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硝碘酚腈标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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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转帖】国家药典委员会勘误药品标准中有关内容(7月~10月)

    以下是国家药典委员会勘误药品标准中有关内容(7月~10月)转自医药网国家药典委员会关于勘误“乳块消胶囊”药品标准有关内容的函 (国药典中发〔2006〕3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乳块消胶囊”系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标准新药转正标准(中药)第 35 册收载的品种,标准编号为 WS 3 -250 ( Z-240 ) -2002 ( Z )。现申报单位提出原申报材料有误,经我会核查,由于原申报材料打印错误,该品种国家药品标准【含量测定】项下色谱条件与系统适用性试验“……乙腈—水—磷酸( 20 ∶ 80 ∶ 20 )为流动相”,应为“……乙腈—水—磷酸( 20 ∶ 80 ∶ 0.2 )为流动相”;【含量测定】项下供试品溶液的制备“……精密量取续滤液 10ml ,蒸干,残渣用 20ml 乙醚洗涤 3 次,……”,应为“……精密量取续滤液 10ml ,蒸干,残渣加水溶解,用乙酸乙酯振摇提取 4 次( 20 , 15 , 15 , 10ml ),合并乙酸乙酯提取液,蒸干,残渣用 20ml 乙醚洗涤 3 次,……”。特此勘误,自即日起照此执行。请有关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时通知有关生产企业。 国家药典委员会 二〇〇六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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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原创大赛】我国污染物限量标准与食品法典(CAC)标准差异

    [align=left]文/张元元(食药农化事业部)[/align][b]1 国际标准概况以及与我国的差异[/b]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引起了世界各国政府和人民的广泛关注,食品中的有毒有害物更是关注的焦点。食品安全问题是食品中有毒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影响的公共卫生问题,而控制食品污染是防止其发生有害作用的关键。食品中的有毒有害物包括环境污染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和加工助剂产生的化学危害,还包括由于食品本身原因所产生的天然毒素(如霉变产生的霉菌毒素),其中波及面最广的是环境污染物。本处仅限定在污染物和天然毒素。食品污染物限量标准是控制食品污染,保证食品安全的重要手段,是与食品卫生法相配套的技术法规,也是我国食品出口企业常见的技术贸易壁垒措施之一。《卫生与植物卫生协定》(SPS协定)第三条第一款指出“成员国应将本国的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建立在已有的国际标准、准则或建议的基础之上”(涉及食品安全的特指《食品法典标准》,即CAC标准)。当引起贸易争端时,应以CAC标准作为解决争端的依据。[b]1.1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污染物限量标准[/b]CAC的工作重点之一是制定食品安全质量标准和建立安全质量标准体系,指导、协调WTO成员国,在WTO/SPS协议和TBT协议框架下,制定以保护人类、动植物安全健康为目的食品质量安全卫生方面的标准。因此,在CAC标准中涉及食品质量安全的标准(尤其是严重影响食品质量安全的农药残留、重金属等污染物的限量标准)和技术规范很多。CAC制定了多种污染物在不同食品中的限量值,以指导各国在CAC标准得基础上制定国际协调一致的标准。CAC根据食品污染物和添加剂联合专家组(JECFA)的评估结论,结合各国具体情况,并经过各国协调,制定出国际上通行的标准,既能在适宜的水平上保护人类的健康,又能最大限度的促进贸易。各国都应该积极的做到与国际标准的协调性。现有的CAC污染物标准是《食品中污染物和毒素通用标准》(Codex Stan 193)。[b]1.2 我国现有的食品污染物限量国家标准[/b]我国现有的食品污染物限量国家标准包括《GB 2762-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1-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两个标准,由于CAC标准中将丙烯腈等作食品污染物管理,我国涉及这些污染物的标准是食品包装容器卫生标准。CAC标准中还涉及了放射性核素污染物的限量值,我国标准《GB 14882-1994 食品中放射性物质限制浓度标准》规定了主要食品中12种放射性物质的导出限制浓度。[b]1.3 我国食品污染物限量标准与CAC标准的比较[/b]  比较对象:我国:《GB 2761-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CAC:《食品中污染物和毒素通用标准》( CODEX STAN 193-1995)(2015年修正,放射性核素除外)。[b]1.3.1标准的污染物种类比较[/b][align=center]表1 我国标准与CAC污染物限量标准涉及的污染物种类对比[/align][table][tr][td][align=center][b] [/b][/align][/td][td][align=center][b]金属及非金属[/b][/align][/td][td][align=center][b]真菌毒素[/b][/align][/td][td][align=center][b]其他[/b][/align][/td][td][align=center][b]合计[/b][/align][/td][/tr][tr][td][align=center][b]我国标准与CAC标准均有[/b][/align][/td][td][align=center]铅、砷、汞、镉、锡[/align][/td][td][align=center]黄曲霉毒素B1、黄曲霉毒素M1、赭曲霉毒素A、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展青霉素[/align][/td][td][align=center]3-氯-1,2-丙二醇/氯丙醇[/align][/td][td][align=center]11[/align][/td][/tr][tr][td][align=center][b]我国标准有而CAC标准无[/b][/align][/td][td][align=center]铬、镍[/align][/td][td][align=center]玉米赤霉烯酮[/align][/td][td][align=center]亚硝酸盐、硝酸盐、苯并芘、N-二甲基亚硝胺、多氯联苯[/align][/td][td][align=center]8[/align][/td][/tr][tr][td][align=center][b]我国标准无而CAC标准有[/b][/align][/td][td][align=center]--[/align][/td][td][align=center]总黄曲霉毒素(B1+B2+G1+G2)、伏马菌素[/align][/td][td][align=center]氯乙烯单体、丙烯腈、氢氰酸、三聚氰胺[/align][/td][td][align=center]6[/align][/td][/tr][/table]我国的标准与CAC标准在污染物总体数量上有较大差异,不包括放射性核素,CAC标准涉及16种污染物(其中汞和甲基汞按照一项污染物统计),我国为19种污染物,数量上比CAC多3种。从表1可见,(1)二者相比,相同的污染物种类11种,CAC标准所涉及的污染物大部分在我国GB 2761、GB2762限量标准中都有所涉及。另外,虽我国限量标准中没有氯乙烯单体、丙烯腈、氢氰酸、三聚氰胺,但我国的罐头食品卫生标准、食品包装材料卫生标准中对氯乙烯单体、丙烯腈有具体的要求;《GB 271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粮食》和《NY/T 875-2012食用木薯淀粉》规定了氢氰酸的限量要求:木薯粉≤10mg/kg;根据“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公告2011年第10号”,我国三聚氰胺在食品中的限量值为:婴儿配方食品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为1mg/kg,其他食品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为2.5mg/kg。对于CAC标准中的总黄曲霉毒素(B1+B2+G1+G2)和伏马菌素(又称伏马毒素),我国有其测试标准但未制定其相关限量值。(2)我国制定的铬、镍、玉米赤霉烯酮、亚硝酸盐、硝酸盐、苯并芘、N-二甲基亚硝胺、多氯联苯等限量标准在CAC标准中未涉及。其可能原因有:食品中存在该种污染物,但尚未引起国际贸易问题; 缺少JECFA评价的资料; 有JECFA评价的资料,但CCFAC尚未进入制定标准的程序。[b]1.3.2标准的食品类别比较[/b]我国的标准与CAC标准在食品种类方面存在一定差异,CAC污染物限量标准中涵盖水果及其制品、蔬菜及其制品、谷物及其制品、豆类及其制品、坚果及籽类、肉与肉制品、水产动物及其制品、乳及乳制品、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饮料类、酒类、淀粉及淀粉制品、特殊膳食用食品共14大类食品。而我国污染物限量标准则涉及22大类食品,其中14类与CAC标准相同,我国单独规定限量的食品大类有食用菌及其制品、藻类及其制品、蛋及蛋制品、食糖及淀粉糖、焙烤食品、可可制品/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以及糖果、冷冻饮品、其他类(果冻、膨化食品、蜂产品、茶叶、干菊花、苦丁茶)共8类。我国标准与CAC标准都涉及了人类食物中的主要类别,在具体食品的数量上,我国标准与CAC标准相差较大。我国标准涉及的具体食品数量比较多,CAC对各类食品的分类比较细。如CAC标准里坚果及籽类,分类细致到具体坚果的名称,有即食杏仁、用于深加工杏仁等;而我国的这一大类有新鲜坚果及籽类、坚果及籽类制品,涉及的食品范围很广,相对而言没有CAC的分类细致。造成食品数量差异的主要原因有2个方面:一是我国限量标准涉及的污染物种类较CAC标准多;二是我国标准限量中单独规定限量的有8大类食品,因而在一定程度上造成食品数量的差异。[b]1.3.3污染物限量指标数量比较[/b]我国独有的限量指标由2部分组成,一部分是我国独有污染物对应的限量指标,另一部分是相同污染物但具体食品不同而对应的我国限量指标。同样,我国缺失限量指标也由2部分组成,分别为CAC独有污染物对应的限量指标和相同污染物但具体食品不同而对应的CAC限量指标。二者可比限量指标是指相同污染物、相同食品所对应的我国和CAC的限量指标。[align=center]表2 我国与CAC污染物限量指标数量对比[/align][table][tr][td][align=center]种类[/align][/td][td][align=center]中国/个[/align][/td][td][align=center]CAC/个[/align][/td][/tr][tr][td][align=center]限量指标总体数量[/align][/td][td][align=center]219[/align][/td][td][align=center]100[/align][/td][/tr][tr][td][align=center]二者可比限量指标数量[/align][/td][td][align=center]48[/align][/td][td][align=center]76[/align][/td][/tr][tr][td][align=center]我国独有限量指标数量[/align][/td][td][align=center]171[/align][/td][td][align=center]-[/align][/td][/tr][tr][td][align=center]我国缺失限量指标数量[/align][/td][td][align=center]-[/align][/td][td][align=center]24[/align][/td][/tr][tr][td][align=center]可比指标数量/指标总体数量[/align][/td][td][align=center]21.9%[/align][/td][td][align=center]76.0%[/align][/td][/tr][/table]由表2可知,我国标准与CAC标准在限量指标的总体数量上相差较大,约为CAC限量的2.2倍,而我国独有的限量指标数量达到171个。我国可比指标数量占指标总体数量的21.9%,低于CAC的76.0%。引起限量指标数量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我国独有的污染物种类多且涉及的食品种类广。另外,可以从表中的可比限量指标数量看出,二者可比限量指标数量不同,是由于可比指标之间存在1个指标对应多个指标的情况。如铅在水果制品中的限量指标,CAC标准分别规定了铅在水果罐头、树莓罐头、草莓罐头、果酱(果脯)和果冻、芒果酱5种水果制品的限量,而我国标准只针对水果制品这一类统一规定了铅的限值。[b]1.3.4污染物限量指标值比较[/b]污染物限量指标值的差异分为3类,即我国限量值与CAC相同、我国限量值严于CAC、我国限量值宽于CAC。由表3可知,在两者可比限量指标中,我国大部分污染物限量指标与CAC标准等同。我国污染物标准中比CAC标准严格的指标有:玉米、大麦、小麦中脱氧雪腐镰刀烯醇的限量,大米、小麦中镉的限量,加工浓缩番茄酱和板栗和板栗酱罐头中铅的限量。这主要是因为它们在我国膳食结构中占较大比例,我国制定这些污染物的标准的重要依据之一是当时的污染水平,由于大多数甚至全部抽检产品的合格率都很高,因此制定的标准也较严格。我国污染物标准中比CAC标准宽松的指标有:豆类中镉的限量,浆果和其他小果、豆类蔬菜、畜肉(猪肉、牛肉和羊肉)、家禽肉和脂肪、果类蔬菜、水果罐头、蔬菜罐头、果汁、初加工乳制品、婴儿配方食品、鱼类中铅的限量。我国污染物标准中比CAC标准宽松的原因可能是某些食品的污染情况在我国比较严重。[align=center]表3 我国与CAC污染物限量标准指标要求对比[/align][table][tr][td=4,1][align=center][b]污染物/食品种类/我国限量(CAC限量)[/b][/align][/td][/tr][tr][td=2,1][align=center][b]我国标准与CAC标准等同[/b][/align][/td][td][align=center][b]我国标准严于CAC [/b][/align][/td][td][align=center][b]我国标准宽于CAC [/b][/align][/td][/tr][tr][td][align=center]黄曲霉毒素M1/奶/0.5μg/kg[/align][/td][td][align=center]铅/蔓越莓、无核小葡萄、西洋接骨木、豆类、谷物、葡萄酒/0.2mg/kg[/align][/td][td][align=center]DON/玉米、大麦、小麦/1000μg/kg(2000μg/kg)[/align][/td][td][align=center]镉/豆类/0.2mg/kg(0.1mg/kg)[/align][/td][/tr][tr][td][align=center]DON/玉米面(渣、片)、小麦粉、麦片/1000μg/kg[/align][/td][td][align=center]铅/水果(浆果和其他小果除外)、十字花科蔬菜、鳞茎类蔬菜、块根和块茎类蔬菜、食用油脂、脂肪涂抹物和混合涂抹物/0.1mg/kg[/align][/td][td][align=center]镉/精米/0.2mg/kg(0.4mg/kg)[/align][/td][td][align=center]铅/浆果和其他小果、豆类蔬菜、畜肉(猪肉、牛肉和羊肉)、家禽肉和脂肪/0.2mg/kg(0.1mg/kg)[/align][/td][/tr][tr][td][align=center]赫曲霉毒素A/小麦、大麦、黑麦/5.0μg/kg[/align][/td][td][align=center]铅/树莓罐头、草莓罐头、果酱(果脯)和果冻、芒果酱、番茄罐头、食用橄榄、芸豆罐头和蜡豆罐头、青豌豆罐头、腌黄瓜/1mg/kg[/align][/td][td][align=center]镉/小麦/0.1mg/kg(0.2mg/kg)[/align][/td][td][align=center]铅/果类蔬菜/0.1mg/kg(0.05mg/kg)[/align][/td][/tr][tr][td][align=center]展青霉素/苹果汁/50μg/kg[/align][/td][td][align=center]铅/果汁(浆果和其他小果果汁除外)/0.05mg/kg[/align][/td][td][align=center]铅/加工浓缩番茄酱 /1.0mg/kg(1.5mg/kg)[/align][/td][td][align=center]铅/水果罐头、蔬菜罐头 /1.0mg/kg(0.1mg/kg)[/align][/td][/tr][tr][td][align=center]总砷/食用油脂、脂肪涂抹物和混合涂抹物/0.1mg/kg[/align][/td][td][align=center]铅/牛内脏、猪内脏、家禽内脏 /0.5mg/kg[/align][/td][td][align=center]铅/板栗和板栗酱罐头 /0.2mg/kg(1mg/kg)[/align][/td][td][align=center]铅/果汁 /0.05mg/kg(0.03mg/kg)[/align][/td][/tr][tr][td][align=center]总砷/天然矿泉水/0.01mg/L[/align][/td][td][align=center]铅/矿泉水 /0.01mg/L[/align][/td][td][align=center] [/align][/td][td][align=center]铅/奶 /0.3mg/kg(0.02mg/kg)[/align][/td][/tr][tr][td][align=center]总砷/食盐/0.5mg/kg[/align][/td][td][align=center]铅/食盐 /2mg/kg[/align][/td][td][align=center] [/align][/td][td][align=center]铅/初加工乳制品/0.05、0.3mg/kg(0.02mg/kg)[/align][/td][/tr][tr][td][align=center]无机砷/精米/0.2mg/kg[/align][/td][td][align=center]汞/矿泉水 /0.001mg/L[/align][/td][td][align=center] [/align][/td][td][align=center]铅/婴儿配方食品/0.02、0.15mg/kg(0.01mg/kg)[/align][/td][/tr][tr][td][align=center]镉/十字花科蔬菜、鳞茎类蔬菜、果类蔬菜/0.05mg/kg[/align][/td][td][align=center]汞/食盐 /0.1mg/kg[/align][/td][td][align=center] [/align][/td][td][align=center]铅/鱼类/0.5mg/kg(0.3mg/kg)[/align][/td][/tr][tr][td][align=center]镉/叶菜/0.2mg/kg[/align][/td][td][align=center]甲基汞/鱼类 /0.5mg/kg[/align][/td][td][align=center] [/align][/td][td][align=center] [/align][/td][/tr][tr][td][align=center]镉/豆类蔬菜、块根和块茎类蔬菜、茎类蔬菜、谷物/0.1mg/kg[/align][/td][td][align=center]甲基汞/掠食性鱼类 /1mg/kg[/align][/td][td][align=center] [/align][/td][td][align=center] [/align][/td][/tr][tr][td][align=center]镉/海洋双壳软体动物、头足纲/0.1mg/kg[/align][/td][td][align=center]氯丙醇/液态调味料 /0.4mg/kg[/align][/td][td][align=center] [/align][/td][td][align=center] [/align][/td][/tr][tr][td][align=center]镉/矿泉水/0.003mg/L[/align][/td][td][align=center] [/align][/td][td][align=center] [/align][/td][td][align=center] [/align][/td][/tr][tr][td][align=center]镉/食盐/0.5mg/kg[/align][/td][td][align=center] [/align][/td][td][align=center] [/align][/td][td][align=center] [/align][/td][/tr][/table][b] 2相关建议[/b]国际上强调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控制,仅CAC在控制食品污染物和天然毒素方面就包括了限量标准、指导原则和安全生产操作规范。CAC制定的法典标准虽然是解决国际食品贸易争端的标尺,但其并不是强制性标准。我国在加入WTO的背景下要积极采纳法典标准,但同时也要考虑到我国的国情,不能盲目地照章搬用。例如,法典标准中豆类食品中镉的限量比我国严格,如果完全按照法典标准管理我国的产品,就要丢弃大量豆类,不符合我国国情。要使食品中污染物从健康角度达到合理地尽可能低的水平并不超过最大限量标准,可以采用不同方法:1)消除或控制污染源,2)用加工手段减少污染水平,3)将污染食品从供人食用的食品中鉴定出来并进行有效隔离,特别是出口食品要做到能够溯源。在某些情况下,如由于以前环境污染导致持久性的有毒物质(如多氯联苯和汞等)排放源没有有效地控制,这些措施可以结合使用。在渔业用水或农业用地受到严重污染的地区,就应该列入需要注意的黑名单。  食品生产、加工和制备操作可以通过分析来鉴定危害并评价相关风险。这严格依赖于关键控制点的确定和在这些关键控制点中建立安全生产监控体系(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分析,HCAAP)。这就是说,由于在消费末端的监督检验对于产品来讲并不能够保证出口时的食品安全符合所在国家的要求,在整个食品生产加工和流通过程中应该贯穿基于符合出口国要求而建立的HACCP体系。一般而言,建议如下地区不要选择作为出口农产品生产基地:1)控制工业污染物的排放,如化工、矿业、冶金、造纸工业集中的地区;2)控制能源和交通运输的排放;3)控制生活垃圾和工业废物的排放,包括垃圾焚烧;4)控制某些有毒环境持久性物质(如多氯联苯与溴代阻燃剂等有机卤化物,铅、镉、汞化合物)的生产、使用和排放;5)新进入市场的化学品如果在环境中释放量大时,应该进行健康风险评估;6)使用替代品取代环境持久性物质。  因此,我国要出口食用食品就要针对出口目标,按照CAC的安全生产操作规范制定适合我国企业自身特点的具体的生产操作规范。尽管出口不能完全依赖检验,但出口企业应该充分了解有关限量指标要求的差别,特别是严于我国的标准指标。不同国家对食品中污染物的要求是不一致的。

  • 药典标准物质的那些事儿

    小编曾在前几期的推文中归纳了常见的标准品名称与类别,介绍了ISO国际标准体系、国内的国家计量技术规范体系和国家标准体系下标准品的区别,但是,医药行业的朋友需要使用的药典体系的标准品只是简单提及。由于药典体系对标准品的定义、分类、用途与上述规范体系定义的标准品不同,需要另外说明。[b]“药典标准品”[/b]只是一个通称,由于“标准品”在药典体系中有明确定义,因此后续使用“标准物质”代替。[align=center][img]http://img70.chem17.com/9/20190927/637051818691501895319.jpg[/img][/align][color=#3e3e3e]那么接下来小编就来给大家说说药典标准物质的那些事儿。[/color][b]什么是药典标准物质?药典标准物质[/b]是由国际或各国家ji药典机构收录、研制提供的标准物质,主要分为“标准品”、“对照品”等,2015年版《中国药典》针对不同种类的药品有不同分类。根据品质与使用需要,药典标准物质在我国可大致分为三大类:[i][b]1.[/b][/i][b]进口标准物质[/b]由国际药典或其他国家药典机构如美国药典(USP)、英国药典(BP)、欧洲药典(EP)等收录并提供的现行批号的标准物质。高品质,可不经标定直接使用,可作为基准物质标定工作标准物质,但比较昂贵。[i][b]2.[/b][/i][b]国家药品标准物质[/b][color=#3e3e3e]在2015版《中国药典》中有明确定义,可作为基准物质标定工作标准物质。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简称“中检院”)是研制、分装、分发、保存国家药品标准物质的唯yi单位。[/color][align=center][color=#ed6e0e][/color][/align][i][b]3.[/b][/i][b]工作标准物质[/b][color=#3e3e3e]自行研制或市售的[/color][b]非药典机构[/b][color=#3e3e3e]的标准物质,成本较低,使用前须经法定药典标准物质标定。[/color][b]什么是国家药品标准品物质?[/b]《中国药典》2015年版 四部《0291国家药品标准物质通则》规定:[b]“国家药品标准物质系指供国家法定药品标准中药品的物理、化学及生物学等测试用,具有确定的特性或量值,用于校准设备、评价测量方法、给供试药品赋值或鉴别用的物质。”[/b][color=#3e3e3e]根据定义与说明,国家药典标准物质具国家标准体系的“[b]标准样品[/b]”的性质,是《中国药典》所收录的各类药品、杂质成分、辅料等文本标准对应的实物标准,是检查药品质量的特殊的专用量具,是测量药品质量的基准。[/color][color=#3e3e3e]在《中国药典》2015版中,我国药品主要被分为中药、化学合成药、生物制品三大类,分别收录于一部、二部、三部,在这三部的凡例中分别根据用途规定了三类药品标准物质的类别:[/color][b][color=#3e3e3e]🔹 据一部《凡例》,中药标准物质分为:标准品、对照品、对照药材、对照提取物;[/color][color=#3e3e3e]🔹 据二部《凡例》,化学合成药标准物质分为:标准品、对照品(又称化学对照品);[/color][color=#3e3e3e]🔹 据三部《凡例》,生物制品标准物质分为标准品、对照品、参考品。[/color][/b]这些分类在四部《0291国家药品标准物质通则》被总结为五类,定义如下:[i][b]1.[/b][/i][b]标准品[/b][color=#3e3e3e]系指含有单一成分或混合组分,用于[/color][b]生物检定、抗生素或生化药品中效价、毒性或含量测定[/b][color=#3e3e3e]的国家药品标准物质。其生物学活性以国际单位(IU)、单位(U)或以重量单位(g,mg,μg)表示。[/color][i][b]2.[/b][/i][b]对照品[/b][color=#3e3e3e]系指含有单一成分、组合成分或混合组分,用于化学药品、抗生素、部分生化药品、药用辅料、中药材(含饮片)、提取物、中成药、生物制品(理化测定)等检验及仪器校准用的国家药品标准物质。在药典二部、四部《凡例》中提及,对照品用于理化分析,其特性量值一般按纯度(%)计。[/color][i][b]3.[/b][/i][b]对照提取物[/b][color=#3e3e3e]系指经特定提取工艺制备的含有多种主要有效成分或指标性成分,用于中药材(含饮片)、提取物、中成药等鉴别或含量测定用的国家药品标准物质。[/color][i][b]4.[/b][/i][b]对照药材[/b][color=#3e3e3e]系指基原明确、药用部位准确的优质中药材经适当处理后,用于中药材(含饮片)、提取物、中成药等鉴别用的国家药品标准物质。[/color][i][b]5.[/b][/i][b]参考品[/b][color=#3e3e3e]系指用于定性鉴定[/color][b]微生物(或其产物)[/b][color=#3e3e3e]或定量检测某些制品生物效价和生物活性的国家药品标准物质,其效价以特定活性单位表示;或指由生物试剂、生物材料或特异性抗血清制备的用于疾病诊断的参考物质。[/color][b]怎么购买标准品呢?[/b]知道了上面的这些信息,对我们购买标准品有什么帮助呢?[i][b]1.[/b][/i][b]了解如何选购药典标准物质[/b][color=#3e3e3e]在需要严格按照药典方法进行试验的前提下,根据实际用途选择合适类型的标准物质;经费足够的情况下可直接购买中检院或各国药典机构研制的法定标准物质,经费不充裕亦可使用经法定标准物质标定且标定结果符合需求的工作标准物质。如仅需要满足某些检测指标比如只需要定性,也可使用其他体系的标准物质/标准样品。[/color][i][b]2.[/b][/i][b]轻松区分药典标准物质与其他体系标准品[/b][color=#3e3e3e]药典体系对标准物质有独有的分类,比如“对照药材”、“对照提取物”、“中药对照品”、“杂质对照品”等,如是“标准品”“标准物质”此类容易混淆的类别,可通过单位、产品名称、证书内容与其他规范体系的“标准样品”、“标准物质”区分。[/color][color=rgba(62, 62, 62, 0.62)]参考资料:[/color][color=rgba(62, 62, 62, 0.62)]国家药典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 2000.[/color][color=rgba(62, 62, 62, 0.62)]张晓松. 中国药典的化学对照品. 中国药业, 2004, 13(5):24-25.[/color][color=rgba(62, 62, 62, 0.62)]朱霁虹. 药物标准物质的发展和应用概况. 中国药品标准, 2000(1):15-16.[/color][color=rgba(62, 62, 62, 0.62)]牛剑钊, 宁保明, 张启明. 国内外化学药品标准物质的研究与应用. 中国药学杂志, 2011, 46(11):877-879.[/color]

  • 对照品与标准品概念

    [color=#333333]对照品与标准品概念[/color][color=#333333]对照品与标准品是2个不同的概念,中国药典凡例中已有明确的定义:对照品系指用于鉴别、检查、含量测定和校正检定仪器性能的标准物质,而标准品系指用于生物检定、抗生素或生物药品中含量或效价测定的标准物质,以效价单位(U)表示.文献中常将2种概念混淆,认为对照品就是标准品,是1种物质2种提法而已[1,2],造成错误的原因,可能是有的药品既有对照品,又有标准品.例如,当用微生物法测定头孢克罗效价时,用头孢克罗标准品,用HPLC或UV法测定时,则用对照品;非那西丁当用作熔点校准物质时,用熔点标准品,测定含量时,用对照品.即使是同一种物质的标准品和对照品,它们的规格、标定方法以及用途都可能是不同的.[/color]

  • 欧洲药典EP标准品最近的修订如何?

    日前,烟台东诚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研发质检中心项目成功奠基。科技部生物中心副主任安道昌、中国生化制药工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徐康森、山东省科技厅副厅长徐茂波等国家和省市有关部门领导出席仪式。烟台开发区工委副书记、管委副主任刘建民出席活动并致辞。  东诚生化(002675),是一家以肝素钠和硫酸软骨素系列产品为主要产品的高新技术企业,于2012年5月25日登陆深交所中小板。作为公司IPO的募投项目之一,研发质检中心项目的实施将快速提升公司的研发能力和质量保证水平,有效解决公司生产规模扩大、产品线延伸及项目研发的瓶颈,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根据规划设计,该研发质检中心项目占地面积1260平方米,内设多糖实验室、色谱中试实验室、化学合成药物实验室、制剂实验室以及中药实验室。  该募投项目的迅速开展,是公司一贯重视技术研发的一个注脚。目前,公司已经形成了以研发部为核心,以化验室、生产技术部、中试车间为支撑的研发体系。2009年,公司受国家药典委员会邀请,参与起草硫酸软骨素钠中国药典标准,并为新制定的标准提供标准品;受欧盟EDQM邀请参与肝素原料药欧洲药典(ep标准品)的修订(提高),受邀参与肝素钠原料药中国药典标准的修订(提高)。2010年公司承担了国家“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山东创新药物孵化基地建设项目》中的两个子项目。项目完成后,公司肝素生产工艺将进一步优化,同时公司也将拥有一个自主知识产权的一类新药。  研发中心建成后,公司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提升自主研发能力和水平,促进新型、安全、高效新药产品研发,从而不断拓展公司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企业持续快速发展。本文转载自:  http://www.uwalab.com/news/623.htm

  • 【分享】新西兰修订《澳新食品标准法典》

    [size=4] 近日,新西兰食品安全局(NZFSA)发布了对《新西兰(澳大利亚、新西兰食品标准法典)食品标准2002》的第31号修订案。[/size][size=4] 该修订案对《食品标准法典》作了第117号修订,主要内容如下:[/size][size=4] 1、允许在糖霜和糖粉中使用食用色素3号赤藓红;[/size][size=4] 2、允许使用由转基因玉米(耐除草剂)Line DP-098140-6加工的食品;[/size][size=4] 3、允许使用β-半乳糖苷酶作为加工助剂(酶);[/size][size=4] 4、允许使用麦芽四糖淀粉酶作为加工助剂(酶)。[/size][size=4] 该修订案将于2010年9月2日生效。[/size]

  • 关于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碘含量》的公告

    关于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碘含量》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2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2011年 第2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现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碘含量》(GB26878-2011)。特此公告。食用盐碘含量标准.pdf

  • 标准品与对照品的区别

    对照品:用于鉴别、检查、含量测定和校正检定仪器性能的标准物质;对照品由国家药品检定机构审查认可,其标准应不低于制品的质量标准。 标准品:用于生物检定、抗生素或生物药品中含量或效价测定的标准物质,以效价单位(U)表示。 对照品与标准品概念不清?对照品与标准品是2个不同的概念,中国药典凡例中已有明确的定义:对照品系指用于鉴别、检查、含量测定和校正检定仪器性能的标准物质。标准品:用于生物检定、抗生素或生物药品中含量或效价测定的标准物质,以效价单位(U)表示。文献中常将2种概念混淆,认为对照品就是标准品,是1种物质2种提法而已,造成错误的原因,可能是有的药品既有对照品,又有标准品。 例如:当用微生物法测定头孢克罗效价时,用头孢克罗标准品,用HPLC或UV法测定时,则用对照品;非那西丁当用作熔点校准物质时,用熔点标准品,测定含量时,用对照品。即使是同一种物质的标准品和对照品,它们的规格、标定方法以及用途都可能是不同的。

  • 【讨论】求教标准品和对照品的区别

    在抗生素类的标准物质使用时,经常会遇到标准品和对照品的概念。关于这二者的区别,现在比较流行的说法是在做HPLC时使用的标准物质应为对照品。摘录典型观点如下:[B]“标准品都是按效价单位(或μg)计,以国际标准品进行标定。标准品的标示量是按生物活性来计算的,不是按纯度来标示,此种标示法对单组分或多组分物质均适用,尤适用于多组分物质,如乙酰螺旋霉素标准品,是由4种有效成分组成,若欲于一个纯度来标示其含量是不可能的,但用效价(即生物活性)来标示是可行的;对照品的标示量则必定是某单一组分的纯度指标。所以日常工作中,标准品和对照品在定量时是不可相互替代的。以罗红霉素为例,现今是国家标准品与对照品并存,以抗生素微生物检定法测其含量时,必须使用罗红霉素标准品;但以HPLC法测定其含量时,又必须使用罗红霉素对照品,不可混淆。”[/B]但是我见过一些行业标准,比方说HPLC测土霉素残留中,在说到标准液的配制时,写得就是“土霉素标准品”。难道这里面的“标准品”是“对照品”的错误用法?[em0716] 请大家发表一下看法

  • 标准品标定与管理规程

    工作标准品质量标准的建立 要首先建立工作标准品的质量标准,总的原则是在原法定标准的基础上建立,该标准要严于药典标准。   法定标准品及标定检验方法:法定标准品是指USP、EP、CP等标准品的现行批号。要选择药典的检验方法。不同的标准采用不同的药典检验方法。   工作标准品质量标准的建立 要首先建立工作标准品的质量标准,总的原则是在原法定标准的基础上建立,该标准要严于药典标准。要将主成份含量提高,有关物质的限度降低,其它项目可不变。   一、工作标准品的标定   1、要按照工作标准品的质量标准进行标定检验。标定时要全检,复标时只测定含量。标定或复标合格后,经批准后,可用作工作标准品。如果选用了近期生产的质量较好的放行原料药作为工作标准品,标定时可以只测定含量。   2、如果标定的是USP工作标准品,那么标定时要使用USP现行批号的法定标准品,其它类推。   3、工作标准品的标定过程 A 若需要,应对标准品进行预处理(如干燥);B 选用两个熟练的人员进行标定;C 各称取一份法定标准品,三份样品;D 系统适应性试验应合格; E 同一化验员含量结果的RSD应不大于0.5%,不同化验员含量结果平均值的相对偏差应不大于0.3%; F 平均后作为标定结果 。   4、当无标准品时,自制工作标准品需按以下方法的进行标化:同一批号分别称取5份样品,每份样品进样两次,含量结果的RSD应不大于1.0%,经计算后的结果作为此自制标准品的纯度值。   5、此方法的每个平行样结果都必须符合己确立的指标时方可使用。此时,总平均值可用作自制标准品的纯度值。但此结果要考虑到水、残留溶剂或残渣的含量对结果的影响,要进行适当调整。   二、工作标准品的有效期及复标日期   1、工作标准品的有效期为两年(从标定之日起算,短于原料药的有效期)。   2、工作标准品含量每半年复标一次。   3、工作标准品的批号在原料药的批号后加-RS,作为工作对照品的批号。如:110727-RS。

  • 【转帖】韩国强化食品中有害物质安全标准

    韩国食品医药品安全局于2009年5月7日公布了强化食品中有害物质安全标准的相关文件。   以下为其附则中的主要内容:   一、新设标准等强化的内容   1. 新设对玉米及其单纯加工品的丝状真菌毒素(伏马毒素)标准   - 新设玉米的伏马毒素标准为‘4ppm以下',新设玉米单纯加工品(粉碎,切断等)及玉米面的伏马毒素标准为'2ppm以下'。  2. 新设小麦、黑麦、大麦及咖啡中丝状真菌毒素(赭曲毒素)标准   - 新设小麦、黑麦、大麦及炒咖啡的赭曲毒素A的标准为5ppb以下,新设速溶咖啡的赭曲毒素A的标准为10ppb以下。   3. 新设及强化液状茶的重金属标准   - 像饮料一样饮用的液状茶(在市场上销售的液态的‘对身体好的某某茶'同类的茶)的含铅标准从2.0ppm以下强化到0.3ppm以下(与雪绿茶和玄米绿茶一样的浸出茶为5.0mg/kg以下)。  - 新设含镉标准为0.1ppmg以下(与饮料的重金属标准相同)   4. 新设腹泻性贝毒标准   - 二枚贝类(与牡蛎,贻贝相同由两枚壳构成的蛤蚌类,海螺等一枚贝类)的腹泻性贝类毒素标准与 Codex, EU等诸国的标准相同新设为0.16ppm以下。   5. 修正农药及动物用药品的残留许用标准   - 修正醚菊酯等15种农药(包含人参一种)及氨苯砜等29种动物用药品的残留许用标准。   二、中国许可农药中韩国未许可的农药目录   除草剂(19种):莠灭净Ametryn,氰草津Cyanazine,磺草灵asulam,甜安宁phenmedipham,灭草猛vernolate,氯嘧磺隆chlorimuron-ethyl,玉嘧磺隆rimsulfuron,胺苯磺隆ethametsulfuron-methyl,甲磺隆metsulfuron-methyl,苯磺隆tribenuron-methyl,甲氧咪草烟Imazamox,甲咪唑烟酸imazapic,灭草喹imazaquin,咪草烟imazethapyr,异丙隆isoproturon,溴苯腈bromoxynil,环庚草醚Cinmethylin,吡氟草胺diflufenican,哒草特pyridate   杀虫剂(3种):杀螟腈cyanophos,地虫硫磷 fonafos,烯虫灵nitenpyram   植物生长调节剂(1种):烯效唑Uniconazole   三、有中国标准而没有韩国标准的动物用医药品目录   此次公布的2种药品:伊维菌素Abamectin,盐酸沙拉沙星sarafloxacin   本周中预告立案的5种药品:头孢氨苄素Cafalexin,二氟沙星difloxacin,氟苯尼考Florfenicol,吉他霉素kitasamycin,丙氧咪唑Oxibendazole   计划年内开发试验法的15种药品:倍他米松Betamethasone,越霉素A DestomycinA,地塞米松Dexamethesone,卤喹酮Halofuginone,马拉硫磷Malathion,甲苯达唑mebendazole,安乃近Metamizole,硝碘酚腈Nitroxinil,苯唑青霉素Oxacillin,哌嗪Piperazine,碘醚柳胺Rafoxanide,氯苯胍Robenidine,洛克沙胂Roxarsone,氨苯磺酰胍sulfaguanidine,甲基三嗪酮Toltrazuril   四、保存流通标准及原料标准的修订   1. 强化新鲜方便食品(沙拉)及熏制鲢鱼的保存及流通标准   - 沙拉及熏制鲢鱼的保存及流通温度由10℃以下修订为5℃以下以防止李斯特菌生长。   2. 追加‘食品不能使用的原料'品目   - 在附表3‘食品不能使用的原料'目录中(现有木炭等82个品目)增加大麻等46个品目,共计128个品目。

  • 检测中变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标准曲线浓度点

    有个问题请教一下,对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如GB 5009.121-2016食品中脱氢乙酸的检测,如标准曲线的配置为1微克/ml、10微克/ml、50微克/ml、100微克/ml、200微克/ml,对于处理后样品浓度在1-10微克/毫升的范围,通过这几个点的校准来曲线来计算,是不如标准曲线范围在1-10微克/毫升范围的标准曲线来准确的。如果更改标准曲线的浓度点,那就没有按照食品国家安全标准来检验;如果按照RB/T214,方法偏离经技术判断和批准并经客户同意,一般情况常常也是无法经客户同意的。另外,食品安全标准有些色谱条件是写的参考条件,有些就只写了色谱仪器条件,没有写无参考仪器条件,如果按照优化的条件与标准条件不符了。药典对于色谱分析是明确写明了可以更改流动性比例等。不知道能不能更改,如果有,有什么依据没有???

  • 【求购】棉酚标准品

    要做棉粕的游离棉酚含量测定,可是棉酚标准品买不到,谁知道哪里可以买到啊???纯度不要色谱级的,最好是几克规格的,我用紫外分光光度法测,大家有没有更好的的方法啊

  • 【转帖】食品法典发布细菌和化学物质新标准

    2009年7月7日,据食品导航网站消息,欧盟食品法典委员会(CAC)于本周批准了30个有关丙烯酰胺、较大婴儿配方奶粉、即食食品李斯特检测的准则和操作守则。1.减少食品中的丙烯酰胺,防止马铃薯加工过程中致癌物质的形成。措施包括对原料,其它配料的增补及加工和加热等步骤的要求,据悉,该物质2002年首次发现用于碳水化合物较多的食品的煎、烤过程;2.即食食品单核增生性李斯特菌。新的致命细菌的微生物检测及环境监测参数将获得批准;3.减少多环芳烃的污染。食品法典采纳了减少从食物中摄入多环芳烃的第一项指南;4.粉末状较大婴儿配方奶粉。食品法典委员会批准了6岁以上较大婴儿配方奶粉中沙门氏菌和细菌的标准,其中2008批准的6岁以下粉末状婴儿奶粉中坂崎肠杆菌细菌的特定标准将适用于较大婴儿配方奶粉。5.预防咖啡中赭曲霉素A污染。新指南将确保咖啡的制造国制定和执行自己国家的预防及减少赭曲霉素A污染的计划。

  • 柱效测试标准品

    色谱柱测柱效标准品怎么配?流动相比例、流速多少啊,比如安捷伦、waters的方法

  • 【分享】药品标准提升加速 成药企未来竞争利器

    当前,随着医药产业的快速发展,我国药品标准的提升也在加速推进,制药企业应对此给予足够的重视,将其作为一种提升企业竞争实力、塑造品牌的有利手段。日前,在2007中国(海口)国际医药高峰论坛上,国家药典委员会副秘书长周福成对制药企业透露了这一信息。 产业进,标准升    周福成表示,当前我国的药品标准正在与医药产业一同发展,企业应更加重视药品标准。随着我国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的再次修订,3月6日,国家药典委员会也发布了《关于为进一步修订完善国家药品标准征集意见的函》(国药典化发[2007]45号)。这个函就是国家药典委员会结合新版中国药典和药典增补本的编制工作,就现行国家药品标准中仍存在的各种问题,向各药品生产企业、检验机构及相关单位收集相关品种的国家药品标准的相关信息或有关资料,对国家药品标准进一步修订。    周福成认为,药品标准与产业发展密切相关。因为药品标准是技术监督的核心,而药品技术监督是行政市场监管的重要依据。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人们对药品内在的认识也不断加深,对药品的安全要求也就越来越高,相应地必然带来药品标准的提升,而药品标准的提升又会带来产业的整体提升。如在鱼腥草注射液的研究中,技术人员发现较易出现致敏性的不良反应是一种辅料“吐温80”所致,作为一种助溶剂,今后需要考虑使用更加安全的替代品,同时,也需要考虑在药品标准中添加对致敏辅料的限量指标监测。此外,在日趋紧密的药品国际贸易中,我国标准应与国际尽快接轨,避免成为产业发展障碍。而面向未来,还需发展绿色药品标准,加强环境保护和技术人员保护。 重安全,促发展 周福成透露,国家药典委员会正在从以下几个方面抓紧药品标准完善工作。首先,起草注射剂型的安全性标准,主要考虑生物安全性,已经初步定下在药典委员会下设注射剂专项委员会,加深对相关药品标准的研究。周福成还提醒企业,按照修订中的新《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企业药品注册标准获批即自动成为国家标准,药品标准也将成为药企的新竞争力手段,企业可以在自己注册的产品中自主增加更高技术要求的检验项目。比如天津天士力就考虑在新提交的药品标准中引入指纹图谱的项目。此外,企业可随时提出申请修改标准,经审批通过的会在药典增补本标准中列入。这一点对于企业走名牌战略,凭借技术创造领先优势将会有很大的促进作用,甚至有望在未来逐步建立起国家药品标准的竞争机制。    此外,周福成还透露,根据《药品管理法》,我国有关中药提取物的标准、辅料标准、民族药标准、濒危物种入药的替换品等软课题,药典委员会都在研究和准备中,会在今后陆续推出。另据周福成介绍,准备已久的《中药标准薄层彩色图谱》、《中药材红外图谱集》已经进入最后编订阶段,这两本标准已经受到了国际同行的高度关注。

  • CATO独家 | 丙泊酚杂质标准品

    CATO独家 | 丙泊酚杂质标准品

    [font=宋体]◇丙泊酚杂质[/font][font=宋体][font=宋体] 丙泊酚杂质是指在丙泊酚的生产或保存过程中产生的非目标化合物。这些杂质可能会影响丙泊酚的纯度和药效。丙泊酚是一种常用的静脉麻醉药,广泛应用于临床。丙泊酚杂质有多种类型,每一种都具有不同的化学特性,如[/font][font=Calibri]CAS[/font][font=宋体]号、分子式、分子量等。例如,丙泊酚杂质[/font][font=Calibri]P[/font][font=宋体]([/font][font=Calibri]Propofol Impurity P[/font][font=宋体])的[/font][font=Calibri]CAS[/font][font=宋体]号为[/font][font=Calibri]2095678-97-8[/font][font=宋体],纯度为[/font][font=Calibri]99% HPLC[/font][font=宋体]。此外,丙泊酚还可能存在其他未具体命名的杂质。[/font][/font][font=宋体][font=Calibri] CATO[/font][font=宋体]标准品提供的丙泊酚全套的杂质[/font][/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这些杂质对于药物的纯度和稳定性研究至关重要,也是药物研发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font][font=宋体]。[img=,604,515]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4/02/202402182111160043_1905_6381607_3.png!w604x515.jpg[/img][/font][font=宋体][color=#05073b][back=#fdfdfe] 广州[/back][/color][/font][font='Segoe UI'][color=#05073b][back=#fdfdfe]佳途科技[/back][/color][/font][font=宋体][color=#05073b][back=#fdfdfe]股份有限公司[/back][/color][/font][font='Segoe UI'][color=#05073b][back=#fdfdfe]深知药物研发与质量控制的重要性[/back][/color][/font][font=宋体][font=宋体],[/font][font=Calibri]CATO[/font][font=宋体]标准品厂家,提供丙泊酚全套[/font][/font][font=宋体]的[/font][font=宋体]杂质,为客户提供更加精准、可靠的分析标准品,助力药物研发事业的快速发展[/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以满足客户在药物研发和质量控制方面的需求。[/font]

  • 【资料】CAC食品法典(残留限量标准)

    [size=4][font=黑体]CAC前36年(1963-1999)搞了3000多个农药残留限量,500多个添加剂的评估。继而定出食品添加剂的通用标准,近300个农药、兽药、污染物、毒素的评估,继而定出了限量标准,有效地控制了食品的安全卫生质量。工业发达国家在这方面先行一步,各国出于食品安全卫生考虑制、修定各种污染物MRL限量标准/商品组合相当可观,可谓是浩如烟海, 庄教授的那本大全可见一斑。而CIQ工作又必须掌握其动态,至少要能迅速查找出有关限量数据。我今天要说的是由于世界各国出于其政治、经济、技术、贸易背景和需求的不同,特别是在残留物的风险分析评估方面尚未协调统一。所以各国列入残留限量标准的残留物品种,对应的商品(食品)组合及其限量标准都不完全一致,其实质是各国的食品法规不同,对食品中化学物、生物、环境污染等限制不同,一般而言:发达国家残留限量的残留物种类多 发展中国家列入的残留物种类少 与各种食品组合数量大 与各种食品的组合数量少,或是空白 限量规定相对比较严 限量规定相对比较宽当然这是相对而言,不是绝对的,就以发达国家而论,在动物源食品中激素药物残留量问题上,EEC与美、加、澳对立明显;EEC认为激素类药物,甚至内源性激素(雌二醇、双烯雌酚)都应禁用,即不能设置限量标准,但美、加、澳等国认为即便是合成激素(己烯雌酚、已烷雌酚及蛋白同化激素药物)在有控制的良好兽医使用规范GVP前提下,亦可使用,因此应设置相应的限量标准。属CAC争论激烈的问题之一。[/font][/size]

  • 【转帖】浅析国际食品法典与农药残留限量标准

    《浅析国际食品法典与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农药科学与管理, Pesticide Science and Administration,2010年 01期 )摘要: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odex Alimentarius Commis-sion,CAC)是由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和世界卫生组织(WHO)共同建立,以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确保食品贸易公平为宗旨的一个制定国际食品标准的政府间机构。食品法典的作用:食品法典以成为全球消费者、食品生产和加工者、个各国食品监管机构和国际食品贸易中重要参照标准。国际食品法典农药残留委员会(CCRR):是CAC下属的综合主题委员会。CCRR讨论通过的食品中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再经当年的CAC大会通过后,成为CAC标准。CAC农药残留标准几乎涉及所有种植、养殖农产品及其加工制品,经CAC审议通过后,成为WTO认可的涉及农药残留问题的国际农产品及食品贸易的仲裁依据,对全球农产品及食品贸易产生着重大的影响。

  • 生育酚标准品购买问题

    最近想要检测菜籽油中的生育酚组分(4种同分异构体),但是发现找不到混合的标准品,每种同分异构体单独买又太贵了。想请问下有检测过生育酚方面的大佬们平常是怎么做的?在哪里买的标品?还是说可以只买一种标品来对其余几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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