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氯扁桃酸甲酯标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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氯扁桃酸甲酯标准品相关的论坛

  • 【求助】测定邻氯扁桃酸的液相条件

    有没有高手做过邻氯扁桃酸对映体的分离,用什么液相条件较好啊?有填料L57的ES-OVM氯吡格雷专用柱,应该用什么流动相啊?用氯吡格雷的流动相经过调比例没有任何可分离的迹象。用普通的C18柱该怎样分啊?好像有用手性流动相添加剂法做的。盼高手不吝赐教,万分感谢!

  • “熟制松籽和仁”、“熟制扁桃核和仁”两行业标准(征求意见稿)

    关于征求“熟制松籽和仁”、“熟制扁桃核和仁”两个全国行业标准(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会员单位、有关企业:  根据卫生部《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内贸易行业标准计划项目的通知》(商办建函【2011】295号)的要求,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坚果炒货专业委员会承担了《熟制松籽和仁》、《熟制扁桃核和仁》两项全国行业标准的编制起草工作。根据标准制、修订的程序,以及体现新标准的科学性与实用性,现特征求会员单位、有关部门及企业的意见。由于该批标准对今后行业的标准化、规范化生产意义重大,务请提出修订意见,并将意见填入标准征求意见表(见附件),加盖公章后,于2011年9月10日前传真至我会。或加盖公章扫描后,发至我会邮箱:cnfiec@163.com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10-63344578 63344031  联系人:翁洋洋 马晓征(13011012873)  附件:见下。   二0一一年八月十五日

  • 扁桃酸检测

    请问测尿酸中扁桃酸推荐用什么柱子么beh c18是否合适呢

  • 扁桃体发炎可以常吃这几种水果

    夏季来了,很多人饮食不注意就容易导致扁桃体发炎。扁桃体发炎吃什么水果好呢?  今日,小编带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  金橘  金橘皮营养丰富,含维生素C及钙,有消除扁桃体发炎的作用,而金橘的果实则含维生素A、B1、B2、C及钙等,有利扁桃体粘膜的修复。 枇杷  枇杷的果肉具有很好的润肺利尿,清热健脾的功效,经常食用对肝脏有着很好的养护功效。并且在枇杷肉中还含有丰富的维生素C,可有效的帮助人体抗坏血因子。食用枇杷对扁桃体发炎患者能起到很好的治疗以及滋润的功效。  梨子  我国中医指出,梨性凉,有着很好的生津止渴,润肺止咳的功效。对于扁桃体发炎者出现的咽干、声嘶、痰稠等症状,吃梨具有很好的缓解作用。  石榴 石榴有生津止渴,收敛固涩,止泻止血的功效;主治津亏口燥咽干,烦渴。有研究证明,石榴的煎汁具有很好的治疗扁桃体发炎的功效,同时对扁桃体发炎所导致的喉咙痛更有着极好的治疗以及缓解功效。  杨梅  杨梅含有多种有机酸,生食可生津润燥。对因扁桃体发炎引起的咽喉肿疼,产生的干痒咳嗽等有一定缓解的作用。

  • CATO独家 | 双氯芬酸钠杂质标准品

    CATO独家 | 双氯芬酸钠杂质标准品

    ◇双氯芬酸钠杂质在双氯芬酸钠的生产和储存过程中,可能会产生一些杂质,双氯芬酸钠的杂质有多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双氯芬酸钠杂质A:这是一种具有特定CAS号(15362-40-0)和分子式(C14H9Cl2NO2)的杂质。其分子量为278.13,密度为1.4±0.1 g/cm3,沸点为488.6±45.0°C at 760 mmhg,熔点为115-119°C;双氯芬酸钠杂质(1-(2,6-DICHLOROPHENYL)INDOLIN-2,3-DIONE):这是一种具有CAS号的杂质,其化学式为C14H7Cl2NO2。双氯芬酸钠的其他杂质:除了上述两种杂质外,双氯芬酸钠还可能存在其他杂质,如乙酰氯芬酸杂质、醋氯芬酸杂质等。CATO标准品提供的双氯芬酸钠全套的杂质,这些杂质对于药物的纯度和稳定性研究至关重要,也是药物研发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img=,607,518]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4/02/202402192056045756_8062_6381607_3.png!w607x518.jpg[/img]广州佳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知药物研发与质量控制的重要性,CATO标准品厂家,提供双氯芬酸钠全套的杂质,为客户提供更加精准、可靠的分析标准品,助力药物研发事业的快速发展,以满足客户在药物研发和质量控制方面的需求。

  •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葡萄糖酸镁》等9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我委组织拟订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 葡萄糖酸镁》等9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6年3月30日前登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信息系统(http://bz.cfsa.net.cn/cfsa_aiguo)在线提交反馈意见。 附件: 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葡萄糖酸镁》(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5’单磷酸胞苷》(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醋酸视黄酯(醋酸维生素A)》(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D-泛酸钠》(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多聚果糖》(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低聚果糖》(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氯化锌》(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乙酸锌》(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海藻碘》(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 【分享】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制坚果与籽类 (征求意见稿)

    前 言 本标准代替GB 19300-2003《烘炒食品卫生标准》 本标准与GB 19300-2003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修改污染物和真菌毒素指标 ——增加了油炸类坚果与籽类产品安全指标。 ——增加了其它类坚果与籽类产品安全指标。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19300-200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制坚果与籽类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以炒制、烘烤、油炸或其它等熟制工艺加工而成的坚果与籽类产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中引用的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3.1  果蔬籽 fruit and vegetable seeds 指瓜果、蔬菜的种子,包括南瓜籽、西瓜籽、葵花籽、豆类、花生、葫芦籽、玉米、芝麻等。 3.2  坚果 nuts 树坚果 指乔木类植物的种子,具有坚硬外壳。包括杏仁、扁桃仁、腰果、榛子、核桃、山核桃、松子、板栗、开心果、银杏、夏威夷果、香榧等。 3.3  熟制坚果与籽类 roasted nuts and seeds 以果蔬籽、果仁、坚果等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辅料,经炒制、烘烤、油炸或其他加工工艺制成的食品。 4 分类 产品按加工工艺分为烘炒类、油炸类和其它类。 4.1 烘炒类 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辅料,经炒制或烘烤(包括蒸煮后烘炒)而成的产品。 4.2 油炸类 原料按一定工艺配方,经常压或真空油炸制成的产品,根据油炸工序在整个工艺中位置不同,又分为热加工类和冷加工类。 4.2.1  热加工 油炸类坚果与籽类产品以油炸加工为最终工艺的产品 4.2.2  冷加工 油炸类坚果与籽类产品在油炸工序后,在常温或低温条件下再进行二次添加料粉或调味料 4.3 其它类 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辅料,经水煮或其它加工工艺(不含粉类、酱类)制成的产品。 5 技术要求 5.1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 的规定。 表1 感官要求项 目要 求检验方法色泽色泽均匀,不同品种应具有相应的色泽,不得有明显焦色和杂色将样品置于清洁、干燥的白瓷盘中,在自然光下观察色泽、颗粒形态和杂质,带壳产品应去除外壳后用观察仁的色泽;嗅其气味,尝其滋味与口感,做出评价。滋味、气味香味、滋味与气味纯正,无异味,烘炒类、油炸类带壳产品具有松脆口感组织状态颗粒形态饱满,不得有明显异常颗粒,无正常视力可见异物 5.2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理化指标项 目指 标检验方法烘炒类油炸类其它类过氧化值(以脂肪计)/(g/100g ) ≤[td=1,

  • 脂肪酸甲酯标准品该怎么处理

    手上有棕榈酸甲酯和硬脂酸甲酯的标准品各50mg,请问该怎么处理进气相会比较好?另外,关于脂肪酸的定量分析是用内标法比较好吗?外标法行吗?那这样的话稀释浓度梯度该为多少比较合适?拜托各位老师教教我..先.谢谢了!!

  • 【分享】----绿色葡萄标准NY/T 428—2000

    绿色葡萄标准NY/T 428—2000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NY/T 428—2000绿色食品 葡萄前 言为判定绿色食品葡萄的质量和安全性,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农业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石河子)。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世湘、海东升、罗平、张少江、王国红、张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NY/T 428—2000绿色食品 葡萄Green food—Grape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绿色食品葡萄的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及贮藏。本标准适用于A级绿色食品葡萄的生产和流通。本标准所指的葡萄包括各种鲜食葡萄品种。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T 12293—1990 水果蔬菜制品 可滴定酸度的测定GB/T 12295—1990 水果蔬菜制品 可溶性固形物含量的测定 折射仪法GB/T 5009.11—1996 食品中总砷的测定方法GB/T 5009.12—1996 食品中铅的测定方法GB/T 5009.15—1996 食品中铬的测定方法GB/T 5009.17—1996 食品中总汞的测定方法GB/T 5009.18—1996 食品中氟的测定方法GB/T 5009.19—1996 食品中六六六、滴滴涕残留量的测定方法GB/T 5009.20—1996 食品中有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方法GB/T 6543—1986 瓦楞纸箱GB/T 14878—1994 食品中百菌清残留量的测定方法GB/T 14879—1994 食品中三唑酮残留量的测定方法GB 7718—1994 食品标签通用标准GB/T 8855—1988 新鲜水果和蔬菜的取样方法NY/T 391—2000 绿色食品 产地环境技术条件NY/T 393—2000 绿色食品 农药使用准则3 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3.1 绿色食品见NY/T 391—2000中3.1。3.2 A级绿色食品见NY/T 391—2000中3.3。3.3 成熟度浆果已达充分发育阶段,能保证继续完成后熟过程,并具有该品种应有色泽,着色品种单穗的着色果粒应在80%以上。3.4 破损粒果粒形状不完整或果面有较明显裂纹、斑痕的果粒。3.5 日烧粒果粒因曝露在太阳下所造成的伤害。包括“硫磺伤害”。4 要求 4.1 产地环境要求产地环境要求应符合NY/T 391规定。4.2 感官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规定。表1 感官要求项 目 指 标果穗 典型而完整果粒 大小均匀、发育良好成熟度 充分成熟破碎率、日烧率 ≤3%病虫果 ≤3%4.3 理化要求4.4 理化要求应符合表2规定。表2 理化要求 %项 目 指 标总酸(以柠檬酸计),% ≤0.7可溶性固形物,% ≥20固酸比 ≥284.5 卫生要求卫生要求应符合表3规定。表2 卫生要求 mg/kg项 目 指 标砷(以As计) ≤0.2铅(以Pb计) ≤0.2镉 ≤0.01汞 ≤0.005氟 ≤0.5六六六 ≤0.05滴滴涕 ≤0.05敌敌畏 ≤0.05乐果 ≤0.05杀螟硫磷 ≤0.02百菌清 ≤0.8三唑酮 ≤0.15注:其他农药使用按NY/T —393规定执行。5 试验方法5.1 感官检验感官检验应根据感官要求的项目来判定。5.1.1 果粒果粒应具有该品种应有的特征、大小,且大小均匀、发育良好、果实完整、新鲜洁净,无异常气味和滋味。5.1.2 果穗应具有该品种果穗应有的形状,紧密度适中、果穗完整。5.1.3 成熟度浆果已达到充分发育阶段,着色品种着色果粒应在80%以上。5.1.4 破碎粒、日烧粒、病虫果在批次产品中,破碎粒不得超过3%,各种缺陷果不得超过5%。5.2 总酸检验按GB/T 12293执行。5.3 可溶性固形物检验。按GB/T 12295执行。5.4 固酸计算5.5 固酸比按式(1)计算:X= ……………………………………⑴ 式中:X——固酸比,计算结果值小数点后保留一位数;S——可溶性固形物含量,%;A——总酸量,%。 5.5 砷的测定按GB/T 5009.11规定执行。5.6 铅的测定按GB/T 5009.12规定执行。5.7 镉的测定按GB/T 5009.15规定执行。5.8 汞的测定按GB/T 5009.17规定执行。5.9 氟的测定按GB/T 5009.18规定执行。5.10 六六六、滴滴涕的测定按GB/T 5009.19规定执行。5.11 敌敌畏、乐果、杀螟硫磷的测定按GB/T 5009.20规定执行。5.12 百菌清的测定按GB/T 14878规定执行。5.13 三唑酮的测定按GB/T 14879规定执行。6 检验规则6.1 产地收购鲜葡萄时按本标准检验,凡同品种、同时采收的葡萄作为一个检验批次。6.2 生产单位或生产户在交售产品时必须分清品种、写明交售件数和数量,凡货单不符、品种混杂不清、件数错乱、包装不符合规定者,应由生产单位或生产户重新整理后,收购单位方予验收。6.3 抽样方法按GB/T 8855规定执行。6.4 型式检验型式检验是对产品进行全面考核,即对本标准规定的全部要求(指标)进行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a) 申请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b) 前后两次出厂检验结果差异较大;c) 因人为或自然条件使生产环境发生较大变化;d)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或主管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6.5 交收检验每批产品交收前,生产单位都应进行交收检验,交收检验内容包装、标志、标签及果实感官要求。卫生指标应根据土壤环境背景值及农药施用情况选择,检验合格并附合格证的产品方可交收。6.6 判定规则6.6.1 一项指标检验不合格,则该批产品为不合格产品。为确保理化、卫生项目检验不受偶然误差影响,凡某项目检验不合格,应另取一份样品复检,若仍不合格,则判该项目不合格;若复检合格,则应再取一份样品作第二次复检,以第二次复检结果为准。6.6.2 对包装、标志、标签、缺陷果容许度不合格的产品,允许生产单位进行整改后申请复检。7 标志、标签7.1 标志7.1.1 包装箱上应有绿色食品标志,具体标注按有关规定执行。7.1.2 包装箱上应标明产品名称、数量、产地、包装日期、保存期、产生单位、储运注意事项等内容。字迹应清晰、完整、勿错。7.2 标签应按照GB 7718的规定,在标签上标注绿色食品标志、产品名称、数量、品种、产地、包装日期、保存期、生产单位、执行标准代号等内容。8 包装、运输、贮存8.1 包装8.1.1 包装材料:包装材料主要有包装箱、衬垫纸、捆扎带等。8.1.2 包装箱:有纸制箱和塑料箱。8.1.3 纸制箱选用双瓦楞纸箱,外形为对开盖,扁长方形。其他技术指标应符合GB/T 6543的规定。8.1.4 塑料箱:外形为长宽高=40cm28 cm18 cm, 其他技术指标应符合有关规定。8.1.5 衬垫纸、捆扎带、胶水等物应清洁、无毒,衬垫纸必须柔软有韧性。8.1.6 果穗放入果箱中不宜放置过多过厚,一般放2~3层为宜。8.1.7 同一批货物的包装件应装入品种、等级和成熟度一致的葡萄。8.2 运输8.2.1 装运时做到轻装、轻卸,严防机械损伤。运输工具清洁、卫生、无污染。8.2.2 公路汽车运输时严防日晒雨淋,铁路或水路长途运输时注意防冻和通风散热。8.3 贮藏8.3.1 需进行长期贮藏的葡萄必须进行预冷,在短时间内把葡萄体温降到5℃,以利于贮藏。8.3.2 存放时必须在阴凉、通风、清洁、卫生的地方进行,严防日晒、雨淋、冻害及有毒物和病虫害污染。8.3.3 长中期贮藏保鲜,应在常温库和恒温库中进行,库内堆码应保证气流均匀地通过,出售时应基本保证果实原有的色、香、味。

  • 苯甲酸山梨酸标准溶液的配置方法探讨

    [align=center][b]苯甲酸山梨酸标准溶液的配置方法探讨[/b][/align]苯甲酸、山梨酸是常用的食品添加剂,也是液相色谱经典的检测项目。但是苯甲酸山梨酸不溶于水,溶于甲醇,所以苯甲酸、山梨酸的标准溶液如何配置也是目前的难点之一!根据 GB5009.28—2016苯甲酸、山梨酸标准溶液的配置方法有以下两种:1、 确称取苯甲酸钠、山梨酸钾,用水溶解并分别定容。2、 当使用苯甲酸和山梨酸标准品时,需要用甲醇溶解并定容。根据GB/T5009.29—2003苯甲酸、山梨酸标准溶液的配置方法为:3、 称取苯甲酸、山梨酸,加入碳酸氢钠溶液5毫升,加热溶解,随后定容。 总结这几种方法,因为标准品的溶解介质不一样,与实际样品的基质不一样,样品的检测结果还是有较大区别的。因为标准品的问题,有的能力验证甚至难以通过。我想和大家请教一下,究竟哪种标准品溶液配制更加合理。

  • CATO独家 | 叶酸杂质标准品

    CATO独家 | 叶酸杂质标准品

    [font=宋体]◇叶酸杂质[/font][font='Segoe UI'][color=#05073b][font=Segoe UI] 叶酸杂质通常是指在叶酸的生产或保存过程中产生的非目标化合物。这些杂质可能会影响叶酸的纯度和效果,因此在叶酸的生产和质量控制过程中需要严格控制其含量。叶酸杂质有多种类型,每一种都具有不同的化学特性,如[/font]CAS号、分子式、分子量等。例如,有一种叶酸杂质CAS号为82778-08-3,分子式为C7H7ClN6HCl,分子量为247.08。另一种叶酸杂质G的CAS号为6810-75-9,英文名称为Folinic Acid Impurity G。此外,叶酸杂质5的CAS号为873397-19-4,纯度为98% HPLC。[/color][/font][font=宋体][font=Calibri] CATO[/font][font=宋体]标准品提供的叶酸全套的杂质[/font][/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这些杂质对于药物的纯度和稳定性研究至关重要,也是药物研发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font][font=宋体]。[img=,602,513]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4/02/202402182015587706_5356_6381607_3.png!w602x513.jpg[/img][/font][font=宋体][color=#05073b][back=#fdfdfe] 广州[/back][/color][/font][font='Segoe UI'][color=#05073b][back=#fdfdfe]佳途科技[/back][/color][/font][font=宋体][color=#05073b][back=#fdfdfe]股份有限公司[/back][/color][/font][font='Segoe UI'][color=#05073b][back=#fdfdfe]深知药物研发与质量控制的重要性[/back][/color][/font][font=宋体][font=宋体],[/font][font=Calibri]CATO[/font][font=宋体]标准品厂家,提供叶酸全套[/font][/font][font=宋体]的[/font][font=宋体]杂质,为客户提供更加精准、可靠的分析标准品,助力药物研发事业的快速发展[/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以满足客户在药物研发和质量控制方面的需求。[/font]

  • 想做酸柱的葡萄糖内酯标准曲线 峰型奇特 感觉很难定量 有什么解决办法吗

    柱子是Aminex的HPX-87H,流动相是0.35 mmol/L的硫酸,柱温35℃,流速0.6 ml/min,检测器是示差检测器。我的产物里有葡萄糖酸-1,4-内酯,需要使用液相定量,因此需要先做标准曲线。但是我打葡萄糖酸-1,4-内酯标准品的时候,出来的峰都是这样的。有可能是糖内酯打进去碰到流动相硫酸就水解了。我尝试过改变硫酸浓度和柱温,但这个峰还是这样子。感觉这样没法定量,我尝试着分割出右边那个尖峰来作标准曲线,但是最后算出我产物的产率不太正确。请问这种情况下我应该如何分峰呢?或者有什么更好的解决办法吗?困惑已久,由衷感谢![img=,690,516]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2/02/202202162320349349_8804_5367234_3.jpeg!w690x516.jpg[/img]

  • 求助甲苄喹啉标准品溶解问题

    各路大侠,有做过甲苄喹啉的吗?标准品用什么试剂溶解的啊?参考“SN/T 2444-2010 进出口动物源食品中甲苄喹啉和癸氧喹酯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用的N,N-二甲基甲酰胺,还是不能完全溶解……

  • 【转帖】绿色食品添加剂标准与分析方法标准之间存在问题的探讨

    1 绿色食品添加剂使用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NY/T 392--2000绿色食品添加剂使用准则,4 .2 .7规定:“在任何情况下,绿色食品中不得使用下列食品添加剂”。其中包括生产绿色食品粉条不使用食品漂白剂…硫磺。(硫磺对人体的不良作用……)不得使用硫磺,但在生产控制与检测监督工作中,怎样才能检查出所检粉条中是否含有并使用过硫磺,对申报产品是否进行绿色食品认可的重要基础之一。但恰恰在实际工作中因缺乏相应的检测方法,而使这一工作陷人困境。2 生产控制与检测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例如,有一甘薯淀粉制品…甘薯粉条产品,申报绿色食品产品认可,绿色食品授权检测中心对其进行质量品质检测与评价工作,依据NY/T 392-200绿色食品添加剂使用准则规定,硫磺不得使用于此类产品,但该准则并未规定禁止使用亚硫酸盐等添加剂 而且,目前可以采用的国家检测方法标准主要是GB/T5009 .34一 1996食品中亚硫酸盐的测定方法 其他产品中亚硫酸盐的测定方法还有多种,但这些方法都共同存在着一个问题,即最终结果对硫磺、亚硫酸盐等添加剂无法予以区别,都是在最后结果时通过计算以二氧化硫或亚硫酸盐计。如此以来,当依据现行国家标准检测方法进行粉条产品含硫磺检测时,会出现这样一种无法结论的情况,如该样品未检测出二氧化硫,则该样品可下结论未使用硫磺 但如检测出二氧化硫时,该样品却无法下结论是否是硫磺使用所致,即可能是使用硫磺所致,也可能不是硫磺而是其他亚硫酸盐所致。在这种情况下检测中心检测后无法明确进行被检样品是否使用硫磺的判定。至此,绿色食品申报程序与检测工作过程因检测结果无法下结论而中断。也就是绿色食品添加剂禁用的漂白剂硫磺,因无明确专一的检测方法讲行监督控制.形成限量标准禁用与检测方法标准无法明确检测之间的矛盾。没有监督的禁用本质上是无效的,在实际工作中会出现2个极端情况:(l)严格要求时,实际是只要检出硫元素存在,结果就可以换算为二氧化硫,此时,因不能判明是否是硫磺所致,粉条产品就不能判定未使用硫磺,即该产品不能成为绿色食品 (2)第一种检验结论方式对许多未使用硫磺的粉条类产品显失公平,但如果不这样判定,当检出样品中硫时,是不是加有硫碘检测中心和认证管理机构只有相信申报受检者自己的承诺保证了,如此,禁止使用的规定本质上成为一种无效的要求。同样的问题在绿色食品添加剂标准中仍然存在,如明矾禁止使用,但现行的标准方法亦不能检测粉条中的明矾,而是检测铝离子 检铝离子就无法判断铝是粉条中本身具有的,还是工艺过程中加人的明矾,如此,又同硫磺的检测一样进人一个不能下结论状态,从而使检测方法和限量标准之间存在矛盾。无法落实检查的要求等于没做要求,这种要求只会给实际工作造成麻烦,使检测中心无所适从,导致检测与判定工作无法作出科学明确的结论。3 建议标准制定单位对标准进行进一步完善,如果提出的禁用指标在现条件下还无法从检测技术上予以解决,到不如将此类指标给出最低限量指标要求(如铝),指标高于背景值即可,如此,似更为科学实用。象粉条中使用硫磺的问题,现阶段禁止使用一切含硫化合物进入绿色食品粉条加工过程,才能实现绿色食品二氧化硫不得检出的要求,绿色食品申报检测工作中部分粉条生产企业的产品证明是可以做到的.

  • 【资料】新修订的葡萄酒国家标准明年1月1日起实施

    经过修订的葡萄酒国家标准将于2008年1月1日起在生产领域里实施,并由推荐性国家标准改为强制性国家标准。本次修订新增加了按含糖量对葡萄酒进行的分类。   据介绍,这项标准修订时,我国葡萄酒市场很不规范。根据行业的普遍要求,修订后的标准由推荐性标准改为强制性标准,以规范葡萄酒产品市场,提高此类产品质量水平。  对于业界普遍关注的年份葡萄酒、品种葡萄酒和产地葡萄酒,新标准即《葡萄酒》(GB15037-2006)给出了定义,并按色泽将葡萄酒分为白葡萄酒、桃红葡萄酒和红葡萄酒;按含糖量将葡萄酒分为干葡萄酒、半干葡萄酒、半甜葡萄酒和甜葡萄酒;按二氧化碳含量将葡萄酒分为平静葡萄酒和起泡葡萄酒。  根据标准,干葡萄酒是指含糖(以葡萄糖计)小于或等于每升4克,或者当总糖与总酸(以酒石酸计)的差值小于或等于每升2克时含糖最高为每升9克的葡萄酒;半干葡萄酒是指含糖大于干葡萄酒,最高为每升12克,或者当总糖与总酸的差值小于或等于每升2克时含糖最高为每升18克的葡萄酒。半甜葡萄酒是指含糖大于半干葡萄酒,最高为每升45克的葡萄酒;甜葡萄酒是指每升含糖大于45克的葡萄酒。平静葡萄酒是指在20℃时二氧化碳压力小于0.05兆帕的葡萄酒;起泡葡萄酒是指在20℃时二氧化碳压力等于或大于0.05兆帕的葡萄酒。新标准还将特种葡萄酒纳入规范之列,特种葡萄酒是用鲜葡萄或葡萄汁在采摘或酿造工艺中使用特定方法酿制而成的葡萄酒,包括利口葡萄酒、葡萄汽酒、冰葡萄酒、贵腐葡萄酒、产膜葡萄酒、加香葡萄酒、低醇葡萄酒、脱醇葡萄酒和山葡萄酒9种。值得注意的是,新标准的“术语和定义”属强制性条款,其含义如年份葡萄酒的年份必须是指葡萄采摘的年份,甜葡萄酒必须是每升含糖大于45克的葡萄酒等。  据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酿酒分技术委员会秘书长康永璞介绍,原葡萄酒标准为1994年发布的推荐性国家标准。新标准改为强制性标准并增加了根据含糖量进行的分类和感官分级评价的描述。卫生指标按强制性国家标准《发酵酒卫生标准》执行,总酸以实测值表示,还增加了柠檬酸、铜、甲醇、防腐剂限量指标以及净含量的要求。新标准要求,所有产品中均不得添加合成的着色剂、甜味剂、香精、增稠剂。理化指标属强制性条款,共有酒精度、总糖、干浸出物、挥发酸、柠檬酸、二氧化碳、铁、铜、甲醇、苯甲酸或苯甲酸钠、山梨酸或山梨酸钾11项指标。  新标准将葡萄酒分为优、优良、合格、不合格和劣质品5个等级,分级的要求在资料性附录中,不属于强制性条款。  有关人士还表示,2008年1月1日后,凡在保质期以内的葡萄酒,允许在市场上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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