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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钱子碱标准品无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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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0年5月实施的食品及化妆品国家标准
    2010年5月实施的食品及化妆品国家标准   序号 标准名称 1   GB/T 9106.1-2009包装容器 铝易开盖铝两片罐 2   GB/T 24691-2009果蔬清洗剂 3   GB/T 24692-2009表面活性剂 家庭机洗餐具用洗涤剂 性能比较试验导则 4   GB/T 24693-2009聚丙烯饮用吸管 5   GB/T 24694-2009玻璃容器 白酒瓶 6   GB/T 24695-2009食品包装用玻璃纸 7   GB/T 24696-2009食品包装用羊皮纸 8   GB/T 24800.10-2009化妆品中十九种香料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9   GB/T 24800.1-2009化妆品中九种四环素类抗生素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10   GB/T 24800.11-2009化妆品中防腐剂苯甲醇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11   GB/T 24800.12-2009化妆品中对苯二胺、邻苯二胺和间苯二胺的测定 12   GB/T 24800.13-2009化妆品中亚硝酸盐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 13   GB/T 24800.2-2009化妆品中四十一种糖皮质激素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和薄层层析法 14   GB/T 24800.3-2009化妆品中螺内酯、过氧苯甲酰和维甲酸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15   GB/T 24800.4-2009化妆品中氯噻酮和吩噻嗪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16   GB/T 24800.5-2009化妆品中呋喃妥因和呋喃唑酮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17   GB/T 24800.6-2009化妆品中二十一种磺胺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18   GB/T 24800.7-2009化妆品中马钱子碱和士的宁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19   GB/T 24800.8-2009化妆品中甲氨嘌呤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20   GB/T 24800.9-2009化妆品中柠檬醛、肉桂醇、茴香醇、肉桂醛和香豆素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 船舶污水排放标准征求意见 监测投资需46亿?
    日前,环保部发布了《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2003年,原国家环保总局在“关于公布2003年度环境标准编制单位名单的通知”中明确要对《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52-83)进行修订。历经十三年,多次征求各部门意见,《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终于正式发布。  本次标准调整了标准适用范围,由含油污水、生活污水、船舶垃圾的排放控制调整为含油污水、生活污水、含有毒液体物质的污水、船舶垃圾的排放控制,主要的监测物质和监测标准如下:  另一点值得注意的是,增加了标准的实施与监督要求。此标准可以说是“水十条”中控制交通污染很重要的一项配套标准。  “水十条”中提出增强港口码头污染防治能力的要求,位于沿海和内河的港口、码头、装卸站及船舶修造厂,分别于2017年底前和2020年底前达到建设要求。为落实“水十条”,交通运输部于2015年8月31日发布了《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5~2020年)》,要求沿海和内河港口、码头、装卸站(以下简称港口)、船舶修造厂分别于2017年底前和2020年底前具备船舶含油污水、化学品洗舱水、生活污水和垃圾等接收能力,并做好与城市市政公共处理设施的衔接,全面实现船舶污染物按规定处置,按照新修订的船舶污染物排放相关标准,2020年底前完成现有船舶的改造,经改造仍不能达到要求的,限期予以淘汰。  要完成此目标,标准编制组对经济投入的估算如下:附原文: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函  环办水体函[2016]1853号  关于征求《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和《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保护环境,防治污染,促进船舶制造和水上交通运输行业污染治理技术进步,我部决定对《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52-83)进行修订。现将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所等标准编制单位起草的《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见附件)印送给你们,请研究提出书面意见,并于2016年11月4日前反馈我部。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水环境管理司 韩雪娇  电话:(010)66556339  传真:(010)66556334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编:100035  邮箱:marine@mep.gov.cn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3.《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6年10月20日
  • 坛墨质检|肺炎疫情医疗污水和城镇污水、地表水、地下水等环境应急标准品目录
    坛墨质检|肺炎疫情医疗污水和城镇污水、地表水、地下水等环境应急标准品目录 日前,生态环境部在《关于做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生态环境应急监测工作的通知》和《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监测方案》中要求生态环境监测相关部门积极应对,认真履职,主动作为,全力做好空气、地表水等相关环境应急监测工作。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应充分利用现有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网络、地表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网络、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网络等系统,全天候密切关注空气、水环境质量变化状况和趋势。为保障民生,确保饮用水安全,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做好饮用水水源水质预警监测,确保饮用水水源不受污染。 其中,重点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监测,地表水参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要求开展监测与评价,地下水参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要求开展监测和评价,在61项常规指标的基础上,增加余氯和生物毒性2项疫情防控特征指标的监测。 涉及相关国家标准GB 50014-2006《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19193-2015《疫源地消毒总则》GB 3838-200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095-2012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T 5750.11-2006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消毒剂指标》GBT 15441-1995 《水质 急性毒性的测定 发光细菌法》GBT 14848-2017 《地下水质量标准》 坛墨质检为各地方生态环境相关部门迅速有效开展空气、水环境质量监测工作,针对以上7个环境监测国家标准,提供一套完整的肺炎疫情医疗污水和城镇污水、地表水、地下水等环境应急标准品方案。坛墨质检环境应急标准品目录咨询北方地区王宏姝:13671388957南方地区汪丽红:13501101929众志成城 抗击肺炎温馨提示多通风 勤洗手 戴口罩 坛墨质检-标准物质中心(www.gbw-china.com),是一家专业致力于研发和生产标准物质标准样品、集敏捷制造、现代营销和现代物流的高科技企业,是标准物质标准样品研发、生产、销售、服务四位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是中国CNAS标准物质标准样品生产者认可实验室(注册号:CNAS RM0024),并通过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 医疗污水处理过程中的微生物检测标准及方法解析
    为什么需要如此重视医疗污水和城镇污水监管工作呢?美国PM Gundy的研究团队曾在《Survival of Coronaviruses in Water and Wastewater》一文中指出,水体中的有机物和悬浮固体可以吸附冠状病毒,为病毒的存活提供了保护。同时,从污水流向的我们不难看出,粪便最终排到了污水处理厂,这些可能携带新型冠状病毒的废水,在污水处理中形成携带病毒的气溶胶,从而形成了气溶胶传播的环境,使污水处理人员成为感染风险较大的群体,对阻止疫情传播有很大的影响。因此,医疗机构、污水处理机构及环境监测部门,都是控制病毒通过污水传播的关键。 目前,为有效防止新型冠状病毒通过粪便和污水扩散传播,生态环境部门要求对要接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或疑似患者诊疗的定点医疗机构(医院、卫生院等)、相关临时隔离场所及研究机构,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并参照《医院污水处理技术指南》、《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和《新型冠状病毒污染的医疗污水应急处理技术方案(试行)》等有关要求,对污水和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同时,地方生态环境部门要督促城镇污水处理厂切实加强消毒工作,结合实际,采取投加消毒剂或臭氧、紫外线消毒等措施,确保出水粪大肠菌群数指标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通过对比以上标准发现,在这些污水处理过程中,粪大肠菌群数是评判污水处理是否合格的关键微生物指标。研究表明,污水中粪大肠菌群数量与肠道致病菌数量存在相关关系,当污水中粪大肠菌群数超过1174个/L时,即可在污水中检出病原菌,因此将粪大肠菌群数作为特征指示性指标对这些微生物进行控制。 根据检测方法、应用领域和污染情况的不同,各标准中对粪大肠菌群数的限量也不同(表1)。目前,可用于检测水体中粪大肠菌群数的方法有4种,分别是多管发酵法、膜过滤法和快速荧光检测法、酶底物法,其中前三种认可度较高,且使用较广泛。 1 膜过滤法 膜过滤法是目前最常用于水体中粪大肠菌群数检测的一种标准方法,也是《新型冠状病毒污染的医疗污水应急处理技术方案(试行)》中的指导方法,可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及医疗污水等样本的检测。 该方法使样品通过孔径为0.45μm的滤膜过滤,细菌被截留在滤膜上,然后将滤膜置于MFC选择性培养基上,在特定的温度(44.5℃)下培养24h,胆盐三号可抑制革兰氏阳性菌的生长,粪大肠菌群能生长并发酵乳糖产酸使指示剂变色,通过颜色判断是否产酸,并通过对呈蓝色或蓝绿色的菌落进行计数,从而测定样品中粪大肠菌群浓度。 膜过滤法的关键在于样品前处理,需借助抽滤装置才可完成,使微生物被截留在无菌滤膜上,并通过物理的方式进行富集,以保证粪大肠菌以菌落形态被检出。目前,市面上已有较为成熟、有效的的水中膜过滤装置,可用于水体中微生物前处理操作。专为水质样品前处理、富集等操作设计;结构精巧,配合精密抽滤泵,保证良好的抽滤效果;不锈钢材质,可高温高压灭菌,避免交叉污染;直抽直排,防止废液倒吸。 2 多管发酵法 多管发酵法又称最大可能数(most probable number,MPN)法或稀释培养计数法,该方法是用于检测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粪大肠菌群的测定中粪大肠菌群数的一种标准方法。 该方法是一种基于泊松分布的间接计数法,利用统计学原理,根据一定体积不同稀释度样品经培养后产生的目标微生物阳性数,查表估算一定体积样品中目标微生物存在的数量(即单位体积存在目标微生物的最大可能数)。 采用多管发酵法时,先将样品加入含乳糖蛋白胨培养基的试管中,37℃初发酵富集培养,大肠菌群在培养基中生长繁殖分解乳糖产酸产气,产生的酸使溴甲酚紫指示剂由紫色变为黄色,产生的气体进入倒管(杜氏小管)中,指示产气。然后再44.5℃复发酵培养,培养基中的胆盐三号可抑制革兰氏阳性菌的生长,最后产气的细菌确定为是粪大肠菌群。最后通过查MPN表,即可得出粪大肠菌群浓度值。 实验小贴士 该方法在操作过程中,根据样品检出限的不同,可选择12管法(检出限为3MPN/L)或15管法(检出限为3MPN/L)进行实验,因此需要大量使用试管和液体培养基(每个样品需准备12或15支试管)。若检测样品量较大时,建议可采用培养基分液器来降低工作量。可用于生理盐水、液体及半固体培养基自动分装;1L溶液分装到100个MPN法试管中,最快仅需2分钟;微电脑系统与精密泵体联合控制,分装精度高;分装量、分装速度、分装时间、停顿时间、分装次数等参数可自由设定。 采用自动微生物试剂分液器进行实验用品准备,不仅能实现准确的连续分装,还可在保证进度的同时,大大降低工作量。 3 快速荧光检测法 快速荧光检测法是一种利用ATP荧光原理与微生物特性相结合的快速检测方法,虽然该方法暂未被纳入国家标准中,但由于其操作方便,检测与培养时间短(仅为膜过滤法、多管发酵法的1/3),目前被很多大型企业作为内部微生物自检的一种重要手段。通过与对应的采样、增菌拭子配合使用,可快速检测水体中粪大肠菌群数量。 快速荧光检测法是在荧光素酶(lueiferase)和Mg2+的作用下,荧光素(lueiferin)与ATP发生腺苷酰化反应后被活化,活化的荧光素与荧光素酶相结合,形成了荧光素-AMP复合体焦磷酸(PPi)。该复合物在氧化作用下,产生荧光信号。通过ATP检测液检测微生物ATP的发光量,达到检测细菌的目的。该方法现已获得AOAC研究机构的检测方法性能担保认证。 目前,杭州大微已开发了DW-ES800型微生物实时检测系统,该系统基于ATP荧光快速检测法,采用双模块设计,实现对水体中粪大肠菌群、大肠菌群、大肠杆菌、细菌总数等多种微生物的检测和计数。耗时短:培养时间短(定性8小时,定量1~8小时),检测时间仅需15秒范围广:细菌总数、大肠杆菌、总大肠菌群、粪大肠菌群等多种微生物效率高:双培养通道,可同时培养不同温度微生物易操作:五步即可完成(增菌拭子采样→培养→转移→检测拭子激活→检测)可将RLU值转换为CFU值 4 酶底物法 酶底物法是检测水体中大肠菌群、粪大肠菌群和大肠埃希氏菌的一种标准方法。该方法是利用在特定温度下培养特定的时间,总大肠菌群、粪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能产生特定的β-半乳糖苷酶将选择性培养基中的无色底物邻硝基苯-β-D-吡喃半乳糖苷(ONPG)分解为邻硝基酚(ONP),呈黄色反应;且大肠埃希氏菌同时又能产生β-葡萄糖醛酸酶将选择性培养基中的4-甲基伞形酮-β-D-葡萄糖醛酸苷(MUG)分解为4-甲基伞形酮,在紫外灯照射下呈荧光反应。统计阳性反应出现数量,查MPN表,再除以接种样品的稀释度。计算相应水样中总大肠菌群、粪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的浓度值。由于操作起来较为繁琐,工作量巨大,故在日常检测中很少被使用。
  • 污水处理标准修订 一线厂长怎么看?
    p   去年年底,环境保护部发布《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将对已实施10余年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进行首次修订。 /p p   大半年时间过去了,对标准的讨论甚至争论一直没有停止。在不久前由中国宜兴环保科技工业园与江南大学环境与土木工程学院共同组织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实务培训首期技术班水务竞技沙龙上,来自67个公司的100多名厂长结合各厂的经验,对这一征求意见稿的指标项次、监测方法、可达性等进行了探讨。 /p p    strong 排放限值提高需考虑什么? /strong /p p   深度处理技术的成熟度,电耗、药耗、碳源的增加与污染物降低间的平衡 /p p   据了解,征求意见稿的限值提高很多。对此,一线厂长认为执行新标准,需要考虑深度处理技术的成熟度,同时需要考虑电耗、药耗、碳源的增加与污染物降低间的平衡。 /p p   “现在执行的标准实际上已经比大部分发达国家的标准严格。在全国很多地方还没有实行一级A标准的情况下,又前置性地推出这种排放限值,可能不少刚刚改造完一年的污水处理厂又要进一步改造。”浙江省义乌市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杨春荣认为,对于新标准的执行,需要考虑深度处理技术的成熟度以及配套的设备与实施是否跟得上,未来改造过程中碰到的问题也需要提前考虑。 /p p   浙江省杭州市排水有限公司七格污水处理厂厂长严国奇也认为,以现在成熟的水处理技术也能达到相关的限值,但是随之而来的问题就是大量的电耗、药耗及碳源的增加。 /p p   “污水处理厂在从一级B提标到一级A过程中,我们已经切身感受到了能耗和药耗的大量增加,新增加的能耗和药耗也产生碳排放,而碳排放的增加与最终污染物的减少之前的平衡在制定新标准时需要考虑。”他说。 /p p   一线厂长对一些指标限值提出了建议,比如,建议删除或从宽规定粪大肠菌群。清华大学教授施汉昌表示,征求意见稿中对主要指标更多地考虑了环境风险的影响。比如,粪大肠菌群这个指标是代表人的粪便污染对水影响的程度。 /p p   据了解,征求意见稿中要求出水粪大肠菌群限值为1000个/L,这比自然水体(20000个/L)及自来水厂的要求均要低。“而粪大肠菌群进入自然水体会快速繁殖,对其控制值得商榷。”多个厂长如此反映,考核指标中虽明确指出以24小时混合样作为监测水样,但目前考核采样仍以瞬时样为主,取完样之后可能要过一天才能检测。 /p p   对此 ,浙江省义乌市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周建新介绍说:“污水处理厂在投加次氯酸钠和氯之后粪大肠菌群瞬时已经达标了,但是经过一天的分裂繁殖可能又超标了,监测的水样取样方式和保存方式都值得研究。”同时,他建议根据污水处理厂出水的去处制定消毒控制指标。 /p p    strong 提标考验企业检测能力 /strong /p p   新标准检测难度大,选择性控制指标项次多,企业成本增加大 /p p   由于征求意见稿对排放限值要求提高,也带来了检测方面的问题和难度。比如,在SS(固体悬浮物浓度)指标方面,一线厂长认为,征求意见稿中“由10 mg/L降为5 mg/L”,检测难度大。 /p p   在COD(化学需氧量)排放方面,水体富营养化的影响指标主要为氮、磷等,需要对TN(总氮)、TP(总磷)、BOD5(生化需氧量)等进行控制,因此征求意见稿中“由50mg/L降为30mg/L”需要考虑。 /p p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运行主管鲍资茂认为,对于污水处理来说,一是污水处理厂出来的COD由于可生物降解的COD已经去除,因此排放到河道中的COD对溶解氧影响不大 二是脱氮时需要增加碳源,加碳源会导致COD升高,TN和COD同时控制也是个矛盾。 /p p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王洪臣也认为,针对特别排放限值来看,COD降到30mg/L,粪大肠菌群限值为1000个/L,SS降到5mg/L的难度与必要性,以及TP小于0.3mg/L需要考虑进水中有机磷的含量等问题,是业内非常关注的,值得探讨。 /p p   江苏省(宜兴)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总工陈珺则表示,新标准应该考虑的是新增污染物,而不是对COD等排放限值的过分追求。 /p p   同时,征求意见稿中选择性控制指标项次多,且污水处理厂实际没有去除能力。其中提出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应每年至少一次对表2中列出的所有项目进行采样监测,检测出的项目均纳入选择控制项目。而表2中选择性控制指标82项,项目多、检测费用昂贵。 /p p   此外,检测方法与考核或督查中实际做法可能存在冲突。对于污水处理厂指标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以及之前的要求均为“取样频率为至少每2h 一次,取24h 混合样,以日均值计”。多个污水处理厂厂长反映,在实际考核或督查中,基本均是瞬时取样,并以此为标准。 /p p   江南大学教授李激认为,征求意见稿中某些指标检测方法规定的较为复杂,实际检测中可能用不到,比如总砷的检测。 /p p   (作者单位:江苏(宜兴)环保产业研究院) /p p /p
  • 我国排污标准过低致“合格污水”污染环境
    河北邢台市边村位于石家庄市&ldquo 排污沟&rdquo 洨河边。村民卜宪存指着远处的农田说,去年秋天种了5亩玉米,玉米秀穗的时候,用河水浇了一次,结果玉米只长了膝盖高,玉米棒芯都变黑了,没结一粒米。   在洨河边上看到,河水颜色较深,散发着刺鼻异味,不少地方泛着白色泡沫。但石家庄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却表示,排入洨河的水都是经过污水厂处理过的达标的水,从近年来的监测数据看,水质总体呈现不断改善的趋势。   一边是环保部门宣称&ldquo 污水达标&rdquo ,一边是民众意见很大忧虑很重,冰火两重天的差距根源何在?环保专家认为,现行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未能和环境需求无缝对接,污水虽达标,却对环境仍会造成污染,是重要原因之一,应当尽快推动排污标准与环境需求无缝对接。   尴尬:水质达标群众不买账   环保人士认为,污水排放标准与地表水标准不接轨,是造成环保部门宣称水质达标、百姓却认为污染的重要原因。目前,我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的一些主要污染物排放限值,远远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造成了达标的污水依然污染环境的尴尬局面。   以作为一类污染物的重金属铅为例,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地表水含铅量高于0.1m g/L则为劣五类水,就已经基本丧失水体功能,但涉铅企业排污含铅标准却定在1m g/L,两者差距极大。在长期缺水的地区,企业所排污水已经成为一些河流沟渠的主要补给水源,环境稀释能力几乎完全丧失,被严重污染的水体随后又将重金属污染传递给土壤、农作物,造成更大范围内的污染。   记者在多地采访了解到,虽然经过处理的污水达标排放,但生活在排污河流周边的群众仍然有很大的意见。   此外,公众对水质是否达标的评价除了抽象的指标外,主要是气味和颜色,而当前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的效果在很多地区与群众&ldquo 蓝天碧水&rdquo 的期待仍有差距,一些河流污水的气味和颜色未能有效处理,更让他们误认为污染治理收效不佳。   近日,《经济参考报》记者沿着洨河来到石家庄赵县屈西章村。村民赵京新告诉记者,洨河的水浇了可以省化肥,到了六七月份河水味道很大,如今村里也不敢用了,都换成了机井灌溉,因为邻村有浇死庄稼的。   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院长马中说,排污单位花很少的钱,就能把污水处理成达标水排放了。处理之后,排出去污水的污染物浓度要比地表水环境浓度高,也就是说达标排放的水依然是污水。长期以来,我们的工业污水和生活污水都是按照低标准排放。   怪象:达标污水依然污染环境   山东省环保厅厅长张波介绍说,不同行业的排放标准,在区域管理中,难以有效约束区域排污总量,从而导致虽然所有排污单位都完全达标,但水体的质量与地表水功能区划的要求仍然相去甚远。   记者在河北、山东、北京等地采访了解到,部分行业排污依据本行业的排放标准,没有行业标准的企业排污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在行业标准中,以《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为例,其对主要水污染物C O D (化学需氧量)的排放限值为100毫克/升,这意味着只要企业将C O D指标处理到100毫克/升就可以直接排入环境。   但百姓切身感受的环境却是其生存环境之内的水体。这类水体主要是地表水,而评价地表水质量好坏的标准主要依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这一标准将地表水划分为Ⅰ类-Ⅴ类,以其中的主要污染物之一CO D为例,这个标准基本项目标准值中规定CO D大于40毫克/升就为劣Ⅴ类水。这就会产生一个尴尬的局面:企业遵守标准排放的达标污水对地表水体仍然会产生影响。   河北石家庄市环保局副局长牛新国告诉记者,当地的企业污水排放主要依据《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这一标准对C O D的限制标准分为三级,其中直接排入地表水环境的允许浓度最高标准为100毫克/升,经过污水处理厂处理的污水最高为60毫克/升,但当地几乎没有地表径流,因此排入环境后仍是劣Ⅴ类水。   不仅是排污企业,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的污水标准也高于地表水的标准。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戴日成说,现行污水处理厂一级A标准中C O D允许排放浓度最高标准为50毫克/升,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Ⅳ类水C O D标准限值为30毫克/升。&ldquo 本身是一个干净的湖泊,如果按照这样的标准去排放,就会导致河流和湖泊向Ⅴ类或劣Ⅴ类水体转变。&rdquo   马中认为,目前污水排放标准过低。目前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中的CO D一级A标准是地表Ⅰ类水标准的3倍多,工业排放标准更是地表Ⅰ类水的几十倍,甚至上百倍。2008年以来,我国提高了部分工业行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但仍远远低于地表水的标准。达标排放的工业污水依然比城镇污水污染物浓度高出几倍。   专家认为,要加强企业污染源头监管,制定更严格的工业企业废水排放标准,使其排放限值与水环境质量标准相协调。   官员:基层环保工作干得憋屈   安徽省环境监察局局长黄建树说,作为一名老环保,他经常感到困惑和自责,不明白为什么这些年来,为什么环保工作越干越累,环保问题越来越多,有一种无力感和无奈感。局部有所改善,总体还在恶化,前景令人担忧。一直在强调避免走西方国家&ldquo 先污染、后治理&rdquo 的老路,但现在很多地方还是走上了这条道路。   &ldquo 地方环保局终究是归地方政府管,如果主要领导不重视环保,在&lsquo 唯G D P&rsquo 发展思维下,环保局想做好环境把关就十分艰难。&rdquo 浙江海宁市环保局长姚卫东表示。   浙江绍兴县环保局副局长郑义民说:&ldquo 我们县对污染环境的企业查处很严厉,一旦发现偷排就要强制停产三个月,偷排企业受到的经济损失动辄上千万。要严格执法很不容易,因为各方面都会有关系找上门来。要坚持处罚就会得罪人,甚至还有领导,所以有人说环保局长是&lsquo 朋友、亲戚、同僚&rsquo 全部断绝的&lsquo 三绝&rsquo 局长。&rdquo   &ldquo 现在基层环保工作干的憋屈,环保工作人员流血流汗还流泪,下去调查穿的是老百姓服装,就像游击队。对企业的恶性排污,我们只能责令其改正,环保法应该硬起来,恶意排污,为什么不能进监狱?美国一个企业谎报排污数据,法人坐10年监狱,我们罚的很少,还得等到有重大环境损害人身财产很大的损失才能进监狱。&rdquo 山东省环保厅一位干部反映。   &ldquo 上头让我们干事,可配套的环保资金都始终没有。&rdquo 山东省平原县环保局副局长张朝清告诉记者&ldquo 我们搞环保检测,却没有先进的监测设备,查污水靠眼睛看、鼻子闻这种小米加步枪的手段,提高执法能力光吆喝怎么提高?我们局里搞环境监察的部门,十几个人,6部车天天在一线蹿,白天黑夜的熬啊,可还是忙不过来,希望上级部门能加大基层环保执法能力建设。&rdquo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由于许多欠发达地区无法保障县级环保部门的财政支出,一些地方就把主意打到了排污费上。   &ldquo 县环保局目前有157人,其中133人为自收自支人员。他们吃什么?只能吃&lsquo 排污费&rsquo 。&rdquo 河南省一位县环保局长说,&ldquo 去年全县排污费收入500万元,其中10%上缴中央财政,10%上缴省里财政,80%由县财政返还给环保局,用于发工资、保运转。&rdquo 一位基层环保干部对此表示困惑:&ldquo 污染企业成了我们的衣食来源,我们真不知道是该保护环境呢,还是保护污染企业?&rdquo (原标题:排污标准过低&ldquo 合格污水&rdquo 引众怒)
  • 上海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批准发布团体标准《污水处理厂温室气体排放监测技术标准》
    各有关单位:根据《上海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由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等单位申请的团体标准《污水处理厂温室气体排放监测技术标准》(T/SHAEPI 010-2024),现批准发布,实施日期为2024年2月29日。特此公告。 联系方式:侯 隽 021-54650227 19512392335邮箱:houjunshaepi@163.com 上海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2024年1月29日上海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关于发布团体标准《污水处理厂温室气体排放监测技术标准》的公告.pdf
  • 为确保出水水质标准 环太湖污水处理迎难
    高温天气,增加了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的难度。为确保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标准,厂里不断增加投入。   该厂厂长俞平告诉记者,今年1月1日起江苏省在太湖流域实施目前全国最严格的地方标准———《太湖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一旦超标被环保部门“飞行检查”查出,将面临巨额罚款。   据了解,环太湖200多座污水处理厂目前都在进行“提标升级”,如果都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将大大削减入湖污染。这是改善太湖水质最基本的条件。   然而,污水处理厂“晋级”后,会带来巨大的成本压力。它们能不能越过这道“坎”呢?   污水处理厂过“紧日子”   除了江苏省政府要求太湖流域城市169座污水处理厂要提标升级外,位于南太湖的浙江省湖州市,44个建制镇到今年年底前也都将建成污水处理厂,标准逐步从一级B升到一级A。其中一个主要指标———COD(化学需氧量)排放限值,将由原先的60毫克/升,提高到50毫克/升。   别小看这10毫克的差别,难度很大,污水处理厂需要很大投入。湖州织里镇东郊污水处理厂是一家民营企业,总经理陈建腾说:“这一下,我们的日子更紧了!”   他给记者算了笔账:当初收购该污水处理厂用了4000多万元,平时每吨污水处理成本在1元左右,因是民营企业,人事成本还不算高,如果是国有污水厂,每吨污水处理成本高达1.3元。目前收取的污水处理费,平均在每吨1.1元,看起来还有盈利,但污水厂的处理设备一般使用五六年就要更新,每年设备的折旧费用,加上银行利息,污水厂已经入不敷出。如今提标升级要达到一级A标准,根据测算成本要每吨2元左右,这如何亏得起?“这样下去,恐怕也要和以前很多民营污水厂一样晒太阳了。”陈建腾说。   湖州市建设局城建处副处长颜亮介绍,污水处理费征收一直是个难题。浙江省去年已经将工业污水处理费,从每吨1.5元提高到2.2元。   怎么成了“第二污染源”   民营污水处理厂的日子紧得实在过不下去,就有可能发生“污水穿肠过”的情况。   今年7月10日,江苏省政府公布整治太湖流域违法排污专项行动检查情况,其中检查污水处理厂53家,超标36家,超标率69.2%。同样在一次突击检查中,浙江省环保局公布28家环保不良信用企业,其中竟有13家是治污企业。   污水处理厂怎么成了“第二污染源”?记者采访几家污水处理厂,了解到他们也有“难处”。   无锡一家乡镇污水处理厂负责人介绍,按规定,排污企业进入污水厂的水COD指标必须在500毫克/升以下,但少数企业大大超过这一指标,有个污水处理厂的进水COD指标,平均高达1000毫克/升以上。一些排污企业认为,接了管子交了钱就能随意排放,导致污水厂无法处理高浓度的污水,被环保部门查到,板子却打在污水处理厂身上。   转变投资运营模式   为使污水厂走出经营困境,目前太湖流域流行“BOT”模式,即采用招投标方式请有资质的企业投资建污水处理厂,政府按照与企业的协议支付污水处理费用,若干年(一般为25年)后,污水厂产权仍归政府。   无锡市锡山区建设局局长周维康说,去年锡山区新建成5家污水处理厂,如果全由政府出资,财政压力太大,必须调动社会资金。采用BOT模式,有效地解决了先期投资,而且更专业、更高效。东港镇污水处理厂就是BOT项目,厂长俞平说,企业只要做到达标,就可以按时和政府结算费用,尽管是“保本微利”,但收益比较稳定。相反,如果为了控制成本偷排不达标的污水,政府有权拒付污水处理费,而且还面临巨额罚款。   周维康解释,以前一些地方污水处理厂为什么“晒太阳”?就是因为管网不配套,没有企业接到污水厂,导致污水厂开工不足,成为摆设。BOT模式下,企业建好污水厂就开始定额收费,管网不到,开工不足也要收取同样的费用。目前,就锡山区,污水管网建设速度超过了污水厂的扩建速度,去年一年就铺设了312公里,占规划的40%。   为什么有这么大变化?这是投资运营模式转变带来的好处。锡山区在管网建设上又采取“BT”模式,即由企业一次性投资建设,政府分5年归还本金,并加付每年的利息和财务成本。管网跟上后,锡山新建的5座污水厂开工率都很高。   有专家认为,去年蓝藻事件使环太湖政府部门对污水处理厂高度重视,强力推进,并采用市场化方式在短时间内迅速发挥污水处理厂的作用,实在是民之所幸。然而,200多座污水处理厂要真正发挥效益,不仅要解决谁出钱、谁建设的问题,还需进一步解决政策、收费、监督等一系列问题。
  • 污水毒品检测,这些技术助力“毒品地图”溯源!
    污水分析技术并非仅仅用于毒品检测,而是起源于20世纪90年代美国环境保护署 (EPA) 的环境监测项目。当时,EPA 希望通过分析污水中残留的药物和化学物质,评估人类活动对环境的影响,并监测水体的健康状况。随后,科学家们发现污水分析技术可以用于流行病学研究,即通过分析污水中残留的药物代谢产物,了解特定区域内人群的用药情况,例如抗生素、止痛药、避孕药等。这一发现为禁毒工作带来了新的思路。由于毒品使用者会在体内代谢产生特定的代谢产物,并通过尿液排出体外,这些代谢产物会进入污水系统。因此,通过分析污水中特定毒品代谢产物的浓度,可以推断出特定区域内人群的毒品使用情况,为禁毒情报工作提供重要的数据支持。2023年,我国共缴获毒品25.9吨,而污水排放量高达645亿吨。将缴获的毒品融入生活用水中,其浓度仅为40kg/亿吨,难以通过传统方法检测。为了应对这一挑战,污水毒品检测技术应运而生,成为打击毒品犯罪、维护社会安全的重要手段。污水毒品检测利用了药物代谢动力学原理。人体服用毒品后,会在体内代谢产生各种代谢产物,并最终通过尿液排出体外。这些代谢产物会进入污水系统,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当地居民的吸毒情况。自2021年起,污水毒品检测的行业标准规范数量增加,由上海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与同济大学联合起草的团体标准T/SHSFJD 0001-2021中规范了生活污水采样及常见毒品检测的原理、试剂、仪器和材料、操作方法及分析结果评价。如上图可见,标准中规定了生活污水中14种目标化合物分析的检出限,那么生活污水样品中毒品及代谢物的检出限为0.5ng/L是如何得出的?(下方为标准中检出限指标可能的制定考量,污水中每种毒品的含量数据其实是无法做到精确计算的,所以标准中所有毒品的检出限是参考值)1)目前污水中毒品检出限:0.5ng/L,即0.5kg/亿立方米,即0.5kg/亿吨。2)以2023年为例,全年共缴获毒品25.9吨(《2023年中国禁毒形势报告》),我国污水排放量645亿吨,将缴获的毒品融 入生活用水中,浓度计算如下:25.9吨毒品/646亿吨=40kg/亿吨。3)考虑到毒品进入人体后代谢有折算校准系数,需要在如上的浓度中除以该系数得到污水中代谢后毒品浓度,系数以甲基苯 丙胺为最大,取其系数,计算得浓度为0.85kg/亿吨;因此,0.5ng/L的毒品检出限可满足现有污水中毒品含量的检测。随着仪器分析技术的发展,高灵敏度和低检测限的质谱技术出现,使得对污水中痕量目标物的检测成为现实。国内多以液相色谱-质谱/质谱联用(LC-MS/MS)仪器分析污水复杂基质体系中的待测物,大大提高了分析的专一性和灵敏度,保证结果的准确性。目前针对污水中毒品检测制定的主要标准如下:《生活污水采样及常见毒品检测技术规范》团体标准主要是规定了采样点、采样方式(采样量)、采样后处理、存储要求、实验室样品处理方法、检测方法和检出限。生活污水样品中13种毒品及代谢物的检出限为0.5ng/L,定量下限为1ng/L;《GA/T 2059-2023 法庭科学 水样中吗啡等10种毒品及代谢物检验 液相色谱-质谱法》规定了法庭科学水样检材中10种毒品和代谢物的液相色谱-串联质谱(LC-MS)检验方法。可以看到,污水中毒品检出限0.5ng/L,当前实验室LCMS检出限为0.1ng/ml,目前采用的技术主要是固相微萃取,其萃取能力对预浓缩的水量提出了要求,需要对500ml的污水进行预浓缩,且单次萃取时间在30分钟以上。每次采集500ml,每隔两小时采样一次,将24h内采集的样品等比例混合,取500mL样品进行预浓缩。每天需要采集6L的水,如1个月进行一次集中运输,每月需要存储和运输的水量为180L。图源公安部第三研究所金洁副研究员报告《毒品快速检测及污水/废液毒品监测技术发展》可以说,污水毒品检测技术面临挑战:低浓度检测)毒品在污水中的浓度极低,需要高灵敏度的检测技术才能准确测量。复杂基质干扰)污水成分复杂,各种杂质和干扰物会影响检测结果,需要有效的样品前处理和信号处理技术。数据解读)污水毒品检测结果需要结合流行病学、社会学等多学科知识进行解读,才能得出可靠的结论。污水毒品检测技术的兴起,为禁毒工作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方法。相信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完善,污水毒品检测将成为守护清水之源、构建无毒社会的有力武器。仪器信息网特别举办“第三届法医毒物与毒品分析技术进展”主题网络会议,点击了解精彩报告。
  • 宁夏化学分析测试协会批准发布《污水中11种毒品及其代谢物和人口标记物可替宁的测定 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等6项团体标准
    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和《宁夏化学分析测试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我协会对《污水中11种毒品及其代谢物和人口标记物可替宁的测定 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等6项团体标准进行了评审,已经通过了专家审查,现予以发布,自2023年8月31日起正式实施,特此公告。序号标准号标准名称发布日期实施日期1T/NAIA 0218-2023污水中11种毒品及其代谢物和人口标记物可替宁的测定 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2023-08-282023-08-312T/NAIA 0219-2023枸杞中94种农药及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法2023-08-282023-08-313T/NAIA 0220-2023青贮饲料中9种真菌毒素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2023-08-282023-08-314T/NAIA 0221-2023服务于科技服务产业园的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规范2023-08-282023-08-315T/NAIA 0222-2023质量基础设施在碳达峰、碳中和的应用指南2023-08-282023-08-316T/NAIA 0223-2023工业硫磺中汞含量的测定 微波消解-原子荧光光度法2023-08-282023-08-31宁夏化学分析测试协会2023年8月28日2023协会团体标准公告-8.28.pdf
  • 2010版《中国药典》提升中药标准
    收载中药2136种,新增990种,修订612种。   中成药卷收载1640个成方制剂,增收15%品种。   首次编纂中药饮片卷,收载557味,饮片有了国家标准。   质控方面大幅度增加符合中药特点的专属性鉴别,结束了“丸、散、膏、丹,神仙难辨”的历史。   参照国际公约及协议,不再收载濒危野生药材。   对所有中药注射剂品种,增加重金属和有害元素限度标准。   日前,2010年版《中国药典》编制工作已完成,记者在第一时间采访有关专家了解到新版《中国药典》中中药标准的相关情况。   中药饮片有了国家标准   新版《中国药典》最终确定收载品种4615种,新增1358种。其中一部(中药)收载2136种,新增990种,修订612种。附录部分,一部(中药)新增14个、修订54个。新增、修订比例达75%。这意味着大部分中药现在按照2005版药典检验合格,而明年7月1日将不再合格,企业必须相应提高产品标准。   特别是与药典配套出版的《临床用药须知》除原有的中成药卷外,首次编纂中药饮片卷,其中,中成药卷共收载1640个成方制剂,增收15%的品种,中药饮片卷共收载557味中药饮片。   《临床用药须知》是国家药典委员会为《中国药典》配套出版的,具有较高实用性和权威性,从1990年版《中国药典》开始出版,用于指导我国医药人员了解和合理使用《中国药典》中各类药品,保证临床用药安全、有效。2005年版《临床用药须知》开始分为两卷:“化学药和生物制品卷”、“中药卷”。“中药卷”的内容突出中医药理论与中医临床应用,中医与现代药理学、临床医学相结合。收载品种1460余种,覆盖了《中国药典》及《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国家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等收载的所有中成药品种。2010年版《临床用药须知》中药饮片卷对性味归经、功能主治等先进性规范修订,填补了临床用药指导上一个极为重要的空白领域,对最终形成我国完整的临床用药国家指导体系,指导合理用药,将发挥十分重要的作用。此外,2010年版《临床用药须知》还增加了药理、毒理方面的内容,充实了注意事项、用药配伍禁忌等方面内容。   长期以来,我国中药饮片质量标准基础薄弱,药典上只有中药材标准,中药饮片没有单独的标准。而市场上中药饮片品种混淆、部分药材的互相代用,掺杂异物、增加重量,非药用部分严重超标,染色掺假,水分、灰分超标,含量差异大等问题极为突出。建立中药饮片质量标准,成为业内多年来的急切的需求。   新版药典在中药饮片标准方面的突破,初步解决了长期困扰中药饮片产业发展的国家标准较少、质控水平较低、地方炮制规范不统一等问题。对于提高中药饮片质量,保证中医临床用药的安全有效,推动中药饮片产业健康发展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新技术应用使质量更加可控   新版药典在广泛吸收国内外先进技术和实验方法的基础上,附录中扩大了对成熟新技术新方法的收载,附录内容与目前国际对药品质量控制的技术和方法基本一致。尤其是在强化中药材、中药饮片的标准发展与提高等方面,积极应用新技术、新方法,有新突破。   如更正和规范中药材名称与拉丁名,以与国际通行的表述相一致。   在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方面,除在附录中新增和修订相关的检查方法和指导原则外,在品种正文标准中增加或完善了有效性检查项目,大幅度增加了符合中药特点的专属性鉴别,基本结束了“丸、散、膏、丹,神仙难辨”的历史。一是化学的颜色或沉淀反应和光谱鉴别方法中药标准中不再使用。二是大幅增加了显微粉末鉴别,2005年版收载显微鉴别620项,2010年版新增显微鉴别633项,所有的药材和饮片及含生药粉的中成药基本都增加了专属性很强的横切面或显微粉末鉴别。三是大量使用薄层色谱(TLC)鉴别技术,2005年版收载薄层色谱鉴别1507项:2010年版新增薄层色谱鉴别2494项,除矿物药外均有专属性强的薄层鉴别方法。   含量测定采用了专属性更强的检查方法,扩大增订了溶出度、含量均匀度等检查项目。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技术、DNA分子鉴定技术、薄层—生物自显影技术、及其他生物测定方法,均被药典一部中药品种采用,以提高分析灵敏度和专属性等,解决常规分析方法无法解决的问题。此外,根据中医药理论和中药成分复杂的特点,建立能反映中药整体特性的方法,将反映中药内在质量整体变化情况的色谱指纹图谱技术应用到药品标准中,以保证质量的稳定均一。   同时,新版药典积极引入国际协调组织在药品杂质控制、无菌检查法等方面的要求和限度,部分品种的控制指标与欧美药典一致,某些品种结合我国药品质量情况,已略高于欧美药典。   新版药典还体现了野生资源保护与中药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参照与珍稀濒危中药资源保护相关的国际公约及协议,不再收载濒危野生药材。新版药典还倡导绿色标准,采用毒害小、污染少、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简便实用的检测方法。   中药注射剂等增加重金属标准安全性检查要求更高   新版药典在药品安全方面的技术保障得到进一步加强。除在凡例和附录中加强安全性检查总体要求外,在品种正文标准中也大幅度增加或完善安全性检查项目,进一步提高对高风险品种的质控要求,进一步加强对重金属或有害元素、杂质、残留溶剂、抑菌剂等的控制。   中药品种增加和完善的安全性质控指标有:   一是在中药附录中加强安全性检查总体要求。如在附录制剂通则中规定,眼用制剂按无菌制剂要求,明确用于烧伤或严重创伤的外用剂型均按无菌要求,口服酊剂增订甲醇限量检查,橡胶膏剂首次提出不得检出致病菌,以及对部分中药滴眼剂和静脉输液增订渗透压摩尔浓度检查要求等 在附录检测方法中,一部新增二氧化硫残留量测定法、黄曲霉毒素测定法、异常毒性检查法、降压物质检查法、过敏反应检查法、溶血与凝聚检查法、渗透压摩尔浓度测定法等:微生物限度检查法增订培养基的灵敏度等检查,不溶性微粒检查法扩大适用范围等 在附录指导原则中新增抑菌剂效力检查法指导原则等。   二是在中药正文标准中增加或完善安全性检查项目。如对易霉变的桃仁、杏仁等新增黄曲霉素检测,方法和限度与国际一致 在正文标准中全面禁用苯作为溶剂 对工艺中使用有机溶剂的均检查有机溶剂残留 对川乌、草乌、马钱子等剧毒性饮片,采用HPLC等更先进、更精确的方法加以限量检查。   三是在重金属和有害元素控制方面。新版药典采用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ICP-MS)测定中药中砷、汞、铅、镉、铜的含量。对一部收载的所有中药注射剂品种及枸杞子、山楂、人参、党参等用药时间长、儿童常用的品种全部增加了重金属和有害元素限度标准。这些措施对于解决中药注射剂的安全性问题必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此外,在新版药典制剂通则中,渗透压摩尔浓度检查被作为注射剂的必检项目。   由2010年版《中国药典》以上特点可以看出,新版药典着力解决了制约中药药品质量与安全的突出问题,大大提高了中药药品标准质量控制水平。(记者 张东风)   链接   1953年,颁布第一版《中国药典》,收载药品531种。其中植物药与油脂类65种,动物药l3种。   1963年版分为两部,收载品种1310种,其中一部收载中药材446种,中药成方制剂197种。   2000年版收载品种2691种,其中一部收载中药992种。   2005年版,收载品种3214种,其中一部收载中药1146种。   2010年版收载品种4615种,其中一部收载中药2136种。
  •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发布《生活污水毒情监测采样规范》等4项贵州省地方标准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生活污水毒情监测采样规范》等4项贵州省地方标准,现公告如下: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制修订实施日期1DB52/T 1733-2023生活污水毒情监测采样规范制定2023-05-102DB52/T 1734-2023数据中心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技术规范制定2023-06-013DB52/T 1735-2023苦荞黄曲霉毒素预防和减控技术规程制定2023-06-014DB52/T 1736-2023地方鸡人工授精技术规程制定2023-06-01注:标准文本六十日内备案通过后,可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地方标准信息服务平台”(http://dbba.sacinfo.org.cn/)或“贵州标准化公共服务平台”(http://db52.amr.guizhou.gov.cn/)查询、下载。
  • 浙江省分析测试协会立项《生活污水中芬太尼等43种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及相关代谢物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团体标准
    各相关单位: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国标委、民政部《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和《浙江省分析测试协会“浙江测试”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浙江省分析测试协会于2023年12月组织专家对《生活污水中芬太尼等43种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及相关代谢物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浙江测试”团体标准进行立项论证,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请申报单位严格按照浙江省测试分析协会团体标准工作要求及专家意见,尽快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标准编写,强化编制质量管理,确保按期完成编制任务。为使各立项标准的制定更具广泛性、更科学合理,欢迎与本标准有关的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相关单位加入标准的起草制定工作,有意参与标准起草制定工作的单位请与协会秘书处联系。联系方式:胡勇平 0571-85157210 zjtest@126.com协会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体育场路508号地矿科技大楼439/436 江省浙江省分析测试协会2024年2月6日计划公告-浙江省分析测试协会关于发布第十八批团体标准立项的公告.pdf
  • 北京拟发布城镇污水厂大气排放标准 新增非甲烷总烃等指标
    p   对于城镇污水处理厂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标准,目前全国执行的是《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也可参考《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但还没有专门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大气污染物国家排放标准。 /p p   近年来,北京市关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恶臭扰民的投诉屡见不鲜,仅2013年到2018年间,北京市环境保护投诉举报热线即受理关于污水处理厂异味问题的市民投诉举报近800件,并呈波动式增加趋势,2018年受理污水处理厂异味投诉数量较2013年增加了三分之一。因此,北京市生态环境局提出《城镇污水处理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研究编制计划。 /p p   近日,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了北京市地方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p p   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相比, strong 北京市地方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在厂界浓度增加了甲硫醇和非甲烷总烃两项指标,收严了氨和硫化氢两项指标,臭气浓度和甲烷(厂区最高体积浓度)没有变化。在排气筒限值方面,设置了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甲硫醇和非甲烷总烃五个指标。 /strong /p p   据统计,2018年北京市共登记城镇污水处理厂(站)133家,设计污水处理能力693万立方米/日,约占全市污水处理总能力的93% 全年实际污水处理量超过19亿立方米,约占全市污水处理总量的95%。可以看出,与数量多、规模小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相比,城镇污水处理厂是北京市污水处理的主力军。 /p p   从城镇污水处理厂的规模和实际处理量看,日处理能力10万吨/日以上的污水处理厂15家,实际处理污水量占污水处理总量的73.3% 处理能力为5~10万吨/日的污水处理厂16家,实际污水处理量占比13.6% 处理能力1~5万吨/日的污水处理厂39家,实际污水处理量占11.5% 1万吨/日以下的污水处理厂63家,实际污水处理量仅占1.6%。由此可知,处理能力1万吨/日以上的污水处理厂是城镇污水处理的主体。 /p p   据2018年核发的污水处理厂排污许可证情况,全市共许可城镇污水处理厂122家。其中,仅有10家采取了各生产环节全覆盖的废气收集治理措施,这些污水处理厂多为近年来新建或升级改造,工艺以A2O为主 有32家污水厂对预处理、污泥处理等重点环节配备了废气收集治理设施 其余80家污水厂则没有废气治理设施。 /p p   未来,北京市污水处理厂排污许可证发放的时候,会将这些指标纳入自行监测范围之内。 /p p 附件: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download/shtml/950958.shtml" target=" _blank" 《城镇污水处理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a /p p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download/shtml/950960.shtml" target=" _blank" 《城镇污水处理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a /p
  • 乳及乳制品的安全品质相应检测标准大全
    乳与乳制品以其独特的营养与保健功能受到了消费者的喜爱,但近年来不断发生“毒奶”事件等公共卫生问题。所以针对乳和乳制品的安全,国家出据了多个国标来规范和制约其安全性,以下是针对乳和乳制品的品质和安全多种指标的检测的相应国标可供参考:乳粉相关检测标准产品标准1.GB 19301-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生乳2.GB 19644-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粉3.GB/T 20715-2006 犊牛代乳粉4.GB 10765-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儿配方食品5.GB 10767-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6.GB 10769-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7.GB 10770-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8.GB 22570-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辅食营养补充品9.GB 25190-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灭菌乳10.GB 19645-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巴氏杀菌乳11.GB 25191-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调制乳12.GB 19302-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乳13.GB 19646-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稀奶油、奶油和无水奶油14.GB 5420-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干酪15.GB 25192-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再制干酪 通用标准1.GB2760-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2.GB2761-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3.GB2762-2017 食品安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4.GB 2763-20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6.GB7718-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7.GB13432-201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8.GB 14880-20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9.GB 28050-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10.GB29921-201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微生物标准GB 4789.1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GB 4789.26-2013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商业无菌检验GB 4789.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4789.18-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乳与乳制品检验GB 4789.1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GB 4789.4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阪崎肠杆菌检验理化标准GB 5009.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GB 5009.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脂肪的测定GB 5009.23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酸度的测定GB 5413.3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和乳制品杂质度的测定GB 5009.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413.3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生乳冰点的测定GB 5009.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相对密度的测定GB 5413.39-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和乳固体中非脂乳固体的测定GB 5009.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GB 5413.5-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乳糖、蔗糖的测定GB 5009.3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亚硝酸盐与硝酸盐的测定GB 5413.6-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不溶性膳食纤维的测定维生素标准GB 5009.8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维生素A、D、E的测定GB 5009.15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维生素K1的测定GB 5009.8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维生素B1的测定GB 5009.8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维生素B2的测定GB 5009.15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维生素B6的测定GB 5413.14-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维生素 B12 的测定GB 5009.8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烟酸和烟酰胺的测定GB 5009.211-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叶酸的测定GB 5009.21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泛酸的测定GB 5413.18-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维生素 C 的测定GB 5009.25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生物素的测定GB 5413.20-201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胆碱的测定矿物质标准GB 5009.26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多元素的测定GB 5009.9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铁的测定GB 5009.9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钙的测定GB 5009.13-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铜的测定GB 5009.14-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锌的测定GB 5009.91-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钾、钠的测定GB 5009.241-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镁的测定GB 5009.242-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锰的测定GB 5009.8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磷的测定GB 5009.26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碘的测定GB 5009.4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氯化物的测定GB 5009.93-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硒的测定污染物限量标准GB 5009.11-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17-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GB 5009.123-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铬的测定GB 5009.3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亚硝酸盐与硝酸盐的测定添加物标准GB 5009.2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苯甲酸、山梨酸和糖精钠的测定GB 5009.26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阿斯巴甜和阿力甜的测定GB 22255-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三氯蔗糖(蔗糖素)的测定GB/T 22388-2008 原料乳与乳制品中三聚氰胺检测方法真菌毒素标准GB 5009.2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黄***素 M1 和B1 的测定
  • 日本核污水排海将持续30年 多家上市公司回应污水检测、食品安全
    日本核污水排海事件持续受关注。东京电力公司在下午的记者会上表示,核污水的排海工作会24小时运行,这一过程将持续约30年。据央视新闻报道,福岛核事故后,福岛第一核电站周边地区的环境辐射值就一直处于超标的状态。就在日本24日启动核污染水排海前几个小时,在福岛第一核电站周围测到的环境辐射值超标约9倍。国家原子能机构就日本宣布福岛核污染水启动排海对外发声。中国国家原子能机构有关负责人向媒体表示,事实上,国际原子能机构对福岛核污染水排海方案的评估是基于日本单方面委托而开展的,属于技术援助和咨询评估性质,不具有国际法效力,不能赋予日本核污染水排海计划的任何合法性和正当性。国际原子能机构的评估范围受到日方严格限定,不包括排海以外的其他可能处置方案,也不包括核污染水净化装置的有效性和长期可靠性。对于日本核污水排海事件,海关总署决定自8月24日(含)起全面暂停进口原产地为日本的水产品(含食用水生动物);农业农村部表示,高度重视水产品质量安全,将严格按照水产品中放射性物质限制浓度国家标准,加大对海洋水产品核污染风险监测力度,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同时,密切关注日本福岛核污染水排海对我国海洋渔业可能造成的危害,保护海洋渔业健康发展。今日多家上市公司回应污水处理检测、处理相关技术:-中电环保:公司有核污水处理相关技术,但具体项目要看招投标情况;-建龙微纳:核废水放射性元素脱除专用分子筛已完成产品开发工作;-绿色动力:公司危废处理中心处理范围不包含核废料相关类别;-正和生态:公司主营业务没有发生变化,目前不涉及核废水处理的相关业务;-江苏神通:暂不具备核污水的直接处理能力;涉及食品安全方面,多家公司在互动平台回应:-海欣食品:公司未采购日本出产的鱼类以及原材料;-惠发食品:目前公司鱼糜类原料为国产;-好当家:所有海参均产自山东威海,是海参全产业链企业;-天马科技:养殖板块目前主要以鳗鱼淡水养殖为主,日本排放核污染水对公司养殖不受影响。
  • 浙江省明年起实施新的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p   近日,浙江省发布《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并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由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浙江大学共同起草,将有利于省水环境质量改善和全省生态环境保护。 /p p   该《标准》不仅明晰了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定义,对新建城镇污水处理厂更是从严要求,不论规模大小,主要水污染物均执行本标准中新建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规定了CODcr、氨氮、总氮和总磷等4项污染物控制要求。其余污染物控制要求仍按照国家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执行。《标准》规定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依据国家和省有关部署、辖区内水质目标改善需求、重点敏感水域水质保护要求,确定执行本标准的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名单及实施时间,并报省建设厅和省生态环境厅备案 新建城镇污水处理厂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执行排放要求。 /p p   为加快推进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改造计划,8月初,经省政府同意,省生态环境厅和省建设厅已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标准技术改造的指导意见》(浙环函〔2018〕296号),指导意见内容与本《标准》已进行了充分衔接。《标准》发布实施后,将为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技术改造提供依据。预计每年将减排CODcr、氨氮、总氮和总磷分别为18144、6048、3629和363吨,并将倒逼提升污水防治前端治理(如:工业废水与生活污水纳管分流)和污泥处置(改造后污泥需统一处理,防止二次污染),促进全省污水治理技术进步。 /p
  • 北京《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排放标准》征求意见
    12月06日,北京环保局发布了《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排放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该意见稿,北京市未来新建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的污染物将执行更严格的标准,已有的污水处理厂也要在2014年底前完成改造。   标准要求,新建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排放限制要按照该标准执行,现有中心城污水处理厂、新城污水处理厂则应在2014年12月31日前完成升级改造,排放限制达到新建污水处理厂的排放指标。   此次北京制订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依据的是国家的相关标准,但比国家标准更为严格,并根据排放到不同水体,基本控制项目排放限值分为一级排放限值、二级排放限值和三级排放限值;如新建污水处理厂排放的化学需氧量(COD)指标,就比国家标准严格1倍左右。   1)排入II、III类水体及其汇水范围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执行一级排放限值;2)排入IV、V类水体及其汇水范围的,执行二级排放限值;3)直接进行农业灌溉,不进入地表水体的执行三级排放限值。   该标准将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控制项目分为基本控制项目和选择控制项目。基本控制项目所有城镇污水处理厂必须执行,各城镇污水处理厂的选择控制项目由区、县及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镇污水处理厂接纳工业污染物的类别和受纳水体环境质量水质要求在标准的表3中选择确定。
  • 《污水中新型冠状病毒富集浓缩和核酸检测方法标准》发布(可下载)
    4 月 6 日,国家卫健委法规司发布“关于发布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污水中新型冠状病毒富集浓缩和核酸检测方法标准》的通告”,其中规定了污水中新型冠状病毒富集浓缩和核酸检测方法,适用于生活污水、医疗机构污水中新型冠状病毒富集浓缩和核酸检测。点击此处下载高清PDF电子版:WST799—2022 《污水中新型冠状病毒富集浓缩和核酸检测方法标准》新冠病毒严重威胁人类健康,迫切需要更多的监测途径作为疫情监测预警新冠病毒疫情已发展成“全球性大流行病”,严重威胁人类健康和社会经济发展,且近日国内部分城市疫情出现反弹现象,众多地区无症状感染者数量增加,可见防控形势具有长期性和复杂性。至今为止,临床病毒筛查是疫情预警防控的主要手段,但是基于临床检测的预警是在已出现病例之后再对其居住社区及密切接触人员开展流行病学回溯,考虑到新冠病毒3-14天潜伏期和出现明显症状之后再去医院诊断的时间,这种预警方式具有一定的滞后性,所以当下迫切需要更多的监测途径作为疫情监测预警的补充,从而有效阻断病毒传播、降低疫情发生的损失。污水站的新冠病毒密度已成为新冠病毒传播的一个早期预警信号据《科学通报》报道,2021年6月份香港大学张彤教授团队在一栋未出现确诊者大楼的多份污水样本中检测出新冠病毒,此举为社区公共卫生防控监测提供早期预警信息,亦成为采取后续防疫措施的重要依据;武汉疫情期间,湖北省环科院等在武汉疫区医院化粪池上层泥水和污水处理设施污泥样品中检出了病毒核酸;广州疾控中心的流行病学调查证明了粪便排泄物是新冠病毒传播的重要载体;清华大学也在北京新发地疫情暴发之前的小红门污水处理厂进水中检出了病毒核酸;国外同样已有多家研究机构在疫情爆发伊始或爆发前就在市政污水中检出新冠病毒,今年1月21日,美国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 (CDC)就曾经发布报告称,新冠病毒的变种奥密克戎(Omicron)很有可能在美国首例确诊病例官宣的一周多前,就已经存在于纽约市的废水中了。由此可见,通过监测城镇污水站进水中新冠病毒的密度变化可以及时反映出污水处理厂服务区域人群的病毒感染情况污水站的新冠病毒密度已成为新冠病毒传播的一个早期预警信号。而且,城镇污水厂能够覆盖大部分人群,与基于临床检测的病毒预警相比,基于污水中新冠病毒监测的疫情预警覆盖面更广,时效性更强,经济社会成本更低,这对于公共部门开展防疫工作有重要意义。随着新一轮新冠疫情的猛烈来袭,生活污水中新冠病毒密度正在大幅增加,污水处理厂站一线工作人员感染风险大幅上升,大家应该提高警惕,并做好相关的防护工作。在美国,据央视财经3月17日报道,美国疾控中心在过去两周内对各地污水处理站进行检测后公布的数据显示,超过三分之一的污水处理点检测出新冠病毒密度增加,其中有 37% 的涨幅在 100% 以上,有 30% 的涨幅超过 1000% 。而在3月1日至3月10日期间,美国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 (CDC)监测的超过三分之一的废水样本点都显示出新冠病毒呈上升趋势。如何防止新冠病毒通过污水传播?首先,尽可能接种加强针疫苗。相关研究显示,2针mRNA疫苗或腺病毒载体疫苗对奥密克戎产生的中和抗体下降明显(三针灭活对奥密克戎的中和能力待研究确认),原有疫苗接种方式效果大减。因此, 接种加强针就成为了污水处理工作人员的必要任务之一,尤其是感染风险较高的运维人员、化验人员,更是应该优先安排接种疫苗。其次,规范操作流程,降低感染风险。相对来说,污水处理厂的污水提升泵站、粗细格栅、旋流沉沙池等预处理段,以及污泥脱水间属于高风险场所,最有可能造成病毒等病原体暴露并引发操作人员感染风险,所以应该更加规范操作流程。结合实际情况,可以采取以下防护措施:1、现场操作人员加强自我防护意识,在上岗前佩戴好口罩和手套等基本防护用品,尽量做到不与污水、污泥、砂砾、栅渣等直接接触;2、针对进水泵房、预处理段、污泥脱水工段操作以及化验取水采样,提高防护等级,除口罩和手套外,配备护目镜和防护服;3、由于污水厂需要经常记录数据,建议保持给笔消毒,并且人手一只笔,防止交叉感染;4、加强集中排气口的消毒,要求人员尽可能避开排放口的气流;5、作业完毕后,及时对防护用具进行全面清洗消毒,加强个人卫生,勤洗手、勤消毒;6、定期对预处理段产生的栅渣进行消毒处理,及时安排运输车辆对栅渣进行清理转运。第三,污水处理厂加强消毒杀菌。根据国家卫健委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新型冠状病毒对紫外线和热敏感, 56 ℃ 30min 、乙醚、 75% 乙醇及含氯消毒液等脂溶剂均能有效灭火病毒。应该说,污水处理行业虽然不像医务人员那样身处抗疫第一线,但 作为应战新冠病毒的 “第二战场”,污水处理人员同样面临着巨大的感染风险。在之前的疫情中,尽管困难重重,但污水处理行业仍然克服艰难险阻,保持了全国5000多座污水厂的正常运行。如今,新的一轮疫情卷土重来,污水处理行业再次面临巨大的考验。建议各地环保部门在加强监管的同时,还要给予一定的帮助扶持,并在医疗废水处理环节加强预处理,尽可能保证达标排放,从而避免对下游污水处理厂造成冲击,减少污水处理环节的压力。
  •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批准立项《污水处理填料好氧生化性能测定方法》团体标准制定项目
    各有关单位:根据《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以下简称本协会)于2024年3月2日组织专家对《污水处理填料好氧生化性能测定方法》团体标准制定项目进行了立项评估。经评估,上述团体标准制定项目符合立项条件,批准立项(详见附件)。现将通过评估的项目名称、主要起草单位等项目信息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网(http://www.ttbz.org.cn)及本协会门户网站中国质量网(http://www.chinatt315.org.cn/)予以公告。谨请参与起草上述团体标准的各有关单位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把控团体标准制定质量,切实提高团体标准的质量和水平,全力增强团体标准的适用性、有效性和创新性,按期完成上述团体标准制定的相关工作。同时,本协会也热忱欢迎有关单位和个人积极参加上述团体标准的起草制定工作。另外,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和坚决制止乱收费的部署要求,为切实减轻起草单位、参编单位的负担,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上述团体标准的制定过程中都不得借标准起草、参编等名义乱收费、搭车收费,请社会各界监督。本团体标准编制工作组 联系人:张新喜手机:15510687258邮箱:zhang-xinxi@163.com中国质量检验协会 联系人:李昭娴电话:(010)59196518 手机:15201585259邮箱:lizhaoxian@c315.cn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关于批准《污水处理填料好氧生化性能测定方法》团体标准制定项目立项的通知.pdf
  • 上海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立项团体标准《污水处理厂温室气体排放监测技术规范》
    各有关单位:根据《上海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由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等单位申请的团体标准《污水处理厂温室气体排放监测技术规范》,经我会组织专家评审,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请起草单位按照协会管理办法有关要求,严格把控标准质量关,切实提高标准制订的质量和水平,增加标准的适用性和实效性,按期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如有单位或个人对该标准项目存在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我会秘书处,逾期视作无意见。 联系方式:侯 隽 021-54665677 19512392335邮箱:houjunshaepi@163.com 上海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2023年7月4日3、关于团体标准《污水处理厂温室气体排放监测技术规范》立项的通知.pdf
  • 中国氟硅有机材料工业协会发布团体标准《有机硅污水中甲基环硅氧烷的测定》团体标准
    经项目征集、审核、发布审议等程序,氟硅协会拟于2024年1月发布《有机硅污水中甲基环硅氧烷的测定》团体标准,为保障项目立项的公正性,现对本项氟硅团体标准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月19日至1月28日,共计10日。如任何单位、个人对拟发布标准持有异议,请以正式发函方式向协会提出意见和建议。氟硅协会标委会邮箱:fsibwh@163.com。附件:1、《有机硅污水中甲基环硅氧烷的测定》报批稿.pdf 中国氟硅有机材料工业协会 2024年1月19日
  • 上海发布新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新增多项有机污染物
    p   日前,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和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DB31/199-201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9af60654-9254-4d87-b33f-9ade95f712b8.jpg" title=" 上海标准.png" alt=" 上海标准.png" / /p p   与2009年上海地标相比,此次标准调整了污染物控制项目 增加了总锑、总铊、总铁、二氯甲烷、硝基酚、硫氰酸盐、多氯联苯、滴滴涕、六六六、壬基酚、六氯代-1,3-环戊二烯、苯胺和多环芳烃、苯系物总量共14项污染物控制项目 取消元素磷污染物控制项目 将现行标准的可溶性钡、五氯酚及五氯酚钠(以五氯酚计)、硝基苯类(以硝基苯计)、总大肠菌群(仅针对涉及生物安全性的废水)等4项指标分别调整为总钡、五氯酚及五氯酚盐(以五氯酚计)、硝基苯类、粪大肠菌群 将现行标准的二甲苯总量调整为1,2-二甲苯、1,3-二甲苯、和1,4-二甲苯3个项目 /p p   与现行国家标准《GB 8978-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相比,第一类污染物增加了总钒、总钴和总锡 第二类污染物增加了溶解性总固体、总磷、总氮、硫化物、总铁、总钡、总锑、总铊、总硼、甲醇、二氯甲烷、1,2-二氯乙烷、苯系物总量、异丙苯、苯乙烯、三氯苯、苯胺、硝基酚、壬基酚、多环芳烃、乙腈、肼、水合肼、一甲基肼、偏二甲基肼、吡啶、二硫化碳、丁基黄原酸、丙烯醛、氯化物、二氧化氯、氯乙烯、三乙胺、二乙烯三胺、硫氰酸盐、鱼类急性毒性、多氯联苯、滴滴涕、六六六、六氯代-1,3-环戊二烯。 /p p   其中,值得注意的是,壬基酚和六氯代-1,3-环戊二烯两个污染物还没有相应的监测标准,未来是工作重点。 /p p   壬基酚是一种重要的精细化工原料和中间体,主要用于生产非离子表面活性剂,润滑油添加剂等,但进入环境中后,是一种内分泌干扰物,有“精子杀手”之称。 /p p 标准全文: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 a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12/attachment/ebefe05b-3d39-402d-8411-88d586c0d4c0.pdf" title=" 上海市地方排放标准.pdf" style=" font-size: 12px color: rgb(0, 102, 204) " DB31/199-201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pdf /a /p
  • 食品中维生素D检测新标准来了,您准备好了吗?
    脂溶性维生素A、D、E是人体维持正常代谢和机能所必需的营养素。准确测定食品中维生素含量对于科学营养膳食并保证食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GB5009.82-2016是现行的关于食品中维生素A、D、E测定的标准方法,覆盖了婴幼儿食品、乳品等多种食品,实现了维生素A、D、E的含量测定。其中,维生素D在食品中含量低,样品基质复杂,检测相对困难,在国家现行标准法中采用液-质联用或半制备正相净化的方式对其进行检测。但液-质联用维护成本高,半制备正相处理过程非常繁琐,大大影响样品分离效率。《GB 5009.8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维生素A、D、E的测定》现有检测难点:01维生素A、D、E分开检测:▲多种方法来回切换,仪器稳定时间长▲使用质谱成本高02样品处理前处理繁琐:▲需要多次前处理,步骤多,时间长▲结果稳定性差,人员要求高03维生素E异构体的分离:▲在限定的条件下难以分离维生素E的四种异构体今年9月已新发布GB5009.296-2023,将于2024年3月6日正式实施,旧标准中关于维生素D的测定,只有第三法“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和第四法“高效液相色谱法”,新标准在以上2个方法的基础上,新增了“在线柱切换-反相液相色谱法”,适用于食品中维生素D₂ 和D₃ 的测定。新增的这一方法引入了在线柱切换-反相液相色谱仪,大大提高了维生素D的检测效率。GB 5009.296-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维生素 D 的测定》珂睿科技最新二维液相技术分析脂溶性维生素A、D、E检测方案,满足国标要求,轻松解决原有检测中的问题,实现维生素 A、D、E 的良好分离!效率更高同一个液相条件可同时检测维生素A、D、E,无需来回切换方法,提高检测效率速度更快一个样品只需要15min左右完成多种维生素的分析维生素A、D、E整体图更低的检测限同一个液相条件可同时检测维生素A、D、E,无需来回切换方法,提高检测效率LOD按照GB要求进样,浓度为0.5μg/L的维生素D和0.05μg/mL的维生素A、0.2μg/mL的维生素E-异构体溶液在该仪器条件下,检出限的信噪比均能达到3倍以上,满足检测需求LOQ按照GB要求进样,浓度为2μg/L的维生素D和0.15μg/mL的维生素A、0.6μg/mL的维生素E-异构体溶液在该仪器条件下,能稳定重现,检出限的信噪比均能达到10倍以上,满足检测需求有效分离维生素D₂ 、D₃ 有效分离维生素D₂ 与D₃ ,不受基质杂质干扰维生素D定量下限放大图稳定的重现性稳定的检测条件,出峰时间和峰面积重现性好,确保结果的准确性重现性在该仪器条件下,进样维生素A、D、E溶液,出峰时间和峰面积均可以稳定的重现,确保切阀转移的准确性,出峰时间RSD<0.3%,峰面积RSD<1%关于珂睿珂睿科技成立于2016年,是一家专注于色谱、质谱产品研发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四川省专精特新企业,公司立足于色谱、质谱及配套自动化产品的国产化自主研发。产品线涵盖超高效液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三重四级杆质谱联用仪、气相色谱单四级杆及三重串联四极杆质谱联用仪、配套色谱柱,以及自动化前处理平台,并有包括TDM血药浓度检测系统,双鱼Pisce-I污水毒/品含量液质检测系统,Orion猎户系列GPC凝胶渗透色谱系统等,为众多行业的特殊应用提供专业解决方案。珂睿科技依靠自身研发助力国产超高效液相色谱快速发展的步伐也不会停止,我们将继续秉持“专业,严谨,不走捷径,做难而正确的事情”的专业精神,再接再厉,为您提供完整而专业的应用分析。
  • 吉林省量体裁衣出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p   4月1日,经吉林省人民政府批准,吉林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发布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download/shtml/947974.shtml" target=" _self"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吉林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22/3094-2020) /span /a ,此文件属于地方性强制标准,并于2020年4月1日实施。 /p p   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一直是困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一大瓶颈。长期以来,由于国家层面尚无单独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农村生活污水参照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而农村生活污水的污染特征、技术经济条件与城镇不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并不符合农村生活污水的实际特征,引起诸如建设成本高,运行维护困难等问题。为此,按照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制定地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的通知》(环办水体函〔2018〕1083号)要求,2019年4月以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相关规定,吉林省生态环境厅相继完成了立项审批、公开征求意见、专家技术审查、环境保护部审查、报批等程序,并经吉林省人民政府批准,由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联合发布实施。 /p p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包括控制因子和排放限值)、水污染物监测要求和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适用于全省设计规模500m3/d以下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管理,共分为一、二、三级排放标准,最多涉及7项控制指标,其中化学需氧量(COD)分别为60mg/L、100mg/L和120mg/L,相对于参照执行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COD为50mg/L)或一级B标准(COD为60mg/L),标准限值和范围更加符合农村生活污水实际。 /p p   此次发布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系吉林省首次发布,填补了吉林省农村生活污水的标准体系“空白”,为农村生活污水排放监管提供技术支撑,对于改善农村水环境质量,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具有积极意义。 /p
  •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研究员王君:我国乳制品标准现状
    一杯牛奶,强壮一个民族。乳制品与国民健康息息相关。我国高度重视乳业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是乳业生产和消费大国,要下决心把乳业做强做优,生产出让人民群众满意、放心的高品质乳业产品,打造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乳业产业,培育出具有世界知名度的乳业品牌。同时还提出食品安全关系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必须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切实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和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中提出,到2035年要实现食品安全标准水平进入世界前列的目标,明确指出了建立最严谨标准的工作方向和任务目标。 我国现行的乳制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主要形成于2008年到2010年间,目前这些标准基本均处于修订过程中。在关于乳脂肪、乳蛋白、奶酪、炼乳、调制乳粉以及菌种等乳制品深加工方面,我国的国家标准或有关管理规定也均涉及。牛奶蛋白的标准已经在去年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计划;奶油、稀奶油和无水奶油的国家标准目前在修订过程中,修订的标准也会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关于奶酪,我国目前有两个标准,一个是干酪,一个是再制干酪,这两个标准都处于修订过程中,标准将在现有基础上考虑扩大覆盖面,同时明确再制干酪中干酪的主体地位,并引入干酪食品概念;炼乳标准在原来的基础上考虑工艺相似但用作食品原料的浓缩乳,同时标准名称扩展为浓缩乳制品;乳粉标准将在传统牛羊乳粉的基础上考虑驴、马、骆驼、牦牛等其他乳畜乳粉,同时进一步明确调制乳粉的概念。这些标准的修订共同遵循了保护消费者健康、规范行业发展的基本原则。 在菌种管理方面目前我国已经发布了三个菌种名单,分别针对于普通食品、婴幼儿食品和保健食品,这三个名单之内的菌种可分别用于相应的食品中,名单之外的菌种如果通过了新食品原料审批,也可按规定应用于相应的食品中。关于新食品原料的行政许可需遵循相应的程序。国家对于乳业寄予厚望,振兴中国乳业是乳品行业义不容辞的责任,同时需要进一步加大科技创新,在这个过程当中,乳品行业在保障食品安全底线的同时,还要精益求精,向营养健康发展。
  • 中国氟硅有机材料工业协会批准发布《有机硅污水中甲基环硅氧烷含量的测定》团体标准
    中国氟硅有机材料工业协会批准发布《有机硅污水中甲基环硅氧烷含量的测定》团体标准,详见附件(发布公告),现予以公布。 关于批准发布《有机硅污水中甲基环硅氧烷含量的测定》团体标准的公告(2024年第1号).pdf
  • 常见毒品及新精活类毒品检测公安行业新标准发布-岛津新技术应用进行时
    联合国禁毒署将第三代毒品定性为“新精神活性物质”(NPS, New psychoactive substances)。根据化学结构,新精神活性物质分为九大类:合成大麻素类、合成卡西酮类、苯乙胺类、色胺类、氨基茚满类、哌嗪类、氯胺酮及苯环利啶类、植物类、其他类。 毒品检测相关的公安行业标准方案齐全 新精活类物质分析困惑 疑似新精活类物质的鉴定通常可以采用红外光谱+质谱+核磁的方案快速筛选。但对于生物样品(血液、毛发)或复杂基质的污水样品中的新精神活性物质就较难处理了。 本文介绍采用岛津三重四极气质、液质技术实现卡西酮类化合物鉴定的具体案例及液质检测常见各类样品中卡西酮+合成大麻素的分析方案。岛津AOE系统(在线固相萃取分析系统)●AOE System (Automatic Online Enrichment/Extraction) ● 岛津AOE系统检测生活污水中13种毒品• 公安部合作开发分析方法 • 一针分析所有目标物:毒品及代谢物13种,人口标记物1种• 该方法已通过实际样品测试 AOE系统&离线SPE 前处理对比• 岛津AOE系统真正实现生活污水样品的即时检测• 分析效率较离线SPE提升80% 25种合成大麻素类毒品检验色谱柱:Shim-pack ODSⅢ C18 150mm*2.1mm/5um流动相为:A:5 mmol / L的甲酸铵水溶液 ,pH值6.4B:甲醇岛津Nexera在线脱气机脱气柱温箱:60℃自动进样器:4℃洗针液:甲醇标准曲线范围为10-1000ng/ml日内变异系数:±15%(定性)日内变异系数:±20%(定量)检测方法符合国际指导标准 提取过程 合成大麻素类毒品检验 25种卡西酮、麻黄碱类策划药检验色谱柱:Shim-pack VP-ODS C18 150mm*4.6mm/5um流动相为:A:50 mmol / L的甲酸铵水溶液 ,pH值3.5B:含0.1%甲酸的乙腈岛津Nexera在线脱气机脱气柱温箱:60℃自动进样器:4℃洗针液:甲醇标准曲线范围为10-1000ng/ml日内变异系数:±15%(定性)日内变异系数:±20%(定量)检测方法符合国际指导标准 提取过程 卡西酮、麻黄碱类策划药检验10ng/mL血药浓度下检测结果图谱(MRM+) 本文内容非商业广告,仅供专业人士参考。
  • 质检总局公布我国最新食品添加剂标准目录
    国家质检总局7月26日消息,我国最新的食品添加剂标准目录公布,详细见下表: 食品添加剂品种名称 标准名称 备注 1.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 GB 1987-2007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   2.食品添加剂 乳酸 GB 2023-2003 食品添加剂 乳酸   3.食品添加剂 dl-酒石酸 GB 15358-2008 食品添加剂 dl-酒石酸   4.食品添加剂 L(+)-酒石酸 GB 25545-2010 食品添加剂 L(+)-酒石酸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5.食品添加剂 L-苹果酸 GB 13737-2008 食品添加剂 L-苹果酸   6.食品添加剂 DL-苹果酸 GB 25544-2010 食品添加剂 DL-苹果酸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7.食品添加剂 冰乙酸(冰醋酸) GB 1903-2008 食品添加剂 冰乙酸(冰醋酸)   8.食品添加剂 碳酸钾 GB 25588-2010 食品添加剂 碳酸钾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9.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钾 GB 14889-1994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钾   10.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钠 GB 6782-2009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钠   11.食品添加剂 富马酸 GB 25546-2010 食品添加剂 富马酸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2.食品添加剂 磷酸三钾 GB 25563-2010 食品添加剂 磷酸三钾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3.食品添加剂 碳酸氢三钠(倍半碳酸钠) GB 25586-2010 食品添加剂 碳酸氢三钠(倍半碳酸钠)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4.食品添加剂 盐酸 GB 1897-2008 食品添加剂 盐酸   15.食品添加剂 氢氧化钠 GB 5175-2008 食品添加剂 氢氧化钠   16.食品添加剂 碳酸钠 GB 1886-2008 食品添加剂 碳酸钠   17.食品添加剂 氢氧化钙 GB 25572-2010 食品添加剂 氢氧化钙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8.食品添加剂 氢氧化钾 GB 25575-2010 食品添加剂 氢氧化钾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9.食品添加剂 碳酸氢钾 GB 25589-2010 食品添加剂 碳酸氢钾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20.食品添加剂 磷酸二氢钾 GB 25560-2010 食品添加剂 磷酸二氢钾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21.食品添加剂 磷酸三钠 GB 25565-2010 食品添加剂 磷酸三钠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22.食品添加剂 磷酸二氢钙 GB 25559-2010 食品添加剂 磷酸二氢钙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23.食品添加剂 磷酸氢钙 GB 1889-2004食品添加剂 磷酸氢钙   24.食品添加剂 焦磷酸二氢二钠 GB 25567-2010 食品添加剂 焦磷酸二氢二钠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25.食品添加剂 焦磷酸钠 GB 25557-2010 食品添加剂 焦磷酸钠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26.食品添加剂 乳酸钠(溶液) GB 25537-2010 食品添加剂 乳酸钠(溶液)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27.食品添加剂 磷酸 GB 3149-2004 食品添加剂 磷酸   28.食品添加剂 六偏磷酸钠 GB 1890-2005 食品添加剂 六偏磷酸钠   29.食品添加剂 硫酸钙 GB 1892-2007 食品添加剂 硫酸钙   30.食品添加剂 乳酸钙 GB 6226-2005 食品添加剂 乳酸钙   31.食品添加剂 L-乳酸钙 GB 25555-2010 食品添加剂 L-乳酸钙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32.食品添加剂 磷酸三钙 GB 25558-2010 食品添加剂 磷酸三钙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33.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一钠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一钠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 34.食品添加剂 亚铁氰化钾(黄血盐钾) GB 25581-2010 食品添加剂 亚铁氰化钾(黄血盐钾)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35.食品添加剂 二氧化硅 GB 25576-2010 食品添加剂 二氧化硅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36.食品添加剂 硅铝酸钠 GB 25583-2010 食品添加剂 硅铝酸钠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37.食品添加剂 滑石粉 GB 25578-2010 食品添加剂 滑石粉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38.食品添加剂 微晶纤维素 食品添加剂 微晶纤维素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 39.食品添加剂 叔丁基-4-羟基茴香醚 GB1916-2008 食品添加剂 叔丁基-4-羟基茴香醚   40.食品添加剂 二丁基羟基甲苯(BHT) GB 1900-2010 食品添加剂 二丁基羟基甲苯(BHT)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41.食品添加剂 没食子酸丙酯 GB 3263-2008食品添加剂 没食子酸丙酯   42.食品添加剂 茶多酚 QB 2154-1995(2009)食品添加剂 茶多酚   43.食品添加剂 植酸(肌醇六磷酸) HG 2683—1995(2007)食品添加剂 植酸(肌醇六磷酸)   44.食品添加剂 特丁基对苯二酚 GB 26403-2011食品添加剂 特丁基对苯二酚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7号 45.食品添加剂 甘草抗氧物 QB 2078-1995(2009)食品添加剂 甘草抗氧物   46.食品添加剂 抗坏血酸钙 GB 15809-1995食品添加剂 抗坏血酸钙   47.食品添加剂 L-抗坏血酸棕榈酸酯 GB 16314-1996食品添加剂 L-抗坏血酸棕榈酸酯 食品添加剂 抗坏血酸棕榈酸酯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 48.食品添加剂 迷迭香提取物 QB/T 2817-2006食品添加剂 迷迭香提取物   49.食品添加剂 D-异抗坏血酸钠 GB 8273-2008食品添加剂 D-异抗坏血酸钠   50.食品添加剂 D-异抗坏血酸 GB 22558-2008食品添加剂 D-异抗坏血酸   51.食品添加剂 抗坏血酸钠 GB 16313-1996食品添加剂 抗坏血酸钠   52.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E(dl-a-醋酸生育酚) GB 14756-2010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E(dl-a-醋酸生育酚)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53.食品添加剂 山梨酸 GB 1905-2000食品添加剂 山梨酸   54.食品添加剂 山梨酸钾 GB 13736-2008食品添加剂 山梨酸钾   55.食品添加剂 羟基硬脂精(氧化硬脂精) 食品添加剂 羟基硬脂精(氧化硬脂精)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 56.食品添加剂 硫代二丙酸二月桂酯 食品添加剂 硫代二丙酸二月桂酯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 57.食品添加剂 连二亚硫酸钠(保险粉) GB 22215-2008食品添加剂 连二亚硫酸钠(保险粉)   58.食品添加剂 焦亚硫酸钠 GB 1893-2008食品添加剂 焦亚硫酸钠   59.食品添加剂 无水亚硫酸钠 GB 1894-2005食品添加剂 无水亚硫酸钠   60.食品添加剂 焦亚硫酸钾 GB 25570-2010 食品添加剂 焦亚硫酸钾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61.食品添加剂 亚硫酸氢钠 GB 25590-2010 食品添加剂 亚硫酸氢钠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62.食品添加剂 硫磺 GB 3150—2010 食品添加剂 硫磺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63.食品添加剂 碳酸氢铵 GB 1888-2008食品添加剂 碳酸氢铵   64.食品添加剂 酒石酸氢钾 GB 25556-2010 食品添加剂 酒石酸氢钾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65.食品添加剂 复合膨松剂 GB 25591-2010 食品添加剂 复合膨松剂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66.食品添加剂 硫酸铝钾 GB 1895-2004食品添加剂 硫酸铝钾   67.食品添加剂 硫酸铝铵 GB 25592-2010 食品添加剂 硫酸铝铵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68.食品添加剂 羟丙基淀粉醚 QB 1229-1991(2009)食品添加剂 羟丙基淀粉醚   69.食品添加剂 山梨糖醇液 GB 7658-2005食品添加剂 山梨糖醇液   70.食品添加剂 聚葡萄糖 GB 25541-2010 食品添加剂 聚葡萄糖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71.食品添加剂 碳酸氢钠 GB 1887-2007食品添加剂 碳酸氢钠   72.食品添加剂 碳酸钙 GB 1898-2007食品添加剂 碳酸钙   73.食品添加剂 碳酸镁 GB 25587-2010 食品添加剂 碳酸镁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74.食品添加剂 偶氮甲酰胺 食品添加剂 偶氮甲酰胺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 75.食品添加剂 苋菜红 GB 4479.1—2010 食品添加剂 苋菜红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76.食品添加剂 苋菜红铝色淀 GB 4479.2-2005食品添加剂 苋菜红铝色淀   77.食品添加剂 胭脂红 GB 4480.1-2001食品添加剂 胭脂红   78.食品添加剂 胭脂红铝色淀 GB 4480.2-2001食品添加剂 胭脂红铝色淀   79.食品添加剂 柠檬黄 GB 4481.1—2010 食品添加剂 柠檬黄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80.食品添加剂 柠檬黄铝色淀 GB 4481.2—2010 食品添加剂 柠檬黄铝色淀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81.食品添加剂 日落黄 GB 6227.1—2010 食品添加剂 日落黄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82.食品添加剂 日落黄铝色淀 GB 6227.2-2005食品添加剂 日落黄铝色淀   83.食品添加剂 亮蓝 GB 7655.1-2005食品添加剂 亮蓝   84.食品添加剂 亮蓝铝色淀 GB 7655.2-2005食品添加剂 亮蓝铝色淀   85.食品添加剂 新红 GB 14888.1-2010 食品添加剂 新红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86.食品添加剂 新红铝色淀 GB 14888.2-2010 食品添加剂 新红铝色淀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87.食品添加剂 诱惑红 GB 17511.1-2008食品添加剂 诱惑红   88.食品添加剂 诱惑红铝色淀 GB 17511.2-2008食品添加剂 诱惑红铝色淀   89.食品添加剂 赤藓红 GB 17512.1-2010 食品添加剂 赤藓红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90.食品添加剂 赤藓红铝色淀 GB 17512.2-2010 食品添加剂 赤藓红铝色淀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91.食品添加剂 β-胡萝卜素 GB 8821—2010 食品添加剂 β-胡萝卜素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92.食品添加剂 天然β-胡萝卜素 QB 1414-1991(2009)食品添加剂 天然β-胡萝卜素   93.食品添加剂 甜菜红 QB/T 3791-1999(2009)食品添加剂 甜菜红   94.食品添加剂 紫胶红色素 GB 4571—1996食品添加剂 紫胶红色素   95.食品添加剂 辣椒红 GB 10783-2008食品添加剂 辣椒红   96.食品添加剂 焦糖色(亚硫酸铵法、氨法、普通法) GB 8817-2001食品添加剂 焦糖色(亚硫酸铵法、氨法、普通法)   97.食品添加剂 红米红 GB 25534-2010 食品添加剂 红米红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98.食品添加剂 栀子黄 GB 7912-2010 食品添加剂 栀子黄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99.食品添加剂 菊花黄 QB 3792-1999(2009)食品添加剂 菊花黄   100.食品添加剂 黑豆红 QB 3793-1999(2009)食品添加剂 黑豆红   101.食品添加剂 高粱红 GB 9993-2005食品添加剂 高粱红   102.食品添加剂 可可壳色素 GB 8818-2008食品添加剂 可可壳色素   103.食品添加剂 红曲米(粉) GB 4926-2008食品添加剂 红曲米(粉)   104.食品添加剂 红曲红 GB 15961-2005食品添加剂 红曲红   105.食品添加剂 天然苋菜红 QB 1227-1991(2009)食品添加剂 天然苋菜红   106.食品添加剂 姜黄色素 QB 1415-1991(2009)食品添加剂 姜黄色素   107.食品添加剂 叶绿素铜钠盐 GB 26406-2011 食品添加剂 叶绿素铜钠盐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7号 108.食品添加剂 萝卜红 GB 25536-2010 食品添加剂 萝卜红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09.食品添加剂 二氧化钛 GB 25577-2010 食品添加剂 二氧化钛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10.食品添加剂 蔗糖脂肪酸酯 食品添加剂 蔗糖脂肪酸酯 GB 8272-2009食品添加剂 蔗糖脂肪酸酯   食品添加剂 蔗糖脂肪酸酯(丙二醇法) GB 10617-2005食品添加剂 蔗糖脂肪酸酯(丙二醇法)   食品添加剂 蔗糖脂肪酸酯(无溶剂法) QB 2245-1996(2009)食品添加剂 蔗糖脂肪酸酯(无溶剂法)   111.食品添加剂 酪蛋白酸钠 QB/T 3800-1999(2009)食品添加剂 酪蛋白酸钠(原GB 10797-89)   112.食品添加剂 蒸馏单硬脂酸甘油酯 GB 15612-1995 食品添加剂 蒸馏单硬脂酸甘油酯   113.食品添加剂 山梨醇酐单硬脂酸酯(司盘60) GB 13481-2010 食品添加剂 山梨醇酐单硬脂酸酯(司盘60)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14.食品添加剂 山梨醇酐单油酸酯(司盘80) GB 13482-2010 食品添加剂 山梨醇酐单油酸酯(司盘80)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15.食品添加剂 单、双硬脂酸甘油酯 GB 1986-2007食品添加剂 单、双硬脂酸甘油酯   116.食品添加剂 辛癸酸甘油酯 QB 2396-1998(2009)食品添加剂 辛癸酸甘油酯   117.食品添加剂 聚氧乙烯木糖醇酐单硬脂酸脂 QB/T 3790-1999(2009)食品添加剂 聚氧乙烯木糖醇酐单硬脂酸脂   118.食品添加剂 木糖醇酐单硬脂酸酯 QB/T 3784-1999(2009)食品添加剂 木糖醇酐单硬脂酸酯   119.食品添加剂 改性大豆磷脂LS/T 3225-1990食品添加剂 改性大豆磷脂(原GB 12486-90)   120.食品添加剂 山梨醇酐单月桂酸酯(司盘20) GB 25551-2010 食品添加剂 山梨醇酐单月桂酸酯(司盘20)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21.食品添加剂 山梨醇酐单棕榈酸酯(司盘40) GB 25552-2010 食品添加剂 山梨醇酐单棕榈酸酯(司盘40)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22.食品添加剂 双乙酰酒石酸单双甘油酯 GB 25539-2010 食品添加剂 双乙酰酒石酸单双甘油酯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23.食品添加剂 三聚甘油单硬脂酸酯 GB 13510-1992食品添加剂 三聚甘油单硬脂酸酯   124.食品添加剂 聚氧乙烯(20)山梨醇酐单硬脂酸酯(吐温60) GB 25553-2010 食品添加剂 聚氧乙烯(20)山梨醇酐单硬脂酸酯(吐温60)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25.食品添加剂 聚氧乙烯(20)山梨醇酐单油酸酯(吐温80) GB 25554-2010 食品添加剂 聚氧乙烯(20)山梨醇酐单油酸酯(吐温80)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26.食品添加剂 果胶 GB 25533-2010 食品添加剂 果胶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27.食品添加剂 卡拉胶 GB 15044-2009食品添加剂 卡拉胶   128.食品添加剂 藻酸丙二醇酯 GB 10616-2004食品添加剂 藻酸丙二醇酯   129.食品添加剂 松香甘油酯和氢化松香甘油酯 GB 10287-1988食品添加剂 松香甘油酯和氢化松香甘油酯 食品添加剂 氢化松香甘油酯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 130.食品添加剂 乳酸脂肪酸甘油酯 食品添加剂 乳酸脂肪酸甘油酯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 131.食品添加剂 乙酰化单、双甘油脂肪酸酯 食品添加剂 乙酰化单、双甘油脂肪酸酯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 132.食品添加剂 硬脂酸钙 食品添加剂 硬脂酸钙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 133.食品添加剂 硬脂酸镁 食品添加剂 硬脂酸镁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 134.食品添加剂 硬脂酰乳酸钙 食品添加剂 硬脂酰乳酸钙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135.食品添加剂 硬脂酰乳酸钠 食品添加剂 硬脂酰乳酸钠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 136.食品添加剂 丙二醇脂肪酸酯 食品添加剂 丙二醇脂肪酸酯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 137.食品添加剂 聚甘油脂肪酸酯 食品添加剂 聚甘油脂肪酸酯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 138.食品添加剂 乳糖醇 食品添加剂 乳糖醇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 139.食品添加剂 α-淀粉酶制剂 GB 8275-2009食品添加剂 α-淀粉酶制剂   140.食品添加剂 糖化酶制剂 GB 8276-2006食品添加剂 糖化酶制剂   141.食品添加剂 果胶酶制剂 QB 1502-1992(2009)食品添加剂 果胶酶制剂   142.食品添加剂 真菌α-淀粉酶 QB 2526-2001(2009)食品添加剂 真菌α-淀粉酶   143.食品添加剂 α-葡萄糖转苷酶 QB 2525-2001(2009)食品添加剂 α-葡萄糖转苷酶   144.食品添加剂 a-乙酰乳酸脱羧酶制剂 GB 20713-2006食品添加剂 a-乙酰乳酸脱羧酶制剂   145.食品添加剂 纤维素酶制剂 QB 2583-2003 纤维素酶制剂   146.食品工业用酶制剂 GB 25594-2010 食品添加剂 食品工业用酶制剂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47.食品添加剂 5'-鸟苷酸二钠 QB/T 2846-2007食品添加剂 5'-鸟苷酸二钠   148.食品添加剂 呈味核苷酸二钠 QB/T 2845-2007食品添加剂 呈味核苷酸二钠   149.食品添加剂 甘氨酸(氨基乙酸) GB 25542-2010 食品添加剂 甘氨酸(氨基乙酸)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50.食品添加剂 L-丙氨酸 GB 25543-2010 食品添加剂 L-丙氨酸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51.食品用石蜡 GB 7189-1994食品用石蜡   152.食品级白油 GB 4853-2008食品级白油   153.食品添加剂 吗啉脂肪酸盐果蜡 GB12489-2010 食品添加剂 吗啉脂肪酸盐果蜡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54.食品添加剂 紫胶(虫胶) LY 1193—1996 食品添加剂 紫胶(虫胶)   155.食品添加剂 松香季戊四醇酯 食品添加剂 松香季戊四醇酯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 156.食品添加剂 巴西棕榈蜡 食品添加剂 巴西棕榈蜡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 157.食品添加剂 蜂蜡 食品添加剂 蜂蜡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 158.食品添加剂 三聚磷酸钠 GB 25566-2010 食品添加剂 三聚磷酸钠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59.食品添加剂 磷酸氢二钾 GB 25561-2010 食品添加剂 磷酸氢二钾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60.食品添加剂 磷酸二氢铵 GB 25569-2010 食品添加剂 磷酸二氢铵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61.食品添加剂 磷酸氢二钠 GB 25568-2010 食品添加剂 磷酸氢二钠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62.食品添加剂 磷酸二氢钠 GB 25564-2010 食品添加剂 磷酸二氢钠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63.食品添加剂 L-赖氨酸盐酸盐 GB 10794-2009 食品添加剂 L-赖氨酸盐酸盐   164.食品添加剂 牛磺酸 GB 14759-2010食品添加剂 牛磺酸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65.食品添加剂 左旋肉碱 GB 17787-1999 食品添加剂 左旋肉碱 食品添加剂 左旋肉碱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 166.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A GB 14750-2010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A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67.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B1(盐酸硫胺) GB 14751-2010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B1(盐酸硫胺)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68.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B2(核黄素) GB 14752-2010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B2(核黄素)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69.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B6(盐酸吡哆醇) GB 14753-2010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B6(盐酸吡哆醇)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70.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C(抗坏血酸) GB 14754-2010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C(抗坏血酸)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71.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D2(麦角钙化醇) GB 14755-2010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D2(麦角钙化醇)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72.食品添加剂 烟酸 GB 14757-2010 食品添加剂 烟酸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73.食品添加剂 叶酸 GB 15570-2010 食品添加剂 叶酸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74.食品添加剂 乳酸亚铁 GB 6781-2007 食品添加剂 乳酸亚铁   175.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钙 GB 17203-1998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钙   176.食品添加剂 葡萄糖酸钙 GB 15571-2010食品添加剂 葡萄糖酸钙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77.食品添加剂 生物碳酸钙 QB 1413-1999(2009)食品添加剂 生物碳酸钙   178.食品营养强化剂 煅烧钙 GB 9990-2009 食品营养强化剂 煅烧钙   179.食品添加剂 L-苏糖酸钙 GB17779-2010 食品添加剂 L-苏糖酸钙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80.食品添加剂 乙酸钙 GB 15572-1995 食品添加剂 乙酸钙及第1号修改单   181.食品添加剂 葡萄糖酸锌 GB 8820-2010 食品添加剂 葡萄糖酸锌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82.食品添加剂 天然维
  • 争做国内微生物标准品“领头羊”——访北纳生物(BNCC)市场总监万晓雨
    仪器信息网讯 恰逢北纳生物(BNCC)成立第十三周年,仪器信息网特别采访了北纳生物(BNCC)市场总监万晓雨,请她就北纳生物近年来取得的亮眼成绩以及未来发展进行了分享。北纳生物(BNCC)市场总监 万晓雨以下为视频采访实录:仪器信息网:请您介绍一下北纳生物(BNCC),以及目前可提供的主营产品和服务。万晓雨:北纳生物(BNCC)成立于2010年,现科研基地占地面积一万平,总投资1.8亿元,是一家专注于实验细胞、微生物菌种、微生物质控品领域,集研发、生产与应用为一体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就产品而言:北纳生物(BNCC)对外可提供标准菌株、质控菌株、细胞系、细胞培养基、核酸标准品、液体室内质控品、检测试剂盒等多种产品,可满足各类科研人员的需求。就服务而言,北纳生物(BNCC)自成立以来就拥有自己的独立门户网站,可支持查询、订购、定制等一站式服务,同时有专业化的客服团队为客户提供售前售后的相关服务。北纳生物(BNCC)产品种类齐全,也可为广大客户提供1对1的定制服务,比如高浓度的定量菌液、细胞沉淀等定制化产品;我们也将结合市场标准及需求,攻坚克难,开拓创新,研制更多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拳头产品!仪器信息网:正值北纳生物(BNCC)成立13周年之际,请为我们介绍下近年来取得了哪些亮眼成绩?万晓雨:北纳生物(BNCC)近年来自主研发产品不断取得突破,引进数字PCR仪等高精准仪器,为核酸检测提供系列标准品,如菌类核酸参考品、细胞DNA标准品等,同期也上架了水质检测系列质控产品,应用于生活饮用水、城市废水、医疗机构污水检验检测等。今年北纳生物(BNCC)研发中心再创辉煌,成功申报金葡、大肠埃希氏菌、菌落总数平板计数国家二级标准物质,主要应用于培养基性能测试、阳性对照等,这标志着BNCC再上新台阶!仪器信息网:请您分享下后期研发工作的规划。万晓雨:近年来,北纳生物(BNCC)的微生物质控品、DNA核酸衍生品等自研产品在行业内的核心竞争力不断增强,销量连年增长!作为企业发展的核心,后续我们将构建和完善更好的生产体系,明确发展方向,细化应用领域,在基础产品上不断衍生出更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接下来我们将进军微生物检测领域,加大微生物标准物质的申报力度,丰富质控品类产品和微生物检测方向的产品线,将系列产品做精做强,真正做到微生物检测领域的专家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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