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碘硫磷标准品于环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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碘硫磷标准品于环己相关的资讯

  • 欧盟建议修改杀菌剂环氟菌胺和烯酰吗啉的最大残留限量标准
    2011年5月13日,欧盟建议修改杀菌剂环氟菌胺和烯酰吗啉的最大残留限量标准。   1.环氟菌胺:   在苹果、梨、小胡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由0.02 mg/kg修改为0.05 mg/kg   鲜食葡萄和酿酒葡萄中的最大残留限量由0.02 mg/kg修改为0.15 mg/kg   黄瓜和西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由0.02 mg/kg修改为0.04 mg/kg。   2.烯酰吗啉:   在橙子中的最大残留限量由0.05 mg/kg修改为0.8 mg/kg   水芹、陆地芹、红芥末、叶用和球茎用芸苔属植物中的最大残留限量由1mg/kg修改为10mg/kg。
  • 担心农残标准不合格?甲胺磷、甲基对硫磷等高毒农残标准现状
    目前我国农产品农药残留现状,可以用三句话来概括,即近年不断好转,总体现状较好,但仍存在隐患。具体来说,一是全国每年3-5次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显示逐年好转和大为改善的结果,不仅表现于农药残留超标率逐年持续下降,已从十年前的超过50%到目前的10%以下;而且表现在残留检出值也是明显降低,十年前检出超过1 mg/kg农药残留量的蔬菜数量较多,但现已很少见,仅偶有检出超过1 mg/kg的。二是目前农产品农药残留监测合格率总体较高,如稻米和水果高达98%以上,蔬菜和茶叶也达95%以上。 三是目前农药残留状况尚不稳定,仍然存在着一些风险隐患,如南方地区或其他地区的夏季由于病虫害发生重、农药使用量大、易造成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又如在设施反季节栽培情况下由于农药用量大并且不易降解、也易引起农药残留超标,还有随着国内外残留限量标准的提高或监测农药种类的增加、原来不超标的农产品变成了超标;特别是由于我国农业生产的产业规模太小,有众多千家万户的农民分散生产和经营,加上生产技术较为落后,基地准出和市场准入难以真正做到,造成监管更加困难。 同时,人们往往喜欢比较我国与欧美发达国家的标准。在农药残留标准数量方面,由于欧美农药管理历史长,我国农药残留的标准数量相对还比较少,因此,加快制定和完善农药残留标准是十分重要的工作。但有一点要明白,在标准的水平方面,很难比较各国残留标准的高低。从技术层面讲,各国的农业生产、农药使用情况和食物结构等不同,因此,残留标准会存在一定差异。从管理层面讲,尽管制定残留标准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确保食品安全,但现在各国越来越将农药残留作为农产品国际贸易的技术壁垒,必要时进而用作政治筹码。各国农药残留标准差异还受以下几个因素的影响。一是对于本国不生产不使用的农药,往往制定最严格的标准,而本国使用的农药特别是在出口农产品上使用的农药,残留标准在安全范围内尽可能松。如美国、欧盟和日本对本国没有登记使用的农药按照一律限量标准(即0.01~0.05mg/kg)执行,而这个浓度许多发展中国家的仪器都难以检测;但是在本国登记使用的农药,即使农药毒性高,其标准却松。如美国规定高毒农药甲胺磷在芹菜上的标准为1mg/kg,花椰菜上为0.5mg/kg,日本规定芹菜上为5mg/kg,花椰菜上为1mg/kg。 二是本国没有或主要依靠进口的作物上的标准严。如氯虫苯甲酰胺是个新杀虫剂,欧盟在葡萄上的标准为1mg/kg,而在大米等粮谷上却为0.01mg/kg,茶叶上为0.02mg/kg,按理葡萄可鲜食,标准应该更高,但葡萄是欧洲的优势作物,因此制定的标准松;再如常用的杀菌剂百菌清,欧盟在直接食用的苹果、梨上标准为1mg/kg,而在大米等粮谷上却为0.01mg/kg,在茶叶上为0.1mg/kg。 三是同一作物,各国标准也不同,如安全性不很高的杀菌剂克菌丹在稻谷中的残留标准,日本是5mg/kg,欧盟为0.02mg/kg,相差100倍;又如高毒农药甲基对硫磷,日本为1mg/kg,欧盟为0.02mg/kg,相差50倍。 为了协调和统一残留标准,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负责制定农药残留国际标准,但即使有国际残留标准,大部分发达国家都执行自己的本国标准,而绝大部分发展中国家因为制定残留标准能力弱,往往只能执行国际标准。 我国是国际食品法典农药残留标准委员会的主席国,因此,我国的农药残留标准尽可能与国际食品法典标准(而不是欧美日标准)接轨,有的标准比发达国家低,但有的标准比发达国家高。 如新农药甲氧虫酰肼我国在甘蓝中的标准为2mg/kg,而美国和日本的为7mg/kg;马拉 硫磷是老农药,我国在柑橘、苹果、菜豆中的标准为2mg/kg,在糙米中为1mg/kg,在萝卜中为0.5mg/kg,均严于美国8mg/kg的标准;嗪草酮在大豆中标准为0.05mg/kg,而美国的为0.3mg/kg、欧盟和日本为0.1mg/kg的标准;常用杀菌剂噻菌灵我国在蘑菇中的标准为5mg/kg,美国为40mg/kg、欧盟10mg/kg、日本60mg/kg,分别比他们严格8、2、和12倍。 我国制定农药残留标准主要考虑安全,很少涉及贸易保护问题。由此可知,不管各国残留标准水平是否存在差异,残留标准都是根据安全风险评价而制定的,只要符合残留标准,农产品是安全的,不能用别国的标准来判断是否存在安全,不能用一国标准否定别国的标准,这缺乏科学性。因为农药残留标准是不仅仅根据安全风险评估结果来制定,也综合考虑产业发展、国际贸易等各方面因素。 如果不能确定或者过分担心农药残留标准不合格,还可以自行进行检测。 BePure专注于标准物质的研发和生产已有20多年,对于农药残留检测有着丰富的经验,满足国内检测实验室在农残领域的要求。配套的营运中心和售前售后团队保证产品品质和服务可靠快速。现在是很多政府实验室、制药企业、第三方机构和科研单位“指定供应商”。
  • 食品添加剂可致淋巴细胞变异 吃多或患淋巴瘤
    受访专家:   欧阳学农,南京军区福州总医院肿瘤科主任、主任医师,国家中西医结合肿瘤重点学科主任、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肿瘤专业)主任、全军中医药学会副会长、全军肿瘤专业委员会常委,《临床肿瘤学杂志 》编委、《肿瘤学杂志 》编委,从事肿瘤临床工作近30年。   牵头或参与国际和国内药物临床试验项目20项,与美国 M.d. Anderson 癌症研究中心、加拿大UBC 大学、日本爱知癌症中心、中国医科院肿瘤医院、军事医学科学院等国内外著名肿瘤研究机构保持广泛合作。   “40%—50%的淋巴癌患者病因是病毒感染,但现在九成食品中含有添加剂,这也可能是淋巴瘤发病的重要原因之一。”国家中西医结合肿瘤重点学科主任欧阳学农主任医师日前告诉记者,加工食品中滥用的非法食品添加剂已经成为导致淋巴癌发病重要因素之一。   食品添加剂或可导致淋巴细胞变异   “在长期过量食用食品添加剂的不良影响下,有可能促使淋巴细胞在生长过程中发生变异,增加患上淋巴瘤的风险。”欧阳学农说。   据了解,淋巴癌是发生于淋巴结的恶性肿瘤,除了我们平时所知道的颈部、腋窝、腹股沟等处会长肿块之外,还可能存在于全身各处,比如脑淋巴瘤、肺淋巴瘤、胃淋巴瘤、口腔淋巴瘤等。   “人越年轻,淋巴细胞就越有活力,也就越容易得淋巴癌。恶性淋巴瘤多发生在20岁到40岁的青壮年。”欧阳学农说,淋巴癌的产生原因仍然不明确,与人自身免疫防御系统缺陷、病毒感染、化学物质、射线、基因突变等有关,如今,当人类的食物97%都含有添加剂时,几千种添加剂充斥我们的生活时,对于癌症的重新认识,应当谨慎考虑添加剂这一风险因素。   食品添加剂是人为添加到食品中的天然物质或人工合成的化学物质,在使用标准范围以下,人体的代谢能力可以降解出去,是相对安全的,但是一旦超过标准,过量的添加剂就会沉积在体内伤害各个器官,造成病变甚至致癌。尽管尚未有人类肿瘤的发生和食品添加剂有关的直接证据,但许多动物实验已证实大剂量的食品添加剂能诱使动物发生肿瘤。   “淋巴系统是身体重要的防御系统,就像人体的‘军队’,它可以帮助身体抵抗各种病原体,像细菌、霉菌等,让我们免于疾病的侵害。和这新病原体‘作战’的淋巴细胞容易在食品添加剂的不良影响下,有可能发生变异,直接或间接影响淋巴瘤的形成。”欧阳学农说。   动物实验多证实添加剂有致淋巴瘤作用   “许多动物实验已证实大剂量的食品添加剂能诱使动物发生淋巴瘤。”欧阳学农说。   如亚硝酸钠是食品添加剂亚硝酸盐的一种,国外试验证实,同时服用乙胺丁醇和亚硝酸钠,小鼠淋巴瘤的发生率提高,而单用乙胺丁醇对淋巴瘤发生率无影响。   作为人造甜味剂之一的蔗糖素,常用于食物和饮料。然而,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在批准蔗糖素的报告中明确指出:在一个老鼠淋巴瘤突变试验中,科学家发现蔗糖素具有轻微的诱变性,根据检测致癌物的一种标准方法——艾姆斯试验结果,蔗糖素被消化时分解的物质也有“轻微的诱变性”。   “一些非法的添加剂致癌作用就更不用说了。”欧阳学农告诉记者,苏丹红作为一种非法食品添加物,对人体具有潜在致癌性,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将苏丹红一号归为三类致癌物,主要基于体外和动物试验的研究结果:苏丹红一号在特定存在的条件下,对小鼠淋巴细胞具有致突变作用。   此外,有的食品添加剂本身即可致癌,作为牛奶酸化剂的花楸酸、淀粉变性剂的琥珀酐、面包防硬剂的聚氧化乙烯乙醇硬脂酸等,在动物实验中都具有致癌活性 有的添加剂可在使用过程中,与食品中的存在成分发生作用转化为致癌物质,如能保持肉色鲜嫩的亚硝酸盐,会与蛋白质代谢后产生的胺类物质结合,形成亚硝胺,具有很强的致癌性。其他种类的防腐剂如苯甲酸、苯甲酸钠、山梨酸等,经毒理研证,较多剂量的摄入,也会影响人体的正常机能,削减人的免疫力,这就为人体细胞的变异提供了前提。   加工食品多含添加剂 自己动手最健康   “食品添加剂最主要的作用是为了让快速生产出的食品,看起来更鲜亮、闻起来更香,吃起来可口、保质期更长,同时由于它大多来自边角边料,所以有可能价格更便宜。”欧阳学农说,食品加工商为了让食品在经历漫长的运输和保存之后仍旧色彩诱人、香气扑鼻,绞尽脑汁的合成和添加各种食品添加剂。   如加入次亚氯酸钠可以给切过的蔬菜杀菌,让蔬菜更鲜亮 加入苯甲酸钠可以让碳酸饮料保持新鲜口感 加入碳酸氢钠可以使曲奇饼干膨松可口 加入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能增加蛋糕和饮料的甜度 加入胭脂红,可以让食物的颜色红亮诱人。   “一个三餐都通过这些食品解决的成年人,每天添加剂摄入量约为10克左右,种类高达六七十种。”欧阳学农说,“要想远离他们,最好自己购买新鲜食品原料,亲自烹饪。”   “购买的食物加工度越高,使用的添加剂也越多。如果一味追求方便快捷,必然要牺牲健康,甚至是生命。”欧阳学农说。   ———————— ■相关链接 ——————————   发热、消瘦、盗汗 或是淋巴瘤症状   淋巴癌临床早期症状不痛不痒、隐匿不易察觉,很多患者会将发烧等症状与感冒病症混淆。因此,有三种常见并发症要注意:   发热,体温长期徘徊在38℃—39℃之间,有持续高热,也有间歇低热,少数有周期热。消瘦,多数病人有体重减轻的表现,在短时期内减少原体重的10%以上。盗汗,夜间或入睡后出汗。   欧阳学农强调,并不是所有的淋巴结肿大都是癌,其中不少是炎症或良性病变等正常反应。此外,直径超过一厘米大小的肿块才有临床检查的意义,所以,发现异常时要警惕,及时就医,但不要过分紧张。   早期的淋巴瘤,通过以放疗为主的治疗手段就能治愈,到了中晚期的时候,需要用化疗为主的手段。欧阳学农主任指出,确诊患了淋巴瘤不必害怕,大量临床实验证实,50%—60%早期患者使用免疫化疗可以被治愈,晚期也有30%—40%的治愈率,疾病能否治愈的关键是首次治疗是否成功。   他提醒,工作压力大的白领、经常熬夜的人、长期过度疲劳者、经常处于电子辐射或射线环境者,都需要定期自查,触摸身体表层是否有肿大的淋巴结。平时,多接受日照,生活规律 尽量不要在新房装修好后即入住 购买新车后,进行甲醛测试,并保持较长时间开窗通风。此外,常吃葡萄、茶叶、海带、大豆、红萝卜、番茄、香蕉、橘子、菠菜等碱性食物,防止酸性废物的累积。
  • 澳新食品标准局拟修改食品标准法典
    澳新食品标准局(FSANz)对外公布了拟议的澳新食品标准法典(Food Standards Code)修改草案详情,并征求有关团体和个人的评议意见。   新的澳新食品标准法典的修改包括批准一种转基因玉米、用作高强度甜味剂的Steviol(甜菊)以及特殊医疗用食品等。FSANz将会仔细考虑来自各方的评论,任何人都可以申请修改食品标准法典,澳新食品标准局对食品、物质以及食品生产技术进行评估,并进行管理效果分析,确保修改结果有益于社会。   特殊医疗用食品 Proposal P242,初步评定为最后的评估结果。特殊医疗用食品(FSMP)指的是在医生或其他健康专业人士(如营养师,护士)监督下使用的,治疗慢性病患者、残疾人、急性病患者或受伤者的食品。目前,澳新食品标准法典中并没有明确关于FSMP的标准。FSANZ拟议制定一个关于FSMP的标准,并欢迎来自公众的意见。   而对于由转基因抗除草剂玉米DAS-40278-9制成的食品 Application A1042,属于第一次评估。陶氏益农澳大利亚公司正寻求批准由转基因抗除草剂玉米DAS-40278-9制成的食品。FSANZ对该转基因玉米进行了充分的科学评估,以保证人类使用的安全性,目前该评估正在进行中。   对于甜菊糖甙的允许含量 Application 1037的评估:嘉吉公司正在寻求批准提高甜菊糖甙在冰淇淋,水基饮料,酿造软饮料,配方饮料和调味酱油中的最大允许含量。甜菊醇甙是食品产业用作糖替代品的高强度甜味剂。嘉吉公司声称需要提高最大允许含量,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口感。   木质素磺酸钙(40-65)作为食品添加剂 Application A1030的评估:帝斯曼营养产品澳大利亚公司已要求批准将木质素磺酸钙(40-65)用作脂溶性维生素(A,D,E和K)和类胡萝卜素的载体制成食品添加剂和营养物质,以帮助这些营养物质融入水基食品。木质素磺酸钙(40-65)帮助不溶于水的维他命和类胡萝卜素均匀分布在水基食品和饮料中。FSANZ正在寻求评议意见,特别是来自食品行业的意见。   对澳新食品标准法典的维护 Proposal P1013的评估:FSANZ还将定期修订澳新食品标准法典,以维护其通用性和透明度。这些修订旨在解决澳新食品标准法典中不一致的地方,拼写错误,语法和印刷错误,遗漏以及需要更新或澄清的项目。
  • 百灵威农药残留标准品助您鉴别毒茶
    我g作为茶叶生产、消费和输出的大g,有着悠久的茶文化,但是茶叶中农药残留c标却时刻威胁茶文化的传承和人们的身体健康。研究表明,饮用农残c标茶叶,可致癌、损害生育能力和胎儿发育,甚至损害人的神经系统和遗传基因。y边是农残c标质量堪忧的茶叶,y边是浑然不觉、盲目饮用消费,茶叶是否正悄悄成为&ldquo 荼叶&rdquo &mdash &mdash 荼毒生灵之叶?百灵威提供与g家检测标准相符合的农残标准品,帮助各质检单位及时发现有害茶叶,以保障大家饮茶安全与身体健康。 百灵威大型标准品库产品系列涉及农药、石化、环境、食品、无机、烟草等多个l域。所有化学对照品都达到或c过美g化学会z新的分析试剂标准。所有分析标准品都符合ISO34以及ISO 17025认证,并可溯源到NIST、BAM或IRMM等g立计量科学研究院,可满足z高质量控制体系要求。每份标准样品均附带原批次质检报告和材料安全数据卡,并且可以为用户提供专业标准品的定制服务。 ■ 茶叶中常检农残标准品 产品编号 产品名称 包装 目录价 P-445N 联苯菊酯 Bifenthrin 10 mg ¥590 P-595N 噻嗪酮 Buprofezin 10 mg ¥450 P-577N 杀螟丹 Cartap 10 mg ¥730 P-447N 苯醚甲环唑 Difenoconazole 10 mg ¥309 P-377N 除虫脲 Diflubenzuron 10 mg ¥169 P-091N &alpha -硫丹 Endosulfan I 10 mg ¥309 P-092N &beta -硫丹 Endosulfan II 10 mg ¥309 P-015N 草甘膦 Glyphosate 10 mg ¥169 P-057N 三氯杀螨醇 Kelthane 10 mg ¥309 P-032S 灭多威 Methomyl 1 mg/mL in MeOH 1 mL ¥518 ■ 其他相关分析耗材产品 产品编号 产品名称 包装 目录价 116481 甲醇, 99.9% [HPLC/ACS] 4 L ¥180 134752 乙腈, 99.9% [HPLC/ACS] 4 L ¥400 187553 水 [HPLC] 4 L ¥375 S02302 J&K C18柱(250 mm× 4.6 mm, 5 &mu m) 1 支 ¥2,800 S010125-3002 AB-1气相柱, 30 m × 0.25 mm × 0.25 &mu m 1 支 ¥3,960 ZTLMGL-4.1 针筒式滤膜过滤器 Ф13 0.2 &mu m(有机) 100 片/包 ¥150 WKLM-3 微孔滤膜 Ф50 0.45 &mu m(水相) 100 片/包 ¥380 901275 J&K瓶口分配器(5.0-50.0 mL) 1 支 ¥2,000 958945 J&K单道手动可调移液器(100-1000 &mu L) 1 支 ¥340 928429 J&K磁力搅拌器(数显、加热、不锈钢) 1 台 ¥3,112 5182-0553 螺纹透明样品瓶(蓝色螺纹盖,PTFE红色硅橡隔垫) 100 个/包¥527 5182-0728 聚丙烯螺纹瓶盖(无隔垫) 100 个/包 ¥109 5183-4759 高j绿色隔垫(带预穿孔) 50 个/包 ¥699 CER-001-1 1.5 mL标准毛细储存瓶 1 个 ¥240 以上价格仅供参考,详情请致电400-666-7788!
  • 食品添加剂标准变身“国家药典”
    据国家卫生部公告,胆钙化醇、氰钴胺等14种食品添加剂的产品标准,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的质量要求进行生产和检验。这意味着,国家对食品添加剂的管理,将与新出台的国家药典相对接,使之更符合中国的具体国情、药品生产和传统用药习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卫生部等9部门《关于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卫监督发〔2009〕89号)规定,经审核,现指定胆钙化醇等14种食品添加剂的产品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相关质量要求和检验方法执行。   对此,国家标准频道认为:药品各生产、销售企业,应及时关注标准类的变动信息。做到信息最大程度的了如指掌,才能更好的避免不必药的麻烦。此外,作为消费者,应尽可能多的去了解所谓的食品添加剂,在药店里对应产品。所以,请大家在超市、认清楚食品标签的标注,切勿换了个名字,就不知道是啥了!   附:食品添加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的相应品种   胆钙化醇等14种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中的相应品种 1 胆钙化醇 维生素D3 2 d-α醋酸生育酚 维生素E 3 植物甲萘醌 维生素K1 4 氰钴胺 维生素B12 5 烟酰胺 烟酰胺 6 泛酸钙 泛酸钙 7 硫酸镁 硫酸镁 8 氧化镁 氧化镁 9 硫酸亚铁 硫酸亚铁 10 富马酸亚铁 富马酸亚铁 11 氧化锌 氧化锌 12 柠檬酸锌 枸橼酸锌 13 碘化钠 碘化钠 14 碘化钾 碘化钾
  • 【百家论坛】直播回顾: 36项兽药之四环素类药物残留检测标准解读!
    继3月3日学习了新发布36项兽药残留之喹诺酮类的检测方法后,3月10日小伙伴们又如约来到坛墨直播间,聆听四环素类药物残留的检测关键点:首先,秦老师带领大家分析了四环素类兽药的结构特点:接着对比了四环素类相关检测标准在适用范围,提取溶剂,净化柱等方面的区别;最后重点介绍了新国标gb 31656.11和gb 31658.6两个标准前处理过程中需要注意的关键细节。 新发布36项兽药残留检测标准解读系列(三)课题新发布36项兽药残留检测标准解读系列(三)直播间的小伙伴们都非常的积极,纷纷提出自己检测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秦老师一一给与了详细的解答。 q1: 配制四环素类标准品时的注意事项?储存条件和保质期?a: 由于四环素类兽药的热稳定性较差,见光易分解;建议不要配制太高浓度,防止析出;配制100 μg/ml标准储备液, -18℃ 以下避光保存,有效期1个月;混合标准工作液,2℃~8℃保存,现用现配。q2:样品前处理中加入乙腈后,样品成团,能均质吗?如何避免成团? a: 样品成团是因为蛋白质遇到有机溶剂变性所致;建议加入适量纯水,使样品形成糊状,然后再均质;后续的除水可以通过加入氯化钠或者无水硫酸镁进行盐析去除。 q3: gb 31656.11四环素类测定,加入醋酸铅后,依然难过柱,如何更好地解决? a: 重点是样品提取过程中把蛋白等杂质去除干净,需要充分地离心;建议离心时间稍微长一点,低温高速多次离心,快速过滤。听完秦老师的技术分享,小伙伴们对坛墨产品的呼声也很高,研发张金龙经理对配套标准品进行了一一讲解,并给出了直播间最优的折扣。如果还有疑问的同学可以在本条公众号下留言。感谢大家的参与,持续关注我们,下期再见哟~
  • 台湾地区拟修订四环霉素等动物用药残留标准
    2013年8月27日,台湾地区“卫生福利部”发布部授食字第1021350307号公告,预告“动物用药残留标准”第3条修正草案,预告终止日为10月28日。其修正重点如下:   一、增修订「氯四环霉素(Chlortetracycline) 、羟四环霉素(Oxytetracycline)及四环霉素(Tetracycline)」在家畜类的肌肉、肝、肾、脂及乳 家禽类脂等十八项残留容许量。   二、增修订「双氢链霉素(Dihydrostreptomycin)/链霉素(Streptomycin)」在家畜类及家禽类的肌肉、肝、肾、脂及家畜类乳等十八项残留容许量。   三、增修订「红霉素(Erythromycin)」在家畜类及家禽类的肌肉、肝、肾、脂 家畜类乳及家禽类蛋等十项残留容许量。   四、增修订「健他霉素(Gentamicin)」在家畜类及家禽类的肌肉、肝、肾、脂及家畜类乳等九项残留容许量。   五、增订「人绒毛膜性腺激素(Human Chorionic Gonadotrophin)」在家畜类的肌肉、肝、肾、脂、乳等五项残留容许量。   六、增修订「左美素(Levamisole)及 Tetramisole」在家畜类的肌肉、肝、肾、脂等四项残留容许量。   七、增修订「林可霉素(Lincomycin)」在家畜类及家禽类的肌肉、肝、肾、脂及家畜类乳等九项残留容许量。   八、增订「那宁素(Narasin)」 在牛、鸡的肌肉、肝、肾、脂等八项残留容许量。   九、增修订「新霉素(Neomycin)」在家畜类及家禽类的肌肉、肝、肾、脂、家畜类乳及家禽类蛋等十项残留容许量。   十、增订「孕马血清性腺激素(Pregnant Mare Serum Gonadotrophin)」在家畜类的肌肉、肝、肾、脂、乳等五项残留容许量。   十一、增订「黄体酮(Progesterone)」在家畜类的肌肉、肝、肾、脂等四项残留容许量。   十二、增修订「磺胺剂(Sulfa drugs)」 在家畜类的肌肉、肝、肾、脂、乳等五项残留容许量。   十三、增订「Thiabendazole」 在马的肌肉、肝、肾、脂及山羊乳等五项残留容许量。   十四、增订「托芬那酸(Tolfenamic acid)」 在牛及猪的肌肉、肝、肾、脂及牛乳等九项残留容许量。   十五、增订「泰拉霉素(Tulathromycin)」 在牛及猪的肌肉、肝、肾、脂等八项残留容许量。
  • 2024年5月份有338项标准将实施——农林牧渔及食品标准独领风骚
    2024年5月份有338项标准将实施 ——农林牧渔及食品标准独领风骚我们通过国家标准信息平台查询到,在2024年5月份将有338项与科学仪器及检测行业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将实施,具体数量明细如下:5月份新实施标准一览通过上述图表我们发现,5月份主要是以农林牧渔及食品相关的为主,占比达到了69%(234条)。在这些新实施标准中有水产、农产品农副产品及农药、食品饲料及乳制品等质量及检测方法标准,标准中使用了大量的生命科学类仪器检测。另外还有16%(55条)医药和7%(24条)环境监测标准也将实施。在5月份新实施标准中,涉及大量的科学仪器检测,如:液相色谱-串联质谱仪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气相色谱仪 、液相色谱 、荧光定量PCR 、红外光谱 、分光光度 、荧光免疫层析 、生物芯片试剂盒 、免疫分析 、拉曼光谱 、X 射线荧光光谱 、原子吸收光谱 等仪器设备。具体2024年5月份主要新实施的标准如下:需要相关标准的,点击链接即可下载收藏↓仪器仪表与计量标准(1个)TB/T 1869.7-2023铁路信号变压器 第7部分:BE系列扼流变压器农林牧渔食品标准(234个)SC/T 9447-2023 水产养殖环境(水体、底泥)中丁香 酚 的测定 气相色谱 - 串联质谱法 SC/T 9446-2023 海水鱼类增殖放流效果评估技术规范 SC/T 9112-2023 海洋牧场监测技术规范 SC/T 7002.7-2023 渔船用电子设备环境试验条件和方法 第 7 部分:交变盐雾( Kb ) SC/T 7002.11-2023渔船用电子设备环境试验条件和方法 第11部分:倾斜 摇摆SC/T 5005-2023 渔用聚乙烯单丝及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 SC/T 4033-2023 超高分子量聚乙烯钓线通用技术规范 SC/T 2123-2023 冷冻卤虫 NY/T 574-2023 地方流行性牛白血病诊断技术 NY/T 572-2023 兔 出血症诊断技术 NY/T 4451-2023 纳米农药产品质量标准编写规范 NY/T 4450-2023 动物饲养场选址生物安全风险评估技术 NY/T 4449-2023 蔬菜地防虫网应用技术规程 NY/T 4448-2023 马匹道路运输管理规范 NY/T 4447-2023 肉类气调包装技术规范 NY/T 4446-2023 鲜切农产品 包装标识技术要求 NY/T 4445-2023 畜禽屠宰用印色用品要求 NY/T 4444-2023 畜禽屠宰加工设备 术语 NY/T 4443-2023 种牛术语 NY/T 4442-2023 肥料和土壤调理剂 分类与编码 NY/T 4440-2023 畜禽液体粪污中四环素类、磺胺类和 喹 诺酮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 - 串联质谱法 NY/T 4439-2023 奶及奶制品中乳铁蛋白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NY/T 4438-2023 畜禽肉中 9 种生物胺的测定 液相色谱 - 串联质谱法 NY/T 4437-2023 畜肉中龙胆紫的测定 液相色谱 - 串联质谱法 NY/T 4436-2023 动物冠状病毒通用 RT-PCR 检测方法 NY/T 4432-2023 农药产品中有效成分含量测定通用分析方法 气相色谱法 NY/T 4431-2023 薏苡仁中多种酯类物质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NY/T 4430-2023 香石竹斑驳病毒的检测 荧光定量 PCR 法 NY/T 4429-2023 肥料增效剂 苯基磷酰二胺( PPD )含量的测定 NY/T 4428-2023 肥料增效剂 氢醌( HQ )含量的测定 NY/T 4427-2023 饲料近红外光谱测定应用指南 NY/T 4426-2023 饲料中二 硝托胺 的测定 NY/T 4425-2023 饲料中 米诺地尔 的测定 NY/T 4424-2023 饲料原料 过氧化值的测定 NY/T 4423-2023 饲料原料 酸价的测定 NY/T 4422-2023 牛蜘蛛腿综合征检测 PCR 法 NY/T 4421-2023 秸秆还田联合整地机 作业质量 NY/T 4420-2023 农作物生产水足迹评价技术规范 NY/T 4419-2023 农药桶混助剂的润湿性评价方法及推荐用量 NY/T 4418-2023 农药桶混助剂沉积性能评价方法 NY/T 4417-2023 大蒜营养品质评价技术规范 NY/T 4416-2023 芒果品质评价技术规范 NY/T 4415-2023 单氰胺可溶液剂 NY/T 4414-2023 右旋 反式氯丙炔 菊酯原药 NY/T 4413-2023 噁 唑 菌酮原药 NY/T 4412-2023 抑霉 唑 水乳剂 NY/T 4411-2023 抑霉 唑 乳油 NY/T 4410-2023 抑霉 唑 原药 NY/T 4409-2023 苏云金杆菌可湿性粉剂 NY/T 4408-2023 苏云金杆菌悬浮剂 NY/T 4407-2023 苏云金杆菌母药 NY/T 4406-2023 萘 乙酸钠可溶液剂 NY/T 4405-2023 萘 乙酸( 萘 乙酸钠)原药 NY/T 4404-2023 抗倒酯微乳剂 NY/T 4403-2023 抗倒 酯 原药 NY/T 4402-2023 甲 哌 鎓可溶液剂 NY/T 4401-2023 甲 哌 鎓原药 NY/T 4400-2023 氟 啶 虫酰胺水分散粒剂 NY/T 4399-2023 氟 啶 虫酰胺悬浮剂 NY/T 4398-2023 氟 啶 虫酰胺原药 NY/T 4397-2023 氟虫 腈 种子处理悬浮剂 NY/T 4396-2023 氟虫 腈 悬浮剂 NY/T 4395-2023 氟虫 腈 原药 NY/T 4394- 2023 代森锰锌 霜 脲 氰可湿性粉剂 NY/T 4393- 2023 代森联可湿性 粉剂 NY/T 4392- 2023 代森联水 分散粒剂 NY/T 4391- 2023 代森联原药 NY/T 4390-2023 丙炔氟草胺 可湿性粉剂 NY/T 4389-2023 丙炔氟草胺 原药 NY/T 4388-2023 苯 醚甲环唑 水分散粒剂 NY/T 4387-2023 苯 醚甲环唑 微乳剂 NY/T 4386-2023 苯 醚甲环唑 乳油 NY/T 4385-2023 苯 醚甲环唑 原药 NY/T 4384-2023 氨氯吡啶酸可溶液剂 NY/T 4383-2023 氨氯吡啶酸原药 NY/T 4382-2023 加工用红枣 NY/T 4381-2023 羊草干草 NY/T 394-2023 绿色食品 肥料使用准则 NY/T 3213-2023 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 质量评价技术规范 NY/T 1668-2023 农业野生植物原生境保护点建设技术规范 NY/T 1236-2023 种羊生产性能测定技术规范 LS/T 8013-2023 气膜钢筋混凝土圆顶仓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 LS/T 8012-2023 气膜钢筋混凝土圆顶仓设计规范 LS/T 8005-2023 农户小型粮仓建造技术规范 LS/T 6148-2023 粮油检测 粮食中铅的测定 时间分辨荧光免疫层析快速定量法 LS/T 6147-2023 粮油检测 粮食中 T-2 毒素的测定 时间分辨荧光免疫层析快速定量法 LS/T 6146-2023 粮油检验 粮食中霉菌计数 荧光快速检测法 LS/T 3323-2023 食品工业用玉米蛋白 LS/T 3322-2023 冷冻熟面条 LS/T 3321-2023 马铃薯全粉 LS/T 3127-2023 鹰嘴豆 LS/T 3126-2023 油用杏仁 LS/T 1233-2023 粮油储藏 粮食仓储企业危险源辨识与评价方法 SN/T 5658.3-2023 蒸馏酒质量鉴别方法 第 3 部分:多酚总量的测定 分光光度法 SN/T 5658.2-2023 蒸馏酒质量鉴别方法 第 2 部分:橡木浸出物的测定 超高效液相色谱法 SN/T 5658.1-2023 蒸馏酒质量鉴别方法 第 1 部分: 18 种挥发性成分含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SN/T 5656-2023 食品中 5 种杂粮成分定性检测方法 实时荧光 PCR 法 SN/T 5655.13-2023 商品化试剂盒检测方法 预包装食品致敏原免疫分析法 第 13 部分:胡桃 SN/T 5655.12-2023 商品化试剂盒检测方法 预包装食品致敏原免疫分析法 第 12 部分:开心果 SN/T 5655.11-2023 商品化试剂盒检测方法 预包装食品致敏原免疫分析法 第 11 部分:夏威夷果 SN/T 5655.10-2023 商品化试剂盒检测方法 预包装食品致敏原免疫分析法 第 10 部分:巴西坚果 SN/T 5655.9-2023 商品化试剂盒检测方法 预包装食品致敏原免疫分析法 第 9 部分:榛子 SN/T 5655.8-2023 商品化试剂盒检测方法 预包装食品致敏原免疫分析法 第 8 部分:腰果 SN/T 5655.7-2023 商品化试剂盒检测方法 预包装食品致敏原免疫分析法 第 7 部分:扁桃仁 SN/T 5655.6-2023 商品化试剂盒检测方法 预包装食品致敏原免疫分析法 第 6 部分:乳 SN/T 5655.5-2023 商品化试剂盒检测方法 预包装食品致敏原免疫分析法 第 5 部分:大豆 SN/T 5655.4-2023 商品化试剂盒检测方法 预包装食品致敏原免疫分析法 第 4 部分:花生 SN/T 5655.3-2023 商品化试剂盒检测方法 预包装食品致敏原免疫分析法 第 3 部分:蛋类 SN/T 5655.2-2023 商品化试剂盒检测方法 预包装食品致敏原免疫分析法 第 2 部分: 甲壳纲类动物 SN/T 5655.1-2023 商品化试剂盒检测方法 预包装食品致敏原免疫分析法 第 1 部分: 麸 质 SN/T 5649-2023 动物源食品 中克百威 及代谢物 3- 羟基克百威 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 - 质谱 / 质谱法 SN/T 5643.5-2023 出口食品中化学污染物的快速检测方法 第 5 部分: 4 种真菌毒素含量的测定 生物芯片 试剂盒法 SN/T 5643.4-2023 出口食品中化学污染物的快速检测方法 第 4 部分: 西布曲明 的测定 拉曼光谱法 SN/T 5643.3-2023 出口食品中化学污染物的快速检测方法 第 3 部分:苋菜红的测定 拉曼光谱法 SN/T 5643.2-2023 出口食品中化学污染物的快速检测方法 第 2 部分:碱性嫩黄 O 的测定 拉曼光谱法 SN/T 5643.1-2023 出口食品中化学污染物的快速检测方法 第 1 部分:砷、镉、汞、铅含量的测定 X 射线荧光光谱法 SN/T 5642.7-2023 出口乳制品中乳酸菌检测方法 数字 PCR 计数法 第 7 部分:副干酪乳杆菌 SN/T 5642.6-2023 出口乳制品中乳酸菌检测方法 数字 PCR 计数法 第 6 部分: 嗜 酸乳杆菌 SN/T 5642.5-2023 出口乳制品中乳酸菌检测方法 数字 PCR 计数法 第 5 部分:鼠李糖乳 杆菌 SN/T 5642.4-2023 出口乳制品中乳酸菌检测方法 数字 PCR 计数法 第 4 部分:植物乳杆菌 SN/T 5642.3-2023 出口乳制品中乳酸菌检测方法 数字 PCR 计数法 第 3 部分:动物双 歧 杆菌 SN/T 5642.2-2023 出口乳制品中乳酸菌检测方法 数字 PCR 计数法 第 2 部分:两双 歧 杆菌 SN/T 5642.1-2023 出口乳制品中乳酸菌检测方法 数字 PCR 计数法 第 1 部分:青春双 歧 杆菌 SN/T 5638-2023 冰葡萄酒中 20 种醛酮类物质的测定 气相色谱 - 质谱 / 质谱法 SN/T 5637-2023 6 种常见黑松露成分定性检测方法 实时荧光 PCR 法 SN/T 5636-2023 16 种鱼类成分定性检测方法 实时荧光 PCR 法 SN/T 5604-2023 东北林蛙物种鉴定方法 实时荧光 PCR 法 SN/T 5521-2023 进口麦卢卡蜂蜜中 5 种特征物质的测定 液相色谱 - 质谱 / 质谱法 SN/T 5520-2023 动物源食品中苯乙醇胺 A 的测定 液相色谱 - 质谱 / 质谱法 SN/T 5519-2023 出口植物源性食品 中氰氟草酯 和 氰氟 草酸残留量的测定 SN/T 5518-2023 出口植物源食品中 棉隆及其 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 - 质谱 / 质谱法 SN/T 5517-2023 出口水产品及其制品中甲基汞的测定 全自动甲基 汞分析仪法 SN/T 5515-2023 出口食品中氟 唑 菌酰胺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 - 质谱 / 质谱法 SN/T 5514-2023 出口食品中产毒素真菌快速检测方法 实时荧光 PCR 法 SN/T 5513-2023 出口禽肉中弯曲 菌 计数方法 SN/T 5512-2023 出口动物源食品中那西肽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 - 质谱 / 质谱法 SN/T 4544.3-2023 商品化试剂盒检测方法 菌落总数 方法三 SN/T 1988-2023 出口动物源食品中头 孢 类抗生素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 - 质谱 / 质谱法 SN/T 1681-2023蜜蜂美洲幼虫腐臭病检疫技术规范SN/T 5599-2023 进境鲜冻肉类产品名称规范 SN/T 5561-2023 出口食品中乙 嘧 硫磷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DB32/T 4727-2024 鳜鱼传染性脾肾坏死病诊断及综合防控技术规程 DB32/T 4726-2024 畜禽粪污 沼 液果 蔬 生产施用技术规范 DB32/T 4735-2024 优良食味粳稻生态种植技术规程 DB32/T 4732-2024 设施蔬菜园区农业机械配置规范 DB32/T 4731-2024 农机专业合作社机务管理规范 DB32/T 4730-2024 南美白对虾小型温棚健康养殖技术规范 DB32/T 4724-2024 草莓生产中微生物菌剂(肥)应用技术规程 DB5308/T 77—2024 桉树速生丰产林培育技术规程 DB42/T 235-2024 地理标志产品 京山桥米 DB42/T 582-2024 猕猴桃主要真菌性病害防控技术规程 DB42/T 1428.1-2024 猕猴桃轻简高效生产技术规程 第 1 部分:高枝牵引技术 DB42/T 2230.1-2024 麦茬复种 第 1 部分:夏直播棉 DB42/T 2228.4-2024 农副产品加工流通管理规程 第 4 部分:加工或保藏的水果 DB42/T 2228.3-2024 农副产品加工流通管理规程 第 3 部分:动、植物油脂 DB42/T 2228.2-2024 农副产品加工流通管理规程 第 2 部分:谷物粉制品 DB42/T 2228.1-2024 农副产品加工流通管理规程 第 1 部分:加工或保藏的蔬菜 DB42/T 2227.2-2024 食用菌菌种质量检验规范 第 2 部分:荷叶离褶伞 DB42/T 2217-2024 稻田迟直播油菜生产技术规程 DB42/T 2216-2024 普通白菜机械化生产技术规范 DB42/T 2215-2024 甘蓝型油菜品种真实性及其实质性派生品种 MNP 鉴定法 DB42/T 2214-2024 甘蓝类蔬菜 集约化穴盘育苗 技术规程 DB42/T 2213-2024 设施草莓 / 西瓜模式栽培技术规程 DB6521/T 071-2024 葡萄平茬嫁接技术规程 DB6521/T 070-2024 红巴拉多葡萄栽培技术规程 DB6521/T 069-2024 紫霞玫瑰葡萄栽培技术规程 DB6521/T 068-2024 火州翠玉 葡萄栽培技术规程 DB6521/T 067-2024 顺行龙干葡萄栽培技术规程 DB4413/T 43-2024 滨海旅游海鲜餐饮经营规范 DB4413/T 42-2024 糯 小麦种植技术规范 DB44/ 613-2024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DB41/T 2620-2024 沿 黄稻虾共 作生态种养技术规程 DB41/T 2617-2024 饲料霉变防控及霉菌毒素脱毒技术规范 DB41/T 2616-2024 杨树锈病综合防治技术规程 DB41/T 2615-2024 山桐子育苗技术规程 DB41/T 2614-2024 银木栽植 养护技术规程 DB41/T 2612-2024 薄壳山核桃容器苗培育技术规程 DB41/T 2611-2024 食用林产品抽样技术要求 DB41/T 2609-2024 设施西瓜、甜瓜水肥一体化设备配置与运行规程 DB41/T 2608-2024 设施蔬菜冬春季防灾减灾技术规范 DB41/T 2607-2024 蓝 莓 组培快 繁 技术规程 DB41/T 2606-2024 丘陵山地朝天 椒 生产技术规程 DB41/T 2605-2024 蜡梅 种质资源描述规范 DB41/T 2604-2024 规模化养殖池塘尾水生态处理技术规范 DB41/T 2597-2024 沼气用玉米、小麦秸秆黄 贮技术 规程 DB41/T 2596-2024 鹅常见病毒病防控技术规程 DB41/T 2595-2024 猪急性腹泻综合征诊断技术 DB41/T 2594-2024 规模化牛场布鲁氏菌病、结核病净化技术规范 DB41/T 2593-2024 黄山松培育技术规程 DB41/T 2592-2024 月季品种观赏性评价技术规程 DB41/T 2591-2024 石榴盆栽技术规程 DB41/T 2588-2024 苍术栽培技术规程 DB41/T 2587-2024 怀地黄种栽繁育技术规程 DB41/T 2586-2024 黄精种子育苗技术规程 DB41/T 2585-2024 大口黑鲈四种病毒性疾病防控技术规范 DB41/T 2583-2024 荷斯坦犊牛饲养管理技术规程 DB41/T 2582-2024 湖北紫荆培育技术规程 DB41/T 2581-2024 迁飞性昆虫的雷达观测技术规范 DB41/T 2577-2024 麦套朝天 椒 机械化直播生产技术规程 DB41/T 2576-2024 冬小麦 - 夏玉米 籽粒双 机收栽培技术规程 DB11/T 2171.3-2023 粮食节约减损规范 第 3 部分:加工环节 DB11/T 2171.2-2023 粮食节约减损规范 第 2 部分:运输环节 DB11/T 2171.1-2023 粮食节约减损规范 第 1 部分:储存环节 DB36/T 779-2023 毛红椿培育技术规程 DB36/T 1888-2023 长豇豆大棚栽培技术规程 DB36/T 1887-2023 油菜 - 中稻生产技术规程 DB36/T 1886-2023 湿地松种子园营建技术规程 DB36/T 1885-2023 辣椒水肥一体化栽培技术规程 DB36/T 1884-2023 苦瓜大棚秋延后栽培技术规程 DB36/T 1883-2023 黄瓜设施越夏栽培技术规程 DB36/T 1882-2023 黑皮冬瓜设施栽培技术规程 DB36/T 1881-2023 黑斑 侧褶蛙米尔 伊丽莎白 菌 分离鉴定技术规范 DB36/T 1880-2023 稻草全量还田下的油菜直播生产技术规程 DB36/T 1879-2023 测土配方施肥系统县域数据库规范 DB36/T 1878-2023 蛋鸭笼养技术规程 DB36/T 1876-2023 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风险分级评定规范 DB36/T 848-2023 早稻集中育秧和移栽气象等级 DB36/T 1872-2023 旱地 “ 甘薯 — 油菜 ” 轮作生产技术规程 DB36/T 1871-2023 “ 早春红芽芋 — 晚粳稻 ” 轮作栽培技术规程 DB36/T 1870-2023 井冈蜜柚平衡施肥技术规程 DB36/T 1869-2023 香菇菌种生产技术规程 DB36/T 1868-2023 西方蜜蜂成熟 蜜 生产技术规程 DB36/T 1867-2023 白莲蜜蜂授粉技术规程 DB36/T 1866-2023 中华蜜蜂育王技术规程 DB36/T 1864-2023 切花石蒜栽培技术规程 DB36/T 1859-2023 特殊食品经营管理规范 DB36/T 1858-2023 特殊食品经营示范主体评价规范 DB36/T 1857-2023 校园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培训管理规范 DB4110/T 63-2023 玉米腐植酸 控释参混肥 施用技术规程 DB4110/T 62-2023 小麦玉米两熟制高产高效栽培技术规程 DB41/T 2598-2024 豫选黄河鲤 2 号 DB64/T 1980—2024 枸杞春季花期霜冻气象指标 DB41/T 1346-2024 稻田紫云英 - 水稻秸秆协同还田利用技术规程 DB64/T 1984—2024 酿酒葡萄晚霜冻灾 害调查 规范 环境环保标准(24个)NY/T 4435-2023 土壤中铜、锌、铅、铬和 砷含量 的测定 能量色散 X 射线荧光光谱法 NY/T 4434-2023 土壤调理剂中汞的测定 催化热解 - 金汞齐富集原子吸收光谱法 NY/T 4433-2023 农田土壤中镉的测定 固体进样电热蒸发原子吸收光谱法 SN/T 5523-2023水中铜绿假单胞菌的测定 酶底物法DB32/T 4729-2024 河湖生态疏浚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 DB32/T 4728-2024 河道保护规划编制导则 DB32/T 4740-2024 耕地和林地损害程度鉴定规范 CJ/T221-2023 城镇污泥标准检验方法 DB44/ 2462-2024 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 DB64/T 702—2024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规范 DB64/T 1981—2024 土壤水分自动观测站建设规范 DB64/ 819—2024 煤质活性炭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64/ 1996—2024 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64/ 1995—2024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41/ 2555-2023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7 4676—2023 海水养殖尾水排放标准 DB36/T 1865-2023 湿地碳汇监测 技术规程 DB41/T 2602-2024 湖泊水生态系统修复工程设计导则 DB41/T 2601-2024 农村水系综合治理设计导则 DB41/T 2613-2024 沿黄生态廊道建设导则 DB41/T 2579-2024 高山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防雷技术规范 DB32/T 4725-2024 池塘养殖尾水生态处理技术规范 DB41/T 754-2024 在用固体燃料工业锅炉节能评价规程 DB41/T 900-2024 旋流燃烧方式锅炉冷态试验导则 医药卫生标准(55个)GB 9706.222-2022 医用电气设备 第 2-22 部分:外科、整形、治疗和诊断用激光设备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 专用要求 WS 10014-2023 学校及托幼机构饮水设施卫生规范 WS 10013-2023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 WS 10012-2023 地方性 砷 中毒病区判定和划分 WS/T 10011.5-2023 公共卫生检测与评价实验室常用名词术语标准 第 5 部分:分子生物学检测 WS/T 10011.4-2023 公共卫生检测与评价实验室常用名词术语标准 第 4 部分:毒理学安全性评价 WS/T 10011.3-2023 公共卫生检测与评价实验室常用名词术语标准 第 3 部分:微生物检测 WS/T 10011.2-2023 公共卫生检测与评价实验室常用名词术语标准 第 2 部分:理化检测 WS/T 10011.1-2023 公共卫生检测与评价实验室常用名词术语标准 第 1 部分:基础术语 WS/T 10010-2023 卫生监督快速检测通用要求 WS/T 10009-2023 消毒产品检测方法 WS/T 10008-2023 7 岁 -18 岁儿童青少年体力活动水平评 WS/T 10007-2023 中小学生体育锻炼运动负荷卫生要求 WS/T 10006-2023 环境化学污染物参考剂量推导技术指南 WS/T 10005-2023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 WS/T 10004-2023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 WS/T 10003-2023 环境健康名词术语 WS/T 10002-2023 克山病病区控制和消除 WS/T 10001-2023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仪器设备配置和管理 SN/T 5605-2023 蝾螈壶菌检疫技术规范 SN/T 5602-2023 豇豆花叶病毒属病毒 RT-PCR 筛查方法 YY/T 1883-2023 Rh 血型 C 、 c 、 E 、 e 抗原检测卡(柱凝集法) YY/T 1874-2023 有源植入式医疗器械 电磁兼容 植入式心脏起搏器、植入式心律转复除颤 器和心脏再同步器械的电磁兼容测试细则 YY/T 1866-2023 一次性使用无菌 肛肠套扎器 胶圈或弹力线式 YY/T 1789.5-2023 体外诊断检验系统 性能评价方法 第 5 部分:分析特异性 YY/T 1411-2023 牙科学 牙科治疗机水路生物膜处理的试验方法 YY/T 1268-2023 环氧乙烷灭菌的产品追加和过程等效 YY/T 0893-2023 医用气体混合器 独立气体混合器 YY/T 0862-2023 眼科光学 眼内填充物 YY/T 0128-2023 医用诊断 X 射线辐射防护器具 装置及用具 YY/T 1012-2021 牙科学 手机连接件联轴节尺寸 YY 9706.272-2021 医用电气设备 第 2-72 部分:依赖呼吸机患者使用的家用呼吸机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 专用要求 YY 9706.270-2021 医用电气设备 第 2-70 部分:睡眠呼吸暂停治疗设备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 专用要求 YY 9706.252-2021 医用电气设备 第 2-52 部分 : 医用病床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 专用要求 YY 9706.247-2021 医用电气设备 第 2-47 部分:动态心电图系统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 专用要求 YY 9706.234-2021 医用电气设备 第 2-34 部分 : 有创血压监护设备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 专用要求 YY 9706.221-2021 医用电气设备 第 2-21 部分:婴儿辐射 保暖台 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 专用要求 YY 1045-2021 牙科学 手机和马达 YY/T 0671-2021 医疗器械 睡眠呼吸暂停治疗 面罩和应用附件 DB32/T 4737.1-2024 社区慢性病患者自我管理工作规范 第1部分:总则 DB32/T 4736-2024 医疗卫生信用评价规范 DB42/T 2218-2024 中药材 艾草种植技术规程 DB14/T 2997—2024 特色针法操作规程 中风利咽通窍针 DB14/T 2996—2024 医疗机构 灸 疗场所设置要求 DB14/T 2995—2024 灸疗技术 操作规范 中药泥 灸 DB14/T 2994—2024 灸疗技术 操作规范 通督 灸 DB14/T 2993—2024 灸疗技术 操作规范 麦粒 灸 DB14/T 2992—2024 医疗肿瘤多学科诊疗工作规范 DB64/T 1986—2024 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评价规范 DB36/T 1875-2023 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规范 DB36/T 1855-2023 困境儿童监护风险干预指南 DB41/T 2603-2024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机构服务规范DB41/T 2610-2024 养老机构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服务规程 DB41/T 2621-2024 产前诊断(筛查)技术医疗机构服务规范 SN/T 4445.4-2023 进口医疗器械检验技术要求 第 4 部分:输液泵 冶金矿产标准(4个)DB36/T 1860-2023 稀土产品链的可追溯性体系设计与实施指南 DB36/T 863-2023 黄蜡 石质量 等级划分与评定 DB41/T 2599-2024 煤矿地震监测站网技术规范 DB41/T 2578-2024 铝合金深井铸造工艺系统安全规程 化工塑料标准(3个)SN/T 5660-2023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规程 甲酸SN/T 5659-2023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规程 发火液体 基本要求DB32/T 4723-2024 石墨 烯 材料包装储运通用要求 轻工纺织标准(1个)SN/T 5615-2023 进出口纺织品 再生纤维素纤维定性分析 显微镜法 能源标准(3个)DB64/T 1979—2024 风能太阳能开发项目选址气候可行性论证技术指南 DB32/T 4722-2024 固定式海上风力发电机组 安装技术规范 DB32/T 4721-2024 海上风电场 雷电预警系统技术规范 机械车辆标准(2个)DB31/T 310021-2024 纯电动公交车运营管理规范 DB14/T 2998—2024 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指南 其他标准(11个)SN/T 5622-2023 化学分析实验室标准物质的选择和使用 SN/T 5603-2023 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中有害物质气味 嗅探技术 规程 DB36/T 1877-2023 直投式橡塑复合改性沥青混合料应用技术规范 DB36/T 744-2023 废旧轮胎橡胶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 DB31/T 310023-2024 绿色产品和服务认证规范 DB41/T 2584-2024 装配式桥梁现浇部分超高性能混凝土施工技术规范 DB41/T 2600-2024 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建设要求 TB/T 3385.1-2023 铁路无线电监测 第 1 部分:总体要求 TB/T 3295-2023 铁路大型施工机械 箱梁 运梁车 SN/T 5624-2023 检测实验室质量安全风险管理 通则 SN/T 4499-2023 技术性贸易措施工作规程 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企业统计调查 Get√小技巧:在仪器信息网APP里,可以免费下载上述标准→↓ 扫码到APP免费下载 目前仪器信息网资料库 有近80万篇资料,内容涉及检测标准、物质检测方法/仪器应用、仪器操作/仪器维护维修手册、色谱/质谱/光谱等谱图。资料库每月有20多万人访问,上万人下载资料,诚邀您分享手头上的资源,与人分享于己留香!
  • 10月29日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最新标准和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解读研讨会
    伟业计量线上研讨会,老时间,老地方,每周五上午九点半伟业计量直播间来相见!2021年10月15日(周五)上午9:30分,由伟业计量和仪器信息网联合举办的“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最新标准和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解读研讨会”即将开启,欢迎大家锁定伟业计量直播间!直播当天,研讨会讲师、助教将进行在线答疑,您有任何关于课程、研讨会以及伟业计量的问题,都可以在留言区进行提问。另外,我们还为当天参会的观众准备了惊喜活动,让您在兼具趣味性与创意性的视频教学中吸收知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最新标准和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解读研讨会”课程表讲师简介:罗叶丽:毕业于吉林大学食品科学专业,硕士研究生,中级工程师,在校期间发表SCI论文四篇,目前就职于渭南市检验检测研究院,熟悉食品相关法律法规及检测相关标准,能够熟练操作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紫外分光光度计、原子荧光光度计、ICP-MS、蛋白质测定仪等仪器,重点检测重金属项目,获得2018年“食药检验”竞赛活动一等奖。张德新:中共党员,教授,硕士生导师,湖北中医药大学检验学院实验教学中心主任。现从事食品质量与安全管理、食品安全检测技术、实验室管理的教学和研究工作,主要研究方向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质量安全与卫生控制。现为国家注册ISO22000、HACCP体系审核员及有机产品检查员,注册营养师,全国特殊膳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466)委员,湖北省药膳食疗研究会常务理事,湖北省预防医学会卫生检验专业委员会常委,中国医药导报杂志编委。(关注助教微信号,免费获得研讨会相关回放链接)温馨提示:伟业计量线上研讨会将于每周五上午09:30(节假日除外)定期举办。如果您是食品/环境/微生物等检测相关专业老师,有相关检测类课程想与我们交流分享,欢迎您加入伟业计量讲师团队,共享学术赋能,课酬丰厚,期待您的加入!联系助教:手机微信同号:15637658007
  • 18种多环芳烃混标 标准品促销
    货号: CDGG-110064-01-1ml 产品描述: 18种多环芳烃混标 标准品(适用于ZEK 01.4-08文件) 规格 1000ug/mL于二氯甲烷,1mL 注:与 16种多环芳烃比 增加了以下2种,适用于ZEK 01.4-08 benzo[e]pyrene 苯并[e]芘 192-97-2 1000 +/- 50 mg/L benzo(j)fluoranthene 苯并(j)荧蒽 205-82-3 1000 +/- 50 mg/L 组分信息: Component CAS Number Concentration Units benzo[k]fluoranthene 苯并(k)荧蒽 207-08-9 1000 mg/L acenaphthene 苊 83-32-9 1000 mg/L acenaphthylene 苊烯 208-96-8 1000 mg/L anthracene 蒽 120-12-7 1000 mg/L fluorene 芴 86-73-7 1000 mg/L naphthalene 萘 91-20-3 1000 mg/L phenanthrene 菲 85-01-8 1000 mg/L benzo[a]anthracene 1,2-苯并蒽 56-55-3 1000 mg/L benzo[a]pyrene 苯并芘 50-32-8 1000 mg/L chrysene 屈 218-01-9 1000 mg/L fluoranthene 荧蒽 206-44-0 1000 mg/L indeno[1,2,3-cd]pyrene 茚并(1,2,3-cd)芘 193-39-5 1000 mg/L pyrene 芘 129-00-0 1000 mg/L benzo[b]fluoranthene 苯并(b)荧蒽 205-99-2 1000 mg/L benzo[ghi]perylene 1,12-苯并芘 191-24-2 1000 mg/L dibenz[a,h]anthracene 二苯蒽 53-70-3 1000 mg/L benzo[e]pyrene 苯并[e]芘 192-97-2 1000 +/- 50 mg/L benzo(j)fluoranthene 苯并(j)荧蒽 205-82-3 1000 +/- 50 mg/L 现货供应应用:适用于ZEK 01.4-08 原价:1242.00元 优惠价:990.00元 促销时间:2013-6-16至2013-8-30 上海安谱科学仪器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斜土路2897弄50号海文商务楼5层 [200030] 电话:86-21-54890099 传真:86-21-54248311 网址:www.anpel.com.cn 联系方式:shanpel@anpel.com.cn 技术支持:techservice@anpel.com.cn
  • 海鲜食品安全危机?标准、解决方案这里都有
    北京时间24日中午12时,日本向海洋排放福岛第一核电站污染水正式启动, 2023年度预计排放约3.12万吨,氚总量为5兆贝克勒尔,约为东电年计划排放量上限(22兆贝克勒尔)的两成。对此,群众最为关心的莫过于对我国生态环境和食品安全是否会有影响。据了解,核污染具有毒性和生物蓄积性,对生态系统造成破坏,长期摄入或造成慢性放射性中毒。8月24日,我国海关总署发布公告,自24日(含)起全面暂停进口原产地为日本的水产品(含食用水生动物)。日本核污水排海的后续影响有待研究机构和有关部门进一步判定。小编特整理了海鲜水产品检测中涉及到的检测项目、检测仪器及解决方案,供大家参考:一、检测项目:1)理化检测:感官检测、水分、pH值、净含量检测、含砂量、干燥失重、盐分检测、浸出物、酸价测定、过氧化值、多磷酸盐、挥发性盐基氮、新鲜度检测2)卫生检测:甲醛、多氯联苯、组胺检测、生物胺检测、挥发酚检测、食品添加剂检测、明矾、硼酸、重金属、亚硝胺检测3)微生物检测: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副溶血性弧菌、寄生虫、商业无菌检测4)农药残留检测:马拉硫磷、毒死蜱、三氯杀螨醇、三唑酮、烯丙菊酯、氯丹、杀扑磷、硫丹、丙草胺、六六六,敌敌畏5)兽药残留检测:青霉素检测、红霉素、土霉素、四环素检测、硝基呋喃类、磺胺类、孔雀石绿6)营养成分检测:能量,蛋白质检测,脂肪,碳水化合物,氨基酸检测,无机盐,维生素检测、DHA检测、EPA7)成分分析:主成分分析,全成分分析,未知物分析,定性定量分析,指标检测,成分含量检测二、海鲜相关检测标准:GB/T 18108-2008 鲜海水鱼GB 5009.206-2016 食品安全标准 水产品中河豚毒素的测定GB 5009.273-2016 食品安全标准 水产品中微囊藻毒素的测定GB 5009.274-2016 食品安全标准 水产品中西加毒素的测定GB 5009.231-2016 食品安全标准 水产品中挥发酚残留量的测定GB 2733-2015 食品安全标准 鲜、冻动物性水产品GB 10136-2015 食品安全标准 动物性水产制品GB 29682-2013 食品安全标准 水产品中青霉素类药物多残留的测定GB 29684-2013 食品安全标准 水产品中红霉素残留量的测定GB 29705-2013 食品安全标准 水产品中氯氰菊酯、氰戊菊酯、溴氰菊酯多残留的测定GB/Z 21702-2008 出口水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规范GB/T 20361-2006 水产品中孔雀石绿和结晶紫残留量的测定GB/T 19857-2005 水产品中孔雀石绿和结晶紫残留量的测定GB 14882-1994 食品中放射性物质限制浓度标准SN/T 4590-2016 出口水产品中焦磷酸盐、三聚磷酸盐、三偏磷酸盐含量的测定SN/T 4526-2016 出口水产品中有机硒和无机硒的测定SN/T 0393-1995 出口水产品中总汞含量检验SN/T 3196-2012 水产品中致病性弧菌检测SN/T 0223-2011 进出口冷冻水产品检验规程SN/T 2564-2010 水产品中致病性弧菌检测SN/T 1974-2007 进出口水产品中亚甲基蓝残留量检测SN/T 1643-2005 进出口水产品中砷的测定SC/T 3012-2002 水产品加工术语SC/T 3015-2002 水产品中土霉素、四环素、金霉素残留量的测定SC/T 3011-2001 水产品中盐分的测定SN 0598-1996 出口水产品中多种有机氯农药残留量检验SN/T 0392-1995 出口水产品中硼酸的测定三、海鲜食品检测仪器有:序号海鲜食品检测仪器名称用途1水分测定仪测定海鲜水分含量2酶标仪检测海鲜疫病、兽药残留、抗生素、真菌毒素等3气相色谱仪配置定制,根据测的项目不同,进行配置4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现场的有机污染物进行准确定性和定量检测,主要应用于环境空气、水体、土壤和固体废弃物中挥发性和部分半挥发性有机物的现场分析5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测量物质对不同波长单色辐射的吸收程度,定量分析6电子天平样品称量必备仪器7脂肪测定仪测定脂肪含量的仪器8凯氏定氮仪测定蛋白质含量的仪器9微生物检测仪用于海鲜食品中的活菌总数、大肠杆菌、绿脓杆菌、沙门氏菌、链球菌、酵母菌等微生物的快速检测10兽药残留检测仪可定量快速检测阿莫西林、孔雀石绿、瘦肉精、黄曲霉毒素等11食品安全检测仪检测海鲜中是否含有重金属、细菌、病毒等超标的污染物。12马弗炉用于测定水分、灰分、挥发分、灰熔点分析、灰成分分析、元素分析。也可以作为通用灰化炉使用。13微波消解仪微波消解对样品进行前处理,可完全消解样品,便于检测更多海鲜食品检测仪器请点击查看: 仪器优选四、海鲜食品相关解决方案: 1、 海鲜水产呋喃类代谢物残留快速检测解决方案 2、 海鲜组织中的兽药分析——实时直接分析 (DART) 和高效液相色谱 (HPLC) 与 Agilent 6400 系列三重四 极 杆质谱仪 (QQQ-MS) 联用系统 3、 海鲜甲醛检测操作流程 4、 解决方案 | 食品中放射性物质锶-90的测定 5、 海鲜储存对质地的影响更多海鲜食品检测解决方案请点击查看:水产品检测面对日本核污水排放这一事件,我们不能过于恐慌。我们应该保持理性,采取必要的措施来保障食品安全。同时,我们也需要加强环境监测和食品安全监管,确保我们的食品安全和健康。最后,让我们一起关注食品安全和环境保护问题,为我们的健康和未来努力。══════════▼▼▼══════════行业应用栏目简介:(http://www.instrument.com.cn/application/ ) 【行业应用】是仪器信息网专业行业导购平台,汇聚了行业内国内外主流厂商的优质分析方法及相应的仪器设备。栏目建立了兼顾国家相关规定和用户习惯的专业分类,涉及食品、药品、环境、农/林/牧/渔、石化、汽车、建筑、医疗卫生等二十余个使用仪器相对集中的行业领域,目前,已经收录行业解决方案6万+篇。
  • 落后药品标准将被“踢出”药典
    p   近日,国家药典委员会在京召开媒体通气会,介绍即将开始编制的2020年版《中国药典》的重点内容和方向。国家药典委员会秘书长张伟表示,2020年版药典收载品种将适度增长,重点转向原料药、中药材、药用辅料,以及批准上市的新药和新产品。同时,建立国家药品标准淘汰机制,对已经取消文号、长期不生产、质量不可控、剂型不合理、稳定性不高的药品标准“做减法”,淘汰一些落后产品和落后标准。 /p p   张伟表示,现行《中国药典》能够适应临床用药的需要,2020年版药典提出了品种收载适度增长,考虑医保目录的调整,由注重药品收载数量向注重药品内在质量的提升转变。 /p p   第十一届药典委员会针对国内外普遍关注的中药农药残留、重金属问题,新设立了中药风险评估专业委员会。张伟介绍,2020年版药典将全面制定中药材及中药饮片重金属及有害元素、农药残留的限量标准 重点加强中药饮片质量标准研究与制定,建立和完善中药饮片质量标准 制定中药安全用药检验标准及指导原则 强化中药标准的专属性和整体性,不断创新和完善中药分析检验方法 重点开展基于中医临床疗效的生物评价和测定方法研究,探索建立化学指标和生物活性相融合的中药整体质量标准体系。 /p p /p
  •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修订多项食品安全标准
    据联合国粮农组织消息,7月14日至18日负责制定国际食品标准的&ldquo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rdquo (CAC)2014年度大会在日内瓦举行,来自170个成员国的约700名代表出席。   据媒体报道,中国此次派出20余人的代表团出席会议,成员来自国家卫生计生委、农业部、国家质检总局、工信部等。   本次会议讨论通过一系列新的食品安全标准,这包括重金属、农残等限量标准以及部分操作规范。   新通过的食品安全标准可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农残限量   CAC提议将香蕉中敌草快的最大残留限量修订为0.02mg/kg,将丙环唑在李子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修订为0.6mg/kg。   2.玉米与玉米产品当中伏马菌素的最大限量   CAC将玉米当中伏马菌素的限量定为4mg/kg,将玉米粉与玉米制品当中的限量定为2mg/kg。   3.无机砷在大米当中的残留限量   CAC建议将无机砷在大米当中的残留限量定为0.2mg/kg。   4.婴儿配方食品当中的铅含量   CAC将婴儿配方食品当中铅残留限量定为0.01mg/kg。   5.部分食品添加剂的最大残留限量   CAC提议修订一系列食品添加剂在意大利面、鱼、蔬菜、婴儿奶粉等食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6、 百香果、榴莲、秋葵标准   CAC制定了百香果、榴莲、秋葵的卫生、成熟度、贮藏方式等最新质量标准。   7、新鲜与速冻扇贝产品标准   CAC建议扇贝肉当中的磷酸盐含量应不超过2200mg/kg。   8、兽药   CAC建议禁止部分药物用于产肉动物,同时还建议部分药物在肉、乳、蛋、蜂蜜当中的残留限量。   9、香料与干制草本香料植物的卫生操作规范   CAC采纳了一系列操作规范,用于各个生产环节降低污染,确保消费者健康。这包括生产选址、人员健康与卫生状况、设备、贮藏与运输等方面。   &ldquo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rdquo 由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共同建立,主要任务是负责国际食品安全标准、准则和操作规范的制定,保障消费者的健康,确保食品贸易公平。中国于1985年加入该组织。   FAO官网报道见:http://www.fao.org/news/story/en/item/238558/icode/
  • 2021版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国家标准解析
    农药残留是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因素。制定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是加强农药残留风险管理的重要技术手段,也是世界各国的通行做法,对我国科学规范合理用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维护农产品国际贸易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是目前我国统一规定的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强制性国家标准。一、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制修订情况2009年《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前,我国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主要由原卫生部和原农业部制定,截至2009年底,农药残留限量仅有870多项,存在标准缺失、重复和矛盾等诸多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8号)和《卫生部、农业部关于印发2010 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原农业部对农药残留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进行了清理,2012年将相关标准统一合并后发布为2012版GB 2763,实现了农药残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统一发布,提高了标准的系统性和实用性。此后,2014年、2016年、2018年、2019年和2021年先后五次进行修订。其中,2021版GB 2763规定了2,4-滴等564种农药在376种(类)食品中10092项残留限量标准。其中,谷物、油料和油脂、蔬菜、干制蔬菜、水果、干制水果、坚果、糖料、饮料类、食用菌、调味料、药用植物、动物源食品的限量总数分别为1415、758、3226、55、2468、152、148、180、196、70、360、161、903项。全面覆盖了我国批准使用的农药品种和主要植物源性农产品,完成了国务院批准的《加快完善我国农药残留标准体系的工作方案》规定的“十三五”末1万项的目标任务,农药品种和限量标准数量达到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相关标准的近2倍,标志着我国农药残留标准制定工作迈上新台阶。二、2021版GB 2763标准的主要变化(一)新增部分农药残留限量2985项。与2019版GB 2763相比,2021版GB 2763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数量增加2985项。其中,蔬菜、水果等居民日常消费的重点农产品的限量标准数量增长明显,分别增加了960项和615项,占新增限量总数的32.2%和20.6%,两类限量总数分别占2021版GB 2763食品限量总数的32.0%和24.5%。(二)修订农药残留限量194项。由于实施禁限用管理政策、获得新的农药登记残留试验数据或规范统一残留物定义等原因,基于膳食风险评估结果,对2,4-滴等46种农药在玉米等106种(类)食品中194项残留限量标准进行了修订。同时,由于推荐增补了配套农药残留检测方法,将2甲4氯(钠)等17种农药的176项限量由临时限量修改为正式限量;由于缺乏配套检测方法,将噻草酮等3种农药的19项限量由正式限量修改为临时限量。需要重点关注的是,此次制修订涉及的胺苯磺隆等7种禁用农药和毒死蜱等9种限用农药,均按照检测方法的定量限水平设定限量值,实现了对相应禁限用范围食品种类的全覆盖。(三)新增农药品种81种。与2019版GB 2763相比,2021版GB 2763 新增了81种农药,相应增加限量标准1343项。其中,42种农药已在我国批准登记,39种农药尚未在我国取得登记。(四)修订部分农药残留物监测定义和每日允许摄入量(ADI)。为保证膳食风险评估数据的科学性,参考FAO/WHO农药残留专家联席会议(JMPR)评审结果,2021版GB 2763修订了2,4-滴异辛酯、吡氟禾草灵和精吡氟禾草灵、氟噻草胺、甲基碘磺隆钠盐、井冈霉素、喹禾灵和精喹禾灵、螺虫乙酯、氰霜唑、三唑醇、噻唑锌等12种农药残留物监测定义及表述,修订了丁苯吗啉、氟苯脲、喹禾灵和精喹禾灵等4种农药每日允许摄入量(ADI)。 (五)新增或修订食品名称。根据农产品商品形态、主要用途以及相关残留限量制定等情况,2021版GB 2763修订了规范性附录A(食品类别及测定部位),增加了小麦全粉、黄花菜(干)、番茄干、马铃薯干、香瓜茄、柑橘肉(干)、苹果干、茉莉花、蒌叶、马郁兰、夏香草、番茄酱、贝母(鲜)、贝母(干)、百合(干)、三七花(干)、哺乳动物脂肪(乳脂肪除外)、鸡脂肪、鸭脂肪、鹅脂肪等20种食品名称,修订了小茴香、莲子、人参、三七、白术、百合、元胡、石斛、黄花菜、菊花、浆果和其他小型水果、热带和亚热带类水果、羊肉、羊脂肪、羊乳等15种食品名称,并将枸杞(干)的食品类别从干制水果调整为药用植物的花及果实类。(六)调整部分配套农药残留检测方法。根据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制修订情况,2021版GB 2763增加了GB 23200.116、GB 23200.117、NY/T 1721、SN/T 1971、SN/T 4066、SN/T 4591、SN/T 4655共7项农药残留检测方法标准;由于检测方法标准进行了修订,对引用的2项检测方法标准表述作了相应更新,即更新后的《出口水果中克菌丹残留量的检测 气相色谱法和气相色谱-质谱/质谱法》(SN/T 0654)和《进出口植物性产品中氰草津、氟草隆、莠去津、敌稗、利谷隆残留量检验方法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SN/T 1605);由于前处理要求使用危险化学品等原因,不再推荐《植物性食品中氯氰菊酯、氰戊菊酯和溴氰菊酯残留量的测定》(GB/T 5009.110)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苯酰胺类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GB 23200.72)等2项检测方法标准。三、2021版GB 2763标准的主要特点(一)涵盖农药品种和限量标准数量大幅增加。2021版GB 2763规定了564种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包括我国批准登记农药428种、禁限用农药49种、我国禁用农药以外的尚未登记农药87种,同时规定了豁免制定残留限量的低风险农药44种。从涵盖的农药品种数量看,已超过CAC、美国,基本接近欧盟。与2019版GB 2763相比,新版标准中农药品种增加81个,增幅为16.7%;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增加2985项,增幅为42%,基本覆盖我国批准使用的农药品种和主要植物源性农产品,为加强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了充分的技术支撑。(二)高风险农药品种监管力度持续加大。2021版GB 2763重点突出高风险禁限用农药的监管,规定了29种禁用农药792项限量值、20种限用农药在限用作物上的345项限量值。按照农药残留检测方法能够检测的最低浓度水平(定量限),制修订了胺苯磺隆等16种禁限用农药的限量值,实现了禁用农药在12类植物源性农产品、限用农药在相应限用农产品种类上限量的全覆盖,强化了禁限用农药监管。同时,通过评估转化CAC标准等方式,制定了除我国禁用农药外的87种尚未在我国批准使用农药的1742项残留限量,为加强进口农产品监管、保障我国居民消费安全提供了技术依据。(三)蔬菜等特色小宗作物限量标准显著增加。特色小宗作物用药登记是一个国际性难题,由于农药市场小、回报低等原因,企业主动申请农药登记的积极性不足,导致无合法药可用、无限量标准可依的问题突出。近年来农业农村部高度重视,重点针对社会关注度高的蔬菜、水果等鲜食农产品,制修订了5766项残留限量,占目前限量总数的57.1%。同时,在广泛开展农业生产实际用药调研、验证试验、征求意见和专家论证等基础上,制定了阿维菌素等67种农药589项特色小宗作物上的限量标准,发布了505项农药残留风险控制技术方案,指导地方制定临时用药措施并鼓励企业申请农药扩大使用范围登记,创新探索解决特色小宗作物“无药可用、无标可依”难题的工作机制,一些区域性集中种植、产业规模大的特色作物用药短缺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四)农药残留限量配套检测方法标准更加完善。2021版GB 2763新增推荐7项配套检测方法,同步发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331种农药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法》等4项新制定的农药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可以作为相关农药残留限量的配套检测方法,将有效解决1000多项农药残留限量标准“有限量、无方法”问题。同时,为提高配套检测方法的适用性,2021版GB 2763按照每种农药同类基质不超过5个且同类仪器的检测方法仅限1个的原则推荐配套检测方法,以兼顾不同检测机构的实际需要。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107项国标发布(附编号名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现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等107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其编号和名称如下:  GB 2763-2016(代替GB 2763—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23200.1-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除草剂残留量检测方法 第1部分:气相色谱-质谱法测定 粮谷及油籽中酰胺类除草剂残留量  GB 23200.2-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除草剂残留量检测方法 第2部分:气相色谱-质谱法测定 粮谷及油籽中二苯醚类除草剂残留量  GB 23200.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除草剂残留量检测方法 第3部分: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测定 食品中环己酮类除草剂残留量  GB 23200.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除草剂残留量检测方法 第4部分:气相色谱-质谱/质谱法测定 食品中芳氧苯氧丙酸酯类除草剂残留量  GB 23200.5-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除草剂残留量检测方法 第5部分: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测定 食品中硫代氨基甲酸酯类除草剂残留量  GB 23200.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除草剂残留量检测方法 第6部分: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测定 食品中杀草强残留量  GB 23200.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蜜、果汁和果酒中497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GB 23200.8-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水果和蔬菜中500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GB 23200.9-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粮谷中475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GB 23200.10-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桑枝、金银花、枸杞子和荷叶中488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GB 23200.11-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桑枝、金银花、枸杞子和荷叶中413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法  GB 23200.12-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菌中440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法  GB 23200.1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茶叶中448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法  GB 23200.1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果蔬汁和果酒中512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法  GB 23200.15-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菌中503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GB 23200.1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水果和蔬菜中乙烯利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法  GB 23200.1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水果和蔬菜中噻菌灵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法  GB 23200.18-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蔬菜中非草隆等15种取代脲类除草剂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法  GB 23200.19-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水果和蔬菜中阿维菌素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法  GB 23200.20-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阿维菌素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GB 23200.21-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水果中赤霉酸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GB 23200.22-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及坚果制品中抑芽丹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法  GB 23200.2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地乐酚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GB 23200.2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粮谷和大豆中11种除草剂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GB 23200.25-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水果中噁草酮残留量的检测方法  GB 23200.2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茶叶中9种有机杂环类农药残留量的检测方法  GB 23200.2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水果中4,6-二硝基邻甲酚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GB 23200.28-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多种醚类除草剂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GB 23200.29-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水果和蔬菜中唑螨酯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法  GB 23200.30-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环氟菌胺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GB 23200.31-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丙炔氟草胺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GB 23200.32-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丁酰肼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GB 23200.3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解草嗪、莎稗磷、二丙烯草胺等110种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GB 23200.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涕灭砜威、吡唑醚菌酯、嘧菌酯等65种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GB 23200.35-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取代脲类农药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质谱法  GB 23200.3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氯氟吡氧乙酸、氟硫草定、氟吡草腙和噻唑烟酸除草剂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GB 23200.3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烯啶虫胺、呋虫胺等20种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GB 23200.38-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环己烯酮类除草剂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GB 23200.39-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噻虫嗪及其代谢物噻虫胺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GB 23200.40-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可乐饮料中有机磷、有机氯农药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GB 23200.41-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噻节因残留量的检测方法  GB 23200.42-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粮谷中氟吡禾灵残留量的检测方法  GB 23200.4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粮谷及油籽中二氯喹磷酸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GB 23200.4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粮谷中二硫化碳、四氯化碳、二溴乙烷残留量的检测方法  GB 23200.45-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除虫脲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质谱法  GB 23200.4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嘧霉胺、嘧菌胺、腈菌唑、嘧菌酯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GB 23200.4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四螨嗪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GB 23200.48-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野燕枯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GB 23200.49-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苯醚甲环唑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GB 23200.50-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吡啶类农药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GB 23200.51-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呋虫胺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GB 23200.52-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嘧菌环胺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GB 23200.5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氟硅唑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GB 23200.5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甲氧基丙烯酸酯类杀菌剂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GB 23200.55-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21种熏蒸剂残留量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法  GB 23200.5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喹氧灵残留量的检测方法  GB 23200.5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乙草胺残留量的检测方法  GB 23200.58-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氯酯磺草胺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GB 23200.59-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敌草腈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GB 23200.60-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炔草酯残留量的检测方法  GB 23200.61-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苯胺灵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GB 23200.62-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氟烯草酸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GB 23200.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噻酰菌胺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GB 23200.6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吡丙醚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GB 23200.65-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四氟醚唑残留量的检测方法  GB 23200.6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吡螨胺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GB 23200.6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炔苯酰草胺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GB 23200.68-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啶酰菌胺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GB 23200.69-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二硝基苯胺类农药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GB 23200.70-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三氟羧草醚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GB 23200.71-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二缩甲酰亚胺类农药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GB 23200.72-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苯酰胺类农药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GB 23200.7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鱼藤酮和印楝素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GB 23200.7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井冈霉素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GB 23200.75-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氟啶虫酰胺残留量的检测方法  GB 23200.7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氟苯虫酰胺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GB 23200.7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苄螨醚残留量的检测方法  GB 23200.78-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肉及肉制品中巴毒磷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GB 23200.79-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肉及肉制品中吡菌磷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GB 23200.80-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肉及肉制品中双硫磷残留量的检测方法  GB 23200.81-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肉及肉制品中西玛津残留量的检测方法  GB 23200.82-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肉及肉制品中乙烯利残留量的检测方法  GB 23200.8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异稻瘟净残留量的检测方法  GB 23200.8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肉品中甲氧滴滴涕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GB 23200.85-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及乳制品中多种拟除虫菊酯农药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GB 23200.8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及乳制品中多种有机氯农药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GB 23200.8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及乳制品中噻菌灵残留量的测定荧光分光光度法  GB 23200.88-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水产品中多种有机氯农药残留量的检测方法  GB 23200.89-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源性食品中乙氧喹啉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法  GB 23200.90-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及乳制品中多种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质谱法  GB 23200.91-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源性食品中9种有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GB 23200.92-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源性食品中五氯酚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质谱法  GB 23200.9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有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GB 23200.9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源性食品中敌百虫、敌敌畏、蝇毒磷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GB 23200.95-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产品中氟胺氰菊酯残留量的检测方法  GB 23200.9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蜜中杀虫脒及其代谢产物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GB 23200.9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蜜中5种有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GB 23200.98-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王浆中11种有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GB 23200.99-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王浆中多种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GB 23200.100-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王浆中多种菊酯类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GB 23200.101-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王浆中多种杀螨剂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GB 23200.102-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王浆中杀虫脒及其代谢产物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GB 23200.10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王浆中双甲脒及其代谢产物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GB 23200.10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肉及肉制品中2甲4氯及2甲4氯丁酸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质谱法  GB 23200.105-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肉及肉制品中甲萘威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柱后衍生荧光检测法  GB 23200.10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肉及肉制品中残杀威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特此公告。  国家卫生计生委  农业部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6年12月18日
  • 我国食品中兽药残留限量标准增至2191项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日前,农业农村部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将于2020年4月1日起实施。 strong 此次发布的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规定了267种(类)兽药在畜禽产品、水产品、蜂产品中的2191项残留限量及使用要求,基本覆盖了我国常用兽药品种和主要食品动物及组织 /strong ,标志着我国兽药残留标准体系建设进入新阶段。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据介绍,此次新发布的标准有三大亮点: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strong 一是涵盖兽药品种和限量数量大幅增加 /strong 。与此前发布的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相比,新标准规定的兽药品种增加76种、增幅39.8%,残留豁免品种增加66种、增幅75%,残留限量增加643项、增幅41.5%,基本解决了当前评价动物性食品“限量标准不全”的问题。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strong 二是标准要求与国际全面接 /strong strong 轨 /strong 。新发布的标准全面采用CAC和欧盟、美国等发达国家或地区的最严标准,对农业部公告第235号涉及的残留标志物、日允许摄入量、残留限量值、使用要求等重要技术参数进行了全面修订,设定的残留限量值与CAC兽药残留限量值一致率达90%以上;对氧氟沙星等10多种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兽药品种予以淘汰或改变用途。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strong 三是标准制定更加科学严谨 /strong 。本次标准制定中充分考虑了我国动物性食品生产、消费实际和现行兽药残留限量标准实施中的关键问题,遵照国际通行做法开展了相关风险评估,广泛征求了行业、专家、消费者、社会公众、相关机构的意见,并接受了世界贸易组织成员的评议。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据悉,新发布标准将代替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的相应部分。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科学规划、重点突破、循序推进的原则,不断加大兽药残留标准制修订力度,积极推进兽药残留标准体系建设,力争用3至5年时间,实现限量标准对所有批准使用兽药的全覆盖和所有允许使用食品动物及组织的全覆盖,基本实现检测方法标准对所有限量标准的全覆盖,为我国动物性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更为有力的支撑。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 nbsp /p
  • 专家解读|2022版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国家标准制修订情况分析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2763) 是目前我国统一规定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MRLs) 的强制性国家标准。2022 年 11 月 11 日,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农业农村部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 2, 4-滴丁酸钠盐等112 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2763. 1-2022) 标准 (以下简称增补版), 自 2023 年 5 月 11 日起正式实施。 GB 2763. 1-2022 是 GB 2763-2021 的 增补版, 可以配套使用。 为进一步强化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宣贯,促进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人员和食品生产者及时全面了解国家最新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仪器信息网邀请到了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罗媛媛老师,对两个标准文本的异同及使用注意事项等情况进行了比对分析, 以便于标准使用者更好的理解和正确使用。一、增补版标准概况本次发布的增补版标准规定了2, 4-滴丁酸钠盐等112 种农药在 99 种 (类) 食品上的 290项最大残留限量标准, 并规定了 37 项配套检测方法标准。 GB 2763-2021 规定的同一农药和食品的限量值与增补版不同时, 以增补版为准。作为 GB 2763-2021 的增补版, GB 2763. 1-2022规定的相关检测方法可以与 GB 2763-2021 配套使用。 此外, GB 2763-2021 规定的食品类别及测定部位 (附录 A) 同样适用于增补版标准。增补版中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基于我国登记的农药品种制定, 其中, 对于存在异构体的农药, 以实际登记的农药普通体名称或高效体名称表示, 包括氟氯氰菊酯、 精甲霜灵、 精喹禾灵、 氯氟氰菊酯、 氰戊菊酯、 异丙甲草胺等6种农药残留限量标准, 这些限量标准也适用于残留物定义相同的其他异构体, 待与 GB 2763- 2021 整合时, 将与残留物定义相同的其他异构体相关限量予以合并。增补版标准均是基于我国农药登记相关残留试验数据确定农药最大残留水平, 结合农药毒理学数据和我国膳食消费数据, 进行膳食风险评估, 再依据评估结果推荐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MRLs)。 之后, 在广泛征求社会意见、 有关部门意见并向世界贸易组织 (WTO) 成员通报的基础上, 先后经国家农药残留标准审评委员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再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农业农村部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 标准制修订的程序规范、 数据充分、 方法严谨, 将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保障消费者食用安全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二、增补版标准主要内容1、新增农药品种及其限量制定情况与 GB 2763-2021 相比, 增补版标准新增了 22 种 农药品种, 相应增加限量标准 51 项 。2、 GB 2763-2021 中相关农药品种及其限量制修订情况与 GB 2763-2021 已有农药品种相比, 增补版标准制修订相关限量 239 项, 包括制定 205 项, 修订 34 项。 需要说明的是, 限量值修订涉及阿维菌素等 19 种农药在杏等 27种食品 (组) 上的 34 项限量标准 , 其中, 修订了阿维菌素、 苯醚甲环唑、 腐霉利等3 种农药的单个食品的限量, 另外修订的 31 项限量涉及倍硫磷、 苯醚甲环唑等 17 种农药在24 种食品 (组) 中的限量, 增补版标准规定的上述农药和食品的限量标准将替代GB 2763- 2021 规定的相关限量标准。 待与 GB 2763-2021 标准文本整合发布时, 限量修订涉及的相关食品组名称将修订为 “食品组 (某种食 品除外) ”, 例如, 增补版修订了倍硫磷在菜用大豆上的限量, 将 GB 2763-2021 倍硫磷相关食品名称由 “豆类蔬菜” 修订为“豆类蔬菜 (菜用大豆除外)。三、增补版标准的主要特点1、完善了农药残留标准体系此次发布的增 补版标准主要依据我国新增农药登记残留试验 数据或残留验证试验数据制修订, 及时填补了 新增农药登记作物的残留限量标准缺失, 进一 步扩大了食品中农药残留监管的覆盖面, 为指 导农药科学使用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 供了技术支撑。 2、提高了标准的适用性增补版标准基于我 国农药残留试验数据, 经膳食风险评估, 对 GB 2763- 2021 中部分转化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 的食品组限量标准进行了修订, 提高了 标准的适用性。 在使用此类标准时, GB 2763- 2021 规定的同一农药和食品的限量值与增补版 标准不同时, 以增补版标准为准。 2023 年 1 月 1 日新修订实施的 《中华人民 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要求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 确保严格实施。 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技术判定依据。 本次发布的 GB 2763. 1 - 2022 是对现行GB 2763-2021 的补充和完善。 截至目前, 我国已发布农药残留限量标准总数累计达到 10379项, 进一步扩大了农药残留标准覆盖范围, 切实提高了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 有关部门应该针对农产品生产、 贸易、 监管等相关方面大力开展新标准的宣贯和培训解读工作,重点关注标准更新变化情况, 让标准使用者正确理解和使用 加强科学用药指导, 让农民根据用药实际, 科学选药、 合理用药, 从源头上提高农药使用水平 加强农产品质量抽检和监督执法工作, 加快解决禁用农药违法使用、 常规农药残留超标等问题,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作者简介:罗媛媛 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残留审评处、国家农药残留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农艺师,主要从事农药登记管理、农药残留风险管理和农药合理使用准则制定等工作。主要负责组织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及农药检测方法国家标准的立项、起草、征求意见、送审、报批等工作。先后参与起草2019版、2021版和2022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参与起草《农作物中农药残留试验准则》《畜禽中农药残留试验准则》《畜禽中农药代谢残留试验准则》等多项残留试验准则。
  • 药典博物馆 |药品标准与中药使用工作委员会成立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8月29日,由药典博物馆主办的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药品标准与中药使用工作委员会成立大会暨学术交流会” /span /strong 在山东台儿庄召开。委员会由全国各省市三甲中医院92名临床药学负责人组成,通过三甲医院和学科的合作,开展学术研究、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对中药相关标准进行研究,对中药临床使用过程中的质量管理、质量控制和疗效观察等综合研究,深入推动药典文化研究和传播,推动中药安全合理使用,促进中医药临床服务高质量发展。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药学部主任曹俊岭当选为首届主任委员。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中药标准是保障中药质量的关键,实施好环直接影响临床使用效果。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司副司长周杰表示,中医药是我国传统医学和传统文化的瑰宝,是世界医学的重要组成。我国在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strong A.D.659年颁布了世界第一部药典《新修本草》 /strong /span ,自古迄今中医药在不断理论探索实践中发展出了完整的治疗疾患、促进养生保健的医药学体系。近年来,各种疫情防控工作中也发挥了积极重要的作用。在今年的新冠疫情防控中,中医药“三药三方”因其明确的防控效果家喻户晓。目前中药质量控制和管理水平得到了长足发展,中药的使用越来越普及。将药品标准与中药使用结合起来,发挥中药临床药学专家的资源优势,对于中药标准研究、中药安全合理使用、中药质量文化建设,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9/uepic/4b22e206-5749-4880-824e-482cb5332064.jpg" title=" 中药书.png" alt=" 中药书.png" /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在学术交流会上,国家药典委员会中药标准处处长石上梅介绍了2020版《中国药典》的修订情况,并就中药部分修订的主要内容及其修订思路等进行了阐述;全军中医药研究所所长肖小河教授以“中药质量评控:新时代、新策略”为演讲主题,从中医药发展的时代机遇、在新冠疫情防控中发挥的突出作用,以及中药研究和临床使用的机遇挑战,对中药质量控制和评价进行了系统介绍;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药物临床研究机构办主任孙洪胜主任药师,在介绍他们团队对中药标准和药品名称方面的部分研究进展时指出,综合药典、医保目录,以及中药相关规范性文件可以看出,中药名称的完整性、系统性和统一性会对中药标准的提升、中药临床安全合理使用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药典博物馆是世界首座以药典文化为主题的博物馆,通过工作委员会的方式团结医药行业的专家学者,尤其是中医药专家,开展药品质量管理、药品标准研究、药典文化弘扬等方面的工作,得到行业的高度肯定。馆长缪志华表示,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strong 药品质量是研发出来的、生产出来的,也是监管出来的,更要落实到临床使用之中来 /strong /span 。作为一个公益机构,是药品质量文化建设、药典文化弘扬的专业平台,一方面要符合药典历史发展和定位的科学严谨的博物馆展陈工作,引导中外游客对药典关注,体现药典的权威性和法定性;另一方面,要采用灵活的策略,吸引各年龄阶段游客和医药专业人士参观游览、研学交流的兴趣和热情,将药典知识、药品质量知识有机融合在健康教育和高品质旅游之中。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此次活动由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台儿庄古城旅游集团联合承办,江西济民可信集团协办。来自全国各省市三甲中医院的临床药学专家学者和医药行业人员160多人参加。 /p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a href=" http://instument1999.mikecrm.com/lGWNMkR" target=" _blank"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550px height: 179px " src=" https://img1.17img.cn/ui/bimg/SH100000/special/w920h3002020ChP.jpg" title=" " alt=" " width=" 550" vspace=" 0" height=" 179" border=" 0" / /a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margin-top: 10px " 仪器信息网将特别推出“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strong 2020年版《中国药典》变化盘点 /strong /span ”专题,盘点通则增修、药典仪器以及相关资讯。敬请广大读者关注!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点击图片进入专题】 /strong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zt/2020ChP-changes" target=" _self"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550px height: 94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9/uepic/1a99183e-131f-46da-b578-e18bff0eb239.jpg" title=" w640h1102020ChP.jpg" alt=" w640h1102020ChP.jpg" width=" 550" vspace=" 0" height=" 94" border=" 0" / /a /p
  • 深度解析“中国临床肿瘤类器官标准化建设” ——国家癌症中心/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马飞教授
    3月31日,在2024肿瘤健康管理大会暨分子肿瘤学全国重点实验室年会上,备受瞩目的《中国临床肿瘤类器官标准化实验室及样本库建设》专场活动顺利召开,继1月6日全国项目启动会召开后,本次大会上又重磅发布了《中国临床肿瘤类器官标准操作及样本管理质控标准及推荐建设方案》以及《中国临床肿瘤类器官标准化操作及应用能力提升项目》两项重要内容,为中国临床肿瘤类器官标准化建设推进迈出重要一步。为此,特别邀请国家癌症中心/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马飞教授就中国临床肿瘤类器官的应用现状及该项目对推动中国临床肿瘤精准诊疗发展的重大意义进行权威解析。Q1:近年来,3D类器官技术如热浪席卷科研界,肿瘤类器官被誉为“试药替身” ,请您谈谈肿瘤类器官在优化肿瘤临床生态的应用前景及价值。马飞教授:当前肿瘤研究领域面临两大共性问题——异质性及肿瘤进化,相关临床诊疗及科研活动主要围绕这两方面开展。类器官是利用组织样本或多能干细胞进行体外3D培养而形成的具有一定空间结构的组织类似物,能够在结构和功能上模拟真实器官,具有组织器官功能,并可以稳定传代,因此也称为“微型器官”。肿瘤类器官是将类器官和肿瘤结合起来的概念,由患者的肿瘤样本直接构建的肿瘤类器官,高度还原人源肿瘤的组织结构和基因谱系,可以保持肿瘤的异质性。肿瘤类器官为肿瘤研究和体外高通量筛选药物提供了比传统2D细胞系或小鼠模型更有效的检测模型,同时其精准度、周期、准确率以及成本等,相较于传统NGS等间接手段,也具有巨大优势。目前,肿瘤类器官技术在肿瘤精准治疗、基础医学研究、新药开发三个应用领域价值越来越凸显,例如更快更精准地为肿瘤患者制定治疗方案,同时对临床用药方案进行疗效评估;构建更精准地肿瘤疾病模型;创造更高效的新药研发的实验工具,而这三方面的应用正是精准医学时代最重要的三个价值领域。当然,随着生物技术的快速发展,肿瘤类器官技术不仅可以作为当前循证医学的重要手段补充,甚至在药物经济学、临床和科研应用转化等方面有着无可替代的优势。Q2:目前,与国际相比,中国类器官技术正处于什么阶段?主要挑战是什么?马飞教授:目前,我国类器官培养技术正处于技术爆发和科研成果井喷的阶段。从发表的论文数量来看,2022年我国发表文章占比达到了14%,仅次于美国,处于全球领先水平。再加之,近年来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为我国肿瘤类器官事业的发展吹响了时代的号角。2021年,类器官技术纳入首批“十四五”重点专项加强重大难治性疾病类器官模型研究。国务院发布《医疗器械管理条例》明确医疗机构可自行研制、使用有临床需要的检测项目(LDT模式)。2023年国家药监局药品审批中心发布《人源干细胞产品非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明确类器官模型可作为非临床研究替代性模型应用。尽管类器官是一种革命性的体外疾病模型,在干细胞与发育、再生医学、肿瘤研究、药物开发和精准医疗等领域的应用发展迅猛,但由于国内对肿瘤类器官构建、鉴定、保存及应用尚无质量控制标准,同时也缺乏针对肿瘤类器官技术标准统一的操作流程及平台建设方案,很大程度上间接制约了肿瘤类器官技术转化及产业化进程。回归到临床和科研转化上,无论是在临床常规药敏检测服务还是临床科研(尤其是多中心临床科研研究)的开展过程中,临床肿瘤类器官(Clinical Patient-derived organoids,CPDOs) 培养的稳定性、培养周期、通量、成本等方面的要求均远高于常规实验室基础研究所需的培养要求,堪比军工级别和民用级别的差别。因此,临床肿瘤类器官(CPDOs)技术要想实现普及和更充分的价值转化,标准化建设势在必行。基于此,今年1月6日,我们在北京正式启动了《中国临床肿瘤类器官标准化实验室及样本库建设项目》;同时在本次肿瘤健康管理大会上,隆重发布了全国首个通用的临床肿瘤类器官标准化实验室及样本库建设方案及质控标准,这将为肿瘤类器官技术的临床规模化普及应用提供引领性指导,开启我国临床肿瘤类器官(CPDOs)标准化、规范化、规模化新纪元。Q3:如您前面提及,我们也观察到从1月6日《中国临床肿瘤类器官标准化实验室及样本库建设项目》全国启动以来,在全国肿瘤临床诊疗及科研领域反响巨大,能否请您再详细介绍下该项目阶段性目标和主要内容?马飞教授:《中国临床标准化实验室及样本库建设项目》是由国家癌症中心分子肿瘤学全国重点实验室、博鳌肿瘤创新研究院联合开展,该项目本着同质互助原则,汲取当前国内外最新前沿类器官技术,竭力帮助所有项目参与单位熟练掌握相关技术操作及科研能力。在国家癌症中心的牵头指导下,分子肿瘤学全国重点实验室及博鳌肿瘤创新研究院联合发起,邀请国内各省市权威医疗中心临床、科研专家团队参与,同时得到包括嘉士腾等企业单位支持,从理论基础到技术应用全流程帮助参与中心提升相关技术能力。该项目主要目标是统一技术标准、建设规范平台、凝聚行业共识和实现价值转化。第一阶段目标是通过1年左右建设时间多维度实现:1)建立一组科学、规范的符合项目专家委员会认证的肿瘤类器官标准实验室及样本库建设标准(人员技能、设备配置、流程规范、质控体系);2)制定一系列关于类器官技术开展及应用转化的专家共识、质控标准、指导手册、培训及验收体系;3)建设若干国际水准的高素质类器官实验室科研团队;4)建设若干国家或区域级肿瘤类器官标准样本库。同时,在全国率先建立至少15家以上符合项目建设标准的肿瘤类器官标准实验室和样本库,包括京津冀、长三角、川渝、华中华南等多个区域的权威医疗中心,同心协力,带动区域普及。此外,2024年项目关键文件成果产出,例如《中国临床肿瘤类器官标准实验室及样本库建设方案》操作手册(2024第一版)、《恶性肿瘤类器官标准化建设与应用》专著(清华大学出版社)、《中国临床肿瘤类器官标准化操作及样本管理质控标准》(2024第一版),以统一标准促进技术广泛普及。在完成关键的第一阶段建设后,在2025年将会进入全面建设期,届时会进行全国第二批更大规模的标准化中心建设,实现该技术在临床的全面普及。当然,我们期待全国更多优秀中心和科研团队能从现在开始就积极报名参与第一阶段的技术引进和平台建设,共同推动肿瘤类器官技术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Q4:近年来,国内涉足推广类器官技术的企业不断增加,但当前国内仍缺乏相对统一的技术及质控标准,培养体系及试剂耗材繁杂,不同体系及试剂可靠性、稳定性参差不齐。对此,在临床肿瘤类器官(CPDOs)类器官标准化培训上是否有一些探索?马飞教授:随着我国越来越多临床科研转化成果的产出,临床及科研人员对类器官技术的关注愈发强烈,国内临床医疗机构对临床肿瘤类器官(CPDOs)技术的学习需求日趋增加。基于“中国临床肿瘤类器官标准化实验室和样本库建设项目”,建立了“临床肿瘤类器官标准化实验室建立和应用的培训体系”。通过线上线下一体化模式,开展“临床肿瘤类器官(CPDOs)类器官标准化培训”,内容包括全国直播课、线下实操培训、线下科研培训等,以促进广大临床和科研团队了解肿瘤类器官的原理和方法,掌握临床主流癌种类器官的标准化培养操作、样本管理及相关科研开展能力,进而推动国家级标准化肿瘤类器官样本库建设、临床精准化诊疗应用及相关技术科研成果转化。最后,结合本次中国肿瘤健康管理大会上发布的《中国临床肿瘤类器官标准化操作及样本库管理质控标准及推荐建设方案》,计划于在4月6日(周六),由博鳌肿瘤创新研究院牵头,在20余家医学媒体及相关单位的支持下,以线上形式,召开《中国临床肿瘤类器官标准化操作及应用能力提升项目》暨中国临床肿瘤类器官标准化操作技术引进及科研培训合作沟通交流会。在此也邀请国内所有目前正在开展细胞生物相关科研技术活动的实验室机构、团队、专家同道们共同参与本次线上沟通会及后续相关技术引进与科研培训合作开展,共同推动我国临床肿瘤类器官(CPDOs)技术标准化、规范化发展,共同迎接中国肿瘤精准诊疗拐点的到来。2024年4月6日(星期六)上午9:00云端相见,不见不散!
  • 药典委公布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药品标准研究子课题评审结果
    按照《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44号)的有关要求,药典委在开展通用性检测方法、药用辅料、药包材等相关标准研究课题的立项和广泛征集课题承担单位的基础上,于2016年6月1-2日在北京召开课题申报审评会议。药品标准研究子课题四、五、六、七共设16项课题,药品检验、研究、生产企业以及相关协会等共57家单位申报了课题研究工作。为做好课题评审工作,药典委专门成立专家组,成员由药品检验机构、科研机构的七位专家组成。课题评审组审评专家逐一听取了申报单位课题研究可行性汇报,通过对申报单位对课题任务的理解、任务目标、研究技术路线、实施方案、以及申报单位的技术和检验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确定各项课题项目的承担单位。为体现药典标准课题研究立项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及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药品标准科研工作,现将“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药品标准研究子课题四、五、六、七”相关课题研究承担和参与协作单位予以公示。课题 编号课题名称立项课题单位经费 总额 (万元)承担单位联合申报单位参与单位(整合)4-1无菌检验用隔离系统验证指导原则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吉林省药品检验所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中国医药设备工程协会504-2免疫检测技术用于中药真菌毒素检测的方法研究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北京勤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重庆市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天津市药品检验所1004-3滴眼剂中抑菌剂含量测定法的建立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药品仪器检验所北京市药检所;中国药典∣沃特世联合开放实验室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广州市药品检验所、河北省药品检验研究院、武汉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所、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504-4分析方法验证指导原则沈阳药科大学-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504-5统计分析指导原则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北京大学科技开发部、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504-6缓释、控释和迟释制剂指导原则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中国药科大学;吉林省药品检验所-505-1药用辅料与药物相容性研究指导原则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中国药科大学北京市药品检验所1005-2药用辅料功能性相关评价方法的建立广东省药品检验所中国药科大学;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国家药用辅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1005-3药用辅料生物安全性评价方法指导原则北京市药品检验所-中国药科大学、深圳市药品检验研究院505-4药用辅料适用性研究指导原则中国药科大学上海市食品药品包装材料测试所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405-5胶囊(空心胶囊)通则中国医药包装协会中国药科大学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406-1药包材稳定性评价指导原则山东省医疗器械产品质量检验中心中国医药包装协会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山东齐都药业有限公司506-2药用玻璃材料和容器通则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上海市食品药品包装材料测试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包装材料科研检验中心江苏省医疗器械检验所306-3药包材胶塞通则上海市食品药品包装材料测试所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包装材料与药用辅料检定所-406-4吸入气雾剂与包装相容性研究中国医药包装协会山东省医疗器械产品质量检测中心(CFDA济南药品包装材料检验中心);中国药典∣沃特世联合开放实验室武汉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所、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507-1制药用水中国医药设备工程协会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50
  • 《GB 5009.35-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合成着色剂的测定》标准解读!
    “食品5009”标准作为中国的一套食品卫生检验方法标准,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手段之一。该标准涵盖了多种食品卫生检验方法,包括食品中各种成分的测定方法,以及食品接触材料的环保测试等。5009系列标准与其他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互配套使用,形成了一个完整的食品安全检测体系。值得一提的是,仅今年实施的5009系列标准就已超过30项。在这样的背景下,仪器信息网特别策划了“2024年食品检测标准全面解读——GB 5009系列”主题约稿,以增强业界专家和技术人员、疾控中心相关机构工作者之间的信息交流,同时向仪器用户提供食品检测领域更丰富的产品、技术解决方案。本文邀请到广州莱奥实验室科技有限公司分享食品中合成着色剂测定新国标GB 5009.35-2023相关的技术及解决方案。食品着色剂在我们生活中无处不在,丰富的色彩感官能刺激我们的味蕾、增加我们的食欲;正因如此,商家经常会在食品中添加各种各样的食品着色剂,但着色剂问题不容忽视,今年4月3日,上海市场监管局公布万豪酒店分公司有5批次青团添加了禁用着色剂,有柠檬黄、亮蓝等着色剂;今年4月25日,四川凯佳瑞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麻辣牛肉片(2023/11/17、1.0kg/袋),胭脂红检测值为0.0097g/kg,国家标准规定不得使用。今年国家颁布了GB 5009.35-2023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合成着色剂的测定》代替了以下三大标准:1、GB 5009.141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诱惑红的测定》2、GB/T 9695.6-2008《肉制品 胭脂红着色剂测定》3、GB/T 21916-2008《水果罐头中合成着色剂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把不同基质的规整到新标,原理统一为固相萃取法,说明固相萃取针对不同基质,具有广泛的适配性;固相萃取技术中,正压固相萃取是较为先进技术,压力高达100psi,不合格事件中青团粘稠基质,需要用到正压固相萃取,才能充分的提取,保证结果准确性。本文对于新标着色剂实验中需要注意的地方进行方法解读,以及提供该方法的配套解决方案。一、 GB 5009.35-2016 与GB 5009.35-2023 对比需要注意的地方项目旧标准(5009.35-2016)新标准(5009.35-2023)原理变化聚酰胺粉吸附法/液-液分配法乙醇氨水提取-固相萃取净化仪器条件柱温:35℃,检测波长254nm柱温:30℃,检测波长:415 nm(柠檬黄、喹啉黄),520 nm(新红、苋菜红、胭脂红、日落黄、诱惑红、酸性红和赤藓红),610 nm(靛蓝、亮蓝)。分析时间21min42min检出限和定量限方法检出限:柠檬黄、新红、苋菜红、胭脂红、日落黄均为0.5mg/kg,亮蓝、赤藓红均为0.2 mg/kg(检测波长254 nm时亮蓝检出限为1.0 mg/kg, 赤藓红检出限为0.5mg/kg)。样品取样量为2g,定容体积为2mL时,柠檬黄、新红、胭脂红、日落黄、喹啉黄、赤藓红的检出限均为0.5 mg/kg,定量限均为1.5 mg/kg,苋菜红、诱惑红、亮蓝、酸性红、靛蓝的检出限均为(0.3mg/kg,定量限为1.0 mg/kg。二、实验过程注意事项:1、称取样品称取样品时,需要注意均匀取样,以果酱为例,如果是盒装的,需要上中下层均匀取样,保证样品颜色均匀;硬质糖果,可加5ml水,40℃恒温震荡溶解后,再进行提取步骤。2、样品提取1) 乙醇氨水属于易挥发溶剂,需要现用现配;2) 乳制品提取液遇到混浊,可采取高速冷冻离心或冰箱冷冻一段时间,再离心。3) 固体样品,如粉丝,样品干硬,若水浴后,溶胀效果不佳,可以适当延长水浴时间,让样品充分溶解。4) 准确移取(乙醇氨水)提取液10ml,50℃氮吹浓缩至3ml左右,目的是为了保证过柱之前,充分去除氨水,保证上样pH=6左右,满足WAX混合型弱阴离子对上样也要求,保证小柱对合成着色剂有很好的吸附作用。(WAX混合型弱阴离子小柱对强酸性化合物具有很好的选择性)3、过柱1) WAX阴离子固相萃取小柱,不同批次之间有误差,同一批次需要进行验收测试,合格后才进行实验,确保实验结果准确性。2) 淋洗过程,如茶叶为例,天然色素较多,可适当加多点甲酸水和甲醇的量,去除水溶性和脂溶性天然色素杂质。3) 洗脱,若基质着色剂含量较多,可适当增加洗脱溶剂含量,直至洗脱至溶液无色为止;洗脱液氨化甲醇现配现用。4) 氮吹过程,氮吹至近干,不要完全吹干,对于粘稠基质,吹干,不易复溶。复溶液需要pH=9的乙酸铵缓冲溶液复溶,确保赤藓红的回收率。5) 若洗脱后,填料上还有残留颜色,并且回收率偏低,则考虑含氨水的提取液和洗脱液是否现配现用,氨水含量不足,导致ph值偏低,洗脱不完全。4、实验结果1) 靛蓝合成着色剂性质不稳定,实验结果回收率偏低的话,很大原因是降解了,所以,建议靛蓝标准品现配现用。2) 实验结果11中合成着色剂回收率,除了赤藓红偏低,其余的回收率都满足90%-110%。最后一步的复溶液可试试pH=9的乙酸铵:甲醇=9:1,提高回收率。3) 过膜时候需要选择亲水的PTFE滤膜,才不会吸附色素。合成着色剂是食品安全中尤为重要的检测项目,针对蜜饯等等粘稠基质过柱,莱奥公司推出了正压固相萃取仪、氮吹浓缩仪和氮气发生器整套解决方案,粘稠基质轻松过柱,过柱后直接氮吹,无需转移样品;48位正压固相萃取仪48位氮吹浓缩仪氮吹用氮气发生器广州莱奥实验室科技有限公司:广州莱奥实验室科技有限公司总部位于广州,是一家专注于色谱质谱前处理仪器及氮气发生器开发制造的高科技企业,团队人员拥有十几年的质谱仪、前处理仪器、氮气发生器从业经历。公司自主开发生产氮气发生器、固相萃取仪、氮吹仪等,并代理国内知名品牌的色谱质谱仪器,服务于全国食品、制药、临床检验、环境、司法鉴定、科研院所等行业。莱奥将继续潜心研发,推出更多行业需要的产品和方案,努力成为您身边的质谱方案专家!
  • 博纳艾杰尔提供邻苯二甲算酯标准品
    相关标准品如下,价格请咨询当地销售 中文名称 英文名称 CAS号 邻苯二甲酸二甲酯(DMP) Dimethyl phthalate (DMP) 131-11-3 邻苯二甲酸二乙酯(DEP) Diethyl phthalate(DEP) 84-66-2 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 Phthalic acid, bis-iso-butyl ester 84-69-5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 Di-n-butyl phthalate 84-74-2 邻苯二甲酸双(2-甲氧基乙)酯(DMEP) Phthalic acid, bis-methylglycol ester 117-82-8 邻苯二甲酸双-4-甲基-2-戊酯 Phthalic acid, bis-4-methyl-2-pentyl ester 146-50-9 邻苯二甲酸双-2-乙氧基乙酯 Phthalic acid, bis-2-ethoxyethyl ester 605-54-9 邻苯二甲酸二戊酯(DPP) Diamyl phthalate 131-18-0 邻苯二甲酸二正己酯(DNHP) Dihexyl phthalate 84-75-3 邻苯二甲酸丁苄酯(BBP) Benzyl butyl phthalate 85-68-7 邻苯二甲酸二丁氧基乙酯 (DBEP) Phthalic acid,bis-butoxyethyl ester 117-83-9 邻苯二甲酸二环己酯(DCHP) Dicyclohexyl phthalate 84-61-7 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DEHP) Di(2-ethyl hexyl) phthalate (DEHP) 117-81-7 邻苯二甲酸二苯酯 Diphenyl phthalate 84-62-8 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DNOP) Di-n-octyl phthalate 117-84-0 邻苯二甲酸二壬酯 Phthalic acid, bis-nonyl ester 84-76-4 相关检测方法请登录博纳艾杰尔网站http://www.agela.com.cn/newDetail.aspx?id=59
  • 韩国强化食品中有害物质安全标准
    韩国食品医药品安全局于2009年5月7日公布了强化食品中有害物质安全标准的相关文件。   以下为其附则中的主要内容:   一、新设标准等强化的内容   1. 新设对玉米及其单纯加工品的丝状真菌毒素(伏马毒素)标准   - 新设玉米的伏马毒素标准为‘4ppm以下’,新设玉米单纯加工品(粉碎,切断等)及玉米面的伏马毒素标准为‘2ppm以下’。   2. 新设小麦、黑麦、大麦及咖啡中丝状真菌毒素(赭曲毒素)标准   - 新设小麦、黑麦、大麦及炒咖啡的赭曲毒素A的标准为5ppb以下,新设速溶咖啡的赭曲毒素A的标准为10ppb以下。   3. 新设及强化液状茶的重金属标准   - 像饮料一样饮用的液状茶(在市场上销售的液态的‘对身体好的某某茶’同类的茶)的含铅标准从2.0ppm以下强化到0.3ppm以下(与雪绿茶和玄米绿茶一样的浸出茶为5.0mg/kg以下)。   - 新设含镉标准为0.1ppmg以下(与饮料的重金属标准相同)   4. 新设腹泻性贝毒标准   - 二枚贝类(与牡蛎,贻贝相同由两枚壳构成的蛤蚌类,海螺等一枚贝类)的腹泻性贝类毒素标准与 Codex, EU等诸国的标准相同新设为0.16ppm以下。   5. 修正农药及动物用药品的残留许用标准   - 修正醚菊酯等15种农药(包含人参一种)及氨苯砜等29种动物用药品的残留许用标准。   二、中国许可农药中韩国未许可的农药目录   除草剂(19种):莠灭净Ametryn,氰草津Cyanazine,磺草灵asulam,甜安宁phenmedipham,灭草猛vernolate,氯嘧磺隆chlorimuron-ethyl,玉嘧磺隆rimsulfuron,胺苯磺隆ethametsulfuron-methyl,甲磺隆metsulfuron-methyl,苯磺隆tribenuron-methyl,甲氧咪草烟Imazamox,甲咪唑烟酸imazapic,灭草喹imazaquin,咪草烟imazethapyr,异丙隆isoproturon,溴苯腈bromoxynil,环庚草醚Cinmethylin,吡氟草胺diflufenican,哒草特pyridate   杀虫剂(3种):杀螟腈cyanophos,地虫硫磷 fonafos,烯虫灵nitenpyram   植物生长调节剂(1种):烯效唑Uniconazole   三、有中国标准而没有韩国标准的动物用医药品目录   此次公布的2种药品:伊维菌素Abamectin,盐酸沙拉沙星sarafloxacin   本周中预告立案的5种药品:头孢氨苄素Cafalexin,二氟沙星difloxacin,氟苯尼考Florfenicol,吉他霉素kitasamycin,丙氧咪唑Oxibendazole   计划年内开发试验法的15种药品:倍他米松Betamethasone,越霉素A DestomycinA,地塞米松Dexamethesone,卤喹酮Halofuginone,马拉硫磷Malathion,甲苯达唑mebendazole,安乃近Metamizole,硝碘酚腈Nitroxinil,苯唑青霉素Oxacillin,哌嗪Piperazine,碘醚柳胺Rafoxanide,氯苯胍Robenidine,洛克沙胂Roxarsone,氨苯磺酰胍sulfaguanidine,甲基三嗪酮Toltrazuril   四、保存流通标准及原料标准的修订   1. 强化新鲜方便食品(沙拉)及熏制鲢鱼的保存及流通标准   - 沙拉及熏制鲢鱼的保存及流通温度由10℃以下修订为5℃以下以防止李斯特菌生长。   2. 追加‘食品不能使用的原料’品目   - 在附表3‘食品不能使用的原料’目录中(现有木炭等82个品目)增加大麻等46个品目,共计128个品目。
  • 为何近半食品添加剂没检测标准?
    从三聚氰胺、苏丹红、工业明胶到牛肉膏、羊肉精,非法食品添加事件是当下食品安全监管的难点和盲点。日前,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代表前往浦东开展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调研时,部分来自基层的代表反映,目前卫生部门公布的非法食品添加剂目录中,近半缺乏检测标准。   近几年,食品安全的&ldquo 亡羊&rdquo 不少,我们的&ldquo 牢&rdquo 虽然也不断地补了起来,比如,加强了监管力量,成立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修正了刑法,食品安全犯罪最低将被判处有期徒刑,直至死刑等。但是,我们的食品检测标准,依然没有与时俱进。卫生部门发布的 《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公告中,对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种类有了明确规定,但禁止添加的物质中近一半没有相关检测标准,令人担忧。   正因为食品没有检测标准,导致食品难以监管,执法缺乏依据。近日,上海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检查中发现某市场销售的水产品甲醛含量较高,因缺乏标准,无法认定该物质是否为人为添加,对甲醛含量较高食品如何处理又缺乏明确的法律法规规定,导致至今还难以定性处罚。   食品检测标准,应当与时俱进。首先,食品检测标准的制定权,必须归到权威部门。相关部门也应该加强制定食品安全标准的工作,严格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从源头上根治&ldquo 标准&rdquo 问题。   其次,建立严密的食品安全标准检测机制。食品检测标准,应当随时更新。规定禁用的添加剂,体现出对公众食品安全的应有担当,而且要随时查实风险,修订检测标准,出台禁用规定。   再次,改事后监管为主动检测。这要加强检测能力,比如,日本能对四百种农药残留物进行检测,而我国只有检测数十种农残的设备能力,这种现象应该改变。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在食品安全问题上,我们已经付出了不少代价,今后,必须构筑食品安全&ldquo 防火墙&rdquo 。首当其冲的是,要尽快制定更完善的食品检测标准,从传统的偏重事后监管变为事前预防,从临时检测变为注重日常检测。若能落实,当可缓解老百姓当下的食品安全焦虑。不然,食品没有检测标准,谁还敢吃?
  • 药典会《数字化药品标准》荣获第六届中华优秀出版物奖
    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和中央宣传部文件批复精神,由中国出版协会举办的第六届中华优秀出版物奖,于2016年12月27日评选揭晓。由国家药典委员会主编、科迈恩(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设计开发,以及人民卫生电子音像出版社出版的《数字化中药材标准》喜获第6届中华优秀出版物奖音像电子和游戏出版物正式奖。  《数字化中药材标准》是我国以《中国药典》为核心的各级药品标准及其相关标准支撑数据向数字化、网络化及移动化的出版转型的首次全方位深入探索和关键实施节点。所形成的数字化出版物实现了首次专门为国家药品标准所设计开发的专业数据服务平台。该系统的架构设计集中体现了当前“大数据”和“互联网+”背景下的国家药品标准颁布、出版和使用的新方式,从而使得我国药品标准的颁布与发行工作与数字化出版时代实现对接,充分体现信息化时代的药品标准增值服务功能。  《数字化中药材标准》是自1953年第1版以来历经60余年的《中国药典》出版形式的新变化和新发展,使得国家药品标准所承载信息更加鲜活和丰富,需求也更反映时代特色和用户实际,从而在我国药品标准的持续提高、标准协调工作以及维护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等方面发挥更好和更积极的作用。延伸阅读:《数字化中药材标准》主页中华优秀出版物奖简介  中华优秀出版物奖是由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主办的出版物奖,每两年评选一次,与“五个一工程”奖、中国出版政府奖并称出版业界三大奖项。“中华优秀出版物奖”的评选,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传播和积累有益于提高民族素质、有益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先进文化,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全党全国工作大局服务。通过评奖,发挥正确的导向和示范作用,促进多出精品,多出人才,繁荣和发展我国出版业。  本届中华优秀出版物奖共设图书奖、音像电子和游戏出版物奖、出版科研论文奖三个子项奖,其中获奖图书100种、提名奖101种;获奖音像电子游戏出版物30种、提名奖77种;全国优秀出版科研论文30篇。附:第六届中华优秀出版物奖获奖音像电子游戏出版物名单(共30种)序号名称出版单位1使命党建读物出版社、英华电子音像出版社2百年潮中国梦学习出版社3胜利日——大阅兵2015解放军音像出版社4中国高速铁路中国铁道出版社、先行音像出版社5数字化中药材标准人民卫生电子音像出版社6中华诗韵人民教育电子音像出版社7中国景德镇传统陶瓷工艺红星电子音像出版社8五集大型人文纪录片《稻之道》广西金海湾电子音像出版社9云南少数民族民居云南教育音像电子出版社10陕西民间特色工艺陕西科学技术出版社11淮河六章安徽音像出版社12东方主战场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音像出版社、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13平山记忆方圆电子音像出版社14寻访海上丝绸之路广东海燕电子音像出版社15春华秋实——新中国唱片辉煌65年中国唱片总公司16中国钢琴独奏作品百年经典(1913年—2013年)上海文艺音像电子出版社17最后的遗产——云南8个人口较少民族原生音乐云南民族文化音像出版社18中国蒙古族原生态民歌经典内蒙古文化音像出版社19美丽中国梦太平洋影音公司20我的音乐厅——外国经典音乐欣赏高等教育电子音像出版社21红蚂蚁动漫文学馆湖南电子音像出版社22党员小书包人民出版社23《辞源》第三版(优盘版)商务印书馆24造物的智慧——中国传统器具原理与设计人民教育电子音像出版社25中国汉画像石粹编山东电子音像出版社26百名院士专家讲科普中央广播电视大学音像出版社27我爱这蓝色的海洋——青少年海洋国土知识e读本浙江电子音像出版社28名著名译有声读物系列中版集团数字传媒有限公司、人民文学出版社29问道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30列王的纷争北京智明星通科技有限公司
  • 2011年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方案公布
    关于申报2011年中央财政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解放军环境保护局:   为全面推进污染源监管与总量减排体系、环境质量监测考核评估体系和环境预警应急体系建设,提高全国环境监管能力,根据《中央财政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7〕112号)和《中央财政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环发〔2007〕67号)要求,现将2011年度中央财政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1年减排专项资金支持重点   根据中央领导关于加强基层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的指示,围绕2011年环保重点工作,2011年减排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以下内容:   (一) 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   支持范围是中西部地区的地市级环境监测站和县级环境监测站(不含地市设区的监测站)。建设原则是在现有装备的基础上“填平补齐”,基本达标。   项目申报个数:各省可申报1个地市级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项目,并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申报满足申报条件的县级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项目。同时,各省可申报1个县级环境监测站作为实验室条件改造试点。具体项目申报材料要求见《2011年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方案技术指南》(附件一)。   (二)新增主要污染物自动监控能力建设   建设范围为我部发布的《2010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中全部国控重点污染源及污水处理厂。建设内容为在现有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基础上,进行升级改造,提高对新增约束性污染物指标(氨氮和氮氧化物)的自动、连续、实时监控能力。具体项目申报材料要求见《2011年新增主要污染物自动监控能力建设方案技术指南》(附件二)。   (三)重点地区环境突发事件应急监测能力建设   建设范围包括涉重金属、涉危险化学品等环境风险防范重点地区、重点流域及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率较高地区的省级、地市级环保部门。建设内容是以提高省级环境应急管理能力为核心,以强化地市级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应对能力为重点,配备高性能应急监测车。   项目申报个数:有独立的编办批复的环境应急管理机构,且境内环境风险源较多、突发事件高发的省份可申报5台 有独立的编办批复的环境应急管理机构,但环境风险源数量较少的省份,或者没有独立的编办批复的环境应急管理机构,但环境风险源数量较多、突发环境事件高发或所处地理位置敏感的省份可申报2台 其他省份可申报1台。解放军环保局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申报。具体项目申报材料要求见《2011年重点地区环境突发事件应急监测能力建设方案技术指南》(附件三)。   (四)重点省市核与辐射应急监测调度平台及快速响应能力建设   建设范围为正在首次建设核电站及西部民用核设施综合基地所在省份的省级或地市级辐射环境监测站。建设原则为在其现有装备的基础上,“填平补齐”核与辐射应急调度平台及快速响应能力所需仪器设备。具体项目申报材料要求见《2011年重点省市核与辐射应急监测调度平台及快速响应能力建设方案技术指南》(附件四)。   (五)运行保障   为保障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的开展,2011年减排专项资金继续支持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运行费和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中心运行费项目,具体资金安排方案由我部根据国家补助标准,结合各地报送的运行费支出情况和绩效考评结果统一测算编制。各地需报送《2007-2010年运行保障项目支出情况统计表》(附件五)。   (六)解放军环保系统监测能力建设   为支持军队的环保工作,推进军地融合联防联治工作,2011年减排专项拟支持解放军环保系统监测能力建设。建设范围为解放军环保系统内的环境监测站。   二、项目申报原则   (一)突出重点,优先支持重点流域区域,推动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二)形成实效,配套建设条件不具备的或建成后难以有效运行的不得申报。   (三)如实申报项目单位现状情况和建设运行条件,凡已达到建设标准的不得重复申报。超出申报要求的项目视同无效。   三、申报相关材料   按照《中央财政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和有关项目建设方案技术指南要求,各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在对各市、县上报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的基础上,统一编制项目建设方案等项目申报材料。   (一)建设方案   包括建设目标、依据、背景及现状、建设内容、实施进度、资金筹措方案和效益分析等。其中,建设内容必须严格执行附件中有关项目建设方案技术指南确定的项目建设范围、建设标准等。   (二)申报材料   包括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建设方案、《预算目标管理责任书》(附件六)、《资金承诺函》(附件七)、适用中央补助优惠政策复印件和相关证明材料。预算目标管理责任书、资金承诺函和适用中央补助优惠政策文件复印件由各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和财政部门统一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由各相关项目单位出具。   我部组织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根据审核结果,编制项目年度预算和总体建设方案报财政部审核后下达预算。   有关项目建设方案技术指南、申报汇总表、预算目标管理责任书和资金承诺函格式见环境保护部网站(http://www.mep.gov.cn)。   四、申报时间   请于2011年3月23日前派专人将项目纸质(一式三份)和电子版申报材料报送我部规划财务司,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五、报送地址和联系人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环境保护部规划财务司投资处   电子邮箱:touzichu_2004@yahoo.com.cn   联系人:杨凯红 杜会杰   联系电话:(010)66556124、66556142   附件:1.2011年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方案技术指南   2.2011年新增主要污染物自动监控能力建设方案技术指南   3.2011年重点地区环境突发事件应急监测能力建设方案技术指南   4.2011年重点省市核与辐射应急监测调度平台及快速响应能力建设方案技术指南   5.2007-2010年运行保障项目支出情况统计表   6.项目预算目标管理责任书   7.资金承诺函   二○一一年三月十四日   附件一: 2011年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方案技术指南   一、建设范围   未达到《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环发〔2007〕56号)及《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补充标准》中标准化建设要求的中西部地区地市级环境监测站和县级环境监测站(不含地市设区的监测站)。   二、建设内容   结合各地区监测工作的实际需要,对符合建设条件的环境监测站在其原有能力建设、仪器装备水平基础上,根据《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和《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补充标准》,按照填平补齐原则,主要配齐基本监测设备以实现基本达标要求。同时可提出1-3种自定设备需求,设备配置范围见表1和表2,参考单价在100万元以上的自定设备限选1种,50-100万元的自定设备限选2种,环境保护部将统一审核。   各省可申报1个县级市环境监测站作为实验室条件改造试点。   三、申报条件   1.必须是独立的法人单位。   2.必须有当地编委正式批准的人员编制,已批编制与在岗人员满足环境监测站人数标准。   3.必须是财政补助开支单位。   4.必须具备基本的监测业务用房(保证所配置设备能够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   5.申报实验室条件改造的县级市环境监测站的实验室面积及设备须达到《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环发〔2007〕56号)的要求。   6.优先支持基层环保监测和执法基础能力建设项目支持的环境监测站。   7.考虑在承担国家和省监测任务的重点区域、流域的环境监测站中选择部分站点开展示范站建设。   8.对近三年国家已支持过的环境监测站,原则上不再重复支持。   四、资金筹措方案   国家按照东、中、西40%、60%、80%的比例补助,其余资金地方自筹。享受中央财政补助优惠政策的项目单位需注明,并在申报材料中附上相关适用优惠政策文件复印件。   五、设备配置及参考价格   设备配置及参考价格见表1一、表2二。   六、申报材料   包括:   2011年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资金申请报告。   2011年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方案。   2011年地市级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申报汇总表(附表1-1)及2011年县级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申报汇总表(附表1-2)。   机构、人员、编制、业务用房等相关证明材料。   各省推荐的实验室条件改造试点环境监测站还应提供项目申报书,内容包括项目单位基本情况、项目实施意义、目标、主要改造内容、预算明细、项目实施的保障条件等。   预算目标管理责任书、资金承诺函和适用中央补助优惠政策复印件。   以上1、2、3、4、5项均须提供纸质文件3份和电子版文件(光盘,需标明省份)。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认真填报,确保数据详实、准确,环境保护部审核以各省申报材料为准。   2011年地市级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申报汇总表(附表1-1)及2011年县级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申报汇总表(附表1-2)请从环境保护部网站(http://www.mep.gov.cn)下载。   表1一: 地市级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基本设备配置表及参考价格 序号   设  备  名   称   配置数量(台/套)   参考单价(万元)   一   基本监测设备   1   紫外可见光分光光度计   1   6   2   气相色谱仪   1   35   3   石墨炉/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1   60   4   傅立叶红外多组分气体分析仪   1   50   5   GC/MS(带水土自动进样)   1   100   6   环境监测车   1   30   7   土壤样品研磨机   1   10   8   便携式重金属测定仪   1   20   9   便携式有毒有害气体分析仪   1   5   10   气象五参数监测仪   1   11   二   自定设备   11   ICP-MS   1   130   12   PM2.5监测仪(TEOM)   1   15   13   微脉冲激光雷达   1   120   14   蓝藻和叶绿素二合一水质分析仪   1   80   15   地表水重金属自动监测仪   1   80   16   多通道连续流动分析仪(同时检测至少4个指标)   1   80   17   便携式气相色谱仪   1   50   18   苏玛罐(大气采样和分析系统)   1   120   19   GPC净化仪(浓缩净化浓缩三联机)   1   70   20   PID检测仪   1   11   表二: 县级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基本设备配置表及参考价格 序 号 设  备  名  称 配置数量(台/套) 参考单价(万元) 一 基本设备 1 紫外可见光分光光度计 1 6 2 BOD培养箱 1 2 3 溶解氧测定仪 1 2 4 超净工作台 1 3 5 便携式大气采样器 1 3 6 便携式COD测定仪 1 3 7 声级计 2 2 8 便携式多功能水质检测仪 1 8 9 柴油机排烟黑度监测仪 1 2 10 环境监测车 1 20 11 冷原子吸收测汞仪 1 15 12 离子色谱仪 1 15 13 气相色谱仪 1 35 14 石墨炉/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1 60 二 自定设备 15 汽车尾气监测仪 1 6 16 便携式分光光度计 1 12 17 PID检测仪 1 11 18 气象五参数监测仪 1 11 19 便携式有毒有害气体分析仪 1 5 20 大气自动监测系统 1 50   附件二: 2011年新增主要污染物自动监控能力建设方案技术指南   一、建设范围   根据环境保护部发布的《2010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中全部国控重点污染源及污水处理厂。   二、建设内容   按照主要污染物减排新增约束性指标的要求,对现有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进行升级改造,通过加装监控设备、系统更新改造、完善和整合联网平台等方式,提高对新增约束性污染物指标(氨氮和氮氧化物)的自动、连续、实时监控能力。   三、建设方式   氨氮排放量累计占本区域工业排放量65%以内的全部废水国控重点污染源及污水处理厂必须在主要排放口安装氨氮自动监控设备,将氨氮监控指标纳入现有自动监控平台,并与各级环保部门污染源监控中心联网。   氮氧化物排放量累计占本区域工业排放量65%以内的全部废气国控重点污染源必须对主要排放口的CEMS进行改造增加氮氧化物自动监控模块,将氮氧化物监控指标纳入现有自动监控平台,并与各级环保部门污染源监控中心联网。   现有现场端建设已经安装新增污染物自动监控设备或新增污染物自动监控设备已经纳入建设配置计划并开始实施的,已投入的建设资金可作为本项目地方配套资金计算。   四、资金筹措方案   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按照东、中、西部20%、30%、40%的比例补助,其余资金由地方配套。   五、经费补助测算   废水重点企业和污水处理厂按一个排口计算,废气重点企业按两个排口计算。每新增或升级改造一套氨氮监控能力按10万元计算,每新增或升级改造一套氮氧化物监控能力按5万元计算。   六、申报材料   包括:   1. 2011年新增主要污染物自动监控能力建设资金申请报告。   2. 2011年新增主要污染物自动监控能力建设方案(包括省级和各地市资金安排明细,新增主要污染物现场端建设企业名单等)。   3. 2011年新增主要污染物自动监控能力建设申报汇总表(附表2-1)。   4.预算目标管理责任书、资金承诺函。   以上1、2、3项均须提供纸质文件3份和电子版文件(光盘,需标明省份)。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认真填报,确保数据详实、准确,环境保护部审核以各省申报材料为准。   附件三: 2011年重点地区环境突发事件应急监测能力建设方案技术指南   一、建设范围   涉重金属、危险化学品等环境风险防范重点地区、重点流域及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率较高地区的省级和地市级环保部门。   二、建设内容   以提高省级环境应急管理能力为核心,以强化地市级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应对能力为重点,结合环境应急工作的实际需要,综合考虑环境应急常态管理和应急状态的实战需求,根据《环境应急装备标准》中对“高性能应急监测车”的要求,结合《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和《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补充标准》,对符合建设条件的省级或地市级环保部门配备一套高性能应急监测车。车辆所在地的环境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指挥、调度环境应急监测车,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及其他相关工作。   三、申报条件   1.必须是独立的法人单位。   2.必须有当地编委正式批准的人员编制,已批编制与在岗人员满足环境监测站人数标准。   3.必须是财政全额预算拨款单位。   4.必须有较强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   5.优先考虑涉重金属、危险化学品等环境风险防范重点地区的省级和地市级环保部门。   6.重点考虑重点流域、重点区域及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率较高地区的省级和地市级环保部门。   7.优先支持成立独立的具有编办批复的环境应急管理机构的省份。   8.已有高性能环境应急监测车的环保部门原则上不再配备。   四、资金筹措方案   国家按照东、中、西40%、60%、80%的比例补助,其余资金地方自筹。享受中央财政补助优惠政策的项目单位需注明,并在申报材料中附上相关适用优惠政策文件复印件。   五、设备配置及参考价格   环境保护部提出环境应急监测车的具体配置方案及备选仪器设备清单,各省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申请。地方负责筹措车辆日常运行维护费用。设备配置及参考价格见表3。   六、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   1. 2011年重点地区环境突发事件应急监测能力建设资金申请报告。   2. 2011年重点地区环境突发事件应急监测能力建设方案。   3. 2011年重点地区环境突发事件应急监测能力建设申报汇总表(附表3-1)。   4. 机构、人员、编制、业务用房等相关证明材料。   5.预算目标管理责任书、资金承诺函。   以上1、2、3、4项均须提供纸质文件3份和电子版文件(光盘,需标明省份)。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认真填报,确保数据详实、准确,环境保护部审核以各省申报材料为准。   2011年重点地区环境突发事件应急监测能力建设申报汇总表(附表3-1)请从环境保护部网站(http://www.mep.gov.cn)下载。   表三: 重点地区环境突发事件应急监测能力建设设备配置表及参考价格 类 别 序号 设 备 名 称 配置数量 (台/套) 参考单价 (万元) 小计 空气应急监测 1 便携式傅立叶红外多组分气体分析仪 1 100 100 2 便携式GC-MS(含半挥发性有机物固相微萃取系统,静/动态顶空等) 1 170170 3 便携式有毒有害气体分析仪 1 5 5 4 气象五参数监测仪 1 11 11 水应急监测 5 自动水质采样器 1 6 6 6 水质安全测试箱 1 3 3 7 面积/流速流量仪 1 10 10 8 便携式重金属分析仪 1 27 27 辐射应急监测 9 便携式x、γ、中子剂量率仪 1 11 11 10 α、β表面污染测量仪 1 5 5 安全防护用品 11 半封闭化学防护服 3 0.4 1.2 12 全封闭化学防护服 3 1.2 3.6 13 自给式空气呼吸器 3 1.3 3.9 14 全面具 3 0.2 0.6 15 个人剂量报警仪 3 0.4 1.2 现场保障条件 16 防爆无线对讲机 3 0.3 0.9 17 强光防爆手电筒 3 0.1 0.3 18 便携式强光防爆灯 3 0.1 0.3 应急专家决策支持系统软件 19 地理信息系统 1 5 5 20 大气污染扩散模拟系统1 10 10 21 水体污染扩散模拟系统 1 10 10 22 危险品专家预案库 1 5 5 23 数据采集和传输系统 1 5 5 24 外部资源数据加工 1 5 5 应急监测车 25 环境应急监测车(奔驰底盘改装,包括车载供电系统、车载试验台、气象升降系统、支撑系统、空调系统、定位系统等) 1 100 100 合 计 42 500   附件四: 2011年重点省市核与辐射应急监测调度平台及快速响应能力建设方案技术指南   一、建设范围   正在首次建设核电站及西部民用核设施综合基地所在省份的省级或地市级辐射环境监测站。   二、建设内容   (一)省级核与辐射应急监测调度平台及快速响应能力   根据《全国辐射环境监测与监察机构建设标准》(环发〔2007〕82号),结合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的需求,重点建设省级应急监测调度平台和现场监测快速响应能力,满足应急监测信息汇总、处理、分析、调度、通讯及现场监测快速响应的要求。应急监测调度平台建设不包含基建费用,设备配置范围见表四。   (二)地市级核与辐射应急监测快速响应能力   根据《全国辐射环境监测与监察机构建设标准》(环发〔2007〕82号),加强地市级辐射环境监测机构核与辐射应急监测快速响应基本能力,设备配置范围见表五。   三、申报条件   1.必须是独立的法人单位。   2.必须有当地编委正式批准的人员编制,新建核电站省区在核电站投料前省级辐射监测机构编制人员必须满足标准要求,辐射环境监测上岗证持证人员和监测项目数量满足标准要求。   3.必须是财政补助开支单位。   4.必须具备基本的监测业务用房(保证设备能够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申报省级核与辐射应急监测调度平台的单位,必须要有建设场地。   5.优先支持首次开工建设核电站和西部民用核设施综合基地所在的省份。   6.“快速应急监测系统3”限承担国家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职能的单位申报。   四、资金筹措方案   承担国家重要核设施监督性监测工作的重点单位建设资金全部由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其他单位建设资金由国家按照东、中、西部地区40%、60%、80%的比例补助,其余由地方自筹。享受中央财政补助优惠政策的项目单位需注明,并在申报材料中附上相关适用优惠政策文件复印件。日常运行维护费由地方负责。   五、设备配置   设备配置及参考价格见表四、表五。   六、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   1.2011年重点省份核与辐射应急监测调度平台及快速响应能力建设资金申请报告。   2.2011年重点省份核与辐射应急监测调度平台及快速响应能力建设方案。   3.2011年核与辐射应急监测调度平台及快速响应能力建设省级辐射环境监测站申报汇总表(附表4-1)及核与辐射应急监测快速响应能力建设地市级辐射环境监测站申报汇总表(附表4-2)。   4.机构、人员、编制、业务用房等相关证明材料。   5.预算目标管理责任书、资金承诺函和适用中央补助优惠政策复印件。   以上1、2、3、4项均须提供纸质文件3份和电子版文件(光盘,需标明省份)。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认真填报,确保数据详实、准确,环境保护部审核以各省区市申报材料为准。   2011年核与辐射应急监测调度平台及快速响应能力建设省级辐射环境监测站申报汇总表(附表4-1)及核与辐射应急监测快速响应能力建设地市级辐射环境监测站申报汇总表(附表4-2)请从环境保护部网站(http://www.mep.gov.cn)下载。   表四: 核与辐射应急监测调度平台及快速响应能力建设省级辐射环境监测站设备配置表及参考价格 序号 设  备  名  称 配置数量 参考单价 (万元)备 注 一 省级核与辐射应急监测调度平台 1 430 1 应急监测数据通讯、处理子系统 1 120 应具有应急数据安全功能 2 基于地理信息系统的应急监测指挥系统软件(含省级1:20电子地图) 1 130 3 指挥中心视频会议系统 1 150 4 机房改造、综合布线 1 30 二 快速应急监测系统1 2 197 5 放射性核素快速识别系统 2 36 6 辐射水平快速测量系统 1 15 7 样品总放射性水平快速测量系统 1 15 8 快速采样与储存系统 2 10 9 自动气象仪 1 5 10 个人防护设备 3 5 11 GPS定位、车载数据通讯与处理 1 5 12 辐射应急监测车 1 30 13 改装集成 1 20 三 快速应急监测系统2 2 100 14 辐射水平快速测量系统 1 15 15 快速采样与储存系统 1 5 16 个人防护设备 3 5 17 GPS定位、车载数据通讯与处理 1 2 18 辐射应急监测车 1 60 19 改装集成 1 3 四 快速应急监测系统3 1 495 20 航空辐射水平快速测量系统 1 445 21 附属设备及改装集成 1 50   表五: 核与辐射应急监测调度平台及快速响应能力建设地市级辐射环境监测站设备配置表及参考价格 序号 设 备 名 称 配置数量(台/套) 参考单价(万元) 1 便携式环境γ剂w.zhb.gov.cn/gkml/hbb/bh/201103/W020110317575286720905.xls" _fcksavedurl="/webpic/W0201103/W020110317/W020110317575286720905.xls" OLDSRC="W020110317575286720905.xls"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中心运行费项目资金支出情况明细表(附表5-4)
  • 公开征集对《环氧乙烯基酯树脂》等505项行业标准和53项推荐性国家标准计划项目的意见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公开征集对《环氧乙烯基酯树脂》等505项行业标准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和53项推荐性国家标准计划项目的意见 /strong /p p br/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根据标准化工作的总体安排,现将申请立项的《环氧乙烯基酯树脂》等505项行业标准计划项目和《半导体器件 机械和气候试验方法 第7部分:内部水汽含量测试和其它残余气体分析》等53项推荐性国家标准计划项目予以公示(见附件1、2),截止日期为2018年5月28日。如对拟立项标准项目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填写《标准立项反馈意见表》(见附件3)并反馈至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电子邮件发送至KJBZ@miit.gov.cn(邮件主题注明:标准立项公示反馈)。 br/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 nbsp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地址: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标准处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邮编:100846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联系电话:010-68205241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 nbsp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公示时间:2018年4月27日-2018年5月28日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 nbsp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附件: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text-indent: 2em " 1.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doc.gif"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05/ueattachment/7df061fd-09ed-4c73-8b2a-4a13e8bc3dc7.docx" 《环氧乙烯基酯树脂》等505项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征求意见稿).docx.docx /a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text-indent: 2em " 2.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doc.gif"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05/ueattachment/42cef454-a775-4eca-8729-8bd443ee71da.docx" 《半导体器件 机械和气候试验方法 第7部分:内部水汽含量测试和其它残余气体分析》等53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docx& nbsp /a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text-indent: 2em " 3.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doc.gif"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05/ueattachment/db790b51-8e34-4048-807f-a40e0f01499b.doc" 标准立项反馈意见表.doc /a /p p br/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8年4月27日 /p p & nbsp /p p & nbsp /p p br/ /p
  • “货期更快”不是口号,CATO美国标准品在筹建亚洲区国际级实验室
    在CATO美国标准品的全球化进程中,亚洲市场一直扮演着重要角色。在全球经济发展的背景下,亚洲市场以中国为首一直占领着推动全球经济增长的较大份额。随着经济不断的发展,各种社会问题频发,食品、工业品、环境、药物等领域的检测需求在不断攀升,市场也对标准品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CATO美国标准品作为国际上知名的产品,也因此受到亚洲市场的高度认可。自2016年在中国搭建亚洲运营中心后,在亚洲市场的攻势一发不可收拾。CATO的工业品检测标准品、食品检测标准品、农药残留检测标准品、兽药残留检测标准品、环境检测标准品、药物杂质检测标准品、天然提取物等产品,被广泛应用于政府机构、检测机构、实验室、高等院校以及医药、化工、食品等行业,同时也收到了用户对品种、货期、混标开发等方面的建议。责任CATO美国总部对亚洲市场有着很高的期待,要想成为标准品行业上不折不扣的领 袖,也意味着必须正视和解决用户提出的建议。对此,CATO美国总部正式决定,CATO亚洲运营中心(广州佳途科技有限公司)将进行战略性调整,作为第 1个海外区域总部,并在原已取得CNAS和美国CPSC认可,日本玩具协会ST授权,同时也通过了CCC、CQC、QS、FDA、ISO Guide 34等多个认证体系的大中华区实验室进行能力扩容,逐步实现研发与生产功能,引入国际上顶 尖的科研人才,使其达到国际级别的实验室。从而实现“因亚洲而改变”的策略方针,为亚洲市场研发专 供产品,以及本土化生产让货期更快。优势食品、农残、兽残、工业消费品以及环境等领域将是CATO未来的重点发展方向。目前,CATO在这几个领域上也具备了不少优势的产品,如DHNUP,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混标,黄曲霉毒素系列等。这些产品在市场上很少有品牌在销售,客户可选择的少,即使有,货期也很漫长。针对这些客户痛点,CATO研发出稀有产品,并且在亚洲市场备足库存,弥补检测领域上的缺口。值得一提的是,CATO的食品类检测标准品已能满足2019年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检测项目的90%以上。在这里,列举一些主要的标准品:? 黄曲霉毒素系列8种? 邻苯系列35种? 偶氮系列30种? 四环素类药物有25种? 青霉素类药物有30种? 磺胺类药物有25种? 喹诺酮类药物有44种? 咪唑与苯并咪唑类药物有60种? 荧光增白剂20种? 硝基呋喃药物及其代谢物有19种? 大环内酯类抗生素有18种? 其他类抗生素有8种? 甾体激素类有65种? β-受体激素/瘦肉精类有35种? 孔雀石绿与结晶紫有6种? 其他兽药标准品有56种 展望未来,CATO亚洲运营中心不再依附美国总部,而是以亚洲区总部的形象面向客户,并且以研发为导向,除了以建立行业高标准为目标以外,也将联动中国、韩国、日本等国的高校及科研机构的优势研究力量,支持和参与检测领域上的国际合作,为亚洲区的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 新西兰修订《澳新食品标准法典》
    近日,新西兰食品安全局(NZFSA)发布了对《新西兰(澳大利亚、新西兰食品标准法典)食品标准2002》的第31号修订案。   该修订案对《食品标准法典》作了第117号修订,主要内容如下:   1、允许在糖霜和糖粉中使用食用色素3号赤藓红   2、允许使用由转基因玉米(耐除草剂)LineDP-098140-6加工的食品   3、允许使用β-半乳糖苷酶作为加工助剂(酶)   4、允许使用麦芽四糖淀粉酶作为加工助剂(酶)。   该修订案将于2010年9月2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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