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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柳氮二钠标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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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柳氮二钠标准品相关的资讯

  • 阿尔塔氟虫腈标准品现货供应,为鸡蛋检测保驾护航
    2017年7月20日,比利时通过RASFF系统通报鸡蛋中检出氟虫腈。问题鸡蛋已被销往12个国家或地区。据报道,问题鸡蛋产自荷兰,氟虫腈被不恰当的用于养鸡场的清洁物品中,造成鸡蛋被检出残留物。针对此事,国家质检总局第一时间在官网做出回应表示,“我国对进口禽蛋及其产品实施严格的检验检疫准入管理。目前包括荷兰在内的欧盟各成员国的新鲜禽蛋和禽蛋产品均尚未获得检验检疫准入资格,不能向我国出口,请中国境内消费者不必为此担心。”氟虫腈是一种苯基吡唑类广谱杀虫剂,对蚜虫、叶蝉、飞虱、鳞翅目幼虫、蝇类和鞘翅目等重要害虫有很高的杀虫活性,对作物无药害。然而氟虫腈会对农作物周围的蝴蝶、蜻蜓等造成影响,并且现有动物实验研究表明,短期摄取大量氟虫腈会对神经系统造成不良影响,长期摄取氟虫腈可能会损害肝脏、甲状腺和肾脏,但不会引起基因突变、致癌或对生殖能力、胎儿造成影响。德国禁止在用于食品加工的动物养殖过程中使用氟虫腈。目前德国实行欧盟的相关规定,要求食品中的氟虫腈残留不能超过0.005毫克/千克。我国国标GB 2763-2016中明确了氟虫腈在谷物、油料和油脂、蔬菜、水果、糖类和食用菌中的限量(玉米及鲜食玉米0.1mg/kg,其他为0.02mg/kg),但未明确在蛋类中的规定。“毒鸡蛋“事件发生后,虽然我国国内市场暂无进口禽蛋,但是仍然引起相关各科研机构、第三方检测公司的及仪器公司的注意,其中阿尔塔的合作伙伴SCIEX及博纳艾杰尔在最快的时间内发布了鸡蛋中氟虫腈的检测方法。SCIEX:如何应对欧洲“毒鸡蛋”来袭?博纳艾杰尔:这个八月有点忙,“毒鸡蛋”怎么防?阿尔塔科技有限公司氟虫腈纯品及溶液均为现货供应,除了单标,更提供包含氟虫腈的混标溶液,欢迎咨询订购!货号中文名称CAS#货期1ST20305-10mg氟虫腈纯品,10mg120068-37-3现货1ST20305-100M氟虫腈溶液,100ppm,甲醇120068-37-3现货
  • 百灵威农药残留标准品助您鉴别毒茶
    我g作为茶叶生产、消费和输出的大g,有着悠久的茶文化,但是茶叶中农药残留c标却时刻威胁茶文化的传承和人们的身体健康。研究表明,饮用农残c标茶叶,可致癌、损害生育能力和胎儿发育,甚至损害人的神经系统和遗传基因。y边是农残c标质量堪忧的茶叶,y边是浑然不觉、盲目饮用消费,茶叶是否正悄悄成为&ldquo 荼叶&rdquo &mdash &mdash 荼毒生灵之叶?百灵威提供与g家检测标准相符合的农残标准品,帮助各质检单位及时发现有害茶叶,以保障大家饮茶安全与身体健康。 百灵威大型标准品库产品系列涉及农药、石化、环境、食品、无机、烟草等多个l域。所有化学对照品都达到或c过美g化学会z新的分析试剂标准。所有分析标准品都符合ISO34以及ISO 17025认证,并可溯源到NIST、BAM或IRMM等g立计量科学研究院,可满足z高质量控制体系要求。每份标准样品均附带原批次质检报告和材料安全数据卡,并且可以为用户提供专业标准品的定制服务。 ■ 茶叶中常检农残标准品 产品编号 产品名称 包装 目录价 P-445N 联苯菊酯 Bifenthrin 10 mg ¥590 P-595N 噻嗪酮 Buprofezin 10 mg ¥450 P-577N 杀螟丹 Cartap 10 mg ¥730 P-447N 苯醚甲环唑 Difenoconazole 10 mg ¥309 P-377N 除虫脲 Diflubenzuron 10 mg ¥169 P-091N &alpha -硫丹 Endosulfan I 10 mg ¥309 P-092N &beta -硫丹 Endosulfan II 10 mg ¥309 P-015N 草甘膦 Glyphosate 10 mg ¥169 P-057N 三氯杀螨醇 Kelthane 10 mg ¥309 P-032S 灭多威 Methomyl 1 mg/mL in MeOH 1 mL ¥518 ■ 其他相关分析耗材产品 产品编号 产品名称 包装 目录价 116481 甲醇, 99.9% [HPLC/ACS] 4 L ¥180 134752 乙腈, 99.9% [HPLC/ACS] 4 L ¥400 187553 水 [HPLC] 4 L ¥375 S02302 J&K C18柱(250 mm× 4.6 mm, 5 &mu m) 1 支 ¥2,800 S010125-3002 AB-1气相柱, 30 m × 0.25 mm × 0.25 &mu m 1 支 ¥3,960 ZTLMGL-4.1 针筒式滤膜过滤器 Ф13 0.2 &mu m(有机) 100 片/包 ¥150 WKLM-3 微孔滤膜 Ф50 0.45 &mu m(水相) 100 片/包 ¥380 901275 J&K瓶口分配器(5.0-50.0 mL) 1 支 ¥2,000 958945 J&K单道手动可调移液器(100-1000 &mu L) 1 支 ¥340 928429 J&K磁力搅拌器(数显、加热、不锈钢) 1 台 ¥3,112 5182-0553 螺纹透明样品瓶(蓝色螺纹盖,PTFE红色硅橡隔垫) 100 个/包¥527 5182-0728 聚丙烯螺纹瓶盖(无隔垫) 100 个/包 ¥109 5183-4759 高j绿色隔垫(带预穿孔) 50 个/包 ¥699 CER-001-1 1.5 mL标准毛细储存瓶 1 个 ¥240 以上价格仅供参考,详情请致电400-666-7788!
  • 博纳艾杰尔提供邻苯二甲算酯标准品
    相关标准品如下,价格请咨询当地销售 中文名称 英文名称 CAS号 邻苯二甲酸二甲酯(DMP) Dimethyl phthalate (DMP) 131-11-3 邻苯二甲酸二乙酯(DEP) Diethyl phthalate(DEP) 84-66-2 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 Phthalic acid, bis-iso-butyl ester 84-69-5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 Di-n-butyl phthalate 84-74-2 邻苯二甲酸双(2-甲氧基乙)酯(DMEP) Phthalic acid, bis-methylglycol ester 117-82-8 邻苯二甲酸双-4-甲基-2-戊酯 Phthalic acid, bis-4-methyl-2-pentyl ester 146-50-9 邻苯二甲酸双-2-乙氧基乙酯 Phthalic acid, bis-2-ethoxyethyl ester 605-54-9 邻苯二甲酸二戊酯(DPP) Diamyl phthalate 131-18-0 邻苯二甲酸二正己酯(DNHP) Dihexyl phthalate 84-75-3 邻苯二甲酸丁苄酯(BBP) Benzyl butyl phthalate 85-68-7 邻苯二甲酸二丁氧基乙酯 (DBEP) Phthalic acid,bis-butoxyethyl ester 117-83-9 邻苯二甲酸二环己酯(DCHP) Dicyclohexyl phthalate 84-61-7 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DEHP) Di(2-ethyl hexyl) phthalate (DEHP) 117-81-7 邻苯二甲酸二苯酯 Diphenyl phthalate 84-62-8 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DNOP) Di-n-octyl phthalate 117-84-0 邻苯二甲酸二壬酯 Phthalic acid, bis-nonyl ester 84-76-4 相关检测方法请登录博纳艾杰尔网站http://www.agela.com.cn/newDetail.aspx?id=59
  • 台湾地区修订阿巴汀等残留农药安全标准
    2010年6月21日,台湾地区行政院卫生署发布公告,拟修订「残留农药安全容许量标准」第三条附表一。按规定,残留农药含量超过安全容许量者,不得制造、加工、调配、包装、运送、贮存、贩卖、输入、输出、作为赠品或公开陈列。此次新增修订阿巴汀等14种农药在53种作物/类别的残留农药安全容许量,并修订阿巴汀等3种农药在4种作物类别名称,说明其残留农药安全容许量的排除作物。 附件:台湾地区修订阿巴汀等残留农药安全标准.doc
  • 食品安全添国际新标准 婴儿奶粉要求严
    据新华社电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2014年度大会于7月14日至18日在日内瓦举行,有多项全球食品安全新标准在此期间被制定并通过,包括婴儿配方奶粉中铅残留限量、大米砷含量以及规范兽药使用等。   铅中毒可影响婴幼儿大脑和神经系统发育,对婴幼儿健康造成长期严重伤害。根据委员会制定的最新标准,每千克婴儿配方奶粉中的铅残留含量不应超过0.01毫克,而此前的标准是不超过0.02毫克。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规定每千克大米中砷含量不应超过0.2毫克。该委员会称,长期暴露于砷污染之下可导致癌症等疾病,全球部分地区地下水和土壤中砷含量较高,受灌溉水源中存在的富砷沉积物影响,大米受砷污染的情况在某些亚洲国家中尤其值得关切。   为避免肉蛋奶等畜牧产品中兽药残余超标,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规定氯霉素、卡巴多司等八种兽药应限制使用。   此外,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还规定了部分食品添加剂的最大残留限量,及某些生鲜制品、水果等食品应遵守的安全质量标准。
  • 24种偶氮染料混标 标准品 大促销
    货号:CYCT-LA18000376AL 名称:24种偶氮染料混标 标准品 品牌:Dr 批号:批号90331AL 有效期到2010.4.16 浓度:各10 ng/ul于乙腈,1ml 数量:2瓶 价格:600/瓶 应用范围:适用于纺织品、皮革中偶氮染料的检测。 数量有限,预购从速。 联系方式:021-54890099 顾君 成分: 1 对氨基偶氮苯 4-Aminoazobenzene [60-09-3] 24-氨基联苯 4-Aminobiphenyl [92-67-1] 3 邻氨基偶氮甲苯 4-Amino-2',3-dimethylazobenzene[97-56-3] 4 2-萘胺 2-Aminonaphthalene [91-59-8] 5 2-氨基-4-硝基甲苯 2-Amino-4-nitrotoluene [99-55-8] 6 4,4-二氨基联苯醚 4-Aminophenylether (4,4'-Oxydianiline) [101-80-4] 7 4,4-二氨基二苯硫醚 4-Aminophenylthioether [139-65-1] 8 邻甲氧基苯胺2-Anisidine (2-Methoxyaniline) [90-04-0] 9 联苯胺 4,4&rsquo -Benzidine [92-87-5] 10 4,4'-二氨基二苯基甲烷 Bis-(4-aminophenyl)methane [101-77-9] 11 对氯苯胺 4-Chloroaniline [106-47-8] 12 4-氯邻甲苯胺 4-Chloro-2-methylaniline [95-69-2] 13 3,3'-二甲基-4,4'-二氨基二苯基甲烷 4,4'-Diamino-3,3'-dimethyldiphenyl methane [838-88-0]14 2,4-二氨基甲苯 2,4-Diaminotoluene [95-80-7] 15 3,3'-二氯联苯胺 3,3'-Dichlorobenzidine [91-94-1]16 3,3'-二甲氧基联苯胺 3,3'-Dimethoxybenzidine [119-90-4] 17 3,3'-二甲基联苯胺 3,3&rsquo -Dimethylbenzidine (o-Tolidine) [119-93-7] 18 2-甲氧基-5-甲基苯胺 2-Methoxy-5-methylaniline (Cresidine) [120-71-8] 19 4-甲氧基-1,3-苯二胺/2,4-二氨基苯甲醚 4-Methoxy-1,3-phenylenediamine [615-05-4] 20 4,4'-二氨基-3,3'-二氯二苯甲烷 4,4&rsquo -Methylene-bis(2-chloroaniline) [101-14-4] 21 o-甲苯胺 o-Toluidine [95-53-4] 22 2,4,5-三甲基苯胺 2,4,5-Trimethylaniline [137-17-7] 23 2,4-二甲基苯胺 2,4-Dimethylaniline (2,4-Xylidine)[95-68-1] 24 2,6-二甲基苯胺 2,6-Dimethylaniline (2,6-Xylidine) [87-62-7]
  • 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国家标准解读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2024年第1号公告,发布47项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6项修改单。其中包括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该标准代替 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将于2025年2月8日正式实施。该标准增加了2016年以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陆续公布的食品添加剂规定,并对附录A、B、C、D、E、F都有了补充和修订。(一)关于GB 2760与国家卫生健康委有关食品添加剂公告的关系  我国对于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实行行政许可,对于许可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及使用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以公告形式予以增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食品添加剂生产使用者就可以按照公告的规定生产使用批准的食品添加剂。为了方便标准使用者查询,GB 2760-2024纳入了GB 2760-2014 实施以来国家卫生健康委以公告形式批准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和使用规定,截至国家卫生健康委2023年第5号公告。  (二)关于食品添加剂定义的修订  根据2015年实施的《食品安全法》,在食品添加剂的定义中增加了包含营养强化剂的内容。新品种许可、复配食品营养强化剂等食品营养强化剂的管理可参考食品添加剂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三)关于附录A的修订  附录A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一是修改了附录A中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的查询方式。将原标准中表A.3的内容体现在表A.1和表A.2中,原表A.2合并入表A.1。二是基于食品添加剂安全性和工艺必要性的最新评估结果,修订了部分食品添加剂品种和/或使用规定。例如删除了落葵红、密蒙黄、酸枣色、2,4-二氯苯氧乙酸、海萝胶、偶氮甲酰胺等经过调查不再具有工艺必要性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及其使用规定;删除了罐头类食品中防腐剂、食醋中冰乙酸、果蔬汁浆中纳他霉素、蒸馏酒中β-胡萝卜素和双乙酰酒石酸单双甘油酯等的使用规定。三是修改了部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要求。如增加了阿斯巴甜、安赛蜜与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乙酰磺胺酸等在相同食品类别中共同使用时的总量要求;完善了饮料类别中液体饮料与相应的固体饮料食品添加剂使用的对应关系;修订了二氧化硫、卡拉胶、瓜尔胶、脱氢乙酸及其钠盐等的使用规定;将原标准中归类为“其他类”的部分食品类别重新进行了归类,并调整了相应的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等。四是修改了部分食品添加剂的基本信息。例如修改了苯甲酸及其钠盐等食品添加剂的中文名称、中国编码(CNS号),按照国际食品法典标准等的最新规定,修改了爱德万甜等食品添加剂的英文名称和国际编码(INS号)等。  (四)关于附录B的修订  附录B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一是对食品用香料、香精使用原则的修订。为避免食品用香料滥用,在B.1.4进一步明确了具有其他食品添加剂功能或其他食品用途的食品用香料的使用要求,如苯甲酸、肉桂醛、瓜拉纳提取物、双乙酸钠、琥珀酸二钠、磷酸三钙、氨基酸类等;明确食品用香料、食品用香精的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标识通则》(GB 29924-2013)的规定,凡添加了食品用香料、香精的预包装食品应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进行标示;明确食品用香料质量规格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料通则》(GB 29938-2020)及相关香料产品标准的规定。二是修改完善了部分食品用香料品种。梳理了表B.2和表B.3的食品用香料名单,删除了枯茗油等6个香料品种(其中枯茗油、葫芦巴已为香辛料,玫瑰茄、石榴果汁浓缩物、玉米穗丝已为普通食品,3-乙酰基-2,5-二甲基噻吩行业已不再使用);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JECFA)、食用香料和提取物制造者协会(FEMA)对于香料管理的变化,将大茴香脑、根皮素调整为合成香料;修改和/或增加了柚苷(柚皮甙提取物)等香料的中英文名称、FEMA编号、编码等。  (五)关于附录C的修订  附录C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一是删除了部分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品种。如删除了矿物油,将其使用规定与白油(液体石蜡)的使用规定进行整合;删除了磷酸铵,将其使用规定与磷酸氢二铵和磷酸二氢铵进行整合。二是基于安全性和工艺必要性的最新评估结果,结合行业实际使用情况,修订了部分加工助剂品种和/或使用规定。例如根据JECFA最新评估结果,同时参考美国、欧盟的规定,删除了1,2-二氯乙烷品种和使用规定;基于工艺必要性原则,删除了β-环状糊精用于巴氏杀菌乳、灭菌乳的规定;明确了过氧化氢作为加工助剂使用时的具体功能和使用范围等。三是规范部分加工助剂的中英文名称表述。例如将6号轻汽油(植物油抽提溶剂)修改为“植物油抽提溶剂”,植物活性炭(稻壳活性炭)修改为“植物活性炭(稻壳来源)”,修改了纤维二糖酶等部分酶名称,修改了埃默森篮状菌Talaromyces emersonii等的菌种名称等。  (六)关于附录D的修订  根据修改后食品添加剂的定义,附录D中增加了营养强化剂的编号D.16,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14880-2012)最新修订版的规定增加了营养强化剂的定义。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精》(GB 30616-2020)中关于食品用香料的定义,将D.21食品用香料定义修改为“添加到食品产品中以产生香味、修饰香味或提高香味的物质”。  (七)关于附录E的修订  食品工业的快速发展导致GB 2760-2014中部分食品类别与相关食品行业分类不一致,不能实现对实际食品类别的精准定位。为了使食品分类描述更加科学合理,在对各个食品行业进行广泛调研、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了部分食品类别的描述。例如,为与相关食品产品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保持协调一致,修改了部分食品类别:如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油》(GB 2717-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醋》(GB 2719-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复合调味料》(GB 31644-2018)等规定,将配制酱油(食品分类号 12.04.02)和配制食醋(食品分类号 12.03.02)这两类产品归入液体复合调味料(食品分类号 12.10.03),将“醋(食品分类号12.03)”修改为“食醋(食品分类号12.03)”等,并对相应的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进行修改。再如:根据行业反馈意见,结合行业现状,修改了部分食品类别,如增加肉丸类食品类别,删除半起泡葡萄酒食品分类,修改了蜜饯凉果的食品分类,调整食糖的食品分类等。GB 2760-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pdf点击图片获取更多标准解读》》》》》》
  • 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就《动物性食品中二苯乙烯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等7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公开征求意见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有关要求,我办组织起草了《动物性食品中二苯乙烯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等7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现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请于2022年7月10日前反馈至全国兽药残留专家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张玉洁  联系电话:010-62103930  E-mail:syclyny@163.com  地址:北京中关村南大街8号科技楼206  邮编:1000811. 动物性食品中二苯乙烯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本标准规定了猪、牛、羊、鸡组织(肌肉、肝脏、肾脏和脂肪)、鸡蛋、牛奶中己烯雌酚、己烷雌酚和己二烯雌酚残留量检测的制样和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测定方法。方法原理为:试样中残留的药物经酶解后用乙腈提取(脂肪样品先经乙腈提取,吹干复溶后再酶解),加入正己烷和乙酸乙酯后进行液-液-液三相体系净化,取中间层氮吹复溶后通过碳酸钠溶液液液萃取和硅胶柱固相萃取进行净化,液相色谱-串联质谱仪测定,基质匹配内标法定量。   2.牛可食性组织中盐霉素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本标准规定了牛可食性组织中盐霉素残留量检测的制样和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测定方法,适用于牛肌肉、肝脏、肾脏和脂肪组织中盐霉素残留量的测定。方法原理为:试样中的药物残留用乙腈提取,提取液过滤膜后用液相色谱-串联质谱仪测定,基质匹配外标法定量。   3. 动物性食品中碘醚柳胺残留量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本标准规定了动物性食品中碘醚柳胺的制样和高效液相色谱测定方法。适用于牛、羊的肌肉、肝脏、肾脏和脂肪组织中碘醚柳胺残留量的测定。方法原理为:试样中残留的碘醚柳胺,经乙腈-丙酮溶液提取,混合型阴离子交换固相萃取柱净化,高效液相色谱-荧光法测定,外标法定量。   4. 禽蛋中β内酰胺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本标准规定了禽蛋中青霉素V、青霉素G、氨苄西林、氯唑西林、阿莫西林、头孢氨苄、头孢喹肟残留量检测的制样和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测定方法。方法原理为:试样中残留的青霉素 V、青霉素 G、氨苄西林、氯唑西林、阿莫西林、头孢氨苄、头孢喹肟,经 80%乙腈水溶液提取,固相萃取柱净化浓缩,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测定,基质匹配标准溶液内标法定量。   5. 禽蛋中头孢噻呋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本标准规定了禽蛋中头孢噻呋代谢物去呋喃甲酰基头孢噻呋残留量检测的制样和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测定方法。方法原理为:试样中残留的头孢噻呋及代谢物,加入 0.4%二硫赤藓醇溶液混匀,用 14%碘乙酰胺溶液衍生化,生成稳定的乙酰胺衍生物,水饱和正己烷除脂,固相萃取柱净化浓缩,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测定,内标法定量。   6. 禽蛋中卡巴氧和喹乙醇的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本标准规定了禽蛋中卡巴氧代谢物喹噁啉-2-羧酸(QCA)和喹乙醇代谢物 3-甲基喹噁啉-2-羧酸(MQCA)残留量检测的制样和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测定方法。方法原理为:试料中QCA和MQCA残留经偏磷酸溶液水解提取,叔丁基甲醚萃取后,用磷酸盐缓冲液反萃取,混合型强阴离子交换柱净化,酸性甲醇洗脱,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测定,内标法定量。   7. 水产品中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本标准规定了水产品中邻苯二甲酸二甲酯、邻苯二甲酸二乙酯、邻苯二甲酸二烯丙酯等21种邻苯二甲酸酯(PAEs)含量检测的制样和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测定方法。方法原理为:水产品中的邻苯二甲酸酯经乙腈提取,分散固相萃取净化,反相液相色谱柱分离,以甲醇和0.1%甲酸水溶液为流动相进行洗脱,应用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测定和确证,基质匹配外标法定量。
  • PerkinElmer兽药残留检测解决方案,应对兽药残留新标准
    兽药残留背景:在近年来食品安全事件高发的背景下,我国高度重视食品安全问题。在食品安全的诸多问题中,兽药残留是关注的焦点之一。日前,农业农村部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GB31650-20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将于2020年4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规定了267种 (类)兽药在畜禽产品、水产品、蜂产品中的2191项残留限量及使用要求,基本覆盖了我国常用兽药品种和主要食品动物及组织,标志着我国兽药残留标准体系建设进入新阶段。珀金埃尔默公司一直关注动物源食品中兽药残留的检测。针对日趋严格兽药残留限量的要求和不断增加的兽药残留检测标准,珀金埃尔默提供从快速检测到定量确证的兽药残留检测方案,该方案以国家标准为主要参考依据,供相关用户参考。兽药残留是指用药后蓄积或存留于畜禽机体或产品(如鸡蛋、奶品、肉品等)中原型药物或其代谢产物,包括与兽药有关的杂质的残留。随着人们对动物源食品需求的增加,养殖人员追求经济利益,致使滥用兽药现象在当前畜牧业中普遍存在,兽药残留对人体健康造成直接危害,已逐渐成为全世界关注的一个焦点。动物源性食品中兽药残留较为常见的有抗生素类、镇静药类、激素类、兴奋剂类、抗寄生虫类等,包括金霉素、土霉素、磺胺类、氟喹诺酮类、硝基咪唑类、氯霉素类、大环内酯类等。目前兽药残留主要的检测方法有两大类,一 是免疫分析法,以抗原抗体结合反应为基础的分析技术,包括ELISA法、荧光免疫测定法等,主要用于快速筛查,方法简便易操作,二是分析仪器法,相关食品安全标准主要以三重四极杆液相质谱和气相质谱为主,定量方法具有灵敏度高、定量准确、便于进行多残留检测等特点。珀金埃尔默为兽药残留快速检测提供酶联免疫试剂盒和酶标仪系统。该系统可以对动物性食品中的抗生素类、激素类兽药残留进行快速筛查。举例:MaxSignal® Beta-Lactam ELISA Kit(β-内酰胺抗生素试剂盒)配合 MaxSignal® 4302 Microplate Reader(酶标仪)进行快速定量分析。在仪器分析方面,珀金埃尔默提供以Qsight 液质联用为平台的兽药残留解决方案,涵盖从前处理到报告全流程。仪器特点:PerkinElmer QSightTM系列立式三重四极杆质谱具有独特的“不怕脏”和“快又准”的硬件设计和简单易用的软件;不怕脏:业内最高的离子源加热气温度,结合离子源主动排放废气设计脏不怕:HSID热表面诱导去溶剂质谱接口技术怕不脏:层流气离子导向技术快又准:独特的双离子源设计,实现一台质谱,成倍工作效率;超快速的碰撞池设计;Unifield™ 检测器正负离子同时检测检测流程:珀金埃尔默提供动物食品中磺胺类,喹诺酮类,氯霉素类,孕激素类,抗生素类,雌激素类等兽药残留的检测应用报告,了解更多应用报告请点击食品中农兽药和抗生素、激素残留解决方案:https://www.instrument.com.cn/zt/PerkinElmerFoodDrug
  • 食品添加剂可致淋巴细胞变异 吃多或患淋巴瘤
    受访专家:   欧阳学农,南京军区福州总医院肿瘤科主任、主任医师,国家中西医结合肿瘤重点学科主任、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肿瘤专业)主任、全军中医药学会副会长、全军肿瘤专业委员会常委,《临床肿瘤学杂志 》编委、《肿瘤学杂志 》编委,从事肿瘤临床工作近30年。   牵头或参与国际和国内药物临床试验项目20项,与美国 M.d. Anderson 癌症研究中心、加拿大UBC 大学、日本爱知癌症中心、中国医科院肿瘤医院、军事医学科学院等国内外著名肿瘤研究机构保持广泛合作。   “40%—50%的淋巴癌患者病因是病毒感染,但现在九成食品中含有添加剂,这也可能是淋巴瘤发病的重要原因之一。”国家中西医结合肿瘤重点学科主任欧阳学农主任医师日前告诉记者,加工食品中滥用的非法食品添加剂已经成为导致淋巴癌发病重要因素之一。   食品添加剂或可导致淋巴细胞变异   “在长期过量食用食品添加剂的不良影响下,有可能促使淋巴细胞在生长过程中发生变异,增加患上淋巴瘤的风险。”欧阳学农说。   据了解,淋巴癌是发生于淋巴结的恶性肿瘤,除了我们平时所知道的颈部、腋窝、腹股沟等处会长肿块之外,还可能存在于全身各处,比如脑淋巴瘤、肺淋巴瘤、胃淋巴瘤、口腔淋巴瘤等。   “人越年轻,淋巴细胞就越有活力,也就越容易得淋巴癌。恶性淋巴瘤多发生在20岁到40岁的青壮年。”欧阳学农说,淋巴癌的产生原因仍然不明确,与人自身免疫防御系统缺陷、病毒感染、化学物质、射线、基因突变等有关,如今,当人类的食物97%都含有添加剂时,几千种添加剂充斥我们的生活时,对于癌症的重新认识,应当谨慎考虑添加剂这一风险因素。   食品添加剂是人为添加到食品中的天然物质或人工合成的化学物质,在使用标准范围以下,人体的代谢能力可以降解出去,是相对安全的,但是一旦超过标准,过量的添加剂就会沉积在体内伤害各个器官,造成病变甚至致癌。尽管尚未有人类肿瘤的发生和食品添加剂有关的直接证据,但许多动物实验已证实大剂量的食品添加剂能诱使动物发生肿瘤。   “淋巴系统是身体重要的防御系统,就像人体的‘军队’,它可以帮助身体抵抗各种病原体,像细菌、霉菌等,让我们免于疾病的侵害。和这新病原体‘作战’的淋巴细胞容易在食品添加剂的不良影响下,有可能发生变异,直接或间接影响淋巴瘤的形成。”欧阳学农说。   动物实验多证实添加剂有致淋巴瘤作用   “许多动物实验已证实大剂量的食品添加剂能诱使动物发生淋巴瘤。”欧阳学农说。   如亚硝酸钠是食品添加剂亚硝酸盐的一种,国外试验证实,同时服用乙胺丁醇和亚硝酸钠,小鼠淋巴瘤的发生率提高,而单用乙胺丁醇对淋巴瘤发生率无影响。   作为人造甜味剂之一的蔗糖素,常用于食物和饮料。然而,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在批准蔗糖素的报告中明确指出:在一个老鼠淋巴瘤突变试验中,科学家发现蔗糖素具有轻微的诱变性,根据检测致癌物的一种标准方法——艾姆斯试验结果,蔗糖素被消化时分解的物质也有“轻微的诱变性”。   “一些非法的添加剂致癌作用就更不用说了。”欧阳学农告诉记者,苏丹红作为一种非法食品添加物,对人体具有潜在致癌性,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将苏丹红一号归为三类致癌物,主要基于体外和动物试验的研究结果:苏丹红一号在特定存在的条件下,对小鼠淋巴细胞具有致突变作用。   此外,有的食品添加剂本身即可致癌,作为牛奶酸化剂的花楸酸、淀粉变性剂的琥珀酐、面包防硬剂的聚氧化乙烯乙醇硬脂酸等,在动物实验中都具有致癌活性 有的添加剂可在使用过程中,与食品中的存在成分发生作用转化为致癌物质,如能保持肉色鲜嫩的亚硝酸盐,会与蛋白质代谢后产生的胺类物质结合,形成亚硝胺,具有很强的致癌性。其他种类的防腐剂如苯甲酸、苯甲酸钠、山梨酸等,经毒理研证,较多剂量的摄入,也会影响人体的正常机能,削减人的免疫力,这就为人体细胞的变异提供了前提。   加工食品多含添加剂 自己动手最健康   “食品添加剂最主要的作用是为了让快速生产出的食品,看起来更鲜亮、闻起来更香,吃起来可口、保质期更长,同时由于它大多来自边角边料,所以有可能价格更便宜。”欧阳学农说,食品加工商为了让食品在经历漫长的运输和保存之后仍旧色彩诱人、香气扑鼻,绞尽脑汁的合成和添加各种食品添加剂。   如加入次亚氯酸钠可以给切过的蔬菜杀菌,让蔬菜更鲜亮 加入苯甲酸钠可以让碳酸饮料保持新鲜口感 加入碳酸氢钠可以使曲奇饼干膨松可口 加入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能增加蛋糕和饮料的甜度 加入胭脂红,可以让食物的颜色红亮诱人。   “一个三餐都通过这些食品解决的成年人,每天添加剂摄入量约为10克左右,种类高达六七十种。”欧阳学农说,“要想远离他们,最好自己购买新鲜食品原料,亲自烹饪。”   “购买的食物加工度越高,使用的添加剂也越多。如果一味追求方便快捷,必然要牺牲健康,甚至是生命。”欧阳学农说。   ———————— ■相关链接 ——————————   发热、消瘦、盗汗 或是淋巴瘤症状   淋巴癌临床早期症状不痛不痒、隐匿不易察觉,很多患者会将发烧等症状与感冒病症混淆。因此,有三种常见并发症要注意:   发热,体温长期徘徊在38℃—39℃之间,有持续高热,也有间歇低热,少数有周期热。消瘦,多数病人有体重减轻的表现,在短时期内减少原体重的10%以上。盗汗,夜间或入睡后出汗。   欧阳学农强调,并不是所有的淋巴结肿大都是癌,其中不少是炎症或良性病变等正常反应。此外,直径超过一厘米大小的肿块才有临床检查的意义,所以,发现异常时要警惕,及时就医,但不要过分紧张。   早期的淋巴瘤,通过以放疗为主的治疗手段就能治愈,到了中晚期的时候,需要用化疗为主的手段。欧阳学农主任指出,确诊患了淋巴瘤不必害怕,大量临床实验证实,50%—60%早期患者使用免疫化疗可以被治愈,晚期也有30%—40%的治愈率,疾病能否治愈的关键是首次治疗是否成功。   他提醒,工作压力大的白领、经常熬夜的人、长期过度疲劳者、经常处于电子辐射或射线环境者,都需要定期自查,触摸身体表层是否有肿大的淋巴结。平时,多接受日照,生活规律 尽量不要在新房装修好后即入住 购买新车后,进行甲醛测试,并保持较长时间开窗通风。此外,常吃葡萄、茶叶、海带、大豆、红萝卜、番茄、香蕉、橘子、菠菜等碱性食物,防止酸性废物的累积。
  • 婴幼儿辅食品国产、进口均有问题 行业标准亟待推出
    相关专家指出,在宝宝六个月大的时候就可以喂食一些含有微量元素的食物,可以促进宝宝身体发育健康成长,这一科学概念也催生了婴幼儿辅食市场。然而,当前婴幼儿辅食问题屡现,其中,网售婴幼儿辅食问题更为严重,这些不合格产品极易通过海淘、代购等网络渠道进入国内市场,造成消费者维权困难,且目前国家针对婴幼儿辅食“配方”尚无明确标准。专家建议,家长在网购时切勿盲目购买,可在经过医学检查后有针对性地为宝宝补充营养素。  婴幼儿辅食品市场过百亿大关  根据第三方数据,2006年至2013年,国内婴幼儿辅食市场规模从11亿元增长至60亿元,在2015年迈过了100亿元的交易大关。  与国内高增速市场相对应的,是“洋品牌”辅食品的走热。据了解,不少消费者认为,“洋品牌”辅食,比国产辅食中盐、糖等添加剂的管理严格,口味清淡,更加适合宝宝食用。不仅方便快捷,量也很好掌握,热一下就可以直接喂食,一次一小罐。虽然价格偏高,但不少年轻妈妈觉得物有所值。  不过现实中购买品类繁多的“洋辅食”也非易事,本刊笔者走访城区大宗型超市发现,“洋辅食”品种非常有限。其中婴儿营养米粉只有我国台湾地区品牌的胚芽米粉和西班牙进口婴幼儿米粉,果蔬泥、肉泥和果汁只有韩国某品牌产品。价格却要比本土辅食贵将近一半。实体店购买不易,不少妈妈转而将目光投向电商代购。  在近期几轮电商活动中,婴幼儿辅食品再次引发了购买热潮。其中,海购作为当下的热门渠道再次成为中国妈妈血拼的“主战场”。就目前来看,在各平台搜索“婴幼儿辅食”,其类别主要为米粉、面条、饼干三大品类,几乎所有商家都在搜索关键字中打上了“婴儿”、“辅食”、“宝宝”等字样。  国产、进口产品均有问题  与庞大的需求相反的是,网络进口婴幼儿辅食品成为重灾区。梳理发现,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公布的进境不合格食品、化妆品信息,2016年1月至9月间,共有18批次进口婴幼儿辅食被检出不合格,主要品类包括鸡肉泥、米粉、蛋白饮料等,分别来自澳大利亚、韩国、中国台湾地区等不同产地,在检出不合格后被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予以退货、销毁处理。其中,标签不合格、维生素及钙含量不达标、菌落总数超标成为主要原因。在进出口婴幼儿辅食的“问题名单”上,一些知名品牌也赫然在列。  如2015年11月,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一批进境食品、化妆品不合格信息中,美国著名婴幼儿营养食品生产商嘉宝旗下嘉宝混合蔬菜泥、嘉宝苹果蓝莓泥,因被检测出超范围使用营养强化剂维生素C被销毁。  今年10月26日,香港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物安全中心发布食物警报称,全球最大的有机食品加工商德国喜宝旗下的4批次婴幼儿谷类早点,怀疑含有金属线。  此外,进口商品缺乏中文标签的情况也大量存在,根据新《食品安全法》第97条规定,进口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有中文标签,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本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并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如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条规定的,不得进口。据悉,某电商平台搜索引擎输入“进口辅食”,出现4520个在售店铺,在售“宝贝”达3.2万多件。更有许多打着“海外代购”的名号,声称店主在境外可以按照顾客的需求代购,但真假很难保证。  一位从事跨境食品贸易的人士称,目前国家规定对于一般贸易进口的食品需要加贴中文标签,但对于跨境直邮、个人海淘形式入关的食品,海关、国检并未要求加贴中文标签,“现在对于进口配方奶粉的中文标签有严格规定,但对于辅食所在的婴幼儿配方食品仍处于模糊状态。”  高级乳业分析师宋亮认为,目前国内辅食的进口种类接近上万种,并且在以每年30%-40%的幅度增长,如此庞大的市场规模也必然存在问题,如营养元素含量低于中国国家标准、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等,“政府监管部门对进口婴幼儿食品要慎之又慎,加强科学监管手段、建立跨国追溯体系以保障食品安全。”  “配方”杂乱有效成分少  与近年来备受诟病的配方奶粉无二,辅食品也面临着各类“配方”的乱象。根据国标《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GB10769-2010)的定义,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是以一种或多种谷物为主要原料,添加适当的营养强化剂或其他辅料,经加工制成的适于6月龄以上婴儿和幼儿食用的辅助食品。  据报道上述国标除对谷类辅食中的能量、蛋白质、脂肪、维生素A、维生素D、维生素B1及钙、铁、锌、钠成分有强制要求外,对于烟酸、维生素C等营养物质均表述为“可选择”,在营养素的种类要求上较婴幼儿配方奶粉“宽松”许多,且无年龄分段要求。  尽管如此,不少网售婴幼儿米粉品牌均模仿婴幼儿配方奶粉推出了“1段、2段、3段”及“全段”产品,而不同品牌的“配方”可谓五花八门。  英吉利在某电商旗舰店所售450g罐装小米粉在包装外形上酷似婴幼儿奶粉,分为1-3段及全段,营养成分多达27种。不过仔细对比可以发现,其各段产品仅在钙、水苏糖、DHA等成分上有少量差异,其余营养物质含量几乎相同。  而同样分段的“泸州肥儿粉”,其1-3段罐装婴幼儿谷物辅食仅含有14种营养素 英氏天猫官方旗舰店则显示其钙铁锌米粉有18种营养素̷̷各家辅食几乎均以添加各种营养素或食材为卖点,部分消费者表示难以鉴别。  食药监部门称,企业生产标称“婴幼儿辅食”的产品必须依法取得相应生产许可。不过市场情况显示,一些普通米粉、面条常蒙混在婴幼儿辅食中销售,由于网售平台往往不能展示全部产品包装细节,消费者难以判断,使得“冒充”现象更为严重。  此外,将“高糖”零食推荐给婴幼儿的情况也普遍存在,在电商平台搜索“婴幼儿辅食”时发现,饼干、小馒头、雪饼等零食也会混入其中,其产品单位糖含量、钠含量均不低。  而这些产品通常标榜“易消化、易分解”等功能。据调查发现,部分产品存在着碳水化合物和钠含量超标的情况。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副教授范志红表示,2岁以内婴幼儿食物中不应该额外添加糖、香精等,否则容易培养其对香甜味道的喜好,进而影响对其他食物的摄取。此外,6个月到1岁的婴幼儿每天钠摄入量只需350毫克,而蔬菜、肉里的天然钠完全可以满足需求,不需要额外添加盐。  行业标准亟待推出  针对婴幼儿辅食品乱象丛生的状况,不少专家呼吁尽快出台相关政策或标准加以约束。据了解,食药监执法中查的是其必备营养元素是否达标,菌落等指标参数是否超标,以及是否存在外包装标签问题等,而夸大宣传、冒充婴幼儿辅食的现象不在其执法范围。笔者从工商部门也未查到关于“普通食品冒充辅食产品”的执法信息。  不过,令人欣慰的是,目前该行业细则已经有了眉目。今年4月,国家食药监总局公布《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6版)(征求意见稿)》。不过此后一直未见此份意见稿“转正”的消息。  中国食品商务研究院研究员朱丹蓬表示,辅食行业目前没有执行准入标准,也没有强制性的法律法规加以约束,是一个监管盲区。辅食行业利润高、门槛低,整个辅食市场还处在良莠不齐的初期阶段,行业亟待洗牌走向正规。  食药监部门公开披露的婴幼儿辅食问题中,进口产品占了多数。据统计,2016年1月至9月,共有18批次进口婴幼儿辅食被检出不合格,标签不合格、维生素及钙含量不达标、菌落总数超标成为主要原因,甚至还有汞、镉超标现象,不乏知名品牌。业内人士看来,未来对跨境商品的市场监管应加强海关、检验检疫、质检、工商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对进口商品从国外到国内流通不同环节的监管责任要落实到各部门主体,做到市场监管全程无断点。
  • 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关于开展《DHA 藻油制品》等八项团体标准立项通知
    各有关单位:根据《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及相关专家技术审核,现对《DHA 藻油制品》等八项团体标准进行立项,特此公告。序号标准名称项目计划编号1《DHA 藻油制品》CI20230562《玄武岩纤维岩棉轻质隔墙板》CI20230573《畜禽养殖源头节本增效、降氮减排技术规程》CI20230584《非法捕捞造成的渔业资源损害评估技术规范》CI20230595《育龄期女性癫痫诊疗标准数据集建立规范》CI20230606《癫痫持续状态标准数据采集规范》CI20230617《泥石流易发区国土开发利用度评估技术规程》CI20230628《山区泥石流滩地改造为农业用地建设》CI2023063请标准起草单位对标准质量严格把关,广泛听取意见,按计划递交标准征求意见稿。为使该立项标准的制订更加科学合理,欢迎与立项标准有关的科研、使用、管理单位或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该项标准的编制工作。如有单位或者个人对该标准项目存在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15日内将意见反馈至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89号恒兴大厦13层F联系人:郑华林 86-10-62652520或13910851718Email :ci@ciapst.org传 真:86-10-62652068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2023年3月16日关于开展《DHA 藻油制品》团体标准立项通知.pdf关于开展《玄武岩纤维岩棉轻质隔墙板》团体标准立项通知.pdf关于开展《畜禽养殖源头节本增效、降氮减排技术规程》团体标准立项通知.pdf关于开展《非法捕捞造成的渔业资源损害评估技术规范》团体标准立项通知.pdf关于开展《育龄期女性癫痫诊疗标准数据集建立规范》团体标准立项通知.pdf关于开展《癫痫持续状态标准数据采集规范》团体标准立项通知.pdf关于开展《泥石流易发区国土开发利用度评估技术规程》团体标准立项通知.pdf关于开展《山区泥石流滩地改造为农业用地建设》团体标准立项通知.pdf
  • “标”新立益 | 药物二级标准品CRM上新
    标准物质作为分析测量值溯源与传递的重要载体,在分析、检测等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在仪器的校准、分析方法的验证和质量控制(QC)过程中,标准物质很大程度上保障了检测结果的精确性、准确性和一致性。使用准确度更高的仪器和标准物质,有助于提高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并且根据ISO 17025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的管理,需要使用CRM级别的标准物质,以实现分析测量结果在计量溯源性基础上的可比对性,尤其是测量设备的校准、测量方法/程序的确认、质量控制程序监控检测和校准的有效性。 默克Supelco® 广泛的标准物质产品线,满足您在药品研究和生产过程中整个分析流程的需要。无论是药物二级标准物质CRM,药物杂质标准物质CRM,元素杂质、残留溶剂等CRM,还是可萃取物及浸出物(E&L)及物理性质标准物质如:pH标准溶液CRM,熔点CRM、色度CRM以及能力验证,默克Supelco® 都是您值得信赖的合作伙伴,帮助您实现分析结果的精准性、准确性和一致性,满足法规及监管要求,并且内容丰富的分析证书(COA)符合相关实验室法规要求。 今年默克又已新增200+种药物二级标准品CRM。选择CRM,选择默克Supelco® 。 药物二级标准物质CRM• CRM质量级别• 可溯源至美国药典(USP)以及欧洲药典(EP)和英国药典(BP)• 分析证书内容全面,符合ISO Guide 31要求 内容全面的分析证书溯源性分析方法及谱图杂质分析方法及相关图谱,包括有关物质、残留溶剂、KF水份等结构鉴定及图谱,如红外、质谱图等均匀性及稳定性评价和不确定度说明 药物二级标准品CRM 分析证书节选如下:点击此处或随时联系我们,了解标准物质的不同质量级别。https://www.sigmaaldrich.cn/CN/zh/technical-documents/technical-article/analytical-chemistry/calibration-qualification-and-validation/analytical-standards-selection-guide?utm_campaign=seo - china&utm_source=instrument&utm_medium=news 关于默克Supelco® 标准物质自2015 年,默克收购西格玛奥德里奇(Sigma-Aldrich® ) 后,原Sigma-Aldrich® 、Merck、Cerilliant® 等标准品,均已并入默克Supelco® 分析品牌旗下。标准物质种类超过20,000 种,涵盖分析标准品、标准物质、CRM 等不同级别的标准物质。随着产业升级、法规更新、研究领域拓宽,我们每年新增标准物质超1,000种,应用于制药、食品、环境、诊断、公安法检等领域。
  • 硫磺八角二氧化硫超原国标16倍!具体是怎么回事?
    八角是生活中常见的一味调味品,几乎每天都要用到,所以很受市场欢迎,但为了降低成本和增加八角色泽,市场里的绝大多数商户都在违规使用硫磺熏制八角,而在近日,硫磺八角二氧化硫超原国标16倍,那硫磺八角二氧化硫超原国标16倍具体是怎么回事?会带来哪些影响?一、硫磺八角二氧化硫超原国标16倍具体是怎么回事?每年8月,全国各地的批发商都会赶到广西南宁市三塘镇采购八角。这里的高峰天然香料物流中心(下称高峰市场)是当地最大的八角交易市场,一天出货量高达300吨。然而,新京报记者近日调查发现,这个庞大的交易量背后,却有着一个公开的秘密:八角市场正在被违规的“硫磺八角”吞噬。在高峰市场,为了缩短工时、降低成本,大部分商家都使用硫磺熏制八角,而批发商为了逐利,也会采购硫磺八角,并销往各地的饭店、食堂等。有商家透露,他的晒场,一次能供货百吨硫磺八角。根据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硫磺可以作为食品添加剂,但八角并不在其适用范围之列。8月底,新京报记者在该市场搜集硫磺八角样品送检,结果显示,二氧化硫残留量达到500mg/㎏,相比原八角国标,超标16倍多。北京工商大学食品与健康学院教授曹雁平表示,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使用硫磺熏制八角属于违规,且触及《食品安全法》中“禁止生产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法条。高峰市场一名八角商透露,即使硫磺八角泛滥,但也很少被查。“检查的时候市场会通知,不摆出来就行了。”熏硫磺,就是八角晾晒一两天后,用铁架撑起一个塑料布棚,把硫磺粉放进铁盆点燃后再放进塑料布棚内熏蒸八角。业内人士告诉新京报记者,一盆硫磺一般2斤到4斤重,为了熏得均匀,会在八角晾晒条每4米左右放一盆,天气不好或者湿度高的时候,还会熏上两遍。在高峰市场,硫磺果价格优势十分明显。8月26日,新京报记者在市场走访发现,硫磺八角售价大多在每斤20元左右,而无硫八角则标价近30元。9月7日,新京报记者从高峰市场6家摊位获取了共计100克八角,作为检验样本送往广西一家检测机构进行二氧化硫检测。加盖有CMA标识(中国计量认证)的检验报告显示:经检验,样品二氧化硫含量为500mg/kg,技术要求不得检出,单项判定不合格。检测机构的工作人员告诉新京报记者,由于现行八角国家标准中,没有标注八角关于二氧化硫的判定限值,所以需要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进行判定,在此标准中,无八角的限值,故为不得检出。然而如果参照原八角国标《GB/T7652-2006八角》中的卫生指标——“八角中二氧化硫残留量应小于30mg/kg”,这批样品的二氧化硫残留超标16倍。北京工商大学食品与健康学院教授曹雁平告诉新京报记者,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使用硫磺熏制八角属于违规,且触及《食品安全法》中“禁止生产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法条。国家林草局八角肉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李开祥表示,硫磺熏八角是当地的土方法,为的是利于保存。而熏制八角对人体的损害程度需要考量硫磺用量大小,目前没有严格数据和指标支撑其危害程度。二、硫磺八角二氧化硫超原国标16倍会带来哪些影响?根据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硫磺可以作为食品添加剂,但八角并不在适用范围之列。而2006年出台、如今已废止的八角国家标准要求,八角中二氧化硫残留量应小于30mg/kg。采购商李生说,熏过硫磺的八角色泽鲜亮,不易发霉,更重要的是,成本也更低。“正常的足干八角,5、6斤才可以晒一斤干果,但硫磺果2斤多就可以晒一斤,成本低了近一半。”中国政府网曾发布的一份食品安全公告中提到,食品中使用硫磺或亚硫酸盐类作为食品添加剂,都会残留二氧化硫于食品中,少量的二氧化硫进入人体可以认为是无害的。但是若摄入过量,就会破坏消化道和呼吸道,使器官黏膜受损,并产生恶心、呕吐等胃肠道症状。长期过量摄入二氧化硫则会引起慢性中毒,破坏人体内酶活力,影响对钙的吸收。三、如何区分硫磺熏制过的八角?1、看颜色正常的加工后的八角水烫果颜色为淡棕红色或者暗红,硫磺熏蒸过的八角颜色发亮。2、闻气味硫磺果闻起来会有一股刺鼻的味道,甚至会有酸味,正常的八角充满香味的。3、看重量和干度一般硫磺果含水分大,重量要比正常的八角重,比较潮湿,捏一捏明显感觉质地较柔软。深圳市芬析仪器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八角二氧化硫超标快速检测仪能够快速检测八角、竹笋、蜜饯凉果、饼干、粉丝、白糖、淀粉、陈粮、米粉、烤鱼片、鱿鱼丝、蟹肉、鱼糜、鱼干、黄花菜、果脯、巧克力、葡萄酒、啤酒及麦芽饮料等食品中二氧化硫含量,CSY-SE8二氧化硫快速检测仪是根据GB/T5009.34—2003《食品中二氧化硫的测定》比色法,食品中的二氧化硫经过提取,与检测试剂反应生成有色化合物,用检测仪测定其吸光度,在一定范围内吸光度与其含量成正比。技术参数:1、二氧化硫检测下限:2mg/kg2、二氧化硫线性范围:2-1200mg/kg3、精度误差:±3%4、线性误差:±5‰5、稳定性:±0.001A/hr6、波长准确度:2.0nm7、吸光度范围:0.000~4.000ABS8、采用新型仪器结构设计,体积小,便于携带。无机械移动部件,抗干扰、抗振动,9、同时启动和单通道分别启动两种测量模式。进行多个样品测量时,客户可根据操作熟练程度,自行选择测量模式,最大限度消除通道间的变异系数而引起的测量误差。10、准确性高:采用进口特制LED光源,具有良好的波长准确度和重复性,全面提高检测结果的准确性11、自动化程度高:仪器自动诊断系统故障、波长校准:自动校准12、仪器使用寿命长:采用LED光源,自动开关节能设计,非连续工作模式。使用寿命可达10年八角二氧化硫超标快速检测仪
  • 莱克多巴胺和克伦特罗标准品促销
    CDCT-C16805000 莱克多巴胺(盐酸盐)(标准品) Ractopamine hydrochloride 纯品型,有证书,0.1g 价格:846.00 促销价:677.80 CDDM-R071402-1MG 氘代莱克多巴胺(d6) Ractopamine-d6 Hydrochloride 1mg 价格:2660.00 促销价:2128.00 CDCT-C11668550 盐酸克伦特罗 标准品 Clenbuterol hydrochloride 纯品型,有证书,0.1g 价格:1512.00 促销价:1209.60 CDCT-XA11668561AC 克伦特罗-D9 标准品 (± )-Clenbuterol D9 (trimethyl D9) 100 ng/ul于丙酮,1ml 价格:2664.00 促销价:2131.20 CDEO-BA008-25MG 盐酸克伦特罗-D9 标准品 clenbuterol-D9 Hydrochloride 25mg 价格:7297.50 促销价:6568.00 促销时间:2011年4月25日 至2011年5月8日 了解更多产品请进入安谱公司网站 http://www.anpel.com.cn/
  • 新标准应对| 食品安全GB 31656系列兽药残留新标准解读及应对
    2022年初,根据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第388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牛可食性组织中氨丙啉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和高效液相色谱法》(GB31653.1-2021)等36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于2月1日正式实施。标准中涉及水产品、动物性食品、蜂产品、乳制品等领域的兽药残留检测标准,涉及高效液相色谱法,气相色谱法,气相色谱-质谱法等分析仪器及相关技术方法。东西分析作为国内较早成立的科学分析仪器生产厂商之一,拥有质谱、光谱、色谱等多条产品线,检测项目覆盖无机元素、有机化合物及微生物病菌,检测领域涵盖食品安全、环境监测、制药研发、矿物冶金等,积累了丰富的分析经验。具体有些标准及如何应对呢?跟随小编了解下。应 对液相产品LC-5520液相色谱仪等度系统、二元高压系统、四元低压系统任意选择;立式柱温箱,可容纳任意两根分析色谱柱; 高性能可变波长紫外-可见光检测器; 可选配多种检测器;软件强大得数据处理功能,遵循GLP规范;可兼顾半制备液相。适用标准气质联用仪GC-MS3200气相色谱(四极)质谱联用仪先进的灯丝控制模块,智能调整发射电流和电子能量;DC补偿技术,改善信噪比;可调正化学电离源(PCI)功能,拓展了应用领域;气相部分高配置,提高了测试的重复性;更加可靠、方便易安装、维护的结构。适用标准气相色谱GC-4100气相色谱仪高自动化配置,气路EPC控制;热导检测器死体积小、灵敏度高、使用寿命长。RSD适用标准
  • 内地食品标准被指内外有别:一流出口 二流内销
    一边是国外认为存在安全隐患,另一边是有关部门回应未超国家标准,新近发生的“雀巢婴幼儿米粉事件”,再次引发消费者对食品的海内外“双重”标准的困惑。类似食品标准“内外有别”的现象并不少见。对此,专家认为,我国食品标准要向国际标准看齐,“在可能的情况下要从严”。   我国食品标准被指“内外有别”   出口食品合格率超99.8%,内销食品合格率在90%左右 食品安全事件频出暴露食品标准滞后等问题   一边是国外认为存在安全隐患,另一边是有关部门回应未超国家标准,新近发生的“雀巢婴幼儿米粉事件”,再次引发消费者对食品的海内外“双重”标准的困惑。类似食品标准“内外有别”的现象并不少见。对此,专家认为,我国食品标准要向国际标准看齐,“在可能的情况下要从严”。   -现象   一流产品出口二流产品内销   数据显示,多年以来我国食品出口合格率均保持在99.8%以上,而内销食品在“多年整顿”的背景下,合格率却只有90%左右。虽然只有九个百分点的差距,但却暴露出食品安全标准“内外有别”的尴尬。   专家指出,一方面,我国的食品需要“摸高”才能进入国外市场,导致“一流产品出口、二流产品内销”。   另一方面,在宽泛标准产生的“洼地”效应下,一些在国外被认定为“不合格”的洋食品,能堂而皇之地进入我国市场。有些产品在国外被查出安全问题后,面对中国公众的质疑,却因中国的低标准而常“傲慢无礼”。   上海奶业行业协会副秘书长曹明是说,对于某些国家而言,食品安全的标准犹如“技术壁垒”,是保护自己国家产业的“利器”。“欧盟几乎是国际上公认对食品安全要求最严格的地区,我国企业生产的乳制品很难进入欧盟、美国等标准严格的市场。”   专家提出,在经济社会日新月异的今天,仍然固守落后的标准,无异于“刻舟求剑”。与造假技术的花样不断翻新相比,某些领域的标准滞后,也造成监管乏力,让不法分子钻了空子。   案例1   据报道,来自瑞典研究机构的数据表明,雀巢等品牌生产的部分婴儿食品含有砷、铅等重金属,存在安全隐患。   【回应】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通报,这些品牌在华产品检出的砷、铅等重金属,均未超出中国标准。   案例2   2010年麦当劳的麦乐鸡在美国被发现含有两种化学成分,“聚二甲基硅氧烷”和“特丁基对苯二酚”。   【回应】   麦当劳中国公司称,这两种物质含量均符合现行中国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案例3   以原料奶为例,我国标准规定每毫升细菌含量不得超过200万个,但这一标准在国际上得不到承认 再如,国际标准中有奶牛“体细胞”的检测项目,这是判断牛是否健康的重要标准,而我国却没有相关规定。   【说法】   上海奶业行业协会副秘书长曹明是表示,我国对乳品和其他食品行业的检测标准,的确存在与国际上发达国家标准不同、部分指标低于其他国家的情况。   案例4   我国允许的“农残”量要比欧盟和美国高出数倍 植物奶油被曝光有危害,但我国没有强制性的限量标准 “蜂胶造假”事件中造假者在树胶里添加芦丁、槲皮素等黄酮类物质,人为提高了总黄酮含量,反而“符合”了蜂胶国家标准……   -探因   “有些标准二三十年不变”   一个无法回避的事实是,频繁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背后,屡屡暴露出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存在标准质量不高、滞后的问题。   我国的标准化法1989年开始实施,形势早已发生变化,标准化法修订工作开展近十年,目前新法仍未出台。《标准化法实施条例》也明确规定:标准实施后,制定标准的部门应当根据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经济建设的需要适时进行复审。标准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五年。   “遗憾的是,有些标准长期‘原地踏步’,甚至二三十年不变,不但给一些造假企业钻空子提供了可能,也影响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甚至国家形象。”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如是说。   企业常赞助食品标准制定   “标准之争就是利益之争。”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说,往往标准低一点,就有大量企业被放进去,标准一高,一些生产能力落后的企业就会被淘汰。而我们的某些标准恰恰是迁就了一些落后企业。   邱宝昌解释说,我国共有几万个标准,当时制定的标准普遍较低。另一方面,制定一个标准,需要大量的数据收集及论证,费用较高,而国家对此补助有限,不少花费往往是企业赞助,一是“更新”慢,二是掺杂了企业的“意志”,有些企业就成了低标准的受益者。   -观点   “标准制定应去掉企业声音”   如何健全和提高我国食品标准?在邱宝昌看来,当务之急是“标准的制定应该去掉企业的声音”,由国家层面组织有公信力的业界专家等参与,过程要公开透明。   “既然是食品安全标准,就不能‘内外有别’,应向国际标准看齐,在可能的情况下要从严。”邱宝昌说,提高标准,既是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负责,也是我国参与世界经济分工的需要。   食品标准的提高,还应改变令出多门、不统一的问题。   此外,标准的提高还应发挥第三方机构的预警作用。专家建议政府建立激励机制,与第三方机构及企业间形成风险预警网络,构筑联动机制,在食品安全管理中掌握主动。
  • 日本修订农药化学品残留限量标准
    2009年4月1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了修订食品卫生法项下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准和规范(修订农化物残留标准)。拟定了氯虫酰胺(Chlorantraniliprole)、氰氟虫腙(metaflumizone)、甲基碘(methyl iodide)及巴龙霉素(Paromomycin)的最大残留限量(MRLs) 。   涉及的产品有肉及可食用内脏、鱼及甲壳类动物、乳品、可食用植物及某些根茎和块茎植物、可食用水果及坚果, 柑橘与/瓜皮、茶、粮谷、油果、杂谷、种子和果实。
  • 中国食品安全标准有望年底纳入GFSI
    食品安全已经不再是某个国家面对的问题,而是整个世界的共同课题。   “在当前全球贸易流通的大背景下,一个国家的食品会流向不同的国家,因此,食品安全已经是一个世界话题。” 中粮集团副总裁万早田昨日在第二届“全球食品安全倡议(GFSI-Global Food Safety Initiative)中国主题日”论坛上如此表示。   据了解,GFSI成立于2000年,是独立的非盈利国际组织,由70多个国家的650余家世界领先的食品生产、零售企业和餐饮等供应链服务商组成,主张要从根本上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应通过标准比对、标准互认,“一处认证,处处认可”,实现不同食品安全标准之间的全球趋同,提高食品供应链的成本效率。   而据本报记者了解,加入GFSI组织的企业几乎是国际大型连锁企业,包括雀巢、麦当劳等。而GFSI进入中国已经有几个年头,但从其成员来看,仅有中粮集团和华润。   而据记者了解,GFSI已经在跟国家认监委进行合作,将中国的一些标准纳入到GFSI中,而这项工作已经有三个年头,目前进展如何?   “GFSI跟国家认监委的合作,目前处于对标(标准)的过程,相关利益方也进入磋商的阶段,最后经过董事会论证,这项工作将在今年年底完成。”GFSI董事会成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GFSI推行的“一处认证,处处认可”的理念,如果中国食品标准加入到GFSI中,那么意味着中国企业在获得GFSI中任何一个标准就完成所有认证,未来或许会改观目前中国企业在GFSI认证中数量少的尴尬境地。   “中国标准纳入到GFSI中,中国企业不再向以前那样产品出口到不同国家,去申请多个认证的尴尬,同样也可以减少认证的成本,未来将有更多的企业去申请GFSI认证。”上述从事食品行业的人士对记者如此表示。   那么,已经加入GFSI两年的中粮集团,GFSI给企业带来哪些便利呢?   中粮集团总裁于旭波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中粮自加入GFSI以来收获非常大,团队拓展了视野,优化了中粮的食品安全管理。   在于旭波看来,希望未来有更多的中国企业加入到GFSI中,与全球的组织一起分享管理的经验,促进管理水平的提高,缔造一个好的食品安全的环境,保证公众健康和安全的同时,共同打造中国食品安全的美好未来。   而在中粮集团副总裁万早田看来,与国际标杆企业比较,我国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尚有一定差距,国内企业需要借鉴发达国家近百年的食品安全管理经验,并结合自身实际,建立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缩短食品安全探索时间,推进食品行业整体进步。
  • 2011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计划(第二批)征求意见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公开征求《2011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计划(第二批)(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卫办监督函〔2011〕91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为完善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做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管理工作,我部收集整理了近期接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建议。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评委员会)确定的2011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优先原则,审评委员会秘书处对各方提出的立项建议进行了整理和筛查,拟定了《2011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计划(第二批)(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1年10月14日前按以下方式反馈意见:传真010-67711813或电子信箱gb2760@gmail.com。   二○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2011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计划(第二批)(征求意见稿) 序号 项目名称 制/修订 建议承担单位 1 辅食营养补充品通用标准 修订 中国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 2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修订 中国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 3 食品用香料通则 制定 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 4 干海参 修订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 5 食品添加剂 天门冬氨酸钙 制定 哈尔滨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6 食品添加剂 姜黄 制定 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 7 食品添加剂 丁苯橡胶 制定 江苏省卫生监督所 8 食品添加剂 离子交换树脂 制定 江苏省卫生监督所 9 食品添加剂 凹凸棒粘土 制定 国土资源部南京矿产资源监督检测中心 10 食品添加剂 1,3-二油酸2-棕榈酸甘油三酯 制定 中国石油北京化工研究院 11 食品添加剂 DL-苹果酸钠 制定 中国石油北京化工研究院 12 食品添加剂 聚氧乙烯聚氧丙烯季戊四醇醚 制定 中国石油北京化工研究院 13 食品添加剂 酶解大豆磷脂 制定 中国石油北京化工研究院 14 食品添加剂 单辛酸甘油酯 制定 中国石油北京化工研究院 15 食品添加剂 决明胶 制定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16 食品添加剂 焦糖色(苛性硫酸盐法) 制定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17 食品添加剂 溶菌酶 制定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18 食品添加剂 棉子糖 制定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19 食品添加剂 N-[N-(3,3-二甲基丁基)]-L-α-天门冬氨-L-苯丙氨酸1-甲酯(纽甜) 制定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20 食品添加剂 硬脂酸钾 制定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21 食品添加剂 β-阿朴-8’-胡萝卜素醛 制定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22 食品添加剂 红曲黄色素 制定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23 食品添加剂 天然胡萝卜素 制定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24 食品添加剂 槐豆胶 制定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25 食品添加剂 桂醛 制定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26 食品添加剂 纤维素 制定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27 食品添加剂 萜烯树脂 制定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28 食品添加剂 聚丙烯酸钠 制定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29 食品添加剂 阿拉伯胶 制定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30 食品添加剂 杨梅红 制定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31 食品添加剂 甘油 制定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32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脂肪酸甘油酯 制定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33 食品添加剂 异丙醇 制定 中国石油北京化工研究院 34 食品添加剂 乙醇 制定 中国石油北京化工研究院 35 食品添加剂 甘氨酸钙 制定 中国石油北京化工研究院 36 食品添加剂 甘氨酸锌 制定 中国石油北京化工研究院 37 食品添加剂 甘氨酸亚铁 制定 中国石油北京化工研究院 38 食品添加剂 磷酸酯双淀粉 制定 中国淀粉工业协会 39 食品添加剂 醋酸酯淀粉 制定 中国淀粉工业协会 40 食品添加剂 辛烯基琥珀酸铝淀粉 制定 中国淀粉工业协会 41 食品添加剂 乙酰化二淀粉磷酸酯 制定 中国淀粉工业协会 42 食品添加剂 氧化羟丙基淀粉 制定 中国淀粉工业协会 43 食品添加剂 氧化淀粉 制定 中国淀粉工业协会 44 食品添加剂 酸处理淀粉 制定 中国淀粉工业协会 45 食品添加剂 乙酰化双淀粉己二酸酯 制定 中国淀粉工业协会 46 食品添加剂 磷酸化二淀粉磷酸酯 制定 中国淀粉工业协会 47 食品添加剂 羟丙基淀粉 制定 中国淀粉工业协会 48 食品添加剂 羟丙基二淀粉磷酸酯 制定 中国淀粉工业协会 49 食品添加剂 羧甲基淀粉钠 制定 中国淀粉工业协会 50 食品添加剂 淀粉磷酸酯钠 制定 中国淀粉工业协会 51 食品添加剂 γ-辛内酯(丙位辛内酯) 制定 上海香料研究所 52 食品添加剂 δ-己内酯(丁位己内酯) 制定 上海香料研究所 53 食品添加剂 δ-壬内酯(丁位壬内酯) 制定 上海香料研究所 54 食品添加剂 δ-十四内酯(丁位十四内酯) 制定 上海香料研究所 55 食品添加剂 δ-十一内酯(丁位十一内酯) 制定 上海香料研究所 56 食品添加剂 δ-辛内酯(丁位辛内酯) 制定上海香料研究所 57 食品添加剂 二氢茉莉酮酸甲酯 制定 上海香料研究所 58 食品添加剂 四氢芳樟醇 制定 上海香料研究所 59 食品添加剂 叶醇(顺式-3-己烯-1-醇) 制定 上海香料研究所 60 食品添加剂 6-甲基-5-庚烯-2酮 制定 上海香料研究所
  • 担心农残标准不合格?甲胺磷、甲基对硫磷等高毒农残标准现状
    目前我国农产品农药残留现状,可以用三句话来概括,即近年不断好转,总体现状较好,但仍存在隐患。具体来说,一是全国每年3-5次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显示逐年好转和大为改善的结果,不仅表现于农药残留超标率逐年持续下降,已从十年前的超过50%到目前的10%以下;而且表现在残留检出值也是明显降低,十年前检出超过1 mg/kg农药残留量的蔬菜数量较多,但现已很少见,仅偶有检出超过1 mg/kg的。二是目前农产品农药残留监测合格率总体较高,如稻米和水果高达98%以上,蔬菜和茶叶也达95%以上。 三是目前农药残留状况尚不稳定,仍然存在着一些风险隐患,如南方地区或其他地区的夏季由于病虫害发生重、农药使用量大、易造成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又如在设施反季节栽培情况下由于农药用量大并且不易降解、也易引起农药残留超标,还有随着国内外残留限量标准的提高或监测农药种类的增加、原来不超标的农产品变成了超标;特别是由于我国农业生产的产业规模太小,有众多千家万户的农民分散生产和经营,加上生产技术较为落后,基地准出和市场准入难以真正做到,造成监管更加困难。 同时,人们往往喜欢比较我国与欧美发达国家的标准。在农药残留标准数量方面,由于欧美农药管理历史长,我国农药残留的标准数量相对还比较少,因此,加快制定和完善农药残留标准是十分重要的工作。但有一点要明白,在标准的水平方面,很难比较各国残留标准的高低。从技术层面讲,各国的农业生产、农药使用情况和食物结构等不同,因此,残留标准会存在一定差异。从管理层面讲,尽管制定残留标准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确保食品安全,但现在各国越来越将农药残留作为农产品国际贸易的技术壁垒,必要时进而用作政治筹码。各国农药残留标准差异还受以下几个因素的影响。一是对于本国不生产不使用的农药,往往制定最严格的标准,而本国使用的农药特别是在出口农产品上使用的农药,残留标准在安全范围内尽可能松。如美国、欧盟和日本对本国没有登记使用的农药按照一律限量标准(即0.01~0.05mg/kg)执行,而这个浓度许多发展中国家的仪器都难以检测;但是在本国登记使用的农药,即使农药毒性高,其标准却松。如美国规定高毒农药甲胺磷在芹菜上的标准为1mg/kg,花椰菜上为0.5mg/kg,日本规定芹菜上为5mg/kg,花椰菜上为1mg/kg。 二是本国没有或主要依靠进口的作物上的标准严。如氯虫苯甲酰胺是个新杀虫剂,欧盟在葡萄上的标准为1mg/kg,而在大米等粮谷上却为0.01mg/kg,茶叶上为0.02mg/kg,按理葡萄可鲜食,标准应该更高,但葡萄是欧洲的优势作物,因此制定的标准松;再如常用的杀菌剂百菌清,欧盟在直接食用的苹果、梨上标准为1mg/kg,而在大米等粮谷上却为0.01mg/kg,在茶叶上为0.1mg/kg。 三是同一作物,各国标准也不同,如安全性不很高的杀菌剂克菌丹在稻谷中的残留标准,日本是5mg/kg,欧盟为0.02mg/kg,相差100倍;又如高毒农药甲基对硫磷,日本为1mg/kg,欧盟为0.02mg/kg,相差50倍。 为了协调和统一残留标准,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负责制定农药残留国际标准,但即使有国际残留标准,大部分发达国家都执行自己的本国标准,而绝大部分发展中国家因为制定残留标准能力弱,往往只能执行国际标准。 我国是国际食品法典农药残留标准委员会的主席国,因此,我国的农药残留标准尽可能与国际食品法典标准(而不是欧美日标准)接轨,有的标准比发达国家低,但有的标准比发达国家高。 如新农药甲氧虫酰肼我国在甘蓝中的标准为2mg/kg,而美国和日本的为7mg/kg;马拉 硫磷是老农药,我国在柑橘、苹果、菜豆中的标准为2mg/kg,在糙米中为1mg/kg,在萝卜中为0.5mg/kg,均严于美国8mg/kg的标准;嗪草酮在大豆中标准为0.05mg/kg,而美国的为0.3mg/kg、欧盟和日本为0.1mg/kg的标准;常用杀菌剂噻菌灵我国在蘑菇中的标准为5mg/kg,美国为40mg/kg、欧盟10mg/kg、日本60mg/kg,分别比他们严格8、2、和12倍。 我国制定农药残留标准主要考虑安全,很少涉及贸易保护问题。由此可知,不管各国残留标准水平是否存在差异,残留标准都是根据安全风险评价而制定的,只要符合残留标准,农产品是安全的,不能用别国的标准来判断是否存在安全,不能用一国标准否定别国的标准,这缺乏科学性。因为农药残留标准是不仅仅根据安全风险评估结果来制定,也综合考虑产业发展、国际贸易等各方面因素。 如果不能确定或者过分担心农药残留标准不合格,还可以自行进行检测。 BePure专注于标准物质的研发和生产已有20多年,对于农药残留检测有着丰富的经验,满足国内检测实验室在农残领域的要求。配套的营运中心和售前售后团队保证产品品质和服务可靠快速。现在是很多政府实验室、制药企业、第三方机构和科研单位“指定供应商”。
  • 上海市食品学会发布《番茄及其制品中六氢番茄红素和八氢番茄红素的测定》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
    各相关单位代表及专家:《番茄及其制品中六氢番茄红素和八氢番茄红素的测定》团体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的编制,根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的要求,为保证标准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操作性,现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请各相关单位代表及专家审阅标准文本,对本标准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于2023年10月27日前将《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附件二) 以E-mail形式反馈给上海市食品学会。逾期未复函,将按无异议处理。此致!附件一:《番茄及其制品中六氢番茄红素和八氢番茄红素的测定》(征求意见稿)附件二:《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联系人:郭燕茹联系电话:18018674491电子邮箱:ssfs_office@163.com 上海市食品学会2023年9月28日关于《番茄及其制品中六氢番茄红素和八氢番茄红素的测定》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函.pdf番茄及其制品中六氢番茄红素和八氢番茄红素的测定(征求意见稿).pdf《番茄及其制品中六氢番茄红素和八氢番茄红素的测定》征求意见反馈表.doc
  • 上海市食品学会发布《番茄及其制品中六氢番茄红素和八氢番茄红素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
    各相关单位代表及专家:《番茄及其制品中六氢番茄红素和八氢番茄红素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团体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的编制,根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的要求,为保证标准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操作性,现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请各相关单位代表及专家审阅标准文本,对本标准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于2023年11月11日前将《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附件二) 以E-mail形式反馈给上海市食品学会。逾期未复函,将按无异议处理。此致!附件一:《番茄及其制品中六氢番茄红素和八氢番茄红素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附件二:《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联系人:郭燕茹联系电话:18018674491电子邮箱:ssfs_office@163.com 上海市食品学会2023年10月12日关于《番茄及其制品中六氢番茄红素和八氢番茄红素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函.pdf番茄及其制品中六氢番茄红素和八氢番茄红素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pdf《番茄及其制品中六氢番茄红素和八氢番茄红素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征求意见反馈表.doc
  • 国家食药监总局:二氧化硫残留标准近期出台标准
    京华时报讯 新成立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昨天发布通报,已查处两家涉嫌违法使用硫黄熏蒸中药材的企业。   近日,央视报道广东宝山堂制药有限公司和广西盈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两家企业涉嫌违法使用硫黄熏蒸山银花及其枝叶生产药品的问题。   昨天,国家食药监总局表示,目前湖南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隆回县小沙江镇山银花初加工产地暂停交易,广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广东宝山堂制药有限公司立即停产整顿并查封扣押相关产品,广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广西盈康药业有限公司停产整顿,停止销售并封存所有维C银翘片和干浸膏。有关问题产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已着手开展,至今尚未收到严重不良反应报告。   国家药典委员会已经组织制订了中药材及其饮片二氧化硫残留限量标准,并分别于2011年6月和2012年4月两次公开征求意见,近期将发布实施。
  • 卫生部公布58个食品添加剂产品标准
    中 华 人民 共 和 国 卫 生 部 公 告   2011年 第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卫生部等9部门《关于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卫监督发〔2009〕89号)和卫生部2011年第6号公告等规定,卫生部组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参照国际标准,指定D-甘露糖醇等58个食品添加剂产品标准。   特此公告。   附件:1.D-甘露糖醇等58个食品添加剂产品标准目录   2.D-甘露糖醇等58个食品添加剂产品标准.rar   二○一一年三月十八日   附件1   D-甘露糖醇等58个食品添加剂产品标准目录 编号 标准名称 1. D-甘露糖醇 2. 羟丙基甲基纤维素(HPMC) 3. 氢化松香甘油酯 4. 乳酸脂肪酸甘油酯 5. 松香季戊四醇酯 6. 乙二胺四乙酸二钠 7. 乙酰化单、双甘油脂肪酸酯 8. 乙氧基喹 9. 硬脂酸钙 10. 硬脂酸镁 11. 硬脂酰乳酸钙 12. 硬脂酰乳酸钠 13. 月桂酸 14. 羟基硬脂精(氧化硬脂精) 15. 偶氮甲酰胺 16. 抗坏血酸棕榈酸酯 17. 硫代二丙酸二月桂酯 18. 微晶纤维素 19. 丙二醇脂肪酸酯 20. 聚甘油脂肪酸酯(聚甘油单硬脂酸酯,聚甘油单油酸酯) 21. 刺云实胶 22. 柠檬酸一钠 23. 巴西棕榈蜡 24. 蜂蜡 25. 乳糖醇 26. 5'胞苷酸二钠 27. d-核糖 28. 3-环己基丙酸烯丙酯 29. 辛酸乙酯 30. 棕榈酸乙酯 31. 甲酸香茅酯 32. 甲酸香叶酯 33. 乙酸香叶酯 34. 乙酸橙花酯 35. 己醛 36. 正癸醛(癸醛) 37. 乙酸丙酯 38. 乙酸2-甲基丁酯 39. 异丁酸乙酯 40. 异戊酸3-己烯酯 41. 2-甲基丁酸3-己烯酯 42. 2-甲基丁酸2-甲基丁酯 43. γ-己内酯 44. γ-庚内酯 45. γ-癸内酯 46. δ-癸内酯 47. γ-十二内酯 48. δ-十二内酯 49. 2,6-二甲基-5-庚烯醛 50. 2-甲基-4-戊烯酸(又名浆果酸) 51. 芳樟醇 52. 乙酸松油酯 53. 二氢香芹醇 54. d-香芹酮 55. l-香芹酮 56. α-紫罗兰酮 57. 罗望子多糖胶 58. 左旋肉碱
  •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发布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近日,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发布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的公告。公告中表示,新发布的标准将代替原GB 2763—2016和GB 2763.1—2018等3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新发布的标准编号及名称为: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GB 2763—20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br/   GB 23200.116—20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90种有机磷类农药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br/   GB 23200.117—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喹啉铜残留量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新标准将于2020年2月28日正式实施。 /p p style=" text-align: left "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8/uepic/baa3a59b-6342-48ae-a6ab-f6360b70b473.jpg" title=" 6.png" alt=" 6.png" / strong 附录 /strong :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食品强制性标准。其中,农药残留是食品安全标准中必须包含的内容。食品中农药残留的限量规定及其检验方法与规程则需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p p br/ /p
  • 2021版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国家标准解析
    农药残留是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因素。制定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是加强农药残留风险管理的重要技术手段,也是世界各国的通行做法,对我国科学规范合理用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维护农产品国际贸易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是目前我国统一规定的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强制性国家标准。一、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制修订情况2009年《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前,我国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主要由原卫生部和原农业部制定,截至2009年底,农药残留限量仅有870多项,存在标准缺失、重复和矛盾等诸多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8号)和《卫生部、农业部关于印发2010 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原农业部对农药残留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进行了清理,2012年将相关标准统一合并后发布为2012版GB 2763,实现了农药残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统一发布,提高了标准的系统性和实用性。此后,2014年、2016年、2018年、2019年和2021年先后五次进行修订。其中,2021版GB 2763规定了2,4-滴等564种农药在376种(类)食品中10092项残留限量标准。其中,谷物、油料和油脂、蔬菜、干制蔬菜、水果、干制水果、坚果、糖料、饮料类、食用菌、调味料、药用植物、动物源食品的限量总数分别为1415、758、3226、55、2468、152、148、180、196、70、360、161、903项。全面覆盖了我国批准使用的农药品种和主要植物源性农产品,完成了国务院批准的《加快完善我国农药残留标准体系的工作方案》规定的“十三五”末1万项的目标任务,农药品种和限量标准数量达到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相关标准的近2倍,标志着我国农药残留标准制定工作迈上新台阶。二、2021版GB 2763标准的主要变化(一)新增部分农药残留限量2985项。与2019版GB 2763相比,2021版GB 2763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数量增加2985项。其中,蔬菜、水果等居民日常消费的重点农产品的限量标准数量增长明显,分别增加了960项和615项,占新增限量总数的32.2%和20.6%,两类限量总数分别占2021版GB 2763食品限量总数的32.0%和24.5%。(二)修订农药残留限量194项。由于实施禁限用管理政策、获得新的农药登记残留试验数据或规范统一残留物定义等原因,基于膳食风险评估结果,对2,4-滴等46种农药在玉米等106种(类)食品中194项残留限量标准进行了修订。同时,由于推荐增补了配套农药残留检测方法,将2甲4氯(钠)等17种农药的176项限量由临时限量修改为正式限量;由于缺乏配套检测方法,将噻草酮等3种农药的19项限量由正式限量修改为临时限量。需要重点关注的是,此次制修订涉及的胺苯磺隆等7种禁用农药和毒死蜱等9种限用农药,均按照检测方法的定量限水平设定限量值,实现了对相应禁限用范围食品种类的全覆盖。(三)新增农药品种81种。与2019版GB 2763相比,2021版GB 2763 新增了81种农药,相应增加限量标准1343项。其中,42种农药已在我国批准登记,39种农药尚未在我国取得登记。(四)修订部分农药残留物监测定义和每日允许摄入量(ADI)。为保证膳食风险评估数据的科学性,参考FAO/WHO农药残留专家联席会议(JMPR)评审结果,2021版GB 2763修订了2,4-滴异辛酯、吡氟禾草灵和精吡氟禾草灵、氟噻草胺、甲基碘磺隆钠盐、井冈霉素、喹禾灵和精喹禾灵、螺虫乙酯、氰霜唑、三唑醇、噻唑锌等12种农药残留物监测定义及表述,修订了丁苯吗啉、氟苯脲、喹禾灵和精喹禾灵等4种农药每日允许摄入量(ADI)。 (五)新增或修订食品名称。根据农产品商品形态、主要用途以及相关残留限量制定等情况,2021版GB 2763修订了规范性附录A(食品类别及测定部位),增加了小麦全粉、黄花菜(干)、番茄干、马铃薯干、香瓜茄、柑橘肉(干)、苹果干、茉莉花、蒌叶、马郁兰、夏香草、番茄酱、贝母(鲜)、贝母(干)、百合(干)、三七花(干)、哺乳动物脂肪(乳脂肪除外)、鸡脂肪、鸭脂肪、鹅脂肪等20种食品名称,修订了小茴香、莲子、人参、三七、白术、百合、元胡、石斛、黄花菜、菊花、浆果和其他小型水果、热带和亚热带类水果、羊肉、羊脂肪、羊乳等15种食品名称,并将枸杞(干)的食品类别从干制水果调整为药用植物的花及果实类。(六)调整部分配套农药残留检测方法。根据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制修订情况,2021版GB 2763增加了GB 23200.116、GB 23200.117、NY/T 1721、SN/T 1971、SN/T 4066、SN/T 4591、SN/T 4655共7项农药残留检测方法标准;由于检测方法标准进行了修订,对引用的2项检测方法标准表述作了相应更新,即更新后的《出口水果中克菌丹残留量的检测 气相色谱法和气相色谱-质谱/质谱法》(SN/T 0654)和《进出口植物性产品中氰草津、氟草隆、莠去津、敌稗、利谷隆残留量检验方法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SN/T 1605);由于前处理要求使用危险化学品等原因,不再推荐《植物性食品中氯氰菊酯、氰戊菊酯和溴氰菊酯残留量的测定》(GB/T 5009.110)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苯酰胺类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GB 23200.72)等2项检测方法标准。三、2021版GB 2763标准的主要特点(一)涵盖农药品种和限量标准数量大幅增加。2021版GB 2763规定了564种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包括我国批准登记农药428种、禁限用农药49种、我国禁用农药以外的尚未登记农药87种,同时规定了豁免制定残留限量的低风险农药44种。从涵盖的农药品种数量看,已超过CAC、美国,基本接近欧盟。与2019版GB 2763相比,新版标准中农药品种增加81个,增幅为16.7%;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增加2985项,增幅为42%,基本覆盖我国批准使用的农药品种和主要植物源性农产品,为加强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了充分的技术支撑。(二)高风险农药品种监管力度持续加大。2021版GB 2763重点突出高风险禁限用农药的监管,规定了29种禁用农药792项限量值、20种限用农药在限用作物上的345项限量值。按照农药残留检测方法能够检测的最低浓度水平(定量限),制修订了胺苯磺隆等16种禁限用农药的限量值,实现了禁用农药在12类植物源性农产品、限用农药在相应限用农产品种类上限量的全覆盖,强化了禁限用农药监管。同时,通过评估转化CAC标准等方式,制定了除我国禁用农药外的87种尚未在我国批准使用农药的1742项残留限量,为加强进口农产品监管、保障我国居民消费安全提供了技术依据。(三)蔬菜等特色小宗作物限量标准显著增加。特色小宗作物用药登记是一个国际性难题,由于农药市场小、回报低等原因,企业主动申请农药登记的积极性不足,导致无合法药可用、无限量标准可依的问题突出。近年来农业农村部高度重视,重点针对社会关注度高的蔬菜、水果等鲜食农产品,制修订了5766项残留限量,占目前限量总数的57.1%。同时,在广泛开展农业生产实际用药调研、验证试验、征求意见和专家论证等基础上,制定了阿维菌素等67种农药589项特色小宗作物上的限量标准,发布了505项农药残留风险控制技术方案,指导地方制定临时用药措施并鼓励企业申请农药扩大使用范围登记,创新探索解决特色小宗作物“无药可用、无标可依”难题的工作机制,一些区域性集中种植、产业规模大的特色作物用药短缺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四)农药残留限量配套检测方法标准更加完善。2021版GB 2763新增推荐7项配套检测方法,同步发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331种农药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法》等4项新制定的农药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可以作为相关农药残留限量的配套检测方法,将有效解决1000多项农药残留限量标准“有限量、无方法”问题。同时,为提高配套检测方法的适用性,2021版GB 2763按照每种农药同类基质不超过5个且同类仪器的检测方法仅限1个的原则推荐配套检测方法,以兼顾不同检测机构的实际需要。
  • 2009年第二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
    日前,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2009年第二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通知中总共制修订标准748项,其中涉及大量分析测试标准的制修订,部分制修订分析测试国家标准列举如下: 序号 计划编号 项目名称 标准性质 制/修订 完成年限 主管部门 技术归口单位 起草单位 1 20091130-T-424 防霉剂中富马酸二甲酯含量的测定 推荐 制定 2010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2 20091131-T-608 纺织品 富马酸二甲酯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推荐 制定 2010 中国纺织工业协会 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浙江理工大学 3 20091132-T-607 鞋类 富马酸二甲酯的测定 推荐 制定2010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全国制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中国皮革和制鞋工业研究院、广东省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 4 20091133-T-607 皮革和毛皮 化学实验 富马酸二甲酯含量的测定 推荐 制定 2010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全国皮革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国家皮革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浙江)、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国皮革和制鞋工业研究院 5 20091134-T-607 玩具产品中富马酸二甲酯含量的测定 GC-MS法 推荐 制定 2010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全国玩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国家日用小商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单位 25 20091154-T-312 海洛因的GC、GC/MS 分析方法 推荐 制定 2011 公安部 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 26 20091155-T-312甲基苯丙胺的GC、HPLC、GC/MS分析方法 推荐 制定 2011 公安部 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 27 20091156-T-312 氯胺酮的GC、GC/MS分析方法 推荐 制定 2011 公安部 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 28 20091157-Q-312 人血红蛋白金标检验试纸条 强制 制定 2010 公安部 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 29 20091158-T-312 生物样品中毒鼠强的GC及GC/MS分析方法 推荐 制定 2011 公安部 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 31 20091160-T-312 刑事技术微量物证的理化检验 第13部分:X射线荧光光谱法 推荐 制定 2011 公安部 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 32 20091161-T-312 刑事技术微量物证的理化检验 第14部分:离子色谱法 推荐 制定 2011 公安部 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 33 20091162-T-312 血液中巴比妥、苯巴比妥、速可眠及异戊巴比妥的GC、GC/MS分析方法 推荐 制定 2011 公安部 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 34 20091163-T-312 血液中对硫磷、马拉硫磷、乐果、乙酰甲胺磷的GC和GC/MS分析方法 推荐 制定 2011 公安部 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 35 20091164-T-312 血液中氯丙嗪、异丙嗪的GC、GC/MS分析方法 推荐 制定 2011 公安部 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 213 20091342-T-469 饲料中多氯联苯和六氯苯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推荐 制定 2010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全国饲料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国家饲料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北京)) 214 20091343-T-469 饲料中黄曲霉毒素总量的测定 免疫亲和柱-高效液相色谱法 推荐 制定 2010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全国饲料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浙江大学饲料科学研究所、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国家饲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北京中检维康技术有限公司 215 20091344-T-469 饲料中角黄素和阿朴胡萝卜素酸乙酯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推荐 制定 2010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全国饲料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农业部饲料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南京) 216 20091345-T-469 饲料中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呕吐毒素)的测定 免疫亲和柱-高效液相色谱法 推荐 制定 2010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全国饲料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农业部饲料质检中心(南昌)、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国家饲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 上海市农业科学院农产品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 上海市饲料质量监督检验站 217 20091346-T-469 饲料中玉米赤霉烯酮的测定 免疫亲和柱-高效液相色谱法 推荐 制定 2010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全国饲料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国家饲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北京中检维康技术有限公司、农业部饲料质检中心(南昌)、上海市饲料质量监督检验站 218 20091347-T-469 饲料中皂化值的测定 推荐 制定 2010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全国饲料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上海市农业科学院农产品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广东恒兴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天科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市饲料质量监督检验站 219 20091348-T-469 饲料中赭曲霉毒素A的测定 免疫亲和柱-高效液相色谱法 推荐 制定 2010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全国饲料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农业部饲料质检中心(南昌)、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国家饲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上海市农业科学院农产品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 482 20091611-T-361 化妆品中去屑剂的标准检验方法 推荐 制定 2010 卫生部 卫生部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 483 20091612-T-361 化妆品中亚硫酸盐还原菌的检验方法 推荐 制定 2010 卫生部 卫生部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 534 20091663-T-608 纺织品 多环芳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推荐 制定 2010 中国纺织工业协会 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浙江理工大学 535 20091664-T-608 纺织品 防花粉性能试验方法 推荐 制定 2010 中国纺织工业协会 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553 20091682-T-605 金属材料 单轴拉伸蠕变及持久试验方法 推荐 修订 2011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钢铁研究总院 555 20091684-T-605 炼铁粉尘X荧光光谱分析 推荐 制定 2011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 556 20091685-T-605 锰矿石-筛分粒度的测试方法 推荐 制定 2011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 557 20091686-T-605 铁矿石 钒含量的测定 硫酸亚铁铵法 推荐 修订 2011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全国铁矿石与直接还原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攀钢(集团)公司 662 20091791-T-491 导电原子力显微镜检测纳米医药晶体通用方法 推荐 制定 2011 中国科学院 全国纳米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复旦大学、纳米技术国家应用工程研究中心 663 20091792-T-491 碳纳米管直径的测定方法 推荐 制定 2011 中国科学院 全国纳米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清华大学、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 664 20091793-T-491 用原子力显微镜测定纳米薄膜厚度的方法 推荐 制定 2011 中国科学院 全国纳米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上海交通大学微纳科学技术研究院、纳米技术及应用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665 20091794-T-603 固体生物质燃料灰成分分析方法 推荐 制定 2011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 全国煤炭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煤炭分析实验室 722 20091851-T-606 化肥中阴离子硫氰酸根、亚硝酸根、氟/氯/溴根等测定---离子色谱法 推荐 制定 2010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全国肥料和土壤调理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国家化肥检测中心等 723 20091852-T-606 LCD用三醋酸纤维素酯(TAC)膜翘曲度测定方法 推荐 制定 2011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全国光学功能薄膜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中国乐凯胶片集团公司 724 20091853-T-606 液体二氧化硫及其试验方法 推荐 修订 2011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硫酸厂   附:通知内容: 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决定下达2009年第二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汇总表见附件)。请你单位组织、监督有关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主要起草单位,抓紧落实和实施计划,保证制修订国家标准质量,按时完成国家标准制修订任务。   附件:2009年第二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汇总表.xls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 质检总局公布我国最新食品添加剂标准目录
    国家质检总局7月26日消息,我国最新的食品添加剂标准目录公布,详细见下表: 食品添加剂品种名称 标准名称 备注 1.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 GB 1987-2007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   2.食品添加剂 乳酸 GB 2023-2003 食品添加剂 乳酸   3.食品添加剂 dl-酒石酸 GB 15358-2008 食品添加剂 dl-酒石酸   4.食品添加剂 L(+)-酒石酸 GB 25545-2010 食品添加剂 L(+)-酒石酸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5.食品添加剂 L-苹果酸 GB 13737-2008 食品添加剂 L-苹果酸   6.食品添加剂 DL-苹果酸 GB 25544-2010 食品添加剂 DL-苹果酸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7.食品添加剂 冰乙酸(冰醋酸) GB 1903-2008 食品添加剂 冰乙酸(冰醋酸)   8.食品添加剂 碳酸钾 GB 25588-2010 食品添加剂 碳酸钾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9.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钾 GB 14889-1994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钾   10.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钠 GB 6782-2009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钠   11.食品添加剂 富马酸 GB 25546-2010 食品添加剂 富马酸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2.食品添加剂 磷酸三钾 GB 25563-2010 食品添加剂 磷酸三钾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3.食品添加剂 碳酸氢三钠(倍半碳酸钠) GB 25586-2010 食品添加剂 碳酸氢三钠(倍半碳酸钠)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4.食品添加剂 盐酸 GB 1897-2008 食品添加剂 盐酸   15.食品添加剂 氢氧化钠 GB 5175-2008 食品添加剂 氢氧化钠   16.食品添加剂 碳酸钠 GB 1886-2008 食品添加剂 碳酸钠   17.食品添加剂 氢氧化钙 GB 25572-2010 食品添加剂 氢氧化钙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8.食品添加剂 氢氧化钾 GB 25575-2010 食品添加剂 氢氧化钾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9.食品添加剂 碳酸氢钾 GB 25589-2010 食品添加剂 碳酸氢钾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20.食品添加剂 磷酸二氢钾 GB 25560-2010 食品添加剂 磷酸二氢钾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21.食品添加剂 磷酸三钠 GB 25565-2010 食品添加剂 磷酸三钠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22.食品添加剂 磷酸二氢钙 GB 25559-2010 食品添加剂 磷酸二氢钙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23.食品添加剂 磷酸氢钙 GB 1889-2004食品添加剂 磷酸氢钙   24.食品添加剂 焦磷酸二氢二钠 GB 25567-2010 食品添加剂 焦磷酸二氢二钠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25.食品添加剂 焦磷酸钠 GB 25557-2010 食品添加剂 焦磷酸钠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26.食品添加剂 乳酸钠(溶液) GB 25537-2010 食品添加剂 乳酸钠(溶液)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27.食品添加剂 磷酸 GB 3149-2004 食品添加剂 磷酸   28.食品添加剂 六偏磷酸钠 GB 1890-2005 食品添加剂 六偏磷酸钠   29.食品添加剂 硫酸钙 GB 1892-2007 食品添加剂 硫酸钙   30.食品添加剂 乳酸钙 GB 6226-2005 食品添加剂 乳酸钙   31.食品添加剂 L-乳酸钙 GB 25555-2010 食品添加剂 L-乳酸钙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32.食品添加剂 磷酸三钙 GB 25558-2010 食品添加剂 磷酸三钙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33.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一钠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一钠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 34.食品添加剂 亚铁氰化钾(黄血盐钾) GB 25581-2010 食品添加剂 亚铁氰化钾(黄血盐钾)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35.食品添加剂 二氧化硅 GB 25576-2010 食品添加剂 二氧化硅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36.食品添加剂 硅铝酸钠 GB 25583-2010 食品添加剂 硅铝酸钠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37.食品添加剂 滑石粉 GB 25578-2010 食品添加剂 滑石粉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38.食品添加剂 微晶纤维素 食品添加剂 微晶纤维素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 39.食品添加剂 叔丁基-4-羟基茴香醚 GB1916-2008 食品添加剂 叔丁基-4-羟基茴香醚   40.食品添加剂 二丁基羟基甲苯(BHT) GB 1900-2010 食品添加剂 二丁基羟基甲苯(BHT)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41.食品添加剂 没食子酸丙酯 GB 3263-2008食品添加剂 没食子酸丙酯   42.食品添加剂 茶多酚 QB 2154-1995(2009)食品添加剂 茶多酚   43.食品添加剂 植酸(肌醇六磷酸) HG 2683—1995(2007)食品添加剂 植酸(肌醇六磷酸)   44.食品添加剂 特丁基对苯二酚 GB 26403-2011食品添加剂 特丁基对苯二酚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7号 45.食品添加剂 甘草抗氧物 QB 2078-1995(2009)食品添加剂 甘草抗氧物   46.食品添加剂 抗坏血酸钙 GB 15809-1995食品添加剂 抗坏血酸钙   47.食品添加剂 L-抗坏血酸棕榈酸酯 GB 16314-1996食品添加剂 L-抗坏血酸棕榈酸酯 食品添加剂 抗坏血酸棕榈酸酯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 48.食品添加剂 迷迭香提取物 QB/T 2817-2006食品添加剂 迷迭香提取物   49.食品添加剂 D-异抗坏血酸钠 GB 8273-2008食品添加剂 D-异抗坏血酸钠   50.食品添加剂 D-异抗坏血酸 GB 22558-2008食品添加剂 D-异抗坏血酸   51.食品添加剂 抗坏血酸钠 GB 16313-1996食品添加剂 抗坏血酸钠   52.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E(dl-a-醋酸生育酚) GB 14756-2010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E(dl-a-醋酸生育酚)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53.食品添加剂 山梨酸 GB 1905-2000食品添加剂 山梨酸   54.食品添加剂 山梨酸钾 GB 13736-2008食品添加剂 山梨酸钾   55.食品添加剂 羟基硬脂精(氧化硬脂精) 食品添加剂 羟基硬脂精(氧化硬脂精)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 56.食品添加剂 硫代二丙酸二月桂酯 食品添加剂 硫代二丙酸二月桂酯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 57.食品添加剂 连二亚硫酸钠(保险粉) GB 22215-2008食品添加剂 连二亚硫酸钠(保险粉)   58.食品添加剂 焦亚硫酸钠 GB 1893-2008食品添加剂 焦亚硫酸钠   59.食品添加剂 无水亚硫酸钠 GB 1894-2005食品添加剂 无水亚硫酸钠   60.食品添加剂 焦亚硫酸钾 GB 25570-2010 食品添加剂 焦亚硫酸钾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61.食品添加剂 亚硫酸氢钠 GB 25590-2010 食品添加剂 亚硫酸氢钠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62.食品添加剂 硫磺 GB 3150—2010 食品添加剂 硫磺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63.食品添加剂 碳酸氢铵 GB 1888-2008食品添加剂 碳酸氢铵   64.食品添加剂 酒石酸氢钾 GB 25556-2010 食品添加剂 酒石酸氢钾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65.食品添加剂 复合膨松剂 GB 25591-2010 食品添加剂 复合膨松剂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66.食品添加剂 硫酸铝钾 GB 1895-2004食品添加剂 硫酸铝钾   67.食品添加剂 硫酸铝铵 GB 25592-2010 食品添加剂 硫酸铝铵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68.食品添加剂 羟丙基淀粉醚 QB 1229-1991(2009)食品添加剂 羟丙基淀粉醚   69.食品添加剂 山梨糖醇液 GB 7658-2005食品添加剂 山梨糖醇液   70.食品添加剂 聚葡萄糖 GB 25541-2010 食品添加剂 聚葡萄糖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71.食品添加剂 碳酸氢钠 GB 1887-2007食品添加剂 碳酸氢钠   72.食品添加剂 碳酸钙 GB 1898-2007食品添加剂 碳酸钙   73.食品添加剂 碳酸镁 GB 25587-2010 食品添加剂 碳酸镁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74.食品添加剂 偶氮甲酰胺 食品添加剂 偶氮甲酰胺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 75.食品添加剂 苋菜红 GB 4479.1—2010 食品添加剂 苋菜红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76.食品添加剂 苋菜红铝色淀 GB 4479.2-2005食品添加剂 苋菜红铝色淀   77.食品添加剂 胭脂红 GB 4480.1-2001食品添加剂 胭脂红   78.食品添加剂 胭脂红铝色淀 GB 4480.2-2001食品添加剂 胭脂红铝色淀   79.食品添加剂 柠檬黄 GB 4481.1—2010 食品添加剂 柠檬黄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80.食品添加剂 柠檬黄铝色淀 GB 4481.2—2010 食品添加剂 柠檬黄铝色淀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81.食品添加剂 日落黄 GB 6227.1—2010 食品添加剂 日落黄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82.食品添加剂 日落黄铝色淀 GB 6227.2-2005食品添加剂 日落黄铝色淀   83.食品添加剂 亮蓝 GB 7655.1-2005食品添加剂 亮蓝   84.食品添加剂 亮蓝铝色淀 GB 7655.2-2005食品添加剂 亮蓝铝色淀   85.食品添加剂 新红 GB 14888.1-2010 食品添加剂 新红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86.食品添加剂 新红铝色淀 GB 14888.2-2010 食品添加剂 新红铝色淀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87.食品添加剂 诱惑红 GB 17511.1-2008食品添加剂 诱惑红   88.食品添加剂 诱惑红铝色淀 GB 17511.2-2008食品添加剂 诱惑红铝色淀   89.食品添加剂 赤藓红 GB 17512.1-2010 食品添加剂 赤藓红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90.食品添加剂 赤藓红铝色淀 GB 17512.2-2010 食品添加剂 赤藓红铝色淀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91.食品添加剂 β-胡萝卜素 GB 8821—2010 食品添加剂 β-胡萝卜素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92.食品添加剂 天然β-胡萝卜素 QB 1414-1991(2009)食品添加剂 天然β-胡萝卜素   93.食品添加剂 甜菜红 QB/T 3791-1999(2009)食品添加剂 甜菜红   94.食品添加剂 紫胶红色素 GB 4571—1996食品添加剂 紫胶红色素   95.食品添加剂 辣椒红 GB 10783-2008食品添加剂 辣椒红   96.食品添加剂 焦糖色(亚硫酸铵法、氨法、普通法) GB 8817-2001食品添加剂 焦糖色(亚硫酸铵法、氨法、普通法)   97.食品添加剂 红米红 GB 25534-2010 食品添加剂 红米红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98.食品添加剂 栀子黄 GB 7912-2010 食品添加剂 栀子黄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99.食品添加剂 菊花黄 QB 3792-1999(2009)食品添加剂 菊花黄   100.食品添加剂 黑豆红 QB 3793-1999(2009)食品添加剂 黑豆红   101.食品添加剂 高粱红 GB 9993-2005食品添加剂 高粱红   102.食品添加剂 可可壳色素 GB 8818-2008食品添加剂 可可壳色素   103.食品添加剂 红曲米(粉) GB 4926-2008食品添加剂 红曲米(粉)   104.食品添加剂 红曲红 GB 15961-2005食品添加剂 红曲红   105.食品添加剂 天然苋菜红 QB 1227-1991(2009)食品添加剂 天然苋菜红   106.食品添加剂 姜黄色素 QB 1415-1991(2009)食品添加剂 姜黄色素   107.食品添加剂 叶绿素铜钠盐 GB 26406-2011 食品添加剂 叶绿素铜钠盐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7号 108.食品添加剂 萝卜红 GB 25536-2010 食品添加剂 萝卜红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09.食品添加剂 二氧化钛 GB 25577-2010 食品添加剂 二氧化钛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10.食品添加剂 蔗糖脂肪酸酯 食品添加剂 蔗糖脂肪酸酯 GB 8272-2009食品添加剂 蔗糖脂肪酸酯   食品添加剂 蔗糖脂肪酸酯(丙二醇法) GB 10617-2005食品添加剂 蔗糖脂肪酸酯(丙二醇法)   食品添加剂 蔗糖脂肪酸酯(无溶剂法) QB 2245-1996(2009)食品添加剂 蔗糖脂肪酸酯(无溶剂法)   111.食品添加剂 酪蛋白酸钠 QB/T 3800-1999(2009)食品添加剂 酪蛋白酸钠(原GB 10797-89)   112.食品添加剂 蒸馏单硬脂酸甘油酯 GB 15612-1995 食品添加剂 蒸馏单硬脂酸甘油酯   113.食品添加剂 山梨醇酐单硬脂酸酯(司盘60) GB 13481-2010 食品添加剂 山梨醇酐单硬脂酸酯(司盘60)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14.食品添加剂 山梨醇酐单油酸酯(司盘80) GB 13482-2010 食品添加剂 山梨醇酐单油酸酯(司盘80)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15.食品添加剂 单、双硬脂酸甘油酯 GB 1986-2007食品添加剂 单、双硬脂酸甘油酯   116.食品添加剂 辛癸酸甘油酯 QB 2396-1998(2009)食品添加剂 辛癸酸甘油酯   117.食品添加剂 聚氧乙烯木糖醇酐单硬脂酸脂 QB/T 3790-1999(2009)食品添加剂 聚氧乙烯木糖醇酐单硬脂酸脂   118.食品添加剂 木糖醇酐单硬脂酸酯 QB/T 3784-1999(2009)食品添加剂 木糖醇酐单硬脂酸酯   119.食品添加剂 改性大豆磷脂LS/T 3225-1990食品添加剂 改性大豆磷脂(原GB 12486-90)   120.食品添加剂 山梨醇酐单月桂酸酯(司盘20) GB 25551-2010 食品添加剂 山梨醇酐单月桂酸酯(司盘20)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21.食品添加剂 山梨醇酐单棕榈酸酯(司盘40) GB 25552-2010 食品添加剂 山梨醇酐单棕榈酸酯(司盘40)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22.食品添加剂 双乙酰酒石酸单双甘油酯 GB 25539-2010 食品添加剂 双乙酰酒石酸单双甘油酯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23.食品添加剂 三聚甘油单硬脂酸酯 GB 13510-1992食品添加剂 三聚甘油单硬脂酸酯   124.食品添加剂 聚氧乙烯(20)山梨醇酐单硬脂酸酯(吐温60) GB 25553-2010 食品添加剂 聚氧乙烯(20)山梨醇酐单硬脂酸酯(吐温60)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25.食品添加剂 聚氧乙烯(20)山梨醇酐单油酸酯(吐温80) GB 25554-2010 食品添加剂 聚氧乙烯(20)山梨醇酐单油酸酯(吐温80)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26.食品添加剂 果胶 GB 25533-2010 食品添加剂 果胶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27.食品添加剂 卡拉胶 GB 15044-2009食品添加剂 卡拉胶   128.食品添加剂 藻酸丙二醇酯 GB 10616-2004食品添加剂 藻酸丙二醇酯   129.食品添加剂 松香甘油酯和氢化松香甘油酯 GB 10287-1988食品添加剂 松香甘油酯和氢化松香甘油酯 食品添加剂 氢化松香甘油酯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 130.食品添加剂 乳酸脂肪酸甘油酯 食品添加剂 乳酸脂肪酸甘油酯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 131.食品添加剂 乙酰化单、双甘油脂肪酸酯 食品添加剂 乙酰化单、双甘油脂肪酸酯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 132.食品添加剂 硬脂酸钙 食品添加剂 硬脂酸钙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 133.食品添加剂 硬脂酸镁 食品添加剂 硬脂酸镁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 134.食品添加剂 硬脂酰乳酸钙 食品添加剂 硬脂酰乳酸钙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135.食品添加剂 硬脂酰乳酸钠 食品添加剂 硬脂酰乳酸钠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 136.食品添加剂 丙二醇脂肪酸酯 食品添加剂 丙二醇脂肪酸酯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 137.食品添加剂 聚甘油脂肪酸酯 食品添加剂 聚甘油脂肪酸酯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 138.食品添加剂 乳糖醇 食品添加剂 乳糖醇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 139.食品添加剂 α-淀粉酶制剂 GB 8275-2009食品添加剂 α-淀粉酶制剂   140.食品添加剂 糖化酶制剂 GB 8276-2006食品添加剂 糖化酶制剂   141.食品添加剂 果胶酶制剂 QB 1502-1992(2009)食品添加剂 果胶酶制剂   142.食品添加剂 真菌α-淀粉酶 QB 2526-2001(2009)食品添加剂 真菌α-淀粉酶   143.食品添加剂 α-葡萄糖转苷酶 QB 2525-2001(2009)食品添加剂 α-葡萄糖转苷酶   144.食品添加剂 a-乙酰乳酸脱羧酶制剂 GB 20713-2006食品添加剂 a-乙酰乳酸脱羧酶制剂   145.食品添加剂 纤维素酶制剂 QB 2583-2003 纤维素酶制剂   146.食品工业用酶制剂 GB 25594-2010 食品添加剂 食品工业用酶制剂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47.食品添加剂 5'-鸟苷酸二钠 QB/T 2846-2007食品添加剂 5'-鸟苷酸二钠   148.食品添加剂 呈味核苷酸二钠 QB/T 2845-2007食品添加剂 呈味核苷酸二钠   149.食品添加剂 甘氨酸(氨基乙酸) GB 25542-2010 食品添加剂 甘氨酸(氨基乙酸)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50.食品添加剂 L-丙氨酸 GB 25543-2010 食品添加剂 L-丙氨酸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51.食品用石蜡 GB 7189-1994食品用石蜡   152.食品级白油 GB 4853-2008食品级白油   153.食品添加剂 吗啉脂肪酸盐果蜡 GB12489-2010 食品添加剂 吗啉脂肪酸盐果蜡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54.食品添加剂 紫胶(虫胶) LY 1193—1996 食品添加剂 紫胶(虫胶)   155.食品添加剂 松香季戊四醇酯 食品添加剂 松香季戊四醇酯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 156.食品添加剂 巴西棕榈蜡 食品添加剂 巴西棕榈蜡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 157.食品添加剂 蜂蜡 食品添加剂 蜂蜡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 158.食品添加剂 三聚磷酸钠 GB 25566-2010 食品添加剂 三聚磷酸钠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59.食品添加剂 磷酸氢二钾 GB 25561-2010 食品添加剂 磷酸氢二钾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60.食品添加剂 磷酸二氢铵 GB 25569-2010 食品添加剂 磷酸二氢铵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61.食品添加剂 磷酸氢二钠 GB 25568-2010 食品添加剂 磷酸氢二钠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62.食品添加剂 磷酸二氢钠 GB 25564-2010 食品添加剂 磷酸二氢钠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63.食品添加剂 L-赖氨酸盐酸盐 GB 10794-2009 食品添加剂 L-赖氨酸盐酸盐   164.食品添加剂 牛磺酸 GB 14759-2010食品添加剂 牛磺酸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65.食品添加剂 左旋肉碱 GB 17787-1999 食品添加剂 左旋肉碱 食品添加剂 左旋肉碱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 166.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A GB 14750-2010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A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67.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B1(盐酸硫胺) GB 14751-2010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B1(盐酸硫胺)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68.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B2(核黄素) GB 14752-2010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B2(核黄素)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69.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B6(盐酸吡哆醇) GB 14753-2010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B6(盐酸吡哆醇)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70.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C(抗坏血酸) GB 14754-2010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C(抗坏血酸)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71.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D2(麦角钙化醇) GB 14755-2010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D2(麦角钙化醇)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72.食品添加剂 烟酸 GB 14757-2010 食品添加剂 烟酸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73.食品添加剂 叶酸 GB 15570-2010 食品添加剂 叶酸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74.食品添加剂 乳酸亚铁 GB 6781-2007 食品添加剂 乳酸亚铁   175.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钙 GB 17203-1998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钙   176.食品添加剂 葡萄糖酸钙 GB 15571-2010食品添加剂 葡萄糖酸钙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77.食品添加剂 生物碳酸钙 QB 1413-1999(2009)食品添加剂 生物碳酸钙   178.食品营养强化剂 煅烧钙 GB 9990-2009 食品营养强化剂 煅烧钙   179.食品添加剂 L-苏糖酸钙 GB17779-2010 食品添加剂 L-苏糖酸钙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80.食品添加剂 乙酸钙 GB 15572-1995 食品添加剂 乙酸钙及第1号修改单   181.食品添加剂 葡萄糖酸锌 GB 8820-2010 食品添加剂 葡萄糖酸锌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82.食品添加剂 天然维
  • 标准助力中国体育装备器材闪耀巴黎
    在射击项目上,7月27日,我国射击选手黄雨婷、盛李豪在射击10米气步枪混合团体决赛中为中国队摘得巴黎奥运会首金,他们使用的气枪弹就产自中国。《气枪弹》国家标准作为高质量气枪弹生产制造的技术基础,为我国在民用气枪弹生产领域的国际领先地位打下了坚实基础。在此基础上,由我国企业自主研发的“QYS高精度气枪弹”,将气枪子弹的精度控制在万分之一毫米量级,精准度超过国外百年品牌,产品出口世界50多个国家和地区。在自行车项目上,本届巴黎奥运会中,我国企业提供了公路车、计时车等多种体育器材,这背后都少不了中国标准的支撑。其中,国家标准《自行车安全要求 第2部分:城市和旅行用自行车、青少年自行车、山地自行车与竞赛自行车的要求》作为高质量竞赛自行车生产制造的安全基础,引领我国在竞技自行车领域快速发展。在此基础上,我国企业自主研发的计时车、公路车技术指标突出,有效降低车架整体的尾流强度,为运动员稳定发挥提供了技术保障。在乒乓球项目上,本届奥运会自乒乓球项目开赛以来,国乒已获得了混双、女子单打、男子单打3枚金牌和1枚银牌。在中国标准引领下打造的中国乒乓装备质量水平也世界公认。《40mm乒乓球》《乒乓球拍》《乒乓球台的安全、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等多项国家标准,成为乒乓球运动器材高质量生产制造的技术基础,成就了我国在生产领域的国际领先地位。在本届巴黎奥运会上,中国企业提供了乒乓球、乒乓球台、裁判台、主裁判椅、副裁判台、积分牌、暂停牌等多种器材,以及奥运健儿使用的高水平球拍和套胶等个人装备。其中,3.5万个比赛专用乒乓球PAR40+,以《40mm乒乓球》国家标准为技术基础,在重量、圆度、硬度、弹跳、飞行路线等方面都有了质的飞跃,将弹性公差缩小到4毫米以内,重量公差缩小到0.015克,硬度、圆度公差缩小到0.05毫米以内,均为国际领先水平,使乒乓球质量对运动员发挥的影响降至最低。乒乓球台采用《乒乓球台的安全、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国家标准中的技术参数及准则,进一步优化性能,台面采用高分子表面处理工艺,使表面摩擦及弹跳性能达到最佳结合点,兼顾乒乓球落台后的速度与旋转。依据《乒乓球拍》国家标准生产的乒乓球拍正、反手套胶和底板,为参赛运动员量身定制套胶胶面粘性、套胶回弹性能、底板弹性模量等各项技术指标,为比赛的精彩纷呈提供技术支撑。在举重项目上,8月7日,巴黎奥运会举重比赛在南巴黎体育馆举行,比赛用杠铃均产自中国。我国企业严格按照《举重杠铃的安全、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国家标准要求,不断提升产品品质,使国产杠铃成为了本届奥运会举重项目的指定器材。其设计充分考虑了国际举重联合会竞赛规则中对杠铃的技术要求,将杠铃片最小重量误差控制在5克以内,杠铃杆轴线弯度值控制在0.2毫米以内,中国杠铃再次向世界展示中国标准和中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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