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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拉洛尔标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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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拉洛尔标准品相关的资讯

  • 你的朋友都收藏啦!卡拉洛尔残留测定前处理方法
    卡拉洛尔的危害及检测目的卡拉洛尔又名咔唑心安,化学名4- (3-异丙胺基-2-羟丙氧基) 咔唑,属β肾上腺受体阻断剂,在兽医临床中常用于消除动物紧张,特别是在运输过程中防止因应激导致的动物死亡。β肾上腺受体阻断剂目前已成为临床上常见的七类兽药残留之一,其代表性药物卡拉洛尔常在动物屠宰前数小时内注射使用,因此相对其他兽药可能对消费者造成的健康风险更高。因此我国农业农村部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19年发布的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da残留限量》中明确规定了卡拉洛尔在猪靶组织中的残留限量。本文阐述了如何将卡拉洛尔从样品基质中分离提取出来,并经过净化后,转化成液质联用仪可以检测的形式。以提取、净化为重点,依据行标SN/T 4144-2015,为检测人员和相关领域研究人员提供一定的参考。检测项目:卡拉洛尔应用范围:猪肉、鱼肉、虾肉、肝脏、肾脏、脂肪、奶、鸡蛋和蜂蜜高效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方法原理:试样中的卡拉洛尔用甲醇(脂肪用乙酸乙酯-正己烷溶解提取)提取,提取液经MCX柱净化(脂肪用GPC净化)后,供液相色谱-质谱/质谱仪测定,外标法峰面积定量。前处理仪器:凝胶净化色谱仪;电子天平(感量0.01 g 和0.1 mg);组织捣碎机;涡旋混匀器;氮吹仪;均质机(10000 r/min);离心机(6000 r/min);具塞塑料离心管(50 mL)。检测仪器:LC-MS/MS+ESI源 样品的制备与保存1.肌肉(猪肉)、内脏(肝脏、肾脏)、脂肪和水产品(鱼肉、虾肉):取代表性样品约500 g,用组织捣碎机捣碎,装入洁净容器作为试样,密封并做好标识,于零下18 ℃下保存。2.奶、蜂蜜、鸡蛋:取代表性样品约500 g,搅拌均匀后装入洁净容器内密封并做好标识,于4 ℃下保存。 前处理方法1.提取肌肉(猪肉)、内脏(肝脏、肾脏)、鱼肉、虾肉称取5 g试样(精确至0.01 g)于50 mL具塞离心管中,加入15 mL甲醇,涡旋提取2 min,用均质器(10000 r/min)均质2 min,5500 r/min离心3 min,将有机相转移至50 mL容量瓶中,残渣再用15 mL甲醇均质提取一次。离心合并有机相,用水定容至50 mL,待净化。 奶、蜂蜜、鸡蛋称取5 g试样(精确至0.01 g)于50 mL具塞离心管中,加入15 mL甲醇,涡旋提取2 min,5500 r/min离心3 min,将有机相转移至50 mL容量瓶中,残渣再用15 mL甲醇涡旋提取一次。离心合并有机相,用水定容至50 mL,待净化。 脂肪称取2 g试样(精确至0.01 g)于50 mL具塞离心管中,加入20 mL乙酸乙酯-环己烷(1+1)溶解并混匀,5500 r/min离心3 min,将有机相转移至50 mL容量瓶中,残渣再用20 mL乙酸乙酯-环己烷(1+1)溶解提取一次。离心合并有机相,用乙酸乙酯-环己烷(1+1)定容至50 mL,待净化。 2.净化肌肉(猪肉)、内脏(肝脏、肾脏)、鱼肉、虾肉、奶、蜂蜜、鸡蛋MCX柱(60 mg/3 mL)依次用甲醇3 mL和水3 mL活化,加入5.0 mL待净化液,用3 mL水淋洗,用抽空3 min。用5 mL 5 %三乙胺-甲醇洗脱,收集洗脱液,于40 ℃氮气浓缩吹干,残渣用50 %乙腈水溶液1.0 mL溶解后,加2 mL乙腈饱和正己烷脱脂,下层清液过0.45 μm滤膜,供液质测定。 脂肪凝胶渗透色谱条件凝胶色谱净化系统:Accuprep(J2);凝胶净化柱:Bio-Beads S-X3(38 μm~75 μm),400 mm×25 mm(内径);流动相:乙酸乙酯-环己烷(1+1);流速:5 mL/min;收集时间:7 min~17 min。净化过程:取10 mL待净化液于GPC样品管中,用GPC柱净化,收集洗脱液,于40 ℃旋转蒸发至干,残渣用50 %乙腈水溶液1.0 mL溶解后,加2 mL乙腈饱和正己烷脱脂,下层清液过0.45 μm滤膜,供液质测定。 国标解读及注意事项1.卡拉洛尔标准物质用乙腈配成100 μg/mL的标准储备液,在0 ℃~4 ℃ 避光保存。2.本方法使用甲醇提取两次目标化合物,阳离子交换柱富集净化,相当于0.5 g试料进行上机检测(其中脂肪样品用乙酸乙酯-正己烷提取两次,再用GPC柱净化,相当于0.4 g试料进行上机检测)。3.MCX固相萃取过程中需要控制流速,使溶液一滴一滴地流下,以保证离子交换的效果。洗脱过程中洗脱溶剂少量多次加入,可以增加洗脱率。4.在GPC净化过程中配合紫外检测器使用,可以准确监测目标化合物及杂质的流出情况。 参考文献SN/T 4144-2015 出口动物源性食品中卡拉洛尔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图1 肌肉、内脏和水产中卡拉洛尔残留量测定的前处理流程图图2 奶、蜂蜜和鸡蛋中卡拉洛尔残留量测定的前处理流程图图3 脂肪中卡拉洛尔残留量测定的前处理流程图
  • 食药监总局发布关于“使用卡拉胶重组牛排”的风险解析
    一、背景信息  近日网上一则消息称,在澳洲的肉类市场流入大量的“重组牛排”、“胶水牛排”,都是用“次品肉块+肉胶”拼接的。该消息经大量媒体转载报道。那么,何为卡拉胶,“重组牛排”究竟是怎么回事?  二、专家观点  (一)“重组牛排”属于调理肉制品。  牛排按加工方式不同,可分为“原切牛排”和“重组牛排”。“原切牛排”指未经任何预处理、直接切割包装的整块牛外脊、牛里脊,属于生鲜肉。“重组牛排”也称“拼接牛排”,是借助肉的重组技术加工而成的调理肉制品。调理肉制品指以畜禽肉为主要原料,绞制或切制后添加调味料、蔬菜等辅料,经滚揉、搅拌、调味或预加热等工艺加工而成,需在冷藏或冷冻条件下贮藏、运输及销售,食用前需经二次加工的非即食类肉制品。包括“重组牛排”在内的调理肉制品一般会添加辅料(水、酱油、调味料等)和/或使用食品添加剂(如卡拉胶、谷氨酰胺转氨酶、六偏磷酸钠等)。  原切牛排属于冷鲜或冷冻的分割肉,价格较高 重组牛排价格则相对较低。  (二)肉的重组技术目前在国内外被广泛应用,其使用的碎肉不等于劣质肉。  肉的重组技术是加工调理肉制品的重要手段。这种技术通常借助机械或添加辅料(食盐、磷酸盐等)溶出肌肉纤维中的基质蛋白,或利用辅料的黏合作用使肉颗粒或肉块重新组合。由于可以充分利用各种形状的原料肉,并赋予调理肉制品良好的嫩度和外形,迎合了部分消费者的需求。肉的重组技术起源于20世纪60年代,已经成为全球肉类加工领域重要的技术手段,在欧美国家有着数十年的应用历史,我国在20世纪90年代开始研究与应用。  在屠宰分割加工过程中,碎肉的产生不可避免。借助重组技术将其重组、二次成型,冷冻后直接出售或经预热处理后销售的调理肉制品(如重组牛排),不仅可以提高碎肉的利用率,还可以丰富肉制品的产品种类。肉的分割或者修整过程中产生的“碎肉”不等于“劣质肉”。但如果未按规定进行标示,或者掺入非食用级别的成分,则是违法的,属于商业欺诈行为,也是监管部门需要重点打击的对象。  (三)卡拉胶属于食品添加剂的一种,应按有关规定使用。  卡拉胶属于食品添加剂的一种,是从海洋红藻(包括角叉菜属、麒麟菜属、杉藻属及沙菜属等)等天然植物中提取的多糖的统称,是一种良好的食品级增稠剂、稳定剂、乳化剂。卡拉胶作为亲水胶体,与肉中的蛋白质形成网状立体结构,减少肉制品加工过程中的水分流失。《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规定,卡拉胶不得用于生鲜肉中,但可用于调理类肉制品生产加工,不过必须在产品包装的标签上明确标注。在标准规定的限量内使用卡拉胶不存在食品安全风险。  三、专家建议  (一)生产经营者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使用卡拉胶等食品添加剂。  生产经营者要强化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严格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合理合规使用包括卡拉胶在内的食品添加剂,拒绝劣质肉,提高食品安全检验能力,保证产品质量安全,同时要积极参与对消费者的科普宣教工作。  (二)严厉打击商业欺诈行为。  对某些掺杂非食用级别的成分、不合格肉或者不按标准要求正确标示、欺骗消费者的行为,需要严厉打击。  (三)消费者在选购牛排时,可通过配料表来区分原切牛排和重组牛排。  消费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通过查看产品标签来区分原切牛排和重组牛排,原切牛排标签里只有“牛肉”,如果标签中有配料表,出现其他辅料和食品添加剂的,则为重组牛排。  通常情况下,原切牛排内部细菌总数不高,不必加热到熟透,“五至八分熟”也可食用。重组牛排由于经预先腌制,或由碎肉及小块肉重组而成,内部易滋生细菌,可能导致产品细菌总数偏高,在食用前应烹饪至全熟。
  • 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国家标准解读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2024年第1号公告,发布47项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6项修改单。其中包括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该标准代替 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将于2025年2月8日正式实施。该标准增加了2016年以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陆续公布的食品添加剂规定,并对附录A、B、C、D、E、F都有了补充和修订。(一)关于GB 2760与国家卫生健康委有关食品添加剂公告的关系  我国对于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实行行政许可,对于许可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及使用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以公告形式予以增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食品添加剂生产使用者就可以按照公告的规定生产使用批准的食品添加剂。为了方便标准使用者查询,GB 2760-2024纳入了GB 2760-2014 实施以来国家卫生健康委以公告形式批准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和使用规定,截至国家卫生健康委2023年第5号公告。  (二)关于食品添加剂定义的修订  根据2015年实施的《食品安全法》,在食品添加剂的定义中增加了包含营养强化剂的内容。新品种许可、复配食品营养强化剂等食品营养强化剂的管理可参考食品添加剂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三)关于附录A的修订  附录A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一是修改了附录A中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的查询方式。将原标准中表A.3的内容体现在表A.1和表A.2中,原表A.2合并入表A.1。二是基于食品添加剂安全性和工艺必要性的最新评估结果,修订了部分食品添加剂品种和/或使用规定。例如删除了落葵红、密蒙黄、酸枣色、2,4-二氯苯氧乙酸、海萝胶、偶氮甲酰胺等经过调查不再具有工艺必要性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及其使用规定;删除了罐头类食品中防腐剂、食醋中冰乙酸、果蔬汁浆中纳他霉素、蒸馏酒中β-胡萝卜素和双乙酰酒石酸单双甘油酯等的使用规定。三是修改了部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要求。如增加了阿斯巴甜、安赛蜜与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乙酰磺胺酸等在相同食品类别中共同使用时的总量要求;完善了饮料类别中液体饮料与相应的固体饮料食品添加剂使用的对应关系;修订了二氧化硫、卡拉胶、瓜尔胶、脱氢乙酸及其钠盐等的使用规定;将原标准中归类为“其他类”的部分食品类别重新进行了归类,并调整了相应的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等。四是修改了部分食品添加剂的基本信息。例如修改了苯甲酸及其钠盐等食品添加剂的中文名称、中国编码(CNS号),按照国际食品法典标准等的最新规定,修改了爱德万甜等食品添加剂的英文名称和国际编码(INS号)等。  (四)关于附录B的修订  附录B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一是对食品用香料、香精使用原则的修订。为避免食品用香料滥用,在B.1.4进一步明确了具有其他食品添加剂功能或其他食品用途的食品用香料的使用要求,如苯甲酸、肉桂醛、瓜拉纳提取物、双乙酸钠、琥珀酸二钠、磷酸三钙、氨基酸类等;明确食品用香料、食品用香精的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标识通则》(GB 29924-2013)的规定,凡添加了食品用香料、香精的预包装食品应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进行标示;明确食品用香料质量规格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料通则》(GB 29938-2020)及相关香料产品标准的规定。二是修改完善了部分食品用香料品种。梳理了表B.2和表B.3的食品用香料名单,删除了枯茗油等6个香料品种(其中枯茗油、葫芦巴已为香辛料,玫瑰茄、石榴果汁浓缩物、玉米穗丝已为普通食品,3-乙酰基-2,5-二甲基噻吩行业已不再使用);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JECFA)、食用香料和提取物制造者协会(FEMA)对于香料管理的变化,将大茴香脑、根皮素调整为合成香料;修改和/或增加了柚苷(柚皮甙提取物)等香料的中英文名称、FEMA编号、编码等。  (五)关于附录C的修订  附录C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一是删除了部分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品种。如删除了矿物油,将其使用规定与白油(液体石蜡)的使用规定进行整合;删除了磷酸铵,将其使用规定与磷酸氢二铵和磷酸二氢铵进行整合。二是基于安全性和工艺必要性的最新评估结果,结合行业实际使用情况,修订了部分加工助剂品种和/或使用规定。例如根据JECFA最新评估结果,同时参考美国、欧盟的规定,删除了1,2-二氯乙烷品种和使用规定;基于工艺必要性原则,删除了β-环状糊精用于巴氏杀菌乳、灭菌乳的规定;明确了过氧化氢作为加工助剂使用时的具体功能和使用范围等。三是规范部分加工助剂的中英文名称表述。例如将6号轻汽油(植物油抽提溶剂)修改为“植物油抽提溶剂”,植物活性炭(稻壳活性炭)修改为“植物活性炭(稻壳来源)”,修改了纤维二糖酶等部分酶名称,修改了埃默森篮状菌Talaromyces emersonii等的菌种名称等。  (六)关于附录D的修订  根据修改后食品添加剂的定义,附录D中增加了营养强化剂的编号D.16,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14880-2012)最新修订版的规定增加了营养强化剂的定义。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精》(GB 30616-2020)中关于食品用香料的定义,将D.21食品用香料定义修改为“添加到食品产品中以产生香味、修饰香味或提高香味的物质”。  (七)关于附录E的修订  食品工业的快速发展导致GB 2760-2014中部分食品类别与相关食品行业分类不一致,不能实现对实际食品类别的精准定位。为了使食品分类描述更加科学合理,在对各个食品行业进行广泛调研、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了部分食品类别的描述。例如,为与相关食品产品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保持协调一致,修改了部分食品类别:如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油》(GB 2717-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醋》(GB 2719-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复合调味料》(GB 31644-2018)等规定,将配制酱油(食品分类号 12.04.02)和配制食醋(食品分类号 12.03.02)这两类产品归入液体复合调味料(食品分类号 12.10.03),将“醋(食品分类号12.03)”修改为“食醋(食品分类号12.03)”等,并对相应的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进行修改。再如:根据行业反馈意见,结合行业现状,修改了部分食品类别,如增加肉丸类食品类别,删除半起泡葡萄酒食品分类,修改了蜜饯凉果的食品分类,调整食糖的食品分类等。GB 2760-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pdf点击图片获取更多标准解读》》》》》》
  • 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50项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近日,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2021年第3号公告,发布50项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4项修改单。本次公布的标准主要包括:《婴儿配方食品》(GB10765-2021)等3项营养与特膳食品标准、《干酪》(GB5420-2021)1项食品产品标准、《食品添加剂碳酸钠》(GB1886.1-2021)等38项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标准、《餐(饮)具集中消毒卫生规范》(GB31651-2021)等4项生产经营规范标准、《食品中总酸的测定》(GB12456-2021)等4项检验方法与规程标准,以及《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7)第1号修改单等4项修改单。上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制定、修订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充分考虑群众健康权益,兼顾食品产业发展需求,参考国际相关法规和通行做法,为食品安全监管所需,标准制定、修订过程充分征求了社会各方意见并向世贸组织通报。为保障婴幼儿特殊人群健康,本次还修订了《婴儿配方食品》(GB10765-2021)《较大婴儿配方食品》(GB10766-2021)《幼儿配方食品》(GB10767-2021)等3项营养与特膳食品标准。制定修订并实施婴幼儿配方食品系列标准,是保障婴幼儿配方食品安全性、营养充足性的重要手段,是指导和规范食品生产企业科学生产的技术要求,是监管部门开展监管执法的重要依据。为做好标准实施解读,同时发布婴幼儿配方食品标准问答。 为加强食品安全全程控制,我委组织制定了《餐(饮)具集中消毒卫生规范》(GB31651-2021)等4项生产经营规范标准。其中,《餐(饮)具集中消毒卫生规范》(GB31651-2021)制定以规范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生产经营行为,保证餐饮具卫生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为目的,为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的监督执法提供科学的技术依据。《即食鲜切果蔬加工卫生规范》(GB31652-2021)将进一步规范即食鲜切果蔬加工过程,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确保此类产品安全卫生,满足消费者对健康、便利生活的追求。《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31654-2021)是我国首部餐饮服务行业规范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于提升我国餐饮业安全水平,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餐饮消费需求具有重要意义。《食品中黄曲霉毒素污染控制规范》(GB31653-2021)重点关注食品链中黄曲霉毒素的产生、消除、降低、控制等措施,对于加强黄曲霉毒素的过程控制,确保原料及下游产品食用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其编号和名称如下: GB5420-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干酪 GB10765-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儿配方食品 GB10766-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较大婴儿配方食品 GB10767-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幼儿配方食品 GB1886.1-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碳酸钠 GB188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磷酸氢钙 GB1886.302-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聚乙二醇 GB1886.30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食用单宁 GB1886.315-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胭脂虫红及其铝色淀 GB1886.316-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胭脂树橙 GB1886.317-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β- 胡萝卜素(盐藻来源) GB1886.318-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玉米黄 GB1886.319-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沙棘黄 GB1886.320-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葡萄糖酸钠 GB1886.321-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索马甜 GB1886.322-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可溶性大豆多糖 GB1886.32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花生衣红 GB1886.324-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偏酒石酸 GB1886.325-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聚偏磷酸钾 GB1886.326-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酸式焦磷酸钙 GB1886.327-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磷酸三钾  GB1886.328-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焦磷酸二氢二钠 GB1886.329-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磷酸氢二钠 GB 1886.330-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磷酸二氢铵 GB1886.331-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磷酸氢二铵 GB1886.332-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磷酸三钙 GB1886.33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磷酸二氢钙 GB1886.334-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磷酸氢二钾 GB1886.335-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三聚磷酸钠 GB1886.336-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磷酸二氢钠 GB1886.337-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磷酸二氢钾 GB1886.338-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磷酸三钠 GB1886.339-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焦磷酸钠 GB1886.340-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焦磷酸四钾 GB1886.341-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二氧化钛 GB1886.342-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硫酸铝铵 GB1886.34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L-苏氨酸 GB1886.344-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DL-丙氨酸 GB1886.345-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桑椹红 GB1886.346-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柑橘黄 GB1886.347-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4-氨基-5,6-二甲基噻吩并[2,3-d]嘧啶-2(1H)-酮盐酸盐 GB1886.348-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焦磷酸一氢三钠 GB31651-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餐(饮)具集中消毒卫生规范 GB31652-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即食鲜切果蔬加工卫生规范 GB3165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污染控制规范 GB31654-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 GB12456-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酸的测定 GB31604.51-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1,4-丁二醇迁移量的测定 GB31604.52-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芳香族伯胺迁移量的测定 GB31655-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哺乳动物体内碱性彗星试验 GB1886.4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又名阿斯巴甜)》第1号修改单 GB 1886.103-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微晶纤维素》第1号修改单 GB1886.169-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卡拉胶》第1号修改单 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第1号修改单
  • 质检总局公布我国最新食品添加剂标准目录
    国家质检总局7月26日消息,我国最新的食品添加剂标准目录公布,详细见下表: 食品添加剂品种名称 标准名称 备注 1.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 GB 1987-2007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   2.食品添加剂 乳酸 GB 2023-2003 食品添加剂 乳酸   3.食品添加剂 dl-酒石酸 GB 15358-2008 食品添加剂 dl-酒石酸   4.食品添加剂 L(+)-酒石酸 GB 25545-2010 食品添加剂 L(+)-酒石酸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5.食品添加剂 L-苹果酸 GB 13737-2008 食品添加剂 L-苹果酸   6.食品添加剂 DL-苹果酸 GB 25544-2010 食品添加剂 DL-苹果酸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7.食品添加剂 冰乙酸(冰醋酸) GB 1903-2008 食品添加剂 冰乙酸(冰醋酸)   8.食品添加剂 碳酸钾 GB 25588-2010 食品添加剂 碳酸钾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9.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钾 GB 14889-1994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钾   10.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钠 GB 6782-2009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钠   11.食品添加剂 富马酸 GB 25546-2010 食品添加剂 富马酸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2.食品添加剂 磷酸三钾 GB 25563-2010 食品添加剂 磷酸三钾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3.食品添加剂 碳酸氢三钠(倍半碳酸钠) GB 25586-2010 食品添加剂 碳酸氢三钠(倍半碳酸钠)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4.食品添加剂 盐酸 GB 1897-2008 食品添加剂 盐酸   15.食品添加剂 氢氧化钠 GB 5175-2008 食品添加剂 氢氧化钠   16.食品添加剂 碳酸钠 GB 1886-2008 食品添加剂 碳酸钠   17.食品添加剂 氢氧化钙 GB 25572-2010 食品添加剂 氢氧化钙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8.食品添加剂 氢氧化钾 GB 25575-2010 食品添加剂 氢氧化钾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9.食品添加剂 碳酸氢钾 GB 25589-2010 食品添加剂 碳酸氢钾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20.食品添加剂 磷酸二氢钾 GB 25560-2010 食品添加剂 磷酸二氢钾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21.食品添加剂 磷酸三钠 GB 25565-2010 食品添加剂 磷酸三钠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22.食品添加剂 磷酸二氢钙 GB 25559-2010 食品添加剂 磷酸二氢钙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23.食品添加剂 磷酸氢钙 GB 1889-2004食品添加剂 磷酸氢钙   24.食品添加剂 焦磷酸二氢二钠 GB 25567-2010 食品添加剂 焦磷酸二氢二钠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25.食品添加剂 焦磷酸钠 GB 25557-2010 食品添加剂 焦磷酸钠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26.食品添加剂 乳酸钠(溶液) GB 25537-2010 食品添加剂 乳酸钠(溶液)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27.食品添加剂 磷酸 GB 3149-2004 食品添加剂 磷酸   28.食品添加剂 六偏磷酸钠 GB 1890-2005 食品添加剂 六偏磷酸钠   29.食品添加剂 硫酸钙 GB 1892-2007 食品添加剂 硫酸钙   30.食品添加剂 乳酸钙 GB 6226-2005 食品添加剂 乳酸钙   31.食品添加剂 L-乳酸钙 GB 25555-2010 食品添加剂 L-乳酸钙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32.食品添加剂 磷酸三钙 GB 25558-2010 食品添加剂 磷酸三钙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33.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一钠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一钠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 34.食品添加剂 亚铁氰化钾(黄血盐钾) GB 25581-2010 食品添加剂 亚铁氰化钾(黄血盐钾)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35.食品添加剂 二氧化硅 GB 25576-2010 食品添加剂 二氧化硅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36.食品添加剂 硅铝酸钠 GB 25583-2010 食品添加剂 硅铝酸钠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37.食品添加剂 滑石粉 GB 25578-2010 食品添加剂 滑石粉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38.食品添加剂 微晶纤维素 食品添加剂 微晶纤维素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 39.食品添加剂 叔丁基-4-羟基茴香醚 GB1916-2008 食品添加剂 叔丁基-4-羟基茴香醚   40.食品添加剂 二丁基羟基甲苯(BHT) GB 1900-2010 食品添加剂 二丁基羟基甲苯(BHT)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41.食品添加剂 没食子酸丙酯 GB 3263-2008食品添加剂 没食子酸丙酯   42.食品添加剂 茶多酚 QB 2154-1995(2009)食品添加剂 茶多酚   43.食品添加剂 植酸(肌醇六磷酸) HG 2683—1995(2007)食品添加剂 植酸(肌醇六磷酸)   44.食品添加剂 特丁基对苯二酚 GB 26403-2011食品添加剂 特丁基对苯二酚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7号 45.食品添加剂 甘草抗氧物 QB 2078-1995(2009)食品添加剂 甘草抗氧物   46.食品添加剂 抗坏血酸钙 GB 15809-1995食品添加剂 抗坏血酸钙   47.食品添加剂 L-抗坏血酸棕榈酸酯 GB 16314-1996食品添加剂 L-抗坏血酸棕榈酸酯 食品添加剂 抗坏血酸棕榈酸酯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 48.食品添加剂 迷迭香提取物 QB/T 2817-2006食品添加剂 迷迭香提取物   49.食品添加剂 D-异抗坏血酸钠 GB 8273-2008食品添加剂 D-异抗坏血酸钠   50.食品添加剂 D-异抗坏血酸 GB 22558-2008食品添加剂 D-异抗坏血酸   51.食品添加剂 抗坏血酸钠 GB 16313-1996食品添加剂 抗坏血酸钠   52.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E(dl-a-醋酸生育酚) GB 14756-2010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E(dl-a-醋酸生育酚)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53.食品添加剂 山梨酸 GB 1905-2000食品添加剂 山梨酸   54.食品添加剂 山梨酸钾 GB 13736-2008食品添加剂 山梨酸钾   55.食品添加剂 羟基硬脂精(氧化硬脂精) 食品添加剂 羟基硬脂精(氧化硬脂精)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 56.食品添加剂 硫代二丙酸二月桂酯 食品添加剂 硫代二丙酸二月桂酯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 57.食品添加剂 连二亚硫酸钠(保险粉) GB 22215-2008食品添加剂 连二亚硫酸钠(保险粉)   58.食品添加剂 焦亚硫酸钠 GB 1893-2008食品添加剂 焦亚硫酸钠   59.食品添加剂 无水亚硫酸钠 GB 1894-2005食品添加剂 无水亚硫酸钠   60.食品添加剂 焦亚硫酸钾 GB 25570-2010 食品添加剂 焦亚硫酸钾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61.食品添加剂 亚硫酸氢钠 GB 25590-2010 食品添加剂 亚硫酸氢钠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62.食品添加剂 硫磺 GB 3150—2010 食品添加剂 硫磺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63.食品添加剂 碳酸氢铵 GB 1888-2008食品添加剂 碳酸氢铵   64.食品添加剂 酒石酸氢钾 GB 25556-2010 食品添加剂 酒石酸氢钾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65.食品添加剂 复合膨松剂 GB 25591-2010 食品添加剂 复合膨松剂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66.食品添加剂 硫酸铝钾 GB 1895-2004食品添加剂 硫酸铝钾   67.食品添加剂 硫酸铝铵 GB 25592-2010 食品添加剂 硫酸铝铵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68.食品添加剂 羟丙基淀粉醚 QB 1229-1991(2009)食品添加剂 羟丙基淀粉醚   69.食品添加剂 山梨糖醇液 GB 7658-2005食品添加剂 山梨糖醇液   70.食品添加剂 聚葡萄糖 GB 25541-2010 食品添加剂 聚葡萄糖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71.食品添加剂 碳酸氢钠 GB 1887-2007食品添加剂 碳酸氢钠   72.食品添加剂 碳酸钙 GB 1898-2007食品添加剂 碳酸钙   73.食品添加剂 碳酸镁 GB 25587-2010 食品添加剂 碳酸镁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74.食品添加剂 偶氮甲酰胺 食品添加剂 偶氮甲酰胺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 75.食品添加剂 苋菜红 GB 4479.1—2010 食品添加剂 苋菜红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76.食品添加剂 苋菜红铝色淀 GB 4479.2-2005食品添加剂 苋菜红铝色淀   77.食品添加剂 胭脂红 GB 4480.1-2001食品添加剂 胭脂红   78.食品添加剂 胭脂红铝色淀 GB 4480.2-2001食品添加剂 胭脂红铝色淀   79.食品添加剂 柠檬黄 GB 4481.1—2010 食品添加剂 柠檬黄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80.食品添加剂 柠檬黄铝色淀 GB 4481.2—2010 食品添加剂 柠檬黄铝色淀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81.食品添加剂 日落黄 GB 6227.1—2010 食品添加剂 日落黄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82.食品添加剂 日落黄铝色淀 GB 6227.2-2005食品添加剂 日落黄铝色淀   83.食品添加剂 亮蓝 GB 7655.1-2005食品添加剂 亮蓝   84.食品添加剂 亮蓝铝色淀 GB 7655.2-2005食品添加剂 亮蓝铝色淀   85.食品添加剂 新红 GB 14888.1-2010 食品添加剂 新红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86.食品添加剂 新红铝色淀 GB 14888.2-2010 食品添加剂 新红铝色淀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87.食品添加剂 诱惑红 GB 17511.1-2008食品添加剂 诱惑红   88.食品添加剂 诱惑红铝色淀 GB 17511.2-2008食品添加剂 诱惑红铝色淀   89.食品添加剂 赤藓红 GB 17512.1-2010 食品添加剂 赤藓红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90.食品添加剂 赤藓红铝色淀 GB 17512.2-2010 食品添加剂 赤藓红铝色淀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91.食品添加剂 β-胡萝卜素 GB 8821—2010 食品添加剂 β-胡萝卜素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92.食品添加剂 天然β-胡萝卜素 QB 1414-1991(2009)食品添加剂 天然β-胡萝卜素   93.食品添加剂 甜菜红 QB/T 3791-1999(2009)食品添加剂 甜菜红   94.食品添加剂 紫胶红色素 GB 4571—1996食品添加剂 紫胶红色素   95.食品添加剂 辣椒红 GB 10783-2008食品添加剂 辣椒红   96.食品添加剂 焦糖色(亚硫酸铵法、氨法、普通法) GB 8817-2001食品添加剂 焦糖色(亚硫酸铵法、氨法、普通法)   97.食品添加剂 红米红 GB 25534-2010 食品添加剂 红米红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98.食品添加剂 栀子黄 GB 7912-2010 食品添加剂 栀子黄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99.食品添加剂 菊花黄 QB 3792-1999(2009)食品添加剂 菊花黄   100.食品添加剂 黑豆红 QB 3793-1999(2009)食品添加剂 黑豆红   101.食品添加剂 高粱红 GB 9993-2005食品添加剂 高粱红   102.食品添加剂 可可壳色素 GB 8818-2008食品添加剂 可可壳色素   103.食品添加剂 红曲米(粉) GB 4926-2008食品添加剂 红曲米(粉)   104.食品添加剂 红曲红 GB 15961-2005食品添加剂 红曲红   105.食品添加剂 天然苋菜红 QB 1227-1991(2009)食品添加剂 天然苋菜红   106.食品添加剂 姜黄色素 QB 1415-1991(2009)食品添加剂 姜黄色素   107.食品添加剂 叶绿素铜钠盐 GB 26406-2011 食品添加剂 叶绿素铜钠盐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7号 108.食品添加剂 萝卜红 GB 25536-2010 食品添加剂 萝卜红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09.食品添加剂 二氧化钛 GB 25577-2010 食品添加剂 二氧化钛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10.食品添加剂 蔗糖脂肪酸酯 食品添加剂 蔗糖脂肪酸酯 GB 8272-2009食品添加剂 蔗糖脂肪酸酯   食品添加剂 蔗糖脂肪酸酯(丙二醇法) GB 10617-2005食品添加剂 蔗糖脂肪酸酯(丙二醇法)   食品添加剂 蔗糖脂肪酸酯(无溶剂法) QB 2245-1996(2009)食品添加剂 蔗糖脂肪酸酯(无溶剂法)   111.食品添加剂 酪蛋白酸钠 QB/T 3800-1999(2009)食品添加剂 酪蛋白酸钠(原GB 10797-89)   112.食品添加剂 蒸馏单硬脂酸甘油酯 GB 15612-1995 食品添加剂 蒸馏单硬脂酸甘油酯   113.食品添加剂 山梨醇酐单硬脂酸酯(司盘60) GB 13481-2010 食品添加剂 山梨醇酐单硬脂酸酯(司盘60)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14.食品添加剂 山梨醇酐单油酸酯(司盘80) GB 13482-2010 食品添加剂 山梨醇酐单油酸酯(司盘80)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15.食品添加剂 单、双硬脂酸甘油酯 GB 1986-2007食品添加剂 单、双硬脂酸甘油酯   116.食品添加剂 辛癸酸甘油酯 QB 2396-1998(2009)食品添加剂 辛癸酸甘油酯   117.食品添加剂 聚氧乙烯木糖醇酐单硬脂酸脂 QB/T 3790-1999(2009)食品添加剂 聚氧乙烯木糖醇酐单硬脂酸脂   118.食品添加剂 木糖醇酐单硬脂酸酯 QB/T 3784-1999(2009)食品添加剂 木糖醇酐单硬脂酸酯   119.食品添加剂 改性大豆磷脂LS/T 3225-1990食品添加剂 改性大豆磷脂(原GB 12486-90)   120.食品添加剂 山梨醇酐单月桂酸酯(司盘20) GB 25551-2010 食品添加剂 山梨醇酐单月桂酸酯(司盘20)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21.食品添加剂 山梨醇酐单棕榈酸酯(司盘40) GB 25552-2010 食品添加剂 山梨醇酐单棕榈酸酯(司盘40)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22.食品添加剂 双乙酰酒石酸单双甘油酯 GB 25539-2010 食品添加剂 双乙酰酒石酸单双甘油酯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23.食品添加剂 三聚甘油单硬脂酸酯 GB 13510-1992食品添加剂 三聚甘油单硬脂酸酯   124.食品添加剂 聚氧乙烯(20)山梨醇酐单硬脂酸酯(吐温60) GB 25553-2010 食品添加剂 聚氧乙烯(20)山梨醇酐单硬脂酸酯(吐温60)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25.食品添加剂 聚氧乙烯(20)山梨醇酐单油酸酯(吐温80) GB 25554-2010 食品添加剂 聚氧乙烯(20)山梨醇酐单油酸酯(吐温80)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26.食品添加剂 果胶 GB 25533-2010 食品添加剂 果胶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27.食品添加剂 卡拉胶 GB 15044-2009食品添加剂 卡拉胶   128.食品添加剂 藻酸丙二醇酯 GB 10616-2004食品添加剂 藻酸丙二醇酯   129.食品添加剂 松香甘油酯和氢化松香甘油酯 GB 10287-1988食品添加剂 松香甘油酯和氢化松香甘油酯 食品添加剂 氢化松香甘油酯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 130.食品添加剂 乳酸脂肪酸甘油酯 食品添加剂 乳酸脂肪酸甘油酯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 131.食品添加剂 乙酰化单、双甘油脂肪酸酯 食品添加剂 乙酰化单、双甘油脂肪酸酯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 132.食品添加剂 硬脂酸钙 食品添加剂 硬脂酸钙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 133.食品添加剂 硬脂酸镁 食品添加剂 硬脂酸镁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 134.食品添加剂 硬脂酰乳酸钙 食品添加剂 硬脂酰乳酸钙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135.食品添加剂 硬脂酰乳酸钠 食品添加剂 硬脂酰乳酸钠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 136.食品添加剂 丙二醇脂肪酸酯 食品添加剂 丙二醇脂肪酸酯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 137.食品添加剂 聚甘油脂肪酸酯 食品添加剂 聚甘油脂肪酸酯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 138.食品添加剂 乳糖醇 食品添加剂 乳糖醇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 139.食品添加剂 α-淀粉酶制剂 GB 8275-2009食品添加剂 α-淀粉酶制剂   140.食品添加剂 糖化酶制剂 GB 8276-2006食品添加剂 糖化酶制剂   141.食品添加剂 果胶酶制剂 QB 1502-1992(2009)食品添加剂 果胶酶制剂   142.食品添加剂 真菌α-淀粉酶 QB 2526-2001(2009)食品添加剂 真菌α-淀粉酶   143.食品添加剂 α-葡萄糖转苷酶 QB 2525-2001(2009)食品添加剂 α-葡萄糖转苷酶   144.食品添加剂 a-乙酰乳酸脱羧酶制剂 GB 20713-2006食品添加剂 a-乙酰乳酸脱羧酶制剂   145.食品添加剂 纤维素酶制剂 QB 2583-2003 纤维素酶制剂   146.食品工业用酶制剂 GB 25594-2010 食品添加剂 食品工业用酶制剂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47.食品添加剂 5'-鸟苷酸二钠 QB/T 2846-2007食品添加剂 5'-鸟苷酸二钠   148.食品添加剂 呈味核苷酸二钠 QB/T 2845-2007食品添加剂 呈味核苷酸二钠   149.食品添加剂 甘氨酸(氨基乙酸) GB 25542-2010 食品添加剂 甘氨酸(氨基乙酸)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50.食品添加剂 L-丙氨酸 GB 25543-2010 食品添加剂 L-丙氨酸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51.食品用石蜡 GB 7189-1994食品用石蜡   152.食品级白油 GB 4853-2008食品级白油   153.食品添加剂 吗啉脂肪酸盐果蜡 GB12489-2010 食品添加剂 吗啉脂肪酸盐果蜡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54.食品添加剂 紫胶(虫胶) LY 1193—1996 食品添加剂 紫胶(虫胶)   155.食品添加剂 松香季戊四醇酯 食品添加剂 松香季戊四醇酯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 156.食品添加剂 巴西棕榈蜡 食品添加剂 巴西棕榈蜡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 157.食品添加剂 蜂蜡 食品添加剂 蜂蜡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 158.食品添加剂 三聚磷酸钠 GB 25566-2010 食品添加剂 三聚磷酸钠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59.食品添加剂 磷酸氢二钾 GB 25561-2010 食品添加剂 磷酸氢二钾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60.食品添加剂 磷酸二氢铵 GB 25569-2010 食品添加剂 磷酸二氢铵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61.食品添加剂 磷酸氢二钠 GB 25568-2010 食品添加剂 磷酸氢二钠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62.食品添加剂 磷酸二氢钠 GB 25564-2010 食品添加剂 磷酸二氢钠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63.食品添加剂 L-赖氨酸盐酸盐 GB 10794-2009 食品添加剂 L-赖氨酸盐酸盐   164.食品添加剂 牛磺酸 GB 14759-2010食品添加剂 牛磺酸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65.食品添加剂 左旋肉碱 GB 17787-1999 食品添加剂 左旋肉碱 食品添加剂 左旋肉碱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 166.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A GB 14750-2010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A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67.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B1(盐酸硫胺) GB 14751-2010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B1(盐酸硫胺)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68.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B2(核黄素) GB 14752-2010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B2(核黄素)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69.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B6(盐酸吡哆醇) GB 14753-2010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B6(盐酸吡哆醇)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70.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C(抗坏血酸) GB 14754-2010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C(抗坏血酸)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71.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D2(麦角钙化醇) GB 14755-2010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D2(麦角钙化醇)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72.食品添加剂 烟酸 GB 14757-2010 食品添加剂 烟酸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73.食品添加剂 叶酸 GB 15570-2010 食品添加剂 叶酸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74.食品添加剂 乳酸亚铁 GB 6781-2007 食品添加剂 乳酸亚铁   175.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钙 GB 17203-1998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钙   176.食品添加剂 葡萄糖酸钙 GB 15571-2010食品添加剂 葡萄糖酸钙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77.食品添加剂 生物碳酸钙 QB 1413-1999(2009)食品添加剂 生物碳酸钙   178.食品营养强化剂 煅烧钙 GB 9990-2009 食品营养强化剂 煅烧钙   179.食品添加剂 L-苏糖酸钙 GB17779-2010 食品添加剂 L-苏糖酸钙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80.食品添加剂 乙酸钙 GB 15572-1995 食品添加剂 乙酸钙及第1号修改单   181.食品添加剂 葡萄糖酸锌 GB 8820-2010 食品添加剂 葡萄糖酸锌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82.食品添加剂 天然维
  • 24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
    日前,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发布关于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腌菜》等24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卫计委组织拟订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腌菜》等24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征求意见,截止日期2015年3月30日,请登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信息系统(http://bz.cfsa.net.cn/cfsa_aiguo)在线提交反馈意见。   附件:   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腌菜》(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藻类及其制品》(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玻璃制品》(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陶瓷制品》(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铁铵》(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 骨粉(超细鲜骨粉)》(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 硝酸硫胺素》(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 硒蛋白》(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 硒化卡拉胶》(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 维生素C磷酸酯镁》(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 富硒食用菌粉》(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 DHA(金枪鱼油)》(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 D-生物素》(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 富硒酵母》(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 乳铁蛋白》(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甲醛的测定》(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胆固醇的测定》(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氯丙醇含量的测定》(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维生素B12的测定》(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2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乳和乳制品杂质度的测定》(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亚硝酸盐与硝酸盐的测定》(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展青霉素的测定》(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茶饮料中乙酸苄酯的测定》(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阿斯巴甜和阿力甜的测定》(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2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doc   附件1-24下载链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腌菜》等24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rar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5年1月30日
  • 保健品无机硒检测获突破 填补标准空白
    近日,由北京检验检疫局承担的国家质检总局科技计划项目《保健品中无机硒含量检测技术的研究》顺利通过专家鉴定。项目组建立的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出口保健品中无机硒含量的测定》,填补了目前国内外保健品无机硒检测标准的空白,为开展保健品安全风险分析提供了有力的技术保障。   硒是人体必需的微量元素之一,具有降低癌症风险、保护心脏、延缓衰老等多种生理作用。与此同时,硒还是典型的“双刃剑”——人体对硒的需求量每日只有25微克—200微克,而无机硒每日食用超过1000微克,就会出现皮疹、头发干燥、神经麻痹、偏瘫、抽搐等中毒症状。   目前,我国食品中的硒添加剂主要包括无机硒添加剂和有机硒添加剂两类,无机硒强化剂主要有亚硒酸钠和硒酸钠 有机硒强化剂主要有硒蛋白、富硒酵母、硒化卡拉胶等。至上个世纪90年代,日本等发达国家已明令禁止使用亚硒酸钠等无机硒强化剂。然而,我国迄今为止用于保健食品中的硒添加剂均只标明了硒元素的总量,而没有明确标示出添加硒强化剂的种类。   据该项目负责人、北京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高峰介绍,基于无机硒强化添加剂的毒性,且无机硒添加剂的中毒计量与其需求量十分接近 同时,由于保健品一般都不需要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所以,项目组将无机硒添加剂的含量控制及检测技术作为研究方向。   该课题在充分研究分析国内外硒强化添加剂发展现状、趋势和差距的基础上,研究出我国保健品及食品中各形态硒的检测方法,研究对无机硒添加剂有效成分的快速、灵敏的检测技术等,建立了保健品中测定无机硒的定性定量方法——液相色谱电感耦合等离子质谱法和液相色谱原子荧光光谱法。依据该方法,项目组有针对性地对市场上的富硒保健品无机硒的使用状况进行了筛查,在液体保健品中,亚硒酸、硒酸的方法检出限为每公斤0.25毫克 在胶囊、鱼油、片状保健品中,亚硒酸、硒酸的方法检出限为每公斤0.50毫克。   由来自国家蔬菜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河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等单位的7名专家组成的鉴定委员会,审查了项目组提交的相关资料,听取了项目组的工作报告和技术报告,并对研究过程进行了质询,审议鉴定后一致认为:该项目试验设计合理,方法科学,数据翔实,资料齐全,结果可靠,完成了计划任务书规定的研究内容。其中所研究的与保健品贸易密切相关的出入境安全技术措施,为开展保健品安全风险分析,弥补我国与发达国家检测技术上的缺口,合理建立我国保健食品乃至食品贸易安全的技术措施以及增强我国保健品及食品贸易市场竞争力提供技术支撑,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
  • 色质谱方法是主力∣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体系分析方法标准共计182 项
    据了解,生态环境部在研究建立健全新污染物环境监测技术体系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工作。2021 年—2023年,生态环境部先后在长江流域和河北、广东、广西等10个省份组织开展新污染物试点监测,并同步开展了监测技术方法研究。为规范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标准顶层设计,生态环境部组织制订《新污染物生态 环境监测标准体系表》(以下简称《体系表》),于2024年3月13日公开征求意见。《体系表》中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项目,包括生态环境监测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技术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以下简称分析方法标准)和生态环境标准样品(以 下简称标准样品)共 3 类。体系表中共 219 项标准,其中技术规范 6 项、分析方法标准 182 项、标准样品 31 项。182项分析方法标准中,已发布48项,在研13项,拟制订121项,水质标准56项,土壤和沉积物标准52项,环境空气和废气38项,固体废物35项,其他1项。分析方法标准项目涉及的监测介质主要为水和废水、环境空气和废气、土壤和沉积物、固体废物等,对于挥发性较弱的新污染物,不考虑环境空气和废气监测介质。《体系表》中的监测指标以列入管控清单、履约、 优控名录和优评计划中的新污染物为主。监测指标覆盖微塑料、抗生素、三氯杀螨醇、多氯萘、六溴联苯、毒杀芬、有机磷酸酯类、麝香类、N,N'-二甲苯基-对苯二胺、甲醛和乙醛、邻甲苯胺、多环芳烃、烷基汞、硝基苯类、邻苯二甲酸酯类、紫外吸收剂、卡拉花醛、有机锡化合物、得克隆、多氯联苯、有机氯农药、二噁英类、多溴二苯醚、中链氯化石蜡、短链氯化石蜡、五氯苯酚、挥发性有机物、酚类化合物、六溴环十二烷和双酚A、全氟化合物类和氯苯类等。《体系表》涉及的仪器品类中,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 49 项;气相色谱-质谱法56项;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21项;气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14项,高效液相色谱法8项;气相色谱法12项等。详细内容如下:附: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pdf2、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体系表(征求意见稿).pdf3、《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体系表(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仪器信息网将在5月7-9日举办“第五届土壤检测技术与应用”网络会议,其中”土壤新污染物检测“专场将为大家分享最新的分析技术进展与应用,点击免费报名:第五届土壤检测技术与应用网络会议_3i讲堂_仪器信息网 https://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s/soil240507/
  • 《粉状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环境中克罗诺杆菌属的监控指南》团体标准征求意见
    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团体标准  征求意见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东北农业大学等单位起草了《粉状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环境中克罗诺杆菌属的监控指南》团体标准,根据工作计划,现面向相关单位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3年6月12日前将意见反馈至TB@cnhfa.org.cn。  感谢您对协会工作的支持!附件1-粉状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环境中克罗诺杆菌属的监控指南-征求意见稿附件2-粉状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环境中克罗诺杆菌属的监控指南-编制说明附件3-意见反馈表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2023年5月12日[230512]附件1-粉状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环境中克罗诺杆菌属的监控指南-征求意见稿.pdf.pdf[230512]附件2-粉状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环境中克罗诺杆菌属的监控指南-编制说明.pdf.pdf[230512]附件3-意见反馈表.doc.doc.doc
  • WTO:9月关于各国标准修订的通报
    新西兰制定鱼食及鱼饵的进口健康标准   新西兰近日发出G/SPS/N/NZL/425号通报,新西兰生物安全局对鱼食及鱼饵制定进口健康标准。内容主要涉及:规定了无论产地国或出口国在签发商品准许入境新西兰的生物安全检验许可证书前必须执行的过境或检疫期间动物卫生要求。在进口风险分析的基础上,制定了适用于所有产地国的鱼食及鱼饵的进口健康修订标准。   该标准的拟批准日期为2009年10月19日。   新西兰修订谷物等进口植物卫生要求   新西兰近日发出G/SPS/N/NZL/295/Add.1号通报,对用于消费、饲料或加工的谷物或种子的进口卫生标准进行了修订。内容涉及:(1)罂粟新计划。罂粟进口要求以前书面写在内部程序里,现在已纳入进口卫生标准,还没有明确的生物安全要求。罂粟种子进口商在进口前必须获得新西兰卫生部的书面批准。(2)修订小麦计划。明确将出口国对监管的真菌进行检测的选项纳入植物卫生要求和补充声明中。   该修订要求无须再征求意见。   新西兰对进口中国食用鲜洋葱头制定植物卫生风险草案   新西兰近日发出G/SPS/N/NZL/42号通报,新西兰农林部生物安全局对进口中国产食用洋葱头制订了植物卫生风险的风险分析草案。   该草案的拟批准日期为2009年8月。   美国修订瓶装水法规   美国近日发出G/SPS/N/USA/1869/Add.1号通报,美国FDA公布了一项最终法规,修订了FDA瓶装水法规,以保证按排泄物指标大肠埃希杆菌显示,瓶装水未受排泄物污染。新法规包含以下要求:(1)瓶装厂家每周对水源的大肠菌总数进行微生物检测 (2)如水源或成品瓶装水中发现任何大肠菌,瓶装厂家必须确定大肠菌生物体是否是大肠埃希杆菌(E.coli.) (3)含E.coli的水源的水质被认为是不安全、不卫生,将禁止用于瓶装水生产 (4)在瓶装厂家使用E.coli检验结果为阳性的水源之前,必须采取适当措施纠正或根除使用水源受E.coli污染的原因,必须保存对该措施的记录 (5)含E.coli的成品瓶装水将被认为掺假。   该最终法规已经公布。   加拿大制定多项农药最高残留限量标准   加拿大近日发出G/SPS/N/CAN/362、364、365、368、369、370/Add.1号多项通报,对农药咪唑菌酮、稀禾定、甲霜灵、吡虫啉、氟酮磺隆以及赛座灭分别制定了最高残留限量。   上述法规均已生效。   韩国制定食品标准规范修订案   韩国近日发出G/SPS/N/KOR/331号通报,韩国食品药物管理局拟修订食品标准规范,涉及产品包括食品仪器、容器及包装。主要内容:(1)规定苯甲酮用作印刷油墨成分的迁移限量及测试方法。   (2)加严以下成分的迁移标准:聚乙烯对苯二酸酯(PET)中的锑(Sb)、-烯-苯乙烯树脂、聚甲基丙烯酸酯(MS)及甲基丙烯酸甲酯-丙烯腈(acrylonitrile)-丁苯(butadiene-styrene)共聚合(MABS)异丁烯酸甲酯内的(Methylmethacrylate)及木材内二氧化硫、邻苯基苯酚(ortho-phenylphenol)、噻苯咪唑(thi?鄄abendazole)、联苯(biphenyl)及戴挫霉(i?鄄mazalil)。   另外,对纸或加工纸内多氯联苯(PCBs)的残留限量及测试方法提出更高要求。该修订案目前正在征求意见中。   韩国拟修订食品添加剂标准规范   韩国近日发出G/SPS/N/KOR/329号通报,韩国食品药物管理局拟修订食品添加剂标准规范,修订内容包括:强化重金属规范,或规范以下30种食品添加剂的成分:微晶纤维素、瓜尔胶、蛋黄素、刺槐豆胶、溶菌酶、万寿菊萃取物、蜂蜡、高岭土、纤维素粉、甜菜红、黄原胶、虫胶、环糊精、阿拉伯树胶、胭脂树萃取物、藻酸、液体石蜡、蔗糖酶、葛兰胶、巴西蜡棕蜡、焦糖色、卡拉牙胶、卡德兰凝胶、胭脂虫提取物、塔拉胶、鞣酸、浓缩微生物E(混合物)、浓缩生育醇(d-a-toco?鄄pherol)、黄蓍胶、辣椒油。   (1) 规定以下5种残留溶剂的规范:瓜尔胶、刺槐豆胶、黄原胶、环糊精、鞣酸。规定以下12种微生物标准:瓜尔胶、刺槐豆胶、溶菌酶、高岭土、黄原胶、环糊精、藻酸、蔗糖酶、葛兰胶、卡拉牙胶、卡德兰凝胶、黄蓍胶。   (2) 修订环糊精和浓缩d-生育酚(混合物)含量的规范。   该法规还规定了转基因食品添加剂的生产标准。修订了次氯酸水、环糊精及浓缩d-生育酚(混合物)的定义以及修订了烟熏味香料的使用标准。修订规范的拟批准日期待定。   韩国拟定修改食品添加剂标准规范   韩国近日发出G/SPS/N/KOR/333号通报,韩国食品药物管理局拟定修改食品添加剂标准,内容涉及:(1)加强重金属包括铅、镉、汞的规范、以及对30种食品添加剂的成分进行规范:稀释过氧苯甲酰、过氧化氢、果胶、葡萄皮萃取物、乙烷、红花油、红花黄色素、活性碳、酶催分解蛋黄素、葡甘露聚糖、皂树萃取物、印度树胶、番红花色素、叶红素、小烛石、叶绿素、甜蛋白、支链淀粉、达玛树脂、番茄红素、月桂酸、硬脂酸、棕榈酸、蓖麻油、肉豆蔻酸、油酸、癸酸、辛酸、尼生素、游霉素 (2)规定6项微生物标准: 葡甘露聚糖、印度树胶、甜蛋白、支链淀粉、尼生素、游霉素 (3)加强果胶溶剂残留规范 (4)制定活性碳内氰化合物的规范 (5)制定乙烷及活性碳内多环(或更高)芳香烃的规范。另外,还修订了食品添加剂法规一般测试方法内原子吸收光谱测定法及制定汞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测定法。   该修订标准目前正在征求意见中。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等127项国标发布(附编号名称)
    p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GB 2707-2016)等127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已经发布,其中14个食品产品标准、19个卫生规范标准、13个食品营养强化剂标准、81个检验方法标准,具体名单如下: /p p   GB 270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 /p p   GB 271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粮食 /p p   GB 272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 /p p   GB 1488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蜜饯 /p p   GB 1493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加工用粕类 /p p   GB 1739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糖果 /p p   GB 1964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冲调谷物制品 /p p   GB 1964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藻类及其制品 /p p   GB 2037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加工用植物蛋白 /p p   GB 3163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花粉 /p p   GB 3163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淀粉 /p p   GB 3163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酪蛋白 /p p   GB 3163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加工用酵母 /p p   GB 3164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酒精 /p p   GB 895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罐头食品生产卫生规范 /p p   GB 895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生产卫生规范 /p p   GB 895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啤酒生产卫生规范 /p p   GB 895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醋生产卫生规范 /p p   GB 895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植物油及其制品生产卫生规范 /p p   GB 895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蜜饯生产卫生规范 /p p   GB 895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卫生规范 /p p   GB 1269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畜禽屠宰加工卫生规范 /p p   GB 1269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生产卫生规范 /p p   GB 1269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酒及其配制酒生产卫生规范 /p p   GB 1312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谷物加工卫生规范 /p p   GB 1740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糖果巧克力生产卫生规范 /p p   GB 1740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膨化食品生产卫生规范 /p p   GB 1852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辐照加工卫生规范 /p p   GB 2079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肉和肉制品经营卫生规范 /p p   GB 2094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水产制品生产卫生规范 /p p   GB 2171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蛋与蛋制品生产卫生规范 /p p   GB 2250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原粮储运卫生规范 /p p   GB 3164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航空食品卫生规范 /p p   GB 1903.1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左旋肉碱(L-肉碱) /p p   GB 1903.1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柠檬酸钙 /p p   GB 1903.1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醋酸钙(乙酸钙) /p p   GB 1903.1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焦磷酸铁 /p p   GB 1903.1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乳铁蛋白 /p p   GB 1908.1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柠檬酸苹果酸钙 /p p   GB 1903.1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骨粉 /p p   GB 1903.2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硝酸硫胺素 /p p   GB 1903.2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富硒酵母 /p p   GB 1903.2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富硒食用菌粉 /p p   GB 1903.2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硒化卡拉胶 /p p   GB 1903.2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维生素C磷酸酯镁 /p p   GB 1903.2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D-生物素 /p p   GB 5009.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 /p p   GB 5009.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脂肪的测定 /p p   GB 5009.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果糖、葡萄糖、蔗糖、麦芽糖、乳糖的测定 /p p   GB 5009.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淀粉的测定 /p p   GB 5009.2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族和G族的测定 /p p   GB 5009.2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M族的测定 /p p   GB 5009.2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杂色曲霉素的测定 /p p   GB 5009.2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N-亚硝胺类化合物的测定 /p p   GB 5009.2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苯并(a)芘的测定 /p p   GB 5009.2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苯甲酸、山梨酸和糖精钠的测定 /p p   GB 5009.3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9种抗氧化剂的测定 /p p   GB 5009.3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亚硝酸盐与硝酸盐的测定 /p p   GB 5009.3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氰化物的测定 /p p   GB 5009.8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维生素A、D、E的测定 /p p   GB 5009.8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胡萝卜素的测定 /p p   GB 5009.8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维生素B2的测定 /p p   GB 5009.8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磷的测定 /p p   GB 5009.8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烟酸和烟酰胺的测定 /p p   GB 5009.9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铁的测定 /p p   GB 5009.9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钙的测定 /p p   GB 5009.9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赭曲霉毒素A的测定 /p p   GB 5009.11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及其乙酰化衍生物的测定 /p p   GB 5009.11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T-2毒素的测定 /p p   GB 5009.12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氨基酸的测定 /p p   GB 5009.12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胆固醇的测定 /p p   GB 5009.13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锑的测定 /p p   GB 5009.14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栀子黄的测定 /p p   GB 5009.15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红曲色素的测定 /p p   GB 5009.15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维生素B6的测定 /p p   GB 5009.15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维生素K1的测定 /p p   GB 5009.16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脂肪酸的测定 /p p   GB 5009.18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展青霉素的测定 /p p   GB 5009.18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米酵菌酸的测定 /p p   GB 5009.19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氯丙醇及其脂肪酸酯含量的测定 /p p   GB 5009.19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贝类中失忆性贝类毒素的测定 /p p   GB 5009.20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水产品中河豚毒素的测定 /p p   GB 5009.20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生物胺的测定 /p p   GB 5009.20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玉米赤霉烯酮的测定 /p p   GB 5009.21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贝类中腹泻性贝类毒素的测定 /p p   GB 5009.21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贝类中麻痹性贝类毒素的测定 /p p   GB 5009.22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桔青霉素的测定 /p p   GB 5009.26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贝类中神经性贝类毒素的测定 /p p   GB 5009.26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溶剂残留量的测定 /p p   GB 5009.26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阿斯巴甜和阿力甜的测定 /p p   GB 5009.26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乙酸苄酯的测定 /p p   GB 5009.26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多环芳烃的测定 /p p   GB 5009.26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甲醇的测定 /p p   GB 5009.26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碘的测定 /p p   GB 5009.26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多元素的测定 /p p   GB 5009.26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滑石粉的测定 /p p   GB 5009.27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肌醇的测定 /p p   GB 5009.27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邻苯二甲酸酯的测定 /p p   GB 5009.27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磷脂酰胆碱、磷脂酰乙醇胺、磷脂酰肌醇的测定 /p p   GB 5009.27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水产品中微囊藻毒素的测定 /p p   GB 5009.27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水产品中西加毒素的测定 /p p   GB 5009.27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硼酸的测定 /p p   GB 5009.27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葡萄糖酸-δ-内酯的测定 /p p   GB 5009.27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双乙酸钠的测定 /p p   GB 5009.27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乙二胺四乙酸盐的测定 /p p   GB 5009.27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木糖醇、山梨醇、麦芽糖醇、赤藓糖醇的测定 /p p   GB 5413.3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和乳制品杂质度的测定 /p p   GB 853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用天然矿泉水检验方法 /p p   GB 2192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含脂类辐照食品鉴定 2-十二烷基环丁酮的气相色谱-质谱分析法 /p p   GB 2374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辐照食品鉴定 筛选法 /p p   GB 3164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辐照食品鉴定 电子自旋共振波谱法 /p p   GB 3164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含硅酸盐辐照食品的鉴定 热释光法 /p p   GB 4789.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 /p p   GB 4789.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p p   GB 4789.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p p   GB 4789.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p p   GB 4789.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致泻大肠埃希氏菌检验 /p p   GB 4789.1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p p   GB 4789.1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肉毒梭菌及肉毒毒素检验 /p p   GB 4789.1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常见产毒霉菌的形态学鉴定 /p p   GB 4789.3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检验 /p p   GB 4789.3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双歧杆菌检验 /p p   GB 4789.3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乳酸菌检验 /p p   GB 4789.3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埃希氏菌O157:H7/NM检验 /p p   GB 4789.4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克罗诺杆菌属(阪崎肠杆菌)检验 /p p   GB 4789.4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诺如病毒检验 /p p   GB 4789.4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微生物源酶制剂抗菌活性的测定 /p p br/ /p
  • 我国乳品标准被指倒退 菌落数高欧美20倍
    今年6月1号起,由卫生部批准公布的乳品安全国家标准正式实施,其中共包括66项具体标准,涉及生乳、巴氏杀菌乳、灭菌乳等所有乳类和乳制品。这是2008年“三聚氰胺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对1986年颁布的乳品标准进行的一次重大修订,因此也被称为乳品新国标。然而,正是这个新国标却在行业内外引发了一场激烈争论。   这是2008年“三聚氰胺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对乳液新标准进行的一次重大修订。然而,新国标从标准正式发布到实施,引发无数争论。争论焦点之一是蛋白质含量,新国标中,蛋白含量每100克含2.8克,这个数字低于国际标准3.0克,也低于1986年旧国标的2.95克 争论焦点之二是每毫升牛奶中的菌落总数,新标准由原来的50万上升到了200万,比美国、欧盟10万的标准高出20倍,被业界惊呼为一夜倒退25年。更有舆论指出,这个乳业新国标让“中国原奶质量降到了全世界最低”。   新国标制定专家起草组组长 国家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副所长王竹天   王竹天:这个标准是适合于我们国家现在的这种养殖方式下的一个标准   中国畜产品加工研究会名誉会长农业部(奶类)顾问 骆承庠   骆承庠:中国的乳品工业恐怕要完了。   中国奶业协会乳品工业委员会副主任、卫生部原乳品订标组副组长副组长 曾寿瀛   曾寿瀛:不能像某些领导所讲的,这个标准是相互协调,相互照顾,这样的一个产物。   围绕乳品新国标,我们听到了两种针锋相对的声音。争论第一大焦点就是1986年颁布的生鲜牛乳收购标准和2003年卫生部的鲜乳卫生标准,都要求蛋白质含量为2.95%,新国标却把蛋白质含量降低为2.8%。那么,这项标准究竟是怎么定下来的?能否保证今后原奶的质量呢?我们再来看看专家的分析。   中国农科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副所长 王加启   王加启:不是说这个蛋白质的含量从2.95降到2.8以后,这个牛奶就不能喝了,   中国奶业协会乳品工业委员会副主任 全国乳与乳制品订标组 副组长 曾寿瀛   曾寿瀛 国际上没有一个标准,原料奶、生奶是2.8的,没有。   对于蛋白质标准,支持者和反对者各执一词,记者注意到,我国1986年的“国标”2.95与国际标准已有明显差距,2010年的标准在其基础上为何又降到了2.8呢?参与这次国标制定的中国农科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副所长王加启告诉记者,影响奶蛋白含量的因素很多,饲料是其中最关键的一个因素,而目前中国奶业有76%都是散户养殖,在精饲料投入不足,这不可避免地影响了奶蛋白含量。1986年制定标准时,我国以国营农场为主,奶牛数量少,都是集中养殖,2.95的指标就当时的情况来说并不高。而现在的情况已经大不一样了。   中国农科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 中国奶业协会 副理事长 王加启   王加启:分散饲养、多种模式饲养的这么一个奶业发展的局面,那么这就导致了奶牛的品种,饲养的水平,管理的水平和饲养的环境参差不齐。   中国农业大学的李胜利教授是国家奶牛产业技术体系首席科学家。他告诉我们,新国标中,蛋白质含量的标准,是根据检测部门长期监测得出的数据确定的。此前中国农业大学在全国设立了24个试验站,150个辐射点收集信息,相当一部分企业的奶蛋白含量实际上达不到2.95。这是工作人员在黑龙江省一个国内大型乳制品生产企业监测的数据,我们看到,这家企业在东北地区奶蛋白含量达到2.95以上的比例是75.1%,中南地区是63.7%,西北地区仅为23.6%。   中国农业大学 国家奶牛产业技术体系首席科学家 李胜利   李胜利:超过2.95的你看只有多少,它基本上有接近一半都活不了,你算吧。   记者:这也是一个很大的企业吗?   李胜利:很大的企业。   对于新国标把奶蛋白含量标准最终定为2.8, 86岁高龄的中国奶业协会顾问曾寿瀛则有不同的观点。   中国奶业协会顾问曾寿瀛   曾寿瀛:我看到材料上介绍的,内蒙、黑龙江有6%和10%的奶牛达不到2.95,只能达到2.8,那么这些地方的是不是应该分析一下,他为什么达不到。   从1985年开始,曾寿瀛老人作为主要标准制定者和起草人,参与了《消毒牛奶》《酸牛奶》《全脂奶粉》等8项目乳品卫生标准的制定,参与并见证了1986年的乳业国标制定。   中国奶业协会乳品工业委员会副主任 全国乳与乳制品订标组 副组长 曾寿瀛  曾寿瀛:以前过去中国那时候有一个叫北方奶牛一宗族,中国南方奶牛一宗族,那个资料都充分地显示,都是收购的牛奶在2.95,或者接近2.95,或者高于2.95,2.8是三级品,是等外品,2.95才是正品,现在是次品变正品。   曾寿瀛认为规范养殖和科学饲喂,达到2.95以上并不困难。他给记者拿出了一组数据。这是位于福建南平的一家大型乳制品生产企业,从2007年到2009年生鲜牛乳主要指标中,记者看到,除了个别月份乳蛋白的含量在2.96以上,其他均在3.0以上,2009年4月份的最高数值达到了3.08。   对于目前的乳业生产状况,两方给出了不同的数据,那个数据更接近真实的情况呢?记者选择了双方提供的两个奶牛养殖基地进行了调研,一个位于江苏省常州市,一个位于黑龙江哈尔滨南岗区。   在黑龙江哈尔滨南岗区的红旗满族乡,在这儿呢,奶牛养殖是当地的支柱产业,同时也是农民的主要收入,据了解当地农户都是分散式的小规模养殖,而且每户养殖八到十头,能占到90%以上的比例。   在村子里,我们碰到了几位在路边放牛的奶牛养殖户。他们告诉记者,家里的玉米秸秆喂完了,暂时把牛栓在路上补充些青草。   黑龙江红旗满族乡农民 付明禹   付明禹:现在苞米秸秆一块钱一捆,你算算,啥都是钱,现在工钱都没有,我们俩的工钱都没有。   记者:我们养牛不赚钱吗?   付明禹:赚啥钱,多少年没赚钱,四五年没赚钱了。   养了20多年牛的农户付明禹告诉记者,饲料的连年上涨,奶牛养殖户的利润越来越小。跟去年比,今年的玉米价格,每公斤上涨了四毛多,豆饼每吨上涨了三四百元,配合饲料每吨也上涨了500元,饲养一头牛每月的饲料成本直接增加200多元,而现在每公斤奶的价格是2.7元,一直没有太大的变化。养牛不挣钱,养殖户都喂不起精饲料。   黑龙江红旗满族乡农民 付明禹   付明禹:要是有盈利了就多给点,没有盈利就少给点,我还没有吃饭钱,得给我对付点吃饭钱。   记者在红旗满族乡走访了多户村民,发现这些分散饲养的奶牛的饲料多是玉米秸秆,豆饼,或是混合饲料,每天每头牛的饲料成本都不超过30元。当地的奶牛合作社站长告诉记者,饲料的情况,直接影响了奶蛋白含量,从他们收奶的情况来看,大部分养殖户送来的奶,蛋白含量在2.8-2.9的占50%,2.9以上高指标的奶占50%。   黑龙江浩源奶业合作社站长 关凤春   记者:你们想收高指标的奶吗?   关凤春:想,为啥不想收过指标奶。   记者:收得上来吗?   关凤春:收不上来,因为奶户这一块,牛本身出的奶就稀,就出那个奶。   随后记者又来到了位于双城县幸福乡的庆源牧业,这里是有着900头奶牛的规模牧场。记者主要,这里每头牛每天的饲喂成本达到了40多元,为提高蛋白还添加了每吨1200元的羊草。但是厂长告诉我们,按照DHI来检测的话,还有20%奶蛋白含量达不到2.8。   黑龙江庆源牧业场长 薛英峰   薛英峰:就是增加饲养这块,调整个体牛的营养指标。   薛英峰告诉记者,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规模至少能保障80%的奶品奶蛋白含量达到2.9以上。但是他们所在的双城县,像他这样具备同等实力的牧场不过三家,对于有着22万头奶牛存栏量的双城县来讲,90%以上的散户小规模养殖,难以达到2.9的标准。   黑龙江奶业协会秘书长 吴和平   吴和平:原因就是这个时间呢,它的一个饲料结构,也就是营养结构,牛体状况和气侯条件所影响的。   吴和平认为2.8的数据符合奶牛泌乳期规律,而北方地区奶牛养殖量占全国的82%,其中70%以上是农户散养,又是一个不得不面对的客观事实。那么农户养牛到底有没有突破?能否养出奶蛋白在2.95以上的奶牛来呢?中国奶业协会乳品工业委员会副主任曾寿瀛告诉我们这并不难,老人带记者来到了江苏省常州市横山镇的这家奶牛合作社进行了调研。   常州横山镇苏农奶牛专业合作社顾春元   顾春元:喂的是玉米粉,还有黄豆、豆粕什么,混合的。   中国奶业协会乳品工业委员会副主任 曾寿瀛   曾寿瀛:你要给奶牛吃好,奶牛才能给人吃好,如果你给奶牛天天吃的稻草,水葫芦,水花生,在青饲料里面也克扣它,它怎么能让你牛奶里营养成分好呢?   顾春元告诉记者,他们每天给牛配备的精料有十几种,达九公斤,除此之外每天还要给牛配备青饲料50公斤,分三次喂食。   常州横山镇苏农奶牛专业合作社 张正东   记者:你觉得就高好了还是就低好呢?奶蛋白。   张正东:那肯定高好了。   记者:为什么呢?但是你要增加成本,你高了之后。   张正东:成本是,但是有回报。   陈建国说,奶蛋白含量是2.8,2.9还是3.0,三个数字表面看起来差异不大,但是实际上事关成本大小。按照他们的计算,蛋白含量每提高0.1个百分点,喂饲料成本就得相应增加五块钱左右。这个合作社实行的是按质论价,他们以奶蛋白2.9为标准,以每公斤牛奶3元钱为相应的定价基础,每高出0.1个蛋白含量就会增加5分钱。同样,每低于0.1个百分点会有相应的惩罚性罚款。计算下来,每产一公斤奶,蛋白含量2.95要比2.8,能多卖1.23元左右。   常州横山镇苏农奶牛专业合作社 负责人 陈建国   陈建国:你一头牛(一年),那就算300块钱,一头牛一年它就要相差三百。   曾寿瀛的课题组长期对这个合作社进行质量检测,他们发现,在合作社实施按质论价的体系后,从日常监测数据来看,牛奶蛋白达到2.95的比例占95%以上。   中国奶业协会乳品工业委员会副主任 曾寿瀛   曾寿瀛:每天要检测,一个月三十天,他一年下来要多少份数,三年的份数,证实了他的牛奶常年维持到2.95。   在采访中,我们还得到了一组数据,目前发达国家的原奶奶蛋白含量可以达到3.2%,加拿大的奶蛋白含量在3.3%,新西兰能够达到3.8%。显然,只有先进的集中饲养模式才能培育更好的牛,吃上更好的饲料,产出更好的牛奶。但对中国乳品行业来说,完成这个庞大的系统工程不是一朝一夕的事。面对这种困境,国家标准到底应该是就高还是就低呢?   对于中国乳品行业来说,短时间内改变散户养殖占90%的传统模式确实很难,所以很多人认为,新国标如果提高奶蛋白标准,结果只能是纸上谈兵。而反对方的观点是,不能因为发展水平低,就降低标准,以至于整个产业陷入恶行循环,更何况从操作环节看,可以实行优质优价的办法,用市场手段推行高标准。这个两难的问题似乎陷入了无解的尴尬。   中国农业大学 国家奶牛产业技术体系首席科学家 李胜利   李胜利:如果采用原来的国标的话,意味着我们有将近20%多比例的奶,都可能成为不合格的。大部分人进不去,可能有一些奶农会出现倒奶的可能性。   李胜利认为,针对目前全国70%以上乳品来自散户养殖的现状,过高的蛋白标准,只能催发更多的倒奶事件发生。   在李胜利看来,过高的标准对提高奶品质量也是有害无益。   中国农业大学 国家奶牛产业技术体系首席科学家 李胜利   李胜利:三聚氰胺在发生之前就是因为奶源过剩。   李胜利分析,正是因为达不到企业的收购标准,一些人为了把牛奶卖出去,宁愿铤而走险添加三聚氰胺。但是对于低标准一直持反对态度的曾寿瀛并不认同这个观点。   中国奶业协会乳品工业委员会副主任 卫生部原乳品订标组副组长副组长 曾寿瀛   曾寿瀛:三聚氰氨它是这种见利忘义,对不对,怎么会是被迫呢?怎么会是因为2.95的问题?你2.8就不掺假了?   曾寿瀛告诉记者,现在把标准降低,无法遏制不法分子添加三聚氰胺,而且,他认为低标准也会带来另外一种隐患,乃蛋白含量低会影响牛奶固有的香味和脂气味,难以避免一些企业不用添加剂或者脱水奶粉以次充好。   中国奶业协会乳品工业委员会副主任 卫生部原乳品订标组副组长副组长 曾寿瀛   曾寿瀛:带来的是你用这个原料奶做出来的所有的成品都要受到影响的问题,   奶蛋白数据的降低,会不会使生产企业为提高口感而使用添加剂呢?低标准对企业加工又会有什么影响呢?带着这样的疑问,我们的记者联系了多家大型乳品企业,最终只有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接受了我们的采访。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钮立平   记者:为了保持以前这个品质,或者口感,会增加其它的添加剂,有没有这样的情况?   钮立平:我们这个企业不存在这个问题,一方面呢就是我刚才说了,一个产品线很丰富,2.8的奶也可以生产出产品,2.95以上也可以生产出自己的产品,   记者:如果要生产我们的极致奶,只有2.8奶蛋白这样的奶,那我们。   钮立平:不能生产,就不能生产。是不能够添加任何东西的,你只能用优质的奶源去生产。   记者:普通的一些中型或小型企业。   钮立平:因为小型企业呢,我觉得它主要是一个,当然它也有成本上的考虑。因为它的脂肪可能低了,为了达到你那个标准去添加一些东西,这个说不好。   看来,奶蛋白含量标准高低对乳品行业究竟会带来什么影响,还有很多未知数。而围绕乳品新国标的争论中还有另一个焦点就是菌落总数。新标准由原来的50万调高到了200万,比美国、欧盟10万的标准高出了20倍,被业界惊呼为一夜倒退25年。那么,这个标准又是如何确定的?   新国标制定专家起草组组长 国家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副所长 王竹天   王竹天:就是如果是真的把它整到50万的话,就会把这一些大量的这些牛奶拒之门外。   中国畜产品加工研究会名誉会长、农业部(奶类)顾问 骆承庠   骆承庠:韩国的(菌落总数)不是7000吗?你们中国的奶200万,这不是开玩笑吗?   参与国标制定工作的中国农科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副所长王加启告诉我们菌落总数定在200万的原因。   中国农科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副所长 王加启   王加启:在新的标准里面,菌落总数定的是200万,在1986年的标准里面分了四级,一级是50万,二级是100万,三级是200万,四级是400万,所以说你比较两个标准的话,你会发现新的标准,既没有严格,也没有放松,它相当于原来标准的三级的那种标准。   王加启认为依照中国目前的养殖现状菌落总数如果设置在50万,会有一半牛奶被拒之门外。而曾寿瀛则认为菌落指标过高会直接影响牛奶的安全性。   中国奶业协会乳品工业委员会副主任 卫生部原乳品订标组副组长副组长 曾寿瀛   曾寿瀛:你200万的细菌数,我们不可能把所有的细菌杀灭掉,那么牛奶中残存了一定量的数量,这个数量对牛奶在运转的过程中,保质期必然要缩短。   那么菌落值在50万和200万到底对安全性的影响有多大呢?农业部奶及奶制品质量监督检测室王俊博士,向我们展示了菌落总数在50万和200万的照片。照片上白点菌群的分布情况差异很大。   农业部奶及奶制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检测室主任 王俊博士   王俊:如果是50万的数的话,在这个挤奶的奶站里面,应该大家能觉得,就是说进去一看的话,应该觉得比较干净,地面上没有残余的牛奶。200万的话应该就是比较脏的条件,应该基本上来说夏天苍蝇是满处飞的,然后会有一些残余的牛奶散落在地面上,卫生设备,有些时候可能会闻到一些异味。   王俊认为,菌群数量不同,对乳品的安全性有一定的影响。不过,在国家疾控中心,负责营养与食品安全的王竹天副所长则认为菌落微生物不是致病菌,不会影响乳品安全。   新国标制定专家起草组组长 国家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副所长 王竹天   王俊:大的方面来讲的话,菌落总数,不是一个直接的食品安全指标,它和我们人类的致病没有关系。   菌群数量的不同,到底对乳品会有什么影响呢,采访中,我们找到了有20年乳品安全生产经验的王炎场长。   记者:有的人说微生物含量它不是致病菌,而且还有后续的加工,说影响不到这个品质。   王炎:不可能的,不可能的,那是肯定能够影响的。   记者:根据您的经验。   王炎:肯定是影响的,但是因为他消毒,可能说不能够给人致病,但是它的新鲜感,它的口感肯定是要受影响的,   王炎告诉记者,菌落总数体现出牛奶生产的卫生状况,同时也影响着奶制品的保质期。冷链生产控制,牛奶挤下后进入这些储罐中,温度迅速降到4度以下,然后再装冷藏车,运往加工厂。整个过程一直在低温下运行,这样细菌总数可以控制在10万以下。对企业来说,相应设备的投入和改造则需要大笔资金。而很多企业会把成本转移到终端产品上去。   乳品厂管理人员:今年将近三百万投入,光北京地区。   记者:如果全范围内来讲都投入到的话又是多大?   乳品厂管理人员:那得上千万了。   在我们的印象中,社会在进步,技术在提高,消费需求在提升,相关的行业标准似乎也应该芝麻开花节节高。但是,在乳品新国标的制定中,却出现了相反的动向。这种反常的现象背后,到底折射出中国乳品行业的哪些困境?我们也听到了不少声音。   尽管对此次乳业新国标的一直是支持态度的,但是王加启认为,现行乳业新标准确实偏低,他认为这个标准会在一两年的时间内协调改进,而优质优价体系势在必行。   中国农科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副所长 王加启   王加启:企业实施真正的优质优价的体系,是推动牛奶品质提高的绝对性力量,其它的都是辅助性力量,因为市场它是一个最大的推动力量。   王加启说,在美国乳制品安全体系中最重要的《A级高温灭菌奶法令》被记录于美国《联邦法规法典》,该法规为美国奶制品的检验检测提供了可靠依据。   中国农科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副所长 王加启   王加启:监管的力度和规范,在这一点我们国家比较欠缺。   黑龙江奶协秘书长吴和平同样赞同从事实出发制定新国标,但是针对目前中国奶业的发展,他认为应该用奶粉贮备流转制度和相应的金融服务体系对奶业行业进行保障。   黑龙江奶业协会秘书长 吴和平   吴和平:在我们国内制订一个长期的一个奶粉储备流转的制度,它会对稳定行业高峰低谷这种不断的变化起到一个稳定作用。   作为卫生部原乳品订标组副组长:曾寿瀛,一直坚持用高标准引领行业发展,他告诉我们,乳蛋白含量指标定在2.8,菌落总数定在200万的低标准严重制约了我国乳业的发展。中国乳业发展可以借鉴新西兰,建立第三方检测机构。新西兰拥有全球领先的乳品第三方检测机构-SAITL乳品检测中心。第三方检测实验室的建立可以为奶户和乳制品企业提供公正的交易平台,与按质论价价格体系相结合,保障奶农与企业利益的均衡,促使奶农主动提高生鲜乳质量。   中国奶业协会乳品工业委员会副主任 卫生部原乳品订标组副组长副组长 曾寿瀛   曾寿瀛:我们国家对生乳的标准,是不是能够分级,不要实行一个项目只有一个指标,例如蛋白质就是2.8,例如菌落总数就是200万,为什么不可以考虑分级呢?这个分级对消费者来讲是有好处,对乳品企业来讲也有好处,对奶农来讲它也有好处   乳品新国标究竟是订高了还是低了,我们不是专业人士,也很难给出一个定论。这场没有结果的争论里,却让我们看到了乳品行业的窘境。客观地讲,中国乳品行业最近十几年确实取得了跨越式发展,但是很多结构性的缺陷一直被表面繁荣所掩盖。一个很简单的道理,喝上好奶,必须养好奶牛。然而,过去大量投资都集中在乳品生产销售环节,并不缺少先进的技术设备,对行业基础的养殖环节,反倒没有相应规划,以至于产业链前后脱节,养殖水平落后于很多国家,原奶质量不稳。扭曲的产业结构不仅给国家标准怎么制定带来了一系列两难,也对乳制品的安全构成了隐患。不过,我想不管怎么样,安全和品质都应该是一个产业发展始终不渝的目标,作为制定标准的主管部门,在顾及现实利益的同时,千万别忘了这点。
  • 火锅底料添加剂标准或今年起草
    火锅底料最近成为市民关注的新焦点,随着一些媒体报道“火锅底料大量添加化学添加剂”后,网络上掀起一片热议。虽然中国烹饪协会火锅专业委员会于上月底公布中国火锅企业食品安全状况,称占全国市场七成份额的100家知名火锅企业底料检查100%合格,但相当一部分消费者仍然对火锅底料持不信任态度。近日,广东省食品学会食品专家范瑞副教授指出,其实火锅底料内添加剂有没有超量使用,消费者很容易通过感官辨别。   现状 在标准内使用添加剂属合法   范瑞指出,火锅底料中会使用到添加剂和调味料。现在网络上都在热炒火锅底料滥用“添加剂”,这一说法是不规范的。   目前火锅底料中出现的有3类物质:调味料(包括复合调味料)、食品添加剂和非食用物质。   其中,调味料包括一些天然的香辛料,例如姜、蒜、胡椒,也包括从天然香辛料中提取的成分,例如辣椒油、姜油,也包括味精等。还有是一些专业生产的复合调味料,例如猪肉膏、牛肉膏、鸡粉之类。   而食品添加剂,包括香精、鲜味剂、防腐剂等,这部分食品添加剂是允许使用的,是受到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的限制和要求的。因此,火锅底料中即使出现10种以上的食品添加剂是完全正常的,关键是其使用是否符合GB2760的要求。目前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主要问题是超量和超范围使用。   至于“非食用物质”,罂粟壳、苏丹红,均属于此类。   问题 火锅底料配方目前仍无标准可循   而辣椒素是目前火锅底料中广泛使用的一种提供辛辣感材料,主要是从印度种植的一种辣椒中提取而来,由于其性质过于强烈,其使用必须受到限制,但是目前存在的问题是还没有相应的管理依据。   火锅底料配方目前仍无标准可循。记者了解到,2011年商务部和卫生部正在征询的食品安全标准征集课题,有关部门已报送拟计划起草《火锅底料和调味品标准》,正在等待批准。   专家 市民外出吃火锅应去正规餐馆   专家提醒市民,外出吃火锅时,应尽量选择卫生环境好,经营规范,有一定经营规模,有信誉保障的餐馆。用餐时可通过感官鉴定火锅底料:非常辣、颜色非常鲜艳、非常红、非常香的火锅,其中往往香精添加量较大,对于此类火锅和火锅底料,尽量不吃。据悉,火锅底料传统的做法是用鸡、肉、骨、油脂打底,配合一些香辛料,但是这种方法成本高,并且其鲜味、辣味等指标不突出。目前生产火锅底料主要是用一些油脂、肉粉、骨粉打底,配合香辛料、香精加工而成。因此消费者不要长期大量食用火锅底料。   若购买火锅底料用于家庭消费,建议去正规的超市、商店购买。购买时要看产品的外观、包装是否完整,包装上的制造和经营企业的名称、生产地址、生产日期、净含量、配料表、QS标志、产品标准号等7项内容必须标示完整。这其中,QS是“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的资格,QS后面有12位数字,一个QS号码就对应一个具体的生产企业,因此通过QS号码的查询就可以获得产品和生产企业的基本信息,消费者可以登陆国家质量监督局的官方网站查询真伪。   相关报道   肉丸比肉便宜?小心添加剂过量!   肉丸是火锅配料里的重要角色,然而爽脆、香喷喷的肉丸里,也可能存在用添加剂来冒充肉丸口感和香味的行为。餐饮界资深人士伍先生向记者透露,目前市面普遍存在肉丸、腊肠比猪肉便宜的现状,要做到肉的深加工食品比原料还便宜,当然是添加各种替代品。   价格倒挂不正常   伍先生表示,以潮州牛肉丸为例,牛肉现在要二十几元一斤,如果以传统方法制造牛肉丸,应该卖到三十元以上才是正常的价格。而现在火锅店里的牛肉丸拿货价普遍在十元左右,价格倒挂的背后,就是用添加剂来节省成本。广东省食品学会食品专家范瑞副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肉丸的传统做法,主要材料是肉(猪肉、牛肉、羊肉、鱼肉),肉的肥瘦比例依据不同风味有不同,一般来说“肥三瘦七”。肉丸的配料主要是鸡蛋、淀粉、葱、姜、香油、味精、盐及其他各种风味调料,鸡蛋的作用是调节控制肉丸的水分,尤其是在瘦肉较多的肉丸中可以提高肉丸的柔软度和口感,淀粉的作用主要是提高肉丸的保水性,改善肉丸的口感,使肉丸不会太硬,并有合适的咬口感。其他配料的作用都是调味的作用。目前肉丸已有工业化生产的方法,一般是采用速冻食品的形式,主要的用途是火锅搭配的食品。   出于降低成本的要求,很多肉丸的生产厂家都大量使用替代材料来减少肉的含量。肉的减少会导致肉丸出现两个问题,一是组织上会比较松散,缺少肉的弹性,二是风味上缺少肉的风味和香气。目前替代肉的材料主要是大豆(4513,-24.00,-0.53%)蛋白和淀粉,淀粉使用过多在口感上很容易品尝出来,而使用大豆蛋白,在组织和口感上比较接近肉,但是没有肉所特有、完整的风味,同时其口感上也不能完全达到肉的要求。在潮式牛肉丸等特别要求爽脆度的产品中,传统做法的爽脆度是依靠新鲜的牛肉、减少水(基本不加水)、反复搅拌的特殊工艺来实现,而对于肉很少的肉丸,基本上是达不到这种爽脆的要求。   为爽脆添加违规添加剂   有一些生产者在产品中使用卡拉胶、魔芋胶等海藻胶,这些胶体属于食品添加剂,对于提高肉丸的脆度有一定帮助,但是不能完全替代肉的作用。于是一部分肉丸的生产者为了追求肉的口感和弹性,违规添加硼砂。硼砂可以使肉馅膨胀,产生好的弹性,并且使肉馅的颜色鲜亮。近年来有很多关于沙县小吃中云吞和饺肉中使用硼砂的报道。   范瑞指出,硼砂为硼酸钠的俗称,为白色或无色结晶性粉末,因为毒性较高,世界各国多禁用为食品添加物。硼砂对人体健康的危害性很大,连续摄取会在体内蓄积,妨害消化道的酶的作用,其急性中毒症状为呕吐、腹泻、红斑、循环系统障碍、休克、昏迷等所谓硼酸症。人体若摄入过多的硼,会引发多脏器的蓄积性中毒。   由于减少肉的使用,必然导致肉的香气和口感不足,部分生产者为了补足香气,就会添加一些增香味剂(鲜香膏),这些增香味剂的主要成分是各种肉味香精和味精等鲜味剂。肉味香精在使用上是合法的,但是出于假冒目的而使用香精则是不符合法规的。
  • 这才是食品添加剂的正确标示方法
    1.食品添加剂应当标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的食品添加剂通用名称如果《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对一个食品添加剂规定了两个及以上的名称,每个名称均是等效的通用名称。以“环己基氨基磺酸钠(又名甜蜜素)”为例,“环己基氨基磺酸钠”和“甜蜜素”均为通用名称。2.应如实标示产品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但不强制要求建立“食品添加剂项”在同一预包装食品的标签上,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及可以选在以下三种形式之一标示:(1)全部标示食品添加剂的具体名称,食品添加剂的名称不包括其制法,如加氨生产、普通法、亚硫酸铵法生产的焦糖色,在标签上可统一标注为“焦糖色”;(2)是全部标示食品添加剂的功能类别名称及国际编码(INS号),如果某种食品添加剂尚不存在相应的国际编码,或因致敏物质标示需要,可以标示其具体名称,如“磷脂”可以表示为“大豆磷脂”;(3)全部标示食品添加剂的功能类别名称,同时标示具体名称。一种食品添加剂可能具有多种功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列出了食品添加剂的主要功能,供使用参考。生产经营企业应当按照食品添加剂在产品的实际功能在标签上标示功能类别名称。举例:食品添加剂“丙二醇”可以选择标示为:a.丙二醇;b.增稠剂(1520);c.增稠剂(丙二醇)。食品中添加了两种以上同一功能的食品添加剂,可选择分别标示各自的具体名称;或者选择先标示功能类别名称,再在其后加标示各自的具体名称或国际编码(INS号)。举例:可以标示为“卡拉胶、瓜尔胶”“增稠剂(卡拉胶、瓜尔胶)”或“增稠剂(407,412)”。如果某一种食品添加剂没有INS号,可同时标示其具体名称。举例:“增稠剂(卡拉胶,聚丙烯酸钠)”或“增稠剂(407,聚丙烯酸钠)”。3.复配食品添加剂的标示应当在食品配料表中标示在终产品中具有功能作用的每种食品添加剂。若标注复配食品添加剂的名称,需注意复配食品添加剂的命名规则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复配食品添加剂通则》(GB 26687-2011)的规定。应以“复配”+“GB 2760中食品添加剂功能类别名称”或“复配”+“食品类别”+“GB 2760中食品添加剂功能类别名称”,如复配水分保持剂,或复配肉制品水分保持剂等。例如:某食品添加剂了复配着色剂,可标示为“复配着色剂(天然胡萝卜素、苋菜红)”或在配料表中直接标注“天然胡萝卜素、苋菜红”。4.食品添加剂中辅料的标示食品添加剂含有的辅料不在终产品中发挥功能作用时,不需要再配料表中标示。食品添加剂中的辅料是为了单一或复配的食品添加剂的加工、贮存、标准化、溶解等工艺目的而添加的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这些物质在使用该食品添加剂的食品中不发挥功能作用,不需要再配料中标示。如含有食用植物油、糊精、抗氧化剂等辅料的叶黄素可直接标示为“叶黄素”,或者“着色剂(叶黄素)”“着色剂(161b)”。5.酶制剂的标示酶制剂如果在终产品中已经失去酶活力的,不需要标示;如果在终产品中仍然保持酶活力的,应按照食品配料表标示的有关规定,按制造或加工食品时酶制剂的加入量,排列在配料表的相应位置。对于不需要标示的加工助剂、酶制剂、食品添加剂中的不发挥工艺的辅料等,企业也可以在配料表中标注。6.食品营养强化剂的标识食品营养强化剂应当按照《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14880-2012)或原卫计委公告的名称标示。既可以作为食品添加剂或食品营养强化剂又可以作为其他配料使用的配料,应按其在终产品中发挥的作用规范标示。当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应当标示其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的名称;当作为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应标示其在《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14880-2012)中规定的名称;当作为其他配料发挥作用,应当标示其相应具体名称。例如,味精(谷氨酸钠)既可以作为调味品有可以作为食品添加剂,当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时,应标示为谷氨酸钠,当作为调味品使用时,应当标示味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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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发布《粉状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环境中克罗诺杆菌属的监控指南》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东北农业大学等单位起草了《粉状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环境中克罗诺杆菌属的监控指南》团体标准,根据工作计划,现面向相关单位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3年6月12日前将意见反馈至TB@cnhfa.org.cn。   感谢您对协会工作的支持!   附件1-粉状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环境中克罗诺杆菌属的监控指南-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粉状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环境中克罗诺杆菌属的监控指南-编制说明.pdf    附件3-意见反馈表.doc
  • 36项在研/拟制订!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土壤和沉积物篇
    为加强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优化完善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体系,生态环境部组织制订《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体系表》(以下简称《体系表》),用于规范和指导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制修订工作。《体系表》中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项目共219项,包括生态环境监测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技术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以下简称分析方法标准)和生态环境标准样品(以下简称标准样品)共3类。《体系表》中生态环境监测标准编制状态分为已发布、在研和拟制订三种。其中,已发布表示标准已发布实施且现行有效,在研表示标准目前正在制修订,拟制订表示下一步计划制修订。《体系表》主要由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体系框架图和体系表标准项目表构成。《体系表》定期更新。《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明确新污染物主要包括国际公约管控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等,提出动态发布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和动态制订化学物质环境风险优先 评估计划、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的目标和行动举措。本体系表所指新污染物,主要包括现阶段已发布的《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 年版)》(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28 号)、《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第一批)》(环境保护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卫计委公告2017年 第 83 号)、《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第二批)》(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卫健委公告 2020 年第47号)和《第一批化学物质环境风险优先评估计划》(环办固体〔2022〕32号)中的受控物质。其中,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与土壤和沉积物相关的分析方法标准52项,按编制状态分类,已发布16项、在研3项、拟制订33项。具体标准请查阅下图。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体系项目表序号指标标准类型及标准项目名称建标理由*状态备注分析方法标准1抗生素土壤和沉积物 磺胺类抗生素的测定 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A拟制订2土壤和沉积物 氟喹诺酮类抗生素的测定 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A拟制订3土壤和沉积物 大环内酯类抗生素的测定 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A拟制订4土壤和沉积物 氯霉素类抗生素的测定 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A拟制订5土壤和沉积物 四环素类抗生素的测定 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A拟制订6土壤和沉积物 氨基糖苷类抗生素的测定 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A拟制订7土壤和沉积物 林可酰胺类抗生素的测定 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A拟制订8土壤和沉积物 β-内酰胺类抗生素的测定 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A拟制订9三氯杀螨醇土壤和沉积物 三氯杀螨醇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A拟制订10微塑料土壤和沉积物 微塑料的测定 傅里叶变换显微红外光谱法A拟制订11土壤和沉积物 聚乙烯等 5 种树脂类微塑料的测定 热裂解-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A拟制订12多氯萘土壤和沉积物 多氯萘的测定 气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B拟制订13六溴联苯土壤和沉积物 六溴联苯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B拟制订14毒杀芬土壤和沉积物 毒杀芬的测定 气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HJ 1290-2023)B已发布15有机磷酸酯类土壤和沉积物 有机磷酸酯类化合物的测定 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C拟制订16土壤和沉积物 有机磷酸酯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C拟制订17麝香类土壤和沉积物 麝香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C拟制订18N,N'-二甲苯基-对苯二胺土壤和沉积物 N,N'-二甲苯基-对苯二胺的测定 气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C拟制订19甲醛和乙醛土壤和沉积物 醛、酮类化合物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HJ 997-2018)C已发布20苯胺类(邻甲苯胺)土壤和沉积物 13 种苯胺类和 2 种联苯胺类化合物的测定 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HJ 1210-2021)C已发布21多环芳烃土壤和沉积物 多环芳烃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HJ 784-2016)C已发布22烷基汞土壤和沉积物 甲基汞和乙基汞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冷原子荧光光谱法(HJ 1269-2022)C已发布23硝基苯土壤和沉积物 硝基苯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C拟制订24邻苯二甲酸酯类土壤和沉积物 6 种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HJ 1184-2021)D已发布25土壤和沉积物 半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HJ 834-2017)D已发布26紫外吸收剂土壤和沉积物 8 种紫外吸收剂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D拟制订27土壤和沉积物 8 种紫外吸收剂的测定 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D拟制订28卡拉花醛土壤和沉积物 卡拉花醛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D拟制订29有机锡化合物(三丁基锡)土壤和沉积物 4 种有机锡化合物的测定 液相色谱-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D拟制订30得克隆土壤和沉积物 得克隆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A B拟制订31多氯联苯土壤和沉积物 多氯联苯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HJ 743-2015)A B已发布32土壤和沉积物 多氯联苯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A B拟制订33有机氯农药土壤和沉积物 有机氯农药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 921-2017)A B已发布34土壤和沉积物 有机氯农药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HJ 835-2017)A B已发布35二噁英类土壤和沉积物 二噁英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修订 HJ 77.4-2008)B C在研36多溴二苯醚土壤和沉积物 多溴二苯醚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HJ 952-2018)A B C已发布37土壤和沉积物 多溴二苯醚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A B C拟制订38短链 氯化石蜡土壤和沉积物 短链氯化石蜡的测定 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A B C拟制订39土壤和沉积物 短链氯化石蜡的测定 液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A B C拟制订40土壤和沉积物 短链氯化石蜡的测定 电子捕获负化学源低分辨质谱法A B C在研41五氯苯酚土壤和沉积物 五氯苯酚及其盐类酯类的测定 气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A B C拟制订42土壤和沉积物 酚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 703-2014)A B C已发布43土壤和沉积物 半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HJ 834-2017)A B C已发布44挥发性有机物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HJ 605-2011)A C D已发布45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法(HJ 741-2015)A C D已发布46壬基酚双酚 A4-叔辛基苯酚2,4,6-三叔丁基苯酚土壤和沉积物 19 种酚类化合物的测定 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A C D拟制订47土壤和沉积物 烷基酚类化合物和双酚 A 的测定 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A C D拟制订48六溴环十二烷双酚 A土壤和沉积物 六溴环十二烷和四溴双酚 A 的测定 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A B C D在研49全氟 化合物类土壤和沉积物 21 种全氟烷基磺酸和全氟烷基羧酸及其盐类和相关化合物的测定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A B C D拟制订50土壤和沉积物 全氟辛基磺酸和全氟辛酸及其盐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HJ 1334-2023)A B C D已发布51土壤和沉积物 全氟辛基磺酰氟的测定 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A B CD拟制订52氯苯类土壤和沉积物 氯苯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A B C D拟制订*:A:管控清单;B:履约;C:优控名录;D:优评计划。仪器信息网将在5月7-9日举办“第五届土壤检测技术与应用”网络会议,其中”土壤新污染物检测“专场将为大家分享最新的分析技术进展与应用,点击免费报名:第五届土壤检测技术与应用网络会议_3i讲堂_仪器信息网 https://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s/soil240507/
  • 【会议预告】“肉及肉制品安全标准及检测技术解析”网络主题研讨会
    p & nbsp & nbsp 近年来,我国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肉类食品消费能力不断增加,肉类食品已经成为人民生活必需品。然而,在养殖、生产、销售环节存在诸多问题,致使我国肉类食品安全形势不容乐观,出现了诸如口蹄疫、禽流感等动物疫情和“瘦肉精”、违禁药物等养殖制作环节的问题。 /p p & nbsp & nbsp 为更好的了解肉及肉制品安全检测的相关标准及检测技术,网络讲堂将于2016年4月27日举办“肉及肉制品安全标准及检测技术解析”网络主题研讨会,欢迎大家报名参与。 br/ /p p strong 会议时间:2016年4月27日 9:30-16:10 /strong br/ /p p strong 报告日程: /strong br/ /p p strong 1)“速生鸡”中滥用药物的检测技术进展——朱坚(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strong br/ /p p & nbsp & nbsp 肯德基与麦当劳的大供货商于2012年11月底被爆出养殖的一只鸡从孵出到端上餐桌,只需要45天,是用饲料和药物喂养的。从报道上看有禁用的药物金刚烷胺,利巴韦林,地塞米松,并检出氯霉素,呋喃类等抗生素等物质检出。为此,本次讲座议题为《“速生鸡”中滥用药物的检测技术进展》。主要是围绕着滥用药物主要涉及:抗病毒、激素类药物及未知滥用药物的筛查技术。 /p p strong 2)SCIEX 181种多兽药残留的高通量筛查和定量LC-MS/MS方法——贾彦波(SCIEX) /strong br/ /p p 概要:主要介绍使用QTRAP?4500液相色谱质谱联用系统建立了一种多兽残高通量的筛查和定量方法。该方法共包含181个常见兽药,覆盖18大类兽药。前处理采用一步溶剂超声萃取法,样品的分析时间仅为13.5分钟,整个样品分析过程简单、快速、通用、灵敏,结合QTRAP仪器特有的MRM-IDA-EPI扫描功能和兽药数据库检索使筛查结果更加可信。该方法在鸡肉、牛肉、猪肉等基质中通过验证,可用于肉中多兽残的筛查和定量分析。 br/ /p p strong 3)赛默飞色谱及痕量元素分析在肉类食品安全分析中的应用——崔晓亮(赛默飞) /strong br/ /p p 概要:主要介绍赛默飞色谱及痕量元素分析产品液相色谱、气相色谱、离子色谱、原子吸收等分析肉类食品中兽药、农药、重金属残留等污染物分析。 br/ /p p strong 4)安捷伦关于肉制品中药物多残留快速筛查的解决方案——郭启雷(安捷伦) /strong br/ /p p 概要:介绍安捷伦关于肉制品中药物多残留快速筛查的解决方案。首先介绍了基于安捷伦QuEChERS和最新的增强型脂质去除产品EMR-lipid的药物多残留样品前处理方案;同时介绍了All ions MS/MS技术,这是一种基于安捷伦高分辨质谱的快速筛查技术,可用来快速筛查、鉴定和定量肉制品中的药物残留。& nbsp br/ /p p strong 5)福斯分析解决方案在肉制品行业的应用——付全意(福斯华) /strong br/ /p p 概要:高速精确的常规分析是现代肉类生产的重要工具。以脂肪分析为例。产品中的脂肪含量过低,会有利润损失的风险。脂肪含量过高不但可能引发顾客不满,而且还有可能会收到监管部门的黄牌警告。但是,如果脂肪含量适中,既可以完全满足产成品的符合声明,又能实现利润最大化。 br/ /p p & nbsp & nbsp 除了进行脂肪检测之外,用户还可以快速检查蛋白质、水分、胶原蛋白、含盐量等,并通过扫描发现异物。福斯分析仪器可安装在生产线、实验室或直接联网在线,既坚固耐用又易于操作,任何人均可使用。安全可靠的福斯解决方案还可以快速准确地为您提供参考性分析结果,高效指导生产、配方和品控。 br/ /p p strong 6)肉类食品中瘦肉精(克伦特罗)的检测——牛增元(山东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strong br/ /p p strong style=" color: rgb(112, 48, 160) " 报名方式: /strong br/ /p p strong style=" color: rgb(112, 48, 160) " 仪器信息网注册用户均可报名。通过审核后即可参会。 /strong br/ /p p strong style=" color: rgb(112, 48, 160) " 请点击下方链接或扫描二维码进行报名! /strong br/ /p p a href=" http://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subjectInsidePage/1900" _src=" http://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subjectInsidePage/1900" style=" color: rgb(112, 48, 160) " strong http://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subjectInsidePage/1900 /strong /a br/ /p p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603/insimg/4a71176f-e2ca-471b-9162-aad7a06e0171.jpg" title=" 报名二维码" / br/ /p
  • 婴幼儿辅食品国产、进口均有问题 行业标准亟待推出
    相关专家指出,在宝宝六个月大的时候就可以喂食一些含有微量元素的食物,可以促进宝宝身体发育健康成长,这一科学概念也催生了婴幼儿辅食市场。然而,当前婴幼儿辅食问题屡现,其中,网售婴幼儿辅食问题更为严重,这些不合格产品极易通过海淘、代购等网络渠道进入国内市场,造成消费者维权困难,且目前国家针对婴幼儿辅食“配方”尚无明确标准。专家建议,家长在网购时切勿盲目购买,可在经过医学检查后有针对性地为宝宝补充营养素。  婴幼儿辅食品市场过百亿大关  根据第三方数据,2006年至2013年,国内婴幼儿辅食市场规模从11亿元增长至60亿元,在2015年迈过了100亿元的交易大关。  与国内高增速市场相对应的,是“洋品牌”辅食品的走热。据了解,不少消费者认为,“洋品牌”辅食,比国产辅食中盐、糖等添加剂的管理严格,口味清淡,更加适合宝宝食用。不仅方便快捷,量也很好掌握,热一下就可以直接喂食,一次一小罐。虽然价格偏高,但不少年轻妈妈觉得物有所值。  不过现实中购买品类繁多的“洋辅食”也非易事,本刊笔者走访城区大宗型超市发现,“洋辅食”品种非常有限。其中婴儿营养米粉只有我国台湾地区品牌的胚芽米粉和西班牙进口婴幼儿米粉,果蔬泥、肉泥和果汁只有韩国某品牌产品。价格却要比本土辅食贵将近一半。实体店购买不易,不少妈妈转而将目光投向电商代购。  在近期几轮电商活动中,婴幼儿辅食品再次引发了购买热潮。其中,海购作为当下的热门渠道再次成为中国妈妈血拼的“主战场”。就目前来看,在各平台搜索“婴幼儿辅食”,其类别主要为米粉、面条、饼干三大品类,几乎所有商家都在搜索关键字中打上了“婴儿”、“辅食”、“宝宝”等字样。  国产、进口产品均有问题  与庞大的需求相反的是,网络进口婴幼儿辅食品成为重灾区。梳理发现,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公布的进境不合格食品、化妆品信息,2016年1月至9月间,共有18批次进口婴幼儿辅食被检出不合格,主要品类包括鸡肉泥、米粉、蛋白饮料等,分别来自澳大利亚、韩国、中国台湾地区等不同产地,在检出不合格后被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予以退货、销毁处理。其中,标签不合格、维生素及钙含量不达标、菌落总数超标成为主要原因。在进出口婴幼儿辅食的“问题名单”上,一些知名品牌也赫然在列。  如2015年11月,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一批进境食品、化妆品不合格信息中,美国著名婴幼儿营养食品生产商嘉宝旗下嘉宝混合蔬菜泥、嘉宝苹果蓝莓泥,因被检测出超范围使用营养强化剂维生素C被销毁。  今年10月26日,香港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物安全中心发布食物警报称,全球最大的有机食品加工商德国喜宝旗下的4批次婴幼儿谷类早点,怀疑含有金属线。  此外,进口商品缺乏中文标签的情况也大量存在,根据新《食品安全法》第97条规定,进口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有中文标签,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本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并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如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条规定的,不得进口。据悉,某电商平台搜索引擎输入“进口辅食”,出现4520个在售店铺,在售“宝贝”达3.2万多件。更有许多打着“海外代购”的名号,声称店主在境外可以按照顾客的需求代购,但真假很难保证。  一位从事跨境食品贸易的人士称,目前国家规定对于一般贸易进口的食品需要加贴中文标签,但对于跨境直邮、个人海淘形式入关的食品,海关、国检并未要求加贴中文标签,“现在对于进口配方奶粉的中文标签有严格规定,但对于辅食所在的婴幼儿配方食品仍处于模糊状态。”  高级乳业分析师宋亮认为,目前国内辅食的进口种类接近上万种,并且在以每年30%-40%的幅度增长,如此庞大的市场规模也必然存在问题,如营养元素含量低于中国国家标准、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等,“政府监管部门对进口婴幼儿食品要慎之又慎,加强科学监管手段、建立跨国追溯体系以保障食品安全。”  “配方”杂乱有效成分少  与近年来备受诟病的配方奶粉无二,辅食品也面临着各类“配方”的乱象。根据国标《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GB10769-2010)的定义,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是以一种或多种谷物为主要原料,添加适当的营养强化剂或其他辅料,经加工制成的适于6月龄以上婴儿和幼儿食用的辅助食品。  据报道上述国标除对谷类辅食中的能量、蛋白质、脂肪、维生素A、维生素D、维生素B1及钙、铁、锌、钠成分有强制要求外,对于烟酸、维生素C等营养物质均表述为“可选择”,在营养素的种类要求上较婴幼儿配方奶粉“宽松”许多,且无年龄分段要求。  尽管如此,不少网售婴幼儿米粉品牌均模仿婴幼儿配方奶粉推出了“1段、2段、3段”及“全段”产品,而不同品牌的“配方”可谓五花八门。  英吉利在某电商旗舰店所售450g罐装小米粉在包装外形上酷似婴幼儿奶粉,分为1-3段及全段,营养成分多达27种。不过仔细对比可以发现,其各段产品仅在钙、水苏糖、DHA等成分上有少量差异,其余营养物质含量几乎相同。  而同样分段的“泸州肥儿粉”,其1-3段罐装婴幼儿谷物辅食仅含有14种营养素 英氏天猫官方旗舰店则显示其钙铁锌米粉有18种营养素̷̷各家辅食几乎均以添加各种营养素或食材为卖点,部分消费者表示难以鉴别。  食药监部门称,企业生产标称“婴幼儿辅食”的产品必须依法取得相应生产许可。不过市场情况显示,一些普通米粉、面条常蒙混在婴幼儿辅食中销售,由于网售平台往往不能展示全部产品包装细节,消费者难以判断,使得“冒充”现象更为严重。  此外,将“高糖”零食推荐给婴幼儿的情况也普遍存在,在电商平台搜索“婴幼儿辅食”时发现,饼干、小馒头、雪饼等零食也会混入其中,其产品单位糖含量、钠含量均不低。  而这些产品通常标榜“易消化、易分解”等功能。据调查发现,部分产品存在着碳水化合物和钠含量超标的情况。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副教授范志红表示,2岁以内婴幼儿食物中不应该额外添加糖、香精等,否则容易培养其对香甜味道的喜好,进而影响对其他食物的摄取。此外,6个月到1岁的婴幼儿每天钠摄入量只需350毫克,而蔬菜、肉里的天然钠完全可以满足需求,不需要额外添加盐。  行业标准亟待推出  针对婴幼儿辅食品乱象丛生的状况,不少专家呼吁尽快出台相关政策或标准加以约束。据了解,食药监执法中查的是其必备营养元素是否达标,菌落等指标参数是否超标,以及是否存在外包装标签问题等,而夸大宣传、冒充婴幼儿辅食的现象不在其执法范围。笔者从工商部门也未查到关于“普通食品冒充辅食产品”的执法信息。  不过,令人欣慰的是,目前该行业细则已经有了眉目。今年4月,国家食药监总局公布《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6版)(征求意见稿)》。不过此后一直未见此份意见稿“转正”的消息。  中国食品商务研究院研究员朱丹蓬表示,辅食行业目前没有执行准入标准,也没有强制性的法律法规加以约束,是一个监管盲区。辅食行业利润高、门槛低,整个辅食市场还处在良莠不齐的初期阶段,行业亟待洗牌走向正规。  食药监部门公开披露的婴幼儿辅食问题中,进口产品占了多数。据统计,2016年1月至9月,共有18批次进口婴幼儿辅食被检出不合格,标签不合格、维生素及钙含量不达标、菌落总数超标成为主要原因,甚至还有汞、镉超标现象,不乏知名品牌。业内人士看来,未来对跨境商品的市场监管应加强海关、检验检疫、质检、工商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对进口商品从国外到国内流通不同环节的监管责任要落实到各部门主体,做到市场监管全程无断点。
  • 上海市食品学会发布《肉及肉制品中菌落总数的快速测定 测试片法》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
    各相关单位代表及专家:《肉及肉制品中菌落总数的快速测定 测试片法》团体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的编制,根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的要求,为保证标准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操作性,现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请各相关单位代表及专家审阅标准文本,对本标准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于2023年10月25日前将《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附件二) 以E-mail形式反馈给上海市食品学会。逾期未复函,将按无异议处理。此致!附件一:《肉及肉制品中菌落总数的快速测定 测试片法》(征求意见稿)附件二:《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联系人:郭燕茹联系电话:18018674491电子邮箱:ssfs_office@163.com上海市食品学会2023年9月26日关于《肉及肉制品中菌落总数的快速测定 测试片法》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函.pdf肉及肉制品中菌落总数的快速测定 测试片法(征求意见稿).pdf《肉及肉制品中菌落总数的快速测定 测试片法》征求意见反馈表.doc
  • 上海市食品学会立项《肉及肉制品中菌落总数快速测定 测试片法》团体标准
    各有关单位:根据《上海市食品学会团体标准工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由山东美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牵头申报的《肉及肉制品中菌落总数快速测定 测试片法》团体标准,经审核,该标准符合立项条件,同意立项。请起草单位按照《上海市食品学会团体标准工作管理办法》有关要求,严格把控标准质量关,切实提高标准制定的质量和水平,增加标准的适用性和实效性,按期完成标准编制的相关工作。联系人:上海市食品学会 郭燕茹 021-54891268 18018674491邮箱:ssfs_office@163.com
  • 上海市食品学会批准发布《食品中菌落总数的快速测定 测试片法》团体标准
    各有关单位:根据《上海市食品学会团体标准工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批准发布《食品中菌落总数的快速测定 测试片法》团体标准(T/SSFS0008-2023),2023年12月5日发布,2024年1月1日实施,现予公告。附件:关于批准发布《食品中菌落总数的快速测定 测试片法》团体标准的公告上海市食品学会2023年12月5日关于批准发布《食品中菌落总数的快速测定 测试片法》团体标准的公告.pdf
  • 2011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计划(第二批)征求意见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公开征求《2011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计划(第二批)(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卫办监督函〔2011〕91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为完善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做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管理工作,我部收集整理了近期接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建议。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评委员会)确定的2011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优先原则,审评委员会秘书处对各方提出的立项建议进行了整理和筛查,拟定了《2011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计划(第二批)(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1年10月14日前按以下方式反馈意见:传真010-67711813或电子信箱gb2760@gmail.com。   二○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2011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计划(第二批)(征求意见稿) 序号 项目名称 制/修订 建议承担单位 1 辅食营养补充品通用标准 修订 中国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 2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修订 中国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 3 食品用香料通则 制定 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 4 干海参 修订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 5 食品添加剂 天门冬氨酸钙 制定 哈尔滨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6 食品添加剂 姜黄 制定 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 7 食品添加剂 丁苯橡胶 制定 江苏省卫生监督所 8 食品添加剂 离子交换树脂 制定 江苏省卫生监督所 9 食品添加剂 凹凸棒粘土 制定 国土资源部南京矿产资源监督检测中心 10 食品添加剂 1,3-二油酸2-棕榈酸甘油三酯 制定 中国石油北京化工研究院 11 食品添加剂 DL-苹果酸钠 制定 中国石油北京化工研究院 12 食品添加剂 聚氧乙烯聚氧丙烯季戊四醇醚 制定 中国石油北京化工研究院 13 食品添加剂 酶解大豆磷脂 制定 中国石油北京化工研究院 14 食品添加剂 单辛酸甘油酯 制定 中国石油北京化工研究院 15 食品添加剂 决明胶 制定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16 食品添加剂 焦糖色(苛性硫酸盐法) 制定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17 食品添加剂 溶菌酶 制定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18 食品添加剂 棉子糖 制定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19 食品添加剂 N-[N-(3,3-二甲基丁基)]-L-α-天门冬氨-L-苯丙氨酸1-甲酯(纽甜) 制定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20 食品添加剂 硬脂酸钾 制定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21 食品添加剂 β-阿朴-8’-胡萝卜素醛 制定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22 食品添加剂 红曲黄色素 制定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23 食品添加剂 天然胡萝卜素 制定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24 食品添加剂 槐豆胶 制定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25 食品添加剂 桂醛 制定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26 食品添加剂 纤维素 制定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27 食品添加剂 萜烯树脂 制定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28 食品添加剂 聚丙烯酸钠 制定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29 食品添加剂 阿拉伯胶 制定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30 食品添加剂 杨梅红 制定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31 食品添加剂 甘油 制定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32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脂肪酸甘油酯 制定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33 食品添加剂 异丙醇 制定 中国石油北京化工研究院 34 食品添加剂 乙醇 制定 中国石油北京化工研究院 35 食品添加剂 甘氨酸钙 制定 中国石油北京化工研究院 36 食品添加剂 甘氨酸锌 制定 中国石油北京化工研究院 37 食品添加剂 甘氨酸亚铁 制定 中国石油北京化工研究院 38 食品添加剂 磷酸酯双淀粉 制定 中国淀粉工业协会 39 食品添加剂 醋酸酯淀粉 制定 中国淀粉工业协会 40 食品添加剂 辛烯基琥珀酸铝淀粉 制定 中国淀粉工业协会 41 食品添加剂 乙酰化二淀粉磷酸酯 制定 中国淀粉工业协会 42 食品添加剂 氧化羟丙基淀粉 制定 中国淀粉工业协会 43 食品添加剂 氧化淀粉 制定 中国淀粉工业协会 44 食品添加剂 酸处理淀粉 制定 中国淀粉工业协会 45 食品添加剂 乙酰化双淀粉己二酸酯 制定 中国淀粉工业协会 46 食品添加剂 磷酸化二淀粉磷酸酯 制定 中国淀粉工业协会 47 食品添加剂 羟丙基淀粉 制定 中国淀粉工业协会 48 食品添加剂 羟丙基二淀粉磷酸酯 制定 中国淀粉工业协会 49 食品添加剂 羧甲基淀粉钠 制定 中国淀粉工业协会 50 食品添加剂 淀粉磷酸酯钠 制定 中国淀粉工业协会 51 食品添加剂 γ-辛内酯(丙位辛内酯) 制定 上海香料研究所 52 食品添加剂 δ-己内酯(丁位己内酯) 制定 上海香料研究所 53 食品添加剂 δ-壬内酯(丁位壬内酯) 制定 上海香料研究所 54 食品添加剂 δ-十四内酯(丁位十四内酯) 制定 上海香料研究所 55 食品添加剂 δ-十一内酯(丁位十一内酯) 制定 上海香料研究所 56 食品添加剂 δ-辛内酯(丁位辛内酯) 制定上海香料研究所 57 食品添加剂 二氢茉莉酮酸甲酯 制定 上海香料研究所 58 食品添加剂 四氢芳樟醇 制定 上海香料研究所 59 食品添加剂 叶醇(顺式-3-己烯-1-醇) 制定 上海香料研究所 60 食品添加剂 6-甲基-5-庚烯-2酮 制定 上海香料研究所
  • 内地食品标准被指内外有别:一流出口 二流内销
    一边是国外认为存在安全隐患,另一边是有关部门回应未超国家标准,新近发生的“雀巢婴幼儿米粉事件”,再次引发消费者对食品的海内外“双重”标准的困惑。类似食品标准“内外有别”的现象并不少见。对此,专家认为,我国食品标准要向国际标准看齐,“在可能的情况下要从严”。   我国食品标准被指“内外有别”   出口食品合格率超99.8%,内销食品合格率在90%左右 食品安全事件频出暴露食品标准滞后等问题   一边是国外认为存在安全隐患,另一边是有关部门回应未超国家标准,新近发生的“雀巢婴幼儿米粉事件”,再次引发消费者对食品的海内外“双重”标准的困惑。类似食品标准“内外有别”的现象并不少见。对此,专家认为,我国食品标准要向国际标准看齐,“在可能的情况下要从严”。   -现象   一流产品出口二流产品内销   数据显示,多年以来我国食品出口合格率均保持在99.8%以上,而内销食品在“多年整顿”的背景下,合格率却只有90%左右。虽然只有九个百分点的差距,但却暴露出食品安全标准“内外有别”的尴尬。   专家指出,一方面,我国的食品需要“摸高”才能进入国外市场,导致“一流产品出口、二流产品内销”。   另一方面,在宽泛标准产生的“洼地”效应下,一些在国外被认定为“不合格”的洋食品,能堂而皇之地进入我国市场。有些产品在国外被查出安全问题后,面对中国公众的质疑,却因中国的低标准而常“傲慢无礼”。   上海奶业行业协会副秘书长曹明是说,对于某些国家而言,食品安全的标准犹如“技术壁垒”,是保护自己国家产业的“利器”。“欧盟几乎是国际上公认对食品安全要求最严格的地区,我国企业生产的乳制品很难进入欧盟、美国等标准严格的市场。”   专家提出,在经济社会日新月异的今天,仍然固守落后的标准,无异于“刻舟求剑”。与造假技术的花样不断翻新相比,某些领域的标准滞后,也造成监管乏力,让不法分子钻了空子。   案例1   据报道,来自瑞典研究机构的数据表明,雀巢等品牌生产的部分婴儿食品含有砷、铅等重金属,存在安全隐患。   【回应】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通报,这些品牌在华产品检出的砷、铅等重金属,均未超出中国标准。   案例2   2010年麦当劳的麦乐鸡在美国被发现含有两种化学成分,“聚二甲基硅氧烷”和“特丁基对苯二酚”。   【回应】   麦当劳中国公司称,这两种物质含量均符合现行中国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案例3   以原料奶为例,我国标准规定每毫升细菌含量不得超过200万个,但这一标准在国际上得不到承认 再如,国际标准中有奶牛“体细胞”的检测项目,这是判断牛是否健康的重要标准,而我国却没有相关规定。   【说法】   上海奶业行业协会副秘书长曹明是表示,我国对乳品和其他食品行业的检测标准,的确存在与国际上发达国家标准不同、部分指标低于其他国家的情况。   案例4   我国允许的“农残”量要比欧盟和美国高出数倍 植物奶油被曝光有危害,但我国没有强制性的限量标准 “蜂胶造假”事件中造假者在树胶里添加芦丁、槲皮素等黄酮类物质,人为提高了总黄酮含量,反而“符合”了蜂胶国家标准……   -探因   “有些标准二三十年不变”   一个无法回避的事实是,频繁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背后,屡屡暴露出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存在标准质量不高、滞后的问题。   我国的标准化法1989年开始实施,形势早已发生变化,标准化法修订工作开展近十年,目前新法仍未出台。《标准化法实施条例》也明确规定:标准实施后,制定标准的部门应当根据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经济建设的需要适时进行复审。标准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五年。   “遗憾的是,有些标准长期‘原地踏步’,甚至二三十年不变,不但给一些造假企业钻空子提供了可能,也影响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甚至国家形象。”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如是说。   企业常赞助食品标准制定   “标准之争就是利益之争。”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说,往往标准低一点,就有大量企业被放进去,标准一高,一些生产能力落后的企业就会被淘汰。而我们的某些标准恰恰是迁就了一些落后企业。   邱宝昌解释说,我国共有几万个标准,当时制定的标准普遍较低。另一方面,制定一个标准,需要大量的数据收集及论证,费用较高,而国家对此补助有限,不少花费往往是企业赞助,一是“更新”慢,二是掺杂了企业的“意志”,有些企业就成了低标准的受益者。   -观点   “标准制定应去掉企业声音”   如何健全和提高我国食品标准?在邱宝昌看来,当务之急是“标准的制定应该去掉企业的声音”,由国家层面组织有公信力的业界专家等参与,过程要公开透明。   “既然是食品安全标准,就不能‘内外有别’,应向国际标准看齐,在可能的情况下要从严。”邱宝昌说,提高标准,既是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负责,也是我国参与世界经济分工的需要。   食品标准的提高,还应改变令出多门、不统一的问题。   此外,标准的提高还应发挥第三方机构的预警作用。专家建议政府建立激励机制,与第三方机构及企业间形成风险预警网络,构筑联动机制,在食品安全管理中掌握主动。
  • 我国婴幼儿配方食品标准着手修改
    本报讯 (记者 李静) 记者从在北京举行的婴幼儿食品标准学术研讨会获悉,我国正在着手将目前的《婴幼儿配方食品标准》由11项婴幼儿相关标准整合成5项标准,新标准有望明年出台。   据了解,目前新标准的草拟工作已经完成,有望明年出台。   记者注意到,新标准的最大亮点就是对奶粉、糊状食品等婴幼儿食品营养素含量进行最小值和最大值的细分量化。“婴幼儿食品中,营养素含量少了会导致营养不良,但是多了也会引起中毒”,中国营养学会妇幼分会主任委员荫士安表示,但是我国多数没有对营养素含量设最高限值,特别是在一些具有潜在中毒可能性的营养素最大值的界定方面需要尽快确定,同时这些营养素含量指标应为安全性指标。   此外荫士安称,在我国标准中对于婴幼儿配方奶粉出现问题后的消费者投诉方面没有任何标志,而美国标准中要求在标签中标明消费者在出现问题后可向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的应急电话进行投诉。这也是新标准修订中应着重改动的地方。
  • 化妆品二恶烷含量无限制标准
    去年强生婴儿香桃沐浴露也被曝含有二恶烷。强生回应称,二恶烷在一些原材料中自然存在无法避免,并指出“强生婴儿香桃沐浴露含的二恶烷符合国家标准”。 国家药监局于当年4月3日公布了针对强生等化妆品的检测结果——强生等部分化妆品中检出含有微量二恶烷。药监局专家组认为,根据我国现行化妆品监管法规,二恶烷为化妆品中的禁用原料,但由于技术上的原因,有可能作为杂质随原料带入化妆品中。 化妆品中含微量二恶烷不会对人体产生伤害,但是到底多少才是“微量”?朝阳医院职业病与中毒医学科主任郝凤桐告诉记者,我国对于洗发产品当中二恶烷的含量没有明确的限制标准。上世纪70年代末,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FDA)就开始对化妆品中的二恶烷含量进行监测。从1992年至1997年,监测到一些化妆品中二恶烷含量达0.079%。,美国FDA认为,这种含量水平不会对消费者健康产生危害。 国家标准不检测二恶烷 据悉,我国对沐浴露、洗发用品等产品类的国家标准里,并没有对二恶烷的抽检项目强制性要求。香料香精化妆品协会理事长张殿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甲醛、二恶烷这两种物质在化妆品中,通常是由原料本身带来的,非添加物,像部分防腐剂、增稠剂等里面都含有以上两种物质,我国国家标准里对二恶烷并没有控制。
  • 好丽友蛋黄派等食品检出含铬 暂无判断标准
    记者调查发现,明胶在食品领域应用非常广泛,软糖、蛋黄派、速冻汤圆均用到明胶。几乎所有需要增稠的食品,都会看到它的身影。尽管食用明胶本身没有违规之处,但一些消费者总是难免有“心理障碍”。   近日,记者在南京市场上随机选择了三种食品,好丽友蛋黄派(注心蛋黄派)、龙凤汤圆(鲜肉)和徐福记熊博士橡皮糖(莓果口味),委托江苏省理化测试中心进行铬含量的检测。在拿到了检测结果之后,记者却犯了难,在食品安全专家的帮助下,对照了目前国家对《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发现无法找到铬是否超标的答案。   探访   乳类制品常用到明胶   走进南京的一些大型超市,各种预包装食品中,“明胶”是很常见的食品添加剂。比如各种酸奶、调制乳、乳酸饮料都会用到明胶。但乳类制品的增稠剂并不仅限于明胶这一种,果胶、卡拉胶、黄原胶、海藻酸钠都是常见的增稠剂,起着和明胶类似的作用。   调查中记者还发现,除了乳类制品会用到明胶,还有很多甜点、饮料也会用到明胶等增稠剂。几乎每种软糖的配料表里都有明胶,在一些蛋黄派、巧克力派中也有含明胶。在速冻产品区,一些汤圆、雪糕的外包装的产品配料说明中,明胶也赫然在列。   4月20日,记者在市场上购买了好丽友蛋黄派(注心蛋黄派)、龙凤汤圆(鲜肉)和徐福记熊博士橡皮糖(莓果口味),送到第三方检测机构、省科技厅下属的江苏省理化测试中心,对这些产品中的明胶进行检测。   实验   检测铬,能间接证明明胶质量   购买好三种食品后,记者带着它们来到江苏省理化测试中心,受理大厅的工作人员首先在计算机上清晰地记录着样品的来历:送检厂家,生产批号,送检日期……随后,样品被送进实验室,正式进入实验流程。   为证明这些食品中添加的明胶是否安全,江苏省理化测试中心从检测食品“体内”的铬开始。   为什么要检测铬?江苏省理化测试中心的专家介绍,工业明胶和食用明胶的差别从外观是难以看出来的。由于明胶是水溶性蛋白质的混合物,它没有固定唯一成分,目前国内尚无标准方法检测确认工业明胶,在卫生部发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上,工业明胶的检测方法一栏显示“无”。   工业明胶和食用明胶一旦进入到食品中,如果再想从实验检测“倒推”出两者之间的区别非常难。专家介绍,原因是工业明胶和食用明胶的本质区别,在于皮革在工业加工鞣制时使用含铬的鞣制剂,会导致铬残留,使用这种“蓝矾皮”加工的工业明胶,重金属铬的含量一般都会超标。目前只能通过检测明胶产品或使用明胶的食品中铬含量及重金属含量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橡皮糖检测须“上刀山下火海”   来到实验室,实验人员依据《食品中铬的测定》要对样品进行处理。以橡皮糖为例,首先要在高精度的天平上称重,为了保证数据准确,同样一批样品,要分别检测两次。   接下来的时间里,橡皮糖的日子可不好过,要经历“上刀山下火海”的考验。首先要让橡皮糖在热水中溶解成液体。溶解后,橡皮糖进入到第二个环节,让铬离子从溶液中“跑”出来。   实验人员将橡皮糖液体放入消解罐,倒入一定量的硝酸,泡上一段时间后,橡皮糖溶液连同硝酸会被转送到高温设备室,那里摆放着微波消解炉。通过微波的作用,消解罐中的温度会升高、压力也会增大,橡皮糖中的铬离子就会“游离”出来,进入到硝酸溶液中。   在微波消解炉中消解后,消解罐中的液体变得纯清透明,橡皮糖中的铬离子都“跑”到硝酸溶液中。工作人员打开消解罐的盖子,放在加热台上,用120℃的恒定温度“烤”着小罐子,使罐内的硝酸挥发出去,只留下铬离子。   实验人员向消解罐中再次加入溶液,并准确定容到一定体积。留在罐中的铬离子立刻溶入其中。随后,这份溶液被倒进上样杯,放到原子吸收光谱仪上。   这也是本实验中最关键的一个环节,光谱仪一端是电脑,一端是自动检测机器。一根探针伸入到上样杯中,抽出液体,将溶液点入石墨管中。光谱仪在短时间内内将石墨管加热到2700℃。   “铬的沸点超过2600℃,在2700℃的环境中,铬离子已经变成了铬蒸汽。”这时电脑屏幕上已经自动显示出此次检测的数值。   为了保证数据准确,一个上样杯中的液体要抽取三次,分别检测后取平均数值。整个过程需要5、6个小时。   样品名称 样品编号 产品批号 铬含量   龙凤汤圆(鲜肉) 1204107 20111215f02Z 0.07mg/kg   徐福记熊博士橡皮糖(莓果口味) 1204106 20110930B692 0.47mg/kg   好丽友蛋黄派(注心蛋黄派) 1204108 20120207B2 0.13mg/kg   结论   送检的三种样品中均含铬   然而,拿到了检测报告,记者在对照国家标准时发现,《GB2762-2005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没有对汤圆、橡皮糖和蛋黄派的中铬含量进行规定。   在标准中,根据食品中铬的限量指标,只规定了粮食、豆类、薯类、蔬菜、水果、肉类(包括肝、肾)、鱼贝类、蛋类、鲜乳、乳粉这十大类。其中鲜乳类的限量值最低,为0.3mg/kg,鱼贝类的限量值最高,为2.0mg/kg。而将汤圆、橡皮糖和蛋黄派“套入”这十大类的任何一类都不合适。   南京市质检院食品检验部副主任胡飞杰表示,目前,《GB2762-2005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规定了一部分食品(主要是农副产品)中的铬的限量,对于大部分加工食品国家没有关于铬限量的统一规定。仅有个别产品、个别质量标准中有铬的限量规定,如农业部标准《NY/T433-2000绿色食品 植物蛋白饮料》、《NY/T754-2011 绿色食品 蛋与蛋制品》 提到铬限量但以上两个是推荐性标准。   只能参照初级农产品标准   江苏省理化测试中心的专家告诉记者,从好丽友蛋黄派(注心蛋黄派)、龙凤汤圆(鲜肉)和徐福记熊博士橡皮糖这三个样品中的铬含量来看,量值是比较低的。只能判定所使用的明胶质量不差。   江苏省食品质量安全监控中心的一位工程师说,现行的《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是2005年制定的,现在来看有些食品分类不够细化,都是针对初级农产品进行简单的分类,有些污染物的标准也需要调整。这位工程师也针对快报实验的三个样品分别查询了速冻汤圆、糖果和糕点的三种行业卫生质量标准,都没有对于铬限量的规定。   “其实国家目前正在修订有关标准,新的标准很快会出来。”这位工程师说,如果一定要判定好丽友蛋黄派(注心蛋黄派)、龙凤汤圆(鲜肉)和徐福记熊博士橡皮糖的铬含量是否超标,只能对照目前标准中的十类范围,进行初步的判断,也就是说这三个样品不能超过初级农产品的限量值。从实验结果看,好丽友蛋黄派(注心蛋黄派)、龙凤汤圆(鲜肉)和徐福记熊博士橡皮糖铬含量都没超过目前国家规定的初级农产品中的限量值。
  • 41项在研/拟制订!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水质篇
    为加强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优化完善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体系,生态环境部组织制订《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体系表》(以下简称《体系表》),用于规范和指导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制修订工作。《体系表》中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项目共219项,包括生态环境监测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技术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以下简称分析方法标准)和生态环境标准样品(以下简称标准样品)共3类。《体系表》中生态环境监测标准编制状态分为已发布、在研和拟制订三种。其中,已发布表示标准已发布实施且现行有效,在研表示标准目前正在制修订,拟制订表示下一步计划制修订。《体系表》主要由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体系框架图和体系表标准项目表构成。《体系表》定期更新。《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明确新污染物主要包括国际公约管控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等,提出动态发布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和动态制订化学物质环境风险优先 评估计划、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的目标和行动举措。本体系表所指新污染物,主要包括现阶段已发布的《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 年版)》(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28 号)、《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第一批)》(环境保护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卫计委公告2017年 第 83 号)、《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第二批)》(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卫健委公告 2020 年第47号)和《第一批化学物质环境风险优先评估计划》(环办固体〔2022〕32号)中的受控物质。其中,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与水质相关的分析方法标准56项,按编制状态分类,已发布15项、在研7项、拟制订34项。具体标准请查阅下图。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体系项目表序号指标标准类型及标准项目名称建标理由*状态备注分析方法标准1抗生素水质 抗生素的测定 大体积进样/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A在研2水质 磺胺类抗生素的测定 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A在研3水质 氟喹诺酮类抗生素的测定 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A在研4水质 大环内酯类抗生素的测定 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A拟制订5水质 氯霉素类抗生素的测定 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A拟制订6水质 四环素类抗生素的测定 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A拟制订7水质 氨基糖苷类抗生素的测定 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A拟制订8水质 林可酰胺类抗生素的测定 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A拟制订9水质 β-内酰胺类抗生素的测定 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A拟制订10三氯杀螨醇水质 三氯杀螨醇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A拟制订11水质 有机氯农药和氯苯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HJ 699-2014)A已发布12微塑料水质 微塑料的测定 傅里叶变换显微红外光谱法A拟制订13水质 聚乙烯等5种树脂类微塑料的测定 热裂解-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A拟制订14多氯萘水质 多氯萘的测定 气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B拟制订15六溴联苯水质 六溴联苯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B拟制订16毒杀芬水质 指示性毒杀芬的测定 气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B拟制订17有机磷酸酯类水质 有机磷酸酯类化合物的测定 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C拟制订18水质 有机磷酸酯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C拟制订19麝香类水质 麝香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C拟制订20N,N'-二甲苯基-对苯二胺水质 N,N'-二甲苯基-对苯二胺的测定 气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C拟制订21甲醛和乙醛水质 丙烯腈和丙烯醛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法(修订HJ 806-2016)C拟制订增加乙醛指标22水质 甲醛的测定 乙酰丙酮分光光度法(HJ 601-2011)C已发布23苯胺类(邻甲苯胺)水质 17 种苯胺类化合物的测定 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HJ 1048-2019)C已发布24多环芳烃水质 多环芳烃的测定 液液萃取和固相萃取高效液相色谱法(HJ 478-2009)C已发布25烷基汞水质 烷基汞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冷原子荧光光谱法(HJ 977-2018)C已发布26硝基苯水质 硝基苯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 592-2010)C已发布27水质 硝基苯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HJ 716-2014)C已发布28邻苯二甲酸酯类水质 6 种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的测定 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 (HJ 1242-2022)D已发布29水质 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和邻苯二甲酸二异癸酯的测定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D拟制订30水质 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D拟制订31紫外吸收剂水质 8 种紫外吸收剂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D拟制订32水质 8 种紫外吸收剂的测定 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D拟制订33卡拉花醛水质 卡拉花醛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D拟制订34有机锡化合物(三丁基锡)水质 三丁基锡等 4 种有机锡化合物的测定 液相色谱-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HJ 1074-2019)D已发布35得克隆水质 得克隆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A B拟制订36多氯联苯水质 多氯联苯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HJ 715-2014)A B已发布37水质 多氯联苯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A B拟制订38有机氯农药水质 有机氯农药和氯苯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修订 HJ 699-2014)A B拟制订39二噁英类水质 二噁英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修订HJ 77.1-2008)B C在研40多溴二苯醚水质 多溴二苯醚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HJ 909-2017)A B C已发布41水质 多溴二苯醚的测定 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A B C拟制订42中链氯化石蜡水质 中链氯化石蜡的测定 液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A B C拟制订43短链 氯化石蜡水质 短链氯化石蜡的测定 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A B C拟制订44水质 短链氯化石蜡的测定 液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A B C拟制订45五氯苯酚水质 2,4-二氯酚、2,4,6-三氯酚、五氯酚和双酚 A 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A B C在研46水质 酚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HJ 744-2015)A B C已发布47水质 五氯苯酚及其盐类酯类的测定 气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A B C拟制订48挥发性有机物水质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修订 HJ 639-2012)A C D拟制订增加 1,3-丁二烯和 1-溴丙烷指标49壬基酚双酚 A4-叔辛基苯酚2,4,6-三叔丁基苯酚水质 9 种烷基酚类化合物和双酚 A 的测定 固相萃取/高效液相色谱法(HJ 1192-2021)A C D已发布50水质 烷基酚类化合物和双酚 A 的测定 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A C D拟制订51水质 烷基酚和双酚 A 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A C D在研52六溴环十二烷双酚 A水质 六溴环十二烷和四溴双酚 A 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法A B C D在研53全氟化合物类水质 21 种全氟烷基磺酸和全氟烷基羧酸及其盐类和相关化合物的测定 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A B C D拟制订54水质 全氟辛基磺酸和全氟辛酸及其盐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HJ 1333-2023)A B C D已发布55水质 全氟辛基磺酰氟的测定 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A B C D拟制订56氯苯类水质 氯苯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 621-2011)A B C D已发布*:A:管控清单;B:履约;C:优控名录;D:优评计划。
  • 普洛帝石油物性及化学性能标准物质平台上线
    英国普洛帝分析侧集团公司近日向国际石油化工领域发布其最新的服务平台-石油物性及化学性能标准物质平台,该平台主要面向石油仪器生产厂家、第三方检测计量机构及石油仪器用户开发服务,重点提升其仪器的评价标尺及溯源。标准物质作为测量参考标准,是用于测量过程控制和测量结果评价不可缺少的工具,是建立一致可比的全球测量互认体系的物质基础和保障。它的作用正如一把尺子,只不过衡量的对象不再是简简单单的长度,而是众多检测领域所涉及的化学、生物、工程、物理等众多特性量或成分量。作为化学测量标尺,标准物质所发挥的作用也是多维的,它可用于检测方法评价、检测仪器评价、待测样品测试、检测环境评价、实验人员与检测实验室能力的评价等。使用标准物质对于改进检测工作质量,提高检测准确度,保证检测结果的一致性和有效性具有重要意义,继而可为科技进步与创新、重大决策以及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所涉及的公平贸易、标准制定、实施和验证、民生保障等提供坚实的支撑。随着全球逐步从最近的金融危机中挣脱出来、随着政府对经济重建工作的展开。我们能够发现:科技已成为推动经济增长与繁荣的原动力。而经济的增长和繁荣依靠以相同的国际参考标准所进行的正确测量。一个世界。如果没有准确的计量,那它就是一个科技。贸易、社会无法交流的世界。就是一个充斥着错误与不确定的世界。石油物性及化学性能标准物质平台集结国内外主流单位的石油类标准物质,如磨损金属标样、多元素磨损金属标样、金属添加剂标样、基体油和溶剂、磨损金属标样稳定剂、单元素金属有机标样、酸值和碱值标样、燃料稀释标样、柴油稀释标样、汽油稀释标样、发动机冷却液检测标样、多元素冷却液标样、石油产品硫标样、开口闪点标准油、开口闪点参比标准油、闭口闪点参比油、冷滤点标准油、粘度标准油、倾点标准物质、凝点有证标准物质、浊点仪器校准标准油、浊点测试校准物质、馏程标准品、卡尔费休水分标准品、烃含量标准品、对萘酚苯甲醇、等石油化工有证标准样品及参比样品。石油物性及化学性能标准物质平台合作单位有:国际计量局、国际测量技术联合会、国际法制计量组织、国际实验室认可组织、国际认可论坛、中国国家标准物质中心、欧洲认可协作组织、美国标准技术研究院、德国物理技术研究院、英国国家物理实验室、英国国家化学与生物化学实验室、法国国家计量研究所、俄罗斯计量局、加拿大计量局、日本计量研究实验室、韩国标准研究所、新加坡生产力促进局等国际知名标准物质提供单位。目前英国普洛帝分析侧集团公司在中国已经开展各类招商工作,我们将和中国的优秀合作共赢经销商一起承担石油物性及化学性能标准物质平台的相关销售、推广和服务工作。 油液监测技术型设备的专业提供商!普洛帝(简称:PULUODY)是油液监测技术提供商,1970年7月由PULUODY本人创立于英国诺福克,致力于向人们提供“精准、可信赖”的颗粒监测技术。普洛帝颗粒监测技术延续并持续创新了40余年,现已成为油液颗粒监测技术及设备的专业提供商。普洛帝/PULUODY、普勒/PULL、卡尔德/CALDEE是PULUODY ANDLYSIS & TESTING GROUP LTD.(简称PULUODY GROUP)授权公司在中国的注册商标,任何使用方需得到PULUODY GROUP及其授权公司的许可方可使用。PULUODY GROUP拥有在中国区油液监测技术的所有权,陕西普洛帝测控技术有限公司为其授权执行方。PULUODY GROUP授权陕西普洛帝测控技术有限公司在中国区向广大提供其优质的技术及产品!如有疑问请联络普洛帝服务中心!029-85643484
  • 婴幼儿食品标准将修订:11项标准整合成5项
    “目前我国婴幼儿配方食品标准与国际和发达国家相关标准差别很大;同为国标,即使同一指标也相互不统一,造成企业执行标准时混乱”,昨天在北京举行的婴幼儿食品标准学术研讨会上,专家透露,我国正计划将目前的11项婴幼儿相关标准整合成5项标准,根据国际最新进展,专家呼吁尽快对我国现行婴幼儿配方标准进行制修。  参与我国婴幼儿食品标准制修工作的中国营养学会妇幼分会主任委员荫士安做主题报告称,目前国内企业生产的婴儿配方粉依据11个国家标准,但是国标与国际标准差距很大。如在对婴儿配方粉的安全性要求方面,我国国标在对婴儿配方粉末的安全性要求主要集中在细菌数量、重金属污染、黄曲霉毒素方面,但国家标准GB10767-1997(简称通用标准)没有涉及诸如农药残留、抗生素残留等方面;而英国和欧盟的标准中均列出了杀虫剂残留的限制。  “再比如对营养素含量的规定,少了会导致营养不良,多了也会引起中毒”,荫士安表示,我国国标对大多数微量营养素的规定,多数没有定最高限值,特别是在一些可能具有潜在中毒可能性的营养素最大值的界定方面需要尽快确定,同时这些营养素含量指标应为安全性指标。另外,在我国国家标准中对于婴儿配方粉出现问题后的消费者投诉方面没有任何标识,而美国标准中要求在标签中标明消费者在出现问题后可向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的应急电话进行投诉。面对上述种种问题,昨天与会专家呼吁,我国应根据国际上最新进展,尽快对现行婴幼儿配方粉的标准进行制修。  “目前,大的制修框架已经构建完成,但具体完成时间表无法估计”,荫士安介绍,计划将目前的11项婴幼儿相关标准整合成5项标准,包括婴儿配方粉标准(0-6个月),较大婴儿配方粉标准(6-36个月)、泥糊状食品标准等,建议要规范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科学宣传,加大日常监督执法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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