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羟基地拉夫定标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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羟基地拉夫定标准品相关的论坛

  • 【共享】——绿色食品基地的七项标准

    第一,绿色食品必须为该单位的主导产品。绿色食品产品基地必须达到规定的生产规模。第二,必须具备专门的绿色食品管理机构(基地办)和生产服务体系,并制定出相应技术措施和规章制度。第三,接受绿色食品知识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占该单位职工总人数的5%以上。第四,必须具备良好的生态环境,并采取行之有效的环境措施,使该环境持续稳定在良好状态下。第五,必须具备较完善的生产设施,保证稳定的生产规模,具有抵御一般自然灾害得当能力。第六,绿色食品加工品生产基地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是绿色食品加工品必须为该单位的主导产品,其产量或产值占该单位总产量或总产值的60%以上;二是达到大、中型企业规模(以资产衡量)。第七,绿色食品综合生产基地应同时并举具有绿色食品初级产品及绿色食品加工产品,并同时符合第四条、第五条标准。

  • 食品中各元素测定标准

    讨论:各类食品中重金属、有害元素、微量元素等等的测定标准,欢迎大家分享与讨论!大家平时在食品检验工作中测定最多的元素又是哪些呢?

  • 折扣处理EP和USP法定标准品

    因公司项目停止,购买的法定标准品(EP和USP)现全部闲置,都是现行批号,有证书,现全部低价处理,有需要的全部拿走 联系QQ:342832185声明一下,不能开票哦

  • 【分享】药品注册现场核查工作方案、要点及判定标准

    《药品注册现场核查要点及判定标准》课件-11-14版(幻灯片)药品注册现场核查工作方案1106 药品注册现场核查要点及判定标准发文报表7个(附表1药品注册撤回申请表,附表2药品注册申请撤回汇总报表,附表3药品注册自查报告表,附表4药品注册全面现场核查报告表,附表5药品注册全面现场核查汇总报表,附表6药品注册现场核查委托表,附表7药品注册现场核查委托报告表)[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52224]都在这一个包里了[/url]

  • 【转帖】关于速报食品添加剂产品指定标准相关资料的通知(中食添协〔2011〕14号)

    各会员单位: 近日,国家卫生部和质检总局发布2011年第6号公告,再次重申食品添加剂的标准包括使用安全标准和产品质量规格标准,且均纳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范围。公告规定,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应依据相应国家标准或指定标准组织生产,生产企业不需要制定食品添加剂产品企业标准,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和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亦不再对食品添加剂产品企业标准进行备案;对于生产尚没有国家质量规格标准的食品添加剂产品,可依据卫生部等九部门《关于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督管理的通知》(卫监督发89 号)的规定,提出参照国际组织和其它国家标准(含质量要求、检验方法)的资料,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作为指定标准的依据。 在我国现行生产监管体制下,国家标准和指定标准是企业组织产品生产的重要技术文件,也是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申领生产许可证的必要条件之一。为此,协会希望各生产企业进一步重视标准方面的工作,对企业所生产的食品添加剂产品的标准进行认真梳理,对于没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产品,按照公告的规定,尽快向卫生部委托的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上报参照国际组织和其它国家标准制定产品指定标准(含质量要求、检验方法)的文本和国内外相关标准的资料,便于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组织专家研究,缩短指定标准颁布实施的时间,减少因缺失标准造成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联系方式: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南里7 号,邮编:100021电话:010-87776914 传真:010-67711813电邮:GB2760@gmail.com二、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6 号万通中心3 座1402 室,邮编:100020电话:010-59795833 传真:010-59071335电邮:cfaa2003@yahoo.com.cn 二○一一年四月六日

  • 【资料】药品GM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 2008

    供参考。新标准更严了感觉上借鉴了些 欧洲GMP的要求[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78840]药品GM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url]

  • 药品GMP认证评定标准及发展变化

    [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34469]药品GMP认证评定标准及发展变化[/url]看看吧

  • 【分享】乳与乳制品中蛋白质测定标准发布

    乳与乳制品中蛋白质测定标准发布有助于三聚氰胺等非蛋白含氮物不再被误判为蛋白质本报讯 近日,作为我国农业行业标准,《乳与乳制品中蛋白质的测定 双缩脲比色法》(NY/T 1678-2008)标准发布并实施。 该标准的发布,标志着在利用其进行乳与乳制品中蛋白质测定的前提下,三聚氰胺等非蛋白含氮物将不会再被误判为蛋白质,也不会再出现蛋白质测定值虚高的问题。 该标准由中国农业大学食品学院牵头,农业部乳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农业部奶及奶制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北京)、农业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上海)共同完成。 据悉,早在2004年,中国农业大学研究人员就开展了鉴别在食品中非法添加“非蛋白含氮物”的研究,奠定了研发此项技术的基础。中国农业大学食品学院侯彩云教授表示,新标准的出台,为堵塞乳与乳制品中恶意造假行为提供了必要的技术支撑,但乳品质量安全保障还需要标准体系的进一步完善,以及食品安全长效保障机制的进一步健全。(记者赵陕雄) 信息来源:中国质量报 发布时间:2008-11-21

  • 【分享】产品销售与回收《药品GM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08版

    【分享】产品销售与回收《药品GM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08版

    [center]产品销售与回收《药品GM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08版[/center][im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09/04/200904030735_142125_1626679_3.jpg[/img][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142126]产品销售与回收《药品GM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08版[/url]

  • 关于判定标准的问题

    请教各位老师,CNAS关于标识使用有一份指引,说CNAS认可的是实验室的检测能力,一般情况下判定标准不需认可,只要检测依据的检测方法和判定标准中引用的检测方法标准均已获得认可,检验报告中可以使用认可标识。那我想咨询一下,判定标准申请认可和不申请认可有什么区别呢?因为现场评审时我们有些不带测试方法的技术要求,老师建议放在判定标准里申请。谢谢。

  • 判定标准需要受控吗?

    背景: cma认证参数表各参数均一 一对应方法标准,代表本检测机构的检测能力。观点一:检测机构标准管理时仅和参数表对应,对方法标准按照流程进行识别和受控管理,对于判定标准则无需纳入受控文件管理。判定标准时合同评审时与客户约定的内容,且判定标准可以是国、行、地、企四类标准,也可以为非现行有效的标准版本,判定标准与检测机构能力之间无必然联系,因此判定标准可不纳入标准受控范围。观点二:尽管目前参数表中均使用方法标准,但是作为判定的标准也应该受控,因为判定标准也需要检测机构对其现行有效性进行必要的分析,判定标准可以不按标准管理流程进行分析、识别、受控;但是也应该按照文件管理进行必要控制。观点三:将现有标准进行分类管理,分为“受控标准”和“受控资料”;方法标准视为“受控标准”适用《标准管理程序》需要进行分析、识别、受控,并加盖受控章,保准受控状态并动态更新。判定标准“受控资料”适用《文件管理程序》识别机构现有版本与官方版本的一致性后即加盖“资料章“。请坛内各位大佬各抒己见,学生拜谢。

  • GB601标准中规定标定标准溶液时

    GB601标准中规定标定标准溶液时,每人四平行测定结果的极差与平均值之比与两人测定结果平均值之差分别应符合(  )。 A、≤0.1%和≤0.2% B、≤0.2%和≤0.1% C、均应≤0.1% D、均应≤0.2%

  • 判定标准与检测标准

    判定标准里面推荐使用的检测标准还没有进行扩项,可以使用其他相似的标准替代吗?可以盖CMA章吗?

  • 产品标准,判定标准,可以不认可直接用吗?

    在出具检测报告的时候,经常会有客户说:你不要解释参数是什么意思,你就告诉我合格不合格,是不是挺纠结的问题。我们来分析这个问题。 一般检测实验室做判断的依据是产品标准和判定标准(国标、行标等)。 那么产品或判定标准不在能力列表中,能不能下合格与否的判定? 一般产品标准中包含了判断准则和测试方法。如果只用产品标准的判断准则,实验室可以直接用,一般情况下判定标准判断准则(特殊需求除外)不需认可。 CNAS认可的是实验室的检测能力,实验室在带有认可标识的检验报告中出现判定标准,需要该检测依据的检测方法和判定标准中引用的检测方法标准均已获得认可,检验报告中可以使用认可标识。举例说明:SH 0358-1995《10号航空液压油》中规定:凝点不高于-70℃,其中凝点的测试按照GB/T510进行测试。某实验室可以依据SH 0358-1995《10号航空液压油》对于10号航空液压油的凝点测的结果,判断凝点高于-70℃判定不合格,低于-70℃判定合格。这种判断不需要进行认可;但是该实验室按照GB/T510进行测试凝点的测试是实验室的能力,需要通过认可。

  • 关于纺织品pH值测定标准中的取三分样

    在纺织品pH值测定标准中,很多都限定取三分样品,第一份样品作为辅助测试不记录,第二、三份样品测定数据取平均即为样品的pH值,这么做的道理是怎样的?如果只取一份样品,将萃取液分为三分,第一份作为辅助测试不记录,第二、三份萃取液测定数据取平均作为样品的pH值,这样做的话可不可行?为什么?谢谢各位的回答,但我还是不明白,纺织品的标准中(比如AATCC81)却不用三个样品,难道这个方法中就不用避免样品不均或污染带来的影响?还有其他材料的pH测定标准中(比如皮革的ISO4045)也没有要求三个样品,难道皮革也不用去避免这些影响吗?虽然说他们的处理方式不同,但是如果样品被污染到了或者样品不均,不管哪种方法都应该是无法彻底消除这些因素带来的影响的。

  • CNAS判定标准使用

    CNAS判定标准使用

    请教下各位,CNAS-R01:2020 5.3.4,“结论依据”是否理解可以为 只涉及限值要求的判定标准?即加盖CNAS章的报告,除非增加标注,否则判定标准不能直接使用。[img=,690,190]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0/12/202012151439073956_4407_2555187_3.png!w690x190.jpg[/img]

  • 农业部复原乳鉴定标准实施 新增液相色谱法

    近日,农业部发布新修订的《巴氏杀菌乳和UHT灭菌乳中复原乳的鉴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标准号NY/T 939-2016,代替农业行业标准NY/T 939-2005,自2016年4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的修订出台,完善了我国复原乳鉴定标准,为监管违规添加复原乳提供了科学依据,对维护消费者知情权,促进奶业健康发展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603/insimg/fc5afcfd-3cfe-4e02-83aa-42bea773c637.jpg  该《标准》由中国农业科学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农业部奶及奶制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北京)修订,增加了超高效液相色谱测定糠氨酸的方法、修改了原有乳果糖的测定方法,有效地缩短了检测时间,提高了检测效率。经多家检测机构验证,该《标准》能够确保检出结果的准确性。  专家组介绍,《标准》选取的标示物--糠氨酸和乳果糖,均为生乳中含量极低的物质。糠氨酸是牛奶热加工过程中出现的副产物,乳果糖是牛奶在加热过程中乳糖发生碱基异构的产物。作为乳品工业的一种乳原料,奶粉在复原之后至少还得再经过一次商业性热杀菌,总体上复原乳制品所经受的热伤害程度强于以生鲜乳为原料的乳产品。《标准》主要原理是根据生鲜乳、巴氏杀菌乳、UHT灭菌乳和奶粉在生产过程中糠氨酸和乳果糖变化的规律显著不同,通过测定糠氨酸和乳果糖的含量并结合其比值建立模型,来判定巴氏杀菌乳和UHT灭菌乳中是否添加了复原乳,因此修订后的标准可以准确鉴定复原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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