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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除灵甲酯标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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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除灵甲酯标准品相关的资讯

  • 英国食品标准局商讨起草双酚A禁令
    英国食品标准局(FSA)12月23日召开磋商会议,商议起草相关国家条例以执行欧盟关于婴儿(大于12个月)喂食用具中双酚A(BPA)的禁令。食品标准局渴望能听取到各利益相关方的就此国家条例(草案)的相关建议。   关于双酚A   双酚A主要用于生产聚碳酸酯,使塑料更加透明,坚固,耐冲击。它几乎被应用于各种产品当中,从汽车头灯到食品储存容器,也包括婴儿喂食用具。BPA也被用于罐头食品的内层涂料当中,用于防止因罐体腐蚀而对食物或饮料造成污染。研究表明只有非常微量的BPA会从包装中迁移到食物和饮料当中,根据每日允许摄入量,现已制定了食品接触性材料中BPA的法定限量。   相关欧盟指令   由于消费者对BPA的持续关注,欧盟委员会已于2010年11月实施了关于婴儿喂食器具中BPA的禁令。而相关行业也已采取自愿行为,限制在婴儿奶瓶生产中使用BPA。   来自欧盟食品安全局专家小组的最新科学评估报告表明:截至目前,都还没有新的证据表明有必要修改现行的对于BPA的每日允许摄入量。而英国食品标准局对于BPA的观点认为,目前食品接触性材料中BPA的暴露量对消费者的健康并不构成风险(包括婴儿)。但同时FSA也不得不承认,目前消费者对于婴儿饮食用具中BPA的关注程度实在是太高了。
  • 我国烟草X射线检测标准实现ISO"零"突破
    4月15日,由我国烟草行业制定和提交的第一个国际标准项目ISO12030“烟草及烟草制品—箱内片烟密度偏差率的无损检测—电离辐射法”正式被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批准发布,目前已进入国际标准的印刷出版阶段,提前一年完成了烟草行业国际标准“零”的突破计划。   该项目由郑州烟草研究院作为召集人,中国烟草标准化研究中心和工艺重点实验室以及中国烟草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秦皇岛烟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天昌国际烟草有限责任公司等有关单位具体承担研究、开发、试验工作。在国家烟草专卖局、总公司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有关部门的积极组织协调以及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等行业内外单位的大力支持下,项目组经过2年多的不懈努力,坚持科学严谨、有理有据、积极参与、满腔热情和决不言败的原则,认真研究和严格遵守国际规则,广泛征求国内外意见,努力与德、法、英、日、印、韩等国专家进行沟通和协调,历经波折,数易其稿,不断完善,最终获得国际标准化组织烟草及烟草制品技术委员会(ISO/TC126)28个成员国的一致认可并获得通过。   该标准首次提出了箱内片烟密度偏差率(DVR)的无损检测方法(X射线检测方法),并研制出了科学先进、成熟实用的仪器设备,将成为国际片烟贸易活动中共同遵守的一个准则。这一标准的通过和颁布,实现了我国烟草行业制定国际标准“零”的突破,也是首个由亚洲国家提出并获得通过的与烟草相关的国际标准,对提高箱内片烟均匀分布程度、减少片烟霉变损失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用价值,有助于扩大我国烟草行业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促进科研水平的提升。
  • 先驱威锋起草了谷物及制品脂肪酸值测定国家标准
    北京先驱威锋技术开发公司于2012年起草了谷物及制品脂肪酸值测定国家标准,标志着公司在标准化工作方面取得重大突破。 脂肪酸值大小及变化是反应粮食品质好坏的一个重要指标,在2006年被确定为判断稻谷、玉米宜存与否的唯一标准。准确测定粮食脂肪酸值成为评价粮食质量好坏金标准,且脂肪酸值在食品安全和保健品检测中应用广泛。但现行国家标准脂肪酸值测定完全依赖人工,存在没有现代化仪器的问题,我公司经过大量的科学研究,取得了突破,作为国家标准起草人,于2012年12月得到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认可,此举对该公司加强国际交流、出口创汇等方面具有积极、重大的意义。
  • 百灵威农药残留标准品助您鉴别毒茶
    我g作为茶叶生产、消费和输出的大g,有着悠久的茶文化,但是茶叶中农药残留c标却时刻威胁茶文化的传承和人们的身体健康。研究表明,饮用农残c标茶叶,可致癌、损害生育能力和胎儿发育,甚至损害人的神经系统和遗传基因。y边是农残c标质量堪忧的茶叶,y边是浑然不觉、盲目饮用消费,茶叶是否正悄悄成为&ldquo 荼叶&rdquo &mdash &mdash 荼毒生灵之叶?百灵威提供与g家检测标准相符合的农残标准品,帮助各质检单位及时发现有害茶叶,以保障大家饮茶安全与身体健康。 百灵威大型标准品库产品系列涉及农药、石化、环境、食品、无机、烟草等多个l域。所有化学对照品都达到或c过美g化学会z新的分析试剂标准。所有分析标准品都符合ISO34以及ISO 17025认证,并可溯源到NIST、BAM或IRMM等g立计量科学研究院,可满足z高质量控制体系要求。每份标准样品均附带原批次质检报告和材料安全数据卡,并且可以为用户提供专业标准品的定制服务。 ■ 茶叶中常检农残标准品 产品编号 产品名称 包装 目录价 P-445N 联苯菊酯 Bifenthrin 10 mg ¥590 P-595N 噻嗪酮 Buprofezin 10 mg ¥450 P-577N 杀螟丹 Cartap 10 mg ¥730 P-447N 苯醚甲环唑 Difenoconazole 10 mg ¥309 P-377N 除虫脲 Diflubenzuron 10 mg ¥169 P-091N &alpha -硫丹 Endosulfan I 10 mg ¥309 P-092N &beta -硫丹 Endosulfan II 10 mg ¥309 P-015N 草甘膦 Glyphosate 10 mg ¥169 P-057N 三氯杀螨醇 Kelthane 10 mg ¥309 P-032S 灭多威 Methomyl 1 mg/mL in MeOH 1 mL ¥518 ■ 其他相关分析耗材产品 产品编号 产品名称 包装 目录价 116481 甲醇, 99.9% [HPLC/ACS] 4 L ¥180 134752 乙腈, 99.9% [HPLC/ACS] 4 L ¥400 187553 水 [HPLC] 4 L ¥375 S02302 J&K C18柱(250 mm× 4.6 mm, 5 &mu m) 1 支 ¥2,800 S010125-3002 AB-1气相柱, 30 m × 0.25 mm × 0.25 &mu m 1 支 ¥3,960 ZTLMGL-4.1 针筒式滤膜过滤器 Ф13 0.2 &mu m(有机) 100 片/包 ¥150 WKLM-3 微孔滤膜 Ф50 0.45 &mu m(水相) 100 片/包 ¥380 901275 J&K瓶口分配器(5.0-50.0 mL) 1 支 ¥2,000 958945 J&K单道手动可调移液器(100-1000 &mu L) 1 支 ¥340 928429 J&K磁力搅拌器(数显、加热、不锈钢) 1 台 ¥3,112 5182-0553 螺纹透明样品瓶(蓝色螺纹盖,PTFE红色硅橡隔垫) 100 个/包¥527 5182-0728 聚丙烯螺纹瓶盖(无隔垫) 100 个/包 ¥109 5183-4759 高j绿色隔垫(带预穿孔) 50 个/包 ¥699 CER-001-1 1.5 mL标准毛细储存瓶 1 个 ¥240 以上价格仅供参考,详情请致电400-666-7788!
  • 中国商业联合会公开征集《畜禽肉制品中5种核苷酸的测定》等两项行业标准起草单位
    各有关单位: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第二批行业标准制修订和外文版项目计划的通知》(工信厅科〔2023〕42号),由全国肉禽蛋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99)负责《畜禽肉制品中5种核苷酸的测定》《畜禽肉制品中非肉类蛋白的测定》两项行业标准(计划编号分别为:2023-0950T-QB、2023-0951T-QB)的制定工作。为广泛吸收各利益相关方参与肉制品行业标准制定工作,达成广泛共识,充分保障标准质量和实用性,提高标准编制工作的开放性、公正性、透明性,推动标准后续应用实施,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畜禽肉制品中5种核苷酸的测定》等两项行业标准起草单位。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起草单位资格1.起草单位应为依法经营、业绩突出的肉制品行业相关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等 2.起草单位应具有较高的行业影响力,具有一定的制造或科研水平,重视标准化工作 3.起草单位能够为标准制定工作提供技术支持,能够全程参加标准起草、讨论和审定工作会议 4.起草单位应具有肉制品行业丰富实践经验,较高的专业素养和理论水平 5.起草单位应对肉制品标准体系有较全面的认识,并积极参与标准编制的各项工作,确保标准的规范性、适用性、有效性和先进性。二、起草单位权利和义务1.起草单位应提供专家支持,原则上每个起草单位推荐一名专家担任标准起草人参与起草工作 2.起草人应全程参与标准起草的相关会议、活动,积极按时完成标准起草组安排的各项任务 3.当标准修订时,有权进一步提出修改意见,有权及时获得与标准相关的行业信息。4.起草人对“标准草案”“征求意见稿”“送审稿”等中的条款提出修改意见,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并在综合平衡和广泛达成一致的基础上,形成标准“送审稿”提交专家组审定。5.在可以公开的前提下,起草单位应共享相关技术资料、研究成果等,为标准起草工作组提供参考。6.起草人对标准制定过程中涉及的未公开信息和数据负有保密责任。三、报名要求请报名参加行业标准起草的单位填写《行业标准起草单位申请表》(见附件),并于2024年8月31日之前将盖章版表格发至全国肉禽蛋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联系人邮箱。秘书处将根据实际情况,结合申报单位和起草人的专长和经验,遴选合适的单位和人员组建标准起草组,积极推进标准起草工作。四、联系人联系人:刘振宇、鲁振电 话:010-65133322转1428邮 箱:lu.zhen@cgcc.org.cn附件:行业标准起草单位申请表.docx2024年7月31日
  • 乳品新国标出台内幕曝光 乳业三巨头起草标准
    《谁在制订食品安全标准——专家讲述乳品新国标出台过程》    “内部待议稿上显示,巴氏奶标准初稿的起草单位是蒙牛乳业集团,生鲜乳标准由伊利集团起草,酸奶标准则由光明集团起草。”   ——曾寿瀛,中国奶业协会乳品工业委员会副主任,先后四次参加相关乳品标准制订的讨论会   “我至今也没有明白,反复讨论形成的送审稿,其中一些关键性标准,最后为什么会被推翻?”   ——魏荣禄,西部乳业协会执行副会长,先后三次参加相关乳品标准制订的讨论会   “我现在没什么可说的了。”“说了有什么用?”   ——多名曾经参与标准制订讨论会的奶业专家   谁在主导中国的食品安全标准制订?   2010年9月通过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规定,卫生部负责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卫生部组织成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负责审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草案。   从这个审评委员会的委员名单来看,目前担任副秘书长以上领导职务的14人当中,9人来自卫生部及其下属的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人来自农业部及中国农业科学院,还有1人来自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1人来自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一个食品安全标准的出台要经历哪些环节?   本报记者采访了参与乳品国家安全标准制订的专家,请他们讲述相关乳品国标的出台过程。   标准起草单位 最终没有公布   “三聚氰胺事件”爆发后,重新制订乳品安全国家标准成为共识。2008年12月,卫生部牵头,会同农业部、国家标准委、工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药监局等部门,以及中国疾控中心、轻工业联合会、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中国奶业协会等单位,成立了协调小组,对乳品安全国家标准进行整合完善。   协调小组各部门推荐了近70名专家组成专家组,组长由中国疾病控制中心食品与营养所副所长王竹天担任。   王竹天在2010年4月的《中国食品卫生杂志》上介绍,协调小组负责议定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专家组负责提出乳品安全标准,此外还设立了秘书处,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据介绍,在此期间,近600人次参加了各工作组、起草组以及专家组的研究与讨论。   2010年2月,第一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召开各分委员会会议,审查乳品安全国家标准草案。经主任会议审议,通过了66项乳品安全国家标准。新的乳品安全国家标准于3月26日由卫生部批准公布。   曾寿瀛,中国奶业协会乳品工业委员会副主任,先后四次参加上述标准的讨论会。根据他的回忆:“前几次参会人数都接近百人,相关部委、奶协、知名乳品企业、高校和研究机构都有代表参加。”   对于参会代表的比例,三次参加讨论的西部乳业协会执行副会长、西南民族大学教授魏荣禄有些看法:“1/3参会代表来自外资企业。”   至于具体的起草单位和个人,在2010年公布的生乳、灭菌乳等乳品标准及政府公告中,并没有具体介绍。而2005年卫生部和国家标准委发布的巴氏杀菌、灭菌乳卫生标准,前言部分公开了该标准起草单位为南京、天津、南宁等9个地方卫生防疫站,主要起草人为唐世树等9人。   两项关键标准 最后一刻翻盘   回忆起乳品新国标的制订过程,魏荣禄颇有些遗憾:“我至今也没有明白,反复讨论形成的送审稿,其中一些关键性标准,最后为什么会被推翻?”   与魏荣禄同样困惑的,还有和牛奶打交道近60年的曾寿瀛。据曾寿瀛介绍,他上世纪50年代从南京农学院毕业进入南京乳肉管理所工作,后来从南京疾控中心退休。   1962年,曾寿瀛开始参与牛奶标准的制订。在以往标准制订中,曾寿瀛曾任卫生部全国乳与乳制品定标组副组长。   2009年5月,曾寿瀛开始介入乳品新标准制订,“内部待议稿上显示,巴氏奶标准初稿的起草单位是蒙牛乳业集团,生鲜乳标准由伊利集团起草,酸奶标准则由光明集团起草。”   他说,“乳品新国标出台始末,我不是所有环节都很了解。我仅仅是参与了中后期的几次会议。前期是企业起草待议稿,最后阶段是如何操作,送审稿关键性标准为何翻盘,我不太清楚。”   上述专家所说的“关键性标准”,即后来公众广为关注的菌落总数、蛋白质含量。   2009年8月19日,魏荣禄最后一次参加乳品标准讨论会议,“会议规模仅十几人,时任卫生部监督局副局长的苏志代表部领导听取意见,王竹天主持会议,曾寿瀛、顾佳升(原上海奶业协会副秘书长)等专家都参加了。这次会议,我没有看到企业的代表。”   就在这次会议上,在几位奶业专家的力主下,每克生乳菌落不超过50万个、每百克生乳蛋白质不低于2.95克的标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最终送审稿。此后,曾、魏、顾三人就没有再介入乳品订标工作。   可是,2010年3月正式公布的方案,菌落放宽到200万个,蛋白质降低到2.8克。至于送审稿在哪个环节发生改动,为什么改动,魏荣禄和曾寿瀛表示他们不清楚。   乳品新国标公布后,遭到媒体和公众炮轰:“中国乳品标准创全球最差标准,标准制订被大企业所绑架。”   采访中,多名曾经参与标准制订讨论会的奶业专家选择不再表态:“我现在没什么可说的了。”“说了有什么用?”这是他们给记者的答复。   有关专家呼吁 公开会议纪要   关于食品安全标准的争议,乳品绝非唯一。   前不久,思念、三全、湾仔码头三大饺子品牌均被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随后,速冻面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布,允许存在金黄色葡萄球菌。消费者一时蒙了:又一个标准倒退了?   卫生部出面解释,标准制订过程中,多次召开研讨会,广泛听取各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企业意见,并在卫生部网站公开征求意见。   类似的解释,乳品安全国家标准也有。该标准曾先后“召开工作会议20余次,草案公开征求意见60天,同时向世贸组织通报。其间,共收到国内外反馈意见2000余条。”   但是,权威部门的解释,似乎难以从根本上消除一些专家和公众的疑惑。   对最后为何推翻生乳菌落50万个、蛋白质2.95克的标准,魏荣禄曾经托人打听。“据说是各部委协调的结果,怎么协调我们也不知道。”他说。   一位参与乳品新国标讨论会、不愿公开姓名的专家表示,卫生部当时有会议纪要,包括谁参加了会议,会上谁提出什么意见,如何辩论,整个过程一目了然。   “如果组织方愿意公开这些资料,展示终审稿某些结论被推翻的理由,只要能让大家信服,质疑的声音就没这么大。”上述专家说。   “过程更加民主、透明,是解除公众疑虑的一个重要途径。”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应松年说。   他同时指出,“公开透明也不是万能的,公众情绪并非完全理性。如果在讨论过程中,有专家提出某指标有害,但是经过大量的论证、调研证明其实是无妨的,最后标准采用了相对科学的意见。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整个过程都透明了,公众有可能还是会有所质疑:为什么不采用那个专家的意见,为什么不采取更严格的标准?”   应松年强调,本行业的专家是懂行的,整个订标过程至少应该对专家全透明。他们信服了,就不会产生反对的意见领袖,这样新标准执行将更加顺利。如果决策和专家的意见有大分歧,应该重新召开论证会,避免“暗箱操作”之嫌。
  • 英国食品标准局发布食品添加剂新规则草案
    2011年1月17日,英国食品标准局发布英格兰地区食品添加剂新规则草案,该草案将贯彻欧盟两个食品添加剂的指令。这些指令对四种新食品添加剂和一种最近批准在欧盟使用的甜味剂的纯度设置了标准。这些新食品添加剂是:E392 迷迭香提取物、E427肉桂胶、E961纽甜素、E1203聚乙烯醇和E1521聚乙二醇。   新纯度标准的设置旨在确保每种添加剂都符合自身特定生产和应用的组成规格。这种对现有规格标准进行的小范围修订,可以使其符合国际通行的安全标准和技术上的新发展。   所执行的两个欧盟指令是:   2010/67/EU号指令——修订关于食品添加剂(除色素和甜味剂外)的纯度标准2008/84/EC号指令   2010/37/EU号指令——修订关于甜味剂的纯度标准2008/60/EC号指令   新规则将于2011年3月31日开始强制执行,新规则的执行不会给生产商强加额外的生产成本。类似规则也很快将在苏格兰、威尔士和北爱尔兰地区发布。
  • 我国化妆品功效标准起草中
    现状:名词混乱 功效标准缺位   众所周知,目前对化妆品划分为普通化妆品和特殊用途化妆品两类,管理方式各有不同,其中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祛斑、防晒类为特殊化妆品,实施审批制,取得批准文号后方可生产、销售 其他普通化妆品则在各省(区、市)化妆品卫生监管部门做好备案即可。而在《化妆品卫生规范》中,详细规定了化妆品中禁用和限用物质 限用防腐剂、防晒剂和着色剂 规定了化妆品包装的基本要求:规定了最终产品必须使用安全,不得对使用部位产生明显刺激和损伤,且无感染性等众多内容。   “但没有一项规定是针对化妆品的功效的。”北京工商大学化工学院副教授赵华表示,他是皮肤用化妆品功效性评价标准(由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的起草人之一。赵华介绍说:“化妆品行业其实已存在若干标准:有针对重金属含量的,有针对原材料的,有针对膏、霜、粉、乳液这些基本形态做出规定的,有针对外包装的……但是,一瓶标注着‘美白霜’的化妆品,是否真的能美白、美白功效如何?谁也不知道。消费者购买之后,即使觉得毫无效果,也没有办法。”   赵华表示,目前惟一一个功效评价标准做得比较好的就是防晒类化妆品,这类产品有个通用的标准:SPF值。所谓SPF值,即防晒系数,表明防晒用品所能发挥的防晒效能的高低。它是根据皮肤的最低红斑剂量来确定的。SPF防晒系数的数值适用于每一个人,其计算方法是:假设紫外线的强度不会因时间改变,一个没有任何防晒措施的人如果待在阳光下20分钟后皮肤会变红,当他采用SPF15的防晒品时,表示可延长15倍的时间,也就是在300分钟后皮肤才会被晒红。另外还有一个指数是PA。PA是1996年日本化妆品工业联合会公布的“UVA防止效果测定法标准”,是目前日系商品中广被采用的标准,防御效果被区分为三级,即PA+、PA++、PA+++,PA+表示有效、PA++表示相当有效、PA+++表示非常有效。   但除此之外,其他化妆品的功效标准都是一片空白。在广告中经常使用的“深度锁水保湿”、“享受时光、点亮青春”、“肌肤寸寸嫩滑”、“28天让你草地变森林”等语句,用含混不清的表述和暗示,刻意地夸大了产品功效。   完善:制定太难 推广尚待时日   “我们联合了中国检验检疫科学院、空军总医院,还有上海家化、欧莱雅等知名企业,研究了4年,目前也只有一项‘保湿化妆品标准’基本成型。”赵华表示,制定化妆品功效标准是一件太复杂的事。   赵华拿出起草的“保湿标准”向记者介绍,保湿功效的检测方法应该是最简单的一种:电容法测定皮肤角质层水分含量。它的原理是基于水和其他物质的介电常数差异显著,按照皮肤含水量的不同,测得的皮肤的电容值不同,其观测参数可代表皮肤水分值。检测时,环境温度应保持22±1℃,湿度保持在50±5%,需选用30名以上的志愿者,受试部位前2~3天不能使用任何产品(化妆品或外用药品)。试验前,受试者需要统一清洁双手前臂内侧,用干的面巾纸擦拭干净。清洁后在受试者双手前臂内侧做好测量区域标记。实验中左右手前臂内侧标记4×4cm2试验区域,同一手臂可同时标记多个区域,区域间隔1cm。测试产品和空白对照均随机分布在左右手臂上。涂抹后分别测量1小时、2小时、4小时受试区域和空白对照区域的皮肤含水量。   “但是,这样的检测方法也受到了各种局限:首先是地域,比如上海和北京,温湿度差距太大,即使是同一个试验者在不同的地点,得出的数据也会相差很大。其次是人体变化,即使是同一个人、同一地点,不同时间段也会测出不同的结果。”赵华介绍,结果的随机性是标准迟迟难以出炉的主要原因。而化妆品的功效其实并不难判定,比如美白产品,可以检测使用前后皮肤的色度和黑色素值是否有变化 抗皱产品,可检测皮肤的纹理度是否变化 育发产品则更简单……   “我们现在只能做这样的事:同类产品比对结果。即同时使用测试品和对照品,进行功效比对,最后出具检测报告。”赵华表示,相关的功效标准正在制定中,最快明年就可以出台。“届时无论是厂家还是消费者,只要有硬件设备,都可以自己利用标准来对化妆品做出评测。”那么,今后的化妆品能否如防晒指数那样,直接标以“保湿指数”、“美白指数”、“抗皱指数”呢?“这是一个理想的结果,意味着对化妆品的产品说明、广告用语做出了严格规范,让消费者对功效一目了然。但是让标准实际用于产品中并得到大众的承认,还需要很长的时间。”赵华说。
  • 国家烟草专卖局对《电子烟管理办法》和《电子烟》国家标准等有关问题的解答
    制定《电子烟管理办法》、《电子烟》国家标准及配套政策,是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电子烟产业法治化、规范化治理要求、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解决目前电子烟市场与产业存在的突出问题、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2022年3月11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公布《电子烟管理办法》;4月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电子烟》国家标准。4月13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烟草专卖局有关部门就公众关注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解答。一、《电子烟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答:《电子烟管理办法》共六章四十五条,对电子烟生产、销售、运输、进出口和监督管理等作出了规定,主要明确了以下几个方面:(一)明确了监管对象。电子烟、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及其他新型烟草制品等均纳入了监管范围。电子烟包括烟弹、烟具以及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等。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和可自行添加雾化物的电子烟,将不含烟碱的电子烟产品纳入监管范围。加热卷烟属于卷烟,已纳入卷烟管理,《电子烟管理办法》对此进行了强调。目前,我国未批准加热卷烟在境内上市销售,任何市场主体不得非法经营加热卷烟。(二)明确了监管主体。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即国家烟草专卖局,下同)主管全国电子烟监督管理工作,各省、市、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即各省、市、县级烟草专卖局,下同)依据规定职权负责本行政区内的电子烟监督管理工作。(三)明确了监管措施。一是对生产、批发和零售市场主体实行许可证管理。二是严格质量管控,建立电子烟产品技术审评、抽检抽测和追溯管理制度。三是实行销售渠道管理。建立全国统一的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将电子烟有关经营活动纳入平台管理。依法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电子烟产品生产企业、电子烟品牌持有企业等应当通过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将电子烟产品销售给电子烟批发企业。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具备从事电子烟零售业务资格的企业或者个人应当通过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从当地电子烟批发企业购进电子烟产品,并不得排他性经营上市销售的电子烟产品。四是对运输依法实施监管。电子烟、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等的运输应当接受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监管。五是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对电子烟生产企业、雾化物生产企业和电子烟用烟碱生产企业等境内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进行前置审查。六是对电子烟进出口贸易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依法进行监督管理,完善管理措施,优化工作流程,服务好符合相关要求的电子烟出口。二、《电子烟》国家标准的制定背景和主要内容是什么?答:2021年11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修改的决定》(国令第750号,以下简称《决定》),增加第六十五条,“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本条例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2022年3月11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制定发布了《电子烟管理办法》,将于5月1日正式施行,办法提出“电子烟产品应当符合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因此,制定《电子烟》强制性标准是落实上述法律法规的重要手段,也是建立电子烟监管体系的重要技术支撑。2022年4月8日,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发布了GB 41700-2022《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该标准由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国家烟草专卖局,组织全国烟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相关技术机构制定。标准内容主要包括:一是明确了电子烟、雾化物等相关术语、定义;二是对电子烟设计和原材料的选用等提出原则要求;三是对电子烟烟具、雾化物和释放物分别提出明确的技术要求,并给出了配套的试验方法;四是对电子烟产品标志及说明书进行了规定。三、过渡期什么时候结束?过渡期的政策是什么?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自《决定》2021年11月10日公布施行之日起,开展电子烟生产经营活动应当获得准入许可,产品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电子烟进出口应当遵守相关规定等要求。考虑到《电子烟管理办法》、《电子烟》国家标准及配套政策出台、实施有个过程,为保障有关电子烟生产经营主体合法权益,更好落实相关监管要求,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在《决定》公布施行后,设置了过渡期,并明确了过渡期的相关要求。鉴于《电子烟管理办法》将于2022年5月1日起施行、《电子烟》国家标准将于2022年10月1日起实施,现确定过渡期到2022年9月30日结束。    过渡期内,2021年11月10日《决定》发布前既存的电子烟生产经营主体(即存量电子烟生产经营主体)可继续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并应按照《电子烟管理办法》、《电子烟》国家标准及配套政策要求,申请有关许可证及产品技术审评等,对产品进行合规性设计,完成产品改造,配合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有序开展电子烟监管工作。同时,为规范电子烟市场秩序,将电子烟产业平稳纳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与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和《电子烟管理办法》、《电子烟》国家标准及配套政策等相衔接,继续执行过渡期内的相关要求:各类投资者暂不得投资新设电子烟生产经营企业;存量电子烟生产经营主体暂不得新建或扩大生产能力,暂不得新设电子烟零售点。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不受理在过渡期内违规新设的电子烟、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生产企业等或生产点的许可申请;不受理过渡期内违规新增的零售市场主体的许可申请;暂不受理《决定》发布前既存的电子烟、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生产企业等扩大生产能力的许可申请等(具体受理时间将另行通知)。市场监管部门根据相关规定不核发过渡期内违规新设的电子烟、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生产企业等或生产点和零售市场主体的营业执照。过渡期结束后,电子烟生产经营主体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和《电子烟管理办法》、《电子烟》国家标准等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四、从事电子烟相关生产、批发、零售的市场主体分别需要办理何种烟草专卖许可证?答:从事电子烟、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等生产经营活动,应当依法向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企业,应当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变更许可范围后方可从事电子烟产品批发业务;从事电子烟零售业务,应当依法向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或者变更许可范围。五、如何申请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答:电子烟、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生产企业等,应当申请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申请人可以向其住所(主要经营场所或经营场所,下同)所在地的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包括大连市、深圳市烟草专卖局,下同)许可证办理窗口或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政务服务行政许可网上办理平台提出申请。详细的办理流程、所需材料等可登录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政府网站查询。过渡期内,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受理2021年11月10日《决定》发布前已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且如实完成电子烟生产经营主体信息申报的市场主体(即存量电子烟、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生产企业等)的许可申请;暂不受理存量电子烟、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生产企业等扩大生产能力的许可申请(具体受理时间将另行通知);不受理在过渡期内违规新设的电子烟、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生产企业等或生产点的许可申请。自2022年5月5日起,存量电子烟、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生产企业等可以向其住所所在地的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的申请意向,再按照排期要求提交正式申请。过渡期结束后,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将受理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市场主体的许可申请。六、如何申请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答:已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企业方可申请从事电子烟批发业务。已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企业,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变更许可范围后方可从事电子烟批发业务。七、如何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答:从事电子烟(包括烟弹、烟具以及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等)零售业务的市场主体,可以通过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地市级、县级烟草专卖许可证办理窗口或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政务服务行政许可网上办理平台,申请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详细的办理流程、所需材料等可登录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政府网站查询。过渡期内,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受理2021年11月10日《决定》发布前已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且如实完成电子烟生产经营主体信息申报的电子烟零售市场主体(即存量电子烟零售市场主体)的许可申请;不受理在过渡期内违规新增的电子烟零售市场主体的许可申请。自2022年6月1日起,存量电子烟零售市场主体可以向其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地市级、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申请。过渡期结束后,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将受理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市场主体的许可申请。八、为什么要进行电子烟产品技术审评?如何申请?答:技术审评是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产品质量安全的必要措施。技术审评工作由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业机构实施。《电子烟管理办法》施行后,申请人可通过电子烟技术审评管理系统,向企业住所所在地的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技术审评申请。九、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什么时候上线?答:建设全国统一的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是规范电子烟市场秩序、促进电子烟产业有序运行的重要环节。交易管理平台上线运行后,取得烟草专卖相关许可证的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批发企业和零售市场主体,通过技术审评的电子烟产品等,均应在平台上进行交易。自2022年6月15日起,取得烟草专卖相关许可证的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批发企业和零售市场主体逐步在平台上进行交易。十、《电子烟》国家标准技术内容的突出特点是什么?答:《电子烟管理办法》明确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和可自行添加雾化物的电子烟。基于《电子烟管理办法》的监管要求,并接轨国际监管趋势,借鉴国际监管经验,《电子烟》国家标准提出了科学适用的技术内容,其突出特点体现在:第一,规定电子烟是“用于产生气溶胶供人抽吸等的电子传送系统”,将不含烟碱的电子烟纳入电子烟定义范围。第二,鉴于水果、食品、饮料等调味电子烟和无烟碱电子烟对未成年人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容易诱导未成年人吸食,标准明确规定不应使产品特征风味呈现除烟草外的其他风味,并明确要求“雾化物应含有烟碱”,即不含烟碱的电子烟产品不得进入市场销售。第三,标准依据添加剂的使用原则,经过充分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实验验证并广泛征求意见后,明确列出允许使用的101种添加剂,纳入添加剂“白名单”。十一、《电子烟》国家标准将于今年10月1日正式实施,设置该实施日期是基于什么样的考虑?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十五条有关规定,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服务,不得生产、销售、进口或提供。标准正式实施后,市场上销售的电子烟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考虑到《电子烟》国家标准发布后,电子烟生产企业需要根据标准要求对产品进行合规性设计,完成产品改造,并向有关部门申请产品检测和技术审评等工作,这些都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设定了5个月的实施过渡期。在实施过渡期期间,电子烟生产企业要开展标准的宣贯培训,深入了解标准技术内容,尽早实现产品达标。十二、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将在电子烟有关政务服务方面重点开展哪些工作?答: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将积极开展政策宣传,引导电子烟生产经营主体诚实守信,履行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完善政务服务平台,加强对相关经营主体的业务指导和政务服务,引导电子烟生产经营主体按照《电子烟管理办法》、《电子烟》国家标准以及相关政策要求,申请有关许可证及产品技术审评等,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十三、近期,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重点采取哪些举措查处涉电子烟违法违规行为?答: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和《电子烟管理办法》等规定,督促各类电子烟市场主体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业务,依法查处违反过渡期有关政策要求的行为。会同、配合有关部门加强专项治理,重点清理中小学校园周边电子烟销售网点及电子烟自动售卖机,删除网上销售电子烟信息,查处向未成年人售卖电子烟等违法案件,侦破添加合成大麻素等“上头电子烟”新型毒品违法犯罪典型案件,有效保障和维护未成年人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十四、发现违法生产经营电子烟的如何举报?答:发现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生产销售伪劣电子烟产品、通过信息网络销售电子烟等有关违法行为的,可以拨打12313烟草市场监管服务热线或通过各地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政府网站公布的举报渠道提供违法行为线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法核实处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十五、下一步还有哪些涉及电子烟的规定出台?答: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即将公布电子烟相关许可证管理、技术审评、产品追溯等有关政策文件,陆续出台电子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鉴别检测、产品包装等配套政策和实施细则,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警语标识、检验检测机构、税收、寄递、入境携带等相关政策,建立健全配套政策体系。
  • 315 | 守护食品安全,槽头肉鉴别标准品现货供应!
    今年315晚会曝光某些企业用未经严格处理的槽头肉制作梅菜扣肉预制菜。槽头肉,里面含有较多淋巴结和甲状腺,在日常生活中也被称为淋巴肉。国家《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检疫规范》等法律明令禁止含有‘三腺’的肉类流向市场,而‘三腺’指的是甲状腺、肾上腺和病变淋巴腺,由于它们含有大量的内分泌激素和病原微生物,倘若误食了“三腺”,会对人体造成一定的伤害。 国标GB/T 17236-2019 生猪屠宰操作规程也明确生猪必须去除可视病变淋巴结,摘除甲状腺,才能用于食品生产。本次“315晚会”《梅菜扣肉里的“糟心肉”》案例,引发了公众和市场对肉类产品等领域食品安全问题的高度关注,国务院食安办、公安部、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今年将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图片来源:千图网阿尔塔科技作为被CNAS认可的食品安全检测有机标准物质生产制造商,全力配合总局专项整治活动,由于槽头肉通过加工后,外观、口感与正常的肉品没有太大差别,阿尔塔结合淋巴结产生免疫应答导致炎症反应致使炎症相关代谢物变化的情况常备炎症和免疫相关代谢物标准品,用于槽头肉中炎症和免疫相关代谢物的定量分析,结合化学计量学构建槽头肉判别模型,为槽头肉鉴别提供了一种可靠的方法,为打击槽头肉违法使用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也为食品安全检测提供保障。相关产品:了解相关检测文献,更多相关产品或定制服务,请联系我们。关于阿尔塔天津阿尔塔科技有限公司立于2011年,是中国领先的具有标准物质专业研发及生产能力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坚守“精于标准品科技创新,创造绿色安全品质生活“的企业愿景,秉持”致力于成为全球第一品牌价值的标准品提供者”的企业使命。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可的标准物质/标准样品生产者(通过ISO 17034/CNAS-CL04认可),并通过了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公司于2022年获批筹建“天津市标准物质与稳定同位素标记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并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天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天津市瞪羚企业等,与安捷伦共建创新合作实验室,成立了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院士创新中心,建立了国家食品安全重大专项稳定同位素产业基地,主持完成和参加了多项天津市重大科研支撑项目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大专项,荣获2022年中国分析测试协会科学技术奖,CAIA一等奖,处于我国标准品和稳定同位素标记内标行业的领先地位。经过10余年的努力,阿尔塔科技以其卓越的品质和全方位的技术支持与服务受到全球客户的广泛认可和良好赞誉,成长为行业内国产高端有机标准品的知名品牌。2022年底,阿尔塔成功携手杭州凯莱谱精准医疗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迪安诊断旗下子公司),进一步开拓医药和临床检测标准品,为多组学创新技术以及质谱标准化的解决方案提供技术保障,为广大人民的健康生活做出贡献,真正实现From Medicare to Healthcare。
  • 百灵威新品推荐——酒精检测全套标准品
    百灵威拥有全球化大型标样库,涉及农药、石化、环境、食品、无机、烟草等多个l域,所有化学对照物质均可满足z高质量控制标准。随着私家车的不断增加,酒后驾车现象也屡见不鲜,快速、准确地分析出司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已成为各地交警部的y项重要任务。百灵威根据此社会需求,引进g外先进技术,特别推出全新的酒精检测标准品,协助交警快速检测血液中酒精含量,以保障交通安全。 产品编号 产品名称 规格 目录价 A-054 Multicomponent Alcohol Kit (C1-C3) 1.2 mL/ampule 3 ampules/kit ¥698 A-056 Multicomponent Alcohol Mix - 1000 ug/mL 1.2 mL/ampule ¥356 A-057 Multicomponent Alcohol Mix 500, 500 µ g/mL 1.2 mL/ampule ¥356 A-061 Multicomponent Alcohol Mix - 4000, 4000 µ g/mL 1.2 mL/ampule ¥356 A-076 Multicomponent Alcohol Mix -100, 100 µ g/mL 1.2 mL/ampule ¥356 B-020 1,4-Butanediol, 1.0 mg/mL 1 mL/ampule ¥882 E-015 Ethyl ß -D-glucuronide, 1.0mg/mL 1 mL/ampule 询价 E-016 Ethyl ß -D-glucuronide, 100 µ g/mL 1 mL/ampule ¥1795 E-029 Ethanol-50, 50 mg/dL 10 pack 1.2 mL ¥482 E-030 Ethanol-80, 80 mg/dL 10 pack 1.2 mL ¥482 E-031 Ethanol-100, 100 mg/dL 10 pack 1.2 mL ¥482 E-032 Ethanol-200, 200 mg/dL 10 pack 1.2 mL ¥482 E-033 Ethanol-300, 300 mg/dL 10 pack 1.2 mL ¥482 E-034 Ethanol Calibration Kit 10 amps/pack ¥482 E-035 Ethanol-25, 25 mg/dL 10 pack 1.2 mL ¥482E-036 Ethanol-400, 400 mg/dL 10 pack 1.2 mL ¥482 E-037 Ethanol-80, 80 mg/dL 5 pack, 5 mL ¥1256 E-038 Ethanol-100, 100 mg/dL 5 pack, 5 mL ¥1256 E-039 Ethanol-200, 200 mg/dL 5 pack, 5 mL ¥1256 E-040 Ethanol-10, 10 mg/dL 10 pack, 1.2 mL ¥482 E-041 Ethanol-150, 150 mg/dL 10 pack ,1.2 mL ¥482 E-042 Ethanol-15, 15 mg/dL 5 pack, 5 mL ¥1256 E-043 Ethanol-20, 20 mg/dL 5 pack, 5 mL ¥1256 E-044 Ethanol-400, 400 mg/dL 5 pack, 5 mL ¥1256 E-045 Ethanol-40, 40 mg/dL 10 pack ,1.2 mL ¥482 E-048 Ethyl ß -D-glucuronide-D5, 100 µ g/mL 1 mL/ampule ¥3064 E-053 Ethanol-500, 500 mg/dL 10 pack, 1.2 mL ¥482 E-056 Ethanol-20, 20 mg/dL 10 pack, 1.2 mL ¥482 E-063 Ethyl ß -D-glucuronide-D5, 1.0mg/mL 1 mL/ampoule 询价 E-064 Ethyl sulfate sodium salt, 1.0 mg/mL 1 mL/ampoule 询价 E-066 Ethyl-D5 sulfate sodium salt, 1.0 mg/mL 1 mL/ampoule 询价 NMIM299 Heptaminol hydrochloride 50 mg ¥4879
  • 贵州起草制订两大特色食品地方标准 网上征求意见
    p   日前,由贵州省分析测试研究院牵头组织起草制订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贵州苕粉》、《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贵州米豆腐》征求意见稿均已完成。现正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时间30天。 /p p   贵州米豆腐是我省具有地方特色的食品,深受消费者的青睐。省内大多数是以小作坊模式进行生产制作,至今尚无该类产品的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在日常监管和抽样检验工作中,无标准可依。 /p p   为此,省卫计委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批准立项开展贵州米豆腐地方标准的制定工作,以增强贵州米豆腐市场竞争力,更为日常食品安全监管提供技术依据。经对市场摸底,并对比分析实际样品的检测数据后,标准起草小组结合米豆腐生产消费的实际情况,制订出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贵州米豆腐(征求意见稿)》。标准从色泽、状态、滋味以及霉菌、大肠杆菌等11个项目制定说明,明确贵州米豆腐是以大米为原料,经磨浆、煮浆、凝固、成型等工序生产制成的食品,但不得使用人工色素等添加剂进行增色。 /p p   另外,近年来,有报道称,苕粉生产过程中,存在添加“明矾”等物质,以达到提升口感的现象。监督人员在日常检测工作中发现,现有标准对产品污染物的限量要求模糊,为此,贵州开展了苕粉地方标准的制定工作。 /p p   2014年至2017年,标准起草小组对省内苕粉生产工艺进行调研,制定出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贵州苕粉(征求意见稿)》。其中规定,苕粉是以新鲜番薯为主要原料,经和浆(打糊)、成型(漏粉)、冷却、干燥、包装制成的非即食干粉条。其外形可分为圆条形、方条形(含长方条形)。 /p p   目前,两项征求意见稿正在贵州省卫计委官方网站(http://www.gzhfpc.gov.cn/)公开征求意见,时间30天。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标准征求意见稿有异议,均可书面反馈。 /p p /p
  •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36项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起草专家标准解读会议,报名通道开启!
    2022年9月2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回应社会关切,实现从田间地头到百姓餐桌的全过程、全链条监管,进一步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治保障。2022年7月28日,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2022年第3号公告,发布36项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3项修改单。主要包括:《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1项污染物标准、《饮料》(GB 7101-2022)等3项食品产品标准、《洗涤剂》(GB 14930.1-2022)等3项食品相关产品标准、《食品添加剂 丁香酚》(GB 1886.129-2022)等11项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 二十二碳六烯酸油脂(金枪鱼油)》(GB 1903.26-2022)等9项食品营养强化剂质量规格标准、《食品中二氧化硫的测定》(GB 5009.34-2022)等9项检验方法标准,以及《食品添加剂 蜂蜡》(GB 1886.87-2015)第1号修改单等3项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修改单。每次新法规新标准的制定,都会影响到各单位科研人员、各生产企业的研究、生产、检测等环节,为了让大家更清晰地了解法规标准的要点等内容,仪器信息网将于10月19日举办“食品安全国标准解读”主题网络研讨会,我们将会邀请法规标准起草人、权威专家及厂商技术人员带来精彩分享,把最新的标准动向、技术要点等内容呈现给大家。欢迎大家踊跃报名!点我或扫描下方二维码,免费,免费,免费报名!若报名不成功,或关于会议任何问题,可扫描下方二维码加食品领域小助手微信号:更多免费会议,欢迎关注网络讲堂服务号:相关会议赞助,请联系刘经理,欢迎各位厂商前来咨询!
  • 《冬虫夏草(鲜品)》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发布!
    冬虫夏草是冬虫夏草菌(Ophiocordyceps sinensis)侵染寄主蝙蝠蛾(Hepiahus/ Thitarodes spp.)幼虫而形成的虫菌复合体。冬虫夏草是一种名贵的中藏药资源,广泛分布于青藏高原的大部分地区。冬虫夏草常被称作“冬虫草”或“虫草”,藏语称之为“雅扎衮布”,意为“冬天的虫,夏天的草”。近些年,随着保鲜技术、快递业快速发展,以及新媒体的日新月异,使得消费者短时间内获得新鲜冬虫夏草成为可能,新鲜冬虫夏草的市场也在不断扩大。据统计,近年来青海省冬虫夏草(鲜品)的交易额已突破30 亿元,在冬虫夏草的交易比重中逐渐增大。然而,在逐渐增大的市场大背景下,对于新鲜冬虫夏草的除杂、包装、运输等都缺乏统一的标准,尤其是缺乏野生冬虫夏草(鲜品)的标准。冬虫夏草(鲜品)市场上出现人工冬虫夏草掺杂、以次充好、“水洗草”等现象时有发生,给冬虫夏草(鲜品)产业的发展带来巨大的阻力。因此,急需对冬虫夏草(鲜品)的除杂、包装、运输等环节进行深入研究,制定冬虫夏草(鲜品)的标准,为冬虫夏草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由青海省冬虫夏草协会归口,青海省药品检验检测院起草的《冬虫夏草(鲜品)》团体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为了保证该团体标准的科学性、实用性以及可操作性,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3年7月20之前以邮件(287560889@qq.com)方式反馈至协会,逾期未回复意见的按无异议处理。《冬虫夏草(鲜品)》团体标准(意见稿)规定了冬虫夏草(鲜品)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及贮存。本标准适用于采集自青海省冬虫夏草产区内,海拔≥3500m,采集时间为4月上旬至6月下旬的冬虫夏草采挖季节内的野生冬虫夏草(鲜品)。  在“技术要求”方面,该标准规定了冬虫夏草的原料、虫草性状、感官、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特殊规定及净含量等要求。值得一提的是,冬虫夏草需要满足不使用化学方式处理(如:使用硫磺熏制等);不添加防腐剂;不使用着色剂;不添加金属类物质(如:注入、裹杂金属或重金属类物质等);不添加可影响产品性能、影响产品重量或颜色的任何异物(如:在子座上裹杂水泥等)等特殊规定。 理化指标在检验方法中也对原料感官要求、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进行了详细规定,水分、砷、铅、汞、二氧化硫残留量按照GB5009系列标准测定,腺苷按照附录B测定。检验规则中也对抽样有明确规定;从同一时间、同地点、同等级虫草成品中,随机抽取30 根,其中20 根用作检验,余样封存备查。在“标志、标签、贮存和保质期”方面,该标准规定冬虫夏草(鲜品)的标志、标签应符合符合GB7718的规定;贮存温度≤-20℃,相对湿度≤30%;成品在符合本标准条件下,保质期为30天。  其他详细内容可下载下文附件查看。《冬虫夏草(鲜品)》(征求意见稿).pdf意见反馈表.doc
  • 六项造纸国家标准计划项目起草工作开始
    2009年,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下达了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其中造纸国家标准计划项目有《湿纸巾通用要求和检测方法》、《卫生巾面层通用要求和检测方法》、《壁纸原纸》、《胶版纸》、《食品包装用纸板》、《书刊纸通用要求和检测方法》六项。目前,这六项标准计划项目起草工作已开始,正处于标准起草前期准备阶段。
  • 多菌灵(棉萎灵) 标准品促销
    货号:CDCT-C10990000 产品描述:多菌灵(棉萎灵) 标准品 英文:Carbendazim 规格:纯品型,有证书,0.25g CAS# :10605-21-7 应用:进出口浓缩果汁中噻菌灵、多菌灵残留检测(SN/T 1753-2006) 原价:480.00元 优惠价:384.00元 促销时间:2012-2-20至2012-04-20 上海安谱科学仪器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斜土路2897弄50号海文商务楼5层 [200030] 电话:86-21-54890099 传真:86-21-54248311 网址:www.anpel.com.cn 联系方式:shanpel@anpel.com.cn 技术支持:techservice@anpel.com.cn
  • 国家标准草案征集:《食品中铅污染控制规范》《食品中丙烯酰胺污染控制规范》
    各有关单位:   《食品中铅污染控制规范》《食品中丙烯酰胺污染控制规范》2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起草组已初步完成标准起草,现就制定的标准文本草案公开征求意见,请于9月23日前扫码填写意见。   感谢您的支持!   附件:征求意见表二维码   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   2021年9月16日   附件: 附件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丙烯酰胺控制规范(草案)》.pdf附件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污染控制规范(草案)》.pdf征求意见表二维码
  • 韩国拟定食品标准和规范修正案草案
    近日,韩国发出通报(通报号为G/SPS/N/KOR/448),食品药物安全部拟定食品标准和规范修正案草案。该修正案草案旨在:   (1)制定即食食品大肠弯曲杆菌标准。   (2)为与国际标准协调一致,修订食品内微生物沙门氏菌标准,包括微生物标准抽样计划:在奶油面包中抽取5个样品,没有样品检测值超过10克时,即为合格。在可可产品或巧克力、巴氏杀菌加工肉和蛋制品、加工花生和坚果产品、即食食品中抽取5个样品,没有样品检测值超过25克时,即为合格。   (3)修订多年生根菜类植物中多年生人参、桔梗花及轮叶党参中铅和镉标准:铅2.0mg/kg,镉0.2mg/kg。   (4)制定婴幼儿配方食品内铅的新标准低于0.01mg/kg。   (5)规定双甲脒(Amitraz)的最大残留限量(杀虫剂,单位:mg/kg):在牛瘦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5mg/kg 在牛肝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2mg/kg,在牛肾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2mg/kg,在牛肥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2mg/kg。在猪瘦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5mg/kg,在猪肝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2mg/kg,在猪肾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2mg/kg,在猪肥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4mg/kg。在绵羊瘦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5mg/kg,在绵羊肝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1mg/kg,在绵羊肾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2mg/kg,在绵羊肥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4mg/kg,在绵羊肥乳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1mg/kg。   (6)制定婴儿配方食品及断奶后配方食品新标准,以便与国际标准相协调一致。   (7)根据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CITES),禁止用沉香(Aquilaria agallocha)、淡水龟(Chinemys reevesii)作为食品成分。   目前该通报正在征求意见中。
  • 中国标准化协会公开征求《乳及乳制品中百草枯、敌草快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标准意见
    由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等单位起草的中国标准化协会标准《乳及乳制品中百草枯、敌草快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诚挚邀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对上述标准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请于2024年8月4日之前将《征求意见表》反馈至以下联系方式。联 系 人:曹雅婷联系方式:010-68489926,cyt@china-cas.org;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33号中标协写字楼,100048附件.zip《XXX》征求意见表—XX单位.docx13.43KB《乳及乳制品中百草枯、敌草快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乳及乳制品中百草枯、敌草快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征求意见稿.pdf
  •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草案)》审议通过 完善标准、监测等制度
    p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3月2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草案)》。草案细化了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政府监管职责和问责措施,依法按程序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等相关责任人的处罚力度,并完善了食品安全标准、风险监测等制度,确保食品安全,维护人民健康。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3/uepic/c3406742-a31b-4adf-a5be-54cfe4fbdf78.jpg" style=" " title=" 2019-03-27_215635_副本.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3/uepic/365ba53f-79f2-4614-9449-d42871129751.jpg" style=" " title=" 2019-03-27_215646_副本.jpg" / /p
  • 药典委:远志(远志)配方颗粒等4个标准草案(修订草案)公示
    8月31日,国家药典委发布了4则标准公示通知,分别为远志配方颗粒标准、泽泻配方颗粒标准、山楂配方颗粒标准和苍术配方颗粒标准,公示期均为1个月。详情如下:山楂(山里红)配方颗粒国家药品标准草案(修订草案)我委拟修订山楂(山里红)配方颗粒国家药品标准,标准编号:YBZ-PFKL-2021111。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现将拟修订的山楂(山里红)配方颗粒国家药品标准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详见附件)。因仅对【特征图谱】项下供试品溶液的制备进行修订,公示期调整为自发布之日起1个月。请认真研核,若有异议,请及时来函提交反馈意见,并附相关说明、实验数据和联系方式。相关单位来函需加盖公章,个人来函需本人签名,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苍术(北苍术)配方颗粒国家药品标准草案(修订草案)我委拟修订苍术(北苍术)配方颗粒国家药品标准,标准编号:YBZ-PFKL-2021162。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现将拟修订的苍术(北苍术)配方颗粒国家药品标准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详见附件)。因仅对【鉴别】项下薄层色谱检视条件进行修订,公示期调整为自发布之日起1个月。请认真研核,若有异议,请及时来函提交反馈意见,并附相关说明、实验数据和联系方式。相关单位来函需加盖公章,个人来函需本人签名,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泽泻(泽泻)配方颗粒国家药品标准草案(修订草案)我委拟修订泽泻(泽泻)配方颗粒国家药品标准,标准编号:YBZ-PFKL-2021148。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现将拟修订的泽泻(泽泻)配方颗粒国家药品标准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详见附件)。因仅对【特征图谱】项下对照药材参照物溶液的制备进行修订,公示期调整为自发布之日起1个月。请认真研核,若有异议,请及时来函提交反馈意见,并附相关说明、实验数据和联系方式。相关单位来函需加盖公章,个人来函需本人签名,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远志(远志)配方颗粒国家药品标准草案(修订草案)我委拟修订远志(远志)配方颗粒国家药品标准,标准编号:YBZ-PFKL-2021146。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现将拟修订的远志(远志)配方颗粒国家药品标准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详见附件)。因修订内容为删除特征峰指认,以及分子式勘误,公示期调整为自发布之日起1个月。请认真研核,若有异议,请及时来函提交反馈意见,并附相关说明、实验数据和联系方式。相关单位来函需加盖公章,个人来函需本人签名,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联系人:张雪,祁进电话:010-67079632,010-67079633电子邮箱:zhangxue@chp.org.cn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法华南里11号楼 国家药典委员会办公室邮编:100061 附件:远志(远志)配方颗粒国家药品标准草案(修订项目)公示稿.pdf泽泻(泽泻)配方颗粒国家药品标准草案(修订项目)公示稿.pdf苍术(北苍术)配方颗粒国家药品标准草案(修订项目)公示稿.pdf山楂(山里红)配方颗粒国家药品标准草案(修订项目)公示稿.pdf
  • 我国第二项烟草标准被国际标准化组织立项
    10月27日,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的国际标准化组织/烟草及烟草制品技术委员会/物理及尺寸测试分技术委员会(ISO/TC126/SC1)第28次会议上,由我国提出的“卷烟 端部掉落烟丝的测定 振动法”(ISO 3550-3)国际标准提案被成功立项,正式进入国际标准制修订程序的工作组草案阶段。这是继今年4月由我国烟草行业提出并牵头制定的第一项国际标准《烟草及烟草制品 箱内片烟密度偏差率的无损检测 电离辐射法》正式发布并出版,实现我国烟草行业国际标准“零”的突破后,第二个烟草类国际标准项目被国际标准化组织立项,进一步扩大了我国在烟草类国际标准制定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国家烟草专卖局局长姜成康、副局长张保振对此专门作出批示,要求有关部门精心组织、精益求精、抓好落实。   据悉,此前ISO/TC126/SC1针对“卷烟 端部掉落烟丝的测定”已制定了“旋转笼法”和“旋转箱法”两项国际标准,我国已将该两项国际标准分别转化为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并针对其中存在的技术缺陷,组织行业内外相关单位开展了4年多的深入研究,制定了“卷烟 端部掉落烟丝的测定 振动法”国家标准(GB/T 22823.17—2009)。2009年5月,在西班牙马德里召开的ISO/TC126/SC1第27次会议上,我国代表团就该方法做了专题报告并正式提出“振动法”国际标准项目,仅一票之差未能成功立项。在接下来的一年时间里,国家局组织行业内外相关技术力量继续开展新的试验研究,积累了大量具有说服力的科学数据,并制定了详细周密的参会预案,最终使该项目在本次会议上成功立项。   按照会议决议,我国将与英国、日本、韩国、印度共同组成工作组开展工作,由中国烟草标准化研究中心组织起草工作组草案,于2011年1月底前提交ISO/TC126/SC1秘书处进行投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对该项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卷烟端部落丝测试方法的研究”2007年被列入第一批国家标准化公益性行业科研项目,并于2009年顺利通过验收,相关仪器设备已投入运用并取得了良好效果。
  • 全国特殊食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发布国家标准《保健食品中甘草酸的测定》征求意见稿
    国家标准计划《保健食品中甘草酸的测定》由 TC466(全国特殊食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特殊食品司)。主要起草单位 中轻技术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有限公司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中轻检验认证有限公司 。附件:国家标准《保健食品中甘草酸的测定》征求意见稿.pdf国家标准《保健食品中甘草酸的测定》编制说明.pdf
  • 《中国药典》|板蓝根含片国家药品标准草案公示,新增多种物质含量测定
    近日,药典委发布关于板蓝根含片国家药品标准草案的公示,标准编号:WS3-166(Z-166)-2002Z,批件2002ZFB0045所附标准。拟制定科学、合理和通用的板蓝根含片国家药品标准。此次公示为期三个月,相关人员可在线对草案进行反馈。以下为公示原文:https://www.chp.org.cn/?#/business/standardDetail?id=66864eb1bd8c788218573c1f板蓝根含片国家药品标准草案起草说明:1、 修订了板蓝根薄层鉴别方法 2、 删除了靛玉红的含量测定,建立了尿苷、鸟苷、腺苷的含量测定方法。 3、 板蓝根含片素片和薄膜衣片质量标准合并为一个标准。 4、规格规范为每片重 0.5g(相当于饮片 1g)除此之外,国家药典委员会发布了一系列的方法通则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相关新闻可点击下方专栏关注。
  • 《食用变性淀粉》国家标准起草工作组举行第一次会议
    《食用变性淀粉》国家标准起草工作组第一次会议于2010年7月30日在上海举行。来自中国商业联合会、中国淀粉工业协会、中国食品添加剂与配料协会、江南大学、内蒙古奈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罗盖特、杭州普罗星淀粉有限公司、诸城兴贸玉米开发有限公司、三明百事达淀粉有限公司、无锡金陵塔淀粉有限公司、佛山华昊华丰淀粉有限公司等单位的26名代表参加了会议。   与会代表听取了国家标准《食用变性淀粉》的立项过程和“工作组讨论稿”的编写过程,并就《食用变性淀粉》“工作组讨论稿”进行讨论。与会代表一致认为《食用变性淀粉》“工作组讨论稿”整体框架基本合理,制定依据充分、技术资料齐全,编写体例符合GB/T 1.1-2000的要求,主要技术指标也能体现当今食用变性淀粉实际的生产情况。与会代表对《食用变性淀粉》“工作组讨论稿”的意见归纳起来有:   1.《食用变性淀粉》标准“工作组讨论稿”中术语的表述应与GB/T12104《淀粉术语》国家标准的描述保持一致   2.感官指标描述部分的用语尚需完善   3.在理化指标部分建议增加“白度”、“斑点”、“细度”、“灰分”四项指标,“二氧化硫”的限量应与相关安全标准中的限值保持一致。   4.应将标准“工作组讨论稿”4.4表中的“变性方法”和“品种名称”两项合并 将 “使用限量”项删除 “工艺过程要求”项应根据“卫生部公告2010年12号”进行调整 将“成品技术指标”改为“限定指标”,其中涉及安全的定量指标限定也应遵循“卫生部公告2010年12号”中的规定。   起草人将根据上述意见尽快将“工作组讨论稿”进行修改,再次返回给相关专家,予以确认后形成“征求意见稿”,正式书面公开征询意见和网上公示征求意见。
  • 华测检测参与数项无损检测仪器国家标准起草
    仪器信息网讯 日前,《2013年第一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公布,通知显示深圳华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将参与《无损检测仪器 抽样 出厂 型式检验基本要求》、《无损检测仪器 工业X射线数字成像装置性能检测规则》、《无损检测仪器 工业电子内窥检测仪》、《无损检测仪器 工业光纤内窥检测仪》、《无损检测仪器 红外线热成像 系统与设备》、《无损检测仪器 鉴定方法》、《无损检测仪器 汽车轮毂X射线实时成像检测仪技术要求》、《无损检测仪器 涡流漏磁综合检测仪技术规则》等数项标准的起草。   另外,在通知中还有一家第三方检测机构上海佰年诗丹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与上海相宜本草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日用化学研究所等联合起草《化妆品中马兜铃酸A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深圳华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参与起草的标准 计划编号 项目名称 标准性质 制修订 代替标准号 采用国际标准 完成时间 主管部门 归口单位 起草单位 20130853-T-604 无损检测仪器 抽样 出厂 型式检验基本要求 推荐 制定     2014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全国试验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爱德森(厦门)电子有限公司、辽宁仪表研究所、深圳华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30854-T-604 无损检测仪器 工业X射线数字成像装置性能检测规则 推荐 制定     2014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全国试验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辽宁仪表研究所、深圳华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丹东市无损检测设备有限公司 20130855-T-604 无损检测仪器 工业电子内窥检测仪 推荐 制定     2014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全国试验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徐州豪美光学仪器有限公司、辽宁仪表研究所、深圳华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30856-T-604 无损检测仪器 工业光纤内窥检测仪 推荐 制定     2014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全国试验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南京东电检测装备有限责任公司、辽宁仪表研究所、深圳华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30857-T-604 无损检测仪器 红外线热成像 系统与设备 推荐 制定     2014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全国试验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中国特种设备检测股份公司、深圳华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东电检测装备有限责任公司、辽宁仪表研究所 20130858-T-604 无损检测仪器 鉴定方法 推荐 制定     2014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全国试验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深圳华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东电检测装备有限责任公司、辽宁仪表研究所 20130859-T-604 无损检测仪器 汽车轮毂X射线实时成像检测仪技术要求 推荐 制定     2014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全国试验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辽宁仪表研究所、深圳华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丹东市无损检测设备有限公司 20130862-T-604 无损检测仪器 涡流漏磁综合检测仪技术规则 推荐 制定     2014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全国试验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爱德森(厦门)电子有限公司、辽宁仪表研究所、深圳华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出台内幕:系多部门妥协结果
    近日,媒体爆出生鲜乳国标在关键时刻“一夜翻盘”,两项关键性指标修改。这个标准曾被质疑为“倒退20年”。   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关乎每个人的生命健康,标准怎么制订,究竟谁会起到关键性作用?   卫生部官员表示,国标制订是相互“妥协”的过程,其底线是保证“安全”。   针对舆论的质疑,卫生部官员表示,主要问题不是公众对某一国标的关心,而是对整个食品安全的不信任。   对于食品安全标准制订过程中不透明等质疑,卫生部表示会采取措施做到公开、公正、透明。   “如果企业参与就等于绑架,这种话太幼稚了。”11月30日,卫生部一间会议室里,卫生部监督局食品安全标准处处长张旭东回应乳品标准被企业绑架时说。   两天前,《人民日报》报道79岁的西部乳业协会执行副会长魏荣禄,一直在为两年前的一场会议耿耿于怀:他不知道什么原因让协商一致的生鲜乳食品安全国标中的关键指标,在最后发布时发生颠覆性改变。   报道一出,立即引来舆论关注。   而这种对食品安全标准的质疑并非第一次。从2010年6月份开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就屡被质疑“降低”、“企业绑架”和“暗箱操作”。质疑范围囊括乳品国标、速冻食品标准、食品添加剂标准等多个方面。   据了解,自“三聚氰胺”事件后,食品安全就遭遇信任危机。   有卫生部官员表示,目前主要的问题是消费者对新国标缺乏信任。   对此,卫生部将采取措施,邀请消费者参与国标制订,并增加公示方法,广泛征求社会意见。   生鲜乳标准“妥协”   2009年,一场卫生部组织的十几名专家参与的小范围讨论会上,专家们对生鲜乳食品安全国标中关键指标达成一致意见:每克生乳菌落不超过50万个、每百克生乳蛋白质不低于2.95克。   就在这份送审稿提交半年后,2010年3月正式发布的生鲜乳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生鲜乳中这两项核心数据分别变为“200万和2.8克”。   “这是颠覆性的改变。”11月29日,魏荣禄说,这一蛋白质指标,甚至比1986年定的2.95克的标准还要低。   多位卫生部食品安全标准审评委员会专家表示,生鲜乳国标是协调妥协的结果。而农业部在这一标准的制订上,起到决定性作用。   12月4日,有参与该国标制订的专家透露,当时在对乳制品标准进行清理时,对是否制订生鲜乳安全标准就展开了激烈讨论。   因为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是消费者能买到的产品,要保证食用安全。但生鲜乳是原料,不会流通到普通消费者手上(生鲜乳是指刚吸取未经任何处理的奶)。   不过,农业部坚持认为,食品安全质量标准体系里面应包括生鲜乳,“这是考虑食品安全标准强制性强,有利于监督。”上述专家说。   还有内部专家回忆,部与部之间争论不下,最后必然要有一方妥协。“当时乳制品标准已制定了两年半时间,如果一方不妥协,整套乳制品标准体系可能就出不来。”   上述专家称,最后标准中选用的“2.8”即是农业部提出来的。   11月30日,张旭东坦言,生鲜乳标准制订时,他们和农业部讨论较多。   张旭东说,“2.8克”是经过“协商”,“左右衡量”的结果,采纳的是农业部门提供的行业基础数据。   参与制订标准的专家说,卫生部这个标准出来后,等于把球踢给了农业部。   生鲜乳菌落总数和蛋白质含量只关乎质量,而跟食品安全没关系,选择“2.8克”的安全低限后,有关部门需重新制订质量标准。   比如食品质量需增加分级,特级一级二级等。但食品安全标准是不能分级的,一级和二级必须都是一样安全。   “国标是安全的底线,我们鼓励企业制订更高的标准。”张旭东说。   “国情”下的安全标准   “说‘妥协’大家肯定不爱听,社会这么高的期望,会骂死你。”11月下旬,一名曾多次参与标准制订工作的专家说。   据其透露,制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时,除了保证安全之外,还要考虑经济、国际贸易、社会接受程度、宗教、文化、历史等因素。   简单言之,要因“国情”而“妥协”。   记者采访到的参与标准制订的专家都认为,“标准出来不能毁掉一个产业”。   根据农业部提供的数据,如果标准把蛋白质指标提高到2.95克,就会有一部分奶被销毁,但这部分奶并不影响安全。   “奶农的命运也是我们必须考虑的。”张旭东说。   据了解,1986年制订2.95克标准时,基本都是国营农场。而目前中国奶业76%都是散户养殖。   散户养殖的奶牛生长条件比较恶劣。另外,随着麦麸、玉米、精饲料等农产品价格上涨,奶农们不会亏本养牛。   中国农科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副所长王加启接受媒体采访时说,精饲料投入不足影响奶蛋白含量,而现在生鲜乳平均蛋白质含量甚至比1986年时还低。   几乎所有的专家都认为,如果标准影响食品供应,这就不是制订标准的初衷。   一位制订标准的专家举例称,国家收购粮食时,是收购后再将不合格的粮食销毁。而涉及粮食的安全标准,指标的高低关乎国家粮食供应安全。   “这也是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政府的观点,在有的吃的情况下再谈安全”。   这位专家说,“黄曲霉毒素B1”是一个比较明显的例子。谷物霉变产生这种霉菌,肝炎患者再受到这种毒素的攻击,患肝癌的几率会增大。   “这也是被判了死刑的毒素,但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还会允许粮食中存在一定量,为什么不是零呢?”11月23日,一位食品安全评审委员会专家说,“若定到零,那会损失多少粮食?又会让多少人挨饿?”   专家举例称,上世纪50年代,波兰政府将花生中的黄曲霉毒素定为“不得检出”,那几年,波兰人几乎就不知道花生是什么味道。   国际法典委员会作出风险评估,标准的改变,可能会减少多少肝癌患者,可能要销毁掉多少粮食等等。根据多方的衡量,最后给出“黄曲霉毒素B1”的指导限量值。   而各国在这一毒素限量的制订上,也有高有低。   “健康是需要有承受的,不是100%的零风险。”这位要求匿名的专家说,消费者肯定希望越严越好,“但就像降房价一样,老百姓的期望和国家的承受能力总是有区别的。”   上述评审委员会中的权威专家说,正是考虑国情、食品供应等因素,国标最终是由政府、行政部门进行风险评估来确定。   “每次都吵得很凶”   乳品安全标准制订,与制订其他标准最大的不同是:一支由十余个单位组成的协调小组,独立于专家组之外。   这个协调小组牵头人是卫生部副部长,协调小组成员包括农业部、国家标准委、工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十多个单位。   “协调小组负责人,主要是管理部门的领导。”11月30日,参与制订标准的专家透露,协调组推荐的70多名专家成立专家组。   张旭东说,食品安全法出台前,农业部、工信部、质检部门都有相关乳制品规定,制订新标准就需废止老规定,因此成立了协调组。   而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办法》,食品安全国标最权威的机构是卫生部组织成立的“食品安全标准审评委员会”。   11月30日,张旭东说,审评委员全部来自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并没有企业参与。  审评委员会最高级别的审评机构是主任委员会,其构成体现了行政与技术双重色彩。   参加者以卫生部部长陈竺级别最高,他也是审评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另外副主任委员分别是卫生部副部长陈啸宏、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   其他参加者除了三名院士外,还包括中国疾控中心主任、审评委员会秘书长、副秘书长等人,他们都是各部委的官员。   食品安全标准首先经秘书处初审,而后提交审评委员会分委员会审评,最终提交给主任委员会审评。   “简单来说,审评委员会分委会为食品安全标准提供技术支持,主任委员会则是行政把关。”   但有时行政权力也影响了分委会的决策。   有的审评委员会专家抱怨,有时候,部门领导参与分委会讨论,没有办法完全以科学为依据独立来审评标准。   审评委员会中,共有10个分委会300多名委员,包括污染物、添加剂、兽药残留等方面。   一位审评委员会专家描述说,每次分委会开会,“都吵得很凶”,在座的都是业内知名的专家,即使是分委会主任委员说的,有不同意见还是要说。   比如近期热议的农作物中的某种污染物,应该撤销还是保留,分委会主任委员试探性提出可以暂时保留,但是讨论会上其他专家几乎一致认为应该撤销。   最终,分委会达成一致,新标准中应撤销这一物质。   不过也有特殊情况。   在是否要撤销面粉增白剂——过氧化苯甲酰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时,专家都“吵破了头”,有人认为,增白剂添加在面粉里是安全可靠的,也没有证据证明增白剂影响健康,而另一批专家则持相反意见。   争论过于激烈,最后只能投票解决,有超过三分之二的专家认可撤销。   企业的因素   魏荣禄参加过三次乳品安全标准讨论会,他记得第一次时,“好几个国外乳企代表坐在那里”,让他“很不舒服”。   乳品标准关键数据的改变,也被多名专家质疑为“被企业绑架”。   “从程序看,这是不可能的。”卫生部11月30日举行的一次小范围的记者会面中,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研究员郭云昌说。   同日,卫生部监督局食品安全标准处处长张旭东说,此次提出异议的专家,在制订乳品国标时确实提出了不同意见,但这些意见,最后没有被采纳,“他们不是评审委员会的委员,也代表不了其他研讨会的其他委员”。   卫生部提供了一份“乳品质量安全标准工作专家组成员名单”,其中包括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3人,中国疾控中心工作人员16人,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大学、四川大学等学者5人,三元、蒙牛、伊利、光明、雅培、美赞臣、达能、湖南亚华等乳品企业代表9人。   卫生部的说法是,这些企业代表多是行业协会推荐,推荐的多是大企业。   有审评委员会专家透露,标准必须考虑行业的现状,大企业往往被认为是行业发展的方向。所以,有些标准会被误认为有利于大企业。   而事实上,大企业并非都希望标准降低。   一位专家记得,在一次关于食品微生物标准的研讨会上,专家认为可以取消某一种微生物的检测,但是企业则集体反对。他们认为行业发展良莠不齐,取消检测可能导致无法监管,最终影响消费者对整个行业产品的信任。   但是,有企业确实存在跟专家“拉关系”。   一位审评委员会专家发现,“跨国企业最关心标准,甚至有专人跟踪标准的制订,经常到部里,到专家这里了解情况。”   记者调查发现,有些企业还会想办法和专家进行“私下”沟通。   曾在一次食品安全论坛间隙,一企业的代表找到审评委员会某权威专家,让他建议放宽某食品安全指标,并交给他一份建议书。   这位专家说,按程序,建议书应交给审评委员会秘书处。   据一大型乳企原公关人员透露,大企业公关部主要针对两类人,一是媒体记者,另一部分则针对政府和专家。   沟通的方式有很多,企业会邀请专家参加论坛、还请专家对新技术论证评估等。   对于企业为食品安全标准赞助的说法,张旭东予以否认。他说,所有食品安全标准制订修订,都是由财政全额拨款。“不可能拉赞助”。   “我们要求委员,为了保证审评工作公正性,不能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兼职,或者从事有利益冲突的活动。”张旭东说。   对于企业和专家在私下里的接触,张旭东认为,标准制订遵循协商一致原则,最后还要分委会和主任会议决策,即便企业和某个专家有私下交易,也不可能影响标准制订。   “我们目前还没有发现专家和企业之间存在问题。”张旭东说,也欢迎公众发现问题向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公众参与被指“走过场”   但一个不能否认的事实是,权威专家在标准制订过程中作用很大。   据内部人士透露,12月2日审评委员会主任会议上,已经讨论通过撤销稀土限量标准。也就是说,茶叶中的污染物检测,将有望不再包含稀土。   但此标准定稿后,又进行了复议。   其中的原因是,有中科院院士给高层领导人写信,此信又被转到卫生部,于是分委会又对标准进行复议。   为此,专家组还专门去中科院院士局与写信的院士进行座谈,最后,院士们同意了分委会专家组的意见。   相对于专家们的热情,公众在常规标准制订中则显得“冷淡”。   目前,每项食品安全标准都要经过两个月公开征求意见。   2010年卫生部公布202项标准制订修订计划。今年公布100多项标准的制订修订计划,但在征求意见阶段引起舆论关注的只有乳品新国标、速冻米面食品、添加剂标准等几项。若不是媒体报道,更多的食品安全标准在两个月的公开征求意见中成为“零回应”。   正因此,征求意见被一些人认为是“走过场”。   “就像造飞机火箭,我也提不出意见。”一位审评委员会专家认为,隔行如隔山,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业属性导致很多普通人不能100%参与。   其中在大米中添加防腐剂问题上,食品添加剂标准刚公布,还是粮食部门和企业关注的,并通过媒体表达撤销诉求,遂引起舆论反弹,卫生部也做出要进行研究的表态。   但此事中,即便是专业人员,也未必能完全注意网上的征求意见稿。   针对上述问题,张旭东透露,卫生部正打算与消协合作,在食品安全制订过程中,将邀请消费者参与,提高标准的公开、公正和透明度。标准处也打算在卫生部官网,设立食品安全标准制订栏目,循环滚动征求意见。   安全是底线   “三聚氰胺事件”后,公众对乳品等食品安全的关注就像火药桶一触即发。   生鲜乳标准首次质疑在2010年,之后一年半中,多个食品安全国标遭舆论危机。   卫生部新闻办工作人员也有些无奈。几乎每3到6个月,就要处理一起有关食品安全标准的“危机”。   其中,卫生部组织相关的新闻发布会、媒体沟通会、专家见面会就不下四、五场。   标准过于专业和缺少公开透明的程序,被普遍认为是公众对新国标缺乏信任的原因之一。   有官员则说,“现在的问题不是消费者对某一标准的关心,而是对整个食品安全的不信任。”   之前,铁观音等茶叶中爆出稀土含量超标。12月2日,该限量标准被同意撤销,有卫生部官员担心,或将又会引起一场舆论危机。   但标准一味妥协,底线是什么?   对此,卫生部有关负责人说,安全肯定是第一位的。   他表示,很多人认为供港食品安全标准高,但这样食品成本也高,普通老百姓肯定承受不起。食品安全标准,保证安全是底线。   11月29日,魏荣禄记得在他参加的一次乳制品标准的讨论会上,主持人上来就说:“今天只谈安全,不谈健康。”   但魏荣禄仍坚持认为,健康和安全,应该“一起搞”。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流程图   立项:有关部门向卫生部提出立项建议。   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可以提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建议。   卫生部组织成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评委员会)对立项建议进行研究,向卫生部提出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咨询意见。   起草:卫生部采取招标、委托等形式,择优选择具备相应技术能力的单位承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起草工作。   标准起草完成后,应当书面征求标准使用单位、科研院校、行业和企业、消费者、专家、监管部门等各方面意见。   审查:审评委员会秘书处初审,通过初审的标准在卫生部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 审评委员会专业分委员会会议审查,采取协商一致的方式,在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参会委员四分之三以上(含四分之三)同意的,标准通过审查 审评委员会主任会议审议。审议通过后,秘书处报送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   批准: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审核后报送卫生部。审查通过的标准,以卫生部公告的形式发布。   (资料来源《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
  • 重磅!由迪科瑞参与起草的《包装回收标志》等两项国家标准批准发布
    重磅!由迪科瑞参与起草的《包装回收标志》等两项国家标准批准发布近日,由全国包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中国出口商品包装研究所联合济南迪科瑞在内的行业有关重点企业和单位共同起草的《包装回收标志》和《包装 包装与环境 术语》两项国家标准批准发布,标准将于2023年2月1日正式实施。 《包装回收标志》国家标准聚焦常用包装材料的生产、使用和回收需求,充分借鉴国内外相关法规标准,规定了包装回收标志的类型、基本图形和标注要求,并对标志的尺寸、位置、颜色和标注方法等均进行了详细的规定。该标准的发布和实施,将推进我国包装与环境和绿色包装标准化工作的发展,引导消费者更好地进行垃圾分类,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包装 包装与环境 术语》国家标准界定了包装与环境领域的有关术语和定义,在转化ISO标准的基础上增加了6项术语及定义。有利于包装及包装废弃物的处理与利用的完整链条上的所有相关人员之间的公共管理、技术交流和商业运作,对于我国包装废弃物分类处置体系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济南迪科瑞仪器有限公司是一家领先的检测仪器及行业解决方案提供商。作为“全国包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包装与环境分技术委员会”委员单位、主要标准起草单位,参与了两项标准的相关起草工作。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和处理与生物降解技术密切相关,也与迪科瑞在生物降解检测领域的科研方向吻合,更是与迪科瑞注重“包装安全与环境安全”的企业愿景高度契合。“专业、高效、诚信、持续创新” 的迪科瑞,将再接再厉,为全球客户提供领先的检测仪器、专业的行业解决方案与优质的服务,为全球绿色包装行业的发展提供技术支持。
  •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征集《宠物食品中β-烟酰胺单核苷酸(NMN)含量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和《生物活性物质生物利用度体内评价指南》2项团体标准起草单位和起草专家
    各有关单位及专家:近日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牵头提出并制定的《宠物食品中β-烟酰胺单核苷酸(NMN)含量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和《生物活性物质生物利用度体内评价指南》团体标准项目由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立项。为广泛吸纳各相关方参与,充分依托各方资源开展生物活性物质研究与应用标准化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以上标准起草单位以及起草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团体标准项目介绍标准1名称:《宠物食品中β-烟酰胺单核苷酸(NMN)含量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标准2名称:《生物活性物质生物利用度体内评价指南》。二、报名要求1. 参与单位应为标准的修订提供技术支持,所推荐的人员应具备较强的专业工作能力,以及丰富的生物活性物质研发或实践经验,能保障其充分参与团体标准起草过程;2. 参与人员应熟悉标准化知识,掌握标准化文件起草规则,按时参加标准起草工作会议,积极提出建设性意见,并能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三、其他要求请有意向报名参加上述团体标准起草的单位结合自身优势,积极参与标准起草工作,按要求填写团体标准起草工作组申请表(附件1),加盖公章后于2024年9月30日前以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寄至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四、联系方式联系人:兰韬 吴琦电 话:18810608738、13811392773010-58811108、58811653邮 箱:lantao@cnis.ac.cnwuqi@cnis.ac.cn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4号附件1:团体标准起草工作组申请表中国标准化研究院2024年8月5日 附件:附件1:团体标准起草工作组申请表.docx
  • 旷视、百度等12家单位共同起草国内首个智能测温标准
    p   4月10日,中关村标准化协会发布了国内首个智能测温标准——T/ZSA 76—2020《非接触式智能体温筛查系统技术规范》团体标准。该标准由北京旷视科技有限公司、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一研究所、同方威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久译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科天云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质信标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北京电信技术发展产业协会、北京国检信泰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十二家单位共同起草,并于4月11日正式实施。 /p p   标准中规定了非接触式智能体温筛查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的通用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适用于公共交通、商超、学校、社区等场景利用智能人体温度筛查与智能告警,实现发热人员的筛查区分。 /p p   该标准对体温筛查系统性能提出了具体要求: /p p    strong 体温筛查检出率 /strong /p p   a)对于单目标体温筛查系统,体温筛查检出率应不低于98%。 /p p   b)对于多目标体温筛查系统,体温筛查检出率应不低于95%。 /p p   注:体温筛查的目标包括正确佩戴口罩的受筛查人员。 /p p    strong 实验室测温误差 /strong /p p   在校准模式下,实验室测温误差最大值应不大于± 0.3° C。 /p p    strong 温度测量范围 /strong /p p   系统支持的温度测量范围为28° C到40° C。 /p p   平均测量时间完成体温筛查的平均测量时间应不大于1s。 /p p    strong 最大测温距离 /strong /p p   对于单目标体温筛查系统,最大测温距离应不小于1.5m。 /p p   对于多目标体温筛查系统,最大测温距离应不小于3m。 /p p    strong 最大并行筛查人数 /strong /p p   对于多目标体温筛查系统,支持最大并行筛查人数应不少于6人。 /p p    strong 人脸检出图分辨率 /strong /p p   人脸检出图应满足水平分辨率应不少于1280像素,垂直分辨率不少于720像素。 /p p    strong 佩戴口罩检测准确度 /strong /p p   当系统支持检测受筛查人员是否佩戴口罩时,佩戴口罩检测准确度应不小于90%。 /p p   新冠疫情发生以来,旷视、中电科11所、百度、格灵深瞳、久译、千方、同方威视等企业,推出了双光测温系统、非黑体测温系统、AI测温安检门、测温闸机、AI多人体温快速检测智能系统等多款红外智能测温产品,在疫情防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如果标准跟不上,限制相关技术产品化推广速度的同时,也会导致因技术及应用较为分散、产品差异较大,一定程度上限制相关技术的深入研究。因此,制定统一适用的标准显得尤为重要。 /p p & nbsp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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