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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癸利酮系统适用性标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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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癸利酮系统适用性标准品相关的资讯

  • 制药行业系统适用性测试—苯醌与蔗糖的TOC测定
    美国药典USP ,中国药典ChP 2020年版四部通则0682要求对制药用水中的总有机碳TOC进行测定,并要求测定蔗糖与1,4-对苯醌,以考察所采用技术的氧化能力和仪器的系统适用性。Sievers® TOC分析仪超过了USP与ChP对TOC测定系统适用性的要求。美国药典USP与中国药典ChP都包含对制药用水TOC含量的要求。为符合此规定,选择TOC分析仪时,有几项内容必须考虑。最基础的考虑是TOC分析仪是否符合药典要求,能够有效测定TOC。规定的要求之一是保证难以氧化的有机化合物与易氧化物能够同等程度被氧化,使用保证二者均能精确定量的TOC分析仪。USP与ChP选择1,4-对苯醌作为系统适用性化合物,蔗糖作为标准,或易于氧化的物质。当TOC成功测定蔗糖与苯醌时,这表明TOC测定能有效地监测广泛范围的有机化合物。本文阐述了使用Sievers TOC分析仪(紫外与氧化剂氧化+膜电导检测技术)测定苯醌与蔗糖的结果。数据清晰地表明Sievers TOC分析仪能够如测定标准溶液蔗糖一样,同样有效准确地测定系统适用性化合物苯醌。图1. 测定苯醌与蔗糖(5次测定的平均值)通过对比苯醌溶液与蔗糖溶液的TOC回收率,进行测定。USP与ChP规定了可以接受的比率,用百分比表示,为85%至115%。系统适用性化合物——苯醌,被认为是难以氧化的化合物,因此苯醌的测定对TOC分析仪采用的氧化方法提出了挑战。首先,使用被广泛接受的校准参考物质邻苯二甲酸氢钾(KHP)校准Sievers TOC分析仪。使用Sievers TOC分析仪《操作手册》中阐述的标准协议,完成此校准。此次校准可以在约一年的时间内保持稳定。定量准确度使用USP推荐的标准溶液确认。蔗糖溶液配制为500 ppb C,在进一步测定前,在不连续的三天内测定。图1表明了所有三天的蔗糖的平均响应值。对这些测定,蔗糖的响应为100.0%,说明仪器被准确校准。蔗糖测定后,每天测定三个不同浓度的苯醌溶液(USP与ChP要求分析500 ppb C的苯醌溶液)。这些测定的结果也表示于图1中。这些三种不同浓度的数据表明在应用范围内仪器对苯醌有线性响应。表1 使用Sievers TOC分析仪测定1,4-对苯醌与蔗糖的TOC数据苯醌测定的准确度与精确度非常优异。苯醌溶液的平均回收率为101%。三天里9个独立配制的溶液的全部结果给出苯醌的回收率为99-102%。五次重复测定同一个500 ppb C苯醌溶液,给出标准偏差范围为0.43-1.23 ppb(见表1)。这些数据表明Sievers TOC分析仪使用的氧化反应器的氧化效力——使用Sievers TOC分析仪可提供的最温和的氧化条件(紫外氧化)获得苯醌的回收率。仅使用紫外灯就可以完全氧化,要获得蔗糖或苯醌的完全回收率,均不需要过硫酸盐氧化剂。这与Sievers分析仪所建议的,对于TOC浓度低于1 ppm的情况,均不需要过硫酸盐氧化剂,是一致的。Sievers TOC分析仪针对USP与ChP规定的TOC测定有着优异的表现。蔗糖与苯醌的回收率均超出了USP与ChP的要求。使用正确配制的参考物质,响应效率(500 ppb C的苯醌对蔗糖的回收率比)为100%。使用Sievers TOC分析仪能够以优异的重现性,准确定量苯醌与蔗糖。分析仪的优异表现可以使用户持续满足USP与ChP的要求。实验结果给出了十分理想的响应效率,表明了仪器对易于氧化的物质与难于氧化的物质可以达到相同的回收率,并且很好地落在USP与ChP指明的85-115%范围。参考文献1.USP Total Organic Carbon, Pharmacopeial Forum, Jan-Feb. 1996, Volume 22, Number 1, page 1842.2.Draft of In-Process Revision scheduled to appear in Jan./Feb. edition of Pharmacopeial Forum.3.Also Quinone, 2.5-Cyclohexadiene-1,4-dione, and 1,4-benzoquinone. This compounds has a molecular weight of 108.09. The theoretical carbon content of this compound is 66.67% (Merck Index Eleventh Ed., 8108)4.《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国家药典委员会编。◆ ◆ ◆联系我们,了解更多!
  • 重磅!总站将对适用性检测仪器进行事后抽检
    为确保进入国家环境监测网络的仪器质量,从设备质量的源头保证监测数据准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七条第三款“监测机构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监测设备,遵守监测规范”的相关要求,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以下简称“质检中心”)依据相关监测标准规范开展了相应监测设备的适用性检测。质检中心会定期对适用性检测报告在有效期内的仪器进行公示,目前,适用性检测覆盖的仪器共有30类,分别是便携式环境空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测量仪、水质重金属(铅、镉、砷、六价铬)在线自动监测仪、水中挥发性有机物在线自动监测仪、水质自动采样器、数据采集传输仪、紫外(UV)吸收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总磷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总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五参数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化学需氧量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高锰酸盐指数在线自动监测仪、氨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pH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小型空气质量(SO2、NO2、O3、CO、PM10、PM2.5)连续监测系统、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气相色谱连续监测系统、环境空气颗粒物滤膜自动称量系统、酸雨采样器、环境空气颗粒物多通道采样器、大气气溶胶激光雷达、大气总悬浮颗粒物(TSP)采样器、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采样器、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连续监测系统、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连续监测系统、 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采样器、烟尘烟气连续自动监测系统(CEMS)、烟尘采样器、生活垃圾焚烧固定源烟气(HCl、CO)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便携式烟气(SO2、NOX)分析仪经过多年的发展,质检中心的适用性检测已经成为招标单位重要参考之一。但在实际应用中,送检产品与实际生产销售产品的一致性也是需要关注的一个点。为进一步提高环境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质量,确保环境监测仪器送检企业生产销售产品与送检产品的一致性,质检中心拟对已通过适用性检测且检测报告在有效期内的环境监测仪器送检企业及其生产企业,开展适用性检测事后监督抽检工作。对于没有通过抽检的产品,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可能取消该产品的适用性检测合格报告,并从《仪器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中剔除。详情如下: 关于开展环境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事后监督抽检工作的通知各仪器送检企业: 为进一步提高环境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质量,确保环境监测仪器送检企业生产销售产品与送检产品的一致性,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以下简称“质检中心”)拟对已通过适用性检测且检测报告在有效期内的环境监测仪器送检企业及其生产企业,开展适用性检测事后监督抽检工作,请各送检企业积极配合,现将有关内容和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抽检对象 通过适用性检测,且检测报告在有效期内的环境监测仪器送检企业及其生产企业。 二. 方式地点 采用不定期现场抽检的方式,赴被抽检产品的生产地点、生产车间、生产线及成品库开展抽检。 三. 内容与结果判定 1. 监督抽检内容包括: (1)仪器/系统的外观、品牌、型号、原理以及主要核心部件的配置等与适用性检测报告的一致情况; (2)仪器/系统的部分重点功能与技术规范标准等相关要求的符合情况; (3)仪器/系统的生产工艺、生产流程的质量控制情况。 2. 监督抽检内容全部符合要求的,判定本次抽检结果合格。 3. 抽检发现具有以下三条中任意一条情况的,判定本次抽检结果不合格: (1)仪器/系统的品牌、型号、原理,主要核心部件的配置与适用性检测报告不一致; (2)检查的仪器/系统的重点功能不符合技术规范标准要求; (3)仪器/系统的生产工艺、生产流程质量控制存在严重缺陷。 详细抽检内容及具体评判标准见实施方案。 四. 变更备案 抽检发现仪器的外观、结构、非核心部件发生改动或软件升级等变更,不涉及主要核心部件的,可现场提交变更申请,经质检中心研究确认不会对产品质量产生实质性影响时,可允许变更。 具体变更备案办法见实施方案。 五. 结果应用 对抽检不合格的产品,质检中心将该企业及产品列入重点关注的质量缺陷产品,并要求委托送检企业及生产企业限期整改,企业整改完成后,可申请重新进行监督抽检,若未按时限完成整改,将取消该产品的适用性检测合格报告,并从《仪器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中剔除。仪器适用性检测监督抽检结果将定期通过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外网网站(WWW.CNEMC.CN)和微信公众号定期(一般每半年)对外公开发布。 六. 注意事项 1. 开展监督抽检前,质检中心将提前1个工作日通知被抽检企业。 2. 监督抽检不收取任何费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承担监督抽检工作的全部费用。 七.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左航 联系电话:010-84943049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2021年6月28日
  • 监测总站:规范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 从源头严把数据质量关
    p   质检中心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建立了规范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在检测工作中严格遵循检测流程,每年检测各类环境在线监测仪器设备近600台套,以实际行动把好市场准入关、把好数据质量关。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1.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9/insimg/cd5c3e89-5234-4a83-a5c3-9e50fda75f0f.jpg" / /p p   为进一步落实深改组文件精神,加强仪器适用性检测工作,近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站长柏仇勇调研了质检中心昌平兴寿仪器检测基地。 /p p   柏仇勇强调,环境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工作是环境监测质控体系的重要环节,一定要为国家环境监测网络的在线设备把住准入关和质量关 要加快筹建风洞实验室等检测设备,增强质检能力、提升质检水平 要进一步“树权威、创品牌”,严格遵循质量控制和质量管理要求,建立独立、公正、规范的检测体系。 /p p /p
  •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和便携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工作正式启动
    为积极服务“双碳战略”,支撑碳监测试点管理需求,有效规范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和便携监测仪器的性能质量,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仪器质检室按照生态环境部《“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碳监测评估试点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在调研国内外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在线、便携监测仪器技术发展现状和市场应用情况的基础上,结合现场验证测试结果,编制了《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检测作业指导书》(HJC-ZY101-2022)和《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便携式测量仪检测作业指导书》(HJC-ZY102-2022)(以下简称作业指导书)。   其中,《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检测作业指导书》同时经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立项,以团体标准《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T/CAEPI 47-2022)发布实施。   2022年5月17日,仪器质检室以线上视频会议的形式组织召开了上述两项作业指导书的专家评审会。来自生态环境部信息中心、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等单位的国内污染源监测领域的资深专家和近30家国内外相关仪器生产企业的代表参加了会议。   专家组经过质询和讨论,一致认为两项作业指导书可以作为开展相关仪器适用性检测的技术依据。 总站定于2022年5月26日正式启动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和便携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工作。拟申请检测的企业可登录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环境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申报系统”,在“环境空气和废气监测仪器”栏目下选择相应仪器类别进行申报。   具体检测要求、详细内容及有关注意事项可在“环境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申报系统”通知公告栏查看。
  • LGC:标准品的定义、分类、正确使用及杂质标准品的合规标定
    p   药物杂质是活性药物成分或药物制剂中不希望存在的化学成分。药品在临床使用中产生的不良反应除了与药品本身的药理活性有关外,有时与药品中存在的杂质也有很大关系。规范地进行杂质的研究,并将其控制在一个安全、合理的限度范围之内,将直接关系到上市药品的质量及安全性。 /p p   因此,杂质的研究是药品研发的一项重要内容,它包括选择合适的分析方法,准确地分辨与测定杂质的含量并综合药学、毒理及临床研究的结果确定杂质的合理限度,这一研究贯穿于药品研发的整个过程。 /p p   2017年7月19日,仪器信息网将组织举办“化学药物杂质研究及检测技术”网络主题研讨会, 会议中,LGC医药标准品资深专员杨学林将介绍《标准品的定义、分类、正确使用及杂质标准品的合规标定》。 /p p   strong  报告摘要 /strong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概括介绍2015版药典中对标准品的定义及杂质标准品的新要求;深入解析标准品的定义、特性及生产体系;着重对医药产品生产及研发过程中使用的一级标准品、二级标准品、药典标准品及杂质标准品进行介绍,并指导如何正确使用;由于一致性评价的深入开展及国家对杂质研究的逐渐重视,对于一些合成工艺复杂,购买困难的杂质如何合规的标定同样是在工作中急需解决的问题。对于以上提到的热点问题,我们会在本次报告中一一为您解答。 /p p   strong  报告人简介 /strong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杨学林,LGC医药标准品资深专员,主要负责医药标准品的市场推广及售前售后的技术支持工作,曾受邀2015版《中国药典》进行关于标准品知识方面的讲座,同时在国内多家百强企业如扬子江、罗欣药业、鲁南制药等做过关于标准品使用方面的专场介绍。2009年获得沈阳药科大学药物化学博士学位,在BMCL、LDDD等学术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多篇研究论文及多篇授权专利;曾参与863、97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重点项目的研究工作,拥有5年以上药物研发相关经验。曾先后就职于Bioduro、神威药业研究院,担任组长、室主任等职务。 /p p   欲了解本次会议的详细日程请点击: /p p    a title=" " href=" http://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s/ChemicalDrug/" target=" _self" http://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s/ChemicalDrug/ /a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a title=" " href=" http://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s/ChemicalDrug/" target=" _self" img title=" 点击参会.gif"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7/noimg/f3ddf4d4-6b54-41b5-a520-8d1a1ef40f63.jpg" / /a /p
  • 中国环境总站启动四种环境监测新仪器适用性检测工作
    为加快推动生态环境监测仪器设备数智化转型,有效提升自动监测仪器设备技防造假能力,保障自动监测数据质量,支撑自动监测网络建设,提高环境监测监管水平,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生态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以下简称质检中心)围绕生态环境管理需求,深入调研国内外标准规范要求、相关仪器技术水平和市场应用情况,在组织开展大量验证测试及专家论证的基础上,编制了以下四项作业指导书:① 《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智能数据采集传输仪检测作业指导书》(CNEMC-03-ZJZX-031-2024);② 《小型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自动监测仪检测作业指导书》(CNEMC-03-ZJZX-032-2024);③ 《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组分(苯系物)气相色谱法连续监测系统检测作业指导书》(CNEMC-03-ZJZX-033-2024);④ 《水质总有机碳在线监测仪检测作业指导书》(CNEMC-03-ZJZX-034-2024)。2024年7月,质检中心以线上视频会议的形式组织召开了上述四项作业指导书的专家评审会,来自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省市生态环境监测站等单位的资深专家以及近30家国内外相关仪器生产企业的代表参加了会议。专家组经过质询和讨论,一致认为四项作业指导书的发布实施能够有效规范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智能数据采集传输仪、小型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自动监测仪、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组分(苯系物)气相色谱法连续监测系统、水质总有机碳在线监测仪的性能质量,有力支撑生态环境管理需求,四项作业指导书可以作为开展相关仪器适用性检测的技术依据。目前,作业指导书已正式发布实施。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质检中心拟于2024年8月8日启动该四种仪器的适用性检测工作,具体检测要求、检测内容、检测方式、申报通道及有关注意事项可登录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官网,在仪器检测申报系统(http://shenbao.cnemc.cn:9002/)“通知公告栏”查询。
  • 具备可追溯性的制药行业总有机碳TOC标准品
    总有机碳TOC检测,自2010年以来,已经成为中国制药企业对注射用水的常规检测项目,要求严格的数据可靠性。高合规性并可追溯的TOC标准品,是为TOC分析数据保驾护航的重要依据。美国Sievers分析仪,隶属于法国苏伊士(SUEZ)集团,为您提供业内严格质量保证的TOC标准品与专用样品瓶。对于TOC分析仪,检测可追溯性,是指对某个已知的标准品用此仪器检测,检测结果的不间断的对比数据链。对于依赖TOC检测的行业,校准和确认是将仪器与可追溯标准品保持一致的最常用方法,用于确定仪器的精确度和准确度。Sievers分析仪的标准品有全面的可追溯性认证为什么标准品生产工厂的认证很重要?ISO 17034(原ISO Guide 34)和ISO/IEC 17025认证确保了用于生产设备校准的标准品一贯按照稳健的质量标准进行生产、控制和审计。ISO 17034提供了最高质量保证水平,并证明制造商的流程符合严格准则规定,并囊括了所有的不确定性因素。ISO/IEC 17025证明标准品生产相关试验的可靠性,并确认制造商有能力使用仪器为每个生产批次提供精确的、准确的测试和数据标定。如果没有上述认证(无论从供应商购买,还是自己配制),药品制造商无法保证标准品的一致性,因而无法保证标准品的可追溯性。苏伊士Sievers分析仪位于美国科罗拉多州博尔德(Boulder)的工厂于2017年通过了ISO 17034(原ISO Guide 34)和ISO/IEC 17025认证。- ISO 17034(原ISO Guide 34)认证确认了:Sievers分析仪生产质量和一致性最佳的标准品;分析证书符合严格的准则,并包含所有的不确定因素。- ISO/IEC 17025认证确认了:Sievers分析仪用于检验各生产批次标准品的仪器,其检测和校准数据的准确性和精确性。ISO 17034(原ISO Guide 34)和ISO/IEC 17025认证的目的,在于确保按照严格的质量标准,以始终如一的方式,生产、控制和审计标准品,获得这两个认证意味着我们达到了业界最高的综合认证标准。Sievers分析仪在科罗拉多州博尔德厂房内进行样品瓶的清洗Sievers分析仪:全面的可追溯性制药企业面临供应链内部提高可追溯性的压力越来越高,包括需要快速关闭不符项和不合规项。为此,工艺中使用的每一种材料和仪器的可追溯性变得非常重要。苏伊士Sievers分析仪拥有行业内最高联合认证标准——ISO 17034(原ISO Guide 34)和ISO/IEC 17025,可以为我们生产的标准品和样品瓶提供全面的可追溯性。Sievers标准品与工厂内部自制的标准品相比,其优势体现在全面的可追溯性上。低TOC背景的标准品需要非常复杂的污染控制策略以满足医药行业要求的性能水平,Sievers分析仪的化学家和质量控制团队深刻了解最具挑战性的技术要求,开发出重复性极佳的方法,能够确保批量生产准确、稳定、高质量的标准品。Sievers标准品的污染控制策略玻璃量具污染- 在经验证的清洁装置中清洗容量瓶。- 在使用容量瓶之前,用超纯水漂洗容量瓶三次。- 所有玻璃量具均专用于标准品溶液。- 总的来说,上述措施确保将标准品溶液的TOC或电导率背景降至最低。在制备过程中的人为误差- 自动化系统最大程度地减少在关键的灌装过程中的人员接触。- ISO注册的质量体系中的一系列标准操作程序(Standard Operating Procedures,SOP)严格控制生产工艺,以制备经认证的参考物质。、- 在标准品放行之前,复查和批准每批标准品的批次记录。试剂水的纯度- 采用专利技术的3步水系统来提供大量的生产用试剂用水。- 所有的试剂用水在投入使用之前,都必须严格达到TOC和电阻率规格。原材料的纯度- 只使用NIST和USP可追踪的原材料。样品瓶污染- Sievers分析仪自己清洁用于标准品生产的玻璃小瓶,采用专利的、经验证的、备有证明文件的清洁工艺来严格清除样品瓶中的有机残留物。- 在样品瓶投入使用之前,对每批样品瓶进行取样、测试、记录,以达到Sievers分析仪标定的规格。控制良好的存储- 标准品瓶被真空密封在聚酯薄膜袋中,以防止背景污染和紫外线。- 在装运之前,所有标准品都保存在冷藏室内,温度控制在5±4℃。- 标准品由高资质的快递运输,美国境内可通宵快递。Sievers标准品生产实验室注重细节是Sievers TOC标准品享誉全球的原因所在当预算有限时,我们建议内部制备的标准品用于日常的质量控制,同时,周期性使用Sievers认证的参考材料用于确效。例如,某些客户选择制备自己的溶液作为日常检查标样,但依靠Sievers提供认证的标准品进行每周的系统适用性测试。类似这种双级方法是很好的平衡。Sievers样品瓶的污染控制策略降低污染和操作误差- Sievers经认证的TOC样品瓶带有特氟龙表面的硅树脂材料垫片,可以保护样品的完整性。- 每个样品瓶的瓶盖都是防尘设计,避免了可能由实验室或工厂内的误操作所导致的潜在污染。超洁净- Sievers经认证的TOC样品瓶是在ISO 9001质控环境中,用经验证的自动设备进行清洗的。样品瓶在最后清洗步骤时,用低TOC试剂水进行冲洗,因此有机物残留很低,洁净度高。- 每批次都经过检测,确保TOC低于10ppb,适用于符合药典的水质检测。Sievers样品瓶还兼容于其他品牌TOC分析仪,并提供预酸化的样品瓶,用于清洁验证,以确保所有有机物都能被分析,样品酸度pH值能接近2.5。这个预处理过程中加入的是试剂级别的磷酸,能避免蛋白质粘附在样品瓶上。Sievers使用特殊的精准注射技术,保证每个样品瓶都经过酸化处理,能避免客户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差异、不合规结果(OOS)调查、人工过失造成的损失以及缩短冗长的样品准备时间。Sievers认证的预酸化样品瓶标准品、样品瓶和仪器的可追溯性有助于制药企业高效解决TOC不合规的问题̷̷降低风险、提高数据质量,并确保可靠且准确的TOC检测解决方案。立刻联系我们,订购方便好用的TOC标准品与样品瓶!背景介绍什么是ISO 17034(原ISO Guide 34)?ISO 17034(原ISO Guide 34)全称是ISO 17034:2016《标准物质生产者能力的通用要求》,是生产者具备生产合格质量标准物质/标准样品能力的证明。只有符合这些要求,才能被承认有能力从事标准物质/标准样品的生产。什么是ISO/IEC 17025?ISO/IEC 17025是实验室认可服务的国际标准,目前最新版本是2005年5月发布的,全称是ISO/IEC 17025:200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ISO 17025标准是由国际标准化组织ISO/CASCO(国际标准化组织/合格评定委员会)制定的实验室管理标准。一旦获得此项认可,就标志着实验室已经依据国际标准建立了一套质量管理体系,只要严格依据该体系开展工作,其技术能力就有保障,可以确保实验室“产品”及其服务的质量。凡是通过ISO 17025认证的实验室提供的数据均具备法律效应,得到国际认可。对于客户而言,选择技术能力得到认可的实验室可以减少提供不合格“产品”的风险。
  • 环境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产品合格目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近日发布了30类环境监测仪器的适用性检测产品合格目录,合计仪器1111台。  便携式环境空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测量仪适用性检测产品合格名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水质重金属(铅、镉、砷、六价铬)在线自动监测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水中挥发性有机物在线自动监测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水质自动采样器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数据采集传输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紫外(UV)吸收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总磷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总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五参数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化学需氧量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高锰酸盐指数在线自动监测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氨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pH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小型空气质量(SO2、NO2、O3、CO、PM10、PM2.5)连续监测系统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气相色谱连续监测系统认证检测合格产品名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环境空气颗粒物滤膜自动称量系统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酸雨采样器适用性检测合格产品名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环境空气颗粒物多通道采样器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大气气溶胶激光雷达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大气总悬浮颗粒物(TSP)采样器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采样器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连续监测系统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连续监测系统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采样器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烟尘烟气连续自动监测系统(CEMS)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符合HJ 76-2017标准)(截至2020年12月31日)  烟尘烟气连续自动监测系统(CEMS)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符合HJ/T 76-2007标准)(截至2020年12月31日)  烟尘采样器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生活垃圾焚烧固定源烟气(HCl、CO)排放连续监测系统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便携式烟气(SO2、NOX)分析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 最新!水质监测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共计920台(截至2022年6月30日)
    近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发布了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水质监测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水质监测仪器共计920台,涉及pH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氨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超声波明渠流量计、高锰酸盐指数在线自动监测仪、户外小型水质多参数自动监测系统、化学需氧量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五参数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浊度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总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总磷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数据采集传输仪、紫外(UV)吸收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水质重金属(铅、镉、砷、六价铬)在线自动监测仪18类水质监测仪器。pH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 (截至2022年6月30日)序号单位名称仪器名称型号报告编号1青岛科仪精密设备有限公司LpH5001型pH在线监测仪质(认)字No.2019-1892昆山三泽仪器有限公司PC-1000型酸碱度/氧化还原电位变送器质(认)字No.2019-1933山东东润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PHS-8000型工业PH计质(认)字No.2019-1944赛默飞世尔科技(中国)有限公司AquaPro型PH水质自动分析仪质(认)字No.2020-0115福州普贝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UNI-20型pH水质自动监测仪质(认)字No.2020-0956大连力得现代科技有限公司LDPH6000W型工业PH计质(认)字No.2020-0967河北科瑞达仪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pH/ORP-6900型工业pH计质(认)字No.2020-1098恩德斯豪斯(中国)自动化有限公司CPS型pH分析仪质(认)字No.2020-1189北京华科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HK-328W型pH水质自动分析仪质(认)字No.2021-07210杭州美仪自动化有限公司SUP-PH型PH/ORP控制器质(认)字No.2021-07311重庆尚捷仪器仪表有限公司P535型pH计质(认)字No.2021-22312上海阔思电子有限公司A10PR型pH水质自动分析仪质(认)字No.2021-29613苏州雷博亚仪器有限公司WM-D100型pH在线分析仪质(认)字No.2022-004氨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符合HJ/T 101-2003标准及HJC-ZY33-2013检测作业指导书) (截至2022年6月30日)序号单位名称仪器名称型号报告编号1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NH3N-2000型氨氮在线分析仪质(认)字No.2017-1412江苏锐泉环保技术有限公司RenQ-IV型氨氮在线自动分析仪质(认)字No.2017-1423武汉正元自动化仪表工程有限公司ZXcm-500-nr型氨氮在线分析仪质(认)字No.2017-1434深圳市正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WQ1000型氨氮水质在线监测仪质(认)字No.2017-1445恩德斯豪斯(中国)自动化有限公司CA80AM型在线氨氮分析仪质(认)字No.2017-1456江苏汇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DEK-NH3-N型氨氮在线自动监测仪质(认)字No.2017-1907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LFS-2002型水质分析仪(氨氮)质(认)字No.2017-1918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LFEC-2006型水质分析仪(氨氮)质(认)字No.2017-1929厦门市吉龙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HTC-C型氨氮自动监测仪质(认)字No.2017-19310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WAOL2000-NH3-N型水质在线分析仪质(认)字No.2017-19411南京鸿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HK-NH3-N型氨氮在线分析仪质(认)字No.2017-19512宇星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YX-NH3-N-Ⅲ型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质(认)字No.2017-19813宇星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YX-NH3-N-Ⅲ型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质(认)字No.2017-19914河北华厚天成环保技术有限公司NH3N-C型氨氮在线分析仪质(认)字No.2018-07315武汉境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JH-9/W型氨氮在线水质分析仪质(认)字No.2018-07416南京捷发科技有限公司Johnsir型氨氮水质在线分析仪质(认)字No.2018-07517安徽英凯环境技术有限公司EC-NH3型氨氮自动在线监测仪质(认)字No.2018-07618厦门蓝海环科仪器有限公司BO-E09型氨氮在线监测仪质(认)字No.2018-07719广东伟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NH3N-2009型在线氨氮监测仪器质(认)字No.2018-07820中绿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TGH-SNS型氨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质(认)字No.2018-08521中绿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TGH-SN型氨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质(认)字No.2018-08622浙江微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VL-AN-201-X型氨氮在线监测仪质(认)字No.2018-08723武汉华瑞勤程科技有限公司HQ-NH3N型氨氮水质在线分析仪质(认)字No.2018-08824深圳世绘林科技有限公司SVL-NH3-N型氨氮水质自动监测仪质(认)字No.2018-08925中科天融(北京)科技有限公司TR2336型氨氮全自动在线分析仪质(认)字No.2018-09026天健创新(北京)监测仪表股份有限公司TEM-NH3N9000型氨氮水质在线自动分析仪(氨自动分析仪)质(认)字No.2018-13727江苏海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CHHD-02型氨氮在线自动监测仪质(认)字No.2018-13828广州市怡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EST-2004型氨氮在线自动监测仪质(认)字No.2018-13929河北德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TYDM-NH3N-Ⅰ型氨氮在线分析仪质(认)字No.2018-14030南京华都环保设备有限公司HD03-3型氨氮(NH3)在线分析仪质(认)字No.2018-14131南京聚格环境科技有限公司AG-N07型氨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质(认)字No.2018-14432凯铭科技(杭州)有限公司KMW-820型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质(认)字No.2018-18633北京环科环保技术公司HB2000型在线氨氮分析仪质(认)字No.2018-18734贵阳学通仪器仪表有限公司XT-IV型氨氮(NH3-N)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质(认)字No.2018-18835上海煊仁环保仪器有限公司Powermon型氨氮水质在线分析仪质(认)字No.2018-18936天津同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TY-NH3-N 型氨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质(认)字No.2018-19037广州市怡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EST-SZJC33103-A型氨氮自动监测仪质(认)字No.2018-19238石家庄瑞澳科技有限公司RO-21型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质(认)字No.2019-00439桂林云璟科技有限公司YJ-NH3N-II型氨氮水质分析仪质(认)字No.2019-00540桂林云璟科技有限公司YJ-NH3N-I型氨氮水质分析仪质(认)字No.2019-00641江苏德林环保技术有限公司DL2003型NH3-N 自动在线分析仪质(认)字No.2019-00742苏州聚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NH3N-1040型氨氮在线分析仪质(认)字No.2019-00843吉林市光大分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GD1511NH型氨氮在线分析仪质(认)字No.2019-00944成都海兰天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HLT-200型氨氮在线自动监测仪质(认)字No.2019-01045山东东润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ND-2000型在线氨氮分析仪质(认)字No.2019-07346上海博取仪器有限公司NHNG-3010型氨氮在线自动监测仪质(认)字No.2019-07447捷意贸易(上海)有限公司Micromac C型水质在线分析仪(氨氮)质(认)字No.2019-07548重庆耐德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NIPm-3000-NH3N型氨氮测定仪质(认)字No.2019-07649河北伟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W1021型氨氮水质在线分析仪质(认)字No.2019-07750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LGS-202型氨氮自动监测仪质(认)字No.2019-07851伊创仪器科技(广州)有限公司2100series-Ι型氨氮水质在线分析仪质(认)字No.2019-07952哈希水质分析仪器(上海)有限公司Amtax NA8000.01型氨氮自动监测仪质(认)字No.2019-08153郑州富铭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ZZFM-8200型氨氮在线自动监测分析仪质(认)字No.2019-08654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WQMS2000-NHN型水质氨氮在线分析仪质(认)字No.2019-08755江苏卓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ZZ-1002型氨氮水质自动监测仪质(认)字No.2019-08956苏州源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SY-1091型氨氮水质在线检测仪质(认)字No.2019-09057厦门斯坦道科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ESTD-XP型一体化水质监测仪(氨氮)质(认)字No.2019-09158恒天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HTY-NH3-N型氨氮在线自动监测仪质(认)字No.2019-21659青岛恒大时代环保设备有限公司HTE-NH3-1型水质氨氮在线分析仪质(认)字No.2019-21760杭州英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NH3N-1800型氨氮水质在线自动分析仪质(认)字No.2019-21861江苏国技仪器有限公司AM-4020型氨氮水质在线分析仪质(认)字No.2019-22062杭州绿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GR-3411型在线氨氮分析仪质(认)字No.2019-22163江苏尚维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SWS-NH3-N-1001型水质氨氮在线监测仪质(认)字No.2019-22264南京威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WS-NH3-N181型氨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质(认)字No.2019-22365南京鸿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HG NH3-N 2015型氨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质(认)字No.2019-22466厦门隆力德环境技术开发有限公司AVVOR 9000 NH4-N型氨氮自动分析仪质(认)字No.2019-22567福州普贝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PCM300-NH3N型氨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质(认)字No.2019-22668杭州启绿科技有限公司WQA-3100型水质(氨氮)自动分析仪质(认)字No.2019-22769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WAOL2000-NH3-N型水质在线分析仪-氨氮质(认)字No.2019-22870PhotoTek 6000型氨氮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质(认)字No.2021-0343上海科泽智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K301S型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质(认)字No.2021-0354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 粮科院开启粮食近红外快检方法及仪器行业适用性验证评价工作
    为高质量筛选粮食收储快速检测方法标准应用的测定产品,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科学研究院粮油质量检验测试中心拟于近期组织开展粮食近红外快检方法及仪器行业适用性验证评价工作,验证测试评价的项目为粮食中的水分、粗蛋白质和粗脂肪含量。验证评价项目表评价项目验证标准方法基质样品形态编号名称名称标准代号1水分含量粮油检验稻谷水分含量测定近红外法GB/T 24896-2010稻谷颗粒2粉末3粮油检验小麦水分含量测定近红外法GB/T 24898-2010小麦颗粒4粉末5粮油检验玉米水分含量测定近红外法GB/T 24900-2010玉米颗粒6粉末7粗蛋白质含量粮油检验稻谷粗蛋白质含量测定近红外法GB/T 24897-2010稻谷颗粒8粉末9粮油检验小麦粗蛋白质含量测定近红外法GB/T 24899-2010小麦颗粒10粉末11粮油检验玉米粗蛋白质含量测定近红外法GB/T 24901-2010玉米颗粒12粉末13粮油检验大豆粗蛋白质、粗脂肪含量的测定近红外法GB/T 24870-2010大豆颗粒14粉末15粗脂肪含量粮油检验玉米粗脂肪含量测定近红外法GB/T 24902-2010玉米颗粒16粉末17粮油检验大豆粗蛋白质、粗脂肪含量的测定近红外法GB/T 24870-2010大豆颗粒18粉末按照通知要求,生产企业和单位需于2023年12月14日前提交粮食近红外快检方法及仪器行业适用性验证评价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参与现场验证评价仪器设备的保障工作,提供至少3台(套)仪器参与验证,指派专人做好仪器设备操作、故障排除的培训工作,并协助国粮局科研院检测中心完成现场验证其他工作。详细通知如下:关于组织粮食近红外快检方法及仪器行业适用性验证评价工作的公告为高质量筛选粮食收储快速检测方法标准应用的测定产品,受中储粮质检中心有限公司委托,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科学研究院粮油质量检验测试中心拟于近期组织开展粮食近红外快检方法及仪器行业适用性验证评价工作。现面向社会邀约粮食近红外快检产品生产企业和单位参加,相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时间2023年12月20日至31日。二、验证评价工作地点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大街11号粮科大厦。三、验证评价内容本次验证测试评价的项目为粮食中的水分、粗蛋白质和粗脂肪含量,具体项目详情见附件1,工作方案见附件3。四、生产企业和单位需提交的材料1.粮食近红外快检方法及仪器行业适用性验证评价申请表(附件2);2.企业或单位法人资格证明材料;3.产品合格证书、产品说明书和相关技术证明材料;4.用户使用意见或相关材料;5.有关部门提供的与申请内容密切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检验报告、环保许可证、环境评价证明、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用国际或国家标准证明等);生产企业和单位需提供包括上述内容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各一式三份(加盖公章);用于验证评价的仪器设备至少三台(套);生产企业和单位对所提供的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五、材料提交流程生产企业和单位需于2023年12月14日前提交粮食近红外快检方法及仪器行业适用性验证评价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待验证评价工作人员确认后,各申请参与本次验证的生产企业和单位指定1名负责人(技术人员)与验证评价工作组联系,沟通验证评价工作的具体事项,签署技术服务合同,并将相关纸质版材料邮寄到指定地址。六、费用本次验证评价采用自愿报名的方式,工作的成本费用由各参加验证评价的企业和单位承担,用于支付验证所需的标准物质、试剂耗材采购等费用,以及承担验证评价工作的技术人员和专家的劳务费、专家费等,按照“一项一申请”原则计算相关费用,每个项目收费标准6000元人民币。请各参与企业和单位签署技术服务合同后,按要求及时将款项汇至指定账户,本次验证评价工作只接受对公银行账户转账汇款。汇款账号信息如下:收款单位名称: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科学研究院收款账号:110060774012015000329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百万庄支行七、工作组联系人韩老师:010-58523432 hyt@ags.ac.cn郭老师:010-58523432 gyy@ags.ac.cn纸质材料邮寄地址:北京西城百万庄大街11号1102室 100037附件:附件1 粮食近红外快检方法及仪器行业适用性验证评价意向表.doc附件2 粮食近红外快检方法及仪器行业适用性验证评价申请表.doc附件3 粮食近红外快检方法及仪器行业适用性验证评价工作方案.doc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科学研究院粮油质量检验测试中心2023年12月1日
  • 环监总站PM2.5自动监测方法适用性比对测试展开
    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颁布在即,环保部明确了我国“十二五”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工作“三步走”的指导方针,即在2012年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以及直辖市和省会城市开展PM2.5等新指标监测,2013年在113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和环保模范城市开展监测,2015年在所有地级以上城市开展监测,2016年在全国各地都要按照该标准监测和评价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并向社会公布监测结果。   为确保“十二五”PM2.5监测工作的顺利开展,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在2011年12月份就开始着手准备PM2.5自动监测方法适用性比对测试工作,并制定了《PM2.5自动监测方法适用性比对测试实验方案》。参考美国EPA对PM2.5自动监测仪器的认证方法,以我国手工监测标准方法为标准,对不同厂家、不同原理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仪进行单机比对测试,以全面了解PM2.5监测中的β射线方法、β射线方法联用湿度补偿和光散射法、振荡天平(TEOM)方法、震荡天平联用膜补偿测量方法(TEOM-FDMS)等国内外主流监测方法与手工标准监测方法之间的差异,为我国“十二五”空气监测工作中PM2.5监测技术路线确定、监测技术规范编制提供技术支持。2012年1月总站又专门组织北京大学、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重庆市环境监测中心、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的相关专家对比对实验方案进行了技术论证,对实验方案进行了进一步的完善。   总站领导对测试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比对测试事项,按排相关处室提供人力、物力、财力支持。按照总站的统一部署,总站大气室、质检室、质管室、分析室迅速行动,联合开展了比对测试工作,分别负责自动和手工方法的比对测试、PM2.5监测质控研究、颗粒物组分分析等工作。   2012年1月8日起,总站大气室先后调集了美国 Thermo Fisher Scientific公司的TEOM1405F、TEOM1405、FH62C14、5030-SHARP等型号的PM2.5监测仪,美国Met One公司的BAM-1020PM2.5监测仪等国外品牌的监测仪,以及河北先河公司的XHPM-2000E监测仪、北京中晟泰科公司的7201型监测仪、武汉天虹公司的TH2000TM监测仪、安徽蓝盾光电子公司TEOM监测仪等国产监测仪器共9种PM2.5自动监测仪器,以及美国 Thermo Fisher Scientific公司、德国Derenda公司、武汉天虹公司等国内外厂家的4种手工采样监测仪器,开始进行仪器设备安装调试工作,至1月18日完成了所有自动监测仪器、手工监测仪器的安装、调试、校准工作,以及天平室准备和实验室样品前处理准备工作,1月18日至20日进行了手工监测方法的平行性测试等前期准备工作,为全面开展比对测试实验打下了良好的工作基础。   2012年1月29日,春节假期过后的第一天,大气室、质检室、质管室、分析室立即召开专门会议,对比对测试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工作人员按照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相关要求,对参与实验的所有仪器设备再次进行了全面维护检查和校准,目前全部仪器设备工作状况良好,实验室样品前处理准备工作和分析方法准备工作进展顺利,测试工作按照实验方案已全面展开。
  •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公布(截至9月30日 )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 (符合HJ 76-2017标准)(截至2023年9月30日)序号仪器名称型号生产单位名称委托单位名称报告编号检测项目1MD600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南京波瑞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南京波瑞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19-111颗粒物、烟气参数2SCS-900PM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19-133颗粒物、烟气参数3MD6000-B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南京波瑞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南京波瑞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19-134颗粒物、烟气参数4ARX-C20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安荣信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安荣信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19-155颗粒物、SO2、NOX、烟气参数5SYS-CE-3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19-199SO2、NOX、烟气参数6SCS-900FT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0-005SO2、NOX、烟气参数7MIR-FT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ENVIRONNEMENT S.AENVIRONNEMENT环境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0-021SO2、NOX、烟气参数8EST-CEMS-100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广州市怡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怡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0-037颗粒物、SO2、NOX、烟气参数9SCS-900NU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0-038SO2、NOX、烟气参数10MDK116-A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苏州曼德克光电有限公司北京曼德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0-043SO2、NOX、烟气参数11LV-EM-100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安徽绿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绿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0-045SO2、NOX、烟气参数12FAS-120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黑龙江富奥电力技术开发有限公司黑龙江富奥电力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0-069SO2、NOX、烟气参数13HLT-C1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成都海兰天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海兰天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0-078颗粒物、SO2、NOX、烟气参数14M600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上海华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华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0-107SO2、NOX、烟气参数15CEMS125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0-134SO2、NOX、烟气参数16SCS-900CPM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0-137颗粒物、烟气参数17CEMS130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0-183SO2、NOX、烟气参数18DY-MD6000-S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西安鼎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鼎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0-184颗粒物、烟气参数19SC-30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苏州汉策能源设备有限公司苏州汉策能源设备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0-194SO2、NOX、烟气参数20FB-100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天津市蓝宇科工贸有限公司天津市蓝宇科工贸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0-200SO2、NOX、烟气参数21ACX-UV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ABB(中国)有限公司ABB(中国)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0-210SO2、NOX、烟气参数22JMSLD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青岛佳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青岛佳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1-001颗粒物、烟气参数23SLCEMS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青岛佳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青岛佳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1-002SO2、NOX、烟气参数24MDK116-B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苏州曼德克光电有限公司北京曼德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1-003颗粒物、SO2、NOX、烟气参数24KPS-7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南京柯普士仪器科技有限公司南京柯普士仪器科技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1-005SO2、NOX、烟气参数25TK-100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山东新泽仪器有限公司山东新泽仪器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1-019颗粒物、SO2、NOX、烟气参数26CEMS-200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1-030颗粒物、SO2、NOX、烟气参数27LDM-100(D) 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1-032颗粒物、烟气参数28DQHJ-CE01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西安聚能仪器有限公司陕西大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1-134SO2、NOX、烟气参数29BTB-YQ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辽宁毕托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辽宁毕托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1-135烟气参数30SGEP-30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中绿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绿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1-154颗粒物、SO2、NOX、烟气参数31SGEP-300PM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中绿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绿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1-157颗粒物、烟气参数32GA-CEMS200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深圳市云顶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云顶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1-165颗粒物、SO2、NOX、烟气参数33EM—5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杭州泽天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泽天科技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1-166SO2、NOX、烟气参数34LD1200A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1-168颗粒物、烟气参数35SCS-90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1-169SO2、NOX、烟气参数36JN-CEMS100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江苏新世纪江南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新世纪江南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1-186颗粒物、SO2、NOX、烟气参数37RJ-PM-D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深圳睿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深圳睿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1-187颗粒物、烟气参数38CEMS-8000L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南京康测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南京康测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1-188颗粒物、SO2、NOX、烟气参数39RJ-CEMS-D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深圳睿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深圳睿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1-190SO2、NOX、烟气参数40AG-CEMS07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南京聚格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南京聚格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1-191SO2、NOX、烟气参数41CEMS120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1-193SO2、NOX、烟气参数42SCS-900C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1-199颗粒物、SO2、NOX、烟气参数43LD1000A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1-202颗粒物、烟气参数44FGC-200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南京霍普斯科技有限公司南京霍普斯科技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1-248SO2、NOX、烟气参数45TR-II-D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中节能天融科技有限公司中科天融(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1-261SO2、NOX、烟气参数46DMS-30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杭州泽天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泽天科技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1-262颗粒物、烟气参数47YX-CEMS-L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宇星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宇星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1-272颗粒物、SO2、NOX、烟气参数48MBGAS-300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上海ABB工程有限公司ABB(中国)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1-280SO2、NOX、烟气参数49ACX-100UV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南京羣科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南京羣科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1-284SO2、NOX、烟气参数50HF-CEMS-110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杭州禾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禾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1-288SO2、NOX、烟气参数51TR-X-D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中节能天融科技有限公司中节能天融科技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1-303颗粒物、烟气参数52TR-III-D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中节能天融科技有限公司中科天融(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1-304SO2、NOX、烟气参数53CEMS-380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江苏卓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卓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2-010SO2、NOX、烟气参数54YC_PT_N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南京益彩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益彩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2-011烟气参数55CM-CEMS-8002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杭州绰美科技有限公司杭州绰美科技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2-017SO2、NOX、烟气参数56GA-500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杭州春来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春来科技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2-032SO2、NOX、烟气参数57JTYH-CT10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西安景泰银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西安景泰银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质(认)字 No. 2022-033SO2、NOX、烟气参数58FCY-370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江苏卓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卓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2-034颗粒物、烟气参数59XHX-CEMS-1000C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山西鑫华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山西鑫华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2-042SO2、NOX、烟气参数60CEMS-500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杭州春来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春来科技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2-043颗粒物、SO2、NOX、烟气参数61PS7400-F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重庆川仪分析仪器有限公司重庆川仪分析仪器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2-045SO2、NOX、烟气参数62AG-DUST07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南京聚格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南京聚格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2-068颗粒物、烟气参数63TR-9300E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西安聚能仪器有限公司西安聚能仪器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2-069SO2、NOX、烟气参数64ACX-C15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上海ABB工程有限公司ABB(中国)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2-073SO2、NOX、烟气参数65TLG-311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铜陵蓝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铜陵蓝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颗粒物、SO2、NOX、烟气参数71YC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南京益彩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益彩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2-091烟气参数72CEMS379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恒天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恒天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最新!环境监测适用性仪器检测合格名录,共涉及1151款仪器(截止2021年6月30日)
    最新!环境监测适用性仪器检测合格名录,共涉及1151款仪器(截止2021年6月30日)7月份,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发布最新的环境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合格产品名录(截至2021年6月30日),名录涉及水质、采样采集、空气3大类37细分类别1151款仪器。详细目录如下:1. 总磷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2. 总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3. 紫外(UV)吸收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4. 浊度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5. 五参数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6. 水中挥发性有机物在线自动监测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7. 水质自动采样器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8. 水质重金属(铅、镉、砷、六价铬)在线自动监测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9. 溶解氧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10. 化学需氧量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符合HJT 377-2007 标准及HJC-ZY32-2013 检测作业指导书) (截至2021 年6 月30日) 3011. 化学需氧量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符合HJ 377-2019 标准) (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12. 高锰酸盐指数在线自动监测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13. 氨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符合HJT 101-2003 标准及HJC-ZY33-2013 检测作业指导书) (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14. 氨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符合HJ 101-2019 标准) (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15. pH 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16. 酸雨采样器适用性检测合格产品名录(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17. 数据采集传输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18. 烟尘烟气连续自动监测系统(CEMS)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符合HJ/T 76-2007 标准)(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19. 烟尘烟气连续自动监测系统(CEMS)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符合HJ 76-2017 标准)(截至2021 年06 月30 日)20. 烟尘采样器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21. 小型空气质量(SO2、NO2、O3、CO、PM10、PM2.5)连续监测系统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22. 生活垃圾焚烧固定源烟气(HCl、CO)排放连续监测系统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23. 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24. 环境空气颗粒物滤膜自动称量系统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25. 环境空气颗粒物多通道采样器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26. 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连续监测系统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27. 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采样器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28. 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连续监测系统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29. 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采样器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30. 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气相色谱连续监测系统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31. 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认证检测合格产品名录(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32. 环境空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便携式监测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33. 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34. 废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便携式监测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35. 大气总悬浮颗粒物(TSP)采样器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36. 大气气溶胶激光雷达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37. 便携式烟气(SO2、NOX)分析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文末有详细名录下载方式↓部分内容截图:欲需详细目录请免费扫码下载
  • GE分析仪器推出经济型TOC标准品解决方案,应对GMP新规定
    GMP 2010 &mdash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自11年3月起正式推行,其中对制药企业的设备及检验仪器都有了新的规定。第五章第九十条&ldquo 应当按照操作规程和校准计划定期对生产和检验用&hellip &hellip 仪器进行校准和检查,并保存相关记录....&rdquo 第七章第一百三十九条&ldquo 企业的&hellip &hellip 设备和检验仪器应当经过确认,应当采用经过验证的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检验方法进行生产、操作和检验,并保持持续的验证状态&rdquo 。 作为制药企业生产所需的重要检测仪器 &mdash &mdash 总有机碳(TOC)分析仪,按照GMP 2010新规必须定期地进行校准、校验及确认。同时根据2010版中国药典附录VIII R《制药用水中总有机碳测定法》中的相关要求,TOC分析仪还需要定期采用蔗糖和1,4-对苯醌的标准溶液进行系统适用性的测试。为了让中国制药客户符合2010中国药典并顺利通过GMP 2010认证,GE分析仪器除了提供全系列在线、实验室及便携式TOC分析仪,同时也致力于提供多种TOC标准品,帮助客户更便捷地完成TOC分析仪校准、校验、确认及系统适用性验证等测试。 GE Sievers系列标准品具备以下几大特点: 即开即用 &mdash 液体标准品,打开即可使用,无需任何准备工作,多种容量及套装可选,也可根据客户需求定制订单。 质量可靠且经过认证 &mdash 所有标准品都需要进行稳定性的研究测试。经过这些研究结果,GE分析仪器会为每个标准品确定相应的保质期。 原料可追溯 &mdash Sievers采用的原料可追溯至USP, JP及NIST每个标准品都具备一份分析证书(COA),来证明标准品的可追溯性和精度。分析证书的设计完全符合ISO指导。 2012年6月底,GE 分析仪器在中国也完成了标准品实验室的建设,生产TOC分析仪常用的标准品;生产工艺及质量保证系统与美国生产基地一致。在确保标准品质量的同时,因省去了繁杂的进出口及报关手续,标准品的运输时间较之前至少加快了30%。大大缩短了客户从订货到收货的周期,方便客户的日常检测。 本地化的生产也降低了成本,为客户节约了日常维护、校准校验等成本,提高了TOC分析仪使用的经济性。 查看标准品价格并订购,请访问cn.geinstruments.com/std-price
  • 最新!水质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共计897台(截至2022年3月31日)
    4月11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发布了截至2022年3月31日的水质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涉及pH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氨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超声波明渠流量计、高锰酸盐指数在线自动监测仪、户外小型水质多参数自动监测系统、化学需氧量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五参数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浊度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总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总磷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数据采集传输仪、紫外(UV)吸收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水质重金属(铅、镉、砷、六价铬)在线自动监测仪等18类水质监测仪器,共计897台。详情如下: pH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 (截至2022年3月31日)序号单位名称仪器名称型号报告编号1青岛科仪精密设备有限公司LpH5001型pH在线监测仪质(认)字No.2019-1892昆山三泽仪器有限公司PC-1000型酸碱度/氧化还原电位变送器质(认)字No.2019-1933山东东润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PHS-8000型工业PH计质(认)字No.2019-1944赛默飞世尔科技(中国)有限公司AquaPro型PH水质自动分析仪质(认)字No.2020-0115福州普贝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UNI-20型pH水质自动监测仪质(认)字No.2020-0956大连力得现代科技有限公司LDPH6000W型工业PH计质(认)字No.2020-0967河北科瑞达仪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pH/ORP-6900型工业pH计质(认)字No.2020-1098恩德斯豪斯(中国)自动化有限公司CPS型pH分析仪质(认)字No.2020-1189北京华科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HK-328W型pH水质自动分析仪质(认)字No.2021-07210杭州美仪自动化有限公司SUP-PH型PH/ORP控制器质(认)字No.2021-07311重庆尚捷仪器仪表有限公司P535型pH计质(认)字No.2021-22312上海阔思电子有限公司A10PR型pH水质自动分析仪质(认)字No.2021-29613苏州雷博亚仪器有限公司WM-D100型pH在线分析仪质(认)字No.2022-004氨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符合HJ/T 101-2003标准及HJC-ZY33-2013检测作业指导书) (截至2022年3月31日)序号单位名称仪器名称型号报告编号1中兴仪器(深圳)有限公司C310型氨在线分析仪质(认)字No.2017-0792南京港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GN-NH3-N 03型氨氮在线自动分析仪质(认)字No.2017-0803北京利达科信环境安全技术有限公司KS2301型在线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质(认)字No.2017-0824伊创仪器科技(广州)有限公司2100series型氨氮在线分析仪质(认)字No.2017-0875太仓创造电子有限公司CE-1302型氨氮(NH3-N)在线分析仪质(认)字No.2017-0886江苏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GIM-2100H1型氨氮自动监测仪质(认)字No.2017-0917深圳市朗石科学仪器有限公司PhotoTek6000型多参数(氨氮)在线水质分析仪质(认)字No.2017-0998江西怡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YSM-A型氨氮自动检测仪质(认)字No.2017-1029杭州绿洁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GR-2126型在线氨氮分析仪质(认)字No.2017-10310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NH3N-2000型氨氮在线分析仪质(认)字No.2017-14111江苏锐泉环保技术有限公司RenQ-IV型氨氮在线自动分析仪质(认)字No.2017-14212武汉正元自动化仪表工程有限公司ZXcm-500-nr型氨氮在线分析仪质(认)字No.2017-14313深圳市正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WQ1000型氨氮水质在线监测仪质(认)字No.2017-14414恩德斯豪斯(中国)自动化有限公司CA80AM型在线氨氮分析仪质(认)字No.2017-14515江苏汇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DEK-NH3-N型氨氮在线自动监测仪质(认)字No.2017-19016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LFS-2002型水质分析仪(氨氮)质(认)字No.2017-19117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LFEC-2006型水质分析仪(氨氮)质(认)字No.2017-19218厦门市吉龙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HTC-C型氨氮自动监测仪质(认)字No.2017-19319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WAOL2000-NH3-N型水质在线分析仪质(认)字No.2017-19420南京鸿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HK-NH3-N型氨氮在线分析仪质(认)字No.2017-19521宇星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YX-NH3-N-Ⅲ型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质(认)字No.2017-19822宇星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YX-NH3-N-Ⅲ型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质(认)字No.2017-19923河北华厚天成环保技术有限公司NH3N-C型氨氮在线分析仪质(认)字No.2018-07324武汉境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JH-9/W型氨氮在线水质分析仪质(认)字No.2018-07425南京捷发科技有限公司Johnsir型氨氮水质在线分析仪质(认)字No.2018-07526安徽英凯环境技术有限公司EC-NH3型氨氮自动在线监测仪质(认)字No.2018-07627厦门蓝海环科仪器有限公司BO-E09型氨氮在线监测仪质(认)字No.2018-07728广东伟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NH3N-2009型在线氨氮监测仪器质(认)字No.2018-07829中绿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TGH-SNS型氨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质(认)字No.2018-08530中绿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TGH-SN型氨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质(认)字No.2018-08631浙江微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VL-AN-201-X型氨氮在线监测仪质(认)字No.2018-08732武汉华瑞勤程科技有限公司HQ-NH3N型氨氮水质在线分析仪质(认)字No.2018-08833深圳世绘林科技有限公司SVL-NH3-N型氨氮水质自动监测仪质(认)字No.2018-08934中科天融(北京)科技有限公司TR2336型氨氮全自动在线分析仪质(认)字No.2018-09035天健创新(北京)监测仪表股份有限公司TEM-NH3N9000型氨氮水质在线自动分析仪(氨自动分析仪)质(认)字No.2018-13736江苏海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CHHD-02型氨氮在线自动监测仪质(认)字No.2018-13837广州市怡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EST-2004型氨氮在线自动监测仪质(认)字No.2018-13938河北德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TYDM-NH3N-Ⅰ型氨氮在线分析仪质(认)字No.2018-14039南京华都环保设备有限公司HD03-3型氨氮(NH3)在线分析仪质(认)字No.2018-14140南京聚格环境科技有限公司AG-N07型氨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质(认)字No.2018-14441凯铭科技(杭州)有限公司KMW-820型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质(认)字No.2018-18642北京环科环保技术公司HB2000型在线氨氮分析仪质(认)字No.2018-18743贵阳学通仪器仪表有限公司XT-IV型氨氮(NH3-N)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质(认)字No.2018-18844上海煊仁环保仪器有限公司Powermon型氨氮水质在线分析仪质(认)字No.2018-18945天津同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TY-NH3-N 型氨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质(认)字No.2018-19046广州市怡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EST-SZJC33103-A型氨氮自动监测仪质(认)字No.2018-19247石家庄瑞澳科技有限公司RO-21型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质(认)字No.2019-00448桂林云璟科技有限公司YJ-NH3N-II型氨氮水质分析仪质(认)字No.2019-00549桂林云璟科技有限公司YJ-NH3N-I型氨氮水质分析仪质(认)字No.2019-00650江苏德林环保技术有限公司DL2003型NH3-N 自动在线分析仪质(认)字No.2019-00751苏州聚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NH3N-1040型氨氮在线分析仪质(认)字No.2019-00852吉林市光大分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GD1511NH型氨氮在线分析仪质(认)字No.2019-00953成都海兰天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HLT-200型氨氮在线自动监测仪质(认)字No.2019-01054山东东润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ND-2000型在线氨氮分析仪质(认)字No.2019-07355上海博取仪器有限公司NHNG-3010型氨氮在线自动监测仪质(认)字No.2019-07456捷意贸易(上海)有限公司Micromac C型水质在线分析仪(氨氮)质(认)字No.2019-07557重庆耐德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NIPm-3000-NH3N型氨氮测定仪质(认)字No.2019-07658河北伟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W1021型氨氮水质在线分析仪质(认)字No.2019-07759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LGS-202型氨氮自动监测仪质(认)字No.2019-07860伊创仪器科技(广州)有限公司2100series-Ι型氨氮水质在线分析仪质(认)字No.2019-079型氨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质(认)字No.2021-17231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LFS- 2002(NH)型氨氮水质分析仪质(认)字
  • ASD | 应用PROSPECT模型提取叶片生化性状的适用性研究
    PROSDM:PROSPECT模型与光谱导数和相似性度量相结合从双向反射率中提取叶片生化性状的适用性叶片生化性状为理解植物光合功能、动态生长、养分循环和初级生产提供了有价值的信息。叶片叶绿素含量(Cab)、类胡萝卜素含量(Cxc)、含水量(Cw)和干物质含量(Cm)是四个重要的叶片生化性状,与植物光合作用、氮素、胁迫和衰老等健康和生长状态密切相关。能够对这些叶片生化性状进行高通量测量的方法对于表征植物生理状态和关键功能过程至关重要。PROSPECT模型是目前更常用的叶片辐射传输模型之一,可从叶片定向半球反射因子(DHRF)光谱来提取叶片生化性状,然而,在应用于叶片双向反射因子(BRF)光谱提取叶片生化性状方面尚待探索。叶片表面反射率和各向异性性状的存在可能是限制PROSPECT从叶片BRF光谱评估叶片生化性状的主要问题。基于此,在本研究中,研究者们提出了一个方法,整合了PROSPECT模型、光谱导数和相似性度量(SDM),称为PROSDM,去除了叶片BRF和DHRF光谱的差异,并从叶片BRF光谱提取了叶片生化性状。具体目标是:(1)通过PROSPECT反演调查叶片BRF和DHRF光谱差异随波长的变化以及对Cab、Cxc、Cw和Cm提取的影响,(2)开发PROSDM消除BRF和DHRF光谱差异,从叶片BRF光谱与PROSPECT和PROCOSINE以及PROCWT的比较来提取Cab、Cxc、Cw和Cm以及(3)评估PROSPECT、光谱子域、光谱噪音和模型参数范围对PROSDM性能的影响。为了获得各种叶片生化性状和反射率,作者收集了具有不同生长阶段、营养状况和种植区域的植物物种的10个数据集,包括1个测量数据集和9个公开获取数据集。从油菜(Brassica napus L.)、水稻(Oryza sativa L.)和柑橘(Citrus aurantium L.)随机采集2279个植物叶片,利用ASD FieldSpec 4测量叶片反射率,获得数据集#1。从EcoSIS光谱库中获得具有各种叶片光谱和生化性状的9个公开的数据集。其中,7个数据集的BRF光谱由ASD地物光谱仪(Analytical Spectral Devices, Inc., Boulder, CO, USA)搭配ASD叶片夹测量。 表1 数据集描述。Dataset#1是本研究中测得的,Dataset#2-#10是在线https://ecosis.org获取的。BRF和DHRF光谱的光谱区域是400-2500 nm。【结果】 平均BRF和DHRF光谱差异(a)以及这些差异对平均BRF光谱的贡献(b)。油菜(红线)在Dataset#1中获得,其他植物物种在Dataset#5中获得。 通过考虑非波长依赖性f(a,d)和波长依赖性f(b,c,e,f)两种情况,利用一阶(a-c)和二阶(d-f)导数的叶片BRF(绿线)和DHRF(橙线)光谱之间的差异。 利用PROSPECT反演(a–d),PROCOSINE反演(e–h),PROCWT-S4( i–l)和基于全光谱域PROSPECT-PRO 的PROSDM(m–p)的所有数据集(Dataset#1-#10)中Cab (a,e,i,m) ,Cxc (b,f,j,n), Cw (c,g,k,o) 和Cm (d,h,l,p)测量值和估算值比较。 【结论】 本研究中,作者提出了PROSDM这种新方法用来从叶片BRF光谱来提取叶片生化性状。结果发现光谱导数可以消除BRF和DHRF光谱的非波长依赖性差异。当BRF和DHRF光谱的差异随波长变化时,光谱导数仅能去除部分差异,而曼哈顿距离(MD)补偿了光谱导数的限制,进一步减少了差异。结果,PROSDM从叶片BRF光谱准确提取了不同植物物种的Cab、Cxc、Cw和Cm。与标准的PROSPECT反演需要利用带有积分球的光谱仪测量叶片DHRF光谱不同,PROSDM扩展了PROSPECT到叶片BRF光谱的应用,以提取叶片生化性状。它可利用不同手持式光谱仪和叶片夹原位提取叶片生化性状。 在全光谱域,PROSDM-SED实现了Cab和Cxc的更优提取,RMSE分别为7.64 μg/cm2 and 2.77 μg/cm2,PROSDM-FMD产生了Cw(RMSE = 0.0041 g/cm2)和Cm(RMSE = 0.0024 g/cm2)的更好估计。与PROSPECT相比,PROSDM提取的Cab、Cxc、Cw和Cm RMSE分别降低了20.33%,29.34%,25.45%和44.19%。结果表明,PROSPECT和PROCOSINE以及PROCWT的Cab、Cxc、Cw和Cm提取精度受到光谱饱和度、PROSPECT反演、光谱子域以及模型参数范围的影响很大。适当的光谱子域和模型参数范围可以改善不同反演方法的提取结果。这需要从实地测量和报告的研究中了解叶片生化和结构性状的先验信息。与这些反演方法相比,所提出的PROSDM在减轻Cab、Cxc、Cw和Cm提取的负面影响上具有很大潜力。对于不同的PROSPECT版本,建议利用PROSPECT-PRO从叶片BRF光谱提取叶片生化性状。 未来研究需要基于叶片BRDF模型测量叶片BRF光谱的光谱和方向变化,将BRDF模型与所提出的PROSDM耦合可以改善对BRF和DHRF光谱变化的表征。此外,由于植物物种BRF和DHRF光谱的差异变化,在不同的数据集中PROSDM不能获得一致性提取结果。预计更多的工作将集中在理解不同视角和照明角度下植物叶片光学特性的变化。期望PROSDM可以应用在不同的尺度上,提高其在遥感、生态和环境研究中的适用性。点击如下链接,下载原文:PROSDM:PROSPECT模型与光谱导数和相似性度量相结合从双向反射率中提取叶片生化性状的适用性
  • 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 (截至9月30日)
    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 (截至2023年9月30日)序号仪器名称型号生产单位名称委托单位名称报告编号1CEMS1300型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质(认)字No.2022-3742SCS-900 GHG型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质(认)字 No.2022-3753AG-YII22型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南京聚格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南京聚格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质(认)字 No.2022-3764ARX-G320型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安荣信科技(南京)有限公司安荣信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质(认)字 No.2022-3775JM-SG-CEMS型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青岛佳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青岛佳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质(认)字 No.2022-3796CEMS-5000C型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杭州春来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春来科技有限公司质(认)字 No.2022-4267RJ-GHG型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深圳睿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深圳睿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质(认)字 No.2022-4278SCS-900C GHG型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质(认)字 No.2022-4409LV-EM-1200型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安徽绿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绿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质(认)字 No.2022-44610ACX-C150型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上海ABB工程有限公司ABB(中国)有限公司质(认)字 No.2022-45311SGEP-300T型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中绿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绿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质(认)字 No.2023-00512CEI-3000-CO2型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北京中电兴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北京中电兴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质(认)字 No.2023-12213PGCM-2001M型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南京霍普斯科技有限公司南京霍普斯科技有限公司质(认)字 No.2023-12314TK-1000型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山东新泽仪器有限公司山东新泽仪器有限公司质(认)字 No.2023-13415MCS 100FT型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西克麦哈克(北京)仪器有限公司西克麦哈克(北京)仪器有限公司质(认)字 No.2023-20216BX-CEM2000C型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质(认)字 No.2023-24917NEPRICD-2000型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南京国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国电环境保护研究院有限公司质(认)字 No.2023-25118TH-870C型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武汉天虹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天虹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质(认)字 No.2023-25719FT-91型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江苏方天电力技术有限公司江苏方天电力技术有限公司质(认)字 No.2023-31520FT-94型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江苏方天电力技术有限公司江苏方天电力技术有限公司质(认)字 No.2023-31621SPEP-2010C型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南京国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国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质(认)字 No.2023-31822M1100型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青岛明德环保仪器有限公司青岛明德环保仪器有限公司质(认)字 No.2023-33023SMC 9021GHG-S7CO2型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西克麦哈克(北京)仪器有限公司西克麦哈克(北京)仪器有限公司质(认)字 No.2023-36624ATP-500型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安徽天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天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质(认)字 No.2023-36725HH-5300型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江苏汇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汇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质(认)字 No.2023-39326LX-4000C型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南京泷宣凌盛科技有限公司南京泷宣凌盛科技有限公司质(认)字 No.2023-39427TR-III-GHG型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中节能天融科技有限公司中节能天融科技有限公司质(认)字 No.2023-46628NHEM-3型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质(认)字 No.2023-467
  • 环境监测设备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环境空气及污染源废气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为确保进入国家环境监测网络的仪器质量,从设备质量的源头保证监测数据准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七条第三款“监测机构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监测设备,遵守监测规范”的相关要求,环保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依据相关监测标准规范开展了相应监测设备的适用性检测。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兹将近期适用性检测合格且报告在有效期内(截止至2017年3月23日)的相关监测设备名录公布如下(上半部分:环境空气及污染源废气)。 /p p strong 一环境空气 /strong /p p strong 1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 、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 17.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noimg/92e18d6d-63a8-4c7b-9512-950e6cd99b00.jpg" / /p p strong 2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 13.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noimg/5a72ddc0-387a-4b4f-a63a-a65d6812ab06.jpg" / & nbsp /p p strong 3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连续自动监测系统 /strong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img title=" 3.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noimg/d172a2c9-c20b-4add-91f1-49f8a82d908e.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left" strong 4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采样器& nbsp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 4.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noimg/7585313a-8ac3-46e0-82f3-a5d22c4182c9.jpg" / /p p strong 5总悬浮颗粒物采样器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nbsp img title=" 5.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noimg/211e1592-34db-4459-b2af-4993fccd6568.jpg" / /p p strong 6降雨自动采样器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nbsp img title=" 6.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noimg/944f26b8-9bd1-40b4-acb3-04791760806c.jpg" / /p p strong 二污染源废气 /strong /p p strong 1烟尘烟气连续自动监测系统(CEMS)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nbsp img title=" 二.1.pn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noimg/65288e7d-a9ce-45ac-b80d-1d590ee5cfd7.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 二.1-22.pn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noimg/488e3d14-d298-4937-b734-1cc15b90fb34.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 二.1-30.pn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noimg/3f115930-c9c0-451c-91c8-17ad7742df6f.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 er.1-41.pn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noimg/340f888d-a7f0-4eb3-ae38-90846f00dfa4.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 er.1-52.pn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noimg/f03d7245-bf48-46a1-9f2f-320ab3093a91.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 62.pn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noimg/cc068ed0-5715-4ded-bf0b-61350ef348e7.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 63-73.pn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noimg/71e9ec78-5a9f-4c5b-b24a-562773c54835.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 74-84.pn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noimg/b7b32b51-3226-492d-8b74-c4280e528d96.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 85-94.pn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noimg/3d9e3996-2506-41f7-95ae-13f6a5dd8ce4.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 95-99.pn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noimg/9494f3c7-f70c-475a-adf8-91f7ba5da2af.jpg" / /p p strong 2定电位电解法二氧化硫测定仪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 二.2.1.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noimg/8ef798e8-7525-49db-be1e-19de67a924e1.jpg" / /p p strong 3烟尘采样器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 二.3.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noimg/15f761f0-0162-4836-bdb4-b27693305f59.jpg" / /p
  • 环境监测总站镉、铅、砷在线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开始申报
    p   近日,环境监测总站发布通知《水质重金属在线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需知(2015年10月起)》,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接受水质重金属镉(I、II型)、铅(I、II型)、砷(I、II型)在线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报名。在今年六月份 a title=" " href=" http://www.instrument.com.cn/news/20150630/165644.shtml" target=" _self" 环境监测总站首次发布了水质重金属在线监测仪合格目录 /a ,公布的全部仪器测定的均为镉,此次增加了铅和砷两个指标。 /p p    strong 通知全文如下: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水质重金属在线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需知(2015年10月起) /p p   一、适用性检测安排 /p p   根据工作安排,质检中心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接受水质重金属镉(I、II型)、铅(I、II型)、砷(I、II型)在线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报名。 /p p   二、报名及材料提交 /p p   1、 请需申请检测的企业企业提交申请表(见附件1)及其它相关材料(见材料清单),所有需提交的材料请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qaas@cnemc.cn,除此之外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报名 /p p   2、 材料审核通过后进入待检测序列,并由质检中心安排抽样,如抽样不通过视为申请未通过,不予安排检测。 /p p   三、申请检测所需提交材料清单(进口、国产) /p p   1、 水质在线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申请书(加盖公章) /p p   2、 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加盖公章) /p p   3、 经备案的企业标准(产品执行标准,复印件加盖公章) /p p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如无,需企业提供说明并加盖公章) /p p   5、 仪器出厂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p p   6、 仪器说明书(中文版) /p p   7、 仪器照片(包括外观、内部结构、主要零部件、铭牌照片,所有照片请保证清晰) /p p   备注1:以上材料电子版的请调整成PDF格式后提交,邮件名称示例:XX公司-重金属铅II型仪器。 /p p   备注2:电子版材料审核合格后,请将上述材料的纸质版装订后快递至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院(乙)中国环境监测总站201室王晓慧收。 /p p   备注3:联系电话 王晓慧010-84943048 /p p   附件1:《水质在线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申请书-2015版》 /p p   附件2:“水质重金属砷、镉、铅在线仪器” 作业指导书 /p p   附件3: a style=" COLOR: #0070c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title=" " href=" http://www.instrument.com.cn/zc/1650.html" target=" _self" span style=" COLOR: #0070c0" strong 水质重金属仪器 /strong /span /a 适用性检测平台通信协议 /p
  • 宁夏化学分析测试协会立项《植物源性食品中番茄源性成分的检测 实时荧光PCR法》团体标准
    各相关单位:根据《宁夏化学分析测试协会团体标准制定程序》的有关规定,由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检测研究院申请的《植物源性食品中番茄源性成分的检测 实时荧光PCR法》团体标准,经我会评审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请起草单位按照要求,严格把控标准质量关,切实提高标准制定的质量和水平,增加标准的适用性和实效性,按期完成标准编制的相关工作。联系人:张小飞电话: 13995098931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新田商务中心413室邮箱:1904691657@qq.com 2024团标立项公示9.5.pdf
  • 最新!环境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共计1413台 (截至2022年9月30日)
    最新!环境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共计1413台(截至2022年9月30日)10月14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发布了截至2022年9月30日的环境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小编整理发现共涉及1413台环境监测仪器。水质监测仪器共计847台,主要涉及仪器有:pH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氨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水质多参数自动监测系统、化学需氧量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溶解氧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水质重金属(铅、镉、砷、六价铬)在线自动监测仪、水质自动采样器、水中挥发性有机物在线自动监测仪、五参数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浊度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紫外(UV)吸收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总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高锰酸盐指数在线自动监测仪,共13类水质监测仪器。气体检测仪器共计448台,主要涉及仪器有:便携式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监测仪、便携式烟气(SO2、NOX)分析仪、大气气溶胶激光雷达、大气总悬浮颗粒物(TSP)采样器、废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便携式监测仪、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环境空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便携式监测仪、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气相色谱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采样器、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连续监测系统、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采样器、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环境空气颗粒物多通道采样器、环境空气颗粒物滤膜自动称量系统、环境空气颗粒物元素成分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生活垃圾焚烧固定源烟气(HCl、CO)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小型空气质量(SO2、NO2、O3、CO、PM10、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烟尘烟气连续自动监测系统(CEMS)、烟尘采样器,共21类气体检测仪器。除此之外还有2类其它仪器:超声波明渠流量计、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还有1类数据采集传输仪。附录(部分截图): 全文下载:环境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 (截至2022年9月30日)扫码下载:往期回归:《环境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 -共计1260台(截止2022年6月30) 环境监测适用性仪器检测合格名录汇编-共涉及1295款仪器(截止2022年3月31日)《环境监测适用性仪器检测合格名录》汇编-共涉及1151款仪器
  • 最新《环境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共计1426台
    最新《环境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共计1426台(截至2022年12月31日)1月16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发布了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环境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共有1426台环境监测仪器。水质监测仪器 共计772台,主要涉及仪器有:pH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氨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高锰酸盐指数在线自动监测仪、户外小型水质多参数自动监测系统、化学需氧量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溶解氧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水质重金属(铅、镉、砷、六价铬)在线自动监测仪、水中挥发性有机物在线自动监测仪、五参数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浊度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紫外(UV)吸收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总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总磷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共13类水质监测仪器。气体检测仪器 共计447台,主要涉及仪器有:便携式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监测仪、便携式烟气(SO2、NOX)分析仪、大气气溶胶激光雷达、大气总悬浮颗粒物(TSP)采样器、废气便携式挥发性有机物组分傅里叶红外监测仪、废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便携式监测仪、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连续自动监测、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气相色谱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连续监测系统、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环境空气颗粒物滤膜自动称量系统、环境空气颗粒物元素成分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环境空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便携式监测仪、生活垃圾焚烧固定源烟气(HCl、CO)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小型空气质量(SO2、NO2、O3、CO、PM10、PM2.5)连续自动监测,共20类气体检测仪器。采样及采集类仪器设备共计194台,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采样器、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采样器、环境空气颗粒物采样称重一体化监测仪、环境空气颗粒物多通道采样器、降雨自动采样器、水质自动采样器、烟尘采样器、数据采集传输仪,共8类仪器。除此之外还有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和超声波明渠流量计。附录(部分截图):全文下载:《最新环境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2年12月31日)扫码下载:往期回顾:最新!环境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共计 1413台 (截至2022年9月30日) 《环境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 -共计1260台(截止2022年6月30) 环境监测适用性仪器检测合格名录汇编 -共涉及1295款仪器(截止 2 022 年 3月31日) 《环境监测适用性仪器检测合格名录》汇编 -共涉及1151款仪器
  • 最新!环境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共计1946台(可下全文) (截至2024年4月22日)
    4月22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发布了截至2024年4月22日的环境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共有1946台环境监测仪器。水质监测仪器共计1007台,主要涉及仪器有:总磷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总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化学需氧量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氨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COD光度法快速测定仪、水质重金属(铅、镉、砷、六价铬)在线自动监测仪、水中挥发性有机物在线自动监测仪、紫外(UV)吸收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浊度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户外小型水质多参数自动监测系统、五参数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溶解氧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高锰酸盐指数在线自动监测仪、pH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总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总磷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化学需氧量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氨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共18类水质监测仪器。气体检测仪器共计633台,主要涉及仪器有: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生活垃圾焚烧固定源烟气(HCl、CO)排放连续监测、便携式紫外吸收法/定电位电解法烟气(SO2、NOX)监测仪、烟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便携式监测仪、烟气挥发性有机物组分便携式傅里叶红外监测仪、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PAMS57)连续自动监测系统、便携式光学法烟气(SO2、NOX、CO2)监测仪、环境空气颗粒物元素成分连续自动监测系统、便携式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监测仪、便携式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监测仪、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小型空气质量(SO2、NO2、O3、CO、PM10、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大气气溶胶激光雷达、环境空气颗粒物采样称重一体化监测仪、环境空气颗粒物滤膜自动称量系统、便携式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监测仪、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连续自动监测、环境空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便携式监测仪,共25类气体检测仪器。采样器共计100台,主要涉及仪器有:烟尘采样器、水质智能采样器、水质自动采样器、降雨自动采样器、大气总悬浮颗粒物(TSP)采样器、环境空气颗粒物多通道采样器、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采样器、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采样器,共8类气体/水质采样仪器。除此之外还有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数据采集传输仪、超声波明渠流量计。全文下载:2024最新《环境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涉及1946台仪器(截至4月22日)部分内容示图:往期回归:《环境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 -共计1260台(截止2022年6月30) 环境监测适用性仪器检测合格名录汇编 -共涉及1295款仪器(截止 2 022 年 3月31日) 《环境监测适用性仪器检测合格名录》汇编 -共涉及1151款仪器
  • 最新!环境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共计1260台
    最新!环境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共计1260台(截至2022年6月30日)7月11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发布了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环境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共有1260台环境监测仪器。水质监测仪器共计741台,主要涉及仪器有:水质重金属(铅、镉、砷、六价铬)在线自动监测仪、pH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氨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户外小型水质多参数自动监测系统、化学需氧量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溶解氧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水质自动采样器、水中挥发性有机物在线自动监测仪、五参数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浊度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紫外(UV)吸收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总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共12类水质监测仪器。气体检测仪器共计412台,主要涉及仪器有:便携式烟气(SO2、NOX)分析仪、大气气溶胶激光雷达、大气总悬浮颗粒物(TSP)采样器、废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便携式监测仪、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便携式监测仪、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气相色谱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采样器、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采样器、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环境空气颗粒物多通道采样器、环境空气颗粒物滤膜自动称量系统、环境空气颗粒物元素成分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生活垃圾焚烧固定源烟气(HCl、CO)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小型空气质量(SO2、NO2、O3、CO、PM10、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烟尘采样器、烟尘烟气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共20类气体检测仪器。除此之外还有2类噪声仪器:超声波明渠流量计、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还有1类数据采集传输仪。详情如下:直接下载:最新!《环境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 -共计1260台(截止2022年6月30 )或扫码下载:往期回顾:环境监测适用性仪器检测合格名录汇编-共涉及1295款仪器(截止2022年3月31日)《环境监测适用性仪器检测合格名录》汇编-共涉及1151款仪器
  • 环境监测总站发布20余类仪器适用性检测合格产品名录(2018年1月)
    p & nbsp 继环保部集中发布28项环境监测标准之后,近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发布了20多类仪器适用性检测合格产品名录(2018年1月)。产品涉及烟尘采样器、酸雨采样器系统、大气总悬浮颗粒物(TSP)采样器、便携式烟气分析仪、小型化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连续监测系统、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总磷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总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五参数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等多种仪器类型。涉及百家厂商、400多款仪器设备。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color: rgb(0, 0, 0) " strong 仪器适用性检测合格产品名录(2018年1月)汇总 /strong /span br/ /p p a href=" http://www.cnemc.cn/showReport.do?cateId=2092931& contentId=210003213& siteId=2002" target=" _self" title=" "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烟尘采样器适用性检测合格产品名录 (截止2018年1月10日) /span /a /p p a href=" http://www.cnemc.cn/showReport.do?cateId=2092931& contentId=210003212& siteId=2002" target=" _self" title=" "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酸雨采样器系统适用性检测合格产品名录 (截止2017年12月31日) /span /a /p p a href=" http://www.cnemc.cn/showReport.do?cateId=2092931& contentId=210003211& siteId=2002" target=" _self" title=" "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大气总悬浮颗粒物(TSP)采样器适用性检测合格产品名录 (截止2017年12月31日) /span /a /p p a href=" http://www.cnemc.cn/showReport.do?cateId=2092931& contentId=210003210& siteId=2002" target=" _self" title=" "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便携式烟气分析仪适用性检测合格产品名录 (截止2018年1月10日) /span /a /p p a href=" http://103.42.78.200/showReport.do?cateId=2092931& contentId=210003206& siteId=2002" target=" _self" title=" "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小型化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认证检测合格产品名录 (截至2017年12月31日) /span /a /p p a href=" http://103.42.78.200/showReport.do?cateId=2092931& contentId=210003193& siteId=2002" target=" _self" title=" "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连续监测系统适用性检测合格产品名录 (截止2017年12月31日) /span /a /p p a href=" http://103.42.78.200/showReport.do?cateId=2092931& contentId=210003186& siteId=2002" target=" _self" title=" "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适用性检测合格产品名录 (截止2017年12月31日) /span /a /p p a href=" http://103.42.78.200/showReport.do?cateId=2092931& contentId=210003185& siteId=2002" target=" _self" title=" "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总磷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 (截至2017年12月31日) /span /a /p p a href=" http://103.42.78.200/showReport.do?cateId=2092931& contentId=210003184& siteId=2002" target=" _self" title=" "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总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 (截至2017年12月31日) /span /a /p p a href=" http://103.42.78.200/showReport.do?cateId=2092931& contentId=210003183& siteId=2002" target=" _self" title=" "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五参数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 (截至2017年12月31日) /span /a /p p a href=" http://103.42.78.200/showReport.do?cateId=2092931& contentId=210003182& siteId=2002" target=" _self" title=" "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化学需氧量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 (截至2017年12月31日) /span /a /p p a href=" http://103.42.78.200/showReport.do?cateId=2092931& contentId=210003181& siteId=2002" target=" _self" title=" "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高锰酸盐指数在线自动监测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17年12月31日) /span /a /p p a href=" http://103.42.78.200/showReport.do?cateId=2092931& contentId=210003180& siteId=2002" target=" _self" title=" "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氨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 (截至2017年12月31日) /span /a /p p a href=" http://103.42.78.200/showReport.do?cateId=2092931& contentId=210003179& siteId=2002" target=" _self" title=" "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烟尘烟气连续自动监测系统(CEMS)认证检测合格厂家名录(截止2017年12月31日) /span /a /p p a href=" http://103.42.78.200/showReport.do?cateId=2092931& contentId=210003178& siteId=2002" target=" _self" title=" "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数据采集传输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 (截止2017年12月31日) /span /a /p p a href=" http://103.42.78.200/showReport.do?cateId=2092931& contentId=210003177& siteId=2002" target=" _self" title=" "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水质自动采样器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 (截止2017年12月31日) /span /a /p p a href=" http://103.42.78.200/showReport.do?cateId=2092931& contentId=210003176& siteId=2002" target=" _self" title=" "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紫外(UV)吸收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 (截止2017年12月31日) /span /a /p p a href=" http://103.42.78.200/showReport.do?cateId=2092931& contentId=210003175& siteId=2002" target=" _self" title=" "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水质重金属(铅、镉、砷、六价铬)在线自动监测仪 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 (截止2017年12月31日) /span /a /p p a href=" http://103.42.78.200/showReport.do?cateId=2092931& contentId=210003174& siteId=2002" target=" _self" title=" "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连续监测系统适用性检测合格产品名录 (截止2017年12月31日) /span /a /p p a href=" http://103.42.78.200/showReport.do?cateId=2092931& contentId=210003173& siteId=2002" target=" _self" title=" "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境空气颗粒物(PM10)采样器认证检测合格产品名录 (截止2018年1月5日) /span /a /p p a href=" http://103.42.78.200/showReport.do?cateId=2092931& contentId=210003172& siteId=2002" target=" _self" title=" "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采样器认证检测合格产品名录 (截止2018年1月5日) /span /a /p
  • 如何使用3D模拟准确沟通外观标准及外观解决方案
    外观的复杂性不仅仅局限于颜色,它是材料独特属性的集合体,包括纹理、光泽、透明度和特殊效果等。这些属性与环境因素如光照、背景及观察角度相互作用,共同影响我们对物品外观的感知。在设计到生产的过程中,初期外观特性的准确传递常受阻,导致匹配错误、审批延迟和成本增加。解决这一挑战的方法在于采用可以精确测量、编辑和通用地沟通外观特性的虚拟环境,以确保设计意图的精准实现和流程的高效进行。一、涂料、涂层和汽车行业中的外观在涂料、涂层和汽车行业中,外观的理解远超过简单的颜色识别。对于下图中的车辆,尽管许多人可能会直接回答“蓝色”,这样的描述并没有全面捕捉到车辆外观的复杂性和细节。真实的外观特性或属性包括但不限于颜色的深浅、光泽度、金属质感或珠光效果、以及涂层的质感和透明度等。这些细节共同构成了我们对车辆外观的全面感知,而简单归纳为“蓝色”未能充分表达这种多维度的视觉体验。虽然用“蓝色”来描述车辆是一种便于理解和沟通的方式,比如帮助某人在停车场中找到这辆车,但这种描述并没有涵盖汽车外观的全部信息。例如,这辆车在直射光下会呈现出蓝绿色,而在阴影下则转变为接近黑色的深墨蓝。此外,其高光泽漆面能够产生镜面般的反射效果,而使用的特效颜料则赋予了车身独特的光泽度。这些复杂的变化和细节共同构成了车辆独特的视觉特性,超越了简单的颜色描述,反映了光线和观察角度对汽车外观感知的影响。二、时尚、家居与电子产品材料外观随着材料日益复杂,制造商和品牌越发认识到,描述外观不能仅限于颜色。为了吸引供应商同时加速产品上市,紧跟潮流和消费者偏好变化成为了他们的共同目标。然而,沟通外观的过程充满挑战。一方面,靠图像传达复杂的外观特性并非易事,因位置和光线的不同,外观会产生变化,如光泽、纹理等。即便使用数字图片,设备校准仍不能完全解决由外部环境引起的误差问题。另一方面,长久以来,依赖手工原型来沟通和审批外观虽然在颜色准确性上有优势,但其耗时且成本高昂,尤其在全球制造流程中,还会引入额外的运费和时间延误。因此,越来越多的品牌转向虚拟设计作为指定、设计和沟通外观的优选路径。这种方法不仅加快了决策过程,还降低了成本,并提高了效率和准确性。三、通过虚拟设计,时间从数月缩短至数分钟虚拟设计技术已将产品开发周期从数月缩短至数分钟,推动了生产效率和市场响应的加速。通过3D CAD和逼真渲染技术,企业能够节约成本并快速审批。然而,虚拟设计面临的一个关键挑战是如何精确模拟真实世界材料的外观,包括其物理和光学特性。尽管传统方法通过手动模拟这些特性,但这既耗时又难以达到完美精度,且难于在不同工具间共享。因此,行业正在探索更先进的解决方案,以更真实地反映材料的特性,提升虚拟设计的效果和实用性。在2016年,X-Rite推出了一种创新的供应商中立文件格式—Appearance Exchange Format (AxF),性地提供了一种存储和共享颜色及外观数据的精确方法。AxF使品牌所有者、设计师和制造商得以在整个设计到生产流程中,以数字形式准确共享和展现颜色与外观信息,从而保证数字原型、展示、电子商务和销售环境中的视觉一致性。AxF的应用范围远不止颜色,它允许创建包含特效涂层、皮革、塑料、织物、木材和拉丝金属等复杂材料的全面数字模型,真实反映材料的视觉效果。这一格式大幅简化了设计和审批流程,缩短了产品上市的时间,有效提升了工作效率和市场反应速度。AxF的另一突出优势在于其能够跨不同应用程序共享虚拟文件,实现了将庞大数据量的信息从千兆字节压缩到仅仅几兆字节。这种压缩技术产生的3D文件不仅可以轻松集成到产品生命周期管理(PLM)、计算机辅助设计(CAD)系统中,还适用于最先进的美术渲染应用程序。AxF的这一能力极大地促进了工作流程的高效性,确保了从设计到渲染的过程中信息的一致性和准确性,加速了产品从概念到市场的整个过程。四、外观解决方案作为X-Rite Total Appearance Capture (TAC&trade ) 生态系统的核心部分,AxF获得了广泛赞誉。TAC技术使得准确材料外观的整合成为可能,为真实感的数字材料捕捉和3D设计带来了提升。一个具体例子就是下方展示的,这不是一张照片,而是利用TAC生态系统生成的一双鞋的真实外观渲染图。之前提及的皮革、织物和纯色表面样本同样通过TAC技术的外观数据实现了精准渲染。AxF技术已在众多行业得到广泛应用,X-Rite正在与各大硬件和软件供应商以及研究机构合作,探索新的整合可能和功能增强。在涉及品牌所有者、设计师、供应商和制造商的复杂供应链中,沟通外观的复杂性远超颜色。在全球分布的制造过程中,确保颜色和尤其是材料的完整外观信息的准确传递,存在许多挑战。五、关于爱色丽“爱色丽彩通 ”总部位于美国密歇根州,成立于1958年。作为全球知名的色彩趋势、科学和技术公司,爱色丽彩通提供服务和解决方案,帮助品牌、制造商和供应商管理从设计到最终产品的色彩。如果您需要更多信息,请关注官方微信公众号:爱色丽彩通
  • CFDA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标准工作的指导意见
    p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总局机关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p p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深入推进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厅字〔2017〕42号)标准相关工作,加快建立“最严谨的标准”,构建科学、全面、可检验、能执行的食品药品标准体系,全面提升食品药品监管水平,提出以下意见。 /p p   strong  一、总体要求 /strong /p p   (一)指导思想 /p p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推动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健全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助力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完善标准工作管理机制,优化标准体系,强化标准制定与监管衔接,夯实标准技术基础,提高标准国际化水平。加强与《“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十三五”国家药品安全规划》《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有机衔接,充分发挥食品药品标准在公众健康保护、安全监管中的技术支撑作用,助推食品药品行业产业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 /p p   (二)基本原则 /p p   支撑监管,需求导向。在审评审批、市场准入、生产经营许可、行政执法、监督抽查(检)等监管政策措施中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充分发挥标准对提升食品药品监管科学化、现代化的基础性作用。加快推进与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密切相关的食品药品标准制修订,不断完善标准体系。加大食品药品补充检验方法研制力度,突破监督执法技术“瓶颈”,助力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行为。 /p p   改革创新,科学引领。全面贯彻落实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和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要求,以创新发展为驱动,推进标准研制、标准实施和产业发展一体化,促进药品医疗器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满足人民群众饮食用药需求。鼓励创新、自主制定标准,用先进标准引领产品质量提升,推动我国特色优势领域技术标准的国际化进程。 /p p   统一规划,统筹管理。切实加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标准政策指引、制度建设、组织协调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加强标准顶层设计和合理规划,实施食品药品标准提高行动计划,实现标准与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配套衔接。合理确定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标准工作侧重,形成系统合力。 /p p   协同推进,强化实施。提高标准制定的开放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鼓励科研院所、检验机构、行业企业等多方参与标准研制与应用,构建标准研制、实施监督、跟踪评价、复审修订闭环动态工作机制。加大标准的实施和监督力度,强化标准工作意识,规范监管行为,提高监管效能。 /p p   (三)主要目标 /p p   到2020年,基本建立适应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需求、体系完整、结构合理、技术突出的标准体系,标准科学性、有效性、适用性显著增强。标准管理机制更加健全,基本形成公众饮食用药安全有标可保、监管执法有标可依、市场规范有标可循、创新驱动有标引领的良好局面。 /p p   ——食品安全标准与监管得到有效衔接,推动修订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制定发布兽药残留限量标准。强制性标准得到全方位贯彻实施。 /p p   ——制修订国家药品标准3050个,其中中药民族药标准1100个、化学药品标准1500个、生物制品标准150个、药用辅料标准200个、药包材标准100个。 /p p   ——制修订医疗器械标准500项,包括诊断试剂类标准80项、有源医疗器械标准200项、无源医疗器械和其他标准220项。 /p p    strong 二、加快提升标准水平 /strong /p p   (四)提高食品标准科学实用性,保障公众饮食安全 /p p   重点推进食品中农兽药残留限量及其检验方法、生物毒素、污染物限量等食品安全标准的制修订,加快保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修订,建立符合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保健食品标准体系,加大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产品标准、生产经营规范类标准的参与程度。建立健全食品补充检验方法体系,解决方法缺失问题。完善食品标准制定与安全监管的衔接机制,积极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提出意见建议,进一步提高标准的科学性、适用性和操作性。开展国内外食品安全标准比对分析研究,推动食品安全标准与国际对接。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标准宣贯培训,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实施,切实保证标准执行到位。 /p p   (五)加快药品标准提档升级,保障药品安全有效 /p p   开展药品标准提高行动计划,构建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为核心的国家药品标准体系,重点修订完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品种相关标准,不断提升临床治疗用药质量,满足临床用药需求。推动中药(材)标准处于国际主导地位,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标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进一步提高横向覆盖中药、化学药品、生物制品、原料药、药用辅料、药包材以及标准物质的质量控制技术要求,进一步完善纵向涵盖药典凡例、制剂通则、总论、检验方法以及指导原则的制定和修订,逐步加强和完善涉及药品研发、生产、流通和使用等环节的通用性技术要求以及指导原则体系建设,体现药品质量源于设计,有赖于全过程控制保障的理念。建立药品标准淘汰机制,全面清理历版药典未收载品种标准和各类局(部)颁标准,加大对已取消文号、质量不可控、稳定性不高的药品标准的淘汰力度。 /p p   (六)提升医疗器械标准科技创新能力,引领高新技术产品发展 /p p   适应科学技术快速发展形势下对医疗器械标准制定的新要求,加强生物医学工程、新型医用材料、高性能医疗仪器设备、医用机器人、家用健康监护诊疗器械、先进生命支持设备以及中医特色诊疗设备等重点领域标准制修订工作,优先提高医疗器械基础通用标准和高风险类产品标准。促进高温合金、耐高温高强度工程塑料等增材制造专用材料和创新生物材料等新材料、基因检测和诊断等新技术在医疗器械标准中的应用转化,促进产业升级和产品质量国际竞争力提升。通过标准完善推动移动医疗、远程医疗等诊疗新模式,促进智慧医疗产业发展,推广应用高性能医疗器械,推进适应生命科学新技术发展的新仪器和试剂研发,提升我国医疗器械产业整体竞争力。加快医疗器械标准与国际接轨。 /p p   (七)完善化妆品标准体系,促进产品安全优质 /p p   适应消费者对化妆品功效的多样化需求,加快制修订基础通用、重要产品和检测方法等标准,加强安全性风险物质残留限量标准的研究,重点制定儿童等特殊群体使用化妆品等产品标准,加快特殊用途化妆品中限用组分等检测方法标准研究。开展化妆品禁限用物质检验方法研制,为打击化妆品掺杂掺假提供支撑。 /p p    strong 三、完善标准管理机制 /strong /p p   (八)加强标准统筹管理 /p p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实行标准统一归口管理,健全标准规划和计划制定、实施和监督工作制度,建立标准问题快速响应机制,及时协调解决监管亟需,加大标准制定与监管的衔接力度。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建立健全辖区内食品安全标准问题协调会商和收集反馈机制,进一步规范中药饮片的炮制规范等地方药材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按规定报送总局备案。 /p p   (九)加强标准基础研究 /p p   加大对标准基础性研究的支持力度,将标准相关研究作为科研项目的重点领域,开展标准研制的理论和方法学研究。研究开展国家级标准验证检验检测点建设,对标准的重要技术内容、指标、参数等进行试验验证和测试,充分利用食品药品风险监测、监督抽检等大数据资源,提高标准研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p p   (十)加强标准人才队伍建设 /p p   积极探索食品药品标准人才培养途径,把食品药品标准人才队伍建设纳入食品药品监管人才队伍体系建设规划。依托现有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根据不同领域和学科,建设一批标准研究、转化、推广中心,形成国家各层次食品药品标准化研究团队。加大国际标准化高端人才队伍建设力度,加强标准化专业人才、管理人才培养和企业标准化人员培训,满足不同层次、不同领域的标准化人才需求。 /p p   (十一)加强国际交流合作 /p p   开展国内外食品药品标准跟踪比对研究,积极采用国际公认的风险分析和风险管理原则,在充分考虑我国国情基础上,提高国际标准转化水平。加大与世界卫生组织、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医疗器械国际标准化组织的沟通交流合作,积极参加国际标准会议等各项活动,鼓励牵头和参与国际标准制定,推动我国食品药品标准“走出去”,增强标准制定话语权,提升我国标准影响力。 /p p   (十二)加强标准贯彻实施 /p p   在审评审批、生产经营许可、行政执法、监督抽查(检)等工作中,严格实施标准,规范自身管理。组织开展标准培训、标准竞赛、技能比武,切实提高监管人员对标准的理解程度和执行能力,助力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依法对从业人员的标准培训与考核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严格执行标准。采用传统培训与“互联网+”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加大对标准的培训宣传力度,推动食品药品标准知识“进校园”“进社区”。组织开展标准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和评估,加大对标准实施的跟踪评价力度,完善标准实施信息反馈渠道,不断提升标准的实用性和适用性。鼓励企业制定和执行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提高产品质量。 /p p    strong 四、健全标准保障措施 /strong /p p   (十三)加强组织领导 /p p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食品药品标准工作的认识,将标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食品药品标准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将标准化建设纳入当地食品药品监管与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予以重点布置和安排。健全地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检验检测机构的标准工作机制,安排专人负责,落实工作责任。建立标准化工作检查督导制度,对承担的标准工作任务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加大支持力度,为承担标准制修订项目的单位以及标准起草人提供必要条件和基本保障。 /p p   (十四)保障经费投入 /p p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大标准工作的经费支持力度,在业务经费中设立标准工作专项,形成持续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建立与标准制修订项目挂钩的长效投入机制。同时拓宽经费渠道,鼓励社会各界自筹经费参与标准制修订,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多元投入机制,引导和鼓励有条件的检验检测机构、科研机构、生产企业、临床使用单位等加大投入。强化标准工作经费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p p   (十五)完善激励机制 /p p   标准成果属于科研成果,可作为相关申请科研奖励和参加职称评审的依据。建立标准制定与工作业绩、绩效工资、职称评审相联系的激励机制,对社会贡献大、推动解决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检验方法等标准研制单位和人员给予表彰。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8年1月17日 /p
  • 与国际接轨!国家将推动消费品领域标准与检测方法革新
    昨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提出将:  优化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推动第三方评价机构发布一批企业标准排行榜,引导更多企业声明公开更高质量的标准。修订企业标准化管理办法,整合精简强制性标准。  深化竞争规则领域开放合作。促进内外贸法律法规、监管体制、经营资质、质量标准、检验检疫、认证认可等相衔接。推动检验检测认证与海外投资、产能合作项目紧密对接,加强国际合格评定人才培养,主动参与认证认可有关国际标准和规则制定。  推动消费品国内外标准接轨。在医用电器、消毒用品、智能照明电器、家用电器、学生用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领域制定修订一批国家标准及其检测方法,加大国际标准采用力度。实施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程,在消费品领域积极推行高端品质认证。  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制定发布产品和服务标准,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及有关政策法规。  发挥市场专业化服务组织的监督作用。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制,深化检验检测机构和认证机构市场化改革,促进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和认证机构发展。  通知全文如下: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新华社北京1月31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全文如下。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是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对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构建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现就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制定以下行动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牢牢把握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坚持平等准入、公正监管、开放有序、诚信守法,畅通市场循环,疏通政策堵点,打通流通大动脉,推进市场提质增效,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基本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高标准市场体系,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下坚实基础。二、夯实市场体系基础制度(一)全面完善产权保护制度1.完善平等保护产权的法律法规体系。推进实施刑法修正案(十一),落实打击非公有制企业工作人员侵害企业财产权益等相关犯罪的规定,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的刑法保护。出台实施关于审理专利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完善专利法、著作权法相关配套法规。进一步细化完善国有产权交易各项制度。全面清理对不同所有制经济产权区别对待的法规。2.健全产权执法司法保护制度。启动第二批涉产权纠纷案件再审工作。完善涉企产权保护案件的申诉、复查、再审等机制。推动涉产权冤错案件依法甄别纠正常态化机制化。总结涉政府产权纠纷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成功经验,研究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严格规范公检法机关涉案财物处置程序,建立健全有效衔接的涉案财物处置制度体系。3.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推进实施审理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出台审理涉药品上市审评审批专利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制定出台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恶意侵权、长时间持续侵权、商标侵权等行为,严格执行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侵权快速反应机制。做好商标代理管理办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官方标志保护办法等部门规章的制定修订工作。研究制定药品专利保护、跨境电商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编制发布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指南和知识产权保护国别指南。优化专利、商标等申请和审查程序,提高审查效率,压缩审查时间。建立健全专利、商标等无形资产评估管理体系。4.健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全面推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完善农村集体产权确权和保护制度,分类建立健全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登记、保管、使用、处置制度和财务管理监督制度。规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切实防止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少数人侵占、非法处置集体资产,防止外部资本侵吞、非法控制集体资产。完善集体产权资产评估、流转交易、担保等综合服务体系,加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规范管理和服务。(二)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5.全面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严禁各地区各部门自行发布具有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健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建立覆盖省、市、县三级的市场准入隐性壁垒台账,畅通市场主体对隐性壁垒的意见反馈渠道和处理回应机制。制定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标准并开展综合评估。6.开展放宽市场准入试点。制定出台海南自由贸易港、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选择符合条件的地区开展放宽市场准入试点。7.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实施对未开业以及无债权债务非上市企业、个体工商户实行简易注销程序。完善企业注销网上服务平台,优化注销办理流程。建立企业破产案件简化审理模式,对资产数额不大、经营地域不广的企业实行简易破产程序。开展个人破产制度改革试点。(三)全面完善公平竞争制度8.增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探索建立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和回应机制,及时核查举报涉及的问题。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进一步明确和细化纳入审查范围的政策措施类别。出台公平竞争审查例外规定适用指南,建立例外规定动态调整和重大事项实时调整机制。研究制定行业性审查规则,进一步细化认定标准。9.加强和改进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坚决反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制定原料药等专项领域反垄断指南、豁免制度适用指南,出台实施企业境外反垄断合规指引。推动完善平台企业垄断认定、数据收集使用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规范。加强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领域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规制。完善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严厉查处涉企违规收费行为。10.破除区域分割和地方保护。完善市场竞争状况评估制度。鼓励各地区构建跨区域的统一市场准入服务系统,统一身份实名认证互认、统一名称自主申报行业字词库、统一企业经营范围库,实现跨区域注册登记无差别标准。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不得要求企业必须在某地登记注册,不得为企业跨区域迁移设置障碍。构建跨区域的市场监管案件移送、执法协助、联合执法机制,针对新型、疑难、典型案件,畅通会商渠道,互通裁量标准。三、推进要素资源高效配置(四)推动经营性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11.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对土地利用计划的管理和跟踪评估,完善年度建设用地总量调控制度,健全重大项目用地保障机制,实施“增存挂钩”,城乡建设用地指标使用应更多由省级政府负责。推进委托用地审批权试点,建立健全省级政府用地审批工作评价机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管理水平综合评价结果,动态调整试点省份。12.完善建设用地市场体系。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前提下,推动不同产业用地类型合理转换,探索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给。积极探索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加快推进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建设,统一交易规则和交易平台,完善城乡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的制定与发布制度,形成与市场价格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13.开展土地指标跨区域交易试点。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政策实施评估,探索建立全国性的建设用地指标跨区域交易机制。改进完善跨省域补充耕地国家统筹机制,稳妥推进补充耕地国家统筹实施。在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省域内跨区域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市场,完善交易规则和服务体系。(五)推动劳动力要素有序流动14.推动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除超大、特大城市外,在具备条件的都市圈或城市群探索实行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有序引导人口落户。完善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推动社保转移接续。加快建设医疗保障信息系统,构建全国统一、多级互联的数据共享交换体系,促进跨地区、跨层级、跨部门业务协同办理。15.提升人力资源服务质量。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简化优化人力资源服务许可流程,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事中事后监管。依托具备较强服务能力和水平的专业化人才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组建社会化评审机构,对专业性强、社会通用范围广、标准化程度高的职称系列,开展社会化职称评审。(六)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16.稳步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坚守科创板定位,突出“硬科技”特色,评估完善注册制试点安排,深化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完善投资者保护制度,建立与市场板块、产品风险特点相匹配的投资者适当性制度,鼓励和规范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加强资本市场监管,增强监管的全面性、一致性、科学性和有效性,提高监管透明度和法治化水平。监管不到位的金融改革举措不能贸然推出。坚持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确保金融改革行稳致远。17.建立常态化退市机制。进一步完善退市标准,简化退市程序,畅通多元化退出渠道。严格实施退市制度,对触及退市标准的坚决予以退市,对恶意规避退市标准的予以严厉打击。18.培育资本市场机构投资者。稳步推进银行理财子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设立,鼓励银行及银行理财子公司依法依规与符合条件的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和创业投资基金、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合作,研究完善保险机构投资私募理财产品、私募股权基金、创业投资基金、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和债转股的相关政策。提高各类养老金、保险资金等长期资金的权益投资比例,开展长周期考核。19.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健全市场化利率形成和传导机制,促进银行对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运用,引导督促金融机构合理定价,发挥好定向降准、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的引导作用。积极稳妥发展普惠金融,积极稳妥推进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加大“信易贷”模式推广力度,支持开展信用融资,拓展贷款抵押质押物范围。(七)发展知识、技术和数据要素市场20.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制定出台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意见,提升技术要素市场化配置能力。修订发布技术合同认定规则及科技成果登记办法,加强对技术合同和科技成果的规范管理。完善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培育发展国家技术转移机构,建立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体系,提高技术转移人员的技术评价与筛选、知识产权运营、商业化咨询等专业服务能力。21.健全职务科技成果产权制度。深入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探索职务科技成果产权激励新模式。适时总结试点经验,完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政策和科研人员职务发明成果权益分享机制。22.加快培育发展数据要素市场。制定出台新一批数据共享责任清单,加强地区间、部门间数据共享交换。研究制定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的意见,建立数据资源产权、交易流通、跨境传输和安全等基础制度和标准规范,推动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积极参与数字领域国际规则和标准制定。23.设立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交易机构。支持中国技术交易所、上海技术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机构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交易机构,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知识产权转让、许可等运营服务,加快推进技术交易服务发展。四、改善提升市场环境和质量(八)提升商品和服务质量24.完善质量管理政策措施。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进一步完善质量激励政策,建立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和个人先进质量管理经验宣传推广长效机制。完善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完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认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健全产品伤害监测与预防干预体系,完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25.优化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推动第三方评价机构发布一批企业标准排行榜,引导更多企业声明公开更高质量的标准。修订企业标准化管理办法,整合精简强制性标准。26.进一步发挥品牌的引领作用。加强农产品商标及地理标志商标的注册和保护。组织好中国品牌日活动,健全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管理制度,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竞争力强、市场信誉好的区域品牌。开展促进品牌消费、品质消费“双品网购节”活动。27.推动商品市场创新发展。建立重点市场联系机制,开展商品市场优化升级专项行动,培育一批商品经营特色突出、产业链供应链服务功能强大、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商品市场示范基地。(九)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28.加强消费维权制度建设。制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健全消费者公益诉讼制度,探索建立消费者集体诉讼制度,在诉讼程序、庭审过程、举证责任等方面加强对消费者的司法保护。支持消费者协会行使公益性诉讼权利。29.简化消费争议处理程序。尽快明确小额消费纠纷的数额,完善小额消费纠纷司法程序,鼓励小额消费纠纷案件通过进入小额诉讼程序实现快速处理。完善消费纠纷在线解决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探索建立维权处理结果消费者反馈评价机制。(十)强化市场基础设施建设30.推动市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持续完善综合立体交通网络。加强新一代信息技术在铁路、公路、水运、民航、邮政等领域的应用,提升综合运行效能。支持公共性快递分拣处理中心、智能投递设施等建设。打造一批物联网产业基地和物联网技术应用示范城市。持续支持中西部地区城乡结合部、县域和农村商贸基础设施建设和协同共享,畅通区域间、城乡间流通网络。31.实施智能市场发展示范工程。积极发展“智慧商店”、“智慧街区”、“智慧商圈”、“智慧社区”,建设一批智能消费综合体验馆。加大新型基础设施投资力度,推动第五代移动通信、物联网、工业互联网等通信网络基础设施,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等新技术基础设施,数据中心、智能计算中心等算力基础设施建设。结合京津冀、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及海南自由贸易港等区域市场发展需求,针对跨境电商、跨境寄递物流、跨境支付和供应链管理等典型场景,构建安全便利的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和国际化数据信息专用通道。32.引导平台企业健康发展。支持平台企业创新发展,增强国际竞争力。实施教育、医疗、快递物流等网络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推动互联网医疗、在线教育、第三方物流、即时递送、在线办公、网上办事等新型服务平台发展,有效发挥平台企业在要素配置中的优化集成作用。畅通市场数据信息流,整合线上线下支付交易数据,推动实现跨部门共享。依法规范发展平台经济,强化对平台企业监管。33.培育发展能源商品交易平台。通过股份制改造、兼并重组等多种方式,在油气、电力、煤炭等领域积极培育形成运营规范、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交易平台。支持上海期货交易所、全国电力交易机构、全国煤炭交易中心充分发挥作用,进一步健全交易机制、完善交易规则、严格监管标准。鼓励具备条件的资源型地区依托现有交易场所,探索建设区域性能源资源交易中心。五、实施高水平市场开放(十一)有序扩大服务业市场开放34.有序扩大金融服务业市场开放。支持社会资本依法进入银行、证券、资产管理、债券市场等金融服务业。允许在境内设立外资控股的合资银行、证券公司及外商独资或合资的资产管理公司。统筹规划银行间与交易所债券市场对外开放,优化准入标准、发行管理,明确中国债券市场对外开放的整体性制度框架,研究制定交易所债券市场境外机构债券发行管理办法。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金融机构和境内外资金融机构获得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A类主承销商资格,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35.有序扩大社会服务业市场开放。以医疗、教育、体育、托幼、环保、市政等领域为重点,减少市场准入限制,取消对营利性医疗、教育等机构在证照办理、设备购置等方面的不合理限制。完善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方式,对社会办医疗机构实行指导性规划,加强对社会资本投资医疗机构的服务。36.完善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进一步缩减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扩大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范围,支持外资加大创新投入力度,营造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公平竞争的公正市场环境。抓好重大外资项目落地,破除各种市场准入隐性壁垒,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提高外商投资服务水平。37.完善引导境外消费回流政策。鼓励重点城市增设一批离境退税商店,在确保有效监管、风险可控前提下,在符合条件的离境退税商店推广开展“即买即退”业务。增加海南离岛免税城市和门店。(十二)推动规则等制度型开放38.深化竞争规则领域开放合作。积极推进多双边自由贸易协定竞争政策等议题谈判,加强竞争领域多双边合作交流,不断深化改革,提升合作水平。促进内外贸法律法规、监管体制、经营资质、质量标准、检验检疫、认证认可等相衔接。推动检验检测认证与海外投资、产能合作项目紧密对接,加强国际合格评定人才培养,主动参与认证认可有关国际标准和规则制定。39.推动消费品国内外标准接轨。在医用电器、消毒用品、智能照明电器、家用电器、学生用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领域制定修订一批国家标准及其检测方法,加大国际标准采用力度。实施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程,在消费品领域积极推行高端品质认证。六、完善现代化市场监管机制(十三)推进综合协同监管40.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并严格执行抽查事项清单,建立健全行业监管部门与综合监管部门协调配合机制,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加强政府部门间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共享。完善“互联网+监管”,实现重要监管业务在线办理、信息及时上传、问题及时处置。41.健全对新业态的包容审慎监管制度。按照鼓励创新、平等保护原则,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分类实行相应的监管规则和标准,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不得简单化予以禁止或者不予监管。(十四)加强重点领域监管42.加强重点商品市场价格监管。建立价格监测与价格监管联动机制,建立健全价格监管规则,加强对重要民生商品和资源性产品价格监测。整合部门和市场机构对重点市场的调查监测资源,建立价格监管智慧支撑平台。43.强化要素市场交易监管。健全要素市场化交易平台,逐步推进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规范各类交易平台规则,完善要素交易信息披露制度。尽快制定技术市场交易管理制度,制定数据交易准则,健全投诉举报查处机制,规范交易行为。(十五)健全依法诚信的自律机制和监管机制44.完善市场主体信用承诺制度。依托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行业信用信息系统,按照有关规定将市场主体的承诺履行情况记入信用记录,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依据。对履行承诺的市场主体,根据信用记录为其提供便利措施;对不履行承诺的市场主体,视情节依法实施限制。完善企业信用修复和异议处理机制。梳理可开展信用承诺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政务服务事项,制定格式规范的信用承诺书,并依托各级信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鼓励市场主体主动向社会作出信用承诺。45.大力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推动税收管理、进出口、生态环保、医疗保障、医药招采等更多重点领域深入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根据监管对象信用状况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精准便利的服务。(十六)健全社会监督机制
  • 在线监测 标准先行——记CIOAE 2016“在线监测与分析标准规范”专题报告
    p   仪器信息网讯 2016年11月22,CIOAE 2016在国家会议中心开幕。会议为期两天,主办方为与会者呈现了精彩的大会报告及“石油化工在线分析”、“在线烟气分析”、“在线水质分析”、“VOCs排放监测技术与连续监测方法探讨”、“在线监测与分析标准规范”、“综合类”六个专题报告。 br/ /p p   技术当道,标准先行。在仪器技术快速发展的当下,用于分析监测的仪器设备品种繁多,而使用操作不尽相同。标准化工作亟待开展。CIOAE 2016“在线监测与分析标准规范”主题研讨会上,来自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重庆科技大学等多位专家就在线分析仪系统设计、标准体系、通用规范等方面进行了探讨。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611/insimg/3c3ecaf6-9246-425b-9451-16d7ad267d51.jpg" title=" 标准现场.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会议现场 /p p   精彩报告。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611/insimg/3a5934df-8add-4b4f-9498-0ac2e04614c6.jpg" title=" 孙磊.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报告人: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 孙磊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报告题目:石油化工在线分析仪系统设计规范 /p p   石油化工在线分析仪系统设计规范的编制原则包括建立系统设计的理念、在线分析仪选型、采样系统设计、环境保护、熟悉工艺、选择适当的防护形式六大方面。《规范》共涵盖八个章节: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一般规定、采用系统、常用在线分析仪、分析小屋、在线分析仪管理系统。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611/insimg/1527f139-31ef-4201-a4bc-6f6fde8d7041.jpg" title=" 左航.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报告人: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左航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报告题目:水污染源在线监测标准体系 /p p   报告从水污染源在线监测发展、标准体系、设备标准、系统标准四个方面开展。 /p p   国际上在线监测发展较早,已开发出水、气等多项在线监测系统。我国环境在线监控网的构建始于2004年。截至2015年,全国已实施自动监控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9040个,其中已实施自动监控的废水排放口6602个,废气排放口7435个。 /p p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标准体系涉及8项仪器技术要求和4项安装等技术规范。水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标准共19个,主要的考核指标包括漂移、准确度、精密度、长期稳定性和环境适用性。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611/insimg/12373b24-b02d-4bbb-99d0-3e1c40396c62.jpg" title=" 张国宁.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报告人: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 张国宁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报告题目:我国VOCs排放标准管控方式与监测需求 /p p   VOCs排放标准管控的物质包括两大类:需要单独管控的物质和综合项目。需要单独管控的物质包括三类:第一,光化学反应活性强的物质,如三甲苯、二甲苯、醛类等;第二,健康毒性大的物质,如苯、甲醛、环氧乙烷等;第三,恶臭物质,如丙烯酸酯、硫醇等。综合项目可采用归总控制,提高效率,分析方法包括物质加和法和综合响应法。报告对两种方法的原理、典型方法、适用性以及优缺点进行了分析。 /p p   此外报告还从现行VOCs排放标准,VOCs控制指标体系,达标评定的要求,VOCs含量检测,检查工艺设计、设备、运行操作要求,有组织排放监测(排气筒),无组织排放监测,核算方法,监测体制等方面分析了如可进行VOCs管控。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611/insimg/9a00efc1-ac23-4869-9abb-7f412f5a474a.jpg" title=" 李作进.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报告人:重庆科技学院 李作进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报告题目:编写国家标准《在线分析仪器系统通用规范》的几点体会 /p p   报告详述了《在线分析仪器系统通用规范》任务来源、编制经过、编写原则、主要内容及确定依据。《规范》中在线分析仪器系统包括样品前处理系统、在线分析仪器、数据管理系统以及辅助设施四大部分,样品前处理系统又包括样品提取、样品传输、样品处理、废流处置四个方面,辅助设备包括环境防护设施和公用工程设施两方面。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611/insimg/513f4a1a-a678-456b-b745-f914f325a3ba.jpg" title=" 周鑫.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报告人: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化学所 周鑫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报告题目:精密分析在气体标准物质研制中的作用 /p p   报告中介绍了气体标准物质与精密分析包括在线仪器及离线仪器的作用和关系。指出,与传统的分析仪器相比,在线分析仪器具有分析效率高、重现性好、应用广泛的特点,配合在线漂移补偿的方法使用在线仪器进行分析同样能够达到精密分析的要求。 /p p br/ /p
  • 儿童用药标准缺失引人忧 90%的药品没有儿童剂型
    “有数据显示,我国儿童用药有50%是超说明书用药的,这也意味着我国儿科医生在维护我国儿童权益的过程中,也走在非法执业的边缘。”4月11日,卫生部医政司马旭东在由卫生部医政司主办的《中国国家处方集》(化学药品与生物制品卷.儿童版)(以下简称“儿童处方集”)全国征求意见会议上说。马旭东认为:“应该有一个符合行业规范和共识的处方集,在维护儿童看病权益的同时维护儿科医师的职业权益。”   90%的药品没有儿童剂型   据《中国国家处方集》编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胡茵介绍,我国儿童药品面临临床研究少、用药品种少,剂量及剂型缺乏等问题,90%的药品没有儿童剂型。2006年,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儿童医院报告数据显示:我国儿童用药不良反应率达12.9%,新生儿高达24.4%,而成年人为6.9%。   临床研究少,造成儿童用药剂量不科学。数据显示,我国儿童用药中,仍约有50%左右是以成人用药减半对儿童使用,而儿童常用药物剂量计算方法也存在差异。临床普遍采用的按照千克体重计算儿童用药剂量的方法,把儿童当成缩小的成人看待,忽视了儿童特殊的生理条件,因此,科学性和可靠性也存在问题。   还有一个调查显示,北京上海重庆等地的聋哑学校学生,70%是由于儿童时期用药使用不当造成的。此外,胡茵表示,我国儿童用药中还普遍存在抗生素及注射剂滥用问题,中成药使用的问题也较多。但大多数情况是,因为药品说明书模糊不清,很多时候人们并不知道如何“酌量减量”。   首都儿科研究所一位专家表示,很多药品在说明书设置方面,存在很大缺陷。不仅很多中成药中没有儿童剂量的说明,而且在一些儿童药品中也只是说明了两岁以上儿童服药的注意情况,而对于两岁以下儿童往往没有任何说明,或者只是一句简单的“酌情用药”或者“请遵医嘱”来一笔带过,对于不良反应也没有具体说明。“因此,很多时候儿科医生往往都是"经验治病开药"。”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特级专家胡仪吉教授认为,因为儿童用药种类少且说明书不全,儿科医生处境很尴尬,要么没有药,要么剂量拿不准。并且一些在国外规定儿童禁用的药品,我国可能还在用于儿童。“例如阿奇霉素,在美国不批准16岁以下儿童静脉注射,否则就是违法。但我国都在用,只是标明16岁以下安全性不清楚。”   胡茵表示,尽管我国也非常重视儿童用药问题,在已经发布的临床诊疗指南、药品须知和《中国国家处方集》中,有一些小儿内科的内容,且中华医学会的儿科分会各学科也在不同程度制定了临床指南和路径,但的确缺少一部全面覆盖儿科各疾病系统的权威的指导书籍。   由卫生部医政司主办的《中国国家处方集》(化学药品与生物制品卷儿童版)全国征求意见会议不久前在北京召开。这是国内首部专为儿童编制的临床用药指导文献,6月1日将正式面世。   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全面覆盖儿科各疾病系统的权威性用药指导书籍,因此相关人士对这部文献的编著表示极大赞誉。但也有专家认为,这本临床用药指导文献作用尽管意义重大,随着医改的深入,仅一本文献还不够,尤其是目前国内儿童药面临的诸多问题仍有待解决。   胡茵对记者介绍说,2011年3月,卫生部医政司委托《中国国家处方集》编委会办公室,组织全国150余名儿科著名医药学专家开始编写儿童处方集。历时一年多,终于编撰完毕并召开全国征求意见会议。   胡茵告诉记者,根据计划,如果进展顺利,这本书将在6月1日面世,作为六一节的礼物送给广大中国儿童,并且将在今后每两三年修订更新一次。   对儿童药物研发具引导示范作用   记者了解到,目前全球拥有专门的儿童处方集的国家不多,英国上世纪90年代推出了《英国国家处方集》(儿童版),每隔半年更新一次,世界卫生组织也在随后推出了《WHO示范处方集》(儿童版)。“儿童处方集”的面世,将成为国内首部专为儿童编制的临床用药指导文献。   据胡茵介绍,儿童处方集主要参照《英国国家处方集》(儿童版)及国际惯例,将年龄界定为0岁至18岁。药品信息主要以说明书为基础,用法和用量参考《英国国家处方集》(儿童版)、《WHO示范处方集》(儿童版)、《中国国家处方集》,儿科各种疾病指南等,按疾病系统分为20章,设计234种儿科疾病及其治疗方案,收录药物822种,共130万余字。   该书主编、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特级专家胡仪吉对记者说,该书的一大特点就是,结合儿科的临床治疗需要,将新生儿疾病独立设置一章,并在内分泌系统疾病用药中增加了遗传代谢病内容、在风湿免疫疾病用药中增加了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内容,突出儿科疾病临床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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