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溴依匹斯汀标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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溴依匹斯汀标准品相关的资讯

  • 09年第二批有色金属标准制(修)订计划公布
    各会员单位及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标准委《关于下达2009年第二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标委综合[2009]93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2009年第二批工业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工信厅科[2009]260号)精神,现将2009年第二批有色金属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请认真填写《落实任务书》,并于3月15日前报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二、要严格按《落实任务书》的安排开展工作。各阶段工作进展情况要及时报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以便掌握工作进度。如有特殊情况,需推迟或撤销项目,必须写书面报告,报经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批准。   三、标准制(修)订的程序和格式应严格按GB/T 1.1、GB/T 1.2、GB/T 20001.4和《有色金属冶炼产品、加工产品、化学分析方法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编写示例》的要求进行。上报报批稿时,应同时提供书面文本及符合《国家标准编写模板》的电子文本。   附件:1、2009年第二批有色金属国家标准项目计划表.xls   2、2009年第二批有色金属行业标准项目计划表.xls   3、标准制(修)订项目落实任务书.doc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五日
  • ACCSI2013:标准物质和标准品试剂沙龙
    仪器信息网讯 2013年4月19日,中国科学仪器行业最高级别的峰会——“2013中国科学仪器发展年会(ACCSI 2013)”在京召开。此次会议由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分析仪器分会、仪器信息网主办,我要测协办。 会议同期,主办方还举办了标准物质和标准品技术沙龙,《化学试剂》编辑部总编刘昉主持,邀请了来自科研院所,企业单位等各行业30多位专家共同探讨标准品的技术发展和市场需求。 《化学试剂》编辑部总编刘昉主持 全国化学试剂信息站李建华   全国化学试剂信息站李建华说:“有检验的地方就有标准物质,随着环境、药品、食品、建材、能源、临床医学、钢铁冶金、有色金属等呈现出越来越强的检测需要,与之相对应的标准物质和标准品也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 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国家标准物质研究中心研究员张庆合   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国家标准物质研究中心研究员张庆合谈到,计量所使用的标准物质主要作用是溯源和传递,而溯源可以通过国际比对来实现。 国家有色金属及电子材料测试中心副主任刘英   国家有色金属及电子材料测试中心副主任刘英指出,现在很多分析仪器使用相对法测样,而这其中需要标准物质进行量值溯源,因此随着各种分析仪器的发展,标准物质也在快速地发展中。因为我们中心涉及最多的是有色金属,所以会使用很多固体标准样品。另外,中心也会使用大量的标准溶液,主要研究热点是农残和临床试剂;此外,我们中心还结合国家纳米材料的发展,审定了一些纳米尺度的标准物质。 国家环保局标样所徐鹏   国家环保局标样所徐鹏谈到,我们所涉及的标准样品主要应用于水质、空气,有机污染物,土壤,生物等方面,目前环保部需要的标准样品主要针对环境监测。 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检测技术与装备研究所齐小花   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检测技术与装备研究所齐小花说:“我们涉及的标准样品主要应用于卫生检疫、食品、消费品、化学品等,其中食品检测是我们业务的主要方面,但是目前遇到一个问题,在进行检测的时候,标准样品在试剂盒和机体里表现出的性质并不一样,因为机体的环境更加复杂,所以将来如果我们能研制出在机体里使用的标准样品,这会对研究工作更加实用。 军事医学科学院李海静   军事医学科学院李海静说:“我们所涉及的标准品主要应用于氨基酸、脂肪酸、糖类等,目前遇到一个问题是,从国外购买的标准样品包装剂量很少,只能用一次,在进行下一批次的检测时,需要用另外的标准样品,这不同批次之间就会有一些差异,导致数据不准。”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于婷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于婷谈到了关于药品,生物制品,体外检测试剂相关的标准试样的现状。 天津光复精细化工研究所张贵珠 国药集团化学试剂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顾小焱 西格玛奥德里奇(上海)贸易有限公司高级产品经理高珏 天津科密欧化学试剂有限公司李玉华 北京益利精细化学品有限公司韩廷梅 天津化学试剂研究所李铜 此外,来自标准品企业的代表也就标准物质的技术和市场情况发表了自己的观点。 会议现场
  • 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公布-2011年第三批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上海、江苏、宁波、福建、山东、广东、深圳、新疆检验检疫局、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各有关出入境检验检疫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   为有效落实质检总局2011年相关重点工作部署,保障食品接触材料、入境环保微生物检疫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经相关检验检疫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审议推荐,并征求总局有关业务司局意见,我委研究确定了《2011年第三批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见附件)。为确保本批计划项目的有效实施和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项目负责起草单位和参加单位的要求   (一)项目负责起草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计划及时安排工作,尽快成立标准起草小组,严格履行起草、验证、征求意见、送审等环节工作程序和要求,确保验证数据的真实可靠,务求意见征求过程广泛且具有针对性,高质量地完成标准制修订任务。在标准制修订过程中,项目负责起草单位应主动与主管业务司(局)和检验检疫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做好沟通,使标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的要求。   (二)多个单位共同承担的项目,由负责起草单位组织项目实施,并与参加起草单位做好沟通,建立必要的项目协调机制,明确各自的分工,协商解决相关技术问题 参加起草单位应积极与负责单位取得联系,派遣专家参加项目起草小组,承担起标准相关部分的起草工作。双方共同努力,切实发挥标准研制多方参与、优势互补的合力作用。   (三)项目负责起草单应做好对标准研制所需标准样品、试剂等基础核心物质供应情况的摸底调查和及早准备,防止因标准样品、试剂等缺乏造成标准研制时间后延或项目撤销情况的发生。   (四)项目负责起草单位应提供标准研制配套经费保障,确保标准研制各环节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对各单位标准化管理部门的要求   (一)各负责起草单位标准化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项目执行过程的管理,做好对项目进度、项目协调机制、人员参与情况、执行过程问题等的跟踪检查,遇有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我委科技与标准管理部汇报 同时要为项目起草小组提供必需保障,确保其按时高质量的完成标准起草工作。   (二)各单位标准化管理部门应严格项目调整审查手续。在计划项目执行过程中,如项目确需调整,项目负责起草单位应填写《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项目计划调整申请表》,所在单位标准化管理部门应认真审核后报送我委,同时通过检验检疫标准管理信息系统上报电子文档,并按照我委批复的意见执行。《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项目计划调整申请表》的报送不得晚于项目完成时限之前三个月(以邮戳为准)。   三、对各有关检验检疫标准化专业委的要求   (一)各有关专业委应根据本专业项目实际,适时组织开展项目中期检查、预审或统稿工作,针对问题做好阶段性把关,并与业务工作做好有效衔接。   (二)请各有关专业委根据自身人员和业务实际,安排专人进行指导,跟踪项目起草的全过程,确保项目技术路线的准确性和起草质量。   (三)各有关专业委应根据本专业项目特点,对项目在征求意见环节需针对性征求意见的专家人选做出考虑,并及时与项目承担单位标准化管理部门做好协调。   四、其它注意事项   (一)专业委指导专家、项目负责人和参与单位之间应建立良好的项目协作关系,确保项目的进度和质量。专业委组织项目中期检查、预审或统稿工作时,应将参与单位纳入相关工作当中,切实发挥参与单位在制标过程中的作用。   (二)为扩大检验检疫标准化工作的影响力和服务力度,增强检验检疫行业标准的实用性和有效性,鼓励各项目负责起草单位吸纳有条件和能力、愿意共同参与标准制修订活动的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参加项目起草小组的工作。   (三)标准制修订补助经费另行下达。   二○一一年九月一日   附件:2011年第三批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 序号 计划编号 项目名称 计划完成时间 负责起草单位 1 2011B421 入境环保微生物菌剂符合性检验规程 2013 辽宁检验检疫局 2 2011B422 入境环保微生物菌剂取样操作规程 2013 辽宁检验检疫局 3 2011B423.1 入境环保微生物菌剂检测方法 第1部分:地衣芽孢杆菌 2013 辽宁检验检疫局 4 2011B423.2 入境环保微生物菌剂检测方法 第2部分:短小芽孢杆菌 2013 辽宁检验检疫局 5 2011B423.3 入境环保微生物菌剂检测方法 第3部分:巨大芽孢杆菌 2013 辽宁检验检疫局 6 2011B423.4 入境环保微生物菌剂检测方法 第4部分:嗜酸氧化亚铁硫杆菌 2013 辽宁检验检疫局 7 2011B423.5 入境环保微生物菌剂检测方法 第5部分:副溶血性弧菌 2013 辽宁检验检疫局 8 2011B423.6 入境环保微生物菌剂检测方法 第6部分:金黄色葡萄球菌 2013 辽宁检验检疫局 9 2011B423.7 入境环保微生物菌剂检测方法 第7部分:沙门氏菌 2013 辽宁检验检疫局 10 2011B423.8 入境环保微生物菌剂检测方法 第8部分:志贺氏菌 2013 辽宁检验检疫局 11 2011B423.9 入境环保微生物菌剂检测方法 第9部分:致泻大肠埃希氏菌 2013 辽宁检验检疫局 12 2011B423.10 入境环保微生物菌剂检测方法 第10部分:淡紫拟青霉 2013 辽宁检验检疫局 13 2011B423.11 入境环保微生物菌剂检测方法 第11部分:恶臭假单胞菌 2013 辽宁检验检疫局 14 2011B423.12 入境环保微生物菌剂检测方法 第12部分:哈茨木霉 2013 辽宁检验检疫局 15 2011B423.13 入境环保微生物菌剂检测方法 第13部分:黄孢原毛平革菌 2013 辽宁检验检疫局 16 2011B423.14 入境环保微生物菌剂检测方法 第14部分:焦曲霉 2013 辽宁检验检疫局 17 2011B423.15 入境环保微生物菌剂检测方法 第15部分:解淀粉芽孢杆菌 2013 辽宁检验检疫局 18 2011B423.16 入境环保微生物菌剂检测方法 第16部分:类产碱假单胞菌 2013 辽宁检验检疫局 19 2011B423.17 入境环保微生物菌剂检测方法 第17部分:恶臭假单胞菌 2013 辽宁检验检疫局 20 2011B424 出口食品接触材料检验规程 高分子材料类 2012 山东检验检疫局 21 2011B425 出口食品接触材料检测方法 纸、再生纤维材料 亚甲基双硫氰酸酯迁移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法 2012 中国检科院 22 2011B426 出口食品接触材料检测方法 糯米纸 聚乙烯醇(PVA)含量的测定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 2012 新疆检验检疫局 23 2011B427 出口食品接触材料检测方法 水性食品模拟物中甲醛的测定 液相色谱法 2012 山西检验检疫局 24 2011B428 出口食品接触材料检测方法 高分子材料 橄榄油中邻苯二甲酸酯迁移量的测定 GC-MS法 2012 宁波检验检疫局 25 2011B429 出口食品接触材料检测方法 纸、再生纤维材料 硼酸盐的测定 2013 上海检验检疫局 26 2011B430 出口食品接触材料检测方法 纸、再生纤维材料 烷基酚的测定 2012 中国检科院 27 2011B431 出口食品接触材料检测方法 纸、再生纤维材料 多环芳烃的测定 2013 深圳检验检疫局 28 2011B432 出口食品接触材料检测方法 木质材料 软木塞中氧化残余物的测定 碘量滴定法 2012 福建检验检疫局 29 2011B433 出口食品接触材料安全卫生技术规范 2012 山东检验检疫局 30 2011B434 出口食品接触材料检测方法 高分子材料 食品模拟物中2,4,4'-三氯-2'-羟基二苯醚(三氯生)的测定 2013 北京检验检疫局 31 2011B435 出口食品接触材料检测方法 高分子材料 食品模拟液中2,4-二羟基二苯甲酮的测定 2012 江苏检验检疫局 32 2011B436 出口食品接触材料检测方法 高分子材料 食品模拟液中 2-羟基-4-甲氧基二苯甲酮的测定 2012 江苏检验检疫局 33 2011B437 出口食品接触材料检测方法 高分子材料 双酚A的测定 酶联免疫法 2012 上海检验检疫局 34 2011B438 出口食品接触材料检测方法 高分子材料 N,N-二(2-羟乙基)烷基酰胺(C10-C18)的检测 液相色谱/质谱法 2013 河北检验检疫局 35 2011B439 出口食品接触材料检测方法 高分子材料 N,N'-二(2,6-二异丙基苯基)碳二亚胺的检测 液相色谱/质谱法 2013 天津检验检疫局 36 2011B440 出口食品接触材料 高分子材料 2,4-二氨基-6-苯基-1,3,5-三嗪含量的测定 2012 江苏检验检疫局 37 2011B441 出口食品接触材料检测方法 高分子材料 食品模拟物中BPA、BADGE、BFDGE及其羟基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法 2012 山东检验检疫局 38 2011B442 出口食品接触材料检测方法 再生纤维素薄膜 涂层中溶剂残留量的测定 2012 广东检验检疫局 39 2011B443 出口食品接触产品 刀具和凹形餐具 第1部分:准备食物用刀具的要求 2012 北京检验检疫局 40 2011B444 出口食品接触产品 刀具和凹型餐具.第2部分:不锈钢和镀银餐具的要求 2012 北京检验检疫局
  • 药典会《数字化药品标准》荣获第六届中华优秀出版物奖
    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和中央宣传部文件批复精神,由中国出版协会举办的第六届中华优秀出版物奖,于2016年12月27日评选揭晓。由国家药典委员会主编、科迈恩(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设计开发,以及人民卫生电子音像出版社出版的《数字化中药材标准》喜获第6届中华优秀出版物奖音像电子和游戏出版物正式奖。  《数字化中药材标准》是我国以《中国药典》为核心的各级药品标准及其相关标准支撑数据向数字化、网络化及移动化的出版转型的首次全方位深入探索和关键实施节点。所形成的数字化出版物实现了首次专门为国家药品标准所设计开发的专业数据服务平台。该系统的架构设计集中体现了当前“大数据”和“互联网+”背景下的国家药品标准颁布、出版和使用的新方式,从而使得我国药品标准的颁布与发行工作与数字化出版时代实现对接,充分体现信息化时代的药品标准增值服务功能。  《数字化中药材标准》是自1953年第1版以来历经60余年的《中国药典》出版形式的新变化和新发展,使得国家药品标准所承载信息更加鲜活和丰富,需求也更反映时代特色和用户实际,从而在我国药品标准的持续提高、标准协调工作以及维护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等方面发挥更好和更积极的作用。延伸阅读:《数字化中药材标准》主页中华优秀出版物奖简介  中华优秀出版物奖是由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主办的出版物奖,每两年评选一次,与“五个一工程”奖、中国出版政府奖并称出版业界三大奖项。“中华优秀出版物奖”的评选,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传播和积累有益于提高民族素质、有益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先进文化,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全党全国工作大局服务。通过评奖,发挥正确的导向和示范作用,促进多出精品,多出人才,繁荣和发展我国出版业。  本届中华优秀出版物奖共设图书奖、音像电子和游戏出版物奖、出版科研论文奖三个子项奖,其中获奖图书100种、提名奖101种;获奖音像电子游戏出版物30种、提名奖77种;全国优秀出版科研论文30篇。附:第六届中华优秀出版物奖获奖音像电子游戏出版物名单(共30种)序号名称出版单位1使命党建读物出版社、英华电子音像出版社2百年潮中国梦学习出版社3胜利日——大阅兵2015解放军音像出版社4中国高速铁路中国铁道出版社、先行音像出版社5数字化中药材标准人民卫生电子音像出版社6中华诗韵人民教育电子音像出版社7中国景德镇传统陶瓷工艺红星电子音像出版社8五集大型人文纪录片《稻之道》广西金海湾电子音像出版社9云南少数民族民居云南教育音像电子出版社10陕西民间特色工艺陕西科学技术出版社11淮河六章安徽音像出版社12东方主战场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音像出版社、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13平山记忆方圆电子音像出版社14寻访海上丝绸之路广东海燕电子音像出版社15春华秋实——新中国唱片辉煌65年中国唱片总公司16中国钢琴独奏作品百年经典(1913年—2013年)上海文艺音像电子出版社17最后的遗产——云南8个人口较少民族原生音乐云南民族文化音像出版社18中国蒙古族原生态民歌经典内蒙古文化音像出版社19美丽中国梦太平洋影音公司20我的音乐厅——外国经典音乐欣赏高等教育电子音像出版社21红蚂蚁动漫文学馆湖南电子音像出版社22党员小书包人民出版社23《辞源》第三版(优盘版)商务印书馆24造物的智慧——中国传统器具原理与设计人民教育电子音像出版社25中国汉画像石粹编山东电子音像出版社26百名院士专家讲科普中央广播电视大学音像出版社27我爱这蓝色的海洋——青少年海洋国土知识e读本浙江电子音像出版社28名著名译有声读物系列中版集团数字传媒有限公司、人民文学出版社29问道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30列王的纷争北京智明星通科技有限公司
  • 《生物制品批签发实验室建设标准》,奥豪斯推荐这11款仪器
    《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建设标准》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 2022 年建设标准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作为主编部门,具体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和规划财务司和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等 12 个单位(部门)组成编制组共同编写。奥豪斯特推荐11款更高性价比仪器,涵盖分析天平、精密天平、水分测定仪、酸度计、电导率仪、离心机&冷冻离心机、磁力搅拌器、涡旋混匀仪、均质器、浊度计、金属浴,以满足大家需求。EX系列天平- 最高十万分位精度- 分体式独立彩色触屏含4个无线感应器- 4级权限管理,15种称量模式AX系列天平- 彩色触屏- 3级权限管理,9种称量模式- 独特风罩设计节省空间MB120水分测定仪- 1mg/0.01%精度- 支持4种加热模式- 100种测试程序存储空间酸度计- 提供从0.1-0.001pH多种精度的主机选择- 按键设计和触摸屏设计注重客户的个性化体验- 不同样品提供对应适配电极,注重实践电导率仪- 便携和手持满足不同应用场景需要- 多个电导电极覆盖范围广泛- 标配电导缓冲液小包装,拿到即用离心机- 提供单管容量从0.2ml到750ml范围的实验需求- 冷冻和非冷冻离心机,保护温度敏感型样品- 提供生物气密性解决方案,保护你的安全磁力搅拌器- 提供数显、模拟多种系列加热磁力搅拌器,提供多种选型- 控温准确,磁场强大,提供三种升降速选择,应对不同实验需求- 双重安全设计涡旋混匀仪- 提供多个系列的混匀仪,支持非脱手和脱手的多种实验需求- 标配选配件拿到即用,同时还提供多种选件适配不同容量- 数显、模拟、定速等多种选择,提供点动、定时、连续、脉冲等的工作方式均质器- 灵活处理多个样品和样品管组合- 内置5个预设程序便于快速实验- 高通量样品处理提高效率浊度计- 专业光路结构设计,提供大到1000NTU的两种型号选择- 试剂和样品消耗低,支持5000条数据存储并支持导出- 操作简易、便携小巧金属浴- 提供单模块、双模块、四模块和六模块的以及数显模拟多个型号- 多种模块应对复杂的实验需求- 注重温度稳定性和一致性奥豪斯集团成立于1907年,拥有遍布各地的营销、研发和生产基地。通过不断为各地用户提供优质的称量产品与完善的应用方案,奥豪斯产品已遍及环保、疾控、食药、教学科研、食品、新能源和制药工业等各种应用领域,赢得了广泛的认可与青睐。我们致力于提供符合各国安全、环境及质量体系的产品,涵盖电子天平、台秤、平台秤、案秤、摇床、台式离心机、加热磁力搅拌器、涡旋振荡器、干式金属浴、实验室升降台和电化学产品等。
  • 2012年第四批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发布
    2013年1月4日,工信部就2012年第四批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发布通知,本批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中涵盖化工、石化、钢铁、纺织等8个行业,制修订标准275项,涉及规划司、消费品工业司等9个司局,详情如下: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第四批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 工信厅科[2012]252号   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通信业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的总体安排,现将2012年第四批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标准化工作程序认真组织落实。具体要求如下:   一、标准起草单位要注意做好标准制定与技术创新、试验验证、知识产权处置、产业化推进、应用推广的统筹协调。   二、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技术组织、有关行业协会(联合会)、集团公司等要做好标准意见征求和技术审查等工作,把好技术审查关。   三、部机关相关司局应做好所辖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过程的管理工作,确保标准质量。   四、在计划的执行过程中,如需对标准项目进行调整,按有关规定办理。   附件:2012第四季度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doc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12年12月13日   (联系电话:010-68205239)
  • 永春县香制品同业公会批准发布《燃香类产品烟气颗粒物中多环芳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等3项团体标准
    各有关单位:按照《永春县香制品同业公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批准发布《燃香类产品烟气颗粒物中多环芳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标准号为T/YCXGH 003-2023)、《中国香都制香技艺赛事规程 永春篾香》(标准号为T/YCXGH 004-2023)和《永春香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范》(标准号为T/YCXGH 005-2023)3项团体标准,标准自2023年12月29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现予以公告。 永春县香制品同业公会2023年12月29日永春县香制品同业公会关于批准发布《燃香类产品烟气颗粒物中多环芳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等3项团体标准的公告.pdf
  • 附489种仪器清单!住建部对《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建设标准》征求意见近期完成
    近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本次意见征求于8月12日结束。本《征求意见稿》中,实验室建设标准中列明了489类仪器设备,根据科技发展及检验检测的新需要,由药品监管部门定期修订仪器设备配置标准。详情如下: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22年建设标准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22〕11号),我部组织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等单位起草了《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swzpjds@nifdc.org.cn。  2.通信地址:北京市大兴区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华佗路31号,中检院生检所综合办公室收 邮政编码:102629。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2日。  附件:《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pdf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2023年7月12日《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前 言《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建设标准》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 2022 年建设标准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22〕11 号),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作为主编部门,具体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和规划财务司和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等 12 个单位(部门)组成编制组共同编写。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对已开展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业务实验室现状进行了调研,并对拟开展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业务的实验室的需求进行了收集,通过对调研资料和数据综合分析研究,在此基础上完成了《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建设标准》的编制。本建设标准共分七章:总则、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选址与规划布局、面积指标、建筑与建筑设备、实验仪器设备、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请各单位在执行本建设标准的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至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和规划财务司(通讯地址:北京西城区展览路北露园 1 号,邮政编码:100037),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主编部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编单位: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参编单位: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北京市药品检验研究院、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广东省药品检验所、四川省药品检验研究院、湖北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湖南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目 录第一章 总 则.................................................................................................1第二章 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2第三章 选址与规划布局................................................................................ 4第四章 面积指标.............................................................................................5第五章 建筑与建筑设备................................................................................ 7第六章 实验仪器设备.................................................................................. 10第七章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1附录 A 生物制品(疫苗)品类权重系数.................................................. 12附录 B 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各项用房组成..........................16附录 C 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主要仪器设备..........................21条文说明...........................................................................................................40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的建设,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决策水平,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充分发挥投资效益,制定本建设标准。第二条 本建设标准是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项目建设的全国统一标准,是编制、评估、审批生物制品批签发实验室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的重要依据,也是有关部门对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督检查的尺度。第三条 本建设标准适用于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项目。第四条 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的建设,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统筹经济社会发展与生物制品批签发和检验检测发展的需要,按照立足当前、兼顾长远,因地制宜、经济适用,符合所在地城乡建设规划,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水平。第五条 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的建设除符合本建设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第二章 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第六条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建设规模,应根据辖区内 5 年后生物制品(疫苗)相对品种数确定。第七条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建设规模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 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建设规模建设规模一级二级三级相对品种数(个)40~9015~403~15注:1. 5 年后相对品种数计算公式为:N=ΣM ×(1+n)4;其中,N——5 年后辖区内生物制品(疫苗)相对品种数(个),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1位;M——辖区内每个生物制品(疫苗)的相对任务量调整系数(见附录 A); n—— 前 5 年辖区内生物制品(疫苗)品种数平均增长率;2. 表中列出的相对品种数区间值含下限,不含上限;3. 辖区内生物制品(疫苗)相对品种数小于 3 个时按 3 个计,大于 90 个时按 90 个计。第八条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新建项目由房屋建筑、场地和设备构成。改建、扩建工程宜充分利用原有设施。第九条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房屋建筑由实验用房、实验配套用房、管理用房、保障用房构成,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房屋建筑用房组成如下:一、 实验用房主要包括微生物检验实验室、生物安全实验室、生化免疫实验室、细胞实验室、分子生物学实验室、动物实验室、理化实验室等。二、 实验配套用房主要包括业务受理大厅、业务洽谈室、受控文件室、档案查阅室、标准物质暂存间、学术交流培训用房(宣教用房)、试剂库、实验室业务用房(中转间及余样间、普通耗品库、清洗间)、动物实验室辅助用房(洁物储存室、饲料库、垫料库、物品传递间和笼具库等)、生物安全实验室、微生物实验室等功能实验室的配套房间等。三、 管理用房主要包括档案室、研讨与会议室、行政用房、财务室、资料与文印室、值班室等。四、 保障用房主要包括气瓶储存间,不间断电源控制间,废弃物处理间,健康医疗室,强、弱电室,配件耗材储存间,计算机房,垃圾处理站,污水处理站,纯水制备间,网络信息处理用房,监控用房,食堂等。第十条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的用房组成及配置要求宜符合附录 B 的规定。第十一条 实验用房、实验配套用房、管理用房和保障用房规模应遵循满足功能需求、兼顾未来发展的原则,房屋建筑应充分利用现有建筑进行功能改造,实现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检验职能。第十二条 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的室外场地由道路、绿地、停车场等构成。第十三条 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的设备由建筑设备、信息化设备和实验仪器设备构成。第三章 选址与规划布局第十四条 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的建设应符合所在地城乡规划,应与所在地区的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院、所)统筹规划建设,避免重复建设。第十五条 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的选址应符合下列要求:一、 应选择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较好的地段;二、 应选择周边市政基础设施较完备的地段;三、 宜布置在城区或近郊区,且交通便利的地段;四、 应远离水源保护区;五、 应避开化学、生物、噪声、振动、强电磁场、垃圾处理厂等污染源及易燃易爆危险源。第十六条 规划布局应正确处理各功能分区之间相互联系与分隔的关系,科学布置,合理组织人流、物流。第十七条 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独立建设时,应根据建筑要求因地制宜、科学合理确定用地面积。容积率应符合项目所在地城乡建设规划的规定。第十八条 动物实验室应设置在独立建筑区域或独立楼层,在避免品种交叉污染的原则下,可与其他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检验领域的动物实验用房合建。第十九条 机动车及非机动车停车位数量应按照所在地停车配建标准配置,并结合主要出入口布置。第二十条 建筑密度不宜超过 40%,绿地率应满足项目所在地城乡建设规划的规定并宜为 30%左右。第四章 面积指标第二十一条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的建筑面积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 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建筑面积建设规模一级二级三级相对品种数(个)40~9015~403~15建筑面积(m2)21000~2800014000~210007000~14000注:1. 相对品种数介于建设规模上下限之间时,对应的建筑面积按线性插入法计算,计算结果四舍五入精确到十位数。2. 当实验室房屋建筑设置技术或设备夹层时,技术或设备夹层的建筑面积另计。第二十二条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建筑使用系数宜为 0.65。第二十三条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各项用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应按功能定位和业务需求,宜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 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各项用房面积比例用房名称比例实验用房51%实验配套用房18%管理用房8%保障用房23%总计100%注:表中比例可根据实际需求适当调整。第二十四条具有口岸生物制品(疫苗)检验职能的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可根据进口生物制品(疫苗)检验检测品种数占总品种数的比重增加相应的建筑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1、 进口生物制品(疫苗)检验检测品种数占总品种数比重小于或等于 10%时,新增实验室建筑面积占总品种数对应的实验室建筑面积宜小于或等于 10%;2、 进口生物制品(疫苗)检验检测品种数占总品种数比重大于 10%且小于或等于 20%时,新增实验室建筑面积占总品种数对应的实验室建筑面积宜小于或等于20%;3、 进口生物制品(疫苗)检验检测品种数占总品种数比重大于 20%时,新增实验室建筑面积占总品种数对应的实验室建筑面积宜小于或等于 30%。第二十五条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与其他实验室合建时,应统筹实验室管理用房和保障用房的建筑面积。第五章 建筑与建筑设备第二十六条除有特殊要求外,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房屋建筑的朝向、间距、室内空间布局应保证室内有良好的自然通风和自然采光,同时应便于采取控制室内气流方向的通风措施。房屋建筑结构形式及地基基础应满足地面、楼面荷载、抗震等要求的规定。第二十七条实验用房布局应遵循生物安全防护和环境保护要求、有利于工程管网设置与维护检修,以及各类功能区相对独立、集中布置的原则。建筑内部实验区宜相对其他区域独立,平面布局应满足检验流程需要,符合人流、物流控制和污染控制要求。第二十八条实验用房布置在同一建筑内时,应按便捷、避免交叉污染的原则,将各类实验用房集中、分层布置。实验用房、实验配套用房、管理用房和保障用房等各类用房布置在同一建筑内的,实验用房应布置在其他用房之上,且宜布置在该栋建筑的上部。第二十九条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房屋建筑宜采用混凝土框架(剪)结构或钢结构。实验用房建筑层高应满足实验设备及管线的安装要求,宜为 4.5~5.5m。第三十条 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房屋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且应符合建筑防火等有关规范的要求。第三十一条实验室用房建筑的女儿墙应适当加高,并宜做隔声措施。屋顶设备宜采取隔声减震措施。第三十二条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房屋建筑电梯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当建筑层数为二层或三层时,宜安装电梯;当建筑层数为四层及以上时,应安装电梯;2、 设置电梯的建筑应至少设有一部货梯或一部客梯兼作货梯,宜设置独立的污物电梯;3、 消防电梯的设置应符合建筑防火规范的相关要求,消防电梯可兼做货梯。4、 动物实验室中电梯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实验动物设施建筑技术规范》GB 50447 的规定。第三十三条实验用房所用建筑材料、构配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洁净实验室、清洗消毒室等特殊房间墙体应防火、防潮及表面光滑平整,且不起尘、不积灰、吸附性小、耐腐蚀、易清洗;2、 洁净实验室、清洗消毒室等特殊房间吊顶的材料、构造应满足不起尘、不积灰、吸附性小、耐腐蚀与防水的要求;3、 实验室地面材料应满足耐腐蚀、耐磨损、易冲洗及防滑的要求;4、 洁净实验室、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BSL-2)、实验动物设施等有特殊要求的实验室,其建筑结构与材料应满足相应的专业要求。第三十四条实验用房外窗不应采用有色玻璃。对有避光要求的实验室应另行采取物理屏障措施。第三十五条生产给水系统与生活给水系统宜分开设置,生产、生活用水的水量、水质、水压应满足相关标准的要求。第三十六条实验废水应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理后水质应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及当地环保部门的规范要求。实验废水排水系统应与其他排水系统分开设置。实验涉及酸、碱及有机溶剂应专门回收,设置库房暂存,并可交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处理。第三十七条实验用房的水槽、排水管道应耐酸、碱及有机溶剂腐蚀,且满足实验室质量控制规范等相关要求。第三十八条实验用房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弃物应按医疗废弃物管理,进行无害化处理后,专区存放,再交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处理。第三十九条易受化学物质灼伤和有生物安全要求的实验区域内,应设置洗眼设施和紧急冲淋装置。当受条件限制时应在紧急疏散方向的公共区域,或通行便利、服务半径较小的区域,设置共用洗眼设施和紧急冲淋装置。第四十条 实验用房环境温度、湿度、洁净度、压力梯度应符合实验需要。空调系统不得造成不同生物安全等级或不同洁净度实验室之间空气交换,并应满足使用灵活、节能的要求。具有洁净度、温湿度、压力梯度要求的不同功能类别的实验室,应采用独立的空气调节系统。第四十一条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房屋建筑的通排风设施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对于集中大量释放有害物的实验操作点,应采取局部机械排风措施;2、 对于分散、少量释放有害物的实验用房,宜采取全面机械通风措施,应使室内气流从有害浓度较低的区域流向较高的区域;3、 同时采用局部排风和全面通风措施的,应避免全面通风对局部排风气流产生横向干扰;第四十二条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房屋建筑排放的废气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及项目的环保要求。第四十三条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房屋建筑的供电应留有足够的负荷余量,设施应安全可靠。宜采用双电源供电,不具备双电源供电条件的,应设置自备电源;有特殊要求的,应配备不间断电源。第四十四条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房屋建筑应设置完善的防雷系统。计算机房、特殊仪器分析室等有特殊要求的场所应设置独立的防雷系统。有特殊要求的仪器设备应设置独立的接地系统。第四十五条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房屋建筑的建设应设置完善的综合布线、计算机网络系统和楼宇自控系统。安全防范应按有关规定设置。第四十六条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房屋建筑的建设应考虑绿色、节能设计,合理采用节能技术,积极应用可再生能源。第四十七条实验用台柜的基材应符合环保要求,面材应具备理化性能好、耐腐蚀、易清洗、防水、防火的特点,结构与配件应满足人类功效学及操作安全的要求。第六章 实验仪器设备第四十八条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实验仪器设备应按辖区内生物制品品种、实验项目等业务需求确定。第四十九条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根据所承担的工作类型、职责和任务应配备的实验仪器设备配置确定,详见附录 C。第七章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第五十条 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的投资估算,应按照国家及各地区有关规定编制,并根据工程实际内容及工程所在地区的市场价格波动,按照动态管理的原则进行适当调整。第五十一条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的投资估算指标,可参照表 4 进行控制。表 4 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投资估算指标表建设级别建筑面积(㎡)投资估算指标(元/㎡)一级21000~2800012500~13500二级14000~2100011000~12000三级7000~140009500~10500注:1.表中投资估算指标不包括征用土地费,非实验室家具、实验室仪器设备、专业信息化软件及设备等购置费;2.配套建设高压变配电工程,宜增加投资 100~500 万元;3.采暖地区,若需要独立建设热交换站或锅炉房,宜增加投资 50~70 万元;4.实验用房以外的室内装饰工程按普通标准计算,实验室的装饰工程按实验室对洁净度等特殊要求另计;5.表中投资估算指标是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的相关规定,结合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各地建设项目管理和建设工程造价相关规定等因素综合估算得出。各地在按照本标准开展具体建设时,应充分考虑各地实际情况以及各地建设项目相关政策和规定的变化进行适当调整。第五十二条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工程建设工期宜符合国家现行《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相关规定。附录 A 生物制品(疫苗)相对任务量调整系数序号类别生物制品(疫苗)品种名称调整系数1疫苗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 细胞)1.42双价人乳头瘤病毒吸附疫苗1.43四价人乳头瘤病毒疫苗1.44九价人乳头瘤病毒疫苗1.45ACYW135 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1.46AC 群脑膜炎球菌-b 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联合疫苗1.47A 群 C 群脑膜炎球菌结合疫苗1.48A 群 C 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1.49无细胞百白破 b 型流感嗜血杆菌联合疫苗1.410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1.411吸附无细胞百白破-灭活脊髓灰质炎-b 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联合疫苗1.412五价轮状病毒疫苗1.413重组新型冠状病毒疫苗(5 型腺病毒载体)1.414重组新型冠状病毒疫苗(CHO 细胞)1.415Sabin 株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1.216口服Ⅰ型Ⅲ型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人二倍体细胞)1.217流感病毒裂解疫苗1.218麻腮风联合减毒活疫苗1.219人用狂犬病疫苗(地鼠肾细胞)1.220人用狂犬病疫苗(鸡胚细胞)1.221人用狂犬病疫苗(人二倍体细胞)1.222森林脑炎灭活疫苗1.223双价肾综合征出血热灭活疫苗(Vero 细胞)1.224双价肾综合征出血热灭活疫苗(地鼠肾细胞)1.225水痘减毒活疫苗1.226乙型脑炎减毒活疫苗1.227乙型脑炎灭活疫苗1.228重组乙型肝炎疫苗(汉逊酵母)1.22913 价肺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1.23023 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1.231A 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1.232b 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疫苗1.233钩端螺旋体疫苗1.234皮内注射用卡介苗1.235皮上划痕人用布氏菌活疫苗1.236皮上划痕人用炭疽活疫苗1.237皮上划痕用鼠疫活疫苗1.238伤寒 Vi 多糖疫苗1.239吸附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1.240吸附破伤风疫苗1.241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灭活疫苗(Vero 细胞)1.242新型冠状病毒 mRNA 疫苗1.243肠道病毒 71 型灭活疫苗(Vero 细胞)1.044肠道病毒 71 型灭活疫苗(人二倍体细胞)1.045风疹减毒活疫苗1.046黄热减毒活疫苗1.047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1.048甲型肝炎减毒活疫苗1.049甲型肝炎灭活疫苗(人二倍体细胞)1.050甲型乙型肝炎联合疫苗1.051口服轮状病毒活疫苗1.052麻疹风疹联合减毒活疫苗1.053麻疹减毒活疫苗1.054麻疹腮腺炎联合减毒活疫苗1.055腮腺炎减毒活疫苗1.056重组戊型肝炎疫苗1.057重组乙型肝炎疫苗(CHO 细胞)1.058重组乙型肝炎疫苗(酿酒酵母)1.059重组 B 亚单位/菌体霍乱疫苗(肠溶胶囊)1.060带状疱疹疫苗1.061鼻喷流感减毒活疫苗1.062鼻喷流感病毒载体新型冠状病毒疫苗1.063血液制品静注人免疫球蛋白(pH4)1.264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1.265破伤风人免疫球蛋白1.266人凝血酶原复合物1.267人凝血因子Ⅷ1.268人纤维蛋白原1.269人血白蛋白1.270冻干静注人免疫球蛋白(pH4)1.0
  • 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建设标准发布,涉及这些仪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发布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建设标准的通知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发展改革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有关部门,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军事设施建设局,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有关行业协会: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下达2022年建设标准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22〕11号),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编制的《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建设标准》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发布,编号为建标199-2024,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在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工程项目的审批、核准、设计和建设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规定,认真执行本建设标准。本建设标准的管理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具体解释工作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2024年5月11日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建设标准.pdf附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主要仪器设备,如下:
  • 18种多环芳烃混标 标准品促销
    货号: CDGG-110064-01-1ml 产品描述: 18种多环芳烃混标 标准品(适用于ZEK 01.4-08文件) 规格 1000ug/mL于二氯甲烷,1mL 注:与 16种多环芳烃比 增加了以下2种,适用于ZEK 01.4-08 benzo[e]pyrene 苯并[e]芘 192-97-2 1000 +/- 50 mg/L benzo(j)fluoranthene 苯并(j)荧蒽 205-82-3 1000 +/- 50 mg/L 组分信息: Component CAS Number Concentration Units benzo[k]fluoranthene 苯并(k)荧蒽 207-08-9 1000 mg/L acenaphthene 苊 83-32-9 1000 mg/L acenaphthylene 苊烯 208-96-8 1000 mg/L anthracene 蒽 120-12-7 1000 mg/L fluorene 芴 86-73-7 1000 mg/L naphthalene 萘 91-20-3 1000 mg/L phenanthrene 菲 85-01-8 1000 mg/L benzo[a]anthracene 1,2-苯并蒽 56-55-3 1000 mg/L benzo[a]pyrene 苯并芘 50-32-8 1000 mg/L chrysene 屈 218-01-9 1000 mg/L fluoranthene 荧蒽 206-44-0 1000 mg/L indeno[1,2,3-cd]pyrene 茚并(1,2,3-cd)芘 193-39-5 1000 mg/L pyrene 芘 129-00-0 1000 mg/L benzo[b]fluoranthene 苯并(b)荧蒽 205-99-2 1000 mg/L benzo[ghi]perylene 1,12-苯并芘 191-24-2 1000 mg/L dibenz[a,h]anthracene 二苯蒽 53-70-3 1000 mg/L benzo[e]pyrene 苯并[e]芘 192-97-2 1000 +/- 50 mg/L benzo(j)fluoranthene 苯并(j)荧蒽 205-82-3 1000 +/- 50 mg/L 现货供应应用:适用于ZEK 01.4-08 原价:1242.00元 优惠价:990.00元 促销时间:2013-6-16至2013-8-30 上海安谱科学仪器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斜土路2897弄50号海文商务楼5层 [200030] 电话:86-21-54890099 传真:86-21-54248311 网址:www.anpel.com.cn 联系方式:shanpel@anpel.com.cn 技术支持:techservice@anpel.com.cn
  • 福建省特殊食品与化妆品协会批准发布 《特殊食品和化妆品 减脂功效测试 秀丽隐杆线虫法》团体标准
    各有关单位:由福建上源生物科学技术有限公司提案立项并制定的《特殊食品和化妆品 减脂功效测试 秀丽隐杆线虫法》(T/FJCA 003-2024)团体标准,经福建省特殊食品与化妆品协会组织专家技术审查、审核评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以及《福建省特殊食品与化妆品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现予以公布,请参照执行。 7、福建省特殊食品与化妆品协会关于团体标准《特殊食品和化妆品 减脂功效测试 秀丽隐杆线虫法》发布的公告.pdf
  •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第二批《畜禽肉制品中5种核苷酸的测定》等行业标准制修订和外文版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根据工业和信息化标准制修订工作总体安排,我部编制完成了2023年第二批行业标准制修订和外文版项目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具体要求如下:一、标准起草单位要注意做好标准制定与技术创新、试验验证、知识产权处置、产业化推进、应用推广的统筹协调。二、有关行业协会(联合会)、标准化技术组织、标准化专业机构等主管单位要尽早安排,将文件及时转发至主要起草单位,并做好标准组织起草、征求意见和技术审查等工作,把好技术审查关。三、部机关相关司局、相关地方行业主管部门要做好行业标准制修订、外文版研制过程的管理工作,确保标准的质量和水平。四、计划执行过程中,如需对标准项目进行调整,按有关规定办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2023年7月26日(联系电话:010-68205240)附件下载相关标准如下:序号项目名称性质制修订项目周期(月)1畜禽肉制品中5种核苷酸的测定推荐制定242畜禽肉制品中非肉类蛋白的测定推荐制定243塑料 产品可回收再生设计通用要求推荐制定24
  •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开征集对《葡萄酒中2,4,6-三氯苯甲醚、2,3,4,6-四氯苯甲醚、五氯苯甲醚和三溴苯甲醚的测定方法》等153项行业标准、8项行业标准外文版和6项推荐性国家标准计划项目的意见
    根据我部标准化工作的总体安排,现将申请立项的《乘用车电动助力转向系统性能匹配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等153项行业标准、《粗碳酸钴》等8项行业标准外文版项目和《工业互联网平台基于工业互联网的工业企业碳管理通用要求》等6项推荐性国家标准计划项目予以公示(见附件1、2、3),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7日。如对拟立项标准项目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填写《标准立项反馈意见表》(见附件4)并反馈至我司,电子邮件发送至KJBZ miit.gov.cn(邮件主题注明:标准立项公示反馈)。公示时间:2024年4月8日—2024年5月7日联系电话:010-68205241地址: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邮编:100804附件:1.《乘用车电动助力转向系统性能匹配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等153项行业标准计划制修订计划(征求意见稿)2.《粗碳酸钴》等8项行业标准外文版计划(征求意见稿)3.《工业互联网平台基于工业互联网的工业企业碳管理通用要求》等6项推荐性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征求意见稿)4.标准立项反馈意见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2024年4月8日食品相关行业标准计划制修订计划如下:序 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制修订代替标准项目周期 (月)技术委员会或技术归口单位1QBCPZT0666-2024蛋白质谷氨酰胺酶制定24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业发酵分技术委员会2QBJCZT0667-2024膳食纤维 第1部分:膳食纤维分类导则制定24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业发酵分技术委员会3QBJCZT0668-2024食品用益生元通用技术要求制定24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业发酵分技术委员会4QBCPZT0669-2024食用发酵微藻 第2部分:裸藻制定24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业发酵分技术委员会5QBCPXT0670-2024果酱类罐头修订QB/T 1386-201718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罐头分技术委员会6QBCPXT0671-2024黄瓜罐头修订QB/T 4625-201418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罐头分技术委员会7QBCPXT0672-2024竹笋罐头修订QB/T 1406-201418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罐头分技术委员会8QBCPXT0702-2024膳食纤维 第2部分:果蔬纤维修订QB/T 5027-201718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业发酵分技术委员会9QBCPXT0703-2024玻璃容器 食品罐头瓶修订QB/T 4594-201318全国食品直接接触材料及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10QBCPXT0704-2024纸餐具原纸修订QB/T 4033-201018全国食品直接接触材料及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11QBFFZT0792-2024食品中罗汉果甜苷含量的测定制定24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业发酵分技术委员会12QBFFXT0795-2024葡萄酒中2,4,6-三氯苯甲醚、2,3,4,6-四氯苯甲醚、五氯苯甲醚和三溴苯甲醚的测定方法修订QB/T 5198-201718全国酿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13QBCPZT0686-2024家用和类似用途咖啡机制定24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14QBCPXT0701-2024普通陶瓷烹调器修订QB/T 2579-201818全国日用陶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强标准建设 提高检验检测能力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以下为《实施意见》全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1〕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药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党的十八大以来,药品监管改革深入推进,创新、质量、效率持续提升,医药产业快速健康发展,人民群众用药需求得到更好满足。随着改革不断向纵深推进,药品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存在的短板问题日益凸显,影响了人民群众对药品监管改革的获得感。为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更好保护和促进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强基础、补短板、破瓶颈、促提升,对标国际通行规则,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推进监管创新,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快建立健全科学、高效、权威的药品监管体系,坚决守住药品安全底线,进一步提升药品监管工作科学化、法治化、国际化、现代化水平,推动我国从制药大国向制药强国跨越,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药品安全的需求。  二、重点任务  (一)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加快制修订配套法规规章。及时清理完善规范性文件,有序推进技术指南制修订,构建更加系统完备的药品监管法律法规制度体系。  (二)提升标准管理能力。加快完善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相关标准工作机制。继续实施国家药品标准提高行动计划。强化药品标准体系建设,完善标准管理制度措施,加强标准制修订全过程精细化管理。完善医疗器械标准体系,构建化妆品标准体系,加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统筹协调。积极参与国际相关标准协调,提升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加强标准信息化建设,提高公共标准服务水平。  (三)提高技术审评能力。瞄准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需求,整合现有监管资源,优化中药和生物制品(疫苗)等审评检查机构设置,充实专业技术力量。优化应急和创新药品医疗器械研审联动工作机制,鼓励新技术应用和新产品研发。充分发挥专家咨询委员会在审评决策中的作用,依法公开专家意见、审评结果和审评报告。优化沟通交流方式和渠道,增加创新药品医疗器械会议沟通频次,强化对申请人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健全临床急需境外已上市药品进口相关制度。建立国家药物毒理协作研究机制,强化对药品中危害物质的识别与控制。  (四)优化中药审评机制。遵循中药研制规律,建立中医药理论、人用经验、临床试验相结合的中药特色审评证据体系,重视循证医学应用,探索开展药品真实世界证据研究。优化中成药注册分类,加强创新药、改良型新药、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同名同方药管理。完善技术指导原则体系,加强全过程质量控制,促进中药传承创新发展。  (五)完善检查执法体系。落实关于建立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的有关部署,加快构建有效满足各级药品监管工作需求的检查员队伍体系。针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重大案件查办中暴露的突出问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依托现有资源加强药品检查机构建设,充实检查员队伍,延伸监管触角。创新检查方式方法,强化检查的突击性、实效性。加强境外检查,把好进口药品质量关。建立检查力量统一调派机制。国家药品检查机构根据重大监管任务需要,统一指挥调派各级检查员。省级药品监管部门根据检查稽查工作需要,统筹调派辖区内药品检查员。鼓励市县从事药品检验检测等人员取得药品检查员资格,参与药品检查工作。  (六)完善稽查办案机制。加强药品稽查队伍建设,强化检查稽查协同和执法联动,完善省级市场监管与药品监管工作机制。推动落实市县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要求,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在综合执法队伍中加强药品监管执法力量配备,确保其具备与监管事权相匹配的专业监管人员、经费和设备等条件。各级药品监管部门与公安机关建立健全行刑衔接机制,及时通报重大案件信息、移送涉嫌药品犯罪案件,严厉打击药品尤其是疫苗违法犯罪行为。  (七)强化监管部门协同。落实监管事权划分,加强跨区域跨层级药品监管协同指导,强化国家、省、市、县四级负责药品监管的部门在药品全生命周期的监管协同。加强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对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药品监管工作的监督指导,健全信息通报、联合办案、人员调派等工作衔接机制,完善省、市、县药品安全风险会商机制,形成药品监管工作全国一盘棋格局。  (八)提高检验检测能力。瞄准国际技术前沿,以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为龙头、国家药监局重点实验室为骨干、省级检验检测机构为依托,完善科学权威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检验检测体系。加快推进创新疫苗及生物技术产品评价与检定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纳入国家实验室体系。持续加强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机构建设,加快建设化妆品禁限用物质检验检测和安全评价实验室,补齐检验检测能力短板。省级检验检测机构要加强对市县级检验检测机构的业务指导,开展能力达标建设。  (九)提升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能力。巩固提升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能力,推进省级药品检验检测机构的批签发能力建设,依法依规将符合要求的省级药品检验检测机构指定为国家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机构。  (十)建设国家药物警戒体系。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体系建设和省、市、县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能力建设。制定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完善信息系统,加强信息共享,推进与疾控机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系统数据联动应用。  (十一)提升化妆品风险监测能力。整合化妆品技术审评审批、监督抽检、现场检查、不良反应监测、投诉举报、舆情监测、执法稽查等方面的风险信息,构建统一完善的风险监测系统,形成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推进化妆品安全风险物质高通量筛查平台、快检技术、网络监测等方面能力建设,逐步实现化妆品安全风险的及时监测、准确研判、科学预警和有效处置。  (十二)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完善各级人民政府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健全应急管理机制。强化应对突发重特大公共卫生事件中检验检测、体系核查、审评审批、监测评价等工作的统一指挥与协调。加强国家药监局安全应急演练中心建设,开展常态化药品安全应急演练,提高各级负责药品监管机构的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国家参考品原料样本应急调用机制,有效维护应急检验设备设施,强化应急关键技术研发。  (十三)完善信息化追溯体系。制定统一的药品信息化追溯标准,实行药品编码管理,落实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追溯责任。构建全国药品追溯协同平台,整合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追溯信息,从疫苗、血液制品、特殊药品等开始,逐步实现药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逐步实施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加强与医疗管理、医保管理等衔接。发挥追溯数据在风险防控、产品召回、应急处置等工作中的作用,提升监管精细化水平。  (十四)推进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管大数据应用,提升从实验室到终端用户全生命周期数据汇集、关联融通、风险研判、信息共享等能力。强化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品种档案建设与应用,加强政府部门和行业组织、企业、第三方平台等有关数据开发利用,研究探索基于大数据的关键共性技术与应用,推进监管和产业数字化升级。  (十五)提升“互联网+药品监管”应用服务水平。推动工业互联网在疫苗、血液制品、特殊药品等监管领域的融合应用。建立健全药品注册电子通用技术文档系统和医疗器械注册电子申报信息化系统,推进审评审批和证照管理数字化、网络化。加快推进化妆品监管领域移动互联应用,提升办事效率与服务水平。推进各层级、各单位监管业务系统互联互通、共享共用,逐步实现“一网通办”、“跨省通办”。坚持以网管网,推进网络监测系统建设,加强网络销售行为监督检查,强化网络第三方平台管理,提高对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网络交易的质量监管能力。  (十六)实施中国药品监管科学行动计划。紧跟世界药品监管科学前沿,加强监管政策研究,依托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建立药品监管科学研究基地,加快推进监管新工具、新标准、新方法研究和应用。将药品监管科学研究纳入国家相关科技计划,重点支持中药、生物制品(疫苗)、基因药物、细胞药物、人工智能医疗器械、医疗器械新材料、化妆品新原料等领域的监管科学研究,加快新产品研发上市。  (十七)提升监管队伍素质。强化专业监管要求,严把监管队伍入口关,优化年龄、专业结构。加大培养力度,有计划重点培养高层次审评员、检查员,加强高层次国际化人才培养,实现核心监管人才数量、质量“双提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结合本地医药产业发展和监管任务实际情况,完善省级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培养方案,加强对省、市、县各级药品监管人员培训和实训,不断提高办案能力,缩小不同区域监管能力差距。加强国家药品监管实训基地建设,打造研究、培训、演练一体的教育培训体系。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建设并推广使用云平台,提升教育培训可及性和覆盖面。  (十八)提升监管国际化水平。适应药品监管全球化需要,深入参与国际监管协调机制,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加强与主要贸易国和地区、“一带一路”重点国家和地区的药品监管交流合作。以重点产品、重点领域为突破口,推动实现监管互认。借鉴国际经验,健全国家药品监管质量管理体系,鼓励地方药品监管能力和水平提档升级,推动京津冀、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等区域药品监管能力率先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三、保障措施  (十九)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认真履行药品安全尤其是疫苗安全的政治责任,坚持党政同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建立药品安全协调机制,加强对药品监管工作的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落实药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完善药品安全责任制度,健全考核评估体系,对本地区药品安全工作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二十)完善治理机制。压实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加强药品管理相关部门协调联动,加强药品监管与医疗管理、医保管理的数据衔接应用,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形成药品安全治理合力。实施药品安全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建立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判定标准、公示制度和信息共享机制,并实施信用联合惩戒。  (二十一)强化政策保障。创新完善适合药品监管工作特点的经费保障政策,合理安排监管经费。建立审评审批企业收费动态调整制度。将审评、检查、检验、监测评价、标准管理等技术支撑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优化经费支出结构,提升购买服务效能。通过专项转移支付支持地方药品监管工作。  (二十二)优化人事管理。科学核定履行审评、检查、检验、监测评价、标准管理等职能的技术机构人员编制数量。设立首席科学家岗位,引进具有国际监管经验、熟悉中国产业实际的高级专业人才。创新完善人力资源政策,在公开招聘、岗位设置、职称评聘、薪酬待遇保障等方面强化政策支持力度,破除人才职业发展瓶颈。合理核定相关技术支撑机构的绩效工资总量,在绩效工资分配时可向驻厂监管等高风险监管岗位人员倾斜,更好体现工作人员的技术劳务价值。  (二十三)激励担当作为。加强药品监管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教育引导干部切实增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忠实履行药品监管政治责任。树立鲜明用人导向,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鼓励干部锐意进取、担当作为。加强人文关怀,努力解决监管人员工作和生活后顾之忧。优化人才成长路径,健全人才评价激励机制,激发监管队伍的活力和创造力。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推动形成团结奋进、积极作为、昂扬向上的良好风尚。国务院办公厅 2021年4月27日
  • 武汉四方光电新建多功能文化休闲厅落成
    2012年7月27日,我司按照音乐学院授课标准进行设计、建造的,集娱乐、教育、生活为一体的多功能文化休闲厅于园区附楼举行了首映式。公司总经理熊友辉博士参加并致辞。 首映式播放了影片《变形金刚3》、《珍珠港》,并安排卡拉OK环节和观看伦敦奥运会开幕仪式。影片一经开始,其良好的声效、舒适的环境,就受到了员工的一致好评。 多功能文化休闲厅的落成是四方光电系&ldquo 关爱员工&rdquo 的又一次举措,充分体现了公司&ldquo 和谐&rdquo 的企业文化,即企业发展、员工成长、公司及员工要为社会做出贡献!
  • 卫生部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
    为了保证《食品安全法》中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有关工作的落实,规范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工作,卫生部起草并发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   该办法分七章,包括:总则,规划、计划和立项,起草,审查,批准和发布,修改和复审,附则,共计四十二条。   《办法》规定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划和制(修)订计划的内容及制定程序、标准起草过程要求、公开征求意见要求、标准审查程序、标准批准发布形式及实施后的管理等。   《办法》从内容上体现出以下特点:   一是强调了标准制定过程的科学性,要求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结果为制定标准的主要依据,参照国际食品法典标准,同时充分考虑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   二是在标准起草、审查等环节均体现了公开透明原则。要求标准在起草完成后,应当书面征求标准使用单位、科研院校、行业和企业、消费者、专家、监管部门等各方面意见。经审评委员会秘书处初审通过的标准,要在卫生部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   三是鼓励社会广泛参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提出标准制(修)订的建议,对公开征求意见的标准草案发表意见,对标准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是突出标准审查工作的重要性。《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当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为了保证标准审查质量,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章程》,将审评委员会内的审查细化为秘书处初审、专业分委员会审查、主任会议审议三个环节,同时增设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审核环节。该中心多年来一直承担着对各专业卫生标准报批材料的审核工作,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增设此环节,有利于保证报至卫生部的标准报批材料的规范性。   据悉,2009年4月,在卫生部发布的《卫生标准管理办法》的基础上,根据《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结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工作特点,卫生部组织起草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草案)》,并征求有关部委和各省级卫生厅局的意见。2010年2月,卫生部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章程》后,根据章程和2009年7月20日公布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卫生部对《草案》进行了修改完善,并再次征求有关部委和各省级卫生厅局的意见。2010年4月30日至5月25日,卫生部将《草案》在国务院法制办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共收到439条意见。根据收集到的反馈意见,卫生部对《草案》作了进一步修改,最终形成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
  • 上海安谱公司成为美国NSI公司标准品在中国的代理
    2010年5月起,上海安谱公司与美国NSI公司(NSI Solution)达成长期合作意向,并签署了合作协议,成为美国NSI公司在中国的代理商。   上海安谱公司将向广大中国客户提供美国NSI公司生产的各种环境检测能力验证标准品(PT Standards)和质控标准品(QC Standards),适用于水和土壤检测。并可以通过上海安谱公司参加NSI公司开展的能力验证项目(Proficiency Test).   这一合作关系使上海安谱公司标准品产品线进一步扩大,上海安谱作为专业的色谱耗材和实验室小型仪器的生产商和代理商,必将为广大实验室客户提供更多优质产品和服务。欢迎来信来电咨询和订购:021-54890099 shanpel@anpel.com.cn   美国NSI公司介绍:   与CNAS签署相互承认协议的认可机构认可的能力验证计划提供者之一,为环境相关分析实验室提供能力验证服务,能力验证标准品和质控标准品,标准溶液等。超过20年的能力标准物质生产经验,在过去10年内的PT报告从未出现过错误数据。   CNAS能力验证专栏对于NSI的相关介绍:   http://219.238.178.49/PT/Index/P_JG_List2.aspx   8 NSI Solution, Inc.   饮用水、废水及土壤中的金属、矿物质、农药、除草剂、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PCB等无机、有机项目。   www.nsi-es.com   获A2LA、NVLAP和ISO认可   能力验证介绍:   能力验证(Proficiency Testing)是利用实验室间比对来判定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能力的活动,也是认可机构加入和维持国际相互承认协议(MRA)的必要条件之一。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根据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ILAC)、亚太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 (APLAC)相关要求制定了能力验证政策和要求,组织开展能力验证活动并参加国际能力验证计划。寻求CNAS认可和已获准认可的机构必须满足CNAS的 能力验证相关政策,并按照CNAS能力验证领域、频次要求参加CNAS组织或承认的能力验证活动,包括:能力验证计划、实验室间比对和测量审核活动。   CNAS按照ISO/IEC指南43等国际通行要求开展能力验证活动。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等可以通过利用能力验证这种外部质量保证(EQA)工具,识别与同 行机构之间的差异,补充其内部质量控制技术,为自身的持续改进和质量管理提供信息 实验室的用户、监督和管理机构、评价机构等可通过利用CNAS能力验证 结果,判断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等是否具有从事校准/检测活动的能力,以及监控他们能力的持续状况。
  • 2021年AOAC食品安全技术与标准研讨会日程公布
    食品安全与技术标准是全球关注多方参与的议题,为进一步交流国内外最新食品安全检测技术与标准,跟踪AOAC/ISO/IDF等国际组织标准项目研究进展,了解AOAC/ISO/IDF国际乳品标准项目的进展情况;搭建有利于我国检测方法与国际检测标准沟通与合作的桥梁,中国认证认可协会和AOAC中国分部将举办2021年AOAC食品安全技术与标准研讨会。主要议题:• 国内外检测标准组织对话与合作• 食品完整性检测技术及研究进展• 食品微生物检测与技术进展• 特殊食品(特医、特膳)检测技术及法规• 国内外检测标准方法比对• 国家食品安全检测标准跟踪评价进展•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 第三方检测技术创新及发展• 食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进展、热点介绍及智能化检测技术国际在线嘉宾:Erin Crowley President of AOAC INTERNATIONALDavid B. Schmidt CEO, AOAC INTERNATIONALDarryl Sullivan Chair, AOAC SPIFANErik Konings Past President, AOAC INTERNATIONALDeAnn Benesh Past President, AOAC INTERNATIONALSteve Holroyd Chair IDF/ISO Methods Standards Steering GroupJohn Szpylka Chair, AOAC’s food authenticity methods (FAM) program会议注册2021年10月18日(星期一) 时间:13:30-19:00地点: 北京新青海喜来登酒店(中国北京西营街8号)联系人:梁军舰(86 186 1595 1165)E-mail:section@aoacchina.org 张晓梅(86 185 6278 9878)E-mail:zhangxm@aoacchina.org日程三楼 大宴会厅08:30-08:55开 幕 仪 式08:55-12:00国内外检测标准组织对话与合作主持嘉宾:梁成珠 博士,AOAC中国分部主席 联席主持:肖晶 中国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标准四室 主任08:55-09:05AOAC INTERNATIOAN标准研究制定进展 David B. Schmidt AOAC INTERNATIONAL 首席执行官09:05-09:25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改革与发展刘先德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司 副司长09:25-09:4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建设肖晶 中国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标准中心 主任09:45-10:00茶歇(合影)10:00-10:20食品安全与兽药残留标准体系建设巩忠福 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标准处 处长10:20-10:40AOAC INTERNATIONAL与各分部的合作Erin Crowley AOAC INTERNATIONAL 主席10:40-11:00中国农药残留标准体系中国农科院 邱静 研究员11:00-11:15IDF/ISO 乳品标准方法开发进展Steve Holroyd IDF/ISO 方法标准组组长11:15-11:30抗体免疫沉淀结合质谱技术的迹量蛋白质及其衍生物的研究策略胡克平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 研究员 博士生导师11:30-12:00SPIFAN项目跟踪Darry Sullivan, Eurofin 食品完整性和创新首席战略官,SPIFAN和SPIFAN营养方法ERP主席12:00-13:30午 餐2021年10月19日(星期二) 分 会 报 告13:20-15:40(大宴会厅3)论 坛 一: 食品完整性主持嘉宾:彭虹,女,玛氏全球食品安全中心高级研发经理联席主持:徐杰,男,达能公司大中国区食品安全总监13:20-13:40基于质谱的组学技术在食品真实性鉴别中的应用张九凯 博士 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 13:40-14:00食品过敏原快速检测的挑战与实践李振兴 教授 中国海洋大学 14:00-14:20核磁共振技术在食品质量控制和真实性鉴别中的应用及标准化研究樊双喜 博士 中轻食品检验认证有限公司 14:20-14:40高通量测序技术在食品真实性分析中的应用Bala Ganesan 博士 玛氏全球食品安全中心 14:40-15:00基于液相色谱-质谱的食品完整性分析张鸿伟 博士 研究员 青岛海关技术中心 15:00-15:20农产品稳定同位素溯源技术进展赵燕 博士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 15:20-15:40可可中生物活性物质(黄烷醇和原花青素)检测方法的建立Ugo Bussy 博士 Mars Incorporated 15:40-15:45茶歇15:45-17:50(大宴会厅3)论 坛 二: 微生物专场主持嘉宾:李凤琴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研究员15:45-16:05机器学习在蜡样芽胞杆菌鉴定分型中的应用闫韶飞 副研究员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16:05-16:25代谢组学技术在单增李斯特菌家系及血清型分析中的应用王娉 研究员 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16:25-16:453M在微生物实验室工作效率提升的解决方案霍建伟 高级工程师3M中国有限公司16:45-17:05微生物能力验证之培养基适用性经验分享刘英涛 飞鹤乳业中心实验室 微生物经理17:05-17:25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培养基和试剂的质量要求陈怡文 助理研究员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17:25-17:40常见致病菌选择性分离平板上易混淆菌的解析胡朋 技术支持主管 北京陆桥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7:40-18:00ISO 16140-3:2021 方法确认标准 介绍DeAnn Benesh AOAC前主席 3M食品安全部全球法规经理13:30-15:30(大宴会厅1)论 坛 三:USP 食品配料及膳食补充剂供应链完整性解决方案 – 标准、培训及认证主持嘉宾: 凌霄 博士,USP中国对外事务总监13:30-13:40USP的介绍凌霄 博士 USP中国对外事务总监13:40-14:05USP FCC 食品配料标准对保证供应链完整性的作用Steve Gendel 博士,USP 美国食品科学总监14:05-14:30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的评估与管理张俭波 博士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研究员14:30-14:55USP 基质标准物质和蛋白检测标准Kenny Xie 博士, USP 美国食品高级科学联络官14:55-15:20USP 食品配料和膳食补充剂标准以及服务苏丽娜 USP 中国食品、膳食补充剂、草药战略客户发展经理15:20-15:30问题与解答15:30-15:40茶歇15:40-17:40(大宴会厅1)论 坛 四: 国内外左旋肉碱检测技术交流主持嘉宾:肖晶 博士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联席主持:鲍蕾 博士 雀巢食品安全研究院15:40-16:00适合用于婴幼儿配方粉合规判定的分析方法的选择Erik Konings AOAC INTERNATIONAL前主席16:00-16:20国内外检测方法比对2019-2020年研究进展吕宁 青岛海关技术中心 副主任16:20-16:40左旋肉碱检测方法的开发余晓琴 博士 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16:40-17:00左旋肉碱国内外检测技术的比较Erik Konings AOAC INTERNATIONAL前主席17:00-17:30圆桌讨论主持:肖晶 博士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圆桌讨论专家:余晓琴,李澍才,肖伟敏,等7人,Erik Konings Darryl Sullivan, Jeffry Shippar, Esther Campos-Giménez, Brendon Gill, Hans Cruijsen,等17:30-17:40专题总结发言肖晶 博士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18:00-20:00(大宴会厅1)论 坛 五: 食品中脂肪酸检测方法研讨主持嘉宾:肖晶 博士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18:00-18:30脂肪酸检测国内外标准比较研究青岛海关技术中心18:30-19:00《食品中脂肪酸的测定》标准修订进展及验证数据分享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19:00-19:20ISO16958-2015方法介绍(视频演示/数据分享)及建议崔雪泓 雀巢天津质量保证中心19:20-20:00专家讨论研讨会参会人员2021年10月20日(星期三) 分 会 报 告 08:00-10:00(大宴会厅3)论 坛 六: 新兴风险检测技术研讨主持嘉宾:吴玉杰博士, 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 研究员联席主持:张鑫欣, 达能食品安全化学总监08:00-08:25基于大数据的新兴风险解读吴玉杰 博士 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市场监管总局食品抽验秘书处标准组组长08:25-08:45新兴风险监测的分析技术发展及应用陈达炜 研究员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08:45-09:05氯酸盐及高氯酸盐的检测技术与讨论李绍波 博士 成都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09:05-09:25新兴风险预测,预防,管理工业界实践杨晶华 达能食品安全合作伙伴与项目管理负责人09:25-09:40国际新兴风险监测管理介绍付萌 梅里埃营养科学(中国)诺安实力可 中国区实验室运营总监09:45-10:00专家讨论与问答10:00-12:20(大宴会厅3)论 坛 七: 检验方法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主持嘉宾:肖晶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标准四室主任联席主持:周琦 中国认证认可协会副秘书长 研究员10:00-10:15检验方法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研究王珮玥 中国海关科学技术研究中心10:15-10:30检验方法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修订程序研究徐琼 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10:30-10:4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与国际标准比对研究吕宁 青岛海关技术中心 副主任10:45-11:00检验方法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基础标准研究李绍波 成都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11:00-11:15检验方法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工作模式研究郭新东 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11:15-11:35酵母β-葡聚糖在婴幼儿配方乳粉中的应用及研究进展刘畅 博士 美赞臣亚太研发中心中国分析科学副总监11:35-11:55ICPMS法分析食品中的碘——基于新国标GB 5009.267赵志飞 安捷伦原子光谱应用工程师11:55-12:10婴幼儿食品维生素K1检验方法比较研究李秀英 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12:10-12:20开放式讨论周琦 中国认证认可协会副秘书长 研究员08:00-10:30(大宴会厅1)论 坛 八: 食品分析热点与智能化技术主持嘉宾:杨永坛 博士 国家粮食局科学研究院粮油质量安全研究所副所长联席主持:朱丽敏 博士 仪真分析仪器有限公司8:00-8:20食品中750种污染物免疫定量快速检测技术和产品胥传来 教授 江南大学食品科学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8:20-8:40农兽残检测及筛查解决方案刘芳 岛津市场部8:40-9:10食用油中甾醇智能分析方案——最新在线LC-GC二维色谱联用法张鸿 上海仪真分析仪器有限公司高级产品经理9:10-9:30涂渍油脂或石蜡大米的鉴定——定量分析方法谢刚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油质量检验测试中心副主任9:30-9:50食用油脂及相关基质中氯丙醇(酯)与缩水甘油(酯)检测方案及智能化分析曹文明 益海嘉里研发中心高级科学家9:50-10:10新型荧光定量速测系统在生乳中黄曲霉毒素M1残留测定的应用严义勇 博士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0:10-10:30食品中重金属快速检测技术和应用肖亚兵 天津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研究员10:30-12:00(大宴会厅1)论 坛 九: 检验检测技术创新和发展主持嘉宾:武彦文 博士 北京市理化分析测试中心 研究员联席主持:刘小芳 赛默飞色谱质谱业务部食品及痕量元素分析市场经理10:30-10:50分析测试技术的创新和发展:推动食品安全的体系构建和提升薄涛 赛默飞世尔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色谱和质谱事业部技术支持总监10:50-11:10多维色谱联用技术在矿物油分析中的应用武彦文 博士 北京市理化分析测试中心 研究员11:10-11:30哲斯泰食用油脂安全检测整体方案邱曹华 哲斯泰(上海)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11:30-11:45膳食纤维检测方法探讨于佳勇 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11:45-12:00安全、营养、健康,第三方检测机构如何顺应食品行业发展趋势崔芳 华测检测食农与健康产品研究院负责人12:00-12:20食品生产环境快速检测技术创新万江 史密斯集团大中华区总裁12:00-13:30午 餐13:30大会结束,参展商撤展会议日程安排和演讲题目可能根据专家建议略有调整,大会组委会保留修改解释权。
  • 【热点文章】“标准物质与标准品”专题文章推介
    【编者按】本专题由编委天津阿尔塔科技有限公司张磊博士进行组稿,共收录了3篇文章,分别涉及稳定同位素氘标记盐酸曲托喹酚的制备、氘标记克伦丙罗新的合成方法研究与结构表征,以及盐酸莱克多巴胺-D6新的合成方法研究与结构表征。借助内标试剂的同位素稀释质谱法,只需对样品进行简单的前处理即可利用高分辨质谱进行检测,既便捷高效、降本降耗,又大大提高检测的准确性和灵敏度。因此,对天然丰度的检测用标准品进行稳定同位素标记,高效地合成出相应的内标物,对于食品检测领域具有重要意义。一、稳定同位素氘标记盐酸曲托喹酚的制备1、背景介绍盐酸曲托喹酚又名喘速宁,是β2受体激动剂。目前世界范围内均采用传统的外标法进行测定,但存在着物质浓度低、样品基质复杂、干扰物质多、代谢物多样等问题。而同位素稀释质谱法(IDMS)很好的解决了这一问题。因此,合成稳定同位素标记的盐酸曲托喹酚对于准确检测食品和人体代谢物中曲托喹酚的含量具有重要意义。当前,天然丰度的盐酸曲托喹酚的合成已经有了成熟报道,但关于稳定同位素标记的盐酸曲托喹酚的合成文献还未见报道。本文以廉价的2-(3,4,5-三甲氧基苯基)乙酸为起始原料,将其具有天然丰度的三个甲基通过化学手段置换为具有氘标记的甲基,进而在曲托喹酚分子中引入9个氘原子,使其具有 “内标试剂”的特性。具有较高化学纯度与同位素丰度的盐酸曲托喹酚-D9可以作为药品质检领域、运动员药检以及盐酸曲托喹酚代谢机理研究的内标物,具有重要的实际应用价值。2、文章亮点1)本文参考天然丰度曲托喹酚的合成方法,并在此基础上做进一步地改进,最终合成了稳定性同位素标记的盐酸曲托喹酚(盐酸曲托喹酚-D9)。2)将文中碘甲烷-D3替换为其他标记试剂,如13C标记或者13C和D双标记的碘甲烷,可方便地合成相对应的多种标记化合物,如曲托喹酚-13C3等,均可以作为内标试剂满足曲托喹酚的定性与定量分析。引用本文:秦爽,韩世磊,邵文哲,等. 稳定同位素氘标记盐酸曲托喹酚的制备[J]. 化学试剂, 2022, 44(4): 599-603.二、氘标记克伦丙罗新的合成方法研究与结构表征1、背景介绍克伦丙罗属于一种β2-受体激动剂,我们国家严格禁止将该类药物给动物使用,并要求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目前国内关于食品中克伦丙罗残留检测方法主要有高效液相色谱法、气质联用法、液质联用法、放射免疫法、酶联免疫吸附测定法等,但是这些方法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对测定结果影响较大。采用同位素稀释质谱法(IDMS),可有效地解决上述问题,能够有效校正方法中出现的误差,显著提高检测方法的稳定性。目前,对于稳定同位素氘标记的克伦丙罗的合成已有文献报道但是存在路线反应步骤较长,且合成过程中的中间体分离纯化难度高,胺化过程中副产物较多等问题,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制约我国食品安全检测领域严重依赖进口产品的问题。为解决当前合成方法中的不足,本文设计了一条全新的合成路线,以4-氨基-3,5-二氯-α-溴代苯乙酮原料,通过改良的Gabriel方法合成了氨基醇中间体,然后直接与廉价的丙酮-D6缩合得到克伦丙罗-D7。2、文章亮点1)本文以4-氨基-3,5-二氯-α-溴代苯乙酮为起始原料,经4步常规化学反应合成了克伦丙罗-D7,产物经1HNMR和ESI-MS表征确证结构正确,同位素丰度达到了98.3 atom%D,工艺稳定、操作简便,总产率可达40.9%,可实现规模化生产。2)本文设计的新合成路线,以廉价的丙酮-D6作为标记源在最后一步反应中引入,极大地提高了工艺的可操作性和原子经济性,降低了克伦丙罗标记产品的合成成本。此外,若将文中丙酮-D6替换为其他标记原子,如13C或者13C和D双标记试剂,或将第4步还原胺化反应中硼氘化钠替换为硼氢化钠,可方便地合成相对应的多种类标记化合物。引用本文:曹炜东,韩世磊,马秀婷,等. 氘标记克伦丙罗新的合成方法研究与结构表征[J]. 化学试剂, 2022, 44(4):604-607.三、盐酸莱克多巴胺-D6新的合成方法研究与结构表征1、背景介绍日前,关于盐酸莱克多巴胺的检测方法主要有高效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法(LC-MS)、酶联免疫法检测、荧光免疫分析法等,但这些方法具有一定的局限性。而同位素稀释质谱法(IDMS)很好的解决了这一问题,是唯一一种可用于微量、痕量和超痕量元素权威的测量方法。当前,关于稳定同位素标记的莱克多巴胺的合成方法已有报道。但存在路线较长、操作复杂,且烷基化这步反应收率较低,副产物较多等缺点。本文针对现有合成方法存在的不足,设计了一条全新的合成路线,以廉价易得的4-(4-甲氧苯基)-2-丁酮(1)作为原料,进行氢-氘交换反应,高效的合成了关键的氘标记中间体,进而经过还原胺化、脱保护基等反应得到氘代莱克多巴胺-D6。与文献方法相比,此方法路线简短、条件温和、操作简便,收率较高,可以制备较高同位素丰度的产物,具有大批量制备生产的前景。2、文章亮点1)首次以4-(4-甲氧苯基)-2-丁酮为起始原料,以廉价易得的重水为稳定同位素标记源,经氢-氘交换反应得到关键中间体4-(4-甲氧苯基)-2-丁酮-D5,再经还原胺化、脱保护基反应合成目标产物。2)所设计的合成路线短、原料廉价、反应条件温和、操作简单、工艺易控,总产率以4-(4-甲氧苯基)-2-丁酮来计达到了44%,以关键标记中间体4-(4-甲氧苯基)-2-丁酮-D5计产率为47%,该合成路线较为方便地引入6个标记原子,为食品安全检测领域的内标研发提供新的合成思路。引用本文:刘晓佳,韩世磊,孔香玲,等. 盐酸莱克多巴胺-D6新的合成方法研究与结构表征[J]. 化学试剂, 2022, 44(4) :608-612.以上文章转载自“ 全国化学试剂信息总站”。
  • 2011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计划(第二批)征求意见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公开征求《2011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计划(第二批)(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卫办监督函〔2011〕91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为完善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做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管理工作,我部收集整理了近期接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建议。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评委员会)确定的2011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优先原则,审评委员会秘书处对各方提出的立项建议进行了整理和筛查,拟定了《2011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计划(第二批)(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1年10月14日前按以下方式反馈意见:传真010-67711813或电子信箱gb2760@gmail.com。   二○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2011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计划(第二批)(征求意见稿) 序号 项目名称 制/修订 建议承担单位 1 辅食营养补充品通用标准 修订 中国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 2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修订 中国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 3 食品用香料通则 制定 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 4 干海参 修订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 5 食品添加剂 天门冬氨酸钙 制定 哈尔滨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6 食品添加剂 姜黄 制定 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 7 食品添加剂 丁苯橡胶 制定 江苏省卫生监督所 8 食品添加剂 离子交换树脂 制定 江苏省卫生监督所 9 食品添加剂 凹凸棒粘土 制定 国土资源部南京矿产资源监督检测中心 10 食品添加剂 1,3-二油酸2-棕榈酸甘油三酯 制定 中国石油北京化工研究院 11 食品添加剂 DL-苹果酸钠 制定 中国石油北京化工研究院 12 食品添加剂 聚氧乙烯聚氧丙烯季戊四醇醚 制定 中国石油北京化工研究院 13 食品添加剂 酶解大豆磷脂 制定 中国石油北京化工研究院 14 食品添加剂 单辛酸甘油酯 制定 中国石油北京化工研究院 15 食品添加剂 决明胶 制定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16 食品添加剂 焦糖色(苛性硫酸盐法) 制定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17 食品添加剂 溶菌酶 制定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18 食品添加剂 棉子糖 制定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19 食品添加剂 N-[N-(3,3-二甲基丁基)]-L-α-天门冬氨-L-苯丙氨酸1-甲酯(纽甜) 制定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20 食品添加剂 硬脂酸钾 制定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21 食品添加剂 β-阿朴-8’-胡萝卜素醛 制定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22 食品添加剂 红曲黄色素 制定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23 食品添加剂 天然胡萝卜素 制定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24 食品添加剂 槐豆胶 制定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25 食品添加剂 桂醛 制定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26 食品添加剂 纤维素 制定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27 食品添加剂 萜烯树脂 制定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28 食品添加剂 聚丙烯酸钠 制定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29 食品添加剂 阿拉伯胶 制定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30 食品添加剂 杨梅红 制定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31 食品添加剂 甘油 制定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32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脂肪酸甘油酯 制定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33 食品添加剂 异丙醇 制定 中国石油北京化工研究院 34 食品添加剂 乙醇 制定 中国石油北京化工研究院 35 食品添加剂 甘氨酸钙 制定 中国石油北京化工研究院 36 食品添加剂 甘氨酸锌 制定 中国石油北京化工研究院 37 食品添加剂 甘氨酸亚铁 制定 中国石油北京化工研究院 38 食品添加剂 磷酸酯双淀粉 制定 中国淀粉工业协会 39 食品添加剂 醋酸酯淀粉 制定 中国淀粉工业协会 40 食品添加剂 辛烯基琥珀酸铝淀粉 制定 中国淀粉工业协会 41 食品添加剂 乙酰化二淀粉磷酸酯 制定 中国淀粉工业协会 42 食品添加剂 氧化羟丙基淀粉 制定 中国淀粉工业协会 43 食品添加剂 氧化淀粉 制定 中国淀粉工业协会 44 食品添加剂 酸处理淀粉 制定 中国淀粉工业协会 45 食品添加剂 乙酰化双淀粉己二酸酯 制定 中国淀粉工业协会 46 食品添加剂 磷酸化二淀粉磷酸酯 制定 中国淀粉工业协会 47 食品添加剂 羟丙基淀粉 制定 中国淀粉工业协会 48 食品添加剂 羟丙基二淀粉磷酸酯 制定 中国淀粉工业协会 49 食品添加剂 羧甲基淀粉钠 制定 中国淀粉工业协会 50 食品添加剂 淀粉磷酸酯钠 制定 中国淀粉工业协会 51 食品添加剂 γ-辛内酯(丙位辛内酯) 制定 上海香料研究所 52 食品添加剂 δ-己内酯(丁位己内酯) 制定 上海香料研究所 53 食品添加剂 δ-壬内酯(丁位壬内酯) 制定 上海香料研究所 54 食品添加剂 δ-十四内酯(丁位十四内酯) 制定 上海香料研究所 55 食品添加剂 δ-十一内酯(丁位十一内酯) 制定 上海香料研究所 56 食品添加剂 δ-辛内酯(丁位辛内酯) 制定上海香料研究所 57 食品添加剂 二氢茉莉酮酸甲酯 制定 上海香料研究所 58 食品添加剂 四氢芳樟醇 制定 上海香料研究所 59 食品添加剂 叶醇(顺式-3-己烯-1-醇) 制定 上海香料研究所 60 食品添加剂 6-甲基-5-庚烯-2酮 制定 上海香料研究所
  •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贝类罐头》等第一批行业标准制修订和外文版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根据工业和信息化标准制修订工作总体安排,工业和信息化部编制完成了2023年第一批行业标准制修订和外文版项目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具体要求如下:一、标准起草单位要注意做好标准制定与技术创新、试验验证、知识产权处置、产业化推进、应用推广的统筹协调。二、有关行业协会(联合会)、标准化技术组织、标准化专业机构等主管单位要尽早安排,将文件及时转发至主要起草单位,并做好标准组织起草、征求意见和技术审查等工作,把好技术审查关。三、部机关相关司局、相关地方行业主管部门要做好行业标准制修订、外文版研制过程的管理工作,确保标准的质量和水平。四、计划执行过程中,如需对标准项目进行调整,按有关规定办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2023年4月17日(联系电话:010-68205240)附件下载相关标准如下:序号计划编号项目名称标准类别制修订代替标准项目周期(月)1.2023-0202T-HG工业用乙酸钴产品修订HG/T 2032-1999182.2023-0203T-HG工业用乙酸锰产品修订HG/T 2034-1999183.2023-0205T-HG纤维素材质深层过滤滤芯产品制定244.2023-0206T-HG邻苯二胺产品修订HG/T 3310-2017185.2023-0207T-HG塑料 阻燃聚苯醚专用料产品修订HG/T 2232-1991186.2023-0211T-HG抗菌和抗病毒涂料产品修订HG/T 3950-2007187.2023-0214T-HG抗氧剂 2-甲基-4,6-二[(辛基硫基)甲基]苯酚(1520)产品制定188.2023-0215T-HG硫化剂 N,N'-间苯撑双马来酰亚胺(MPBM)产品制定189.2023-0216T-HG塑料屏蔽料用导电炭黑产品制定2410.2023-0242T-YS铝及铝合金彩色涂层板、带材产品修订YS/T 431-20091811.2023-0243T-YS铝塑复合管用铝及铝合金带、箔材产品修订YS/T 434-20091812.2023-0246T-YS熔融态铝及铝合金产品修订YS/T 1004-20141813.2023-0250T-YS选矿药剂 仲辛基黄药产品修订YS/T 355-19941814.2023-0281T-QB母婴用品质量追溯体系规范管理制定2415.2023-0282T-QB轻工业企业数字化供应链管理通则管理制定2416.2023-0283T-QB轻工智慧园区评价通则管理制定2417.2023-0284T-QB日用化学用品质量追溯体系规范管理制定2418.2023-0285T-QB食用植物油产品质量追溯体系规范管理制定2419.2023-0292T-QB厨房家具产品修订QB/T 2531-20101820.2023-0294T-QB储水式电热水器内胆产品修订QB/T 4101-20101821.2023-0296T-QB家用和类似用途净饮机产品修订QB/T 4991-20161822.2023-0297T-QB家用和类似用途前置过滤器产品修订QB/T 4695-20141823.2023-0298T-QB家用和类似用途嵌入式制冷器具产品修订QB/T 4683-20141824.2023-0299T-QB家用和类似用途软水机产品修订QB/T 4698-20141825.2023-0301T-QB使用环保天然制冷剂生产家用和类似用途房间空调器的特殊要求产品修订QB/T 4975-20161826.2023-0302T-QB使用可燃性制冷剂房间空调器运输的特殊要求产品修订QB/T 4976-20161827.2023-0307T-QB异麦芽酮糖醇产品修订QB/T 4486-20131828.2023-0308T-QB贝类罐头产品修订QB/T 1374-20151829.2023-0309T-QB混合水果罐头产品修订QB/T 1117-20141830.2023-0310T-QB炊饭机产品修订QB/T 4027-20101831.2023-0312T-QB食品包装纸产品修订QB/T 1014-20101832.2023-0313T-QB金属管切割器产品修订QB/T 2350-19971833.2023-0316T-QB工业氯化镁产品修订QB/T 2605-20031834.2023-0317T-QB食盐用水质量控制技术规范管理制定2435.2023-0318T-QB植脂末产品修订QB/T 4791-20151836.2023-0320T-QB黑糖产品修订QB/T 4567-20131837.2023-0321T-QB黄方糖产品修订QB/T 4566-20131838.2023-0322T-QB黄砂糖产品修订QB/T 4095-20101839.2023-0323T-QB金砂糖产品修订QB/T 4563-20131840.2023-0324T-QB精幼砂糖产品修订QB/T 4564-20131841.2023-0325T-QB块糖产品修订QB/T 4562-20131842.2023-0326T-QB全糖粉产品修订QB/T 4565-20131843.2023-0327T-QB糖霜产品修订QB/T 4092-20101844.2023-0328T-QB制糖综合利用加工助剂 固定化酵母产品修订QB/T 4568-20131845.2023-0329T-QB非接触食物搪瓷制品 通用要求产品修订QB/T 1855-19931846.2023-0333T-BB包装容器 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瓶坯产品修订BB/T 0060-20121847.2023-0334T-BB纸管产品修订BB/T 0032-20061848.2023-0363T-HG工业溴化钙产品制定2449.2023-0364T-HG工业溴化锌产品制定2450.2023-0365T-HG工业用钴锰复合水溶液产品制定2451.2023-0366T-HG分子筛对挥发性有机物(VOCs)动态吸附容量测定方法方法制定2452.2023-0371T-HG化工研发中试安全风险管控指南管理制定2453.2023-0372T-HG硫化促进剂 二异丙基黄原四硫醚(DIPT)产品制定1854.2023-0373T-HG紫外线吸收剂 2-(2'-羟基-5'-叔辛基苯基)苯并三氮唑(UV-329)产品制定1855.2023-0374T-HG胶乳伸缩管产品制定1856.2023-0375T-HG橡胶胶丝 试验方法方法修订HG/T 2487-20111857.2023-0376T-HG橡胶配合剂 沉淀水合二氧化硅 干燥样品灼烧减量的测定方法修订HG/T 3066-20081858.2023-0377T-HG橡胶配合剂 沉淀水合二氧化硅 水悬浮液pH 值的测定方法修订HG/T 3067-20081859.2023-0449T-QB家用和类似用途馒头机产品制定2460.2023-0453T-QB家用和类似用途自动炒菜机产品制定2461.2023-0455T-QB商用电动洗碗机产品制定2462.2023-0462T-QB瓦楞纸箱生产线产品制定2463.2023-0474T-QB食盐中 pH 值的测定方法制定2464.2023-0475T-QB制盐工业通用检测方法 色度的测定方法制定2465.2023-0476T-QB制盐工业通用检测方法 锶的测定方法制定2466.2023-0477T-QB制盐工业通用检测方法 碳酸盐、碳酸氢盐、氢氧化物的测定方法制定2467.2023-0478T-QB制盐工业通用检测方法 微量溴的测定方法制定2468.2023-0479T-QB制盐工业通用检测方法 硒的测定方法制定2469.2023-0480T-QB单一溶剂型凹版通用塑料复合油墨产品制定2470.2023-0481T-QB油墨剥离力的测定方法方法制定2471.2023-0482T-QB蔗渣浆产品制定2472.2023-0484T-QB焙烤食品用糖浆产品制定2473.2023-0485T-QB焙烤食品预拌(混)粉产品制定2474.2023-0486T-QB焙烤用植物蛋白上色液产品制定2475.2023-0487T-QB蛋黄酥产品制定2476.2023-0488T-QB绿豆糕产品制定2477.2023-0489T-QB杏仁饼产品制定2478.2023-0490T-QB杂粮谷物糕团产品制定2479.2023-0491T-QB氨基酸、氨基酸盐及其类似物 第13部分:β-丙氨酸产品制定2480.2023-0492T-QB氨基酸、氨基酸盐及其类似物 第14部分:L-谷氨酸产品制定2481.2023-0493T-QB氨基酸、氨基酸盐及其类似物 第15部分:L-盐酸鸟氨酸产品制定2482.2023-0494T-QB氨基酸、氨基酸盐及其类似物 第16部分:L-瓜氨酸产品制定2483.2023-0495T-QB包埋型 益生菌产品制定2484.2023-0496T-QB蛋黄球蛋白粉产品制定2485.2023-0497T-QB冻干食品通则基础制定2486.2023-0498T-QB发酵法丁二酸产品制定2487.2023-0499T-QB发酵液中麦角硫因的测定方法制定2488.2023-0500T-QB非变性 II 型胶原蛋白产品制定2489.2023-0501T-QB胍基丁胺产品制定2490.2023-0502T-QB核苷(酸)及其衍生物 第1部分:尿嘧啶核苷产品制定2491.2023-0503T-QB褐藻胶裂解酶制剂产品制定2492.2023-0504T-QB麦芽糖淀粉酶制剂产品制定2493.2023-0505T-QB膜过滤乳(膜分离乳)产品制定2494.2023-0506T-QB葡萄糖氧化酶制剂产品制定2495.2023-0507T-QB漆酶制剂产品制定2496.2023-0508T-QB食品中 2'-岩藻糖基乳糖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方法制定2497.2023-0509T-QB食品中茶多糖分子量及其分布的测定 凝胶色谱法方法制定2498.2023-0510T-QB食品中茶褐素的测定-分光光度法方法制定2499.2023-0511T-QB食品中壳寡糖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方法制定24100.2023-0512T-QB食品中乳铁蛋白的测定 酶联免疫吸附法方法制定24101.2023-0513T-QB食品中透明质酸钠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方法制定24102.2023-0514T-QB食品中维生素 B12 的测定预包被微孔板式微生物法方法制定24103.2023-0515T-QB熟制与生干山龙眼果(夏威夷果、澳洲坚果)和仁产品制定24104.2023-0516T-QB速溶支链氨基酸粉产品制定24105.2023-0517T-QB脱油蛋黄粉产品制定24106.2023-0518T-QB预制菜 第1部分:预制凉菜产品制定24107.2023-0519T-QB预制菜 第2部分:食用高汤产品制定24108.2023-0520T-QB预制菜 第3部分:佛跳墙产品制定24109.2023-0521T-QB植物基食品通则基础制定24110.2023-0522T-QB自热火锅产品制定24111.2023-0523T-QB自热米饭产品制定24112.2023-0524T-QBα-乳白蛋白产品制定24113.2023-0525T-QB风味面团产品制定24114.2023-0526T-QB聚葡萄糖产品制定24115.2023-0527T-QB醪糟产品制定24116.2023-0528T-QB乳清蛋白肽(水解乳清蛋白)产品制定24117.2023-0529T-QB乳酸菌发酵葡萄糖制品产品制定24118.2023-0530T-QB食品中低聚糖的测定 第1部分:母乳低聚糖含量的测定方法制定24119.2023-0531T-QB食用发酵微藻 第1部分:蛋白核小球藻产品制定24120.2023-0532T-QB食用菌剂体外模拟消化道的活菌率检验方法方法制定24121.2023-0533T-QB微生态制剂术语和分类基础制定24122.2023-0534T-QB玉米发酵核苷酸酱产品制定24123.2023-0535T-QB番茄调味类罐头产品制定24124.2023-0536T-QB鱼胶罐头产品制定24125.2023-0537T-QB坚果与籽类食品设备 术语基础制定24126.2023-0538T-QB坚果与籽类食品设备 型号编制方法基础制定24127.2023-0539T-QB可微波食品接触用复合膜、袋产品制定24128.2023-0540T-QB食品包装用聚烯烃阻隔复合膜、袋产品制定24129.2023-0541T-QB食品包装用流延聚苯乙烯多层复合片产品制定24130.2023-0542T-QB鱼松产品制定24131.2023-0543T-AH高分子复合板桩产品制定24132.2023-0552T-BB包装制品中淀粉粘合剂含量的测定(酶化-重量法和酶化-比色法)方法制定24133.2023-0553T-BB热收缩标签产品制定24
  • 4项消费品领域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公示 涉多项试验方法变动
    p    strong 仪器信息网讯 /strong 根据国家标准委下达的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工业和信息化部已组织完成《婴幼儿用奶瓶和奶嘴》等4项消费品领域强制性国家标准制定工作。在标准批准发布之前,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对标准报批稿及编制说明予以公示,截止日期2019年7月15日。 /p p & nbsp & nbsp & nbsp strong & nbsp 婴幼儿用奶瓶和奶嘴 /strong /p p   本标准规定了婴幼儿用奶瓶和奶嘴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运输和贮存。 /p p   本标准适用于以塑料、玻璃、金属、陶瓷、硅橡胶、橡胶等中一种或多种材质制得的婴幼儿用奶瓶(奶瓶瓶身、奶嘴和辅助部件)。 /p p   本标准不适用于医用奶瓶和奶嘴。 /p p   本标准不适用于安抚奶嘴。 /p p   其中性能测试主要包含:针刺和抗拉扯性能、耐沸水性能、耐热冲击性能、整体跌落性能、抗压变形性能、耐热冲击性能等。涉及的科学仪器为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zc/374.html" target=" _self" 拉力试验机 /a 、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zc/375.html" target=" _self" 压力试验机 /a 、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zc/917.html" target=" _self" 跌落试验机 /a 、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zc/383.html" target=" _self" 热变形试验机 /a 等。 /p p  & nbsp & nbsp /p p    strong 啤酒瓶 /strong /p p   本标准规定了玻璃啤酒瓶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储存。 /p p   本标准适用于盛装啤酒的玻璃瓶。 /p p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强制性 /span 。 /p p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p p   本标准是对GB 4544-1996《啤酒瓶》的修订。 /p p   本标准与GB 4544-1996的主要差异: /p p   ——取消了产品分等要求(本标准第5章) /p p   ——增加了食品安全要求(本标准5.1条) /p p   ——将原附录A的内容直接放入标准正文,将产品分为一次性瓶、可回收新瓶和可回收旧瓶,并分别规定了理化性能指标,其中抗冲击指标按啤酒瓶的满口容量不同划分为两档,以鼓励啤酒瓶小型化 /p p   ——不再专门规定640ml啤酒瓶的规格尺寸,而只规定规格尺寸公差,公差的规定等同采用ISO9058:2008《玻璃容器 瓶用标准公差》。同时对可回收瓶瓶身和瓶底厚度的最小值作了规定 /p p   ——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增加了垂直负荷强度的试验 /span ,试验方法与ISO 8113:2004等同 /p p   ——不再建议啤酒瓶两年的回收使用期限,而更注重对可回收旧瓶使用过程中的质量监控 /p p   ——规定一次性瓶还应在每件产品的根部位置打上“NR”字样 /p p   ——增加不可使用麻袋、捆扎等可能导致啤酒瓶质量下降的包装。 /p p   涉及的科学仪器为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zc/375.html" target=" _self" 压力试验机 /a 等。 /p p br/ /p p    strong 学生用品的安全通用要求 /strong /p p strong /strong /p p   本标准规定了学生用品的术语和定义、安全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 /p p   本标准适用于14周岁以下(含14周岁)学生使用的用于学习的用品,如水彩画颜料、蜡笔、油画棒、指画颜料、彩泥、橡皮擦、涂改制品(修正液、修正带、修正贴、修正笔)、胶粘剂(液体胶、固体胶、浆糊)、水彩笔、铅笔、活动铅笔、自来水笔、油墨圆珠笔、中性墨水圆珠笔、墨水、绘图仪尺(直尺、三角尺、比例尺、量角器、绘图模板,不包含丁字尺)、学生圆规、课业簿册(练习类簿册、作业类簿册)、书套、书包、笔袋、文具剪刀、文具盒、手动削笔机、卷笔刀、美工刀等学生用品。 /p p   本标准不适用以14周岁以上学生为使用对象的和专业人员使用的文具产品。 /p p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强制性 /span 。 br/ /p p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编写。 /p p   本标准代替GB21027-2007《学生用品的安全通用要求》 /p p   本标准与GB21027-2007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p p   ——修改了对学生年龄段的表达 /p p   ——修改了学生用品范围中彩泥、绘图仪尺、文具剪刀、课业簿册(练习类簿册、作业类簿册)、笔产品的名称 /p p   ——增加了学生用品学生圆规、手动削笔机、涂改制品中的修正贴、书套、墨水、美工刀产品的范围 /p p   ——增加了胶粘剂的范围 /p p   ——增加了本标准不适用范围 /p p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 /p p   ——修改了笔的具体部分所需要符合的要求 /p p   ——增加了铅笔表面涂层和铅芯、书套印刷部分要符合可迁移元素的最大限量 /p p   ——增加了对可触及的学生用品的印、刷、涂部分可移取样过少免测的注解说明 /p p   ——增加了胶粘剂(液体胶)中丙烯酰胺的限量 /p p   ——修改了涂改制品中“有机溶剂苯” 名称,改为“苯” /p p   ——修改了涂改制品中氯代烃的具体化及限量 /p p   ——修改了可分解有害芳香胺的限量,增加了其种类 /p p   ——增加了可触及的塑料件中邻苯二甲酸酯增塑剂的限量 /p p   ——增加了彩泥中游离甲醛的限量 /p p   ——修改了笔的笔套安全要求 /p p   ——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修改了胶粘剂中游离甲醛含量的试验方法 /span /p p   ——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修改了胶粘剂总挥发有机物含量的测量 /span /p p   ——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增加了胶粘剂(液体胶)中丙烯酰胺的含量试验方法 /span /p p   ——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修改了涂改制品中苯含量的试验方法 /span /p p   ——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修改了涂改制品中氯代烃具体化后含量的试验方法 /span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span style=" color: rgb(0, 0, 0) " —— /span 修改了书包、笔袋所使用的面料和辅料中游离甲醛含量的试验方法 /span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span style=" color: rgb(0, 0, 0) " —— /span 增加了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的试验方法 /span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span style=" color: rgb(0, 0, 0) " —— /span 增加了可触及的塑料件中邻苯二甲酸酯增塑剂的含量试验方法 /span /p p   ——增加了笔套尺寸试验方法中“图” /p p   ——修改了标识 /p p   ——增加了规范性附录A 有害芳香胺清单 /p p   ——增加了笔套通气面积的设计指南 /p p   ——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修改了胶粘剂、涂改制品中苯含量的测定方法 /span /p p   ——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修改了胶粘剂中甲苯、二甲苯的测定方法 /span /p p   ——修改了笔套空气流量试验方法 /p p   ——增加了“学生用品目录及对应要求的示例”资料性附录。 /p p   涉及的科学仪器为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zc/327.html" target=" _self" VOC检测仪 /a 等。 /p p br/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strong 婴童用纸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strong /p p   本标准规定了婴童用纸品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标识。 /p p   本标准适用于在我国境内生产、销售的婴童用纸品。 /p p br/ /p p   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填写《强制性国家标准反馈意见表》(见附件3),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KJBZ@miit.gov.cn(邮件主题注明:《婴幼儿用奶瓶和奶嘴》等4项消费品领域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公示反馈)。 /p p    /p p   公示时间:2019年6月14日-2019年7月15日 /p p   公示意见反馈邮箱:KJBZ@miit.gov.cn /p p   联系电话: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010-68205241 /p p br/ /p
  •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抽检食品215批次 不合格20批次
    2021年11月8日,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网站发布关于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45期)。据通告,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组织抽检13类食品共215批次样品。具体情况如下:一、总体情况抽检的215批次样品中,合格样品195批次,不合格样品20批次。不合格样品为肉制品5批次、餐饮食品4批次、食用农产品9批次、饮料2批次,其生产日期/购进日期等信息详见附件。二、不合格产品情况(一)辽源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香芹(购进日期2021-08-23),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辽宁奉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二)大安市草根便利店销售的芹菜(购进日期2021-08-31),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辽宁奉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三)白城市珍品海鲜行销售的皮皮虾(计量称重、购进日期2021-08-22),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嘉源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四)白城市鹤年海鲜行销售的皮皮虾(计量称重、购进日期2021-08-22),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嘉源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五)蛟河市鑫旺客隆生活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吉林芊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手撕长鸭脖(香辣味)(酱卤肉制品)(78克/袋、生产日期2021-07-10),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食品检验所。(六)延吉市高文远民俗食品经销店销售的标称延边州龙井市延山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酱牛肉(酱卤肉制品)(400g/袋、生产日期2021-07-23),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七)延吉市宋玉今咸菜店销售的标称延边州龙井市延山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酱牛肉(酱卤肉制品)(400g/袋、生产日期2021-04-28),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八)朝阳区白玉慈光路串店经营使用的自消毒复用餐饮具(小碗)(加工日期2021-07-20),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九)江城老胖烧烤店经营使用的自消毒复用餐饮具(餐碗)(加工日期2021-07-28),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十)公主岭市陶家屯镇恩琦四季生鲜店销售的标称公主岭市龙王泉饮品厂生产的吸吸酷吧大连老汽水(500ml/瓶、吸吸酷吧商标、生产日期2021-04-15),酵母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食品检验所。(十一)公主岭市大岭镇天天平价超市销售的标称公主岭市龙王泉饮品厂生产的吸吸酷吧大连老汽水(500ml/瓶、吸吸酷吧商标、生产日期2021-07-15),酵母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食品检验所。(十二)延边亿佳连锁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延吉东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牛板筋拌菜(酱卤肉制品)(250克/袋、延朝+图形商标、生产日期2021-07-19),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食品检验所。(十三)磐石市河南街宋晋玉食品综合超市销售的标称吉林省尚膳正食品厂生产的牛板筋(50克/袋、京子+图形商标、生产日期2021-08-13),菌落总数、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食品检验所。(十四)南关区轩哥水产品经销处销售的海水虾(皮皮虾)(购进日期2021-09-16),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十五)南关区小潘海鲜经销店销售的海水虾(皮皮虾)(购进日期2021-09-16),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十六)绿园区李记羊城饭店经营使用的自消毒复用餐饮具(餐盘)(加工日期2021-07-23),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十七)绿园区新城吾悦广场大同江金喜顺餐厅经营使用的自消毒复用餐饮具(骨碟)(加工日期2021-07-23),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十八)南关区凤姐水产品经销处销售的海水虾(皮皮虾)(购进日期2021-09-16),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十九)南关区老庆水产品经销处销售的海水虾(皮皮虾)(购进日期2021-09-16),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二十)南关区李三水产品经销摊床销售的海水虾(皮皮虾)(购进日期2021-09-17),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已通报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热线投诉举报。本次检验项目(第45期).docx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第45期).docx附件4:食品抽检合格-20211108.xls不合格产品信息(声明:以下信息仅指本次抽检标称的生产企业相关产品的生产日期/批号和所检项目)序号标称生产企业名称标称生产企业地址被抽样单位名称被抽样单位地址食品名称规格型号商标生产日期/批号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检测机构备注1//辽源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吉林省辽源市龙山区人民大街640号(市公安局南侧)香芹//2021-08-23(购进日期)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0.94mg/kg║≤0.5mg/kg辽宁奉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样品来源:盛发批发市场2//大安市草根便利店吉林省白城市大安市临江街浩翔洗浴中心对面芹菜//2021-08-31(购进日期)毒死蜱║0.12mg/kg║≤0.05mg/kg辽宁奉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样品来源:长春粮油蔬菜批发市场3//白城市珍品海鲜行白城市瑞光南街11-5号皮皮虾计量称重/2021-08-22(购进日期)镉(以Cd计)║18mg/kg║≤0.5mg/kg山东嘉源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方企业名称:小赵4//白城市鹤年海鲜行吉林省白城市瑞光南街22号楼22-5号皮皮虾计量称重/2021-08-22(购进日期)镉(以Cd计)║16mg/kg║≤0.5mg/kg山东嘉源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方企业名称:闫秀兰水产品摊床5吉林芊源食品有限公司吉林省东丰县三合乡沙河村九组蛟河市鑫旺客隆生活购物中心吉林省吉林市蛟河市民主街道首美商业街2-15(首钢美丽城集中商业1号楼)1层(1-2、16、18、20、21、22、26、30)门手撕长鸭脖(香辣味)(酱卤肉制品)78克/袋/2021-07-10菌落总数║210000,170000,91000,26000,81000CFU/g║n=5,c=2,m=10000,M=100000CFU/g吉林省食品检验所/6延边州龙井市延山食品有限公司延边州龙井市东盛涌镇延东村三组延吉市高文远民俗食品经销店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延吉市海兰路5-1-82酱牛肉(酱卤肉制品)400g/袋/2021-07-23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0.0780g/kg║不得使用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7延边州龙井市延山食品有限公司延边州龙井市东盛涌镇延东村三组延吉市宋玉今咸菜店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延吉市海兰路5-1-7酱牛肉(酱卤肉制品)400g/袋/2021-04-28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0.0744g/kg║不得使用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8朝阳区白玉慈光路串店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建设街25-2(建设街与慈光路交汇)一楼门市朝阳区白玉慈光路串店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建设街25-2(建设街与慈光路交汇)一楼门市自消毒复用餐饮具(小碗)//2021-07-20(加工日期)大肠菌群║检出/50cm²║不得检出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9江城老胖烧烤店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吉星花园111号、112号江城老胖烧烤店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吉星花园111号、112号自消毒复用餐饮具(餐碗)//2021-07-28(加工日期)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0.0717mg/100cm²║不得检出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10公主岭市龙王泉饮品厂吉林省公主岭市大榆树镇公主岭市陶家屯镇恩琦四季生鲜店吉林省公主岭市陶家屯镇街道吸吸酷吧大连老汽水500ml/瓶吸吸酷吧2021-04-15酵母║910CFU/mL║≤20CFU/mL吉林省食品检验所/11公主岭市龙王泉饮品厂吉林省公主岭市大榆树镇公主岭市大岭镇天天平价超市吉林省公主岭市大岭镇街道委一组吸吸酷吧大连老汽水500ml/瓶吸吸酷吧2021-07-15酵母║870CFU/mL║≤20CFU/mL吉林省食品检验所/12延吉东万食品有限公司延吉市朝阳川镇仲坪村(延边新兴工业集中区)延边亿佳连锁超市有限公司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延吉市天池路1788-3白兰小区牛板筋拌菜(酱卤肉制品)250克/袋延朝+图形商标2021-07-19菌落总数║27000,26000,28000,27000,28000 CFU/g║n=5,c=2,m=10000,M=100000 CFU/g吉林省食品检验所/13吉林省尚膳正食品厂吉林省延吉市依兰镇利民村1001磐石市河南街宋晋玉食品综合超市吉林省吉林市磐石市河南街商贸城农产品批发市场一、二楼牛板筋50g/袋京子+图形商标2021-08-13菌落总数║210000,200000,220000,180000,210000 CFU/g║n=5,c=2,m=10000,M=100000 CFU/g 大肠菌群║8100,6600,7200,9100,8300 CFU/g║n=5,c=2,m=10,M=100 CFU/g吉林省食品检验所/14//南关区轩哥水产品经销处长春市南关区上鲸水产生鲜市场ASC027-1号海水虾(皮皮虾)//2021-09-16镉(以Cd计)║3.2mg/kg║≤0.5mg/kg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经销商:三龙海鲜批发15//南关区小潘海鲜经销店长春市南关区瑞邦家居上鲸水产生鲜市场一层A区ASC028-1海水虾(皮皮虾)//2021-09-16镉(以Cd计)║2.4mg/kg║≤0.5mg/kg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经销商:南北海鲜精品16绿园区李记羊城饭店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1888号新城吾悦广场第4层4018-1号商铺绿园区李记羊城饭店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1888号新城吾悦广场第4层4018-1号商铺自消毒复用餐饮具(餐盘)//2021-07-23(加工日期)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0.0137mg/100cm²║不得检出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17绿园区新城吾悦广场大同江金喜顺餐厅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1888号新城吾悦广场4层4012号商铺绿园区新城吾悦广场大同江金喜顺餐厅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1888号新城吾悦广场4层4012号商铺自消毒复用餐饮具(骨碟)//2021-07-23(加工日期)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0.0237mg/100cm²║不得检出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18//南关区凤姐水产品经销处长春市南关区上鲸水产生鲜市场ASC029海水虾(皮皮虾)//
  • 贸易争端频发 标准成难题
    近来,美国方面继续对中国产的石膏板纠缠不休。纠缠不休的依据是有关部门提供的“初步报告显示中国石膏板与美国家庭住宅受到侵蚀有联系”。但根据美国方面提供的报告却显示,包括美国在内的非中国产石膏板存在着同样的问题。就此问题,专家特别指出,标准的不同和不完善也是让这个贸易争端纠缠不休的原因之一。   执行美国标准中国产品为何仍被投诉?   2009年11月,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向媒体宣称,已接到2700宗针对中国产石膏板的质量投诉。该委员会同时提供的报告显示,在甲醛和乙醛方面,中国产或非中国产石膏板都存在相关物质。此前,自同年5月以来,除美国消费者产品安全委员会之外,美国环境保护署(EPA)、美国住房和城市发展部(HUD)、美国疾病控制和预防中心(CDC)、美国毒物及疾病管理局(ATSDR)以及美国各州的卫生部门进行了测试和调查,结果显示,中国石膏板含有微量的含硫气体 对挥发气体进行研究,不能证明此类产品“有毒” 在另外两种有毒物质方面,有的中国产品含量略高于美国产品,但也有部分美国产品含量略高于中国产品。这些部门联合发布的检测报告显示投诉家庭房屋的含铜和银的硫化腐蚀的情况要明显高于普通房屋,氢化硫气体是投诉家庭房屋含铜和银的电器和线圈腐蚀的基本原因,但是其它因素如空气转换率、甲醛、以及其它的空气污染物也对出现的问题有作用。另外,报告并不能解释为什么安装中国产石膏板的房屋为什么会产生氢化硫气体。报告也无法指出电器腐蚀和长期的安全存在关联,报告也承认中国产石膏板所含的危害物远低于会导致长期健康问题的水平。美国的报道还提供了这样的事实:有些美国企业的产品同样存在问题同样受到相同的困扰。事实上,石膏板事件至今没有真正的结论。   最值得关注的是,在被调查的中国石膏板产均有适当的ASTM标志,说明它们符合美国材料与测试协会(American Society for Testing Materials)颁布的测试标准。那么,为什么通过了中美两国相关标准测试,通过了进出口海关检验检疫的产品在到达美国最终消费者手中后会出现问题,“问题产品”的出现,是“个案”情况还是“普遍”问题值得考究,衡量的标准是究竟什么?中国石膏板产品符合当前中美标准,为何仍被投诉?   标准缺陷,责不在中国企业   中国石膏板质量的争议,无疑也让“中国制造”再度成为美国舆论的一个热点话题。但这起所谓的质量纠纷案件,在当前经济环境下突然升温并直指“中国制造”,显然也有着诸多复杂的因素,其背后更多的是美国贸易保护主义和企图对中国的“妖魔化”。   建筑石膏板行业已经经过了上百年的发展,在此期间,美国制定了ASTM C1396标准,日本制定了JISA6911标准,欧洲也制定了prEN14190标准,我国目前采用GB/T 9775标准,除此之外,各主要生产厂家均有自己的企业标准。这些标准对石膏板产品的分类与标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贮存和运输等方面进行了规定。但是目前这些石膏板建材标准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混乱、重复、交叉的现象,可想而知在两国贸易过程中,标准的差异会造成多么巨大的问题。   不过本次中国石膏板事件中,美国的检测报告表明中国石膏板产品的物理性能和化学成分都符合现有的美国石膏板和建筑空气质量等相关标准的明确要求,出现问题,责任不在中国石膏板企业,而只能说明美国相关行业和产品标准存在缺陷和漏洞。正是由于美国标准的不完善导致了现在的问题产生,而现在美国争议的石膏板问题对于中国企业来说是一种当时的生产技术水平普遍地未能揭示后来才知道的缺陷,这在美国法律中是免责的。   美国政府相关部门应该吸取教训,完善美国国内监管,完善产品标准,为所有在美国从事业务的美国和海外石膏板企业创造良好的有章可循的监管环境,而不要出了问题,就推卸责任,把矛头对准产品符合美国现行标准的中国企业。这样才是对美国消费者负责的态度。   “中国制造”走向“中国创造”,标准先行   中国已连续多年保持世界建材出口大国地位,欧美发达国家一直对建材产品设立种种贸易壁垒,采取各种方式打压占其市场绝对优势份额的中国建材产品。在如此严峻的约束条件下,2008年中国建材仍累计完成出口创汇达180.4亿美元,石膏板作为建筑装饰装修材料中极有代表性的产品,08年产量达11.5亿平方米。如何通过统一而完善的标准规范,保护良好的出口态势,是业界不容回避的重要课题。   胡锦涛主席12月20日在珠海视察时指出要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温家宝总理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针对标准问题特别强调,要加快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和修订。报告明确提出要加快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和修订 食品、消费品安全性能要求及其检测方式标准,都要采用国际标准 出口的产品除符合国际标准外,还要符合进口国标准和技术法规的要求。   “一流企业卖标准、二流企业卖品牌、三流企业卖产品”,中国企业多年来一直贯彻“走出去”的战略,然而缺乏标准领导力、缺少核心技术是多数企业的通病。但是也有华为公司这样的企业凭借其技术实力,完全颠覆了这一现象。例如在通信行业增长惊人迅猛、代表未来趋势的光接入市场,从xDSL到xPON再到未来的下一代PON技术,华为都是相关标准领域贡献文稿数量最多的设备及解决方案供应商。目前华为不仅担任着目前最先进的10G GPON和GPON技术的标准组织50%的主编职位,还担任着10G EPON标准组织50%的技术组长职位,是唯一对10G EPON拥有核心知识产权的中国厂商。全球首个10G GPON就是美国电信巨头Verizon与华为合作完成的。技术标准方面的领先与影响力,奠定了华为在光接入市场上的领导者地位,而这正是华为成为世界第二大通信解决方案供应商的原因。   美国“毒墙”事件,对于中国石膏板企业是危机,也是机遇。中国石膏板行业的领军企业应当吸取此次教训,并以此为契机,学习国内一流企业的发展模式,与相关政府部门和协会携手,从标准入手,积极推进石膏板标准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尽快在质量和标准上达到世界一流水平,扩大中国石膏板企业在标准方面的国际影响力,坚持不懈地追求成为世界石膏板行业的领导企业。
  •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工作的通知★
    p strong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strong /p p   根据《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标准管理,现就做好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企业标准备案和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等有关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p p    strong 一、严格地方标准管理,做好地方标准清理 /strong /p p   (一)明确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涵盖范围。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地方特色食品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包括地方特色食品的产品标准、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与地方标准配套的检验方法与规程等,不包括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已经涵盖的食品类别和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等。 /p p   (二)做好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清理和公布。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进一步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清理,重点解决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与国家标准交叉、重复或矛盾等问题,及时废止或修订与国家标准不一致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于2016年11月底前公布本省份现行有效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目录和标准文本,并将清理结果报送我委。 /p p    strong 二、规范企业标准备案,做好存档备查 /strong /p p   (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食品生产企业对报备的企业标准负责,是企业标准的第一责任人。食品生产企业制定的标准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地方标准的,应当报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 /p p   (二)明确企业标准备案范围。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地方标准是指,企业标准中的食品安全指标严于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相应规定。 /p p   (三)明确企业标准备案性质。企业标准备案是指卫生计生部门将企业标准中食品安全相关内容材料进行登记、存档、公开、备查的过程。 /p p   (四)实施备案前公示制度。企业标准备案前,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将企业标准中食品安全相关内容及编制说明在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网站上公示。 /p p   (五)严格企业标准备案管理。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制定和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做好企业标准备案服务工作。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其指定的企业标准备案机构在办理备案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费用。 /p p    strong 三、做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和解答,提升标准服务水平 /strong /p p   (一)开展标准跟踪评价和解答工作。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食品司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相关工作的通知》(国卫食品标便函〔2015〕264号)要求,会同相关监管部门做好跟踪评价工作。2016年跟踪评价工作重点是检验方法、污染物限量、乳品标准等标准。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还要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工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地市级、县级机构的标准解答能力。 /p p   (二)做好标准跟踪评价和解答的技术支持。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要组织开展标准培训等宣贯工作,做好标准跟踪评价和解答的技术支持。定期组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相关专业委员会、行业协会、技术机构专家对相关监管部门、地方卫生计生部门等提交的跟踪评价信息进行分析评价,为修订完善食品安全标准提供科学依据。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6年6月30日 /p
  • 关注消费品标准:中国标准比国际低吗
    悄然之间,国民消费升级的步伐加速,人们日常消费越来越注重品质、安全、细节。相比之下,国产消费品升级的进程有些滞后,一些消费者加入“海淘族”。  标准是质量的基准线。有人说,消费品生产升级缓慢都是标准惹的祸,因为中国标准与国际标准相比水平偏低。中国消费品标准真的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吗?咱们的差距在哪儿?  中国标准总体水平不低  比对中外3816项消费品安全技术指标,有3000项与国际国外要求一致  “口罩要参照欧洲EN149、美国NIOSH标准来选,净水器要买美国NSF认证的,空气净化器得选经过美国CADR认证的̷̷”北京的准妈妈冯女士有一套自己的买东西准则,对各大生活用品的各大标准了如指掌、如数家珍。而最让她信赖的当属欧盟标准,对于中国标准,冯女士表示感觉国内标准在一些方面太宽松了、不够严,“还是有些不放心。”  中国标准的真实水平如何?  80%——国际标准的转化率(即国际标准被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国内标准采纳的比例)基本超过80%。国际标准化组织制定的标准是国际贸易的基础,也是产品参与国际竞争的入场券。目前,我国在家用电器、照明电器、纺织品、服装、家具、玩具、鞋类产品、纸质品、洗涤用品等主要消费品行业转化率均已超过80%,有些行业甚至更高一些。  79%——安全技术指标一致性达79%。国家标准委2014年启动了消费品安全国内外标准比对行动,在首批比较的12个行业3816项指标中,有3000项左右技术指标能够与国际技术法规和标准要求保持一致性,比重为79%。  具体而言,有2299项严于国际国外,728项与国际国外一致,529项宽于国际国外,260项与国际国外存在差异。71%的指标严于或与欧盟相关指令与协调标准一致 74%的指标严于或与美国相关法律法规与标准一致 90%的指标严于或与日本、加拿大的相关法律法规与标准一致。  “对比结果显示,我国消费品安全标准与国外相比总体水平并不低。”国家标准委工业标准二部主任戴红说,在储水式电热水器的防电墙要求、电压力锅、豆浆机等液态加热器的安全要求、纸质品的卫生要求等方面,中国标准甚至严于国际标准。  中国标准的水平还可从中国参与国际标准修制订的深度看出。  国家标准委主任田世宏介绍,目前在纺织服装、家用电器、烟花爆竹、制鞋、钟表等领域,我国承担了国际标准化组织、国际电工委员会两大国际组织下属10个技术机构的主席、副主席或秘书处、联合秘书处工作。  “在这10个机构中,我们都实质性地参与甚至领头承担国际标准的制定工作。”田世宏说,在家庭服务机器人等新兴技术领域、玩具等热点安全领域,中国也在推进相关国际标准的研制工作。  差距在化学安全领域  国外标准从安全要素出发,力求覆盖范围最大化,中国标准长期以来局限在行业内部  为何一些消费者会形成“国外标准更严格”的印象呢?  “我国与国外标准的差距主要体现在化学安全方面,且落后较多,而这恰恰是消费者颇为关注的领域。”戴红说。  高先生和妻子最近正在为即将出生的宝宝挑选儿童安全座椅,夫妻俩首选国外的牌子。“除了物理性能上的安全,我更关心座椅的塑料、面料等原材料是否含有有毒物质。”高先生说,化学物质的侵害看不见、摸不着但危害大,需要格外注意。  今年6月,欧洲化学品管理局发布了第15批SVHC清单(需要高度关注的物质清单),至此欧盟REACH法规(《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法案》)累计发布的清单中共有169种化学物质。根据REACH法规,如果物品中含有任何一种SVHC候选清单中的物质,且该物质的含量超过0.1%,则有告知消费者的义务。  以儿童安全座椅为例,我国国家标准仅针对8种可迁移元素(锑、砷、钡、镉、铬、铅、汞、硒)做出了限量要求,而欧洲则建立起了跨行业的化学品管控标准。可以说,我国消费品标准中涉及的化学危害指标不仅少且缺乏全产业链的通用要求。“尽管标准对部分化学物质进行了限量要求,但由于缺乏基础研究和伤害案例,仅能被动跟随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法规变化。”戴红说,我国标准仅针对产品领域进行化学安全要求,缺乏类似国外法律法规覆盖跨领域、全产业链的通用要求。  究其根本,差距源自我国与欧美发达国家在标准化理念上的差异。  一方面,欧美发达国家注重从安全要素出发,制定跨行业领域的顶层通用法规,强调源头控制。如欧盟REACH法规、ROHS指令等,均是以安全要素为线索,涉及前后产业链和相关产品,力求安全要求覆盖范围最大化。  “而我国长期以来制定标准更多是为了服务于行业管理,以产品为线索,局限在行业内部制定安全标准。虽然围绕具体某种产品的安全要求比较全面、系统,但标准适用范围窄,既容易出现标准的交叉重复,又容易出现标准覆盖不到的空白区域。”戴红说。  另一方面,欧美发达国家重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消费者所推崇的美国NIOSH口罩标准就是团体标准。而在去年标准化改革方案出台前,行业标准在我国尚不具备法律地位。即使是企业自己制定、内部使用的企业标准,也须到政府部门履行备案甚至审查性备案。  “国标其实只是个进入门槛,为适应市场竞争,追求更好水平的企业标准水平往往反而更高。”戴红说。  不让标准有短板  2020年,重点领域消费品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达到95%以上  消费升级,标准必须迎头赶上。近日发布的《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明确提出,到2020年,消费品整体质量要得到明显提升,重点领域消费品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达到95%以上。  “标准是动态变化的,比对工作将加快推进。”国家标准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说,首批中外消费品安全技术标准的比对集中在儿童用品(玩具、童鞋、童装、童车)、服装纺织、家用电器、首饰、家具、纸制品、插头、涂料等12个领域。根据《提升规划》,比对工作将逐步常态化,一方面要建立起消费品标准比对与报告制度,另一方面,要加强国内外标准比对数据资源的建立。除了关键技术指标的对比,比对工作也将拓展至试验方法的比对验证。  重要国际标准转化速度将加快。“我们将通过建设一批消费品的标准化示范区,探索经验、树立标杆,以期推动我国消费品标准更快地与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接轨,满足大家对更高品质消费品的需求。”田世宏说。  标准的结构优化也在同步推进。记者了解到,去年出台的标准化改革方案,赋予了团体标准合法身份。今后,我国将鼓励具备相应能力的学会、协会、联合会等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标准,供市场自愿选用。此外,还对团体标准不设行政许可,由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自主制定发布。  中国玩具和婴童用品协会就于今年6月发布儿童安全座椅的团体标准,其在三个方面都严于国家标准,并增加了对pH值、甲醛、邻苯二甲酸酯、阻燃剂等化学元素的限量要求。更为可贵的是,这一团体标准得到了15家企业的认同,他们发布声明自愿执行此标准。  在企业标准方面,根据改革方案,将逐步取消政府对企业产品标准的备案管理,推行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企业自我声明公开标准的视同完成备案。“希望通过这些举措,增加标准的有效供给,构建更成熟的中国标准体系。”田世宏说。
  • 农业部近日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报批稿)》函
    p   农业部近日就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发布了征求意见的函。据了解,近年来兽药残留引起食物中毒和影响畜禽产品出口的报道越来越多。药物残留不仅可以直接对人体产生急慢性毒性作用,引起细菌耐药性的增加,还可以通过环境和食物链的作用间接对人体健康造成潜在危害。 /p p   目前,我国共制定了7537项农兽药残留标准,基本覆盖常用农兽药品种和主要食品农产品种类。下一步,将按照农业部已经制定的农兽药残留标准制修订5年行动计划,每年新制定兽药残留限量标准100项。到2025年,兽药残留限量标准达到2200项,与国际标准相衔接,基本实现生产有标可依、产品有标可检、执法有标可判。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2/insimg/10cfd8f1-e8c4-4d9e-b419-45ac73c87047.jpg" title=" 009.jpg" /    /p p   本次修订共对已批准使用的 267 种兽药进行梳理并按类别做出相应规定,共完成104个品种的限量标准制修订工作,形成允许使用无需制定残留限量的品种4154个,维持农业部公告 235号中允许治疗使用不得在食品动物中检出的品种共9个。另外对农业部公告 235 号中第四部分: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进行了修订完善,形成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并已提交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发布,本限量标准中不再收载。 /p p   本标准按照 GB/T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替代农业部第235号公告《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其他标准或公告中涉及本标准中的指标以本标准为准 本标准与农业部第 235 号公告相比的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p p   ——增加了可食下水和其他食品动物的术语定义 & nbsp /p p   ——取消原 235公告第四部分禁止使用在物动性食品中不得检出的兽药。 /p p   ——在已批准动物性食品中最大残留限量规定的兽药中增加了阿维拉霉素等 13 种兽药。 /p p   ——对原公告中乙酰异戊酰泰乐菌素等 17 种兽药的中文名称或英文名称进行了修订。 /p p   ——增加了阿莫西林等 15 种兽药的日允许摄入量。 /p p   ——对原公告中安普霉素等 9 种兽药的日允许摄入量进行了修订。 /p p   ——对原公告中阿苯达唑等 15 种兽药的残留标志物进行了修订。 /p p   ——对原公告中阿苯达唑等 28 种兽药的动物种类。 /p p   ——对阿维菌素等 29 种兽药的靶组织和最大残留限量进行了修订。 /p p   ——对阿莫西林等 23 种兽药的使用进行了修订。 /p p   ——删除蝇毒磷最大残留限量。 /p p   ——增加了 73 个允许用于食品动物,但不需要制定残留限量的兽药品种。 /p p   ——删除了氨丙啉等 6 个允许用于食品动物,但不需要制定残留限量的兽药品种。 /p p strong br/ /strong /p p strong 附注:本次修订主要起草人完成任务的人员主要有:徐肖君、夏业才、张存帅、巩忠福、郝利华、董义春、叶妮、周明霞、邢嘉琪、王小慈、冯忠泽、杨劲松、高光、徐士新、段文龙、万仁玲、杨京岚、温芳、阚鹿枫、王联珠、汪霞、王鹤佳、孙雷、黄齐颐、郭筱华和王树槐等。 /strong /p p strong br/ /strong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strong 详细原文如下: /strong /span /p p 国家卫生计生委、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办公厅(室): /p p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我部组织完成了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的修定和部分限量标准的制定工作,形成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报批稿)》。共涉及267种兽药,包括已批准动物性食品中最大残留限量规定的104种兽药2191个限量,允许用于食品动物但不需要制定残留限量的154种兽药和允许治疗用但不得在动物性食品中检出的9种兽药。禁止用于食品动物的兽药及化合物清单另行发布。 /p p   现征求你委(局)意见,请于2017年12月10日前将意见反馈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同时请附电子文档。 /p p   相关标准文本在中国农业质量标准网( a href=" http://www.caqs.gov.cn" http://www.caqs.gov.cn /a )下载。 /p p   联系方式: /p p   1.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郝利华 /p p   电话:010-62103930 /p p   电子邮件:hlh060328@163.com /p p   2.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 & nbsp 秦彰宪 /p p   电话:010-59192387 /p p   电子邮件:scszlc@agri.gov.cn /p p   农业部办公厅 /p p   2017年11月22 日 /p p & nbsp /p p strong & nbsp 附件下载: /strong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11/ueattachment/58d5ebb2-a215-4a7f-8dac-044cc7f2e7e3.pdf" 报批稿-0730.pdf /a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11/ueattachment/e2fee1b1-cd39-4056-91c7-f00c741b8e31.pdf" 起草说明-报批稿-终稿-.pdf /a & nbsp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doc.gif"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11/ueattachment/fb6fb420-cde9-46d9-9a2a-9e1780e932ee.docx" 附件3-兽药残留限量国家标准征求意见表.docx /a /p
  • 《数字化中药材标准》荣获第六届中华优秀出版物奖
    近日,国家药典委员会主持编制的《数字化中药材标准》荣获第六届中华优秀出版物奖。“中华优秀出版物奖”系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和中央宣传部文件批复精神,由中国出版协会主办,每两年评选一次,与“五个一工程”奖、中国出版政府奖并列为业界三大奖。设有图书奖、音像电子和游戏出版物奖、出版科研论文奖三个子项奖。  《数字化中药材标准》作为一种数字出版物,融入了药品标准“大数据”和“互联网+”概念,是国家药典委员会推动药品标准数字化的初步尝试 也是以《中国药典》为核心的各级药品标准及其相关标准支撑数据向数字化、网络化及移动化出版转型的关键节点。所形成的中药材标准数字化出版物实现了首次专门为国家药品标准所设计开发的专业数据服务平台。该系统的架构设计集中体现了当前“大数据”、“互联网+”和“云服务”背景下的国家药品标准颁布、出版和使用的新方式,从而使得我国药品标准的颁布与发行工作与数字化出版时代实现对接,充分体现信息化时代的药品标准增值服务功能,从而更好地为促进药品质量提升,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发挥积极作用。  其出版发行将为加速构建我国自主创新的数字化药品标准体系、促进中药材质量标准持续提高、巩固我国在中药材标准制定和国际协调等方面的主导地位,提升中药产业的国际竞争力等诸多方面发挥积极和深远的影响,同时也将在中医药文化国际交流中承担应有的使命。大力推进数字化中医药标准化建设,对于规范行业管理,提高中医药学术水平和服务质量,推动中医药现代化进程,加速中医药国际传播,提高中医药国际竞争力意义重大。可为广大读者全面掌握及使用《中国药典》中药材标准提供数字信息支撑平台。满足药品监管、检验、科研、教学,及科普等各领域对中药材标准信息化、数字化需求。  倡导数字化出版理念和推进信息化技术应用是国家药典委员会在自1953年第1版以来历经60余年出版形式的基础上,为主动适应现代科技和社会发展以及形势变化需要而开展的改革探索,它使得国家药品标准所承载信息更加鲜活和丰富,需求也更反映时代特色和用户实际,从而在我国药品标准的持续提高、标准协调工作以及维护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等方面发挥更好和更积极的作用。  《数字化中药材标准》收录了包括《中国药典》中药材品种,以及《中药材显微鉴别图鉴》《中药材及原植物图鉴》《中药材薄层色谱彩色图集》《高效液相色谱图集》等药典配套丛书及其支持数据,共收载中药材标准618项,相关性状、显微、鉴别、含量测定色谱图及各类专业插图3452幅。具有阅读体验优异,便于携带使用,查阅不受地域、时间限制 信息量大,图、文、谱、像并茂 功能强大,支持检索、复制、标注、统计等功能 配置灵活,便于及时更新等诸多优势。还特别针对从事药品研发、生产、检验、监管、认证、科研、教育等不同专业人群分别提供特色化的数据服务。例如:(1)药材标准修订及演变过程的检索功能 (2)对同一品种在《美国药典》《欧洲药典》《日本药局方》《印度药典》《越南药典》《韩国药典》等各国药典收载情况进行快速查询 (3)采取了中、英文单独显示和分栏对比显示方式,操作界面采用中(简体、繁体)、英、法、德、日语等语言 (4)药品标准正文与《中药材显微鉴别图鉴》《中药材及原植物图鉴》《中药材薄层色谱彩色图集》《高效液相色谱图集》等药典配套丛书的联合查询功能 (5)用户在线评议机制等。整个体系的设计开发融入了特色鲜明的药品标准“大数据”和“云服务”的概念,从而更好地为全行业提供围绕药品标准的一站式解决方案和信息增值服务。
  • 2009第一批有色金属标准制修订计划通知
    各会员单位及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标准委《关于下达2009年第一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标委综合[2009]59号)和工信部《关于印发2009年第一批工业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工信厅科[2009]104号)精神,现将2009年有色金属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请认真填写《落实任务书》,并于9月10日前报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二、要严格按《落实任务书》的安排开展工作。各阶段工作进展情况要及时报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以便掌握工作进度。如有特殊情况,需推迟或撤销项目,必须写书面报告,报经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批准。   三、标准制(修)订的程序和格式应严格按GB/T 1.1、GB/T 1.2、GB/T 20001.4和《有色金属冶炼产品、加工产品、化学分析方法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编写示例》的要求进行。上报报批稿时,应同时提供书面文本及符合《国家标准编写模板》的电子文本。   附件1:2009年第一批有色金属国家标准项目计划表.xls   附件2:2009年第一批有色金属行业标准项目计划表.xls   附件3:标准制(修)订项目落实任务书.doc
  • 《化妆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关于征求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化妆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我部决定制定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化妆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于2010年4月1日前反馈我部科技标准司。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滕云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电话:(010)66556216   传真:(010)66556213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化妆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3.《化妆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二○一○年二月一日   附件一: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水利部办公厅   农业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质检总局办公厅   中国科学院办公厅   中国工程院办公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   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   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环境保护部对外合作中心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   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   广东省轻工业协会   江苏省日用化学品行业协会   上海日用化学品行业协会   浙江省日用化学品协会   北京工商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中国中轻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轻工业杭州机电设计院   纳爱斯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立白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宝洁有限公司   联合利华(中国)有限公司   广州蓝月亮有限公司   西安开米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花王有限公司   完美(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   北京绿伞化学有限公司   汉高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广州露纯化妆品有限公司   南方李锦记有限公司   欧莱雅(中国)有限公司   上海华银日用品有限公司   上海卓多姿中信化妆品有限公司   丝宝精细化工(武汉)有限公司   中山市嘉丹婷日用品有限公司   资生堂丽源化妆品有限公司   玫琳凯(中国)化妆品有限公司   曼秀雷敦(中国)药业有限公司   妮维雅(上海)有限公司   强生(中国)有限公司   (部内征求意见单位:总量司、环评司、监测司、污防司、环监局、应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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