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仪器信息网 > 行业主题 > >

辛可尼丁标准品

仪器信息网辛可尼丁标准品专题为您提供2024年最新辛可尼丁标准品价格报价、厂家品牌的相关信息, 包括辛可尼丁标准品参数、型号等,不管是国产,还是进口品牌的辛可尼丁标准品您都可以在这里找到。 除此之外,仪器信息网还免费为您整合辛可尼丁标准品相关的耗材配件、试剂标物,还有辛可尼丁标准品相关的最新资讯、资料,以及辛可尼丁标准品相关的解决方案。

辛可尼丁标准品相关的论坛

  • 【转帖】澳新食品标准局拟修改食品标准法典

    2010年12月15日,澳新食品标准局(FSANZ)公布了拟修订食品标准法典(Food Standards Code)的细节内容,同时邀请利益相关组织和个人就修订事项进行评论。   拟修订内容包括:批准转基因玉米、甜菊醇作为高倍甜味剂、特殊药用食品。   任何人都可以申请修改食品标准法典,澳新食品标准局对任何的食品、物质以及食品生产技术进行评估,并进行管理效果分析,确保修改结果有益于社会。   澳新食品标准局将于2011年2月9获得修改意见书。

  • 韩国拟修订食品标签标准

    2012年11月23日,韩国发布通报。拟修订食品标签标准。 韩国食品药品管理局(KFDA)提议对‘食品标签标准’做出下列修订,以缓解限制和促进公众健康: - “有机食品标签标准”延长1年;终止日期从2012年12月31日延长到2013年12月31日; - “无反式脂肪酸”的标签允许每一份餐量食品含有低于0.2克的反式脂肪酸,并且每一份餐量不超过2克的反式脂肪酸和饱和脂肪; - 修订‘营养参考值’反映“经修订的韩国膳食营养素参考值(2010年)”。

  • 【转帖】韩国拟定修改设备、食品容器及包装的标准法规

    韩国拟定修改设备、食品容器及包装的标准法规来源:第一食品网 2009年8月11日,韩国发布通报,韩国食品药物管理局拟定修改设备、容器及包装的标准法规。 本提案改进设备、容器和包装标准规范分类,将制造标准与一般标准分开,并根据拟定用途制定规范。 通过将合成聚合物的数量由原来的41减少到37种, 删除或合并了合成聚合物材料标准的某些规定: 本法规草案按提高了以下物质的转移限量: 聚对苯二甲酸丁二醇酯 (PBT)内的对苯二甲酸、异酞酸 聚芳砜(PASF) 内的双酚A 聚芳酯 (PAR) 内的对苯二甲酸、异酞酸、双酚A 及 聚 (cyclohexane-1,4-dimethylene terephthlate) (PCT)内的对苯二甲酸、异酞酸。 加强转移量限制。除4%醋酸外,根据设备接触食品种类,将20%乙醇及正庚烷含量水纳入可检测非挥发残留物的食物仿制品名单内。

  • 我国拟修订化妆品安全性标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布公开征求意见函,就现行的《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修订征求意见。专家表示,拟更名为《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的新规范对产品中铅、砷的残留限量以及儿童相关产品的标准,将有更加严格的要求。  “与旧版的卫生规范相比,新的规范整体布局上更加简洁,在一些具体指标上更加严格。”参与制定该新规范的专家、空军总医院皮肤科主任医师刘玮近日接受采访表示,新的技术规范对产品中铅、砷的残留限量分别从现行的40mg/kg、10mg/kg,调整为10mg/kg、4mg/kg。这意味着对化妆品中杂质的含量提出更高要求,对选料与生产过程控制更加严格。  此外,对儿童化妆品的要求也是新技术规范的亮点之一。今年10月,我国出台了首个专门针对婴幼儿及儿童日化用品检测标准《儿童化妆品申报与审评指南》,提出应少用或者不用香精、着色剂、防腐剂等原则性要求。修订后的技术规范将提出进一步的量化规定,成为有关化妆品制售的“硬指标”。(新华网)

  • 【讨论】食品安全的良心标准!

    食品安全和添加剂的肆无忌惮,让人们产生了食品信任危机,这时,很多人都在强调,加强法治引导,依法治理,加强职能部门的监测和检验力度。这样做当然是必须的,但也不能忽略“良心标准”。 法律的实施落实,在目前的中国司法环境中,仍存在着一些无法回避的“悬空状态”,有法不依、有法难依,人情交易泛滥,司法尊严受到挑战。法律再好,如果不能得到货真价实的落实,人们期待的食品安全期待就会成为泡影。 还有,法律的制定、修订和完善总是滞后的,三聚氰胺出来了,我们可以指定针对三聚氰胺的使用、检测标准。而未来生产发展中,谁能保证不会出现“五聚氰胺”、“ 六聚氰胺”等未知的化学成分和化学添加剂呢? 再者,有些企业界和有些政府职能部门已产生了“标准主义倾向”,“只要添加剂生产符合质量安全标准,就是可以接受的;只要没有对人体健康构成直接和立竿见影的威胁,就是被允许的”。却忘记了政府出台的添加剂使用标准,仅仅是单个项目的检测标准,而不是综合性检测标准。 单个检测是合格的,多种化学添加剂掺和一起,综合检测就会超标。仅依靠标准看守食品安全,也防不胜防啊! 不妨尝试一下 “良心标准”。 所谓“良心标准”,就是没有任何外在标准和法制的约束,生产者也能将食品安全放在重要位置,从各个环节认真履行食品安全责任,坚持履行“能不用添加剂就不用添加剂,能少用添加剂就不多用添加剂”的原则,尽可能坚持传统工艺和原汁原味,作为企业发展和生产标准,更长远地考虑消费者的健康需要和安全保障。而不是一味地降低成本,将添加剂控制在最高允许的限度内,为食品危害埋下了巨大安全隐患。 有人会说,市场经济不需要“良心标准”。此言太谬。中国企业道德的精华就是诚信、厚道和童叟无欺。时代进入了市场经济,可企业发展壮大仍要奠基在传统美德之上,让道德看守安全和企业形象。这就是著名经济学家茅于轼谈到的:市场经济既是法制经济也是道德经济,而并非一些人所认为的那样可以为所欲为,不择手段。既要取“道”于“法”,又要取“道”于“德”。推升市场道德、良心标准。有助于提升消费安全和法治化。 想到了《“食品添加剂之神”的“背叛”》的文章:今天,57岁的安部司出书、演讲,告诉人们每天填进肚子里的食品是怎样加工而成的,揭开添加剂世界里那些不为消费者所知的“内幕”。安部司并没有犯法,他一直严格遵守国家制定的添加剂使用方法、标准和用量,并且在产品标签上也做了明确标示。“ 但这样也抹不掉我的罪恶感。” 添加剂本身无所谓好坏,只要严格地遵照规定的标准,也根本不违法。 但是,安部司希望,在法律标准之外再加上另外一个标准——“良心标准”。安部司为什么会有忏悔感呢?他将生产奠基在不择手段的赚钱上,虽然不违背法律标准,却承受了巨大的道德煎熬,赚了钱,失了德,太不划算。推行道德和良心标准,也应该是企业发展的重要标准。

  • 【简讯】国家开始制定新乳品标准

    备受争议的牛奶“禁鲜令”在经过三度推迟后,近日,国家有关部门委托全国乳品标准化中心,开始制订新乳品标准,并就草案向有关专家征求意见。就此,一些地方乳业协会及乳品专家公开表示反对,称新标准不过是“禁鲜令”的翻版。   据介绍,名称为《液体乳》及《酸牛乳》的新乳品标准草案中,将原国家标准中的“巴氏杀菌乳”和“灭菌乳(通常称‘常温奶’)”两个标准归入了同一个标准,统一用“液体乳”标准来代替,这意味着新标准草案和“禁鲜令”一样,对“鲜奶”予以否定,认为巴氏杀菌奶(鲜奶)与常温奶可用相同标准衡量。此外,新标准草案中的卫生标准仅包括“铅、无机砷、黄曲霉毒素M1、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对其他重金属、农药和抗菌药物残留等有害物质却没有提及。   另外,新标准草案还在“纯奶”定义中加入“添加或不添加食品添加剂、食品营养强化剂”的说法,这与原国家标准规定的“灭菌乳不得添加辅料”有冲突。有专家认为,企业如在乳品中添加增稠剂、乳化剂和香精等违规行为将难以得到约束。

  • 13种食品污染物将有新限量标准

    铅、镉、汞、砷等13种食品污染物有了新的限量标准。记者昨天从卫生部获悉,新修订完成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2)(以下简称"新国标")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铅、镉、汞、砷等13种食品污染物有了新的限量标准。记者昨天从卫生部获悉,新修订完成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2)(以下简称"新国标")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据介绍,该新国标制定了铅、镉、汞、砷等13种污染物在谷物、蔬菜、水果、肉类、水产品、调味品、饮料、酒类等20余大类食品的限量规定,相比以往,则删除了硒、铝、氟等3项指标,共设定160余个限量指标。记者昨天从新国标看到,很多污染物都曾引发过多起轰动国内的食品安全事件,如镉大米、毒胶囊、血铅等。新国标不包括农残、辐射限量食品中污染物是影响食品安全的重要因素之一。"食品污染物是食品从生产(包括农作物种植、动物饲养和兽医用药)、加工、包装、贮存、运输、销售、直至食用等过程中产生的或由环境污染带入的、非有意加入的化学性危害物质。"卫生部专家指出,我国对食品中农药残留限量、兽药残留限量、真菌毒素限量、放射性物质限量另行制定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因此,新的GB2762标准不包括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和放射性物质限量指标。镉限量标准高于国际标准据了解,在《食品安全法》实施以前,我国涉及食品污染物限量的食品标准共有608项,包括食品卫生标准86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35项、食品质量标准76项、相关行业标准411项,涵盖16种食品污染物。但此次新国标清理了以往食品标准中的所有污染物限量规定,整合修订为铅、镉、汞、砷、苯并芘、N-二甲基亚硝胺等13种污染物在谷物、蔬菜、水果、肉类、水产品、调味品、饮料、酒类等20余大类食品的限量规定,删除了硒、铝、氟等3项指标,共设定160余个限量指标。专家表示,该新修订国标基本满足我国食品污染物控制需求,适应我国食品安全监管需要。此前,国内曾发生大米镉超标事件,对镉含量标准,消费者普遍关注。记者昨天从新国标获悉,食品中对镉的限量标准设定为0.2毫克/千克,据悉,该标准比国际标准的0.4毫克/千克要严格。卫生部解释,铅、镉是食品当中更为主要的污染物,涉及食品种类甚多,CAC和各国对铅、镉制定了严格的限量规定。"基于我国目前大范围铅污染仍比较严重的现状,新国标在2005年版本的基础上,继续扩大了涉及食品的种类,将原来的17类食品扩充到22个大类。"专家指出,对镉采取严控的主要原因是,大米是我国居民膳食镉的主要来源,控制大米镉含量几乎能控制我国居民二分之一的镉膳食暴露。硒、铝、氟三种元素被删除记者发现,上述新国标中,对硒、铝、氟在食品中的限量要求被删除了。对此,卫生部专家解释称,上述三种元素均是人体必需微量元素,过量硒摄入也会对人体产生不良健康效应。但由于实际情况的变化,有的已无需作为食品污染物进行控制,有的适用于其它管理范围。专家举例称,CAC和多数国家、地区将硒从食品污染物中删除。我国实验室检测、全国营养调查和总膳食研究数据显示,各类地区居民硒摄入量较低,上世纪60年代以来,我国极个别发生硒中毒地区采取相关措施有效降低了硒摄入,地方性硒中毒得到了很好控制,多年来未发现硒中毒现象。以上情况表明,硒限量标准在控制硒中毒方面的作用已经有限。对于铝,在旧国标里规定了面制食品中铝残留限量。调查研究发现面制品中铝的主要来源是加工过程中使用了含铝食品添加剂(如明矾),"《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已明确规定了面制品中含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用量和残留量,因此此次新国标不再重复设置铝限量规定。食品中使用含铝添加剂应严格按照GB2760执行。"另外,随着对氟研究的不断深入,国际上普遍不再将氟作为食品污染物管理,新国标也取消了氟限量规定。如对个别食品需要制定氟限量的,可以在风险评估基础上,经研究论证后在相应的产品标准中予以管理。

  • 我国首次制定食品致病菌限量标准,你觉得有些项目合理吗

    各种肉类、巧克力、饮料等内含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的限量值,首次有了明确的标准。昨日,卫生部发布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的征求意见稿,该标准拟自正式发布后6个月施行,这是我国首次制定食品中致病菌限量标准。可是这次制定标准跟以往还是有很大的区别的。1、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副溶血性弧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大肠埃希氏菌等几种主要致病菌,以前是不得检出,现在金黄色葡萄球菌在各类食品中的限量则均为100CFU/g2、乳制品不含在该标准3、本次标准制定中梳理分析的标准共计562项。我国首次制定食品致病菌限量标准,你觉得有些项目合理吗?金黄色葡萄球菌的指标放大,食品安全风险如何?

  • 样品吸光度不变,可样品加标准品的吸光度突然降低

    这几天用氢化物发生器测汞,我们一直测两个点,1:加0.5克样品,2:加样品和10PPB的标准品,问题是现在2的吸光度比以前低了差不多将近一半,开始我以为是标准品过期了,换了新的还是这样,样品的吸光度和原来一样,但为什么样品加标准品的吸光度会降低这么多呢?是什么原因?难道是仪器本身的问题吗?要是仪器的问题,那也应该两个都有降低,也不会只是一个啊,请求老师解答,谢谢了

  • 【转帖】韩国拟修订食品标准规范

    韩国近日发出G/SPS/N/KOR/355/356等多项通报,拟对食品标准规范以及畜产品加工标准与成分规范进行修改。其中食品标准规范拟修订的内容包括:11种农业品及肉类副产品中的铅和镉含量,果脯内总黄曲霉毒素的含量,粮谷及其简单加工品内的霉菌毒素,粮谷加工食品、婴幼儿食品及熏肉制品内的苯并芘含量,葡萄酒内的铅含量,小麦粉内的铅和镉含量。考虑到使用农业杀虫剂的植物的特性,对植物源性材料进行了重新分类,并制定了一份不得被检出杀虫剂的名单,同时还制修订了部分农用杀虫剂的最高残留限量标准。另外,对水果蔬菜饮料内肠出血性大肠杆菌(Enterohemorrhagic Escherichia coli)制定了检测标准和方法,并对无须再加工或热处理的水产品内金黄色葡萄球菌(Staphylococcusaureus)的检测标准进行了修订。 畜产品加工标准与成分规范拟修订的内容包括:瓶装/罐装畜产品成分规范(删除固体及含量成分规范),甜炼乳、脱脂甜炼乳及甜奶粉的加工标准(糖类增加寡糖),菜蛋储存和分销标准(储存和分销建议温度为0~15°C)。 上述标准规范的拟批准日期待定。(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

  • 韩国拟定食品添加剂标准规范修订案

    韩国拟定食品添加剂标准规范修订案 来源: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时间:2011-6-24 2011 年5 月17 日,韩国发布 G/SPS/N/KOR/388 号通报:食品添加剂标准规范修订案。修订内容包括“标准规范”及“器皿、容器和包装食品接触面消毒液”两项,主要内容涉及: (1)木聚糖酶(Xylanase) 、5’-脱氨酶(5’-deaminase) 、α-葡糖苷酶(α-glucosidase) 、磷酸二酯酶(phosphodiesterase) 、硒酸钠(sodium selenate)及钼酸钠(sodium molybdate)为新批准项目。 (2)修订以下 22种食品添加剂定义:合成香料物质、糖化酶、溶菌酶、万寿菊提取物、α淀粉酶、蛋白酶、焦糖色、天然香料物质、天门冬酰胺酶、高粱色、甜菜红、甘蓝红色素、栀子红色素、可可色素、红曲黄色素、红花黄素、芙蓉色素、非洲酪脂果色素、紫甘薯色素、紫山芋色素、葡萄汁色素及磷虾颜色。 (3)修改以下4 种食品添加剂的分规范:L-胱氨酸;L-谷氨酸;磷酸一铵;L-左旋及焦糖色。 (4)修改以下几种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焦亚硫酸钠、钾焦亚硫酸钠、二氧化硫、亚硫酸氢钠、亚硫酸钠、次硫酸钠、山梨酸、山梨酸钾、山梨酸钙、聚乙烯吡咯烷酮、抗坏血酸棕榈酸酯,disodium 5’-cytidylate,disodium5’ -uridylate, 5’ -adenylic acid及5’ -cytidylic acid。(5)碘被批准作为一种器皿、容器和包装的食品接触面消毒液。 (6)修订以下 4 种器皿、容器和包装食品接触面消毒液的成分规范:二氯异氰尿酸钠,双氧水,过氧乙酸和柠檬酸。 拟批准和生效日期待定, 评议截止日期为 2011 年7 月10日。

  • 食品标准15年没变,你觉得国家标准应该多久一更新

    现在很多食品安全问题都是因为标准滞后造成,食品标准严重滞后于时代,检测方法就很老土,完全跟不上时代,相应地就把食品企业入行的门槛降低了。药品标准都是一年修订一次,五年进行一次大修,可食品是我们天天都要吃的,有的还停留在1997年。你觉得国家标准应该多久一更新?

  • 【讨论】锌、铜、铁到底有没有毒?——对“卫生部拟废止食品中锌铜铁限量卫生标准”的质疑

    [color=#940000][size=3][size=5]刚刚看到一条新闻,说卫生部可能要废止铜铁锌的限量标准,这就会导致一个疑问,铜铁锌到底有没有毒?放开限制会不会导致食品中的这些元素超标?欢迎大家对此事件发表自己的看法。[/size] ======================================================相关新闻:[color=#000000]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办公厅《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要求,卫生部组织开展了食品中污染物安全标准修订工作。经研究并参考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拟不再将锌、铜、铁作为污染物指标,拟废止《食品中锌限量卫生标准》(GB13106-91)、《食品中铜限量卫生标准》(GB15199-94)、《食品中铁限量卫生标准》(GB15200-94)三项标准。[/color][color=#940000]======================================================如果大家有意见需要反馈可以给卫生部发传真或邮箱[/color][color=#000000]传真010-67711813或电子信箱food204@163.com[/color][/size][/color]

  • 【转帖】韩国修订蛋类品微生物标准

    近日,韩国发布G/SPS/N/KOR/351号通报,韩国农林食品渔业部拟对畜产品加工标准与成分规范进行修订。此次修订理由有:A.为了强化未杀毒液卵的卫生管理,现行的微生物标准规格仅适用于杀菌液卵,修订后将扩大到适用未杀菌液卵;B.将蛋加工品中未杀菌产品的共同标准及规格与Codex等国际标准进行接轨,以强化未杀菌产品的卫生管理。此通报的生效日期待定,通报评议截止日期为2010年2月2日。 其修订内容为蛋类品微生物标准(所有细菌、大肠菌、沙门氏菌)。具体如下: A.蛋加工品(全卵液、卵黄液、卵白液、全卵粉、卵白粉、蛋加热成形产品、腌蛋、皮蛋)的各个种类成份标准 1. 细菌数标准修改为:杀菌产品每1克应为10,000以下,未杀菌产品每克应为500,000以下。 2.大肠菌群标准修改为:杀菌产品每克10以下,未杀菌产品每克必须100以下(皮蛋的情况必须为阴性)。 3.沙门氏菌标准把现行阴性(限于杀菌产品或皮蛋)修改为全部产品必须为阴性。 B.在蛋加工品的共内标准及规格中,将未杀菌液卵破卵后保存48小时以上时0℃以下保管修改为:未杀菌液卵破卵超过48小时后不可保存。

  • 新食品安全标准今起实施

    今天,我国食品安全国家修订后的新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2)正式实施。新的GB2762对构成我国居民健康较大风险的铅、镉、汞、砷等13种食品污染物和居民食用量较大的谷物、蔬菜、水果、肉类、水产品等20余大类食品种类设置了限量规定,共设定160余个限量指标。增加了双壳类、腹足类、头足类、棘皮类等鲜、冻水产动物镉限量标准,限量值为2.0mg/kg(去除内脏)。比如广东人喜爱的生蚝就是一种双壳类水产食品。按要求,镉含量超过2.0mg/kg的生蚝属于不合格食品,应避免食用。同时新食品标准还删除了对我国不适用的硒、铝和氟的限值。最近炒得较热的镉大米,仍沿用0.2mg/kg的允许限值。

  • 关于婴幼儿食品标准修订的建议

    为了保护消费者食品安全的权益和全球公平贸易,国际组织在上世纪60年代成立了一个专门的组织--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odex CAC)。此后的几十年间,在婴幼儿配方粉领域内安全问题层出不穷,致使数以千计的婴幼儿伤残或死亡。特别是上世纪70年代某公司的产品在非洲引发大面积婴幼儿死亡的惨剧,至今令人无法忘怀。这使得国际组织不得不重新审视整个机构的建制和运行机制在哪里存在疏漏。经过全球专家的严格论证发现:机构建制和运行机制缺少有学术修养的儿科医师参与。于是,在2004年,在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的架构内,成立有全球资深儿科专家组成的国际专家组(Codex CAC IEG),对婴幼儿配方粉的国家标准制定、生产质量的程序管理提出科学建议。 儿童食品折射社会文明程度 2005年在德国慕尼黑召开了国际专家组的会议。国际专家组有两个对于婴幼儿配方粉的见解是值得深思的:一是婴幼儿配方粉不是一般的食品,而是婴幼儿的"粮食";二是任何制造假冒伪劣婴幼儿食品的行为是"刑事犯罪". 嗣后,在全球范围内婴幼儿配方粉的管理才真正走上科学管理的阶段。从这点来看,我国儿科工作者是与国际学术界同步进入这个学术领域,并作出了自己的贡献。 由于"文革"十年动乱,使得我国各个领域与国际社会隔绝,我们对婴幼儿配方粉的知识和相应的管理法规毫无所闻。 经过30多年的快速发展,群众生活水平极大地改善,对婴幼儿配方粉的社会需求飞速增长,但对婴幼儿配方粉的基础知识、管理法规和适宜技术并没有得到同步的提高。毋庸置疑,我们对婴幼儿配方粉的知识是随着国外婴幼儿配方粉产品的输入而逐步获得的。无论是广大家长、消费者、生产企业、管理部门还是标准的制定者和儿科医师,都在这种巨大的产品流和知识流的冲击下措手不及,误区丛生。少数不法商人趁机制造假冒伪劣产品,更加重了婴幼儿配方粉的安全危机,对我国婴幼儿配方粉产业和市场造成极大的伤害。此种危害对我国整个社会的诚信、安全、科学、文化将产生久远的破坏。 儿童食品(特别是婴幼儿食品)是一个多学科研发、多企业生产、多部门管理、大人群使用的特殊营养源。它不仅展示了一个国家的科学、技术、法制、管理水平,而且折射出全社会的文明程度、文化氛围和教育水准。 国家标准应与国际标准衔接 为促进我国婴幼儿食品标准修订工作趋近国际水准,笔者仅代表儿科营养工作者建言如下。 修订国标要明确思路。设立国标婴幼儿食品标准的出发点是限制企业,还是满足各种生理和医学情况婴幼儿生长发育需要?是遵循儿童生长发育规律,还是迁就企业目前知识水平和生产能力? 国标的修改应立足依据自然科学数据的积累。严谨的科研设计、缜密的论证是基础。要加强相关人员科学方法学再教育和修养。 婴儿配方粉是婴儿赖以生存的粮食(Foodstuff),决非普通食品(Food)。一些物质对成人食品而言是添加剂,对婴幼儿食品则是营养物,应当特例分类、个例定值。 国标修订时应考虑科学进步,加入豁免条款,有利于企业创新,也昭显国标本身的科学性和执法的权威性及严肃性。 国标制定要邀请企业参加,尽可能采纳企业的先进标准。在暂无条件采纳企业先进标准时要予以特批允许使用企业标准。 依国际惯例,儿科医师应当参加国标的制定、修改、解释,指导基层执法人员业务学习国标。受中国医师协会委托,中国医师协会 儿童健康专业委员会可承担此项任务。 国家标准应尽快与国际标准衔接,暂无法接轨者应注明行政原因、技术原因或学术原因。应进行科学论证,否则越差越远,影响不佳。 设立常规机构负责国家标准修改的科学论证,应有常规经费。不要临时抱佛脚,避免每回修订工作成为往复的一次性行为。 应当设立国标的行政解释和学术解释小组及其联席会,接收经常性咨询和争议需求。 (作者系中国医师协会儿童健康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亚洲儿科营养联盟主席) 《中国科学报》 (2012-02-13 A3 深度)

  • 《香辛料名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公示

    各有关单位:  根据卫生部《2010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清理完善工作》(卫办督函〔2010〕607号)的要求:《香辛料和调味品名称》国家标准清理整合为《香辛料名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按照标准制修订程序,已形成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现予公示.请各有关单位于8月5日前,将反馈意见表(见附件2)传真或邮寄至中国调味品协会秘书处.  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7号天行建商务大厦605室  邮编:100036  传真:010-51921087  邮箱:zhtx_kjb@163.com  附件: http://www.foodmate.net/member/fckeditor/editor/images/ext/doc.gif 1、《香辛料名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doc   http://www.foodmate.net/member/fckeditor/editor/images/ext/doc.gif   2、《香辛料名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意见反馈表.doc  中国调味品协会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一日

  • 国标与国际接轨,是标准的进步还是标准的倒退?——论战:速冻食品新国标

    国标与国际接轨,是标准的进步还是标准的倒退?——论战:速冻食品新国标

    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1/11/201111251023_332863_1622715_3.jpg速冻食品新国标终于和国际标准接轨了,由之前的“不得检出”到现在修正后的“可限量检出”这次,国人终于笑了,是苦笑!此次接轨到底是标准的进步还是标准的倒退???此次修订到底是“更科学”还是“更令人心寒”?这难道中国特色又一次与国际接轨的“佳绩”?!制定或修订国标的人们,你们到底为谁服务???为企业放行,就等于残害我们这些老百姓啊!!!食品安全事件一次又一次的爆发难道还不反思??欢迎大家点评此次卫生部发布速冻食品新国标,你又有什么话想说???http://www.instrument.com.cn/application/pic/Banner124.jpg

  • 【分享】新西兰修订《澳新食品标准法典》

    [size=4] 近日,新西兰食品安全局(NZFSA)发布了对《新西兰(澳大利亚、新西兰食品标准法典)食品标准2002》的第31号修订案。[/size][size=4] 该修订案对《食品标准法典》作了第117号修订,主要内容如下:[/size][size=4] 1、允许在糖霜和糖粉中使用食用色素3号赤藓红;[/size][size=4] 2、允许使用由转基因玉米(耐除草剂)Line DP-098140-6加工的食品;[/size][size=4] 3、允许使用β-半乳糖苷酶作为加工助剂(酶);[/size][size=4] 4、允许使用麦芽四糖淀粉酶作为加工助剂(酶)。[/size][size=4] 该修订案将于2010年9月2日生效。[/size]

  • 【分享】泰国拟制定作为食品成分的益生菌的使用标准

    2010年11月15日泰国发布通报,泰国食品药品管理局办公室公布拟制定作为食品成分的益生菌的使用标准。  本法规草案提议制定作为食品成分的益生菌的使用标准如下:  –No. 1:益生菌不包括在公共卫生部通告附件1中公布的食品中禁止的微生物、细菌和酵母菌列表中;  –No. 2:“益生菌”意指当以足够的数量控制时,将对宿主生物体具有有益作用的活的微生物,豁免的生物治疗剂、不在食品和转基因微生物中使用的有益微生物  “健康声明”意指涉及食品、食品成分或营养的,与健康直接和间接相关的声明或其它信息;  –No. 3:益生菌作为食品成分应用应当经过泰国食品药品管理局的许可:  3.1除了应当论证安全使用的证据和遵循由泰国食品药品管理局发布的标准之外,益生菌作为食品成分应当按照附件II中所列;  3.2 含有益生菌的食品在储存和使用期间应当保持每克食物活力益生菌不少于1,000,000菌落;  –No. 4:益生菌健康声明应当按照泰国食品药品管理局发布的标准;  –No. 5:含有益生菌的食品应当依照下列各项标示:  (1) 公共卫生部关于标签的通告  (2) 公共卫生部关于此类食品的通告  无论在什么情况下涉及健康声明,应当标示下列详细资料:  –添加的益生菌的属、种类和菌株;  –按照声明对消费者有益的数量和推荐的持续时间;  –健康声明的综述;  –使用和储存条件的说明;  –提供给消费者的联系地址、电话号码或网址;  –No. 6:含有益生菌的食品的包装应当按照公共卫生部关于包装的通告;  –No.7:本通告应当在政府官方公报上公布日期后实施。

  • 液质 测定丁硫克百威 标准品出峰跟克百威完全一致

    第一次做农残中丁硫克百威的检测。质谱优化的离子对的质量数跟标准上的一致,质谱段进丁硫克百威的标准品可以正常出峰。再用液相进样的时候丁硫克百威的两个离子对都不出峰,反而出的是克百威的离子对。我又用克百威单标、丁硫克百威单标和两者的混标进样,出的峰都是克百威。各位老师帮忙看一下是哪里除了问题?流动相: 乙腈 0.2%乙酸水 梯度洗脱 采集时间20min质谱是 AB 5500

  • 美国食品化学法典增加新质量标准

    美国食品化学法典增加新质量标准 来源: WTO 检验检疫信息网 时间: 2011-09-08 美国药典食品化学法典(FCC)日前起草了新的质量标准,涵盖婴儿配方成分、功能食品成分、甜味剂和食品色素。新的质量标准正征求公众意见,截至日期为 9 月30日。新增内容有: 钼酸钠:必需微量元素钼的来源,可用于稍大些的婴儿和幼童的配方中,作为一种食品增补剂满足特定的膳食需要。这是全球首个有关此成分在食品中应用的详细规定。FCC建议每日限量在45微克。FCC还制订了许多婴儿配方成分的标准,如核苷酸等,而且其中许多都是新近才加入到药典中去的。海藻油来源的DHA:鱼油中的一种必需omega-3脂肪酸,其因盛传的健康作用而被添加到多种功能性食品中。FCC 制订了其他来源的 DHA 的质量标准及 ARA 油(omega-6脂肪酸)的质量标准。这些成分通常用于传统及功能食品中,某些也用于婴儿配方中。 新橙皮苷二氢查尔酮(NDHC):这种植物源甜味剂甜度是蔗糖的 340 倍左右,可用于软饮料、口香糖、乳制品及甜点等食品饮料中。NDHC 可有效修饰柑橘成分的苦味。欧盟已批准NDHC作为甜味剂使用,并取得在美国的GRAS身份。但是,NDHC在美国的应用并不怎么流行。 三种合成红色素:FCC 新增了苋菜红、偶氮玉红和胭脂红这三种色素的标准和质量规范。国际上部分国家已批准了这三种色素的使用,包括部分欧洲和亚洲国家。但是,美国并未将其列入7种批准使用的合成色素中。

  • 【资料】新一轮相关技术标准修订 看国际食品机械科技发展新走势

    国际食品机械的科技发展走势将如何变化?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及美日等发达国家,纷纷修订了新一轮的食品机械相关技术标准,安全卫生要求进一步受到重视,以适应和满足食品加工对食品安全的要求;高新技术在食品机械中得到广泛应用,成为提高食品机械技术含量的重点内容;技术创新力度进一步加强,成为新一轮食品机械技术跨越的重要措施和手段;技术壁垒的门槛越垒越高,成为食品机械技术竞争的主要形式。通过这些新的重大变化可以看出,国际食品机械经济效益的获取方式,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品种、数量、规模、性能等物化的有形资本,取而代之的是高新技术、技术标准、技术壁垒、技术创新、安全卫生等无形资本的巨大作用。这种作用在食品机械领域的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中越来越显著,成为保护本国经济利益、提高技术竞争能力、扩大本国产品出口、限制外国产品进口的重要手段,一个开放性的、以无形资本为科技竞争重点的国际食品机械市场体系正在逐步形成。 1.高新技术的作用日益突出 “高新技术”是随着现代科学技术迅猛发展而出现的内涵丰富的新概念,用以表达在经济上能够取得重大效益的高端技术,也是当代食品机械科技发展的前沿以及各国技术竞争的重点,它表达了当代食品机械技术含量的高低。世界各国评价食品机械的技术含量时,往往要分析其高端技术的实用化程度。纵观世界食品机械的技术发展,其国际竞争的内容主要是技术竞争,提升高新技术的实用化程度,已对食品机械的竞争作用日渐明显。 高新技术在食品机械中的应用,对于提高其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降低能耗和生产成本、增加得率和提高市场竞争力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当前,在食品机械中广泛采用的高新技术主要有机电光液一体化技术、自动化控制技术、膜技术、挤压膨化技术、微波技术、辐照技术以及数字化智能化技术等,从而不断有技术含量高、更人性化的食品机械新产品投放市场。其中机电光液一体化技术、自动化控制技术、数字化智能化技术等已贯穿于食品加工各个环节的食品机械中,而其他方面的高新技术只是应用于食品加工过程的某一领域。如膜技术主要用于食品加工的分离环节、辐照技术主要用于杀菌环节、微波技术主要用于杀菌及干燥环节等。这些高新技术的应用不仅可保证加工产品的营养、安全、卫生、方便、快捷和降低生产成本,而且可提高生产效率、农产品有效成分的提取率、产品市场竞争力等。与传统的食品加工技术相比,高新技术具有更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等发展优势。由于各种高新技术的不断应用,所以大大推进了各国食品工业的产业发展,由连续化生产代替了间歇式生产,由专业化生产代了通用化生产、由大型化生产代替了中小型生产,由全程质量控制代替了最终产品的质量控制等,实现了食品加工过程的连续化生产、专业化作业、自动化调节、全程化控制和产业化经营等。这些技术跨越,主要是高新技术在食品机械的应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这种作用效果越来越突出。 2.各国标准纷纷趋向于国际标准 近年来,世界各国的食品机械相关标准纷纷向国际标准(或欧洲标准)靠拢,采用国际标准或区域标准作为本国技术标准的主要内容,实现国际间食品机械技术标准的一致性和协调性,以促进国际间食品机械技术交流和贸易往来的顺利发展。据不完全统计,到2005 年底,约有100多个国家已经等效采用国际标准或欧洲标准,使国际标准的趋同化成为世界食品机械发展的一大主流。在这一发展主流中,技术实力较强的发达国家较多地承担了国际食品机械相关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并把本国的一些技术纳入到国际标准之中,从而获得更大的技术经济利益;技术实力较弱的发展中国家,在食品机械领域也必须走与国际接轨的道路,以等效采用或部分采用国际标准,如不这样做就会处于被国际边缘化的危险。尤其是WTO 成员国,大都以国际标准作为制定本国食品机械技术标准的基础,从而强化了国际标准在协调各国食品机械技术标准方面的作用,进一步巩固了国际标准在食品机械中的全球化地位和经济一体化作用。因此,食品机械国际标准越来越被世界各国所接受和采纳,并逐步成为全球性普遍采用的技术标准。 近年来,世界各国纷纷加强了食品机械标准的制修订和标准化研究工作,把标准化工作作为食品机械技术发展的战略重点。其基本途径就是采取各自的有效措施,使本国的食品机械标准向国际标准或区域标准靠拢,以设法占领和提升技术竞争的制高点。主要表现为: 以美、日、英、法、德等为代表的发达国家,积极参与国际性和区域性食品机械的标准化活动,企图长期占领和控制国际食品机械相关标准的制订权。他们积极争取承担食品机械国际标准的起草工作,并将本国的食品机械标准内容尽量纳入到国际标准中去,以保证本国利益在国际标准中充分体现,通过制修订国际标准来保障本国食品机械在国际竞争中的地位,以利于本国食品机械扩大出口和限制进口。 为了实现欧洲标准与国际标准的趋同化,国际标准化组织与欧洲标准化委员会签订了技术合作协议,即ISO/CEN 维也纳协议。在该协议中确立了国际标准优先的原则,欧洲标准化委员会将尽量等同采用现有国际标准作为欧洲标准。实际上,绝大多数食品机械国际标准是由欧洲标准转化或提升过来的。因此,欧洲食品机械标准与国际标准基本上具有等同一致性和协调性,欧盟各成员国的食品机械设计、制造和使用均采用欧洲标准或国际标准,两种标准的作用和采用效果是一致的。 前苏联和东欧国家发生政治巨变后,原成员国根据自身发展特点,其食品机械技术标准大都向欧洲标准体系逐步靠拢,并致力于与欧洲标准趋同一致。与此同时,欧洲标准化机构也出于当前欧盟东扩的需要,也采取了一系列促进东欧国家进入欧盟的相应措施,使其食品机械标准与欧洲标准趋同接轨。此外,俄罗斯及独联体国家也实施了“优先采用欧洲标准”的趋同策略,以实现本国食品机械标准与国际/欧洲标准的趋同接轨。

  • 元芳有话说:乳品新国标出台:“不如没有”的国家标准

    http://club.chem17.com/Services/ForumAttachment.ashx?AttachmentID=2222元芳有话说:乳品新国标出台:“不如没有”的国家标准66项乳制品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从一落地就面临舆论炮火。特别是乳品新标中蛋白质含量和微生物菌群总数这两项理化指标,自从广州市奶业协会理事长王丁棉和国内最大巴氏奶生产企业光明乳业总裁郭本恒炮轰其“倒退25年”“全球最差”“垃圾生产出来的就是垃圾”后,“谈乳色变”的国人施以更为激烈的讨伐。http://club.chem17.com/Services/ForumAttachment.ashx?AttachmentID=2144  愤怒当然是因为乳品安全关乎亿万民众切身利益,但吊诡的是,被舆论批评为“垃圾”的乳品新标,本身就是应“全面加强生鲜乳及乳制品质量和安全监管,尽快恢复消费者对国产乳品的信心”而进行的“高标准严要求”回炉再造。  集十余部委机构、70多位专家耗时两年拿出的强制性新国标,6月1日起实施。但不仅没能如三聚氰胺事件后背负信任危机的政府所愿,为奶业的全面整顿和重新振兴保驾护航,反而让监管者陷入更大的监管混乱和民众质疑。这个为加强监管而出台的国家标准,它的难产与先天不足本身,就暴露出了监管者的超能与无能。  http://club.chem17.com/Services/ForumAttachment.ashx?AttachmentID=2143这样的乳品新国标不如没有的国家标准  事实上,很多乳品质量安全标准工作专家组成员,在确定“乳品质量安全标准目录”之时,并不认为后来引起轩然大波的《生乳》标准(GB19301-2010)有制定的必要。  此前一直使用的生乳卫生标准,是1986年原国家农牧渔业部颁布的一项农产品收购标准。本次生乳标准的修订初稿,由卫生系统的黑龙江省卫生监督所承担起草,伊利集团的一位专家也参与了起草工作,主要沿袭的是卫生部2003年发布的《生鲜乳卫生标准》。  无论是初稿,还是2009年8月底专家组递交给标准制定主持单位卫生部的送审稿中,蛋白质含量最低线均沿袭了原标准2.95%(即100克生乳含2.95克蛋白质)的规定,最高容许的菌落总数50万 CFU/毫升比农业部《生鲜牛乳收购标准》原有的50万、100万、200万、400万分级规定要高。   在最终正式颁布的66项乳品质量安全国标中,人们发现,每一项标准的末尾并没有针对立项部门、起草部门以及主要起草人的说明。http://club.chem17.com/Services/ForumAttachment.ashx?AttachmentID=2142  几乎所有程序环节都被批评  既想左右标准,又不愿承担责任,作为“加强监管”的制度起点,乳业新标以倒逼始,以倒退终,期间的拉扯与冲突自然而然。一个标准制订的所有重要环节,牵头部委、起草组中专家和利益相关者组成、论证基础和调研数据支撑、最终定稿程序等等,几乎都存在着让那些参与者至今愤愤摇头的争议。  2008年9月,三聚氰胺毒奶粉事件震惊全国。10月9日,紧急出台的《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正式将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综合协调职权交给卫生行政部门。国务院决定改变“九龙治水”的乱局,实施统一归口管理,正式赋予了卫生部组织制定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的职责,要求用一年左右时间整合现行乳品标准,抓紧组织修订乳品质量安全标准,作为国家强制标准执行。  2009年2月28日由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的《食品安全法》,第21条再次明确写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公布”;第22条则要求“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这样的法规标准本是协调生产者和消费者利益的,不能成为维护部门利益或争权夺利的武器。”他说,“法是国家的法,是天下公器,不是部门的法。立法过程部门化的结果是部门利益法律化,巩固和强化部门的监管权力。”  每一次骇人听闻的食品安全事件之后,加强监管都会成为朝野共同的呼吁。而当监管权在这些扩权欲望强烈的部门间争夺之时,一个必然的结果就是协调机构的无能为力。无论是国家法制局还是标准委,最可能的选择就是“和稀泥”,所谓的协调不过是采取简单的“一字否决”原则:有任何一个权力部门对某条内容提出反对意见,该内容肯定不会被写入最后的定稿之中。“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出来了,如果还是没人能回答老百姓究竟能不能喝上放心奶的疑问,“这样的标准有存在的意义吗?”

Instrument.com.cn Copyright©1999- 2023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页面内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