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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醋瑞因标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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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醋瑞因标准品相关的资讯

  • 果醋饮料目前无国家标准 小心勾兑品
    选果醋饮料小心勾兑品   不久前,国内一些食品专家通过媒体提醒消费者,由于果醋饮料目前没有国家标准,市场上出现了不少由醋酸、果味香精等勾兑的产品。这些产品没有任何营养和保健价值,消费者选择时一定要多加小心。   食醋是一种东西方共有的古老调味品。在中国、日本、韩国等亚洲国家,食醋主要是以粮食作物为原料酿制,习惯上被称作谷物醋。而在欧洲,食醋的酿制主要以葡萄、苹果等水果为原料,所以西方的食醋多指水果醋。近年来,随着国内果蔬加工业的发展,果醋酿造作为一个新兴产业发展十分迅速。   果醋饮料≠稀释果醋   随着人们营养和保健意识的提高及饮料行业的迅猛发展,果醋及果醋饮料也越来越被广大消费者所接受。在日常生活中,普通消费者很容易将果醋与果醋饮料的概念混淆。果醋是以葡萄、苹果等水果为原料,在微生物的作用下经酒精发酵和醋酸发酵制成的一种酸性调味料,欧洲标准规定其醋酸含量必须大于5%。而果醋饮料则是以水果为主要原料经微生物发酵后,再添加蜂蜜、果汁或其他食品添加剂调配而成的一种含醋酸的饮料,其醋酸含量一般远远小于5%。果醋饮料是兼有水果风味与食醋营养保健功能的一种新型饮品。适合生产果醋饮料的水果包括葡萄、苹果、梨、柑橘、水蜜桃、猕猴桃、山楂、沙棘、野生酸枣、桑葚、番木瓜、柿子、杏等。目前国内以苹果醋饮料居多。   果醋饮料的生产工艺比较复杂。其基本过程是水果经预破碎压榨、澄清后,调节糖度,接入活化好的酵母进行酒精发酵。当酒精含量达到一定浓度时接入醋酸菌进行醋酸发酵。醋酸发酵结束后的液体经澄清等处理后,按一定比例添加蜂蜜、浓缩果汁、糖和其他食品添加剂,调配制成口感适宜的果醋饮料。   果醋饮料有保健功能   果醋饮料中含多种有机酸、糖、矿物质、维生素、氨基酸等成分,有一定的营养价值和保健作用。果醋饮料中的有机酸除醋酸外,一般还有葡萄糖酸、乳酸、琥珀酸、酒石酸、苹果酸、富马酸、蚁酸、酮戊二酸和焦谷氨酸等。有机酸能有效维持体内的酸碱平衡,它还有调节体内代谢,消除疲劳,健胃消食,增进食欲,生津止渴等作用。果醋饮料中还富含钾、锌等多种矿物元素,这些矿物元素在调节机体酸碱平衡、钾钠平衡,以及保护心血管方面具有一定的作用。果醋饮料中还含有维生素C、维生素E、尼克酸等维生素。此外,果醋饮料中也含有多酚类化合物和黄酮等抗氧化物质,它们对清除体内自由基,抗衰老和预防心血系统疾病有一定的功效。   选果醋要看发酵过程   目前我国果醋饮料的生产仍没有统一的行业标准,市售果醋的质量良莠不齐,价格高低不等。少数商家利用普通粮食醋甚至冰乙酸为原料勾兑生产果醋饮料,这种产品口味差,质量没有保证。所以广大消费者在选购果醋饮料时,要注意产品标签上是否表明产品生产过程包括发酵过程。此外,尽管在相关研究中有苹果醋饮料具有预防龋齿,山楂醋饮料具有降血糖等功效的报道,但由于果醋饮料中蜂蜜及糖的添加量没有严格的限量标准,所以市售果醋饮料在预防龋齿和降血糖等方面的功效仍值得推敲。   广大消费者在选购果醋饮料时,一定要根据个人体质,合理选购。特别是糖尿病患者一定要注意果醋饮料中糖的含量。此外,果醋饮料中醋酸能在体内与钙质合成醋酸钙,增强钙质的吸收,但是摄入过多的醋酸也可能导致人体钙质流失。因此,果醋饮料虽好,但也不要过度饮用。
  • 果醋饮料保健康? 尚无检测标准
    “欧洲规定果醋商品应标明其成分,因此可以根据标明的成分来看果醋的营养价值。然而在国内,虽然这类商品上也会标明其成分,但是由于没有相关规定,很多厂家都不能如实标明。”   在如今的各大超市中,售卖饮料的货架上出现了越来越多果醋饮料的身影。“美容”、“减肥”、“健康”、“时尚”则是果醋饮料的宣传重点。25岁的王女士每次逛超市,都会买几瓶果醋饮料。“醋本身就对身体有好处,果醋饮料味道更好,听说这东西在国外特别流行。”王女士说。   在北京市朝阳区某大型超市里,记者看到饮料区有三种果醋饮料出售,在货架上和其他饮料如果汁、凉茶等摆放在一起。“与其他饮料相比,果醋饮料的价位还是比较高的。”超市的一位促销员告诉记者。   在这家超市销售的果醋饮料中,最贵的是汇源公司生产的“果汁醋”,200ml售价5.8元,只有苹果味一种 华邦的“果味醋爽”,750ml售价4.59元,口味比较多,有菠萝、苹果、山楂、柠檬四种选择 华邦还有另一种果醋饮料“果醋爽”,450ml售价3.6元,只有苹果和山楂两种口味。   记者发现,这些果醋饮料的配料标识各不相同,汇源的“果汁醋”瓶身上标明其原料有纯净水、发酵苹果醋、苹果浓缩汁、食品添加剂 华邦的“果味醋爽”以山楂果醋饮料为例,其原料有水、山楂原醋、山楂浓缩汁、柠檬酸等 而华邦另一种果醋饮料的原料中除了有水、山楂原醋、山楂浓缩汁等,还明显标出含有木糖醇。   促销员说,现在注重健康饮食的人越来越多,虽然果醋饮料比普通饮料稍贵,但是销售情况还是非常好的。记者在饮料区观察了半个小时,在这期间,有四位顾客曾挑选果醋饮料,其中两位顾客最后各自购买了一瓶果醋饮料。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李志西告诉《北京科技报》,水果产业是我国农业的第三大支柱。但是目前,我国水果产业的加工能力不高,大多数水果都是拿来直接销售的。受到消费能力、仓储能力的限制,每年都出现部分地区水果大量腐烂的情况,造成资源的严重浪费。如果利用这些水果进行深加工,不仅解决了淡季水果销售难的问题,而且还使水果的附加值在很大程度上得到提高。这其中,把水果加工成果醋就是如今一大热门产业。   “不过,目前我国果醋饮料行业发展非常不健康,整个市场鱼龙混杂,假冒伪劣产品横行。”李志西说。   真正的果醋饮料,应该以水果为原料,榨汁后进行一定的调配,再经过两次发酵(酒精发酵、醋酸发酵)后,添加甜味剂、柠檬酸、乳酸钙等辅料调配而成。“但是,国内不少企业,甚至包括一些大品牌,很少真正销售发酵型的果醋饮料,大多都是勾兑出来的。” 华南理工大学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教授郑建仙说。   郑建仙指出,发酵型的果醋饮料是最好的,但是生产时间比较长,一般需要3到6个月的发酵时间。而勾兑型的果醋饮料生产工序更简单,因此大大缩短了生产时间,且至少可以降低一半以上的生产成本。目前,勾兑的方法有两种,一是果汁加米醋,二是果汁加冰醋酸。   “如果勾兑用的米醋和冰醋酸是符合食品工业要求的原料,一般对人体没有危害。但也谈不上有什么营养。但是,现在有一些不良企业,使用工业冰醋酸或者试剂冰醋酸,那就有问题了。因为工业上使用的冰醋酸有一些杂质,其中里面的重金属含量可能会超标,此外,它还可能含有一些其它微量的有害物质。另外,很多冰醋酸是人工合成的,并不是发酵出来的,所以在合成过程中,还会含有未知副产物,一般很难保证这些副产物的安全性。”郑建仙说。   云南农业大学食品科技学院副教授龚加顺告诉记者,发酵型的果醋饮料和勾兑型的果醋饮料一般可以通过产品的配料表来区分:如果配料表上写有“果汁、醋酸或米醋”,那就是勾兑的 如果是写“果醋、发酵”,就是发酵的。但事实上,现在一些商家会将配料表写得含糊其词,因此,仅仅依靠这个方法,无法完全辨别。   “普通消费者,很难单从视觉上分辨出不同果醋饮料之间的区别,有经验的消费者也只能通过它的香味来区分,通常来讲,勾兑型的果醋饮料,其食醋的味道比较突出 发酵型的果醋饮料,其水果味和香味闻起来相对比较协调,不会一闻起来就有醋酸的刺鼻感,但是喝起来还是有醋酸的味道,而且水果(果汁)通过发酵和储存后,香味比较‘纯’、‘醇’”龚加顺说。   早在上个世纪90年代,果醋饮料就已风靡了欧美、日本等发达国家,除了其独特的味道之外,其中最重要的一个原因在于营养价值高,且有多种保健功能。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的一位专家介绍,在日本的自然食品商店和百货公司的货架上,陈列着各种名醋,是以健康食品的姿态呈现的。目前,日本仅保健醋就有100种,自1980年起,日本开始执行农林省标准,随之米醋、苹果醋等高档醋的需求量剧增,同时以鹿儿岛地方醋——黑醋为代表的保健醋异军突起,并以较高的价格闯入市场。根据对日本主要的14家酿造公司的调查,1979年到1983年间,特殊食醋类产量增加约6倍,销售额增加约7倍。近年来,日本食醋工业不断推陈出新,各厂家都在竞相开发绿色食品醋、大自然醋、健身醋等。   专家告诉记者,日本相关研究表明,果醋的营养成分丰富,内含十种以上的有机酸和人体必需的多种氨基酸,人类活动能源所需的各种碳水化合物,外源性生理活性物质维生素、无机盐、微量元素等。这种以果代粮通过微生物发酵的方法,带来粮食发酵中缺乏的钾、锌离子,它可以调节人体钾钠平衡,对心血管起到保护作用。   李志西说,早在1998年,我国就已经开始出现果醋饮料,但是一直没有受到消费者的关注,直到2003年“非典”过后,人们的保健意识迅速加强,果醋饮料作为一种公认的保健饮品,进入到消费者的视线中。当时,在全国范围内刮起了一场果醋饮料的“旋风”。麦金利、久久龄、养生堂、紫晨醋爽等产品先后大举进攻北京市场,甚至北京当地的调味料企业和田宽也推出了果醋,有媒体评价,多个企业营造了一个果醋饮料消费空前高涨的气氛。   据中投顾问发布的《2009-2012年中国软饮料行业投资分析及前景预测报告》显示,我国果醋饮料拥有惊人的市场潜力,未来几年,我国果醋饮料有望维持每年数倍的高速增长。2010年,我国果醋市场规模有望达到20亿,2012年市场规模有望突破50亿。   不过,我国市场上销售的果醋饮料,在宣传保健功能上都存在夸大其词、误导消费者的嫌疑。   有的商家称,果醋具有美容养颜的效果。对此,郑建仙说,目前还没有明确的研究可以证明果醋饮料的美容效果。可以肯定的是果醋没有抗皱纹的效果,皱纹是由于胶原蛋白的流失和肌肉纤维的分解等组织上的变化而产生的,果醋的成分无非是酸、糖、盐等成分,这些物质没有抗皱纹的作用,除此之外,果醋也没有很多人认为的祛斑作用,果醋中没有发现特殊功能的微量成分。   “勾兑出来的果醋饮料,其营养成分都在果汁上了,但如果使用的果汁也是假的,那就没有一丁点保健作用了。即使使用非常好的果汁来勾兑果醋,其保健作用还是不如真正发酵出来的果醋。”郑建仙说。   “欧洲规定果醋商品应标明其成分,因此可以根据标明的成分来看果醋的营养价值。然而在国内,虽然这类商品上也会标明其成分,但是由于没有相关规定,很多厂家都不能如实标明。” 北京广安门医院食疗营养部主任王宜说。   专家表示,由于我国还没有果醋饮料的国家标准,特别是对果醋饮料原料没有统一的规定,这使得我国果醋饮料行业目前非常不规范。   由于缺乏国标,果醋饮料的准入门槛低,全国出现了近千家果醋饮料的生产企业,有媒体报道,2009年,短短几个月,广东就出现了20多个果醋品牌,但是这些企业大多没有自己的研发团队,缺少专门的生产基地和技术装备,只是通过贴牌、“山寨”知名品牌或者依赖零散餐饮渠道的方式获得短期利益。   果醋饮料市场正不断扩大,与此同时,商标和专利的侵权案也日益增多。前不久,果醋饮料行业就发生了一起专利侵权案,由于产品外观设计包装专利遭到侵权,目前市面上畅销的“华生堂”苹果醋饮料,将2家苹果醋生产厂商同时告上法庭。   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去年10月,中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饮料分委会起草发布了果醋国标的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明文规定,果醋饮料须用经发酵制成的果醋制成,产品标识名称应由“发酵型”、“ 水果名称”和“醋饮料”三部分组成。例如,以苹果或苹果汁为主要原料发酵制成的果醋饮料应命名为“发酵型苹果醋饮料”。   对于正在制定的国标,龚加顺教授说,最关键的是一定要清楚地定义什么是真正的果醋饮料,避免一些厂家打“擦边球”。国标征求意见稿中明确的定义是“以水果或其果汁(浆)为主要原料经发酵制成的果醋,再添加不同的辅料,经加工制成的饮料”,龚加顺教授认为这个定义还是有模糊的地方:发酵有固态发酵和液态发酵,因此发酵二字还应该更加准确。   此外,果醋和果醋饮料也是不同的,对二者的区别也应该有所强调。果醋是指直接用水果发酵而成的,而果醋饮料则是以果醋为主要的原料加上其他的糖类或其他食品添加剂调制成的。虽然可以加入维生素C以减缓其氧化并增加其营养价值,还可以加入一些木糖醇或矿物质等等来达到宣传的目的。但是,最根本的是,要强调一些重要的指标,固形物,酸度以及真正的醋酸含量。   另外,果醋国标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作用,就是保证果醋的安全,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微生物和重金属含量。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此外,保证无有害微生物要控制好发酵条件,做好无菌包装。   果醋饮料的国标征求意见稿虽然已经公示,但是至今还没有正式定稿。业内人士分析,目前全国上千家果醋企业,可能就有上千种企业标准,每家企业都希望国家能够按照他们企业自身的标准来制定国标。这直接导致征求意见稿发布后,每家企业都提出了与自身生产工艺相吻合的修改意见,果醋企业之间的利益博弈造成国标迟迟未出炉。   李志西说,国标一旦出台,果醋行业中的一些非法行为必将有所收敛,但是,企业的自律也不容忽视。果醋饮料市场目前正在发生改变,以往品牌过多、追求低价的市场情况正向品牌化、追求高品质的方向过渡。在这个过程中,果醋饮料的生产企业只有不断提高产品的质量,加强自身品牌的建设,才能在未来市场竞争中取胜。目前全国上千家果醋企业,可能就有上千种企业标准,每家企业都希望国家能够按照他们企业自身的标准来制定国标。这直接导致征求意见稿发布后,每家企业都提出了与自身生产工艺相吻合的修改意见,果醋企业之间的利益博弈造成国标迟迟未出炉。
  • 英国食品标准局商讨起草双酚A禁令
    英国食品标准局(FSA)12月23日召开磋商会议,商议起草相关国家条例以执行欧盟关于婴儿(大于12个月)喂食用具中双酚A(BPA)的禁令。食品标准局渴望能听取到各利益相关方的就此国家条例(草案)的相关建议。   关于双酚A   双酚A主要用于生产聚碳酸酯,使塑料更加透明,坚固,耐冲击。它几乎被应用于各种产品当中,从汽车头灯到食品储存容器,也包括婴儿喂食用具。BPA也被用于罐头食品的内层涂料当中,用于防止因罐体腐蚀而对食物或饮料造成污染。研究表明只有非常微量的BPA会从包装中迁移到食物和饮料当中,根据每日允许摄入量,现已制定了食品接触性材料中BPA的法定限量。   相关欧盟指令   由于消费者对BPA的持续关注,欧盟委员会已于2010年11月实施了关于婴儿喂食器具中BPA的禁令。而相关行业也已采取自愿行为,限制在婴儿奶瓶生产中使用BPA。   来自欧盟食品安全局专家小组的最新科学评估报告表明:截至目前,都还没有新的证据表明有必要修改现行的对于BPA的每日允许摄入量。而英国食品标准局对于BPA的观点认为,目前食品接触性材料中BPA的暴露量对消费者的健康并不构成风险(包括婴儿)。但同时FSA也不得不承认,目前消费者对于婴儿饮食用具中BPA的关注程度实在是太高了。
  • 新西兰奶制品检出双氰胺 中国尚无限量标准
    中广网北京1月28日消息(记者郭淼)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近日,全球最大乳制品出口国新西兰的奶制品被检出含低量双氰胺的消息,让很多国人特别是家长担心不已,因为中国是新西兰的海外最大奶制品出口市场,而目前中国市场上有大约80%的进口牛奶来自新西兰。   就在国人对三聚氰胺的阴影还没有完全消退时,双氰胺连日来又搅扰着大家的神经。据报道,去年9月,新西兰乳制品公司恒天然在对牛奶进行抽检时发现,有部分牛奶和奶粉中含有少量双氰胺化学残留物。经调查发现,大约有500个新西兰农场使用了含有双氰胺的化肥用于促进草的生长,因而导致牛奶和奶粉中出现双氰胺残留。   日前,新西兰第一产业部官员也证实了这一情况,但表示,这些残留物不会影响食品安全或导致健康问题。   恒天然是新西兰最大的乳制品公司,而中国也是恒天然在全球最大的市场。这一次事件会让"洋奶粉"从此走下中国的神坛吗?记者在山东淄博部分大型超市和母婴用品店发现,新西兰进口奶粉和新西兰奶源的奶粉都在正常销售,并未受到影响。在另外一家母婴用品专卖店,各类进口奶粉摆满了货架。当记者询问新西兰奶粉是否下架时,对方却表示,目前不但没有下架计划,近两天的销量反而一直不错。   销售人员:新西兰奶粉现在卖得很好。新西兰的奶源是最好的,这些事都是奶粉厂家炒作。现在都是进口卖得好,比如新西兰、澳大利亚的。   尽管销售人员信心满满,但对于经受过三聚氰胺风波的中国妈妈们,奶粉质量这根神经已经绷得紧紧的。   消费者吴女士:我们孩子从小喝的就是科瑞康的奶粉,当时考虑到新西兰奶粉奶源好、质量好,这个牌子没换过。没想到新西兰的奶粉也有质量问题,现在考虑是不是换换产地或者换换牌子。虽然报道上说对人体没什么伤害,但心里还是不踏实,现在也是在等国内检测,这几天也不敢再给他喝了。   尽管这一次新西兰奶粉事件影响面较大,但目前国内的一些进口厂商并没有停止销售来自新西兰的奶粉,多个商家肯定地表示,产品没问题。   厂商:无论外边有有怎么样的信息,只要它们能进到中国来,就说明奶粉没有问题,因为咱们国家的商品局会检验的。   可能大家对三鹿奶粉事件中的三聚氰胺较为熟悉,实际上,双氰胺正是用来制造三聚氰胺的生产原料之一。科学界对它定义是,双氰胺常见于肥料或农药中,毒性非常低,只有在高剂量的情况下才会对人体造成损伤。   由于双氰胺对于保护土壤环境和促进牧草生长有着明显的作用,在新西兰奶牛养殖采用放养方式的情况下,如果出现草木干旱,奶农往往会使用一些含双氰胺的肥料增强草木的抗旱性。同时,双氰胺也可以对草木中的有害物质进行中和。因此,这就导致了残留的药品进入奶牛体内,进而造成奶品质量的污染。   乳制品是新西兰的主要出口商品,其95%的乳制品用于出口,而中国是新西兰乳制品最大的出口市场。目前中国市场上进口的新西兰奶粉占到了中国总进口量的80%,而新西兰乳制品又占到了中国全进口婴幼儿食品的40%左右。涉嫌此事的新西兰恒天然集团在国内更是有多个合作伙伴,包括雅培、美赞臣、雅士利、惠氏等品牌。恒天然集团事后称,产品中双氰胺的残留不到安全限值的1%。   但是截至目前,上述奶粉品牌对这次的事件一直保持沉默,这不禁让一些将新西兰奶源视同安全的妈妈们感到有些焦虑。这些残留少量双氰胺的新西兰奶粉到底对健康有没有危害?此次事件又会对乳制品行业的发展产生什么影响呢?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副教授朱毅分析认为,由于不是奶粉加工过程当中蓄意添加,而是牧草使用了氮肥增效剂双氰胺导致,因此应该不会对健康构成危害。   朱毅:这一次大家对双氰胺的反应有点过度了。婴儿奶粉残留标准是不超过每毫克每千克,但是一年才施肥两次,每次施量占化肥氮肥氮总量的3%,再经过牛的代谢,最后进入奶粉,这个量肯定和蓄意添加的量差距很大。这是我估计的,目前还没有披露准确的数值,就是说它的残留量是非常微量的。   广州市奶业协会理事长王丁棉认为,残留的双氰胺到底会不会影响健康还要看进一步的研究,但新西兰主动公开食品问题是行业自律的表现,也能确保其产品质量保持在高水平,这一点值得学习。   王丁棉:新西兰把检测结果公布,给消费者知情权,这本身不是坏事。但如果含量很高或者分析出来毒性很强,那就是另一个概念。不过目前对这种物品还处在风险评估阶段,把它定义为毒可能为时过早。新西兰奶业的行业自律已经达到比较成熟的程度,而不是像国内有的企业,凡是出了食品安全事件就靠公关手段压住媒体等。   朱毅认为,这次的事件或将促进国家对双氰胺检测标准的出台,她建议可以采取双氰胺婴儿奶粉每公斤1毫克的限量值标准评估其安全风险。   朱毅:三聚氰胺事件之后,对于可能会增加氮含量的物质,大家都觉得应该去检测,像章三氰胺一族的,单氰胺、双氰胺、三聚氰胺,但是我国目前还没有检测双氰胺,这次事件之后会促进其标准的制定,对它进行风险评估,制定限量标准。   朱毅同时提出,中国孩子家长过度依赖奶粉问题较为突出,这对孩子的成长发育并非益事。   朱毅:一岁以后的幼儿就没有必要喝那么多奶粉了,他们已经能够从饭菜中获得足够的营养来源,不必要过分依赖奶粉。现在也就只有中国人才吃那么多奶粉,尤其是二段成长奶粉、三段成长奶粉,5、6岁都不罢休,这种养育方式和思维模式需要改变。   据悉,国家质检总局已经紧急与新西兰相关部门取得了联系,要求对方尽快提供此次事件的详细信息,包括奶粉中检出双氰胺物质的含量,涉及的奶粉具体品牌、产地、批次等具体情况。广州、上海、天津等地的质检和海关部门正在约谈部分进口企业。   然而,普通消费者最迫切想要知道的还是这批受影响的奶制品到底有没有危害,在我国有没有销售等等。只有权威部门尽快给出一个明确的说法,才能平息这场风波。
  • 《苹果醋饮料》《浓缩苹果汁》两项国家标准在京通过审定
    日前,《苹果醋饮料》和《浓缩苹果汁》两项国家标审定会在北京召开,来自饮料协会、科研院校、相关企业的专家及部分饮料标委会的委员代表一致通过了两项标准的审定。   中国作为苹果种植大国,浓缩苹果汁是主要加工产品,并在同类产品的国际贸易中占据主导地位。此次《浓缩苹果汁》国家标准的制定,整合了原行业标准QB2657-2004《浓缩苹果浊汁》和原国家标准GB/T18963-2003《浓缩苹果清汁》。新标准中对浓缩苹果汁的定义进行了充实和完善,结合行业实际,明确提出不允许添加的原料如其他水果汁液、果葡糖浆等 同时考虑原料及生产实际,理化指标中调整了可溶性固形物及可滴定酸的要求,参照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欧洲果汁联盟等相关国际标准,对清汁类产品增加了富马酸、乳酸、羟甲基糠醛的指标,有利于企业进行原料及工艺控制。   以发酵工艺为基础的苹果醋饮料,近年来呈现较快的增长趋势,生产企业多数以中小企业为主,由于缺乏标准规范,真正发酵苹果醋饮料与纯原料调配型饮料混杂,市场秩序混乱。此次标准制定对苹果醋使用的原辅料、特征性有机酸进行了规定,有利于提高使用苹果醋原料的质量和真实性,也为饮料企业在选择原料时提供了依据 标准还明确提出不得使用粮食等非苹果发酵产生或人工合成的食醋、乙酸、苹果酸、柠檬酸等调制苹果醋饮料 此外标准还对苹果醋饮料中苹果醋、苹果汁、总酸、苹果酸、柠檬酸、乳酸的进行了规定。以上内容,有利于维护产品的真实性,保护消费者利益,为质量监管提供依据,提高行业整体水平。   审定会上,两项标准课题组所开展的工作得到了专家的一致认可,特别是苹果醋饮料的样品收集、检验等工作为标准的顺利通过奠定了扎实的基础。会后协会技术工作委员会根据审定会的修改意见对标准分别进行修改、整理,并按要求于2月份上报国家有关部门,实施时间建议为2012年5月1日。
  • 进口乳品新西兰一家独大存隐忧 双氰胺毒性待考
    专家:双氰胺通常不被认作“毒物”,无须反应过度   “我认识的一些妈妈都在考虑换奶粉,暂时不用新西兰进口的了。”昨日,一位长期通过网上代购渠道购买新西兰进口奶粉的消费者对《第一财经(微博)日报》表示,自上周四部分新西兰奶粉检出微量“双氰胺”以来,很多像她这样的消费者都陷入了恐慌,有些已经更换了所购奶粉的品牌或产地,有些则因为货少而犹豫不决。   据一些熟悉奶粉代购的人士称,香港地区的多家超市出现了抢购奶粉现象,而新西兰进口奶粉则已难见踪影。   在上海淮海西路的新西兰纽健力奶粉专营店内,连日来也有不少消费者前来咨询奶粉安全性问题。销售人员对本报表示:“消费者对这方面非常敏感。”不过,本报在多家超市卖场了解到,目前看来新西兰奶粉销售尚属正常。   尽管新西兰有关部门和该国最大的乳制品企业恒天然集团(Fonterra)公告称,相关批次奶粉被检出的双氰胺残留水平“极其微量”,绝不会给人体健康带来风险,但在食品安全问题上早已是惊弓之鸟的国内消费者已然对这一负面消息做出了反应,国家质检总局也已对新西兰有关部门发出了质询。   本报也发现,上述消息的传播存在误读嫌疑,如新西兰有关部门并未“叫停”或“禁止”对奶牛牧场直接施用双氰胺,而是对有关企业自愿暂停使用表示支持 其理由也并非出于食品安全忧虑,而是鉴于此类使用方式及相关残留量在国际上尚无统一标准,出于对该国出口食品形象的考虑所做的决定。   原料奶粉涉及面广   作为全球最大的乳品国际贸易商,恒天然集团占全球每年乳品国际贸易总额的近七成,几乎六成以上的乳品企业都或多或少使用新西兰的奶制品,新西兰近八成的牛奶产自恒天然集团。   乳品业内人士透露,恒天然集团出口的奶制品主要是奶粉、奶酪以及少量液态奶。其中奶粉涉及面最广,几乎全球主要的几大奶粉生产商都与恒天然或多或少有关联。   一名乳业专家告诉本报,国外品牌如多美滋、雅培、惠氏、雀巢等都曾经或仍然在采购恒天然奶粉,而国内企业如伊利、蒙牛、雅士利、澳优等也都曾与恒天然或新西兰其他乳业企业有联系。其中,伊利股份(600887.SH)近期公告称,将在新西兰投资11.03亿元新建年产4.7万吨婴幼儿配方奶粉项目,雅士利国际(01230.HK)也于本月发布公告称,将投资11亿元人民币在新西兰建厂,生产婴幼儿配方奶粉成品及半成品。   双氰胺事件爆发以来,雅士利股价暴跌,据了解,3年前,雅士利集团从海外供应商处直接购入的原料奶粉就已超过了90%,其中新西兰是最大的奶源基地 而澳优乳业则一直处于停牌状态。   除此之外,恒天然中国相关负责人以及业内专家此前曾对本报表示,除了奶粉企业外,使用恒天然原料奶粉、奶酪及奶油等产品的企业范围更广,如85度C、宜芝多甚至一些糖果企业也会采用恒天然乳品。   上述乳业专家称,2012年,新西兰进口乳制品占我国乳制品进口总量的八成,接近50万吨,在国内上下游产业都有广泛的使用,因此,“如果新西兰爆发大面积乳品质量问题,影响将是不可想象的。”   他认为,此前新西兰乳品受欢迎有两点原因,首先,新西兰乳品质量一直很可靠,口碑很好,并且产量大 其次,新西兰乳品价格低廉,目前,新西兰“大包粉“(1吨大包粉可还原成8.5吨液态奶)进口价格约2.2万元/吨,而我国“大包粉”价格已经超过3万元/吨。   新西兰政府于1月26日向所有消费者保证新西兰乳制品是安全的。   新西兰初级产业部(PMI)称,虽然目前对于乳品中双氰胺的残留并无国际标准,双氰胺的制造商已自愿暂停使用,因为新西兰的国际乳制品消费者期待新西兰产品是零残留。   PMI表示只有一小部分乳制品受此事件影响。只有不到5%的新西兰农场使用了双氰胺,并且一年只用两次。每次的使用只会使牧草在短短几天内有微量残留。   短期利好国内乳业   双氰胺事件让新西兰乳制品走下了“神坛”。   “这两天一直在看新闻,也在跟新西兰政府方面联系,负面新闻肯定会影响消费者的购买行为。”昨日下午,新西兰福瑞尔(Fortreal)婴儿配方奶粉中国总经销市场部经理高卫语气焦灼地说,他担心近几天媒体关于新西兰部分奶粉被曝含双氰胺残留物的报道,将不可避免地使新西兰奶粉在国内的销售短期内出现下滑。   高卫认为,虽然双氰胺残留物是在新西兰行业自检时发现,并已及时处理,但短期来看,新西兰奶粉的销售将或多或少受到影响,而新西兰企业在中国的竞争对手欧美乳企或将在这次事件中受益。   “大多消费者愿意买洋奶粉,但这件事情会使消费者认为,不光是国内奶源,连新西兰奶源也不是百分之百安全了。”河北一家国内乳企的市场部人士昨日对本报表示,新西兰奶粉若持续深陷漩涡,将对欧美乳企和国内乳企形成利好。   昨日,伊利股份、贝因美(002570.SZ)、光明乳业(600597.SH)等国内乳品上市公司股价出现大幅上涨。   “经销商很紧张是正常的,但是媒体放大了,误定性为‘毒奶粉’了。”广州奶业协会会长王丁棉对本报评论称,此次新西兰奶粉事件与三聚氰胺事件不同,并非恶意人为,仅仅是一次生产事故,且有害物质含量很低,加上及时断绝源头,还不足以构成安全事件。   “国内反应过激了。”王丁棉分析,目前是新西兰的产奶高峰期,国内进口商与新西兰企业的订单基本都已签下,不会轻易放弃新西兰这么好的奶源。   双氰胺“毒性”待考   双氰胺亦称二氰二胺,是一种可溶于水的化合物,通常不被界定为“毒性”物质。   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颜晓元研究员告诉本报,它是一种肥料添加剂,作用是提高铵态氮肥的利用率,延缓铵态氮转化为硝态氮,减少对水质等环境的污染。   文献资料显示,其致毒浓度在千分之三到四,“这个浓度在我们平时吃的食品之中很难达到。”颜晓元说,稻米的氮浓度在1.4%左右,稻米中的氮大约有一半来自化肥,而双氰胺的用量一般不会超过化肥氮的5%,所以即使我们在氮肥中用了双氰胺,其在农产品中的含量不会超过0.35%。,远低于致毒剂量。   据他介绍,双氰胺目前在我国也有使用,但由于成本等原因,很少用在大宗作物上,仅少量应用于园艺作物。   MPI披露,自2004年起,经过该部认可,该国一些企业开始将双氰胺化肥施用于牧草。   MPI表示,该项技术在广泛应用之前,已经经过了多方的试验,结果表明,不会增加食品安全风险,也不会对人畜健康带来损害。主要是因为其几乎无毒,而且在牧草中能够分解为二氧化碳、氨和水。   但颜晓元告诉记者,尽管如此,也有可能在食物中仍有残留。   据他介绍,双氰胺在土壤里是可以降解的,一旦下大雨,就会转移到植物的根部。再通过牧草,转移到牛的身上去,再到牛乳里面去。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工程与食品安全学院院长罗云波告诉本报,因为双氰胺是被认为没有毒性,所以绝大多数国家在食品领域对双氰胺没有一个限量标准。   欧盟规定,人体每公斤每天可摄入1毫克的双氰胺。   按照这个标准计算,一个体重60公斤的成人,每天要喝100多公斤的奶,或者十几斤的奶粉,才会超过这个标准,在现实中几乎不可能发生,罗云波说。   “没有必要对这件事恐慌”,在罗云波看来,这次事件和三聚氰胺事件有着本质的区别:三聚氰胺是人为蓄意添加,而双氰胺是工艺上的需要。   “当年的三聚氰胺就被认为毒性很小,基本上没有毒性。导致伤害是与氰尿酸结合形成结晶沉淀,堵塞婴儿的肾小管,是物理性的,成人基本上没有问题。双氰胺的毒性被认为比三聚氰胺还要小。”罗云波说。
  • 强化标准引领,助推行业进步——迪科瑞获评“山东省包装标准化先进单位”
    2023年已近过半,经济的暖流不断涌动,行业的发展正值良机,迪科瑞实现高质量开局的同时,积极参与行业内各项交流、研讨会。作为全国包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包装与环境分技术委员会委员单位,迪科瑞以学提能、以知践行,不断学习总结,紧跟行业发展最新趋势,4-5月份,陆续参加三个行业研讨交流会,为推动行业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添砖加瓦。4月20-21日,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主办的“第四届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控制与管理实训班”在安徽合肥开班,来自全国的市场监管部门、检验检测机构、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和销售企业的100多名代表参加了本次会议,迪科瑞受邀参加会议并作专题演讲。迪科瑞重点解读了可降解材料的降解性能检测方案及相关标准,其中由迪科瑞牵头起草的《生物降解塑料堆肥试验用接种物》团体标准是国内外第一个降解堆肥物的标准,引导行业规范和统一测试堆肥接种物,解决行业内因堆肥物不一致导致的过程数据和结果数据的差异问题,使降解测试更加符合标准法规要求。5月19日,山东省包装标准技术交流会在济南召开,山东省质检院有关领导及相关企业代表齐聚济南,以“标准化支撑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为主题,针对国家标准应用、政策解读、标准修订,技术经验等方面展开交流。迪科瑞出席会议并发表《绿色包装性能评价方案》主题演讲。迪科瑞向大家分享了包装性能评价方案如何帮助企业发展低碳经济,提高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解析“双碳”目标对包装技术发展提出的新要求,并分析了目前企业面对的包装发展现状、存在的问题与解决方案,也畅想了绿色包装发展应用的新趋势。本次会议中迪科瑞参与起草的《食品接触用多层共挤膜、袋》、《食品包装用一次性塑料托(盒)》等六项团体标准发布。基于迪科瑞仪器在行业内积累的深厚技术经验以及参与行业内标准制定方面的突出贡献,山东省包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授予济南迪科瑞仪器“山东省包装标准化先进单位”(2022-2023年度)的荣誉称号。此次荣誉称号的获得,是包装标准化委员会及行业对迪科瑞积极推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完善行业标准化工作的高度肯定。5月20日,由全国包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包装与环境分技术委员会组织的《绿色包装评价方法与准则》国家标准表彰会暨包装与环境两项国家标准研讨会在济南召开。国家标准委有关同志,国家包装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济南)、中国出口商品包装研究所、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顺丰科技有限公司、雀巢(中国)有限公司、济南迪科瑞仪器有限公司等各参编单位代表出席会议。会议首先由全国包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包装与环境分技术委员会秘书长、中国出口商品包装研究所所长郭振梅致辞。郭所长首先代表主办方向参加会议的领导和代表表示感谢,讲述了我国包装与环境工作的发展历程,又结合我国绿色包装的发展现状介绍了《绿色包装评价方法与准则》国家标准的制定背景和获奖情况,以及标准对行业发展产生的重大作用和意义。倡导行业各单位各企业共同投身到我国绿色包装发展事业中来。随后,国家标准委有关同志向此次荣获该标准创新贡献奖——标准项目二等奖的单位和个人表示祝贺,强调了该标准对行业发展的重要作用,并对标准给予了高度认可和评价,同时结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和国家对包装产业绿色化战略的实施要求,指出了绿色包装在当前环境下的重要地位,并对包装与环境分委会的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与期望,强调要以此标准为核心,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最后为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和个人颁发获奖证书。会议同期还研讨了《包装与环境 第5部分:能量回收》和《包装与环境 第6部分:有机循环》两项国家标准,积极听取了专家和代表对标准编制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新阶段、新理念、新格局对包装标准化工作也提出了新的要求,作为全国包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包装与环境分技术委员会成员单位,未来迪科瑞会继续切实履行相关职责,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继续加深行业交流,共同推动包装技术标准化进程,促进行业的发展与进步,为社会、行业、客户创造更多的价值。
  • 中国食品药品企业质量安全促进会关于《口服胶原蛋白生物利用度的评价方法》、《化妆品用原料 麦角硫因》两项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及专家:由广西神冠胶原生物集团有限公司提出,中国保健协会食物营养与安全专业委员会、中国海洋大学等单位参与起草的《口服胶原蛋白生物利用度的评价方法》团体标准;由世卫国华(北京)医疗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提出,上海麦角硫因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默沃智造(上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等单位参与起草的《化妆品用原料 麦角硫因》团体标准,在汇总了标准起草工作组成员单位及有关企业和专家意见的前提下,现已完成征求意见稿,为保证该团标的科学性、实用性及可操作性,现公开征求意见。请各有关单位及专家认真审阅标准文本,对标准的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1、附件3)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将征求意见反馈表(详见附件5)于2023年04月11日前以信函或邮件的形式反馈至联系人,逾期未反馈意见的单位及个人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冯斯雯联系方式:010-62484982邮箱:FDSA@fdsa.org.cn 附件1:《口服胶原蛋白生物利用度的评价方法》征求意见稿附件2:《口服胶原蛋白生物利用度的评价方法》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附件3:《化妆品用原料 麦角硫因》征求意见稿附件4:《化妆品用原料 麦角硫因》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附件5: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 中国食品药品企业质量安全促进会2023年3月7日关于《口服胶原蛋白生物利用度的评价方法》、《化妆品用原料 麦角硫因》两项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的函.pdf附件1:《口服胶原蛋白生物利用度的评价方法》征求意见稿.docx附件2:《口服胶原蛋白生物利用度的评价方法》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docx附件3:《化妆品用原料 麦角硫因》征求意见稿.doc附件4:《化妆品用原料 麦角硫因》编制说明.docx附件5: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docx
  • 农残、兽残标准品溶液自由组合,开启神速实验模式
    食品安全已经上升到了关系国际民生和国家安全战略的高度,为确保国民“舌尖上的安全”,2014年8月1日,由农业部与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发布的新版《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4) 标准正式实施,不仅要求部分农药的残留量降低,而且增加了新农药的残留标准,被称为“最严的农药残留国家标准”。2015 版药典通则2341中规定了76 种农药的气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和155 种农药的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及检出限。随着多项农残限量标准出台,对于食品及药品相关产业影响巨大,对各检测机构的硬件设备及检测技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标准品的需求也更大。在农药残留、兽药残留检测的日常工作中,科研工作者经常需要购买很多的标准品,花费很多的时间配制标准溶液和混标溶液,既费时又费力,而且容易造成浪费。 近期,Sciex连续发布多种农药兽药分析方法。《蔬菜和水果中农残分析的整体解决方案》,对农业部规定的70多种例行监测的农药中适合液质联用检测的51种农药给出了快速高效的定量分析方法。《动物源食品中多兽药残留的181种高通量筛查和定量方法》,使用QTRAP?4500液相色谱质谱联用系统建立了一种多兽残高通量的筛查和定量方法,包含18大类181个常见兽药。该方法在鸡肉、牛肉、猪肉等基质中通过验证,可用于肉中多兽残的筛查和定量分析,整个样品分析过程简单、快速、通用、灵敏。《GB 2763-2014 标准中307种农药的MRM离子对数据库》,针对 GB 2763-2014标准中307种可以液质离子化的农药建立了MRM离子对数据库,包括了 MRM 质谱方法所有参数信息,可直接用于建立农残检测的 LC-MS/MS 分析方法。 作为Sciex密切的合作伙伴,阿尔塔科技在Sciex农药兽药残留分析方法研发过程中积极配合,提供以上检测方法的相关标准品,并在新方法的研究中通力合作,不仅能够提供新版药典中容易质子化的GC/MS-MS方法中的76种农药、LC/MS-MS方法中的155种农药,还可以提供《GB 2763-2014》 标准中其他种类的标准品,根据客户需要研制各种农药兽药的标准溶液和混标溶液,有效搭配,自由组合,从几个品种到几十个、上百个品种,即开即用,省钱省力省时间,助您提高实验效率! 《动物源食品中多兽药残留的181种高通量筛查和定量方法》 包括以下各种标准品、标准溶液及混标溶液的组合方法包1ST9232-Kit 181种兽药混标 1ST2210醋酸甲羟孕酮,1ST2218地塞米松,1ST8020劳拉西泮,1ST5719氟罗沙星,1ST2221甲睾酮,1ST2241醋酸泼尼松龙,1ST8029三唑仑,1ST7801红霉素,1ST2286丙酸睾丸素,1ST2219醋酸地塞米松,1ST8031奥沙西泮,1ST7802A林可霉素盐酸盐,1ST2208醋酸氯地孕酮,1ST2235倍他米松戊酸酯,1ST8021硝西泮,1ST7803A盐酸克林霉素,1ST2292去氢睾酮,1ST2253,醋酸倍他米松,1ST5556羟基甲硝唑,1ST7712罗红霉素,1ST2275群勃龙,1ST8531莫美他松,1ST5554甲硝唑,1ST7809交沙霉素,1ST8505苯丙酸诺龙,1ST2244氟轻松醋酸酯,1ST5525二甲硝咪唑 ,1ST7806泰乐菌素,1ST7191格列本脲,1ST2242阿氯米松双丙酸酯,1ST5568罗硝唑,1ST7009吉他霉素,1ST7192格列美脲,1ST7200替诺昔康,1ST5519氯甲硝咪唑,1ST7805替米考星,1ST7193格列吡嗪,1ST8002氟芬那酸,1ST5513苯硝咪唑,1ST7013头孢氨苄,1ST7195瑞格列奈,1ST8009茚酮苯丙酸,1ST5542异丙硝唑,1ST12001头孢匹啉,1ST7197甲苯磺丁脲,1ST8004双水杨酸酯,1ST5501阿苯达唑,1ST10007头孢克洛,1ST2227泼尼松,1ST7152卡洛芬,1ST5505阿苯哒唑亚砜,1ST12002头孢克肟,1ST2228可的松,1ST7153酮基布洛芬,1ST5536氟苯咪唑,1ST12003头孢拉定,1ST2226氢化可的松,1ST7154托灭酸,1ST5531芬苯达唑,1ST10009头孢匹罗,1ST2229甲基泼尼松龙,1ST7155,美洛昔康,1ST5561奥芬达唑,1ST12004,头孢他美酯,1ST2246氟米龙,1ST7156氟尼辛,1ST5546甲苯咪唑,1ST7014头孢唑啉,1ST2230倍他米松,1ST7159甲芬那酸,1ST2522噻苯哒唑,1ST120053-去乙酰基头孢噻肟,1ST2224曲安西龙,1ST7161双氯芬酸,1ST5579替硝唑,1ST12006头孢孟多锂,1ST2262醋酸泼尼松,1ST7162吡罗昔康,1ST5591奥硝唑,1ST12012头孢米诺钠盐,1ST2238醋酸可的松,1ST7165萘丁美酮,1ST1307A莱克多巴胺盐酸盐,1ST12007头孢哌酮钠,1ST2240醋酸氢化可的松,1ST7166舒林酸,1ST1302沙丁胺醇,1ST12011头孢羟氨苄,1ST2232倍氯米松1ST7167托麦汀,1ST1304A特布他林硫酸盐,1ST7003头孢噻呋,1ST2231氟米松,1ST7168吲哚美辛,1ST1309西马特罗,1ST10011头孢氨噻,1ST2257甲基泼尼松龙醋酸酯,1ST4017磺胺嘧啶,1ST1301A,盐酸克伦特罗,1ST10012头孢他啶,1ST2247醋酸氟米龙,1ST4007磺胺噻唑,1ST1303妥布特罗盐酸盐,1ST12008头孢洛宁,1ST2256醋酸氟氢可的松,1ST4003磺胺吡啶,ST1324A喷布特罗盐酸盐,1ST12009头孢喹肟,1ST2236布地奈德,1ST4002磺胺甲基嘧啶,1ST8033A盐酸普萘洛尔,1ST4102四环素,1ST2249氢化可的松丁酸酯,1ST4014磺胺二甲基嘧啶,1ST1313氯丙那林,1ST4111A盐酸土霉素,1ST2233曲安奈德,1ST4040磺胺间甲氧嘧啶,1ST4107恩诺沙星,1ST4110A盐酸金霉素,1ST2234氟氢缩松,1ST4008磺胺甲噻二唑,1ST5738诺氟沙星,1ST4122X多西环素单盐酸半乙醇半水合物,1ST2254地夫可特,1ST4036磺胺对甲氧嘧啶,1ST5756培氟沙星,1ST7137奥拉多司,1ST2250氢化可的松戊酸酯,1ST4034磺胺氯哒嗪,1ST5703环丙沙星,1ST7104氯羟吡啶,1ST2248哈西奈德,1ST4004磺胺甲氧哒嗪,1ST5740氧氟沙星,1ST10021金刚烷胺,1ST2237氯倍他索丙酸酯,1ST4006磺胺邻二甲氧嘧啶,1ST5757沙拉沙星,1ST7001氯霉素,1ST2263醋酸曲安奈德,1ST4042磺胺间二甲氧嘧啶,1ST5714依诺沙星,1ST7002甲砜霉素,1ST2260倍他松丁酸酯,1ST4005磺胺甲基异噁唑,1ST5759洛美沙星,1ST7005氟苯尼考,1ST2251泼尼卡酯,1ST4010磺胺二甲异噁唑,1ST5735萘啶酸,1ST2215己烯雌酚,1ST2255二氟拉松双醋酸酯,1ST4012苯甲酰磺胺,1ST5745恶喹酸,1ST2217双烯雌酚,1ST2243安西奈德,1ST4028磺胺喹恶啉,1ST5761氟甲喹,1ST7201A玉米赤霉醇,1ST2259莫米他松糠酸酯,1ST4001磺胺醋纤,1ST4100达氟沙星,1ST7201B β-玉米赤霉醇,1ST2261倍氯米松双丙酸酯,1ST4009甲氧苄氨嘧啶,1ST5758双氟沙星,1ST7202α-玉米赤霉烯醇,1ST2239氟替卡松丙酸酯,1ST4013磺胺苯吡唑,1ST5743奥比沙星,1ST7202B β-玉米赤霉烯醇,1ST2252醋酸曲安西龙双,1ST8015咪哒唑仑,1ST5753司帕沙星,1ST7203玉米赤霉酮,1ST2225泼尼松龙,1ST8016阿普唑仑,1ST7204玉米赤霉烯酮,1ST8019氯硝西泮,1ST7102地西泮 《蔬菜水果中农业部例行监测农残的LC-MS/MS分析方法》中包括以下51种纯品、标准溶液及混标溶液的组合方法包1ST27019-10M,51种农药混标,10ppm 1ST21058多菌灵,1ST20348氟啶脲,1ST20140甲基对硫磷,1ST20297啶虫脒,1ST25000阿维菌素,1ST20111杀螟硫磷,1ST20298吡虫啉,1ST20167氧乐果,1ST20065倍硫磷,1ST20001毒死蜱,1ST20345除虫脲,1ST20173水胺硫磷,1ST20350噻虫嗪,1ST20127甲基异柳磷,1ST20434对硫磷,1ST21145烯酰吗啉,1ST20097敌敌畏,1ST21202三唑酮,1ST21189苯醚甲环唑,1ST20093甲胺磷,1ST20094二嗪磷,1ST21226腐霉利,1ST20449灭多威,1ST20349灭幼脲,1ST20305氟虫腈,1ST20144乙酰甲胺磷,1ST20189亚胺硫磷,1ST20438三唑磷,1ST21161嘧霉胺,1ST20168马拉硫磷,1ST20155丙溴磷,1ST20277甲萘威,1ST20406哒螨灵,1ST22249二甲戊灵,1ST20273涕灭威亚砜,1ST20172伏杀硫磷,1ST20271克百威,1ST20375涕灭威,1ST21157嘧菌酯,1ST20170辛硫磷,1ST20098乐果,1ST20288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1ST21164异菌脲,1ST202593-羟基克百威,1ST20222甲氰菊酯,1ST20182敌百虫,1ST20266涕灭威砜,1ST20210联苯菊酯,1ST21247咪鲜胺,1ST20124甲拌磷,1ST20396虫螨腈 《GB2763-2014 标准中307种农药的MRM离子对数据库》中使用的纯品、标准溶液及组合混合标准溶液方法包参见1ST27048,307种农药混标溶液。 《2015版中国药典通则2341中76种农药的气相色谱串联质谱法》中使用的纯品、标准溶液及组合混合标准溶液方法包参见1ST27046,76种农药混标溶液。 《2015版中国药典通则2341中155 种农药的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中使用的纯品、标准溶液及组合混合标准溶液方法包参见1ST27045,155种农药混标溶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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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国家标准解读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2024年第1号公告,发布47项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6项修改单。其中包括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该标准代替 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将于2025年2月8日正式实施。该标准增加了2016年以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陆续公布的食品添加剂规定,并对附录A、B、C、D、E、F都有了补充和修订。(一)关于GB 2760与国家卫生健康委有关食品添加剂公告的关系  我国对于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实行行政许可,对于许可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及使用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以公告形式予以增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食品添加剂生产使用者就可以按照公告的规定生产使用批准的食品添加剂。为了方便标准使用者查询,GB 2760-2024纳入了GB 2760-2014 实施以来国家卫生健康委以公告形式批准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和使用规定,截至国家卫生健康委2023年第5号公告。  (二)关于食品添加剂定义的修订  根据2015年实施的《食品安全法》,在食品添加剂的定义中增加了包含营养强化剂的内容。新品种许可、复配食品营养强化剂等食品营养强化剂的管理可参考食品添加剂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三)关于附录A的修订  附录A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一是修改了附录A中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的查询方式。将原标准中表A.3的内容体现在表A.1和表A.2中,原表A.2合并入表A.1。二是基于食品添加剂安全性和工艺必要性的最新评估结果,修订了部分食品添加剂品种和/或使用规定。例如删除了落葵红、密蒙黄、酸枣色、2,4-二氯苯氧乙酸、海萝胶、偶氮甲酰胺等经过调查不再具有工艺必要性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及其使用规定;删除了罐头类食品中防腐剂、食醋中冰乙酸、果蔬汁浆中纳他霉素、蒸馏酒中β-胡萝卜素和双乙酰酒石酸单双甘油酯等的使用规定。三是修改了部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要求。如增加了阿斯巴甜、安赛蜜与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乙酰磺胺酸等在相同食品类别中共同使用时的总量要求;完善了饮料类别中液体饮料与相应的固体饮料食品添加剂使用的对应关系;修订了二氧化硫、卡拉胶、瓜尔胶、脱氢乙酸及其钠盐等的使用规定;将原标准中归类为“其他类”的部分食品类别重新进行了归类,并调整了相应的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等。四是修改了部分食品添加剂的基本信息。例如修改了苯甲酸及其钠盐等食品添加剂的中文名称、中国编码(CNS号),按照国际食品法典标准等的最新规定,修改了爱德万甜等食品添加剂的英文名称和国际编码(INS号)等。  (四)关于附录B的修订  附录B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一是对食品用香料、香精使用原则的修订。为避免食品用香料滥用,在B.1.4进一步明确了具有其他食品添加剂功能或其他食品用途的食品用香料的使用要求,如苯甲酸、肉桂醛、瓜拉纳提取物、双乙酸钠、琥珀酸二钠、磷酸三钙、氨基酸类等;明确食品用香料、食品用香精的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标识通则》(GB 29924-2013)的规定,凡添加了食品用香料、香精的预包装食品应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进行标示;明确食品用香料质量规格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料通则》(GB 29938-2020)及相关香料产品标准的规定。二是修改完善了部分食品用香料品种。梳理了表B.2和表B.3的食品用香料名单,删除了枯茗油等6个香料品种(其中枯茗油、葫芦巴已为香辛料,玫瑰茄、石榴果汁浓缩物、玉米穗丝已为普通食品,3-乙酰基-2,5-二甲基噻吩行业已不再使用);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JECFA)、食用香料和提取物制造者协会(FEMA)对于香料管理的变化,将大茴香脑、根皮素调整为合成香料;修改和/或增加了柚苷(柚皮甙提取物)等香料的中英文名称、FEMA编号、编码等。  (五)关于附录C的修订  附录C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一是删除了部分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品种。如删除了矿物油,将其使用规定与白油(液体石蜡)的使用规定进行整合;删除了磷酸铵,将其使用规定与磷酸氢二铵和磷酸二氢铵进行整合。二是基于安全性和工艺必要性的最新评估结果,结合行业实际使用情况,修订了部分加工助剂品种和/或使用规定。例如根据JECFA最新评估结果,同时参考美国、欧盟的规定,删除了1,2-二氯乙烷品种和使用规定;基于工艺必要性原则,删除了β-环状糊精用于巴氏杀菌乳、灭菌乳的规定;明确了过氧化氢作为加工助剂使用时的具体功能和使用范围等。三是规范部分加工助剂的中英文名称表述。例如将6号轻汽油(植物油抽提溶剂)修改为“植物油抽提溶剂”,植物活性炭(稻壳活性炭)修改为“植物活性炭(稻壳来源)”,修改了纤维二糖酶等部分酶名称,修改了埃默森篮状菌Talaromyces emersonii等的菌种名称等。  (六)关于附录D的修订  根据修改后食品添加剂的定义,附录D中增加了营养强化剂的编号D.16,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14880-2012)最新修订版的规定增加了营养强化剂的定义。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精》(GB 30616-2020)中关于食品用香料的定义,将D.21食品用香料定义修改为“添加到食品产品中以产生香味、修饰香味或提高香味的物质”。  (七)关于附录E的修订  食品工业的快速发展导致GB 2760-2014中部分食品类别与相关食品行业分类不一致,不能实现对实际食品类别的精准定位。为了使食品分类描述更加科学合理,在对各个食品行业进行广泛调研、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了部分食品类别的描述。例如,为与相关食品产品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保持协调一致,修改了部分食品类别:如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油》(GB 2717-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醋》(GB 2719-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复合调味料》(GB 31644-2018)等规定,将配制酱油(食品分类号 12.04.02)和配制食醋(食品分类号 12.03.02)这两类产品归入液体复合调味料(食品分类号 12.10.03),将“醋(食品分类号12.03)”修改为“食醋(食品分类号12.03)”等,并对相应的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进行修改。再如:根据行业反馈意见,结合行业现状,修改了部分食品类别,如增加肉丸类食品类别,删除半起泡葡萄酒食品分类,修改了蜜饯凉果的食品分类,调整食糖的食品分类等。GB 2760-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pdf点击图片获取更多标准解读》》》》》》
  • 饮用水污染事件频发 婴幼儿饮用水标准受关注
    p   2016年4月3日下午5点左右,发源于江西武功山向东奔流的袁河,在途经分宜县(新余下辖县)的水域发现了少量死鱼。这条河流的下游是新余市仙女湖,该水域是新余第三水厂的水源地。 4月14日,环保部初步认定江西新余仙女湖水质镉超标导致水厂停水事件为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并已启动事件调查程序。因停水和水污染,不少婴儿家长表现出担忧,甚至将孩子送往外地亲戚家暂住。 /p p   婴幼儿各项生理机能还未成熟,大多数家长都会格外注意其饮食和饮水健康。随着国内市场上婴幼儿饮用水的大量出现,公众对婴幼儿饮用水的水质要求和标准也越来越关注。目前,我国还没有相关的国家标准,但是世卫组织和多个国家都发布了对婴幼儿饮用水的要求或者标准。 /p p    strong 婴儿饮用水矿物质含量不能过高 /strong /p p   婴幼儿肾脏浓缩能力尚未发育完全,高矿物盐摄入会加重婴幼儿脏器的负担。尤其是钙、镁、钠离子含量过高会增加婴儿的肾脏和代谢系统负担,对婴儿生长不利。因此,很多国家都对婴幼儿饮用水的矿物盐含量有严格的要求。2003年,世界卫生组织WHO公开发表《饮用水中的营养矿物质对婴幼儿营养的影响》,提出了适合婴幼儿的饮用水中钠≤20mg/L硫酸盐≤200mg/L3。无独有偶,法国食品卫生安全署、瑞士儿科学会、奥地利联邦法律公报、英国卫生局等机构也都对适合婴幼儿的饮用水中的矿物盐含量提出了要求。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604/insimg/3b8464e1-a690-45ed-b4a1-936ad3b640f4.jpg" title=" mp28235658_1439958871699_2_th.png" / /p p    strong 婴儿饮用水不能完全没有矿物质 /strong /p p   另外,研究还发现,没有添加矿物质的淡化水,或低矿物质水,由于没有或缺乏基本矿物质不能作为理想的饮用水,因为,经常饮用这种水并不能使某些营养物质达到充足水平。世界卫生组织在《饮用水中的营养》论文集文章中明确提到人们发现使用纯净水烹饪时,会造成食物(蔬菜、肉类、谷物)中各种必需元素大量流失。捷克共和国国家公共卫生研究院专门就饮用低矿物质水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发表结论,认为饮用低矿物质水几乎或只能摄入少量钙、镁,其它必需元素和微量元素的摄入量也非常低。而且由于低矿物质水不稳定,因此对与其接触的材料有较高腐蚀性,可能会增加摄入有毒金属的风险等等。 /p p   大量研究结论指出低矿物质水不应作为长期主导饮用水。而婴幼儿相比成人,纯净水中几乎没有任何矿物质,并不适合作为婴幼儿饮用水。 /p p    strong 婴儿饮用水,有害物质限量指标应更严格 /strong /p p   除了矿物质含量,婴幼儿胃肠道敏感脆弱,饮食卫生要求也相对较高。国内外权威部门对于提供给婴幼儿的饮用水或液体食品均有较为严格的微生物要求。例如,法国食品卫生安全署以不危害婴幼儿和低龄儿童的健康作为天然矿泉水和瓶装矿泉水的固定标准。法国食品卫生安全署对标明婴幼儿可饮用水专门做了详细的水质规定:1.不含有致病微生物特别是隐孢子虫菌和贾第鞭毛虫 2.不冒泡(CO2 含量小于250 毫克/ 升) 3. 如有医疗补充的话氟含量小于或等于0.3 毫克/升,没有该补充氟含量为0.5 毫克/升 4. 硫酸根含量小于或等于140 毫克/升 5.钙含量小于或等于100 毫克/升 6.镁含量小于或等于50 毫克/升 7.就放射性物质而言,总α活性小于或等于0.1 贝可/升,β总活性小于或等于1 贝可/升, 水所致的年有效剂量小于或等于0.1 mSv/an, 氚含量的小于或等于100 贝克/升。 /p p   根据上面的资料可以看出,真正适合婴幼儿饮用的水必须满足无菌、适宜的矿物质含量以及更加严格的有害物质限量要求。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 10770—2010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对于6 月龄以上婴儿和幼儿食用的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要求商业无菌标准,并对微生物、污染物及原料都有相应的规定。而我国在瓶装饮用水标准上,未考虑婴儿饮用问题。 /p
  •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计量标准“双随机、一公开”专项监督检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市场监管局,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省计量院、省计量中心:根据2023年度省局双随机抽查计划安排,为进一步加强计量标准监督管理,督促落实获得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单位的主体责任,提高计量标准器具核准工作的质量和有效性,持续保持获得计量标准考核证书的计量标准测量能力,提升量值传递的有效性,省局定于2023年6月至9月份组织开展计量标准专项监督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计量标准考核办法》《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计量标准考核规范》等计量技术规范。二、检查对象省局依托“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按3%的比例从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取得计量标准考核证书的计量标准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及证书,本次检查的重点是涉及食品安全、生产安全、生态环境、医疗卫生等方面的计量标准及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以外建标单位建立的计量标准,本年度内只抽查1次。三、检查内容抽查获得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单位(以下称建标单位)对计量标准的保存、使用、维护及管理情况。重点检查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的计量标准是否持续满足计量标准的考核要求,包括是否进行重复性试验及稳定性考核等工作,是否动态更新计量标准文件集,计量标准的溯源性是否持续符合要求,计量检定或校准人员的配备和能力是否持续符合要求,计量标准的更换、封存与注销等是否履行了相关手续等内容。四、组织实施方法(一)省局委托省计量中心牵头组织省级监督检查工作。主要负责制定计量标准随机抽查工作方案,明确抽查事项;建立省级计量标准检查人员和计量标准数据库,确定现场检查人员;协调组织现场检查和结论判定;总结监督检查工作情况等。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市局随机派出执法人员协助省检查组现场执法检查,协调当地检查和实施后处理事宜。(二)县、市级市场监管部门对所批准的计量标准开展随机抽查,可结合当地实际,参照省局组织方式,依据《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计量标准“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指南(试行)的通知》(冀市监函〔2023〕118号)要求组织实施。五、阶段划分省级组织的监督检查分2个阶段实施。(一)自查阶段(6月30日前)。各建标单位对照市场监管总局《计量标准“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细则》进行自查,对自查问题进行整改,对自查整体情况进行梳理总结并保存备查。(二)现场检查阶段(9月20日前)。由各检查组对抽查对象进行现场检查,按照市场监管总局《计量标准“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细则》进行结论判定。六、有关要求(一)强化依法行政的执行力。坚持依法依规、公开透明、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监督检查人员要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加强与被检查单位沟通协调。严格依据细则评判结果,相关单位认真做好后处理工作。加强随机抽查与执法办案的工作衔接,通过抽查及时发现违法行为线索,提高转案率。(二)坚持监管和服务并重。计量标准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工作应坚持寓监管于服务。要密切关注建标单位计量标准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督促建标单位进一步规范计量标准管理,强化内部控制,提升管理水平。(三)注重协作配合。省计量中心、各市市场监督管理职能部门、各技术辅助人员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沟通协调,确保检查成效。因监督检查需要随机抽取的计量标准考评员,请各单位合理安排,按需派出。(四)及时总结公开结果。检查结束后,省计量中心务于9月25日前完成现场检查工作并将检查总结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检查的基本情况、发现的问题、取得的成效、下一步工作措施及建议等)和监督检查工作表(总表)等报省局计量处。9月30日前公开检查结果。县、市级市场监管部门组织的计量标准随机抽查,按照谁检查谁公开的要求,及时公开检查结果信息。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6月8日(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 睿科推出针对水和牛奶中双酚A检测的整体解决方案
    双酚 A(Bisphenol A,缩写为BPA),是一种重要的常见有机化工原料,主要用于生产聚碳酸酯、环氧树脂、聚砜树脂、聚苯醚树脂、不饱和聚酯树脂等多种高分子材料。研究显示双酚A 为一种内分泌干扰素,扰乱内分泌,影响胚胎健康发育,对婴儿发育、免疫力有影响,造成儿童性早熟,患上多动症,甚至致癌等。 世界各国和地区针对双酚A的相关法案 美国:2011年1月26日,美国众议院议员提出禁止在所有食品和饮料容器中使用双酚A的法案。该法案由FDA 进行监管,提供一年免责期,以给予制造商充分的时间寻找其的替代物。 欧盟:从2011年3月1日起,禁止在欧盟境内生产含双酚A成分婴儿奶瓶,并从2011年6月1日起,禁止将含双酚A 成分婴儿奶瓶投放市场或进口。修改2002/72/EC关于BPA允许迁移量不得高于3mg/kg的规定,要求所有塑料类食品接触材料中,BPA允许迁移量不得高于0.6mg/kg。 中国:我国的卫生标准GB 13116-91和GB 14942-94规定碳酸酯树脂和成型品中酚(蒸馏水,回流6h)的溶出量不大于0.05mg/kg。 日本:《食品卫生法》规定聚碳酸酯食品容器中的双酚A溶出限量为2.5mg/kg。 睿科仪器推出双酚A检测方法 目前,双酚A检测方法有气质联用法,高效液相色谱法和串联四极杆液质联用法。睿科仪器(厦门)有限公司利用公司生产的全自动固相萃取仪Fotector和Auto SPE-06分别推出了奶制品和水中双酚A的检测方法。 1.利用Reeko Fotector自动固相萃取系统分析奶制品中的双酚A酯 适用范围:液态奶和婴儿奶粉 分析过程:取3g加3毫升水(浓缩液态奶)或6g(奶粉)样品,用10mL乙腈分两次萃取,过 C18 500mg/6mL 固相萃取小柱进行净化, 然后气质联用检测。 固相萃取流程: 活化:12mL 甲醇、12mL 水 淋洗:6.5 mL水, 13 mL 30% methanol / H2O 洗脱:6.5 mL 50 % CAN 结果: 双酚A levels (ng/g) 回收率(%) RSD % 2.5 (n=8) 94 2.820.0 (n=5) 94 3.9 8.0 (n=8) 85 2.7 2.利用Reeko Auto SPE-06自动固相萃取系统分析水样中的双酚A 适用基底:环境水样和饮用水 样品准备:用100mM 的醋酸溶液将100mL 水样调至pH 7 以下。加入内标。 注:双酚A 的pKa 值约为9.5。 固相萃取流程: 1. 活化:3mL 甲醇,3 mL 去离子水,1mL 100mM 的醋酸溶液; 2. 上样:将水样加入 SPE 柱中,流速控制在5mL/min; 3. 淋洗:5 mL 去离子水,抽干; 4. 洗脱:5 mL 甲醇。 使用GC/MS 检测: 1. 在40℃下氮气吹干甲醇洗出液; 2. 加入 50&mu L 乙酸乙酯溶解; 3. 加入 50&mu L 的MTBSTFA 或BSTFA 试剂进行衍生化,涡旋混匀; 4. 70℃下加热20-30min; 5. 冷却后 GC 进样分析。 仪器条件: 色谱柱:HP-5MS,30m,0.25 mm ID,0.50&mu m df(5%二苯基/95%二甲基聚硅氧烷) 进样器温度:250℃ 柱温程序:起始70℃,然后以20℃/min 升至320℃, 保持3.0 min 进样量:2&mu L Reeko Auto SPE-06 自动固相萃取系统 更多信息请联系: 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创业园伟业楼北楼N206室 邮编:361004 联系人:游经理电话:0592-5800190 传真:0592-5800191 关于睿科 睿科仪器(厦门)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实验室分析仪器研发和生产的高科技企业,是集实验室样品前处理设备研发生产、前处理方法开发、实验室仪器销售为一体的专业厂家。 睿科仪器有限公司拥有专业的销售人员,配备具有研发经验的安装维修工程师和多年应用经验的应用工程师,为实验室分析工作者提供先进、优质的产品和高质量的技术服务。
  • 计量标准“双随机、一公开”指南来了!
    计量标准是计量体系的中坚力量,是将量值传递到生产生活中所有测量仪器的“法定标尺”,也是国家先进测量基础设施。《指南》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切实规范和加强计量标准事中事后监管,持续保持获得计量标准考核证书的计量标准测量能力,提升量值传递溯源的有效性。   《指南》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内容:一是进一步明确了计量标准随机抽查的主要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对象、抽查内容。重点抽查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的计量标准是否持续满足计量标准的考核要求。二是明确了计量标准随机抽查工作流程,同时结合计量标准监管工作实际,制定了《计量标准“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细则》,提出计量标准监督检查具体项目、检查方法、检查结论判定标准等细化措施,具有较强指导性和操作性。三是明确了市场监管部门工作要求,要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提升抽查精准性、问题发现率;要规范开展随机抽查,实现责任可追溯;要坚持监管服务并重,督促建标单位进一步规范计量标准管理;要加强宣传培训,加大随机抽查和计量标准管理相关政策法规的解读力度,加强对计量标准监督检查随机抽查人员的培训。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以落实《指南》为契机,不断创新计量标准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计量标准随机抽查工作,提升行政执法工作效能,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可靠的计量技术基础。
  • 卫生部办公厅发布《食品添加剂 醋酸酯淀粉》等16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函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征求《食品添加剂 醋酸酯淀粉》等16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卫办监督函〔2012〕44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我部组织制定了《食品添加剂 醋酸酯淀粉》等16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部门意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2年7月16日前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我部。   传  真:010-67711813   电子信箱:gb2760@gmail.com   二○一二年五月十六日 食品添加剂 醋酸酯淀粉》等16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 编号 标准名称 1 食品添加剂 醋酸酯淀粉 2 食品添加剂 磷酸酯双淀粉 3 食品添加剂 氧化淀粉 4 食品添加剂 酸处理淀粉 5 食品添加剂 乙酰化二淀粉磷酸酯 6 食品添加剂 羟丙基淀粉 7 食品添加剂 羟丙基二淀粉磷酸酯 8 食品添加剂 乙酰化双淀粉己二酸酯 9 食品添加剂 氧化羟丙基淀粉 10 食品添加剂 辛烯基琥珀酸铝淀粉 11 食品添加剂 磷酸化二淀粉磷酸酯 12 食品添加剂 淀粉磷酸酯钠 13 食品添加剂 羧甲基淀粉钠 14 食品添加剂 松香甘油酯和氢化松香甘油酯 15 食品添加剂 天门冬氨酸钙 16 食品添加剂 凹凸棒粘土  附件:16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rar
  • 提升快递包装“含绿量”:天瑞仪器分享新标准落地“良方”
    为严格规范快递包装中有毒有害物质的含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快递包装强制性标准《GB 43352-2023快递包装重金属与特定物质限量》,并于2024年6月1日正式实施。该标准针对纸类、塑料类、纺织纤维类及复合材料类快递包装,明确提出了铅、汞、镉、铬等重金属的总体及单独限量要求,并规定了溶剂残留、双酚A、邻苯二甲酸酯等特定物质的限量标准。面对这一行业变革,天瑞仪器迅速行动,积极研发并推出了一系列符合新标准的快递包装解决方案。为此,仪器信息网特别邀请了其质谱研发总监杨晓燕,旨在向广大读者深度解析这些创新解决方案的详细内容,并分享其对快递包装行业未来发展趋势的独到见解。天瑞仪器质谱研发总监杨晓燕仪器信息网:您认为当前科学仪器在快递包装检测行业的应用现状如何?GB 43352—2023《快递包装重金属与特定物质限量》的实施会产生哪些变化?杨晓燕:目前,我国关于食品包装材料的相关标准已非常成熟,但是对于如纸类、塑料和纺织纤维类的快递包装材料的标准却完全空白,也是在这样的一个大趋势下,快递包装新国标应运而生。随着快递行业首个强制性国标GB 43352—2023《快递包装重金属与特定物质限量》的颁布和实施,对于快递包装材料的相关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其实在这个标准正式出台之前,我们已经有相当大一部分用户在进行相关的品质管控,如食品包装材料、一些包装企业都有涉及相关有害物质的检测案例;这个标准出台后,只要属于快递包装行业的上下游企业,不管规模大小,都需要对标准提到的物质加以管控和应对。图1.标准中提及的三大类快递包装示意图同时,新标准的实施,秉承生态环保和人身健康的宗旨,可以加速快递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向绿色低碳的转型升级,从长远发展来说,必将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仪器信息网:快递包装残留的有害化学物质种类繁多,GB 43352重点关注哪些有毒有害成分?为什么?杨晓燕:GB 43352国标主要涉及重金属和特定物质的管控,它分别针对纸类(如我们常见的纸箱)、塑料类(非生物降解、生物降解类)、纺织纤维类(如尼龙麻袋等)及复合材料这几大类的快递包装产品,标准对铅、汞、镉、铬等重金属分别设定了总体限量要求和单独限量要求,同时规定了溶剂残留、双酚A、邻苯二甲酸酯类增塑剂等特定物质的限量要求,具体我们可以看一下表1的内容。表 1 纸类、塑料类和纺织纤维类快递包装中重金属与特定物质限量要求回看过去,无论是我们常见的电子电气RoHS指令,环境保护、REACH高度关注物质、再到食品安全、玩具、化工等方方面面,都有对重金属和有机物的各种管控要求。随着我们快递行业的不断崛起,快递已经成为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我们每天都与快递有直接或间接的联系。重金属和有机物的管控,正好全部囊括了产品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这些指标共同对快递包装的生产与使用设定了红线和底线要求,对于减少快递包装对人身健康和环境所带来的不利影响,推动快递业绿色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仪器信息网:GB 43352涉及气相色谱、液相色谱、离子色谱、原子吸收、ICP-MS等仪器的检测,对这些科学仪器提出了哪些新要求?贵公司对产品做了哪些改进或创新?杨晓燕:关于这个标准涉及的仪器和测试的方法,对于天瑞仪器公司来说,其实都是目前比较成熟的产品和方法,在这基础上,我们都有完整的解决方案,客户可以直接从我们官方网站下载或者咨询索取。在基于标准上,同时考虑到企业用户的特殊性:如样品检测量巨大、测试速度以及操作便利性上,我们还额外增加了重金属的快筛方法---X荧光光谱法,以及邻苯二甲酸酯的快筛方法---快速热裂解-气相色谱法或快速热裂解-气质联用法,用于大批量的产品筛查,可以在短期内获得一个初步的定性定量结果,这种快筛法它的优点主要集中在操作简单,样品无需化学前处理,用户无环评的困扰,一键式出报告,省去了复杂的数据分析过程;当出现个别可疑超标样品时,可借助于化学法进一步确认和复测,这样看来,对企业来说,检测监管有速度,有准度,可以全力保障安全生产。图2.重金属与特定元素检测设备一览表图11.溶剂残留与邻苯二甲酸酯检测设备一览表仪器信息网:为应对快递包装行业用户的需求,贵公司是否有满足该标准要求的仪器设备?(可举例详述)贵公司的解决方案有哪些独特的地方?杨晓燕:针对快递的新国标,天瑞仪器第一时间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标准进行解读,细化,值得开心的是我们的产品实现了该标准的全覆盖,同时我们已有一整套快递包装行业的解决方案供用户参考,具体可查看天瑞仪器公众号以及公司官网www.skyray-instrument.com。如重金属的检测,我们在标准给定的原子吸收法和ICP-MS法基础上,增加了快筛的X荧光光谱法,同时也增加了ICP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光谱法,用户可根据自身样品情况,考虑快筛或者精准测试相结合的手段;对于邻苯二甲酸酯的测试,我们也在标准的GCMS方法基础上,推出UPY快速热裂解法,可以省去复杂的样品前处理过程和操作时间,环评这一块也省去了很多麻烦,同时也大大节约了检测成本。方案立足于用户的角度,解决实际工作中的痛点和难点,提高检测工作效率。仪器信息网:您认为,GB 43352的实施为科学仪器市场带来了怎样的影响?杨晓燕:一个标准的实施,其实是会带动一个行业的产业链转变和升级的,从这个GB43352标准的立意来看,首先这是快递包装行业发展必不可少的趋势,快递包装行业从最初的零起步到不断的发展壮大,再到日趋成熟的完善体系,这就对我们涉及快递包装行业的上下游企业提出来更高的要求:检测的项目越来越多,检测的要求越来越高,产品更加注重环保和安全,同时这也吻合我国的大环境可持续发展,这将是一条永不改变的思路。 对于科学仪器来说,这是一个新的挑战和机遇,我们要做的是为企业和用户,提供整套的检测方案和服务体系,最好可以做到交钥匙工程,让我们的专业为企业发挥更大的光和热,术业有专攻,分工合作,各尽其职,共同把好产品质量关。仪器信息网:您认为,未来快递包装检测技术的发展趋势是什么?在这些趋势中,科学仪器厂商应该如何抓住机遇,应对挑战?杨晓燕:其实,这个标准的出台,仅仅只是一个新的开始,让企业开始从多维度关注产品品质,不仅仅只是实用性,同时还关联着环保和人身健康,也是对社会更加负责的态度。作为科学仪器来说,我们要保持敏锐的嗅觉,时刻关注新的行业动态,在第一时间为企业提供完善的解决方案,同时,确保产品有更高的稳定性和准确性,实现双赢的终极目标。天瑞仪器,一直致力于为用户提供更完善的解决方案,快递包装的安全关系到国民身体健康,天瑞仪器必将全力以赴,应对快递行业的新国标,为相关企业严把质量关,为快递包装产品保驾护航。
  • 全国食品直接接触材料及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发布《食品金属容器 双酚A迁移量的电化学测定法》行业标准(征求意见稿)
    附件:1-食品金属容器 双酚A迁移量的电化学测定法( 征求意见稿)2-《食品金属容器 双酚A迁移量的电化学测定法》行业标准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3-行业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表
  • 助力国家双碳目标,普瑞亿科温室气体监测系统解决方案案例集锦
    北京普瑞亿科科技有限公司(PRI-ECO)成立于2007年,深耕温室气体科学研究与监测领域16年,承担和参与过科学技术部、中国科学院和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等授予的温室气体分析相关的重大仪器研发专项,具有优秀的仪器研发、设计和生产能力,可以提供各种高、中、低精度的痕量和温室气体分析仪、光谱和质谱同位素分析仪、室内和室外土壤呼吸测量系统等。2022年,针对“双碳”市场需求,在遵循MRV体系的前提下,普瑞亿科升级体系至MVS(可监测-Monitoring、可核查-Verification、可支持-Support),并针对性地开发了国内首套区域碳监测核查支持系统解决方案,包含监测设备租售运维、碳核查核算支持、碳源汇科学评价、以及区域“碳中和”建议。公司产品及解决方案:1、会“飞”的分析仪——PRI-5251F 飞行版温室气体测量系统全球气候变暖给人类的生产生活带来严重威胁,减缓气候变暖、监测温室气体排放变得日益迫切,而传统的监测方法只能获取有限的数据,很难测量一些难以到达的区域,因此构建“天-空-地”一体化监测体系已然成为新形势下生态环境、农林气象等领域的重要解决方案。普瑞亿科创新研发的PRI-5251f Plus CO CO2 CH4 N2O H2O 飞行版温室气体测量系统,通过创新的微型激光传感器引擎,可以短时间内获得更高精度、准确度和宽范围的气体浓度数据,多样化的应用场景为研究人员提供更加灵活、高效、便捷的温室气体测量解决方案。PRI-5251f Plus CO CO2 CH4 N2O H2O 飞行版温室气体测量系统是一套高精度、多组分飞行版温室气体测量的全新解决方案,采用中红外激光直接吸收光谱技术(MIRLAS)。系统包含了高精度多组分温室气体分析模块、微型气象站和ELF-600六旋翼无人机系统,能同步在线测量3种主要的温室气体(CO2、N2O、CH4)、伴生气体(CO)和水汽(H2O),以及三维超声、空气温湿度、大气压等参数。系统核心的PRI-5251f Plus CO CO CO2 CH4 N2O H2O 分析仪基于创新的微型激光传感器引擎,通过中红外波段极强的光谱吸收提供更高精度、准确度和宽范围的气体浓度数据,具有ppb级的灵敏度;在尺寸、重量和低功耗与整体性能的综合优化设计上,最佳适配微型无人机载。2、PRI-5251CT:空气高效除水“新标杆”,高精度温室气体观测“必备品”“双碳”战略目标的实现,需要对区域范围内、特定排放源进行温室气体的高精度监测,并将监测分析计算结果服务于国家战略目标和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包含但不限于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亚氮等温室气体的高精度测量和监控是评估“双碳”目标行动有效性重要的技术手段,是获取我国二氧化碳气体及其他温室气体浓度的长期变化趋势、深入开展气候变化研究的基础,有助于科学评估各地区、各行业的碳减排成效,有助于支撑我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开展和相应政策的制定。通常,我们需要采用高精度温室气体监测设备连续抽取大气进行目标气体的在线测量。但是大气中的不同水平的水汽含量会很大的影响高精度温室气监测设备对目标气体测量精度和准度。针对目前基于光谱技术的高精度温室气体分析仪,世界气象组织(WMO)和生态环境部环境监测总站等组织和机构明确要求,其待检目标气中的水汽含量应低于500ppm,因此,需要通过专业设备对待测气进行高水平的干燥处理,以获得低于500ppm 或者更低水平水汽含量的待测气体。为实现高效地大气除水,普瑞亿科针对性地开发了一套PRI-5251CT 全自动低温冷阱在线除水系统,该系统特别适配温室气体高精度观测量,具有两级除水功能,可以通过交替双工模式实现待测气体的高效除水和快捷除冰,输出的水汽浓度低于0.01%。PRI-5251CT包含两个一级低温除水单元和两个超低温除水单元,通过两次除水提高冷阱除水效率和降低冷阱切换频率;优化设计的冷阱管内容积小,气体消耗量低而气体周转速率高,且标准气和样品气都过冷阱,能确保标定和测样具有统一的系统误差;包含双泵双通道主动送气单元,可以提前对下一个待测通道进行吹扫净化并制取干燥气体,实现不同冷阱之间的无缝切换;包含压力和流量平衡设计,可以消除不同通道间因电磁阀切换造成的压力波动带来的测量误差。PRI-5251CT 全自动低温冷阱在线除水系统是高精度温室气体测量更好的除水解决方案,针对性解决了目前其他品牌冷阱稳定性差等各种弊端。3、PRI-8800: 土壤呼吸温度敏感性(Q10)室内快速测量的新方法气候变暖如何影响土壤有机质分解,以及陆地生态系统碳排放如何响应气候变暖成了目前科学家主要关注的内容之一。在国内“双碳”背景的目标下,如何快速、科学、高效地监测、核查和支持因为升温导致的土壤呼吸速率的增加成了科学家和政府组织的重点关注。为响应国家“双碳”目标,针对国内“双碳”行动有效性评估,2022年普瑞亿科全新升级了PRI-8800 全自动变温培养土壤温室气体在线测量系统,结合了连续变温培养和高频土壤呼吸在线测量的优势,模式的培养与测试过程非常简单高效,这极大方便了大量样品的测试或大尺度联网的研究,可以有效服务科学研究和生态观测。PRI-8800的成功推出,为“双碳”目标研究和评价提供了强有力的工具。土壤有机质分解速率(R)对温度变化的响应非常敏感。温度敏感性参数(Q10)可以刻画土壤有机质分解对温度变化的响应程度。Q10是指温度每升高10℃,R所增加的倍数;Q10值越大,表明土壤有机质分解对温度变化就越敏感。Q10不仅取决于有机质分子的固有动力学属性,也受到环境条件的限制。Q10能抽象地描述土壤有机质分解对温度变化的响应,在不同生态类型系统、不同研究间架起了一个规范的和可比较的参数,因此其研究意义重大。以往Q10研究通过选取较少的温度梯度(3-5个点)进行测量,从而导致不同土壤的呼吸对温度变化拟合相似度高的问题无法被克服。Robinson最近的研究(2017)指出,最低20个温度梯度拟合土壤呼吸对温度的响应曲线可以有效解决上述问题。PRI-8800全自动变温土壤温室气体在线测量系统为Q10的研究提供了强有力的工具,不仅能用于测量Q10对环境变量主控温度因子的响应,也能用于测量其对土壤含水量、酶促反应、有机底物、土壤生物及时空变异等的响应。PRI-8800为Q10对关联影响因子的研究,提供了一套快捷、高效、准确的整体解决方案。为了更好地助力科学研究,拓展设备应用场景,普瑞亿科重磅推出「加强版」PRI-8800——PRI-8800 Plus全自动变温培养土壤温室气体在线测量系统。1)选型推荐:2)实验设计:1)原状土冻融过程模拟:气候变化改变了土壤干湿循环和冻融循环的频率和强度。这些波动影响了土壤微生物活动的关键驱动力,即土壤水分利用率。虽然这些波动使土壤微生物结构有少许改变,但一种气候波动的影响(例如干湿交替)是否影响了对另一种气候(例如冻融交替)的反应,其温室气体排放是如何响应的?通过PRI-8800 Plus 的冻融模拟,我们可以找出清晰答案。2)湿地淹水深度模拟:在全球尺度上湿地甲烷(CH4)排放的温度敏感性大小主要取决于水位变化,而二氧化碳(CO2)排放的温度敏感性不受水位影响。复杂多样的湿地生态系统不同水位的变化及不同温度的变化如何影响和调控着湿地温室气体的排放?我们该如何量化不同水位的变化及不同温度的变化下湿地的温室气体排放?借助PRI-8800 Plus,通过淹水深度和温度变化的组合测试,可以查出真相。3)温度依赖性的研究:既然温度的变化会极大影响土壤呼吸,基于温度变化的Q10研究成为科学家研究中重中之重。2017年Robinson提出的最低20个温度梯度拟合土壤呼吸对温度响应曲线的建议,将纠正以往研究人员只设置3-5个温度点(大约相隔5-10℃)进行呼吸测量的做法,该建议能解决传统方法因温度梯度少而导致的不同土壤的呼吸对温度变化拟合相似度高的问题,更能提升不同的理论模型或随后模型推算结果的准确性。而上述至少20个温度点的设置和对应的土壤呼吸测量,仅仅需要在PRI-8800 Plus程序中预设几个温度梯度即可完成多个样品在不同温度下的自动测量,这将极大提高科学家的工作效率。除了上述变温应用案例外,科学家还可以依据自己的实验设计进行诸如日变化、月变化、季节变化、甚至年度温度变化的模拟培养,通过PRI-8800 Plus的“傻瓜式”操作测量,将极大减少科学家实验实施的周期和工作量,并提高了工作效率。PRI-8800 Plus除了具有上述变温培养的特色,还可以进行恒温培养,抑或是恒温/变温交替培养,这些组合无疑拓展了系统在不同温度组合条件下的应用场景。4)水分依赖性的研究:多数研究表明,在温度恒定的情况下,Q10很容易受土壤含水量的影响,表现出一定的水分依赖特性。PRI-8800 Plus可以通过手动调整土壤含水量的做法,并在PRI-8800 Plus快速连续测量模式下,实现不同水分梯度条件下土壤呼吸的精准测量,而PRI-8800 Plus的逻辑设计,为短期、中期和长期湿度控制条件下的土壤呼吸的连续、高品质测量提供了可能。5)底物依赖性的研究:底物物质量与Q10密切相关,这里的底物包含不限于自然态的土壤,如含碳量,含氮量,易分解/难分解的碳比例、土壤粘粒含量、酸碱盐度等;也可能包含了某些外源底物,如外源的生物质碳、微生物种群、各种肥料、呼吸促进/抑制剂、同位素试剂等。通过PRI-8800快速在线变温培养测量,能加速某些研究进程并获得可靠结果,如生物质炭在土壤改良过程中的土壤呼吸研究、缓释肥缓释不同阶段对土壤呼吸的持续影响、盐碱土壤不同改良措施下的土壤呼吸的变化响应等等。6)生物依赖性的研究:土壤呼吸包含土壤微生物呼吸(90%)和土壤动物呼吸(1-10%),土壤微生物群落对Q10影响重大。通过温度响应了解培养前后的微生物种群和数量的变化以及对应的土壤呼吸速率的变化有重要意义。外源微生物种群的添加,或许帮助科学家找出更好的Q10对土壤生物依赖性的响应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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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货号: CDGG-110064-01-1ml 产品描述: 18种多环芳烃混标 标准品(适用于ZEK 01.4-08文件) 规格 1000ug/mL于二氯甲烷,1mL 注:与 16种多环芳烃比 增加了以下2种,适用于ZEK 01.4-08 benzo[e]pyrene 苯并[e]芘 192-97-2 1000 +/- 50 mg/L benzo(j)fluoranthene 苯并(j)荧蒽 205-82-3 1000 +/- 50 mg/L 组分信息: Component CAS Number Concentration Units benzo[k]fluoranthene 苯并(k)荧蒽 207-08-9 1000 mg/L acenaphthene 苊 83-32-9 1000 mg/L acenaphthylene 苊烯 208-96-8 1000 mg/L anthracene 蒽 120-12-7 1000 mg/L fluorene 芴 86-73-7 1000 mg/L naphthalene 萘 91-20-3 1000 mg/L phenanthrene 菲 85-01-8 1000 mg/L benzo[a]anthracene 1,2-苯并蒽 56-55-3 1000 mg/L benzo[a]pyrene 苯并芘 50-32-8 1000 mg/L chrysene 屈 218-01-9 1000 mg/L fluoranthene 荧蒽 206-44-0 1000 mg/L indeno[1,2,3-cd]pyrene 茚并(1,2,3-cd)芘 193-39-5 1000 mg/L pyrene 芘 129-00-0 1000 mg/L benzo[b]fluoranthene 苯并(b)荧蒽 205-99-2 1000 mg/L benzo[ghi]perylene 1,12-苯并芘 191-24-2 1000 mg/L dibenz[a,h]anthracene 二苯蒽 53-70-3 1000 mg/L benzo[e]pyrene 苯并[e]芘 192-97-2 1000 +/- 50 mg/L benzo(j)fluoranthene 苯并(j)荧蒽 205-82-3 1000 +/- 50 mg/L 现货供应应用:适用于ZEK 01.4-08 原价:1242.00元 优惠价:990.00元 促销时间:2013-6-16至2013-8-30 上海安谱科学仪器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斜土路2897弄50号海文商务楼5层 [200030] 电话:86-21-54890099 传真:86-21-54248311 网址:www.anpel.com.cn 联系方式:shanpel@anpel.com.cn 技术支持:techservice@anpel.com.cn
  • 新版《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 5750征求意见稿发布
    新年伊始,水行业就迎来了重磅消息:《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 5750征求意见稿正式发布,本标准作为生活饮用水检验技术的推荐性国家标准,与 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 准》配套,是《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重要技术支撑,为贯彻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 准》、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性评价提供检验方法支持。GB/T 5750新版修订内容文件由13个部分构成。——第 1 部分:总则; ——第 2 部分:水样的采集与保存;——第 3 部分:水质分析质量控制; ——第 4 部分:感官性状和物理指标; ——第 5 部分:无机非金属指标; ——第 6 部分:金属和类金属指标; ——第 7 部分:有机物综合指标; ——第 8 部分:有机物指标; ——第 9 部分:农药指标; ——第 10 部分:消毒副产物指标; ——第 11 部分:消毒剂指标; ——第 12 部分:微生物指标;——第 13 部分:放射性指标。1.GB/T 5750.4 感官性状和物理指标新增6个检验方法臭和味嗅阈值法嗅觉层次分析法挥发酚类、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流动注射法连续流动法2.GB/T 5750.5 无机非金属指标新增8个检验方法氰化物、氨(以 N 计)流动注射法连续流动法碘化物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高氯酸盐离子色谱法-氢氧根系统淋洗液离子色谱法-碳酸盐系统淋洗液超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修改了2个检验方法硫化物:N,N-二乙基对苯二胺分光光度法碘化物:硫酸铈催化分光光度法删除了3个检验方法氟化物锆盐茜素比色法,硝酸盐(以N计)镉柱还原法,碘化物气相色谱法3.GB/T 5750.6 金属和类金属指标新增9种检验方法砷液相色谱-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液相色谱-原子荧光法硒、铬(六价)液相色谱-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氯化乙基汞液相色谱-原子荧光法液相色谱-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吹扫捕集气相色谱-冷原子荧光法石棉扫描电镜-能谱法相差显微镜-红外光谱法修改了1种检验方法铝: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4.GB/T 5750.7 有机物综合指标新增3个检验方法高锰酸盐指数(以 O2计)分光光度法电位滴定法总有机碳:膜电导率测定法5.GB/T 5750.8 有机物指标新增24 个检验方法,涵盖以下类目:四氯化碳、丙烯酰胺、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微囊藻毒素、环氧氯丙烷、二苯胺、1,2-二溴乙烯、双酚 A、土臭素、五氯丙烷、丙烯酸、戊二醛、环烷酸、苯甲醚、萘酚、全氟辛酸、二甲基二硫醚、多环芳烃、多氯联苯、药品及个人护理品修改了 1个检验方法苯:顶空毛细管柱气相色谱法6.GB/T 5750.9 农药指标新增 9 个检验方法甲基对硫磷、氟苯脲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百菌清:毛细管柱气相色谱法溴氰菊酯:高效液相色谱法草甘膦:离子色谱法氯硝柳胺萃取-反萃取分光光度法高效液相色谱法乙草胺:气相色谱质谱法7.GB/T 5750.10 消毒副产物指标新增6个检验方法 三氯乙醛:液液萃取气相色谱法一氯乙酸:离子色谱-电导检测法二氯乙酸: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亚硝基二甲胺固相萃取气相色谱质谱法液液萃取-气相色谱质谱法固相萃取气相色谱串联质谱法8.GB/T 5750.11 消毒剂指标新增2种检验方法游离氯、总氯现场 N,N-二乙基对苯二胺(DPD)法9.GB/T 5750.11 微生物指标新增 6 个检验方法菌落总数:酶底物法贾第鞭毛虫、隐孢子虫滤膜浓缩/密度梯度分离荧光抗体法肠球菌多管发酵法滤膜法产气荚膜梭状芽孢杆菌:滤膜法10.GB/T 5750.12 放射性指标新增4个检验方法饮用水中的铀紫外荧光法ICP-MS 方法饮用水中的镭-226射气法液体闪烁计数法GB/T 5750睿科解决方案为帮助广大实验室同行更好地应对新版《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特附睿科集团解决方案,欢迎扫码下载意见稿原文+睿科解决方案!意见稿原文睿科解决方案欢迎扫码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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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锐:年底还将公布70余项食品安全标准
    仪器信息网讯 2013年11月6日,由国际食品保护协会(IAFP)主办的&ldquo 2013年中国国际食品安全与质量控制会议暨检测仪器设备展览会(简称为CIFSQ)&rdquo 在北京召开。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副司长陈锐做了《中国食品安全标准工作进展》为题的报告。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副司长 陈锐 报告题目:中国食品安全标准工作进展   陈锐在报告中介绍到,2009年以来,我国已经公布303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如:乳品、污染物限量、标签和营养标签、农药残留、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已发布的303项标准中,基础标准7项、产品标准21项、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207项、检验方法与规程55项、食品相关产品6项、生产经营规范3项、农药残留4项。   同时,陈锐还介绍说,今年年底还将公布70余项食品安全标准。   在食品相关标准清理整合方面,陈锐介绍到,国家卫生计生委已经完成包括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行业标准在内的5000余项标准的初步清理工作,目前正在公开征求对清理结果的意见。   此外,由于上半年农夫山泉产品地方标准和国家标准相冲突的事件,国家卫生计生委目前正在部署各地开展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清理工作,年底前要完成。   标准清理完成之后,下一阶段(2014年-2015年)的任务就是食品标准的整合。陈锐介绍到,食品相关标准整合的目标有两个,一是解决标准交叉、矛盾、重复、缺失问题;二是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最后,陈锐还给出了食品安全标准体系的初步设想。 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初步设想)
  • 零碳工厂与零碳园区两大标准正式发布,施耐德电气助力双碳加速度
    近日,在刚刚结束的2023中国国际工业博览会(CIIF,简称“工博会”)上,由全球能源管理和自动化领域的数字化转型专家施耐德电气参与编写的《零碳产业园区实施路径规划与评估》团体标准正式发布。同期,在海南举办的碳达峰碳中和国际论坛(CCIF)上,由施耐德电气参与编写的《零碳工厂创建与基于区块链的评价规范》,也在众多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共同见证下正式发布。   面对全球气候变化给全人类带来的严峻挑战,“碳中和”已成为全球发展的共同目标。而在后疫情时代,“数字化”和“绿色低碳”成为了全球经济复苏的引擎和主旋律。面对气候变化和“双碳”趋势,建设“零碳工厂”与“零碳园区”已成为企业寻求能源效率、生产效率提升,实现价值链净零排放以迈向零碳的关键路径。为此,国家先后出台多项政策,引导近零碳工业园区、近零碳工厂及近零碳城市的建设。各地纷纷响应、加速部署,相关企业和单位也在积极探索,各行业龙头企业在全国先后规划建设“零碳工厂”,以对标国际先进水平。   然而,由于缺乏统一的规范和引导,全国上下零碳工厂与零碳园区的建设仍然“参差不齐”:现行的多数零碳工厂建设标准多为各地方、各行业根据自身特点制定,缺乏普适性;同时,制定过程中由于缺乏技术化的衔接和对国际标准的考量,存在无法与国内乃至国际实现互通互认的短板。此外,碳数据监管缺失、技术标准缺乏普适性等诸多问题,也给零碳工厂的创建与评估带来了不少阻碍。而目前大多数园区对零碳的认识还仅仅停留在概念阶段,对如何建设零碳园区,以及怎样推动传统园区向零碳转型升级等还没有形成系统、清晰的思路和切实可行的实施路径。加之我国园区数量多、种类广、地方经济发展水平和资源禀赋各异,为零碳智慧园区的规划设计和路径选择带来较大困难。   强普适性扫清阻碍,助推零碳工厂创建驶向快车道   本次发布的《零碳工厂创建与基于区块链的评价规范》,由施耐德电气与包括中国标准化协会、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研究院、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在内的80余家来自各行业全国性及国际企业和研究机构共同参与制定。其基于理论+实践的方式,从管理体系、监测核算与报告核查、减排行动、减排绩效、生产者责任延伸五大维度,编制可落地的创建体系。在编写过程中,与施耐德电气在节能降碳领域有过合作的标杆企业也积极参与,其中包括万帮数字能源、隆基绿能、美的集团等。众多企业与行业专家,围绕提升通用性与规范性等焦点问题进行了深入严谨的探讨,在规范零碳工厂创建及数字化管理流程的同时,确保该标准更具行业普适性。   基于该标准的评估体系,工厂可被划分为基础级、标准级、优秀级、卓越级四等,为企业创建零碳工厂提供了清晰、明确、可量化的参考标准。评级流程中,该标准首次引入了区块链技术,实现了关键原始数据及评级结果的上云上链,确保了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解决了零碳工厂评价过程中碳数据溯源难、公信力低等问题,为认证结果国内外互通互认打下坚实基础。   该标准的建立和推广,能够引导社会各界认识到数字化手段在零碳工厂的创建、评估、运营各环节发挥的重要作用,有效推动“零碳+数字”新发展模式的推广,让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到实现“双碳目标”的工作中来。   立足实践量化评级,覆盖零碳园区建设全环节   《零碳产业园区实施路径规划与评估》为包括上海电气、上海市节能环保服务业协会、施耐德电气在内的二十余家行业单位和企业共同发布的团体标准,旨在共同研究零碳产业园标准的建设和应用。该标准细分出数字化平台、绿色建筑设计建造、分布式新能源供给、绿色智能制造产线、能效提升冷热设备优化等三十八项指标,系统性覆盖产业园区从总体规划、实施路径措施、能碳双控管理的各主要阶段。经过量化考评,将园区划分为不合格、合格、良好、优秀四大等级,为园区建设提供科学的技术指标。   在施耐德电气看来,走向“碳中和”是一项系统性的工程,要理清思路,落实行动,并带来真正的成果,让碳中和与可持续发展理念融入企业管理和生产运营的全价值链。基于此,施耐德电气本着科学+实用的原则,集成多年可持发展续经验和数字化技术积累,提出“零碳项目七步法”,为该标准的编写提供了可靠的借鉴与参考。   立足于各大行业在建设零碳园区的实践经验,《零碳产业园区实施路径规划与评估》标准具备高普适性、高操作性的优势,可以为不同类型产业园区提供指导,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通过制定科学有效的实施路径规划,并采取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从而为绿色制造、能源互联网、工业互联网等综合运营提供更大的协同和优化空间,实现“以最小代价获取最大减排量”,最终达到碳中和的发展目标。   深耕行业共同探索,铺就工业零碳之路   一直以来,施耐德电气以成熟的减碳理念和先进的减碳技术,在减碳进程中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施耐德电气北京工厂作为全国首家“碳中和”工厂,通过一系列创新解决方案,完成了节能改造和能源系统的优化,北京工厂一年能节约10万度电,在过去三年内能源消耗降低了10%,单位产值能耗逐年降低。目前施耐德电气已在国内拥有多家零碳工厂,通过部署多样的数字化运营系统,使施耐德电气中国区供应链的整体能耗降低13%。   在零碳园区的建设实践中,施耐德电气与欧芮府以及德国能源署率先为全球做出表率。曾经是废弃煤气站,经过改造如今已成为欧芮府园区,成为成欧洲第一、世界领先的零碳园区。园区占地5.5公顷,有150家创新型企业、近3500人入驻,自2014年建成以来,稳达德国与欧盟的2050气候目标,并且验证了经济的可行性,为全世界零碳园区打造了标杆。   《零碳工厂创建与基于区块链的评价规范》与《零碳产业园区实施路径规划与评估》两项标准,将系统观念贯穿进企业及产业园区“双碳”工作的全过程。标准发布后,将会有更多企业和产业园区依照标准内容进行减碳行动,提升自主减排能力,对其高质量低碳转型和可持续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施耐德电气高级副总裁、战略与业务发展中国区负责人熊宜表示:“作为中国制造业发展建设的长期见证者和参与者,施耐德电气一直积极推动制造业的低碳和数字化转型,与行业共同成长。希望通过积极参与‘零碳工厂’和‘零碳园区’两大标准的制定,最大限度发挥施耐德电气在能源管理和工业自动化领域的技术专长和国际经验,为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和双碳目标的实现贡献力量。”
  • 政策解读:建设双碳标准体系 实现双碳既定目标
    近日,作为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市场监管总局联合相关部门印发了《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了构建双碳标准体系的工作要求,以双碳工作对标准的全方位需求为导向,为构建全覆盖、多维度、多层次的双碳标准体系提供了“路线图”。   一、标准体系建设是双碳工作的重要基础   标准作为国家基础性制度的重要方面,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过程中发挥着基础性、引领性作用。加快健全双碳标准体系,既是双碳工作的迫切需要,也是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完善重点领域绿色发展标准化保障,实现标准化生态效益的具体任务。   标准为实现双碳目标提供重要支撑。强制性节能标准是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扩张,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加快化解过剩产能的重要技术依据。我国现有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112项,强制性能效标准75项,有力支撑了节能降碳减污工作。“十三五”期间,我国发布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16项,实现年节能量7700万吨标准煤,相当于减排二氧化碳1.48亿吨。   标准为实现双碳目标提供创新引领。标准在推动新能源、可再生能源、负碳技术等创新技术迭代升级、构建产业链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是创新技术推广应用的“通行证”。以氢能产业为例,中国已制定加氢站技术、设计、安全等系列标准,为加氢站建设运营提供重要技术依据。目前,国内已依据相关标准建设和运营170余座加氢站,成为全球投入运营加氢站数量最多的国家之一。   标准为实现双碳目标提供国际协调的规则。标准是世界“通用语言”,是全球治理体系和经贸合作发展的重要技术基础,也是应对气候变化的技术规则。国际标准化组织发布《伦敦宣言》,承诺以国际标准更好支撑《巴黎协定》、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和“联合国气候适应和韧性行动呼吁”等的实施。《欧盟绿色协定》明确提出,欧盟将利用其经济地位塑造国际标准,以实现环境和气候雄心。   近年来,我国在节能、碳排放管理、非化石能源利用、化石能源清洁高效低碳利用等领域标准化工作取得了突出成效,并在特高压输变电、智能电网、风电、光伏等方面实现国际标准引领。但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迫切需求相比,“双碳”标准体系的全面性、协调性、先进性都有待提升,标准与政策衔接、标准有效实施机制、标准国际化水平等还存在不足。《方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夯实双碳基础共性标准,结合能效提升、传统能源清洁化、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负碳技术推广等碳达峰碳中和的主要技术路径,系统布局碳减排和碳清除标准制修订任务,以标准为双碳市场化机制提供规则、指引,强化标准实施应用。   二、双碳标准体系全面覆盖未来双碳工作重点领域   《方案》充分考虑相关政策、技术和市场化机制的标准需求,提出了包含基础共性、碳减排、碳清除、碳市场等四个子体系的双碳标准体系框架,实现标准对双碳工作重点领域全面覆盖。标准体系支撑能源、工业、城乡建设、交通、农业、林草、金融、商务、公共机构等重点行业和部门推进工作,构建了多维立体的标准体系架构。标准体系兼顾地区、园区、企业、产品等不同层次标准化对象的特点,协同布局政府颁布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标准,实现各层次各类型标准的协调配合。   《方案》中的基础共性标准子体系,主要包括术语、分类、碳信息披露等基础性标准,碳监测、核算方法与核查程序以及低碳评价等标准,为各行业双碳工作提供统一协调的标准支撑。   《方案》中的碳减排标准子体系主要包括节能降碳、非化石能源推广利用、化石能源清洁低碳利用、生产和服务过程温室气体减排、资源循环利用等5个部分。碳减排标准为能源、工业、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公共机构、居民生活等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提供规范和引领,以标准引领产业低碳转型,促进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方案》中的碳清除标准子体系重点包括碳汇、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直接空气碳捕集(DAC)等3个部分。碳清除领域标准不仅为CCUS、DAC等前沿技术的推广使用提供标准支持,还为各领域的生态固碳提供技术指导,以标准先行带动碳中和前沿技术创新和推广应用。   《方案》中的市场化机制标准子体系主要包括绿色金融、碳排放交易、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等3个部分。绿色金融产品、信用评级评估、统计共享、风险管理等绿色金融标准是绿色金融体系的重要支柱之一。碳交易程序、碳排放配额、信息披露、自愿减排交易等标准为各类碳排放交易市场提供技术规则。生态产品调查监测、确权、评估、核算、交易等标准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提供技术保障。这些标准将在双碳市场化机制持续健康发展中发挥规则和指引作用。   三、实施四项行动加快双碳标准体系建设   面对当前双碳工作对标准的迫切需求,《方案》提出实施四项重点行动,以加快重点领域标准体系建设进程。   一是开展双碳标准强基行动。加快完善碳排放监测、数据管理、核算、核查、报告与评估、碳中和、信息披露、碳排放管理体系等碳达峰急需的基础通用标准,2023年前完成30项国家标准制修订。通过集中申报、集中立项,急需标准随时立项等有效措施,提速基础标准制定进程。结合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实施,推动在京津冀、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及重点生态环境保护和自然保护区等地区建立区域协同的标准实施机制,满足不同地区对实施双碳基础标准的特色需求。   二是开展百项节能降碳标准提升行动。在用能产品和设备领域,加大制冷产品、工业设备、农业机械、信息通信设备等用能产品强制性能效标准及测量检测评估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在工业领域,结合节能低碳等技术的发展趋势,加快钢铁、化工、有色、建材、煤炭等重点行业能耗限额标准水平提升,形成更加先进的标准;在交通领域,推进车辆燃油经济性及电动车能效等标准制修订。同时加速完善与强制性标准配套的推荐性节能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有效支撑能效能耗标准实施。。《方案》明确提出2025年前完成100项能效能耗标准及配套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在扩大标准覆盖面的同时,更加重视现有标准的更新升级和推荐性标准的衔接配套。推动能效“领跑者”和企标“领跑者”工作,为制定国际领跑的节能降碳标准奠定基础。加快建立能效能耗标准实施监测统计系统,加强标准实施与宣贯培训,鼓励重点区域提前实施更高的能耗限额标准,提升节能降碳标准的实施效果。   三是开展低碳前沿技术标准引领行动,2025年前完成30项减碳负碳等前沿低碳技术标准的制定。布局若干双碳领域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推动技术研发与标准研制协同布局。通过开展双碳领域国家级标准验证点建设,提高标准的有效性。推动双碳领域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创建,培育技术、标准、产业联动的创新机制。优化标准供给二元结构,体现政府颁布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标准的协调协同。发挥团体标准的灵活性和及时性优势,积极引导社会团体制定原创性、高质量生态碳汇、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碳清除前沿技术、绿色低碳技术相关标准,以标准先行带动绿色低碳技术创新突破和推广应用。   四是开展绿色低碳标准国际合作行动,联合更多相关方,扩大合作渠道,培育绿色低碳国际标准专家队伍,积极争取承担国际标准化组织绿色低碳领域相关技术机构秘书处和领导职务,加大节能、新能源、碳排放、碳汇、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领域国际标准的实质性参与力度。更加重视绿色低碳标准成果的国际转化和自主创新技术的国际标准突破,2025年前提交30项绿色低碳生态国际标准提案,提升我国对国际双碳标准的贡献力。推进节能低碳国家标准及其外文版同步立项、同步制定、同步发布,提升我国标准的国际影响力。   四、进一步夯实双碳标准体系建设基础   在推进双碳标准体系建设过程中,面对标准研究基础相对薄弱、人才队伍相对不足、国际形势复杂动荡等多种挑战,《方案》提出应加大技术研究、人才培养和国际协调等工作保障力度,夯实双碳标准体系建设基础。一是更加重视双碳标准的技术研究,集中力量支持双碳基础通用标准相关技术方法研究、数据平台建设和应用工具开发,为双碳标准体系奠定坚实的科研基础。二是加快双碳标准化人才培养,主动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创新理念的应用型、复合型双碳标准化专家队伍,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提升各相关方运用双碳标准的技术能力。三是坚持开放包容的态度建设国际国内协调的双碳标准体系,推动碳核算、碳足迹、碳中和等先进适用国际标准在我国转化应用,支持绿色低碳前沿技术等国内标准的国际转化,积极分享我在气候变化、绿色金融等方面的双碳标准化经验,提升我国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 乙醇溶液 800 mg/L 标准品促销
    货号:CDGG-020202-59 产品描述:乙醇溶液 800 mg/L 标准品 英文:Ethanol Solution 规格:800mg/L于HPLC水,10x1ml CAS# :64-17-5 应用:《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mdash 2004 醉酒驾车的测试) 该规定指出,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原价:400.00元 优惠价:320.00元 促销时间:2012-2-20至2012-04-20 上海安谱科学仪器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斜土路2897弄50号海文商务楼5层 [200030] 电话:86-21-54890099 传真:86-21-54248311 网址:www.anpel.com.cn 联系方式:shanpel@anpel.com.cn 技术支持:techservice@anpel.com.cn
  • 新西兰乳品陷“双氰胺门” 国产品牌奶源说不清
    中国是新西兰乳制品最大的出口市场 目前进口的新西兰乳制品占到了全进口婴幼儿食品的40%左右   事实上,中国市场上的新西兰奶源奶粉,并不仅仅只有可瑞康等新西兰奶粉品牌,光明旗下的培儿贝瑞奶粉等多个国产品牌也同样是“新西兰奶源”。   新西兰官方近日证实,恒天然集团乳制品检测出双氰胺(DCD)残留。尽管据称这些残留物不会影响食品安全或导致健康问题,但由于市面上多个“洋奶粉”品牌对奶源标注含糊不清,用“100%进口”的标注模糊奶粉“血统”,还是引发了消费者的担忧。专家指出,应尽快填补双氰胺的标准,让消费者放心。   乳业巨头陷入“双氰胺门”   新西兰第一产业部官员25日证实,在新西兰出产的小部分牛奶和奶粉中检测出少量双氰胺化学残留物,但这些残留物不会影响食品安全或导致健康问题。   针对新西兰部分奶粉中被检出双氰胺化学残留物的情况,国家质检总局已紧急与新西兰相关部门取得了联系,要求对方尽快提供详细信息,包括奶粉中检出双氰胺物质的含量,涉及的奶粉具体品牌、产地、批次等具体情况。   据了解,乳制品是新西兰的主要出口商品,其95%的乳制品用于出口,中国是新西兰乳制品最大的出口市场。目前中国市场上进口的新西兰大包奶(包括脱脂奶粉、全脂奶粉)占到了中国总进口量的80%,而新西兰乳制品占到了中国全进口婴幼儿食品的40%左右。   知名品牌奶源“说不清”   专家指出,目前乳制品中的双氰胺尚没有国际限量标准。而新西兰作为乳制品的出口大国,向中国出口奶粉的除了新西兰本土的乳制品品牌外,更多的则是以新西兰为奶源地的众多“洋奶粉”和国产品牌。   中商流通生产力促进中心乳业分析师宋亮表示,新西兰奶粉主要出口到海外作为奶粉制造商和供应商的原料粉来源。由于新西兰奶粉主要作为原料奶,全球60%的奶制品企业和乳品供应商采用新西兰奶源的奶粉。   事实上,中国市场上的新西兰奶源奶粉,并不仅仅只有可瑞康等新西兰奶粉品牌,光明旗下的培儿贝瑞奶粉等多个国产品牌也同样是“新西兰奶源”。另一些“洋奶粉”则只对产品标称为“全进口”、“进口奶源”,对奶粉的具体“血统”更是多以含糊带过。比如,雅培0到12个月金装喜康宝婴儿配方奶粉,原料奶是“100%新西兰、美国、欧洲优质奶源”。   美赞臣客服人员表示,中国市场上销售的婴幼儿奶粉产地包括新西兰、澳大利亚、荷兰等多国,对哪些奶粉产于新西兰则含糊带过,表示“消费者个人无法区分”,“如果消费者由此感到担心也是个人的自我选择”。   “洋奶粉”安全关难过   恒天然集团并不是第一个栽在安全关的乳制品企业。近年来,包括美赞臣“金属门”、日产奶粉“缺碘门”在内的“洋奶粉”安全负面事件层出不穷。   国家质检总局从2011年7月到2012年8月公布的每月进境不合格食品名单上,先后有34个批次超过270吨不合格进口奶粉被销毁或退货,其中以婴幼儿奶粉居多。记者发现,包括德国产的“泓乐”、新西兰产的“可益多”、澳大利亚的“亨氏”在内的多个品牌产品均“黑榜有名”。
  • 日本制修订食品添加剂醋酸钙和异丙醇的相关标准
    2013年12月4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医药食品局发布食安发1204第3号:部分修订食品卫生法实施规则(省令)及食品、添加剂等规格标准(告示)。内容包括:   1. 省令:   根据食品卫生法第10条规定,在食品卫生法实施规则附表1中追加醋酸钙。   2. 告示:   (1)根据食品卫生法第11条第1项的规定,设定醋酸钙的成分规格。   (2)根据食品卫生法第11条第1项的规定,修订异丙醇的成分规格和使用标准。   该修订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 新西兰乳品被证实检出双氰胺 大部分进中国市场
    新西兰乳品检出双氰胺事件追踪   新西兰95%的乳制品用于出口 八成进入中国市场   新西兰官方近日证实,恒天然集团乳制品检测出双氰胺(DCD)残留,据称这些残留物不会影响食品安全或导致健康问题。由于市面上多个“洋奶粉”品牌对奶源标注含糊不清,尽管用“100%进口”来模糊奶粉“血统”,但还是引发了消费者的担忧。专家指出,应尽快填补双氰胺的标准,让消费者放心。   乳业巨头陷“双氰胺门”   据报道,去年9月新西兰乳制品公司恒天然在对牛奶进行抽检时,发现有少量牛奶和奶粉中含有少量双氰胺化学残留物。经调查发现,大约有500个新西兰农场使用了含有双氰胺的化肥,用于促进草的生长。   新西兰第一产业部官员韦恩麦克尼26日对新华社记者表示,从去年9月起新西兰的农场就不再使用含双氰胺的肥料,现在生产的新西兰乳制品不大可能含有双氰胺残留物,可放心食用。   针对新西兰部分奶粉中被检出双氰胺化学残留物的情况,国家质检总局已紧急与新西兰相关部门取得了联系,要求对方尽快提供详细信息,包括奶粉中检出双氰胺物质的含量,涉及的奶粉具体品牌、产地、批次等具体情况。   据了解,乳制品是新西兰的主要出口商品,其95%的乳制品用于出口,中国是新西兰乳制品最大的出口市场。目前中国市场上进口的新西兰大包奶(包括脱脂奶粉、全脂奶粉)占到了中国总进口量的80%,而新西兰乳制品占到了中国全进口婴幼儿食品的40%左右。   双氰胺限量标准缺失   专家指出,目前乳制品中的双氰胺尚没有国际限量标准。而新西兰作为乳制品的出口大国,向中国出口奶粉的除了新西兰本土的乳制品品牌外,更多的则是以新西兰为奶源地的众多“洋奶粉”和国产品牌。   新西兰第一产业部发布的消息显示,在接到恒天然在牛奶制品中检测到微量残留物后,立刻成立了由初级产业部、恒天然和化肥公司组成的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的结论是,尽管残留物极其微量,尽管国际上没有有关双氰胺在食品中的含量标准,但牛奶产业是新西兰的支柱产业,新西兰对奶制品的标准是高标准、零容忍,因而决定停用双氰胺。   中商流通生产力促进中心乳业分析师宋亮表示,新西兰奶粉主要出口到海外作为奶粉制造商和供应商的原料粉来源。由于新西兰奶粉主要作为原料奶,全球60%的奶制品企业和乳品供应商采用新西兰奶源的奶粉。   事实上,中国市场上的新西兰奶源奶粉,并不仅仅只有可瑞康等新西兰奶粉品牌,光明旗下的培儿贝瑞奶粉等多个国产品牌也同样是“新西兰奶源”。另一些“洋奶粉”则只对产品标称为“全进口”、“进口奶源”,对奶粉的具体“血统”更是多以含糊带过。比如,雅培0到12个月金装喜康宝婴儿配方奶粉,原料奶是“100%新西兰、美国、欧洲优质奶源”。   “洋奶粉”难过安全关   恒天然集团并不是第一个栽在安全关的乳制品企业。事实上,近年来,包括美赞臣“金属门”、日产奶粉“缺碘门”在内的“洋奶粉”安全负面事件层出不穷。   国家质检总局从2011年7月到2012年8月公布的每月进境不合格食品名单上,先后有34个批次超过270吨不合格进口奶粉被销毁或退货,其中以婴幼儿奶粉居多。记者发现,包括德国产的“泓乐”、新西兰产的“可益多”、澳大利亚的“亨氏”在内的多个品牌产品均“黑榜有名”。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副教授朱毅表示,根据目前已知情况分析判断,此次新西兰奶粉双氰胺残留事件并非是奶粉加工过程中蓄意添加,而是牧草使用了氮肥增效剂双氰胺,奶牛吃了这种牧草后,在奶中残留的。双氰胺毒性小于三聚氰胺,消费者不必太惊慌。   但他强调,中外奶粉企业都应积极采取措施,在技术允许范围内最大限度地减少双氰胺残留值。同时他建议可以采取双氰胺婴儿奶粉每公斤1毫克的限量值标准来评估其安全风险。
  • “十四五”国家药品安全及促进高质量发展规划全文发布 推进标准体系建设 制修订标准2650项
    日前,国家药监局等8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国家药品安全及促进高质量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了我国“十四五”期间药品安全及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思想,提出五个“坚持”总体原则和主要发展目标,并制定出10个方面主要任务,以保障“十四五”期间药品安全,促进药品高质量发展,推进药品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保护和促进公众健康。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药品监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就做好药品监管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严格药品监管,并就有关工作作出明确要求。  《规划》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紧密围绕保障药品安全,促进药品高质量发展,推进药品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保护和促进公众用药安全和健康的目标,提出重大任务、重大项目。《规划》提出,要把握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改革创新、坚持科学监管、坚持依法监管、坚持社会共治五个“坚持”的总体原则,加快推动我国从制药大国向制药强国跨越,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  《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时期主要发展目标,“十四五”期末,药品监管能力整体接近国际先进水平,药品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对药品质量和安全更加满意、更加放心。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监管环境更加优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深化,批准一批临床急需的创新药,加快有临床价值的创新药上市,在中国申请的全球创新药、创新医疗器械尽快在境内上市,制修订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2650项(个),新增指导原则480个;疫苗监管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通过世界卫生组织疫苗国家监管体系评估,积极推进疫苗生产企业所在省级药品检验机构具备辖区内生产疫苗主要品种批签发能力;中药传承创新发展迈出新步伐,中医药理论、人用经验和临床试验相结合的审评证据体系初步建立,逐步探索建立符合中药特点的安全性评价方法和标准体系,中药现代监管体系更加健全;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取得较大进展,培养一批具备国际先进水平的高层次审评员、检查员和检验检测领域专业素质过硬的学科带头人,药品监管队伍专业素质明显提升,队伍专业化建设取得积极成效;技术支撑能力明显增强,全生命周期药物警戒体系初步建成,中国药品监管科学行动计划取得积极成果,药品检验检测机构能力明显提升。  根据“十四五”发展目标,《规划》提出了实施药品安全全过程监管、支持产业升级发展、完善药品安全治理体系、持续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严格疫苗监管、促进中药传承创新发展、加强技术支撑能力建设、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智慧监管体系和能力建设、加强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10方面主要任务。  同时,《规划》以专栏形式提出药品安全风险排查行动计划、国家药品标准提高行动计划、药品安全治理多部门协同政策工具箱、加快审评审批体系建设、完善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检验检测能力提升工程、推进监管科学重点实验室建设、专业素质提升工程、智慧监管工程、应急能力提升项目10个重点建设项目。  《规划》重点突出审评、检查、检验、监测评价以及队伍建设等专业化能力建设,将药品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建设作为重要内容。在“保安全守底线”的同时,《规划》还提出“促发展追高线”、促进药品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措施。  《规划》要求,要加强对药品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领导,创新完善支持保障机制,积极参与全球药品安全治理,激励药品监管干部队伍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地方各级政府对本地区药品安全工作负总责,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建立药品安全协调机制,统筹药品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全文如下: 为保障药品安全,促进药品高质量发展,推进药品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保护和促进公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现状和形势  (一)取得的成绩  “十三五”时期,我国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逐步完善,药品质量和品种数量稳步提升,创新能力和服务水平持续增强,《“十三五”国家药品安全规划》发展目标和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公众用药需求得到更好满足。现有药品1.8万个品种、15.5万个批准文号;医疗器械一类备案凭证12.4万张,二、三类注册证12.1万张;基本满足临床使用需求。强化了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建立了中央和地方两级常态短缺药品储备。国产疫苗约占全国实际接种量的95%以上,能够依靠自身能力解决全部免疫规划疫苗。  全生命周期监管不断强化。建立完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医疗器械注册人等制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各环节的药品安全主体责任。改革和完善疫苗管理体制,加强全流程、全生命周期监管。加强临床试验规范管理,建立临床试验机构备案管理平台。全面强化现场检查和监督抽检,深入开展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医疗器械“清网”、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等专项行动。完善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机制。  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深化。建立完善药品加快上市注册程序,不断健全适应症团队审评、项目管理人、技术争议解决、审评信息公开等制度。审评通过674件新药上市申请,其中含51个创新药;审评通过39个临床急需药品上市申请。扎实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公布参比制剂目录3963个品规,通过一致性评价申请964件278个品种。实施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批准109个创新医疗器械、35个临床急需医疗器械上市。进口普通化妆品由审批管理调整为备案管理,化妆品新原料由统一注册管理改为仅对具有较高风险的新原料实行注册管理,特殊化妆品行政许可延续实施承诺制审批,审评审批时限由115个工作日压缩为15个工作日。  法规标准制度体系不断完善。进一步健全覆盖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的药品管理法律制度。全面修订药品管理法,出台世界首部疫苗管理法,修订《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制定出台《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发布2020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发布《医疗器械标准管理办法》。发布药品技术指导原则125个,医疗器械注册指导原则399项。发布医疗器械标准710项,现行有效医疗器械标准与国际标准一致度超过90%。发布《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收录已使用化妆品原料8972个条目,更新《化妆品禁用原料目录》,收录1393个禁用原料。  药品监管能力得到全面提升。加强专业人才培养,专兼结合、素质优良的药品检查员队伍加快建成。实施中国药品监管科学行动计划,首批认定45家国家药监局重点实验室。建成疫苗信息化追溯体系,“药监云”正式上线运行,实施医疗器械注册电子申报、试点启用医疗器械电子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监管平台和网络交易监测系统投入使用,化妆品注册备案实现全程网上办理,监管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高。药品监管国际化水平显著提升,成功当选国际人用药品注册技术协调会管委会成员,作为国际医疗器械监管机构论坛主席国成功举办两次管理委员会会议,全面参与国际化妆品监管联盟工作。  服务保障疫情防控成效显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后,超常规建立研审联动工作机制,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医用防护服、医用口罩、治疗药物等的应急审批和质量监管,推动我国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战略成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国际认可的技术标准附条件批准新冠病毒疫苗上市,积极支持疫苗生产企业增线扩产,不断提高疫苗批签发质量和效率,为开展新冠病毒疫苗大规模接种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二)问题和形势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认识到我国医药产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药品安全性、有效性、可及性仍需进一步提高,全生命周期监管工作仍需完善。现代生物医药新技术、新方法、新商业模式日新月异,对传统监管模式和监管能力形成挑战。药品监管信息化水平需进一步提高,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有待加强。药品监管队伍力量与监管任务不匹配、监管人员专业能力不强的问题仍然较突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暴发反映出人类面临的新型疾病风险越来越大,对药品研发、安全和疗效提出了新的需求。  当前,党中央、国务院对药品安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围绕加快临床急需药品上市、改革完善疫苗管理体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等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人民群众对药品质量和安全有更高期盼,对药品的品种、数量和质量需求保持快速上升趋势。医药行业对公平、有序、可预期的监管环境有强烈诉求,迫切需要监管部门进一步完善优化审评审批机制,提升服务水平和监管效能,进一步提高审评过程透明度,通过强有力的监管支持医药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总体原则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科学化、法治化、国际化、现代化方向,坚定不移保安全守底线、促发展追高线,持续深化监管改革,强化检查执法,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能力,加快推动我国从制药大国向制药强国跨越,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  (二)总体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到药品监管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坚持党政同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为保障药品安全、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根本保证。  坚持改革创新。创新药品监管理念,深化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多渠道发展监管科学和监管技术,发挥监管引导和推动作用,激发医药产业活力和创造力,促进医药产业转型升级。  坚持科学监管。正确把握保障药品安全与促进产业发展的关系,营造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的监管环境,突出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的药品全生命周期监管,牢牢守住药品安全底线。  坚持依法监管。建立健全严谨完备的药品监管法律制度和标准体系,强化执法监督,严格规范执法,严厉查处违法犯罪行为,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坚持社会共治。严格落实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鼓励行业协会和社会公众参与药品安全治理,推动形成政府监管、企业主责、行业自律、社会协同的药品安全共治格局。  (三)2035年远景目标  展望2035年,我国科学、高效、权威的药品监管体系更加完善,药品监管能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药品安全风险管理能力明显提升,覆盖药品全生命周期的法规、标准、制度体系全面形成。药品审评审批效率进一步提升,药品监管技术支撑能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药品安全性、有效性、可及性明显提高,有效促进重大传染病预防和难治疾病、罕见病治疗。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明显进展,产业层次显著提高,药品创新研发能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优秀龙头产业集群基本形成,中药传承创新发展进入新阶段,基本实现从制药大国向制药强国跨越。  (四)“十四五”时期主要发展目标  “十四五”期末,药品监管能力整体接近国际先进水平,药品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对药品质量和安全更加满意、更加放心。  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监管环境更加优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深化,批准一批临床急需的创新药,加快有临床价值的创新药上市,促进公众健康。创新产品评价能力明显提升,在中国申请的全球创新药、创新医疗器械尽快在境内上市。制修订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2650项(个),新增指导原则480个。  疫苗监管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通过世界卫生组织疫苗国家监管体系评估。积极推进疫苗生产企业所在省级药品检验机构具备辖区内生产疫苗主要品种批签发能力。  中药传承创新发展迈出新步伐。中医药理论、人用经验和临床试验相结合的审评证据体系初步建立。逐步探索建立符合中药特点的安全性评价方法和标准体系。中药现代监管体系更加健全。  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取得较大进展。培养一批具备国际先进水平的高层次审评员、检查员和检验检测领域专业素质过硬的学科带头人。药品监管队伍专业素质明显提升,队伍专业化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技术支撑能力明显增强。全生命周期药物警戒体系初步建成。中国药品监管科学行动计划取得积极成果,推出一批监管新工具、新标准、新方法。药品检验检测机构能力明显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药品安全全过程监管  1.严格研制环节监管。严格监督执行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重点加强临床试验核查,确保数据真实可靠。完善药品注册管理工作体系和制度。  2.严格生产环节监管。严格监督执行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对疫苗、血液制品重点生产企业开展检查和巡查,持续开展境外检查。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制定实施抽检计划,重点加强对国家组织集中采购中选品种、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品种、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儿童化妆品的检查和抽检。  3.严格经营使用环节监管。地方各级负责药品监管的部门依职责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督促经营企业严格执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督促药品使用单位持续合法合规,稳步提升药品经营使用环节规范化水平。研究医疗联合体内临床急需的医疗机构制剂调剂和使用管理制度,合理促进在医疗联合体内共享使用。加强药品批发、零售连锁总部、网络销售第三方平台的监管,加大对药品零售和使用单位、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等的监督执法力度,持续开展风险隐患排查,督促及时报告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进一步提升基层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保障水平。  4.严格网络销售行为监管。完善网络销售监管制度,研究适应新技术、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的监管新机制。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网络销售行为的监督管理,完善药品医疗器械网络交易违法违规行为监测平台,及时排查处置网络销售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风险,提升监管针对性和实效性。  5.严格监督执法。强化国家和地方各级负责药品监管的部门的执法职责,依托现有机构编制资源加强稽查执法力量,理顺工作关系,完善稽查办案机制,强化检查稽查协同和执法联动,提高监管执法效能。将办案情况作为对地方各级负责药品监管的部门考核的重要指标,切实加大稽查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监督执法信息公开。专栏一 药品安全风险排查行动计划1.药品安全风险排查。国家药品抽检每年遴选130至150个品种,在完成检验任务基础上,对重点品种开展有针对性的探索性研究。地方药品抽检每年完成对本行政区域内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品种、国家基本药物制剂品种、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品种的生产环节全覆盖抽检,加大对医保目录产品、进口化学药品、儿童用药、中药饮片等品种的抽检力度。每年对疫苗、血液制品生产企业开展全覆盖巡查检查。2.医疗器械安全风险排查。国家每年选取安全风险高、日常消费量大、社会关注度高的约50个品种开展抽检。地方抽检注重体现对重点监管产品、本地特色产品的覆盖。每年至少组织1次对辖区无菌、植入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全项目检查。加大对国家组织集中采购中选医疗器械高值耗材的监督检查力度。3.化妆品安全风险排查。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每年的抽样数量达到注册备案总量的1%—2%(1.6万—3.2万批次),对祛斑美白、儿童化妆品等高风险品种持续开展风险监测(每年监测不少于2000批次)。省级药品监管部门每年对辖区儿童化妆品生产企业、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监督检查全覆盖。    (二)支持产业升级发展  1.持续推进标准体系建设。继续开展国家药品标准提高行动计划。编制2025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加强标准的国际协调,牵头中药国际标准制定,化学药品标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生物制品标准与国际水平保持同步,药用辅料和药包材标准紧跟国际标准。加强药品标准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提升药品标准研究能力。优化医疗器械标准体系,鼓励新兴技术领域推荐性标准制定,加快与国际标准同步立项,提升国内外标准一致性。完善化妆品标准技术支撑体系,健全标准制修订工作机制。专栏二 国家药品标准提高行动计划1.药品标准提高行动计划。制修订国家药品标准2000个、通用技术要求100个。建立数字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和动态更新的国家药品标准数据平台。2.医疗器械标准提高行动计划。制修订医疗器械标准500项,重点加强医疗器械基础通用、涉及人身健康与生命安全的强制性标准以及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推荐性标准的研究制定。3.化妆品标准提高行动计划。建立6000种化妆品原料已使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制修订化妆品标准150项,重点加强风险较高产品和原料技术标准等的研究制定。整合现行化妆品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形成统一的化妆品国家标准体系。  2.开展促进高质量发展监管政策试点。深化“放管服”改革,选取产业优势区域、创新模式或特色品种开展试点,探索优化监管政策和制度创新。支持京津冀、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长江经济带、成渝双城经济圈等区域药品制造业集群发展,打造药品产业创新平台和新增长极。支持药品、医疗器械、疫苗等领域的创新发展,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促推解决产业创新发展的“卡脖子”问题,提升产业整体水平。鼓励医药流通企业、药品现代物流企业建设医药物流中心,完善药品冷库网络化布局及配套冷链设施设备功能,提升药品冷链全过程信息化管理水平。推动医药流通企业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配备冷藏冷冻设施设备,支持疾控中心、医院、乡镇卫生院等医疗网点提高医药冷链物流和使用环节的质量保障水平。鼓励化妆品生产经营者采用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规范,提高化妆品质量安全水平。  3.进一步加快重点产品审批上市。鼓励新药境内外同步研发申报。将符合药品加快上市注册程序的药物,纳入突破性治疗药物、附条件批准、优先审评审批及特别审批等程序加快审批。鼓励具有临床价值的新药和临床急需仿制药研发上市,对具有明显临床价值的创新药,防治艾滋病、恶性肿瘤、重大传染病、罕见病等疾病的临床急需药品以及儿童用药,符合条件的予以优先审评审批。加大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治疗药物研发的指导,及时跟进创新研发进展,对符合标准要求的药物第一时间纳入应急审批通道。对具有核心技术发明专利、技术水平先进、尚无同类产品在中国上市的医疗器械,纳入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程序。对临床急需医疗器械依程序进行优先审批。  (三)完善药品安全治理体系  1.健全法律法规制度。全面贯彻落实药品管理法、中医药法、疫苗管理法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加快配套法规规章制修订,及时清理完善规范性文件,构建更加系统完备的药品监管法律法规制度体系。加快国际人用药品注册技术协调会指导原则落地实施。  2.健全各级药品监管体制机制。省级药品监管部门要适应新监管事权,鼓励根据产业分布特点强化重点区域监管力量配置,确保监管有效覆盖。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在综合执法队伍中切实加强药品监管执法力量配备,确保履职到位。鼓励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建立跨区域药品监管协同机制,共享监管资源,推进数据对接,探索互派检查、监管互认,提升监管效能。  3.严格落实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和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主体责任。全面实施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加强行业自律,推动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引导和督促企业严格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等活动,督促指导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定期开展上市后评价。大力开展法规政策宣讲和专业技术培训,推动从业人员和企业负责人高度重视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提升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能力。  4.强化市场监管和药品监管协同。强化国家、省、市、县四级负责药品监管的部门在药品全生命周期的监管协同,完善各级市场监管与药品监管部门之间在信息报送、人员调派、教育培训、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工作机制,形成药品监管工作全国一盘棋格局。加强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对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药品监管工作的指导,完善省、市、县药品安全风险会商机制。  5.强化多部门治理协同。加快推进“三医联动”改革。药品监管、公安、工信、卫生健康、医保、发展改革、财政、科技等部门加强资源共享和政策协调,建立药品安全治理多部门协同政策工具箱。发挥药学科技社团组织、新闻媒体作用,加大科普宣传力度,举办全国安全用药月和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等品牌活动,提升全民安全用药用械用妆科学素养。进一步完善有奖举报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12315热线和全国12315平台作用。将药品安全信用状况依法记入企业和个人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和个人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依法依规实施跨行业、跨领域、跨部门失信联合惩戒。专栏三 药品安全治理多部门协同政策工具箱1.“三医联动”政策协同。支持创新产品、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产品以及信用良好企业的产品按规定开展医药集中采购。将医保目录和集中采购中选产品及企业列入重点监管对象。支持医疗、医药、医保领域信息化数据共享,推动建立“三医联动”大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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