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愈创木酚磺酸钾标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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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求助】sps(聚二硫二丙烷磺酸钠)无标准品如何分析?

    做SPS的分析,但是没有标准品,只好用国外产品做标样。但是老板不认可国外产品含量标注。无法,只好上来求助。SPS:http://www.chemyq.com/xz/xz1/2062nilyd.htm,这个是化工引擎上的介绍。聚二硫二丙烷磺酸钠,结构式 NaSO3(CH2)3-S-S-(CH2)3SO3Na。我目前使用C18柱,uv检测器,50%甲醇加离子对试剂。

  • 【求助】萸磺酸钠红外检验

    各位老师:我是新手,请教您们一下。外单位委托检验几批萸磺酸钠,要求与对照图谱相一致。我不知道是所有样品都和同一标准品图谱对照,还是每批样品都有其各自对应的标准品。我在什么地方能查到它的红外检验标准?谢谢!

  • 氨基磺酸甲酯的出峰时间与母离子是多少

    各位大神好,想问一下,氨基磺酸甲酯做[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质的时候,出峰时间是什么时候呢,那什么溶剂溶比较好些,目前用乙腈溶解进样不出风,二氯甲烷溶解进样也不出峰,正己烷溶解出峰,但是母离子对不上,标准给的是80,而我们做出了是81,相应非常小。

  • 【原创大赛】水中硝酸盐氮的酚二磺酸分光光度法

    【原创大赛】水中硝酸盐氮的酚二磺酸分光光度法

    水中硝酸盐氮检测 检测依据GB 7480-1987《水质 硝酸盐氮的测定 酚二磺酸分光光度法 》我们按照标准配制标准色阶比色后曲线如下: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2/10/201210191429_397881_1681389_3.jp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2/10/201210190834_397803_1681389_3.jpg对照标准要求水样体积为2.0微克/升时吸光度应为0.7左右,符合要求,在此条件下检测环保部标样所质控样品发现问题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2/10/201210191430_397882_1681389_3.jpg还做了一个质控样标准值0.7多我做是0.9多以上结果均比标准值偏高约30%左右,我们查找原因后发现:标准中标准曲线的显色过程与样品不同,标准曲线显色:使用浓度为100mg/L的硝酸盐氮标准溶液50.00毫升,调节pH值后蒸至近干,加入2毫升酚二磺酸试剂使用玻璃棒研磨使残渣与试剂充分反应,放置片刻,重复研磨一次,静置10分钟后,定容至500毫升,配成浓度为0.010mg/mL标准溶液。标准系列的配制是取此溶液直接按比例用水及氨水稀释后比色。而样品的处置是取50毫升水样,调节pH值后蒸发近干,加入1.0毫升酚二磺酸试剂后使用玻璃棒研磨残渣与试剂充分反应,放置片刻后,重复研磨一次,放置10分钟后加水10毫升。用氨水调节pH值后定容比色。我分析可能是标准系列显色不充分造成曲线斜率偏高,因此改变了标准系列的配制方法将方法进行改进:配制20mg/L的硝酸盐氮标准溶液,分别取1ml、3ml、5ml、7ml、10ml定容成100毫升,取50毫升按水样的检测步骤检测后绘制曲线如下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2/10/201210190853_397809_1681389_3.jpg同一标准点曲线吸光度明显增加,检测上述两个质控样品,检测结果均符合要求。结论:GB 7480-1987《水质 硝酸盐氮的测定 酚二磺酸分光光度法 》中标准系列的显色与样品显色不一致,会造成检测结果偏高20%-30%。

  • 【转帖】我国食品安全区域化管理标准通过专家审定

    食品安全区域化管理体系初级农产品要求》8日在山东安丘通过专家审定委员会审定,标志着食品安全区域化管理即将拥有国家标准。   来自农业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中国质量认证中心、青岛农业大学等部门的9名专家参加了审定会。审定委员会一致认为,《食品安全区域化管理体系初级农产品要求》是根据我国农业生产和食品安全现状,以及国内外食品安全管理的最新发展趋势,在总结以往食品安全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制订而成的,可作为各级地方政府(特别是县级政府)建立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参考。  据了解,我国对农业化学投入品的监管分属不同的部门,相互之间往往缺少有效的统一、协调手段。区域化管理就是在一定区域内,以出口食品农产品符合国际市场标准为切入点,整合行政管理和检测资源,加强区内环境、水源、水域、农业投入品等综合管理,实现农业生产环节的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提升我国食品农产品的整体质量安全水平。  审定专家们认为,这一标准对各级地方政府控制区域内初级农产品的种植、养殖、捕捞等生产活动的全过程,预防、消除或降低食品安全的各种危害,实现区域内的食品安全提供了标准依据,是对现有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标准的自主创新,并经过了实践的检验验证,填补了国内和国际空白,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

  • 关于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富硒酵母》 等10项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各位专家:  食品营养强化剂富硒酵母等10项标准分别被列入2010-2013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项目名称及编号见附表1),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和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作为此批项目承担单位,负责组织该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制标程序,该标准起草工作组在研究了相关标准技术资料、行业调研、样品检测、数据分析等工作的基础上,提出了标准征求意见稿。为使标准更加科学、合理、适用,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发送给各相关单位及有关专家,广泛听取意见。请贵单位在认真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修改意见及建议并填写“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见附表2),并请于2014年10月10日前将对标准的意见及建议以电子邮件或传真发至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全国食品发酵标准化中心),标准起草工作组将根据所收集的合理建议对标准进行修改。  联系方式: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全国食品发酵标准化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中路24号院621室 邮编:100015  电子信箱:crucifix228@aliyun.com;foodstan@sohu.com  电话:010-53218288转6652,010-53218330  传真:010-53218325  联系人:刘捷(13811300593)、李惠宜 标准项目名称及编号编号标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1食品营养强化剂 富硒酵母spaq-2013-322食品营养强化剂 乳铁蛋白spaq-2013-373食品营养强化剂 生物素spaq-2013-174食品营养强化剂 富硒食用菌粉spaq-2013-295食品营养强化剂 DHA(金枪鱼油) spaq-2013-336食品营养强化剂 维生素C磷酸酯镁spaq-2013-167食品添加剂 蔗糖聚丙烯醚spaq-2013-378食品添加剂 氧化铁黑201001039食品添加剂 氧化铁红2010010310食品添加剂 溶菌酶指定标准转化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 2014年9月9日 附件1 标准项目名称及编号   附件2 (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表   附件3 10项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附件4 关于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富硒酵母》等10项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PDF

  • 求购标准品~~~~

    应公司检测需要 ,现需求购些标准品(1-萘胺-5-磺酸、1-萘胺-6-磺酸、1-萘胺-7-磺酸、1-萘胺-8-磺酸、1-萘酚-5-磺酸、2-萘胺-4.8-二磺酸),请问哪些机构能购买到这些标准品并出具相应检测报告单(含 :氨基值、纯度等),摆摊各位大神了~~~

  • “标准母乳”根本不存在

    “标准母乳”根本不存在专家提示,警惕母乳检测背后的“添加奶粉”近日,17个科普微博联名质疑“全国巡回母乳检测”的消息引起众人关注。专家指出,所谓的母乳检测根本无法实现其广告宣称的“及时地调整补充婴幼儿营养摄取”。  专家强调,对于正常婴儿来说,母亲饮食正常、营养全面均衡,完全没有必要去操心“母乳成分”。  检测不能全息母乳成分  新妈妈齐女士在产后42天带着孩子去某医院复检时,医生除了常规的检查外,还开具了“母乳成分检测”的处方。检查结果出来后,医生说齐女士母乳中蛋白质偏低,建议齐女士晚上给宝宝添加一顿奶粉。  齐女士说,当时她看到一张宣传单上写着“个性化检测母乳成分”和“及时地调整补充婴幼儿营养摄取”等宣传语,觉得检测一下也不错,不过对于医生之后建议她给宝宝加奶粉非常不解。  据了解,所谓的“母乳检测”是用一种“母乳成分分析仪”快速确定母乳中的蛋白质、脂肪、乳糖、热量和总固体含量5个指标。而吸引父母的是其广告宣称的“及时地调整补充婴幼儿营养摄取”。  这种检测真的可以作为调整婴幼儿营养的标准吗?  美国研究人员指出,母乳是婴儿的最佳食品,其主要成分就是蛋白质、脂肪和乳糖。蛋白质中有一些抗体和生长因子,此外还有各种维生素以及矿物质。后面这些成分的复杂多样使得母乳成了“无法合成”的产品。即便是在分析技术非常发达的今天,人们也还是没有完全搞清母乳的组成。所以,哪怕是最好的配方奶粉,也只是“接近”母乳,而不能“等同于”母乳。“母乳检测仪”只是检测其中最主要的几种宏观营养成分,这几种成分对婴儿的生长固然重要,不过即便是知道了这几个指标,对于母乳的认知也还只是管中窥豹而已。  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中西医结合医院儿科的专家也表示,母乳成分检测没有意义。母乳中还有一些未知的成分,很多成分的功能还不清楚,更何况母乳成分每天也不是恒定的,与母亲饮食的质量关系也很大,化验其中的5项没有什么指导意义。  母乳组成因时而不同  专家指出,母乳成分分析,如果是针对早产儿来说的,则有着很现实的意义。而“母乳成分分析仪”,也是为了满足这种需求而产生的。  据介绍,早产儿母亲的乳汁一般都难以满足婴儿生长需求,而针对早产儿设计的配方奶在帮助其生长方面表现更好,但在婴儿的免疫能力以及发育方面则又不如母乳。所以,最理想的方案是根据早产儿母亲的母乳组成,补充加强不足的营养成分,从而使得早产儿的生长、抗病和发育都能得到最大的支持。  但对于正常婴儿来说,母乳成分分析完全没有必要,因为本身就没有“标准母乳”的指标存在。另外,除了同一位母亲不同哺乳期母乳存在差异之外,同一天之内的不同时候,甚至同一次喂奶的开始与结束,母乳的组成也都不完全相同。母亲的饮食构成与身体状况,对于母乳的组成也有一定的影响。既然没有“标准母乳”的存在,即使分析出了母乳的组成,“及时地调整补充婴幼儿营养摄取”也还是一句空话。  检测母乳无国家标准  北京和睦家医院儿科主任崔玉涛在其实名认证的微博中指出,母乳成分检测技术目前无国家标准,且不说检测是否准确,如果母乳中蛋白质偏低,应提示母亲增加蛋白质摄入种类和数量,而不是推荐添加配方奶。他指出,国外母乳检测的目的是为了更科学指导母亲的饮食,尽可能达到最佳母乳喂养。“母乳检测不应是忽悠添加奶粉的工具。”  专家指出,母乳是婴儿最好的食品,而母乳的质量和妈妈的饮食密切相关。要想有好母乳,妈妈们一定要保持营养均衡。首先,最好每餐饮食都包含谷类、蛋白质、蔬果。其次,母乳妈妈们不要吃太油腻的食物,否则摄入的脂肪过多,喝了母乳的宝宝大便次数就会增多,不利于身体健康。因此,建议产后选择清补,喝汤时将上层的油撇掉。尽量吃得清淡些,以免母乳中钠含量超标,同时,每日要保证1200—1500毫克的钙摄入。

  • 食品营养标签国家标准明年实施

    我国第一个食品营养标签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标准韩军花博士2月4日在第四届中日营养健康交流大会上表示,发达国家早已要求对食品营养标签进行强制性标识,中国则刚刚起步。标准要求的项目都与群众健康息息相关,新标准的建立,可以更好地帮助消费者认识食品;引导消费者选择食品时朝着健康饮食的方向靠近;同时也能实现鼓励厂家生产创新的、真正的健康产品的目的。  食品营养标签是食品标签的重要内容,它显示了食品的营养特性和相关营养学信息,是消费者了解食品营养组分和特征的主要途径。韩军花介绍,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应向消费者提供食品营养信息和特性的说明。《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包括营养成分表、营养声称和营养成分功能声称。其中,营养成分表是指标有食品营养成分名称、含量和占营养素参考值(NRV)百分比的规范性表格,强制标示内容包括能量以及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和钠4种核心营养素的含量值,及其占营养素参考值(NRV)的百分比。通则规定,食品配料含有或生产过程中使用了氢化和(或)部分氢化油脂,在营养成分表中应当标示出反式脂肪(酸)的含量。对能量和营养成分的高低、有无、增减等描述,通则都规定了具体的含量要求和限制条件。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杨月欣教授认为,心血管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都与膳食密切相关。该国家标准的实施,有利于规范食品企业正确标注营养信息,有利于实现消费者对食品营养信息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有利于提高公众对食品营养的关注,促进膳食营养平衡,从而达到预防和减少营养相关疾病的目的。

  • 河南省首批5家国家级技术标准创新中心成立

    [align=center][b]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再添新动能[/b][/align][align=center][b]河南省首批5家国家级技术标准创新中心(联盟)成立[/b][/align][align=left] 5月9日,河南省市场监管局在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举行揭牌仪式,宣布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郑洛新)超硬材料及制品技术标准创新中心、绿色耐材技术标准创新中心、军民融合技术标准创新中心、生物医药技术标准创新中心及起重装备技术标准创新联盟首批5个技术标准创新中心(联盟)正式成立。[/align][align=left] 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郑洛新)是国家标准委批复河南省建设的重要技术标准创新平台。建设创新基地,是实施标准化战略,推动科技创新与技术标准协同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支撑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重要抓手。[/align][align=left] 全国磨料磨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长、超硬材料磨具国家重点实验室副主任包华认为,创新中心通过在超硬材料及制品领域开展技术标准创新研究和成果转化,提升该领域标准技术水平,引导行业转型升级,提升行业产品总体质量水平,走高质量发展之路等方面意义重大。超硬材料及制品技术标准创新中心将在进行标准和检测验证工作的同时,充分利用各单位的技术和研发能力,借助全国磨料磨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标准化专家队伍,不断将新的成果转化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引领行业高质量发展,并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工作,提出我国新标准项目提案,抢占全球竞争制高点。[/align][align=left] 河南省长垣县是全国知名的“起重之乡”。长垣起重机行业堪称全国起重行业的晴雨表,占据了全国起重设备市场的“半壁江山”,已经主导或参与制修订起重装备相关的国家标准48项行业标准58项地方,标准35项,团体标准5项。起重装备技术标准创新联盟成立后,将同国家桥架类及轻小型起重机械检验中心等63家参与单位一道,以起重装备为重点创新领域,承担或参加的国内外标准化技术,大力推进成果转化为先进企业标准。[/align][align=left] 中钢集团洛阳耐火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是我国耐火材料专业领域大型综合性研究机构,是我国耐火材料行业技术、学术、信息与服务中心和耐火材料科技成果的主要辐射中心。绿色耐材技术标准创新中心成立以后,将先后开发出超级纳米隔热材料、高性能连铸三大件等高效节能耐火产品,在2021年前,将高性能节能涂料系列产品、氧化物及非氧化物微孔隔热材料等先进耐火材料转化为企标或团标等技术标准,不断完善耐火材料标准体系,增强创新创效能力。[/align][align=left] “技术标准创新中心的成立,为河南省生物医药技术标准创新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通过参与行业药品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引领河南生物医药行业持续、深入开展技术创新活动,提升河南乃至我国生物医药产品的质量控制水平,进而促进生物医药行业的健康高效发展。”对于生物医药技术标准创新中心的成立,牵头单位的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质量保证部经理梁雪爽信心满怀。他表示,下一步,中心首先将以企业药品在生产、检验乃至临床应用过程中发现的风险因素为起点,积极开展标准制修订工作,形成适用于该企业的标准。在形成既有自身技术特点又有竞争力的药品标准基础上,积极参与行业的药品标准制修订工作,争取成为主导者。[/align][align=left] 河南市场监管局局长唐远游表示,技术标准创新中心(联盟)的成立,是加快推动河南省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建设的重要举措,将极大提升该省企业和科研机构开展技术标准创新的能力,并推动河南省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先进生产力。[/align]

  • 自消毒餐饮具烷基苯磺酸钠判定标准!

    GB 14934-1994 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中规定烷基(苯)磺酸钠判定标准是小于0.1mg/100cm2但检测方法是生活饮用水的检验方法,如果按生活饮用水方法结果应该是mg/L,那如何才能换算成标准的单位呢?就涉及到被检食饮具的表面?但大家都知晓被检食饮具往往是不规则的,碗、餐盘、勺子、筷子,其表面积实际上很难正确计算得到?面对该问题,是否制定标准判定市直接按饮用水的卫生标准判定?不知大家如何看待此问题!

  • 【分享】2010年乳品奶粉安全国家标准大解读

    一、为什么要整合完善乳品安全国家标准?乳品是我国消费者日常生活不可或缺的食品。近年来,我国乳品消费量迅速攀升,乳品行业快速发展,成为重要的食品产业之一。乳品安全直接关系到消费者身体健康与社会经济稳定。国家高度重视乳品安全和乳制品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国务院颁布实施了《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等法规政策,部署开展食品整顿工作,要求整合完善乳品安全国家标准。2009年6月1日实施的《食品安全法》,对包括乳品在内的食品安全标准提出了明确要求。截至2009年底,我国以往的乳品相关标准共160余项,存在部分指标交叉、重复、矛盾,以及重要指标缺失等问题。为了规范乳品生产经营,保证乳品质量安全,确保消费者健康,根据《食品安全法》、《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的规定,卫生部牵头会同各相关部门对乳品标准进行整合完善,统一公布为乳品安全国家标准。二、整合完善乳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原则。乳品安全国家标准整合完善工作坚持了以下原则:一是体现《食品安全法》立法宗旨,突出安全性要求。乳品安全国家标准严格遵循《食品安全法》要求,突出与人体健康密切相关的要求与规定;二是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为基础,兼顾行业现实和发展需要。乳品安全国家标准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数据为依据,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同时注重听取行业主管部门和协会意见,充分考虑我国乳品行业实际情况,确保标准的实用性;三是整合现行乳品标准,扩大标准的覆盖范围。乳品安全国家标准整合了以往乳品标准中的强制性规定,在减少标准数量的同时,提高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通用性和覆盖面,避免标准间的重复和交叉;四是与现行法规和产业政策相衔接,确保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三、乳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制定和公布按照《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要求,2008年12月,卫生部牵头会同农业部、国家标准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轻工业联合会、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中国奶业协会等单位成立了乳品安全国家标准整合完善工作开始即组成的协调小组,负责对乳品安全国家标准进行整合完善。同时成立了由协调小组各部门推荐的近70名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分别来自管理部门、专业技术机构、大专院校、行业协会以及乳品企业,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协调小组先后召开3次全体会议。专家组和起草工作组先后召开工作会议20余次,充分听取专家、学者、企业和行业协会代表等各界意见。在执行现行国家标准制定程序的基础上,乳品安全国家标准草案首次在卫生部网站上全文公布,公开征求意见60天,同时向世贸组织(WTO)通报。期间,共收到国内外反馈意见2000余条。专家组和起草工作组集中对反馈意见逐条进行研究处理,对标准草案进行完善。

  • 柠檬黄检测用标准品。

    我也来问问,有没有柠檬黄检测用标准品或试剂?柠檬黄标准品对氨基苯磺酸钠1-(4’-磺酸基苯基)-3-羧基-5-吡唑啉酮二钠盐1-(4’-磺酸基苯基)-3-羧酸甲(乙)酯基-5-吡唑啉酮钠盐4,4-(重氮亚氨基)二苯磺酸二钠盐R盐苯胺

  • 【原创】2007年7月2日联合国食品标准委员会举行会议

    议题包括更安全的婴儿配方食品、卫生的蛋制品生产2007年7月2日,罗马/日内瓦 – 食品法典委员会于今日起开始为期六天的会议,与会代表来自100多个国家,会议将讨论有关确保更安全的婴儿配方食品和卫生的蛋制品生产新措施。食品法典委员会正在考虑在此届年会上通过若干食品安全和质量标准,使各国能够据此来保障消费者的健康,提高食品质量并确保公平的食品贸易做法。食品法典委员会是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联合组建的一个机构。更加富有营养的婴儿配方食品食品法典将重新审议以上世纪70年代的科学知识为基础的1981年婴儿配方食品标准。经修订的婴儿配方食品和特殊医用婴儿配方食品的标准以对母乳成分的最新科学认识为依据。“重要的是支持母乳喂养和促进婴幼儿从中受益,”世卫组织食品安全、人畜共患疾病和食源性疾病司司长Jorgen Schlundt博士说。“然而在某些情况下,母乳喂养要么不可能,要么不适宜。应对这种情况的一个可选方法是使用配方奶粉。”“婴儿配方奶粉并非无菌产品,它有可能受到致命细菌的污染”Schlundt博士说。“确保这类配方奶粉的安全并加贴适当的标签极为重要。拟议的标准将有助于挽救世界各国众多婴儿的生命。”蛋和蛋制品食品法典委员会还将审查一份有关蛋和蛋制品卫生规范的修订文本。在所有国家,蛋及其制品是人们的主要食物来源,其国际贸易量很大。尽管如此,蛋和蛋制品是引起沙门氏菌病这一全世界主要食源性疾病的重要因素。卫生规范修订版的通过将能够提高各国在生产更安全产品方面的能力。让葡萄酒更安全另外一份准备通过的规范草案将防止或减少葡萄酒中赭曲霉素A污染。赭曲霉素A是一种毒枝菌素,据知对肾脏有毒性作用。该规范将涉及所有被证明能够防止或减少整个葡萄酒生产链中赭曲霉素A污染的措施。区域食品法典标准食品法典会议还将对中东地区三种区域性食品的最新质量标准进行审议。如果规范草案获得通过,它将为该区域流行的罐装tehina(一种芝麻酱)和hummus加tehina(一种芝麻和鹰嘴豆的混合食品)确定标准。技术援助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法典信托基金为34个发展中国家出席食典委的会议提供资助。粮农组织食品质量及标准处处长Ezzeddine Boutrif 说:“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支持发展中国家在加强其国家食品安全系统以保护当地消费者和利用国际食品贸易机遇方面所付出的努力。它们还使发展中国家更有效地参与食品法典的工作。”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将发布一个关于提供科学建议的框架,而且还将在会议期间提交一项“食品相关科学建议全球计划”。食品法典委员会第三十届会议于7月2日至7日举行。

  • CATO独家 | 丙泊酚杂质标准品

    CATO独家 | 丙泊酚杂质标准品

    [font=宋体]◇丙泊酚杂质[/font][font=宋体][font=宋体] 丙泊酚杂质是指在丙泊酚的生产或保存过程中产生的非目标化合物。这些杂质可能会影响丙泊酚的纯度和药效。丙泊酚是一种常用的静脉麻醉药,广泛应用于临床。丙泊酚杂质有多种类型,每一种都具有不同的化学特性,如[/font][font=Calibri]CAS[/font][font=宋体]号、分子式、分子量等。例如,丙泊酚杂质[/font][font=Calibri]P[/font][font=宋体]([/font][font=Calibri]Propofol Impurity P[/font][font=宋体])的[/font][font=Calibri]CAS[/font][font=宋体]号为[/font][font=Calibri]2095678-97-8[/font][font=宋体],纯度为[/font][font=Calibri]99% HPLC[/font][font=宋体]。此外,丙泊酚还可能存在其他未具体命名的杂质。[/font][/font][font=宋体][font=Calibri] CATO[/font][font=宋体]标准品提供的丙泊酚全套的杂质[/font][/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这些杂质对于药物的纯度和稳定性研究至关重要,也是药物研发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font][font=宋体]。[img=,604,515]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4/02/202402182111160043_1905_6381607_3.png!w604x515.jpg[/img][/font][font=宋体][color=#05073b][back=#fdfdfe] 广州[/back][/color][/font][font='Segoe UI'][color=#05073b][back=#fdfdfe]佳途科技[/back][/color][/font][font=宋体][color=#05073b][back=#fdfdfe]股份有限公司[/back][/color][/font][font='Segoe UI'][color=#05073b][back=#fdfdfe]深知药物研发与质量控制的重要性[/back][/color][/font][font=宋体][font=宋体],[/font][font=Calibri]CATO[/font][font=宋体]标准品厂家,提供丙泊酚全套[/font][/font][font=宋体]的[/font][font=宋体]杂质,为客户提供更加精准、可靠的分析标准品,助力药物研发事业的快速发展[/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以满足客户在药物研发和质量控制方面的需求。[/font]

  • 长时间保存的环己基氨基磺酸钠标准溶液有哪些变化

    7月2日将50ug/ml的环己基氨基磺酸钠标准溶液在[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Mp][color=#3333ff]气相色谱仪[/color][/url]上机测试,得出色谱图。 然后将50ug/ml的环己基氨基磺酸钠标准溶液分为两部分,分别储存在冷冻和冷藏的条件下密封保存。 在7月10日的时候,分别取出在[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Mp][color=#3333ff]气相色谱仪[/color][/url]上机测试,得出色谱图。 将三个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的色谱图进行对比。 [img=,690,309]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4/08/202408161522359457_3024_5979722_3.png!w690x309.jpg[/img] 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的色谱图会出现两个色谱峰,分别是环己醇亚硝酸酯、环己醇。 我发现两个问题 1、7月10日的色谱图和7月2日的色谱图相比(期间其他条件都没有变化),环己醇亚硝酸酯、环己醇的出峰位置都提前了5-10秒,算是色谱峰漂移了。理论上应该是再跑一个当天衍生化的环己基氨基磺酸钠标准溶液上机进行对比,但是近期比较忙这一本就没有做。后期有机会做了,我再反馈这一个问题。 2、在冷藏和冷冻条件下的环己基氨基磺酸钠标准溶液的环己醇亚硝酸酯、环己醇的面积有一些差别。冷藏条件和冷冻条件相比,冷藏条件下的环己醇亚硝酸酯的面积变小了,环己醇的面积变大了。但是面积总和相比几乎一样,因此可以判定,环己醇亚硝酸酯在指定温度下,是可以继续转化为环己醇的。 [img=,690,511]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4/08/202408161523569214_3530_5979722_3.png!w690x511.jpg[/img] [img=,690,513]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4/08/202408161524065331_7755_5979722_3.png!w690x513.jpg[/img] [img=,690,535]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4/08/202408161524102083_9380_5979722_3.png!w690x535.jpg[/img] 根据标准曲线查看7月10日分别上机的环己基氨基磺酸钠标准溶液的含量,分别是58.7689 ug/ml和58.5511 ug/ml,7月2日上机检测的含量是51.2462 ug/ml,我们可以看出来标准溶液保存8天后,检测的数值就有不少误差了,而且是数值变大了。这一点不知道是什么原因

  • 【资料】中国已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1800余项行标2900余项

    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7日发布的《中国的食品质量安全状况》白皮书指出,目前中国已发布涉及食品安全的国家标准1800余项,食品行业标准2900余项,其中强制性国家标准634项。 食品安全标准包括了:农产品产地环境,灌溉水质,农业投入品合理使用准则,动植物检疫规程,良好农业操作规范,食品中农药、兽药、污染物、有害微生物等限量标准,食品添加剂及使用标准,食品包装材料卫生标准,特殊膳食食品标准,食品标签标识标准,食品安全生产过程管理和控制标准,以及食品检测方法标准等方面。 标准涉及粮食、油料、水果蔬菜及制品、乳与乳制品、肉禽蛋及制品、水产品、饮料酒、调味品、婴幼儿食品等可食用农产品和加工食品,基本涵盖了从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到最终消费的各个环节。 为解决食品安全标准之间存在的交叉重复、层次不清等问题,中国共对1800余项国家标准、2500余项行业标准、7000余项地方标准及14万多项企业标准进行了清理,废止了530多项国标和行标。 与此同时,中国加快了标准制修订工作,对2460余项国家和行业标准组织开展了修订,新制定了200多项国家标准,下达了280余项国家标准制定计划。加大标准的宣传、推行力度,促进食品生产企业严格执行标准。 日前从科技部传来消息,为提升中国食品安全整体水平,“十一五”前期中国已投入9450万元,重点开展了包括食品安全标准研究在内的科技攻关。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与GB 2760-2014标准文本比对

    [font=SimSun, STSong, &]2024年3月12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并将于2025年2月8日实施。食品伙伴网将2024版GB 2760与2014版及其纳入新版标准中的增补公告进行了比对分析,以下概述了2024版GB 2760较2014版的整体变化及各个附表的主要变化,供相关食品企业参考。[/font][font=SimSun, STSong, &]一、纳入了增补公告批准使用的添加剂[/font][font=SimSun, STSong, &]为了方便标准使用者查询,GB 2760-2024纳入了GB 2760-2014实施以来国家卫生健康委以公告形式批准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和使用规定,截至国家卫生健康委2023年第5号公告。[/font][font=SimSun, STSong, &]二、正文的修订情况[/font][font=SimSun, STSong, &](1)修订食品添加剂定义,在定义中增加了营养强化剂的内容,并明确营养强化剂的使用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14880)和相关规定。[/font][font=SimSun, STSong, &](2)修订INS和CNS定义,并明确说明当CAC的INS号发生变化时以CAC的INS号为准。[/font][font=SimSun, STSong, &](3)“4食品分类系统”的修改:删除“如允许某一食品添加剂应用于某一食品类别时,则允许其应用于该类别下的所有类别食品,另有规定的除外”内容,将其体现在附录A的A.3中。[/font][font=SimSun, STSong, &](4)增加了“8食品添加剂的功能类别”“9附录A中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索引”“10营养强化剂”“11胶基糖果中基础剂物质”内容。[/font][font=SimSun, STSong, &]三、附录A的修订情况[/font][font=SimSun, STSong, &](1)修改附录A中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的查询方式。将2014版标准中表A.3的内容体现到表A.1和表A.2中,原表A.2合并入表A.1。2024版标准中表A.2规定了表A.1中例外食品编号对应的食品类别。[/font][font=SimSun, STSong, &](2)修订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进一步明确继承原则和完善相同色泽着色剂、防腐剂、抗氧化剂总和不超过1原则的描述,实质性要求未变化。[/font][font=SimSun, STSong, &]2024版标准规定“表A.1列出的食品添加剂按照规定的使用范围和最大使用量使用。如允许某一食品添加剂应用于某一食品类别时,则允许其应用于该类别下的所有类别食品,另有规定的除外。下级食品类别中与上级食品类别中对于同一食品添加剂的最大使用量规定不一致的,应遵守下级食品类别的规定”。[/font][font=SimSun, STSong, &]1、表A.1的修订情况[/font][font=SimSun, STSong, &](1)修订部分食品添加剂品种和/或使用规定。删除了落葵红、密蒙黄、酸枣色、2,4-二氯苯氧乙酸、海萝胶、偶氮甲酰胺;删除了罐头类食品中防腐剂的使用规定,涉及ε-聚赖氨酸盐酸盐、乳酸链球菌素、山梨酸及其钾盐、稳定态二氧化氯;删除食醋中冰乙酸、果蔬汁浆中纳他霉素、蒸馏酒中β-胡萝卜素和双乙酰酒石酸单双甘油酯、凉果类和话梅类中滑石粉、“16.07其他(发酵工艺)”中聚氧乙烯木糖醇酐单硬脂酸酯等的使用规定;[/font][font=SimSun, STSong, &](2)修改了部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要求。增加了阿斯巴甜、安赛蜜与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乙酰磺胺酸等在相同食品类别中共同使用时的总量要求;完善了饮料类别中液体饮料与相应的固体饮料食品添加剂使用的对应关系,修改备注为“以即饮状态计,相应的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修订了二氧化硫、脱氢乙酸及其钠盐等在部分食品类别中的使用规定;将原标准中归类为“其他类”的部分食品类别重新进行了归类,并调整了相应的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等;[/font][font=SimSun, STSong, &](3)修改了部分食品添加剂的基本信息。例如修改了苯甲酸及其钠盐等食品添加剂的中文名称、中国编码(CNS号);爱德万甜等食品添加剂的英文名称和国际编码(INS号)等。[/font][font=SimSun, STSong, &]2、表A.2的修订情况[/font][font=SimSun, STSong, &]2024版表A.2为表A.1中例外食品编号对应的食品类别,相对于2014版GB2760的表A.3,其主要变化如下:[/font][font=SimSun, STSong, &](1)修订食品类别名称:如将“灭菌乳”修订为“灭菌乳和高温杀菌乳”,在该分类下增加了“高温杀菌乳”;将“白糖及白糖制品(如白砂糖、绵白糖、冰糖、方糖等)”修订为“白砂糖及白砂糖制品、绵白糖、红糖、冰片糖”,将原11.01.02 的红糖、冰片糖整合至11.01.01。删除了“等”字,说明除已在11.01.01名称中列明的,其他的全部转入11.01.02类别中的“其他糖”。[/font][font=SimSun, STSong, &](2)细分部分食品分类:如2014版“02.01(基本不含水的脂肪和油)”大类修改为02.01的细分类“02.01.01.01(植物油)、02.01.01.02(氢化植物油)、02.01.02(动物油脂(包括猪油、牛油.鱼油和其他动物脂肪等))、02.01.03(无水黄油、无水乳脂)”。[/font][font=SimSun, STSong, &]四、附录B的修订情况[/font][font=SimSun, STSong, &](1)修订食品用香料、香精使用原则。进一步明确具有其他食品添加剂功能或其他食品用途的食品用香料的使用要求,应配制成食品用香精用于食品加香。如:苯甲酸、肉桂醛、瓜拉纳提取物、双乙酸钠(又名二醋酸钠)、琥珀酸二钠、磷酸三钙、氨基酸类等。[/font][font=SimSun, STSong, &]1、表B.1的修订情况[/font][font=SimSun, STSong, &]2024版表B.1为不得添加食品用香料、香精的食品名单,相对于2014版GB 2760,其主要变化如下:[/font][font=SimSun, STSong, &](1)修订食品类别名称:将“灭菌乳”修订为“灭菌乳和高温杀菌乳”,在该分类下增加了“高温杀菌乳”;[/font][font=SimSun, STSong, &](2)新增食品分类:增加“13.02 婴幼儿辅助食品”类别,通过新增食品类别从而进一步明确禁止“婴幼儿辅助食品”使用香精香料。[/font][font=SimSun, STSong, &]2、表B.2、B.3的变化[/font][font=SimSun, STSong, &]修改完善了部分食品用香料品种。梳理了表B.2和表B.3的食品用香料名单,进行以下调整:[/font][font=SimSun, STSong, &](1)删除了多个香料品种。删除了枯茗油、葫芦巴、玫瑰茄、石榴果汁浓缩物、玉米穗丝、3-乙酰基-2,5-二甲基噻吩、氨基乙酸(羟基乙腈法)。其中,枯茗油、葫芦巴已为香辛料,玫瑰茄、石榴果汁浓缩物、玉米穗丝已为普通食品,3-乙酰基-2,5-二甲基噻吩行业已不再使用。[/font][font=SimSun, STSong, &](2)非洲竹芋提取物由合成香料调整为天然香料。[/font][font=SimSun, STSong, &](3)大茴香脑、根皮素由天然香料调整为合成香料。[/font][font=SimSun, STSong, &](4)多项香料修改或增加的中英文名称、FEMA编号、编码。例如:葡萄糖基甜菊糖苷、非洲竹芋提取物、6-甲基辛醛、香兰醇、4-癸烯酸等。[/font][font=SimSun, STSong, &]五、附录C的修订情况[/font][font=SimSun, STSong, &]1、表C.1、C2的修订情况[/font][font=SimSun, STSong, &]2024版表C.1为可在各类食品加工过程中使用,残留量不需限定的加工助剂名单(不含酶制剂),表C.2为需要规定功能和使用范围的加工助剂名单(不含酶制剂),相对于2014版GB 2760,其主要变化如下:[/font][font=SimSun, STSong, &](1)明确过氧化氢的使用范围。将过氧化氢从表C.1中删除,列入表 C.2,并规定其功能为“脱硫剂、脱色剂、去碘剂”,使用范围为“淀粉糖和淀粉加工工艺、油脂加工工艺、海藻加工工艺、胶原蛋白肠衣加工工艺、乳清粉和乳清蛋白粉的加工工艺”。[/font][font=SimSun, STSong, &](2)删除了1,2-二氯乙烷、矿物油、磷酸铵、抗坏血酸、抗坏血酸钠5个加工助剂品种。根据JECFA最新评估结果,同时参考美国、欧盟的规定,删除了1,2-二氯乙烷品种和使用规定。将矿物油使用规定与白油(液体石蜡)的使用规定进行整合。将磷酸铵使用规定与磷酸氢二铵和磷酸二氢铵进行整合。将抗坏血酸和抗坏血酸钠纳入附录A进行规定。[/font][font=SimSun, STSong, &](3)修订部分加工助剂的功能和使用范围。例如,删除了β-环状糊精用于巴氏杀菌乳、灭菌乳的规定;增加离子交换树脂用于糖处理工艺的规定;删除了白油(液体石蜡)功能中的“被膜剂”功能,增加了“防黏剂”功能。[/font][font=SimSun, STSong, &](4)统一规范了消泡剂的使用规定。删除了表A.1中丙二醇和吐温类中的消泡剂功能,在表 C.2 丙二醇的功能中增加消泡剂,删除了表A.1中吐温类用于豆类制品的使用规定,在表 C.2 中吐温类的使用范围中增加“豆类制品(最大使用量为0.05g/kg,最大使用量以每千克黄豆的使用量计)”。[/font][font=SimSun, STSong, &](5)修订部分加工助剂的中英文名称表述。例如,氮气修改为“氮气(液氮)”,6号轻汽油(植物油抽提溶剂)修改为“植物油抽提溶剂”,植物活性炭(稻壳活性炭)修改为“植物活性炭(稻壳来源)”。[/font][font=SimSun, STSong, &]2、表C.3的修订情况[/font][font=SimSun, STSong, &]2024版表C.3为食品用酶制剂及其来源名单,相对于2014版GB 2760,其主要变化如下:[/font][font=SimSun, STSong, &](1)新增1中酶制剂。新增“普鲁兰酶(Pullulanase),来源为李氏木霉Trichodermareesei,供体为Aspergillusnishimurae”。[/font][font=SimSun, STSong, &](2)删除1种酶制剂。删除了“溶血磷脂酶(磷脂酶B)Lysophospholipase (lecithinase B),来源为李氏木霉Trichoderma reesei,共体为Aspergillus nishimurae”。[/font][font=SimSun, STSong, &](3)修订部分酶制剂的中英文名称。例如,果糖基转移酶(又名β-果糖基转移酶)修改为“蔗糖1-果糖转移酶(又名果糖基转移酶 )”,纤维二糖酶修改为“β-葡萄糖苷酶(又名纤维二糖酶)”,果胶酯酶修改为“果胶酯酶(果胶甲基酯酶)”,葡糖异构酶修改为“葡糖异构酶(木糖异构酶)”。[/font][font=SimSun, STSong, &](4)修订部分酶制剂来源或供体名称、供体的描述。[/font][font=SimSun, STSong, &]六、附录D的修订情况[/font][font=SimSun, STSong, &](1)附录D中增加了营养强化剂的编号D.16,并根据GB 14880的规定增加了营养强化剂的定义。[/font][font=SimSun, STSong, &](2)根据GB 30616-2020中关于食品用香料的定义,将D.21食品用香料定义修改为“添加到食品产品中以产生香味、修饰香味或提高香味的物质”。[/font][font=SimSun, STSong, &]七、附录E的修订情况[/font][font=SimSun, STSong, &]为了使食品分类描述更加科学合理,进一步规范了部分食品类别的描述,表E.1的主要变化如下:[/font][font=SimSun, STSong, &]2024版表E.1为食品分类系统,相对于2014版GB 2760,其主要变化如下:[/font][font=SimSun, STSong, &](1)新增7个食品类别。在相关食品类别中增加兜底的其他类别,如06.03.02.06其他小麦粉制品(如面筋等)、06.05.02.05其他淀粉制品(如凉粉等)、06.12其他粮食制品、08.02.03肉丸类、08.02.04其他预制肉制品、12.10.03.05其他液体复合调味料;增加了16.05食品加工用菌种制剂(16.04除外)。[/font][font=SimSun, STSong, &](2)为与相关食品产品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保持协调一致,修改了部分食品类别。删除12.03.01酿造食醋、12.03.02配制食醋、12.04.01酿造酱油、12.04.02配制酱油、12.05.01酿造酱,将配制酱油和配制食醋归入12.10.03液体复合调味料;删除12.05.02配制酱,将其归入12.10.02 半固体复合调味料,并将大类12.05食品类别名称修改为“酿造酱”。并对相应的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进行修改。[/font][font=SimSun, STSong, &](3)调整部分食品类别。例如:1.01分类中增加了“高温杀菌乳”;修改了蜜饯凉果的食品分类;调整食糖、调味酱的分类;删除半起泡葡萄酒食品分类;将原08.03.07.03 肉脯类调整至08.03.02“熏、烧、烤肉类(熏肉、叉烧肉、烤鸭、肉脯等);将09.02.03分类的名称由“冷冻鱼糜制品(包括鱼丸等)修改为“冷冻水产糜及其制品(包括冷冻丸类产品等)”;[/font][font=SimSun, STSong, &](4)修订部分食品分类号。将“面糊(如用于鱼和禽肉的拖面糊)、裹粉、煎炸粉”的食品分类号由“06.03.02.04”调整为“06.11”。[/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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