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氟丙菊酯标准品于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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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立项《造纸化学品中氯丙醇含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团体标准
    近期我会拟组织制定《造纸化学品中氯丙醇含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团体标准,现将立项说明如下:目的:建立一种针对造纸化学品中氯丙醇含量的测试方法,为造纸化学品生产企业提供一种有效的检测技术手段,为食品接触用纸的生产企业在选择原材料和上游供应商时提供技术性参考依据,确保食品接触用纸的安全性,保障消费者健康与安全。意义及必要性:自从新修订的GB 4806.8-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于2022年6月30日正式发布以来,标准中新增加的氯丙醇水提取物指标受到行业和监管部门的高度关注,因为这个项目不仅在当前的食品接触用纸制品中检出率和不合格率都较高,而且在检测方法上也具有较大的难度和挑战性。因此对于食品接触用纸制品的生产企业来说,如何做好产品中的氯丙醇含量管控、确保产品复合新修订的GB 4806.8-2022产品标准要求、保障消费者健康与安全成为亟待解决的重要任务。对于造纸企业来说,产品中氯丙醇的来源主要有聚酰胺多胺环氧氯丙烷树脂型湿强剂(PAE湿强剂)、聚酰胺多胺环氧氯丙烷树脂型粘缸剂(PAE型粘缸剂)、环氧氯丙烷改性松香、环氧氯丙烷改性淀粉、环氧氯丙烷改性纤维素等造纸化学品,因此确保这些造纸化学品中不含或尽量少含氯丙醇成为确保纸制品中不含或尽量少含氯丙醇的关键。但是到目前为止,国内外对于造纸化学品中氯丙醇的测试方法并没有官方检测标准,这对造纸化学品生产企业有效管控造纸化学品中氯丙醇的残留、以及造纸企业选择尽量低氯丙醇残留的造纸化学品原材料都带来巨大的挑战,也为检测机构对相关产品和原材料提供检测技术服务造成困难。因此亟需尽快建立造纸化学品中氯丙醇含量的检测方法标准,为造纸和造纸原材料生产企业做好各自的产品质量控制提供技术支持。本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将有效填补国内尚无造纸助剂氯丙醇检测标准的空白,为造纸和食品包装行业及相关机构提供一种科学有效的定量检测手段,并将在提升企业的产品质量合格率、引领行业发展、保障消费者健康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我会现就以上立项计划征求意见,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3年7月14日前将意见及理由返回至我会邮箱:cnfia@vip.163.com到期无回复视为同意。中国食品工业协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2023年6月30日
  • 辽宁省城镇供水排水协会立项《水质 环氧氯丙烷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等二项团体标准
    各团体会员、相关单位和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及《辽宁省城镇供水排水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要求,协会标准化管理办公室审议通过了《水质 环氧氯丙烷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食品载冷剂中缓蚀剂的缓蚀效率评价方法》、二项团体标准立项,经协会秘书处审定,通过立项,现予公告。请起草单位按照协会标准管理办法,尽快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标准编写,确保按期完成标准编制任务。辽宁省城镇供水排水协会2023年8月9日关于二项团体标准制定项目立项的通知.pdf相关标准如下:水质 环氧氯丙烷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食品载冷剂中缓蚀剂的缓蚀效率评价方法
  • 《化妆品中丙烯酰胺标准物质的研制》通过鉴定
    日前,由上海市计量院承担的国家质检总局科技项目《化妆品中丙烯酰胺标准物质的研制》顺利通过专家鉴定。   本项目主要针对占化妆品总量70-80%的霜膏、水剂类化妆品作为基体、以美国化妆品成分安全委员会(CIR)订定化妆品中可接受的丙烯酰胺残留上限(5µ g/g)作为参考依据,成功研制了特性量值均为5.0μg/g的带基体的化妆品标准物质,其均匀性、稳定性均达到国家级标准物质技术规范的要求。   本项目的水剂及膏霜两种基体中丙烯酰胺标准物质的成功研制,将为各检测实验室化妆品中丙烯酰胺检测提供可靠的量值溯源,有效促进我国化妆品行业的检测规范,且能够严格、准确、可靠地监控化妆品中丙烯酰胺含量,为化妆品行业的产品质量把好质量关,从而保障人民生活健康,具有良好的实用价值与广泛应用前景。
  • 澳新食品标准局拟修改食品标准法典
    澳新食品标准局(FSANz)对外公布了拟议的澳新食品标准法典(Food Standards Code)修改草案详情,并征求有关团体和个人的评议意见。   新的澳新食品标准法典的修改包括批准一种转基因玉米、用作高强度甜味剂的Steviol(甜菊)以及特殊医疗用食品等。FSANz将会仔细考虑来自各方的评论,任何人都可以申请修改食品标准法典,澳新食品标准局对食品、物质以及食品生产技术进行评估,并进行管理效果分析,确保修改结果有益于社会。   特殊医疗用食品 Proposal P242,初步评定为最后的评估结果。特殊医疗用食品(FSMP)指的是在医生或其他健康专业人士(如营养师,护士)监督下使用的,治疗慢性病患者、残疾人、急性病患者或受伤者的食品。目前,澳新食品标准法典中并没有明确关于FSMP的标准。FSANZ拟议制定一个关于FSMP的标准,并欢迎来自公众的意见。   而对于由转基因抗除草剂玉米DAS-40278-9制成的食品 Application A1042,属于第一次评估。陶氏益农澳大利亚公司正寻求批准由转基因抗除草剂玉米DAS-40278-9制成的食品。FSANZ对该转基因玉米进行了充分的科学评估,以保证人类使用的安全性,目前该评估正在进行中。   对于甜菊糖甙的允许含量 Application 1037的评估:嘉吉公司正在寻求批准提高甜菊糖甙在冰淇淋,水基饮料,酿造软饮料,配方饮料和调味酱油中的最大允许含量。甜菊醇甙是食品产业用作糖替代品的高强度甜味剂。嘉吉公司声称需要提高最大允许含量,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口感。   木质素磺酸钙(40-65)作为食品添加剂 Application A1030的评估:帝斯曼营养产品澳大利亚公司已要求批准将木质素磺酸钙(40-65)用作脂溶性维生素(A,D,E和K)和类胡萝卜素的载体制成食品添加剂和营养物质,以帮助这些营养物质融入水基食品。木质素磺酸钙(40-65)帮助不溶于水的维他命和类胡萝卜素均匀分布在水基食品和饮料中。FSANZ正在寻求评议意见,特别是来自食品行业的意见。   对澳新食品标准法典的维护 Proposal P1013的评估:FSANZ还将定期修订澳新食品标准法典,以维护其通用性和透明度。这些修订旨在解决澳新食品标准法典中不一致的地方,拼写错误,语法和印刷错误,遗漏以及需要更新或澄清的项目。
  • 美国FDA出台“无麸食品”新标准
    8月2日,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无麸食品”标准, 要求美食品厂商无麸产品达到统一的标准。这一举措将有利于减少目前美国300万乳糜泻(celiac disease)患者的数量,并保护当前的乳糜泻患者。   据报道,2012年美国的“无麸食品”的销售额为42亿美元,几乎是2008年销售额的三倍。而该公司于2012年8月对于消费者的民意调查中发现,人们购买“无麸食品”的两个主要原因在于,他们认为这种食物健康并可以帮助他们控制体重。但专家们表示目前尚没有证据证明,无麸食品与减肥有直接关系。   FDA副局长泰勒(Michael R. Taylor)介绍说该局设置的“无麸食品”中面筋含量上限为百万分之二十, 与近年来欧盟和加拿大通过的“无麸食品”标准类似。由于食品业和“无麸食品”病人倡导者们长期以来一直都在就这个标准进行讨论,所以对于这个标准并不吃惊。   波士顿麻萨诸塞州总医院乳糜泻病研究中心主任法萨诺(Alessio Fasano)参与了此次标准的调研,他将8月2日公布的标准称为一个具有重大意义的事情,因为从此以后乳糜泻患者能够放心购买无麸食品。   但他也表示其实FDA早在2007年就建议了这个标准,而美国的很多公司在这个标准公布前就已经将其作为其行业指南。   据悉,FDA将保证食品公司按照此规定实施,他们将找出那些食物中麸质含量超标的食物,或要求相关的食品公司召回这些食物。   原文链接:   http://www.nytimes.com/2013/08/03/health/fda-sets-standard-for-foods-labeled-gluten-free.html?_r=0
  • 食品安全标准深陷拉锯战 公众参与被指走过场
    新京报漫画/许英剑   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拉锯战”   国标公众参与度较低被指程序不透明 参与制订专家称国标需考虑国情和行业因素   近日,媒体爆出生鲜乳国标在关键时刻“一夜翻盘”,两项关键性指标修改。这个标准曾被质疑为“倒退20年”。   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关乎每个人的生命健康,标准怎么制订,究竟谁会起到关键性作用?   卫生部官员表示,国标制订是相互“妥协”的过程,其底线是保证“安全”。   针对舆论的质疑,卫生部官员表示,主要问题不是公众对某一国标的关心,而是对整个食品安全的不信任。   对于食品安全标准制订过程中不透明等质疑,卫生部表示会采取措施做到公开、公正、透明。   “如果企业参与就等于绑架,这种话太幼稚了。”11月30日,卫生部一间会议室里,卫生部监督局食品安全标准处处长张旭东回应乳品标准被企业绑架时说。   两天前,《人民日报》报道79岁的西部乳业协会执行副会长魏荣禄,一直在为两年前的一场会议耿耿于怀:他不知道什么原因让协商一致的生鲜乳食品安全国标中的关键指标,在最后发布时发生颠覆性改变。   报道一出,立即引来舆论关注。   而这种对食品安全标准的质疑并非第一次。从2010年6月份开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就屡被质疑“降低”、“企业绑架”和“暗箱操作”。质疑范围囊括乳品国标、速冻食品标准、食品添加剂标准等多个方面。   据了解,自“三聚氰胺”事件后,食品安全就遭遇信任危机。   有卫生部官员表示,目前主要的问题是消费者对新国标缺乏信任。   对此,卫生部将采取措施,邀请消费者参与国标制订,并增加公示方法,广泛征求社会意见。   生鲜乳标准“妥协”   2009年,一场卫生部组织的十几名专家参与的小范围讨论会上,专家们对生鲜乳食品安全国标中关键指标达成一致意见:每克生乳菌落不超过50万个、每百克生乳蛋白质不低于2.95克。   就在这份送审稿提交半年后,2010年3月正式发布的生鲜乳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生鲜乳中这两项核心数据分别变为“200万和2.8克”。   “这是颠覆性的改变。”11月29日,魏荣禄说,这一蛋白质指标,甚至比1986年定的2.95克的标准还要低。   多位卫生部食品安全标准审评委员会专家表示,生鲜乳国标是协调妥协的结果。而农业部在这一标准的制订上,起到决定性作用。   12月4日,有参与该国标制订的专家透露,当时在对乳制品标准进行清理时,对是否制订生鲜乳安全标准就展开了激烈讨论。   因为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是消费者能买到的产品,要保证食用安全。但生鲜乳是原料,不会流通到普通消费者手上(生鲜乳是指刚吸取未经任何处理的奶)。   不过,农业部坚持认为,食品安全质量标准体系里面应包括生鲜乳,“这是考虑食品安全标准强制性强,有利于监督。”上述专家说。   还有内部专家回忆,部与部之间争论不下,最后必然要有一方妥协。“当时乳制品标准已制定了两年半时间,如果一方不妥协,整套乳制品标准体系可能就出不来。”   上述专家称,最后标准中选用的“2.8”即是农业部提出来的。   11月30日,张旭东坦言,生鲜乳标准制订时,他们和农业部讨论较多。   张旭东说,“2.8克”是经过“协商”,“左右衡量”的结果,采纳的是农业部门提供的行业基础数据。   参与制订标准的专家说,卫生部这个标准出来后,等于把球踢给了农业部。   生鲜乳菌落总数和蛋白质含量只关乎质量,而跟食品安全没关系,选择“2.8克”的安全低限后,有关部门需重新制订质量标准。   比如食品质量需增加分级,特级一级二级等。但食品安全标准是不能分级的,一级和二级必须都是一样安全。   “国标是安全的底线,我们鼓励企业制订更高的标准。”张旭东说。   “国情”下的安全标准   “说‘妥协’大家肯定不爱听,社会这么高的期望,会骂死你。”11月下旬,一名曾多次参与标准制订工作的专家说。   据其透露,制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时,除了保证安全之外,还要考虑经济、国际贸易、社会接受程度、宗教、文化、历史等因素。   简单言之,要因“国情”而“妥协”。   记者采访到的参与标准制订的专家都认为,“标准出来不能毁掉一个产业”。   根据农业部提供的数据,如果标准把蛋白质指标提高到2.95克,就会有一部分奶被销毁,但这部分奶并不影响安全。   “奶农的命运也是我们必须考虑的。”张旭东说。   据了解,1986年制订2.95克标准时,基本都是国营农场。而目前中国奶业76%都是散户养殖。   散户养殖的奶牛生长条件比较恶劣。另外,随着麦麸、玉米、精饲料等农产品价格上涨,奶农们不会亏本养牛。   中国农科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副所长王加启接受媒体采访时说,精饲料投入不足影响奶蛋白含量,而现在生鲜乳平均蛋白质含量甚至比1986年时还低。   几乎所有的专家都认为,如果标准影响食品供应,这就不是制订标准的初衷。   一位制订标准的专家举例称,国家收购粮食时,是收购后再将不合格的粮食销毁。而涉及粮食的安全标准,指标的高低关乎国家粮食供应安全。   “这也是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政府的观点,在有的吃的情况下再谈安全”。   这位专家说,“黄曲霉毒素B1”是一个比较明显的例子。谷物霉变产生这种霉菌,肝炎患者再受到这种毒素的攻击,患肝癌的几率会增大。   “这也是被判了死刑的毒素,但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还会允许粮食中存在一定量,为什么不是零呢?”11月23日,一位食品安全评审委员会专家说,“若定到零,那会损失多少粮食?又会让多少人挨饿?”   专家举例称,上世纪50年代,波兰政府将花生中的黄曲霉毒素定为“不得检出”,那几年,波兰人几乎就不知道花生是什么味道。   国际法典委员会作出风险评估,标准的改变,可能会减少多少肝癌患者,可能要销毁掉多少粮食等等。根据多方的衡量,最后给出“黄曲霉毒素B1”的指导限量值。   而各国在这一毒素限量的制订上,也有高有低。   “健康是需要有承受的,不是100%的零风险。”这位要求匿名的专家说,消费者肯定希望越严越好,“但就像降房价一样,老百姓的期望和国家的承受能力总是有区别的。”   上述评审委员会中的权威专家说,正是考虑国情、食品供应等因素,国标最终是由政府、行政部门进行风险评估来确定。   “每次都吵得很凶”   乳品安全标准制订,与制订其他标准最大的不同是:一支由十余个单位组成的协调小组,独立于专家组之外。   这个协调小组牵头人是卫生部副部长,协调小组成员包括农业部、国家标准委、工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十多个单位。   “协调小组负责人,主要是管理部门的领导。”11月30日,参与制订标准的专家透露,协调组推荐的70多名专家成立专家组。   张旭东说,食品安全法出台前,农业部、工信部、质检部门都有相关乳制品规定,制订新标准就需废止老规定,因此成立了协调组。   而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办法》,食品安全国标最权威的机构是卫生部组织成立的“食品安全标准审评委员会”。   11月30日,张旭东说,审评委员全部来自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并没有企业参与。   审评委员会最高级别的审评机构是主任委员会,其构成体现了行政与技术双重色彩。   参加者以卫生部部长陈竺级别最高,他也是审评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另外副主任委员分别是卫生部副部长陈啸宏、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   其他参加者除了三名院士外,还包括中国疾控中心主任、审评委员会秘书长、副秘书长等人,他们都是各部委的官员。   食品安全标准首先经秘书处初审,而后提交审评委员会分委员会审评,最终提交给主任委员会审评。   “简单来说,审评委员会分委会为食品安全标准提供技术支持,主任委员会则是行政把关。”   但有时行政权力也影响了分委会的决策。   有的审评委员会专家抱怨,有时候,部门领导参与分委会讨论,没有办法完全以科学为依据独立来审评标准。   审评委员会中,共有10个分委会300多名委员,包括污染物、添加剂、兽药残留等方面。   一位审评委员会专家描述说,每次分委会开会,“都吵得很凶”,在座的都是业内知名的专家,即使是分委会主任委员说的,有不同意见还是要说。   比如近期热议的农作物中的某种污染物,应该撤销还是保留,分委会主任委员试探性提出可以暂时保留,但是讨论会上其他专家几乎一致认为应该撤销。   最终,分委会达成一致,新标准中应撤销这一物质。   不过也有特殊情况。   在是否要撤销面粉增白剂——过氧化苯甲酰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时,专家都“吵破了头”,有人认为,增白剂添加在面粉里是安全可靠的,也没有证据证明增白剂影响健康,而另一批专家则持相反意见。   争论过于激烈,最后只能投票解决,有超过三分之二的专家认可撤销。   企业的因素   魏荣禄参加过三次乳品安全标准讨论会,他记得第一次时,“好几个国外乳企代表坐在那里”,让他“很不舒服”。   乳品标准关键数据的改变,也被多名专家质疑为“被企业绑架”。   “从程序看,这是不可能的。”卫生部11月30日举行的一次小范围的记者会面中,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研究员郭云昌说。   同日,卫生部监督局食品安全标准处处长张旭东说,此次提出异议的专家,在制订乳品国标时确实提出了不同意见,但这些意见,最后没有被采纳,“他们不是评审委员会的委员,也代表不了其他研讨会的其他委员”。   卫生部提供了一份“乳品质量安全标准工作专家组成员名单”,其中包括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3人,中国疾控中心工作人员16人,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大学、四川大学等学者5人,三元、蒙牛、伊利、光明、雅培、美赞臣、达能、湖南亚华等乳品企业代表9人。   卫生部的说法是,这些企业代表多是行业协会推荐,推荐的多是大企业。   有审评委员会专家透露,标准必须考虑行业的现状,大企业往往被认为是行业发展的方向。所以,有些标准会被误认为有利于大企业。   而事实上,大企业并非都希望标准降低。   一位专家记得,在一次关于食品微生物标准的研讨会上,专家认为可以取消某一种微生物的检测,但是企业则集体反对。他们认为行业发展良莠不齐,取消检测可能导致无法监管,最终影响消费者对整个行业产品的信任。   但是,有企业确实存在跟专家“拉关系”。   一位审评委员会专家发现,“跨国企业最关心标准,甚至有专人跟踪标准的制订,经常到部里,到专家这里了解情况。”   记者调查发现,有些企业还会想办法和专家进行“私下”沟通。   曾在一次食品安全论坛间隙,一企业的代表找到审评委员会某权威专家,让他建议放宽某食品安全指标,并交给他一份建议书。   这位专家说,按程序,建议书应交给审评委员会秘书处。   据一大型乳企原公关人员透露,大企业公关部主要针对两类人,一是媒体记者,另一部分则针对政府和专家。   沟通的方式有很多,企业会邀请专家参加论坛、还请专家对新技术论证评估等。   对于企业为食品安全标准赞助的说法,张旭东予以否认。他说,所有食品安全标准制订修订,都是由财政全额拨款。“不可能拉赞助”。   “我们要求委员,为了保证审评工作公正性,不能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兼职,或者从事有利益冲突的活动。”张旭东说。   对于企业和专家在私下里的接触,张旭东认为,标准制订遵循协商一致原则,最后还要分委会和主任会议决策,即便企业和某个专家有私下交易,也不可能影响标准制订。   “我们目前还没有发现专家和企业之间存在问题。”张旭东说,也欢迎公众发现问题向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公众参与被指“走过场”   但一个不能否认的事实是,权威专家在标准制订过程中作用很大。   据内部人士透露,12月2日审评委员会主任会议上,已经讨论通过撤销稀土限量标准。也就是说,茶叶中的污染物检测,将有望不再包含稀土。   但此标准定稿后,又进行了复议。   其中的原因是,有中科院院士给高层领导人写信,此信又被转到卫生部,于是分委会又对标准进行复议。   为此,专家组还专门去中科院院士局与写信的院士进行座谈,最后,院士们同意了分委会专家组的意见。   相对于专家们的热情,公众在常规标准制订中则显得“冷淡”。   目前,每项食品安全标准都要经过两个月公开征求意见。   2010年卫生部公布202项标准制订修订计划。今年公布100多项标准的制订修订计划,但在征求意见阶段引起舆论关注的只有乳品新国标、速冻米面食品、添加剂标准等几项。若不是媒体报道,更多的食品安全标准在两个月的公开征求意见中成为“零回应”。   正因此,征求意见被一些人认为是“走过场”。   “就像造飞机火箭,我也提不出意见。”一位审评委员会专家认为,隔行如隔山,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业属性导致很多普通人不能100%参与。   其中在大米中添加防腐剂问题上,食品添加剂标准刚公布,还是粮食部门和企业关注的,并通过媒体表达撤销诉求,遂引起舆论反弹,卫生部也做出要进行研究的表态。   但此事中,即便是专业人员,也未必能完全注意网上的征求意见稿。   针对上述问题,张旭东透露,卫生部正打算与消协合作,在食品安全制订过程中,将邀请消费者参与,提高标准的公开、公正和透明度。标准处也打算在卫生部官网,设立食品安全标准制订栏目,循环滚动征求意见。   安全是底线   “三聚氰胺事件”后,公众对乳品等食品安全的关注就像火药桶一触即发。   生鲜乳标准首次质疑在2010年,之后一年半中,多个食品安全国标遭舆论危机。   卫生部新闻办工作人员也有些无奈。几乎每3到6个月,就要处理一起有关食品安全标准的“危机”。   其中,卫生部组织相关的新闻发布会、媒体沟通会、专家见面会就不下四、五场。   标准过于专业和缺少公开透明的程序,被普遍认为是公众对新国标缺乏信任的原因之一。   有官员则说,“现在的问题不是消费者对某一标准的关心,而是对整个食品安全的不信任。”   之前,铁观音等茶叶中爆出稀土含量超标。12月2日,该限量标准被同意撤销,有卫生部官员担心,或将又会引起一场舆论危机。   但标准一味妥协,底线是什么?   对此,卫生部有关负责人说,安全肯定是第一位的。   他表示,很多人认为供港食品安全标准高,但这样食品成本也高,普通老百姓肯定承受不起。食品安全标准,保证安全是底线。   11月29日,魏荣禄记得在他参加的一次乳制品标准的讨论会上,主持人上来就说:“今天只谈安全,不谈健康。”   但魏荣禄仍坚持认为,健康和安全,应该“一起搞”。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流程图   立项:有关部门向卫生部提出立项建议。   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可以提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建议。   卫生部组织成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评委员会)对立项建议进行研究,向卫生部提出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咨询意见。   起草:卫生部采取招标、委托等形式,择优选择具备相应技术能力的单位承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起草工作。   标准起草完成后,应当书面征求标准使用单位、科研院校、行业和企业、消费者、专家、监管部门等各方面意见。   审查:审评委员会秘书处初审,通过初审的标准在卫生部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 审评委员会专业分委员会会议审查,采取协商一致的方式,在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参会委员四分之三以上(含四分之三)同意的,标准通过审查 审评委员会主任会议审议。审议通过后,秘书处报送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   批准: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审核后报送卫生部。审查通过的标准,以卫生部公告的形式发布。   (资料来源《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
  • 日本制修订食品添加剂醋酸钙和异丙醇的相关标准
    2013年12月4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医药食品局发布食安发1204第3号:部分修订食品卫生法实施规则(省令)及食品、添加剂等规格标准(告示)。内容包括:   1. 省令:   根据食品卫生法第10条规定,在食品卫生法实施规则附表1中追加醋酸钙。   2. 告示:   (1)根据食品卫生法第11条第1项的规定,设定醋酸钙的成分规格。   (2)根据食品卫生法第11条第1项的规定,修订异丙醇的成分规格和使用标准。   该修订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 美政府停摆威胁食品安全 沙门氏菌致数百人患病
    10月11日电 据美国媒体10日报道,美国食品安全专家称,政府停摆已威胁到美国人吃的食物。由于肉类和禽类之外的所有国产食品的检查都已暂停,美国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Centers for Disease Control and Prevention,简称 CDC)召回了停薪休假的雇员,以应对一场沙门氏菌疫情,该疫情已致18个州的数百人患病。   负责确保水果、蔬菜、奶制品以及无数种其他国产食品可安全食用的各个联邦政府部门都已停止运行。检查员、行政人员、实验室技术员、沟通专员以及其他支持性岗位的工作人员都被迫停职回家,与此同时,国会议员仍在为政府开支争论不休。   “这属于自己造成的伤害,将人们的健康至于危险境地,”长期倡导食品安全的康涅狄格州民主党众议员罗莎• L• 德劳罗(Rosa L. DeLauro)说道。   德劳罗表示,由于这些政府部门的预算在政府停摆之前就已遭到削减,“现在你正在为一场真正的公共卫生危机制造机会。”   同时,贸易商和农场主使用的几份重要农业报告也因政府停摆而取消,严重影响了他们针对种植和混乱商品市场的决策过程。因政府停摆而取消的最著名报告是《世界农业供需评估》(World Agriculture Supply and Demand Estimates),该报告提供从棉花到玉米等多种农作物全球产量的数据,还提供肉和糖等其他农产品的数据。   “这让大宗商品市场的现状变得不太明朗,”法国兴业银行(Société Générale)纽约分支机构的分析师克里斯托弗• 纳拉扬(Christopher Narayan)表示。他还说,投资者将很难获取准确信息。   美国食品与药品管理局(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简称FDA)负责检查美国人吃的大部分食品,其目标已由每周检查约200种作物减为零,并且减少了对进口食品的检查。农业部有一条肉禽类热线,可供消费者征询食品安全信息或者举报问题,这条热线如今已经关闭。在CDC,约68%的工作人员遭到暂时停职,其中包括几名流行病学家,以及数十名监管食物传播疾病追踪数据库的雇员。   这些工作人员负责识别大肠杆菌和沙门氏菌等潜在危险菌株等引起的征候群,他们的停职严重降低了CDC应对疫情的能力。   CDC女发言人芭芭拉• 雷诺兹(Barbara Reynolds)说,CDC已经召回大约30名暂时休假的工作人员来处理与生鸡肉有关的沙门氏菌疫情,人手却仍然不足。她说,“我们这里仍然只有最基本的人手。”   “每当出现疫情和这样的卫生警报,都必须把相关信息传达给消费者,”华盛顿公共利益科学中心(Center for Science in the Public Interest)食品安全主管卡 罗琳• 史密斯• 德瓦尔(Caroline Smith DeWaal)说。“CDC或许是召回了一些职员,但他们的沟通人员的工作能力正在降低,这是个问题。CDC发布信息的能力受到了限制。”   经农业部追踪调查,沙门氏菌疫情的爆发与加州的一个禽肉加工厂有关。农业部逃脱了经费削减和政府关门所带来的冲击。自厄普顿• 辛克莱(Upton Sinclair)1906年的经典小说《屠场》(The Jungle)曝光肉类加工厂的不卫生状况后,联邦法律就要求工作人员对肉类和禽类加工厂进行检查。   “我们在正常工作,”农业部食品安全与检查局(Food Safety and Inspection Service)的助理负责人戴维• 戈德曼(David Goldman)说。该局负责肉类和禽类加工厂的检查。“我们的检查员、实验室和实地调查人员仍在继续工作。”   FDA大约有45%的员工都已停薪休假。FDA的媒体事务助理专员史蒂文• 伊默古特(Steven Immergut)说,“FDA正在这种艰难的条件下尽力保护公众健康。”   食品安全倡导人士称,即便政府不关门,预算也没有削减,FDA能做的事情仍然有限。正常情况下,它只会对大多数进口食品中的不到2%进行检查。(进口肉类和禽类由农业部负责检查)   FDA不愿透露目前有多大比例的进口食品会受到检查,只是说不到2%。官员称,FDA仍在继续安排工作人员前往美国各港口,对每天从海外进口的数百万磅食物进行抽检。   美国人食用的食物有大约20%是进口食品,其中85%为海产品,还有相当一部分农产品。但官员表示,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例行的单证检查。FDA称,他们将对食物
  • 月饼硫残留是公开秘密 国家标准无相关限制
    “今年油、面粉、糖和做馅用的各种原料价格上涨,月饼主要生产企业整体市场零售价随之上涨10%,然而市场上仍有相当一部分小的月饼厂家借机大打价格战,为了缩减制作成本,月饼馅料二氧化硫残留有可能发展成产业内的一场'三聚氰胺危机’。”日前,华南月饼制造业资深人士卢超明(化名)告诉本报记者。记者4日在广州某大超市看到,店内至少销售20款月饼,价格参差不齐,以一盒四个普通装双黄白莲蓉月饼为例,最低不到30元一盒,而最高超过200元一盒。卢超明称,国内月饼市场容量达200亿元,而前十名的大企业只占约10%的市场份额,中小品牌众多以及巨大的市场空间给行业的质量监控提高了难度。   原材料价格上涨月饼普涨   “受农副产品市场价格影响,今年生产月饼的主要原材料成本与去年同比大幅上涨,如莲子价格约为4.8万元/吨,同比上涨165% 五仁类原材料同比上涨40%-60% 糖约为5500元/吨,同比上涨30% 花生油约为1.7万元/吨,同比上涨50% 面粉约为5000元/吨,同比上涨15%。”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吴家威告诉本报记者,广州酒家今年中秋月饼原材料成本平均升幅高达30%。由于主要原材料成本大幅上涨,记者发现去年广式月饼主要品牌月饼系列的价格不超过百元的月饼占到六七成,但是今年预计单价超过或接近百元左右的品种占月饼总销量的70%。“从1994年开始,安琪月饼只提过一次价,今年是第二次。”深圳市场月饼龙头老大深圳安琪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梁球胜告诉本报记者,今年安琪双黄白莲蓉月饼每盒零售价从原来的108元提高10元,标价118元,产品平均增幅在10%左右。   从制定国内月饼国家标准,到生产企业强制Q S认证,国内月饼市场近年得到较大程度的规范,然而国内月饼市场容量达200亿元,而前十名大企业只占约10%的市场份额。“国内目前月饼的生产巨头有上海杏花楼、广州酒家、深圳安琪、北京稻香村、北京好利来和东莞华美等大品牌,销售额最大的杏花楼不过3亿元左右,广州酒家约2.5亿元,深圳安琪约2亿元,排名前十位的生产企业的市场销售总额接近20亿元,只占200亿的市场整体容量的10%份额。”华南月饼制造业资深人士卢超明(化名)告诉本报记者。   以劣充好,食品安全隐患上升   依据国家月饼标准,包括以莲子为主要原料加工成馅的月饼,除油、糖外的馅料原料中,莲子含量应不低于60%,然而由于今年莲蓉价格大涨,不少企业以“薯粉”冒充莲蓉。然而化学物在月饼中的残留,造成的质量影响更大。“月饼制作过程中不少企业为图价格优势,使用硫化糖,该类糖含有一定的二氧化硫残留,并容易带入月饼馅料中。除此外,莲蓉的制作过程中,为令莲子漂白,行内普遍用食用碱水,但是有不法商家为加快进程,用一种含有二氧化硫的化学物,这无疑增加了莲子硫残留风险。”卢超明称。当前关于月饼的国家标准中,并没有针对硫残留含量限制的相关条款,而月饼的硫残留已成为行业公开的秘密。   乳业三聚氰胺危机令乳业巨头掀起奶源基地兴建热潮,苏丹红风波令食品行业加强对色素的监管,而月饼行业的安全隐患却鲜为人知。“广式月饼的主要原料有莲子、蛋黄、面粉、糖、油等,其中又属莲子和蛋黄最关键。”安琪董事长梁球胜告诉记者。为把控莲蓉的品质监控,今年安琪在湖北仙桃建立逾万亩湘莲种植基地,并与武汉大学开展无公害莲业科研合作,该项合作被列为“十一五”国家支撑计划重大项目。而在湖北仙桃沙湖,安琪也建立了非饲料养殖的养鸭基地。“苏丹红事件后,使用工业色素'上色’的投机行为少了,但市场上不少表面看上去颜色鲜亮的咸蛋黄,其实养殖过程中鸭农仍然喂饲了可食用的胡萝卜素。相比之下富含天然胡萝卜素的麦黄角草是沙湖的特产,以该草料喂养的鸭子所产咸蛋,出油、起沙和色泽都是最出色的。该莲子和养鸭基地一年可以为安琪提供充足的莲蓉和咸蛋黄,这标志着安琪正突破当前月饼产业收购莲子中间存在原料多重购销环节的模式,从莲子种植、莲业研发、莲蓉制作,到月饼产销,开创月饼全产业链时代。”梁球胜称。
  • 18种多环芳烃混标 标准品促销
    货号: CDGG-110064-01-1ml 产品描述: 18种多环芳烃混标 标准品(适用于ZEK 01.4-08文件) 规格 1000ug/mL于二氯甲烷,1mL 注:与 16种多环芳烃比 增加了以下2种,适用于ZEK 01.4-08 benzo[e]pyrene 苯并[e]芘 192-97-2 1000 +/- 50 mg/L benzo(j)fluoranthene 苯并(j)荧蒽 205-82-3 1000 +/- 50 mg/L 组分信息: Component CAS Number Concentration Units benzo[k]fluoranthene 苯并(k)荧蒽 207-08-9 1000 mg/L acenaphthene 苊 83-32-9 1000 mg/L acenaphthylene 苊烯 208-96-8 1000 mg/L anthracene 蒽 120-12-7 1000 mg/L fluorene 芴 86-73-7 1000 mg/L naphthalene 萘 91-20-3 1000 mg/L phenanthrene 菲 85-01-8 1000 mg/L benzo[a]anthracene 1,2-苯并蒽 56-55-3 1000 mg/L benzo[a]pyrene 苯并芘 50-32-8 1000 mg/L chrysene 屈 218-01-9 1000 mg/L fluoranthene 荧蒽 206-44-0 1000 mg/L indeno[1,2,3-cd]pyrene 茚并(1,2,3-cd)芘 193-39-5 1000 mg/L pyrene 芘 129-00-0 1000 mg/L benzo[b]fluoranthene 苯并(b)荧蒽 205-99-2 1000 mg/L benzo[ghi]perylene 1,12-苯并芘 191-24-2 1000 mg/L dibenz[a,h]anthracene 二苯蒽 53-70-3 1000 mg/L benzo[e]pyrene 苯并[e]芘 192-97-2 1000 +/- 50 mg/L benzo(j)fluoranthene 苯并(j)荧蒽 205-82-3 1000 +/- 50 mg/L 现货供应应用:适用于ZEK 01.4-08 原价:1242.00元 优惠价:990.00元 促销时间:2013-6-16至2013-8-30 上海安谱科学仪器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斜土路2897弄50号海文商务楼5层 [200030] 电话:86-21-54890099 传真:86-21-54248311 网址:www.anpel.com.cn 联系方式:shanpel@anpel.com.cn 技术支持:techservice@anpel.com.cn
  • 【新品上新】SVHC清单物质更新至223项,坛墨打造全球屈指可数标准品!
    2022年4月随着经济全球化快速发展,reach法规的不断更新,企业面临的管控要求也越来越多。近日,欧盟化学品管理局(echa)将svhc候选清单正式更新为223项。新增4项物质信息如下:序号物质名称ec号cas号示例用途12,2' -亚甲基双-(4-甲基-6-叔丁基苯酚)204-327-1119-47-1橡胶润滑剂胶粘別油墨燃料2乙烯基-三(2-甲氧基乙氧基)硅烷213-934-01067-53-4橡胶塑料密封別3(±)-1,7,7-三甲基-3-[(4-甲基苯基)亚甲基]双环[2.2.1]庚-2-酮,包括任何单独的异构体和/或其组合(4-mbc)--化妆品4(三环[5.2.1.0’2,6]癸-3-烯-8(或9)-基)o-(异丙基或异丁基或2-乙基己基)o-(异丙基或异丁基或2-乙基己基)二硫代磷酸酯401-850-92558s1-94-8润滑剂润滑酯紧跟国际法规,新品一睹为快坛墨紧跟国际法规,第一时间研发生产出配套标准品,为出口检测保驾护航!特别是最新添加进入svhc候选清单中的标准品/(三环[5.2.1.0’2,6]癸-3-烯-8(或9)-基)o-(异丙基或异丁基或2-乙基己基)o-(异丙基或异丁基或2-乙基己基)二硫代磷酸酯(外消旋体),因其对研发工艺要求极高,该产品的生产商在全球屈指可数,坛墨作为中国标准品的领军企业,率先推出其标准品纯品、标准品溶液,帮助检测单位解决因产品稀缺带来的采购受阻这一难题。点击图片即可选购标准品/(三环[5.2.1.0’2,6]癸-3-烯-8(或9)-基)o-(异丙基或异丁基或2-乙基己基)o-(异丙基或异丁基或2-乙基己基)二硫代磷酸酯(外消旋体)此次新增的4项svhc物质涉及领域较广,化妆品、橡胶、润滑剂、油墨及胶黏剂等工业用品、塑料均有应用。四种物质中的一种用于化妆品,并已被添加到候选清单中,它具有干扰人体激素的特性。其中两种用于橡胶、润滑剂和密封剂中,会对生育能力产生负面影响而被包括在内。第四种用于润滑剂和润滑脂中,因为它具有持久性、生物累积性和毒性,对环境也会产生危害。坛墨在此提醒广大中国企业需提高自己产品的风险意识,在物质列入svhc候选清单后六个月内,符合条件的企业需要完成物品中的svhc通报。建议企业及早对供应链展开调查,以从容应对法规变化。 坛墨质检-标准物质中心标准物质业务咨询联系方式北方地区王宏姝:13671388957
  • 食品中三聚氰胺含量国际新标准出台
    新华网日内瓦7月6日电 联合国负责食品安全标准的机构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6日表示,该委员会已就食品中三聚氰胺的允许含量设立了新标准。新标准规定,每公斤婴儿配方奶粉中的三聚氰胺含量不能超过1毫克,而每公斤其他食品或动物饲料中的三聚氰胺含量不能超过2.5毫克。   世界卫生组织食品安全专家安格莉卡特里斯谢尔在当日的媒体吹风会上强调,所谓的三聚氰胺含量标准指的是食品中三聚氰胺自然的或者不可避免的含量,而非人为添加的含量。任何为了商业利益而故意在食品中添加三聚氰胺的行为都是不可接受的。   世卫组织食品安全、人畜共患病和食源性疾病部门负责人约恩施伦特则表示,食品卫生与安全问题是一个全球性问题,制定以科学为依据且所有国家都能遵守的共同标准非常重要。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由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卫组织共同建立,是一个以保障消费者健康和确保食品贸易公平为宗旨的制定国际食品标准的机构。该委员会本周在日内瓦召开第33届例会,主要讨论婴儿配方奶粉和其他食品中的三聚氰胺含量标准、猪肉中的瘦肉精残留以及蔬菜沙拉和海产品的卫生问题。
  • 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发布《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仪器设备配置和管理》等18项疾病预防控制行业标准
    现发布《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仪器设备配置和管理》等18项疾病预防控制行业标准,编号和名称如下:一、推荐性疾病预防控制行业标准1.WS/T 10001-2023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仪器设备配置和管理2.WS/T 10002-2023克山病病区控制和消除3.WS/T 10003-2023环境健康名词术语4.WS/T 10004-2023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代替WS/T 395-2012)5.WS/T 10005-2023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代替WS/T 396-2012)6.WS/T 10006-2023环境化学污染物参考剂量推导技术指南7.WS/T 10007-2023中小学生体育锻炼运动负荷卫生要求(代替WS/T 101-1998)8.WS/T 10008-2023 7岁-18岁儿童青少年体力活动水平评价9.WS/T 10009-2023消毒产品检测方法10.WS/T 10010-2023卫生监督快速检测通用要求(代替WS/T 458-2014)11.WS/T 10011.1-2023公共卫生检测与评价实验室常用名词术语标准 第1部分:基础术语(部分代替WS/T 455-2014)12.WS/T 10011.2-2023公共卫生检测与评价实验室常用名词术语标准 第2部分:理化检测(部分代替WS/T 455-2014)13.WS/T 10011.3-2023公共卫生检测与评价实验室常用名词术语标准 第3部分:微生物检测(部分代替WS/T 455-2014)14.WS/T 10011.4-2023公共卫生检测与评价实验室常用名词术语标准 第4部分:毒理学安全性评价(部分代替WS/T 455-2014)15.WS/T 10011.5-2023公共卫生检测与评价实验室常用名词术语标准 第5部分:分子生物学检测二、强制性疾病预防控制行业标准1.WS 10012-2023地方性砷中毒病区判定和划分(代替WS 277-2007)2.WS 10013-2023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代替WS 394-2012)3.WS 10014-2023学校及托幼机构饮水设施卫生规范上述18项标准自2024年5月1日起实施。特此通告。附件:WS 10012-2023地方性砷中毒病区判定和划分(代替WS 277-2007).pdf.pdfWS 10013-2023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代替WS 394-2012).pdf.pdfWS 10014-2023 学校及托幼机构饮水设施卫生规范.pdf.pdfWST 10001-2023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仪器设备配置和管理.pdf.pdfWST 10002-2023克山病病区控制和消除.pdf.pdfWST 10003-2023环境健康名词术语.pdf.pdfWST 10004-2023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代替WST 395-2012).pdf.pdfWST 10005-2023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代替WST 396-2012).pdf.pdfWST 10006-2023环境化学污染物参考剂量推导技术指南.pdf.pdfWST 10007-2023中小学生体育锻炼运动负荷卫生要求(代替WST 101-1998).pdf.pdfWST 10008-2023 7岁-18岁儿童青少年体力活动水平评价.pdf.pdfWST 10010-2023卫生监督快速检测通用要求(代替WST 458-2014).pdf.pdfWST 10009-2023消毒产品检测方法.pdf.pdfWST 10011.1-2023公共卫生检测与评价实验室常用名词术语标准 第1部分:基础术语.pdf.pdfWST 10011.2-2023公共卫生检测与评价实验室常用名词术语标准 第2部分:理化检测.pdf.pdfWST 10011.3-2023公共卫生检测与评价实验室常用名词术语标准 第3部分:微生物检测.pdf.pdfWST 10011.4-2023公共卫生检测与评价实验室常用名词术语标准 第4部分:毒理学安全性评价.pdf.pdfWST 10011.5-2023公共卫生检测与评价实验室常用名词术语标准 第5部分:分子生物学检测.pdf.pdf国家疾控局2023年12月15日
  • GB 4806.15-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黏合剂》标准解读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2024年第1号公告,发布47项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6项修改单。其中包括GB 4806.15-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黏合剂》,该标准将于2025年2月8日正式实施。GB 4806.15-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黏合剂.pdf(一)国内外有关粘合剂法规和标准情况说明①欧盟尚未制定粘合剂产品法规,但鉴于粘合剂是在复合材料及制品中应用最为广泛且多数情况下粘合剂在食品接触材料中属于非直接接触食品部分、与食品之间有功能阻隔层阻隔的特点,将粘合剂作为塑料制品的一部分来进行管理。因此,欧盟主要通过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框架法规(Regulation (EC)1935/2004)、良好生产规范法规(Regulation(EC)2023/2006)和塑料法规(Regulation (E)10/2011)三项法规对粘合剂进行管理。②美国:21CFR175.105和21CFR175.125 是美国联邦法规第 21章中专门管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粘合剂的相关章节。21CFR175.105 适用于一般粘合剂(不包括压敏胶),21CFR175.125适用于压敏胶。两个章节中分别列出了允许用于两种粘合剂的物质清单及其用途、最大使用量等限制条件。③德国:德国联邦风险评估所(BfR)建议的第 25 和第 26 章管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粘合剂。第 25 章适用于食品接触用聚氨粘合剂,规定了允许用于聚氨粘合剂的起始物、单体、添加剂和助剂,及其限制要求。第 26 章适用于固体石蜡、微品蜡及蜡、树脂和塑料的混合物制成的食品接触材料,包括涂层、直接与食品接触的粘合剂等。此章节规定了可用于食品接触材料的天然来源,如固体石蜡、微晶蜡、合成固体石蜡、低分子聚丙烯及其混合物的质量规格要求、允许添加的添加剂及其限制要求。(二)关于黏合剂的分类根据黏合剂是否与食品直接接触,标准将黏合剂分为直接接触食品用黏合剂和间接接触食品用黏合剂。直接接触食品用黏合剂指用于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的食品接触面,预期直接与食品接触的黏合剂,如水果贴纸用压敏胶等。间接接触食品用黏合剂指用于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的非食品接触面,预期不与食品直接接触,但其成分可能转移到食品中的黏合剂,如复合材料层间使用的黏合剂等。两者预期用途不同,可按照其涂布面以及是否预期与食品直接接触进行区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黏合剂使用企业应通过接缝和边缘等包装设计、增加有效阻隔层等方式尽可能防止间接接触食品用黏合剂与食品直接接触。   (三)关于黏合剂用原料的管理   考虑到直接接触食品用黏合剂的安全风险相对较高,标准分别针对直接接触食品用黏合剂和间接接触食品用黏合剂的基础原料采用不同的管理模式。附录A和附录B分别规定了直接接触食品用黏合剂和间接接触食品用黏合剂允许使用的基础原料及使用要求。直接接触食品用黏合剂基础原料采用聚合物管理模式,仅能使用附录A及相关公告中列出的物质。间接接触食品用黏合剂基础原料则允许使用聚合物和部分已经过安全性评估的单体、其他起始物,且直接接触食品用黏合剂所使用的基础原料也可用于间接接触食品用黏合剂。同时,黏合剂中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GB 9685)及相关公告的要求,直接接触食品用黏合剂所使用的添加剂也可用于间接接触食品用黏合剂。  (四)关于黏合剂中的芳香族伯胺(PAA)  芳香族聚氨酯类黏合剂、使用了胺类固化剂的环氧型黏合剂、聚酰亚胺类黏合剂等产品在固化反应过程中均可能产生PAA。为更好地管控该类物质的安全风险,标准中设置了PAA迁移总量限量要求,并规定该指标仅适用于含有芳香族聚氨酯等可能产生PAA的黏合剂。考虑到黏合剂固化反应过程是PAA的主要产生阶段,因此标准规定应在黏合剂固化反应完成后,对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终产品开展PAA的迁移量检测。对于本标准附录A、附录B、GB 9685及相关公告中已经规定了迁移限量的PAA,其限量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不计入PAA迁移总量。点击图片获取更多标准解读》》》》》》
  • 婴幼儿辅食营养补充品有了国家标准
    适用于6个月龄至36个月龄婴幼儿辅食中添加的辅食营养补充品国家标准,已由卫生部、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并将于3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次颁布婴幼儿辅食营养补充品通用标准,也是世界上首个婴幼儿辅食营养补充品通用标准。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日前在京举行辅食营养补充品通用标准说明暨宣传贯彻会议,报告了该标准的制定过程,并就实施中的关键问题组织专家与各相关部门及企业进行了座谈。   据介绍,辅食营养补充品是用于6个月龄至36个月龄婴幼儿辅食中添加的含各种高密度维生素和矿物质的补充品。目前我国婴幼儿辅食以家庭制作为主,多为谷类,难以提供婴幼儿生长发育必需的多种营养素。监测数据显示,我国婴幼儿的生长曲线在6个月前接近或超过世界卫生组织标准,6个月后却出现明显下降,在农村贫困地区下降尤其显著;营养不良患病率在6个月~24个月期间增加明显。   上述标准起草人之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副研究员黄建称,建立辅食营养补充品通用标准,旨在规范辅食营养补充品类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确保婴幼儿辅食更营养和安全。强化辅食在工业化国家使用已有几十年,现正大量应用的产品主要有营养素粉撒剂、微量营养素可碎片、脂质为基底营养素补充物、微量营养素强化补充食品。然而,婴幼儿辅食补充品产品标准一直为空白。   据悉,我国新颁布的婴幼儿辅食营养补充品通用标准明确了辅食营养补充品的定义、分类、基本原则,并就其配料、感官指标、营养素含量、卫生指标等技术要求进行了具体规定,同时规定了检验方法及产品标识要求。
  •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食品添加剂 三聚甘油单硬脂酸酯》等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工作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部、国家林草局、国家疾控局、国家矿山安监局、国家药监局办公厅(办公室、综合司):为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有序推进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工作,推动标准复审常态化和制度化,依据《标准化法》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开展2023年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复审标准范围截至2023年底,实施满5年或距上次复审满5年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纳入本次复审范围,已提出修订项目或已列入修订计划的除外,拟开展复审的标准清单见附件1。未列入附件1中的标准也可根据需要纳入复审范围。二、标准复审内容根据《标准化法》及《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从标准的适用性、规范性、时效性和协调性等方面进行复审,复审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标准的适用性。标准涉及的产品、过程或服务是否已被淘汰,已被淘汰的,应给出“废止”的结论。标准的适用范围是否详细具体,能够覆盖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或新服务,适用范围不够具体或不能覆盖新情况的,应给出“修订”的结论。标准规定的内容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制定范围,属于超范围制定的,应给出“修订”(修订转化为推荐性国家标准)或“废止”的结论。(二)标准的规范性。标准技术内容是否可验证、可操作,若技术内容存在不可验证、不可操作的情况,或者标准中未规定证实方法,应给出“修订”的结论。标准是否为全文强制,若标准为条文强制,应给出“修订”的结论。(三)标准的时效性。与产业发展实际水平和健康、安全、环保最新需求相比,标准技术指标及要求是否需要提升,若因标准的指标缺失或要求过低可能导致安全事故或存在较大安全风险,应给出“修订”的结论。与国际国外最新技术法规或标准相比,是否与国际标准或法规主要技术指标一致,若不一致,原则上应给出“修订”的结论。标准的规范性引用文件是否现行有效,若引用的标准已废止或注日期引用的标准已更新,应给出“修订”的结论。(四)标准的协调性。如出现标准与现行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强制性国家标准或国家产业政策不协调、不一致的情况,应给出“修订”的结论。三、标准复审工作安排标准复审工作分三个阶段开展:(一)第一阶段:工作组复审阶段。组织起草部门可成立复审工作组或委托有关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成立复审工作组,开展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工作。复审工作组针对附件1中的具体标准,依据标准复审内容,通过问卷调查、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企业调研、专家论证等方式,开展标准复审,形成每一项标准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工作报告》(附件2)。(二)第二阶段:专家论证阶段。组织起草部门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复审工作组形成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工作报告》进行论证,给出最终的复审结论。(三)第三阶段:材料报送阶段。组织起草部门于2023年11月30日前,将《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结论汇总表》(附件3)和各项标准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工作报告》报送国家标准委。同时,在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子系统中填报各标准的复审信息和报告。四、复审结论的处理国家标准委对组织起草部门报送的复审结论审核后,按照复审结论类别进行分类处理,具体如下:1. 复审结论为“废止”的标准,将通过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以书面形式征求该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实施监督管理部门意见。无重大分歧意见或者经协调一致的,我委将以公告形式废止该强制性国家标准。2. 复审结论为“修订”的标准,组织起草部门应在报送复审结论时同步提出修订项目。国家标准委将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程序进行办理。3. 复审结论为“继续有效”的标准,将通过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告知标准的复审时间。联系人: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 付允 陈如意联系方式:010-82262614,010-82262616邮箱:chenruyi@samr.gov.cn国家标准技术审评中心 叶子青联系方式:010-65007855邮箱:yezq@ncse.ac.cn附件:1. 2023年复审标准清单2. 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工作报告3. 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结论汇总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23年8月3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下载国标委发〔2023〕40号-2023年强标复审通知-附件.doc相关标准如下: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主管部门1GB 13510-1992食品添加剂 三聚甘油单硬脂酸酯国家卫生健康委2GB 14891.1-1997辐照熟畜禽肉类卫生标准国家卫生健康委3GB 14891.3-1997辐照干果果脯类卫生标准国家卫生健康委4GB 14891.4-1997辐照香辛料类卫生标准国家卫生健康委5GB 14891.5-1997辐照新鲜水果、蔬菜类卫生标准国家卫生健康委6GB 14891.7-1997辐照冷冻包装畜禽肉类卫生标准国家卫生健康委7GB 14891.8-1997辐照豆类、谷类及其制品卫生标准国家卫生健康委8GB 1986-2007食品添加剂 单、双硬脂酸甘油酯国家卫生健康委9GB 1253-2007工作基准试剂 氯化钠工业和信息化部10GB 1254-2007工作基准试剂 草酸钠工业和信息化部11GB 1257-2007工作基准试剂 邻苯二甲酸氢钾工业和信息化部12GB 12593-2007工作基准试剂 乙二胺四乙酸二钠工业和信息化部13GB 13735-2017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工业和信息化部14GB 15346-2012化学试剂 包装及标志工业和信息化部15GB 19105-2003过氧乙酸包装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16GB 19107-2003次氯酸钠溶液包装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17GB 19109-2003次氯酸钙包装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18GB 21178-2007自反应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分类程序工业和信息化部19GB 28670-2012制药机械(设备)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通则工业和信息化部20GB 21175-2007危险货物分类定级基本程序国家标准委21GB 28932-2012中小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管理规范国家疾控局22GB 15213-2016医用电子加速器 性能和试验方法国家药监局23GB 2024-2016针灸针国家药监局24GB 9706.14-1997医用电气设备 第二部分:X射线设备附属设备安全专用要求国家药监局25GB 9706.21-2003医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用于放射治疗与患者接触且具有电气连接辐射探测器的剂量计的安全专用要求国家药监局26GB 11767-2003茶树种苗农业农村部27GB 13078-2017饲料卫生标准农业农村部28GB 18133-2012马铃薯种薯农业农村部29GB 19169-2003黑木耳菌种农业农村部30GB 19170-2003香菇菌种农业农村部31GB 19171-2003双孢蘑菇菌种农业农村部32GB 19172-2003平菇菌种农业农村部33GB 20802-2017饲料添加剂 蛋氨酸铜络(螯)合物农业农村部34GB 21034-2017饲料添加剂 蛋氨酸羟基类似物钙盐农业农村部35GB 21694-2017饲料添加剂 蛋氨酸锌络(螯)合物农业农村部36GB 22489-2017饲料添加剂 蛋氨酸锰络(螯)合物农业农村部37GB 22548-2017饲料添加剂 磷酸二氢钙农业农村部38GB 22549-2017饲料添加剂 磷酸氢钙农业农村部39GB 23386-2017饲料添加剂 维生素A棕榈酸酯(粉)农业农村部40GB 29382-2012硝磺草酮原药农业农村部41GB 29384-2012乙酰甲胺磷原药农业农村部42GB 34456-2017饲料添加剂 磷酸二氢钠农业农村部43GB 34457-2017饲料添加剂 磷酸三钙农业农村部44GB 34458-2017饲料添加剂 磷酸氢二钾农业农村部45GB 34459-2017饲料添加剂 硫酸铜农业农村部46GB 34460-2017饲料添加剂 L-抗坏血酸钠农业农村部47GB 34461-2017饲料添加剂 L-肉碱农业农村部48GB 34462-2017饲料添加剂 氯化胆碱农业农村部49GB 34463-2017饲料添加剂 L-抗坏血酸钙农业农村部50GB 34464-2017饲料添加剂 二甲基嘧啶醇亚硫酸甲萘醌农业农村部51GB 34465-2017饲料添加剂 硫酸亚铁农业农村部52GB 34466-2017饲料添加剂 L-赖氨酸盐酸盐农业农村部53GB 34467-2017饲料添加剂 柠檬酸钙农业农村部54GB 34468-2017饲料添加剂 硫酸锰农业农村部55GB 34469-2017饲料添加剂 β-胡萝卜素(化学合成)农业农村部56GB 34470-2017饲料添加剂 磷酸二氢钾农业农村部57GB 6141-2008豆科草种子质量分级农业农村部58GB 7293-2017饲料添加剂 DL-α-生育酚乙酸酯(粉)农业农村部59GB 7294-2017饲料添加剂 亚硫酸氢钠甲萘醌(维生素K3)农业农村部60GB 7298-2017饲料添加剂 维生素B6(盐酸吡哆醇)农业农村部61GB 7300-2017饲料添加剂 烟酸农业农村部62GB 7301-2017饲料添加剂 烟酰胺农业农村部63GB 9454-2017饲料添加剂 DL-α-生育酚乙酸酯农业农村部64GB 9840-2017饲料添加剂 维生素D3(微粒)农业农村部65GB 9847-2003苹果苗木农业农村部66GB 13458-2013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生态环境部67GB 19430-2013柠檬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生态环境部68GB 21523-2008杂环类农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生态环境部69GB 21903-2008发酵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生态环境部70GB 21904-2008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生态环境部71GB 21905-2008提取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生态环境部72GB 21906-2008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生态环境部73GB 21907-2008生物工程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生态环境部74GB 21908-2008混装制剂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生态环境部75GB 21909-2008制糖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生态环境部76GB 3544-2008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生态环境部
  •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2024年化妆品标准立项计划公示
    根据《化妆品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规定(试行)》,国家药监局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标委会”)组织开展了2024年化妆品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遴选工作,经公开征集立项、标委会组织审查,确定了2024年55项化妆品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现予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国家药监局反馈。公示时间:国家药监局发布该公示之日起7日电子邮箱:hzpjgs@nmpa.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2024年化妆品标准立项计划反馈意见”)附件:2024年化妆品标准立项计划序号项目名称制修订类型承担项目的标委会分技术委员会1菌落总数(眼部化妆品、口唇化妆品和儿童化妆品)限值修订通用技术要求分技术委员会2二噁烷限值修订通用技术要求分技术委员会34-甲基苄亚基樟脑修订通用技术要求分技术委员会46-氨基间甲酚修订通用技术要求分技术委员会5丁苯基甲基丙醛(铃兰醛)修订通用技术要求分技术委员会6环四聚二甲基硅氧烷(D4)修订通用技术要求分技术委员会7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制定通用技术要求分技术委员会8全氟辛酸及其盐类制定通用技术要求分技术委员会9汞及其化合物(化妆品准用防腐剂中的汞化合物除外)修订通用技术要求分技术委员会10吡硫鎓锌修订通用技术要求分技术委员会11水杨酸(最大允许浓度)修订通用技术要求分技术委员会12氯咪巴唑(最大允许浓度)修订通用技术要求分技术委员会13甲基异噻唑啉酮(最大允许浓度)修订通用技术要求分技术委员会14聚氨丙基双胍(最大允许浓度)修订通用技术要求分技术委员会15二苯酮-3(最大允许浓度)修订通用技术要求分技术委员会16胡莫柳酯(最大允许浓度)修订通用技术要求分技术委员会17奥克立林(最大允许浓度)修订通用技术要求分技术委员会18邻苯基苯酚及其盐类(最大允许浓度)修订通用技术要求分技术委员会19酸性紫43号(最大允许浓度)修订通用技术要求分技术委员会20甲苯-2,5-二胺(最大允许浓度)修订通用技术要求分技术委员会21甲苯-2,5-二胺硫酸盐(最大允许浓度)修订通用技术要求分技术委员会22细菌回复突变试验修订安全评价分技术委员会23体外哺乳动物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修订安全评价分技术委员会24亚慢性经口毒性试验修订安全评价分技术委员会25亚慢性经皮毒性试验修订安全评价分技术委员会26啮齿动物体内外周血Pig-a基因突变试验方法制定安全评价分技术委员会27体外重建3D模型试验方法制定安全评价分技术委员会28 人体皮肤斑贴试验修订人体安全与功效评价分技术委员会29人体试用试验安全性评价修订人体安全与功效评价分技术委员会30防晒化妆品防晒指数(SPF 值)测定方法修订人体安全与功效评价分技术委员会31防晒化妆品长波紫外线防护指数(PFA 值)测定方法修订人体安全与功效评价分技术委员会32化妆品祛斑美白功效测试方法修订人体安全与功效评价分技术委员会33化妆品防脱发功效测试方法修订人体安全与功效评价分技术委员会34胶原类制定原料和包装材料分技术委员会35透明质酸类制定原料和包装材料分技术委员会36卡波姆制定原料和包装材料分技术委员会37对苯二胺制定原料和包装材料分技术委员会38甲基氯异噻唑啉酮和甲基异噻唑啉酮与氯化镁及硝酸镁的混合物(甲基氯异噻唑啉酮:甲基异噻唑啉酮为3:1 )制定原料和包装材料分技术委员会39珍珠提取物制定原料和包装材料分技术委员会40芦荟类提取物制定原料和包装材料分技术委员会41玫瑰花提取物制定原料和包装材料分技术委员会42石榴提取物类制定原料和包装材料分技术委员会43化妆品产品标准通则制定产品分技术委员会44冻干粉制定产品分技术委员会45次抛型化妆品制定产品分技术委员会46喷雾产品制定产品分技术委员会47气雾产品制定产品分技术委员会48化妆品中N-亚硝基二甲胺等多种亚硝胺组分的检验方法制定检验检测方法分技术委员会49化妆品中32种禁用着色剂的检验方法制定检验检测方法分技术委员会50化妆品中有机溶剂的检验方法(二氯甲烷等15种组分的检验方法、乙醇等37种组分的检验方法)修订检验检测方法分技术委员会51铜绿假单胞菌检验方法修订检验检测方法分技术委员会52牙膏分类目录制定 牙膏通用要求分技术委员会53牙膏中多组分防腐剂的检验方法制定 牙膏检验检测分技术委员会54牙膏中抗感染组分的检验方法制定牙膏检验检测分技术委员会55牙膏中多西拉敏等60种组分的检验方法制定牙膏检验检测分技术委员会
  • 永春县香制品同业公会立项《燃香类产品颗粒物中多环芳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等2项团体标准
    各会员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的文件精神,按照《永春县香制品同业公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结合市场需求,经我会认真研究和审查,同意《燃香类产品颗粒物中多环芳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和《永春香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范》两项团体标准立项,现予以公示。我会将牵头开展标准的制定工作,同时欢迎与立项标准有关的高校、科研机构、相关企业、使用单位等加入标准的起草编制工作。有意参与标准起草工作的请于公会秘书处联系。联系人:曾志彬电话:18120607888邮箱:fjxj007@163.com 永春县香制品同业公会2023年5月18日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107项国标发布(附编号名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现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等107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其编号和名称如下:  GB 2763-2016(代替GB 2763—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23200.1-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除草剂残留量检测方法 第1部分:气相色谱-质谱法测定 粮谷及油籽中酰胺类除草剂残留量  GB 23200.2-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除草剂残留量检测方法 第2部分:气相色谱-质谱法测定 粮谷及油籽中二苯醚类除草剂残留量  GB 23200.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除草剂残留量检测方法 第3部分: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测定 食品中环己酮类除草剂残留量  GB 23200.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除草剂残留量检测方法 第4部分:气相色谱-质谱/质谱法测定 食品中芳氧苯氧丙酸酯类除草剂残留量  GB 23200.5-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除草剂残留量检测方法 第5部分: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测定 食品中硫代氨基甲酸酯类除草剂残留量  GB 23200.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除草剂残留量检测方法 第6部分: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测定 食品中杀草强残留量  GB 23200.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蜜、果汁和果酒中497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GB 23200.8-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水果和蔬菜中500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GB 23200.9-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粮谷中475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GB 23200.10-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桑枝、金银花、枸杞子和荷叶中488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GB 23200.11-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桑枝、金银花、枸杞子和荷叶中413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法  GB 23200.12-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菌中440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法  GB 23200.1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茶叶中448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法  GB 23200.1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果蔬汁和果酒中512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法  GB 23200.15-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菌中503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GB 23200.1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水果和蔬菜中乙烯利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法  GB 23200.1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水果和蔬菜中噻菌灵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法  GB 23200.18-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蔬菜中非草隆等15种取代脲类除草剂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法  GB 23200.19-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水果和蔬菜中阿维菌素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法  GB 23200.20-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阿维菌素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GB 23200.21-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水果中赤霉酸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GB 23200.22-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及坚果制品中抑芽丹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法  GB 23200.2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地乐酚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GB 23200.2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粮谷和大豆中11种除草剂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GB 23200.25-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水果中噁草酮残留量的检测方法  GB 23200.2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茶叶中9种有机杂环类农药残留量的检测方法  GB 23200.2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水果中4,6-二硝基邻甲酚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GB 23200.28-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多种醚类除草剂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GB 23200.29-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水果和蔬菜中唑螨酯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法  GB 23200.30-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环氟菌胺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GB 23200.31-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丙炔氟草胺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GB 23200.32-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丁酰肼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GB 23200.3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解草嗪、莎稗磷、二丙烯草胺等110种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GB 23200.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涕灭砜威、吡唑醚菌酯、嘧菌酯等65种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GB 23200.35-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取代脲类农药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质谱法  GB 23200.3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氯氟吡氧乙酸、氟硫草定、氟吡草腙和噻唑烟酸除草剂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GB 23200.3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烯啶虫胺、呋虫胺等20种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GB 23200.38-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环己烯酮类除草剂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GB 23200.39-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噻虫嗪及其代谢物噻虫胺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GB 23200.40-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可乐饮料中有机磷、有机氯农药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GB 23200.41-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噻节因残留量的检测方法  GB 23200.42-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粮谷中氟吡禾灵残留量的检测方法  GB 23200.4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粮谷及油籽中二氯喹磷酸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GB 23200.4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粮谷中二硫化碳、四氯化碳、二溴乙烷残留量的检测方法  GB 23200.45-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除虫脲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质谱法  GB 23200.4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嘧霉胺、嘧菌胺、腈菌唑、嘧菌酯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GB 23200.4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四螨嗪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GB 23200.48-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野燕枯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GB 23200.49-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苯醚甲环唑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GB 23200.50-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吡啶类农药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GB 23200.51-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呋虫胺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GB 23200.52-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嘧菌环胺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GB 23200.5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氟硅唑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GB 23200.5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甲氧基丙烯酸酯类杀菌剂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GB 23200.55-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21种熏蒸剂残留量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法  GB 23200.5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喹氧灵残留量的检测方法  GB 23200.5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乙草胺残留量的检测方法  GB 23200.58-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氯酯磺草胺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GB 23200.59-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敌草腈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GB 23200.60-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炔草酯残留量的检测方法  GB 23200.61-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苯胺灵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GB 23200.62-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氟烯草酸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GB 23200.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噻酰菌胺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GB 23200.6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吡丙醚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GB 23200.65-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四氟醚唑残留量的检测方法  GB 23200.6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吡螨胺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GB 23200.6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炔苯酰草胺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GB 23200.68-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啶酰菌胺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GB 23200.69-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二硝基苯胺类农药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GB 23200.70-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三氟羧草醚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GB 23200.71-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二缩甲酰亚胺类农药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GB 23200.72-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苯酰胺类农药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GB 23200.7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鱼藤酮和印楝素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GB 23200.7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井冈霉素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GB 23200.75-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氟啶虫酰胺残留量的检测方法  GB 23200.7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氟苯虫酰胺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GB 23200.7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苄螨醚残留量的检测方法  GB 23200.78-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肉及肉制品中巴毒磷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GB 23200.79-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肉及肉制品中吡菌磷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GB 23200.80-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肉及肉制品中双硫磷残留量的检测方法  GB 23200.81-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肉及肉制品中西玛津残留量的检测方法  GB 23200.82-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肉及肉制品中乙烯利残留量的检测方法  GB 23200.8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异稻瘟净残留量的检测方法  GB 23200.8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肉品中甲氧滴滴涕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GB 23200.85-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及乳制品中多种拟除虫菊酯农药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GB 23200.8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及乳制品中多种有机氯农药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GB 23200.8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及乳制品中噻菌灵残留量的测定荧光分光光度法  GB 23200.88-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水产品中多种有机氯农药残留量的检测方法  GB 23200.89-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源性食品中乙氧喹啉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法  GB 23200.90-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及乳制品中多种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质谱法  GB 23200.91-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源性食品中9种有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GB 23200.92-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源性食品中五氯酚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质谱法  GB 23200.9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有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GB 23200.9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源性食品中敌百虫、敌敌畏、蝇毒磷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GB 23200.95-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产品中氟胺氰菊酯残留量的检测方法  GB 23200.9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蜜中杀虫脒及其代谢产物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GB 23200.9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蜜中5种有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GB 23200.98-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王浆中11种有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GB 23200.99-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王浆中多种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GB 23200.100-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王浆中多种菊酯类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GB 23200.101-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王浆中多种杀螨剂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GB 23200.102-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王浆中杀虫脒及其代谢产物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GB 23200.10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王浆中双甲脒及其代谢产物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GB 23200.10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肉及肉制品中2甲4氯及2甲4氯丁酸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质谱法  GB 23200.105-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肉及肉制品中甲萘威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柱后衍生荧光检测法  GB 23200.10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肉及肉制品中残杀威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特此公告。  国家卫生计生委  农业部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6年12月18日
  • 上海市食品接触材料协会发布《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丙二醇甲醚乙酸酯迁移量的测定》等七项检测方法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
    各有关单位及专家:由上海市食品接触材料协会归口,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等相关单位共同起草的《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丙二醇甲醚乙酸酯迁移量的测定》等七项检测方法团体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附件1-14)的编制,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诚请有关单位及行业专家积极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填写《意见反馈表》(附件15),于2023年8月10日之前将书面意见以邮件或寄送方式反馈至上海市食品接触材料协会。联 系 人: 陈宁宁 黄 蔚联系电话: 021-64372216 邮 箱:safcmxh@163.com邮寄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永嘉路627号301室上海市食品接触材料协会2023年7月10日附件下载附件1《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丙二醇甲醚乙酸酯迁移量的测定》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pdf附件2《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丙二醇甲醚乙酸酯迁移量的测定》团体标准编制说明.pdf附件3《食品接触材料 着色剂中芳香族伯胺的测定》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pdf附件4《食品接触材料 着色剂中芳香族伯胺的测定》团体标准编制说明.pdf附件5《食品接触材料 着色剂中多氯联苯含量的测定》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pdf附件6《食品接触材料 着色剂中多氯联苯含量的测定》团体标准征编制说明.pdf附件8《食品接触材料 着色剂中盐酸可溶物(锑、砷、钡、镉、铬、铅、汞和硒)的测定》团体标准编制说明.pdf附件9《食品接触材料 着色剂中盐酸可溶物(六价铬)的测定》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pdf附件7《食品接触材料 着色剂中盐酸可溶物(锑、砷、钡、镉、铬、铅、汞和硒)的测定》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pdf附件12《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高锰酸钾消耗量的测定 自动滴定仪法》团体标准编制说明.pdf附件10《食品接触材料 着色剂中盐酸可溶物(六价铬)的测定》团体标准编制说明.pdf附件11《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高锰酸钾消耗量的测定 自动滴定仪法》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pdf附件14《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1,4-二氯苯迁移量的测定》团体标准征编制说明.pdf附件13《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1,4-二氯苯迁移量的测定》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pdf关于征求《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丙二醇甲醚乙酸酯迁移量的测定》等七项检测方法团体标准意见的通知1.pdf
  • 关于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GB 4806.1-2016)等53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公告(2016年第15号)
    p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现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GB 4806.1-2016)等53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其编号和名称如下: /p p   GB 4806.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 /p p   GB 4806.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搪瓷制品 /p p   GB 4806.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陶瓷制品 /p p   GB 4806.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玻璃制品 /p p   GB 4806.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树脂 /p p   GB 4806.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p p   GB 4806.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 /p p   GB 4806.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 /p p   GB 4806.1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涂料及涂层 /p p   GB 4806.1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橡胶材料及制品 /p p   GB 4789.1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 /p p   GB 5009.15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迁移试验预处理方法通则 /p p   GB 9685-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 /p p   GB 1493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 /p p   GB 31604.1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1,3-苯二甲胺迁移量的测定 /p p   GB 31604.1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1,3-丁二烯的测定和迁移量的测定 /p p   GB 31604.1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11-氨基十一酸迁移量的测定 /p p   GB 31604.1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1-辛烯和四氢呋喃迁移量的测定 /p p   GB 31604.1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2,4,6-三氨基-1,3,5-三嗪(三聚氰胺)迁移量的测定 /p p   GB 31604.1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苯乙烯和乙苯的测定 /p p   GB 31604.1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丙烯腈的测定和迁移量的测定 /p p   GB 31604.1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丙烯酰胺迁移量的测定 /p p   GB 31604.1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己内酰胺的测定和迁移量的测定 /p p   GB 31604.2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醋酸乙烯酯迁移量的测定 /p p   GB 31604.2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对苯二甲酸迁移量的测定 /p p   GB 31604.2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发泡聚苯乙烯成型品中二氟二氯甲烷的测定 /p p   GB 31604.2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复合食品接触材料中二氨基甲苯的测定 /p p   GB 31604.2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镉迁移量的测定 /p p   GB 31604.2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铬迁移量的测定 /p p   GB 31604.2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环氧氯丙烷的测定和迁移量的测定 /p p   GB 31604.2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塑料中环氧乙烷和环氧丙烷的测定 /p p   GB 31604.2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己二酸二(2-乙基)己酯的测定和迁移量的测定 /p p   GB 31604.2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甲基丙烯酸甲酯迁移量的测定 /p p   GB 31604.3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邻苯二甲酸酯的测定和迁移量的测定 /p p   GB 31604.3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氯乙烯的测定和迁移量的测定 /p p   GB 31604.3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木质材料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p p   GB 31604.3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镍迁移量的测定 /p p   GB 31604.3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铅的测定和迁移量的测定 /p p   GB 31604.3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全氟辛烷磺酸(PFOS)和全氟辛酸(PFOA)的测定 /p p   GB 31604.3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软木中杂酚油的测定 /p p   GB 31604.3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三乙胺和三正丁胺的测定 /p p   GB 31604.3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砷的测定和迁移量的测定 /p p   GB 31604.3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食品接触用纸中多氯联苯的测定 /p p   GB 31604.4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顺丁烯二酸及其酸酐迁移量的测定 /p p   GB 31604.4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锑迁移量的测定 /p p   GB 31604.4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锌迁移量的测定 /p p   GB 31604.4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乙二胺和己二胺迁移量的测定 /p p   GB 31604.4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乙二醇和二甘醇迁移量的测定 /p p   GB 31604.4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异氰酸酯的测定 /p p   GB 31604.4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游离酚的测定和迁移量的测定 /p p   GB 31604.4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纸、纸板及纸制品中荧光增白剂的测定 /p p   GB 31604.4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甲醛迁移量的测定 /p p   GB 31604.4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砷、镉、铬、铅的测定和砷、镉、铬、镍、铅、锑、锌迁移量的测定 /p p   特此公告。 /p p   国家卫生计生委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p p   2016年10月19日 /p p   附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GB 4806.1-2016)等53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p
  • 食品钠超标 致儿童患病风险增加
    原标题:美国研究:大量儿童食品钠含量严重超标   据外媒报道,近日美国心脏协会发布一份研究报告称,目前市场上面向学步儿童的包装食品和零食类产品,普遍存在钠含量超标的问题,这会增加他们日后罹患高血压和其它心血管疾病的风险。   研究指出,高血压是诱发心血管疾病的主要原因,也是美国人患病致死率最高的疾病。   据报道,美国疾病控制和预防中心研究人员称,市场面向学步儿童的食品当中,有75%钠含量严重超标,然而令人欣慰的是,市场上针对4至12个月的婴儿食品,钠含量则相对较低。   研究人员对美国市场上销售的1100多种儿童食品进行了检测。这些食品都是预包装、熟食类婴幼儿食品,如奶酪、意大利肉酱面、批萨、鸡肉或蔬菜等,可以在微波炉内加热后即食的产品,而不是冷藏食品。   研究人员提醒家长,在为儿童购买熟食和零食时,要注意阅读商品标签上的说明,注意其中的钠含量。
  • 饮用水新标准或为“纸上谈兵”?
    中国饮用水水质现状   最近媒体爆出“自来水真相”,我国内地自来水的合格率仅有50%,令许多人震惊了。我国四千家自来水厂,大部分仍使用传统水处理方法,若污染的水源被重金属污染的话,使用传统的水处理方法就无法妥当保证质量。   水质新标或为“皇帝新装” 很严但没有牙齿   据报道,今年7月1日起,中国将强制执行最新饮用水标准。上一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于1985年由卫生部组织饮水卫生专家制定,规定的水质指标为35项。2006年,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协调下,卫生部牵头,会同建设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国家环保总局,组织各方面专家完成修订。鉴于新标准较严格,标准委要求,相关指标的实施项目和日期由各省级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报国家标准委、建设部和卫生部备案,但全部指标最迟于2012年7月1日必须实施。   新标准与国际接轨,指标达到106项,与世界上最严的水质标准——欧盟水质标准基本持平。中国的自来水似乎即将实现直接饮水。然而,这个被寄予厚望的强制标准只是纸上谈兵,因为没有实质性惩罚措施,并不为地方政府和水厂所惧。新标准颁发至今,地方政府和水厂在水处理工艺改造方面鲜有进展。   宋兰合称,未来一段时间,饮用水新标准只不过起个引导作用,而难以强制实施。各方政府仍然会声称属地的“供水水质全面达标”,哪怕许多只不过是“皇帝的新装”。 自来水主要存在什么问题   中国内地无一城镇实现自来水直饮   报道中梳理出目前自来水不合格的几大原因及危害(详见上方图表)。   对照新标准,相关业内专家分析,饮用水水质状况大约分为几个层次:   ——首都北京,尤其四环以内的主城区,水厂普遍上马了深度处理工艺,水网管道大部分更新,因此离直饮水距离最为接近。   ——上海、广州、深圳、杭州等大型城市,部分水厂上马了深度工艺,但是因为主城区管道老旧等原因,目前无法实现直饮。   ——其他省会城市等二线城市,仅有少数城市上马了部分深度处理工艺,因水源、管道等原因,部分城市水厂属问题水厂。   ——上千座地级城市、县级城市,除少数城市外,因水源差、深度水处理工艺缺乏等,有大量的问题水厂。   中国城镇自来水质检测次数太少 检测能力过差   此外,中国城镇自来水质检测次数太少。按照现行规定,即便是新标准的106项检测,地表水厂一年只需要检测两次,地下水厂一年检测一次即可。“通过少检,一些地方水厂可以避开水质不合格风险高的月份。所以检测时合格,不代表不检测时就合格。另外,水厂自检自测,检测合格就公布,不合格就不公布。”   水质检测次数少,还因检测能力过差。全国35个重点城市中,仅有40%城市有能力检测106项全指标,地级市、县级市全部需要送检,大批县市、乡镇水厂连常规指标检测能力都不具备。相形之下,宋兰合告诉财新记者,发达国家至少每月查一次全指标,每天都会检测十几项到二十几项不等的必检指标。   在学者们看来,根治自来水之疾,最根本的措施在于净化水源地。根治水源水质,需要国家层面的制度设计,与江河湖海的水环境治理规划对接。而当务之急和务实之选,是自来水厂的工艺升级。此外,自来水输水管道需要立即投资。   宋兰合表示,在国家层面,要通过制度设计解决二次供水和水质检测的管理体制问题。
  • 政府检测报告竟被指选错甲醛测试标准?
    p   北京第二实验小学白云路分校“异味操场”事件余波未平。记者近日辗转获得了由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委托进行的该校室内空气质量监测报告(以下简称“政府版报告”),报告中关于教室甲醛的检测内容,引起部分家长新一轮质疑。 /p p   多名业内人士向记者分析,该报告检测的甲醛位于教室,使用的却是适用于工业废气排放等场合的标准 被抽样的教室有16间,却有13间的检测结果是相同的“0.03L”,与一些家长另行委托检测的结果相差较大。 /p p   这份受政府委托的报告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于6月8日出具。此后,一些家长也委托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出具检测报告(以下简称“家长版报告”)。 /p p   家长版报告和政府版报告结果间差异最大的,是对16间抽样教室的室内空气检测结果。前者显示16间教室的甲醛全部超标,最多的超标22倍,为一间数值为2.283mg/m3的音乐教室 后者呈现的情况则乐观许多,称仅前述音乐教室超标两倍,数值是0.2mg/m3。 /p p   记者对比两份报告发现,双方抽样的16间教室有6间重合,但每间教室在两份报告中的检测结果均相差3倍以上,差距最大的为11倍,即前述音乐教室。 /p p   记者注意到,两份报告对甲醛的判定标准均为《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18883-2002),即0.1mg/m3,但是两份报告的测试标准并不一致。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192, 0, 0) " 家 /span span style=" color: rgb(192, 0, 0) " 长版报告测试甲醛选用的标准是《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 第2部分:化学污染物》《室内空气——第3部分:测定室内空气和试验箱空气中甲醛和其它羰基化合物——活性取样法》,两者分别颁布于2014年和2011年。 /span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192, 0, 0) " 政府版报告测试标准的颁布年代更久远一些。这份名为《空气质量 甲醛的测定 乙酰丙酮分光光度法》(以下简称“《分光光度法》”)的标准在1995年颁布,标准载明该方法可“测定工业废气和环境空气中的甲醛”,其适用范围是“树脂制造、涂料、人造纤维、塑料、橡胶、染料、制药、油漆、制革等行业的排放废气,以及作医药消毒、防腐、熏蒸时产生的甲醛蒸汽测定”。 /span /p p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总工程师任俊告诉记者,从这些适用范围来看,《分光光度法》与教室不太相符,“教室是一个公共建筑,不是生产车间,正常情况下应该使用《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 /p p   拥有17年产品安全检测和化学品毒理评估经验的专业人士魏文峰也对政府版报告选取1995年的标准感到意外。他称,现在操作室内甲醛检测大都采用2014年的《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且此标准与国际标准ISO160000-3也吻合。记者咨询了北京从事室内甲醛检测的多名专业机构人士,印证了这一说法。 /p p   对此,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一名工作人员解释,《分光光度法》和《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都在国标《室内空气质量标准》里被引用,“一个标准推荐多个方法,这很正常,检测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选择任何一个都符合标准”。 /p p   “《分光光度法》也写了可以用作环境空气检测。”该工作人员说,该机构惯用这种方法,“包括我们申请的资质里面,就申请了这一个资质,所以我们一般用它。” /p p   对于这些解释,多名业内人士接受采访时表示了不同的看法。 /p p   南方建筑领域一名总工程师告诉记者,《分光光度法》所称的“环境空气”,如果是室内,通常指的是有相关气体排放的室内。 /p p   “这种方法适合的是存在高浓度甲醛的室内空气。”他强调,检测机构应该有能力去确定、分析不同的方法在不同的浓度范围内产生的误差。按照政府版报告选用的测试标准,当采样体积是0.5~10L的时候,测定范围是0.5~800mg/m3,“但甲醛本身的控制标准是0.mg/m3,从这方面看,它有可能不在检出范围内”。 /p p   “除非检测机构把采样体积变大1倍或10倍,才可能把测定范围放得更大。”魏文峰也认为,选错标准有可能是此次测试的一个漏洞,否则,最低的0.5mg/m3就已经高于国家标准0.1mg/m3的判定依据,“这就像拿了一个很大的筛子试图去筛一粒很细小的沙子,很可能全部都漏光了,测不出来。” /p p   记者注意到,在前述检测方法之下,政府版报告中的16间教室测试结果十分接近,13间结果均为“0.03L”,另有一间为0.03mg/m3,其余两间为0.08mg/m3、0.2mg/m3。对此,工作人员解释称“L”代表的意思是低于检出限,“就是很低的值,检不出来了,实际上没什么问题”。 /p p   相比之下,家长版检测报告中的各教室甲醛数据均高于0.1mg/m3,与政府版报告均相差3倍以上。其中,最小值是0.118mg/m3,最大值是2.283 mg/m3,平均值为0.417mg/m3。 /p p   前述总工程师表示,政府版报告中0.03L的检出限有点偏大,“我们用的检出限都是0.005”。他认为,检测应该选择适合的标准,否则结论容易存在问题,“一般的化学元素的测定都会有好几种方法,针对不同的浓度范围或使用要求,方法都有些不同”。 /p p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工作人员对此表示,两家检测机构都是按照标准相应推荐的方法去做的,结果差异较大是否是方法存在差异,“我不便评说,只要按照规定的方法、按照规定的规程去做就行了。” /p p   魏文峰推测,政府版报告选取《分光光度法》可能是因为环保系统的实验室平常习惯操作废气检测,“最熟悉的就是环保系统的标准,可能就拿着这个标准去做了”。 /p p   记者注意到,西城区教委主任丁大伟曾对教室的甲醛问题公开表示,对于检测不合格的一间音乐教室,立即停止使用,“马上进行整改,包括拆除装修材料,尽快达到可以使用的标准” 对于未进行检测的其他教室及教育教学、生活办公用房进行全面检测,如有不合格的房间,采取同样的措施。 /p p   除了甲醛检测结果差异较大之外,此前,家长版报告检测出了政府版报告未检测出的物质,也已引起媒体关注。家长版报告显示,该校塑胶跑道中多环芳烃、短链氯化石蜡在每个取样点含量均高于参考限值。 /p p   公开资料显示,若长期接触高浓度多环芳烃的混合物,会引起皮肤癌、肺癌、胃癌及肝癌等疾病;摄入过量短链氯化石蜡则会影响肾脏、肝脏和大脑,损害健康和诱发癌症。但是,目前《合成材料跑道面层》(GB/T 14833-2011)没有将这两种有害物质纳入规范范围。 /p p   深圳信测公司一名杨姓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是根据今年5月正式试行的深圳《合成材料运动场地面层质量控制标准》进行检测的,“国标仅需要做3~4项检测内容,而根据深圳地方性标准要做11~12项检测内容,远高于国家现行颁布的标准。” /p p   对于家长版报告,校方人士曾提出多项质疑,包括“电子版报告中未盖国家检测认证章”等。杨姓工作人员对此回应,他们没有把报告作为向社会提供的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报告,“我们的身份只是作为委托方委托的一个检测数据的机构。” /p
  • 食用油的安全“隐患” 标准有缺陷
    目前部分食用油,存在过度脱色带来的重金属污染、违规添加香精等问题。在行业标准上,有学者介绍,部分食用油脂添加剂无质量标准和测定方法标准,有的使用者存在盲目使用的情况。   广州市民刘俊是家里的“掌勺大厨”,每天都会跟柴米油盐打交道,他家里有5口人,平均一天要消耗大约350毫升植物油。他看到某品牌植物油标注仅有“添加剂:抗氧化剂”一栏,但他担心植物油实际上还有不为人知的其他添加剂。   对此,中国粮油学会油脂分会副会长王兴国教授称:“植物油中的添加剂只有一种,就是抗氧化剂。”南方周末记者在广州几大超市调查发现,鲁花花生油标注: “不添加抗氧化剂”,胡姬花特香花生油明确注明“不添加任何添加剂”。金龙鱼品牌的菜籽油、大豆油、芝麻油和花生调和油,鹰唛品牌的玉米油、花生油和调和油,香满园和花旗品牌的花生调和油则在标签上注明了抗氧化剂,其他食用油则没有在标签上对食品添加剂作任何说明。   据介绍,抗氧化剂能使植物油中不饱和脂肪酸链免受自由基攻击引发过氧化链式反应,即不会因变质而发出油臭味。   尽管抗氧化剂是国家标准允许的添加剂,但在植物油的生产中也不是必须添加的。“除了抗氧化剂还有其他的方式来保鲜,影响氧化变质的因素有很多,比如阳光、包装之类的。”暨南大学食品研究中心主任傅亮说。   但刘俊对食用油安全隐患的担心并非是杞人忧天。   脱色过度   正常工艺程序之下生产出来的植物油亦可能有隐患。   植物油精炼的过程一般包括脱胶、脱酸、脱色、脱臭和脱蜡,以过滤有害物质,消除不良气味,提高油的品质。中国粮油学会油脂分会会长王瑞元指出,在油脂脱臭的环节中,高温和真空的环境消除了一些有害物质,同时不可避免地增加了聚合甘油酯等反式酸,也流失了一部分天然生育酚(维生素E)、磷脂等有益物质。 “现在食用油的颜色越来越淡了,主要是在脱色的工序中使用了活性白土的缘故。”王瑞元称业内专家一致决定将修改有关脱色的标准,植物油颜色不必太淡,以使之更符合健康需求。   据介绍,活性土主要以东部沿海地区的膨润土为原料,活性白土本身有吸附重金属离子的作用,但是如果工序不当,在进行脱色时,其吸附的重金属离子就有可能溶解在油脂里。   东北农业大学食品学院副教授肖志刚做了一个简单的计算,我国行业标准对活性白土重金属方面的规定是:重金属含量(以pb计)≤0.005%,砷含量 ≤0.0005%,在油脂脱色过程中按油重的1.5%~2%加入活性白土,则可能给油脂带来的安全危害为:重金属含量(以pb计)最高达到 750~1000微克/公斤,砷含量达75~100微克/公斤,“而重金属和砷都是对人体神经系统极为有害的物质”。   违规用香精   除此之外,国家粮油储备局无锡科学研究设计院的王岚透露,有些不法企业还会违规添加香精。   香精,也称增香剂或者香料,在化妆品、卷烟制造等领域有广泛的应用。在2003年第6号《葵花籽油》、《油茶籽油》、《玉米油》、《米糠油》等五项食用植物油产品国家标准中,特别标注了“不得添加任何香精和香料”。在通用的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中,“允许油脂中使用的添加剂”条目也未把香精列入。2009年1月6日,北京市质监部门曾经曝光查处了3家食用油掺香精的不法企业:北京华德卧岩粮油商贸有限公司在生产花生芝麻调和油时加入了芝麻油香精和菜籽油香精 北京合益荣粮油工业有限公司在生产的花生芝麻调和油中加入了芝麻油香精、花生油香精、花生油专用色素 北京新盛达李记香油商贸有限公司在生产调和香油过程中加入芝麻油香精。   广州市质监局食品安全处工作人员向南方周末记者指出:“香精中苯乙醛、苯乙二甲缩醛等物质对人体肝脏造成很大负担,也会破坏像维生素这样的营养物质。”   标准有缺陷   国家粮食储备局无锡科学研究设计院的王岚还指出,2008年颁布的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与欧盟和日本同类标准相比,有着不完善之处。“部分食用油脂添加剂无质量标准和测定方法标准,使用者只能在无章可循的情况下盲目使用。”王岚说。   王岚指出,“目前GB2760已公布允许食用油脂中添加的添加剂共有35个种类,只有15个具有国家或者行业标准,仅占42%。”欧盟规定动植物油脂中不得含有着色剂,“GB2760标准则既没有说能用,也没说不能用”,王瑞元说。在“最大使用量”这一栏目下,有5种应用于氢化植物油和人工油脂制品的添加剂注明“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分别是生育酚、姜黄素、磷脂、山梨糖醇和辛癸酸甘油酸脂。这样在生产加工食用油的具体操作过程中,企业只能各自奉行他们自己心中的标准。   食用油脂分为天然和人工的两大类,日常生活中使用最多的是大豆油、菜籽油、花生油等天然植物油。为了解决保质期过短的问题,天然油经过人工改性比如氢化、硬化跟合成,加工成为植脂末、起酥油、人造奶油、调味油和人工黄油等油类,这一过程中会用到防腐剂、乳化剂等添加剂。   据中国营养学会广东分会负责人、北京大学深圳医院营养科主任朱翠凤介绍,这五种添加剂都是天然活性的功能性的食品添加剂,生育酚、姜黄素具有抗氧化的作用,生育酚也就是维生素E,适量添加还可以提高人体免疫力 磷脂可以作为乳化剂,山梨糖醇可以防腐,辛癸酸甘油酸脂是一种特殊的食用营养脂类。她说:“这些物质适量添加的话都有它的功效,一旦过量则会影响人体激素水平的平衡和肝、肾的正常运转。”据朱翠凤介绍,这几种添加剂放在氢化油中可以增加食品的稳定性,解决了长时间难以保存的问题,像面包、炸鱼、薄脆饼干、烘焙食品和冰激凌里面都有氢化油。氢化油和人工油脂制品的主要成分是反式脂肪酸,反式脂肪酸会升高血液的胆固醇水平,增加患冠心病和心血管疾病的风险。“美国规定食品标签上必须标明反式脂肪酸的含量,国内没有相关规定,但是已经引起了老百姓的关注。”朱翠凤说。
  • 食品包装将提示“过敏原” 非强制标准明年实施
    今后在食品包装上有可能标注“过敏原”,消费者在商场随处可以看到“食品过敏”类的标签。在昨天的“食品安全与过敏原专家研讨”上相关专家作出上述表示。   一项针对3974名15岁至24岁健康人群的调查结果显示:约有6%的人曾患有食物过敏。约有76%的过敏反应是由花生、大豆、牛奶、鸡蛋、鱼类、贝类、小麦和坚果这8种常见致敏食品引起的。   目前只有个别饼干产品上有类似过敏原提示的语言。据了解,以往我国食品安全相关的法规、标准中,均未涉及食品过敏原内容,更没有强制性地要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予以标注。目前,我国正开始在相关标准修订及公众科普方面对过敏原内容加以重视。国家相关法规也将要求标示过敏提示。据中国CDC营养与食品安全所樊永祥主任介绍,卫生部于4月20日公布了将于2012年4月实施的《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与2004年版本的规定相比,增加了食品中可能含有致敏物质时的推荐标示要求。其中,对标注致敏物质作出了规定:如果用麸质的谷物、甲壳类动物、鱼类、蛋类、花生类、大豆类、乳制品、坚果类等做配料,或者是加工过程中可能带入上述食物,“宜在配料表中使用容易辨识的名称,或在邻近位置加以提示”。   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孟素荷表示,随着新版标准的实施,所规定的8大类食品及制品的标签将面目一新,消费者将会在国内食品市场上随处看到“食品过敏”类的标签。
  • 国家食药监局化妆品标准委员会成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8〕100号),我局承担拟定化妆品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职责。经研究,决定成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标准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评审化妆品卫生标准草案,开展技术咨询等工作。秘书处设在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   附件:第一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标准委员会名单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年一月七日  附件: 第一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标准委员会名单 委员会任职 姓名 职称 工作单位 顾问 郑星泉 研究员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 顾问 蔡瑞康 主任医师 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总医院 主任委员 孙友富 研究员 中国中医科学院 副主任委员 张晋京 副司长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副主任委员 丁丽霞 研究员 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 副主任委员 刘 玮 主任医师 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总医院 副主任委员 袁 韧 主任医师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 秘书长 张庆生 主任药师 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 委员 徐 良 教授级高工 北京日化研究所 委员 董银卯 教授 北京工商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委员 朱 英 研究员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 委员 张晓鸣 研究员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委员 张 昀 主任技师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委员 谢剑伟 教授 中国军事医学科学院毒物药物研究所 委员 张金兰 研究员 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物研究所 委员 姚孝元 研究员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 委员 张宏伟 研究员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 委员 熊习昆 研究员 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委员 李 波 研究员 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 委员 徐海滨 研究员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 委员 关勇彪 教授 中国军事医学科学院 委员 王学民 主任医师 上海市皮肤病性病医院 委员 陈 周 副主任医师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委员 赖 维 教授 广东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委员 张怀亮 主任医师 中国医学科学院皮肤病研究所 委员 贺争鸣 研究员 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 委员 陈西平 研究员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 委员 石 钺 研究员 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用植物研究所 委员 高 申 教授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军医大学药学院 委员 郭亚建 教授 北京中医药大学 委员 董树芬 高级工程师 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 委员 陈少洲 处长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许可司 委员 黄 敏 调研员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管司 委员 高天兵 副处长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 委员 刘保军 化妆品处筹备组负责人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审评中心
  • 中国氟硅有机材料工业协会发布团体标准《有机硅污水中甲基环硅氧烷的测定》团体标准
    经项目征集、审核、发布审议等程序,氟硅协会拟于2024年1月发布《有机硅污水中甲基环硅氧烷的测定》团体标准,为保障项目立项的公正性,现对本项氟硅团体标准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月19日至1月28日,共计10日。如任何单位、个人对拟发布标准持有异议,请以正式发函方式向协会提出意见和建议。氟硅协会标委会邮箱:fsibwh@163.com。附件:1、《有机硅污水中甲基环硅氧烷的测定》报批稿.pdf 中国氟硅有机材料工业协会 2024年1月19日
  • 重磅!国家罕见病医学中心设置标准新出炉,要求配备PCR、基因测序仪等
    国家罕见病医学中心设置标准一、基本要求国家罕见病医学中心应依托罕见病诊治水平突出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罕见病相关临床诊疗科室齐全,配套的医技科室完备,人才梯队结构合理。具备突出的罕见病多学科协作诊疗经验,牵头编制罕见病防治指南、技术规范和相关行业标准,示范和推广罕见病先进诊疗技术,积极培养罕见病临床学科带头人和基础研究技术骨干,牵头开展罕见病防治研究,促进研究成果转化。医院管理制度完善,具有较高的信息化水平、较强的医疗服务辐射能力和影响力,能引领我国罕见病防治体系建设及罕见病相关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和管理工作。坚持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认真落实医改相关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国内外罕见病学术交流与合作,推动罕见病专业走向国际。国家罕见病医学中心应当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一)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具备产前诊断技术资质,能够提供遗传咨询服务 (二)省级及以上罕见病医疗质量控制中心依托单位 (三)常态化开展罕见病多学科诊疗(MDT)工作,门诊常规运行的罕见病相关MDT团队≥15个 (四)医院依法进行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备案,近3年(以伦理审查时间为准),参与罕见病新药临床试验≥30项,其中作2为组长单位或国际多中心临床研究国内牵头单位开展的项目≥10项。二、医疗服务能力国家罕见病医学中心应当具备齐全的临床科室和医技科室,建立完备的罕见病多学科协作诊疗体系,掌握罕见病预防、诊断、治疗的各项关键技术,提供从胎儿、儿童到成人的全生命周期罕见病诊疗服务。(一)科室设置。能够提供内科(呼吸内科、消化内科、神经内科、心血管内科、血液内科、肾病学、内分泌、免疫学和变态反应)、外科(普通外科、神经外科、骨科、泌尿外科、胸外科、心脏大血管外科、整形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皮肤科、精神科、传染科、肿瘤科、急诊医学科、康复医学科、麻醉科、重症医学科、医学检验科、病理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等罕见病诊疗服务。上述罕见病诊疗相关的科室中,具有验收合格的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25个。(二)诊疗能力与核心技术。1.罕见病基因检测能力。医院能利用PCR(巢式PCR、长片段PCR、倒位PCR、三引物PCR等)、荧光定量PCR(qPCR)、多重连接探针扩增(MLPA)、染色体微阵列分析(CMA)、荧光原位杂交(FISH)、染色体核型分析、一代测序、二代测序等技术开展罕见病致病基因检测。近3年,开展基因检测病例数≥2500例,3并覆盖超过1/3的中国罕见病目录病种(附件1)。2.核心医学检验技术。能够从分子、代谢物、细胞、组织等不同维度为罕见病患者提供特定检验服务。近3年,开展的检验项目覆盖清单(附件2)所列项目80%以上。3.罕见病诊断能力。近3年,诊断患者覆盖超过2/3的中国罕见病目录病种(附件1),且在中国罕见病诊疗服务信息系统病例登记数≥50000例。4.罕见病治疗能力。具备罕见病重症患者复杂手术支持平台,完成过脊髓性肌萎缩(SMA)、假肥大型肌营养不良(DMD)、马凡综合征、先天性脊柱侧弯等四种以上罕见病脊柱矫形手术;具备罕见病患者特殊给药技术(鞘内、深静脉、特定脑区等),保障SMA等罕见病患者的治疗;具备全方位的营养和康复支持平台,能够实施运动训练、吞咽训练等康复干预,制定胃肠道营养方案,为罕见病患者提供全方位营养支持。近3年,收治的罕见病患者累计出院人数≥1500人,覆盖超过1/2的中国罕见病目录病种(附件1)。5.罕见病产前诊断及预防能力。临床具备成熟开展羊膜腔穿刺术、脐静脉穿刺术、绒毛取材术、基于胎儿镜系统的宫内治疗手术等产前诊断介入性取材和治疗能力,近3年,开展产前诊断病例数累计≥5000例。具备完善的胎儿尸检病理检查的能力。具备产前遗传学检验能力。近3年,连续参加国家卫生健康委临床检验中心的遗传病筛查和诊断相关室间质量评价项目,每年通过率达100%。6.罕见病药品可及性。医院能保障罕见病患者用药,储备的药品覆盖目前国内上市的重要罕见病治疗用药。三、教学能力医院高度重视医学教育和人才培养培训工作,具有完整的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教学能力与硬件设施能满足教学需求。能够承担院校医学教育、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引领我国罕见病人才培养高质量发展。(一)教学条件。1.根据教学需要,具有教学门诊;具有独立的教学区域、图书馆、多媒体教室、临床技能培训与考核中心、相应的虚拟现实等信息化、智慧化教学条件和模拟教学设备;医学生临床轮转科室的示教室配备率应达到90%;2.医院具有≥25个博士研究生学位授权点(与罕见病患者主要就诊的临床专业相对应) 3.为国家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具备承办全国医学教育师资培训的条件;在本科生或者研究生课程体系中设置罕见病课程。(二)组织管理体系。医院组织管理体系、培训体系和质量保障体系健全,有教学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完善的毕业后医学教育管理制度和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制度。设有教学相关委员会,明确承担教学职能部门,人员能满足教学需求,保障教学有序运行。(三)师资构成。1.具有优秀的教学师资团队,带教师资数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的数量比例符合国家要求 2.教学团队成员曾作为主编或副主编编写国家罕见病规划教材 3.教学团队成员曾任或现任全国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或继续教育委员会主委或副主委。(四)继续教育水平。1.近3年,每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达标率均≥95%。2.近3年,累计举办罕见病国家级继续教育培训项目≥20项 累计举办国家级罕见病会议≥3次。四、科研能力具备引领罕见病临床和基础研究的领军人才,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牵头罕见病领域国内外多中心临床研究,取得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科研成果,在罕见病临床研究体系建设中发挥示范作用。(一)科研平台与人才队伍建设。1.具备以下科研相关平台:(1)国家级罕见病重点实验室;(2)承建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研究方向涵盖罕见病;(3)牵头或参与建设中国国家罕见病注册登记系统,合作单位数量≥80家,注册病种≥100种,且单中心登记病例数≥15000例。2.学科带头人具备以下条件者优先:(1)中国科学院或中国工程院院士;(2)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讲座教授、特岗学者);(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4)担任国家卫生健康委罕见病诊疗保障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曾任、现任)。(二)科研项目。近5年,牵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罕见病专项研究项目≥2项。(三)科研资源。建立全国多中心罕见病研究队列,队列总规模≥15000例,涉及罕见病目录病种≥20种(附件1),其中1000例以上的单病种队列≥5个。建立医院统一的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的罕见病生物样本库,与临床信息相关联的各类罕见病生物样本总保有量≥50000份。(四)科研成果。近3年,获得以下科研成果:1.以第一完成单位获得罕见病相关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1项;2.获得罕见病相关授权专利≥10项,其中发明专利≥3项;3.建立成果转化制度,罕见病相关成果转化项目≥1项 4.牵头制定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国家级罕见病诊疗指南≥1项。五、承担公共卫生任务和社会公益性任务情况(一)罕见病防治网络建设。作为国家级或省级牵头单位,参与全国罕见病诊疗协作网建设。明确承担罕见病工作的部门,建立畅通完善的协作机制,做好协作网成员医院的日常联系和管理工作;积极探索新的罕见病新生儿筛查方法,协同协作网医院做好新生儿罕见病筛查预防工作。(二)罕见病流行状况监测。参与建设和管理中国罕见病诊疗服务信息系统,依托信息系统对全部罕见病目录病种在全国的流行病学分布和疾病负荷情况进行动态监测,为政府部门制定罕见病整体防控策略提供科学依据。(三)承担政府公益任务和社会公益项目情况。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罕见病患者医疗救治工作、承担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任务,积极动员社会各方力量,救助罕见病患者,具有覆盖全国的社会公益号召力和影响力。积极承担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等人才培养对口支援工作,帮助欠发达地区代培医师,加强师资培训,提高医师队伍整体罕见病诊疗水平。开展对口帮扶、援疆、援藏等工作,近3年,连续长期(≥6个月)派驻医务人员≥5人次/年。(四)开展罕见病科普及健康宣教工作。开展全国性罕见病患者健康教育和健康咨询等工作。通过多种途径向患者、家属和公众提供罕见病预防、诊断、治疗、自我管理和保健等全维度科普教育。制作的医学科普作品覆盖10种及以上的罕见病。六、落实医改相关任务及医院管理情况(一)落实分级诊疗制度,开展医联体建设。牵头组建罕见病专科联盟,以专科协作为纽带,强弱项、补短板,促进罕见病医学整体能力提升。配合国家罕见病相关政策制定工作,开展科研合作,推广诊疗规范,提升成员单位罕见病诊疗能力。(二)远程医疗服务。具有高水平远程医疗平台及服务能力,具备开展远程会诊、远程病例讨论、远程诊断、远程医学教育和科研协同等工作能力。远程医疗服务覆盖超过25个省份,覆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200家。近3年,提供罕见病远程医疗服务≥100例。(三)信息化建设。建设高水平医院信息平台,能为国家罕见病医学中心的临床、科研、教学和管理业务提供信息支撑;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达到五级要求;信息平台建设达到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四级甲等要求;逐步与区域内健康信息平台对接,实现区域医疗信息安全共享;医院核心业务系统达到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三级要求。(四)医院管理。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严格按章程规范医院内部管理。公立医院应当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落实“两个允许”,近3年,人员经费占比逐年提升。附件国家罕见病医学中心设置标准.pdf
  • 上海市食品接触材料协会立项《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甲基丙烯酰胺迁移量的测定》等两项团体标准
    各有关单位:根据《上海市食品接触材料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协会组织专家组对《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甲基丙烯酰胺迁移量的测定》、《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间苯二甲酸二甲酯迁移量的测定》团体标准进行了立项评审。经评审,两项团体标准的申报材料符合立项条件,批准立项。请编制单位按照协会工作要求,严把标准质量关,确保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按期完成标准的起草编制工作。同时,欢迎有关单位积极申报,参与上述两项团体标准的起草编制工作。特此公告。联 系 人:陈宁宁 黄 蔚联系电话:021-64372212邮 箱:safcmxh@163.com通信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永嘉路627号301室邮 编:200031上海市食品接触材料协会2024年3月29日上海市食品接触材料协会关于《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甲基丙烯酰胺迁移量的测定》、《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间苯二甲酸二甲酯迁移量的测定》团体标准的立项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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