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酯蟾毒配基标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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酯蟾毒配基标准品相关的资讯

  • 日本调低食品中放射性铯标准值
    日本厚生劳动省近日召开药品和食品卫生审议会,决定将食品中放射性铯的新标准值大幅降至现行标准值的二十分之一至四分之一。决议还规定除大米、牛肉和加工食品外,其他食品都将从4月1日起适用新标准值。   新标准值规定,鱼、蔬菜等“一般食品”中放射性铯的上限为每千克100贝克勒尔,牛奶、奶粉以及市场上销售的婴儿食品都列为“婴儿用食品”,上限为每千克50贝克勒尔,饮用水则为每千克10贝克勒尔。而根据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后实施的现行暂定标准值,蔬菜类、谷物类以及肉、蛋、鱼等为每千克500贝克勒尔,牛奶和乳制品、饮用水为每千克200贝克勒尔。为避免引发混乱,厚生劳动省还决定对部分食品采取过渡措施。2011年生产的大米将适用暂定标准值,2012年产的大米则考虑到收获及开始上市的时间,从今年10月1日起适用新标准值。牛肉也因还有部分冷冻保存的产品,也将从10月1日起适用新标准值。关于加工食品,在3月31日前生产、加工及进口的将适用暂定标准一直到保质期结束。而4月1日以后生产、加工及进口的则将适用新标准值。   放射性铯极易被人体吸收,较大量放射性铯摄入体内后可引起急、慢性损伤,且放射性铯的半衰期较长(30年),一旦摄入过量的放射性铯,将对人体产生极大危害。日本此次加严食品中放射性铯标准要求,应引起我相关出口企业关注。
  • 科技成果转化难是一个伪命题 需建立成熟利益分配机制
    &ldquo 第一个,科技成果不行,创新性、独创性、实用性、成熟度都不行,出发点是为了写论文,而不是为了走市场 第二个,过分考虑成果属于谁,就像鸭子还没弄到手,就考虑怎么烤着吃。&rdquo   中科院院士、青海大学校长王光谦委员,常会遇到来高校求项目却空手而归的企业。在遗憾的同时,他也坦陈:&ldquo 我们高校诞生了太多无用的成果。&rdquo   在研究了一个个成果转化的失败案例后,他得出结论,&ldquo 科技成果转化难,我认为这是一个伪命题!&rdquo   &ldquo 我们现在对科技成果的认定就是错误的。什么叫科技成果?就是除了面向未来的基础研究成果,就是市场决定的应用性成果。这种成果,市场觉得你有用,那才叫科技成果 为了评职称、写论文,那就不是,它对市场没用。&rdquo 在王光谦眼中,真正的科研成果应该是能够转化的,也就是符合市场需求的创新成果。   实践中,他发现这样的成果太少了,&ldquo 我看,只有百分之几的量,个位数。&rdquo   &ldquo 科技成果转化不是简单地买卖,企业期望成果像洗衣粉配方一样,他一手交钱,我一手交配方就是了。但大部分成果不那么简单,双方应面向市场培育一个新的想法,在实验中慢慢放大,最后才有实用的产品。&rdquo   在&ldquo 伪命题&rdquo 之外,王光谦还有个&ldquo 真困惑&rdquo 。他谈到了美国科技成果转化的例子。&ldquo 一般专利收益2/3分配给发明人,超过30万美元的按1/3比例归发明人所有。&rdquo 这是美国夏威夷大学关于《知识产权的管理条例》的规定,它代表了部分国外科研机构对成果转化的态度&mdash &mdash 给予发明人丰厚的物质报酬,激发科研人员积极性。   在他看来,国外重视成果转化,有一套成熟的利益分配机制,&ldquo 我们的成果转化过分强调成果为单位所有,科技人员不能拿去赚钱 其实,单位占有还是个人占有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转出去,然后获利。说清楚这个钱怎么赚,而不是大家扯皮。课题组内部的扯皮分配不均,单位分配不均,这样的话就不好转化了。&rdquo
  • 过量打磺药材易致重金属中毒 国内缺监测标准中毒
    我们国家明文禁止硫磺熏蒸中草药材,但是国家又没有中草药草二氧化硫含量的具体标准,这给我们的执法也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林勇胜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称,目前,药监部门在对中草药材二氧化硫含量进行数据测试,相关测试结果已送国家相关部门,估计中草药材二氧化硫的限量标准不久就能够出台。专家指出,过度打磺的做法不仅违背原来的熏制理念,还会造成药材变性,甚至造成重金属中毒。   熏蒸药材将受重处   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林勇胜对新快报记者表示,硫磺熏蒸或浸泡中药材的加工方法,会导致药材残留二氧化硫等有毒有害物质,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00年版)规定,除山药外,其他所有中药材原药不能用硫磺熏蒸或浸泡 2004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了《关于对中药材采用硫磺熏蒸问题的批复》明确规定:“对于在市场流通领域的部分中药材和中药饮片,通过采用硫磺熏蒸或浸泡达到外观漂白的行为,应按违反《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第七十五条的规定进行查处。”而从2005年7月1日开始执行的新版药典删除了山药加工中使用硫磺熏蒸的方法,表明中药材已不允许使用硫磺熏蒸以漂白、增艳、防虫。   林勇胜告诉记者,《药品管理法》之第四十九条规定:禁止生产、销售劣药,使用硫磺熏蒸,应按劣药论处 第七十五条规定: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氧化硫含量国内无标准   林勇胜表示,虽然国家总局曾发文明令禁止用硫磺熏蒸药材,药典中也将硫磺熏蒸法删除了,但是,国家至今对中草药材二氧化硫含量没有具体的限量标准。   “我们在执法中有时候只能按照食品的限量标准来办,比如拿黄花菜的二氧化硫含量应在200毫克/千克以内的标准来定性。”林勇胜说,如果没有限量标准,那么执法部门就必须拿到商家现场熏蒸的证据才能处罚,但是要拿证据难度很大,“这些人知道这些事违法,做起来也很隐蔽,一般很难发现”。   林勇胜称,一直以来,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都非常重视中草药材的监管,2008年此类案件立案69宗,2009年立案76宗,今年至今已立案35宗。通过几年来对市场的整治,商家都知道政府要求不允许用硫磺熏蒸药材,但仍不排除有企业仍在用硫磺熏药材,在方法处理上也很粗糙,一些中草药材确有二氧化硫的残留。   专家:打磺过度违背熏制理念   广州白云山(14.48,0.00,0.00%)和记黄埔中药有限公司GAP研究开发中心专家邓乔华、广州市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药剂科主任唐洪梅告诉记者,中草药用硫磺来熏制一直以来都是国内中草药生产的工序之一,因为中药材大多数是天然植物或矿物,容易长虫、发霉,存储时间一长,药效也会产生变化。而硫磺具有杀菌和杀螨的作用,用硫磺熏制中药材,有利于中药材的存储以及保持药效的稳定。   唐洪梅及邓乔华指出,近年来,有些不良商贩一味追求药材的卖相及希望能延长存储时间,使用大量硫磺来熏制中药材。用硫磺过度熏制过的药材,色泽鲜艳好看,由于熏制中需要用到水,还能使药材增重。但这种过度使用的做法不仅违背原来的熏制理念,还会造成药材变性,甚至造成重金属中毒。   打磺之害   产生二氧化硫 影响肝肾功能   侯惠婵说,正因为有利在,这才使得不法商人铤而走险。但是,硫磺在熏蒸过程中会与氧结合,产生二氧化硫,二氧化硫是对人体有害的物质,长期接触可致黏膜细胞产生变异,对人体的呼吸道黏膜、消化道黏膜有严重的损害作用,对肝肾功能也有直接影响。   “加工者因为接触硫磺较多,发生中毒的机会更多,也会很严重。”侯惠婵表示,长期接触者轻者会出现眼红、眼痛、流泪、失眠、头晕、呕吐、恶心、乏力等症状,重者可能会出现反射性声门痉挛,说话能力下降、吞咽困难、憋气等。另据侯惠婵介绍,药材经过硫磺熏蒸后,气味多有改变,用这些药材来煲汤,多有酸味。而二氧化硫是一种较强的还原剂,其溶于水,产生亚硫酸、硫酸和硫酸盐,可能会造成某些药材有效成分受到破坏,影响药材质量和疗效。   她告诉记者,受国家标准相关制定部门的委托,他们也在测试一些数据。“我们测了32种40多批次的中草药材,二氧化硫含量都非常高,其中党参比较严重,山药也很严重,我们已经上报。”侯惠婵说,其实像韩国、日本等国对中草药材中二氧化硫含量都有标准,目前我国的标准仍在制定中,她希望标准能尽快出台。   为何打磺   除了防腐保质 还要牟取利益   广州口岸药品检验所主任中药师一中药室副主任侯惠婵对打磺的行为评价称:“主要还是利字在作怪。”她说,用硫磺熏蒸药材虽然自古就有并流传至今,但现在我国药典已明文禁止用硫磺熏蒸药材。侯惠婵说,用硫磺熏蒸药材,一是可杀死或者抑制附在药材上的螨虫和虫卵,起防虫作用 二是可杀死或者抑制附在药材上的霉菌,起防霉、防腐作用 三是可把药材表皮漂白,使药材外观好看,令人看起来觉得较新鲜,起“美容”的作用 最重要的是,我国目前对中草药材的现行标准中,没有对所有药材进行水分控制,部分不法商人用硫磺熏蒸药材(如党参)后,水分可达20%-30%而外表不发霉,延长保存期,可获得更多利润(一般不经硫磺熏蒸的药材水分超过15%,即容易长霉、霉烂变质等),起获利作用。   他山之石   韩国规定:药材二氧化硫含量每千克不超30毫克   赛特检测广州检测中心检测主任杨宏告诉记者,无论是在食品还是药品中,二氧化硫含量检测有一个检出限,低于这个标准是检测不出来的。   杨宏分析称,之所以造成目前中草药市场良莠不齐,最大的原因就是目前国内对中药材二氧化硫的限量也没有强制要求,中药材二氧化硫含量标准仍是一项空白。“据我了解,目前韩国和中国台湾等地对中药材中二氧化硫含量的限量为30毫克/千克。”杨宏称,据他了解,韩国有70%的中药材依靠中国进口,他们对于含硫量则一直控制得非常严格。“他们将二氧化硫含量纳入到严格的检测工作中,而且先后推行了越来越严格的监管政策。”据他称,韩国在2009年1月起,对中药材霉菌和二氧化硫许可就实施新标准,对葛根等267种中药材中残留二氧化硫制定的许可标准规定,残留二氧化硫必须低于30毫克/千克。   “几年前监管的药材只有8种,现在已经升到267种,二氧化硫残留也将允许范围降到吗30毫克/千克。”杨宏称,这实际上已经是对我国中草药的贸易壁垒,“打磺的问题严重影响中草药出口”。
  • 洋蜂蜜掺糖 洋机构回应检测标准“陈旧”
    在超市里,你可能因看到一罐售价四五百元的进口蜂蜜而吃惊,但是如果它们被怀疑“掺糖”,这就显得有些匪夷所思了。日前,中国香港消委会的一项蜂蜜检测,把“贵价”蜂蜜推向风口浪尖上:55款蜂蜜样本中有14款掺杂了糖分。对此,有新西兰蜂蜜巨头激烈反驳,对本报指香港本次检测方法“过时”造成了 “假阳性”,新西兰有关行业协会也已在结果发布后作出了类似表态。   昨日,记者在中国香港消委会的官方网站上,找到了这份落款为本月15日的《蜂蜜检出掺糖及残余抗生素》的报告。测试显示,掺杂了糖分的14 款样本中,12款声称是天然或纯正蜂蜜,当中7款声称100%天然或100%纯正。   其中,掺杂糖分的问题在价钱较贵(价格每100克由39.6港元至151.2港元不等)的“麦芦卡”(新西兰独有的桃金娘科灌木)蜂蜜样本中情况更为普遍:在15 款“麦芦卡”蜂蜜样本中,有8款被检测出掺杂糖分。   报告还指出,有6款样本验出小量的残余抗生素,包括链霉素类、磺胺类药、四环素类等,有6款蜂蜜样本检出微量除害剂(俗称农药)双甲脒。不过报告称,它们的含量不会对人体健康构成风险。   业内说法:蜂蜜必须天然纯正   记者昨日走访广州超市,发现进口蜂蜜产品尤其“麦芦卡”蜂蜜越来越多地出现在货架上,而且价格昂贵。在珠江新城的一家友谊商超,记者看到了至少3家新西兰公司生产的“麦芦卡”蜂蜜,售价最贵的一小瓶突破600元。   一家知名的内地蜂蜜企业负责人昨日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蜂蜜主要是由果糖和葡萄糖组成的。除此之外,内地的标准还允许有少量蔗糖,“国外一般强调无添加、无提取”至于残余抗生素,他指出主要是采蜜的果树被喷了农药、蜂药当中残余下来的。   “蜂蜜必须天然纯正,人为加入食品添加剂后只可能是‘蜂蜜制品’而非‘蜂蜜’。”昨日,广东省制糖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站长郭剑雄称,根据蜂蜜的新国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蜜GB14963-2011》的规定,蜂蜜只能是“蜜蜂采集植物的花蜜、分泌物或蜜露,与自身分泌物混合后,经充分酿造而成的天然甜物质。”其中,果糖和葡萄糖含量至少要达到60%,蔗糖含量不得超过10%。   企业回应:产品暂时不会下架   “我们的产品没有任何问题。”昨日,有份产销“麦芦卡”蜂蜜的新西兰康维他公司在内地的一位联系人告诉本报,在得知香港消委会的结果后已对其检测过程进行了解,认为这次检测方法陈旧,该方法已不能正确地判断“麦卢卡”这种新西兰独有蜂蜜含糖量的特殊性。   该联系人说,中国内地检验检疫部门早在2011年起就有关检测技术与新西兰国家实验室进行技术交流,“可以确认的是,产品是完全天然的。进入中国内地时也要获得卫生证书后才能销售。”   至于有小量双甲脒残余,上述联系人指因蜜蜂可能长小螨虫而导致其死亡,需要用到双甲脒。它是一种低害杀虫剂,香港消委会专家已指出该物质对人体没有特别害处,并不影响蜂蜜食用。   昨日,一家进口蜂蜜经销商负责人李先生告诉本报记者,新西兰UMF蜂蜜协会(即“麦芦卡”蜂蜜)已出面指香港的检测方法过时,他暂时不会对涉及的产品下架。   四招选蜂蜜   看色泽。纯正的优质蜂蜜透光性强,颜色为白色、淡黄色至琥珀色,且均匀一致 而劣质蜂蜜颜色黑红或暗褐色、无光泽、蜜液混浊而有杂质。   晃气泡。如果蜂蜜发酵变质,会因含水量增多而导致表面产生大量气泡,而纯正的蜂蜜表面则无大量气泡。   闻香气。品质好的蜂蜜香味浓而持久,开瓶后便能嗅到,用手掌搓揉会有粘腻感,而劣质的蜂蜜往往因掺入香精而过于浓郁。   拉细丝。用筷子挑蜂蜜,优质的蜂蜜弹性佳,可拉成丝状,且不易拉断,而劣质的蜂蜜浓度较低,黏性小,难以拉成细丝。   【原标题】贵价洋蜂蜜竟掺糖?新西兰蜂蜜公司称检测方法“陈旧”
  • 环保制品成有毒产品 专家呼吁出台相应标准
    我国目前拥有塑木复合材料生产企业170家,年产值超过12亿元人民币,是世界第二大生产国。据专家预测,今后几年我国塑木复合材料产业规模将会以年均30%—50%的速度增长,最终市场容量将达每年1000万吨,年产值超过500亿元。但是这一行业的标准目前仍是空白,导致一些企业为降低成本,将具有毒性的废旧塑料聚氯乙烯(PVC)作为主要的生产原料,使原本绿色环保的塑木产品变成了有毒产品。华东师范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教授陈振楼建议,有关部门应该尽快出台相关政策和标准。   据介绍,塑木复合材料是将回收废旧木材和甘蔗渣等废料,与回收废旧塑料以一定比例混合,再添加特殊的加工助剂,经高温挤压而成的一种环保复合型材料。它同时兼具木材和塑料的双重特性,无毒环保,在正常户外环境中的使用寿命是一般天然木材的5-10倍。塑木复合材料被许多国家如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等列入绿色节能环保产品,受到大力扶持。美国塑木市场2005年产量达40多万吨,是全球塑木生产与消费头号大国。目前,北美塑木复合材料年需求量约70万吨,预计未来几年年均增幅将超过15%。欧洲塑木产业近年来也有加快趋势。德国2004年到2005年之间就翻了一倍。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每年回收的废旧塑料超过250万吨,城市每年产生的建筑、装潢等木材废料在800万吨以上,林木采伐和木材加工产生的枝杈、碎片等废物超过1000万吨,农村每年产生的秸秆约2亿吨、稻壳约3500万吨,因此废物回收和资源化利用的任务相当艰巨。而以废旧木材和废旧塑料为主要原料的塑木复合材料,正好可以在废物资源化利用领域大显身手。据粗略估计,每生产一吨塑木复合材料,相当于少砍伐1.5棵30年树龄的桉树、减少6万个废弃塑料袋的污染、减少114亩农田的地膜残留隐患,具有非常显著的生态环境效益,是一个名副其实的低碳产业。   但是,陈振楼教授称,和大多数行业一样,我国塑木行业产品技术研发不足。大多数塑木生产企业工艺技术薄弱,缺乏创新能力。国有研发机构与塑木企业缺乏沟通、协调和合作机制,科研成果难以转化。调查表明,我国塑木复合材料研发2000年以来公开发表的期刊文献约200篇,发明专利约80项,实用新型专利约50项,但是大部分成果尚未产业化,且产品标准滞后。目前国内塑木产品正处在一个既无国家标准又无行业标准的真空地带,仅有的塑木托盘和地板标准,还是参照木制托盘和地板的标准制订的。这也造成了我国的塑木产品基本上以托盘、铺垫板等中低档产品为主,缺乏性能良好、做工精细、形态复杂、表面美观的型材及成套产品。   陈振楼建议,应迅速制订统一的塑木产业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范塑木材料及制成品的原料来源、生产和销售,而且应该制定措施鼓励这一行业的技术研发力度,支持鼓励企业成为自主技术创新主体。
  •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上海市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第五批)的公示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统一部署要求,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国家《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和《中药配方颗粒国家标准申报资料目录及要求》的有关要求,开展上海市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研究,形成了第五批80个中药配方颗粒公示标准。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现就上述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15天。公示期间,请相关单位认真研究,如有异议,请及时来函将意见反馈至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处,并附相关说明、实验数据和联系方式。来函需加盖公章,同时将公函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公示期满未回复意见即视为对公示标准无异议。联系人:卓阳,毛秀红电话:021-54909077;021-38839900-26602电子邮件:maoxh71@163.com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728号邮编:200233附件:上海市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第五批)品种目录序号配方颗粒名称序号配方颗粒名称1白扁豆配方颗粒41六月雪(六月雪)配方颗粒2白前(柳叶白前)配方颗粒42龙葵配方颗粒3柏子仁配方颗粒43马齿苋配方颗粒4北沙参配方颗粒44猫人参配方颗粒5萹蓄配方颗粒45梅花配方颗粒6槟榔配方颗粒46蜜炙黄芪(蒙古黄芪)配方颗粒7草果仁配方颗粒47绵萆薢(绵萆薢)配方颗粒8侧柏炭配方颗粒48藕节配方颗粒9茶树根配方颗粒49婆婆针配方颗粒10炒白扁豆配方颗粒50羌活(羌活)配方颗粒11炒海螵蛸(无针乌贼)配方颗粒51青风藤(青藤)配方颗粒12炒路路通配方颗粒52苘麻子配方颗粒13炒牡丹皮配方颗粒53砂炒干蟾(中华大蟾蜍)配方颗粒14炒桑螵蛸(大刀螂)配方颗粒54砂炒牛角䚡(水牛)配方颗粒15茺蔚子配方颗粒55山慈菇(杜鹃兰)配方颗粒16穿山龙配方颗粒56山楂炭(山里红)配方颗粒17大蓟配方颗粒57蛇六谷(魔芋)配方颗粒18地枯蒌配方颗粒58石菖蒲配方颗粒19豆蔻(爪哇白豆蔻)配方颗粒59石决明(皱纹盘鲍)配方颗粒20煅瓦楞子(毛蚶)配方颗粒60石榴皮配方颗粒21粉萆薢配方颗粒61柿蒂配方颗粒22蜂房(果马蜂)配方颗粒62蜀羊泉配方颗粒23凤凰衣配方颗粒63丝瓜络配方颗粒24凤尾草配方颗粒64天冬配方颗粒25覆盆子配方颗粒65天浆壳配方颗粒26藁本(藁本)配方颗粒66铁树叶配方颗粒27枸橘梨配方颗粒67望江南配方颗粒28黑豆配方颗粒68威灵仙(东北铁线莲)配方颗粒29胡颓子叶配方颗粒69西青果配方颗粒30葫芦壳配方颗粒70细辛(北细辛)配方颗粒31黄荆子配方颗粒71小茴香配方颗粒32积雪草配方颗粒72薤白(小根蒜)配方颗粒33荠菜花配方颗粒73岩柏配方颗粒34姜炙竹茹(青秆竹)配方颗粒74泽漆配方颗粒35降香配方颗粒75珍珠母(三角帆蚌)配方颗粒36金沸草(旋覆花)配方颗粒76制半夏配方颗粒37景天三七配方颗粒77制穞豆衣配方颗粒38橘络配方颗粒78制南星(掌叶半夏)配方颗粒39莲须配方颗粒79竹茹(青秆竹)配方颗粒40六神曲炭(沪)配方颗粒80紫草(新疆紫草)配方颗粒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12月22日上海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公示稿(第五批80个)
  • 食品及相关产品中毒素检测标准汇总
    本汇总主要是食品及饲料等相关产品中的毒素检测方面标准汇总:   国家标准:   GB 13078.2-2006 饲料卫生标准 饲料中赭曲霉毒素A和玉米赤霉烯酮的允许量   GB/T 17480-2008 饲料中黄曲霉毒素B1的测定 酶联免疫吸附法   GB/T 18979-2003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的测定 免疫亲和层析净化高效液相色谱法和荧光光度法   GB/T 19539-2004 饲料中赭曲霉毒素A的测定   GB 21693-2008 配合饲料中T-2毒素的允许量   GB/T 23212-2008 牛奶和奶粉中黄曲霉毒素B1、B2、G1、G2、M1、M2的测定 液相色谱-荧光检测法   GB/T 23215-2008 贝类中多种麻痹性贝类毒素含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荧光检测法   GB/T 23217-2008 水产品中河豚毒素的测定 液相色谱-荧光检测法   GB/T 23501-2009 食品中T-2毒素的测定 免疫亲和层析净化高效液相色谱法   GB/T 23502-2009 食品中赭曲霉毒素A的测定 免疫亲和层析净化高效液相色谱法   GB 2761-2005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T 4789.12-200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肉毒梭菌及肉毒毒素检验   GB/T 5009.118-2008 谷物中T-2毒素的测定   GB/T 5009.198-2003 贝类 记忆丧失性贝类毒素软骨藻酸的测定   GB/T 5009.206-2007 鲜河豚鱼中河豚毒素的测定   GB/T 5009.212-2008 贝类中腹泻性贝类毒素的测定   GB/T 5009.213-2008 贝类中麻痹性贝类毒素的测定   GB/T 5009.22-2003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1的测定   GB/T 5009.23-2006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1、B2、G1、G2的测定   GB 5009.24-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M1和B1的测定   GB/T 5009.96-2003 谷物和大豆中赭曲霉毒素A的测定   GB 5413.37-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和乳制品中黄曲霉毒素M1的测定   GB/T 8381-2008 饲料中黄曲霉毒素B1的测定 半定量薄层色谱法   GB/T 8381.4-2005 配合饲料中T-2毒素的测定 薄层色谱法   农业行业标准:   NY/T 1286-2007 花生黄曲霉毒素B1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NY/T 1664-2008 牛乳中黄曲霉毒素M1的快速检测 双流向酶联免疫法   水产行业标准:   SC/T 3023-2004 麻痹性贝类毒素的测定 生物法   SC/T 3024-2004 腹泻性贝类毒素的测定 生物法   进出口行业标准:   SN 0277-1993 出口粮谷中黄曲霉毒素B1、B2、G1、G2检验方法液相色谱法   SN 0339-1995 出口茶叶中黄曲霉毒素B1检验方法   SN 0347-1995 出口饲料中棕曲霉毒素A的检验方法   SN 0352-1995 出口贝类麻痹性贝类毒素检验方法   SN 0637-1997 出口油籽、坚果及坚果制品中黄曲霉毒素的检验方法液相色谱法   SN/T 1040-2002 出口动物毒素(东亚钳蝎毒)检验方法   SN/T 1101-2002 进出口油籽及粮谷中黄曲霉毒素的检验方法   SN/T 1569-2005 进出口河豚中河豚毒素检验方法 ELISA法   SN/T 1571-2005 进出口粮谷中呕吐毒素检验方法 液相色谱法   SN/T 1572-2005 进出口粮谷、饲料中伏马毒素检验方法 液相色谱法   SN/T 1573-2005 贝类中神经性贝类毒素检验方法 小鼠生物法   SN/T 1664-2005 牛奶和奶粉中黄曲霉毒素M1、B1、B2、G1、G2含量的测定   SN/T 1735-2006 进出口贝类产品中麻痹性贝类毒素检验方法 高效液相色谱法   SN/T 1736-2006 进出口蜂蜜中黄曲霉毒素的检验方法 高效液相色谱法   SN/T 1763.1-2006 出入境口岸生物毒素检验规程 第1部分:肉毒毒素   SN/T 1763.2-2006 出入境口岸生物毒素检验规程 第2部分:金黄色葡萄球菌肠毒素B   SN/T 1763.3-2006 出入境口岸生物毒素检验规程 第3部分:蓖麻毒素   SN/T 1771-2006 进出口粮谷中T-2毒素的测定 免疫亲和柱-液相色谱法   SN/T 1773-2006 进出口贝类中麻痹性贝类毒素检测方法 酶联免疫吸附试验法   SN/T 1827-2006 进出口食品中产志贺毒素大肠杆菌检验方法   SN/T 1940-2007 进出口食品中赭曲霉毒素A的测定方法   SN/T 1958-2007 进出口食品中伏马毒素B1残留量检测方法 酶联免疫吸附法   SN/T 1996-2007 贝类中腹泻性贝类毒素检验方法 酶联免疫吸附法   SN/T 2008-2007 进出口果汁中棒曲霉毒素的检测方法 高效液相色谱法   SN/T 2131.1-2008 进出口贝类腹泻性贝类毒素检测方法 第1部分:荧光磷酸酶抑制法   SN/T 2131.2-2010 进出口贝类腹泻性贝类毒素检验方法 第2部分:小鼠生物法   SN/T 2357-2009 可疑样品中烟曲霉毒素现场排查检测方法
  • 德国赛多利斯集团举办国内外食品安全标准及质量控制讲座
    食物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物质条件,而食品安全一直是人们所关注的问题。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草案的公布,食品安全的话题再度引发了热烈讨论。在这样的背景下,一些国际性大公司是如何确保生产质量,如何使用网络化管理系统参与食品市场激烈的竞争?如何监测食品生产、运输、出售中的各个环节,确保参数正确?为了帮助用户更好理解食品安全的各种法规条例,并了解世界上最先进、为各大跨国公司采用的食品安全生产的管理方案,2008年6月11日,德国赛多利斯集团在上海举办了一场“食品安全标准及质量控制讲座”,邀请各个食品安全领域的专家,为大家讲述食品安全的法规、管理和检测。 此次“食品安全标准及质量控制讲座”邀请了各个食品安全领域的专家,为大家讲述食品安全的法规、管理和检测。共有来自49家国际或国内大型食品公司以及政府机构的72位经理、主管级用户参加了此次讲座。会议全程由赛多利斯科学仪器(北京)有限公司市场总监许浩根先生主持。 首先由赛多利斯科学仪器(北京)有限公司副总裁Ingolf Popel先生为大家致开幕词。Popel先生的致辞中介绍:赛多利斯此次特别邀请了食品行业的高层次的法规专家及知名食品企业作专题演讲,目的并不是宣传赛多利斯的产品,而是为中国用户传递国际先进的技术和理念,帮助中国的食品企业达到国际标准,进入国际市场。 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领导王彦女士为大家带来了“最新的国内食品安全标准及质量控制”。王彦女士首先阐述了食品安全与管理控制的一些定义和基本内容,如食品安全的定义,食品卫生的定义,导致食品安全的危害物等。接着讲了食品腐败变质给人们带来的危害,以及如何预防控制食物中毒。还就时下比较受关注的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给出了专业见解。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就是如何从食品加工技术、包装、生产环境、厂房设施与设备,以及完善食品监管体制这些方面保证食品的安全。 来自欧洲冷冻食品领导厂商Frozen Fish International(Iglo,该厂在青岛有供应商)的食品安全专家、质量保证经理Florian Baumann博士介绍了“欧洲食品行业质量管理网络——国际食品安全法规及如何满足此法规”。Baumann博士播放了一段视频短片,让大家了解了该公司的生产流程:如何保证生产原料的高质量、保证加工过程完全可控。 食品安全专家Florian Baumann博士 另外,他还提到了如何进行合约定点农场的管理,保证当地农业的可持续性发展。并例举了一些该公司满足的行业标准以及他们是如何通过这些标准的稽查,如ISO 9001(1996),A-Status FE Audit(1999),Start Teamwork & TPM(2000),ISO 14001, A-Status FE Audit, TPM Excellence Award(2002),OHSAS 18001(2003),TPM Consistency Award(2004),IFS(08/2007)。最后,Baumann博士强调单靠一个公司是无法保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而应该要求整个供应链中的供应商都能满足同样的质量准则。Iglo在全球都有工厂和供应商,而青岛的供应商为Iglo提供了卓越质量的产品,并赢得了客户的信任。 国内乳品巨头蒙牛集团质量检测中心部长贺月恩先生介绍了“食品行业生产过程的品质控制和实验室指标的检测控制”。贺月恩先生首先介绍了蒙牛公司及其产品,然后着重说明了公司如何进行产品质量控制,HACCP在工厂中的应用,以及如何利用先进的仪器、设备,结合其产品特点进行质量控制。 德国赛多利斯专家Rainer Lindemann给大家带来了两篇内容,分别是大家关心的“最新IFS规则”和“手动配料的质量控制和实际操作”。Lindemann先生首先阐述了IFS的定义,以及IFS的版本、结构、分级等,强调了IFS的重要性、在欧洲市场的应用和其它应用等,并列出IFS规则中最重要的10条规范。接着,他为大家介绍了赛多利斯的最新产品Combics Pro以及如何利用Combics Pro进行手动配料控制。Lindemann先生分别从产品功能、使用方法及设置方面为大家直观地介绍了该产品在实际生产中的操作应用。 为活跃气氛,赛多利斯在会议结束前还特设了抽奖活动。这一别出心裁的安排,带给了参会人员一个惊喜。来自嘉吉投资(中国)有限公司的匡春野女士幸运地成为了一等奖获得者,由赛多利斯亚太区总裁Peter Grimley亲自颁奖。最后,在一片热烈而又欢快的氛围中,该讲座圆满地降下了帷幕。
  • 2011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计划(第二批)征求意见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公开征求《2011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计划(第二批)(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卫办监督函〔2011〕91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为完善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做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管理工作,我部收集整理了近期接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建议。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评委员会)确定的2011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优先原则,审评委员会秘书处对各方提出的立项建议进行了整理和筛查,拟定了《2011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计划(第二批)(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1年10月14日前按以下方式反馈意见:传真010-67711813或电子信箱gb2760@gmail.com。   二○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2011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计划(第二批)(征求意见稿) 序号 项目名称 制/修订 建议承担单位 1 辅食营养补充品通用标准 修订 中国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 2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修订 中国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 3 食品用香料通则 制定 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 4 干海参 修订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 5 食品添加剂 天门冬氨酸钙 制定 哈尔滨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6 食品添加剂 姜黄 制定 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 7 食品添加剂 丁苯橡胶 制定 江苏省卫生监督所 8 食品添加剂 离子交换树脂 制定 江苏省卫生监督所 9 食品添加剂 凹凸棒粘土 制定 国土资源部南京矿产资源监督检测中心 10 食品添加剂 1,3-二油酸2-棕榈酸甘油三酯 制定 中国石油北京化工研究院 11 食品添加剂 DL-苹果酸钠 制定 中国石油北京化工研究院 12 食品添加剂 聚氧乙烯聚氧丙烯季戊四醇醚 制定 中国石油北京化工研究院 13 食品添加剂 酶解大豆磷脂 制定 中国石油北京化工研究院 14 食品添加剂 单辛酸甘油酯 制定 中国石油北京化工研究院 15 食品添加剂 决明胶 制定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16 食品添加剂 焦糖色(苛性硫酸盐法) 制定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17 食品添加剂 溶菌酶 制定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18 食品添加剂 棉子糖 制定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19 食品添加剂 N-[N-(3,3-二甲基丁基)]-L-α-天门冬氨-L-苯丙氨酸1-甲酯(纽甜) 制定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20 食品添加剂 硬脂酸钾 制定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21 食品添加剂 β-阿朴-8’-胡萝卜素醛 制定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22 食品添加剂 红曲黄色素 制定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23 食品添加剂 天然胡萝卜素 制定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24 食品添加剂 槐豆胶 制定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25 食品添加剂 桂醛 制定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26 食品添加剂 纤维素 制定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27 食品添加剂 萜烯树脂 制定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28 食品添加剂 聚丙烯酸钠 制定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29 食品添加剂 阿拉伯胶 制定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30 食品添加剂 杨梅红 制定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31 食品添加剂 甘油 制定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32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脂肪酸甘油酯 制定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33 食品添加剂 异丙醇 制定 中国石油北京化工研究院 34 食品添加剂 乙醇 制定 中国石油北京化工研究院 35 食品添加剂 甘氨酸钙 制定 中国石油北京化工研究院 36 食品添加剂 甘氨酸锌 制定 中国石油北京化工研究院 37 食品添加剂 甘氨酸亚铁 制定 中国石油北京化工研究院 38 食品添加剂 磷酸酯双淀粉 制定 中国淀粉工业协会 39 食品添加剂 醋酸酯淀粉 制定 中国淀粉工业协会 40 食品添加剂 辛烯基琥珀酸铝淀粉 制定 中国淀粉工业协会 41 食品添加剂 乙酰化二淀粉磷酸酯 制定 中国淀粉工业协会 42 食品添加剂 氧化羟丙基淀粉 制定 中国淀粉工业协会 43 食品添加剂 氧化淀粉 制定 中国淀粉工业协会 44 食品添加剂 酸处理淀粉 制定 中国淀粉工业协会 45 食品添加剂 乙酰化双淀粉己二酸酯 制定 中国淀粉工业协会 46 食品添加剂 磷酸化二淀粉磷酸酯 制定 中国淀粉工业协会 47 食品添加剂 羟丙基淀粉 制定 中国淀粉工业协会 48 食品添加剂 羟丙基二淀粉磷酸酯 制定 中国淀粉工业协会 49 食品添加剂 羧甲基淀粉钠 制定 中国淀粉工业协会 50 食品添加剂 淀粉磷酸酯钠 制定 中国淀粉工业协会 51 食品添加剂 γ-辛内酯(丙位辛内酯) 制定 上海香料研究所 52 食品添加剂 δ-己内酯(丁位己内酯) 制定 上海香料研究所 53 食品添加剂 δ-壬内酯(丁位壬内酯) 制定 上海香料研究所 54 食品添加剂 δ-十四内酯(丁位十四内酯) 制定 上海香料研究所 55 食品添加剂 δ-十一内酯(丁位十一内酯) 制定 上海香料研究所 56 食品添加剂 δ-辛内酯(丁位辛内酯) 制定上海香料研究所 57 食品添加剂 二氢茉莉酮酸甲酯 制定 上海香料研究所 58 食品添加剂 四氢芳樟醇 制定 上海香料研究所 59 食品添加剂 叶醇(顺式-3-己烯-1-醇) 制定 上海香料研究所 60 食品添加剂 6-甲基-5-庚烯-2酮 制定 上海香料研究所
  • LGC:标准品的定义、分类、正确使用及杂质标准品的合规标定
    p   药物杂质是活性药物成分或药物制剂中不希望存在的化学成分。药品在临床使用中产生的不良反应除了与药品本身的药理活性有关外,有时与药品中存在的杂质也有很大关系。规范地进行杂质的研究,并将其控制在一个安全、合理的限度范围之内,将直接关系到上市药品的质量及安全性。 /p p   因此,杂质的研究是药品研发的一项重要内容,它包括选择合适的分析方法,准确地分辨与测定杂质的含量并综合药学、毒理及临床研究的结果确定杂质的合理限度,这一研究贯穿于药品研发的整个过程。 /p p   2017年7月19日,仪器信息网将组织举办“化学药物杂质研究及检测技术”网络主题研讨会, 会议中,LGC医药标准品资深专员杨学林将介绍《标准品的定义、分类、正确使用及杂质标准品的合规标定》。 /p p   strong  报告摘要 /strong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概括介绍2015版药典中对标准品的定义及杂质标准品的新要求;深入解析标准品的定义、特性及生产体系;着重对医药产品生产及研发过程中使用的一级标准品、二级标准品、药典标准品及杂质标准品进行介绍,并指导如何正确使用;由于一致性评价的深入开展及国家对杂质研究的逐渐重视,对于一些合成工艺复杂,购买困难的杂质如何合规的标定同样是在工作中急需解决的问题。对于以上提到的热点问题,我们会在本次报告中一一为您解答。 /p p   strong  报告人简介 /strong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杨学林,LGC医药标准品资深专员,主要负责医药标准品的市场推广及售前售后的技术支持工作,曾受邀2015版《中国药典》进行关于标准品知识方面的讲座,同时在国内多家百强企业如扬子江、罗欣药业、鲁南制药等做过关于标准品使用方面的专场介绍。2009年获得沈阳药科大学药物化学博士学位,在BMCL、LDDD等学术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多篇研究论文及多篇授权专利;曾参与863、97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重点项目的研究工作,拥有5年以上药物研发相关经验。曾先后就职于Bioduro、神威药业研究院,担任组长、室主任等职务。 /p p   欲了解本次会议的详细日程请点击: /p p    a title=" " href=" http://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s/ChemicalDrug/" target=" _self" http://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s/ChemicalDrug/ /a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a title=" " href=" http://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s/ChemicalDrug/" target=" _self" img title=" 点击参会.gif"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7/noimg/f3ddf4d4-6b54-41b5-a520-8d1a1ef40f63.jpg" / /a /p
  • 中国食品安全标准制定10年以上者占25%
    与国际食品安全标准相比,目前中国的食品标准混乱、无序、落后。现行中国食品安全标准10年以上标龄的占1/4,个别甚至已超20年未修订。历史沉疴、行业利益、交叉繁琐的行政程序造成了中国食品安全标准的落后。   标准低,还“打架”   484与22289相比,份额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仅为后者的2.2%,但这就是农药残留限量指标项目中,欧盟与中国的差距。   这仅仅是中国食品安全标准的冰山一角。最近随着雀巢等欧洲知名品牌婴儿食品中的“砷、铅、镉等重金属含量”中外检测标准不同的争议,公众对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低于国际标准的质疑再次升温。   与国外相关食品安全标准相比,中国的食品安全标准不仅少,而且很多标准低,以致引发诸多国际贸易纠纷。   目前,食品国际标准和分析方法主要由国际标准化组织、食品法典委员会(简称CAC)、国际卫生组织等发布。其中,CAC成立于1961年,由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联合组建的政府间组织。   截至2009年,CAC已制定了8000多个国际食品标准、3274个农药残留限量、1005个食品添加剂的安全评估。但这一国际标准在我国还处于起步阶段。   我国2006年实施的鲜冻禽肉国家标准,只有土霉素与CAC的规定一致。中国的国标与国际标准,尤其是欧盟标准差距比较大,如己烯雌酚(一种环境激素),欧盟规定的残留最高限量是0.001毫克/公斤,而我国国标是0.25毫克/公斤,相差250倍。   据中国科学院遗传与发育生物学研究所农业资源研究中心主任张正斌介绍,我国农产品质量标准中只涉及62种化学污染物,而联合国食物与农业组织已公布了相关限制标准2522项,美国多达4000多项,日本则达数万项。   以水果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为例,南方周末记者发现,欧盟首先将水果分为干果、鲜果、硬果和软果等,其中鲜果又分苹果、香蕉、葡萄、柑橘等,每一种农产品对应各自不同农药限量标准。   在美国食品标准中,苹果有160多种、梨有80多种、白菜有60多种、芹菜有30多种、菠菜有30多种的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   “国内与国际有机食品标准要求不接轨,造成了农产品连续出口受阻。”张正斌说。我国绿色食品分为两个技术等级,即AA级和A级。AA级比A级食品在各方面标准都要严格,与国际接轨,而A级符合大部分发展中国家和贫困国家的需求,业内戏称是“吃不倒下岗职工”。   标准落后只是一方面,更让食品企业、研究者无所适从的是标准的“打架”。   我国现有的食品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4四大类,主管部门各不相同。仅果蔬这一类行业标准,就分布在农业、林业、商检、商业、轻工、供销6个主管部门。“一些标准互相重复,另一些重要标准却是空白。”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标准研究工程师颜丽说。   在农业部发布的农业标准NY/T833-2004《草菇》和原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商检标准SB/T10038-1992《草菇》中,颜丽发现,有些地方用不同的定义各自进行归类,甚至用相反的指标进行互相矛盾的界定。   同一类食品国标、行标重复的情况也比较突出。以金霉素为例,在GB16869国标中,规定的残留量为1毫克/公斤,而国家质检总局规定的标准为 0.1毫克/公斤。在其它标准规定中,金霉素在肉中的残留量为0.1毫克/公斤,在肝中为0.3毫克/公斤,在肾中为0.6毫克/公斤。   修修补补30年   “我们以前根本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从去年开始才逐渐清理旧的标准,重新制定。所谓的食品安全标准只能说是食品卫生标准,目的是食品干净卫生,并不太科学。”中国畜产品加工研究会贮藏保鲜与食品安全专业委员会主任唐书泽教授说。   1980年代末,中国开始逐步颁布各类卫生标准和行业标准,此前的国家标准很多是感官、净化指标。在最近5年,两部重量级法律才逐渐出台:2006年的农产品质量法,2009年的食品安全法。   30年间,中国食品标准仅有过三次大范围的颁布和修订。据颜丽介绍,现行标准的标龄在10年以上的占了1/4,个别的标准甚至已超过20年未修订。根据《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标准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5年。   也正是这30年,CAC逐步发展成为国际上最权威,也是各国唯一的食品安全参考标准,出版食品法典13卷,并每2年召开一次国际研讨会。   我国与标准制定有关的部门有农业部、卫生部、国家质检总局等,涉及的标委会有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全国饲料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动物检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标准从计划到发布,需要多个部门协调,导致标准制定周期长。如农业部发布了140多种兽药的最高残留限量规定,但目前仅发布了其中50多种兽药残留的检测方法。   “标准之争就是利益之争。”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曾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往往标准低一点,就有大量企业被放进去,标准一高,一些生产能力落后的企业就会被淘汰。“我们的某些标准恰恰是迁就了一些落后企业。”   2003年,卫生部在发布《全国食品标准2004—2005年发展计划》时就指出,我国的3400项食品标准总体水平偏低,部分标准之间存在交叉、矛盾,重要标准短缺,标准的前期研究薄弱、实施状况较差,甚至强制性标准都得不到有效执行。   直至2006年底,农业部等九部门出台食品国家标准的修订计划,将采用国际标准的比例由 23%提高到55%。不过,即便如此,国内外差距仍非常大。   2010年卫生部开始了食品标准的大清理。截至2011年4月,已发布172项新的国标,包括乳品安全标准68项、食品添加剂标准102项、农药残留限量标准2项(包括66种农药残留限值),废止了食品中锌、铜、铁限量标准。   不过,尽管业界呼吁修订国标,但在记者采访的十多名食品标准专家中,几乎没有一位同意将标准迅速提高到CAC、欧盟或者日本标准。   “并不是欧盟和日本标准就是最好的,世界各国在制定食品安全标准时,都会相应照顾本国利益,保护本国的企业。”农业部渔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主任吴成业说。   他举例道,福建省的鳗鱼80%出口到日本,但日本本土也产鳗鱼,为保护国内产业,便增加对中国鳗鱼的检测项目,制造贸易壁垒。“他们非常清楚我们用什么药,所以每次都能卡住我们。”吴成业说。   一个相反的案例是,我国进口的品客薯片被查出含有禁用的食品添加剂溴酸钾,进口乐事薯片、依云矿泉水也先后被检出菌落总数超标。这三大国际知名企业的产品被我国判定为不合格,正是因为中国的标准在某些方面严于欧盟、美国。   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食品检测分委会委员王强认为,标准制定由两个方面决定,一是消费者需要,二是产业要求。欧盟制定严格的标准一个重要原因是欧盟进口产品多,所以标准很高。而美国的比欧盟稍低,主要是为保护本国产业。   毋庸置疑,旧的标准应彻底更新,但应修订成什么样的标准?颜丽提议,要让大部分的企业“踮踮脚,跳一跳都能够到”。
  • “食品安全标准与法规”研讨会举行
    ——2011第四届中国北京国际食品安全高峰论坛主论坛   仪器信息网讯 2011年4月21-22日,2011第四届中国北京国际食品安全高峰论坛在北京九华国际会展中心举行。本次高峰论坛设有主论坛——“食品安全标准与法规”研讨会。 研讨会现场   在此主论坛上,AOAC(国家官定分析检测协会)中国分部主席鲍蕾、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标准处处长高小蔷、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驻华办公室助理主任irene chan(詹怡和)、美国凯赫律师事务所上海代表处科学顾问冯文熙、新西兰恒天然集团高级法律事务经理王涛、北京食品学会理事长金宗濂等6位嘉宾,分别就AOAC标准、中国食品安全标准、美国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中国食品出口与欧美食品法规、牛初乳的国内外法规现状、我国保健(功能)食品的安全与对策等主题作了详细报告。 AOAC(国家官定分析检测协会)中国分部主席 鲍蕾博士报告题目:AOAC标准与食品安全检测   鲍蕾博士在报告中介绍了AOAC的历史沿革、主要出版物、职能、作用、工作程序等。鲍蕾博士重点介绍了AOAC与我国食品安全检测关系:通过AOAC,中国可以获得可信的检测标准、提高分析检测结果的可信性、减少贸易摩擦、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及时跟踪国际食品安全检测信息和技术、加强国际实验室间技术交流与合作。 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标准处处长 高小蔷女士报告题目: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与标准   高小蔷处长首先强调了目前许多人对于食品安全标准认识的误区,即中国食品安全标准缺失、中国食品安全标准与国外不一致、食品添加剂与非食用物质混为一谈。然后,高小蔷处长也谈到了中国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安全监管体制、风险监测制度、风险评估制度,着重介绍了我国食品安全标准: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体系现包括国家标准、地方标准与企业标准,目前共发布了172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其中乳品安全标准68项,食品添加剂标准102项,农药残留限量标准2项(包括66种农药残留限值)。 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驻华办公室助理主任 Irene Chan(詹怡和)女士报告题目:FDA Food Safety Modernization Act (美国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   Irene Chan女士介绍了美国食品现代化法案制定的背景、意义、条款规定、实施的时间表和计划:美国食品现代化法案是在广泛合作的基础上制定的,它创建了新的食品安全体系,规定了范围广泛的预防措施、强制要求,建立了新的进口监管体系,强调“从农田到餐桌”的责任。该法案也规定了执行方式,其强调合作与协助,重视透明度,侧重公众健康保护,与利益相关各方交流以确定执法的合理性。   除此之外,作报告的还有: 报告人 单位、职位 报告题目 王涛 新西兰恒天然集团高级法律事务经理 牛初乳的国内外法规现状 金宗濂 北京食品学会理事长 我国保健(功能)食品的安全与对策 冯文熙 美国凯赫律师事务所上海代表处科学顾问 中国食品出口与欧美食品法规   附录:第四届中国北京国际食品安全高峰论坛  www.food2011.com
  • 我国拟清理现有食品毒理学评价程序及方法标准
    国家卫生计生委8月1日就《特殊膳食类食品标准的清理建议》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指出,根据国外食品毒理学评价程序和我国食品安全工作需要,建议新制定5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分别是《体外哺乳类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28天经口喂养试验》、《慢性毒性试验》、《致癌试验》、《生殖发育毒性试验》。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十二五”规划》要求,国家卫生计生委制定公布了《食品标准清理工作方案》,成立食品标准清理领导小组和专家组,对现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进行清理。食品标准清理工作分为食品产品、理化检验方法、微生物检验方法、食品毒理学评价程序及方法、特殊膳食类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经营规范8个工作组进行。   据了解,食品毒理学评价程序及方法标准清理专家组对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中涉及的食品毒理学评价程序和方法标准进行整理和评估,依据《食品标准清理工作方案》和工作要求,以保护公众身体健康为宗旨,考虑我国管理现状,借鉴或者采纳国际指南及方法,同时考虑食品毒理学的发展和需求,提出了现行标准清理结果和拟订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毒理学安全性评价程序和方法标准目录。
  • 我国食品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发布 新增至3650项
    日前,农业部与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4)。我国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指标将由现行的2293项增加到3650项,新增1357项。作为我国监管食品中农药残留的唯一强制性国家标准,该标准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食品中农药残留国家标准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对生产有标可依、产品有标可检、执法有标可判,严格监管乱用、滥用农药,保证&ldquo 产&rdquo 出安全食品和&ldquo 管&rdquo 出安全食品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对转变农业生产方式,推进绿色生产,提高农产品国际竞争力,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新发布的《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4)在科学性、针对性和实用性上都有显着提升,力求用最严谨的标准,为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人民群众&ldquo 舌尖上的安全&rdquo 提供法定的技术依据。新标准规定了387种农药在284种(类)食品中3650项限量指标,较2012年颁布实施的《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2),新增加了65种农药、43种(类)、1357项限量指标。此次新发布标准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扩大了食品农产品种类。新标准为284种(类)食品农产品规定了多种农药的残留限量标准,覆盖了蔬菜、水果、谷物、油料和油脂、糖料、饮料类、调味料、坚果、食用菌、哺乳动物肉类、蛋类、禽内脏和肉类等12大类作物或产品。除常规的谷物、蔬菜、水果外,首次制定了果汁、果脯、干制水果等初级加工产品的农残限量值,基本覆盖百姓经常消费的食品种类。   二是覆盖了农业生产常用农药品种。为防治各种病虫害对农作物生长的侵害,我国不同地区、不同农作物生产中经常使用的农药品种大约为350个左右,而新标准为387种农药制定了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基本覆盖了常用农药品种,今后覆盖面还会进一步扩大。   三是重点增加了蔬菜、水果等鲜食农产品的限量标准。针对蔬菜、水果、茶叶等鲜食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问题,多发、易发问题,新标准重点规定了鲜食农产品中农药残留限量,为115个蔬菜种(类)和85个水果种(类)制定了2495项限量标准,比2012版本增加了904项限量标准。新增蔬菜水果限量占总新增限量的67%,其中水果上农药残留限量增加473项,蔬菜(包括食用菌)上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增加431项。   四是新标准基本与国际标准接轨。在新发布的标准中,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已制定限量标准的有1999项。其中,1811项国家标准等同于或严于国际食品法典标准,占90.6%.在标准制定过程中,所有限量标准都向世界贸易组织(WTO)各成员国进行了通报,接受了各成员国的评议,并对所提意见给出了科学、令人信服的解释。   据了解,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和实用性,农药残留限量标准都是根据农药毒理数据、我国农药残留田间试验数据、我国居民膳食消费数据和国内农产品市场监测数据,经过科学的风险评估后制定的。制定过程中,还广泛征求了社会公众、农产品生产和进出口企业、相关行业协会和相关行业部门的意见。   新标准将于2014年8月1日起开始施行,《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2)同时废止。
  • 六部委拟制定药品招标国家标准
    计划年内或以六部委名义发布的《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暂定名,下称《规范》)正在小范围内非公开地征求意见。   《第一财经日报》在独家获取的《规范》中注意到:公立医院强制执行、提高质量要素权重过半,以及“禁止任何形式的地方保护”等内容被明确写入。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规范》进一步提出,“进入欧美主流市场实际发生销售药品”和“通过国家新版GMP认证品种”等具备质量优势的药品品种将在分类时特别考虑。   推进加速   记者独家获悉,18日下午2时,国药、重庆医药股份、北医股份、九州通和广药、上药等国内六大医药商业公司,以及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参加了针对《规范》的一场非公开讨论会 而在当天上午,由国内几家大医药工业企业参与的相同内容的讨论会刚刚在卫生部结束。   “其实,会上大部分人都觉得现行的招标效果不好,不如取消。”当日,参加讨论的某医药商业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即便是6家企业,对一些问题仍有分歧,但总的来说,还是希望取消目前的药品招标采购制度。   今年“两会”期间,全国医药行业18家协会甚至联合20余位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递交《关于铲除地方保护主义,规范药品招标采购工作的八条建议》,直指当前招标工作中存在的诸种问题,并直接送达全国人大秘书处。   或许在这样的压力助推下,《规范》的出台开始加速。   “国家标准”   “现在看来,国家是想对招标采购设定一个大致的标准,也可以理解为一个框架性的‘国家标准’。”另一参会者向记者谈道。   记者看到,《规范》内有规定,“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机构由省(区、市)人民政府牵头领导”,而其“负责制定本省(区、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的实施意见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换言之,在国家标准的大框架下,《规范》仍然延续以往的思路,将细则制定的裁量权下放各地。   这一职能划分之外,《规范》对于“药品集中采购交易平台”的表述也值得关注——作为政府建立的非营利性药品集中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平台,它将承担包括国家基本药物在内的各种药品、医用耗材等药械采购工作,而医疗机构也必须通过这一平台完成药品采购交易。   “我觉得可能会有点问题,大家当时在会上分析了这些年招标采购出现的问题,认为其中主要的一个原因是政出多门,现在这份文件是否要延续以往的监管模式,怎样与基本药物的招标采购衔接,还是只涉及非基本药物部分,都还不明朗。”前述负责人说。   “春节前,就这个讨论稿我曾经和(卫生)部里的同志们讨论了整整5个小时,现在看来,还是涉及很多问题。”国内某著名医药物流专家在看过文件后认为,这次出台的文件更多的是对这几年政府主导和以省为单位招标采购工作的总结和概括,可行性仍需要进一步研究。   而对于这份招标文件和基本药物招标文件之间的关系,他告诉记者,基本药物是由卫生部基本药物司负责,而这次的《规范》是由卫生部规划财务司牵头,本意设计上后者应该是不涉及基本药物招标采购工作的,但“将来也许还是会参考这个框架来开展基本药物的相关工作”。   强者受益   正在酝酿的《规范》也有诸多亮点。   “对于‘质量优先、价格合理’有了明确的措施,比如明确提出循证原则综合评价药品质量、价格、服务和信誉等,对国家专利、国家保密处方、原研和通过GMP认证的药品梯度定价等。”该负责人认为,此举将非常有利于产品结构调整和扶优扶强,有望扭转一直以来优势品种在招标过程中的颓势。   不仅如此,文件还规定,国家一类新药、国家权威部门发布的排名靠前的药品生产企业的产品、进入欧美主流市场实际发生销售的药品,以及临床具有制剂创新和生产工艺创新的药品,还有通过国家新版GMP认证企业的药品,都将在药品综合评价中有所考虑。   依此规定,国内各品种排名靠前企业、保密品种企业云南白药(000538.SZ)以及浙江海正(600267.SH)、华海药业(600521.SH)等积极认证、已经开拓国际市场的“外向型”企业,都将有望因此政策明显受益。   对于目前招标中价格考量过重,而忽视质量的倾向,《规定》明确:质量要素权重一般应不低于总分的50%,服务和信誉权重不超过总分的30%,并建立企业申诉机制,邀请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消费者代表全程监督。
  • 澳新食品标准局修订食品标准法典
    澳新食品标准局2013年8月1日发布公告,修订澳新食品标准法典第1.1.1条(基本规定-申请,阐述及常规禁律)、第1.3.3条(加工助剂)、第2.9.1条(婴儿配方产品)、第2.9.2条(婴儿食品)、第2.9.3条(配方膳食替代品及配方辅助食品)。   此次修订的依据是A1055号提案《短链低聚果糖》,该提案申请批准短链低聚果糖可作为菊源果糖的替代品用于婴儿配方产品、婴儿食品和幼儿辅助食品。
  • 标准20多年未改 何以保障食品安全
    因一句“食品安全委员会是多余的”而被推上风口浪尖的全国政协委员、九三学社中央委员会常委支建华昨天澄清说,他的本意是委员会下面由卫生部门来进行协调的机构是没有必要的。“食品安全委员会总揽食品安全是对的”,支建华说,他完全支持委员会的存在。   作为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副局长,支建华是在一次小组讨论中无意间提及食品安全问题。而那次发言他的重点是谈修改现行标准老化的问题。他觉得标准是基础工作,如果标准滞后,只是围绕表面现象做文章,就等于是“头疼医头,脚疼医脚”,对根本解决食品安全问题没有太大的意义。   奶粉事件如何从“大头娃娃”演变到“三聚氰胺”   记者:怎么看待去年国内出现的一系列食品安全问题?   支建华:我认为这是国家经济发展和经济转型期间出现的问题,和其他产品出现的造假问题是一样的,说到底也是一个造假问题,只不过出在食品上,大家都关心。为什么出在食品上,食品企业多,小企业在设备上投入少,造成很多问题。   记者:为什么说食品安全问题是个造假问题?   支建华:还说三鹿奶粉吧,奶粉作为一种产品是有标准的,它的标准实际上包括了配方、各种成分的含量、生产工艺等。奶粉的配方标准中肯定没有三聚氰胺的含量的。   奶粉问题最早起源于2004年的安徽阜阳奶粉造假事件,因为奶粉里面的蛋白含量低,才出现了“大头娃娃”。这件事情发生后,企业检查蛋白含量严了,为了提高蛋白含量,企业想办法往里面加东西。否则企业的原奶蛋白含量不够,没有人要的。   以前一头奶牛每天产奶70公斤,现在可以产100公斤,吃的都是草,产奶提高这么多,营养成分怎能达到原来的标准?这就难怪有人会动歪脑筋,在奶粉中掺三聚氰胺造假来提高产品的蛋白含量。   用了20多年的安全标准还可以继续信任吗   记者:我们不是有标准吗?   支建华:可我们的标准还是老标准,如果面对现实,按现有要求制定新的奶业标准,降低蛋白含量,就不会出现为提高蛋白含量而造假的事情。说到底,这还是一个标准问题。   今年我在政协会议上强烈呼吁要尽快修订1988年通过的《标准化法》和1985年通过的《计量法》。按道理讲,标准的周期应该是4到5年修订一次,可我们的标准都实行20多年了,时间太长了,其中有很多标准都过时了,可我们还在用。   记者:您的意思是说食品安全问题与我们的标准和计量老化有关?   支建华:标准化和计量化工作是一个基础工作,国家质检总局在这方面做了很多工作,包括《标准化法》和《计量法》的修改方案都报上去了,但还在排队。今年《食品安全法》这么快出台,是因为食品出了问题。《标准化法》和《计量法》作为两个基础法律,已经跟不上经济发展的步伐,其他法律制定再好,基础法律落后还是会出漏洞的。基础工作跟不上,只是围绕表面现象做文章,那不是头疼医头,脚疼医脚吗?对解决食品安全问题没有太大的意义,其他的食品还是会出问题的。   让卫生部牵头制定食品安全标准恰当吗   记者:是否可以理解为,如果《标准化法》进行修订,食品安全问题是可以避免的?   支建华:应该说可以减轻一些,但造假的问题除了是企业问题外,根本还是经济转型时期出现的问题,其实造假问题说起来很复杂的。   记者:修订《标准化法》与《食品安全法》中所规定的“统一制定食品安全标准”,两者之间有必然联系吗?   支建华:《标准化法》中规定,国务院主管标准化工作的部门统一制定标准。但是在《食品安全法》中提到,食品安全标准由卫生部牵头组织制定,由国务院标准化工作部门提供标准编号,这样的描述就使两部法律之间在谁是制定人的问题上出现矛盾。   食品安全标准制定是一个庞大的工程,国务院主管标准化工作的专门部门不参加制定工作,而是让卫生部牵头制定,我觉得很不恰当,卫生部医疗卫生的背景太浓了,不适合制定食品安全方面的标准。   记者:这个问题很关键,您向有关部门建议过吗?   支建华:比我分量重的人都建议过,但起到什么作用了吗?   记者:今年带来几个提案?有食品安全方面的提案吗?   支建华:《食品安全法》已经在今年2月28日通过了,我觉得总体来说没有什么问题了,就差出台相关的实施细则,所以没有准备食品安全方面的提案。   关注焦点   两政协委员回应食品安全委员会“协调”之争   委员会应该“直接发号施令”   针对食品安全存在的漏洞,农工党中央在今年“两会”前经过大量调研准备了一份“关于完善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提案”,在提案中他们建议成立国家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局。农工党在自己的提案里指出,三聚氰胺导致29.4万名婴幼儿患肾结石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其根本原因之一就是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不完善。监管部门职能交叉与缺位并存,存在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和执法不到位现象。但是,令他们没想到的是,他们还未“上会”的提案已经提前有了“答复”——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在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高票通过,该部法律明确规定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食品安全委员会将作为高层次的议事协调机构,协调、指导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更让农工党委员们意外的是,新的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这个国务院议事机构大大高于他们设想的“国家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局”。   然而,恰恰是这个“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功能引起了广泛议论。就此问题,记者分别采访了全国政协委员、农工党中央常委叶建农以及事件的主角支建华委员。   叶建农委员:委员会应下设一个技术支撑   记者:农工党中央提出设立“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局”,在不久前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的相应设置是“食品安全委员会”,您如何看这个设置?这个委员会该如何发挥作用?   叶建农:想法是一样的,就是名称不一样。局的级别太低了,根本不会起到协调作用,所以还是更名为食品安全委员会更合适。但委员会不要是一个单独的行政机构,由副总理牵头,将食品安全有关系的相关部门,比如农业部、质检总局、工商总局、卫生部等部门联合起来,以委员会的名义开联席会,通报情况,各司其职、分段管理。此外,委员会应有一个技术的支撑,比如技术检测和检测中心,提供分析测试等方面的技术支持。   记者:这样做是否会职权不清?   叶建农:委员会要直接管理,中心只是技术支持,没有具体实权。   支建华委员:委员会无需卫生部门协调   记者:媒体上说您认为食品安全委员会是多余的?   支建华:别人弄错了我的意思。食品安全委员会总揽食品安全是对的,但这个委员会下面由卫生部门来协调是没有必要的,我是这个意思。委员会直接对下面的部委,他们之间开展工作就完了。这个委员会与过去的食品工作领导小组不一样,委员会是常设机构,而领导小组不是常设机构,需要有一个“腿”去为它工作。委员会不存在这个问题,直接发号施令,开展工作就行了,不用中间再去设一个机构搞什么协调了,他们都是平级单位,谁协调谁啊。我认为这个协调机构是多余的。卫生部门的任务已经很繁重了,医改问题涉及全民,他们的压力已经太大了,还有精力来协调什么食品安全吗?再说,食品安全问题也不仅仅是几个食品卫生指标的问题。   记者:那您有关食品安全的言论如何而来?   支建华:我是在小组讨论上,当着国家质检总局局长的面发言时顺便提到了《食品安全法》,提到三聚氰胺,因为三聚氰胺太吸引眼球了,大家的话题全扑到这里来了。其实我发言的重点是呼吁修订《标准化法》,谈的是标准老化的问题。
  • 如何理解经认证的标准品的不确定度
    目的许多公司都需要进行风险评估,以便采取预防措施来降低风险、防止发生生产事故。在制药和半导体行业,测量的准确性至关重要,了解和评估工艺或产品的风险因素是生产规划和质量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苏伊士公司是Sievers品牌分析仪器和耗材的生产供应商,我们非常了解仪器和标准品对工艺风险评估的重要影响。Sievers产品的测量不确定度都经过严格的表征,能够帮助用户进行全面性判断,使用户在工艺风险评估中正确使用Sievers产品。本文详细介绍如何确定Sievers认证标准品的不确定度,以及Sievers认证标准品如何满足国际标准化组织(ISO)17034号文件的要求,即《标准品供应商能力认可的一般性要求(General Requirements for the Competence of Reference Material Producers)》。概述不确定度是指测量结果值的可能范围,可被视为测量值不确定性的量化表现。了解不确定度及其对总体质量管理体系的影响,对于确保进行正确的风险管理和运营决策来说至关重要。在报告样品的测量值(例如总有机碳TOC)时,测量值的质量和可靠性必须有很高的置信度。用户必须了解测量系统的不确定度以及造成这些不确定度的原因。造成测量值的总体不确定度的两大原因是:- 测量仪器的不确定度- 用于校准或确认测量仪器的经认证标准品的不确定度测量仪器的不确定度来自于多种因素,其中包括仪器的精确度、仪器的维护、以及其它环境条件1。对于经认证标准品来说,必须了解标准品本身的不确定度、该不确定度对其认证值的意义、以及如何解释标准品的不确定度对应用的影响。在评估测量值的限值范围以及该范围对所监测的工艺或产品的影响时,必须充分了解经认证标准品的不确定度,这一点至关重要。在评估不同供应商的经认证标准品时,必须正确理解供应商提供的分析证书上的信息,方能确保符合企业内部要求和当地法规要求。不应将分析证书上标明的经认证标准品的不确定度当作该标准品的实际接受标准。在设定接受标准时,必须同时考虑标准品的不确定度和测量仪器所造成的不确定度或偏差。分析证书上标明的标准品不确定度,只源自造成该标准品认证值偏差的因素。以下介绍ISO 17034标准所要求的5个项目,这5个项目构成认证标准品的分析证书上标明的总体不确定度。本文参照ISO 17034的要求,比较了几家标准品供应商的不确定度。虽然这里讨论的是TOC,但同样的道理也适用于其它认证数据,比如电导率。影响不确定度的因素ISO 17034 是国际标准,定义了对经认证标准品的要求,其中包括总体不确定度(UCRM,Uncertainty of Certified Reference Materials)。ISO文件规定,在计算每个认证标准品的不确定度时,都必须包括以下5项2 :1) Ults — 长期稳定性的差异2) Usts — 短期稳定性的差异3) Uhom — 同批标准品的同质性差异4) Uchar — 标准品制备的差异5) k — 包含因子长期稳定性长期稳定性的不确定度(Ults)是指标准品在有效期内的TOC变化。TOC标准品会随着时间而变化,同一批标准品在有效期内的不同时间会报告不同的结果,因此必须量化这种不稳定性。这种不稳定性通常是导致总体不确定度的最重要因素。影响TOC标准品稳定性的因素包括:化学品的不稳定性、使用的防腐剂的不稳定性、标准品的储存条件的差异。短期稳定性短期稳定性的不确定度(Usts)是指标准品在转移过程中的TOC变化。当标准品暴露于不同的存储条件(例如不同的温度或光照)时,TOC就会发生变化,因此必须考虑这些短期变化所造成的不确定度。如果标准品的供应商能够提供恰当的运输条件,通常可以忽略此项。3同质性同质性的不确定度(Uhom)是指同一批次标准品的同质性差异,即同一批次的标准品之间的差别4。在计算Uhom时,必须考虑以下两个因素:“样品瓶内差异(Uwb)”和“样品瓶间差异(Ubb)”4。对于TOC标准品来说,同一批次的各个样品瓶之间(Ubb)以及同一个样品瓶之内(Uwb)都有一定的差异,必须充分考虑和量化这种差异。造成TOC标准品的同质性差异的因素包括:存储TOC标准品的容器的清洁度、样品制备区的清洁度、确保溶液同质性的生产工艺的总体稳定性。同质性差异也是造成总体不确定度的重要因素,其重要程度取决于企业对产品质量的要求。表征表征的不确定度(Uchar)是指在设定标准品认证值的过程中所产生的不确定度。对于TOC标准品来说,表征不确定度等于标准品制备工艺的不确定度。造成表征不确定度的因素包括:生产标准品的设备和原料的不确定性、操作人员的技术不确定性、标准品制备工艺的质量和一致性的不确定性。由于经认证标准品的生产商通常会花大力气来培训技术熟练的操作人员,来维护高质量的标准品制备设备,来制定完善的标准品制备工艺,因此表征不确定度对总体不确定度的影响较小。TOC标准品的生产工艺通常使用经过校准的天平和玻璃器皿。ISO 4787或ASTM E438所规定的高质量玻璃器皿的不确定度通常在0.1%至1%之间5。对于典型的TOC标准品制备工艺来说,如果使用经过校准的天平,而且操作人员训练有素,则预期测量值的表征不确定度估计在0.5%范围内。包含因子包含因子(k)为标准品供应商报告的总体不确定度提供一定的置信度。包含因子定义了一定比例的标准品的不确定度范围。标准品供应商根据想要的置信度来设定经认证标准品的包含因子。较小的包含因子会产生较小的标称不确定度,但同时也会降低分析证书上标明的标准品不确定度范围的置信度。包含因子通常为2,可以得到约95%的置信度4。比较供应商我们在比较研究中评估了几个标准品供应商的标称不确定度和实测结果。如表1所示,苏伊士公司和供应商A的分析证书上所标明的不确定度差别很小,而供应商B的不确定度就要低得多。这表明他们在不确定度计算中使用了不同的包含因子,供应商B的数据不完全符合ISO 17034要求。表1:各供应商的两种经认证标准品的报告的不确定度。表中是各供应商的标准品分析证书上标明的不确定度比较研究中的数据表明,如果使用2作为分析证书中的包含因子,供应商B的两种经认证标准品的实际不确定度就要比表1中所列的不确定度高出约3倍。供应商B的长期稳定性的实测不确定度(Ults)要高于其分析证书所报告的总体不确定度。关键性的工艺必须有明确定义的和易于理解的不确定度范围,才能确保将产品控制在这些范围之内。如果标准品制备工艺的不确定度范围不明确,就会增加工艺风险,发生代价高昂的质量偏差。总结在综合评估工艺的不确定性时,必须将认证标准品的不确定度这个重要因素考虑进去,并且在公司的风险管理评估中予以充分重视。Sievers经认证的标准品都经过严格的测试和表征,通过了ISO 17034认证。苏伊士Sievers分析仪致力于提供最优产品,符合全世界的法规和各个行业用户的需求。我们的技术人员将帮助您分析和解释如何使Sievers产品的不确定度适用于您的应用,使您可以高效、自信地进行操作。如果发生不合规的情况,我们会提供《Sievers事故分析报告》,帮助您快速完成事故调查并降低损失。从仪器和经认证标准品,到产品质量和技术服务,苏伊士Sievers分析仪为您提供最完整的解决方案,确保您的工作成功,并将风险降到最低。参考文献1.Joint Committee for Guides in Metrology. (2008, September). Evaluation of Measurement Data-Guide to the Expression of Uncertainty in Measurement.2.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 (2016). ISO 17034: 2016-General Requirements for the Competence of Reference Material Producers.3.Lensinger, T. P., Van der Veen, A. M., & Lamberty, A. (2001). Uncertainty Calculation in the Certification of Reference Materials 3. Stability Study. Accreditation and Quality Assurance, 257-263.4.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 (2017). Guide 35-Reference Materials-Guidance for characterization and assessment of homogeneity and stability. Geneva, Switzerland.5.American Society for Testing and Material. (2018). ASTM E438-Standard Specification for Glasses in Laboratory Apparatus.Conshohocken, PA, USA.
  • 感恩过往,致敬未来 – LGC标准品部门2018年回顾
    春雷乍动,万木甦醒。寒冷的冬日即将过去,我们送走了难忘的2018,迎来了充满机遇和挑战的2019。回首2018,LGC持续以丰富的产品和服务为全球客户提供全方位支持,并积极践行LGC集团的愿景:科学,为了一个更安全的世界。 LGC Standards(标准品部门),也为这个愿景做了重要的贡献:在食品领域,我们实现了“科学,为了更安全的食品供应链”:● BRC Global Standards(其中BRC指英国零售协会),是LGC的子公司,发布了其第八版食品安全标准。这是全球食品安全倡议(GFSI)认可的标准,在世界各地有20,000多家生产基地以及全球众多久负盛名的零售商、食品、饮料制造商和快餐厅通过BRC标准保证其食品供应链的运营一致性、食品安全和产品质量。● 我们继续加强标准物质产品线的全球市场领导地位。LGC标准物质生产中心分布于美国(曼彻斯特、查尔斯顿)、德国(奥格斯堡、卢肯瓦尔德)、英国(特丁顿),最近还增加了中国(南京)标准物质生产中心。这些标准物质广泛应用于食品和环境检测实验室,用以检测并筛选出那些危害人类健康的有害物质。● 我们的能力验证服务持续为世界各地的食品和环境检测实验室提供支持,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以满足各国监管机构的要求,并最终为全球消费者的食品与环境安全保驾护航。 在临床诊断业务中,我们实现了“科学,为了更安全的诊断”:● Maine Standards临床校准标准品业务为全球客户提供仪器校准品,帮助临床检验实验室进行仪器的全量程性能验证。我们新并购的SeraCare业务则为方法开发科学家、IVD制造商和临床实验室提供血液、分子和临床基因组测试所需的标准物质。这些产品对于确保检测的准确性以进行正确的疾病诊断而言都至关重要。● LGC 能力验证部门通过特拉弗斯城、约翰内斯堡和伯里的发样中心,持续服务于世界范围内的临床实验室,帮助这些实验室监控他们的检测水平、高质量地提供临床检验服务。 我们的医药标准物质,通过持续服务广大医药行业的客户实现了“科学,为了更安全的药物”:● 2018 年,我们盛大庆祝了LGC医药标准物质品牌Mikromol 成立25周年,我们将持续为市场提供优质的医药杂质标准品,帮助仿制药公司准确筛选其药品中的杂质。 LGC运动补剂业务,为公平竞技贡献己力,实现了“科学,为了更安全的运动”:● LGC 多是届奥运会反兴奋剂检测服务商,也是众多国际赛马和赛狗竞赛的兴奋剂检测服务提供者,为公平竞技持续发力;此外,LGC的运动补剂认证项目(Informed-Sports, Informed-Choice)为赛事机构、专业运动员和普通消费者远离违禁添加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刚刚过去的2018 年,是中国改革开放40周年,艰难困苦,玉汝于成。40年来,中国走过了不平凡的历程。伟大的中国人民立足国情,放眼世界,既从悠久的中华文明中汲取智慧,又博采东西方各国之长,充分展现了坚韧不拔、契而不舍的民族个性,发扬了脚踏实地、吃苦耐劳的民族精神,抓住机遇,艰苦奋斗,40年间取得了举世瞩目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成就。我们感恩这个伟大的时代,为LGC在中国实现其愿景提供了广阔的舞台。 刚刚过去的2018 年,是LGC Standards业务在中国精益运营的5周年:过去五年,我们从北京亦庄一隅的两间办公室、几个员工成长为遍布京、沪、宁三地四十余人的专业团队;过去五年,我们的业务模式从简单的贸易发展为涵盖市场销售、仓储物流和研发生产的全业务线;过去五年,我们从起初的批批进口,改善到在国内建立了五千余种产品的现货供应,更快地响应客户的需求;过去五年,我们为国内客户提供的产品从两三千个品种提高到一万多个品种、涵盖医药、食品环境、冶金、石化、材料等多领域,为国内市场提供了品类齐全的医药杂质和农残标准品以及丰富的能力验证项目。我们感恩中国团队的每一员,是他们让愿景落地,让我们的中国战略完美执行。 刚刚过去的2018年,是南非前总统曼德拉先生诞辰100周年。他有一句名言:“攀上一座高山后,你会发现,还有更多的高山等着你去攀登”。过去几年来,LGC标准品中国业务已经大有作为,新征程上仍大有可为。我们不会满足现状、固步自封、因循守旧。下一个五年,我们将继续在医药、食品、环境、消费者安全领域积极进取,为国人的用药安全、食品安全、环境保护、消费者权益贡献力量;下一个五年,我们将结合LGC集团近200年的知识储备和LGC中国本地运营的优势,为中国检测市场提供完整的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解决方案;下一个五年,我们将全面打造本土供应链,给客户带来服务水平质的提升。 我们的业务活动创造了广泛而深刻的社会价值,我们的每个员工都为其工作所带来的社会贡献而自豪。科学,为了一个更安全的世界!这一愿景阐述了我们作为一个组织存在的根本原因,我们将在2019年继续努力。“新故相推,日生不滞”,我们将携手合作伙伴,和我们的客户一起,服务“质量兴国”战略,不断努力,奔向未来。
  • 这条堪比母婴的赛道乱象频出,呼唤出台强制性国家标准
    “养宠物就是养孩子”,经常有人调侃,这里催生了一门庞大的生意。2023年,中国宠物经济产业规模达5928亿元,同比2022年增长20%。预计到2025年,宠物经济产业规模达到8114亿元(艾媒咨询数据)。到2030年,中国的宠物数量将接近幼儿数量的两倍(高盛预测)。宠物经济产业包含宠物食品、医疗、洗护、美容等,其中,宠物食品市场是最大且最成熟的细分市场。在宠物食品经济规模不断攀升的同时,问题也随之而来。宠物食品原料造假、非法添加物、菌落总数超标等问题泛滥有宠物食品从业者曝光:“用最烂的东西做最贵的粮,这就是这个行业的潜规则。”2024年3月15日,河北省邢台市南和区被曝生产劣质宠物食品。狗粮包装上写的是鸡肉含量为52%。但是,记者在厂房里并没有见到肉类冷藏区域,连鸡肉的影子都没看到,配料表中所谓的鲜鸡肉其实就是鸡肉粉。在邢台市,还有厂商使用劣质原料羽毛粉提高蛋白质含量(推荐性标准检测项之一是蛋白质含量),使用掺石粉增重。而邢台市作为中国最大的宠物粮生产基地,占全国60%市场份额。据宠物食品产业调查的主笔记者谭朕介绍:“调查走访一共去了5家企业,3家存在问题,2家存在严重的问题。只是通过走访的形式找到了劣质粮生产企业,没有通过卧底,只是说想经销宠物食品,通过这样的沟通就能找到这样的企业,相对来说没有费太大的劲,说明违规生产这个问题还是不容忽视的。”2024年8月20日,上海市消费者保护委员会公布了通过知名电商平台购买的宠物零食的测试结果(参照国家农业农村部《宠物饲料标签规定》《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等规范性文件及宠物主粮的标准要求),发现32款中有4款样品粗蛋白质未达到明示值,而且,4款自制宠物零食细菌超标。宠物食品标准缺位、维权困难对于这种宠物食品乱象,中国畜牧业协会宠物产业分会会长刘朗博士表示:“随着中国宠物经济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进入宠物行业,现阶段行业还缺乏很多标准;另外当地政府过多宣传产业基地的发展,而忽略了这方面的监管,导致这种现象的发生。”辽宁瀛沈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国照代理过多起和宠物食品安全有关的案件。在他看来,宠物食品市场乱象背后,主要是宠物食品领域法律依据不足、执法不严,市场无序发展所致。“例如,在法律层面,我国没有将宠物食品安全纳入立法,虽然农业农村部发布了部门规章,但不足以使主管部门加大监管,导致出现一定的监管真空,宠物粮市场野蛮生长,宠物主维权无法可依。”刘国照说,宠物主在向相关监管部门投诉时,相关部门经常回复称,未将宠物食品列入相关监管抽查范围,无法约束相关生产者及销售者。 在宠物食品的维权路上,宠物主们可谓历经坎坷。他们通常会向消费者协会倾诉自己的不满,希望协会能帮忙解决问题。如果这条路走不通,他们还会尝试向监管部门寻求帮助,希望监管部门能够出面解决。不过,即便监管部门对那些生产劣质宠物食品的商家进行了处罚,宠物主们往往还是得不到应有的赔偿,因为监管部门似乎也没有足够的法律依据来强制商家赔偿。当前面的路都走不通时,宠物主们不得不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这条路同样不好走。因为要证明宠物因为吃了问题食品而生病,这中间的因果关系很难用证据来说明,这让宠物主们在维权的路上陷入了困境。简单来说,宠物主们在维权的道路上,就像是在玩一场没有规则的捉迷藏,既找不到出路,也难以捉到那个应该负责的“躲藏者”。此外,刘国照还认为,在宠物食品检测数据方面,因为没有科学翔实的宠物营养数据系统和专业研究机构,导致我国宠物食品的检测数据无法得到扩充,致使宠物食品的标准过少过低。目前,我国宠物食品的相关标准仅20多项,一些问题没有标准可依;宠物饲料添加剂的内容过于宽泛,导致有毒有害添加剂未被完全禁止。而且,目前也缺乏宠物零食的标准。呼吁出台具有强制力的国家标准或行业规范为规范宠物食品市场,让“毛孩子”吃得放心、宠物主安心,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提出,相关部门有必要把宠物食品纳入日常监管,考虑到我国目前发布的宠物食品标准主要是推荐性标准,所以有必要从生产、加工、质量检测等方面形成具有强制力的国家标准或行业规范,既为监管部门提供监管依据,也为企业划定生产经营红线。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朱晓娟则认为,鉴于宠物具有财产与精神双重意义,因宠物食品不安全给宠物造成的伤害也会间接侵害宠物主的财产和精神利益。她认为,加强宠物食品安全,应做到以下几个方面:提升宠物食品安全的立法位阶,依法对宠物食品安全进行调整与规范,以保证其权威性与强制执行力;相关行政机关引导行业协会出台宠物食品安全标准,考量不同种类与科属宠物的特点及宠物食品的不同功能制定针对性的标准,且注意根据宠物食用情况进行更新,及时向社会公示;宠物食品生产企业应积极承担法律义务与社会责任,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生产宠物食品。为了提高宠物食品生产企业、研究机构、仪器行业对宠物食品行业研究的重视,推动新技术、新仪器和新标准的开发,并为宠物食品的质量和安全提供技术保障,促进宠物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仪器信息网和中国农业科学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的宠物营养与健康研究中心计划在2024年10月24日联合举办"宠物食品检测技术与应用网络研讨会"。会议将邀请行业专家和企业代表共同讨论关键议题,并开放免费注册参加。会议地址:https://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s/petfood240903.html注:点击图片亦可报名参考资料:宠物粮市场乱象调查:配料表随心写、肆意掺石粉羽毛粉…… 宠物食品之乡为何充斥劣质粮?央广网,2024年3月15日河北宠物粮安全问题调查:从业者、专家、消费者谈“宠物经济”.中国畜牧业协会宠物产业分会,2024年3月26日五花八门的宠物零食到底怎么选?你需要学会看这些指标……上海市消保委,2024年8月20日宠物粮配料里面有啥说不清,“毛孩子”食品安全调查.法治日报,2023年3月4日
  • 中药“有毒”是误读:欧美用食品标准来管中药
    中药重金属超标是个老话题。海外消费者对中药存在误解,西医理念和中医理念不一致。   最近,中药重金属超标问题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实际上,这在中药领域是个老话题。盘点这些所谓&ldquo 超标&rdquo 事件,一个最为鲜明的特点是:出口转内销。境外市场发现超标毒中药,经媒体报道后在国内形成轩然大波。香港卫生署发布公告称,一批同仁堂健体五补丸被检测出汞含量超标,另外两款产品牛黄千金散及小儿至宝丸的朱砂成分含量超标。   朱砂所含&ldquo 汞&rdquo 和水银之&ldquo 汞&rdquo 是两回事,此&ldquo 汞&rdquo 非彼&ldquo 汞&rdquo 。国家药典委员会首席专家钱忠直教授认为,汞对人体的毒性,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它的存在形式,而朱砂的主要成分为硫化汞(HgS),是典型的共价键化合物,化学性质稳定,溶解度极小,甚至不溶于盐酸和硝酸,难以在胃中分解被人体吸收进入体内。因此,对朱砂和含朱砂中成药的毒性评价,不能简单套用&ldquo 汞&rdquo 的毒性数据来进行折算,应区分药物中含有的是什么形态和价态的汞。将汞毒性套在朱砂身上,是不符合化学原理的。在此事件之前,华润三九集团生产的治疗偏头疼中药正天丸在英国被认为可能含有毒性,因为正天丸中含有乌头草,这是一种曾被古希腊人视为&ldquo 毒药之王&rdquo 的药草,可能对心脏或者神经系统有毒性。华润三九集团相关人员表示,正天丸说明书中披露的处方包含的附片为附子的炮制品。附子是毛茛科植物乌头的子根加工品,而乌头为毛茛科植物乌头的母根,附子与乌头入药部位不同。因此,经过炮制后,附子所含乌头类生物碱毒性大大降低。   汉森制药旗下拳头产品四磨汤被曝出含致癌物槟榔。原因是国外2003年有一篇文章,列出槟榔、烟草等118种致癌物质。文章对东南亚、马来西亚、泰国、印度进行了流行病学调查,调查显示长时间咀嚼槟榔的人口腔癌发病率要高一些,结论说长期咀嚼槟榔可能诱发口腔癌。&ldquo 嚼槟榔&rdquo 与&ldquo 槟榔入药&rdquo 有根本区别,此槟榔非彼槟榔。中国工程院院士李连达总结出几点&ldquo 不一样&rdquo :一是所用原料部位不一样。&ldquo 嚼槟榔&rdquo 所用槟榔是&ldquo 幼果&rdquo ,而药用槟榔使用成熟的果仁。二是炮制加工不一样。&ldquo 嚼槟榔&rdquo 用石灰水浸泡,再加上碱性、刺激性很强易引起口腔黏膜损伤。中药槟榔则须经炮制、加工、提取、除杂,有明显的解毒作用。三是入口方式不一样。&ldquo 嚼槟榔&rdquo 有的人一嚼几个小时,而中药槟榔是汤剂口服,不会长时间刺激口腔黏膜。四是用量不一样。&ldquo 嚼槟榔&rdquo 没有限时,属于大量、无限制的使用。而中药用槟榔一天一般是3&mdash 5克。   中国中药协会会长房书亭认为,中药有毒主要是海外消费者对中药存在误解,西医理念和中医理念不一致。如果单纯地把它们作为一个化学分子看待,那药就成了害人的毒药 如果当作一个有机整体看待,它就是治病的良药。中药之害在医不在药。中药临床是否安全的关键,不在于自身是否有毒性,而是在于临床能否合理应用   &ldquo 龙胆泻肝丸事件&rdquo 始于上个世纪90年代至本世纪初。由于外国人不懂中医药、不按中医理论辨证,给病人长期使用含马兜铃酸的中药减肥致使一些人肾脏受损。一些西方国家媒体借机大肆炒作,最终多达70余种中药材遭到株连,酿成了&ldquo 马兜铃酸事件&rdquo 。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研究员梁爱华指出,在国内,中药是遵中医理论、辨证施治,出问题较少。国外用法不同,没有在中医理论指导下使用,出现问题是正常的。不能在国外一出问题,遭到禁用,国内就觉得问题不得了。中西药都有不良反应,关键是要合理使用。   &ldquo 临床中,我从未发现一例患儿因使用朱砂或含有朱砂的中成药出现不良反应。&rdquo 北京东直门中医院儿科教授徐荣谦说,朱砂在临床上主要用于危、急、重病症。中医最著名的、用于急救的&ldquo 成药三宝&rdquo 安宫牛黄丸、局方至宝丸、紫雪丹的配方中都含有朱砂。凤凰卫视主持人刘海若在英国被西医宣布为脑死亡,回国采用中医治疗后,竟然又可以说话、走路了。治疗过程中,起重要作用的就是安宫牛黄丸。   古人说:&ldquo 药之害在医不在药&rdquo 。离开中医的整体观,不懂辨证论治和君臣佐使,乱用或滥用中药,就容易出问题。诚如清代医家徐灵胎所言:&ldquo 虽甘草、人参,误用致害,皆毒药之类也。&rdquo 古来亦有&ldquo 医不三世,不服其药&rdquo 之说,意指中医如果没有深厚的中医药知识,不服其药。   全国政协委员王承德说,中药有毒与无毒,关键是能否对证治疗。只要对证治疗,有毒的也安全。不对证治疗的,无毒的也有毒。他希望正确认识中药的毒性问题。   中国中医科学院柳长华研究员指出,朱砂等含汞中药引发毒性反应的主要原因,是错误地将含汞药物作为保健药物,超量、超时使用。中医服药讲究&ldquo 中病即止&rdquo ,&ldquo 有病病受之,无病体受之&rdquo ,只要在医生指导下,按照安全剂量、用药时间服用,就不会引发毒性反应。   北京市中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含重金属等矿物如朱砂、自然铜、石膏等入药是中医的传统,《神农本草经》就有记载。经过数千年的临床实践,许多老专家临床上应用矿物药治疗病症,常能起到一般药物所没有的积极作用,所以,含重金属矿物药是中医药特色和优势的组成部分。实际上,中药临床是否安全的关键不在于自身是否有毒性,而是在于临床能否合理应用。很多毒性药,只要应用得当,通过复方配伍和辨证论治,就能在临床上起到很好的治疗作用。&ldquo 实际上,毒性不仅仅存在于中药与中成药身上,许多西药也存在对人体脏器的损伤作用。比如使用庆大霉素就存在致聋危险与肾损伤的危险,但是在科学用药、保证剂量的前提下,多数药品的毒副作用对人体不构成威胁。&rdquo 梁爱华说。   钱忠直强调,是药三分毒。所有的药上市批准,找不到一个百分之百安全的药。吃药一点风险都没有,这样的药是找不到的。而医生根据经验指导患者服药,就可以有效地规避药品风险。   欧美国家采用食品标准检测中药。所谓中药&ldquo 超标&rdquo 事件,其实是因标准不同、测量方法不同而导致的评价差异。很多国家和地区,包括香港、东南亚国家、日本在内,对于中药重金属的限量标准,采用的是食品标准。特别是在欧美国家,并不承认中药是药。中药是以食品、保健品等名义出口的,欧美国家采用的是食品标准对中药进行检测。钱忠直指出,药品并不像食品一样大量地、经常地食用,是短期内在医生的指导下限量服用。药品重金属的含量,不能简单地用食品的标准来代替,只能是参考。王承德认为,用食品标准来管中药,限制含重金属中药的使用,导致中医大夫不敢使用,许多有特色的中医治疗方法失传,大大降低了中医的治疗效果。李连达不无担心地说,这个有毒应该禁用,那个有毒应该禁用,没完没了,如果这样搞下去,什么中药都不能用了。这不仅仅是一个品种、一味药的问题,而是关系到整个中医药事业的发展。梁爱华说,国际上以某一单一成分是否有毒,来判定中药药材是否有毒,这是欠科学的。   所谓中药&ldquo 超标&rdquo 事件,其实是因标准不同、测量方法不同而导致的评价差异。当朱砂做成中成药时,测定其中有毒的游离可溶性汞,目前国际上采用的方法均是消解破坏法,其结果是,在破坏和消除了有机物干扰的同时,不溶性的朱砂(HgS)分解成了有毒的Hg2+、Hg+。测定的物质和人们服用的物质不是同一种形态。所以,会得出中成药汞超标几十倍、几百倍的报告结论。   柳长华认为,中药讲究用药性治病,而西药根据成分治病。中西医之间存在很大差别,用西医标准来评价中医,本身就是对中医的不尊重。化学测汞采用的是原子吸收法,检测出的是朱砂中所有汞成分,而不仅是游离汞。因此,以此指责中药有毒是不合理的。   钱忠直介绍,含朱砂中成药安全性质量控制的一个关键问题,就是要建立能够选择性测定不同形态和价态汞的方法。这个课题国家药典委员会正委托上海药检所在研究,有望在2015年版中国药典中收载。   推动中药质量评价体系研究,已成为我国中药产业发展面临的重要课题。钱忠直指出,药品重金属限量标准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应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综合考虑资源的有效性等多方面因素,不断积累数据,最后形成科学的限量标准。
  • 上海市食品研究所与泰坦科技(Titan)达成贝类毒素标准品战略合作
    2015年4月16日,泰坦科技副总裁周晓伟先生应邀出席上海市食品所关于贝类毒素标准品相关事宜的讨论会议,并参观食品所的样品分析实验室。作为食品所的科研物资总服务商,泰坦科技针对海洋食品安全中的贝类毒素的检测提供了解决方案,并受到食品所相关领导的充分肯定和认可。 泰坦科技发布贝类毒素(甲藻毒素)标准品,填补国内空白 贝类毒素其实是甲藻毒素,因容易在以海藻为食的贝类海产品中富集而被称为贝类毒素。近年来,食用贝类毒素中毒事件频发: 1.从2010年5月15日起,粤港澳陆续发生逾60例“毒带子”中毒事件,最终鉴定为贝类毒素中毒;2012年11月7日 – 香港进口的一批来自澳洲生产的活紫贻贝,验出麻痹性贝类毒素。2.浙江紫贻贝毒倒宁德100多人:2011年5月25日至30日,福建宁德市发生食用紫贻贝中毒事件,共有168位疑似食用淡菜中毒者入院治疗,中毒症状主要是呕吐和腹泻, 疑似“腹泻性贝毒”中毒。 雪卡毒素中毒事件:1.2006年广东雪卡毒素中毒人数就达数百人,汕头、深圳等地均发生过大规模中毒事件。其罪魁祸首是广东人喜欢食用容易遭受雪卡毒素污染的深海热带鱼类,如老虎斑、东星斑、西星斑、杉斑、苏眉等石斑鱼和鲈鱼等。 2.2012年4月,香港出现进食海鱼引起雪卡毒素中毒的事件。 赤潮毒素的源头是有毒甲藻,甲藻(Dinoflagellate)又称双鞭毛藻,个体通常约几十微米大小,为海洋低等单细胞藻类,起源于15-14亿年前,是地球上最古老的生物之一,为海洋第二大浮游植物。全世界已记录的约有130个属,代表种约有1200多种,是赤潮生物中最主要的门类,大部分种属分布于热带海洋。 赤潮(甲藻)毒素为非蛋白质有机小分子化合物,一般具有热稳定性, 可以通过食物链传递造成人类中毒。按中毒症状和毒素来源不同,甲藻毒素可分为以下5种类型:全球范围内DSP的分布(摘自美国伍兹霍尔海洋研究所网页) 目前已有13个国家或组织制定了贝类水产品中DSP的限量标准,范围从16~200(OA)μg/100g。(1)其中美国FDA、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朝鲜为20μg/100g (2)欧盟、德国、葡萄牙、爱尔兰、英国制定DSP(主要指OA)为16μg/100g (3)而日本规定了紫贻贝和扇贝中肠腺的标准分别为120μg/100g、200μg/100g (4)澳大利亚和德国规定贝类肝胰腺的标准为40μg/100g。我国也对海产品中贝类毒素进行了限量:(1)农业部2001-09-03发布2001-10-01实施的行业标准NY5073-2001《无公害食品水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限量》规定DSP不得检出(贝类);(2)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在2001年曾经发布了《无公害水产品的安全要求》,规定PSP含量 ? 80 pg/100g,DSP含量 ? 60 pg/100g ;(3)2002年国家海洋局发布海洋生物质量检测技术规程规定,DSP含量? 200mg/kg。但我国尚未制定水产品中DSP国家限量标准。 而作为检测DSP的关键试剂“大田软海绵酸标准品”,因技术原因,长期以来一直被国外海洋研究所垄断,非常昂贵,每毫克的价格要接近1.2万人民币。泰坦科技化学品产品团队联合国内海洋学,生物发酵学,化学分析学三个顶尖实验室,立项攻克难关,从Prorocentrum属甲藻中分离出Okadaic Acid并成功实现量产,填补了我国长期在该领域依赖进口标准品的技术空白,针对海洋食品安全中的贝类毒素检测提供标准品依据和相关技术服务,为我国食品安全事业添砖加瓦。Prorocentrum lima 的实验室规模培养 大田软海绵酸 (OA) 的1H-NMR图谱 软海绵酸 (OA) 分子式 最后,泰坦科技软海绵酸(OA)产品已经上市啦,【探索平台】(www.tansoole.com)有售哦!
  • 《食品水分活度的测定》国家标准发布
    由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起草制定的《食品水分活度的测定》国家标准,日前正式发布实施。该标准填补了国内空白,其技术内容达到了国际水平。   食品中的水可分为自由水和结合水两种状态,自由水能为微生物所利用,结合水则不能。在一定的条件下,食品是否被微生物所污染,并不取决水分的总含量,而是由食品中自由水的含量决定。在食品领域里,水分活度是指食品中水分的饱和蒸汽压与相同温度下纯水的饱和蒸汽压之比,可用来表示食品中自由水的含量,反映食品中水分能够被微生物利用的程度,是食品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指标,也是食品安全的重要控制参数。   在以往的检测工作中,检测食品的总水分含量不能准确反映食品中能被微生物利用的自由水的含量,这对防止食品被微生物污染变质十分不利。此次起草制定的《食品水分活度的测定》国家标准中,规定了康卫氏皿扩散法和水分活度仪扩散法测定食品中的水分活度,其中康卫氏皿扩散法为仲裁法,这对食品质量控制具有重要意义。   据悉,该标准广泛适用于预包装谷物制品类、肉制品类、水产制品类、蜂产品类、薯类制品类、水果制品类、蔬菜制品类、乳粉、固体饮料的食品水分活度的测定。该标准的发布、实施,为食品生产和销售企业、食品质量和安全检测机构、食品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等相关机构统一食品水分活度的检测方法和评价依据、监测食品质量和安全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撑。
  • 百灵威农药残留标准品助您鉴别毒茶
    我g作为茶叶生产、消费和输出的大g,有着悠久的茶文化,但是茶叶中农药残留c标却时刻威胁茶文化的传承和人们的身体健康。研究表明,饮用农残c标茶叶,可致癌、损害生育能力和胎儿发育,甚至损害人的神经系统和遗传基因。y边是农残c标质量堪忧的茶叶,y边是浑然不觉、盲目饮用消费,茶叶是否正悄悄成为&ldquo 荼叶&rdquo &mdash &mdash 荼毒生灵之叶?百灵威提供与g家检测标准相符合的农残标准品,帮助各质检单位及时发现有害茶叶,以保障大家饮茶安全与身体健康。 百灵威大型标准品库产品系列涉及农药、石化、环境、食品、无机、烟草等多个l域。所有化学对照品都达到或c过美g化学会z新的分析试剂标准。所有分析标准品都符合ISO34以及ISO 17025认证,并可溯源到NIST、BAM或IRMM等g立计量科学研究院,可满足z高质量控制体系要求。每份标准样品均附带原批次质检报告和材料安全数据卡,并且可以为用户提供专业标准品的定制服务。 ■ 茶叶中常检农残标准品 产品编号 产品名称 包装 目录价 P-445N 联苯菊酯 Bifenthrin 10 mg ¥590 P-595N 噻嗪酮 Buprofezin 10 mg ¥450 P-577N 杀螟丹 Cartap 10 mg ¥730 P-447N 苯醚甲环唑 Difenoconazole 10 mg ¥309 P-377N 除虫脲 Diflubenzuron 10 mg ¥169 P-091N &alpha -硫丹 Endosulfan I 10 mg ¥309 P-092N &beta -硫丹 Endosulfan II 10 mg ¥309 P-015N 草甘膦 Glyphosate 10 mg ¥169 P-057N 三氯杀螨醇 Kelthane 10 mg ¥309 P-032S 灭多威 Methomyl 1 mg/mL in MeOH 1 mL ¥518 ■ 其他相关分析耗材产品 产品编号 产品名称 包装 目录价 116481 甲醇, 99.9% [HPLC/ACS] 4 L ¥180 134752 乙腈, 99.9% [HPLC/ACS] 4 L ¥400 187553 水 [HPLC] 4 L ¥375 S02302 J&K C18柱(250 mm× 4.6 mm, 5 &mu m) 1 支 ¥2,800 S010125-3002 AB-1气相柱, 30 m × 0.25 mm × 0.25 &mu m 1 支 ¥3,960 ZTLMGL-4.1 针筒式滤膜过滤器 Ф13 0.2 &mu m(有机) 100 片/包 ¥150 WKLM-3 微孔滤膜 Ф50 0.45 &mu m(水相) 100 片/包 ¥380 901275 J&K瓶口分配器(5.0-50.0 mL) 1 支 ¥2,000 958945 J&K单道手动可调移液器(100-1000 &mu L) 1 支 ¥340 928429 J&K磁力搅拌器(数显、加热、不锈钢) 1 台 ¥3,112 5182-0553 螺纹透明样品瓶(蓝色螺纹盖,PTFE红色硅橡隔垫) 100 个/包¥527 5182-0728 聚丙烯螺纹瓶盖(无隔垫) 100 个/包 ¥109 5183-4759 高j绿色隔垫(带预穿孔) 50 个/包 ¥699 CER-001-1 1.5 mL标准毛细储存瓶 1 个 ¥240 以上价格仅供参考,详情请致电400-666-7788!
  • 吴邦国:督促有关部门尽快制定修改食品安全标准
    3月9日下午15时,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吴邦国说,过去一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着力加强对解决民生问题的监督。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肯定解决民生等问题方面工作取得的积极进展,同时提出不少意见和建议。   吴邦国说,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常委会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去年2月份审议通过食品安全法后,当年就在全国范围开展执法检查,督促有关部门抓紧制定、清理和完善配套法规,尽快制定和修改食品安全标准,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机制,进一步完善监管体制,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实现全程监管、科学监管,着力改善食品安全状况。我们还开展畜牧法执法检查,提出加强动物疫病防控,防止畜牧产品价格大起大落,开展对“瘦肉精”和磺胺类药物添加使用的集中整治,支持畜牧养殖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等重要建议。
  • 最新!47项强制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即将实施(附下载连接)!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2024年第1号公告,发布47项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6项修改单。主要包括:《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1项通用标准、《乳粉和调制乳粉》1项食品产品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黏合剂》1项食品相关产品标准、《食品相对密度的测定》等7项理化检验方法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等16项微生物检验方法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花生四烯酸油脂(发酵法)》等7项食品营养强化剂质量规格标准,以及《食品添加剂松 香季戊四醇酯》等14项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和6项修改单。上述标准制定修订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充分考虑群众健康权益,兼顾食品产业发展需求,参考国际相关法规和通行做法,标准制定修订过程充分征求了社会各方意见并向世界贸易组织通报。本次公布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纳入了该标准2014版实施以来,截至国家卫生健康委2023年第5号公告,批准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和使用规定;基于食品添加剂安全性和工艺必要性的最新评估结果,修订了部分食品添加剂品种和/或使用规定;避免食品用香料滥用,修订了食品用香料、香精的使用原则等。《乳粉及调制乳粉》根据乳品行业发展和消费者需求,进一步规范调制乳粉产品要求,纳入骆驼乳等多种特色乳畜的乳粉要求,维护促进消费者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可点连接直接下载)GB 1886.96-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松香季戊四醇酯.pdfGB 1886.43-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抗坏血酸钙》第1号修改单.pdfGB 1886.98-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乳糖醇(又名4-β-D吡喃半乳糖-D-山梨醇).pdfGB 1886.10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乙二胺四乙酸二钠》第1号修改单.pdfGB 1886.104-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喹啉黄.pdfGB 1886.174-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食品工业用酶制剂.pdfGB 1886.191-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柠檬醛》第1号修改单.pdfGB 1886.227-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吗啉脂肪酸盐果蜡.pdfGB 1886.256-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甲基纤维素.pdfGB 1886.374-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纤维素.pdfGB 1886.376-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5-戊基-3H-呋喃-2-酮.pdfGB 1886.375-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氢氧化钙.pdfGB 1886.377-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爱德万甜.pdfGB 1886.378-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茶黄素.pdfGB 1886.379-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皂树皮提取物.pdfGB 1886.380-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甲酸钠.pdfGB 1886.381-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酒石酸铁.pdfGB 1903.65-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花生四烯酸油脂(发酵法).pdfGB 1903.66-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二十二碳六烯酸油脂(发酵法).pdfGB 1903.68-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钼酸铵.pdfGB 1903.69-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5'-单磷酸尿苷.pdfGB 1903.70-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电解铁.pdfGB 1903.71-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全反式视黄醇.pdfGB 4789.4-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pdfGB 4789.17-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肉与肉制品采样和检样处理.pdfGB 1903.67-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植物甲萘醌(维生素K1).pdfGB 4789.18-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乳与乳制品采样和检样处理.pdfGB 4789.19-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蛋与蛋制品采样和检样处理.pdfGB 2760-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pdfGB 4789.20-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水产品及其制品采样和检样处理.pdfGB 4789.22-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调味品采样和检样处理.pdfGB 4789.24-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糖果、巧克力和代可可脂巧克力及其制品、可可制品采样和检样处理.pdfGB 4789.23-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豆制品采样和检样处理.pdfGB 4789.25-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酒类、饮料、冷冻饮品采样和检样处理.pdfGB 4789.33-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粮食制品采样和检样处理.pdfGB 4789.40-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克罗诺杆菌检验.pdfGB 4789.46-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生鲜果蔬及其制品、食用菌制品、坚果与籽类食品采样和检样处理.pdfGB 4789.47-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食用油脂制品采样和检样处理.pdfGB 4789.48-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蜂产品采样和检样处理.pdfGB 4789.49-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产志贺毒素大肠埃希氏菌检验.pdfGB 4806.15-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黏合剂.pdfGB 5009.2-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相对密度的测定.pdfGB 5009.138-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镍的测定.pdfGB 5009.11-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pdfGB 5009.191-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氯丙醇及其脂肪酸酯、缩水甘油酯的测定.pdfGB 5009.299-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乳铁蛋白的测定.pdfGB 19644-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粉和调制乳粉.pdfGB 4789.28-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培养基和试剂的质量要求.pdfGB 5009.205-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二噁英及其类似物毒性当量的测定.pdfGB 25531-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三氯蔗糖》第1号修改单.pdfGB 2840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普鲁兰多糖》第2号修改单.pdfGB 29209-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硫酸钠》第1号修改单.pdfGB 31604.60-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溶剂残留量的测定.pdf
  • 我国现行真菌毒素检测标准概述
    1 真菌毒素标准的发展  真菌毒素是产毒真菌在粮食(或果蔬)的种植、收获、运输、储存过程中侵染粮食(或果蔬),并在适宜的生长条件下产生的次生代谢产物。真菌毒素污染谷物、饲料、果蔬,通过食物链危害人类健康和畜禽生产安全。因此,世界卫生组织(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WHO)和联合国粮农组织(Food and Agriculture Organization,FAO)把真菌毒素列为食源性疾病的三大根源之首。我国是真菌毒素污染最严重的国家之一。  目前,人们发现的真菌毒素有400多种。我国重点关注黄曲霉毒素(主要是Aflatoxin B1,AFB1和Aflatoxin M1,AFM1)、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Deoxynivalenol,DON)、玉米赤霉烯酮(Zearalenone,ZEN)、赭曲霉毒素(Ochratoxin A,OTA)、展青毒素(Patulin,Pat)、T-2毒素(T-2 toxin,T2)和伏马毒素(Fumonisins,FBs)等,这些毒素具有强毒性和高污染频率等特点,每种毒素的化学结构、生物毒性及适宜生长的基质不同;有些毒素会在饲用动物体内发生结构转化,以结构类似物存在动物源性食品中,危害人类健康。包括我国在内的许多国家都制定了真菌毒素的限量标准,这些限量标准是非关税壁垒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保障我国食品安全和畜牧业健康发展的需要。  黄曲霉毒素M1结构式  从“十五”到“十二五”,国家重点关注农、兽药等外源性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对真菌毒素的重视较晚,相关检测技术的研究起步也晚。国家标准委员会曾提出在标准制定中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技术、积极与国际接轨的要求,促使我国真菌毒素检测标准的制修订得到了充分的发展。一些标准制定借鉴了国外先进的检测技术,这在一定程度上为我国国有品牌树立了标杆和发展方向。  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真菌毒素相关标准,但还需要在检测技术、作用毒理、公共危害等领域得到加强的基础上逐步改进和丰富。研究人员曾对我国真菌毒素的检测标准进行探讨,但那些被讨论过的标准很多已被废止,侧面反映了近些年来我国真菌毒素标准制定的活跃和国家的重视。  真菌毒素标准包括限量标准和检测标准。按照检测方法,可分为大型仪器方法和快速检测方法;按照适用范围,可分为食品类、原粮类和饲料类。本文对我国现行真菌毒素检测标准进行了梳理、阐述和分析,根据笔者对真菌毒素检测技术的了解,对各类标准涉及的技术进行思考和探讨,并从应用和市场角度提出了一些建议和意见,希望能为我国真菌毒素标准的发展提供有益的参考。  2 我国现行的食品中真菌毒素的标准  现行的食品安全国家限量标准GB 2761-2017《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属国家强制执行的标准。GB 2761包括限定的毒素种类、限量、食品类型及检验方法的标准。最早的GB 2761是1981年颁布实施的,先后经过四次修订。1981年版只规定了AFB1的限量和食品种类;2005年版增加了AFM1、DON、Pat;2011版又增加了OTA、ZEN。2017版没有增加毒素种类,但对食品类型的划分更加细致。该标准没有做出受饲料行业监管、污染原粮的FBs、T-2的限定。GB 2761的修订,反映了国家对食品真菌毒素污染的重视。下边将对每种真菌毒素的现行检测标准逐一阐述和分析:  2.1 黄曲霉毒素(AF)  AF是产毒真菌黄曲霉和寄生曲霉产生的次级代谢产物,是毒性最强的化学致癌物质之一。目前分离鉴定出的AF包括AFB1、AFB2、AFG1、AFG2、AFM1和AFM2等18种。1993年国际癌症研究所将AF确定为一级人类致癌物。热带和亚热带地区农作物易遭受AF污染,居民肝癌发病率较高。  GB 276l-2017规定了食品中AFB1/M1的最大限量标准及其存在的食品类别:谷物及其制品、豆类及其制品、坚果及籽类、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特殊膳食用食品等6大类18小类,限量范围为0.5~20 μg/kg,其中特殊膳食用食品的限量最低。AFM1限量的食品类别分为乳及乳制品、特殊膳食用食品等2大类8小类,统一限量0.5 μg/kg。GB 276l-2017的限量明显比GB 13078-2017《饲料卫生标准》严格,但低于欧盟食品的限量要求。  AF的检测标准(见表1)包括国家标准(GB)、粮油行业标准(LS)、农业行业标准(NY)、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SN)、地方标准(DB)及食药局快检标准(KJ)等,涵盖了真菌毒素检测的所有方法。涉及的检测方法有柱后光化学衍生高效液相色谱法、超高效液相色谱法、免疫亲和柱净化-高效液相色谱法、同位素内标-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高效液相色谱-柱前衍生法等仪器分析方法和胶体金定量/定性检测技术、酶联免疫吸附筛查法、时间分辩荧光定量检测技术、双流向酶联免疫法、薄层色谱法、免疫亲和层析净化荧光光度法等快检方法。  一种作物可能被多种真菌毒素污染,因此对多种真菌毒素同时检测的技术很有实际应用价值。刚刚实施的LS/T 6133-2018《主要谷物中16种真菌毒素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采用稳定同位素内标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对谷物中多种毒素同时检测,该技术除了检测我国日常监管的毒素外,还可以检测其衍生物或结构类似物。  快检方法不仅仅是对实验室方法的有益补充,根据2015年颁布的《食品安全法》,国家认可的快检方法可以作为执法依据。农业部、国家粮食局和国家食药总局先后颁布了8个免疫检测技术的标准。粮食行业标准率先将胶体金定量检测技术纳入标准中,之前胶体金免疫层析技术只是作为定性筛查的手段。2017年国家食药局颁布了三个真菌毒素快检标准,其中两个是AF的标准。这些都为免疫层析技术在农业、粮油、食药行业的应用提供了技术保障和标准支撑,同时也有效保障了这些领域AF的监管和检测。唯1写入GB或GB/T的免疫方法是市场应用剧减的酶联免疫,目前应用广泛的免疫层析技术只出现在行业标准中。  全球有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制订了食品和饲料中AF限量标准。我国对食品中AFB1和AFM1的最高允许量有严格规定,而美国、加拿大等国家主要对AF总量(B1+B2+G1+G2)做出限定。为了满足进出口的需求,SN标准是针对黄曲霉毒素总量的检测。  黄曲霉毒素的检测标准覆盖了AF污染的大多数食品,2020年《中国药典》2351真菌毒素测定法,更是增加了药材、饮片及中药制剂中真菌毒素的检测。但是,一些过时检测技术的行业标准依然有效:如NY/T 1664-2008《牛乳中黄曲霉毒素的快速检测 双流向酶联免疫法》,该技术操作繁琐,专业性要求高,且只能定性检测,市面上已很难买到相应的检测试剂。薄层色谱法是一种前处理复杂、当前应用很少的检测技术,依然作为第五法写入GB 5009.22-2016中。编者建议废止不能适应市场需要的一些标准。  2.2 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DON)  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又称为呕吐毒素,广泛存在玉米、小麦、大麦等谷物中,是污染食物的主要真菌毒素。DON破坏人和动物免疫系统,具有一定的胚胎毒性和致畸性。世界各国都对食品中DON做出了限量要求。GB 276l-2017规定谷物及其制品中DON的限量是1000 μg/kg,与美国对小麦的限量标准一致。而欧盟标准规定的非常细致:未加工的硬质小麦、谷物和玉米中DON的限量为1750 μg/kg,未加工的谷物(除前述之外的谷物)的DON限量是1250 μg/kg,终端销售的谷物面粉、麸皮和胚芽的DON限量为750 μg/kg,谷物为原料的婴儿食品中DON限量不得超过200 μg/kg;日本规定小麦和小麦制品的DON限定量为1100 μg/kg。  DON的检测标准有9个(见表2),包括4个LS,1个KJ,3个GB和1个SN,其中GB 5009.111-2016《食品中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及其乙酰化衍生物的测定》是GB 2761-2017指定的检验方法,可以检测谷物及其制品、酒类、酱油、醋中的DON及其乙酰化衍生物。与AF相比,DON检测标准的数量和方法明显减少,但DON作为粮食行业重点关注的毒素,LS占比非常大。DON的结构类似物雪腐镰刀菌烯醇(NIV)对我国中东部作物的污染较常见,但目前只有DB32/T 3205-2017《饲料中雪腐镰刀菌烯醇(NIV)的测定 免疫亲和柱净化-高效液相色谱法》提出了它的检测方法。
  • 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与国际标准基本一致
    近日,有媒体报道"我国食品安全标准内外有别,比国外标准松".这种说法是不全面、不科学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国际上各国的食品标准确实存在差异   食品安全是国际上普遍关注问题。为保护消费者健康,各国根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食品消费及膳食结构的不同和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制定了具体的食品安全标准。因此,各国食品安全标准限值不同是客观存在的并有其科学的依据,企业根据市场竞争或为了有助于树立企业形象需要,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企业标准和管理制度,国家鼓励企业这方面的行动。不同国家之间、国家标准与企业标准之间存在差异,都是客观情况,并将长期存在。   二、我国标准与国际标准基本一致   世界卫生组织和联合国粮农组织1962年成立了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协调建立国际食品法典标准。加入WTO后,我国食品安全标准工作逐步与国际接轨。以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为例,我国标准与国际食品法典标准项目和指标值的符合率超过70%.需要说明的是,对不同国家标准的比较,应当全面、客观,不应仅以个别标准或个别指标进行比较。例如在国外允许使用的莱克多巴胺、过氧化苯甲酰等物质,在我国属于禁止使用品种。总体上讲,我国正在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逐步清理完善形成统一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基本符合或接近国际食品法典标准。   三、加快清理完善食品安全标准   作为发展中国家,我国食品安全建设取得了较大进展,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一定的差距,有的食品标准间还存在交叉、重复、缺失、标龄长等问题。《食品安全法》发布后,卫生部会同相关部门加快食品安全标准清理完善工作,一是完善相应法规,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等法规,组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部署开展200余项(类)食品卫生标准清理工作,并加快食品中污染物、真菌毒素限量、食品添加剂、致病微生物等基础标准制修订工作。目前,已经发布172项新的国家标准,包括乳品安全标准68项、食品添加剂标准102项,农药残留限量标准2项(包括66种农药残留限值),还废止了食品中锌、铜、铁限量标准。   四、加强食品标准工作的公开透明   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应坚持公开透明原则。为此,卫生部制定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工作程序, 在标准立项、制定、征求意见、对外通报和审查等程序上,严格执行公开、透明要求。为避免企业利益对标准的影响,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标准起草单位主要是研究机构、教育机构、学术团体和行业协会 二是标准草案严格公开征求意见程序,包括企业、消费者在内的社会各方均可提出修改意见 三是严格遴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委员,特别规定委员不得在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担任职务。严格遴选委员候选人,并将拟任委员上网公示,听取各方面意见,请各方监督。通过以上公开、透明制度的实施,既保障了食品安全标准的科学合理、安全可靠,又确保了包括企业在内的社会各方参与食品安全标准的畅通渠道和积极性,促进了食品安全标准工作的开展。   卫生部将继续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工作,加大对国际食品法典标准和发达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追踪和研究,借鉴国际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和食品安全标准,鼓励社会各界对标准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广泛听取各监管部门、行业协会、生产经营单位和消费者的意见,坚持标准制定工作的公开、透明,提高标准的科学性、实用性。
  • 贸易争端频发 标准成难题
    近来,美国方面继续对中国产的石膏板纠缠不休。纠缠不休的依据是有关部门提供的“初步报告显示中国石膏板与美国家庭住宅受到侵蚀有联系”。但根据美国方面提供的报告却显示,包括美国在内的非中国产石膏板存在着同样的问题。就此问题,专家特别指出,标准的不同和不完善也是让这个贸易争端纠缠不休的原因之一。   执行美国标准中国产品为何仍被投诉?   2009年11月,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向媒体宣称,已接到2700宗针对中国产石膏板的质量投诉。该委员会同时提供的报告显示,在甲醛和乙醛方面,中国产或非中国产石膏板都存在相关物质。此前,自同年5月以来,除美国消费者产品安全委员会之外,美国环境保护署(EPA)、美国住房和城市发展部(HUD)、美国疾病控制和预防中心(CDC)、美国毒物及疾病管理局(ATSDR)以及美国各州的卫生部门进行了测试和调查,结果显示,中国石膏板含有微量的含硫气体 对挥发气体进行研究,不能证明此类产品“有毒” 在另外两种有毒物质方面,有的中国产品含量略高于美国产品,但也有部分美国产品含量略高于中国产品。这些部门联合发布的检测报告显示投诉家庭房屋的含铜和银的硫化腐蚀的情况要明显高于普通房屋,氢化硫气体是投诉家庭房屋含铜和银的电器和线圈腐蚀的基本原因,但是其它因素如空气转换率、甲醛、以及其它的空气污染物也对出现的问题有作用。另外,报告并不能解释为什么安装中国产石膏板的房屋为什么会产生氢化硫气体。报告也无法指出电器腐蚀和长期的安全存在关联,报告也承认中国产石膏板所含的危害物远低于会导致长期健康问题的水平。美国的报道还提供了这样的事实:有些美国企业的产品同样存在问题同样受到相同的困扰。事实上,石膏板事件至今没有真正的结论。   最值得关注的是,在被调查的中国石膏板产均有适当的ASTM标志,说明它们符合美国材料与测试协会(American Society for Testing Materials)颁布的测试标准。那么,为什么通过了中美两国相关标准测试,通过了进出口海关检验检疫的产品在到达美国最终消费者手中后会出现问题,“问题产品”的出现,是“个案”情况还是“普遍”问题值得考究,衡量的标准是究竟什么?中国石膏板产品符合当前中美标准,为何仍被投诉?   标准缺陷,责不在中国企业   中国石膏板质量的争议,无疑也让“中国制造”再度成为美国舆论的一个热点话题。但这起所谓的质量纠纷案件,在当前经济环境下突然升温并直指“中国制造”,显然也有着诸多复杂的因素,其背后更多的是美国贸易保护主义和企图对中国的“妖魔化”。   建筑石膏板行业已经经过了上百年的发展,在此期间,美国制定了ASTM C1396标准,日本制定了JISA6911标准,欧洲也制定了prEN14190标准,我国目前采用GB/T 9775标准,除此之外,各主要生产厂家均有自己的企业标准。这些标准对石膏板产品的分类与标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贮存和运输等方面进行了规定。但是目前这些石膏板建材标准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混乱、重复、交叉的现象,可想而知在两国贸易过程中,标准的差异会造成多么巨大的问题。   不过本次中国石膏板事件中,美国的检测报告表明中国石膏板产品的物理性能和化学成分都符合现有的美国石膏板和建筑空气质量等相关标准的明确要求,出现问题,责任不在中国石膏板企业,而只能说明美国相关行业和产品标准存在缺陷和漏洞。正是由于美国标准的不完善导致了现在的问题产生,而现在美国争议的石膏板问题对于中国企业来说是一种当时的生产技术水平普遍地未能揭示后来才知道的缺陷,这在美国法律中是免责的。   美国政府相关部门应该吸取教训,完善美国国内监管,完善产品标准,为所有在美国从事业务的美国和海外石膏板企业创造良好的有章可循的监管环境,而不要出了问题,就推卸责任,把矛头对准产品符合美国现行标准的中国企业。这样才是对美国消费者负责的态度。   “中国制造”走向“中国创造”,标准先行   中国已连续多年保持世界建材出口大国地位,欧美发达国家一直对建材产品设立种种贸易壁垒,采取各种方式打压占其市场绝对优势份额的中国建材产品。在如此严峻的约束条件下,2008年中国建材仍累计完成出口创汇达180.4亿美元,石膏板作为建筑装饰装修材料中极有代表性的产品,08年产量达11.5亿平方米。如何通过统一而完善的标准规范,保护良好的出口态势,是业界不容回避的重要课题。   胡锦涛主席12月20日在珠海视察时指出要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温家宝总理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针对标准问题特别强调,要加快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和修订。报告明确提出要加快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和修订 食品、消费品安全性能要求及其检测方式标准,都要采用国际标准 出口的产品除符合国际标准外,还要符合进口国标准和技术法规的要求。   “一流企业卖标准、二流企业卖品牌、三流企业卖产品”,中国企业多年来一直贯彻“走出去”的战略,然而缺乏标准领导力、缺少核心技术是多数企业的通病。但是也有华为公司这样的企业凭借其技术实力,完全颠覆了这一现象。例如在通信行业增长惊人迅猛、代表未来趋势的光接入市场,从xDSL到xPON再到未来的下一代PON技术,华为都是相关标准领域贡献文稿数量最多的设备及解决方案供应商。目前华为不仅担任着目前最先进的10G GPON和GPON技术的标准组织50%的主编职位,还担任着10G EPON标准组织50%的技术组长职位,是唯一对10G EPON拥有核心知识产权的中国厂商。全球首个10G GPON就是美国电信巨头Verizon与华为合作完成的。技术标准方面的领先与影响力,奠定了华为在光接入市场上的领导者地位,而这正是华为成为世界第二大通信解决方案供应商的原因。   美国“毒墙”事件,对于中国石膏板企业是危机,也是机遇。中国石膏板行业的领军企业应当吸取此次教训,并以此为契机,学习国内一流企业的发展模式,与相关政府部门和协会携手,从标准入手,积极推进石膏板标准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尽快在质量和标准上达到世界一流水平,扩大中国石膏板企业在标准方面的国际影响力,坚持不懈地追求成为世界石膏板行业的领导企业。
  • 2021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计划发布 涉及这些标准!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发布了2021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计划。本次立项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共有22项,其中包括了7项食品添加剂、2项食品相关产品标准、8项理化检验方法与规程标准、1项微生物检验方法标准、1项毒理学评价程序与方法标准、1项食品中放射性物质标准、2项营养与特殊膳食食品标准。具体如下:2021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计划序号项目名称制定/修订项目承担单位食品添加剂(7项)1食品添加剂 二丁基羟基甲苯(BHT)(GB 1900-2010)修订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化工研究院、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华东理工大学2食品添加剂 黄原胶(GB 1886.41-2015)修订 上海市食品添加剂和配料行业协会、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3食品添加剂 L-苹果酸(GB 1886.40-2015)修订 中国生物发酵产业协会、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化工研究院、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4食品添加剂 叶绿素铜钠盐(GB 26406-2011)修订 发酵行业生产力促进中心、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5食品添加剂 辣椒油树脂(GB 28314-2012)修订 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青岛大学6食品添加剂 聚葡萄糖(GB 25541-2010)修订 科信食品与健康信息交流中心、发酵行业生产力促进中心、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7食品添加剂 番茄红素(合成)(GB 1886.78-2016)修订天津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天津科技大学、天津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食品相关产品(2项)8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GB 4806.1-2016)修订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南京海关危险货物与包装检测中心、发酵行业生产力促进中心9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修订 科信食品与健康信息交流中心、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武汉市卫生计生执法督察总队、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理化检验方法与规程(8项)10理化检验方法 总则制定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深圳海关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厦门海关技术中心11食品中二苯醚的测定制定中国海关科学技术研究中心、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广州市花都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2食品中天冬酰胺和谷氨酰胺的测定制定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哈尔滨海关技术中心、国家加工食品质量检验中心(广东)、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13食品中渗透压的测定制定 厦门海关技术中心、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14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4,4’-联苯二酚和1,1’磺酰基二(4-氯苯)迁移量的测定 制定上海海关工业品与原材料检测技术中心、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南京海关危险货物与包装检测中心15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紫外吸收剂迁移量的测定制定 宁波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上海海关工业品与原材料检测技术中心、北京市理化分析测试中心16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氯乙烯的测定和迁移量的测定(GB 31604.31-2016)修订广州海关技术中心、南京海关危险货物与包装检测中心、宁波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湖南省产商品质量检验研究院17食品中多元素的测定(GB 5009.268-2016)修订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宁波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青海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广东省生物制品与药物研究所、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微生物检验方法与规程(1项)18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空肠弯曲菌检验(GB 4789.9-2014)修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预防控制所、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东北农业大学、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毒理学评价程序与方法(1项)19神经发育毒性试验制定华北科技学院、南方医科大学、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食品中放射性物质(1项)20食品中放射性物质钋-210的测定(GB 14883.5-2016)修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中国医学科学院放射医学研究所、深圳市职业病防治院、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福建省职业病与化学中毒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特殊膳食食品(2项)21食品营养强化剂 氧化锌(GB 1903.4-2015)修订江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安徽医科大学22食品营养强化剂 维生素K2(合成法)制定广州海关技术中心、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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