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氮杂环丁酮标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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氮杂环丁酮标准品相关的资讯

  • 卫计委拟定31项食品安全检测标准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卫计委组织拟订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糖果》等31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1项标准修改单(征求意见稿),并于日前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于2015年1月10日前将意见反馈至卫计委,并登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信息系统(http://bz.cfsa.net.cn/cfsa_aiguo)在线提交反馈意见。   附件1-32下载链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糖果》等31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1项标准修改单(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糖果》(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氧化锌》(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贝类中腹泻性贝类毒素的测定》(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贝类中神经性贝类毒素的测定》(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贝类中失忆性贝类毒素的测定》(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辐照含脂食品中2-十二烷基环丁酮的测定》(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辐照食品的鉴定 电子自旋共振波谱法》(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辐照食品的鉴定 筛选法》(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含硅酸盐辐照食品的鉴定 热释光法》(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多元素的测定》(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钙的测定》(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族和G族的测定》(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M族的测定》(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铁的测定》(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磷的测定》(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苯甲酸山梨酸和糖精钠的测定》(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N-亚硝胺类化合物的测定》(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生物胺的测定》(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2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滑石粉的测定》(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其制品中镉迁移量的测定》(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其制品中铬迁移量的测定》(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其制品中镍迁移量的测定》(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其制品中铅迁移量的测定》(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2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其制品中砷迁移量的测定》(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2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其制品中锑迁移量的测定》(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2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其制品中锌迁移量的测定》(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2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其制品中砷、镉、铬、镍、铅、锑和锌迁移量的测定》(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2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检验 总则》(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3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致泻大肠埃希氏菌检验》(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3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检验》(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3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精》(GB30616-2014)第1号修改单(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3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doc
  • 【热点文章】“标准物质与标准品”专题文章推介
    【编者按】本专题由编委天津阿尔塔科技有限公司张磊博士进行组稿,共收录了3篇文章,分别涉及稳定同位素氘标记盐酸曲托喹酚的制备、氘标记克伦丙罗新的合成方法研究与结构表征,以及盐酸莱克多巴胺-D6新的合成方法研究与结构表征。借助内标试剂的同位素稀释质谱法,只需对样品进行简单的前处理即可利用高分辨质谱进行检测,既便捷高效、降本降耗,又大大提高检测的准确性和灵敏度。因此,对天然丰度的检测用标准品进行稳定同位素标记,高效地合成出相应的内标物,对于食品检测领域具有重要意义。一、稳定同位素氘标记盐酸曲托喹酚的制备1、背景介绍盐酸曲托喹酚又名喘速宁,是β2受体激动剂。目前世界范围内均采用传统的外标法进行测定,但存在着物质浓度低、样品基质复杂、干扰物质多、代谢物多样等问题。而同位素稀释质谱法(IDMS)很好的解决了这一问题。因此,合成稳定同位素标记的盐酸曲托喹酚对于准确检测食品和人体代谢物中曲托喹酚的含量具有重要意义。当前,天然丰度的盐酸曲托喹酚的合成已经有了成熟报道,但关于稳定同位素标记的盐酸曲托喹酚的合成文献还未见报道。本文以廉价的2-(3,4,5-三甲氧基苯基)乙酸为起始原料,将其具有天然丰度的三个甲基通过化学手段置换为具有氘标记的甲基,进而在曲托喹酚分子中引入9个氘原子,使其具有 “内标试剂”的特性。具有较高化学纯度与同位素丰度的盐酸曲托喹酚-D9可以作为药品质检领域、运动员药检以及盐酸曲托喹酚代谢机理研究的内标物,具有重要的实际应用价值。2、文章亮点1)本文参考天然丰度曲托喹酚的合成方法,并在此基础上做进一步地改进,最终合成了稳定性同位素标记的盐酸曲托喹酚(盐酸曲托喹酚-D9)。2)将文中碘甲烷-D3替换为其他标记试剂,如13C标记或者13C和D双标记的碘甲烷,可方便地合成相对应的多种标记化合物,如曲托喹酚-13C3等,均可以作为内标试剂满足曲托喹酚的定性与定量分析。引用本文:秦爽,韩世磊,邵文哲,等. 稳定同位素氘标记盐酸曲托喹酚的制备[J]. 化学试剂, 2022, 44(4): 599-603.二、氘标记克伦丙罗新的合成方法研究与结构表征1、背景介绍克伦丙罗属于一种β2-受体激动剂,我们国家严格禁止将该类药物给动物使用,并要求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目前国内关于食品中克伦丙罗残留检测方法主要有高效液相色谱法、气质联用法、液质联用法、放射免疫法、酶联免疫吸附测定法等,但是这些方法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对测定结果影响较大。采用同位素稀释质谱法(IDMS),可有效地解决上述问题,能够有效校正方法中出现的误差,显著提高检测方法的稳定性。目前,对于稳定同位素氘标记的克伦丙罗的合成已有文献报道但是存在路线反应步骤较长,且合成过程中的中间体分离纯化难度高,胺化过程中副产物较多等问题,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制约我国食品安全检测领域严重依赖进口产品的问题。为解决当前合成方法中的不足,本文设计了一条全新的合成路线,以4-氨基-3,5-二氯-α-溴代苯乙酮原料,通过改良的Gabriel方法合成了氨基醇中间体,然后直接与廉价的丙酮-D6缩合得到克伦丙罗-D7。2、文章亮点1)本文以4-氨基-3,5-二氯-α-溴代苯乙酮为起始原料,经4步常规化学反应合成了克伦丙罗-D7,产物经1HNMR和ESI-MS表征确证结构正确,同位素丰度达到了98.3 atom%D,工艺稳定、操作简便,总产率可达40.9%,可实现规模化生产。2)本文设计的新合成路线,以廉价的丙酮-D6作为标记源在最后一步反应中引入,极大地提高了工艺的可操作性和原子经济性,降低了克伦丙罗标记产品的合成成本。此外,若将文中丙酮-D6替换为其他标记原子,如13C或者13C和D双标记试剂,或将第4步还原胺化反应中硼氘化钠替换为硼氢化钠,可方便地合成相对应的多种类标记化合物。引用本文:曹炜东,韩世磊,马秀婷,等. 氘标记克伦丙罗新的合成方法研究与结构表征[J]. 化学试剂, 2022, 44(4):604-607.三、盐酸莱克多巴胺-D6新的合成方法研究与结构表征1、背景介绍日前,关于盐酸莱克多巴胺的检测方法主要有高效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法(LC-MS)、酶联免疫法检测、荧光免疫分析法等,但这些方法具有一定的局限性。而同位素稀释质谱法(IDMS)很好的解决了这一问题,是唯一一种可用于微量、痕量和超痕量元素权威的测量方法。当前,关于稳定同位素标记的莱克多巴胺的合成方法已有报道。但存在路线较长、操作复杂,且烷基化这步反应收率较低,副产物较多等缺点。本文针对现有合成方法存在的不足,设计了一条全新的合成路线,以廉价易得的4-(4-甲氧苯基)-2-丁酮(1)作为原料,进行氢-氘交换反应,高效的合成了关键的氘标记中间体,进而经过还原胺化、脱保护基等反应得到氘代莱克多巴胺-D6。与文献方法相比,此方法路线简短、条件温和、操作简便,收率较高,可以制备较高同位素丰度的产物,具有大批量制备生产的前景。2、文章亮点1)首次以4-(4-甲氧苯基)-2-丁酮为起始原料,以廉价易得的重水为稳定同位素标记源,经氢-氘交换反应得到关键中间体4-(4-甲氧苯基)-2-丁酮-D5,再经还原胺化、脱保护基反应合成目标产物。2)所设计的合成路线短、原料廉价、反应条件温和、操作简单、工艺易控,总产率以4-(4-甲氧苯基)-2-丁酮来计达到了44%,以关键标记中间体4-(4-甲氧苯基)-2-丁酮-D5计产率为47%,该合成路线较为方便地引入6个标记原子,为食品安全检测领域的内标研发提供新的合成思路。引用本文:刘晓佳,韩世磊,孔香玲,等. 盐酸莱克多巴胺-D6新的合成方法研究与结构表征[J]. 化学试剂, 2022, 44(4) :608-612.以上文章转载自“ 全国化学试剂信息总站”。
  • 75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布 含多项检测标准
    近日,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国家卫生计生委2013年第7号公告》发布了75项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本次公布的《食品添加剂标识通则》(GB 29924-2013)对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和包装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参考相关国际标准,结合我国食品添加剂的实际生产、经营和使用情况,本标准规范了食品添加剂标签标识的术语、定义、基本内容和有关要求,进一步细化了对食品添加剂标签标识的管理。认真贯彻执行GB 29924-2013,对于确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者、消费者和管理者获取真实、准确的信息,依法加强食品添加剂的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本次公布的《食品用香料通则》(GB29938-2013)是食品用香料通用的质量规格与安全要求标准。制定本标准参考了世界卫生组织(WHO)和联合国粮农组织(FAO)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JECFA)的规定,也参考了美国《食品化学法典》(FCC)关于食品用香料的质量规格要求,共对 1600多种食品用香料的质量规格作出了规定,基本解决了食品用香料质量规格标准缺失问题。   第7号公告同时公布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副溶血性弧菌检验》(GB 4789.7-2013)等8项检验方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食品添加剂 明胶》(GB 6783&mdash 2013)等65项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方面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关于发布《食品微生物检验 副溶血性弧菌检验》(GB4789.7-2013)等75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等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现发布《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副溶血性弧菌检验》(GB 4789.7-2013)等75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食品添加剂二丁基羧基甲苯(BHT)》(GB 1900-2010)第1号修改单。其编号和名称如下:   GB 4789.7-2013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副溶血性弧菌检验(代替GB/T 4789.7-2008)   GB 4789.26-2013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商业无菌检验(代替GB/T 4789.26-2003)   GB 4789.28-2013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培养基和试剂的质量要求(代替GB/T 4789.28-2003)   GB 4789.31-2013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志贺氏菌和致泻大肠埃希氏菌的肠杆菌科噬菌体诊断检验(代替GB/T 4789.31-2003)   GB 4789.39-2013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粪大肠菌群计数(代替GB/T 4789.39-2008)   GB 5009.205-2013 食品中二噁英及其类似物毒性当量的测定(代替GB/T 5009.205-2007)   GB 5413.20-2013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胆碱的测定(代替GB 5413.20-1997)   GB 5413.31-2013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脲酶的测定(代替GB 5413.31-1997)   GB 6783-2013 食品添加剂 明胶(代替GB 6783-1994)   GB 29924-2013 食品添加剂标识通则   GB 29925-2013 食品添加剂 醋酸酯淀粉   GB 29926-2013 食品添加剂 磷酸酯双淀粉   GB 29927-2013 食品添加剂 氧化淀粉   GB 29928-2013 食品添加剂 酸处理淀粉   GB 29929-2013 食品添加剂 乙酰化二淀粉磷酸酯   GB 29930-2013 食品添加剂 羟丙基淀粉   GB 29931-2013 食品添加剂 羟丙基二淀粉磷酸酯   GB 29932-2013 食品添加剂 乙酰化双淀粉己二酸酯   GB 29933-2013 食品添加剂 氧化羟丙基淀粉   GB 29934-2013 食品添加剂 辛烯基琥珀酸铝淀粉   GB 29935-2013 食品添加剂 磷酸化二淀粉磷酸酯   GB29936-2013 食品添加剂 淀粉磷酸酯钠   GB 29937-2013 食品添加剂 羧甲基淀粉钠   GB 29938-2013 食品用香料通则   GB 29939-2013 食品添加剂 琥珀酸二钠   GB 29940-2013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亚锡二钠   GB 29941-2013 食品添加剂 脱乙酰甲壳素(壳聚糖)   GB 29942-2013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E(dl-&alpha -生育酚)   GB 29943-2013 食品添加剂 棕榈酸视黄酯(棕榈酸维生素A)   GB 29944-2013 食品添加剂 N-[N-(3,3-二甲基丁基)]-L-&alpha -天门冬氨-L-苯丙氨酸1-甲酯(纽甜)   GB 29945-2013 食品添加剂 槐豆胶(刺槐豆胶)   GB 29946-2013 食品添加剂 纤维素   GB 29947-2013 食品添加剂 萜烯树脂   GB 29948-2013 食品添加剂 聚丙烯酸钠   GB 29949-2013 食品添加剂 阿拉伯胶   GB 29950-2013 食品添加剂 甘油   GB 29951-2013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脂肪酸甘油酯   GB 29952-2013 食品添加剂 &gamma -辛内酯   GB 29953-2013 食品添加剂 &delta -辛内酯   GB 29954-2013 食品添加剂 &delta -壬内酯   GB 29955-2013 食品添加剂 &delta -十一内酯   GB 29956-2013 食品添加剂 &delta -突厥酮   GB 29957-2013 食品添加剂 二氢-&beta -紫罗兰酮   GB 29958-2013 食品添加剂 l-薄荷醇丙二醇碳酸酯   GB 29959-2013 食品添加剂 d,l-薄荷酮甘油缩酮   GB 29960-2013 食品添加剂 二烯丙基硫醚   GB 29961-2013 食品添加剂 4,5-二氢-3(2H)噻吩酮(四氢噻吩-3-酮)   GB 29962-2013 食品添加剂 2-巯基-3-丁醇   GB 29963-2013 食品添加剂 3-巯基-2-丁酮(3-巯基-丁-2-酮)   GB 29964-2013 食品添加剂 二甲基二硫醚   GB 29965-2013 食品添加剂 二丙基二硫醚   GB 29966-2013 食品添加剂 烯丙基二硫醚   GB 29967-2013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三乙酯   GB 29968-2013 食品添加剂 肉桂酸苄酯   GB 29969-2013 食品添加剂 肉桂酸肉桂酯   GB 29970-2013 食品添加剂 2,5-二甲基吡嗪   GB 29971-2013 食品添加剂 苯甲醛丙二醇缩醛   GB 29972-2013 食品添加剂 乙醛二乙缩醛   GB 29973-2013 食品添加剂 2-异丙基-4-甲基噻唑   GB 29974-2013 食品添加剂 糠基硫醇(咖啡醛)   GB 29975-2013 食品添加剂 二糠基二硫醚   GB 29976-2013 食品添加剂 1-辛烯-3-醇   GB 29977-2013 食品添加剂 2-乙酰基吡咯   GB 29978-2013 食品添加剂 2-己烯醛(叶醛)   GB 29979-2013 食品添加剂 氧化芳樟醇   GB 29980-2013 食品添加剂 异硫氰酸烯丙酯   GB 29981-2013 食品添加剂 N-乙基-2-异丙基-5-甲基-环己烷甲酰胺   GB 29982-2013 食品添加剂 &delta -己内酯   GB 29983-2013 食品添加剂 &delta -十四内酯   GB 29984-2013 食品添加剂 四氢芳樟醇   GB 29985-2013 食品添加剂 叶醇(顺式-3-己烯-1-醇)   GB 29986-2013 食品添加剂 6-甲基-5-庚烯-2-酮   GB 29987-2013 食品添加剂 丁苯橡胶   GB 29988-2013 食品添加剂 海藻酸钾(褐藻酸钾)   GB 29989-2013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左旋肉碱的测定   GB 1900-2010 第1号修改单 食品添加剂 二丁基羧基甲苯(BHT)第1号修改单   特此公告。   附件:75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BHT第1号修改单.zip   国家卫生计生委   2013年11月29日
  • 体检市场鱼龙混杂 专家建议制定行业标准
    当前,体检成为很多市民每年必修的“健康课”,嗅觉敏锐的商人早已盯上这块“肥肉”。体检是为了提前防治疾病,普通体检查不出病,可高档体检价格却高得吓人。近日,记者走访调查西安的体检市场了解到,各体检机构价格确实高低不一,豪华体检套餐动辄上万元,整个市场鱼龙混杂。  临近年末,不少单位组织员工体检,西安体检市场迎来小高峰。记者近日采访发现,体检这个原本被医院视为“附属品”的医疗项目,因市场空间巨大而成为许多专业机构争夺的对象,并且已经衍生出各种纷繁复杂的细分体检项目。  现象 例行体检有些是“走过场”,癌症耽误四个月  “我在一家小私营企业工作,每年单位都组织体检,上一次体检是在二月份,去的是个私立的体检中心,记得那天人特别多,医生检查也很快。当时查乳腺的时候,一两分钟就结束了,根本没有做彩超,我当时还问了一句,这么快能检查出来问题吗?医生回了一句‘能’,就接着给下一个检查了。”正在医院住院治疗的王女士说,当时体检的结果是一切正常,自己也就没再纠结。但让她没想到的是,今年六月份,仅间隔了四个月,自己洗澡时摸到胸部有肿块,到大医院一检查竟是乳腺癌晚期。“说实话,我真的很生气,那个体检中心根本不负责任,4个月前如果给好好查查肯定就能发现了。”  便宜的没啥用,贵的却又检不起。10月19日,记者在西安市第九医院健康中心随机采访了多位市民,虽然人们对于自身健康越来越重视,但是对于体检却有着不少的抱怨。“现在的体检机构很多,套餐更多,可咱选便宜的更多是图个心安,有病也查不出。贵的一项检查几百上千块,一般人还真不舍得花这个钱。”  记者采访了解到,上至公立三甲医院下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一些民营私人医疗机构,纷纷投身体检市场。越来越多的体检中心开始出现在我们身边,他们不仅推出各种低价位套餐,打着价格战跟公立医院竞争,一些体检中心甚至搞起免费体检、体检大篷车进社区等活动吸引市民。  专家表示,一个简单的生化检验都需要较长时间,普通的B超如果做得仔细也需半小时。而当下“快餐式”体检,其体检质量和权威性很难得到保障。“体检游击队”的出现,更加重了专家的担心——为了缩减成本,“游击队”会让健康的体检者和患者同用一台设备,还有的体检队为了节约成本,将医疗应急用的手提式床旁X光机给体检者做透视,体检使用过的棉签等医疗垃圾乱丢乱扔。有的体检中心所用的血压表、体重计等仪器设备也不按期检测调试,体检的检查结果往往不准确,体检质量难以保证。更为严重的是,因互相竞争, “游击队”之间想出了竞相压价、给回扣等歪点子,使体检服务的声誉大打折扣。  如今,庞大的市场需求已经催生了一个不甚成熟的体检市场,并引发了体检质量等问题,让人们开始对体检市场提出质疑,感到担忧。  调查 奢华体检过万,但有价值项目并不多  10月18日,记者采访了西安市第一医院、西安市第九医院、武警医院等众多医院的体检中心,了解了一下价格行情。有的医院体检中心主推普惠型的套餐,如武警医院等,体检套餐的价格从两三百元到一两千元不等。“我们一年要为近3万人体检,多数体检只需要三四百元就可以。”西安市第九医院健康中心护士长王丽玲说,也可以根据市民需求提供一些特需检查,套餐一般也就一千到两千元钱。  当然,有只需三四百元的经济型套餐,同时还有几千上万元甚至更贵的豪华套餐。武警医院有个PEC-CT检查项目,该院体检中心的人说,仅这一个项目的检查费用就接近万元,配其他项目,价格不止一万元。 “豪华套餐主要是为了满足企业老总、企业高管等高端人士的体检需求。”西安欧美达海外健康中心负责人说。  民营体检机构的套餐费用则走两个极端,为了吸引客源便宜的最低只需100多元,而贵的则可私人定制套餐。进行“一对一”私密咨询服务,独家提供中华预防医学会疾病预测,私人奢华体检套餐价格需要万元甚至更高。  体检的费用有高有低,市民可根据需求自由选择。听上去似乎没什么可争议的,但是在实际的体检过程中却发现了问题。贵的检查不起,而选择便宜的却又查不出病,而且同样的检查有的就能查出问题有的就不能发现,价格和体检质量并不成正比。  对此,记者采访了各医院体检中心的负责人。九院的刘主任解释说,“首先跟检查的设备有一定关系,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检测设备跟便宜的设备检查的结果有差距,以彩超为例,清晰度不一样,肯定会影响检测人员的判断。”刘主任说,再有就是跟检查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责任心有关系,还拿彩超为例,同样的检查有的认真检查,有的一扫而过,再加上对于器官可能存在病变的情况不掌握的话,那结果存在误差的概率就大。  体检市场这两年发展比较快,因为监管没有及时跟上,某医院体检中心的工作人员更是跟记者爆料说,个别民营体检机构甚至故意犯错,为了销售药品故意说体检者身体有问题。“这种现象肯定有,所以我们要加强监管。”  出路 制定体检行业标准,建立退出机制  几年前,北京市卫生管理部门曾出台首个体检质量控制标准。为体检市场作“体检”,就是为了让人们享受高质量的健康体检。该标准对体检机构的专业、设置和人员提出多项要求,对规范体检市场大有裨益。  专家表示,从事体检的医疗机构应当有相对独立的体检场所及候检场所,体检使用总面积不得低于400平方米。在专业设置方面,体检机构应当设有比较全面的检验专业。每个专业至少配有一名从事本专业在5年以上的执业医师。体检机构应该配备基本仪器设备,如开展特殊体检项目还需要配置其他相应设备等。此外,体检后10天内应当出结果 体检结论书写规范,体检报告上出具正常参考值,检验项目要有中英文对照 体检使用的医疗器械必须拿得出质量保证书等。  那么,该由谁为这些体检机构实施“体检”呢?专家建议应当成立专门的体检专业委员会。据了解,委员会成员都是精选出的体检、检验、影像、管理等方面的专家,他们可以负责指导监督体检质量和规范管理。该委员会每年至少组织两次全市体检质量抽查,并向社会公示检查结果,一批“误人健康”不合格体检机构将被逐出市场。
  • LGC:标准品的定义、分类、正确使用及杂质标准品的合规标定
    p   药物杂质是活性药物成分或药物制剂中不希望存在的化学成分。药品在临床使用中产生的不良反应除了与药品本身的药理活性有关外,有时与药品中存在的杂质也有很大关系。规范地进行杂质的研究,并将其控制在一个安全、合理的限度范围之内,将直接关系到上市药品的质量及安全性。 /p p   因此,杂质的研究是药品研发的一项重要内容,它包括选择合适的分析方法,准确地分辨与测定杂质的含量并综合药学、毒理及临床研究的结果确定杂质的合理限度,这一研究贯穿于药品研发的整个过程。 /p p   2017年7月19日,仪器信息网将组织举办“化学药物杂质研究及检测技术”网络主题研讨会, 会议中,LGC医药标准品资深专员杨学林将介绍《标准品的定义、分类、正确使用及杂质标准品的合规标定》。 /p p   strong  报告摘要 /strong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概括介绍2015版药典中对标准品的定义及杂质标准品的新要求;深入解析标准品的定义、特性及生产体系;着重对医药产品生产及研发过程中使用的一级标准品、二级标准品、药典标准品及杂质标准品进行介绍,并指导如何正确使用;由于一致性评价的深入开展及国家对杂质研究的逐渐重视,对于一些合成工艺复杂,购买困难的杂质如何合规的标定同样是在工作中急需解决的问题。对于以上提到的热点问题,我们会在本次报告中一一为您解答。 /p p   strong  报告人简介 /strong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杨学林,LGC医药标准品资深专员,主要负责医药标准品的市场推广及售前售后的技术支持工作,曾受邀2015版《中国药典》进行关于标准品知识方面的讲座,同时在国内多家百强企业如扬子江、罗欣药业、鲁南制药等做过关于标准品使用方面的专场介绍。2009年获得沈阳药科大学药物化学博士学位,在BMCL、LDDD等学术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多篇研究论文及多篇授权专利;曾参与863、97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重点项目的研究工作,拥有5年以上药物研发相关经验。曾先后就职于Bioduro、神威药业研究院,担任组长、室主任等职务。 /p p   欲了解本次会议的详细日程请点击: /p p    a title=" " href=" http://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s/ChemicalDrug/" target=" _self" http://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s/ChemicalDrug/ /a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a title=" " href=" http://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s/ChemicalDrug/" target=" _self" img title=" 点击参会.gif"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7/noimg/f3ddf4d4-6b54-41b5-a520-8d1a1ef40f63.jpg" / /a /p
  • 从新食品安全法解析包装的对食品安全的影响及质控手段
    食品安全与民生息息相关。近年来,“三聚氰胺”“瘦肉精”“苏丹红”等安全事故频发,食品安全已成为政府和人民公众无法回避的的重要问题。对于这个涉及面广、错综复杂的长期问题,2015年政府重磅出击,通过了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号称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于2015年10月1日正式执行。修改后的食品安全法对食品生产、经营等环节设立了最为严格的管理流程、追溯机制和惩处制度,强化了包括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在内的企业主体的安全责任。对于构成犯罪的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加大了对地方政府负责人和监管人员的问责力度。  纵观食品生产环节,包装是食品与外界的唯一屏障,也是食品安全的最后一道关卡,若其质量存在问题,食品安全更沦为一纸空谈,可见,包装对食品安全的作用不可小觑。细读食品安全法,其中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第四十六条“从生产工序、设备、贮存、包装等生产关键环节控制,保证生产的食品复合食品安全标准”皆从食品包装的角度提出了质控要求。现就其影响及其质量控制手段进行详细解析。  食品品种日益丰富,相应的食品包装材质不一,如塑料薄膜、塑料复合薄膜、纸塑复合膜、共挤膜、镀铝膜、铝箔、铝箔复合膜等膜等,以及形态各异的包装容器,其中塑料包装材料占所有食品包装材质的90%以上,其材质、性能和工艺是影响食品安全的重要因素,基本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  塑料包装材料生产过程中的添加剂对食品安全的影响  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一条要求,对直接接触食品的包装材料等具有较高风险的食品相关产品,应按照国家有关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规定实施生产许可。安全法把规范重点集中在直接接触食品的包装材料方面不是没有道理,因为塑料、橡胶、纸、金属、涂料等食品接触材料在加工过程中会加入抗氧化剂、稳定剂、增塑剂、稀释剂等助剂,以适应各种包装需求。这些助剂在与食品接触过程中,尤其是油脂类或酸性食物,分子通过材料迁移进入食品,影响食品的安全,进而对人体健康构成威胁。对此,国家制定了相关标准对塑料包装向食品中迁移物的量以及检测方法做了规定,如我国的GB 9685-2008《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9683-88《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 4805-1994《食品罐头内壁环氧酚醛涂料卫生标准》等。标准中,采用蒸发残渣这一指标来衡量包装材料浸出物的情况。  蒸发残渣是检测食品接触材料在使用过程中接触水、酸性物质、酒精类、油脂类等食品时可能析出的化学物质量的指标,即蒸发残渣指标用来考核一定时间内包装中各类物质向食品迁移的总量,用mg/L表示。模拟物一般采用蒸馏水、4%乙酸、20%或65%乙醇和正己烷。相较于人工测试易出现的随机误差,建议采用仪器自动测试法,如ERT-01蒸发残渣恒重仪,能减少了烘干、干燥、称重等试验过程中的人为操作干预,且确保了试样重量测试过程一直处于相对平稳的环境中,避免了试验环境对试验结果的影响。  塑料复合包装材料使用的粘合剂和印刷油墨对食品安全的影响  一方面,包材复合使用的粘合剂在高温时会发生裂解,生成有毒有害物质,另一方面,某些不良供应商会在胶黏剂中的溶剂中添加甲苯或二甲苯类类有害物质,增大了所包装食品的致癌危险。此外,当前国内包装印刷业采用的油墨以聚酯类树脂为主体结构,甲苯、丁酮为主溶剂,以溶剂挥发为干燥方式。由于胶黏剂和油墨中所含不等量的甲苯、丁酮、乙酯等溶剂挥发速度并不相同,这就造成了各种溶剂残留量数值不一。于此同时,若溶剂对树脂分子溶解性较好,树脂分子对溶剂的释放性较差,同样会导致大量的溶剂残留。在此基础上,随着胶黏剂和墨层涂覆的厚度增加,溶剂残留量也会随之增加。当溶剂残留量超过一定限度时,会同时向内和向外迁移,若进入包装内容物中就会对其造成污染,进而对消费者的健康带来危害。  国家对食品用复合包装的溶剂残留指标已经做出了严格要求:(1)残留总量,包括乙醇、丙酮、异丙酮、丁酮、乙酸乙酯、丁醇、乙酸异丙酯、乙酸丁酯、苯、甲苯、二甲苯等共11种。(2)苯类溶剂残留量,包括苯、甲苯、二甲苯等3种。GB/T10004-2008 《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干式复合、挤出复合》要求残留总量≤5.0mg/m2,苯类溶剂不得检出,检出限为0.01 mg/m2。由于复合包装的溶剂残留一般产生于油墨、溶剂、粘合剂,与薄膜自身、生产工艺和环境有着密切的关系,企业很难全面的进行把控,因此复合包装的溶剂残留检测显得格外重要。相关企业可以利用包材检测专用的气象色谱仪进行日常检测,根据测试数据,相应调整生产原料和工艺,以减少溶剂超标的发生几率。  包装材料物理机械性能及包装密封问题对食品安全的影响  包装材料是包装容器的基质,这些材料应用在食品类包装中需要在厚度、阻隔性、力学性能多方面具备良好的特性。厚度,是所有性能中最基本的一项。保持包装材料的厚度均匀,除了可以帮助乳品企业节省生产成本,同时宜于控制包材各部分性能均匀。厚度的测试方法有多种,根据目前国际、国内多项标准规定,面接触式测厚为指定测厚方法。另外,包材的力学性能也是关系到食品包装承重和耐冲击重要性能的基本因素,包括拉伸强度、断裂伸长率、剥离力、撕裂性能等,其测试方法已有标准可依且相对成熟,将以将其纳入食品包材质控体系中进行日常监测。  阻隔性是指包装材料阻隔水汽、气体渗透的性能。众所周知,水和氧气是导致食品变质的主要因素,因此包装材料作为食品与外界环境的隔离材料,其阻隔性要求非常高。由于此项检测需要极高的精密度和准确性,日常检验多依靠实验室检测仪器进行测试,而后实验人员根据材料的阻隔差异指导不同类型的食品包材选购。水汽和氧气除了通过包装材料渗透进入外,包装泄露处也是其渗入的薄弱环节。针对这一项内容,首先需要确认包装泄露部位的分布情况,建议采用负压法做密封试验,测试步骤可参照GB/15171《软包装件密封性能试验方法》。其次,根据测试结果找出泄露多发部位,一般来说封口泄露较为常见。现代企业大多采用热封技术封口,热封时间、温度、压力是决定热封效果的三大技术指标。通过借助热封试验仪等相关检测仪器,在模拟生产线的环境下试验不同的技术参数,从而找到最优热封工艺,改进封口质量。  综上所述,包装材料的对食品安全的影响虽是潜在的,却无时无刻不在发生。新版食品安全法的诞生,一方面预示了我国食品安全机制走向了新阶段,另一方面也带动了包材质量管控逐渐步入一个更加严格的时代,为食品安全保驾护航!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等127项国标发布(附编号名称)
    p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GB 2707-2016)等127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已经发布,其中14个食品产品标准、19个卫生规范标准、13个食品营养强化剂标准、81个检验方法标准,具体名单如下: /p p   GB 270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 /p p   GB 271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粮食 /p p   GB 272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 /p p   GB 1488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蜜饯 /p p   GB 1493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加工用粕类 /p p   GB 1739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糖果 /p p   GB 1964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冲调谷物制品 /p p   GB 1964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藻类及其制品 /p p   GB 2037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加工用植物蛋白 /p p   GB 3163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花粉 /p p   GB 3163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淀粉 /p p   GB 3163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酪蛋白 /p p   GB 3163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加工用酵母 /p p   GB 3164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酒精 /p p   GB 895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罐头食品生产卫生规范 /p p   GB 895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生产卫生规范 /p p   GB 895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啤酒生产卫生规范 /p p   GB 895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醋生产卫生规范 /p p   GB 895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植物油及其制品生产卫生规范 /p p   GB 895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蜜饯生产卫生规范 /p p   GB 895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卫生规范 /p p   GB 1269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畜禽屠宰加工卫生规范 /p p   GB 1269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生产卫生规范 /p p   GB 1269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酒及其配制酒生产卫生规范 /p p   GB 1312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谷物加工卫生规范 /p p   GB 1740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糖果巧克力生产卫生规范 /p p   GB 1740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膨化食品生产卫生规范 /p p   GB 1852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辐照加工卫生规范 /p p   GB 2079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肉和肉制品经营卫生规范 /p p   GB 2094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水产制品生产卫生规范 /p p   GB 2171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蛋与蛋制品生产卫生规范 /p p   GB 2250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原粮储运卫生规范 /p p   GB 3164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航空食品卫生规范 /p p   GB 1903.1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左旋肉碱(L-肉碱) /p p   GB 1903.1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柠檬酸钙 /p p   GB 1903.1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醋酸钙(乙酸钙) /p p   GB 1903.1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焦磷酸铁 /p p   GB 1903.1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乳铁蛋白 /p p   GB 1908.1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柠檬酸苹果酸钙 /p p   GB 1903.1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骨粉 /p p   GB 1903.2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硝酸硫胺素 /p p   GB 1903.2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富硒酵母 /p p   GB 1903.2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富硒食用菌粉 /p p   GB 1903.2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硒化卡拉胶 /p p   GB 1903.2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维生素C磷酸酯镁 /p p   GB 1903.2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D-生物素 /p p   GB 5009.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 /p p   GB 5009.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脂肪的测定 /p p   GB 5009.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果糖、葡萄糖、蔗糖、麦芽糖、乳糖的测定 /p p   GB 5009.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淀粉的测定 /p p   GB 5009.2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族和G族的测定 /p p   GB 5009.2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M族的测定 /p p   GB 5009.2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杂色曲霉素的测定 /p p   GB 5009.2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N-亚硝胺类化合物的测定 /p p   GB 5009.2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苯并(a)芘的测定 /p p   GB 5009.2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苯甲酸、山梨酸和糖精钠的测定 /p p   GB 5009.3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9种抗氧化剂的测定 /p p   GB 5009.3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亚硝酸盐与硝酸盐的测定 /p p   GB 5009.3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氰化物的测定 /p p   GB 5009.8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维生素A、D、E的测定 /p p   GB 5009.8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胡萝卜素的测定 /p p   GB 5009.8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维生素B2的测定 /p p   GB 5009.8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磷的测定 /p p   GB 5009.8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烟酸和烟酰胺的测定 /p p   GB 5009.9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铁的测定 /p p   GB 5009.9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钙的测定 /p p   GB 5009.9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赭曲霉毒素A的测定 /p p   GB 5009.11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及其乙酰化衍生物的测定 /p p   GB 5009.11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T-2毒素的测定 /p p   GB 5009.12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氨基酸的测定 /p p   GB 5009.12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胆固醇的测定 /p p   GB 5009.13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锑的测定 /p p   GB 5009.14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栀子黄的测定 /p p   GB 5009.15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红曲色素的测定 /p p   GB 5009.15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维生素B6的测定 /p p   GB 5009.15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维生素K1的测定 /p p   GB 5009.16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脂肪酸的测定 /p p   GB 5009.18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展青霉素的测定 /p p   GB 5009.18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米酵菌酸的测定 /p p   GB 5009.19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氯丙醇及其脂肪酸酯含量的测定 /p p   GB 5009.19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贝类中失忆性贝类毒素的测定 /p p   GB 5009.20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水产品中河豚毒素的测定 /p p   GB 5009.20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生物胺的测定 /p p   GB 5009.20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玉米赤霉烯酮的测定 /p p   GB 5009.21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贝类中腹泻性贝类毒素的测定 /p p   GB 5009.21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贝类中麻痹性贝类毒素的测定 /p p   GB 5009.22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桔青霉素的测定 /p p   GB 5009.26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贝类中神经性贝类毒素的测定 /p p   GB 5009.26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溶剂残留量的测定 /p p   GB 5009.26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阿斯巴甜和阿力甜的测定 /p p   GB 5009.26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乙酸苄酯的测定 /p p   GB 5009.26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多环芳烃的测定 /p p   GB 5009.26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甲醇的测定 /p p   GB 5009.26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碘的测定 /p p   GB 5009.26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多元素的测定 /p p   GB 5009.26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滑石粉的测定 /p p   GB 5009.27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肌醇的测定 /p p   GB 5009.27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邻苯二甲酸酯的测定 /p p   GB 5009.27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磷脂酰胆碱、磷脂酰乙醇胺、磷脂酰肌醇的测定 /p p   GB 5009.27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水产品中微囊藻毒素的测定 /p p   GB 5009.27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水产品中西加毒素的测定 /p p   GB 5009.27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硼酸的测定 /p p   GB 5009.27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葡萄糖酸-δ-内酯的测定 /p p   GB 5009.27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双乙酸钠的测定 /p p   GB 5009.27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乙二胺四乙酸盐的测定 /p p   GB 5009.27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木糖醇、山梨醇、麦芽糖醇、赤藓糖醇的测定 /p p   GB 5413.3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和乳制品杂质度的测定 /p p   GB 853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用天然矿泉水检验方法 /p p   GB 2192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含脂类辐照食品鉴定 2-十二烷基环丁酮的气相色谱-质谱分析法 /p p   GB 2374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辐照食品鉴定 筛选法 /p p   GB 3164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辐照食品鉴定 电子自旋共振波谱法 /p p   GB 3164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含硅酸盐辐照食品的鉴定 热释光法 /p p   GB 4789.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 /p p   GB 4789.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p p   GB 4789.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p p   GB 4789.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p p   GB 4789.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致泻大肠埃希氏菌检验 /p p   GB 4789.1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p p   GB 4789.1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肉毒梭菌及肉毒毒素检验 /p p   GB 4789.1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常见产毒霉菌的形态学鉴定 /p p   GB 4789.3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检验 /p p   GB 4789.3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双歧杆菌检验 /p p   GB 4789.3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乳酸菌检验 /p p   GB 4789.3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埃希氏菌O157:H7/NM检验 /p p   GB 4789.4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克罗诺杆菌属(阪崎肠杆菌)检验 /p p   GB 4789.4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诺如病毒检验 /p p   GB 4789.4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微生物源酶制剂抗菌活性的测定 /p p br/ /p
  • 工信部公示一批石化、冶金等行业仪器分析方法标准
    仪器信息网讯 2015年4月3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对246项纺织、化工、冶金、建材、石化等行业的行业标准进行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15年5月30日。其中有关仪器分析检测的方法标准如下表所示。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标准主要内容 代替标准 石化行业 SH/T 1157.2-2015 生橡胶 丙烯腈-丁二烯橡胶(NBR)中结合丙烯腈含量的测定 第2部分:凯氏定氮法 本标准规定了采用凯氏定氮法测定丙烯腈-丁二烯橡胶(NBR)中结合丙烯腈含量的两种方法:方法A和方法B。 本标准适用于测定NBR生橡胶,其他NBR也可参照使用。 SH/T 1157-1997 SH/T 1141-2015 工业用裂解碳四的烃类组成测定 气相色谱法 本标准规定了用气相色谱法测定工业用裂解碳四的烃类组成。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用裂解碳四馏分中浓度不低于0.01%(质量分数)的烃类组成测定。本标准还适用于其它来源碳四烃类的定量分析。 SH/T 1141-1992 SH/T 1493-2015 碳四烯烃中微量羰基化合物含量的测定 分光光度法 本标准规定了用分光光度法测定碳四烯烃中微量羰基化合物的含量。 本标准适用于1-丁烯和1,3-丁二烯中微量羰基化合物含量的测定,最小检测浓度为0.5 mg/kg(以丁酮计)。不适用于异丁烯的测定。 SH/T 1493-1992 SH/T 1782-2015 工业用异戊二烯纯度和烃类杂质含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本标准规定了用气相色谱法测定工业用异戊二烯纯度和烃类杂质含量。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用异戊二烯纯度和烃类杂质含量的测定,其杂质最低检测浓度为0.005%(质量分数)。   SH/T 1784-2015 工业用异戊二烯中微量抽提剂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本标准规定了用气相色谱法测定工业用异戊二烯(聚合级)中的微量抽提剂二甲基甲酰胺和乙腈。 本标准适用于测定工业用异戊二烯(聚合级)中含量不低于0.5 mg/kg的二甲基甲酰胺或不低于1.0 mg/kg的乙腈。   SH/T 1786-2015 工业用异戊烯纯度和烃类杂质含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本标准规定了用气相色谱法测定工业用异戊烯试样纯度和烃类杂质含量。 本标准适用于异戊烯试样中的烃类组分含量的测定,其最低检测浓度为0.005%(质量分数)。  SH/T 1787-2015 工业用异戊烯中含氧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本标准规定了用气相色谱法测定工业用异戊烯中含氧化合物的含量。 本标准适用于甲醇、二甲醚、甲基叔戊基醚、叔戊醇等含氧化合物杂质浓度不低于0.001%(质量分数)的异戊烯样品的测定。   SH/T 1790-2015 工业用裂解碳五中烃类组分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本标准规定了用气相色谱法测定工业用裂解碳五中各烃类组分的含量。 本标准适用于裂解碳五组分含量的测定,其最小检测浓度为 0.01 %(质量分数)。   SH/T 1793-2015 工业用裂解碳九组成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本标准规定了气相色谱法测定工业用裂解碳九中碳八芳烃、苯乙烯、甲基苯乙烯、双环戊二烯、茚、萘等组分含量。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用裂解碳九中含量不低于 0.01 %(质量分数)组分的测定。   SH/T 1796-2015 工业用三乙二醇纯度及杂质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本标准规定了用气相色谱法测定工业用三乙二醇的纯度和杂质含量。 本标准适用于三乙二醇含量不低于80.0%(质量分数),乙二醇、二乙二醇杂质含量不低于0.01%(质量分数)、四乙二醇杂质含量不低于0.02%(质量分数)样品的测定。   SH/T 1798-2015 工业用1-己烯纯度及烃类杂质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本标准规定了用气相色谱法测定工业用1-己烯纯度和烃类杂质的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纯度不低于97.0%(质量分数)以及正己烷、3-己烯、2-己烯、2-甲基-1-戊烯等烃类杂质含量不低于0.005%(质量分数)的工业用1-己烯的测定。   冶金行业 YB/T 4493-2015 焦化油类产品馏程的测定 自动馏滴法 本标准规定了自动馏滴法测定焦化轻油类馏程的原理、试样的采取、仪器、试验步骤、结果计算、精密度、试验报告等。 本标准适用于焦化轻油类(焦化苯类、酚类、吡啶类、喹啉类等)、粘油类(焦化洗油、蒽油、木材防腐油、炭黑用焦化原料油等)产品馏程的测定。   YB/T 4495-2015 焦炉煤气 氰化氢含量的测定 硝酸银滴定法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焦炉煤气中氰化氢含量的试剂、仪器设备、取样、分析步骤和结果计算。 本标准适用于高温炼焦所得的焦炉煤气中氰化氢含量的测定,测定范围:0.1 g/m3~2.0 g/m3。   YB/T 4496-2015 焦炉煤气 硫化氢含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本标准规定了焦炉煤气中硫化氢含量的气相色谱测定的原理、仪器和材料、采样、分析步骤、结果计算、精密度和安全注意事项。 本标准适用于焦炉煤气中硫化氢含量的测定。   YB/T 4503-2015 钢筋机械连接件 残余变形量试验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钢筋机械连接件残余变形量试验的术语及定义、符号及说明、试验原理、试件、试验设备、试验程序及试验报告。 本标准适用于室温下钢筋机械连接件承受规定静载荷后残余变形量的测量。   YB/T 5325-2015 黄血盐钠含量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黄血盐钠含量的测定方法的原理、试剂、仪器、试样的采取和制备、试验步骤、结果计算和精密度。 本标准适用于从炼焦煤气回收中所制得的黄血盐钠含量的测定。 YB/T 5325-2006 建材行业 JC/T 2336-2015 碳纤维中硅、钾、钠、钙、镁和铁含量的测定 本标准规定了碳纤维中硅、钾、钠、钙、镁和铁含量测定方法。硅的测定用氟硅酸钾容量法和硅钼蓝分光光度法。钾、钠、钙、镁和铁的测定用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和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JC/T 2342-2015 氮化硅材料相含量分析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X射线多晶衍射法测定氮化硅材料相含量的术语和定义、仪器、测试步骤及定量分析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氮化硅中&alpha 相和&beta 相的定量分析。   纺织行业 FZ/T 50032-2015 聚丙烯腈基碳纤维原丝残留溶剂试验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聚丙烯腈基碳纤维原丝残留溶剂测试方法-气相色谱法(方法A)、比色法(方法B)和汞盐滴定法(方法C)。 方法A和方法B适用于以二甲基亚砜(DMSO)、二甲基乙酰胺(DMAC)为溶剂的聚丙烯腈基碳纤维原丝残留溶剂的测定,仲裁时使用方法A。 方法C适用于以硫氰酸钠(NaSCN)为溶剂的聚丙烯腈基碳纤维原丝残留溶剂的测定。   附件:246项行业标准名称及主要内容
  • 我国将制定首个青少年儿童食品营养标准
    12月13日下午,由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健康体育发展中心、中国青少年儿童健康安全食品管理委员会主办的中国青少年儿童健康安全食品管理委员会一周年成果展示会在北京拉开帷幕。会上,首个青少年儿童食品营养标准的制定工作正式启动。针对青少年儿童食品安全领域的营养标准不够精细,缺少年龄段的划分,缺少对青少年儿童食品添加剂的严格细致规定,包装类食品标签不够规范,成分含量不够明晰的现状,由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健康体育发展中心、中国青少年儿童健康安全食品管理委员会负责牵头协调,与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共同开展课题研究,着手推动青少年儿童健康安全营养食品技术要求标准的实施和发布。新推出的标准将根据青少年儿童的年龄,划分为0到6岁,6岁到13岁,13岁到18岁几个阶段,增加并侧重于食品的蛋白质含量、摄糖、摄盐的克重等等,为青少年儿童的健康安全保驾护航。标准将从安全营养成分、感官、理化、微生物、污染物以及真菌毒素等7个方面来规范青少年儿童健康安全食品的具体要求,让青少年儿童食品安全有规可依。中国青少年儿童健康安全食品管理委员会还将与协和医院以及相关部门科研院所的专家推出《青少年儿童健康安全食品》营养健康系列教科书,从学校、社区、基层着手,用心筑牢食品安全健康屏障。中国青少年儿童健康安全食品管理委员会执行主任许钧指出,一年来,中国青少年儿童健康安全食品管理委员会联合公安部所属的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中国检验认证集团、中健平安认证中心等单位协作建设大数据追溯采集中心、食品安全检测中心、食品安全认证中心、溯源防伪标识制作中心以及新闻媒体宣传中心,构建了青少年儿童安全食品大数据平台应用体系及安全标准的溯源体系。展示会中,委员会与中国世界贸易组织研究会数字经济和数字贸易专业委员会等10家单位开展了相关项目的签约仪式。
  • 车内空气质量标准的前世今生
    最近相关报道说车内空气标准即将修订为强制性标准,难道GB/T27630-2011《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将&ldquo 翻身农奴把歌唱&rdquo ?虽然总体来,这是好事。但作为消费者,眼瞅着GB/T27630-2011这两年的实施情况,不免担心&mdash &mdash 是否变为强制标准就能解决问题了?我看未必!下面我们来回顾下GB/T27630-2011《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出台历程。   2004年5月下达的《关于下达〈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等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任务的函》(环办函[2004]318号)中将《车内空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及测量方法》列入2004年国家环保标准制修订计划。   2004年7月,原国家环保总局正式宣布《车内空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及测量方法》制订工作正式启动,由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环境科技开发中心、大众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日产(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通用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等单位专家组成的标准编制组负责编制。   2004年9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将该标准列入了《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车内空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及测量方法〉》(国标委计划函[2004]58号)。本来是限量标准和检测方法合二为一的,但是标准编写组和相关专家组认为应先编写《车内空气污染物测量方法》作为环境保护行业标准,以便进一步开展大批量的数据采集工作,为国家标准《车内空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及测量方法》确定限值提供技术支持。   通过几年的调查和研究,标准编制组起草了《车内空气污染物测量方法》,后更名为《车内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类物质采样测定方法》,于2007年11月29日通过原国家环保总局组织召开得标准审议会,并于2007年12月7日批准发布,标准号:HJ/T 400-2007,于2008年3月1日正式实施。时间过的很快,一晃眼过了三年了,估计很多人都忘记国家最初要制订《车内空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及测量方法》这回事了,话说这几年的调查和研究应该也够了?   HJ/T 400-2007《车内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类物质采样测定方法》对挥发性有机组分(正己烷到正十六烷之间具有挥发性的有机物总称)和醛酮类化合物(甲醛、乙醛、丙酮、丙烯醛、丙醛、丁烯醛、丁酮、丁醛、甲基丙烯醛、苯甲醛、戊醛、甲基苯甲醛、环己酮、己醛等化合物总称)进行检测,至少可以分析超过20中有害物质。   到2008年,编写组大概拟定了8种有机物作为标准的限量物质,至于他们为什么仅仅拟定8种(配套检测方法可检测至少20种),而不是更多,我们姑且相信这是权威调查和研究的最佳结果。   2008年,环保部科技标准司发文对车内污染物数据进行征集(环科函[2008]37号&ldquo 关于开展车内空气质量状况调查的函&rdquo ),目的是为标准的制定提供实测数据参考。期间,标准编制组完成了《车内空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征求意见稿初稿。   2008年9月,标准编制组召开会议将《车内空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更名为《车内空气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浓度要求》,并确定为推荐性标准。2008年各大媒体也纷纷发文称&ldquo 标准&rdquo 有望在2009年3月1日实施,就在大家以为尘埃落定的时候,时间又这么慢慢的流逝了。   到2011年10月27日,环保部才正式发布&ldquo 标准&rdquo ,这次又改名为GB/T27630-2011《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   除了,《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和《车内空气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浓度要求》除了适用范围少有区别之外,对污染物的限制均完全一致,为什么标准出台之后又要暂停3年才发布?是因为用这3年作为缓冲期吗?或者是遭到厂家的一致反对?   过了两年后的今天,又折腾要转为强制标准了,何不一开始就弄成强制。还有,转为强制标准就解决问题了吗?我看未必! GB/T27630-2011规定的只有8种污染物的现值,但是车内挥发的有机物估计有好几十种甚至上百种,就算拿HJ/T 400-2007检测也不只检测8种有机物。要是其他有机物危害,难道消费者就只能默默忍受了?   还有,就算GB/T27630-2011变成强制标准,但是里面的指标和限值会不会变?是变好还是变坏?中国据说被企业绑架的标准不在少数。   有人说,不管怎么样这对第三方检测机构有好处,呵呵,真的吗?大家都知道,汽车厂商都是大佬,你拿份报告,别人不见得认可。他们可能只会认可内部或指定检测机构的报告,就类似美泰为什么要他们的供应商的实验室都通过他们的认可和CNAS认可,一定程度上也是不想认可外面第三方的报告。这种情况在汽车行业已有先例,你说这个市场能暂时开放给多少第三方?   虽然,国务院法制办关于《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释义》&ldquo 常见的具体缺陷表现形式&rdquo 中,就包括了&ldquo 车内的苯、甲苯、甲醛等挥发性有毒有害物质影响车内人员健康&rdquo 的解释。因此,车内空气质量问题应属于缺陷产品范畴。但是,大家都知道这些有机物的检测费用对一般消费者来说是笔不小的费用,这样算下来维权成本过高,导致大部分人可能放弃维权。这个估计也是为什么今年到4月份,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就收到有关车内异味或污染问题投诉/报告1564例。维权不成(成本太高),只能投诉了!   总之,车内空气质量标准的执行是一条漫漫长路,仅仅是强制标准不见得会改变现在&ldquo 一纸空文&rdquo 的局面。
  • 浅谈药物质量标准中杂质的确定、限度制定、杂质测定
    一、对于杂质检查,需要有针对性的确定各原料药或辅料中需要测定的杂质,药品标准中的杂质检查项目,应包括以下几点:药物在研究中和稳定性考察中产生的;药物在生产中产生和降解的杂质。综上,药物在整个周期的杂质检查,应研究起始物料、生产工艺、药品稳定性这三个环节把控杂质检出,从而制定严格的内控质量标准,确保药品安全性。尤其是降解杂质和毒性杂质,通常为必检项目,除降解产物和毒性杂质外,在原料药中已控制的杂质,在制剂中一般不再控制。对于对映体药品,与之相关的异构体应作为杂质来检查。对于消旋体药品,质量标准中,除订入异构体标准外,还需定入旋光度。二、讲述杂质限度相关问题首先明确杂质限度中涉及到的以下术语:报告限度:超出此限度的杂质均应在检测报告中报告,并应报告具体的检测数据; 鉴定限度:超出此限度的杂质均应进行定性分析,确定其化学结构; 质控限度:质量标准中一般允许的杂质限度,如制定的限度高于此限度,则应有充分的依据; TDI:药品杂质的每日总摄入量。注:上表摘自2020版中国药典四部9102药品杂质分析指导原则创新药杂质制定:根据已进行的临床安全性数据获得。仿制药杂质制定:根据已有的标准,制定适应自研产品的杂质内控质量标准。研究杂质过程中,必要研究杂质的LOQ,LOQ浓度不得大于该杂质的报告限浓度(容易忽略项)。对于药品中的杂质检查,有薄层色谱法、高效液相色谱、气相色谱法,最常用的就是高效液相色谱方法和薄层色谱法,现介绍如下:对于采用高效液相色谱法测定杂质检出量,有以下几种办法:外标法(也称杂质对照品法)加校正因子的主成分自身对照法不加校正因子的主成分自身对照法面积归一化法下面一一讲述这几个方法,请耐心看完,表格形式汇总,易查看三、对于采用薄层色谱法测定杂质检出量,有以下几种办法:杂质对照品法;供试品溶液自身稀释对照法;杂质对照品法与供试品溶液自身稀释对照法;对照物法。下面一一讲述这几个方法,请耐心看完,表格形式汇总,易查看!
  • 重点关注:GCMS首次列入药包材溶剂残留检测标准方法!
    导读药包材中残留溶剂是指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在成品中未完全除掉的有机溶剂。它是影响药包材安全性的一个重要指标。为规范药包材中残留溶剂的检测方法,国家药典委员会近期公示了4207《药包材溶剂残留量测定法》。与目前的标准相比,公示稿中新增添第三法《气质联用色谱法》,GCMS首次列入药包材溶剂残留检测标准方法,以确保在复杂基质中,溶剂残留的定性准确性。国家药典委员会公告截图公示稿解读在4207《药包材溶剂残留量测定法》公示稿中提到:“药用复合膜、复合硬片是应用广泛的药包材,溶剂残留量是复合膜、复合硬片中一项重要的安全性质量控制指标。在复合膜和复合硬片的生产过程中会用到粘合剂和油墨印刷,都会引入有机溶剂,它们对人体都有不同程度的毒性,但在生产过程中不能完全除去。在终产品中就需要对溶剂的残留进行限度控制,以免影响到包装药物的安全性。”这一方面向我们解释了该方法的制修订意义,另一方面也为我们定义了需要做残留溶剂检测的药包材的主要种类——药用复合膜、复合硬片。与2015年版YBB0312004-2015《包装材料溶剂残留量测定法》相比,4207《药包材溶剂残留量测定法》公示稿主要变化如下表所示:新标呼之欲出,岛津应对方案顺势而来应用方案采用GCMS-QP2020 NX结合HS-20 NX,建立了16种溶剂残留量的GCMS定性定量方法,对复合膜中的残留溶剂进行定性定量分析。相较GC法,GCMS法抗干扰能力更强。岛津GCMS Smart智能技术,检测更轻松GCMS-QP2020 NX + HS-20 NXHS-2090位自动进样盘满足大批量样品需求12位加热炉可实现重叠加热提高分析效率GCMS一键启动,真空快速稳定自动检漏、调谐结果自动判断运行时间一目了然,拒绝干等简易操作,快速维护GCMS法抗干扰能力强标准品谱图(1.丙酮 2.乙酸乙酯 3.甲醇 4.丁酮 5.异丙醇 6.乙醇 7.苯 8.乙酸正丙酯 9.乙酸异丁酯 10.甲苯 11.乙酸丁酯 12.乙苯 13.正丁醇 14.对二甲苯 15.间二甲苯 16.邻二甲苯)如上图所示,2号峰乙酸乙酯和3号峰甲醇如果同时有检出,由于保留时间差异较小,它们的定性和定量容易发生错误和不确定性。通过采用GCMS检测,利用全扫描谱图的质谱信息与Nist谱库中乙酸乙酯和甲醇的质谱图比对,可以准确确定组份的类型(定性功能);再分别通过乙酸乙酯和甲醇的特征定量离子,可以准确完成对组分的定量(无干扰定量,如下图)。GCMS法灵敏度高,结果准确16种溶剂GCMS法测定的标准曲线(篇幅所限,仅部分)如下图所示,大多数组分的相关系数可以达到0.999以上,线性关系良好。16种残留溶剂的检出限(3倍信噪比)在0.001~5.180 μg/m2范围。实际样品(复合膜)检测结果该复合膜样品中,正丁醇含量撰稿人:于爽本文内容非商业广告,仅供专业人士参考。
  • 3月15日实施!这两项新标准你注意到了吗?
    2020年12月24日,《固定污染源废气 醛、酮类化合物的测定 溶液吸收-高效液相色谱法》(HJ 1153-2020)和《环境空气 醛、酮类化合物的测定 溶液吸收-高效液相色谱法》(HJ 1154-2020)两项标准正式发布,并将于2021年3月15日正式实施。 为了更好地帮助客户深入掌握标准要求,崂应现将标准简析如下:1.标准中规定的醛、酮类化合物有哪些?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中甲醛、乙醛、丙烯醛、丙酮、丙醛、丁烯醛、2-丁酮、正丁醛、苯甲醛、异戊醛、正戊醛、正己醛共12 种醛、酮类化合物的测定。2.方法检出限和测定下限为多少?当采集有组织排放废气20L(标准状态下干烟气)时,方法的检出限为0.01mg/m3~0.02mg/m3,测定下限为0.04mg/m3~0.08mg/m3。3.需要哪些采样仪器和设备?1)烟气采样器:具有抗负压功能,采样流量0.2 L/min ~1.5L/min,采样管为硬质玻璃或氟树脂材质,应具备加热和保温功能,加热温度≥120℃。2)连接管:聚四氟乙烯软管或内衬聚四氟乙烯薄膜的硅橡胶管;3)棕色气泡吸收瓶:75mL。4.如何进行现场采样?a)采样位置和采样点1)采样位置:采样位置应避开涡流区,如果同时测定排气流量,采样位置应该优先选择垂直管段,应设置在距弯头、阀门、变径管下游方向不小于6倍直径和距上述部件不小于3倍直径处。2)采样点:由于气态污染物在采样断面内一般混合均匀,可取靠近烟道中心的一点作为采样点。b)采样参数的测定采样参数包括烟温、流速、含湿量,具体测定方法参照HJ 397 标准中“6排气参数的测定”。c)采样方法1)预热采样管,打开采样管加热电源,将采样管加热到≥120℃;2)串联三支各装有50mL DNPH(2,4-二硝基苯肼)饱和溶液的棕色气泡吸收瓶,与烟气采样器连接,如下图所示;3)正式采样前,排气应先通过旁路吸收瓶,将吸收瓶前管路的空气置换干净;4)接通采样管路,设置采样流量,以0.2L/min ~0.5L/min的流量,连续采集1h,或在1h内以等时间间隔采集3个~4个样品,流量波动应不大于±10%;5)采样结束后,切断采样泵和吸收瓶之间气路,抽出采样管,取下吸收瓶6)用密封帽密封吸收瓶,样品应于4℃以下密封避光冷藏保存,样品采集后3日之内完成试样制备,制备好得试样在3日内完成分析。7)将同批采样的三支装有50mL DNPH饱和溶液的棕色气泡吸收瓶带到采样现场但不进行样品采集,随样品一同运回实验室,作为运输空白样品。 1.标准中规定的醛、酮类化合物有哪些? 用于环境空气和无组织监控点空气中甲醛、乙醛、丙烯醛、丙酮、丙醛、丁烯醛、2-丁酮、正丁醛、苯甲醛、异戊醛、正戊醛、正己醛、邻甲基苯甲醛、间甲基苯甲醛、对甲基苯甲醛和2,5-二甲基苯甲醛共16 种醛、酮类化合物的测定。2.方法检出限和测定下限为多少? 当采样体积为20 L(标准状态下)时,方法的检出限为0.002 mg/m3~0.003 mg/m3,测定下限为0.008 mg/m3~0.012 mg/m3。3.需要哪些采样仪器和设备?1)空气采样器:采样流量0.1 L/min ~1.0L/min;2)棕色多孔玻板吸收瓶:25mL;3)棕色气泡吸收瓶:25mL。4.如何进行现场采样?a)采样位置和采样点环境空气采样点位的布设及采样符合HJ 194的要求,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的布设及采样符合HJ/T 55中的相关规定。b)采样方法 1)按照下图将装有20mL DNPH饱和吸收液的棕色多孔玻板吸收瓶和分别装有20mL、10mL吸收液的棕色气泡吸收瓶串联到空气采样器。 2)设置采样流量,以0.3L/min ~0.5L/min的流量,连续采集1h。如果浓度偏低可适当延长采样时间,但总采样量不超过80L。注:采样时温度低于4℃,吸收瓶应放在恒温箱中。 3)采样结束后,取下吸收瓶,用密封帽密封,避光保存。样品应于4℃以下密封避光冷藏保存,样品采集后3日之内完成试样制备,制备好得试样在3日内完成分析。 4)将同批采样的装有20mL DNPH饱和吸收液的棕色多孔玻板吸收瓶和分别装有20mL、10mL吸收液的棕色气泡吸收瓶带到采样现场但不进行样品采集,随样品一同运回实验室,作为运输空白样品。
  • 卫生部:53项食安标准征求意见
    12月21日,卫生部发布消息,征求《食品用香料通则》等53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2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修改单意见的函,并要求于2013年2月20日前将相关意见反馈至卫生部。原文如下: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征求《食品用香料通则》等53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及2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修改单意见的函 卫办监督函〔2012〕1145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我部组织制定了《食品用香料通则》等53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和《食品添加剂 二丁基羟基甲苯(BHT)》等2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修改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3年2月20日前将意见反馈表(附件56)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我部。   传 真:010-52165424   电子信箱:zqyj@cfsa.net.cn   附件:   《食品用香料通则》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琥珀酸二钠》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1-辛烯-3-醇》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2,5-二甲基吡嗪》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2-己烯醛(叶醛)》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2-巯基-3-丁醇》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2-乙酰基吡咯》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2-异丙基-4-甲基噻唑》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3-巯基-2-丁酮(3-巯基-丁-2-酮)》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4,5-二氢-3(2H)噻吩酮(四氢噻吩-3-酮)》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6-甲基-5-庚烯-2-酮》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d,l-薄荷酮甘油缩酮》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l-薄荷醇丙二醇碳酸酯》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N-[N-(3,3-二甲基丁基)]-L-α-天门冬氨-L-苯丙氨酸1-甲酯(纽甜)》征求意见稿及编.zip   《食品添加剂 N-乙基-2-异丙基-5-甲基-环己烷甲酰胺》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γ-辛内酯》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δ-己内酯》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δ-壬内酯》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δ-十四内酯》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δ-十一内酯》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δ-突厥酮》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δ-辛内酯》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阿拉伯胶》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苯甲醛丙二醇缩醛》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丁苯橡胶》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二丙基二硫醚》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二甲基二硫醚》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二丁基羟基甲苯(BHT)》修改单.doc   《食品添加剂 二糠基二硫醚》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二氢-β-紫罗兰酮》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二烯丙基硫醚》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甘油》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海藻酸钾(褐藻酸钾)》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槐豆胶(刺槐豆胶)》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聚丙烯酸钠》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糠基硫醇(咖啡醛)》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离子交换树脂》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吗啉脂肪酸盐果蜡》修改单.doc   《食品添加剂 明胶》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三乙酯》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亚锡二钠》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脂肪酸甘油酯》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肉桂酸苄酯》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肉桂酸肉桂酯》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四氢芳樟醇》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萜烯树脂》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脱乙酰甲壳素(壳聚糖)》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E(dl-α-生育酚)》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烯丙基二硫醚》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纤维素》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氧化芳樟醇》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叶醇(顺式-3-己烯-1-醇)》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乙醛二乙缩醛》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异硫氰酸烯丙酯》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棕榈酸视黄酯(棕榈酸维生素A)》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卫生部办公厅   2012年12月18日
  • 儿童感冒药标准修订:1岁内禁用优卡丹、好娃娃
    国家药监局重新修订儿童感冒药品说明书   1岁内婴儿禁用“好娃娃”、“优卡丹”   感冒发烧是儿童常见疾病,有关用药问题倍受家长关注,日前国家药监局下发通知,根据盐酸金刚烷胺单方制剂说明书中有关儿童用药的规定,对含盐酸金刚烷胺的非处方药(OTC)的说明书进行了修订,因缺乏新生儿和1岁以下婴儿安全性和有效性的数据,要求在此类群体中禁用有关药品。   药监局:1岁以内禁用   根据国家药监局的通知,含盐酸金刚烷胺非处方药的说明书已被重新修订:对于仅用于儿童的氨金黄敏颗粒、小儿氨酚烷胺颗粒、小儿复方氨酚烷胺片,删除了“注意事项”中“1岁以下儿童应在指导下使用”,在“禁忌”项中增加了“因缺乏新生儿和1岁以下婴儿安全性和有效性的数据,新生儿和1岁以下婴儿禁用本品。”   对于可用于儿童,也可用于成人的氨酚烷胺那敏胶囊,将“5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修订为“5岁以下儿童不推荐使用”,在“禁忌”项中增加了“因缺乏新生儿和1岁以下婴儿安全性和有效性的数据,新生儿和1岁以下婴儿禁用本品。”   市场:此类品牌药很常见   记者采访了几位妈妈,她们表示,孩子很容易感冒发烧,一般都会到药店购买一些类似的感冒药备在家中。而在记者走访的几家药店,发现药店销售的含盐酸金刚烷胺的儿童感冒药大多是“好娃娃”(小儿氨酚烷胺颗粒)、“优卡丹”(小儿氨酚烷胺颗粒)、葵花康宝(小儿氨酚烷胺颗粒)以及“迪龙”(氨金黄敏颗粒)这几个品牌产品。   “您这里有1岁以下幼儿能服用的感冒药吗?”在广州五羊新城附近一家名为居嘉堂的药店,记者以消费者身份向一位女营业员询问,营业员询问了小孩的感冒症状之后推荐了迪龙牌氨金黄敏颗粒。记者又问:“1岁以下婴儿服用安全吗?”“只要按照说明书上的剂量服用就行了。”营业员见记者犹豫不决,又推荐了另外一种针对婴幼儿服用的感冒药。在另一家名为大参林的药房,营业员同样推荐了类似成分的“好娃娃”、“优卡丹”两大品牌儿童感冒药,并说“这个小孩服用不会有什么副作用”.药店营业员大多医学知识不全面,对这些药品的具体成分、药理性能了解不到位,只是一味地向消费者推荐各种品牌的感冒药。   专家:医院临床极少用此类药   盐酸金刚烷胺类药物属抗病毒药。南方医院儿科腾志丽副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我们医院没再用含‘金刚烷胺’的儿童感冒药品”,临床上该类药也不常用于儿童。她解释说,一般儿童感冒症状无非是鼻塞、流鼻涕、咳嗽、打喷嚏等,只要没有细菌感染,三至七天就能康复。若是细菌感染,一般就会使用一些抗生素进行治疗。一般五岁以下儿童前来就诊,首先都要进行初步检查,分清是细菌感染还是病毒感染引起的,再针对性治疗。儿童属特殊群体,身体机能各方面还未发育完全,很容易因感冒引发各种并发症,因此针对儿童感冒最主要的是进行并发症的预防。防止儿童因感冒引发心肌炎、肺炎等症状。   对于儿童感冒用药,腾志丽说:如非特殊的细菌感染型感冒,一般情况的感冒只需使用一些清热解毒的中成药,如板蓝根冲剂就够了。就含金刚烷胺这类药,主要对甲型流感病毒有一定效果,但对抗普上呼吸道病毒感染没有明显优势,相关的安全性也未经证实,医院一般不会进这类药品给儿童用。儿童感冒的表现复杂多变,目前为止没有一种药物可以治疗所有症状,通常对症处理,一般不主张吃药,家长因特别注意,一般儿童感冒,不打针吃药,在3-7天内,只要注意营养、多喝水、多休息,通过自身免疫系统就会康复,根本无须吃一些重症西药。   另外,需要提醒的是,除了小儿氨酚烷胺颗粒现在被禁之外,一些氨基苷类抗生素,如诺氟沙星等,家长也不要擅自给孩子服用。药物进入人体后,一般要通过肝脏、肾脏代谢转化、排泄清除。3岁以下的婴幼儿,尤其是一岁以内的孩子,肝、肾等器官发育未成熟,肝、肾功能不全,器官很容易被药物损伤。
  • 多位全国政协委员谈预制菜,食品安全专家:预制菜食安标准应比普通食品高
    点击图片 免费报名由仪器信息网、北京食品学会现代营养健康检测专业委员会、我要测网联合主办的“第二届预制菜质量安全与检测技术”网络研讨会于3月14日召开。此次会议邀请了相关行业的专家、科技公司的技术工程师以及预制菜企业共同探讨预制菜质量安全与检测技术的热点问题。———————————————————————————————————————————3月4日,全国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在北京开幕,政协委员聚焦民生话题建言献策,其中有不少关于预制菜的提案。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工商联常委、月星集团董事局主席丁佐宏提出,要审慎推行预制菜进校园、社区,尽快出台预制菜的全国统一标准。此次两会,不少委员对预制菜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涵盖消费者知情权、食品安全标准及监管体制、相关话题的谣言治理体系等多个领域。【1】政协委员丁佐宏:须审慎对待预制菜进学校、社区记者从丁佐宏方了解到,今年他继续关注民生方面热点话题,聚焦预制菜领域,提出要审慎推行预制菜。他认为,预制菜的迅猛扩张给经济社会带来了不少负面影响。除了容易破坏千百年来所形成的各地各具特色的美食基因和厨艺文化,还会影响人们的饮食习惯,引发不正当竞争。丁佐宏。图源:受访者提供他提出,要切实保障社会大众对于预制菜消费的告知权与选择权。市场监管部门在执行和监管环节,尽快制定相关落地细则,规定相关餐饮企业和商家必须主动清晰公示相关菜品来源是否为预制菜,零售型预制食品必须在外包装上清晰注明所有配料及所含添加剂,特别是保质期要科学合理。其次,在统一国标形成之前,预制菜进学校或社区必须审慎对待,严把质量关。同时,相关部门要增加学生家长代表或社区居民代表的意见听取及投票环节,实行一票否决制,切实保障学生和老人等群体的身体健康。第三,尽快出台预制菜的全国统一标准,规范并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建议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针对预制菜的生产、运输、认证、追溯等全环节、全链条,制定全国统一标准。同时,将预制菜的加工和销售列入专门的工商经营范围,规范并提高行业准入门槛,让老百姓在预制菜商品消费中“买得放心、吃得安心”。第四,规范预制菜行业的金融扶持和资本运作。由于缺少统一国标的预制菜行业鱼龙混杂,因此政府和行业应谨慎对待相关产业的金融扶持和资本运作。第五,有效开展舆论监督,提升饮食安全意识。建议鼓励社会大众通过媒体、社交平台等渠道,形成预制菜的全民监督氛围,并完善线上的消费者投诉和反馈机制,及时回应百姓关切。【2】多位政协委员围绕预制菜建言献策记者也注意到,除了丁佐宏,还有不少政协委员从各自的专业视角,对预制菜提出不同角度的看法。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主任皮剑龙认为,消费者对预制菜享有知情权,但预制菜欠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标准体系尚待完善。法律未明确规定商家使用预制菜需提前告知。另外,预制菜标识标签信息不全,包括未标注菜品名称及主要食材、未标注菜品分量、未标注生产日期或保质期、未标注菜品价格等。皮剑龙提出,应加快制定预制菜食品安全国家强制性标准,明确预制菜定义、原料条件、生产加工、防腐剂添加、储存运输等关键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健全预制菜行业溯源管理体系,同时建立多方共治的溯源监督制度。他呼吁,明确规定商家告知方式与告知内容,商家可通过店内公告菜单等载体主动告知消费者;当消费者询问时,服务员也应予以告知。预制菜生产线(资料图)。图源:VCG全国政协委员、民进中央委员、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副会长、云南工商学院董事长李孝轩认为,在没有统一的国家标准体系、认证体系、追溯体系等有效监管机制,未取得广泛共识的情形下,对“预制菜进校园”应保持审慎、加强监管。他提出,预制菜进校园不完全符合有关法律规定。预制菜国家标准体系缺失,定义仍不清晰。预制菜食品安全问题突出。李孝轩建议,严格执行校园食品安全法律规定,审慎推进预制菜进校园。同时,可以建立校园食品安全听证制度。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理事长、北京工商大学教授孙宝国则认为,预制菜产业化是社会快节奏发展、多样化消费、乡村振兴和食品产业发展的必然要求。他表示,我国食品安全领域的谣言目前主要体现在固有认知误区被反复炒作、对食品领域“新兴产业”的报道解读易“以偏概全”、个别直播间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等方面。他建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牵头,协调多部门联合开展行动,从国家层面梳理、发布食品安全与健康领域的顽固谣言清单;鼓励高校、科研机构、科技社团等发挥食品领域科学家的重要作用,以科技界共识的方式对谣言内容进行科学、全面的解读;加强开展广泛、深入、持久、多媒体科普宣传。同时,加大对不实信息、谣言的清理整治力度。【3】专家:预制菜的食品安全标准应比普通食品更高在关于预制菜的讨论中,多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强调,对预制菜进学校、社区、养老院需格外审慎。此前有媒体报道,预制菜进校园引发家长担忧,有家长甚至为此辞职给孩子送饭。记者采访到国家一级健康管理师、国家高级食品安全检验师、食品安全科普专家王思露。他认为这一担忧所反映的是人们对预制菜没有统一监管和制约标准的关注。“没有统一的标准,也就意味着,各家企业在预制菜生产过程、产品分类中均有较大的自主权,这或也是预制菜品质良莠不齐,不同厂家生产的预制菜口味大相径庭的主要原因。”他说。他认为,预制菜的食材营养单一、食品安全和卫生问题、油大重口味等因素是影响机体健康的重要因素,都值得重视。其中,预制菜中菜肴本身和酱料包中都会含有食盐,所以钠含量超标的风险会更高。王思露说,预制菜含的钠较多,这对于味道和保质期限都有着促进作用,无可厚非。《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22版)》建议,每人每天盐摄入量不超过5g,但在食品安全标准中没有钠含量强制性要求,钠的摄入量与高血压、缺钙、消化系统等疾病密切相关。对于学生、老年人等特殊人群而言,身体处于正在发育、衰老等特殊阶段,他们更容易受到饮食中危险因素的干扰和伤害。“比如说,现阶段预制菜中的油重盐大、重口味,都是增添慢性疾病发生的潜在因素;还有就是营养的单一性,预制菜中的营养不足以满足特殊人群的营养需求。”王思露说。一家预制菜企业生产车间(资料图)。图源:VCG他认为,预制菜发展至今,还存在很多不可控因素,比如运输中的食品卫生风险,是否能做到全程冷链,杀菌消毒;二次加工时食物成熟度的问题等。而进入校园、养老院、医院等重要公益性场所,供儿童、老人、病人等特殊群体的预制菜应有更加清晰的细则和标准,需要尽快实现食品安全全流程追溯。“预制菜在运输、保存上面应该比普通食材更加具体、严格。”他认为,预制菜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该高于普通食品的标准。他提出,在食材制作与运输的温度限制(保证安全和营养)、食材的清洗要求(卫生控制)、食材等调味品的添加量(健康)、餐饮人员的要求(安全)、厨房与冷链等重要环节的细节控制等方面,应有更细致的要求。有人认为,预制菜作为一种标准化工业产品,在达到标准的情况下,更能做出健康食品。对此王思露认为,不能说预制菜比所有的炒菜安全,但是相对而言的确会比路边摊、卫生标准不达标的苍蝇馆等劣质餐馆生产出来的炒菜要更安全。“因为有标准,所以更容易溯源。”预制菜已然成为市场上占据较大份额的产品,对于快节奏生活的上班族,生活中难以避免会吃到预制菜。王思露认为,为了均衡营养,很多方法可以尝试。他介绍,可以在上班前一天自己在家做饭,第二天用微波炉、蒸箱完全加热食用,尽量多保证食物的种类和量化限制,还能控制调味品的摄入量。自己带一部分不用加热的食材,与预制菜搭配食用,比如可以生吃的蔬菜、水果、坚果、奶类食品,再选择一些营养密度相对更好的预制菜进行搭配摄入,食材如果油大盐高,完全可以“涮水后再食用”,降低风险。
  • 儿童食品花样百出 行业标准缺位
    当前,食品安全问题备受广大消费者关注。安全、营养均衡的儿童食品成为更多父母的追求。但在我国,除3周岁以下婴幼儿必需食品外,尚无&ldquo 儿童食品&rdquo 的概念和相关食品标准。 在采访中,还有很多家长向记者反映,一些食品其实并不适合儿童食用,但是由于价格便宜,味道也很&ldquo 过瘾&rdquo ,在校园附近的小卖店里随处可见,成为喜欢零食的孩子的&ldquo 最爱&rdquo 。家长十分担心,此类商品的添加剂超标会影响孩子的身体健康。   对此,医学专家解释说,食品添加剂是为了改善食品色、香、味,增加营养、延长保质期,以及为了改进食品加工工艺,而添加到食品中的天然或合成的食用安全物质。在我国,能够列入使用名单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均是慎之又慎确定下来的,并被严格规定了使用范围和最高使用的限量。但是,儿童的肠胃发育和代谢水平均低于成人,长期食用这些重口味食品,难免对健康造成影响。   作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食品生产企业更应担负起相应责任。北京三元食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吕淑芹日前在&ldquo 2015中国食品产业发展峰会&rdquo 上说,一个有责任感的乳企必须首先从源头上确保奶源质量,从源头上斩断危险源,同时把好生产关、检验关、运输关,确保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中国消费者协会日前建议,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在产品外包装或说明中全成分标注配料表,明确标注食品营养成分和能量值等情况。如果生产的食品主要针对儿童,建议通过标签说明如实反映食品状况,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使用情况、营养成分表、能量值、致敏物质提醒,最好按每公斤体重标注每天推荐食用限量。   儿童食品标准缺位   &ldquo 六一&rdquo 国际儿童节前夕,中国消费者协会针对儿童食品安全问题发布了消费警示。中消协表示,在我国,除3周岁以下婴幼儿必需食品外,尚无有关&ldquo 儿童食品&rdquo 的概念和相关食品标准。即使明确标注&ldquo 儿童&rdquo 字样或印有儿童头像(卡通)的食品,也只能按普通食品标准进行管理。   据了解,国外对儿童食品的标准也没有明确规定。美国曾因各年龄阶段肥胖者的数量均有所增加,而建议禁止美国企业为含糖量过高的儿童食品做广告,以应对日益严重的儿童肥胖问题。韩国拟修订儿童喜爱的食品质量认证标准,只是鼓励企业制造、加工和销售安全、营养均衡的儿童食品。日本曾在地震后制定婴幼儿食品辐射检测标准,但是并没有针对儿童食品的特别措施。   &ldquo 儿童食品的标准尚属空白,但家长应该做好孩子的把关人。&rdquo 北京儿童医院专家崔冬冬认为,家长在为孩子选购食品时,不能仅仅依赖国家标准。毕竟,国家标准只是一个最基本的要求。&ldquo 现在各国都遵循的国家强制性标准,是对生产经营企业和上市产品的最低要求。家长们应该以预防为原则,用科学的知识来保障孩子的身体健康。&rdquo 崔冬冬说。   俄罗斯:严管儿童食用禽肉罐头   2016年7月起,在俄联邦境内将以自愿形式,实行儿童食用禽肉罐头新国标《俄罗斯质量儿童食用清蒸禽肉罐头技术条件》。该标准适用于1岁半以上儿童食用的清蒸禽肉罐头,规定了生产罐头使用的原料为未使用生长素、激素制剂、饲用抗生素,且符合儿童食用的肉原料安全指数要求的各种禽类的冷却成块无骨禽肉。   英国:倡导儿童食用低糖食品   今年年初,英国公共卫生部门发起名为&ldquo 糖类置换&rdquo 的活动,为参与者提供有针对性的低糖饮食建议,还免费提供购物券,鼓励人们尝试并坚持低糖饮食。英国健康专家说道,减少糖摄入关系孩子当下及未来的健康。此前试点结果显示,此类方式可将日常饮食的含糖量降低四成左右。   联合国:关注儿童食品含铅量   2014年7月,由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专家共同组成的食品法典委员会年会闭幕。来自17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及30个国际组织代表通过了有关食品安全和质量的新标准。   新标准规定了婴儿配方食品中含铅量和大米含砷量的最高限值,即每公斤婴儿配方食品的含铅量不得超过0.01毫克,每公斤大米的含砷量不得超过0.2毫克。为了确保婴儿配方奶粉的安全性,该委员会建议从少铅的地区采购原料。
  • 德祥-安捷伦针对新乳品检测标准提供全方位解决方案
    按照国家质检总局要求目前所有已获乳制品及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的企业按照相关文件要求重新提出申请并重新审查。从2011 年3 月1 日起,未重新获得生产许可的,须停止生产乳制品及婴幼儿配方乳粉。与原有细则相比,新细则产品检验项目有所增加,尤其是婴幼儿配方乳粉共有64 余项企业自检项目(婴儿配方奶粉检测国国家标准),涉及色谱、光谱、质谱等多种仪器。 目前我们厂家安捷伦科技已经做出全方位的解决方案,具体的解决方案如下,希望能帮助新老用户有所帮助,谢谢支持! 针对气相方法,我们提供如下解决方案 标准编号 标准及相关检测项 基本方法和仪器配置 标准对色谱柱的描述 安捷伦对应色谱柱 GB 5413.27&mdash 2010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脂肪酸的测定 乙酰氯&mdash 甲醇甲酯化法或氨水&mdash 乙醇甲酯化法 GC-FID 固定液100 %二氰丙基聚硅氧烷,100 m × 0.25 mm x 0.20&mu m,或性能相当的色谱柱 HP-88 (100m x 0.25mm x 0.25um P.N.112-88A7) GB 5413.36&mdash 2010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反式脂肪酸的测定 氢氧化钾-甲醇甲酯化法 GC-FID 填料为氰丙基芳基聚硅氧烷的毛细管柱,柱长100 m,内径0.25 mm,膜厚0.2 &mu m;或同等性能的色谱柱。 HP-88 (100m x 0.25mm x 0.25um P.N.112-88A7) GB 5413.23&mdash 2010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碘的测定 的碘在硫酸条件下与丁酮反应生成丁酮与碘的衍生物 GC-ECD 填料为5 %氰丙基-甲基聚硅氧烷的毛细管柱(柱长30 m,内径0.25 mm,膜厚0.25 &mu m)或具同等性能的色谱柱。 HP-5 (30m x 0.25mm x 0.25um P.N.19091J-433 ) 或DB-5 (30m x 0.25mm x 0.25um P.N.122-5032) GB 5413.25&mdash 2010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肌醇的测定 肌醇硅烷化试剂衍生 GC-FID 填料为50 %氰丙基-甲基聚硅氧烷的毛细管柱(柱长60 m, 内径0.25 mm,膜厚0.25 &mu m)或同等性能的色谱柱。 DB-23 (60m x 0.25mm x 0.25um P.N.122-2362) 针对液相方法,我们提供如下解决方案: 标准及相关检测项 基本方法和仪器配置 标准对色谱柱的描述 安捷伦相应推荐色谱柱 方法说明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乳糖、蔗糖的测定 LC-RID or ELSD NH2柱,4.6 mm × 250 mm,5 &mu m,或具有同等性能的色谱柱 Zorbax Carbohydrate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乳糖、蔗糖的测定方法。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维生素A、D、E 的测定 LC-UV C18柱,250 mm × 4.6 mm,5&mu m,或具同等性能的色谱柱 (维生素A, E用反相模式) Zorbax Eclipse Plus C18 本标准适用于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维生素A、D、E的测定。维生素A,D, E用反相模式测定,维生素D则用正相模式净化. 维生素D待测液的净化 LC-UV 硅胶柱,150 mm × 4.6 mm,5 &mu m,或具同等性能的色谱柱(维生素D的测定是用正相模式) Zorbax Rx-sil 本标准适用于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维生素A、D、E的测定。维生素A,D, E用反相模式测定,维生素D则用正相模式净化.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维生素K1 的测定 LC-FLD C18 色谱柱,150 mm × 4.6 mm,5 &mu m,或具同等性能的色谱柱 Zorbax Eclipse Plus C18, 或Zorbax SB-C18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维生素K1 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柱后还原荧光法定量测定维生素K1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维生素B1 的测定 LC-FLD C18 反相色谱柱(粒径 5 &mu m,250 mm × 4.6 mm)或相当者 Zorbax SB-C18 本标准适用于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维生素 B1 的测定。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维生素B2 的测定 LC-FLD C18 反相色谱柱(粒径 5 &mu m,250 mm × 4.6 mm)或同等性能的色谱柱Zorbax SB-C18 本标准适用于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维生素B2 的测定。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维生素B6 的测定 LC-FLD C18柱 (粒径5 &mu m,150 mm × 4.6 mm)或同等性能的色谱柱。 Zorbax Eclipse Plus C18, 或Zorbax SB-C18 本标准适用于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维生素 B6 的测定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烟酸和烟酰胺的测定 LC-UV C18 柱(粒径5 &mu m,150 mm × 4.6 mm)或具有同等性能的色谱柱。 Zorbax SB-C18 本标准适用于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烟酸和烟酰胺的测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泛酸的测定 LC-UV ODS-C18(粒径 5 &mu m, 250 mm× 4.6 mm )或具有同等性能的色谱柱。 Zorbax SB-Aq 第二法 高效液相色谱法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牛磺酸的测定 LC-FLD 钠离子氨基酸分析专用柱(250 mm× 4.6 mm)或同等性能的色谱柱 / 本标准适用于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牛磺酸的测定.*法 OPA 柱后衍生法   LC-UV or FLD C18 反相色谱柱(粒径5 &mu m,250 mm× 4.6 mm)或同等性能色谱柱 Eclipse Plus C18或Eclipse AAA 第二法 单磺酰氯柱前衍生法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beta -胡萝卜素的测定 LC-UV C18柱,250 mm× 4.6 mm,5 &mu m,或具同等性能的色谱柱 Eclipse Plus C18或EclipsePAH 本标准适用于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beta -胡萝卜素的测定。 乳和乳制品中黄曲霉毒素M1的测定 LC-QQQ ACQUITY UPLC HSS T31,柱长100 mm,柱内径2.1 mm;填料粒径1.8 &mu m,或同等性能的色谱柱 Poroshell 120 EC-C18 *法 免疫亲和层析净化 液相色谱&mdash 串联质谱法标准. *法适用于乳和乳制品中黄曲霉毒素M1 的测定;第二法适用于乳、乳粉,以及低脂乳、脱脂乳、低脂乳粉和脱脂乳粉中黄曲霉毒素M1 第四法适用于液态乳和乳粉中黄曲霉毒素M1 的测定。的测定;第三法适用于乳和乳粉中黄曲霉毒素M1 的测定;   LC-FLD C18,长25 cm,内径4.6 mm;,充3 &mu m或者5 &mu m的十八烷基硅胶,加有填充反相材料的保护柱 Eclipse Plus C18 第二法免疫亲和层析净化高效液相色谱法,适用于乳、乳粉,以及低脂乳、脱脂乳、低脂乳粉和脱脂乳粉中黄曲霉毒素M1 的测定 乳和乳制品中苯甲酸和山梨酸的测定 LC-UV C18,250 mm× 4.6mm ,5&mu m Eclipse Plus C18 本标准适用于乳与乳制品中苯甲酸和山梨酸含量的测定。 更多产品请登陆德祥官网:www.tegent.com.cn 德祥热线:4008 822 822 邮箱:info@tegent.com.cn
  • 专家呼吁建立儿童食品添加剂标准
    专家提醒,在警惕超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可能对儿童身体健康造成伤害的同时,还要警惕正常使用添加剂存在的潜在问题。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副教授朱毅认为,不同类型的添加剂叠加使用,虽然每一种添加剂都没有超标,但是它们集中在一起,会不会相互发生反应产生新的毒害物质?这个问题至今还没有明确答案。但由于孩子们代谢器官尚未发育成熟,可能造成有害物质在体内产生积累效应,长期大量摄入可能会对儿童的健康成长不利。   专家介绍,消费者最常接触到的添加剂是漂白剂、着色剂、抗氧化剂、防腐剂、香精、甜味剂六大类。现在由于添加剂引发的食品安全问题无外乎四种,第一种是使用非法添加剂,比如三聚氰胺、苏丹红、瘦肉精 第二种是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第三种是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 第四种是使用不合格的添加剂。一位从事食品加工的业内人士说:“一些小企业使用不合格的添加剂,价格低,成本低,染色和食品改良效果也不差,性价比高。”   鉴于以上情况专家建议分人群建立添加剂使用标准,呼吁应该建立专门的儿童添加剂使用标准。专家表示,截至目前,国家虽然对婴幼儿食品添加剂范围进行了严格限制,同时制定了相应的配方食品和辅食的国家标准,但是针对三周岁以上的儿童和青少年却还没有专门的食品安全标准。专家称,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建议更细致地分人群建立添加剂的使用标准。   针对人工色素带来的健康隐患,专家强调对于颜色过于鲜艳、着色太浓的食品,家长一定要谨慎购买,如果食用后发现嘴唇、手指有染色和气味刺鼻的食品要立即停止食用。“爱孩子就DIY(自制),因为自制食品更健康。”专家提醒,家长在加强对孩子食品安全卫生知识的教育,增强他们的食品安全意识的同时,自己也要付诸行动。“尽量让孩子远离加工食品,动手制作的食物能提供平衡的营养,保留较多的膳食纤维,这是爱孩子最明智的表现。”专家提醒,想避免摄入大量食品添加剂,最好的方法就是自己购买食品原料亲自动手制作健康的家庭食品。国外研究表明,在让儿童远离各种加工食品之后,不少孩子的多动症、注意力不集中、学习障碍、攻击性行为等都有所改善。
  • 北京市食品安全标准将由卫生部门制定
    近日,《北京市卫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公布,随着目前社会环境和患者就医需求的变化,市卫生局的职能和机构设置也有所变化,将新增康复护理与医疗服务监管处、健康促进处、食品安全标准处、社会办医服务处等。今后,本市食品安全标准将由卫生部门制定。   制定本市食品安全标准是卫生部门新承担的一项职责,该职责原来归市政府食品安全监督协调办公室负责,此次划归市卫生局。新增的食品安全标准处将负责组织实施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组织拟订、发布本市食品安全标准 负责食品生产企业制定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的备案工作。   目前大医院住院难的重要原因之一是慢性病老病号压床严重,康复期患者没有康复机构接收,只能滞留大医院。北京医改中一项重要举措就是加强康复院、护理院建设。为此,市卫生局将成立康复护理与医疗服务监管处,健全完善康复、护理服务体系,承担本市医疗机构医疗、康复、护理服务的监管工作 负责建立医疗机构医疗、康复、护理质量评价和监督体系。市卫生局建立健康促进处,负责拟定本市健康促进工作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将市民的健康管起来。   北京的医院隶属关系复杂,有卫生部部属医院、北京市市属医院、各区属医院等等。在医改中,需要协调所有医院,共同推进。   市卫生局在原来研究室的基础上设立首都医药卫生协调处,承担首都医药卫生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按照属地化和全行业管理的要求,强化对北京地区医疗卫生机构的统一规划、统一准入、统一监管的职责,加强卫生发展规划、资格准入、规范标准、服务监管等行业管理。   此外,市卫生局将专门成立社会办医服务处,为社会资本办医提供服务和指导。本市今年出台了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的若干政策,社会办医服务处将组织相关政策的实施。
  • 服装三包纠纷难解 呼唤行业标准
    买衣服没有“三包卡”,这对于服装企业和消费者来说已经是多年的“老规矩”,但是,一旦出现质量纠纷,对于卖家和买家来说,又是困扰多年的“老难题”。这篇文章来源于纺织资源,请各位网友直接在浏览器中直接输入纺织资源查看。   [纠纷难解]   一向节俭的张女士上个月在山东济南一家商场花了2000多元买了一件短大衣,但才穿了四五次,面料上的肘部、腋下等地方就明显起球,拿到商场去,对方说已经超过15天退换期,不能换了。张女士感到很委屈:“几千元的衣服一般也不会天天穿,15天退换期也太短了吧。”   而另一位消费者陈先生的经历则让他对某名牌失去了信心。今年夏天,他在北京海淀区一家国际知名运动品牌的专卖店,买了一件价值500多元的T恤衫,但是洗了一次晾干后,“感觉T恤像大了两号”,没法穿了。陈先生找到专卖店要求退货,但是对方说T恤已经洗过了,不能退换。经过反复交涉,对方给陈先生换了一件同款的T恤,陈先生虽然很不满意——因为再换一件还会出现同样的问题,但是,想到“投诉怕也解决不了问题”,就拿着衣服回家了。   有的消费者选择投诉,北京的杨女士曾经拨打过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对方建议她咨询服装质检部门,但当杨女士了解到质检的程序后决定放弃“较真”,因为服装质检时可能毁坏衣服。比如,需要剪下一部分面料进行缩水率、色牢度等项目鉴定。如果鉴定结果表明服装质量有问题,就由卖家负担鉴定费用,顾客则可以要求退款或者其他补偿措施,但是,如果服装质量没有问题,鉴定费就要由买家支付。质检人员提醒杨女士,要考虑鉴定费用、时间以及鉴定风险,因为有的外力损伤不好判断是怎样造成的。   北京北辰购物中心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对于顾客对服装质量问题的投诉,她的处理方式一般是进行调解,并不建议去做鉴定,因为“又耗时又耗钱,何况,现在国家也没有专门的服装三包规定。”而北辰一家服装品牌的销售人员也表示:“服装的质量问题很复杂,经常说不清,国家和北京都没有针对服装的三包规定,我们一般根据自己企业的规定决定是否退换货。”   [无法可依]   对于服装售后质量纠纷,国家有什么管理法规吗?   记者了解到,早在1995年2月,在全国人大七届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产品质量法》,进一步明确了产品的生产者、经销者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售出的产品不符合规定要求时,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 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即“三包”。当年8月25日起,三包规定实施,自此购买列入三包目录的产品,消费者有权要求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承担三包责任。被列入商品目录的商品,统一实行“7天包退、15天包换”的最低指标。截至目前,我国共有23种产品被纳入“三包”范畴,但是,包括服装鞋帽、珠宝首饰、家用汽车在内的数百种商品并未被纳入三包目录,因此一旦出现纠纷就陷入无法可依的困境。   目前服装销售者和购买者出现售后纠纷,一般都依据《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来解决。1994年1月生效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3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修、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约定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2000年9月开始实施的《产品质量法》第40条规定,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 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不过,由于以上法规的规定都过于笼统,很难应对服装质量方面可能出现的复杂问题。   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对于未列入三包目录的商品,可以按照企业规定或者商业惯例要求退换。比如,消费者因所购服装的规格、花色、尺寸不合适要求退换的,只要不脏、不残,不影响销售,经营者应当予以退换。据记者了解,目前服装质量售后一般都由商场或专卖店自行规定,没有统一标准。很多服装品牌专卖店都规定,7天以内衣服出现问题可以换货,修补,但是不能退货,这也是很多服装商家的底线。   协会自律更有优势   尽管国家没有将服装列入“三包目录”,但是有些地方已经先行一步。   今年2月,陕西省西安市出台纺织品、服装类商品质量“三包”规定。西服、大衣、裘皮服装三包期为六个月 羊毛衫及其他服装、床上用品三包期为三个月 童装、针织内衣及纺织制品三包期为一个月 凡购买100元以上的针纺织品、服装类商品实行“三包卡”制度。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更换或退货,不收折旧费。比如,左右衣袖、裤腿宽窄、长短不一致、裤缝歪斜、疵点、色差超过标准者 缩水率、染色牢度不符合该产品标准相应等级者 正常使用后,面料严重起球、披裂(拔丝)超出标准要求者 正确洗涤后,粘合衬出现严重起皱、起泡超出标准要求者。   根据不同类别规定不同的三包期非常符合服装的特点,而在上海的服装三包规定中,价格因素成为三包期的重要考量标准。上海的服装、鞋类“三包”规定,针对不同价格的商品规定了不同的“三包”有效期:50元以上100元以下(含50元)的为30天,100元以上(含100元)的为90天,300元以上(含300元)的为120天。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处长曹中生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介绍,近年来,纺织品服装鞋帽投诉虽然很多,但是呈逐年下降趋势,说明服装质量在不断提升。现在服务类投诉逐渐上升,服装类投诉比例不算高。   曹中生建议,市场经济条件下,服装三包规定不宜由政府制定,最好由相关行业协会来引导服装企业和消费者,更容易把握和操作。服装行业的相关协会可以在全行业推出“修、换、退”的三包规定,征求意见进行公示后实施,这也是服装行业自律的一个具体体现。
  • 台湾地区拟修订四环霉素等动物用药残留标准
    2013年8月27日,台湾地区“卫生福利部”发布部授食字第1021350307号公告,预告“动物用药残留标准”第3条修正草案,预告终止日为10月28日。其修正重点如下:   一、增修订「氯四环霉素(Chlortetracycline) 、羟四环霉素(Oxytetracycline)及四环霉素(Tetracycline)」在家畜类的肌肉、肝、肾、脂及乳 家禽类脂等十八项残留容许量。   二、增修订「双氢链霉素(Dihydrostreptomycin)/链霉素(Streptomycin)」在家畜类及家禽类的肌肉、肝、肾、脂及家畜类乳等十八项残留容许量。   三、增修订「红霉素(Erythromycin)」在家畜类及家禽类的肌肉、肝、肾、脂 家畜类乳及家禽类蛋等十项残留容许量。   四、增修订「健他霉素(Gentamicin)」在家畜类及家禽类的肌肉、肝、肾、脂及家畜类乳等九项残留容许量。   五、增订「人绒毛膜性腺激素(Human Chorionic Gonadotrophin)」在家畜类的肌肉、肝、肾、脂、乳等五项残留容许量。   六、增修订「左美素(Levamisole)及 Tetramisole」在家畜类的肌肉、肝、肾、脂等四项残留容许量。   七、增修订「林可霉素(Lincomycin)」在家畜类及家禽类的肌肉、肝、肾、脂及家畜类乳等九项残留容许量。   八、增订「那宁素(Narasin)」 在牛、鸡的肌肉、肝、肾、脂等八项残留容许量。   九、增修订「新霉素(Neomycin)」在家畜类及家禽类的肌肉、肝、肾、脂、家畜类乳及家禽类蛋等十项残留容许量。   十、增订「孕马血清性腺激素(Pregnant Mare Serum Gonadotrophin)」在家畜类的肌肉、肝、肾、脂、乳等五项残留容许量。   十一、增订「黄体酮(Progesterone)」在家畜类的肌肉、肝、肾、脂等四项残留容许量。   十二、增修订「磺胺剂(Sulfa drugs)」 在家畜类的肌肉、肝、肾、脂、乳等五项残留容许量。   十三、增订「Thiabendazole」 在马的肌肉、肝、肾、脂及山羊乳等五项残留容许量。   十四、增订「托芬那酸(Tolfenamic acid)」 在牛及猪的肌肉、肝、肾、脂及牛乳等九项残留容许量。   十五、增订「泰拉霉素(Tulathromycin)」 在牛及猪的肌肉、肝、肾、脂等八项残留容许量。
  • 食药监总局:到2020年制订修订国家药品标准3050个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食药监总局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标准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到2020年,要制订修订国家药品标准3050个,制订修订医疗器械标准500项。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一、总体要求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一)指导思想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推动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健全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助力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完善标准工作管理机制,优化标准体系,强化标准制定与监管衔接,夯实标准技术基础,提高标准国际化水平。加强与《“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十三五”国家药品安全规划》《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有机衔接,充分发挥食品药品标准在公众健康保护、安全监管中的技术支撑作用,助推食品药品行业产业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二)基本原则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支撑监管,需求导向。在审评审批、市场准入、生产经营许可、行政执法、监督抽查(检)等监管政策措施中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充分发挥标准对提升食品药品监管科学化、现代化的基础性作用。加快推进与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密切相关的食品药品标准制修订,不断完善标准体系。加大食品药品补充检验方法研制力度,突破监督执法技术“瓶颈”,助力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行为。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改革创新,科学引领。全面贯彻落实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和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要求,以创新发展为驱动,推进标准研制、标准实施和产业发展一体化,促进药品医疗器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满足人民群众饮食用药需求。鼓励创新、自主制定标准,用先进标准引领产品质量提升,推动我国特色优势领域技术标准的国际化进程。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统一规划,统筹管理。切实加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标准政策指引、制度建设、组织协调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加强标准顶层设计和合理规划,实施食品药品标准提高行动计划,实现标准与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配套衔接。合理确定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标准工作侧重,形成系统合力。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协同推进,强化实施。提高标准制定的开放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鼓励科研院所、检验机构、行业企业等多方参与标准研制与应用,构建标准研制、实施监督、跟踪评价、复审修订闭环动态工作机制。加大标准的实施和监督力度,强化标准工作意识,规范监管行为,提高监管效能。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三)主要目标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到2020年,基本建立适应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需求、体系完整、结构合理、技术突出的标准体系,标准科学性、有效性、适用性显著增强。标准管理机制更加健全,基本形成公众饮食用药安全有标可保、监管执法有标可依、市场规范有标可循、创新驱动有标引领的良好局面。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食品安全标准与监管得到有效衔接,推动修订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制定发布兽药残留限量标准。强制性标准得到全方位贯彻实施。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制修订国家药品标准3050个,其中中药民族药标准1100个、化学药品标准1500个、生物制品标准150个、药用辅料标准200个、药包材标准100个。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制修订医疗器械标准500项,包括诊断试剂类标准80项、有源医疗器械标准200项、无源医疗器械和其他标准220项。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二、加快提升标准水平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四)提高食品标准科学实用性,保障公众饮食安全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重点推进食品中农兽药残留限量及其检验方法、生物毒素、污染物限量等食品安全标准的制修订,加快保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修订,建立符合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保健食品标准体系,加大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产品标准、生产经营规范类标准的参与程度。建立健全食品补充检验方法体系,解决方法缺失问题。完善食品标准制定与安全监管的衔接机制,积极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提出意见建议,进一步提高标准的科学性、适用性和操作性。开展国内外食品安全标准比对分析研究,推动食品安全标准与国际对接。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标准宣贯培训,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实施,切实保证标准执行到位。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五)加快药品标准提档升级,保障药品安全有效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开展药品标准提高行动计划,构建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为核心的国家药品标准体系,重点修订完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品种相关标准,不断提升临床治疗用药质量,满足临床用药需求。推动中药(材)标准处于国际主导地位,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标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进一步提高横向覆盖中药、化学药品、生物制品、原料药、药用辅料、药包材以及标准物质的质量控制技术要求,进一步完善纵向涵盖药典凡例、制剂通则、总论、检验方法以及指导原则的制定和修订,逐步加强和完善涉及药品研发、生产、流通和使用等环节的通用性技术要求以及指导原则体系建设,体现药品质量源于设计,有赖于全过程控制保障的理念。建立药品标准淘汰机制,全面清理历版药典未收载品种标准和各类局(部)颁标准,加大对已取消文号、质量不可控、稳定性不高的药品标准的淘汰力度。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六)提升医疗器械标准科技创新能力,引领高新技术产品发展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适应科学技术快速发展形势下对医疗器械标准制定的新要求,加强生物医学工程、新型医用材料、高性能医疗仪器设备、医用机器人、家用健康监护诊疗器械、先进生命支持设备以及中医特色诊疗设备等重点领域标准制修订工作,优先提高医疗器械基础通用标准和高风险类产品标准。促进高温合金、耐高温高强度工程塑料等增材制造专用材料和创新生物材料等新材料、基因检测和诊断等新技术在医疗器械标准中的应用转化,促进产业升级和产品质量国际竞争力提升。通过标准完善推动移动医疗、远程医疗等诊疗新模式,促进智慧医疗产业发展,推广应用高性能医疗器械,推进适应生命科学新技术发展的新仪器和试剂研发,提升我国医疗器械产业整体竞争力。加快医疗器械标准与国际接轨。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七)完善化妆品标准体系,促进产品安全优质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适应消费者对化妆品功效的多样化需求,加快制修订基础通用、重要产品和检测方法等标准,加强安全性风险物质残留限量标准的研究,重点制定儿童等特殊群体使用化妆品等产品标准,加快特殊用途化妆品中限用组分等检测方法标准研究。开展化妆品禁限用物质检验方法研制,为打击化妆品掺杂掺假提供支撑。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三、完善标准管理机制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八)加强标准统筹管理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实行标准统一归口管理,健全标准规划和计划制定、实施和监督工作制度,建立标准问题快速响应机制,及时协调解决监管亟需,加大标准制定与监管的衔接力度。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建立健全辖区内食品安全标准问题协调会商和收集反馈机制,进一步规范中药饮片的炮制规范等地方药材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按规定报送总局备案。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九)加强标准基础研究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加大对标准基础性研究的支持力度,将标准相关研究作为科研项目的重点领域,开展标准研制的理论和方法学研究。研究开展国家级标准验证检验检测点建设,对标准的重要技术内容、指标、参数等进行试验验证和测试,充分利用食品药品风险监测、监督抽检等大数据资源,提高标准研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十)加强标准人才队伍建设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积极探索食品药品标准人才培养途径,把食品药品标准人才队伍建设纳入食品药品监管人才队伍体系建设规划。依托现有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根据不同领域和学科,建设一批标准研究、转化、推广中心,形成国家各层次食品药品标准化研究团队。加大国际标准化高端人才队伍建设力度,加强标准化专业人才、管理人才培养和企业标准化人员培训,满足不同层次、不同领域的标准化人才需求。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十一)加强国际交流合作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开展国内外食品药品标准跟踪比对研究,积极采用国际公认的风险分析和风险管理原则,在充分考虑我国国情基础上,提高国际标准转化水平。加大与世界卫生组织、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医疗器械国际标准化组织的沟通交流合作,积极参加国际标准会议等各项活动,鼓励牵头和参与国际标准制定,推动我国食品药品标准“走出去”,增强标准制定话语权,提升我国标准影响力。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十二)加强标准贯彻实施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在审评审批、生产经营许可、行政执法、监督抽查(检)等工作中,严格实施标准,规范自身管理。组织开展标准培训、标准竞赛、技能比武,切实提高监管人员对标准的理解程度和执行能力,助力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依法对从业人员的标准培训与考核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严格执行标准。采用传统培训与“互联网+”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加大对标准的培训宣传力度,推动食品药品标准知识“进校园”“进社区”。组织开展标准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和评估,加大对标准实施的跟踪评价力度,完善标准实施信息反馈渠道,不断提升标准的实用性和适用性。鼓励企业制定和执行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提高产品质量。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四、健全标准保障措施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十三)加强组织领导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食品药品标准工作的认识,将标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食品药品标准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将标准化建设纳入当地食品药品监管与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予以重点布置和安排。健全地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检验检测机构的标准工作机制,安排专人负责,落实工作责任。建立标准化工作检查督导制度,对承担的标准工作任务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加大支持力度,为承担标准制修订项目的单位以及标准起草人提供必要条件和基本保障。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十四)保障经费投入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大标准工作的经费支持力度,在业务经费中设立标准工作专项,形成持续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建立与标准制修订项目挂钩的长效投入机制。同时拓宽经费渠道,鼓励社会各界自筹经费参与标准制修订,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多元投入机制,引导和鼓励有条件的检验检测机构、科研机构、生产企业、临床使用单位等加大投入。强化标准工作经费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十五)完善激励机制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标准成果属于科研成果,可作为相关申请科研奖励和参加职称评审的依据。建立标准制定与工作业绩、绩效工资、职称评审相联系的激励机制,对社会贡献大、推动解决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检验方法等标准研制单位和人员给予表彰。(朱江) /p p br/ /p
  • 沃特世携手韩国庆北大学金城焕博士,以环形离子淌度技术推进复杂化合物精准分析
    2020年12月8日,沃特世公司(纽约证券交易所代码:WAT)宣布进一步深化与韩国庆北大学金城焕博士之间的长期合作,将沃特世离子淌度质谱(IMS)技术应用于分析复杂混合物中的各类化合物,以进一步拓展这项前沿技术的应用潜力。 Waters SELECT SERIES Cyclic IMS环形离子淌度质谱系统在分子水平准确鉴别复杂有机介质中的未知化学物质,已成为现代分析化学领域至关重要、却又难以攻克的研究课题。例如,原油就是一种复杂的、化学变异性非常高的有机混合物,因此在精炼之前表征石油化学复杂性难度很大,但这又是提升石油产品质量的必要条件。全球每天生产约9,000万桶石油,对应日产值超过30亿美元*。因此,即使只对化学表征过程进行微小改进,也将给炼油厂带来巨大的经济利益。沃特世亚太区副总裁David Curtin先生表示:“我们很高兴能将Waters SELECT SERIES Cyclic IMS环形离子淌度质谱系统部署于金博士位于庆北大学的实验室中。今后,我们将通力合作,充分利用双方的专业知识及创新理念,深入探索诸如石油分析等棘手的分析难题。”过去十年,金城焕博士一直致力于开发鉴别复杂混合物中化学物质的分析方法。他相信Waters SELECT SERIES Cyclic IMS系统将成为解决这一分析难题的重要推动力。金博士解释说:“Waters SELECT SERIES Cyclic IMS已成为我们构建完善分析方案的‘钥匙’。通过这款创新仪器,研究人员可以按照自己的想象来设计和实施各种新颖实验,从而获得新的信息,这也是目前其他仪器难以达到的。”过去,尽管离子淌度ToF质谱技术在原油化合物的结构表征中发挥了一定作用,但其受限于装置的离子淌度分辨率。相比之下,SELECT SERIES Cyclic IMS设计新颖,采用创新的环形行波离子淌度装置。用户通过选择IMS工作周期数便可获得不同水平的IMS分辨率,并能达到过去难以实现的气相分离度。近日,金博士与沃特世研究人员共同发表论文,详细介绍了他们在原油表征中利用SELECT SERIES Cyclic IMS解决复杂性和异构体问题的研究成果。值得一提的是,在本次研究中,许多化学成分之间仅相差不到0.1 Da,但环形离子淌度技术不仅成功检测并分离了这些成分,还得到了单个组分的干净MSMS谱图。金博士表示:“从Cyclic IMS仪器上获得的数据结果表明,这款创新型环形离子淌度质谱系统确实功能非常强大,可以对原油中单个化合物提供以往串联质谱所无法“看到”的信息;同时,它还有望缩短LC或GC分离时长(MS前端),以减少总体分析时长并增加通量。”作为合作的一部分,金博士与沃特世还将针对高科技产品所使用的复杂先进材料(例如电子元件中应用的材料)开展材料表征研究。在迅速发展的智能材料领域,材料的最终性能取决于这些精细化定制分子的结构纯度。即使侧链、功能单元或大分子组装体只发生细微变化,也可能导致整个产品批次不合格,甚至出现危险产品。对此,在工艺开发中使用环形离子淌度技术,将有助于研究人员检测出曾经难以发现的错误分子,提升产品质量。*来源:US Energy Information Administration关于沃特世公司(www.waters.com)沃特世公司(纽约证券交易所代码:WAT)是全球知名的专业测量仪器公司,作为色谱、质谱和热分析创新技术的先驱,沃特世服务生命科学、材料科学和食品科学等领域已有逾60年历史。公司在全球35个国家和地区直接运营,下设15个生产基地,拥有约7,000名员工,旗下产品销往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关于沃特世中国自上世纪80年代进入中国以来,沃特世的规模与实力与日俱增,在大陆及香港、台湾均设有运营中心,拥有六百多名本地员工,并在上海、北京、广州、成都设立实验中心和培训中心。自2003年成立沃特世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来,今天的中国已成为沃特世全球营收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市场。作为分析科学家的合作伙伴,沃特世始终坚持提高本地技术能力、支持本地技术人才培育,并推动制药、食品安全、健康科学、环境保护等相关行业标准和法规的建立和完善。凭借出众的人才与全球布局,沃特世已经为其商业合作伙伴创造了显著的价值,并致力于满足广大中国消费者对更美好生活的需求。
  • 我国拟修订化妆品安全性标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布公开征求意见函,就现行的《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修订征求意见。专家表示,拟更名为《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的新规范对产品中铅、砷的残留限量以及儿童相关产品的标准,将有更加严格的要求。   “与旧版的卫生规范相比,新的规范整体布局上更加简洁,在一些具体指标上更加严格。”参与制定该新规范的专家、空军总医院皮肤科主任医师刘玮近日接受采访表示,新的技术规范对产品中铅、砷的残留限量分别从现行的40mg/kg、10mg/kg,调整为10mg/kg、4mg/kg。这意味着对化妆品中杂质的含量提出更高要求,对选料与生产过程控制更加严格。   此外,对儿童化妆品的要求也是新技术规范的亮点之一。今年10月,我国出台了首个专门针对婴幼儿及儿童日化用品检测标准《儿童化妆品申报与审评指南》,提出应少用或者不用香精、着色剂、防腐剂等原则性要求。修订后的技术规范将提出进一步的量化规定,成为有关化妆品制售的“硬指标”。
  • 两项醛酮类化合物环境标准发布 涉及高效液相
    p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现批准《固定污染源废气 醛、酮类化合物的测定 溶液吸收-高效液相色谱法》等两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p p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p p   一、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download/shtml/975321.shtml" target=" _self" title=" 固定污染源废气 醛、酮类化合物的测定 溶液吸收-高效液相色谱法(HJ 1153-2020).pdf" span style=" font-size: 16px " 固定污染源废气 醛、酮类化合物的测定 溶液吸收-高效液相色谱法(HJ 1153-2020).pdf /span /a /p p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醛、酮类化合物的高效液相色谱法。 /p p   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中甲醛、乙醛、丙烯醛、丙酮、丙醛、丁烯醛、 2-丁酮、正丁醛、苯甲醛、异戊醛、正戊醛、正己醛共 12 种醛、酮类化合物的测定。 /p p   仪器和设备包括高效液相色谱仪、色谱柱、烟气采样器、连接管、棕色气泡吸收瓶、浓缩装置、分液漏斗、棕色试剂瓶、超声波清洗器等。 /p p   二、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download/shtml/975320.shtml" target=" _self" title=" 《环境空气 醛、酮类化合物的测定 溶液吸收-高效液相色谱法》(HJ 1154-2020).pdf" span style=" font-size: 16px " 《环境空气 醛、酮类化合物的测定 溶液吸收-高效液相色谱法》(HJ 1154-2020).pdf /span /a /p p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中醛、酮类化合物的高效液相色谱法。 /p p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中甲醛、乙醛、丙烯醛、丙酮、丙醛、丁烯醛、2-丁酮、正丁醛、苯甲醛、异戊醛、正戊醛、正己醛、邻甲基苯甲醛、间甲基苯甲醛、对甲基苯甲醛和 2,5-二甲基苯甲醛共 16 种醛、酮类化合物的测定。 /p p   仪器和设备包括高效液相色谱仪、色谱柱、空气采样器、棕色多孔玻板吸收瓶、棕色气泡吸收瓶、浓缩装置、分液漏斗、棕色试剂瓶、超声波清洗器等。 /p p   以上标准自2021年3月15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查询。 /p p   特此公告。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生态环境部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20年12月14日 /p p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各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环境标准研究所,各标准承担单位。 /p p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0年12月15日印发 /p
  • 以色列拟修订蛋黄酱及在水乳状酱类食品标准
    近期,以色列公布修订蛋黄酱及在水乳状酱类食品或调味品中的其他油的标准草案。   主要内容为:   第二次修订强制性标准SI 431。本修正案修改了下列各项:   --在涉及鱼酱的强制性标准7上增加了参考资料,以及按照第1.2段所述,在美国微生物实验室指南上增加了参考资料。   --修改了涉及蛋和蛋配料的第2.1.1.2段。   --修改了涉及食品色素和添加剂的第2.1.2.8段和2.2.2.10段。   --增加了涉及标示为“带有水果”的产品榨取物的第2.2.1.5段,并且相应的修订了第2.2.2.17段。   --修改了涉及添加剂的第2.2.2段,以及涉及鱼酱和油的其第2.2.2.18分段和2.2.2.19分段。   --修订了第3.3.5段、3.3.6段中所述的微生物要求,以及涉及沙门氏菌和利斯特氏菌存在的第4.6段
  • 得标准者统天下 全球掀LED标准制定潮
    近年来,全球能源问题日益紧张,作为节能环保产业的LED如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同时,随着全球各国相继禁产白炽灯以及持续的城市化进程,全球LED照明替代白炽灯的序幕拉开,LED照明市场前景无限。预计2015年全球LED照明市场规模将达217亿美元。   欧美日韩等国纷纷出台政策扶持LED照明产业发展,掌握着LED核心技术的国际巨头更是设下了严密的专利壁垒,国际照明委员会、国际电子电机委员会、欧洲光引擎委员会、美国能源之星等行业组织也纷纷设立各自的LED照明产品相关标准,定义游戏规则。   在经济全球化竞争态势下,全球LED行业也深深感到,整合规格、制定规范而统一的标准刻不容缓。然而,在这些既有或将制定的标准中,谁具备权威性、专业性、通用性,足够有潜质一统天下,真正成为国际化通用标准?   天时地利人和,整合广东LED产业优质资源、填补国内标准化光组件和灯具标准空缺、实现LED应用产品通用性、兼容性的LED标准光组件应运而生,并在广东省科技厅、国家半导体照明工程研发及产业联盟指导,以及广东省半导体照明产业联合创新中心组织实施下,屡结硕果,为推动中国LED产业健康蓬勃发展、跻身世界LED产业前列奠定了基础。LED标准光组件以其权威性、专业性和实用性,将逐步由中国标准走向世界标准,并实现由中国制造向中国智造的转变。   全球化竞争加剧,LED世界大战爆发   LED产业的战争多年前就已经隐隐约约开始,只是各方都在蚕食准备阶段,冲突还不明显。但今年LED争夺硝烟四起,价格战已经开打,随后渠道战浮出水面。而纵观全球LED产业发展,世界大战将爆发,产业格局也将面临重构。   当前,各国LED照明应用产业几乎都在同一起跑线上。这其中,日本凭借较强的质量及技术开发能力,稳居全球LED产业的领导地位,目前其全球市场占有率约有41.5%。韩国成长速度最快,2002年投入发展LED产业,至2010年市场占有率已逼近10%。而欧洲2011年LED照明市场已突破20.8亿美元,预计今年将增至30.1亿美元,并将成为继日本后下一个快速成长的成熟LED照明市场。   中国台湾地区2003~2006年间的市场占有率均维持在20%左右,之后逐年增长,至2010年已达25.3% 中国大陆则持续微幅成长,2010年市场占有率仅为5%。而且,中国LED产业集中度低、规模小,缺乏核心技术,在经济全球化形势以及国际巨头严密的专利布局之下,竞争优势不够明显,中国LED产业迫切需要一个能够迅速崛起的突破口。   全球掀LED标准制定潮,有关光组件的标准却寥寥可数   三流企业卖产品,二流企业做品牌,一流企业树标准。对产业来说,尤其如此。制定标准,也就是制定游戏规则。当前,国际照明委员会(CIE)、国际电子电机委员会、欧洲光引擎委员会、美国能源之星、ISA等机构都在制定LED照明的标准,争夺行业话语权。   纵观当前LED标准,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截至2011年6月,关于照明LED的IEC和CIE国际标准主要有20项,涉及LED模块用连接器的特殊要求、普通照明用LED和LED模块术语和定义等方面。而美国国家标准组织(ANSI)、北美照明学会(IESNA)以CIE技术文件作为参考依据,在美国能源部(DOE)的组织下发布了固态照明LED的性能和测量标准。针对LED产品,我国目前已有146项标准,截至2010年底,国标委发布的与LED照明有关的国家标准共23项,其中通用标准1项,安全标准10项,性能标准12项。此外,国内部分省市根据LED产业地方发展需要,各自也开展了大量标准制定与研究工作。   但是到目前为止,国内及国际上关于LED光源校准接口寥寥可数,绝大多数LED照明产品不能替换,导致很多资源上的浪费。“Zhaga主要涉及各种灯具内用的LED模块的互换性或者说通用性,规定形状,尺寸,光色参数等,引导大家都朝这个方向来做,达到通用和互换的目的。”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照明室主任李自力表示,“Zhaga不足之处,应该是没考虑到加速寿命的问题(模块的寿命问题),所以寿命的长短仍应该按照性能标准推荐的方法进行考核。一般试验时间是额定寿命的25%或最大6000小时。寿命时间显得有点长。”   LED标准光组件:以科学性和实用性规范市场   一位专家告诉记者,近日某地的一个照明系统工程要改造,许多企业都拿自己的产品去投标,结果原材料、工艺和效果一样的产品,价格相差却十分大,让招标部门毫无标准可参考,一筹莫展。由于缺少规范统一的标准化光组件和灯具标准,加上各家企业自身现有的装备设施、各自的工作基础和技术水平发展不均衡,造成了市场上出现的LED照明应用产品种类繁多、性能各异、互换性差,给整个产业的发展提出了严峻挑战,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LED照明产业的健康发展。   在广东省科技厅和国家半导体照明工程研发及产业联盟的主导下,充分借助与利用GSC这一创新平台,召集国内行业龙头企业,聚集全国乃至全球优质资源,尽快收集、整理、研究、开发和制定与当前经济适用而又具有一定前瞻性的LED照明产业光组件标准,引导LED照明产业朝着规格化、系列化、标准化方向发展,提升国内LED照明产业整体竞争能力和产业发展水平。   “简单来说,标准光组件就相当于电脑市场上相互兼容的组装电脑器件,有了这个统一标准后,以后各家企业生产的产品都可以实现兼容和互换。”广东省半导体照明产业联合创新中心(简称GSC)主任眭世荣博士说,广东是国内首个出台该标准的省份,接下来将会与省科技厅一起,把该标准推动成为国家标准,乃至国际标准。   “如果中国的LED产业有了统一的光组件标准,一方面规范了市场行为,另一方面也可避免企业少走弯路,从而增强企业实力,更好地打造民族品牌。而且,一旦中国LED产业发展了、强大了,中国的光组件标准自然而然地就会成为世界标准。”广东省半导体照明产业联合创新中心主任眭世荣博士表示,“另外,LED标准光组件有利于实现从中国制造到中国创造的改变,避免本土企业陷于国际专利陷阱。标准光组件项目将会产生许多项专利,而这些专利将会成为GSC成员单位,成为本土众多LED企业共同的专利,这些专利将可以用来很好地参与国际竞争。同时,更有利于中国LED企业方向明确地研制新的专利,真正实现由中国制造走向中国创造、中国智造。”
  • “儿童食品”无具体标准 竟成企业牟利噱头
    儿童挂面、儿童牛奶、儿童肉松、儿童酱油......超市货架上包装精致的“儿童专用”食品越来越多,价签也同样刺眼,比普通食品贵上不少。“营养价值肯定高”“孩子更爱吃......这些理由都让带着“儿童”字样的食品备受家长青睐。儿童食品果真更有营养更让人放心吗?食品专家表示,一些企业把“儿童食品”当成了宣传噱头,不仅价格虚高,同时还不见得更有利于儿童的营养吸收(11月2日光明网)。  近年来,不少食品商家赚钱无底线,乱打儿童牌,在多类食品上标注“儿童”二字并大肆宣传,高价出售。家长很容易被“儿童专用”“幼儿”之类的字眼所忽悠,不计成本地争相抢购。这些所谓“儿童食品”一般包含“四多”——多添加剂、多糖、多盐、多油,给孩子们带来健康隐患。譬如,所谓儿童饮料,其实就是多添加了吸引孩子的色素和一些香精、糖。这些儿童食品对儿童的身体健康非但无益,反而有害。  目前我国还没有出台专门针对儿童的食品标准,仅有的是目前的婴幼儿食品相关标准,主要建立了针对0至36个月的婴幼儿配方食品、辅食的食品安全标准。有学者研究显示,目前我国的婴幼儿配方食品安全标准与欧盟标准基本保持一致。对于婴儿(0至6个月)的配方食品要求,差异较小,大部分指标比较接近。但是对于较大婴幼儿(6至36个月)的配方食品,与欧盟标准的差异明显,我国的指标要求相对宽松,但是欧盟却沿用了婴儿(0至6个月)配方食品的要求模式,对指标的上下限都作了具体规定。  对于3周岁以上的低龄儿童,我国还没有专门的儿童食品安全标准,更没有明确的“儿童食品”定义。国家在制定食品添加剂标准时,是以60公斤的成人为标准制定的,在婴幼儿和成人之间的儿童群体,没有允许摄入添加剂的具体标准,其添加量没有考虑儿童身体的安全。而在儿童食品的标签标示方面,国家标准与法规也很少,目前只有一个果冻标准规定了产品标签要标示食用安全警示。  值得关注的是,儿童的身体尚未发育成熟,排解能力差,倘若按照成年人的标准摄入添加剂,无疑给儿童健康带来风险。因此,向儿童提供的食品不管在安全性和营养性上,都应该有更为严格的标准。有关部门要针对儿童食品制定和实施严格的法律规定和标准规范,不断提高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科技含量、实用价值和个性特征,充分满足行业发展、市场体制和社会大众的需求。同时,引导和鼓励食品企业生产和研发更多适合儿童食用的安全、营养均衡的食品。  当务之急是,针对3周岁以上的低龄儿童经常食用的食品,制定更为严格的安全标准,要求生产厂家在生产“普通版”的同时推出“绿色儿童版”,以供儿童和家长选择。“绿色儿童版”食品可以使用的添加剂种类应该更少,允许添加的限量应该更低。  国家还应尽快出台规定,要求在真正适合儿童消费的休闲食品或饮料上有醒目标识,在产品外包装或说明中写清楚成分并标注配料表,明确标注食品营养成分和能量值等情况,以帮助消费者作出正确选择。此外,进一步完善检测标准和质量认证体系,强化生产经营企业的质量意识,建立儿童食品安全监测、检测和预警机制,也是必不可少的。
  • 7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发布 涉及土壤、水质、废气等的色、质谱测定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环境空气 65种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HJ 759-2023)、《固定污染源废气 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1286-2023)、《固定污染源废气 烟气黑度的测定 林格曼望远镜法》(HJ 1287-2023)、《水质 丙烯酸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HJ 1288-2023)、《土壤和沉积物 15种酮类和6种醚类化合物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HJ 1289-2023)、《土壤和沉积物 毒杀芬的测定 气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HJ 1290-2023)和《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点位编码规则》(HJ 1291-2023)等7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环境空气 65种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HJ 759-2023)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中65 种挥发性有机物的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HJ 759—2015)首次发布于2015年,起草单位为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与原标准相比,本标准在适用范围中增加了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完善了采样技术要求和前处理、定量方式的性能指标要求,支撑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工作及《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履约监测。《固定污染源废气 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1286-2023)为首次发布,规定了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和相关废气参数连续监测系统的组成和功能、技术性能、监测站房、安装、技术指标调试检测、技术验收、日常运行维护、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以及数据审核和处理等有关要求。有利于推动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技术在固定源管理中的标准化、规范化应用,支撑《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0-2015)等标准实施。《固定污染源废气 烟气黑度的测定 林格曼望远镜法》(HJ 1287-2023)为首次发布,规定了固定污染源废气中烟气黑度测定的林格曼望远镜法。适用于固定污染源排放的灰色或黑色烟气在排放口处黑度的测定,不适用于其他颜色烟气的测定,解决了林格曼黑度图板携带不便、摆放受限、易损褪色等问题,进一步提高烟气黑度测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可比性,支撑《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等标准实施。《水质 丙烯酸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HJ 1288-2023)为首次发布,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丙烯酸的测定,填补了水中丙烯酸分析方法标准空白。本标准具有前处理方法简单、灵敏度高、重复性好等优点,支撑《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等标准实施。《土壤和沉积物 15种酮类和6种醚类化合物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HJ 1289-2023)为首次发布,适用于适用于土壤和沉积物中乙醚、丙酮、甲基叔丁基醚、二异丙基醚、乙基叔丁基醚、2-丁酮、 甲基叔戊基醚、2-戊酮、乙基叔戊基醚、3-戊酮、甲基叔丁基酮、4-甲基-2-戊酮、2-己酮、环戊酮、3- 庚酮、2-庚酮、环己酮、6-甲基-2-庚酮、二异丁基甲酮、3-辛酮、2-辛酮等 15 种酮类和 6 种醚类化合物的测定,填补了土壤和沉积物中醚类化合物分析方法标准空白,拓展了酮类化合物分析对象范围,操作简便,易于推广,支撑土壤风险评估及管控工作。《土壤和沉积物 毒杀芬的测定 气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HJ 1290-2023)为首次发布,规定了测定土壤和沉积物中3种指示性毒杀芬同类物P26、P50 和P62 的气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填补了土壤和沉积物中毒杀芬分析方法标准空白。本标准具有准确性好、灵敏度高等优点,支撑《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实施。《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点位编码规则》(HJ 1291-2023)为首次发布,适用于地表水环境质量常规监测点位的编码工作。本标准明确了监测点位控制级别、流域水系、行政区划、水体类型和顺序等要素的编码方法,规范了监测点位编码工作,在点位信息维护、数据联网与应用、信息公开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其中,《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点位编码规则》(HJ 1291-2023)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其余6项标准自2023年8月1日起实施。自2023年8月1日起,《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HJ 759-2015)废止。附:①环境空气 65 种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罐采样_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759—2023代替HJ 759—2015) ②固定污染源废气 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HJ 1286—2023) ③固定污染源废气烟气黑度的测定 林格曼望远镜法 (HJ 1287—2023) ④水质 丙烯酸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 (HJ 1288—2023) ⑤土壤和沉积物 15种酮类和6种醚类化合物的测定 顶空_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1289—2023) ⑥土壤和沉积物 毒杀芬的测定 气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 (HJ 1290—2023) ⑦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点位编码规则 (HJ 1291—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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