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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钼标准样品标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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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SB标样 国家标准样品 质控样品-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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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水质氨氮标准样品 ....

    现在负责标样的管理 但是发现手里有些标样标准证书都不见了 ....... 都是管理不当......求 氨氮标准样品 编号GSBZ 50005-88 批号200538和200539 标准值 及其不确定度......先谢谢了

  • 水质评价计算超标项目超标倍数时使用三类水标准还是水质限值

    水质评价计算超标项目超标倍数时,是使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标准限值的Ⅲ类水标准限值还是水质目标限值做分母计算?比如某断面水质目标为Ⅳ类,如果它的化学需氧量值为40,那么化学需氧量超标倍数是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的40/20-1=1计算还是按照《地表水资源质量评价技术规程》的40/30-1=0.3计算?

  • 关于征求《水质钼和钛的测定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等8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意见的函

    关于征求《水质钼和钛的测定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等8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意见的函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提高环境管理水平,规范环境监测工作,我部决定制定《水质 钼和钛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等8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并于2013年9月为27日前反馈我部科技标准司。  联 系 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雷晶 李月英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电话:(010)66556216  传真:(010)66556213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 戴天有 谭玉菲  联系电话:(010)84926324  (010)84924935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水质钼和钛的测定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  3.《水质钼和钛的测定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4.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征求意见稿)  5.《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6.固定污染源废气氮氧化物的测定非分散红外吸收法(征求意见稿)  7.《固定污染源废气氮氧化物的测定非分散红外吸收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8.固定污染源废气氮氧化物的测定定电位电解法(征求意见稿)  9.《固定污染源废气氮氧化物的测定定电位电解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10.环境空气硝基苯类化合物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征求意见稿)  11.《环境空气硝基苯类化合物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12.环境空气硝基苯类化合物的测定气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  13.《环境空气硝基苯类化合物的测定气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14.水质硝基苯类化合物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征求意见稿)  15.《水质硝基苯类化合物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16.土壤质量全氮的测定凯氏法(征求意见稿)  17.《土壤质量全氮的测定凯氏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3年9月13日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辽河保护区管理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监测站(中心)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监测中心站  各环境保护重点城市环境监测站(中心)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  环境保护部对外合作中心  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  环境保护部标准样品研究所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农业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  中国气象科学院农气所  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国家城市给水排水工程技术中心  中国化工环保协会  北京中兵北方环境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理化分析测试中心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八研究所  泰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上海市浦东新区环境监测站  安捷伦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赛默飞世尔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美国铂金埃尔默(北京)公司  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通标标准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德图仪器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北京承天示优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市臻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青岛崂山应用技术研究所  堀场(中国)贸易有限公司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四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约克仪器公司  (部内征求监测司的意见)

  • 钙、镁测定,降水标准和水质标准的区别说明什么问题?

    钙、镁测定,降水标准和水质标准的区别说明什么问题?

    我从降水和水质分析标准中对比了一下找出的不同点和相同点。因为我一直是使用的水质方法来测定所有钙、镁,包括降水,所以一直没有太在意,不过这次详细的看了下,发现很多问题。请教各位大神以下问题:1、降水中的标准,没提到前处理,我估计是因为雨水比较干净,所以不需要。2、降水中的标准,为什么需要先加到刻度以后才加0.2ml的硝酸镧?会不会导致结果偏低?3、为什么降水中不加硝酸,而水质需要加硝酸?但是样品中酸化是10%硝酸,在加硝酸,有什么意义?4、洁净的地表水,应该不需要预处理,可以直接进样吧?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4/07/201407251007_507837_1611705_3.jpg

  • 【原创大赛】关于《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新标准的商榷

    【原创大赛】关于《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新标准的商榷

    [align=center][b]关于《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新标准的商榷[/b][/align] (老兵)[b][color=#333333]摘 要:[/color][/b][color=#333333]本文针对《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HJ 828-2017)中的文字表述及实施以来收集的存在问题,提出个人的见解和修正建议,以引起的同行关注。[/color][align=left][b][color=#333333]关键词[/color][/b]:[color=#333333]化学需氧量;重铬酸盐法;标准;商榷[/color][/align][color=#333333] 化学需氧量是每个环境监测机构最重要的常规检测项目。新版《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HJ828-2017)改进了旧版(GB11914-89)标准的不足,将取样体积减半和将硫酸汞加入量由0.4g修改为可根据样品中氯离子的含量按比例加入,从而减少样品测定过程对环境的污染;并明确给出了方法的检出限和测定下限,对计算结果有效数字保留作了更为明确的规定;增加了“干扰和消除”、“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章节。但是新标准中仍存在部分部分文字表述不妥值得商榷之处。对此,笔者提出如下个人见解。[/color] [b]1 关于化学需氧量符号[/b][color=#333333] HJ 828-2017[/color][color=#333333]将化学需氧量的符号表示为“COD[/color][sub]Cr[/sub][color=#333333]”欠妥,因为化学需氧量的英文名是:Chemical Oxygen Demand,词中并没有“Cr”的字母,可能是[/color]源于[color=#333333]“COD[/color][sub]Cr[/sub]”的历史表达习惯,过去为区别于高锰酸盐指数的符号是以COD[sub]Mn[/sub]来表示的,[color=#333333]其实在《水质 [/color][color=#333333]高锰酸盐指数的测定[/color][color=#333333]》(GB 11892-89)中已将[/color]高锰酸盐指数的符号表示为“I[sub]Mn[/sub]”,而且在《水质 词汇 第二部分》(HJ 596.2-2010)、《水污染物名称代码》(HJ 525-2009)、《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 91-2002)、《化学需氧量的测定快速消解分光光度法》(HJT399-2007)、《高氯废水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氯气矫正法》(HJ 70-2001)等标准中都将化学需氧量表示为“COD”。因此化学需氧量不论是从英文缩写还是与高锰酸盐指数的符号I[sub]Mn[/sub]来讲,都无需再将它表示为“COD[sub]Cr[/sub]”。[b] 2 关于化学需氧量的定义[/b][color=#333333] HJ828-2017[/color][color=#333333]关于化学需氧量的定义是“在一定条件下,经重铬酸钾氧化处理时,水样中的溶解性物质和悬浮物所消耗的重铬酸钾相对应的氧的质量浓度,以mg/L表示。”这样的表述有缺陷的,因为水样中的溶解性物质和悬浮物不见得都是消耗重铬酸钾的物质,比如硫酸钾、氯化钠和絮状的金属氢氧化物等,因此参考百度百科、《化学需氧量(COD)测定仪检定规程》(JJG975-2002)和《COD快速测定仪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法》(HJ标准征求意见稿)定义,建议将定义改为“在一定条件下,经重铬酸钾氧化处理时,水样中的还原性物质和有机污染物所消耗的重铬酸钾相对应的氧的质量浓度,以mg/L表示。”[/color][b]3 关于方法的检出限[/b][color=#333333] HJ 828-2017[/color][color=#333333]规定的方法检出限是4mg/L(原GB11914-89规定的是10mg/L),环保部2017版的《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监测任务作业指导书(试行)》规定是5mg/L,这让检测人员无所适从,是执行“4mg/L”还是“5mg/L”。且不说该检出限的合理性,个人认为容量法的检出限有其自身的特殊性,不宜千篇一律都按平行测定7个低浓度样品标准差的3.14倍来计算。HJ828-2017的方法验证表明按这个方法得到的检出限比正式发布的4mg/L还小,仅为0.99 mg/L。按这种方法并没有真实反映标液浓度大小对实耗的贡献、试验用水、试剂和滴定液消耗的多少,哪怕用水空白再高和滴定实耗再多,只要7个平行样的RSD很小,检出限就OK。较为合理的方法是“容量法的检出限应按在最大取样量、最低滴定标液浓度时滴定管的最小分度值来估算”。[/color][b]4 关于样品保存时间[/b][color=#333333] HJ828-2017[/color][color=#333333]规定的样品保存时间是“不超过5天”与原GB11914-89的规定相同,而水质采样《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HJ 493-2009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 91-2002)和《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4-2004规定的是“不超过2d”,《化学需氧量的测定快速消解分光光度法》(HJT399-2007)规定的是“一般可保存7d”。同属现行有效的多个环境标准有“政出多门”之嫌,样品保存时间的三种不同规定,该以何为准?这在修订GB11914-89时本应安排水样不同保存时间的验证来统一。鉴于没有验证和不同实际水样基体影响的复杂性,建议从严要求,按“不超过2d”的规定执行。[/color][b]5 平行双样相对偏差不超过±10%的规定不合理[/b][color=#333333] [/color][color=#333333]可能方法验证受主观因素影响,在HJ828-2017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12.2中,不分浓度高低将平行样的相对偏差统一规定为“不超过±10%”。这对于100mg/L以上浓度的样品来说可以实现,但在现实中对于浑浊地表水或污水处理厂出水等低浓度的平行双样检测来说,要实现平行样的相对偏差不得超10%是困难的,它将导致质控数据合格率低。建议按中国环境监测总站1994年规定的《水质监测实验室质量控制指标(平行双样测定值的精密度和准确度允许差)》和环保部2017版的《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监测任务作业指导书(试行)》规定执行,即按:50mg/L以下不超过±20%,50~100mg/L不超过15±%,100mg/L以上不超过±10%各浓度段来分别实施质量控制。[/color][b]6 方法内容有遗漏[/b][color=#333333] [/color][color=#333333]在HJ828-2017中的6.6和6.13规定了邻苯二甲酸氢钾及标准溶液的配制方法,但在整个标准的文本中却只字未提邻苯二甲酸氢钾标准溶液的使用和判断。而在GB11914-89中却有相应的操作规定,作为建立在老标准基础上的新标准不应出现这种遗漏。建议参考GB11914-89的7.6规定实施操作,即:“校核试验按HJ828-2017样品测定(9.1.1)的方法分析10.0mL邻苯二甲酸氢钾标准溶液(6.13)的COD值,用以检验操作技术及试剂纯度。该溶液的理论COD值为500mg/L,如果校核试验的结果大于该值的96%,即可认为实验步骤基本上是适宜的,否则,必须寻找失败的原因,重复实验使之达到要求。”[/color][b]7 重污染水样测定未考虑稀释用水的影响[/b][color=#333333] HJ828-2017[/color][color=#333333]对严重污染水样,“应确定待测水样的稀释倍数”,并在计算公式中引入了“f—样品稀释倍数)”来计算的规定是正确的,但是对于稀释用水的COD空白却未作要求。实践证明有的实验用水COD值远高于规定的检出限值,尤其是放置时间长的实验用水,如果采用含COD较高的稀释用水,将导致被稀释水样的检测结果偏高。因此有必要规定实验用水水质的检测方法,并视其COD含量,必要时采取制备不含有机物的蒸溜水或修正计算的方法。建议用10mL稀释用水代替样品作空白试验,分别作加热回流和不加热回流两种测定,稀释用水中的COD含量按下式计算:[/color][color=black] 稀释用水中COD(O[sub]2[/sub] mg/L)= (D[sub]1[/sub]-D[sub]2[/sub])× C × 8× 1000 / 10[/color][color=black] 式中:D[sub]1[/sub]—不加热回流滴定量(mL), [/color][color=black] D[sub]2[/sub]—[/color][color=black]加热回流滴定量(mL)。[/color] [b]8 关于爆沸原因分析的说法欠妥[/b][color=#333333] [/color][color=#333333]在HJ828-2017中的注意事项14.1中关于爆沸的原因“或是防爆沸玻璃珠的效果不好”说法欠妥,如果是效果不好,那应该用何种玻璃珠或何种方法的效果才好?其实爆沸的原因一般是水样粘稠度、比重大和未摇匀就高温极速加热所致,与玻璃珠的效果无关。[/color] [b]9 部分内容表述不准确[/b]9.1表A.1中的换算数字有问题[color=#333333] 在HJ828-2017五月前的发布稿中,氯离子的滴数换算表中20滴对应的2503有错,20滴对应数应该是2003(见原表A.1)。可喜的是这一错误在近期环保部官网发布的电子文本中得到了更正。[/color] [img=,552,159]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7/07/201707041424_01_1634717_3.jpg[/img]9.2关于回流装置的文字表述[color=#333333] 在5月前所发布的HJ828-2017标准中7.1关于“磨口250mL锥形瓶的全玻璃回流装置”的表述欠佳,建议改为“带有250mL磨口锥形瓶的全玻璃回流装置”。[/color]93“试剂水”的文字表述不够专业[color=#333333] 在5月前所发布的HJ 828-2017中关于9.2.2空白试验按9.2.1相同步骤以试剂水代替水样进行空白试验的“试剂水”表述欠专业,建议参考GB/T6682-2008《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的表述,称为“实验用水”或“分析用水”。[/color][color=#333333]可喜的是本文标题9中关于“部分内容表述不准确”的三个问题,在最近环保部官网下载的HJ828-2017电子文本中得到了更正,对此希望各检验检测机构重新下载经初步更正的电子文本。[/color][b]10 结 论[/b][color=#333333] 本文就新版《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HJ 828-2017)中有关内容进行了相关探讨,在此基础上针对文字表述欠妥的问题,提出了修改建议,有的已被标准修订单位所采纳;针对新发现、未采纳或因《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制修订技术导则》(HJ168-2010)原因存在的其它问题,希望以上所述的个人见解和修改建议,能为同行在实施HJ 828-2017时作为参考,并能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进一步修改完善。[/color][color=#333333] [/color]

  • 【求助】紧急 水质浊度 标线和标样对不上

    用 浊度标准物质(SB060201)为标液做标线的水质监测标准物质-浊度(GSB 07-1377-2001)为标样算下来标样大了,超出范围是不是标液用错了是否应该用水质浊度标准物质(GBW12001)?

  • 【我们不一YOUNG】水质检测空白样、质控样、校准样分别是什么?

    [font=楷体]环保一直是国家比较重视的一块领域,其中水环境的保护尤为重要,也有很多的水质守护者一直在做水质检测时,我们经常会听到实验人员讲空白样、质控样、标准样。这三样具体是什么你真的了解吗?[/font][color=#7a4fd6][b][font=楷体]空白样[/font][/b][/color][font=楷体]空白样是用来检验空白样品,检验水样品时,要除去要检验的分析指标,然后再做其他条件完全相同的试验,即空白试验,其目的在于修正有关外部因素对测定分析结果的影响。在检测过程中,空白样品可检查整个样品处理过程是否被污染、试剂的成分、含量、检测过程中仪器的检出限。[/font][color=#7a4fd6][b][font=楷体]质控样[/font][/b][/color][font=楷体]质控样,是质量控制的一个标准样品,主要是测试仪器能做的曲线是否标准,其浓度为已知样品,且浓度有正负误差。通常用仪器对浓度曲线进行测定和分析,观察数据是否在质控样浓度误差范围之内,如果在测量范围之内,这样就能表明校准曲线没有问题,其它相关数据也是正确的。[/font][font=楷体]因此可理解为质量控制样,主要用于对所用仪器曲线进行校验与校正,也可用于规范实验人员操作等。[/font][color=#7a4fd6][b][font=楷体]校准样[/font][/b][/color][font=楷体]校准样主要是配置仪器的标准曲线的,与质控样有异曲同工之处,这类样品通常是可以自己用标准物质进行配制的。[/font][font=楷体]在实际的水质检测过程中,其实并没有必要严格的区分三者的概念,空白样、质控样、校准样这三个不用样品名的存在也都是为了让操作者好区分,操作起来更规范,从而确保水质检测分析结果的准确性。[/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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