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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氮氨鲁米特标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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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解析纺织品禁用偶氮染料新标准
    随着欧盟禁用偶氮染料法规的发布和我国强制性国家标准GB18401-2003《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的实施,禁用偶氮染料检测方法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纺织品上禁用偶氮染料已经成为纺织品服装国际国内生产和贸易中最重要的监控指标。   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基础分会组织标准起草小组,在总结国内众多专家多年检测工作积累的经验和参考欧盟标准的基础上,于 2005年完成了GB/T17592.1~17592.3-1998《纺织品禁用偶氮染料检测方法》系列国家标准的修订工作,该修订版本GB /T17592-2006《纺织品禁用偶氮染料的测定》已于2006年发布和实施。为了保证准确执行标准,各检测机构以不同的形式交流经验体会,企业也在学习和咨询标准的有关内容。经与有关专家讨论,现就GB/T17592-2006涉及到的有关问题做出以下说明:   1.新标准的主要变化   GB/T17592-2006与98版标准相比,主要有以下变化:   —由原来的3个部分合并为1个单独标准,并修改了标准名称   —标准适用于经印染加工的纺织产品   —芳香胺的种类由20种增加至为24种   —取消了液液萃取,增加了对涤纶产品试样的前处理程序   —增加了HPLC/DAD外标法和GC/MS内标法定量的方法   —取消了在反应液中添加碱及乙醚提取液中加入盐酸的做法。   2.标准适用的产品范围   98版标准的适用范围为“适用于棉、毛、麻、丝和粘胶纤维的纺织制品”。事实上,除天然纤维和粘胶纤维外,还有大量的合成纤维产品。由于原标准适用范围较窄,导致在检测这些产品的偶氮染料含量时没有依据。因此,GB/T17592-2006的范围中明确规定“适用于经印染加工的纺织产品”。经印染加工的纺织产品为:采用各种着色剂,包括染料(dyes)、涂料或颜料(pigments)染色或印花的产品。   3.产品的检测取样   GB/T17592-2006对检测试样规定为“取有代表性试样”,是与国际接轨的,在ISO的大多数纺织品化学分析方法标准(例如甲醛和pH值)中均没有取样的规定。分析原因,可能是由于纺织产品种类繁多,千变万化,无法采用一个统一的规则。   对于禁用偶氮染料的检测,由于取样方法不同,有可能导致试验结果不同,有可能造成漏检或误判,因此有必要明确取样方法。在此,产品的检测取样参见《纺织标准与质量》2006年第5期《GB18401-2003实施指南-纺织产品分类和取样示例》(续)。对于单一颜色的产品、均匀混色或类似效果的产品,试验的取样无特别要求 对于由纤维或颜色不同的多组件组成的纺织产品,则单独对每一个组件分别检测。   有花型图案(包括印花和色织)的产品,原则上不将其中的某个色块作为独立的组件进行检测,一般按下列方法取样:   —对于有规律的小花型,取至少一个循环图案或数个循环图案,剪碎后混合   —对于循环较大或无规则的花型,尽可能按主体色相的比例取样,剪碎后混合   —对于白地的局部印花、独立印花及分散花型,取样应包括该图案中的主体色相,当图案很小时,不宜从多个样品上剪取后合为一个试样。如果这些局部花或分散花色相不同,则宜分别取样检测。如果仅作为企业内部生产控制或质量分析的检测时,则另当别论,可以单独取一个图案或一种颜色进行检测。   4.涤纶产品的前处理方法   GB/T17592-2006的6.1规定了2种不同的试样前处理方法。6.1.1的前处理方法是模拟纺织品的实际穿着和使用条件,附录B的方法是经过萃取将染料从纤维上剥离下来。   采用不同的试样前处理方法会有不同的结果。纯涤纶产品按附录B的方法处理,其它产品均按6.1.1规定的方法进行处理,但此规定仅限于国内销售产品。对于出口产品,应按出口目标国的法规或标准进行检测。例如出口到欧盟国家的产品,最好根据企业对工艺的描述或根据操作者的经验,判断产品的染料种类和染色工艺,然后决定是否应采用附录B的将染料从纤维中萃取出来并还原裂解的前处理方法。   5.禁用可分解芳香胺的限量值   GB/T17592-2006的测定低限为5mg/kg,当检测值20mg/kg 时,判定为不符合要求。   6.未经着色加工的产品   一般,经着色加工的产品才会涉及到染料和颜料,禁用偶氮染料也是针对此类有色产品进行控制的。但在未着色的白色或本色产品中也有可能检测出可分解芳香胺,这种情况大多是由于整理剂、粘合剂等其他化学品造成的。因此,对未着色产品一般不做禁用偶氮染料项目的检测,即使检测出可分解芳香胺,也应分析是否是染料或颜料造成的。如果该产品未经过染色或印花工艺,则可判定该产品未使用禁用的偶氮染料。   7.含氨纶产品   含氨纶的产品有时会检出可分解芳香胺,对此结果要进行分析,看其是氨纶本身的缘故,还是确实有禁用的偶氮染料或颜料。一般,如果含有氨纶的产品的可分解芳香胺超标时,可将氨纶拆出后检测产品不含氨纶的部分 如果不含氨纶的产品未检出,则可以判断该产品的可分解芳香胺是由于氨纶引起的,不属禁用偶氮染料,并在检测报告中注明。
  • 24种偶氮染料混标 标准品 大促销
    货号:CYCT-LA18000376AL 名称:24种偶氮染料混标 标准品 品牌:Dr 批号:批号90331AL 有效期到2010.4.16 浓度:各10 ng/ul于乙腈,1ml 数量:2瓶 价格:600/瓶 应用范围:适用于纺织品、皮革中偶氮染料的检测。 数量有限,预购从速。 联系方式:021-54890099 顾君 成分: 1 对氨基偶氮苯 4-Aminoazobenzene [60-09-3] 24-氨基联苯 4-Aminobiphenyl [92-67-1] 3 邻氨基偶氮甲苯 4-Amino-2',3-dimethylazobenzene[97-56-3] 4 2-萘胺 2-Aminonaphthalene [91-59-8] 5 2-氨基-4-硝基甲苯 2-Amino-4-nitrotoluene [99-55-8] 6 4,4-二氨基联苯醚 4-Aminophenylether (4,4'-Oxydianiline) [101-80-4] 7 4,4-二氨基二苯硫醚 4-Aminophenylthioether [139-65-1] 8 邻甲氧基苯胺2-Anisidine (2-Methoxyaniline) [90-04-0] 9 联苯胺 4,4&rsquo -Benzidine [92-87-5] 10 4,4'-二氨基二苯基甲烷 Bis-(4-aminophenyl)methane [101-77-9] 11 对氯苯胺 4-Chloroaniline [106-47-8] 12 4-氯邻甲苯胺 4-Chloro-2-methylaniline [95-69-2] 13 3,3'-二甲基-4,4'-二氨基二苯基甲烷 4,4'-Diamino-3,3'-dimethyldiphenyl methane [838-88-0]14 2,4-二氨基甲苯 2,4-Diaminotoluene [95-80-7] 15 3,3'-二氯联苯胺 3,3'-Dichlorobenzidine [91-94-1]16 3,3'-二甲氧基联苯胺 3,3'-Dimethoxybenzidine [119-90-4] 17 3,3'-二甲基联苯胺 3,3&rsquo -Dimethylbenzidine (o-Tolidine) [119-93-7] 18 2-甲氧基-5-甲基苯胺 2-Methoxy-5-methylaniline (Cresidine) [120-71-8] 19 4-甲氧基-1,3-苯二胺/2,4-二氨基苯甲醚 4-Methoxy-1,3-phenylenediamine [615-05-4] 20 4,4'-二氨基-3,3'-二氯二苯甲烷 4,4&rsquo -Methylene-bis(2-chloroaniline) [101-14-4] 21 o-甲苯胺 o-Toluidine [95-53-4] 22 2,4,5-三甲基苯胺 2,4,5-Trimethylaniline [137-17-7] 23 2,4-二甲基苯胺 2,4-Dimethylaniline (2,4-Xylidine)[95-68-1] 24 2,6-二甲基苯胺 2,6-Dimethylaniline (2,6-Xylidine) [87-62-7]
  • 日本工业规定纺织和皮革产品自愿性偶氮染料标准
    据悉,《家居用品中有害物质管制法》(Act on Control of Household Products Containing Harmful Substances)(Act No. 112 of 1973)对日本某些纺织产品中的有害物质进行规范,如甲醛和狄氏剂等。然而,已在欧盟、中国、台湾和韩国市场被禁的致癌物芳香胺不受目前日本法规的规管。因此,制定偶氮染料的限制规定可消除日本纺织和皮革产品中有害偶氮着色剂的危害。   考虑到与国外法规的统一性以及保护消费者健康,日本的一些协会,包括纺织业联盟(Japan Textile Federation ,JTF)和皮革工业协会(Japan Leather Industry Association ,JLIA)已为纺织和皮革产品制定了偶氮染料标准,也鼓励成员采纳这些标准。   日本经济产业省(METI)近日敦促行业采纳自愿性标准以减少纺织和皮革产品中有害偶氮着色剂的使用。有害偶氮着色剂可释放致癌的芳香胺物质。   自愿性标准规定了纺织和/或皮革产品中致癌物芳香胺的测试方法和最大限量。自愿禁止使用的胺类列表、测试方法和限量都基于目前其他国家的禁令。愿意遵循自愿性偶氮染料标准的可通过提供(1)化验证明书或(2)自我声明来表明。信息应通过供应链进行分享。   日本纺织业联盟和日本皮革工业协会的偶氮染料自愿性标准重点如表格1所示: 表格1:日本自愿性偶氮染料标准概要 自愿性偶氮染料标准 日本纺织业联盟(JTF) 日本皮革工业协会(JLIA) 范围 纺织产品 皮革产品 芳香胺数量 22种(见表2) 22种(见表2) 测试方法 EN 14362-1:2003 EN 14362-2:2003 ISO 17234-1/IUC 20-1 ISO/DIS 17234-2/IUC 20-2 最大限量 30毫克/千克 30毫克/千克 表格2:22种致癌性芳香胺 数量 物质名称 CAS 号. 数量 物质名称 CAS 号. 1 联苯-4-基胺 92-67-1 12 3,3'-二甲基联苯胺 119-93-7 2 联苯胺 92-87-5 13 4,4'-亚甲邻甲苯胺 838-88-0 3 4-氯邻甲苯胺 95-69-2 14 6 - 甲氧基-M-苯胺 120-71-8 4 2-萘胺 91-59-8 15 4,4 - 亚甲基双(2 - 氯苯胺) 120-71-8 5 邻氨基偶氨甲苯 97-56-3 16 4,4'-二氨基二苯醚 101-80-4 6 5 - 硝基邻甲苯胺 99-55-8 17 4-4-二氨基二苯硫醚 139-65-1 7 4-对氯苯胺 106-47-8 18 邻甲苯胺 95-53-4 8 4 - 甲氧基间苯二胺 615-05-4 19 4-甲基-M-二苯胺 95-80-7 9 4,4’-亚甲基联苯胺 101-77-9 20 2,4,5-三甲基苯胺 137-17-7 10 3,3'-二氯联苯胺 91-94-1 21 鄰-甲氧苯胺 90-04- 11 3,3'-二甲氧基联苯胺 119-90-4 22 4-氨基偶氮苯 60-09-3
  • 24种偶氮染料混标 标准品促销
    货号:CDGG-116656-06-1ml 产品描述:24种偶氮染料混标 标准品 规格:300ug/ml溶于乙腈/甲醇(80/20),1ml 组分信息: 英文 CAS# 浓度 4-aminobiphenyl 92-67-1 300 mg/L benzidine 92-87-5 300 mg/L 2-Aminonaphthalene 91-59-8 300 mg/L 3,3' -dichlorobenzidine 91-94-1 300 mg/L 3,3' -dimethylbenzidine 119-93-7 300 mg/L 4-chloroaniline 106-47-8 300 mg/L 5-nitro-o-toluidine 99-55-8 300 mg/L o-toluidine 95-53-4 300 mg/L 4,4&rsquo -methylene-bis-chloroaniline 101-14-4 300 mg/L 2,6-dimethylaniline 87-62-7 300 mg/L 2,4-dimethylaniline 95-68-1 300 mg/L 4-chloro-2-methylaniline 95-69-2 300 mg/L 4,4' -methylenedianiline 101-77-9 300 mg/L 2-methoxy-5-methylaniline 120-71-8 300 mg/L 4,4' -thiodianiline 139-65-1 300 mg/L 2,4,5-trimethylaniline 137-17-7 300 mg/L p-phenylazoaniline 60-09-3 300 mg/L 4-aminophenyl ether 101-80-4 300 mg/L 3,3' -dimethoxybenzidine 119-90-4 300 mg/L 3,3' -dimethyl-4,4' -diaminodiphenylmethane 838-88-0 300 mg/L 2,4-diaminoanisol 615-05-4 300 mg/L 2,4-diaminotoluene 95-80-7 300 mg/L o-aminoazotoluene 97-56-3 300 mg/L o-anisidine 90-04-0 300 mg/L 应用:纺织品,皮革等领域的检测 原价:1200.00元 优惠价:960.00元 促销时间:2011-9-26至2011-11-25 上海安谱科学仪器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斜土路2897弄50号海文商务楼5层 [200030] 电话:86-21-54890099 传真:86-21-54248311 网址:www.anpel.com.cn 联系方式:shanpel@anpel.com.cn 技术支持:techservice@anpel.com.cn
  • 偶氮甲酰胺(增筋剂)尚无检测标准无法处罚
    中国人在自己的餐桌上又一次普及了化学知识,我们从奶粉里知道了三聚氰胺,从红心鸭蛋时知道了苏丹红,从地沟油中知道了黄曲霉素,从白酒中知道了塑化剂,现在我们又从面粉中知道了偶氮甲酰胺,俗称增筋剂。   自从一个多月前,星巴克、赛百味等国际餐饮连锁品牌被曝食物含有偶氮甲酰胺后,中粮、古船、中裕等多款知名品牌面粉被曝含有面粉增筋剂&ldquo 偶氮甲酰胺&rdquo ,而这种增筋剂被认为有潜在的致癌风险,在欧盟、澳大利亚、新加坡和日本,偶氮甲酰胺和三聚氰胺、苏丹红一样都被列为非法添加物。   对此,中粮方面表示:偶氮甲酰胺作为面粉处理剂,允许作为食品添加剂在中国使用,我司下属面粉加工企业在&ldquo 香雪&rdquo 面包粉产品中使用该食品添加剂,添加量均在国家标准允许范围内,添加过程严格控制,无超量添加情况。   &ldquo 中国允许限量使用却没有检测标准,也没列入检测项目,因此很多小企业都在过量使用偶氮甲酰胺,还不标注。&rdquo 著名食品安全专家、国际食品包装协会秘书长董金狮告诉时代周报记者。   偶氮甲酰胺究竟是什么物质?它究竟对人体有没有危害?为何在美国和中国可以合法使用,在欧洲却被认为是非法添加剂?   隐秘增筋剂有致癌风险   &ldquo 偶氮甲酰胺真的安全吗?我以后还敢买面包吗?&rdquo 在时代周报记者采访过程中,多名消费者反复询问。   据了解,偶氮甲酰胺是一种黄色至橘红色结晶性粉末,也被称为AC发泡剂,具有漂白和氧化双重作用,是一种速效面粉增筋剂,也适用于塑料发泡。   而中投顾问食品行业研究员向健军告诉时代周报记者,小麦粉常见的添加剂有三大类:增白剂、品质改良剂和营养强化剂,当前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偶氮甲酰胺也是其中的一种。   偶氮甲酰胺能使面粉筋度增加,提高面团气体保留量,增加烘焙制品弹性和韧性,改善面团的可操作性和调理性,因此成为面粉添加剂界的新宠。目前比较普遍使用的增筋剂有两种,一种是偶氮甲酰胺,反应速度属于快速的增筋剂 另一种是维生素C型增筋剂,反应速度属于中速。   尽管在中国被广泛使用,但是关于偶氮甲酰胺安全性问题的争论,却一直没有停过。   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于1966年对偶氮二甲酰胺作出了评估,结论就是&ldquo 很安全&rdquo ,并给出安全剂量为0-45毫克/千克。   中国也参照了这一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mdash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规定,偶氮甲酰胺属于面粉处理剂,只允许使用小麦粉中添加,最大使用量是0.045克/千克,但没有规定偶氮甲酰胺的检测方法。   但是,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半个多世纪之前的标准已经显得落后。近年来,学界认为,偶氮甲酰胺存在致癌嫌疑:偶氮甲酰胺水解后产生氨基脲,而实验证实氨基脲有潜在的动物致癌性。   由于氨基脲的潜在致癌性,能够产生氨基脲代谢物的兽药呋喃西林已经被欧盟禁止使用,同样能够产生氨基脲的面粉处理剂偶氮甲酰胺也被欧盟禁用多年。2005年,欧洲食品安全委员会调查发现,氨基脲很可能从广口瓶盖的塑料垫圈儿中迁移到食品当中,于是又禁止在食品包装中使用偶氮甲酰胺。   国家粮食局标准质量中心原高级工程师谢华民曾对媒体表示,&ldquo 即使是儿童使用的塑料地垫里,法国等国也不允许生产商添加这一成分。而我们却可以随意添加到每天食用的主食里。&rdquo   在台湾并没有对偶氮甲酰胺有相应的禁令,但出于安全考虑,台湾食品行业普遍选择了用中速、但相对更可靠的维生素C型增筋剂。   成本低廉成泛滥内因   事实上,面粉中使用的偶氮甲酰胺并不是&ldquo 刚需&rdquo ,主要是为了满足人们口感方面的需求,添加其可以提高面粉的筋度,在制作中可以降低断损率,卖相好,吃起来口感好。   面粉按照筋度来分有三种,即高筋粉、低筋粉和中筋粉,面粉厂对小麦的原料挑选非常精细,针对小麦的不同种类、产地等因素制成高筋粉、低筋粉和中筋粉。为使面包筋度高、有嚼劲,应使用高筋小麦粉,但使用高筋小麦粉每吨成本高出普通小麦粉600元左右。   &ldquo 国家规定其最大使用量为0.045g/kg,而偶氮甲酰胺的价格在38元/千克左右,因此添加其占据的成本较小,但是带给消费者的口感大不一样。&rdquo 向建军表示。   全国工商联烘焙业公会副秘书长单志明也表示,完全可以通过添加食盐、增加醒发时间达到增加面团筋度的效果。   由此看来,偶氮甲酰胺的使用纯粹是企业为了&ldquo 省钱&rdquo 又&ldquo 省力&rdquo 才选择的。   但是,&ldquo 我们只是引进了别人的产品和标准,但在检测环节处于真空状态,因此很多企业都在使用偶氮甲酰胺,但你不知道他用没用,也不知道他用了多少,因此安全性无从谈起。&rdquo 董金狮告诉记者。   此前,北京粮食集团(京粮集团)古船食品有限公司品研部经理李巍也曾对媒体直言,希望国家能严格控制偶氮甲酰胺的使用,&ldquo 很多不正规的小企业、小作坊,他们如何使用无人监管。现在最重要的是没有检测方法。他们使用了,我们不用,他们的产品口感、外观上都会比我们好,这样就会导致我们的市场竞争力降低。&rdquo   据了解,美国是目前批准使用添加剂最多的国家,有3000多种,但是美国会对添加剂做详细标注,并提示其可能存在的风险,由消费者选择要不要购买 欧盟等国家对添加剂则严格得多,欧盟立法采用&ldquo 预警原则&rdquo ,还规定所有食品添加剂必须置于永久观察,随着使用条件的变化及新科技信息的出现,要对食品添加剂进行重新评估。   我国目前批准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有23类约2400种,但是既没有像美国一样严格检测标准、工具和方法,也没有如欧盟一般加强准入门槛。   &ldquo 除了用而不标之外,还有企业标而不用,为了节约成本,有的企业使用了更劣质的物质,但是却标成偶氮甲酰胺,反正都查不出。&rdquo 董金狮对记者表达着担忧。   因此,谢华民认为,面粉增筋剂和之前的面粉增白剂一样,都不是食品的必要添加物,却长时间被使用在老百姓的日常饮食之中,因此应该禁止在食品中使用偶氮甲酰胺。   复合型添加剂之祸   对于偶氮甲酰胺的安全性,很多中国专家还是表示认可,中国农业大学[微博]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教授、食品毒理学专家景浩表示,虽然欧盟提供了很多资料,但只能证明偶氮甲酰胺对动物的毒性,美国等允许使用的国家认为,这些资料是不足以作为禁用偶氮甲酰胺的明确证据的。   一位不愿具名的专家对时代周报记者表示,食品添加剂和药品不同,前者不要求做人体试验,因此更要慎重使用。   事实上,很多曾经被认为对人体无害而被广泛使用的物质,最终都被证明是危险的。比如溴酸钾,溴酸钾在100年前开始在美国用于面包烘焙,由于成本低廉,溴酸钾在世界范围内被广泛应用。   然而随着检测技术和设备的进步,大量实验表明溴酸钾是一种毒害基因的致癌物质,可导致动物的肾脏、甲状腺及其它组织发生癌变。   1992年,联合国[微博]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联合专业委员会的第39号报告中指出,使用溴酸钾作为面粉处理剂是不恰当的,并且撤消了先前自1989年以来60ppm的添加限量 2005年7月1日中国全面禁止溴酸钾在面粉中使用。   而后偶氮甲酰胺才作为溴酸钾的替代品,而广泛用于面粉行业。   类似这样的事情还有很多,过氧化苯甲酰(BPO)作为面粉增白剂也在全世界范围内被广泛使用,但目前包括中国在内的大部分国家也都禁止使用过氧化苯甲酰。   奥美定,在上世纪90年代,也曾作为无毒、环保、低排异性的新人造脂肪被整形界大量使用,但后来证明其注入到人体内后,会分解产生剧毒,毒害神经系统,损伤肾脏,世界卫生组织已将这种物质列为可疑致癌物之一。   除此之外,不同添加剂叠加、混合使用的潜在危机也慢慢浮出水面。   《食品添加剂》的作者、韶关学院英东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彭珊珊教授告诉时代周报记者,尽管国家对每种合法食品添加剂的含量都有规定,但这种安全性是基于单一毒理实验得出的,也就是说动物实验中,都是测试某一种单一添加剂,得出是否安全以及安全的临界值。   但是目前几乎在每一种包装食品中,都同时有多种添加剂存在,比如防腐剂、增稠剂、甜味剂、色素等,就算每一种都在安全范围内,但是谁也不知道这么多种添加剂叠加使用,总量会超标多少,谁也不知道这些添加剂相互作用,会有什么后果。添加剂叠加标准目前还是个空白,这方面的具体规定亟待出台。
  • 传赛百味添加偶氮二甲酰胺或为偶氮甲酰胺
    网上疯传的&ldquo 赛百味:食物中含鞋底成分&rdquo ,让正在赛百味啃三明治的张先生有点食不知味。   美国一个知名美食博客的博主曝光了赛百味的三明治面包中有Azodicarbonamide(国内媒体将其翻译为偶氮二甲酰胺)这一成分,在被CNN(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曝光后,赛百味承认在北美出售的食物中的确含有这种化学物质。CNN还称,市面上大部分连锁,包括麦当劳、星巴克出售的面包都含有此成分。   赛百味中国总部马上联系了第三方检测机构,就供应商提供的面包做了检测。赛百味中国官网发布信息显示,此次检测并未发现偶氮二甲酰胺。接着赛百味也在中国区官网上公布了供应商的名单。   昨天记者向多位食品工业专家咨询,他们纷纷表示头一次听说&ldquo 偶氮二甲酰胺&rdquo 这个化学式。   偶氮二甲酰胺,这个听起来有点拗口的化学名词到底是什么?为什么要将它添加到面包中?   网传赛百味添加的偶氮二甲酰胺 原始报道实指偶氮甲酰胺   偶氮二甲酰胺,是一种工业泡沫塑料发泡剂,通常用作瑜伽垫、橡胶鞋底或者人工皮革等,以增加产品的弹性。它是一种黄色粉末,无毒,无嗅,不易燃烧,溶于碱,不溶于汽油、醇、苯、吡啶和水 受热分解后生成由氮气、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和一些氨气组成的气体。   偶氮二甲酰胺既然不溶于水,如何添加到面包中呢?   记者在查看了CNN的原始报道后发现,CNN报道中提到的Azodicarbonamide,缩写为ADA,实为偶氮甲酰胺。这是一种面粉增筋剂,具有漂白和氧化双重作用,其自身与面粉不起作用,当将其添加于面粉中加水搅拌成面团时,能快速释放出活性氧。在欧盟和澳大利亚,偶氮甲酰胺被禁止使用在食品工业,也有部分国家(包括中国)是允许将其作为添加剂用在食品工业中的。   面包配方对口感影响很大   张先生回忆这些年吃赛百味的经历,发现面包的确有在悄悄变化。&ldquo 前几年,面包坯很扎实,很有嚼劲,现在感觉越来越蓬松了,有时服务员在切面包,如果刀子不够锋利,面包还会被压成一团,是不是就是因为添加了东西啊?&rdquo 张先生好奇。   赛百味浙江地区总代理虞予说:&ldquo 我们的面包全部由总部委托国内一家基层供应商生产,面包的成分、配比也严格按照总部要求执行,之所以顾客会觉得面包口感变了,是因为我们的配方变了。&rdquo 在美国,由于肥胖的人群较多,面包中的小麦粉、植物性原料的比例时常在变,于是国内面包的大小、克数、口感也就跟着变了。有时吃起来偏甜,有时吃起来口感更蓬松。   添加剂是面包配方的一部分   CNN原始报道中,美国面包协会称,在过去美国FDA(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曾指出,少量且恰当地使用ADA作为面团的改良剂,可以使面包更好地成型,能改善面包的质量。   在我国,卫生部公布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中明文指出,偶氮甲酰胺可用于小麦粉,最大使用量为0.045g/kg。   在面粉熟化处理的过程中,添加偶氮甲酰胺能氧化小麦粉中的半胱氨酸,从而使面粉筋度增加,提高面包气体保留量,增加烘焙制品的弹性和韧性。   简单来说,被作为面粉改良剂添加的偶氮甲酰胺主要是让面粉的延展性、加工性能变得更好。&ldquo 加强面筋蛋白的组织结构,使其形成更好的网络结构,改良形态的同时,也能增加面包的嚼劲和延长面包的保质期。&rdquo 中国计量学院标准化学院食品安全标准化研究所的杨勇教授说。自己在家制作的面包放置一段时间以后就容易变塌,也更容易掉渣,跟没有添加偶氮甲酰胺有一定的关系。   关于发泡剂的说法,杨教授表示,发泡并不是我们直接联想到的蓬松。&ldquo 一般在遇到蛋液的时候,才需要添加发泡剂。&rdquo 偶氮甲酰胺与面粉作用,主要是让面粉完成了快速氧化的过程。   食品工业少不了添加剂   本报曾对白吐司用到的添加剂做过调查,发现其中一个样本使用了12种食品添加剂。   面包粉中常见的添加剂有磷酸氢二钠、单硬脂酸甘油酯、羟丙基淀粉、羟丙基二淀粉磷酸酯、磷酸酯双淀粉等,以及食用香精。   面包改良剂中常见的添加剂有醋酸酯淀粉、单、双甘油脂肪酸酯、双乙酰酒石酸单双甘油酯、维生素C、谷朊粉等。   此外还有&alpha -淀粉酶、半纤维素酶等各种酶制剂。   它们中的有一些可以锁住吐司中的水分,有一些使面包变大变蓬变松软,有一些使吐司内部的质地更均匀,烤制后表皮的色泽更好看,还有一些能防止面包老化。它们中的许多都是被复合使用的,才能达到最理想的效果。   为什么外面买的面包总比自家做的面包保鲜度更持久,口感更好,这都是添加剂在起作用。使用几种以及使用哪些种类,各厂家会有自己的做法。但不管来自哪种原料,前提条件是种类和用量都要符合国标规定。   杨教授说,如果把面包中添加的盐写成氯化钠,而恰巧你对氯化钠又不熟悉,是不是也会认为这是一种不好的添加剂?&ldquo 只要没有超标,在国家规定的使用范围内,使用添加剂都是合法、正常的。&rdquo 食品企业有自律性,质检部门也会定期检查、抽查,完全没有必要对食品添加剂过度恐慌。   偶氮甲酰胺,英文简称ADA,是一种黄色至橘红色结晶性粉末。ADA具有漂白和氧化双重作用,是一种速效面粉增筋剂。本品自身与面粉不起作用,当将其添加于面粉中加水搅拌成面团时,能快速释放出活性氧,此时面粉蛋白质中氨基酸的硫氢基被氧化成二硫键,使蛋白质链相互联结而构成立体网状结构,改善面团的弹性、韧性、均匀性,使生产出的面制品具有较大的体积和较好的组织结构。   偶氮二甲酰胺,英文简称ADC,是一种黄色粉末,无毒,无嗅,不易燃烧,溶于碱,不溶于汽油、醇、苯、吡啶和水 受热分解后生成由氮气、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和一些氨气组成的气体。广泛用作聚氯乙烯、聚乙烯、聚苯乙烯、聚丙烯,ABS树脂等的发孔剂。   偶氮甲酰胺是对面粉增白增筋和促进成熟作用以提高烘焙制品品质的一类食品添加剂。过去人们大量使用溴酸钾,目前已被世界卫生组织和FDA认定具有较强致癌性,欧美早已禁用。ADA是当今国际上风行和公认的可安全用于食品的面粉改良剂。是溴酸钾的理想替代品。   偶氮二甲酰胺,英文简称ADC,是一种黄色粉末,无毒,无嗅,不易燃烧,溶于碱,不溶于汽油、醇、苯、吡啶和水 受热分解后生成由氮气、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和一些氨气组成的气体。广泛用作聚氯乙烯、聚乙烯、聚苯乙烯、聚丙烯,ABS树脂等的发孔剂。
  • 迪马全新推出偶氮染料释放的26种芳香胺混标
    2012年8月1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推出的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将进入全面实施阶段。其全部技术内容均为强制性,适用于在中国境内市场生产、销售的所有纺织产品,新标准的覆盖面更广,对相关有毒有害物质的控制更加严格,将提高中国市场准入门槛。 根据最新国家标准《GB/T 17592-2011纺织品 禁用偶氮染料测定》,为方便您检测纺织品中禁用的偶氮染料,我公司现推出26种偶氮混标,较以往供货的24种混标Cat.No:12-SP-DC09Z相比新增加两种物质(1)苯胺 CAS:62-53-3;(2)1,4-苯二胺 CAS:106-50-3。详细信息如下: ****************************************************************************************************************** 订货信息: Cat. No:46656 DESCRIPTION: Custom Mixed AZO (26 Analytes) 100ug/ml in Acetonitrile 1ml 2013年2月16日起现货供应 26种偶氮混标详细信息 序号 中文名称 英文名称 CAS 1 4-氨基联苯 4-aminobiphenyl 92-67-1 2 联苯胺 benzidine 92-87-5 3 4-氯邻甲苯胺4-chloro-o-toluidine 95-69-2 4 2-萘胺 2-naphthylamine 91-59-8 5 邻氨基偶氮甲苯 o-aminoazotoluene 97-56-3 6 5-硝基-邻甲苯胺 5-nitro-o-toluidine 99-55-8 7 对氯苯胺 p-chloroaniline 106-47-8 8 2,4-二氨基苯甲醚 2,4-diaminoanisole 615-05-4 9 4,4' -二氨基二苯甲烷 4,4' -diaminobiphenylmethane 101-77-9 10 3,3' -二氯联苯胺 3,3' - dichlorobenzidine 91-94-1 11 3,3' -二甲氧基联苯胺 3,3' -dimethoxybenzidine 119-90-4 12 3,3' -二甲基联苯胺 3,3' -dimethylbenzidine 119-93-7 13 3,3' -二甲基-4,4' -二氨基二苯甲烷 3,3' -dimethyl-4,4' -diaminodiphenylmethane 838-88-0 14 2-甲氧基-5-甲基苯胺 p-cresidine 120-71-8 15 4,4' -亚甲基-二-(2-氯苯胺) 4,4' -methylene-bis-(2-chloroaniline) 101-14-4 16 4,4' -二氨基二苯醚 4,4' -oxydianiline 101-80-4 17 4,4' -二氨基二苯硫醚 4,4' -thiodianiline 139-65-1 18 邻甲苯胺 o-toluidine 95-53-4 19 2,4-二氨基甲苯 2,4--toluylenediamine 95-80-7 20 2,4,5-三甲基苯胺 2,4,5-trimethylaniline 137-17-7 21 邻氨基苯甲醚 o-anisidine 90-04-0 22 4-氨基偶氮苯 4-aminoazobenzene 60-09-3 23 2,4-二甲基苯胺 2,4-xylidine 95-68-1 24 2,6-二甲基苯胺 2,6-xylidine 87-62-7 25 苯胺 Aniline 62-53-3 26 1,4-苯二胺 1,4-Phenylendiamine 106-50-3
  • 纺织品禁用偶氮染料快速检测有突破
    山东检验检疫局完成的国家质检总局科技计划项目《生态纺织品中有害物质系列快速检测试剂盒研制》,系统地研究了纺织品中危害人类健康的禁用偶氮染料的显色测定方法,研制了简单、快捷、无需大型仪器设备、灵敏度高的染色纺织品中禁用偶氮染料快速筛选检测试剂盒,在染色纺织品禁用偶氮染料检测技术上实现了重大突破,开辟了一条方便快捷、适用性强的快速定性筛选检测途径。   禁用偶氮染料是指经过裂解后可能产生致癌芳香胺,并经过活化作用改变人体DNA的结构与功能,最终引起人体病变和诱发癌症的一类偶氮染料。这些染料是当前国际纺织品服装贸易中最重要的品质控制项目之一,也是生态纺织品最基本的质量指标之一。   传统技术周期长费用高   我国的强制性国家标准GB 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德国《食品及日用消费品法》、欧盟的Eco-Lable和目前使用最为广泛的纺织品生态标志Oeko-Tex Standard 100《生态纺织品标准100》等多项国内外法规都将其列入禁用之列,成为进出口纺织品最为重要的必检项目之一。   目前禁用的致癌芳香胺的种类已增至24种,其中除4-氨基偶氮苯检测方法稍有不同需单独进行检测外,其他23种芳香胺的检测可同时进行。对于禁用偶氮染料的检测,常规方法是将样品还原后采用气相色谱法、液相色谱法、气相色谱/质谱法、液相色谱/质谱法等色谱仪器测定。方法成熟、准确、灵敏度高。但前处理复杂、需要配备仪器精密、检验周期较长、检验费用高,要有专业的技术人员,条件苛刻。从近年来纺织品中禁用偶氮染料的检测情况来看,一方面,检测业务量成倍增长,检测压力剧增 另一方面,阳性检出率逐年下降,准确定量分析的工作大量减少。   针对上述问题,建立一种不需要依赖大型色谱仪器的程序简单、成本低廉的快速筛查方法是目前纺织品中禁用偶氮染料检测工作的急需。   快速低廉筛查芳香胺   禁用偶氮染料检测试剂盒技术提出了一种染色纺织品中禁用偶氮染料的快速检测方法,解决了传统测定方法对大型色谱仪器的依赖,满足了当前快速筛查的需要。   该试剂盒技术根据芳香胺的结构特征,引入重氮化-偶合显色反应机理,有效优化重氮化反应和偶合反应的各项条件,采用叔丁基甲醚和盐酸液液萃取技术,实现芳香胺萃取和反应液脱色,以邻甲氧基苯酚为显色剂,通过显色测定芳香胺。建立了染色纺织品中禁用偶氮染料快速筛选检测方法,在染色纺织品禁用偶氮染料检测技术上实现了重大突破。   该技术与当前禁用偶氮染料检测的国内外方法对比:无需任何色谱仪器,所需仪器仅为还原用水浴锅,仪器成本不足现有仪器检测方法的1% 前处理步骤简化为还原和萃取脱色两步,操作简单、检测1个样品的时间仅为现有方法的34%至40% 无需芳香胺标准品、硅藻土提取柱等,试剂用量少、所需试剂成本仅为现有检测方法的3%-8%(以山东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为例,2011年共检测偶氮样品4000批,采用该技术仅试剂一项就可节约成本22万。)方法简单、快速、成本低廉。实现了纺织品禁用偶氮染料检测的快速筛查检测。   研究成果应用前景广阔   该技术已在山东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进行了上千个实际样品试验,同时在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上海天祥集团、青岛市纺织纤维检验所、山东检验认证集团山东检测有限公司6家单位进行了现场的方法验证。由课题组带上试剂盒和实验人员,从每家日常检测的实际样品中抽取20多个盲样进行现场测试,试剂盒测试结果与实际仪器检测的结果进行对比。验证结果为:检测42个阳性样品,方法的检出率为100%,无假阴性。检测1040阴性样品,285个样品出现假阳性结果,假阳性的概率为27%。   2013年3月,在纺织专业委工作会议暨标准审定会上,由于标准开题,该项技术再次进行了介绍,在场的北京检验检疫局、上海检验检疫局、浙江检验检疫局、深圳检验检疫局从事纺织品偶氮染料检测的一线兄弟单位技术人员极为感兴趣,纷纷要求寄一份试剂盒让他们回去试一试。目前,3家单位已实际应用并反馈了结果,普遍反应方法简单、快速、实用性强,建议尽快转化成产品推广应用。   该项目研究成果应用前景广阔。一方面,针对检测机构而言,可以缩短纺织品服装的检验周期,减少检验费用,满足当前高通量、低成本检测的需求。另一方面,可以将纺织品服装的有害物质检验提前延伸到工厂、车间、仓库、货厂等地方。我国纺织品行业存在企业规模小、数量多的特点,开展快速检测,利于企业原材料的选择、提高产品质量和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利于企业把好质量关,减少损失,对保护我国人民身体健康和保障外贸出口有着重要的意义。   链接   课题组申报国家发明专利“染色纺织品中禁用偶氮染料快速检测方法”,获授权(专利号为:ZL 201110350255.7)。“纺织品中禁用偶氮染料的快速测定-试剂盒筛选法”(2012B406)转化为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在国内化学类期刊影响因子最高的《分析化学》杂志上发表文章:《基于重氮化-偶合显色反应的纺织品中禁用偶氮染料快速定性筛选方法》被SCI收录。借助专利、标准、文章的方式在行业内外进行了广泛、有效的推广。课题组还受邀参加“2013国际检验检测技术与装备博览会暨全国检验检测学术大会”,在会上针对该项快速检测技术作专题演讲。
  • 买就送好礼——禁用偶氮染料专用硅藻土提取柱大促销!
    2012年8月1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推出的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将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迪马科技与国家权威检测机构合作开发的禁用偶氮染料专用硅藻土提取柱ProElut AZO,经多家纤检机构、出入境、第三方检测等用户近四年的使用认证,我们的产品已经完全满足中国国标和欧盟标准,产品回收率高、稳定性和重现性好。 禁用偶氮染料专用硅藻土提取柱ProElut AZO(货号:62551),20mL, 50/pkg 回收率高、稳定性和重现性好 不存在乳化现象 仅需重力作用,无需真空抽滤,简化萃取过程 可进行批量处理 Dikma纺织品新国标GB 18401-2010整体解决方案 为答谢广大用户一直以来对ProElut AZO产品的信赖和支持,现推出以下促销活动。 活动时间:2012年7月23日-10月31日 活动细则: 一次性购买1盒ProElut AZO小柱,最高可获210积分。 一次性购买5盒ProElut AZO小柱,最高可获1050积分。 多买多送!豪礼送不停! 100积分起兑,更多可兑换礼品介绍:http://www.dikma.com.cn/Catalog/index/cid/380 ProElut AZO硅藻土提取柱Q&A 1.Q:我现在使用的是其他品牌的硅藻土提取柱,如果换成迪马科技的ProElut AZO产品,是否需要调整方法? A:ProElut AZO适用于《GB/T 17952-2011 纺织品 禁用偶氮染料的测定》、《EN 14362》,若您用此方法,则无需对方法进行调整。 2.Q:ProElut AZO硅藻土萃取小柱是否与其他品牌的同类产品做过比较,在哪些方面优势明显? A:与市场上众多的品牌(Varian,MN等)进行过比较,迪马科技的ProElut AZO 在重现性及回收率方面都优于其他同类产品。 3.Q:ProElut AZO硅藻土小柱在使用时是否需要控制流速?如需控制流速,多大的流速条件下可获得理想的回收率结果? A:迪马科技的ProElut AZO硅藻土提取柱不需要进行流速控制,完全依靠重力作用即可实现理想的回收率结果。 4.Q:用ProElut AZO在进行偶氮染料的萃取时是否需要注意什么? A:1)上样液冷却至室温过柱; 2)上样液需在柱上静置15min; 3)洗脱液旋蒸时,溶剂蒸干速度不能太快,蒸至近干即可; 4)样品当天检测。 5.Q:ProElut AZO偶氮小柱处理一个样品的时间大约是多少?相比较于其他品牌的小柱是快还是慢? A:在小柱上所用时间<20分钟,其中80mL洗脱液流出时间大约4min,比MN、Varian产品速度快,但回收率结果不会因速度快而有损失。 禁用偶氮染料检测其他相关产品(现货): 货号 名称 规格 样品前处理 4802 禁用偶氮染料液液萃取专用小柱 架子 1/pkg 37180 针头式过滤器 Nylon (积分产品) 13mm,0.45&mu m 100/pk 色谱柱及保护柱 82006 极性改性反相高效液相色谱柱Spursil C18 (积分产品) 5&mu ,250× 4.6mm 6220 EasyGuard 保护柱卡套 1/pk 6803 Spursil C18保护柱芯 5&mu m, 10× 4.0mm 2/pkg 8221 毛细管气相色谱柱 DM-5MS (积分产品) 30m× 0.25mm× 0.25&mu m 标准品 12-SP-DC09Z 偶氮染料释放的24种芳香胺混标 (依据GB/T 17592-2011方法定制) 1 mL 100&mu g/mL 溶于乙腈中 HPLC溶剂 缓冲盐 离子对试剂 50102 甲醇 HPLC级 4L 50104 乙酸乙酯 HPLC级 4L 50108 磷酸氢二钠 HPLC级 100g 通用色谱产品 52401B 瓶架/蓝色(现货) 50孔 5323 样品瓶(棕色/螺纹) (积分产品) 2mL, 100/pk 5325 样品瓶盖/含垫(已经组装) 100/pk H87900 GC 进样针 5&mu L H80465 HPLC 进样针 25&mu L
  • 【百家论坛】直播回顾:食品添加剂-偶氮甲酰胺和香兰素类新标解读
    去年9月份,中国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发布了2021年第8号公告,批准发布包含 gb 5009.28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偶氮甲酰胺的测定》和gb 5009.284-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香兰素、甲基香兰素、乙基香兰素和香豆素的测定》等17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1项修改单的公告。 偶氮甲酰胺和香兰素类分别是国抽小麦粉和婴幼儿配方食品中必测的指标。偶氮甲酰胺(亦称“偶氮二甲酰胺”,英文缩写ada),主要作为氧化剂(oxidizing agent)用在小麦粉中;在面团加工过程中,可提高面筋蛋白质质量,改善面团体系的流变学特性和耐机械加工性能,在烘焙业则提高面包发酵烘焙特性 (俗称更筋道, 发得大且产品口感好) 。另外,近期市场监管总局通报了多美滋婴幼儿食品有限公司进口的、arla foods amba akafa(原产国:丹麦)生产的宝贝与我蓝曦婴儿配方奶粉0-6月龄1段(2020年9月29日生产、保质期至2023年9月29日),其中香兰素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那么如何对这些添加剂进行准确的检测,我们邀请了厦门海关技术中心的徐敦明博士5月13日就这两个新国标进行详细解读,消除大家的疑惑。徐敦明 博士厦门海关技术中心研究员硕士生导师,厦门市第十批拔尖人才,受聘第二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委员。长期从事食品安全研究与检测、食品安全科普。主持参与35项国家及省部级科技项目,主持参与28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修订。获各类科技进步奖17项、省标准贡献奖4项。 直播回顾 5.13直播回放—食品添加剂-偶氮甲酰胺和香兰素类新标-gb 5009.283/284-2021 理解与解读📔课程1:gb2760-2014介绍📔课程2:gb5009.283-2021偶氮甲酰胺的测定📘课程3:gb5009.284-2021香兰素|甲基香兰素|乙基香兰素|香豆素的测定 (观看回放,请点击以下链接↓▼↓▼↓) https://live.polyv.cn/watch/3054100首先,徐老师对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进行了解读,重点分享了去年发布的修订征求意见稿的内容,还对经常困扰大家的添加剂“带入原则”和本底应用问题进行了解读。接着重点讲解gb 5009.283-2021和gb 5009.284-2021 检测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和注意事项等。gb 5009.283-2021 gb 5009.284-2021感谢徐老师的精彩讲解,直播间的小伙伴们纷纷点赞get 到新标的检测要点。如果还有疑问的同学可以在本条公众号下留言。感谢大家的参与,持续关注我们,下期再见哟~ 答疑解惑 问丙二醇即是水分保持剂有限量要求,又是香料没有限量要求,我们该如何判定?答:丙二醇作为香料使用时,要具体看应用在何种食品上。问亚硝酸盐,什么时候按照防腐剂,什么时候按照污染物判定?答:对于食品中亚硝酸盐检测结果的判定,检验机构要依据具体情况分别使用不同的标准(公告)进行判定:亚硝酸盐作为食品污染物需要加以控制的食品类别,依据gb 2762-2017进行判定;在肉制品加工制品中亚硝酸盐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依据gb 2760-2014进行判定;餐饮加工肉制品,适用原卫生部(2012年第10号)公告,禁止使用。问肉制品加工制品中亚硝酸盐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依据gb 2760-2014进行判定;这时候需要计入防腐剂最大使用比例计算吗?答:按照codex stan 192-1995《食品添加剂通用法典标准》(2015年最新修订)、gb 2760-2014《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要求,“亚硝酸钠”具有“护色剂、防腐剂”的功能。gb 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规定,企业可选择标注“食品添加剂的功能类别名称及具体名称”或“食品添加剂的具体名称”,肉制品加工企业在使用“亚硝酸钠”时,可选择在终端产品上标注“亚硝酸钠”或“护色剂(亚硝酸钠)”或“防腐剂(亚硝酸钠)”。具体按如下进行判定:1、肉制品加工企业终端产品上明确标注“亚硝酸钠”或“护色剂(亚硝酸钠)”的,应将亚硝酸盐的检测结果按“护色剂”判定,不需要计入“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da使用量比例之和”。2、肉制品加工企业终端产品上明确标注“防腐剂(亚硝酸钠)”的,应将亚硝酸盐“残留量”占“最大使用量”的比例,计入“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
  • 出口针织服装偶氮超标不容忽视
    自2011年1月1日新增针织类服装正式开检后,义乌检验检疫局根据出口国家与地区的不同要求进行了针对性抽样检测,项目主要包括偶氮、甲醛、阻燃等,抽样结果显示:义乌地区相关产品质量较好,但抽检偶氮635批中有11批不合格。   造成出口针织产品偶氮检测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有:出口针织服装企业未能对供应商进行严格选择与管理,时常因出货时间较紧,匆忙选择供应商订货生产,不能对原料质量进行严格把关 因竞争激烈订单价格降低、工人工资增长等因素使企业利润空间减小,部分工厂为获取利润采购廉价原料,导致不合格情况的出现 出口针织服装企业只重视规格等服装外观因素,不重视产品理化性能,缺少相关观念,导致不合格情况时有出现。   偶氮超标产品在与人体皮肤接触后,可引发多种恶性疾病、吸收致癌等。欧盟规定:可释出禁用芳香胺浓度超过30ppm的偶氮染料不得用于直接接触皮肤纺织品。针对以上情况,检验检疫部门建议:出口针织服装企业对供应商要进行严格筛选,建立完善的供应商筛选、管理、考核制度,从源头加强对产品质量控制 出口针织服装企业应提高法制观念及质量意识,避免因小失大 出口针织服装企业应加强对欧美等发达国家检测标准的了解,根据出口国家要求加大对原材料检查力度,避免成品出口不合格情况的出现。
  • 纺织品和皮革禁用偶氮染料检测将迎来一场革命
    受浙江省科技厅委托,嘉兴市科学技术局于2010年12月31日组织浙江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嘉兴学院的专家在嘉兴主持召开项目验收、鉴定会。嘉兴检验检疫局主持的一项省科技厅面上工业项目“纺织品和皮革禁用偶氮染料生物检测技术的研究”(计划编号:2009C31014)顺利通过了验收、鉴定。   中国是全球纺织品和皮革制品的生产和出口大国,在国际市场上作用举足轻重。1994年德国颁布《食品及日用消费品法》第二修正案后,禁用偶氮染料的检测就由此展开。目前,国内外禁用偶氮染料的检测方法标准主要有国家标准、德国标准、欧盟标准和国际标准。所有这些标准方法基本类似,均采用常规的仪器分析方法。这些方法有很大的不足:一是前处理复杂,工作强度大 二是消耗大量的化学试剂,不仅成本高,而且污染环境 三是分析检测速度慢 四是所需仪器设备价格昂贵,维护修理费用也很大。因此,迫切需要一种操作简单、成本低、绿色环保、快速方便的新型检测方法。   由嘉兴检验检疫局、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中科院嘉兴中心应用化学分中心联合承担的省科技厅面上工业项目“纺织品和皮革禁用偶氮染料生物检测技术的研究”,针对上述问题进行了开创性的探索。以其中一种芳香胺为例,经过半抗原的修饰与合成、全抗原的合成、抗体的制备与纯化等一系列工作,成功研制出该芳香胺的试剂盒,独创性地将免疫分析方法引入纺织品和皮革禁用偶氮染料的检测,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该项目通过验收、鉴定,填补了该领域国际空白。   该项目通过验收、鉴定,为下一步研制出可测试所有芳香胺的试剂盒奠定了基础。一旦取得成功,那么纺织品和皮革禁用偶氮染料的检测将迎来一场革命,原来需要复杂的前处理、大量的化学试剂、昂贵的仪器、长时间的分析将被简单的前处理、少量的缓冲液、普通的96孔板所代替,其分析时间将大大缩短。
  • 【瑞士步琦】纺织品中偶氮的测定——平行蒸发仪上的自动蒸馏干燥解决方案
    纺织品中偶氮的测定偶氮是国际环保要求的必检项目之一, 欧洲议会和欧盟委员会公布指令限制在某些纺织品和皮革制品中使用具有致癌作用的偶氮着色剂,禁止销售用受限制含偶氮着色剂着色的商品。根据,样品先经过萃取,之后用 SyncorePlus 平行蒸发仪浓缩至干。样品经过柱洗脱后用于仪器分析。 1介绍偶氮染料是合成染料中品种最多的一类,广泛用于纺织品中,也用于油漆、塑料、橡胶等的着色。偶氮染料会分解出致癌芳香胺,引起人体病变和诱发癌症。本文阐述了搭配了 AutoDest 和 AutoDry 功能的 SyncorePlus 浓缩蒸干溶剂快速高效的方法。 2结果仪器:反应器加热器提取柱平行蒸发仪 SyncorePlus R-24样品:纺织品样品取代表性纺织品样品,剪成小片混合,称量后置于反应器中,加入 25mL 氯苯,130℃ 加热 30min 萃取,萃取后用平行蒸发仪 SyncorePlus R-24 浓缩至干,加入15mL 柠檬酸盐缓冲液和 2mL 甲醇,超声水浴 30min。将样品溶液过柱得到滤液, 滤液进行浓缩定容,用于仪器分析。表 1:SyncorePlus R-24 工作参数溶剂氯苯体积600mL(24╳25mL)加热温度75℃旋转速度280rpm 3AutoDest为了使用 AutoDest 功能,必须安装 AutoDest 传感器(见下图)。使用 AutoDest,溶剂不会蒸发到干燥,当温度差异不明显时,蒸发过程将停止。AutoDest 功能全自动蒸发溶剂,无需编程任何压力梯度,但需要设置 SyncorePlus 底座和加热盖的旋转和温度。 4AutoDry使用 AutoDry 阀门将溶剂蒸发至干燥(见上图)。该阀门位于冷凝器和接收瓶之间。收集瓶被堵塞,真空度降低到 0mbar,冷凝的溶剂被收集到泵的次级冷凝器中。AutoDry 功能只适用于 SyncorePlus Polyvap 型号用来将溶剂蒸干。5结果在 SyncorePlus Polyvap 上研究了不同的溶剂。AutoDest 功能能够自动蒸发至少 90% 的初始溶剂量,使蒸发过程中溶剂无爆沸。AutoDry 功能然后进一步蒸干溶剂。结果如图 2 所示:图 2 分为三个区域:绿色区域:蒸发前不需要准备黄色区域:蒸发前建议超声处理红色区域:不建议使用 AutoDest 功能 6结论AutoDest 和 AutoDry 的组合可实现将溶剂蒸干的全自动化过程。因此不需要设置方法,只需要设置 SyncorePlus 底座和加热盖的旋转、温度和干燥时间即可。利用平行蒸发仪对检测过程中的氯苯溶剂蒸馏进行批量化处理,可大大减少检测中所花费的人力及时间。
  • 布绒类玩具输欧需警惕禁用偶氮染料超标
    日前,欧盟非食品类快速预警系统(RAPEX)对一款中国产布绒玩具进行了通报,原因为该款玩具面料经检测可释放出67mg/kg的禁用偶氮染料(4-氨基偶氮苯),超出欧盟REACH法规对该高关注物质规定的30mg/kg的最大限量。结果遭通报企业采取了自愿将该产品撤出欧盟市场的自愿措施。   据了解,偶氮染料是纺织品印染工艺中应用最广泛的一类合成染料,用于多种天然和合成纤维的染色和印花。但在特殊条件下,它能分解产生20多种致癌芳香胺,俗称禁用偶氮染料,它们长期接触人体会经过活化作用改变人体的DNA结构引起病变和诱发癌症。   据悉,欧盟向来重视禁用偶氮染料对儿童健康的危害性,早在2003年9月11日生效的2002/61/EC禁用有害偶氮染料指令中就明确在涉及纺织制或皮制玩具和带有纺织或皮制衣物的玩具中不得含有可释放出浓度高于30mg/kg的禁用偶氮染料。在随后颁布实施的欧盟REACH法规附件17限制列表中第43项将禁用偶氮染料列为高关注物质SVHC,进一步明确了限制要求。   欧盟是中国玩具重要的出口市场,布绒类玩具亦占出口玩具比重较大。为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广大输欧布绒类玩具企业:一是应注重布绒类玩具相关欧盟法规指令的学习,突破仅关注EN71系列协调标准的条条框框,全方位熟悉相关控制项目及指标 二是应注重布绒类原辅料采购环节的管理,加强合格供方的评审和布料禁用偶氮项目的抽查检测,把关前移守好源头关 三是应注重与检验检疫部门的沟通联系,凭借其壁垒应对、技术攻关能力,合力守好布绒类玩具高风险点和关键点,提升产品质量和竞争力。
  • 赛默飞发布测定面粉中偶氮甲酰胺含量的解决方案
    2014年4月10日,上海——科学服务领域的世界领导者赛默飞世尔科技(以下简称:赛默飞)近日发布HPLC 法测定面粉中偶氮甲酰胺含量的解决方案。该方法与其他方法相比,操作简便易行,重现性与线性均能达到要求。 偶氮甲酰胺(ADA)作为食品添加剂在面粉及其制品中广泛使用,其主要目的是用来增加面筋,改善面团流变学特性和机械加工性能、借以增加面粉质量。ADA在180℃~ 220℃温度下,半小时左右即可生成氨基脲,一种与硝基呋喃类代谢产物一致的化合物。因此,建立一种测定面粉中ADA 含量的方法,从源头控制ADA 加入量,对加强卫生监督,保障人们的身体健康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赛默飞使用Thermo Scientific Dionex UltiMate 3000 DGLC 双三元液相色谱系统,第一时间建立了面粉中偶氮甲酰胺含量的检测方案,采用氨基柱分离,紫外检测器分析,取得了较好的分析结果,适用于该类样品的快速检测。 下载应用文章请点击:http://www.thermo.com.cn/Resources/201404/913551843.pdf 关于赛默飞世尔科技 赛默飞世尔科技(纽约证交所代码:TMO)是科学服务领域的世界领导者。公司年销售额170亿美元,在50个国家拥有员工约50,000人。我们的使命是帮助客户使世界更健康、更清洁、更安全。我们的产品和服务帮助客户加速生命科学领域的研究、解决在分析领域所遇到的复杂问题与挑战,促进医疗诊断发展、提高实验室生产力。借助于Thermo Scientific、Life Technologies、Fisher Scientific和Unity? Lab Services四个首要品牌,我们将创新技术、便捷采购方案和实验室运营管理的整体解决方案相结合,为客户、股东和员工创造价值。欲了解更多信息,请浏览公司网站:www.thermofisher.com 赛默飞世尔科技中国赛默飞世尔科技进入中国发展已有30多年,在中国的总部设于上海,并在北京、广州、香港、台湾、成都、沈阳、西安、南京、武汉等地设立了分公司,员工人数超过3800名。我们的产品主要包括分析仪器、实验室设备、试剂、耗材和软件等,提供实验室综合解决方案,为各行各业的客户服务。为了满足中国市场的需求,现有8家工厂分别在上海、北京和苏州运营。我们在全国共设立了6个应用开发中心,将世界级的前沿技术和产品带给国内客户,并提供应用开发与培训等多项服务;位于上海的中国创新中心结合国内市场的需求和国外先进技术,研发适合中国的技术和产品;我们拥有遍布全国的维修服务网点和特别成立的中国技术培训团队,在全国有超过2000名专业人员直接为客户提供服务。我们致力于帮助客户使世界更健康、更清洁、更安全。欲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网站 www.thermofisher.cn
  • EYELA仪器应用在纺织品中的偶氮染料检测
    应用仪器:有机合成装置CCX-3200,试管浓缩装置TVE-1100,隔膜泵DTC-22,冷却水CCA-1112,真空控制器NVC-2300B 。 人们的生活水平在日益改善,消费意识也在不断加强,一些高质量、多功能的服装越来越受到消费者的青睐。偶氮染料(azo dyes,偶氮基两端连接芳基的一类有机化合物)是纺织品服装在印染工艺中应用最广泛的一类合成染料,用于多种天然和合成纤维的染色和印花,也用于油漆、塑料、橡胶等的着色。在特殊条件下,它能分解产生20多种致癌芳香胺,经过活化作用改变人体的DNA结构引起病变和诱发癌症,该类染料通常无色无味,不能通过人体的感觉器官感知,甚至不能通过洗涤等方式来减轻其危害。偶氮检测是国际环保要求的必检项目之一,标准规定被检产品中不得含有种偶氮染料中间体,若检测出其中一种即为不合格产品。 适用样品 ■服装、被褥、毛巾、假发、假眉毛、帽子、尿布以及其他清洁卫生用品、睡袋 ■鞋、手套、手表带、手提袋、各种钱包、公文包、椅子套 ■纺织或皮革玩具、带有纺织或皮革服装的玩具,合成染料有机化合物染料 ■消费者最终使用的织物和纱线 实验过程 1.1 取有代表性试样,取不同部位,剪一小块。 1.2 将剪下小块塞在冷凝管的底部磨口部位,将冷凝管连接于50ml的试管上,试管内含有25ml的氯苯。将试管置于铝块加热槽中(东京理化有机合成装置CCX-3200),加热至180℃、冷凝回流30min,通过不停的蒸发冷凝回流,将试样中的染料洗脱至试管中。 1.3 浓缩:将试管放置于浓缩装置中(东京理化试管浓缩装置TVE-1100,DTC-22,CCA-1112,NVC-2300B),进行减压浓缩。设定反应条件: 水浴温度60℃, 真空度60Pa 时间25-30min,抽干.抽干后用5ml甲醇对试管进行冲洗。 1.4 还原反应:往冲洗过的试管中加入1个还原剂(水溶液),进行30min的还原反应,使偶氮结构灭解,还原出芳香基产物,得到目标物。 1.5检测: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GC-MS-SIS方法,检测成分,分析图谱。 实验体会: 1、整个实验过程中,使用固定的一个的反应管,避免了更换反应管而引起的损耗。 2、在浓缩这个步骤,使用试管浓缩装置前使用的是旋转蒸发仪,通过两种方法的比较得出:试管浓缩装置的回收率较旋转蒸发仪低,但一次可以进行8只试管的浓缩,总体效率还是比旋蒸快。对于检测方面,样品数量多、容量小的非常适用。 3、关于铝块加热CCX-3200,由于使用的试管长度比较长,铝块加热只能包围住试管的4分之一部位,导致蒸汽还未到试样的部位(冷凝管的部位)就已经冷却回落,试样的染料未能充分洗脱,检测不理想。目前加热回流还是用单独的金属套,建议可以适当的加长铝块的长度。 试管浓缩装置:蒸发管太细,蒸发速率慢,是否可以加大管径;另外采用皱褶的管,容易残留,不易清洗。由于做检测,样品数量比较大,每只试管最好都能有单独的阀门可以控制真空,如旋转蒸发仪一样拆卸方便。 解决方案: 1、CCX-3200由于温度传感器测定的是铝块温度,不是试管内溶剂温度,此时溶剂温度还较低,蒸馏达不到冷凝管的高度,所以会冷凝回落,等待温度稳定后看是否可以改善。 2、每个试管能有单独的阀门进行控制是个很好的建议,今后可以针对不同规格和外形的试管开发更为通用、拆卸更加便捷的接口。
  • 出口至印尼的婴幼儿服饰2月起需符合偶氮染料和甲醛要求新规定
    近日,印度尼西亚工业部签署通过强制性法规No.72/M-IND/PER/7/2012,要求进口至该国的婴幼儿服饰必须符合印度尼西亚国家标准SNI 7617:2010中有关婴儿和儿童服装面料偶氮染料和甲醛的规定。   SNI 7617:2010标准适用于36个月龄或以下婴幼儿服装的面料,以及36个月龄以上与皮肤直接接触的童装面料,包括了由各种类型的纤维或其混纺纤维组成的针织和梭织面料。标准要求,含有还原条件下可释放出禁用芳香胺类物质的偶氮染料不得用于上述两个年龄组的儿童服装,“零”甲醛要求(少于20 ppm的结果在报告中可以写为“未检出”)适用于36个月龄或以下婴幼儿的服装,而75 ppm的要求则适用于36个月龄以上的童装面料。   偶氮染料是纺织品服装在印染工艺中应用最广泛的一类合成染料,多用于天然和合成纤维的染色和印花,在特殊条件下会分解产生多种致癌芳香胺物质,从而引起人体病变和诱发癌症。偶氮染料是国际环保要求的必检项目之一:德国于1994年7月颁布禁用部分染料法令,欧盟也已于2004年公布指令,禁止使用在还原条件下分解会产生22种致癌芳香胺的偶氮染料。同时,甲醛是一种重要的有机原料,吸入高浓度甲醛后,会出现呼吸道的严重刺激和水肿、头痛,皮肤直接接触甲醛,可引起皮炎、皮肤坏死,经常吸入少量甲醛,能引起慢性中毒,甚至可能诱发癌症。服装面料生产过程中,为了达到防皱、防缩、阻燃等作用,或为了保持印花、染色的耐久性,或为了改善手感,就需在助剂中添加甲醛。在人们穿着和使用过程中,会逐渐释出游离甲醛,并被人体吸收。目前欧盟对服装中的甲醛还没有推出统一的限定法规,但在一些主要国家如德国、英国、美国等都有一些法规限定纺织品中甲醛的使用,我国也已制定了标准。   根据统计,2012年全年,宁波地区检验检疫出口至印尼的各类纺织品共112.47万美元,其中,婴幼儿服饰仅一批,货值为262美元,与前两年相比,呈大幅下降趋势。为稳定出口,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服装出口企业,随着各国对于婴幼儿产品安全关注度以及环境和生态保护要求的不断提高,除了偶氮染料和甲醛外,服装中禁用物质范围的逐步扩大将是纺织业的发展趋势,因此,企业一要及时关注相关技术贸易措施信息,了解国外有关的最新法律法规,二要积极在开发替代染料方面下功夫,选用无害材料,谨防原料中的有害物质超标,三要熟悉检测项目及各项指标,同时寻求可靠的认证检测机构,根据检测要求及时送检,确保产品符合要求。
  • 助力纺织行业高质量发展,阿尔塔纺织品检测标准品研发获硕果
    2022年10月31日,天津首家北交所上市公司——天纺标检测认证股份有限公司敲响上市宝钟,正式登陆北京证券交易所。次日,由天纺标检验认证股份有限公司承办的“2022第四届全国纺织标准质量技术峰会”在天津空港白云酒店顺利召开。作为纺织品行业龙头企业天纺标的标准品合作伙伴,天津阿尔塔科技有限公司受邀见证了天纺标上市的盛况并参加了本届技术峰会。阿尔塔科技标物中心总监徐银女士做了主题为《标准物质质量控制及关键技术》的报告,全面解析了标准物质质量控制及关键技术、纯品标准物质和溶液标准物质研制的方法和流程,对阿尔塔科技在纺织品检测相关标准品研究中取得的成果进行了详细介绍。徐银总监以谱图和数据向与会同行展示了纺织品检测国家标准《GB/T 17592-2011 纺织品 禁用偶氮染料的测定》和《GB/T 20388-2016 纺织品 邻苯二甲酸酯的测定 四氢呋喃法》中邻苯二甲酸酯和偶氮染料混合标准溶液的研制成果,在均匀性、量值准确度等指标达到甚至超过进口产品。尤其是解决了偶氮染料混标溶液在长期储存中不稳定的难题,使进口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分解变质的问题迎刃而解。阿尔塔科技作为CNAS认可的标准物质生产者,始终致力于标准品自主研发和国产化,与众多技术领先的行业龙头机构和企业形成了长期密切合作,共同开发行业内所需标准品,为客户提供完美的标准品解决方案。此次纺织品检测混标的研制是阿尔塔与天纺标技术合作的结晶,产品质量通过天纺标与多家国内外相同产品的比较得到认可。双方将继续开展广泛深入的合作,为纺织品检测行业提供更多高质量的标准品,实现纺织品检测标准品的国产化。阿尔塔提供的部分纺织品检测混标溶液: 更多参数及产品详情致电阿尔塔客服电话!
  • 标准解读丨食品接触材料新国标即将实施
    食品接触材料中高关注物质的风险问题近年来受到广泛关注,今年2月份发布的GB31604.52-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芳香族伯胺迁移量的测定》和GB31604.51-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1,4-丁二醇迁移量的测定》将在今年8月22日正式实施。 近年来受到广泛关注的食品接触材料中风险物质有芳香族伯胺、氯丙醇、壬基酚、PFAS、矿物油等,还有长久以来大家关注的增塑剂、双酚A双酚S等物质。这其中非有意添加物(NIAS)越来越受到重视。 非有意添加物(NIAS)芳香族伯胺类、亚硝胺、壬基酚、PFAS、矿物油等… … 食品接触材料中芳香族伯胺检测芳香族伯胺(PAAs)限量要求 1、国内法规目前正在起草的产品标准中,部分标准考虑将芳香族伯胺纳入管控范围。如在GB 4806产品标准中,《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复合材料及制品(征求意见稿)》规定芳香族伯胺的迁移量为不得检出(DL=0.01 mg/kg)。 2、国外法规欧盟(EU) No 10/2011塑料法规中PAAs迁移总量不得超过0.01mg/kg,并且部分物质限量可能还会降低。欧洲药品与医疗质量管理局(EDQM) 2021年5月19日发布了《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合规指南》中对于毒性分类1A/1B的物质,特定迁移限量为DL=0.002mg/kg, PAAs总迁移量不得检出(DL=0.01 mg/kg)。 芳香族伯胺检测方案 采用岛津三重四极杆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和限用物质方法包,方法包中包括芳香族伯胺、全氟类化合物和偶氮染料类物质,给定了化合物MRM参数、碰撞能量和电压,轻松实现方法开发。 LCMS-8045/8050三重四极杆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限用物质方法包:芳香胺类、全氟类化合物、偶氮染料等94种 芳香胺方法条件如下色谱柱:Shim-pack FC-ODS(2.1mm ID×150mm,3μm)流动相:5mmol/L乙酸铵水溶液(A相),乙腈(B相)分析时间:13分钟 二、食品接触材料中1,4-丁二醇检测 1,4-丁二醇在食品包装材料中作为印刷油墨中的溶剂或助剂,GB 9685-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和GB 4806.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树脂》中规定了特定迁移总量(以1,4-丁二醇计)或1,4-丁二醇特定迁移量,限量指标均为5 mg/kg。 GB31604.51-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1,4-丁二醇迁移量的测定》采用GC(FID)方式进行检测。 GC-2030气相色谱仪 特点:• 全新智能交互界面,触屏完成仪器操作并了解仪器运行状态• ClickTek技术全面提升用户分析体验,色谱柱安装和仪器维护进入徒手时代• 检测器选择多样化以及定制化系统满足个性化分析要求 参考文献: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终产品合规方案(欧盟篇) 来源FCM之家
  • 中国分析测试协会发布镉大米筛检标准(CAIA标准)
    p   近日,经中国分析测试协会标准化委员会全体委员审议同意,主任委员张玉奎院士批准,第二批中国分析测试协会标准(CAIA标准):《稻米 镉的测定 a href=" http://www.instrument.com.cn/zc/75.html" target=" _self" title=" " strong X射线荧光光谱 /strong /a 法》和《稻米 镉的测定 固体进样电热蒸发 a href=" http://www.instrument.com.cn/zc/36.html" target=" _self" title=" " strong 原子荧光光谱 /strong /a 法》正式发布。 /p p   近两年来,国内爆出了大米镉超标事件,镉大米给人民带来了很大的恐慌。镉,蓝白色金属,天然存在于自然界。在锌、铅、铜、锰等金属冶炼过程和电镀、塑料、油漆、镉电池等工业三废中会排出大量的镉。一般食品中均能检出镉,含量甚微,但食物链富积会使某些食品的镉污染维持在较高水平,主要损害肾脏、骨骼和消化系统。临床可见蛋白尿、氨基酸尿、糖尿和高钙尿,骨质疏松和病理性骨折。有一定的致畸、致癌和致突变作用。 /p p   《GB2762-2012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2013年6月1正式实施,该标准对各类食品中镉的限量做了规定。其中,对大米等粮食中镉的限量规定如下: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507/insimg/6d2febdc-b2be-48c6-b955-23b860699969.jpg" title=" 1.jpg" style=" width: 650px height: 149px " height=" 149" hspace=" 0" border=" 0" vspace=" 0" width=" 650" / /p p   检验方法:按照《GB/T 5009.15-2003食品中镉的测定》规定的方法检测,其中一些推荐方法的检出限:石墨炉原子化法为0.1ug/kg 火焰原子化法为5.0ug /kg 原子荧光法检出限量为1.2ug/kg。该标准所用方法的检出限低、检测准确,但是,常用的样品前处理方法,有磨碎,压力消解罐消解法、干法灰化、过硫酸铵灰化法、湿式消解法等。操作复杂、耗时,不适合现场检测。 /p p    strong 《稻米 镉的测定 X射线荧光光谱法》 /strong /p p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联合湖南省粮油科学研究设计院,将能量色散X射线荧光光谱法应用于食品重金属的快速检测中,开发出NX-100F型食品重金属检测仪,拓展了能量色散XRF技术的应用领域。X射线荧光光谱仪检测方法具有用时短,几分钟内就可实现对粮食中有害物质的快速筛查,而且在半小时内就可完成有害物质含量的精确测定并对环境无任何特殊要求的特点。 /p p   在此基础上,两家单位联合起草了中国分析测试协会标准(CAIA标准):《稻米 镉的测定 X射线荧光光谱法》,本标准规定了由X射线荧光光谱法测定稻米及制品(含糙米、精米和米粉)中镉含量的筛检方法 标准包含初筛和复筛:初筛用于对稻米镉含量是否超标的初步判断,检出限0.068mg/kg,定量限0.230mg/kg 复筛用于疑似超标样品的进一步判定,检出限0.046mg/kg,定量限0.150mg/kg 标准也可用于稻米中镉含量的定量测定,定量测定范围0.066 mg/kg ~2.0 mg/kg。 /p p    img src=" /admincms/ueditor/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doc.gif" style=" line-height: 16px "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507/ueattachment/043517d2-d466-41b9-b1df-a68d1d3e6054.doc" target=" _self" title=" " textvalue=" 《稻米 镉的测定 X射线荧光光谱法》.doc" style=" line-height: 16px " 《稻米 镉的测定 X射线荧光光谱法》.doc /a span style=" line-height: 16px " /span /p p    strong 《稻米 镉的测定 固体进样电热蒸发原子荧光光谱法》 /strong /p p   原子荧光光谱法是《GB/T 5009.15-2003食品中镉的测定》推荐的检测方法,具有检出限低等特点,不过,该方法属于实验室检测方法,虽然从检测灵敏度到样品的适应性均能满足要求,但需要进行耗时长、污染重的前处理过程,很难适合粮食部门目前重金属快速筛查或普查的要求。北京吉天仪器有限公司承担了2011年科技部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用于现场、快速、准确测定的原子光谱分析系统”,并在2013 年初北京吉天仪器有限公司推出了该重大专项的成果之一——DCD-200直接进样测镉仪新产品。该仪器无需进行样品处理,无需化学试剂、操作简便、快捷,有利于环保,可以满足稻米中镉含量快速定量检测的需要。 /p p   北京吉天仪器有限公司和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联合起草了中国分析测试协会标准(CAIA标准):《稻米 镉的测定 固体进样电热蒸发原子荧光光谱法》。本标准规定了采用固体进样电热蒸发原子荧光光谱法测定稻米(含糙米、精米和米粉)中镉的方法 本方法规定的镉的检出限为0.0005mg/kg,定量限为0.002 mg/kg。 /p p    img src=" /admincms/ueditor/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doc.gif" style=" line-height: 16px "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507/ueattachment/ad5b2fa6-4b52-4786-8163-40ff35954e86.docx" target=" _self" title=" " textvalue=" 《稻米 镉的测定 固体进样电热蒸发原子荧光光谱法》.docx" 《稻米 镉的测定 固体进样电热蒸发原子荧光光谱法》.docx /a /p p    strong 备注: /strong 两个标准中提到的仪器与设备信息仅为了方便本标准的使用者,而不是指定NX-100F食品重金属检测仪、DCD-200固体进样装置,任何可以得到与其方法结果相同的仪器均可使用。 /p p    strong 附录: /strong /p p   2013年6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启动团体标准研究项目,中国分析测试协会成为了开展团体标准的试点单位之一。2014年3月21日,“中国分析测试协会标准化委员会”成立,首先启动与筛检技术有关的仪器性能、性能测试方法和应用方法的“CAIA标准”的制定工作。 /p p   2015年3月,在中国分析测试协会网站上正式公布了《饮用水 氟化物测定 2-(对磺苯偶氮)-1,8-二羟基-3,6-萘二磺酸锆分光光度法》,《味精 硫化钠测定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两项中国分析测试协会标准(CAIA标准)。 /p p br/ /p
  • 质检总局检验司:进口食品添加剂标准将放宽
    4月21日,质检总局正式发文,明确进口食品添加剂检验监管适用标准对暂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添加剂,在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布实施前,现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仍然有效,可作为进口食品添加剂检验监管的适用标准。  依据2015年10月1日起实施的新《食品安全法》,进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不得继续使用其它标准作为进口食品检验的适用标准。  检验检疫部门在执行过程中,陆续接到进口企业反映,由于部分产品尚无对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严格执行新《食品安全法》要求无法进口,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正常的进口贸易。  对此,检验检疫部门积极沟通国家卫计委、食药监总局等单位,争取其同意放宽相关适用标准要求。  除上述进口食品添加剂适用标准放宽外,2016年1月还明确在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布实施前,现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仍然有效,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及其监督管理应当按照现行相关标准执行。  深圳口岸是我国进口食品的主要口岸之一。2015年10月以来,深圳检验检疫局严格贯彻落实新《食品安全法》要求,截至2016年4月中旬,共监管深圳口岸进口食品30987批,151.23万吨,货值35.16亿美元,实验室检测83046项次,检出不合格187批次,主要不合格项目为大肠菌群、菌落总数及食品添加剂。对检出不合格食品,均严格做退运或销毁处理。  常用的食品添加剂有哪些?  (一) 防腐剂  防腐剂就是能够杀灭微生物或抑制其繁殖作用,减轻食品在生产、运输、销售等过程中因微生物而引起腐败的食品添加剂。防腐剂可以有广义和狭义之不同。狭义的防腐剂主要指山梨酸、苯甲酸等直接加入食品中的化学物质 广义的防腐剂除包括狭义防腐剂所指的化合物质外,还包括那些通常认为是调味料而具有防腐作用的物质,如食盐、醋等,以及那些通常不直接加入食品,而在食品贮藏过程中应用的消毒剂和防腐剂等。作为食品添加剂应用的防腐剂是指为防止食品腐败、变质,延长食品保存期,抑制食品中的微生物繁殖的物质,但在食品中具有同样作用的调味品如食盐、糖、醋、香辛料等不包括在内。食品容器消毒灭菌的消毒剂亦不在此列。常见的几种防腐剂:苯甲酸及其钠盐(目前食品工业中最常见的防腐剂之一,主要用于饮料等液体的防腐。在偏酸性的环境中,具有较广泛的抗菌谱。)  (二) 抗氧化剂  能防止或延缓食品成分氧化变质的食品添加剂称为抗氧化剂。抗氧化剂按溶解性可分为油溶性与水溶性抗氧化剂两类。按来源可分为天然的与人工合成的两类。抗氧化剂能够防止或延缓食品氧化反应的进行,但不能在食品发生氧化后使之复原。因此,抗氧化剂必须在氧化变质之前添加。抗氧化剂的用量一般很少(0.0025%-0.1%),但必须与食品充分混匀才能很好的发挥作用。另外,柠檬酸、酒石酸、磷酸及其衍生物均与抗氧化剂有协同作用,起到增效剂的效果。  (三) 酸味剂  酸味剂是以赋予食品酸味为主要目的的食品添加剂,它还有调节食品pH的作用。酸味剂分为有机酸和无机酸。食品中天然存在的主要有机酸包括柠檬酸、酒石酸、苹果酸和乳酸等。目前,实际应用的酸味剂主要是这些有机酸。酸均有一定抗菌作用,尽管单独使用酸来抑制防腐所需浓度太大,并且会影响食品感官特性,因而难以实际应用。但是,以足够浓度的酸味剂与其他保藏方法并用,可以有效的延长食品的保存期。上述各种酸味剂虽然都可以参加人体内正常代谢,但受消费者可接受性的限制,食品中加入酸味剂的量不可过大。  (四) 着色剂  着色剂是使食品着色和改善食品色泽的食品添加剂,通常包括合成色素和食用天然色素两大类。食用合成色素主要是指化学方法所制得的有机色素。合成着色剂的着色能力强、色泽鲜艳、不易褪色、稳定性好、易溶解、易调色、成本低,但安全性较差。按化学结构又可分为偶氮类和非偶氮类两类。前者有苋菜红、柠檬黄等,后者有赤藓红和亮蓝等。油溶性偶氮类着色剂不溶于水,进入人体内不易被排出体外,毒性较大,目前基本不在使用。水溶性偶氮类着色剂较容易排出体外,毒性较低,目前世界各地允许使用的合成色素几乎全是水溶性的色素。  (五) 漂白剂和护色剂  漂白剂是破坏、抑制食品的发色因素,使其褪色或使食品免于变色的添加剂,分为氧化漂白剂及还原漂白剂两类。氧化漂白剂是通过其本身强烈的氧化作用使着色物质被氧化破坏,从而达到漂白的目的。还原漂白剂大都属于亚硫酸及其盐类,它们通过其所产生的SO2还原作用可使果蔬褪色。而氧化漂白剂主要指过氧化苯甲酰等面粉漂白剂,其他实际应用很少。漂白剂除可改善食品色泽外,还有抑制及抗氧化等作用,在食品加工中应用甚广,可广泛应用于食品的保藏,如果蔬干制和糖制都要熏硫处理使其获得很好的 保藏性。  护色剂又称发色剂,是能与肉及肉制品中成色物质作用,使之在食品加工,保藏等过程中不致分解,破坏,呈现良好色泽的物质。这主要是由亚硝酸盐所产生的NO与肉类中的肌红蛋白和血红蛋白结合,生成一种具有鲜艳红色的亚硝酸基肌红蛋白所致。硝酸盐则需在食品加工中被细菌还原生成亚硝酸盐后再起作用。亚硝酸盐是具有一定毒性,尤其可与胺类物质生成强致癌物亚硝胺,因而人们一直试图开发出某种适当的物质取而代之。亚硝酸盐除可护色外,还能抑制梭状芽孢杆菌为代表的腐败菌的繁殖,从而防止其产生毒素,阻止蛋白质的分解,特别是对于食物中的肉毒梭状芽孢杆菌具有抑制作用,抑制或延缓其产毒。此外,亚硝酸盐还具有增强肉制品风味的作用。迄今为止,尚未见到即能护色又能抑菌,又能增强肉制品的风味的替代品。为此,各国都在保证安全和产品质量的前提下,严格控制亚硝酸盐的使用量。  (六) 乳化剂  乳化剂就是指添加于食品后可显著降低油水两相界面张力,使互不相溶的油和水形成稳定的乳浊液的食品添加剂。食品乳化剂是表面活性剂的一种,其分子结构的共同特点是分子两端不对称,一端是极性的亲水基,另一端是非极性的疏水剂。乳化剂从来源可分为天然和人工合成两大类。而按其在两相中所形成的乳化体系的性质又可分为水包油型和油包水型。  食品是含有水、蛋白质、糖、脂肪等成分的多相体系,食品中许多成分是互不相溶的,由于各组分混合不均匀,致使食品多相体系中各组分相互融合,形成稳定、均匀的形态,改善内部结构,简化和控制加工过程,提高食品质量的一类添加剂。在食品工业中,常常使用食品乳化剂来达到乳化、分散、起酥、稳定、发泡或消泡等目的。此外,有的乳化剂还有改进食品风味、延长货架期等作用。  (七) 增稠剂  增稠剂是指改善食品的物理性质或组织状态,使食品黏滑适口的食品添加剂,也称增黏剂、胶凝剂、乳化稳定剂等。它们在加工食品中的作用是提供稠性、黏度、黏附力、凝胶形成能力、硬度、紧密度、稳定乳化及悬浊体等。由于增稠剂均属亲水性高分子化合物,可水化形成高黏度的均相液,故也称水溶胶、亲水胶体或食用胶。  使用增稠剂后可显著提高食品的粘稠度或形成凝胶,从而改变食品的物理性状,赋予食品黏润、适宜的口感,并兼有乳化、稳定或使其悬浮状态的作用。  增稠剂有60余种,品种很多,按来源可分为天然和人工合成增稠剂两类。多数天然增稠剂来自植物,也有来自动物和微生物的。来自植物的增稠剂有树胶、种子胶、海藻胶和其他植物胶,改性淀粉也被列为食品增稠剂。改性淀粉是一大类物质,由淀粉经不同工序处理后制得,如酸处理淀粉、碱处理淀粉和氧化淀粉等,它们在凝胶强度、流动性、颜色、透明度和稳定性等方面均不同。来自动物的有明胶、酪蛋白酸钠等,来自微生物的有黄原胶等。明胶、酪蛋白酸钠、改性面粉除有增稠作用外,还有一定营养价值、安全性高,应用较广。人工合成的增稠剂如羧甲基纤维素和聚丙烯酸钠等应用较广,安全性也较高。  (八) 稳定剂和凝固剂  稳定剂和凝固剂使食品结构稳定或使食品组织结构不变,增强黏性固形物的一类食品添加剂。常见的有各种钙盐,如氯化钙、乳化钙等。它能使可溶性果胶成为宁胶状果胶酸钙,以保持果蔬加工制品的脆度和硬度,防止果蔬软化。用低酯果胶可制造低糖果冻等。在豆腐生产过程中,则用盐卤、硫酸钙等蛋白凝固剂,来达到固化的目的。另外,金属离子螯合剂能与金属离子在 其分子内形成内环,使金属离子成为此环的一部分,从而形成稳定而又能溶解的复合物,消除了金属离子的有害作用,从而提高食品的质量和稳定性。最典型的螯合物是EDTA。  (九) 水分保持剂  水分保持剂用于保持食品的水分,属于品质改良剂,品种较多。我国允许使用的磷酸盐是一类具有多功能的水分保持剂,广泛应用于各种肉、蛋、水产品、乳制品、谷物制品、饮料、果蔬、油脂以及改性淀粉中中具有明显品质的作用。例如,磷酸盐可增加制品的持水性,减少加工时的原汁的流失,从而改善风味,提高出品率,并可延长贮藏期 防止水产品冷藏时蛋白质变性,保持嫩度,减少解冻损失 也可增加方便面的复水性 还可用于生产改性淀粉。食品加工中常用的磷酸盐、焦磷酸盐、聚磷酸盐和偏磷酸盐等。  延伸阅读:  《进口食品添加剂检验监管适用标准问题通知》原文:各直属检验检疫局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质检总局的相关文件要求,以及与国家卫生计生委的沟通情况,现将进口食品添加剂检验监管适用标准有关问题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在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布实施前,现行的国家标准,即相关标准号中带“GB”字样的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仍然有效,可作为进口食品添加剂检验监管的适用标准。  二、对于暂无国家标准的进口食品添加剂,应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1﹞20号)以及《关于印发的通知》(国质检食监﹝2011﹞241号)要求,有关企业或者行业组织可以依据有关规定向卫计委提出参照国际组织或相关国家标准指定产品标准的申请,各地检验检疫机构应严格按照卫计委指定标准进行检验。  质检总局检验司  2016年4月12日
  • 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国家标准解读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2024年第1号公告,发布47项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6项修改单。其中包括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该标准代替 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将于2025年2月8日正式实施。该标准增加了2016年以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陆续公布的食品添加剂规定,并对附录A、B、C、D、E、F都有了补充和修订。(一)关于GB 2760与国家卫生健康委有关食品添加剂公告的关系  我国对于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实行行政许可,对于许可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及使用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以公告形式予以增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食品添加剂生产使用者就可以按照公告的规定生产使用批准的食品添加剂。为了方便标准使用者查询,GB 2760-2024纳入了GB 2760-2014 实施以来国家卫生健康委以公告形式批准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和使用规定,截至国家卫生健康委2023年第5号公告。  (二)关于食品添加剂定义的修订  根据2015年实施的《食品安全法》,在食品添加剂的定义中增加了包含营养强化剂的内容。新品种许可、复配食品营养强化剂等食品营养强化剂的管理可参考食品添加剂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三)关于附录A的修订  附录A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一是修改了附录A中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的查询方式。将原标准中表A.3的内容体现在表A.1和表A.2中,原表A.2合并入表A.1。二是基于食品添加剂安全性和工艺必要性的最新评估结果,修订了部分食品添加剂品种和/或使用规定。例如删除了落葵红、密蒙黄、酸枣色、2,4-二氯苯氧乙酸、海萝胶、偶氮甲酰胺等经过调查不再具有工艺必要性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及其使用规定;删除了罐头类食品中防腐剂、食醋中冰乙酸、果蔬汁浆中纳他霉素、蒸馏酒中β-胡萝卜素和双乙酰酒石酸单双甘油酯等的使用规定。三是修改了部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要求。如增加了阿斯巴甜、安赛蜜与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乙酰磺胺酸等在相同食品类别中共同使用时的总量要求;完善了饮料类别中液体饮料与相应的固体饮料食品添加剂使用的对应关系;修订了二氧化硫、卡拉胶、瓜尔胶、脱氢乙酸及其钠盐等的使用规定;将原标准中归类为“其他类”的部分食品类别重新进行了归类,并调整了相应的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等。四是修改了部分食品添加剂的基本信息。例如修改了苯甲酸及其钠盐等食品添加剂的中文名称、中国编码(CNS号),按照国际食品法典标准等的最新规定,修改了爱德万甜等食品添加剂的英文名称和国际编码(INS号)等。  (四)关于附录B的修订  附录B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一是对食品用香料、香精使用原则的修订。为避免食品用香料滥用,在B.1.4进一步明确了具有其他食品添加剂功能或其他食品用途的食品用香料的使用要求,如苯甲酸、肉桂醛、瓜拉纳提取物、双乙酸钠、琥珀酸二钠、磷酸三钙、氨基酸类等;明确食品用香料、食品用香精的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标识通则》(GB 29924-2013)的规定,凡添加了食品用香料、香精的预包装食品应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进行标示;明确食品用香料质量规格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料通则》(GB 29938-2020)及相关香料产品标准的规定。二是修改完善了部分食品用香料品种。梳理了表B.2和表B.3的食品用香料名单,删除了枯茗油等6个香料品种(其中枯茗油、葫芦巴已为香辛料,玫瑰茄、石榴果汁浓缩物、玉米穗丝已为普通食品,3-乙酰基-2,5-二甲基噻吩行业已不再使用);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JECFA)、食用香料和提取物制造者协会(FEMA)对于香料管理的变化,将大茴香脑、根皮素调整为合成香料;修改和/或增加了柚苷(柚皮甙提取物)等香料的中英文名称、FEMA编号、编码等。  (五)关于附录C的修订  附录C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一是删除了部分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品种。如删除了矿物油,将其使用规定与白油(液体石蜡)的使用规定进行整合;删除了磷酸铵,将其使用规定与磷酸氢二铵和磷酸二氢铵进行整合。二是基于安全性和工艺必要性的最新评估结果,结合行业实际使用情况,修订了部分加工助剂品种和/或使用规定。例如根据JECFA最新评估结果,同时参考美国、欧盟的规定,删除了1,2-二氯乙烷品种和使用规定;基于工艺必要性原则,删除了β-环状糊精用于巴氏杀菌乳、灭菌乳的规定;明确了过氧化氢作为加工助剂使用时的具体功能和使用范围等。三是规范部分加工助剂的中英文名称表述。例如将6号轻汽油(植物油抽提溶剂)修改为“植物油抽提溶剂”,植物活性炭(稻壳活性炭)修改为“植物活性炭(稻壳来源)”,修改了纤维二糖酶等部分酶名称,修改了埃默森篮状菌Talaromyces emersonii等的菌种名称等。  (六)关于附录D的修订  根据修改后食品添加剂的定义,附录D中增加了营养强化剂的编号D.16,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14880-2012)最新修订版的规定增加了营养强化剂的定义。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精》(GB 30616-2020)中关于食品用香料的定义,将D.21食品用香料定义修改为“添加到食品产品中以产生香味、修饰香味或提高香味的物质”。  (七)关于附录E的修订  食品工业的快速发展导致GB 2760-2014中部分食品类别与相关食品行业分类不一致,不能实现对实际食品类别的精准定位。为了使食品分类描述更加科学合理,在对各个食品行业进行广泛调研、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了部分食品类别的描述。例如,为与相关食品产品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保持协调一致,修改了部分食品类别:如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油》(GB 2717-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醋》(GB 2719-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复合调味料》(GB 31644-2018)等规定,将配制酱油(食品分类号 12.04.02)和配制食醋(食品分类号 12.03.02)这两类产品归入液体复合调味料(食品分类号 12.10.03),将“醋(食品分类号12.03)”修改为“食醋(食品分类号12.03)”等,并对相应的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进行修改。再如:根据行业反馈意见,结合行业现状,修改了部分食品类别,如增加肉丸类食品类别,删除半起泡葡萄酒食品分类,修改了蜜饯凉果的食品分类,调整食糖的食品分类等。GB 2760-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pdf点击图片获取更多标准解读》》》》》》
  • 【热讯】国家卫健委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等17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1项修改单的公告
    2021年  第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现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21)等17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1项修改单。其编号和名称如下:GB 29921-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31607-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散装即食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19295-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速冻面米与调制食品GB 1886.349-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五碳双缩醛(又名戊二醛)GB 1886.350-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氧化亚氮GB 1886.351-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α-环状糊精GB 1886.352-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β-环状糊精GB 1886.353-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γ-环状糊精GB 1886.354-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3-[(4-氨基-2,2-二氧-1H-2,1,3-苯并噻二嗪-5-基)氧]-2,2-二甲基-N-丙基丙酰胺GB 1903.52-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氯化高铁血红素GB 1903.53-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D-泛酸钙GB 1903.54-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酒石酸氢胆碱GB 5009.17-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GB 5009.265-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多环芳烃的测定GB 5009.283-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偶氮甲酰胺的测定GB 5009.284-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香兰素、甲基香兰素、乙基香兰素和香豆素的测定GB 31604.8-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总迁移量的测定GB 24154-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运动营养食品通则》第1号修改单以上标准文本可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数据检索平台(https://sppt.cfsa.net.cn:8086/db)查阅下载。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2021年9月7日
  • 《水质 氨氮的测定 连续流动分析法》等四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征求意见
    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提高环境管理水平,规范环境监测工作,我部决定制订《水质 氨氮的测定 连续流动分析法》等4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提出书面意见,并于2010年10月15日前反馈我部。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谷雪景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电话:(010)66556214   传真:(010)66556213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doc   2.《水质 氨氮的测定 连续流动分析法》(征求意见稿).pdf   3.《水质 氨氮的测定 连续流动分析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4.《水质 总氮的测定 连续流动分析法》(征求意见稿).pdf   5.《水质 总氮的测定 连续流动分析法》(征求意见稿).pdf   6.《水质 总氮的测定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pdf   7.《水质 总氮的测定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8.《水质 钡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pdf   9.《水质 钡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二○一○年九月十日
  • 卫生部公布58个食品添加剂产品标准
    中 华 人民 共 和 国 卫 生 部 公 告   2011年 第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卫生部等9部门《关于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卫监督发〔2009〕89号)和卫生部2011年第6号公告等规定,卫生部组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参照国际标准,指定D-甘露糖醇等58个食品添加剂产品标准。   特此公告。   附件:1.D-甘露糖醇等58个食品添加剂产品标准目录   2.D-甘露糖醇等58个食品添加剂产品标准.rar   二○一一年三月十八日   附件1   D-甘露糖醇等58个食品添加剂产品标准目录 编号 标准名称 1. D-甘露糖醇 2. 羟丙基甲基纤维素(HPMC) 3. 氢化松香甘油酯 4. 乳酸脂肪酸甘油酯 5. 松香季戊四醇酯 6. 乙二胺四乙酸二钠 7. 乙酰化单、双甘油脂肪酸酯 8. 乙氧基喹 9. 硬脂酸钙 10. 硬脂酸镁 11. 硬脂酰乳酸钙 12. 硬脂酰乳酸钠 13. 月桂酸 14. 羟基硬脂精(氧化硬脂精) 15. 偶氮甲酰胺 16. 抗坏血酸棕榈酸酯 17. 硫代二丙酸二月桂酯 18. 微晶纤维素 19. 丙二醇脂肪酸酯 20. 聚甘油脂肪酸酯(聚甘油单硬脂酸酯,聚甘油单油酸酯) 21. 刺云实胶 22. 柠檬酸一钠 23. 巴西棕榈蜡 24. 蜂蜡 25. 乳糖醇 26. 5'胞苷酸二钠 27. d-核糖 28. 3-环己基丙酸烯丙酯 29. 辛酸乙酯 30. 棕榈酸乙酯 31. 甲酸香茅酯 32. 甲酸香叶酯 33. 乙酸香叶酯 34. 乙酸橙花酯 35. 己醛 36. 正癸醛(癸醛) 37. 乙酸丙酯 38. 乙酸2-甲基丁酯 39. 异丁酸乙酯 40. 异戊酸3-己烯酯 41. 2-甲基丁酸3-己烯酯 42. 2-甲基丁酸2-甲基丁酯 43. γ-己内酯 44. γ-庚内酯 45. γ-癸内酯 46. δ-癸内酯 47. γ-十二内酯 48. δ-十二内酯 49. 2,6-二甲基-5-庚烯醛 50. 2-甲基-4-戊烯酸(又名浆果酸) 51. 芳樟醇 52. 乙酸松油酯 53. 二氢香芹醇 54. d-香芹酮 55. l-香芹酮 56. α-紫罗兰酮 57. 罗望子多糖胶 58. 左旋肉碱
  • 权威发布 ▏17项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布
    17项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近日,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2021年第8号公告,发布17项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1项修改单。本次公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充分考虑群众健康权益,兼顾食品产业发展需求,参考国际相关法规和通行做法,为食品安全监管所需,标准制定、修订过程充分征求了社会各方意见并向世贸组织通报。主要包括:《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21)等2项微生物限量标准、《速冻面米与调制食品》(GB 19295-2021)1项食品产品标准、《食品添加剂 五碳双缩醛(又名戊二醛)》(GB 1886.349-2021)等6项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 氯化高铁血红素》(GB 1903.52-2021)等3项营养强化剂质量规格标准、《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GB 5009.17-2021)等5项检验方法与规程标准,以及《运动营养食品通则》(GB 24154-2015)第1号修改单。上述标准文本和《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散装即食食品中致病菌限量》《速冻面米与调制食品》等3项标准解读材料请登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数据检索平台(https://sppt.cfsa.net.cn:8086/db)查阅下载2021年第8号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现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21)等17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1项修改单。其编号和名称如下:● GB 29921-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 GB 31607-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散装即食食品中致病菌限量● GB 19295-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速冻面米与调制食品● GB 1886.349-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五碳双缩醛(又名戊二醛)● GB 1886.350-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氧化亚氮● GB 1886.351-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α-环状糊精● GB 1886.352-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β-环状糊精● GB 1886.353-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γ-环状糊精● GB 1886.354-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3-[(4-氨基-2,2-二氧-1H-2,1,3-苯并噻二嗪-5-基)氧]-2,2-二甲基-N-丙基丙酰胺● GB 1903.52-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氯化高铁血红素● GB 1903.53-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D-泛酸钙● GB 1903.54-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酒石酸氢胆碱● GB 5009.17-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 GB 5009.265-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多环芳烃的测定● GB 5009.283-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偶氮甲酰胺的测定● GB 5009.284-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香兰素、甲基香兰素、乙基香兰素和香豆素的测定● GB 31604.8-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总迁移量的测定● GB 24154-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运动营养食品通则》第1号修改单以上标准文本可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数据检索平台(https://sppt.cfsa.net.cn:8086/db)查阅下载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2021年9月7日
  • 五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意见,涉及水质、氮氨的仪器检测
    关于公开征求《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征求意见稿)》等五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意见的通知  索 引 号000014672/2022-00260  分  类环境标准  发布机关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生成日期2022-07-07  文  号环办标征函〔2022〕22号  主 题 词关于公开征求《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征求意见稿)》等五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我部组织编制了《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等五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请于2022年8月8日前将意见建议书面反馈我部,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电子文档请同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监测司杜祯宇  电话:(010)65646262  传真:(010)65646236  邮箱:zhiguanchu@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  邮编:100006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征求意见稿)     3.《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4.水质 总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征求意见稿)     5.《水质 总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6.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征求意见稿)     7.《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8.铜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     9.《铜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10.镍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     11.《镍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2年7月4日  (此件社会公开)
  • 质检总局公布我国最新食品添加剂标准目录
    国家质检总局7月26日消息,我国最新的食品添加剂标准目录公布,详细见下表: 食品添加剂品种名称 标准名称 备注 1.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 GB 1987-2007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   2.食品添加剂 乳酸 GB 2023-2003 食品添加剂 乳酸   3.食品添加剂 dl-酒石酸 GB 15358-2008 食品添加剂 dl-酒石酸   4.食品添加剂 L(+)-酒石酸 GB 25545-2010 食品添加剂 L(+)-酒石酸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5.食品添加剂 L-苹果酸 GB 13737-2008 食品添加剂 L-苹果酸   6.食品添加剂 DL-苹果酸 GB 25544-2010 食品添加剂 DL-苹果酸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7.食品添加剂 冰乙酸(冰醋酸) GB 1903-2008 食品添加剂 冰乙酸(冰醋酸)   8.食品添加剂 碳酸钾 GB 25588-2010 食品添加剂 碳酸钾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9.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钾 GB 14889-1994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钾   10.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钠 GB 6782-2009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钠   11.食品添加剂 富马酸 GB 25546-2010 食品添加剂 富马酸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2.食品添加剂 磷酸三钾 GB 25563-2010 食品添加剂 磷酸三钾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3.食品添加剂 碳酸氢三钠(倍半碳酸钠) GB 25586-2010 食品添加剂 碳酸氢三钠(倍半碳酸钠)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4.食品添加剂 盐酸 GB 1897-2008 食品添加剂 盐酸   15.食品添加剂 氢氧化钠 GB 5175-2008 食品添加剂 氢氧化钠   16.食品添加剂 碳酸钠 GB 1886-2008 食品添加剂 碳酸钠   17.食品添加剂 氢氧化钙 GB 25572-2010 食品添加剂 氢氧化钙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8.食品添加剂 氢氧化钾 GB 25575-2010 食品添加剂 氢氧化钾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9.食品添加剂 碳酸氢钾 GB 25589-2010 食品添加剂 碳酸氢钾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20.食品添加剂 磷酸二氢钾 GB 25560-2010 食品添加剂 磷酸二氢钾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21.食品添加剂 磷酸三钠 GB 25565-2010 食品添加剂 磷酸三钠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22.食品添加剂 磷酸二氢钙 GB 25559-2010 食品添加剂 磷酸二氢钙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23.食品添加剂 磷酸氢钙 GB 1889-2004食品添加剂 磷酸氢钙   24.食品添加剂 焦磷酸二氢二钠 GB 25567-2010 食品添加剂 焦磷酸二氢二钠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25.食品添加剂 焦磷酸钠 GB 25557-2010 食品添加剂 焦磷酸钠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26.食品添加剂 乳酸钠(溶液) GB 25537-2010 食品添加剂 乳酸钠(溶液)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27.食品添加剂 磷酸 GB 3149-2004 食品添加剂 磷酸   28.食品添加剂 六偏磷酸钠 GB 1890-2005 食品添加剂 六偏磷酸钠   29.食品添加剂 硫酸钙 GB 1892-2007 食品添加剂 硫酸钙   30.食品添加剂 乳酸钙 GB 6226-2005 食品添加剂 乳酸钙   31.食品添加剂 L-乳酸钙 GB 25555-2010 食品添加剂 L-乳酸钙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32.食品添加剂 磷酸三钙 GB 25558-2010 食品添加剂 磷酸三钙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33.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一钠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一钠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 34.食品添加剂 亚铁氰化钾(黄血盐钾) GB 25581-2010 食品添加剂 亚铁氰化钾(黄血盐钾)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35.食品添加剂 二氧化硅 GB 25576-2010 食品添加剂 二氧化硅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36.食品添加剂 硅铝酸钠 GB 25583-2010 食品添加剂 硅铝酸钠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37.食品添加剂 滑石粉 GB 25578-2010 食品添加剂 滑石粉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38.食品添加剂 微晶纤维素 食品添加剂 微晶纤维素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 39.食品添加剂 叔丁基-4-羟基茴香醚 GB1916-2008 食品添加剂 叔丁基-4-羟基茴香醚   40.食品添加剂 二丁基羟基甲苯(BHT) GB 1900-2010 食品添加剂 二丁基羟基甲苯(BHT)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41.食品添加剂 没食子酸丙酯 GB 3263-2008食品添加剂 没食子酸丙酯   42.食品添加剂 茶多酚 QB 2154-1995(2009)食品添加剂 茶多酚   43.食品添加剂 植酸(肌醇六磷酸) HG 2683—1995(2007)食品添加剂 植酸(肌醇六磷酸)   44.食品添加剂 特丁基对苯二酚 GB 26403-2011食品添加剂 特丁基对苯二酚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7号 45.食品添加剂 甘草抗氧物 QB 2078-1995(2009)食品添加剂 甘草抗氧物   46.食品添加剂 抗坏血酸钙 GB 15809-1995食品添加剂 抗坏血酸钙   47.食品添加剂 L-抗坏血酸棕榈酸酯 GB 16314-1996食品添加剂 L-抗坏血酸棕榈酸酯 食品添加剂 抗坏血酸棕榈酸酯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 48.食品添加剂 迷迭香提取物 QB/T 2817-2006食品添加剂 迷迭香提取物   49.食品添加剂 D-异抗坏血酸钠 GB 8273-2008食品添加剂 D-异抗坏血酸钠   50.食品添加剂 D-异抗坏血酸 GB 22558-2008食品添加剂 D-异抗坏血酸   51.食品添加剂 抗坏血酸钠 GB 16313-1996食品添加剂 抗坏血酸钠   52.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E(dl-a-醋酸生育酚) GB 14756-2010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E(dl-a-醋酸生育酚)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53.食品添加剂 山梨酸 GB 1905-2000食品添加剂 山梨酸   54.食品添加剂 山梨酸钾 GB 13736-2008食品添加剂 山梨酸钾   55.食品添加剂 羟基硬脂精(氧化硬脂精) 食品添加剂 羟基硬脂精(氧化硬脂精)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 56.食品添加剂 硫代二丙酸二月桂酯 食品添加剂 硫代二丙酸二月桂酯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 57.食品添加剂 连二亚硫酸钠(保险粉) GB 22215-2008食品添加剂 连二亚硫酸钠(保险粉)   58.食品添加剂 焦亚硫酸钠 GB 1893-2008食品添加剂 焦亚硫酸钠   59.食品添加剂 无水亚硫酸钠 GB 1894-2005食品添加剂 无水亚硫酸钠   60.食品添加剂 焦亚硫酸钾 GB 25570-2010 食品添加剂 焦亚硫酸钾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61.食品添加剂 亚硫酸氢钠 GB 25590-2010 食品添加剂 亚硫酸氢钠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62.食品添加剂 硫磺 GB 3150—2010 食品添加剂 硫磺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63.食品添加剂 碳酸氢铵 GB 1888-2008食品添加剂 碳酸氢铵   64.食品添加剂 酒石酸氢钾 GB 25556-2010 食品添加剂 酒石酸氢钾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65.食品添加剂 复合膨松剂 GB 25591-2010 食品添加剂 复合膨松剂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66.食品添加剂 硫酸铝钾 GB 1895-2004食品添加剂 硫酸铝钾   67.食品添加剂 硫酸铝铵 GB 25592-2010 食品添加剂 硫酸铝铵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68.食品添加剂 羟丙基淀粉醚 QB 1229-1991(2009)食品添加剂 羟丙基淀粉醚   69.食品添加剂 山梨糖醇液 GB 7658-2005食品添加剂 山梨糖醇液   70.食品添加剂 聚葡萄糖 GB 25541-2010 食品添加剂 聚葡萄糖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71.食品添加剂 碳酸氢钠 GB 1887-2007食品添加剂 碳酸氢钠   72.食品添加剂 碳酸钙 GB 1898-2007食品添加剂 碳酸钙   73.食品添加剂 碳酸镁 GB 25587-2010 食品添加剂 碳酸镁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74.食品添加剂 偶氮甲酰胺 食品添加剂 偶氮甲酰胺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 75.食品添加剂 苋菜红 GB 4479.1—2010 食品添加剂 苋菜红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76.食品添加剂 苋菜红铝色淀 GB 4479.2-2005食品添加剂 苋菜红铝色淀   77.食品添加剂 胭脂红 GB 4480.1-2001食品添加剂 胭脂红   78.食品添加剂 胭脂红铝色淀 GB 4480.2-2001食品添加剂 胭脂红铝色淀   79.食品添加剂 柠檬黄 GB 4481.1—2010 食品添加剂 柠檬黄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80.食品添加剂 柠檬黄铝色淀 GB 4481.2—2010 食品添加剂 柠檬黄铝色淀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81.食品添加剂 日落黄 GB 6227.1—2010 食品添加剂 日落黄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82.食品添加剂 日落黄铝色淀 GB 6227.2-2005食品添加剂 日落黄铝色淀   83.食品添加剂 亮蓝 GB 7655.1-2005食品添加剂 亮蓝   84.食品添加剂 亮蓝铝色淀 GB 7655.2-2005食品添加剂 亮蓝铝色淀   85.食品添加剂 新红 GB 14888.1-2010 食品添加剂 新红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86.食品添加剂 新红铝色淀 GB 14888.2-2010 食品添加剂 新红铝色淀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87.食品添加剂 诱惑红 GB 17511.1-2008食品添加剂 诱惑红   88.食品添加剂 诱惑红铝色淀 GB 17511.2-2008食品添加剂 诱惑红铝色淀   89.食品添加剂 赤藓红 GB 17512.1-2010 食品添加剂 赤藓红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90.食品添加剂 赤藓红铝色淀 GB 17512.2-2010 食品添加剂 赤藓红铝色淀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91.食品添加剂 β-胡萝卜素 GB 8821—2010 食品添加剂 β-胡萝卜素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92.食品添加剂 天然β-胡萝卜素 QB 1414-1991(2009)食品添加剂 天然β-胡萝卜素   93.食品添加剂 甜菜红 QB/T 3791-1999(2009)食品添加剂 甜菜红   94.食品添加剂 紫胶红色素 GB 4571—1996食品添加剂 紫胶红色素   95.食品添加剂 辣椒红 GB 10783-2008食品添加剂 辣椒红   96.食品添加剂 焦糖色(亚硫酸铵法、氨法、普通法) GB 8817-2001食品添加剂 焦糖色(亚硫酸铵法、氨法、普通法)   97.食品添加剂 红米红 GB 25534-2010 食品添加剂 红米红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98.食品添加剂 栀子黄 GB 7912-2010 食品添加剂 栀子黄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99.食品添加剂 菊花黄 QB 3792-1999(2009)食品添加剂 菊花黄   100.食品添加剂 黑豆红 QB 3793-1999(2009)食品添加剂 黑豆红   101.食品添加剂 高粱红 GB 9993-2005食品添加剂 高粱红   102.食品添加剂 可可壳色素 GB 8818-2008食品添加剂 可可壳色素   103.食品添加剂 红曲米(粉) GB 4926-2008食品添加剂 红曲米(粉)   104.食品添加剂 红曲红 GB 15961-2005食品添加剂 红曲红   105.食品添加剂 天然苋菜红 QB 1227-1991(2009)食品添加剂 天然苋菜红   106.食品添加剂 姜黄色素 QB 1415-1991(2009)食品添加剂 姜黄色素   107.食品添加剂 叶绿素铜钠盐 GB 26406-2011 食品添加剂 叶绿素铜钠盐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7号 108.食品添加剂 萝卜红 GB 25536-2010 食品添加剂 萝卜红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09.食品添加剂 二氧化钛 GB 25577-2010 食品添加剂 二氧化钛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10.食品添加剂 蔗糖脂肪酸酯 食品添加剂 蔗糖脂肪酸酯 GB 8272-2009食品添加剂 蔗糖脂肪酸酯   食品添加剂 蔗糖脂肪酸酯(丙二醇法) GB 10617-2005食品添加剂 蔗糖脂肪酸酯(丙二醇法)   食品添加剂 蔗糖脂肪酸酯(无溶剂法) QB 2245-1996(2009)食品添加剂 蔗糖脂肪酸酯(无溶剂法)   111.食品添加剂 酪蛋白酸钠 QB/T 3800-1999(2009)食品添加剂 酪蛋白酸钠(原GB 10797-89)   112.食品添加剂 蒸馏单硬脂酸甘油酯 GB 15612-1995 食品添加剂 蒸馏单硬脂酸甘油酯   113.食品添加剂 山梨醇酐单硬脂酸酯(司盘60) GB 13481-2010 食品添加剂 山梨醇酐单硬脂酸酯(司盘60)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14.食品添加剂 山梨醇酐单油酸酯(司盘80) GB 13482-2010 食品添加剂 山梨醇酐单油酸酯(司盘80)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15.食品添加剂 单、双硬脂酸甘油酯 GB 1986-2007食品添加剂 单、双硬脂酸甘油酯   116.食品添加剂 辛癸酸甘油酯 QB 2396-1998(2009)食品添加剂 辛癸酸甘油酯   117.食品添加剂 聚氧乙烯木糖醇酐单硬脂酸脂 QB/T 3790-1999(2009)食品添加剂 聚氧乙烯木糖醇酐单硬脂酸脂   118.食品添加剂 木糖醇酐单硬脂酸酯 QB/T 3784-1999(2009)食品添加剂 木糖醇酐单硬脂酸酯   119.食品添加剂 改性大豆磷脂LS/T 3225-1990食品添加剂 改性大豆磷脂(原GB 12486-90)   120.食品添加剂 山梨醇酐单月桂酸酯(司盘20) GB 25551-2010 食品添加剂 山梨醇酐单月桂酸酯(司盘20)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21.食品添加剂 山梨醇酐单棕榈酸酯(司盘40) GB 25552-2010 食品添加剂 山梨醇酐单棕榈酸酯(司盘40)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22.食品添加剂 双乙酰酒石酸单双甘油酯 GB 25539-2010 食品添加剂 双乙酰酒石酸单双甘油酯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23.食品添加剂 三聚甘油单硬脂酸酯 GB 13510-1992食品添加剂 三聚甘油单硬脂酸酯   124.食品添加剂 聚氧乙烯(20)山梨醇酐单硬脂酸酯(吐温60) GB 25553-2010 食品添加剂 聚氧乙烯(20)山梨醇酐单硬脂酸酯(吐温60)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25.食品添加剂 聚氧乙烯(20)山梨醇酐单油酸酯(吐温80) GB 25554-2010 食品添加剂 聚氧乙烯(20)山梨醇酐单油酸酯(吐温80)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26.食品添加剂 果胶 GB 25533-2010 食品添加剂 果胶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27.食品添加剂 卡拉胶 GB 15044-2009食品添加剂 卡拉胶   128.食品添加剂 藻酸丙二醇酯 GB 10616-2004食品添加剂 藻酸丙二醇酯   129.食品添加剂 松香甘油酯和氢化松香甘油酯 GB 10287-1988食品添加剂 松香甘油酯和氢化松香甘油酯 食品添加剂 氢化松香甘油酯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 130.食品添加剂 乳酸脂肪酸甘油酯 食品添加剂 乳酸脂肪酸甘油酯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 131.食品添加剂 乙酰化单、双甘油脂肪酸酯 食品添加剂 乙酰化单、双甘油脂肪酸酯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 132.食品添加剂 硬脂酸钙 食品添加剂 硬脂酸钙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 133.食品添加剂 硬脂酸镁 食品添加剂 硬脂酸镁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 134.食品添加剂 硬脂酰乳酸钙 食品添加剂 硬脂酰乳酸钙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135.食品添加剂 硬脂酰乳酸钠 食品添加剂 硬脂酰乳酸钠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 136.食品添加剂 丙二醇脂肪酸酯 食品添加剂 丙二醇脂肪酸酯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 137.食品添加剂 聚甘油脂肪酸酯 食品添加剂 聚甘油脂肪酸酯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 138.食品添加剂 乳糖醇 食品添加剂 乳糖醇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 139.食品添加剂 α-淀粉酶制剂 GB 8275-2009食品添加剂 α-淀粉酶制剂   140.食品添加剂 糖化酶制剂 GB 8276-2006食品添加剂 糖化酶制剂   141.食品添加剂 果胶酶制剂 QB 1502-1992(2009)食品添加剂 果胶酶制剂   142.食品添加剂 真菌α-淀粉酶 QB 2526-2001(2009)食品添加剂 真菌α-淀粉酶   143.食品添加剂 α-葡萄糖转苷酶 QB 2525-2001(2009)食品添加剂 α-葡萄糖转苷酶   144.食品添加剂 a-乙酰乳酸脱羧酶制剂 GB 20713-2006食品添加剂 a-乙酰乳酸脱羧酶制剂   145.食品添加剂 纤维素酶制剂 QB 2583-2003 纤维素酶制剂   146.食品工业用酶制剂 GB 25594-2010 食品添加剂 食品工业用酶制剂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47.食品添加剂 5'-鸟苷酸二钠 QB/T 2846-2007食品添加剂 5'-鸟苷酸二钠   148.食品添加剂 呈味核苷酸二钠 QB/T 2845-2007食品添加剂 呈味核苷酸二钠   149.食品添加剂 甘氨酸(氨基乙酸) GB 25542-2010 食品添加剂 甘氨酸(氨基乙酸)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50.食品添加剂 L-丙氨酸 GB 25543-2010 食品添加剂 L-丙氨酸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51.食品用石蜡 GB 7189-1994食品用石蜡   152.食品级白油 GB 4853-2008食品级白油   153.食品添加剂 吗啉脂肪酸盐果蜡 GB12489-2010 食品添加剂 吗啉脂肪酸盐果蜡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54.食品添加剂 紫胶(虫胶) LY 1193—1996 食品添加剂 紫胶(虫胶)   155.食品添加剂 松香季戊四醇酯 食品添加剂 松香季戊四醇酯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 156.食品添加剂 巴西棕榈蜡 食品添加剂 巴西棕榈蜡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 157.食品添加剂 蜂蜡 食品添加剂 蜂蜡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 158.食品添加剂 三聚磷酸钠 GB 25566-2010 食品添加剂 三聚磷酸钠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59.食品添加剂 磷酸氢二钾 GB 25561-2010 食品添加剂 磷酸氢二钾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60.食品添加剂 磷酸二氢铵 GB 25569-2010 食品添加剂 磷酸二氢铵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61.食品添加剂 磷酸氢二钠 GB 25568-2010 食品添加剂 磷酸氢二钠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62.食品添加剂 磷酸二氢钠 GB 25564-2010 食品添加剂 磷酸二氢钠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63.食品添加剂 L-赖氨酸盐酸盐 GB 10794-2009 食品添加剂 L-赖氨酸盐酸盐   164.食品添加剂 牛磺酸 GB 14759-2010食品添加剂 牛磺酸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65.食品添加剂 左旋肉碱 GB 17787-1999 食品添加剂 左旋肉碱 食品添加剂 左旋肉碱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 166.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A GB 14750-2010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A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67.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B1(盐酸硫胺) GB 14751-2010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B1(盐酸硫胺)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68.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B2(核黄素) GB 14752-2010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B2(核黄素)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69.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B6(盐酸吡哆醇) GB 14753-2010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B6(盐酸吡哆醇)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70.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C(抗坏血酸) GB 14754-2010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C(抗坏血酸)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71.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D2(麦角钙化醇) GB 14755-2010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D2(麦角钙化醇)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72.食品添加剂 烟酸 GB 14757-2010 食品添加剂 烟酸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73.食品添加剂 叶酸 GB 15570-2010 食品添加剂 叶酸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74.食品添加剂 乳酸亚铁 GB 6781-2007 食品添加剂 乳酸亚铁   175.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钙 GB 17203-1998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钙   176.食品添加剂 葡萄糖酸钙 GB 15571-2010食品添加剂 葡萄糖酸钙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77.食品添加剂 生物碳酸钙 QB 1413-1999(2009)食品添加剂 生物碳酸钙   178.食品营养强化剂 煅烧钙 GB 9990-2009 食品营养强化剂 煅烧钙   179.食品添加剂 L-苏糖酸钙 GB17779-2010 食品添加剂 L-苏糖酸钙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80.食品添加剂 乙酸钙 GB 15572-1995 食品添加剂 乙酸钙及第1号修改单   181.食品添加剂 葡萄糖酸锌 GB 8820-2010 食品添加剂 葡萄糖酸锌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82.食品添加剂 天然维
  • 深入了解食品 守护你的餐桌|2022年即将实施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仪器信息网“深入了解食品 守护你的餐桌” 专题即将上线,专题内容包括食品中蛋白质检测、污染物和添加剂分析、食品掺假鉴定、产地溯源等多项解决方案的展示。用户可以通过仪器检测更加深入地了解食品,在对比分析后确认食品中物质含量以及原产地等信息,“吃”得更安心、更放心。在这个过程中,相关标准的发布也至关重要,检测人员对食品中物质含量的限值、检测方法的规范都变得有迹可循。日前,仪器信息网编辑整理了2022年2月1日即将实施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其中涉及水产品、动物性食品和峰产品等物质含量测定方法,使用最多地便是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详情点击此处查看。 而在本文中,小编将对2022年3月7日即将实施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涉及分析仪器方法的部分进行详细地介绍。2022年3月7日即将实施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一览GB 5009.284-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香兰素、甲基香兰素、 乙基香兰素和香豆素的测定GB 5009.283-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偶氮甲酰胺的测定GB 5009.265-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多环芳烃的测定GB 5009.17-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GB 31607-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散装即食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31604.8-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总迁移量的测定GB 19295-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速冻面米与调制食品GB 1903.54-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酒石酸氢胆碱GB 1903.53-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D-泛酸钙GB 1903.52-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氯化高铁血红素GB 1886.354-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3-[(4-氨基-2,2-二氧- 1H-2,1,3-苯并噻二嗪-5-基)氧]-2,2- 二甲基-N-丙基丙酰胺GB 1886.353-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γ-环状糊精GB 1886.352-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β-环状糊精GB 1886.351-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α-环状糊精GB 1886.350-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氧化亚氮GB 1886.349-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五碳双缩醛(又名戊二醛)在标准GB 5009.284-2021中,提到了液相色谱法、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气相色谱-质谱法这三种测试方法。在众多标准中,使用最多的也是这三种检测方法,还有对其更细致地描述,如高效液相色谱仪带紫外检测器 、高效液相色谱仪配备示差折光检测器、超高效液相色谱仪配备二极管阵列检测器、气相色谱仪配氦放电离子化检测器、气相色谱仪配热导检测器、气相色谱仪配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等。在标准GB 5009.265-2021中,分别介绍了食品中16种多环芳烃的气相色谱-质谱测定方法和食品中15种多环芳烃的液相色谱测定方法,这些多环芳烃分别是:在第一法中,还特别提到了安捷伦的DB-EUPAH毛细管柱。在标准GB 5009.17-2021,介绍了食品中总汞的测定方法和水产动物及其制品、大米、食用菌中甲基汞的测定方法。该标准共分成两篇,第一篇介绍了原子荧光光谱法、直接进样测汞法、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参加GB5009.268)以及冷原子吸收光谱法测定食品中总汞含量;第二篇介绍了液相色谱-原子荧光光谱联用法和液相色谱-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测定食品中甲基汞的含量。除上述仪器外,标准中还提及了红外光谱仪、紫外分光光度计、旋光仪、pH计、酸度计、氮氧化物分析仪。可以看到,在对食品的检测中,分析仪器有很多的用处,更多关于食品解决方案,可点击仪器信息网“深入了解食品 守护你的餐桌”专题查看。
  • 《单颗粒电感耦合等离子质谱法检测纳米颗粒》国家标准解读
    单颗粒电感耦合等离子质谱法(spICP-MS)是一种在非常低的浓度中检测单个纳米颗粒的方法。与传统表征金属纳米颗粒技术相比,使用单台ICP-MS,不需联用设备就可以同时完成纳米颗粒的成分、浓度、粒径、粒度分布和颗粒团聚的检测,这是透射电子显微镜(TEM)、动态光散射(DLS)等纳米粒径表征技术无法完成的,并且此方法可将样品中溶解的纳米颗粒离子与固体纳米颗粒区分开来。近期,国家纳米科学中心牵头制定了国内首项单颗粒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spICP-MS)国家标准《GB/T 42732-2023 纳米技术 水相中无机纳米颗粒的尺寸分布和浓度测量 单颗粒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本文特邀国家纳米科学中心葛广路研究员、郭玉婷高级工程师对该标准进行解读。一、背景 目前,基于纳米技术或含有工程纳米颗粒的产品已广泛使用,并开始影响有关的行业和市场。因此,消费者可能直接或间接地接触到(除天然纳米颗粒外的)工程纳米颗粒。在食品、消费品、毒理学和暴露研究中,工程纳米颗粒的检测成为纳米颗粒应用潜在效益和潜在风险评估的必要部分,迫切需要建立产品、试验样品和环境等复杂基质中痕量纳米颗粒检测方法标准。二、标准概述本标准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缩略语、适用性、步骤、结果、测试报告8章内容和1个资料性附录。本标准描述了使用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ICP-MS)在时间分辨模式下测定单个纳米颗粒的质量和悬浮液中离子浓度,检测水相悬浮液中纳米颗粒,并表征颗粒数量与质量浓度、颗粒尺寸及数均尺寸分布的方法。三、适用性本方法仅限用于纯纳米颗粒的水相悬浮液、材料或消费品的水相提取液、食品或组织样品的水相消解液、水相毒理学样品或环境水样品。非水相样品处理见标准参考文献。水相环境样品经过过滤和稀释,食品和毒理学样品经过化学或酶消解和稀释。将水相悬浮液中的颗粒数量或质量浓度与原始样品中的浓度联系起来需样品相关提取、效率和基质效应等信息,并由用户进行额外验证。四、主要技术内容本文选取原理、重要参数传输效率和响应值及线性的确定、结果计算方面部分重点内容进行讲解,详细内容及仪器设置、试样制备等相关内容与注意的事项参见标准原文。1 原理单颗粒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spICP-MS)是一种能够在非常低的浓度下检测单个纳米颗粒的方法,此方法适用于水相悬浮液中无机纳米颗粒的尺寸及数均尺寸分布、颗粒数量浓度与质量浓度,悬浮液中离子浓度的测定。将常规的ICP-MS系统设置为以高时间分辨率模式采集数据。水相样品连续进入ICP-MS中,雾化后,一部分纳米颗粒进入等离子体并被原子化和电离。每个原子化的颗粒相对应的离子团为一个信号脉冲。使用合适的驻留时间和适当稀释的纳米颗粒悬浮液,质谱仪可实现单个纳米颗粒检测,称为“单颗粒”ICP-MS。对纳米颗粒悬浮液进行稀释,以避免违反“单颗粒规则”(即在一个驻留时间内有一个以上的颗粒到达检测器)。由于离子团中的离子密度很高,其产生的脉冲信号远高于背景(或基线)信号。脉冲强度、脉冲面积与纳米颗粒中被测元素的质量,也即纳米颗粒直径的立方成正比(假定纳米颗粒的几何形状是球形)。单位时间检测到的脉冲数与待测水相悬浮液中纳米颗粒的数量成正比。2 确定传输效率引入的样品只有一部分到达等离子体,结果的计算需要知道传输效率。使用已知的纳米颗粒标准样品测定传输效率。如果没有可用的纳米颗粒标准样品,可以使用任何其他良好表征过的纳米颗粒悬浮液,重新计算稀释倍数和浓度。纳米颗粒尺寸已知,颗粒浓度未知时,结合分析一系列与纳米颗粒相同元素的离子标准溶液,确定传输效率。3 确定响应值及线性随着纳米颗粒的直径增大,信号响应值将按三次方增加,所以需要对纳米颗粒每种组成每种尺寸范围的响应进行验证。校准最好使用纳米颗粒标准样品,无法获得这样的标准样品时,在相同的样品分析条件下,使用被测元素的离子标准溶液进行此步骤中的校准。分析离子溶液的标准工作液,用线性回归法确定校准曲线的相关系数,校准函数的斜率,即为ICP-MS响应值。4 结果计算4.1 检出限的计算由空白对照样品中的颗粒数量确定颗粒数量浓度检出限,结合平均颗粒质量,计算质量浓度检出限。由刚好能从背景中区分出来的脉冲信号强度决定颗粒尺寸检出限。4.2 颗粒浓度和尺寸、离子浓度的计算由时间扫描中检测到的脉冲数、传输效率、样品流速计算水相样品中的颗粒数量浓度;样品中颗粒信号强度、离子标准溶液的ICP- MS响应值、传输效率、驻留时间、样品流速、纳米颗粒材料的摩尔质量和被测物的摩尔质量计算单个颗粒的质量,假设颗粒为球形,计算得到颗粒的直径。由离子产生的连续基线信号估算样品中的离子浓度。通常,可以用商用软件或将测试数据导入定制的电子表格程序进行处理,以计算纳米颗粒的数量、质量浓度、尺寸(等效球直径)和相应数均尺寸分布,并同时确定样品中存在的离子质量浓度。本标准的资料性附录A给出了定制的电子表格程序处理数据的示例。五、结语本标准等同采用ISO/TS19590:2017 Nanotechnologies—Size distribution and concentration of inorganic nanoparticles in aqueous media via single particle inductively coupled plasma mass spectrometry,于2023年8月6日发布,将于2024年3月1日实施,是国内首项使用单颗粒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方法表征纳米颗粒的国家标准,支撑spICP-MS作为一种普适性方法的推广与应用。本标准由国家纳米科学中心、珀金埃尔默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赛默飞世尔科技(中国)有限公司、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清华大学、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杭州谱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安捷伦科技(中国)有限公司制定。在起草阶段,标准起草工作组选用金纳米颗粒,在国家纳米科学中心、赛默飞世尔科技(中国)有限公司、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安捷伦科技(中国)有限公司、杭州谱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利用不同仪器进行了测试,使用仪器所带软件对颗粒尺寸和颗粒数量浓度进行了处理计算。在征求意见阶段,向四川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大学、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东北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中山大学、厦门大学、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中国科学院高能物理研究所、山东英盛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等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发送了标准征求意见材料,征求意见专家多为分析化学、纳米科学等领域专家,给本标准提出了具有代表性的意见,在此感谢他们对本项标准制定工作的支持。本文作者: 葛广路 研究员;郭玉婷 高级工程师 国家纳米科学中心 中国科学院纳米标准与检测重点实验室 Email:gegl@nanoctr.cn guoyt@nanoctr.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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