用有哪些规定?   乳品安全国家标准明确规定,巴氏杀菌乳和灭菌乳中不允许添加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其他乳制品中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营养强化剂,应当按照《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和《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14880)的规定执行。   十、婴幼儿配方食品标准有哪些改进?   婴幼儿食品安全标准参考了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标准和中国营养学会《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在确保产品安全性也要满足婴幼儿营养需要的前提下,对原有标准进行了系统修订,将原11项婴幼儿食品标准整合为4项新的标准,基本涵盖各类婴幼儿食品。标准不仅修订了污染物、微生物指标,还对营养素指标进行了科学调整。   十一、婴幼儿配方食品营养素使用有哪些规定?   婴儿配方食品中营养素的含量应当符合《婴儿配方食品》的规定,营养素种类应当符合《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14880)规定的品种。婴幼儿配方食品中添加氨基酸,除《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14880)允许使用的氨基酸品种外,还可使用《婴儿配方食品》标准附录B列明的氨基酸。   十二、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中碳水化合物的计算。   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中碳水化合物含量的计算应按《婴儿配方食品》标准表2执行。   十三、为什么说《生乳》标准是符合行业发展实际的?   《生乳》国家标准是依据《食品安全法》、《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要求,在广泛征求专家和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奶牛养殖现状制定的强制性安全标准。《生乳》国家标准定位于质量安全,各项指标是确保生乳质量安全的最基本要求,是生乳生产和收购的准入门槛,明确区别于1986年发布的《生鲜乳收购标准》和2003年发布的《鲜乳卫生标准》。鼓励企业在《生乳》国家标准基础上,制订更为严格的企业标准,尤其是乳品生产企业要在生乳收购时设置分级指标,开展以质论价,不断提高乳品质量安全水平。   《生乳》国家标准的执行主体是奶牛养殖者和乳品企业。据农业部调查,绝大多数奶农赞同《生乳》国家标准的指标设置。《生乳》国家标准符合行业发展实际,指标设置符合我国国情,有利于促进改善生乳收购秩序、防止恶意拒收等问题,有利于保护奶农利益,推进第三方检测,促进奶业良性发展。   十四、《生乳》标准的蛋白质和菌落总数指标是科学合理的。   《生乳》标准将生乳定义为“从符合国家有关要求的健康奶畜乳房中挤出的无任何成分改变的常乳。产犊后7天的初乳、应用抗生素期间和休药期间的乳汁、变质乳不应用作生乳。”从健康奶畜乳房中挤出的常乳都应当被纳入标准范围进行监督。《生乳》标准从质量和安全两方面,对受生产、收购环节影响的指标进行了规定,将引导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和生乳质量安全水平的提高。   在专家组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设置蛋白质指标为大于等于2.80g/100g。主要基于以下考虑:一是符合我国生乳生产实际。生鲜牛乳的蛋白质含量与饲养水平等多种因素有关,尤其是全株玉米青贮饲料、苜蓿干草等优质饲草饲喂量对生乳蛋白质含量影响很大。我国目前奶牛饲养中粗饲料结构单一、优质饲草饲喂率低,因此生乳蛋白质含量也相对较低。二是符合奶牛泌乳规律。在奶牛不同泌乳期蛋白质含量不同,高峰期蛋白质含量比中后期低。我国绝大部分奶牛在5~9月份进入泌乳高峰期,这个季节又是天气最炎热的季节,两个因素的叠加影响导致夏季生乳蛋白质含量明显低于其他季节。三是尊重客观事实。从健康奶畜乳房中挤出的、蛋白质含量低于2.95 g/100g的常乳是客观存在的。据农业部调查,2007年和2008年夏季,北方一些省份生乳蛋白质含量低于2.95克/100克的比例分别达75%和90% 某乳品企业6月份西北、中南、东北等三个区收购生乳蛋白质含量低于2.95克/100克的比例分别达75.8%、33.8%和24.9% 。四是有利于生乳质量安全监管。从调查情况看,荷斯坦牛奶蛋白质含量主要分布在2.8-3.4g/100g之间,《生乳》标准作为质量安全监管的依据,便于质量安全监管的顺利实施。   菌落总数是反映奶牛健康状况、牧场卫生状况和冷链质量控制的卫生指标。目前我国奶牛小规模散养比例较高,100头以上规模养殖比例仅为23.1%,5头以下比例为32.4%,这种小规模养殖的现状短期内难以改变。养殖水平低造成生鲜乳菌落总数相对较高。当前,《生乳》国家标准设置菌落总数的指标是符合我国发展实际,能够保护大量中小规模奶农的利益,维护我国奶业稳定发展。近年来,国家大力扶持奶牛规模化养殖,自2008年以来,已累计投入12亿元建设1944个200头以上的奶牛养殖小区(场)。随着奶牛养殖业的发展和养殖水平的提高,生乳菌落总数将逐步降低。鼓励企业在生乳收购中设置菌落总数分级收购标准,引导奶农标准化规模养殖,不断提高养殖水平。   我们将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要求,开展标准的跟踪评估,并参照国际标准,广泛听取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意见,不断修订完善我国食品安全标准。   十五、乳品安全国家标准对生产工艺做了哪些规定?   食品生产加工工艺对确保食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食品加工工艺复杂多样,同一种产品,因企业、地域、生产设备、生产控制方法和水平等因素的不同导致采用的加工工艺不一。为引导乳品生产企业更注重并规范企业生产加工过程的安全危害控制,标准清理过程中专门制定了《乳制品良好生产规范》和《粉状婴幼儿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对乳品生产过程中涉及食品安全的相关生产条件、工艺方法、人员卫生以及其它乳品安全保障措施等规定了技术要求,强化关键控制点的监测。同时,在乳品产品国家标准中未规定可能制约工艺改进和发展的具体加工工艺,应当由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具体的管理要求,作为企业组织生产的依据。   十六、酸乳和发酵乳的区别是什么?   酸乳是发酵乳的一种。按照乳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仅接种嗜热链球菌和保加利亚乳杆菌两种菌的发酵乳称为酸乳。添加其它菌种的产品不能命名为酸乳,可以称为发酵乳。   十七、乳品安全国家标准对复原乳使用有何规定?   按照乳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巴氏杀菌乳不允许使用复原乳。为了保护消费者知情权,其他使用了复原乳的液体乳,需要在标签上明确标识。   十八、国家对乳品中三聚氰胺限量如何规定?   三聚氰胺不是食品原料,也不是食品添加剂,严禁人为添加到食品中。2008年10月7日,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联合发布公告(卫生部2008年第25号公告),公布三聚氰胺在乳与乳制品中的临时管理限量值。《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对发现的添加或者可能添加到食品中的非食品用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的名录及检测方法予以公布。2008年卫生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专项整治行动,向社会公布了四批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被滥用的食品添加剂“黑名单”,其中在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第一批)中包括三聚氰胺及其检测方法。新的乳品安全国家标准中不再重复设置三聚氰胺相关规定,仍然按照现行的乳品三聚氰胺限量管理规定执行。   十九、生产乳品是否须备案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企业生产的乳品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国家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企业标准应当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企业生产的乳品如有乳品安全国家标准,企业可按照国家标准组织生产,无须备案。   二十、消费者怀疑乳品不符合乳品安全国家标准时应该怎么办?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十条和第八十条的规定,消费者有权举报食品生产经营中违反乳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行为。县级以上卫生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接到乳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咨询、投诉、举报,对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受理,并及时进行答复、核实、处理 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书面通知并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处理。消费者怀疑乳品不符合乳品安全国家标准,可以向上述部门举报、投诉。   二十一、生产经营不符合乳品安全国家标准的产品该如何处理?   《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食品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食品生产者认为应当召回的,应当立即召回。食品生产者应当对召回的食品采取补救、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并将食品召回和处理情况向县级以上质量监督部门报告。食品生产经营者未依照本条规定召回或者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   违反上述规定的,由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分工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十二、如何做好乳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贯彻实施工作?   卫生部会同各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乳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贯彻实施工作,主要措施包括:一是组织开展乳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宣传工作,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标准宣传,引导鼓励全社会共同关注食品安全标准,积极参与乳品安全国家标准实施的监督 二是组织乳品安全国家标准培训活动,对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乳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理解、掌握和执行标准的能力和水平,严格执行乳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各项规定 三是开展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行业和企业贯彻实施标准 四是开展乳品安全国家标准执行情况跟踪评价,适时修订完善食品安全标准。   二十三、今后如何完善乳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标准是食品安全法的重要内容,是食品安全法制建设的一项长期任务。我们将进一步完善乳品安全国家标准,一是组织审议并批准公布乳糖、婴幼儿特殊医学用途等产品标准和胆碱等检验方法标准,形成统一的乳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二是对乳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追踪和评估,根据国际标准进展和国内跟踪评价结果,广泛听取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意见,及时组织修订和完善标准。
  • 线上直播 | 4月15日油品中硫、氮、氯等元素分析检测技术及标准解读
    关于举办“油品中硫、氮、氯等元素分析检测技术及标准解读”线上技术讲座的通知各有关单位: 油品质量从原油检测到成品油及副产物的合规分析将是绿色生产、节能降碳、减排的前提,为积极推动石油产品检测技术的快速发展,响应科技部、中国科协等各部委“科技服务团”的各项工作安排,进一步提高石化行业广大技术人员的分析检测技术水平,及时掌握前沿行业信息、深入了解最新技术发展趋势,精准解析石化行业相关标准,“石化测控技术服务平台”拟定于2022年4月15日推出线上技术讲座“油品中硫氮氯的检测技术及标准解读”,旨在搭建业内专家、科学技术人员、仪器仪表供应商共同参与的学习空间和交流的空中云课堂平台。诚邀业内相关技术人员积极踊跃报名参加,扫码登记注册即可,有任何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主办单位:石化测控技术服务平台承办单位:北京中仪普众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协办单位:大昌华嘉支持媒体:石化测控之家 分析测试百科网拟定时间:2022年4月15日14:00–16:00拟定内容: 1、油品中硫、氮、氯元素分析检测技术及标准解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石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室 何沛 主任摘要:油品中硫、氮、氯元素分析检测技术及相关标准解读。 2、石油和石油产品中的碳、氢、硫、氮、氧、氯等元素含量分析——大昌华嘉 魏巍 产品经理 摘要:1)石油和石油产品中的硫、氮、卤素含量分析:在原油、成品油及石油产品中,氮,硫,氯含量都会对其产品质量,管道设备有着很大的影响,为能准确快速的测定这些元素含量提供符合标准要求的紫外荧光/化学发光/微库仑法的检测技术。2)石油产品及润滑油中C、H、N、O元素含量分析:结合国内/国际标准如NB/SH/T 0656, ASTM D5622,ASTM D5291等测定方法对于这些元素含量的分析提供仪器的应用解决方案。3、XRF在石油石化行业中的应用——大昌华嘉 蒋琦 产品经理; 摘要:从原油进厂,到中间过程控制,到成品油检测,再到石油销售公司全流程中,XRF可在不同的工作点位满足不同的用途和检测需求。布鲁克可提供从能量色散到波长色散,从直接激发到偏振激发等多种型号XRF设备和石化及相关产品分析方法,可为保安全、增效益提供快速检测。满足国VI汽柴油, ASTM D4294, ASTM D7220, ASTM D6481,ASTM D7751, GB/T 11140, GB/T 17040等诸多标准要求。4、粒度粒形、Zeta电位在石油石化行业中的应用——大昌华嘉 侯志云 应用经理摘要:1)粒度粒形在石油石化行业中的应用:根据碎屑岩标准解析粒度分析和粒级分类模板的应用。2)Zeta电位在石油石化行业中的应用:解析流动法zeta电位测量针对该行业中高浓高粘等特殊类型样品的应用优势。授课老师:1、何沛 工程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石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室负责人。20年来一直从事石油化工领域分析方法的研发与标准化的工作,工作期间发表文章11篇,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共计19项,专利3项。工作以来一直配合炼化工艺的技术推广服务,多次参与重大项目的开工,装置标定工作,建立工艺与分析的桥梁,同时还多次参与编写各类工艺分析手册、分析工艺包。工作期间还多次受邀下厂服务,帮助炼厂建立分析方法、解决分析问题;同时受邀到炼厂培训、推广新方法。 2、魏巍 大昌华嘉产品经理。2000年毕业于西南大学,自2007年加入大昌华嘉公司,具有15年的丰富行业及应用经验。 3、蒋琦 大昌华嘉产品经理;2013年加入大昌华嘉公司,负责布鲁克X射线产品应用及产品管理工作。 4、侯志云 大昌华嘉应用经理,1999年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曾工作于全球知名颗粒表征仪器公司,长期从事于材料物性表征,专注于各种材料的测试方法开发和应用,有着丰富的颗粒表征行业经验。
  • 中国计量院率先建立贝类毒素检测质控标准
    有媒体报道,今年5月,浙江宁波、舟山等地上百名消费者在食用淡菜(贻贝的俗称)后,出现了腹泻、呕吐等症状。后经检测发现,他们食用的来自福建省福清的淡菜受到了腹泻性贝类毒素的污染。因受污染,淡菜不得不退市一个多月。6月,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采捕期淡菜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重点抽检麻痹性贝类毒素、腹泻性贝类毒素和大肠杆菌。   “有毒赤潮藻类产生的毒素经贝类或鱼类摄取后在其体内转化累积为贝类毒素,被人摄食后就会危及食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生物研究室傅博强博士介绍了水产品受有毒赤潮污染的情况。全世界每年由有毒鱼类、贝类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超过两万件,死亡率为1%。其中麻痹性贝毒(PSP)和腹泻性贝毒(DSP)是分布最广、危害最大的贝类毒素。   国家标准《农产品安全质量 无公害水产品安全要求》(GB 18406.4-2001)对水产品中的贝类毒素含量进行了规定:麻痹性贝毒限量≤80μg/100g,腹泻性贝毒限量≤60μg/100g。其实,贝类毒素离我们的日常生活并不遥远。据国家海洋局东海环境监测中心2004~2005年的研究,长江口水产品贝类毒素检出时段主要集中在5~6月和8~9月,麻痹性贝毒和腹泻性贝毒的检出率分别在5%和12%左右,敏感种类为养殖的紫贻贝。我国还是亚洲贝类产品出口第一大国,2010年我国贝类产品出口量26.07万吨,出口额11.58亿美元,在世界贝类产品出口总量中占14%。目前世界各国都制定了严格的贝类毒素限量要求。在我国贝类产品的出口贸易中,需要采用相关的标准方法对贝类毒素的含量进行检测,严格执行我国及贝类进口国关于贝类毒素的限量标准。不管是在我国水产品市场上还是在国际贸易中,准确检测贝类产品中贝类毒素的含量对保障食品安全、保障国际贸易的公平公正都显得格外重要。   傅博强介绍,目前世界上普遍采用“小鼠生物法”(Mouse Bioassay,MBA)作为测量贝类毒素的参考方法,我国有关国家标准也是采用的这种方法。所谓“小鼠生物法”,就是以小鼠为实验对象,给小鼠腹腔注射贝类毒素,观察贝类毒素对小鼠的致死剂量,来计算贝类毒素的整体毒力。“但该方法的测定结果会受到小鼠的种属、性别、健康状况等个体影响,可能会产生假阳性或假阴性的结果。而且小鼠生物法不能得出具体含有哪几种毒素及其质量含量。”傅博强表示,“小鼠生物法”存在的这些弊端让研究者开始着力研究新的测量方法。“小鼠生物法在应用时如果同时测定含贝类毒素的基体标准物质作为质控标准,则会在一定程度上保证小鼠法测定结果的可靠性。目前世界各国都在开发建立非生物依赖的仪器分析方法如质谱法进行贝类毒素含量的测定。”   中国计量院也开展了这方面的研究。由傅博强主要负责完成的“食品安全相关贝类毒素含量测量标准方法及标准物质研究”在国内率先建立起了贝类毒素检测的质控标准,研究了可替代现行国家标准中小鼠生物法的麻痹性贝类毒素液相色谱串联质谱分析方法,检出限达10~11g数量级。同时,他们还研制了国内首批麻痹性贝类毒素基体标准物质和腹泻性贝类毒素基体标准物质,不确定度达到欧盟水平。   据介绍,项目的研究成果已经在日常检测中得以应用。该项目研制的麻痹性贝类毒素基体标准物质和腹泻性贝类毒素基体标准物质已被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作为日常贝类毒素检测的质控标准,保证了我国口岸进出口贝类中麻痹性贝类毒素和腹泻性贝类毒素检测结果的可靠和可比,保障了我国贝类产品的出口和进口贝类的食品安全,维护了国际贸易公平和人民的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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