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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哌立登标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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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哌立登标准品相关的论坛

  • 农药标准品品牌的问题

    求助,想问一下大家,有没有对比过标准品不同品牌(包括进口和国产)的质量问题?包括保质期,响应,稳定性等。

  • 新购买的100ug/ml的农残检测农药标准品如何登记入库?如何对标准品编号?

    新购买的100ug/ml的农残检测农药标准品如何登记入库?如何对标准品编号?特别是单标用编号吗?配成混标后还用编号吗?如何编号?我的配法是:100ug/ml安培瓶吸出后配成10的原液,冷冻保存!然后再10的基础上进一步稀释配成混标,浓度1-2ug/ml,然后进一步稀释上机使用。这样合理吗?这一步一步的稀释过程,怎么给标液编号?

  • 为什么食品商总是拿“国家标准”作挡箭牌?

    由于近期的“山西陈醋事件”和肯德基“炸鸡用油多日不换”,受到了公众质疑。但食品商就拿“国家标准”作挡箭牌?称“都是符合安全标准的”。对食品商总拿“国家标准”作挡箭牌,你有何看法?

  • 几种标准品及试剂品牌,价格咨询。

    近期想购买以下几种标准品及试剂,咨询有没有版友购买使用过,对品牌和价格上有没有推荐的。国产和进口的都可以。苯甲酸苄酯(BB)四氫呋喃乙烷環己烷乙醚正己烷

  • 【转帖】剧毒化学品单位治安防范达标基本标准

    一、公共标准 (一)治安防范设施 1、剧毒化学品单位治安防范设施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有关要害单位安全保卫工作要求,并保持完好。 2、储存仓库安装防盗门、防盗窗,配置通讯设施、防盗报警装置,有消防等安全器材和设施。 3、物品单独存放,并设置明显标识和储存卡(记录) (二)治安保卫组织和规章制度 4、负责治安保卫的机构或专(兼)职治安保卫人员落实,并对治安防范设施开展经常性检查,有检查记录。对治安隐患及时发现并整改到位。 5、严格执行购运许可制度;建立健全“双人领、双人用、双人管、双把锁、双本帐”五双制度。 6、建立健全被盗(抢)、丢失、误售、误用等案件、事故登记、报告制度。完善案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报县级公安机关备案。 7、建立健全废弃剧毒化学品及包装物的安全处置制度。 (三)治安巡逻守护 8、储存仓库实行24小时专人值守,值守人员履行值班、检查等岗位职责。认真记录出入库人员情况。严格交接班制度。 9、值守人员熟记与当地公安机关和派出所的通讯联络方法,遇有紧急情况及时报告。 (四)流向登记 10、严格执行销售、购买、运输、储存、使用有关规定,手续齐全,登记完整,有关资料至少保存1年。 11、剧毒化学品出入库必须进行核查登记;如实记录品名、产量、流向、储存量和用途,每天核对出入情况。经营单位如实记录购买单位名称、地址和购买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所购剧毒化学品品名、数量、用途。储存单位按规定时间将剧毒化学品储存数量、地点以及管理人员等情况报县级公安机关备案。 二、专项标准 (一)氰化物、砷化物、重金属盐等固体类剧毒化学品 1、储存在专用仓库内。 2、储存仓库实行封闭管理,安装防盗设施。 3、安装与值班室相通的防盗报警装置,有条件的宜与 110报警服务台或当地派出所联网。 (二)氯、氟等桶罐装液体、压缩气体类剧毒化学品 1、储存在专用仓库(库区)内。 2、储存仓库实行封闭管理,安装与值班室相通的防盗报警装置,有条件的宜与 110报警服务台或当地派出所联网。 3、大型储存场所应当划定专用储存场地,设置隔离。防破坏设施,有条件的宜安装监控设备。 (三)试剂小包装类剧毒化学品 l、储存在专用仓库或专用保险柜内,保险柜应当不低于防盗保险柜国家标准(GB10409-89)中 A类防盗保险柜标准,重量小于340公斤的要将其固定在混凝土地面或墙壁上。 2、储存仓库或专用保险柜存放场所应当安装与值班室相通的防盗报警装置,有条件的宜与110报警服务台或当地派出所联网。 (四)槽罐类剧毒化学品 1、槽罐区应当为相对封闭的隔离区域,用砖墙或铁栅栏围拦,有条件的宜安装监控设备。 2、槽罐阀门及进出口应当加装防盗、防破坏装置。

  • 氙灯试验的国标标准有哪些

    氙灯试验一般是在[url=http://www.dongguanruili.com/product/24.html][color=#333333]氙灯耐气候老化试验箱[/color][/url]内进行的,主要可以模拟太阳光光照条件,对试验物品进行光照、温湿度、淋雨等气候环境老化试验。氙灯的成本比卤素灯高,但性能优越,其光照强度、色温、防炫目以及耐用性等方面较强,常常用于汽车灯光和试验用灯。[align=center][img=氙灯耐气候试验箱内部图,500,375]http://www.dongguanruili.com/d/file/47ff138d6b6f5aa2d5e546523e1be7b6.jpg[/img][/align]  氙灯耐气候试验的标准包含了太阳光照辐射的标准类型和温湿交变的标准以及高温、低温的试验标准,这些是氙灯试验的标准和耐气候试验的标准,氙灯耐气候试验箱的标准主要以这两大类型为主。氙灯试验则包含了GB/T 4797-2006(IEC 60721-2-4:2002) 太阳辐射与温度试验方法、GB/T 12831-1991 氙灯老化试验方法、GB/T 1865-2009(ISO 11341:2004色 氙弧辐照试验方法等国家标准。  氙灯试验和通常是和耐气候试验一同结合来检验物品的老化性能。所以氙灯耐气候老化试验箱带有氙灯照射、高温、潮湿、凝露、雨淋等功能,以综合性的环境模拟来配合满足氙灯老化试验要求。例如高温、潮湿、冷凝有助于加速试验物品出现老化的现象,所以往往氙灯试验伴有耐气候试验,其国标标准也少不了耐气候试验的标准。

  • 【求助】哪里有颗粒标准品?

    我准备购买一些水分散体系的标准品给仪器公司测试,考察其测试结果,决定购买哪家公司的产品。希望购买的是2-8nm、10-30nm、100-500nm三个区间。不知道哪里有卖的?初次接触标准品,这里报个到,求助大虾们!

  • 【原创大赛】【标准品专题】标准品的那些事

    【原创大赛】【标准品专题】标准品的那些事

    [align=center][font=&][size=12.0pt]【标准品专题】标准品的那些事[/size][/font][/align][align=left][font=宋体][size=12pt] 作为检测实验室,标准品是必不可少的。标准品是建立化学测量值溯源体系的有效工具,是生产检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改进检测工作质量,提高检测准确度,保证检测结果的一致性和有效性具有重要意义。并且为科技进步与创新以及标准制定、实施和验证、民生保障等提供坚实的支撑。标准品的作用功不可没。[/size][/font][/align][align=left][font=宋体][size=12pt] 标准品是指用于鉴别、检查、含量测定的标准物质,均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单位制备、标定和供应。[img=,690,517]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0/07/202007200919352441_9663_2911392_3.jpg!w690x517.jpg[/img][img=,690,920]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0/07/202007200919348051_7723_2911392_3.jpg!w690x920.jpg[/img][img=,690,1226]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0/07/202007200919356909_1627_2911392_3.jpg!w690x1226.jpg[/img][/size][/font][/align][align=left][font=宋体][size=12pt]实验室平时用到的部分标准品[/size][/font][/align][align=left][size=12pt] 标准品的分类一般包括化学计量标准品、冶金标准品和药检标准品。[/size][/align][align=left][size=12pt] 检测实验室首先应把握好标准品的来源,要使用国家认可的有证标准品,并按相应的要求对其进行正确性验证;其次在工作中对标准品、开封过的标准品、标准品贮备液的贮存条件和使用期限要进行验证,并做出明确的程序规定,同时作好各项验证记录;再次应按要求做好标准品台账管理、领用登记制度,特殊的标准品还应该双人双锁管理,并按照标准品证书载明的使用期限及贮存条件下进行贮存;最后要定期对标准品进行期间核查,并做好相应的核查记录,避免因小失大,从而影响产品质量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size][/align][align=left][size=12pt][img=,690,430]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0/07/202007200938504026_105_2911392_3.png!w690x430.jpg[/img][/size][/align][align=left][size=12pt]标准品管理程序[/size][/align][align=left][size=12pt][img=,333,471]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0/07/202007200938506409_9499_2911392_3.png!w333x471.jpg[/img][/size][/align][align=left][size=12pt]验收记录[/size][/align][align=left][size=12pt][img=,690,336]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0/07/202007200938497264_6236_2911392_3.png!w690x336.jpg[/img][/size][/align][align=left][size=12pt]标准品台账[/size][/align][align=left][img=,431,521]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0/07/202007200938500325_5144_2911392_3.png!w431x521.jpg[/img][/align][align=left][font=宋体][size=16px]期间核查记录[/size][/font][/align][align=left][font=宋体][size=12pt][size=12.0pt] 标准品的储存很重要,应该严格按照其证书上的存放条件进行储存,如果需要干燥保存的应放入干燥器里;阴凉保存的应该在干燥[/size][/size][/font][font=宋体][size=12pt][size=12pt]、[/size][/size][/font][font=宋体][size=12pt][size=12.0pt]阴凉[/size][/size][/font][font=宋体][size=12pt][size=12pt]、[/size][/size][/font][font=宋体][size=12pt][size=12.0pt]通风处;冷藏保存的应该放入冰箱冷藏室并保持温度在4摄氏度左右;冷冻保存的应该存放在冰箱冷冻室-18摄氏度以下保存;对于特殊标准品应该保存在防爆冰箱里面。配制的标准溶液,其使用期限一般为3个月,超过有效期限的标准溶液不得使用。[/size][/size][/font][/align][align=center][font=宋体][size=12pt][size=12.0pt][img=,690,920]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0/07/202007200919367983_2475_2911392_3.jpg!w690x920.jpg[/img][/size][/size][/font][/align][align=center][font=宋体][size=12pt][size=12.0pt]美的的普通双开门冰箱[/size][/size][/font][/align][align=center][font=宋体][size=12pt][size=12.0pt][img=,690,920]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0/07/202007200919371337_2088_2911392_3.jpg!w690x920.jpg[/img][/size][/size][/font][/align][align=center][font=宋体][size=12pt][size=12.0pt]赛默飞的防爆冰箱[/size][/size][/font][/align][align=left][size=12pt] 对于同一类型,不同厂家,不同批次,不同批号的标准品应该进行验证实验。[/size][/align]

  • 豆芽食品安全新标准草稿征求意见:“毒豆芽”有望正名

    此前由于没有标准而被作为“毒豆芽”认定、司法机关定罪量刑依据的添加物“6-苄基腺嘌呤”或将“正名”。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豆芽》(草稿)11月6日向业内公开征求意见。澎湃新闻注意到,与现行的产品标准相比,该草稿明确将“6-苄基腺嘌呤”定性为“植物生长调节剂”,并将其列为豆芽生产中允许使用的物质,其理化指标被限定为小于等于0.2 mg/kg。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豆制品专业委员会受国家卫计委委托,是新标准的起草者之一。 该委员会秘书长吴月芳11月10日向澎湃新闻确认,将“6-苄基腺嘌呤”正名为“允许使用物质”是此次征求意见稿的重点之一。但她强调,这仅仅是第一轮讨论的结果,接下来还将进行多轮讨论和意见征求,草稿最后能否通过食品安全评审委员会审定,还是未知。 将“6-苄基腺嘌呤”归为“生长调节剂”更科学 澎湃新闻9月27日曾报道,“6-苄基腺嘌呤”2011年被原卫生部“作为植物生长调节剂”拉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名单“按农业投入品管理”,但其在豆芽上的使用登记却未能顺利被农业部门“接收”。 农业部此前给中国食品工业协会豆制品专业委员会的一份回函称, “豆芽属于豆制品,其制发过程不同于一般农作物的种植活动,生产经营应符合《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而关于豆芽制发中的农药登记,该回函表示“目前尚无农药产品在豆芽上登记使用,我部不受理植物生长调节剂在豆芽制发中登记”。 因豆芽的属性和监管不明,其制发过程中使用的“6-苄基腺嘌呤”被认为是非法添加物,甚至是“毒物”。 重典惩治食品安全犯罪背景下,检测添加“6-苄基腺嘌呤” 被作为司法机关定罪依据。以“豆芽 有毒有害食品罪”为关键词在最高法主管的“中国裁判文书网”做检索,2013年1月1日到2014年8月22日期间,共有相关案件709起,918人获刑。而判决书中证据多提到“豆芽中检测出6-苄基腺嘌呤”。 2014年5月,国家卫计委正式下达《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豆芽》的修订计划,并委托中国食品工业协会豆制品专业委员会起草。按计划,新标准将在2015年年底拟定,并作为《食品安全法》的配套标准施行。 吴月芳10日告诉澎湃新闻,征求意见稿将“6-苄基腺嘌呤”定为“生长调节剂”还颇有些波折。此前“担心农业部门不接受,就想做一个迂回的——在标准中模糊处理,不提属性只作为添加物允许使用。” “但起草专家最后认为,新标准应该从专业和科学的角度给公众提供正确的认识,生长调节剂的定性才符合它本身发挥的作用。”吴月芳解释说,豆芽中使用的6-苄基腺嘌呤作用为调节豆芽生长,这是细胞分裂素的作用范畴;而食品添加剂是在食品加工过程中用于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的物质,——两者的功能显然不同。 吴月芳说,从接到卫计委委派修订标准任务后,她所在协会组织业内知名的专家和40多家企业进行讨论,此次草稿就是上一轮讨论成果。 她告诉澎湃新闻,下一轮讨论将在11月15日举行,目前的草稿还会再经过讨论,而最后需通过卫计委的食品安全评审委员会审定通过,才能正式施行。 采用比国外更严格的安全标准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征求意见稿将6-苄基腺嘌呤的残留限量定为小于等于0.2 mg/kg。 吴月芳告诉澎湃新闻,业内公认最严格的日本《肯定列表制度》针对包括豆芽的“其它蔬菜”制定标准,将6-苄基腺嘌呤最大残留限量定为小于等于0.5mg/kg。这意味着前述征求意见稿采用了相比日本更严格的标准。 “因为实际上,豆芽制发不需要也没有这么高的6-苄基腺嘌呤残留。”吴月芳说。 GB22556-2008《豆芽生产卫生标准》起草人之一、中国农业大学农学与生物技术学院教授康玉凡曾表示,中国农业大学课题组曾对6-苄基腺嘌呤做过风险评估,结果显示,在黄豆芽上按照低浓度施用2次,3天后其残留最高值为0.14mg/kg,而绿豆芽的残留试验最高值为0.13mg/kg。 而澎湃新闻拿到的一份农业部农产品质量风险评估实验室(杭州)2013年9月10日出具的“豆芽中6-苄基腺嘌呤残留的膳食风险评估报告”认为,“即使按照最大风险原则进行评估,各类人群的6-苄基腺嘌呤摄入量也远低于每日允许摄入量,风险完全可以接受”。 在豆芽属性这一问题上,吴月芳认为,虽然国家食药总局正在积极与农业部进行沟通,但是进展缓慢。“要靠部委间相互协调来解决问题非常困难,只有靠主管这些部门的国务院出面,责成有关部门对类似豆芽这样特殊产品生产过程的管理进行分工。” 事实上,农业部对豆芽的属性定义颇显暧昧甚至矛盾。 澎湃新闻在农业部第1490公告(2010年11月26日发布)看到,在用于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制定的作物分类列表中,“绿豆芽,黄豆芽”被作为“芽菜类”的代表作物。这意味着“肯定”豆芽的农作物身份,然而该部门前述给中国食品工业协会豆制品专业委员会的回函却又否定豆芽种植属“一般农作物种植”。 在吴月芳看来,我国食品分段管理由来已久。“对豆芽的监管实际是对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一个考验,如果能处理好,食品安全无缝监管就又进了一步。” 有关政策或有大调整 “毒豆芽”争议在报道后备受关注。一位接近有关部委的知情人士向澎湃新闻透露,相关部委或将做出政策调整,“而这种调整可能会很大。” 不过,调整的方向还不明朗。 《南方周末》此前援引一位参与了卫计委11月2日组织的豆芽食品安全标准的讨论协调会的人士的话称,有官员口头表示,有可能恢复相关物质“食物添加剂或助剂”的身份。 但澎湃新闻11月5日联系国家卫计委新闻发言人毛群安,试图核实“政策调整”的相关信息,其表示,将“了解一下(情况)”,但截至发稿,澎湃新闻未收到信息反馈。 而在2014年9月上旬,吴月芳又以个人名义向最高法有关研究室发去“关于豆芽案件有关法律法规”的材料,并在下旬再次以协会名义向最高法发去《关于请求解决“豆芽案件”的建议函》。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10月初向澎湃新闻回应称,相关业务部门正在对“毒豆芽”的法律争议进行研究,但因为暂未有结果,暂时不便披露。 吴月芳11月10日告诉澎湃新闻,最高法刑庭近日向她口头回复称,“非常重视,正在研究中”。 在她看来,这是一个好的信号,意味着有“实质进展”。 各地“毒豆芽案”还在发生 然而,与中央各部门讨论、研究的态度不同的是,各地“毒豆芽”案件依旧层出不穷,新的“整治行动”还在继续,更多芽农被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送上审判席。 山东寿光市芽农卢中(化名)的案子11月3日一审开庭,和他共案被审还有其他15人,芽农们被控告从一位豆子批发商处购买含有6-苄基腺嘌呤的“无根水”用于豆芽制发。 该案3日上午审理完后未当庭宣判。本案律师之一张月林告诉澎湃新闻, 在2013年下半年,寿光市公安部门曾突查逮捕,并羁押了一批芽农。“据我了解,已经有8位芽农被判实刑。” 张月林称,代理本案后她曾与法官和检察官沟通,但对方坚持认为,“这就是犯罪,没有缓刑一说,最少判6个月。” 而对于山东烟台芽农赵修月来说,命运仍然未卜。赵修月的儿子赵凯告诉澎湃新闻,他父亲的案件于10月24日一审开庭,尽管他们坚持无罪辩护。“但公诉人认为认罪态度不好,建议判2-3年”。 赵凯说,法院没有当庭宣判,但休庭后有法官劝其父“认罪,不然可能判的更重”。 11月10日,澎湃新闻以关键词“豆芽,有毒有害食品罪”在最高人民法院主管的“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仅2014年9月1日至今,又有7起相关案件被判。 而在搜索引擎中检索,各地公安机关“打掉毒豆芽作坊”的有关报道还在继续。

  • 标准物质的领用登记问题

    标准物质管理要求,每次使用时,都要填写《标准物质使用(或领用)登记表》。我的问题是,如果我们的标准物质是一瓶50ml的氟,我每次只需要从中取5ml,其余的归还。那么我的领用登记表怎么填?填5ml?还是登记表上不需要表明领用数量?最好是能把大家化验室相关的登记表发个示例上来借鉴一下。

  • 号外号外,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勘误

    [url]http://www.dptc.org/spcysys/xwzx/hydt/2018-06-11/339.html[/url]2018年6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勘误板块在“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在线检索平台”正式上线(登录方法见下方说明),此次勘误,涉及标准涵盖食品、食品添加剂、保健品及食品接触材料等领域,其中食品接触材料相关的勘误共计9项,包括GB 4806.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在内的1个产品标准及GB31604.10-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2,2-二(4-羟基苯基)丙烷(双酚A)迁移量的测定》在内的6个检测方法标准,具体见下表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整合清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在标准制定过程中出现小的纰漏在所难免,但是,国家卫健委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构建官方平台,广纳良言,及时矫正勘误的做法,不仅能够帮助各相关方有效执行标准,更为整个标准体系的良性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常州进出口工业及消费品安全检测中心在此提醒各监管机构、检测实验室及相关企业,密切关注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在线检索平台的勘误模块,后续关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勘误均会在此处更新,更新后将形成新的标准文本,并在网站提供下载服务,于此同时,网站设置跟踪评价及意见反馈功能,面向全社会持续征集意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持续优化,需要您的一份力量。登录方法:1)登录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官网(http://www.cfsa.net.cn/)→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在线检索平台→标准勘误模块2)直接登录以下网站:[url]http://bz.cfsa.net.cn/db[/url][align=center]表1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相关勘误 [/align][align=center][img=1528711500445223.png,800,400]http://www.dptc.org/ueditor/php/upload/image/20180611/1528711500445223.png[/img][/align]

  • 哪里能买到标准品啊

    做实验需要用到gbw10010鸡肉的标准品,查了很多网站都是缺货,不知从哪里还能买到啊?希望大家给出出主意,谢谢!

  • 氨氮标准曲线原始登记的问题

    氨氮标准曲线原始登记的问题,请问各位老师依据Hj535-2009,制作的曲线原始记录登记,这次检查的人我我做的这个模板有问题,下面的校准曲线是多余的,可以舍弃,上面曲线是一级标准,不需要下面核验,如果不对,那我做标准曲线的时候带上环境标准样品应该怎么写到模板合适[img]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4/02/202402011109511287_876_3386149_3.png[/img]

  • 【分享】印度实施化妆品进口登记制度

    2011年4月1日,印度《1940年版药品和化妆品法案(修订版)》正式生效,从即日起,印度进口化妆品迎来更加严格的审查制度。印度化妆品进口商必须在进口前为产品注册并获得一个注册号。 印度药品和化妆品法案的修正案2007年通过立法并于2010年5月公布于众。这部修订版法令标志着印度首次加强对印度进口的化妆品产品的监管。印度曾一度禁止化妆品输入本国,直到1994年开放化妆品进口,当时化妆品进口商只需要提交一份产品符合印度良好生产规范(goodmanufacturingpractice)的报关申明,就可以顺利通过海关审查。在新法令生效前,印度的化妆品监管一直沿用着两部古老的法规——《1940年药品和化妆品法》和《1945年药品和化妆品条例》,这两部法规订立时印度还未获得独立。1945年之后,印度化妆品管理法规一共经历了5次修改,期间,印度BIS标准局也对化妆品的技术性标准增添了一些法令要求。 根据修订法案,印度所有化妆品进口商必须在国家药品控制总署(Drugs Controller General,DCG)登记注册。一个化妆品整体品牌(旗下包含众多产品品牌)可以提交一次单独注册申请,注册成本为250美元。注册有效期为3年,注册成功30个月后可以申请续注册。目前,进口化妆品企业主要有2种申请方式:邮局邮寄或当面提交至新德里的国家药品控制总署。电子提交方式虽然已在筹划但目前仍不可行。

  • 【讨论】如果你做能力验证,你会使用液体的标准品还是固体标准品

    如果是你参加能力验证Or计量审核,你的标液会优先考虑那种?是纯的少量的标准品,量大的纯标准品,还是液体的配置好的标准品?我先谈谈我的看法,不知是否会被接受Or正确:1.量大的纯标准品 优点:可以自己称量,然后按照自己的要求配置不同高的浓度,自己操作过程,自己了解标准品过程的影响,自己信心比较的足; 缺点:一般称量比较的少,对天平和环境的要求比较高,如果标准品本身就是液体的,取样不是很方便,而且还会有损失,害怕污染;一些标准品还不知道溶解度是多少,在配置母液的时候,不知道是否溶解完成;自己配置的标准品的时候玻璃器皿很少会经过去活化,玻璃器皿的影响也待确认。 2.液体的配置好的标准品 优点:可以直接用来使用,可以往下配置一系列的标液做标准曲线,使用方便 缺点:一般量比较的少,浓度比较低,只可以把曲线往低的点去配置,不能有高浓度的标准曲线3.纯的少量的标准品 优点:可以一定量的高浓度的点,成本比较的低 缺点:量少,配置的时候对称量的准确度要求比较高,不能配置量大,浓度高的标准液。使用建议: 1.少量的纯标准品和液体的配置好的标准品不能就使用标准品上写的质量和体积,使用称量的重量Or取出的体积,因为由溯源性考量,都只有对标准品的纯度Or浓度可以溯源(有不确定度),而体积和质量都会有一些的偏差; 2.做计量审核的话,尽量去参加的机构那边去采购标液,他的基质会和样品的基本一致,参加能力验证就如现在的6P,PBDE 的,尽量采用Accu的,因为现在大多数做这块的都是使用这个品牌的标液和大多是保持一致,那么结果就会更与大家结果保持接近!纯属个人所想!希望可以有人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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