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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泊金丙酯标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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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泊金丙酯标准品相关的资讯

  • 《化妆品中丙烯酰胺标准物质的研制》通过鉴定
    日前,由上海市计量院承担的国家质检总局科技项目《化妆品中丙烯酰胺标准物质的研制》顺利通过专家鉴定。   本项目主要针对占化妆品总量70-80%的霜膏、水剂类化妆品作为基体、以美国化妆品成分安全委员会(CIR)订定化妆品中可接受的丙烯酰胺残留上限(5µ g/g)作为参考依据,成功研制了特性量值均为5.0μg/g的带基体的化妆品标准物质,其均匀性、稳定性均达到国家级标准物质技术规范的要求。   本项目的水剂及膏霜两种基体中丙烯酰胺标准物质的成功研制,将为各检测实验室化妆品中丙烯酰胺检测提供可靠的量值溯源,有效促进我国化妆品行业的检测规范,且能够严格、准确、可靠地监控化妆品中丙烯酰胺含量,为化妆品行业的产品质量把好质量关,从而保障人民生活健康,具有良好的实用价值与广泛应用前景。
  •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立项《造纸化学品中氯丙醇含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团体标准
    近期我会拟组织制定《造纸化学品中氯丙醇含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团体标准,现将立项说明如下:目的:建立一种针对造纸化学品中氯丙醇含量的测试方法,为造纸化学品生产企业提供一种有效的检测技术手段,为食品接触用纸的生产企业在选择原材料和上游供应商时提供技术性参考依据,确保食品接触用纸的安全性,保障消费者健康与安全。意义及必要性:自从新修订的GB 4806.8-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于2022年6月30日正式发布以来,标准中新增加的氯丙醇水提取物指标受到行业和监管部门的高度关注,因为这个项目不仅在当前的食品接触用纸制品中检出率和不合格率都较高,而且在检测方法上也具有较大的难度和挑战性。因此对于食品接触用纸制品的生产企业来说,如何做好产品中的氯丙醇含量管控、确保产品复合新修订的GB 4806.8-2022产品标准要求、保障消费者健康与安全成为亟待解决的重要任务。对于造纸企业来说,产品中氯丙醇的来源主要有聚酰胺多胺环氧氯丙烷树脂型湿强剂(PAE湿强剂)、聚酰胺多胺环氧氯丙烷树脂型粘缸剂(PAE型粘缸剂)、环氧氯丙烷改性松香、环氧氯丙烷改性淀粉、环氧氯丙烷改性纤维素等造纸化学品,因此确保这些造纸化学品中不含或尽量少含氯丙醇成为确保纸制品中不含或尽量少含氯丙醇的关键。但是到目前为止,国内外对于造纸化学品中氯丙醇的测试方法并没有官方检测标准,这对造纸化学品生产企业有效管控造纸化学品中氯丙醇的残留、以及造纸企业选择尽量低氯丙醇残留的造纸化学品原材料都带来巨大的挑战,也为检测机构对相关产品和原材料提供检测技术服务造成困难。因此亟需尽快建立造纸化学品中氯丙醇含量的检测方法标准,为造纸和造纸原材料生产企业做好各自的产品质量控制提供技术支持。本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将有效填补国内尚无造纸助剂氯丙醇检测标准的空白,为造纸和食品包装行业及相关机构提供一种科学有效的定量检测手段,并将在提升企业的产品质量合格率、引领行业发展、保障消费者健康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我会现就以上立项计划征求意见,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3年7月14日前将意见及理由返回至我会邮箱:cnfia@vip.163.com到期无回复视为同意。中国食品工业协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2023年6月30日
  • 美国拟定复合木制品甲醛排放标准
    日前,美国环境保护署(EPA)根据复合木制品甲醛标准法案和有毒物质管理法案(TSCA)标题VI提出新要求。   此举是为了执行在美国销售、供应、定购或生产(包括进口)的硬木胶合板、中密度纤维板及刨花板法定甲醛排放标准。根据法律指令,提案包括的规定涉及层压产品、未添加甲醛树脂或超低排放甲醛树脂产品、测试要求、产品标签、保管链文件和其他记录保存要求等。TSCA标题VI包含的复合木制品甲醛排放标准与现行加利福尼亚州适用排放标准相同。本法律提案执行3个排放标准,确保符合TSCA标题VI甲醛排放标准,同时尽可能与加州法律要求保持一致。   据了解,从2010年7月1日开始,家具零售商和制造商将被要求、保证其产品中所用到的复合木制品甲醛排放量符合CARB标准(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空气资源委员会制定的复合木制品甲醛排放量标准)并通过第三方认证。而相关产品销售方也必须执有证明其产品来源并可追溯到其原料木板生产商的文件。产品供应链中的每一个环节,包括木板的供应商、制造商及零售商,都应保证其产品的甲醛排放量符合CARB标准,否则将被处以罚金或被起诉。   为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企业:应深入了解美国拟定复合木制品甲醛排放标准详细内容,严格控制产品的甲醛排放量 积极推进生产工序的升级和优化,尽量减少产品甲醛排放,确保符合美国排放标准。
  • 上海市食品接触材料协会发布《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丙二醇甲醚乙酸酯迁移量的测定》等七项检测方法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
    各有关单位及专家:由上海市食品接触材料协会归口,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等相关单位共同起草的《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丙二醇甲醚乙酸酯迁移量的测定》等七项检测方法团体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附件1-14)的编制,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诚请有关单位及行业专家积极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填写《意见反馈表》(附件15),于2023年8月10日之前将书面意见以邮件或寄送方式反馈至上海市食品接触材料协会。联 系 人: 陈宁宁 黄 蔚联系电话: 021-64372216 邮 箱:safcmxh@163.com邮寄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永嘉路627号301室上海市食品接触材料协会2023年7月10日附件下载附件1《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丙二醇甲醚乙酸酯迁移量的测定》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pdf附件2《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丙二醇甲醚乙酸酯迁移量的测定》团体标准编制说明.pdf附件3《食品接触材料 着色剂中芳香族伯胺的测定》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pdf附件4《食品接触材料 着色剂中芳香族伯胺的测定》团体标准编制说明.pdf附件5《食品接触材料 着色剂中多氯联苯含量的测定》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pdf附件6《食品接触材料 着色剂中多氯联苯含量的测定》团体标准征编制说明.pdf附件8《食品接触材料 着色剂中盐酸可溶物(锑、砷、钡、镉、铬、铅、汞和硒)的测定》团体标准编制说明.pdf附件9《食品接触材料 着色剂中盐酸可溶物(六价铬)的测定》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pdf附件7《食品接触材料 着色剂中盐酸可溶物(锑、砷、钡、镉、铬、铅、汞和硒)的测定》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pdf附件12《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高锰酸钾消耗量的测定 自动滴定仪法》团体标准编制说明.pdf附件10《食品接触材料 着色剂中盐酸可溶物(六价铬)的测定》团体标准编制说明.pdf附件11《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高锰酸钾消耗量的测定 自动滴定仪法》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pdf附件14《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1,4-二氯苯迁移量的测定》团体标准征编制说明.pdf附件13《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1,4-二氯苯迁移量的测定》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pdf关于征求《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丙二醇甲醚乙酸酯迁移量的测定》等七项检测方法团体标准意见的通知1.pdf
  • 卫生部修订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膨化食品拟禁铝
    卫生部拟修订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限制含铝添加剂使用   卫生部15日起就《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修订稿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新标准拟进一步限制含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以降低我国居民膳食铝摄入过量可能带来的健康风险。我国居民膳食铝暴露风险评估结果显示,7岁至14岁儿童通过膨化食品摄入的铝相对较高,并且随着年龄降低,铝摄入量有增高的趋势,膨化食品是该类人群铝摄入量主要来源之一。   卫生部15日起就《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修订稿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新标准拟进一步限制含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以降低我国居民膳食铝摄入过量可能带来的健康风险。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评估结果显示,我国低年龄组和高食物消费量人群膳食铝摄入量均已超过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专家联合委员会(JECFA)确定的每周耐受摄入量(2mg/kg体重/周)。面粉及面制品是我国膳食铝的主要来源。   为降低我国居民膳食铝摄入量,新修订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拟修订9种含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撤销3种含铝食品添加剂品种及其使用规定,其中包括删除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作为膨松剂用于发酵面制品的使用规定,以及撤销所有含铝食品添加剂(包括合成着色剂铝色淀)在膨化食品中的使用规定。   我国居民膳食铝暴露风险评估结果显示,7岁至14岁儿童通过膨化食品摄入的铝相对较高,并且随着年龄降低,铝摄入量有增高的趋势,膨化食品是该类人群铝摄入量主要来源之一。   为保护儿童身体健康,新标准拟撤销膨化食品中12种含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其中涉及的合成着色剂品种有:赤藓红及其铝色淀、靛蓝及其铝色淀、亮蓝及其铝色淀、柠檬黄及其铝色淀、日落黄及其铝色淀、胭脂红及其铝色淀、诱惑红及其铝色淀。   此外,新标准还将撤销含铝食品添加剂酸性磷酸铝钠、硅铝酸钠和辛烯基琥珀酸铝淀粉的品种,并删除其使用规定。   相关报道:卫生部拟撤销14种食品添加剂 膨化食品拟禁铝   15日,卫生部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征求意见稿),修订含铝食品添加剂规定,以解决我国居民铝摄入量超量问题,其中儿童膨化食品拟禁含铝添加剂。从总体品种上看,卫生部共拟撤销14种食品添加剂。   北方60%居民铝摄入超量   据了解,标准修订在2011年立项,由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以下简称“评估中心”)牵头,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国家粮食局标准质量中心等机构参与。其间工作组召开了10多次标准修订会议,完成了食品添加剂的管理范畴、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等内容修订工作。   据了解,2011年6月,在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下的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第74次大会上,将铝的暂定每周耐受摄入量(PTWI)修订为每公斤体重2mg。参考这一评价结果,我国评估中心2011年组织的对食品中铝的风险评估结果显示,我国全人群平均膳食铝摄入量低于2mg/kg体重/周 但低年龄组和高食物消费量人群膳食铝摄入量均已超量。   面粉及面制品是我国膳食铝的主要来源,北方地区居民由于面食消费量高,有60%居民的铝摄入量超量。相比之下,我国膳食铝摄入量高于其他国家。显示我国需要采取措施降低居民膳食铝摄入量,以降低铝摄入过量可能带来的健康风险。   据此,评估中心研究结果建议修订9种含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撤销3种含铝食品添加剂品种及其使用规定。   儿童膨化食品拟禁含铝添加剂   我国居民膳食铝暴露风险评估结果显示,7-14岁儿童通过膨化食品摄入的铝相对较高,并且随着年龄降低,铝摄入量有增高的趋势,膨化食品成为儿童铝摄入量主要来源之一。为保护儿童身体健康,新标准拟撤销膨化食品中12种含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其中涉及的合成着色剂品种有:赤藓红及其铝色淀、靛蓝及其铝色淀、亮蓝及其铝色淀、柠檬黄及其铝色淀、日落黄及其铝色淀、胭脂红及其铝色淀、诱惑红及其铝色淀。   此外,新标准还将撤销含铝食品添加剂酸性磷酸铝钠、硅铝酸钠和辛烯基琥珀酸铝淀粉的品种。   明确油条等含铝添加剂规定   根据评估结果,面食含铝量最高,且面粉、馒头、油条对铝暴露量的贡献率最高,因此新标准中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两种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范围由原来的“小麦粉及其制品”修改为“油炸面制品”和“面糊(如用于鱼和禽肉的拖面糊)、裹粉、煎炸粉”,并规定了使用量和残留量。这意味着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范围大大缩小。
  • 澳新食品标准局拟修改食品标准法典
    澳新食品标准局(FSANz)对外公布了拟议的澳新食品标准法典(Food Standards Code)修改草案详情,并征求有关团体和个人的评议意见。   新的澳新食品标准法典的修改包括批准一种转基因玉米、用作高强度甜味剂的Steviol(甜菊)以及特殊医疗用食品等。FSANz将会仔细考虑来自各方的评论,任何人都可以申请修改食品标准法典,澳新食品标准局对食品、物质以及食品生产技术进行评估,并进行管理效果分析,确保修改结果有益于社会。   特殊医疗用食品 Proposal P242,初步评定为最后的评估结果。特殊医疗用食品(FSMP)指的是在医生或其他健康专业人士(如营养师,护士)监督下使用的,治疗慢性病患者、残疾人、急性病患者或受伤者的食品。目前,澳新食品标准法典中并没有明确关于FSMP的标准。FSANZ拟议制定一个关于FSMP的标准,并欢迎来自公众的意见。   而对于由转基因抗除草剂玉米DAS-40278-9制成的食品 Application A1042,属于第一次评估。陶氏益农澳大利亚公司正寻求批准由转基因抗除草剂玉米DAS-40278-9制成的食品。FSANZ对该转基因玉米进行了充分的科学评估,以保证人类使用的安全性,目前该评估正在进行中。   对于甜菊糖甙的允许含量 Application 1037的评估:嘉吉公司正在寻求批准提高甜菊糖甙在冰淇淋,水基饮料,酿造软饮料,配方饮料和调味酱油中的最大允许含量。甜菊醇甙是食品产业用作糖替代品的高强度甜味剂。嘉吉公司声称需要提高最大允许含量,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口感。   木质素磺酸钙(40-65)作为食品添加剂 Application A1030的评估:帝斯曼营养产品澳大利亚公司已要求批准将木质素磺酸钙(40-65)用作脂溶性维生素(A,D,E和K)和类胡萝卜素的载体制成食品添加剂和营养物质,以帮助这些营养物质融入水基食品。木质素磺酸钙(40-65)帮助不溶于水的维他命和类胡萝卜素均匀分布在水基食品和饮料中。FSANZ正在寻求评议意见,特别是来自食品行业的意见。   对澳新食品标准法典的维护 Proposal P1013的评估:FSANZ还将定期修订澳新食品标准法典,以维护其通用性和透明度。这些修订旨在解决澳新食品标准法典中不一致的地方,拼写错误,语法和印刷错误,遗漏以及需要更新或澄清的项目。
  • 日本制修订食品添加剂醋酸钙和异丙醇的相关标准
    2013年12月4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医药食品局发布食安发1204第3号:部分修订食品卫生法实施规则(省令)及食品、添加剂等规格标准(告示)。内容包括:   1. 省令:   根据食品卫生法第10条规定,在食品卫生法实施规则附表1中追加醋酸钙。   2. 告示:   (1)根据食品卫生法第11条第1项的规定,设定醋酸钙的成分规格。   (2)根据食品卫生法第11条第1项的规定,修订异丙醇的成分规格和使用标准。   该修订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 新版食品接触金属制品标准将实施 收紧铅、镉等重金属限制
    p   宁波检验检疫部门通报,根据国家卫计委消息,最新版的食品接触材料强制性国家标准大部分将于4月19日正式实施,其中包括《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GB 4806.9-2016)。该标准对现有两项金属类食品包装和容器卫生标准GB 9684-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不锈钢制品》和GB 11333-1989《铝制食具容器卫生标准》进行了整合扩充,将其它各种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包括金属镀层)纳入进来,从而有效解决不锈钢和铝以外的金属食品接触材料缺乏适用标准的问题。 /p p   据了解,食品接触材料系列标准力求强化生产企业的食品安全责任和消费者保护意识,从原材料到产品标识加强全过程的把关控制,而不仅是依赖产品的事后检测。 strong 因此,该标准明确了金属材质、金属镀层、焊接材料的原材料要求,收紧了对铅、镉等重金属的限制,注明了产品使用和标签标识等特殊要求,并修改和补充了迁移试验用食品模拟物、试验条件及试验方式的相关规定。 /strong /p p   值得关注的是,近年来日本铁壶、韩国铜锅等网红厨具由于具有美观、坚实等优点而被越来越多的国内消费者使用,然而由于这些产品经常与食物在高温条件下长时间接触,其有害重金属成分更容易渗入食物中,一旦出现品质问题,那么其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又是非常严重的。因此,检验检疫部门特别提醒相关进口商,要高度重视进口食品接触金属制品的质量安全,详细了解我国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并在采购合同中要求国外供货商严格依照我国标准供货,避免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损失。检验检疫部门则会加强口岸把关,切实维护国内消费者利益,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 /p p & nbsp /p
  • 食品安全新标准,你准备好了吗?
    食品安全新标准日前,农业农村部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GB 31660.1~9-20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涉及畜禽产品、水产品、牛奶等动物性食品的检测,并将于2020年4月1日正式实施。 另外,海关系统已公布了SN/T 5111~5119-2019系列行业标准,针对进出口食用动物及饲料的检测,涉及多个兽药检测指标,并已于2020年3月1日正式实施。 为了帮助您轻松应对以上全新食品安全标准,岛津推出满足GB 31660.1~9-2019系列标准、SN/T 5111~5119-2019系列标准的前处理耗材、标准品及色谱柱配置方案,供您参考,为您的检测工作助力。 1.针对GB 31660.1~9-2019系列标准的前处理、色谱柱等配置方案 ★ GB 31660.1-20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水产品中大环内酯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GB 31660.2-20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水产品中辛基酚、壬基酚、双酚A、已烯雌酚、雌酮、17α-乙炔雌二醇、17β-雌二醇、雌三醇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GB 31660.3-20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水产品中氟乐灵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GB 31660.4-20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食品中醋酸甲地孕酮和醋酸甲羟孕酮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GB 31660.5-20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食品中金刚烷胺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GB 31660.6-20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食品中5种α2-受体激动剂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GB 31660.7-20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猪组织和尿液中赛庚啶及可乐定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GB 31660.8-20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牛可食性组织及牛奶中氮氨菲啶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GB 31660.9-20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家禽可食性组织中乙氧酰胺苯甲酯残留量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2.针对SN/T 5111~5119-2019系列标准的前处理、色谱柱等配置方案 ☆ SN/T 5111-2019 进出口食用动物、饲料吡喹酮药物残留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SN/T 5112-2019 进出口食用动物、饲料丙二醇含量测定 气相色谱和气相色谱-质谱法☆ SN/T 5113-2019 进出口食用动物、饲料中呋喃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和液相色谱法☆ SN/T 5114-2019 进出口食用动物、饲料氟苯尼考(氟甲砜霉素)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SN/T 5115-2019 进出口食用动物、饲料中卡巴氧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SN/T 5116-2019 进出口食用动物、饲料孔雀石绿、结晶紫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SN/T 5117-2019 进出口食用动物、饲料 链霉素类(链霉素、二氢链霉素)药物残留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SN/T 5118-2019 进出口食用动物、饲料中三聚氰胺残留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SN/T 5119-2019 进出口食用动物中新霉素药物残留测定 酶联免疫吸附法和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 2013第一批拟立项国家标准样品研复制项目公布
    2013年11月4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对2013年第一批拟立项国家标准样品研复制项目征求意见的通知,通知全文如下:   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国家标准委决定对2013年第一批拟立项国家标准样品研复制项目(见附件)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新研制项目20项,复制项目76项。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13年11月18日。   请将国家标准样品立项意见回复表发至电子信箱:crm@sac.gov.cn。   附件:1.2013年第一批拟立项国家标准样品研复制项目   2. 国家标准样品立项意见回复表   2013年11月4日   附件: 2013年第一批拟立项国家标准样品研复制项目 项目名称 研复制 被复制标样号 对应文字标准 研制单位 钕同位素比值分析标准样品 研制   GB/T 17672-1999岩石中铅、锶、钕同位素测定方法 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研究所 正己烷中2,2&rsquo ,4,5,5&rsquo -五氯联苯分析校准用标准样品(PCB101) 研制     环境保护部标准样品研究所 正己烷中2,2' ,3,4,4' ,5' -六氯联苯分析校准用标准样品(PCB138) 研制     环境保护部标准样品研究所 丙酮中菲-D10分析校准用标准样品 研制     环境保护部标准样品研究所 氮气中二氧化硫气体标准样品 (10&mu mol/mol) 研制     环境保护部标准样品研究所 环境基体 土壤重金属元素分析标准样品 研制   GB15168-1995《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及HJ 332-2006《食用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评价标准》 环境保护部标准样品研究所 环境基体 烟尘重金属元素分析标准样品 研制     环境保护部标准样品研究所 甲醇/二氯甲烷中苯并(j)荧蒽分析校准用标准样品 研制     环境保护部标准样品研究所 甲醇中硝基苯-D5分析校准用标准样品 研制     环境保护部标准样品研究所 水质 碘化物分析校准用标准样品 研制     环境保护部标准样品研究所 水质 铋分析校准用标准样品 研制     环境保护部标准样品研究所 氮气中丙烯气体标准样品 研制     环境保护部标准样品研究所 22种氯代烃混合气体标准样品 研制     环境保护部标准样品研究所 甲醇中十氯酮分析校准用标准样品 研制     环境保护部标准样品研究所 甲醇中五氯苯分析校准用标准样品 研制     环境保护部标准样品研究所 A类火灾试验用塑料杯组合体燃烧物标准样品 研制   用于灭火系统灭火试验的标准火源(计划号20110730-T-312) 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A类火灾试验用纸杯组合体燃烧物标准样品 研制     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鞋类勾心纵向刚度性能标准样品 研制   GB 28011-2011鞋类钢勾心 GB/T 3903.34-2008鞋类 勾心试验方法纵向刚度 QB/T 1813-2000皮鞋勾心纵向刚度试验方法 中国皮革和制鞋工业研究院 鞋底耐磨性能标准样品 研制   GB/T 3903.2-2008鞋类 通用试验方法 耐磨性能 中国皮革和制鞋工业研究院 家用燃气灶具检测用标准容器 研制   GB16410 家用燃气灶具 中国标准化协会、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金属材料拉伸用标准样品 复制 GSB 03-2039-2006 GB/T 228.1-2010金属材料 拉伸试验 第1部分:室温试验方法 钢铁研究总院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金属夏比冲击试验机用标准样品L-级 复制 GSB 03-2040-2006 GB/T 18658-2002摆锤式冲击试验机检验用夏比V型缺口标准试样 钢铁研究总院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金属夏比冲击试验机用标准样品M-级 复制 GSB 03-2041-2006   钢铁研究总院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金属夏比冲击试验机用标准样品H-级 复制 GSB 03-2042-2006   钢铁研究总院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金属夏比冲击试验机用标准样品UH-级 复制 GSB 03-2043-2006   钢铁研究总院钢研纳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含钼、铜、铌、氮不锈钢光谱光谱用系列标准样品 复制 GSB 03-2028-2006 GB/T 11170-2008不锈钢 多元素含量的测定 火花放电原子发射光谱法(常规法) 钢铁研究总院分析测试研究所(钢研纳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合金铸铁光谱分析用系列标准样品1# 复制 GSB 03-2152-2007 GB/T 14203-1993钢铁及合金光电发射光谱分析法通则 钢铁研究总院分析测试研究所(钢研纳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合金铸铁光谱分析用系列标准样品2#复制 GSB 03-2153-2007   钢铁研究总院分析测试研究所(钢研纳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合金铸铁光谱分析用系列标准样品3# 复制 GSB 03-2154-2007   钢铁研究总院分析测试研究所(钢研纳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合金铸铁光谱分析用系列标准样品4# 复制 GSB 03-2155-2007   钢铁研究总院分析测试研究所(钢研纳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合金铸铁光谱分析用系列标准样品5# 复制 GSB 03-2156-2007   钢铁研究总院分析测试研究所(钢研纳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合金铸铁光谱分析用系列标准样品6# 复制 GSB 03-2157-2007   钢铁研究总院分析测试研究所(钢研纳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锰硅合金(FeMn67Si23)标准样品 复制 GSB 03-1359-2001 GB/T4008-2008锰硅合金 中钢集团吉林铁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微碳铬铁(FeCr65C0.10)标准样品 复制 GSB 03-1314-2000 GB/T5683-2008铬铁 中钢集团吉林铁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钛精矿标准样品 复制 GSB 03-1686-2004 YB/T 159.1~7-1999钛精矿(岩矿)化学分析方法 攀钢集团攀枝花钢铁研究院有限公司 铝合金3003(含Pb)光谱标准样品 复制 GSB 04-1708-2004 GB/T 7999-2007铝及铝合金光电直读发射光谱分析方法 西南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熔铸厂 氟化铝标准样品 复制 GSB 04-1477-2002 GB/T 8156.1~10-1987工业用氟化铝化学分析方法 湖南有色湘乡氟化学有限公司&ensp &ensp &ensp &ensp &ensp 点燃式发动机检测用油标准样品 复制 GSB 06-1631-2010 GB 17930-1999车用无铅汽油 中国石油乌鲁木齐石化总厂研究院、中国石油乌鲁木齐石化总厂西峰工贸总公司、辽宁省标准样品开发中心 压燃式发动机检测用油标准样品 复制 GSB 06-1632-2010 GB/T19147-2003《车用柴油》标准以及我国汽车排放试验用基准燃料的技术规格GB 18352.3,GB/T19147 中国石油乌鲁木齐石化总厂研究院、中国石油乌鲁木齐石化总厂西峰工贸总公司、辽宁省标准样品开发中心 水泥用石灰石成分分析标准样品 复制 GSB 08-1345-2010 GB/T5762&mdash 2000建材用石灰石化学分析方法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水泥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水泥用粘土成分分析标准样品 复制 GSB 08-1347-2010 JC/T 874&mdash 2009水泥用硅质原料化学分析方法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水泥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水泥用矾土成分分析标准样品 复制 GSB 08-1351-2001 GB/T 205&mdash 2008铝酸盐水泥化学分析方法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水泥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水泥生料成分分析标准样品 复制 GSB 08-1353-2013 GB/T 176&mdash 2008水泥化学分析方法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水泥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水泥熟料成分分析标准样品 复制 GSB 08-1355-2013 GB/T 176&mdash 2008水泥化学分析方法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水泥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普通硅酸盐水泥成分分析标准样品 复制 GSB 08-1356-2013 GB/T176&mdash 2008水泥化学分析方法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水泥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铝酸盐水泥成分分析标准样品 复制 GSB 08-1533-2003 GB/T 205&mdash 2008铝酸盐水泥化学分析方法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水泥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水泥细度用萤石粉标准样品(80&mu m筛余和比表面积) 复制 GSB 08-2184-2008 GB/T1345-2005 水泥细度检验方法 筛析法GB/T8074-2008 水泥比表面积测定方法 勃氏法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水泥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水泥细度用萤石粉标准样品(45µ m筛余和比表面积) 复制 GSB 08-2185-2008 GB/T1345-2005 水泥细度检验方法 筛析法 GB/T8074-2008 水泥比表面积测定方法 勃氏法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水泥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中国ISO标准砂 复制 GSB 08-1337-2013 GB/T17671-1999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O法) 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 厦门艾思欧标准砂有限公司 水泥细度和比表面积标准样品 复制 GSB 14-1511-2010 GB/T208-1994水泥密度测定方法 GB/T 1345-2005水泥细度检验方法 筛析法 GB/T8074-2008水泥比表面积测定方法 勃氏法 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 水泥与科学新型建筑材料研究院 食品分析用丙酸溶液标准样品 复制 GSB 11-2358-2008 GB/T 5009.120-2003食品中丙酸钠、丙酸钙的测定 沈阳标准样品研究所 食品分析用环己基氨基磺酸钠溶液标准样品 复制 GSB 11-2359-2008 GB/T 5009.97-2003食品中环已基氨基磺酸钠的测定 沈阳标准样品研究所 食品分析用乙酰磺胺酸钾、糖精钠溶液标准样品 复制 GSB 11-2360-2008 GB/T 5009.28-2003食品中糖精钠的测定 沈阳标准样品研究所 食品分析用锑溶液标准样品 复制 GSB 11-2361-2008 GB/T 5009.137-2003食品中锑的测定 沈阳标准样品研究所 食品分析用脱氢乙酸溶液标准样品 复制 GSB 11-2362-2008 GB/T 5009.121-2003食品中脱氢乙酸的测定 沈阳标准样品研究所 食品分析用乙酰磺胺酸钾溶液标准样品 复制 GSB 11-2363-2008 GB/T 5009.28-2003食品中糖精钠的测定 沈阳标准样品研究所 食品分析用丁二酸溶液标准样品 复制 GSB 11-2364-2008 GB/T 5009.157-2003食品中有机酸的测定 沈阳标准样品研究所 食品分析用对羟基苯甲酸丙酯溶液标准样品 复制 GSB 11-2365-2008 GB/T 5009.31-2003食品中对羟基苯甲酸酯类的测定 沈阳标准样品研究所 食品分析用对羟基苯甲酸乙酯、丙酯溶液标准样品 复制 GSB 11-2366-2008 GB/T 5009.31-2003食品中对羟基苯甲酸酯类的测定 沈阳标准样品研究所 食品分析用对羟基苯甲酸乙酯溶液标准样品 复制 GSB 11-2367-2008 GB/T 5009.31-2003食品中对羟基苯甲酸酯类的测定 沈阳标准样品研究所 食品分析用钠、钾溶液标准样品 复制 GSB 11-2368-2008 GB/T 5009.91-2003食品中钾、钠的测定 沈阳标准样品研究所 食品分析用钾溶液标准样品 复制 GSB 11-2369-2008 GB/T 5009.91-2003食品中钾、钠的测定 沈阳标准样品研究所 食品分析用酒石酸溶液标准品 复制 GSB 11-2370-2008 GB/T 5009.157-2003食品中有机酸的测定 沈阳标准样品研究所 食品分析用没食子酸丙酯溶液标准样品 复制 GSB 11-2371-2008GB/T 5009.32-2003油酯中没食子酸丙酯(PG)测定 沈阳标准样品研究所 食品分析用钠溶液标准样品 复制 GSB 11-2372-2008 GB/T 5009.91-2003食品中钾、钠的测定 沈阳标准样品研究所 食品分析用柠檬酸溶液标准样品 复制 GSB 11-2373-2008 GB/T 5009.157-2003食品中有机酸的测定 沈阳标准样品研究所 食品分析用牛磺酸溶液标准样品 复制 GSB 11-2374-2008 GB/T 5009.169-2003食品中牛磺酸的测定 沈阳标准样品研究所 食品分析用苹果酸溶液标准样品 复制GSB 11-2375-2008 GB/T 5009.157-2003食品中有机酸的测定 沈阳标准样品研究所 食品分析用有机酸溶液标准样品 复制 GSB 11-2376-2008 GB/T 5009.157-2003食品中有机酸的测定 沈阳标准样品研究所 食品分析用苯甲酸溶液标准样品 复制 GSB 11-2377-2008 GB/T 5009.29-2003食品中山梨酸、苯甲酸的测定 沈阳标准样品研究所 食品分析用钙溶液标准样品 复制 GSB 11-2378-2008 GB/T5009.92-2003食品中钙的测定 沈阳标准样品研究所 食品分析用汞溶液标准样品 复制 GSB 11-2379-2008 GB/T 5009.17-2003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 沈阳标准样品研究所 食品分析用磷溶液标准样品 复制 GSB 11-2380-2008 GB/T 5009.87-2003食品中磷的测定 沈阳标准样品研究所 食品分析用山梨酸溶液标准样品 复制 GSB 11-2381-2008 GB/T 5009.29-2003食品中山梨酸、苯甲酸的测定 沈阳标准样品研究所 食品分析用糖精钠溶液标准样品 复制 GSB 11-2382-2008 GB/T 5009.28-2003食品中糖精钠的测定 沈阳标准样品研究所食品分析用亚硝酸钠溶液标准样品 复制 GSB 11-2383-2008 GB/T 5009.33-2008食品中亚硝酸盐与硝酸盐的测定 沈阳标准样品研究所 食品分析用镉溶液标准样品 复制 GSB 11-2085-2007 GB/T5009.15-2003食品中镉的测定 沈阳标准样品研究所 食品分析用铝溶液标准样品 复制 GSB 11-2086-2007 GB/T5009.182-2003面制食品中铝的测定 沈阳标准样品研究所 食品分析用镁溶液标准样品 复制 GSB 11-2087-2007 GB/T5009.90-2003食品中铁、镁、锰的测定 沈阳标准样品研究所 食品分析用锰溶液标准样品 复制 GSB 11-2088-2007 GB/T5009.90-2003食品中铁、镁、锰的测定 沈阳标准样品研究所 食品分析用镍溶液标准样品 复制 GSB 11-2089-2007 GB/T5009.138-2003食品中镍的测定 沈阳标准样品研究所 食品分析用铅溶液标准样品 复制 GSB 11-2090-2007 GB/T5009.12-2010食品中铅的测定 沈阳标准样品研究所 食品分析用铁溶液标准样品 复制 GSB 11-2091-2007 GB/T5009.90-2003食品中铁、镁、锰的测定 沈阳标准样品研究所 食品分析用铜溶液标准样品 复制 GSB 11-2092-2007 GB/T5009.13-2003食品中铜的测定 沈阳标准样品研究所 食品分析用锡溶液标准样品 复制 GSB 11-2093-2007 GB/T5009.16-2003食品中锡的测定 沈阳标准样品研究所 食品分析用锌溶液标准样品 复制 GSB 11-2094-2007 GB/T5009.14-2003食品中锌的测定 沈阳标准样品研究所 河豚毒素标准样品 复制 GSB 11-2533-2009   国家海洋局第三海洋研究所 食品中菌落总数标准样品 复制 GSB 11-2219-2008   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 鳕鱼中金黄色葡萄球菌标准样品 复制 GSB 11-2224-2008   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 鳕鱼中副溶血性弧菌标准样品 复制 GSB 11-2223-2008   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 奶粉中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标准样品 复制 GSB 11-2274-2008   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 奶粉中沙门氏菌标准样品 复制 GSB 11-2275-2008   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 测定聚乙烯树脂熔体流动速率用标准样品PE-T 复制 GSB 15-1160-2008 GB/T 3682-2000热塑性塑料熔体质量流动速率和熔体体积流动速率的测定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树脂应用研究所 测定聚丙烯树脂熔体流动速率用标准样品PP-M 复制 GSB 15-1313-2010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树脂应用研究所 标准贴衬织物(棉、毛、丝、苎麻、聚酯、聚丙烯腈、粘胶、聚酰胺) 复制 GSB 16-2082-2010 GB/T7568.1~6 纺织品色牢度试验标准贴衬织物规格 GB/T13765-1992纺织品色牢度试验 亚麻和苎麻标准贴衬织物规格 上海市纺织工业技术监督所 评定变色、沾色用灰色样卡 复制 GSB 16-2083-2010 GB/T250-2008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 GB/T251-2008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评定沾色用灰色样卡 上海市纺织工业技术监督所
  • 卫生部就拟批准食品添加剂规格标准公开征求意见
    卫生部监督局   关于公开征求拟批准食品添加剂规格标准意见的函   卫监督食便函〔2010〕15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经审核,拟批准食品添加剂聚丙烯酸钠的规格标准,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0年5月23日前按下列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传 真:010-87720035   邮 箱:gb2760@gmail.com     二○一○年五月十三日   附件:   食品添加剂聚丙烯酸钠规格标准   一、生产工艺:   丙烯酸+NaOH→中和催化剂→聚合→精制→干燥→粉碎→成品。   二、规格要求
  • 《乳制品中乳糖的测定-核磁共振波谱法》标准征求意见中
    近日,全国特殊食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征求《乳制品中乳糖的测定-核磁共振波谱法》行业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如下图所示:附件1 行业标准(征求意见稿)乳制品中乳糖的测定 核磁共振波谱法Determination of stachyose in food by nuclear magnetic resonance spectroscopy前  言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全国特殊食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本文件主要起草人: 。乳制品中乳糖的测定 核磁共振波谱法1  范围本文件描述了乳制品中乳糖的测定方法——核磁共振波谱法。 本文件适用于采用核磁共振波谱法测定乳制品中的乳糖,包括牛奶、发酵乳、奶片、奶酪、奶粉中乳糖的测定。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6682—2008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JY/T 0578—2020 超导脉冲傅里叶变换核磁共振波谱测试方法通则JJF 1448—2014 超导脉冲傅里叶变换核磁共振谱仪校准规范3  术语和定义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4  原理在充分弛豫条件下,一维核磁共振波谱谱峰的积分面积与样品中所对应的自旋核的数目成正比。同时基于核磁共振信号强度(峰面积)互易原理,即给定线圈中核磁共振信号强度与90°脉冲宽度成反比,分别测定外标参考物质和待测样品的一维核磁共振氢谱(1H NMR)及90°脉冲宽度,采用外标法测定样品中乳糖的含量。5  试剂和材料5.1  一般要求除非另有说明,本方法所用试剂均为分析纯,水为GB/T 6682—2008规定的二级或二级以上水。5.2  试剂5.2.1  重水(D2O):纯度≥99.8%。5.2.2  3-(三甲基硅烷基)氘代丙酸钠[(CH3)3SiCD2CD2CO2Na,TSP-d4]。2 mol/L盐酸(HCl)。2 mol/L氢氧化钠(NaOH)。叠氮化钠(NaN3)。5.3  试剂配制5.3.1  TSP-d4溶液(10 g/L):称取0.5 g(精确至10 mg)TSP-d4(5.2.4)至50 mL容量瓶,加入5 mg叠氮化钠(5.2.5),用重水(5.2.1)定容,混匀。5.4  标准品5.4.1  柠檬酸标准品(C₆H₈O₇,CAS号:77-92-9):纯度≥99%。或国家有证标准物质。5.4.2  乳糖标准品(C12H22O11,CAS号:63-42-3):纯度≥98%。或经国家认证并授予标准物质证书的标准物质。5.5  标准溶液配制乳糖标准贮备液(51.2 g/L):称取512 mg(精确至1 mg)乳糖标准品(5.4.2)至10 mL容量瓶,用蒸馏水定容,混匀。现配现用。外标参考物柠檬酸溶液配制(2 g/L):称取200 mg(精确至1 mg)柠檬酸(5.4.1)至100 mL容量瓶,用蒸馏水定容,混匀。0℃~4℃密封保存,保值期1个月。乳糖系列标准工作液:准确量取上述乳糖标准储备液(5.5.1)5 mL于10 mL容量瓶中,用蒸馏水定容,摇匀后得到25.6 g/L的乳糖标准溶液。使用以上相同方法,分别得到12.8 g/L、6.4 g/L、3.2 g/L、1.6 g/L、0.8 g/L、0.4 g/L、0.2 g/L、0.1 g/L、0.05 g/L乳糖标准溶液。根据样品中乳糖含量适当调整乳糖标准工作液浓度范围及乳糖标准贮备液浓度。6  仪器设备 6.1  核磁共振波谱仪:氢(1H)共振频率不低于400 MHz;可控温,温度精度不低于±0.1 K。6.2  核磁共振样品管:外径5 mm,同心且均匀。6.3  分析天平:感量为0.1 mg和1 mg。6.4  旋涡震荡仪。6.5  pH计:精度为± 0.01。6.6  移液器:量程为10 μL~100 μL和100 μL~1 000 μL。6.7  水系微孔过滤膜:孔径0.45 μm。6.8  离心机:离心速度≥ 8 000 r/min。7  试验步骤8.%2.%3  上机样品制备牛奶和发酵乳准确称取10 g(精确至1mg)样品于50 mL的容量瓶中,再加入35 mL蒸馏水后涡旋震荡30分钟溶解,用稀盐酸调pH值为4.4至4.5后,再加蒸馏水至刻度。摇匀后取5mL,转速为8 000 r/min离心10 分钟,弃去上层脂肪和蛋白相,取出中间澄清的部分,用滤膜过滤,准确量取900 μL滤液,再加入100 μL浓度为10 g/L的TSP重水溶液(5.3.1),取600 µL于核磁管中待测。奶粉准确称取1 g样品(精确至1 mg)于50 mL容量瓶中,以下部分同纯奶和发酵乳(7.1.2)。奶片取适量样品,压碎研磨成粉末。以下部分同奶粉样品的配制(7.1.2)。奶酪取适量样品,压碎或用粉碎机粉碎。以下部分同奶粉样品的配制(7.1.3)标准样取900 µL样品溶液(5.5.2,5.5.3),100 μL浓度为10 g/L的TSP重水溶液(5.3.1),旋涡震荡至少1min.充分混匀,取600 µL于核磁管中待测。7.1  上机测定参考条件7.1.1  核磁共振样品管不旋转。7.1.2  检测温度:(300.0± 0.1)K。7.1.3  空扫次数:4次。7.1.4  扫描次数:64次。7.1.5  谱宽:8 000 Hz。7.1.6  采样点数:65 536。7.1.7  接收增益:16。7.1.8  弛豫延迟时间:≥4 s。7.1.9  水峰压制脉冲序列:预饱和加相位循环。7.2  上机测定7.2.1  按照JY/T 0578—2020的规定对探头温度进行校正;按照JJF 1448—2014的规定对1H谱灵敏度、分辨力、线性、1H谱定量重复性进行校准。7.2.2  将装有上机样品(7.1.3)的核磁共振样品管置于核磁共振仪检测腔内,设置样品管不旋转。7.2.3  设置待测样品温度为300.0 K,测样前需要等待样品温度稳定。7.2.4  新建氢谱标准实验文件。7.2.5  锁场与调谐。7.2.6  匀场。7.2.7  测定样品的90°脉冲宽度,并记录结果。7.2.8  调用有相位循环的预饱和水峰压制脉冲序列。7.2.9  在7.2条件下设定参数,根据记录结果(7.3.7)设定90°脉冲宽度,根据水峰压制效果优化水峰压制位置、压制功率等,保持各样品接收器增益值一致。7.2.10  采集并保存数据。9  数据处理9.1  数据预处理对原始数据进行傅立叶变换、相位校正和基线校正,并以TSP-d4中硅烷甲基的化学位移作为零点进行定标。9.2  定性分析对乳糖标准品和外标参考物柠檬酸的1H NMR谱(参见附录A)信号峰进行归属,得到乳糖和柠檬酸的定量相关参数(参见附录A),包括定量峰化学位移、耦合常数、氢原子数量及积分区域。应注意定量峰积分区域未受到干扰。9.3  定量峰积分根据定性分析(8.2)得到的积分区域进行积分,分别得到外标柠檬酸和乳糖定量峰积分面积。 10  结果计算10.1  校正因子(CF)的计算10.1.1  乳糖系列标准工作溶液上机样品质量浓度计算乳糖系列标准工作溶液(5.5.3)上机样品质量浓度按照公式(1)计算:… … … … … … (1)式中:CQ——外标柠檬酸溶液(5.5.2)上机样品质量浓度,单位为毫克每升(mg/L);MWQ——柠檬酸摩尔质量,单位为克每摩尔(g/mol);AS——上机样品中乳糖定量峰积分面积;AQ——外标柠檬酸溶液上机样品中柠檬酸定量峰积分面积;nHQ——外标柠檬酸溶液上机样品中柠檬酸积分区域对应的氢原子数量;nHS——上机样品中乳糖积分区域对应的氢原子数量;NSQ——外标柠檬酸溶液上机样品扫描次数;NSS——上机样品扫描次数;PS——上机样品1H 90°脉冲宽度;PQ——外标柠檬酸溶液上机样品1H 90°脉冲宽度;TS——上机样品检测温度,单位为开尔文(K);TQ——外标柠檬酸溶液上机样品检测温度,单位为开尔文(K);MWS——乳糖摩尔质量,单位为克每摩尔(g/mol)。10.1.2  回归方程绘制由公式(1)计算得到的乳糖系列标准工作溶液上机样品质量浓度(9.1.1)为横坐标,乳糖系列标准工作溶液(5.5.3)上机样品质量浓度为纵坐标,建立线性回归方程y=ɑx+β,校正因子(CF)为线性回归方程的斜率ɑ。10.2  结果计算样品中乳糖的含量按照公式(2)计算:… … … … … … … … … … … … … … … (2)式中:CS-S——样品中乳糖的含量,单位为克每千克(g/kg);CS——由公式(1)计算所得溶解并定容后的样品中乳糖含量,单位为毫克每升(mg/L);V——样品定容后的体积,单位为毫升(mL);ms——称取的样品质量,单位为克(g);CF——校正因子,线性回归方程的斜率ɑ。计算结果以重复性条件下获得的两次独立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表示,小数点后保留一位有效数字。11  精密度在重复条件下获得的两次独立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不超过算术平均值的10%。12  检出限及定量限12.1  固体样品奶片、奶酪及奶粉中的乳糖检出限为0.3 g/kg,定量限为1.1 g/kg。12.2  液体样品纯奶、发酵乳中乳糖检出限为0.03 mg/kg,定量限为0.1 mg/kg。附录A乳糖和柠檬酸1H NMR谱图及定量相关参数图A.1 标准品乳糖1H NMR谱图A.2 外标物柠檬酸1H NMR谱表A.1 定量相关参数化合物摩尔质量/(g/mol)δH(峰形,耦合常数)氢原子数量积分区域/Δδ检测温度/K乳糖342.34.45(d, J=7.8 Hz)14.359~4.503300.0柠檬酸192.143.01(d,J = 15.7 Hz)22.921~3.1432.84(d,J = 15.7 Hz)22.693~2.916编制说明.docx
  • 深入了解食品 守护你的餐桌|2022年即将实施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仪器信息网“深入了解食品 守护你的餐桌” 专题即将上线,专题内容包括食品中蛋白质检测、污染物和添加剂分析、食品掺假鉴定、产地溯源等多项解决方案的展示。用户可以通过仪器检测更加深入地了解食品,在对比分析后确认食品中物质含量以及原产地等信息,“吃”得更安心、更放心。在这个过程中,相关标准的发布也至关重要,检测人员对食品中物质含量的限值、检测方法的规范都变得有迹可循。日前,仪器信息网编辑整理了2022年2月1日即将实施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其中涉及水产品、动物性食品和峰产品等物质含量测定方法,使用最多地便是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详情点击此处查看。 而在本文中,小编将对2022年3月7日即将实施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涉及分析仪器方法的部分进行详细地介绍。2022年3月7日即将实施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一览GB 5009.284-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香兰素、甲基香兰素、 乙基香兰素和香豆素的测定GB 5009.283-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偶氮甲酰胺的测定GB 5009.265-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多环芳烃的测定GB 5009.17-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GB 31607-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散装即食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31604.8-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总迁移量的测定GB 19295-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速冻面米与调制食品GB 1903.54-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酒石酸氢胆碱GB 1903.53-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D-泛酸钙GB 1903.52-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氯化高铁血红素GB 1886.354-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3-[(4-氨基-2,2-二氧- 1H-2,1,3-苯并噻二嗪-5-基)氧]-2,2- 二甲基-N-丙基丙酰胺GB 1886.353-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γ-环状糊精GB 1886.352-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β-环状糊精GB 1886.351-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α-环状糊精GB 1886.350-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氧化亚氮GB 1886.349-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五碳双缩醛(又名戊二醛)在标准GB 5009.284-2021中,提到了液相色谱法、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气相色谱-质谱法这三种测试方法。在众多标准中,使用最多的也是这三种检测方法,还有对其更细致地描述,如高效液相色谱仪带紫外检测器 、高效液相色谱仪配备示差折光检测器、超高效液相色谱仪配备二极管阵列检测器、气相色谱仪配氦放电离子化检测器、气相色谱仪配热导检测器、气相色谱仪配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等。在标准GB 5009.265-2021中,分别介绍了食品中16种多环芳烃的气相色谱-质谱测定方法和食品中15种多环芳烃的液相色谱测定方法,这些多环芳烃分别是:在第一法中,还特别提到了安捷伦的DB-EUPAH毛细管柱。在标准GB 5009.17-2021,介绍了食品中总汞的测定方法和水产动物及其制品、大米、食用菌中甲基汞的测定方法。该标准共分成两篇,第一篇介绍了原子荧光光谱法、直接进样测汞法、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参加GB5009.268)以及冷原子吸收光谱法测定食品中总汞含量;第二篇介绍了液相色谱-原子荧光光谱联用法和液相色谱-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测定食品中甲基汞的含量。除上述仪器外,标准中还提及了红外光谱仪、紫外分光光度计、旋光仪、pH计、酸度计、氮氧化物分析仪。可以看到,在对食品的检测中,分析仪器有很多的用处,更多关于食品解决方案,可点击仪器信息网“深入了解食品 守护你的餐桌”专题查看。
  • 我国将制定化妆品中48种物质检测国家标准
    仪器信息网讯 日前,国家标准委发布了2014年第一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通知中提出将制定化妆品中11种青霉素类抗生素、15种喹诺酮类抗生素、5种重金属、7种性激素,以及黄芪甲苷、芍药苷、连翘苷和连翘酯苷A等48种物质的测定方法。   以上物质测定采用的仪器主要为高效液相色谱法、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等。   2014年第一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拟制定的化妆品检测标准:   《化妆品中4-异丙基-m-甲苯酚等6种酚类抗菌剂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在化妆品中,酚类抗菌剂既可作为防腐剂,又可用于皮肤护理肤液和腐蚀痘痘。在我国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和GB7916-1987《化妆品卫生标准》中,对以下酚类物质做出规定,4-异丙基-3-甲酚(&le 0.1%)、4-叔丁基苯酚(禁用)、4-氯-3-甲酚(&le 0.2%)、2,4,6-三氯苯酚(禁用)、苯酚(禁用)和五氯苯酚(禁用)。   目前我国尚无酚类抗菌剂检测的国家标准方法,本研究拟通过酚类抗菌剂检测方法的探索,制定相应的标准检测方法,为化妆品品产品的市场监督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化妆品中阿莫西林、氨苄西林、哌拉西林等11种青霉素类抗生素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化妆品中恩诺沙星、环丙沙星、诺氟沙星等15种喹诺酮类抗生素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为了使消费者在使用化妆品后能够迅速改善肤质,一些厂商可能会在其产品中违禁添加一些抗生素。使用添加了抗生素的化妆品,消费者最初会觉得皮肤明显变好,但长期使用会造成色素沉着、皮肤萎缩、变薄、变黑,甚至导致皮炎。如果长期局部使用,最容易对该抗生素所对抗的细菌产生耐药,从而无法杀死细菌。虽然消费者使用后在短期内不会有任何异常反应,但当人们为了治病而选择该抗生素时,体内可能早已经产生了抗药性,甚至有可能导致全身性损害。   因此我国《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中明确规定抗生素类药物不得作为生产原料及组分添加到化妆品中。目前对于化妆品中青霉素类抗生素的测定还缺乏统一的国家检测方法标准,因此研究相关的检测技术是十分有必要的。   《化妆品中铬、锑、镉、砷、铅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化妆品的材料多来源于自然界的天然矿物质,并且在加工过程中有害重金属很难除去。化妆品中的重金属易通过皮肤吸收进入人体,经过长时间的蓄积产生危害,目前尚无针对化妆品中铬、锑的标准。目前化妆品中砷、镉、铅的检测方法主要是原子吸收和氢化物原子荧光光谱法。   ICP/MS法具有快速、高灵敏度和同时检测多元素的优点,广泛运用于环境、半导体、医学、生物、冶金、石油、核材料分析等领域中,其溶液的检出限大部份为ppt级,对化妆品中多种重金属的同时检测具有明显的优势。   《化妆品中黄芪甲苷、芍药苷、连翘苷和连翘酯苷A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黄芪甲苷是黄芪中特征的生物活性成分,具有益气,固表,止汗等药用功效。中国药典明确记述,黄芪还具有增强免疫、抗癌、抗衰等药理作用。黄芪逐渐被应用于化妆品行业,目前已经有售含黄芪甲苷的牙膏系列产品和基础护肤类的相关产品化妆品。目前,我国尚无化妆品中黄芪甲苷的测方法,造成监管无据可依的现状,部分违规化妆品产品上标注含有中药成分但实际产品中不含或含量不够,欺骗消费者,逃避监管。   因此,为加强对黄芪相关化妆品的消费者权益,急需建立化妆品中黄芪甲苷的快速、准确的检测标准方法,特此建议立项。   《化妆品中七种性激素的测定 超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我国的《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版)明确规定了7种性激素(包括雌酮、雌二醇、雌三醇、己烯雌酚、睾丸酮、甲基睾丸酮和黄体酮)为化妆品中禁用物质。由于在化妆品中添加性激素能够快速促进毛发生长,防止皮肤老化,增加皮肤弹性,并具有丰乳、除皱、治疗暗疮粉刺等作用,因此常被非法添加到各类护肤品中。然而,长期使用含性激素的化妆品会导致皮肤色素沉积、产生黑斑、皮肤层变薄等副作用,甚至具有致癌危险。   本标准适用于化妆品中7种性激素的定性和定量分析 取一定量的化妆品样品,膏霜类、精油类及面膜类化妆品用饱和氯化钠溶液分散,用甲醇从分散液中提取性激素类药物,经固相萃取小柱净化 水类化妆品用甲醇提取后可直接上样 用超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测定,通过外标法计算试样化妆品中7种性激素的浓度。   色谱质谱法一直是化妆品中相关物质检测的重要方法,在2013年第一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当中涉及的20项化妆品检测方法中,高效液相色谱法、质谱法占13项。具体立项标准如下表所示。
  • “十四五”国家药品安全及促进高质量发展规划全文发布 推进标准体系建设 制修订标准2650项
    日前,国家药监局等8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国家药品安全及促进高质量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了我国“十四五”期间药品安全及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思想,提出五个“坚持”总体原则和主要发展目标,并制定出10个方面主要任务,以保障“十四五”期间药品安全,促进药品高质量发展,推进药品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保护和促进公众健康。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药品监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就做好药品监管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严格药品监管,并就有关工作作出明确要求。  《规划》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紧密围绕保障药品安全,促进药品高质量发展,推进药品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保护和促进公众用药安全和健康的目标,提出重大任务、重大项目。《规划》提出,要把握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改革创新、坚持科学监管、坚持依法监管、坚持社会共治五个“坚持”的总体原则,加快推动我国从制药大国向制药强国跨越,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  《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时期主要发展目标,“十四五”期末,药品监管能力整体接近国际先进水平,药品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对药品质量和安全更加满意、更加放心。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监管环境更加优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深化,批准一批临床急需的创新药,加快有临床价值的创新药上市,在中国申请的全球创新药、创新医疗器械尽快在境内上市,制修订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2650项(个),新增指导原则480个;疫苗监管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通过世界卫生组织疫苗国家监管体系评估,积极推进疫苗生产企业所在省级药品检验机构具备辖区内生产疫苗主要品种批签发能力;中药传承创新发展迈出新步伐,中医药理论、人用经验和临床试验相结合的审评证据体系初步建立,逐步探索建立符合中药特点的安全性评价方法和标准体系,中药现代监管体系更加健全;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取得较大进展,培养一批具备国际先进水平的高层次审评员、检查员和检验检测领域专业素质过硬的学科带头人,药品监管队伍专业素质明显提升,队伍专业化建设取得积极成效;技术支撑能力明显增强,全生命周期药物警戒体系初步建成,中国药品监管科学行动计划取得积极成果,药品检验检测机构能力明显提升。  根据“十四五”发展目标,《规划》提出了实施药品安全全过程监管、支持产业升级发展、完善药品安全治理体系、持续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严格疫苗监管、促进中药传承创新发展、加强技术支撑能力建设、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智慧监管体系和能力建设、加强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10方面主要任务。  同时,《规划》以专栏形式提出药品安全风险排查行动计划、国家药品标准提高行动计划、药品安全治理多部门协同政策工具箱、加快审评审批体系建设、完善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检验检测能力提升工程、推进监管科学重点实验室建设、专业素质提升工程、智慧监管工程、应急能力提升项目10个重点建设项目。  《规划》重点突出审评、检查、检验、监测评价以及队伍建设等专业化能力建设,将药品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建设作为重要内容。在“保安全守底线”的同时,《规划》还提出“促发展追高线”、促进药品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措施。  《规划》要求,要加强对药品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领导,创新完善支持保障机制,积极参与全球药品安全治理,激励药品监管干部队伍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地方各级政府对本地区药品安全工作负总责,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建立药品安全协调机制,统筹药品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全文如下: 为保障药品安全,促进药品高质量发展,推进药品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保护和促进公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现状和形势  (一)取得的成绩  “十三五”时期,我国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逐步完善,药品质量和品种数量稳步提升,创新能力和服务水平持续增强,《“十三五”国家药品安全规划》发展目标和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公众用药需求得到更好满足。现有药品1.8万个品种、15.5万个批准文号;医疗器械一类备案凭证12.4万张,二、三类注册证12.1万张;基本满足临床使用需求。强化了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建立了中央和地方两级常态短缺药品储备。国产疫苗约占全国实际接种量的95%以上,能够依靠自身能力解决全部免疫规划疫苗。  全生命周期监管不断强化。建立完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医疗器械注册人等制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各环节的药品安全主体责任。改革和完善疫苗管理体制,加强全流程、全生命周期监管。加强临床试验规范管理,建立临床试验机构备案管理平台。全面强化现场检查和监督抽检,深入开展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医疗器械“清网”、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等专项行动。完善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机制。  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深化。建立完善药品加快上市注册程序,不断健全适应症团队审评、项目管理人、技术争议解决、审评信息公开等制度。审评通过674件新药上市申请,其中含51个创新药;审评通过39个临床急需药品上市申请。扎实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公布参比制剂目录3963个品规,通过一致性评价申请964件278个品种。实施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批准109个创新医疗器械、35个临床急需医疗器械上市。进口普通化妆品由审批管理调整为备案管理,化妆品新原料由统一注册管理改为仅对具有较高风险的新原料实行注册管理,特殊化妆品行政许可延续实施承诺制审批,审评审批时限由115个工作日压缩为15个工作日。  法规标准制度体系不断完善。进一步健全覆盖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的药品管理法律制度。全面修订药品管理法,出台世界首部疫苗管理法,修订《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制定出台《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发布2020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发布《医疗器械标准管理办法》。发布药品技术指导原则125个,医疗器械注册指导原则399项。发布医疗器械标准710项,现行有效医疗器械标准与国际标准一致度超过90%。发布《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收录已使用化妆品原料8972个条目,更新《化妆品禁用原料目录》,收录1393个禁用原料。  药品监管能力得到全面提升。加强专业人才培养,专兼结合、素质优良的药品检查员队伍加快建成。实施中国药品监管科学行动计划,首批认定45家国家药监局重点实验室。建成疫苗信息化追溯体系,“药监云”正式上线运行,实施医疗器械注册电子申报、试点启用医疗器械电子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监管平台和网络交易监测系统投入使用,化妆品注册备案实现全程网上办理,监管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高。药品监管国际化水平显著提升,成功当选国际人用药品注册技术协调会管委会成员,作为国际医疗器械监管机构论坛主席国成功举办两次管理委员会会议,全面参与国际化妆品监管联盟工作。  服务保障疫情防控成效显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后,超常规建立研审联动工作机制,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医用防护服、医用口罩、治疗药物等的应急审批和质量监管,推动我国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战略成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国际认可的技术标准附条件批准新冠病毒疫苗上市,积极支持疫苗生产企业增线扩产,不断提高疫苗批签发质量和效率,为开展新冠病毒疫苗大规模接种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二)问题和形势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认识到我国医药产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药品安全性、有效性、可及性仍需进一步提高,全生命周期监管工作仍需完善。现代生物医药新技术、新方法、新商业模式日新月异,对传统监管模式和监管能力形成挑战。药品监管信息化水平需进一步提高,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有待加强。药品监管队伍力量与监管任务不匹配、监管人员专业能力不强的问题仍然较突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暴发反映出人类面临的新型疾病风险越来越大,对药品研发、安全和疗效提出了新的需求。  当前,党中央、国务院对药品安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围绕加快临床急需药品上市、改革完善疫苗管理体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等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人民群众对药品质量和安全有更高期盼,对药品的品种、数量和质量需求保持快速上升趋势。医药行业对公平、有序、可预期的监管环境有强烈诉求,迫切需要监管部门进一步完善优化审评审批机制,提升服务水平和监管效能,进一步提高审评过程透明度,通过强有力的监管支持医药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总体原则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科学化、法治化、国际化、现代化方向,坚定不移保安全守底线、促发展追高线,持续深化监管改革,强化检查执法,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能力,加快推动我国从制药大国向制药强国跨越,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  (二)总体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到药品监管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坚持党政同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为保障药品安全、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根本保证。  坚持改革创新。创新药品监管理念,深化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多渠道发展监管科学和监管技术,发挥监管引导和推动作用,激发医药产业活力和创造力,促进医药产业转型升级。  坚持科学监管。正确把握保障药品安全与促进产业发展的关系,营造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的监管环境,突出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的药品全生命周期监管,牢牢守住药品安全底线。  坚持依法监管。建立健全严谨完备的药品监管法律制度和标准体系,强化执法监督,严格规范执法,严厉查处违法犯罪行为,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坚持社会共治。严格落实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鼓励行业协会和社会公众参与药品安全治理,推动形成政府监管、企业主责、行业自律、社会协同的药品安全共治格局。  (三)2035年远景目标  展望2035年,我国科学、高效、权威的药品监管体系更加完善,药品监管能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药品安全风险管理能力明显提升,覆盖药品全生命周期的法规、标准、制度体系全面形成。药品审评审批效率进一步提升,药品监管技术支撑能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药品安全性、有效性、可及性明显提高,有效促进重大传染病预防和难治疾病、罕见病治疗。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明显进展,产业层次显著提高,药品创新研发能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优秀龙头产业集群基本形成,中药传承创新发展进入新阶段,基本实现从制药大国向制药强国跨越。  (四)“十四五”时期主要发展目标  “十四五”期末,药品监管能力整体接近国际先进水平,药品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对药品质量和安全更加满意、更加放心。  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监管环境更加优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深化,批准一批临床急需的创新药,加快有临床价值的创新药上市,促进公众健康。创新产品评价能力明显提升,在中国申请的全球创新药、创新医疗器械尽快在境内上市。制修订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2650项(个),新增指导原则480个。  疫苗监管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通过世界卫生组织疫苗国家监管体系评估。积极推进疫苗生产企业所在省级药品检验机构具备辖区内生产疫苗主要品种批签发能力。  中药传承创新发展迈出新步伐。中医药理论、人用经验和临床试验相结合的审评证据体系初步建立。逐步探索建立符合中药特点的安全性评价方法和标准体系。中药现代监管体系更加健全。  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取得较大进展。培养一批具备国际先进水平的高层次审评员、检查员和检验检测领域专业素质过硬的学科带头人。药品监管队伍专业素质明显提升,队伍专业化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技术支撑能力明显增强。全生命周期药物警戒体系初步建成。中国药品监管科学行动计划取得积极成果,推出一批监管新工具、新标准、新方法。药品检验检测机构能力明显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药品安全全过程监管  1.严格研制环节监管。严格监督执行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重点加强临床试验核查,确保数据真实可靠。完善药品注册管理工作体系和制度。  2.严格生产环节监管。严格监督执行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对疫苗、血液制品重点生产企业开展检查和巡查,持续开展境外检查。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制定实施抽检计划,重点加强对国家组织集中采购中选品种、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品种、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儿童化妆品的检查和抽检。  3.严格经营使用环节监管。地方各级负责药品监管的部门依职责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督促经营企业严格执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督促药品使用单位持续合法合规,稳步提升药品经营使用环节规范化水平。研究医疗联合体内临床急需的医疗机构制剂调剂和使用管理制度,合理促进在医疗联合体内共享使用。加强药品批发、零售连锁总部、网络销售第三方平台的监管,加大对药品零售和使用单位、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等的监督执法力度,持续开展风险隐患排查,督促及时报告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进一步提升基层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保障水平。  4.严格网络销售行为监管。完善网络销售监管制度,研究适应新技术、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的监管新机制。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网络销售行为的监督管理,完善药品医疗器械网络交易违法违规行为监测平台,及时排查处置网络销售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风险,提升监管针对性和实效性。  5.严格监督执法。强化国家和地方各级负责药品监管的部门的执法职责,依托现有机构编制资源加强稽查执法力量,理顺工作关系,完善稽查办案机制,强化检查稽查协同和执法联动,提高监管执法效能。将办案情况作为对地方各级负责药品监管的部门考核的重要指标,切实加大稽查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监督执法信息公开。专栏一 药品安全风险排查行动计划1.药品安全风险排查。国家药品抽检每年遴选130至150个品种,在完成检验任务基础上,对重点品种开展有针对性的探索性研究。地方药品抽检每年完成对本行政区域内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品种、国家基本药物制剂品种、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品种的生产环节全覆盖抽检,加大对医保目录产品、进口化学药品、儿童用药、中药饮片等品种的抽检力度。每年对疫苗、血液制品生产企业开展全覆盖巡查检查。2.医疗器械安全风险排查。国家每年选取安全风险高、日常消费量大、社会关注度高的约50个品种开展抽检。地方抽检注重体现对重点监管产品、本地特色产品的覆盖。每年至少组织1次对辖区无菌、植入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全项目检查。加大对国家组织集中采购中选医疗器械高值耗材的监督检查力度。3.化妆品安全风险排查。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每年的抽样数量达到注册备案总量的1%—2%(1.6万—3.2万批次),对祛斑美白、儿童化妆品等高风险品种持续开展风险监测(每年监测不少于2000批次)。省级药品监管部门每年对辖区儿童化妆品生产企业、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监督检查全覆盖。    (二)支持产业升级发展  1.持续推进标准体系建设。继续开展国家药品标准提高行动计划。编制2025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加强标准的国际协调,牵头中药国际标准制定,化学药品标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生物制品标准与国际水平保持同步,药用辅料和药包材标准紧跟国际标准。加强药品标准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提升药品标准研究能力。优化医疗器械标准体系,鼓励新兴技术领域推荐性标准制定,加快与国际标准同步立项,提升国内外标准一致性。完善化妆品标准技术支撑体系,健全标准制修订工作机制。专栏二 国家药品标准提高行动计划1.药品标准提高行动计划。制修订国家药品标准2000个、通用技术要求100个。建立数字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和动态更新的国家药品标准数据平台。2.医疗器械标准提高行动计划。制修订医疗器械标准500项,重点加强医疗器械基础通用、涉及人身健康与生命安全的强制性标准以及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推荐性标准的研究制定。3.化妆品标准提高行动计划。建立6000种化妆品原料已使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制修订化妆品标准150项,重点加强风险较高产品和原料技术标准等的研究制定。整合现行化妆品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形成统一的化妆品国家标准体系。  2.开展促进高质量发展监管政策试点。深化“放管服”改革,选取产业优势区域、创新模式或特色品种开展试点,探索优化监管政策和制度创新。支持京津冀、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长江经济带、成渝双城经济圈等区域药品制造业集群发展,打造药品产业创新平台和新增长极。支持药品、医疗器械、疫苗等领域的创新发展,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促推解决产业创新发展的“卡脖子”问题,提升产业整体水平。鼓励医药流通企业、药品现代物流企业建设医药物流中心,完善药品冷库网络化布局及配套冷链设施设备功能,提升药品冷链全过程信息化管理水平。推动医药流通企业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配备冷藏冷冻设施设备,支持疾控中心、医院、乡镇卫生院等医疗网点提高医药冷链物流和使用环节的质量保障水平。鼓励化妆品生产经营者采用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规范,提高化妆品质量安全水平。  3.进一步加快重点产品审批上市。鼓励新药境内外同步研发申报。将符合药品加快上市注册程序的药物,纳入突破性治疗药物、附条件批准、优先审评审批及特别审批等程序加快审批。鼓励具有临床价值的新药和临床急需仿制药研发上市,对具有明显临床价值的创新药,防治艾滋病、恶性肿瘤、重大传染病、罕见病等疾病的临床急需药品以及儿童用药,符合条件的予以优先审评审批。加大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治疗药物研发的指导,及时跟进创新研发进展,对符合标准要求的药物第一时间纳入应急审批通道。对具有核心技术发明专利、技术水平先进、尚无同类产品在中国上市的医疗器械,纳入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程序。对临床急需医疗器械依程序进行优先审批。  (三)完善药品安全治理体系  1.健全法律法规制度。全面贯彻落实药品管理法、中医药法、疫苗管理法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加快配套法规规章制修订,及时清理完善规范性文件,构建更加系统完备的药品监管法律法规制度体系。加快国际人用药品注册技术协调会指导原则落地实施。  2.健全各级药品监管体制机制。省级药品监管部门要适应新监管事权,鼓励根据产业分布特点强化重点区域监管力量配置,确保监管有效覆盖。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在综合执法队伍中切实加强药品监管执法力量配备,确保履职到位。鼓励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建立跨区域药品监管协同机制,共享监管资源,推进数据对接,探索互派检查、监管互认,提升监管效能。  3.严格落实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和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主体责任。全面实施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加强行业自律,推动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引导和督促企业严格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等活动,督促指导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定期开展上市后评价。大力开展法规政策宣讲和专业技术培训,推动从业人员和企业负责人高度重视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提升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能力。  4.强化市场监管和药品监管协同。强化国家、省、市、县四级负责药品监管的部门在药品全生命周期的监管协同,完善各级市场监管与药品监管部门之间在信息报送、人员调派、教育培训、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工作机制,形成药品监管工作全国一盘棋格局。加强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对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药品监管工作的指导,完善省、市、县药品安全风险会商机制。  5.强化多部门治理协同。加快推进“三医联动”改革。药品监管、公安、工信、卫生健康、医保、发展改革、财政、科技等部门加强资源共享和政策协调,建立药品安全治理多部门协同政策工具箱。发挥药学科技社团组织、新闻媒体作用,加大科普宣传力度,举办全国安全用药月和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等品牌活动,提升全民安全用药用械用妆科学素养。进一步完善有奖举报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12315热线和全国12315平台作用。将药品安全信用状况依法记入企业和个人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和个人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依法依规实施跨行业、跨领域、跨部门失信联合惩戒。专栏三 药品安全治理多部门协同政策工具箱1.“三医联动”政策协同。支持创新产品、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产品以及信用良好企业的产品按规定开展医药集中采购。将医保目录和集中采购中选产品及企业列入重点监管对象。支持医疗、医药、医保领域信息化数据共享,推动建立“三医联动”大数据。
  • 韩国拟对食品添加物的标准及规格进行修订
    2009年8月21日韩国食品医药品安全局公布拟对食品添加物的标准及规格中的部分内容进行修订。   主要内容:   1. 修订聚醋乙酸酯等59品目的成分规格   (1)强化或新设铅、镉、汞等有害重金属的规格(II.第3.1. 241, 321, 322, 323, 324, 325, 330, 331, 332, 333, 337, 339, 342, 343, 347, 348, 349, 356, 358, 359, 360, 361, 362, 363, 364, 365, 368, 370, 371, 373, 374, 375, 376, 381, 386, 388, 389, 390, 392, 393, 394, 395, 396, 399, 400, 402, 404, 405, 406, 407, 408, 409, 410, 411, 422, 423, 431)   (2)强化或新设制造过程中可以残留的异丙醇等残留溶液、氟化物等有害物质的规格(II.第3.1. 321, 322, 325, 331, 347, 348, 356)   (3)新设细菌数、大肠菌、沙门氏菌、真菌数等微生物规格(II.第3.1. 363, 364, 365, 422)   (4)指定酰胺化果胶新规(II.第3.1. 433)
  • 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与国际标准基本一致
    近日,有媒体报道"我国食品安全标准内外有别,比国外标准松".这种说法是不全面、不科学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国际上各国的食品标准确实存在差异   食品安全是国际上普遍关注问题。为保护消费者健康,各国根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食品消费及膳食结构的不同和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制定了具体的食品安全标准。因此,各国食品安全标准限值不同是客观存在的并有其科学的依据,企业根据市场竞争或为了有助于树立企业形象需要,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企业标准和管理制度,国家鼓励企业这方面的行动。不同国家之间、国家标准与企业标准之间存在差异,都是客观情况,并将长期存在。   二、我国标准与国际标准基本一致   世界卫生组织和联合国粮农组织1962年成立了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协调建立国际食品法典标准。加入WTO后,我国食品安全标准工作逐步与国际接轨。以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为例,我国标准与国际食品法典标准项目和指标值的符合率超过70%.需要说明的是,对不同国家标准的比较,应当全面、客观,不应仅以个别标准或个别指标进行比较。例如在国外允许使用的莱克多巴胺、过氧化苯甲酰等物质,在我国属于禁止使用品种。总体上讲,我国正在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逐步清理完善形成统一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基本符合或接近国际食品法典标准。   三、加快清理完善食品安全标准   作为发展中国家,我国食品安全建设取得了较大进展,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一定的差距,有的食品标准间还存在交叉、重复、缺失、标龄长等问题。《食品安全法》发布后,卫生部会同相关部门加快食品安全标准清理完善工作,一是完善相应法规,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等法规,组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部署开展200余项(类)食品卫生标准清理工作,并加快食品中污染物、真菌毒素限量、食品添加剂、致病微生物等基础标准制修订工作。目前,已经发布172项新的国家标准,包括乳品安全标准68项、食品添加剂标准102项,农药残留限量标准2项(包括66种农药残留限值),还废止了食品中锌、铜、铁限量标准。   四、加强食品标准工作的公开透明   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应坚持公开透明原则。为此,卫生部制定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工作程序, 在标准立项、制定、征求意见、对外通报和审查等程序上,严格执行公开、透明要求。为避免企业利益对标准的影响,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标准起草单位主要是研究机构、教育机构、学术团体和行业协会 二是标准草案严格公开征求意见程序,包括企业、消费者在内的社会各方均可提出修改意见 三是严格遴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委员,特别规定委员不得在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担任职务。严格遴选委员候选人,并将拟任委员上网公示,听取各方面意见,请各方监督。通过以上公开、透明制度的实施,既保障了食品安全标准的科学合理、安全可靠,又确保了包括企业在内的社会各方参与食品安全标准的畅通渠道和积极性,促进了食品安全标准工作的开展。   卫生部将继续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工作,加大对国际食品法典标准和发达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追踪和研究,借鉴国际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和食品安全标准,鼓励社会各界对标准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广泛听取各监管部门、行业协会、生产经营单位和消费者的意见,坚持标准制定工作的公开、透明,提高标准的科学性、实用性。
  • 陈君石:没必要每种食品制订单独标准
    近期,农夫山泉陷入“标准门”事件,去年白酒行业则发生塑化剂风波,有相当一部分舆论认为这是由于标准缺失造成的。4月18-19日在北京举行的2013年国际食品安全论坛上,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研究员陈君石认为,这些事件并没有反映出我们的标准缺失,因为没有必要每一种食品都制订单独的标准。他强调,食品安全管理的核心是风险控制,监管必须放弃“抽样、检测”为主的方式,而应升级为“过程监管”为主。   陈君石院士表示,并不是说现有的标准多么齐全和完美,但这些事件并没有反映出我们的标准缺失。比如白酒塑化剂事件,假如我们今天制订了白酒塑化剂标准,那么明天是不是还要制订红酒或洋酒的塑化剂标准?现有的关于食品中塑化剂的监管法规,卫生部相关文件和食品安全标准里面的包装容器的塑化剂溶出标准完全可以监管白酒中的塑化剂问题。   “食品安全没有零风险,但是必须零容忍。”陈君石院士说,弊病明显的分段管理体制应该取消了,今后的监管必须放弃“抽样、检测”为主的方式,而应升级为“过程监管”为主。   爱尔兰食品安全局局长Alan Reilly教授指出,全球食品贸易为消费者带来了许多好处,也给监管部门带来新的挑战,尽管食品业应承担起生产安全食品的首要责任,但政府部门也应该在国家食品安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发展中起主导作用。   爱尔兰过去20年的经验表明,建立从农场到餐桌的综合食品安全控制制度尤为重要。该制度覆盖了包括饲料生产、初级生产、食品加工、贮藏、运输、销售在内的产业链全过程。   美国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CDC)食源性、水源性与环境疾病事务部传播副主任Dana L. Pitts在发言中指出,美国CDC作为唯一一个跟踪食源性疾病的国家级机构,以全天候24小时的工作制止和防止突发危害爆发。   目前美国CDC已经成为公众疾病与政府机构和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系统之间的重要纽带。她表示,当前公众对政府机构提出了更高要求,而CDC的核心就是通过平常的工作来控制并减少爆发食源性疾病的风险,同时在发生食源性疾病的时候能够及时将危害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避免更大的伤害。   中国工程院院士、北京工商大学副校长孙宝国教授认为,老百姓对食品安全问题不满意,对国产食品的安全性缺乏信心,造成这种影响的根源是中国目前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但并没有形成人人维护食品安全的社会气氛。   他强调,在食品安全问题上,需要传递给消费者科学、准确的信息,以免形成误解。他还呼吁出现食品安全问题时,尤其是热点问题,非该领域的专家应该慎言。
  • 我国拟全面清整现行食品安全质量等标准
    相关新闻 卫生部:2015年底前修订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日前,卫生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制定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十二五”规划(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提出要全面清理整合现行食品标准,将对现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以及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内容进行清理,解决标准间交叉、重复、矛盾等问题。   具体通知内容如下所示: 各有关单位: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我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制定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十二五”规划(征求意见稿)》(可从卫生部网站下载)。现公开征求社会各方意见,请于2012年2月28日前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我部监督局。   传真:010-68792408   电子邮件:biaozhun@moh.gov.cn 二○一二年一月二十日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十二五”规划(征求意见稿)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为做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工作,完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制定本规划。   一、食品安全标准现状   (一)建设成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属于强制性技术法规,是维护公众身体健康、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措施,是实现食品安全科学管理、强化各环节监管的重要基础,也是规范食品生产经营、促进食品行业健康发展的技术保障。各部门、各地高度重视食品安全标准制定、修订工作。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标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基本建立了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为核心,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为补充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现有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国家标准近1900项,地方标准1200余项,行业标准3100余项。   《食品安全法》公布施行后,食品安全标准工作力度逐步加大,取得了一定进展,主要有:一是完善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制度。公布实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和企业标准备案办法,明确标准制定、修订程序和管理制度。组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制度。二是加快食品标准清理整合。重点对粮食、植物油、肉制品、乳与乳制品、酒类、调味品、饮料等食品标准进行清理整合,废止和调整了一批标准和指标,稳妥处理现行食品标准间交叉、重复、矛盾的问题。三是制定公布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已制定公布185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括乳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复配食品添加剂、真菌毒素限量、预包装食品标签和营养标签、农药残留限量以及部分食品添加剂产品标准,补充完善食品包装材料标准,提高了标准的科学性和实用性。四是推进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顺利实施。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宣传培训,组织开展标准跟踪评价,指导食品行业严格执行新的标准。五是深入参与国际食品法典事务。承担国际食品添加剂和农药残留法典委员会主持国,当选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亚洲区域执行委员,主办国际食品添加剂法典会议、农药残留法典会议,充分借鉴国际食品标准制定和管理的经验。   (二)存在问题和制约因素。近年来,受食品产业发展水平、风险评估能力和食品标准研制条件等因素制约,现行食品安全标准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问题表现在:一是标准体系有待进一步清理完善。《食品安全法》公布前,各部门依职责分别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卫生、食品质量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标准总体数量多,但标准间既有交叉重复、又有脱节,标准间的衔接协调程度不高。二是个别重要标准或者重要指标缺失,尚不能满足食品安全监管需求,例如部分配套检测方法、食品包装材料等标准缺失。三是标准科学性和合理性有待提高。目前标准总体上标龄较长,食品产品安全标准通用性不强,部分标准指标欠缺风险评估依据,不能适应食品安全监管和行业发展需要,影响了相关标准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四是标准宣传培训和贯彻执行有待加强。食品安全标准指标多、技术性强、强制执行要求高,社会关注度高,需要进一步完善标准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改进征求意见的方式和方法,做好标准的宣传解读和解疑释惑等工作。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工作的制约因素有:一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基础研究滞后,风险评估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食品安全暴露评估等数据储备不足,监测评估技术水平有待提高。二是保障机制有待建立完善,目前缺乏专门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技术管理机构,人员力量严重不足,标准工作经费严重不足,与当前标准制定、修订工作不相适应,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标准工作的质量。三是标准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我国食品安全标准研制基础薄弱,专业人才不足且较分散,研制标准的能力不足。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坚持“预防为主、科学管理”的原则,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为基础,积极借鉴国际经验,加快我国食品标准清理整合,制定完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努力提高标准的科学性和实用性,基本构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需要,符合我国国情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   (二)基本原则。   1.以保护公众健康为宗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体现《食品安全法》立法宗旨,标准项目与指标要涵盖与人体健康密切相关的食品安全要求。   2.以风险评估为科学基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为基础,以对人体健康可能造成食品安全风险的因素为重点,科学合理设置标准内容,提高标准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3.坚持立足国情的原则。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当符合中国国情和食品产业发展的实际,兼顾行业现实和监管实际需要及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需要,注重标准的可操作性。   4.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完善标准管理制度,注重在标准制定、修订过程中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拓宽征求意见的范围和方式,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修订工作。   (三)主要目标。   ——清理整合现行食品标准。到2015年基本完成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以及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内容的清理整合工作,解决现行标准交叉、重复、矛盾的问题。   ——加快制定、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通用性、科学性和实用性,建立基本符合我国国情的、与产业发展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相适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   ——完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机制。建立程序规范、公开透明、政府主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机制,提高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鼓励各方参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工作。   ——强化标准宣传贯彻和实施工作。大力开展宣传培训,促进各部门、各单位学习贯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监督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实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提高食品安全状况。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清理整合现行食品标准。对现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以及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内容进行清理,解决标准间交叉、重复、矛盾等问题。   对涉及食品安全的指标和强制执行的质量指标进行比较分析,确定标准清理的原则和方法并开展清理工作。到2013年底,基本完成对现行1900项食品国家标准和3000余项食品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内容的清理,根据标准清理结果,提出现行标准继续有效、整合和废止相关标准或技术指标的清理意见 根据标准清理结果,2015年底前基本完成相关标准的整合和废止工作。   (二)加快制定、修订食品安全基础标准。按照“边清理、边完善”的工作原则,在对现行食品标准清理的同时,积极借鉴国际组织和国外食品安全标准,加快制定、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完善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解决食品安全重要标准不足和标准不配套等问题,提高标准的科学性。   重点做好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污染物、生物毒素、致病性微生物等危害人体健康物质限量、农药和兽药残留限量、食品添加剂使用、食品标签、食品安全术语、分类等食品安全基础标准制定、修订工作。   2015年底前,修订食品污染物、生物毒素、农药和兽药残留等限量标准和食品添加剂使用、食品添加剂产品标准、食品标签标准 制定食品安全术语、分类标准 制定食品致病性微生物限量标准和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指示性微生物控制要求,制定餐饮业即食食品微生物标准,科学设置食品产品中的微生物指标和限量 完善食品容器、包装、加工设备材料标准和食品容器、包装用添加剂使用等食品相关产品标准。   (三)完善食品生产经营规范。按照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过程安全控制的要求,做好食品生产经营规范标准制定、修订工作,强化原料、生产过程、运输和贮存、卫生管理等要求,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过程,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   2015年底前,制定公布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卫生规范、经营企业卫生规范、餐饮服务单位卫生规范等20余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基本形成食品生产经营和餐饮服务全过程的食品安全控制标准体系。按照食品类别、生产经营方式等特点,进一步细化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控制食品污染的要求和规定。   (四)合理设置食品产品安全标准。根据食品不同特性和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以风险评估为依据,制定食品中基础标准不能涵盖的危害因素限量要求和食品安全相关的强制性质量指标,覆盖日常消费量大的食品原料及产品等。   2015年底前,制定、修订肉类食品、水产品、粮食、食用油脂、酒类、调味品、豆类制品、饮料等主要大类食品产品标准,侧重通用性和覆盖面,避免标准间的重复和交叉。   (五)建立健全配套食品检验方法标准。针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规定的限量指标,制定、修订配套的检测方法标准。   2015年底前,重点制定、修订食品中各类污染物、微生物、农药和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以及产品标准指标、包装材料等分析检测方法标准,进一步完善食品毒理学安全性评价程序和检验方法等标准。   (六)完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制度。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科学合理、安全可靠的要求,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   2012年底前,公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规范等相关法规。2013年底前,完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修订、征求意见、标准审评、审评委员会委员管理、标准公布等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实现标准工作的公开、透明。   (七)加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宣传、沟通交流和贯彻实施。加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公布实施后的宣传、培训、咨询和跟踪评价等工作力度,促进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贯彻实施。重点做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宣传和标准相关知识科普,特别是技术性强、公众普遍关注标准的宣传和解读 完善标准申报、咨询和解释等程序,建立食品安全标准事件舆情处置程序,及时解答各方关注的标准问题 督促行业、企业主动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监管部门依标准做好食品安全监管 开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掌握标准执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适时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八)开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相关研究。根据食品安全标准制定、修订工作需要,系统开展食品安全标准相关的基础研究工作,增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2015年底前,基本完成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原则在食品安全标准制定中的应用研究、国际食品安全标准追踪比较研究、食品中微生物指标体系设置研究、主要功能类别食品添加剂使用原则等基础研究,并在标准工作中积极转化和应用研究成果。   (九)提高参与国际食品法典事务的能力。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建设需要,积极参与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工作,学习和借鉴国际食品标准管理经验,同时参与国际食品法典标准制定、修订工作,维护我国食品贸易利益。   到2015年,实现全面参与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各项活动,动态跟踪食品法典标准工作 参与或牵头与我国食品贸易利益密切相关的国际食品标准制定、修订和相关技术交流 不断完善国际食品添加剂法典委员会、农药残留法典委员会主持国、亚洲地区执行委员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协调配合工作机制。由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粮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家标准委、国家认监委、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部门建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会商机制,研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建设重要问题,协商落实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划各项工作,细化分解本规划确定的任务,明确具体工作的目标和责任主体,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并督促检查工作进展情况。   (二)落实各部门和行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建设的责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建设需要各部门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卫生部要牵头规划实施,组织标准清理和制定、修订工作 食品相关监管部门要对本部门制定公布的食品国家、行业标准进行清理,提出标准清理的意见并提供日常监测和监督检查数据,敦促行业和企业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组织生产经营 行业部门要主动参与和配合标准体系建设,配合标准制定、修订和标准宣传、行业引导等。   (三)加大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建设的投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任务繁重、工作量大,需要配备必要的经费保障。国家财政要继续加大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修订工作经费的支持力度,重点支持开展本规划确定的重点标准制定、修订工作,保障经费投入,同时严格监管标准工作经费使用,确保经费高效合规使用。充分利用现有食品安全标准研制机构和行业组织,设立各类标准的技术性平台,参与标准制定和修订、宣传和技术咨询等工作。   (四)加强食品安全标准的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建设,引进优秀领军人才,增加标准工作人员配备,充实食品安全标准技术力量。加强对重点科研院校、技术机构专业人才的标准化培训,加快培养一支数量足、水平高的从事标准研制的专家队伍,做好食品安全标准制定、修订工作。   (五)督促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及时组织对本规划工作任务进行检查和考核,加强督促检查和效果评估,确保每项任务落实到位,同时根据食品安全监管和标准管理要求,及时、科学、动态调整本规划。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十二五”规划(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卫生部负责制定、公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为做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工作,卫生部组织起草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作为指导未来五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一、主要依据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以及国务院商务、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划及其实施计划。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划及其实施计划,应当公开征求意见。”正在制定的《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十二五”规划》,对制定食品安全标准规划和加快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提出具体要求,正在制定的《“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也对食品安全标准等工作作出规定。依据上述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我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起草《规划》。   二、起草过程   2010年,我部委托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承担《规划》起草任务,并于2011年请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研究并修改完善《规划》。   2011年5月至8月,多次组织召开《规划》研讨会,研究食品安全标准基本状况,存在问题、食品安全标准框架和食品安全标准制定、修订重点工作,形成《规划》初稿。   2011年9月至10月,进一步研究完善《规划》文本,请相关部门提供以往公布的食品国家、行业标准和相关建议等,充实和完善《规划》内容,并征求相关专家意见。   2011年10月至11月,组织召开3次专家研讨会,认真研究《规划》文本,梳理相关问题,进一步完善文本。   2011年11月底,组织召开相关部门、行业研讨会,通报工作情况,听取各相关部门、行业协会对《规划》意见。   2011年12月,发文征求各相关部门、有关协会、部内司局等单位意见,共计收到来自23个单位64条意见。   2011年12月2日,提交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第六次主任会议研究,并根据委员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文本,形成征求意见稿。   三、主要内容说明   (一)关于《规划》的定位。起草过程中对《规划》定位进行了反复研究,主要包括:一是《规划》涵盖的范围。经研究,《规划》包括食品安全标准的机制建设、人才队伍等体系建设内容,还包括标准清理完善和标准制定、基础研究等具体工作内容 二是《规划》的名称。根据《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确定《规划》的名称,不采纳《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规划》、《食品安全标准制定规划》、《食品安全标准工作规划》等意见 三是仅限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工作内容,各省份可以参照《规划》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规划。   (二)关于《规划》的框架。经反复研究,最终确定了四部分内容:第一部分食品安全标准现状,介绍了《食品安全法》公布前后的食品标准工作和食品安全标准现状,分析食品安全标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制约因素。第二部分明确食品安全标准指导思想、工作原则,提出清理整合现行标准、加快标准制定、修订、完善标准管理制度、强化标准宣传贯彻和实施工作等主要目标。第三部分明确提出“十二五”期间食品安全标准工作的主要任务,确定食品安全标准清理整合、标准制定、修订工作重点,明确基础标准、生产经营规范、产品标准、检验方法标准的制定、修订重点任务等。第四部分保障措施,特别提出建立部门会商机制,强化各相关部门和行业在标准工作中的责任,加大标准建设经费投入,开展标准相关基础研究等要求。   (三)关于标准建设成效。起草过程中曾多次研究食品标准现状,经征求专家和部门意见后,确定分别介绍《食品安全法》公布前后的工作情况。我部还专门发文请相关部门提供其颁布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情况,便于准确反映食品标准现状和存在问题、制约因素。   (四)关于工作任务。《规划》突出了食品安全标准清理整合工作,本着“先清理”现行食品标准,再逐步“整合”完善为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原则,加快推进标准的清理整合工作。在食品安全标准制定、修订方面,特别突出加快基础标准和生产经营规范标准制定、修订工作,此外还分析提出了基础标准、生产经营规范、产品标准和检验方法标准的工作重点和每类标准的具体工作任务。   (五)关于食品中违法添加物管理。根据国际食品安全管理经验,食品污染物指食品在正常生产经营中本身含有或带入的物质,不包括违法添加的物质,通常不将违法添加物作为食品安全标准管理。《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疾病信息和监督管理信息等,对发现的添加或者可能添加到食品中的非食品用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的名录及检测方法予以公布。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采取相应的监督管理措施。根据上述规定,我部研究公布了食品中非法添加物和易滥用食品添加剂“黑名单”及其检测方法,现已公布六批“黑名单”涉及非法食品添加物64种、易滥用食品添加剂22种,为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六)关于保障措施。食品安全标准工作需要相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经反复研究,提出建立标准工作部门会商机制,会同相关部门共同研究解决标准体系建设重点问题。请食品相关监管部门清理本部门制定公布的标准,提供日常食品安全监测和监督检查数据,请行业部门主动参与和配合食品安全标准制定、修订,并做好行业引导等工作。此外,还特别提出开展标准相关基础研究,为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提供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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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雷乍动,万木甦醒。寒冷的冬日即将过去,我们送走了难忘的2018,迎来了充满机遇和挑战的2019。回首2018,LGC持续以丰富的产品和服务为全球客户提供全方位支持,并积极践行LGC集团的愿景:科学,为了一个更安全的世界。 LGC Standards(标准品部门),也为这个愿景做了重要的贡献:在食品领域,我们实现了“科学,为了更安全的食品供应链”:● BRC Global Standards(其中BRC指英国零售协会),是LGC的子公司,发布了其第八版食品安全标准。这是全球食品安全倡议(GFSI)认可的标准,在世界各地有20,000多家生产基地以及全球众多久负盛名的零售商、食品、饮料制造商和快餐厅通过BRC标准保证其食品供应链的运营一致性、食品安全和产品质量。● 我们继续加强标准物质产品线的全球市场领导地位。LGC标准物质生产中心分布于美国(曼彻斯特、查尔斯顿)、德国(奥格斯堡、卢肯瓦尔德)、英国(特丁顿),最近还增加了中国(南京)标准物质生产中心。这些标准物质广泛应用于食品和环境检测实验室,用以检测并筛选出那些危害人类健康的有害物质。● 我们的能力验证服务持续为世界各地的食品和环境检测实验室提供支持,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以满足各国监管机构的要求,并最终为全球消费者的食品与环境安全保驾护航。 在临床诊断业务中,我们实现了“科学,为了更安全的诊断”:● Maine Standards临床校准标准品业务为全球客户提供仪器校准品,帮助临床检验实验室进行仪器的全量程性能验证。我们新并购的SeraCare业务则为方法开发科学家、IVD制造商和临床实验室提供血液、分子和临床基因组测试所需的标准物质。这些产品对于确保检测的准确性以进行正确的疾病诊断而言都至关重要。● LGC 能力验证部门通过特拉弗斯城、约翰内斯堡和伯里的发样中心,持续服务于世界范围内的临床实验室,帮助这些实验室监控他们的检测水平、高质量地提供临床检验服务。 我们的医药标准物质,通过持续服务广大医药行业的客户实现了“科学,为了更安全的药物”:● 2018 年,我们盛大庆祝了LGC医药标准物质品牌Mikromol 成立25周年,我们将持续为市场提供优质的医药杂质标准品,帮助仿制药公司准确筛选其药品中的杂质。 LGC运动补剂业务,为公平竞技贡献己力,实现了“科学,为了更安全的运动”:● LGC 多是届奥运会反兴奋剂检测服务商,也是众多国际赛马和赛狗竞赛的兴奋剂检测服务提供者,为公平竞技持续发力;此外,LGC的运动补剂认证项目(Informed-Sports, Informed-Choice)为赛事机构、专业运动员和普通消费者远离违禁添加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刚刚过去的2018 年,是中国改革开放40周年,艰难困苦,玉汝于成。40年来,中国走过了不平凡的历程。伟大的中国人民立足国情,放眼世界,既从悠久的中华文明中汲取智慧,又博采东西方各国之长,充分展现了坚韧不拔、契而不舍的民族个性,发扬了脚踏实地、吃苦耐劳的民族精神,抓住机遇,艰苦奋斗,40年间取得了举世瞩目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成就。我们感恩这个伟大的时代,为LGC在中国实现其愿景提供了广阔的舞台。 刚刚过去的2018 年,是LGC Standards业务在中国精益运营的5周年:过去五年,我们从北京亦庄一隅的两间办公室、几个员工成长为遍布京、沪、宁三地四十余人的专业团队;过去五年,我们的业务模式从简单的贸易发展为涵盖市场销售、仓储物流和研发生产的全业务线;过去五年,我们从起初的批批进口,改善到在国内建立了五千余种产品的现货供应,更快地响应客户的需求;过去五年,我们为国内客户提供的产品从两三千个品种提高到一万多个品种、涵盖医药、食品环境、冶金、石化、材料等多领域,为国内市场提供了品类齐全的医药杂质和农残标准品以及丰富的能力验证项目。我们感恩中国团队的每一员,是他们让愿景落地,让我们的中国战略完美执行。 刚刚过去的2018年,是南非前总统曼德拉先生诞辰100周年。他有一句名言:“攀上一座高山后,你会发现,还有更多的高山等着你去攀登”。过去几年来,LGC标准品中国业务已经大有作为,新征程上仍大有可为。我们不会满足现状、固步自封、因循守旧。下一个五年,我们将继续在医药、食品、环境、消费者安全领域积极进取,为国人的用药安全、食品安全、环境保护、消费者权益贡献力量;下一个五年,我们将结合LGC集团近200年的知识储备和LGC中国本地运营的优势,为中国检测市场提供完整的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解决方案;下一个五年,我们将全面打造本土供应链,给客户带来服务水平质的提升。 我们的业务活动创造了广泛而深刻的社会价值,我们的每个员工都为其工作所带来的社会贡献而自豪。科学,为了一个更安全的世界!这一愿景阐述了我们作为一个组织存在的根本原因,我们将在2019年继续努力。“新故相推,日生不滞”,我们将携手合作伙伴,和我们的客户一起,服务“质量兴国”战略,不断努力,奔向未来。
  • 我国乳品标准被指倒退 菌落数高欧美20倍
    今年6月1号起,由卫生部批准公布的乳品安全国家标准正式实施,其中共包括66项具体标准,涉及生乳、巴氏杀菌乳、灭菌乳等所有乳类和乳制品。这是2008年“三聚氰胺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对1986年颁布的乳品标准进行的一次重大修订,因此也被称为乳品新国标。然而,正是这个新国标却在行业内外引发了一场激烈争论。   这是2008年“三聚氰胺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对乳液新标准进行的一次重大修订。然而,新国标从标准正式发布到实施,引发无数争论。争论焦点之一是蛋白质含量,新国标中,蛋白含量每100克含2.8克,这个数字低于国际标准3.0克,也低于1986年旧国标的2.95克 争论焦点之二是每毫升牛奶中的菌落总数,新标准由原来的50万上升到了200万,比美国、欧盟10万的标准高出20倍,被业界惊呼为一夜倒退25年。更有舆论指出,这个乳业新国标让“中国原奶质量降到了全世界最低”。   新国标制定专家起草组组长 国家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副所长王竹天   王竹天:这个标准是适合于我们国家现在的这种养殖方式下的一个标准   中国畜产品加工研究会名誉会长农业部(奶类)顾问 骆承庠   骆承庠:中国的乳品工业恐怕要完了。   中国奶业协会乳品工业委员会副主任、卫生部原乳品订标组副组长副组长 曾寿瀛   曾寿瀛:不能像某些领导所讲的,这个标准是相互协调,相互照顾,这样的一个产物。   围绕乳品新国标,我们听到了两种针锋相对的声音。争论第一大焦点就是1986年颁布的生鲜牛乳收购标准和2003年卫生部的鲜乳卫生标准,都要求蛋白质含量为2.95%,新国标却把蛋白质含量降低为2.8%。那么,这项标准究竟是怎么定下来的?能否保证今后原奶的质量呢?我们再来看看专家的分析。   中国农科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副所长 王加启   王加启:不是说这个蛋白质的含量从2.95降到2.8以后,这个牛奶就不能喝了,   中国奶业协会乳品工业委员会副主任 全国乳与乳制品订标组 副组长 曾寿瀛   曾寿瀛 国际上没有一个标准,原料奶、生奶是2.8的,没有。   对于蛋白质标准,支持者和反对者各执一词,记者注意到,我国1986年的“国标”2.95与国际标准已有明显差距,2010年的标准在其基础上为何又降到了2.8呢?参与这次国标制定的中国农科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副所长王加启告诉记者,影响奶蛋白含量的因素很多,饲料是其中最关键的一个因素,而目前中国奶业有76%都是散户养殖,在精饲料投入不足,这不可避免地影响了奶蛋白含量。1986年制定标准时,我国以国营农场为主,奶牛数量少,都是集中养殖,2.95的指标就当时的情况来说并不高。而现在的情况已经大不一样了。   中国农科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 中国奶业协会 副理事长 王加启   王加启:分散饲养、多种模式饲养的这么一个奶业发展的局面,那么这就导致了奶牛的品种,饲养的水平,管理的水平和饲养的环境参差不齐。   中国农业大学的李胜利教授是国家奶牛产业技术体系首席科学家。他告诉我们,新国标中,蛋白质含量的标准,是根据检测部门长期监测得出的数据确定的。此前中国农业大学在全国设立了24个试验站,150个辐射点收集信息,相当一部分企业的奶蛋白含量实际上达不到2.95。这是工作人员在黑龙江省一个国内大型乳制品生产企业监测的数据,我们看到,这家企业在东北地区奶蛋白含量达到2.95以上的比例是75.1%,中南地区是63.7%,西北地区仅为23.6%。   中国农业大学 国家奶牛产业技术体系首席科学家 李胜利   李胜利:超过2.95的你看只有多少,它基本上有接近一半都活不了,你算吧。   记者:这也是一个很大的企业吗?   李胜利:很大的企业。   对于新国标把奶蛋白含量标准最终定为2.8, 86岁高龄的中国奶业协会顾问曾寿瀛则有不同的观点。   中国奶业协会顾问曾寿瀛   曾寿瀛:我看到材料上介绍的,内蒙、黑龙江有6%和10%的奶牛达不到2.95,只能达到2.8,那么这些地方的是不是应该分析一下,他为什么达不到。   从1985年开始,曾寿瀛老人作为主要标准制定者和起草人,参与了《消毒牛奶》《酸牛奶》《全脂奶粉》等8项目乳品卫生标准的制定,参与并见证了1986年的乳业国标制定。   中国奶业协会乳品工业委员会副主任 全国乳与乳制品订标组 副组长 曾寿瀛  曾寿瀛:以前过去中国那时候有一个叫北方奶牛一宗族,中国南方奶牛一宗族,那个资料都充分地显示,都是收购的牛奶在2.95,或者接近2.95,或者高于2.95,2.8是三级品,是等外品,2.95才是正品,现在是次品变正品。   曾寿瀛认为规范养殖和科学饲喂,达到2.95以上并不困难。他给记者拿出了一组数据。这是位于福建南平的一家大型乳制品生产企业,从2007年到2009年生鲜牛乳主要指标中,记者看到,除了个别月份乳蛋白的含量在2.96以上,其他均在3.0以上,2009年4月份的最高数值达到了3.08。   对于目前的乳业生产状况,两方给出了不同的数据,那个数据更接近真实的情况呢?记者选择了双方提供的两个奶牛养殖基地进行了调研,一个位于江苏省常州市,一个位于黑龙江哈尔滨南岗区。   在黑龙江哈尔滨南岗区的红旗满族乡,在这儿呢,奶牛养殖是当地的支柱产业,同时也是农民的主要收入,据了解当地农户都是分散式的小规模养殖,而且每户养殖八到十头,能占到90%以上的比例。   在村子里,我们碰到了几位在路边放牛的奶牛养殖户。他们告诉记者,家里的玉米秸秆喂完了,暂时把牛栓在路上补充些青草。   黑龙江红旗满族乡农民 付明禹   付明禹:现在苞米秸秆一块钱一捆,你算算,啥都是钱,现在工钱都没有,我们俩的工钱都没有。   记者:我们养牛不赚钱吗?   付明禹:赚啥钱,多少年没赚钱,四五年没赚钱了。   养了20多年牛的农户付明禹告诉记者,饲料的连年上涨,奶牛养殖户的利润越来越小。跟去年比,今年的玉米价格,每公斤上涨了四毛多,豆饼每吨上涨了三四百元,配合饲料每吨也上涨了500元,饲养一头牛每月的饲料成本直接增加200多元,而现在每公斤奶的价格是2.7元,一直没有太大的变化。养牛不挣钱,养殖户都喂不起精饲料。   黑龙江红旗满族乡农民 付明禹   付明禹:要是有盈利了就多给点,没有盈利就少给点,我还没有吃饭钱,得给我对付点吃饭钱。   记者在红旗满族乡走访了多户村民,发现这些分散饲养的奶牛的饲料多是玉米秸秆,豆饼,或是混合饲料,每天每头牛的饲料成本都不超过30元。当地的奶牛合作社站长告诉记者,饲料的情况,直接影响了奶蛋白含量,从他们收奶的情况来看,大部分养殖户送来的奶,蛋白含量在2.8-2.9的占50%,2.9以上高指标的奶占50%。   黑龙江浩源奶业合作社站长 关凤春   记者:你们想收高指标的奶吗?   关凤春:想,为啥不想收过指标奶。   记者:收得上来吗?   关凤春:收不上来,因为奶户这一块,牛本身出的奶就稀,就出那个奶。   随后记者又来到了位于双城县幸福乡的庆源牧业,这里是有着900头奶牛的规模牧场。记者主要,这里每头牛每天的饲喂成本达到了40多元,为提高蛋白还添加了每吨1200元的羊草。但是厂长告诉我们,按照DHI来检测的话,还有20%奶蛋白含量达不到2.8。   黑龙江庆源牧业场长 薛英峰   薛英峰:就是增加饲养这块,调整个体牛的营养指标。   薛英峰告诉记者,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规模至少能保障80%的奶品奶蛋白含量达到2.9以上。但是他们所在的双城县,像他这样具备同等实力的牧场不过三家,对于有着22万头奶牛存栏量的双城县来讲,90%以上的散户小规模养殖,难以达到2.9的标准。   黑龙江奶业协会秘书长 吴和平   吴和平:原因就是这个时间呢,它的一个饲料结构,也就是营养结构,牛体状况和气侯条件所影响的。   吴和平认为2.8的数据符合奶牛泌乳期规律,而北方地区奶牛养殖量占全国的82%,其中70%以上是农户散养,又是一个不得不面对的客观事实。那么农户养牛到底有没有突破?能否养出奶蛋白在2.95以上的奶牛来呢?中国奶业协会乳品工业委员会副主任曾寿瀛告诉我们这并不难,老人带记者来到了江苏省常州市横山镇的这家奶牛合作社进行了调研。   常州横山镇苏农奶牛专业合作社顾春元   顾春元:喂的是玉米粉,还有黄豆、豆粕什么,混合的。   中国奶业协会乳品工业委员会副主任 曾寿瀛   曾寿瀛:你要给奶牛吃好,奶牛才能给人吃好,如果你给奶牛天天吃的稻草,水葫芦,水花生,在青饲料里面也克扣它,它怎么能让你牛奶里营养成分好呢?   顾春元告诉记者,他们每天给牛配备的精料有十几种,达九公斤,除此之外每天还要给牛配备青饲料50公斤,分三次喂食。   常州横山镇苏农奶牛专业合作社 张正东   记者:你觉得就高好了还是就低好呢?奶蛋白。   张正东:那肯定高好了。   记者:为什么呢?但是你要增加成本,你高了之后。   张正东:成本是,但是有回报。   陈建国说,奶蛋白含量是2.8,2.9还是3.0,三个数字表面看起来差异不大,但是实际上事关成本大小。按照他们的计算,蛋白含量每提高0.1个百分点,喂饲料成本就得相应增加五块钱左右。这个合作社实行的是按质论价,他们以奶蛋白2.9为标准,以每公斤牛奶3元钱为相应的定价基础,每高出0.1个蛋白含量就会增加5分钱。同样,每低于0.1个百分点会有相应的惩罚性罚款。计算下来,每产一公斤奶,蛋白含量2.95要比2.8,能多卖1.23元左右。   常州横山镇苏农奶牛专业合作社 负责人 陈建国   陈建国:你一头牛(一年),那就算300块钱,一头牛一年它就要相差三百。   曾寿瀛的课题组长期对这个合作社进行质量检测,他们发现,在合作社实施按质论价的体系后,从日常监测数据来看,牛奶蛋白达到2.95的比例占95%以上。   中国奶业协会乳品工业委员会副主任 曾寿瀛   曾寿瀛:每天要检测,一个月三十天,他一年下来要多少份数,三年的份数,证实了他的牛奶常年维持到2.95。   在采访中,我们还得到了一组数据,目前发达国家的原奶奶蛋白含量可以达到3.2%,加拿大的奶蛋白含量在3.3%,新西兰能够达到3.8%。显然,只有先进的集中饲养模式才能培育更好的牛,吃上更好的饲料,产出更好的牛奶。但对中国乳品行业来说,完成这个庞大的系统工程不是一朝一夕的事。面对这种困境,国家标准到底应该是就高还是就低呢?   对于中国乳品行业来说,短时间内改变散户养殖占90%的传统模式确实很难,所以很多人认为,新国标如果提高奶蛋白标准,结果只能是纸上谈兵。而反对方的观点是,不能因为发展水平低,就降低标准,以至于整个产业陷入恶行循环,更何况从操作环节看,可以实行优质优价的办法,用市场手段推行高标准。这个两难的问题似乎陷入了无解的尴尬。   中国农业大学 国家奶牛产业技术体系首席科学家 李胜利   李胜利:如果采用原来的国标的话,意味着我们有将近20%多比例的奶,都可能成为不合格的。大部分人进不去,可能有一些奶农会出现倒奶的可能性。   李胜利认为,针对目前全国70%以上乳品来自散户养殖的现状,过高的蛋白标准,只能催发更多的倒奶事件发生。   在李胜利看来,过高的标准对提高奶品质量也是有害无益。   中国农业大学 国家奶牛产业技术体系首席科学家 李胜利   李胜利:三聚氰胺在发生之前就是因为奶源过剩。   李胜利分析,正是因为达不到企业的收购标准,一些人为了把牛奶卖出去,宁愿铤而走险添加三聚氰胺。但是对于低标准一直持反对态度的曾寿瀛并不认同这个观点。   中国奶业协会乳品工业委员会副主任 卫生部原乳品订标组副组长副组长 曾寿瀛   曾寿瀛:三聚氰氨它是这种见利忘义,对不对,怎么会是被迫呢?怎么会是因为2.95的问题?你2.8就不掺假了?   曾寿瀛告诉记者,现在把标准降低,无法遏制不法分子添加三聚氰胺,而且,他认为低标准也会带来另外一种隐患,乃蛋白含量低会影响牛奶固有的香味和脂气味,难以避免一些企业不用添加剂或者脱水奶粉以次充好。   中国奶业协会乳品工业委员会副主任 卫生部原乳品订标组副组长副组长 曾寿瀛   曾寿瀛:带来的是你用这个原料奶做出来的所有的成品都要受到影响的问题,   奶蛋白数据的降低,会不会使生产企业为提高口感而使用添加剂呢?低标准对企业加工又会有什么影响呢?带着这样的疑问,我们的记者联系了多家大型乳品企业,最终只有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接受了我们的采访。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钮立平   记者:为了保持以前这个品质,或者口感,会增加其它的添加剂,有没有这样的情况?   钮立平:我们这个企业不存在这个问题,一方面呢就是我刚才说了,一个产品线很丰富,2.8的奶也可以生产出产品,2.95以上也可以生产出自己的产品,   记者:如果要生产我们的极致奶,只有2.8奶蛋白这样的奶,那我们。   钮立平:不能生产,就不能生产。是不能够添加任何东西的,你只能用优质的奶源去生产。   记者:普通的一些中型或小型企业。   钮立平:因为小型企业呢,我觉得它主要是一个,当然它也有成本上的考虑。因为它的脂肪可能低了,为了达到你那个标准去添加一些东西,这个说不好。   看来,奶蛋白含量标准高低对乳品行业究竟会带来什么影响,还有很多未知数。而围绕乳品新国标的争论中还有另一个焦点就是菌落总数。新标准由原来的50万调高到了200万,比美国、欧盟10万的标准高出了20倍,被业界惊呼为一夜倒退25年。那么,这个标准又是如何确定的?   新国标制定专家起草组组长 国家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副所长 王竹天   王竹天:就是如果是真的把它整到50万的话,就会把这一些大量的这些牛奶拒之门外。   中国畜产品加工研究会名誉会长、农业部(奶类)顾问 骆承庠   骆承庠:韩国的(菌落总数)不是7000吗?你们中国的奶200万,这不是开玩笑吗?   参与国标制定工作的中国农科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副所长王加启告诉我们菌落总数定在200万的原因。   中国农科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副所长 王加启   王加启:在新的标准里面,菌落总数定的是200万,在1986年的标准里面分了四级,一级是50万,二级是100万,三级是200万,四级是400万,所以说你比较两个标准的话,你会发现新的标准,既没有严格,也没有放松,它相当于原来标准的三级的那种标准。   王加启认为依照中国目前的养殖现状菌落总数如果设置在50万,会有一半牛奶被拒之门外。而曾寿瀛则认为菌落指标过高会直接影响牛奶的安全性。   中国奶业协会乳品工业委员会副主任 卫生部原乳品订标组副组长副组长 曾寿瀛   曾寿瀛:你200万的细菌数,我们不可能把所有的细菌杀灭掉,那么牛奶中残存了一定量的数量,这个数量对牛奶在运转的过程中,保质期必然要缩短。   那么菌落值在50万和200万到底对安全性的影响有多大呢?农业部奶及奶制品质量监督检测室王俊博士,向我们展示了菌落总数在50万和200万的照片。照片上白点菌群的分布情况差异很大。   农业部奶及奶制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检测室主任 王俊博士   王俊:如果是50万的数的话,在这个挤奶的奶站里面,应该大家能觉得,就是说进去一看的话,应该觉得比较干净,地面上没有残余的牛奶。200万的话应该就是比较脏的条件,应该基本上来说夏天苍蝇是满处飞的,然后会有一些残余的牛奶散落在地面上,卫生设备,有些时候可能会闻到一些异味。   王俊认为,菌群数量不同,对乳品的安全性有一定的影响。不过,在国家疾控中心,负责营养与食品安全的王竹天副所长则认为菌落微生物不是致病菌,不会影响乳品安全。   新国标制定专家起草组组长 国家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副所长 王竹天   王俊:大的方面来讲的话,菌落总数,不是一个直接的食品安全指标,它和我们人类的致病没有关系。   菌群数量的不同,到底对乳品会有什么影响呢,采访中,我们找到了有20年乳品安全生产经验的王炎场长。   记者:有的人说微生物含量它不是致病菌,而且还有后续的加工,说影响不到这个品质。   王炎:不可能的,不可能的,那是肯定能够影响的。   记者:根据您的经验。   王炎:肯定是影响的,但是因为他消毒,可能说不能够给人致病,但是它的新鲜感,它的口感肯定是要受影响的,   王炎告诉记者,菌落总数体现出牛奶生产的卫生状况,同时也影响着奶制品的保质期。冷链生产控制,牛奶挤下后进入这些储罐中,温度迅速降到4度以下,然后再装冷藏车,运往加工厂。整个过程一直在低温下运行,这样细菌总数可以控制在10万以下。对企业来说,相应设备的投入和改造则需要大笔资金。而很多企业会把成本转移到终端产品上去。   乳品厂管理人员:今年将近三百万投入,光北京地区。   记者:如果全范围内来讲都投入到的话又是多大?   乳品厂管理人员:那得上千万了。   在我们的印象中,社会在进步,技术在提高,消费需求在提升,相关的行业标准似乎也应该芝麻开花节节高。但是,在乳品新国标的制定中,却出现了相反的动向。这种反常的现象背后,到底折射出中国乳品行业的哪些困境?我们也听到了不少声音。   尽管对此次乳业新国标的一直是支持态度的,但是王加启认为,现行乳业新标准确实偏低,他认为这个标准会在一两年的时间内协调改进,而优质优价体系势在必行。   中国农科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副所长 王加启   王加启:企业实施真正的优质优价的体系,是推动牛奶品质提高的绝对性力量,其它的都是辅助性力量,因为市场它是一个最大的推动力量。   王加启说,在美国乳制品安全体系中最重要的《A级高温灭菌奶法令》被记录于美国《联邦法规法典》,该法规为美国奶制品的检验检测提供了可靠依据。   中国农科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副所长 王加启   王加启:监管的力度和规范,在这一点我们国家比较欠缺。   黑龙江奶协秘书长吴和平同样赞同从事实出发制定新国标,但是针对目前中国奶业的发展,他认为应该用奶粉贮备流转制度和相应的金融服务体系对奶业行业进行保障。   黑龙江奶业协会秘书长 吴和平   吴和平:在我们国内制订一个长期的一个奶粉储备流转的制度,它会对稳定行业高峰低谷这种不断的变化起到一个稳定作用。   作为卫生部原乳品订标组副组长:曾寿瀛,一直坚持用高标准引领行业发展,他告诉我们,乳蛋白含量指标定在2.8,菌落总数定在200万的低标准严重制约了我国乳业的发展。中国乳业发展可以借鉴新西兰,建立第三方检测机构。新西兰拥有全球领先的乳品第三方检测机构-SAITL乳品检测中心。第三方检测实验室的建立可以为奶户和乳制品企业提供公正的交易平台,与按质论价价格体系相结合,保障奶农与企业利益的均衡,促使奶农主动提高生鲜乳质量。   中国奶业协会乳品工业委员会副主任 卫生部原乳品订标组副组长副组长 曾寿瀛   曾寿瀛:我们国家对生乳的标准,是不是能够分级,不要实行一个项目只有一个指标,例如蛋白质就是2.8,例如菌落总数就是200万,为什么不可以考虑分级呢?这个分级对消费者来讲是有好处,对乳品企业来讲也有好处,对奶农来讲它也有好处   乳品新国标究竟是订高了还是低了,我们不是专业人士,也很难给出一个定论。这场没有结果的争论里,却让我们看到了乳品行业的窘境。客观地讲,中国乳品行业最近十几年确实取得了跨越式发展,但是很多结构性的缺陷一直被表面繁荣所掩盖。一个很简单的道理,喝上好奶,必须养好奶牛。然而,过去大量投资都集中在乳品生产销售环节,并不缺少先进的技术设备,对行业基础的养殖环节,反倒没有相应规划,以至于产业链前后脱节,养殖水平落后于很多国家,原奶质量不稳。扭曲的产业结构不仅给国家标准怎么制定带来了一系列两难,也对乳制品的安全构成了隐患。不过,我想不管怎么样,安全和品质都应该是一个产业发展始终不渝的目标,作为制定标准的主管部门,在顾及现实利益的同时,千万别忘了这点。
  • 食品包装要求标准明年实施 月饼外包装将不超三层
    来自市质监部门的消息说,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月饼销售包装计量检验规则(试行)》已于近日出台。根据质检总局的通知要求,质监部门将在中秋节前按照《规则》的规定和程序,对月饼生产者和销售者开展月饼包装计量监督检查,并于国庆节前后汇总公布检查结果。   据介绍,2006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关于《月饼》强制性国家标准中,规定了月饼包装的容积率等的测定方法。而且在“包装”部分明确规定:“包装成本应不超过月饼出厂价格的25%”、“每千克月饼的销售包装容积应不超过9.00×103cm”.但国家标准并未对检测仪器、检测程序等做出更细致统一的要求,这不利于提高检测结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此次出台的新规则旨在通过制定月饼销售包装计量检验的具体程序和方法,以保证判断月饼是否过度包装时不再是主观判断,而是用检测数据说话,可以说是对标准的细化。例如在“计量检验”部分,《规则》规定:对月饼销售包装的长度、宽度和高度测量的主要测量设备为钢直尺。   近年来,国家和相关行业部门,对月饼市场的监管越来越严。记者在采访中也了解到,2010年4月1日,《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即将实施。这也是我国继2005年首次整顿月饼过度包装后,再次为月饼包装“瘦身”开出药方。新标准将强制要求月饼外包装不得超过3层,并建议包装成本占总价值比例从2005年划定的25%降至12%.   小朋友体验月饼DIY   中秋就要到了,昨日上午,市质监局与园南小学联合举办“食品安全进校园月饼DIY”活动,在厦门安德鲁森的烘焙艺坊里,20多名三四年级的小朋友穿上围裙,戴上头巾,来了个月饼DIY.据了解,这也是我市2009年“质量月”的活动之一。   面皮和馅都是现成的。小朋友们要做的就是把面团搓圆,把馅包进去,再把包好的馅压模成型。记者在现场看到,尽管工序不多,对这群八九岁的孩子来说也不是件容易的事,老师们都忙前忙后当起了下手。一个小时下来,月饼做得有模有样,孩子们脸上、身上也全是面粉。
  • 又一大波标准正在逼近,9月即将实施的食品类标准汇总
    1、GB 2763-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代替标准GB 2763-20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本文件规定了食品中2,4-滴丁酸等564种农药10 092项最大残留限量。本文件适用于与限量相关的食品。食品类别及测定部位(见附录A)用于界定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应用范围,仅适用于本文件。如某种农药的最大残留限量应用于某一食品类别时,在该食品类别下的所有食品均适用,有特别规定的除外。豁免制定食品中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的农莎名单(见附录B)用于界定不需要制定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范围。2、GB 23200.121-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331种农药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法本文件规定了植物源性食品中331种农药及其代谢物(见附录A)残留量的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测定方法。本文件适用于植物源性食品中331种农药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3、GB 23200.119-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沙蚕毒素类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本文件规定了植物源性食品中杀虫单、杀虫双、杀虫环和杀螟丹残留量的气相色谱测定方法。本文件适用于植物源性食品(韭菜除外)中杀虫单、杀虫双、杀虫环和杀螟丹残留量的测定。4、GB 23200.118-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单氰胺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法本文件规定了植物源性食品中单氰胺残留量的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检测方法。本文件适用于植物源性食品中单氰胺残留量的测定。5、GB 23200.120-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甜菜安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法本文件规定了植物源性食品中甜菜安残留量的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测定方法。本文件适用于植物源性食品中甜菜安残留量的定量测定。6、HJ 1182-2021 水质 色度的测定 稀释倍数法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质色度的稀释倍数法。本标准适用于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色度的测定。方法检出限和测定下限为 2 倍。本标准稀释倍数法部分代替GB 11903-1989中稀释倍数法部分 7、GB/T 20218-2021 双向拉伸聚酰胺(尼龙)薄膜代替标准GB/T 20218-2006 双向拉伸聚酰胺(尼龙)薄膜本标准规定了双向拉伸聚酰胺(尼龙)薄膜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聚已内酰胺(尼龙6)树脂为主要原料,以平膜法经双向拉伸制得的聚酰胺(尼龙)薄膜(以下简称“薄膜")。8、GB/T 40146-2021 化妆品中塑料微珠的测定本文件规定了采用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法、傅立叶变换显微红外光谱法测定化妆品中塑料微珠的原理、试剂和材料、仪器设备、试样处理、光谱测试、谱图分析和结果报告。本文件适用于化妆品中塑料微珠的测定,牙膏、香皂、洗衣液等其他化产品可参照使用。本文件不适用于彩妆类化妆品中塑料微珠的测定。9、DBS34/ 003-2021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食品小作坊卫生规范本文件规定了食品小作坊生产过程中基本要求、生产加工场所、场所内部结构、设施与设备、卫生管理、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生产过程的食品安全控制、检验、贮存和运输、召回管理、培训和记录。本文件适用于《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中规定的食品小作坊。本文件不适用于现制现售或前店后厂式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0、DB35/T 1984-2021 水产品乙酰甲喹及其主要代谢物鉴别技术规程本文件规定了水产品中乙酰甲喹及其5种主要代谢物鉴定的原理、试剂和材料、仪器和设备、分析步骤、结果计算与表示以及回收率、重现性和再现性。本文件适用于水产品中乙酰甲喹(MEQ)及其5种主要代谢物3-甲基-2-(1-羟基)乙基-喹噁啉-Nl,N4-二氧化物(M1)、3-甲基-2-(1-羟基)乙基-喹噁啉-N4-一氧化物(M2)、3-甲基-2-乙酰基-喹噁啉-N4-一氧化物(M3)、3-甲基-2-乙酰基-喹噁啉(M4)和3-甲基-2-(1-羟基)乙基-喹噁啉(M10)残留量的鉴定。11、DB35/T 1988-2021 初制茶厂清洁化生产规范本文件规定了茶叶初制厂清洁化生产的生产环境、燃料、鲜叶原料、加工设备、加工过程、加工人员、毛茶包装、毛茶仓储、运输。本文件适用于茶叶初制厂清洁化生产。12、DB46/T 542-2021 快递绿色包装通用要求本文件规定了快递绿色包装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包装物选用、包装要求、包装物重复利用及回收再利用。本文件适用于寄递企业在海南省内寄递过程中对快递绿色包装物的选用及操作要求。13、T/SFSF 000011-2021 集体用餐食品原料集成采购与仓配卫生规范本文件规定了集体用餐食品原料集成采购与仓配企业的场所与布局、设施与设备、原料采购验收和贮存、加工过程的食品安全控制、分拣与配送、安全营养食品供应链平台、清洁维护与废弃物管理、有害生物防制、人员健康与卫生、培训、食品安全管理等要求。
  • 《食品用塑料自粘保鲜膜》强制性新标准九月实施
    用保鲜膜把食品一包,然后放进微波炉加热或冰箱冷藏,这样的生活习惯已很平常。可保鲜膜分为哪几种?是不是所有的保鲜膜都可以在微波炉内加热?这些问题你注意过吗?9月1日起,由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联合发布的国家强制性新标准GB 10457-2009《食品用塑料自粘保鲜膜》将正式实施。专家提醒,保鲜膜种类不同适用范围也不同,认清“真面目”,才能正确使用,使厨房生活安全又健康。   新国标扩大了原材料范围,将食品用保鲜膜分为聚乙烯 (PE)膜、聚氯乙烯(PVC)膜、聚偏二氯乙烯(PVDC)膜等三类。其中,PE材质的保鲜膜主要用于食品包装,在超市采购的半成品都用的这种包装,它的防潮性、透气性好,适于包装短期存放的花生、饼干、新鲜果蔬、冷冻食品等,但其阻气性较差,不宜用来包装对阻气性特别是阻氧要求较高的油脂类等食品 PVC材质的保鲜膜只能有限使用,可以用来包装蔬菜等,但不能直接包装肉食、熟食及油脂食品,且不得微波加热、不得高温使用 PVDC膜则用于包装熟食、火腿等,它的成本高,因此市面上较少见。   依据新标准,保鲜膜应标识产品的材质或种类、氧气透过率、二氧化碳透过率、透湿量及净卷重的公称值 保鲜膜应标有食品用字样 对于聚氯乙烯自粘保鲜膜(PVC)应标有“不能接触带油脂食品”、“不得微波炉加热”、“不得高温使用”等使用警示语 如保鲜膜宣称可微波炉加热使用时,应标志“可微波炉使用”、加热方式及最高耐温温度等。   目前大连市几家大型超市销售的部分品牌保鲜膜已更换了新包装,旧包装产品正逐步退出市场。市质监局标准化信息中心专家告诉记者,消费者在购买保鲜膜时,只要掌握一定方法,还是可以辨别其种类的。肉眼看:PE材质的透明性较差,颜色发白,被覆盖的食物看上去模糊不清 PVC材质的光泽度好,看上去清晰透彻,对光照有点淡黄色。用手拉:PE材质的较为柔软,但韧性较差,拉伸后可断裂 PVC材质的韧性强,能够大幅度拉宽拉长却不会折断,而且容易粘在手上。用火烧:PE保鲜膜点燃后,火焰呈黄色,迅速燃烧,有蜡烛燃烧的味道 而PVC保鲜膜用火点燃后火焰呈黄绿色,没有滴油现象,离开火源后会熄灭,而且有强烈刺鼻的异味。用水浸:由于两者的密度不同,PE保鲜膜浸入水中后会浮上来,而PVC保鲜膜浸入水中会沉下去。
  • 上海市食品接触材料协会立项《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甲基丙烯酰胺迁移量的测定》等两项团体标准
    各有关单位:根据《上海市食品接触材料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协会组织专家组对《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甲基丙烯酰胺迁移量的测定》、《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间苯二甲酸二甲酯迁移量的测定》团体标准进行了立项评审。经评审,两项团体标准的申报材料符合立项条件,批准立项。请编制单位按照协会工作要求,严把标准质量关,确保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按期完成标准的起草编制工作。同时,欢迎有关单位积极申报,参与上述两项团体标准的起草编制工作。特此公告。联 系 人:陈宁宁 黄 蔚联系电话:021-64372212邮 箱:safcmxh@163.com通信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永嘉路627号301室邮 编:200031上海市食品接触材料协会2024年3月29日上海市食品接触材料协会关于《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甲基丙烯酰胺迁移量的测定》、《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间苯二甲酸二甲酯迁移量的测定》团体标准的立项公告.pdf
  • 【新品上新】SVHC清单物质更新至223项,坛墨打造全球屈指可数标准品!
    2022年4月随着经济全球化快速发展,reach法规的不断更新,企业面临的管控要求也越来越多。近日,欧盟化学品管理局(echa)将svhc候选清单正式更新为223项。新增4项物质信息如下:序号物质名称ec号cas号示例用途12,2' -亚甲基双-(4-甲基-6-叔丁基苯酚)204-327-1119-47-1橡胶润滑剂胶粘別油墨燃料2乙烯基-三(2-甲氧基乙氧基)硅烷213-934-01067-53-4橡胶塑料密封別3(±)-1,7,7-三甲基-3-[(4-甲基苯基)亚甲基]双环[2.2.1]庚-2-酮,包括任何单独的异构体和/或其组合(4-mbc)--化妆品4(三环[5.2.1.0’2,6]癸-3-烯-8(或9)-基)o-(异丙基或异丁基或2-乙基己基)o-(异丙基或异丁基或2-乙基己基)二硫代磷酸酯401-850-92558s1-94-8润滑剂润滑酯紧跟国际法规,新品一睹为快坛墨紧跟国际法规,第一时间研发生产出配套标准品,为出口检测保驾护航!特别是最新添加进入svhc候选清单中的标准品/(三环[5.2.1.0’2,6]癸-3-烯-8(或9)-基)o-(异丙基或异丁基或2-乙基己基)o-(异丙基或异丁基或2-乙基己基)二硫代磷酸酯(外消旋体),因其对研发工艺要求极高,该产品的生产商在全球屈指可数,坛墨作为中国标准品的领军企业,率先推出其标准品纯品、标准品溶液,帮助检测单位解决因产品稀缺带来的采购受阻这一难题。点击图片即可选购标准品/(三环[5.2.1.0’2,6]癸-3-烯-8(或9)-基)o-(异丙基或异丁基或2-乙基己基)o-(异丙基或异丁基或2-乙基己基)二硫代磷酸酯(外消旋体)此次新增的4项svhc物质涉及领域较广,化妆品、橡胶、润滑剂、油墨及胶黏剂等工业用品、塑料均有应用。四种物质中的一种用于化妆品,并已被添加到候选清单中,它具有干扰人体激素的特性。其中两种用于橡胶、润滑剂和密封剂中,会对生育能力产生负面影响而被包括在内。第四种用于润滑剂和润滑脂中,因为它具有持久性、生物累积性和毒性,对环境也会产生危害。坛墨在此提醒广大中国企业需提高自己产品的风险意识,在物质列入svhc候选清单后六个月内,符合条件的企业需要完成物品中的svhc通报。建议企业及早对供应链展开调查,以从容应对法规变化。 坛墨质检-标准物质中心标准物质业务咨询联系方式北方地区王宏姝:13671388957
  • 食品、保健食品将执行最严谨标准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毕井泉在全国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总结讲话 /span /strong /p p   今年7月初,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9部门联合印发通知,部署在全国开展为期一年的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两个月来,各地区、各部门积极行动,已经开展了一些工作。今天召开这次电视电话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要求,对整治工作进行再动员和再部署,统一思想,明确任务,推动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p p   刚才,各部门负责同志对整治工作进行了部署。这些讲话都非常重要,会后将以文件形式,由九部门联合印发,各地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9/insimg/08ded27c-4d31-4249-b5ea-7dd4afd59f4a.jpg" title=" 电视电话会议现场.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电视电话会议现场 /span /strong /p p   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对食品安全监管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在2013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能不能在食品安全上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交代,是对我们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这表明,老百姓对食品安全满意不满意,本质上是对党和政府的信任问题,是关系人心向背的问题。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是长期存在的顽疾,受害的是一些老人、病人,社会反映强烈,广大人民群众深恶痛绝。整治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是一项关系最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治任务。各地区、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下大力气把整治工作组织好、实施好。 /p p   整治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要把总书记“四个最严”的要求落到实处。 /p p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第一,要把最严谨的标准落到实处。 /span /strong strong 有机食品必须名实相符,产自良好生态环境,不得检出农药、兽药,不能让虚假的有机认证贻误中国有机农业。绿色食品必须按照生产规程要求,按规定限量使用限定的化肥、农药、兽药,或者不使用化学物质。无公害食品中,允许使用的农药、兽药残留不得超标,重金属不得超标。 /strong 所有工业化生产的食品标签说明书必须清晰准确,如实标示,不得有任何虚假标示。保健食品所标功能声称,应当有科学依据。所有食品、保健食品的广告、宣传册、音频视频、会议讲座的内容,都不得偏离标签、说明书标示的内容,严禁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p p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第二,要把最严格的监管落到实处。 /span /strong 企业是产品的法律责任主体,必须保证其产品符合国家食品相关标准 必须保证其所用标签标识、说明书内容真实 必须保证其广告、宣传册、音频视频、会议讲座的内容真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食品、保健食品生产过程的检查监督,加强对市场销售食品、保健食品的抽样检验,公开生产过程的检查结果,公开不合格食品、保健食品检验结果,并根据情况采取必要措施控制风险。工商部门要加强对广告市场的监督。广电部门要加强对广告播出单位的监督。各地区、各部门都要把“最严格监管”的要求落到实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都要切实负起食品安全的责任,落实总书记“党政同责”的要求。 /p p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第三,要把最严厉的处罚落到实处。 /span /strong 整治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必须充分运用法律的武器,对生产经营者未能履行主体责任进行惩戒,严厉惩处各类违法犯罪分子。 /p p   《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属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刑事犯罪。 /p p   《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属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刑事犯罪。 /p p   《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属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刑事犯罪。 /p p   《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属生产、销售假药刑事犯罪。《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以非药品冒充药品的,为假药。预防和治疗疾病是药品的特殊属性。凡未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批准注册为药品的产品(未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材和中药饮片除外),均为非药品,有证据证明,生产、销售这些非药品时声称能够治疗、预防某种疾病,致使消费者误以为药品而购买使用的,都属于冒充药品,都属于生产、销售假药的犯罪行为。按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音像出版单位、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以及其他广告经营者、发布者,明知他人从事非药品冒充药品生产、销售假药,而提供广告宣传等帮助行为的,以生产、销售假药的共同犯罪论处。各地在专项整治中,对有证据证明以非药品冒充药品的方式生产、销售假药,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对尚未构成犯罪的,按照《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查处。 /p p   《刑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了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行为的法条适用原则。生产、销售《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至一百四十八条所列产品,不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但是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依照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p p   以上《刑法》《药品管理法》中与食品、保健食品欺诈、虚假宣传相关的规定,要依法严格落实。所有的违法处罚案件,都要按总书记的要求处罚到人,向社会公开处罚结果。监管信息和处罚信息向社会公开,是对消费者最好的保护,对生产经营者最有力的震慑,对执法者最硬的约束,对社会舆论最重要的引导,对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最大的贡献。各地区、各部门查处案件情况,要定期统计,并向社会公布统计结果。 /p p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第四,要把最严肃的问责落到实处。 /span /strong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在食品安全问题上守土有责、失责必问。食品安全,不出事都没事,出了事就要查明谁的事、怎么出的事、谁应对此事负责。发生违法犯罪案件,特别是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案件,既要查办案件,严惩违法犯罪分子 又要调查案件发生的原因,包括主管部门的管理责任、监督部门的监督责任以及地方政府和上级机关领导责任落实情况,举一反三,堵塞漏洞,完善管理和监督措施,切实防范系统性风险。 /p p   今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请省级食品安全办牵头向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安全委员会负责同志汇报。会议精神落实情况,九月底前向各自的国务院主管部门作出书面报告,综合情况由省级食品安全办向国务院食品安全办书面报告,由食品安全办汇总报告国务院。 /p p   同志们,党的十九大召开在即。我们要深刻认识做好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牢记肩负的政治责任,加强协调配合,狠抓任务落实,确保工作实效,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环境。 /p p   会议到此结束。 /p p br/ /p
  • 中秋月饼别买错!新标准《月饼质量通则》落地实施
    “广式五仁月饼”必须仅使用核桃仁、杏仁、橄榄仁、瓜子仁、芝麻仁。用其他果仁替代其中一种或几种的,只能命名为“广式果仁月饼”或“五仁月饼”。超过5种果仁的,可命名为“果仁月饼”或“六仁月饼”“七仁月饼”,但是不能直接命名为 “五仁月饼”。2023年9月7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月饼质量通则》等583项推荐性国家标准和6项国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2023年第9号)。新版修订GB/T 19855-2023 《月饼质量通则》标准于2024年4月1日正式实施,旧版2015年修订的《月饼》标准废止,这意味着该标准在今年中秋月饼产品上将有所体现。GB_T 19855-2023 《月饼质量通则》.pdf下面我们来一起看看新版月饼标准与2015版相比,到底发生了哪些变化? 一、更改了标准名称 新版标准将标准名称由“月饼”改为“月饼质量通则”。 二、修订了月饼定义 细化了原料的具体类别,删除了主要原料中的“主要”二字,规范了食用油脂名称格式,将糖划出饼皮主要原料范围,同时明确指出月饼为糕点,并删除了旧版标准中不常用的术语“拔腰”。 三、修订了产品分类 新版标准将产品分类修改为“按加工工艺分类”“按地方派式特色分类”“其他类月饼”三种。3.1 按加工工艺分类删除了“热加工类”“冷加工类”,将月饼分为:烘烤类、油炸类、蒸煮类、熟粉类,同时取消“冷加工类”下的其他类细类。3.2 按地方派式特色分类月饼分为广式月饼、京式月饼、苏式月饼、潮式月饼、滇式月饼、晋式月饼、琼式月饼、台式月饼、哈氏月饼,共计9个类别,删除了各地方派式特色月饼次级分类的定义。3.3 其他月饼明确其他月饼范围,不包含按加工工艺和按地方派式特色分类的月饼。 四、增加了饼皮、馅料的具体要求 新标准新增了饼皮和馅料要求,明确提出月饼馅料不应使用鱼翅等野生保护动物食材,不宜使用燕窝等名贵珍稀食材。新标准规定了饼皮和馅料类别,将饼皮分为:糖浆皮、酥皮、混酥皮、蛋月烧(蛋糕)皮、水晶皮、冰皮、奶酥皮、奶油皮、桃山皮。馅料分为:蓉沙馅、果仁馅、果蔬馅、蛋黄馅、肉及肉制品馅、水产品及水产制品馅、留心馅(软心馅)、自来白馅、自来红馅、云腿馅、食用花卉馅。在不同的馅料中规定了相关原料添加量的要求,并根据馅料的添加量对产品名称的命名进行了要求。 五、调整了相关理化指标的要求 调整广式月饼、苏式月饼、潮式月饼、滇式月饼、台式月饼、哈式月饼及其他月饼理化指标限值,其中苏式月饼的馅料含量、台式桃山皮月饼的总糖及其他月饼的脂肪和总糖指标变严格,其余变宽松。以京式月饼为例:对潮式月饼和哈式月饼的“脂肪”指标,进行了调整。对其他类月饼理化指标进行部分调整,干燥失重由原标准规定的“≤38”,修改为“≤60”,脂肪由原标准规定的“≤55”,修改为“≤50”,总糖由原标准规定的“≤55”,修改为“≤45”。 六、对检验规则进行了修改 新版标准出厂检验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感官要求、水分、净含量和馅料含量,相较于旧版标准,删除了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强制性检测要求,新增必检项目水分项目。删除了旧标准中卫生指标和食品添加剂两项强制性指标,但月饼属于糕点,月饼的微生物限量等各项安全指标必须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GB 709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的规定。新标准对型式检验明确要求应包含新标准第六章规定的全部项目。删除季节性生产和常年生产型式检验情形,变更为每年应对产品进行一次型式检验。新标准明确要求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若出现不合格,可在原批次产品中双倍抽样复检。对检验方法进行修改和完善,增加了水分的检测方法;修改了蛋白质和脂肪的检测依据。 七、新增部分馅料添加量标示要求 明确要求馅料中有关添加量要求的都应在产品的标签中标示出各对应配料的添加量。新标准5.4中,对“莲蓉馅”“果仁馅”“枣蓉(泥)馅”“水果馅”“蔬菜馅”“蛋黄馅”“肉与肉制品馅”“水产及水产制品馅”“云腿馅”和“食用花卉馅”都规定了配料添加比例的要求,使用了相关配料的馅料且在产品名称中仅体现了单一馅料成分的月饼,无论是归属于4.1、4.2、4.3分类中的哪一个类别,均应在产品标签中标示出各对应配料的添加量。 八、新增月饼产品的命名方式 新标准规定地方派式月饼应在名称明确产品所属的地方派式及饼皮和/或馅料特色,产品类别可单独建项或在产品名称中一并体现,如广式纯白莲蓉月饼。其他月饼命名可以使用饼皮和/或馅料命名,如水晶皮凤梨月饼;或选择以产品风味特色命名,如浓缩咖啡月饼。 九、旧包装的使用期限 关于新旧标准更新过渡期,月饼旧版包装使用期限可按照市场监管总局下发的《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同意延长月饼旧版包装使用期限的复函》(国市监食生复函[2024]42号)执行,旧版包装材料可以延长使用期限至2024年10月1日(以生产日期为准)。同时提醒广大月饼生产企业,月饼包装应符合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的规定,即:包装层数不超过三层;销售价格在100元以上的月饼,除直接与内装物接触的包装之外,所有包装的成本不超过产品销售价格的15%;不应使用贵金属和红木材料;不与其他产品混装;包装空隙率符合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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