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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椒基丙醛标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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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椒基丙醛标准品相关的资讯

  • 日本拟将2-戊醇、丙醛等纳为食品添加剂
    2009年7月22日,日本发布拟修订食品卫生法及食品和食品添加剂标准规范执行条例的通报。   日本健康劳动福利部拟将2-戊醇、丙醛、6-甲基喹啉纳为食品添加剂并制定这些物质的标准规范。
  • 《花尾胡椒鲷》标准通过专家验收
    近日,由水科院南海所主持的《花尾胡椒鲷》广东省渔业地方标准在广东省广州市通过专家审定。   该标准规定了花尾胡椒鲷主要生物学特性、生长与繁殖、遗传学特性、线粒体16Sr RNA基因序列和检测方法等技术内容,适用于花尾胡椒鲷的种质检测与鉴定,所采用的技术成熟,技术指标明确,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和实用性。   标准的制定对规范广东省花尾胡椒鲷种质和推动广东省花尾胡椒鲷养殖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也为行政主管部门和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加强花尾胡椒鲷种质监督提供技术统一的管理监督依据。   审定专家组查阅了相关文件,听取了汇报,一致同意标准通过审定。
  • 两项醛酮类化合物环境标准发布 涉及高效液相
    p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现批准《固定污染源废气 醛、酮类化合物的测定 溶液吸收-高效液相色谱法》等两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p p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p p   一、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download/shtml/975321.shtml" target=" _self" title=" 固定污染源废气 醛、酮类化合物的测定 溶液吸收-高效液相色谱法(HJ 1153-2020).pdf" span style=" font-size: 16px " 固定污染源废气 醛、酮类化合物的测定 溶液吸收-高效液相色谱法(HJ 1153-2020).pdf /span /a /p p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醛、酮类化合物的高效液相色谱法。 /p p   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中甲醛、乙醛、丙烯醛、丙酮、丙醛、丁烯醛、 2-丁酮、正丁醛、苯甲醛、异戊醛、正戊醛、正己醛共 12 种醛、酮类化合物的测定。 /p p   仪器和设备包括高效液相色谱仪、色谱柱、烟气采样器、连接管、棕色气泡吸收瓶、浓缩装置、分液漏斗、棕色试剂瓶、超声波清洗器等。 /p p   二、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download/shtml/975320.shtml" target=" _self" title=" 《环境空气 醛、酮类化合物的测定 溶液吸收-高效液相色谱法》(HJ 1154-2020).pdf" span style=" font-size: 16px " 《环境空气 醛、酮类化合物的测定 溶液吸收-高效液相色谱法》(HJ 1154-2020).pdf /span /a /p p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中醛、酮类化合物的高效液相色谱法。 /p p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中甲醛、乙醛、丙烯醛、丙酮、丙醛、丁烯醛、2-丁酮、正丁醛、苯甲醛、异戊醛、正戊醛、正己醛、邻甲基苯甲醛、间甲基苯甲醛、对甲基苯甲醛和 2,5-二甲基苯甲醛共 16 种醛、酮类化合物的测定。 /p p   仪器和设备包括高效液相色谱仪、色谱柱、空气采样器、棕色多孔玻板吸收瓶、棕色气泡吸收瓶、浓缩装置、分液漏斗、棕色试剂瓶、超声波清洗器等。 /p p   以上标准自2021年3月15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查询。 /p p   特此公告。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生态环境部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20年12月14日 /p p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各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环境标准研究所,各标准承担单位。 /p p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0年12月15日印发 /p
  • 卫生部就71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征求《食品添加剂 庚酸烯丙酯》等71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卫办监督函〔2011〕56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我部组织制定了《食品添加剂 庚酸烯丙酯》等71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部门意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可从卫生部网站http://www.moh.gov.cn下载),请于2011年8月16日前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我部。   传 真:010-67711813   电子信箱:gb2760@gmail.com。   二○一一年六月十四日   附件:   《食品添加剂 庚酸烯丙酯》等71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 序号 标准名称 1 食品添加剂 庚酸烯丙酯 2 食品添加剂 苯甲醛 3 食品添加剂 月桂酸乙酯 4 食品添加剂 肉豆蔻酸乙酯 5 食品添加剂 乙酸香茅酯 6 食品添加剂 丁酸香叶酯 7 食品添加剂 乙酸丁酯 8 食品添加剂 乙酸己酯 9 食品添加剂 乙酸辛酯 10 食品添加剂 乙酸癸酯 11 食品添加剂 顺式-3-己烯-1-醇乙酸酯(又名乙酸叶醇酯) 12 食品添加剂 乙酸异丁酯 13 食品添加剂 丁酸戊酯 14 食品添加剂 丁酸己酯 15 食品添加剂 顺式-3-己烯醇丁酸酯(又名丁酸叶醇酯) 16 食品添加剂 己酸顺式-3-己烯酯(又名己酸叶醇酯) 17 食品添加剂 2-甲基丁酸乙酯 18 食品添加剂 2-甲基丁酸 19 食品添加剂 乙酸薄荷酯 20 食品添加剂 乳酸l-薄荷酯 21 食品添加剂 二甲基硫醚 22 食品添加剂 3-甲硫基丙醇 23 食品添加剂 3-甲硫基丙醛 24 食品添加剂 3-甲硫基丙酸甲酯 25 食品添加剂 3-甲硫基丙酸乙酯 26 食品添加剂 乙酰乙酸乙酯 27 食品添加剂 乙酸肉桂酯 28 食品添加剂 肉桂醛 29 食品添加剂 肉桂酸 30 食品添加剂 肉桂酸甲酯 31 食品添加剂 肉桂酸乙酯 32 食品添加剂 肉桂酸苯乙酯 33 食品添加剂 5-甲基糠醛 34 食品添加剂 苯甲酸甲酯 35 食品添加剂 茴香醇 36 食品添加剂 大茴香醛 37 食品添加剂 水杨酸甲酯(又名柳酸甲酯) 38 食品添加剂 水杨酸乙酯(又名柳酸乙酯) 39 食品添加剂 水杨酸异戊酯(又名柳酸异戊酯) 40 食品添加剂 丁酰乳酸丁酯 41 食品添加剂 乙酸苯乙酯 42 食品添加剂 苯乙酸苯乙酯 43 食品添加剂 苯乙酸乙酯 44 食品添加剂 苯氧乙酸烯丙酯 45 食品添加剂 二氢香豆素 46 食品添加剂 2-甲基-2-戊烯酸(又名草莓酸) 47 食品添加剂 4-羟基-2,5-二甲基-3(2H)呋喃酮 48 食品添加剂 2-乙基-4-羟基-5-甲基-3(2H)-呋喃酮 49 食品添加剂 4-羟基-5-甲基-3(2H)呋喃酮(又名菊苣酮) 50 食品添加剂 2,3-戊二酮 51 食品添加剂 靛蓝 52 食品添加剂 靛蓝铝色淀 53 食品添加剂 植物炭黑 54 食品添加剂 酸性红 55 食品添加剂 β-胡萝卜素(发酵法) 56 食品添加剂 栀子蓝 57 食品添加剂 玫瑰茄红 58 食品添加剂 葡萄皮红 59 食品添加剂 辣椒油树脂 60 食品添加剂 紫草红 61 食品添加剂 番茄红(天然) 62 食品添加剂 核黄素磷酸钠 63 食品添加剂 辛癸酸甘油酯 64 食品添加剂 辛烯基琥珀酸淀粉钠 65 食品添加剂 可得然胶 66 食品添加剂 普鲁兰多糖 67 食品添加剂 磷脂 68 食品添加剂 乳酸钾 69 食品添加剂 瓜尔胶 70 食品添加剂 L-精氨酸 71 食品添加剂 麦芽糖醇和麦芽糖醇液
  •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2024年化妆品标准立项计划公示
    根据《化妆品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规定(试行)》,国家药监局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标委会”)组织开展了2024年化妆品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遴选工作,经公开征集立项、标委会组织审查,确定了2024年55项化妆品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现予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国家药监局反馈。公示时间:国家药监局发布该公示之日起7日电子邮箱:hzpjgs@nmpa.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2024年化妆品标准立项计划反馈意见”)附件:2024年化妆品标准立项计划序号项目名称制修订类型承担项目的标委会分技术委员会1菌落总数(眼部化妆品、口唇化妆品和儿童化妆品)限值修订通用技术要求分技术委员会2二噁烷限值修订通用技术要求分技术委员会34-甲基苄亚基樟脑修订通用技术要求分技术委员会46-氨基间甲酚修订通用技术要求分技术委员会5丁苯基甲基丙醛(铃兰醛)修订通用技术要求分技术委员会6环四聚二甲基硅氧烷(D4)修订通用技术要求分技术委员会7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制定通用技术要求分技术委员会8全氟辛酸及其盐类制定通用技术要求分技术委员会9汞及其化合物(化妆品准用防腐剂中的汞化合物除外)修订通用技术要求分技术委员会10吡硫鎓锌修订通用技术要求分技术委员会11水杨酸(最大允许浓度)修订通用技术要求分技术委员会12氯咪巴唑(最大允许浓度)修订通用技术要求分技术委员会13甲基异噻唑啉酮(最大允许浓度)修订通用技术要求分技术委员会14聚氨丙基双胍(最大允许浓度)修订通用技术要求分技术委员会15二苯酮-3(最大允许浓度)修订通用技术要求分技术委员会16胡莫柳酯(最大允许浓度)修订通用技术要求分技术委员会17奥克立林(最大允许浓度)修订通用技术要求分技术委员会18邻苯基苯酚及其盐类(最大允许浓度)修订通用技术要求分技术委员会19酸性紫43号(最大允许浓度)修订通用技术要求分技术委员会20甲苯-2,5-二胺(最大允许浓度)修订通用技术要求分技术委员会21甲苯-2,5-二胺硫酸盐(最大允许浓度)修订通用技术要求分技术委员会22细菌回复突变试验修订安全评价分技术委员会23体外哺乳动物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修订安全评价分技术委员会24亚慢性经口毒性试验修订安全评价分技术委员会25亚慢性经皮毒性试验修订安全评价分技术委员会26啮齿动物体内外周血Pig-a基因突变试验方法制定安全评价分技术委员会27体外重建3D模型试验方法制定安全评价分技术委员会28 人体皮肤斑贴试验修订人体安全与功效评价分技术委员会29人体试用试验安全性评价修订人体安全与功效评价分技术委员会30防晒化妆品防晒指数(SPF 值)测定方法修订人体安全与功效评价分技术委员会31防晒化妆品长波紫外线防护指数(PFA 值)测定方法修订人体安全与功效评价分技术委员会32化妆品祛斑美白功效测试方法修订人体安全与功效评价分技术委员会33化妆品防脱发功效测试方法修订人体安全与功效评价分技术委员会34胶原类制定原料和包装材料分技术委员会35透明质酸类制定原料和包装材料分技术委员会36卡波姆制定原料和包装材料分技术委员会37对苯二胺制定原料和包装材料分技术委员会38甲基氯异噻唑啉酮和甲基异噻唑啉酮与氯化镁及硝酸镁的混合物(甲基氯异噻唑啉酮:甲基异噻唑啉酮为3:1 )制定原料和包装材料分技术委员会39珍珠提取物制定原料和包装材料分技术委员会40芦荟类提取物制定原料和包装材料分技术委员会41玫瑰花提取物制定原料和包装材料分技术委员会42石榴提取物类制定原料和包装材料分技术委员会43化妆品产品标准通则制定产品分技术委员会44冻干粉制定产品分技术委员会45次抛型化妆品制定产品分技术委员会46喷雾产品制定产品分技术委员会47气雾产品制定产品分技术委员会48化妆品中N-亚硝基二甲胺等多种亚硝胺组分的检验方法制定检验检测方法分技术委员会49化妆品中32种禁用着色剂的检验方法制定检验检测方法分技术委员会50化妆品中有机溶剂的检验方法(二氯甲烷等15种组分的检验方法、乙醇等37种组分的检验方法)修订检验检测方法分技术委员会51铜绿假单胞菌检验方法修订检验检测方法分技术委员会52牙膏分类目录制定 牙膏通用要求分技术委员会53牙膏中多组分防腐剂的检验方法制定 牙膏检验检测分技术委员会54牙膏中抗感染组分的检验方法制定牙膏检验检测分技术委员会55牙膏中多西拉敏等60种组分的检验方法制定牙膏检验检测分技术委员会
  • 国家标准《胡椒碱含量的测定 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
    国家标准计划《胡椒碱含量的测定 分光光度法》由 TC408(全国辛香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拟实施日期:发布后6个月正式实施。主要起草单位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南京野生植物综合利用研究所 、宏芳生物科技(昆山)有限公司 、福建正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谱尼测试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张锋伦 。征求意见稿.pdf编制说明.pdf
  • 从“撒胡椒面”到“捏指成拳”
    从对30余家大小医院“撒胡椒面”式地重复投资以更新或添置临床检验设备,到“捏指成拳”成立一家区域临床检验中心,余姚市在区域医疗资源整合上走出一条探索之路。这种统筹城乡医疗资源的尝试,正是目前国家医改所提倡的,得到了省卫生厅的充分肯定。   问题“撒胡椒面”式重复建设   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这是各地医疗资源配置上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往往造成医疗资源效率低下,浪费严重。这一问题在检验与影像上尤为突出。   早在4年前,余姚市卫生局摸了一下29家公立医院检验设备的“家底”。当时,全市检验相关仪器设备资产总额约2000万元,一半在余姚市人民医院检验科,另一半分散在28家基层医院。而同期全市检验业务量65%以上在余姚市人民医院,致使其仪器设备超负荷运转。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其他各基层医院的仪器设备严重闲置,长期处于“吃不饱”状态。由于设备寿命周期等原因,不少基层医院还有更新或添置检验仪器设备的计划。一家位于城区的社区医院每年要投入20万元购买检验设备,但因为每天只有一二十个病人的检验量,检查费用入不敷出,连化验医生的工资都不够发。   另一方面,市级医院、中心卫生院和中心卫生院以下的公立医院,各家项目设置差异较大,相互参考性较差。一些医院检验量少,仪器很少用,造成检验质量难以保证。这使得互认报告十分困难,患者在各家医院重复检验不可避免。   尝试机制创新“四两拨千斤”   余姚市卫生局局长蒋志云认为,“撒胡椒面”式的投入不能真正提高检验水平,让群众受益。改变仪器设备闲置浪费、检验成本高及质量难以提高的关键是机制创新——从“撒胡椒面”到“捏指成拳”。   余姚利用该市人民医院迁建新院契机,决定在该院检验科的基础上,建立独立的市临床检验中心,适当提高仪器设备配置档次,要求其服务范围逐步扩大到全市所有公立医院。为了顺利向临床检验中心过渡,余姚市卫生局早在2005年就停招编制内检验人员,同时原则上停止其他医院的检验设备购置,避免了检验中心成立后可能出现的人员和设备闲置。   机制创新“四两拨千斤”,一系列问题迎刃而解。区域内资源整合后的集约化运作不仅使投资效益最大化,全市病人能够就近享受高质量的检验服务,还使化验单全城通用,减少重复检查。   效果政府医院患者三方共赢   余姚人民医院、余姚市二院、余姚市三院、余姚市中医医院、梨洲医院、余姚市妇保所、梁弄中心卫生院和三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10家单位成为检验中心服务的首批对象。对检验量大的医院,检验中心物流车每天3次上门收取,量少的每天1次。通过电脑联网,这些医院与中心实时共享检验结果。   检验中心主任张翊说,眼下,除余姚人民医院外,每天有500来个检验标本,每月业务收入近200万元。其中,生化检验占六成以上,免疫检验占两至三成,微生物检验占一成多。过去,乡镇卫生院根本无法开展后两大类检验。家门口就能享受高质量的检验服务极大地方便了市民,使得一些边远地区的患者,免去了上大医院检验的奔波之苦。   同时,集约化运作大大提高了效率。临床检验中心有51名工作人员,人均检验业务收入是过去的1.3倍。“捏指成拳”后,中心的检验设备向高精尖发展。投入300万元添置的一台全自动生化分析仪,每小时能处理5700个测试的检验量,处理速度是一般县级医院配备仪器的3.6倍。   启发整合模式可否“克隆”?   余姚作为全省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县(市)之一,在检验资源整合上先行一步,作出了很好的示范,也吸引了全国20多个省、市前来考察。   蒋志云说,就医改来说,政府增加投入固然重要,但其核心应是在政府、医院与患者三赢的契合点上寻找体制、机制的创新,科学地整合医疗资源,使现有的医疗资源与政府投入发挥最大效应。   此外,余姚还在其他方面稳步实施医疗资源功能整合改革。如实行了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后勤物资集中采购,逐步扩大全市消毒物品集中供应服务辐射面,以此来降低医疗机构的运作成本。下一步,将通过建立慢性病诊疗指导中心和医学影像、心电图、病理会诊中心,架起城市优势医疗资源流向农村的新的有效渠道。   资源整合模式的成功“克隆”需要政府部门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从大局着眼,提高资源的利用率。
  • 3月15日实施!这两项新标准你注意到了吗?
    2020年12月24日,《固定污染源废气 醛、酮类化合物的测定 溶液吸收-高效液相色谱法》(HJ 1153-2020)和《环境空气 醛、酮类化合物的测定 溶液吸收-高效液相色谱法》(HJ 1154-2020)两项标准正式发布,并将于2021年3月15日正式实施。 为了更好地帮助客户深入掌握标准要求,崂应现将标准简析如下:1.标准中规定的醛、酮类化合物有哪些?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中甲醛、乙醛、丙烯醛、丙酮、丙醛、丁烯醛、2-丁酮、正丁醛、苯甲醛、异戊醛、正戊醛、正己醛共12 种醛、酮类化合物的测定。2.方法检出限和测定下限为多少?当采集有组织排放废气20L(标准状态下干烟气)时,方法的检出限为0.01mg/m3~0.02mg/m3,测定下限为0.04mg/m3~0.08mg/m3。3.需要哪些采样仪器和设备?1)烟气采样器:具有抗负压功能,采样流量0.2 L/min ~1.5L/min,采样管为硬质玻璃或氟树脂材质,应具备加热和保温功能,加热温度≥120℃。2)连接管:聚四氟乙烯软管或内衬聚四氟乙烯薄膜的硅橡胶管;3)棕色气泡吸收瓶:75mL。4.如何进行现场采样?a)采样位置和采样点1)采样位置:采样位置应避开涡流区,如果同时测定排气流量,采样位置应该优先选择垂直管段,应设置在距弯头、阀门、变径管下游方向不小于6倍直径和距上述部件不小于3倍直径处。2)采样点:由于气态污染物在采样断面内一般混合均匀,可取靠近烟道中心的一点作为采样点。b)采样参数的测定采样参数包括烟温、流速、含湿量,具体测定方法参照HJ 397 标准中“6排气参数的测定”。c)采样方法1)预热采样管,打开采样管加热电源,将采样管加热到≥120℃;2)串联三支各装有50mL DNPH(2,4-二硝基苯肼)饱和溶液的棕色气泡吸收瓶,与烟气采样器连接,如下图所示;3)正式采样前,排气应先通过旁路吸收瓶,将吸收瓶前管路的空气置换干净;4)接通采样管路,设置采样流量,以0.2L/min ~0.5L/min的流量,连续采集1h,或在1h内以等时间间隔采集3个~4个样品,流量波动应不大于±10%;5)采样结束后,切断采样泵和吸收瓶之间气路,抽出采样管,取下吸收瓶6)用密封帽密封吸收瓶,样品应于4℃以下密封避光冷藏保存,样品采集后3日之内完成试样制备,制备好得试样在3日内完成分析。7)将同批采样的三支装有50mL DNPH饱和溶液的棕色气泡吸收瓶带到采样现场但不进行样品采集,随样品一同运回实验室,作为运输空白样品。 1.标准中规定的醛、酮类化合物有哪些? 用于环境空气和无组织监控点空气中甲醛、乙醛、丙烯醛、丙酮、丙醛、丁烯醛、2-丁酮、正丁醛、苯甲醛、异戊醛、正戊醛、正己醛、邻甲基苯甲醛、间甲基苯甲醛、对甲基苯甲醛和2,5-二甲基苯甲醛共16 种醛、酮类化合物的测定。2.方法检出限和测定下限为多少? 当采样体积为20 L(标准状态下)时,方法的检出限为0.002 mg/m3~0.003 mg/m3,测定下限为0.008 mg/m3~0.012 mg/m3。3.需要哪些采样仪器和设备?1)空气采样器:采样流量0.1 L/min ~1.0L/min;2)棕色多孔玻板吸收瓶:25mL;3)棕色气泡吸收瓶:25mL。4.如何进行现场采样?a)采样位置和采样点环境空气采样点位的布设及采样符合HJ 194的要求,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的布设及采样符合HJ/T 55中的相关规定。b)采样方法 1)按照下图将装有20mL DNPH饱和吸收液的棕色多孔玻板吸收瓶和分别装有20mL、10mL吸收液的棕色气泡吸收瓶串联到空气采样器。 2)设置采样流量,以0.3L/min ~0.5L/min的流量,连续采集1h。如果浓度偏低可适当延长采样时间,但总采样量不超过80L。注:采样时温度低于4℃,吸收瓶应放在恒温箱中。 3)采样结束后,取下吸收瓶,用密封帽密封,避光保存。样品应于4℃以下密封避光冷藏保存,样品采集后3日之内完成试样制备,制备好得试样在3日内完成分析。 4)将同批采样的装有20mL DNPH饱和吸收液的棕色多孔玻板吸收瓶和分别装有20mL、10mL吸收液的棕色气泡吸收瓶带到采样现场但不进行样品采集,随样品一同运回实验室,作为运输空白样品。
  • 车内空气质量标准的前世今生
    最近相关报道说车内空气标准即将修订为强制性标准,难道GB/T27630-2011《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将&ldquo 翻身农奴把歌唱&rdquo ?虽然总体来,这是好事。但作为消费者,眼瞅着GB/T27630-2011这两年的实施情况,不免担心&mdash &mdash 是否变为强制标准就能解决问题了?我看未必!下面我们来回顾下GB/T27630-2011《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出台历程。   2004年5月下达的《关于下达〈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等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任务的函》(环办函[2004]318号)中将《车内空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及测量方法》列入2004年国家环保标准制修订计划。   2004年7月,原国家环保总局正式宣布《车内空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及测量方法》制订工作正式启动,由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环境科技开发中心、大众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日产(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通用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等单位专家组成的标准编制组负责编制。   2004年9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将该标准列入了《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车内空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及测量方法〉》(国标委计划函[2004]58号)。本来是限量标准和检测方法合二为一的,但是标准编写组和相关专家组认为应先编写《车内空气污染物测量方法》作为环境保护行业标准,以便进一步开展大批量的数据采集工作,为国家标准《车内空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及测量方法》确定限值提供技术支持。   通过几年的调查和研究,标准编制组起草了《车内空气污染物测量方法》,后更名为《车内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类物质采样测定方法》,于2007年11月29日通过原国家环保总局组织召开得标准审议会,并于2007年12月7日批准发布,标准号:HJ/T 400-2007,于2008年3月1日正式实施。时间过的很快,一晃眼过了三年了,估计很多人都忘记国家最初要制订《车内空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及测量方法》这回事了,话说这几年的调查和研究应该也够了?   HJ/T 400-2007《车内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类物质采样测定方法》对挥发性有机组分(正己烷到正十六烷之间具有挥发性的有机物总称)和醛酮类化合物(甲醛、乙醛、丙酮、丙烯醛、丙醛、丁烯醛、丁酮、丁醛、甲基丙烯醛、苯甲醛、戊醛、甲基苯甲醛、环己酮、己醛等化合物总称)进行检测,至少可以分析超过20中有害物质。   到2008年,编写组大概拟定了8种有机物作为标准的限量物质,至于他们为什么仅仅拟定8种(配套检测方法可检测至少20种),而不是更多,我们姑且相信这是权威调查和研究的最佳结果。   2008年,环保部科技标准司发文对车内污染物数据进行征集(环科函[2008]37号&ldquo 关于开展车内空气质量状况调查的函&rdquo ),目的是为标准的制定提供实测数据参考。期间,标准编制组完成了《车内空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征求意见稿初稿。   2008年9月,标准编制组召开会议将《车内空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更名为《车内空气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浓度要求》,并确定为推荐性标准。2008年各大媒体也纷纷发文称&ldquo 标准&rdquo 有望在2009年3月1日实施,就在大家以为尘埃落定的时候,时间又这么慢慢的流逝了。   到2011年10月27日,环保部才正式发布&ldquo 标准&rdquo ,这次又改名为GB/T27630-2011《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   除了,《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和《车内空气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浓度要求》除了适用范围少有区别之外,对污染物的限制均完全一致,为什么标准出台之后又要暂停3年才发布?是因为用这3年作为缓冲期吗?或者是遭到厂家的一致反对?   过了两年后的今天,又折腾要转为强制标准了,何不一开始就弄成强制。还有,转为强制标准就解决问题了吗?我看未必! GB/T27630-2011规定的只有8种污染物的现值,但是车内挥发的有机物估计有好几十种甚至上百种,就算拿HJ/T 400-2007检测也不只检测8种有机物。要是其他有机物危害,难道消费者就只能默默忍受了?   还有,就算GB/T27630-2011变成强制标准,但是里面的指标和限值会不会变?是变好还是变坏?中国据说被企业绑架的标准不在少数。   有人说,不管怎么样这对第三方检测机构有好处,呵呵,真的吗?大家都知道,汽车厂商都是大佬,你拿份报告,别人不见得认可。他们可能只会认可内部或指定检测机构的报告,就类似美泰为什么要他们的供应商的实验室都通过他们的认可和CNAS认可,一定程度上也是不想认可外面第三方的报告。这种情况在汽车行业已有先例,你说这个市场能暂时开放给多少第三方?   虽然,国务院法制办关于《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释义》&ldquo 常见的具体缺陷表现形式&rdquo 中,就包括了&ldquo 车内的苯、甲苯、甲醛等挥发性有毒有害物质影响车内人员健康&rdquo 的解释。因此,车内空气质量问题应属于缺陷产品范畴。但是,大家都知道这些有机物的检测费用对一般消费者来说是笔不小的费用,这样算下来维权成本过高,导致大部分人可能放弃维权。这个估计也是为什么今年到4月份,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就收到有关车内异味或污染问题投诉/报告1564例。维权不成(成本太高),只能投诉了!   总之,车内空气质量标准的执行是一条漫漫长路,仅仅是强制标准不见得会改变现在&ldquo 一纸空文&rdquo 的局面。
  • 上海伍丰-车内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类物质 采样测定方法
    车内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类物质 采样测定方法 一、说明 本方法可以测定15 种以上醛酮类化合物,包括:甲醛、乙醛、丙酮、丙烯醛、丙醛、丁烯醛、丁酮、丁醛、甲基丙烯醛、苯甲醛、戊醛、甲基苯甲醛、环己酮、己醛等。 二、仪器 等度、紫外、C18柱 固相萃取装置及其附件 超声波清洗器 DNPH 采样管 标准样品:2,4-二硝基苯腙 三、液相色谱分析条件 a) 色谱柱:等效C18 反相高效液相色谱柱; b) 流动相:乙腈/水; c) 洗脱:均相等梯度,60%乙腈/40%水; d) 检测器:紫外检测器360nm,或二极管阵列; e) 流速:1.0 ml/min; f) 进样量:25 &mu l。
  •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对《水源水中乙醛、丙烯醛卫生检验标准方法 气相色谱法》等41项国家标准复审结论进行公示
    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标准复审工作计划,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已组织完成了《水源水中乙醛、丙烯醛卫生检验标准方法 气相色谱法》等41项国家标准的复审工作,现将复审结论进行公示。如对复审结论有不同意见,请于2024年5月19日前,通过下方意见反馈功能,将意见反馈至国标委。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24-03-20部分相关标准如下:序号标准号标准名称归口单位复审结论备注1GB/T 11934-1989水源水中乙醛、丙烯醛卫生检验标准方法 气相色谱法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废止废止过渡期: 公告后12个月废止2GB/T 11935-1989水源水中氯丁二烯卫生检验标准方法 气相色谱法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废止废止过渡期: 公告后12个月废止3GB/T 11936-1989水源水中丙烯酰胺卫生检验标准方法 气相色谱法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废止废止过渡期: 公告后12个月废止4GB/T 11937-1989水源水中苯系物卫生检验标准方法 气相色谱法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废止废止过渡期: 公告后12个月废止5GB/T 11938-1989水源水中氯苯系化合物卫生检验标准方法 气相色谱法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废止废止过渡期: 公告后12个月废止6GB/T 11939-1989水源水中二硝基苯类和硝基氯苯类卫生检验标准方法 气相色谱法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废止废止过渡期: 公告后12个月废止7GB/T 11940-1989水源水中巴豆醛卫生检验标准方法 气相色谱法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废止废止过渡期: 公告后12个月废止8GB/T 11941-1989水源水中硫化物卫生检验标准方法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废止废止过渡期: 公告后12个月废止
  • 博纳艾杰尔推出车内空气检测用醛酮采集管
    《汽车内环境质量标准》有望年底实施,DNPH-Silica助您维权   随着车内空气质量引发的维权纠纷日益增多,2008年3月1日,国家颁布了-《HJ/T 400—2007 车内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类物质采样测定方法》,迈出了改善车内坏境的第一步;该《方法》规定了测量机动车乘员舱内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类物质的采样点设置、采样环境条件技术要求、采样方法和设备、相应的测量方法和设备、数据处理、质量保证等内容,但并未包含如何判定车内空气污染物超标等问题,使消费者在维权的过程中无据可依。日前,该标准有望于今年年底出台。   车内空气污染物主要是含6个碳到16个碳的挥发性有机组分和甲醛、乙醛、丙酮、丙烯醛、丙醛、丁烯醛、丁酮、丁醛、甲基丙烯醛、苯甲醛、戊醛、甲基苯甲醛、环己酮、己醛等羰基化合物两类。   车内醛酮类污染物采样利用了羰基化合物和2,4-二硝基苯肼(DNPH)的特异性反应来富集污染物,再经洗脱、浓缩,进行HPLC定量分析。商品化的醛酮采集管DNPH-Silica一直被国公司垄断,而该产品经过进口漫长的运输过程,容易导致醛酮本底值的增加,使检测结果受到影响。   为打破国外产品垄断,克服进口产品货期过长、本底值增加等弊端,北京艾杰尔科技有限公司从2007年初启动了CleanertTM DNPH-Silica醛酮采集管的研发,该研发项目获海淀区科委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编号:k2007092);2007年12月,CleanertTM DNPH-Silica醛酮采集管实现产业化生产,产品通过了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计量验证;2007年12月,CleanertTM DNPH-Silica醛酮采集管获国家重点新产品证书。   博纳艾杰尔科技的CleanertTM DNPH-Silica醛酮采集管甫一推出,即受好评,国内率先开展车内气体质量检测的单位: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华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美国GD(高迪)深圳检测中心,北京大学环境学院,北京理工大学车辆与交通工程学院,上海市疾病与预防控中心等都选择了博纳艾杰尔科技的CleanertTM DNPH-Silica醛酮采集管。   博纳艾杰尔科技的CleanertTM DNPH-Silica醛酮采集管采用了与国际同步的先进制作生产工艺,更有本土化的供货优势,产品在一周内可到达国内任何手中,避免了长时间运输导致本底值增加的问题。所以,在客户的使用过程中,CleanertTM DNPH-Silica醛酮采集管的性能都优于同类进口产品;使得车内空气质量的检测更加快捷,更加方便,更加准确,为广大车主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同时,博纳艾杰尔科技联合国内检测专家,为客户提供车内气体质量检测的整体解决方案服务,包括:检测舱建立,实验室仪器配置,采样检测方法培训。 国家重点新产品证书 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使用报告 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测试报告
  • 日本制修订食品添加剂醋酸钙和异丙醇的相关标准
    2013年12月4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医药食品局发布食安发1204第3号:部分修订食品卫生法实施规则(省令)及食品、添加剂等规格标准(告示)。内容包括:   1. 省令:   根据食品卫生法第10条规定,在食品卫生法实施规则附表1中追加醋酸钙。   2. 告示:   (1)根据食品卫生法第11条第1项的规定,设定醋酸钙的成分规格。   (2)根据食品卫生法第11条第1项的规定,修订异丙醇的成分规格和使用标准。   该修订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 毕井泉:药品标准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
    p   8月29日上午,第十一届药典委员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全体会议在京召开。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第十届药典委员会主任委员陈竺出席会议,并向第十届药典委员会委员代表颁发感谢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长、第十一届药典委员会主任委员毕井泉为新一届药典委员会委员代表颁发聘书,并发表讲话。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9/insimg/bad5729f-30e8-49c1-9bd4-7fcfccaa08cd.jpg" title=" 1_副本.jpg" / /p p   “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举行第十一届药典委员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全体会议。我代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对大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全体委员,特别是新当选的委员表示诚挚的问候! /p p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部署2020年版《中国药典》编制工作,推进药品标准改革,加强药品标准全程管理,推动药品质量水平进一步提高。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p p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一、充分认识药品标准的极端重要性 /span /strong /p p   药典是药品科学技术发展成果的结晶,是一个国家药品产业发展水平的标志,是药品生产经营者的基本遵循,是药品监管工作的准绳。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把“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落到实处,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习近平总书记把“最严谨的标准”放在首位,突显了标准对于药品监管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习近平总书记还强调,“谁制定标准,谁就拥有话语权 谁掌握标准,谁就占据制高点”,深刻阐述了标准对于产品质量的决定性作用。李克强总理多次强调要下决心提高药品质量,严守从实验室到医院的每一道防线。 /p p   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药品标准工作。1949年,新中国刚刚成立,就组织专家研究编制新中国药典,把药品标准化建设作为改变我国医药产业基础薄弱、人民群众缺医少药落后局面的战略措施。19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委员会成立,这是新中国最早的标准化组织。1953年,国家颁布第一版《中国药典》。改革开放以后,药品管理法明确了药品标准的法定地位和药典委员会的法定职责,每五年编制一版药典,药品标准工作和《中国药典》制修订工作步入法治化轨道。 /p p   迄今为止,我国已经颁布实施十版药典,药品标准从无到有、收载品种从少到多、标准水平从低到高,对提高我国药品质量水平、促进医药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了重要作用。历届药典委员会功不可没。我们大力提高药品安全性标准,加强药品安全监管,近几年没有发生大的、影响恶劣的药害事件。这些都要充分肯定。但是,我们也要看到,由于历史条件所限,产业发展起步较晚,政府监管能力较弱,药品标准还不能适应监管的需要,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药品质量疗效与美欧日国家有差距,很大程度上是药品上市标准不高,市场上缺乏原研产品作为参比对照。标准缺失、标准落后、标准不管用、标准执行不到位等问题也不同程度存在。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药品监管工作的重要指示,加快标准制修订工作,建立科学、全面、可检验、能执行的标准体系,用“最严谨的标准”提高药品质量疗效,防范药品安全风险,为药品监管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p p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二、希望认真研究的几个问题 /span /strong /p p   在新一届药典委员会成立、2020年版药典全面启动编制的时候,我想请药典委员会各位委员共同研究几个问题。这几个问题,对于制订标准、修订法律、推进改革、加强监管,都具有重要意义。 /p p   (一)研究药典工作的定位。药典编制工作要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服务于药品监管工作,服务于改革创新,服务于制药产业的发展。编制药典的目的是鼓励好药、淘汰差药、识别劣药假药。 /p p   (二)研究现代药的本质特征和传统药的本质特征,以及现代药与传统药的区别。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药品管理法都提出了国家发展现代医药和传统医药的要求。要研究现代药与传统药的基本概念,明确界定其内涵和外延。 /p p   药的概念自古有之。各民族历史上都有自己的传统药。我国的中医药文化更是博大精深,在中华民族繁衍生息、与疾病作斗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说我们曾经历过缺医少药的年代,主要指的是缺现代医药。 /p p   现代药伴随着现代医学传入中国。现代药是在传统药的基础上,结合现代循证医学,逐步完善形成了今天的基本特征:以医学、化学、生物学等理论为基础 一般都具有明确的活性成分,并不断研究完善其作用机理 经过随机双盲大样本的临床试验,通过试验数据证明对某种适应症有效,对病人个人或人类社会特定疾病的预防或治疗获益大于风险。所以药品审评要临床主导,由临床医生背景的审评员作审评组长。此外,还有经过监管部门审批的制作方法和工艺,确保质量均一、稳定 对药品的全面监督,由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履行全生命周期的责任,开展上市后研究,监测不良反应,完善对药品的认识,包括药品说明书中载明的副作用、禁忌、注意事项等 对已上市药品不断评价、退出市场的规范制度。 /p p   传统药是传统的医学理论、传统的制备方法指导下,采取传统的剂型和使用方式、传统的适应症表述、传统的循证方法,有多年使用历史、公众认可的药品。传统的中医药理论是中华民族的文化瑰宝,我们必须发扬光大,继承发展。现代药与传统药最重要的区别就是双盲随机大样本的临床试验证据,获益大于风险的适应症结论,产品均一、稳定的质量控制。如果用现代医学、现代药学理论,现代制备方法、现代循证方法研究传统药,其成果应按现代药申报、审评和监管。这些年,我们在用现代药方法研究开发传统药方面,取得过重要成果。青蒿素、黄连素、麻黄素的发现,特别是青蒿素的发现,是我们对人类社会的重大贡献。用三氧化二砷治疗白血病作用的研究,也是举世瞩目的成果。我们要认真总结这些年天然药物开发研究的经验教训,有哪些临床接受、国际公认的成果,又有哪些教训,走了哪些弯路,对我们继承发展传统药意义重大。 /p p   (三)研究新药上市标准、橙皮书和药典的关系。按照现代药品监管的理念和实践,批准上市一种创新药,就是批准一种药品的标准,包括活性成分、配方、用药途径、剂型、规格、使用方法、制作工艺及作为企业商业秘密的工艺参数。这些也是产品上市后的监管依据。企业必须按照批准的标准生产,整个生产过程的数据都要做到真实、完整,及时记录,可以溯源,否则就要以掺假药品论处。这种经监管部门审批上市的新药带有原创性、标杆性,其申请的专利受专利法保护。专利到期后,企业申报仿制药生产上市可以借用原研企业的成果和数据,免于重新做大样本临床试验,监管部门按原研药的标准审查其药学等效性和生物等效性,二者等效即视为疗效等效,可以在临床上相互替代。上述经批准上市的作为参比制剂的原研药与经评价疗效等效的仿制药载入一个目录集,及时更新,这就是国际上的橙皮书制度。我们也要建立中国的橙皮书制度。我们要研究批准上市新药的标准、橙皮书和药典之间的关系,各自发挥什么作用。 /p p   编制修订药典,一定意义上是对已上市药品的再次审查和确认。药典编制过程中,要对收载、更新、修订的内容进行真实性、可靠性、科学性的审核,评估其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真实性、可靠性、科学性存疑的,安全性、有效性、质量可控性存疑的,要向监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多年不生产的药品,要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上市后多年没有进行不良反应监测、不良反应不详的药品也要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委员们要在修订药典时严格把关,这是对公众负责,也是专家委员会的责任。 /p p   (四)在药典修订中体现改革成果,为改革创新服务。2015年以来,总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会同相关部门全面推进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改革已不限于审评审批,逐步拓展为药品监管制度的全面变革。 /p p   为什么要改革?一是药品可及性基本解决,但质量疗效上有差距。二是药品研发、生产、经销生态出了问题。研发中数据不真实、不完整的现象 生产加工过程中擅自更改工艺、掺杂使假、偷工减料的现象,数据不完整、不真实、不可靠、不可溯源的现象 经销过程中夸大宣传、无科学依据地乱吹牛的现象,屡见不鲜,屡禁不止。三是审评和监管力量薄弱。与制药产业的迅猛发展相比,我们的监管队伍人员严重缺乏,能力不足,难以实施有效监管,漏洞死角很多。对存在的问题认识到了,但解决起来困难重重,心有余力不足。四是申请积压,效率低下。这是前三个问题交织的必然结果。 /p p   怎么改革?党中央、国务院已经作了一系列重大决策。2015年8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44号),2015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在10个省市开展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2016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国办发〔2016〕8号),2017年2月国务院印发《“十三五”国家药品安全规划》(国发〔2017〕12号),2017年7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经国务院批准,我们加入了国际人用药品注册技术协调会(ICH),下一步还要争取加入国际药品认证合作组织(PIC/S)。 /p p   改革总的目标就是与国际接轨。药品上市的基本标准就是新药要“全球新”,仿制药要与原研药质量疗效一致。要研究建立药品数据保护制度、专利补偿制度、药品审评与专利链接制度,把专利纠纷解决在药品上市之前,既鼓励药品创新,使创新者受到激励 也鼓励仿制,降低企业仿制成本和法律风险。要建立临床主导的团队审评制度、与申请人会议沟通制度、项目管理员与申请人联系制度、专家咨询委员会公开论证重大争议制度、审评结论和依据向社会公开制度,保证审评的公平公正。要实现药品全生命周期管理,实现药品研发、加工、经销、使用全链条的监管。药品批准文件持有人要承担研发、加工、经销、不良反应监测、完善药品质量等全生命周期的法律责任。临床试验数据不真实、不完整、不可溯源的申请,一律予以退回。生产加工过程违反GMP规范,数据不真实、不完整、不可溯源的,要严肃处理,并向社会公开处理结果。对造假等严重违法者,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建立审评员、检查人员、检验人员、执法人员保守企业商业秘密制度,建立禁止工作人员私下透露药品审评信息制度。严禁工作人员以审评谋私、以检查谋私、以企业商业秘密谋私。通过保密责任的落实取信于民,保证监管权威。 /p p   改革既包括今后上市药品如何审评审批,也包括对以前批准上市药品的评价和清理。规定期限通不过评价的要退市。长期不生产的、自行改变工艺的、没有履行上市后研究和药物警戒责任的、安全性有效性质量稳定性存在问题的,要清理、纠正,性质严重的要退市。要研究制定药品退市的标准、条件与程序。 /p p   新一版药典编制,正处于改革关键时期,情况会有很多变化。药典编制工作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药品审评审批、药品监管改革的一系列要求,体现改革的成果,及时反映药品质量疗效的提高。希望新一届药典委员会的每一位委员都秉持严谨、科学、公正、客观的态度,积极参与改革,推动改革,服务改革。我们每一位制药业的从业人员、药学研究工作者、监管者,都是改革的参与者、推动者。符合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有利于促进公众健康的事情,都要积极推动 不符合人民群众利益,不利于促进公众健康的事情,就要果断放弃。我们所有的工作,都要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也要改造我们的主观世界,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创新体制机制,加强能力建设。 /p p   (五)研究药典编制如何为破解掺假、造假的“潜规则”服务,为监管服务。当前有一种现象,药典中规定检验哪些指标,就有人研究如何骗过这些指标的掺假造假方法。请各位专家结合自己专长研究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及时堵住漏洞,破解“潜规则”。 /p p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三、提几点要求 /span /strong /p p   药典委员会是我国药学领域最具权威性的技术机构,承担着党和国家赋予的制定国家药品标准的神圣使命。编制药典,是现代“悬壶济世”的功业。第十一届药典委员会今天正式成立了,各位作为国家的一名药典委员,不仅仅是响当当的荣誉,更是沉甸甸的责任。我们每一位药典委员都要把使命和责任铭刻在心,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圆满完成药典编制工作。 /p p   第一,坚持科学态度。各位委员来自不同的领域和专业,要互相尊重,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平等讨论。以科学严谨的作风、求真务实的态度、勇于创新的精神努力工作。 /p p   第二,勇于担当作为。每一个标准的修订都会遇到各种矛盾、困难和问题,任何一种选择都可能有不同意见。我们要以人民利益、公众健康为基本出发点,敢于直面问题,勇于担当作为,化解工作难题,做出“仰不愧于天,俯不怍于人”的工作业绩。 /p p   第三,加强制度建设。要修订标准工作规章制度,完善标准工作程序,建立利益冲突回避制度、公开论证重大分岐制度、公开回应未采纳的实质性意见制度,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公开决策,接受社会监督。 /p p   第四,坚守清正廉洁的职业道德。制修订标准是履行国家的公权力。药典委员必须遵守国家公职人员的法律、纪律。党员委员在履职过程中,还要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员的各项纪律,非党员委员也要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要求自己,坚持原则,不为利益所惑,不为私情所动。如有违反国家法律和职业道德的行为,要从严查处并公开处理结果。 /p p   各位委员、同志们,药品标准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用更科学的标准保障药品质量,支撑药品监管,引领产业发展,以优异的经得住历史检验的工作成果,为中华民族健康事业作出新的贡献。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9/insimg/c1f7746c-b26f-4016-92d0-c4bc28568d59.jpg" title=" 2_副本.jpg" / /p p br/ /p
  • 《化妆品中丙烯酰胺标准物质的研制》通过鉴定
    日前,由上海市计量院承担的国家质检总局科技项目《化妆品中丙烯酰胺标准物质的研制》顺利通过专家鉴定。   本项目主要针对占化妆品总量70-80%的霜膏、水剂类化妆品作为基体、以美国化妆品成分安全委员会(CIR)订定化妆品中可接受的丙烯酰胺残留上限(5µ g/g)作为参考依据,成功研制了特性量值均为5.0μg/g的带基体的化妆品标准物质,其均匀性、稳定性均达到国家级标准物质技术规范的要求。   本项目的水剂及膏霜两种基体中丙烯酰胺标准物质的成功研制,将为各检测实验室化妆品中丙烯酰胺检测提供可靠的量值溯源,有效促进我国化妆品行业的检测规范,且能够严格、准确、可靠地监控化妆品中丙烯酰胺含量,为化妆品行业的产品质量把好质量关,从而保障人民生活健康,具有良好的实用价值与广泛应用前景。
  • 卫生部发布71项食品安全国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现发布《食品添加剂核黄素5'-磷酸钠》(GB28301-2012)等71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其编号和名称如下:   GB 28301-2012食品添加剂 核黄素5'—磷酸钠   GB 28302-2012食品添加剂 辛,癸酸甘油酯   GB 28303-2012食品添加剂 辛烯基琥珀酸淀粉钠   GB 28304-2012食品添加剂 可得然胶   GB 28305-2012食品添加剂 乳酸钾   GB 28306-2012食品添加剂 L-精氨酸   GB 28307-2012食品添加剂 麦芽糖醇和麦芽糖醇液   GB 28308-2012食品添加剂 植物炭黑   GB 28309-2012食品添加剂 酸性红(偶氮玉红)   GB 28310-2012食品添加剂 β-胡萝卜素(发酵法)   GB 28311-2012食品添加剂 栀子蓝   GB 28312-2012食品添加剂 玫瑰茄红   GB 28313-2012食品添加剂 葡萄皮红   GB 28314-2012食品添加剂 辣椒油树脂   GB 28315-2012食品添加剂 紫草红   GB 28316-2012食品添加剂 番茄红   GB 28317-2012食品添加剂 靛蓝   GB 28318-2012食品添加剂 靛蓝铝色淀   GB 28319-2012食品添加剂 庚酸烯丙酯   GB 28320-2012 食品添加剂 苯甲醛   GB 28321-2012 食品添加剂 十二酸乙酯(月桂酸乙酯)   GB 28322-2012 食品添加剂 十四酸乙酯(肉豆蔻酸乙酯)   GB 28323-2012 食品添加剂 乙酸香茅酯   GB 28324-2012 食品添加剂 丁酸香叶酯   GB 28325-2012 食品添加剂 乙酸丁酯   GB 28326-2012 食品添加剂 乙酸己酯   GB 28327-2012 食品添加剂 乙酸辛酯   GB 28328-2012 食品添加剂 乙酸癸酯   GB 28329-2012 食品添加剂 顺式-3-己烯醇乙酸酯(乙酸叶醇酯)   GB 28330-2012 食品添加剂 乙酸异丁酯   GB 28331-2012 食品添加剂 丁酸戊酯   GB 28332-2012 食品添加剂 丁酸己酯   GB 28333-2012 食品添加剂 顺式-3-己烯醇丁酸酯(丁酸叶醇酯)   GB 28334-2012 食品添加剂 顺式-3-己烯醇己酸酯(己酸叶醇酯)   GB 28335-2012 食品添加剂 2-甲基丁酸乙酯   GB 28336-2012 食品添加剂 2-甲基丁酸   GB 28337-2012 食品添加剂 乙酸薄荷酯   GB 28338-2012 食品添加剂 乳酸 l-薄荷酯   GB 28339-2012 食品添加剂 二甲基硫醚   GB 28340-2012 食品添加剂 3-甲硫基丙醇   GB 28341-2012 食品添加剂 3-甲硫基丙醛   GB 28342-2012 食品添加剂 3-甲硫基丙酸甲酯   GB 28343-2012 食品添加剂 3-甲硫基丙酸乙酯   GB 28344-2012 食品添加剂 乙酰乙酸乙酯   GB 28345-2012 食品添加剂 乙酸肉桂酯   GB 28346-2012 食品添加剂 肉桂醛   GB 28347-2012 食品添加剂 肉桂酸   GB 28348-2012 食品添加剂 肉桂酸甲酯   GB 28349-2012 食品添加剂 肉桂酸乙酯   GB 28350-2012 食品添加剂 肉桂酸苯乙酯   GB 28351-2012 食品添加剂 5-甲基糠醛   GB 28352-2012 食品添加剂 苯甲酸甲酯   GB 28353-2012 食品添加剂 茴香醇   GB 28354-2012 食品添加剂 大茴香醛   GB 28355-2012 食品添加剂 水杨酸甲酯(柳酸甲酯)   GB 28356-2012 食品添加剂 水杨酸乙酯(柳酸乙酯)   GB 28357-2012 食品添加剂 水杨酸异戊酯(柳酸异戊酯)   GB 28358-2012 食品添加剂 丁酰乳酸丁酯   GB 28359-2012 食品添加剂 乙酸苯乙酯   GB 28360-2012 食品添加剂 苯乙酸苯乙酯   GB 28361-2012 食品添加剂 苯乙酸乙酯   GB 28362-2012 食品添加剂 苯氧乙酸烯丙酯   GB 28363-2012 食品添加剂 二氢香豆素   GB 28364-2012 食品添加剂 2-甲基-2-戊烯酸(草莓酸)   GB 28365-2012 食品添加剂 4-羟基-2,5-二甲基-3(2H)呋喃酮   GB 28366-2012 食品添加剂 2-乙基-4-羟基-5-甲基-3(2H)-呋喃酮   GB 28367-2012 食品添加剂 4-羟基-5-甲基-3(2H)呋喃酮   GB 28368-2012 食品添加剂 2,3-戊二酮   GB 14930.2-2012 消毒剂(代替GB14930.2-1994)   GB 11676-2012 有机硅防粘涂料(代替GB11676-1989)   GB 11677-2012 易拉罐内壁水基改性环氧树脂涂料(代替GB11677-1989)   附件:71项食品标准文本.rar
  • 9月1日起实施的食品检测相关国家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9年第5号(总第145号),下列国家标准在2009年9月1日正式实施,分别是:   GB/T 15033-2009 生咖啡 嗅觉和肉眼检验以及杂质和缺陷的测定   GB/T 17527-2009 胡椒精油含量的测定   GB/T 17528-2009 胡椒碱含量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GB/T 23296.23-2009 食品接触材料 高分子材料 食品模拟物中1,1,1-三甲醇丙烷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GB/T 23296.24-2009 食品接触材料 高分子材料 食品模拟物中1,2-苯二酚、1,3-苯二酚、1,4-苯二酚、4,4'-二羟二苯甲酮、4,4'-二羟联苯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GB/T 23296.25-2009 食品接触材料 高分子材料 食品模拟物中1,3-苯二甲胺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9年第6号(总第146号),下列国家标准在2009年9月1日正式实施,分别是:   GB/T 8381.7-2009 饲料中喹乙醇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GB/T 23737-2009 饲料中游离刀豆氨酸的测定 离子交换色谱法   GB/Z 23740-2009 预防和降低食品中铅污染的操作规范   GB/T 23741-2009 饲料中4种巴比妥类药物的测定   GB/T 23742-2009 饲料中盐酸不溶灰分的测定   GB/T 23743-2009 饲料中凝固酶阳性葡萄球菌的微生物学检验 Baird-parker琼脂培养基计数法   GB/T 23744-2009 饲料中36种农药多残留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GB/T 23745-2009 饲料添加剂 10%虾青素   GB/T 23776-2009 茶叶感官审评方法   GB/T 23784-2009 食品微生物指标制定和应用的原则   GB/Z 23785-2009 微生物风险评估在食品安全风险管理中的应用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9年第7号(总第147号),下列国家标准在2009年9月1日正式实施,分别是:   GB/T 23811-2009 食品安全风险分析工作原则   GB/T 23813-2009食品中1,2-丙二醇的测定   GB/T 23814-2009 莲蓉制品中芸豆成分定性PCR检测方法   GB/T 23815-2009 猪肉制品中植物成分定性PCR检测方法   GB/T 23816-2009 大豆中三嗪类除草剂残留量的测定   GB/T 23817-2009 大豆中磺酰脲类除草剂残留量的测定   GB/T 23818-2009 大豆中咪唑啉酮类除草剂残留量的测定   GB/T 23869-2009 花粉中总汞的测定方法   GB/T 23870-2009 蜂胶中铅的测定 微波消解-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立项《造纸化学品中氯丙醇含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团体标准
    近期我会拟组织制定《造纸化学品中氯丙醇含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团体标准,现将立项说明如下:目的:建立一种针对造纸化学品中氯丙醇含量的测试方法,为造纸化学品生产企业提供一种有效的检测技术手段,为食品接触用纸的生产企业在选择原材料和上游供应商时提供技术性参考依据,确保食品接触用纸的安全性,保障消费者健康与安全。意义及必要性:自从新修订的GB 4806.8-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于2022年6月30日正式发布以来,标准中新增加的氯丙醇水提取物指标受到行业和监管部门的高度关注,因为这个项目不仅在当前的食品接触用纸制品中检出率和不合格率都较高,而且在检测方法上也具有较大的难度和挑战性。因此对于食品接触用纸制品的生产企业来说,如何做好产品中的氯丙醇含量管控、确保产品复合新修订的GB 4806.8-2022产品标准要求、保障消费者健康与安全成为亟待解决的重要任务。对于造纸企业来说,产品中氯丙醇的来源主要有聚酰胺多胺环氧氯丙烷树脂型湿强剂(PAE湿强剂)、聚酰胺多胺环氧氯丙烷树脂型粘缸剂(PAE型粘缸剂)、环氧氯丙烷改性松香、环氧氯丙烷改性淀粉、环氧氯丙烷改性纤维素等造纸化学品,因此确保这些造纸化学品中不含或尽量少含氯丙醇成为确保纸制品中不含或尽量少含氯丙醇的关键。但是到目前为止,国内外对于造纸化学品中氯丙醇的测试方法并没有官方检测标准,这对造纸化学品生产企业有效管控造纸化学品中氯丙醇的残留、以及造纸企业选择尽量低氯丙醇残留的造纸化学品原材料都带来巨大的挑战,也为检测机构对相关产品和原材料提供检测技术服务造成困难。因此亟需尽快建立造纸化学品中氯丙醇含量的检测方法标准,为造纸和造纸原材料生产企业做好各自的产品质量控制提供技术支持。本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将有效填补国内尚无造纸助剂氯丙醇检测标准的空白,为造纸和食品包装行业及相关机构提供一种科学有效的定量检测手段,并将在提升企业的产品质量合格率、引领行业发展、保障消费者健康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我会现就以上立项计划征求意见,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3年7月14日前将意见及理由返回至我会邮箱:cnfia@vip.163.com到期无回复视为同意。中国食品工业协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2023年6月30日
  • 我国将建立唯一强制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7月10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卫计委有关负责人和部分专家回答了媒体提出的食品安全等目前社会一系列热议话题。   ●关于"三定"方案的进展情况   国家卫计委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副司长陈锐:国家卫计委"三定"方案,专门设立了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以加强食品安全标准相关工作。新的司局成立以后,一共有四项主要的职责:一是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二是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 三是依法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标准 四是负责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新原料、新品种的安全性审查。   一、食品安全标准工作进展情况。国家卫计委不断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工作,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初见成效,主要进展有:一是建立完善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制度,公布实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办法。组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由食品污染物、微生物、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10个专业分委员会,共350多位医学、农业、食品、营养等方面权威专家组成,负责标准审查工作。二是制定公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十二五"规划》和《食品标准清理工作方案》,科学规划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重点工作和现行食品标准清理任务,指导"十二五"期间的食品安全标准工作。三是成立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为制定完善标准提供科学依据。四是制定公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截止到目前,卫计委制定公布了乳品安全标准、真菌毒素、农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使用、预包装食品标签和营养标签通则等303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覆盖了6000余项食品安全指标。五是开展标准宣传解读和跟踪评价。在卫计委网站主动公开标准文本,便于各方下载和查询。通过印发文件、制订标准问答、召开座谈会和新闻发布会、举办培训班、在线问答等方式,向公众科学介绍食品安全标准制定公布情况。结合全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工作,组织开展标准跟踪评价,了解食品安全标准执行情况。六是积极开展食品标准的国际交流。我国卫计委连续7年担任了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食品添加剂法典委员会和农药残留法典委员会的主持国,2011年当选并在今年连任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亚洲地区执委。通过这些有利条件,加强对国际食品标准的跟踪研究,促进我国食品标准与国际标准同步发展。   二、开展食品标准清理工作。食品安全法公布实施以来,卫计委已完成乳品标准清理整合工作,对食品污染物、真菌毒素、食品添加剂、食品标签等标准进行了清理,公布了一系列食品安全基础标准。2012年,卫计委制定公布了《食品标准清理工作方案》,主要任务是:对现行近5000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相关行业标准进行全面清理,提出标准继续有效、修订或废止的清理意见,形成食品标准体系框架。在标准清理基础上,2015年底将完成标准整合工作,解决标准交叉、重复、矛盾的问题。   为做好标准清理工作,卫计委组建了食品标准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技术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国家卫计委副主任陈啸宏同志担任。专家技术组由140余位来自农业、质检、卫生、商务等相关部门和科研院校、行业协会的相关领域权威专家组成,分为食品产品组、理化检验方法组、微生物检验方法组、毒理学评价程序组、特殊膳食类食品组、食品添加剂组、食品相关产品组和生产经营规范组8个组开展工作。专家技术组组长由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王竹天研究员担任。   本次清理工作的特点:一是体现依法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原则,落实法律法规要求,确保标准体系涵盖与健康密切相关的食品安全要求 二是坚持保护公众健康的原则,食品安全标准要以保护公众健康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风险评估为依据 三是坚持以我国国情、产业发展和食品安全监管实际需要为基础,分析比对现行各项标准,科学合理设置食品安全标准框架体系 四是注重食品安全标准整体建设,确保产品标准与基础标准相协调,检测方法标准与限量标准相协调,着力提高产品标准的覆盖面和通用性 五是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注重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拓宽征求意见的范围和方式,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积极参与,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目前,专家技术组已经召开43次标准清理工作会议,完成了食品毒理学评价程序、特殊膳食食品标准的清理任务,将于近期向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其他食品标准已基本完成清理任务,将分批征求意见。卫计委欢迎社会各界对食品标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网站开设了食品标准清理专栏,并在新浪网站开设"食品安全标准"官方微博,及时公布食品标准工作信息和进展。   ●关于反式脂肪酸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主任助理王竹天:关于反式脂肪酸的标准。香港检出内地的奶粉有反式脂肪酸,这很正常。反式脂肪酸的来源是什么?对于一些反刍类动物,尤其对于牛,会天然产生反式脂肪酸,就是说,在奶粉中检出反式脂肪酸是非常正常的。但是,是不是我国就没有标准呢?新的国家标准,婴儿配方粉GB10765已经对反式脂肪酸做出了规定,每100克总脂肪不得超过于3%.另一方面,在配方粉中还专门提到,我国不得使用氢化植物油,外源性带进来的是不允许的。   奶粉里或者婴儿配方奶粉里的反式脂肪酸,主要有两个来源:一是在加工过程使用的氢化植物油 二是天然食物中存在的。在标准里禁止加工过程中使用含有反式脂肪酸的氢化植物油。对于天然的反式脂肪酸,到现在为止还没有任何科学文献能够证明其对人体健康产生负面影响。这是从科学层面来说的。但是从预防层面来讲,在反式脂肪酸产生的过程中,除了天然,在加工过程中还会有,所以为了保护婴幼儿的健康,在标准里特别设置了不能大于3%的规定。全世界基本上都是这样规定的,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也是把这个值作为反式脂肪酸的限量标准。所以,我国标准和国际标准是一致的。   ●关于食品安全标准和监测评估机构主要任务和主要计划   陈锐:卫计委有几项主要的重点工作。第一,加强能力建设。因为这个司局是新成立的,能力建设是非常重要的,比如要加强队伍建设、加强人员培训、加强素质提高,同时最重要的是加强全国食品安全标准、风险监测和评估的网络建设。在国家有关部门的支持下,正在开展风险监测评估的体系建设。   第二,标准工作。食品安全标准工作可以说是卫计委在食品安全当中的核心职能之一。首先,要按期完成标准的清理整合工作。今年年底要完成清理工作,2015年底完成整合工作,形成符合我国国情并与国际接轨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这项工作正在进展中。二是在标准工作中督促指导各个地方完成地方标准的清理工作。国家层面上是卫计委负责食品安全标准工作,地方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是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制定地方食品安全标准,同时完成对于企业标准的备案。卫计委将督促指导地方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工作,完成地方标准的清理任务。以前,各个部门、各个系统在地方制定了很多食品安全的地方标准,这些地方标准存在着相应的问题,需要进一步清理,解决交叉、重复、矛盾的问题。三是加强食品安全标准的管理。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规范工作程序、完善标准制定的规定和要求,进一步推进标准制定过程中的公开、透明原则。四是逐步调整和完善食品安全标准审评委员会,加强秘书处的工作。审评委员会以前有一个秘书处,秘书处承担了很多日常工作,要加强秘书处的能力建设。   第三,关于风险监测工作。卫计委首先将建立健全风险监测的网络,构建起覆盖全国城乡的风险监测技术网络,使他们能够具备不断提高风险监测技术的能力。发挥技术支撑的作用,同时加强对食源性疾病的管理,规范食源性疾病的报告、监测、调查以及救治等方面的工作,做好食源性疾病的防治工作。   第四,关于风险评估。风险评估是制定标准和制定食品安全政策的基础。卫计委这方面一是要加强制定每年的食品风险的评估优先计划、组织落实,对一些食品安全监管或社会关注的社会安全问题,及时开展优先评估,为食品安全管理提供科学的依据。另一方面,卫计委将加强对于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的新品种以及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性的审查以及评审工作。关于食品新原料、食品添加剂,卫计委将严把安全关,保证用到食品当中的安全性。最后是加强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工作,包括食品安全相关的科普知识宣传以及标准的解读宣传培训,提高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共同做好食品安全相关工作。   ●关于建立唯一强制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   王竹天:食品安全法对于食品安全标准的强制性和唯一性,在食品安全法的第三章食品安全标准就说得非常清楚了,其中第20条明确了食品安全标准的范围有8条。这8条是这次在清理整合过程中所依据的最重要的法律规定。按照构建标准体系的要求,在食品安全标准中,除了有风险评估标准制定的指导原则之外,标准体系基本上分为四大部分:一是基础标准。如食品污染物、添加剂标准,覆盖面最广、影响面最宽、执行程度最广阔的基础标准 二是产品标准。如饼干、饮料的标准等属于产品标准 三是卫生规范。这部分标准是在整个食品生产过程中确保产品合格的最基本的保障 四是检验方法。包括所有的和产品标准、基础标准、限量标准配套的检验方法。   在标准的制定过程中,我们一直在对国际上的标准进行对比研究,对于发达国家标准的制定过程,我们也在研究,最重要的是,在比较风险评估的方法。在参考发达国家的标准的时候,或是在比较发达国家标准的时候,卫计委一直考虑如何来和我国现行的国情相结合。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只要是有一些所谓的食品安全事件出来以后,最终大家会把焦点聚焦到标准上,而且还特别愿意和发达国家来比较。但是回过头从基本情况来看,我国还是发展中国家,还要按照自己的国情来制定自己的标准,按照我国风险评估的方法来科学设立自己的标准,不仅是要保护自己的健康,同时还要促进整个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也就是说,两头都需要考虑。标准清理结合完了之后,还会履行WTO的通报程序,和世界各国在标准层面上进行一个沟通,把我国的风险评估理念以及风险评估方法与之相互交流。   整个食品标准清理工作将在今年年底之前完成。到现在为止,500多个食品生产规范的清理基本上已经进入尾声了。这个月底,我们会在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把我们对每一个规范的处理意见,是不是纳入到食品安全标准体系里了、是不是强制性的公之于众。
  • 卫计委发布243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关于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磷酸氢钙》(GB 1886.3-2016)等243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2项标准修改单的公告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2016年 第11号 /p p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现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磷酸氢钙》(GB 1886.3-2016)等243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2项标准修改单。其编号和名称如下: /p p   GB 1886.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磷酸氢钙 /p p   GB 1886.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硫酸钙 /p p   GB 1886.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盐酸 /p p   GB 1886.1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亚硝酸钠 /p p   GB 1886.2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氢氧化钠 /p p   GB 1886.2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乳酸钙 /p p   GB 1886.2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柠檬油 /p p   GB 1886.2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钠 /p p   GB 1886.2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石蜡 /p p   GB 1886.2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D-异抗坏血酸钠 /p p   GB 1886.4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抗坏血酸钠 /p p   GB 1886.4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氯化钙 /p p   GB 1886.4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又名阿斯巴甜) /p p   GB 1886.4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D-异抗坏血酸 /p p   GB 1886.5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单辛酸甘油酯 /p p   GB 1886.6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乙酰磺胺酸 /p p   GB 1886.7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聚氧乙烯聚氧丙烯胺醚 /p p   GB 1886.7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L-半胱氨酸盐酸盐 /p p   GB 1886.7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罗汉果甜苷 /p p   GB 1886.7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番茄红素(合成) /p p   GB 1886.8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铵磷脂 /p p   GB 1886.8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冰乙酸(低压羰基化法) /p p   GB 1886.9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硬脂酸镁 /p p   GB 1886.9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硬脂酰乳酸钠 /p p   GB 1886.9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亚硝酸钾 /p p   GB 1886.9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松香季戊四醇酯 /p p   GB 1886.9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乳糖醇(又名4-β-D吡喃半乳糖-D-山梨醇) /p p   GB 1886.10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硬脂酸(又名十八烷酸) /p p   GB 1886.10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硬脂酸钙 /p p   GB 1886.10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辣椒橙 /p p   GB 1886.12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山楂核烟熏香味料I号、II号 /p p   GB 1886.14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d-核糖 /p p   GB 1886.16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卡拉胶 /p p   GB 1886.17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5′-鸟苷酸二钠 /p p   GB 1886.17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5′-呈味核苷酸二钠(又名呈味核苷酸二钠) /p p   GB 1886.17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迷迭香提取物 /p p   GB 1886.17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乳酸 /p p   GB 1886.17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食品工业用酶制剂 /p p   GB 1886.17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亚麻籽胶(又名富兰克胶) /p p   GB 1886.17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异构化乳糖液 /p p   GB 1886.17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D-甘露糖醇 /p p   GB 1886.17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聚甘油脂肪酸酯 /p p   GB 1886.17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硬脂酰乳酸钙 /p p   GB 1886.18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β-环状糊精 /p p   GB 1886.18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红曲红 /p p   GB 1886.18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异麦芽酮糖 /p p   GB 1886.18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苯甲酸 /p p   GB 1886.18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苯甲酸钠 /p p   GB 1886.18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琥珀酸单甘油酯 /p p   GB 1886.18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山梨酸 /p p   GB 1886.18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山梨糖醇和山梨糖醇液 /p p   GB 1886.18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田菁胶 /p p   GB 1886.18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3-环己基丙酸烯丙酯 /p p   GB 1886.19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乙酸乙酯 /p p   GB 1886.19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柠檬醛 /p p   GB 1886.19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苯乙醇 /p p   GB 1886.19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丙酸乙酯 /p p   GB 1886.19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丁酸乙酯 /p p   GB 1886.19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丁酸异戊酯 /p p   GB 1886.19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己酸乙酯 /p p   GB 1886.19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乳酸乙酯 /p p   GB 1886.19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α-松油醇 /p p   GB 1886.19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天然薄荷脑 /p p   GB 1886.20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香叶油(又名玫瑰香叶油) /p p   GB 1886.20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乙酸苄酯 /p p   GB 1886.20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乙酸异戊酯 /p p   GB 1886.20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异戊酸异戊酯 /p p   GB 1886.20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亚洲薄荷素油 /p p   GB 1886.20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d-香芹酮 /p p   GB 1886.20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l-香芹酮 /p p   GB 1886.20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中国肉桂油 /p p   GB 1886.20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乙基麦芽酚 /p p   GB 1886.20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正丁醇 /p p   GB 1886.21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丙酸 /p p   GB 1886.21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茶多酚(又名维多酚) /p p   GB 1886.21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酪蛋白酸钠(又名酪朊酸钠) /p p   GB 1886.21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二氧化硫 /p p   GB 1886.21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碳酸钙(包括轻质和重质碳酸钙) /p p   GB 1886.21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白油(又名液体石蜡) /p p   GB 1886.21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氧化镁(包括重质和轻质) /p p   GB 1886.21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亮蓝 /p p   GB 1886.21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亮蓝铝色淀 /p p   GB 1886.21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苋菜红铝色淀 /p p   GB 1886.22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胭脂红 /p p   GB 1886.22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胭脂红铝色淀 /p p   GB 1886.22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诱惑红 /p p   GB 1886.22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诱惑红铝色淀 /p p   GB 1886.22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日落黄铝色淀 /p p   GB 1886.22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乙氧基喹 /p p   GB 1886.22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海藻酸丙二醇酯 /p p   GB 1886.22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吗啉脂肪酸盐果蜡 /p p   GB 1886.22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二氧化碳 /p p   GB 1886.22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硫酸铝钾(又名钾明矾) /p p   GB 1886.23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抗坏血酸棕榈酸酯 /p p   GB 1886.23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乳酸链球菌素 /p p   GB 1886.23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羧甲基纤维素钠 /p p   GB 1886.23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E /p p   GB 1886.23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木糖醇 /p p   GB 1886.23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 /p p   GB 1886.23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丙二醇脂肪酸酯 /p p   GB 1886.23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植酸(又名肌醇六磷酸) /p p   GB 1886.23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改性大豆磷脂 /p p   GB 1886.23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琼脂 /p p   GB 1886.24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甘草酸一钾 /p p   GB 1886.24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甘草酸三钾 /p p   GB 1886.24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甘草酸铵 /p p   GB 1886.24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海藻酸钠(又名褐藻酸钠) /p p   GB 1886.24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紫甘薯色素 /p p   GB 1886.24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复配膨松剂 /p p   GB 1886.24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滑石粉 /p p   GB 1886.24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碳酸氢钾 /p p   GB 1886.24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稳定态二氧化氯 /p p   GB 1886.24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4-己基间苯二酚 /p p   GB 1886.25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植酸钠 /p p   GB 1886.25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氧化铁黑 /p p   GB 1886.25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氧化铁红 /p p   GB 1886.25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羟基硬脂精(又名氧化硬脂精) /p p   GB 1886.25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刺梧桐胶 /p p   GB 1886.25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活性炭 /p p   GB 1886.25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甲基纤维素 /p p   GB 1886.25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溶菌酶 /p p   GB 1886.25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正己烷 /p p   GB 1886.25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蔗糖聚丙烯醚 /p p   GB 1886.26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橙皮素 /p p   GB 1886.26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根皮素 /p p   GB 1886.26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柚苷(柚皮甙提取物) /p p   GB 1886.26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玫瑰净油 /p p   GB 1886.26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小花茉莉净油 /p p   GB 1886.26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桂花净油 /p p   GB 1886.26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红茶酊 /p p   GB 1886.26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绿茶酊 /p p   GB 1886.26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罗汉果酊 /p p   GB 1886.26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黄芥末提取物 /p p   GB 1886.27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茶树油(又名互叶白千层油) /p p   GB 1886.27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香茅油 /p p   GB 1886.27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大蒜油 /p p   GB 1886.27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丁香花蕾油 /p p   GB 1886.27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杭白菊花油 /p p   GB 1886.27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白兰花油 /p p   GB 1886.27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白兰叶油 /p p   GB 1886.27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树兰花油 /p p   GB 1886.27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椒样薄荷油 /p p   GB 1886.27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洋茉莉醛(又名胡椒醛) /p p   GB 1886.28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2-甲基戊酸乙酯 /p p   GB 1886.28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香茅醛 /p p   GB 1886.28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麦芽酚 /p p   GB 1886.28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乙基香兰素 /p p   GB 1886.28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覆盆子酮(又名悬钩子酮) /p p   GB 1886.28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丙酸苄酯 /p p   GB 1886.28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丁酸丁酯 /p p   GB 1886.28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异戊酸乙酯 /p p   GB 1886.28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苯甲酸乙酯 /p p   GB 1886.28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苯甲酸苄酯 /p p   GB 1886.29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2-甲基吡嗪 /p p   GB 1886.29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2,3-二甲基吡嗪 /p p   GB 1886.29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2,3,5-三甲基吡嗪 /p p   GB 1886.29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5-羟乙基-4-甲基噻唑 /p p   GB 1886.29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2-乙酰基噻唑 /p p   GB 1886.29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2,3,5,6-四甲基吡嗪 /p p   GB 1886.29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铁铵 /p p   GB 1903.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5& #39 -胞苷酸二钠 /p p   GB 4789.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小肠结肠炎耶尔森氏菌检验 /p p   GB 4789.41-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肠杆菌科检验 /p p   GB 5009.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相对密度的测定 /p p   GB 5009.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p p   GB 5009.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 /p p   GB 5009.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还原糖的测定 /p p   GB 5009.3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对羟基苯甲酸酯类的测定 /p p   GB 5009.3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p p   GB 5009.3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合成着色剂的测定 /p p   GB 5009.4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盐指标的测定 /p p   GB 5009.4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味精中麸氨酸钠(谷氨酸钠)的测定 /p p   GB 5009.4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氯化物的测定 /p p   GB 5009.8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维生素B1的测定 /p p   GB 5009.8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抗坏血酸的测定 /p p   GB 5009.9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的测定 /p p   GB 5009.12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丙酸钠、丙酸钙的测定 /p p   GB 5009.12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脱氢乙酸的测定 /p p   GB 5009.14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诱惑红的测定 /p p   GB 5009.15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植酸的测定 /p p   GB 5009.15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有机酸的测定 /p p   GB 5009.16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牛磺酸的测定 /p p   GB 5009.17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三甲胺的测定 /p p   GB 5009.18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丙二醛的测定 /p p   GB 5009.20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油中极性组分(PC)的测定 /p p   GB 5009.21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泛酸的测定 /p p   GB 5009.21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有机锡的测定 /p p   GB 5009.22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大豆制品中胰蛋白酶抑制剂活性的测定 /p p   GB 5009.22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酒中乙醇浓度的测定 /p p   GB 5009.22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过氧化氢残留量的测定 /p p   GB 5009.22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 /p p   GB 5009.22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挥发性盐基氮的测定 /p p   GB 5009.22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酸价的测定 /p p   GB 5009.23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羰基价的测定 /p p   GB 5009.23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水产品中挥发酚残留量的测定 /p p   GB 5009.23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水果、蔬菜及其制品中甲酸的测定 /p p   GB 5009.23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醋中游离矿酸的测定 /p p   GB 5009.23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铵盐的测定 /p p   GB 5009.23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氨基酸态氮的测定 /p p   GB 5009.23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植物油脂水分及挥发物的测定 /p p   GB 5009.23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pH值的测定 /p p   GB 5009.23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水分活度的测定 /p p   GB 5009.23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酸度的测定 /p p   GB 5009.24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伏马毒素的测定 /p p   GB 5009.24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高温烹调食品中杂环胺类物质的测定 /p p   GB 5009.24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二氧化氯的测定 /p p   GB 5009.24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聚葡萄糖的测定 /p p   GB 5009.24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二氧化钛的测定 /p p   GB 5009.24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纽甜的测定 /p p   GB 5009.24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叶黄素的测定 /p p   GB 5009.24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铁强化酱油中乙二胺四乙酸铁钠的测定 /p p   GB 5009.25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乙基麦芽酚的测定 /p p   GB 5009.25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1,2-丙二醇的测定 /p p   GB 5009.25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乙酰丙酸的测定 /p p   GB 5009.25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源性食品中全氟辛烷磺酸(PFOS)和全氟辛酸(PFOA)的测定 /p p   GB 5009.25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植物油脂中聚二甲基硅氧烷的测定 /p p   GB 5009.25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果聚糖的测定 /p p   GB 5009.25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多种磷酸盐的测定 /p p   GB 5009.25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反式脂肪酸的测定 /p p   GB 5009.25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棉子糖的测定 /p p   GB 5009.25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生物素的测定 /p p   GB 5009.26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叶绿素铜钠的测定 /p p   GB 5413.3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生乳冰点的测定 /p p   GB 5413.4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核苷酸的测定 /p p   GB 14883.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放射性物质检验 总则 /p p   GB 14883.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放射性物质氢-3的测定 /p p   GB 14883.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放射性物质锶-89和锶-90的测定 /p p   GB 14883.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放射性物质钷-147的测定 /p p   GB 14883.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放射性物质钋-210的测定 /p p   GB 14883.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放射性物质镭-226和镭-228的测定 /p p   GB 14883.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放射性物质天然钍和铀的测定 /p p   GB 14883.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放射性物质钚-239、钚-240的测定 /p p   GB 14883.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放射性物质碘-131的测定 /p p   GB 14883.1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放射性物质铯-137的测定 /p p   GB 31604.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高锰酸钾消耗量的测定 /p p   GB 31604.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树脂干燥失重的测定 /p p   GB 31604.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树脂中挥发物的测定 /p p   GB 31604.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树脂中提取物的测定 /p p   GB 31604.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树脂中灼烧残渣的测定 /p p   GB 31604.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脱色试验 /p p   GB 31604.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总迁移量的测定 /p p   GB 31604.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食品模拟物中重金属的测定 /p p   GB 31604.1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2,2-二(4-羟基苯基)丙烷(双酚A)迁移量的测定 /p p   GB 29202-20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氮气 第1号修改单 /p p   GB 30616-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精 第1号修改单 /p p   特此公告。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国家卫生计生委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6年8月31日 /p p   附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磷酸氢钙》(GB 1886.3-2016)等243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2项标准修改单.rar /p p br/ /p
  • 外媒称中国辣椒、花椒及胡椒中黄曲霉毒素含量较高
    据sciencedirect数据库消息,2013年4月《食品控制杂志》(Food Control)杂志刊登一项关于中国调味料中黄曲霉毒素B1风险及风险概率评估的研究,旨在评估中国调味料消费过程中黄曲霉毒素B1暴露风险。   研究者共计采集了市售的包括胡椒、辣椒、花椒、肉桂、八角、茴香、咖喱粉、孜然、姜在内的共计480份调味料样品。研究内容包括调味料中黄曲霉毒素浓度变化 利用来自5个地区的调味料消费数据估算中国人口的调味料消费情况 黄曲霉毒素对乙肝病毒传染性影响及对癌症风险影响。风险评估过程针对不同黄曲霉毒素含量阀值的三种不同的风险防控措施进行对比。   研究发现,大约11%的调味料中具有可检出的黄曲霉毒素水平,辣椒、花椒及胡椒样品中含量最高。480份调味料样品中黄曲霉毒素浓度与相关研究测定结果一致,评估结果表明,中国人口黄曲霉毒素B1暴露量中,调味品黄曲霉毒素贡献率为10%。   更多详情参见:   http://www.sciencedirect.com/science/article/pii/S0956713513001345
  • 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国家标准解读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2024年第1号公告,发布47项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6项修改单。其中包括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该标准代替 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将于2025年2月8日正式实施。该标准增加了2016年以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陆续公布的食品添加剂规定,并对附录A、B、C、D、E、F都有了补充和修订。(一)关于GB 2760与国家卫生健康委有关食品添加剂公告的关系  我国对于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实行行政许可,对于许可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及使用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以公告形式予以增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食品添加剂生产使用者就可以按照公告的规定生产使用批准的食品添加剂。为了方便标准使用者查询,GB 2760-2024纳入了GB 2760-2014 实施以来国家卫生健康委以公告形式批准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和使用规定,截至国家卫生健康委2023年第5号公告。  (二)关于食品添加剂定义的修订  根据2015年实施的《食品安全法》,在食品添加剂的定义中增加了包含营养强化剂的内容。新品种许可、复配食品营养强化剂等食品营养强化剂的管理可参考食品添加剂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三)关于附录A的修订  附录A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一是修改了附录A中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的查询方式。将原标准中表A.3的内容体现在表A.1和表A.2中,原表A.2合并入表A.1。二是基于食品添加剂安全性和工艺必要性的最新评估结果,修订了部分食品添加剂品种和/或使用规定。例如删除了落葵红、密蒙黄、酸枣色、2,4-二氯苯氧乙酸、海萝胶、偶氮甲酰胺等经过调查不再具有工艺必要性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及其使用规定;删除了罐头类食品中防腐剂、食醋中冰乙酸、果蔬汁浆中纳他霉素、蒸馏酒中β-胡萝卜素和双乙酰酒石酸单双甘油酯等的使用规定。三是修改了部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要求。如增加了阿斯巴甜、安赛蜜与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乙酰磺胺酸等在相同食品类别中共同使用时的总量要求;完善了饮料类别中液体饮料与相应的固体饮料食品添加剂使用的对应关系;修订了二氧化硫、卡拉胶、瓜尔胶、脱氢乙酸及其钠盐等的使用规定;将原标准中归类为“其他类”的部分食品类别重新进行了归类,并调整了相应的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等。四是修改了部分食品添加剂的基本信息。例如修改了苯甲酸及其钠盐等食品添加剂的中文名称、中国编码(CNS号),按照国际食品法典标准等的最新规定,修改了爱德万甜等食品添加剂的英文名称和国际编码(INS号)等。  (四)关于附录B的修订  附录B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一是对食品用香料、香精使用原则的修订。为避免食品用香料滥用,在B.1.4进一步明确了具有其他食品添加剂功能或其他食品用途的食品用香料的使用要求,如苯甲酸、肉桂醛、瓜拉纳提取物、双乙酸钠、琥珀酸二钠、磷酸三钙、氨基酸类等;明确食品用香料、食品用香精的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标识通则》(GB 29924-2013)的规定,凡添加了食品用香料、香精的预包装食品应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进行标示;明确食品用香料质量规格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料通则》(GB 29938-2020)及相关香料产品标准的规定。二是修改完善了部分食品用香料品种。梳理了表B.2和表B.3的食品用香料名单,删除了枯茗油等6个香料品种(其中枯茗油、葫芦巴已为香辛料,玫瑰茄、石榴果汁浓缩物、玉米穗丝已为普通食品,3-乙酰基-2,5-二甲基噻吩行业已不再使用);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JECFA)、食用香料和提取物制造者协会(FEMA)对于香料管理的变化,将大茴香脑、根皮素调整为合成香料;修改和/或增加了柚苷(柚皮甙提取物)等香料的中英文名称、FEMA编号、编码等。  (五)关于附录C的修订  附录C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一是删除了部分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品种。如删除了矿物油,将其使用规定与白油(液体石蜡)的使用规定进行整合;删除了磷酸铵,将其使用规定与磷酸氢二铵和磷酸二氢铵进行整合。二是基于安全性和工艺必要性的最新评估结果,结合行业实际使用情况,修订了部分加工助剂品种和/或使用规定。例如根据JECFA最新评估结果,同时参考美国、欧盟的规定,删除了1,2-二氯乙烷品种和使用规定;基于工艺必要性原则,删除了β-环状糊精用于巴氏杀菌乳、灭菌乳的规定;明确了过氧化氢作为加工助剂使用时的具体功能和使用范围等。三是规范部分加工助剂的中英文名称表述。例如将6号轻汽油(植物油抽提溶剂)修改为“植物油抽提溶剂”,植物活性炭(稻壳活性炭)修改为“植物活性炭(稻壳来源)”,修改了纤维二糖酶等部分酶名称,修改了埃默森篮状菌Talaromyces emersonii等的菌种名称等。  (六)关于附录D的修订  根据修改后食品添加剂的定义,附录D中增加了营养强化剂的编号D.16,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14880-2012)最新修订版的规定增加了营养强化剂的定义。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精》(GB 30616-2020)中关于食品用香料的定义,将D.21食品用香料定义修改为“添加到食品产品中以产生香味、修饰香味或提高香味的物质”。  (七)关于附录E的修订  食品工业的快速发展导致GB 2760-2014中部分食品类别与相关食品行业分类不一致,不能实现对实际食品类别的精准定位。为了使食品分类描述更加科学合理,在对各个食品行业进行广泛调研、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了部分食品类别的描述。例如,为与相关食品产品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保持协调一致,修改了部分食品类别:如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油》(GB 2717-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醋》(GB 2719-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复合调味料》(GB 31644-2018)等规定,将配制酱油(食品分类号 12.04.02)和配制食醋(食品分类号 12.03.02)这两类产品归入液体复合调味料(食品分类号 12.10.03),将“醋(食品分类号12.03)”修改为“食醋(食品分类号12.03)”等,并对相应的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进行修改。再如:根据行业反馈意见,结合行业现状,修改了部分食品类别,如增加肉丸类食品类别,删除半起泡葡萄酒食品分类,修改了蜜饯凉果的食品分类,调整食糖的食品分类等。GB 2760-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pdf点击图片获取更多标准解读》》》》》》
  • VOCs监测难点、注意点“一网打尽”!环境空气VOCs分析新技术网络会议回看视频上线
    VOCs是烟雾细颗粒PM2.5和臭氧形成的重要前体物,也是引起光化学烟雾、灰霾复合污染等大气污染的主要因素之一。《“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中明确提出,要聚焦机动车、挥发性有机物(VOCs)、扬尘等重点领域,并在O3超标和其他VOCs排放量较高城市开展VOCs组分、氮氧化物、紫外辐射强度等光化学监测。但是,据了解,VOCs监测领域仍存在监测数据质量有待提高、设备的便捷性和性能稳定性有待加强等问题;此外,部分化合物(如部分醛、酮化合物)在空气中含量较低、反应活性较高、性质不稳定,因此检出困难;同时,我国相关标准方法体系尚不完善,乙烷、乙炔、丙烷等组分尚无标准分析方法,醛、酮类分析方法尚未建立,自动监测标准方法也有待继续完善。这些都是VOCs监测领域亟待攻破的难点。2023年5月30日,由仪器信息网主办的“环境空气VOCs分析新技术网络研讨会”于线上成功举行。7位环境领域的专家就VOCs监测方面的难点、重点分别进行报告,参会人数再创新高。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高级工程师周刚首先进行了题为《HJ 1013-2018 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标准解读》的报告。报告从VOCs在线监测技术现状及非甲烷总烃CEMS性能检测标准两个方面出发,指出我国VOCs年排放量约为2500万吨,超过了SO2、NOx、细颗粒物的排放量,已成为目前我国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报告提到,VOCs的监测所用到的主流技术包括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FID)、气相色谱法(GC)、傅立叶红外(FTIR)等。《HJ 1013-2018 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标准解读》(无回放)北京市化学工业研究院高级工程师尹洧分享报告题为《挥发性有机物及监测技术进展》。据其介绍,我国VOCs监测工作起步较晚,存在企业自行监测质量普遍不高、监测点位设置不合理、采样方式不规范、监测时段代表性不强等问题。并且,目前部分重点企业未按要求配备自动监控设施,部分涉VOCs排放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缺乏有效的监测溯源与预警措施。此外,从监管方面来看,我国尚缺乏现场快速监测等有效手段,走航监测、网格化监测等方面尚存在不足。《挥发性有机物及监测技术进展》(回放视频)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工程技术中心主任张钢锋随后进行了《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技术的发展及应用》的报告分享。报告聚焦Leak Detection and Repair(LDAR),即泄露监测与修复技术。LDAR是一项对工业生产过程中的物料泄露进行控制的系统工程,该技术需用固定或移动检测仪器,定量或定性检测生产装置中产生的VOCs泄露点,并修复超过一定浓度的泄漏点从而控制物料损失及环境污染。泄露检测主要应用到的技术包括PID、超声检测、红外热成像等。《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技术的发展及应用》(回放视频)山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高级工程师张凤菊报告题为《环境空气VOCs手工监测技术交流》。报告详细介绍了VOCs的手工监测技术方法,包括吸附管采样-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苯系物的测定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解吸-气相色谱法、苯系物的测定固体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法、挥发性卤代烃的测定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破解吸/气相色谱法、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等等。《环境空气VOCs手工监测技术交流》(回放视频)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高锐主任报告题为《环境空气中醛酮类化合物检测方法优化与初步应用》。大气醛酮类化合物包括:常见单醛类(甲醛、乙醛、丙醛、苯甲醛)、二醛类(乙二醛、甲基乙二醛)及酮类(丙酮、丁酮、环己酮)。据介绍,中国和美国标准中规定检出的醛酮类化合物共计16种,但未包含二羰基类化合物 如果采用紫外检测器进行检测,其中部分化合物存在保留时间相近,无法精确的识别等问题。该研究基于污染源便携采样和环境空气连续监测要求,搭建了不同功能类型的醛酮类化合物采样器 并基于商业衍生化标准品建立了单羰基、二羰基、含氧羰基和杂环羰基等30种大气醛酮类化合物的检测方法。《环境空气中醛酮类化合物检测方法优化与初步应用》(无回放)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特聘专家林长青报告题为《环境空气中醛酮类监测的注意点》。OVOCs是环境空气中挥发性有机物中特殊的一类,目前城市大气复合污染问题日益突出,研究环境中醛酮类污染物变化状况对制定科学有效的大气污染控制对策有重大科学意义。分析过程中涉及到的方法包括气体直接进样+阀进样、吸附管采样+溶剂解析、吸附管采样+热解析、气袋/苏玛罐采样+ 冷凝预浓缩、在线原位监测等。检测过程中,需要注意不同厂家DNPH柱空白的差别等问题。《环境空气中醛酮类监测的注意点》(无回放)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高级工程师杜天君报告题为《VOCs和温室气体排放量的移动监测初探》。报告提到,目前我国的环境管理存在监测体系不全面、应用方法不支持、响应速度不及时等问题,需要以创新引领监测技术、快速摸清污染分布、真实锁定排放量值、并全面掌握污染变化,准确评判污染程度。VOCs监测技术主要有传感器技术(常用传感器为PID、FID)、色谱技术、质谱技术、光谱技术(常用技术有SOF、FTIR、DOAS、TDLAS)等,其中,只有光谱技术可实现VOCs总量的监测。《VOCs和温室气体排放量的移动监测初探》(无回放)
  • 卫生部公布58个食品添加剂产品标准
    中 华 人民 共 和 国 卫 生 部 公 告   2011年 第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卫生部等9部门《关于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卫监督发〔2009〕89号)和卫生部2011年第6号公告等规定,卫生部组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参照国际标准,指定D-甘露糖醇等58个食品添加剂产品标准。   特此公告。   附件:1.D-甘露糖醇等58个食品添加剂产品标准目录   2.D-甘露糖醇等58个食品添加剂产品标准.rar   二○一一年三月十八日   附件1   D-甘露糖醇等58个食品添加剂产品标准目录 编号 标准名称 1. D-甘露糖醇 2. 羟丙基甲基纤维素(HPMC) 3. 氢化松香甘油酯 4. 乳酸脂肪酸甘油酯 5. 松香季戊四醇酯 6. 乙二胺四乙酸二钠 7. 乙酰化单、双甘油脂肪酸酯 8. 乙氧基喹 9. 硬脂酸钙 10. 硬脂酸镁 11. 硬脂酰乳酸钙 12. 硬脂酰乳酸钠 13. 月桂酸 14. 羟基硬脂精(氧化硬脂精) 15. 偶氮甲酰胺 16. 抗坏血酸棕榈酸酯 17. 硫代二丙酸二月桂酯 18. 微晶纤维素 19. 丙二醇脂肪酸酯 20. 聚甘油脂肪酸酯(聚甘油单硬脂酸酯,聚甘油单油酸酯) 21. 刺云实胶 22. 柠檬酸一钠 23. 巴西棕榈蜡 24. 蜂蜡 25. 乳糖醇 26. 5'胞苷酸二钠 27. d-核糖 28. 3-环己基丙酸烯丙酯 29. 辛酸乙酯 30. 棕榈酸乙酯 31. 甲酸香茅酯 32. 甲酸香叶酯 33. 乙酸香叶酯 34. 乙酸橙花酯 35. 己醛 36. 正癸醛(癸醛) 37. 乙酸丙酯 38. 乙酸2-甲基丁酯 39. 异丁酸乙酯 40. 异戊酸3-己烯酯 41. 2-甲基丁酸3-己烯酯 42. 2-甲基丁酸2-甲基丁酯 43. γ-己内酯 44. γ-庚内酯 45. γ-癸内酯 46. δ-癸内酯 47. γ-十二内酯 48. δ-十二内酯 49. 2,6-二甲基-5-庚烯醛 50. 2-甲基-4-戊烯酸(又名浆果酸) 51. 芳樟醇 52. 乙酸松油酯 53. 二氢香芹醇 54. d-香芹酮 55. l-香芹酮 56. α-紫罗兰酮 57. 罗望子多糖胶 58. 左旋肉碱
  • 麦当劳反驳防腐剂一事 声称牛肉饼内无任何防腐剂
    鉴于“美国营养师布鲁索发现汉堡包一年不腐并指责麦当劳食品防腐剂太多”的黑色丑闻,22日,麦当劳中国总部郑重发表声明,声称:“汉堡的牛肉饼未添加任何防腐剂。”   麦当劳中国公关部声明称:“麦当劳汉堡包的牛肉饼在制作过程中只加入盐和胡椒粉,不添加任何防腐剂。所有的麦当劳食品都是安全的,品质符合中国政府的相关食品卫生标准。我们的食品从农田到餐桌经过数十道卫生安全和品质检测把关,完全能够确保食品的品质和新鲜。”有关负责人也暗示,不会再追究美国营养师实验的真实性。   据知情人士透露,麦当劳不愿继续调查此事,仅声明“汉堡的牛肉饼不添加防腐剂”是因为他们认为这是一个“噱头”,不会再追究美国营养师实验的真实性,不想继续炒作。   此前,台湾麦当劳汉堡被查出含有防腐剂丙酸盐,当时麦当劳方面坦然承认,但是强调丙酸盐是符合当地卫生部门标准的防腐剂,丙酸盐的含量少于规范的标准。当时麦当劳称,每一个要卖出去的汉堡面包坯里面都有丙酸盐。并表示暂不会更改添加丙酸盐的配方,在台湾代工的面包坯厂商也会继续这样做下去。   此次麦当劳声明也强调,麦当劳汉堡包的牛肉饼在制作过程中只加入盐和胡椒粉,不添加任何防腐剂,并未说明面包坯是否含有防腐剂。麦当劳此举,能否挽回消费者信心,其效果仍悬而未决。日前,就有消费者质疑说,其对麦当劳的声明将信将疑,或许第三方检测或是政府部门权威检测结果更可信。
  • 美“有毒”食品致病 经济损失每年达1520亿
    美国3日公布的一项调查报告显示,食品污染给美国造成的经济损失每年高达1520亿美元。报告呼吁美国国会通过更严格的食品安全法律,以保证民众吃到安全放心的食品。   经济发展受影响   负责此次调查的美国乔治敦大学研究人员在报告中说,这些经济损失包括医疗费以及人们因染病而导致的工资损失和生产力损失等。   报告指出,这一数字要大大高出美国农业部此前的估计。1997年,美国农业部的调查只涉及一小部分由食品污染引起的疾病,没有考虑人们染病后受到的长期危害,如生活质量降低等。当时的研究报告估计,美国每年因食品污染生病和死亡所造成的损失大约为350亿美元。   最新的报告称,近年来美国食品污染事件层出不穷,被污染的食品涉及花生、墨西哥胡椒、菠菜、牛肉等。   报告的作者、经济学家夏夫说,农产品安全项目确认了27种病原。研究人员说,诺如病毒和沙门氏杆菌等部分病原每年造成数百万人生病 但肉毒杆菌等某些病原致病的人数要少得多。   消费者也有责任   专家指出,日益严重的食品污染现象暴露了美国食品安全系统出现的漏洞。报告指出,食品安全不仅关系到美国民众的健康,而且对美国经济发展产生影响。报告呼吁美国国会通过更严格的食品安全法律,以保证民众吃到安全放心的食品。   但农产品游说团体的一名官员对于最新报告结果表示谨慎,因为报告没有区分疾病是因为在家处理食品不当引起的,还是因为农产品在种植、加工及销售过程中引起的。   美国新鲜农产品协会发言人吉尔莫说,行业研究显示,多数疾病都是因为消费者处置食品不当引起的,因此食品安全立法并非灵丹妙药。
  • 食品包装要求标准明年实施 月饼外包装将不超三层
    来自市质监部门的消息说,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月饼销售包装计量检验规则(试行)》已于近日出台。根据质检总局的通知要求,质监部门将在中秋节前按照《规则》的规定和程序,对月饼生产者和销售者开展月饼包装计量监督检查,并于国庆节前后汇总公布检查结果。   据介绍,2006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关于《月饼》强制性国家标准中,规定了月饼包装的容积率等的测定方法。而且在“包装”部分明确规定:“包装成本应不超过月饼出厂价格的25%”、“每千克月饼的销售包装容积应不超过9.00×103cm”.但国家标准并未对检测仪器、检测程序等做出更细致统一的要求,这不利于提高检测结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此次出台的新规则旨在通过制定月饼销售包装计量检验的具体程序和方法,以保证判断月饼是否过度包装时不再是主观判断,而是用检测数据说话,可以说是对标准的细化。例如在“计量检验”部分,《规则》规定:对月饼销售包装的长度、宽度和高度测量的主要测量设备为钢直尺。   近年来,国家和相关行业部门,对月饼市场的监管越来越严。记者在采访中也了解到,2010年4月1日,《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即将实施。这也是我国继2005年首次整顿月饼过度包装后,再次为月饼包装“瘦身”开出药方。新标准将强制要求月饼外包装不得超过3层,并建议包装成本占总价值比例从2005年划定的25%降至12%.   小朋友体验月饼DIY   中秋就要到了,昨日上午,市质监局与园南小学联合举办“食品安全进校园月饼DIY”活动,在厦门安德鲁森的烘焙艺坊里,20多名三四年级的小朋友穿上围裙,戴上头巾,来了个月饼DIY.据了解,这也是我市2009年“质量月”的活动之一。   面皮和馅都是现成的。小朋友们要做的就是把面团搓圆,把馅包进去,再把包好的馅压模成型。记者在现场看到,尽管工序不多,对这群八九岁的孩子来说也不是件容易的事,老师们都忙前忙后当起了下手。一个小时下来,月饼做得有模有样,孩子们脸上、身上也全是面粉。
  • Manta多参数水质仪成功用于广西北海涠洲岛海域珊瑚礁监测
    项目背景 距离广西北海市约36海里的涠洲岛是中国最年轻的火山岛,这里属热带海洋气候,气候及地理条件很适合珊瑚礁的生长。涠洲岛珊瑚礁位于热带北缘,具有7000多年的发育历史,基底为火山岩。珊瑚礁是全球重要的生态系统之一,对于维持海洋生态平衡和促进营养循环具有重要意义。关于涠洲岛珊瑚礁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生物群落、地质地貌及其环境发育等3个方面。 在涠洲岛的东北和西南沿岸分布着一定数量的珊瑚礁,涠洲岛珊瑚礁的研究大约开始于上世纪70年代。国家海洋局2005-2010年对北海涠洲岛珊瑚礁海域水体与水质和珊瑚礁进行了综合评价。涠洲岛海域的气候条件与平均海面温度、海水盐度、海水透明度等发育环境均适合珊瑚礁的生长,为涠洲岛珊瑚礁提供了较好的基础条件。但珊瑚礁生态系统的衰退形势呈明显表现,主要受到极端气温和人类活动的影响。解决方案2020年底,在广西北海涠洲岛珊瑚礁修复实验区成功投放海底实时监控系统,并顺利运行。该监控系统能实时监控海面和海底影像,对珊瑚礁生态过程及海洋环境要素(包括温度、盐度、水深、溶解氧、pH值、浊度、叶绿素等)等进行实时、持续的在线监控及相关科研数据采集;该系统还能实时监控诸极端自然灾害和人类活动等对海洋生态环境的破坏,为珊瑚礁乃至海洋环境的管理提供影响依据和预警功能,将为涠洲岛珊瑚礁生态保护与修复提供重要保障。 我公司Manta多参数水质仪,成功安装在水下实时监控系统中。Manta多参数平台可对温度、盐度、水深、溶解氧、pH值、浊度、叶绿素、藻类、水中油和CO2等重要的海水水质参数进行现场实时监测。主机配置的中央清洁刷系统,可定时对传感器表面进行清洁,防止长期使用中的污染物附着,保证测量参数的准确和稳定性。 Manta水质仪在海底工作 可视化监控项目成果 这类工作在广西属首次开展,针对珊瑚礁而言在全国范围内也是新的内容。该项工作不论是监测的硬件、软件技术,还是珊瑚礁科学研究的理念,都将显著提升广西乃至我国珊瑚礁生态系统的管理水平,同时也开启了涠洲岛的科普研学与旅游新体验。我们有幸参与其中,感到荣幸。 Manta多参数水质仪家族Manta+ 多参数仪是为长期在野外环境使用而制造,仪器设计的很多特性都是为了提高可靠性和耐用性。一台主机可最多同时监测5个光学参数,最多可以支持15种水质参数的测量。仪器介绍: 高可靠性 Manta多参数水质分析仪是为长期在野外环境使用而制造,仪器设计的很多特性都是为了提高可靠性和耐用性。例如,隐藏式传感器较好的避免对传感器的破坏;可分离式的线缆接口可有效保护针脚不被弯曲或折断;主机的LED可显示电路板是否正常工作;为了提高检验效率,Manta系列进行了防水设计,满足IP-67的防水规范,可直接让整机入水读数,方便快速。灵活的现场应用 6种主机机型可供选择,可用于淡水、海水、咸水和地下水的水质测量。可作为剖面自动记录、现场快速测定,同时配备具有掌上电脑功能的防水型Amphibian显示记录仪。Manta多参数水质监测仪已标配有存储器,只需增加电池组就可以实现自动记录功能。要想实现在线监测,我们可提供基于GPRS网络的无线通讯或SDI-12功能的数采器,您对监测任务的多种要求我们都有适合的解决方案。 先进的传感器技术 Manta多参数水质监测仪的传感器可为您的现场监测提供最精确的可靠的数据。为了提高传感器的性能,我们对模拟和数字电路信号进行分开处理,此外,传感器都符合水和废水检测标准方法第20版要求。简单易用的免费软件 我们提供Windows界面的操作软件,可以实现设置、校准和数据下载功能。实时数据图形显示可以帮助您直观地获取稳定的读数。校准日志功能会详细地提供仪器的校准历史记录。主要特点: 1.高度的防水性能,为了提高检验效率,Manta多参数水质监测仪系列进行了防水设计,满足IP-67的防水规范,可直接让整机入水读数,方便快速。 2.可同时装多个光学传感器, 例如浊度,叶绿素,光学溶解氧和蓝绿藻可一起搭配使用。 3.可现场更换的智能传感器 ,更换方便快速,因为智能型传感器内部集成了电路信息,与主机形成相互独立系统,内部电路不会受到任何影响。 4.高强度防水线缆和USB可分离式接口, 有效避免接口或针脚折损并易于更换,线缆密封性优良。USB接口更易和电脑连接。 5.透明坚固的机身, 用户可以检查双层密封圈是否有破损,通过电路板上的LED灯可判断仪器的工作状况信息。是主板问题还是传感器问题 。 6.特有的主机主板和传感器分离配置,用户想在已有的配置上加新传感器。不需要返回厂家去升级,只需订购一个新传感器,自己插上,主机即可自动识别;而且如果是传感器故障,用户只需自己更换一个新的传感器,即可使用。不用整体寄回厂家维修,省时省力。 联系我们,了解更多! https://www.instrument.com.cn/netshow/SH101377/C27127.htm
  • 国家标准草案征集:《食品中铅污染控制规范》《食品中丙烯酰胺污染控制规范》
    各有关单位:   《食品中铅污染控制规范》《食品中丙烯酰胺污染控制规范》2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起草组已初步完成标准起草,现就制定的标准文本草案公开征求意见,请于9月23日前扫码填写意见。   感谢您的支持!   附件:征求意见表二维码   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   2021年9月16日   附件: 附件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丙烯酰胺控制规范(草案)》.pdf附件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污染控制规范(草案)》.pdf征求意见表二维码
  • 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拟修改全地形车安全标准
    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近日提议,对全地形车(all-terrain vehicles,ATV)的强制性安全标准进行修订,修订依据为2010年版的美国国家标准学会(ANSI)/美国特种车辆学会(SVIA)的标准。   CPSC标准最初于2008年发布,其中包含了SVIA制定的2007年版的《美国四轮全地形车设备配置和性能要求国家标准》。   根据CPSC的消息,对2008年版标准的实质性修订包括:(1)从规定范围的章节中,删除要求在2011年7月28日终止对Y-12+类(供12岁以上少年使用的少年型全地形车)的定义和要求的规定 (2)变更在青少年型全地形车刹车测试中的速度测试办法 (3)对乘客扶手测试中施用的力度进行变更 (4)增加青少年型全地形车不能有装有动力输出装置的规定 (5)增加青少年型全地形车脚踏板区不能有可折叠、可移动或可伸缩的结构的规定 (6)增加关于刹车控制系统操作位置和方法的规定 (7)通过在测试中要求变速器处于空档位而非在空档位或停车位间选择,提高对停车刹车性能的要求 (8)要求胎压信息须在标签上显示,而之前的要求可允许该信息显示在标签、用户手册或轮胎上。   利益相关方可在2011年9月10日之前提交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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