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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基降烟碱标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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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基降烟碱标准品相关的资讯

  • 广东省环境科学学会公开征求《水质 新烟碱农药的测定 固相萃取-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等三项团体标准意见
    各分支机构、各会员单位和有关单位:由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华南师范大学等单位共同提出并主持编制的《水质 新烟碱农药的测定 固相萃取-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水质 16种有机磷酸酯的测定 固相萃取-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水质 15种酚类内分泌干扰物的测定 固相萃取-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三项团体标准已编制完成并形成征求意见稿。根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广东省环境科学学会标准管理办法(试行)》要求,为保证标准的科学性、严谨性和适用性,现公开征求意见。请各有关单位及专家提出宝贵建议和意见,并于2024年9月20日前以邮件的形式将《广东省环境科学学会标准意见反馈表》反馈至邮箱gdhjxh@126.com,逾期未回复视为无意见。该标准的征求意见稿已登载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网址为:http://www.ttbz.org.cn/)和广东省环境科学学会网站(网址为:https://www.gdses.org.cn/)。 联系人:陈诚 严辉联系电话:020-83224979邮箱:gdhjxh@126.com 附件:1.《水质 新烟碱农药的测定 固相萃取-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征求意见稿)2.《水质 新烟碱农药的测定 固相萃取-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3.《水质 16种有机磷酸酯的测定 固相萃取-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征求意见稿)4.《水质 16种有机磷酸酯的测定 固相萃取-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5.《水质 15种酚类内分泌干扰物的测定 固相萃取-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征求意见稿)6.《水质 15种酚类内分泌干扰物的测定 固相萃取-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7.广东省环境科学学会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 广东省环境科学学会2024年8月19日关于征求《水质 新烟碱农药的测定 固相萃取-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等三项团体标准意见的函.pdf附件1:《水质 新烟碱农药的测定 固相萃取-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征求意见稿).pdf附件2:《水质 新烟碱农药的测定 固相萃取-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附件3:《水质 16种有机磷酸酯的测定 固相萃取-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征求意见稿).pdf附件4:《水质 16种有机磷酸酯的测定 固相萃取-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附件5:《水质 15种酚类内分泌干扰物的测定 固相萃取-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征求意见稿).pdf附件6:《水质 15种酚类内分泌干扰物的测定固相萃取-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附件7:广东省环境科学学会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doc
  • 新烟碱类物质“噻虫胺和噻虫嗪”在欧盟的最大残留限量降低
    关于噻虫胺和噻虫嗪 噻虫胺和噻虫嗪属于新烟碱类农药活性物质。早在2005年,欧盟就以良好农业规范(GAPs)为基础,设定了噻虫胺和噻虫嗪的最大残留限量。后由于对蜜蜂等授粉昆虫的不利影响,自2018年起二者就被欧盟禁止在室外使用。因此,噻虫胺和噻虫嗪的批准已分别于2019年1月31日和2019年4月30日到期,现处于禁用状态。 降低最大残留限量 近几年,授粉昆虫的减少越来越受到全世界的关注,该问题已经影响到了全球生物多样性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并且严重威胁农业生产力和粮食安全。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FAO)呼吁采取行动,解决授粉昆虫减少的现状,以实现全球粮食生产的可持续发展。此外,所有含有噻虫胺和/或噻虫嗪的植物保护产品在欧盟的授权已被撤销。 因此,根据欧盟法规Regulation (EC) No 396/2005附件II第17条和第14(1)(a)条的规定,可以合理删除相应的MRLs。在征求了实验室和欧盟贸易伙伴的意见下,欧盟做出决定,将噻虫胺和噻虫嗪的最大残留限量降低至检测限(LOD)。 部分常见食品的最大残留限量(mg/kg):食品类别噻虫胺噻虫嗪水果0.01*0.01*块根类蔬菜0.01*0.01*草本植物及食用花卉0.02*0.02*豆类蔬菜0.01*0.01*油籽0.01*0.01*茶叶及咖啡豆0.05*0.05*动物来源的大宗商品0.02*0.02* *表示检测能力的下限(LOD) 为了保证产品的正常销售和顺利进口,欧盟给予了两季的过渡期:该规定将于2026年3月适用于欧盟生产及进口的产品。
  • 香兰素、乙基香兰素标准品促销
    货号:CDGG-012876-05-1ml 产品描述:香兰素 标准品 规格:5000mg/L于乙腈,1ml 组分信息: 英文 CAS# 浓度 Vanillin Solution 121-33-5 应用:婴幼儿配方奶粉中香兰素的检测 原价:780.00元 优惠价:624.00元 促销时间:2012-7-16至2012-8-30 货号:CDGG-012877-05-1ml 产品描述:乙基香兰素 标准品 规格:5000mg/L于乙腈,1ml 组分信息: 英文名:Ethyl Vanillin Solution CAS#: 121-32-4 应用:婴幼儿配方奶粉中乙基香兰素的检测 原价:780.00元 优惠价:624.00元 促销时间:2012-7-16至2012-8-30 上海安谱科学仪器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斜土路2897弄50号海文商务楼5层 [200030] 电话:86-21-54890099 传真:86-21-54248311 网址:www.anpel.com.cn 联系方式:shanpel@anpel.com.cn 技术支持:techservice@anpel.com.cn
  • 广东省环境科学学会立项《水质 7种新烟碱类农药和4种转化产物的测定 固相萃取-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等3项团体标准项目
    各分支机构、会员及有关单位:根据《广东省环境科学学会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水质 7种新烟碱类农药和4种转化产物的测定 固相萃取-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水质 15种酚类内分泌干扰物的测定 固相萃取-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水质 16种有机磷酸酯的测定 固相萃取-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通过专家立项论证,并在广东省环境科学学会网站完成公示,公示无异议,符合立项要求,现予以立项。请标准起草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开展该标准制定工作,严把标准质量关,广泛听取意见,增强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按时完成标准制定任务。欢迎与立项标准有关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参与该标准的起草制定工作。 联系人:严辉 陈诚联系电话:020-83224979E-mail:gdhjxh@126.com 广东省环境科学学会2023年5月4日
  • 美国环保署修改烟碱类农药标识规定
    据美国环保署(EPA)消息,2013年8月15日美国环护署发布最新农药标识规定,对农药添加蜜蜂保护标识,禁止在蜜蜂栖息地使用某些烟碱类农药(吡虫啉,呋虫胺,噻虫胺,噻虫嗪)。   蜂群衰竭失调(CCD)导致的蜜蜂传粉能力下降已经成为美国的重要环境问题,对美国自然生态环境及作物生产产生影响。2013年5月,美国农业部与EPA共同发布关于蜜蜂健康的科学报告,表示蜜蜂健康受栖息地减少、寄生虫、致病菌、遗传多样性缺失、蜂群养殖管理不足、营养不良、农药暴露多方面影响。EPA蜜蜂保护战略计划包括1)推进机构科学研究,开展农药对蜜蜂健康风险评估 2)开发风险管理工具,减少蜜蜂潜在风险 3)加强与公众、政府组织、非政府组织的合作交流三方面的目标。   2013年8月16日,美国环境保护组织食品安全中心(CFS)表示,EPA承认蜜蜂保护过程中需要严格的烟碱类农药标签规定的行为"令人鼓舞",但新标签规定仍未能有效保护蜜蜂健康。CFS认为,在缺乏烟碱类农药对蜜蜂等传粉动物影响的研究数据的前提下,EPA无法完成关于烟碱类农药对蜜蜂的风险评估,在烟碱类农药完整风险评估完成前应禁止烟碱类农药的使用。   原文链接:http://www.centerforfoodsafety.org/press-releases/2455/epa-admits-safety-labels-fail-to-protect-pollinators-vital-to-food-supply
  • 国家烟草专卖局对《电子烟管理办法》和《电子烟》国家标准等有关问题的解答
    制定《电子烟管理办法》、《电子烟》国家标准及配套政策,是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电子烟产业法治化、规范化治理要求、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解决目前电子烟市场与产业存在的突出问题、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2022年3月11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公布《电子烟管理办法》;4月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电子烟》国家标准。4月13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烟草专卖局有关部门就公众关注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解答。一、《电子烟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答:《电子烟管理办法》共六章四十五条,对电子烟生产、销售、运输、进出口和监督管理等作出了规定,主要明确了以下几个方面:(一)明确了监管对象。电子烟、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及其他新型烟草制品等均纳入了监管范围。电子烟包括烟弹、烟具以及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等。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和可自行添加雾化物的电子烟,将不含烟碱的电子烟产品纳入监管范围。加热卷烟属于卷烟,已纳入卷烟管理,《电子烟管理办法》对此进行了强调。目前,我国未批准加热卷烟在境内上市销售,任何市场主体不得非法经营加热卷烟。(二)明确了监管主体。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即国家烟草专卖局,下同)主管全国电子烟监督管理工作,各省、市、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即各省、市、县级烟草专卖局,下同)依据规定职权负责本行政区内的电子烟监督管理工作。(三)明确了监管措施。一是对生产、批发和零售市场主体实行许可证管理。二是严格质量管控,建立电子烟产品技术审评、抽检抽测和追溯管理制度。三是实行销售渠道管理。建立全国统一的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将电子烟有关经营活动纳入平台管理。依法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电子烟产品生产企业、电子烟品牌持有企业等应当通过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将电子烟产品销售给电子烟批发企业。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具备从事电子烟零售业务资格的企业或者个人应当通过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从当地电子烟批发企业购进电子烟产品,并不得排他性经营上市销售的电子烟产品。四是对运输依法实施监管。电子烟、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等的运输应当接受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监管。五是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对电子烟生产企业、雾化物生产企业和电子烟用烟碱生产企业等境内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进行前置审查。六是对电子烟进出口贸易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依法进行监督管理,完善管理措施,优化工作流程,服务好符合相关要求的电子烟出口。二、《电子烟》国家标准的制定背景和主要内容是什么?答:2021年11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修改的决定》(国令第750号,以下简称《决定》),增加第六十五条,“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本条例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2022年3月11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制定发布了《电子烟管理办法》,将于5月1日正式施行,办法提出“电子烟产品应当符合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因此,制定《电子烟》强制性标准是落实上述法律法规的重要手段,也是建立电子烟监管体系的重要技术支撑。2022年4月8日,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发布了GB 41700-2022《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该标准由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国家烟草专卖局,组织全国烟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相关技术机构制定。标准内容主要包括:一是明确了电子烟、雾化物等相关术语、定义;二是对电子烟设计和原材料的选用等提出原则要求;三是对电子烟烟具、雾化物和释放物分别提出明确的技术要求,并给出了配套的试验方法;四是对电子烟产品标志及说明书进行了规定。三、过渡期什么时候结束?过渡期的政策是什么?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自《决定》2021年11月10日公布施行之日起,开展电子烟生产经营活动应当获得准入许可,产品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电子烟进出口应当遵守相关规定等要求。考虑到《电子烟管理办法》、《电子烟》国家标准及配套政策出台、实施有个过程,为保障有关电子烟生产经营主体合法权益,更好落实相关监管要求,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在《决定》公布施行后,设置了过渡期,并明确了过渡期的相关要求。鉴于《电子烟管理办法》将于2022年5月1日起施行、《电子烟》国家标准将于2022年10月1日起实施,现确定过渡期到2022年9月30日结束。    过渡期内,2021年11月10日《决定》发布前既存的电子烟生产经营主体(即存量电子烟生产经营主体)可继续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并应按照《电子烟管理办法》、《电子烟》国家标准及配套政策要求,申请有关许可证及产品技术审评等,对产品进行合规性设计,完成产品改造,配合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有序开展电子烟监管工作。同时,为规范电子烟市场秩序,将电子烟产业平稳纳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与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和《电子烟管理办法》、《电子烟》国家标准及配套政策等相衔接,继续执行过渡期内的相关要求:各类投资者暂不得投资新设电子烟生产经营企业;存量电子烟生产经营主体暂不得新建或扩大生产能力,暂不得新设电子烟零售点。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不受理在过渡期内违规新设的电子烟、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生产企业等或生产点的许可申请;不受理过渡期内违规新增的零售市场主体的许可申请;暂不受理《决定》发布前既存的电子烟、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生产企业等扩大生产能力的许可申请等(具体受理时间将另行通知)。市场监管部门根据相关规定不核发过渡期内违规新设的电子烟、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生产企业等或生产点和零售市场主体的营业执照。过渡期结束后,电子烟生产经营主体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和《电子烟管理办法》、《电子烟》国家标准等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四、从事电子烟相关生产、批发、零售的市场主体分别需要办理何种烟草专卖许可证?答:从事电子烟、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等生产经营活动,应当依法向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企业,应当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变更许可范围后方可从事电子烟产品批发业务;从事电子烟零售业务,应当依法向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或者变更许可范围。五、如何申请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答:电子烟、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生产企业等,应当申请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申请人可以向其住所(主要经营场所或经营场所,下同)所在地的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包括大连市、深圳市烟草专卖局,下同)许可证办理窗口或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政务服务行政许可网上办理平台提出申请。详细的办理流程、所需材料等可登录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政府网站查询。过渡期内,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受理2021年11月10日《决定》发布前已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且如实完成电子烟生产经营主体信息申报的市场主体(即存量电子烟、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生产企业等)的许可申请;暂不受理存量电子烟、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生产企业等扩大生产能力的许可申请(具体受理时间将另行通知);不受理在过渡期内违规新设的电子烟、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生产企业等或生产点的许可申请。自2022年5月5日起,存量电子烟、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生产企业等可以向其住所所在地的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的申请意向,再按照排期要求提交正式申请。过渡期结束后,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将受理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市场主体的许可申请。六、如何申请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答:已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企业方可申请从事电子烟批发业务。已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企业,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变更许可范围后方可从事电子烟批发业务。七、如何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答:从事电子烟(包括烟弹、烟具以及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等)零售业务的市场主体,可以通过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地市级、县级烟草专卖许可证办理窗口或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政务服务行政许可网上办理平台,申请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详细的办理流程、所需材料等可登录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政府网站查询。过渡期内,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受理2021年11月10日《决定》发布前已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且如实完成电子烟生产经营主体信息申报的电子烟零售市场主体(即存量电子烟零售市场主体)的许可申请;不受理在过渡期内违规新增的电子烟零售市场主体的许可申请。自2022年6月1日起,存量电子烟零售市场主体可以向其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地市级、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申请。过渡期结束后,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将受理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市场主体的许可申请。八、为什么要进行电子烟产品技术审评?如何申请?答:技术审评是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产品质量安全的必要措施。技术审评工作由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业机构实施。《电子烟管理办法》施行后,申请人可通过电子烟技术审评管理系统,向企业住所所在地的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技术审评申请。九、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什么时候上线?答:建设全国统一的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是规范电子烟市场秩序、促进电子烟产业有序运行的重要环节。交易管理平台上线运行后,取得烟草专卖相关许可证的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批发企业和零售市场主体,通过技术审评的电子烟产品等,均应在平台上进行交易。自2022年6月15日起,取得烟草专卖相关许可证的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批发企业和零售市场主体逐步在平台上进行交易。十、《电子烟》国家标准技术内容的突出特点是什么?答:《电子烟管理办法》明确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和可自行添加雾化物的电子烟。基于《电子烟管理办法》的监管要求,并接轨国际监管趋势,借鉴国际监管经验,《电子烟》国家标准提出了科学适用的技术内容,其突出特点体现在:第一,规定电子烟是“用于产生气溶胶供人抽吸等的电子传送系统”,将不含烟碱的电子烟纳入电子烟定义范围。第二,鉴于水果、食品、饮料等调味电子烟和无烟碱电子烟对未成年人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容易诱导未成年人吸食,标准明确规定不应使产品特征风味呈现除烟草外的其他风味,并明确要求“雾化物应含有烟碱”,即不含烟碱的电子烟产品不得进入市场销售。第三,标准依据添加剂的使用原则,经过充分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实验验证并广泛征求意见后,明确列出允许使用的101种添加剂,纳入添加剂“白名单”。十一、《电子烟》国家标准将于今年10月1日正式实施,设置该实施日期是基于什么样的考虑?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十五条有关规定,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服务,不得生产、销售、进口或提供。标准正式实施后,市场上销售的电子烟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考虑到《电子烟》国家标准发布后,电子烟生产企业需要根据标准要求对产品进行合规性设计,完成产品改造,并向有关部门申请产品检测和技术审评等工作,这些都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设定了5个月的实施过渡期。在实施过渡期期间,电子烟生产企业要开展标准的宣贯培训,深入了解标准技术内容,尽早实现产品达标。十二、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将在电子烟有关政务服务方面重点开展哪些工作?答: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将积极开展政策宣传,引导电子烟生产经营主体诚实守信,履行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完善政务服务平台,加强对相关经营主体的业务指导和政务服务,引导电子烟生产经营主体按照《电子烟管理办法》、《电子烟》国家标准以及相关政策要求,申请有关许可证及产品技术审评等,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十三、近期,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重点采取哪些举措查处涉电子烟违法违规行为?答: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和《电子烟管理办法》等规定,督促各类电子烟市场主体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业务,依法查处违反过渡期有关政策要求的行为。会同、配合有关部门加强专项治理,重点清理中小学校园周边电子烟销售网点及电子烟自动售卖机,删除网上销售电子烟信息,查处向未成年人售卖电子烟等违法案件,侦破添加合成大麻素等“上头电子烟”新型毒品违法犯罪典型案件,有效保障和维护未成年人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十四、发现违法生产经营电子烟的如何举报?答:发现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生产销售伪劣电子烟产品、通过信息网络销售电子烟等有关违法行为的,可以拨打12313烟草市场监管服务热线或通过各地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政府网站公布的举报渠道提供违法行为线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法核实处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十五、下一步还有哪些涉及电子烟的规定出台?答: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即将公布电子烟相关许可证管理、技术审评、产品追溯等有关政策文件,陆续出台电子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鉴别检测、产品包装等配套政策和实施细则,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警语标识、检验检测机构、税收、寄递、入境携带等相关政策,建立健全配套政策体系。
  • 31个食品基体国家一级标准物质编号颁发啦!
    点击图片即可购买一级标准物质的要求有哪些?首先,如果是一级标准物质,一般都可以用绝对测量法或者是两种以上不同原理的方法对其他物品进行准确可靠的定值。而如果只需要一种方法的话,其还可以很好的适用于多个实验室来进行物品的定值,而这是很多其他等级的标准物质所不具备的。其次,一级标准物质的准确度通常都是具有国内的最高水平的,它的均匀性也会很好的保持在准确度范围之内,因此对于一些准确性要求比较高的实验等等,其还是有着较为重要的衡量作用的,因此如果有这一方面的需求,其可以说是首选。最后,也是其较为重要的一个要求,一级标准物质其稳定性需要保持在一年以上,或者是达到国际同类标准物质的一个水平。另外,其包装形式一定要符合标准物质技术的规范要求,也只有这样,才可以算得上是一级的水平。国内食品行业问题频出,为了保障食品质量安全,食品标准物质在产品检验和质量控制中不可或缺。由于食品基质复杂,使得许多食品单纯采用纯品标准品已难以满足校准检测体系要求,需结合基体标准物质 进行校准。与纯品标准物质相比,基体标准物质为目标化合物和基体结合,与真实检测样品更一致,可以保障测试结果的准确性和质量控制的有效性。坛墨质检本批31个基体质控样产品,荣获国家一级标物编号及证书热烈祝贺坛墨质检再登高峰~
  • 共建盐碱地土壤检测与评价中心 | 实朴检测与国家盐碱地综合利用技术创新中心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3月8日,在全国着力推进盐碱地综合治理和高效利用的关键时期,国家盐碱地综合利用技术创新中心考察了实朴检测(301228)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并举行了战略合作签约仪式,宣布双方将共建盐碱地土壤检测与评价中心。这一战略合作的达成,为未来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此次签约仪式在实朴检测上海总部举行,莅临考察的有:国家盐碱地综合利用技术创新中心副主任张建峰、条件平台部部长刘志鑫、条件平台部副部长李林波、条件平台部张浩。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杨进、上海洁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尹炳奎、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市场总监李娟、技术经理胡佩雷、研发总监刘绿叶等接待了考察团。  双方领导分别发表了讲话,强调了盐碱地土壤检测与评价中心对于提升我国盐碱地治理水平、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意义。双方将围绕盐碱地产能提升与可持续综合利用,针对盐碱地土壤问题识别与诊断、作物适用性、改良材料安全性、长效性评价等问题,按照“精准诊断-核心技术应用-效果评估-长效机制”的总体设计思路,联合开展识别、检测、诊断、验证技术攻关,创建分类分级盐碱地土壤改良技术综合评价体系,为我国构建盐碱地土壤改良科技体系提供技术和数据支撑。  国家盐碱地综合利用技术创新中心副主任张建峰表示,双方签约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盐碱地综合利用系列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国家盐碱地中心将进一步整合资源,协助开展标准制定、科研项目申报,与实朴公司共同加快推动盐碱地土壤改良、产能提升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及示范推广工作。  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杨进也表示,本次战略合作是公司在土壤检测领域迈出的一大步,实朴检测将充分发挥企业在环境检测领域的技术优势,为盐碱地的科学管理和高效利用提供有力支撑。  国家盐碱地创新中心与实朴检测将共同投入资源,未来在开展盐碱地土壤监测数据动态研究、盐碱地改良技术适用性综合评价应用示范和盐碱地土壤技术赋能与模式输出等方面开展合作。盐碱地土壤检测与评价中心的建立,将进一步提升盐碱地治理的科学化经验和精准化水平。不仅是科技创新与产业应用的强强联合,也是对国家盐碱地治理战略的有力支持。  在未来,随着土壤检测与评价中心的建立和运行,将为实现盐碱地的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贡献重要的经验和力量。国家盐碱地中心和实朴检测将继续深化合作,共同推动盐碱地土壤检测与评价技术的创新发展,为我国的环境保护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 烟草成分标准之乱:呼唤第三方独立检测
    2010年11月15日至11月20日,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第四次缔约方会议将在乌拉圭旅游胜地埃斯特角举行。作为全世界最大的烟草生产和消耗国,中国于2003年签署了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作为缔约方承诺在2011年1月9日前采取积极有效政策在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防止公民接触烟草烟雾。虽然我们的控烟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在不到2个月时间内,按公约要求创造100%室内无烟环境具有较大难度。   在这个特殊的时刻,对于中国未来控烟工作的关注将对我国公共卫生环境质量的提高具有更加巨大的意义。半月谈网将会对本次“世卫组织控烟会议”进行全程报道,敬请关注!   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第四次缔约方会议15日在乌拉圭埃斯特角举行,本次会议重要议程之一是批准通过烟草制品成分管制和披露有关规定的草案。草案的通过将规范烟草制品生产,降低其毒性,从而减少烟草导致的疾病和过早死亡。   针对日前美加研究人员称发现部分中国生产香烟含有大量重金属而引起的公众哗然,有医卫专家表示,若草案通过后,中国可引入第三方独立实验室作为“监督公约遵守情况”的机构,对烟草企业提供的烟草制品成分检测结果进行监督并及时向公众披露,以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   根据草案,中国作为缔约方应采取和实行有效的立法、行政等措施检测和测量烟草制品成分和释放物并对此类成分和释放物进行管制,并且要求烟草制品生产商和进口商公开披露烟草制品有毒成分信息——包括农业生产和加工环节的残留物质和包装材料的渗入物质。   草案说,用于监督成分披露的实验室应是政府所属实验室或不由烟草业直接或间接拥有或控制的独立实验室。   世卫组织驻华代表处烟草控制专员莎拉英格兰博士说,世卫组织将全力支持公约缔约方开展烟草成分管制和披露的工作,但关键点是进行检测的实验室和其主管单位必须完全与烟草业分离,否则将存在严重的利益冲突。   国家疾病防治与控制中心副主任、国家控烟办主任杨功焕说,虽然卷烟国标和国家烟草总局已经颁布焦油、烟碱限量标准或规定,发布了焦油、烟碱、CO的检测方法,烟草质检系统也定期对全国所有的牌号进行质量监督检测,但国家烟草局和中国烟草总公司实际上是“两个牌子,一队人马”,检测系统是烟草企业自身的检测系统。   “自身的检测系统能够暴露自己的问题吗?”杨功焕说,所有的食品、药品等都需要第三方独立检测,一个有3亿人消费的卷烟制品,必须由独立的检测系统进行质量监督,主要的障碍并不在技术上。   英格兰博士说,卷烟被查出含有大量重金属成分并不稀奇,事实上卷烟含有的致癌和有毒物质非常多,人们只是因为抽烟太司空见惯而低估了它的危害。香烟是世界上唯一一种能导致其半数使用者死亡而依旧合法销售的产品。   重金属过量事件发生后,有烟草业官员指出,对整支烟出台重金属市场准入标准,不仅我国没有,国际上也没有。   作为国际上医卫方面标准制定者,世卫组织是否能牵头进行建议或指定生产卷烟的成分及含量标准?英格兰博士说:“让世卫组织建议生产卷烟的成分及含量标准就好比问我手枪里装什么样的子弹往头上打伤害比较小,我的建议是别把枪口对准自己的脑袋,不要吸烟。”
  • 质检总局检验司:进口食品添加剂标准将放宽
    4月21日,质检总局正式发文,明确进口食品添加剂检验监管适用标准对暂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添加剂,在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布实施前,现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仍然有效,可作为进口食品添加剂检验监管的适用标准。  依据2015年10月1日起实施的新《食品安全法》,进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不得继续使用其它标准作为进口食品检验的适用标准。  检验检疫部门在执行过程中,陆续接到进口企业反映,由于部分产品尚无对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严格执行新《食品安全法》要求无法进口,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正常的进口贸易。  对此,检验检疫部门积极沟通国家卫计委、食药监总局等单位,争取其同意放宽相关适用标准要求。  除上述进口食品添加剂适用标准放宽外,2016年1月还明确在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布实施前,现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仍然有效,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及其监督管理应当按照现行相关标准执行。  深圳口岸是我国进口食品的主要口岸之一。2015年10月以来,深圳检验检疫局严格贯彻落实新《食品安全法》要求,截至2016年4月中旬,共监管深圳口岸进口食品30987批,151.23万吨,货值35.16亿美元,实验室检测83046项次,检出不合格187批次,主要不合格项目为大肠菌群、菌落总数及食品添加剂。对检出不合格食品,均严格做退运或销毁处理。  常用的食品添加剂有哪些?  (一) 防腐剂  防腐剂就是能够杀灭微生物或抑制其繁殖作用,减轻食品在生产、运输、销售等过程中因微生物而引起腐败的食品添加剂。防腐剂可以有广义和狭义之不同。狭义的防腐剂主要指山梨酸、苯甲酸等直接加入食品中的化学物质 广义的防腐剂除包括狭义防腐剂所指的化合物质外,还包括那些通常认为是调味料而具有防腐作用的物质,如食盐、醋等,以及那些通常不直接加入食品,而在食品贮藏过程中应用的消毒剂和防腐剂等。作为食品添加剂应用的防腐剂是指为防止食品腐败、变质,延长食品保存期,抑制食品中的微生物繁殖的物质,但在食品中具有同样作用的调味品如食盐、糖、醋、香辛料等不包括在内。食品容器消毒灭菌的消毒剂亦不在此列。常见的几种防腐剂:苯甲酸及其钠盐(目前食品工业中最常见的防腐剂之一,主要用于饮料等液体的防腐。在偏酸性的环境中,具有较广泛的抗菌谱。)  (二) 抗氧化剂  能防止或延缓食品成分氧化变质的食品添加剂称为抗氧化剂。抗氧化剂按溶解性可分为油溶性与水溶性抗氧化剂两类。按来源可分为天然的与人工合成的两类。抗氧化剂能够防止或延缓食品氧化反应的进行,但不能在食品发生氧化后使之复原。因此,抗氧化剂必须在氧化变质之前添加。抗氧化剂的用量一般很少(0.0025%-0.1%),但必须与食品充分混匀才能很好的发挥作用。另外,柠檬酸、酒石酸、磷酸及其衍生物均与抗氧化剂有协同作用,起到增效剂的效果。  (三) 酸味剂  酸味剂是以赋予食品酸味为主要目的的食品添加剂,它还有调节食品pH的作用。酸味剂分为有机酸和无机酸。食品中天然存在的主要有机酸包括柠檬酸、酒石酸、苹果酸和乳酸等。目前,实际应用的酸味剂主要是这些有机酸。酸均有一定抗菌作用,尽管单独使用酸来抑制防腐所需浓度太大,并且会影响食品感官特性,因而难以实际应用。但是,以足够浓度的酸味剂与其他保藏方法并用,可以有效的延长食品的保存期。上述各种酸味剂虽然都可以参加人体内正常代谢,但受消费者可接受性的限制,食品中加入酸味剂的量不可过大。  (四) 着色剂  着色剂是使食品着色和改善食品色泽的食品添加剂,通常包括合成色素和食用天然色素两大类。食用合成色素主要是指化学方法所制得的有机色素。合成着色剂的着色能力强、色泽鲜艳、不易褪色、稳定性好、易溶解、易调色、成本低,但安全性较差。按化学结构又可分为偶氮类和非偶氮类两类。前者有苋菜红、柠檬黄等,后者有赤藓红和亮蓝等。油溶性偶氮类着色剂不溶于水,进入人体内不易被排出体外,毒性较大,目前基本不在使用。水溶性偶氮类着色剂较容易排出体外,毒性较低,目前世界各地允许使用的合成色素几乎全是水溶性的色素。  (五) 漂白剂和护色剂  漂白剂是破坏、抑制食品的发色因素,使其褪色或使食品免于变色的添加剂,分为氧化漂白剂及还原漂白剂两类。氧化漂白剂是通过其本身强烈的氧化作用使着色物质被氧化破坏,从而达到漂白的目的。还原漂白剂大都属于亚硫酸及其盐类,它们通过其所产生的SO2还原作用可使果蔬褪色。而氧化漂白剂主要指过氧化苯甲酰等面粉漂白剂,其他实际应用很少。漂白剂除可改善食品色泽外,还有抑制及抗氧化等作用,在食品加工中应用甚广,可广泛应用于食品的保藏,如果蔬干制和糖制都要熏硫处理使其获得很好的 保藏性。  护色剂又称发色剂,是能与肉及肉制品中成色物质作用,使之在食品加工,保藏等过程中不致分解,破坏,呈现良好色泽的物质。这主要是由亚硝酸盐所产生的NO与肉类中的肌红蛋白和血红蛋白结合,生成一种具有鲜艳红色的亚硝酸基肌红蛋白所致。硝酸盐则需在食品加工中被细菌还原生成亚硝酸盐后再起作用。亚硝酸盐是具有一定毒性,尤其可与胺类物质生成强致癌物亚硝胺,因而人们一直试图开发出某种适当的物质取而代之。亚硝酸盐除可护色外,还能抑制梭状芽孢杆菌为代表的腐败菌的繁殖,从而防止其产生毒素,阻止蛋白质的分解,特别是对于食物中的肉毒梭状芽孢杆菌具有抑制作用,抑制或延缓其产毒。此外,亚硝酸盐还具有增强肉制品风味的作用。迄今为止,尚未见到即能护色又能抑菌,又能增强肉制品的风味的替代品。为此,各国都在保证安全和产品质量的前提下,严格控制亚硝酸盐的使用量。  (六) 乳化剂  乳化剂就是指添加于食品后可显著降低油水两相界面张力,使互不相溶的油和水形成稳定的乳浊液的食品添加剂。食品乳化剂是表面活性剂的一种,其分子结构的共同特点是分子两端不对称,一端是极性的亲水基,另一端是非极性的疏水剂。乳化剂从来源可分为天然和人工合成两大类。而按其在两相中所形成的乳化体系的性质又可分为水包油型和油包水型。  食品是含有水、蛋白质、糖、脂肪等成分的多相体系,食品中许多成分是互不相溶的,由于各组分混合不均匀,致使食品多相体系中各组分相互融合,形成稳定、均匀的形态,改善内部结构,简化和控制加工过程,提高食品质量的一类添加剂。在食品工业中,常常使用食品乳化剂来达到乳化、分散、起酥、稳定、发泡或消泡等目的。此外,有的乳化剂还有改进食品风味、延长货架期等作用。  (七) 增稠剂  增稠剂是指改善食品的物理性质或组织状态,使食品黏滑适口的食品添加剂,也称增黏剂、胶凝剂、乳化稳定剂等。它们在加工食品中的作用是提供稠性、黏度、黏附力、凝胶形成能力、硬度、紧密度、稳定乳化及悬浊体等。由于增稠剂均属亲水性高分子化合物,可水化形成高黏度的均相液,故也称水溶胶、亲水胶体或食用胶。  使用增稠剂后可显著提高食品的粘稠度或形成凝胶,从而改变食品的物理性状,赋予食品黏润、适宜的口感,并兼有乳化、稳定或使其悬浮状态的作用。  增稠剂有60余种,品种很多,按来源可分为天然和人工合成增稠剂两类。多数天然增稠剂来自植物,也有来自动物和微生物的。来自植物的增稠剂有树胶、种子胶、海藻胶和其他植物胶,改性淀粉也被列为食品增稠剂。改性淀粉是一大类物质,由淀粉经不同工序处理后制得,如酸处理淀粉、碱处理淀粉和氧化淀粉等,它们在凝胶强度、流动性、颜色、透明度和稳定性等方面均不同。来自动物的有明胶、酪蛋白酸钠等,来自微生物的有黄原胶等。明胶、酪蛋白酸钠、改性面粉除有增稠作用外,还有一定营养价值、安全性高,应用较广。人工合成的增稠剂如羧甲基纤维素和聚丙烯酸钠等应用较广,安全性也较高。  (八) 稳定剂和凝固剂  稳定剂和凝固剂使食品结构稳定或使食品组织结构不变,增强黏性固形物的一类食品添加剂。常见的有各种钙盐,如氯化钙、乳化钙等。它能使可溶性果胶成为宁胶状果胶酸钙,以保持果蔬加工制品的脆度和硬度,防止果蔬软化。用低酯果胶可制造低糖果冻等。在豆腐生产过程中,则用盐卤、硫酸钙等蛋白凝固剂,来达到固化的目的。另外,金属离子螯合剂能与金属离子在 其分子内形成内环,使金属离子成为此环的一部分,从而形成稳定而又能溶解的复合物,消除了金属离子的有害作用,从而提高食品的质量和稳定性。最典型的螯合物是EDTA。  (九) 水分保持剂  水分保持剂用于保持食品的水分,属于品质改良剂,品种较多。我国允许使用的磷酸盐是一类具有多功能的水分保持剂,广泛应用于各种肉、蛋、水产品、乳制品、谷物制品、饮料、果蔬、油脂以及改性淀粉中中具有明显品质的作用。例如,磷酸盐可增加制品的持水性,减少加工时的原汁的流失,从而改善风味,提高出品率,并可延长贮藏期 防止水产品冷藏时蛋白质变性,保持嫩度,减少解冻损失 也可增加方便面的复水性 还可用于生产改性淀粉。食品加工中常用的磷酸盐、焦磷酸盐、聚磷酸盐和偏磷酸盐等。  延伸阅读:  《进口食品添加剂检验监管适用标准问题通知》原文:各直属检验检疫局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质检总局的相关文件要求,以及与国家卫生计生委的沟通情况,现将进口食品添加剂检验监管适用标准有关问题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在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布实施前,现行的国家标准,即相关标准号中带“GB”字样的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仍然有效,可作为进口食品添加剂检验监管的适用标准。  二、对于暂无国家标准的进口食品添加剂,应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1﹞20号)以及《关于印发的通知》(国质检食监﹝2011﹞241号)要求,有关企业或者行业组织可以依据有关规定向卫计委提出参照国际组织或相关国家标准指定产品标准的申请,各地检验检疫机构应严格按照卫计委指定标准进行检验。  质检总局检验司  2016年4月12日
  • 《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批准发布 对这些指标有要求
    4月12日,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GB 41700-2022), 2022年10月1日起实施。国家标准《电子烟》由TC144 (全国烟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烟草专卖局 。主要起草单位包括上海新型烟草制品研究院 、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 、云南烟草科学研究院 、中国烟草标准化研究中心 、国家烟草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发布,意味着中国电子烟长时间以来无国家标准生产阶段的结束,对行业具有重要意义。标准规定,电子烟雾化物中的烟碱浓度不应高于20mg/g,烟碱总量不应高于200mg,烟碱释放量不应高于0.2mg/puff。此外,标准也对雾化物杂质和污染物中如重金属、砷等进行了限量要求,明确了雾化物中允许使用的添加剂和最大使用量。
  • 陕西省食品科学技术学会关于《植物油中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的快速测定-纸基比色智能手机读卡法》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函
    各有关单位及专家:陕西省食品科学技术学会团体标准《植物油中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的快速测定-纸基比色智能手机读卡法》已形成征求意见稿。为保证标准的科学性、严谨性和适用性,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请各有关单位及专家审阅标准全文并提出宝贵建议和意见,于2023年4月5日前以电子邮件或信函的形式将《征求意见反馈表》反馈给食品标准化管理专业委员会,逾期未反馈意见视为无异议。联系人:吴晓霞联系电话:18091384746电子邮箱:xiaoxiaw@snnu.edu.cn陕西省食品科学技术学会食品标准化管理专业委员会2023年3月6日附件下载通知原件:陕西省食品科学技术学会关于 《植物油中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的快速测定-纸基比色智能手机读卡法》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函。pdf附件1:《植物油中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的快速测定-纸基比色智能手机读卡法》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pdf附件2:《植物油中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的快速测定-纸基比色智能手机读卡法》团体标准编制说明.pdf附件3:征求意见反馈表.docx
  • 食品、保健食品将执行最严谨标准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毕井泉在全国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总结讲话 /span /strong /p p   今年7月初,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9部门联合印发通知,部署在全国开展为期一年的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两个月来,各地区、各部门积极行动,已经开展了一些工作。今天召开这次电视电话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要求,对整治工作进行再动员和再部署,统一思想,明确任务,推动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p p   刚才,各部门负责同志对整治工作进行了部署。这些讲话都非常重要,会后将以文件形式,由九部门联合印发,各地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9/insimg/08ded27c-4d31-4249-b5ea-7dd4afd59f4a.jpg" title=" 电视电话会议现场.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电视电话会议现场 /span /strong /p p   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对食品安全监管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在2013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能不能在食品安全上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交代,是对我们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这表明,老百姓对食品安全满意不满意,本质上是对党和政府的信任问题,是关系人心向背的问题。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是长期存在的顽疾,受害的是一些老人、病人,社会反映强烈,广大人民群众深恶痛绝。整治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是一项关系最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治任务。各地区、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下大力气把整治工作组织好、实施好。 /p p   整治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要把总书记“四个最严”的要求落到实处。 /p p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第一,要把最严谨的标准落到实处。 /span /strong strong 有机食品必须名实相符,产自良好生态环境,不得检出农药、兽药,不能让虚假的有机认证贻误中国有机农业。绿色食品必须按照生产规程要求,按规定限量使用限定的化肥、农药、兽药,或者不使用化学物质。无公害食品中,允许使用的农药、兽药残留不得超标,重金属不得超标。 /strong 所有工业化生产的食品标签说明书必须清晰准确,如实标示,不得有任何虚假标示。保健食品所标功能声称,应当有科学依据。所有食品、保健食品的广告、宣传册、音频视频、会议讲座的内容,都不得偏离标签、说明书标示的内容,严禁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p p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第二,要把最严格的监管落到实处。 /span /strong 企业是产品的法律责任主体,必须保证其产品符合国家食品相关标准 必须保证其所用标签标识、说明书内容真实 必须保证其广告、宣传册、音频视频、会议讲座的内容真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食品、保健食品生产过程的检查监督,加强对市场销售食品、保健食品的抽样检验,公开生产过程的检查结果,公开不合格食品、保健食品检验结果,并根据情况采取必要措施控制风险。工商部门要加强对广告市场的监督。广电部门要加强对广告播出单位的监督。各地区、各部门都要把“最严格监管”的要求落到实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都要切实负起食品安全的责任,落实总书记“党政同责”的要求。 /p p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第三,要把最严厉的处罚落到实处。 /span /strong 整治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必须充分运用法律的武器,对生产经营者未能履行主体责任进行惩戒,严厉惩处各类违法犯罪分子。 /p p   《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属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刑事犯罪。 /p p   《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属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刑事犯罪。 /p p   《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属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刑事犯罪。 /p p   《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属生产、销售假药刑事犯罪。《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以非药品冒充药品的,为假药。预防和治疗疾病是药品的特殊属性。凡未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批准注册为药品的产品(未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材和中药饮片除外),均为非药品,有证据证明,生产、销售这些非药品时声称能够治疗、预防某种疾病,致使消费者误以为药品而购买使用的,都属于冒充药品,都属于生产、销售假药的犯罪行为。按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音像出版单位、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以及其他广告经营者、发布者,明知他人从事非药品冒充药品生产、销售假药,而提供广告宣传等帮助行为的,以生产、销售假药的共同犯罪论处。各地在专项整治中,对有证据证明以非药品冒充药品的方式生产、销售假药,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对尚未构成犯罪的,按照《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查处。 /p p   《刑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了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行为的法条适用原则。生产、销售《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至一百四十八条所列产品,不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但是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依照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p p   以上《刑法》《药品管理法》中与食品、保健食品欺诈、虚假宣传相关的规定,要依法严格落实。所有的违法处罚案件,都要按总书记的要求处罚到人,向社会公开处罚结果。监管信息和处罚信息向社会公开,是对消费者最好的保护,对生产经营者最有力的震慑,对执法者最硬的约束,对社会舆论最重要的引导,对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最大的贡献。各地区、各部门查处案件情况,要定期统计,并向社会公布统计结果。 /p p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第四,要把最严肃的问责落到实处。 /span /strong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在食品安全问题上守土有责、失责必问。食品安全,不出事都没事,出了事就要查明谁的事、怎么出的事、谁应对此事负责。发生违法犯罪案件,特别是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案件,既要查办案件,严惩违法犯罪分子 又要调查案件发生的原因,包括主管部门的管理责任、监督部门的监督责任以及地方政府和上级机关领导责任落实情况,举一反三,堵塞漏洞,完善管理和监督措施,切实防范系统性风险。 /p p   今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请省级食品安全办牵头向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安全委员会负责同志汇报。会议精神落实情况,九月底前向各自的国务院主管部门作出书面报告,综合情况由省级食品安全办向国务院食品安全办书面报告,由食品安全办汇总报告国务院。 /p p   同志们,党的十九大召开在即。我们要深刻认识做好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牢记肩负的政治责任,加强协调配合,狠抓任务落实,确保工作实效,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环境。 /p p   会议到此结束。 /p p br/ /p
  • 2022年第一季度有266个国家标准将实施
    2022年第一季度有266个国家标准将实施2022,已到!第一季度又有哪些与仪器及检测相关的标准将要实施呢?让我们一起梳理一下吧。第一季度的新实施标准涉及科学仪器、食品、药品医疗卫生、环境、机械、地质金属矿物金属、石油化工塑料、电力等多个行业领域共达266个标准。这些标准会涉及到色谱仪器、质谱仪器、光谱仪器、生命科学仪器、X射线等类别仪器。2022年第一季度即将实施的标准如下,需要的可以收藏。点击链接即可下载收藏↓科学仪器标准实施时间GB/T 10125-2021 人造气氛腐蚀试验 盐雾试验 2022/3/1GB/T 12810-2021 实验室玻璃仪器 玻璃量器的容量校准和使用方法 2022/3/1GB/T 12604.9-2021 无损检测 术语 红外热成像 2022/3/1GB/T 15726-2021 玻璃仪器 内应力检验方法 2022/3/1GB/T 40293-2021 红外硫系光学薄膜折射率测试方法 2022/3/1GB/T 40300-2021 微束分析 分析电子显微学 术语2022/3/1GB/T 40326-2021 实验室设备能效等级 药品稳定性试验箱 2022/3/1GB/T 40359-2021 计时仪器 光致发光涂层 试验方法和要求 2022/3/1食品农业标准GB 18394-2020 畜禽肉水分限量 2022/1/1GB/T 10781.9-2021 白酒质量要求 第9部分:芝麻香型白酒 2022/3/1GB/T 40345-2021 植物保护机械 确定可排放液体体积及浓度的试验方法 2022/3/1GB/T 40346-2021 植物保护机械 水平喷杆喷雾机潜在喷雾漂移试验台测量方法 2022/3/1GB/T 40347-2021 植物保护机械 往复式容积泵和离心泵 试验方法 2022/3/1GB/T 40348-2021 植物源产品中辣椒素类物质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2022/3/1GB/T 40361-2021 啤酒、碳酸饮料易拉罐灌装生产线 通用技术规范 2022/3/1GB/T 40360-2021 不含气饮料金属罐灌装封罐机 通用技术条件 2022/3/1GB/T 40392-2021 循环冷却水中军团菌的检测 2022/3/1GB/T 40445-2021 枣实蝇检疫鉴定方法 2022/3/1GB/T 40446-2021 果品质量分级导则 2022/3/1GB/T 40447-2021 鸭茅蜜穗病菌检疫鉴定方法2022/3/1GB/T 40448-2021 麦角检疫鉴定方法 2022/3/1GB/T 40453-2021 柑橘黑斑病菌检疫鉴定方法2022/3/1GB/T 40454-2021 家禽孵化良好生产规范 2022/3/1GB/T 40455-2021 蓝莓休克病毒检疫鉴定方法 2022/3/1GB/T 40456-2021 石蒜弗粉蚧检疫鉴定方法 2022/3/1GB/T 40457-2021 咖啡浆果炭疽病菌检疫鉴定方法 2022/3/1GB/T 40459-2021 肥料中多种植物生长调节剂的定性筛选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法 2022/3/1GB/T 40460-2021 肥料中植物生长调节剂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2022/3/1GB/T 40461-2021 肥料中钠含量的测定 2022/3/1GB/T 40462-2021 有机肥料中19种兽药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2022/3/1GB/T 40467-2021 畜禽肉品质检测 近红外法通则 2022/3/1GB/T 40470-2021 畜禽屠宰加工设备 禽屠宰成套设备技术条件 2022/3/1GB/T 40486-2021 蜂毒干粉中蜂毒溶血肽含量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2022/3/1GB/T 40511-2021 农林生物质原料收储运通用技术规范 2022/3/1GB/T 40633-2021 茶叶加工术语 2022/3/1医疗卫生、化妆品标准GB 14232.1-2020 人体血液及血液成分袋式塑料容器 第1部分:传统型血袋 2022/2/1 GB 39669-2020 牙刷及口腔器具安全通用技术要求 2022/1/1GB/T 25915.10-2021 洁净室及相关受控环境 第10部分:按化学物浓度划分表面洁净度等级2022/3/1GB/T 25915.1-2021 洁净室及相关受控环境 第1部分:按粒子浓度划分空气洁净度等级 2022/3/1GB/T 25915.2-2021 洁净室及相关受控环境 第2部分:洁净室空气粒子浓度的监测2022/3/1GB/T 25915.8-2021 洁净室及相关受控环境 第8部分:按化学物浓度划分空气洁净度(ACC)等级 2022/3/1GB/T 26366-2021 二氧化氯消毒剂卫生要求 2022/3/1GB/T 20370-2021 酶制剂分类导则 2022/3/1GB/T 40352.1-2021 人类组织样本采集与处理 第1部分:手术切除组织 2022/3/1GB/T 40362-2021 电动牙刷 一般要求和检测方法 2022/3/1GB/T 40364-2021 人类生物样本库基础术语 2022/3/1GB/T 40365-2021 细胞无菌检测通则 2022/3/1GB/T 40369-2021 免疫层析试纸条检测通则 2022/3/1GB/T 40373-2021 一次性口罩制造包装生产线 通用技术要求 2022/3/1GB/T 40401-2021 骨架密度的测量 气体体积置换法 2022/3/1GBT 40452-2021 犬、猫静脉输液操作技术规范 2022/3/1GB/T 40458-2021 用于病原微生物高通量检测的核酸提取技术规范 2022/3/1GB/T 40472-2021 柱锈菌科实时荧光PCR检疫鉴定方法 2022/3/1GB/T 40966-2021 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盒质量评价要求 2022/3/1GB/T 40982-2021 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盒质量评价要求 2022/3/1GB/T 40983-2021 新型冠状病毒IgG抗体检测试剂盒质量评价要求 2022/3/1GB/T 40984-2021 新型冠状病毒IgM抗体检测试剂盒质量评价要求 2022/3/1GB/T 40991-2021 微量物证的提取、包装方法 2022/3/1GB/T 40999-2021 新型冠状病毒抗体检测试剂盒质量评价要求 2022/3/1环境标准GB/T 14636-2021 工业循环冷却水及水垢中钙、镁的测定 原子吸收光谱法 2022/3/1GB/T 14637-2021 工业循环冷却水及水垢中铜、铁、锌的测定 原子吸收光谱法 2022/3/1GB/T 40351-2021 循环再利用涤纶生态技术要求 2022/3/1GB/T 40378-2021 化学实验室废水处理装置技术规范 2022/3/1GB/T 40404-2021 渣类材料 熔化温度的测定 高温金相法 2022/3/1地质冶金标准GB/T 1425-2021 贵金属及其合金熔化温度范围的测定 热分析试验方法 2022/3/1GB/T 14949.11-2021 锰矿石 碳含量的测定 重量法和红外线吸收法 2022/3/1GB/T 14949.2-2021 锰矿石 镍含量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 2022/3/1GB/T 15224.2-2021 煤炭质量分级 第2部分:硫分 2022/3/1GB/T 15970.10-2021 金属和合金的腐蚀 应力腐蚀试验 第10部分:反向U型弯曲试验方法 2022/3/1GB/T 19559-2021 煤层气含量测定方法 2022/3/1GB/T 20899.4-2021 金矿石化学分析方法 第4部分:铜量的测定 2022/3/1GB/T 20899.5-2021 金矿石化学分析方法 第5部分:铅量的测定 2022/3/1GB/T 20899.6-2021 金矿石化学分析方法 第6部分:锌量的测定 2022/3/1GB/T 223.90-2021 钢铁及合金 硅含量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2022/3/1GB/T 223.91-2021 钢铁及合金 铜含量的测定 2,2' -联喹啉分光光度法2022/3/1GB/T 24524-2021 金属材料 薄板和薄带 扩孔试验方法 2022/3/1GB/T 40311-2021 钒渣 多元素的测定 波长色散X射线荧光光谱法(熔铸玻璃片法) 2022/3/1GB/T 40312-2021 磷铁 磷、硅、锰和钛含量的测定 波长色散X射线荧光光谱法(熔铸玻璃片法) 2022/3/1GB/T 40320-2021 铝合金力学熔点测试方法 2022/3/1GB/T 40342-2021 钢丝热镀锌铝合金镀层中铝含量的测定2022/3/1GB/T 40374-2021 硬质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铅量和镉量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和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 2022/3/1GB/T 40380.1-2021 金属粉末 高温时松装密度和流速的测定 第1部分:高温时松装密度的测定 2022/3/1GB/T 40380.2-2021 金属粉末 高温时松装密度和流速的测定 第2部分:高温时流速的测定 2022/3/1GB/T 40389-2021 烧结金属材料(不包括硬质合金) 表面粗糙度的测定 GB/T 40393-2021 金属和合金的腐蚀 奥氏体不锈钢晶间腐蚀敏感性加速腐蚀试验方法 2022/3/1GB/T 40403-2021 金属和合金的腐蚀 用四点弯曲法测定金属抗应力腐蚀开裂的方法 2022/3/1GB/T 40410-2021 金属材料 多轴疲劳试验 轴向-扭转应变控制方法 2022/3/1GB/T 40485-2021 煤的镜质体随机反射率自动测定 图像分析法2022/3/1GB/T 40545-2021 煤层气井压裂作业导则 2022/3/1GB/T 40549-2021 焦炭堆积密度小容器测定方法 2022/3/1GB/T 5187-2021 铜及铜合金箔材 2022/3/1GB/T 5195.11-2021 萤石 锰含量的测定 高碘酸盐分光光度法和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 2022/3/1GB/T 5235-2021 加工镍及镍合金牌号和化学成分 2022/3/1GB/T 5687.13-2021 铬铁 铬、硅、锰、钛、钒和铁含量的测定 波长色散X射线荧光光谱法(熔铸玻璃片法) 2022/3/1GB/T 7728-2021 冶金产品化学分析 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通则 2022/3/1GB/T 7729-2021 冶金产品化学分析 分光光度法通则 2022/3/1GB/T 7731.10-2021 钨铁 碳含量的测定 红外线吸收法 2022/3/1GB/T 7731.1-2021 钨铁 钨含量的测定 辛可宁重量法和硝酸铵重量法 2022/3/1GB/T 7731.4-2021 钨铁 磷含量的测定 磷钼蓝分光光度法 2022/3/1GB/T 7731.5-2021 钨铁 硅含量的测定 硅钼蓝分光光度法 2022/3/1GB/T 7739.5-2021 金精矿化学分析方法 第5部分:铅量的测定 2022/3/1GB/T 7739.6-2021 金精矿化学分析方法 第6部分:锌量的测定 2022/3/1机械标准GB/T 13203-2021 摩托车轮胎性能试验方法 2022/3/1GB/T 14172-2021 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静侧倾稳定性台架试验方法 2022/3/1GB/T 17765-2021 航标术语 2022/3/1GB/T 18703-2021 机械振动与冲击 手传振动 手套掌部振动传递率的测量与评价 2022/3/1GB/T 20081.3-2021 气动 减压阀和过滤减压阀 第3部分:测试减压阀流量特性的可选方法 2022/3/1GB/T 20485.32-2021 振动与冲击传感器校准方法 第32部分:谐振测试 用冲击激励测试加速度计的频率和相位响应 2022/3/1
  •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水质 新烟碱类农药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征求意见稿)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根据《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海南省2022年第一批地方标准制订项目计划的通知》要求,由海南省生态环境厅提出,海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等单位完成了《水质 新烟碱类农药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现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征求该地方标准的相关意见。请各有关单位和个人于2023年5月13日前将修改意见填入征求意见表(见附件5),反馈至我局标准化处邮箱bzh65310955@163.com。联系人:王旭日,电话:65313709。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4月13日
  • 2022年盐碱地普查重点范围确定205个县
    5月21日,农田建设管理司采取线上会议形式组织召开全国盐碱地普查工作推进会,河北、内蒙古、吉林、山东、新疆等承担2022年盐碱地普查任务的14个省(区、市),新疆兵团,北大荒集团以及相关耕地质量保护推广体系,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所、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所、新疆生态与地理所,中国农业大学,部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中国农科院资源区划所等相关技术支撑单位共300多人参会。会议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把全国盐碱地普查作为今年土壤普查的重点工作来抓。开展盐碱地普查,摸清盐碱地“家底”,分析评价盐碱地开发利用潜力,是推进“以种适地”、提升盐碱地综合利用水平的重要基础,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明确,今年盐碱地普查重点范围确定205个县,包括盐碱耕地、盐碱荒草地等,各地要结合实际尽快编制盐碱地普查实施方案,有序、高效、保质地推进盐碱地普查,年底前基本摸清我国重点区域盐碱地类型、分布、程度、成因以及改造开发利用情况。 会议要求,各地要把盐碱地普查与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其他各项工作结合起来,统筹谋划、统一布局,多途径、多方式解决资金、人员等问题,防止出现盐碱地普查和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两张皮”以及重复性调查采样等问题。
  • 超实用!植物源性食品标准汇总及常用仪器盘点
    近年来,动物流行疾病(如禽流感、猪流感)频发,与营养有关的疾病、胃肠炎、食物中毒、抗生素类药物滥用等公共卫生问题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并且随着消费者消费理念的升级、素食文化的兴起、对环境保护与动物福祉责任感的增强等,让植物源性食品自带光环,植物源性食品营养已成为饮食界讨论的焦点。从营养角度来看,植物性食品具有优良的营养健康效能,其中植物蛋白能够满足人对氨基酸、蛋白质的营养需求,尤其大豆蛋白是优质蛋白,完全可以满足人体对蛋白质营养的需求,植物蛋白还具有低饱和脂肪酸、零胆固醇、无抗生素等特点。因此小编汇总整理出植物源性食品标准及常用仪器盘点,供大家参考。国家标准标准名称实施时间仪器方法(点击可查看仪器专场)GB 23200.3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环己烯酮类除草剂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2017-06-18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GB 23200.3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食品中氯氟吡氧乙酸、氟硫草定、氟吡草腙和噻唑烟酸除草剂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2017-06-18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GB 23200.3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取代脲类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法2017-06-18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GB 23200.121-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331种农药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法2021-09-03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GB 23200.120-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甜菜安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法2021-09-03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GB 23200.119-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沙蚕毒素类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2021-09-03气相色谱法GB 23200.118-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单氰胺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法2021-09-03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GB 23200.117-20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喹啉铜残留量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2020-02-15高效液相色谱法GB 23200.116-20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90种有机磷类农药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2020-02-15气相色谱法GB 23200.114-20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灭瘟素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法2018-12-21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法GB 23200.113-20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208种农药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2018-12-21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GB 23200.112-20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9种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柱后衍生法2018-12-21液相色谱-柱后衍生法GB 23200.111-20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唑嘧磺草胺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法2018-12-21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GB 23200.110-20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氯吡脲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法2018-12-21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GB 23200.109-20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二氯吡啶酸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法2018-12-21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GB 23200.108-20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草铵膦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法2018-12-21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GB/T 40348-2021 植物源产品中辣椒素类物质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2021-08-20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GB/T 40267-2021 植物源产品中左旋多巴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2021-12-01高效液相色谱法GB/T 40176-2021 植物源性产品中木二糖的测定 亲水保留色谱法2021-12-01亲水保留色谱法GB/T 22288-2008 植物源产品中三聚氰胺、三聚氰酸一酰胺、三聚氰酸二酰胺和三聚氰酸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2008-12-01气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农业标准标准名称实施时间仪器方法NY/T 2640-2014 植物源性食品中花青素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2015-01-01高效液相色谱法NY/T 2641-2014 植物源性食品中白藜芦醇和白藜芦醇苷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2015-01-01高效液相色谱法NY/T 3300-2018 植物源性油料油脂中甘油三酯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2018-12-01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NY/T 3565-2020 植物源食品中有机锡残留量的检测方法 气相色谱-质谱法2020-07-01气相色谱-串联质谱法NY/T 3948-2021 植物源农产品中叶黄素、玉米黄质、β-隐黄质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2022-05-01高效液相色谱法NY/T 3950-2021 植物源性食品中10种黄酮类化合物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2022-05-01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NY/T 3945-2021 植物源性食品中游离态甾醇、结合态甾醇及总甾醇的测定 气相色谱串联质谱法2022-05-01气相色谱-串联质谱法NY/T 3949-2021 植物源性食品中酚酸类化合物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2022-05-01高效液相色谱-质谱法进出口行业标准标准名称实施时间仪器方法SN/T 2233-2020 出口植物源性食品中甲氰菊酯残留量的测定2021-07-01气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气相色谱法SN/T 5171-2019 出口植物源性食品中去甲乌药碱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2020-05-01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SN/T 0491-2019 出口植物源食品中苯氟磺胺残留量检测方法2020-05-01气相色谱法气相色谱-串联质谱法SN/T 5448-2022 出口植物源性食品中三氯甲基吡啶及其代谢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质谱法2022-10-01气相色谱-串联质谱法SN/T 2073-2022 出口植物源食品中7种烟碱类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2022-10-01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SN/T 5445-2022 出口植物源食品中特丁硫磷及其氧类似物(亚砜、砜)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2022-10-01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SN/T 5443-2022 出口植物源食品中氟吡禾灵、氟吡禾灵酯(含氟吡甲禾灵)及共轭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2022-10-01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SN/T 5365-2022 出口植物源性食品中氟唑磺隆和氟吡磺隆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2022-10-01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SN/T 5449-2022 出口植物源性食品中消螨多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2022-10-01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SN/T 5446-2022 出口植物源性食品中喹啉铜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2022-10-01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SN/T 5444-2022 出口植物源食品中咪鲜胺及其代谢产物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2022-10-01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SN/T 5442-2022 出口植物源食品中丙硫菌唑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2022-10-01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SN/T 4260-2015 出口植物源食品中粗多糖的测定 苯酚-硫酸法2016-01-01紫外分光光度计SN/T 0293-2014 出口植物源性食品中百草枯和敌草快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2014-08-01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SN/T 0217-2014 出口植物源性食品中多种菊酯残留量的检测方法 气相色谱-质谱法2014-08-01气相色谱-串联质谱法SN/T 5221-2019 出口植物源食品中氯虫苯甲酰胺残留量的测定2020-07-01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液相色谱法SN/T 1908-2007 泡菜等植物源性食品中寄生虫卵的分离及鉴定规程2007-12-01荧光PCR仪SN/T 3628-2013 出口植物源食品中二硝基苯胺类除草剂残留量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质谱法2014-03-01气相色谱-串联质谱法SN/T 0603-2013 出口植物源食品中四溴菊酯残留量检验方法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2014-06-01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SN/T 3699-2013 出口植物源食品中4种噻唑类杀菌剂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2014-06-01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SN/T 0151-2016 出口植物源食品中乙硫磷残留量的测定2017-03-01气相色谱法气相色谱-串联质谱法SN/T 0337-2019 出口植物源性食品中克百威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2020-07-01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SN/T 0602-2016 出口植物源食品中苄草唑残留量测定方法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2017-03-01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SN/T 0693-2019 出口植物源性食品中烯虫酯残留量的测定2020-07-01气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液相色谱法SN/T 0217.2-2017 出口植物源性食品中多种拟除虫菊酯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串联质谱法2018-06-01气相色谱-串联质谱法SN/T 5072-2018 出口植物源性食品中甲磺草胺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2018-10-01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SN/T 0695-2018 出口植物源食品中嗪氨灵残留量的测定2018-10-01气相色谱法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物源性食品检测标准主要集中在农药残留和活性物质检测中,GB 23200系类标准覆盖的农药种类多,数量大,涉及的基质范围广,为农药残留的风险监控提供了高效可靠的法规方法。在农业标准中更关注营养物质的检测,标准中对白藜芦醇和白藜芦醇苷、黄酮类物质、花青素、游离态甾醇等活性物质都要相应的检测方法规定。在检测方法中多用到气相色谱法、气相色谱-串联质谱法、高效液相色谱法、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等。今年下半年仍有许多植物源性食品标准即将实施:标准名称实施时间仪器方法SN/T 5522.10-2023 食用淀粉植物源成分鉴别方法 实时荧光PCR法 第10部分:豌豆淀粉2023-12-01荧光PCR仪SN/T 5522.1-2023 食用淀粉植物源成分鉴别方法 实时荧光PCR法 第1部分:红薯淀粉2023-12-01荧光PCR仪SN/T 5522.2-2023 食用淀粉植物源成分鉴别方法 实时荧光PCR法 第2部分:木薯淀粉2023-12-01荧光PCR仪SN/T 5522.3-2023 食用淀粉植物源成分鉴别方法 实时荧光PCR法 第3部分:马铃薯淀粉2023-12-01荧光PCR仪SN/T 5522.4-2023 食用淀粉植物源成分鉴别方法 实时荧光PCR法 第4部分:藕淀粉2023-12-01荧光PCR仪SN/T 5522.5-2023 食用淀粉植物源成分鉴别方法 实时荧光PCR法 第5部分:葛根淀粉2023-12-01荧光PCR仪SN/T 5522.6-2023 食用淀粉植物源成分鉴别方法 实时荧光PCR法 第6部分:山药淀粉2023-12-01荧光PCR仪SN/T 5522.7-2023 食用淀粉植物源成分鉴别方法 实时荧光PCR法 第7部分:玉米淀粉2023-12-01荧光PCR仪SN/T 5522.8-2023 食用淀粉植物源成分鉴别方法 实时荧光PCR法 第8部分:小麦淀粉2023-12-01荧光PCR仪SN/T 5522.9-2023 食用淀粉植物源成分鉴别方法 实时荧光PCR法 第9部分:绿豆淀粉2023-12-01荧光PCR仪NY/T 4356-2023 植物源性食品中甜菜碱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2023-08-01高效液相色谱法NY/T 4358-2023 植物源性食品中抗性淀粉的测定 分光光度法2023-08-01分光光度法NY/T 4357-2023 植物源性食品中叶绿素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2023-08-01高效液相色谱法植物源性食品未实施标准.rar植物源性食品农业标准.rar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发布《氨基酸产品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中赖氨酸、蛋氨酸和苏氨酸含量的测定》等431项推荐性国家标准和2项国家标准修改单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液压传动连接 金属管接头 第1部分:24°锥形》等431项推荐性国家标准和2项国家标准修改单,现予以公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23-08-06附件相关标准如下:序号标准编号及标准名称代替标准号实施日期1GB/T 20706-2023 可可粉质量要求GB/T 20706-20062024-03-012GB/T 20705-2023 可可液块及可可饼块质量要求GB/T 20705-20062024-03-013GB/T 22427.7-2023 淀粉黏度测定GB/T 22427.7-20082024-03-014GB/T 26174-2023 厨房纸巾GB/T 26174-20102024-09-015GB/T 42957-2023氨基酸产品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中赖氨酸、蛋氨酸和苏氨酸含量的测定2024-03-016GB/T 42762-2023 杯壶类产品通用技术要求2024-03-017GB/T 42821-2023 贝类包纳米虫病诊断方法2024-03-018GB/T 15000.5-2023 标准样品工作导则 第5部分:质量控制样品的内部研制2023-08-069GB/Z 42962-2023 产业帮扶 猪产业项目运营管理指南2023-08-0610GB/Z 42963-2023 产业帮扶 竹产业项目运营管理指南2023-08-0611GB/T 42893-2023 电子商务交易产品质量监测实施指南2023-12-0112GB/T 41247-2023 电子商务直播售货质量管理规范2023-10-0113GB/T 42958-2023 肥料产品使用说明编写指南2024-03-0114GB/T 42954-2023 肥料中植物生长调节剂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2024-03-0115GB/T 42955-2023 肥料中总氮含量的测定 杜马斯燃烧法2024-03-0116GB/T 27021.12-2023 合格评定 管理体系审核认证机构要求第12部分:协作业务关系管理体系审核与认证能力要求2023-08-0617GB/T 27000-2023 合格评定 词汇和通用原则GB/T 27000-20062023-08-0618GB/T 1270-2023 化学试剂 六水合氯化钴(氯化钴)GB/T 1270-19962024-03-0119GB/T 667-2023 化学试剂 六水合硝酸锌(硝酸锌)GB/T 667-19952024-03-0120GB/T 669-2023 化学试剂 硝酸锶GB/T 669-19942024-03-0121GB/T 686-2023 化学试剂 丙酮GB/T 686-20082024-03-0122GB/T 684-2023 化学试剂 甲苯GB/T 684-19992024-03-0123GB/T 9722-2023 化学试剂 气相色谱法通则GB/T 9722-20062024-03-0124GB/T 603-2023 化学试剂 试验方法中所用制剂及制品的制备GB/T 603-20022024-03-0125GB/T 649-2023 化学试剂 溴化钾GB/T 649-19992024-03-0126GB/T 678-2023 化学试剂 乙醇(无水乙醇)GB/T 678-20022024-03-0127GB/T 26176-2023 家用和类似用途豆浆机GB/T 26176-20102024-03-0128GB/T 42812-2023 连作障碍土壤改良通用技术规范2024-03-0129GB/T 29344-2023 灵芝孢子粉采收及加工技术规范GB/T 29344-20122024-03-0130GB/T 22638.11-2023 铝箔试验方法 第11部分:力学性能的测试2024-03-0131GB/T 42916-2023 铝及铝合金产品标识2024-03-0132GB/T 22648-2023 铝塑复合软管、电池软包用铝箔GB/T 22648-20082024-03-0133GB/T 42817-2023 农产品产地土壤改良剂使用技术规范2024-03-0134GB/T 42819-2023 农产品产地重金属污染土壤钝化通用技术规程2024-03-0135GB/T 29490-2023 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 要求GB/T 29490-20132024-01-0136GB/T 42936-2023 设施管理 过程管理指南2023-08-0637GB/T 42931-2023 设施管理 基准比较分析指南2023-08-0638GB/T 42935-2023 设施管理 信息化管理指南2023-08-0639GB/T 14699-2023 饲料 采样GB/T 14699.1-20052024-03-0140GB/T 42959-2023 饲料微生物检验 采样2024-03-0141GB/T 22260-2023 饲料中蛋白质同化激素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GB/T 22260-20082024-03-0142GB/T 13882-2023 饲料中碘的测定GB/T 13882-20102024-03-0143GB/T 8381.3-2023 饲料中林可胺类药物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GB/T 8381.3-20052024-03-0144GB/T 42956-2023饲料中泰乐菌素、泰万菌素、替米考星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2024-03-0145GB/T 13883-2023 饲料中硒的测定GB/T 13883-20082024-03-0146GB/T 13093-2023 饲料中细菌总数的测定GB/T 13093-20062024-03-0147GB/T 12956-2023 卫生间配套设备要求GB/T 12956-20082024-03-0148GB/T 10510-2023 硝酸磷肥、硝酸磷钾肥GB/T 10510-20072024-03-0149GB/T 42828.1-2023 盐碱地改良通用技术 第1部分:铁尾砂改良2024-03-0150GB/T 42828.2-2023 盐碱地改良通用技术 第2部分:稻田池塘渔农改良2024-03-0151GB/T 42828.3-2023 盐碱地改良通用技术 第3部分:生物改良2024-03-0152GB/T 13217.7-2023 油墨附着力检验方法GB/T 13217.7-20092024-03-0153GB/T 42944-2023 纸、纸板和纸制品 有效回收组分的测定2024-03-0154GB/T 42945-2023 纸浆 细小纤维质量分数的测定2024-03-0155GB/T 42943-2023 纸浆模塑制品技术通则2024-03-0156GB/T 42748-2023 专利评估指引2023-09-0157GB/T 22461.1-2023 表面化学分析 词汇 第1部分:通用术语及谱学术语GB/T 22461-20082024-03-0158GB/T 27921-2023 风险管理 风险评估技术GB/T 27921-20112023-08-0659GB/T 27914-2023 风险管理 法律风险管理指南GB/T 27914-20112023-08-0660GB/T 7139-2023 塑料 氯乙烯均聚物和共聚物 氯含量的测定GB/T 7139-20022024-03-01
  • 生态环境部《土壤和沉积物中甲基汞和乙基汞测定》 (征求意见稿) 标准解读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0年12月31日发布《土壤和沉积物 甲基汞和乙基汞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冷原子荧光光谱法(征求意见稿)》 (环办标征函〔2020〕62号) ,我国国内第一个土壤和沉积物中甲基汞和乙基汞的测定方法标准公开征求意见。 该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是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和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验证单位包括:山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湖南省长沙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贵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和合肥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等七家单位。为什么需要对土壤和沉积物中的甲基汞和乙基汞进行测定呢?土壤中的汞主要包括金属汞、无机化合态汞和有机化合态汞。有机化合态汞以有机汞(烷基汞)和有机络合汞普遍存在。其中烷基汞主要包括甲基汞和乙基汞;甲基汞是有机汞中毒性最大的一种形态,甲基汞很容易穿过血脑屏障,对人神经系统进行侵害,尤其对妇女和儿童有很大的影响;土壤中的甲基汞易被植物吸收,通过食物链在生物体内富集,从而暴露给人体;而土壤中的腐殖质与汞结合形成的络合物不易被植物吸收。另外,乙基汞也属于亲脂性化合物,中毒后可引起急性肠胃炎以及造成严重的肾脏损伤等。土壤和沉积物中的甲基汞和乙基汞国内是否有相关限值控制标准? 2018年6月,生态环境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了《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国家环境质量标准,该标准于2018年8月1日正式实施,标准中明确了不同类型建设用地中甲基汞的筛选值和管制值,其中甲基汞在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为5mg/kg。 目前国内暂无涉及土壤和沉积物中乙基汞的限值控制标准。《土壤和沉积物 甲基汞和乙基汞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冷原子荧光光谱法(征求意见稿)》内容简介原理:土壤或沉积物样品经碱液提取后,提取液中的甲基汞和乙基汞经四丙基硼化钠衍生,生成挥发性的甲基丙基汞和乙基丙基汞,经吹扫捕集、热脱附和气相色谱分离后,再高温裂解为汞蒸气,用冷原子荧光光谱仪检测。根据保留时间定性,外标法定量。 方法检出限和定量下限:当取样量为0.5 g 时,甲基汞和乙基汞的方法检出限均为0.2 μg/kg,测定下限均为0.8 μg/kg 前处理过程:分析过程:标准曲线:8 个40 ml 棕色进样瓶,分别加入实验用水约35 ml,再分别加入0 pg,2.00 pg,5.00 pg,10 pg,50 pg,100 pg,500 pg,1500 pg的甲基汞和乙基汞混合标准溶液,,然后加入300 μl 乙酸-乙酸钠缓冲溶液及50 μl 四丙基硼化钠溶液(如果只进行甲基汞的分析,可加入四乙基硼酸钠溶液进行衍生化反应),迅速加入实验用水至瓶满,不留空隙,盖紧盖子静置10 min ~15 min。实际样品:40 ml 进样瓶中加入实验用水约35 ml 至瓶颈处,取试样150 μl 至进样瓶中,依次加入300 μl 乙酸-乙酸钠缓冲溶液及50 μl 四丙基硼化钠溶液(如果只进行甲基汞的分析,可加入四乙基硼酸钠溶液进行衍生化反应),最后迅速加入实验用水至瓶满,盖紧盖子静置10 min ~15 min 上机分析:标准内部验证和外部验证均采用美国知名仪器厂家Brooks Rand公司生产的MERX全自动烷基汞分析系统:MERX全自动烷基汞分析系统异位吹扫捕集,样品满瓶式进样,衍生化效率和烷基汞分析结果不受环境空气的影响三通道Tenax 捕集阱交替捕集,效率高液体传感器,水汽进入捕集阱会报警精密流量控制,气流波动小,避免因吹扫气流量过大造成大量水汽进入吸附阱或因流量过小造成的吸附不完全甲基汞检出限可达0.002ng/L;乙基汞检出限可达0.005ng/L宽线性范围:甲基汞0.0125-50ng/L,乙基汞0.025-50ng/L残留低:高浓度样品运行后仪器残留低于2‰重复性好,数据结果可靠国内销售数量超过300家,用户的普遍选择MERX全自动烷基汞分析系统同时还是《水质烷基汞的测定吹扫捕集/气相色谱-冷原子荧光光谱法》(HJ 977-2018)的验证仪器。该仪器数据质量稳定可靠,在国内饱受好评。谱图:质量控制:空白试验:每20 个样品或每批次样品(<20 个/批)应至少做一个空白试样,空白试样的测定值应低于方法检出限(甲基汞和乙基汞的方法检出限均为0.2 μg/kg)校准:建议每次分析前均应建立工作曲线,若采用线性回归法,相关系数≥0.995;若采用响应因子法,校准系数RSD≤15%(工作曲线绘制后,每批样品测定时需要测定工作曲线中间浓度点的标准溶液,其相对误差值应该控制在±20%以内。否则,需重新绘制工作曲线)平行样:每20 个或每批次样品(<20 个/批)应至少测定一个平行双样,测定结果的相对偏差应≤30%基体加标:每20 个样品或每批次样品(<20 个/批)应至少测定一个基体加标样品或一个土壤或沉积物的有证标准物质。甲基汞加标回收率控制在75%~130%之间;乙基汞加标回收率控制在70%~120%之间标准物质测定:测定甲基汞有证标准物质的允许相对误差在﹣40%~+10%之间展望:本标准的检出限、精密度等性能指标能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的相应要求,相信该标准正式出台后,会使涉及土壤和沉积物中甲基汞和乙基汞分析检测的单位有据可依,并为相关分析检测人员提供新的思路和手段。 参考文献:1. 关于征求《土壤和沉积物 甲基汞和乙基汞的测定吹扫捕集/气相色谱-冷原子荧光光谱法》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意见的通知 (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6/202012/t20201231_815730.html);2. 《土壤和沉积物 甲基汞和乙基汞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冷原子荧光光谱法(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3. 《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
  • 重磅:生态环境部《土壤和沉积物 甲基汞和乙基汞的测定》 (HJ 1269—2022) 标准发布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3年1月29日正式发布《土壤和沉积物 甲基汞和乙基汞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冷原子荧光光谱法》(HJ 1269—2022),该标准为我国国内第一个土壤和沉积物中甲基汞和乙基汞的测定方法标准,标准将于2023年6月16日正式实施。 该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是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和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验证单位包括:山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湖南省长沙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贵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和合肥市环境监测为什么需要对土壤和沉积物中的甲基汞和乙基汞进行测定呢?土壤中的汞主要包括金属汞、无机化合态汞和有机化合态汞。有机化合态汞以有机汞(烷基汞)和有机络合汞普遍存在。其中烷基汞主要包括甲基汞和乙基汞;甲基汞是有机汞中毒性最大的一种形态,甲基汞很容易穿过血脑屏障,对人神经系统进行侵害,尤其对妇女和儿童有很大的影响;土壤中的甲基汞易被植物吸收,通过食物链在生物体内富集,从而暴露给人体;而土壤中的腐殖质与汞结合形成的络合物不易被植物吸收。另外,乙基汞也属于亲脂性化合物,中毒后可引起急性肠胃炎以及造成严重的肾脏损伤等。土壤和沉积物中的甲基汞和乙基汞国内是否有相关限值控制标准? 2018年6月,生态环境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了《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国家环境质量标准,该标准于2018年8月1日正式实施,标准中明确了不同类型建设用地中甲基汞的筛选值和管制值,其中甲基汞在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为5mg/kg。目前国内暂无涉及土壤和沉积物中乙基汞的限值控制标准。《土壤和沉积物 甲基汞和乙基汞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冷原子荧光光谱法》(HJ 1269—2022)内容简介原理:土壤或沉积物样品经碱液提取后,提取液中的甲基汞和乙基汞与四丙基硼化钠发生衍生化反应,生成挥发性的甲基丙基汞和乙基丙基汞,经吹扫捕集、热脱附和气相色谱分离后,再高温裂解为汞蒸气,用冷原子荧光光谱法测定。根据保留时间定性,外标法定量。 方法检出限和定量下限:当取样量为0.5 g 时,提取液体积为 30 ml 时,甲基汞和乙基汞的方法检出限均为0.2 μg/kg,测定下限均为0.8 μg/kg 前处理过程:分析过程:标准曲线:8 个40 ml 棕色进样瓶,分别加入实验用水约35 ml,再分别加入0 pg,2.00 pg,5.00 pg,10 pg,50 pg,100 pg,500 pg,1000 pg的甲基汞和乙基汞混合标准溶液,,然后加入300 μl 乙酸-乙酸钠缓冲溶液及50 μl 四丙基硼化钠溶液,迅速加入实验用水至瓶满,不留空隙,盖紧盖子静置20 min实际样品:40 ml 进样瓶中加入实验用水约35 ml 至瓶颈处,取试样150 μl 至进样瓶中,依次加入300 μl 乙酸-乙酸钠缓冲溶液及50 μl 四丙基硼化钠溶液,最后迅速加入实验用水至瓶满,盖紧盖子静置20 min 上机分析:标准内部验证和外部验证均采用美国知名仪器厂家Brooks Rand公司生产的MERX全自动烷基汞分析系统:异位吹扫捕集,样品满瓶式进样,衍生化效率和烷基汞分析结果不受环境空气的影响三通道Tenax 捕集阱交替捕集,效率高液体传感器,水汽进入捕集阱会报警精密流量控制,气流波动小,避免因吹扫气流量过大造成大量水汽进入吸附阱或因流量过小造成的吸附不完全甲基汞检出限可达0.002ng/L;乙基汞检出限可达0.002ng/L宽线性范围:甲基汞0.0125-50ng/L,乙基汞0.025-50ng/L残留低:高浓度样品运行后仪器残留低于2‰重复性好,数据结果可靠国内销售数量超过350家,用户的普遍选择来源:《土壤和沉积物 甲基汞和乙基汞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冷原子荧光光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第65页MERX全自动烷基汞分析系统同时还是《水质烷基汞的测定吹扫捕集/气相色谱-冷原子荧光光谱法》(HJ 977-2018)的验证仪器。该仪器数据质量稳定可靠,在国内饱受好评。 谱图:质量控制:空白试验:每20 个样品或每批次样品(<20 个/批)应至少做一个空白试样,空白试样的测定值应低于方法检出限(甲基汞和乙基汞的方法检出限均为0.2 μg/kg)校准:每次分析样品前均应建立不少于 6 个点的校准曲线,采用线性回归法计算结果,曲线的相关系数≥0.995;采用校准系数法计算结果,校准系数 CFi的相对标准偏差≤15%。每20 个样品测定一个校准曲线中间浓度点的标准溶液,其相对误差值应该控制在±20%以内,否则应重新建立校准曲线平行样:每 20 个或每批次样品(少于 20 个样品)应至少测定 1 个平行双样,平行双样测定结果的相对偏差应在±30%以内基体加标:每 20 个样品或每批次样品(少于 20 个样品)应至少测定 1 个基体加标样品或1 个有证标准物质。甲基汞加标回收率控制在 75%~130%之间;乙基汞加标回收率控制在 65%~120%之间 展望:本标准的检出限、精密度等性能指标能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的相应要求,该标准会使涉及土壤和沉积物中甲基汞和乙基汞分析检测的单位有据可依,并为相关分析检测人员提供新的手段。 参考文献:1. 土壤和沉积物 甲基汞和乙基汞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冷原子荧光光谱法 (HJ 1269—2022)(链接:https://www.mee.gov.cn/ywgz/fgbz/bz/bzwb/jcffbz/202301/t20230128_1014026.shtml);2. 土壤和沉积物 甲基汞和乙基汞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冷原子荧光光谱法(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6/202012/t20201231_815730.html);3. 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
  • 完善标准 严管食品添加剂
    卫生部等部门3月1日正式发布公告,撤销食品添加剂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自5月1日起,禁止在面粉中添加这两种物质。   “此次我带来的议案之一就是《严格控制和监管食品添加剂 切实关注食品安全严格控制和监管食品添加剂切实关注食品安全》。”来自全国人大代表、山东东营蜜蜂研究所所长宋心仿在接受科技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国法规虽然对使用食品添加剂已有具体规定,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仍存在许多问题。   “苏丹红、三聚氰胺等不是食品添加剂,但也被许多黑心商家违法添加到食品中 溴酸钾是明令取消的面粉处理剂,但仍有部分企业在使用它。特别是很多食品企业不顾国家制定的规定、标准,擅自超出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量,严重违规或超标使用食品添加剂,不正确或者不真实地标识食品添加剂,误导和欺骗消费者。”宋心仿说。   针对这些问题,他提出,应大幅度减少化学添加剂品种与数量,全面淘汰存在风险的食品添加剂,严格控制食品添加剂的开发应用,科学使用天然添加剂。同时应加强食品添加剂的法规制度建设,完善食品添加剂的标准体系。“现行食品添加剂法规和标准体系尚不能适应新形势新问题的解决,急需进一步完善、提高。”   利用食品添加剂造假,已成为当今社会一个突出问题,完善食品添加剂的标准体系有待尽快规范解决。“特别是当前有诸多种食品添加剂品种已广泛应用,却没有相应的检验方法标准。”宋心仿表示,这是一个致命的缺陷。强化食品添加剂使用的监督管理,打击滥用食品添加剂现象,应建立对举报和监督的反应程序,做到及时发现、及时举报、及时处理、及时预防。同时,一定要降低检测费,对送检者、消费者、投诉者大开方便之门。
  • 2024年3月份有268项标准将实施 ——“酒驾”新标引入GC-MS检测
    2024年3月份有268项标准将实施——“酒驾”新标引入GC-MS检测我们通过国家标准信息平台查询到,在2024年3月份将有268项与仪器及检测行业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将实施,具体数量明细如下:在3月份新实施的标准中,与冶金矿产相关的标准有77个,占据了29%,紧随其后的领域为化工塑料和农林牧渔食品类标准。在冶金矿产所实施的77个标准中,主要包括铁矿石、金属及其合金、设备用钢材产品标准、铜矿和钨精矿等标准。化工塑料有59个标准将实施,主要涉及各类化学试剂标准、塑料性能相关标准等。在3月份新实施的标准中,包含了多品类科学仪器,如:液相色谱 - 串联质谱仪 、气相色谱 - 质谱联用仪 、杜马斯燃烧仪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 、波长色散 X 射线荧光光谱仪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仪 、氢化物发生原子荧光光谱仪、火焰原子吸收光谱仪 、火花源原子发射光谱仪 、离子色谱仪 、电位滴定仪 、电离飞行时间质谱 仪 、X 射线衍射 仪 、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 仪 以及一些无损检测方法等。另外需要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关于血液、尿液中酒精相关物质检测,即“GB/T 42430-2023 血液、尿液中乙醇、甲醇、正丙醇、丙酮、异丙醇和正丁醇检验 ”,对于此标准相关信息可以参见:存在误读:《GB/T 42430-2023 非酒驾新标准 ——该标准将于 3 月 1 日起实施 》。具体2024年3月份主要新实施的标准如下:需要相关标准的,点击链接即可下载收藏↓仪器仪表与计量标准(2个)GB/T 42951-2023 计时仪器 硬材料 制造的手表外观件 一般要求和试验方法 GB/T 42947-2023 手表机心的可靠性试验方法 农林牧渔食品标准(38个)DB36/T 917-2023 余干辣椒生产技术规程 DB36/T 820-2023 茶树 菇 固体菌种 DB36/T 791-2023 灵芝仿野生栽培技术规程 DB36/T 790-2023 茶树 菇 栽培技术规程 DB36/T 447-2023 洗涤企业星级评定规范 DB36/T 352-2023 农业机械农田作业规范 DB36/T 1853-2023 平卧菊三七 茶加工 技术规程 DB36/T 1852-2023 茯苓规范化生产技术规程 DB36/T 1851-2023 红花油茶优树及无性系选优技术规程 DB36/T 1850-2023 水稻机械化收获减损技术规范 DB36/T 1849-2023 木薯种茎越冬贮藏技术规程 DB36/T 1848-2023 红壤旱地饲用木薯生产技术规程 DB3710/T 192-2023 西洋参种苗移栽技术规程 DB3710/T 191-2023 西洋参种子质量分级 GB/T 13093-2023 饲料中细菌总数的测定 GB/T 16984-2023 大麻原麻 GB/T 20705-2023 可可液块及可可饼块质量要求 GB/T 20706-2023 可可粉质量要求 GB/T 22427.7-2023 淀粉黏度测定 GB/T 14699-2023 饲料 采样 GB/T 29344-2023 灵芝孢子粉采收及加工技术规范 GB/T 42959-2023 饲料微生物检验 采样 GB/T 22260-2023 饲料中蛋白质同化激素的测定 液相色谱 - 串联质谱法 GB/T 10510-2023 硝酸磷肥、硝酸磷钾肥 GB/T 42958-2023 肥料产品使用说明编写指南 GB/T 42956-2023 饲料中泰乐菌素、 泰万菌素 、替 米考星 的测定 液相色谱 - 串联质谱法 GB/T 42957-2023 氨基酸产品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中赖氨酸、蛋氨酸和苏氨酸含量的测定 GB/T 8381.3-2023 饲料中林可胺类药物的测定 液相色谱 - 串联质谱法 GB/T 42954-2023 肥料中植物生长调节剂的测定 气相色谱 - 质谱联用法 GB/T 42955-2023 肥料中总氮含量的测定 杜马斯燃烧法 GB/T 13882-2023 饲料中碘的测定 GB/T 42828.3-2023 盐碱地改良通用技术 第 3 部分:生物改良 GB/T 13883-2023 饲料中硒的测定 GB/T 42828.2-2023 盐碱地改良通用技术 第 2 部分:稻田池塘渔农改良 GB/T 42819-2023 农产品产地重金属污染土壤钝化通用技术规程 GB/T 42828.1-2023 盐碱地改良通用技术 第 1 部分:铁尾砂改良 GB/T 42817-2023 农产品产地土壤改良剂使用技术规范 GB/T42812-2023 连作障碍土壤改良通用技术规范 环境环保标准(13个)DB36/T 1843-2023 污染源水质自动采样系统技术规范 DB36/T 1842-2023 土壤和沉淀物 镧、 铈 等 16 种稀土元素的测定 微波消解 —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DB36/T 1841-2023 土壤 3 种四环素类抗生素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 — 三重四 极 杆质谱法 DB36/T 1840-2023 水质 涕 灭威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 — 三重四 极 杆质谱法 DB36/T 1839-2023 水质 碘化物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DB36/T 1836-2023 工业固废胶结大粒径碎石路面基层技术规范 DB36/T 1835-2023 钨 选矿厂废水处理与回用技术指南 GB/T 42868-2023 船舶中水回用处理装置技术条件 GB/T 25922-2023 封闭管道中流体流量的测量 用安装在充满流体的圆形截面管道中的涡街流量计测量流量 GB/T 10833-2023 船用生活污水处理系统技术条件 GB/T 18659-2023 封闭管道中流体流量的测量 电磁流量计使用指南 GB/T 4795- 2023 船用舱底水 处理装置 GB/T 42660-2023气溶胶颗粒数量浓度 凝结核颗粒计数器的校准医药卫生标准(21个)WS/T 815—2023 严重创伤院前与院内信息链接标准 WS/T 814—2023 患者体验调查与评价术语标准 WS/T 813—2023 手术部位标识标准 WS/T 825—2023 血站业务场所命名标准 WS/T 401—2023献血场所配置标准 YY/T 1915-2023 免疫层析试剂盒实验室检测通则 WS 818—2023 锥形束 X 射线计算机体层成像( CBCT )设备质量控制检测标准 WS 817—2023 正电子发射断层成像( PET )设备质量控制检测标准 WS 816—2023 医用质子重离子放射治疗设备质量控制检测标准 YY/T 0567.6-2022 医疗保健产品的无菌加工 第 6 部分:隔离器系统 DB36/T 850-2023 育婴服务质量规范 DB36/T 1847-2023 黄瓜靶斑病综合防治技术规程 DB36/T 1846-2023 家畜化脓隐秘杆菌病诊断技术规范 DB36/T 1844-2023 豇豆 品种抗煤霉病 鉴定技术规程 DB3710/T 190-2023 花生病虫草害绿色防控技术规程 GB/T 42821-2023 贝类包纳米虫病诊断方法 GB/T 42429-2023 法庭科学 发射药中有机成分检验 液相色谱 - 质谱法 GB/T 29636-2023 疑似毒品中甲基苯丙胺检验 GB/T 42430-2023 血液、尿液中乙醇、甲醇、正丙醇、丙酮、异丙醇和正丁醇检验 GB/T 24437-2023 假肢、矫形器配置机构的等级划分与评定 GB/T 41170.1-2023造口辅助器具的皮肤保护用品 试验方法 第1部分:尺寸、表面pH值和吸水性石油天然气标准(3个)GB/T 42678-2023 石油天然气工程用热轧型钢 GB/T 19831.3-2023 石油天然气工业 套管扶正器 第 3 部分:刚性和半刚性扶正器 GB/T 42834-2023 油气管道安全仪表系统的功能安全 运行维护要求 冶金矿产标准(77个)GB/T 6150.12-2023 钨 精矿化学分析方法 第 12 部分:二氧化硅含量的测定 硅 钼 蓝分光光度法和重量法 GB/T 42677-2023 钢管无损检测 无缝和焊接钢管表面缺欠的液体渗透检测 GB/T 6730.87-2023 铁矿石 全铁及其 他多元素含量的测定 波长色散 X 射线荧光光谱法(钴内标法) GB/T 34213-2023 蓝宝石单晶用高纯氧化铝 GB/T 42675-2023 抗菌不锈钢焊接钢管及管件 GB/T 26038-2023 钨基高 比重合金板材 GB/T 3884.18-2023 铜精矿化学分析方法 第 18 部分:砷、锑、铋、铅、锌、镍、镉、钴、铬、氧化铝、氧化镁、氧化钙含量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 GB/T 3114-2023 铜及铜合金扁线 GB/T 23611-2023 金及金合金靶材 GB/T 469-2023 铅锭 GB/T 26063-2023 铍铝合金 GB/T 27683-2023 铜及铜合金切削 屑 料及其回收规范 GB/T 42673-2023 钢管无损检测 铁磁性无缝和焊接钢管表面缺欠的磁粉检测 GB/T 23609-2023 海水淡化装置用铜合金无缝管 GB/T 20564.14-2023 汽车用高强度冷连轧钢板及钢带 第 14 部分:低密度钢 GB/T 20564.13-2023 汽车用高强度冷连轧钢板及钢带 第 13 部分:中锰钢 GB/T 42672-2023 金属和合金的腐蚀 表层海水暴露试验环境因素监测方法 GB/T 42664-2023 钢管无损检测 焊接钢管焊缝纵向和 / 或横向缺欠的自动超声检测 GB/T 22638.11-2023 铝箔试验方法 第 11 部分:力学性能的测试 GB/T 42661-2023 金属和合金的腐蚀 模拟海洋环境中钢筋应力腐蚀敏感性试验方法 GB/T 5482-2023 金属材料 动态撕裂试验方法 GB/T 29918-2023 稀土系储氢合金 压力 - 组成等温线( PCI )的测试方法 GB/T 42795-2023 高应变海洋油气输送管用钢板 GB/T 6730.85-2023 铁矿石 化学分析用有证标准样品的制备和定值 GB/T 6730.84-2023 铁矿石 稀土总量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 GB/T 42654-2023 铜及铜合金海水冲刷腐蚀试验方法 GB/T 42656-2023 稀土系储氢合金 吸放氢反应动力学性能测试方法 GB/T 5776-2023 金属和合金的腐蚀 金属和合金在表层海水中暴露和评定的导则 GB/T 3620.2-2023 钛及钛合金加工产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GB/T 6150.15-2023 钨 精矿化学分析方法 第 15 部分: 铋 含量的测定 氢化物发生原子荧光光谱法和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 GB/T 8180-2023 钛及钛合金加工产品的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 GB/T 24179-2023 金属材料 残余应力测定 压痕应变法 GB/T 6150.10-2023 钨 精矿化学分析方法 第 10 部分:铅含量的测定 氢化物发生原子荧光光谱法和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 GB/T 10322.1-2023铁矿石钨 精矿化学分析方法 第 8 部分: 钼 含量的测定 硫氰酸盐分光光度法
  • 两部门就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检验标准发布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卫生部   2009年第72号   关于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检验有关适用标准问题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进口本公告附件1、附件2、附件3中的产品,可直接到进境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报检。新制订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自动列入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1、附件2、附件3登录国家质检总局网站、卫生部网站查询,国家质检总局网站网址http://aqsiq.gov.cn,卫生部网站网址http://moh.gov.cn)。   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前已有进口记录但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布实施之前,按照原进口记录中指定的标准实施检验。   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首次进口附件1、附件2、附件3之外的食品,经判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进口商应当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的安全性评估材料;获得进口许可的,进口商持卫生部颁发的许可文件向进境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报检。   四、其他法规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进口食品及对应适用标准目录.rar 我国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及对应适用标准目录.rar 我国允许使用的食品香料及对应适用标准目录.rar
  • 市场监管总局公布2021年新批国家标准物质 一级345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标准物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市场监管总局2021年新批准国家一级标准物质345项、国家二级标准物质1774项,现予以公布。(更多详见附件)2021年新批准国家标准物质目录(一级标准物质)序号标准物质定级证书号标准物质编号标准物质名称研制单位发布批次1.证字第 2514GBW 07139锰矿石成分分析标准物质(I)湖南省地质测试研究院2021 年第 1 批2.证字第 2515GBW 07140锰矿石成分分析标准物质(II)湖南省地质测试研究院2021 年第 1 批3.证字第 2516GBW 07352沉积物中多环芳烃成分分析标准物质(JSH)国家地质实验测试中心2021 年第 1 批4.证字第 2517GBW 07353沉积物中多环芳烃成分分析标准物质(JXL)国家地质实验测试中心2021 年第 1 批5.证字第 2518GBW 07354沉积物中多环芳烃、有机氯农药和多氯联苯成分分析标准物质国家地质实验测试中心2021 年第 1 批6.证字第 2519GBW 07355沉积物中多环芳烃和有机氯农药成分分析标准物质国家地质实验测试中心2021 年第 1 批7.证字第 2520GBW 07499高演化沉积岩岩石热解和总有机碳分析标准物质(GZZJ-1)国家地质实验测试中心2021 年第 1 批8.证字第 2521GBW 07500高演化沉积岩岩石热解和总有机碳分析标准物质(GZZJ-2)国家地质实验测试中心2021 年第 1 批9.证字第 2522GBW 07536土壤(黑龙江漠河)成分分析标准物质中国地质科学院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研究所2021 年第 1 批10.证字第 2523GBW 07537土壤(内蒙古牙克石)成分分析标准物质中国地质科学院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研究所2021 年第 1 批序号标准物质定级证书号标准物质编号标准物质名称研制单位发布批次11.证字第 2524GBW 07538土壤(黑龙江牡丹江)成分分析标准物质中国地质科学院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研究所2021 年第 1 批12.证字第 2525GBW 07539土壤(内蒙古锡林郭勒)成分分析标准物质中国地质科学院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研究所2021 年第 1 批13.证字第 2526GBW 07540土壤(内蒙古额济纳)成分分析标准物质中国地质科学院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研究所2021 年第 1 批14.证字第 2527GBW 07541土壤(新疆阿勒泰)成分分析标准物质中国地质科学院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研究所2021 年第 1 批15.证字第 2528GBW 07542土壤(新疆哈密)成分分析标准物质中国地质科学院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研究所2021 年第 1 批16.证字第 2529GBW 07543土壤(新疆和田)成分分析标准物质中国地质科学院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研究所2021 年第1 批17.证字第 2530GBW 07544土壤(新疆且末)成分分析标准物质中国地质科学院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研究所2021 年第 1 批18.证字第 2531GBW 07545土壤(西藏阿里)成分分析标准物质中国地质科学院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研究所2021 年第 1 批19.证字第 2532GBW 07546土壤(西藏改则)成分分析标准物质中国地质科学院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研究所2021 年第 1 批20.证字第 2533GBW 07547土壤(西藏那曲)成分分析标准物质中国地质科学院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研究所2021 年第 1 批21.证字第 2534GBW 07548土壤(西藏日喀则)成分分析标准物质中国地质科学院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研究所2021 年第 1 批22.证字第 2535GBW 07549土壤(西藏林芝)成分分析标准物质中国地质科学院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研究所2021 年第 1批序号标准物质定级证书号标准物质编号标准物质名称研制单位发布批次23.证字第 2536GBW 07550土壤(甘肃嘉峪关)成分分析标准物质中国地质科学院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研究所2021 年第 1 批24.证字第 2537GBW 07551土壤(青海格尔木)成分分析标准物质中国地质科学院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研究所2021 年第 1 批25.证字第 2538GBW 07552土壤(河南安阳)成分分析标准物质中国地质科学院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研究所2021 年第 1 批26.证字第 2539GBW 07553土壤(山东菏泽)成分分析标准物质中国地质科学院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研究所2021 年第 1 批27.证字第 2540GBW 07554土壤(陕西汉中)成分分析标准物质中国地质科学院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研究所2021 年第 1 批28.证字第 2541GBW 07555土壤(河南南阳)成分分析标准物质中国地质科学院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研究所2021 年第 1 批29.证字第 2542GBW 07556土壤(江苏宜兴)成分分析标准物质中国地质科学院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研究所2021 年第 1 批30.证字第 2543GBW 07557土壤(四川雅安)成分分析标准物质中国地质科学院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研究所2021 年第 1 批31.证字第 2544GBW 07558土壤(四川简阳)成分分析标准物质中国地质科学院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研究所2021 年第 1 批32.证字第 2545GBW 07559土壤(重庆涪陵)成分分析标准物质中国地质科学院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研究所2021 年第 1 批33.证字第 2546GBW 07560土壤(江西九江)成分分析标准物质中国地质科学院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研究所2021 年第 1 批34.证字第 2547GBW 07561土壤(浙江龙泉)成分分析标准物质中国地质科学院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研究所2021 年第 1 批序号标准物质定级证书号标准物质编号标准物质名称研制单位发布批次35.证字第 2548GBW 07562土壤(贵州铜仁)成分分析标准物质中国地质科学院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研究所2021 年第 1 批36.证字第 2549GBW 07563土壤(湖南邵阳)成分分析标准物质中国地质科学院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研究所2021年第 1 批37.证字第 2550GBW 07564土壤(贵州安顺)成分分析标准物质中国地质科学院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研究所2021 年第 1 批38.证字第 2551GBW 07565土壤(江西赣州)成分分析标准物质中国地质科学院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研究所2021 年第 1 批39.证字第 2552GBW 07566土壤(福建漳州)成分分析标准物质中国地质科学院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研究所2021 年第 1 批40.证字第 2553GBW 07567土壤(云南保山)成分分析标准物质中国地质科学院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研究所2021 年第 1 批41.证字第 2554GBW 07568土壤(广东梅州)成分分析标准物质中国地质科学院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研究所2021 年第 1 批42.证字第 2555GBW 07569土壤(云南玉溪)成分分析标准物质中国地质科学院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研究所2021 年第 1 批43.证字第 2556GBW 07570土壤(广西百色)成分分析标准物质中国地质科学院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研究所2021 年第 1 批44.证字第 2557GBW 07571土壤(广西梧州)成分分析标准物质中国地质科学院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研究所2021 年第 1 批45.证字第 2558GBW 07572土壤(广东花都)成分分析标准物质中国地质科学院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研究所2021 年第 1 批46.证字第 2559GBW 07573土壤(海南文昌)成分分析标准物质中国地质科学院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研究所2021 年第 1 批序号标准物质定级证书号标准物质编号标准物质名称研制单位发布批次47.证字第 2560GBW 07731南极玄武岩成分分析标准物质国家地质实验测试中心2021 年第 1 批48.证字第2561GBW 07732南极凝灰岩成分分析标准物质国家地质实验测试中心2021 年第 1 批49.证字第 2562GBW 07733锂辉石成分分析标准物质(LHL)国家地质实验测试中心2021 年第 1 批50.证字第 2563GBW 07734锂辉石成分分析标准物质(LHH)国家地质实验测试中心2021 年第 1 批51.证字第 2564GBW 07735锂辉石成分分析标准物质(LHS)国家地质实验测试中心2021 年第 1 批52.证字第 2565GBW 07736黑色页岩贵金属成分分析标准物质(I)河南省岩石矿物测试中心、国家地质实验测试中心2021 年第 1 批53.证字第 2566GBW 07737黑色页岩贵金属成分分析标准物质(II)河南省岩石矿物测试中心、国家地质实验测试中心2021 年第 1 批54.证字第 2567GBW 07738铋矿石化学物相分析标准物质(GBSI-1)安徽省地质实验研究所(国土资源部合肥矿产资源监督检测中心)、国家地质实验测试中心2021 年第 1 批55.证字第 2568GBW 07739铋矿石化学物相分析标准物质(GBSI-2)安徽省地质实验研究所(国土资源部合肥矿产资源监督检测中心)、国家地质实验测试中心2021 年第 1 批56.证字第 2569GBW 07740铋矿石化学物相分析标准物质(GBSI-3)安徽省地质实验研究所(国土资源部合肥矿产资源监督检测中心)、国家地质实验测试中心2021 年第 1 批57.证字第 2570GBW 07741铋矿石化学物相分析标准物质(GBSI-4)安徽省地质实验研究所(国土资源部合肥矿产资源监督检测中心)、国家地质实验测试中心2021 年第 1 批58.证字第 2571GBW 07742硅藻土成分分析标准物质(JL)山东省地质科学研究院、国家地质实验2021 年第 1 批序号标准物质定级证书号标准物质编号标准物质名称研制单位发布批次
  • 喜讯 | 伟业计量再上新征程——28种国家一级标准物质终审通过
    2021年7月6日,伟业计量成功申报28种国家一级标准物质!在此之前,伟业计量已获批近五百种国家二级标准物质,此次生物基体类元素分析标准物质的成功申报,标志着伟业研发水平跻身国内先进行列!评审前准备材料:由于我国生物基体标物研发技术不成熟,伟业计量在研发过程中面临着重重考验。一方面,由于缺少参考经验,伟业计量只能摸着石头过河,从前期样品处理到定值,每一步都需要摸索。另一方面,生物基体标物开发周期长达三年,期间需要消耗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困难摆在眼前,但路却在自己脚下。伟业计量的小蜜蜂们,时刻保持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始终秉承细心成就专业的工作作风,从2018年11月至2021年06月,历时近三年,研发投入500万,11万+实验数据,280册申报资料,伟业研发团队小伙伴们没日没夜,加班加点,克难攻坚,技术一次又一次的创新和突破,终于成功申报了这28种生物基体类元素分析标准物质。在对研发人员的采访中,他们说道:在整个研发的过程中会遇到很多困难,最令人难忘的,一是补充方法学研究的验证实验,从今年6月10日开始,每天晚上都需要加班进行实验,然后白天撰写报告,一刻不敢松懈。二是11万+的原始数据,全员参与,加班加点,结合数据开发部门的协助,历时20天的时间终于完成了全部核对!“申报工作是头等大事,再难也绝不退缩,相信方法总比困难多!”,研发人员坚定地说道。伟业计量申报的28种国家一级标准物质的品种清单:序号名称1镉污染(富硒)大米元素分析标准物质2豫北小麦元素分析标准物质3红豆元素分析标准物质4旱芹菜元素分析标准物质5圆白菜元素分析标准物质6菠菜元素分析标准物质7洋葱元素分析标准物质8油菜元素分析标准物质9茉莉花元素分析标准物质10杨树叶元素分析标准物质11豫烟叶元素分析标准物质12绿茶(高山茶)元素分析标准物质13豆粕元素分析标准物质14花生粕元素分析标准物质15蛋白粉元素分析标准物质16德国奶粉元素分析标准物质17牛肉粉元素分析标准物质18猪浓缩饲料元素分析标准物质19鸡浓缩饲料元素分析标准物质20紫菜元素分析标准物质21海带元素分析标准物质22金针菇元素分析标准物质23银耳元素分析标准物质24藕粉元素分析标准物质25山楂元素分析标准物质26三七元素分析标准物质27珍珠粉元素分析标准物质28黄鱼元素分析标准物质伟业计量迎难而上,为生物基体标物研发做出了很大贡献,开启了标准物质领域新征程。本系列标准物质的推出必将对食品营养与安全分析测试、农业生态环境地球化学调查与评价、生物样品的分析测试技术都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厚积而薄发,在接下来的发展中,伟业计量将继续践行“网站平台为根,研发申报为本”的企业发展理念,不断加大产品研发力度,提升公司竞争实力,满足更多科研、检测用户的需求,为推动我国标准物质领域发展献出一份力量!另:本周五,伟业计量土壤重金属检测系列研讨会,正火热进行中 !
  • 湖南中烟牵头承担烟草行业首个近红外光谱技术标准项目
    p   近年来,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在近红外光谱技术的基础理论与应用研究方面独具特色,牵头或参与了多个以“近红外光谱”为主要应用技术的国家局科技项目,成为烟草行业近红外光谱技术的规则制定者和引领者。 /p p   基于近红外光谱技术快速、无损的特点,湖南中烟开发出了利用烟叶的近红外光谱预测单等级烟叶在标准状态下释放焦油、烟碱及一氧化碳等7种烟气有害成分释放量的技术,获得中国烟草总公司科技进步三等奖 独立开发出了利用烟气粒相物的近红外光谱定量检测卷烟烟气微量成分的技术,将检测效率提高了100倍,检测成本大幅减低,成果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利用近红外光谱技术在打叶复烤均质化、卷烟科研大数据获取与应用、烟叶品质鉴别、卷烟数字化设计等领域开展了卓有成效的研究工作,目前已经取得一些突破性研究成果。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技术研发中心 王志国) /p p /p
  • 聚焦高盐食品中重金属检测——食品中重金属检测技术交流暨标准方法解读会召开
    p style=" margin-top: 10px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strong 仪器信息网讯 /strong 2019年5月14日,由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检验检疫技术培训中心(以下简称:中国检科院培训中心),与德国耶拿分析仪器股份公司联合主办的“‘检科学院’论坛:食品中重金属检测技术交流暨标准方法解读会”在京召开。70余名来自海关、政府检测机构、第三方实验室等的从事食品检测的相关技术人员参与了此次会议。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596px height: 351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5/uepic/349fcf75-cfd5-46cc-a381-4bd03c66a334.jpg" title=" 会议现场.jpg" alt=" 会议现场.jpg" width=" 596" height=" 351" / /p p style=" margin-top: 10px text-align: center text-indent: 0em " 会议现场 /p p style=" margin-top: 10px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此次会议的目的是促进科学知识的传播,加强技术交流。会议由中国检科院培训中心副主任彭涛主持。 /p p style=" margin-top: 10px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彭涛首先对中国检科院培训中心作了简要的介绍:中国检科院培训中心隶属于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是专门从事检验检疫技术培训的部门。中心搭建了完善的课程体系,通过与政府机构、科研院所、行业协/学会、高等院校、第三方检测机构及相关企业紧密合作,为建设专业化市场监管队伍提供技术支撑,为行业发展培养高素质人才,致力于打造国内一流的高技能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平台。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600px height: 400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5/uepic/c6f5f59f-f7c3-4ae9-a0b4-0c68f60bc24a.jpg" title=" 刘志楠.jpg" alt=" 刘志楠.jpg" width=" 600" height=" 400" / /p p style=" margin-top: 10px text-align: center " 中国检科院培训中心副主任彭涛 /p p style=" margin-top: 10px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介绍结束后的技术交流环节,深圳海关食检中心高级工程师颜治、新仪微波产品经理赵立强、天津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验中心实验室副主任肖亚兵、德国耶拿分析仪器股份公司应用工程师程雪华分别带来了精彩的报告。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600px height: 400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5/uepic/c642a29f-7c80-4617-b0ed-76963ddc7dd6.jpg" title=" 颜治.jpg" alt=" 颜治.jpg" width=" 600" height=" 400" / /p p style=" margin-top: 10px text-align: center " 深圳海关食检中心高级工程师颜治 /p p style=" margin-top: 10px text-align: center " 报告题目:食品中重金属元素检测技术 /p p style=" margin-top: 10px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颜治简要介绍了重金属检测中常用的前处理和仪器分析方法,剖析了几种方法的优缺点和在检验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并用他在检测过程中的实例进行经验交流。 /p p style=" margin-top: 10px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近几年,社会对婴幼儿配方食品中重金属问题关注度有增无减,但婴幼儿配方食品基质复杂,前处理方式不同会直接影响其检测结果。采用干灰化方法处理婴幼儿配方食品是食品检验中常用的方法。颜治提出,采用标准方法(干灰化)处理某些婴幼儿配方食品,在某些情况会使检测的铁、锌含量偏低。他举例说:某婴幼儿配方米粉,添加的营养强化剂为氧化锌,采用标准方法(干灰化)处理后,检测锌含量明显低于标签值。在灰化步骤后进行加硝酸蒸干,再灰化溶解定容的方法,检测依然低于标签值。采用压力罐消解/微波消解方法,检测值与标签值吻合。颜治建议:添加相同营养强化剂,可能因为工艺不同,导致测定结果偏低,采用压力罐消解/微波消解方法,结果会比较理想。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593px height: 395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5/uepic/7c7d1aeb-ad6f-4364-b5a4-326e483d9168.jpg" title=" 赵立强.jpg" alt=" 赵立强.jpg" width=" 593" height=" 395" / /p p style=" margin-top: 10px text-align: center " 新仪微波产品经理赵立强 /p p style=" margin-top: 10px text-align: center " 报告题目:食品重金属检测的前处理技术交流 /p p style=" margin-top: 10px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赵立强在对海能仪器和新仪微波的发展历程和产品作了简要的介绍后,对食品样品检测前处理方法进行了具体的讲解,包括:不同的消解方式,以及消解时各种试剂的用量。他特别提到了处理食品样品时添加氢氟酸的情况,可能会有不溶的氟化钙产生,不利于后期的检测。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595px height: 396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5/uepic/c323bfd3-75a7-49ce-a1db-92fd06fbec1d.jpg" title=" 肖亚兵.jpg" alt=" 肖亚兵.jpg" width=" 595" height=" 396" / /p p style=" margin-top: 10px text-align: center " 天津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验中心实验室副主任肖亚兵 /p p style=" margin-top: 10px text-align: center " 报告题目:高盐食品中重金属检测解决方案 SN/T4887-2017、SN/T4888-2017标准解读 /p p style=" margin-top: 10px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高盐食品中重金属检测一直是食品中重金属检测领域的难题。目前国内外的解决方式有:基体改进剂法、有机溶剂萃取法、基体匹配法(标准加入法)和直接稀释法,但这些方法都有其弊端的存在,不能彻底解决检测中的难题。肖亚兵采用分离富集技术,将待测物与基体分离,通过一定的富集后再进行检测。利用亚氨基二乙酸型螯合树脂的吸附特性,对待测的铅、镉、铜进行吸附,洗脱,再进行检测,可以脱去高盐基质。运用该方法对高盐或高共存基体干扰的食品进行了检测,加标回收率:90.6 % - 98.9 %,RSD:1.7 % - 8.0 %,对酱油质控样进行了检测,结果准确。 /p p style=" margin-top: 10px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通过国家质检总局项目和天津市科技支撑重点项目,该方法已制定行业标准: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SN/T4887-2017出口高盐食品中镉的测定、SN/T4888-2017出口高盐食品中铅的测定。肖亚兵还对标准所用的装置进行了详细的解读。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594px height: 396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5/uepic/3a1a3dcc-45b7-4bae-9984-db353023396a.jpg" title=" 程雪华.jpg" alt=" 程雪华.jpg" width=" 594" height=" 396" / /p p style=" margin-top: 10px text-align: center " 德国耶拿分析仪器股份公司应用工程师程雪华 /p p style=" margin-top: 10px text-align: center " 报告题目:准确检测食品中高盐样品的分析方法 /p p style=" margin-top: 10px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程雪华在报告中总结了高盐样品重金属分析中存在的困难。在光谱质谱分析检测中,高盐样品中的氯化钠基体、共存元素等会对检测结果造成很大的干扰,样品中待测元素含量低,受干扰后很难准确定量。针对高盐食品分析,依据新的行业标准,耶拿公司推出高盐食品分析新方案:全自动重金属固相萃取法。该方法是一种无机萃取方法,通过富集洗脱的方式,将待测元素与基体分离,可彻底去除基体干扰。萃取后的样品可进样至ICP-MS、AAS等仪器,高效准确的分析高盐样品中的重金属。程雪华还在报告中介绍了采用此方法对高盐食品、海水等样品测试的实例,都极大的消除了高盐基质对待测元素的干扰。 /p p style=" margin-top: 10px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会议后,参会人员受邀参观德国耶拿公司北京应用实验室。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608px height: 405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5/uepic/ecfb47f7-fa0a-4de6-9d31-b5e0e55d00b8.jpg" title=" 参观1.jpg" alt=" 参观1.jpg" width=" 608" height=" 405" / /p p style=" margin-top: 10px text-align: center " 耶拿应用工程师在为参会人员讲解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603px height: 402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5/uepic/686c5da2-0cec-48b1-8735-4f71c217c2f0.jpg" title=" 参观2.jpg" alt=" 参观2.jpg" width=" 603" height=" 402" / /p p style=" margin-top: 10px text-align: center " 耶拿应用工程师现场演示5%氯化钠溶液中的铅的在AAS上的测试 /p p br/ /p
  • 食品微生物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审定会举行
    日前,由国家认监委组织的“2009年食品微生物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审定会”在广西南宁举行。国家认监委科技与标准管理部、国家质检总局标法中心、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广西药检所、广西轻工食品检测站、广西大学和各直属检验检疫局的专家和代表参加了审定会。   本次提交审定的有《进出口食品变形杆菌检验方法》等食品微生物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共53项。审定委员会认真听取了标准起草人对标准编制说明、标准内容和相关资料的汇报,对标准的技术内容和文本格式进行了严格的审定和充分的讨论,对各标准提出了具体修改意见。
  • 吉林检验检疫局研制167项标准
    科技兴检 提升实验室检测能力   “建成国家一流的检测实验室!”这是1999年吉林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刚成立时该局党组对技术中心的殷切期望。让所有人没有想到的是,这个地处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技术中心,在短短几年内真的走在全国质检系统的前列。   近年来,吉林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完成科技部、国家质检总局及省部级科研课题59项 研制起草国家标准33项 研制国家实物标准样品9项 研制起草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90项 研制起草吉林省地方标准35项 发表论文410篇 获得国家发明专利5项 获得国家实用新型专利7项……   没有人知道这些辉煌成绩的背后那些一线科技工作者的辛劳。据统计,2010年,该局技术中心累计加班1300多小时,相当于162个工作日。   今年,当国家质检总局在全国质检系统开展检测工作整顿时,吉林检验检疫局用自主创新的理念统领核查与整改活动,技术中心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基础上,制定和完成了八项“自选动作”,以此提升实验室检测技术人员的基本操作技能,并在随后的全国“大比武”中赢得佳绩。   攻坚克难 助推“长吉图”远航   2010年是国家“长吉图”开发开放战略实施的第一年,从“农业大省”向“出口大省”转变,实现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全面振兴,这些宏伟蓝图的实现需要强大的技术支撑,而一年多以来,吉林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也通过不断拼搏、不断创新、不断跨越,一次次“冲关”成功。   ———在国内率先开展进境水禽中鸭病毒性肠炎、鸭病毒性肝炎(Ⅰ型)的检测 进境蜜蜂、赤鹿、长颈鹿中多种疾病的检测。   ———针对“RoHS指令”,率先开展了“电子电器产品中六种有毒有害物质检测技术研究”,研究成果转化为检验检疫行业系列标准,并获“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三等奖。   ———建立“水果蔬菜中211种农药残留量检测技术”,获国家质检总局“科技兴检”二等奖。   ———申报《新城疫病毒受体结合域RNA适配体的筛选及活性研究》,获得了2010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   ———申报的2010年国家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课题《液相芯片快速检测猪蓝耳病等三种疾病研究》,获得了国家质检总局批准立项。   ———申报《鹿结核分支杆菌多表位抗原的ELISA检测技术及应用》,获得了吉林省2010年重点项目资助,为吉林省鹿结核病的筛查、防治以及鹿及相关制品的检疫提供切实可行的方法。   在国家“长吉图”这艘航母起航的艰难阶段,吉林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正凭着一股永不服输的干劲,为吉林各类特色产品出口“闯”出一条路。
  • 辽宁省印发《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抓好试点和盐碱地普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4号)要求和全国土壤普查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辽宁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要准确把握普查工作要求,认真对照国家明确的普查对象与内容、时间安排、工作要求等,抓紧组织开展普查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如下:(一)科学编制实施方案。按照“2022年开展试点、2023—2024年全面开展、2025年完成总结报告”的总体进度安排,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合理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责任分工。(二)强化技术服务支撑。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配置,组织专家、科研人员为普查工作提供技术指导与支持,有计划地开展技术培训、业务练兵,提高土壤普查人员队伍专业素养,确保普查工作符合“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要求。(三)严格普查质量控制。建立普查工作质量管理体系和普查数据质量追溯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要求普查数据,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并按要求报送普查数据。任何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弄虚作假和篡改普查数据。(四)抓好试点和盐碱地普查。沈阳苏家屯区、大连瓦房店市2个试点地区普查工作任务以及全省盐碱地普查工作要按照2022年底前全面完成的要求,统筹当前疫情防控实际,积极创新工作机制,为全省普查工作提供经验。辽宁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王明玉  副省长  副组长:孙繁柏  省政府副秘书长      陈 健  省农业农村厅厅长      刘兴伟  省自然资源厅厅长  成 员:王 鹏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杨 枫  省财政厅副厅长      吕雪峰  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      王福东  省水利厅副厅长      冀登义  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      江永平  省统计局副局长      姜生伟  省林草局副局长      马越红  中科院沈阳分院副院长      孙占祥  省农科院副院长      马殿荣  沈阳农业大学副校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冀登义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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