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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氢海克替啶标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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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转帖】海尔:标准是一种力量

    海尔:标准是一种力量海尔电热水器“防电墙”技术写进国家标准,曾惹起一定的风波,2003年3月,北京一家行业刊物,邀请了30多家家热水器企业的总监级以上的领导人在北京郊区一个5星级度假村开会,吃住全部免费。我也在受邀之列,并指定在会上发言。 次日一开会,听了两家洋品牌企业炮轰海尔的热水器“防电墙”技术,我才恍然大悟,我们原来都是被邀的“枪手”,这个会的吃住游全是洋品牌赞助这家刊物搞的。 我遂对该刊物总编讲,请取消我的发言,见他面有难色,我说,“这个会应该肯定海尔的技术创新,而不是聚众讨伐,如果让我发言,我就如此直言。”总编想想也对,让我解脱了。倒不是我刻意讨好海尔,我是从品牌价值管理的角度对海尔努力进行技术创新,并且将技术创新上升到国家产业标准的高度的贡献是非常欣赏的。 中国家电企业不乏创新,但通过创新又上升到国产业标准的成功案例并不多。电热水器在世界乃至中国已是一个十分成熟的产品,企业众多,但研制“防电墙”并大力推广,再将其上升到国家产业标准的高度只有海尔,浙江的帅康也为此努力过。 一旦一个产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则需要订立一个较高的标准,其作用不是用来保障产品安全,而是用来提升产业的技术水平,将一些没有实力的企业淘汰掉,促进本国产业结构进行升级。因而可以说标准正在成为对绝大多数行业起决定作用的变量。 就目前的产业竞争层面看,标准的力量除了对一个国家产业具有指导、规范的作用外,更大的作用是制造标准的企业为此获得了一种区隔对手的、保护自己而最终坐庄获利的地位,这已是一种“国际惯例”。 在发达国家和垄断企业往往通过国家战略、企业战略、国际标准组织和规则,将知识产权和标准体系糅合在一起,占据高科技各个领域的发言权,制定有利于自己的标准,维护有利于自己的标准秩序。如电脑操作系统的Windows和Linux之争;美国政府对电子商务的一个保护措施,政府跟企业协同制定一个个对外政策;日本从2002年开始,发布了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包括知识产权的推行计划,在整个世界范围内对自主知识产权进行保护。 随着中国低成本的产品构成对外国同行的冲击,导致国外纷纷提高标准来制衡中国产品。世界贸易组织《技术壁垒协议》(TBT)准许各国合理地应用技术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保证设限。发达国家常以安全标准为理由,以专利技术为盾牌,不断设置技术壁垒对别国外贸出口进行限制,并且利用其在国际标准机构中的领导权,尽可能将有利于本国的技术法规、技术标准、检测方法纳入国际标准,进而借助技术壁垒削弱发展中国家的成本优势,完成了由简单的关税壁垒向复杂的技术壁垒转变的过程。 中国是世界DVD最大生产国,但我国的产品国际标准由欧美等国制定和控制,中国生产的每件产品需要缴纳一定的专利费用,而且由于国际质量标准形成的技术壁垒,出口时常遭遇封杀。热水器行业是一个比较成熟的行业,海尔电热水器“防电墙”标准之争也说明今后中国家电营销特定环境下的两大问题: 一、凸显出中国家电营销特定环境下的竞争白热化,因中国家电企业热衷于打价格战,逼死对手,导致每个品类都是价格第一,利润稀薄,产品结构大致雷同,随着家电连锁渠道的诞生,家电产品销售利润更加稀少,进入家电连锁的品牌企业进退维谷,降价冲量意味着迈近死亡,提高产品销售空间又因为前几年打价格战缺乏新技术产品,难以提价,再者中国家电企业克隆抄袭风气重,对知识产权重视的意识很差,一些新的专利技术或外观专利很容易被仿制。这样拥有核心技术能力的企业开始寻找建立行业标准、国家标准的途径,建立“标准”的进入门槛,海尔防电墙电热水器就是一个鲜明的例子,有这个鲜活的例子,今后中国家电企业也会纷纷效仿。 二、标准凸现品牌的力量,业内有一句错误的话,叫做“一流企业做标准、二流企业做品牌、三流企业做产品”,我认为这是谬误,应该是“一流企业做品牌又善于制定标准”,从欧美到中国,产业标准的制定者必然是行业的领导者和卓越的品牌主。英国是世界第一个商标法诞生的国家,很注重各种标准的制定,英国的产业标准都脱胎于著名品牌企业的企业标准,我参加过中国燃气灶具国家标准的起草讨论,这个国家标准的起草成员企业全是著名品牌,如果你不是著名品牌,你有什么资格起草标准呢?海尔防电墙技术标准难道是靠降价冲量的企业能制定出来吗? 近期,国务院发布了未来15年《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指明今后国家创新体系是建立在以企业为主体,科学相结合的结构上的,这种结构体在英国、美国、法国的知识产业创新体系中也是如此。在这种创新体系建立后,品牌企业的作用将会更加强势,今后一流企业的标准是应该这样定义:“一流企业以品牌带动标准”。 海尔防电墙技术写入行业标准首先要让市场接受,在人民邮电出版社出版的《营销标杆-中国家电企业价值营销案例》一书中,记录的海尔人在推广防电墙技术的营销案例是十分精彩的。 资讯来源: 海尔:标准是一种力量 发布人: 全球电镀网

  • 【分享】海尔中央空调:奥运标准走向世界!

    在上周举办的第十九届中国制冷展上,来自全球上百家知名中央空调品牌及部件供应商的展示了自己的最新产品及技术,其中海尔中央空调向业界展示的海尔中标的23项奥运样板工程及配套的23个奥运项目成为本届大会的一大亮点。奥运标准的推出将成为海尔中央空调打造全球知名品牌道路上的里程碑。  奥运工程:海尔中央空调的全球化名片  精品样板工程是各中央空调品牌市场实力的展示,它直接反映了一个品牌的市场业绩和市场口碑。而海尔中央空调在2008年的代表性作品首先当属奥运工程,23个奥运项目向业界证明了海尔中央空调在世界舞台站稳脚跟的技术实力。  在海尔中央空调中标的23个奥运工程中,既有被评为2007年世界十大建筑奇迹之一的北京奥运会主会场——鸟巢,也有北京机场、天津机场、青岛机场等迎宾国门标志性建筑;既有国家体育馆、垒球馆等比赛场馆,也有奥运会赞助商接待中心等配套服务工程。海尔在所有配套中央空调的32个奥运场馆中赢取了23个奥运项目的配套权。  23个奥运样板工程的树立,打造了海尔中央空调“专注细节、创造卓越”的专业形象,海尔中央空调的多联机成为排在大金之后,认知度最高的机型,海尔中央空调也因此而迎来了历史发展中的一个黄金时期,在2007年实现了内销26亿元的突破;23个奥运项目的成功入驻同时是对海尔中央空调技术、产品、服务达到全球顶尖水平的最好证明,它直接拉动了海尔中央空调的市场业绩增长,同时推动了海尔中央空调的全球化进程:在欧洲罗马举办的TERMOCLIMA会展上,海尔中央空调受到当地消费者青睐;第24届世界冬季大学生运动会主会场选用海尔中央空调;海尔成为欧盟当地的热销品牌,在意大利、荷兰、捷克、塞浦路斯等国家的ZF采购项目中频频中标……  行业权威分析认为:海尔中央空调的23次胜利,给世界中央空调行业带来了颠覆性的变革,以海尔为首的中国品牌开始与世界品牌站在了同样的高度,从某种意义上说,国产品牌开始在某种程度上领跑这个行业,它意味着一直被外资品牌垄断的领域发生了格局性变化。  一位来自欧洲的参观者说:23项奥运经典样板工程犹如23张国际名片,把海尔中央空调的标记印在了世界消费者的心中,它帮助我们更深刻地了解了奥运会,了解了海尔中央空调,这也帮助海尔打开了全球化市场的大门。  奥蕴产品:海尔中央空调的新突破点  展会现场,海尔中央空调展出的海尔奥蕴多联中央空调和奥蕴家庭中央空调吸引了众多消费者的眼球,这既包括其环保、节能的产品性能,也包括其独特的名称等,都成为参观者瞩目的焦点。  据了解,以上两款产品是海尔中央空调2008年的主推产品,海尔的研发人员介绍说:“此款产品命名为奥蕴,是因为海尔奥蕴系列中央空调是由配套奥运场馆的海尔中央空调升级而来的,该系列产品具备奥运场馆所要求的“绿色、节能”等技术特点,采用国际领先的R410a环保冷媒,按照欧洲ROHS指令进行研发生产,在环保、健康、人性化设计等方面达到国际最高水平。”  海尔奥蕴多联中央空调是在大型项目工程中推广的产品,目前已经被业界公认为大型工程项目、场馆等的首选产品,它在压缩机寿命提升、噪音控制等方面技术世界领先,它实现了压缩机之间的快速均油,同时独有的柔性结构,避免了液击对压机的损伤,使得产品整机设计寿命延长20%;在风扇设计上,采用了流线型双风扇构造,充分减小了空气流动阻力和蜗旋气流,送风量提高了15%,送风噪音下降了3分贝,不但提升了能效比,还更精准地控制了噪音。自上市至今,已经收获了逾2亿元的市场定单。  海尔奥蕴家庭中央空调则更适用于家庭、别墅等小型场所,它同样采用R410A环保冷媒,符合欧洲ROHS指令进行研发生产,并在遥控、线控、远程监控等方面功能强大。在远程监控功能上,操作者可通过电脑、PDA、手机等客户端操作系统,实现对奥蕴家庭中央空调的监控、管理,这种管理系统跟海尔对奥运场馆的远程监控系统原理相同。如果消费者对海尔监控中心开放权限,海尔中央空调的监控中心便可24小时对奥蕴家庭中央空调空调实施全天候监控、诊断,为客户提供‘管家式’服务,让消费者全面体验奥运标准产品带来的便捷服务,海尔奥蕴家庭中央空调将因此而成为家庭用户享受奥运标准的“特权”产品。  除了具备以上特点外,海尔中央空调除甲醛系统也同时进行了研发升级,一改排除甲醛为分解净化甲醛,甲醛净化率2小时达90%以上。该系统采用先进的室温催化氧化技术,利用空气中的热量激活甲醛氧化反应,将甲醛分解成水和二氧化碳,所使用的甲醛催化材料性能稳定,寿命可达10年,目前该技术已经通过权威机构检测认证,并且除甲醛中央空调将在5月份上市,海尔奥蕴系列中央空调也可配备除甲醛系统,彻底解决用户的装修污染问题,为消费者营造更加温馨、绿色的生活环境。  展会现场,有许多消费者和经销商当场预定了海尔奥蕴系列中央空调,据了解,仅4月9日一天,海尔中央空调即收到9000万以上的意向定单。  奥运标准:海尔中央空调走向世界的“敲门砖”  展会现场,许多消费者向海尔询问海尔奥运标准进万家活动的进展情况。据了解,海尔中央空调于2008年3月北京启动了中央空调奥运标准进万家活动,由奥组委相关领导为海尔点燃了奥运标准火炬,并向全球用户传递。海尔启动的奥运标准进万家活动就是要把奥运标准产品、奥运标准的配套方案和奥运标准的服务传递向世界的每一个角落。  由于海尔在奥运场馆的成功配套,让很多的用户主动提出了新要求:“如果能将奥运配套产品在大众领域中广泛推广,让所有的消费者也能感受到‘节能、环保’的奥运产品带来的好处就好了。”正是在这种背景下,海尔奥蕴系列中央空调先后研发问世,目的就是要将奥运标准配套产品在大众领域推广。  产品是载体,服务则是海尔推广奥运标准的途径。海尔中央空调在为北京2008奥运会提供配套服务的过程中,成立了奥运特别服务团队,对奥运场馆进行现场巡回检测,定期维保等服务,这些服务方案都被升级为海尔海尔服务普通消费者的标准;同时海尔成立的奥运服务培训基地,每年都为海尔培养数百名高级监理、维保工程师,他们对消费者提供的监理、维保等服务,将成为海尔对奥运场馆服务的承载与延续。  据了解,海尔中央空调奥运标准进万家活动目前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上海制冷展作为全球最大的制冷展会之一,无疑将推动奥运标准进万家活动的进程。  海尔奥蕴系列中央空调的推出,以及海尔奥运标准的推出,将成为海尔中央空出调走向世界经济舞台的“敲门砖”——它将海尔推向了更为广阔的全球化舞台上,与世界中央空调品牌同台竞技。

  • 关于婴幼儿食品标准修订的建议

    为了保护消费者食品安全的权益和全球公平贸易,国际组织在上世纪60年代成立了一个专门的组织--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odex CAC)。此后的几十年间,在婴幼儿配方粉领域内安全问题层出不穷,致使数以千计的婴幼儿伤残或死亡。特别是上世纪70年代某公司的产品在非洲引发大面积婴幼儿死亡的惨剧,至今令人无法忘怀。这使得国际组织不得不重新审视整个机构的建制和运行机制在哪里存在疏漏。经过全球专家的严格论证发现:机构建制和运行机制缺少有学术修养的儿科医师参与。于是,在2004年,在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的架构内,成立有全球资深儿科专家组成的国际专家组(Codex CAC IEG),对婴幼儿配方粉的国家标准制定、生产质量的程序管理提出科学建议。 儿童食品折射社会文明程度 2005年在德国慕尼黑召开了国际专家组的会议。国际专家组有两个对于婴幼儿配方粉的见解是值得深思的:一是婴幼儿配方粉不是一般的食品,而是婴幼儿的"粮食";二是任何制造假冒伪劣婴幼儿食品的行为是"刑事犯罪". 嗣后,在全球范围内婴幼儿配方粉的管理才真正走上科学管理的阶段。从这点来看,我国儿科工作者是与国际学术界同步进入这个学术领域,并作出了自己的贡献。 由于"文革"十年动乱,使得我国各个领域与国际社会隔绝,我们对婴幼儿配方粉的知识和相应的管理法规毫无所闻。 经过30多年的快速发展,群众生活水平极大地改善,对婴幼儿配方粉的社会需求飞速增长,但对婴幼儿配方粉的基础知识、管理法规和适宜技术并没有得到同步的提高。毋庸置疑,我们对婴幼儿配方粉的知识是随着国外婴幼儿配方粉产品的输入而逐步获得的。无论是广大家长、消费者、生产企业、管理部门还是标准的制定者和儿科医师,都在这种巨大的产品流和知识流的冲击下措手不及,误区丛生。少数不法商人趁机制造假冒伪劣产品,更加重了婴幼儿配方粉的安全危机,对我国婴幼儿配方粉产业和市场造成极大的伤害。此种危害对我国整个社会的诚信、安全、科学、文化将产生久远的破坏。 儿童食品(特别是婴幼儿食品)是一个多学科研发、多企业生产、多部门管理、大人群使用的特殊营养源。它不仅展示了一个国家的科学、技术、法制、管理水平,而且折射出全社会的文明程度、文化氛围和教育水准。 国家标准应与国际标准衔接 为促进我国婴幼儿食品标准修订工作趋近国际水准,笔者仅代表儿科营养工作者建言如下。 修订国标要明确思路。设立国标婴幼儿食品标准的出发点是限制企业,还是满足各种生理和医学情况婴幼儿生长发育需要?是遵循儿童生长发育规律,还是迁就企业目前知识水平和生产能力? 国标的修改应立足依据自然科学数据的积累。严谨的科研设计、缜密的论证是基础。要加强相关人员科学方法学再教育和修养。 婴儿配方粉是婴儿赖以生存的粮食(Foodstuff),决非普通食品(Food)。一些物质对成人食品而言是添加剂,对婴幼儿食品则是营养物,应当特例分类、个例定值。 国标修订时应考虑科学进步,加入豁免条款,有利于企业创新,也昭显国标本身的科学性和执法的权威性及严肃性。 国标制定要邀请企业参加,尽可能采纳企业的先进标准。在暂无条件采纳企业先进标准时要予以特批允许使用企业标准。 依国际惯例,儿科医师应当参加国标的制定、修改、解释,指导基层执法人员业务学习国标。受中国医师协会委托,中国医师协会 儿童健康专业委员会可承担此项任务。 国家标准应尽快与国际标准衔接,暂无法接轨者应注明行政原因、技术原因或学术原因。应进行科学论证,否则越差越远,影响不佳。 设立常规机构负责国家标准修改的科学论证,应有常规经费。不要临时抱佛脚,避免每回修订工作成为往复的一次性行为。 应当设立国标的行政解释和学术解释小组及其联席会,接收经常性咨询和争议需求。 (作者系中国医师协会儿童健康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亚洲儿科营养联盟主席) 《中国科学报》 (2012-02-13 A3 深度)

  • 【原创】食品中三聚氰胺含量国际新标准出台

    新华网日内瓦7月6日电(记者刘国远)联合国负责食品安全标准的机构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6日表示,该委员会已就食品中三聚氰胺的允许含量设立了新标准。新标准规定,每公斤婴儿配方奶粉中的三聚氰胺含量不能超过1毫克,而每公斤其他食品或动物饲料中的三聚氰胺含量不能超过2.5毫克。 世界卫生组织食品安全专家安格莉卡特里斯谢尔在当日的媒体吹风会上强调,所谓的三聚氰胺含量标准指的是食品中三聚氰胺自然的或者不可避免的含量,而非人为添加的含量。任何为了商业利益而故意在食品中添加三聚氰胺的行为都是不可接受的。 世卫组织食品安全、人畜共患病和食源性疾病部门负责人约恩施伦特则表示,食品卫生与安全问题是一个全球性问题,制定以科学为依据且所有国家都能遵守的共同标准非常重要。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由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卫组织共同建立,是一个以保障消费者健康和确保食品贸易公平为宗旨的制定国际食品标准的机构。该委员会本周在日内瓦召开第33届例会,主要讨论婴儿配方奶粉和其他食品中的三聚氰胺含量标准、猪肉中的瘦肉精残留以及蔬菜沙拉和海产品的卫生问题。

  • 【分享】台湾地区关于磷酸二氢钾等食品添加剂使用范围及限量标准的修订案已生效

    2011年6月8日,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发布G/SPS/N/TPKM/220/Add.1号通报:2011年3月9日通报的关于食品添加剂使用范围和限量标准——特膳食品及3岁以下儿童奶粉中磷酸二氢钾(potassium phosphate, monobasic)限量; 胶囊或片剂食品中乙基羟乙基纤维素(ethyl hydroxyethyl cellulose)及甘油二十二酸酯(glyceryl behenate)限量的修订草案(G/SPS/N/TPKM/220),已于5月30日正式生效。第(八)类 营养添加剂编号品名使用范围及限量使用限制284 磷酸二氢钾Potassium Phosphate, Monobasic 1.形态属胶囊狀、锭狀且标示有每日食用限量之食品,在每日食用量中,其磷之总含量不得高于1200 mg。2.本品可于特殊营养食品中视实际需要适量使用。3.本品可于适用三岁以下幼儿之奶粉中视实际需要适量使用,且最终产品之钙磷比需在1.0以上,2.0以下。限于补充食品中不足之营养素时使用。第(十二)类 粘稠剂(糊料)编号品名使用范围及限量使用限制048[font=

  • 教你如何搞定少量标准品的称量和溶解

    教你如何搞定少量标准品的称量和溶解

    1mg或是几mg的标准品怎么称量?有人说,要用百万分之一天平,用十万分之一的达不到要求,误差太大。还有人说,在称几个mg的标准品时,最好还是用减量法称量,减量法会更准确。但是,少量标准品一般用分析天平称好溶解后,再一步步稀释得到,而不用一步称到位,再溶解。我们都知道,有些标准品非常昂贵,厂商只能以非常小的包装提供给客户,如1mg\5mg\10mg等,所以,如何高效称量,需要好好判断好再行动哦。标准品的分级国际标准化委员会将标准品(参考物)的定义暂定为:它的一种或几种物理或化学性质已经充分确定,被用于校正仪器或证实一种测定方法的物质,并将其分成三级。⒈一级标准品一级标准品(原级参考物)是已经确定的稳定而均一的物质,它的数值已由决定性方法确定,或由高度准确的若干方法确定,所含杂质也已经定量。它可用于校正决定性方法,评价及校正参考方法以及为“二级标准品”定值。一级标准品都有证书,在美国由国家标准局(NBS)发给合格证书,并指明它的性质和有关数据。⒉二级标准品二级标准品(次级标准品)或是纯溶液(水或有机溶剂的溶液),或存在于相似基质中。这类标准品可由实验室自己配制或为商品,其中有关物质的量由参考方法定值或用一级标准品比较而确定,主要用于常规方法的标化或为控制物定值。⒊控制物控制物有冻干的或溶液,可以用适当的标准品(一级或二级)以参考方法定值,用于质量控制,不用于标化(除经准确定值者)。标准品相关定义参考值:该值为标准样品研制单位提出,但未经验证或只确定的数值。不确定度:测定结果表达式中说明数值范围的那一部分,表示真值以给定的概率落在此范围内。不确定度的含义是指由于测量误差的存在,对被测量值的不能肯定的程度。反过来,也表明该结果的可信赖程度。它是测量结果质量的指标。不确定度愈小,所述结果与被测量的真值愈接近,质量越高,水平越高,其使用价值越高;不确定度越大,测量结果的质量越低,水平越低,其使用价值也越低。准确度:测定值和真值之间的符合程度。标准品用途举例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5/08/201508181410_561401_3005330_3.jp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5/08/201508181410_561402_3005330_3.jpg哪些化学品可作为标准品用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5/08/201508181411_561403_3005330_3.jpg标准品称量方法 请根据您需要称量的重量和容许误差选择合适的天平。如称量少于10mg的产品,建议使用十万分之一的分析天平。在购买产品时也请注意产品的重量能否满足您的需求。一般采用增量法或减量法进行称量,以下是一些建议供您参考:a.称量前:建议将产品直立放置一段时间,使产品全部集中至底部,便于取用。尤其是粘稠状物质,可以倾斜至与竖直方向呈45度,使产品集中在瓶底边缘。如果当心瓶盖上有粘附,可以在未打开瓶盖前甩动瓶身,使产品集中至瓶底。b.粉末或晶体:建议采用增量法称量,准备合适的干燥容器,归零后将产品倾倒在容器内,得出容器中用于配制标准溶液的物质重量。c.粘稠状或液体:建议采用减量法称量,先称量原产品连瓶一起的重量,再用适当器具移取所需样品至配制容器中,称量移取后的产品连瓶重量,其差值为实际用于配制标准溶液的重量。d.如果瓶盖上粘有物质,可以在减量法称量时连瓶盖一起称量,移取产品时注意使用干燥的器具。瓶内少量标准品的称量和溶解 请根据已有的方法或者物质的相关理化性质选择合适溶剂。不适当的溶剂可能造成无法溶解或者产品降解。1.当样品量非常少时,如何从瓶子中获取所有的纯物质呢? 有些标准品非常昂贵,厂商只能以非常小的包装提供给客户,如1mg\5mg\10mg等,拿到产品时可能会觉得瓶子是空的,这种情况是由于粉末状的物质会分散在瓶壁和盖子上,而液体状物质会在瓶壁形成一层可能看不见的液层。可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按照以下操作来获取瓶内所有产品:1、擦拭瓶外壁和盖子,等其晾干。2、称量整个瓶子,记录数据,精确至0.1mg。3、用合适的溶剂将瓶内的产品转移到容量瓶中。荡洗瓶盖和瓶内壁数次并都转移到此容量瓶中。4、中等加热或者氮吹使瓶外壁和内壁干燥。5、在同一台天平上称量空瓶连盖的重量,精确至0.1mg。6、两次称量差值即为容量瓶内溶解的产品量。7、用溶剂定容至容量瓶刻度,即可计算所配溶液的浓度。2.能否直接将溶剂加入标准品的瓶子中进行溶解,再转移到容量瓶中定容? 不能。一般除非特别指明,所有标准品厂商给出的产品质量和体积都不是精确数值,比如10mg的标准品,其瓶中的产品重量可能大于10mg,如10.5mg或11mg。如果产品的重量为精确数值,厂家一般会特别注明,如CDDD-SC494-10MG,其在证书中有说明。所以请务必先对产品进行称量,在标准曲线浓度计算中使用实际称量数值。注意事项 产品的保质期:厂家的标签或分析证书上一般有保质期限,其含义是当产品未打开使用并按照厂家注明的条件进行保存时,厂家对产品的纯度与分析证书上的纯度的一致性负责。由于分析中会有一定的误差,所以产品的纯度一般有一个不确定度或误差范围。有一些产品,由于物质性质比较特殊,厂家对产品不标明具体的保质期限,而是保证在出厂

  • 【简讯】《食品添加剂液体二氧化碳》国家标准颂布

    近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食品添加剂液体二氧化碳》国家标准正式颁布实施。该标准由全国气体标准委员会、全国食品发酵标准化中心等负责归口管理。  二氧化碳是最广泛的气体添加剂,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世界知名碳酸饮料的涌入,二氧化碳的用户、生产企业、消费者对质量给予了前所未有的关注。现行的国家标准于1989年首次发布,现已不能满足饮料行业对该产品的质量要求。2000年,国家技术监督局下达了食品添加剂二氧化碳国家标准的修订计划,天冠集团作为国内一家有实力的用发酵法生产二氧化碳的企业被列为起草单位,和其他部门一起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几经易稿,使得这项工作圆满完成。  该标准对原有标准的技术内容进行了全面修订,取消了对生产原料和生产工艺的限定,控制项目由原来的6项扩充到22项,并建立了相应的试验方法,使通过加入饮料可能造成伤害的各类有害物质得到了全面、有效的控制。同时,对有害物质指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检测手段仪器化,更加可靠。该标准与国际接轨,标准水平大幅度提高,对于保障人身健康、参与世界贸易、交流与发展、提高产品质量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有着较高的社会、经济效益。 来源:中国食品报

  • 【分享】食品中三聚氰胺含量国际新标准出台

    [size=4][b][size=4]食品中三聚氰胺含量国际新标准出台[/size][/b][/size][size=3][b][size=4]2010-07-07 10:22 来源:新华网[/size][/b][/size][size=2][b][size=4][/size][/b][/size][size=4] 联合国负责食品安全标准的机构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6日表示,该委员会已就食品中三聚氰胺的允许含量设立了新标准。新标准规定,每公斤婴儿配方奶粉中的三聚氰胺含量不能超过1毫克,而每公斤其他食品或动物饲料中的三聚氰胺含量不能超过2.5毫克。[/size][size=4]  世界卫生组织食品安全专家安格莉卡特里斯谢尔在当日的媒体吹风会上强调,所谓的三聚氰胺含量标准指的是食品中三聚氰胺自然的或者不可避免的含量,而非人为添加的含量。任何为了商业利益而故意在食品中添加三聚氰胺的行为都是不可接受的。[/size][size=4]  世卫组织食品安全、人畜共患病和食源性疾病部门负责人约恩施伦特则表示,食品卫生与安全问题是一个全球性问题,制定以科学为依据且所有国家都能遵守的共同标准非常重要。[/size][size=4]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由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卫组织共同建立,是一个以保障消费者健康和确保食品贸易公平为宗旨的制定国际食品标准的机构。该委员会本周在日内瓦召开第33届例会,主要讨论婴儿配方奶粉和其他食品中的三聚氰胺含量标准、猪肉中的瘦肉精残留以及蔬菜沙拉和海产品的卫生问题。[/size]

  • 【讨论】颗粒产品标准的制定(征求意见)

    大家好,我们公司正做一种2.5±1mm的颗粒产品,想做个企业标准,希望大家给些意见。我的想法: 分两部分,一是工艺加工技术标准,二是产品标准,不知道是否应该分开来做,或是单独做?工艺技术标准相对简单,主要是制定各工序工艺参数及在制品技术要求,但颗粒产品标准应该包括哪些内容就不是很清楚。个人认为一是颗粒粒度要求,2.5±1mm,二是检测方法之类的,其它的不清楚,还有应该是什么格式的希望大家给些建议,或参考资料。不胜感激!

  • 【求助】磷酸二氢锂 标准

    各位大虾,大家好!本人最近开始分析磷酸二氢锂这种材料,但是这种材料的纯度、杂质元素含量都不知道怎么测,我们买的是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磷酸二氢锂,但是他们的检测标准和手段都保密,有一次产品里面都有明显的沙子,搞的我们合成的产品成品率非常低。最近看到轻金属委员会有一个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的磷酸二氢锂标准,看看有大虾能找到该标准么,非常感谢,在珠三角的虫子当面感谢。[size=4][color=#DC143C]轻金属分标委会审定、预审和讨论的标准项目磷酸二氢锂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等 制定[/color][/size]

  • 关于《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代可可脂巧克力及代可可脂巧克力制品)》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标准委20090531-T-322文件的安排,由我会负责组织《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代可可脂巧克力及代可可脂巧克力制品)》国家标准的制定工作。现经起草工作组广泛收集资料,多次征求意见,完成了标准“征求意见稿”,增加了“可可脂和黑巧克力中类可可脂量化方法”等内容。为使标准更符合实际,更具可操作性,经研究决定于网上再次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对标准内容提出建议和意见。请于2011年9月30前将意见返回中国商业联合会行业发展部。  电话:010-68391386  传真:010-68391387  Email: xz11cn@163.com 附件下载:   http://www.foodmate.net/member/fckeditor/editor/images/ext/doc.gif 《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代可可脂巧克力及代可可脂巧克力制品)》(征求意见稿).doc    http://www.foodmate.net/member/fckeditor/editor/images/ext/xls.gif 征求意见表(巧克力).xls

  • 【简讯】第二批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和食品添加剂国家标准审定会会议召开

    为进一步做好应对日本肯定列表制度的第二批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和食品添加剂国家标准的制订工作,完善我国食品检测标准体系,2008年1月21日-25日,国家认监委在河北香河召开应对日本肯定列表制度第二批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和食品添加剂国家标准审定会。总局食品局、标准委、认监委、标法中心、检科院、各地方检验检疫局等160余人参加了会议。

  •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卫办监督函[2011]978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规定,为做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清理完善工作,我部向社会公开征求2011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计划(第二批),并根据反馈意见情况拟定了《2011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第二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填报项目委托协议书,及时落实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填写2011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委托协议书(项目委托协议书可从卫生部网站http://www.moh.gov.cn下载)。请将协议书填写打印后由承担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五份),于2011年11月3日前报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以下简称秘书处)。逾期未提交协议书的,视为自动放弃标准起草单位和起草人资格。秘书处对协议书进行审核后,于2011年11月10日前报送我部监督局。  二、加强日常管理,确保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及相关经费按时、保质执行  (一)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纳入本单位重要工作日程,保证项目质量和进度,并于2012年10月31日前完成任务,向秘书处提交送审材料和经费决算报告。经费决算报告由财务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未按期提交送审材料的,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应当提交原因说明,并附经费使用情况报告,加盖单位公章后报秘书处。我部将视情况予以通报批评,并根据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制度,对已拨付的项目经费采取“追回”等必要的处理措施。  (三)为保障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顺利实施,请相关省市卫生厅(局)、有关单位对下属单位承担的标准制(修)订项目给予充分重视,支持并督促相关工作。请秘书处督促检查项目执行情况,确保项目计划整体进度。  附件:1. http://www.foodmate.net/member/fckeditor/editor/images/ext/doc.gif 2011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第二批).doc   2. http://www.foodmate.net/member/fckeditor/editor/images/ext/doc.gif 2011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委托协议书.doc  3. http://www.foodmate.net/member/fckeditor/editor/images/ext/pdf.gif 国家标准制修订经费管理办法.pdf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 【转帖】药典委员会订正23个国家标准中有关内容

    10月27日,国家药典委员会发布了《关于订正“复方阿苯达唑片”等23个国家标准中有关内容的函》(国药典化发〔2006〕321号)。  由于近期以来国家药典委员会陆续收到各有关单位对国家药品标准提出了各种修改及更正意见,后经药典委复核确定,现将下述有关品种质量标准进行订正,并将以网上公布的形式发布通知,请各地遵照执行。订正品种执行日期为标准原颁布件中规定的执行日期。附件:订正内容 WS 1 -(X-042)-2001Z复方阿苯达唑片Fufang Abendazuo PianCompound Albenazole Tablets [订正] 【检查】 溶出度 “另精密称取经 105℃ 干燥至恒重的阿苯达唑对照品 20mg 于 100ml 棕色量瓶中,加 1mol/L 盐酸溶液稀释至刻度,即得对照品溶液(2)。” 改为 “另精密称取经 105℃ 干燥至恒重的阿苯达唑对照品 20mg 于 100ml 棕色量瓶中,加 1mol/L 盐酸溶液微热溶解,放冷至室温,加 1mol/L 盐酸溶液稀释至刻度,精密吸取 5ml 置 200ml 棕色量瓶中,用 1mol/L 盐酸溶液稀释至刻度,即得对照品溶液(2)。” WS 1 -(X-402)-2004Z 盐酸布替萘芬乳膏Yansuan Butinaifen Rugao Butenafine Hydrochloride Cream [订正] 【含量测定】 “照盐酸布替奈芬含量测定项下的方法,精密量取续滤液 10μl” 改为 “照盐酸布替萘芬含量测定项下的方法,精密量取续滤液 10μl” WS-10001-(HD-01180)-2002复方乙胺嘧啶片Fufang Yi'anmiding PianCompound Pyrimethamine Tablets [订正] 标准中 “磺胺二甲嘧啶” 全部改为 “磺胺多辛” WS 1 -(X-011)-2005Z 碘海醇 Dianhaichun Iohexol [订正] 【检查】 游离芳香胺 “另精密称取 5- 氨基 -N,N- 双(2,3- 二羟丙基)2,4,6- 三碘 1,3- 苯二甲酰胺对照品适量” 改为 “另精密称取 5- 氨基 -N,N'- 双(2,3- 二羟丙基)2,4,6- 三碘 -1,3- 苯二甲酰胺对照品适量” ; “自冰浴中取出,各加入 用新制的盐酸萘乙二胺溶液” 改为 “自冰浴中取出,各加入临用新制的盐酸萘乙二胺溶液” 。 甲醇与异丙醇 “用 401 担体色谱法” 改为 “用 401 担体色谱柱” 。 3- 氯 -1,2- 丙二醇 “含 3- 氯 1,2- 丙二醇不得过 0.010%” 改为 “含 3- 氯 -1,2- 丙二醇不得过 0.010%” WS 1 -(X-102)-2004Z

  • 液质 测定丁硫克百威 标准品出峰跟克百威完全一致

    第一次做农残中丁硫克百威的检测。质谱优化的离子对的质量数跟标准上的一致,质谱段进丁硫克百威的标准品可以正常出峰。再用液相进样的时候丁硫克百威的两个离子对都不出峰,反而出的是克百威的离子对。我又用克百威单标、丁硫克百威单标和两者的混标进样,出的峰都是克百威。各位老师帮忙看一下是哪里除了问题?流动相: 乙腈 0.2%乙酸水 梯度洗脱 采集时间20min质谱是 AB 5500

  • 苏丹红事件深思:实施食品安全规范标准刻不容缓

    苏丹红事件深思:实施食品安全规范标准刻不容缓   自今年2月23日国家质检总局部署在全国彻查苏丹红以来,政府采取了历史上最大规模的食品清查追缴行动,从亨氏美味源辣椒酱到肯德基5种食品,再到国家质检总局公布88种食品含苏丹红成分,越来越多的食品企业受到牵连,涉红食品召回浪潮此起彼伏,消费者在空前关注中迅速提升了食品安全意识,“苏丹红”已在不经意中成为食品安全问题的代名词。追根溯源,发生苏丹红等食品安全事件的根本原因是什么?  苏丹红等食品安全事件一再表明,食品安全问题发生于食品,披露于检验,但源自食品的生产和流通过程,相关食品企业未能从源头上对生产流通过程进行有效的安全规范管理是发生苏丹红等食品安全事件的根本原因。  党和政府对食品安全问题极为关注,在国务院去年9月下发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中强调要尽快构建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在这一形势下,国家认监委提出并归口、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发布的我国食品行业第一个安全规范标准SN/T1443.1-2004《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已于去年12月正式实施(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已做报道),是实施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官方验证和监督管理的依据。这是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为解决食品安全问题所采取的根本性措施之一。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要求》标准在国际上首次提出了“食品安全管理原则”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定义,经专家审定,该标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填补了我国在相关领域的空白。该标准以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为核心,融入了管理体系要素,结合我国国情并注重与国际接轨,对食品原料生产、采购、加工、包装、储藏、运输、销售的全过程都做出了规范性安全管理和操作要求,其实施将推动我国食品企业建立一整套先进、科学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从源头上解决食品安全问题。  苏丹红事件表明,仅靠对食品成品的检验和查处不足以从根本上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国家在食品中禁用的工业原料有数千种,不可能在食品出厂时全部检验。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要求》标准要求食品企业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建立针对食品危害的全程预防性管理体系,在所生产食品的供应商管理、原料采购控制直到销售的全过程中,对可能被引入、产生或增长的所有生物、化学或物理危害进行识别、预防和控制,将这些危害防止、消除或降低到可接受水平。标准强调以消费者食用安全为关注焦点,要求食品企业对其出厂食品的消费者食用安全状况进行监视与评价,针对可能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预先建立并在必要时实施相应的预警防范机制和产品召回计划,并对发生紧急情况时的应急预案、以及危害可追溯性记录系统、产品安全特性检验做出了明确规定。食品安全重在预防,从可操作性和现实性出发,在食品企业建立并实施有效的预防性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是解决苏丹红等食品安全问题的根本途径。  广州田洋公司生产销售含苏丹红食品已长达三年,并导致亨氏、肯德基等30家企业88种食品含苏丹红成分,一些消费者食用含苏丹红食品可能已有三年之久,专家建议经常食用含苏丹红食品的消费者应做肝部检查,这一结果意味深长。以苏丹红为代表的各种有害物质通过被污染食品正在时刻威胁着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任何赔偿都不能挽回健康损失,重要的是,不能再让食品安全问题轻易发生了,对此,全社会都应负起责任,政府和食品企业更是责任重大。现在,国家质检总局已发布实施《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要求》标准,在食品企业贯彻实施这一标准,建立、运行和验证有效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从源头上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已经刻不容缓。  食品安全问题是复杂的,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就更加复杂,但我们应该有信心,在政府有力的监管和推动下,经过食品行业的不懈努力,食品安全状况的明显改善一定会实现。(人民网北京4月27日讯)  相关资料: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介绍  1.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是在食品安全方面对组织进行指挥和控制的管理体系,是食品安全管理原则应用的结果。  HACCP体系是针对食品安全显著危害的控制体系,是HACCP原理应用的结果。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包含了HACCP体系,并以HACCP体系为核心。  2.食品安全管理原则  食品安全管理原则是进行食品安全管理活动的系统性指导准则,包括了HACCP原理。继HACCP原理之后,食品安全管理原则的提出是食品安全理论的又一新发展。  在中国国家质检总局(AQSIQ)2004年发布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要求》标准中提出的食品安全管理原则如下:  原则1 以消费者食用安全为关注焦点  原则2 实现管理承诺和全员参与  原则3 建立食品卫生基础  原则4 应用HACCP原理  原则5 针对特定产品和特定危害  原则6 依靠科学证据  原则7 采用过程方法  原则8 实施系统化和可追溯性管理  原则9 在食品链中保持组织内外的必要沟通  原则10 在信息分析的基础上实现体系的更新和持续改进  在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1997年发布的《HACCP体系及其应用准则》中提出的HACCP原理如下:  原理1 进行危害分析  原理2 确定关键控制点  原理3 确定关键限值  原理4 建立关键控制点的监控系统  原理5 建立纠偏行动计划  原理6 建立验证程序  原理7 建立文件和记录保持系统  3.《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要求》标准的主要内容  前言  引言  0.1 总则  0.2 食品安全管理原则  0.3 HACCP原理  0.4 与GB/T19001的关系  0.5 与其他管理体系的关系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4.1 总要求  4.2 文件要求  4.2.1 总则  4.2.2 食品安全手册  4.2.3 文件控制  4.2.4 记录控制  5 管理职责  5.1 管理承诺  5.2 以消费者食用安全为关注焦点  5.3 食品安全方针  5.4 策划  5.4.1 食品安全目标  5.4.2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策划  5.5 职责、权限与沟通  5.5.1 职责和权限  5.5.2 HACCP小组组长  5.5.3 内部沟通  5.5.4 外部沟通  5.6 管理评审  5.6.1 总则  5.6.2 评审输入  5.6.3 评审输出  6 食品卫生管理  6.1 总则  6.2 卫生条件的确定  6.3 HACCP前提计划的制定与实施  6.3.1 总则  6.3.2 SSOP计划  6.3.3 人力资源保障计划  6.3.4 基础设施保障维护计划  6.3.5 原辅料采购卫生保障计划  6.3.6 产品包装、储藏、运输和销售防护计划  6.3.7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保障计划  6.3.8 其他基础性HACCP前提计划  6.3.9 产品类别性HACCP前提计划  6.4 资源提供  7 安全产品实现与保障  7.1 总则  7.2 与安全产品有关的要求的确定  7.3 危害分析的预备步骤  7.3.1 HACCP小组的组成  7.3.2 产品特性和销售方式的描述  7.3.3 预期用途和消费群体的确定  7.3.4 流程图的制定与确认  7.3.5 特定环境因素的识别  7.4 危害分析的基本步骤  7.4.1 危害识别  7.4.2 危害评估  7.4.3 控制措施的制定  7.4.4 危害分析报告  7.5 HACCP计划的制定与实施  7.5.1 总则  7.5.2 关键控制点的确定  7.5.3 关键限值的确定  7.5.4 关键控制点的监控  7.5.5 关键控制点的纠偏行动  7.5.6 HACCP计划运行的验证  7.5.7 HACCP计划运行的记录  7.6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控制  7.7 不安全产品处置  7.8 消费者食用安全的监视与评价  7.9 HACCP后续计划的制定与实施  7.9.1 总则  7.9.2 预警反应计划  7.9.3 产品召回计划  7.9.4 应急预案  7.10 危害可追溯性记录系统  8 验证、分析和改进  8.1 总则  8.2 验证  8.2.1 内部审核  8.2.2 过程的监视、测量和确认  8.2.3 产品的监视、测量和确认  8.3 信息分析  8.4 更新  8.5 改进  8.5.1 持续改进  8.5.2 纠正措施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与GB 2760-2014标准文本比对

    [font=SimSun, STSong, &]2024年3月12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并将于2025年2月8日实施。食品伙伴网将2024版GB 2760与2014版及其纳入新版标准中的增补公告进行了比对分析,以下概述了2024版GB 2760较2014版的整体变化及各个附表的主要变化,供相关食品企业参考。[/font][font=SimSun, STSong, &]一、纳入了增补公告批准使用的添加剂[/font][font=SimSun, STSong, &]为了方便标准使用者查询,GB 2760-2024纳入了GB 2760-2014实施以来国家卫生健康委以公告形式批准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和使用规定,截至国家卫生健康委2023年第5号公告。[/font][font=SimSun, STSong, &]二、正文的修订情况[/font][font=SimSun, STSong, &](1)修订食品添加剂定义,在定义中增加了营养强化剂的内容,并明确营养强化剂的使用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14880)和相关规定。[/font][font=SimSun, STSong, &](2)修订INS和CNS定义,并明确说明当CAC的INS号发生变化时以CAC的INS号为准。[/font][font=SimSun, STSong, &](3)“4食品分类系统”的修改:删除“如允许某一食品添加剂应用于某一食品类别时,则允许其应用于该类别下的所有类别食品,另有规定的除外”内容,将其体现在附录A的A.3中。[/font][font=SimSun, STSong, &](4)增加了“8食品添加剂的功能类别”“9附录A中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索引”“10营养强化剂”“11胶基糖果中基础剂物质”内容。[/font][font=SimSun, STSong, &]三、附录A的修订情况[/font][font=SimSun, STSong, &](1)修改附录A中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的查询方式。将2014版标准中表A.3的内容体现到表A.1和表A.2中,原表A.2合并入表A.1。2024版标准中表A.2规定了表A.1中例外食品编号对应的食品类别。[/font][font=SimSun, STSong, &](2)修订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进一步明确继承原则和完善相同色泽着色剂、防腐剂、抗氧化剂总和不超过1原则的描述,实质性要求未变化。[/font][font=SimSun, STSong, &]2024版标准规定“表A.1列出的食品添加剂按照规定的使用范围和最大使用量使用。如允许某一食品添加剂应用于某一食品类别时,则允许其应用于该类别下的所有类别食品,另有规定的除外。下级食品类别中与上级食品类别中对于同一食品添加剂的最大使用量规定不一致的,应遵守下级食品类别的规定”。[/font][font=SimSun, STSong, &]1、表A.1的修订情况[/font][font=SimSun, STSong, &](1)修订部分食品添加剂品种和/或使用规定。删除了落葵红、密蒙黄、酸枣色、2,4-二氯苯氧乙酸、海萝胶、偶氮甲酰胺;删除了罐头类食品中防腐剂的使用规定,涉及ε-聚赖氨酸盐酸盐、乳酸链球菌素、山梨酸及其钾盐、稳定态二氧化氯;删除食醋中冰乙酸、果蔬汁浆中纳他霉素、蒸馏酒中β-胡萝卜素和双乙酰酒石酸单双甘油酯、凉果类和话梅类中滑石粉、“16.07其他(发酵工艺)”中聚氧乙烯木糖醇酐单硬脂酸酯等的使用规定;[/font][font=SimSun, STSong, &](2)修改了部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要求。增加了阿斯巴甜、安赛蜜与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乙酰磺胺酸等在相同食品类别中共同使用时的总量要求;完善了饮料类别中液体饮料与相应的固体饮料食品添加剂使用的对应关系,修改备注为“以即饮状态计,相应的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修订了二氧化硫、脱氢乙酸及其钠盐等在部分食品类别中的使用规定;将原标准中归类为“其他类”的部分食品类别重新进行了归类,并调整了相应的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等;[/font][font=SimSun, STSong, &](3)修改了部分食品添加剂的基本信息。例如修改了苯甲酸及其钠盐等食品添加剂的中文名称、中国编码(CNS号);爱德万甜等食品添加剂的英文名称和国际编码(INS号)等。[/font][font=SimSun, STSong, &]2、表A.2的修订情况[/font][font=SimSun, STSong, &]2024版表A.2为表A.1中例外食品编号对应的食品类别,相对于2014版GB2760的表A.3,其主要变化如下:[/font][font=SimSun, STSong, &](1)修订食品类别名称:如将“灭菌乳”修订为“灭菌乳和高温杀菌乳”,在该分类下增加了“高温杀菌乳”;将“白糖及白糖制品(如白砂糖、绵白糖、冰糖、方糖等)”修订为“白砂糖及白砂糖制品、绵白糖、红糖、冰片糖”,将原11.01.02 的红糖、冰片糖整合至11.01.01。删除了“等”字,说明除已在11.01.01名称中列明的,其他的全部转入11.01.02类别中的“其他糖”。[/font][font=SimSun, STSong, &](2)细分部分食品分类:如2014版“02.01(基本不含水的脂肪和油)”大类修改为02.01的细分类“02.01.01.01(植物油)、02.01.01.02(氢化植物油)、02.01.02(动物油脂(包括猪油、牛油.鱼油和其他动物脂肪等))、02.01.03(无水黄油、无水乳脂)”。[/font][font=SimSun, STSong, &]四、附录B的修订情况[/font][font=SimSun, STSong, &](1)修订食品用香料、香精使用原则。进一步明确具有其他食品添加剂功能或其他食品用途的食品用香料的使用要求,应配制成食品用香精用于食品加香。如:苯甲酸、肉桂醛、瓜拉纳提取物、双乙酸钠(又名二醋酸钠)、琥珀酸二钠、磷酸三钙、氨基酸类等。[/font][font=SimSun, STSong, &]1、表B.1的修订情况[/font][font=SimSun, STSong, &]2024版表B.1为不得添加食品用香料、香精的食品名单,相对于2014版GB 2760,其主要变化如下:[/font][font=SimSun, STSong, &](1)修订食品类别名称:将“灭菌乳”修订为“灭菌乳和高温杀菌乳”,在该分类下增加了“高温杀菌乳”;[/font][font=SimSun, STSong, &](2)新增食品分类:增加“13.02 婴幼儿辅助食品”类别,通过新增食品类别从而进一步明确禁止“婴幼儿辅助食品”使用香精香料。[/font][font=SimSun, STSong, &]2、表B.2、B.3的变化[/font][font=SimSun, STSong, &]修改完善了部分食品用香料品种。梳理了表B.2和表B.3的食品用香料名单,进行以下调整:[/font][font=SimSun, STSong, &](1)删除了多个香料品种。删除了枯茗油、葫芦巴、玫瑰茄、石榴果汁浓缩物、玉米穗丝、3-乙酰基-2,5-二甲基噻吩、氨基乙酸(羟基乙腈法)。其中,枯茗油、葫芦巴已为香辛料,玫瑰茄、石榴果汁浓缩物、玉米穗丝已为普通食品,3-乙酰基-2,5-二甲基噻吩行业已不再使用。[/font][font=SimSun, STSong, &](2)非洲竹芋提取物由合成香料调整为天然香料。[/font][font=SimSun, STSong, &](3)大茴香脑、根皮素由天然香料调整为合成香料。[/font][font=SimSun, STSong, &](4)多项香料修改或增加的中英文名称、FEMA编号、编码。例如:葡萄糖基甜菊糖苷、非洲竹芋提取物、6-甲基辛醛、香兰醇、4-癸烯酸等。[/font][font=SimSun, STSong, &]五、附录C的修订情况[/font][font=SimSun, STSong, &]1、表C.1、C2的修订情况[/font][font=SimSun, STSong, &]2024版表C.1为可在各类食品加工过程中使用,残留量不需限定的加工助剂名单(不含酶制剂),表C.2为需要规定功能和使用范围的加工助剂名单(不含酶制剂),相对于2014版GB 2760,其主要变化如下:[/font][font=SimSun, STSong, &](1)明确过氧化氢的使用范围。将过氧化氢从表C.1中删除,列入表 C.2,并规定其功能为“脱硫剂、脱色剂、去碘剂”,使用范围为“淀粉糖和淀粉加工工艺、油脂加工工艺、海藻加工工艺、胶原蛋白肠衣加工工艺、乳清粉和乳清蛋白粉的加工工艺”。[/font][font=SimSun, STSong, &](2)删除了1,2-二氯乙烷、矿物油、磷酸铵、抗坏血酸、抗坏血酸钠5个加工助剂品种。根据JECFA最新评估结果,同时参考美国、欧盟的规定,删除了1,2-二氯乙烷品种和使用规定。将矿物油使用规定与白油(液体石蜡)的使用规定进行整合。将磷酸铵使用规定与磷酸氢二铵和磷酸二氢铵进行整合。将抗坏血酸和抗坏血酸钠纳入附录A进行规定。[/font][font=SimSun, STSong, &](3)修订部分加工助剂的功能和使用范围。例如,删除了β-环状糊精用于巴氏杀菌乳、灭菌乳的规定;增加离子交换树脂用于糖处理工艺的规定;删除了白油(液体石蜡)功能中的“被膜剂”功能,增加了“防黏剂”功能。[/font][font=SimSun, STSong, &](4)统一规范了消泡剂的使用规定。删除了表A.1中丙二醇和吐温类中的消泡剂功能,在表 C.2 丙二醇的功能中增加消泡剂,删除了表A.1中吐温类用于豆类制品的使用规定,在表 C.2 中吐温类的使用范围中增加“豆类制品(最大使用量为0.05g/kg,最大使用量以每千克黄豆的使用量计)”。[/font][font=SimSun, STSong, &](5)修订部分加工助剂的中英文名称表述。例如,氮气修改为“氮气(液氮)”,6号轻汽油(植物油抽提溶剂)修改为“植物油抽提溶剂”,植物活性炭(稻壳活性炭)修改为“植物活性炭(稻壳来源)”。[/font][font=SimSun, STSong, &]2、表C.3的修订情况[/font][font=SimSun, STSong, &]2024版表C.3为食品用酶制剂及其来源名单,相对于2014版GB 2760,其主要变化如下:[/font][font=SimSun, STSong, &](1)新增1中酶制剂。新增“普鲁兰酶(Pullulanase),来源为李氏木霉Trichodermareesei,供体为Aspergillusnishimurae”。[/font][font=SimSun, STSong, &](2)删除1种酶制剂。删除了“溶血磷脂酶(磷脂酶B)Lysophospholipase (lecithinase B),来源为李氏木霉Trichoderma reesei,共体为Aspergillus nishimurae”。[/font][font=SimSun, STSong, &](3)修订部分酶制剂的中英文名称。例如,果糖基转移酶(又名β-果糖基转移酶)修改为“蔗糖1-果糖转移酶(又名果糖基转移酶 )”,纤维二糖酶修改为“β-葡萄糖苷酶(又名纤维二糖酶)”,果胶酯酶修改为“果胶酯酶(果胶甲基酯酶)”,葡糖异构酶修改为“葡糖异构酶(木糖异构酶)”。[/font][font=SimSun, STSong, &](4)修订部分酶制剂来源或供体名称、供体的描述。[/font][font=SimSun, STSong, &]六、附录D的修订情况[/font][font=SimSun, STSong, &](1)附录D中增加了营养强化剂的编号D.16,并根据GB 14880的规定增加了营养强化剂的定义。[/font][font=SimSun, STSong, &](2)根据GB 30616-2020中关于食品用香料的定义,将D.21食品用香料定义修改为“添加到食品产品中以产生香味、修饰香味或提高香味的物质”。[/font][font=SimSun, STSong, &]七、附录E的修订情况[/font][font=SimSun, STSong, &]为了使食品分类描述更加科学合理,进一步规范了部分食品类别的描述,表E.1的主要变化如下:[/font][font=SimSun, STSong, &]2024版表E.1为食品分类系统,相对于2014版GB 2760,其主要变化如下:[/font][font=SimSun, STSong, &](1)新增7个食品类别。在相关食品类别中增加兜底的其他类别,如06.03.02.06其他小麦粉制品(如面筋等)、06.05.02.05其他淀粉制品(如凉粉等)、06.12其他粮食制品、08.02.03肉丸类、08.02.04其他预制肉制品、12.10.03.05其他液体复合调味料;增加了16.05食品加工用菌种制剂(16.04除外)。[/font][font=SimSun, STSong, &](2)为与相关食品产品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保持协调一致,修改了部分食品类别。删除12.03.01酿造食醋、12.03.02配制食醋、12.04.01酿造酱油、12.04.02配制酱油、12.05.01酿造酱,将配制酱油和配制食醋归入12.10.03液体复合调味料;删除12.05.02配制酱,将其归入12.10.02 半固体复合调味料,并将大类12.05食品类别名称修改为“酿造酱”。并对相应的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进行修改。[/font][font=SimSun, STSong, &](3)调整部分食品类别。例如:1.01分类中增加了“高温杀菌乳”;修改了蜜饯凉果的食品分类;调整食糖、调味酱的分类;删除半起泡葡萄酒食品分类;将原08.03.07.03 肉脯类调整至08.03.02“熏、烧、烤肉类(熏肉、叉烧肉、烤鸭、肉脯等);将09.02.03分类的名称由“冷冻鱼糜制品(包括鱼丸等)修改为“冷冻水产糜及其制品(包括冷冻丸类产品等)”;[/font][font=SimSun, STSong, &](4)修订部分食品分类号。将“面糊(如用于鱼和禽肉的拖面糊)、裹粉、煎炸粉”的食品分类号由“06.03.02.04”调整为“06.11”。[/font]

  • 【讨论】食品安全标准如何缩短“时差”?

    前些日子,食品中常见的植物奶油因被曝光含有大量反式脂肪酸,一时间成为众矢之的。植物奶油危机生成后,卫生部随即表示:相关部门已对反式脂肪酸进行管理,并将开展对反式脂肪酸的风险监测评估。这一事件,不禁让人联想起曾经的苏丹红、三聚氰胺等“食品安全门”,同样先由媒体曝光披露危害,同样事后才由相关部门表态制定标准。关乎无数人群健康安全的食品标准,为何总是在媒体曝光后才姗姗来迟?食品安全监管该如何完善,才能让消费者吃得放心? 研究滞后令标准“迟到” 科技进步日新月异,食品品种也日渐繁多。作为工业时代的食品新品种,反式脂肪酸等物质的危害,近些年才被发现。中国疾控中心相关专家解释,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当植物奶油普遍应用时,人们尚未意识到反式脂肪酸的问题所在。直到近些年,它可能导致糖尿病、肥胖、高血压等慢性疾病的危害,才逐渐为人们所熟知。至于苏丹红、三聚氰胺等食品添加剂,它们正式问世与发现危害之间,同样存在一定的“时差”。 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营养与食品专家郭红卫教授认为,新食品问世后,相关的健康研究本身就需要一段时日,迄今为止,反式脂肪酸是否对人体有害在学界仍存在一定分歧,少数专家还不认同这类观点;将学界理论应用到实际监管之中,也需要一个时间段,这便导致标准制定总是晚一步。也有专家分析说,我国监管行政部门、学界专家沟通不足、交流不畅,令许多标准未能及时跟上,最终造成“有了结石宝宝才发现三聚氰胺,找到慢性病祸首才重视植物奶油”的尴尬境遇。 监管不到位标准难制定 据悉,我国专家在制定植物奶油标准前竟然发现:各种食品中到底含有多少植物奶油、多少反式脂肪酸,没有任何权威部门做过统一检测和调研。监管检测漏洞多多,成为标准制定难的最关键原因。 上海理工大学食品研究所所长徐斐分析,监管首先需要大量的调研工作,这方面我国做得较为欠缺,许多食品的成分调研并不细致,为之后的标准制定带来重重阻碍。其次,监管手段过于单一、陈旧,常会使监管出现纰漏。以含三聚氰胺的奶粉为例,传统检测只查蛋白质,找不到什么差错;如能查一查奶粉中的脂肪、乳糖等比例,三聚氰胺问题也就不难发现了。用“昨天”的标准来评判“今天”、“明天”的食品,待到发现问题再做补充,这样的被动跟进,只能使标准制定姗姗来迟。再者,监管后的惩罚力度不够,使标准制定的应有功效打了折扣。前不久,三聚氰胺“再出江湖”,令众多消费者咋舌之时,还折射出食品添加剂标准未能“掷地有声”,这也为之后制定标准带来阻力。 开展安全风险评估须置前 确保食品安全,标准制订该如何缩短“时差”?怎样才能让标准及时更新、不至于造成严重的健康威胁?权威专家认为,针对新食品开展安全风险评估至关重要。具体说来,学术研究专家、行政部门间应多沟通,让临床新发现及时应用在标准制订上,实现科学评价食品新添加剂,防患于未然。与之相匹配,监管部门的监管手段、监管范围也应与时俱进,做到监管更周密、到位。 令人欣慰的是,今年本市已在全国率先成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业委员会”,委员会将汲取过往经验,着手开展对大米中的镉成分、凉拌菜中的相关成分等进行安全风险评估,争取早日制订标准,保障消费者权益。 郭红卫教授补充,除了政府监管外,企业和消费者的知识普及、信息获取,也是加强食品安全的重要一环。比如,此次反式脂肪酸的利弊得到评估后,有关部门应即刻加强对企业、消费者的宣教。一方面,告诫食品企业不应完全以利润为考量,更当兼顾人体健康;一方面,消费者也应有意识选择少吃同类食品。消费者的科学选择,反过来又可左右企业行为,最终为食品质量织起安全网。

  • 【讨论】#####-----三聚氰胺欧盟的标准是25毫克/公斤-----#####

    【讨论】#####-----三聚氰胺欧盟的标准是25毫克/公斤-----#####

    我们国家目前还没有三聚氰胺在食品种含量的标准,借助这个图表看看: [im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08/09/200809211006_109580_1622447_3.jpg[/img]从图中我们看到,不是所有的含有三聚氰胺的产品都是不能食用的,而是分不同的年龄和体重有明确的规定。本次检验的奶粉,除了伊利是儿童奶粉外,其余奶粉都是婴幼儿奶粉,也就是说,在体重达到一定的量的前提下,按照美国和欧盟的标准,0-6个月的婴幼儿每天分别可以摄取29.4毫克和23.4毫克的三聚氰胺,而6-12个月的婴幼儿每天分别可以摄取32.8毫克和23.4毫克的三聚氰胺。儿童奶粉所对应的1-3岁的幼儿,则分别可以达到35.7毫克和28.4毫克。 再对比9月16日央视公布的数据,我们就可以发现,及时按照欧盟较严格的标准,我们也还有很多奶粉的三聚氰胺含量没有超标,是没有问题的。如下图: [im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08/09/200809211008_109581_1622447_3.jpg[/img]黑线以下的部分,应该都是不超过较严的欧盟标准的。 那么是不是欧盟标准就适合中国人呢。目前还没有明确的数据,但是卫生部发言人的发言中明确指出,在中国每公斤含量15毫克的三聚氰胺应该都是安全的。再看表格,从伊利以下的7家检测的结果应该也是符合这个标准的。 由此可见,我们未必因为三鹿事件,就对所有的奶粉都拒之千里,而应该以理性的态度去分析复杂的事务。理性,是保证安全的最佳武器。

  • 食品安全标准使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标准制修订)

    [size=24px][font=黑体] [/font][/size][align=center][font=黑体][size=24px]食品安全标准使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size][/font][/align][align=center][font=黑体][size=24px](标准制修订)[/size][/font][/align][size=24px][font=仿宋_GB2312](一)[/font][font=仿宋_GB2312]标准制修订的速度[/font][font=仿宋_GB2312][font=仿宋_GB2312]随着实际工作和生活环境变化,国际和国内食品的种类也越来越多,对于新出现的食品的认识了解以及使用均需要一定的时间,而对于这部分食品的监管还需要制定相应的标准。另外对于原有的食品安全标准,经过不断的使用发现存在的可更新或者存在错误等,或是因为检验检测技术的不断升级,原有的标准需要进行修订或重新制定。比如[/font][font=仿宋_GB2312]2020年以来,全球范围内的新冠疫情改变了我们原有的生活方式,饮食上为了避免过多的人员接触,同时满足人们日常饮食需求,多种多样的预制菜出现了。为了更好的保障这部分消费者的利益,相应的食品标准就要尽快开展制定。又如我们是开展食品添加剂的抽样检验时,使用的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该标准是2014年12月24日发布,于2015年5月24日正式实施,至今已使用七年有余,期间发布了多项增补公告,包括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原有食品添加剂扩大或缩小适用范围等,因此使用者查询标准规定时,要查询标准文本以及所有的增补公告内容,这给实际工作带来较多不便。[/font][/font][font=仿宋_GB2312](二)标准覆盖的范围[/font][font=仿宋_GB2312][font=仿宋_GB2312]目前,食品安全抽检工作中,对于有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项目建议可以开展监督抽检,对于没有标准要求的项目但又想了解相关食品中该成分的风险情况,建议开展风险监测。以农药残留为例,[/font][font=仿宋_GB2312]GB 2763-2021版对564种农药10092项最大残留限量进行了规定。但实际农药注册的种类不止这些,而且在实际生活中,因每年的自然环境等的不同,农药使用的品种也不同,且随着科技的进步,农药的研发也在不断的开展,而检测标准和判定标准的制修订在一段时间内是不能得以覆盖的。[/font][/font][font=仿宋_GB2312]基于以上情况,为了食品安全标准的更好使用,为了监管部门更好的开展相关监管工作,建议在标准制修订工作中,制修订部门、监管部门和检验检测机构要加强沟通和协调,使标准制修订的精准性和操作性更强。[/font][font=Calibri] [/font][/size]

  • 【讨论】食品中三聚氰胺含量国际新标准出台---好事!

    [color=#0162f4] 联合国负责食品安全标准的机构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7月6日表示,该委员会已就食品中三聚氰胺的允许含量设立了新标准。新标准规定,每公斤婴儿配方奶粉中的三聚氰胺含量不能超过1毫克,而每公斤其他食品或动物饲料中的三聚氰胺含量不能超过2.5毫克。[/color][color=#000000] 世界卫生组织食品安全专家安格莉卡特里斯谢尔在当日的媒体吹风会上强调,所谓的三聚氰胺含量标准指的是食品中三聚氰胺自然的或者不可避免的含量,而非人为添加的含量。任何为了商业利益而故意在食品中添加三聚氰胺的行为都是不可接受的。有法可依了,好事![/color]

  • 【简讯】我国今年将完成7千多项食品等安全标准制定修订

    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5日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强调,要加强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今年要完成7700多项食品、药品和其他消费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健全食品、药品和其他消费品安全标准体系。 温家宝说,一是加快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制定和修订。今年要完成7700多项食品、药品和其他消费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健全食品、药品和其他消费品安全标准体系;食品、消费品安全性能要求及其检测方法标准,都要采用国际标准。出口产品除符合国际标准外,还要符合进口国标准和技术法规的要求。 二是完善产品质量安全法制保障。加快制定修订涉及产品质量安全的法规,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紧密衔接的机制,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的惩处力度。 三是健全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严格执行生产许可、强制认证、注册备案制度,严把市场准入关。提高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产品的生产许可条件和市场准入门槛。加强食品、药品等重点监管工作,严把进出口商品质量关。认真落实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 温家宝强调,我们一定要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用得安心,让出口产品享有良好信誉。

  • 【原创】婴儿食品含重金属 长期食用危害大

    笔者了解到,市场上婴儿食品的安全状况颇令人担忧。据悉,瑞典研究人员经调查发现市面上出售的多种婴儿食品含有砷、铅和镉等有毒重金属。这些婴儿食品中不乏知名品牌,它们在各大超市均有销售。研究发现,每天向婴儿喂食两次诸如米糊等婴儿食品,相较喂哺母乳,他们接触到的砷含量会大幅上升50倍,接触到的镉水平会大增150倍,接触铅的水平亦会上升8倍。目前,这些研究人员已经呼吁瑞典当局制定新的安全标准,以控制婴儿食品中的有毒化学物水平。英国标准局和欧盟委员会的官员也已经展开紧急检讨,以制定婴儿长期接触这些食品的上限。砷、铅和镉是耳熟能详的重金属,那么,它们一旦藏匿于食品中被人体过量吸收之后会产生怎样的后果呢?为了了解这些重金属对人体的危害,笔者咨询了权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PONY谱尼测试(www.ponytest.com),PONY谱尼测试的专家告诉笔者,人体对砷的需要量为6.25μg/4.18MJ~12.5μg/4.18MJ,世界各地砷的摄入量一般为12~40μg。过量的砷被人体吸收后,会破坏细胞的氧化还原能力,影响细胞正常代谢,引起组织损害和机体障碍,可导致中毒死亡。此外,砷还是一种致癌物质,慢性砷食入与皮肤癌密切相关,与肺癌、肝癌、膀胱癌、肾脏癌、大肠癌的发生也有很大关系。镉会对呼吸道产生刺激,长期暴露会造成嗅觉丧失症、牙龈黄斑或渐成黄圈,镉化合物不易被肠道吸收,但可经呼吸被体内吸收,积存于肝或肾脏,从而造成危害,尤以对肾脏的损害最为突出。镉还可导致骨质疏松和软化。而铅中毒则会导致永久性的智力损伤和行为异常。非常年幼的儿童若经常进食含砷、铅和镉等重金属的食品,他们的健康是难以得到保障的。食品安全问题尤其是婴幼儿的食品安全问题日益引起国际社会的关注,因此,更加严格的法规、标准将会出台以保障人类的食品安全。这些管控措施对食品生产企业势必会产生较大的影响。由此,PONY谱尼测试建议食品生产企业,一定要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熟悉相关标准法规,并积极到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产品检测,只有这样才能保障产品安全,为人们营造健康的饮食环境,并能在激烈的竞争中站稳脚跟。

  • 青岛海检集团有限公司今日正在招聘,标准化体系主管,坐标青岛市,高薪寻找不一样的你!

    [size=16px][color=#ff0000][b][url=https://www.instrument.com.cn/job/position-78895.html]立即投递该职位[/url][/b][/color][/size][b]职位名称:[/b]标准化体系主管[b]职位描述/要求:[/b]1.组织建设海试场标准化工作体系;2.制定海试场标准技术和标委会发展战略规划及实施;3.负责海洋及相关产业标准信息的收集整理及研究。4. 海洋设备标准制修订。标准与专利结合。[b]公司介绍:[/b] 海检集团是2016年5月青岛市政府批准成立的市属国有独资企业,围绕检验检测全产业链发展提供一站式服务,建设运营国家海洋设备质量检验中心、海洋水下设备试验与检测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海洋设备重大产品研发和试验检测平台等三个国家级创新平台,建有水下设备、电磁兼容、海洋电缆、材料分析、环境及可靠性、电气、新能源电力电子7个国内领先水平的实验室,可为海工装备、航空航天、轨道交通、汽车、军工等12个重点行...[url=https://www.instrument.com.cn/job/position-78895.html]查看全部[/url][align=center][img=,178,176]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1/08/202108160948175602_3528_5026484_3.png!w178x176.jpg[/img][/align][align=center]扫描二维码,关注[b][color=#ff0000]“仪职派”[/color][/b]公众号[/align][align=center][b]即可获取高薪职位[/b][/align]

  • 韩国拟定食品添加剂标准规范修订案

    韩国拟定食品添加剂标准规范修订案 来源: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时间:2011-6-24 2011 年5 月17 日,韩国发布 G/SPS/N/KOR/388 号通报:食品添加剂标准规范修订案。修订内容包括“标准规范”及“器皿、容器和包装食品接触面消毒液”两项,主要内容涉及: (1)木聚糖酶(Xylanase) 、5’-脱氨酶(5’-deaminase) 、α-葡糖苷酶(α-glucosidase) 、磷酸二酯酶(phosphodiesterase) 、硒酸钠(sodium selenate)及钼酸钠(sodium molybdate)为新批准项目。 (2)修订以下 22种食品添加剂定义:合成香料物质、糖化酶、溶菌酶、万寿菊提取物、α淀粉酶、蛋白酶、焦糖色、天然香料物质、天门冬酰胺酶、高粱色、甜菜红、甘蓝红色素、栀子红色素、可可色素、红曲黄色素、红花黄素、芙蓉色素、非洲酪脂果色素、紫甘薯色素、紫山芋色素、葡萄汁色素及磷虾颜色。 (3)修改以下4 种食品添加剂的分规范:L-胱氨酸;L-谷氨酸;磷酸一铵;L-左旋及焦糖色。 (4)修改以下几种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焦亚硫酸钠、钾焦亚硫酸钠、二氧化硫、亚硫酸氢钠、亚硫酸钠、次硫酸钠、山梨酸、山梨酸钾、山梨酸钙、聚乙烯吡咯烷酮、抗坏血酸棕榈酸酯,disodium 5’-cytidylate,disodium5’ -uridylate, 5’ -adenylic acid及5’ -cytidylic acid。(5)碘被批准作为一种器皿、容器和包装的食品接触面消毒液。 (6)修订以下 4 种器皿、容器和包装食品接触面消毒液的成分规范:二氯异氰尿酸钠,双氧水,过氧乙酸和柠檬酸。 拟批准和生效日期待定, 评议截止日期为 2011 年7 月10日。

  • 【讨论】Am-241、Pu-239和K-40标准品对人体的危害程

    [size=2]根据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饮用水总α总β放射性活度浓度是必检项目。我们进行α测量用的标准物质是Am-241或Pu-239放射性核素,测量β所用的标准物质是K-40天然放射性核素。我想请教一下,实验室的Am-241、Pu-239和K-40标准品对我们实验人员有没有危害?也就是说放射性是否能导致疾病发生?另外,请教个问题,放射强度的大小是否是该放射源体积或质量呈正相关?若不是,和什么有关?谢谢![/size]

  • 【转帖】韩国修订蛋类品微生物标准

    近日,韩国发布G/SPS/N/KOR/351号通报,韩国农林食品渔业部拟对畜产品加工标准与成分规范进行修订。此次修订理由有:A.为了强化未杀毒液卵的卫生管理,现行的微生物标准规格仅适用于杀菌液卵,修订后将扩大到适用未杀菌液卵;B.将蛋加工品中未杀菌产品的共同标准及规格与Codex等国际标准进行接轨,以强化未杀菌产品的卫生管理。此通报的生效日期待定,通报评议截止日期为2010年2月2日。 其修订内容为蛋类品微生物标准(所有细菌、大肠菌、沙门氏菌)。具体如下: A.蛋加工品(全卵液、卵黄液、卵白液、全卵粉、卵白粉、蛋加热成形产品、腌蛋、皮蛋)的各个种类成份标准 1. 细菌数标准修改为:杀菌产品每1克应为10,000以下,未杀菌产品每克应为500,000以下。 2.大肠菌群标准修改为:杀菌产品每克10以下,未杀菌产品每克必须100以下(皮蛋的情况必须为阴性)。 3.沙门氏菌标准把现行阴性(限于杀菌产品或皮蛋)修改为全部产品必须为阴性。 B.在蛋加工品的共内标准及规格中,将未杀菌液卵破卵后保存48小时以上时0℃以下保管修改为:未杀菌液卵破卵超过48小时后不可保存。

  • 教你如何搞定少量标准品的称量和溶解

    1mg或是几mg的标准品怎么称量?有人说,要用百万分之一天平,用十万分之一的达不到要求,误差太大。还有人说,在称几个mg的标准品时,最好还是用减量法称量,减量法会更准确。但是,少量标准品一般用分析天平称好溶解后,再一步步稀释得到,而不用一步称到位,再溶解。我们都知道,有些标准品非常昂贵,厂商只能以非常小的包装提供给客户,如1mg\5mg\10mg等,所以,如何高效称量,需要好好判断好再行动哦。标准品称量方法请根据您需要称量的重量和容许误差选择合适的天平。如称量少于10mg的产品,建议使用十万分之一的分析天平。在购买产品时也请注意产品的重量能否满足您的需求。一般采用增量法或减量法进行称量,以下是一些建议供您参考:a.称量前:建议将产品直立放置一段时间,使产品全部集中至底部,便于取用。尤其是粘稠状物质,可以倾斜至与竖直方向呈45度,使产品集中在瓶底边缘。如果当心瓶盖上有粘附,可以在未打开瓶盖前甩动瓶身,使产品集中至瓶底。b.粉末或晶体:建议采用增量法称量,准备合适的干燥容器,归零后将产品倾倒在容器内,得出容器中用于配制标准溶液的物质重量。c.粘稠状或液体:建议采用减量法称量,先称量原产品连瓶一起的重量,再用适当器具移取所需样品至配制容器中,称量移取后的产品连瓶重量,其差值为实际用于配制标准溶液的重量。d.如果瓶盖上粘有物质,可以在减量法称量时连瓶盖一起称量,移取产品时注意使用干燥的器具。瓶内少量标准品的称量和溶解请根据已有的方法或者物质的相关理化性质选择合适溶剂。不适当的溶剂可能造成无法溶解或者产品降解。1.当样品量非常少时,如何从瓶子中获取所有的纯物质呢?有些标准品非常昂贵,厂商只能以非常小的包装提供给客户,如1mg\5mg\10mg等,拿到产品时可能会觉得瓶子是空的,这种情况是由于粉末状的物质会分散在瓶壁和盖子上,而液体状物质会在瓶壁形成一层可能看不见的液层。可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按照以下操作来获取瓶内所有产品:1)、擦拭瓶外壁和盖子,等其晾干。2)、称量整个瓶子,记录数据,精确至0.1mg。3)、用合适的溶剂将瓶内的产品转移到容量瓶中。荡洗瓶盖和瓶内壁数次并都转移到此容量瓶中。4)、中等加热或者氮吹使瓶外壁和内壁干燥。5)、在同一台天平上称量空瓶连盖的重量,精确至0.1mg。6)、两次称量差值即为容量瓶内溶解的产品量。7)、用溶剂定容至容量瓶刻度,即可计算所配溶液的浓度。2.能否直接将溶剂加入标准品的瓶子中进行溶解,再转移到容量瓶中定容?不能。一般除非特别指明,所有标准品厂商给出的产品质量和体积都不是精确数值,比如10mg的标准品,其瓶中的产品重量可能大于10mg,如10.5mg或11mg。如果产品的重量为精确数值,厂家一般会特别注明,如CDDD-SC494-10MG,其在证书中有说明。所以请务必先对产品进行称量,在标准曲线浓度计算中使用实际称量数值。产品的保质期:厂家的标签或分析证书上一般有保质期限,其含义是当产品未打开使用并按照厂家注明的条件进行保存时,厂家对产品的纯度与分析证书上的纯度的一致性负责。由于分析中会有一定的误差,所以产品的纯度一般有一个不确定度或误差范围。有一些产品,由于物质性质比较特殊,厂家对产品不标明具体的保质期限,而是保证在出厂或者客户收到产品的一定时间范围内有效,即在此时间限度内厂家对产品的纯度与分析证书上的纯度的一致性负责。产品打开使用后:产品打开使用后,纯品型的标准品,一般在适当储存条件下还是比较稳定的,厂家给出的产品保质期也是可以参考的,少数挥发性物质如乙醛等除外。而对于溶液型的标准品,建议客户打开后尽快使用,物质降解和溶剂挥发等原因都有可能对溶液的浓度产生影响。标准溶液的稳定性:对于购买的溶液型标准品和自己用纯品型配制的标准溶液,在初次使用后请在适当条件下保存。一段时间后如需再次使用,请通过与之前的数据对比对溶液的浓度进行确证再使用。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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