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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丁基西地那非标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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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丁基西地那非标准品相关的资讯

  • 浙江发布第一批生态环境监测非标准方法纳入资质认定检验依据清单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发布第一批生态环境监测非标准方法纳入资质认定检验依据清单的公告 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局,各检验检测机构: 因国内现有生态环境监测标准方法不能完全满足生态环境管理需求,存在部分目标物缺少标准分析方法、标准分析方法的方法性能不能满足控制标准要求、控制标准指定采用非标准分析方法等问题,亟需引入部分非标准分析方法进行补充。为进一步规范我省生态环境监测领域资质认定管理,明确非标准分析方法使用范围,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浙江省检验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要求,决定发布第一批生态环境监测非标准方法纳入资质认定检验依据清单。当发布可替代的国家/行业/浙江省级地方标准时,相应非标方法将不再纳入资质认定范围。
  • 加拿大拟提出食品添加剂磷酸三钠用于相关食品建议
    近日,加拿大发出通报(G/SPS/N/CAN/636),加拿大卫生部公布关于准许食品添加剂磷酸三钠用于某些标准化肉类、家禽、海产和淡水产品及非标准化食品建议的信息咨询文件。加拿大卫生部收到一项提案,要求凡是已准许使用焦磷酸钠(四元磷酸钠)及/或酸式焦磷酸钠的情况下,合法批准磷酸三钠用于标准化肉类、家禽肉、海产和淡水产品及非标准化食品。磷酸三钠是一种具有不同技术功能的磷酸盐,它能代替其他已允许使用的磷酸盐产品。按磷酸二钠计算,标准化肉类、家禽及海产和淡水类动物产品内磷酸三钠的拟定最高使用标准占磷酸盐添加总量的0.5%。当磷酸三钠单独使用或与其他磷酸盐结合使用时,该最高使用标准适用于磷酸三钠。非标准化食品的使用标准拟作为一种符合良好制造规范(GMP)的使用标准。这些拟定最高使用标准与其他当前已准用于这些食品磷酸盐的法定使用标准相同。   加拿大卫生部完成了支持拟定使用食品添加剂提案所述磷酸三钠相关信息的安全评估,并确定不存在与规定使用相关的卫生或安全问题。卫生部确定申请人符合食品药品法规第B.16.002节概述的食品添加剂提案要求。因此,加拿大卫生部拟准许磷酸三钠按技术咨询文件所述合法使用。   目前该通报正在征求意见中。
  • 食品添加剂问题不等于标准问题
    近年来,老百姓对于食品添加剂是“谈虎色变”。国家《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也一再去除其中非必要的添加剂种类,尽管反对人士认为,目前并没有证据证明有些被禁用的添加剂是有害的。不过,专家指出,食品添加剂问题并不等同于标准问题,标准并不能确保食品安全。   2011年版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大米被允许添加双乙酸钠(防腐剂)、淀粉磷酸酯钠(增稠剂)、和脱乙酸甲壳素(又名壳聚糖,增稠剂、被膜剂)。根据2011版标准,淀粉磷酸酯钠使用的范围是粮食和粮食制品,包括大米、面粉、杂粮、块根植物、豆类和玉米提取的淀粉等(不包括原粮及焙烤食品),用量为“按生产适量使用”。双乙酸钠在大米中的最大使用量为0.2g/kg,但残留量要小于等于30mg/kg。壳聚糖在大米中使用量为0.1g/kg。   这三种食品添加剂立刻引起了粮食领域专家的注意,有专家表示,大米主要是淀粉、蛋白质和少量脂肪,淀粉和蛋白质相对稳定,在安全水分下,微生物变化非常小。大米可以保持其原有品质,不需要添加任何东西。而且添加的这三种物质在防虫上也没有作用。   国家粮食局标准质量中心原高级工程师谢华民对2011年的这次大米添加剂的风波记忆犹新。他认为,媒体的连续关注,让这三种完全没有必要出现在大米中的食品添加剂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在今年的3月15日,国家卫生部公开信息中公布的新版《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征求意见稿中,这三种添加剂的使用范围都进行了调整,大米彻底从添加剂中解放出来。淀粉磷酸酯钠的使用范围去掉了粮食和粮食制品一类,在双乙酸钠和壳聚糖两种添加剂的使用范围中都没有了大米的身影。   而在两年前的3月,一场持续了几年的关于面粉增白剂的存废之争最终有了结果。卫生部等部门3月1日正式发布公告,撤销食品添加剂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自2011年5月1日起,禁止生产、在面粉中添加这两种物质。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已无技术上的必要性,因此卫生部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联合发布公告,撤销过氧化苯甲酰和过氧化钙作为食品添加剂。   尽管如此,反对方始终认为,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增白剂是有害于健康的,国际食品发展委员会的食品添加剂也是允许使用的,在60mg/kg这一限量标准下使用,不会引起安全问题。   同时指出,加拿大批准的最大添加量为150mg/kg,菲律宾批准的最大添加量为150mg/kg,日本批准的最大添加量为300mg/kg,而美国批准“按生产需要添加”,并未给出最大添加量限值。   在记者采访中,不少专家表示,对于食品添加剂而言,不是必需品,原则上不建议列入《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但是,范志红告诉《中国科学报》记者,食品添加剂的问题其实并非标准问题。   仍以面粉为例,绝大多数消费者每天吃的面制品,比如现做现卖的烙饼、馒头、面条、包子、饺子等无论在超市、早市还是早点摊,都不属于预包装食品,也就是说,这类食品是不需要有食品标签对添加剂作任何说明的。事实上,包括各类餐馆提供的食物在内,理论上,消费者无法保证它们是绝对安全的。在李里特看来,再严苛的法律或是标准、条例,关键还在于监管部门的执行和企业的自律。   不过,范志红提到,食品安全是一项双向教育,买方市场同样需要反思自己的行为。她认为,老百姓在理性层面选择安全,但在感性层面却选择享受。   “酸奶追求黏稠,面粉追求细白,面包追求筋道……如此一来,那些没有任何添加剂的产品是得不到市场的。”因此,她认为,老百姓如何选择食品,一定程度上也影响着非法添加或者食品造假的市场。
  • 喜讯!美正检测获得7个国家标准物质定级证书
    美正检测7个国家标准物质,通过国家二级标准物质终审鉴定经过近1年时间的准备,在牛年开年之初,美正检测凭借过硬的技术实力,成功获得7项国家标准物质定级证书。在严格的现场评审过程中,评审组专家教授对美正检测标准物质研发工作予以了高度评价,这也标志着美正检测标准物质研发迈上了新台阶。国家标准物质证书的含金量有证标准物质(Certified Reference Material) (CRM),指附有证书的标准物质,有证标准物质是由标准物质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批准、颁布并授权生产,产品经过国家计量行政部门认证的,定值更加可靠。本次获得的有证标准物质主要应用于环境、食品、农业等领域中磺胺二甲嘧啶、磺胺嘧啶、孔雀石绿、隐色孔雀石绿、氧氟沙星、己烯雌酚、三聚氰胺残留检测,以及分析仪器校准,分析方法评价,操作人员水平考核,测量过程质量控制等,让我们一起来看下清单:美正检测有证标准物质清单产品编号产品名称特性值GBW(E)100620甲醇中磺胺二甲嘧啶溶液标准物质100μg/mlGBW(E)100621甲醇中磺胺嘧啶溶液标准物质100μg/mlGBW(E)100622乙腈中孔雀石绿溶液标准物质100μg/mlGBW(E)100623乙腈中隐色孔雀石绿溶液标准物质100μg/mlGBW(E)100624甲醇中氧氟沙星溶液标准物质100μg/mlGBW(E)100625甲醇中己烯雌酚溶液标准物质200μg/mlGBW(E)10062650%甲醇水中三聚氰胺溶液标准物质1000μg/ml虽然这些检测物质在国家食品安全政策中,药物残留有严格的限量要求,但是因为休药期控制不当,环境、水、饲料影响也会导致食品安全事件发生。近期我们通过的有证标准物质,主要覆盖以下应用领域:磺胺类药物磺胺类药物主要通过输液、口服、创伤外用等用药方式或作为饲料添加剂而残留在动物源食品中。在近15年~20年,动物源食品中磺胺类药物残留量超标现象十分严重,多在猪、禽、牛等动物中发生。本次获得的有证标准物质磺胺二甲嘧啶、磺胺嘧啶为客户进行磺胺类兽残定量检测和方案验证提供准确的标物支持。孔雀石绿孔雀石绿,是一种有毒的三苯甲烷类化学物,既是染料,也是杀真菌、杀细菌、杀寄生虫的药物,对鱼体水霉病和鱼卵的水霉病有特效,现市面上还暂无针对水霉病能够短时间解决水霉病的特效药物,这也是为什么这个产品在水产业禁止这么多年还禁而不止,水产业养殖户挺而走险继续违规使用孔雀石绿的根本原因。我国在农业行业国标中将孔雀石绿列为禁用药物。本次获得的有证标准物质孔雀石绿、隐色孔雀石绿为大家安全食用鱼带来了极大的保证。己烯雌酚己烯雌酚是人工合成的雌激素,主要添加在饲料中,以促进动物的生长。国内外研究表明,己烯雌酚可以破坏机体的遗传物质,导致基因突变,引发肿瘤。由于己烯雌酚的滥用,对动物性食品中己烯雌酚的残留检测引起了国内外的高度重视。本次获得己烯雌酚标准物质为饲料安全保驾护航。氧氟沙星氧氟沙星是一种人工合成、广谱抗菌的氟喹诺酮类药物,在畜牧养殖中广泛用于动物疾病的预防和治疗,对革兰阳性菌、革兰阴性菌、支原体和衣原体均有作用,淡水鱼养殖方面氧氟沙星超标尤其严重。本次氧氟沙星标准物质为肉制品的安全检测提供了标物支持。三聚氰胺三聚氰胺大家一定不陌生,2008年中国奶制品污染事件给行业敲了一个警钟,三聚氰胺是化工原料,不是食品原料,也不是食品添加剂,禁止人为添加到食品中。三聚氰胺可能从环境、食品包装材料等途径进入到食品中,其含量很低。为确保人体健康和食品安全,我国制定了三聚氰胺在食品中的限量值。三聚氰胺标准物质在婴配奶粉的检测中起着极大的作用。最后,美正检测多年来,一直致力于食品检测类标准物质和基体质控样的研发生产,通过了CNAS实验室认可及资质认定,此次7个国家标准物质认证只是开始,我们将继续努力,斩获更多的标准物质认证,为中国食品安全保驾护航!
  • 专家:奶粉含肉毒杆菌罕见 不会纳入标准体系
    新西兰恒天然乳品含肉毒杆菌事件备受关注。9日,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相关专家称,婴儿奶粉中含有肉毒杆菌的情况十分罕见,对此的监测不会纳入标准体系中。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微生物实验部研究院郭云昌博士说,肉毒杆菌产生肉毒毒素需要苛刻的条件,其中一条是严格厌氧。而这一条,在非真空包装的奶粉中难以实现。尽管肉毒杆菌在环境中广泛存在,但奶粉中的污染比较罕见。从以往经验来看,我国肉毒杆菌污染多为储藏不当的变质肉类食品或家庭自制发酵豆类、谷类制品。   控制肉毒杆菌污染的关键是工艺设计和过程控制而非标准管理,世界各国和地区并无食品中肉毒杆菌及其毒素的限量规定,一般只对密闭发酵、罐头类食品规定符合商业无菌的要求。尽管本次奶粉污染事件是偶发,消费者不必恐慌,但政府监管部门应该高度重视,要综合国内召回产品检测情况和各贸易国的反馈态度以及CAC动向,确定我国今后的管理方式。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技术顾问刘秀梅研究员说,以往也有婴儿肉毒素中毒事件发生,但其与成人中毒有所不同,不是吃了含有毒素的奶粉,而是因为婴儿免疫力低下,身体发育未完全。如果含有芽孢的食物进入婴儿的胃肠道,会定植于体内,生长繁殖,进而产生毒素。但此类事件十分罕见,目前查到的是2001年英国曾发生过这类案例。   刘秀梅说,其实婴儿奶粉中更值得关注的是阪崎肠杆菌。三次国际专家评估会议,三次都在关注阪崎肠杆菌,而没有关注肉毒杆菌。2004年开始获得国际关注,2008年,国内关于婴儿配方奶粉的标准也对阪崎肠杆菌进行了相关规定,相关部门对此也是必检项目。但由于含肉毒杆菌的情况非常罕见,因此,对于奶粉的管理标准中,加入监测肉毒杆菌一项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怎么预防婴儿奶粉喂养安全呢?   世界卫生组织曾为此专门设置指南,如何合理喂养婴儿配方奶粉。除了厂家保障产品安全外,孩子的母亲往往承担着重要的工作。刘秀梅认为,首先要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可靠产品。2004年阜阳奶粉大头娃娃事件中,涉事产品很多都是小作坊、黑窝点生产的三无产品。其次,喂养方式也很重要。大头娃娃事件中,也暴露了留守儿童被隔代喂养中存在的问题。老人为省钱,减量喂养奶粉。   现在流入中国的被污染的奶粉原料大约有20吨,大部分原料还没有被加工为产品,已经加工为产品的,根据要求已经被召回。流入中国的产品中,到底有没有肉毒杆菌?刘秀梅认为,产品中如果含有肉毒毒素的话,由于其潜伏期很短,一旦进入人体将会迅速发生中毒事件,而目前尚未这种事件。她建议,不要过分担心肉毒杆菌奶粉对孩子健康的危害,因为发生的可能性还是非常低的。   在9日上午国家卫生计生委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微生物实验部的主任李凤琴研究员也确认这一观点,她表示,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接到报告因为吃含有肉毒杆菌的奶粉而有人出现不适的病例。   国家卫生计生委新闻发言人、宣传司副司长邓海华说:“国家卫生计生委的职能是标准制定和风险评估,我们接到国际食品安全当局网络通报新西兰污染乳制品问题的邮件之后,及时把有关信息向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进行了通报,配合相关监管部门做好相应的处置工作。我们还组织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的相关专家,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包括博客、微博、网站、接受媒体采访等等,对于肉毒杆菌的科普知识进行了大量宣传。”
  • 75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布 含多项检测标准
    近日,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国家卫生计生委2013年第7号公告》发布了75项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本次公布的《食品添加剂标识通则》(GB 29924-2013)对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和包装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参考相关国际标准,结合我国食品添加剂的实际生产、经营和使用情况,本标准规范了食品添加剂标签标识的术语、定义、基本内容和有关要求,进一步细化了对食品添加剂标签标识的管理。认真贯彻执行GB 29924-2013,对于确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者、消费者和管理者获取真实、准确的信息,依法加强食品添加剂的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本次公布的《食品用香料通则》(GB29938-2013)是食品用香料通用的质量规格与安全要求标准。制定本标准参考了世界卫生组织(WHO)和联合国粮农组织(FAO)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JECFA)的规定,也参考了美国《食品化学法典》(FCC)关于食品用香料的质量规格要求,共对 1600多种食品用香料的质量规格作出了规定,基本解决了食品用香料质量规格标准缺失问题。   第7号公告同时公布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副溶血性弧菌检验》(GB 4789.7-2013)等8项检验方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食品添加剂 明胶》(GB 6783&mdash 2013)等65项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方面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关于发布《食品微生物检验 副溶血性弧菌检验》(GB4789.7-2013)等75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等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现发布《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副溶血性弧菌检验》(GB 4789.7-2013)等75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食品添加剂二丁基羧基甲苯(BHT)》(GB 1900-2010)第1号修改单。其编号和名称如下:   GB 4789.7-2013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副溶血性弧菌检验(代替GB/T 4789.7-2008)   GB 4789.26-2013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商业无菌检验(代替GB/T 4789.26-2003)   GB 4789.28-2013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培养基和试剂的质量要求(代替GB/T 4789.28-2003)   GB 4789.31-2013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志贺氏菌和致泻大肠埃希氏菌的肠杆菌科噬菌体诊断检验(代替GB/T 4789.31-2003)   GB 4789.39-2013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粪大肠菌群计数(代替GB/T 4789.39-2008)   GB 5009.205-2013 食品中二噁英及其类似物毒性当量的测定(代替GB/T 5009.205-2007)   GB 5413.20-2013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胆碱的测定(代替GB 5413.20-1997)   GB 5413.31-2013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脲酶的测定(代替GB 5413.31-1997)   GB 6783-2013 食品添加剂 明胶(代替GB 6783-1994)   GB 29924-2013 食品添加剂标识通则   GB 29925-2013 食品添加剂 醋酸酯淀粉   GB 29926-2013 食品添加剂 磷酸酯双淀粉   GB 29927-2013 食品添加剂 氧化淀粉   GB 29928-2013 食品添加剂 酸处理淀粉   GB 29929-2013 食品添加剂 乙酰化二淀粉磷酸酯   GB 29930-2013 食品添加剂 羟丙基淀粉   GB 29931-2013 食品添加剂 羟丙基二淀粉磷酸酯   GB 29932-2013 食品添加剂 乙酰化双淀粉己二酸酯   GB 29933-2013 食品添加剂 氧化羟丙基淀粉   GB 29934-2013 食品添加剂 辛烯基琥珀酸铝淀粉   GB 29935-2013 食品添加剂 磷酸化二淀粉磷酸酯   GB29936-2013 食品添加剂 淀粉磷酸酯钠   GB 29937-2013 食品添加剂 羧甲基淀粉钠   GB 29938-2013 食品用香料通则   GB 29939-2013 食品添加剂 琥珀酸二钠   GB 29940-2013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亚锡二钠   GB 29941-2013 食品添加剂 脱乙酰甲壳素(壳聚糖)   GB 29942-2013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E(dl-&alpha -生育酚)   GB 29943-2013 食品添加剂 棕榈酸视黄酯(棕榈酸维生素A)   GB 29944-2013 食品添加剂 N-[N-(3,3-二甲基丁基)]-L-&alpha -天门冬氨-L-苯丙氨酸1-甲酯(纽甜)   GB 29945-2013 食品添加剂 槐豆胶(刺槐豆胶)   GB 29946-2013 食品添加剂 纤维素   GB 29947-2013 食品添加剂 萜烯树脂   GB 29948-2013 食品添加剂 聚丙烯酸钠   GB 29949-2013 食品添加剂 阿拉伯胶   GB 29950-2013 食品添加剂 甘油   GB 29951-2013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脂肪酸甘油酯   GB 29952-2013 食品添加剂 &gamma -辛内酯   GB 29953-2013 食品添加剂 &delta -辛内酯   GB 29954-2013 食品添加剂 &delta -壬内酯   GB 29955-2013 食品添加剂 &delta -十一内酯   GB 29956-2013 食品添加剂 &delta -突厥酮   GB 29957-2013 食品添加剂 二氢-&beta -紫罗兰酮   GB 29958-2013 食品添加剂 l-薄荷醇丙二醇碳酸酯   GB 29959-2013 食品添加剂 d,l-薄荷酮甘油缩酮   GB 29960-2013 食品添加剂 二烯丙基硫醚   GB 29961-2013 食品添加剂 4,5-二氢-3(2H)噻吩酮(四氢噻吩-3-酮)   GB 29962-2013 食品添加剂 2-巯基-3-丁醇   GB 29963-2013 食品添加剂 3-巯基-2-丁酮(3-巯基-丁-2-酮)   GB 29964-2013 食品添加剂 二甲基二硫醚   GB 29965-2013 食品添加剂 二丙基二硫醚   GB 29966-2013 食品添加剂 烯丙基二硫醚   GB 29967-2013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三乙酯   GB 29968-2013 食品添加剂 肉桂酸苄酯   GB 29969-2013 食品添加剂 肉桂酸肉桂酯   GB 29970-2013 食品添加剂 2,5-二甲基吡嗪   GB 29971-2013 食品添加剂 苯甲醛丙二醇缩醛   GB 29972-2013 食品添加剂 乙醛二乙缩醛   GB 29973-2013 食品添加剂 2-异丙基-4-甲基噻唑   GB 29974-2013 食品添加剂 糠基硫醇(咖啡醛)   GB 29975-2013 食品添加剂 二糠基二硫醚   GB 29976-2013 食品添加剂 1-辛烯-3-醇   GB 29977-2013 食品添加剂 2-乙酰基吡咯   GB 29978-2013 食品添加剂 2-己烯醛(叶醛)   GB 29979-2013 食品添加剂 氧化芳樟醇   GB 29980-2013 食品添加剂 异硫氰酸烯丙酯   GB 29981-2013 食品添加剂 N-乙基-2-异丙基-5-甲基-环己烷甲酰胺   GB 29982-2013 食品添加剂 &delta -己内酯   GB 29983-2013 食品添加剂 &delta -十四内酯   GB 29984-2013 食品添加剂 四氢芳樟醇   GB 29985-2013 食品添加剂 叶醇(顺式-3-己烯-1-醇)   GB 29986-2013 食品添加剂 6-甲基-5-庚烯-2-酮   GB 29987-2013 食品添加剂 丁苯橡胶   GB 29988-2013 食品添加剂 海藻酸钾(褐藻酸钾)   GB 29989-2013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左旋肉碱的测定   GB 1900-2010 第1号修改单 食品添加剂 二丁基羧基甲苯(BHT)第1号修改单   特此公告。   附件:75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BHT第1号修改单.zip   国家卫生计生委   2013年11月29日
  • 美国CPSC通过新的婴儿床安全标准
    华盛顿消息,近日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经过投票,依据美国《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CPSIA)要求,无争议地通过了一项针对标准尺寸与非标准尺寸婴儿床的强制性标准。据悉,联邦婴儿床标准在近30年中未做出任何更改,联邦希望通过新的条例为用户带来更安全的婴儿床。   一旦该标准生效,婴儿床强制性标准将要求:(1)停止生产和销售危险的、传统降边婴儿床 (2)确保支撑床垫更牢固结实 (3)使婴儿床零部件更耐用 (4)安全检测更为严谨。   据统计,CPSC自2007年来已召回危险婴儿床超过1100万件。自2000年以来,因降边婴儿床侧边栏分离造成的婴儿窒息、勒死等死亡事件超过32起。此外,还有更多的死亡事件因劣质或有缺陷的零部件引起。新标准的设立旨在防止类似悲剧发生,更好保护婴幼儿的安全。   新的强制性标准将于2011年6月生效,从6月1日起,在美国制造、销售或出租的婴儿床都必须遵守新的联邦标准。在新标准公布的24小时后,儿童看护中心,例如家庭婴幼儿看护中心、早教中心以及公共设施,如旅馆、酒店等必须更换新的婴儿床设备。   标准尺寸与非标准尺寸婴儿床都按照当前ASTM标准生产。
  • 金砖国家纺织品法规标准大比对
    p   金砖国家领导人第九次会晤于9月3日-5日在厦门正式召开,多年来金砖国家遵循开放透明、团结互助、深化合作、共谋发展原则和“开放、包容、合作、共赢”的金砖国家精神,以成为新兴经济市场的领头羊和国际经济关系民主化的自然推动力。 /p p   纺织服装是“中国制造”在国际贸易的重要商品之一,同时也是国民经济传统支柱产业和重要的传统民生产业。随着人们对纺织品的要求越来越高,各国环保技术法规、标准更新频率越来越快,如何规避出口他国的贸易比例,降低自身合规成本和合规风险,成了摆在许多企业面前的难题,瑞欧科技消费品服务部(CPSD)技术团队历时数月就现阶段金砖各国的纺织品相关法规和标准的情况作了重大汇总和比对,以帮助对外贸易企业更好的了解金砖国家的纺织品,规避不必要的法规风险,具体如下文,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巴西 /strong /span /p p   巴西的纺织和服装产品是世界上最强、最具代表性的市场之一,且巴西是少有的几个从纺织纤维到服装设计的各个环节都有了解的国家之一,巴西的纺织和服装行业为巴西国民生产总值贡献了4.1%,巴西在纱线、面料和针织品生产上仅次于中国、印度、美国、墨西哥、土耳其和南非,是全球第七。 /p p   与其他大多数地区的立法原则一样,巴西的立法也是基于产品在消费者使用过程中是否会对人体造成危害。巴西具有比欧盟更为详细和严苛的产品特定名称和标签要求,强制性合格评定仅适用于产品名称和标签要求,并形成国家检验,在入关时海关会进行严格管制。 /p p   巴西法令Law No. 9933规定,凡是在巴西境内从事产品制造、进口、加工、组装、包装或商品化的个人或法人实体,都必须符合使用的技术法规要求。所有的技术法规都是通过合格评定机制来履行实施的。 /p p   当下,对于进口到巴西的纺织服装、鞋类和皮革产品,对于标识标签要求,巴西国家计量标准化和工业质量研究所(INMETRO)颁布了技术法规2号令(Technical Regulation No.2),旨在对进口纺织纤维、成品或半成品产品的标识标签进行强制性要求和监管。 /p p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俄罗斯 /span /strong /p p   俄罗斯属于对外贸易依存度较高的国家。由于俄罗斯纺织业长期以来生产不景气,国产商品不能满足其市场需求,进口依赖程度较大。目前,俄纺织工业70%的原材料依赖进口,除棉布和纯毛布料及一些工业用纺织品外,丝织、人造丝绸、窗帘布等其他日用纺织品主要从中国、东南亚和土耳其进口。 /p p   俄罗斯境内的纺织品需满足认证及标准要求,其中,认证程序按照俄标委《纺织品和轻工产品认证规则》决议进行,对俄罗斯境内产品和强制清单中规定的进口产品适用,纺织品进入俄罗斯市场必须取得GOST R认证和生态认证。标准则同样参照GOST系列标准,如GOST R ISO 17702-2016 鞋类. 鞋帮测试方法. 耐水性、GOST R ISO 16373-2-2016 纺织品. 染料. 第2部分. 可萃取染料测定常规方法,包括过敏性染料和致癌染料的测定(方法使用吡啶-水)。 /p p   除此之外,根据俄罗斯法律规定,俄罗斯贸易部派人员在商场对国产和进口产品进行随抽,要求纺织品标签的所有资料都必须用俄文书写。进口产品的信息可以粘贴在原产品的商标上或产品包装上。俄罗斯对于商标本身的质量,也规定了一定的技术要求。如标签不能粘到一起或是悬挂、标签应当保持图象留下的光泽状态,以及规定了纸张的保湿状态等。同时,俄罗斯对部分纺织品的标签还提出了美观要求。如缝纫、针织的制品、鞋帽等产品。 /p p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印度 /span /strong /p p   印度是世界最大的黄麻生产国、第二大棉、丝绸及第五大合纤维生产国,尤其是棉花生产量远大于国内用量。印度的纺织业有着悠久的历史,发展到目前已经形成一系列较齐全的产业门类,包括棉纺织、化纤、黄麻、丝绸、毛纺、服装等,成为该国规模最大的产业。 /p p   印度标准化工作主要由印度标准局(Bureau of Indian Standards, BIS)带头开展,包括产品认证、质量体系认证和测试,而纺织品相关政策的制定、规划、进出口发展和贸易主要由印度纺织部负责。 /p p   印度环境保护法案1986(Environment (Protection) Act, 1986)规定禁止纺织品中的有害染料的使用,且要求纺织品在进口货物装船前,需要认证申明装载的货物不含偶氮染料,装船前的证书必须从原产地国家认证机构认可的纺织测试实验室获得,证明产品不含禁用染料。同时,印度还限制二手纺织产品进入印度。 /p p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南非 /span /strong /p p   目前,南非纺织业规模为非洲第一。南非消费者对纺织品需求具有多样化和数量小的特点,其对品种的需求与发达国家无异,但总体消费水平却只有发达国家的1/3左右。南非本地产服装只能满足内需的60%,当地对冬夏两季成衣需求量大。 /p p   南非标准基本是由制造商、研究机构、政府部门和消费者委员会共同讨论制定出来的,以符合社会和科技需求为目的,其中大多数是为自愿性使用而设计,国家也不施加任何强制性规定要求履行,仅有少部分为强制性标准,南非标准局SABS将这些强制性标准称作“法定强制规范”(Legal Compulsory Specifications)。 /p p   此外,南非对纺织品、服装和鞋类维持着对包装和标签的要求,根据南非贸易和工业部的规定,纺织品、服装和鞋类产品必须标示相关内容且包装符合要求后方可获准进口和在南非国内市场销售。 /p p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中国 /span /strong /p p   我国纺织品行业涉及产业用、家纺、服装等领域,产品种类繁多,涵盖棉、毛、丝、麻等,产品技术标准门类较多,目前我国对市面上纺织品质量的监管除了要求符合《中国产品质量法》等法规之外,主要的保证产品符合要求的手段即是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等标准的使用,所有在中国市场上售卖的国产或进口产品必须符合相对应对的标准要求。除标准外,中国目前还没有针对纺织品的强制性认证要求。 /p p   目前,已有的标准包括GB 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 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 18885《生态纺织品技术要求》、GB/T 5296.4《消费品使用说明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上述标准对纺织产品的物化性能及标签提出了要求。 /p p   金砖国家对纺织品流入市场的监管都有各自的特点,有些侧重产品本身安全性,有些侧重产品标识标签,有些通过认证要求监管,有些直接通过标准进行监管,有些认可国际标准,有些需要依据本国要求来合规。总之,法规、标准这些技术性贸易壁垒虽多样,但万变不离其宗,减少有害物质使用保证产品安全可靠,保障消费者能够获取到足够的产品信息,实现环保安全的产品流通。 /p
  • 我国将制定化妆品中48种物质检测国家标准
    仪器信息网讯 日前,国家标准委发布了2014年第一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通知中提出将制定化妆品中11种青霉素类抗生素、15种喹诺酮类抗生素、5种重金属、7种性激素,以及黄芪甲苷、芍药苷、连翘苷和连翘酯苷A等48种物质的测定方法。   以上物质测定采用的仪器主要为高效液相色谱法、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等。   2014年第一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拟制定的化妆品检测标准:   《化妆品中4-异丙基-m-甲苯酚等6种酚类抗菌剂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在化妆品中,酚类抗菌剂既可作为防腐剂,又可用于皮肤护理肤液和腐蚀痘痘。在我国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和GB7916-1987《化妆品卫生标准》中,对以下酚类物质做出规定,4-异丙基-3-甲酚(&le 0.1%)、4-叔丁基苯酚(禁用)、4-氯-3-甲酚(&le 0.2%)、2,4,6-三氯苯酚(禁用)、苯酚(禁用)和五氯苯酚(禁用)。   目前我国尚无酚类抗菌剂检测的国家标准方法,本研究拟通过酚类抗菌剂检测方法的探索,制定相应的标准检测方法,为化妆品品产品的市场监督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化妆品中阿莫西林、氨苄西林、哌拉西林等11种青霉素类抗生素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化妆品中恩诺沙星、环丙沙星、诺氟沙星等15种喹诺酮类抗生素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为了使消费者在使用化妆品后能够迅速改善肤质,一些厂商可能会在其产品中违禁添加一些抗生素。使用添加了抗生素的化妆品,消费者最初会觉得皮肤明显变好,但长期使用会造成色素沉着、皮肤萎缩、变薄、变黑,甚至导致皮炎。如果长期局部使用,最容易对该抗生素所对抗的细菌产生耐药,从而无法杀死细菌。虽然消费者使用后在短期内不会有任何异常反应,但当人们为了治病而选择该抗生素时,体内可能早已经产生了抗药性,甚至有可能导致全身性损害。   因此我国《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中明确规定抗生素类药物不得作为生产原料及组分添加到化妆品中。目前对于化妆品中青霉素类抗生素的测定还缺乏统一的国家检测方法标准,因此研究相关的检测技术是十分有必要的。   《化妆品中铬、锑、镉、砷、铅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化妆品的材料多来源于自然界的天然矿物质,并且在加工过程中有害重金属很难除去。化妆品中的重金属易通过皮肤吸收进入人体,经过长时间的蓄积产生危害,目前尚无针对化妆品中铬、锑的标准。目前化妆品中砷、镉、铅的检测方法主要是原子吸收和氢化物原子荧光光谱法。   ICP/MS法具有快速、高灵敏度和同时检测多元素的优点,广泛运用于环境、半导体、医学、生物、冶金、石油、核材料分析等领域中,其溶液的检出限大部份为ppt级,对化妆品中多种重金属的同时检测具有明显的优势。   《化妆品中黄芪甲苷、芍药苷、连翘苷和连翘酯苷A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黄芪甲苷是黄芪中特征的生物活性成分,具有益气,固表,止汗等药用功效。中国药典明确记述,黄芪还具有增强免疫、抗癌、抗衰等药理作用。黄芪逐渐被应用于化妆品行业,目前已经有售含黄芪甲苷的牙膏系列产品和基础护肤类的相关产品化妆品。目前,我国尚无化妆品中黄芪甲苷的测方法,造成监管无据可依的现状,部分违规化妆品产品上标注含有中药成分但实际产品中不含或含量不够,欺骗消费者,逃避监管。   因此,为加强对黄芪相关化妆品的消费者权益,急需建立化妆品中黄芪甲苷的快速、准确的检测标准方法,特此建议立项。   《化妆品中七种性激素的测定 超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我国的《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版)明确规定了7种性激素(包括雌酮、雌二醇、雌三醇、己烯雌酚、睾丸酮、甲基睾丸酮和黄体酮)为化妆品中禁用物质。由于在化妆品中添加性激素能够快速促进毛发生长,防止皮肤老化,增加皮肤弹性,并具有丰乳、除皱、治疗暗疮粉刺等作用,因此常被非法添加到各类护肤品中。然而,长期使用含性激素的化妆品会导致皮肤色素沉积、产生黑斑、皮肤层变薄等副作用,甚至具有致癌危险。   本标准适用于化妆品中7种性激素的定性和定量分析 取一定量的化妆品样品,膏霜类、精油类及面膜类化妆品用饱和氯化钠溶液分散,用甲醇从分散液中提取性激素类药物,经固相萃取小柱净化 水类化妆品用甲醇提取后可直接上样 用超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测定,通过外标法计算试样化妆品中7种性激素的浓度。   色谱质谱法一直是化妆品中相关物质检测的重要方法,在2013年第一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当中涉及的20项化妆品检测方法中,高效液相色谱法、质谱法占13项。具体立项标准如下表所示。
  •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发布《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1-己烯迁移量的测定》等13项地方标准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发布《自然保护地确权登记技术规范》等13项地方标准,现予公布(见附件)。附件:地方标准发布目录附件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6月26日附件地方标准发布目录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批准日期实施日期ICS编号中国标准文献分类号1DB43/T 2642-2023自然保护地确权登记技术规范2023/6/262023/9/2601.140.30A012DB43/T 2643-2023南方地表高温遥感监测评估方法2023/6/262023/9/2607.060A473DB43/T 2644-2023暴雨灾害气象防灾减灾服务效益评估指标2023/6/262023/9/2607.060A474DB43/T 2645-2023油茶农业气象观测规范2023/6/262023/9/2607.060A475DB43/T 2646-2023城镇天然气系统防雷装置检测规范2023/6/262023/9/2607.060A476DB43/T 2647-2023预报员培训强对流个例入选规范2023/6/262023/9/2607.060A477DB43/T 2648-2023一次性竹质餐具(刀、叉、匙)通用技术要求2023/6/262023/9/2697.040.60Y688DB43/T 2649-2023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1-己烯迁移量的测定2023/6/262023/9/2697.220.10Y559DB43/T 2650-2023低温粮仓通用技术要求2023/6/262023/9/2665.040.20B9310DB43/T 2651-2023杂物电梯安全评估细则2023/6/262023/9/2601.040.25 N1011DB43/T 1588.37-2023小吃湘菜 第37部分:栖凤渡鱼粉2023/6/262023/9/2667.120X2212DB43/T 2652-2023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管理规范2023/6/262023/9/2603.100.01A0113DB43/T 2653-2023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评估规范2023/6/262023/9/2603.080.01A16
  • 我国制定出台食品检疫机构“入门”新规
    3月17日起,我国从事食品检验的机构必须符合新的“入门”条件,才能从事食品检疫工作。新规对食品检验机构在组织机构、检验能力、质量管理、人员、设施和环境、仪器设备和标准物质等方面做了严格规定。   据了解,卫生部会同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食品药品监管局、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11个部门,推荐专家成立专家组,历时1年,制定了《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和《食品检验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   据介绍,《检验规范》共二十九条,重点围绕检验人的道德素质、技术素养和其承担的法律责任,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时非标方法的建立和使用,以及检验数据和检验报告的管理等方面提出相关要求。   此外,对于部分食品检验机构——使用非标准检验方法,开展食品中非法添加物、违禁使用化学物质检验的认定条件,专家组认为,在《认定条件》中进行规定暂时还不符合目前食品检验机构的工作现状,因此仅在《检验工作规范》将实施研制和使用食品检验非标准检验方法的人员条件进行了规定。另外,《检验规范》明确了检验机构在食品检验中发现非食用物质时,应当及时向食品检验机构所在辖区县级以上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部门报告,并保留书面报告的复印件、检验报告和原始记录。   相关新闻:卫生部整治食品安全检测 6300家机构面临清理
  • 奶制品中己烯雌酚找到检测新方法
    11月26日,记者从中科院兰州化物所获悉,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下,该所药物分析团队历时3年,研发出碳纳米管增强中空纤维固相微萃取与高效液相色谱联用测定牛奶制品中己烯雌酚的新方法。   据介绍,己烯雌酚可用于治疗妇科疾病、促进动物生长。在利益驱使下,有些家畜禽和水产养殖户将其添加到动物饲料中,使其迅速增重。比如,己烯雌酚添加到奶牛的饲料里,可增加奶牛产奶量。但是己烯雌酚及其代谢产物不能被完全消化吸收,会在动物肝脏、肌肉、蛋、奶中残留,并通过食物链危害人体健康。   目前的研究表明,己烯雌酚进入人体内,可能引起人体内遗传物质的改变,发生基因突变而诱发癌症。少儿食用残留己烯雌酚的食物,会导致性早熟。男性长期摄入,可产生男性女性化等一系列副作用。   因此,建立高效的己烯雌酚分析测定方法具有重要意义。但目前已有的检测方法均存在一定不足,如成本高、耗时长、样品滞留等。   在食品安全严重威胁人们健康的背景下,中科院兰州化物所西北特色植物资源化学重点实验室药物分析团队于2010年开始研究一种新的检测方法。他们提出了将多壁碳纳米管填充到中空纤维的壁孔中以富集己烯雌酚的设想。   项目组成员,陈娟副研究员介绍说:“将碳纳米管和中空纤维各自的优点结合起来,制备碳纳米管增强中空纤维,在复杂基质样品中表现出良好的萃取性能。”   研究人员通过溶胶凝胶法,将多壁碳纳米管填充到中空纤维的壁孔中,中空纤维壁孔中的多壁碳纳米管可吸附目标分子。多壁碳纳米管首先选择性萃取己烯雌酚,再用微量甲醇解吸,之后使用高效液相色谱进行分析。在对萃取条件进行优化后,获得了高的富集倍数、有效的净化效果和较高的回收率。   该方法操作简单、成本低廉,仅需40分钟左右就可有效地检测牛奶制品中的己烯雌酚残留物。   据悉,这种新型的微萃取技术不仅可以使用在牛奶制品中,还可以应用到生物样品中中药毒性成分的检测。
  • 卫生部:53项食安标准征求意见
    12月21日,卫生部发布消息,征求《食品用香料通则》等53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2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修改单意见的函,并要求于2013年2月20日前将相关意见反馈至卫生部。原文如下: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征求《食品用香料通则》等53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及2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修改单意见的函 卫办监督函〔2012〕1145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我部组织制定了《食品用香料通则》等53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和《食品添加剂 二丁基羟基甲苯(BHT)》等2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修改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3年2月20日前将意见反馈表(附件56)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我部。   传 真:010-52165424   电子信箱:zqyj@cfsa.net.cn   附件:   《食品用香料通则》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琥珀酸二钠》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1-辛烯-3-醇》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2,5-二甲基吡嗪》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2-己烯醛(叶醛)》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2-巯基-3-丁醇》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2-乙酰基吡咯》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2-异丙基-4-甲基噻唑》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3-巯基-2-丁酮(3-巯基-丁-2-酮)》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4,5-二氢-3(2H)噻吩酮(四氢噻吩-3-酮)》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6-甲基-5-庚烯-2-酮》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d,l-薄荷酮甘油缩酮》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l-薄荷醇丙二醇碳酸酯》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N-[N-(3,3-二甲基丁基)]-L-α-天门冬氨-L-苯丙氨酸1-甲酯(纽甜)》征求意见稿及编.zip   《食品添加剂 N-乙基-2-异丙基-5-甲基-环己烷甲酰胺》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γ-辛内酯》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δ-己内酯》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δ-壬内酯》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δ-十四内酯》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δ-十一内酯》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δ-突厥酮》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δ-辛内酯》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阿拉伯胶》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苯甲醛丙二醇缩醛》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丁苯橡胶》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二丙基二硫醚》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二甲基二硫醚》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二丁基羟基甲苯(BHT)》修改单.doc   《食品添加剂 二糠基二硫醚》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二氢-β-紫罗兰酮》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二烯丙基硫醚》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甘油》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海藻酸钾(褐藻酸钾)》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槐豆胶(刺槐豆胶)》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聚丙烯酸钠》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糠基硫醇(咖啡醛)》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离子交换树脂》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吗啉脂肪酸盐果蜡》修改单.doc   《食品添加剂 明胶》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三乙酯》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亚锡二钠》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脂肪酸甘油酯》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肉桂酸苄酯》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肉桂酸肉桂酯》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四氢芳樟醇》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萜烯树脂》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脱乙酰甲壳素(壳聚糖)》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E(dl-α-生育酚)》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烯丙基二硫醚》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纤维素》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氧化芳樟醇》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叶醇(顺式-3-己烯-1-醇)》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乙醛二乙缩醛》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异硫氰酸烯丙酯》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棕榈酸视黄酯(棕榈酸维生素A)》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卫生部办公厅   2012年12月18日
  • “国六”汽车排放标准征求意见 增加尾气检测项目
    p   近日,环保部发布了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征求意见稿)》。与上版标准相比,此次标准的修订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p p   加严了污染物排放限值,增加了粒子数量排放限值,变更了污染物排放测试循环 /p p   增加了非标准循环排放测试要求和限值(WNTE) /p p   增加了整车实际道路排放测试要求和限值(PEMS) /p p   提高了耐久性要求 /p p   增加了排放质保期的规定 /p p   对车载诊断系统的监测项目、阈值及监测条件等技术要求进行了修订 /p p   修订了生产一致性和在用符合性的检查判定方法 /p p   增加了新生产车的达标监管要求 /p p   增加了双燃料发动机的型式检验要求 /p p   增加了替代用污染控制装置的型式检验要求 /p p   增加了整车底盘测功机测量方法。 /p p   附件: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610/ueattachment/797c4014-9f73-4097-8139-dfb2337162cd.pdf" 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征求意见稿).pdf /a br/ /p
  • 卫生部制定公布《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和《食品检验工作规范》
    食品检验工作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证消费者食用安全的关键环节。食品检验既是对市场销售食品实施安全监控的重要手段,也对食品原料及加工过程进行安全控制、确保合格产品进入市场的必不可少的重要措施。有效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依赖于公正、客观的食品检验结果,科学、严谨的食品检验工作是整个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基础。   2009年2月28日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57条明确规定,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法律在第五章对食品检验工作进行了详细、具体的规定,提出对食品检验机构实施资质认定制度。随后,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全国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方案》和《关于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的通知》以及同年7月20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均对食品检验工作提出了要求。   根据以上规定,我部会同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食品药品监管局、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11个部门,推荐专家组成专家组,通过调查分析现行食品卫生标准及检验方法(包括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营养标签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涉及食品安全的标准)对食品安全检验的要求,研究比对国外对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进行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的模式和方法,历时1年的时间,制定了《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和《食品检验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经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并按照国际贸易原则向WTO各成员进行通报,现予以公布。   《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建立在现有检验机构管理体系基础上,体现了食品检验的特殊性,具有一定的针对性、规范性和通用性,充分考虑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各分段政府主管部门的实际监管工作的需求,力图做到既适合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又能与国际接轨,并解决当前食品安全检验存在的主要问题。   《认定条件》共八章、二十八条,是从事食品检验的机构“入门”条件,规定了食品检验机构在组织机构、检验能力、质量管理、人员、设施和环境、仪器设备和标准物质等方面应当达到的基本要求。其重点在于推动食品检验机构及其检验人员提高技术能力,规范检验工作行为,保证检验的诚信和公正性。对于使用非标准检验方法开展食品中非法添加物和违禁使用化学物质检验的食品检验机构的认定条件,专家组认为在《认定条件》中进行规定暂时还不符合目前食品检验机构的工作现状,因此将实施研制和使用食品检验非标准检验方法的人员条件(人员数量、职称、专业背景等)仅在《检验工作规范》进行了规定。   《检验规范》共二十九条,重点围绕检验人的道德素质、技术素养和其承担的法律责任,食品检验工作中尤其是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时非标方法的建立和使用,检验数据和检验报告的管理,食品检验中计算机系统的功能要求,以及检验机构怎样为各级食品安全政府监管部门提供更好的技术支持等方面提出相关要求。另外,为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制定和调整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监测方案,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检验规范》明确了检验机构在食品检验中发现非食用物质时,应当及时向食品检验机构所在辖区县级以上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部门报告,并保留书面报告的复印件、检验报告和原始记录。   各有关单位应当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细致研究《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深刻领会立法精神,准确把握法律法规对食品检验工作的具体要求,进一步规范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条件和检验工作,提高食品检验的能力和水平,为服务于食品安全监管和保障公众健康发挥应有的作用。   附件:1.《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doc      2.《食品检验工作规范》.doc
  • 苏州纳米所等发明microRNA表达谱的高通量非标记检测技术
    microRNA是近年来发现的一种单链的短链RNA,长度约22个碱基,在动植物及人类中广泛存在,与发育、分化、凋亡、脂肪代谢、病毒感染和癌症等多种重要生物学过程有密切的联系,并显示出作为癌症、心血管等重大疾病等方面的新的分子标记物的巨大潜力,是近十年来的一个研究的热点。对microRNA表达谱进行高通量、低成本的检测对于该领域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中科院苏州纳米技术与纳米仿生研究所李炯课题组与生物物理所阎锡蕴课题组合作,首次实现了高通量microRNA芯片的非标记检测,而其他芯片和测序技术需要数小时的手工操作才能完成标记,从而大幅度降低了检测的标记时间和成本。   与其他商业化microRNA芯片技术相比,该技术还具有如下独特的优势:1. 高灵敏度,由于减少了标记带来的损失,仅用100ng的总RNA就可以得到较好的结果 2. 完美识别前体microRNA,解决了芯片技术在这方面的缺陷,因此无需纯化小RNA,可以直接使用总RNA,减少了实验的操作步骤 3. 可以对microRNA链中的中间或者是两端的单碱基错配都能有效识别,这也是其他芯片技术无法实现的 4. 可应用于植物microRNA表达谱检测。植物microRNA在3'端普遍存在甲基化的问题,对于主流的酶标记方法来说效率很低(~10%),因此多数芯片技术无法直接应用于植物microRNA表达谱的检测,测序技术在文库构建的时候也会受到类似的影响,少数公司则采用了非主流的化学标记的方法。而该技术基于核酸杂交,完全不受甲基化的影响。另外,该技术无需特殊设备,常规的芯片制作和扫描设备就可以应用,从而最大程度地减少了进入市场的难度。   即使与现在发展迅猛的测序技术相比,该技术对于microRNA表达谱检测在通量(大量样品)、成本、灵敏度以及后续的数据分析等方面仍然具有明显的优势。该工作近期发表于Nucleic Acid Research杂志上。(原文链接)   目前,研究人员正努力标准化该技术,为其尽早进入市场铺平道路。   此项工作得到中科院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的大力支持。   图1. 高通量microRNA非标记检测原理示意图   图2. 选择性
  • SAC/TC261在京召开实验室内部质量控制技术两项国家标准审定会
    8月6日,全国认证认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61)在京组织召开《实验室内部质量控制技术 利用统计质量保证和控制图技术评定分析测试系统的性能》、《实验室内部质量控制技术 非标准测试方法的有效性评价》等两项国家标准审定会。   上述两项国家标准已通过了审定委员会的审定,将由SAC/TC261以推荐性国家标准上报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
  • 卫生部公布58个食品添加剂产品标准
    中 华 人民 共 和 国 卫 生 部 公 告   2011年 第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卫生部等9部门《关于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卫监督发〔2009〕89号)和卫生部2011年第6号公告等规定,卫生部组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参照国际标准,指定D-甘露糖醇等58个食品添加剂产品标准。   特此公告。   附件:1.D-甘露糖醇等58个食品添加剂产品标准目录   2.D-甘露糖醇等58个食品添加剂产品标准.rar   二○一一年三月十八日   附件1   D-甘露糖醇等58个食品添加剂产品标准目录 编号 标准名称 1. D-甘露糖醇 2. 羟丙基甲基纤维素(HPMC) 3. 氢化松香甘油酯 4. 乳酸脂肪酸甘油酯 5. 松香季戊四醇酯 6. 乙二胺四乙酸二钠 7. 乙酰化单、双甘油脂肪酸酯 8. 乙氧基喹 9. 硬脂酸钙 10. 硬脂酸镁 11. 硬脂酰乳酸钙 12. 硬脂酰乳酸钠 13. 月桂酸 14. 羟基硬脂精(氧化硬脂精) 15. 偶氮甲酰胺 16. 抗坏血酸棕榈酸酯 17. 硫代二丙酸二月桂酯 18. 微晶纤维素 19. 丙二醇脂肪酸酯 20. 聚甘油脂肪酸酯(聚甘油单硬脂酸酯,聚甘油单油酸酯) 21. 刺云实胶 22. 柠檬酸一钠 23. 巴西棕榈蜡 24. 蜂蜡 25. 乳糖醇 26. 5'胞苷酸二钠 27. d-核糖 28. 3-环己基丙酸烯丙酯 29. 辛酸乙酯 30. 棕榈酸乙酯 31. 甲酸香茅酯 32. 甲酸香叶酯 33. 乙酸香叶酯 34. 乙酸橙花酯 35. 己醛 36. 正癸醛(癸醛) 37. 乙酸丙酯 38. 乙酸2-甲基丁酯 39. 异丁酸乙酯 40. 异戊酸3-己烯酯 41. 2-甲基丁酸3-己烯酯 42. 2-甲基丁酸2-甲基丁酯 43. γ-己内酯 44. γ-庚内酯 45. γ-癸内酯 46. δ-癸内酯 47. γ-十二内酯 48. δ-十二内酯 49. 2,6-二甲基-5-庚烯醛 50. 2-甲基-4-戊烯酸(又名浆果酸) 51. 芳樟醇 52. 乙酸松油酯 53. 二氢香芹醇 54. d-香芹酮 55. l-香芹酮 56. α-紫罗兰酮 57. 罗望子多糖胶 58. 左旋肉碱
  • 韩国食品添加剂标准拟修订案
    5月份,韩国向WTO发布了G/SPS/N/KOR/361通报,对食品添加剂做出了新的规定,以下两项需引起重视:   1. 韩国删除了脂肪含量0.1g/kg以下的食用肉(家禽类)中丁基羟基茴香醚限量。而CAC标准和我国规定,在经加工整块或切块的肉、家禽和野味制品中丁基羟基茴香醚限量为200mg/kg。这将对我国出口到韩国的食用肉产品产生一定影响,建议相关企业做好应对工作。   2.韩国法规规定在谷物食品类新增使用糖精钠(限量为0.1g/kg),而CAC标准和我国均禁止在谷物食品类使用糖精钠。建议加强从韩国进口的谷物食品中糖精钠的检测和监管。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检验检测机构 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公告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公告 2023年第21号 为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关于深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实施告知承诺和优化审批服务的要求,市场监管总局修订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已经2023年5月15日总局第9次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告,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国认实〔2016〕33号)同时废止。 市场监管总局2023年5月30日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为依法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相关资质认定技术评审要求,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技术评审(含告知承诺核查,下同)工作,应当遵守本准则。 第三条 本准则所称检验检测机构,是指依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依法成立,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利用仪器设备、环境设施等技术条件和专业技能,对产品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进行检验检测的专业技术组织。 本准则所称资质认定,是指依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对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实施的评价许可。 本准则所称资质认定技术评审,是指依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由市场监管总局或者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统称资质认定部门)自行或者委托专业技术评价机构组织相关专业评审人员,对检验检测机构申请的资质认定事项是否符合资质认定条件以及相关要求所进行的技术性审查。 第四条 针对不同行业或者领域的特殊性,市场监管总局、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和发布相关技术评审补充要求,评审补充要求与本准则一并作为技术评审依据。 第五条 依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实施办法(试行)》等的相关规定,对于采用告知承诺程序实施资质认定的,对检验检测机构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现场核查的内容与程序,应当符合本准则的相关规定。 第六条 资质认定技术评审工作应当坚持统一规范、客观公正、科学准确、公平公开、便利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 评审内容与要求 第七条 资质认定技术评审内容包括:对检验检测机构主体、人员、场所环境、设备设施和管理体系等方面是否符合资质认定要求的审查。 第八条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是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一)检验检测机构或者其所在的组织应当有明确的法律地位,对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经所在法人单位授权。 (二)检验检测机构应当以公开方式对其遵守法定要求、独立公正从业、履行社会责任、严守诚实信用等情况进行自我承诺。 (三)检验检测机构应当独立于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所涉及的利益相关方,不受任何可能干扰其技术判断的因素影响,保证检验检测数据、结果公正准确、可追溯。 (四)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当对其在检验检测活动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并制定实施相应的保密措施。 第九条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具有与其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相适应的检验检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一)检验检测机构与其人员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对检验检测人员执业资格或者禁止从业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检验检测机构人员的受教育程度、专业技术背景和工作经历、资质资格、技术能力应当符合工作需要。 (三)检验检测报告授权签字人应当具有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同等能力,并符合相关技术能力要求。 第十条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工作环境符合检验检测要求。 (一)检验检测机构具有符合标准或者技术规范要求的检验检测场所,包括固定的、临时的、可移动的或者多个地点的场所。 (二)检验检测工作环境及安全条件符合检验检测活动要求。 第十一条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具备从事检验检测活动所必需的检验检测设备设施。 (一)检验检测机构应当配备具有独立支配使用权、性能符合工作要求的设备和设施。 (二)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对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准确性或者有效性有影响的设备(包括用于测量环境条件等辅助测量设备)实施检定、校准或核查,保证数据、结果满足计量溯源性要求。 (三)检验检测机构如使用标准物质,应当满足计量溯源性要求。 第十二条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建立保证其检验检测活动独立、公正、科学、诚信的管理体系,并确保该管理体系能够得到有效、可控、稳定实施,持续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条件以及相关要求。 (一)检验检测机构应当依据法律法规、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国际标准)的规定制定完善的管理体系文件,包括政策、制度、计划、程序和作业指导书等。检验检测机构建立的管理体系应当符合自身实际情况并有效运行。 (二)检验检测机构应当依法开展有效的合同审查。对相关要求、标书、合同的偏离、变更应当征得客户同意并通知相关人员。 (三)检验检测机构选择和购买的服务、供应品应当符合检验检测工作需求。 (四)检验检测机构能正确使用有效的方法开展检验检测活动。检验检测方法包括标准方法和非标准方法,应当优先使用标准方法。使用标准方法前应当进行验证;使用非标准方法前,应当先对方法进行确认,再验证。 (五)当检验检测标准、技术规范或者声明与规定要求的符合性有测量不确定度要求时,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报告测量不确定度。 (六)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应当客观真实、方法有效、数据完整、信息齐全、结论明确、表述清晰并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七)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对质量记录和技术记录的管理作出规定,包括记录的标识、贮存、保护、归档留存和处置等内容。记录信息应当充分、清晰、完整。检验检测原始记录和报告保存期限不少于6年。 (八)检验检测机构在运用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检验检测、数据传输或者对检验检测数据和相关信息进行管理时,应当具有保障安全性、完整性、正确性措施。 (九)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实施有效的数据、结果质量控制活动,质量控制活动与检验检测工作相适应。数据、结果质量控制活动包括内部质量控制活动和外部质量控制活动。内部质量控制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比对、设备比对、留样再测、盲样考核等。外部质量控制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能力验证、实验室间比对等。 第十三条 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技术规范对检验检测机构的主体、人员、场所环境、设备设施和管理体系等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检验检测机构还应当符合相关特殊要求。 第三章 评审方式与程序 第十四条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一般程序的技术评审方式包括:现场评审(现场评审工作程序见附件1)、书面审查(书面审查工作程序见附件2)和远程评审(远程评审工作程序见附件3)。根据机构申请的具体情况,采取不同技术评审方式对机构申请的资质认定事项进行审查。(一般程序审查〔告知承诺核查〕表见附件4)。 第十五条 现场评审适用于首次评审、扩项评审、复查换证(有实际能力变化时)评审、发生变更事项影响其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的变更评审。现场评审应当对检验检测机构申请相关资质认定事项的技术能力进行逐项确认,根据申请范围安排现场试验。安排现场试验时应当覆盖所有申请类别的主要或关键项目/参数、仪器设备、检测方法、试验人员、试验材料等,并覆盖所有检验检测场所。现场评审结论分为“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三种情形。 第十六条 书面审查方式适用于已获资质认定技术能力内的少量参数扩项或变更(不影响其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和上一许可周期内无违法违规行为、未列入失信名单且申请事项无实质性变化的检验检测机构的复查换证评审。书面审查结论分为“符合”“不符合”两种情形。 第十七条 远程评审是指使用信息和通信技术对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的技术评审。采用方式可以为(但不限于):利用远程电信会议设施等对远程场所(包括潜在危险场所)实施评审,包括音频、视频和数据共享以及其他技术手段;通过远程接入方式对文件和记录审核,同步的(即实时的)或者是异步的(在适用时)通过静止影像、视频或者音频录制的手段记录信息和证据。下列情形可选择远程评审: (一)由于不可抗力(疫情、安全、旅途限制等)无法前往现场评审; (二)检验检测机构从事完全相同的检测活动有多个地点,各地点均运行相同的管理体系,且可以在任何一个地点查阅所有其他地点的电子记录及数据的; (三)已获资质认定技术能力内的少量参数变更及扩项; (四)现场评审后仍需要进行复核,但复核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远程评审结论分为“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三种情形。 第十八条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实施办法(试行)》和有关规定实施。应当对检验检测机构承诺的真实性进行现场核查(告知承诺程序核查表见附件4)。告知承诺的现场核查程序参照一般程序的现场评审方式进行。 第十九条 告知承诺现场核查应当由资质认定部门组织实施,现场核查人员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核查并出具现场核查结论。核查结论分为:“承诺属实”“承诺基本属实”“承诺严重不实/虚假承诺”三种情形。并根据相应结论,由核查组通知申请人整改,或者向资质认定部门作出撤销相应许可事项的建议。 第四章 附则第二十条 专业技术评价机构以及相关评审人员在技术评审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依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二十一条 本准则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国认实〔2016〕33号)同时废止。 附件:1.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现场评审工作程序 2.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书面审查工作程序 3.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远程评审工作程序 4.《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一般程序审查(告知承诺核查)表
  • 解密甲缩醛“汽油”
    图为央视3· 15晚会画面,经过检测,调和汽油甲缩醛含量占7.85%。   也许在央视3· 15晚会之前,没有多少人会知道甲缩醛这个纯化工专业的名称,直到晚会节目中,炼油商人用石脑油、甲缩醛等添加剂调和汽油全面曝光。   其实,在晚会曝光之前,这样的&ldquo 汽油&rdquo 已经以&ldquo 低廉&rdquo 的价格打开了不少市场,甚至还能屡屡顺利通过国家标准检测。   但是,这样的汽油,其真实的面目却是,&ldquo 易造成汽车线路漏油&rdquo ,还会&ldquo 挥发有害气体&rdquo ,被专家直指为&ldquo 毒汽油&rdquo 。   针对3· 15晚会曝光的&ldquo 甲缩醛调和汽油&rdquo ,《中国消费者报· 汽车周刊》通过一系列的调查采访,一步一步揭开了&ldquo 甲缩醛调和油&rdquo 的真面目。   &ldquo 混合油&rdquo 中的甲缩醛是什么?   在今年3· 15晚会前,除了化学圈的&ldquo 内行&rdquo ,知道甲缩醛的人几乎寥寥无几 一夜之间,消费者不仅知道了它的名称,还了解它近乎&ldquo 神奇&rdquo 的用途。   &ldquo 调和本身实际上是汽柴油生产过程中必不可少的加工环节,调和汽油主要原料包括催化汽油、混合芳烃、MTBE(甲基叔丁基醚)、C5、C9、石脑油(轻油)等。这类原料经过一定比例合理调配后,能够达到国家标准。&rdquo 中国化工集团蓝星(北京)化工有限公司研发部专员耿宁对《中国消费者报· 汽车周刊》表示。   虽然调和属于一种正常的加工现象,但是,必须按照严格的比例进行调和生产。而为了降低成本,追求更大利润,一些企业私自改变配方,在调和汽油中大量添加甲缩醛、甲醇、碳酸二甲酯、非芳烃等化学原料,导致了化工调和汽油质量问题频出。   央视3· 15晚会曝光的,实际上是把一部分90号汽油配上大量的石脑油、芳烃各种混合油料简单混合而成,并且标称为为93号汽油。   燕京理工学院兼职教授陈丙珍向《中国消费者报· 汽车周刊》透露,甲缩醛本是一种无色、澄清、易挥发可燃性液体,主要用于杀虫剂配方、皮革和汽车上光剂、空气清新剂等 甲醇则是主要用于农药(杀虫剂、杀虫螨)、医药(磺胺类、合霉素类)。但因为有些非法添加物目前并不在国标的检测范围内,所以一些企业为了赚取差价,采取了瞒天过海的手段,在汽油中添加非法添加物。   本是制造杀虫剂的原料,直接掺入会导致调和汽油的质量下降。一些车主也渐渐发现,原来好使的车,现在不那么随心了,但是哪里出的问题,他们也不知道。就算怀疑到油品问题,面对检测指标,结果也就是变得无从指责,虽然疑窦更深。   杀虫剂原料的&rdquo 聪明&ldquo 用法   非标准调和汽油出现的最主要原因,就是低成本。   据了解,以甲缩醛为例,它替换的是标准调和油中的MTBE。甲缩醛的市价是3500元/吨左右,而MTBE的市价通常要在6800元/吨左右,两者价格相差近一倍。   耿宁认为,化工调和汽油市场在最近几年一直处于一种恶性价格战的环境,这直接导致谁家的油价低廉就会吸引更多的消费者前来加油,造成一种&ldquo 价低者得天下&rdquo 的市场乱象。   据了解,调和汽油本是调油商采购大量的非标准油,加入一堆相应调整各个指标的其他化学产品组分或是添加剂后,调出后接近正常汽油标准。   调和工艺是炼油企业比较常用的工艺,调和汽油作为汽油一类分支,很早就存在于油品市场。一名中国石油(601857,股吧)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石油)内部人士告诉《中国消费者报· 汽车周刊》,这类原料本身存在一定的调和缺陷,并不适用于调和汽油,甲缩醛、甲醇等原本只应用在杀虫剂中,但这种搭配在行业内早已心照不宣。   &ldquo 甲缩醛油&rdquo 的伤害有多深   长期使用调和汽油的结果是什么?没有其他,只有危害。它不仅会给使用车辆和人体造成损害,还会造成环境污染,助推雾霾天气的产生。《中国消费者报· 汽车周刊》了解到,由于部分化工调和汽油的质量并不稳定,长期使用后会对汽车发动机、三元催化器等设备带来损害。&ldquo 便宜&rdquo 的调和汽油表面看上去很便宜,其实未必省钱。因为调和汽油会导致车辆油耗增大,说白了就是&ldquo 不耐用&rdquo 。长期用调和汽油直接影响汽油发动机正常工作。车子没劲、油也不经使,上坡上不去,严重时甚至会趴窝,车辆跑不起来的现象时常发生。   而用了这样的油,车辆损坏几率则会增大。   中国化工集团蓝星(北京)化工有限公司工程技术部王心指出,长期加调和汽油,会损坏汽车的三元催化器,会腐蚀汽车发动机系统和排放系统 在发动机燃烧过程中,使油路、喷嘴堵塞,产生沉积物,进气阀和汽缸产生胶质及积碳,直接影响汽油发动机正常工作。   不仅车会受到影响,人长期处于被甲缩醛包围的氛围中更是后果严重。由于调和汽油中含有甲缩醛等成分,长期使用不仅会使人体慢性中毒,造成呼吸系统和中枢神经系统的逐步病变,甚至严重时可能会衍变为癌症。   &ldquo 调和汽油质量是完全可以把控的。2011年时,中石油就已经明文规定外采汽油中不得含有甲缩醛。但目前市场多以利益为重,压价竞争形成的恶性循环,利益驱使很多调油商昧着良心,整个调和汽油市场也没有一个明确的行业规范,缺乏监管机制。这类加入甲缩醛的汽油原料价格便宜,且与正规汽油外观类似,使得整个调和汽油市场鱼龙混珠,普通消费者很难准确辨认孰优孰劣。&rdquo 对于调和油监控管理的问题,中石油内部人士对《中国消费者报· 汽车周刊》说道。
  • 跟着哈工速览水业
    跟着哈工速览水业哈希公司 想掌握水业的最 新资讯吗?想了解行业内的热点话题吗?想在信息冲浪第 一线不被out吗?要做网速最 快的“5G水质守护者”,那就别忘了跟着哈工速览水业。在这里集合了最 近新鲜出炉的行业资讯,一起来看看吧~浙江发布第 一批生态环境监测非标准方法纳入资质认定检验依据清单因国内现有生态环境监测标准方法不能完全满足生态环境管理需求,存在部分目标物缺少标准分析方法、标准分析方法的方法性能不能满足控制标准要求、控制标准指定采用非标准分析方法等问题,亟需引入部分非标准分析方法进行补充。2021年12月8日,为进一步规范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领域资质认定管理,明确非标准分析方法使用范围,浙江省发布了第 一批生态环境监测非标准方法纳入资质认定检验依据清单,水(含大气降水)和废水监测、空气和废气监测、土壤和沉积物监测、室内空气监测四类共38种监测检测方法进入清单。来源: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加强长江经济带重要湖泊保护和治理的指导意见》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加强长江经济带重要湖泊保护和治理的指导意见:到2025年,太湖、巢湖不发生大面积蓝藻水华导致水体黑臭现象,确保供水水源安全。洞庭湖、鄱阳湖、洱海、滇池生态环境质量得到巩固提升,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水质稳中向好。洞庭湖、鄱阳湖等湖泊调蓄能力持续提升,全面构建健康、稳定、完整的湖泊及周边生态系统。到2035年,长江经济带重要湖泊保护治理成效与人民群众对优美湖泊生态环境的需要相适应,基本达成与美丽中国目标相适应的湖泊保护治理水平,有效保障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来源:国家发改委《生活饮用水检验方法》(GB/T 5750-2006)拟立项修订,已经发布公示2021年11月23日,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生活饮用水检验方法》(GB/T 5750)全部13部分拟立项标准公示,征求意见截至2021年12月7日。GB/T 5750《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是我国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配套检验方法的系列标准,是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工作的重要技术基础,由卫生部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于2007年7月1日开始实施,距今已有十余年时间。近年来,国内外水质检验技术得到快速发展,卫生、建设、水务等相关部门的各级检测机构水质检验仪器设备配置亦得到一定提升,为满足《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水质指标的检验需求,高效、准确开展饮用水水质检验工作,急需对《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进行滚动修订,对检验方法进行补充和完善,为贯彻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性评价提供检验方法。来源: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冬奥会来袭!中央点名:企业关停至3月!冬奥会期间各地环保管控最 新通知公布随着北京冬奥会举办的日子越来越近,官方的环保管控的通知也随之而来。据央视报道,2022年冬奥会于2月2日在北京举行,据国家环保部统计,华北、淮北、华西等多个地空气严重污染,为实现碳中和达标,中央政府决定:2022年1月1日前关停华北、淮北、华西等重污染地区所有重工企业,重点河北唐山、天津、石家庄、张家口,承德山东济南、威海,潍坊,山西太原、大同、长治,河南洛阳、郑州等地区。关停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8日。来源:网易新闻生环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的意见》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强化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控制,有效防控涉重金属环境风险,生态环境部组织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未来重点防控的重金属污染物是铅、汞、镉、铬、砷和铊,其中对铅、汞、镉、铬和砷五种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实施总量控制,防控重点行业包括重有色金属矿(含伴生矿)采选业(铜、铅锌、镍钴、锡、锑和汞矿采选业)、重有色金属冶炼业(铜、铅锌、镍钴、锡、锑和汞冶炼,含再生冶炼)、铅蓄电池制造业、电镀行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电石法聚氯乙烯制造、铬盐制造、以工业固废为原料的锌无机化合物工业)、皮革鞣制加工业等 6 个行业。意见还指出了污染防控的主要目标,就是到2025年,重点行业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全国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比 2020 年下降 5%以上,重点行业环境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推进治理一批突出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问题。到 2035 年,建立健全重金属污染防控长效机制,重金属监管能力、污染治理能力和风险防控能力得到全面提升,重金属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来源:生态环境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良好生态环境是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增进民生福祉的优先领域,是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基础。为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污染防治攻坚战在水污染方面的主要目标是到2025年,地表水I-III类水体比例达到85%,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达79%左右,城市黑臭水体基本消除。意见对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提出了六点要求:持续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持续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着力打好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巩固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着力打好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和强化陆域海域污染协同治理。来源:新华社END
  • 日本制订6项食品中食品添加剂检测方法标准
    2023年5月29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生食发0529第2号公告,制订6项食品中食品添加剂检测方法标准。具体内容为分别为:   (1)制订植物油等食品中二丁基羟基甲苯(BHT)等3种抗氧化剂的检测方法标准,具体为液相色谱法,检测定量限为0.005 g/kg;   (2)制订食品中食用红色2号等12种色素的检测方法标准,具体为薄层色谱法,检测定量限为0.01 g/kg;   (3)制订食品中邻磺酰苯甲酰亚胺等3种甜味剂的检测方法标准,具体为紫外分光光度法,检测定量限为0.01 g/kg;   (4)制订食品中乙二胺四乙酸二钠等2种酸度调节剂的检测方法标准,具体为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检测定量限为0.01 g/kg;   (5)制订食品中叶绿素铜等2种色素的检测方法,具体为原子吸光光度法,检测定量限为0.0005g/kg等。该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 《做好标准物质标准品,更好地为食品和环境安全服务》  —常州市市长丁纯一行莅临坛墨质检调研指导!
    10月11日上午,常州市市长丁纯、市委副书记蔡俊,副市长梁一波,市政府秘书长杭勇,发改、科技、工信、公安等市级机关部委办局等一行参观考察坛墨质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坛墨质检于2007年成立于北京,是一家专业研发标准物质标准品的高科技企业,获得了中国CNAS标准物质/标准样品生产者能力认可,并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目前拥有各类产品近3万个,成功申报标准物质500多个。主要服务于国家出入境检疫检验系统、食药监系统、各省市环境监测站、第三方检测机构以及科研院所等。2018年6月坛墨质检公司总部迁至常州,成立“坛墨质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建立现代化的标准物质常州研发服务中心5400㎡,购置专业的研发/分析仪器二百多余套。坛墨质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方燕飞女士就坛墨质检的发展情况、公司定位、企业价值观和企业愿景等方面内容向丁市长等领导做了详细汇报。丁纯市长对坛墨质检的公司定位、企业价值观、企业使命给予充分的肯定和鼓励! 坛墨质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方燕飞女士向丁纯市长等领导介绍公司情况。丁纯市长一行领导详细参观了标准物质领域目前国内专业、智能的冷冻仓库。 2-8度冷藏库 零下18度冷冻库坛墨质检冷库总长度是40米,共1200立方米丁纯市长重点参观了坛墨质检公司的系列研发实验室坛墨质检公司的有机标准物质研发实验室。丁纯市长参观坛墨质检公司的同位素标记研发实验室。坛墨质检实验室配备有排风、全新风、恒温恒湿等系统,技术参数完全满足CNAS对检验检测实验室的要求。稳定同位素稀释质谱法是国际公认的痕量残留检测的“金标准”,但所使用的稳定同位素相关产品长期被国外垄断,从而使得我国农兽药残留检测技术应用受到了很大限制。坛墨质检为了填补了国内空白,改变进口产品垄断国内市场供应现状。目前,坛墨质检公司已研发出上百种国内食品安全、环境监测领域所急需同位素标记标准品,技术水平处于国际先进地位,并有多个产品已申请发明专利,其中1个产品在短短7个月就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由于该类产品国内无其他研发企业,使得我们形成了“技术高新专有,产品需求迫切,市场前景广阔”的产业链格局,满足了我国食品安全、环境监测领域迫切的溯源需求,能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丁纯市长表示,标准物质行业具有十分广阔的发展前景,希望坛墨质检进一步加快科研成果产业化的步伐,持续保持高速增长,企业要用新产品、新技术努力提升核心竞争力,掌握行业话语权。坛墨质检环境检测类标准物质标准品坛墨质检食品安全检测标准物质标准品坛墨质检拥有一支年轻富有创造力的专业团队,常州总部目前拥有员工150人,其中技术团队超过60人,2019年申报专利近20项,目前已获授权专利3项,其中发明专利1项。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肥料中正丁基硫代磷酰三胺和双氰胺的同时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等158项拟立项国家标准项目公开征求意见
    各有关单位:经研究,国家标准委决定对《水文化遗产资源分类与代码》等158项拟立项国家标准项目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7日。请登录请登录标准技术司网站征求意见公示网页http://std.samr.gov.cn/gb/gbSuggestionPlan?bId=10001439,查询项目信息和反馈意见建议。2023年10月18日 相关项目如下:#项目中文名称制修订截止日期1保健食品原料 辅酶Q10制定2023-11-172保健食品原料 螺旋藻制定2023-11-173保健食品原料 破壁灵芝孢子粉制定2023-11-174保健食品原料 褪黑素制定2023-11-175保健食品原料 鱼油制定2023-11-176苯中噻吩含量的测定方法修订2023-11-177便携式割灌机 切割附件 单片金属刀片制定2023-11-178便携式割灌机和割草机 切割附件安全罩 尺寸制定2023-11-179便携式割灌机和割草机 切割附件安全罩 强度制定2023-11-1710标准大气制定2023-11-1711不锈钢器皿修订2023-11-1712肥料中正丁基硫代磷酰三胺和双氰胺的同时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制定2023-11-1713风险管理 风险预警制定2023-11-1714风险管理 新兴风险管理指南制定2023-11-1715感官分析 方法学 量值估计法修订2023-11-1716感官分析 感官评价员的选拔和培训修订2023-11-1717锅炉和压力容器 第1部分:性能要求制定2023-11-1718锅炉和压力容器 第2部分:GB/T XXXXX.1的符合性检查程序要求制定2023-11-1719化工园区气体防护站建设运行指南制定2023-11-1720跨境电子商务商家风险防控指南制定2023-11-1721绿色产品评价 生物基材料及制品制定2023-11-1722马铃薯种植机 技术规范修订2023-11-1723农林拖拉机和机械、草坪和园艺动力机械操作者操纵机构和其他显示装置用符号 第4部分:林业机械用符号修订2023-11-1724起重机 限制器和指示器 第3部分:塔式起重机修订2023-11-1725起重机 载荷与载荷组合的设计原则 第3部分:塔式起重机修订2023-11-1726商品条码 条码符号放置指南修订2023-11-1727数字化供应链 供应链网络设计要求制定2023-11-1728塑料薄膜和薄片水蒸气透过率的测定 第4部分: 气相色谱法制定2023-11-1729土壤氨挥发测定方法制定2023-11-1730卫生纸及其制品 第13部分:可分散性的测定制定2023-11-1731限定的非检疫性有害生物管理指南制定2023-11-1732植物检疫措施在国际贸易中的应用指南制定2023-11-1733植物品种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测试指南 谷子制定2023-11-1734植物品种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测试指南 向日葵制定2023-11-1735植物栽培用放电灯(荧光灯除外) 性能规范制定2023-11-1736纸和纸板 色牢度评价试验制定2023-11-1737组织治理 指南制定2023-11-17
  • 西安予辉与您相约API China上海展会(2017.5.16至18日))
    2017年5月16至18日,第78届中国国际医药原料药、中间体、包装、设备交易会即将在上海拉开帷幕。据介绍,本届展 汇集国内行业领先企业,集中展示制药研发、外包服务领域的先进产品与技术。现场更将以新颖的会议、活动形式,为企业搭建全方位交流、展示平台。西安予辉仪器有限公司(展位号:8.2A02)作为多年研发及生产的直销厂家,届时将会携带多种高性能仪器亮相展会,产品如下:采用国际上先进的EL气密系统,能保持高真空度。气液分离,无回流。采用主副高效双冷凝器,确保高回收率。 旋转瓶用螺母连接,便于装卸。RE5003型收集瓶下口有放液阀,回收溶煤十分快捷。可连续进料。真空系统装真空表,对低沸点物料可调节最佳工作真空度。水浴锅电子恒温控制,水浴锅可选择手动或电动升降、 结构合理,用料讲究。机械结构大量采用不锈钢和铝合金件。玻璃件全部都用耐高温硼硅玻璃。电器关键件进口,采用日本松下变频调速,转速数显。橡胶密封易损件全部用新国际,便于用户采购更换,关键件进口。 独家采用方形TU2紫铜板真空镀膜加热面加热,美观防腐,受热不变形。独特的加热方式(已申请专利),表面最高温度可达到350℃。数显转速显示功能。控温采用模糊PID控制算法,双屏数字显示,自整定功能,具有测量精度高,冲温小,单键轻触操作,内、外热电偶测温,可控硅控制输出,160-240V宽电压电源,并有断偶保护功能。可对50-10000ml标准或非标准反应瓶、非含磁金属或其他非金属容器进行加热搅拌,采用直流无刷调速电机,性能稳定,噪音小,寿命长,无火花产生。外壳采用一次性形成阻燃加强PBT注塑外壳,耐高温,防腐蚀,且绝缘性能好。内设超温保护功能。30°斜面操控面板适合坐位和站位视角。无极调速,低速平稳,高速强劲。低温恒温搅拌反应浴(槽)是我公司改进制造的一种新型实验仪器。适用于科研、生物、物理、医药、化工等部门进行低温实验,主要用于烧瓶、烧杯、试管等的冷却、加热、恒温等。可代替干冰和液氮做低温反应和相关设备提供低温条件,又可以作为低温水槽做运用粘度的测试,又可底部装磁力搅拌,分两段搅拌,使不锈钢槽内温度更均匀,智能控温精确等 DLSB-系列低温冷却液循环泵,又名低温循环泵是采取机械形式制冷(压缩机制冷方法)的低温液体循环设备,具有提供低温液体、低温水浴的作用。可直接冷却试管、反应瓶等进行低温下的化学反应,进行化学品和生物制品低温贮存,也可结合双层玻璃反应釜、旋转蒸发器、搪瓷反应釜,不锈钢反应釜等设备需要进行多功能低温条件下的化学反应作业。是医药卫生、化学工业、食品工业、冶金工业、大专院校、科研、遗传工程、高分子工程等实验室的必备设备。 更多高性能、高性价比仪器将亮相展会,西安予辉仪器携全体员工期待您的光临!展会名称:中国国际医药原料药、中间体、包装。设备交易会(API China)展会时间:2017年5月16日-18日展会地点:上海国家会展中心展台号: 8.2馆 A02
  • 2011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计划(第二批)征求意见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公开征求《2011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计划(第二批)(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卫办监督函〔2011〕91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为完善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做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管理工作,我部收集整理了近期接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建议。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评委员会)确定的2011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优先原则,审评委员会秘书处对各方提出的立项建议进行了整理和筛查,拟定了《2011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计划(第二批)(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1年10月14日前按以下方式反馈意见:传真010-67711813或电子信箱gb2760@gmail.com。   二○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2011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计划(第二批)(征求意见稿) 序号 项目名称 制/修订 建议承担单位 1 辅食营养补充品通用标准 修订 中国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 2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修订 中国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 3 食品用香料通则 制定 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 4 干海参 修订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 5 食品添加剂 天门冬氨酸钙 制定 哈尔滨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6 食品添加剂 姜黄 制定 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 7 食品添加剂 丁苯橡胶 制定 江苏省卫生监督所 8 食品添加剂 离子交换树脂 制定 江苏省卫生监督所 9 食品添加剂 凹凸棒粘土 制定 国土资源部南京矿产资源监督检测中心 10 食品添加剂 1,3-二油酸2-棕榈酸甘油三酯 制定 中国石油北京化工研究院 11 食品添加剂 DL-苹果酸钠 制定 中国石油北京化工研究院 12 食品添加剂 聚氧乙烯聚氧丙烯季戊四醇醚 制定 中国石油北京化工研究院 13 食品添加剂 酶解大豆磷脂 制定 中国石油北京化工研究院 14 食品添加剂 单辛酸甘油酯 制定 中国石油北京化工研究院 15 食品添加剂 决明胶 制定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16 食品添加剂 焦糖色(苛性硫酸盐法) 制定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17 食品添加剂 溶菌酶 制定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18 食品添加剂 棉子糖 制定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19 食品添加剂 N-[N-(3,3-二甲基丁基)]-L-α-天门冬氨-L-苯丙氨酸1-甲酯(纽甜) 制定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20 食品添加剂 硬脂酸钾 制定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21 食品添加剂 β-阿朴-8’-胡萝卜素醛 制定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22 食品添加剂 红曲黄色素 制定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23 食品添加剂 天然胡萝卜素 制定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24 食品添加剂 槐豆胶 制定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25 食品添加剂 桂醛 制定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26 食品添加剂 纤维素 制定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27 食品添加剂 萜烯树脂 制定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28 食品添加剂 聚丙烯酸钠 制定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29 食品添加剂 阿拉伯胶 制定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30 食品添加剂 杨梅红 制定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31 食品添加剂 甘油 制定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32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脂肪酸甘油酯 制定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33 食品添加剂 异丙醇 制定 中国石油北京化工研究院 34 食品添加剂 乙醇 制定 中国石油北京化工研究院 35 食品添加剂 甘氨酸钙 制定 中国石油北京化工研究院 36 食品添加剂 甘氨酸锌 制定 中国石油北京化工研究院 37 食品添加剂 甘氨酸亚铁 制定 中国石油北京化工研究院 38 食品添加剂 磷酸酯双淀粉 制定 中国淀粉工业协会 39 食品添加剂 醋酸酯淀粉 制定 中国淀粉工业协会 40 食品添加剂 辛烯基琥珀酸铝淀粉 制定 中国淀粉工业协会 41 食品添加剂 乙酰化二淀粉磷酸酯 制定 中国淀粉工业协会 42 食品添加剂 氧化羟丙基淀粉 制定 中国淀粉工业协会 43 食品添加剂 氧化淀粉 制定 中国淀粉工业协会 44 食品添加剂 酸处理淀粉 制定 中国淀粉工业协会 45 食品添加剂 乙酰化双淀粉己二酸酯 制定 中国淀粉工业协会 46 食品添加剂 磷酸化二淀粉磷酸酯 制定 中国淀粉工业协会 47 食品添加剂 羟丙基淀粉 制定 中国淀粉工业协会 48 食品添加剂 羟丙基二淀粉磷酸酯 制定 中国淀粉工业协会 49 食品添加剂 羧甲基淀粉钠 制定 中国淀粉工业协会 50 食品添加剂 淀粉磷酸酯钠 制定 中国淀粉工业协会 51 食品添加剂 γ-辛内酯(丙位辛内酯) 制定 上海香料研究所 52 食品添加剂 δ-己内酯(丁位己内酯) 制定 上海香料研究所 53 食品添加剂 δ-壬内酯(丁位壬内酯) 制定 上海香料研究所 54 食品添加剂 δ-十四内酯(丁位十四内酯) 制定 上海香料研究所 55 食品添加剂 δ-十一内酯(丁位十一内酯) 制定 上海香料研究所 56 食品添加剂 δ-辛内酯(丁位辛内酯) 制定上海香料研究所 57 食品添加剂 二氢茉莉酮酸甲酯 制定 上海香料研究所 58 食品添加剂 四氢芳樟醇 制定 上海香料研究所 59 食品添加剂 叶醇(顺式-3-己烯-1-醇) 制定 上海香料研究所 60 食品添加剂 6-甲基-5-庚烯-2酮 制定 上海香料研究所
  • 想转行监测 先看懂『环境检测报告』中不能错过细节
    环境检测报告是实验室出具的可以代表送检样品地区污染情况的书面文件,实验室出具的环境检测报告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容马虎,那么如何出具合格的环境的检测报告?都需要注意哪些细节呢?信息完整、一致:原始记录要具有原始性、可复现性、追溯性(特别是检测方法、规范),对检测条件有具体要求时应详细记录。有些信息作为检测参数可以直接用来计算结果,有的作为检测结果的必须环境条件,可以为检测数据的法律效力提供支持。总之,既要保持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又要注意原始记录和检测报告的一致性。数据的逻辑性、相关性:常见问题:检测数据逻辑关系混乱,自相矛盾。解决措施:对检测报告中涉及的检测数据相关性进行逻辑比较和计算检查,按照各指标间的相关关系,检查各指标间的数值有无矛盾之处,将理论值与实测值进行比较;对检测数据进行分析、比对、验证,找出异常数据及其产生原因,审核其合理性。评价标准需适用:常见问题:选用标准不当、没有全面理解与正确执行标准。例如:浓度标准和总量标准执行方面已经从单纯的浓度控制向浓度和总量相结合的控制方向转变。另外,污染物排放标准中除浓度和排放量限值外,有些标准还制定了管理规定,这些规定作为标准的组成部分具备同等法律效力。检测结果要准确:常见问题: 样品采集过程、现场质控样品采集、样品运输、贮存不符合监测方法、标准、规范要求,数据处理没有按规范要求进行数值修约、保留有效数字,对质控措施有效性没有作出评价,空白值、精密度、准确度指标不符合要求,离群数据未剔除。解决办法:对质量控制容易疏漏的环节如采样、样品保存、分析、数据处理全过程加强质量管理和监督,对质控指标是否符合监测方法、标准、规范要求进行适当评价,检验数据是否离群,对离群数据作适当处理。计量单位、名词术语规范:常见问题:使用了ppm、ppb 等非法定计量单位;错误地使用了法定计量单位符号。解决办法:组织检测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使用方法》,严格按照要求使用法定计量单位。检测报告要合法:检测报告与合同一致性方面常见问题:检测方法选择: 选择客户指定的方法、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方法。选择客户指定的方法,要告知客户所选择的方法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要求,使用非标准方法时要经过客户确认。检测方法偏离: 报告中应列出对检测方法偏离、增添、删节等信息,并与客户的书面确认记录保持一致。附加信息: 例如,客户要求对检测结果的不确定度进行评定等信息,检测报告中的不确定度评定结果要符合合同中客户要求。
  • 中国食品安全标准制定10年以上者占25%
    与国际食品安全标准相比,目前中国的食品标准混乱、无序、落后。现行中国食品安全标准10年以上标龄的占1/4,个别甚至已超20年未修订。历史沉疴、行业利益、交叉繁琐的行政程序造成了中国食品安全标准的落后。   标准低,还“打架”   484与22289相比,份额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仅为后者的2.2%,但这就是农药残留限量指标项目中,欧盟与中国的差距。   这仅仅是中国食品安全标准的冰山一角。最近随着雀巢等欧洲知名品牌婴儿食品中的“砷、铅、镉等重金属含量”中外检测标准不同的争议,公众对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低于国际标准的质疑再次升温。   与国外相关食品安全标准相比,中国的食品安全标准不仅少,而且很多标准低,以致引发诸多国际贸易纠纷。   目前,食品国际标准和分析方法主要由国际标准化组织、食品法典委员会(简称CAC)、国际卫生组织等发布。其中,CAC成立于1961年,由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联合组建的政府间组织。   截至2009年,CAC已制定了8000多个国际食品标准、3274个农药残留限量、1005个食品添加剂的安全评估。但这一国际标准在我国还处于起步阶段。   我国2006年实施的鲜冻禽肉国家标准,只有土霉素与CAC的规定一致。中国的国标与国际标准,尤其是欧盟标准差距比较大,如己烯雌酚(一种环境激素),欧盟规定的残留最高限量是0.001毫克/公斤,而我国国标是0.25毫克/公斤,相差250倍。   据中国科学院遗传与发育生物学研究所农业资源研究中心主任张正斌介绍,我国农产品质量标准中只涉及62种化学污染物,而联合国食物与农业组织已公布了相关限制标准2522项,美国多达4000多项,日本则达数万项。   以水果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为例,南方周末记者发现,欧盟首先将水果分为干果、鲜果、硬果和软果等,其中鲜果又分苹果、香蕉、葡萄、柑橘等,每一种农产品对应各自不同农药限量标准。   在美国食品标准中,苹果有160多种、梨有80多种、白菜有60多种、芹菜有30多种、菠菜有30多种的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   “国内与国际有机食品标准要求不接轨,造成了农产品连续出口受阻。”张正斌说。我国绿色食品分为两个技术等级,即AA级和A级。AA级比A级食品在各方面标准都要严格,与国际接轨,而A级符合大部分发展中国家和贫困国家的需求,业内戏称是“吃不倒下岗职工”。   标准落后只是一方面,更让食品企业、研究者无所适从的是标准的“打架”。   我国现有的食品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4四大类,主管部门各不相同。仅果蔬这一类行业标准,就分布在农业、林业、商检、商业、轻工、供销6个主管部门。“一些标准互相重复,另一些重要标准却是空白。”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标准研究工程师颜丽说。   在农业部发布的农业标准NY/T833-2004《草菇》和原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商检标准SB/T10038-1992《草菇》中,颜丽发现,有些地方用不同的定义各自进行归类,甚至用相反的指标进行互相矛盾的界定。   同一类食品国标、行标重复的情况也比较突出。以金霉素为例,在GB16869国标中,规定的残留量为1毫克/公斤,而国家质检总局规定的标准为 0.1毫克/公斤。在其它标准规定中,金霉素在肉中的残留量为0.1毫克/公斤,在肝中为0.3毫克/公斤,在肾中为0.6毫克/公斤。   修修补补30年   “我们以前根本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从去年开始才逐渐清理旧的标准,重新制定。所谓的食品安全标准只能说是食品卫生标准,目的是食品干净卫生,并不太科学。”中国畜产品加工研究会贮藏保鲜与食品安全专业委员会主任唐书泽教授说。   1980年代末,中国开始逐步颁布各类卫生标准和行业标准,此前的国家标准很多是感官、净化指标。在最近5年,两部重量级法律才逐渐出台:2006年的农产品质量法,2009年的食品安全法。   30年间,中国食品标准仅有过三次大范围的颁布和修订。据颜丽介绍,现行标准的标龄在10年以上的占了1/4,个别的标准甚至已超过20年未修订。根据《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标准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5年。   也正是这30年,CAC逐步发展成为国际上最权威,也是各国唯一的食品安全参考标准,出版食品法典13卷,并每2年召开一次国际研讨会。   我国与标准制定有关的部门有农业部、卫生部、国家质检总局等,涉及的标委会有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全国饲料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动物检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标准从计划到发布,需要多个部门协调,导致标准制定周期长。如农业部发布了140多种兽药的最高残留限量规定,但目前仅发布了其中50多种兽药残留的检测方法。   “标准之争就是利益之争。”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曾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往往标准低一点,就有大量企业被放进去,标准一高,一些生产能力落后的企业就会被淘汰。“我们的某些标准恰恰是迁就了一些落后企业。”   2003年,卫生部在发布《全国食品标准2004—2005年发展计划》时就指出,我国的3400项食品标准总体水平偏低,部分标准之间存在交叉、矛盾,重要标准短缺,标准的前期研究薄弱、实施状况较差,甚至强制性标准都得不到有效执行。   直至2006年底,农业部等九部门出台食品国家标准的修订计划,将采用国际标准的比例由 23%提高到55%。不过,即便如此,国内外差距仍非常大。   2010年卫生部开始了食品标准的大清理。截至2011年4月,已发布172项新的国标,包括乳品安全标准68项、食品添加剂标准102项、农药残留限量标准2项(包括66种农药残留限值),废止了食品中锌、铜、铁限量标准。   不过,尽管业界呼吁修订国标,但在记者采访的十多名食品标准专家中,几乎没有一位同意将标准迅速提高到CAC、欧盟或者日本标准。   “并不是欧盟和日本标准就是最好的,世界各国在制定食品安全标准时,都会相应照顾本国利益,保护本国的企业。”农业部渔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主任吴成业说。   他举例道,福建省的鳗鱼80%出口到日本,但日本本土也产鳗鱼,为保护国内产业,便增加对中国鳗鱼的检测项目,制造贸易壁垒。“他们非常清楚我们用什么药,所以每次都能卡住我们。”吴成业说。   一个相反的案例是,我国进口的品客薯片被查出含有禁用的食品添加剂溴酸钾,进口乐事薯片、依云矿泉水也先后被检出菌落总数超标。这三大国际知名企业的产品被我国判定为不合格,正是因为中国的标准在某些方面严于欧盟、美国。   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食品检测分委会委员王强认为,标准制定由两个方面决定,一是消费者需要,二是产业要求。欧盟制定严格的标准一个重要原因是欧盟进口产品多,所以标准很高。而美国的比欧盟稍低,主要是为保护本国产业。   毋庸置疑,旧的标准应彻底更新,但应修订成什么样的标准?颜丽提议,要让大部分的企业“踮踮脚,跳一跳都能够到”。
  • 盘点:2016年实施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知多少
    目前,国家卫生计生委已发布683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加上待发布的400余项整合标准,共涵盖1.2万余项指标,初步构建起符合我国国情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此处收集整理了2016年实施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供大家参考。  产品类  2016-09-22实施:  GB 14930.1-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洗涤剂  GB 14967-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胶原蛋白肠衣  GB 17400-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方便面  GB 2713-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淀粉制品  GB 2714-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腌菜  GB 2720-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味精  GB 2721-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  GB 2730-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腌腊肉制品  GB 7099-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  GB 7100-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饼干  GB 31603-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31604.1-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迁移试验通则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方便面(征求意见稿)     2016-11-13实施:  GB 10136-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水产制品  GB 10146-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动物油脂  GB 15196-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油脂制品  GB 17325-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工业用浓缩液(汁、浆)  GB 19299-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果冻  GB 19641-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植物油料  GB 24154-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运动营养食品通则  GB 2733-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动物性水产品  GB 2749-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蛋与蛋制品  GB 2759-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冷冻饮品和制作料  GB 7098-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罐头食品  GB 7101-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  GB 31601-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  GB 31602-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干海参  食品营养强化剂类  2016-03-22实施:  GB 30604-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1,3-二油酸-2-棕榈酸甘油三酯  2016-05-13实施:  GB 1903.10-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葡萄糖酸亚铁  GB 1903.11-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乳酸锌  GB 1903.1-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L-盐酸赖氨酸  GB 1903.12-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L-硒-甲基硒代半胱氨酸  GB 1903.2-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甘氨酸锌  GB 1903.3-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5’单磷酸腺苷  GB 1903.4-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氧化锌  GB 1903.6-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维生素E琥珀酸钙  GB 1903.7-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葡萄糖酸锰  GB 1903.8-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葡萄糖酸铜  GB 1903.9-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亚硒酸钠  检测方法类  2016-03-21实施:  GB 5009.11-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211-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叶酸的测定  GB 5009.74-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中重金属限量试验  GB 5009.75-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中铅的测定  GB 5009.76-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中砷的测定  GB 5009.88-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膳食纤维的测定  食品添加剂类  2016-01-05实施:  GB 1886.109-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羟丙基甲基纤维素(HPMC) (有关问题的复函)  GB 1886.109-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羟丙基甲基纤维素(有关问题复函)  2016-03-22实施:  GB 1886.100-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乙二胺四乙酸二钠  GB 1886.10-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冰乙酸(又名冰蜡酸)  GB 1886.103-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微晶纤维素  GB 1886.107-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一钠  GB 1886.111-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甜菜红  GB 1886.112-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聚氧乙烯木糖醇酐单硬脂酸酯  GB 1886.113-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菊花黄浸膏  GB 1886.114-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紫胶(又名虫胶)  GB 1886.115-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黑豆红  GB 1886.116-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木糖醇酐单硬脂酸酯  GB 1886.117-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羟基香茅醛  GB 1886.118-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杭白菊花浸膏  GB 1886.119-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1,8-桉叶素  GB 1886.1-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碳酸钠  GB 1886.120-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己酸  GB 1886.121-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丁酸  GB 1886.12-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丁基羟基茴香醚(BHA)  GB 1886.122-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桃醛(又名γ -十一烷内酯)  GB 1886.123-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α -己基肉桂醛  GB 1886.124-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广藿香油  GB 1886.125-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肉桂醇  GB 1886.126-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乙酸芳樟酯  GB 1886.128-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甲基环戊烯醇酮(又名 3-甲基-2-羟基-2-环戊烯-1-酮)     GB 1886.129-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丁香酚  GB 1886.130-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庚酸乙酯  GB 1886.131-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α -戊基肉桂醛  GB 1886.13-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高锰酸钾  GB 1886.132-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己酸烯丙酯  GB 1886.133-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枣子酊  GB 1886.134-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γ -壬内酯  GB 1886.135-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苯甲醇  GB 1886.136-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丁酸苄酯  GB 1886.137-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十六醛(又名杨梅醛)  GB 1886.138-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2-乙酰基吡嗪  GB 1886.139-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百里香酚  GB 1886.140-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八角茴香油  GB 1886.14-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没食子酸丙酯  GB 1886.142-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α -紫罗兰酮  GB 1886.143-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γ -癸内酯  GB 1886.144-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γ -己内酯  GB 1886.145-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δ -癸内酯  GB 1886.146-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δ -十二内酯  GB 1886.147-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二氢香芹醇  GB 1886.148-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芳樟醇  GB 1886.149-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己醛  GB 1886.150-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甲酸香茅酯  GB 1886.151-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甲酸香叶酯  GB 1886.15-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磷酸  GB 1886.152-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辛酸乙酯  GB 1886.153-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乙酸 2-甲基丁酯  GB 1886.154-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乙酸丙酯  GB 1886.155-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乙酸橙花酯  GB 1886.156-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乙酸松油酯  GB 1886.157-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乙酸香叶酯  GB 1886.158-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异丁酸乙酯  GB 1886.159-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异戊酸 3-己烯酯     GB 1886.160-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正癸醛(又名癸醛)  GB 1886.161-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棕榈酸乙酯  GB 1886.16-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香兰素  GB 1886.162-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2,6-二甲基-5-庚烯醛  GB 1886.163-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2-甲基-4-戊烯酸  GB 1886.164-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2-甲基丁酸 2-甲基丁酯  GB 1886.165-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2-甲基丁酸 3-己烯酯  GB 1886.166-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γ -庚内酯  GB 1886.167-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大茴香脑  GB 1886.168-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γ -十二内酯  GB 1886.17-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紫胶红(又名虫胶红)  GB 1886.2-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碳酸氢钠  GB 1886.23-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小花茉莉浸膏  GB 1886.24-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桂花浸膏  GB 1886.27-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蔗糖脂肪酸酯  GB 1886.29-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生姜油  GB 1886.31-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对羟基苯甲酸乙酯  GB 1886.33-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桉叶油(蓝桉油)  GB 1886.35-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山苍子油  GB 1886.36-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留兰香油  GB 1886.37-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环己基氨基磺酸钠(又名甜蜜素)  GB 1886.38-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薰衣草油  GB 1886.39-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山梨酸钾  GB 1886.41-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黄原胶  GB 1886.42-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dl-酒石酸  GB 1886.43-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抗坏血酸钙  GB 1886.46-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低亚硫酸钠  GB 1886.48-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玫瑰油  GB 1886.50-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2-甲基-3-巯基呋喃  GB 1886.51-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2,3-丁二酮  GB 1886.5-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硝酸钠  GB 1886.52-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植物油抽提溶剂(又名己烷类溶剂)  GB 1886.53-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己二酸  GB 1886.54-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丙烷  GB 1886.55-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丁烷  GB 1886.56-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1-丁醇(正丁醇)  GB 1886.58-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乙醚  GB 1886.59-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石油醚  GB 1886.62-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硅酸镁  GB 1886.65-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单,双甘油脂肪酸酯  GB 1886.67-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皂荚糖胶  GB 1886.68-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二甲基二碳酸盐(又名维果灵)  GB 1886.70-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沙蒿胶  GB 1886.71-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1,2-二氯乙烷  GB 1886.7-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焦亚硫酸钠  GB 1886.73-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不溶性聚乙烯聚吡咯烷酮  GB 1886.79-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硫代二丙酸二月桂酯  GB 1886.80-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乙酰化单、双甘油脂肪酸酯  GB 1886.81-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月桂酸  GB 1886.84-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巴西棕榈蜡  GB 1886.87-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蜂蜡  GB 1886.88-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富马酸一钠  GB 1886.90-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硅酸钙  GB 1886.93-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乳酸脂肪酸甘油酯  GB 1886.95-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聚甘油蓖麻醇酸酯(PGPR)  GB 1886.97-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5‘-肌苷酸二钠  GB 1886.99-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L-α -天冬氨酰-N-(2,2,4,4-四甲基-3-硫化三亚甲基)-D-丙氨酰胺(又名阿力甜)  2016-05-13实施:  GB 1886.104-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喹啉黄  GB 1886.106-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罗望子多糖胶  GB 1886.108-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偶氮甲酰胺  GB 1886.109-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羟丙基甲基纤维素(HPMC)  GB 1886.110-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天然苋菜红  GB 1886.18-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糖精钠  GB 1886.19-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红曲米  GB 1886.30-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可可壳色  GB 1886.32-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高粱红  GB 1886.34-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辣椒红  GB 1886.40-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L-苹果酸  GB 1886.4-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六偏磷酸钠  GB 1886.60-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姜黄  GB 1886.61-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红花黄  GB 1886.63-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膨润土  GB 1886.64-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焦糖色  GB 1886.66-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红曲黄色素  GB 1886.74-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钾  GB 1886.76-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姜黄素  GB 1886.8-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亚硫酸钠  GB 1886.82-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5‘-尿苷酸二钠  GB 1886.86-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刺云实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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